━━━━━━━━━━━━━━━━━━━━━━━━━━━━━━ 小说下载尽在八零电子书网www.txt80.com--本书由【夭桃仙仙】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1 1、于家大宅 ...   明秀是在半睡半醒间被人弄醒,有双强健的臂膀将她从被窝里抱了起来,甫一离开热源,接触到冷空气,她不受控制地打了个冷颤,随即被拥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气息是熟悉的清淡香味,她挣扎了一下没挣开也就放弃了,乖乖的窝在那人的怀抱,任其为自己一件件地套上外衣。   动作虽轻到底还是不耐烦了,明秀慢慢地睁开了眼。入眼的便是一张属于男人的俊脸,屋内没有开灯,光线暗淡,有些看不清楚,只隐隐约约看得清轮角分明的轮廓,明秀下意识的转头看向窗外,冬天的白天过的太快,午觉醒来天都已经昏暗了起来,明秀实在不喜欢这样的天气,总让人想起一些不愉快的事,直让人冷到心里,她转过头抱住男人,把头埋入她温暖的胸膛,微微蹭了蹭,像极了一只撒娇的小猫。男人笑了起来,胸腔内的共鸣带起了起伏的震动,显示主人心情十分愉悦。   明秀有些不满,嘟了嘟嘴,尽管知道男人看不见,闷闷地说道:“哥,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于牧弯腰给她套上拖鞋,这才把人放在地上,站起来拍了拍她的小屁股:“怎么不能这么早,早上出门前不是告诉你了,云姨回家过年了,白天没人照顾你,今天晚上要接你去于家大宅住一段时间,瞧你这个小懒猪,肯定睡迷糊了!”说着,又不解气的捏捏她的鼻子。   明秀让了让没躲开,小脾气发作起来,撅起嘴道:“哎呀,哥!不是说过好多次了,我长大了,不准在打我屁股捏我鼻子了!”   于牧不以为意,呵呵笑了两声,知道小孩子骄纵又有起床气,到底没再敢撩拨她,牵着人往外走。楼下餐桌上的热水正好温的差不多,于牧端起来让她喝了下去,自己去墙边拎起行礼箱,明秀一口喝下水放下杯子,见他手上不知什么时候收拾出来的箱子,忍不住嘟囔了一句:“真是麻烦。”只不过住几天而已,何况那边也不是没有自己的衣物,于牧听了挑了挑眉,心想这丫头平时穿衣吃饭哪一样不挑,还是准备充分些才放心。   两人下楼坐上车,于牧替她系好安全带,又伸手缕她被风吹乱的头发,细细看了一眼,才发动车子,明秀都懒得管他这些类似老妈子的行为,直接靠在椅背上继续补眠。   于家是N市有名的富商,富过百年,无人不知。大宅处于地价最高的胡山半腰,这一片住宅并不多,一幢幢都是独门独院的别墅,风格各异,富贵华丽,不可谓不是N市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于牧对这景色视而不见,一路稳稳地把车开到于家大宅门口。车停稳了于牧把明秀摇醒,刚一打开车门,马上有佣人迎了上来,帮他接过后备箱里的行李。   客厅沙发上坐了一群女人,大嫂裴英最先发现两人的到来,立马站了起来招呼:“呦,我们小弟来了,这才两个月没见,好像人又精神了一些。”   于牧微笑着向她们致歉:“不好意思,让各位久等了。”话刚说完,掌心里的小手就被人抢了去,裴英一把拉住明秀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笑的眉眼皆开:“这不是小秀秀嘛!一年没见了吧,小丫头又变漂亮了,我要没记错过了年都17了吧,是大姑娘了!”   于牧嘴角一直保持着完美的弧度,笔挺的黑色西服衬得他修长的身躯十分矜贵。明秀似乎被这样的热情弄得有些不好意思,只能扯开嘴角傻笑两声,憨憨地露出两个小酒窝十分可爱。于牧不动声色地搂过她,带她走向正中坐着的一位四五十岁的贵妇人,弯下腰向这位名义上的母亲问好,这个便是于老爷子于丰玉的妻子田笑。田笑对他冷淡的点点头,又朝向明秀,保养得白皙光滑的手摸了摸女孩白嫩的脸颊,直赞叹道:“真是个体面的孩子,尊父母还在法国么?什么时候回国?”   明秀的父母是中国驻法国使者,长驻法国,事实上她已经快两年都没见过了,电话都半年没通过,也不清楚他们的近况。田笑这么一问,倒是把她问住了:“他们还在法国,但我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说着俏皮一笑,“没准都把我这个女儿忘了。”   女人们都被她可爱的摸样逗笑了,田笑想她还小,父母不在身边,想起自己远在法国的小儿子,有些心疼,搂过她叹道:“你这个样子倒是让我想起了你昶哥哥,过年的时候一定让她去拜访拜访你父母,也算是替我问声好!”   于牧在一边听着沉下了脸,向长辈拜年这种事怎么能够不相干的人去做,他想冷笑到底忍了下来,只把明秀拉了过来,低沉地说:“我带秀秀上楼去看父亲。”于牧语气不善,拉了人就走,已经算是一件不礼貌的事情,客厅里的气氛一下降了下来,谁都知道于牧是于丰玉德私生子,老来得子,自是十分宠爱,亲生母亲在生他的时候就难产过去了,当年不忍他在于家受欺负,6岁时候便嘱托给了好友明凡照看着,小时候几乎一年也难得回来一次,也就是这两年于丰玉让他进公司才回来的多了。田笑拉下了脸,一点也没了刚才欢喜的模样,见大儿子于翔还没来,责问儿媳道:“阿翔怎么还没回来?”   裴英立马在一旁赔笑:“就来了,这不年关边上,公司里样样事少了他都不行,这段时间忙的都不着家了,过一会肯定就来了。”   田笑这才脸色缓和了些。   于丰玉的书房并不像其他富贵人家的大红大金,他从小喜欢古典文学,崇尚“天时地利人和”,摆设都是一些古董桌椅,清一色的梨花木,素静的很。最显眼的不过是占了北面一墙的书橱,密密麻麻的整齐排列着一排排的书。于牧最初在于家的6年便几乎每天在这里度过,最亲密的小伙伴就是这些书。   于丰玉坐在书桌前,快要六十的人,头发花白,脸上布满褶皱,只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看着人的目光如电。见二人来了,脸上微微带了些笑意:“老三回来了。”看向明秀,“秀秀丫头还是像个小尾巴一样啊。”   明秀叫了声叔叔好,便低着头不说话。心里想着却是:“我一点都不愿意做个小尾巴,他总这么说我,好像我天天缠着他儿子,对我很不满意,下次一定不和于牧一起来见他了。”   于牧捏了捏她的手,分明是猜到了她心里所想,又顺了顺她柔顺的长发,低声道:“乖,去我房间等我一会儿,等下来带你下去吃饭。”   明秀听他在老爷子面前还这么哄自己,好像自己永远长不大一样,心中愈加不满,不吭声回答只转了身就走了。于牧见她出了门才转过头看向于丰玉:“爸,您这一向身体还好吧。”   于丰玉脸色冷淡中带着威严,微皱了眉头:“这个丫头不适合你,你才22岁,将来会很辛苦。”   于牧抿着唇脸色也冷峻了下来,神色间和老爷子有些相似,他转开了话题:“二哥今年就回来了?”   于丰玉点点头:“老二他再几个月就快拿到博士学位,政府很看好他,希望他能回来为国家做贡献,将来他进了政府部门,对我们家是很大的助力,你洪叔几次都说你干事稳重精细,再老二外面帮着些,我就放心多了。”喝了口茶润润嗓子又接着道,“我听说老大在公司总找你麻烦?”   于牧神色不变:“还好,可能有些事情意见不和,调和一下也就好了。”   于丰玉看了他半晌,露出了笑容:“如此很好,兄弟一心齐力断金,你大哥那边我也批评过他了,以后这个家就是你们的了。好了,去叫秀秀下去吃饭吧。”    2 2、新年衣服 ...   于丰玉是个极重规矩的人,于翔晚饭时候仍是没有回来,两个长辈都不怎么高兴,一顿饭吃得十分沉默。明天是年三十,早上要早起,饭后很快就散了,大家各自回房。   明秀径自走回自己的房间,也没理身后亦步亦趋跟着的男人,一下把人关在了门外。   大概是白天睡得久了,晚上闭上眼怎么也睡不着,把课本拿出来也看不进去,心中烦躁,好像少了些什么,翻来覆去地在床上打了几个滚,呆呆地盯着雪白的天花板发呆。   小孩子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发呆,一副毫无生气的模样。于牧一进来就见她这个样子,心中一疼。他想起小时候,明氏夫妇刚去法国的那两年,小孩子不过才四五岁,哭着喊着要爸爸妈妈,直把嗓子都叫哑了。后来渐渐的不哭了,就天天望着窗外的天空发呆,小小的脸上全是落寞孤寂的神情。   于牧快步走过去,把手上的托盘放在床头柜上,坐到床边,连被子把人抱进怀里,柔声喊她:“秀秀,宝宝,我在这里,在这里陪着你。”   哄了半晌才听到怀里传来女孩细弱的声音:“我知道你不喜欢这里,可是这是你家,你不得不回来,回来了心情却又不好,你不高兴我也感到不舒服,偏偏你爸爸好像不喜欢我在你身边,但是自我记事起就有了你,高兴在一起不高兴也是在一起,我想象不到你要是不在我身边了会怎么样,只要一想起来就会觉得慌,就像爸爸妈妈当时走的时候一样。”   于牧听的心里酸酸软软,五味杂陈,也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只抱紧了她,在她耳边低声道:“宝宝,你是我的宝宝啊,我怎么会离开你,怎么可能离开你。”   “恩。”明秀跨坐在他的腿上张开双臂搂住他的脖子,好像这样亲密无间才放下心来,“那你唱唱歌给我听,我睡不着。”   “好”于牧托着她的屁股将人向上搂了搂,让她靠着更舒服些,轻轻的哼起曲子,没有歌词只有优美的旋律,和所有的歌曲都不一样,但这一唱就是15年。男人的的声音低沉轻柔,一直唱到了人的心里,抚慰人心里的忧伤。   明秀在睡梦之中,恍惚有湿润柔软的东西贴上了自己的唇,温暖细腻的液体渡入自己嘴中,令自己睡得更加香甜。   于牧舔干净女孩唇边残留的奶渍,痴痴的看了会儿女孩甜美的睡颜,实在舍不得怀中柔软温馨的触感,想了很多未来的事情,直坐到凌晨才把女孩小心翼翼平放在床上,关了灯离开。   年三十是一年家庭团圆的时候,家家户户很早就起了床,准备一天的活动。   明秀是被震天的炮竹声吵醒,昨晚她睡得很好,这样被吵醒,在以往的时候多半是要摔被子摔枕头,今天她拥着被子坐在床上出了会儿神,突然想起了什么,也忘了发脾气,光着脚跑到落地窗前去拉窗帘。   鞭炮声声,花园里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孩子穿着喜气的唐装相互地追逐打闹,笑声大得连她站在二楼都能听到。   明秀心情忽然变的很好,转头见床头果然整整齐齐的摆着一套红色的外套,这是小时候延续下来的习惯,过年一定要穿大红的新衣服。原来爸爸妈妈在的时候是他们准备,他们去了法国以后变成了于牧,每一年都没有落下来过。   把衣服展开,是一件长款羽绒服,大翻领,公主裙样的下摆,腰带上还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蝴蝶结下还坠着两个小铃铛,明秀撇撇嘴,真的好可爱,总是当她小孩子一样。   快速的洗漱,把衣服穿好,走到于牧的房前看到紧闭的房门才想起来他今天还要去公司,心里有些小失望。   一转头见裴英从楼下上来,看见明秀兴冲冲就来拽她。口里说道:“今年大伯二伯家又添了几个小孩,红包都不够用了,赶紧再帮我装几个。”   两人来到三楼客厅,田笑正坐在沙发上数钱,见明秀来了,穿得活像个大洋娃娃,红色的大翻领衬托着小脸玉白,如海棠般娇嫩。腰前的蝴蝶结下还挂着两个小铃铛,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响,显的格外喜气。笑着招呼她坐到身边:“瞧,谁说我们家没有小孩子,这不就是嘛!”   明秀难得的红了脸,心里怪于牧买的衣服。嘴里娇嗔道:“我都快17啦,再过两个月可以拿身份证了,才不是孩子了!”   裴英哈哈笑:“可不是嘛,再过两年可以嫁人生孩子了,这么好的媳妇,谁家娶了享福呀。”   “就是!”田笑也十分高兴,拉了明秀的手,“小时候那么一点点,一年一年看你长这么大,我可舍不得送人,将来留我们家好了。”   明秀低头羞涩的笑。田笑脸上的皱纹都笑了出来,直拍她的手:“好孩子,今年给你包个最大的红包。”   正说笑着楼下咚咚咚跑上来一个小男孩,7、8岁的样子,脸上有些黑,穿着唐装,正是明秀早上站在窗前见到的孩子之一,看到明秀圆呼呼的脸上出现了明显疑惑的神情,仍是先向长辈问好。   裴英小声对明秀道:“这是大伯家的女儿平澜的儿子盛嘉,爸爸盛岩是财政局的,今年才调回N市。”   田笑招招手“嘉嘉过来,告诉外婆干什么来了?”   “外公说上面有个姐姐可以带我们出去玩,”说着,疑惑地看向明秀,“是这个漂亮姐姐么,她真的可以带我们出去玩儿么?”   明秀苦了脸,心里不得不承认她对这种半大的孩子不太感冒。只能求助地看向田笑,见田笑一个劲的点头让她去,没有躲过。在小孩子面前到底不能跌了面子,严肃着小脸说道:“我可以带你们在附近转转,但必须听我的话,要不然就老实地呆在家里。”   盛嘉想了想,不管怎么样,先出去再说,干脆地答应下来:“好,那说好了,我们在院子里等你,姐姐你快点下来啊。”   明秀磨蹭了一会儿还是无奈地下楼去了。   裴英看她愁眉苦脸的样子,好笑道“看这丫头,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原来怕小孩子呀,倒是蛮稀奇的。”   田笑斜眼看她:“你倒是喜欢小孩子,赶快生一个啊。”   裴英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她和于翔结婚五年了,头一年怀过一个,三个月的时候夫妻两吵架流掉了,之后就再没有过。于翔在外面花天酒地并不是秘密,三天两头的不在家,两个人的婚姻根本就出现了问题,怀孕自是困难重重。婆婆总是向着儿子,她也无话可说。       3 3、吃年夜饭 ...   于牧下午回到家,上楼找了一圈也没看见明秀,随手拉住一个佣人,问道:“明小姐呢?”   佣人道:“明小姐带小孩子们出去玩了。”   于牧一愣,倒是真没想到,她自己平日里就像个孩子一样,事事都需要别人悉心照料,怎么去带其他小孩子了。况且,明秀素来喜静,那么些个孩子在她耳边“嗡嗡嗡”吵着,哪里受得了。   他急急地往楼下走,刚到大门口,就听到铃铛叮叮当当的清脆响声,唇角笑意不经意流泻而出。下一刻就看到几个男孩女孩拉着一团火红跑了进来,也没看到前方有人,一下子就撞了上来。   于牧赶紧把人抱住。只见她头上胡乱地扎了个马尾,几缕碎发凌乱地垂在颊边,额上还溢出点点细汗。于牧拉下了脸,不理会旁边孩子们的叫叫嚷嚷,拉了人就往房间走走,一边走   一边道:“你看你像什么样,这大冷的天玩出一身汗,感冒了怎么办!跟我回房冲个澡,把里面内衣换了!”   明秀拽他,奈何力气太小,小声抱怨:“又不是我要出去玩的,还不是叔叔阿姨偏叫我去,你都不知道那帮孩子,实在是太调皮了,一会儿要放鞭炮,一会儿要爬后山。我哪儿看得住他们!”   于牧一把将她推进浴室,打开箱子给她找内衣。明秀冲好了澡伸出一截藕白的细胳膊向他要换洗衣服,还听见他在那教训:“你多大,他们多大,还放鞭炮爬后山。那是多危险的事,一个不小心就受伤了。你胆子愈发大了!”   明秀换好衣服出来,委屈地直哼哼。于牧还在那说:“好好呆在家里不行啊,天天说自己长大了长大了,我看你是越活越回去了!”   明秀被小孩子们吵了一下午,中午也没睡午觉,本来就有些头疼,还要听他的批评,一下怒了,拿了还没来得及穿上的羽绒服就往他身上砸:“又不是我想的,我也累死了,你一回来就晓得说我,你走你走!我不想理你了!”说着,还不解气的拿床边的抱枕去砸他。   于牧见他真气了,也不敢再讲,脸色仍有些冷硬,展开羽绒服就要给她套上。   明秀扭着身子躲他,被他一把按住:“别动,都在下边等着呢,想让他们看你笑话?”看小女孩气得眼都红了,叹了口气,到底还是舍不得她难受,放软了语气:“对不起,我错了,不该说你,都是我不好,不是怕你受伤嘛!”   明秀侧身不理他,他又道:“今天过年,该开开心心的,气我没关系,气坏了自己可就得不偿失了。”见她脸色稍缓,继续再接再厉,“来,我们先把新衣服穿上,下去吃饭,晚上我陪你看晚会,还可以吃你爱吃的水果蛋糕。”   明秀爱好不多,相声小品就是其中一项。所以对春节联欢晚会还是期待的。小时候过年的晚上,只有她和于牧两个人,外面烟火震天,也掩不住她内心的寂寞,她会开整晚的电视,尽管她总是半夜就睡着了。   明秀别扭了一会儿也就好了,喜气洋洋的和于牧下了楼。   餐厅里,一张大圆桌上已经围满了人,一见到明秀,孩子们就跑了上来。   “秀秀姐和我坐吧,我有糖!”“坐我旁边,我有玩具。”   明秀哭笑不得,一个劲想往后退。终于田笑发了话:“小猴子们都回来坐好,就快开饭了,小心外公打你们手心。”主座上于丰玉面色威严,他们看了一眼就再不敢看,只好退回座位。   于丰玉左手边留了三个座位,于牧牵着明秀隔了一个位置坐下来。一大家子又说笑了一会儿,菜都上得差不多,边上的座位仍是空的。大嫂来回走了三趟,气的脸都青了,于丰玉怒火自是不用说,田笑脸上也有些挂不住。   “这个阿翔也真是太忙了,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在公司里,等他回来我定要好好说说。”田笑尴尬地笑笑,正要起身,听于丰玉叫道:“阿牧,你去找人把他拖回来!”   田笑脸色一变,于牧自是起身,不一会儿就返回来,说道:“就回来了。”   明秀午饭没吃,又玩了一下午,这时候着实饿了,美食在前偏偏不能吃,只好望梅解渴。于牧见她那眼里只有食物的表情,又是心疼又是好笑,招来佣人去厨房盛了碗汤放在她面前。   大伯母笑道:“瞧我们阿牧,对明秀比对亲兄妹还好呢!” 众人又开始说笑,气氛这才好了一些。   墙上的壁钟敲了17下的时候,于翔终于回来了,身上带着风尘之色,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匆匆赶回。于丰玉冷着脸责骂了两句,才宣布开饭。   明秀早就看准了她面前的糖醋排骨,立刻开动了起来。   于牧一边和几位长辈敬酒,还不时留神去看明秀,抽空夹两筷子离得较远的菜放在她碗里。   屋内空调温度打得高,明秀穿的又多,很快就热了。刚扯了衣领,就被一只修长的大手阻住。   于牧不动声色转向她,摸了摸她的额头,又从背后衣服下摆进去摸她的背,有些粘腻的感觉,这才把她的外套扣子解开,却不给她脱衣服。   明秀瞪他一眼,两边腮帮吃得鼓鼓的,双颊热的像擦了胭脂,一双大眼睛里像盛了一汪湖水,泛着粼粼的波光。于牧心中一动,在桌子下面悄悄捉住她的小手整个包住,放在自己的大腿上。   明秀实在抽不开也就随他去。   餐桌上各吃各的,于牧一抬头见斜对面一个黑脸男人向自己举杯,目光在明秀身上转了一圈,心思沉了下。这个男人之前见过两次,是从海南回来的盛岩。于牧也举起酒杯向他致意。   明秀惦记着水果蛋糕,吃得七分饱就停了下来,眼睛转一转看到了刚上来的油焖大虾,定住不动了。她之吃过一次海鲜,鲜美的味道至今难忘,是的,她现在很想吃,感觉自己的口水分泌都快了。偷偷觑了眼身边的男人,见他正和于丰玉说话,筷子快速地伸了过去,一只虾夹回来,正要往嘴里送。斜里伸出另一双筷子,无情地夹走。   “还想长满脸的疹子?”于牧低声在她耳边道。   明秀不动了,内心里不得不承认自己海鲜过敏。   忽然听盛嘉拍手笑道:“羞羞羞,不害羞,秀秀姐姐好娇气!”   明秀一下子脸涨的通红,气的直在下面捏于牧的腿。   几个大人不明所以,问道:“嘉嘉为什么这么说呢?”   盛嘉刚要开口,被爸爸截住话头:“还不是小孩子调皮,想看秀秀出丑。”   众人呵呵一笑。   晚上明秀窝在于牧怀里,电视里折射出灿烂的五光十色,主持人的妙语连珠,精彩纷呈。于牧看向怀里的宝贝,已经睡了过去。心里柔情四溢,只愿此刻能够天长地久。       4 4、想亲近你 ...   于家的亲戚们在大宅过了年,各家也有各家的事情要忙,第二天就要离开,临走的时候大伯母拉住田笑,笑道:“恭喜弟妹了,很快就要办喜酒了吧,没准过几个月就能添小孩了。”   田笑听她这么一说,心中先是一喜,再一想不太对劲。于翔夫妻两不和很久了,昨晚还听佣人偷偷告诉她,于翔半夜离开了。越想越不是那么回事。把大伯母拉到一边,试探着问道:“嫂子是说我们家…”   大伯母一听,惊讶地张大嘴:“你还不知道么,我以为你们家阿牧和秀秀。”   田笑心中不快,也没多想;“他们从小在一起长大,自是像亲兄妹一般亲密。”   “呵呵,那倒是我多想了。”大伯母道,“我们家嘉嘉和菲菲才7、8岁,怎么样也不愿意在一起睡觉了,说是男女授受不亲小道理一套一套的。”说起自己家孩子笑容满面,那边田笑已经变了脸色,心中气极,匆匆向她道了别就散了。   田笑找到昨晚值夜的佣人,细细问了一遍,恨得一口银牙都快咬碎。孤男寡女共处一夜,任谁也不信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独自坐着想了好久,还是给法国那边打了个电话,讲了半个多小时才挂,叫了佣人去喊明秀来。   明秀昨晚睡得早,难得的起了个大早,正暗自埋怨于牧昨晚不叫醒她看相声,门外就有佣人来叫她去田笑那。   明秀今天穿了一件鲜绿的卫衣,下面是黑色紧身的尼龙裤子,绿衬得脸白,黑衬得腿细长,明秀身材纤细,这么一穿,整个人愈发的明快鲜亮,精神极了。让人不得不感慨一句“真是如花般的美好”,也难怪让人念念不忘。   明秀见田笑看着自己好一会儿,脸色古怪,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微笑,不由自主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并没什么不妥的啊。   田笑让她坐她身边,侧身拉了她的手,问道:“秀秀,你多大了?”   明秀觉得奇怪,都知道的啊,嘴上还是老实地回答:“17了啊。”   “不对,那是虚岁,过两个月你才满16岁。”田笑盯住她的眼睛温声道,“我刚才和你昶哥哥通了电话,他说昨天去你父母那拜了年,他们身体很好,一切都好,就是想念你,昶哥哥也一直想你,你想他么?”   明秀乍一听到父母的消息,内心还是有些激动的,昨晚赌气没接他们电话,过后就后悔了,刚想问更多的消息,又听田笑说道于昶。已经3年没见了,记忆里那是个温柔而又优雅的人,   他对自己很好,于牧有时候还骂骂自己,于昶从来没有过,他脸上总是带着温柔的笑意,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这样的人怎么会不想念呢。   所以她愣了一下就很干脆的回道:“想呀,昶哥哥还好么?”   田笑露出了满意的笑,接着道:“他很好,那你喜欢他么?”   明秀想也没想就回道:“当然了!”   田笑脸上笑意更深了:“好孩子,不枉他一直惦记着你,他在法国如果听了一定会很高兴。”之后又亲热的和明秀说了好些话,到吃午饭的时候才结束。   于牧觉得这几天明秀很怪,会莫名其妙躲着自己,晚上也不让自己哄她睡觉。这在以前是从没发生过的事情,哪怕吵得最凶的时候哄一哄也就好了。吃完晚饭他跟着明秀回房,还没说几句话,小女孩不时地看会儿时间,把自己往门外赶:“不早了不早了,我要睡觉了。”   于牧脸沉了下来,一把握住她胳膊:“这才几点你就要睡了。”盯紧她的脸问道,“是不是谁跟你说了什么!”   明秀回答的支支吾吾:“这样不太好,哎呀,你别问了,回去吧。”   越是这样于牧越是生气:“你还记得曾经答应过我什么吗。”   明秀有些心虚,心里也有些乱乱了,那是一件旧事了,十二岁的那年,第一次爸爸妈妈没有回来过年,明秀伤心的不行,好像全世界都遗弃了她一样。实在不甘心,偷偷摸摸地拿了钱,趁夜一个人偷跑了出去,想去机场坐飞机去法国找爸爸妈妈。结果才出小区大门就迷了方向,路上碰到不良少年把钱都抢了去。四周树木森森,根本看不到一个行人,害怕,恐惧,难受都不足以形容当时的感受,简直就是绝望了。坐在马路边哭了不知道多久,于牧找到了她,把她背在背上,一步一趋地往家走。十七岁的少年全身都颤抖了起来,不知道是气的还是怕的,只一个劲地让女孩保证,“以后不管想什么做什么都要让我知道。”   女孩泣不成声,却清晰地说了一个字:“好!”   明秀不知道该怎么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组织了一会儿语言才道:“我们毕竟不是亲兄妹,太过亲密了是不可以的,万一,万一将来,你,你有了喜欢的女生,会,会不好!”说着说着自己竟难受了起来。   于牧听她说的心里有了数,松了口气,暗叹真是个傻姑娘,抱紧她道:“你怎么这么笨,人家说什么你就是什么了么,我不早就告诉过你,我们是会永远在一起的,哪有什么不相干的其他人。”   明秀低头咬唇不语。   于牧亲亲她的眉心,声音温柔的都可以溢出水来:“我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顿了顿又道,“有些事之所以现在不做不是因为怕别人说什么,而是因为还没到时候,怕伤害了你。”抬起她的头直直看进眼里:“懂了么?”   对方的眼瞳如子夜一般漆黑,又像是掩藏了两个漩涡,一个不小心就会被吸进去,明秀在里面清清楚楚看到了自己迷茫地剪影,有什么好像明白了又像是还不确定。她听到自己的心跳,一下两下三下,一声比一声快,像是催促自己快点说些什么,明秀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发出声音。   亲柔的吻从眉间一直向下,如羽毛一般落在唇边,搔得人心里痒痒的,然后坚定地落在了唇上。   亲吻的含义很多,父女,朋友,爱人。小时候明秀就问过,妈妈说“因为爱,才想要亲吻”。   于牧小时候也经常亲他,感觉却和现在完全不一样。明秀默默地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头绪,还是问出了口:“那你为什么要吻我。”   于牧看着她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面纯净的没有一丝杂质,心里的柔情怎么也抑制不住:“每次见到你就会不由自主想要靠近,亲近你是我的本能,没有什么原因。”   明秀听得恍恍惚惚,又听他道:“以后再吻你的时候要记得闭眼,要不然我会感觉自己像只狼。”       5 5、于牧番外 ...   我在牙牙学语是时候学会的第一个词是“爸爸”,从没有人教我说“妈妈”两个字,我便也不会说,甚至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含义。   家里有五个主要成员:我,爸爸,田阿姨,大哥,二哥。   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妈妈”是从大哥嘴里。   他叫田阿姨妈妈,田阿姨很开心地抱着他“心肝宝贝”地宠着。我在一边觉得他们高兴,想要加入,傻傻地张口叫了声“妈妈”。田阿姨当时地表情是奇怪,反正绝对不是对着哥哥的快乐,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表情叫做“厌恶”,未来的很多年他们一直用那样的表情对待我。我还没反应过来,被大哥一把推倒在地,一下骑跨到我身上,居高临下地指着鼻子骂我“狐狸精生的私生子!”爸爸及时赶到把我扶了起来,狠狠地责骂哥哥和田阿姨,至此他们更加讨厌我,时不时下点绊子欺负我。   我问爸爸什么是“私生子”,爸爸回答我,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的儿子。   我有些想不通,但明白了一件事情“哥哥他们的快乐我参与不了”。   后来还是我在奶妈那知道了答案,大概就是爸爸背着妻子在外面偷偷生下的儿子,她说我的妈妈是狐狸精,我将来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我心里很难受,跑去找了爸爸,告诉他,我是小男子汉,自己可以照顾自己,将来不需要别人的照顾。爸爸笑着夸我。   第二天,奶妈果然消失了。我第一次感觉到痛快。   可是,尽管如此,改变不了我私生子的身份。   每次爸爸出门,坐上大汽车的时候,只会带着哥哥们,从未带上过我。我趴在房间里的窗台上一次又一次看着他们绝尘而去,我知道那个时候我的表情一定是万分羡慕的。   我去求爸爸下次出门也带上我,他拒绝了。摸着我的头道:“什么时候把书房的书全部看完了,我就带你出去”。   我信了,也只有这样相信他。整幢华丽的楼里装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人能和我一起分享。索性我就呆在书房里,古人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一点都不假。   我看了很多名人传记,很多古今道理,渐渐地接受了自己是个私生子这个事实。又觉得心里舒坦多了,发现原来书才是我最好的伙伴。也不再请求父亲带我出门。   这样到了我六岁的时候,父亲头一次叫我下去见客,来得是一对夫妻,男的温文儒雅,女的高贵美丽。爸爸介绍说是他最好的朋友,姓明。   女人上来拉了我的手,脸上地笑容温暖如三月春风,我想这大概就是妈妈的感觉,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突然不知道从哪儿多出一双小手,白嫩嫩地像是一团小馒头。   冷不丁的,我被吓了一跳,转头去看,才发现男人手里抱着一个小婴儿,那么小点点一团,躺在大人的怀里。我产生了好奇心,鬼使神差地跑上去想要看看她的样子。   爸爸斥责我的行为唐突,没有礼貌。女人却很友好地接过婴儿,伸过来让我看。那小脸像是面团捏的一样白嫩,让人有想要一口咬上去的冲动。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纯净地没有一丝杂质,是我所见过的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   婴儿一眨不眨地看着你,那聚精会神的样子让我恍惚中产生了幻觉,我就是他的全世界。   我很想抱抱她,就伸手这么做了。爸爸怕我摔着婴儿,女人却没有阻止,双手托在婴儿下面护着。   我感觉其实一点也不重,我完全可以抱住她。她很软又很暖和,反而抱起来十分舒服。   娃娃在我和女人之间来回望着,到底还是挥舞着小细胳膊,依依呀呀地像女人乱叫。女人有些心疼,接过去抱进自己怀里。我心中有一瞬间的失落,第一次想有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洋娃娃。   夫妻两吃了顿饭就离开了,爸爸问我喜欢他们么,我自然回答,喜欢!然后继续回房看我的书。   第二次再来的时候没隔多久,爸爸再次叫我下来见客。我有些奇怪,却怎么也没想到是来带我走的。   甫一听到这个决定,我的脑袋一下子炸开,空白一片。第一个念头便是,“爸爸终于不要我了,那我以后该怎么办?   没能给我足够思考的时间,佣人拉了我的行李箱下来。就这样浑浑噩噩地随他们上了车,甚至没有和爸爸说一句再见。   我看着车窗外住了六年的美丽大宅,没想到我终于能出去了,却是以这样的方式。原来爸爸并没有骗我,果然看完了书就可以出去。却比骗我更加难受。   我看见田阿姨和哥哥们倚在门边笑,心想他们终于摆脱我了。   大概是看出了我的难受,明阿姨在一旁温柔地安慰我,“放心,你爸爸也是为你好,希望你能够换了环境快快乐乐地成长!”我不太理解这其中的含义,当时是有些恨他的,甚至恶毒地想,于家人都这样无情,幸好妈妈早就去世了,要不然活在这世上还不知要受多少苦难。   明氏夫妻住的地方和于家不一样,他们住在一片风景优美的小区里。家里是两层的复式结构,我被安排住了二楼,隔壁是还不到一岁的小明秀。   他们平日里很忙,家里只有一个保姆叫云姨。她一个人要做所有的家务,也不是怎么爱说话。要不是小秀秀的哭闹声,家里空荡荡地都能听到回音。   这里的书房我不敢贸然进去,天天无所事事,只能把注意力转向小婴儿。日子久了,我便发现了她哭闹有一个规律。每次睡醒了就要找爸爸妈妈,看不见就发作起来。   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规律最后演变成了长大后的起床气,让我后来没在这上面少吃苦头,否则我定要改变她这个不良习惯。   就这样我俩一个哭闹,一个静坐,时间久了,我忽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也许这个世界上就剩下我们两了”。   心情如何糟糕,日子毕竟还得过下去,况且我还有一件自己很想要做的事情。   俗话说的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主动承担了照顾小秀秀的职责。一天24小时没日没夜地守在她的身边。照顾照顾着便形成了习惯。有时候明氏夫妻晚上带了她去主卧睡觉,我一个人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反而浑身不自在了起来。还是会半夜醒来,想抱她去上卫生间。以至于晚上睡得不太好。   所以习惯真的是件很可怕的事情。   一年后,我和其他同龄的孩子一样走进了学校。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担心的。上课的时候会忽然走神,想着小秀秀在家怎么样了,有没有睡好,喝了牛奶没有,看我不见了会不会哭闹。   所以我开始了逃课生涯。我时不时地逃一两节课,回家看看小秀秀怎么样了。幸好我小时候书看得多,功课一直没有落下来过,也是碍于明氏夫妻的名气,老师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没看到过。   同桌李景知是唯一一个知道我行踪的人,总是笑我有恋妹情结,将来娶老婆也会带着妹妹。我一笑置之,并不太在意。   明氏夫妻要被派往法国。我不经意间路过他们的卧室,听到他们商量着要不要带上小秀秀。我的心砰砰直跳,吓的跑回了房间。   小孩儿躺在大床中间睡的十分香甜,一点儿也猜不到自己将来的命运。我看着她的睡颜想了极久。若是她也离开了我,这个世上不就剩下我一个人了么!   我不顾秀秀的打闹把人摇醒了抱进自己怀里,心定了一些。开始给她讲故事,民族大英雄的故事,是个小孩子多半都爱听。她果然听的很入神。   第二天,事情发展和我预想的一样,明氏夫妻和秀秀在房间里谈了一会儿,最终决定让她留在国内。一个4岁的小娃儿怎么会想到我的残忍用心,给她说一些民国时期的抗战大英雄故事,无声无息地让她产生了爱国排外的情感。   明氏夫妻没几天就走了,小孩子哭得天昏地暗,嗓子都嘶哑了,我心中又是愧疚又是心疼。暗自决定以后一定更对她更加地好!   第一次知道对秀秀有着不纯洁的心思是在我13岁的时候。那时候正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小孩子白天吹空调感冒了,晚上再也不肯给她开空调,只开了一架落地扇在那。小孩子嫌热,只穿了个小内裤,露出雪白的细嫩身子,白花花地直晃人眼。   当天晚上我做了春梦遗了精。这本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却令我震动很大,没人会想到我梦中的女子,竟是个还不到8岁的小女孩。   我一度认为自己是个变态,李景知看我成天精神恍惚,建议我去谈个恋爱。脑中灵光一现,我开始尝试改变。   学校里暗恋我的人不少,明恋的却没几个。戚薇便是其中一个。她长得漂亮,带着些早熟的妩媚。胆子也实在够大,天天上学放学追着我跑,我总是觉得她很烦。   我决定了和她交往,第一天就亲了她,一点感觉也没,想的竟是没有秀秀香甜,也没有她软嫩。第二天放学带她回了家。都脱了上衣抱在一起,被秀秀闯进来撞见。小女孩当时就傻了眼,完全不明白眼前发生了什么情况,尖叫一声冲了出去。我也被她吓的不行,也顾不上穿上衣,光着上身就追了出去。   小女孩躲在被窝里哭。整个人蜷成小小的一团,活像一只被遗弃的小兽。我后悔不迭,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耳光。我拿着她的手一个劲的打自己的脸,不断向她道歉:“没事没事,我们只是在玩游戏,哥哥是故意想吓吓你,逗你玩的。”   小女孩气得用拳头直打我:“你坏,你真坏,是个大流氓!”   我顿时无语,果然现在的电视剧看多了对小孩子不好。   和秀秀两个人的日子我过的十分满足,我甚至觉得这样过下去就是一辈子了。   直到十七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令我十分恐惧的事情,那种经历只要一次就不想再发生第二次。   那天我放学回来,在门外就听到秀秀的哭声,急忙开门进去。却看到沙发上于昶正抱着小姑娘温柔的安慰,我当时就愤怒了,幸好还存了些理智听了个事情的大概。   原来明氏夫妻今天过年不回来了。   怪不得小孩子哭得那么伤心。可为什么这个消息是于昶来说的,这其中是不是有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发生了。   于昶搂着女孩哄得很用心,目光中柔情泛滥,完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自觉。我恍惚中看到了我自己,每次小女孩闹的时候我不也是这样哄她的么!   顿时恍然大悟,于家的二哥于昶也喜欢秀秀。怪不得平时也对她那么好!明氏夫妻是不是已经默许了这件事情。我不敢再往下想,要一个人仔细地想想。   第一次落荒而逃了。   夜幕降临,房间里漆黑一片,如同我此刻的心,迷迷茫茫,找不到出口。忽然我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呀!秀秀怎么还没上来,她最讨厌夜晚,黑乎乎的她会害怕。我想不下去了,下楼去找她。   撞到急急跑上来的云姨,说是秀秀拿了钱自己跑了。   我一下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她那么小,那么娇气脆弱的人,这么晚上万一碰到坏人怎么办。随手拿了件外套就冲了出去。   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坐在马路边上,抱着膝盖埋着头在那哭,昏暗的路灯下我注意到她的衣摆有被撕裂的痕迹。心刹时都快跳出嗓子眼。我走过去蹲在她的身边小心翼翼地喊他:“秀秀,你还好么?”   她抬起满是泪痕的脸,看到是我一下子扑倒在我怀里,泣不成声。断断续续道:“我想…去找爸爸妈妈,可…可我不知道他们在哪,还有坏人抢了我的钱…”   我想骂她,却有什么噎住了嗓子,我不敢出声,怕一出声就哭了出来。   把人背在背上才发现自己在颤抖。原来我竟害怕至此。   我走的比较慢,这段路走了很长时间。   有些事情也想明白了,别人想什么做什么于我何干,我背上的女孩是我的宝贝,是我精心呵护了十几年浇灌长大的宝贝,怎么可能让给别人呢!只要我们在一起,我便也什么都不怕了。   是的,只要我们在一起…    6 6、刚刚开始 ...   晚上,明秀坐在床上数红包。   不得不说过年几天,她的收入还是很客观的。虽然并不是于家人,不过基本上每个来过的人都会给她一份。也不管她的意见,使劲往她手里塞。   一、二……六,她掰着手指数了六个数字,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这么有钱!她想自己一定是同学中间压岁钱最多的一个。   平日里都是于牧发钱给她用。一块钱的硬币,五块十块的纸币,给的全都是零钱,从没见过一张面值超过五十的钱币。她直接往零钱包里一塞就可以了。   这么多钱怎么放呢?   第一个想到的是上交给于牧。再一想,别人都有小金库,为什么自己不能有一个。她可以办一张银行卡把钱都存进去。   于牧进来的时候就见大红大红的纸币摊了一床的。明秀正穿着棉质的小熊睡衣坐在其中,低着头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   于牧走过去嫌恶地看着那些钱:“上面不知道给多少人摸过,沾了多少细菌,你把往床上摆,还真是不怕脏,晚上在上面不要睡觉了!”说着就要给她收拾。   刚碰了一下,明秀就低叫一声,俯□抱住那些钱,警惕地看着他,活像一只护犊的老母鸡,生怕被人抢去了。嘴里叫道:“这些是我的!”   于牧有些哭笑不得,难道他平时不给她钱花,虐待她了!   他还从不知道自己养了一只守财奴,只好坐在床边耐心地安抚她:“我不拿你的,只是这样子放在床上,晚上不好睡觉。我只是帮你收拾一下而已。”   明秀知道自己冤枉他了,脸有些红,讪讪地开始自己动手收拾,仍然不让他帮忙。   于牧粗略扫视了一圈,大概知道了数目,心里有了数。对她道:“我明天去银行办张卡,把钱都存起来,你还小,身上装这么多钱不太方便。“   明秀犹疑了一下,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点点头同意了。目光胶粘在被于牧拿在手上的钱里,明显的依依不舍。于牧真的郁闷了:“你平时缺钱花么?”   明秀摇摇头,不缺钱花是因为根本用不上钱。吃的穿的包括想要什么于牧都会给她准备好,平时很少遇到用的到钱的地方。   “可是……可是。”明秀想了半天勉强凑出了一个理由,“你很小气,每次给我的都没有一张这样的。”   于牧顿时无语。   有些微妙的心思暂时不能让她知道。比如说自从明氏夫妻去法国后,她的花费几乎都是于丰玉给自己的。再比如说,,明秀对钱一点概念都没有,相当于小孩子知道饭要吃,衣服要穿一样的简单概念。自己怕给了她大钱露在外面招人惦记。还有,他把明氏夫妻每个月给她寄得钱都保存的好好的,一分钱也没有动过,将来连带着自己的会全部都是她的。   他没再说话,只是沉默地收起钱。   看他不说话,明秀急了,以为他生气了,拽住他的袖子:“你别生我气啊,我开玩笑的,这些都给你好了,其实我并不是那么在意的。”   于牧心里暗喜,想说你心里最在乎的是我对不对!脸上不动声色:“放心,只是暂时帮你保管,将来全都是你的。”   明秀显然是没理解意思,急忙摆手道:“我真不是!都给你了,不会让你还得。”   于牧头都疼了,心道:这个丫头头脑怎么这么迟钝,一点也看不懂别人的心思。   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摸摸她的头,温言温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这下明白了吧!”   明秀愣了一下……班里有些男女同学谈对象,会开玩笑说:“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于牧说的意思明显和他们不太一样,似乎有什么深意的样子。   于牧见她那呆呆的傻气模样,心又软了,下床给她换了条床单,把她抱进被窝里躺好,顺便给她理了理散开的长发,柔声道:“快睡,明天早上早点起床,我们回家。”   明秀觉得自己实在跟不上他的思维。今天不才初二嘛,至少也要等过了初三才回家吧。   看出了她的疑惑,解释给她听:“从明天开始,我就要忙起来了,总待在别人家里我不放心。乖,明天我们一起回家啊。”   明秀彻底糊涂了,说在家不放心的是他,说不在家也不放心的还是他。嘟囔了一句:“随你便!”转过头去睡自己的觉。      去和田笑告别的时候,田笑极力反对。也不顾脸面了,对着于牧就大声斥责道:“要走你走,秀秀留在家里不关你的事!”   明秀心惊,她从没见过热情有礼的田阿姨这么气愤的模样,看上去都有些狰狞。   她知道于牧和于家的关系,心里想到:原来小说里写的后妈是真实存在的,不禁有些心疼于牧,挡到他的面前,对田笑道:“阿姨别怪牧哥哥,是我想要回家的!”   于牧见她如此维护自己,心下一暖,拉住她的手:“你去外面等我一会儿,我和你田阿姨说两句话就来!”   三楼的会客厅在主卧室的外面,是两个长辈专门私人会客的地方。经过隔音效果的处理,在外面根本听不到里面的声音。   于牧和田笑面对面站着,此刻他的面容冷峻,笔挺的手工西装穿在他那修长高大的身形上,就像一个天生的领导者,不怒而威。   田笑惊觉,曾经瘦弱卑懦的小男孩,何时长成了现在这样有气势的男人。看起来和当年的于丰玉颇为相似。   曾几何时,那个男人站在自己面前,冷硬残酷地逼着自己和他离婚,哪像是一个和自己同床多年的丈夫。   新仇旧恨一时间都涌了上来,田笑恨恨地瞪着他,恨不得把他身上盯出千百个洞来。指着他的鼻子恶狠狠骂道:“果然是狐狸精生出来的野种,一个个的都爱抢别人的东西。”   于牧冷冷地盯着她,听她骂完,气急而笑,声音里极尽嘲讽:“那又如何,听说我妈妈去世的时候,爸爸就陪在她的身边,至少她是笑着离开的。而你呢,一个和丈夫分房多年的女人,不知道死的时候他会不会为你流一滴眼泪!”看她气的脸都青了,心理面快意横生,只想令她更加痛苦:“我知道你儿子喜欢秀秀,而我偏偏不让他如愿,你就看着吧,这才是刚刚开始!”   “你……你!”田笑被她说中痛脚,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佝偻着背猛的咳嗽起来。   裴英正好上来看到,连忙过去扶她。于牧冷哼一声,甩袖而去。      爸爸妈妈走了,兄弟姐妹也走了,盛嘉没人陪他玩儿,又怕被外公逮到拉去下棋,楼下几个地方到处乱跑。拐角处,看到大红衣角一闪,眼睛一亮,立刻冲了出去,上前拽了人就往外跑:“秀秀姐,走!走!带我坐车去市里。”   明秀一下被他撞上来,吓了一跳,头开始犯疼了,拉住他:“干什么呢!我不去,你找其他人去陪你!”   正拉扯间,不知什么时候一个高大的阴影遮住自己,浑身夹带着冰雪的气息。盛嘉抬头一看,见是小舅舅,面容冷沉地像是随时就要打人,吓得甩开明秀的手就跑了。   明秀没有发现于牧的异样,看盛嘉跑的比兔子还快觉得十分好笑:“倒是没想到,他那么怕你,这下好了,他以后要是再来缠我,你就出来帮我应付他!”话还没落音被于牧拽了一个趄趔。   明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坐在车上,看着于牧侧脸冷硬的弧线,一直到下颌绷得紧紧。她小声问他怎么了,没有得到回应,也就乖乖的坐着。   一路上被他拽着东倒西歪的回到家,气不打一处来,大声道:“我招你惹你了,没事冲我发什么火!”   于牧站在玄关处抿唇不语,眸光深沉地看着她,闪烁不定。就像一只潜伏的野兽,随时会扑上来把猎物撕碎。   明秀被他看的有些慌乱,再不去看他,也懒得去猜他那些莫名其妙的心思。小声低咒“神经病!”自上楼去了。   于牧仰头靠在沙发背上,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抬起手按住。   他觉得自己身体里有一只暴虐的兽,一踩到导火线就要叫嚣着往外冲,过往的一幕幕像是走马灯一样在脑海里交替着。女人厌恶的嘴脸,男孩肆意的打骂,绝尘而去的汽车。一会儿又变成女孩儿甜蜜的笑脸,寂寞里相互取暖的依偎。   内心不断地挣扎徘徊,终是苦苦一笑。    7 7、于昶回国 ...   明秀从小就不擅于表达,也不爱说话。骨子里还带着些清傲,对待别人会有一些疏离感。刚上学的时候,于牧曾一度担心明秀这样的性格会被学校同学所孤立,跟了几天发现情况   比她想象的要好些。明秀长相甜美清新,让人一见就会心生好感,即使不说话,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但好朋友却很少。   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事情,有的人第一眼就让人觉得欢喜,有的人第一眼便会让人感到讨厌。明秀对于简飞鸿就是前者。   简飞鸿是校园内的名人,大姐大一样的人物,有些男生都会怕她。她是校广播站的编辑,也带做些宣传工作。   一次校庆典礼上,有个接待外宾得女生忽然肚子疼,不能上场,大家都急的不行,哪有时间来得及再重新选一个。那么多少男少女聚集在操场上,简飞鸿第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明秀,扎了一个马尾辫,穿着整齐的校服,沉静端丽的坐在那里。并不是最突出的,却让她觉得很好。办拖半拽着上了台。   此后,学校有些活动,简飞鸿就会来拉了人去帮忙,渐渐的就成为了朋友。      每个女孩心中都会有着一个带粉红色泡沫的美梦,梦中会有一个英俊的王子。   简飞鸿眼界很高,在她的过往中,称的上王子的只有一个。那个王子名叫于牧。   于牧有时会接送明秀,她会偶尔碰到。只可惜那是个黑马王子,倒不是他长得黑,而是他的气质暗黑。面容冷峻,不苟言笑,只对待明秀的时候才是个例外。   今天和明秀一起放学,她又见到了另一个王子,那绝对是一个白马王子。英俊年轻的外貌,修长匀称的身姿,站在银灰色BMW车旁,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   简飞鸿兴奋地拉着明秀去看,明秀只觉无奈,懒懒的说道:“我还是比较喜欢齐天大圣,会驾着五彩祥云来接我。”末了又加了一句,“既梦幻又环保。”   简飞鸿满头黑线,觉得明秀简直不像地球人,拉着她继续靠近。   待看清楚后,明秀一下子怔忪了。在远处看是觉得眼熟,近了竟和记忆中的那个人一模一样。总是温柔又包容地对着她笑,似乎不管她做错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关系,千年也不会改变。   她呆呆地开口唤他:“昶哥哥,你回来啦。”   简飞鸿都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世界上的王子怎么都让明秀碰到了。她怅然地叹了口气,站在原地看着汽车渐渐远去。      于昶带着明秀来了一家西餐店。店长是高鼻梁深眼窝的中年法国人,他和于昶很熟的样子,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正想府身来亲吻明秀,女孩吓了一跳,慌忙往旁边躲。   于昶脸上一直带着笑,看上去心情很不错。不动声色地站在明秀面前,用流利的法语和对方交谈。明秀听不太懂,见法国人呵呵一笑看着她。脸有些不争气的红了。明秀明白亲吻是法国人表示友好的方式,可是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她知道自己失礼了,是想道歉的,又怕他听不懂,小心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法国人想不到小女孩会想和自己握手。爽朗地笑出了声。   法国人都有一种浪漫的情怀。店里的装饰无一不体现出这一点。光线是不知道从哪折射出来的暗红灯光,暗的很。每张桌子正中都有一个斜条纹的细颈瓷瓶,里面插着一朵火红鲜艳的玫瑰。旁边还有一个透明玻璃杯的烛台,颜色各异,任客人选择。   明秀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句话:一种颜色代表一个心情,一个心情里面藏了千千万万个故事。   对面的男人穿着英伦风格的米色风衣,脸庞白皙俊美,头发打理的整齐利落。而自己呢,明秀低下头,身上穿着的是学校里的蓝白校服,也许头发经过一天的运动都有些凌乱了。明秀忽然有些不自在了,别扭的动了动身子。   三年没见面,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好低着头盯着桌子下垫着的咖啡色长毛地毯。   终于等到服务员上餐,于昶把玫瑰和烛台移到角落,明秀暗自松了口气。   主食是八分熟的牛排,油渍渍的冒着热气,香喷喷的肉味直往人鼻子里窜,引得人食指大动。配的是水果沙拉,还有一道松子什么的,明秀都叫不上来名字。   于牧平时很少带她去吃西餐,她也并不太喜欢吃,油腻腻的半生不熟,味道也怪怪的。   明秀刻意放慢了速度,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的极其缓慢。待永昶放下刀叉,明秀也立刻不动了。   于昶招来服务员结账,又说了句什么,服务员拿着单子走开了。   两人等在座位上,于昶这才细细地看明秀的脸,女孩一直低着头,在他这个角度正好看到她光洁饱满的额头,眉毛细长而色淡,像是水墨画中意蕴悠远的远山。睫毛也是细长细长的,并不是很翘,垂在那里遮住了那双纯净无害的大眼。时间好像在她身上停驻了,一点儿都没有变过,脸颊还是有些婴儿肥,耍小脾气的时候,会嘟着嘴腮帮胀的鼓鼓的,像是一团白面团,总让人想揉揉捏捏,也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问题,她的脸上红通通的,嘴唇也鲜艳欲滴。   于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蓝格子的手帕,伸过去触碰她的唇角。明秀下意识地让开,看到那快帕子就没动了。   她是记得的,不管什么时候,于昶口袋里总是装着这么一块手帕,干干净净的,连洗衣粉清新的香气都没有变过,曾经许多次的帮她擦过眼泪污渍。   明秀的心一下子变的暖暖的,抬头向对方露出今天晚上的第一个微笑,心里由衷的自豪:是啊,这是我的昶哥哥,这样优秀温柔的一个人!   于昶被她那甜美的笑容恍了神,停在唇边的手一顿,低咳一声,轻轻帮她擦拭干净褐色的酱汁,然后把手帕重新叠好放进口袋。明秀注意到了他的动作,并没有在意,以前他也总是这么做,每次问他脏了的怕子为什么不直接丢掉,他总是回答:丢掉了不就浪费了么。   服务员又返了回来,手上端了一个精美的盒子。   于昶伸手接过,和明秀一起离开。   小区里很静,连一丝风生也无,于昶把盒子递给明秀:“我看你晚上吃得很少,这是水果蛋糕,我记得你以前很爱吃。”   明秀沉默着伸手接过,心中感动,看来三年的时间并没有拉远彼此的距离,如果他是我的亲哥哥,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明秀想。   于昶忽然低头在她颊边触碰了一下,动作轻柔的让人不敢确定,刚才的亲吻是不是幻觉,耳边传来他低柔的声音:“秀秀,我一直很想你。”   淡黄的月光照在两个身上,迷离的像是一对幸福相拥的恋人。   风起,吹动树梢的新生的枝芽,打散了一地的银辉。      这段时间于牧很忙,经常回来的很晚,要不是早上餐桌上准备好的早餐,明秀甚至怀疑于牧晚上回来了没有。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九点,屋里一片漆黑,果然于牧还没有回来。   打开灯换了鞋。居然发现沙发上坐了个人,待认出来是于牧松了口气。明秀暗骂他越来越神经质了,大晚上一个人坐在客厅里也不开灯。夜里的风吹得人身上凉飕飕,明秀走到落地窗前去上了窗户。   于牧坐在沙发上目光沉沉地看着她“到哪儿去了,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明秀看他心情又不太好的样子,怕又受到牵连,不太想搭理他,随口答道:“和别人去吃饭了,电话在书包里没有听见。”   说着,把手里盒子摆在桌上,然后进了厨房。   正洗着碗勺,突然听的东西咣当落地的声音,赶紧跑出去看。   精美的盒子被砸在地上,四分五裂。里面的奶油,新鲜的水果从缝隙间流了出来,撒了一地狼藉。   静谧,空气里有一些不安分的微小分子在到处流窜。   “你太过分了!”明秀的心一抽一抽的,说出的话声音在颤抖。   于牧的心一痛,立马又被心底那些暴虐的因子所替代,眼睛里也冒出了一条条的血丝:“我过分!我哪里过分了!你这么晚了不回家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还有理了!”到底被嫉妒冲掉了理智,冷笑一声,“怎么,这几天我没陪你就寂寞至此?随便一个蛋糕就把你收买了?”   明秀气的浑身直抖,简直不敢相信这样过分的话是从于牧嘴里说出!指着门冲他尖叫:“你滚,立刻滚出我家,我不认识你,再也不认识你拉!”   “砰”地一声,门被重重甩上,明秀再也忍受不住,蹲□抱头大哭起来。    8 8、尝试独立 ...   简飞鸿早上出门前接到了明秀的电话,电话那边的声音有些嘶哑,让她听得有些心惊。   明秀说的简洁明了。她生病了,帮她向老师请三天假。简飞鸿爽快地答应,那边就挂断了电话。   再拨回去,电话就变成了另一个女人甜美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明秀的状况不太好。她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哭的,为什么哭的都已经忘记了。   昨晚大哭一场,一觉起来就觉得不对劲了。头也很疼,浑身也很不舒服。她下意识地想张口,刚一动嘴唇,发现嗓子像是卡了什么东西,干涩的发疼。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一定是生病了。   从床头柜上摸来手机,哀叹一声,时间显示才凌晨五点四十。自己竟然破天荒的起这么早!   她拉开窗帘,外面天果然还是黑的,楼下并没有熟悉的奥迪。   坐在床沿边想了好一会儿,时间到了早上七点。她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是让简飞鸿帮自己请假,另一个让保姆云姨接下来的几天都不要再来。   她应该尝试独立生活了。   明秀想用体温计量一□温,找半天也不知道放在哪里。也不找了,去卫生间泡了个澡,暖暖的热气熏得自己舒服了很多。穿好衣服对着镜子照了一下,脸色白的像鬼,一双眼睛肿的像核桃一样,自我嫌弃的撇撇嘴角:“真是难看!”   又去衣帽间找了帽子和大墨镜带上,镜子的的女孩半张脸几乎都被遮住,稍微满意了些。   也不知道买东西需要多少钱,随手在抽屉了抓了一大把零钱,这才出了门。   明秀坐公交去了市里最大的购物超市,凭着记忆在药柜买了头孢,感冒灵还有店员介绍的退烧药。数清了剩下的钱,推了小车去果蔬区,仔细的比对价格才放进车里。路过自己喜欢的零食区,再三犹豫也没进去。   排了很长的队伍结账,收银员是个胖胖的中年妇女,问她什么,明秀只是点点头也不出声,摸出一把零钱放在台子上。女人不禁多看了她一眼,露出怜悯的神情。   明秀摸摸自己的脸,不至于这么悲惨吧。   买好东西,全身上下只剩下两个钢镚,刚刚好坐公交回家。   买的东西种类很多,但是却重的很,拎在手上有些吃力,交换着两个手来回拎。走到大门口,保安大哥想上前帮忙,被她拒绝了。一个人傻傻地往家挪。   终于回到家,打开门,简直是把东西拖进去的。   一下子滑坐在地上,靠着墙壁,全身都像是脱力了一样发软。尤其的两只胳膊,都不像是自己的了。全身黏黏的难受,头上的汗像雨一样往下滴。她连镜子都不敢照了,自己此刻肯定狼狈的不成样子。   视线对面正好是鞋架,男人女人的鞋对称的摆放地整整齐齐,随时等待主人的光临。   她闭上眼睛,脑子嗡嗡直响。不知道坐了多久,昏昏沉沉的睡意全涌了上来,眼皮沉重的直打架。她挣扎着扶着墙站了起来,从袋子里翻出了药。也不看说明书,拨出几颗药丸一股脑地吞进嘴里。   这些做完之后什么都不想干了,直接脱了外套就往被子里一钻,睡过去了。   这一觉睡的天昏地暗。醒过来的时候天都暗了,在床上哀叫连连,实在不想起来。可是肚子叫嚣的厉害。只好磨蹭着起床。   袋子还摆在门边,全身酸疼酸疼的使不上力,只能像原先一样把袋子拖了进来。   肚子虽饿,也不是很有胃口,随便拿了两种蔬菜,洗好切碎放在汤锅里大火开始煮,抽空又去吞了一次药,心里安定了一些。   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又再一次不依不饶的响了起来。明秀有些烦躁地走过去接。   电话那边的男声有着吸引人的磁性,感觉似曾相识。她听出来了是于昶。   问她怎么手机关机了,又听出来声音不太对劲。明秀说自己刚睡醒含糊其辞地带了过去。接着还说了些什么,明秀都一一点头应下。   挂了电话坐在沙发上发了会儿呆,听到厨房有声音,想起锅里还煮着晚饭,赶紧跑过去。   锅盖翻腾地扑扑直响,水沿着锅边溢出来,浇在火上发出呲呲的响声。明秀关上火,去揭盖子,刚碰一下就被烫了一下。她使劲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暗骂自己是个笨蛋。这才拿了抹布重新去揭。热气扑面而来,里面都看不见煮了些什么。待冷了一些,也不用碗,就着锅子去尝,淡而无味,只有蔬菜干涩的味道。又想到原来是自己没有放调料。   这样的蔬菜汤,恐怕连楼下张大爷家的大黄狗都不会吃吧。她泄气地自嘲。   罢了,就这么将就着吃吧,谁叫自己是个病人呢。这么想精神又好了一些。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夜晚临睡前她回想了一下今天所做过的事。好像没有一件事很成功的,不过好歹第一步是踏出去了……      第二天中午,家里来了一个访客。   简飞鸿一进屋就上下打量明秀,脸色苍白,眼睛有些红肿,头发随便松散的扎在脑后,穿着宽松的运动服,显得整个人格外瘦弱。精神倒还可以,稍放了心。   忽然闻到一股焦糊的味道,去厨房一看,红红绿绿的东西掺在饭里煮了一大锅,也没看出来煮的是什么。   明秀苦着脸解释:“我只是想煮稀饭而已。”   简飞鸿再次肯定了对方不是个地球人,也没顾得上想太多,动手开始给她做饭。   洗菜淘米做饭,动作干净利落的就像饭店里的大厨,看得明秀在一旁渍渍赞叹。简飞鸿不理她,等她吃完饭,又开始给她收拾凌乱不堪的厨房。   等做完以后,都快下午两点。简飞鸿也不打算回学校了,和明秀坐在沙发上一边打量她的家。   装饰简洁素净,显得空间很大,一个人在的时候不免会有些空空荡荡,冷冷清清。也不知道明秀自己的卧室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   简飞鸿问:“你一个人么?”   明秀懂她的意思,点点头算是应了。   简飞鸿有些惊讶,于牧平时对明秀那么在乎,放学晚了一会儿都会唠叨两句。怎么这会儿生病了连个人影也没见到。   就听明秀道:“我们吵架了,这两天他都没有回来”顿了顿,“也许以后就这样了,只有我一个人,你也看到了,我一个人不是很成功,不过我会一样一样的慢慢学。”   简飞鸿心想,不可能来真的吧。又听她道:“他之前对我很好,衣食住行都不需要我动手,我都知道的,所以也没仔细考虑别的什么。但是有些道理我还是懂的。很小的时候我就明白了,没有人会陪着另一个人一起一辈子。父母尚且如此,何况其他人呢。”   简飞鸿听得心惊,仔细去分辨她的神色。说话的时候眼神是空洞的,说完了又变成了无可动摇的坚定。   像是打开了一个话匣子,很多深埋心底的想法都吐了出来:“其实,我觉得自己已经算是幸福的了,以前那些快乐像是偷来的一样,我一直都是不安的。世界上有多少人流离失所,孤孤单单不也过得很好。别人可以做到的,我也可以努力去做。我相信,只要有心,没有什么是做不来的。这样,我反而更安心一些,即使过得不好了我也没有理由去怨天尤人。”   明秀还是有些感冒,吸了吸鼻子,脑子里本来凌乱的思路也豁然开朗起来:“其实我都不想去上学了,我不喜欢,想要去赚钱。可是听别人说,学历是一个人未来工作的通行证,没有学历通向成功的人毕竟是极少数的,我自认为自己不比别人聪明多少,还是保险一些比较好,至少要拿到大学毕业证,但是我身边没有钱。”   这才回了神,看向简飞鸿:“你能帮我找一份兼职么,累点没关系,我是可以忍得。”   简飞鸿听的胆战心惊,道理人人都懂,但涉及到自己关心的朋友,有种面对残酷现实想哭的冲动。   她还是忍不住劝道:“你说的没错,可是会不会极端了一点,于牧并不是以后都不回来了,何况,你爸爸妈妈都还在,虽然远在法国,但不可能不管你的,他们仍旧是你的依靠呀!”   明秀嘴角抿成一线,呈现出一种倔强的弧度,过了一会儿,冷冷开口:“这样不可能过一辈子,我的情况你也知道,说白了,就是一个什么都依靠别人的娇气小姐。趁我现在还有些尊严我想改变一下,万一将来哪天我连最后的尊严都没有了,怕就再也活不下去了。”   简飞鸿全身一震,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觉得说什么都是苍白的,连自己都想哭了,握住她的手半晌,还是哽咽了起来:“可是,可你才16岁啊,这么小,还是个孩子,一下子强迫着自己长大独立,那得受多少困苦险阻,而你……这样会不会对自己太狠啦~”    9 9、吵架搬家 ...   于牧这几天也很不好受,自从知道于昶回国,他一整天都不能安心工作。   他给明秀打了那么多电话都没人接,好不容易等到放学的时候,他计算着时间人大概是到家了,往家里打电话,云姨说人竟然还没回来。   心里急的不行,生怕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者明秀出了什么危险怎么办!   工作很繁多,平时从没觉得怎么样,今天却总是觉得很烦躁。也顾不上其他事了,驱车赶回家。等了近两个小时,站在窗前不经意看到楼下两个身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的宝贝正和别人抱在一起,那个人他怎么会不认识,当下正炙手可热的海外留学博士生一于昶。当时脑子就“轰”的一下子炸开了。恨不得立刻冲下去狠狠揍人。到底还存着一丝理智,想等明秀回来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   终于把人等了回来,女孩脸上带着迷人的红晕,以往的每次见她这样都会想扑上去咬她一口。今天却有种想扑上去吃人的冲动。   于牧忍得手都颤抖利落,在心里不断对自己催眠:不是这样的,也许是在路上碰到了,肯定不是旧情人千里相逢的感人约会。   明秀从来不会撒谎,她的骄傲让她根本不屑于那样的行为。她的回答很冷淡,并没有交代的很清楚,于牧却已经猜到了前因后果。   他感觉心里面的那根导火索一下子被点燃了,于牧残忍地对她说了过分的话,心里觉得痛快。看到她那悲伤愤怒的神情,再也不敢多做停留,怕自己会再多做出什么令对方更加痛苦的事情,急急的摔门而出。      58个小时没见到人,于牧觉得自己已经忍到了极限。想想人冷的也差不多了,应该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吧。   于牧开车去学校接人,放学时间,许许多多的高中生随着人群往外走。都穿着一样的校服,连个头都差不了多少,但于牧总是能第一时间就看到明秀。明秀从前就笑他,视力比所有正常人都好,肯定眼睛里戴了隐形的望远镜。想到一些往事,心里定了些,一边耐心的寻找明秀,一边想着晚上带她去哪里吃饭。   从学校里走出的学生越来越少,于牧的耐心也用的差不多了,刚下车看到简飞鸿和几个同学从里面走了出来。站在校门口等她走到面前,叫住了她。开口就问:“明秀呢?怎么还不出来!”   简飞鸿看到他明显的惊讶了:“她生病请假了,今天都第三天了,怎么你不知道么?”随即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是了,我们玉田集团的于大总经理平时工作那么忙,总么会去关心一个不相干的小女孩的行踪!”   于牧刚听她说明秀生病了就紧张了起来,又听她说了后面的话,只觉得怎么听怎么刺耳,冷冷地看着她道:“你什么意思,乱说什么!”说着也不想理会她,转身就走。   简飞鸿一把拉住他,不等他发火,快速道:“我不管你到底对秀秀是什么意思,只想告诉你一句话,如果你不爱她,就不要再纠缠她,如果你爱她,就不应该再继续伤害她!”说完,也不去看他黑沉沉的脸色,径自离开。      于牧急匆匆赶回家,在书房里找到了明秀,女孩正电脑桌前打字。听到声音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平静的说:“你回来了。”声音带着些沙哑,然后又继续干她自己的事情。   于牧心里的不安扩大,以往明秀生气的时候,肯定是不愿意理他的,更别论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的和他打招呼。   他走过去瞟了眼电脑上打的内容,大约是一本什么书。然后开始打量女孩。   于牧看清明秀的侧脸,也不知道是不是电脑光线的问题,女孩的脸显得特别白,没有一点血色,甚至连额角隐在皮肤下淡青的血管都看的清清楚楚,顺着流畅柔和的线条一直蜿蜒而下,惊觉,女孩的下巴何时变得如此尖了,以前还老嫌自己长了双下巴,现在好像一点多余的肉都看不见了。   于牧单膝跪地去抱住她,怀抱里的身躯瘦的一只手就能环抱过来,腰细的好像稍大力一点就会折断。   他说“对不起,我错了!”   房间里静极了,没有任何的回应,只能听到电脑键盘清脆的敲击声。   “你搬家吧,我们应该分开了!”敲击声不知什么时候听下来了,于牧听到女孩如是说。   他的手臂不敢太用力,只是不由自主地轻轻颤抖了起来,他听到自己暗哑的嗓音:“你说什么,我没有听清……”   明秀闭上眼,深吸了口气,再次说道:“我说,你走吧!”   于牧把头深深埋进女孩的怀里,她的体温是温暖的,却捂热不了自己的心,他感到自己全身发冷。   明秀没有动,任他抱着。半晌,才听到他的回复:“好,我走,不过我有一个要求。“于牧抬头看向她的脸,“我要你送我离开。”      明秀坐在客厅等于牧收拾好下楼,   嘴巴里讲出了,心里却很难过。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就像他说的,真的是世界上最亲密的人,怎么说分开的就这样的轻易。这个决定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情,连一点预兆都没有。尽管已经考虑的很充分,离开的时候还是这么难过。   于牧只拎了一个行李箱下来,就像只是外出一趟而已。明秀站起身开口想说话。于牧先一步回答了她想说的:“今天晚了,来不及收拾,改天我会再回来一趟。”明秀便不说了,抬脚跟着他离开。   送到楼下,明秀停住,想和他道别。于牧拉住她,低沉的声音中着一些祈求:“别走,再送我最后一段。”拒绝的话再也说不出口,顺着他上了车。   车子开进了市区繁华的商业区。明秀也不知道他要去哪。   街上华灯四起,商业楼上亮着五彩的广告标语,还有超大尺寸的液晶显示屏正播放着精彩的广告。街道上行人你来我往,有出来散步的老夫妻,也有姿态亲密出来约会的情侣,还有刚刚下班急匆匆往家赶的上班族。到处洋溢着欢快热闹的气氛。   明秀闭上眼不愿再看,觉得自己是残忍的。   车窗镜里折射出各种景象,于牧一直留意着,渐渐的嘴角微微勾起。   车子最后停在一幢商品楼的前面,应该是刚刚完工的,空气中还带着新建楼房的材料味。四周都是一些商业大厦,明秀如果没记错的话,玉田集团好像也离这里不远,她抬头看了眼大楼,不知道有多少层,似乎一直伸到了漆黑的夜空里。   “走啊!”于牧等了一会儿,见她没动,上前拉住她。   坐到电梯里才发现一个问题,这么晚了,等下她该怎么回去,身上好像没有带钱。   “叮”的一声电梯停在了16层。于牧自然地牵她出去。      房子只有一层却十分宽敞,是已经装好了的,开了灯到处都是亮堂堂的。家具装饰基本上都是暖色系。墙壁是米色的,地上铺着米色的长毛地毯,沙发是暗红色的,上面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的毛绒动物抱枕,墙壁上呈阶梯状挂着几幅田园风景图,液晶显示电视机旁边甚至有一面贴照片的凹墙,那上面分明就是她自己从小到大的照片。   明秀“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这里的一切都是按照她的喜好准备的,这么晚了把她带来,再迟钝也反映过来了。   于牧听到哭声从洗手间出来,看到她站在客厅中间哭的好不凄惨。疾走几步上前去抱住她:“怎么了,宝宝,怎么哭了呢,今晚被你抛弃的分明是我,我才是该哭的那一个,你怎么忽然哭起来了呢!”   明秀心里又委屈又悲愤,一个人思想奋斗了好久做出来的决定,自己还觉得是一项伟大的壮举。在别人眼里就像一场闹剧,看完了也做出了肯定,之后又瞬间的推翻了,就像是一个拿小孩无可奈何的家长,顺着你的意思逗逗你,到头来却已经自己做出了决定,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明秀使劲的推他踢他,大声叫嚷着“我要回家,送我回家,你骗我,你又骗我,你总是这样,那我算什么!”   于牧死死地抱住她,任她发泄情绪:“这不就是你的家么,这是我们共同的家啊,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再去改,不要再生气了,也不要再哭了,你哭的我心都痛了。”   “你实在是太坏了,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么坏的人,你早就准备好了是不是,看着我在那又哭又闹的像个小丑一样,取悦你了是不是!”   于牧看她难过成这样,心里也疼的发紧。她怎么能这么看自己呢!   从小把她放在自己掌心里宠着,她哭他就疼,她笑他就快乐。这次他是真的知道错了,最后没和她商量就带了她来,真的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什么都能容忍就是不可以她分开,她怎么就是不明白呢!   于牧心一横,一把打横把明秀抱起“好!既然你这么说,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才叫做取悦我!”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 下面的章节会不会很期待啊~ 有什么期待的话一定要让我知道哦~ 10 10、初次侵犯 ...   明秀被于牧抱到床上,忽然意识到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吓得连哭都忘记了。   于牧的唇使劲在她唇上碾压摩挲,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用力。明秀咬紧牙关,只觉得双唇火辣辣的疼。双手不断去推拒他。   于牧一只大手轻易地将她两只细瘦的手腕抓住,高举在头顶,另一只手去解她的外衣,刚解了两颗扣子就不耐烦了,一把使劲拽开。圆圆的珍珠扣子一下子飞溅到墙壁上,又骨碌碌地滚在地板上,转了好几圈才停了下来。   外衣被剥除,里面的就简单了。质料松软的针织衫轻而易举的被脱掉。   上身一凉,随即一个火热的身躯也覆了上来,也是□裸的,贴着她的不断摩擦。   手悄然钻进了她的胸衣,带着薄茧的粗糙触感的大手在上面大力的揉捏,激得明秀一个激灵,低呼出声。于牧的舌头便趁机伸了进去。坐在她口腔里肆无忌惮的翻搅,追逐着她的一起共舞。   口水不受控制地从嘴角流下,于牧又顺着去舔,一直舔到耳朵,含住小巧的耳尖轻轻噬咬。一股异样的电流从身上流过,明秀痒的连脚背都弓了起来,摇晃着脑袋乱叫:“不要,痒!你走,你走开啊!”   于牧的吻开始变的温柔而缱绻,在女孩玉白的颈项上落下了点点红梅。然后一直向下,来到她秀挺的乳峰。   裤子不知什么时候也被除去,一个粗硬的东西顶着她的柔软。明秀心里的恐惧一点点加深,身体被于牧又亲又摸的异样感也持续不断,简直就是一种折磨,痒的时候想笑,怕的时候想哭,实在是苦不堪言,只想早早的结束!   于牧从来没有实践过,最刺激的经历只是大学时候和李景知一起去看真人秀。他知道怎样去做,真正操作起来的时候却并不那么顺利。热流都堵在□,叫嚣着要寻找一个出口发泄,胀的都发疼了。他也只晓得横冲乱撞。   房间里的气流在不断的加热,于牧有些急躁了,汗滴顺着脸颊颗颗滑落,落在女孩的身上,又被慢慢蒸发掉。   于牧干脆伸手去找。女孩的□已经湿了,他的心里越发的难耐,寻到入口,用手捻了几下,女孩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快乐地直哼哼。   于牧曾在脑海里幻想过多少次,女孩在自己身下辗转呻吟,真正的听到的时候,只觉犹如天籁,腰眼一麻,很没骨气的泄了。   于牧瘫在明秀身上粗重的呼吸,明秀也大大的松了口气,全是都粘腻腻的,□更是湿湿的难受,她小心的动了动身子。   于牧喘匀了呼吸,抬头去看她。明秀的脸上有明显的红晕,眼睛晶晶亮的,看到他就闪躲,红晕更加蔓延,像是天边的火烧云,一直延伸到耳尖,果真是人间奇景,霞美而壮观。   于牧不敢出声,怕一开口就泄露了心底的秘密。   他紧紧地抱着明秀,两人间紧密的像是连体婴儿。明秀被他压的死死的,紧的她都快喘不过气了,忽然委屈羞愤全涌了上了,抽了抽鼻子,明显的带着哭腔:“你重死了,放开我啊,你,你,恶心死了,快下去啊……”说着,用脚去蹬他的□。   于牧这才发现自己的小弟弟什么时候又精神起来了,他也很无奈,叹了口气。今晚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动明秀了,怕再来一次,女孩非跟他拼命不可!   于牧把明秀抱起,哑声安抚她不断乱动的身子:“不要动,我只是带你去洗澡。”没有反应,还是一个劲的乱挣扎。   于牧用□顶了顶她不听话的屁股:“再动的话我可不就不客气了。”怀里的身子立刻僵住了。   把她送进卧室里的浴室,把温度调好。他才出去,径自去了外面的另一个卫生间。   明秀出来的时候,床单已经换了新的,是一套淡紫色带碎花的,是她的喜好。她的脸色缓了一点,心里仍在咒骂于牧。   也不等于牧,自己上床窝进被窝里睡了。   迷迷糊糊的被人抱了起来,然后就听到他低柔的哄她:“宝宝,乖乖~起来吃点东西。”   他不说还好,说了肚子真的配合着叫了两声。她想起来原来自己晚上没吃东西。不和自己过不去,懒得睁眼,就着他的喂得动作一口一口的往下吞,稀饭里也不知道放了什么,鲜鲜的的还带着股淡淡的甘甜味。   吃了半碗就不肯吃了,于牧用袖子给她擦擦嘴,把她小心翼翼的平放在床上,用被子盖好,自己把剩下的半碗粥解决掉。   一切都收拾好了,他才上床抱着人心满意足的睡去。      不管睡的多晚,早上还是生物钟准时起了床。看到怀里宝贝香甜的睡脸,心里的快乐不可言喻,连带着心尖都要颤抖,想着如果未来的每一天都能看到这样的美景,那他的人生就能圆满了!   于牧先去厨房把昨晚剩下的半锅粥热上,自己打理清爽了,见明秀还没起床,实在心疼不想去摇醒她,索性坐在床边看她。看了一会儿觉得不对劲了,女孩的双颊通红,呼吸也有些重。   去摸摸她的额头,果然烧起来了,心里责怪自己太鲁莽,身体还没好就去折腾她。赶紧打了个电话,把她用大衣裹好抱起。   看病,开药。期间明秀一点动静都没有,护士脱她裤子的时候,她才毫无预兆地哭叫了起来,双手在半空中乱挥:“不要,不要啦~你走开!我不要!”   于牧连忙制住她,小声哄她:“没有,我不动你,你好好睡,一会儿就好!”   小护士的脸色古怪,看看明秀,又看看于牧,像是明白了什么,脸上忽然红了。   于牧抬头冷冷地看她,她吓了一跳,再不敢耽搁,手还是颤抖着扎进了明秀的屁股。过一会儿再过来挂水就换了另一个头上戴蓝杠的护士。   护士长态度亲切,又不会让人感到谄媚,竟然和于牧是认识的。也不让他们出去,就让他们在治疗室里挂水,还特地拉上蓝色遮挡的帘子。   这个女人看起来二十五六的样子,实际上有二十八了,个子瘦高,长的秀丽端庄,是好友李知景的前女友,因为年龄大了他四岁,家里不同意,两人被迫分开。于牧之前见过两次,听李知景叫她什么香。   李爸爸是这家医院的院长,之前给李知景去了电话,换来的人竟是他的前女友。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他也顾不上太多。因为怀里的宝贝已经醒了。   顾湘的动作标准而温柔,明秀在扎针的时候还是醒了,正好看见护士给自己扎针的情形,眼睛瞪得滚圆,一眨不眨的盯着,皮肤一下刺痛,见到了暗红的回血。   好像是被血刺激到了,她回身紧紧抱住于牧,再不敢看。   于牧低声哄她:“没事没事,就好了。”扎好针后,顾湘说了一些注意事项很快就走了。   明秀知道自己生病了,浑身没力气,软软的趴在他身上,耷拉着脑袋也不说话。于牧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心里有些不安,小心的搬过她的脸,柔声问:“宝宝,在想什么?”   明秀回答的很诚实:“我在想以后该怎么办?”她的脸上面无表情,平时微翘的嘴角都显的冷清,“我是真气你的,真的决定要学会自己生活,可是你这样…”   她想了一下措词,继续道:“我的心里又乱了,你这样肯定不会放了我,把我带到那里,肯定是要囚禁我的,但是你知道的,你越这样我心里是会越生气的,越是生气你也不会好过。这样下去就成了恶性循环,我怕,怕将来有一天我们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或许会可怕到让彼此都感到厌恶。我不想变成那样。”   于牧不知道短短一会儿,她都想了这么多的事情,晨起的好心情一下子消失不见。心里也有些难过了,他只知道自己不能没有明秀,她是自己努力下去的动力,是枯燥生活中唯一的亮点,他为了她做了很多,也放弃了很多东西。即使是心甘情愿,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得到她。   于牧把明秀的脑袋轻轻按在自己颈窝,叹息一声,声音低的几不可闻:“秀秀,我已经不能回头了,没有了你等于颠覆了我的整个世界,做什么都没意义了,你就当可怜可怜我,我是真的不能没有你!”      李景知赶来的时候,室内一片静默。   小女孩被于牧抱在怀里挂水,身上披了件于牧的大衣,整个人都包的严严实实,只露出小小的一颗黑脑勺。头靠在他脖颈也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   明秀果然是又睡过去了,于牧冲他做了个手势,看看女孩儿的针眼,把大衣又小心的裹紧了些。   李景知坐在他们身侧,眼睛看到明秀□在外边的一小截脖子,上面一点暗红,开在她玉白的皮肤上分外明显。   不怀好意的对于牧笑了笑,得到一记警告的瞪眼。   李景知刻意压低了声音和于牧说话,带来了一个消息,于家老二于昶正式被政府聘用为N市的秘书长。   于牧目光沉了下,这个职位很微妙,掌握了很多重要的人脉关系。于丰玉不知道在其中打通了多少环节,才让他一下子坐的这么高。   他转换了话题:“你不要乱来呀,在你老头子眼睛底下,小心他剥夺了你财政权,让你再到外面横!”   李景知撇撇嘴,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有护士进来换水的时候,仍然死性不改的朝人家抛电眼,惹得人家一个大红脸,接着就会时不时的有护士进来巡视,目光偷偷在他们身上来回徘徊。   于牧怪他走到哪儿不老实,李景知低声道:“你猜他们是进来看我的,还是进来看你们的。”   于牧懒的理他的恶趣味,懒懒地敷衍他:“都有!”   李景知没想到他心里想的这么明白,来了兴致了:“你既然都知道,还上哪儿都带着这么个活宝招摇,也不怕碎了多少女孩的芳心!”   于牧这下懒都懒的答理他了。       11 11、生病送饭(修) ...   明秀实在不想吃东西,也不知道是药水挂多了,肚子难受有想吐的感觉。她把面前的粥碗推得远远地,连味道都不想闻到,还配合着干呕了两声。   于牧着急,一手将她搂在怀里,另一手拿手机打电话。   医生正是给明秀看病的老者,仔细询问了明秀的症状和病史,又问她这几天吃过什么。   于牧转头去看她,她懒懒的回答了。再问她吃了什么药,吃了多少,已经含含糊糊的不记得了。   于牧气的脸都白了。   听老医生在那边说可能是消炎药的不良反应,又细细地嘱咐了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   于牧冷着脸,又是担心又是自责,还生气!不想讲她又不得不说:“你自己一个人几天就是那么过的,好!都是我的责任。”   “我们说药的事情。生病了自己去买药是好的,可是药是能乱吃的么!万一……”他想都不敢往下想。   看明秀扭着头不说话,脸白的像纸一样。   深吸了一口气,尽量放缓了语气:“以后不管怎么生气,打我骂我发脾气什么的都可以,但是发生什么事情,尤其生病了一定要告诉我!嗯?”   明秀向前趴到桌子上,头背着他的方向枕在手臂上,闷闷地说:“你怎么还不去上班!”   于牧都被她气得笑了,小女孩这是不耐烦赶他走了。   于牧站起来,把粥碗收走,进去厨房过一会儿又出来,手上端了一个碗,正冒着热气。   “先把这两个鸡蛋吃掉!”   明秀不动,他也站在那不动。半晌,明秀终于无力地坐起来,于牧也坐她旁边一口一口的喂她吃下。里面不知道放了多少红糖,甜的发腻,吃完了赶紧跑去卫生间漱口。   于牧把她打横抱上床,明秀一下子挣扎起来。   “怎么,这会儿又有气力了!”于牧笑说。   明秀脸一红,知道自己想歪了,把被子蒙住头:“你快走啊!”   于牧隔着被子摸她的脸:“我走也行,你亲我一下!”   被子里的腿蹬了他一下。于牧也不闹了,知道女孩子不能逼的太紧。   明秀听到关门的响声,掀开被子,大大了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   对着上空发呆,这才发现,天花板不是雪花花的白,而是她喜欢看的海洋总动员的卡通。心里一酸,嗓子也涩的发紧,这个人总是对她这么好,不管自己做过了什么事,说过了什么话,只要一次他就能记住。   她记得曾经对着动画片大呼:“我要在住在海洋里,每天都与这些小动物一起玩。”   他笑捏她的脸:“你和它们去住了,我怎么办,我不准。”   如今他就把这些搬回了家,只要一抬头就能看见。   明秀用手背遮住自己的眼睛,想到:世界上大概再也不会找到另一个比于牧对我还好的男人了。      秦情是于牧的特助,本来该呆在办公室里打打电脑,偶尔和同事们说说八卦,却不料工作正忙的时候被派去做送货小妹。   地址是新的,难道老板娘换人了?于牧金屋藏娇了?“可是应该没人比明秀更加娇气吧,那可是个真正从小生长在暖房里的水晶花朵啊!”秦情不由感慨道。   想到这几天老板的坏心情,越发肯定了自己的这个猜测。还天马行空地编出了一个狗血的故事,于总另藏新宠,旧爱悲痛万分,天天和于总大吵大闹,要死要活!于总不堪忍受,狠狠地把人抛弃!   想到这里,秦情不由得打个冷颤:那明秀多可怜啊,那么小一个姑娘,也许从今后就这么毁了,也许会像电视剧里的悲情女主一样化身为复仇天使。   这么一想她又兴奋起来,一路上走走晃晃到了地方。   站在门口,她理了理自己被风吹乱的白领套装。想到:千万不能给新老板娘留下不好的印象。   门一打开,她不受控制地张大了嘴,心思快速转动,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难道旧爱打上门来了?但看她的打扮又不像,身上穿着休闲的居家服,神情慵懒,除了又瘦又白,楚楚可怜,看不出什么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难道老板回心转意了,那怪不得她一身的病容。   想通了,脸色恢复标准的职业面容,露出八颗雪白的牙齿,双手捧上食盒:“这是清蒸记的稀饭配水晶饺,老板让我送过来,请您品尝!”   明秀哪里能想到,自己都被编成了小说里的悲情女主角,她接过来,在心里鄙视于牧,又以权谋私!   她请秦情进屋来歇一下,喝口茶再走,秦情无一列外的拒绝了。只是礼貌的请明秀吃完,她要带空盒子回去复命。   明秀真想把手里的盒子摔在地上,到底忍住了。   趁她吃饭的空隙,秦情想获得更多的信息证实自己的猜测,万一以后出了什么状况也好做个准备,在旁边苦着脸道:“老板这几天心情不好,总是发脾气,这不,我们一个同事都受不了,主动辞职,现在又要新招一个同事。”   明秀有些内疚,秦情是一个称职的特助,从不在她面前多话,现在这么说了,显然是于牧做的过分了,又不由得在心里骂他一句:“神经质!”   抬头对她歉意地说道:“对不起,是我的过错。”   秦情没想到她承认的这么痛快。倒是对她多了一份看法。   以前以为明秀只是个爱耍小脾气的千金大小姐,现在倒觉得她是一个真性情的。   说心里不气是假的,人家一个好好的小姑娘,刚出来工作容易么!有事没事被老板责骂,是个人都受不了!当然这只能在心里抱怨。   既然人家态度这么真诚,她也没理由这么小气。又客气地说了几句,拎着食盒离开是非之地。      于牧站在办公室里,看到桌上空了的食盒,几天来的郁积也吐出来一些。   他看向玻璃窗外的西面,太阳正在缓缓下落,夕阳的余晖照耀在人脸上一片红光,连大地都覆盖了一层浅晕,像是画家渲染出来的红色墨迹,带着永不磨灭的温馨色泽。   在那光彩的覆盖下,有自己的新家,重要的是自己心爱的女孩在那里等着自己,就像是所有等着丈夫下班回家的妻子一样。   他坐回位置,只觉得前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变的浑身干劲十足。   桌上压了一份简历,是人事部新选上来的秘书。他看了学历,名字叫戚薇,好像似曾相识。北大毕业。   原来是名校出来的。他胡乱的盖了个章,便随手扔在一边 12 12、三人游 ...   明秀回到学校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情,刚下课简飞鸿就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她把人拉到楼梯拐角,上来就说她:“你跑哪儿去了,老师说你生病请假了,可我去你家里也找不到人,于昶也来学校门口等了你两天,你到底去哪儿了。”   明秀不知道该怎么说,难道实话告诉她,于牧把自己关起来了!   她想了一会儿,说:“我真的生病了,风水师傅说今年是我的本命年,流年不利,建议我换个地方住,所以我又搬了家。”   “什么!搬家!那你搬家怎么也不和人家说一声,打你电话也打不通,你知不知道会让人很担心!”简飞鸿瞪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拨号,“不行,你打电话给于昶说一下,还不知道他担心成什么样子了!”   简飞鸿声音虽然不大,语气却很凶,课间人来人往的同学都不由得向她们看了一眼。明秀都怀疑会不会有胆子小的已经去告老师了。她赶紧把人拉着换了个人少的地方,按住她的手:“别啊,这个时候他肯定在工作,忙都忙死了,等放学再说吧!”   简飞鸿想想也没错,她看了报纸,于昶现在是秘书长,政界新秀,事务肯定很多,遂罢了。   放学的时候简飞鸿在班级门口等她,明秀早知道她是个执着的人,真被缠上了也只有无可奈何。老老实实的打了电话,刚拿出电话发现手机是新的,原来的电话留在旧家里,她回去找过一次没找到,于牧就给她准备了这个新的。   新手机里没有于昶的号码。简飞鸿看她那个傻愣愣的样子就知道。把自己的电话翻出号码递给他,明秀看了一眼,上面只有一个“昶”字,真愣了一下。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那边有纸张翻动的声音,然后于昶好像低低的和人道歉一句。   “简同学么?”   简飞鸿站在操场上胡乱的踢着脚下石子,明秀看了她一眼对于昶道:“我是明秀,昶哥哥。”   “秀秀啊!等一下”于昶的声音大了一点,大概是走在比较空旷的地方,明秀能听到脚步踏在地板上的踢他响声,好像走到什么地方停了下来,又听他道:“你搬地方了?”   原来他知道了,明秀想想也是,他们是亲兄弟,相互的事情有什么是不知道的,仍然诚恳的道歉:“对不起呀,昶哥哥,事先没和你说,听说你还到学校等我了,真是不好意思!”   “秀秀”于昶低沉地喊了她一声,打断她,“不要和我说对不起,我…你没有做错什么。”   “恩。”明秀答应了,平时话本来就少,这会儿又不知道该什么了。   于昶在那头轻笑两声,磁性的声音就像半夜催人入睡的电台男主播,明秀的都不受控制的跳了两下,于昶道:“秀秀小公主,晚上有时间么,于昶先生将邀请你一起共进晚宴。”   明秀想起来小时候没人和她一起玩,于昶就会这样扮演童话故事里的王子逗她开心。她高兴起来了,飞快地瞟了一眼低着头的简飞鸿,爽快的答应:“好啊,不过本公主需要多邀请一位客人,您不会介意吧。”   于昶很绅士的回答:“当然不,能邀请到公主殿下是我的荣幸!”明秀不可抑制地低笑两声,约了时间地点挂了电话。   明秀把电话还给简飞鸿,仔细看她的神情:“昶哥哥晚上约我们吃饭,你去么?”   简飞鸿嘴角上扬,又想到,肯定是顺便带上我的,压制了一些,也开心的答应了。明秀想了一会儿:“那你晚上帮我打电话给于牧,跟他说一下,就说今天是你的生日,请我去你家吃饭。”   简飞鸿快被打败了,于牧真是个变态,控制欲这么强。她是有些怕他的,嘴里骂了于牧两句,还是打了电话。      晚上放学简飞鸿特意抽空带明秀回了趟家换掉校服,穿上粉红色的连衣裙,扎了个公主头。明秀平日里都见她长衣长裤,还从没见过她这么淑女的打扮。乍一看整个人亭亭玉立,真有惊艳的感觉。   简飞鸿被她看的都不好意思了,见她还穿着校服,这样不就会显得自己很刻意,那多不好意思。她翻箱倒柜的找了天,再没有第二套裙装拿给她换,干脆拖着她去买新的。   明秀无语了,拉着她说不用不用,她偏要。因为要赶时间也就随她去了。挑了件荷叶领的白色针织衫和一条红格子的短裙,腿上套条黑色袜子。   这次吃饭的地方换了个有中国风的饭馆,明秀和于牧来过几次,很喜欢这里的口味,尤其是这里的装饰。   墙壁上挂着大红色的中国结,吃饭的格子间是像东北地区的炕一样,上面摆了四方的矮桌,格与格之间是以梅兰竹菊的屏风遮挡,这样又添加了一些古典气息,格外有韵味。明秀是喜欢在外面格子间里吃的,可以看到穿梭来去的美女服务员,都穿着旗袍,个子高挑,面容秀美,真乃秀色可餐。   于牧就说她不喜欢看帅哥反而喜欢看美女,是个真真正正的小色女。   于昶如今是个公众人物,不适合频繁出入公共场合,他定了包间里的雅座。   从大厅到雅座有一汪人工湖,湖里养了大朵大朵的荷花,有绿油油的荷叶衬托着,实在美不胜收。因为是人工培育的,所以一年四季都盛开着,想什么时候看到都有。湖上有一座月亮石桥。两人从桥上走过,有一种置身在花丛中的飘飘欲仙之感。   于昶已经在包间里等着了,看到明秀脸上带着笑,自己心里也欢喜。   点的菜都是明秀从小爱吃的口味,简飞鸿喜欢说话,这一顿饭吃的却很矜持,看得明秀在心里暗暗咂舌,想不到她也有如此文秀的一天。   吃到差不多的时候,明秀说肚子疼,去上厕所,包间里就剩下了于昶和简飞鸿。   简飞鸿暗骂明秀借口也不找个好点的,上厕所也太老套了吧,不过机会难得,她总要为自己努力一次,不管成功与否,她也没有遗憾了。   她端了茶杯润了下嗓子,坐直了身子,开口道:“咳咳~昶哥哥,我可以这么叫你么?”   于昶脸上含着温润的笑,一直保持着端直的坐姿没变:“你比秀秀大一岁,叫我于大哥好了。”   简飞鸿的眼睛一暗,又挺了挺身子,打起精神继续:“我喜欢你,像一个同等的男人一样来喜欢。“   这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于昶点点头,正要开口,电话响了,去外面接了个电话大概五分钟,回来的时候并没有避过这个话题,仍是原来那个端方的坐姿:“你很好,比秀秀聪慧勇敢,比秀秀果断坚持,也比她大方成熟,但是”   “但是你就是不喜欢我对不对!”简飞鸿快速接过话,声音里带着自己也不知道的颤抖。   于昶镇定的看了她一眼,淡淡道:“你今天的打扮很美,不应该如此激动。”   简飞鸿一下子明白了他的意思,强自收起情绪,心道:是呀,我没有秀秀诚实。今天穿的这么淑女,猜踱着他的喜好,他比我大9岁,经历过那么多人,看过那么多事,早就一眼把我看穿了,却仍旧配合着我,是想给我留些面子的。   简飞鸿又喝了口茶,再说话已经很自然了:“秀秀不喜欢你,或者说只是把你当一个大哥一般喜欢。”   “恩”于昶点点头,脸上看不出任何变化,纯粹的陈述句语气:“我知道了。”   简飞鸿忽然有点嫉妒明秀了,这个女孩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真的喜欢她的。一时间没有了言语,借口去找秀秀,出门去了。      饭店很大,简飞鸿问了一个美女服务员,七拐八绕的找地方,眼睛一带,竟然在前方走廊里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那个西装笔挺的年轻男人那么出众,她不会认错,肯定是于牧。大概是从哪个包厢里出来,身边有个身材火辣的高跟鞋黑裙子美女,美女正挽着他的手臂,两人姿态亲密的一起朝这走来。   简飞鸿心里吓得砰砰跳,居然有种捉奸在床的刺激感。正不知该不该躲起来,斜里出来一只手把她拉了过去。   明秀动作敏捷地捂住她正要惊呼的嘴,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嘘,是我,别说话,我们躲到盆栽后面。”   简飞鸿任她拉着,心想:原来她看到了啊。   等人走过去了,明秀大大吐了一口气,这么高的茂密盆栽肯定看不见的吧。   见简飞鸿目光带些担心的看着她,明白了她的想法,也不打算瞒她,说道:“我要说一点儿不在乎连自己都不信,因为我这里酸酸的。”她指了指左胸房的位置,又耸耸肩无可奈何的说道,“天天都说不能离开我,你也看到了。小说里说的还是有根据的,男人对美丽成熟的女人都是没有抵抗力的。”   简飞鸿看她说的轻松,其实眼睛都红了,不愿看到她的难过,拍拍她的肩膀:“没什么的,你看看我,也失败了呢。我们还小,将来不知道会碰到多少好男人,到时候怕是连眼睛都会挑花。”   明秀笑了,心里感叹:有这么一个好朋友,真好!弯下腰,嘴里直嚷嚷:“你轻着些,我拉肚子啦,我是真的肚子疼啊。”   简飞鸿惊讶:“不是吧,一顿饭就把你吃成这样。”   明秀猜大概一个星期都吃的清淡,今晚忽然吃那么多油腻的,胃受不了。她揉揉肚子,站直身子,对她说:“你上次介绍给我的打字工作我已经做好了,明天带给你,帮我交给你姑姑,顺便再带一份工作来。”      于昶开车送两个女孩回家,简飞鸿先到,下车的时候对明秀眨眨眼,一边瞟前面的座位一边和她咬耳朵:“前面那个可是个极品啊,我帮你试过了,绝对比那个人对你好,试一试啊,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明秀赶紧赶她下车。   明秀没让于昶把她送到地方,在马路对面停了车,怕又被于牧看到了,日子不得安宁。于昶先下车为她拉开车门,明秀自然地走下来,对他说谢谢。   于昶问她:“你当年为什么不去机场送我。”哪怕说一句不要走,我就会留在你身边。   说到了往事,明秀想了一会儿,她清清楚楚的记得当年哭着闹着要昶哥哥,还想和他一起去法国,于牧却死死抱住她不让她出去。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她只喜欢向前看:“都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你不是回来了。”   于昶哑然失笑,是呀,不都过去了么,心里为什么老是惦记着。原来他还不如一个小女孩看的通透。他笑着摸摸她的脸,触感光滑柔软,一如当年:“妈妈说想你,希望你回家住几天,”顿了顿又加了一句,“我从回来了一直都在那里。”   “好啊”明秀的笑容很明亮,五彩斑斓的灯光照在她脸上绚烂的刺目,“等我哪一天无家可归的时候,就回去给于阿姨做女儿,你们可不准嫌弃我啊!”    13 13、内心纠结 ...   明秀回到家门口,想起来书包丢在简飞鸿家里,身上什么都没有。不抱什么希望的敲敲门,果然没有人。   刚刚拉过肚子身体有点虚,干脆直接坐在地上。偶尔有一两个人路过,都会多看她一眼。明秀忽然想放一个破碗在面前,不知道等到明天早上会赚多少。   走廊四周不通风,阴凉阴凉的,她穿的也少,开始有点冷了,努力地把自己蜷成一团。   这个时候应该是父母给孩子晚安吻的时候,她平时也应该呆在温暖的被窝里了。心里火气也上来了:我干嘛要坐在这里受罪呢!她站起来,眼前一片发黑,扶着墙才摇摇晃晃地站直。   去公用电话亭没钱,她走了一小截路,看到一个家常菜馆,里面洋溢着温暖的光亮。   明秀走进去,员工正在擦桌子拖地。里面有个乐呵呵的胖婶迎出来:“小姑娘,我们打样了,想吃东西,明天来早点,胖婶给你做足份的,保准吃得你都走不动路!”   明秀摇摇头,指指他们柜台上的电话:“我不是来吃饭的,只是想借你们的电话用一用,我身上什么也没有,回不了家了。”   胖婶赶紧的答应:“哟!都这么晚了~你快打吧!”   明秀心中一暖,磕磕巴巴的拨了一串数字。响了好一会儿才接通,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音响声吵闹声都有。于牧好像喝了点酒,话里带了醉意:“您好,我是于牧,请问您哪位?”   明秀想:幸好还有理智,把话筒拿远了些,对着电话大叫:“我肚子疼,没带钥匙,回不了家了!你快点回来,我快冷死了。”说完,也不等那边反应,挂断了电话。   这么大的声音,整个店里人都能听见。胖婶挽着她的胳膊让她坐下:“你这孩子,和家长说话应该小声点才是,那么凶小心他们回来打你屁股。”   明秀扯扯嘴角,笑的比哭的还难看。   胖婶看她脸色不对,忙道:“哎呀,你歇歇,喝杯热茶。”倒了杯滚烫的热茶给她。   明秀感激,摆摆手:“你去忙你的吧,我没关系的~”   胖婶笑:“没事,我给你讲点好玩的事情吧,有一天晚上我在楼上睡觉,忽然听到楼下‘隆隆’直响,像打雷一样,我以为要下雨呢,赶紧爬起来去阳台上收衣服,出去一看,天上的星星正朝我站眼睛呢,它肯定在嘲笑我的无知。响声还在持续,我甚至感到楼都在晃了,低头去看……你猜怎么着?”   明秀配合着摇摇头,她说:“是个男人在敲门,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赶紧跑下去开门,还没来得及问,他就冲进来,开口让我给他煮一锅粥。我看人长得俊俏极了,穿的也体面,可那样子凶的要杀人一样,我也没敢多问,就跑去给他做。他又说要加乌鸡和红枣。我禁不住问他‘是给女朋友做的吧’,他脸色一下子就变好了,我都甚至看到了他嘴角的笑纹。他说‘给老婆的’。”   “走的时候倒很客气,给了我这个数呢,还头一次做这么贵的粥。”说着,手比划了一下五这个数字,脸乐的都笑开了花。   明秀扶着桌子站起来,脸白如纸,连带着唇都没有颜色,那样子看上去像随时要倒下去一般。胖婶不明所以,扶住她:“你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明秀勉强笑了一下:“没事,他该回来了,我回去了,谢谢您今晚的招待。”   明秀走在路上,头脑里一片混乱:我本来是想和他说分开的,但现在又有些不忍心了,我该怎么办呢?      于牧赶回来的时候,看到明秀坐在大楼的台阶上,歪着头抱着膝盖,眼睛也不知道盯着什么地方发呆,一点神采都没有,空洞的让人发慌。   他走过去,轻声唤她:“宝宝?”   明秀抬头看他:头发有些乱了,脸颊也红红的,西装没穿搭在胳膊上,白衬衣也有点凌乱,最上面两颗扣子没扣,露出一片浅麦色的光滑肌理。   明秀盯着一点看了一会儿,面无表情地对他说:“蹲下来。”   于牧于是在她面前蹲下,还不忘把西装给她套上。   明秀又说:“转过身去!”于牧于是转过去。   明秀故意加了力气,猛地一下趴到他背上,于牧触不及防被压的差点趴下,很快稳住,双手稳稳地护住她,背好后站起。   走进大楼,正要按电梯,明秀用脚踢他:“我不坐电梯,要走楼梯。”   于牧把她向上托了一下,开始一步一步爬楼梯。明秀闻到很浓重的味道,汗味,酒味,还有女人的香水味,混合在一起,煞是刺鼻。她吸吸鼻子,看到于牧颈椎上一点突起,磨磨牙,一口咬了上去。于牧脚步一顿,闷哼一声,随即又稳住身形,继续向上。   嘴角尝到了腥甜的血味,明秀才松了口。   到家的时候,白衬衣都湿了一半,明秀坐在沙发上看他随手把衣服脱掉,露出精壮的上身。   “这么好的身材,怪不得都巴巴的往上贴。”明秀撇撇嘴想,又忽然问他:“你累么?”   于牧沉下脸,嘴角挂着嘲讽的冷笑:“有些话我不想一再重复,你以为这样无理取闹,让我累让我痛,我就会受不了和你分开么?”他把衣服狠狠往地上一甩,“那我告诉你,死了这条心,除非我死!”   明秀浑身一震,没想到他那么决绝,独自坐了一会儿,抱过一个毛绒抱枕,抖抖它:“我并没有那个意思,只是惩罚你一下而已,这样我心里就原谅你了,可是你这样,我有点累了呢~”抱枕怎么会回答她,只是面目狰狞地冲她笑。      于牧看到大的镜面,才发现自己锁骨上有一点红痕,仔细回忆了一下,连睡衣都忘记套上,急匆匆跑出去。   明秀正脱衣服洗澡,脱到一半听到响动,忙转过头去看,于牧只穿了条内裤,她吓了一跳,手抱住胸,躲到洗手台后面,警告他:“你要干什么,千万别过来啊!”   于牧急切把她捉住,抱在怀里,在脸上乱亲,含糊地说着:“你信我,信我啊!”   明秀根本听不清他说了什么,挣扎的更厉害了:“色狼,流氓,放开我,放开呀!”   于牧也不知道想干什么,只是想证明些东西,本来就带着些酒劲。怀里的女孩又是自己想了很多年的,触手温软一片,馨香满怀,他心猿意马起来。   少女的身子并没有完全长开,胸部只能盈盈一手堪堪握住,但是这青涩的滋味像是刻在了自己的脑子里,于牧又想起那晚上的旖旎风光,把女孩按在墙壁上。   明秀哭起来了,去蹬他打他,于牧不为所动,打定主意要做些什么。   于牧亲的很狠,恨不得将她一口一口吃下去,来到秀挺粉嫩的山峰,用牙齿碾磨咬噬,一只手握住另外一边大力揉搓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明秀疼的很,身体是冰火两重天,背后是光滑冰凉的大理石墙面,前面是火热紧贴的健壮身躯,只觉得在炼狱中一样。   于牧有了经验,先用手去摸寻她的,然后扶住自己的炽热如铁去顶。明秀分明感到自己的柔软强行被撑开,那火热的触感烫的她浑身颤抖起来,尖叫出声:“不要不要啊!我不干,我讨厌你恨你!”   于牧一僵,女孩紧紧地夹住他,恨不得要夹断一样,他愈发地激动:“好!你恨,恨我吧,记得要恨一辈子。”说着又试着往里面挺了一下。   明秀忽然抱住他;“你!你真的想要的话,尽管拿去,就当我还你的情分了,过了今晚我们以后再没干系了!”   于牧不动了,女孩的眼泪一滴滴顺着她的眼角滴在他的肩膀上,一直流进了心里,于牧闭上眼,刚才的激情全化成了内心地苦涩,连带着眼睛也酸涩起来。   把明秀抱到莲蓬头下,开始给她清洗,这具身体是他亲自看着一点点长起来的。总是光滑莹白,让人爱不释手。现在却遍布了牙印齿痕,满目狼藉。手顺着温水去揉,动作轻的像对待一樽瓷雕,深怕一个不小心,就会将它弄碎。   明秀趴在他身上像小时候一样柔顺,只是身体仍控制不住地轻轻颤抖。   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抚她,默默给她冲洗,然后抱到床上。   两个人都是赤身裸体,如同所有刚入世的婴儿一样,没有一点杂质。于牧的胸膛贴着她的背,静静地感受来自对方的温度。他组织了很多次语言,终于开口:“我不祈求你的原谅,只希望你能相信,世界上再没有比我更加不想伤害你的人。”   明秀呼吸平稳,也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于牧等了一会儿,亲亲她的头发,贴着她的耳朵柔声说:“宝宝,晚安~”   又过了一会儿,于牧摸摸明秀的脸,掀开被子起身,去了另一个房间。黑暗中拨通了电话,那边有男人明显的喘息声,能想象到他此刻气急败坏的样子。   “你最好给我个好的理由,要不然我明天就冲到你家去抢人!”李景知大叫。   “你敢!“于牧揉揉额角,明明很疲惫,两眼却亮的吓人,“你帮我个忙,今天看到我身边那个女人没有,还记不记得她了?”   李景知坏笑:“你终于想通啦,那么正点的女人我怎么不知道,不是当年学校里的校花,戚薇嘛!是兄弟老实和我交代,是不是旧情复燃,今晚和她出去了好一会儿,干嘛去了的。”   于牧真有想打他的冲动:“不要乱说!”   李景知马上反应过来了:“放心,我不会告诉小秀秀的。”   于牧严肃起来:“我和你讲正事,她现在是我的秘书,你帮我带带她。”   李景知收了笑:“那不是一句话的事情,都包在我身上。”    14 14、于昶番外 ...   我不知道别人家的小孩怎么长大的,我的经历却是枯燥而乏味的。   爸爸是N市有名的富商,为人正直而严苛。从小就为我和哥哥定下了命运,哥哥从商,我就要从政。   爸爸说从古代开始商人地位就很低下,他和我说了吕不韦,历史上有名的大商人,后来成为了政客,辅佐帝王,后来成就了一代伟大的皇帝——秦始皇。毋庸置疑,这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名人,他成功了,载入史册,将永垂不朽!   爸爸崇拜他,希望我能成为那样的人,我的心底却有一个小小的疑问:他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女人,他快乐么?   当然,我没问任何人这个问题,恐怕除非他从古墓里重新活过来,没人可以为我解答。   不过我知道自己是不快乐的,我的生活是黑白的,单调而乏味,天天不是学习就是交际。爸爸花重金给我请了很多老师:钢琴,礼仪,外语,武术,古典文学,甚至还请了人来教我手语。我那个时候不知道学这些东西有什么用,纯粹是顺着他的心意去做。况且,不去做这些我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哥哥爱玩,每天就像个孩子王一样,领着一群小朋友乱跑。不知道为什么,却从来不带我,甚至是不愿意和我一起玩,有一次我偷偷跟着他,被他发现,狠狠揍了我一顿。鼻青脸肿的回家,也不敢被人看见,三天没出房门,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跟着他。   别人都很羡慕我,有财有貌,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甚至成绩都是班里顶尖的,连老师看我的目光都带着客气和小心。没有人了解我内心的感受,我开始变的沉默,礼仪老师说我这样不好,会吓走很多人,我便会学了微笑,到最后老师都分辨不出我笑容里的真假。爸爸很满意,望着我的目光满是期待。      在我四岁的时候,爸爸和妈妈吵得都打起来了,他们关系一直很冷淡,偶尔小吵小闹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像这样大打出手还是头一次。   我吓的躲在门缝里看,妈妈头发散乱,脸上有明显的五指印,爸爸脸色发青,脖子上也有指甲的血痕,大嚷了一句:“我要和你离婚!”狠狠地摔门而去。我问哥哥什么叫离婚,哥哥耸耸肩,“就是不住在一起了呗!”然后继续找他的朋友们去了。   爸爸果然三天两头不回家,吃饭的时候桌上总是只有我们母子三人,妈妈阴沉着脸,像是随时都要爆发的模样,我紧张的连大气都不敢喘。   没两个月,爸爸抱着一个小婴儿回来了,宣布说是我们的弟弟。妈妈冷哼一声,理也没理,踩着高跟鞋雍容华贵地上楼。哥哥也把我拽到一边,不让我去理睬。我问为什么,他也冷着脸:“你是笨蛋么,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我弟弟,那个孩子不是妈妈生的,将来是会和我们分家产的,你懂不懂啊!”   我震惊于他的深谋远虑,久久说不出话来。   爸爸回来了,家里气氛虽然没有那么诡异,却比从前更冷淡。我听佣人说,爸爸妈妈晚上不睡一起了。   小弟渐渐长大,知道叫人了,哥哥不准他叫妈妈,骑在他身上打他,幸好爸爸及时路过,否则可能会让哥哥打死。爸爸严厉地教训了哥哥,从此小弟经常会暗地里遭人陷害和毒打,我也不敢太接近他,怕给他带来麻烦,偶尔叫佣人给他送只跌打药膏。      这样重复单调的生活一直到我十岁,家里来了两位客人,是一对夫妻,姓明,爸爸曾经留洋时的好朋友。看起来关系很要好,爸爸难得的露出了爽朗的笑容。甚至还叫了小弟下楼。   我站的离他们最近,看到了男人手里抱着一个小婴儿,额头中间画了一个红点,我猜测是个女孩。   婴儿无所事事的呆在男人怀里,从那个角度正好看到我的位置,一双眼睛大大的懵懂地看着我。我反正也无聊,就和她对看,看着看着,她就笑了,口水沿着嘴角留下来,奇怪的是我这样一个有洁癖的人竟然不觉得脏,还有想帮她抹干净的冲动。   第二次明氏夫妇来的时候,爸爸特地拉我上去和他们说了一会儿话,我已经明白了爸爸的用意。和他们礼貌的交谈,他们看上去很喜欢我,邀请我去他们家玩。我想到那个有趣的小婴儿,心中一动,答应了。彼时我还不知道,我的人生已经和一个不知世事的婴儿联系起来了,这成为了我人生痛苦的起点。   这一次,明氏夫妻带走了小弟,我站在门边冲他笑,觉得他终于脱离了苦海,真心的为他祝福,明氏夫妻是很温和的人,一定会对他很好,比呆在我们家会幸福得多,想必爸爸也是这个意思。   很多年后,我知道我错了,他才6岁,怎么能够完全领悟大人的良苦用心。   爸爸说明氏夫妇这次回来的契机很好,将来会有更大的发展。逢年过节的时候让我带着礼物去拜访他们。我毫无疑义的照做了,每次还不忘特意准备一份自己的小礼物去逗小明秀开心。   被爸爸说中了,明氏夫妻几年后被派往法国,那是我向往已久的地方。我在网上,资料,杂志上都查找过资料,有美丽的风景,开放的思想,浪漫的风情。爸爸曾经问过我,将来要去哪里留学,我毫不犹豫的说出了法国。   我以为小明秀也会跟着他们走,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带她。她才五岁不到,哭着喊着要爸爸妈妈,整张小脸上都涕泪连连,看上去好不凄惨,我十分心疼。想着以后要多去看看她。   爸爸让我去送他们上飞机,我去了,没见到小明秀。   明阿姨苦笑着说小丫头生他们的气,自然不肯来,于牧留在家里照顾她。不来也好,明阿姨说话的语气很痛苦,我很想问他们为什么,到底没有问出口,几年后,我终于知道了真正的原因,对明秀来说却是一场更大的打击。   明阿姨拉着我的手,目光里有着哀求:“平时替我多照顾照顾她。”明叔叔什么都没说,握在我手上的力量却很大,然后拥住明阿姨,两人上了飞机。   我开始经常往明家跑,时不时带一些法国的图画给她看,说法国的风土人情给她听,小明秀喜欢听故事,每次都听的很认真。小脸上全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神情,我没发现自己的笑容渐渐扩大,大有怎么也撒不住车的意思。   那个时候我没有注意到,我是存了些私心的,遗憾的是最后到底没有成功。   每次我来的时候于牧都会坐在一边,看上去漫不经心,实际上总会斜着眼睛看过来,我哑然失笑,这样子好像我随时会抢他的宝贝一样。后来明白我们的战争种子此时就已埋下,很多事情冥冥中就已注定。      我其实很忙,家里面要陪爸爸出门应酬,学校里担任学生会主席,处理很多大大小小的琐事,学业还不能拉下。一个小时恨不能当做两个小时来用,就这么忙我还总惦记着要去看小明秀,每次看到她我的心里就不由自主的甜蜜。我察觉到自己的异样,心理面隐约有了猜测,为了不让它影响到自己,一直苦苦压抑,不敢去面对。   我二十一岁的时候将要大学毕业,爸爸开始着手帮我准备去法国的事宜。发生了一件事情延缓了我的脚步。   有一天我正准备申请留学,接到了来自法国的电话。明叔叔的声音很急,甚至带了些哭腔,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急忙去问,明叔叔却没回答我,快速交代了事情,说今年他们过年不回去了,让我一定要好好照顾明秀。他说的很郑重,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明秀伤心急了,怎么哄不行。还吵着让我带他去法国,我心中一动,正准备说话,于牧回来了,他的脸看上去很冷,看到我连招呼都不打,我心中其实早有猜测,忽然也不想理会他。   爸爸急着催我回去,我想肯定是发生什么事了,没再多留,临走的时候我问秀秀,想不想和我一起去法国,她小脑袋直点,恨不得现在就拉我走。我满口答应她,让她再等等,我怕她告诉于牧,事情会再生波折,还千叮咛万嘱咐地让她别告诉别人,她答应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她是个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人,当天晚上就离家出走了。   几天后我去学校找她,让她和我一起去法国,明秀应该是心灰气冷了,又以为我哄她玩的,怎么样也不肯了。女孩倔起来十头牛也拉不回,我实在没有办法,想她短短的几天都等不了,何况是几年呢!我想到了一个她肯定会和我去的理由,刚要开口,实在是不忍心,她还这么小,怎么忍受得了这样沉重的打击。还是慢慢和她沟通吧,因此我去法国的计划搁浅了,第一次违背了爸爸的指令。   到我研究生毕业的时候我再没有理由去拖了,把一切手续都办好了,去找明秀,再一次提出让她和我一起去法国。她抿嘴蹙眉显然是在天人交战,我不知道她有什么挣扎的原因,不愿逼她,给她几天时间好好考虑。这一考虑便没了音讯。   直到我出国那天,全家人还有一群朋友来送我上飞机,我没有看到最想看到的那个人,心里急得浑身直冒虚汗。直到此刻我确定自己是爱上她了,再怎么压抑掩饰,都抵不过内心的强烈感受。   我一个劲的给她打电话,手机固话都打不通,我觉得自己都快要急疯了,连脸上万年不变的微笑也无力维持,妈妈大概是猜到了我的心思,这些年只有她看到了我的煎熬。她怕耽误我的前程推着我快上飞机,我没办法,终于乘坐上了法国的飞机。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此刻却希望上天保佑奇迹发生,手心满是冷汗的撰着手机,直到乘务员来请我关电话。   飞机升上高空,我看着云层下已经看不清的遥远大地,心里的痛苦怎么样也抑制不住,恨不得立刻跳下去,我捂住眼睛,懂事以来第一次哭了,眼泪从指缝里无声滑过,脑海里那如花的容颜一遍遍不断穿梭,哭的,笑的,生气的,快乐的,我好像得了失忆症,脑子里不管怎么搜索,只有和她在一起的场景,好像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才是活着的。   心里悲哀地想着:就算你不想和我走,只要说一句让我留下,我也会无怨无悔地留在你身边,只要你一句话而已……       15 15、逝去的爱情 ...   明秀做了个梦,梦里面温和儒雅的爸爸妈妈,向自己挥手告别。温柔优雅的昶哥哥说要带自己去法国。她刚想要过去握他的手。突然凭空出现一个人,狰狞的面目双手成爪,抓住自己的脖子,使劲用力,嘞的自己喘不过气。   她挣扎着从梦境中醒来,就看见于牧着急的脸,吓得两眼骇然地睁大,直往后退,梦境里那可怖的感觉那样真切,就像现实中发生的一样。   于牧也被吓的不轻,正准备叫她起床,看到她憋红着脸肯定是梦魇了,赶紧摇醒她。醒了以后却一副畏自己如毒蛇的模样,脸瞬间就沉了下来。   明秀不想看他,推开他的手自己下床。   于牧跟在他的后面,被关在卫生间外面。看着里面黑忽忽的影子,大声道:“今天有点晚了,等会儿吃完早饭我送你去学校。   黑亮的奥迪经典款汽车停在那里,引起了路人的纷纷侧目。简飞鸿拎着东西跑过去,敲敲车窗。   车窗被摇下,简飞鸿探头去看,于牧正倾身给明秀解安全带,看也不看自己一眼,她心中“咯噔”一下,昨晚不是被发现了吧。有些犹豫要不要现在把东西给明秀呢?   明秀也板着脸,分明是不高兴地样子,直接冲她伸出手要书包和校服,简飞鸿这才给她。   墨色的车窗又被摇上,隔绝了车窗外想要窥视得一切目光。车厢空间宽敞光线晦暗,只有悉悉索索脱衣服的声音。于牧这次什么都没有问,甚至当做不知道一样,自然而然地把校服展开,正要给她穿上,明秀止住了他的手:“我自己来。”也不顾他的感想,抢过衣服穿上。正要穿鞋,于牧已经先一步半跪在地,不容拒绝地捉住她的脚。   于牧抬起头,便看到女孩垂着长长的眼睫,侧脸如同艺术家精雕玉刻的艺术雕像,永远定格在这一刻,隽永而深刻。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出触碰,顺着额角饱满地曲线一直像下勾勒,直到如天鹅一般优美的脖颈,手碰到两排凹处,心中一痛,分明是他昨晚留下的齿痕,这一刻不是不后悔的,给她把校服领拉严实,心中默默地说:宝宝,以后不会让你这么痛了。   简飞鸿等了半晌才等到人下车,门口只剩下零零散散往里面跑的同学,她甚至看到教导主任正等在门口遥遥向这边看。她赶紧上去拉住明秀,准备百米冲刺。   冷不丁于牧叫住她:“简同学,你好像就快高考了吧,家里面对你寄予的希望很大吧,你要好好加油,我先在这里祝福你鲤鱼跃龙门梦想成真。”   简飞鸿特意数了下,这是于牧有史以来对她说过最长的一句话,话看上去是好话,但里面阴森的语气让她听的忍不住想打个寒颤。   于牧说完话再不看她,驱车而去,半路上把明秀换下来的衣服随手丢到窗外垃圾堆,红白物体呈半圆的抛物线落下,明明还是崭新的,却被人随手当做垃圾扔掉,有眼尖的人路过捡起,渍渍感叹可惜。   简飞鸿躲过了教导主任的抓包,大松一口气,她可不想在星期一的大会上给人作为反面教材点评。正弯腰拄着膝盖大口喘息,闻到空气里什么味道,清清凉凉还带点薄荷的清香,她闻道源泉来自于明秀,盯着她问道:“你身上搽什么了。”   明秀正了下校服,快速往教室走:“花露水吧,快点走吧,班主任要来了。”      放学的时候,明秀接到了于昶的电话,于昶的声音掩饰不住的担心,明秀连连应下。   于家气氛很冷,佣人都小心的低着头清理地上的碎片,不敢出声。没看到大嫂,田阿姨正坐在沙发上握着另一个年轻女人的手说话。明秀看到那女人凸起的肚子,心一下收紧。   田阿姨笑着招她过去,看起来心情不错。明秀坐在她们对面,那女人想站起来和她打招呼,忙让田阿姨制止住:“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要顾及肚子里的小的。”   又转向明秀介绍道:“这是胡媛,就要给你翔哥哥添小人了。”   明秀猛然睁大眼,有些不可置信,第一个就想到:那裴姐姐怎么办!她低下头,冷淡地回应:“姐姐,您好。”   胡媛对这个称呼有些不满意,只是干笑两声:“你也好啊。”   明秀于是不说话了,和田笑打了招呼,上楼去了。   于翔和裴英结婚的时候,明秀进过一次他们的卧室,到处都是明晃晃的大红,红色的喜字,红色的结婚照相框,红色的床单被罩,喜气的都能耀花人的眼。新娘子穿着美丽的白色婚纱娇羞的坐在床沿,脸上的红霞可以媲美天边的云彩。   此刻,房间里再没了大红的颜色,连空气都是冷清的,到处都只有一个人的气息。   大幅结婚照被砸在地上,四分五裂,照片里的夫妻仿佛在嘲笑人们的天真。裴英还是坐在床沿,连位置好像都没有变过,也是素白的衣裙,只是包裹下的身躯再没了往日的丰盈,瘦的关节骨头都突出来,仿佛风一吹就没有了。脸是惨白惨白的,眼是深陷下去的空洞。   明秀想起了往事,那是他们刚结婚那会儿,一对新人脸上整天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于翔看上去对裴英喜爱极了,连下个楼都要搂着腰搀扶着,裴英总是红着脸去笑啐他,连旁观的自己都能感受到他们之间绵绵的情义。   而此时,明秀只想要哭泣,她小心地坐到裴英的身边,不敢叫她,怕惊动了她的魂魄。用自己的小手去握她的,瘦骨嶙峋,骨节硌的都能刺破人的皮肤。裴英没有向往常那样热情地来招呼她,一动不动坐着的像座石雕,明秀有种错觉:她好像已经死去了。   她极力地想压制住自己的悲伤,想让对方感受自己的快乐,张口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带上了哭腔:“裴姐姐,怎么会这样呢,你们之前不是很幸福的么?”   裴英僵硬地转向她,仿佛在看她又好像没看到她,冰凉凉地带着无限感慨地开口,像极了一个在人世间行走多年,沧桑垂暮的老人:“是呀,为什么呢,我自己也不明白呢,我曾经感受过他那么强烈的爱意,一度认为自己都快被他热的融化了。但是你看如今。”她顿了顿,难受的根本说不下去,闭着眼好一会儿,明秀都以为她沉睡了,又听她很稳定的陈述。   “这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的手上沾了很多鲜血,那些还没出生的婴儿的鲜血。我给她们钱,威胁她们打掉孩子。你们看不出来吧,我原来是那么的肮脏。”她看向自己的手,那么白,分明什么也没有,她却厌恶地恨不得剁下来,“多么无辜的生命啊,谁也不知道,我晚上总是做噩梦,梦见那些婴儿的魂魄回来找我,我拿什么来还,拿什么来还啊!”说着,就要发狂了一样,使命摇晃着明秀。   明秀不知道怎么出的房间,浑浑噩噩的灵魂都像出了窍,心里的悲伤如同破冰的海水,哗啦啦地流淌个不停,脑海里停留住裴英最后的声音,“如今我累了,实在没有力气去做那么无用的事情,我用钱去收买她们,但到底收买不回人心。我不能再欺骗自己,他早就不爱我了,现在的我连自己都厌恶了,罢了,既然爱情已经走到尽头无法挽回,那么只有放手吧,给他解放,也给我自己一个救赎。”   ——爱情那么殇,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前赴后继的去追逐?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真爱?明秀深深地质疑了,但她找不到答案,她只能躲在角落里哭泣,哭泣那些无端逝去的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六一儿童节,祝愿大家节日快乐,越活越年轻~ 还有关于真爱这个话题,有想法的人欢迎共同探讨,不要客气呀! 16 16、正面交锋 ...   裴英走的很坚决,于丰玉看着她直叹气,也是无可奈何,骂也骂了,打也打了,那个儿子就是不争气,他对裴英愧疚不已,从挑人到择期结婚,基本上都是他一手包办的,裴英出身世香名门,为的就是希望于翔能够受其熏染,收敛一下性子,没想到……   裴英对她90度弯腰恭敬地鞠了个躬,于丰玉摇摇头,受之不起,他耽误了一个好女孩生命中最美丽地青春年华,这让她联想到另一个美好女孩……   于丰玉转身上楼,背影有些佝偻,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   田笑怎么想不到他的想法,冷笑一声,再转向裴英,脸色有些复杂。她早就知道裴英对那些女人做的小动作,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相似经历,她并没有阻止,可是都过了这么多年,两人还没有孩子,再同情她,自己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趁现在还能带的动孩子,她迫切地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孙子。她只有对不起裴英了。   裴英同样对她鞠躬以表这么多年对自己的照顾。   最后到明秀了,明秀的眼眶红肿一片,几天来她一直陪着裴英,看她把自己的东西收拾的干干净净,眼泪就这样不受控制地往下流。   裴英想:这个家里,大概只有眼前的这个女孩对自己是真正的真心。她上前拥住明秀,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明秀一震,显然是受了很大的打击。裴英真不忍心,但更不愿意她受到伤害,她用手擦去女孩脸上的泪珠,说:“祝你幸福,秀秀。”   裴英没坐于家的车,而是自己叫了一辆出租,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去往的地方,一个人坚强地往前走。   明秀的心里像空了一个洞,接二连三地打击几乎让她无力承受。心里有那么多疑问,又不知道谁能为她解答。这一刻她甚至是羡慕裴英可以离开。      明秀不想回去,给于牧打电话说自己要在于家住几天,于牧难得地答应了。   于昶在花园的秋千架上看到了明秀,少女轻轻摇晃着秋千,白色的裙摆在半空中划出一个个优美的符号。   这样的场景过去的三年只出现在梦中。他曾经以为法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走过每一个自己向往的风景,身在美景之中,但思绪却飘到很远,他知道自己又在想念了,明白了其实有明秀的地方才是最美丽的,虽然领悟的有些晚,但是他并没有放弃。   于昶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看着,不敢上前,怕这又只是一个美丽的梦境。   没让于昶等很久,明秀看见了他,女孩站起身朝他走来,披散着如丝绸般柔顺的长发,傍晚的夕阳照在她身上像是镀了层金光,百花争艳开在她的身后,成了她的背景。于昶屏住呼吸,女孩像是花丛中走出的精灵,美丽的那样虚幻。   “醒一醒,天亮了。”明秀看见他心里就暖暖的,难得见那呆呆的模样,玩心大起,手在他眼前直摆。   多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于昶忽然拥抱住她,察觉到怀里女孩的挣扎,轻声在她耳边道:“别动,让我抱一下,就一下。”   声音有些压抑地激动,明秀以为他也心情不好,于是不动了。   好半晌于昶才把她松开,仔细看她的脸:“我看你这段时间心情一直不好,明天晚上带你去一个地方。”      今天是玉田集团的百年庆典,公司花重金在N市最大的酒店里举办了一场豪华的盛典,请了全市甚至是国内各方名人,只想把声势造的越大越好。   明秀没想到于昶会带自己来这里,否则她肯定不会来。她看到窗外盛装出席的男男女女,再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类似于公主裙一样的打扮,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出现在这里。   于昶一看就知道她心里所想,但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阶段,不容他退后一步。他没有刻意去打扮明秀,抚了下她整齐的鬓角,温柔道:“你这样很好。”是我心中最美的女孩。他在心里默念。   明秀撇撇嘴角,颇不认同他的观点,不过这样也好,也许没人会发现自己的存在。这样一想,心里又好过多了。于昶看她笑了,便牵着她的手一起进入酒店。   宴会上人很多,衣香鬓影,华光四射,还时不时的有不知来自何方的闪光灯一闪而过。他们的组合很奇怪,就像家长带着任性前来的小孩。   刚一入场,就有人前来攀谈,看到明秀,都会有相似的疑问,于昶回答是自己的女伴,多的话绝口不言。   于昶穿着得体,行动优雅,容颜俊美,身份显彰,不知道多少女人对他趋之如骛。明秀被四方而来的敌视眼光射了不知多少个窟窿,实在是不自在的很,匆匆地向于昶说了声,逃也似的离开现场。   离开大堂,终于呼吸到新鲜空气,她在水池边看到了一对熟悉的身影,男的身穿白色燕尾,女的穿着深蓝色的拖地礼服,两个背影相当,一看就是一对璧人,是李景知和顾湘,没想到他们是一对,明秀这样想,顾湘那么温婉贤淑,配嚣张自大的李景知绰绰有余了。转眼又想到,于牧肯定也在这里,第一个念头就是躲!随即又拍拍自己的脑袋,看来她怕于牧都怕到骨子里了,这样真没出息。   她离开华灯聚集的地方,一个人找了个阴暗的长椅上坐下,背后是茂密的植被,过往而来的美女她都能看的清楚。   “嗯……啊……”这是什么声音?明秀身子一僵,脸上火辣辣的冒着热气,明明是别人,她却觉得自己也羞了。她有过不愉快的经历,很快就想到了什么。   声音是从后方传来,她都想不到有人会在公共场合做这种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明秀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石雕了,后面的响动停止了。就听到女人沙哑着嗓子嗲嗲地问道:“听说你老婆和你离婚了,你什么时候娶我啊。”   男人的嗓子也是暗哑不清:“好啊,你去找我家老头子,他同意了你就可以直接住到我家。”   女人显然听出了他语气里的敷衍,带上了哭音:“你说过你爱我的。”   男人不耐烦了:“一个个怎么都是这样,我都数不清自己对多少女人说过这样的话了,都是你情我愿的事还当真了啊。”说着,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好像走掉了,后面是女人凄厉的哭喊:“阿翔!”   明秀低着头,再没了刚才欣赏美景时候的兴致,那个男声她熟悉的,是于翔。她闭上眼,死死咬着自己的嘴唇,裴英那空洞凄清的脸又出现在自己脑海中。   ——眼前的繁华再多么绚烂,终将会落下帷幕,又怎么比得上那一颗义无反顾的爱人的心。她猜不透人心,对自己的未来也感到迷茫。   一件带着体温的衣服落在自己的肩上,明秀慢慢抬起头,是于昶带着关切的脸,明秀愣愣地看着他,两人的距离明明有半米远,却让人感觉那样温馨。   于牧绅士地向她伸出手,做出邀请的姿势:“亲爱的公主殿下,典礼即将开始,容我邀请您一同前往。”   明秀按住自己的胸口,那里有一颗不规则跳动的心。      典礼的司仪虽然不是知名的电视主持人,但是也很引人瞩目,一袭暗红的旗袍勾勒出她傲人的身姿,精致的妆容让人无可挑剔。明秀认出了她,正是上次在饭店看到的和于牧在一起的美女。她自报家门叫“戚薇”。   明秀脑海中有什么一闪而过,好像记忆里有这么一个人,又好像没有。   没给她过多思考的时间,于丰玉上台了,他今天穿了整齐的中山装,头发像特意染黑过,显得整个人格外精神。他说了很长的致词,接着宣布了正式退位让贤的决定。   这个消息事先多多少少透露过一些,众人并没多大的反应,他们在乎的是下一届的领袖是谁,最大的可能是于翔,于家的老大,在公司也很多年头了。也有人说于昶,虽然才没有三年,但总经理的职位坐的稳稳当当,年轻有为又十分能干,公司上下都很信任他。   于丰玉并没有为众人解惑,也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要让两个儿子各凭本事去争取。几个股东上台说了支持夸赞的话语,酒宴正是开始。   明秀看到了于牧,他挽着性感冷艳的戚薇,在人群中谈笑风生,戚薇便在一旁附和补充,两人配合默契,姿态暧昧,怎么看怎么般配。明秀想,怪不得于牧从来没带自己出入过这种场合,她这样的小孩子肯定只能给他丢脸,也许不久后自己又要搬家了吧。      这段时间她的胃口也不是很好,每餐都吃的很少,于牧在一旁陪着她,给她拿的都是喜欢的食物,她都只吃一两口,最后干脆放下餐碟。   她说:“我困了,想回去睡觉。”   于昶便拥着她往外走,不一会儿又自己回来,身上穿回了自己的外套。明秀执意把衣服还给他,要自己回去。凡是她的决定于昶从未勉强过,亲自叫了车送她上去。   明秀走了他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去了一半,一个人去到阳台上,外面的喧嚣声似乎都离的远了,今晚天空没有星星,明天也许会下雨,想着等下回去要给明秀准备一把伞。   后面有冷风呼啸而过,幸好反应快,还是被拳头擦着耳朵而过,一时间有些嗡嗡作响。他晃晃头冷静地看着气焰冲天的于牧:“你想怎么样!”   于牧从小就恨极了他这副“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模样,越看越不顺眼,气急而笑:“你还问我想怎么样,我还想问你到底要干什么,我已经容忍你很久了,你以为你那些小把戏我看不出来么。”他握紧了拳头,随时都会忍不住冲上去打人的样子,咬牙切齿地说,“远的不说,那天晚上你把秀秀越到东北饭店,你敢说你不知道我约了人在那里谈生意,于翔的情人大着肚子跑到于家,裴英伤心欲绝,你敢说你不是故意想给秀秀一个暗示,再说今天晚上你把她带到这里,你敢说你不是想让秀秀远离我。”   于牧忽而冷笑一声,语气里充满了嘲讽:“我知道你喜欢她,想和她在一起,但是你难道不知道,你做的这些事,哪一件不是在伤害她的心!”   于昶脸一白,于牧的这些话句句都是真的,也句句都刺到他痛脚,可是他实在没有办法了。   于昶闭了闭眼,稳定下情绪,反口相讥:“如果不是你没有好好珍惜,我也找不到这些机会。”   不等对方发怒,他又道:“你是生意人,我们来做个交易吧。”于昶镇定的看着对方,仿佛刚才的坏情绪只是错觉,“我知道你接下来想做什么,我不阻碍你,你想要的东西可以唾手可得,只是——以后再也不要去打扰秀秀!”    17 17、冷战开始 ...   明秀没有回于家,也没去于牧住的地方,而是去了自己原来的明家。   打开门也不换拖鞋,直接赤着脚踩在地板上,四周看了一圈,什么都没有改动过,连丢在角落里的旧洋娃娃,也仍旧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固执地等待主人的回来。心里由衷地发出感慨:这才是我的家啊……   家里看来经常有人打扫,窗明几亮,没有一点灰尘的味道。明秀平躺在地板上,心像天山脚下的镜湖水面,冰冰凉凉,没有了一丝波澜。   云姨来的时候吓了一跳,屋里所有的灯都是开着的,亮的比白天还甚。正中的地板上平躺了一个人,面目安详,不惊不燥,明明这样平静的一个人却让她感觉到了巨大的悲伤。这样的明秀是陌生的。   明秀看到她,并不动作,轻轻的开口唤她:“云姨。”连声音都没了一丝起伏,听得她难受的几乎要掉了泪来。   云姨记忆里的明秀,是从小被人宠在掌心里长大的,娇气而不造作,活泼而不讨嫌,寡言而不冷漠,脸上总是带着明媚的浅笑,会撒娇着跑到她的跟前,拽着她的衣角叫她:“云姨,牧哥哥老是欺负我,你帮我打他。”   这才多长时间,怎么难么可爱的一个小人儿,变成了这样一个没有生气的布偶娃娃。   云姨跑过去抱住她,轻拍她的背,嘴里训斥她:“你这么个小东西,怎么这么让人操心,你都不知道你牧哥哥找不到你,都快急疯了,你还大晚上躺在这么冰凉的地板上,生病了怎么办,你不存心想让人难过嘛!”   明秀柔顺地伏在她厚实的肩膀上,任她打骂,娇柔着说:“云姨,你身上真暖和,靠着真是舒服,你要是我妈妈该多好,我就能一辈子赖在你身上不下来了。”   云姨的身子一僵,一下子打在她屁股上:“又开始说胡话了,要是明夫人听到,不管多远都要回来打你屁股了,真是个不孝女!”   明秀撅起嘴,满不在意地说:“好啊,你去告诉她啊。”   鼻子一酸,哪儿可能不在意呢。一个小孩那么小离了父母,这其中的辛酸她怎么会不了解,明秀说的那样轻松,心里面其实是很在乎的,她是想爸爸妈妈了。   不想她想起不开心的事,又用劲拍了拍:“还不起来,要真生病了我可不心疼你。”   明秀不想动,忙抱住她:“等一下,你再陪我说会儿话。”   语气里是带了祈求的,云姨不忍心了,听她说道:“我也觉得自己很不孝,他们有五六年没回来过了吧。其实他们长什么样,我都差不多忘记了,只隐隐约约记得那么点轮廓,你们说我长了他们所有的优点,我怕忘记他们,就经常照镜子,特别爱护我这张脸,因为我都不知道除了这点联系,我们之间还剩下什么紧密的关联,或许他们已经有了自己新的孩子也说不定!”   云姨红了眼,也不知是被气的还是怎么的,话都说不出来。   明秀慢慢起身,站稳后才把她也扶起来,低声道:“您也别气我,我也是藏不住话,这些话埋我心底已经很久了,说出来我就舒服多了,您就当我放了个屁,闻过了觉得臭就算了。”   云姨擦擦眼角,心道:我不是气你,是怕你将来后悔不及啊!她长叹口气:“世界上哪有不爱孩子的父母啊…”   于牧在外面听了有一会儿,心情辗转复杂,他听到这里,开门入内,云姨看到他,正了正情绪,说道:“这么晚了,大概饿了,我去厨房里做些吃的。”说着还捏了捏明秀的脸,“瞧这丫头,都瘦成这个样子了,想云姨烧的饭了吧,等着啊,就给你做。”      明秀像个小学生一样坐在沙发上,腰杆挺直,双手规规矩矩的平放在膝盖上,只是头垂着,并不看他,   于牧走向她,女孩长长的睫毛在灯光下折射出一弯月牙的阴影。他蹲下与她齐平,要看清女孩的脸,问道:“秀秀,你有什么想问我的么?”   明秀的睫毛颤了颤,眼下的阴影如同一汪打破了寂静的潭水,也跟着晃了晃。她说:“我也不知道。”   “你不知道什么呢,是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问,还是不知道要问些什么呢?”于牧想。他内心苦涩,捧住明秀的小脸,几乎一个手就能覆盖住整张脸,是瘦了,这些天肯定没有好好吃饭,等过了这段时间,一定要补回来,心里想着,眸光直直看进她的眼底:“你还是不相信我!是怕我?怕这个世界?还是怕那些无常的命运!”   明秀并不躲避,也看着他,露出苦笑:“你那么了解我,我心里想的你总是能轻易猜到,那还要问我干嘛呢。”   于牧哑然,该说的都说过了,现在说什么似乎都是苍白的颜色,把人抱进怀里,一遍遍抚摸她的长发,柔顺的触感总是让他爱不释手,从发顶到臀部,他从来不厌其烦。小时候明秀几次吵着要去理发店剪掉,都被他明令禁止。长大了女孩子爱美,也懒得麻烦,就不闹了。   “等过了这段时间我带你去法国看他们,好不好?”于牧想了良久,说出这句话。   明秀惊讶,他从来都讨厌去法国这件事,小时候两人为了这件事,滚在地上扭打,于昶走之前自己提过最后一次,被他足足关了半了月。她咬住下唇,于牧果然是最了解她的,可以三言两语就左右她的思绪。   但是她这次想要自己做决定,坚决地拒绝他:“不,我不想去。”   于牧内心冷笑:是不想和我一起去吧,可我偏要和你一起!当然,他收住气息,没有说出来,明秀现在正和他冷战,他没有蠢到这个时候去惹怒她,火上焦油,便宜了别人。想起晚上于昶那奋不顾身痴情的样子,火气就泚泚地往上升,把秀秀让给他,简直是妄想!   他好脾气的对明秀笑:“不去就不去了吧,我们可以去其他地方玩,只要和你在一起,去哪儿都是一样的。”   明秀的目光冷了下来,于翔今晚的声音奇迹地和他的融合了,心想:也许你的这番话也对很多女人说过吧。她不想和他做无谓的争吵,闭上了眼:“我困的很了,真想睡觉,你回家吧!”   明秀“嘶”了一下,头发被对方拉扯的很疼,心道:看,还是那个样子,自己不高兴了也不让人家好过,又要开始了,幸好云姨还在,等下她可以让云姨报警。   等了半晌,也没见对方有反应,正奇怪着,他忽然把自己打横抱起,往楼上走:“好,今天确实晚了,今晚我们就睡这里,明天再一起回家。”不等明秀叫人,他又对下面大声道,“云姨,今晚麻烦你了,秀秀睡着了,我先抱她上去,等会儿你自己走的时候把门锁上就可以了!"    18 18、遭遇险境 ...   于牧把明秀看的很严,上学送,放学接,中午还有人专门给她送午饭,午睡都在一边守着,当然,陪着的是个女人。正是那个爱幻想的特别助理,秦情。   明秀看出了对方脸上的不满,她也很奇怪,这个瘦高个的女人,并没什么比较突出的地方,表情木讷,经常走神。但是要真离开了她的视线,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突然冒了出来,明秀给这个人下了定义。神出鬼没,阴魂不散。   她烦躁地拨拉了下头发,居然轻易地给她扯下了几根,心想:原来情绪不好真的会加快衰老!   中午休息的时候比较短暂,同学们都赶着收书包回家吃午饭,才放学没多久,班上人就哗啦啦地全部走完。明秀沮丧地趴在书本上,看着窗外树上飞来飞去的麻雀,自己一点却也不想出去。这样的日子她迟早会疯掉不可,感觉就像个犯人,一点人身自由也没有。   简飞鸿了解她的情况,知道她此刻八成心里又不痛快了,也想帮好朋友脱离苦海,奈何于牧变态级别颇高,她苦想一会儿,只能想到一个字“逃”!   班级的后面有一片小树林,树林外是一片围墙,把学校和外面的居民区隔开。隔墙大约有两米,经常有逃课的同学从那翻出学校,为了方便,不知道哪位同学还特地在地上放了砖头垫高,正好方便了矮个子的明秀。   简飞鸿在教室里拖住秦情,明秀便从窗户翻出,穿过杂草丛生的小树林,途中惊散了几对亲亲热热的早恋同学。   从围墙里成功翻出去的时候,觉得自己简直有逃出生天的感觉。明秀抬头对围墙那头看看,长舒一口气,拍拍自己身上的灰尘,全身冲满了活力,小跑着往马路的方向。   这是一条长长的小巷,背着居民区,很少有人经过。偶尔有一两个学生,也是行色冲冲各走各的路。远远的明秀就看到围墙边倚着几个少年,打扮很潮,头发染得红红黄黄,嘴里还叼着香烟,隔这么远都能听到他们嘴里的脏话,显然是些不良少年。   明秀慢下脚步,前后看看,这条狭窄的小巷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她迟疑了,往后走肯定要被秦情捉回去,被于牧知道,没准又会让她禁足。往前走通向自由,但也有遇上危险的可能。她咬了咬牙,还是低着头向前。   几个少年朝她吹口哨,明秀当做没听到,把头低的更低。少年们渐渐围住了她,明秀心慌地砰砰直跳,脑子急转,把书包放下来,翻出钱包自动交给他们,还是不敢抬头,小声道:“我就这么多了,都给你们。”   明秀的声音甜美,引起了其中一人的注意,伸手抬她的下巴,赞叹道:“兄弟们,咱们今天运气不错,遇到个漂亮妞。”说着还不断抚摸她的脸颊,“瞧这脸蛋嫩的,就像鸡蛋似地。”   少年的手上带着浓重的烟草味,喷出的口水溅到她的脸上,明秀心里厌恶,却不敢轻举妄动,她翻出校服口袋,里面空空如也,哀求地说道:“你们看,我真的没有了。”   少女这么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却引起了他们更大声的哄笑,轻浮的眼光在她身上到处打量,有意无意停留在敏感部位:“嫩是嫩了点,不过也许更刺激呢!”   明秀再装傻也不可能,他们的目光已经充满了赤果果的侵略性,看着她的时候,仿佛自己全身没穿衣服一般。明秀眼里蓄满了泪水,急急往后直退,可她似乎忘了,后面也有人,一双手臂从身后牢牢地抱住她,明秀一声惊叫,退无可退,终于大哭起来:“你们走啊,我不认识你们,和你们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有少年愣了一下,轻蔑地笑了:“真是纯洁的小女孩呀,我都不忍心了呢!”   手在自己身上不规则的游走,耳后也有人开始亲吻她的脖颈,明秀挣扎扭动着,拼命嘶喊:“那你放了我啊,求你了,你想要什么我都给。”   少年从前方开始撕扯她的衣服:“没用了,已经晚了!”   明秀几乎都绝望了,唯一可以活动的双腿也被人压制在墙上,她开始凄厉地尖叫:“救命啊,救救我,牧哥哥,快来救我啊!牧哥哥……”   每一个动作加诸在自己身上都像是凌迟一般,她的胃里开始剧烈的翻涌,恨不得立刻死去才好。耳边有惨叫连连,像是从遥远的天边传来,她无可抑制地呕吐起来,几乎把自己的心肝脾肺都吐出来才罢,模糊中看到秦情惊惧痛心的神情,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于牧赶到医院的时候,魂都要散了,少女脸色惨白的躺在那里,散乱的长发,衣不蔽体的衣服,皮肤上斑斑的红痕和指印,无一不提示他刚刚所发生的暴行。他的唇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鼻子酸到不行,他跑过去跪到床边,头深埋进床沿,肩膀不断地轻轻抽动,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他哭了,无声的哭泣了,巨大的悲痛已经把这个强大的男人淹没了。没人上去安慰,因为他们自己也不由得红了眼眶。   良久,秦情从人后走出,低声道:“还好,事情没发展到最坏的地步。”   于牧猛然抬起头,赤红着双眼狠狠地瞪住她:“你还有脸说,我不是叫你好好看住她,你就是这么向我保证的!”   秦情羞愧难言。她赶到现场的时候,也是极度震怒的,她虽然平时并没有表现的亲近明秀,甚至还在心里有些怨她,但实际上,她对这个纯净善良的女孩还是颇有好感的,如果今天明秀最后真被人玷污了,她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不关她的事,都是我,是我给秀秀出的主意,掩护她离开的,你打我骂我吧,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啊!”简飞鸿哭倒在地上,悔痛像一座大山压在她身上,重的她几乎喘不过气。   于牧的拳头握的咯吱直响,脸上的肌肉抽动,强压制下冲过去杀人的冲动,下了驱逐令:“滚,今后我再也不想在秀秀身边看到你,现在就给我滚!”   简飞鸿掩面飞奔而出。   特护病房里的气压低到极点,一时间没人再敢动作。   于昶带着父母匆匆赶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美丽精灵啊,现在怎么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躺在那里!   “这是怎么了?”他像孩童一样求助的眼光看向老医者,“她,她,没什么事吧。”   徐医生叹气不已:“事情并没你们想象的那么遭,现在更严重的应该是小姑娘今后的心里问题,这样年纪的小姑娘,哎~”听到田笑大哭出声,说道,“你们应该乐观一点,千万不要影响病人的情绪,现在都出去让病人好好休息吧。”      明秀是在别人的争吵声中醒来,她脑子里浑浑噩噩,有些事好像发生了又好像没发生过,男人们的争锋相对更是让自己头疼加剧。她听的也不太清楚,断断续续只知道他们吵得很凶。   “你放开她,不要再逼她了!”   “我早就告诉过你,不可能,永远都绝无可能!”   “这次的教训难道还不够,你非要将她逼死才甘心!”男人激动地声音都颤抖起来。   “不会!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本来生活的好好的,是你回来了,总是纠缠着她不放,才让她陷入到这样进退两难的地步,该离开她的是你!”   明秀痛苦地哼出了声:“牧哥哥,别吵了,我快疼死了!”   于牧冷冷憋了于昶一眼,快步走到床边抱住她:“不吵了,宝宝告诉我哪儿疼。”   于昶心里的苦水都快从嗓子眼冒出,根本看不下去:“阿牧,你再这样执迷不悟,将来一定是会后悔的!”丢下一句话,就大步走出病房。   他说的很毋定,于牧不由地抖了下手,随即又被明秀分散去注意力:“我都说了疼,你松开一点啊!”   于牧反应过来,松了手里的力道,仔细的看她的脸,连一丝的细小的波动也不放过:“宝宝,你感觉怎么样,到底哪里疼。”   明秀低下头,黑发披散在苍白消瘦的脸颊附近,显得格外羸弱凄清:“这次是我错了,你谁也不要恨怪,身体是我自己的,我清清楚楚知道它的变化,幸好情姐姐救了我,要不然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她说的有点急,喘了口气继续道,“现在我只是头痛,其他的都还好,请你们都放心。”   于牧去到医生办公室,把明秀醒来后的反应一字不落地说给徐医生听,徐医生也不太好判断,打电话请来了心理科的专家,专家分析了一下,又问了明秀平时生活中的行为语言习惯,得出了最可能的结论。   “我猜测病人可能有强迫症。”他在于牧惊异的目光中继续说下去,“她心里是一片雪白的天地,像传说中的天堂一样美好,但现实是残酷的,不得不去正面面对,所以她选择了,可那片纯洁的地方仍然被完好无损地保存了下来,甚至不让任何人去触碰,这样是两个对立面。你想 —— 一个人被分裂成两半,那是怎样的感受,一般人肯定是坚持不下来的,不得不说病人其实很坚强,很多成年人都比不上她。”    19 19、戚薇其人 ...   明秀在医院的第二天就吵着要回家,她扭身躲过于牧喂过来的饭,嘟着嘴道:“我不要吃饭,我要回家!这里的味道我闻着想吐啊!”   于牧想起来一些事:明阿姨身体不太好,时常去医院,秀秀小的时候吵着要妈妈陪她玩,明叔叔便威胁她,再吵妈妈就待在医院不回来了!小秀秀就不动了。   小孩子是最敏感的,小时候讨厌的东西长大了记到现在。   于牧吹了下冒着热气的粥,舀起来给她看,白的粥,红的大枣:“这里面没油,就几颗枣子,医生说你贫血,要多吃点补血的。”   明秀还是不理他,心里很烦躁,被子盖得她也热,她掀开被子,大声道:“我烦死了,也热死了!你不要管我,你走啊!”   于牧想,再坚强,到底还是个孩子。心稍放下一些,会叫会闹,还是那个娇气的秀秀。摸摸她的额头,又摸她的脸颊,是有些热,汗都冒出来了。他把被子往下盖在腰上,又拿来自己的西装外套给她套上:“这下好点了吧,不要闹了,来,乖~把粥吃掉。”   明秀刚张口吃到嘴里,就俯身趴在床沿吐了。于牧这下真有点气了,板起脸看她:“说吧,你到底要怎么样才好好吃饭!”   明秀用西装袖子擦擦嘴,其实什么也没有,只单纯的一个习惯动作。坐直了身子和他谈判:“我不想要你陪,我要情姐姐来陪我。”   嘴角一扯,浮出冷笑:“你真是聪明啊,知道我气她,怕她受到什么处罚,在这要挟我呢!”   明秀不理他阴阳怪气的模样,不依不饶地挺胸瞪着他,于牧冷哼出声,把碗放在床旁桌上,出了病房,不一会儿就来了愁眉苦脸的秦情。   “小祖宗,你真是我祖宗了,老板又大骂了我一顿,看着我的时候恨不能把我当一只小蚂蚁捏死。我就猜到肯定又与你有关,这不,我又被派来了。”   明秀听了她的抱怨一点儿也不在意,知道这是个面冷心热的主,和于牧属于差不多的类型,人家不说么——关心则乱!果然有什么样的上司,养什么样的下属。   她笑嘻嘻的把人拉到床边坐下,现在感兴趣的是对方怎么会有那么好的功夫。急切问道:“你怎么那么厉害,都看不出来啊!”说着,还用力拍拍她瘦削的肩膀,“也没多少肌肉,感觉都是骨头。”   秦情想,绝对是香港警匪片看多了,认为会打的人都长着贲张的肌肉。小孩子,真是天真啊。又恢复了呆呆的脸,回答她:“我是警校毕业的,十二岁获得过国家少年组散打冠军,十六岁获得全省武术冠军,十七岁…”   “好了,Stop!”明秀打断她,“我听不懂啊,反正就知道了你很厉害就对了。”秦情于是闭嘴了。   明秀想了一会儿,又道:“我发现于牧对你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好像格外的凶,这又是为什么呢。”   秦情暗赞小女孩心思敏锐,说给她听:“我说我也是老板养大的你信不信。”女孩的惊讶的眼睛都圆了,她苦笑一声,继续道,“只不过我和你不一样,绝对是属于爹妈不疼,姥姥不亲的类型。老板只是我的饲主,也就是衣食父母,供我吃穿学习,却从没照顾过我一天,十岁前我甚至都没见过他一面。”   明秀不说话的,几缕长发耷拉在肩膀上显得十分有气无力。过了一会儿,低声开口:“其实我是很幸福的了。”也不知道说给别人听还是说给自己的。      在医院的第三天,明秀实在受不了了,护士来给她挂水的时候极不配合,于牧按住她乱动的胳膊,柔声哄她:“再观察两天,检查下来了,没事我们就回家啊。”   “我不干,我没病,我要回家!”明秀使劲推拒他,大叫大嚷。   白衣护士端着治疗盘站在一边,面露不屑,她们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病人,仗着家长的宠溺,在医院里不配合治疗,最后为难的还是她们小护士。   打也不是,骂也不是,于牧也不知道拿她怎们办,只有牢牢地抱住她,不断轻声哄慰。   病房里气氛有些僵持,护士站在一边已经很不耐烦。   李景知也没想到正好赶了这个时候进来,正好看到一场闹剧,于牧那低三下四,做小伏低的样子颇像一个小媳妇,平常哪里看的到,也只有小明秀出马的时候,才能收到这样的效果。   他笑起来,带着无比快意:“哟~这又是上演哪一出啊,够精彩的啊。”   于牧瞪向他,瞬时变回了平时冷酷酷的脸,忽然看到同来的另一人,脸色又开始变了。   李景知挠挠头,讪讪的笑,也不敢再在暗地里偷骂他变脸快,他到底是心虚的,戚薇请求带她来,一开始还是严词拒绝的,到后来一方面受不了美女的诱惑,另一方面出于心里小小的邪恶因子,想看看于牧的窘态。   明秀鼓着腮帮看也不看他,胸口起伏显然还在情绪激动中。耳朵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清冷中带着娇媚,末音拖曳,娓娓动听,别有一股诱惑力。   她被诱惑了,转过头去看,女人穿着高跟鞋站在门边,衬得一双美腿修长,整个人挺拔,十分有气质,身上黑色贴身连衣裙凸显女人的曲线美,外面套一件白色短西服,又显得她大方又端庄。这样靓眼的女人走到哪里,都会引起别人的瞩目,明秀一眼便认了出来,想礼貌的和她打招呼,又不知该怎么称呼,缓缓转过头去看于牧。   于牧脸色晦暗,谁也猜不到他心里在想什么,明秀也不例外。她只能伸出手,用大众通用的礼貌用语:“您好。”   立刻有人在旁边大呼美女的待遇就是好!   戚薇嘴角含了标准的笑容,露出雪白的八颗牙齿。她的眼角有些上挑,不自觉散发出高贵的气质。她伸出手握住明秀的,一触即分:“你好,明小姐,几次听于牧提起过你这个妹妹,以前都太忙了,没时间见面,今天终于有机会了。”她顿了顿,特意放慢了语速,“或许你不记得了,我们小时候是见过面的。”   她是不记得了,低头默默思索。那边于牧脸冷的像千年化不开的玄冰,起身握住戚薇的胳膊,五指用力,指尖都暗暗发白。戚薇疼的倒抽一口冷气,仍稳稳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连细长的眉角都没有抽动过。   明秀实在想不起来,抬起头就见于牧和她姿态亲密的摸样,眼神黯了下来。   窗外有喜鹊的声音,她循声去看,楼下是大片的绿化带,修剪的整齐美观,让人一见就心情舒畅。长椅上一对夫妇正陪着老人聊天,小孩们在不远处嬉笑打闹,多么温馨的场景啊,她在内心里羡慕。   于牧大力把人拉到门外,还没待人站稳,一个巴掌就甩了过去,声音响的整条走廊都能听见:“我当初以为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是怎么和你说的?什么人需要你花心思什么人不需要你关心,你弄不弄的清楚,你可别忘了当初是自愿答应的,我也如了你的愿,努力地培养你,你还想要什么。”   精致白皙的脸上立刻浮出五道红指印,她睁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于牧,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几圈,终于落了下来,她没有护脸,反而双手捂住肚子,凄凉地哽咽道:“现在我后悔了,因为……我怀孕了。”   于牧表情一僵,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于牧去了很久才回到病房,李景知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换来的是帽子上带着蓝杠的顾湘。明秀安静的趴在床上,上衣没穿,露出雪白的背部,青青紫紫的淤痕大片大片的遍布其上,触目惊心,是那些不良少年施行暴行时,将她抵在墙上摩擦留下的,几天过去了,淤痕不断没有消减反而颜色更深。   顾湘一边给她抹了药膏按摩,一边说着她小时候的趣事,明秀一声没啃,头侧在那面,也不知道是不是睡了。   于牧恨得牙直痒,要不是警察先一步赶到,把人押走,他非上去打烂他们的脑袋不可。他放轻了脚步走过去,明秀眼睛紧闭,眉心有一丝褶皱,显然是没有睡好。他心疼极了,用大拇指去把眉心抹平。   顾湘抹得差不多,把被子给她盖好,示意于牧有话要说,两人先后悄声走出病房。   “秀秀闹得厉害,我就去问了主治医生,她的情况算是比较稳定,挂水主要都是消炎的,开药回去吃也是可以的,只是效果慢些,主要是身上的淤青和胳膊上的擦伤有些麻烦,一般人处理不好,还可能有感染的危险,你可以专门请一个护士回家照顾。”看对方眉头紧皱,表情沉凝,她接着道,“病人的情绪是会影响到治疗效果,她这样抵触时间久了也不是办法,秀秀其实是个懂事的,定是心理很不好受才……”后面的声音低了下去,顾湘没说了。   点点头,于牧表示知道,问她:“药膏一天要擦几次?”   “两次,早晚各一。”   “好,你找个人来教我,我自己就可以照顾她。”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屈原投汨罗江后,当地百姓闻讯马上划船捞救,一直行至洞庭湖,始终不见屈原的尸体。那时,恰逢雨天,湖面上的小舟一起汇集在岸边的亭子旁。当人们得知是为了打捞贤臣屈大夫时,再次冒雨出动,争相划进茫茫的洞庭湖。为了寄托哀思,人们荡舟江河之上,此后才逐渐发展成为龙舟竞赛。百姓们又怕江河里的鱼吃掉他的身体,就纷纷回家拿来米团投入江中,以免鱼虾糟蹋屈原的尸体,后来就成了吃粽子的习俗。有唐代文秀《端午》诗为证:“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堪笑楚江空渺渺,不能洗得直臣冤。” 亲们,端午节快乐! 今天起早更了一章,接下来两天因为过节,可能事情比较多一点,暂不更了。 请大家见谅,等节日一过,就恢复更文! 后面的故事会越来越精彩,敬请期待~~~~~ 20 20、暗地密谋 ...   五一劳动节是全国人民放假的日子,明秀恰巧赶着这一天出院。趁着假日来来往往探病的人很多,多数都捧着鲜花和果篮,鲜艳的颜色跳动在人眼前,一改医院往日的清冷,反而呈现出一幅热闹的场景。   于昶远远站在高大的松树下看着。高健挺拔的男人拥着瘦弱娇小的女孩,从住院部大楼走出。打开车门不知和女孩说了什么,女孩扭着身去推他。   看不清二人脸上的表情,但于昶能想象到,秀秀现在一定是嘟着淡粉的薄唇,面色不虞,不知道在闹是什么别扭。想着那可爱的模样,嘴角不经意流露出微笑。   满园的碧绿植翠争相竞艳的向上生长,只有角落里的这一棵松树,陪多少人熬过了冬季的严寒,一直静静的伫立在这里,无声无息。男人的笑容是自然而静寂的,配合着古朴的松树,不知是人衬托了树,还是树体现了人。   其实并没人通知他明秀出院。他昨天来的时候,明秀正在休息,是闲暇的小护士和他闲聊抱怨时无意间透露出这个消息。今天他来了却没有现身,就这么远远的看上一眼都已经觉得开心,再靠近一些恐怕就再也不愿离开。   车子载着人走了,他仍站在原地,一手保持插在裤子口袋的动作似乎都僵硬住,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是镌刻在画卷上的最后一抹静静绽放的春色——还未盛开就已凋零。悲伤蔓延开来,路过的行人无不感到怜悯心酸,不知是不是他的爱人已经离他远去……      开车回家要路过市中心。车辆行人往来格外多,平日宽敞的街道一时间也显得拥挤狭窄。红灯像是出了故障停住了一般,司机们烦躁的按喇叭声此起彼伏,有赶时间等不了的乘客干脆下车。   明秀并不觉得烦,只是无聊。人行道上的行人密密麻麻,你挤我,我推你,明明是件让人讨厌的事,在明秀看来都似乎成了乐趣。还有老师举着小红旗领着小孩子排队过马路,不知是去哪里游玩。   明秀目露羡慕之色,她苦苦搜索脑海里的记忆,好像从小到大在节日期间几乎都没上过街。太小的事情她记不住,大些了是于牧不愿意,他自己厌恶的事也不让她干。   商场打折扣喊价,年轻人驻足小吃摊外……明秀看的兴起,把头也伸出窗外。刚露了头,便被一双男人的大手按了回来,还顺带摇上车窗锁死:“车辆随时都可能开动,这么危险,你也敢做,等着,安分些!”   明秀怒瞪他,眼睛都泛酸了也收不到任何效果。   一个男人走过来,话语带了外地口音,问路怎么走。明秀瞟了于牧一眼,趁他不备,行动间如脱兔般敏捷,拉门,跳跃,出跑,一气呵成。   她的动作快的让人措手不及,于牧只来得及抓住一片衣角,人已经窜了出去。后排的喇叭声不绝于耳,于牧恼怒地捶了下方向盘,发出一阵刺耳的鸣叫。他极快地松开袖扣撸起袖子,一边打电话一边打开门追了出去。   明秀并没有跑多远,她来到街对面的一家小铺前面。不同于别家的红火,这里好像才开店门,有两个伙计正在打扫摆凳。   她说:“我要一份麻辣小龙虾。”伙计们鄙视地看她一眼,穿着打扮一看就知道是富贵人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不去理睬她。   明秀不明就里,以为他们没听清楚,又放大了声音道:“我说要一份龙虾!”   伙计嗤笑一声,哪有人大早上的来吃这种东西:“小姑娘,真对不起你,我们这中午才开张。”   明秀难掩失望:“你们就不能先帮我做一份?”   “呵,我们没这个先例,请你……”话还没说完就愣住了,一个男人堵住半面门,因为背光看不清面孔,全身散发的气势却令他不寒而栗。   两张大红纸票甩在他面前,男人冷冷地命令:“去!现在就去做!”   伙计忙捡了钱,跑不跌地去了后面。   东西做的比想象的快,老板亲自陪着笑脸端上。一大盘龙虾,个个泛着油光,红彤彤的外壳极为好看。明秀感觉自己的口水分泌都快了,拿起木桶里的筷子就要开动,于牧好死不死的又拦住她,望着老板:“我们要一次性的。”   老板忙擦擦汗去拿。   于牧帮她拨开一个,白嫩嫩的虾肉让人食指大动。终于尝到嘴里,入口是鲜,嚼起来是辣,吞到喉咙里又觉得麻。第一次吃这么辣的东西,眼泪都快出来。斜里递过来一瓶开了盖的酸枣汁,也不知什么时候就准备好了的。   明秀转头去看于牧,只见他双手抱胸气定神闲地看着她,笃定了她只能吃一只,看了就让人生气。酸枣汁咕咚咕咚顺着嗓子下去,觉得好点了,又开始吃第二只,还没吃完,身上就痒了起来。想要伸手去挠,于牧先一步替她去摸,奇迹的没有说教训她的话。   正疑惑今天怎么会这么纵容她,于牧开口道:“今天是你生日。”   明秀怔忪,小时候爸爸妈妈从不给她过,只有于牧雷打不动的每年一份礼物,要不是他,自己可能都忘记是哪一天生的。怪不得之前在医院门口,说要带她去东北饭店吃饭。   她垂下头,也不逞强了,脑袋耷拉着显得极为丧气。辣味一只渗透进心里,刺激的眼睛泪腺分泌。      站在药房门口,低着的头恨不能埋进胸里,自己的脸上肯定出了很多红斑,真是不能见人,死活不愿进去。   但她忘了行人你来我往,这样站在外面,被看到的更多。   “秀秀姐姐!”   听到这个声音,明秀在心里大声哀嚎:这个小捣蛋鬼这么会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想着当做没听见应该就不会过来了吧。   可是她猜错了,盛嘉心情极好,爸爸难得有空带他出来玩,一路上这里看看,那里摸摸。一个眼尖看到药房门口站着的明秀,更高兴了,也不管她听没听见,隔着马路就冲了过来。   他个子矮,抬头正好看到明秀的脸,一声惊叫出口:“呀,秀秀姐的脸怎么成这样了。”   明秀赶紧捂脸转身,心道:就猜到是这个样子,这下子真没脸见人了。   盛岩看出了女孩子的羞恼,及时解了围,拉住围着明秀转个不停的盛嘉,说道:“小孩子怎么可以对长辈这么不尊敬,站好了别动。”他的语气严厉,盛嘉不敢动了。   他又去看明秀:“听说你住院了,一直没有时间去看你,现在好些了么?”   明秀点点头,瓮声瓮气:“都好了,谢谢盛大哥关心!”   于牧终于拎了袋子出来,明秀松了一大口气,忙跑到他身后站好。这么乖觉,哪能猜不到她的心思,把人揽到身侧,头埋进自己怀里,对盛岩解释说:“秀秀吃海鲜过敏,我刚给她买了点药。”   盛岩点点头表示知道,对他们的过于亲密也没表示什么疑惑。倒是盛嘉又开始蠢蠢欲动,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他们两人,哈哈笑:“秀秀姐比佳佳妹妹还小,还要小舅舅抱!”   明秀动了动身子,不自在了,于牧眉头微蹙,把怀里的人揽紧了些。   注意到这个细节,盛岩捂住盛嘉的嘴,警告地瞪他一眼。      盛岩看看腕表:“难得见上一面,一起去吃个中饭吧。”   于牧不置可否,秀秀早上只喝了杯牛奶,也该是吃饭的时候。就近找了间环境雅致的茶餐厅,要了包厢。   于牧先喂明秀吃药,十几颗药放在手心,看得男孩子目瞪口呆:“这还没上菜呢,秀秀姐光这些药都能吃饱了。”   明秀仍不敢抬头,心里也是无耐,一颗药一口水都吞咽下去,末了还打了个嗝,果真是饱了,乐的盛嘉在一旁直笑。   盛岩说要请客,便拿了菜单点菜,期间问了两位客人喜欢吃的,于牧代答,只说了几道简单的菜,盛嘉在一旁吵着又要吃澳龙又要吃羊排,盛岩一概不理。   等菜全上来,清一色的清淡,盛嘉吵的实在没办法,才又给他加了单人份的羊排,一桌的清菜补汤一见就知道是为了照顾刚出院的明秀。没想到这个外表粗犷豪放的汉子,居然有这样细腻的心思,于牧不禁深深看了他一眼。   说是为了明秀,事实上,她吃的很少,多喝的一大碗乌鸡山药汤还是被于牧逼着灌下去,两个男人吃的也不是很多,一餐饭结束的很快。   结完帐,盛嘉要去卫生间,盛岩怕他找不到地方乱跑,拜脱了明秀陪他一起。   包厢里就剩下两个大人,盛岩抽出烟去递给于牧,被他拒绝了,笑了一下,自己凋了根再嘴上却不点。于牧看在眼里,盛嘉几次做事都顾忌着自己,显然不会自恋到他是因为敬畏才这样。他于牧说白了只是个打工的,因着于丰玉私生子的生份才在于氏占了一席之位。所谓无事献殷情非奸既盗,小孩子都懂的道理,也不知道今天摆的这桌是不是鸿门宴!   盛岩没卖关子,上来就开门见山:“我想请你帮个忙。”   于牧不动声色:“如果我能帮的绝对没问题。”言下之意,并不一定会帮。   回答的滴水不露,也不会让人觉得过分,年轻人果然没让他看错。把烟按断在碟里,他说:“我在海南延海那一带结交了几个朋友,他们帮了我很多,尤其是这次能调回N市,他们在其中出力不少,我这人向来最讲义气,别人进我一尺我就还他一仗,所以这次朋友有求,我没有理由不帮。”于牧点头表示理解,他继续说:“他们在沿海那边弄了些货物,但不太好弄进内陆地区,需要有人能够接应一下。”   话说的不太白,于牧已经听明白,就是走私的想找人打通关卡。这是件犯法的事情,于牧道:“你为什么不去找我大哥,他认识的人多,权利也比我大,甚至可以去找作为秘书长的二哥,哪个都比我方便。”   盛岩架起腿笑起来,他都考虑清楚的了:“你那个大哥不过是个花天酒地的顽绔,成日里呼朋引伴,不过都是些狐朋狗友。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目中无人还骄傲自大,做事情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他顿了一下,粗大的指节敲击桌面,“阿昶倒是个不凡的,但他为人正直,很讲原则,这种事情他肯定不会答应。”   说来说去,只有找他了。   盛岩仔细观察他的面色,见他眼神闪烁面露迟疑,又道:“听说那个领头的不良少年在狱中死了!攻击秀秀的幕后主使暂时没了头绪……”   见于牧眉头皱的死紧,沉吟不语。盛岩轻松的举起茶杯喝口茶:“嘉嘉最近总吵着要到祈福山去看大佛,不如你也带着秀秀一起去,也许可以帮她拜拜佛转转运,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说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节日归来 大家看文愉快! 21 21、寺庙祈福 ...   听着前排传来的异动和喘息,明秀再次后悔,为什么要听一个小孩子的话来看电影。片是经典美国爱情大片,泰坦尼克,场景都是浪漫而唯美的,奈何明秀早就看过两次,已经失去了当初看片时的热情。   荧幕上JACK和ROSE躲进了旧汽车里,两人对视笑了起来。然后开始拥吻。他们的热情让车窗玻璃都升了温,染上一层迷幻的雾气。   四周都是黑暗的,感觉器官就变得格外灵敏,旁边有温热的躯体慢慢靠上来,双手禁锢住她的腰。她的心跳加快,却不敢动,有些心虚,深怕别人也听到了他们的动作。   男人的呼吸有些急促,喷在她耳边挠人心肝的痒,她忍不住挪了一下,碰到座位旁的把手发出暗沉的一声轻响,她真不敢动了,甚至都不敢将视线转向四周,生怕看到别人投向这边的异样眼光。   她一动不动地盯住屏幕,身子直挺挺的僵着。心思却全部集中在脖颈处,男人火热干燥的唇正在那里四处游移。   明秀全身气温不断上升,也不知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男人。   不知什么时候手也摸上了她的胸,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服或轻或重的揉捏,好不让人难堪。明秀把身子尽量往另一边倾斜,不平衡的坐姿让她很累。   身体忽然悬空,她被抱了起来,于牧竟然把她抱坐他的腿边,两人挤一个座位,大腿贴着大腿,慢慢摩挲着。   中间没有了阻碍,于牧的动作更加放肆,直接把她的搂进怀里,两人之间几乎没有了距离。   明秀刚想惊呼,被于牧狠狠地吻住了唇,力道之大像是要把她吞进肚里。他的吻霸道中含着缱绻的温柔,明秀晕晕乎乎的大脑完全放空,手不知不觉扶上了他劲瘦的腰。   于牧的手从背后渐渐地伸进了她的衣服,由下而上感受女孩光滑细腻的肌肤,又顺着向下一直伸进牛仔裤里,触手满手温软。不由得更加用力摁向自己,只想近一些再近一些。   明秀的大脑开始觉得有些缺氧,她开始不自觉的挣扎,无意间腹部碰到什么坚硬的异物,以前有过的几次不好的经历浮现出来,人一下子清醒了,猛然发力推开于牧。   撞击的声音绝对大,四周的责怪眼神像激光灯一样射了过来,明秀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脸上火辣辣的热,赶紧低下头,竟然还能想到自己上午吃海鲜,过敏了,脸上红斑根本没有消退,丑的不能见人,于牧怎么还能又亲又啃像是在品尝天下最好的美味。   影片终于闭幕,明秀还是忍不住心酸:难道世界上美丽的爱情都不会得到美好的结局么?   于牧的脸在黑暗中像是大卫手下的雕像,轮角刚硬,岿然不动,在暗光的照影下找不到一丝缺陷,极富男人的魅力,一点也看不出任何表情,好像刚才的不愉从来也没有发生过。   他突然凑近明秀耳边,低沉地说:“I jump,you jump. You jump,i jump.”——我若不能和你一起活,便愿和你一起死。      祈福山之所以如此命名,有一个传说。   从前有一个农夫,从小父母早逝,家境贫寒,天天为生计发愁,于是他决定发奋图强,出人头地。听人家说读书能当官,当官又能赚钱,他就开始读书。起早贪黑,吃尽苦头,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18岁的时候考上了秀才,手里有了一些小钱,想着自己一个人又要读书又要种田,便听别人的劝说讨了一房妻子。妻子原是一个村子的,不仅长相貌美还极为能干,种田家务样样精通,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   秀才没了后顾之忧,把心思完全投入到考取功名,头一年落榜,下一次再考,三次以后有人劝他放弃,开个小学堂教孩子念书。他这次不听了,心心念念想了这么多年的愿望哪能这样就放弃,他还想离开这个小村子去富贵的大城里去发展,住美房,拥娇婢,那将是件多么风光无限的事情。   妻子再次在村头送他去赶考,直到看不见人影才返回家中,米缸里空的连老鼠都不愿再钻。她只能吃吃糠咽菜充饥。她没告诉任何人,丈夫每次赶考的大笔费用都是她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舍不得给自己做,总是穿着补了再补,洗的发白的旧衣服。这么多年过来了,别说不像别的姑娘家,有丈夫知冷知热,就连最基本的养家糊口,丈夫都不能做到,然而,她从来没有抱怨过。   秀才又落榜了,已经数不清是多少次了,看他那成天垂头丧气的模样,妻子实在忍不住,到处打听有没有什么法子。有人告诉她,山上有一座小庙,庙里的大佛很灵,但是必须要人的真心来换,999级台阶都要跪着上去。妻子信了,从此天没亮就去爬山,不管刮风下雨,冰雪酷寒没有落下过一天。终于有一天她的腿不能动了。   丈夫在床头看她,昏黄的灯光下,妻子满脸蜡黄,枯瘦如柴,连头发都已经花白。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他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这还是当年那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妻么!   妻子油尽灯枯之时,娘家的人打上了门,他这才知道这些年妻子为他一直做的傻事,当场震在那里,一句话都说不出。   妻子弥留之际他跪在床边,听妻子说出了最后一件未了的事,竟是希望自己再背她上一次后山。他答应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背起妻子,一步一个脚印踏上台阶,背上的人轻的没有一点重量,他却觉得自己快被压的喘不过气了。终于来到山上,妻子久久跪在佛前没了气息。   这一年,秀才考上了功名,离开村子时第一次回了头,可是后面已空无一人,再没了妻子伫立期盼的身影。他猛地呕出一口血,鲜红的颜色是他心头的颜色。他突然仰天大笑,直到泪花都散了出来,痴痴颠颠地跑出村去,不知所向。   “从此,村民就叫这座山为祈福山。”   盛嘉听明秀讲的入神,急急问道:“真的很灵么,爬上去拜佛真能梦想成真?”   明秀看他那双眼亮晶晶的样子,想道:男孩子就是男孩子,听了这么一段感人的故事,居然想的只是关于祈福山的真假。刚要回答他,人已经大叫着往上冲。   “那我要赶快上去,求大佛给我变形金刚,还有游戏光碟!”   “……”   爬了一半,明秀停了下来,双手拄着膝盖在台阶上急促喘气。其他游人都爬的满脸通红,她反而脸色胜雪,白的吓人。于牧赶紧过去扶住她:“你还好么,实在不行我们就回去啊!”   明秀借着他的力站直,摆摆手,喘着气道:“我,没,没事,我想上去。”   于牧深深看了她一眼,女孩心里其实也有想而不能实现的愿望,就是不知道和自己有没有关联。他在她身前蹲下,双手朝后抱住她的腿:“来,上来!我背你上去。”   明秀看到不远处盛嘉正朝他招手,那样子开心极了,于是她趴上于牧的背,顺从地抱住他的脖子。      台阶两侧生长了一簇簇的翠竹,枝干粗大,颜色暗沉,有的还歪歪斜斜,看来年岁已久,守在这里也不知见识了多少人情冷暖。   微风徐来,送来清淡的竹香。明秀歪头看着,耳边是山寺大钟敲响的余音回旋,只觉的这些有着历史的竹木也拜了佛门,入了僧道,带着佛家淡定从容的气息。   “你说什么?”于牧听到她小声的嘀咕,被竹叶的沙沙声掩盖听不太清楚。   明秀撅起嘴,把他的头推过去 :“没说什么啦,你好好走路。”心里想的却是:我刚才说也想拜入佛门,沾染洁净的气息,你要听到了还不把我从这扔下去。   于牧看她那好久都没流露过的娇嗔模样,心中一动:“宝宝,亲我一下。”   他还真敢提,明秀想到那天在电影院的丑事,恨不能马上扑上去咬死他,她气道:“你老是这么不老实,我都不想和你在一起啦!”这话说的半真半假,于牧便抿了唇不再说。      明秀以前只来过一次祈福山,是爸爸妈妈去法国前带她来的,那时候妈妈跪在佛象前不知道在干什么,她觉得丢脸,甚至还伸手去拉她起来。现在轮到她自己跪在这里,庄严肃穆的佛主高高坐在上面,目光明澈怜悯,人世间的一切苦楚磨难他都看在眼里。   明秀深深将头贴地,晶滢的眼泪顺着眼角溢出,滑落在石板上,又流进地缝里瞬间消失。她默默念道:若佛主法眼,能看到吾辈所想,吾愿用吾剩下时光,佑我父母和两位哥哥平安喜乐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有亲人去世,参加了葬礼,忽然有感而发,写下最后两节。 希望我的家人一生平安! 也祝各位亲们:一家幸福安康。 22 22、达成协议 ...   大雄宝殿后面有一排低矮的黄色僧侣房,盛岩引了于牧走进拐角的一间。   仅有的一扇窗户被关的严严实实,门“吱呀”一关便遮住外面的所有光线。室内伸手不见五指,什么也看不见。于牧眯起眼镇定地站着没动,垂下的双手已经悄悄握起成拳。   盛岩嘴里发出古怪的两声短鸣,听上去颇像猫头鹰。   “哧”的一声火柴划过,亮起唯一一点星火,照亮了一个中年男人粗黑的脸膛,浓重的眉毛下是一双虎一般的大眼,眼球凸显,目光炯炯有神。但于牧知道这个人的脑袋绝没有眼神这样明亮,也许这一刻起对方就已经开始算计自己。   他拉了一下衬衣的领角,毫不视弱的与对方对视。双方相互打量了半晌,中年男人笑了,居然给人一种憨厚忠实的感觉。他主动大方地伸出手自我介绍:“我叫阿强,很荣幸认识你。”   于牧有些不屑,脸上一惯的冷漠,并没有与他对握:“我是于牧。”他的姿态傲然挺拔,态度带着疏离冷漠,表现得整个人极为矜贵 。   一根火柴很快烧到尽头,差不多燃烧到指尖才被人随手弹掉。阿强似乎没有发现到他的态度不是很友好。   黑暗中看不见了人脸,听声音还是在笑:“呵,我这人爽快,既然来了就留个联系方式吧。”话刚说完,门被大开,明亮光线一下子涌了进来,黑与白的突然交替,刺激着人的眼球。   明亮那头站着满脸惊讶的柔美少女和活泼得意的顽皮男孩。   “我说的吧,看到爸爸进来了,你偏不信!”盛嘉还没来的及得意完,一个巴掌就用力地甩在他的后脑勺上。疼的他眼泪都快要掉出来。   盛岩气道:“你小子越来越不得了啦,什么地方都敢乱闯。”   于牧也面色不愉,斜眼瞟到阿强直直地盯着明秀,像是看呆了一样,唇角勾出一抹冷笑。走到明秀身边,占有性的搂住她的腰,低头暧昧地贴着她的耳朵:“宝宝别急,我们等下就一起回家。”   声音虽小,足够让在场的人都能听到。明秀被他弄的鸡皮疙瘩都立起来,扭头不理他。这一幕亲密的样子,在别人看来却是一副情人间闹别扭的温馨场面。   阿强把自己粘着的目光收回,玩笑道:“最近我得了个宝贝,价值千万,送给于先生怎么样。”   于牧冷冷地回他:“谢谢,不过我现在很富足,并不需要。”   阿强遗憾的叹气:“既然这样就算了,我们随时保持联系。”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叠的四方的纸块,角度掠过于牧,双手奉上递给明秀。挠挠短刺一样的头发,憨憨地笑:“有空可以随时联系。”      于牧几乎是拖着她离开的,明秀气恼,每次都是这样,一有点不高兴就把气往自己身上撒,寺庙香火旺盛,游客也很多,很多双眼睛都会好奇地往这边看,明秀忙拽住他:“这是寺庙,你多少注意一点,佛主就在不远处看着呢。”   于牧脚步顿了下。明秀以为话起到了效果,他终于知道有所顾忌了。眨眼间就被他禁锢住,头颅压下来,疯狂的吻落在唇上,舌头在空腔里横冲直撞,到处扫荡,连一个细小的缝隙都不放过。明秀狠了心去咬,唇分,两人嘴上都沾了血,分不清到底是哪个的。   明秀斜眼鄙视他:“闹够了,可以了吧。”   清淡的唇沾了鲜红的血,就像杜鹃啼血,看的人触目惊心。大概是被血色刺激了,于牧眼睛恢复清明,想伸手去抹,被明秀让开。   于牧紧紧抱住她,低声道:“对不起,我忍不住,真的忍不住。”   一个劲地道歉,却没有一丝悔改的意思。   供香的大鼎就在身侧,袅袅的白烟徐徐飘散,空气里全是香火浓重的味道。明秀侧眼看向庄严的大雄宝殿,佛主金光之躯,眼里是洞悉一切的慈悲。她对于牧失望极了,推推他:“走啦,我们都快成被围观的猴子了,连在这样神圣的地方你都敢乱来,我都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是你不敢的,幸好……”   ——我在佛前虔诚地为你祈福,用生命为代价愿你这一世安乐。      自从住院以来明秀就一直没见过简飞鸿,两人不是一个年级,楼层都不一样,一般碰不上面。明秀猜到,她肯定是因为帮自己出逃而遭遇陷阱的事而愧疚。她郁闷,真正不对的是自己才对,如果不是自己太过任性,也不会发生那件事情。   她带着打好的稿件去楼上找人,整个高三楼层都弥漫着一种高考前的紧张气氛。楼道里很空,偶尔几个出来上厕所的同学也脚步匆匆。   明秀站在班级门口向里看了一眼,黑压压的一片全埋着头在那奋战。她顺手拉住一个出来的同学:“同学,请帮我叫一下简飞鸿可以么?”   那同学脸色不耐,冲口就往里大叫:“班长,有人找!”   简飞鸿从无数题海中抬起头,乍一下惊醒还没反应过来,看到门口边的明秀,犹豫一下才站起来。   “对不起,是我的不对,不关你的事,而且并没有发生什么不是么!”明秀说道,看她低头不语,把稿件递给她,“帮我和你姑姑说声对不起,这次拖了这么久。”   简飞鸿默默接过。   又站了一会儿,预备铃急促地响了起来。明秀看到老师夹着课本从走廊那头走来,也不再耽误她:“上课了,你赶紧回去吧。”   简飞鸿终于抬起头,预言又止,老师都走到跟前叫她赶紧进去,简飞鸿急急说:“你中午放学的时候等我下,我有事跟你说。”言毕,便飞快的跑进教室。   简飞鸿的姑姑是市内知名出版社的一名主编,名叫简悦。中午侄女带了同学来找她,她自然要领两个小辈去吃顿饭。   她们来到出版社附近的一间小饭馆,点了几道简单的家常菜。趁着上菜的功夫,简飞鸿说明了来意:“秀秀,我就要高考了,恐怕没时间再来帮你传递,我姑姑你也见到了,以后……”说话间满脸愧疚,渐渐没了声音。   明秀点点头,心里面快速接受了她的想法,不是不难过的,好不容易交了这么个要好的朋友,将来见面的机会怕是不多了。   微笑着向对面的简悦致礼:“那简阿姨,以后就要给你添麻烦了。”   女孩的笑容明媚而温婉,简悦越看她越面善,忍不住问:“我们是不是以前在哪里见过?”明秀仔细看着她分辨,明明已经年过三十却一点都看不出来,脸庞清秀,待人和蔼,是她一惯喜欢亲近的类型 ,没理由见过而一点印象也无。   明秀摇摇头:“报歉,我真的不太记得。”   简悦想了想,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也不再勉强,笑道:“这有什么关系,说明我对你有眼缘,很喜欢你啊。”   听她这么说,明秀变得开心起来:“简阿姨真好,像知心姐姐一样。”    23 23、发生车祸 ...   全国瞩目的高考过后,其他学生也即将迎来一学期一次的期末考试。   明秀的成绩平时不太好,勉勉强强维持了班级中等的排名,她并不笨,上课遵守纪律,听课也很认真,是老师同学眼里的乖宝宝。   有一次,班上一个暗恋她的男生,上课给她丢小纸条,她居然看也没看,就举手报告了老师,打碎了多少少男生暗自萌动的春心。当然,没人知道这是于牧从小教育的结果。   明秀爱听故事,爱看书,课下就把课本丢在一边。旁的什么其他的书她都翻几页,最爱看的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最喜欢的是他笔下黄蓉这个角色。小时候,曾经多少次幻想能像她那样笑傲江湖,随心所欲。   但是现实就是现实,一大推复习资料堆在她的面前,容不得她再浪费时间用来天马行空。这就是所谓的“平实不用功,临时抱佛脚。”奈何佛脚太大,她抱的颇为辛苦,头发都不知道多掉了多少根。   于牧几乎每晚十点钟以后回来。今天更晚,将近十二点才从公司赶回,远远地看到楼上亮着的灯光,心里像是大冬天捂在手心里的热水袋,迅速回暖。热气顺势延展,连着四肢百骸都舒展开来,一天工作的疲倦瞬间消失,只觉得为了家中的那个小人儿,什么都是值得的。   明秀正一手握笔一手抓头,坐在书桌前,眉头皱的都能夹死苍蝇。于牧好笑地摇摇头,走到她身边,低下头去看,草稿纸上全是东歪西斜的公式。   纸上印出圆形的一团黑影,上方的边缘还多出几条不规则的弧线。明秀想也不用想,就知道是于牧回来了。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窘相,她趴到桌面上,挡住了散乱的纸张。   这样孩子气的动作!于牧感觉欢喜。快速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不等她发火,说道:“真是死要面子,小女孩脸皮太薄了,成绩差点又怎么样。”   明秀想:你这样打击我,肯定巴不得我不学无术,天天呆在家里不出门才好呢!怕他再说出什么,忙赶他出去:“臭死了都,你去洗澡啊!”   被他这么一闹,也没心思再继续做题。沮丧地把课本收好,看来计划好的任务又要留到明天。手机在桌面上震动起来。明秀看都懒得看,不耐烦的对外面大叫:“手机响了,你有来电。”   卫生间的水声短暂停止又开始持续,“哗啦啦”夹杂着于牧模糊不清的声音:“你帮我接。”   明秀嘟囔一句,刚拿起来电话又停止了。   过了一会儿,于牧从卫生间走出,头发湿淋淋的滴着水滴,毛巾随便擦拭两下就丢在一边,白色浴袍也不系好,露出一大片浅麦色结实的肌理,甚至连那两点深红都能看见。明秀最看不惯他这副样子,说了多少次也没有用,索性转过身不看他,指着桌上的手机道:“你出来的正好,刚才电话没接到,这会儿又响了,你赶快接。我先去睡了。”   于牧看她那逃也似的背影,一边嘴角缓缓勾起。水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也不去擦,侧脸隐在灯光暗影里显得格外邪魅。   连续不断的手机震动破坏了他愉悦的好心情,于牧低头看见来电显示,脸立马沉了下来。只说了两句话就冷着脸挂断了电话。   他推开明秀的房门,屋里只亮着床头暗黄的壁灯,朦胧地笼罩着女孩安然的睡姿。   于牧坐在床头看了她一会儿。转过头,插座上充电器五彩的光芒正有规律地闪烁。他拿了下来,随手揣进口袋里,又摸了摸女孩的脸,这才悄然起身离开明秀的房间,顺手轻轻掩上房门。      明秀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么突然的事情!   听老师说田笑来学校找她的时候,她就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见到田笑的时候,她惊呆了,眼前的妇人眼睛红肿,面无人色,连声音都是嘶哑的,她说:“秀秀,阿昶出车祸了,求你去就他一命吧。”   急匆匆随田笑赶到医院,在重症监护室外就听到了里面哀痛的哭嚎,一进去就见里面全挤满了人,看到她们来,自动让开了路。明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顿时如遭雷劈:病床上插了这么多医疗仪器的昏迷病人怎么可能是她的昶哥哥?他那么好的一个人啊,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情!   世界上每一秒钟都发生着不同的惨剧,明秀却第一次感觉自己离死神的距离这样的接近!田笑抱住她恸哭不已,断断续续地在她耳边泣不成声:“阿昶之前,一……一直在叫你的名字,他最……最放不下的人……人就是你,你……你快去床边叫他,把他叫……叫醒啊,他从来都那么,听……听你的话,你去叫他啊。”   明秀的脚下像是坠了千斤大石,她迈不开步子,根本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田笑滑跪在她身前,撕扯着嗓子:“你去啊,他平时对你那么好,你去叫他啊,我都求你啦!”   明秀忙去拉她,可手脚变得不像自己的,软的不像话,怎么拉也使不上力。于丰玉也伤痛难言,看田笑这样,一改往常的冷淡,双手用力抱起她。   呆呆地拖着双脚一步步走到床边坐下,小心地握住他冰凉的手,明秀愣愣看了一会儿,深深地将头埋下,开始颤抖着哽咽。   病房里全是女人们的抽泣,掩盖了监护仪开始回快的心跳声。也不知过了多久,被握着的苍白手指动了一下,有孩子眼尖看到,惊喜地大叫:“动了,动了,二叔的手动了!”   明秀猛然抬起头,于昶紧闭着双眼嘴巴微弱地张合,看嘴型分明在说:秀秀。   明秀激动难言,一下扑倒在他身上,终于“哇”地一下哭出了声音。      对于遭到重创昏迷的病人,最担心的就是没有求生意识。于昶出车祸之后被急救车送进医院,最初还能叫秀秀的名字,到后来就一直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多少人的呼唤眼泪都改变不了他一丝一毫,仿佛真就这么死了过去。医生说:在病人的潜意识里,可能已经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对生命产生了绝望。   田笑一遍又一遍地去拨明秀的电话,无不一次都是关机,打电话给于牧,大吵了一架,得不到一丝回应,好不容易熬到清晨,她再也受不了,去学校找到了明秀。   做为一个母亲,她怎么可能不心酸,在自己亲生儿子的心中,最重要的不是她,也不是爸爸,而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一个少女。   自从于昶恢复意识以来,一直紧紧地握着明秀的手,任别人怎么掰也掰不开,这是什么样的感情?她是过来人,再清楚不过。那是爱情啊,是真正奋不顾身也要爱着的情感!而且看上去于昶的感情比别人来的更加浓烈,他的地步已经到了不爱朋友,也不爱家人,甚至连自己也不爱,而把明秀当做生命一样来深爱。   田笑受到了打击,她了解的儿子从小认真聪明,兄友弟恭,孝敬父母,是别人眼中最优秀的完美男人。可谁能告诉她,什么时候这些优秀成了仅仅浮在他表面的虚华,拖累了他这么多年,真正想要的却成了他怎样也求不得的。   命运这样悲苦,难道也是遗传了自己的?   她的眼泪一直流淌,是因为自己也是因为儿子。她不顾大庭广众之下,就在走廊里跪到于丰玉的面前,颤颤的以头贴地,许下自己虔诚的诺言:“丰玉,请允许我再最后一次这样叫你,我同意放了你,和你离婚,只求你这一次!求求你救救我儿子!你也看到了,他那么爱秀秀,爱到没有秀秀连生命都可以放弃,我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你就帮他这一把吧。”   于丰玉震惊了,踉跄着往后退了一步,结婚30余载,田笑在他面前从来只有趾高气昂,骄傲霸道,何时见过她这副卑微不堪的姿态。   反差太大,给他的心里造成了巨大的波动,他扶住额头,思绪复杂难言,只觉得跪在自己面前的女人不该是这个样子,不该的呀!田笑应该是要高姿态地昂着下巴,指尖指着他大吵大嚷,而不是像现在这个样子,和地上的灰尘一样低下!   他居然感到了愤怒,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于丰玉不知该怎么继续面对她,连答复都没有,蹒跚地离开了医院。   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田笑冷笑一声:就知道他是喜欢这种楚楚可怜的调调,瞧,这一次不是我赢了,于牧,你想报复我,还嫩的很!    作者有话要说:亲爱的们 后面的剧情越来越让我纠结了~ 大家有什么想法意见的尽管提~ 还有,阿盲在这里红果果地求收藏啊! 24 24、雨夜伤情 ...   黑暗快速地笼罩了大地,今夜无星也无月。   转眼间狂风开始大作,吹的树梢哗啦啦摇摆,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大雨。   田笑想起一件事,半路上又撑着伞转回重症监护病房,刚进走廊就看见墙壁边斜斜倚靠   的修长人影。他的身上被雨淋的湿透,脑袋耷拉着,头发还在滴滴答答地滴着水珠。在安静的黑夜里,整个人显得极为颓废。   田笑露出讥笑,从他身前施施然飘过,眼角瞟到对方连眼睫都没抬动一丝,心里笑得畅快极了。   她特意从门上的玻璃窗往里看一眼,明秀正趴在床沿睡得沉沉。于昶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双眼,正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的睡颜。那样子恨不能眼睛就长在女孩脸上,怎么看也看不够似的。   田笑在得意的同时又忍不住无声叹息,暗骂儿子没出息。      于昶见她推门走进,示意她小声些。   田笑瞪他一眼,不但没听,反而去到明秀身边摇醒了她。   明秀揉揉眼睛,上下眼皮像是黏住了一样,酸涩地几乎睁不开。下意识看了一眼于昶,仍旧闭目不动,明秀疑惑了。   田笑指指门口,刻意放低声音对她说:“于牧来了。”看她低下头沉默了,又道,“你还是出去和他说一声吧,如果真在这里站上一夜,毕竟不太好看。”   明秀一动,于昶也动了,手紧紧握住她的,坚定地不松手。明秀无奈,求助地看向田笑。田笑也是气:这孩子怎么这么死心眼,就这么一会儿都离不开?她佯怒着说:“阿昶也真   是的,一点也不知道怜香惜玉,女孩子那么娇嫩的手是他能那么用力握的么!怪不得到现在还没娶着老婆!”      话刚落音,一直紧握着的手就有了松动的迹象。明秀惊讶,只要这么简单的几句话就行了?她赶紧抽出自己的,感觉整只手都麻了,细白的手背上果然勒出一道道红痕。   田笑对她歉意地笑,语气十分真诚:“真是对不住你了,秀秀。等你昶哥哥醒了,我一定叫他当牛做马来给你赔罪。”   明秀垂下眼,黯然地说道:“这本就是我应该的,不需要任何感谢。其实真正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是真的对不起你们!”她的情绪变得有些激动,弯腰一躬到底,“要不是我,后果都不敢想象,也让这么多人跟着难过。”   她吸吸鼻子继续道:“今后不管为昶哥哥做什么我都愿意,只求你们能够原谅我们!”   注意到她说的是“我们”而不是“我”,田笑眼光一闪,随即赶忙扶起她:“看你这丫头说的,都是一家人,这么见外干什么,让你昶哥哥听到该有多心疼啊。”   见她还想什么,捂住她的嘴:“好了好了,再说又要哭了,这么漂亮的小姑娘,长一双核桃眼多可惜!”      等明秀出了病房,于昶睁开了眼,里面全是掩饰不住的落寞:她终归还是向着于牧的,这样心甘情愿的照顾自己,却是为替于牧赎罪。   田笑对他嗤笑:“怎么不装了,再继续装啊!”   心事全被妈妈猜出来,于昶只觉得内心苦涩极了,刚一扯动嘴角,就牵动了伤口,疼的倒抽一口凉气:“妈,一开始是真的,到现在我还全身都疼,你们哭我其实是有感觉的,就是觉得疲倦不想醒,脑子里面混沌不堪。”   “后来秀秀来了,一靠近我,心跳就立马加快,连血液都沸腾了起来。看她那么安稳地睡在我身边,真的像做梦一样,我不敢醒,怕一醒了她又要走。”他急促地喘口气,歇了歇,自嘲道,“你看,我现在变的这么坏,为了留住一个女孩,连这么卑劣的手段也用上了。”      田笑一边替他顺气,一边心疼他道:“你想太多了,在感情方面,哪个人不是自私的,我还觉得你太善良了。你看那野种,我打电话告诉他你出车祸了,他居然咒你立刻死了才好。”   想到这,她就气的不行,又有一些恨铁不成钢:“你要是有他一半心狠,秀秀早就是你的了!”   于昶连忙打断她,急急道:“妈妈,你答应过我不说的。”   田笑沉吟道:“可是她早晚都会知道,那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头疼的厉害,于昶费力的抬起手按按太阳穴:“能瞒一天是一天吧,妈,你千万不要先说。”   向他翻了个白眼,田笑道:“瞧我养的这个白眼狼!人家说女生外向,我看儿子才是真的有了媳妇就忘了娘,何况这媳妇还是没讨到手的。”看他抬起上身,急于解释,忙按住他,“放心!既然答应了你的,我怎么会反悔。”   她突然阴下脸,冷笑连连,“这次那野种绝对栽定了,秀秀本是个诚实的孩子,最厌恶的也是别人对她撒谎。你看着吧,好戏还在后头呢!”      夏天的雨水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快雨速就渐渐慢了下来,点点滴滴像是敲在人的心头上,淅沥沥地惹人心烦。   空气里消毒水的味道被驱散了些,换过来的空气里混杂着泥土和雨水的气息,闻起来十分古怪。   小护士探头出来张望一眼,走廊里的两个人仍旧各自低头,相顾无言,快半个小时了吧。低头看看别在胸前的挂表,果然是。   晚上医院里本不该留这么多人,按职责早就应该过去把人赶走,但是她没去这么做,不是她不够敬业,是真的不太忍心,而且她也八卦地想知道故事的发展。   于牧的身上不再滴水,脚边已经汇集了一小块反光的水滩。明秀一直看着那滩水,时间久了,眼睛都感到发涩。      这样耗着不行,她闭上眼,咬着牙坚决地说道:“你走吧,我不会和你回去的。”   身上的力气瞬间被人抽走,忍不住发软,头也有些昏沉,于牧想去拉她,试了几次手都无力的垂下,嗓子也哑了:“这已经是第几次你赶我走了?”   他动了动手指头默默地计算,发现一只手险些不够用,心里痛到快要麻木。长吸一口气,尽量放稳语气:“那能不能给我个合理的理由。”——好让自己能够说服自己,以后还能有走下去的勇气。   明秀觉得这是她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讥笑道:“理由?你还要什么理由?从小到大,你不是最了解我的么,我想什么你是不知道的?明明知道我那么讨厌别人骗我,你还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骗我!”说着,她抑制不住怆然泪下,眼泪像怎么也流不完,“昶哥哥都快要,快要……,你还是这个样子。”   她气的浑身都抖了起来,抬脚狠狠地踢了下他的小腿。   肌肉很硬,而自己太过用力,踢的脚尖也跟着疼了,她忍不住“嘶”了一声,悲哀道:“那是一条生命,是你亲哥哥的生命啊,你怎么能够无视,你怎么还可以无视,要是他真的……,你就不怕因果报应了么!”   惨然一笑,于牧痴痴地低声笑了起来,摇摇晃晃扶着墙壁地往外走,支离破碎的声音在空荡的走廊里幽幽回响:“我怕,我怎么不怕,我怕的都快要死了,我怕我最大的报应就是失去你啊!”   余音被拉的老长,在耳边不断回响。明秀难过到无以复加,慢慢蹲□,悲鸣的声音在走廊里久久徘徊。      小护士已经哭了,没想到小说里的情节真的让自己碰到了。   男人的背影那么凄凉,她多么想过去扶他,想对他说:世界上其实还有很多很多美丽的风景,你为什么不多停留一下?只要一下下,也许你就不会再这样痛苦!    作者有话要说:亲爱的们 补偿你们一下 晚上还有一更~ 25 25、家中突变 ...   于昶因为别人酒后驾车出了车祸,最严重的伤是因为撞在车窗镜上造成了脑震荡。度过三天的危险期以后,最重要的便是观察和护理。   中医上认为“三分治疗七分养”,如何加强这个“养”字,又是一门深奥的学问。《黄帝内经》中提到:“起居有常,饮食有节,不妄劳作。”   后两项对于明秀来说都比较容易,至于起居方面,她一个少女真的是有些困难,每一次触碰于昶,她都带着小心翼翼,那动作看上去就像逼迫她一样。      于昶不想看到她受委屈的样子,洗澡换衣服都会自己艰难地去卫生间处理。当然,这些没有让任何人知道。   直到一次洗澡的时候,他突发头痛,滑倒在卫生间里。   明秀听到声响,赶紧跑过去,一看于昶全身□地摔在地上,脸色又红又白。   心里急到不行,仍是有点顾虑,没敢立刻进去扶他,而是去外面叫了男医生来,这才被田笑知道。      田笑看到于昶身上伤口裂开流出的鲜血,不免又是一番抹眼泪。   她是真的生气了,幸好裂开的只是皮外伤,要是再撞到了头,她都不敢想像!   二话不说地请了专业的护工,理也不理明秀。   明秀知道她生气了,有些手足无措,她内疚地低着头站在一边,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摆。医生正给于昶重新上药,也是庆幸不已,口里再次强调了陪护的重要性。      田笑连连应是,笑着送走医生,转过来沉声对明秀道:“你走吧。”   明秀一震,抬起头又是委屈又是内疚地看着她,刚挪动步子想去向她道歉,就听于昶道:“妈,是我不让秀秀陪我的,你要怪就怪我吧。”   儿子护着人家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人家都不在乎这条小命,她跟着瞎着急什么。   田笑坐在一边,气都懒得气了。   明秀挪了两步,想道歉又觉得无用,红着眼张张口,又没有发出声音。      病房里的气氛开始僵持。于昶急道:“妈,秀秀不过是一个小女孩,你不要太为难她。”   田笑没理他,又静坐了一会儿。   这样僵持着也不行,不过是让儿子夹在中间为难,田笑想了想,觉着自己确实有些考虑不周:明秀到底是个脸皮薄的女孩子,两人的事情还没有确定,有些地方是不太方便。这么想了一下,气消下去了一点儿。      脸色还是不大好,看也不看儿子焦虑的脸,对明秀说:“你先回去!”   明秀的下唇都快被自己咬出血来,沉默着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样子像是被人无情抛弃了一般可怜。   田笑放软了语气:“我的意思是,让你回去收拾一下,都呆在这儿一个星期了,再去带几件换洗衣服过来吧。”   明秀脸一红,这里没有洗衣机,脏衣服也不好意思让陌生人来洗,全部堆在背包里,以前在家,全是于牧打理这些琐事,从来不需要她来操一点心,这次又来的匆忙,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   想到于牧,她更难受了,苦水从胸腔直往上涌。也不知道自己不在,他过的好不好?那天下那么大的雨,回去以后有没有生病吃药?   越想越担心,明秀点点头:“好吧,我收拾好了再过来。”      正要往外走,听到于昶叫住她:“秀秀,你过来。”   明秀听话地走过去,于昶变魔术一样从枕头下抽出一块手帕,方方正正的蓝白格子。用它轻柔地将她唇上的血丝拭去。   看女孩愣了,忍不住弯唇一笑,凑过去在她唇角落下温柔一吻。   明秀一下子惊醒,连忙飞奔了出去。      田笑看于昶恋恋不舍追随而去的眼神,叹道:“这样轻轻的一个触碰就让你这么满足,你实在是没的救了。”说着,走过去拍拍他的手,“你放心,有我在,绝对要让你一生幸福。下午你爸爸说要来看你,你准备好,机会给你了,你可千万要好好把握。”      明秀走出医院只觉得一切恍然如梦,之前每一次来都有于牧陪在身边。这次只有和她擦身而过的行人,一个个脸都是那么得陌生,陌生到让她心慌,好像有什么大事将要发生的一样。      扪心自问,刚才跑出病房,是为了什么?   于昶那样对自己,瞎子都能看出来其中有什么含义。   一直以来,她不是不为所动。那么优秀的男人,全世界都找不到几个。她也是爱幻想的花季少女,虚荣心怎么会没有!可是窃喜之后,只想着怎么躲避他,这点就想不太明白了……   于牧那样了解自己,恐怕连他也猜不到自己刚才的想法。于昶刚才亲她的时候,眼前出现的竟是于牧那无比愤怒的脸!      明秀心跳加快,一个星期的未见,让她感觉到总是少了点什么。她经常会大脑放空,坐在窗子边,呆呆地看楼下人来人往,那个时候她又想了什么?   她不想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她是在想,牧哥哥怎么还不来看自己?   他在于昶面前落慌而逃了,现在她只想立刻见到于牧!      打车回到家,门是开着的。   明秀心中一喜,跑进去一看。一下子愣住了,里面竟然是一个女人,一个成熟而冷艳的女人 。      戚薇坐在沙发上,认真地叠着男主人的衣服,转头看见明秀来了,忙起身迎她,笑道:“你来啦。”那样子俨然是这个家里贤惠的女主人。   明秀的心里像是猛然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好不容易滋生出来的一点热情瞬间被全部泼灭,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火苗还吱吱地冒着白烟。   她听到自己平淡无奇的声音:“我只是来取回自己的东西。”   戚薇很配合地点点头,还友好地说道:“需不需要我帮忙?”   明秀摇摇头:“不用了,你忙吧,我自己来就可以。”说着,自行进了卧室。      桌面上自己的照片没有了,最心爱的壁灯也不知所踪,连床单被罩都被掀走,明秀原地转了一圈,卧室里再没了属于自己的一点东西,空的像是自己从没来过。   这才几天,变化太大了吧,连一声招呼也不和她打。   十五年多了啊,猜到了两人最后的结局,却没想到结束的这样仓促!   明秀默默无言,打开衣柜,里面堆满的东西“呼啦啦”如潮水般全部涌了出来,滚到脚边。她想:原来全部像垃圾一样被堆在了这里啊……      只有一个箱子,还有很多东西没装下 。   于牧总喜欢给她买新衣服,把她打扮的像个洋娃娃,往往新衣服还没来的及穿完,一个季节就过去了。那些没来的及穿的被孤零零地留在了衣柜里,一点都没了当初摆在橱窗前的明艳。      明秀拖着箱子走到客厅,戚薇正斜靠在沙发上抚摸着自己的肚子,那脸上分明是带着母性十分幸福的光彩。   明秀这才发现原来她的肚子大了。   戚薇并没有看她,笑着道:“如你所见,我怀孕了,都三个月了,我一开始不想要的,阿牧非要让我留下。”她的脸上惊现娇嗔模样,与平时干练知性的熟女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她抱怨着说道:“反正怀孩子辛苦的又不是他们男人,他当然无所谓了”嘴里虽然这么说,喜悦的情绪却不自禁地流淌出来。      明秀晃了□子,又极快地站稳,安静听她说着。   戚薇忽然捶了下自己的脑袋:“瞧我这记性,妹妹来了都不倒口水给你喝,阿牧要是知道了,肯定又会责怪我照顾不周了。”   她苦脑地叹口气,无耐道,“也不知是不是怀了这个小坏蛋害的,跟他爸爸一样老爱折腾我,害我记性都变差了。”她脸上染上了一抹红霞,明亮的刺人眼球。说着就要起身。      明秀一直等她说完,淡淡地止住她:“你歇着吧,我走了。”   戚薇还是站起来,走到她面前。她的个子比明秀高半个头,这么站在一起,有种居高临下的气场优势。   明秀的眼睛正好平视她一张一合的红艳嘴唇,看她说道:“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么,小时候你才7,8岁吧,有一次我去你家玩,和阿昶一起在卧室里……你正好进来了,我可是印象很深刻呢!”      这次是真的要离开了,她惊讶于自己的坦然,心里好像掀走了一座大山,轻飘飘的没有了重量。下楼碰到管理员,还微笑地打了招呼。   拖着箱子走到胖婶家常菜馆,她走了进去。   事隔一个月,胖婶一眼就认出了她,热情地上前招呼:“呀,你终于来了,我天天都在想,那漂亮的小姑娘怎么不来了呢,今天总算把你盼星星盼月亮的盼来了。”   明秀也跟着笑:“怪不得我这几天老是打喷嚏!”   胖婶立刻正了颜色:“呀,那你肯定感冒了。”拉过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瞧着怎么比上次还瘦了,脸色也这么苍白。”   明秀笑而不答,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出神地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车流:“婶,给我来碗你上次说的那种汤吧。”   胖婶“哎~”地一声答应,转身就去厨房。      淡黄的汤,上面漂浮着红点点的枸杞,下面能看见深红的影子和黑黑白白的沉底。   明秀用白瓷勺舀了一勺,鲜中带甜,清淡可口,和上次的味道一模一样。   她听见泪水滴落水里清晰的叮咚声,又舀起一勺送进嘴里,这次多加了苦涩的调料,吞下去一直蔓延到了心里。    26 26、等候幸福 ...   于丰玉反复思考了几天,终于慎重地做出一个决定。      来到医院的时候,于昶正和领导谈话,虽然还在病中,精神看上去和以前一样神采奕奕。谈吐得宜,优雅大方。于丰玉在一旁看着,露出满意的笑容。   送走了领导,于丰玉仔细打量于昶,得到上级的夸赞,他明显是高兴的,笑着招呼自己坐下。于丰玉不由地想:哪个男人不期望自己能干一份大事业呢!   护工迅速把刚招呼过人的场地收拾好,机灵地离开病房。      于丰玉眼睛转了一圈病房,到处都摆了别人送来的花束和果篮等一些礼品,鲜艳艳的颜色格外讨人欢喜,他沉吟了一会儿,道:“我看你已经很胜任现在的工作了,你刚才表现的很好。”   于昶笑容一僵,抿紧了唇看着他。   于丰玉低头喝口茶,继续道:“我不说,你妈应该也已经和你说过了,你大概也猜出了我的来意。”      他不说话了,于昶也沉默,病房里气氛一时有些压抑,他转换了话题:“你还记得我跟你过的秦人吕布的故事么?”   于昶眼神变的有些复杂,那是父亲让自己从小当作偶像一样来崇拜的人,他尊崇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忘记?      于丰玉点点头,犀利的目光直直射向他:“很好,那你认为自己到现在做到了多少?”   于昶一点儿也没逃避他威压重重的目光,眼神一下子变得坚定起来,说话也颇为沉稳,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爸爸,‘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我不是他,永远都做不到像他那样,我心目中也有自己最想要的东西,却没有他要的那样伟大。”他自嘲一笑,抬手按住自己心房的位置,“这么多年,她藏在我这里,根本已经成了一种执念,我真的放不下。”   想起从小到大,父亲对他的殷殷希寄和精心赔养,他低下头,沉痛着声音道:“对不起,爸爸,让您失望了!”      这个结果来之前就已打算好,真正亲耳听见以后还是忍不住失望,他不甘心地追问一句:“你都想好了?”见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于丰玉的脸立刻就像覆了层薄霜:“好的很,那我现在再教你最后一课,或许你也早就懂了——想得到一些东西就必须要拿另一些重要的东西来换,我问你,你愿意么?”   他沉沉盯住于牧的眼睛,提高了声音,问道:“我再最后问你一遍!你决定好了么?还有,我给你的仅仅是一个机会,但并不一定代表你最后会成功,这样你还愿意么!”   于牧抬目,一点也不畏惧,肯定地答复他:“是的,我决定了。”   一槌定音:“行,我就成全你,希望你将来不要后悔。”      于丰玉离开医院就带着律师去到了公司,立刻起草了一份法律文件,主要内容有两点:一、将于家的股份分为三份,大儿子于翔得其中之一,三儿子于牧得其余之二,二儿子于昶一份不得。二、任命于翔为玉田集团的法人代表,是公司最大的授权人,于牧在一旁辅助。   于昶看到这篇报道的时候多少是有些黯然,自己毕竟是于家的儿子,于丰玉这样的决定好像他和于家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他失落地坐在靠椅上盯着报纸发呆,明亮的关线照在他清俊的脸上,苍白的令人心疼。      明秀把冷茶倒掉,又给他泡了杯热的放在一边。走到他面前把报纸拿开,蹲□将头靠在他的膝盖上,轻声道:“我想你是伤心了,我没有办法帮你,却是能够陪你一起的,一份难受两个人分担,不一定有用,但至少你不会觉得孤单。”   于昶心一酸,感动的几乎落泪,他低下头,一遍又一遍地轻抚女孩软顺的长发,只觉得这一刻等待了千年之久。      佛说: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前生五百次的凝眸,换今生一次的擦肩。   我苦苦哀求佛祖,让我们再结一段尘缘,相恋相伴走过月月年年。   佛说:除非海枯石烂、沧海变桑田。   于是我求佛祖,来世把我变成一只填海的燕,历尽千辛直到把大海填满,换你我的今生缘。   所以佛安排了今生的相见,让我与你尽这一段未了的前缘。   他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不怕等待,也不怕辛苦,只怕错过这一生,便再没了下一世。所以,我遇见了你,不图你能像我爱你一样来爱我,只求你能一直陪在我身边,让我守着这一生秀色。      于翔的到来打破了这份午后难得的温馨。   明秀连忙正色站起来,礼貌地向他打招呼。于昶也起身,安抚地拍拍她的背。      于翔双手插兜,目光嗳昧地在他两身上来回打转,他的长相是刻薄的,完全遗传了母亲的长脸和尖下巴,不像于昶还遗传了父亲的浓眉深目和钢硬一些的脸部轮廓,刚柔迸进,温润如玉,不至于像他那样男生女相。   忽而嘴角一扯,分明带着得意,似笑而笑地对于昶道:“我说阿昶平时那么稳健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出车祸了,原来如此啊!大哥,我在这先恭喜你了,也算因祸得福了!”   他说的有点道理,但从他嘴里说出,怎么听怎么让人不太舒服,他确实在开车时走神想了明秀,但也只是致使车祸发生的因素之一,并不是最大的责任,更谈不上蓄意为之。因祸得福倒是真的了……      明秀站在旁边不自在地动了一下,他刚想说话,病房门口又出现一人,那是许久未见的于牧。   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女人,是手里抱着文件夹的戚薇。   老板与秘书的风流韵史鲜见不少。何况一个英俊多金,一个知性艳美,是很搭配的一对。关于他们业内传闻已经有了很多。      于昶下意识地看一眼身侧的女孩,只见她低垂着长睫,面色如常,看上去什么异样都没有。   他大方而自然地和两位兄弟点头致意,跟平日里没有一点差别,仿佛一点儿都不知道于丰玉的重大决定。   于翔仔细分辨他表情的真假,最后得出结论,他是真的不在意。   暗自怒其不争。他的脸色瞬间阴沉,自顾傲漫地冷哼一声,好像根本不知于牧也在一样。      于牧倒是对此无知无觉。只是从一进来起,就一直盯着明秀,那眼神分明带了浓到化不开的恨意,火山爆发一般几乎要将她燃化为灰烬!   明秀怎么可能感觉不到,她的眼睛白的是眼白,黑的是眼珠,边界分明,一点暇色也无,让人感觉很无辜,她迷茫地眨眨眼,心道:于牧现在不是应该很高兴么,爱人孩子都有了,事业也获得了极大的成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么?明秀觉得自己应该向对方道喜,可是场合不对,也不开口了。   她不想参与到三兄弟间的私事,和于昶说了声离开了病房。   几个人都看着明秀走出去,表情各异。戚薇拿出一份文件,推给于昶。   于昶大笔一挥,毫不迟疑地在签字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至此,他与玉田集团再没有任何关系。      于牧的脸色很不好,一路脚步飞快地往外走,戚薇在后面跟的很辛苦,几乎要小跑着才能跟上。走到楼下,于牧突然不动了,戚薇赶忙护住肚子,险些撞上他的背。   往前一看,戚薇无声冷笑,她当是怎么了呢,果然和那个死丫头脱不了关系!绿化带旁的长椅上坐着的不正是明秀么!      她的身前站了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正和她玩锤头剪刀布的游戏,另一个就在旁边拍手起哄。   戚薇觉得简直幼稚极了,这种小儿科的东西,她居然也能参合进去。真是无聊透顶!      在于牧看来却又是不同,女孩的脸上笑颜如花,身上穿着粉红的连衣裙,在鲜翠明亮的的植被中就像一朵静静绽放的荷花,真正是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很多人都被这欢声笑语所吸引,大多都会回头来看上一眼。   于牧理所当然地心中不悦:这样的美景理应自己一个人藏在家中欣赏,怎么会来到这大庭广众之下,供所有人参观!   转而一想:是了,她的心是冷的,我那样一丝不苟的爱护她长大,到后来却得不到任何一句感谢,反而是多少次的驱赶,最后干脆人走楼空。   ——我奉上一切去讨她欢心,结果却是惨烈的伤害和不告而别!这样怎让人不恨!   他的脸冷的像千年玄冰,与他眼中的强烈恨意形成两个极端,整个人同时融合了赤道与北极的冰和炙,看上去可怕之极。正好一个孩子回头看到他,吓的惊叫一声就跑了。      明秀看孩子们受惊一哄而散,有种终于解脱了的感觉。她朝不远处看去,男人挺拔的背影正渐渐决然远去……    27 27、梦想与现实 ...   半个月的离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期末考试的失败。   拿着高挂了一个红灯笼的成绩单,明秀不是不沮丧的。   把书包迅速收拾好,拒绝了同学们暑假出游的邀约。因为她现在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下学期是新的一学期,需要交学费。   她现在和于牧分开,没人给她交了。光靠那一点打字的钱,恐怕连生活费都不够。   赚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她什么人也不认识,只好厚着脸皮去找简悦。      简悦好奇的问她为什么,明秀支支吾吾地回答要进行社会实践。   简悦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女孩面皮薄,衣服精。一看就知道娇养长大的,不是家长会随意放出来打工的那种。   心中疑惑,仍给她推荐了一份打字印刷社的学徒工作。既轻松又能学到很多东西,每天还管两餐,明秀一口就答应了,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与她挥手告别。      老板叫魏延,是一个中等个头的创业青年,有一双聚光的小眼睛。一见明秀就露出不满的神情,上上下下的打量,好像在商场里估计物品的价格。   不过是碍于朋友面子,等他终于皱着眉点头答应,明秀背上的汗都出了一层。      明秀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人并不是很机灵,好在踏实勤奋,不像看上去那样娇柔,魏延遂对她满意了一些,每天除工作之外,还会教她一些办公软件和PS。   她知道这些都是对未来独自生活的技能积累,学的十分用心,碰到不懂的都会认真去请教,就这一点,魏延倒是没有想到,毕竟现在爱学习又漂亮的女孩是越来越少了……      魏延是标准的科班出身,专业学的是广告设计,因为怀才不遇才开了这家小店,平时也接一些广告制作的活儿。   在外面打字印刷的工作基本上都是明秀一个人在忙,有时候还好,还能坐着做一些自己的事情,有时候忙的时候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于昶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忙前忙后,一会儿坐下打字,一会儿又站起来复印,连讲两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于昶一直耐心地站在一边看着她,温柔的目光里带了明显的心疼。   终于能坐下来歇两口气,午饭的点都过了。      魏延平日里不觉着什么,他是个恃才傲物的人,用当下的流行词,就是个愤青。见到比自己好的人,尤其是富二代一类靠关系上位的人,多半是不屑一顾。今天看见温润儒雅,谈吐不凡的于昶,头一次感到了不自在,难得客气的和明秀说了不好意思,还承诺一定给她涨工资。   明秀下意识想拒绝,手势顿了一下又收了回来,钱是她以后很需要的,哪有嫌多的份。      于昶见她一脸黯然,牵住她的手,对魏延道:“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魏延有点心高气傲,换了别人,一般是不去的,不知怎么的在于昶面前,就觉得自惭形秽了起来,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不好意思开口。      午饭过程中,于昶对明秀的细心照顾,任傻子都能看出其中的情谊,给人一种明秀理所当然该受这种宠爱的感觉。想起自己平时对她的刻薄,魏延不自在了,肚子没吃饱,就放下碗筷,居然破天荒地主动给了明秀半天假。   明秀想:这大概就是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了。这还是半个月以来的第一次休息,明秀当然高兴。   她的表情全在脸上,让人看了也不由自主感到心情愉悦。      明秀很喜欢音乐,爸爸妈妈小时候还在她身边的时候就让她学钢琴,他们走了明秀气的也荒废了。   于昶饭后带她去了商厦,直接领着她来到五楼卖乐器的一层,店堂里正放着贝多芬的著名曲目《致爱丽丝》。   掌心里的小手轻轻抖了一下,不仔细一点根本察觉不到。      满目都是光华十射的各种乐器,明亮的各种色泽几乎能晃花人的眼。于昶领她直接来到钢琴区前,自己坐到钢琴架前,双手轻扬,附和着店堂里放的曲目,优美的旋律便流泻出来。   这样的用意……   明秀低头咬唇静立不语,一曲还没完,就转身跑了出去。      于昶赶紧追上她,看女孩一脸难受,心立马就软了。想了一会儿,带她去了楼上的星巴克,那里环境优雅,是个能让人静下心思考的地方。他叫了两杯咖啡,细心地给明秀加了很多奶和糖。      这个时段人很少,有些人就是闲着在等人,坐了一会儿,朋友来了就走了。于昶却没有一点要走的意思。   他用白勺慢慢在杯里搅合,看着黑与白渐渐融合成咖啡色才推给明秀,双手交握放在桌面,标准的谈判姿势。   他说:“秀秀,我看到你在一点点长大,变的坚强,理应是好的,可我私心里一点都不高兴。”      明秀浅尝一小勺咖啡,苦中带甜,甜中泛苦,根本分不出哪种味道更重一些。她等待咖啡的味道完全溶入胃里,又喝口白水,洗去口腔里所有异味,这才舒服一些。   然后开始整理自己的话语:“昶哥哥,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喜欢往回看的人,在我的概念里,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的事,你希望我继续过以前那种娇娇女的生活,可是我不愿意回去了。”   ——倚赖别人的生活我觉得没有尊严,被抛弃后我会感觉痛,所以我不愿意。   她的话语坚定,表情坦然,一点也没了刚才失态的模样。      于昶惊讶于她的快速成长,又忍不住喉咙发苦,比没加糖的咖啡还要苦,他呛咳两声,拿纸巾抹抹唇。换一种理性的方式对她道:“你很好,那这样说吧,你想考大学么?我是说重点大学。”   女孩的表情果然有所松动,他松了一口气:“你平日里这么辛苦,还要学习功课,你自己估计一下。两者能做到平衡么?”      不用他说,事实已经摆在面前,明秀不是天才,是属于不用功便得不到成绩的那种。她摇摇头:“是不能的,我有自知之明。”   掏空了肠子也想不出两全其美的方法,只倔强地说道,“总之,我会努力的。”   拒绝帮助的意思已经这么明确,于昶早就想到,还是感到失望,她从前和于牧在一起不是过的很好,为什么就不愿意接受自己?      于昶心思急转,又想出一个办法:“钢琴家吴老最近要退岗了,他在找一个关门弟子,你想和他学么?”   明秀脸上有一瞬间的惊喜,很快变成挣扎,最后归于寂静。她是从小崇拜吴老,但她同时也是个墨守成规的人,丢了那么多年了,坚决的话刚刚出口,现在怎样也过不了自己这关。   她低声道:“昶哥哥,你对我真好,除了……”她顿一下,有些别扭的改了称呼,“那个人,就你对我这样好了,我都是能感觉到的。可是我不值得,这句话我不是第一次对你讲,但真的是我内心里的感受。”   她觉得不太有说服力又补充一句:“或许长大了,我就有资格了,但是现在是真的不行,我只会拖累你!”      于昶刚沉寂下去的一颗心忽然砰砰直跳,他似乎看到光明在向他招手。明秀这样说,已经是给了他很大的机会,如果不出意外,这已经是一种默许了。   他能想到这是一种感激,但他顾虑不到那么多,急急接话:“我可以!”   可以什么?不用说就能够明白,明秀脸颊飞红,娇羞的样子宛如情窦初开。      于昶看她没有继续承诺,多少有点失望,但就这么多也已经足够他兴奋良久,至少看到了希望不是么?等待怕什么,多少年都过来了,他伸手越过桌子,握住她的,强自镇定道:“秀秀,你听我说,你要成长是好的,我不反对,但请你允许我陪着你一起。”   “其实你是喜欢钢琴的,我记得那时候你总是跑来我家展示给我们看。”眼前浮现出一个幼童跪在坐凳上快乐弹琴的样子,于昶一脸向往,“既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又能实现自己的未来,你又何乐而不为呢。”   明秀哪里能说过他,到底还是同意了他的意见。   咖啡明明没加糖,他喝下去仿佛灌了一罐蜜一样甜,执着女孩的手,深情款款地将她看住,看上去就像求婚成功的幸福男人。      楼上一个全身黑色的男人看的讥笑一声,整整黑T恤的衣摆,迈步走向楼下。   于昶结过账,正领着明秀往外走,冷不丁和对面而来的男人撞了一下。那男人憨憨地挠挠头,有点不知所措,却对明秀露齿一笑,雪白的牙齿衬着黝黑的脸膛,显得白的刺眼。   他的笑是惊喜的,就像失散多年的亲人,对明秀激动地大声道:“原来是你啊,这真是太巧了。”说着就伸出手要握。   这样粗鲁的汉子!   于昶皱眉,不动声色把明秀挡在身后,优雅地对他点点头。      明秀认出了他,是上次在祈福寺僧房里见到过的,名字她不记得了,只探头朝他礼貌地说一句:“您好!”   阿强也不在意对方的疏离,嘴角笑的都扯到了耳根,也不管别人有没有问,便自报家门:“我叫阿强啊,就是打不死的蟑螂小强那个强!”   明秀被他那样子逗乐了,捂嘴轻笑起来。      阿强更高兴了,向前走了一步,问她:“我上次给你留的联系方式还在么?怎么一次都没有联系我,我天天带着电话的。”说着,为了证明自己的真话,特地从裤子口袋掏出手机,一款颜色都磨掉了的大板砖。      那张纸早被于牧抢了去,她哪里能看上一眼。明秀没回答他,只是歉意的微笑。   于昶难得冷了脸,这个男人一身黑,头发刺短,脸上油亮油亮,T恤汗湿了大块黏贴在身上,形象很是邋遢,一见之下就没有好感。   男人撞了人还不说道歉,只对着明秀又说又笑,三四十岁的人笑起来却像个二十岁的大小伙。行为讲话就像从远古大山里刚刚入世而来一样。这一切联系在一起哪里都不像纯属偶然。   凡是关于明秀的他都观察的尤其仔细。   这个人绝不像看上去那样简单憨厚。      他在明秀耳边小声说了一句,明秀点点头,对他挥挥手,便被于昶揽着一起离开。   阿强的笑容收放自如,人走了,也不笑了,甚至连一点笑纹都了无踪迹。目光瞬间变的黑沉莫测,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仿佛空气里还留着女孩淡雅干净的清香。   他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这些美好的东西,我总有一天都会得到。    28 28、酒吧暗夜(上) ...   每个现代都市都有着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着巨大的生活压力,他们生活在崩溃的边缘,他们耐受不住黑暗的寂寞,他们喜爱夜晚的味道……   他们需要释放和沉醉,所以有了不眠的夜生活。      明秀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加入,在她的概念里,夜生活和她简直是一个世界的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出现交叉。   魏延带她来这里是怎么都想不到的。      闪烁的灯光,迷离的音乐,在舞池中尽情扭动着腰肢的人们,悠然地坐在吧台前等待别人上前搭讪的人,他们的表现或落寞,或强势,或痛苦,或无助,或兴奋。      明秀是害怕的,从小她的教育理念里全都是: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在外面要听长辈的话。   早晨是一天最美好的时光,夜晚是一天最安静的时候。   酒吧里的环境完全与她的世界背道而驰,没有老师,没有家长,只有一个必须要听从的上司。   没有美好,没有安静,只有空气里烟酒香水混合在一起糜烂的味道。      低着头与陌生人擦身而过,每一次的肢体触碰都让她全身紧张,她听见口哨肆意的叫嚣,听见有人在哄然的大笑。心里忽上忽下,难受极了,有种反胃的感觉。   走进狭窄的暗道,她停住了,悄悄拉住魏延的衣袖,音乐的响声让她不得不扯着嗓子喊出话来:“我想回去,可不可以?”   魏延暗自讥笑,小姑娘从小生长在温室里没见过世面,一面严肃了脸做出威严的架势:“那怎么行,之前不是说好了,你要充当我的秘书,帮我拿文件!”      现在哪个人不讲究排场,一个老板走到哪里就自己一个人,肯定会被别人所轻视。明秀理解,觉得自己拿他的钱,理应替他办事。但她没想到谈事的环境竟然是这个样子。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既然答应了别人的事就应该做到。明秀试了一次没有成功,觉得已经是件很丢脸的事,第二次是怎么也开不了口的了。      她随着魏延继续往前走,转过一个弯,进入一间包厢。里面的光线比外面还要暗,这让她的心里愈发的不安。   魏延看出了她的忐忑,使劲拉了一把,人就这样被拉了进去。      明秀被她拽了一个趔趄,头一低,正好看见一个折射了闪烁彩光的圆形秃顶。她一惊,连忙后退,秃顶已经手很快地把她拽坐在身边。   “哎~小姑娘,坐稳啦!”男人声音粗噶的刺人耳膜。      明秀求助地看向旁边。   魏延在一侧沙发上也坐了下来,立刻有性感美丽的女郎也坐到他身旁。明秀看到他脸上明显带着得意的笑。   一瞬间好像明白了什么。   事到如此,她反而镇静下来,强迫自己挺直背脊,忽略身侧绿幽幽的眼光,只希望这场谈判快速结束。      可事情远没有她想象的那样简单。当一只手搭上她的腰,她的身体就紧绷起来,进入高度戒备之中。手带了□的意味缓缓向上游走,每一点的移动都让她想立刻逃走。   魏延搂着女郎,和男人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语,一会儿是娱乐,一会儿是美女,就是没说到广告合约的事情。      明秀感觉自己自己的冷汗都要掉下来,那只手已经来到了她的腋下。   可能察觉到她的挣扎,又停住了。   男人不知刚才吃过什么,有点腥,又有点蒜味,靠近她的颈侧不知在嗅什么?      他说:“小姑娘,你真香,才多大,还是处女吧!”   明秀胃里翻涌,几欲呕吐。那天中午在学校后巷的记忆飘浮了上来……   看她不说话,男人的唇贴上了她的肌肤,鼻子里扑哧扑哧的热气声,这么吵的环境里她都能听的清晰。手也不安分的开始揉捏。      明秀闭上眼,她是真的不想失态,可周遭发生的这一切感觉都让她想到了那天。   也有人这样亲她,摸她,蹂躏她,强迫她。   狭窄的小巷,少年们的□,被撕裂的衣服,内心的羞辱和绝望感……      她的恐惧如海水般泛滥,再也忍受不住,一下尖声厉叫冲出包厢。   她的叫声太过凄厉,里面的每个人都被她叫愣住了,魏延本应觉得没面子,可心里的不安更甚。那男人一愣之下也没反应过来,等人跑出去了才叫保镖去追。   魏延欲言又止,半天挣扎还是闭上了嘴。      明秀跑出去后根本辨不出方向。她潜意识里只知道拐弯,不知拐了多少了弯,撞了多少人,后面有人追了上来。   保镖擒住她,她奋力地抗拒和尖叫,引来了很多人的注目。      这种强迫良家女孩的事情在酒吧里并不是没见过,多半懒得多管闲事,只是当热闹看看,又冷漠地离开。   多么冷血啊!明秀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父母抛弃了她,于牧也抛弃了她,整个世界好像都放弃了她。干脆停止了挣扎,该怎样就怎样好了,不就是一副破烂皮囊么!      “阿秀!”明秀恍惚中听到一声惊呼,她下意识转头,一个高大的男人冲了过来,他的拳头带了铁石万军之力,动作快猛狠,保镖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他撂倒在地。   明秀睁大了眼,身体一瘫就要跌在地上,阿强眼疾手快抱住她。   惊讶于自己的清晰思维,明秀在那一颗居然还能想到:阿强真是厉害,比电视上的拳王也不差多少吧。      她这次没有说感谢,内心有被虐待过的麻木感。      明秀要求阿强送自己回家,他点点头后赶紧又摇了摇头。明秀不明所以,问他:“什么意思?”   阿强挠挠头,好像很不好意思不敢看她,低头道:“我现在正在上班,是人家的保镖,老板没走我怎么敢走。”   明秀点点头表示理解:“没关系,你去忙吧,我自己回去也可以。”说着,就要转身。   阿强一把拉住她,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啊,这么晚了你一个貌美的小女孩怎么可以自己回家。”他停住思考了一下,想出一个办法,“要不这样吧,你跟我先去里面坐一会儿。”   见她面露迟疑,又道:“不用担心,里面的人你差不多都认识的。”      推开门的刹那,明秀有种赤果果站在阳光下的暴露感。包厢里的人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多,看见她来,齐刷刷的眼光全向她看来。   于翔坐在正中,脸露玩味。旁边坐了看热闹的李景知,还有旁的一些于家远亲,过节过年的时候都是碰过面的。   这些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角色,明秀不太在意,最让她感到不自在的是,左边一侧沙发上坐着的于牧。他的脸隐在光影里,闪烁不明。但明秀就是能感觉到他身上的炙天烈焰。      她撇撇嘴角,没想到他对自己的恨意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哪怕看一眼都会觉得这样愤怒,果真是小气的男人。   她没心思和他计较,因为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自己此刻应该有点狼狈吧,她整整身上的衣物,不顾别人异样的眼神,大大方方地坐到和于牧一侧的沙发上。中间隔着的正是肚子显鼓的戚薇。      难道是娇娇女痛失旧情人,后悔莫及,想要来进行抢夺?猜疑的目光纷纷向她扫射,明秀压下心中的难堪感坐正了让他们打量。   阿强也显出担忧的神情,几次对她使眼色,明秀都俏皮地眨眨眼让他放心。      明秀坐稳了,先向戚薇问好,见她态度不善,也不以为然。这才无事开始观察周围,一段时间的独立生活让她学会的首先便是观察环境的本领,好在必要的时候知道如何进退。   正对面坐了一个瘦高个的中年男人,穿着体面,脖子上还挂着一根金光闪闪的粗金链子。一看就知道是老板级人物,正是阿强口中的领导。   他的话很少,脸像秦情一样呆板木讷,一般别人不开口,他也不出声。      她又转过去看正在和他说话的于翔,这下才看清他的怀里抱着的原来是个少年,尖下巴圆脸,眼角上钩,很是妩媚。年纪看上去比自己还小。   明秀心里百转千回,想道:真是乱套了,为什么和她概念里的完全不一样。      在场的每个人怀里或男或女地都倚着一个美人,明秀瞟过李景知,他正轻挑地抱着陌生美女调笑,立刻调过眼睛不去看他,这里的气氛让人窒息,她一刻都不想多呆。      戚薇正轻言媚语地和于牧说着些什么,偶尔娇笑两声,做一些捶打的小动作,引得沙发垫都发出颤抖的共鸣,两个人看上去十分融洽快乐的样子。   明秀一直寻找时机开口,她只要稍微一动,就能感觉到黑暗中有人看着她。她有些无奈,但这件事她必须要做。      于牧终于起身出去了,明秀松了一口气,拍拍自己热烫的脸,和戚薇靠近了一些。她小声说:“能不能请你帮我在于牧家里找一个檀木盒子?”在虚空中比划一下大小和形状,补充解释一句,“上面贴了一张全家福,盒子四周雕了镂空的花纹。”   戚薇警觉地离她远了一点:“你要这个干什么?”   明秀沉默片刻:“里面有我的身份证等一些东西,没有它们我哪里也去不了。”   “你要走!”戚薇差点惊呼出声,看看其他人没有注意到这边,低下头问她,“什么时候要。”      她的反应太快,明秀险些没跟上,她想了想:“总是迟早的事,你越早给我越好,下学期高考报名是肯定要的。”      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要离开这里,经戚薇这么一说,她反而产生了思考:也许我是应该换个环境了,找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一切从头开始。    29 29、酒吧暗夜(下) ...   满室的欢声笑语都与她无关,目的达到,也是该走的时候了。   现在情绪缓过来,她去向阿强正式表示了感谢,并承诺今后有机会一定请他吃饭,拒绝了他的相送,一个人走了。   带上门出来,一股香烟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一惊,呛咳两声,转头去看。   门边墙上的阴影处斜倚了一个人,一手插口袋,一手掐了根香烟,嘴里吞吐着白色的烟雾,姿态颇为颓然。      她想起那天晚上在医院的雨夜,于牧也是这个样子,耷拉着脑袋,头上还在不停地滴水,身上的痛苦情绪自然而然散发出来。   她心中一酸,顿住脚步,觉得自己不管怎么样还欠他一个道歉。      于牧看见她就站直了身子,下意识地想掐灭烟头,想了想,又把手拿下来,将烟放在嘴里叼着,也不吸,任它自燃。   明秀更难受了,以前她从未见他抽过烟,家里甚至连一个烟灰缸也找不到,就是偶尔家里来了客人,也从不让他们抽。   什么时候染上了这个习惯?      她没有资格问了。   走到他的面前,郑重地鞠个躬,道歉说:“对不起,我不太会说话,只能在这里说,无论今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是我一辈子的亲人。”   她从不说假话,说过的话绝对会做到。对她来说,这是极重的承诺,不管今后相距多远,只要他需要帮助,她都会竭尽全力去做。      这样的告别意味谁听不出来,于牧讥笑一声,放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大的笑话,猛吸一口烟之后,随手在墙上使劲按灭,将烟雾尽数喷在她的脸上:“你以为你是谁,不过是我从前养的一条小猫小狗,没事逗着乐而已。我从没想过要什么亲人,以前没有过,以后更不会有,你可别瞎认。不然将来有了什么麻烦,还拿着亲人的身份老来缠着我呢!”   明秀深吸一口气,抬起头往上看,生怕眼泪流下来图惹别人厌恶,多余的话也不说了,转身就要离去。      转头的刹那,于牧瞟到明秀脖颈上一块红印,刺的他眼睛都发疼,忽而尖锐地耻笑出声:“倒是没看出来,你还真是深藏不露啊。我说哪家的好姑娘大晚上的跑来这种地方,原来是来做援交的!”      明秀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死死盯着他,没想到曾经那么好的牧哥哥有一天会对自己说出这样羞辱的话!她死死咬住下唇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既然对方认为自己已经下贱到可以随意践踏的地步,她绝不能   再流露出半丝懦弱,像电视上苦情戏里的女主角一样,乞求能够用自己低下的姿态来讨得男人可笑的怜悯。      暗光中看不清楚表情,这样的沉默就代表了默认。   于牧唇角现出残酷的冷笑,从西装裤口袋里掏出皮夹,抽出一沓纸钞就往她脸上一甩:“我说怎么老赶我走呢,原来是嫌我给的不够多啊,这些够不够,一晚上可以了吧,没开苞的雏都能买两只了。”      红色的纸张砸在脸上毛刺刺的疼,随风散开来四处飘飞。   明秀清晰地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七零八碎地散落在地上,数都数不清楚。   她弯下腰,一张一张去捡,一直捡到男人光亮的皮鞋下,一丝要挪开脚的意思都没有。   颤抖着手去抽,男人却故意不抬脚,她只有用自己的双手去抬。      于牧居高临下地冷视她:这样卑微的姿态,也该让她体会一次了。   他在心里恶意的笑,可为什么一点儿报复人的快感都感觉不到,反而整颗心有种泡在冰水里的麻木感。      再站起来,整理的整整齐齐的一沓大红纸钞,明秀双手奉还给他,低头说:“我现在还不可以,我什么都没有,还要上学,总有一天会全部都还给你!”她连说话的声音都是漂浮在半空中,晃晃悠悠地找不到方向。      “跪下!”   于牧突然厉声一喝,“我再也不相信你了,拿出诚意来给我看!”   明秀浑身一震!他居然让她下跪!   这是她的尊严啊,是她仅剩下的一点只属于自己的东西,是她最后赖以生存的信念,她甚至连亲生父母都没有跪过……      两手握拳,短短的指甲都差不多嵌进肉里。   指尖感觉到温热的湿意,神经上却怎么也感觉不到痛。      片刻,颤抖的双膝缓缓下弯,她做了,因为这是她欠他的……   周围开始围了几个过路人,讥笑地声音充斥了她的耳膜,她闭上眼,脑中有白雾笼罩,周遭的一切都开始渐渐远离。      即将要碰到地面。   一只脚挑了过来,生生撑起了她的膝盖。   “于牧,你不要太过分了,她如果今天真的在这里给你跪了,你就不知道会发生后果了么!”气到极点,连平时不敢直呼的名字也叫了出来,这个声音是许久不见的秦情。      明秀迷茫地转过头看她,像是不认识她,又不明白她为什么阻止自己。   女孩惨白的脸上泪痕清晰可见,在暗蓝色的光影中像泛着月光的山涧小溪。刚一眨眼又是一大颗泪珠,晶莹剔透,顺着泪痕往下快速地滑落。      关键是在她脸上看不到悲伤,微张着唇像刚出世的孩童一样懵懂。   秦情心惊,这不是正常的明秀!   她连忙使劲摇晃她,大声叫她:“秀秀!秀秀!我是秦情啊,你不认识我啦!”   明秀眨眨眼好像认出来了又好像没有认出。她被晃的头昏脑胀,扶住脑袋叫她:“停,我头疼!你别动,再动我就更想不清楚了。”      原是漂漂亮亮,柔柔弱弱的一个女孩子,这样的梨花带雨,没有人能够忍心。不知是不是被逼的,精神上好像出了点问题。路人看的也不好受了,快速的一哄而散。   明秀推开秦情,祈求地看着她,重复地说道:“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秦情看一眼已经呆住的于牧,也顾不上他,忙打了个电话,叫了于昶过来。      10分钟就已经赶到,明秀仍然无知无觉,眼泪倒是没有了,站在酒吧门口抱着她的胳膊,一步也不愿意离开她。      秦情在电话里没说清楚,于昶只知道明秀出了问题。仔仔细细地打量她,明显发现到她精神上不对劲,重声叫了几遍“秀秀!” 得到的回应只有她朦胧的双眼。   她好像除了秦情,谁都不理不踩。看到自己叫她,也只是努力地皱着眉头思考。   于昶真被她吓到了,必须马上找个心理医生来看!      可这么晚了上哪儿去找一个心理医生?   正想办法的时候,于牧带着李景知急急地赶了出来。   秦情这才想到:是了,李景知是医学世家传人,著名医科大心理学毕业。      李景知只听于牧慌慌乱乱地说了一下,就是还没诊断,看他那难得失态的样子,也知道情况不太好了。   外面不是说话的地方,明秀坚持重复说着要回家。于牧二话不说就抱了人上车。   开车到了大楼楼下,她却怎么也不肯出来,还是一个劲地说着:“回家,回家!”   于牧悔痛的根本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在明秀的浅意识里已经排斥自己到这种地步,连自己生活的地方都不愿意再次踏足。   他没有办法,只好又开车去了明家。      一回到家里,明秀就不闹了,也不跟人说话,自己上楼洗澡睡觉,一切井井有条,就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   于牧非要亲眼看着她安置好,才一步步从楼上下来,他的精神恍惚,脚步沉重,拖沓在楼板上,每一声都如同闷雷。      李景知看他那样,有点不忍,又暗自骂他活该。   在几个人焦急的眼光里,他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初步猜测:“我想她也许是患上了失忆症,具体是短暂性的还是解离性等等什么性质的还要等她醒来。她今天的精神已经到达极限,得先让她休息一晚,看她明天醒过来一切是不是能够恢复正常。”      再过几个小时天就亮了,四个人都坐在沙发上脸色凝重,于昶问了几个关键问题:“她为什么会得失忆症?怎么治疗?严不严重?”   李景知便一一回答:“失忆症的种类很多,秀秀没有受过脑部撞击,可能是心因性的,应该是受了很大的心理刺激。”他顿了下,飞快地瞟了眼低着头双手紧抓头发的于牧,继续道,“具体刺激的原因,大概是长期以来压抑着的负面情绪在心里一直积累着,疏散不去,到了临界爆发的点,便受不了。”   “至于怎么治疗?临床上还没有什么固定的药物,需要靠自己的意志,家人的关心,或者再次重大的刺激……。”看他们眉头越皱越紧,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最好的可能就是能够自己自然而然地好了。”   说都知道最后一种可能的渺小性,只是安慰自己罢了。      李景知紧接着回答最后一个问题:“说不严重,如果不好好恢复,也有可能更加恶化,到最后或许连自己也忘记,做事吃饭都不会了都有可能。到那个时候就非常麻烦了,秀秀就如同残疾人一样了,不管是在物质上还是照顾者的精神上都是一项重大的份量。”      于昶听到这里,只觉得心里有团烈火在烧,连着他的眼睛都烧红,他都不敢想象,明秀那么爱面子的女孩,万一真成了残疾人,那她的生命不就等同于终结了。   他突然站起来,对着于牧,拳头就打了下去。      没人见过于昶这副样子,红着眼睛哪里还有平时的一丝温文,气的声音都在波动:“秀秀哪里对不起你了,你说什么她听什么,你到哪里她就愿意去哪里,她陪了你那么多年,早就把人当做最亲近的人,或许叔叔阿姨都没有你在她心目中的分量重。那样一个全心全意倚赖你的好女孩,你怎么忍心,怎么能够那么残忍地伤害她,亏我还一直以为你爱她。今天我终于看出来了,你的心是冷的,身体里流淌的血液也是冷的,你根本就不是人!”      他的胸膛急剧起伏,一大段话说下来气喘吁吁,仍是解不了一点气恨。   再看于牧,被他打翻在地,一手撑着地面一动也不动。      “我早就叫你不要再纠缠她,你偏不听!”于昶气极,连一些从未揭露的秘事都说了出来,“明叔叔明阿姨眼睛敞亮,早就看出来你不适合秀秀,以前几次都私下里说过,你那么偏执的一个人迟早会逼死她,老早就想把你们分开,偏偏秀秀护着你,吵死也不干!你!你!你对的起她的一片深情嘛!”      于牧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段,震惊极了,一直以来,他总是觉得只有自己一个人在付出。   原来从那么早远的时候她就在保护着自己了……      他胡乱擦了下唇角的血,挣扎了几次才从地上爬起,转过脸去抹了抹眼角,哑声道:“我不想说什么了,这次的确是我的过错,但是……”   他极力地控制着脸上抽搐的肌肉,咬着一直发颤的牙关,恶狠狠地盯住于昶,“我还是那句话,我们的事情和任何人都不相关。”   说完,砰地一声就甩门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晋江都在抽,有朋友的文都被一下子抽没了! 理性的说,今天不应该再更新。 但是我为了亲爱的们还是更了。 都不知道我现在点着鼠标的手都在颤抖! 主呀!保佑我,文章千万不要被抽掉…… 30 30、感恩之心 ...   明秀这一觉睡的头昏脑胀,醒来时大脑一片空白,好像发生了什么又像是什么都不太记得。      她想看一下时间,一转头看见秦情支着头靠在桌子旁,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好像那时候还和于牧在一起,他把自己关在家里,天天让秦情看着。   使劲揉揉太阳穴,支离破碎的片断慢慢拼凑在一起,屈辱的指骂,飞散的红钞,被逼的下跪,一点点全部回忆起来。      她傻傻的开口,并不管秦情是不是睡着了,能否听见:“你怎么还在这里?”   秦情一听见声音就立刻睁开了眼,眼睛澈亮澈亮的 ,没有一点儿睡意。她被她问愣住了,自己被老板压迫惯了,还认为看着明秀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她把空调随手关掉,双眼如炬在她脸上探视,问道:“你还记得昨晚发生的事么,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      明秀摇头:“没什么不舒服,我都是记得的。”   她回答的这么简略,脸上平静无波,让别人反而更加担心。   秦情想了一下措词,尽量不刺激到她:“等会儿我带你去李景知上班的地方玩一下吧。”      明秀没有回答,第一个动作习惯性地枕头下摸摸,又找不到了手机。   秦情便从桌子上拿了递给她。      她懊恼地皱眉:“我肯定是提前衰老了,记忆力越来越不好了。”   秦情一惊:原来她早就有了先兆反应,可是却谁也不说,一直藏在心里。   想起于昶昨晚说的话,对明秀的感觉愈加复杂,那么小的女孩就有了那么细腻那么深沉的心思,不愿意让身边的人受到一点伤害。长到现在,心里不知道默默藏了多少秘密,一个人到底能承受住多大的压力?正常人可能早就崩溃了 ……   她伸手想摸摸她的心是不是还在跳动,伸到半空中不动了,轻轻问一句:“一定很痛吧。”      痛不痛的她说不好,只是去医院是她一直强烈排斥的。   明秀再次拒绝了去医院诊断的建议。她的心里筑了一道坚固的城墙,除非自愿,怎样也不会拿出来血淋淋地剖开来给别人看。      这几天除了秦情,包扩于昶在内,她谁都不愿意见。   李景知分析:她那么一个爱面子的人,那天晚上在那么多人面前丢了脸,所以又缩进了自己的龟壳小窝内,需要一段时间的缝缝补补才能恢复。至于只和秦情亲近,大概是她两次在关键的时候拯救了自己,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丑态尽显也没什么好遮挡的了。      伤痕又被她强迫着沉淀,这样下去,所有人都知道病情只会越来越恶化 。俗话说的好:“结铃还需系铃人,”“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他希望于牧能亲自去解决这个问题。   等了几天,于牧才有所反应,他怕明秀不愿意见他,还特地让秦情转告了一句话:“你就告诉她,她想要的东西,我都已经准备好了,只要她亲自来拿,我就给她。”      秦情将信将疑地把话带回,明秀正端坐在桌前用钢笔写信,她写的极为认真,一笔一划都带了力道,毫不含糊。字迹和她的人一样,端端正正,隽秀美丽。   秦情看到正文上方的标题 ,“推荐信”三个大字赫赫在目。她大概猜到了因果。不动声色地等她写完。      明秀整整齐齐码了两页纸的信,写完以后拿起来立在半空,细心地吹吹上面未干的墨迹。她早就知道秦情在旁边也没有躲着她,大大方方地给她看,怕她没看清楚还解释给她听:“这个是给我北方一个表舅的信件,他在那里认识的人多,应该能给魏延找份合适的工作。”   虽然猜到了,还是忍不住诧异,那天晚上的经过都已经知道,是魏延把她带去酒吧差点害了她。      明秀撇撇嘴,有点不自在地说道:“他们肯定是不会放过他的,我在心里一方面也有些怨他,一方面又是感激他的。”她竖起手指一条条的数,“首先,在我非常需要工作的时候,他不嫌弃我,收留了我。第二条,我什么都不会,他一点点的耐心教了我很多,对我今后都是宝贵的经验。第三条,他给了我报酬不少,还管我吃饭,我理应听从他的工作安排,而且我之前是答应了他的,说起来还是我失信了。”      秦情真想鄙视她,不敢打击她,在心里面又一条条推翻:第一,你需要工作的时候他也需要人给他打工。第二,就是因为你什么都不会他才要教你,要不然谁给他干活。第三,他给你的待遇那本就是你应得的。你的工作性质又不包括公关,况且之前他也没清楚的告诉你要做些什么,根本就损害了你的知情权,是种欺诈的不道德行为。   讲了她也不会听,本质上就是一个固执的人,她身上最不缺的就是感恩的心,怪不得老板那么变态的人,能轻易拐骗上她。想起这个,秦情又怪于牧实在不懂得惜福,这么三从四德的一个姑娘大概要穿越回古代才能找到吧。      明秀又接着数另一只手,只掰了一个大拇指:“他好像只做了一件对不起我的事情。两相比较,我还是原谅他吧。”   秦情都要吐血了,就那么一件还不够把人逼上不归路的?   “我知道你肯定又在心里数落我了。”一句话让她感到头上立刻多了三条黑线,明秀饶有兴味地的看着她,眼睛亮晶晶的终于现出了神采,“我在网上搜过了,你这叫腹黑,就是表面上不显山漏水,其实腹里很黑。”   “……”      “魏延其实是个很有才华的,他有很丰富的想象力,那么辛苦学习了好几年,我不想他因为我而……”她的声音低下来,脸色却很平静,“你们也许不相信,谁对我真好,谁对我假好,我都是能感觉到的,他一开始并没有真心想害我,大概是一时鬼迷了心窍才做了坏事。”   “这次逼得他远走他乡算是一个教训,以后他就不会这么做了。人谁没有犯错的时候呢?”      秦情沉默一刻,想到了她为什么把自己独独留在这里的另一个深意:如果她身边没有任何一个人,于家兄弟肯定不会放心,这样自己就在其中起到了连接信息的桥梁作用,既可以稳住他们,也可以给自己放松。另一个原因,大概就是希望自己把魏延这个信息传达给他们,希望他们可以放过他。   说她简单吧,想的却这么多,心里负担实在太重了!   秦情问她:“既然你对别人都那么宽容,为什么不能放过自己呢。      **********************************************************************      摆在面前的是一只檀木盒子,是一个有着历史的古懂物件。   相传这是古代一个帝王为自己早逝的宠妃刻了一生的盒子,侧面的图案纷繁复杂,有花鸟鱼虫,山川河流。是帝王为了弥补宠妃不得自由而亲手雕刻成的,可惜还没完成,宠妃就抑郁而终。   满腔的爱意没有了表达的对象,帝王便把情感全部倾注在了盒子上,手工雕琢的一笔一划都是自己对爱人的无限思念……   盒子一直流传到现代,被古董商高价卖给了一位姓明的年轻先生,接着明先生把盒子做为信物又送给了自己心爱的女孩。最后被他们的女儿看中,拿去装自己喜欢的东西。      明秀那时候才四岁不到,偶然间看到盒子,便抓住不放,哭着吵着要当玩具。明父自是不同意的,定情信物意义飞凡,怎么能拿给小孩子随意玩弄。可妻子宠女儿,恨不得把天下最好的东西都送到女儿眼前。所以,这个盒子就归了明秀所有。   明秀把包括于牧在内的全家福贴在盖子上面,此后就如获至宝,配了把小金锁,把自己所有最重要的东西都藏在里面。后来于牧怕她弄丢就一直帮她保存着,说是保存,然而必须经过申请才能看到。      里面装了她的所有身家,今天终于又回到自己手中,明秀自是激动不已。像是看到崭新的未来在不远处向自己招手,连空气里都弥漫了自由的味道。   她的手都急切地不听大脑的指挥 ,金钥匙碰到金锁上发出高兴的共鸣,叮叮当当清脆直响。   中间夹杂着于牧淡漠的声音:“身份证,户口本,还有房产证,里面还有什么?对了,还有一张银行卡,不知道从小到大,里面累计了几位数字?但我肯定足够你无忧无虑安稳地过上二三十年。”      他的话音刚落,“咔哒”一声,盒子应声打开。明秀愣住了,四四方方的空间,里面空空如也。      所谓古董,最有价值的并不一定是它表面所能换得的价钱,有的人在乎的是这件东西所蕴藏的文化底蕴,再比如说明秀,过往的一切美好生活如今全都支离破碎,她此刻更在乎的是里面所装着的东西。   可是,现在什么也没有了……      她抬头看向对面,于牧正交握着双手摆在桌上,黑沉沉的眼睛牢牢地把她看住。那黑眼球太黑,一望看不见底,表面又如镜面,覆了一层透明的玻璃片,反照出自己傻呼呼被骗后的模样。   “你什么意思?”她听到自己冷的没有温度的声音。      于牧越过桌子去碰了一下她的手,果然也是冷冰冰的,也只有她能在大夏天里维持着和正常人不一样的体温。   他知道自己的脸现在一定很僵硬,想到接下来要说的话,心里又带上了期待,脸上的线条不由得柔和了一些,稳稳地控制住自己的声线,他说:“我就要订婚了,那天你来,只要你来,我什么都还给你。”      明秀感觉自己的大脑明显缺氧,被气得又要开始死机,她忙转过头,看向玻璃窗外。   外面炙阳高照,高热度的气流无情地烘烤着大地。来往的行人都穿着清凉的夏装,打伞的打伞,戴帽的戴帽,脚步一点也不停留,企图躲避这如影随行的热流。   没有人注意到,路边的玻璃房内有一个渴望解脱的女孩正羡慕地看着他们,甚至在内心呐喊着:带我走吧,我是真的真的再也不想见到他!      那一簇燃烧的小火苗,还没旺盛起来,就已经生生被人压灭。   她不知道世界上会不会有人比于牧更加残忍,一个个行人衣冠楚楚,看上去甚至连神情都差不多,根本什么也看不出来。   她看着看着,都不清楚自己在想些什么,直到两眼泛花,才闭了闭眼,问道:“我去了,你就真的会给我么?”对方已经失了诚信,她无法再轻易相信。      于牧抿住唇,察觉到女孩现在连看都不想再多看自己一眼,已经厌恶如斯了么   那也没有办法,他想要的,就算不顾一切也必须得到!      于牧点点头,看到女孩的长睫如在风中扑腾的蝴蝶翅膀,不断簌簌抖动,脆弱的随时都有可能崩溃,他咬牙,一字一字地郑重保证:“到时候你来,这一次绝对不会再骗你!”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第一天入V 等下还有两更 实在不知道怎么命名标题 忽然想到了你们 就写了“感恩之心” 既表达了女主的纯善性格 也是谢谢你们对我的支持 31 31、为爱执着的女孩 ...   于家三兄弟一直是N市钻石王老五排行榜的首几名,老大风流柔美,放荡不羁。老二温文而雅,君子如玉。老三英俊冷酷,气势逼人。三人各有各的特色,几乎统揽了全市女人的芳心。   这次于牧要订婚的消息来的突然,一夜之间各大报社纷纷报道,连日期都已经定下,将在半个月后的8月8号。      办的这么急,有忌妒的人恶意传言是因为奉子成婚,新娘肚子已经大到掩饰不住。   这些传言对宅在家里的明秀没产生一点影响,她还是该吃的吃,该睡的睡,一点异样都看不出。      秦情仔细观察她,就说她心思藏的深,看来昨天和老板见过面就知道了这个消息,偏偏回到家来一个字也没透露!   她原来还以为两人会和好的呢!肯定是明秀比于牧变态段数还高,不知道说了什么打击到了老板,老板才会一时冲动做出这个决定,希望能反过来多刺激刺激明秀,使她能够回心转意,电视上不老这么演嘛!   果然计划赶不上变化,生活就是一部狗血的剧幕,你方唱罢我来演。      明秀当然不知道自己刚才又被秦情在心里YY了一把,她今天特地起了个大早,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于昶约了吴老今天去他那里拜师学艺。      她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试了又试,找了一件蕾丝短袖的水蓝色连衣裙,头发认真的用梳子来回梳理,扎了一个马尾辫,前前后后一个劲地照镜子,直到看不出一丝不伏贴才罢休。   秦情看她忙前忙后,跑进跑出,忍不住又想道:小女孩什么都好,就是这点实在要不得,死要面子活受罪,如果以前在警校,早被教官拉到操场上站在大太阳底下曝晒掉一层皮不可。      于昶来接人的时候眼前一亮,昨晚还担心明秀会因为于牧订婚的消息情绪不佳,早上这么一见,放心多了。蓝色衬的她皮肤白皙莹亮,高高的马尾看上去非常精神,整个人大方而不浮夸,简约而不随便。   看着她浅浅弯起的嘴角,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多天以来的阴霾一扫而空,他不由得心情也跟着愉悦了起来。      每个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文化产地,用来纪念先辈,鼓励后来者居上。   N市边郊就有一片红墙绿瓦的古民房故居,那里曾经居住了很多位教育界的名人,受政府保护,已经被列为“国家重点教育基地”。   吴老便居住在其中一栋小楼中。      小楼已经有了百年历史,刚踩在楼板上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感觉人好像随时都会掉下去一样。   明秀每一步都走的小心翼翼,她胆小,还有点恐高,嘴微张着,脸上的表情就像马上就会呼救出声的样子。   于昶哑然失笑,拉起她的手,得到了紧紧握住的回应,心里如暖流淌过,无限温暖,只愿这段路不要走完。      吴老住的地方很宽敞,南北两面都开了窗户,竹帘被高高挂起,视野格外明亮,能看到楼下一片高高低低的民居,有小孩在弄堂里追逐打闹,老年人在门口下象棋,多么温馨的场景啊,不由心中感慨:这地方真好,我要是将来也能住在这里就好了。   窗台上放了很多植物,吊兰,绿竹,常青藤,还有的她也叫不上名字。   清风送爽,明秀深吸一口气,空气里的清新香味让她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来。      于昶微笑着拍拍她的肩,明秀于是转过身,主人家已经从里间出来。   一见之下,她一愣,吴老坐着的是轮椅,原来腿有残疾,可她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可见这位老人是个深藏不漏的高人。      “坐啊,傻站着干什么?”吴老说道。   于昶笑着看她愣着,便拉开板凳让明秀坐下,自己拎着小水壶下楼去了,明显对这里很熟悉。      但凡艺术家都会有一些怪癖,比如说吴老对明秀态度冷淡,从刚一出来就自顾自地看着窗外,根本就不看她。明秀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双手摆在膝盖上低着头傻傻地坐在那里。   屋内静的让人不知所措,吴老忽然开口:“你就是秀秀?”   他重点强调了“秀秀”二字,但说话的意味怪怪的,有点不以为然。   明秀下意识地抬头回答,发现他仍然没有看她,道:“恩,我叫明秀。”      第一次见面多半都会说些好听的奉承话,而明秀说不出来,对方的态度摆在那里,她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她想了想还是添了一句话:“我很小就听过您的演奏,有种让人忘记一切的梦境感觉,我很喜欢,所以求了昶哥哥带我来看看您,请您不要见怪。”   这话间接的表明了这次见面和于昶无关,就算是不喜欢她,也不要责怪于昶,一点也没提到要拜师的意图,不想让老人家因为人情而做自己不愿的事情。      这小姑娘倒是有点意思,吴老终于正面看她,她身上的裙子是海水一样的颜色,娴静的坐在那里,没有不安也没有聒噪,气质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小巧,倒是也散发着海水一样无欲无求随遇而安的寂静感。      吴老语气软了一点:“你想学什么?”   明秀一愣,随后稳稳地回道:“教我一首《梦中的婚礼》吧。”她的心不大,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一首曲子已经足够她去感激对方。      吴老扶了下鬓角边的镜框:“弹给阿昶听的么?”   “不是。”她摇摇头,坦然地回答他,“我有一个亲人就要订婚了,我想把这首曲子送给他。祝福他一生幸福。”      于昶正好站在门口,听到她的回话,眼神一黯,心想,她的心里始终是装着那个人的。   吴老好像精神好了一点,自己转动车轮来到黑色古朴的钢琴边:“那你过来吧,听说你从前学过,应该是有基础的,我教你的东西有限,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的勤加练习。”      手指轻轻触碰到琴键,冰冰凉光光滑。   心里的感觉是很微妙的,那时候爸爸唱歌,妈妈陪坐在身边温柔地冲她笑着,多么无悠无虑的美好日子,她忽然想:如果时光能够静止那该多好……      于昶在一边陪坐了一会儿,没过多长时间就被电话叫走,临走时还特地打了电话让秦情来接。这样地细心,人都是长了眼睛的。   吴老看在眼里,神色沉了沉。      明秀有很强的乐感和很高的天赋。   技巧达不到,也算是上手了,在曲子弹到□的时候,吴老缓缓开口说道:“我有一个女儿,叫吴悠。高中时候认识了我的一个徒弟,天天都躲在背后偷看他,有一天发现正是自己高三年级的师兄,怕被我知道,每天就都在学校里找机会接近他。师兄高三毕业考大学走了,她得了厌食症,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吃什么吐什么,去看了心理医生,发现原来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因素,她爱上了那个师兄。”   “遂开始每天挑灯夜读,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考上了师兄念书的同一所重点大学。”   “进入大学以后,她重复了高中时的暗恋生活,去师兄所去过的每一个角落,看师兄看过的每一本书,有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见到师兄正抱着一个哭泣的女孩柔身哄慰,脸上分明带着和自己一样的满满爱意,终于知道师兄原来有爱人了。”   “但是她仍然放弃不了,每一次尝试割舍,就像掏心掏肺一样疼痛。所以她选择继续追随,师兄考研她也考研,师兄去法国她也去法国。”   旋律慢慢进入尾声,低了下去,直至休止,余音在房檐上缠缠绕绕。   吴老以最后一句话将它完全终止:“你听过这首曲子的故事么,我的女儿就愿意做那个为爱人而死的人。”      明秀恍惚中想起一件往事,那年十二岁的时候,于昶大学毕业要去法国,让她去学校找他,央求自己和他一起去。她那个时候赌气,想着爸爸妈妈不要她了,连对她那么好的昶哥哥也不要她了,就哭闹了起来,怎么样也不听他劝告。   吴老的女儿看到的可能就是那一个场景。      明秀从吴老家出来,情绪明显不对,秦情看出来了,虽然疑惑,也没问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没必要去仔细探究。   回家的路上,两人坐在出租车上,明秀突然抱住秦情的胳膊,头靠在她的肩膀。      秦情从没与人这么亲近过,险些下意识做出反抗行为,只听明秀小声地嘟囔道:“其实我也蛮可怜的,我也怕寂寞的,我并不贪心,只想有一个人一直陪在我身边,也有那么困难么?”   女孩儿腻着嗓子对她撒娇:“秦情,等一年以后,你陪我离开这里好不好。”   秦情推开她不停乱蹭的脑袋,哼声道:在“讲话就好好讲话,我的性取向很正常 ,你可不要勾引我。”   明秀无耐地放开她,嘟着嘴:“好嘛,我只是把你当姐姐,这样可以了吧。”      等了半晌,在明秀快要失望的时候,秦情终于出声了:“恩,好!”    32 32、订婚夜宴(上) ...   订婚虽比不上结婚,但男方做为玉田集团第二继承人,仪式也颇为盛大。   明秀是第二次参加这种比较正式的宴会。第一次没有准备,所以并没有穿礼服,这次再不穿就不太说的过去。      她也是今天晚上突然想起了这件事,现在随便去商场买一件怕不合意,要是提前定做一件就好了,她不无懊悔的想。      秦情盘腿坐在沙发上聚精汇神的看电视,薯片被她咬的喀哧喀哧直响,明秀烦躁地有种想扑过去掐死她的冲动。   大小姐脾气上来了,站在她面前就把电视机关了。   秦情懒的理她,没电视看照样吃的带劲。   两个人僵持着,门铃响了。明秀双手叉腰眼睛大大地瞪着她,像没听到门铃在响一样。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秦情无奈的想着,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放下薯片,踩着拖鞋去开门。      门外是公司里帅帅的同事,手里抱着个包装精美的大纸盒,一看就是来送货的。   没想到帅哥有一天也会沦为和自己一样被差遣来充当快递小工的地步,真是有损形象啊!她在心里不无可惜的想。      打开盒子一看,里面摆着正是明秀如今最需要的宴会小礼服。   裙子是纯白的,里外共有三层,里面是绸,中间是丝,外面是纱,上面什么花样也没绣,却让人感觉做工很精细,只有下摆边像是起伏的浪花,层层叠叠,是整件衣服唯一的花纹。   这样一件衣服穿在身上一定很美。明秀想像着,人却沉默了下来,这可能是于牧送给她的告别礼了。   她扶着楼梯扶手慢慢上楼,刚才冲满活力的样子完全消失殆尽。背脊微弯,脚步沉重,像一个历尽沧桑的老者,一个人在山道上踽踽独行。让人看了忍不住心酸。      明秀没参加过别人的订婚仪式,不知道其它人是怎么办的,只觉得今天的声势格外浩大。   认识的不认识的,熟悉的不熟悉的都手持一份请谏前来祝贺,看上好像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一样。   外面的礼炮声几乎没有停过,“轰轰”的冲天响声快要让人的脑袋里都产生共鸣。宾客们都在议论着:男方一定很爱女方,只是订婚宴都办得这样隆重,到结婚的时候还不知道要怎样更大的阵仗。      明秀的头脑又开始隐隐做痛,太阳穴一突一突地跳的人不安极了。秦情又不知道跑哪去了,这么大的宴会厅放眼望去,竟找不到一个相熟的人。   肩膀被人轻轻搂住,一个温婉的声音在自己耳边轻柔响起:“你看上去不太好,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明秀缓缓吐出一口气,顾湘总是有让自己安定下来的力量。      她勉强扯了扯嘴角:“我还好,可能是这里人太多了,有点缺氧的感觉。”   顾湘环顾四周,把她拉到角落一株美人蕉旁坐下,植物散发的清新气息让自己感觉舒畅。顾湘道:“你其实是不想来的吧。”明秀不太想说话,又听她继续说,“我是不想来的,但是又期待见到他。”   这个他当然指的是李景知。      她的眼神望着一处,开始浮现挣扎痛苦之色,明秀顺着看过去,风流潇洒的李景知正站在一群女人中间,满面春风好不快活,好像今天订婚的人是他一样。   更过份的场面都已经见过,明秀已经没有惊讶了,只觉得心里闷闷地疼。      顾湘显然也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声音苦涩又无奈:“你看,他总是这样,每晚带着不同的香水味回来,却用同样的甜言蜜语来哄我,‘我只是和她们闹着玩的而已,真正爱的人还是你,看,我这不是回来了么?’”   她模仿的惟妙惟窍,好像李景知本人就站在面前说话一样。   明秀感到悲哀,她能说什么呢?说:你就相信他吧,还是说你赶快离开他吧。这两种结局不用问都知道顾湘都早已试过,要不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痛苦。      顾湘的眼神幽黯,看着不知名的地方,明秀也不说话,只静静地陪她坐着。全场都那么热闹沸腾,独独她们这一个角落,空间好像静止了,寂然的像冬天的雪后。      明秀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她在安静地听完之后适当地给出了意见:“也许他是真的爱你的,但我看不到爱情里面的纯粹,辩证唯物主义中说道:每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都不一样。我就和你不一样,这样的爱情我宁愿不要。也许你受得了等待的艰辛,总有一天守得云开见月明,可是这一路上会错过多少美丽的风景啊。不管怎样,怎么决定在于个人,我在这里提前祝福你。”   顾湘听完,眼里出现迷惘之色,随后看了眼仍游戏花丛中的李景知,踉踉跄跄地离开了会场。   明秀看着她寂寥地背影,心揪的发疼:女人在爱情里总是处于这么被动的地位么,凭什么受伤最深的总是女人?      秦情如果生在古代,绝对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侠客,订婚仪式即将开始,她人就冒了出来。   明秀给她翻了个白眼:“我要是哪天突然死了,绝对是被你活活气死的。”   话音未落,秦情就立刻捂住她的嘴,警觉的看看四周,低声道:“你不要乱说啊,会害死我的。”   说的像是真的一样,又不知道头脑里哪根筋抽了,这么神神叨叨的。      明秀刚想回她一句,就听到主持人拿着话筒宣布,晚宴的两个主角上场了。   是真的郎才女貌啊,明秀还从没见过于牧穿过白色的西装,原来也是那么适合,像童话故事里走出的白马王子。而戚薇也配合了他的风彩,穿的一件一字露肩的白色纱裙,下摆拖地,像是人鱼的尾巴,这么一想又觉得不太吉利,赶快打住了想法。      人群中都是对他们两的渍渍欣羡,只秦情一个人小小声说了一句很不合谐的话:“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啊!”   “……”      俊男美女亲密的站在一起接受主持人暧昧的问话,戚薇笑的比手中的玫瑰还要娇媚,满脸红霞低头害羞。   明秀一直看着他们,觉得一下子他们离自己渐渐远了,连周遭的哄闹声都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慢慢小了下去,明秀心跳开始急促,知道自己又要失控,连忙使劲摇幌自己的脑袋。   她做了人生中最冲动的一件事情,冲上台去在众目魁魁之下说出自己的无理要求:“我要为哥哥献上一份贺礼。”      程序被中途打断,主持人有些犹豫不决。   看向于牧,只见他目光深沉地看着女孩,似乎在辨别她行动间的真假。   明秀心中怎能不难受,这还是今天晚上于牧第一次看她,以往不管在哪里,于牧总是一眼就要先找到她,把她放在身边才安心,现在他们两居然发展到这种地步,连一个小要求都要怀疑对方。   过了十几秒,戚薇手中的花纸都快要捏的变形,听到于牧的薄唇中冷冷地吐出一个字:“好。”      五星级大酒店服务就是迅捷,很快就搬来了一架白色钢琴。明秀坐到琴架前,躁动许久的心终于安稳下来,她抬起十指纤细的双手,在空中划过一道手势,优美的旋律便随之静静流淌开来。   这是《梦中的婚礼》……   戚薇猜不透其中真意,转头去看于牧,只见他的脸色矛盾极了,似狂喜似爆怒。她戴着手套的手心开始冒汗,心脏也开始不规则跳动,好像看到了期待许久的梦想在风中凌乱摇曳……      底下的宾客没有注意到两位主角的变化,他们被琴声所吸引,专注的看着明秀。   女孩的白裙子铺展在坐垫上,她的上身纤细但不脆弱,脸庞苍白但不颓然,眼睛微闭,神情略带忧伤。像是被雨打湿的百合,带着迷离的沧桑,又有我自清傲的倔强。明明是矛盾的,但出现在她身上又有种奇异的融合,吸引着人们去想要探究,却又不忍怜惜。      明秀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人在这个时候能够打扰到她。她的脑海里出现很多画面,心里有一个泉眼,悲伤正从其中涓涓地往外细涌。   歌曲尾声,她漂浮到了一个纯白的世界,能闻到鲜花的芬芳,能摸到白云的柔软。有一个身穿白衣的英俊男人正单膝跪地,向她手捧鲜花……      她知道那是梦境,她哭了,两行眼泪顺着眼角轻轻滑落,她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爱一个人,不需要能够拥有他,只希望他能过的幸福。偶尔,他能够出现在我梦中,微笑着为我捧上一束鲜花,那么,就已经是我的奢望。”      明秀收回手,慢慢睁开眼,朦胧中一时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有个白衣男人跪在自己的身侧,手里捧着的是一只钻戒,晶亮的光华在水晶灯下刺痛了她的眼。   男人说:“宝宝,这几天我去了很多地方,本来想找民间艺人制作无彩祥云图案的坐骑,骑着它来到你面前,可惜,没有找到。但是,今后我会爱你,疼你,护你,一生对你不离不弃,只为让你有种置身云中的幸福感。之前总总都是我的过错,求你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      男人的眼睛全是乞求,其中有水光闪动。明秀的心跳猛然暂停 ,她默默闭上眼,两排平行的眼泪最终汇集在下巴尖端,滴落在胸口正中央 。   明秀想起自己从小的愿望,希望有一天梦想中的白马王子能驾着五彩祥云来娶她。   现在真的有人为她做了这么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她到底该怎么办呢?      这一变故只在一瞬间,众人甚至还没从音乐的余韵中清醒过来。   静寂中突然爆出一道女声凄厉的尖叫:“不!”   戚薇奔跑上前,眼睛瞪的骇大,始劲去拽扯于牧,根本不能相信:这个男人不是自己未来的丈夫么,是自己肚中孩子未来的父亲!为什么现在会跪在另一个女孩身边,深情不悔地向她求婚!   于牧甩臂将她挥开,手中握紧戒指站了起来,对着她的时候脸色变的冰冷,冷笑道:“人不能太贪心,我已经给你的够多!”      戚薇被她摔倒在地上,花容失色,满脸惨白,双手下意识地护住肚子,突然反应过来,急切地向他大喊:“不对,我还有孩子,是我们未来的孩子呀!”   于牧讥笑不已:“你开什么玩笑,我都没和你上过床,怎么来的孩子?孩子倒底是谁的,你这个做母亲的都不知道么?”说着,他扫视下面一圈,嘴角噙着邪肆的笑,大声道:“今晚,准爸爸不是也来了么,怎么,是男人敢做不敢当么?”      众人哗然,思绪完全被他牵着走,相互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猜测不断。   于牧尤自显场面不够热闹,继续提示道:“听说这个男人善爱流涟花丛,多少无知少女被她骗了心,偷了身。家里正妻被逼离婚,私生子不知有了多少。”   这已经说的比较明显了,大家目光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一个方向,台阶右边正站着满脸阴沉的于家老大——于翔。      其实于翔在圈内的风流韵事在圈内已经是公开的事情,平时在一起开玩笑说出来并没感觉什么,甚至还有人为了拍他马屁送人上门的,只是今天在这种正式的公开场合提起来就觉得有点不对了。   大家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做何反应。      于牧脸上冷意不减:“今天应该还有很多政界朋友在场吧,你们可要替我做证,欺男霸女,私自生子这样违反法律的事情牧某可不敢做。”   他说话的时候一脸正义,将“违反法律”四个字说的掷地有声,这么大的声音还对着扬话筒,没人是听不见的。   说完还特地又把目光转向另一个方向:“正好秘书长于昶在这,说起来他还是我二哥,他总不会包弊兄长,冤枉小弟吧。”   声音明明带着笑,可其中冷意却冻的逼人。   于昶站在角落里一动不动,如同石化一般,对他来说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二重打击。      “好了。”   一直沉默的女孩明秀终于打破缄灭,她站了起来,脸上表情恢复如常,淡淡道:“你不是要向我求婚么!”说完,向他伸出手。   这分明就是答应了,于牧内心复杂,今天的一切都按照他预计的方向一步步走的很顺利,明秀是被他逼出来了,可为什么真到了这一刻,他的心里像扎了一根刺一样的疼?      无论如何,他还是激动了,毫不犹豫地单膝跪到女孩脚下。   把戒指套上女孩中指的时候,他却后悔了,今天为什么不直接是结婚典礼?      指环的大小和女孩的手指十分契合,完全就是量身订做,在套上的那一刻,明秀不由自主的颤动了手指,这样的用心良苦,她该说什么好呢……   于牧大力拥抱住明秀,唇深深地印上她的。   他要向全世界的人镇重宣布:这个女孩是我的了,她将永远是属于我一个人了!那样的幸福之感啊,藏都藏不住……      所有人都如释重负,刚才的气氛太过诡异,现在才像是订婚的样子,至于未婚妻为什么换人了,旧人又是什么时候不见了?也没人再去计较。一家欢喜一家愁,是谁的心在落雨?又是谁默默转身?黯然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终于揭开了孩子的秘密 还有一些细节未揭开的,下一章会继续说明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 33 33、订婚夜宴(下) ...   自从高考之后,简飞鸿就再也没有和她联系过,明秀一度认为两个人以后再也不会见面,曾经那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次意外就此陌路,这成为了青春时期她心里的一个遗憾。      今天晚上简飞鸿的突然出现,明秀又惊又喜。   一方面,她当然高兴两人能再次见面,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怀疑对方是不是受到于牧的威胁。      她下意识地转头去看身侧的于牧,只见他正满脸宠溺地对着她笑,这个样子与十几分钟前那副震惊全场的冷厉模样完全不同。   明秀脸一红,扭过脸不去看他。      简飞鸿一看就猜出了她的想法,在她耳边小声道:“这次你可真错怪他了,是他昨天晚上特地上门来请我的。”   这对高傲矜贵的于牧来说,已经是件非常难得的事情了,她不由得多感慨了一句:“不管他对别人有多冷酷,对你真算是有心了。”      见明秀低头不语,知道她心里一直有疙瘩。   怕破坏了气氛,赶忙拿起酒杯笑着祝福她:“来,我祝你梦想成真,一生幸福。”      马上有司仪端上高脚杯,于牧先一步伸手接过,淡淡道:“秀秀不会喝酒,我来代她喝。”说着,就要一仰而尽。   明秀瞪他一眼,好朋友难得的敬酒怎么能不接受的。手立刻去抢酒杯,握住杯沿,大有不给酒就不放手的架势。      于牧无奈,她握的用力,他也不敢真跟她抢,怕酒洒到她白色裙子上,污了她的面子,又惹的她不高兴,遂放了手。      明秀怕他改变主意一样,毫不犹豫地一口灌进嘴里。   她喝的又快又急,以前也没什么经验,腥辣苦涩的味道一股脑全部往喉咙里涌。一时很不适应,猛然呛咳出声,咳的眼泪几乎都要流出来。   于牧忙拍抚他的后背,着急心疼之色溢于言表。      简飞鸿眼里浮出欣羡之色,又忍不住想起另外一个优秀的男人。   这满室的华灯美酒,欢声笑语,却独独容不下他一个孤独苍凉的身影。于昶这会儿又在哪里呢?是不是在哪个无人的角落独自舔噬伤口呢?      和简飞鸿同来的还有简悦,她认识的人多,刚刚被拉去聊了一会儿,了解到一些信息,才过来和明秀打招:“恭喜你了!”   明秀脸颊飞红,眼睛泛着水光,这是酒劲上来了。抓着简悦的手亲切地说道:“谢谢。”   她的情绪明显不太稳定,说着又不顾于牧的阻止去灌酒。      简悦痛快地陪她饮了一杯,忽然问道:“你的母亲是纪林月女士么?”   于牧眼睛微眯着看向她,显出深沉地幽光。   明秀下意识点头,声音都开始不稳:“是啊。”想想又觉得不对,黯然地摇摇头,“也不对,她早就不要我了。”      简悦的叹息咽进嗓子里,对上次介绍魏延的事情表示了真诚的谦意,就和简飞鸿一起离开了。      明秀晚上喝了几杯酒,连站都站不住。于牧将她搂住,只能提前散场。   女孩酒品还好,并不吵闹,喝醉了就迷迷糊糊要睡的样子。      秦情匆匆赶回,在酒店门口正好碰到他们,带回了一个消息,压低嗓子对于牧道:“戚薇流产了,现在正在医院里人事不醒,之后要怎么处理?”   于牧冷哼一声,嘴角残酷地勾起:“你之前不是都查清楚了么,她上次找人强 暴秀秀,我本来是想让她也十倍尝尝这样的滋味。”   “不过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既然流了孩子,今天又是我和秀秀的大喜日子,我就暂且放了她,让她自生自灭好了。”      秦情听他这么说,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且不说他冷戾的语气,就是话语里的意思她也听明白了。   说是自生自灭,经过今晚这一出丑戏,得罪了玉田集团两个老板,还有哪个公司敢再收留她。简直是看着她走上绝路,身体上和心理上双重打击对一个骄傲地女人来说,意味的是什么?   所以说有时候人活着受折磨比死了更加痛苦。      “啪啪啪”,有个高大的男人拍着手从树影中走出。他的全身都是黑色,与夜色融合在一起,几乎分不清楚两者的区别。   于牧斜睨了男人一眼,把怀里的女孩小心地交给秦情:“你带她去楼上客房等我,守着她不要离开。”   直到看着她们入了电梯,于牧才将目光转回,抬步走到男人面前。      “于总经理真是好计谋啊。哦不,也许就是未来的总裁大人了。”   男人的声音听着悠闲,一双大眼却散发出狼一样的光芒,在黑暗中看起来颇为骇人,“绕了这么一大圈,到底全让你绕进去了,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没想到这次栽在了你的手里。”      于牧站姿挺拔,下巴微扬,明明比对方矮一点点,却有一种睥睨藐视的感觉。   还是一如既往的倨傲,他冷冷地看着阿强,不屑道:“自己做了犯法的事情,就要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呵,”阿强听后讥笑不已,“那我们先来谈谈总经理的光明伟大之处吧,该从哪里说起呢?”   他仔细想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应该从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前你就在算计了吧!”   “先使用美人计,在于翔身边安插上内奸,然后假装答应我的合作,介绍我和他接触。”   “他从小到大都那么恨你,只要是你的东西他都会关注,都会想方设法地去破坏,所以引他上钩私下里与我合作,再让美人偷出证据,找人匿名报案,检举揭发。”      “是你自己贪得无厌,怪不了别人。”于牧厌恶说道。      “哦?”阿强阴阳怪气地笑起来,带着满脸的戾气,哪里有一点当初的憨态:“那我们再来说说今天晚上这出戏,也是同样的精彩,真是一石四鸟啊。”   “先敲山震虎,起个前奏,让于翔声名狼藉。再者,摆脱令人厌恶的女人,替爱人报仇。然后,警告于昶,提醒他不要插手,顺便成功击败情敌。最后,幸福地抱得美人归。”   他的话音忽而一转,拉长了语调,“却不知美人是不是知道自己未来的老公连她都算计在内了。”      于牧脸色突然更加冷冽,恶狠狠地盯着他,道:“你胡说什么!”   终于说到他变脸色了,阿强心中快意腾起,步步紧逼,毫不示弱地冷视他,语速愈加快速:“你敢说你那段时间不是在利用阿秀拖住于昶,让于昶无暇去察觉你的计谋!”      心中最害怕的事情被人揭露出来,于牧咬牙切齿:“这又关你什么事,警察很快就要发出追捕令了,你还不赶紧跑路!”      “怎么,你也有怕的时候啊!”阿强舔舔自己干燥的嘴唇,带着血腥的味道,他往后退开几步,单手在耳边挥了一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走着瞧!”      女孩儿睡的很不安稳,躺在床上一直翻来覆去,秦情无奈地一次次给她盖好被踢走的毯子,不由感叹道:大晚上不仅要遇血光,还要充当家长角色来照顾小孩,这份工资拿的实在不易啊!      正想着,于牧就回来了,全身夹带着暴风雪的逼人气息,脸是冷沉着的,心情显然不好。   秦情忙站起来,给他让开位置。      空气里有浓重的酒精味道,于牧俯身去看,女孩仍然穿着白色的礼服,皱巴巴地贴在身上,睡的怎么会舒服。   他脾气不好,直接迁怒于人:“怎么就这么睡了,衣服也不换。”   秦情马上一愣:“晚上不回家了么?”      女孩脸上泛着红光,一直蔓延到锁骨下□在外的肌肤,胸部上下起伏,中间的沟壑若隐若现,引人遐想翩翩。   于牧心中一动,手指在女孩的脸颊上流连忘返,   他的侧脸一半背光,只能看到一团阴影,显得晦暗不清,秦情耐心地站着等待,并不催促,过了一会儿,才听见他回答道:“今晚就在这睡了。”      得了命令,秦情下意识说道:“那我再去下面开间房。”   于牧头也不回:“不用了,你先走吧,有事情再叫你。”      再看一眼床上的女孩,她好像感觉很热,脚到处乱蹬,踢开毯子,纤细白皙的两条腿露了出来。裙摆因为她一直乱动,掀的皱巴巴的到大腿根部,都能看到两腿间粉红的布料。   秦情动了一下,看于牧按住女孩的腿,回过头冷声道:“怎么还不走!”      秦情最后犹豫一下,只能默然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会发生什么呢? 小小地勾引你们一下…… 34 34、爱火燃烧(修) ...   听到门被锁上的声音,于牧才站起来,到窗前把窗帘露出的一点缝隙拉严,又用空调遥控器打低了两格,脱去自己的外套,回到床前。   毯子已经给女孩踢到了地上。   人还在不断乱动,嘴里含糊不清的叫着:“牧哥哥,牧哥哥,你是个坏人……”      女孩的唇很艳,像是樱桃成熟时的色泽,新鲜而诱人。   这是自己娇养出来的啊!   看,不是很有成果,至少在梦中,她叫的还是自己的名字。      于牧覆上那张唇,把呢喃堵在两人唇舌尖,一起缠绕一起品味。   嘴里还留着醇酒的余味,甘甜而清冽,醉了他,也醉了她。   女孩将双臂缠上男人的脖颈,第一次主动地回应他。她抬起上身去贴近他,小舌也主动去邀他共舞,仿佛花园里的游戏追逐,她觉得十分有趣,他退她就追,他进她就闪。      闹了一会儿,女孩觉得腻了,又开始双手推拒他,嘴里不停吵囔着:“我热,你走开,离我远点。”   但于牧就是想让她热,打定主意也想让她也感受一下自己里求而不得的滋味,就将她紧紧抱住,用自己滚烫地温度去燃烧她:“你也终于知道不好过了,可知我平时忍的有多么难受,到现在心里还是煎熬的不行。”      看女孩都带了哭腔,心还是软了,抬起头看她:“这句话我只问一遍,回答对了我就让你舒服一点。”他紧紧盯住女孩上下乱扑的眼睫,沉声问,“你可知我是谁?”   “你是世界上最坏的人,我再没见过像你一样坏的人了!”      醉酒后的反应是人最潜意识的想法,原来自己在她心目中形象这么恶劣,于牧内心苦涩,更确定了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热气呼在她脸上,让她痒痒地去躲。   “说名字,我要听到你喊我的名字!”      “于牧,于牧啊,你快放了我!”女孩忍受不住嘤嘤地低泣起来。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再难以自已,男人再次亲吻她,顺着唇角,亲吻到红透的耳尖,吮吸含弄,不断去挑拨她脆弱敏感的神经。      女孩的什么他不了解,成功地让女孩呻吟出声。   声音娇软娇软的,如小时候第一次吃的棉花糖,入口即化,还没来的及细细品尝甜味就已渗透到心里,撩的他心痒难耐,想要去吃第二口,第三口……      动作有些粗鲁地去脱彼此的衣服,两人终于坦诚相待,这一刻都是新生的。   男人急切地去亲吻女孩的身体,势必要在她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朵朵红梅鲜艳绽放,一直来到小腹仍有向下的趋势。   女孩满身透红,觉得又热又痒,难受的很,哭的薄汗溢出,胡乱去抓扯他的头发,一会儿向上扯,一会儿又向下按,意识明显混乱起来。      她哭的厉害了,男人便不再折磨她,又沿路返回,去吻弄冰激凌上的草莓。并不是第一次品尝,却一次比一次停留的时间更久。   他迷恋上了这种味道,像吸食毒品上了瘾,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方,怎样也戒不掉。宁愿死在她身上,也要抵死缠绵。      手下的谷地已经汇集了一小滩水,男人不再犹豫,一个挺身,直入花心。      女孩一声尖叫,眼睛大睁,撕裂的痛感使她瞬间清醒了一点:“牧哥哥,你!”   眼泪决堤,有什么宝贵的东西已经离自己远去,她大力地拍打推阻他,嘶声叫喊,语次混乱:“我不要,你出去,我疼啊……!”      于牧也不太好受,她痛他也痛。   他俯□去吻吮她的眼泪,只感到心疼,没有一点后悔,柔声哄慰她:“宝宝乖,很快就好了,你放松一点就不疼了……。”   女孩根本就没听到他的话一样,还是一个劲的扭身想要逃离。      于牧更难受了,全身的热流都堵在□一个地方,出不来更回不去。身上好像一把火在烧,女孩的扭动只会将火越烧越旺。   汗液肆流,顺着脸颊向下,流到他浅麦色突起的胸肌上,又滴落在女孩身上。   女孩产生了共鸣,汗液烫的她身体轻颤,□还埋着一根火热的铁柱。   埋的那样深,简直要把她的心脏也烧坏。      她是真的受不了,哭道:“你动一动啊,我不舒服,难受死啦!”   于牧如蒙大赦,吐出一口气,退出去,再进去的时候慢慢推进。      女孩以为他离开了,谁知又闯了进来,这一下比刚才更加煎熬了,一点一点的摩擦都感觉特别清晰,她惊讶于自己正在包容他,又有种沦为别人玩物的羞耻感,两重压力压得她无语凝噎,拉过一旁的枕头覆上自己的脸。   “你快一点啊!”她说。      于牧怎能不激动,拉开枕头,去把她抱住,紧密的没有一点缝隙,急促地气息使他的声音也紊乱暗哑:“就好了,宝宝,你忍一下!”   男人的动作刚开始还是轻柔的,几下以后就加快速度。每一下都是深入浅出,一次次坚定的进入她。      她就如同一片在海浪中漂泊挣扎的小舟,一下被撞上岩石,又一下被拉了回去。   男人在她的头上立放一个枕头,她舒服了一点,可立刻发现男人更放肆了,将她的双腿抬起,被架在了一个高处。      最难以启齿的地方完全暴露在别人面前,她感到羞耻的都无颜见人,简直都不敢相信,看都不敢看,手捂住眼睛埋进床单里。   这下撞击的更加激烈,深到她都无法想象,她听见水花被溅起的声音,知道那是自己的,心像停止了跳动。      意识渐渐远离,一时觉得升到天堂,一时又觉得坠入地狱,身体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了。   忽然她看到满园鲜花齐绽,绚丽的无法形容,浑浑噩噩地失去了知觉。      ****************************************************************      耳边听到规律的心跳,呼吸间是温热的清香。   明秀缓缓睁开粘涩的眼睛,入目的是一堵属于男人的胸膛,她惊恐的睁大眼,昨晚激情的画面全部一一浮现脑海,心慌得不行,全身都僵直着不敢动。   接下来该怎么办?该不该现在醒来?醒来以后要怎么面对?      越想越慌,也越想越委屈,不敢出声,偏偏眼泪溢了出来,打湿了男人的胸膛。   于牧立刻转醒,抬起她的脸,声音还带着丝沙哑:“怎么了,宝宝?”      明秀固执地紧闭着眼不看他,一个劲地无声流泪。   于牧有些着急地坐起来,将她连毯子一起抱进怀里,胡乱吻去她脸上的眼泪,心焦地问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么?”说着,还用额头去碰碰她的,并没有发热。      明秀心中怨气横生,不管不顾的直接用头撞他,疼了只觉得痛快。   又不知哪来的灵感,狠狠地用指甲抠他的胳膊,大声道:“你没经过同意就对我做那种事,这是强 暴,我要告你!”      听她骂出来,于牧反而放心了,胳膊其实被她抠的有些刺疼,面上一点反应也没,还咧嘴笑了:“好吧,你去告我,不过恐怕没什么证据。”   “你胡说!”明秀一个激动,挣开他站了起来,正好对着空调底下,风吹得身上冷的一个激淋,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这才发现自己身上什么都没有穿,一下惊叫,蹲□把被子抽来掩住外泄的春光。   被子一抽,更把她吓到了,立马抱着被子跳到床下,闭着眼手指哆嗦地指着他:“你……你怎么不穿衣服,你这个暴露狂!”      于牧笑了一下,不以为耻,反而大大方方走到她面前去抱住她,在她耳边吐着温热的呼吸:“昨天晚上我帮你洗了澡,角角落落都被我洗的干干紧紧,该看的不该看的我都看了,哪里还留下什么证据呢!”   女孩的耳朵小小巧巧,耳尖却很圆润,薄薄的从里面透着红。像是红色水晶,能看到透明莹亮的光泽。于牧忍不住舔了一下。      明秀瞪了他一眼,又赶紧闭紧。   于牧轻笑:“一只送上门还不能动的小白兔,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的吻比以往的每一次都温柔,几乎像是膜拜一样,从水墨淡青的眉,到渲染红雾的颊,来到如抹朱丹的唇。   并不急着深入,只是在唇上辗转舔吻,轻柔含食,偶尔试着去顶她紧咬着不放的牙关。      明秀感觉他就像一只蜘蛛,将自己网罗其中,一点缝隙也不放过。还不急着吞食,一点一点地撩拨自己脆弱的神经,等待自己自动崩溃。   你瞧!这不是,还比想象中更早放弃。      明秀松开牙关,鼻翼煽动,气息开始不稳。   于牧这才开始真正的攻城掠地,舔过她口腔的每一寸地方,不断追逐着她的小舌,逼着她一起共舞。      毯子在你争我夺的时候早已坠落,明秀浑身发软,连脚趾头都在轻颤,双手扶住男人的手臂保持住平衡,脑袋无力的耷在对方的肩头。   背部被按上了落地窗贴着,明秀紧张的全身紧绷。      汽车就像在自己身边飞驰而过,感官变得格外清晰,虽然有窗帘遮挡,还是有种暴露在阳光下的羞耻感。   于牧进入的很急切,明秀还来不急惊呼,他就含着急促地呼吸交织着她的一起。   他动作的很大力,像是迫不及待。      明秀听到肉体拍击玻璃的声音,感觉整个大地都在震颤,晕晕乎乎地想到:那么薄的一层玻璃,被他这么用力的撞着,万一碎了,会不会一起掉下去。   似乎感觉到了她的不用心,于牧放开她红肿的唇,继续去攻击她的耳,低哑地连声呼唤她:“宝宝,宝宝。”一声叫的比一声急。      明秀不敢动,所有地理智都在保持着自己的平衡,她不敢往后,双手紧紧抱住他,像是抱住一根救命稻草。   没有精力去给他回应。      于牧步步紧逼,毫无预兆地抬起她一条腿,再次进入,这一下狠狠地撞击,明秀都觉得玻璃肯定有了裂缝,怕的都要哭出来。   于牧仍在她耳边紊乱地唤着:“宝宝,叫我,叫我哥哥。”   她被逼上绝路,没有反抗之力,一条腿悬空,一条腿根本支撑不住,只能缠住他的腰,使劲地夹住他。      于牧急喘一声,少女的狭道本来就窄,又被她这么夹住,嘞的自己几乎动不了,又有种想要喷薄而出的痛快感。   他顿了一下,拍拍她的屁股:“宝宝,放松一点。”      明秀胡乱地摇头,长发搔地他满身痒痒。   “好,你可是你自己自找的了。”      这真的像昏天灭地一样,于牧动地既快又猛,明秀都跟不上他的节奏,两个腿一直想要往下掉,她想回头看身后是否完好无损,又不敢看,大叫出来:“好了,好了,你撞疼我啦!轻一点,慢一点,牧哥哥!哥哥!”      女孩带了鼻音,哑哑地拖长尾音,还带着千回万转,欲语还羞。   于牧忍受不住诱惑,托住她,将她抱回床上,压上去还是刚才的姿势,势必每一下都要钻道她的心里。      女孩惊喘,语无伦次,一会儿叫他慢点,一会儿又叫快一点,于牧怕她真生气,不知说了多少遍:“快了,就好了。”   终于在她耳边低吼了一句什么,紧紧抱住她抽搐。      呼吸间全是高温的热流,还有种□后浊重的味道,房间里能清晰地听见两个人的呼吸,分不清哪个是哪个的。   男人很重,压的她几乎喘不过气,□半软的还埋在她体内。      半晌,明秀软软地推推他:“我快死了,你动一下。”   果然,身体里动了一下,明秀僵住了,遮着眼骂他:“我是叫你滚开拉!”      平时从不说脏话的,这一刻也说出了口,明显是将要爆发的边缘。   于牧在她脸上胡乱的亲了几下,缓缓地退了出来,侧身仍把她抱着。      两人不知躺了多久,明秀感到浑身都黏黏的难受,下面还湿腻腻的。她去推他:“够了吧,我要去洗澡。”   话刚落音,于牧就坐了起来,准备去抱她。   明秀赶紧往后退,挥着手道:“我不要你,你走开,我自己来。”      刚一下床,腿都并不拢,还直打颤,害她险些跌倒,于牧跪在床上扶了她一把,又被她推开:“说了不要你啊!”   于牧于是不动了,看她一步一步艰难地挪道卫生间门口,忽然转过头来问他:“你刚才说什么?”   “哪个刚才?”   明秀侧过脸不看他,有点急了:“就是那个刚才,你明明知道的!”      于牧心情好极了,轻笑不已,来到她身边,贴着她的耳朵,喷着湿热的气息,再次深情地说了一遍。   明秀瞬间定格,眼睛里闪烁的光芒像是深藏在海底最耀眼的珍珠,成了他脑海里怎么也挥不去的永恒记忆。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被我改了又改,真的把握不好尺度,连章节名字都不知道怎么取。 最终就这样发上来了,请亲们不要嫌弃…… 35 35、获取信任 ...   明秀洗完澡后,忽然想起来没有换洗的衣服。她想叫于牧,话到嘴边又想起了另一件事,只好裹上浴巾走出来。   地上一片琅藉,东一件西一件的都是他们昨晚穿的外衣内衣,皱巴巴地躺在地上,被主人利用完就无情抛弃。      男主人正坐在床沿看电视,只□盖了条毯子,上面什么也没穿,明秀一眼就看到他背上和手臂上一条条细长的血红色指甲印,脸上火辣辣的冒着热气。      于牧见她出来了,顺手关上电视,将遥控器摆在一边,向她张开手臂。   明秀顺从地低着头走到他身前,便被他一把搂住,双腿夹着她,将她牢牢地困在怀里。   于牧低头深深地闻了下她的颈窝,没忍住又吮吸了一个深红的草莓印出来,从胸腔内发出由衷的赞叹:“真香!”      明秀用手撑住他,身子往后仰,尽量隔开一点距离,眼睛瞪得圆圆的警惕地看着他:“你又要干嘛!”   于牧看她那样子就像只受惊的小白兔,可爱的简直想一口吞下去,他起了逗弄之心,双腿夹紧她,挑挑眉,笑的十分嗳昧:“你说我想干嘛?”   明秀不安地扭了扭身子,急道:“你不要闹啦,我有正经事要说啊。”      点点头,于牧继续凑近她白嫩的脖子,舌头在上面胡乱游走,含糊地说:“你说吧,我听着。”   “哎呀,我是说真的,你要再这样,我真生气了!”明秀气得去拽他的头发。      “好吧。”可惜地叹口气,于牧双手交叉环住她的腰,抬起头看她,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你说。”   明秀撇撇嘴,抓着自己被他快要弄散的浴巾,低声道:“我没有衣服。”   “我知道,你洗澡的时候我已经打电话给秦情,叫她送来了。”      明秀又低下头,湿漉漉的长发笔直地垂下,几乎挡住了她的整张脸,这次声音更小了,磕磕巴巴地说:“我……我听人家说,那个以后可能会……会有……小宝宝。”   “呵。”于牧好笑起来,“你听说谁的,哪有这么准。”   “好多人都这样说。”浴巾被她拽的死紧,显然是非常纠结于这个问题,一口气说道:“我还要上学,我不要有孩子。”      她说的那么认真,是真的不想要的。   虽然还没想到生孩子那么远的事情,但作为一个男人,没有人不希望能和自己的爱人生下属于两个人延续的骨血,无关乎喜不喜欢小孩,只是爱情的结晶。   乍一听她说到这个问题,心里还是忍不住有些涩痛,于牧抿着唇沉默了一会儿,淡淡地回答她:“不要就不要吧。”      明秀怎么听不出他有点不高兴了,她也不禁难过,但是有些事情是她必须得坚持的,比如自我,比如未来……   “那……那我是不是要吃什么药啊。”      于牧摸摸她垂顺的发,将头发撩到她的耳后,露出她清水芙蓉的面,沉声道:“这次是我考虑不周,药吃多了对女孩子不好,这次就算了,以后我会注意。”   明秀想张嘴,想说:还有以后啊!   看到他自责的样子,话又咽回嗓子里:算了,先就这样吧,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她真的不懂如何隐藏自己的表情,犹豫的样子清清楚楚写在脸上。   于牧感觉自己脸上的肌肉有些发僵,不想让她看出来,和她交颈拥抱:“你是不是还不信我,有什么疑惑的,问出来好不好,憋在心里既伤了自己也伤了我们的感情,何苦呢!”      明秀委屈地咬住唇,她的自尊不允许自己像个怨妇一样去责问男人的行踪。   沉默良久,她都感觉自己要睡着了,忽而耳朵上有东西湿漉漉地在舔自己,她痒的笑出声,七扭八扭地去躲他,不经意碰到两腿间有个硬硬的柱体在抵着自己,吓得一动不敢动:“你流氓!”   于牧故意恶劣地顶了顶她,恶声恶气地说:“你说不说,再不说我就真的强了你了!”      他这个样子可真像极了黑社会里的老大。   明秀笑的腰都直不起来,干脆坐到他的腿上,缓了缓气息,慢慢组织自己的语言:“你总是这样,老逼我。”   于牧刚想说话,被她用手堵住,“你听我说完好吧!”      于牧便不说了,听她继续道:“可我悲哀的发现总是敌不过你,那怎么办呢,只有乖乖投降……”   明秀的头低了下去,声音渐渐也黯淡了,“你之前和戚薇那样,我以为你们好了,上次我还亲眼看到她在你家,坐在沙发上叠衣服,我都没干过的。”      原来终于知道吃醋了,于牧心里轻松多了,响亮地在她手心亲了一口,将手握在自己的掌心里,低笑出声:“你是知道的,那段时间我真的忙的抽不开身,重要的文件落在家里,秦情又不在,只好去叫她拿,哪料到那么巧,碰上你这个正牌女主人了,还大胆的向你狐假虎威。”      明秀对他说的“正牌”两个字十分不耻,好像还有多少女人一样,指甲在他掌心乱抠,他却感觉像挠痒痒一样,大力去亲她的脸颊。   明秀气的去掰他脸:“你看,又不正经!我还没说完呢。”   “那你又为什么把我房间里的东西都甩进衣柜里了?”      于牧叹口气,再次将她抱紧:“我那是真的有点气你了,我对你那么好,你却不止一次地向着外人,还是我的情敌,不管是面子上还是理子上,你说我能不气吗?”   “我就想,你不要我,我也不要你好了,可是……”他将唇贴在她的发上,刚洗的头发湿湿热热的,连带着他的心也被感染了,向上冒着暖湿的气流,“你看到了,就算我刻意把与你有关的物品全部隐藏,也无法消除,你在我脑海里温暖的容颜。”   明秀的鼻子立刻酸了,默默伸出双臂,也将他拥抱。      不知过了多久,明秀的胳膊有点酸麻,她放下手臂,摸摸自己的肚子,可怜巴巴的看着于牧:“你快去给我买药吧,我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叫了,心里慌的很。”   “那是你肚子饿了,傻瓜!”宠溺地捏捏她皱起的鼻子,于牧马上摸来了手机要拨号,明秀急忙按住他:“你干嘛!”      于牧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叫秦情一起带过来啊。”   明秀瞪他,抢过他的手机,大声叫道:“不准啦,不准叫任何人去买,只能你去!”      于牧疑惑了:“为什么?”   明秀委屈的都快哭了,她才十八周岁不到,就和男人做了这种事,本来就有够丢人的了,还要弄得人尽皆知,让她以后怎么见人,红着眼气道:“我说不准就不准啦,你强 暴我,我都不去告你了,你还要让别人知道!”      于牧被她说的又好气又好笑,到底拿她没办法,抱住她轻摇:“好了好了,宝宝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就我去买,你看着我去买,可以了吧。”   明秀这才吸着鼻子点点头。      秦情做事很有效率,很快就赶了过来。   门只开了一小半,露出于牧半边□的上身,秦情眼皮一跳,敏锐地闻到从里面散发出来的一股不一般的气味,心里咯噔一下:不会真被她猜到了吧,大灰狼终于扑倒了小白兔?   她有心想伸头往里看一眼,只瞟到里面暗沉的光线,什么也看不清楚。   尽管如此,也已经足够遐想翩翩了。      老板那张千年不变的冰山脸堵在那里,冷冷地俯视她,再借她个胆子也不敢动了,恭顺地把衣服递上。   于牧接过,就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你先回去吧。”   秦情是真的想看看明秀,但看他脸色不善,点点头,没有多余的动作,转身就离开了。      于牧关上门,返回房间,无奈又带点宠溺地望着缩在墙角的明秀,把衣服拿给她:“人走了,把衣服穿起来,我们先去吃饭。”   明秀愤愤地瞪他,一把抓过衣服,心里到底是有怨气的,大声地叫道:“还不是你害的,是先去买药啦!”   于牧有愧,一点不敢惹她,只能顺着她:“好,是去买药!”说着,去到卫生间,自觉的把空间留给她。      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巧的事情,两次丢脸来药店门口,两次被同一个人看到,明秀慌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心跳如鼓,硬着头皮上前叫一声:“盛大哥。”   盛岩的心情有点不好,只简单“唔”了一声算是回复。   他看了眼旁边的大药店,问她:“是在等你牧哥哥么?”      明秀点点头,听他语气很自热,并没有往歪处想的意思,心里放开了一点,想道:我再这么紧张,不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么!   她变得大方起来,笑着回答他:“是在药店里面,马上就出来了。”      话刚落音,于牧就从药店里走出,看到盛岩一愣,紧接着皱了皱眉。   对方脸色黑沉,再没了以前的热情,明显是来者不善,跑来兴师问罪来了。   于牧先过去牵住明秀的手,才对他冷淡地打招呼:“你好,姐夫。”      盛岩脸更沉了,嘴角露出一抹似讥非讥的怪笑:“我一点也不好,哪像你,富贵名利全收,还美人在怀,春风得意。”   感到怀里的人身子僵直了,于牧的脸立刻冷了下去,好心情一下子被破坏。      盛岩看了眼垂下头的明秀,斜眼朝他冷哼一声:“这是我们男人间的事情,你先把秀秀送回家,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谈谈。”   明秀听她这么说,立刻乖觉地想离开。   于牧捏了捏掌心里欲挣脱的手,把她的肩膀搂过来,一脸的无所畏惧:“不用了,她是我未来的妻子,我的一切都不用瞒着她,走吧。”      明秀肚子虽然空空如也,可是并没有什么胃口。   满大桌的菜,色香味俱全,却可惜无人问津,包厢里的气氛奇怪地沉凝。      于牧摸摸她的发顶,将她喜欢吃的菜夹进碗中,放在她的面前,温声道:“从昨晚就没怎么吃东西,不饿么?”   明秀默然摇头,两缕头发落下来散在她像白纸一样的脸庞边,愈发地衬的她脸色煞白,没有生气,像个忧郁的纸娃娃,稍微用点力就会捅破。      于牧目露怜惜,摸摸她的脸,冰冷冰冷,又叫来服务员把空调打高了一点。在桌下握着她的手,企图给她点温暖。   他看向对面的盛岩,催促道:“快点说吧。”语气听起来好像正在谈论一件无关紧要小事。      盛岩又忍不住冷笑出声,对方真是越来越不得了,这一副傲慢的姿态,显然已经胜券在握,落子无悔了。   他有点急躁地抽出一根烟点上。都到这种地步了,他也什么都不用客气了,皱着眉吐出白袅袅地烟。      烟雾中,他不清于牧的脸,只一双鹰一样冷厉的眼睛放着精光,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好像随时都会扑过来将猎物撕裂蚕食。   盛岩心一惊,呛咳连连,将烟赶紧按灭。借低头喝水来掩饰自己的窘态。      当初怎么没想到呢,这样一个心狠手辣的人根本不亚于于翔的自大自傲,反之比他更甚。怎么会觉得他软弱可欺,还傻傻地去威胁他?   是谁说宠爱女孩的男人都有一颗柔软的心?这次真是栽了个大跟头,翻都不一定翻的起来了。   他自嘲地想:其实到底还是自己看走了眼,成王败寇真正说起来又怪的了谁?      他的心变得复杂极了,刚开始冲天的气焰也消下去了一点,肚子里直冒苦水,连说出的话都带着苦味:“事情如今已经暴露出来,你肯定也知道了,玉田集团总裁于翔勾结走私犯,走私货物高达千万人民币,其中环节怎么可能只靠他一个人就能完成,上面已经下达了法律文件,势必要查出政府内部参与的犯罪同伙。真的查出来以后,撤职罚款肯定都是轻的处罚,估计吃几年牢饭绝对是少不了的。”说完,双手痛苦地插进自己的头发里,看上去十分绝望。      于牧听他服软,脸色也缓和一点,淡淡说道:“不是你,不用怕。”   盛岩全身一震,不敢置信地抬起头,眼中全是狂喜的光芒。      于牧不是口出狂言的人,这六个简单的汉字从他嘴里说出,就像给他吃了一颗大大的定心丸。他长长吁出一口浊气,两天来的郁结打开了一点,接下来顺口问道:“那是谁呢?”   “和你最有仇的是什么人?”      这个消息来的比刚才更有震撼力,他没想到于牧居然做的这么周到,不仅免了他的罪,还替他除掉一块绊脚石。让他怎么能不激动!   这个变化太快,从狂怒到狂喜,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睁大眼睛看着于牧,眼眶里已暗含泪花。      他想去握住于牧的手,可桌子太大,他够不过去,只能站起来以酒代谢:“什么都不说了,这一杯酒敬你,以后有什么地方用的上盛某的,尽管开口,盛某一定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仰头便将酒一干而尽。   于牧坦然受了他一杯,也不回礼,像个古代的君王坐在主位上稳稳如山。      手心里有了汗意,粘腻腻的,却是冷的,那不是他的。   于牧转过头看向身侧的女孩,从脖颈到鬓角,全是密密麻麻突起的小点,还带着不易察觉的轻颤。      一见之下,他被吓到了,不管不顾地去扭过她的脸:“你怎么了?”   明秀说:“我冷……”她的确是冷,牙齿都在打颤。   于牧赶紧抱住她,急道:“我们回家啊。”      盛岩看情景不对,也不敢再待,欲言又止,看于牧根本没空理他,只能告辞离开。      明秀摇摇头,不是身体冷,而是心冷,将头埋进他衣领里,温热温热的,却仍旧不能温暖她,她闷声说:“你真可怕。”   于牧身体一僵,似乎没听清她说的话:“你说什么?”   明秀再次道:“我说,你真残忍,他是无辜的。”   她说的当然是那个顶替盛岩罪过的人。      于牧板正她的脸,严肃地正色看她 35、获取信任 ...   :“你看着我,秀秀,有很多事情是你不懂的,你以为他是好人,从没做过坏事,那也仅仅是你的以为。如果今天不是你亲耳听到盛岩的自白,你会认为他那样一脸正义的人会做犯法的事么?”   明秀惊呆了,要她怎么理解呢!她只不过是一个还未入世的学生而已。      她的头脑在高速运转,于牧按住她紧皱的眉心,说道:“我想让你生活在一片美丽的伊甸园,出门能感觉到太阳的温暖,伸手能够到白云的柔软,但那毕竟是个童话,想要实现,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懂。”   他的声音变得毫无温度:“从很小的时候,我就记住了爸爸对我们说的一句话:不管做什么事都是这样,只要你想要得到些什么,就必须先付出点东西。”      一个温暖干燥地唇贴上她发麻的鬓角,温柔的声音像细水一样流淌进她的耳朵,湿润了她的心窝:“如今你有我,这些你都不需要承担,只要你过得好,就算死后下地狱我也是心甘情愿。”   他那么简单就定下了她的未来,甚至都不和自己商量,她还能说什么呢?全身只有深深的无力感,再次将头埋下,眼泪湿了男人的衣襟。      这一点不相干的事她都几乎承受不了,万一……   于牧脸上流露出复杂担忧的神情,不断轻抚她轻颤的背脊,沉声说道:“今天带你来的意图,是要让你相信我,我其实什么都不会骗你的,只要你问,我都会如实回答。前提是从我嘴里说出来的,除了我,旁人的话你都不要轻易相信,答应我好么?”      明秀默默点头,此刻,他说什么她都是相信的。       36 36、于家大乱 ...   关于玉田集团参与走私案一事,全市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从新闻到报纸都在对这件事情跟踪报道,自古官商勾结就是一件很忌讳的事情,如今暴露出来,政府摆出强势的态度,势必将这股不良风气压制下去,以儆效尤。      于丰玉下了指令,从下人到主人都不得随意乱跑,不得在公共场合做出任何相关发言。   于翔已经被警局拘留,他趁夜里叫回其他两个儿子。      于丰玉给于牧打电话的口气十分凶狠,连明秀在一边看电视都听到了,等于牧挂了电话,不由担心地问他:“怎么了,于叔叔好像气性很大。”   于牧心中冷笑:大儿子要判刑了,他当然气愤难当。      脸上不动声色,走过去亲亲她的头发:“没什么,就是叫我回去谈谈大哥的事情。”   “哦,”明秀点点头,继续看她的电视,一点都不感兴趣的样子,“那你快去吧,别让叔叔等急了。”      于牧看着她头顶分明的白色线路,眼中浮现挣扎之色,如果可以的话,他根本不希望明秀再次踏进那个地方一步,但是他更不允许有些不好的事情在他视线之外发生。   他抬起明秀的头,直视她的眼睛:“我下午不是刚和你说过么,你将是我的妻子,我的任何东西都不会瞒你,你等会儿和我一起去。”      明秀推开他的手,对他阻挡了自己看电视一事十分不满:“我想看电视,不想去啊,你自己去不就行了。”   电视上正在放综艺节目,变幻的色彩照在她脸上五光十色,声音大的充斥了整个房间,于牧把电视直接按灭,走到他面前蹲下。      这次明秀没有吵,也不看他,只是垂着眼睫挡住自己心底的小秘密。   可于牧是什么人,轻而易举就猜到了她的想法,眯着眼仔细地巡视她的脸,缓缓道:“你在害怕些什么。”   明秀眼睫一颤,明显是被于牧猜中了,强硬着嘴回他:“你那么聪明,都猜到了,还要问我干嘛呢”   她就是这张嘴硬,于牧也懒的和她呕气,兔子逼急了还咬人,他便不去猜穿她怕见到于昶的私秘心理,只是把她一把抱起,吓的她一声惊呼:“你干嘛!”      有些事总是需要解决的,快刀斩乱麻才能一刀两段。耦断丝连只会越缠越绕!   “你说我干嘛,小姑娘害羞不敢见公公婆婆,当然只有我这个未来老公抱你上花轿了!”      他们来到的时候,于家客厅里站了一大家子人,比过年的时候人还齐,连下人都一个不少,一个个低着头连大气都不敢喘。   于丰玉好像刚骂过人,脸色铁青,正扶着椅拐不住喘气。      于牧定心沉着的牵着明秀走近,大家飞快地抬起头看他们一眼又低下去。   他在盛岩旁边站住顿了下,盛岩趁机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他便了解了情况:原来刚刚警局又来人了解情况了,很多于翔做的丑事都暴露了出来,于丰玉再次警告他们不准乱说话!   原来是丢脸了啊,怪不得气成这样,于牧暗自想道。      于丰玉看到于牧,二话不说,顺手抄起桌上的茶杯往他身上砸,气得上气不接下气,手指哆嗦着指着他大骂:“你!你还真敢回来,你看看你,都把这个家折腾成什么样子了!早知这样,当初就应该把你丢在外面自生自灭!”   他气的仰着头咳嗽,撕心裂肺的简直要背过气去。   这话说的已是十分诛心,于昶眼神复杂地看了他们一眼,忙上去给他顺气。      于牧将秀秀护在身后,刚才快速躲开茶杯,仍有几滴溅到他的身上,茶水滚烫,烫了他的胳膊,也烫道了他的心。   他的目光沉沉地看着主座,眼瞳黝黑,深的看不见底。下颌也绷的紧紧,从侧面看,能看到他两腮凸起的颌骨,那是紧咬牙关所致,沿着下颚,颈上的青筋暴起,样子颇为骇人。   紧张的气氛一触即发……      忽然,感觉胳膊被一只冰凉的小手握住,紧握地拳头动了动,终是慢慢地松开。   他深吸一口气,极力安抚自己将要暴乱的心绪。将小手握在自己的掌心里,好像这样就有了安抚人心的力量。      “爸爸,我今天在这里尊称您爸爸,是因为真的把您当父亲,您对我的好,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没有您也就没有我,这些我都是牢牢记在心里的。可是……”话锋一转,他的嘴角无力地扯了下,想冷笑,偏偏笑不出来,他垂下眼睛,仿佛这样就能掩藏住内心那些不为人知的脆弱, “您好像已经不当我是儿子了。”   “我只是不想再让人随意欺辱,不想再让人看不起,不想再让人总在背地里骂我是私生子,更想保护自己要保护的人。”他渐渐摆脱了负面情绪,话语也变得坚定起来,“所以我必须要这么做。何况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强者为大,我做的这些没有贪赃枉法,杀人放火,是有什么错误!”      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含沙射影,有谁会听不出来。   于丰玉已经瘫在座位上,事情的发展已经远远偏离了他从小培育的期望。      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最宠爱这个小儿子,也许是对于牧故去母亲的一份遗憾,同时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他一直希望于牧能够一生无忧,富贵安乐,可是,对方似乎根本就不领他的情。一心一意地只想强权霸势。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他竟然一点也没察觉。      他借着于昶的手想要站起来,动了两下,都无力地摔回了座位,喘了两口气,深深地感慨道:原来自己是真的老了。   他向众人摆摆手:“你们都各自回去吧,阿昶和阿牧留下来。”   这么一下指令,众人简直如蒙大赦,纷纷作鸟兽散。      明秀动了动,想抽回自己的手,奈何对方怎么都不肯放,她看见于丰玉抬眼瞟到她,那眼里的东西分明叫做厌恶。眼眶瞬间红了,她明明什么都没做过啊!      于牧执意要留下她,于丰玉也不想和他在这个事情上争执,冷淡道:“秀秀也留下来吧。“   这语气就像把她当做空气一样,可有可无……。   她还能怎么样呢,从小到大,就从来就没有自己做过主。      等客厅都空旷了,于丰玉也缓过了气,把要说的都想清楚了,首先就对于牧提出质问:“既然你想要我和你理性地讨论问题,那么我问你,你还记得在公司签股份分配权时,我和你私下里做了什么协定?当时你是清清楚楚答应了我不再和秀秀见面,而如今又是怎么做的!”      于牧紧了紧握着的手,早就预料到他要提起这个问题,他都想好了,有些事是有的人一生必须做的,比如说他对田笑母子的怨恨是从小就埋下的种子,甚至是在遇见明秀之前,如果不出这一口恶气,他怎能甘心。   事到临头,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眼明秀,只见她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对着他,好像是在看他,又好像不是,完全对他饱含深意的眼神视若无睹。   索性将她拉到身侧,牢牢搂住,他将有未来一辈子的时间向她解释。      这才对于丰玉镇定地做出回答:“我答应你的时候是以你儿子的身份,现在,这个身份我不要了,这不算违约了吧!”   在场的几个人全部都震惊了,没想到他会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这个结果是怎样也没预料到的。于丰玉哪里肯,不知哪来的劲站了起来,颤颤巍巍地冲到他面前就是一个耳光。   沉重地闷响,毋庸置疑地打的人很疼,于牧脸上立刻浮现出一片红印。      他转过方向,还想甩明秀一巴掌,已经被于牧眼疾手快地擒住,冷酷地对他道:“你打我没关系,算是我还你的,可凭什么打秀秀,她和你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这哪里还是他的儿子,幸好于昶及时扶住他,他才得以继续站住!   气的眼睛都赤红了,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   于昶大声惊叫:“爸爸,爸爸!”      家里不免又是一番大乱,刚回家的亲人又从半路上赶了回来,有的直接就跟救护车走了,有的则留在家里收拾于丰玉到医院要用到的衣物。      田笑特地留了下来,刚才在侧屋她就在偷听他们的谈话。她是多么的恨于牧啊,简直恨到要喝他的血,啖他的肉才甘心,从他来到他们家,就成了悲剧的开始。   先是替那个死去的狐狸精留下,成为一份念想的寄托 。再害她在朋友圈内被人嘲笑,暗地里指指点点。还害得于昶一腔相思难付,天天生活在求之不得的痛苦中。      和她的两个儿子抢夺财产,甚至把她的大儿子于翔送进监狱,足够毁了他的一生。   最后把这个家里的唯一支柱都气的倒下。      一件件恶事说起来简直都罄竹难书!   她觉得自己都要疯了,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就向他刺去。   她这一下来的极猛,势必不把他刺死心里不甘。      于牧沉浸在恍惚中,一时不备没有察觉到,等回过神来,就震怒了。   挡在他面前的竟然是秀秀,胳膊上的鲜血涓涓地如泉般涌出,刺痛了他的心。      一把将田笑推倒在地,急忙撕下衣摆捂住她的伤口,又是自责又是心痛!   再看向地上的田笑,他也同样恨得想让她立刻去死!      田笑忽然仰头哈哈直笑,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狰狞着脸对明秀吼道:“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傻的人,那个贱种明显是在利用你,都没看出来么!他可是亲口对我说,要以得到你来对付于昶,报复我。刚才你叔叔说的话你又没听见么!他那么阴险,故意装作把你让给阿昶来设计这么一个计划。”   “看!他成功了,很快你就会像那个戚薇一样,利用完就被无情的甩掉。都到了这个时候,你还不醒悟,居然还护着他,你简直无可救药了!”      于牧紧紧揽着明秀,气的脸也发青:“你胡说八道什么!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你敢说不是你们咎由自取,如果不是你一心想要孙子,将那个女人留在于翔身边,怎么会让她有机可趁,得到那些信息!”      田笑没再理他,像是笑傻了,躺在地上一直笑一直笑,笑声一直萦绕在人耳边就像女巫念地诅咒。   明秀也呆了,错与没错她根本就辩不出来了,因为保护于牧已经成了她的一种本能,大脑没发出指令,身体就做出了反应,不是她想控制就能控制的。      胳膊上还在流血,于牧也在旁边急切的对她说着什么,她都感觉不到,忽然想起裴英走的时候对她悄悄说的那句话:“我有一天在楼上会客室外听到于牧和田笑吵的很凶,于牧最后走的时候还丢下一句话‘我知道你儿子喜欢秀秀,而我偏偏不让他如愿,你就看着吧,这才是刚刚开始!’”裴英最后拥抱她一下,“好姑娘,你要小心!”    37 37、背叛分离 ...   月夜沁凉如水,只留一弯残钩遥挂天边,冷漠地俯视着这茫茫大地,它是没感情的,除了看,给不了人一丝温暖。   高耸的华丽大楼边停了一辆经典款奥迪,流畅的线条,发亮的色泽,隐在阴影里,就像一只蛰伏在草丛里的兽,谁也不知它什么时候会驶出。      车子内的气氛像是凝住了,两个人沉默地坐在那,没有一个人先开口。      明秀捂着胳膊,坚持不肯去医院包扎。   她的脸上是霜月一般的颜色,清冷而孤傲,又带着一种倔强的坚持,打定了主意不肯做自己不愿意的事情。   于牧握着方向盘的手都泛白了,青色的血管根根可数。   低着头颇为懊恼和气愤。      明秀想起现在还在医院情况未卜的于叔叔,心里的寒气蔓延着往外直冒,连嘴唇都像被霜打了一样,冻住了的一种淡红。   他现在这个样子,好像根本也不关心于叔叔的死活,那可是他的亲爸爸呀……      连亲人都可以不管不顾,还有什么事是他不敢的。   明秀真的感觉和自己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男人是那么陌生。      “你不应该和我在这里耗着,你现在最该做的事情是去医院看于叔叔。”她还是忍不住打破了沉默。   于牧直视前方:“他不会死。”   他说的那么淡漠肯定,好像料定了是这个结果,一切都按照他设计的轨道在正常运行。   可是他不知道自己是唯一的例外。      明秀一口恶气上不来,狠狠地扑到他身上,对着他的嘴就咬下去,咬的嘴里全是腥甜的血味才松口。   “这是你自己的血,怎么样,感觉如何,痛不痛!”      痛,怎么会不痛!   他按住自己的心:“其实我这里更痛。”   看她眼露不屑,继续道,“我知道你不信,所以恨不得拿把刀子将心脏掏出来给你看。”      他的嗓音生硬而又有力,是一种压抑出来的发泄。忽然倾身过来抱住她,抱的那样紧,一丝缝隙都不留:“你不要那样看着我,我是真痛,痛到没有办法可以承受,我真的只有你了啊,你不要和我闹脾气,更不能不要我,我爱你啊,爱到可以为你付出一切,你为什么就是不信。”   明秀能感到他身上轻微的颤抖,这原是正常人害怕时的姿态……      可是,她的回应是:“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再继续相信你。”   明秀没想到自己的声音这么冷静,这算不算是一种近墨者黑,和那么冷血的人待在一起时间久了,自己也被传染的这么残忍,她清晰地听见自己在说,“你的爱那么浓烈,想来就来,想撤就撤,曾经一度让我生活在整天提心吊胆的日子里,昨天,你为了利益将我让给别人,难保明天你不会再次做出类似的决定。”   她说:“我受够了,身体给了你,鲜血也给了你,我们两清了。”   这次她没有哭,态度沉稳的吓人。      于牧扶着她的肩头,仔细在她脸上来回巡视,想发现一点伪装的破绽。   但是,没有……   她的脸上甚至有一种麻木的冷酷,是一种浴火重生后的觉悟。      于牧的手不自觉用上了劲道,还没止住血的胳膊又开始如小溪一般流淌,明秀索性放开捂着胳膊的手让他发泄。   车厢里很快就弥漫了一层淡淡的血腥味。      于牧猛然惊醒,连忙用手去堵伤口,被明秀一次次地让开。   “我要走,你放我离开!”她说的那么决绝,让他的心都跟着抖了。   他闭了闭眼,想到的居然是:原来无情这样伤人!      半晌,他才沙哑着嗓子开口:“好,不过这么晚了,我不太放心,我要送你回去。”这是他最后的底线。   明秀不信,她还记得上次吵架,于牧也是这样的姿态,说要让她送他最后一程,结果呢!      她怀疑的反应那么明显,真是自食其果。   于牧苦笑,无力地说道:“快些吧,等送完你,我就去医院。”他顿了一下,没有办法之下,把自己的脆弱抛开来给她看,“其实,我并不是没有心的。”      明秀不想回家,让于牧把她送到简飞鸿楼下。   直到看着简飞鸿下来楼来,嘱咐她一定要把明秀的胳膊包扎好,看对方认真地连连答应,他才放心开车离开。      ***********************************************************      简飞鸿的父母不是市里人,她在N市上学一直是和姑姑简悦住在一起。   两个单身女子的公寓十分干净,室内的光线也很亮敞。   明秀坐到松软的沙发上,清爽明亮的环境让她轻松了一点。      简飞鸿一进屋,赶紧去房间里取出医药箱,和简悦两个人共同细心地帮她处理好伤口,看她不大有精神的样子,很多疑问也问不出口了。      明秀来之前,两人在看新闻,刚才忙着给她包扎伤口,也没来得及关。   电视机正好对着明秀坐着的方向,上面正在播报玉田集团对这次走私案件的回应。      场景是医院里,在回答记者问话的是于昶,他的白衬衫稍有褶皱,头发也有些凌乱,说话却很沉着稳定:“这次事件警方正在调察中,在未明了之前我们不应该对媒体做出任何猜测。”   他说的正义凛然,完成是一个良好市民配合警方所做出的正确态度。      记者有点尴尬的笑笑,机灵地将话题掉转:“那我想问一下,于老先生这次突发疾病被连夜送进医院,原因又是什么呢?是不是和这几天公司传闻有关,被气的呢?”又问回了点子上。      “我爸爸年轻的时候为公司付出了太多,老了自然会有些大的小的问题,我很难过,却知道这是天理循环,无法避免。”      “哎,真是件令人感到心痛的事情,那于先生,你做为政府要员,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呢?”这个问题就问的很犀利了。      “我已经向上级领导打了报告,不会参与这件案子的任何事务,领导也批准了,所以很抱歉。”三个问题都回答的大方得体,滴水不露,最后还提到了政府介入,提问似乎应该在这里打住……   人群中不知哪个人眼尖,突然叫了起来:“呀,那不是于总经理于牧嘛,他终于现身了!”      明秀看到这里低头喝了口热水,热气薰的她眼睛微湿,原来他这次没有骗她,果真去了医院。      他看上去来的很急,连衣服都没换,还是那件撕了下摆的深蓝色衬衫,小跑着来到急救室门口。   记者们马上一窝蜂地围上去,劈头盖脸的就举着话筒提问:“请问于先生,您这两天都去了哪里?怎么都不见人影”   “父亲发病都快三个小时了,您怎么才赶到!”   “于翔先生入狱了,下一届继承人是不是就是您!”   这一系列问题,一个比一个咄咄逼人。      于牧眼里布满血丝,情绪非常恶劣:“滚开!你们不知道里面躺着的是我父亲么,他到现在生死未卜,你们却在这里吵吵嚷嚷!”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你们还有没有良心!”他说的悲愤极了,仿佛面临崩溃的边缘,完全是一个孝子的形象,记者们都被他震住了,连忙不自觉地给他让开一条路,不一会儿就有保安上来赶人。      看到这里,新闻就跳掉了,简悦姑侄俩默默关掉电视,不由去看明秀。   她正双手握着玻璃杯低头不语。      屋里太安静反而让人感觉不适,简悦轻咳两声,对明秀道:“家里没有别的床了,我晚上要赶稿,怕影响你们休息,就委屈你和飞鸿了,你们俩睡我的主卧,那床大,我就去飞鸿的房间。”   她这么一说,明秀不好意思了,忙起来和她道谦:“不,简阿姨,是我打扰了你们才是,怎么还能让你让地方呢。”   简悦淡笑坚持:“不,这是我应该的!”      暑假快要接近尾声,简飞鸿也要去新大学报道,这两天要收拾的行李很多。   明秀天天两耳不闻窗外事,倒也十分清闲,便主动帮她一起收拾,离别在即,多少有点伤感,卧室里十分安静。      简飞鸿心里有个疙瘩,这次要走了,她不想带着遗憾,正好趁此空闲问出了口:“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和于昶在一起,他那么的优秀,对你又那么深情,我想是个女孩都会被他所感动。”看明秀脱口就要回答,她又连忙多加了一句,“你不要敷衍我,我知道其实你对他也是有好感的。”      听她这么一抢白,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手按住膝盖上一件刚叠好的衣服不动了,顿了一会儿,静静地说:“我和于牧上过床了。”      简飞鸿惊讶的说不出话来,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订婚那天夜晚。   这个话题对她们这个年龄段的青春期少女是很敏感的,简飞鸿看她情绪低靡,咽了咽口水:“也许于昶并不会介意,现在有很多女人的第一次并不都是给了自己丈夫的。”   她说的有点牵强,重点是明秀会很在意,她是个有感情洁僻的人,更何况两个男人还是亲兄弟……      明秀坚决地摇摇头:“我们是不可能的了,昶哥哥那么好,我已经配不上她了。”她想起吴老和她说过的那个痴心追随的女孩,更加惭愧黯然,低声道:“他值得更好的女孩去爱。”      可是他只喜欢你啊,简飞鸿苦涩的在心里想,爱情里果然是谁先爱,就注定伤害的比较深,优秀如于昶也逃不脱这个命运。      收拾好东西,腰也已经酸的不行,明秀站起来,大大地伸展懒腰,环顾一圈简悦的房间,真的是很简洁。   墙壁上呈阶梯状排着一排相框,里面不是风景画也不是写真照,而是纸张发黄的旧年名人报导,不由说道:“你姑姑的爱好真是特别,喜欢留这些有年头的旧人。”      “是的,我常说她是捡破烂的,这些个都是人家不要的破烂报纸,就她一人捡回来,还把像一件艺术品一样保存着。”   听她说的语气轻慢,明秀忍不住为简悦辩解:“不会啊,这些东西细看满有味道的,看起来很有复古的时代感,”说着,侧头俏皮地冲她眨眨眼:“没准过个多少年这些东西就成了传世的宝贝了,价值连城,到时候她的子孙后代可就享福了!”      “也许吧,反正在我有生之年是享不了这种福了”简飞鸿走过去将她拉起,往书房里带,“这种东西姑姑真的留下了很多,怕它们坏,还特意去照相馆过了塑。难得她找到你这个知音,我带你去观赏一下,也算是满足一下她的虚荣心了。”      简飞鸿打开书柜,小心地从里面抱出一打文件夹,堆起来足有到她脖子那么高。   明秀惊呼:“这么多啊!”      “可不是!所以我说她是收破烂的呢!”   “你都看过?”   “我哪有那个兴趣。”简飞鸿把东西放在桌上,拍拍自己的手,“你不是爱看故事嘛。今天下午可够你看的了,你自便,我继续去捡我的东西。”      每一张报纸和页面杂质都是过了塑的,保存的和新的一样完好,可见主人多么爱惜。   明秀不敢大意,每一页翻的都很仔细。碰到感兴趣的就多停留一会儿,碰到不感兴趣的就跳着看。      到快要吃晚饭的点,也看的差不多了。   想想主人快回来了,没经过别人同意就翻看,总归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她把整理好,刚要打开柜门放回去,震呆了。      地上掉了一张五寸的黑白照片,照片恰好朝上,是一个笑容十分温暖的女人,这个女人熟悉地伴随她做了十几的美梦,每次在梦中,也是这样对着她笑,直笑道她心窝里都是暖洋洋的。      那么多年不见,人也许会认错,下面打的一排大字,她绝对不会认错。   ——“祭奠我们的好同志,纪林月女士。2000年5月12号”      文件夹哗啦啦地全部跌落在地上,砸着脚也没有感觉一样,她的大脑里来来回回重复几句话。   “这是怎么回事,这个是不是我妈妈,为什么用的是祭奠两字,2000年不是早在四年前!”   她急需弄清楚这个问题,打开门一阵风就冲了出去。    38 38、失忆走丢 ...   简飞鸿到了饭点来叫明秀,看到地上横七八竖躺着的狼藉,就知道发生了情况,她第一个想到是:秀秀难道被人绑架了?   再一想又不对,她一直呆在隔壁屋内,隔音效果再好也不会这么无声无息,除非是她自愿的。      但这个“除非”明显是不成立的。   先不说秀秀是个那么守礼貌的女孩,出去的话不会不和她打声招呼,就单论这几天她的情绪,根本就像个受伤的小兽,只愿独自躲在角落里舔舐伤口。      还没想清楚该怎么办,简悦就回来了,看到飘在文件夹上的照片,心里“咯噔”一声,知道事情不好了。   也顾上不理她那些宝贝,拿了电话就要打,不知道号码就拨114查询,直接打到了玉田集团。转了几条线路才和于牧说上话。      她说:“秀秀知道她母亲去世的事情了,下午一个人跑出去,不知去向,你赶紧去找!”   话音还没落,那边“嘟”地一声挂断了电话。      简飞鸿失魂落魄地站在一边,急的眼泪直掉:“怎么办,姑姑,这次我好像又闯祸了。”   简悦满脸悲悯之色:“不管你的事,她迟早都会知道……”      简飞鸿也是今天才知道这个突来的噩耗,紧接着问出自己的疑问:“那她母亲为什么要瞒着她?”   “你没做过母亲,不了解一个做母亲的心。”简悦眼里浮出似悲痛似敬佩的神色,“她当年得了白血病,这个病除非换骨髓,不然肯定是要死的,等了两年才等到法国那边有合适配型的消息,所以他们申请去了法国,期间一直瞒着明秀,就是抱着一线能治愈好的消息。换骨髓成功了,可是没过多久又出现了问题,一直继续捱了7年,人已经到了极限,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就这么离开了……”      简悦深吸一口气压抑住自己哀恸的情绪:“纪女士死之前最大一个心愿就是要瞒住她的女儿,怕明秀太小,受不了这个巨大的打击,在心里会留下阴影。”   “她为国家工作那么多年,做出了那么多贡献,连在病床上都孜孜不倦的工作,没有人不敬佩她的,政府内部遂下达了指令,禁止她去世的消息传往国内,”她目光沉痛地看向照片:“这张唯一的宝贵照片也是因为我个人对她的崇拜,特地去参加了她的葬礼,走之前明先生还再三叮嘱了我,不要将这张照片外流。”   眼泪终于忍不住流落:“她真是个伟大的母亲啊……”      明秀毫无方向地跑了很久,现在她要做的就是求证。   跑进公用电话亭里,她将硬币塞入,颤抖着手指拨下一长串很久没用,却总是牢牢刻在脑海里的号码。      那边的电话响了多久,她的心就加速了多久,心里一直在祈祷:快接啊快接啊,妈妈快接电话啊。   她始终记得妈妈每次接起电话就会笑着叫她:我最最宝贝的小秀秀,是不是又想妈妈啦!妈妈过年的时候就会回来看你噢,你待在家里要听牧哥哥的话,不要耍脾气知道么?      半晌,电话终于接通了,是个男人,那声音沧桑而又疲倦,一点都不像小时候听到的欢快而爽朗。   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她居然到今天才察觉到!   “爸爸。”第一声就破了音,她捂住嘴绝望地叫他。      明振东怎么听不出来异样,在那边焦急地问“秀秀,你怎么了?”   “妈妈是不是死了,你告诉我实话啊,我不想再被欺骗下去了!”她的声音一声比一声高,最后已是尖声厉叫。   那边沉默了片刻,缓缓道:“秀秀,你都知道了?”      还要说什么,她连拿电话筒的力气都没有了,慢慢地沿着背后透明的塑料板滑下,双手捂住嘴巴一个劲地哭泣。   有多少年没和妈妈通过电话了,她竟然一点都没察觉,只在心里一直气,一直怪,一直怨。那么多年过来了,她甚至想当然的认为,他们肯定有了另外一个孩子,不要她了,还偷偷在心里发誓,再也不要见到他们了。      有一天突然发现事情的真相,并不是他们不爱自己,而是因为太爱,所以才要离开,那她这么多年的怨怪,赌气又算什么!      全身热流快速流散,冷地她直打颤。   她抱住膝盖,将自己缩成小小一团,感觉全世界好像都跟她开了个玩笑,她甚至连母亲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自以为得意没心没肺地过了这么些年。      她哭的那么凄惨,连电话亭外的行人都会停下来看她一眼,无不感到心酸怜悯,有人好心上前问询,她连头抬也不抬,兀自哭着,像要把几年来的眼泪都要哭干。   路人也只有同情地摇摇头离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行人也越来越少。   “喂!死了没。”有人用脚踢踢她的腿,见她茫然抬起头,大眼睛里还含着一汪泪水,样子煞是可怜,不住地冷笑,“你也有这天啊,不是天天被他护在怀里的宝贝疙瘩嘛,什么时候落得像我一样的下场了。”   “你是谁?”她问。      戚薇抱臂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嘲讽道:“别装啊,你会不认识我!”   明秀的头晕的不行,她垂下头扶住脑袋,眉头痛苦地皱起,连答都不答她了,看样子真的像出了问题。      戚薇忽然想到那天在酒吧,她悄悄跟着于牧和李景知出去,看到的明秀正倚在秦情身侧,也像现在这样好像谁也不认得一样。   她心里面刹时转过几个念头,发现了一个事实,最后激动的连大病初愈的苍白脸上都浮出一点血色,赶紧拿起电话拨下号码。      那边很快就通了,是个男人刻意压低的声音。   戚薇简洁几句说清了自己想要说的话:“我是戚薇,你不是在想办法逃出N市么,我有方法帮你,速来天府大道电话亭边。”      来的并不是阿强本人,而是个瘦高个的男人,他长得十分大众,混在人群里绝对的不起眼,正是那天晚上和于翔在酒吧里谈生意的老板。   他警觉地看看四周的环境,站在电话亭边像是在焦急等电话的样子,立领拉的很高,正好挡住他说话的嘴。      男人低声催促道:“强哥叫我来的,有什么话快说!”   戚薇也没功夫在意他凶恶的态度,指指窝在角落的明秀:“她你认识吧,只要带上她,你们就可以威胁于家两兄弟,安全地离开N市。”      男人显然是认出来了,冷漠的脸上有一瞬间的惊讶,犹豫了一下,果断地把人背在自己背上,快速地消失在夜色中。      戚薇在马路边站了很久,她的下腹隐隐发疼,来往车辆呼啸而过的冷风也吹的她身上也发冷,她记得医生对她的告诫:不能受寒,也要注意休息,否则会留下病根。   她这样的行为近似自虐,但她现在只感觉到快意,女孩无辜柔弱的脸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她笑的花枝乱颤,泪花都溢了出来,心里却在不断对自己默念:我这样做并没有错,凭什么苦痛都让我一个人承受,总得要别人和我一起感受,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轻易得到。      阿强看三飞把明秀带回来的时候十分惊讶:“你怎么把阿秀带回来了?”   三飞说的极其简单:“强哥,我们现在需要她。”      女孩趴在他背上已经睡着了,一点防备也无,阿强心中惊异不断扩大,把人接过放到小黑屋唯一的一张木板床上,顺手替她盖上毯子。皱眉看着她安详的睡颜,问道:“她不太对劲,怎么会乖乖和你过来的?”   “是之前那个总和我们接洽信息的女人把她交给我的,我去的时候,她就已经意识很模糊的样子,那女人说她失忆了。”      阿强的心里升出一种奇异的感觉,忽然觉得上天对他不薄,他的嘴角渐渐咧开,低头拍拍女孩的脸:“阿秀,阿秀,醒一醒。”      女孩不耐地挥开他的手,眼睛仍紧紧闭着,嘴巴厥了起来,一副要生气发作的样子,鼓鼓的两腮像是路边卖的白面馒头,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阿强只觉得这一刻心里有一块软了,小心翼翼地将她扶靠在自己怀里,那动作轻的像是在对待一块易碎的瓷器,声音柔的连他自己都没察觉:“阿秀,醒了么?”      女孩痛苦地揉揉自己的眼睛,只觉得酸涨酸涨的。   迷茫中看到男人黝黑的脸膛,吓的忙退开两步,低呼:“你是谁!”   再看看周围空间狭小的木屋,桌上只有一只蜡烛,烛火在夜风中不断闪动,生锈的铁窗栏外还有树影斑驳摇曳,耳边听到什么古怪的鸟声不断尖叫,怎么看怎么阴森诡异,她吓得脸色雪白:“这是哪里,我怎么在这,你又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      阿强握住她的手,把人拉近一点,再往后退就要掉到床下。   她说话的逻辑思维还很清楚,和正常人无异,阿强仔细想了一会儿,笑着回答道:“我是你阿强哥啊。”      他挠挠后脑勺,黑色的脸上晕出可疑的红晕,这样暗淡的光线下都能看的清楚:“因为我们家穷,我妈怕我长大讨不到媳妇,就把你买回来做了童养媳,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一直都过的很开心。”   “这几天我心情不好,白天不小心吼了你两句,你就十分生气跑了出去,我一时没拉住,害你被车子撞到了,怎么样,还有哪里不舒服,你不会不认识我了吧。”说着,阿强就急切地靠近她一点,脸上露出焦急伤心的神情。      他说的那么清楚,完全和真的一样,由不得人不相信,女孩仍有点迟疑,拍拍沉重的脑袋:“怪不得我的头这么痛,可是,我真的不记得了……”   阿强忙抓住她的手:“别打了,不疼么?不记得就算了,我会等你慢慢想起来的。”      他的眼睛很大,这样直直盯着她……   女孩脸有点红了,低下头去娇嗔:“你不要这样看着我啦。”   他何尝见过女人对他这样脸红,娇气的就像摇着尾巴向自己撒娇的宠物,心中柔情泛滥,急忙搂住她柔软的身体,依顺道:“好,好好!我都依你。”      三飞也没见过老大这个样子,就像村头坠入爱河的毛头小伙。   事情的发展好像有点脱离轨道了,他皱紧了眉头,声音死气死沉:“强哥,我们下一步怎么走?”      女孩这才注意到还有第三人在场,羞的连忙推开他,小声问道:“我们要走么?”      她这么问的时候明明是很高兴的,阿强也跟着笑了:“是呀,你想去哪儿?”   女孩真的认真思考了半晌:“我要去法国……”    39 39、铁血柔情 ...   于牧开车在全市绕了个圈,也没找到人,急的汗流浃背,一想起明秀被别人强迫的场景,他现在连杀人的心都有。      黎明渐渐破晓,天边现出了一点鱼肚皮白色,太阳散发的晨光金辉刺得人眼睛生疼,简悦看向名车边的这个男人,衣衫头发散乱,眼底是一夜未眠布满的血丝,脸色也透着青灰的没有血色。      简悦心中也是焦急难耐,不住地叹气,再次把昨晚明秀离家的情形叙述了一遍,希望有所帮助:“她肯定是无意间看到了纪女士那张遗像,震惊之下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发狂冲出了家。”      于牧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这几天心情一直烦闷,几乎养成了烟不离手的习惯。   点燃烟头狠狠地吸上几口,再缓缓吐出烟圈,好像要把心中的郁积全部发散出来。      “你走吧,我一个人自己找。”他说的很平静,甚至连看都没有看她。   但简悦就是能感到,他精神上一直紧绷的那根弦随时都有可能断掉,承受能力就快要到达极限。      挚爱如斯啊,内心肯定像是被放在滚烫的油上翻滚,煎熬的难以忍受。   她从嗓子里发出一声短促的悲鸣,闭了闭眼,掉头就离开了。      于牧的眼睛大睁的骇人,四周到处巡视,一个角落也不放过。   然而,清晨的街道人员稀少,只有一两个清洁工在马路边打扫,偶尔穿行过几个路人,一目就可以了然,哪有那个刻在骨子里,怎样也不能忘怀的蹁跹身影!      人最大的支撑是精神上的,精神一旦摧毁,人也濒临崩溃的边缘。   于牧愰了愰身子,极力扶住车沿站稳。   他现在绝对不能倒下,秀秀还在等着自己去找她。   他甚至还产生了幻觉,好像听见秀秀在不断尖叫着:哥哥,牧哥哥,快来救我,快来救我啊!      电话铃声忽然响起,将他从幻境中猛然惊醒,他赶紧手忙脚乱地从口袋掏出,来电号码都顾不上看。   那边的声音虽然陌生,但于牧还是一声就听了出来,是本该在逃难中阿强。      “秀秀现在在我手里,要想让她安然无恙,赶快和于昶说好,放我们尽快离开N市。”他说的很快,完了以后就挂断电话,根本不给人商量的余地。   于牧急着再拨回电话,已经变成了关机。      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不够,于牧这时候也顾不上对方和自己处于正敌对的方向,将秀秀被绑架的消息告知了于昶,他是政府要员,找起人来可以既快速又减少很多麻烦。   于昶正在开会,听到这个消息当场就站了起来,引得各位领导纷纷注视,他也顾不上许多,匆忙地道歉一声,把工作移交给身边的同事,赶紧驱车去了于牧家里。      两兄弟查了一天,也没查到任何线索,打给于牧的号码是个假身份证办的,之后就一直没再有过通话记录。   两人仔细思考了一下,还有一种微小的可能,也许明秀根本就不在他手上。   可是,不在他手上,明秀又去了哪里呢?      到晚上的时候,有个快递员上门了,送来了一枚闪亮的钻戒。   于牧一震,这是订婚那天,自己亲手给她戴上的,特地请名家重金制作,全世界也只有这   么一枚。   最后一点希望破灭,他一下瘫倒在沙发上……      于昶明显也认出了这只戒指,隐下至今为止仍旧酸痛的感觉,理智地检查了真假之后,人也摇摇欲坠。   他极力稳住心神,想到:既然已经知道了人的去向,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将明秀救出。      邮件封面没有盖印,也没有寄件人地址,显然不是投递的。刚才慌乱之下也没将送件人抓住问清楚,现在人早跑了……警方到现在还没抓住阿强,连一点线索都没有。   好像已经无计可施。      正在愁眉不展之时,早上那个陌生号码又打了过来,于牧一键接起,尽量稳住自己急燥的心弦,沉声道:“下一步要怎样?”   他这一变化极快,可见自制力之强。      “你们把警力转移一部分,我自有办法离开。”他说的很自信,但事实上,就算撤走部分警力,他就可以逃过外面部下的那些天罗地网了?   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在说:他可以的,在黑道混了这么多年,这种逃亡的本事不知道掌握了多少!   心在轻颤,于牧嘴上一口答应:“好,我答应你,明天你就可以行动了,但你一定要给我一个保证,秀秀什么时候还给我 ?”      那边哧笑一声:“你还有资格和我谈条件么,放心吧,只要你们做到了,我肯定不会伤她便是。”   言下之意,若是不按他的要求来,就有可能会伤害明秀。   对方没再给他说话的机会,果断地挂断了电话。   于牧暴怒,使劲将电话往地上一砸,碎片顿时四溅散开。      一直等了三天,于家两兄弟特意在警方力量薄弱的地方埋伏了很多人手,都没有等到人,期间,甚至没有接到一个可疑电话,阿强和明秀就像突然真空消失了一样,一丝讯息也无。   他们不由猜测:人是不是已经离开N市了?      于牧都觉得自己快要疯了,这样徒劳的等待根本就不是他能够忍受的,他习惯先发制人,将所有事情都控制在自己能够掌握的范围之内,但是,现在真的是束手无策,一个着力点都没有,估计人真的跑了。   他们遂将搜寻的范围继续扩大,动用一切能动的人力物力,不计代价也要把明秀快速找回。      ***********************************************************      发生那次酒吧事件以后,当天凌晨,魏延就在妓女的床上被人殴打了,他一下就想到肯定是因为明秀,打手们一个个下手很狠,他甚至以为自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但天可怜见,他还能活着走出宾馆。      匆匆赶回打字复印店,里面全被人一搬而空,满室一片狼藉。   那可是他大学几年来辛苦打工攒下的血汗钱啊,就这么一夜之间没了,他麻木地想:果然贪婪使人变坏,做了坏事是要遭报应的。   现在好了,一切又得重头来过。      浑身都疼的难以忍受,他悲哀地发现自己连看病治伤的钱都没有了,出去打工没有一个人要他,一切都到了末路,他似乎只有等死的份。   忽然有一天有个高个子女人拿了封推荐信给他,还给了他一小笔钱做为路费,从此他踏上了北上的路途。   这一生魏延都记住了,有个善良的女孩,在绝境中不计前嫌地帮助了他,给了他再一次的新生。      南北距离遥远,魏延以为,这一辈子都再没有报恩的机会,谁知机会来的这么突然。      他和客户谈完生意从饭店里走出,准备取车回公司,在地下停车场看到了两男一女,男的都是高高大大,一身深色运动衫,女的娇娇小小,穿一件白色的连衣裙。   他们这一对组合,怎么看怎么不和谐。   魏延留意了,越看女孩背影越觉得熟悉,趁他们拐弯之际,看到了女孩的侧脸,惊觉:这个人怎么那么像明秀。如果真是她的话,为什么会和陌生人一起出现在这里。      他马上打电话给当初推荐他来公司上班的人,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下,才知道自己刚才真的没看错,那个人真的是明秀。   两方通了气,赶紧告知了N市的于牧。      于牧在黑道中发了很多重金悬赏令,几天来不知得了多少消息,却没有一条是真的,但这次消息的来源是明秀的远房表舅,他激动了,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只一个劲地问对方:“是不是真的,明秀具体在什么地方,有没有危险,我们应该什么时候去救她。”   看似混乱,都问道了点子上,是于牧这几天时时刻刻,连睡梦中都在琢磨的问题。      那边表舅叹口气:“你先过来,这边我找人再仔细调查一下,尽量快些把人救出来。”他顿了一下,想起魏延对他说的话,不由地皱紧了眉,“我听魏先生说,看到明秀的时候,她好像没有挣扎的反应,像是自愿和他们在一起的,不知……”      于牧心弦一颤,想到了一种很糟糕的可能性:明秀再发脾气,不可能不告而别,让这么多人跟着她担惊受怕,难道是精神上又出了问题。   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就任别人摆布了。   他不敢继续往下想,连忙组织了一些人手,连于昶也没告诉,连夜赶去了北方。      明秀表舅的人脉很通,才两天就找到了阿强他们的动向,将定于后天,也就是八月十七号走海上路线,偷渡去法国。      八月十七号,东风三到四级,多云转阴,不宜外出游玩、晾衣。   黑云从天边渐渐压来,呈现一片水墨渲染的暗色,和远处的江面连成一线,混沌的分不清分界。大风送来腥咸的江水气息,渡轮叫嚣着拉长鸣笛。一切都隐在晦暗中,透露着压抑而不安的气氛。      这片码头专供货物运输,平时人员稀少,适合暴力和争斗形为,   于牧从昨天凌晨就开始埋伏等待,到现在下午四点二十,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个小时,百八十只眼睛盯着,任何可疑人物都没有出现。      于牧隐在大型集装箱后面,一直盯着码头唯一的出入口,眼睛一眨都不眨,生怕露掉一个人影。   夏末的气压沉闷而又燥热。每个人身上都是粘腻腻的一片,恨不能马上跳下江水凉爽一下。这样没有头绪的等待最是熬人,没有一个人能却定目标人物到底会不会出现。   空气里有燥动的分子慢慢扩散……      突然于牧做了个手势,低喝一声:“小心隐藏,目标出现。”   他的声音是亢奋的,有一丝不为人轻易察觉的激动。   众人不由提起精神朝入口看去,两个高个子的黑衣男人中间,夹了个白裙子的少女,正快步向这边走来。      那少女体形娇小,脸色苍白,看上去十分柔弱,神情却不像想像中那样害怕痛苦,而是雀悦又兴奋的,不时向停靠在码头边的轮船指指点点,和左侧稍壮点的男人说上几句。   距离隔的远,听不见在说些什么,从表情上来看她是高兴的,一点也没有被人强迫威逼的感觉。   众人不由得面面相觑,在对方脸上都看到了疑惑,这个是被绑架的女孩么?      别人不了解,于牧心里却是很清楚了,指甲使劲扣进木箱的木屑里,发白的几乎折断。脑子里得出一个结论:秀秀的精神肯定又出现问题了,看样子还不是一时半会儿了……   他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一想到明秀将来再也不记得他,就像有一只大手掐住自己的咽喉,窒息的喘不过气来。      阿强的心情却是截然相反,他此刻对未来是无比憧憬的,有美好纯洁的女孩在身边,他的心灵好像也被洗涤净化了,甚至想,只要逃出去,就隐姓埋名找个小镇子开个小店面,和明秀平平静静的过下半辈子。   再不用像现在这样,天天提心掉胆,游走在声色犬马和东躲西藏的日子之间。   脑海中自然而然地勾勒出一个画面,和明秀组织了一个家庭,还生了几个小孩。   大女孩,小小孩儿都争着要他宠着,多么幸福啊!      他想的这么陶醉,以至于警觉性都下降很多,只有忠实的手下三飞一个人在左右观察,时刻警惕着。      突变只在一瞬间,忽然从侧边飞出一个人,一身紧身衣,身姿矫捷如燕,直冲着明秀扑了过来。   阿强一时不察,险些让她得逞。   幸好三飞反应飞快,从身后窜到明秀身前,和女人交上手。      明秀受到惊吓,看清楚来人,就笑了。   她谁也不记得了,竟认出了女人是秦情。正要上前,被阿强搂在怀里。   轻哄着她道:“不怕啊,不怕,我保护你。”      “不是,我不是怕,那个人是情姐姐啊,她是好人,为什么要打她!”她明显是向着秦情的,根本没意识到是秦情先动的手。   阿强听她这么说,狠狠地皱起了眉:情况有变,秦情是于牧的人,她在这里,于牧肯定也在。   他不敢多留,不顾明秀的反抗,拉着人就往渡头走。      “想走就把秀秀留下!”于牧从集装箱后面走了出来,距离他们只有不到两百米的距离。   “你出尔反尔!”阿强恶声恶气地朝他大叫道。      于牧冷笑一声,眼睛紧紧盯着他搂着明秀腰部的那只手。两眼火焰直冒,恨不得立刻将那只手焚烧成灰烬:“我出尔反尔?你怎么不说你企图带走我的妻子?”   “她不是!”阿强忽然大喝一声,被他说的“我的妻子”四个字刺激到了,喘了一口气,紧接着意识到自己失态了。   惊慌之下又想到了什么,笑的无比畅快,“你说她是你的妻子,你叫她一声,看她应不应你啊?”      明秀满脸迷茫,只看了于牧一眼,觉得不认识,又把头转向那边打斗的正激烈的秦情二人。   还要问什么呢?她的反应那么明显,再问只不过是自取其辱。      阿强嘲讽地看于牧一眼,又问向明秀:“那阿秀能不能说说,我是你什么人呢?”   “是我丈夫啊。”她说的那么爽快,一点犹豫都没有。      于牧心里剧痛:怎么可能!她明明是我的妻子!什么时候变成了别人的,肯定是阿强逼迫的!   他这么想着,满脸阴鸷,眼里的恨意无限扩大。      “是你!是你骗了她。”他咬了咬牙关,恨不能将一口银牙咬碎。   嘴里尝到血腥的味道,才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太过激烈。      于牧深吸了一口气,无论真假,也不想在这个话题上讨论下去:“不管怎么样,她都已经是我的人了,这个事实永远都不会改变,我再给你最后一次 39、铁血柔情 ...   机会,把秀秀留下,我放你离开!”      阿强对他这一点倒是很佩服,自制力这么强,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情形明显是对自己不利的,没看见其他人,肯定还有另一手准备。   阿强现在要是明智的话,应该选择和于牧谈判,自己安然离开,可是……   怀里的身躯是那么柔软温暖,只这样抱着,就觉得未来无限美好,他舍不得,是真的舍不得啊!      于牧看出了他的挣扎,手势向后一摆,齐刷刷地从后面站起了几十个男人,个个看上去都精健勇猛,明显是有备而来。   阿强搂着人的手不由得紧了又松,松了又紧。      三飞趁空隙间瞟到这边的情形,立刻就怒了!   这不是阿强正常的反应,他认识的强哥无惧无畏,任何事情都威胁不了他,遇事果断沉稳,就算面对生死关头,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好的决定,带领他们闯过一次又一次难关。      而这次不一样了,准确的说,从他领回那个女孩,强哥就在浅移默化中改变了。他开始变的温柔,变的大意,凡事都要将那个女孩考虑在内。   他们今天明明可以像以往许多次一样逃之夭夭,他却还在犹豫不决!      顺势在地上打个滚,他利用腿长的优势,迅速跑到阿强身边,猛力一拉带出明秀,五指成爪掐住她的咽喉,只要再用点力下去,女孩细弱的脖子就会被轻易被拧断。   于牧脸色剧变,立刻朝他厉声大喝:“你敢动她,我今天就让你碎尸万断!”      阿强也愣住了,心里却又冒出了一丝不用他亲自做决定的解脱。可下一秒看到明秀的脸又转变了。   女孩的咽喉被掐住,一时喘不过气来,脸上被憋的布满不正常的潮红。嘴巴大张,拼命地想吸收外面的氧气,嘴唇慢慢都发紫了。偏偏泪眼朦胧地只看着他,好像在悲恸地向他控诉着:你救我啊,你为什么不救我……   刚刚放松下去的心又猛地提到嗓子眼,他想说话,喉结上下翻滚,但喉咙就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任何声音。      女孩儿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滚落,抓着三飞的手却慢慢的垂了下来,她放弃了挣扎,或者说她放弃了求生的欲望。   即使在这种危难关头,明秀下意识地还是为别人着想,不想让别人为难痛苦,这样的善良美好啊,不知道将来还会不会遇到第二个……      三飞面无表情地朝着于牧的方向大声喊道:“她快要不行了,只要我再稍稍用点力,后果你是知道的,考虑好了么!快叫他们撤走,放我们离开!”   就是他这副呆板冷情的脸,谁都相信他一定会说到做到。   于牧气血都涌上了头顶,手骨被自己握的咔嚓直响。哆嗦着嘴唇,语音剧烈起伏:“不要伤害她,我保证你们可以离开。”   说着,马上就做手势让其他人撤走。      撤离的速度很快,转眼间空荡的码头上就剩下他们五个人,三飞在于牧地盯视下缓缓放开掐在明秀脖子上的手,却不知从哪儿变出一把锋利的刀刃,抵住女孩纤细的颈侧。   那个部位正是颈动脉,只要割下去,女孩便会当场气绝。   三飞又对离的很近的秦情喝道:“你退开点,和你家老板站一块儿去。”      看她略微迟疑,刀子立刻划破了女孩的皮肤,鲜红的细流如一道细线冒了出来,刺痛了其他几个人的眼。   秦情不敢犹豫了,立刻退回了于牧旁边。      于牧视力极好,隔了二百米的距离,仍能将明秀脸上细微的表情看的一清二楚。女孩痛苦地皱着眉,头无力地微垂着,正大口大口地呼吸空气。   颈侧的鲜血顺着她苍白的皮肤流到雪白的裙子上,像冬天落在雪地上的红梅,朵朵艳丽绽放,透着妖异的不祥色泽……      三飞见目的达成,带着明秀边走边退。   江边停着一艘快艇,上面早有另一个下属等的心焦,看到二人来了,赶紧启动。      后面于牧和秦情已经追的近了,三飞正准备将明秀推出去,斜里冒出一只有力的大手把女孩带了过去。   三飞不可置信地看着阿强:“强哥,你要干嘛!”   “带她一起上去!”   三飞惊叫:“你疯了,我们还在通缉,带着她怎么跑路,更何况于家兄弟不会放过我们的!”      “你说过要带我去法国的!”一直沉默的明秀突然哑着嗓子哀求地看着他,一点也没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环境危险,满心满脑地全部装着去法国这一件事。   阿强心中一动,之前答应她只是敷衍,现在倒真的可以认真考虑。   在这样的危急时刻,她想到的只有这一件事,可见信念之深,若是真和她去了法国,不仅可以逃避在国内所做过的一切过往,获得新生,还能和这么好的女孩重新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   这么一想,他决定了,拉着明秀就往小艇上跑!      三飞怒急,早知道就不带明秀回来了,如今反而成了祸害!   大错已经酿成,祸源再不能留了,管不了那么多,抄起刀子就往明秀身上捅去。      人在危难的一瞬间,做出的反应是不可思议的,比如说阿强,于牧还来不及惊呼,就看见他快速地将明秀一把护在怀里,用后背替她挡了这一刀。   这一刻,连阿强自己都觉得无法置信,但他确实这么做了,刀子捅进腹部并不是第一次,可这次比以往任何一次受伤都要疼痛。   因为他看到女孩慢慢地转过头来,眼睛看着自己先是迷茫的神情,再然后看到自己血染的腹部,渐渐地骇然睁大双眼,向后倒退两步,捂住嘴,连惊呼都发不出了。      阿强此刻知道了,以后两人再也不可能了,心脏也跟着疼了,也像被捅了一刀,绞痛的难以忍受。      三飞也惊呆了,震怒,痛苦,后悔!   简直不敢相信是自己亲手伤了一直追随崇拜的大哥,看看受伤的阿强又看看傻呆呆的明秀,一时间全部化为了对女孩的无比憎恨,一下冲过去,将女孩推进了江里。      这一系列的突变实在太快,于牧心神俱裂,大吼一声:“不!”   想也不想就随着跳进了江里,滚滚的江水很快就将两人的身影淹没。      几个人都呆住了……      不知什么时候,码头上海面上就突然出现了大批便衣警察,将他们团团围住。   冰凉的手铐铐上手上,阿强被押着路过三飞身边的时候顿住了,小声地对他说道:“好兄弟,对不起,我这辈子就只做了这么一个美梦,没想到还是连累了你,欠了你这么多,下辈子自然会当牛做马地归还,但你真不应该去伤害明秀,若是她真出了什么事情,我……我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三飞顿时泪盈于眶。       作者有话要说:铁血柔情啊~ 对于阿强这个人物,在我脑海里有很多故事,所以我准备写一个番外,也算是对他作为炮灰人物的一点小小补偿。 为了不影响大家看文的连贯,会放在正文完结之后。 感兴趣的亲们可以期待一下。 40 40、中秋节(上) ...   顾湘轻轻推开门,室内没有开灯,安静地与外面形成两个世界,只有藤椅慢悠悠地摇晃声,像个忘记上发条的钟摆。   借着外面亮眼的朝阳,能看到女孩消瘦地侧影,平躺在藤椅上,姿态安详而疲软,像个老态龙钟地老者。      顾湘叹口气,越过了夏天,秋天都过去了一半,时间也不停在向前走,只有这里,每一天好像都是静止的。   周而复始了这么多天,再压抑着情绪也快要爆发了吧。      顾湘走过去,将盖在她身上的毯子拉严了一点,又拿了根体温计夹在她腋下,扶着她的胳膊以防掉下来,趁这间隙去看她的脸。   瘦的可能还没她一个巴掌大了吧,眼睛就相对显得就更大了,却对自己每天来给她做的护理观察视而不见,一直看着窗外不知名的方向,眼神空洞而茫然。      这样子有多久了?顾湘也记不清具体日子了,差不多快两个月了吧。   自从上次绑架事件,她被于牧从水里救上来以后,再次醒来就变成了这副没有人气的纸娃娃模样,每日里不知道吃喝,必须要有人看着才行,所以一直在医院里呆了这么久。      想到那次落水时的场景,顾湘仍旧心有余悸,她当时赶过去的时候,很多人都在纷纷往水里跳,真的把她吓坏了。   浑黄的江水滚滚翻涌,一浪接着一浪,刚跳下去的人转眼就会消失在水浪里。于牧和明秀就更别说了,她甚至不知道两人掉下去有多久了。   江水里没有氧气,时间长了,根本就坚持不住。      她只能跟着心急如焚,双手交握在胸前,不断向上苍祈祷着,保佑他们平安归来。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随着一个浪头翻起,终于看到了女孩的头被举出了江面,随后,于牧牢牢搂着她游上岸来。      明秀被拖上来的时候,面色惨白,全身湿漉漉地平躺在地上,纹丝不动,连胸口的起伏都看不见,就如同已经……   顾湘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快停摆了,正想进行急救,于牧先一步有了动作,俯□一遍一遍按压她的胸膛。一,二,三,四……   女孩终于猛地吐了出来,顾湘赶紧去摸她的脉搏。   谢天谢地,上天怜悯,这么可爱善良的女孩,怎么舍得这么早就收走她,明秀被救活了!      再看于牧,也是全身湿透,还在不停滴着水,自己好像浑然不觉,看到女孩有了生息,猛地扑下去搂住她的脖子,全身颤动,失声恸哭起来,那么大的声音,在场每一个人没有听不见的。   谁说男儿流血不流泪,只是未到伤心处。   场面心酸极了,顾湘都不忍再看,转过头去默默抹泪。      想到于牧她又忍不住叹息,明秀这个样子不仅折磨的是自己,更折磨了于牧。      那个时候玉田集团群龙无首,一片乱糟糟地急需新的领导人来管理,于翔坐牢已经是铁板定钉的事情了,于老爷子没办法把重任让给了于牧。   那段时间真是苦了他了,医院公司两头跑,不分白天黑夜的忙里忙外,心里和身体上的两重压力大山,硬是扛了将近三个月,年级轻轻的,头上白头发都冒出了两根,可见日子有多么煎熬。      每天到了吃饭的时候,于牧几乎都会来陪明秀一起,然后没事的时候就守着她寸步不离,她发呆,他也盯着她发呆,两人间的时间就像停止的一样。   想想都让人难受。      顾湘将体温计小心翼翼地抽出,三十七度一,每天都差不多,根本就没有身体上的问题,到底还是她心里不放过自己!   她俯□去看她无神的眼睛,里面黑的就像无底洞,却什么也没有。      “出院前最后一次给你测体温,情况很好,等一下于先生就来接你回家了,不用再呆在这个令你讨厌的地方了,这下你高兴了吧。”   “回家后要好好照顾自己,要不然还是会进来的,你数数都几次了,今年都第三次了,最好准备个火盆跳一下,去去晦气。”   一直说了这么多,一点回应都不给。      顾湘手中的体温计都几乎快被捏断:“你还要这样多久呢!别人也许看不出来,但我知道你什么都记起来了,要不然也不会是现在这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你到底是在为难自己什么呢?”      意识到自己的情绪有点激动,顾湘缓了缓,继续盯着她道:“你母亲去世那是生死有命,谁也躲不过的事情,与你又有什么相干!哪个母亲不想和自己的子女生活在一起,她离开你瞒着你也是因为她太爱你,不想让你受到一点伤害,可是你是怎么报答她的,不替她继续延续生命,还在这里放肆地挥霍,你对得起她一片伟大的良苦用心么!”      “再说那个阿强,我早就和你说过,他没有死,只是犯了法被关进了监狱,我知道你肯定是因为他为你挡了那一刀震撼住了,包括其他所有人在内,也都很惊讶,他的反应太过突然,没人能想象到他那么一个人会为了别人去挡刀,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这样的感情还用说么,你呢?又是怎么回报他的,仍然是这样毫无意义地折磨自己。”      “还有什么呢,于牧是吧!对于他我都不想多说了,按理说他利用完你以后,完全可以像戚薇那样毫不在意地将你丢掉,但是他没有。你都变成这样了,连一个正常的普通女孩子都不如,可他还是这样尽心尽力地把你像个婴儿一样照顾着,生怕哪里跌着碰着了,下班回来不用说怎么对你的,就是上班那么忙的时候都要每隔两三个小时都要打电话过来问一下,就担心你有什么闪失!”      顾湘越说越感觉自己的眼睛酸涩难当,深吸一口气:“有一件事情你还不知道的,就在上个月的时候,他请了律师来,将遗嘱都立好了,所有财产的继承人都是你,只有你一个,怕自己出个意外,你会无所依靠,他还那么年轻啊,连这个都想到了!”   “你那么善良,对所有人都那么宽容,为什么就是对他那么苛刻!”      她忍不住还是哭起来了:“我不知道一颗爱人的心到底有多广博,如果换成景知,他只要对我有于牧对你十分之一好,我都已经满足了。”   “你不能那么贪心啊,会折福的!”      她说了这么一大段话,对方依然还是那个样,侧脸朝着窗外,一眼也没看她,甚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顾湘顿时泄了气,好像一拳头打在棉花上,软棉棉的一个受力点都没有,反而弹回来又伤了自己结痂的伤口,真是疼的很那!      她踉跄一下,站直起来,自嘲一笑:可这又能怨秀秀么?接二连三的巨大打击没有几个人能受的了吧。   就当发泄一下好了……      低头看了下时间,差不多了。   果然,门接着就被推开了,于牧走了进来。   顾湘简单了和他汇报了一下今天的情况,自动替他们掩上门出去了。      于牧走过去低头摸摸女孩的脸,坐到藤椅边,然后将她抱进自己怀里,轻笑道:“宝宝今天好像比昨天重了一点点,是不是偷吃蛋糕了。”   他这么说是有典故的。      明秀小时候不爱吃饭,一天到晚总是吵着要吃蛋糕,于牧当然不准,每天回来就会把她抱起来掂量一下,这样说一句,诈她说出实话,明秀一开始还老实承认,后来就知道他是诈自己的,学聪明不回答了,可薄红的脸皮每次都会透露她真实的想法。   可现在没有了,什么反应也无,好像没听到他的话一样。      于牧抱紧她,贴近自己左胸腔的地方,那里有个跳动的东西正在一点一点地缩紧。   过了半晌,他深吸一口气,对着明秀又笑了,唇边印出两条明显的沟壑:“我们回家吧。”      于家现在算是于牧当家,但他今年过节没有回主宅,上个月他去交账的时候回过一次家,再不复往日的热闹兴盛。   于家下人见了他明显躲躲闪闪,很怕他的样子。      田笑恨于丰玉将家主位置让给于牧,正式和于丰玉离了婚,带走了主宅里将近三分之二的财产。   人老了总会追悔过去,于丰玉有愧于她,便也听之任之。   空荡荡的大宅里如今只剩下他和于昶两个主人,都是孤独清冷的人,整个屋子平日里格外静谧。      于丰玉心灰意冷,看完今年的账,没有发现任何差错,便将公司里所有事物全部交给了于牧,从此后便再不见客,他的这一生到此,基本上画上了句号。      明秀住院,于牧便陪着她,家里就空置了下来,什么东西都没有,过节的话得必须上街购置。   这几天正是购物高峰期,又是中午的时候,很多市民都赶在这个时候去超市购物。      走道上到处都是推着购物车的行人,人头攒动,摩肩擦踵,场面不可谓不壮观。   明秀虽不是个喜欢制造热闹的人,却是个爱看热闹的人。于牧本身却是很厌恶这样的场景,他一点都不喜欢和别人的亲密接触,但为了讨明秀欢喜,也就忍了下来。      看看身边的女孩,正侧头望着旁边的货架,和以前正常时,许多次来买东西的姿态一模一样,他的心一跳,转过她的头,仔细分辨她的眼,心又落了回去。   还是那样黑洞洞的没有光芒。   于牧闭了闭眼,不是都过了这么多天了,怎么还是会一次次地感到失望。      超市里基本挤不动,于牧强忍着厌恶,一边将明秀护在怀里一边分手挤开人群,头上都冒出了汗。   不由得下意识再看明秀,双颊透粉,鼻梁上汗珠两三颗,也是热了。      还是这副样子好看!   不顾大庭广众之下,于牧忍不住在她唇上啄了一下。女孩立刻捂着嘴退开两步,眼睛睁的圆溜溜的。   终于有点反应了,于牧心中一喜,把她拉过来,又亲了一下她的脸颊,是暖热的温度。      今天的衣服是他出院前特地帮明秀穿的,上面是粉红色的立领花边针织衫,怕秋天风凉,外面还加了件薄外套,头上也不忘戴上一顶彩色横条纹编织毛线帽。   的确是穿的有点多了,还挤在人这么多的地方。   将头上的毛线帽子取下来,额头果然也湿了,有两缕刘海粘在上面有些凌乱。      于牧从口袋里掏出一方纯白的手帕,细心地给她擦拭干净汗迹,还顺手理了理她长顺的发丝,头发快大半年没剪了,好像又厚了很多。   “热吧。”他柔声问道。   女孩一直低着头任他摆弄,听他这么说,轻轻摇摇头。      于牧放心了,心情也跟着好了很多,连旁边拥挤的人群也可以忽略,一手牵起她的手,一手推着购物车继续往前走,顺路仔细留意明秀看的多的物品,一件件取下来放进车里。   有很多穿着迷你裙的美女端着盘子站在路口做推销,看见他们两人,男的英俊酷帅,女的娇美可人,穿着都是不凡,几乎都会上前请他们试用品尝,于牧难得停下来,很耐心地问身侧的女孩,见她不说话就提步离开。      美女们都不太甘心,两两围在一起对着他们的背影议论:“那女孩原来是精神有问题,可那男人对她真好,二十四孝老公都比不上他,还长得又酷又帅,买起东西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这么优质的男人配那么个傻女孩真是太可惜了……”    41 41、中秋节(下) ...   中秋月圆,团圆之意,古来就有很多文人墨客喜欢在这一天对着明月吟咏,思乡,思故友,思爱人。   这一天更有很多地方关于爱情的传说,比如嫦娥奔月,还有古代齐国丑女无盐幼时拜月的故事等等。   所以很多新人为了讨个吉利,都赶在这一天置办喜事。      于牧开车回家,路上碰到很多对办喜事的车队,车上以彩带气球装饰,格外喜气。   他转头去看,明秀也正侧头看着窗外。   心中一动,趁着红绿灯的时候,把人拉近,问道:“秀秀,你觉得喜欢么?”   女孩垂下眼睫没说话,不知在想些什么。      后面的车子持续按着喇叭催促着,于牧叹口气,揉揉她的头发,感觉全身无力。      明秀很喜欢喝胖婶家常菜馆的汤,于牧晚餐的时候遂在她家订了一席菜。   胖婶并不是第一次来送,之前明秀住院的时候就经常往医院跑,这次带着服务员上门送饭的时候,特意往客厅里瞧了眼,小姑娘坐在沙发上对着打开的电视一动不动,好像根本一点都不知道有外人进来了,还是呆愣愣的对外界没有丝毫反应,和在医院的时候一模一样。      胖婶拍拍于牧的胳膊,叹息道:“真是辛苦你了!”   于牧眉头微蹙,摇摇头,从皮夹里掏出几张整的百元纸币递给她:“这是我应该的。”   这钱一看就多了,胖婶连连摆手拒绝:“这怎么可以,我不能多要你的钱!”      于牧直接越过她,塞进后面的服务员手里:“拿着吧,我平时上班也忙,以后肯定有很多需要你帮忙的地方。”   胖婶遂不挡了,一口保证下来:“你既然这么信任我,有什么事我一定尽心尽力做到,何况姑娘人那么好,就是你不说我也会的……”      今晚是第一次只有两个人没有外人打扰的节日,机会太过难得,于牧特意关上电话,不理会外界的一切事务。安安静静地陪明秀吃饭。   菜有肉末茄丁煲,鸡丝笋衣,秘制烤排骨等都是她爱吃的一大桌,但女孩却只吃面前夹在她碗里的。      于牧心尖酸涩,将人抱到自己腿上,持着她的手去夹稍远一点的菜,这姿势就像小时候教她学写字一样,一笔一划都是手把手的来。   “想吃什么要自己夹,知道么?”于牧用纸巾抹抹她唇边的酱汁,问道。   明秀默不作声地点点头。      真是乖巧,于牧亲亲她薄红的脸颊,忽然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女孩这样柔顺地在她怀里,一点防备也没有,也不会像之前一样和他闹脾气,每天睡觉可以搂着她,下班回来就能看到人,完全是自己一个人的。   或许这样下去也还不错……      他这么想着就有点兴奋了,看着对方红艳艳的唇也有点心猿意马起来。   毕竟是个血气方刚的成年男人,几个月前初尝情滋味,本是知髓食味的事情,偏偏这段时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又顾忌着明秀的身体。   如今似乎一切都定了下来。      于牧将女孩抱转一个方向,跨坐在自己腿上,捧住她的脸便吻了下去,唇间带着家常菜的美味,令人辗转反侧回味无穷。   于牧品尝良久不舍松口,全身已经热了起来。      手胡乱地在女孩身躯上游走,触碰到胸前的柔软,只想用力揉捏,又嫌隔了两层布料有点不满。   索性将她的衣服推了上去,露出光裸莹白的肌肤,触感一如既往的滑嫩。   于牧想起那夜的旖旎风光,有点急躁起来,直接去解彼此的裤子。      然后大手一挥将桌上的东西全部“哗啦啦”撸倒在地,将人压了上去。   在进去的一瞬间看到女孩惊骇的大眼,狠了狠心,一次次将她压下,又一次次的深顶到底。      有微风入室,清凉拂面。   于牧下意识摸向身侧,平坦的床面空无一人。他一下惊醒,连忙睁开双眼望去,敞开的落地窗前站了一个人影。   秋风吹动窗帘轻轻打在明秀身上,带动她雪白的睡裙,显得女孩伶仃的身躯格外瘦削。      于牧心一沉,赶紧下床从背后搂住她,低声问:“不困么?”   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我做了一个梦,很长很长的梦。”明秀终于出声,“在梦里面我不知道自己扮演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很混乱。因为我有过定位,自己是一个学生,上学,读书,考大学,毕业,工作,结婚,生孩子……”   于牧抱着她的手紧了紧,嘴唇贴着她的脖子,冰凉冰凉:“没错,你想的都没错,等下学期开始了,我们就去上学,然后你会考上一个理想的大学,等到了年纪我们就结婚,然后生很多可爱的孩子。”      明秀闭了闭眼,往事一幕幕在眼前穿过,有泪,有血,有痛,苦笑道:“我真希望自己真的失忆了,可事实上,再怎么去逃避,现实还是现实,我的脑子里清晰了记住了这一切,每天一闭上眼都是它们的影子,怕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了。”   于牧刚想说话,又听她紧接着道:“我不想这么浑浑噩噩的下去了,我想找回自己。”      于牧心跳如鼓动:“那你想怎么做,我都陪你。”   “不,这次我要一个人,我先要一个人去法国。”      明秀这两个月来像是做了一个漫长的梦,梦里面有母亲突如其来的恶讯,颠覆了她过去十多年来自以为是的倔强和骄傲。   还有爱人无情的被叛欺骗,让她一个人在内心苦苦地挣扎和压抑。   最后是那憨厚男人对自己的舍命相救,两人非亲非故,她甚至连为什么都没弄清楚。      当时就被眼前鲜艳的血红震呆了,她明明心里面都已经麻木了,那一瞬间她好像什么都明白了,又好像掉进了另一个迷宫。      就这么终日恍恍惚惚,不知岁月地过了这么长时间。   但脑中却奇异地清楚这些日子哪些人来看过她,甚至还知道爸爸打了很多电话过来。      有一天顾湘来大骂她的时候,她一字不漏听了,对方犀利地指出了令自己最为痛苦的三件事情,当时就茅塞顿开了,就是还没想明白今后该怎么面对……      于牧这段日子没有嫌弃她,反而对她比以前更好,吃饭穿衣哪一样都是亲历亲为,她全部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她连自己这关都过不去,怎么回应他呢!   如此带着复杂纠结的情感去了机场,基本上能来的都来了      她没想到这段时间秦情都谈了恋爱,正是给她送定婚礼服的年轻帅哥,两人站在一起有姐弟恋的感觉,不是很登对却有种淡淡的默契在二人间流淌,看上去让人觉得很舒服。   秦情轻轻拥抱了明秀一下,在她耳边小声道:“对不起,我有了自己爱的人,不能和你一起走了,但是我会等你回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你不回来我也不结婚,算是我对你毁约的代价”      明秀惊讶,这么快就要结婚了!没想到平日木讷呆板的秦情居然是个为爱这么勇敢的人,同时又感动她把自己看的那么重,也回拥了她一下:“不用,我不能什么事都依靠你们,这样我永远都不会长大。”   秦情听她这么说,抿住唇:“你不……”   还没说完就被打断:“我和你们是一样的,好了,先在这里提前祝你幸福。”   秦情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便默默地让开位置。      接下来是于昶,他好像又瘦了,显得脸上轮廓都没有以前柔和了,曾经如春风般的微笑不知什么时候也变的僵硬了。   明秀低头走到他面前,心里真的愧疚极了,说出的话全都出于想了许多遍的理智:“真的对不起,昶哥哥,耽误了你这么多年,秀秀到底是个自私任性的女孩,最终让你失望了,你值得更好的女孩,被真心爱着的会是最幸福的人,你……”她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才合适,话说到这里就停住了。      于昶颤抖着伸出手去抚摸她的头顶:“秀秀,我只能陪你到这里么?”都是摆在眼前的事实,可他仍旧不甘不愿,噎着嗓子把这一句话说完全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声音太小,明秀没有听见,并没有给他回应,只是保持着低头的姿态站在那,看上去乖顺极了,像是个聆听家长训话的中学生。      于昶低声笑了,像是在笑自己的痴傻,最后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亲爱的女孩,我爱你。”   然后转身大踏步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简单的几个字朴实无华,却承载了多少的感情在里面,明秀闭上眼,任眼泪无声滑落。      于牧一直耐心地等在一边,看着她和朋友们一个个拥抱离别完,才走到她身前。   用手抹去女孩脸上的眼泪,捧起她的脸就吻了下去,这个吻很温柔,不带一点□的味道,只是两个人双唇的摩擦,却蕴含了深沉的千言万语。      广播里开始播放催促乘客上机的通告,明秀强压下心里的不舍,狠狠将他推开:“我真的要走了。”      “好,”于牧微微点头,想给她个笑容,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只帮她将衣领拉严实,像以前无数次出门前的习惯一样。   末了,还不太放心地叮嘱她:“我刚刚和明叔叔通过电话,他会去机场接你,你没看到他千万不要一个人乱跑,有陌生人上来和你说话,你也不要理踩,手机下了飞机就打开,有什么情况一定打电话给我。”      明秀听他细细地叮嘱,感觉一阵恍忽,好像自己只是出去旅游,几天后就会回来。   这并不是她本意……   但她的心为什么在开始摇摆。      广播仍在一遍遍地放着,身侧有人小跑着擦身而过。   明秀咬了咬唇,再不迟疑,拽起拉杆箱,转身就离开。      正在检票的关口,猛然被人从身后抱住,抱的那么紧,似乎要将自己嵌进他的身体里,明秀低呼了一声立刻捂住了嘴。   这个怀抱那么宽厚温暖,还带着清冷的淡香,曾经多少次在寂寞无助的时候给了自己无声的窝心抚慰,她堵住嘴不敢让自己发出声,怕一出声就发现原来自己那么软弱。      “宝宝,这次我放你走,但是,你千万不能再忘记了,我永远在原地等你。”   脖颈有冰凉的液体滑落,明秀抹了把眼睛,决然地将他的手掰开,头也不回地走进检票口。    42 42、远程控制 ...   也不知是不是陌生环境的影响,明秀觉得法国的天空很大,颜色是那种淡蓝到发白的色彩,空旷旷的万里无云,一望无际。   身边来往的人擦身而过,几乎都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语言。      她一个人初到这样的大环境中,忽然感觉自己十分渺小,是站在人群之外的不相干的个体。   傻愣愣地站在机场门口,恍惚中好像听见有人在叫自己,顺声望去,一个熟悉的高瘦身影正大步朝自己走来。      明秀眼睛立刻酸了。   这些年来他瘦了,也老了很多,脸上的皱纹像是刀刻上去的一样深刻。      “爸……”   就在去年什么都还没发生的时候,明秀还想着,再次见到他们绝对不要理踩,可这一刻真见了面,只觉得所有的思念如喷涌的泉水,全涌了上来,一下便扑到父亲怀里大哭了起来。      女儿从小就是最爱面子的人,在这样人来人往的公共场合就痛声流涕,可见真的是痛到深出,压抑极久。   明父心里被她引的也是难受不堪,脸上的褶皱快速地抽搐两下,眼眶马上也红了,轻抚她单薄的背脊,哽咽着说道:“好,好孩子,我们先回家吧,你妈妈她……她想你已经很久了。”      明氏夫妻住在中国大使馆附近,环境十分幽美,都是独门独院的二层洋楼,门口有着一圈白栅栏围起的小院子,里面种了很多绿色植物。   明秀一边打量着新环境,一边跟着明父下车。      隔壁恰巧正走出一个挎着背包的法国青年,见了两人,热情地上前打招呼,竟说的是一口流利的中文:“Hi,你们好。”   “你好,Joseph,去上课?”明父也友好地回应他。      “是的,明先生,恕我冒昧的问一句,这旁边的就是你女儿么。”   “对,我刚接她过来。”      “那太好了,之前总听你们夫妇两说起她。”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他马上进行改正,“sorry,您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您以后不用一个人那么孤单了。”   “没关系的,我很好,谢谢你的好意。”      Joseph又转向明秀,执起她的手亲吻了一下:“你好,美丽的小姐。”   明秀之前因为有过和法国人打交道的经历,也不想让爸爸丢脸,遂没有拒绝,只是说话间有点僵硬:“你也好。”   Joseph满不在意地朝她笑笑,摆摆手便离开了。      等他走后,明父说道:“他是隔壁雅克夫妇家的孩子,是个很热情有礼的青年,经常来我们家玩,也很喜欢中国文化。”简单几句算是解释了,对方之所以知道明秀的原因。   明秀听他提起母亲,正自心酸,表面默默点点头,跟着明父进屋。      关上门,把冷空气全部阻隔在外,屋内很暖和,明秀一眼就看到了客厅正中央对着门的大壁炉,里面的火焰烧的正旺,发出细脆的噼啪声。   火光染红了旁边的布艺家俱,呈现出一片温馨的暖色。      明秀慢慢走到近前,注视着跳跃的火苗,想到了妈妈每年冬天的时候,可能就是坐在这前面,低着头给自己细心地编织毛衣。   拐个弯走上楼梯,手顺势抚上扶手,一路向上,光滑而温润。   眼前出现一个美丽的女人,微笑着扶着它,优雅地走下楼梯。      明明是陌生的环境,她却觉得到处都充斥着一种名叫“家”的熟悉气息,从四面八方向她涌来,压的她几乎迈不开步子。      明父在她身后看着,女儿慢慢停下脚步,肩膀在微微颤抖。   他幽幽叹息,走上去轻轻搂住明秀的肩膀,给她继续前行的力量。      他们走到一间房间门口,明父带着她停下,然后推开门。   明秀惊呆了,这里面的摆设几乎和国内家里自己的房间一模一样,只听明父沉声道:“你妈妈每次想你的时候就会来这里坐一坐。”      明秀慢慢走到书桌前,上面正摆着一张照片,年轻美丽的妇人,正微笑的看着怀里抱着的两三岁的女孩。   眼泪看不见轨迹,发现时,已经滴落在透明的玻璃相框上,寂静无声。      明父拍拍她的背,将纸巾递给她,然后,打开中间的一个抽屉,里面只有一本厚厚的牛皮本。   小心翼翼地将本子取出,抹去上面薄薄的灰尘,轻轻放在桌面上,对明秀低声道:“这是你母亲留给你的最后一样东西,很宝贵,你……你好好看吧。”      纪林月女士留给女儿最宝贵的是一本厚厚的日记,里面记载了她短短二十多年来对生活的所有感慨。   包括了她的成长,理想,事业,恋爱,婚姻,孩子,生病,死亡,一生的轨迹。不管发生了什么,她似乎都是那么勇敢的面对。      明秀看到第十天的时候,心情渐渐平和下来,开始正面接受了母亲已经离自己远去的事实,心里面更多的是对她良苦用心的感激。   同时,这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也是来到法国后第一个找她的电话,她一愣,脑海里下意识浮现了那张霸道中暗含深情的脸庞,等接起电话,声音却并不是他……      “秀秀姐姐,你快来接我啊,我在法国机场。”这童音响亮清脆,一听就知道是调皮鬼盛嘉。   明秀十分诧异,还没来的及多问,那边就已经挂断,她一时弄不清情况,不敢迟疑,拿起外套匆匆出了门。      来到机场门口,看到的只有盛嘉一人,赶紧跑过去皱眉问他:“就你一个人?”   男孩蛮不在意的耸耸肩:“可不就是我一人嘛。”紧接着冲她坏笑着眨眨眼,“要不然你还希望谁和我一起?”      他这张嘴巴出了名的贫,明秀不想被他绕住,继续问道:“你爸妈呢,他们让你来?还是你自己偷跑出来的。”这语气就和家长一个调调。   盛嘉拽住她胳膊就往旁边的出租车边带,不耐烦地大声说:“我听小舅舅说,你小时候也离家出走过,还以为你懂的呢!”   “我不管!反正我都来了,你就收留我几天吧。”   一提到那个人,明秀也不想说话了,只好先把孩子领回去。      盛嘉小朋友这一住便住了十几天,明秀期间打了几个电话给他父母,父妻两的口吻极其一致:“难得去一趟国外,就让他多待几天,麻烦秀秀你多多费心了。”   明秀再一次沟通失败后,放下电话,无耐地看着坐在电脑前的男孩,游戏正打的噼里啪啦响,她特地看了眼时间,都快晚上十一点了,真不知道他哪来的这么好的精力,白天在外面东奔西跑的还不累,晚上还要回来对着电脑打打杀杀。      “嘉嘉,这么晚了,你还不回房睡觉么?”明秀问道。   盛嘉玩的头也不回:“等一会儿。”      每次得到的回应都一样,这一会儿到底是多久,在他这里根本就无所限制,有几次明秀都等的睡着了,他什么时候离开的,自己都一点察觉都没有。   又提起另一个建议:“那你去用书房的电脑好不好”      “哎呀,秀秀姐,我都说过多少回了,晚上一个人在那么大的房间里会害怕。”   “我在这里玩不行么,又不打扰到你,你先睡就是了,我哪次走的时候不是帮你收拾好,还给你盖被子呢。”   于是,明秀无话好说了,可是这一晚上睡的不太好,第二天精神明显不济,眼下出现了深色的眼袋。      早晨,三个人坐在长形餐桌前吃早餐,外面是叫喳喳的鸟鸣,空气中是新鲜玫瑰的花香,分明又是美好的一天开端,明父却见明秀早饭都吃的有气无力,用餐布抹抹嘴,皱眉道:“怎么一大早的就这么没精神。”   明秀没说话,只是挺了挺上身,这样让自己看上去好一些。   一边的盛嘉听明父这么说,一下就联想到了于丰玉,也是这样的重规矩,凶巴巴的样子,心虚地低下脑袋,恨不得埋到碗里才好。      明父沉吟了一下,提起公文包站了起来:“我吃好了,先去上班,等晚上回来,秀秀到我书房来找我。”   明秀点头应下:“好,爸爸慢走。”      吃完早饭,明秀起身收拾桌子,盛嘉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在她身边乱窜。一会儿跟在她身后,一会儿又突然从她身前窜出来,险些将手中的碗碟打翻。   明秀终于不耐烦了,侧过身来俯视他:“盛嘉同学,你到底想干什么,打扰到我干活了,你不知道么?”      这样连名带姓的叫他,就像学校里的老师一样,一点都不亲切。   盛嘉双腿并拢站直,配合着做一个乖巧听话的学生,低头小声道:“没有要干什么,只是想请你帮我小小的保密一下,千万不要跟明伯伯说,是我晚上影响你睡觉的,万一他知道了,要把我赶出去,那我不就无家可归,在这异国他乡里,成了流浪的小孩了嘛!”   说着,还哭了起来,抱着明秀的腰肢不停摇晃。      明秀扶住料理台,按按自己的太阳穴,真的是拿他没辙,同在一个屋檐下,就是不说,明父肯定也已经知道了。   “再晃,我真的要说了。”她故意沉下声音道。      盛嘉遂不敢动了,仰起黑黑的小脸,哪里有一滴眼泪:“你真的不说?”   “是的!我保证。不过你现在给我坐到那边去。”明秀指指外面的餐桌,“先等我把活干完!”      洗碗,拖地,抹桌,明秀已经干的很熟练了。   盛嘉趴在桌子上,看她把桌面擦得都能照出他的倒影,不由赞叹道:“秀秀姐姐真能干,以后……。”   他说了开头就不说了,黑溜溜地眼睛瞄到桌子中央的白瓷花瓶,里面插着几支艳丽绽放的红玫瑰,每天早晨吃饭时闻到的清新花香,就是从这散发的。   他忽然站起来,将花取了下来。      明秀不明就里,看他将花全部送进了厨房的垃圾桶内,惊讶问道:“你干什么呢,好好的,怎么又和这些花过不去了。”   “妈妈说,好男孩子不能随便送女孩花朵,同样的,好女孩也不应该随便接受别人的花。”盛嘉双手负后,一脸严肃的样子说。      明秀被她那小大人的模样逗笑了,轻笑着摸摸他的头,走进厨房洗抹布:“隔壁Joseph大哥早上来送花的时候想必你是看到了,没关系的,他说这是他们家院子里自己种的,顺便送两朵来,说是原来……。”   讲到这里,她顿了下,想起Joseph第一次送花来的时候,自己也十分惊讶,不敢贸然接收。但他说,之前明妈妈在的时候也送过,她便沉默地接下了。   她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这只是对我们表达友好的一种方式而已,不过你刚才多的也对,以后可别轻易就送女孩子花朵啊。”      盛嘉没回应她,只是歪着脑袋仔细地想了下:“但也不能天天送吧,就是花店的职员,天天大清早的给人送花,也会不太耐烦的吧。”   “何况送的还是玫瑰!”      明秀将抹布拧干,没想到小男孩懂得还挺多,想想确实有点不妥,走到男孩身前,俯身捏捏他的脸:“好吧,这次是姐姐做的不好,就听嘉嘉的,以后鲜花不收了,行了吧,现在我要去超市购物,你去不去啊?”   盛嘉高兴的叫起来,套了鞋子就要往外跑:“秀秀姐,你快点啊。”   明秀跟在后面无奈地摇头,真是个活泼好动的孩子!      晚上,等明父回来的时候,餐桌上的饭菜全部热腾腾的准备好了。   明秀刚来的时候,发现明父一般是在外面吃,或者自己随便煮点面食,她来了之后,一直想为父亲做点事情,便花了很多精力学会的做饭。所以,这里在女主人去世了四年之后,终于又有了家的味道。      想起已逝的妻子,明父无声叹气:若是她能吃上一口女儿亲自做的饭菜,那该有多么高兴啊。   想到这里,也没了食欲,放下碗筷对女儿道:“等你吃完到我屋里来吧。”      明秀点点头,看他微微佝偻的背影,难受地几乎要掉下泪来。   自己没了食欲,给盛嘉夹了点菜,嘱咐他慢点吃,便站起来上楼了。      “你准备在法国呆多久?”明父开门见山问道。   明秀站在书桌前,静静问道:“爸爸,你这就嫌弃我了?”      “哎,你知道爸爸不是这个意思。”女儿真是思想敏感,明父把热茶递给她,慢慢道,“你大概不晓得,阿牧几乎天天都要打个电话过来,失口不提你的事情,就和我东拉西扯,一个电话能打半个多小时,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么?那分明是催我让你回去了。”      明秀握着杯子的手一颤,里面的水险些洒出来,这还是来法国以后,第一次听父亲提到他的名字。   对于他的这种阴险手段,恨的牙都痒痒,就喜欢走些旁门左道,明知道她不喜欢孩子吵闹,还故意把嘉嘉送过来白天晚上的烦她还不算,居然还去打扰爸爸。      看出了她的情绪变化,明父转换了话题:“当初我和你妈不带你来法国还有一个原因。”   明秀果然平静了下来,眼神直直的看着他。      “我们还是希望你能在国内生活,第一,也是你自己喜欢,第二,也是我们在国外生活了这么多年,对两方文化了解之后,对你的期望。”   “希望你能在国内传统文化包绕的大环境下健康成长。”看她抿紧唇不说话,明父沉吟了一下,“至于你的爱情和婚姻问题……”   “实话说,我并不太喜欢于牧,他太过强势霸道,城府颇深,于昶就不一样了,他成熟稳重,又懂得尊重别人,而且你妈妈生前一直希望你和阿昶可以有个好结果,但现在看来,已经不太可能了。”   女儿一直低头听着,不发一语,她心里也是很矛盾的吧。      “罢了,我是过来人,于牧想来是真的喜欢你的,要不然以他的为人,也不会和我这老头子闲话那么多,你自己的终生大事总归是要你自 42、远程控制 ...   己解决的。”明父扶着椅把慢慢站起来,“我老了,很多事情都力不从心了,也不像你妈妈能留给你的那么多,只有一句话送给你:人活着,就要求一个明白。”      爸爸是真的老了,头发花白,背脊都佝偻了,这些年来,他其实过的很辛苦。   明秀赶紧过去扶住他,哽咽道:“爸爸,您别说了,这些我都懂,你放心,我会过得很好。”   明父听她这么说,欣慰地笑了。      这天晚上,明秀都没有理睬盛嘉,一直板着脸看自己的书。很长时间没上课,她必须抓紧时间补回来,大学是一定要上的。   便任盛嘉雷打不动的坐在电脑前面。      男孩玩的很起劲,到激动的时候还惊叫两声,严重影响到她复习功课。   明秀心情本来就不好,又被他吵的心烦意乱,一口气憋的上不来,把书狠狠甩在床上,冷声道:“他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这么替他干事!”      盛嘉继续玩自己的,键盘被他敲的啪啪响,好像根本没有听见她的问话。   点点年级,就这么没礼貌了!   明秀气的两步走过去,抢过他的鼠标,将游戏界面关了,屏幕正中赫然是一个QQ对话框,视屏聊天开着,画面正是自己气急败坏的样子。      “于牧,你玩够了没有,都利用起小孩来了,还要不要脸了!”真是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对着屏幕就骂了起来,连平时不说的脏话都说上了。   盛嘉给她这火山爆发的样子吓到了,差点一屁股摔到地上,呆呆地叫了一声:“秀秀姐,你……”      “闭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暗地里搞什么鬼,你才多大,都被他带坏光了。”明秀根本连说一句完整话的机会都不让给他,直接指向门口,“回你自己的房间去,我忍你们够久了,明天我就送你回国!”      平时那么软和的一个人,一下子变得这么凶,盛嘉真被吓到了,平日那么贫的嘴,现在一句话也不敢多说了,忙不迭地跑出了房间。   明秀转过来,恨不得扑到电脑上就咬,真是阴魂不散,走到哪里都脱不了他的控制,二话不说,气呼呼地按下关机键!       43 43、重回故里 ...   其实早在盛嘉在机场打电话给她的时候,明秀心里就有了怀疑,来法国玩怎么不事先通知她一声,还说的那么急,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样。   她怕真出了什么事,不敢想太多耽误了,急急忙忙叫了出租车赶到机场,一看到他一个人,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   问了盛嘉两句之后,下意识看向机场大厅,还没来得及看完一圈,便被男孩硬拖着离开。   后来闲下来的时候,想到很多疑点,盛嘉毕竟还在上学,他的父母怎么可能放心让他一个人来法国,还这么多天不管不问。      明秀想:若是当时在机场不管他,掉头就走,会不会就什么麻烦事都没有了。   但都是过去式了,想那么多也无意,只是心理面有种被人戏耍了的憋屈感。      一个多月后,终于又踏上了祖国的土地,听到处处都是中国话,明秀由内心发出感慨:还是家乡好啊!   同时,也体会到了父母的期望,和他们的艰辛……   对着天空长叹口气:无论无何,将来的生活,她将要好好直面去面对。      明秀送盛嘉回来,昨晚就已经和他父母说好的,来接机的是盛嘉的母亲于平澜,惊讶的发现孩子好像乖多了,安静地站在明秀身侧,看到自己还难得礼貌地问好:“妈妈,我回来了,对不起,这些天让你们担心了。”   于平澜顿时红了眼睛,儿子平时调皮捣蛋,连他爸爸的话都不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事了!      盛嘉难得这么乖巧,当然是有原因的。   明秀回来的决定仓促,好不容易定到两张机票,只能凌晨就起床赶飞机,从出门就延续着昨晚不快的情绪,板着脸教他这句话,下飞机前还让他再复述了一遍。   盛嘉说起来其实语气有点僵硬,但就这样,他妈妈也已经很感动了。      明秀这才满意了,终于露出了微笑,摸摸他的头顶,对平澜道:“大姐姐,您好,我把盛嘉带回来了。”她这么说着,心里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于平澜终于高兴了。   当初是丈夫忽然说,要把儿子送到法国,她是极力反对的,儿子那么小,一个人去异国他乡,她这个做母亲的怎么能放心,但丈夫坚持,她也只能抹着眼泪送人。   站在门口,看到盛岩把儿子交给了于牧,一时间好像明白了什么,多少放下点心。   现在明秀亲自把儿子完好无损地把人送回来,还教的他这么懂事,一颗担忧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怎么能不高兴,一把搂过儿子冲明秀连连说了三个字“好,好,好!”      明秀不好意思的冲她摆手:“不,这都是我应该的。”   她是个不善于表达的人,和平澜也不熟,说完这一句话以后又不知说什么了,有点局促地站在原地,等着他们离开。      谁知平澜连忙握住她的手:“去我家玩玩吧,我烧了一大桌好菜。”   明秀笑着拒绝:“不了,我就不去叨扰了……”      平澜打断她的话,拉着她就要往外面走:“要的,要的,你替我照顾嘉嘉这么久,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好歹一顿饭也是表达了我的心意,你一定要去。”   这样在机场大厅拉拉扯扯的……   明秀无法,只能随他们一起回去。      到了盛家,进门就看到于牧,正和盛岩坐在饭桌上喝酒。   明秀下意识地就想掉头离开,被嘉嘉拖着往里走。   “秀秀姐,你说了我乖乖听你话,就把游戏光碟给我的,快点拿出来啊。”   这么快就穿帮了,明秀脸一红,狠狠瞪他一眼:“你急什么,老实点!”      平澜这才知道,儿子的懂事是被收买的,不过也并没太在意,怎么说也让她感动了一回,便热情地招待明秀进屋坐下,正好位置安排在于牧身侧。   一被男人的熟悉气息笼罩,她就不自在了,一顿饭吃的很是别扭。      饭后,平澜热情地拉着她,亲切地说道:“秀秀啊,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没事要常来玩,嘉嘉那么调皮,你要多管管他。”   明秀不知她说的这句话是真心还是假意,但心里确实被她说的“一家人”三个字触动了,她现在是真的很想要一个家……      正想表示什么,盛嘉又开始拽住她闹了:“秀秀姐,快点,把光碟给我啊,我要打通关。”   明秀无奈,只能去把东西翻给他。   男孩高兴的不行,在她脸上飞快地亲了一下,小小声道:“你这么好,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也不想去外国的,是小舅舅亲自压着我送到法国机场的,你不要生我气,以后有什么好玩的一定记得还要给我。”说完,也不敢看小舅舅那可怕的眼神,火速跑回了自己房间。      怪不得那天在机场总感觉有人偷看她,原来如此!   一点好心情全被破坏了,明秀拎起行李箱就往外走,连告辞的话也不说了。   于牧赶紧追着她出了门。      车子在身后不紧不慢地跟着,即便有很多人注目,明秀也当做什么也没看到一样,继续往前走自己的路。   车上的人最终还是忍不住了,在小区门口看到她要拦出租车,赶紧下来将人拉住:“你要去哪儿,我送你。”      “我要去X公墓,你也去么!”明秀扭头就冲他道。   于牧眼神渐深,定定地看了她两秒:“你不要故意这么说,你就是要去地狱,我也一定会陪你的。”      天色开始渐渐阴沉,于牧手把着方向盘,看了眼车窗外,犹豫了一下:“可能要下雨了,改天吧。”   明秀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抿成一线的唇迹透露着她的倔强:“不!也快到了,就今天。”   于牧眸光沉了沉,一言不发加快了车速。      今天天气不好,也不是特殊的日子,空旷的山阶上基本上看不到一个人。   门口看门的大爷从窗内伸头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便又关上了窗户。      秋雨森森,稀稀啦啦就下了起来,打在雨伞上滴滴哒哒的响。   从远处看,一个高大的男人举着蓝格子的伞跟在瘦小的女孩后面。他的伞大半打在女孩头上,自己有一半身体落在雨中,背后深色的风衣便显出更深的颜色。   但他的脚步坚定,背脊挺拔,和女孩走在环形山道上,一步也没落下。      两人在一座墓碑前停下,上面刻了几个笔锋遒劲的大字,明秀一眼就认了出来是爸爸的字“爱妻纪林月之墓。”墓碑最又下角记录着当时的日期——2000年6月15日。      雨仍不停地下着,有几颗杂草好不容易从缝隙间冒出了头,此刻被雨水无情地压弯了腰,在风雨中不安地摇摆。   明秀蹲下来,将它们慢慢地拔起,连着根的平放在一边。      泥水相混合的浑黄液体很快溢了开来,明秀双膝下弯,毫不犹豫跪了下来。   于牧一惊,快速去拽住她的胳膊,换来冷冷一憋,注意到对方眼里已泛了淡红,于是放开了手。      双掌向下扶地,额头触碰石板地面,一,二,三。   每一下都叩的标准认真,虔诚的令人不敢亵读。   等她叩完,又双手交握于胸前不知说了什么。      于牧留心去看,雨幕中,只能看到有两缕散下的黑发不住拍打女孩苍白的侧脸。   女孩却好像无知无觉,直挺挺地跪在地上,神圣不容侵犯的姿态刺痛人的眼球。      至少跪了有一刻钟,于牧到底没人忍住,将人拉了起来,明秀踉跄了一下,这次没有拒绝。   他细心地将那两缕被风打湿的头发捋到女孩而后,等她站稳,又将伞不容拒绝地塞进她手里。   毫无预兆地也“砰”地一声跪在地上。      明秀呆呆地看着他,双眼迷蒙中分不清今夕何夕,只听男人沉稳地说道:“妈妈,您在天上看好了,若是今后,我于牧再有负于明秀,就任凭您如何处置。”   明秀全身一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自己的耳朵,如果说刚才于牧那一跪不可思议的话,这一声妈妈叫的,就更让人无法想象,别人不知道,她却是清清楚楚的了解,妈妈这个称谓对他来说是多么的神圣。   如果没有“妈妈”的舍生,这个世上就没有于牧的存在……   明秀仰起脸,任雨水飘进自己的眼睛里。      有风灌进嗓子里,又干又痒,明秀捂嘴轻咳,下一刻,就有一件风衣披在自己身上。   于牧低眸望着她,关切地说道:“虽然有点潮,好歹能挡点风,我们快点下去吧。”   回去的路上,两人换了位置,男人在前,女孩儿高举着伞跟在后面。雨天路滑,下楼梯的时候,男人时不时地会停下来,回身去扶一□后的女孩,看上去两人相互扶持,多么令人羡慕!      回到车上,于牧从车后座拿来了条毛毯,也没多说什么,开始脱明秀身上的大衣。   明秀僵了一下,并没有反抗。      她想起了一件往事,依稀记得还是刚上高中的时候,她去新学校报到,家长学生的人山人海到处都是,场面实在混乱。人群中两人被被挤散了,明秀不知被谁推了一下,摔倒在地,膝盖马上就破皮流血,幸好于牧动作快,立刻找到了她,气的抱起她就离开了学校,开车就要往医院奔,连名都不报了。   但明秀不干,错过了今天,又要给她弄特殊化了。怎么劝,都非要先报了名再说,于牧拗不过她的倔脾气,只能扶着她一瘸一拐地往教务处走。   好像从那之后,于牧的车上就总是准备了这些东西,包括跌打药和毛巾……      果然,于牧将毯子把她全身包好,又变出了条毛巾,直接往她脸上抹。   明秀让了下,伸手抓住毛巾的另一边边角,垂下眼眸,道:“这个我自己来就可以了。”说完,感觉到头顶沉甸甸的压迫目光,直把她脖子压的都直不起来。   好一会儿,压力才转移开,明秀舒了口气,听到翻找东西的声音,一瓶矿泉水和一片白色药片出现在了自己眼前。      “附近没有卖热饮的,你先将就着把药吞了吧。”于牧道。   明秀眨眨眼,毫不犹豫地就吞了下去。   于牧嘴角微勾,脸色缓了很多,开始启动车子。      “回我原来的家。”   于牧听女孩这么说,猛然踩住刹车,转头眯着眼问她:“你说去哪?”      “牧哥哥,我想你没有听错。”   明秀这么说的时候看都没看他一眼,眼睛清亮,语气冷静。      “你不一样了。”   于牧直直地看了她半晌,一颗刚回转点的心又沉到了谷底,缓缓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以前的明秀爱撒娇,爱面子,表面清冷,但遇事并没有多少主见,凡事都会习惯性地先问一下他的意见,心地很软,生气了也只要哄几句就可以了。   但她这次从法国回来以后,准确的说,是发生了一系列不幸的遭遇之后,就变得从骨子里坚强了起来。好像任何事情都经过深思熟虑,预先想好了如何去做,并且也再不轻易受他的影响……      “过去的事我本不应该再继续提起,但我还是想清晰地表达一下我的感受。”明秀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喝口水,润润嗓子,不急不缓地说道,“爸爸说,是你和昶哥哥一同将妈妈的墓穴移过来的,亲人下葬,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就在身边发生,我居然一点都没察觉。”   她苦笑一声:“也不知是你们太精明,还是我太笨了。”      于牧无力地将头仰靠在座位靠垫上,然后,听她接下来说到了正题。      “我之前在网上报了高考复习班,争取考上理想的大学,我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这么久没上学,就更赶不上人家了,我想我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追上他们的步伐,所以,接下来到高考的这段时间,我希望可以一个人安安心心地努力学习。”    44 44、于昶番外二 ...   今年是2004年,2月28号,算算日子,我在法国离开家乡已经有 998 天了,真的好漫长啊!   回首刚离开的时候,简直不敢想象:我真的熬下来了,夜已继日的学习加学习,甚至连过年的时候都不敢回家,就是怕见到我心中的女孩,再也坚持不下去……      “Yu,What are you thinking?”亨利导师拍拍我的肩,将我从不良情绪中唤醒过来,“It isn't like you.”   我只能无声苦笑,父亲很小的时候就对我有了人生规划,着重培养我在外人面前积极守礼的形象,不可否认的,这么多年来的教育很成功,现在我无论见了任何人,都会下意识地先露三分笑,在我大脑都还没发出指令的情况下。   我甚至有时候在想,我睡觉的时候会不会也是这样的脸部神情。   刚刚的反应是反常的,领博士证书的时候,在德高望重的教授面前走神,无疑是失礼的。   “I am sorry!”我接过证书,诚恳地向他道歉。      “没关系,”他拍拍我的肩,“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留在国外发展么?我想这里有更好更适合你的发展空间。”   亨利老师是个英国人,一直以后上课说的都是英语,很少听见他说别的语种,这几句中文明显说的生涩别扭,但我听的感动了。   轻轻抚摸了一下手中的证书,质地平滑而坚实。一如我的信念,长久以来都没有动摇过。      “谢谢您了,可是我们中国有一个成语叫从一而终,也许今天我用在这里不太恰当,却是我真正的想法,我爱我的国家,爱那里可爱的人们,所以,我必须回去。”   我听见掌声响起,有同来的中国留学生在下面拍手叫好,而我,嘴角一直淡淡地弯着。      “既然如此,我也不勉强你了,就在这里先祝福你。”亨利导师伸出手。   我也伸手回握他,顺便轻轻地拥抱了一下他,这三年来对我用了这么多心血和精力,在他身上我找到了一种父亲的感觉。   “谢谢。”我说。      在回国之前,我又做了一件事情,去看望明叔叔。   这几年,逢年过节,我都会去拜访他。也不完全因为他是秀秀的父亲。我敬佩他,不仅是因为他对国家做出的贡献,还因为他对妻子的钟爱。这是一个真正深情的男人!      明夫人去世的时候我来了,见到的他好像一夜之间老了十岁,背脊弯曲,两眼浑浊红肿。很多人都在旁边劝他坚持下去。   他扶着桌子尽力站直,在妻子的遗像前说道:“我会的,这是我的工作,是我的理想,更是我妻子临终前的嘱托,不管再重再难,我也会背着它一直走下去,直到国家再也不需要我的时候。”   我远远地站在墙角边听着,一字一句像是打在心头上,沉重沉重的。   同时,我在心里也坚定了一些想法,直到今天都没有变过。      只有一个男人的家里很静,也很空旷。杯碟碰撞的声音显得清脆响亮。   我为明叔叔倒上一杯茶,上好的明前龙井,清淡而雅香,入口回味无穷,是我在法国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以慰藉他的思乡之情。      “我要回家了。”打心底地发出一声喟叹,才发现我是多么的想念。   明叔叔抿了一小口茶水,淡淡地点点头:“很好,你很好。”   能听道他的夸奖,我的心里小小地雀跃了一下。   下一刻,又听他继续道:“你知道这明前龙井又叫什么名字么?”   我自然是知道的,心跳开始乱了节奏。      明叔叔摇晃了一下杯子里淡黄的茶水,也并没让我回答,自顾自接着说道:“明前龙井又叫女儿红,最早的时候是由未婚女孩子用双唇采下,因为用手指掐下来的茶叶,其掐痕在制成茶叶后仍去不掉。”   “这龙井我喝了,而这女儿红,我期待秀秀能请你喝下。”      古人云:“地埋女儿红,闺阁出仙童”。   虽然早了解到,他们很满意我,但真正听他亲口说起来,我的心还是不由自己地激动了起来。   当时立刻就站了起来,还险些带翻了茶几。对明叔叔90度鞠躬,满腔都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叔叔,您放心,只要……秀秀愿意,我一定会一辈子照顾好她,不让她受一点伤害。”      明叔叔点点头,将茶水饮尽,我听到了一声他的叹息。   我猛然惊醒,是的,刚才有点得意忘形了,若非秀秀愿意,我怎么可能勉强她。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有的人一瞬就能定终生,何况是三年呢!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多少变化,仅凭妈妈每个星期的一个电话又怎么能道得尽,说得清。   从明叔叔家出来,我对着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怅然地吐出一口气,未来的路途还很漫长,而我能确定的只有自己的一颗心……      我对家人感到羞愧,下了飞机第一件事想到的居然是要去看秀秀。   等对出租车司机报出了明家的地址,我才反应过来,真的是操之过急了。无论怎样,我现下应该先做的是回家看望双亲。      爸爸还是老样子没变,威严的一张脸,走回家就问我课业怎么样。   我把证书拿出来,才见他露出点笑意,一个劲的点头说:“好,好,今晚你准备一下,明天我带你出去见人。”   这就是要开始着手工作的事情了,我张了张口,几次想说话,到底还是忍住了,在心里对自己说:那么久都等了,再过几天又怎么样,千万不能操之过急。      晚上,妈妈拉着我的手,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遍:“这几年在外面一个人,真是苦了你了。”又捏捏我的胳膊,“好像瘦了点,但身子骨倒是结实了不少,真像个男人的样子了。”   她这么说的时候,我明显听到了她语气中的伤怀,想到,大概是联想到父亲年轻的时候了吧。      “不说那些不开心的了。”妈妈很快坐直身子,恢复了常态,即使这两年保养的很好,脸上的笑意仍然不客气地暴露了她年龄的秘密。   我心一酸,说道:“妈妈,你别想那么多了,现在咱们不是过的很好。”      她立刻就怒了,撒开我的手,气道:“那怎么行,我现在一看到那个小孽种,就想起那个破坏我家庭的贱女人,死了都死了,还留下这么一个祸害,你都不知道,他前些天居然公然和我对抗,实在是太没有教养了。”   她的脾气来的如此之快,我都差点没反应过来,我自然不知道于牧和妈妈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冲突,但看她这么生气的模样,也知道是十分刺激人的。      她顺了顺气息,缓了下情绪,但说话的语气仍掩饰不了急于发泄的怒火:“他说要我等着瞧,哪有这样的孩子,于家养了他这么多年,不知道报恩也就罢了,还顶撞家母,真是个白眼狼,黑心鬼。”   我听到现在也没弄清楚是什么情况,不由问道:“到底他说了什么,让您这么生气?”      “哼!”她冷哼一声,“他说,知道你喜欢秀秀,却偏偏不让你如愿,还说这才是刚刚开始。”   听她这么说,我的心顿时沉到谷底,于牧骄傲,但不自大,他都敢这么说了,肯定是有了什么把握。   又沉默地坐了半晌,听妈妈说了些秀秀近来的情况,我就回房了,当下要做的事情是要好好想想,接下来要怎么做才对。      接下来的几天我没拒绝父亲的安排,很尽力地去和他见了几个大人物,不时还去公司转了几圈,意图很简单,就是想要将我回来的消息让于牧清清楚楚地知道。   这是件很考验耐心的时候,谁先撑不住谁就先输。   工作的事情大概稳定下来,能看得出爸爸对我的表现十分满意,我安下心,终于做好准备去见秀秀。      在学校门口见到她的时候,我有种恍如隔世地感觉,好像这一刻还停留在三年前,我时常会抽空去学校看她,也是如此站在校门外。看着女孩夹在在一群少男少女中间,随着人流的方向走到我的面前。   我有些失望,她并没有第一时间看到我,还是旁边一个高个子的女孩将我指给她看的,她才顺势看了过来,明显有些怔忪,大概是没料到我就这这样突如其来地出现在她眼前。   看来于牧果真没有告诉她。      我带她去了一家法国西餐厅,谁也不知道,这里有我40%的股份,早在两年前,我就有过打算,为了我和爱人的未来,要有一份自己的资产。   合伙人乔治很热情地和秀秀打招呼,女孩吓得躲在我身后,显然是没经过这样的礼节。   我当然很乐意她将我当做保护伞,也将她护在身后,和乔治客气地解释了两句,乔治笑了,在女孩看不见的角度,对我挤挤眼色,明显猜出了明秀的身份。   我大方了承认了,带她来此也有这个意思,用法语小声说了句:“这是我一直等待的爱人。”      一顿饭吃的很沉默,秀秀并不太喜欢吃西餐,好像对我也产生了疏离感,我的内心苦涩:时间到底还是产生了距离。   面上不动声色,放下餐具,看她也马上不吃了,低着头吁了一口气,好像完成了一项重大的工程,心中又好笑起来。   忽然惊奇地发现,她是这样轻易的就能牵动我的情绪,对于此,我——甘之如饴。      秀秀看到我拿出那条蓝白格子的手帕很惊讶,好歹她总算记得这个,这可不可以这样认为,时间长了,多少是有点感情的。   我看她傻呆呆地模样,张了张口,还是没有说出口。   她当然不知道,这条手帕之所以这么多年来干净如新,是源于我的悉心打理,每次给她用过,我都会第一时间找地方清洗,怕掉色,还特意用盐水浸泡,就是因为是她用过的,我舍不得换掉,那么远的距离,每当想她的时候,都会拿出来看一看。   她终于露出了今天晚上以来的第一个笑容,我被惊艳到了。      今晚的月亮很圆,月光温柔而又清亮。连地上摇曳的树影都显得那么轻柔。   我一直注视着对面的女孩,纤细的身子全部笼罩在月色中,却一点也没埋没她的美。脸庞光洁,白玉无瑕,整个人美好的都不知用什么词来形容。   我明明知道这很无理,甚至是对她的一种亵渎,但终是没忍住,俯身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说出了我对她隐瞒了很久的小秘密:“秀秀,我一直很想你。”      重逢后的初次相见足够让我高兴好几天,我却不知道发生在秀秀身上,对她却是场不小的风波。   隔天我再打电话给她,手机家里都没人接听,我耐着性子等到第二天再打,仍是一样的结果。我猜想到了原因,但不知道事情到底发展成了什么样。   干脆去学校等人,碰到上次和秀秀在一起的高个女孩,她主动认出了我,并告知秀秀请假生病了。      我怎么能不焦急,驱车赶到明家,门铃按了许久都没人应门。   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想着绝对和于牧有关,没想到他对我和秀秀见面这件事的反应这么大。   我想了良久,终于想通了其中的蹊跷,秀秀她,之前肯定对我是有感情的……   一时间不知是喜还是忧。   我不能直接上门去找于牧要人,这样可能会更刺激他的脾气,只有在学校门口枯等。   每次都能碰上那个女孩。      花季少女的心思很容易就能猜出,她对我很热情,主动介绍自己:“我叫简飞鸿,是秀秀最好的朋友。”我只要知道这个讯息就可以了。   “能不能请你帮个忙,如果秀秀来学校了,你就立刻打电话给我好不好?”我问道。   她拍着胸脯一口答应,我笑了,给了她一张我的名片:“不要忘了。”   这两天刚上任,时间真的很紧,如果有个人能帮我传递消息,那是再好不过的事。      终于等来了电话,听到秀秀的声音,心里一颗悬着的大石落在了实地上。   我快速地翻了一下工作流程,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便约她今晚出来吃饭。   “可不可以再带一个人。”她小声问我。   “当然可以。”她一说我就知道什么意思,这是想把我推给别人了,不是不失落的,但她的要求我从来都不会拒绝。      我很关注玉田集团的动向,一般有什么新消息我都会第一时间得知,而且知道的很细,包括于牧最近有了一个新的女秘书,长得很漂亮出众,两人经常一起出入公共场合,姿态亲密暧昧。   再说今晚,我得到确切的信息,他们会来东北大饭店和顾客谈合约。   所以我把秀秀也约在了这里。      女孩很喜欢这里的口味,和上次在西餐厅地表现,不可同日而语。吃到差不多的时候,她忽然站了起来:“我肚子疼,要上洗手间。”说着,也不等我点头,飞快地跑了出去。   我无声叹息:这个傻丫头,做戏做的一点都不像,脸都红成个大苹果了。      简飞鸿果然向我表白了,我心里有点复杂,因为她提到了我对明秀的喜爱。   “秀秀不喜欢你,或者说只是把你当一个大哥一般喜欢。”   我内心酸苦,脸上不动声色:“我知道了。”很早就知道了。   她词穷,大概觉得我无可救药了,也跑了出去。      两个女孩是一起回来的,面上都不太高兴的样子,简飞鸿时不时会担忧地看向秀秀。   我心里有了底,肯定是碰上于牧和她的女秘书了。      将女孩送回家,也许是今天晚上想的事情比较多,连久远的往事都被我翻了出来:“当年你为什么不去机场送我。”   其实我更想问的却是:你当年明明答应考虑和我去法国的,为什么到最后连一个音讯也不给我,让我因此迷失了方向,错过了这几年和你在一起的时光。   “都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你不是回来了。”秀秀淡淡回道 44、于昶番外二 ...   。   我哑然失笑,的确是,忆往昔不可追,我这是在干什么呢,不管有没有原因,过去了都过去了,时光不也可能再倒流。      “我从回来了一直都在那里。”我强调的说了一句,想传达给她一个暗示,如果不想再和于牧生活在一起,可以来找我,不管何时何地,我一直都在等她。   她答应的很爽快,但我知道她明显没有正面回应我。在原地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怅然地吐出一口气。      “阿昶,阿翔的情妇怀了肚子找上门了,这次我不想再将她赶走了,我已经给你你大嫂够多的时间了,是她自己不争气,这次怪不得我无情了。”妈妈打电话给我,急急地把自己的观点表达清楚,好像我会反对她一样。   可她错了,对于旁人的事,我一向认为顺其自然,有的事是不能勉强的,强扭的瓜终究不甜。这么想的时候我的心不可抑制的在痛,原来这个道理我一直都懂,只是从来都没有用在自己身上。      “妈妈,就这么办吧。”   他们夫妻两的事,妈妈一直都有告诉我,所以很多秘事我都知道,比如大哥在外面花天酒地这么多年,总是大嫂在后面替他善后,夫妻两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日子,他们不觉得累,我也为他们觉得悲哀,与其强捆在一起彼此怨恨,不如给双方一个自由。      闲下来的时候我习惯性地看向办公桌前的照片,女孩的笑容甜美动人,这么可爱的女孩,应该没有人忍心去伤害吧。   如果她愿意的话,我绝对不会像大哥一样,会呵护她如珠如宝,前提是她答应和我在一起。   摩挲照片良久,我还是做了这个决定,同时,在心底暗暗许诺:将来我将会用一辈子时间去补偿她。   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给秀秀,她果然激动了,连连答应马上就去于家。   挂了电话,我呆呆地坐在座位上,感觉自己变得残忍了,明知将会给她一个打击,但我仍然这么做了,只希望能给她一个暗示,让这件事能成为我们关系转变的一个契机。      大嫂终于爆发了,坚决要和大哥离婚,我松了口气,为他们也为我自己。   秀秀为了陪她,在家里住了几天,我每天都能看到她,同时,也感受到了,她的情绪很低迷。内心真的矛盾万分。   但是看她像个从花丛中走出的精灵,一步步来到我的面前,我感动了,一把抱住她,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觉得只要她在我的怀中,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我忍住不舍地心情将她松开,现在还不是时候,小精灵很敏感,千万不能把她吓跑了。   “我看你这段时间心情一直不好,明天晚上带你去一个地方。”我对她说。      我有点着急了,想趁热打铁,没有告诉她是去什么地方,这种行为算是欺骗了,所以不敢直视她,只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快了,就快了,离梦想已经越来越近了。   秀秀明显不想来到玉田集团的百年庆典上,她的神情有点郁郁,表面上是对自己无所准备的装扮发愁,但我知道她其实真正担心的是对未知命运的畏惧。   “你这样很好。”我尽量放柔自己的声音,想给她最大的安慰。   她似乎感觉好了一点,任我牵着她的手一起走进礼堂。      秀秀看到了于牧和女秘书在一起的亲密姿态,心情明显低落了:“我困了,想回去睡觉。”。   如果说以前我还能欺骗自己,说秀秀并不是真的喜欢于牧,只是习惯性地依赖他,和他在一起生活,现在,看到她这一系列的表现,已经再明白不过了,她是真的喜欢上了于牧。   我的心酸疼酸疼,庆幸于她对感情的迟钝,还没有发现自己的心。这样,便还有改变的机会,却也不敢逼她太紧,遂送她上车回家。      于牧的愤怒是在我的预料之内,但我没想到,他敢在这里突然对我出手。   我们从小在同一个师傅的教导下学过武术,实力相当,所以我幸运地躲了过去。但是还是被他的拳风震痛了耳膜,可见他的怒气之大。      “你想怎样!”我不甘示弱地回视他,如果可以,我也想痛痛快快地和他打一场,可我不行,因为这里是公共场合,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哪个角落就会有人拿着照相机看我们的好戏。   他看我沉默不语,更加生气了,一一点出了我这些天来对秀秀所做事情的阴暗目的。   “我知道你喜欢她,想和她在一起,但是你难道不知道,你做的这些事,哪一件不是在伤她的心!”      这一句话一下子刺到了我的痛脚,但我也实在没办法了,站在原地什么都不做,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进别人的怀抱,是怎么也不可能的。   我闭了闭眼,强自压下痛苦难当的感觉,和于牧进行交易:“我知道你接下来想做什么,我不阻碍你,你想要的东西可以唾手可得,只是——以后再也不要去打扰秀秀!”。      “你做梦!秀秀是我的,我全心全意地将她照顾长大,凭什么要让给别人,你休想!除非我死了!”   听他这么一吼,我全身一震,以为开出这么吸引他的条件,已经是我的底线了,他至少会考虑一下,没想到他这么决绝,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这种情形,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我有点站立不住,扶住栏杆支撑住身体,脑子里杂乱乱地一片,直到夜风吹地我打了一个寒颤,我才惊醒,四周一看,酒宴已散,只剩下灯火零星,照亮我拉长的孤独身影。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帮她离开于牧,好让你们在一起……”简飞鸿在电话里哭的很惨,话说的语无伦次。   我都没听清楚前因后果,但隐约知道关于秀秀,肯定发生了很不好的事情。   简单地安抚了一下她,希望她能把话说清楚:“你先别急,慢点说。”   她低泣了一会儿,终于缓了过来:“今天放学,我帮秀秀偷偷翻墙出校,谁知被……被几个不良少年围住,差点……,差点……。”   她又哭起来了,根本说不下去。      我也已经听的吓出一身冷汗,手上的文件哗啦啦地洒了一地。   助手也被我的反应吓到了,慌忙过来扶住我,一个劲得问我怎么了。   无力回答,我指指地上的文件:“快帮我捡起来吧。”   匆匆忙忙赶到医院,那一刻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美丽精灵啊,现在怎么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躺在那里!   我的大脑一下抽空,只想求一个定心丸,找到医生的方向,痴痴问道:“她,她,没什么事吧。”      老医生在叹气,我听不清他具体说了什么,只是单纯的知道情况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究及源头,还是因为于牧,我难以形容心里的怨愤,冲动之下和他大吵起来。   秀秀被我们吵醒,我仔细注意她的精神,还算好的,想到她现在最需要的是休息,也不再和于牧吵了,只是冷冷地丢下一句警告:“阿牧,你再这样执迷不悟,将来一定是会后悔的!”说完,再也呆不下去,大步离开了。      之后几天我都每天去医院看她,但每次只在门口远远看上一眼,这样懦弱的行为,我不得不承认,是被于牧和秀秀刺激到了,他们的相处模式十分默契,那真的是多年积累下来的默契,旁人根本无法插足进去。   我分本无法面对他们。      因此,我第一次对前方的路途产生了迷茫的感觉,干什么事都恍恍惚惚的感觉。   这是件很危险的事情,事故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地发生了。眼前刺眼地探路灯一闪而过,有车子撞了上来。   血光充斥了眼球,意识消失前,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再看一眼秀秀!    作者有话要说:友人说我对于昶不公平,我泪滴! 爱情本身就是一件无法衡量对错的事物,对得起这个自然就要辜负那个。 于昶的深情无法否认,但一女配不了二夫,我会偏向于在爱情中更加勇敢无畏的人。 只能对喜欢于昶的亲们说声抱歉,你们千万不要PIA我啊!抱头鼠窜! 45 45、思念 ...   所谓高考复习班,是专门为那些高考落榜而想要再重考一次的学生所准备的。   这是一个新的大集体,相互之间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只要埋头苦学,其他的都不重要。      明秀本应该坐在原来的班级里,但她经过深思熟虑,还是选择了高考复习班。   现在看到黑压压一片低垂的脑袋,教室里的每个角落都充斥着一种叫做压力的东西,即使你本意不想学习,但来到这里,即使装,也要装出学习的样子。   因为没有人想做异类。      她觉得自己这次的选择是正确的,如果还是跟着原来的高考班,不仅一系列的课程跟不上,还可能受到来自其他同学的各种眼光。在这里就不用了,因为都是经过失意的人,大家都是平等的起点,奋斗的终点也都一样,你不要来干涉我,我也不去嘲笑你。   在这个班级里,她只需要做一件事情,那就是好好学习。      因为没有经过正常的高三课程学习,所以明秀要付出比别人多一倍的努力。   睡懒觉都是闲人的权利,而她,已经强自戒掉了这个习惯。   天还没亮就要起床,刷牙洗脸换衣,一系列动作紧凑而利落,没有多余的时间让她浪费。好在家离学校比较近,即使走着去,也不超过二十分钟。路上,还能顺便多背几个单词。   中午也不回家,直接在食堂吃盒饭,往常难以下咽的食物现在吃起来也觉得没什么感觉了。      一整天学校紧张的学习,晚上回到家仍然继续,晚饭有人专门送来,她吃到嘴里的时候还如刚做的一样软热可口。   从上学的第一天就是如此,她没问是谁要给她送饭的,也没去担心来路不明的饭菜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晚上不知道看书到几点,有几次早上起来,都发现自己一晚上趴在桌上就这么睡过去了。   这样重复的日子根本不知年日月,只有偶尔抬头,看到黑板一块角落上面醒目的数字,才恍然醒悟:哦!离高考还有多少多少天。      人的精力其实很有限,如果全部集中在一起,旁的事就会自然而然淡忘。如今,不管何时何地,她只想着一件事:我要考上大学。   而这种忙忙碌碌的状态,她习惯并喜欢上了。      炮竹声声,公然震耳,严重影响到了学习的质量,明秀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楼下大人牵着嬉笑的小孩,大包小包的往家拎,红色的炮竹纸散满一地,到处都洋溢着喜气洋洋的气氛。   她这才猛然惊醒:原来要过年了。      终于可以偷懒一下,她伸了伸懒腰,忽然间考虑到了一个问题:今年只有我一个人在家过年了,是不是应该准备点什么,至少去买点年货吧。   这个问题还没想通,鲜少有人造访的电话响了。   她在原地顿了一下,才慢慢走过去接起。      电话筒那边也听到了噼啪的炮竹声,爸爸沉稳的声音淡淡地传来:“秀秀,要过年了,我不能回去陪你,你一个人在家要好好的。”   明秀闭了闭眼,这句话她都会背了。   但今年她不会再哭了,从法国回来,看到爸爸在做的事情,她还学会了包容与理解。      “爸爸,我会很好的,你也要注意身体,秀秀现在没能力在你身边尽孝,以后会的。”她如是说。   电话那边有短暂地停顿,明父低声回应:“好,我们的秀秀长大了……”      父女间的说话按照一个惯常的模式化套路,并没有多少亲昵的语言,来回就那么两句,很快就结束了。   明秀挂掉电话,坐在沙发上难得地发了一会儿呆,临时决定不出去了,坐到书桌前继续用功。      有人上门了,来的是长发飘飘的秦情。   以前看她都是中性的打扮,干净利落的盘头,自从听说她要结婚了,再见到时,好像就越来越往女人的方向上走了。      明秀不是第一次见,却还是有点不习惯,帮她将大包小包地拎进来,下意识看了眼楼梯下,没有一个人影。   “老板没来,只有我一个。”说话还是那副样子,一点都不温柔。   明秀撇撇嘴角,果然是万变不离其宗。      “你还不结婚么,我记得你说的时候是几月?现在我回来也有两三个月了,你还在等什么?”明秀懒懒地靠在沙发上道。      秦情不仅负责送货上门,还负责整理排列。   该放厨房的放厨房,该放冰箱的放冰箱,末了,还捧了一叠什么进了卧室,明秀只看了一片红色的衣角就没了探究的欲望。   每年都是老样子,没什么稀罕的。      无聊地来回转换电视台频道,最后停留在一档国外拍摄场景的频道。   秦情把所有东西都给她理好,顺便把晚饭也带来了,放在女孩面前的茶几上,听到电视节目里流利的英语,转头去看了一眼,一个帅气的中国男主持正在访问在美生活的华人,大致就是问他们在异国他乡过节的感想。      “都能听懂?”秦情也坐到她身边。   “我看底下的中文字幕。”明秀耸耸肩。   秦情余光憋见她的动作,不由转过来拍拍她的肩:“也不知道这些小动作和谁学的,我劝你最好别让老板看到。”      秦情的力气有点大,拍的明秀倒抽一口气:“你可真是,粗鲁。”这又和于牧有什么关系了,算算日子,他们好像都好久没见过了。   “你又胡说,我和他见得没准还没见你的次数多。”明秀想了想,又加上一句。      秦情叹口气,没见到面并不代表不想念,就她所见,至少有好几次,老板下班后都是直接开着车奔这来的。   爱人间想见而不敢见的感觉绝对是种苦痛的煎熬。   她有点伤感,遂转换了话题,回答明秀之前的提问:“等你考完大学,我再结婚吧,反正现在我们也住在一起,结婚证也领了,算是合法同居,办不办酒宴只是一场仪式而已。”      原来这才叫真人不露像,表面看秦情那么老实保守的一个人,思想居然这么开阔。   明秀惊讶地对着她:“我都不知道自己现在应该是感动还是震撼了,你真不是一般人!”      秦情怎么听不出她语气里的贬义,不过大人不记小人过,怎么会和“小人”斤斤计较。   指指茶几上还冒着热气的碗碟,催促:“你快点吃,吃完我好收拾东西走人,我们家自己的年货到今天还没买。”      三菜一汤都是新鲜出锅的,有荤有素,营养搭配。   明秀端起碗喝一口汤,味道一如既往的好。   “我忽然发现自己像条狗。”她这里说的狗,并不是侮辱的意思,只是一种可爱的玩笑。      秦情挑挑眉:“又怎么呢?”   “天天等着你们喂养呗。”   秦情笑:“那绝对是条贵宾犬。”顿了顿,上上下下将她打量一番,笑容扩大:“话说,这条贵宾犬绝对是个养尊处优的,有了渐渐发福的趋势。”      明秀感觉额上冒出三条黑线,什么叫腹黑,说的就是眼前的女人。      当新年的钟声响起,空中霎时百花齐绽,五光十色,光华万千。   明秀庆幸自己没有拉上落地窗帘,这样的美景是很难得才能见到的,或许说一年也只有这么一次。   她站到窗前,不想错过一瞬的美丽,晶亮的眼球里也现出华光异彩,色彩变幻在她眼里像个琉璃珠子一样快速流转。      烟花此起彼伏地放着,此刻,她接到一个电话,将额头抵在玻璃门上,眼光正好对着白瓷印花的光亮地板砖,折射出自己弯曲地倒影。   “宝宝,新年快乐。”      甫一听到这个声音,明秀心一跳,同时惊异于外面这么大的吵闹声,她仍能听的清楚。   她没回应,不是不想说,而是两人这么久没通话,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很想你。”   明秀好像听到那边叹息样的气息,她咬住自己的下唇,不让自己张口,怕一张口也是那样软弱的音调。      “你站到阳台上来,好不好。”   这样简单的要求,她怎么忍心拒绝,或者说,怎么能够拒绝。   打开玻璃门,一步一步走到护栏前。她有恐高症,站在高处的边缘,其实两腿有点发软,是害怕的。但她还是向下看了。      距离近十米的地面上,停着一辆黑色夺目的汽车,华丽而不张扬,内藏又带着霸气,一如站在车边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   只一眼,明秀的头有点晕眩,不敢多看,慢慢地退到后面,顺势靠在墙壁上。      “你很美。”是的,于牧在下面看到的女孩,站在灯光最灿烂的半空,烟火印照,如花舨绚丽开在她的身上,美得不似凡间之物。   “我真的很想你。”他再次强调。      “我,我……”明秀的嘴唇颤了下,终是没有说出完整的话语。   手机举在耳边,良久也没听到那边再发出其他的声音。      眼睛盯着一点睁的久了,渐渐有些模糊不清,恍恍惚惚中,那团黑影越变越小,最后变成一点黑点,融入了黑夜深处,然后消失不见。       46 46、重新开始 ...   时间如白驹过隙,走过了春暖花开,又迎来了炎炎夏日。   勤劳耕种的时候过去了,该检验结果如何了。   十几的寒窗苦读,数千万的悻悻学子。成果如何,就看在这高考三天。      最后一场考试终于结束,明秀随着人流走出考场,虽然全身都沾上了一层粘腻的细汗,并不舒服,但毛孔好像都舒展开了,整个人轻松了不少。   成绩当然无法预测,考试的感觉自己还是能感受到的,至少一路写下来都很顺利。   总算是完成了一桩大事。      校门口,全是翘首等待孩子的家长们,从看到第一个学生出来起,一个个就准备着了,垫着脚伸长脖子焦急地往里看。乌压压的一片人山人海,明秀几乎找不到前路的方向。好在她身材娇小,弯了点身子勉强从人缝中挤过。   冷不丁身前伸出只长臂环住她的肩膀,吓得她惊呼出声。      周围吵杂的声音盖住了她的,大都关注着自家的孩子,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异样。   “是我!”来人将明秀护在怀里,对着她耳朵大声道。      这么熟悉的声音怎么会听不出来,明秀下意识惊讶地回应他:“牧哥哥!”   这几天都是秦情接送她,没想到于牧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到车上再说!”   声音有点不快,明秀仰脸去看,男人正皱着眉头,耐着性子忍着自己的厌恶,单手分开拥挤的人群,护着她快速地往人群外走。      于牧来的时候,警戒线还没撤去,车子只能停靠在离学校有点距离的路边。   两人走了一小截路,才终于上了车,将人群阻隔在外。      于牧从后座上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矿泉水,拧开盖子递给明秀,这么燥热的天,女孩很需要补充水分。   明秀确实也渴了,但多年养成的良好习惯使得她喝水的姿态仍旧秀气,一口一口,她喝的快而不急躁。如是几口下去,顺手又将瓶子递还给身边的男人。      “其实你可以不必来的。”明秀用纸巾擦了擦汗,低声说道。      听她这么说,于牧双眼直直将她盯住,气息中带着掩饰不了的不快:“你不要这样刺激我,真要算起来我才是你的监护人,这本就是我应该做的。”   明秀脸一白,想起来的确是这样,自己现在是他的未婚妻,这重身份,于牧当初特地给她看过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见女孩被吓到了,于牧适可而止,就着她刚才喝过的矿泉水喝了一口,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们多久没见面了,不要一见面就说这些没意义的,我送你回家吧。”   说完,拉动排挡,发动了车子。      于牧将车停在楼下,正要上楼,感觉后面没人跟上,回头一看,见明秀呆愣地站在车门前,不由催促着低唤了一声:“走啊。”   明秀立马反应过来,小跑两步跟了上去,心里却想着: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按照他以往霸道无常的脾气,还以为会带她去别的地方,没想到真把她送回来了……      摆在面前的是张大红的喜帖,上面烫金大字醒目的印着男女双方的名字——赵诚先生和秦情女士于6月30号在金华大酒店举行婚礼。   这动作真够快的,她这才考完试,婚期就定下了,果然不愧是秦情,做事永远那么利落迅捷,一如她的身手。      “今天就是来送这个的?”明秀指着茶几上的请柬说道。   “要不然呢。”于牧微微勾起一点唇角,语气中带了点笑意,之前的不愉快好像一扫而光,盯着她反问道。      明秀抿下唇不说话了,她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于牧眯着眼仔细看她的脸,长睫低垂,微微颤动,显示出她心中的不安。      还是有点失望了,他从地上站起,来回打量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屋子被收拾的很干净,到处都透露出女孩子干净清爽的味道。   说起来,这还是他半年来第一次再回来这里。看来即使没有他,女孩一个人过的也很安稳。于牧不无自嘲地想到。      半晌,客厅里没了一点声响。   明秀心里愈发地不安了,她猜不到于牧究竟想做些什么?这种云里雾里的感觉实在让人不知所措。      她毫无预兆地抬起头,正对上于牧一眨不眨地低着头看自己的眼睛,两人的目光霎时在空气里相交。   男人的眼睛太过黑沉深邃,就像一口引人探究的古井,一陷进去就很难爬出。   明秀手指动了动,使劲抬起来,用手背将自己的眼睛蒙住,企图阻隔那富有侵略性的眼神:“不要总是这样看我。”      一个湿热的吻贴上自己的手心,痒痒的感觉从上肢一直延伸到心里。   明秀颤了颤,正想推开他,男人磁性略带沙哑的嗓音,通过耳膜的共鸣,沉沉地传入她的耳朵。   “哎,真是个傻丫头,我这么的爱你,难道你都看不见么?我放你自由,让你自己选择自己的梦想,不是因为我放弃了你,而是因为……怕你再次消失不见了啊。”   温热的液体湿润了手心,明秀慌了神,赶紧用另一只手去推他,大叫道:“你走啊,快走!我现在不想见到你。”      总算逼出来了,还是会发脾气的女孩让人放心。   于牧温柔地摸摸她的头发:“可以,但你要答应我一件事。”见女孩点头,他接着道,“即使现在不愿和我在一起,也不能再把我拒之门外。”   “好!”怕失态的样子被对方发现,明秀只想让他快速离开,想都没想,一口答应下来。      于牧这才站直身体,满意地吐出一口气:要重新开始,这是跨出的第一步。      接下来,于牧来的就比较经常了。   他本来也有这里的钥匙,进来的时候不知不觉。      明秀这两天正忙着填报志愿,实在没空理会他,听到他的脚步声,头也不抬:“你来了。”   “唔”于牧随口回答了一声,走进客厅,看女孩跪趴在茶几上很认真地填一张表格。   因为是在家里,她穿的很随意,只一件宽大的棉质粉色吊带睡裙,上面没有任何花纹,唯一的装饰在裙摆,一圈蕾丝花边散在地板上,像一朵全盛的睡莲,静静地在那绽放,自成一副美丽的画境,不需要任何东西的陪衬。      于牧不由自主放轻了脚步,也学着她的样,跪坐在茶几前,视线对着专注的她。   此刻的女孩,就像是上帝的宠儿,受到万物的眷顾,所有明亮的光线全部打照在她身上,□在外的皮肤表面似乎散发着一圈淡淡的莹白亮光。虚幻地迷人眼球。   于牧伸出手去触碰,沁凉而光滑,心中喟叹一声:原来是有实质的,真好!      “干什么!”于牧一碰到她,明秀就往侧后退开一些,眼睛瞪的圆圆,警觉地看着他。   “我看你这么认真,在写什么?”说着,于牧就低头看向桌面,因为明秀的退开,一份表格全部暴露在眼前,正中标题醒目,是高考志愿书。   于牧眼睛微眯,精光乍现。      “没什么,写好了!”明秀一看他那个样子,心里就紧张,忙把表格拿起来,“蹬蹬蹬”地跑上楼。东藏藏西防放,好一会儿,才觉得妥当了。   再下楼的时候手上空无一物,于牧正坐在沙发上接电话。   明秀只看了一眼,顺手拿起桌上的水杯仰头喝水,想着等下该怎么让他离开。      “她现在没空……和你没关系……我是她未婚夫……下次不要再打来了!”   明秀越听越不对劲,猛然将水杯往桌上一放,水花立刻溅了出来。   于牧手上拿的确实是白色的手机,但不是他的直板商务机,而是自己的滑版音乐手机,两人的手机是一个系列的,咋一看上去,一时都没认出来。      “你怎么能随便接我的电话。”明秀等他挂断,一把将自己的手机抢过来,上面刚刚通话结束,显示的是Joseph.   于牧脸色也不好看,冷冷地看着她,仿佛就像抓奸在床的丈夫。   “我听嘉嘉说,法国有一个男人天天早上送玫瑰给你,就是他?”      “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你刚才实在太不礼貌了!”明秀一面在心里骂盛嘉“墙头草,忘恩负义”,一面在于牧面前不甘示弱,冲着他气道。   “哦?”于牧冷笑一声,“普通朋友?普通朋友过了这么久还时常联系。”下个月还要来中国找你?当然他还保存着一丝理智,这句话没说出口,替情敌传话这种愚蠢的行为是他怎么也不会做的。      简直是无理取闹!明秀被他那明显质疑的样子刺激到了,什么话不管不顾地就往嘴巴外冒:“和你又有什么关系,你凭什么老管着我!”   “什么关系!”她居然说出这句话!   于牧气的脸都有点发青,一下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一步步走到她面前逼视:“你要什么关系,时间上我们共同生活了十多年,法律上我们也有了未婚夫妇的正当关系,就连身体上你也早就是我的人了,莫不是时间久了,你都忘记了?”      明秀说完以后就后悔了,自己这不是明显在激怒他嘛!   被于牧几句话一反击,脸一时红一时白,身体也被他那富有侵略性的姿态逼到了楼梯处,背后靠上扶手,再无路可退。   心里又是气又是羞又是悔,慌乱之下,根本不知该怎么应对。   属于男人的气息太过强烈,完全将自己笼罩,连大脑都搅乱了一般。      男人的脸如期罩下,唇以不可抵挡之势迅速侵袭,脑袋后也被他的大手控制住。   攻势太过猛烈,于牧的唇舌不断追逐着她的,势必逼她一起在激流中共舞。而她的力量太过渺小,渐渐无力阻挡,缓缓迷失了方向。      男人的身体紧紧地贴着她,另一手仍不停地将自己往他怀里按,似乎要将自己融入他的身体里一般。   明秀能明显感到于牧身上坚实的肌肉,身体的变化也第一时间收到了信号:男人的□开始坚硬,正抵住自己,不时来回磨蹭。      “宝宝,我想要你,想的都要疯了。”于牧沙哑着嗓子贴着女孩的耳朵低声道。   明秀心里更乱了,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从头到脚都在不断冒着热气。   “不要,我真的不要。”她请求道,声音微弱地却毫无说服力。      于牧顿了一下,却是因为她的拒绝动容了。   “好,那你帮我。”他重新覆上她的唇,堵住她的惊呼。   一只手拉着她的小手,慢慢往自己身下寻去。    47 47、再近一步 ...   明秀看着眼前这个捧在手里的粉色花球,在所有人的哄闹下,放也不是拿着也不是,就像个烫手的山芋。谁都知道接到新娘子的花球代表什么意思,如果是巧合,她或许会心动,但是,如果是有人蓄意为之,   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好。      就在刚才,她亲眼看到这个东西成一条完美的抛物线直直朝她飞来,中途不带一点阻隔,在场这么多未婚男女,不是都应该很喜欢这个么?   却没有一个人上前来抢,就像事先商量好的一样。      “结婚结婚结婚结婚……!”全场人都叫了起来,场面完全乱了,今天她明明只是个看客,此时却像个主角,成了全场闹腾的焦点。   身边的男人故作亲昵地搂着她,她只瞟了一眼,那张平日里冷淡淡的冰山脸现在分明挂着可以称得上犹如春风一般的笑意。   明秀看的刺眼极了,暗地里气的牙都痒痒,偏偏在别人这样的大喜日子里,脸上不敢露出分毫。只能低下头,勉强维持着嘴角上扬的弧度。      “秀秀,恭喜你了。”一身白婚纱的准新娘走过来向她道喜。   明秀脸上不动声色,低着对她说:“谢谢。”心中却不由自主怨愤:我知道你功夫好,背着身也能扔得这么准,明显是故意的,现在却像个没事人一样来祝贺我,果然友情比不上金钱,为了老板可以出卖姐妹。      在外人看来,女孩完全是害羞了,他们不由更起劲了,欢呼声震的马路外面的行人都能听到,纷纷好奇往里张望。   不知谁带头叫了声:“求婚!”众人也跟着开始响应:“求婚,于总求婚!”之前和新婚夫妇互动的时候都没这么热闹。      明秀只当是于牧在幕后操作,却不知于牧只是稍稍提醒了一下秦情。至于其他宾客,多半都是公司里的同事,于牧的下属。   无人不知总裁疼爱未婚妻的消息,一个个都不是傻子,趁此难得与最高领导直接面对面的机会,想极力讨好于牧,才越发卖力地在这里表现。   场面有控制不住的沸腾趋向,明秀慌的手心直冒汗,指甲死死地抠进于牧的手里。      于牧却好像感觉不到痛,心情反而很好的样子,不仅嘴角一直弯着,连眼里都带了笑意。安抚地拍拍女孩的手背,然后将她搂进自己的怀里。   对着众人大声道:“好了,婚早求了,她也答应了,我的未婚妻年级小,脸皮太薄,经不住你们这么闹。”      BOSS发话,没人敢不从,马上就停了下来。   于牧保持着良好的心情向他们说道:“今天也算是我们公司的一场小聚会了,玩的都差不多了,时候也不早了,都回去休息吧,明早可要准时上班。”   BOSS就是BOSS,什么时候也不忘工作,众人唏嘘一声,各自散去。      明秀先一步回到家,理都没理后面亦步亦趋跟着的男人,直接将门“嘭“一声带上,将人锁在外面。   于牧颇有些无奈地看着紧闭的门,手心里的钥匙连锁眼都对不上,想到应该是上次在家里把女孩逼急了。所以惹的人索性把门锁都换了。      他还记得那天发泄完,明秀呆呆地模样,双手仍握着他的□,表情无比痴傻,在他看来却觉得格外可爱,感觉就像只受惊过度不知所措的小兔子。   不知怎么的就笑出了声:“还不放开,想再来一次?”      这一笑明显激怒了女孩,也顾不上清理自己,当下就把他赶出了门外。就像今天一样……   他对着门沉思了一会儿,将钥匙重新塞进口袋了,下楼去了。      大门口的保安是个青年小伙,正准备上床睡觉,被人敲开了玻璃窗。   他有点不耐烦地打开窗户,即使名义上是保安,事实上,因为小区是高尚住宅,住在这里的用户几乎都是高素质市民,平时没什么纠纷,治安十分良好,很少有用到他的地方,更何况是这么晚的时候。      打开窗子一看,居然是好久都没正面出现过的6号楼住户于牧。就是不了解对方,光看他威严冷峻的外表,也会为之折服。   他还记得第一天来上班的时候,就向老前辈打听了情况,老人家第一个严肃指出的就是面前这个男人,让他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千万别犯了他的大忌。   当时他听的似懂非懂,不明白什么叫做大忌,后来他才渐渐明白过来,所谓的“大忌”便是和于牧住在一起的美丽少女。   爱美之心谁人没有,他只不过是多看了少女两眼,就被男人那冷酷的眼神吓得冷汗直流。      保安不敢怠慢,更不敢将自己不满地情绪表露出来,恭敬地问道:“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事情么?”   于牧点点头,淡淡道:“请物业过来一趟。”作为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发号司令自成一派威严架势,保安虽然疑惑,但不敢迟疑,立刻打了电话将人叫来。   物业接到电话,也不是很高兴,但一听玉田集团的于牧大名,马上打车赶了过来。      “我想要前几天我们家新换过门的备份钥匙。”于牧直截了当提出自己的要求。   物业一愣,这门是他家女孩亲自换的,临走时还特地吩咐了不让将备份交给于牧。谁都知道顾客就是上帝,何况于牧虽说是在明家长大,真究起来,和明家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直系关系,这样做不太合适吧……      物业犹豫着有些为难。   于牧都看在眼里,脸色不由沉了下来,口气也变得有点重:“有什么问题么,要知道那里面住的是我将来的妻子,现在人在家里有点不舒服,要是不及时处理,如若出了什么问题,你们谁负责!”   他那样子十分冷然,字字掷地有声,物业为之一震,不敢犹豫了,马上拿给了他。      “谢谢。”于牧接过要是漠然道谢,走了两步,忽然又转过身,对傻站在原地的物业说道,“听说你想竞争我们公司旗下的装修材料,明天早上把文件带来我们公司。”   物业霎时没了反应,看着男人黑色挺拔的背影在夜色中越走越远,脑海中自然而然浮出一句话:翻手为云覆手雨。      于牧打开门进屋,屋内吊灯大亮,楼下没人,嘴角轻扯一下,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弧度:看来没有男人在家还是不行,秀秀怕黑,自己一个人在这样一个空荡荡的大屋里,即使生活了这么多年,还是会下意识地保持明亮的光线。      “哗啦啦”的水声从楼上传来,于牧循声上楼,来到女孩的卧室,磨砂卫生间门上印出一个引人遐想的曼妙身姿。   于牧对着门坐下,仔细研究了一会儿,女孩很瘦,一眼都能看出,但该有的地方都有了,比例非常匀称,加以几年,相信会发展的更好。   这么想着,身体有点热了,他将西装外套脱下,松松衬衣的领口,尽量将气息定下,默默等女孩出来。      很快,卫生间的门就打开了,里面走出穿着睡裙的少女。   她正擦拭自己湿辘的长发,转头间,就看到坐在床边的男人,眼睛深幽幽地盯着她,吓得手一抖,毛巾差点掉在地上。   “你是怎么进来的?”女孩瞪着他问道。      于牧并未隐瞒,将银亮的钥匙捏在两指间,大大方方展示给她看:“问物业要的钥匙。”   本事真大!明秀默默咬牙,谨慎地不再前进,与他保持一段自认为安全的距离。   当然仅仅是自认为。      于牧摊开自己的手,把两腿让出来,对她道:“过来这里,我好久都没抱你了,也不知道最近是轻了还是重了。”   明秀脸立马就红了,这次却不是因为害羞,而是被他的厚脸皮气的。明明知道自己不高兴,还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既然他装傻,她就说出来让他明白。   “你还没玩够?有钱有势了不起么,有钱有势就能随便欺负人?”      于牧眼睛微眯,女孩去了一趟法国,也学了外国人豪放的性格,胆子越来越大了,想到什么就脱口往外冒,一点都不经过大脑。   “你想好了再说话,今晚他们这么闹并不是我指使,这种事情我根本不屑做。”      明秀脸一白,发现自己是有点冲动了,想起前几天的逼迫,理智地觉得自己这个时候实在不应该讲这样的话激怒他。   但……她不知怎么的,就是看不惯他那副高高在上,目中无人,玩弄别人于手掌之间的姿态。      她仔细组织了一下自己的措辞,在男人压迫的视线下,还是慢慢地走过去,坐到了他的腿上,将头埋入他宽阔的胸膛,闷闷道:“牧哥哥,你今晚那样子,就像个耍猴的,我不喜欢,看着心里不舒服,以后能不能不那样。”   “耍猴的?”比喻的还真是形象,不过人是真变聪明了,于牧在心里想。手上把女孩抱紧,对于她身上沐浴后清凉淡香的感觉颇为满意。低头在她脖颈处轻嗅。   “嗯。”于牧含糊不清地应着。      明秀被他弄的痒痒,不安地动了动身子,双手环住男人的腰,反而越发地靠近他。   “你认真点,好不好,我和你说真的,以后对别人真诚一点。”明秀道。      无理由的沉默让人心慌。      于牧半晌才抬起头,也将明秀的下巴勾起,脸上变严肃了:“秀秀,首先我对你的主动很高兴,如果你一直这样,我什么都会答应你,不过,现实摆在眼前,你这种行为难道就是自愿的,不带目的?难道就是真诚的?”   看女孩脸色不好,于牧还是不忍心,放慢了语速:“你真的还小,一只脚还没踏进社会,世界上有很多潜规则已经成了一种定律,没有人可以无视它的存在,除非你是强者,可以操纵它的去向。”   “而所谓怎么成为强者,又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我花了二十多年才慢慢爬到这个高度,也不代表我的人生就可以停滞不前了,我还要学会如何去维持,要不然将来被戏耍的就会是我,你是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么?”      “当然不是。”明秀脱口否决,之后,却又不知该怎么说了。于牧说的很有道理,她潜意识里认同,但情感上又不甘心。   “不要想那么多,一切有我,你想怎么做,只要你开心就好。”于牧见她不说话了,心里叹息一声,嘴里简单地接了这么一句。   明秀听到了,眼睛蓦然有点酸涩,她闭上眼,缓缓贴近男人的怀里。      “那你什么时候答应嫁给我?”两人温馨地拥抱温存了一会儿,明秀都快熏熏然入睡,忽然听于牧提了这么一句。   她不由自主僵了身子,退开一点男人的怀抱,声音压的很低:“你刚才都说了,我现在还小,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      没有直接答应,还是有点失望,但到底松了口,算是又进了一步。   于牧缓缓吐出一口气,将她往上抱了抱,最后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好像真的胖一点了。”    48 48、最后一步 ...   真正考试的时候还没有这么紧张。   此刻,明秀正坐在电脑前登陆自己的高考证号,从昨晚知道今天能查到成绩起,她就一晚上没睡好,想到未来的路可以一个人试着走下去,心里就止不住的激动,同时又有点说不清的忐忑不安,成功就这么唾手可得?   好不容易模模糊糊的眯眼到天亮,等的就是这个时候。      页面终于跳出,她屏住呼吸去看,一下子呆住了。   整张页面的新学校录取大字那么醒目,绝没有看错的可能,但她分明填的是首都大学,现在怎么变成N市师大了。   就算第一志愿撞车了,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也不是本市的师大啊……      反反复复重新登陆查询几次,结果依旧一样。   她顿时傻眼了,就这样僵直地在电脑前坐了不知道多久,直到有人进屋。      男人站到明秀身侧,大手总是一如既往的宽厚而温热,轻轻地搭在女孩的肩膀上。   “秀秀,不看了吧,眼睛都熬红了。”于牧平静的看着她说道。      两人间的距离很近,气息也缠绕在一起,清甜淡雅,分不清谁是谁的。   只要明秀稍微往左边倾斜一点,就能靠在于牧的身上,彻底享受窝在男人怀里的温馨。   但她没有,即使她已经感觉到很累了。      “是你改了我的志愿?”明秀沉默了半晌,低低地问身边的男人。   “是的。”于牧没有任何掩饰,回答地很平静。      虽然想到了原因,听到他那么直言的承认,明秀还是感到难受,心像被人拧成了一条麻花那样纠在一起的难受。   早就该猜到了,凡是关于自己的事情,他都会横插一脚,怎么可能什么反应也不做,怪不得前几天提出要求不要拒绝他过来,原来每一步都打算的好好的。先放松自己的警惕性,然后在暗地里悄悄将自己的志愿修改,做的神不知鬼不觉。   这么阴险的人,自己怎么能敌得过他,她真的无语了。      电脑的屏保画面自动跳了出来,一个个五彩的泡泡,梦幻般的美丽,一个个争先抢后地往上升,最后碰在一起,啪地一下碎成泡沫,如此周而复始……   沉寂间,明秀听到自己淡然的声音:“你是真的爱我么?”      于牧看她不说话,心里正感觉不安。   听她忽然问这个问题,先是怔忪了一下,然后想也不想就答道:“爱。”眉头却不由自主地皱紧,就像一座险陡的山峰。   “那你知道什么叫‘爱’么?”女孩紧接着又问。      “我不知道。”于牧被她问的一愣,他从来就没想过这个问题,所以也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具体解释这个词眼。   于是很坦诚地回答她。      “那你想知道我是怎么理解的么?”也许看着电脑屏幕的时间太久,明秀感觉眼睛酸涩酸涩。她慢慢闭上眼,一瞬间脑海里闪过许多念头,过去间大大小小的争吵,如今被人欺骗的沮丧。   为了这一天准备了那么久啊,就这样……      她现在应该想哭的,可是发现自己悲哀得连哭的劲头都没有了,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   最终将埋藏心里许久的私密话语说了出来。   “我自以为,所谓男女情人间的‘爱’,就是‘不思量自难忘,’‘才下眉头,却上心头。’那样的感情是世间最缠绵悱恻的,是付出一切也要想着让对方快乐的强烈渴望。”   “你觉得我说的对么?”      “是的。”于牧的薄唇慢慢抿成一条直线,还是轻轻地点了头。   果然接下来就听到明秀质问道:“那你是怎么做的?你背着我,私自修改我的志愿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是一种不尊重我的做法,有没有想到这样做我会很不高兴!”      于牧听完,心脏不由自主地跟着颤了颤,没想到明秀平时看上去那么被动迷糊,心里居然想的这么明白。显然是有认真考虑过他们两人间的关系。   关键是,明秀的这段话已经间接地承认了两人多年来悬而未决的复杂感情!叫他怎么能不为之颤抖。      兴奋的同时又产生了不安的深思:难道真的是自己错了?   他仔细想了想,还是挣扎着说道:“现在问也许有点晚了,但我还是想知道你本来心里怎么打算的,我是说你如果去首都上大学,一南一北这么远的距离,你预备怎么维持我们两的感情。”      明秀听他这么说,转过头,理所当然地看着他:“这还用维持么,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十多年的时间还不足够彼此信任么!”   “不,我怕。”于牧闭了闭眼,不待她说完,缓缓道,“之前你去法国,仅仅一个月,我每天看不到你人,心好像被一根绳子吊着,悬在半空,上不上去,也下不下来,总觉得少了什么东西一样,难受极了,你理解那种感受么?”   “况且,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稳定的东西,它永远是流动向前的,不可能会回头看一眼,你认为它长,足够可以证明一切了,可我觉得,只要你愿意,一瞬间我们就会是天涯海角。”      他的声音中有种自己也没觉察出来的压抑的痛苦。   明秀呆了呆,她没有亲身感受过,但是她大概能理解。      于牧自打一出生就没有母亲,对于一个没有母爱的孩子来说,本身就比人需要多一点的关爱,偏偏生活在那样的大家庭里,爸爸不善于表达情感,还有一个怨恨自己的后母,和一个厌恶自己的哥哥,从小受尽了别人的白眼,吃尽了被亲人欺辱的苦头,根本就很难再轻易接受别人,更谈不上信任。   人家说:三岁看到老,即使有后面那么多年自己的相依相伴,到底改变不了一个人的本性。      明秀像是一下子脱了力,靠坐在椅背上,在高考复习班那么辛勤的学习也不觉得累,这一会儿疲倦全部涌了上来,感觉迷茫极了:双方各自有各自的坚持,我要自由,而他要控制,未来该怎么一起继续相处下去呢?   她张了张嘴,还是忍住了不再说话。   有什么用呢,他现在对别人根本就不信任,再说什么也是无趣的……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让亲们等的有点久了,这章是通往结局的小波折过渡,对两人的最后一次考验,考的是彼此之间的信任,亲们也看到了,表现不太理想啊,下面将会有什么让他们改变呢? 明天正式大结局,感谢大家的支持! 49 49、正文完结 ...   秦情打开门,宽大的总裁办公室里静悄悄的,既没有敲击键盘的“噼啪”声,也没有翻动纸页的“哗哗”声,这是反常的。   她不敢莽撞,不由自主的刻意放轻了脚步走近。   此刻她日理万基的老板正靠坐在黑色真皮的旋转椅上,两指捏着自己突起的眉峰,看上去颇为疲倦,连自己进来好像也没感觉到。      警觉性什么时候降的这么低了?   秦情一愣,一直觉得自己的老板像个机器人,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着用不完的工作精力,这两天却总是会有这样不在状态的情形出现。      她当然不会认为是因为老板的感觉来的比别人迟顿,否则作为手下的自己也早就被饿死了。   能让老板这样费神的,想都不用想,世上也只有那一人而已。   这不,情敌都找上门来了,两人之间肯定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总裁,于先生来了,直接上到28楼,现在就在外面等着。”秦情恭敬地稍低头说道。眼光却向上注视着老板的反应动向。      全市姓于的先生能有几位胆子那么大的?敢挑战玉田集团总裁的权威。   只见于牧明显一愣,于昶和他将近半年没有单独的面对面正式交涉过。   当然,双方都身为公众人物,在各种重大场合中时不时见面,那是不可避免,但主动找上门来,这还是第一次。      于牧把手放下,淡淡地“唔”了一声,重新缓缓坐直了身子,冷漠地回道:“就说我忙,让他先等着。”   这就是下马威了,秦情看他重新开始打开电脑工作,自觉地带上门而出。      这一等便到下午,工作人员都陆续开始打卡下班,就看到大厅的会客室里坐着一个面容沉静的英俊男人,有眼尖的一下子就认出人来,对同伴小小声低头议论:“瞧,这不是那个年轻有为的秘书长么?还上过春晚的”   “这都下班了,怎么还坐在这?”   “……”      天色渐黑,曲终人散,于牧终于从办公室里姗姗而出,双手正交叉解下自己白银镶边的玉石袖扣。   看到于昶脚步一下顿住,眉头马上不快地皱起:“我以为你会离开,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还特意在我上班的时候来找?”      “那我下班的时候去找你,你就欢迎么?”于昶抬起头沉沉地看着他。   话语间显然意有所指,于牧的脸也不自觉冷了下来:“有话快说,秀秀还在家等着我。”既然想拉开脸面,他也不会和对方客气。      “我的调职申请批准下来了,很快就会离开N市,这次来想拜托你两件事。”于昶仍旧坐在那没有站起,但说话的分量一点也没降低,“第一,爸爸毕竟是爸爸,他生你养你,怎么样都是事实,不管你对他有多少怨言,这重血亲身份,这一生都不可能改变,你有责任也有义务去好好照顾他。”   于牧目光如冷箭,直直射向他:“不用你提,该我做的,我自然会去做。”      “谢谢你,很好。”于昶闭了闭眼,停顿几秒,缓缓说出第二件事,“第二,秀秀就托付给你了,希望你不要再伤害她,也不要逼她,她是一个单独的个体,有自己自由选择的权利,任何人,即使是你,也无法随意剥夺。”      这恐怕才是他今天来的最主要目的吧。   于牧冷笑一声,语气极尽嘲讽:“我也想提醒你一件事,秀秀好像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吧,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更加不会有,她是我的未婚妻,凭什么任你来管!”他的一声比一声咄咄逼人,直接戳住对方要脉,“你又有什么资格来管,她好也好,不好也罢,与你有何相干!”      这一声声质问如同一把把利剑戳进自己的心里,怎么会不痛!   于昶深吸一口气,脸色变得苍白,捂嘴咳嗽两声,将自己软弱的一面无力地表现出来,沙哑着嗓子说道:“你刺激我已经毫无意义了,反正我都是要走的人了,何必呢?”      他的话中好像还有另一重意思,于牧不由跟着问道:“你什么意思?”   “哎,我来之前去找过一次秀秀。”于昶好像并没有感觉到于牧的敌意,他仰头望天,声音里全是无边的苦意,“问她,你对她怎么样,你知道她怎么回答的么?”      于牧心弦紧绷,他自是不知,也从没问过,现下于昶提起,他忽然很想知道,面上却不动声色,等着对方继续说下去。   “其实,只要她表现出一点不满情绪,我也……”他低下头摇首自嘲,“算了,我说这些真的很无趣,她一味的只说你好,我,真的,失败了。”   “枉做小人啊。”      于牧心脏直跳,脑海里一瞬间有一种强烈的念头闪过。   心里想到:我擅自改了她的志愿,这两天她一直没给我好脸色,在外人面前,却一点没提,还处处维护我。   作为一个男人,不管从自尊上还是情感上都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是真的感动到了,同时,他忽然又有些后悔:我其实对她并不好。      “好好珍惜吧,别等到失去的时候,哭都没有地方,那种滋味你绝对不想尝到……”于牧清清楚楚听到于昶饱含悔痛的声音,人都离去了,余音还在自己耳边辗转回旋不去,那种悲伤太过强大,连他似乎都感受到了,那是身不由己,求而不得啊!   若双方换了一种位置,他会怎么做呢!   即使伤害秀秀也会将人抢过来吧,但是人抢来了,心呢?      于牧忽然感觉庆幸极了,老天将他与亲人间的天伦之乐早早收去,于是换了另外一种更深刻的情感补偿给自己。   有了秀秀,他的人生才有了意义。      他此刻很想见到秀秀,哪怕听一听声音也好,好证明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立马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出快捷键“1”,那边回应“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再拨快捷键“2”,电话那边“嘟”了有多久,他的心就跳了有多久。   实在忍受不了等待的不安滋味,索性收起电话,一阵风奔了出去。      赶到小区门口,从车窗里就看到明秀拖着大包小包地站在路边,好像要打车的样子,心里一阵狂跳,车都没停好,就打开车门冲了过去,死死将人抱住:“秀秀,你要干什么?”   明秀看都不看他:“你看不出来啊,当然是要出门!”   于牧顿时惶恐,不自觉地将她搂地更紧,在她耳边低吼道:“秀秀,我错了,你别走啊,以后我什么都听你的,再也不逼你了,你想去外地上学,我可以马上找人帮你改,只要让我陪在你身边,什么都依你,好不好!”      明秀被他抱的喘不过气,骨骼都压疼了,忙使劲推阻他,气道:“你神经病啊,抱痛我了,松开啦!”   她越这么说,于牧便越害怕,手上怎么也不敢撒手,气息慌乱地哀求她:“我真的错了,以后不会了,你信我好不好,你信我啊!”      “你这样要我怎么信你,就叫你把我放开你都不干。”明秀觉得他简直就是无理取闹,神经质真是到了一定程度了,看到路人纷纷向这边张望,脸上就火辣辣的热,压低了声音冲他,“你要闹也得看地方啊,在马路上这是干什么,你不要脸面,我还要呢。”      听她这么一冲,于牧稍稍缓过来一些,好在人还在面前,挽回的机会还是有的。便将她小心翼翼地松开,手仍紧紧抓着她的手腕,一刻也不敢放松。   “对不起,是我冲动了。”他抹了一把脸,尽量缓和自己紧绷的心弦,然后单手拎起地上的包裹,“我们先回家去,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说几句话,行不行。”   看她又要发怒,急忙道:“就几句!”      “不行!”她好不容易将东西打包收拾好,那么沉,一个人慢慢半拖半拽地移过来,现在又要移回去,来来回回地反复折腾,想起来都觉得累。所以,她断然拒绝,“我不回去。”   她的表情那么坚决,一点都没有可以商量的余地。   于牧脸一白:“好,你要去哪,我送你。”      明秀在沉默地看着他,于牧知道她这是在判断自己的可信度,心里就像生吞了一个黄莲,苦味蔓延,越来越浓:难道我的话已经到了这么难信的地步了?   明秀研判他半晌:“好吧,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于牧一呆,什么叫“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快走啊,简阿姨还在家等着我呢!”明秀看他发呆,赶紧催促道。   “等一下。”于牧拉住她,“你这是要?”   “昨天看报纸,给希望工程捐献爱心,这不就把家里很多不要的旧衣服收拾出来了,和简阿姨约好了时间,帮我转交一下,走吧。”说着,也不等他反应,就自己拎着东西往车上拖。   于牧看着她的背影无声叹气:态度这么差,心里到底还是在气着的吧。      简悦打开门将明秀迎进来,就看到于牧也跟在后面,正想也让他进来,就听见明秀飞快转头对于牧说:“单身女人家里不要随便乱进,你先下去等着。”   这口气明显不善啊……   稀罕的是,于牧居然什么也没说,转身就默默下楼了。两个人的角色什么时候调转过来了!      “你们这是?”简悦惊奇道。   “没什么,就当有人良心发现了吧。”明秀一言带过,不太高兴的样子,简悦也就不问了。      明秀和简悦合力将包裹抬进屋,一看之下,明秀叹为观止,从储藏室到客厅,几乎堆满了大包小包的捐赠物品,长长地叹气出声:“其实这个世界真的是充满爱的。”   简悦看她那忘我感慨的样子,哑然失笑,摸摸她的头:“可不是嘛,所以说,患难见真情啊,平时也许看不出来,真到了危难的时候,只要有颗心的人都会有所触动的,毕竟都是一个大家庭的人嘛!”   明秀心中一动,不说话了,蹲□开始默默给包裹分类。      “秀秀,是不是你电话在震动啊?”简悦推推认真收拾东西的女孩,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中,桌子上手机震动的声音显得十分响耳。   “啊?”明秀刚才肯定是走神了,被人推才反应过来,顺势看向客厅的茶几,上面果然是自己的手机在震动。   她懒懒起身,这个时候,不用猜也知道是谁打来的,怕是等的不耐烦了吧。      一看来电显示果然是于牧,她有点不太想接,感受到斜对面简悦的目光,只能按下通话键。   “秀秀,打开电视。”于牧一上来就说了这句话,她不明所以,也下意识按照他说的做了。      电视屏幕刚跳出来就看到了于牧正站在上面,整个人西装笔挺,头发也梳的很光滑,显然是特意打扮过的,这样精神地站在屏幕中心,格外吸人眼球。   而相对于他的整个人,更有冲击力的是下面这段话。      “秀秀,你看到了么?”   明秀被他光鲜的外表刺花了眼球,感觉电视上看到的就像错觉一样,愣愣地低头看看手机,确定通话结束,是于牧站在电视上正对自己说话。      “我今天要在全国十三亿同胞面前向你保证,今后再也不会欺骗你,你不愿意的事情绝对不会勉强你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一定帮你尽力达成,你可以对我任打任骂,任劳任怨,再有反悔,让我就此孤苦一生,老无所终。只求你让我陪在你身边永永远远。”   他的眼睛晶亮晶亮,脸上全是急切的神情,看上去就像站在自己面前说话一样真实。      “啊,秀秀,于总裁太强悍了,现在是8点整,黄金时段啊,如此插播这么一段感人的告白,不仅要有强大的财力支持,也必须要有很大的勇气才行啊。”简悦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自己身边,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于牧其人,这样的做法,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明天报纸杂志头版头条肯定也是他了。   “要是有个人也这样像我表白,这一生都够了。”只要是个女人,没有不羡慕感动的。   再看明秀,她已经完全傻了,盯着电视机屏幕一动不动,完全弄不清楚情况的表现。      简悦无声叹气,再次转向屏幕,画面已经跳过去了。到底是黄金时段,只有这短短两分钟的时间,但给人的震撼显然不止这么短。      于牧再次驱车赶来的时候,明秀仍然眼神迷茫,看着他慢慢张口:“你刚才是什么意思?”   于牧走到她面前,大概是刚才赶得有点急,气息还有点不稳,轻轻搂住她:“真是我的傻女孩,全中国这么多人,也许只有你这么迟钝。”   “你看不出来么,我在向你保证啊,被小看这么短短的一段话,现在怕是比法律文件还要有效,不管走到哪里,也会有人知道,世上有一个我这样爱着这一个你!”      嗓子一下子噎住,明秀根本说不出话了。   原来爱一个人真的会做出如此疯狂的行为。      生死爱恨都经历过了,最后他还是匆匆走到自己面前,向所有人证明了他对自己的爱和决心,还要做到什么地步呢?   明秀闭上眼,让眼泪流入心田,将头慢慢靠在于牧的肩膀上,低语出声:“好,你要记住今天所说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有话要说: 1 关于感谢 首先感谢一路陪我走下来的亲们,在此向你们鞠躬,说声“谢谢。”因为你们的支持,让我有了很大的动力。 2 关于结局 我觉得这篇文最难写的就是这里,我反复修改了几遍,删删写写,最后让他们这样圆满,花了很多心思,就怕你们不满意。当然,每段故事,大家都有各自的想法,我不一定能做到尽善尽美,但真的是用了心的。 3 关于番外 我会陆续呈上,走甜蜜温馨路线,还是那句话,感兴趣的亲们请期待一下。 4 关于新作 有了第一次经验,我会更加努力,尽快会挖新坑。 如果喜欢的话,请动手点击一下作者的名字,进入专栏收藏一下,第一时间知道我的最新动态,再次鞠躬感谢! 50 50、吃醋小事(番外一) ...   于牧一年到头工作都很忙,只有到了过年前几天,才算是真正的休假。   因为第二天放假,这一天他早早地结束了工作,特地驱车去超市买了很多东西,然后回家进到厨房忙活了好一阵,做了一大桌子菜出来。   这才终于停下来,坐在沙发上,得以休息一下。      打开电视,正好响起新闻联播的经典音乐,此时是北京时间晚上七点整。   于牧每天晚上都会看新闻,就如同学生每天必做的功课。随时关注国家大事,时事民生,对他这个做商人的十分重要。   等新闻联播放完,电视屏幕右上角显示时间是七点半,这又过去了半个小时。      满大桌的鲜亮菜色,香味四溢,于牧却一点食欲也无,只看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热气快消散完了。他终于忍不住拿起手机拨下了号码,那边响了好一会儿才接通,他的口气不由地有点不快:“怎么拿个东西拿那么久,饭都做好了,等你有一会儿了。”   “嗯,就快回了……”那边女孩回答的有点支吾,顿了一下,“要不,你先吃?”      于牧眉头皱的更紧,语气也跟着沉了下来:“你那什么话,快点,再给你半个小时,必须到家。”   明秀连连答应,于牧这才挂断电话。      又随便地看了会儿广告,于牧掐着点看了下手表,过了十分钟。他从沙发上站起来,去把餐厅桌上的饭菜一一放进微波炉里转了两分钟,趁空隙将壁炉调节了一下。   等温度上来了,明秀回来了。      于牧打开门将她迎进来,接过她手中的纸袋,打开来扫了一眼,有两本书,应该就是明叔叔托那个法国男人带来的,还有一些腌肉和红酒之类的,全是法国人爱吃的食物,明叔叔之前从没寄过这些东西。   于牧心一沉,脸上不动声色,将纸袋稳稳地放在鞋柜上,顺手替明秀脱下羽绒外套和毛线绒帽。看她鼻头通红,摸了摸她的脸,果然冰冰凉一片。      “怎么回来的,脸上这么凉?”于牧问道。   “啊?”明秀一愣,她当然不敢说是Joseph送她漫步回来的,虽然并不是她自愿。这么冷的天,再浪漫的情怀她也受不了。   推开于牧的手,往里面急走,一边含糊地回答,“就这么回来的,饭都做好啦?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快吃饭吧。”      于牧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就自学了做饭。   那时候还是明叔叔阿姨刚去法国的那一会儿,秀秀又是生气又是伤心的,天天在家里哭,于牧为了哄她高兴,便主动去学了做饭,想做出明阿姨的味道。   但明秀尝了第一口就吐了出来,哭的眼泪都流进了嘴里:“你做的真难吃,我不要吃你做的饭。”   他好歹下了苦功夫学了有一阵子,没想到这么失败,自那以后就没有进过厨房。      后来明秀得知妈妈去世以后,意识不太清醒,半夜突然在床上坐起,大吵大叫,哭着喊着要吃妈妈做的饭。于牧无法,大半夜地上哪叫人,只能自己重新系上围裙,走进厨房,食材有限,只能做了一碗鸡蛋面。   有点忐忑地看着女孩吃下去第一口,她的反应很奇怪,又像是要哭又像是要笑,于牧吓得将面端走,连忙倾身抱住她,急问:“怎么了?宝宝,是不是我做的很难吃?”   哪知明秀哽咽的上气不接下气,脑袋直摇,让人弄不清楚含义。      于牧便又开始了操练厨艺,特意去请了五星级饭店的主管大厨教授,这样一个月,他的厨艺可以拿到大堂去展览了。   所有人都吃的赞不绝口。   可是正主已经飞去了法国……      再次让明秀尝到自己的厨艺是在两人结婚后。   明秀刚满二十岁,于牧就提出要结婚的要求,明秀抵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最终和他商量了一下,各退一步。   可以结婚,但不想举办婚宴。      于牧心中当然不愿,他甚至想举行一场世纪大婚典,让全世界人都知道明秀已经成为了他的妻。但看女孩脸上那么坚决的表情,还是忍住了。   两人遂悄无声息地去民政局领了两个小红本回来罢了。      不管怎么样,他们终于结婚了,成了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以后谁也不能把他们分开。于牧真的是高兴,心血来潮亲自下厨,同样的是一碗鸡蛋面,明秀这次吃的很平静,末了,在于牧的虎视眈眈下,只说了两个字的评语:“好吃。”   于牧有点失望:“就这样?”   “那要不然呢?”明秀反问。      于牧看着她,一张小嘴油乎乎地泛着光,却不肯多说一句好听的,他忽然有点不甘心了,扑上去就咬。事实上,他一碰到那两片柔软,心就自动化成了一滩水,糊里糊涂之中只想将其吞下去才好。   明秀感觉他就像一头饿狼,在自己唇上又是吸又是啃,那哪是亲吻,简直要把自己吃掉一样,直吻得自己都喘不过气来,只能连连求饶:“不要了,求你了,我快不行了。”      于牧意味不明地发出一声单音节:“哦?那我试试。”   他的手探到女孩身下,轻拢慢捻一阵,抬起头来邪邪地勾起嘴角:“果然快不行了,湿了呢。”   明秀满脸通红,用手背捂住自己的眼,大声骂他:“你不要脸,真不要脸,大白天的我还在吃饭,你就,你就……,这叫白日宣淫!”      “呵呵。”于牧重新俯身含住她的耳珠,低低地笑,“白天也要吃饭啊,你饿我也饿,你吃饭,难道我就不用吃了?”   之后的话语渐渐消失在两人的喘息中。   折腾半天于牧才停下来。   那天以后,明秀便学会了一件事,吃饭的时候坚决不说话。      桌上只有碗碟碰撞的清脆响声,于牧习惯性地给明秀夹菜,夹了几次以后,发现对方碗里的数量不断增长,女孩巴拉着饭菜,一点都没有食欲的样子。   于牧放下筷子,板起脸:“是不是在外面吃过了!”   明秀心里发虚,低头不敢看他,人家从法国远道而来,还特意帮爸爸传送东西,就吃顿饭小小的要求都不能满足么。      明显默认了。   于牧不由地冷声道:“下午在电话里怎么和你说的,讲了晚上回来给你做饭,让你等我吃饭,你说的好,现在却在外面和别的男人先吃了!”   其实他强调的不过是和别的男人吃饭这件事情,明秀怎么听不出来,但她到底理亏,没敢直面顶撞,只在心里小小地骂他“小心眼”,嘴上赶紧道歉:“对不起。”      “不要和我说对不起!”于牧最不喜欢听的就是这三个字,他有点烦躁地站起来,也不理明秀眼巴巴的眼神,自顾自地将碗碟收进厨房,把几乎没怎么动过的菜全部倒进了垃圾桶。   明秀站在厨房外面,看着他的动作,眼皮直跳,这是男人生气发作前的预兆。   心里有点惴惴,毕竟那么大桌子菜,做起来肯定花费了一番时间和心思,自己应该提前和他说一声不用做的,到底还是害怕男人的淫威。      “你不要生气啊,下次不会了,一定提前和你说一声。”明秀跟在他身后还是违心地说道。   “还有下次!”她不说还好,一说更气了,于牧转身斜睨她,“我看我是把你宠坏了,一点都没有做别人妻子的自觉!”   这话说的有点过了,明秀抿紧唇,定在原地不动了。      于牧每天有规律的作息时间,虽然第二天不上班,他吃过晚饭还是去书房打开电脑整理公务。今天心却怎么样也沉静不下来,对着电脑发了会儿呆,还是将电脑关上了。   推门进卧室,女孩已经洗过澡上床躺下了。   被子把整个人捂得严严实实。   这睡得倒是安稳!   于牧干脆脱了衣服,也钻了进去。      心里犯堵,怎么睡得着,明秀也在和自己生闷气而已。   早知道就不结婚了,要是去了外地上大学,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像现在,难得和朋友在外面吃顿都搞得不痛快。   正在心里无声抱怨着,有具火热光滑的身子贴了上来。   明秀一下子掀开被子,惊坐起来,看见男人上身□,这是她结婚当天就发现的一个现象,男人睡觉不穿衣服,还不让自己穿,只不过是为了一逞兽欲,方便自己耍流氓而已,还美其名曰“心与心的贴近”。   明秀将自己下意识包裹地一丝不漏,吓到:“你!你!你怎么突然就进来了。”      她这个样子就像别人要强迫她一样,于牧动作优雅地也慢慢坐起,丝毫不在意自己是裸着的,不快地扯了下嘴角:“这是我的卧室,我的床,怎么就不能随时进来?”   他倒是会说了,明秀飞快地反应过来,反唇相讥:“那,这也是我的身体,我的自由,怎么就不能在外面和人吃饭了。”   这分明是偷换概念,重点全被忽略了。   于牧眼睛危险地眯起:“你还有理了,出尔反尔,浪费我的心意,道歉还不诚心,你自己想想,有没有做错。”      他说的义正言辞,十分正确,道歉的话都到嘴边,明秀忽然想起自己的立场,抬起头不甘示弱:“我之前和你说过对不起了,你不接受,我也没办法,再说你为什么生气,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今天一定要把自己的想法表示清楚。”   她挺了挺胸脯,让自己尽量看上去更有气势一点:“你不要把自己当成古代的君王,我也不是你的后宫妃子,随时随地等你下朝回来临幸,我是新时代的女性,即使和你结婚了,也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和交友自由,更何况我也没做什么过分的行为!”      真能联想,还越说越来劲了,于牧耐心地听她说完,拉下脸盯着她:“说完了?过来!”   凭什么!那语气就和楼下张大爷叫自己家狗的语气一样,真要听他话了,岂不是侮辱了自己的人格!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是站在正义的一方,千万不能被邪恶的一方压倒了。   双手叉腰,大有不甘屈服的意思。      那小嘴撅的,不就是给自己亲的。   于牧也不废话了,干脆就扑上去把人压倒,罩着她的嘴就亲下去,让她还说,让她还胆子大的和自己反抗!      明秀当然奋起反抗,不仅双手双脚地抓他蹬他,牙齿也配合着咬他。   可于牧何许人也,这点小伎俩他还不看在眼里,长手长腿地轻易就压制住她的,舌头也灵活地在她嘴里乱窜,她咬他就退,她松他就进,自己一点力气没花,反而将她累的气喘吁吁。      最终还是倒在了他的淫威之下。   在□来临之前,于牧突然恶意地停了下来,逼视她的眼睛:“睁开眼睛看着我,说我是谁?”   “于牧!”明秀全身火热,□却空虚了,急需有人来填满,眼睛都急红了,气匆匆地叫他的名字。   “不对,”于牧偏不愿这么放过她,“说对了才给你!”   “牧哥哥……”   “还是不对,重新叫!”   “老公,行了吧。”明秀委屈地叫道。   “哎,宝宝这才乖。”于牧奖励性地亲亲她的额,一下挺进,将她送入云端。      夜深人静 ,正是深睡眠的好时候,偏偏有人不自觉的还在身上乱动,明秀累的全身像是一滩水,无力地用手推推他,软软地呢喃:“好了吧。”   男人喘息急促:“明天不上班。”   明秀欲哭无泪,明天不上班也不能这么折腾我吧,这都第几次了,睡睡醒醒的,还有完没完了,怎么那么多精力!   “我困死了!”      男人气息更急,吻住她的唇,将她的抱怨都吞进唇里,压着嗓子含糊地安抚她:“快了。”说着,猛烈地急撞几下,低吼一声,趴在女孩身上,轻轻颤抖平复余韵。   不知过了多久,明秀都快要再次进入睡眠,感觉身上压的实在是沉,小心地动了动:“好重!”   于牧呼吸沉稳,听她这么说,终于翻了个身。      明秀真的无语了,还是刚才那个姿势,他的东西还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只不过,两人掉了个头,现在是她趴在他的身上而已。   还是忍不住问道:“你这么睡不累么?”   “不会。”于牧在黑暗中准确地找到她的唇角,亲了亲,声音里带了满足过后的困意,“宝宝乖,我真的爱死你了,一刻也不想离开你。”      明秀脸颊火辣,情人间那么动人的情话,愣是给这个流氓说出了□的味道。   算了,就这样吧,这个怀抱这么熟悉温暖,送她熏熏入眠。      黑暗中,于牧搂紧她,轻言出声:“真是个傻丫头,人家打你主意也看不出来么,永远那么心软,对别人就是件好事?要懂得狠心拒绝知不知道。”   明秀的脑袋轻轻在他脖颈处蹭了蹭,人像个小猫一样,睡得香甜的无知无觉。   于牧心一软:我们还要在一起很长时间呢,真好!    51 51、生育小事(番外二) ...   秦情怀了小孩,于牧作出体贴下属的好样子,早在离产期还有三个月的时候就给她放了假,这在全公司都是找不到第二人的好福利。   没有哪个女性同事不仰头羡慕:还是做老板的总管太监好啊!   这话有点讽刺的味道,秦情听到的不少,全部置之不理,在二十四孝老公的搀扶下抱着圆鼓鼓的肚子,挺着腰板离开了公司。看上去颇有几分高傲的味道,但私下里谁也不知道,老板的假期不是那么好拿的。   人家养胎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医院,她可好,两者一样都不沾,被派到了别人家。      过完年没几天,明秀还处在寒假中,正愁天天呆在家里太无聊,就有解闷的送上门来了。可她一开门,看到对方的大肚子,顿时就苦了脸:“姐姐,你可真爱我,肚子都这么大了,还千里迢迢地往我家跑。”   以为她自己想的?   秦情托着自己的肚子,撇了撇嘴,自嘲道:“我就是个天生的劳碌命,好不容易没事情做,放个假,却在家里闲不住,你就收留我了吧。”   这说的倒是实话,她一个人在家,确实不知道干什么好。   听她这么说,明秀忽然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便把人热情地迎了进来。      让人进来了吧,她又后悔了。   秦情几乎走到哪她跟到哪,坐着先要给她放快软垫,站着她要搀扶着,就连上卫生间她都在一边守着,凡事都像个丫鬟一样,那么小心翼翼地伺候着。      秦情看她忙前忙后,无奈地叹气:“我没那么矜贵,从小皮糙肉厚地长大,只不过生个孩子而已,就和母鸡下个蛋没两样,哪用得着那么紧张!”   说的那么夸张,明秀忙止住她:“你可千万别这么说,人家都说胎教很重要,胎儿在妈妈肚子里都能听得懂的,你这么说他,小心他出来以后不亲近你!”   秦情看她那紧张严肃的表情,俨然比自己这个做正牌妈妈的还认真,不由得笑道:“你以后肯定会是个好妈妈。”      明秀脸一白,吓得连连摆手:“我不要,我才不要!”   这反应也太大了点吧,秦情偏头仔细想了一会儿,脑海里闪过一件往事,几年前在于牧的订婚宴上,有个叫戚薇的女人当场晕倒流产了,就是在明秀的面前,该不会是那件事受到的刺激潜意识遗留至今吧。   这个事就可大可小了。      秦情将人拉坐在自己身边,认真地看着她的脸,小心地问道:“秀秀,你不要什么?是不想要小孩么?我能看的出,你其实很喜欢孩子的。”   明秀下意识的点点头,紧接着又摇摇头,低头小声道:“我才大四,还在上学,感觉自己还像个孩子一样,不太成熟,怎么能照顾好别人,更别说做别人妈妈了。”   秦情听她这么说,稍放点心,不过是大多数年轻女孩的共同想法,何况她有一个那么伟大的母亲做榜样,自是把妈妈这个角色责任看的很重大,不敢轻易去做,这个想法说的过去。      “咳咳。”秦情清清嗓子,握住她的手,又接着问道,“万一,我是说万一,如果你不小心有了呢?”   “啊?”明秀一愣,抬起头看她,这个……   “应该不会的吧。”她多次强调了让于牧做好措施的,偶尔有几次冲动没做到,她还特意去吃了事后紧急避孕药。      秦情看她那后知后觉的样子,不由得失笑:“夫妻间的生活,这可说不定,难道就没有激情过烈的时候?何况,看于总那个样子……”平时在人前,穿着西装,板着张脸,一副生人莫近的样子,实际上,私底下见到明秀就像化身为狼一般,两眼直泛幽光,是个人都能看的出来。      她说的那么暧昧,明秀脸一红,想到前几天晚上于牧使劲折腾她的事情,突然想不起来,他是不是每次都戴了安全套的?   越想越后怕,手心都冒出冷汗了。   秦情把她的反应都看在眼里,脸上表现出担忧的神色:“你这样不行啊,当了人家老婆,迟早是要给人生孩子的,再者说了,于总现在那么大一份财产基业,百年之后要留给谁?”      不是不愿意,只是她一想到要生孩子就心慌慌的,说不上来的感觉。秦情说的那些都有道理,她也能明白,但是真要接受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   “我不知道,反正现在不想。”   估计是心里有什么心结,秦情看她脸色发白的样子,也不忍心再说了,心想:老板,任务有点艰巨,我估计完不成了,还是您老亲自上阵吧。      直到晚上于牧回家,明秀还是坐在沙发上呆呆出神的样子。   于牧皱了皱眉,换了鞋子放下公文包,看了一眼开放式的厨房,台面上干干净净,亮的反光。走向她问道:“吃过晚饭了?”   明秀默默摇头:“没,我吃不下。”   “怎么呢,谁惹我们家宝宝不高兴了?”于牧蹲在她面前,抬起她的下巴,亲昵的说道。      明秀没看他,纤长的睫毛半垂着轻颤:“没谁,是我自己想不开。”   “哦?”于牧拉长了尾音,慢慢的站起来,坐到她的身边,然后将她抱到自己的腿上,抬头盯着她的眼睛,明显是一副谈心的姿态,“那宝宝告诉我,想不开什么呢?”      明秀嘴角向下弯了弯,想开口来着,话到了嘴边,又憋了回去,脑袋软软的往于牧肩膀上一趴,顿了一会儿,耳边才响起她闷闷的声音:“我不想生孩子。”   于牧早在女孩投入自己怀抱的时候就软了心,但一听她这么说,还是有点失望。      怎么说呢,他其实不是很喜欢小孩,有没有对他来说都没什么区别,只是偶然有一天在公司里路过茶水间的时候,听女员工们聊天的时候说到一句话:“女人一旦生了小孩就彻底沦为家庭主妇了。”   他心一动,下意识想到了明秀。      两人结婚都有一段时间了,她还是每天上学放学,作息时间完全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有自己已经结了婚的意识,有一次甚至鬼使神差的和自己提出住校的要求,真是见鬼了,老婆住校,他怎么办?   所以,那个时候,他就萌发了想要一个孩子的强烈想法。以明秀的性格,真做了妈妈,肯定就不会有那么多东跑西走的想法了。      于牧温柔地摸摸她的头,循序善诱:“哪有女孩一辈子不当妈妈的?我记得你母亲的日记上是不是说了这么一段话:新生命的到来是上天赠与我的福利,因为有了她,我的人生才变得更加圆满,我们的家才变得更加温暖。”   听他提到过逝的母亲,明秀鼻子有点酸,歪着头趴在男人宽厚的肩膀上更不想说话了。      于牧知道她这是有点动摇了,赶紧趁热打铁:“你不要怕将来孩子会闹你,教导他的责任全部由我来扛,我一定会把他教的乖乖的,就像你一样。”   明秀嘴角往两边一扯:“那不行,像我一样,还不麻烦死了。”   “哦?你终于知道了。”于牧两手搬过她的脸,笑道:“晓得老公有多么不容易了吧,这个世界上,除了我,怕是找不到第二个男人能容忍你这个古怪性子了。”      明秀明知道他是有意哄自己开心,还是忍不住终于露出了笑容,眉眼弯弯,像是天上的明月,亮莹莹的,一直照进人的心里。   于牧打心眼里觉得欢喜,抬头亲吻她的眉,她的眼,还是没忍住一直来到她红润润的唇,一如既往的柔软而芳香,让人欲罢不能。   很绵长的一个吻,有一种甜蜜的契合感在两人间流转,于牧终是想起来还有重要的任务没完成,不想破坏这温馨的气氛,却必须趁着这美好的机会继续往下走。      轻轻晃一晃女孩:“宝宝,给我生个孩子吧。”   沉默,明秀又将头低下,无法面对男人期盼的黑亮眼神。   于牧没有催促,耐心地等待了半晌,终于听女孩说出了心底最担心的事。   “我有点怕,你知道裴姐姐的事吧,她曾经和我说,她害过许多未出世的孩子,所以受到报应了。”   于牧心下了然,之前就大概猜到一点,果然如此。      在那次订婚宴上,明秀亲眼看着戚薇倒在血泊中,孩子当场就流掉了,她表面上没说什么,这件事到底给她心里留下了阴影。   于牧抱紧她:“没事,是那女人自己做了坏事。”虽然明秀至今不知是戚薇找人差点强了她,他也不想让她知道,遂转开话题,安抚地亲亲她的额角,“就算有报应,也会报到我的头上,和你没关系,和咱们将来的孩子更不相关,你放心!”      明秀猛然抬头瞪他,捂住他的嘴,气道:“你什么意思,平常不总说我们是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么,现在却说这种话!”   “呵。”看她那大眼瞪小眼的着急样,真是可爱极了,于牧感觉格外欢喜,轻笑不断,全身的震动也带动了女孩。      明秀不舒服了,从他腿上跳了下去,脸色泛红,强自镇定,双手叉腰盯着他问:“你又笑什么,我说的有什么不对么?”   于牧慢条斯理地起身,脸上笑意不减:“没什么不对,我只是高兴的。老婆终于承认我了,我能不高兴么。”      明秀脸更红了,热气呼呼地往头顶直冒,这会儿看他笑的像只狐狸,心里十分别扭,又是被人算计了的感觉,指着他就大声道:“你就是想博得我的同情,听我说这样的话对吧,真是老奸巨猾,我不想理你了。”说完,一阵风跑进卧室,顺带将门“啪”的一声锁上。   于牧知道她心里还有点混乱,需要自己一个人慢慢消化,看着紧闭的房门无奈的摇头:算了,今天就到这里。      不知道是不是放假闲的比较久了,明秀这几天人好像变得越来越懒了,天天早上都赖在被窝里不想起来,被人连抱带拽的拉起来吃早饭,还嫌外面空气冷。   于牧把人带到穿衣镜前,指着里面那个披头散发的懒散女孩:“你自己瞧瞧,是不是变胖了?”   年轻女孩都怕这个,明秀也不例外,她一下清醒过来,睁大眼睛看向镜面,“呀”的一声叫了出来,紧张的摸摸自己的脸,肉乎乎的,不是自己看错了,脸都圆了一圈。   “我真的胖啦!”      “叫你还懒啊,要注意适当运动知不知道。”于牧刮刮她皱起的小鼻子,“赶紧去刷个牙,洗个脸,等下带你上公司。”   明秀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警觉的看着他:“你想干什么?”      这也太敏感了,于牧失笑,弹了一记她的头顶:“小脑袋瓜子里成天乱想什么呢,以你的话说,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能对你做出什么不轨的行为么?”   看她还是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瞧着自己不动,于牧叹口气,又补上一句:“宝宝真是越来越聪明了,我们公司今天请了医院的人来专门做体检,我想想你也快一年没做过检查了,就顺带一起了吧。”      平时没事基本上不让自己去公司,怎么突然兴起了,果然还是另有目的。   明秀撇撇嘴,看到窗户上结了一层白茫茫的霜花,下意识打了个冷颤,摸摸自己胳膊上起来的鸡皮疙瘩,拉长了声音哀叫:“外面很冷啊。”   “ 没事,多穿点衣服,到了公司有暖气。”   装可怜没用,明秀于是耷拉了脑袋。      做老板娘的多少有点特权,到了地点就有人专门提了器械,直接上到28层总裁办公室给她一项一项的仔细做检查。每年检查都差不多,无外乎眼睛,牙齿,心率……   最后还有抽血。      明秀怕疼,还有点晕血,这是从小的毛病,多少次逗改不掉。   将胳膊僵硬的伸出,扭过头闭上眼睛怎么也不敢看了。   于牧看她明明不想,却咬牙挺着的模样,心生爱怜,将她的头贴入自己的怀中,对护士低低催促:“快点。”   他的气场那么强大,年级稍长的护士长手一抖,险些将针误戳。   于牧皱了皱眉,忍住了没出声,只是眼神一直精锐的逼人。      护士长手心里慢慢冒出了冷汗,知道院长为什么点名派她来了,女孩的针实在不好扎,她的皮肤细白,血管却偏偏也细,青色的一线,几乎和采血针差不多的宽度。   护士长悄悄换手,在自己的护士服上擦了擦汗,轻轻拍拍女孩僵直的胳膊:“放松点,你太紧张了。”也不知道是怕的还是冷了,或者二者都有,女孩皮肤上一小粒一小粒的疙瘩都凸了起来。这样,毛孔收缩,血管就更难找了。      明秀愧疚,知道自己血管难找,为难人家了。深深地呼吸一口气,换了另一只胳膊撸起衣袖,这边要好一点。   护士长不敢犹豫了,趁女孩还没反应过来,迅速地绑上止血带,消毒,扎针,一气呵成,任务终于完成。      也就一眨眼的功夫,明秀真还是没反应过来。于牧替她按住棉花球,对护士长道谢:“谢谢,我和你们院长打过招呼,希望结果请尽快送来。”   护士长连声应下,端着治疗盘快速地走了。      “瞧,你吓着人家了。”明秀看护士长离开的脚步生风,不满地对于牧抱怨。   “嗯。”于牧点点头,显得有点心不在焉。   “好了,放手吧,我要回家了。”明秀看他侧着头不知又在打什么歪主意,推推他帮自己按着棉花球的手,不想呆在这里打扰他了。      “恩。”于牧淡淡地应了一声,小心地看了一下她的胳膊不流血了,便把手松开。   哪知明秀刚站起来,他又反口道:“你今天留这吧,下班我们一起回去。”      刚说的话就反悔,明秀踮脚在他脸上到处巡视,想找到什么蛛丝马迹:“你今天很不对劲,是不是又想干什么坏事了。”   “没什么,怕你等下回去打不到车。”于牧把她按坐在沙发上,低头亲亲她的额头,柔声安抚,“乖,陪我一天,下班我们一起回去。”   不等明秀拒绝就转身 51、生育小事(番外二) ...   走向办公桌:“我要工作了,你有什么事就拨内线找秘书。”   明秀不由得耸耸肩,他神经质又发作了,要工作还把自己留在这。      两人一个处理公务,一个随手翻着杂志,谁都没有说话,在这么宽敞的总裁办公室里却一点都不显得突兀尴尬,反而有种很和谐的气流在室内流转。   新来的美女秘书敲门进屋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种场景,一时都不好意思开口说话来打破这种和谐。      还是于牧先开口,一边十指如飞的在电脑键盘上敲打,一边头也不抬的对秘书吩咐:“东西送来了?放在桌上就出去吧。”   秘书恭敬的照做,出门前不免多看了眼传说中的老板娘,得出了一个十分令人沮丧的认知:好小啊,还是学生吧。原以为会是什么很性感成熟的大美女,结果,其实还不如我呢。   在带上门的瞬间看到老板站起来向她走去,脸上明显带着激动的兴喜,再想想他对自己的冷漠态度,除了工作的事情,更多的时候,对待自己就像个透明人,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可怜的叹气:哎,到底没那个命啊……      明秀在秘书进来的时候也抬起了头,注意到于牧翻了那份体检报告以后,就激动的站了起来,看向自己的眼神一时担忧一时兴奋,十分古怪复杂。   心里面开始隐隐不安,不由的向他问道:“怎么了?有什么问题么?”   于牧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向她快步走来,坐到她身边,将她一把抱住。   “秀秀,你先别动,先听我把话说完。你……要当妈妈了。”他说的实际上很平静,只是抱着女孩的手越来越紧,“你的肚子里有一个快两个月的小宝宝,我们家要添新成员了。”      明秀完全愣住了,傻傻地伸手摸上自己软软的肚子,那里仍旧平坦一片:“怎么会呢,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听情姐姐说怀孕的初期是会有恶心反胃等一些不舒适的感觉,可我除了懒一点,没有任何其他的变化。”   “没事,我问过医生,不是所有人都会有早孕反应,不用担心。”      “什么?”明秀呆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于牧刚才说了什么,“这么说,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   这话不是反问,已经很确定了,明秀忽然联想起于牧最近一系列的反常行为,一股无名之火冲上头顶,一把推开他,怒道:“是你预谋的吧。”她想起前几次房事上,于牧的不知节制和激烈,还整晚的在她身体里不出来,原来如此。      明秀冷笑起来:“明知我害怕要小孩,却故意让我怀上,怕我不愿意,还把情姐姐拉上门做说客,前几天还装可怜博得我的同情,你真是,真是……”到后来都委屈的说不出话来,眼泪顺着脸颊就流了下来。   一点也不想看见他了,扭过身子背对他,哭的全身直抽:“你太过分了,结婚前怎么答应我的,这才几年就又忘了,你太坏了,一点都不爱我。”   气的说话都语无伦次。      于牧心疼的不行,赶紧从背后搂住她,连连柔声哄慰:“是我不对,都是我的错,你打我咬我都行,千万不要生气不要哭了,别忘了你肚子里有另一条新生命了。”   明秀被他说的一噎,声音压下去了,眼泪却流的更快了。      于牧急的都想抓头了,无计可施之下,干脆侧身吻住她的唇。   明秀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行为弄懵了,眼睛睁的圆溜溜的瞪着他。于牧闭上眼不为所动,手上抱牢了她,尽量不让她乱动。   渐渐的,不知什么时候这个吻已经变了味,直到有只手从衣摆下摸上她光滑的肚子,明秀立马惊觉,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长沙发上,于牧正压在她的身上。   下意识护住自己的肚子,明秀气极:“你怎么这样,压到宝宝怎么办。”      于牧终于松了口气,脑子里浮现出一句话:夫妻哪有隔夜仇。   他撑起身,忍不住又舔了一下女孩嘴角的透明液体,闹的女孩又是一个大红脸,轻松的笑了:“还不承认喜欢小孩,没出世就这么护着他,以后出生了怕是连我的地位也抢了去。”   真是小人得志,明秀顿时觉得牙痒痒,磨了磨,扑上去就咬。   于牧有意逗她开心,配合着一边躲,一边用手稳住她,防止她摔倒。      这么闹了一会儿,明秀发泄过,感觉心里好多了,喘着气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我判定你犯了欺诈老婆罪,今天要给你惩罚,你认不认。”   于牧现在哪敢说一个“不”字,点点头:“当然。”   “很好,那就罚你从今天开始,到宝宝出生,不准和我睡一张床。”   这个惩罚也太过严厉了,于牧直觉想拒绝,张了张口,脑子却快速地转了个弯。勾起一边唇角,直勾勾地望着她:“我倒是没关系,只是怕某人晚上冷了,会偷偷的跑过来钻我的被窝。”      “怎么可能。”明秀连掐死他的心都有了,再不能对着这么无耻的人了,转身就往外走。   事情还没完全解决,总不能以后真一个人去睡冷被窝。于牧三两步跨过去箍住她:“咬也咬过了,骂也骂过了,差不多解气了吧,你想想,是心结总得解开,现在是不是感觉整个人都轻快多了。”   他的嘴巴总是那么厉害,理由每次都那么有说服力,一直能说到人的心里去。   明秀抽了抽有点酸酸的鼻子:“是又怎么样,改变不了你骗人的恶劣本质。”      于牧被她说的哑然失笑,求饶道:“对对!你说的都对,只要你高兴说什么都行。”   搞得好像自己冤枉他一样,明秀别扭的扭扭身子:“这是你说的,我饿了,要吃东西。”   “你说。”   “我要吃彩蝶轩的糕点。”那里靠近市郊,开车至少要两个小时。   “我还想吃张家湾的烤鸭。”这下更好了,一个在东面一个在西面。   “还有京华巷的水果茶和美味记的披萨。”整个N市都要跑遍了。   于牧心想:还好工作提前都处理的差不多了,今天可以把剩下的时间都空出来。   “还有呢,全说出来吧。”   “别忘了去电视台要一张主持人的签名照片。”   好吧,老婆就是用来疼的,于牧毫无怨言的答应下来:“行,全部都为你办到。”    作者有话要说:一点一点的磨合,一点一点的幸福,也祝亲们生活美满! 另外插播一条通知:发新文了,现代耽美,强攻强受,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接受,会不会喜欢,心里颇为忐忑啊~ 地址连接已经发到本文封面下,点一下就可以直达。还是希望亲们能去捧个场~ 谢过谢过!!! ━━━━━━━━━━━━━━━━━━━━━━━━━━━━━━ 小说下载尽在八零电子书网www.txt80.com--本书由【夭桃仙仙】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