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txt80.com--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你是我找不回的地老天荒 作者:青忱 内容简介:   有多少人尝试过,从天堂坠落到地狱的滋味?   有多少人尝试过,被身边最亲最爱的人欺骗、背叛的滋味?   当所有的一切成为假象,   当所有的真相一夕之间被剖开,   当用谎言交织而成的华丽帐幔被撕成碎片,   她将如何应对人生中的爱恨情仇?   有多少人尝试过,明明知道不能爱一个人,却不知不觉深陷其中的滋味?   有多少人尝试过,用一把刀,亲手捅进自己最爱那个人的胸口的滋味?   有些东西,再也无法重来,   有些事情,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有些时候,一个选择,就是一生,   而等待他的生命之局,又将以怎样的方式出现?   有多少人尝试过,爱而不得的滋味?   有多少人尝试过,很爱很爱一个人,对方却不爱你的滋味?   而又有多少人,明知对方不爱自己,却依然甘愿固执守候,   又有多少人,愿意用尽自己的全部去爱一个人,   而当她终于来到他身边,他又能否守候住属于自己的幸福?   谁是谁寻不回的地老天荒?   谁是谁思不得的白首偕老?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梁谨纾、云正临、宋加铖┃配角:苏晓益、周韵妍、俞庭亦┃其它: 引子   (一)   城市的交通很糟糕,因为下着大雨,又是上班高峰期。大雨如同无数条白色的铁链敲打着地面,从前面的挡风玻璃里望出去,前方路上均是水花反溅起时弥漫起来的白茫茫一片,如同璀璨烟花过后留下的烟雾。   路上堵了长长的一条车龙,也许是前方的十字路口出了车祸,也许只是单纯的雨天堵车。   叶致晗抬腕看表,离上班时间只剩下不到五分钟,迟到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于是拿起手机给穆炜欣发了条短信,请她在领导那边帮忙挡一下。谁知穆炜欣很快回过来,发了个郁闷的表情:“还不知道咱俩到底谁先到呢,南环高架上也在大堵车……”   车载收音机里声线优美的气象台女主持一遍一遍的提醒,“雨天路滑,请小心行驶。雨天路滑,请小心行驶。”   她又重新拿起手机,给亓越臣打了个电话。   电话拨通了很久他才接起来,“小晗。”   “你到公司了没?”   他似乎是在匆忙之间接起的电话,声音听起来有点喘,“刚到,怎么了?”   她心不在焉的盯着挡风玻璃上的雨刮器,“没事啊,随便问问,我被堵在春江路上了。既然你已经到公司了,那你就先忙吧,我挂了。”   他好像的确是有事要忙,“好,拜拜。”   “拜拜。”   刚想收线,他忽然又叫住她,“小晗。”   “嗯?”   他顿了一下,“天气不好,你开车要小心点。”   她微笑,“我知道。”   车窗外豪雨如柱,倾盆直下,她微仰着脖子靠在车座椅上,用手拨弄了一下垂挂在后视镜上的那只黄色公鸡小布偶。气象节目已经播完,收音机里响起赵咏华慵懒的声音:   “你说想送我个浪漫的梦想   谢谢我带你找到天堂   哪怕用一辈子才能完成   只要我讲你就记住不忘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   最后到单位的时候,已经迟到了整整半个小时,在地下停车场停车时正好碰到穆炜欣也是刚到,两个人一起搭电梯上楼。穆炜欣眼尖,看到她脖子上新戴的粉钻项链,呀的赞了声,“好漂亮。”又问她,“你老公送的?”   叶致晗笑,“不是啦,昨天生日,我爸送的。”   穆炜欣恍然大悟,“哦,原来昨天是你生日,看来说自己身体不舒服请假是借口啦,老实交代,昨天是不是上哪浪漫去了?”   还没等她回答,电梯“叮”的一声响,双门缓缓打开,原来已经到了五楼。她们的办公室在走廊最西面,前面一溜全都是领导办公室。两个人四面张望了一下,蹑手蹑脚的活像是做贼,走过去才发现那一排领导办公室竟全全大门紧闭。   到办公室听其他同事说了才知道,原来今天一大早所有的大小领导全被院长叫去开会了,似乎是哪里有工程出了问题。   穆炜欣笑着对叶致晗说:“看来你的寿星运还没过去。”   叶致晗也觉得幸运,虽说她们单位不像一些外企那样对上下班时间规定严格,也不需要打卡,但迟到这么久被领导看见了总归是不太好。她笑,“那我今天中午是不是得请吃饭?”   穆炜欣也眨着眼睛笑,“我就是这个意思。”   结果这顿饭还是没吃成,上午十点,叶致晗接到朱少睿的电话。她觉得不安,因为这位朱少睿是父亲的专职律师,她与他并不熟,而他在电话里也并没有具体说什么事,只说马上过来接她。   她匆忙收拾好东西下楼去,进了电梯才想起来要给亓越臣打电话,谁知竟转到语音信箱去了,父亲的手机同样是无人接听。最后打通了张秘书的电话,张秘书听到她的声音,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实话,只反复告诉她叶先生不在,她还要再追问,那头已经挂了电话。   叶致晗握着手机的手都在抖,她知道一定是出事了,但到底会是什么事,她想不出来,幸好朱少睿来得很快。   她一上车就问:“我爸爸究竟出了什么事?”   朱少睿没有用司机,眼睛注视着前方路况没有看她,“叶先生被警方带走了。”   她的脑袋嗡的一声响,仿佛没有听清楚,她转过头,过了好一会才问:“是公司出了什么事情吗?”   前方是红灯,车子缓缓停下,五颜六色的车子从眼前飞快穿过,被车胎带起的水花飞溅在空中。朱少睿的手搭在方向盘上,终于转过头来看她,“不是公司,是毒品。”   她皱了皱眉,“毒品?什么毒品?”   朱少睿淡淡的看着她,语气很官方,“警方以叶先生暗地里从事毒品交易的罪名对他进行刑事拘留。”   “不可能。”听到这个消息她反倒稍稍平静下来,“我爸爸不可能会做这种事情。”   朱少睿没有回答她,也没有再看她,信号灯已经变化,他踩下离合,车子重新起步。   她问:“那我们现在去哪里?”   他心无旁骛的开着车,答:“警察局。”   她疑云顿生,“如果我没记错,按照《刑事诉讼法》,在没有定案交付执行之前,亲属是不能与犯罪嫌疑人见面的,那你带我去警察局干什么?”   朱少睿这才又转头看了她一眼,眼神中似乎有惊诧,但更多的是她看不分明的深炯,停了片刻他才回答她,“我并不是带你去见你父亲。”   她更加怀疑,“那是干什么?”   他没有回答她,只说:“到了。”   朱少睿带着她走进公安厅大楼,楼里很静,只偶尔有穿着制服的警务人员走过,挺括的藏青色警员制服无端端就让人生出一种敬畏和肃然。禁毒处在四楼,从宽阔的楼梯走上去,大概是走的太急,她微微有些喘,心怦怦怦跳的很快。   到了禁毒处办公区的玻璃大门外,朱少睿对她说:“在这里等我一下。”   她整个人都如一根绷紧的弦,下意识的点点头。朱少睿看着她,又补充了一句,“我很快就出来。”      (二)   从禁毒处出来后,朱少睿带她上五楼去,叶致晗后来才知道朱少睿带她去见的那个人是禁毒部门的主任周若谦。   那位周主任大约四十多岁,身材高大,留着板寸头,皮肤黝黑,端坐于办公桌后,一双眼睛淡淡的扫过朱少睿,却在看到后面的叶致晗时眼角微微跳了一下。   朱少睿掏出名片递过去,“我姓朱,是叶华南的代表律师,这位是叶先生的女儿。”   周若谦伸手接过名片,然后比了比一旁的沙发,“两位请坐。”   朱少睿从公文包里掏出委托书等证明文件连同律师证一起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说:“我想见一下我的当事人,至于叶小姐……我带他来见见宋警官。”   办公室里似乎一下子静了下来,叶致晗不明所以的望向朱少睿,朱少睿却没有看她,只是面无表情的盯着坐在办公桌后的周若谦。   周若谦一言不发的坐在那里,脸色有些隐晦不明,而朱少睿微微一笑,“周主任,我这个要求不过分吧?或者你先给宋警官打个电话征询一下他的意见,作为一个男人,我想他一定不会拒绝我这个要求。”   叶致晗终于忍不住问:“宋警官是谁?”   没有人回答她,朱少睿斜倚在沙发背上,脸上带着云淡风轻的笑,周若谦却是若有所思的盯着桌上的某一处,脸色愈发冷凝。她的心底有无边的惶恐冒出来,几乎要克制不住的颤抖,“你们谁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宋警官究竟是谁?还有我爸爸,他不可能会做这种犯法的事。”   周若谦忽然身子微倾,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个号,“加铖呢……你去告诉他,叶小姐到了……对……让他马上给我回个电话。”   或许是过了三分钟,也或许是过了五分钟,桌上的电话终于响起来,周若谦接起来后只说了声,“好。”挂掉电话后,他起身走到门口,朝外面招了招手,“小李。”   门外走进来一个清瘦的年轻男子,周若谦吩咐他,“带叶小姐去趟402会议室。”   叶致晗下意识的去看朱少睿,朱少睿的眼睛里有种让人看不分明的东西,他的嘴唇微微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最后却只是朝她轻轻点点头。   两侧的办公室门全都闭的紧紧的,也许是里面没有人,也许是隔音太好,也许是纪律部队,所以无人聊天,总之整条走廊里都是寂然无声。   402会议室在走廊东面的尽头,小李把她带到门口,示意她自己进去就走了。   她站在门前,门上写着402三个数字的银色门牌闪着暗淡的金属光泽,她曲起双指在门上轻叩了两下,无人应答,又敲了两下,仍旧是无人应答。她忽然觉得这样的情景似曾相识,似乎在什么时候曾经发生过,但其实是没有。她把手搭在冰凉的金属门把手上,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轻轻的按下去,门被缓缓的推开。   屋子里一个高大修长的身影正背对着她站在窗口抽烟,窗外煦煦的阳光如浅金色的瀑布般飞洒进来,那样明亮的光影里可以清晰的看到有微小的灰尘弥漫在空气当中。她模模糊糊的想,明明记得是在下雨的,什么时候太阳竟然这么好了?而那个身影全部隐在亮光底下,如同是一个虚幻的暗色影子,唯有右臂的臂章上,那颗精美的黄色五角星闪着金子般灼人的光芒。   她微微仰着头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其实阳光并不刺眼,但她还是觉得眼睛很痛,仿佛那些光束全都化作一根一根的针刺入她的眼眶,疼得她几乎要掉眼泪。   过了许久许久,窗口的那个人终于缓缓的回过身来。   她慢慢的扬起唇角,笑容在她白皙至几近透明的年轻容颜上绽开成一朵盛放的花朵,甚至连声音里都含着清流般的笑意,她说:“宋警官?”   宋加铖默默的看着她,目光幽深,过了好一会才慢慢的点了点头,“是我。”他说。   她依然是看着他笑,“那么我是谁?”    正文   如果说,我们每一个人的每一步人生路都是凡世红尘中穿梭即逝的彗星,那么在生命之中,在那些悲凉的人生段落之前,一定都曾浩劫过一场繁华的流星雨。然而除了我们自己,谁也无法明白,我们曾经拥有过什么,又曾经失去了什么?   我从来不认为上帝是公平的,但至少有一点,他在我们脚下都相同的展开了一条茫茫道路。康庄大道也好,羊肠独木也罢,你无法否认,那是路,亦是唯一的命途。   在悲喜交织的岁月年华里,有人太早看透浮世空落尘灰,又有人太晚觉悟命运玄妙短促。   我亦曾经憎恨这个世界,憎恨记忆深处的一切人与事,但命运从来都是以它最直接的方式向你伸出双手,那就是生存。   世间百态,人世万千,大多不够完满,但我想,能够活着,能够好好的活着,能够完完整整的活着,其实已经是上苍对你格外的厚爱了。   因为在你能够看见和不能够看见的地方,实在有着太多太多的苍白与荒凉,那么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放弃触手可及的明媚与希望?   生活的感伤在于昨日,而生存的感知在于未来。   路还在前方,最重要的东西还可以继续。   我想,这已然足够。    第一章   (1)   周一早上,是设计部惯例的碰头会,部门负责人莫经理坐在电脑前讲解PPT,其余十来个人则皆围在会议桌旁认真的盯着投影仪安静聆听。遮光窗帘已全部放下来,房间里唯一的光亮就是幕布上偶尔闪动的微弱白光,所以电话进来时,桌上闪亮的手机屏幕显得尤为突兀。   谨纾本想把电话掐掉,看到来电显示时却顿住了,前面四位数字很熟悉,因为是公司的内部号码,只是后面四位竟是四个零。莫经理正巧停止了演讲,会议室里很安静,只听的到鼠标点击的声音。她就坐在最靠近门边的位置上,想了想还是悄悄开了门走到外面的走廊上去接。   电话彼端是年轻女子柔美的声音,“你好,请问是梁谨纾小姐吗?”   谨纾说:“你好,我是梁谨纾。”   对方礼貌的说:“我是曹然,董事长有事想见你,请问你现在方便到楼上来一趟吗?”   谨纾本来想问问什么事,话到嘴边还是没问,只说:“好的,我马上上来。”   挂了电话,她回会议室悄声跟莫经理说了一下,莫经理倒像是一副熟知内情的样子,连讶异的表情都没有,只点了点头挥手催她快去。   董事长云正临的办公室在四十楼,亦是这幢大厦的顶层,因为三十九楼和四十楼聚集的都是公司高层,所以普通员工乘坐的直达电梯只到三十九楼。谨纾在云朗工作了一年半,亦是第一次上去,只是没想到曹然竟会在电梯门口等她。   曹然是云正临的首席秘书,据说是当年与云正临一起从美国回来的。大概是身份使然,平常她总会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感觉,穿着名贵套装气质清冷高雅。   以前有一次设计部出去聚餐,几个男同事喝多了玩真心话大冒险。有人恶作剧出了个大冒险题,二选一,一是打电话向曹然表白,并且要自报部门和姓名;二是随意吻一个女服务员。猜拳输掉的那位男同事二话没说,起身就找了个女服务员吻下去,结果被人家当头盖脸狠狠甩了一巴掌。   周韵妍幸灾乐祸,“你选第一个不就没事了吗?”   那名男同事捂着被打的那半边脸忿然道:“我要选了第一个就不止被甩巴掌那么简单了,曹秘书那眼神,简直比穿云箭还厉害,耍她,我不要命了我?”   没想到近距离接触,才发现她待人其实颇为亲切。   楼上的布局颇有些九拐十八弯的感觉,跟着曹然拐过了好几条走廊才看见通往楼上的扶手电梯,怪不得她会特意下楼接她,没有人带路恐怕真的找不到。   环廊弯转的走道里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曹然十厘米的高跟鞋踩在光可鉴人的灰白色大理石地面上发出“哒哒哒”的声响,仿佛是古装电影里在安静清冷的深夜响起的打更声。   顶楼的布局倒简单许多,穿过几层玻璃门,曹然停在一扇乳白色的办公室大门前,回头朝她微微笑了笑,告诉她,“这里就是董事长的办公室。”然后双手推开门。   云正临后来总是会想起这一刻,她从曹然身后缓缓走出来时候的样子,仿佛是他曾经看过的某部电影中的经典场景,女主角也是这样从暗处一步一步走出来,用特写的慢镜头,所有的观众甚至都可以清晰的看见她表情中的每一分生动变化乃至眼眸里的每一丝光影明灭。她淡淡扬起的笑颜在幽暗的瞬间变得闪亮无比,有种真正石破天惊般的美丽。其实隔得很远,又是背光,并不太能看清楚,只觉得身材高挑纤瘦,穿着平底鞋站在曹然身边也丝毫不显得矮。   她一步一步走近,最后站定在他办公桌的三米远处,声音轻柔,“董事长,你好。”   离得近了他才能看清楚她的样子,眼睛很大,眸子乌黑,眼球的黑色几乎多过白色,闪着灵气逼人的熠熠光华,大约是因为长相甜美的缘故,她看起来比档案上写的年龄要小一些,虽然穿着高档时尚,也仿佛还是大学生模样,只是气质偏向成熟,有种端庄剔透的清冷。   他拿了只黑色的文件夹从宽大的办公桌后走出来,然后指了指一旁的黑色沙发,说:“到这边来坐。”   谨纾依言走过去,与他面对面坐下。云正临从黑色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纸递给她,她接过来一看,竟是一份度假山庄的初步规划方案。   云正临解释给她听,“这份度假山庄的方案是我父亲在世时就打算实施的,可惜当初因为各种原因耽搁了下来。”   只是一份很简单的计划文书,谨纾很快看完后,把它放回到茶几上。   云正临说:“这个度假山庄将由我们和德国一家L ?T ?Y地产公司合作开发,我看过你的档案,知道你曾经在德国念大学,我下个月要去趟德国与对方谈合作细节,想请你同行做我的翻译。”   谨纾有些意外,但还是委婉的拒绝道:“董事长,我毕业后已经很多年没有再说过德语了,更何况我当初念大学的时候也没有专业性的学过德语,所以,这件事我恐怕无法胜任。”   他闲适的靠在沙发上,“你不必自谦,而且我刚才的话也还没有说完。其实我这次邀你同行另外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希望由你来全权担当这次度假山庄的总设计师。”   她惊愕的抬头,而云正临只是微微一笑,“我看过你以前的设计作品,你的设计风格我很喜欢,也很符合我们这个度假山庄的总体风格。”   谨纾说:“可是照公司以前的规矩,每一项工程都是由我们设计部的所有员工一起分工合作完成的。”   云正临淡淡摇头,“这个度假山庄并非隶属于云朗的旗下工程,而是由我们云家和L ?T ?Y的董事长Finn私人出资建造的。”他稍稍停顿了一下,“这么说吧,我只是以私人的身份来邀请你做这次度假山庄的总设计师,与公司无关,而公司里的一切其他工作都将正常进行,同样的,你们设计部门的日常工作也将正常进行,不会受到这个度假山庄的影响。”   谨纾有些云里雾里,私人建造度假山庄?还是私人花园山庄?   云正临温和的笑,“我相信你能行,而且我想这对于一个设计者来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当然,你可以先回去考虑一下,但是不要太久,我希望能尽快听到你的答复。”他把茶几上的那个黑色文件夹递给她,“这里的资料你先拿回去看一下。”      (2)   下楼的时候在电梯里谨纾把手机从口袋里翻出来,看到上面有两个未接电话和一条短信,都是周韵妍。   “我先去食堂打饭,你等会就直接过来找我吧。”   她先回了趟办公室把资料放掉,然后下楼去吃饭,到食堂的时候周韵妍已经把她的饭菜也一起打好了坐在她们常坐的那个位置上等她。   她在某些方面有些孩子气的执拗,喜欢固定买某几个牌子的衣服,固定去某几家餐厅吃饭,固定坐餐厅的某个位置……周韵妍跟她在一起久了,也就渐渐了解她的这些习惯。   吃饭的时候周韵妍明显心不在焉,吃完饭两个人下楼散步,谨纾终于忍不住问她,“你怎么了?”   周韵妍跳着脚低头数地上的方块砖头,过了足足有一分钟才回答她,“我姐夫回来了。”   谨纾第一次听周韵妍讲自己的事情,“其实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离婚了,我姐姐跟妈妈,我就跟爸爸。我姐姐比我大两岁,从小就又聪明又漂亮,我跟她站在一起,所有人都只会夸她。小时候我们一起学跳天鹅舞,别人说她是一只小天鹅,而我却像是一只丑小鸭。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我爸妈离婚的时候,我妈提出要我姐。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她们离开时候的样子,我拉着我妈的袖子一直哭一直哭,可她连看都不愿意看我一眼。”   “那时候我想一定是我不够好,所以妈妈才不要我。于是我开始拼命的念书,每年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名,可是我妈始终没来看过我,她甚至连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妈在离开我爸爸的第三年就去世了。”   “重新见到我姐姐是在我大二那年,她比小时候更加漂亮更加出色,也就是在那次,我第一次见到了我姐夫。我从来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一见钟情,但是在见到的他的那一刻我相信了。可我不得不承认他们站在一起,真是郎才女貌,在那一刻我知道,原来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比不上她。”周韵妍的笑容淡薄如浮光,“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姐姐已经死了六年,他的眼里心里还是只有她?前天晚上他约我吃饭,不满一个小时,他望着我,竟然就发了三次呆。”   周韵妍望着旁边车水马龙的街,声音平静而哀凉,“我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他了,本来我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忘掉了,可是他回来了,我再一次看见他我才知道,我依然那样爱他,八年了,我爱了他整整八年了。”她怅然的笑了笑,“抗战都结束了,我却还是忘不掉。”   谨纾无言以对,过了很久才仿佛是自言自语,“如果能把该忘的事情都忘掉,时间久一点算什么,怕只怕,有些东西,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她侧过头对周韵妍说,“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像你姐姐的人肯定是你,所以最有机会的人也是你。当然,前提是你甘愿为了他,永远都生活在你姐姐的阴影之下。”   周韵妍猝然抬起头,谨纾却只是笑笑,别开头,不再说话。      谨纾在第二天就答应了云正临的提议,正如他所说,这样的机会对任何一个设计者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临行前的晚上,谨纾第一次失眠,大抵是有些近乡情怯,毕竟毕业已经五年,她一次都没有回去过。   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很久,最后索性起来去书房把资料从行李箱中重新拿出来看。度假山庄的名字叫天韵,谨纾爱极这个名字,天韵,舌尖微启,又轻轻落下,轻柔典雅如旧时女子的闺名。   山庄的规划面积达到5.33平方公里,这样大的度假山庄,现今在国内亦是屈指可数,谨纾觉得不可思议,这样大的山庄又岂是区区几亿人民币可以估量的?要说若是由云朗置业开发,那么即便是不和L ?T ?Y合作也足够承受,但为什么又是私人出资呢?   最后也不知道是怎么睡着的,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她发现自己就趴在桌子上,身上的骨头都像是要散架了一样,但她没时间再活动筋骨,因为离云正临约定过来接她的时间只剩下半个小时。谨纾急出了一身汗,匆匆忙忙把资料塞回箱子里后跑到卫生间刷牙洗脸换衣服,也来不及化妆,素颜朝天的一张脸上还顶着两个黑眼圈。   等她匆忙提着行李下楼时,一辆车牌号为“ZL212”的银灰色宾利已经等在楼下了。大约是晚上没睡好的缘故,谨纾觉得自己头痛欲裂,眼睛发胀,连脚步都是虚的,一步一步就好像是踩在海绵上。   司机已经下车,从她手里接过行李放到后备箱,看她还在发呆,便又帮她把后车门打开,叫她,“梁小姐?”   她像是突然醒悟过来,“哦”了一声忙钻进车里,上了车才发现云正临就坐在自己旁边,靠着椅背看文件。   她忙跟他打招呼,“董事长。”   他微微颔首,连眉毛都没抬一下,算是应了。   她看了看表,已经六点三十八分,她迟到了。   云正临从小在美国长大,带了很重的西方做派,在时间的限制上尤为苛刻,平常上班,每迟到一分钟就要扣一百块,又是用指纹打卡,一点假都做不得。   公司论坛上就曾经有女同事发过贴,说:“像云董这么个青年才俊,样样完美,就是不知道他跟女朋友约会的时候是不是人家迟到一分钟他就要甩手走人?”底下很快有别的女同事接话,“我要是他女朋友,哪怕每次让我早到一个小时我也愿意。”   谨纾觉得自己的头隐隐作痛,手肘撑在窗户上侧着头望向窗外,因为时间早所以路上很空,车子一路畅通无阻开的飞快,路旁笔直的树“刷刷刷”的往后倒退,这个季节的树木只剩下光秃的树干,在视线里连成一条灰褐色的带子。   到机场后云正临让司机先回去,自己把他们俩的行李一起放在机场的行李车上推着。   谨纾有些不好意思,说:“我来吧。”   他没搭理她,径自推着车子进了电梯,她忙跟进去,走到电梯门口,忽然又回了下头,正好看到司机开车掉头离去。   办登机牌的时候她才想起来,“只有我们两个人去吗?”   云正临闻言抬头看了她一眼,依然是不冷不热的口吻,“有什么问题吗?”   谨纾在国外念了四年大学,深知外国人讨厌人迟到的脾性,但是像他这样夸张的还真是第一次见,便也淡淡的答:“没什么问题。”   直到上了飞机两个人也没再交流,他们的座位相邻,不过中间隔了个放饮料的小柜子,她坐靠窗的那一边,墙跟柜子之间正好隔出小小的一方天地。谨纾晚上没睡好,头等舱的座位又太软,她靠在上面没一会就开始昏昏欲睡,最后索性把椅背放下来平躺着,很快便睡着了。      (3)   她做了个绵长的梦,梦里有一个梳着两根羊角辫的小小女孩子在樱花林里欢快的奔跑,粉色的花瓣落了她满头。她回过头,清脆的喊:“爸爸妈妈,快一点。”小女孩小小的脸庞上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漂亮如同粉雕玉琢的洋娃娃,谨纾心里欢喜,站在旁边细细的盯着她看了很久,小女孩的左边耳垂上有一颗小小的黑痣,映着她白瓷一样的肌肤显得尤为娇俏可人。她还在喊,“爸爸,妈妈。”   可是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只有她一个人,那样大的林子里只有她一个人,没有别人,小女孩一边抓着胸前的衣服一边哭喊:“爸爸,妈妈。”   林子那头终于有人影走过来,慢慢慢慢的走近她,浅金色的阳光从樱花枝头的缝隙里穿过,洒落在来人的身上,如同给他周身笼罩上一层光晕。谨纾觉得他很面熟,但她分明又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他蹲在地上,张开手臂把小女孩抱在怀里,低声哄着,“小小,乖,爸爸在这里。”   谨纾慢慢的朝他们靠近,那个小女孩忽然抬起头来冲她笑,一张笑脸在刹那间竟变成了她自己的样子,她吓出一身冷汗,等再仔细一看,却分明还是刚刚那个小女孩子,挥舞着小手,“咯咯咯”的笑着叫她,“妈妈,妈妈。”   她睡了五个多小时才醒过来,脑子还有些迷迷糊糊,精神却好了许多,从包里拿出小镜子来照,连黑眼圈都消失了。   隐约听见旁边云正临低声对空姐说:“麻烦给我一杯温开水。”   温水很快送到,又听见他说:“谢谢。”   那位漂亮空姐的声音甜的都能滴出蜜来,“不用客气,有什么需要尽管找我。”   云正临忽然探过头来,把手里的水杯递给她,“你醒了,要不要喝点水?”   她愣了一下,忙接过水杯,说:“谢谢。”   他笑笑,问她,“饿不饿?吃午餐的时候看你睡着所以没叫你。”   她从早上起来就没吃过东西,被他一问才觉得真是饿了,他于是又叫空姐把食物拿过来。   对于自己一觉醒来他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转变,谨纾有种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的错觉。但食物还算丰盛,她又饿,也没时间去想他的喜怒无常,就大快朵颐起来。   云正临把椅背往后放低了一点,靠在上面就可以看到她的侧影。她吃东西时候的样子极认真,从容而安静,看得出教养很好。   大约是吃饱睡足的缘故,谨纾一路上的精神都很好,于是拿了笔记本出来看电影,D盘里只有一部《画皮》。还是因为前段时间电影公映时,公司正好标到了城西一块地准备开发别墅群,那段时间整个设计部都忙得昏天暗地,她自然也没有时间去电影院,后来苏晓益从网下载了,拿移动硬盘替她拷到电脑里。   电影的几位主演她都颇为欣赏,其实她每每看一部电影,最先看的总是演员班底,为此苏晓益常说她是唯心主义。   所有的电影,兜兜转转,左右离不开一个爱字,但到底还是动容的,看到庞勇抱着形同鬼魅的佩蓉时,她第一次觉得原来甄子丹还能这样演。   他信她,即便她已经变成了那个样子,即便全世界都背弃了她,但是他信她,也只有他是信她的,是真的很爱很爱吧,所以才会相信,毫无条件毫无保留的相信,哪怕她心里爱着的那个人从来也不是他。   他说:“佩蓉,我喝得太多啦。”   他说:“不要说对不起,我不想听你说对不起,你没有对不起任何人,其实我这次回来,最重要的是见到你开心。”   他说:“你不用替我担心,这几年我一个人生活不知道有多好,自由自在,无忧无虑。”   他说:“佩蓉,你要坚持住,你不会有事的。”   他说:“你别乱说,你放心,你不会有事的。”   他说:“你不要乱说,我一定会有办法的。”   最后的结局自然是一切尘埃落定,然后他骑着马离开,而他最爱的那个女子站在身后遥遥望着他,与她并肩而立的,是她的丈夫,他亦唯有离开,千言万语,最终只凝成一声“保重”。   看屏幕里,赵薇笑得那样沉静温婉,仿佛真的定格成了电影里端庄贤淑的王夫人,再不是当初盈盈闪着一双如水秋眸的小燕子,时光仿佛永恒,但是一眨眼已然过去十余年。   最后一个画面播完,耳麦里是张靓颖细密清扬的声音。   “目光似月色寂寞,就让你在别人怀里快乐,爱着你像心跳难触摸,画着你画不出你的骨骼,记着你的脸色,是我等你的执着,你是我一首唱不完的歌。”   谨纾静静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过了很久,电脑屏幕暗下去,幽黑的屏幕上映照出她的脸庞,她才知道原来自己哭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眼泪已经淌了满脸。   她觉得自己真是傻,明明知道是假的,明明知道那些事情都是假的,却还是忍不住要流泪。   飞机在斯图加特机场降落,机场里异样肤色的行人来去匆匆,云正临仍推着行李车,谨纾跟在他身后,一走出机场通道就看见人群中一块高高举起的牌子上面写着“云正临”三个硕大的汉字。   谨纾啼笑皆非,云正临倒还是一脸平静。   走近了才发现举着牌子的竟然是一位黄皮肤黑眼睛的年轻东方女孩,看到他们,笑眯眯的操着一口漂亮的普通话自我介绍,“云董你好,我是Finn的助理vivi,你们也可以叫我的中文名字,我叫齐舒。”   云正临微微一笑,“齐小姐,你好。”又向对方介绍谨纾,“这位是我的设计师兼翻译,梁谨纾。”   齐舒笑容甜美,“梁小姐,欢迎你的到来。”   谨纾与她握手,“谢谢。”   齐舒侧过头去看云正临,“云董,你们的酒店已经订好,不如我先送你们过去休息,晚上Finn在家设宴招待两位,不知你意下如何?”   云正临彬彬有礼的微微颔首,“谢谢。”   酒店离机场很近,大约只有十来分钟的车程,酒店门口穿黑白制服的门童迎上来接过司机手里的行李,又朝齐舒毕恭毕敬的用德语叫了声,“vivi小姐。”   原来这家酒店就是L ?T ?Y地产的名下产业,他们连登记都免了,齐舒和大堂经理亲自把他们带到早已备好的房间,房间是一个公寓式的套间,除每人一间卧室外还有共用的客厅、厨房和阳台,家具设施也都一应俱全,倒像是打算常住的样子。    第二章   (1)   如果说见到齐舒是大吃一惊,那么见到Finn,无疑是瞠目结舌。   其实在来德国之前,谨纾曾上网搜过L ?T ?Y这家公司的资料,然而这座市值比云朗置业还要高出许多的地产王国却似乎颇为神秘,除了知道这家公司的掌权人叫Finn,还有几个冷冰冰的也不知道准确与否的资产营业额数字外根本什么都查不到。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Finn竟会是那样一个人,在那座中国风十足的旧式大宅里,一个年近古稀、满头银发、清瘦矍铄的中国男人坐在轮椅上朝他们慈和微笑,“正临,许久不见。”   云正临衣冠楚楚的蹲下身去与轮椅上的Finn拥抱,“林伯父。”   Finn看到站在云正临身后的谨纾,十分和善的问道:“这位便是梁小姐吧?很高兴见到你。”   谨纾弯下腰与他握手,“林董事长,你好。”   Finn笑容爽朗,“不必这么见外,就叫我Finn吧,我的员工也都是这么叫我。”又说,“我们先吃饭吧,吃完饭再谈事。”说着便转脸吩咐,“上菜吧。”   云正临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他替Finn推着轮椅就往客厅东面的那扇门里走,谨纾跟着走进去,里面那间屋子果然就是餐厅。其实餐厅也像客厅,进深长屋梁高,轩敞阔亮,是典型清末民初时期那些旧式大户人家的房子。而屋子里的各式家具也都是古典味十足的雕花红木,天花板中央则吊着一盏硕大的暗灰色金属吊灯,抬头望去仿佛端着一个大烛台。红木大圆桌上菜一样一样的端上来,都是地道的中国北方菜肴,样样色香味俱全。   席间摆了四双碗筷,谨纾本以为还有别人,可直到菜上齐了,Finn招呼他们开吃也没见有别的人来,那副没人用的碗筷却始终整整齐齐摆着,碗里还盛着半碗白饭。   谨纾觉得奇异,后来一想,也许就跟电影里放的那样,那副碗筷是Finn为他去世的妻子准备的。心里不觉有些恻然和感动,斯人已逝,而此情不渝。   吃完饭去客厅喝茶,Finn大约是怕谨纾拘谨,倒是与她说了很多话。“本来应该是我回趟国,不过一来我行动不便,二来最近身体也不太好,所以让你跟正临特意跑这一趟,实在过意不去。”   谨纾没想到他会这样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答话,只好说:“您太客气了。”   Finn转脸对云正临道:“我与你父亲只相差三岁,若我有个女儿,也该这么大了。”   云正临微笑,说:“既然如此,不如林伯父认谨纾做干女儿?”   谨纾一愣,转头去看他,他却仿佛浑然未觉,自顾自端着茶杯喝茶,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Finn笑道:“这倒是个好提议,就是不知道谨纾看不看得上我这个老头子?”后面一句是看着她说的,面容慈爱真如一个寻常父亲看着自己的孩子。   谨纾一时想不明白云正临刚才这个提议的背后含义,但她看着Finn忽然就想起自己的父亲,最终到底还是叫了声,“干爹。”   Finn答应了一声,哈哈大笑,接着又有些怅然道:“我半生孤独,没想到老来上天还给我送来一个如此投我缘的女儿。”   谨纾怔了一下,因为她似乎看见Finn的眼睛里有一闪而过的悲戚。离开前,Finn送给她一大一小两只红色天鹅绒盒子,她推辞。Finn笑道:“既然认了你当干女儿,给份见面礼也是应该的,而且并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又拍了拍她的手,仿佛在心里感慨着什么,最后又说,“好孩子,天韵度假山庄我就交给你了。”   谨纾觉得疑惑,因为Finn似乎话里有话。   直到回到酒店房间,她才把盒子打开来看,较小的那只盒子里是一枚心形祖母绿宝石戒指,宝石并不大,但是清澈明亮,晶莹通透,放在灯光下照也看不到一丝杂质。谨纾识货,一看就知道是罕见的上品,而铂金指环上是精致的镂空雕花,看样子应该是几十年前的东西。指环很小,而她的手指纤细,戴到无名指上竟然正正好好,倒像是特意为她订做的一样。   较大的那只盒子里却是叠着一张因为年代久远而已经微微泛黄的纸张和一帧黑白旧照。   照片上是一个穿及膝连衣裙的长发少女站在桃花树下静静含笑,她莹润皎洁的脸庞在身后的粉色桃花映衬下显得璀璨而柔和,真正是人面桃花相映红。那个年代的摄影技术如此拙劣,她在镜头中却依然是眉目如画,清丽婉转,一双点漆莹黑的大眼睛似两泓清泉,明波流慧。   她忍不住在心里暗暗赞叹,“真是美。”   而那张泛黄的纸上是用炭笔绘的一副并不完整的建筑手稿图,看样子应该是园林的设计图。她把图纸展开平铺在床上,趴在那里用手指点着仔仔细细的观摩,图稿里的有些地方透出苏州拙政园和承德避暑山庄的神韵,有些地方却又显露出白金汉宫的风采。难得的是中西合璧的严丝合缝,整个图景都是格外自然。   电光火石间,一个想法忽然飞快的掠过她的脑子,只是速度太快,没等她抓住就消失了,再仔细的想了想,却又忽然理不出头绪了。过了很久,她像是忽然想起什么,把照片翻过来,果然看见照片背面的左下角有用黑色钢笔写的两行行楷小字:   天韵,吾爱。   1947年5月摄于北京颐和园。   天韵,谨纾想,原来天韵度假山庄是这个意思。   那似乎是一则发生在遥远年代的过往,但是这一切与云家又有什么关系呢?   门上忽然传来敲门声,她把盒子关上,下床去开门,门外是云正临,告诉她,“我明天早上有事要出去,所以你可以睡的晚一点,或者自己出去逛逛也行。”   她点头,说:“哦,好。”   他停了停,又说,“我中午会回来找你吃饭,你顺便想想,这里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她“啊”了一声,他已经返回自己的房间。      (2)   谨纾第二天醒的很早,因为无事,所以睁着眼睛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外面的客厅里传来走动的脚步声,很轻,过了一会又听见门轻轻关上的声音,想必是云正临刚刚出去。   她又在床上躺了一会才起床去洗漱,然后换了衣服到酒店的二楼餐厅去吃早餐。   餐厅的南面有一整排的大玻璃窗子,初冬早晨的太阳透过玻璃暖洋洋的照进来,窗明几净,阳光充沛,早餐亦是丰富美味。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只觉得浑身的细胞都充满了朝气,连胃口都受到影响,不知不觉吃下去的早餐分量竟比平时多了一倍还多。   酒店离著名的皇宫广场很近,出了酒店大门一抬头就能望见圆柱顶端威廉一世意气风发昂首挺立的雕像。   十一月的德国,虽然日色很好,但温度基本已接近零下。谨纾没有戴围巾出来,便裹紧了大衣领子一个人走到广场上去。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那样熟悉,因为每一个地方,她都曾经跟父亲一起走过。   她刚来德国上学那会父亲常常忙里偷闲的过来看她,坐十来个小时的飞机过来,往往只能呆两三天,因为父亲很忙,而她的课业也很紧,回去的时候还要再飞十个小时。她心疼他,不让他常常来回跑,父亲便摩挲着她的头发说:“爸爸想你啊。”   小时候读《飘》,看到一句话:母亲是一种神异的存在,可以使她敬畏,使她迷惑,使她安慰。   但对她来说,父亲才是她的全部。   父亲很宠她,从小到大,不管她要什么,他都会满足她。尽管家里有阿姨,但他还是会每个星期尽量抽出一两天时间亲自下厨做饭给她吃,只因她最爱吃他做的螃蟹炒年糕。味之鲜美的海螃蟹,白嫩的年糕沾了酸酸甜甜的膏汁,入口又滑又软,几乎是百吃不厌,而父亲去世后她就再也没有吃过这道菜。甚至她上大学以前身上穿的衣服,包括内衣裤,有一大部分都是父亲帮她买的。那样一个衣冠楚楚的大男人站在琳琅满目的少女服装店和内衣店里一件一件认真的帮她挑选,丝毫不在意旁人怪异的目光。   虽然她从小就没有母亲,但父亲给予了她全部的爱,她得到的甚至比那些父母双全的孩子还要多的多。   可是父亲走了,视她如珠如宝的父亲抛下她走了。   她从手袋里掏出钱包,钱包里有一张照片,背景就在威廉一世雕像的纪念柱下面,父亲单手搂着她的肩膀,笑容温和而宠溺。   她用手指轻轻触摸着照片中父亲的脸庞,过了很久,她低声说:“爸爸,我很想你。”   她一直在广场里兜了很久,直到云正临给她打电话才知道原来已经是中午了。   她带他去国王大厦的柱廊吃烤肉,两个人点了一大桌子的东西,肉摊在铺了锡箔纸的铁网上发出“嘶嘶”的声响。她撒了些柠檬汁上去,柠檬的清香、烤肉的浓香和葡萄酒的果香混合在一起,让人闻着就食指大动。   她告诉他,“这家店已经开了很多年了,我以前上大学时,一到放假就坐几个小时的车从Karlsruhe跑到这里来吃东西。那时候刚来德国,觉得世界上怎么会有德国菜这么难吃的东西,又人生地不熟,所以几乎一日三餐都是在吃面包,直到有一次周末和同学到Stuttgart来玩,偶然吃到这家店的烤肉,觉得满汉全席也不过如此了。”   也许是因为美食当前,也许是因为以前的那些记忆,她说话时的样子有种难得的俏皮,表情生动,仿佛眼睛也在说话,他不由得笑了。   在德国最初的两个月,她因为吃不惯东西一下瘦了十多斤,她本来也不胖,那样瘦下去,身上几乎连一点肉都没有,一摸,全是骨头。后来在电话里跟父亲抱怨这里的东西难吃,一开始父亲并没有太在意,以为就是小孩子第一次离家所以撒撒娇,直到后来过来看到她,心疼的差点掉眼泪。立马雷厉风行的帮她在外面租好房子,又找了个会做中国菜的阿姨,她   这才算不用再饿肚子。以前的她什么都不用担心,因为无论在哪里,无论发生什么,父亲都会站在身后护着她,让她依傍。   他点头称是,“的确还是中餐最好吃。”   她咦了一声说:“不是说你从小是在美国长大的吗?”   他答:“其实也不算从小,我是在十岁那年跟我妈妈一起到洛杉矶定居的,不过在家里我们还是一直吃中餐。”他眨眨眼,对她说,“美国菜也是一样的难吃。”   她哦的一声,颇为愤然,“刚到德国饿肚子那会我还挺后悔没去美国的,我高中里有个跟我关系挺好的女同学在宾大,以前她一直游说我跟她一起去美国没成功,后来每次我跟她抱怨德国菜难吃的时候她就在电话里向我炫耀说美国的东西好吃,原来是骗我的。”   他被她逗笑,说:“宾大是私立大学,菜自然好一点。”又问她,“你当初为什么没去美国?”   她说:“我觉得学建筑还是德国比较好,而且我那个同学是林徽因的粉丝,她纯粹是膜拜偶像去了,我才不跟她发疯。”   他哈哈大笑,接着又感慨,“梁思成和林徽因都是宾大毕业的,青梅竹马,又是志同道合,同在异乡留学,为共同的梦想携手奋斗,幸福大概就是如此。”   谨纾却淡淡摇头,说:“然而最后他到底还是娶了旁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二十多年的夫妻情分,可她不过走了七年,他就另娶了别人。”   云正临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静静的停了一会,又听见她说:“不过,其实能这样也是很好的。十几岁看别人写金岳霖的时候看到一则小故事,说他在林徽因走后多年,忽然有一天请友人吃饭,众人不解。直到吃完饭后他才对众人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我当初想,林徽因多么幸运,有一个男人这样待她。可是现在想想,明明知道无法拥有,却始终无法爱上别的人,曾经沧海难为水,其实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云正临微微一怔,她的眼睛闪过一刹那的落寞与哀伤,他忽然想起昨天在飞机上,她对着电脑屏幕默默垂泪的样子。   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因为她很快抬头问他,“对了,昨天在Finn家,你为什么会说那句话?”   他愣了愣才反应过来,说:“我当时那样说真的没有任何其他意思,可能你不会相信,但这真的是事实,我保证。”      (3)   他们在第二天的下午就动身回国,谨纾觉得奇怪,“我怎么觉得我们这次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干?”   云正临看了她一眼,说:“其实这次来,最主要的原因是Finn想见见你,很抱歉,之前我没有跟你说实话。”   “见我?”她怔了怔,忽然想起那张照片,于是很快说,“我明白了。”   他淡淡一笑,说:“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果然是有些道理的,怪不得Finn那么挑剔的一个人却一见你就喜欢。”   回去的路程好像永远要比来时的快,她躺在柔软的沙发椅上睡得极为安稳,大约是因为冷,整个人都缩进毛毯里,侧着身子,头发散在椅背上,他想到一个词,青丝如绢。她的睡相极好,已经睡了快两个小时,连动都没动过一下。她的眼睫毛很密很长,像两只黑色的小蝴蝶停在眼睑上,他轻手轻脚的把自己腿上的毛毯展开来盖到她身上,连呼吸都是屏住的,好像一旦重一些就会惊扰到那两只小蝴蝶。俯身的时候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不同于别的女人身上脂粉味和香水味夹杂的甜腻,那是一种极淡的清甜味,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味道,只觉得好闻。   他伸出手,替她掖了掖被角,直起身子的时候速度太快,膝盖砰的一声撞到座位前的折叠小桌板上,他按住膝盖忙转头去看她,她只是轻轻在睡梦中皱了下眉,并没有醒。桌板上的笔记本被刚刚那一下撞得有些倾斜,他看着屏幕上密密麻麻的字忽然有些心烦意乱,索性合上电脑,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没想到最后却是睡着了,那是他生平第一次在飞机上睡着,等醒来时,飞机已经快要降落了。   下飞机时是北京时间的早上九点,一出接机口就看见曹然迎上来,“董事长。”似乎有些欲言又止。   他转头对她说:“今天放你一天假回去好好休息。”然后把她的行李箱递给司机,吩咐他,“你送梁小姐回家。”最后才朝曹然点点头道,“走吧。”   谨纾回到家时,钟点工正在家里打扫卫生,她一直不习惯家里有陌生人,所以事前跟对方约好了时间,总是在她上班的时候才来家里打扫。钟点工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手脚很麻利,人也不麻烦,看到她,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跟她打招呼,“梁小姐,出差回来啦。”   谨纾微笑的冲她点点头,“你好。”又从行李箱里拿了盒樱桃巧克力出来给她,“这种巧克力是德国的特产,回去给你孩子尝尝吧。”   那位阿姨有些不好意思,用手摸了摸精致的巧克力盒,说:“哎呦,这个巧克力很贵的吧,这怎么好意思?”   她只是摇摇头,说:“没关系,不贵的。”   晚上约苏晓益去荣安记吃水煮鱼,顺便把带回来的礼物拿去给她。   苏晓益听到她跟云正临一起出差,连鱼都不吃了,搁下筷子瞪大了眼睛问她,“老实交代,孤男寡女,异国他乡,良辰美景有没有发生点什么?”   白而嫩的鱼肉被切成薄薄的一片片,相间着滚红的麻椒一起浮在红油汤面上,吃在嘴里,舌尖上又麻又辣,连鼻尖上都起了细细的一层汗。谨纾出生于南方,自然很少吃辣,但在这样的冬日里吃一锅热气腾腾的水煮鱼却实在是舒爽,仿佛身上每一个毛细孔都张开了。她自顾自的吃,对苏晓益的话充耳不闻。   苏晓益是一家言情小说杂志的执行主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多了那些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总把小说里的风花雪月带到现实中,她于是常常说她有幻想症职业病。   其实谨纾跟苏晓益的相识颇具戏剧性,去年二月份的时候,她独自去了山西攀爬黄土高原,结果在途中出现高原反应,不停的上吐下泻,一个人躺在农家客栈的床上,身上已经痛到麻木,她当时有些自暴自弃的想,也许自己真的就这样客死在异乡了。   最后救了她的就是苏晓益,她被人从高原上降下来时也是她一直陪在她身边。后来苏晓益每次跟她开玩笑,总要逼迫她叫她恩公。   谨纾也是到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次攀爬途中苏晓益就走在她前面,因为大家都是一个人,她虽然没注意,但苏晓益对她的印象特别深,晚上投住农家客栈,两个人又正好投住在同一家。   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真的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第二天苏晓益退房时,昨天晚上的老板娘不在,换成了一个中年男人,想必是客栈的老板。那老板大概挺喜欢跟漂亮女孩子搭讪,看苏晓益一个人,便一边帮她办手续一边夸赞她,说:“姑娘你可真有勇气,我还从来没见过有女孩子敢一个人上高原的。”   苏晓益随口答:“没有吧,我昨天还看见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也只有一个人,也住在你们这里,你没看见吗?”   老板哦了一声说:“那大概还没起来,我一上午都坐在这里,没看见还有单独一个人的。”   当时时间已将近中午,苏晓益隐隐觉得不对,想了想还是跑到她房门口去敲她的门,发现没人应后更觉得不对头。于是跑出去叫老板拿备用房卡去开门,苏晓益后来告诉谨纾说当时他们发现她时,她整个人已经开始出现水肿,并且陷入昏迷。   两个人熟识后,苏晓益总要教训她,“你胆儿可真够大的,第一次上高原就敢一个人去,我告诉你那次是你命大,看你以后还敢不敢?”      (4)   谨纾一直没有告诉苏晓益,其实那次并不是她第一次登高原。   第一次是在四年前,跟旅游团去西藏自治区。隆冬季节的青藏高原,大雪足足积了有一尺厚,远远望出去白雪皑皑的壮阔山脊,如同是支撑于天地之间的一块玉璧,雪白无瑕,无边无际。   她从来没有见过那样轩峻壮丽的世界,几乎不能说话。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山舞银蛇,原驰蜡象。   白茫茫的天地之间恍若一座圣洁的殿堂,那样干净剔透的世界,好像是小时候在童话里看到过的冰雪王国,银装素裹,江山如画,世界静谧如同凌驾于尘世之上,   而他看着她,笑容明亮尤胜酷日阳光下的粼粼波光,声音亦是温软如破冰的汩汩春水,他说:“我们结婚吧。”   她站在那里昂着头看他,他的背后是连绵起伏的山峦重叠,愈发显得一切都不真实,她不说话,而他微笑着看她,“嫁给我好不好?”   她终于笑起来,双手笼在嘴边,大声的问:“你说什么?”   他的笑容里带着无奈和宠溺,也终于学她的样子,把手笼在嘴边,对着山脊的另一头大声的答:“我说,我们结婚吧。”   空旷的冰天雪地里不断回荡着他的那句,“我们结婚吧,我们结婚吧……”   旅游团里的其他游客都笑容满面的看着他们,掌声噼里啪啦的响起,她这才觉得害羞,红着脸低声说:“你这样就算是求婚了啊,怎么什么都没有?”   他扬起眉梢,把右手伸到她面前,然后缓缓摊开手掌,掌心里赫然躺着一枚小巧的钻戒,他轻轻握住她的左手,把戒指推到她的无名指下。   小小的白金指环上一只蝴蝶振翅欲飞,而蝴蝶周身镶了一圈细碎的粉钻,她几乎连呼吸都止住了,因为那是他们有一次相约吃饭时,他迟到了,她等的无聊,看到餐厅的墙壁上绘了很多五颜六色的蝴蝶,一下子福至心灵,随手抽了张纸巾用笔在上面画了枚带蝴蝶的戒指轮廓。   其实她只会画建筑图,那个戒指又只不过是即兴之作,线条十分粗糙抽象,后来那张纸巾被她随手揉在一旁,她怎么也没想到,竟然会被他看到,并叫人做了出来,而且做得这样精致漂亮。   他浅笑如云,低头如亲吻一个小孩子般宠溺的亲吻她的脸颊,说:“你那张图实在画的让人匪夷所思,我研究了一整个晚上才算看明白,拜托设计部的同事重新画了,拿到工厂去让人连夜做出来的。”   她几乎要哭出来,仰起脸亲吻他的面颊,说:“我想哭了怎么办?”   他搂着她的腰,脸贴着她的,轻声说:“没关系,我不嫌你丑,但是以后你只准在我面前哭。”   他待她,从某一种层面来讲,应该算是很好很好的吧,如果没有发生后来的那些事情的话,她一定到现在都仍然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第三章   (1)   云正临亲自带谨纾去北郊看现场,那里还是大片大片的荒凉地段,但是依山傍水,景色秀丽,没有高楼林立,亦没有丛林密布,她站在那里只觉得视野开阔,连心情都似乎因此变得格外舒畅,“现在还能找到这么大这么完整的地皮真是难得。”   云正临从车子后备箱拿了瓶水递给她,道:“这块地是好几年前就标下的,投标的时候这一片一共被划分成了七块,我父亲为了能完整的投下来,竞标时明知道有对手在恶意抬价,也只好一路追上去,结果最后拿下这七块地比预估价高出了十三亿。公司其他董事知道后闹翻了天,联合起来指责他……”他忽然顿住,眼睛望着远处,过了很久才说,“我父亲的病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的,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看到天韵度假山庄造起来,但是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会走得那样快,从最后一次病发到去世,只有短短两个星期的时间。”   谨纾觉得心酸,她进公司的云正临的父亲已经不在了,但她也曾在公司网站上见过一些照片,云正临在外貌上像极了他的父亲,高大挺拔,浓眉高鼻,容颜俊挺,气魄果毅,只是他父亲眉宇间的气质比他多了一份儒雅的书卷气。   她终于还是问:“天韵……你愿不愿意跟我讲讲她?”   他很久都没有说话,谨纾怕自己唐突了,于是说:“如果你不愿意讲,就当我没有问过。”   他微微一笑,说:“并不是我不愿意讲,而是,其实我知道的也并不多。无论是Finn,我父亲还是我母亲,都对这个名字讳莫如深。”   “我只大约知道她出生世家,早年留学英国,跟你一样也是学建筑出身,Finn给你的那张图纸就是她的作品,可惜只完成了一半。不过她去世的很早,具体是出了什么事,我也不清楚,那张图之所以没有完成,大概就是因为她的早逝。”   他有些怅然,“我父亲与Finn都从事地产行业,就是为了她,甚至于,Finn为了她终生未娶,而我父亲与我母亲则是常年分居,三十多年婚姻形同虚设。然而,我母亲对此从无怨言,我父亲与Finn更是多年挚友。”   “Finn无儿无女,无妻无亲,他把自己努力了一辈子的财产都花在天韵度假山庄几近天价的造价上,只为了实现一个女人几十年前的愿望。我父亲要不是因为还有我,恐怕也会为她这样再造一座山庄出来。”   “父亲死后,我整理他的遗物,在家里书房的书柜里找到厚厚的一沓水墨画,他从未学过国画,但是每一张画上的女孩子都是栩栩如生。”   她问:“是天韵?”   他点头,“而且无一例外,每张画的右上角都写了一句诗,‘拟凭尺素寄愁边,愁多书屡易,双泪落灯前。’后来我母亲看到那些画,用纸盒装了,与我父亲的骨灰盒埋葬在一起。”   谨纾有些怔怔,“你没有问她为什么吗?”   他望着远方久久不语,最后才叹了口气,说:“问了,她回答我说,‘你父亲用了一辈子去爱她,而我用了一辈子去爱你父亲,爱而不得的滋味,我比任何人都了解,所以我不恨也不怨,如若真的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无法不爱他,同时却又无法让他爱上我。’”   他没有办法忘记母亲站在父亲墓前时哀痛欲绝的样子,他知道,父亲走了,母亲心里的那一部分也就跟着走了,她告诉他,“正临,就算上天再让我选择一百次,我还是会选择嫁给你父亲,纵然他从未爱过我,但是我看的出,他已经尽了自己的全部来对我。三十多年,纵使我后来一直不在他身边,但他从未辜负过我,更何况妈妈有你,有一个能名正言顺站在他身边的位置,已经很知足了。”   谨纾只觉得哀凉,她无法想象,要有多深爱,才可以在明明知道他不爱她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要嫁给他;要有多深爱,才可以不争不夺,不怨不恨,安然满足于悄悄隐匿在他的世界里三十余载;要有多深爱,才可以这样自欺欺人。其实她一定也明白,他从未辜负她,并非是因为她,而是因为天韵。   谨纾说:“你妈妈很伟大。”   云正临笑了一下,说:“伟大?是傻吧?”   她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忽然想起来,说:“对了,那天Finn给我的东西,那枚祖母绿戒指太贵重了……”   他看了她一眼说:“他既然给了你,你就拿着,没关系。”停了停,又说,“那是天韵的遗物,我也没想到Finn竟然会把那个给你,或许真的是跟你特别投缘吧。”   云正临在四十楼找了间空置的会议室作谨纾的临时办公室,房间很大,有整面墙的落地窗户,冬日午后的阳光轻沛如一层细沙,隔着大玻璃照进来,柔和而温暖。   她喜欢一个人呆着的感觉,不画图的时候,泡一杯咖啡,然后坐在电脑前点击鼠标,天韵的照片和那半张图都被她扫描进电脑里。她喜欢看着照片里那个女子美丽的容颜去幻想那段连同旧时光的印记一起被长埋于地下的爱情。思想里有无尽的空旷和宁静,拥有足够的空间让她细细去描绘关于那段爱情的信仰和传说。   后来有一次苏晓益在她电脑上看见那张照片,张口就问:“哎,这个女人是谁,倒跟你长得挺像的。”      (2)   谨纾翻白眼,“胡说八道,谁跟她像了?”   苏晓益听完天韵的故事后几乎是顶礼膜拜,不住的感叹,“古有妲己灭纣,褒女惑周,这个女人幸亏没有生在古代,要不然绝对又是个风云人物啊。不过话说回来,我要是这个女人,不要说有两个男人,就是他们中的随便一个,也幸福死了,哎,活脱脱的琼瑶女主角啊。”又趴到电脑前去看照片,支颐着下巴自言自语,“要说她漂亮是挺漂亮的,可也还没到倾国倾城的地步啊。”   谨纾切了一声说:“那琼瑶的那些女主角不都还没有女配角漂亮吗?”   苏晓益点头赞同,“也是。”又说,“不过这个天韵爱的肯定是另有其人,绝不会是那个Finn和云正临他爸。”   谨纾诧异,“你怎么知道?”   苏晓益答:“这个世界上情敌能变为挚友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惺惺相惜,两个人都得不到,所以大家能互相安慰安慰,要是其中一个得到了,另一个没有,怎么可能还能心平气和握手言欢?”   中午时仍跟周韵妍一起去楼下食堂吃饭,几天不见她新换了发型,一头及腰长卷发剪到齐耳,留细碎的刘海,倒比从前显得俏皮和年轻。   谨纾咦了一声,问她,“怎么想起来去把头发剪了?”   周韵妍夹了一根青菜放到嘴里,说:“前天一个人逛街,看见东边街头新开的一家理发店门口贴着一行广告语,怎么说来着?哦,是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我一看还挺有意思的,就走进去看看。结果他们店里有个理发师不停的跟我推荐说今年最流行这种短发,我后来想了想,剪就剪吧,反正留了这么多年的长头发也有点厌了。”   谨纾觉得好笑,说:“怎么现在理发店的广告语都变得这么煽情了,挺耳熟的,好像是哪部电影里的台词吧?”   周韵妍说:“我当时也这么说,后来人家告诉我,说他们老板最爱看《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那台词就是那里面的。”   谨纾噗嗤一声笑了,周韵妍倒是一脸感慨的样子,说:“《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里面有很多台词都很经典,特别是Robert说‘Seems right now,that all I have done in my life was making my way here to you.’和‘This kind of certainty comes but once in a lifetime.’那两句话的时候我感动了好久。其实我觉得Robert和Francesca都很幸运,能够在生命里碰到那样唯一的一个人,虽然他们没有相遇在对的时间里,但是拥有过那样的一段感情,一辈子都不会有遗憾了。”   谨纾笑了一下,说:“可是如果是我,宁愿选择一辈子都碰不上那样的一个人,纵然有遗憾,也仍然可以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才是世界上最最残忍的事情。”   周韵妍说:“可是如果没有碰到过那样一个人,又怎么会快乐?”   谨纾没有再说话。      (3)   闲处光阴易过,殊不知,人忙碌时,才感觉时光最是匆匆,一眨眼冬去春来,便又是一年人间四月天了。   度假山庄的设计很顺利,有天韵的图稿在前,风格样式都是固定好的,何况谨纾本身就最钟爱擅长这种类型的设计,读书的时候已经研究过许许多多这方面的建筑,后来工作了,设计的作品也大多倾向于此。   中西合璧的建筑最能凸显出浪漫与优雅的韵味,古典而不陈旧,华丽而不妖媚,精美且大气,雍容且清新。   云正临固定每周五下午都会抽时间过来看她的设计,亦是从不吝于赞叹。他说:“倒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夸赞,连Finn都说很漂亮,他说你的设计让他看到了天韵当年笔下的韵致,于无形之处见有形,于细微之处见豁然,他非常满意。”   其实Finn偶尔也会给她打来电话,但这样高的评价从云正临嘴里说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不大好意思。   下班前接到周韵妍的电话,问她,“明天有没有时间陪我去逛街?”   今年的春天来的特别早,四月中旬的天气,大街上已经有很多女孩子换上了裙子,各种颜色的柔软布料飘荡过纤细的小腿,令人赏心悦目。   专卖店里的短袖衫和裙子亦早已挂得琳琅满目,周韵妍却只拉着她一家一家店的试小礼服,谨纾一边帮着挑挑选选一边问:“你是要参加什么宴会吗?”   周韵妍怒瞪她,“你忘记下个月2号是什么日子了是吧?”   谨纾想了想,“啊”了一声,说:“我真的差点忘记了。”于是笑眯眯的打趣她,“莫不是有人打算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趁着生日表白?”   周韵妍两只手各拿了一件浅绿色和一件象牙色的及膝小礼服正对镜比划,闻言叹了口气,说:“我倒是想呢,可惜他从来不给我机会,其实我一直在想他应该是知道我心意的,所以总能在恰到好处的时候打断我。”   谨纾微微蹙了蹙眉,问:“那你就打算这么跟他耗下去?”   周韵妍沉默了一会,才说:“谨纾,其实有时候我特别懦弱,总是抱着得过且过的鸵鸟心态。因为我怕万一说出来了,我会连像现在这样呆在他身边的资格都失去了。”说完拿着浅绿色的那件进试衣间去试。   过了一会出来,问她怎么样?   谨纾绕着她端详了一阵,说:“挺好看的,这颜色很衬你的肤色。”   周韵妍微微一笑,自己又对着镜子看了一遍,说:“我也觉得不错,那就这件吧。”又转头问她,“要不你也去试两件吧?”   见她摇头,周韵妍恶狠狠的说:“难道我的生日party你还敢给我穿着旧衣服来不成?”   倒教谨纾愣了一下,“你要开生日party吗?”   “我没跟你说过吗?”周韵妍想了想,说,“对了,我都糊涂了,昨天下午我去你办公室找你就是打算跟你说这件事的,结果还没走到门口呢就听见云大董事长的声音,唬得我没敢进去,后来给你打电话也忘记说了。我是打算要开一个party呢,三十岁前的最后一个生日了,等过完这个,我以后就再也不过生日了,所以想难得奢侈一下,好好庆祝庆祝。”   谨纾点点头,周韵妍叹了一声,说:“哎,过完这个生日我就正式踏进三十大关了,以前我还发过誓要把自己在三十岁前嫁出去,现在看来是没什么希望了。”   谨纾淡淡的说:“又何必非要嫁人不可呢,嫁了人也不代表就能天长地久白头到老了。”   周韵妍笑着说:“果然是姐妹,这句话真是甚合我心意,以后我爸再催我我就这样回答他,与其嫁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还不如不嫁。”   逛完街去西环路上吃云吞面和生煎包,那家店门面并不大,但是东西很好吃,因为在地方台的美食节目上播报过,所以里面常年顾客云集。但她们去的很巧,到的时候正好有一对年轻情侣吃完离开,空出来一个两人座位。   汤汁鲜美的云吞面和生煎包,周韵妍吃得连连佩服,“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七年倒没发现还有这个地方,就是人太多了点。”   谨纾说:“这个地方是我一个朋友带我来的,下次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估计你俩能合得来。”   大海虾仁的云吞,每一只都是皮薄如纸,吃到嘴里鲜嫩清爽,周韵妍看她忽然别过头去便也顺着她的目光往右手边的角落里望了望,问:“怎么了?”   谨纾摇了摇头,说:“没事。”   周韵妍的生日party订在小南国二楼的一个大包厢里举行,谨纾一大早就被催命似的连环Call叫起来去帮忙布置现场。其实酒店里有专人负责客户party的策划和布置,但是周韵妍不肯,一定要亲自上阵设计摆弄。问酒店方借了伸缩梯,两个人爬上爬下的把大幅照片海报贴到墙上,又把五颜六色的气球用彩带扎好,垂挂在天花板上,倒像是回到了学生时代和其他班干部在教室里张灯结彩布置圣诞联欢会活动现场时候的情景。   Party是选西式自助餐的形式,包厢四周围着一圈奶白色的桌子,每张桌子上都铺着雪白的带着蕾丝花边的雪纺纱,再放上大捧大捧的百合,让人觉得如梦如幻。   谨纾踩着梯子往下俯视,笑着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在布置结婚现场呢。”   周韵妍哼了一声说:“你少得意,等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还把你拉来布置,到时候可就不止这么轻松了。”忽然想起谨纾练过书法,于是对她说,“要不你再帮我写幅字贴墙上吧?”   酒店里就有现成的金色水粉颜料和整套狼毫,直接写在亮粉色的彩纸上。中间写四个中文大字“生日快乐。”下面是稍小一号的“Happy birthday”,两边竖着各写更小的四个字,“青春永驻”、“安乐康宁”。   正在包厢里调灯光的服务员看到她的字一下子叫起来,“呀,这幅字写的可真漂亮。”   谨纾只是微笑。   周韵妍想起自己小时候不论寒冬酷暑刮风下雨的去少年宫学国画,便深有体会的端着那幅字慨然道:“十年寒窗磨一剑啊。”    第四章   (1)   等全部布置完已经是下午四点多,离宴会开始不到两个小时,谨纾没有带礼服出来,于是开车回家洗澡换衣服,假期里的马路上,车流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街道似乎永远也望不到尽头。   周韵妍打电话过来催她,“大小姐,你换个衣服换到西伯利亚去了,怎么还没到?”   谨纾堵车堵的有气无力,“早着呢,你那个谁谁谁到了没?”   周韵妍眼睛盯着门口,说:“没呢。”话音刚落就看见一个穿银灰色西服的熟悉身影从门口踏进,她下意识的压低了声音,说,“哎,我姐夫来了,不跟你说了,你快点啊,我挂了。”   周韵妍的姐夫到小南国包厢的时候,手表上的指针恰好指在六点整,他向来守时,包厢里已经有很多人,远远的就看见周韵妍朝他迎过来。他不自觉的微微眯起眼,因为在这一刹那他几乎以为自己看见了若妍,其实她们并不十分相像,但毕竟是姐妹,血脉相连,虽然没有从小在一起长大,但两个人有许许多多的小动作都如出一辙。比如跟人说话时喜欢把手交叠在身前,紧张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咬唇角。   周韵妍已经走到他面前,笑容温婉,“姐夫,谢谢你能来。”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长方形的小盒子递给她,“生日快乐。”   “谢谢。”她接过来,拿在手里扬了扬,问他,“可不可以现在拆?”   他微笑点头。她拆开来,原来是一条细铂金手链,样式简单大方,搭扣那里缀着两颗小小的五角星,她笑容璀璨,“真漂亮。”把手链递到他手上,“帮我戴上好不好?”   跟前的人却忽然没了反应,周韵妍抬起头,见他正仰着头愣愣的盯着墙上谨纾写的那幅字,她疑惑的叫了声,“姐夫?”   他嗯了一声,指了指墙上,问她,“那幅字是谁写的?”   周韵妍说:“是我一个朋友,刚刚已经有好多人来问了,是不是写得很漂亮?她在路上被堵住了,等一下就到,等她来了介绍你们认识。”   他哦了一声,似乎是迟疑了一下,接着又问:“你那个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   周韵妍眨眨眼,说:“当然是男的,一个帅哥。”   他唔了一声,没说什么,复又抬起头去看那幅字,那样熟悉的字迹……还是很多年前,她在家里的书房里写毛笔字,用特级的松烟墨,写在质地柔软细密的熟宣上,墨迹黑润,盈亮如漆。她的颜体字又写得极为漂亮,抑扬顿挫、端庄严峻,颇具风骨,他觉得意外,因为甚少有女孩子能写出这样气势磅礴的大字来。   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告诉他,“其实我都没有专门去学过书法,只是小时候喜欢跟着我爸爸写的字帖临摹,所以到后来写出来的字很像我爸爸,我以前的老师都说看到我写的字还以为是个男生呢。”   旁边周韵妍忽然哎了一声,说:“姐夫,她来了。”尔后挥了挥手,扬声叫,“谨纾,这边。”   仿佛是梦,他转过身去,就那样看到她自人群中缓缓朝他走来,她的身上穿一袭白色雪纺长裙,乌黑垂顺的长发随意散在肩头,显得身姿款款。他看不清楚她的脸,他觉得疑惑,明明是看不清楚的,为什么就是知道是她呢?那样清楚那样确定的知道是她,隔了那么长久的时光,她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他看着她,只觉得恍惚,一切都不真实,像是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之时,她从远处走来,然后又缓缓消失掉的梦境。   周韵妍在旁边替他们介绍,“这是我朋友梁谨纾,这是我姐夫宋加铖。”   谨纾伸出手,笑容恬淡,“宋先生,幸会。”   他的眼睛终于慢慢清明起来,她的脸庞也在刹那间变得清晰无比,仿佛是在黑暗里陡然打上了一束光,而她整个人就在那光束里,从周身射出一圈强烈的白晕来,让他几乎无法正视。   他伸出手,紧紧握住她的手,他还记得她的手常年都是冰凉,冬天的时候他跟她出去,她总喜欢把手伸进他的大衣口袋里,他便在口袋里轻轻揉着她的手,直到把她冰凉的指尖一寸一寸全都搓揉暖和。   但她很快不动声色的抽掉了自己的手,然后转头跟周韵妍说:“我去跟别的同事打个招呼,你忙吧。”   宋加铖只觉得自己脑子里乱哄哄的,好像有什么东西需要思考,又好像没有。周韵妍问他,“怎么了姐夫?”   他笑笑,尽量掩饰自己的僵硬,说:“我从早上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有点饿了。”   周韵妍有些无奈的看了他一眼,说:“你呀,总是不知道要照顾自己,你在这边等我一下,我去帮你拿点吃的。”   大概是包厢里人太多,他觉得闷,太阳穴那里一突一突的跳,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他耳朵边“嗡嗡嗡”的鸣叫。   周韵妍很快拿了几根烤翅回来,他接过盘子向她道谢,然后用叉子插住鸡翅放到嘴边,却又放下,其实吃不下什么,胃里像是塞了石头,满满的,连呼吸都不顺畅。但周韵妍并没有注意,只是问他,“姐夫,你等会陪我跳开场舞好不好?”   很多年前,在塞舌尔阿德让海滩上,她仰起头来问他,“我们跳舞好不好?”   他永远都记得她那天穿着粉色的连衣裙,在梦幻如世外桃源的海滩边翩翩起舞时的模样,美好宛若天使。   他不会跳舞,于是她一步一步的教他,塞舌尔岛上的阳光是金属的颜色,明亮却不扎眼,他跟她光着脚踩在金色的沙滩上,细小的沙子从脚趾缝间漏下去,柔软如同按摩。她趁他不注意用脚踩他,他不甘示弱的踩回去,她笑嘻嘻的一边往后缩一边还要伸脚踹他,结果一脚踹重了,他夸张的啊啊惨叫,抱着小腿单脚跳,指责她,“你想谋杀亲夫啊。”   她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他冲过去按着她亲,两个人滚倒在沙滩上,沾得皮肤上头发上全是沙砾。   胸腔里仿佛有一只尖利的铁爪在抓,其实那里早已血肉模糊,可那只铁爪就是不肯放过他,还在不停不停的抓,似乎想把那个地方全都掏空,直至尸骨无存。   他极力克制住自己的颤抖,说:“对不起,我想起来还有事,先走一步,你好好玩。”      (2)   周韵妍看着他没有说话,他沉默的放下盘子,很快转身匆匆离开。   宴会上来的多是同事和同学,开始的一场舞过后,一群年轻人就开始花样百出,从杀人游戏到整蛊计划到划拳摇色子到真心话大冒险,几乎把所有能玩的都玩了个遍。   谨纾也被他们拉进去,她从来没有这么疯玩过,倒觉得酣畅淋漓,她一向是游戏盲,玩到最后输的那个总是她,一下被罚了好几杯Collins,她酒量一般,几杯酒下肚,脑袋就开始昏昏沉沉起来。   她不肯再玩,于是躲到一边去吃大理石芝士蛋糕,其实她一直都不太喜欢吃甜食,今天也许是忙了一整天饿了,竟然一连吃了好几块下肚。   一群人就这么闹腾到半夜,到最后包厢里一片狼藉,大家都喝高了,散场后就都摇摇晃晃的往外走。走到最后包厢里只剩下她和周韵妍两个,周韵妍已经完完全全醉了,抱着酒瓶又哭又笑。   谨纾不想管她,拎着手袋一个人踉跄的下楼去。   外面夜空晴朗,泼墨般的夜空中繁星璀璨如颗颗明珠,仿佛是一匹上好的黑色丝绒上镶满了锐白的钻石,飞彩凝辉的光亮着实令人惊叹,倒衬得那一钩月牙暗淡许多。   大概是酒喝多了的缘故,她整个人都轻快的好像要飘起来,酒店前面有一个很大的停车场,深夜的广场上静寂如同巨大的坟场,她摇摇欲坠的甩着手袋轻声哼歌,“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   她沿着停车场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自己的车子,于是从手袋里把遥控钥匙摸出来一边晃荡一边不停的沿路按,按了很久,“嘀”的开锁声终于从不远处传过来。她的车就那样孤零零的停在酒店的右侧面,明黄的颜色在浓光淡影的夜幕下格外显眼,可她竟然找了两圈都没有看到。   她刚想开车门,忽然从半道里伸出一只手来按在她的手背上,她吓得只差破口尖叫,待看清楚来人,才闭了闭眼,生生把那句尖叫声压进喉咙。   她的心砰砰砰的跳,过了好久才笑了一笑,说:“你好。”   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她,她于是又笑了笑,说:“对不起,请你放手,很晚了,我要回家。”   他仍然抓着她的手,停了一会才开口,“你喝了酒不好开车,我送你吧。”   她使劲的挣脱,“不用了,我没关系。”   他的力气比她大,她挣不掉,于是用另外一只手一根一根的去掰他的手指,他终于松开,轻声叫她的名字,“晗晗。”   晗晗,晗晗。   隔了这么多年,这两个字如同穿山度水而来,模糊且遥远,一下子抽调她身上全部的力气。而他低头看着她,声音有种异样的温柔,“我开你的车送你回去好不好?”   她抬起乌沉沉的大眼睛,默默盯着他看了数秒,然后慢慢的扬起唇角,不知道为什么,她喝了那么酒,脸色不但没有泛红反而比平常更白。笑容就在她白皙至几近透明的年轻容颜上绽开成一朵盛放的花朵,甚至连声音里都含着清流般的笑意,她说:“宋警官,我记得你并不是交警,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你应该管不着我酒后驾驶吧?”   宋警官!那三个字如同是一把尖利的刀,迅速□他胸前最柔软的那个地方,过了好一会他才能反应过来,才能感觉到痛,锥心刺骨的痛。   很多年前的那一天,她就是含着跟今天一模一样的笑意,叫他,“宋警官。”   在那一刹那他就知道自己什么都不必再说,她太聪明,洞若观火,只需短短的一瞬间就能把所有的事情都想明白。   只是他没想到,她竟然由始至终连一句“为什么”都没有问。   这么多年,他总是反反复复的做着同一个场景的梦,她含笑问他,“那么我是谁?”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刻她的眼神,有怒、有恨、有怨、有悲、有痛、也有希冀,最后终于在他的沉默中渐渐转为灰冷。   他知道,灰冷的不仅仅是她的眼神,还有她的心,甚至是灵魂。   她趁机拉开车门,启动、松手刹、放档、踩离合换挡,加油门,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车子几乎是在瞬间就冲了出去。她把跑车的顶篷打开,风从耳畔呼呼吹过,头发不停的拍打在脸上和脖颈里,刮得肌肤生疼。因为喝了酒,脑袋有些微微的发昏,这个时候,路上早就没有了交警,她不断的排挡加速,车子犹如风驰电掣。   她第一次酒后驾车,感觉连人带车都将要飞起来。她知道他的车就在后面跟着,其实她的车技很好,但他是有名的神车手,而且说起来她的一手好车技还是拜自他的门下,所以她根本不要妄想能甩掉他,更何况他要查出来她的住处根本是易如反掌,他既然有那个闲心,她便权当没看见。   她是真的没有想到自己这一辈子还会再见到他,在那样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拒绝想起有关于他的一切事情,忍着翻山倒海的剧痛,把所有的记忆都硬生生剜去。仿佛是用火罐在胸腔里刮痧,一层一层的刮,可是永远也刮不到尽头,因为根本就没有尽头。   在最开始的那两个月里,每天晚上她都蜷缩在被窝里,剧烈的颤抖着身子,用尽全部的力气咬紧牙关才能让自己不尖叫出声,因为赵阿姨就睡在隔壁,她不想让她担心。   后来,直到后来她终于可以尽情尖叫,而不用再担心会被人听到。   那位头发花白面容慈祥、在业界享有盛誉的神经外科权威安慰她,“你是在受到重大刺激的情况下造成的运动性失语症,这个病虽然发音障碍严重,但是只要积极接受言语训练治疗,恢复的希望还是很大的。最重要的还是要放松心情,不要太紧张视这种病如洪水猛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也不要多想以前的事,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能不属于你,唯独自己的身体是属于自己的,对不对?”   她张了张口,想要说声,“谢谢。”但她已经开不了口,于是只好对着那位医师微笑了一下,点点头,表示明白。   其实在那一刻她并没有感觉有多难过,因为她终于一无所有,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失去。她甚至因此觉得幸运,因为接下来她需要做的事情那样多,多的让她没有闲暇时间去想别的东西。      (3)   她一边在医生的指导下积极的接受语言恢复训练,一边去聋哑学校学习拼音手势语言,同时也帮助学校里的老师带着聋哑学生进行口型专业训练。   在没有语言的世界里,只能用手机跟别人交流,可是灵魂在安谧恬淡的环境中开始无限贴近生命里最最原始的本性,那是从心底深处迸发出的最为深刻的善念与信仰。   而那些伤口也在经由触目惊心的溃烂后渐渐平复,经过将近一年的治疗与训练后,她的失语症痊愈。   在语言能力重新回来的那一刹那,她所有的一切,仿佛都成了上一辈子的梦魇,好像是喝过了孟婆汤,但是因为喝得太少,所以并未能完全忘怀,却到底是渐渐模糊起来,仿佛已然遥不可及。   可他回来了,再一次出现在她的面前,她才知道,原来仍然那样清晰,所有的所有都清晰到让她惧怕。仿佛是本来锁在盒子里的东西,一直置放于布满灰尘的阁楼顶端,然后忽然有一天,阁楼轰然倒塌,砸坏了盒子,里面的东西在猝不及防间曝于阳光底下,陈旧而不堪。   他是她灵魂深处无法磨灭的印记。   回到家里,卸妆、洗澡,然后把身上换下来的衣服全部丢进洗衣机,最后她穿着睡衣站在黑暗里,看着楼下那辆银灰色的车静静停在路灯底下,灯光如同一层银色的淡薄细沙镀在车子周身,愈发显得颜色亮堂。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推门下车,抬起头静静凝望了一会,然后倚在车子上,低头点燃一支烟。   有些东西并没有变化,比如无论选什么牌子的车子和西服,他喜欢的颜色永远都只有银灰色。   以前衣帽间里,他的西服排在一起,清一色的银灰,她总是笑话他像是一年到头都不换衣服似的。   有些地方他们很像,总是执着于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   她终于把窗帘拉好,连最后一丝微弱的光亮都隔绝在外,然后躺到床上去。床板上铺的是硬席梦思,只有鸭绒被又轻又暖,阿姨前天刚帮她晒了被子,上面还留有阳光干净香软的味道。她只觉得累到极致,仿佛已经几天几夜没睡过觉。   小时候父亲最注重养生,坚决不让她睡软床,连家里的沙发都是红木的,后来她去了德国,租房子买家具的时候,硬是买了最软的布艺沙发和席梦思。她振振有词,“这样软软的才会有家的感觉,硬邦邦的家具,连坐在家里看电视都恨不得正襟危坐,有什么意思?”那时候她不懂事,所以并不了解,所谓家,只有有亲人与爱人的存在才能称之为家。要不然,再舒服华丽的地方,也不过是一具空壳。   而她如今就独自住在这样的空壳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她把脸埋进被子里,低低的叫了声“爸爸”,慢慢的睡过去了。   这一觉睡得很沉,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多才醒过来,醒来时摸到脸上有未干的泪痕,大约是做了什么伤心的梦,但是她已经记不得了。   她光脚走到窗前把窗帘拉开,窗外日光璀璨如明丽的金粉肆无忌惮的四下洒落,洒在浅灰色的楠木地板上,晕起许许多多的明晃晃的小光圈。   晌午的日头几乎毒辣,小区里偶尔有车经过,阳光在车顶反射出的光束投在对面的公寓楼墙上是斑斑驳驳的支离破碎。她终于望出去,银灰色的车辆已不在原地。   谨纾想起第一次见到他时,她正好遭遇了此前二十二年人生中最最倒霉的一天,那会儿她刚刚毕业回国,不肯接受父亲的帮忙,在家里安安稳稳享受了一个多月后,执意自己拿着简历早出晚归的跑各大地产公司和建筑设计院去找工作。那时候她还没学会开车,跑的又热又累,晕头转向,结果坐出租车的时候把包落在了车上,身无分文,手机也没有,又不认识路,天色已经很晚,她一个人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看着马路上不停呼啸而过的车辆只觉得惶恐而绝望。   后来她一直想,自己真是傻,大概真的是在父亲的羽翼下生活得太过安然无忧,所以什么都不懂,其实她完全可以找辆出租车,到家里拿了钱再付给他,或者是找个公用电话直接拨110。   可当时的她,又累又饿,却只知道站在路边流眼泪,后来有一辆银灰色的丰田车停在她身边,他推开车门朝她走过来的时候,她看着他甚至还有种手足无措的呆愣。   谨纾觉得难堪,因为直到今天她竟然还可以那样清楚的记起当时的每一个细节,包括他穿的纯白色棉T恤、蓝色牛仔裤和他朝她伸出手时,修长的指节、温暖的掌心以及温柔如水的语调。   他问她,“你是不是迷路了?”   她几乎要哭出来,点着头,说:“还有我的手机和钱包也都丢了。”   他说:“来,我带你回家。”   后来她一直缠着他问:“你当时为什么会送我回家?”   他揉着她的头发说:“因为我当时看到你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只可怜的小猫咪,我没有办法不去管你。”然后又瞧了她一眼,说,“你当时怎么一声不响的就跟着我走了,也不怕我是个坏人?”   其实她也觉得奇怪,因为她当时竟然根本就没有去想他会不会是一个坏人,他的身上仿佛有种魔力,让她可以信任并且安心的魔力,仿佛是童话故事里的睡美人,只需要王子轻轻的一个吻,就可以从百年自我保护的沉睡当中苏醒过来并且义无反顾的跟着他离开。   可是睡美人之所以拥有人人艳羡的幸福是因为她的生活永远都停驻在了最美丽的那一刻,所有的童话都是一场没有结局的臆想,而生活不是童话,因为时间永远都是在往前行走,所以在最初的华美之后,结局也将随之被残热的剖开。   当然,那时候的她,永远也不会想到这一层。    第五章   (1)   他把她拉上车去,问明了她的住址就调转车向准备送她回家,结果车子刚刚开动,就从她的肚子里传出两声极其不和谐的声音。她有些窘,他还偏偏听见了,转头看了她一眼,竟然一声不响就把车开到最近的披萨店去。   她中午就没好好吃东西,此刻真的是饿坏了,再加上闻到了食物的香味,顿时觉得自己连脚步都要迈不动了,也顾不上再跟他客气,随便找了个空位就坐下来点餐。最后她一个人吃掉一个小寸的海底金枪鱼披萨和一碗奶油蘑菇汤,吃完后才觉得不好意思,于是跟他说:“要不你留个电话给我,下次我也请你吃饭,当谢谢你好不好?”   他说不用,她执意问他要了手机把自己的名字和电话输进去,因为手机丢了,所以留了家里的电话给他。   他执意把她送到家门口,她下了车后隔着车窗玻璃朝他挥手,笑眯眯的对他说:“记得给我打电话哦。”开了院子的铁门,又回过头去强调了一遍,“一定要记得给我打电话哦。”说完也不管他的怔忡,一跳一跳的消失在花园晦暗的树影里。   过了几天她晚上回到家,赵阿姨告诉她白天有个男人给她打过电话,她极少把家里的电话告诉别人,所以一下子就想到是他,连饭都顾不上吃了,忙拉着赵阿姨问:“他说什么了没有?”   赵阿姨拿给她一张纸,说:“他留了个电话给你。”   她匆匆忙忙扒了几口饭后就躲到楼上自己卧室去打电话,果然是他,一上来就说:“我忽然想起来前几天好像有人说过要请我吃饭。”   她立马爽快的答:“我说话算数的啊,时间地点随你挑。”   挂了电话她一下从床上跳下去,哧溜一下钻进衣帽间抱了一大堆衣服出来,站在穿衣镜前一件一件的往身上试,可总觉得好像哪一件都不够完美。最后跑到二楼书房去,讨好的替父亲垂肩膀,“爸爸,你跟我讲讲你跟妈妈的故事吧。”   “爸爸不是都跟你说过好多遍了吗?”   她哼了一声,说:“什么呀,以前我每次这么问你,你都跟我说妈妈是你见过最最美丽的女孩子,这算什么回答嘛,明显是在敷衍我。”   父亲微微一笑,还像小时候一样用自己宽厚的手掌轻揉她的发顶,“爸爸没有敷衍你,在我眼里,你妈妈就是我见过最最美丽的女孩子。”   “爸爸七岁那年,你爷爷被冠上资本家的罪名划为右派遭捕,你奶奶也被送到资本家学习班去学习,随后又被送往青浦乡下的劳改地进行劳改。你们现在的孩子可能没有办法了解,在当年的社会条件下,资本家是多么可怕的三个字。爸爸也因为家庭成分不好的原因在学校里交不到朋友,所有的同学全都避我如洪水猛兽,没有一个人愿意跟我讲话,六三年四清运动的时候,连一些老师都恨不得每天把我关起来批判我。”   “后来你爷爷在监狱的医院里病逝,法院的判决书下来,被判为反革命,我们家也因此被人抄掉,家里所有的财产都悉数被清卖充公,我被他们赶到一个很小的亭子间里去住。很快,文化大革命就来了,爸爸和学校里的其他同学一起被送往青海乡下,那就是你们历史课本里学过的知青下乡了。”   “也是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你妈妈。”   父亲抬起头,望着书房墙上挂着的一张母亲的黑白半身像,似乎陷入了遥远而眷恋的沉思当中,“那时候你妈妈年纪还很小,刚上初中,瘦骨嶙嶙的一个小女孩,扎着两只小辫子,皮肤很白,眼睛又黑又大,很喜欢笑,即使在农田里干活的时候也总是那样无忧无虑快快乐乐。”   “你妈妈很善良,她见没有人愿意跟我说话,就常常跑过来找我,开始的时候我不理她,她也不在乎,一个人叽叽喳喳也能说上大半天。吃饭的时候怕我吃不饱,总把自己碗里的菜夹给我吃,还推说自己不爱吃。”   “你妈妈特别喜欢跳民族舞,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第一次见到她跳舞时候的样子,那是一个七月份的晚上,我用口琴吹“devorab’s the me”给她听,她便在树下随着音乐跳舞,那天晚上的月亮很美,她在月光下翩翩起舞的样子,漂亮的就像一个仙女。你妈妈那样美好,美好得几乎让我不敢亵渎,而且那时候我的未来一片渺茫,我害怕自己没有办法给她幸福,她对我说她不在乎,可是她越不在乎我就越在乎。最后终于盼到了知青返城,那时候从我们一开始认识已经过了快十年,当年跟我们下乡的同伴很多人都已经结婚,只有我们连手都没有牵过一次。”   “回城后你妈妈带我回去见你外公外婆,可是你外公外婆在知道我的家庭背景后坚决不同意,其实也不能怪他们,虽然那会文革已经结束,但是从五十年代开始的“反右”“四清”再到“十年文化大革命”,把所有的人都逼得如同是惊弓之鸟,谁愿意跟一个脊背上刻着资本家后代的人扯上关系?但是你妈妈执意要跟我在一起,她跟你外公外婆谈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就收拾东西拉着我离开了。”   “我带她回去见你奶奶,你奶奶在多年的劳改生涯中身体已经熬坏,我们回去后,没过两个月就因为积劳成疾去世了。不过你奶奶特别喜欢你妈妈,她临走前对我说‘她是值得你用生命去爱护的妻子’。不久我就跟你妈妈结了婚,后来,全国右派甄别平反时你爷爷受到了平反,政府归还了我们家的一些家产,日子也就渐渐的好了起来。”父亲看着她微笑,“再后来,我的宝贝女儿就出世了。”   父亲说完后,她久久都没有动,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父亲把曾经的故事这样完整的说出来,她觉得心酸,虽然不曾经历过,但可以想象在当年那样艰难的政治环境里成长起来的爱情该是何其不易?可是那样珍贵那样纯净那样难得的爱情,到了最后,竟然还是没有办法完满。   她想起父亲唯一一次打她,是因为小时候她不肯去学民族舞,当时父亲气急了,伸手就在她屁股上狠狠打了两巴掌。而她亦是直到这一刻才清楚的明白,母亲的早逝,在父亲心目中留下了怎样无法估量的遗憾与思念。      (2)   父亲似乎看出了她的想法,用手指擦拭了一下桌上放着母亲照片的玻璃相框,轻声对她说:“晗晗,虽然你妈妈去世的很早,但是她的出现照亮了我的整个生命,更何况,她还给我留下了一件最最珍贵的礼物——那就是你。从这一点上而言,爸爸比其他相守了一辈子的夫妻都要幸福许多。”   她觉得很难过,低声说:“爸爸。”   而父亲只是微笑,“去睡觉吧。”   她点点头,走到门口才忽然想起正事,又走回去,“爸爸,那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见到妈妈时她穿的是什么衣服,或者,那次她在树下跳舞时,穿的是什么衣服?额,再或者说,你想象一下,你觉得妈妈穿什么衣服才是最漂亮的?”   父亲说:“在我心里,不管你妈妈穿什么衣服,都是最漂亮的。”   她气馁,父亲眼睛里的笑意渐渐加深,揶揄道:“原来我的小公主在为第一次约会要穿什么衣服而烦恼。”   她瞠目结舌,父亲哈哈大笑,“你是我的女儿,你心里在想什么爸爸怎么会不知道?”   父亲轻轻拍着她的手说:“如果一个男人是真心的爱你,便不会在乎你的外表,无论你穿什么衣服,梳什么发型,他都会觉得你是最漂亮的。更何况我女儿这么漂亮,不管穿什么都一定比别人好看,赶快去睡觉吧,明天有了黑眼圈可就真的要不漂亮了。”   她搂着父亲的脖子撒娇,“爸爸,那你都不问问我要去跟谁约会?”   父亲的笑容如涓涓暖流,“爸爸相信你的眼光,只要你是真心爱他,他也是真心爱你,不管是谁,爸爸都会支持。等你觉得你们的时机成熟了,就把他带回来给爸爸看看。晗晗,你只要记住一件事,爸爸这一辈子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你可以幸福。”   第二天早上她醒来的很早,躺在床上发了很久的呆才去卫生间洗漱,然后换好衣服下楼吃早餐。   父亲不在,他每个周末早晨都有去打球的习惯,赵阿姨在一楼拖地,看见她下来,立马去厨房帮她端了份早餐出来,又问她,“晗晗,今天还出不出去找工作?”   她一边把土司撕碎了扔到白粥里,一边说:“不去了,不过我等会要出去,午饭不回来吃了。”   十点半的时候他过来接她,带她去吃一家新开的韩国料理。   上了他的车,她忽然想起两个人都还没互通姓名,于是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趁着等红灯的机会,他伸手拿过她手里的手机,把自己的名字输给她看。   “亓越臣。”她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然后对他说,“我叫叶致晗。”   他看了她一眼,说:“我知道,你那天把电话输到我手机里的时候也输了名字。”   她吐了吐舌头,说:“哦,我忘记了。”   那家韩国料理的菜非常好吃,泡菜滋味很地道,烤牛里脊更是鲜嫩,她吃得津津有味,亓越臣却仿佛不是很有胃口的样子。她问:“你怎么不吃?我请客哎,不用替我省钱。”   他笑了一笑,终于低头吃起来,过了一会忽然抬头问她,“你下午有没有事?”   她啊了一声,下意识的就摇头,他又问:“那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想玩的地方?”   她终于明白过来,其实她刚刚回国,寒暑假的时候又基本都在外面旅游,压根就不知道这几年这座城市里多了哪些游乐场所,更何况八月江南的午后,太阳繁密而热辣,在外面多呆一会,抹再好的防晒霜恐怕也得被晒得蜕掉一层皮,哪里还有什么地方好去?   她想了想,带点恶作剧的说:“我想去玩打电动。”   他怔了一下,但还是答应了。其实她根本不会玩,亓越臣却是样样精通,什么城市英雄、开赛车、射击、架子鼓、篮球,每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过关。尤其是玩赛车,屏幕里的银色小赛车飞快的开在望不到头的崎岖山路上,模拟方向盘握在他手里,不管路途如何的歪歪扭扭,他也能把方向控制得恰到好处,让车子稳稳妥妥的到达终点。   她看了一局,立刻佩服得五体投地,“太棒了,你怎么可以玩得这么好啊?”   他伸头望了望她屏幕上大大的Game over两个英文字,问她,“你输了多少了?”   其实他的本意是想问她还要不要再去买点游戏币,没想到立刻被她伶牙俐齿的反驳,“看你玩得这么好,就知道你肯定常常不务正业,平常尽顾着玩电动。”   他不由失笑,后来在一起后,每次说起这件事他总要愤愤的指责她一番,“果然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就是那样在一起了吧,其实见面的时候并不算多,他要上班,而她也很快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开始在一家建筑设计研究院上班。   他忙,她亦不空。   所以一般只在周末的时候两个人才会约在一起吃饭,然后去看电影瞎逛,或者索性呆在他的房子里,他做饭给她吃。两个人都好静,呆在家里看旧影碟看书,也可以开开心心的过上一整天。   亓越臣在市中心租一套一室一厅的公寓,她本来以为单身男人的屋子一定很乱,却没想到竟然那样整洁,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得井井有条,而他做的菜更是令她大跌眼镜。   她一边吃一边赞叹,“太厉害了,这手艺,跟我爸有得一拼。”   他闻言抬头问了一句,“你爸爸也会做菜?”   她答:“那当然,当年他们知青下乡,在乡下呆了足足有十年呢,要换了我我也什么都学会了,不过我爸他现在不常下厨就是了。”   他咀嚼着饭菜慢条斯理的说:“要换了你,估计在乡下连十天都呆不了。”   她气鼓鼓的瞪他,“我哪里有这么娇气了?”   他只是笑而不语。      (3)   吃完饭她抢着洗碗,把他赶到外面去,结果他刚走到客厅的沙发边,屁股还没坐稳,就听见厨房传来的“哐当”声。他起身走进去,她正手忙脚乱的蹲在地上捡碎瓷片,抬头看到他,还理直气壮的挥手让他走开,“没事,不过就是出了一点小小的状况,我搞的定。”   他哭笑不得,走过去把她拉起来,“拿扫帚扫一下就好了,小心扎到手。”一句话没说完,已经听到她“啊”的失声叫了出来。她的右手食指上被碎瓷片扎出一道小小的口子,鲜红的血珠子不停的冒出来。   亓越臣忙拽着她受伤的手指往龙头上冲,然后拿纸巾替她把伤口摁住了,拉着她到客厅,找了个创口贴出来替她把伤口裹住,又教训她,“叫你别弄还逞能。”   她不服气,“只不过是意外嘛。”说着挽住他的胳膊,说,“以后我学煲汤给你喝好不好?”   他抬头望了她一眼,问:“为什么?”   她说:“哎呀,人家不是都说,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首先要抓住他的胃嘛。”   他似乎十分认真的考虑了一下,最后说:“还是不要了,就冲你刚刚这潜质,恐怕希望不大。”   她气得拿拳头捶他,他伸手一捞就把她搂进怀里,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忽然低下头轻轻的吻住她。   她一下子就僵住了,因为那是他第一次吻她,也是她的初吻。她脑子里一片混沌,什么都不能想,天地间也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周遭一片寂静,连电视机里午间新闻女主播甜美的声音都自动消失不见,她只听得到自己“扑通扑通”慌乱的心跳声。他的唇齿间带着淡淡的烟草味,她一直不喜欢闻烟味,在家里都明令禁止父亲吸烟,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嘴里带着的那种烟味仿佛特别好闻,几乎让她感觉是甜的。   其实那时候的一切都是甜的,她也以为这一辈子,她的生活都会如那个吻一样永远甜甜蜜蜜,永不言殇。   她一直都没有问过亓越臣是做什么工作的,直到有一个礼拜五他给她打电话的时候,跟她说起他们部门和人事部周末一起组织员工去爬西山兼烧烤,每人允许携带一名家属。   第二天一大早亓越臣开车过来接她去公司门口坐大巴车,到了他公司那里,她目瞪口呆,过了好半晌才喃喃的问他,“你就在这里上班?”   他一边盯着雷达屏幕倒车一边答:“是啊,怎么了?”   她问:“你在哪个部门?”   “财务部。”他转过头看到她脸色不对,便又问了一遍,“怎么了?”   她似乎正在思考着什么,过了一会抬起头来,脸上的那种迷茫已经不见,反而笑眯眯的冲他眨眨眼,说:“没什么,以后你就知道了。”   他似乎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眼,但并没有说什么。   大巴车等在公司大门口,两个部门的人已经到的七七八八,都是年轻人居多,看到亓越臣牵着她的手上车,都乐得起哄。   “怪不得市场部的郁文君一天到晚冲他放电,他连正眼都不瞧人家,原来女朋友这么漂亮。”   “介绍一下介绍一下。”   她落落大方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叶致晗。”   很多人都带着自己的另一半,大家年纪又都相差得不大,在大巴士车上嘻嘻哈哈了一阵很快就混熟了。   到了西山后,两个部门的领导组织情侣档进行爬山比赛,连礼物都准备好了,冠军的奖品是一对白金情侣尾戒,指环上雕出精美的镂空心形,两个戒指合在一起便是一箭穿心的图案。   她一下子就被那对尾戒吸引住了,誓要夺回第一名,便义正言辞的警告亓越臣,“等会抓紧爬,不许拖我后腿!”   他看着她气势十足的模样不由好笑,扬扬眉毛,也不跟她做口舌之争。   财务部和人事部的部门规模都不大,但结婚的没结婚的全部加起来,竟也一共来了十六对,浩浩荡荡的三十二个人争先恐后的冲上山路,那阵仗倒像是以前在学校里开运动会时候的场面。   叶致晗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而亓越臣手里拿着两瓶水紧跟在她身后,天气很好,初秋的太阳光影潋滟如同葡萄美酒,和着暖暖的秋风毫无拘束的洒落下来,高而远的天空中浮着几朵姿态优雅的浅淡白云。   亓越臣没想到叶致晗的体力倒是真的不错,爬了一个多小时都没喊累,其他人早已经被他们远远甩在后面,山顶与胜利都是遥遥在望。   她回过头来,笑容明亮如盛放的樱花,伸手指山顶给他看,“加油加油,就快到了。”   亓越臣有一刹那的失神,彼时她穿一身奶黄色的运动服,在明丽的阳光底下,像是一只朝气蓬勃的小鹿,轻盈而快乐。   冠军是毫无悬念,最后从领导手里接过尾戒的时候,晗晗开心的像个孩子,他替她戴上,结果她的手指太纤细,戒指戴在小拇指上嫌大,套在无名指上却是正好。   她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还是大大方方的伸出右手让他帮她戴上,说:“这个戴在右手上,左手要留着以后戴。”   亓越臣握着戒指的手不易察觉的顿了一下,但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轻轻替她把戒指戴好。   山那样高,而他站在山顶之巅远眺,仿佛天地万物都被踏于脚下,天宽地阔,气势恢弘,万里长河尽收眼底。远处缥缈如被迷雾笼罩下的水天一色宏伟磅礴的让人产生不真实感,他几乎要以为自己看到了海市蜃楼,但是是真的,因为这里并不是他第一次来,所以他知道,是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   晗晗站在他身边,兴奋的说:“太漂亮了,真的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他握紧拳头,左手小拇指上带着的那枚尾戒硌在掌心里,只觉得疼,这种疼痛仿佛从掌心一直流到了胸腔里,又从那里生出一股莫名的寒意,沿着在心脏处交汇的每一根血脉蔓延至全身,他几乎要用尽全部的力气才能克制住自己身体不自禁的发颤。最后他说:“我们先下山吧。”   她拉着他的手,说:“我们不要坐缆车,还是走下去好不好?”   他的声音近乎僵硬,“不了,我觉得有点累了。”   谨纾后来想起,总是不明白那时候的自己究竟是太过爱他,还是太过单纯,竟然连那种明显是借口的生硬语气都听不出来,竟然还以为他真是累了,忙拉着他坐缆车下山去。    第六章   (1)   西山脚下的梨园里有很大的一片空地,空地上搭建了很多玻璃棚专门租给游客做烧烤用。这个时节的梨花早已经凋谢,只余下密密麻麻的光秃枝桠,仿佛一双双比划成各种手势的手伸向天空。   晗晗第一次吃野外烧烤,只觉得新鲜,而亓越臣的手艺实在太好,烤出来的鸡翅和骨肉相连美味得一塌糊涂。她一边啃鸡翅一边用手肘推推他,说:“我们下次还来好不好,等明年春天这个园子里的梨花都开了,雪白雪白的一片,肯定特别漂亮。”   他笑了笑,然后柔声问她,“好吃吗?”   她点头,说:“好吃。”   他就又把手上刚烤好的一串玉米递给她,她看他把自己烤的东西都给了她,十分不好意思的说:“你也吃啊。”   他说:“没关系,我等会再吃。”   那天晚上,他送她回去的时候,她说:“改天等你有时间,我带你回家见见我爸爸好不好?”   他怔了一下,她以为他是在担心,于是安慰他,“你不用担心啦,我爸爸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而且他最疼我了,只要是我喜欢的,他都会喜欢。”   他仿佛是笑了一下,过了一会才说:“这么快就让我见家长?”   被他这样一说她倒觉得有点窘了,但很快就故作镇定的哼了一声,质问他,“干吗,你是害怕还是不愿意?”   他突然伸头在她脸上亲了一下,作委屈状,“我还真有点害怕。”   她“噗嗤”一声笑了,说:“放心啦,我爸又不是老虎,总不能把你吃了吧?”   他想了想,说:“那下个周末吧好不好?”   她点点头,也伸头在他脸上啄了一下,“晚安。”刚推开门想下车,他忽然叫她的名字,“晗晗。”   他第一次这样叫她,说:“有些事情我想要告诉你。”   她感觉到他的严肃,于是把脚缩回去,重新关上车门。他的眼睛盯着前方,说:“关于我的身世,我想我应该告诉你。”   “其实我是一个孤儿,从我懂事起就是在孤儿院,六岁的时候,有一个年轻的单身女人收养了我,虽然我从来没有叫过她一声妈妈,但她真的对我很好,供我吃供我穿供我读书,不过在我高三那一年,她患上宫颈癌,去世了。”   他的眼睛盯着某个不知名的地方,声音平静的听不出丝毫起伏,“所以,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我一个亲人都没有。”   车外月华如流觞,从墨色的天际漾落,他坐在那里,有一半的脸庞隐在黑暗里,另一半则被蒙上一层淡淡的银色清辉,仿佛整个人都笼罩着一种寂静的哀凉。怪不得他的屋子总是收拾得井井有条,怪不得他能做一手那么好吃的饭菜,虽说是被收养,但毕竟是寄人篱下,更何况,到了后来,他连那份唯一拥有的温暖都失去了。   晗晗觉得非常非常的难过,从小到大,她都被父亲捧在掌心里,享受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他却受了那样多的苦楚。   她伸出手去,双臂环住他的腰,把脸埋进他胸口,听着他强而有力的心跳声,轻声说:“以后你有我了,我不会离开你,永远,一辈子都不会。”   他的身体有少许的僵硬,过了很久,他伸手紧紧的回抱住她。   她带亓越臣回家的那天天气特别的好,他拉着她去买了大包小包的礼物,但她看得出,其实他还是有点紧张。她觉得心疼,她想一定是因为他从小就没有亲人,所以才会把这些事情看得尤其重要。她只好不停的安慰他,“我爸爸人真的很好很好,你不要担心。”   见到父亲的时候亓越臣显然很意外,但只是怔了一下,随后恭恭敬敬的叫了声,“董事长。”   父亲听他这样称呼,也十分意外,“你是?”   他自报家门,“我叫亓越臣,是财务部的员工。”   她倒在沙发上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亓越臣看到她的样子,一下子反应过来,悄声问她,“你郊游那天就知道了对不对?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笑嘻嘻的说:“告诉了你我怕你会逃跑呗。”   父亲卷起手里的报纸拍了拍她的头,笑着说:“淘气。”   那天晚上三个人坐在家里吃饭,连赵阿姨都是笑呵呵的,做了很多菜。父亲并没有多问什么,倒是与亓越臣谈了几句公司里的事。晗晗一听见他们谈生意经就头疼,嗔怪道:“爸爸,你犯规了啊,严禁在家里说一切关于公司的事,我早就跟你约法三章过的。”   父亲摇着头笑,说:“好好好,不说了。”   亓越臣只是望着她微笑。   她哼哼唧唧的吃菜,一副便宜占尽的得瑟模样。   那天送亓越臣离开后,她就迫不及待的跑回去问父亲对他的印象如何?   父亲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并不答话。   她发了急,摇晃着父亲的手臂问:“哎呀爸爸,到底怎么样嘛?”   父亲笑眯眯的抬头看她,过了好一会,才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言简意赅道:“不卑不亢。”   她于是知道父亲很满意,高高兴兴的在父亲脸色亲了一下,“Thank you daddy.”然后跑回卧室去给亓越臣打电话。   没想到亓越臣的手机正好关机,估计是没电了,她洗完澡出来重新给他打才打通,把父亲的原话告诉他,得意洋洋,“你看,我就说我爸爸是个好人吧?”   他说:“我看得出来,你父亲的确是很疼你。”   她微微笑,“对啊,我爸爸他真的是很疼很疼我——不过你放心啊,他疼我,我疼你嘛。”   他笑,“你把你自己照顾好就算是疼我了。”   她不满,“怪不得我爸喜欢你呢,你还真像他一样老气横秋啰啰嗦嗦的,老把我当小孩子。”   没想到这句话第二天就被他找到机会堵了回来。星期一早上上班,她跟着带她的陆师傅去看工程现场,那一片地段刚开始开发,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烂泥地,地上还横七竖八的散着一大堆钢筋、砖块、水泥、沙子、木板等建筑材料。   以前在学校里画设计图稿时,灵感的来源仅仅只局限于书本和过往看到过的建筑当中,第一次站在工地上,看着天长地阔,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原来周围环境所带来的那种丰满的灵感,远远不是从前纯粹的想象所能比拟的。      (2)   晗晗觉得一切都很新鲜,踮着脚尖一蹦一跳的跟在陆师傅身后,而得意忘形的结果就是脚底拌蒜。她没注意到地上还横着一捆钢筋,一个趔趄摔下去,幸好她反应快及时用手撑了一下,没跌破膝盖,但右脚还是重重的崴了一下,疼的她眼泪都差点掉下来。   她不好意思麻烦陆师傅,给父亲打电话又怕电话里说不清楚反而惹他着急,思虑再三还是给亓越臣打了个电话。他很快赶过来带她到医院去,医生掀开她的裤管一看,脚踝那里已经肿起很高一块,幸好检查下来情况并不严重,只是有点软组织损伤,配了一瓶药物喷剂,又交代了几点注意事项就让他们走了。   亓越臣送她回家去,没想到站在院子门口按了半天的门铃也没人来开。她忽然想起来,“赵阿姨的女儿生病了,反正中午我跟爸爸都不在家,所以她这几天都要到傍晚才过来。”于是从包包里掏出钥匙递给他。   他开了铁门,把车开到院子里,然后把她从车上打横抱下来。虽然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但她还是觉得不好意思,说:“我自己可以走的。”   他轻笑,在她耳边低声说:“我就是想抱你。”   他离她那样近,温热的气息喷在她脸上,她的脸红得要烧起来,把头埋进他胸口。   亓越臣一直把她抱到三楼,把她放到卧室床上,又小心翼翼的替她脱了鞋,然后照医生的吩咐去洗手间用冷水拧了毛巾来替她敷在伤患处,最后再喷上药剂。   他的动作非常的轻,生怕会弄疼她,到替她上完了药才想起来教训她,“昨天刚跟你说要小心照顾自己,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是不是?”   她态度十分诚恳的认错,“我错了。”趁他背过身去的时候暗暗对着他的背影做鬼脸,不知死活的小声嘀咕,“真啰嗦。”   没想到他耳朵这么灵敏,一脸凶巴巴的转过身来盯着她,“你刚刚说什么?”   她立马换上一脸谄媚的笑,“刚刚有人说话吗?哎呀,我耳朵真的是不太好,什么都没有听见哎,是不是你听错了?”   他哼了一声,说:“装!你再给我装!老虎不发威你把我当病猫是不是?看我今天不给你点厉害瞧瞧。”边说边用一只手按住她,另外一只手去挠她。   她一边笑一边躲,他不肯放,她忽然“哎呀”叫了一声,他停下来,忙忙的问:“怎么了,是不是碰到你脚上的伤了?”   她笑嘻嘻的在他唇角亲了一下,他揉乱了她的头发,说:“原来是骗我。”然后环着她的肩膀,低下头,柔软的唇落在她的唇瓣上。   她问他,“你下午还去不去上班?”   他答:“不去了,我留下来陪你,等下打电话回去请个假。”然后看了看表,问她,“饿不饿,我下去煮点面给你吃好不好?”   经他说起她才觉得真是饿了,揉着肚子点点头。他下楼去,没一会就端上来两碗鸡蛋细面,放在床头柜上,对她说:“还有点烫,等会再吃,我先出去打个电话。”   他走到门外去打电话请假,过了一会回来问她,“二楼有间房间的门上怎么还装了密码锁?”   她说:“哦,那是我爸的书房,里面装了好些他的宝贝。”   他说:“那以后要是你爸爸不同意咱俩结婚,咱们就闯进去拿了他的宝贝私奔吧。”   她一本正经的呀了一声说:“那可遭了,万一咱们真的要私奔,他那些宝贝可卖不出去。”隔了片刻,她终于忍俊不禁的告诉他,“我爸的那些宝贝就是我妈妈的照片呀。”   他低头笑了笑,说:“说起来我还从来没见过你妈妈长什么样子呢。”   她说:“那我带你进去看看。”   他伸手试了试面碗的温度,端给她,说:“来,先把面吃了。”   吃完面她带他去父亲的书房,书房的墙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照片,他扶着她,她一一的指给他看,“这张是他们在青海乡下,那时候我爸爸刚认识我妈妈……这张是他们知青返乡前……这张是他们刚刚结婚的时候,你看我妈漂亮吧?跟我长得很像对不对?”   他斜睨她,“你这算是在变相的夸自己漂亮么?”   她大言不惭,“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我还需要自己夸自己吗?”   他笑,她也笑,继续指着后面的照片解释给他听,“这张是我妈妈在跳民族舞。”   他忽然问她,“你会不会跳舞?”   她点头,说:“会呀,我学了十几年的民族舞呢,四岁的时候被我爸爸逼着去学的。那时候年纪小,很娇气,吃不了苦,每天练舞都练到要哭,但是我爸一点都不心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妈妈最喜欢跳民族舞的缘故。”静静的停了一会,她说,“我爸爸真的很爱我妈妈,我妈妈已经走了快二十年,他却始终忘不掉她,有时候我都想劝他再娶一个。”   亓越臣仿佛有点心不在焉,她轻轻推了推他,“怎么了?”   他一手搂着她的肩膀,一手捏着她的手臂,低低的咕哝了一句什么,她没听清,于是嗯了一声,回头问他,“你说什么?”   他的声音还是很低,“等你脚好了,跳舞给我看吧。”   她微微一笑,忽然想起来,问他,“我有以前跳舞的录像带要不要出来找给你看看?”   他从后面搂着她,头搁在她的肩膀上,仿佛小孩子撒娇,“我不要看录像带,我就想看你跳舞。”   她哧哧的笑,说:“好,等我脚好了就跳给你看。”   她一直用单脚站着,他问她,“累不累?我抱你回房间吧。”   她问:“你不要看照片了?”   他说:“还有那么多呢,下次再看吧。”   他把她抱回房间,然后下楼去倒了杯水给她,她却看旧照片看上了瘾,让亓越臣把她抽屉里的影集全部都搬出来。从小到大她拍过许许多多的照片,大大小小的相册摆了满满一床,她捧着相册靠在他肩上,两个人一边翻看照片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   外面的阳光正好,从房间的大飘窗里细碎的落进来,仿佛是在地板上洒下一层轻雾缭绕的金粉。      (3)   过了一会,耳边传来她轻浅的鼻息声,亓越臣微微侧过头,看到她已经靠他的肩膀睡着了。她的睫毛很长,黑层层的仿佛两把小扇子弯在鼻梁两侧,她的脸庞被窗外的暖阳映衬得好像月光般皎洁无华,有种晶莹剔透的光泽。而空气里淡淡的药剂薄荷味夹杂着她身上温软的清甜香味,若有若无的随着她平稳的呼吸飘荡在他的鼻息间。   亓越臣的心底忽然闪过一丝莫名的不知所措,他转开脸去,看见梳妆台上的花瓶里插着一大捧紫色的花,仔细辨认了许久才发现原来是郁金香。   他觉得奇怪,这个季节怎么还会有郁金香?   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捧花并不是真花,可是做的那样栩栩如生,如果不是亲手去触摸,根本发现不了。   原来竟然是假的。   他轻轻把她放平在床上,掖好被角,带上房门走出去。   在晗晗与亓越臣认识的第一个冬天里,她成为了他的妻子。她一直记得那天是1月11日,似乎是不太吉利的日子,因为民政局里一对新人都没有,闲的发慌的工作人员看到他们还笑呵呵,“没想到还真有人敢挑这个日子来结婚。”   晗晗有点不好意思,其实他们刚从西藏回来,连家都还没有回,一下飞机提着行李就直奔民政局了,根本没注意什么日子的好坏,而且她也不懂,更加不信。   登记的程序并不繁琐,不过是短短的半个多小时,最后她拿到那本红彤彤的证书时还觉得不可思议,总觉得不是那么真实,而亓越臣似乎也不比她好到哪里去,在回去的出租车上,她一连叫了他好几声都没反应。   父亲对于她的擅自结婚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她在饭桌上宣布这个消息时,父亲夹菜的筷子停了一下,抬头看了他们一眼,一句话没说就又低下头去继续吃饭,吃过晚饭后一声不吭的上楼进了书房。   晗晗哀怨的望了亓越臣一眼,说:“爸爸果然生气了。”   他安慰她,说:“爸爸可能是对我不放心,怕我会欺负你,我上去跟他谈一谈吧?”   她点点头,心不在焉的用筷子戳碗里的饭菜,赵阿姨也安慰她,“晗晗别担心,你爸爸很喜欢越臣,不会反对你们的,他可能只是一时生气你事前没有先跟他商量一下。”   她心里不禁有点发虚,赵阿姨笑眯眯的说:“我去厨房泡两杯茶,你端上去好不好?”   她知道赵阿姨是在给她出主意,想了想,说:“还是先再等一会吧。”   可没想到亓越臣过了整整一个小时还没出来,她终于坐不住了,也不等赵阿姨的茶了,蹬蹬蹬的就几步跑上楼去。书房里,两个男人面对面坐着,没有剑拔弩张的气势,只是两个人彼此沉默着,看见她进来也没有人说话。   她走过去用询问的眼神看向亓越臣,可他却一点表示都没有。   她又走到父亲身边,摇着父亲的手臂撒娇,“爸爸,我知道错了,你别生气了,你要实在不同意,那等明天一早民政局开了门我就去跟他离婚好不好?”   父亲笑容可掬的说:“哦?我刚才正跟越臣讨论要怎么办你们的婚礼呢,既然你说明天就要去离婚,那咱们也不必商量了。”   她这才知道自己被耍了,手一甩,娇嗔着叫了声:“爸!”   父亲哈哈大笑,用手指刮她的鼻头,说:“都结婚的人了还撒娇,羞不羞?”   她怒瞪亓越臣,“连你也跟着爸爸一起耍我。”   亓越臣一脸无辜,“我哪有?”   她哼了一声,又转回头对父亲说:“爸爸,婚礼随便办办就好了,不用太隆重的。”   父亲将脸一沉,“那怎么行,我叶华南嫁女儿怎么可以随便?”   她怕父亲又要不乐意,忙忙的顺着他,说:“好好好,不随便不随便,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你想请多少人就请多少人好不好?反正是你出钱,大不了婚礼那天我就当是舍命陪君子了。”   父亲曲起食指弹了下她的脑门,笑着斥道:“就会胡说八道。”   为此父亲还特意去请人算了日子,最后举行婚礼仪式的日子订在四月一日,正好是西方的愚人节,导致她给以前的同学朋友打电话,邀请他们来参加婚礼时,人家都当她是在愚乐自己,直到收到了她用快递寄去的请柬才纷纷相信。   南方的人间四月天,已经进入真正的春天了,朝来庭树有鸣禽,红绿扶春上远林,花园里清风和煦,阳光柔媚,枝头鲜妍。   谨纾一直都固执的记得关于四月一日那一天的一切。因为她是基督教徒,所以中午时先在教堂里举行仪式。   庄严恢弘的乳白色穹窿尖顶教堂静静的矗立于天地间,初春蓬勃轻朦的阳光丝丝缕缕飘扬着飞散下来,使轮廓神圣肃穆的教堂浸沐在一片温软柔和的华光流彩之中。   而教堂里,两侧的座位上均用雪白轻纱包裹着大捧大捧热烈绽放的紫色郁金香,仿佛融着一个个璀璨的梦境,座位前站满了黑压压的一片人,而颜色鲜艳的红毯从门口一直铺陈至祭台。   在欢快庄严的婚礼进行曲中,她挽着父亲的手臂走上红毯,而尽头处,她深深爱着的那个男子身穿白色礼服,站在肃然的十字架前,看着她一步一步的走近,缓缓伸出手朝向她,笑容温朗如同春风。   父亲握着她的手,把它郑重放入亓越臣温暖的掌心里。   身穿黑色教袍的外国神父操着一口生硬的普通话问他,“亓越臣,你是否愿意眼前的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贫穷还是富贵,或其他任何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   他看着她,静默了片刻,其实仅仅只有几秒钟,对她来说却仿佛已经是一个世纪那么久,每一秒钟都好像是被分割成了无数个小单位,而他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久久的响在她耳边,仿佛真的就是一生一世的永恒相守了。   她听见他说:“我愿意。”    第七章   (1)   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谨纾总雷打不动的驱车去附近山里的一所聋哑学校,其实与其说是学校,不如说是福利院或者收容所,因为那里仅有的十多个聋哑孩子不是孤儿便是弃儿。可是在那个没有声音也没有语言的简陋大院里,所有的孩子都如同是纯白的天使,睁着他们黑白分明的清澈瞳仁,欢快的迎接她的到来。   谨纾从车子里把玩具抱出来分掉,年迈的校长慈爱的说她,“不要每次来都带这么多礼物,把他们都惯坏了,总是不停的问我,谨纾姐姐什么时候会来?”   她站在一旁微笑的看着孩子们在洒满明媚阳光的院子里追逐嬉戏,轻声说:“上天已经剥夺掉了他们太多的东西,我只是想要尽我所能的把尽可能好的东西给他们,希望他们能比正常的孩子活得更加幸福快乐。”   校长温和的说:“上帝在对一个人关上一扇窗的同时一定会为他打开另外一扇窗,他们虽然听不见也不能说话,但是很多时候,也因此而少掉很多烦恼,而且比常人更加容易满足。知足者常乐,你看,就算只是一点点的小事他们也可以笑得非常开心。”   这时一个稍大一点的女孩子跑过来拉谨纾,笑眯眯的对她比划了一个手势,眼里带着渴望和央求。   谨纾摸摸她的头,含笑点头。   其他孩子看见了都笑呵呵的自动排队站好,使劲拍掌。   云正临从车上下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她站在台阶上,一边扬着纤细的手臂做聋哑语言手势一边轻声唱歌,背景是一碧如洗的万里晴空,日光明艳如妆从辽远的天际瓢泼下来,而她洁白的脸庞如同是盛放中的百合花瓣浸沐在缕缕流光溢彩之中,有那么一刹那他几乎以为是自己看见了幻象。其实他第一次看到这种模样的她,穿着白T恤牛仔裤和休闲平底鞋,头发随意在脑后扎成一个马尾,大概是因为与孩子们在一起的缘故,她的脸上有那种发自内心的灿烂笑容,他站在远处看着,只觉得自己久久都移不开目光。   “人生路上甜苦和喜忧,愿与你分担所有,难免曾经跌倒和等候,要勇敢的抬头,谁愿藏躲在避风的港口,宁有波涛汹涌的自由,愿是你心中灯塔的守候,在迷雾中让你看透,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   她歌唱得很好听,歌声清丽而柔美,他想多么可惜,孩子们只能看到她的手势和口型,却听不到那样曼妙婉转的声音,可是所有的孩子都那样专心致志的看着她,学她的手势和口型。   他始终没有走过去,只是站在原地静静凝望,后来还是校长先看见他,走过来跟他打招呼,“云先生。”   云正临微笑点头,“古校长。”   古校长看他盯着不远处的谨纾,便向他解释,“那位梁小姐也是我们学校的义工。”   一首歌已经唱完,谨纾转过头来看见他,明显的怔了一下。孩子们全都跑过来,好像一群蜂巢出动的快乐小小鸟,七手八脚的对他比划着手势,校长以前告诉过他,这个手势代表孩子们在叫他,“云叔叔”。   他弯下腰去摸他们的头,又转身指了指他的车,孩子们会意,一窝蜂的跟着他拥过去拿礼物。   谨纾慢慢的走过来,校长笑着摇头,“你们两个都把他们宠坏了,你们还没见过吧,我来介绍。”   云正临看着她,说:“不用,我们认识。”   谨纾微笑,“董事长,真巧。”   校长愕然,过了好一会才笑道:“也不知道是该说巧还是不巧,要说巧,你们俩都已经在我这边做了两年多的义工,直到今天才第一次见面,可要说不巧,世界上这么多人,在我这个小小的学校里,偏偏碰到的是那个认识的人。”   云正临只是笑,谨纾有些不好意思,幸而孩子们很快跑回来,她趁机说:“好了,我要带她们去上课了。”边说边跟孩子们比了个手势。   云正临盯着那个被一群孩子拥着去教室的纤瘦背影,问校长,“她常来这里吗?”   校长点头,说:“是啊,她每个月都会来一次,碰到大节假日就来的更多了,常常教孩子们念书、下棋、画画,带他们玩游戏。孩子们都特别黏她,她一来,我们就空下来了。”校长藏在镜片后面的眼睛里慢慢蕴起一丝赞叹的笑意,“现在很少再有像她这么善良又有耐心的年轻女孩了。”   校长慨然道:“我们这个学校,幸亏有你和梁小姐帮着照顾,要不然单靠我和陈老师夫妻俩,就算精力上允许,金钱上也不允许。国家虽有补贴,但毕竟是有限,这些孩子能碰到你们,真是他们的福气。”   这个学校算上校长一共也只有三个老师,古校长是从这个山区里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无儿无女,老伴又在多年前去世了,他退休后便独自从大城市里回到了家乡,接管下这个聋哑学校。另外两个老师则是一对三十多岁的年轻夫妇,丈夫姓陈,妻子姓李,本来夫妻俩都是小乡村里的老师,因为李老师子宫上长了个瘤,虽然后来鉴定出来是属于良性,但因为位置长得不好,影响怀孕,在经过了两次流产过后,夫妻俩终于决定不再要孩子,转而来到这里,把来不及交付予自己孩子的爱全部转到这些无父无母的聋哑孩子身上。   云正临说:“这些孩子能碰到你才是他们真正的幸运。”   校长眯了眯眼睛,叹道:“我老了,不知道还能再照看他们几日。”   看着老校长布满皱纹的脸,云正临心底突然涌起一丝难以言状的悲怆,他说:“你放心,只要有我在一日,这些孩子们,每一个我都会让他们平平安安的长大。”   校长的眼睛里泛起些微的泪花,他拍了拍他的手臂,郑重的说:“有你这句话我就算是死也瞑目了,我带这些孩子谢谢你。”说完蹒跚着脚步慢慢的走开,云正临在原地站了一会,才走到教室去。   谨纾正在教孩子们念诗,黑板上写着苏轼的那首“题西林壁”。她一边打手势,一边一个字一个字的跟孩子们对口型,“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比起正常的孩子,聋哑孩子的学习能力要差很多,但是她不厌其烦,一遍一遍耐心的教他们,脸上始终带着温柔的笑意。仿佛是鬼使神差般,他拿出手机,调到照相功能,隔着窗玻璃对她按下确认键,她笑靥纯净的模样瞬间便被永远定格在他手机小小的四方屏幕中。      (2)   他并没有进去,在窗外站了一会就转身走开,学校后面的山沟里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溪边栽了几棵桃树,是李老师带着孩子们自己种的,去年夏天的时候他还吃到过这树上的桃子。   现在这个时候桃子还没成熟,小小的青色毛桃垂挂在枝头,仿佛一个个毛茸茸的小球。其实这一带都是没被开发的贫瘠山区,学校四面都是山,掩映在浓密松翠的野生树木下露出少许灰褐色的山脊骨。极目仰望处,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   站在这样辽阔而雄伟的山脉中央,一切的红尘喧嚣、尘世浮华似乎都被隔绝在了大山之外,唯有眼界所及处的那一方蔚蓝清澈的天空中,大片大片的白色云层以优美的姿势缓缓蔓延过去。   他在那里站了很久,直到身后传来声音,他转过头去,看见她在石墩子之间跳来跳去的朝他这边过来,他忙几步跨过去扶住她,“小心点别摔了。”   她说:“原来你真的在这里,要吃饭了。”   他们回去的时候,李老师正给孩子们打饭,一共煮了四个菜,炒青菜、凉拌黄瓜、鲫鱼汤和红烧牛肉,孩子们很少能吃这么好的菜,都像过年一样兴高采烈。青菜和黄瓜是李老师自己种的,鲫鱼是陈老师去河里抓的,牛肉却是谨纾昨天让阿姨买好后早上带过来的。   厨房空间太小,孩子们全都端着饭回教室去吃,厨房里只剩下他们五个人。李老师把剩下的菜盛起来端到唯一的小方桌上,谨纾过去帮忙盛饭,端着空碗回头问云正临,“你吃多少?”   他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饭勺和碗,说:“我自己来吧。”   他第一次留在这里吃饭,以前每次来都是匆匆看完孩子们就走,因为忙。其实今天也还有很多事等着他去做,明天要出差,文件没整理,行李也还没收拾。   他夹了一筷子黄瓜问谨纾,“这个菜是你做的?”   她怔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他头也没抬,“吃得出来。”   谨纾不禁有些心虚,因为这是她第一次下厨做菜,前阵子在苏晓益家吃到这个菜,觉得好吃,特地讨教了一下做法,可惜没过几天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今天在厨房看到有黄瓜才忽然想起来,便自告奋勇的做了这个菜。其实她自己已经尝过,味道确实不大好,辣椒和盐都放太多了。幸而他没再说什么,吃那盘菜的时候神色也一直如常,校长和陈老师夫妻俩更是吃得乐呵呵。   吃完饭孩子们去宿舍午睡,古校长年纪大了,也撑不住回房间去休息。大水缸里的水用完了,陈老师挑着两个木桶去学校后面的山涧挑水,李老师正忙着洗碗和打扫卫生,谨纾想过去帮忙,李老师执意不肯,“你今天都忙了一上午了,还是跟云先生出去歇歇吧。”   谨纾只得走到外面去,云正临忽然想起他车上还有副围棋,是去年年末的时候在一次大型古玩拍卖会上拍回来的,总是忘记要放回老房子里去。因为从前父亲极喜欢收集各种材质的古围棋,所以他总记得帮忙留心,渐渐也就成了习惯。即便如今明明知道父亲已经不在了,可碰到有古玩拍卖会他仍会抽出时间去看看,每次出差,也总是习惯性的要去当地的古玩店和古玩集贸市场转转。   于是问她,“会不会下围棋?”   她正好也学过,他于是去车上拿了围棋跟她到教室对弈。   谨纾看到他把围棋拿出来,轻轻呀了一声,忙伸手从棋盒里各拿出一黑一白两颗棋子捏在手里反反复复的看。白子洁白无瑕,莹透纯净,而黑子漆黑如墨,光洁如镜,她放在掌心细细抚摸,皆是质地细腻,温润紧致。   他问:“怎么了?”   谨纾说:“用这么名贵的棋子下棋,实在有些暴殄天物。”   他微微挑起眉。   她说:“整副围棋都是用羊脂白玉和墨玉分别打磨出的白子和黑子,而且从有些棋子上带的水沁来看,这些都是年代久远的古玉,不过我对考古没有研究,具体也说不出到底是哪个年代的,但即便是近代的东西,这样一副棋子也是价值不菲。你随随便便拿出来,就不怕被我摔坏了?”   云正临十分惊异,没想到她对玉的眼光竟犀利至此。她用拇指摩挲着棋子,忍不住赞叹道:“真的是太漂亮了,羊脂白玉就算了,虽然珍贵,到底也常见,但是这个墨玉,特别是这种墨玉墨底的特别罕见,它竟然还一共打磨出了181颗棋子。”她把手里的两颗棋子放回棋盒里,摇着头说,“我可不能拿这副棋跟你下,那会影响我下棋的水平和情绪,而且这样的棋子,本身也就只能用来当收藏品和摆设用,哪会有人真的拿它下棋?”   他忍不住问她,“你怎么会对玉石这么了解?”   她说:“因为以前我爸爸很喜欢藏玉,我虽然对这些东西兴趣不大,但平常耳濡目染的多了,也多多少少能了解一点。”   云正临看出她不愿意多说,也不勉强,只有些遗憾的说:“那下不成棋了。”   谨纾没说什么,他说:“要不先欠着,下次还上,别忘了你欠我一局棋。”   谨纾怔了怔,笑着说:“好,下次一定还上。”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他们一起离开,因为开车回到市区还要将近两个小时,告别的时候孩子们排着队挨个亲吻他们俩,然后不停的打着手势让他们下次早点再去看他们。一直到车子开出老远还能看见那一排站在大门口依依不舍朝他们挥手的小小身影。   山路太窄,容不下两辆车并排开,她跟在他身后,他从后视镜里可以看到她隐在挡风玻璃后面的脸庞,带着遮住半张脸的大墨镜,愈发显得下巴尖尖小小,虽然几乎每天都能见到她,但他还是发现她最近似乎又瘦了一点。   他给她打电话,“等会一起吃饭吧?”   他看到她似乎愣了一下,然后嘴角扬起小小的弧度,“好啊。”她笑起来很甜美,嘴角两边各有小小的一个梨涡。   他微微一笑,“那等会见。”      (3)   谨纾没想到云正临竟会带她去顾钦酒家吃淮扬菜,那家江南特色浓重的酒家就开在星明路上,她每天上班都会经过,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   酒家的建筑和装修模仿的是旧式人家的大宅,大门前蹲着两个石狮子,兽面衔环的两扇大门旁刻着一副石联,用斯植的诗:一溪流水绕烟霞,路人青松第几家?走进去是很大的一个花园,两边建有画梁雕栋的抄手游廊,花园里则是佳木茏葱,奇花闪灼,小桥流水,假山亭榭,布局疏朗自然,环境清雅别致。   而游廊的梁檐、小桥的石栏和树枝上皆悬挂着各种颜色的水晶玻璃风灯,映得整个花园银光雪朗,而小桥下的一曲清流水面上则闪耀着点点光影浅动。一直到穿过翠竹遮映下的鹅软石甬路,才看见掩在竹林后的主体建筑,正房前造了一间清代时期常见的小抱厦,抱厦厅中央甚至还放着一架乌檀木雕花的梅花刺绣大屏风。   餐厅分为上下三层,一楼是大堂,二楼是大包厢,三楼才是格成一小间一小间的小包厢,穿着雪白唐装的服务员把他们领到靠北的一间包厢里,笑意盈盈的替他们打起包厢门上垂挂着的碧绿竹帘。   包厢空间很小,应该是专为情侣而设计的,放了一张小小的紫檀木雕花小圆桌。头顶悬着玻璃绣球灯,东西两边墙上则各装了一盏孔明灯样式的壁灯,灯光透过绘有水墨山水画的半透明纱罩筛进来,变成极淡的微光,浅浅映在包间内。北边墙上嵌着的一扇木雕窗棂上甚至还糊着华美的银红色窗纱。谨纾把窗户推开,外面星明路上浩浩车流均打着刺眼的前后车灯呼啸而过,而马路另一边无数高楼林立,灯光旖旎,所有的建筑仿佛都成了琉璃华瓦的水晶宫殿,晶莹璀璨。   那样近,明明是只手可及的距离,在这个地方却如同是相隔了数百年的泱泱岁月。   云正临告诉她,“这间餐馆是我一个朋友开的,特意出高价从苏州一家酒店里挖了厨师过来,烧的淮扬菜很正宗,我记得你是江南人,尝尝看。”   谨纾愣了一下,旋即笑笑,说:“谢谢。”   这里的菜肴的确很正宗,服务生一样一样的端上来,有清炖蟹粉狮子头、松鼠厥鱼、平桥豆腐、文楼涨蛋、清炒虾仁。她吃的沉默而认真,记不清已经有多久没有再尝过这样浓醇兼备的味道。   她想起在家里空阔的大厅里,她跟父亲在一起吃饭,她常常会讲一些学校里同学之间的趣闻,把父亲逗得哈哈大笑。而如今那些其乐融融的美好都成了旧时光里再也无法复原的碎片,甚至连这种带着熟悉味道的美味佳肴都成了生命的记忆里无法言明的奢华。   其实她一直都知道这里的淮扬菜正宗,因为有一次周韵妍过来吃饭,打包过这里招牌的蟹粉汤包回去给她吃。   可是这样熟悉的味道在充斥口腔的瞬间她几乎没有办法再吞咽下去,不能碰触,也不敢碰触,因为她害怕会因为每一份的熟悉而让那些被她刻意深深掩埋掉的记忆重新破土而出,同时也害怕再把那些熟悉的东西翻出来,会发现原来已经不再是自己记忆深处的模样。那种感觉就形同是一个久离家乡的人在重新踏上故土的那一瞬间心底涌起的所有的激烈不安与彷徨矛盾。   她有些模模糊糊的想起来,其实自己已经快三年没有回去过了。   忽然听见有人在外面的门框上敲了三下,没等他们反应过来,门外人已经掀了竹帘走进来,谨纾抬头一看,竟是一个五官白净,大约三十岁上下的陌生男人,大大咧咧的靠在墙上冲云正临嚷:“我一来底下人就告诉我你带了个美女在三楼包厢吃饭。”边说边瞧谨纾,“不给我介绍一下?”   谨纾略略有点尴尬,云正临倒是镇定自若的连头都没抬一下,“平常十天半个月也不来这里一次,今天怎么有空来了,不用陪你那些女朋友们?”   那男人满不在乎的自顾自跟谨纾打招呼,“嗨,美女,我叫郦顾钦,郦道元的那个郦。”   谨纾听到他的名字才知道原来他就是这里的老板,便说:“你好,我叫梁谨纾。”又赞叹道,“你这里的设计很漂亮。”   郦顾钦十分高兴,眉开眼笑,“果然有眼光。”又兴致勃勃的告诉她,“哎,除了工作,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我这位兄弟单独跟女人一起吃饭……”   云正临终于忍无可忍的放下筷子,说:“哎哎哎,知道我第一次单独跟女人吃饭你还好意思在这里啰啰嗦嗦,怎么着,想坏我好事是不是?”   郦顾钦仿佛一下子恍然大悟,忙笑嘻嘻的一边摆手一边往后退,“得得得,我走,我这就走,你们今天这顿我请了,慢慢吃,慢慢吃啊,那个梁小姐,下次有机会再聊哈。”   云正临跟她解释,“他那人就是那个样子。”   谨纾只是笑笑,服务员送了一瓶花雕过来,说是老板送的,谨纾看到古铜色的坛子上用金粉刻满了行云流水的书法字样怔了一下,仔细一看,竟是整首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放在那里倒像是一个古朴典雅的艺术品,她摸着坛子上的雕刻笑着说:“这倒真像是买椟还珠了。”   云正临开了瓶盖替她斟上一杯,上好的花雕甘香醇厚,配清新平和的淮扬菜倒真是一绝。   因为两个人都要开车,而且花雕酒后劲足,所以并不敢多喝。   临走前她指着酒坛子问他,“这个可不可以送我?”   瓶子里还剩下大半坛的酒没有喝,拿在手里有些沉,她把整个坛子抱在怀里,样子有点傻,仿佛是小孩子抱着自己心爱的玩具,他于是接过去替她拎着,走到楼下帮她搁在副驾驶座的车椅下面。   她坐进车里,系好安全带跟他挥手说再见,他忽然俯身叫住她,“谨纾。”   她停下踩油门的动作转头望着他,他说:“我明天出差,一个月后回来,等我回来后,再一起去山里看孩子们吧。”   她似乎怔了一下,不过很快说:“好。”停了停,又跟他说,“一路顺风。”   他点点头,朝她挥手,明黄色的小跑车身划过他身侧,很快消失在夜色下灯光密集的车流里。    第八章   (1)   谨纾一夜都没睡好,总在半梦半醒间,其实并没有做梦,但是常常莫名的被惊醒,幸好第二天是周日不用上班。到了快天亮时分才真正睡过去,可是刚睡着没多久,就被手机铃声再次惊醒。   苏晓益在电话里宣布,“我准备结婚了。”   她困得连声音都发不出来,扔掉手机,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结果四十分钟后,家里门铃声大作,她把头闷在被子里不想理,但门外的人显然比她更有耐心,门铃声和地板上的手机声此起彼伏的响着,她头疼的像要炸开来,仿佛是孙悟空被唐僧念了紧箍咒。最后实在没办法,她近乎崩溃的爬起来,连眼睛都没有睁开就赤着脚浑浑噩噩的走出卧室去开门。   苏晓益倒是分外神清气爽,“哎哎哎,大好的春天大好的周末大好的青春你还用来睡觉,赶紧刷牙洗脸换衣服。”   谨纾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了看客厅墙上的钟,“天哪,六点三十五,你能不能稍微正常一点?”她抱着靠枕蜷在沙发上刚闭上眼睛就被苏晓益扯起来,“哎,你有没有听见啊,我准备结婚了,你恩公我准备结婚了,谨纾,梁谨纾,快点给我起来。”   谨纾身子往后缩了缩,脸埋到抱枕里,瓮声瓮气的说:“哎呀我听见了,跟谁呀?”   苏晓益却又不乐意了,“哎,听见我要结婚这么大的事你就给我这反应?”   谨纾垂死挣扎一样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嘴角扯出一抹称得上可掬的笑容,“谢天谢地,你终于要结婚啦,哪位男士这么英勇无私拯救了全世界?”   苏晓益终于也止不住笑了出来,跳到沙发上,把头靠在她肩上,说:“别闹了,我跟你说正经的呢,我们要装修房子,你不是学设计的么,帮忙设计设计,我可信不过那些装修队。”   谨纾说:“我谢谢你了,我学的是建筑设计,跟室内设计一点关系都没有,OK?”   苏晓益答:“殊途同归,大家都是一家人嘛,再说我一直觉得你品位不错,你看你这房子装修得多漂亮多舒服,就是缺少了点人气。”   “如果让你们老板听见你的成语水平,估计会立马把你开除,简直是误人子弟。”谨纾翻了个白眼,从沙发上起来到卫生间去洗漱,“哎,你还没说呢,从哪跑出来一个人,你就忽然说要结婚,以前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   苏晓益笑得满脸春风,“其实我跟他认识的时间也不长,本来想过一段时间再告诉你的,没想到他昨天晚上会突然向我求婚。”   谨纾刷着牙满嘴泡沫的从卫生间里探出头来,“于是你就答应了?”   “干吗不答应,你知道吗,他简直就是我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又高又瘦,又白又帅,又温柔又体贴又浪漫又有钱,这样的男人上哪去找啊?”   谨纾换好衣服从卧室里走出来,说:“哎,那你什么时候让我见见你那位极品未来老公?”   苏晓益活脱脱一副国家领导人的口吻,“他最近在做一个项目,整天忙得要死,等他忙完了这一阵再让你见吧。等会你先跟我去房子里看看,帮我提提意见应该怎么装修,晚上我请你吃饭。”   谨纾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你计划的可真周密。”   话虽这么说,吃过早饭她还是随着苏晓益去看了她的房子,只是没想到那个小区竟与她家仅仅相隔一条马路,苏晓益笑眯眯的说:“意外吧?惊喜吧?”   谨纾说:“哎,我记得这个小区比我家的那个小区造得还早,你们什么时候买的?”   苏晓益说:“我也不知道,好像是差不多有三四年的样子了吧。不过冯默扬说他有地方住就一直没装修空着,现在既然要结婚,就决定把它装修出来做我们俩的新房。”说到“新房”两个字时,苏晓益年轻的脸庞上溢满幸福,谨纾微笑,跟着她在空空荡荡的房子里转了一圈,房子面积并不算大,但户型的设计很好。   苏晓益在旁边指手划脚的向她憧憬,“厨房这一块我想装成开放式,再把次卧跟客厅之间的这堵墙拆掉,反正我爸妈跟他爸妈都不在这里……”   谨纾忍无可忍的打断她,“随意改变房子结构很危险的好不好,你有没有常识啊?”   苏晓益豪气干云,“这不是有你这个专业人士在吗?你帮我看看那堵墙是不是承重的不就行了?实在不行你就再帮我看看婴儿房和书房之间的那堵墙能不能拆,反正这两堵墙随便拆哪堵都可以。”   最后在苏晓益的软硬兼磨外加威逼利诱下,谨纾愣是在一天的时间里就用铅笔把粗略的草稿图画了出来,画完后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潜力无限,“人果然都是被逼出来的。”   苏晓益坐在旁边看她,连连佩服,“我倒是第一次看到你画图,太厉害了,不用尺都能画出那么直的直线。”   其实这些都是一个设计师的基本功,但苏晓益特别满意,宝贝似的把图纸折好放进手提包里,说:“晚上回去先给冯默扬看看,他要也觉得好,我明天就去找施工队来装修。”   谨纾只是微笑,与自己所爱的人拥有一个共同的家,大概是每一个人的梦想吧?   她跟亓越臣结婚的时候,父亲也曾经送过一套公寓给他们,但是她不舍得抛下父亲一个人出去住,亓越臣也不同意,所以他们婚后仍一直住在半山的别墅里。但是那套公寓她还是装修了,每一处细节每一样家具,无一不是她亲自设计挑选。亓越臣不解,她只是调皮的说:“就算是狡兔三窟吧。”   然而最终那套房子她一次都没来得及去住过。   其实她没有告诉亓越臣的是,她之所以那样重视,是因为那是她与他的家,只属于他们两个的家,房子虽然是父亲出钱所买,但当初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她执意在屋主的那一栏里把她和他的名字都写上。   叶致晗,亓越臣。   她曾经以为那就是一辈子的相守了,如同她与他的名字一样,彼此共存,不离不弃。      (2)   时间溜得无声无息,直到那天清晨接到云正临的电话谨纾才恍恍惚惚的记起,原来又是一个月过去了。   有了上次的经验,她以最快的速度起床刷牙洗脸换衣服,最后下楼的时候比跟他说好的半个小时还早了三分钟。本来她说自己开车过去,可是云正临执意要来接她。   他换了辆黑色的德国双座敞篷跑车,穿一身休闲的浅色T恤和长裤,谨纾习惯了他平常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模样,今天乍一见差点没敢认。   其实很好看,连本来深邃的面部轮廓都因此被衬得柔和起来,显得格外气宇轩昂。   上了车云正临问她,“你有没有吃早餐?”说完也不等她回答,径自就说,“我们先去吃早餐。”   没想到所谓的早餐店竟然会是在一处老式洋房的阁楼上,昏暗狭窄的外楼梯,踩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似乎随时都会塌。   他本来走在她前面,看她举步维艰的样子,忽然回身朝她伸出手,谨纾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伸给他。   他一边牵着她往上走一边解释,“这里的老板是一对老夫妻,以前开过粥店,现在不做了,不过每个周六日还是会在家里熬几锅,往来的都是些熟客。”   走上去一看,果然是间住家范十足的家庭餐馆,因为地方小,只摆了五张小方桌,有四张已经坐了人。   老婆婆迎出来看见云正临十分亲热的叫他的名字,云正临却叫她,“六婶。”又介绍她,“这是梁谨纾。”   谨纾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只好微笑说:“您好。”   六婶笑得合不拢嘴,拍着她的手说:“好,你好。”   粥都是原先熬好的,种类并不多,谨纾要了份皮蛋瘦肉粥,云正临向她推荐,“六婶熬的鸳鸯桂花糖粥可是一绝。”他自己却只喝白粥,配一小碟酱菜。   谨纾有些抱歉的说:“我不太喜欢吃甜食。”   六婶似乎特别喜欢她,坐在边上笑吟吟的瞧着她,说:“你这孩子太瘦了,虽说女孩子家要苗条,但是太瘦对身体不好。正临也是,两个多月没见你怎么好像又瘦了点?成天忙啊忙的也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   云正临又喝了一碗,笑着说:“这不是好久没喝到您熬的粥了嘛,放心,这一顿吃下去肉立马就长回来了。”   六婶被他逗得直发笑,嗔怪道:“这么大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又亲昵的拉着谨纾的手说,“以后常跟正临到我这边来吃饭,我给你们做好吃的。”   喝完粥离开云正临才告诉她,“在我十岁去美国之前都是六婶在照顾我,一直到现在她疼我还像是疼自己的孩子。”   谨纾说:“不过六婶她,好像是误会了什么?”   他只顾盯着主干道上的车流,“误会什么?”   谨纾觉得头疼,不知道他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她停了会才说:“你看不出来吗,今天六婶的样子明显是把我当成你女朋友了。”怕他误会,连忙又补上一句,“我只是觉得这种事情让老人家误会了不太好。”   他终于转头瞥了她一眼,却没有说话。   他们去新华书店给聋哑学校的孩子买书,在小学生读物的那一区里,五颜六色封面的书刊堆得密密麻麻。谨纾很有耐心的蹲在灰褐色的书架前一本一本的挑选,云正临拿着购物篮站在旁边负责替她拿选好的书,从侧面看,可以看到她浓密的长睫毛、高挺的鼻梁和微微抿起的唇角,他发现她无论做什么事永远都有一种孩子般认真的神气。   书店旁边有家琴行,大约是哪位顾客正在试琴,弹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悠扬温柔的乐曲传过来,在安静的书店里格外清晰。   谨纾觉得遗憾,说:“这么美丽的曲调,可惜孩子们听不到。”   他忽然想起她上次唱歌时的情景,于是问她,“对了,你怎么会做聋哑人的语言手势?”   她正挑着书的手忽然顿住了,静静停了会才说:“几年前我发生了一次意外,得了运动性失语症,那时候也不知道自己的病究竟什么时候会好,怕自己无法跟别人交流,就去聋哑学校学了一阵子的语言手势。”   他没有说什么,站在那里仿佛一下子走了神,她就着他拎在手里的购物篮数了数里面的书,“差不多够了。”   他问:“还要买什么?”   最后去挑文具,她似乎永远好耐心,连挑笔都挑得特别认真,还拿了两支在他看来几乎一模一样的问他哪支好看?他笑着说:“你应该去做老师。”   她却摇头,“我以前立志绝不从事的职业就是老师。”   “为什么?”   她说:“我以前很讨厌小孩子啊,一看见他们哭闹就一个头两个大,觉得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麻烦的动物?不过现在又觉得所有的小孩子都可爱得不得了。”   他不禁微笑,其实有时候她自己就像个孩子。   付完帐看看手表已经到了吃饭时间,闹市区里基本没什么好吃的餐厅,他征询她的意见,“想吃什么?”   其实谨纾在吃的方面一向随意,从书店出去一眼看到对面一家新开的川菜馆,于是指了指,说:“要不就去那吧。”   他十分怀疑,“你吃辣?”   没想到她立刻反问他,“难道你不能吃辣?”   事实证明她纯粹吹牛,刚踏进餐厅,迎面扑来的辛辣味就呛得她狠狠打了个喷嚏,云正临还在旁边笑,“哎哎,现在走还来得及,等会不要辣得哭啊。”   她不理他,跟着服务员往里面走。   只是没想到会碰到宋加铖和周韵妍,偏偏周韵妍也已经看到她,想走已经来不及,只得走过去打招呼。   周韵妍看到云正临满面笑容的跟在她身后眼睛都直了,过了好一会才想到要站起来打招呼,“董事长。”   云正临并不太认识周韵妍,不过平常在公司见过,有点印象知道她也是自己的员工,便随意的点点头,“你好。”   谨纾说:“我们也到那边去吃了。”   周韵妍朝她眨眨眼,眼睛里满是促狭的笑意,谨纾只是笑笑,正巧宋加铖抬起头来,她笑容未变,拉着云正临到楼上的包间里去。   这里的川味的确正宗,谨纾第一次吃这么辣的菜,一下吃进去几筷子,连舌头都麻的没了知觉。   云正临倒吃得十分悠哉,看她吃得泪眼汪汪,抽了张纸巾递给她,她接过去,本想说声“谢谢”,没想到话刚到嘴边,辛辣味也跟着一起涌上来,她用纸巾捂着嘴开始剧烈的咳嗽,咳到最后眼泪鼻涕全都流了出来,喉咙口像是生出了无数根毛刺,又好像是用烧红的铁钳烙上去,烫得喉头直发紧,连话都说不出来。   云正临看着她,仿佛若有所思,然后替她倒了一杯冰水,她一口气喝下去,方觉得顺过气来。一边用纸巾擦鼻涕和眼泪,一边吸着气说:“辣死我了。”   他只是笑笑,说:“不能吃就不要勉强了。”   看她放下筷子,他也拿开餐巾,伸手叫来服务员结账。谨纾看着满满一桌子未动的菜问他,“你不吃了?”   他微微笑,“我也觉得辣。”      (3)   云正临去取车,谨纾不想站在餐厅门口,于是走到马路对面的书店门口去等,没想到刚穿过马路就又听见了那首《致爱丽丝》。   她觉得好奇,便从玻璃门的一角朝里面望了望,隐约看见一个穿格子衬衫的男人坐在一台黑色的三角架钢琴前,他是背对着门坐的,看不到脸,但从背影看应该很年轻。他弹得极认真,但不知为何,谨纾总觉得这首本该欢乐明快的曲调里似乎透着浓浓的忧伤和思念。   她正犹豫着要不要走进去看看,突然听到身后有人按喇叭,原来云正临已经取好车出来了。上了车,他问她,“你刚刚在看什么?”   她说:“觉得钢琴弹得很好听,想看看是谁在弹。”   云正临没有直接送她回家,他问:“记不记得一个月前你还欠我一局棋?”   要不是他提起来,她确实已经忘了。他带着她开了很久的车才驶进一条幽深的胡同里,其实也并不是胡同,因为更像是大学校园里常见的林荫道,两旁栽满了高大的梧桐树,这个季节的梧桐正是绿意盎然之时,苍苍梧桐,悠悠古风,叶若碧云,伟仪出众。明晃晃的阳光从梧桐树叶的枝桠缝隙间漏下来,变成许多薄曦而细碎的小光点洒落在地上。   一直驶到路的尽头,视野里才出现一幢带花园的两层洋房,面积并不大,风尘仆仆的老房子看起来年代已经颇为久远,云正临把车子停在花园里,领她走进去。   屋子里的家具也都很陈旧,谨纾后来才知道这幢房子已是历经百余年,还是云正临太爷爷时候留下来的。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旧中国动荡起伏的大时代里曾几经易主,幸而一直保存完好,直到七十年代末,云黎青才出高价从一个瑞士人手里把它买回。   大厅南面的墙上并排挂着三张大幅相片,前两张是黑白照,最后一张是彩照,谨纾依次看过去。第一张上是一个穿浅色旗袍,挽着乌黑发髻的年轻女子端然而坐,她身后一袭儒雅长衫的年轻男子把手搭在她肩头,两人都是微笑看着镜头。第二张仍是合照,却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并排坐在一起,俱是宁静而慈和的笑容。谨纾想大概那种就是携手走过漫长人生路后共同回望如水时光时才能有的安详姿态。最后一张是独照,云黎青靠在树上,在他身后无限延伸开的空寂长路上铺着疏疏落落金灿灿的梧桐叶,谨纾觉得那条路很面熟,接着想起原来就是刚刚车子驶进来时的那条林荫道。   云正临告诉她,“第一张是我太爷爷和我太奶奶,第二张是我爷爷和奶奶,第三张是我父亲。”   谨纾觉得惊奇,因为云家四代的男人都长得很像,皆是高瘦英挺,浓眉高鼻,有着坚毅的下颚轮廓。   她盯着第一张照片看了很久,双十年华的年轻女子,熨帖妥当的穿着窄身旗袍,眸光清明,贞静恬淡的气度如同脉脉月光静静流淌于旧时光的岁月里。她终于忍不住出声赞叹,“你太奶奶真是美。”   云正临微微一笑,“太奶奶出生簪缨世家,遇见太爷爷后,却不顾家族反对,毅然嫁给了他。”   谨纾喜欢这样的故事,烽烟乱世里,那样艰难的岁月,她义无反顾的追随,终于换来最后的执手。   纵使吃过再多的苦,经历过再多的风雨,也都是值得的。   她跟着他上楼去,书房旧式的大书柜里满满摆着几十对各式各样的棋笥,他从里面随手拿了一对下来,顺口告诉她,“我父亲生前最喜欢收集围棋,每次我回来,总要陪他下一盘。”   棋坪就摆在临窗,他说:“女士优先。”   其实谨纾的围棋师承名门,曾蝉联三届青少赛冠军,而云正临是真正的劲敌,擅长围剿,看似下得不经意,实则步步紧逼,却又并不主动出击。   不知为什么,她心底忽然生出一种疲倦,两指间捏着一颗黑子凝神盯着棋盘,过了一会,把手里的棋子放回棋笥,说:“我输了。”   云正临看着棋盘上大片的黑白棋子,淡淡一笑,“现在就认输会不会太早了一点?”   谨纾微笑,“你如果想赢,恐怕早就赢了。”   他靠在椅子上静静的望着她,过了片刻,忽然轻轻叹了口气,把棋坪上的棋子一一收拢到棋笥里,然后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回去的车上,云正临忽然变得异常沉默,谨纾心里隐隐有种预感,却又理不出头绪来。因为陌生车辆进小区还要登记,所以她在小区门口就下车,跟他说再见的时候他也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开车扬长而去。   晚上苏晓益约她吃饭,见到冯默扬时谨纾不得不承认,的确是一个出色至极的男人,英俊挺拔,气质出众,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待人极其细致周到。   看着苏晓益一脸温暖喜悦、小鸟依人的样子,谨纾不由得微笑,可以在自己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自己最爱的那个人,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第九章   (1)   自从周韵妍的生日过后,谨纾总在有意无意的躲着她,找了个借口不再去楼下食堂吃饭,幸而她如今搬到了四十楼,倒真没了什么见面机会。其实并不是不可惜的,在这座城市里她只有两个朋友,一个是苏晓益,一个就是周韵妍。   但是怎么会这么巧?在与宋加铖重新见面的那一刹那,她觉得生命真的就像是一张网,她被紧困于其中,那样努力的挣扎,到最后以为终于挣脱开了,一回头却发现原来自己一直还在那里,仿佛是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的五指山一样,她也跳不出那张网。   她并没有想过会与他再见面,毕竟世界这么大,而她从南到北已经横跨了大半个中国,可他竟然也会来到这里,并且是以那样一个戏剧性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她面前。   这样的情景在别人眼中不知道是不是会被称之为缘,奇缘抑或孽缘,她却只觉得可笑。如果可以,她多希望自己从来没有遇见过他,这一辈子,无论是在最初还是现在。   桌上的手机在响,谨纾拿起来,屏幕上闪烁的那串数字并不熟悉,从四年前接到朱少睿的那个电话开始,她就对陌生电话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总觉得从话筒里传来的会是一场灾难,终于还是接起来。   “是我。”电话那头的人说,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字,却足以让她听出来是谁。   她没有说话,对方问她,“下班后可不可出来见个面?”   谨纾沉默了几秒,说:“宋先生,你有什么话就在电话里说吧。”   他没有说话,她也没有,空荡荡的话筒贴在耳朵上无端端让人生出一种心慌的感觉,最后她说:“既然没事,那我挂了。”也不等他答话,啪嗒一声就把电话挂了。   他并没有再打回来。   谨纾起身去泡了杯咖啡,随手翻开手边一本刚送来的时尚杂志,公司每年都有为员工订两本杂志的福利,她便选了一本建筑杂志和一本时尚杂志。   杂志上的模特穿着让人眼花缭乱的超短裙摆出各种POSE,她翻过几页就没了兴趣。最后放下咖啡杯去打印机上拿了几张A4白纸,用钢笔在上面写字。   钢笔是父亲送给她的十五岁生日礼物,这种美国牌子的特制钢笔,只接受订制,让客户自行设计,所以任何一支都是全世界独一无二。而她的这支是金色的笔身上雕刻着一轮小小的太阳,下面刻着她的小名,晗晗。   太阳代表热烈,美好和光明,她明白,那是父亲对她的祝愿。   笔端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化学课里有一种试纸   遇酸变红遇碱变蓝   我多希望   在人生里   能有一种试纸   可以先来替我试出   那种交缠在我眼前的   种种 悲 欢”   谨纾喜欢反反复复的写这首席慕容的诗,她写字又极快,漂亮的小楷,几分钟功夫便跃满了整整一张纸。   下午上班的时候她有点心不在焉,中午没吃饭,又空腹喝了咖啡,胃一直在隐隐作痛,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开车从地下车库出去,经过公司大门口的时候正巧看见周韵妍站在路边拦出租车,脸上的表情着急的像是马上就快哭出来。   谨纾在她面前停下车,周韵妍看到是她,眼泪一下子就滚出来,“谨纾,我刚刚接到电话,他们说……说我姐夫出了很严重的车祸……”   那句话窜进耳朵里,她费了很大的劲才把那些字一个一个的拾掇起来,周韵妍已经上了车,她还茫然的坐在那里,脑子里嗡嗡嗡的响。   周韵妍哽咽着催她,“快开车啊,送我去医院。”   她终于听见自己的声音,“哪家医院?”   一路上周韵妍都在不停的哭泣,仿佛哽住了气的呜咽声听得她心烦意乱,她不停的排挡加速,在车流如织的城市主干道上飙车。   一直到了医院门口,周韵妍飞快的下了车跑进去,她才发现自己握着方向盘的手指一直在微微颤抖,她一动不动的坐在车里,脑海里一片空白,如同陷入四顾茫茫的境地中,看不到方向。耳边忽然响起一阵尖锐的救护车鸣笛声,她的身子陡然一凛,心猛的在胸腔里狠狠撞击了几下。   护士问她病人叫什么名字。   她说:“亓越臣。”   护士一连查了两遍,然后很抱歉的对她说:“对不起小姐,我们这里并没有这位病人的住院记录,你会不会弄错了,他可能是被送到别的医院去了。”   她似乎没有听明白,怔怔的站在那里,护士看她神情麻木,一张脸又白的吓人,不免有些担心,“小姐,你没事吧?”   她终于缓缓的说:“对不起,我弄错了,他叫宋加铖。”   护士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大概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连病人的名字都搞错,不过并没有多说,很快查出来答复她,“他出了重大车祸,现在还在七楼手术室抢救。”   她几乎是机械的进了电梯,到了七楼远远看到走廊尽头手术室门上的警示灯还亮着,门口长椅上坐着两三个人,大概是听见脚步声,几个人抬起头来看她,周韵妍坐在那里形同一个木偶。   谨纾准确的走到她身边,轻声问:“情况怎么样?”   周韵妍表情木讷的抬头看了她一眼,摇摇头,又重新低下头去。   对面长椅上有一个短头发的年轻女子似乎在打量她,过了片刻起身走到她身边,问她,“你是加铖的朋友?”   谨纾没有说话。   她说:“我姓俞,是加铖以前的同事,他的车在十字路口被一辆大卡车撞到路边的护栏上——情况很危急,现在已经进手术室五个多小时了。”   谨纾慢慢的点点头说:“我知道了,谢谢你。”   警示灯忽然灭掉,手术室的门被打开,穿着无菌服的医生从里面走出来,一边摘下口罩一边说:“病人伤得太重,情况很不乐观,虽然已经抢救回来但他至今没有脱离生命危险,接下来的二十四个小时很重要……”   医生还在说什么谨纾已经听不见了,他从手术室里被推出来,周韵妍发了疯一样的冲上去,被旁边的护士拦下来。她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看着他毫无知觉的躺在病床上被推进重症加护病房,面色是死一般的雪白。   医生说:“你们可以进去看他,但一次只能进去两个人。”   周韵妍和一个陌生的男人跟着护士去进行消毒,刚刚那位俞小姐问她,“刚刚那个女的叫加铖姐夫?”   谨纾木然的点点头,没有答话。   俞小姐没有再多问,过了一会,说:“你不要担心,他是我见过最刚强的男人,他不会这么容易让自己死掉。”   医院的走廊里充斥着浓重的医药水味道,谨纾靠在冰冷的墙上,那股寒意一直从背心渗透到心里,“死”这个字狠狠抽中了她的心。即便在最最恨他的那段时间里,她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这个字与他联系在一起,她甚至不止一次的在紧闭着门窗的屋子里打开煤气,但她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死。她想起中午时候他曾经打过电话给她,如果,如果她答应了去见他,是不是就不会出事了?   走廊里又长又空,明明开着一长排的走廊灯,望过去还是朦朦胧胧的灰暗,好像是那年在太平间。她一步一步的走在昏暗幽静的走廊里,尽头的那扇门明明很近,却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她一直走了很久很久才终于推开那扇门。冒着丝丝冷气的屋子中央摆着一张白色的床,她沉默的站在门口盯着那张床,她根本不明白那些不认识的人为什么要带她到这个地方来,她想要回家去,可是她没办法挪动脚步,一双脚像是被粗大的铁钉从脚背上钉下去,钉在地上。然后终于有人走过去,掀开盖在床上的白色被单。      (2)   父亲苍白的脸庞就那样在雪白的被单下面一寸一寸的显现出来,她一直记得很清楚,所有的一切她都记得很清楚。她记得自己连手都没有抖一下,平静的走上前去,伸手握住父亲冰冷的手。记忆中,父亲的手永远都是宽厚而温软的,掌心里带着知青下乡时干农活留下来的微微粗糙的茧子,把她柔软的小手包裹其中。   那是父亲的手,那是为她遮风挡雨的手,那是带给她幸福安宁的手。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还是只有六岁的时候,她参加青少年文艺大汇演,大礼堂里,在那座圆环形的大舞台上,面光、柱光、顶排光、流动光,无数盏五彩缤纷的灯光从各个角落里齐齐射到舞台中央。她第一次参加那样大规模的表演,又是所有的参赛者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小小的一个人,站在灯光璀璨的光线中央,看着底下黑压压的一片人,害怕的几乎要哭出来,所有做过几百遍的动作都忘的一干二净。   因为她是小孩子,所有的评委都对她特别包容,父亲就坐在前排,走到舞台下边,朝她伸出手,温暖的大手轻轻的握了握她的,她就那样奇异般的镇定下来。   当年她太小,关于那场比赛的很多细节都早已忘记,甚至于当年她的一支孔雀舞赢得的雷动掌声和冠军奖杯,她亦没了印象。但是她永远不会忘记,在比赛前,父亲曾经轻轻握住了她的手,就是那一握,让她再也没有了惧怕。   因为她最爱的爸爸,就在她身边,一直在她身边。   她固执而机械的反反复复揉搓着父亲的手,可是搓不暖,因为她也是冷的,全身上下都是冷的,从心到身体,没有一个地方是热的,全是冰冷冰冷的。   似乎有人在旁边推她,“你还好吧?”   谨纾抬起头,俞小姐担忧的看着她,“你的脸色看起来很差,没事吧,要不要我陪你去检查一下?”   谨纾摇了摇头,“不用了,谢谢你,我先走了。”   俞小姐似乎愣了一下,不过什么都问,只是点了点头,说:“那你回去好好休息。”   她刚想走,俞小姐又叫住她,“把你的电话给我吧,有什么情况我给你打电话。”   谨纾有些发愣,不过还是把手机号码报给她听。   谨纾没有找到电梯,明明她刚刚就是坐电梯上来的,可是忽然就找不到了,好像是哪部华语电影里讲过的空间转移,幸好看见有楼梯,于是她走楼梯下去。   她靠着墙壁的一边走得很慢,因为一整天都没有吃饭,饿得头晕眼花,连膝盖都发软,从住院部的那幢楼走到医院大门口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她觉得吃力,几乎连气都要喘不过来。忽然迎面撞过来一个人,她被他撞得踉跄了一下,更加头晕眼花,眼看着马上就要摔下去,幸好身后有人及时扶住她。   是张有点眼熟的面孔,但她一时想不起来是谁,对方倒是一脸兴奋的抓着她,“我刚刚在那边远远看到你,还以为是认错了,没想到真的是你,你怎么一个人在医院,正临没陪着你吗……”   谨纾只注意到眼前一下清晰一下模糊的人影,嘴巴一张一合的仿佛在说着什么,但她根本听不清,耳朵里只有嗡嗡的回声,最后那些声音越来越遥远,她眼前一阵发黑,人就那样软绵绵的倒下去。   谨纾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时分,房间里没有开灯,密闭四合的房间里漆黑一片,但她闻到了医药水的味道,所以知道自己还在医院。   她掀开被子坐起来,房间里的灯忽然亮了,突如其来的亮光刺得她眼睛有些疼,她闭了闭眼适应了光线才重新睁开。   一个人影已经走到床边,她有些怔忡的抬头望着他,好像还没完全从昏迷中醒过来,过了会才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云正临说:“你晕倒了,正好顾钦碰到你,就给我打电话了。”   谨纾这才想起自己晕倒前拉住她的那个人,怪不得觉得面熟,原来是郦顾钦,她说:“哦,谢谢你。”   云正临的脸色并不好,大约是累着了,告诉她,“医生说你营养不良,有很严重的缺铁性贫血。”   她还是迷迷糊糊,又哦了一声。   他的口气一下子严厉起来,“你一天到晚到底在吃些什么?还是云朗给你发的工资太少不够你吃饭?营养不良!”   谨纾对他的陡然发火有些莫名其妙,不过还是说:“我没什么事,可能是今天中午忘了吃饭所以才会晕。”她忽然想起来,眼睛在房里扫了一圈,看到自己的手袋放在旁边的桌子上,挣扎着要起来穿鞋。   他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一言不发的走过去把手袋扔给她。   她找出手机来翻了一下,没有未接电话,只有几条无关紧要的系统短信,不由松了口气。   他问她,“头还晕不晕?”   她摇了摇头,他拿过她的手袋,说:“那走吧。”   她下床穿好鞋,跟着他走出去,医院的走廊里寂静无声,只在经过护士站的时候才听见里面有轻微的说话声,应该是值班的护士。   他的车停在医院大门外,走到他车子旁她才想起来,“我自己也开了车过来。”   他替她打开车门,说:“你的车我已经帮你停到医院的地下停车场去了,钥匙在你包里,明天再来拿吧,现在我送你回去。”说最后一句的时候他的口气略略有些生硬,仿佛毋庸置疑。   她不欲与他争辩,乖乖的坐进车里。   一路上只是沉默,她从后视镜里可以看到他的下颚线绷得很紧,半夜的交通很顺畅,但他依然将车开的四平八稳,大抵是惯性使然。   她重新把手机拿出来攥在手里,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凌晨两点。   到了小区门口,她下车跟他道谢,他却将车子熄了火,说:“我送你进去。”   她忙说:“不用了,我们这里治安很好,不会有事的,已经耽误了你这么久,真不好意思。”   他没理她,锁了车门自顾自往里走,她只好跟上去,走到公寓楼下,她说:“我到了,就是这里。”   他没说话,径自走进公寓楼厅,按电梯的时候问她,“你住几楼?”   谨纾这才知道他压根就没有要走的意思,“七楼。”果然,出了电梯,她打开门,他二话不说两腿一迈就进了屋里。   谨纾不好赶客,只好招呼他,“你想喝什么?”   他往厨房看了一眼,说:“不用了,你一天没吃东西饿了吧?我去帮你做点东西吃。”   她几乎惊诧,“你会做饭?”   他淡淡瞥了她一眼,走过去开冰箱,冰箱里除了几盒牛奶、几个鸡蛋和一些面包土司外空空如也,他关上冰箱门叹了口气,“你平时在家都吃些什么?”   她啊了一声,说:“我一般只在家里吃早饭。”   他挑了挑眉,“那晚饭呢?”   其实她根本不吃晚饭,有时候晚上实在太饿,又碰上自己心情还不错就熬粥来喝,她不会煮饭,但是会熬各种各样的粥。   还是因为以前有一次亓越臣生病,她缠着赵阿姨教的,从最简单的白粥开始一样一样的学,其实熬粥很烦,要一直小心的看着火候,但她觉得幸福。   她曾经那样爱他,所以心甘情愿,为他洗手作羹汤。      (3)   云正临要带她出去吃饭,她执意不肯,“哪有这个时候出去吃饭的,再说我真的不饿。”   他坚持,“不饿也得吃。”停了停,说,“就算你不饿,我也饿了。”   谨纾这才想起他陪了自己一整晚,想必还没来得及吃晚饭,于是说:“那我去熬点粥来喝吧。”   他一脸怀疑的看着她,似乎不太相信她还会熬粥,“我不要喝白粥。”   她上次明明见他只喝白粥,“那鸡蛋粥呢?家里没有别的东西。”   他终于点了点头。   她进厨房去熬粥,他这才开始打量她的家,房子不大,家具亦不多,但是装潢很漂亮,红白两色基调的线条利落清爽。沙发正上方的墙上挂着一张全家福,那时候的她大概还只有两三岁的样子,坐在她父母中间,穿着条花裙子,头上用蝴蝶结扎了两只小辫子,圆圆的大眼睛活像两颗黑葡萄,她长得极像她母亲,特别是那双明净透亮的眼睛,几乎一模一样。   谨纾端着两碗粥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他站在沙发前看照片,他指着照片对她说:“你小时候还满可爱的。”   她不以为然,“三岁的小孩子哪有不可爱的?”   他从来没有吃过鸡蛋粥,配上泡菜,原来这样好吃。泡菜是苏晓益的妈妈做的,因为她在她那里吃到过一次,说了声好吃,所以苏晓益每次回家去总要带点回来给她。   他忽然问她,“你这里的装潢是找人设计的?”   她说:“是我自己随便弄的。”   他有些意外,因为这并不像她的风格,他最喜欢电视背景那一块的设计,刷了整面的红色墙漆,底下安一排射灯,幽暗的灯光遥遥映衬对面墙上的大幅黑白相片,看起来有一种近乎妖冶的凝肃。   喝完粥谨纾进厨房去洗碗,她没有买洗碗机,因为她喜欢看着每一只精致碗碟在她手下变得洁白无瑕时候的样子。   岁月数载如同在她葱白指缝间匆匆流淌下去的水,她站在水槽前,把洗好的一摞碗碟放到消毒柜里,稳稳当当,再也不会摔碎。   洗好碗从厨房出去一看,云正临已经歪在沙发里睡着了。他的一只手搂着个抱枕,另一只手垂在沙发外边,发丝凌乱,微微皱着眉峰,领带拉松了胡乱皱在胸前。平常那样清傲的一个人,原来睡着的时候也像个孩子。他手长脚长,半陷在沙发里稍微显得有些局促,整个人都是蜷缩着的。   谨纾怕他睡着了会冷,把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一点,又走到卧室去抱了条毛毯出来给他盖上,退开的时候脚不小心在茶几上绊了一下,发出轻微的一声响,但他并没有被吵醒,躺在那里始终呼吸绵长,睡得很熟,看来真的是累到了极点。   但是亓越臣从来不会睡得这样熟,哪怕再累,哪怕是再细微的声响都可以把他惊醒,所以他们结婚后,她习惯放一杯开水在床头柜上,半夜醒来想喝水的时候不用再下床,尽量不吵醒他。   她终于关了灯轻手轻脚的开门走出去。   哪怕已经进入夏季,下半夜的天气到底更生露重,她身上只穿了条真丝的短袖连衣裙,夜风一吹,露在外面的胳膊和腿都冷的起了鸡皮疙瘩,幸好刚走出小区大门就拦到了一辆空出租车。   的士司机是个中年男人,看到她只有一个人,好心的跟她交谈,“你一个年轻女孩子这样大半夜的出来也不怕遇到危险?”   谨纾坐在后座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一排排昏黄的路灯,忽然笑了一笑,“你这个时候载人不怕遇到的是个女鬼?”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憨厚的笑笑,“就算真的有女鬼恐怕也看不上我,像电影里,那些女鬼看上的不都是些英俊小生吗?”   她不过莞尔一笑。   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她站在重症加护病房的大玻璃窗户那往里面看。他安静的躺在床上,身上插满了大大小小的的管子,头上缠着绷带,苍白如纸的脸上戴着氧气罩,只露出来一双紧闭着的眼睛。   周韵妍握着他的手一动不动的坐在床边,谨纾站在外面看了许久,不知心里是什么感觉,仿佛是痛,也仿佛是悲。她忽然退开几步,微仰着头抵在墙上,走廊天花板上白闪闪的灯光逐渐在眼前模糊成一片。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在警察局的那间会议室里见到他一身笔挺警员制服时候的那种犹如万箭攒心般剧痛的绝望。在那一刹那,她真的情愿自己是瞎了,如果可以看不见,她是不是就可以告诉自己,那是假的,那并不是他?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笑出来怎么说出第一句话的?但无可否认,即便到了那个时候,她心底竟然依旧抱着一丝残存的希望,希望他能亲口告诉她,她看到的那一切都不是真的。   可是他如此残忍,一字一句的把她推向无底的深渊。   他说:“叶华南是个隐藏至深的大毒枭,警方已经注意了他快十年,可惜他做事实在太谨慎,这些年里,我方曾相继派出三名卧底潜伏在他身边皆是一无所获。”然后稍稍的停顿了一下,说,“而我,是第四名。”    第十章   (1)   病房里突然传出一声突兀急促的报警声,响在空寂的走廊里如同丧钟般让人格外心惊肉跳,谨纾的心猛地往下一沉。   外面值班室的护士已经被惊动,冲进病房按铃,谨纾浑身发软,几乎站不住,靠在墙上一双眼睛只是死死的盯着病房里发出尖锐叫声的心电监护仪屏幕,连气都喘不出。值班的医生很快赶过来,护士把哭叫着的周韵妍拉开,好几个人围在病床前开展抢救工作。   谨纾僵直的站在那里,看医生用心肺复苏装置在他两侧胸口电击,他的上半身在电击除颤下一遍一遍的弹起来,眼睛却依然紧紧的闭着毫无意识。心电监护仪不停的发出“嘀嘀嘀”的声音,屏幕上那条幽蓝的曲线在不停的颤动。   不知过了多久,一切终于重新归于平静。周韵妍跌跌撞撞的跑回病床前,握住他的手,蹲在床前嚎啕大哭。医生和护士带好房门走出来,有个年轻的小护士看到谨纾站在走廊上,十分关切的停下来问她,“小姐,你要进去吗?要的话我带你去消毒。”   她摇头,艰难的笑了笑,“谢谢,不用了。”   小护士奇怪的看了她一眼,眼睛里似乎带着了然和怜悯,终究还是什么都没问,从白袍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递给她,轻声说:“不要担心,已经抢救回来了。”   谨纾有些恍惚的看着手里多出来的一包纸巾,这才发现早已有冰凉的水珠滴在手背上,她下意识的伸手去擦拭,没想到这下眼泪落得更凶了。她顺着墙壁慢慢的滑下去,用纸巾捂着嘴蹲在那里,只是无声痛哭。   那种足以掩埋一切的恐惧时隔四年再一次出现,她几乎透不过气来。差一点,只差一点点他就永远的离开了,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生与死的距离那样近,仿佛就是站在一根平衡木上,一个站不稳,摔下去就是万劫不复。   她在那里蹲了很久很久,走廊里已经渐渐开始有人走动,但是没有人过来询问她,这个医院里每天都有人在面临着生离死别,一两个人的哭泣,实在没有什么大不了。   手机在口袋里短促的振动了一下,她掏出来看到一条未读短信,是云正临。   “批你一天假,早点回家,好好休息。”   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是六点二十四分,她单手扶着墙慢慢的站起来,在地上蹲的太久,血液长时间不流通,两条腿已经麻到没有知觉,又因为贫血,头晕眼花,差点站不稳,靠着墙在原地立了好一会,才恢复过来。   病房里宋加铖依然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而周韵妍亦已趴在床边睡着了,她的手无意识的抵在窗玻璃上,最后往里面望了一眼,终于转身离开。   坐电梯下到B1楼的停车场,她的车就停在最靠近电梯的那个停车位,大概是云正临怕她找不到,所以特地选了个显眼的位置。   回到家里,云正临已经离开,她并没有留在家里休息,洗完澡,用冰镇过的眼膜敷哭肿的眼睛,然后开车去上班。   什么都不会有变化,包括路上依然拥挤的一塌糊涂的城市交通。   在四十楼走廊里碰到云正临,他的神色间有掩饰不住的疲惫,看到她,不经意的皱了皱眉,却什么都没说。   天韵度假山庄的设计已经接近尾声,电脑里长长的一张电子图,谨纾按着鼠标不停的把滚条从前拖到后,再从后拖到前,整整一上午,半点灵感都找不到。   当初选择去卡尔斯鲁厄大学学习建筑时,父亲曾极力反对,“晗晗,你是爸爸唯一的女儿,你学建筑,那将来爸爸不在了,公司怎么办?”   但她坚持,“我不喜欢工商管理,对那些钻石珠宝黄金铂金更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就喜欢建筑设计。”最后索性开始耍赖,“如果你坚持不让我读,那我就什么都不念了。”   父亲深知她的性子,也不舍得委屈了她,便只好作罢。   其实不是不自私的。   父亲之所以那样喜欢亓越臣,其中的一个原因大概就是他有能力可以帮他守住公司,如此,他便可以把自己奋斗了一辈子的成果安安心心的留给自己最爱的女儿。   父亲事前为她考虑好了一切,她也是到后来才知道,原来在她结婚之前,父亲曾与亓越臣签订过财产协议。但阅人无数的父亲怎么也不会想到,亓越臣想要的,从来就不是叶家的资产。   门口有人叩门,谨纾抬起头,原来是曹然,手里拎着三个打包饭盒笑意盈盈的递给她,“这是董事长让我送来的午餐。”   她愣了一下,曹然挥挥手,转身走了。   午餐很丰盛,柠汁香煎三文鱼、清炒菠菜、猪肝炒肉丝、黑木耳炒胡萝卜丝、黑豆圆肉大枣汤……   谨纾看着摆在桌上的午餐,终于还是给云正临打了个电话,他似乎早就知道她会给他打电话,“午餐收到了?”   她说:“恩。”   他说:“那你慢慢吃。”   谨纾说:“谢谢,不过太麻烦了你。”   他淡然回答:“你不必感谢我,我只是不想被外面的人知道我的员工营养不良,以为是我这个无良地产商在克扣员工工资。”   谨纾觉得无语,不过还是耐着性子说下去,“董事长,我真的没什么事情,而且以后我会注意的,真的不用再麻烦你,我……”话还没说完,云正临已经“啪嗒”一声把电话挂断了。   听筒里传来短促的忙音,谨纾捏着手机愣了愣,放下电话,叹了口气,终于还是拿起筷子把桌上的饭菜吃掉。      (2)   下午临下班前,接到昨天在医院里那位俞小姐的电话,告诉她,“加铖已经度过了危险期,现在转到普通病房了,虽然还没有醒来,但是医生说已经没有了生命危险。”又把病房号告诉她,“那你什么时候再来看看他吧。”   谨纾没有再到医院去,第二天中午,曹然仍然过来送午餐,她拒绝,曹然笑容得体,“梁小姐,不要为难我,我只是听从董事长的吩咐。”   “那董事长现在在办公室吗?”   曹然答:“云夫人身体不好,董事长昨天傍晚刚刚飞去了美国。”   谨纾怔了一下,又不免觉得内疚,前天晚上他几乎陪了自己一整夜,昨天上了一天的班,晚上还要再坐十多个小时的飞机……   曹然走后,她把手机拿出来,从通讯录里翻到云正临的名字,却在最后按下绿色拨出键时停住,迟疑了很久,最后还是把手机盖合上。   没想到晚上回到家竟然就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   因为下班的时候下起了大雨,遇上大堵塞,她回到家已经快六点半,又大概是因为天气不好,浑身上下都滑腻腻的难受,她将手袋随手扔在沙发上,三步并作两步的进浴室去洗澡。温热的水线绵密的淋在头皮上、肌肤上,有种说不出的清爽感。洗完澡出来,谨纾把衣服丢进洗衣机,一边用毛巾擦头发一边从手袋里翻出手机。看到上面有一个未接来电,是云正临,时间是十五分钟前,不由有点意外,因为这个时候的美国已经是凌晨。她想了一想,还是决定拨回去。   他很快接起来,声音有些低沉,“谨纾?”   她嗯了一声,说:“我刚刚在洗澡,电话放在客厅没听见。”   他说:“哦。”声音还是很低。   她静静的停了片刻,“我听曹然说你去美国了,你妈妈,还好吗?”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寂,隔着跨越太平洋的电话线还可以听到他轻浅的呼吸声,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有些紧张。   “很不好。”他轻轻的吸了口气,声音里带着低迷的倦意和悲凄,“是末期淋巴癌,医生说最多只能再撑一年……她一直瞒着我。”   谨纾微微一怔,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索性就沉默下来。其实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枉然,失去至亲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比谁都明白。   云正临在电话那头跟她讲很多关于他母亲的事情,他只是急需一个发泄的管道,而她亦只是安静聆听。   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父亲与母亲的关系并不亲密,他们从来没有像别的小朋友的父母一样会一起带他出去玩。即使是在家里也很少说话,两个人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时候反而是在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上。   相敬如宾,很多年后他学到这个成语,才知道原来博大精深的五千年中国文化里竟然真的有这样一个成语来残忍的烘托出夫妻间的悲哀。   十岁那年母亲带着他到洛杉矶定居,而父亲仍旧留在国内,彼此之间见面的时候就更少了,但他还是能时时听到父亲的消息,因为母亲总会把财经报纸上关于父亲的报道整整齐齐的剪下来,夹在相册里,一遍一遍的念给他听。   母亲比父亲小了整整二十岁,在他心里,她永远都是那样年轻漂亮而温柔优雅,岁月几乎不曾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她去学校里看他,他的同学甚至都以为是他的女朋友。   “她不愿意接受化疗,她说她不想头发掉光,她怕以后见到父亲……会认不出她。”他几乎哽咽,“有时候我真的很恨我父亲,既然他不爱她,为什么还要娶她呢?”   谨纾的心里像是被压了一块石头,沉甸甸的难受,最后,她轻声说:“我都明白。”   云正临在电话彼端无声的,微微扬起唇角,眼泪却忽然很大颗的从眼眶里掉下来,他转过身半靠在阳台上,低下头,看着晶莹的泪珠子落在白色的大理石地面上,慢慢的氤氲开来。他沉默了片刻,忽然问她,“你吃过晚饭了没有?”   “啊?”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他说:“又打算不吃了是不是?”   “不是,今天下大雨,路上遇到交通堵塞,刚刚才回到家里。”   他笑了一下,“那你去吃晚饭吧,我挂了。”   她说:“好,你早点睡觉,拜拜。”   挂断了电话,云正临静静的听着电话里长久的忙音,隔了很久才把手机从耳朵上拿下来,他后来一直想,在那段那样痛苦无望的日子里,什么样的安慰都抵不上她的那一句,“我都明白。”   阳台外月光像水一样漾进来,流泻在他身后拖出细长的影子,满天繁星好似一整块被敲碎的水晶,在漆墨天际溅开无数璀璨明光。洛杉矶的夜永远有一种其他城市所无法比拟的充满动感的绚丽与华贵,而他就是在这座城市里,与母亲一起相依生活了十八个年头。   他走到母亲房间去,悄悄的推开房门,黑暗中依稀可以看到母亲安然躺在床上的轮廓,他不敢走近,怕会惊醒她,所以只站在门口远远的看了一眼,刚想关上门出去,母亲却突然出声叫他,“正临?”   他忙应了一声,摁下墙上的开关,看到母亲已经睁开了眼睛,“我吵醒你了?”   母亲摇摇头,“没有,我一直都没有睡着。”母亲一直很瘦,生病后体重更是直线下降,他坐在床沿上扶她坐起来,在她身后垫上一个靠垫。母亲微笑看着他说,“刚刚你站在那里,我还以为我看到你爸爸了。”   他没有说话,母亲拍拍他的手,轻声问:“怎么这么晚还不睡觉?”   他用另一只手覆盖住母亲因为瘦而清晰凸现出血管青筋的手背,“我睡不着。”   母亲的笑容宁静有如上好的松香,透着幽远安详的芬芳,她说:“正临,一个人能活多久都是上天早就定好的,更何况无论是谁,最后的结局都是死亡,妈妈并不惧怕,你也不用太为我难过。”   他沉默的伸出手,替母亲拢了拢鬓角的碎发。母亲说:“正临,带妈妈回国去吧——这么多年妈妈一直住在美国,本来以为早就习惯了,可是人之将死才知道落叶归根是多么的重要,我想念祖国,想念家乡,更想念你爸爸。”   他努力克制住即将夺眶而出的眼泪,把头埋在母亲肩头,仿佛还是在龆年之时,那时候他最喜欢赖在母亲身上,因为母亲的身上总是有一种好闻的清甜香味。他说:“好,我明天打电话去订机票,我们后天就回去。”    第十一章   (1)   周五傍晚的交通,堵的让人连脾气都没办法有,车子几乎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在往前挪,谨纾看着前方密密麻麻犹如虫蚁的车辆在心里打算或者以后周末可以支持一下城市建设,不开车改坐地铁。   只是没想到会在小区门口看到云正临,他低着头斜靠在他那辆银灰色的宾利上抽烟,车子跟人都长得太招眼,路旁的行人都在回头观望。大概是听到了车声,他抬起头,看到是她,隔着车窗玻璃朝她轻轻笑了笑,随手掐灭手里的半截烟丢进旁边的垃圾桶。   她推门下车,“什么时候回来的?”   “下午刚下飞机。”   “你妈妈……”   “她跟我一起回来了,现在在家里倒时差。”   “哦,那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云正临微微笑,“我只是想见见你。”   谨纾没想到他会说出这句话来,有些尴尬,垂下眼帘躲避他的视线,过了好半晌才重新抬起头来,“你饿不饿,要不我请你去吃饭吧?”仿佛是解释般,“这几天中午曹然都帮我送午饭过来。”   他笑了一下,“好啊,我还想喝你上次煮的那种鸡蛋粥。”   她笑,“其实我会煮很多种粥的,你要不要尝点别的——不过家里没有食材,如果煮别的,要去超市买。”   他似乎是想了一下,然后说:“也好,那你先回家停车。”   她实在不想上他那辆宾利,于是说:“还是我来开吧。”   小区后面就有个大型超市,开车过去只要五分钟,但因为是周末,车位竟然全部被停满了。谨纾开着车在地下停车场转了两圈都没看到一个空车位,云正临倒是不着急,悠闲的靠在副驾驶座上,“我这还是第一次坐女人的车。”   最后终于看到有一辆宝蓝色的大众从车位里退出来,谨纾刚想把车停进去,忽然从对面冲过来一辆银色大奔,大有要跟她抢车位的架势。她猛的一甩方向盘,挂倒档,踩半联动,带油门,车子瞬间就唰的一下稳稳当当停在停车位上。那辆大奔车主似乎愣住了,从车窗里可以看到是个很年轻的男孩子,旁边副驾驶座上还坐着个留栗色□浪卷长发的漂亮女生。他们大概也是找车位找了很久,男孩子的脸色看起来有些懊恼,那个女生则是一脸怒气狠狠的瞪着男友。   云正临笑起来,“看来你要害人家吵架了。”   谨纾十分不以为然,“哼,谁叫他想跟我抢车位,明明是我先看到的。”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她还有这样孩子气的一面,不由又微笑了一下,说:“不过你的车技真的很不错,刚刚那种倒车速度,除了专业人士和拥有几十年驾龄的老师傅,很少有人能做得到。”   她的脚步忽然停了一下,别过头问他,“你想喝什么粥?”不等他回答,又问,“三鲜粥好不好?”   他慢悠悠的点了点头,“什么都可以?”   先去干货架上找了香菇和干贝,又去冷柜区拿鸡肉,结果最后还被他拖着去买了牛肉、黑木耳、土豆、玉米、挂面、水果……谨纾莫名其妙的看着购物车里的东西越堆越高,“买这些东西干什么?”   云正临弯腰在货架上挑西红柿,一个个鲜红欲滴的圆形果实包裹在塑料膜里,几乎连个头都是相差无几,漂亮的不像是真的。他直起身子扬了扬唇角,“我饿了,不想喝粥,回去做饭吃。”   她抬起头,“你做?”   他反问她,“不然你会吗?”   她的确不会,从底下翻出一包挂面来,“那这个呢?”   他又重新俯下身去挑小青菜,“给你的,这个面有营养,煮起来也方便。”   她没说话,默默把挂面放回购物车里。他已经挑好了一捆小青菜,菜梗绿汪汪的像是轻轻一碰就能掐出水来,一看就很新鲜。   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其实也只有他们两个人,他随便挑了几样拿进厨房,谨纾蹲在冰箱前把剩余的东西一一塞进去,塞到一半他忽然伸出头来指导她,“火龙果、木瓜和草莓不要放在冰箱里,容易坏。”   她咦了一声,只觉得佩服,“你怎么连这种事情都知道?”   他顾着洗菜,没回答她,她把所有东西整理好后进卫生间洗了个手,出来走到厨房门口问他,“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   他正低头切小青菜,谨纾倒真没想到他的动作竟颇为专业,砧板在橱柜台面上发出“咚咚咚”的声响,头也不抬的回答她,“不用。”   谨纾在厨房门口站了会,看着他忙忙碌碌的身影,总觉得此情此景十分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像谁,心里有些乱糟糟的,也不再坚持,便走到客厅去看电视。   电影频道正在放一部美国老片《Gone with the Wind》,上世纪三十年代末的片子,看倾国倾城的年轻费雯?丽眨着一双碧绿的慧黠眼眸鲜活的在荧幕里爱恨娇嗔,如同从未离开,实际上她已逝去将近半个世纪。   然而有些人有些事,不过短短几年,却仿佛已然是上一辈子了。   红尘中,浮华多少个梦?      (2)   他做了三菜一汤,土豆炖牛肉、香菇炒青菜、玉米鸡丁和西红柿鸡蛋汤。谨纾忽然想起上次的花雕,因为看中那个酒坛拿回来后一直没动过,于是从橱柜里拿出来,问他,“要不要喝酒?”   他点点头,接过酒坛给自己斟上满满一杯,却只倒给她小半杯,她不服气,“哎哎哎,不公平啊,为什么只给我喝这么一点点?”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女孩子家,少喝点酒。”   她哼了一声,说:“你这是什么封建思想?”自己替自己斟满,也学他,一仰脖子,整杯酒灌下去,结果喝得太急,那股火热的流质从喉咙一下子滚到胃里去,呛着了,她捂着嘴直咳嗽。云正临替她拍背顺气,“酒量这么差,还逞强。”   她咳的满脸通红,好不容易才止住了,忙夹了一筷子青菜把那股辛辣压下去。有些不好意思的跟他解释,“刚才喝的太急了。”   他放下手,拿过她的杯子,把剩下的半杯酒喝掉,她把杯子抢回来,“干吗抢我的酒喝?”说着还要再斟,被他用手挡住杯口,“不许再喝了。”   她的脾气也上来了,索性重新去拿了一只杯子,又斟上满满的一杯,一口气喝掉。   他似乎是叹了口气,不再管她,自己斟酒,然后靠在椅背上默默的喝掉,像是在想什么心事,又像是什么都没想,只是单纯的喝着酒。   两个人都是沉默,喝下好几杯后,她忽然朝他举起杯子,“我祝福你妈妈。”   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她的两边脸颊被染上一抹□,眼睛却是晶亮,仿佛寒夜里的料峭星子,他也举起杯子,微笑,“谢谢。”   眼前渐渐蒙上一层薄薄的雾气,云正临举高杯子,专注的看着高脚玻璃杯里褐黄色的液体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笑道:“要是被郦顾钦知道你拿高脚杯喝他的花雕,非气死不可。”   她“切”了一声,说:“哪有那么多规矩,非得葡萄美酒夜光杯才好,我还就喜欢用瓷盏喝葡萄酒,用玻璃杯喝花雕。”说着把杯子往前一伸,“再来再来,cheers。”   他哈哈大笑,一仰脖子干掉,酸甜苦辛鲜涩,好几种味道一拥而上,他喝的太急太快,竟也差点被呛住,到最后舌苔上只留下火辣的苦味。   他慢条斯理的舀了一勺玉米鸡丁吃下去,忽然抬头问她,“你刚刚在看什么电视?”   她歪着头笑眯眯的回答他,“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啊。”又朝他举起杯子,“来,祝福费雯?丽。”   他想她一定是已经醉了,于是好笑的告诉她,“费雯?丽都已经死了四十多年了。”   她哦了一声,手却没放下来,“那就祝福郝思嘉。”   他跟她碰杯,“好,祝福郝思嘉。”   她却忽然不喝了,把酒杯重重往桌子上一墩,仿佛是小孩子在闹脾气,“我不喜欢郝思嘉那个笨蛋,活了那么久竟然连自己究竟爱的是谁都搞不清楚,真是超级大笨蛋,白瑞德也是笨蛋,偏偏那么爱她。世界上比他好的人多了去了,干什么总是放不下他,笨蛋!”   他极力安慰她,“好好好,他们都是大笨蛋,就你最聪明,好不好?”   她唔了一声,似乎对他的夸奖十分满意,拿起杯子招呼他,“来来来,再喝再喝。”   又是一杯酒喝下去,她忽然笑起来,整个人拱到他胸前,凑在他耳朵边,呵气如兰一样,“告诉你一个秘密哦……”话还没有说完,她就那样一歪头,脑袋靠在他怀里,睡着了。   他整个人都僵掉,过了好久才慢慢的伸出手去,环住她。她睡着的时候像个洋娃娃,乌黑的长发、白皙的皮肤和红扑扑的脸蛋,还有那样长的睫毛。兴许真的是喝了太多的酒,他觉得喉咙口有火辣辣的干燥窜上来,脑子里也是迷迷糊糊的。他敲了敲自己两边的太阳穴,努力想把那一阵混沌敲下去,终于还是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弯下腰,小心翼翼的把她抱起来。幸而脚步还是稳的。   他第一次抱她,才发觉她真的是很瘦,身上几乎全是骨头,但身躯还是温温软软的,温热轻悄的呼吸带着浓郁的酒香喷在他胸前,隔着薄薄的一层衣衫,仿佛可以一直暖到他的胸腔里去。   他把她抱进卧室,放到床上,把空调打开,又扯过床上一条薄薄的凉被替她盖好。   有几丝凌乱的发丝落在她的脸侧,他坐在床沿,慢慢的伸出手去,把她的头发拢到耳朵后边。她的脸红红的像是苹果,隔了一会,他终究是忍不住,用手背去轻轻的摩挲她的脸庞。她大概是怕痒,脑袋往被子里缩了缩躲开他的碰触,仿佛一只机灵的小猫咪。   他不由得微笑,枕头很软,几乎能把她的头都埋进去,头发散在枕畔,愈发显得她一张脸尖尖小小的,他张开手掌平置在她脸颊正上方,比了一比,原来真的还不满他的巴掌大。   比完后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实在幼稚可笑,又笑了笑。   她睡得很香,鼻息里发出规律的细细呼吸声,他伸手把灯关了,眼前顿时一片漆黑,他仍旧坐在那里没有动,静静的听着耳边传来她均匀的一呼一吸声,竟觉得着迷。   不知道是不是黑夜的缘故,他觉得有一股热火在血管里慢慢燃起,越来越灼热,像是要把他烧成灰烬。连自己都没明白自己在想什么的时候,他已经低下头去吻住她。      (3)   他抱着她,心底生出一种隐隐的焦躁,他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渴望,明知道不能够,但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停止。身下的人也仿佛是有感觉般,伸出手环住他的脖子,有柔软的触感贴到他身上。他箍着她,手臂越收越紧,她的唇上散发着浓浓的酒香,他没办法思考,只是本能般的循着那股幽香绵软辗转反侧。   他离开她的唇往她滑软的脖颈上吻去,她动了动,低低的咕哝了一句什么。   眼睛早已适应黑暗,她的面部轮廓在暗夜里很清晰。酒气还在不停的上涌,热而辣,直冲脑门,但他几乎是瞬间就清醒过来,仿佛是受到了某种触心的冲击,只是粗重的喘着气。他强撑着床头柜才能够站起来,手臂还在微微发抖。   他帮她把被子重新盖好,然后走出去,轻轻关上卧室门。客厅里的灯光太耀眼,仍旧是头晕目眩,这种感觉就像是在雪地里呆久了,到最后眼前都成了白茫茫的一片,因为雪盲。   酒坛里的酒已经所剩无几,他索性连杯子也不用,拎起坛子把剩余的酒一口气全部灌进胃里,有一些从嘴角流出来,冰凉冰凉的滴在手臂上,倒像是谁的眼泪。   餐桌上狼籍一片,刚刚他们只顾着喝酒,他做的那几个菜基本没怎么动,他把它们统统倒进垃圾桶,然后把碗碟一只一只洗干净,最后还没忘记用抹布把餐桌也擦的光洁如新。   她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是他第一次为一个女人下厨。   走到楼下,夜风一吹,头脑清醒了许多,其实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真正喝醉,如果醉了,他怎么还能那么清楚的听到她在梦中微乎其微的呓语?   亓越臣。   谨纾第二天是被闹铃声惊醒的,她设置了每日提醒,而昨天忘记关掉了。昨晚实在是喝了太多的酒,早上醒过来还是头昏脑胀。她把闹铃摁掉,揉着太阳穴,用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才把昨天的事情理顺,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还好好的穿着昨天的衣服,不由得松了口气,安安心心的重新躺下去。   等再一次醒来已经是下午一点多,她起床走到客厅去,看到收拾的干干净净的餐桌和厨房不禁愣了一下。甚至于那个酒坛也已经被洗得很干净,闻不到一点酒味,安安静静的放在桌子中央,如同一尊精美的古花瓶,她用指尖轻轻的触拂过凹凸的瓶身,专注的看着上面的序文。   耳边响起悦耳的琵琶声,《春江花月夜》,声音有些遥远,她并没有在意,一直响了很久才忽然醒悟过来,那是她自己的手机铃声。   谨纾仔细辨别了一下声音方位,等最后从躺在沙发角落的手袋里找到手机时,铃声已经停止。并不是存在手机电话簿里的号码,但是很面熟,大概是醉酒后遗症,她努力的想了很久,还是没想起来,于是回拨过去。   是年轻女人的声音,谨纾在对方说出“你好”的那一刹那,就已经想起是谁。她莫名就觉得烦躁,因为实在不明白那位俞小姐三番四次的给她打电话到底是什么用意,但不知为何,当对方提出想见她一面时,她竟然还是答应了下来。    第十二章   (1)   约在医院附近的一个咖啡厅见面,谨纾到的时候那俞小姐已经等在那里了,很是客气的朝她温和一笑,“你好,我叫俞庭亦。”又说,“很抱歉让你跑这么远,其实我刚调到这个城市来不久,对这里的一切都不是太熟悉,最近因为常跑医院,正好看到这家咖啡厅的环境还不错,所以很冒昧的把你约到这里来。”   谨纾淡淡的说:“没关系,我家离这里并不算远。”   午后的咖啡厅里,客人寥寥无几,只在离她们不远的一个角落里坐着一对年轻情侣,还是学生的样子,穿一样的白色T恤衫和蓝色牛仔裤,凑在一起低声说话,时不时发出轻微的笑声。   俞庭亦仿佛有点怔然,谨纾也没有说话,一直到最后服务员把她们点的咖啡端上来。   谨纾用银色的咖啡匙缓缓搅动杯子里黑褐色的液体,俞庭亦看着她的动作,说:“很少见到女生喝这种纯黑咖啡。”   谨纾点点头,“太苦了,很多人都接受不了。”   “那你不嫌苦吗?”   她把咖啡匙搁到碟子里,端起杯子缀了一小口,才淡淡的说:“我已经习惯了。”然后轻缓的放下杯子,抬起头,“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俞庭亦若有所思的用手指轻弹桌面,过了一会才说:“你都没有再去医院看过加铖吗,你的那位同事周小姐倒是一天到晚的陪在那里,谁都拉不走。”   谨纾没说话,俞庭亦停了一停,抬头看着她,眼神有些意味不明,“不过她这种执着的样子倒是跟加铖很像,让我想起四年前,加铖也曾这样寸步不离的守在一个女人的病床前,后来那个女人醒来,他不敢再呆在病房里,就在外面的走廊里守着,隔着门上小小的玻璃窗子向里面张望。”   她仍旧没有说话,捧起面前的咖啡杯又呷了一口,真的是很苦,本来以为经过这么多年舌苔早就麻木了,没想到还是觉得苦,从舌尖一直苦到胃里去,几乎要呕出来。   长久的沉默过后,俞庭亦忽然叹了口气,“叶小姐……”   谨纾打断她,“俞小姐,我想有些事情你大概是误会了,另外,我姓梁,不姓叶。”   俞庭亦笑了笑,并不以为意,“你知道吗,我以前一直想有一天能够这么近距离的跟你聊一聊,以前只远远的看过你几眼,一直对你很好奇。”   谨纾微微眯起眼,终于想起来为什么总觉得她面熟,原来的确是见过,那天她跟周韵妍在西环路的那家小餐馆里吃东西,总觉得有人在看她,本来以为是自己多心,现在才想起来,原来那天坐在角落里偷偷看她的那个人就是她。   “为什么?”   “因为我深爱的那个男人,掏心掏肺的爱着你。”俞庭亦坦然的望着她,“他辞职了你知道吗?四年前,你父亲的案子结束后他就辞职了。”   谨纾微微一怔,俞庭亦轻轻叹了口气,“有些事情你可能不知道,加铖是一个孤儿,在他三岁那年,他的父母被人害死了。所以他从小的梦想就是做警察,为社会除暴安良,让别的孩子可以不必再经受到他的痛苦。可以说那一身警服就是他的命,更何况他还有大好的前程,可是为了偿还你,他却毅然决然的辞职了。”   谨纾怒极反笑,“偿还我?用他那一身警服偿还我?俞小姐,你不觉得你说这些话太荒唐了吗?宋加铖这个人,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有没有辞职更加与我无关,我也没有第二个父亲,需要让他屈尊降贵改名换姓!”   俞庭亦没想到自己的那句话竟会惹得她勃然大怒,不禁有些手足无措,“对不起,对不起……我……我并不是这个意思。”仿佛是惊魂未定,她斟酌了一下才又说,“其实……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你,加铖他真的很爱你,有些事情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跟你说,但你这么聪明,我相信你是能够感觉出来的……你不要再怪他了好吗……你可不可以去医院看看他?”   俞庭亦说着说着就失声痛哭起来,她用手捂着脸,泪水不断的从指缝间流出来,“他很不好,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医生说他已经脱离了危险,是他自己不愿意醒……如果他再不醒过来一定会有危险的。叶小姐,我求求你……他如果听见你的声音一定会醒过来的。”她说的断断续续颠三倒四,“我知道加铖欺骗了你背叛了你,但是这么多年……这么多年,他并不比你好过。更何况你也依然很爱他的不是吗?要不然那天在医院你也不会那么着急……而且我相信你心里也是明白的,关于你父亲的事并不应该怪加铖,他只是做了他该做的,就算不是他也会有别人。你父亲犯了罪,他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杯子里的咖啡早就喝完,谨纾靠在软软的沙发上,眼睛望着角落里那对甜蜜着窃窃私语的学生情侣,仿佛出了神。俞庭亦不知道她有没有把那些话听进去,虽然心里焦急,却也不敢再出声唤她,其实她的眼神与宋加铖的很像,都有一种让人无法逼视的沉静。   俞庭亦有些怅然的想,如果设身处地的换成自己,在经历过那些巨大的变故之后,还能不能拥有像她这样纯粹的眼神?   这样的坚韧,能有多少女人可以做的到?   宋加铖的念念不忘与深刻爱恋,其实并不是没有道理。   一直过了很久很久,久到俞庭亦几乎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听,她才开口,声音很小,“你看那边的那一对情侣,那样无忧无虑的生活,曾经是我心底最为深刻的快乐。”   俞庭亦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只是呆愣愣的看着她,脸色还挂着泪痕。谨纾深深吸了口气,很快的说:“好,我跟你去一趟医院。”      (2)   到医院后俞庭亦先把谨纾带到护士站的值班室里,对她说:“我知道你跟周韵妍是朋友,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把她引开。”   只等了三四分钟的样子,俞庭亦很快回来,将她带到病房门口,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方法,总之病房里已经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他安静的躺在床上。   “你放心,周韵妍没那么快回来。”俞庭亦朝她微笑了一下,真诚的说,“谢谢你。”   谨纾在门口站了好几秒才推门进去,明知道他是在昏睡中,却还是不由自主的放轻了脚步。   他的脸苍白而瘦削,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呼吸规律的起伏,就像只是寻常的睡着了一样。她怔怔的看着那张始终潜藏在她记忆深处的脸,心底有隐隐一丝的疼痛,并不明显,但是在那里,她知道,在那里。   她一步一步的走过去,然后在床边坐下来。   她说过,这个男人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她深深爱过亦深深恨过的那个男人叫做亓越臣,是的,亓越臣。其实是自欺欺人,明明知道亓越臣是一个并不存在的人物,但她固执记着的只有这个名字。她没有办法把亓越臣和宋加铖这两个名字联系在一起,如同她没有办法把这个男人当做不存在一样。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自始自终一语不发,因为不知道要说什么。总归是悲哀的吧,她有些恍恍惚惚的想,其实从最初的相识到如今也不过是六年的时间,但如今想起来,却仿佛是已然过了一生那么久,再回首已是百年身,遥远不可及。   “亓越臣。”她的声音小小的,轻微,但是清晰,“是我。”她说,“我来了。”   她终于慢慢的伸出手去,把手覆盖在他打着点滴的手背上。他的手臂和手肘上都还贴着暖宝宝,想必是周韵妍怕他冷,但并没有什么效果,他的整只手依然还是冰凉冰凉的。   她想起以前冬天的时候,她跟他出去,总喜欢把手伸进他的大衣口袋,他就在口袋里紧捏着她的手,一点一点的把掌心的暖热传递给她。   那是独属于他的温暖,是她曾经以为的,直到白发苍苍、鹤发鸡皮,依然能够握住的温暖。   身穿黑色教袍的外国神父操着一口生硬的普通话问他,“亓越臣,你是否愿意眼前的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贫穷还是富贵,或其他任何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   他看着她,静默了片刻,其实仅仅只有几秒钟,对她来说却仿佛已经是一个世纪那么久,每一秒钟都好像是被分割成了无数个小单位,而他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久久的响在她耳边,真的仿佛就是一生一世的永恒相守了。   她听见他说:“我愿意。”   她跟他有过的一切,每一分每一毫,她全部都不曾忘记。   她低垂着头,从大拇指开始,依次是食指、中指……她把他的每一根手指都小心翼翼的,轻轻的揉搓着,他的手慢慢恢复了一点温度,像是濒死的一个人重新回暖活过来,但他依然紧闭着双眼,没有一点反应。   “亓越臣。”过了许久许久,她又叫他的名字。声音小小的,轻微,但是清晰,最后她说:“我走了。”   走出医院,才发现外面已是华灯初上,不知不觉,竟然就已经过去了一下午,虽然太阳已经下山,但外面的暑气还没有散去,地面上经由骄阳一整天的烤晒后留下的热气正热烘烘的从脚底拱上来。   她忽然不想开车,于是沿着车河流淌的街道边慢慢的行走,并无目的,只是单纯的想走走。街道边新开了一家蛋糕店,有很多人在那里排队。她本来已经走过,但不知为什么,闻着空气里蛋糕特有的甜滋滋的香气,竟移不开脚步。   排了很久的队,买到满满一大袋的栗子小蛋糕,灰褐色的蛋糕酥松绵软,散发着栗子与蛋糕混合而成的诱人香味。她觉得饿,胃里很空,但并不吃,只是拎在手里。   她不爱吃甜食,除了对车厘子芝士蛋糕情有独钟外,几乎不碰任何蛋糕,亓越臣以前总说她这是怪癖。   在路上碰到一个向情侣兜售玫瑰花的小女孩,约莫只有十来岁的年纪,穿破旧的棉布T恤和裤子,用瘦小的身体紧紧抱住怀里一大束红色玫瑰花。   谨纾买下了那个小女孩怀里所有的玫瑰,然后把手里那一袋栗子蛋糕递给她,小女孩有些怯怯的,用带着很重方言口音的普通话向她道谢,然后欢天喜地的跑掉。   她抱着一大束玫瑰往回走,有些傻,但是心情忽然畅快,原本压在心口的那块石头似乎一下子被人移开了,不知不觉连脚步都轻快起来。   医院门口往来的人络绎不绝,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形形□的表情,她静静的在那里站了几分钟,最后找到自己的车子,驱车离开。   她一个人去西环路上吃那家的云吞面和生煎包,吃到肚子很撑。回到家把那束玫瑰花上的包装纸全部拆掉,插到花瓶里,大捧的花束鲜红欲滴,放在书房里有丝丝暗香涌动。   谨纾洗完澡呆在书房用笔记本上网,其实很无聊,因为不知道究竟要干吗,最后开了千千静听听歌,再去以前去过的一个公共论坛闲逛。   有一个女生在情感天地上发了很长的帖子,讲自己逝去的那段爱情。很俗套的一个故事,不过是在大学期间彼此最美好的年华里相遇相识相知,最后相恋,甚至在毕业之时也坚守住了大四情侣劳燕分飞的命定结局,并且相互承诺,等双方工作稳定下来后就结婚。可是在经历了短短数月的聚少离多之后,男生以一句累了,就毅然结束掉了他们历时四年的感情。   那个女生用了洋洋洒洒的数万字来描绘曾经的种种及分手后的忧伤痛楚,整版整版才华横溢的帖子几乎能构成一部精彩半生的回忆录。   底下有很多人在回帖,多数人安慰,少数人持平,也有极个别人是在泼冷水。   谨纾关掉网页的时候在想,希望那个女生永远也不要有机会了解。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伤痛,是无法用任何语言文字描绘出来的,因为曾经的任何一个细节,只要轻轻碰触,就是肝胆俱裂的锥心之痛。      (3)   宋加铖是在第二天清晨醒过来的,俞庭亦一直记得那一天,她坐在床的这一头,而周韵妍坐在床的那一头,病房里寂然无声,能听见窗外轻风拂过树叶的沙沙声。   先是他的手指微微动了动,然后是眼皮,最后他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医生过来查看过后微笑着告诉她们,“已经醒过来了,接下来慢慢调养身体,过一阵子就能恢复过来。”   他并不能动,只有一双眼珠在转动,目光在周韵妍脸上凝睇了两秒,又转到她脸上去,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他说话很吃力,因为疲倦,又因为昏睡了太久,所以声音暗哑,几乎不能让人分辨出来,但她还是听清楚了。他说:“她来了。”   有眼泪就含在眼眶里,她努力的克制住,微笑,点头,“是的,她来了。”   他的嘴角慢慢的漾开一丝浅浅的笑意,然后缓缓阖上眼皮,睡着了。   她不去管对面周韵妍投过来的疑惑的眼神,起身走到外面走廊上去打电话。   “他刚刚醒过来了。”她说。   电话那头的声音听不出任何起伏,“我知道了,谢谢你。”   俞庭亦停顿了几秒,说:“叶小姐,谢谢你,谢谢你让他活过来。”   不过是短短的一个晚上,花瓶里的那一束玫瑰竟然有好些都已经枯萎了,谨纾把那些蔫掉的花瓣一片一片都摘掉,才淡淡的说:“不必。”   周一上班,中午吃过饭周韵妍上楼来找她。在医院不眠不夜的呆了一个礼拜,周韵妍看起来憔悴削瘦了不少,谨纾给她泡了杯咖啡提神,她却盯着办公桌上的一张喜帖看。   那是苏晓益的喜帖,她与冯默扬的婚期刚刚定下来,九月二十六号,星期六,据说是个很好的日子。   周韵妍把那张喜帖拿在手里反反复复的看了很久,最后轻轻的笑了笑,“他们很相爱吗?”   谨纾微微蹙起眉头,“你怎么了?”   周韵妍的眼睛里慢慢浮起淡淡水光,“我只是觉得能够碰到一个我爱的人恰好也爱着我,真的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谨纾默然,的确很不容易,大千世界,茫茫人海,他找到了她,而她亦找到了他。   但纵然是在这样的爱情之下,谁又能保证不是另一场天翻地覆的伤害?   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也不会懂得,爱情,其实是最最渺小的一样东西。   周韵妍捧着咖啡杯蜷缩在椅子里,声音很轻,“我一直以为他由始至终深爱着的都是我姐姐,但是直到昨天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我一直以为他之所以不能爱我,是因为没办法放下与我姐姐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我知道自己比不上那二十年,但是我总想着,不管怎么样,姐姐都已经不在了,只要我坚持陪在他身边,他总有一天会回头看到我,可是我没想到,他竟然爱上了别的女人。”她笑了一笑,仿佛是自嘲,“以前我很嫉妒我姐姐,因为她总是能轻而易举的赢得所有我羡慕的东西,我甚至常常在私心里诅咒她憎恨她,可是这一次,我情愿他爱的仍然是她,那样我至少还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周韵妍的笑容落寞而悲凄,“谨纾,我输了,我知道,这一次,我是彻彻底底的输了,可是我连输给了谁都不知道。”   谨纾慢慢的转开脸,伸手把遮光窗帘卷上去,浓烈的光束如同无数支金色弓箭从同一张满弓里呼啸而出,齐齐射到她的身上、脸上、眼睛里,瞬间泛起灼热的疼痛。她抬起头,微微眯着眼睛迎向炽热的光源,然后张开手掌挡在脸颊前。   她觉得厌烦,“如果他不能爱你,那么无论他爱着的人是谁,是生是死,于你而言都是一场必输之局,因为爱一个人,绝不会因为对方死去了或者离开了,而去停止爱她。既然你已经不在乎你姐姐,又何必去在乎别的人呢?”   周韵妍没有答话,只是一动不动的捧着咖啡杯坐在那里,眼睛望着某个不知名的虚空处兀自出神。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如同是一张巨大的网,一张覆盖着一张,到最后变成一只密不透风的蛹,把所有人都包裹其中。无论是谁,一旦挣扎,都会给其他人带来无可言喻的疼痛,逃不开,挣不脱。   谨纾微仰起头,不停的把窗帘卷上去,放下来,卷上去,放下来……房间里光影明灭如同按了快速前进键的电影镜头。   周韵妍忽然笑了笑,转头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矫情?”   谨纾停下手上的动作,看了她一眼,问:“你爸爸的身体好点了吗?”   周韵妍愣了一下,谨纾别开头,淡淡的说:“我只是希望你明白,在女人的世界里,并不是只有爱情一样东西。”    第十三章   (1)   陪苏晓益去试婚纱,苏晓益坚持要让谨纾做她的伴娘,谨纾迟疑了很久,到底还是决定告诉她,“其实我已经结过婚了,不过在四年前离婚了。”   苏晓益很明显的怔了一下,“四年前?”   她尽量说的轻描淡写,“是啊,四年前,我二十三岁那年就嫁给了他,他对我很好,我也曾经以为他是真的爱我,不过后来才知道原来我们的婚姻只是他的一个阴谋,所以就离婚了。”她笑了笑,说,“你别这样看着我呀,虽然当时受到的伤害的确很大,不过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我都忘的差不多了。也许再过个几年我在路上碰见他,要过好一会才能想起来,哦,原来那人就是我的前夫。”   苏晓益什么都没问,只是忽然伸手拥抱她,抱了很久才放开,然后一鼓作气的说下去,“我才不管呢,人家只规定伴娘要未婚,就算离过婚又怎么了,反正我知道你现在是未婚!你休想借此推脱,我可告诉你,除了你我找不到别的人做伴娘,人家可说了,结婚那天要是没有伴娘帮着挡灾将来很容易离婚的。”   谨纾温柔的看着她,苏晓益瞥了她一眼,说“少用这种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别忘了当年在黄土高原上你高原反应差点没命的时候是谁救了你这条小命,你少忘恩负义啊。我好不容易钓到冯默扬这么个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要风度有风度,要钱财有钱财的金龟婿,你要敢耽误我的幸福,看我不宰了你。”   谨纾嗤的笑了一声,说:“你这都是从哪里听来的歪理?”眼睛里忽然有水雾升腾而起,她别开脸,“太失策了,我怎么没想到把你刚才的话录下来,到时候给冯默扬一放,他听到你这么具有母老虎潜质的声音,说不定真逃了。”   苏晓益哼了一声,说:“我知道,你这就是嫉妒我,我大度,不跟你一般见识。”   结果两个人把整个婚纱城都兜遍了,一连试了十几套都没有满意的。苏晓益振振有词,“我一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怎么能将就?”   谨纾想了想告诉她,“我当年结婚时候穿的衣服都是全部交给上海一家专门订制礼服的老裁缝店做的,包括婚纱、礼服还有一套凤冠霞帔。不过那家店里的老板比较自负,量完尺寸后,从来不会咨询你的意见,都是以他的眼光来替你设计服装。但他做出来的礼服真的都特别漂亮,甚至有很多外国人都慕名前去。要不,我也陪你去那家店里看看吧?”   苏晓益奇怪的问:“那不会有人不满意吗?”   “不满意也没办法,他早就在事前打过招呼了,做生意讲究一个你情我愿嘛。他有一个原则,做出来的衣服除了尺寸绝不接受任何式样上的改动,而且每一件礼服都是独一无二绝无相同的,因为他说每个人的气质都不同,所以衣服也不会有一样的。”谨纾笑笑,“其实不用担心,他做出来的礼服都很特别很漂亮,至少我很喜欢。   苏晓益被独一无二那个词说动了心。   谨纾说:“我没有当初的照片留下来,要不然还可以先给你看看。”   苏晓益说:“不用看,以你这么挑剔的眼光都说好,那肯定是很好了。那你下个周末有没有空,陪我飞一趟上海好不好?”   谨纾点点头。   苏晓益一下轻松了很多,“哎,终于又了下一桩心事,真没想到结个婚这么麻烦,好像那些事情永远都忙不完一样,婚纱的事情解决了,今天晚上我终于可以吃顿好饭,睡个好觉了,等会晚上我请你吃大餐慰劳你啊。”   结果两个人走出婚纱城,刚上车,苏晓益就接到杂志社打来的电话,临时有状况让她回去开会。苏晓益十分郁闷,“这年头混口饭吃可真不容易。”又十分抱歉的看着谨纾,“看来晚上咱俩的大餐吃不成了。”   谨纾没开车出来,苏晓益说:“我先把你送回家再去杂志社。”   谨纾看了看手上的腕表,还不满四点,便说:“时间还早,我想在外面逛逛,你先回杂志社吧,省的去晚了又被你们老板骂,等会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可以了。”   苏晓益点了点头,说:“也好,那你自己小心点。”她走后,谨纾站在路边踌躇了一下,没有继续等出租车,而是向着路边指示牌标注的方向走到附近的地铁站去搭地铁。她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坐过地铁,差点连票都忘记应该怎么买。   最后一次坐地铁是跟亓越臣,那天是她生日,他坚持让她请了一天假,一大早就带她搭了很长路线的地铁去郊外看枫林。其实那时候才九月中旬,枫叶将红未红,还残留着大片的青绿。她说:“现在来看枫林太早了,差不多还要再过一个月枫叶才会全部变红呢,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那才漂亮。”   他没有答话,只是问她,“我帮你拍张照片好不好?”   那天他牵着她的手去了很多地方,甚至还去租了两辆单车,两个人绕着石子小路穿梭在初秋的公园里,仿佛是大学时代的恋人。   晚上他又带她去小吃街吃小吃,城市里著名的小吃一条街,到处都是推着车子吆喝着的小贩,她从来没在小摊上吃过东西,只觉得新鲜,又好吃,结果一晚上吃掉很多的肉串、羊肉泡馍、酸粉和粉果,肚子撑到不行,但还是觉得意犹未尽,摇着亓越臣的手臂说:“下次再来吃,还有好多都没吃到呢。”   他掏出纸巾替她擦了擦嘴角,只是微笑,说:“这次刚吃完,就想着下次了。”   她笑嘻嘻,“是不是觉得娶到我这个老婆很开心,这么好养活,吃点小吃就满足了。”   他伸手摸了摸她吃到红红的脸颊,说:“傻丫头。”   因为吃得太撑,小吃街离家又不算远,所以两个人没有去坐车,而是手牵着手一路散步回去。   走到家里她累的不行,上楼回到房间就躺在沙发上不肯动,他洗完澡出来看到她还躺在那里,便笑话她,“以前你爬完两个小时的山还是生龙活虎的,现在怎么体力越来越差?”   她瞪他,“干吗?你现在是不是嫌弃我老了。”   他笑了笑,说:“我倒是希望我们现在已经是八十多岁的老头老太了。”      (2)   她哼了一声不理他,拿了睡衣进浴室洗澡,洗完澡出来看见亓越臣正背对着她站在窗前抽烟,窗帘没有拉好,外面是黑沉沉的夜,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在那一刹那她忽然觉得他的背影显得格外沉寂落寞。   她很少见他在晚上抽烟,一边用干毛巾擦着头发一边走过去,轻声问他,“怎么了?”   他摁灭烟头,拉上窗帘,回过头说:“没事。”然后接过她手里的毛巾替她擦头发,她伸出手去环住他的腰,把头蹭在他胸前,说:“我今天我很开心。”   他替她擦着头发,没有说话,她默默的停了会,说:“越臣,我爱你。”   头顶的动作顿住,他忽然扔掉手里的毛巾,捧起她的脸狠狠吻下来,任何时候他都是温柔如水,第一次用这么粗暴激烈的方式对待她,好似恨不得要把她整个人都揉进他的身体里去。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觉得浑身无力,两个人都呼吸都渐渐沉重,她紧紧攀在他的肩头回应他。   等到最后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他仍然死死抱着她不肯松手,她趴在他□的胸膛前,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低声叫他,“越臣?”   “嗯?”   “你今天是不是有心事?”   他没有回答,只是在她额头印下一个吻,“很晚了,快睡吧。”   她已经累到不行,闭上眼睛,困意渐渐袭来,过了很久,她似乎听见他在轻声叫她的名字,“晗晗。”   她嗯的答应了一声,他却没再说下文,又过了很久,她在半梦半醒间似乎听见他的声音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不管发生什么事,我爱你,这是真的。”   她困的实在没力气回答,迷迷糊糊的嗯了一声就沉沉跌进黑暗里。   其实没有什么目的地,后来不知道到了哪一站,车厢里忽然一下子涌进来很多人,谨纾嫌挤便下了车,等出了地铁站才知道原来就在市中心。   没有什么东西要买,她便沿着路边慢慢的走。路两侧的专卖店里不断有提着各种购物纸袋走出来的人,或者是几个女孩子结伴,或者是一对对的情侣,难得有像她一样独自一人的,却毫无例外皆是步履匆匆,唯独只有她,一个人悠闲的在每一家商店的橱窗前驻足,再离开。   后来看见对面的新华书店,便穿过马路,准备去买几本书。没想到刚走到书店门口,竟然又听见从旁边琴行里传出的那首《致爱丽丝》。谨纾在钢琴方面完全是外行,但还是能判断出这次与上次的弹奏者是同一个人,毕竟没有那么多人会把一首本该明快欢扬的乐曲弹得充满忧伤。   她没有多在意,进书店挑了几本书后付完帐出去,没想到在门口正好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从隔壁走出来,谨纾不由自主的往旁边走了两步,愣愣的看着那个穿格子衬衫的背影越走越远。   “小姐,要进来看看吗?”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响起,她才发现自己就站在那家琴行门口,而刚刚出声询问她的是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   谨纾抱歉的摇了摇头,刚想走开,想了想,还是问:“你是这里的老板吗?”   中年男人点点头。   “那能不能请问一下,刚刚在这边弹《致爱丽丝》的那个人是谁?”   老板说:“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过从三年前开始,他每个星期六都会到我这里来弹一天的琴,弹来弹去就只弹一首《致爱丽丝》。”   谨纾十分疑惑,“为什么?”   “那时候我的琴行刚开,有一次他带他女朋友过来选钢琴,而且那天已经挑好了一架。”老板往里面指了指,“喏,就是那架黑色的斯坦威。本来说好过几天来付钱,结果我一直等了两个月都没见他们来。我开始还以为他们不要了,正打算重新挂牌出售呢,他就来了,不但把钱付了,还多加了一万块,却要求把琴留在我这里,让我替他保管。我一想反正也就占块地方就同意了,也就是自从那天以后,他每个星期都要来一次,在这里弹一天的《致爱丽丝》。”老板重重的叹了口气,“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他的女朋友在游泳的时候出了意外,去世了。”   “不过他刚才跟我说,他就快要结婚了,以后不会再到这里来了,琴也不要了。”老板仿佛是自言自语,“也是个可怜人,以前的事,过去了就过去了,希望他结了婚能放下。”   已是黄昏时分,西边天际如同铺陈了一匹幻彩流金的华丽锦缎,散发着灼艳的璀璨光芒,几乎让人无法直视,而那一轮西坠落日却像是缝缀在炫紫缎面上的一颗红宝石,闪耀着灼灼的血色光华。   谨纾望着街道上的车流滚滚、人影憧憧忽然心生倦乏,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仿佛天大地大,却没有自己的容身之所。   她脚上还穿着一双高跟的细带凉鞋,沿着街道走了很长时间,一直走到脚掌肿痛才在路边的木条长凳上坐下来。手里的书沉甸甸的很重,塑料袋的带子勒进皮肤里,在她的四根手指上分别留下一道浅红色的痕印。   她把袋子里的书一本一本拿出来,其中有一本的封面上是一个身穿婚纱的年轻女孩子,精美的彩色烫金硬纸上,身材高挑的模特穿着洁白的婚纱,裙裾飞扬,美轮美奂,脸上是光彩洋溢的如花笑颜,仿佛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穿着雪白嫁衣等待与爱人相守百年的幸福女子。   天空一点一点暗下来,整个城市似乎都被笼罩在一层极淡至透明的青色烟纱下,谨纾掏出手机,调到短信功能,又删删减减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有发出去。      (3)   去上海的那天起的很早,两个人几乎是迎着日出出发,经过两个小时昏昏欲睡的飞行,谨纾在时隔多年后,重新踏上南方的土地。   小时候因为家离上海很近,所以她常常来,这一次却已是一晃多年了。   繁华城市的变化总是日新月异,但是那家老裁缝店却几乎是一点变化都没有,那样静静的坐立于喧嚣城市的深处,时间在这里如同静止,长长的时光仿佛只是她穿越过那条林荫道的一瞬间。   谨纾没想到那个剪着板寸头的老板竟然还记得她,他毫不客气的打量了她一眼,说:“你的气质跟以前相比变化很大,倒的确是需要重新订制衣服。”   谨纾有些哭笑不得,“不是我要做,我是带朋友过来的。”   老板说:“我知道这次不是你要做,我是说下次。”   谨纾愣了一下,老板已经拿了皮尺过来替苏晓益量身,又问:“想订做几件?”   苏晓益答:“一套婚纱,三套礼服,礼服的三套我要一套宝蓝色,一套……”   话还没说完,已经被老板打断,“你只要告诉我要做哪些就行了,颜色不用你操心,我会帮你安排。”   苏晓益说:“我还想做一套旗袍。”   老板淡淡的扫她一眼,“你不适合穿旗袍。”   苏晓益不服气,“我哪里不适合穿旗袍?”   老板轻描淡写的吐出两个字,“气质。”   苏晓益被噎了一下,但犹不死心,“那我就是想穿旗袍。”   老板把皮尺一甩,凶巴巴的说:“你要么不要叫我做,要我做就给我闭嘴!”   谨纾忙冲她使眼色,苏晓益偷偷翻了个白眼,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闭上嘴巴。   尺寸量好后,苏晓益问价钱。   老板按键盘按的噼里啪啦响,最后数字说出来,苏晓益差点连眼珠子都瞪出来,“你明抢啊,这么贵?”   老板皱了皱眉,谨纾忙拍了拍她的手,苏晓益也意识到自己的失礼,悄声向她抱怨,“你怎么没先告诉我这里的衣服这么贵?我忙活一年也买不了一件啊,幸亏这衣服还没做还能不要,要不然你只好把我给卖了。”   老板的耳朵十分好使,眉毛一竖,“不要?我尺寸都量好了你跟我说不要?你耍我啊?”   苏晓益不甘示弱的吼回去,“你也没告诉我这么贵啊?”   老板曲着手指在墙上的标价牌上“咚咚咚”的敲了几下,“自己没眼睛不会看?”   谨纾忙把苏晓益拉出去,苏晓益悻悻然,“真是疯了,六位数价格的结婚礼服,你怎么不先告诉我啊?”   谨纾说:“快六年前的事儿了,我也不记得具体价格了,而且像你说的,一辈子就结一次婚,不弄得漂漂亮亮怎么行?”她微笑,“我正好不知道该送你什么结婚礼物,要不然这几件礼服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结婚礼物了好不好?”   苏晓益不肯,“实在太贵了。”   谨纾握着她的手,说:“你就当是圆我的一个梦好不好?我没有能遇到一桩幸福的婚姻,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你可以做最漂亮的新娘子,去嫁给你最爱的男人,做一个最幸福的女人。”   苏晓益怔怔的凝视着她,眼眸中隐约有亮光,过了好久,她说:“那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婚礼那天,我要你做最最漂亮的伴娘,你的伴娘礼服也要在这里订做,我送给你,好不好?”   谨纾微笑,然后点头。   老板给她量尺寸的时候,仿佛是随意的教训她,“年纪轻轻,思虑不要这么重,再瘦下去,多好看的衣服穿在你身上也像一根竹竿上顶块破布。”   苏晓益嗤的一声笑出来,见老板眼风扫向她,忙敛了笑,狠狠的瞪回去。   谨纾问:“衣服什么时候可以做好?”   “两个月。”老板递给她一张表格,“把姓名地址写好,衣服做好了我让人寄过去。”   谨纾低头填完,老板接过去看了看,难得的露出一丝笑容,“你的字倒是没变。”   出了裁缝店的门,苏晓益尤为解气的跟谨纾说:“这人还真把自己当金庸武侠剧里那些大隐隐于市的高人了?可惜人家嘴巴没他这么讨厌,心也没他这么黑。”又回头去望了眼裁缝店门檐下方挂着的牌匾,“清江至,这名字可起的真够矫情的。”   谨纾简直啼笑皆非。   林荫道很长,又没有车经过,两个人手挽着手走出去。苏晓益忽然说:“谨纾,回家一趟吧。”   “我认识你这么久,你一次都没有回过家,不管在那座城市里曾经发生过什么,可我知道,在心底深处你是想要回去的,对不对?要不,我陪你回去一趟好不好?”   林荫道上皆是百年老树,两侧树木在头顶上方围拱成一道天然屏障,枝柯交横,繁密的枝叶将炎炎烈日全部阻隔在外,只偶尔有顽强的几缕成功找到了树叶缝隙,洒落成斑点。   她的脸像是隐在了阴影里,让人看不清楚表情,苏晓益忽然有些后悔提及刚刚的那个话题。   谨纾沉默了很久,最后说:“我不敢,有好几次我已经到了机场,甚至连机票都买了,但是听着广播里一遍一遍的催促登机,却始终没有办法迈动脚步。”她长长的呼了口气,“也许有一天我放下了,就会回去了,或者是觉得自己累了,就回去了。”   苏晓益捏了捏她的手,她侧首,笑笑,脸色平静而温存。   苏晓益忽然觉得,纵观脑海里所有的词汇,都无法找出一个可以来形容自己此时此刻的感觉。一直到很久以后,在那场浪漫的婚礼上,对着英俊的新郎,她也只说的出一句话。   她说:“你娶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请你好好珍惜她。”    第十四章   (1)   而苏晓益不知道的是,在她的婚礼上,谨纾也曾对着她的新郎说过一句相似的话。   婚礼当天的天气很好,北方的秋天比起南方,更显高阔长远,天空是一色的浅蓝,如同被水浸过一般明亮纯净。   谨纾是第一次做伴娘,苏晓益的一帮女同事全被婚纱和那几件礼服吸引,叽叽喳喳的围在那里讨论个不停,反倒显得她有些无所适从。   真的是很漂亮,婚纱的胸口和领口都缀有精致的蕾丝和细碎的水晶,当初收到礼服后,往身上一试,苏晓益立马就把让她念叨肉痛了两个多月的昂贵价钱自动摈斥在外了。   其实款式非常简单大方,但穿在人身上有一种奇异的妥帖感,仿佛与人的身材气质相貌甚至每一寸肌肤骨骼都巧妙的融合为了一体。   跟妆师替苏晓益设计发型的时候也赞叹,“婚纱太漂亮了,我都不知道应该梳什么发型来配才好。”   谨纾一直安静的坐在房间里看跟妆师围着苏晓益忙忙碌碌,最后看新娘妆差不多快完成时才拿着伴娘礼服去洗手间换。   双方父母都已先行前往酒店,家里没有其他人,很静。谨纾换好衣服从洗手间出来,经过客厅时忽然看到阳台上背对着她站着个人影,定睛一看,原来是一身黑色新郎装的冯默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谨纾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冯默扬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来,看到是她,冲她笑了笑,顺手揉掉刚掏出来还没来得及点燃的香烟。   从阳台上望下去,花车队已经在楼下全部准备就绪,谨纾说:“晓益那边就快好了。”   他点点头,“不着急,离仪式开始还有两个小时呢。”   谨纾静静的停了一会,说:“晓益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人,在将来的日子里,请你好好的爱她,珍惜她。”   冯默扬困惑的转头看她。   她只是默默的看着阳台外,过了片刻,终于还是说:“你既然已经决定娶她,从今往后就应该把她当做是你生命里唯一的爱丽丝。”   冯默扬明显的愣了一下,苏晓益已经在房间里叫:“谨纾,衣服换好了没,快点进来化妆。”   她答应了一声,又抬头看了他一眼,往房间里走去。   阳台的玻璃窗上贴着一个鲜红的喜字,在明灿的阳光下散发出柔艳的光泽,他抬起手,用手指轻轻的沿着那个喜字的轮廓一横一竖的描绘,他看到玻璃里映出自己慢慢扬起唇角的脸庞。   谨纾走进房间,苏晓益从镜子里望到她的身影,立马转身叫起来,“哇,太漂亮了。”   谨纾说:“你这算是在赞美我还是在赞美这件衣服?”   “衣服跟人都漂亮,原本我还在想那个老板怎么帮你做这个颜色的衣服,现在才知道,他的眼光的确很准,这种颜色也只有你才能穿出味道来。”苏晓益笑眯眯的拉着她转了一圈,“哎,怎么办,我都要后悔了,呆会让你站在我边上,非被你喧宾夺主了不可。”   谨纾的伴娘礼服是银色的抹胸式及地长裙,礼服上几乎没有任何装饰,只在腰后系一个蝴蝶结,带子很长,长长的垂在腰后,更加显出她的腰身纤细,盈盈不堪一握。   苏晓益感慨,“怪不得那个老板嘴巴那么坏,收费那么黑心,还是有那么多的人去找他订制礼服。”   谨纾笑,“你也太记仇了,人家好歹帮你设计了这么漂亮的礼服,还记着他骂你的话呢。”   婚礼很普通,到酒店后,新郎新娘各自宣誓,然后喝交杯酒,但是她看得出来,苏晓益很幸福。   其实任何一个新娘,只要她嫁的是她最爱的那个男人,无论贫穷抑或富贵,一定都是最幸福的。   在这样美丽的时刻,有两个人,义无反顾的连成了一体。      (2)   最后冯默扬还是寻了个空挡对她说了句话,语气清淡却透着坚定,“我今天娶她,不为任何原因,只是因为我爱她。”谨纾站在角落,脑子里还在回味那句话,眼角忽然瞄到前面有不明物体直朝她飞过来。   她下意识的伸手一接,才发现竟是新娘抛出的花球。   苏晓益满面笑容的看着她,“恭喜恭喜,看来老天爷打算帮你安排一门姻缘了。”   谨纾瞟她一眼,“我看是你打算帮我安排一门姻缘吧?”   苏晓益笑容可掬,“哪用得着我安排,这不就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了嘛。”边说边努了努嘴,“那个好像是冯默扬的大学同学,人家可都盯着你看了老半天了。”   谨纾愣了愣,顺着苏晓益指的方向望过去,没想到竟会是郦顾钦,对上她的目光,他立马咧开嘴冲她灿烂的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然后回头跟旁边的人说了句什么,就朝这边走过来。   苏晓益咦了一声,“你们认识?”   谨纾说:“他是云正临的朋友,以前吃饭的时候碰到过。”   郦顾钦倒还是老样子,开口就叫她美女,对着苏晓益倒是一副正儿八经的面孔,“祝你新婚快乐。”   苏晓益微微一笑,“谢谢。”又说,“你们聊,我去招呼别的客人。”   谨纾想起来,于是说:“上次在医院的事情,一直都还没机会跟你道谢。”   郦顾钦挥挥手,“这么客气干吗,我跟正临从小一起长大,他的女朋友我当然得照顾好。”   她抬起头,淡淡的说:“我只是他公司的员工,不是他女朋友。”   郦顾钦看了她一眼,倒没说什么,只是问她,“对了,你没什么事吧?那天我刚一拍你,你眼睛一翻就给我晕了,差点没把我吓死。”   她摇头“没事,谢谢你。”   郦顾钦绕着她从头到脚的打量了一翻,“啧啧”摇头,“新娘太失策了,怎么请你来做伴娘?这不明摆着给自己添堵吗?”   谨纾刚笑了一下,他立马夸张的用手遮住眼睛,油腔滑调的开玩笑,“哎哎,你可千万别对着我笑,美女一对我笑我就紧张。”   她又笑了笑,觉得难以想象,云正临竟然会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郦顾钦告诉她,“你今晚做伴娘可得小心点。”   谨纾很快就知道他说的小心点是什么意思,冯默扬那一帮大学同学实在都不是什么善主,在宴席上的时候倒都还算规规矩矩,一副风度翩翩的都市精英形象。等宴席结束进了包厢,就开始笑闹起哄、花样百出,不但新郎新娘被他们设计的灌了很多酒,就是伴郎和她这个伴娘也没能幸免。   谨纾喝到最后已经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幸而自从上次喝醉后,酒量倒似乎是练出来了一点,也可能是心情不同的关系,至少意识还是清醒的。   那群人也终于肯高抬贵手,挤眉弄眼的说:“算了算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喝到这种程度正好,朦胧之美,再喝下去默扬可要怪我们不够意思,耽误他洞房了。”   冯默扬笑,“瞎扯。”   终究都算是尽心而归,临走前新郎新娘送他们出酒店,苏晓益对郦顾钦说:“不如你替我送送谨纾?”   郦顾钦拍胸脯,“放心吧,交给我。”   谨纾忙说:“不用麻烦,我的车就停在外面。”   苏晓益板起脸来教训她,“你今天喝了这么多酒,酒量又差,再敢给我开车试试?”   郦顾钦也说:“是啊,还是我送你吧。”   谨纾怕苏晓益担心,而且以自己现在的情况开车确实不太妥当,便点点头,说:“那麻烦你了。”   谁知一上郦顾钦那辆劳斯莱斯幻影,他就掏出电话来打,“喂,你女人现在在我车上……啰嗦什么……君茂大酒店……快点,给你十五分钟。”口气竟活像绑匪勒索。   “哎哎,你怎么下车了?”郦顾钦挂掉电话追下去,“你怎么走了……哎,你别这么瞪着我呀,你一瞪我我又该紧张了……我也不是故意要叫他来……你看我今天晚上也喝了不少酒对不对?像我这种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怎么能知法犯法,醉酒驾驶呢?再说,这我出点事不要紧,万一连带着你一起出了事,那我不是罪孽深重吗?你看看你这么漂亮一姑娘,万一不小心出了车祸,再不小心弄伤了脸,再不小心留了疤,那多不好呀。”   谨纾平静的看着他,“这里打车很方便,我自己打车回去吧。”   郦顾钦又拽住她,“千万别,你昨天没看新闻啊?一个年轻姑娘半夜打车,结果遇上色心大起的出租车司机。哎呦,那可真是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你看看现在这社会,人心多险恶啊,而且你知道吗,那受害者长得可比你难看多了。你这么一漂亮姑娘,这大半夜的……实在太危险了。”   她几乎啼笑皆非,“那我不回去了,今晚就住在这家酒店,可以了吗?”   郦顾钦跺跺脚,“算了算了,我送你回去行不行?”上了车,又暗自嘀咕,“这股别扭劲跟云正临那小子还真是像。”   她觉得晕,于是把车窗摇下来了一点,风呼呼的灌进车里。北方九月底的天气已经有些凉了,更何况此刻已是深夜,她身上又只穿着那件露肩露胳膊的伴娘礼服,风一吹,更觉夜寒沁人。   郦顾钦看了她一眼,把车窗摇上,小小的空间重新暖和起来,但是开了没一会,她又开始晕,紧接着是恶心,胃里翻江倒海,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不停的往上冒,喉咙口也开始有酸涩的味道泛上来。   “停车。”   郦顾钦没听清,“什么?”   “停车。”      (3)   她一直蹲在路边吐了很久,几乎要连胆汁都一起吐出来,其实她在宴席上几乎没吃什么菜,所以吐出来的全是酸水,吐到最后没东西吐,可仍是恶心,于是不停的干呕。   忽然一双手拍在她的背上,她僵了僵,终于直起身子转过去,他手里拿着一张纸巾和一瓶水递给她。   她没有看他,沉默的接过去。   云正临一直把她送到小区门口,她说了声,“谢谢。”就推门下去。   “对不起。”他说。   她像是没听到,握着车门锁的手连顿都没顿一下,果断的打开车门,离去。   他的手放在方向盘上,因为用力,连指间关节都泛了白,过了片刻,终于甩开车门追上去。她穿着长礼服和高跟鞋,却还是走得飞快,仿佛是落入凡间的精灵,银色礼服在清辉寂然的月华光下流泻出一片莹润光泽。她就在他的前面不满五米处,却仿佛永远都追不上,或者说是他不敢追上她,一直到公寓的楼厅里他才抓住她。   她使劲的想挣脱掉他扣住她手腕的手,他不肯放,她的力气敌不过他,到最后终于安静下来,只是抬起头冷冷的看着他。   她冷淡的眼神狠狠刺痛了他,扣着她的那只手渐渐用力,手背上有青筋暴起,脸色亦是铁青,“你会这么生气,究竟是因为那件事,还是因为正好被他看见了?”   她的脸色未变,嘴唇却开始慢慢发白,一双黑沉沉的大眼睛瞠视着他,身体有些轻微的颤抖。在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被放置在阳光底下的吸血鬼,拼命想要逃开,却无处遁形,她所有深埋于心底,不愿示人连自己都没办法去碰触的东西就这样被他的一句话而全部残忍剖开。   他看着她的样子,身体里的温度似乎在一寸一寸的被抽掉,整个人如同被搁置到冷冻柜里,四肢百骸、五脏六腑全部被冰冻住,麻木的冷、钻骨的疼,但是偏偏没有办法死去,一颗心还在跳动,就在胸腔里,在冰冷的胸腔里。   她几乎能听到自己手腕上骨头被捏碎的声音,她用另外一只手去一根一根的掰他的手指,但他的手却宛如铜浇铁铸般根本不为所动,她终于叫出声,“我疼,你放开我。”   他没有放开她,但也没再使力,只是盯着她,许久许久,忽然笑了笑,那笑容里却仿佛带着无限的苍凉,“为什么?”   声音亦是凄楚,“我真的不明白,他曾经那样伤害过你,为什么你还是这么爱他?”   她猝然抬头,他垂下眼眸,终于慢慢的松开手,她白皙细腻的手腕上已经出现一大圈的乌青。   她抽回手,“你找人查过我?”   他没有说话,她愈发惊怒交加,“云正临,你凭什么来查我?”   “我没有查你,是我们上次在顾钦酒家吃饭时,顾钦认出你。当年你父亲的事震惊全国,他曾经在报纸上见过你的照片,为了进一步确认才去找了私家侦探。”   谨纾只觉得自己浑身发寒,那个今天还跟她幽默谈趣油腔滑调开着玩笑的郦顾钦,眼前这个始终冷静沉着一派正气的男人,还有那个曾经给予了她巨大幸福和欢乐却在最后把她狠狠推向地狱的男人,她真的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事情多少人是真的。   她看着他,眼神如经受过狂风巨浪后的大海,沉静而深沉,云正临没来由一阵心惊。他深深吸了口气,放柔了语气,说:“谨纾,我承认查你是我不对,但是请你相信,我并没有恶意。”   他说:“我爱你,这是真的。”   她摁下电梯的向上键,云正临伸出手,她身子一缩躲开他的碰触,神情冷淡,声音亦是,“你们真让我觉得恐惧。”   他的身子微微一震,手就那样僵在半空中,看着她,眼底还带着不可置信。   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她没有再看他,抬步跨进电梯,按了关门键和楼层键,电梯门缓缓合上,他怔怔的站在门外,终究没有再追进来。   而她靠在电梯冰凉的铁皮墙面上,反射性的抬头看着显示屏上不断跳动的“2,3,4,5,6,7”。在她模糊的泪光里,那些数字仿佛一只只血红色的眼睛在上面俯瞰着她。   她隐隐约约的想起四年前,在她生日的那个夜晚,亓越臣也曾经对她说过,“不管发生什么事,我爱你,这是真的。”    第十五章   (1)   谨纾并不知道宋加铖是什么时候出院的,那天以后她没有再到医院去过,也没有再接到过俞庭亦的电话。   陪苏晓益从上海回来后她的精神就一直不太好,好像是发烧,又好像不是。只是浑身上下都酸软无力,没有胃口,做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致,整个人昏昏沉沉的。   趴在电脑前画图,感觉屏幕里的线条和文字都在浮动,眼皮又渐渐开始沉重起来,其实这几天她都是下班回到家就开始睡觉,但仿佛永远都睡不够。   朦朦胧胧中似乎有羽毛在她额头上轻柔的拂过,像是父亲的手,在温暖的幽暗里让她觉得心安。   她不由自主的伸手往额头上按去,在碰触到一样硬邦邦的不明物体时才陡然睁大了眼睛惊醒过来。   云正临的手还停留在她额头上,微微蹙着眉头说:“你在发烧,我送你去医院。”   她仍然有些迷糊,又病的浑身乏力,任由他拉着自己到医院去。替她检查的医生是个妈妈级的中年女医生,“低烧,已经持续好几天了吧?为什么不早点到医院来?”又板着脸一本正经的教训云正临,“你是怎么照顾自己女朋友的,知不知道她这么烧下去很容易引起各类病毒感染?”   谨纾觉得十分不好意思,云正临竟也没反驳,被人家骂了还笑脸迎人的问要注意些什么?   最后去打吊针,又配了一大袋子的药,云正临坐在输液室里陪她,“生病了为什么不请假?”   谨纾说:“我没什么事,可能就是前几天不小心着凉了。”   其实她从小身体就一直很好,不像别的孩子一天到晚跑医院,长大后更是难得感冒,也不吃药,喝两罐赵阿姨熬的鸡汤,很快就能痊愈。但这次竟颇有点病来如山倒的感觉,那天打完点滴退烧后就开始不停的流鼻涕咳嗽,拧鼻涕拧的整个鼻头都红肿了,咳嗽又震得左半边肚子疼。   休了一个礼拜的年假,整天呆在家里睡觉看碟,云正临每天中午一趟下午一趟的拎着保温桶过来给她送粥送饭送汤,又监督她吃药。   钟点工阿姨笑眯眯的问她,“梁小姐,那是你男朋友吧?你真有福气,有个对你这么体贴的男朋友,长得也好,真不错。我女儿以后要也能找到一个这么好的男朋友我就心满意足了。”   谨纾不由得怔了一下,最近生病生得迷迷糊糊,连脑子也迟钝起来,或许也不是迷糊,只是脆弱,下意识的就想要有个人在身边能让自己依靠。   她一直以为自己很勇敢很坚强,再痛再难受也可以咬紧牙关独自撑下去,现在才发现原来不是,她只不过是一直在逼迫着自己,逼迫自己要勇敢要坚强,因为没有办法。这场病却把她所有的怯懦和软弱全部激发了出来,如同一个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抓住了浮木,不愿意去多想,不能够去多想,怕自己一多想就必须放掉,然后任由自己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漂泊,渐渐沉毙。   这天傍晚云正临过来的时候谨纾正抱着抱枕蜷在沙发里看电影,看的是《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   相向而行的人生轨迹,在昙花一现的短暂交汇后,各自无奈的等待着既定的宿命。   电影的最后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抱着一个小小的孩童,她教他念,“黛西。”明明知道他不可能记得住,但她还是一遍一遍的教他,黛西,黛西……她自己的名字,他是带着她的名字死去的。   黛西说她知道,本杰明认出了她是谁。   谨纾觉得伤感,因为这样的爱情是注定无法续写的,但为什么明明知道走到最后是绝境,也还是要这样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在爱情里,最残忍的不是平行线而是相交线。平行线虽不能碰面,但他们依然可以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对方,即便无法执子之手,终究也还是与子偕老。然而相交线虽然曾经有过一次交集,过后却必须要渐行渐远,再也碰触不到。”她忽然转过头去问坐在一旁的云正临,“如果是你,你愿意要平行线还是相交线。”   云正临沉默了一会,才说:“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平行线和相交线两种,更何况人这一生,又岂能单用直线来形容?”   他静静的凝视着她的眼睛,最后说,“谨纾,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做我的女朋友,让我可以好好照顾你。”停了停,他说,“我不想做平行线,也相信,我们不会是相交线。”   他伸出手,把她的手轻轻握在自己掌心,“我爱你。”   电影里,本杰明的声音轻缓而低沉,“……Some know buttons;Some know Shakespeare; Some are mothers; And some people,dance.”   她没有动,只是轻声说:“可是我并不爱你。”   他握着她的手有略略的僵硬,短暂的静默过后才笑了笑,像是自嘲,“我知道。”      (2)   那天以后谨纾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见到云正临,虽然是在同一层楼上工作,却连巧遇都没有过。她在每周五的下午固定把天韵度假山庄的设计图发到他的内部邮箱,他也从没回复过。   休完年假重新上班时她的感冒已经痊愈,其实前前后后也不过只是一个星期的时间。   生活很平静,苏晓益忙着房子装修和结婚的事也很久没有跟她联系,她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在这个偌大的繁华城市里,一个人忙碌而平凡的生活着。   再见到云正临已经是两个月过后,那天是星期六,她在凌晨四点半接到他的电话,心急火燎的叫她起床,她以为是出了什么事,匆匆忙忙收拾了一番就下楼去等他。   天上朦胧的月色和启明星还没有隐退,天有些冷,出门的时候她虽然随手拿了件薄针织衫套上,但还是觉得有些寒气侵体,幸亏他来得很快。   上了车她就迫不及待的问他,“出什么事了?”   见他没回话,更加急了,“是不是聋哑学校的孩子们出事了?”   他这才转头瞥了她一眼,“你脑子里哪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就不能往好的方面想想吗?”   “那你这个时候叫我出来干什么?”   “急什么,到了不就知道了?你还可以再睡会,到了我叫你。”   她的确是困,因为昨天刚收到从上海寄来的礼服,打电话告诉苏晓益时她正好在加班,那女人偏偏连一个晚上都不肯等,愣是在晚上九点半加完班后到她家来,结果看到礼服兴奋的不得了,叽叽歪歪的试到大半夜,又在她家吃了顿宵夜才心满意足的打包衣服走人。   车里在放歌,是一首以前没听过的英文老歌,旋律很好听,谨纾靠在车座上没一会就睡着了。   最后被云正临叫醒时仍觉得睡眠意犹未尽,隐隐听到耳边有鸟叫声,下了车才发现他们竟来到了郊外的山脚下。天还没亮,但是星星已经暗淡下去,东方开始微微泛白。   云正临从车里拿了件他的外套给她披在身上,然后牵着她的手走到景区里,这个时候景区的大门竟然是开着的,有人在里面等候他们。   他们坐缆车上山,他跟她解释,“在这座山上看日出是最美的。”   到山上的时候,群星已然隐没,天水相接的地方一条狭窄的橘红色长带连着淡蓝色的晨曦之雾仰躺于海平面之上,而远处被一层薄雾笼罩着的大海浩瀚无边,海里有两三艘船扬着帆缓缓驶过,如同一幅会流动的青苍色水墨画,   等了十来分钟的样子,那条橘红色带子的颜色开始越来越浓,并渐渐扩散,熹微的日光最终从黑暗里刺了出来,四周的云层仍是黑的,而那一抹光亮就像是翦翦夜色中突兀绽放出的笑容,冶艳至极。海平面上开始露出太阳小小的半张脸,隐在云霞中,并不分明,然后慢慢慢慢的,越来越亮,越来越亮,直至向苍穹天际迸发出火一般灼艳的金色光芒。海面上倒影出朝阳的轮廓,点点浮光跃金,如一块玉璧静静浮沉于苍茫大海之上。几乎是突然之间,一切的天地轮廓都在视野里变得无尽清晰。   她的脸颊也被朝霞镀上一层浅金色的亮光,几乎是叹为观止,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美丽至极也壮观至极的景象。   天地万物皆已苏醒,他与她并肩站在沉雄苍郁的山峦之巅,脚下是纵横的沟壑,山谷如带,仿佛已是立于世界之巅。而他牵着她的手,如一对神仙眷侣,睥睨凡尘,俯瞰万丈红尘,天辽地广,海角天涯。   其实她的身上还披着他宽大的休闲外套,长长的袖子卷笼在手腕上,仿佛小孩子,开心的笑着对他说:“太美了,我这还是第一次看日出,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美。”   他只是微笑的看着她,他也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美,足以让他刻骨铭记一生。   身后忽然响起“吱吱嘎嘎”的声音,她听出是缆车的声音,不由得回过头去,奶白色的缆车吊着钢索升上来。   他说:“下山吧。”   她点点头,走过去打开缆车的门,也就是在这一瞬间,从山脚下连接至山上的所有缆车车门全部自动开启,无数五颜六色的心形氢气球从每一辆缆车里缓缓飞腾而出。红的,黄的,白的,紫的,绿的,蓝的……整个山谷刹那间如同一片绚丽的鲜花海洋,万紫千红齐齐怒放,然后随着风飘入云端。   她呆立在原地,只是不能说话,因为不能置信,仿佛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旖旎奢华的梦境,而气球从她身前飞过,从触手可及再慢慢升腾向遥远的辽阔天空中。   她终于伸出手去抓住一只,紫色的气球上用银色的荧光笔写着“谨纾,happy brithday”,她认出来,那是他的笔迹。   气球已经全部放完,她缓缓仰起头,看着最后一只气球在肉眼里渐渐变小,直至彻底消失,而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这些气球会带着他的祝福,降落于世间的各个角落。   她慢慢的转过脸去,而他含笑凝视她,“生日快乐。”   她过了很久才说:“我自己都忘记了。”   他只是微笑,“下去吧。”   两面都是高耸入云的悬崖峭壁,整个缆车孤零零的吊在空中,平稳轻快的向山下滑去。她从窗口向下望,山脚下培植着大片的草地,纤细茂密的碧绿色草坪在淡薄如烟的晨阳照耀下泛着平和幽然的清光,似一幅精致的工笔画,又似一张柔美的绿毯,绵延数里,华丽铺陈。   草地上站着十数个人,因为太高,看着都像一个个小黑点。谨纾觉得奇怪,“怎么这么早已经有这么多人来了?”      (3)   只是没想到竟会是聋哑学校的孩子们,他们手拉着手并排站在一起,脸上洋溢着灿烂如花的笑容,看见她从缆车下来,整齐划一的朝她做手势。   “谨纾姐姐,生日快乐。”   孩子们还自己排了舞蹈送给她,都是很简单的动作,但是他们跳的很认真,很用心,也很美,如一只一只精灵的蝴蝶舒展舞动着他们轻盈柔软的身体。   她没有办法想象他们为了排这个舞蹈花了多少时间多少心思,不能动弹,不能言语,只是站在那里,眼泪从眼眶里掉出来,无声无息的淌了满脸。   孩子们跳完舞围到她身边来,看见她掉眼泪都七手八脚的伸手替她擦,“谨纾姐姐你怎么哭了?”   她含着眼泪笑,“谨纾姐姐没有哭,只是觉得太高兴了,谢谢你们。”   孩子们这才笑了,“我们还有礼物要送给谨纾姐姐哦。”   谨纾这才注意到一旁的草地上还放着一个紫色的大礼物盒,她拆开来,原来是满满一大盒五彩斑斓的千纸鹤。   孩子们笑嘻嘻的告诉她,“是云叔叔带着我们一起折的,折了好久呢。”   她转过头,轻声说:“谢谢你。”   他仍旧是微笑着,静静的看她。   有个鬼灵精悄悄的比划着手势问她,“谨纾姐姐,你是不是要跟云叔叔结婚?”   谨纾轻敲他的头,“胡说八道。”   别的孩子附和,“可是校长说两个人互相喜欢就要结婚的啊,就像陈老师和李老师一样,云叔叔喜欢谨纾姐姐,谨纾姐姐也喜欢云叔叔,那就是应该要结婚嘛。”   这下所有的孩子都围了过来,“是啊是啊,我喜欢古晓莉,古晓莉也喜欢我,我们将来就是要结婚的。”   聋哑学校的孩子都是孤儿,所以都跟着校长姓古。   叫古晓莉的女孩子长着一张圆圆的苹果脸,煞是可爱的一本正经反驳,“古立之,谁喜欢你了?”   谨纾简直哭笑不得,偏偏云正临看不懂手势,还要问她,“这么热闹在说什么?”   谨纾支吾了一下说:“他们都在夸你呢。”   他兴致勃勃,“夸我什么?”   “额,就是夸你好呗,说你这也好,那也好。”   他笑,“瞎讲。”又跟她商量,“哎,要不你跟他们说说,以后能不能别叫我云叔叔,我不过就比你大五岁,凭什么你是姐姐,我就是叔叔?”   谨纾一本正经的问他,“那你是想让孩子们叫你哥哥?”   他挑起眉,意思是有何不可?她仔细端详了他一下,“别人听见了,会笑的吧?”   他难得有被人噎得说不出话来的时候,她只是一脸无辜的冲他笑,他哼了一声,“好男不跟女斗。”   孩子们第一次出山里出来,都很雀跃,看什么都新鲜,但是很懂礼貌。   去游乐场玩,他们都自觉的乖乖排好队,绝不跟别的小朋友抢东西玩。   谨纾觉得欣慰但也心酸,他们都是这样美好这样乖巧的孩子,上天却偏偏如此不公平。云正临忽然轻轻握住她的手。   他对着她微笑,目光中有明了、有安慰、有坚定,还有许许多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不知为何,她的心底忽然轻轻一动。   最后云正临的司机开着商务车把孩子们送回去,谨纾不放心,云正临便自己开车带着她一路跟在后面,一直到亲眼看见所有的孩子都安全回到了聋哑学校才返回。   他笑着说:“除了六婶,你是我所有认识的女人中最爱孩子的一个。”   她只是微笑不语。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郊外的夜空比之城市更显宽广深邃,满天繁星绚丽夺目好似滚碎了大片水银。   他送她回家,没想到他来过几次后,小区门口的保安都已经认识他了,看到他的车过来竟然笑眯眯的直接放行。   她说:“看来我们小区的治安太差了,怎么你没出入证都可以放你进来?”   他一脸理所当然的告诉他,“我从美国回来的那天在门口等你的时候他们抽了我好几根烟呢,这点面子能不给我么?”   她作恍然大悟状,说:“哦,原来是行贿了。”   引得他发笑。   到了公寓楼下,她说:“今天真的很谢谢你。”   他没说话,她说:“那我上去了,再见。”   她下了车,刚走到公寓楼厅的台阶下,忽然听见他在身后叫她,“谨纾。”   她回过头。   他已经下了车,温柔的注视着她,说:“我还有最后一份礼物要送给你?”   她不明所以。   他微笑,先是张开双臂做了个“生日快乐”的聋哑手势,然后和着手势清唱:“恭祝你福寿与天齐,庆贺你生辰快乐,年年都有今日,岁岁都有今朝,恭喜你,恭喜你。”   唱完了看她还怔在那里,他轻轻咳嗽了一声说:“哎,你至少给我点面子说句话呀,我这可是跟着古校长学了好久的。谨纾,谨纾,怎么了?”   她没有回应,只是忽然之间就觉得累,身心俱疲,自己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只是累,没有力气。他站在她身前,双手扶着她的肩膀,她这才发现原来他竟然是这样的高。他微微垂下头,看着她的眼睛,轻声问:“怎么了?”   她仍旧没有说话。   他忽然轻轻一叹,伸手把她搂进怀里。   他身上有清爽干净的味道,仿佛很熟悉,又仿佛很陌生,她闭着眼睛靠在他胸口什么都不愿意去想,他的心跳得很快,就在她耳畔,“砰砰砰”,强劲而有力。   他慢慢的把手指□她后脑勺柔软温暖的长发里,然后低下头轻柔的吻住她。   他嘴里有淡淡的清凉薄荷味,她没有回应,也没有反抗,只是任由他在她柔软湿润的唇上徘徊相依。   而他沉溺于她的清甜芳香中几乎无法自拔,不是没有设想过,有一天她会在他怀里变得触手可及,但直到这一刻真正拥有了才知道竟是这样无可言喻的美好。   直到她突然伸手推开他,他还没从那个吻中回过神来,眼中带着朦胧的迷茫看着她。她却没有看他,只是木然的盯着他身后,他不解的回过头,正好看到一个人影从树木投下的暗影里走出来。    第十六章   (1)   他瘦了很多,或许是因为大病初愈,脸色也很苍白。   他走过来,静静的看着她,说:“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只是来跟你说一声——生日快乐。”   夜晚的天气有些凉,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白色T恤衫,或许是冷到了,他的声音听起来微微带着点涩。   “谢谢。”她说。   他点点头,嘴角动了动,似乎是想微笑,但是没成功,“再见。”   他走得很快,一眨眼就消失在前面公寓楼的拐角处。   云正临轻轻叫了声,“谨纾?”   她抬起头,仿佛若无其事的冲他笑了笑,说:“很晚了,我先上楼了,你也赶紧回去休息吧。”   “好。”他说,然后伸手想去握她的手,她不动神色的往后退了一步,说:“那我先上去了,再见,晚安。”   她匆匆的跨上台阶,电梯还停在二十二楼,下得很慢,她拼命的按着上楼键,因为真的很困很困也很累很累,想要立刻回到家里躺到床上去。   身后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没等她反应过来,云正临已经追到身后,一把扯住她的手臂把她压到墙上,几乎是猝不及防的就压下来狠狠吻住她。   他的力道那样大,一手捏着她的肩胛骨,一手枕在她的后脑勺和墙壁之间,她拼命的挣扎,对着他拳打脚踢,但他根本不为所动,只是硬生生的撬开她的嘴唇在唇齿间啃噬。她又急又怒,仿佛有无尽的绝望从四面八方涌上来,那样陌生又那样熟悉的感觉,她忘不掉,在曾经的无数个夜晚里,她通共用了多少眼泪才能把那些绝望强压下去。她原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流眼泪了,因为再也没有什么值得自己流泪。   他在与她的唇齿交缠间尝到咸涩的味道,才猛然惊觉过来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他慢慢放开她,而她只是盯着他,面无表情的盯着他,脸上已经淌满了眼泪。   他的“对不起”还留在嘴里没说出来,脸上已经狠狠挨了她一巴掌。   她不停地喘息着,冷冷的盯着他看,一双眼睛又大又黑,乌沉沉的一片,看不出丝毫情绪,只是冰冷。   电梯双门“叮”的一声打开,她几乎是跌撞进电梯。   进了家门就再也迈不动脚步,连鞋子都没有脱就倚着门板滑下去,手机一直在口袋里震,早上出门的时候太匆忙,连手提包都没有带,只随手抓了手机和钥匙塞在牛仔裤的口袋里。   牛仔裤是紧身的,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手机拿出来,翻盖的小屏幕上不停的闪烁着苏晓益的名字。   她接起来,“喂?”   苏晓益的声音倒满是歉意,“谨纾对不起啊,我这段时间实在太忙了,差点忘记今天是你生日,幸好今天还没过——亲爱的,生日快乐。”   她轻轻的笑,“谢谢。”   苏晓益咦了一声问她,“你声音听起来怎么怪怪的?已经睡觉了?”   她说:“是啊,我都已经睡着了。”   苏晓益说:“现在才刚十点哎,明天又不用上班,怎么这么早就睡了?”   谨纾说:“你还好意思问,还不是因为你昨天晚上在我家搅到半夜害我一整晚没睡好。”   苏晓益嘻嘻的笑,没有疑心,“好,那你赶紧接着睡吧,乖啊,拜拜。”   挂掉电话,她又在地上坐了会才扶着门把手站起来,在外面走了一整天,脚都已经有点变形浮肿了,她甩掉鞋子,光着脚走到卫生间去洗澡。   她在浴缸里泡了好久,整个人蜷缩在温热的水里,仿佛身上的每一个毛细孔都安适下来,一直等到水温开始变凉了才起来。   她一直不喜欢用电吹风吹头发,便一边用干毛巾擦掉头发上的水一边走到阳台上去。   没想到云正临的车竟还停在楼下,不过没看见人,一时之间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只觉得心里像是压了块石头,让她喘不过气来。   楼下车灯忽然一闪,明亮的灯柱仿佛雪光,把地上照得形如白昼,然后随着他车子的远去,再重新恢复昏暗。   她怔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忽然转身朝门外跑去,她身上还穿着睡衣和拖鞋,但是不管不顾。出了电梯,是楼厅,一直到匆促的冲下了台阶脚步才慢下来。   葱翠茂密的女贞灌木仿佛一把大遮阳伞,在树干四周投下圆弧形的一圈阴影,她走过去,把手机翻盖打开,借着屏幕里微小的光看见树下一只白色的硬纸盒孤零零的摔在草丛里。   她的两只脚都陷在草丛里,硬邦邦的杂草刮到她脚踝上的肌肤,有微微的刺痛感。她慢慢的弯腰下去,把纸盒拎在手里,幸而已经好几天没下过雨,所以盒子还是很干净。   盒子很重,上面细细的一根带子勒的她手疼,她一步步的往回走,回到家里,把那只纸盒放在茶几上,然后抱着膝盖蜷坐在沙发上,一双眼睛只是直愣愣的盯着面前那只通体雪白的正方体纸盒。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终于走到厨房去拿了把剪刀把盒子上的包装带剪开。   盒子里的蛋糕已经摔烂,看不出原来的模样,只依稀可以看到几颗小小的暗红色车厘子陷在柔软的白色奶油里。   她用勺子挖蛋糕吃,一勺又一勺,蛋糕的味道很甜很咸也很涩,她缓缓的抬起头,隔着朦胧的泪眼,看见墙上时钟的指针指在十二点十三分,钟表正中心的日历盘上则清晰的显示着9月13日。   她已经二十九岁。   而遇见他的那一年,她还只有二十二岁。      (2)   前方是无尽延伸的漫长车道,高速公路上没有路灯,四周围都是死寂一片,只有车子的前车灯在黑暗里刺出两道雪白的亮光。   他不知道这是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开了多长时间的车,只是重复着机械的动作一路向南,不能停下,也不能思考。   最后车子没油了,他把车滑入紧急停车带,这才低头看了看腕表,原来已经凌晨三点。   黑色的仪表板上红色的烟盒格外醒目,他取出一支烟来点上,熟悉的烟草气息直透入肺部组织。   他想起四年前的这一天晚上,他也是这样的彻夜未眠,不同的是那个时候,她还在他身边。那是他与她在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他紧紧抱着她,而她蜷缩在他怀里沉沉的睡着,容颜宁静安详如一个小小的孩子。   他当时想,如果这一夜可以无穷无尽的延续下去,该有多好,其实明明就知道不可能。时间一分一秒的往前走,外面的光亮隔着厚厚的窗帘一丝丝的透进来。   天亮的时候,他最后一次亲吻她,唇轻轻的落在她唇角,他最后一次跟她说:“我爱你。”她并没有醒。   没有人知道,在那一刻他割舍掉的究竟是什么?   他割舍掉的是他余生所有的幸福,此后的大半辈子,他都只能活在自己筑下的牢笼里,从此以后他再也不能够奢望幸福。   他把车座放低了一点,打开车顶天窗,抬起头看着黎明的曙光把墨羽般光滑的天空一寸一寸割裂。车载烟灰缸里已经堆了很多烟头,其实最近几年他抽烟一直抽得特别厉害,因为每一次想起她,心底深处那种无法自抑的巨大疼痛只能靠尼古丁的味道才能麻痹。   刚学会抽烟的时候他也这么厉害的抽过,那时候若妍刚刚出了意外死去,那是他青梅竹马的爱人,是他认定了一辈子的妻子,他一度认为她死了,他的心也就跟着死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还会再爱上别的女人。   特别是她,怎么会是她?   其实他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不过是两年,可是他跟瞿若妍二十年的感情偏偏输给了那两年,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他一直在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变得越来越在乎,越来越舍不得,越来越恐惧,越来越痛。   像是体内的癌细胞,在他尚且毫无知觉的时候就开始衍生,然后一点一点的生长扩散,等他终于发现的时候却已经没有办法再控制。   在最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不愿意回家去,不愿意见到她,因为已经来不及,清清楚楚的知道,一切都已经来不及,连垂死挣扎都不能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死神一步一步的踏过来。   手机在响,俞庭亦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焦急,“加铖,你在哪里?”   他跟她说了大体位置,她似乎有些吃惊,但什么都没问,只急急的说:“你今天要去医院复查,我现在过去接你。”   原来又到日子复查了,胸腔那里似乎又在隐隐作痛,在那一场车祸里他一共断了两根肋骨。他还记得晗晗以前跟他讲过《圣经》里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他当时听得直发笑,说:“原来你就是一根骨头。”   她哼了一句,“我就是根骨头也还是有你这只小狗死乞白赖的要来啃我。”   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打开,她灿烂的笑容映在他苍白的指尖,这是他当初离开她时带走的唯一一样东西,四年,他就是靠着这张照片撑过了一千四百多个想念她的日日夜夜。他用食指轻轻的触摸照片上她的脸颊,小心翼翼,仿佛此时此刻她真的就站在他面前。   渐渐就觉得难过,锋利而清晰的疼痛,只有小小的一点点,但是深入骨髓,就在他心口,抑遏不住,从胸腔里迸发出来,席卷他的每一处细胞经络。   他一直希望她可以幸福,希望有一天可以有另外一个男人能够让她忘记他给予过她的那些伤痛,但是昨天晚上当他亲眼见到她在别的男人怀里时才知道自己有多痛,原来他远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大方。    作者有话要说:在我这生日之际,恰好写到这一章。 哎,可惜没个男人带我去山顶看日出,给我放气球,也没个男人亲自做生日蛋糕给我吃……差距啊…… 第十七章   (1)   俞庭亦到的时候加铖已经靠在椅背上睡着了,车门从里面锁住了,她静静的站在车边,从车窗里看到他紧攥在手里的钱包,忽然觉得心底裂生生的疼。   他睡得并不安稳,紧紧蹙着眉峰,大概是梦到了什么。她只是贪婪的看着他的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而她最初认识他的那一年他还只是个二十三岁的阳光大男孩。   刚进警局在野外接受新人集训时,她与他被分在一组作为搭档合作,他们俩每样项目都拿第一名,于是被教练和其他同事戏称为黄金组合。集训结束后领导奖励给他们每人一只膳魔师的保温杯,结果后来有一次他在茶水间拿错杯子,喝掉她半杯芝麻黑豆茶,觉得好喝,找她认认真真的讨教这种芝麻黑豆茶的做法。   她十分意外,笑话他,“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居然还喜欢喝这种甜茶。”   他的脸腾的一下红了,他脸红的样子很可爱,连耳根都是通红,她注意到他左边耳垂上有一颗小小的痣,像是戴了颗耳钉。   他有点不好意思的挠着头说:“不是我喜欢喝,是我女朋友喜欢,我学了回家做给她喝。”   她呆了呆,半晌才勉强的笑了笑,说:“原来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丝毫没察觉到,还是红着脸笑呵呵的说:“是啊,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   瞿若妍去世的时候,她一直陪在他身边,在无数个深夜一次次把喝到酩酊大醉的他从城中的各个酒吧里拽出来,他在崩溃的境地里死死的抱着她一遍一遍的叫瞿若妍的名字,她就那样陪着他在绝望的地狱里煎熬着。   那时候她一直想,如果有一天,他也可以像爱瞿若妍那样爱她,她愿意用自己所有的一切去交换。   后来才彻底明白了不可能,因为她终于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痛,是深埋在心底的,无法示人,无法发泄,只能在无人处任由那些支离破碎的伤口静静流淌着淋漓的鲜血,在时光的长河里,寸寸溃烂,永不能痊愈。   她默默无声的看着他,这么多年,他已经变了太多太多。如果说瞿若妍是一把刀,把他刻得伤痕累累,那么叶致晗就是一根针,扎得他痛不欲生。   她终于敲了敲车窗叫醒他,他的样子还有点迷茫,看到她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忙把车门打开。   她一上他的车就闻到一股很浓的烟味,她问:“你抽烟了?”   他没有否认,她说:“医生关照你在伤没有痊愈期间不要抽烟。”   或许是因为刚睡醒,他的样子有些疲惫,“对不起,我一时给忘了。”   这样漏洞百出的谎言,她也只能相信,因为不能不信。她递给他一只纸袋,“饿不饿,我帮你买了栗子蛋糕和牛奶。”   他最喜欢吃栗子小蛋糕,他只在她面前吃过一次,她就一直都记得。   他接过去,说:“谢谢。”却并不吃,只是放在一旁。   她没说什么,下了车去自己车上的后备箱里把拖车绳拿出来,他也下车走过来,从她手里接过绳子,说:“我来。”   她告诉他,“服务站离这里不远,大概不满五公里。”   她始终也没问他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回到城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她这才告诉他,“我已经跟方医生约过了,明天再去复查。”   他说:“好,谢谢。”   她微笑,“那我先回家了。”   他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叫住她,“等一下一起吃晚饭吧?”   她说:“你做?”   他笑,“好,不过要先去买菜。”   她没想到他会答应的这么爽快,倒教她一时愣在那里。他的手艺很不错,还是很久很久以前,他们队第一次破获了一桩案子,晚上一组同事提出去庆贺,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拥到他家去了。   那也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女朋友,真的是很漂亮,气质也很好,安安静静的坐在他身边吃饭,微笑着听他们一群人笑闹。其他同事全都起哄的赞他有艳福,她也坐在一旁跟他们一起笑,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郎才女貌,多好,她想。   他住的小区里就有农贸市场,两个人一起去买菜,然后回家做饭。   她在厨房里给他打下手,他看着她熟练切菜的样子倒笑了,说:“看你这样子倒还挺似模似样的。”   她得意洋洋的切了一声,说:“那是,这年头哪还能找的到像我这种既能拿枪又能拿刀的时代新女性?”   他被她逗得发笑。   外面有人按门铃,他出去开门,没想到是周韵妍,刚叫了声,“姐夫。”看到正端着盘子从厨房走出来的俞庭亦,笑容顿时僵在脸上,过了片刻才笑意盈盈的向她打招呼,“原来俞小姐也在。”   宋加铖问:“你怎么来了?”   周韵妍把手里的袋子放在沙发上,说:“上次你把衣服忘在我那里了。”她似笑非笑,“是不是我来的不是时候?”   宋加铖只问:“吃饭了没?”   多了一个人的屋子,气氛反而变得沉闷,三个人各自占据着饭桌的一边,只是默默无言的各自吃饭。   吃完饭俞庭亦告辞离开,周韵妍忽然对她说:“不知道俞小姐愿不愿意送我一段?”      (2)   俞庭亦知道周韵妍必定是有话对她说,所以车子刚驶出小区大门,她就主动开口,“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周韵妍也很坦率,“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很久了。”她稍稍停顿一下,“晗晗是谁?”   俞庭亦一愣,周韵妍说:“我听见我姐夫在梦里喊过这个名字。”   “你为什么不直接问他?”   “我问过,但是他没有回答我。我知道你是知道的,我姐夫刚醒来的时候问的那个她就是那个叫晗晗的女人,对不对?”   俞庭亦没有否认。   周韵妍又问:“那她是你们的同事吗?”   俞庭亦把车停在路边,转头看着她,“周小姐,我不太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追究是谁呢?”   周韵妍扬起眉,“我只是想知道我姐姐输给了谁?”   俞庭亦淡然的看着她,“加铖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件货物,你没有资格说输这个字,更何况,晗晗出现的时候你姐姐已经去世了,她们之间本就不存在任何冲突,或者你想问的,只是你自己输给了谁?”   周韵妍凝视着她,过了好一会,说:“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好像对我有敌意?”   俞庭亦转开脸,“你太多心了。”   周韵妍微微一笑,“其实你恨的不应该是我吧?毕竟我跟你一样,谁都没有得到。”   俞庭亦叹了口气,“恕我直言,周小姐,你在气度上实在比不上你姐姐。”   周韵妍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而俞庭亦的脸色静然无波,“我劝你一句,不要太执着于这些事情,爱一个人应该是希望他可以幸福,而不是像你这样整天心心念念的想要把他据为已有,如果说这就是你的爱,那你不觉得自己太自私了吗?”   周韵妍有些吃力的说:“可是他并不幸福,我看得出来,他并不幸福。”   俞庭亦微微含笑,“就算他不幸福,你也不可能给他幸福。”她直视她,“因为他爱的不是你,只有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才会幸福才会快乐,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非常喜欢俞庭亦这个女人…… 第十八章   (1)   在CAD绘图系统上画下天韵度假山庄设计图的最后一条线时谨纾还觉得像梦,历时了整整一年,终于全部完成。她不知道其他设计师在完成一件作品时会不会有跟她一样的感觉,仿佛是心底被掏空了一块,可能是因为过于投入在自己鼠标下的那个世界里,一旦完成后要抽离,就会觉得心慌。   她仔仔细细的把设计图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确认无误后,把邮箱打开,在收件人栏里敲下云正临的名字,把图纸加载成附件发送过去。   手机在桌上震了两下,有短信进来,她拿起来看,是周韵妍,问她,“晚上有没有空一起吃饭?”   谨纾还没来得及回,第二条短信又紧接着进来,“我有话对你说。”   谨纾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答应下来。   下了班两个人一起去吃肥牛火锅,还没到吃晚饭的时间段,火锅店里几乎没什么人,菜上得也特别快。点了一大桌子的菜,谨纾没什么胃口,只烫了几棵生菜吃,但周韵妍的胃口似乎出奇的好,她一直吃一直吃,几乎吃下去大半桌子的菜。   最后她终于放下筷子,鸳鸯锅还在热气沸腾的煮着,细白的汤雾弥漫在两人中间,谨纾有些看不清她的样子。   周韵妍却只是问:“你怎么都不吃?”   谨纾说:“我不饿。”   周韵妍笑了笑,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一起逛街,就是在这家店里吃的火锅。其实我这人真的没什么朋友,所以我一直很珍惜跟你之间的友谊。当然,我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还把我当朋友,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次我爸爸好不容易等到合适的肾源可以做手术,我却拿不出手术费,你知道后,二话没说就把三十万借给我。我爸爸病了那么多年,我根本没办法存下什么钱,那次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那时候我就想,我们一定会是永远的朋友。”周韵妍深深吸了口气,“其实我很早就开始怀疑你和我姐夫是认识的,但是直到前天我才终于敢确定,原来那个晗晗真的就是你,怪不得我问俞庭亦的时候,她会这么讳莫如深。”   她的眼神凄怆,“怎么会是你呢?我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我把我所有的心事都告诉你,你明明知道我有多么爱他,可你为什么要骗我?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火锅的热气和着辛辣的气息扑在脸上有种呛鼻的暖,谨纾坐在对面漠然的看着她,过了很久她才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没有骗过你,这是事实。至于我跟宋加铖之间的事情,你不知道,就没有权利来指责我。”   周韵妍一言不发的盯着她,谨纾从来没见过她那种眼神,冰冷、震怒,仿佛一把利剑要在她身上刺出一个洞来,“我不知道?不知道的人恐怕是你吧?难道你就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当初我姐夫会做得那么狠?就算是要通过你去接近你爸爸也犯不着跟你结婚吧?”她的嘴角带着一弯凌厉嘲弄的冷笑,“你知道我姐姐真正的死因是什么吗?是毒品。她染上了毒瘾,我姐夫不舍得把她送到戒毒所那种地方,就把她关在家里想要自己帮她戒毒,不过没想到有一次她毒瘾发作,趁着我姐夫不注意跑出去,结果就出了车祸。我姐夫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他最爱的女人被活生生撞死在自己跟前。你想他该有多恨你爸爸?多恨你?其实当年他提出要从你身上下手时,他的领导曾经反对过,虽说你爸爸是罪有应得,但你确实是无辜。不过他不肯听从他们领导的劝告,为了能早日抓获你爸爸,执意要跟你结婚,这也是为什么你爸爸的案子一结束他就辞职的缘故。”   周韵妍的说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狠狠劈入谨纾心里,她总以为自己不会再痛了,但当另一层真相铺陈在自己面前,竟仍然会觉得痛不欲生。   那些事情她确实不知道,这么多年,她总是不愿去回忆当年的事情,但她不是没有想过,为什么他可以这么狠?她有时候甚至会想,也许他只是身不由己,他对她所有的欺骗不过是因为要服从上级的安排而已。   她万万没有想到,原来事情竟然是这样的。原来在那件事里,他并不单单是作为一个卧底警察,也是作为一个复仇者。   那种仇恨有多强大,她能够明白。   因为她的父亲亦是因为仇恨才会走上那条道路。   周韵妍很仔细的看着她,笑容异常温柔,“不过你可以放心,宋加铖也算得到报应了,因为他爱上了你,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竟然会爱上你。不过很可惜,他就算再爱你,最后还是下手了,我真的很想知道,当时他心里是什么感觉?”   谨纾不知道周韵妍究竟想干什么,但她知道眼前的这个女人已经不是原来她所认识的周韵妍了,她本能的觉得非常反感,不愿意再跟她继续谈下去,“如果你说完了,那我先走了。”   周韵妍又笑了笑,忽然凑近她,指了指邻桌上的一家三口,“你看那个小女孩多可爱,如果那个孩子还在,也该有这么大了吧?”   谨纾猛地抬起头,几乎有好几秒都无法顺利呼吸,周韵妍看着她瞳孔急剧收缩的模样,笑容越发妩媚,“知不知道,上帝是公平的。我妈抛弃我,她走的时候我在后面哭着求她带我一起走,可她连看都不看一眼,结果她抛弃我的第二年就查出得了乳腺癌末期,连一年都没撑到。还有我姐姐,过了十几年才假惺惺的来看我,还要带着男朋友向我耀武扬威,我明明是跟她一个爸妈生的,为什么命运差那么多,她就算在孤儿院也还能找到一个对她那么好的人,而我呢?从小到大,我爸一不顺心就对我非打即骂,我从小过的是什么日子像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根本没办法了解。那么用功读书,好不容易盼到毕业,终于可以自己赚钱了,我爸又得了尿毒症。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爸,我不能不管他。”   “还有宋加铖,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他?九年,我爱了他九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他,可他是怎么对我的?他竟然对我说,这辈子我只爱过两个女人,一个是你死去的姐姐,还有一个就是晗晗,并且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再爱别的女人,韵妍,你很好,但我一直把你当妹妹,其实你是若妍的妹妹,也的确就是我的妹妹。”   “妹妹?真是笑话,他明明就知道我有多爱他,竟然还对我说这种话!他不爱我可以不理我,凭什么这么伤害我?还有你,在我以前跟你说我有多爱我姐夫的时候你是不是在心里嘲笑我?嘲笑我自不量力,嘲笑我犯贱?”   周韵妍的目光中闪着恶毒的锋芒,语气亦是尖刻,“不过没关系,你知不知道,我爸前天死了。所有人都会得到报应,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你们一个都逃不掉。”   谨纾看着眼前这个几近疯狂的女人,一时之间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她不明白怎么会变成这样?   以前的周韵妍那么美丽、那么聪明、那么善良。她爸爸有病,虽然云朗的薪水一直不低,但她因为要给她爸爸治病,所以总是很节省,连衣服都不舍得多买。她常常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她爸爸赶快好起来。   公司里有很多人追求她,但她告诉她,她从二十一岁就爱上了一个人,如果这辈子等不到他,那她情愿一辈子都不结婚。   到底是什么让她忽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2)   第二天就是国庆长假,晚上回到家后谨纾一直没睡着,躺在床上在黑暗中盯着天花板,也不知躺了多久,终于还是翻身起床。她把屋子里的灯全部打开来,然后开始收拾行李,最后提着行李出门前才看了一下表,是凌晨五点。   天还没有亮,她拦计程车去机场,机票是昨天晚上才在网上订的,她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运气一直很好,在这种长假的旅游高峰期竟然还能订到票,而且飞机很难得的没有晚点,早晨九点零五分准时起飞。   现在的交通这样发达,明明仿佛遥不可及,也不过只有一个多小时的机程。   下飞机的时候才发现天上还在下着小雨,江南的韵味似乎就在这朦胧细雨中显露无遗,谨纾拖着行李箱站在人来人往的航站大楼里,透过巨大的玻璃墙看机场外面拥堵的马路。   这是她阔别了三年之久的故乡,所有的一切其实都是这样熟悉,因为就在这座航站大楼里,她曾经一次一次的离开,又一次一次的归来,不同的是从前的每一次离开与回归都有父亲在她身边。   机场里比肩接踵,机场外亦是人山人海,她排了很久的队才打到车,司机看她提着行李箱,又是去酒店,以为她是过来旅游的游客,一路上向她推荐了不少景点。   她只是淡淡的微笑,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的确是已经有些陌生了。   车子在她预订好房间的酒店门前停下,她坐在车里没有动,只是有些恍惚的望着酒店豪华的自动旋转大门。司机看她没反应,回头叫她,“小姐,到了。”   她终于重新报上地址,司机有些狐疑的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但什么都没问,调转车头,车子重新夹入主干道的浩荡车河中。   她让司机在路口处停车,然后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走向路的深处,那条路很静也很长,蜿蜒着盘旋通往山上,那是回家的路。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她没有打伞,长发湿漉漉的贴在脸上,她一直走了很久很久才终于看到那扇熟悉的铁门出现在视野里,山间弥漫着薄薄的雨雾,连同那扇铁门与花园里的芭蕉都在迷雾中若隐若现。谨纾觉得累,疲乏不堪,因为从昨天晚上开始她就没有睡过觉也没有吃过东西,如同一个在炎热沙漠中爬行的人,没有水喝,在濒死的绝境中忽然看见前方出现了苍翠如黛的绿洲,可是当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往前奔去时却发现一切都消失了,没有绿洲,没有湖泊也没有宫殿,前方的前方,都还是一望无垠的沙漠。   她不敢再往前走,因为太害怕自己看见的也只是海市蜃楼。雨丝不断的溅在她的睫毛上和脸上,视线渐渐开始模糊,过了很久她才把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掌心已经被硌得有些痛了。她慢慢的把手摊开来,原来一直攥在她掌心的是一串钥匙,钥匙上还挂着一个水晶娃娃的钥匙扣。   她的手攀着箱子慢慢的蹲下身去,紧绷的牛仔裤被雨水濡湿了硬邦邦的贴在腿上。   爸爸,你在哪里?我想回家,爸爸。   她不知道在那里蹲了多久,直到一个声音迟疑的在她耳边响起,“晗晗?”   她抬起头来,认了半天才认出竟然是赵阿姨。   赵阿姨看到她又惊又喜,“晗晗,真的是你?你回来了?”   谨纾也觉得惊讶,因为她当年离开前就把赵阿姨辞退了。   赵阿姨忙着把伞撑到她头上,又柔声问她,“怎么在这里蹲着,是不是没带钥匙?”这样自然的语气,仿佛她只是出去逛了一趟街,她没有办法说话,只好微笑。   赵阿姨掏出钥匙开门,然后牵着她的手走进去,家里的一切都没有变化,甚至连父亲最喜欢的那套茶盅都被洗得纤尘不染的摆在茶几上。赵阿姨去卫生间拿干净毛巾来给她擦头发,她这才问:“赵阿姨,你怎么会在这里?”   赵阿姨犹豫了一下,似乎是不知道要怎么开口,过了会才叹了口气,说:“大概是一年多前吧,越臣来找我。”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赵阿姨顿了一下,小心翼翼的看了眼她的脸色,见她没有反应才继续说,“他给了我这里的钥匙,又给了我点钱,让我有空的时候就过来打扫打扫,他说你总有一天会回来的。”赵阿姨拍拍她的手,“我每逢节假日就要过来看看,就盼着哪天真的能看见你回来,没想到真把你盼回来了。”   赵阿姨在她们家做了很多年,一直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这么多年没见到她,眼眶都有些泛红,赵阿姨拍了拍她的手,问她,“饿不饿?家里没有东西,我出去买点菜回来做饭给你吃好不好?这些年你一个人在外面瘦多了。”   谨纾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下午一点,她摇头,“我已经在机场吃过了,再说现在家里没有司机,又在下雨,你出去买菜不方便。”   赵阿姨说:“那你累不累,上楼去歇会吧。”   她点点头,赵阿姨提着她的行李陪她上楼去,从柜子里拿出被褥来帮她铺床,被子上还有阳光的味道,应该是刚晒过不久,谨纾疲倦到了极点,几乎是头一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这一觉她一直睡了十多个小时,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房间里一片漆黑,但有遥远而熟悉的味道在她鼻息间萦绕。一瞬间她仿佛想起了什么,猝然坐起身,把房间里的灯全部打开,骤然的光亮令她的眼睛有短暂的不适应。她靠坐在床上看着这房间里的一切恍惚了很久,记忆慢慢的回笼到她的脑海里,是的,她回来了,她回家了,这里是她的家。   别的地方的房子都只是一座空壳,只有这里才是她真正的家,在这座房子里曾经有过的一切,和爸爸一起,从小小的女孩,走过初中、高中、大学、工作,甚至还有那段所谓的婚姻。而现在,她回家了,真的回家了。   她下楼去,赵阿姨已经回家了,客厅的餐桌上摆着几道菜,都是她以前最爱吃的,旁边还压着一张字条,赵阿姨只念到初中,又很少写字,字迹像小学生,是一笔一划写成的:晗晗,我先回家了,明天再来,桌上的饭菜自己热一下再吃。   她早已饿过了头,此刻看到这些饭菜才觉得自己真的是饿了,那些菜早已冷掉,但还是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她拿起筷子默默的扒了一口冷饭,忽然就觉得心酸,眼泪一下子掉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如果你们看着觉得好,就打个分给点评论呀,你们的支持是我坚持下去的最大动力,万分感谢。 第十九章   (1)   陵园在城东,很远,谨纾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才到,除了清明那样的拜祭时节,陵园里永远都是静寂无声,几乎看不到任何人。她把带过来的一大束紫色郁金香放在墓前,花是她半路在花店买的,其实家里的花房里就种着大片大片的紫色郁金香,但她不舍得剪,其实那些花还是当初父亲专门请人从荷兰空运回来移植的,因为母亲非常喜欢,虽然她早已离开人世。   墓是合葬墓,是父亲在二十多年前就早已为自己准备好的,墓地很干净,因为有专人打扫。   谨纾蹲下身,用手指轻轻的揩了揩墓碑上的照片,照片里的父亲和母亲温柔的无声凝视着她,他们那样般配,连笑容的嘴角弧度都是一样的。父亲墓碑上的照片是她特意选的他三十岁时候的样子,那样意气风发的年轻男子,事业初成,家庭和满,仿佛所有的未来都在他脚下,然而在以后的照片里她再也不曾见过拥有那样笑容的父亲。   “爸爸妈妈。”她说,“对不起,过了这么久我才来看你们。”   当年父亲被抓捕后,她就只见过他一次,她愤怒的质问他为什么要做出那种事情,他只是不断的对她说:“晗晗,爸爸对不起你。”   她对他吼,“我不想听你说对不起,你根本不是我爸爸,我爸爸不会做出这种犯法的事,我恨死你了。”   她永远也不能知道,她最亲爱的父亲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度过了他最后的日子,而她直到看到了父亲留给她的遗书才明白了一切始末。她一直以为母亲是生病死的,怎么也没想到,背后竟有着那样的真相。关于母亲的事父亲在遗书中只写了寥寥数语,但她能感觉到他的心里藏着怎样的仇恨和绝望。   他说:“晗晗,我最爱的女儿,今天一整天,我都一直在想你,从你刚生出来的时候开始想,记得那时候护士把你从产房里抱出来,一点点小,就放在我掌心,我第一次抱小孩,连手都不知道怎么放,也不敢用力,就怕会弄疼你,你妈妈躺在病床上看着我手足无措的样子还笑话我。”   “我看着你一点一点的长大,长得越来越像你妈妈,我常常想,如果你妈妈还在,我们一家该有多幸福。”   “晗晗,爸爸知道,我让你失望了,但是我并不后悔自己做过的事情,爸爸唯一对不起的就是你,是我害你受到了这样的伤害。可是前几天我曾经跟亓越臣面谈过,我看得出来,他对你的感情是真的。爸爸走到这一步,是罪有应得,我在二十年前走上这条路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今天的准备,与任何人都无关。他是一个警察,抓捕罪犯是他的职责,如果你还愿意原谅他对你的欺骗,就不要再计较爸爸的事情。”   “晗晗,我还是那句话,你长大了,爸爸这一辈子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你可以幸福。”   “昨天晚上我梦见你妈妈了,我对不起她,她在世的时候没有好好保护她,她走了,又让她等了我这么多年,我想,我也到时候应该去找她了。”   “晗晗,我的女儿,爸爸要走了,请你原谅我。”   她一直在墓前坐到太阳下山才离开,“爸爸,妈妈,我该走了,我现在过得很好,你们不要担心我。”她对着墓碑上的照片微笑,“再见,爸爸,再见,妈妈。”   回到城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谨纾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偶然看见公交站台上很大的一幅电影广告牌,是刚上映不久的《风声》。她看看时间还早,便在前面的路口掉头,决定看场电影再回家去。结果到了电影院才发现这个时间段里根本没有什么好电影,她不想随便看场电影浪费时间,便转身出了影院。   电影院对面就是繁华的万达广场,她从地下通道穿过去,广场上很热闹,有很多人在放孔明灯,谨纾刚走过去就有小贩过来向她殷勤兜售,“小姐,今天是中秋节,放个孔明灯许愿吧。”   她微微一愣,原来又是一年的中秋节了。   月亮很好,又大又圆,仿佛一个玉轮悬挂在空中,晶莹夺目。她掏钱买了一盏,那个小贩人很好,帮她把灯体撑开,又问她要不要笔把愿望写在灯罩上。   她摇头,用打火机把灯点燃,然后放开手,仰头看着它从自己手上冉冉飞上天空。   “叶致晗,生日快乐。”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她走到蛋糕店去买了一小块蛋糕,然后一个人坐在喷泉水坛边吃蛋糕。父亲走后,她就再也没在这天吃过蛋糕。   父亲喜欢帮她过阴历生日,因为他觉得这个日子很好,是中秋节,人月两团圆。   其实人生不是不讽刺,她出生于团圆节,最后的结局却是家破人亡。      (2)   旁边有一个四五岁左右的小女孩绕着水池跑来跑去,她的妈妈在不远处举着相机替她拍照,小女孩长得很可爱,扎两只小小的马尾辫,穿粉红色的毛衣和裤子,像只粉嫩粉嫩的洋娃娃。   小女孩大概发现有人在看她,也站在那里歪头看着,谨纾朝她笑,她马上也咧开嘴冲她乐,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却只盯着她手里吃了一半的蛋糕。   谨纾重新跑到蛋糕店去买了一份蛋糕给那个小女孩,“今天是阿姨生日,请你吃蛋糕好不好?”   小女孩怯怯的看了母亲一眼不敢接,那位母亲笑着揉揉小女孩的头发,“谢谢阿姨。”   小女孩这才兴高采烈的接过蛋糕,“谢谢阿姨。”拿起勺子吃了一小口,又忽然想起什么,把蛋糕递给母亲,对谨纾说,“阿姨,今天是你生日,我给你唱生日快乐歌吧。”说着一边拍手一边就奶声奶气的唱起来,“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唱完了又蹭到谨纾身边,仰着脖子一脸期待的看着她,“阿姨,我唱得好不好听?”   谨纾微笑着摸她的脸,“很好听,谢谢你。”   年轻的母亲过来牵小女孩的手,“好了,我们该回家了,跟阿姨再见。”   小女孩朝她摇摇手,“阿姨再见!”   “再见!”   小女孩牵着自己母亲的手蹦蹦跳跳的走了两步,忽然又回过头来,朝她甜甜一笑。   她不由也微笑,心底深处有很柔软的一角在慢慢融化,渐渐又觉得酸楚。   如果那个孩子还在,也该有这么大了。   每次看到别人的孩子她都会控制不住的幻想,如果她的孩子还在会是什么样子?一定很漂亮,软绵绵的,会抱着她叫她妈妈。   可是她没有福气,所有的美好与幸福,她都没有办法拥有。也或许是孩子有灵性,知道妈妈没有办法给她一个完整的世界,所以选择了离开,而她甚至直到失去了才知道原来有一个孩子,曾经悄悄的到来过。   她一直看着那对母女消失在人群里才转身,没想到刚一回身竟然看见宋加铖站在离她身后不远的地方。   在那一刹那,谨纾忽然生出一种错觉,仿佛还是在很多很多年前,有一次她跟他一起出去逛街,结果她顾着买东西跟他走散了,她拿出电话来打,忽然听见熟悉的铃声从自己身后响起,原来他一直就站在她的身后。那时候他对她说:“不管什么时候你想找我,只要一转身就能看见我,我会一直站在能让你看得见的地方。”   他们隔着遥遥的人群彼此相望,最后她转身走开,他站在原地没有动,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建筑物的后方。   他以为他会难过,但其实没有,大约是已经习惯了。他已经记不清,这一生,他曾多少次站在她的背后默默的看着她的背影越走越远,然后消失。   好像又回到了四年前,那时候他成天开着车跟在她后面,跟着她去医院,跟着她去聋哑学校,跟着她回家,坐在车里看她因为没有办法开口说话而只能用手机打字跟别人交流。   有一次在十字路口,有一辆电动车从横里冲出来,差点被她撞上,其实根本就没有撞上,但那对中年夫妻趁机耍赖敲诈她,她没有办法开口解释,急急的打着手势,那中年女人坐在地上哭天抢地,那男人就理直气壮的拉扯着她,“哑巴了不起啊?别以为哑巴就能撞了人不赔钱。”   她去车里拿钱包的时候那男人以为她想跑,拽着她不肯松手,最后那对夫妻拿了她的钱后扬长而去,他才看见她大衣前面的扣子已经被刚刚那男人拽开了。   他知道她一辈子都没有受到过这种屈辱,但她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是在那里默默的站了一会,然后回到车上,离开。   她这一生遭受到的所有的痛苦与绝望都是源自于他,可是他什么都做不了,甚至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欺负她,因为他不能出现在她面前,因为她恨他,他知道,她有多恨他,他都知道。   俞庭亦曾经问过他一个问题,“你当初有没有犹豫过,放弃自己卧底警察的身份,就那样跟她过一辈子?”   走廊里不断有戴着口罩的医生护士走来走去,而他只是站在那里,透过病房门上小小的玻璃窗向里面张望,她还没有醒,躺在那里,脸上一点血色都没,几乎跟床单的颜色一样雪白雪白。   他慢慢的举出手来放到鼻子前,手已经洗过了,但他似乎还是能闻到上面的血腥味,就在几个小时前,他失去了他的孩子。他抱着她,那些鲜红黏稠的液体的不断从她身体里流出来,流在他的手上,从指缝间流淌下去,流进他的心里。   在把叶华南逮捕归案后的第三天他就离开江南开始休长假,他知道自己只是想要逃离,因为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在那一个多月里他一个人几乎走遍了全国的各个角落,直到俞庭亦打电话告诉他叶华南于狱中自杀身亡的消息。   他从大连搭最快的航班赶回去,从机场出来就直奔太平间,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觉得心慌到了极点。他赶到的时候晗晗刚从里面出来,她的脸色惨白,整个人如一个失掉魂魄的布娃娃,他从出租车上下来,远远的看到她扶着门口的柱子,身子晃了晃,然后倒下去。   其实他怎么可能没有犹豫过,一次又一次。他总会想,是不是可以就这样,什么都不要,他只要她。但他每一次犹豫过后就会想起若妍,想起戒毒所里许许多多的人,如果他放弃了,就意味着抓捕叶华南的希望将会变得更加渺茫,那么这个社会上还会有许许多多的人继续受到毒品的侵害,还会有许许多多的家庭因此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他是一个警察,他无法放弃自己的使命,无法放任自己去成为一个社会的罪人,他已经做错了一次,不能够再错第二次。   但没有人知道,在他亲手把手铐铐向叶华南手腕的时候他的两只手一直在抖,脑海里却是一片空白,直到闪着银光的手铐在他眼睛里变成白茫茫的一片,他知道自己终于无法再回头,连最后一丝微不可及的企盼与未来都被他亲手扼杀掉。      (3)   可原来最绝望的事情还远远没有到来。其实结婚后她就很想要个孩子,但他找出各种理由来搪塞,她知道他暂时不想要,也就顺着他。   但那是最后的一个晚上,他从来没有过那种感觉,恐惧、焦躁、痛苦……好像有一片又薄又细的刀片把他的心割成一片一片。但她什么都不知道,还像往常一样对他笑,她笑起来很好看,眉眼弯弯,梨涡浅浅,就像一个心无旁骛的孩子,她总是那样对他笑。她搂着他的腰对他说:“越臣,我爱你。”那是她第一次对他说那三个字,他却真正知道了什么叫生不如死。他终于放任了自己,在最后一刹那的短暂虚空里,他整个人都眩晕起来,如果可以就这样,抱着她,一起融化为灰烬,他想,那该有多好。   他只是没有想到事情会那样巧,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是有报应的,但他没有想到,上天竟会用这样的方式来报复他。他愿意承受一切的苦难,可为什么老天爷连她都不愿意放过?   晗晗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她从床上挣扎起来,他跨前几步想伸手扶她,她在看清楚他脸庞的那一刹那,眼神忽然变得冰冷,狠狠甩开他的手。或许是动作太大,牵动了伤口,她伸手按住腹部,疼得满头大汗,嘴唇也发白。他上前去扶住她的肩,她微微哆嗦了一下,想说话,但不知为什么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来。她扼住自己的喉咙口咳了几声,又张着嘴试了好几次,但只能反反复复发出单调的语音,像一把坏掉的小提琴。她的眼睛里渐渐有恐惧散开,他这才隐隐约约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值班医生很快过来替她检查,他有些恍惚的看着检查报告上一项项的备注,无数的专业名词看得他头晕眼花,但最下面的“失语症”三个字仿佛一记闷棍狠狠敲在他头上,他只能问医生,“要多久才能好?”   “这个要看治疗的情况,也许一两个月就能好,也许一两年,也许要更久。”医生安慰他,“这种失语症的情况不算糟,她只是没有办法说话,发音器官并没有问题,而且她能够听懂别人说话,也还有写字和阅读的能力,做起康复治疗来比较容易,主要还是靠自己的毅力。”   他回过头去看她,她已经变得非常平静,医生走后,她指了指门口叫他走。他慢慢的在她床边蹲下去,像是在极力的压抑着什么,声音深沉而痛楚,“晗晗。”   她用手机打给他看,因为大出血,她摁着键盘的手有些轻微的颤抖,但手速极快,“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可以吗?”   “加铖。”   他回过头,周若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站在他身后,“师父,你怎么也出来了?”   周若谦说:“他们几个在打,我出来透透气。”又转头看了他一眼,“你的枪法退步了不少。”   宋加铖下意识的张开右手看了看,“几年没摸枪,生疏了。”   周若谦沉默的吸了几口烟,忽然说:“加铖,师父对不起你,当年若我阻止你……”   “师父。”宋加铖打断他,“当年是我执意不肯听你的劝告,怎么能怪你?”   周若谦重重叹了口气,“你当年是被瞿若妍的事冲昏了头脑,但我却也因为上头一直就叶华南的事给我施压而在潜意识里默许了你的计划。我不但是你的师父也是你的上司,我明知道那种做法虽然在法律上不必负责任,但在道义上是怎么也站不住脚跟的,却还是因为自己的私欲而没有力阻你,是我的错。”   宋加铖苦笑了一下,“我了解我自己,以我当时的情况,就算你再怎么阻止我也没用,当年我真的是恨透了叶华南,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师父,其实我太容易感情用事,从这一点上讲,我真的不适合当一个警察。”   周若谦看着他,眼神温和如同看着自己的儿子,他摇了摇头说:“你不做警察我固然觉得可惜,但你说的对,你的性格也许的确不适合这个行业。最让我感到难过的是你的终生大事,我刚刚都看见了,那个是叶致晗吧?”   宋加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当年你执意辞职也是因为觉得愧对于她,事情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如果你实在忘不了,有没有想过去跟她谈谈?”周若谦拍了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的说,“加铖,有些东西守是永远守不到的,更何况你做了伤害她的事,就算内疚一辈子也没用,最实际的是要想办法去弥补,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她会重新被你感动而愿意原谅你?”   宋加铖摸出两支烟,递给周若谦一支,又拿出打火机替他和自己都点上,这才开口,“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周若谦有些意外,宋加铖笑了笑,说:“她现在应该过得还不错,其实这样是最好的,有一个疼爱她的男人在她身边照顾她,也许就可以让她把我以前带给她的那些伤害慢慢的都忘掉。”   周若谦看了他一眼,说:“那你呢?你打算怎么办?就这样打一辈子光棍?”见他沉默不语,周若谦又道,“加铖,有时候你回头去看看也许会有别的发现,庭亦也是个好姑娘,而且她对你真正是情深意重。”   他怔住,周若谦也没再多说,只微笑着拍了拍他的手臂就转身往回走。   电话铃声在响,他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待看清楚屏幕上闪动着的名字时宋加铖有一瞬间的晃神,因为觉得不能置信,然而电话那头分明就是他最最熟悉的声音,“有时间喝杯咖啡吗?”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我要出趟门,大概有四五天的样子不能更新了。 大家多给我打分留言啊,吼吼,谢谢。 第二十章   (1)   这是四年来,他与她第一次坐在一起,咖啡馆里很安静,放着若有若无的钢琴曲,但是灯光明亮,好像她的眼睛。她从手提包里掏出一张支票推到他面前,说:“这些钱是你去年给赵阿姨的清洁费,还给你,另外也谢谢你的费心。”   他看着那张支票,搁在桌上的手指在微微发颤,她礼貌的对他微微点一点头,然后起身,“再见。”   “晗晗。”他抬头叫住她,“再坐一会可以吗?”他笑笑,仿佛是自嘲,“你叫的咖啡都还没有喝。”   她沉默了一会,终究还是重新坐下来,他说:“上次我在医院,谢谢你还能去看我。”   “不必。”她慢慢的搅动着汤匙,停了一会,问他,“你身体都好了吗?”   他微微一愣,在这一刹那仿佛有什么东西轰然冲向眼眶,他很快垂下眼睛,轻声说:“已经好了,谢谢。”   她没再说什么,只是一口一口的缀自己面前的那杯咖啡,而他坐在对面默默的看着她,过了好一会他才问:“这么多年,你好吗?”   她点头,并且微笑,“我挺好的,你呢?”   他亦是微笑,“我也挺好的。”   隔了很久,他说,“晗晗,有一句话这么多年我从来没对你说过。”他凝视住她的眼睛,“对不起。”   她抬头,回视他的目光,在他漆黑的眼睛里看到自己宁静的容颜,隔着长长的岁月之河,隔着当日的爱恨情仇,她没想到,竟有一天,她可以如此波澜不惊的与他面对面坐在一起,并且听他跟她说,“对不起。”   “我知道,无论我对你说多少句对不起都没有办法弥补我对你伤害的万分之一……”   她忽然打断他,“我有两个问题想问你,你可不可以诚实的回答我?”   他愣了愣,然后点头,“好。”   “我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巧合还是你的预谋?”   “是巧合,直到那天晚上我送你回家,看见你进了那扇门我才知道原来你竟然是叶华南的女儿。”   她点点头,说“哦”,又问他,“还有一个问题,当年如果瞿若妍没有出事,你还会不会这么做?”   他猝然抬起头,而她只是看着他,眼神平静,就像那年在医院,在最后她就是这样平静的看着他,像是在望着一个陌生人。   他心如刀割,别开视线不敢再看她的眼睛,但到底还是老实的回答她,“当年如果若妍没有出事,潜入你父亲身边做卧底的根本就不会是我。”   她又哦了一声,然后慢慢的点点头,说:“原来如此。”   “若妍死后,我一度很灰心,现在想想我当时真的是发了疯,我恨透了你爸爸,同时也恨透了我自己。我跟若妍从小一起在孤儿院长大,从小到大她都是那么优秀善良聪明温柔,我始终想不通她怎么会染上了毒瘾。”   他的声音慢慢平滑下来,“那时候我刚参加工作,浑身都有干不完的劲,日以继夜的在外面跟踪嫌疑犯,等我发现她不对劲的时候她的毒瘾已经很深了。我想送她去戒毒所,但是当我看到戒毒所里那些人毒瘾发作时候的样子我没有办法,我舍不得。我把她关在家里,请了长假在家想自己替她戒毒,她毒瘾发作的时候很痛苦,她告诉我像是全身的骨头里都有蚂蚁在爬,但是她向我保证一定会戒掉,而且她是真的已经坚持了一段时间。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那次她毒瘾又发作,她很难受,告诉我她想喝果汁,我就去厨房帮她拿,我没有想到她会突然跑出去,我去追她,可是我迟了一步。”他的眼睛里有深切的痛楚,停了几秒钟才继续说,“她被车子弹出十几米远,浑身都是血,我抢了别人的车子送她去医院,可是她没有等到医生来救她。”   “在遇见你之前我已经在你爸爸的公司呆了一段时间,但始终找不到任何证据,当然那时候我们谁也没想到,你爸爸的公司的确是正当营生,与贩毒交易一点关联都没有。后来我偶然认识了你,就决定从你身上下手来接近你爸爸,当时我脑子里除了要亲手把你父亲抓捕归案外根本容不下其他念头。其实我心里知道你是无辜的,但我不停的告诉我自己,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他闭了闭眼,“对不起,晗晗。”   她沉默的看着眼前这个她曾深深爱过也曾深深恨过的男人,听他亲口把以前的事情一句一句的说出来,原来心里面并没有想象中,会那样的悲恸欲绝。她这才知道其实她的心里面早就对从前的事有了答案,今天坐在这里,只是为求一个了结,一个属于自己内心深处真正的了结。   命运何其残忍,但命运又何其公平?人生可以有如果,但即使能够回头,谁说结局就真的会不同?比如说,他从来都不是属于她的,即使有如果,她也不能够抓住他的手,或许这就叫命中注定。   在生命的宇宙中人永远都是最最渺小的那一个,所有的人都在命运的洪流里经受着生死起伏。她望着他,很久,她说:“曾经我很恨你,我总是一遍一遍的问自己,为什么会是我?我明明没有做错过任何事情,可为什么偏偏是我?可现在我想通了,其实你说的对,父债子偿,天经地义,那些事情就像一个圆,一环扣一环。我爸爸是最大的毒贩,如果没有他,也许瞿若妍就不会染上毒瘾,那样她就不会出意外。如果她没有出意外,你们现在一定很幸福,你不会遇到我,我也不会遇到你,我们都不会遇到那些事。”   胸腔里不断有一股一股的疼痛撞向他的左侧肋骨,他没有办法言语,而她甚至还朝他微微笑了一下,“再见。”她说。   他亦是含笑,“再见。”   他看着她走出咖啡馆,又很快从大玻璃窗外消失,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很久很久,他都还一直维持着原本的那个姿势,脖子渐渐僵硬,而他视线的尽头,空无一人。   他终于回过头去,端起面前的咖啡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黑咖啡已经冷掉了,味道滚在他舌尖,愈发苦涩。   他慢慢的低下头去,看见杯子里平滑的灰褐色液面上,清晰的泛起小小的一圈涟漪,他用手按住眼睛,泪水一点一点从他闭合的手指缝间溢出来,浸湿了整个掌心。      (2)   或许是因为终于回到家里,或许是因为前段时间实在太累,谨纾这几天的睡眠质量一直很好,常常一觉要睡到大中午。   赵阿姨在门外敲门,“晗晗,醒了没?”   她在被窝里嗯了一声说:“醒了。”   赵阿姨推门进来告诉她,“有人找你。”   她愣了一下,“找我?”   赵阿姨说:“是一位先生,他早上九点钟就到了,我说你还在睡觉,他说不要叫醒你,就在下面等着。”   谨纾抓过床头柜上的闹钟看了一眼,已经十点半了,她一边跑进衣帽间去找衣服换,一边问:“他有说他叫什么吗?”   “没有。”   她哦了一声,说:“那你告诉他我很快就下去。”   谨纾做梦也没想到竟然会是云正临,等她换好衣服洗漱完下楼时,他正悠闲的捧着茶杯翘着二郎腿坐在她家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   自从上星期苏晓益婚礼那天的晚上后她就再也没见过他,“你怎么会来?”   他没有回答她,只是揉了揉肚子说:“我一大早起来,坐了一个多小时的飞机,打了半小时的车,还坐在这里等了你两个小时,连早饭都还没来得及吃。”   赵阿姨正好从厨房出来听到他这句话,忙说:“可以吃饭了。”   他也算是千里迢迢的来了,她总不能真的赶客人,等他吃饱喝足后,才又问了一遍,“你怎么来了?”   他也很直接,“为什么辞职?”   她愣了一下,那天她完成天韵度假山庄的设计后就发了辞职申请给莫经理,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知道了,“我想回家了,在外面呆了三年觉得很累,而且这次回来我更加觉得,这里才是最适合我的。”   他没说什么,起身走到客厅的大落地窗前,这座别墅造在半山腰,从窗户里向外望,远处都是浓郁葱翠的层峰叠峦,环境清幽而开拓。   “这里环境真好。”他回过头,“这座城市我以前也来过好几次,不过每次都是公干,都没有时间好好走走看看。”   她走到他身边,“那你这次来不会就是为了特地来问我为什么辞职吧?”   他只是笑笑,谨纾问他,“天韵度假山庄的设计图我已经完成发给你了,你有没有看见?”   他点点头,“我已经给Finn看过了,他也非常满意。”他转头看她,“你真的是个非常有才华的设计师。”   她微笑,“谢谢。”   他重新别开头去望着窗外,花园的芭蕉树长得很好,有一只小麻雀飞过来,停在宽大的芭蕉叶上,转着小小的脑袋叽叽喳喳的叫着,他专注的盯着它看了好一会,才又说:“那天的事情,我真的很抱歉,可是谨纾,我要你知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骗你。”   “我一直记得去年的时候我跟你一起去德国,你在飞机上睡着了,我不知道你梦见了什么,但当时你死死揪着自己胸前的衣服,压抑着喉咙很小声很小声的叫爸爸和妈妈时候的样子我永远也忘不了。就像是一个在黑暗里迷了路的小孩子,不敢大声说话,没有安全感。那时候我不明白,直到顾钦把他找私家侦探查到的资料给我看,我才知道,你曾经经历过什么,你竟然受过那样多的苦。我看着那些资料和照片的时候心里就像是被刀在割一样,也是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爱上你了,我当时告诉自己,我一定要尽我所能让你在以后的日子里都过得幸福,尽我所能让你把以前受到的伤害统统都忘记,我要让你幸福和快乐。”   “那天在那家川菜馆,我一眼就认出了跟周韵妍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是谁,我看着你故作镇定的去打招呼,可是你知不知道,你的手指都在抖,后来你就一直心不在焉,在我家下围棋的时候,你连真正水平的十分之一都没有发挥出来,我故意设局逼你,你却轻易就认输了。”   “顾钦打电话告诉我你在医院晕倒的时候我真的很害怕,这辈子除了我爸发病的时候我还从来没有这样害怕过。那天赶到医院去看你的时候正好在走廊里看到周韵妍,我才知道你之所以会出现在医院原来是因为宋加铖出了车祸。那天晚上在你家,其实你出门的时候我就醒了,我知道你要去哪里,我很难受,可是我更加担心你,所以我开车跟着你。你蹲在加护病房外的走廊里哭的时候我就站在走廊的拐角处看着你,我没有办法形容自己当时的感觉,我很快就走掉了,因为再呆下去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我觉得你怎么能这么傻,那个男人那样伤害过你,看见他出车祸你竟然还是这么伤心,他这么伤害过你,你竟然还是这么爱他。”   “可是我比你更傻,我明明知道你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我,还是不能够不去管你,还是要自己骗自己,然后忍不住的去找你。”   “谨纾,这些天我想了很多很多,我知道你还爱着他,如果你愿意原谅他,愿意回到他身边去,那么我也愿意离开你,从此以后慢慢的忘记你。”他转过身,伸手握住她的两只肩膀,“可是如果你已经不能够跟他重新走在一起,那么到我身边来吧,让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他望着她,眼睛深邃而温和,像月光也像清水,一漾一漾的涌向她的心房,她只是呆呆的问:“为什么?”   “因为我是真的爱你,我活到三十三岁,能让我这么全心全意爱上的女人也只有你一个。我想过了,如果我注定做不了你心里的那个人,那么就让我做你身边的那个人吧,当有一天你累了,有一天你不再爱他了,我希望你一回头就能看见的那个人是我,重新爱上的那个人也是我。”他笑笑,“就当是我想要近水楼台先得月吧。”   谨纾觉得是自己在做梦,他明明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可是竟然会对她说出这样的一番话。   他说:“谨纾,我不会强人所难,但是我是真的希望你能够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我不能够保证以后就一定不会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但是我想告诉你,我一定会竭尽全力的去爱你,保护你。”   她终于说:“给我点时间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一直挺忙的,今天以后估计又要好几天不能更新。 但文章已经写到最后。 这章以后,接下来大概还有四五章的样子,所有的结局都将开始明朗化了。 第二十一章   (1)   云正临下午走的时候谨纾开车送他去机场,两个人一路都是沉默,最后到了机场,他对她说:“就到这里吧,你不要送我进去了。”沉默了一下,又说,“你的辞职申请先留在我那里。”   他说:“我希望我可以等到你。”   说完也不等她答话就推门下车,快步走进候机大厅。   谨纾在家里悠悠闲闲的呆了两个多月,整天除了吃饭看书看碟练字睡觉外就再没有其他事可做,好在她从小就习惯了一个人呆着,倒也不觉得无聊。赵阿姨每天变着花样的做好吃的给她吃,两个月下来,体重都长了好几斤。云正临每天晚上都准时给她打电话,他如他承诺的那样,并不逼她做任何决定,那天的事情她不提,他也就不再提起。他在电话里讲很多幽默的笑话逗她笑,提醒她天冷加衣,他在她毫无所觉之下渐渐融入她的生活。   期间苏晓益趁着冯默扬出差,便把之前没休完的婚假请完了跑过来看她。   今年南方的冬天似乎来得特别晚,虽然已经十二月初,温度还一直在十五度上下徘徊,阳光明媚,两个人每天都开着车出去瞎逛,几乎玩遍了城市周边所有的旅游景点。像大学时代的室友一起手挽着手用傻瓜相机请别的游客帮她们照合影,晚上回家把相机里的照片导到电脑上,苏晓益不服气的看着电脑里凑在一起的两张同样笑容洋溢的脸庞哼哼唧唧,“长了张娃娃脸就是占优势,你明明跟我同岁,看着就是显得比我年轻。”谨纾得意洋洋的笑。   直到苏晓益走之前的最后第二天,冷空气突至,温度一下降了十来度。两个人便一起呆在家里看电影打牌,吃赵阿姨做的点心。赵阿姨做得一手非常好吃的江南点心,绿茶奶挞、如意芝麻卷、水晶糖包全部都非常正宗。苏晓益风残云卷般的吃完,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连连夸好吃,乐得赵阿姨眉开眼笑。   苏晓益吃饱喝足了,心满意足的躺在又大又软的沙发上摸着肚子说:“怎么办谨纾,在你家呆的太舒服我都不想回去了。”   谨纾斜睨她一眼,“你要舍得你家冯默扬,我倒不介意收留你。”又问,“对了,他的飞机是几点到?”   苏晓益转着手机说:“他跟我说是四点十分,不过现在电话还关着呢,估计又碰到空中管制延迟降落了。”   冯默扬从英国出差回来,特意买了飞往上海的回程票,再从上海绕道过来接苏晓益一起回家。   苏晓益问她,“你真的不打算回去了?”   谨纾沉默了一下才说:“也许吧。”   冯默扬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五点,他第二天还要上班,所以必须当天走,谨纾送苏晓益去车站接了冯默扬,再把他们送去机场。   冯默扬搭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神态已经十分疲惫,掐着等飞机的时间在机场餐厅吃面,苏晓益十分心疼,“叫你不用接我了嘛,我这么大个人又不会丢。”   他用手掌揉了揉妻子的头发,只是微笑。   谨纾亦是不由会心的一笑,为了所爱的那个人,即便是千里奔波,也总是值得的。   就算曾经生命中出现过刻骨铭心的那个人,然而以前的人和事终究都会消散在时光的烟尘里。冯默扬如此幸运,在经历过苦痛之后还可以找到另外一个让自己深爱的人。也许在未来的日子里,他依然会弹奏着那首《致爱丽丝》去思念那个早已消失在软丈红尘中的女子,但他如今爱着的是伴在他身边的那个人,这一点已经足够。   张爱玲说:“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会永远等着你的,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总会有这么一个人。”   可是天下之大芸芸众生,我们要何其有幸才能找到愿意始终等待着你的那个人?   谨纾觉得很庆幸,因为她最好的朋友找到了那个自己深爱同时又深爱着自己的人,并且可以成为他的妻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苏晓益上飞机前用力的拥抱她,忿忿然的说:“以前我们三天两头的在一起吃饭,现在隔得这么远,下次再见你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谨纾拍着她的背笑,“哪里有很远,坐飞机一个小时四十分钟,一天就能来回好几趟呢。”   广播里不停的在催办旅客尽快办理登记手续,苏晓益说:“好了,我要走了,你一定要好好保重。”   她含笑点头,“我知道,你也要好好保重,拜拜。”   “拜拜。”   苏晓益走后谨纾又回到了以前那种无所事事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日子,所以知道云朗出事已经是三天后,还是苏晓益给她打电话的时候随口问了她一句,“云朗置业出事了你知道吗?”   谨纾怔了一下,“出什么事了?”   苏晓益很吃惊,“你还不知道?已经是三天前的事了,他们在东湖边开发的楼盘有一幢在封顶的时候忽然倒塌了。”   谨纾的脑子嗡的一声响,一边跑到书房去开电脑上网,一边急急的问:“那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好像死了一个工人,我也就只是在网上扫了一眼,具体情况不太清楚。你自己上网看吧,这几天网上的帖子发的沸沸扬扬的,很多订了那块楼盘的业主都聚在云朗公司门口要求退房并且赔偿呢。”   挂掉电话,谨纾在搜索浏览器里打上云朗两个字,点击后出来了一大串关于楼盘倒塌的新闻,她一条一条的点开来看。原来那幢楼房倒塌的时候正巧是中午,大部分工人都吃饭去了,那位遭遇惨剧的工人是因为忘了拿东西所以才会返回去,没想到这一去就付出了生命,那名年纪才刚刚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孩被倒塌下来的楼房活活压死。网上有人贴出了事故现场的照片,虽然照片已经经过处理打了马赛克,但砖块上大滩凝固的血迹让人看着格外触目惊心。   网上消息虽然多,却也杂,能找到的资讯很有限,只知道目前云朗置业的所有资金都已经被政府部门冻结。   她本来想给云正临打个电话,但是想了想还是作罢,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一定是忙得焦头烂额。他前天晚上还给她打过电话,告诉她最近很忙,可能要有几天不能联系她,他还交代她,最近天气很冷,让她一定要注意保暖不要着凉,可关于自己的事情他一个字都没有提。      (2)   谨纾连行李都没有收拾就匆匆搭了最快的一班飞机赶回去,离开的时候还是秋天,现在却早已进入严冬了。   她身上穿着长羽绒服,但是站在机场外面等计程车时还是冷得牙齿直打颤,她一直没有习惯这座城市的冬天。   公司里很平静,至少从表面上看是如此,并没有她在网上的照片里看到的公司门口聚集了一大批要求退房的业主和记者的情况。她搭电梯上四十楼,曹然看到她的时候愣了一下,还没等她开口问就已经告诉她,“董事长在开会。”   她说“哦”,曹然说:“这个会可能一时半会开不好,要不你先回自己办公室,等会议结束了我再通知你。”   她点了下头,“好,谢谢你。”   她办公室里所有的东西都还维持着她离开时候的样子,唯一的变化大约只有那部本该在抽屉里的《荆棘鸟》英文原版书不知道被谁拿出来放在了办公桌面上。   她拿起来刚一打开就怔了一下,因为书的扉页上有字:I just wish someday and somehow,we can be together.Together we'll stay.Always and forever.   她认不出笔迹,却也知道是谁写的。   谨纾一直在办公室里等到傍晚六点曹然才过来叫她,“董事长已经开完会回办公室了,你过去找他吧。”   “好,谢谢。”   曹然似乎犹豫了一下,才又对她说:“这几天董事长每天都加班睡在办公室,你劝一下他吧,这样下去他的身体会垮的。”   谨纾问:“情况很严重吗?”   曹然点点头,似乎想说什么,但又有所顾忌,便只说:“我今天家里有点事,先下班了。”   云正临办公室的门虚掩着,谨纾在门上敲了两下,里面并没有人应答,她把门推开,四下望了一下才发现他倒在会客区的沙发上。   她的心忽然跳了一下,快步走到他身边才发现他原来是睡着了。   虽然说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根本没声音,她仍然下意识的放轻了脚步,走到门口去把门关了,又把挂衣架上他的大衣和她身上的羽绒服都一起盖在他身上。   他憔悴了很多,紧闭的眼睛下面有一圈青黑,眉头微微蹙着,想必出事以来都没有好好睡过觉。办公桌上和茶几上都凌乱的堆着各种文件,她本来想帮他整理一下,又怕把文件弄乱,便索性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着他。   渐渐也有困意袭来,沙发很软,她歪在上面很快就睡着了,迷迷糊糊中似乎有一双温暖的手在轻抚她的头发。   她睁开眼睛,云正临就蹲在沙发旁看着她,她揉了下眼睛坐起来,朝他微笑,“你醒了?”   他问:“你怎么来了?”   她说:“对不起啊,我在家里没上网,这么晚才知道原来公司出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都不告诉我呢?”   他没有说话,她问:“事故的原因查明了吗?”   他退回到对面的沙发上坐着,“没有,专家组还在调查中。”   谨纾微微松了一口气,“你不要太担心了,这次楼房倒塌并不一定是我们的问题,也有可能是施工方在施工的环节上出了问题。”   他只是问她,“你有没有吃晚饭?”   谨纾愣了一下,下意识的摇摇头,他起身把她的羽绒服递给她,又自己穿上大衣,“那我们先出去吃饭吧。”   她看了下时间,原来已经晚上八点十三分,自己竟然睡了这么久。   他问她想吃什么,她想了想说:“去吃火锅吧。”   火锅店里人还很多,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冬日夜晚,围着一口热气腾腾的涮锅实在是一种幸福,而且她是真的饿了,一个人吃掉很多涮牛肉。   吃完火锅他送她回家,她问他,“你妈妈最近好吗?”   他点了下头,却问她,“你什么时候回去?”   她转过脸看他,“你之前不是说会等我回来吗?”   他踩下刹车,将车子靠边停下,“不管这次事故调查出来的主要责任方是谁,云朗都必然将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他沉默了几秒,“我打算明天宣布同意所有购房者退房,并且每户业主都给他们5%的损失赔偿费。”   谨纾猛的吃了一惊,“可是这样一来,那个楼盘就等于是废了,就算查下来其他建筑都没有安全隐患,也没有人会愿意再购买,云朗的损失不是几万几十万而是几亿几十亿。”   他转开脸望向窗外,她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而他的声音显得很空荡,“我知道,可是谨纾,我就算让云朗因此被清盘,也绝不能失了做人的原则,这是我父亲教我的。”   她不再说话,他也没有再开口,马路两旁的路灯如一颗一颗连缀在一起的夜明珠,在褪去了颜色的城市空间里闪耀着它皎洁清寂的光辉。而车里的暖气开得很足,呼呼的吹拂在她的脸上和脖颈里,轻柔而温暖。   路边偶尔有两三个拉紧了大衣领子冒着西北风匆匆而行的人,过了好一会,她才问:“可是云朗现在的资金都已经被冻结了,你打算拿什么赔给那些业主?”   “建造天韵度假山庄的资金Finn已经划过来了,我今天打电话跟他商量过,打算先挪用一下他的那笔资金,云朗的问题一个月后应该就能解决,天韵的工程就等云朗的资金解冻后再开始,他已经同意了。”   “可是……”   “谨纾。”他转过头,温和的打断她,“不要再说了,我都明白,所有的后果我已经想过无数遍,我知道这样一来我将面临什么,可是我没有别的选择,事情已经发生了,我无法逃避也不可能逃避。”   他重新发动车子把她送到公寓楼下,下车前他对她说:“你的辞职报告我明天就会签字,即日生效。”   她的手刚刚扶在车门的把手上,闻言回头看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看着她,说:“两个月前我对你说过,我希望你可以留在身边,让我照顾你,可是现在我可能连我自己都照顾不了了,所以你回去吧,好不好?”   她几乎要发怒,“你把我当什么?”   他微笑,“谨纾,如果你爱我,那么无论我的未来将变得多么艰辛我都会不顾一切的把你留在我身边。可是你并不爱我,我不要你是因为可怜我所以才留下来,你明白吗?”      (3)   谨纾没有离开,却也没有再去云朗上班,因为她的员工卡已经失效,无法再进入公司。   他以这样的方式决绝的把她推离他的身边。   这次楼盘倒塌事故的解决方案在半个月后出台公布,开发商和施工方各负一半责任,但其实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并没有向外界详细公布,网上也是诸多猜测,答案五花八门。然而虽说责任各半,但云朗作为开发商,其实遭受到的损失要比施工单位大的多。   她给云正临打过好几次电话,但他的私人号码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她往他的办公室打,他又拒听她的电话。正当她急得没有办法的时候,却意外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是个女人的声音,听不出年纪,但语气很温婉,“梁小姐吗,我有点事情想见你一面,可以吗?我是云正临的母亲。”   谨纾有点发愣,不知道云正临的母亲怎么会找上她,但很快答应下来。   云正临的母亲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而且很美,气质极好,挽着乌黑如云的发髻,只是脸色有些苍白,但看着谨纾,笑容很亲切。可以想见,年轻时候的她,在容貌上绝不会比天韵差。   谨纾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或许她只是输给了时间。   云夫人却是笑吟吟的打量她,“很早就想见见你,但我身体不太好,所以很少出门。”   “你设计的天韵度假山庄,正临把设计图拿给我看过,你很有才华,设计的非常漂亮。”   谨纾猜不透她话里的意思,只能落落大方的笑了笑,说:“您太过奖了。”   云夫人盯着她看了一会,才又说:“正临一直不肯告诉我实话,但我也知道云朗遭受到了重大的财政危机,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各大银行之间奔波,希望可以贷到款项,不过这很难,没有银行会愿意担这种风险。公司没有流动资金就等于一个患了癌症的病人,只有通向死亡一条路。”   “云朗置业是正临的父亲创立的,为了这家公司他花尽了一生的心血。正临十岁那年就跟随我去了美国,从此以后他就很少能见到他父亲,但是我在美国常常剪下财经报纸上他父亲的新闻念给他听,所以其实他对他父亲非常的崇拜。如果他父亲的事业在他手里丢失,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承受住这个打击。”   云夫人目光柔和的望着她,“正临对你用情很深,我希望你可以帮我开导开导他,也许你的话他会听。事情已经发生了,如果能解除危机当然最好,但如果公司真的因此被清盘,他父亲也不会怪他,他已经做的很好了。”   谨纾轻声说:“我知道,可是我已经找过他很多次,他不接我电话,也不肯见我。”   云夫人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把钥匙和一张字条递给她,“这是正临公寓的地址和钥匙,他最近一段时间一直住在那里。”   谨纾没想到云夫人给她的那间公寓的地址竟然就在她家的那个小区里,甚至就在她那间公寓的前面一幢楼里,怪不得小区门口的保安根本不拦他的车。   他的公寓装修的很简单,比杂志上的样板房好不了多少,站在书房的窗口可以清晰的望见对面她家的阳台、打开着窗帘的客厅和卧室,她忽然就觉得很难过,因为她不知道他曾经在多少个她并不知道的日日夜夜里,就站在这里凝望着她。   在她最美最好的青春年华里,她曾经用尽全部的力气去爱过一个人,她一度以为自己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大最长久的幸福,所有的美好都要用一辈子的时光去铭记。可是后来,所有她曾经以为的幸福都变成了最最不堪的回忆。   她失去了最疼她的爸爸,失去了她肚子里还不到两个月的孩子,她几乎是失去了一切,她一直以为自己再也不能够拥有幸福,可是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人,如此的爱着她,甚至可以在明知她不爱他的情况下依然想要留在她身边。   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多,她正蜷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中央一套放的87版《红楼梦》,看到她,他站在门口呆愣了好几秒,才问:“你怎么会在这里?”声音很轻,仿佛惊疑不定。   她说:“今天下午我见到了你妈妈,她很担心你。”   他哦了一声,说:“我送你回家。”   她从沙发里站起来,说:“我这几天一直在找你。”   他没有说话,她走到他身前,望着他,说:“首先我必须要告诉你,我选择留在你身边不是可怜你,是因为我记得两个月前有人跟我说过,会竭尽全力的爱我,保护我,你不能说话不算数,我最讨厌别人骗我。其次,我知道云朗的财政危机很严重,我虽然不像你是正宗的DBA,但我好歹也算是个留过洋的高材生,三个臭皮匠还能顶一个诸葛亮呢,我跟你一起想办法总比你一个人想要强的多吧?第三,你能不能收起你那些大男人的古董观念,什么叫我现在连自己都照顾不了还怎么照顾你?我有手有脚有学历有才华有样貌有身材我干吗非要你照顾?”   他终于被她逗笑,“哪有人这么夸自己的?”   她扬了扬眉毛,“我说错了吗?”   他含笑摇头,“当然没有。”   她把他拉到沙发上坐下,“那你现在告诉我,情况到底怎么样了?”   他低下头,慢慢的叹了一口气,“我这几天跟好几家银行接洽过,没有一家愿意贷款给我。”   “那如果找人注资呢?”   “那就更加困难了,发生了这种事情势必会影响购房者对云朗的信心,谁也说不准我们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会怎样,没有人会愿意把那么大笔的资金投入火坑。”   谨纾犹豫了一下,才问他,“那你有没有跟Finn谈过,也许我们可以把天韵度假山庄的项目暂时搁置,他的那笔资金先用来挽救云朗,度假山庄我们可以过几年再建。”   他点头,“我已经跟他谈过了,他不同意。其实这也怪不了他,Finn的身体很差,他等不了几年了,更何况建天韵度假山庄是他跟我父亲最大的愿望,我父亲在临终前一直都特别遗憾没有看到山庄建起来,我不想Finn也带着这样的遗憾走。”    第二十三章   (1)   云妈妈身体不好,吃完饭陪他们在客厅闲聊了一会就上楼去休息了,剩下他们两个在客厅一边看春节晚会一边守岁。   其实春晚真是数十年如一日的无聊,但她看得津津有味,云正临觉得不可思议,“这么无聊的节目你也能看这么起劲?”   她瞟了他一眼,说:“是你要求太高好不好,我觉得挺不错,我每年都看。”   他笑,但很快沉默,过了好一会才低声问她,“前几年的除夕夜你都是怎么过的?”   她仿佛满不在乎,想了想说:“我都不太记得了,不过去年的时候好像是自己熬了粥喝,哦,对了,我每年过年都会去买一大堆的零食一边看春晚一边吃。”   他说:“我平常都不怎么见你吃零食。”   她说:“对啊,我平常是不太喜欢吃零食的,不过可能是因为过年的时候气氛好,所以特别吃得下,我老是觉得过一个年我能胖三斤。”   他一直没有说话,她刚想回头去看他,他忽然从身后环住她的肩膀,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他说:“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你一个人过年,明年、后年、大后年……这一辈子我都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再也不让你孤单一人。”   她鼻子一酸,眼泪一下子就涌到眼眶,她不敢动也不敢说话,过了很久很久,他才听到她几乎哽咽的声音,她说:“好。”   他没有说话,只是更用力的环住她,最后他说:“谨纾,我们结婚吧。”   她的身体不易察觉的震了一下,而他继续说下去,“有你在我身边的这段日子我才真正感觉到什么叫做幸福,但其实我很惶恐,因为我怕这一切都只是源于我的臆想。有时候我在半夜里醒来会忍不住去隔壁房间看你,看到你在床上熟睡我才会觉得很安心。”   他温热的气息喷在她颈间,“也许我有点操之过急了,但其实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已经存在很久了,谨纾,我是真心的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妻子,嫁给我好不好?”   白茫茫的天地之间恍若一座圣洁的殿堂,那样干净剔透的世界,好像是小时候在童话里看到过的冰雪王国,银装素裹,江山如画,世界静谧如同凌驾于尘世之上,   而他看着她,笑容明亮尤胜酷日阳光下的粼粼波光,声音亦是温软如破冰的汩汩春水,他说:“我们结婚吧。”   她站在那里昂着头看他,他的背后是连绵起伏的山峦重叠,愈发显得一切都不真实,她不说话,而他微笑着看她,“嫁给我好不好?”   她终于笑起来,双手笼在嘴边,大声的问:“你说什么?”   他的笑容里带着无奈和宠溺,也终于学她的样子,把手笼在嘴边,对着山脊的另一头大声的答:“我说,我们结婚吧。”   空旷的冰天雪地里不断回荡着他的那句,“我们结婚吧,我们结婚吧……”   时光像一个体弱病残的人力车夫,而她坐在他的那辆车上,被一步一步的拖着慢慢的往前走,但走的再慢,也终究已经是过去了。   所有的欢乐所有的痛楚都已经成了远去了的渺茫的梦,纵然清晰如昨,也到底只能被冠上“曾经”二字,无论是人抑或是事。   也许,她真的应该重新开始,摈弃所有,从头再来。从前她觉得自己的大半辈子已经过去了,但其实她的人生还很漫长。   她的眼泪终于掉下去,落在他环着她肩膀的手臂上,在浅灰色的毛线针脚里,水滴就那样很快的渗进去。他见她迟迟没有回应,忍不住扳过她的肩膀,却意外看到她脸上的眼泪,他怔了怔,忙问:“怎么了?”   她几乎开不了口,只是泪眼婆娑的望着他,他仿佛是手足无措,只能说:“你不要哭啊,对不起,如果你不愿意就当我没有说好不好?就当我只是在为将来的求婚练习好不好?”   她流着眼泪笑,“怎么这种事情也可以练习的吗?”   他怔了怔,但很快喜出望外的握住她的手,“那你是答应了?”   她问:“你以前跟别人求过婚吗?”   他愣了一下,“没有。”   “没有经验?”   他不晓得她在唱哪出,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没有。”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   “啊?”   “我有这么便宜吗?”   “啊?”   “你是诚心诚意跟我求婚吗?”   “当然。”   “那人家是怎么求婚的你是怎么求婚的?”   “啊?”   她气极了,“没有香槟没有鲜花也就算了,我至少应该收到一个戒指吧?”   他仿佛一下子恍然大悟,说:“我忘记买了,要不咱明天再补上好不好?”见她瞪他,他又忙着解释,“其实戴着戒指特别容易硌到手指,很疼的。”   “你说什么?”   “真的。”   她伸手欲拍他,他趁机一把捏住她的左手,还没等她看清楚,一颗光华璀然的小石头已经在她无名指上闪闪发光。   他把她的手笼在掌心,告诫她,“有些事情我一辈子只做一次,你既然戴了我的戒指,就永远都不许摘下来。”   她做无辜状,“你不是说硌着手指疼吗?”   他低头亲吻她,唔了一声说:“习惯就好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云妈妈看到谨纾手上的戒指,怔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笑容满面的拍了拍她的手。谨纾觉得不好意思,叫了声,“阿姨。”又说,“新年好。”   云妈妈温柔的看着她,说:“以后就叫我妈妈吧。”   谨纾呆了呆,不知为什么她忽然就觉得紧张,几乎连舌头都发僵,但看着云妈妈流露出期盼的眼神,终于还是轻轻叫了声,“妈妈。”本来以为应该是最最平常的两个字,叫出口才发觉原来那样的陌生,她自小丧母,其实根本就不了解“妈妈”这两个字所包含的意思和感情。   但云妈妈显然很开心,很快去楼上拿了一只紫色丝绒的盒子给她,盒子里是一枚精巧的玉石吊坠,用红绳系着。云正临帮她戴在脖子上,而云妈妈则告诉她,“这是我嫁给正临的父亲时,正临的奶奶给我的,现在我把它转送给你。”   谨纾后来问云正临,“这是不是就算是你们家的传家之宝了?”   他笑眯眯的说:“当然了,现在你连我们家的传家宝都收了,妈也叫了,看来是没办法再反悔了。”   她气的推他,“你还笑,都怪你,我当时那声妈妈差点就叫不出来了。”   他哈哈大笑,在她嘴角飞快的亲了一下,说:“过几天我们回去看看你爸爸和妈妈吧,我想亲自向他们提亲。”      (2)   对于父母而言,最欣慰的事大约就是能看到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幸幸福福的生活下去,谨纾看到云正临在自己的父母墓前说会永远爱她照顾她时,忽然就觉得很伤感。   离开陵园的时候,谨纾挽着云正临的胳膊,问他,“你说一个人死后,他的灵魂真的还会存在吗?”   云正临说:“这个问题大概无人能解,但我愿意相信是存在的,我愿意相信我们死去的那些亲人依然守候在我们身边。”   她停住脚步回首望去,陵园的大门仍在咫尺,但山上那些整齐排列着的白色石碑却仿佛已被凝固在了另一个世界,而每一块石碑后面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鲜活故事。   她微笑说:“我也愿意相信是存在的,我爸爸走的时候特别不放心我,但是现在他知道我过得很好而且就要结婚了,他一定就能觉得很安心。”   他没有说话,只是伸手摸摸她的头发,他的掌心贴在她的发顶,很温暖。   云正临陪她在家里住了几天,谨纾给赵阿姨放了假,他们像一对最平常的夫妻,早上起来一起沿着山路跑步,然后去买菜回家做饭吃,他的厨艺似乎越来越好,她夸他,他围着围裙得意洋洋,“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首先要抓住她的胃。”   她一副老板看员工的姿态,严肃的点头,“那你可不能骄傲退步,要再接再厉,努力往专业厨师的水平看齐知道吗?”   他不满,嘀咕,“得寸进尺。”   她笑嘻嘻,凑过去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说:“这顿饭的酬劳。”   他不服气,“我这顿饭就这么便宜?”   她摇摇手指,说:“no,不是你的饭便宜,是我的吻太昂贵,就这样你已经赚多了知道吗?”   他哼了一声说:“凭什么呀?”   她推理给他听,“我可以吃任何人做的饭,但是你除了我不能找别人亲你,我做的事情存在唯一性,物以稀为贵,此为其一。其二,物质食粮是精神食粮的基础和保证,精神食粮是物质食粮的体现和升华,我们现在不存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基础问题,所以在我们家的国情里,精神食粮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当然就昂贵。其三,我们家来了朋友,不管是男是女,你可以做饭给人家吃,我不会生气,但是如果我们家来了朋友,男的,我去亲了人家,你肯定会生气的吧?这就跟你看电影包场似的,你说你是就买一张票混在人堆里看贵呀,还是把人家影厅整个包下来看贵呀?”   云正临哭笑不得,“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口才这么厉害?”   她大模大样的吃菜,“我这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邪不压正!”   他撑着额头唉声叹气,“我算是上了贼船了。”   她放下筷子,笑意绵绵的看着他,“需要我把我这条贼船驶回去,亲自把您老人家送回岸边吗?”   他连连点头,“好好,赶紧的,小心驶啊,千万别翻船。”   她拿脚踹他,他从椅子上跳起来左右闪躲,她还要再踹,他弯起一条腿稳住她的两只脚,一手按住她的两只手,一手扣住她的后脑勺低下头吻她,结果她趁他不注意咬了他一口,他吃痛的啊了一声,她趁机挣开他往楼上跑去,跑到楼梯中央还反身朝他做鬼脸。   他大步跨上去追她,她虽然身体灵活但毕竟不及他腿长步子大,刚跑到三楼就被他追上了,她被他堵截在墙角。他学电视里的台词,一副磨掌霍霍的样子说:“美人,看你还往哪里跑?这里可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她也顺着他说台词,“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他说:“孤男寡女,干柴烈火,你说我想怎么样?”   她揪着衣襟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样子,“你敢碰我我就死给你看。”   他啧啧出声,“性子还挺烈,我倒要看看……”说着伸手想去勾她的下巴,她身子一矮,从他手臂底下钻出去,情急之下推开了旁边的一扇房门,她刚想关门,被他用手推住。   云正临怕她会摔倒不太敢用力推,笑着说:“好了好了,不跟你闹了,给我下楼洗碗去。”   她抵着门从门缝里朝他吐舌头,“你去洗。”   他说:“哎哎哎,不带你这样的啊,明明之前就说好了的,我做饭你洗碗,不许耍赖。”   她摇头晃脑,“我就耍赖我就耍赖,你能拿我怎么样?”结果她得意过了头,一个没留意,门一下被他推开了,她往后退了几步,转身想跑,他已经一把抓住她,“你再给我跑一个试试。”她却没有再动,房间里很干净,想必赵阿姨经常进来打扫,她站在那里,忽然就觉得手足冰凉。   她转身往外走,说:“我这就去洗碗,哼,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才不会耍赖。”   他跟在她后面出去,朝她身后追了一句,“记得洗干净点啊。”她已经下到二楼,头也不回的应了句,“知道啦。”他顺手带上门之前又环顾了一下这间房间,是很普通的一间卧室,可能是因为没人住,所以床上、电视机、沙发上、梳妆台上都蒙着白布。   谨纾把餐桌上的碗摞起来放到厨房的水槽里,家里没有洗碗机,因为赵阿姨不喜欢用。她带上手套,把洗洁精倒在抹布上,然后用抹布把碗碟上面的油渍擦掉,最后再放在水龙头下面把洗洁精留下的泡沫冲洗掉。洗洁精倒太多了,用清水一冲,整个水槽里全是白花花的泡沫,她冲了很久都冲不干净。   最后他终于走进来,其实他在家里穿着拖鞋,脚步声很轻,但不知为什么她还是听到了,或者说是感觉到了。她知道他就站在她身后,但她没有回头,仍是很用力的搓洗着早已洁白无瑕的碗碟。   他忽然伸手抱住她的腰,她没有动,碗还在她手里拿着,水龙头里的水也仍在哗哗哗的流冲下来,仿佛下着大雨。他把脸埋在她的背上,她的头发散在背上,贴在他的脸上,很滑很顺,散发着香甜的味道,好像是草莓的味道,也好像是柚子。过了很久他才放开她,默默伸手接过她手里的碗,摞到消毒柜里去。      (3)   谨纾洗完手出去的时候,他正坐在沙发上看足球杯,烟盒和打火机放在茶几上,但他并没有抽烟。见她出来,他抬头问她,“今天天气很好,要不要出去逛逛?”   他们手牵着手徒步走下山去,路很长,但两个人一起走就仿佛变得特别近,其实谁都没有说话,只是紧扣着十指沉默的往前走。   山野郊外的空气总是格外清新,好像有青草的香气,明明知道现在仍是冬天,草木还未复苏。谨纾说:“其实小时候我特别讨厌住在这里,因为旁边都没有别人家的小朋友可以跟我玩,爸爸怕我孤单,就常常在家里买好多好吃的东西,然后开车去接我的同学来家里陪我玩。”   他微笑,“你爸爸真的很疼你。”   谨纾点头,轻声说:“虽然我爸爸做错了事,但在我心里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父亲,而且你相信吗,其实我爸爸真的不是一个坏人,他帮助过很多很多人的,他之所以会走错路完全是因为我妈妈。”   “我妈妈出事的时候我才三岁,那会陆丰珠宝刚刚成立,一切都还没有上轨道,整间公司就只有四个员工,每一个人都是身兼数职。那年春天,我爸爸亲自前往陕西境内的矿石场采金,却遭遇到爆破意外,在当地医院昏迷了整整一个星期才醒来。那个年代的通讯机制还很薄弱,他怕我妈妈没有他的消息会担心,顾不上自己伤还没养好就买了火车票急急往家赶。可他不知道的是,其实那时候妈妈已经得到了他受伤的消息,就在他回到家的前一天,我妈妈在心急如焚之下把年幼的我托付给邻居照顾独自一人踏上了前往陕西的火车。”   “我爸爸回家知道后也立刻返回陕西去,可是他在陕西找了一个月也没有找到我妈妈,直到半年以后的某一天,我妈妈突然回来了,但没想到她已经染上了毒瘾,原来她在去找我爸爸的时候在陕西的火车站遇到了一个吸毒的流氓……”   “我无法想象那半年我妈妈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她都遭受到了些什么,我无法想象她是怎么从那个流氓的手里逃出来的,她没有钱,又是怎么从陕西回到家的……那半年,那半年我妈妈受过多少苦,她有多绝望,我统统都没有办法想象。”   “我妈妈回到家后的第三天就死了,是自杀,在犯毒瘾的时候,她用刀割破了自己的颈部大动脉,几乎是瞬间毙命。”   “我爸爸恨死了那些吸毒者,所以他用低价为他们源源不断的提供毒品,越是容易满足就越是容易绝望,而报复他们的最好方法就是让他们不停的在绝望和满足之间饱受折磨,最后慢慢死去。”   “可我爸爸不明白,在他的报复之路上,也会有很多像我妈妈一样本该幸福的人受到了伤害。”   云正临一言不发的认真听她讲完,然后加大了力气握住她的手,“都过去了。”他说,“谨纾,一切都过去了。”   她没有说话,过了很久才仿佛是自言自语,“是啊,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云正临的手机在口袋里响起来,他拿出来接,不知对方说了什么,谨纾看到他的脸色忽然大变,挂掉电话后他才对她说:“我妈突然陷入了昏迷。”   他们立刻搭飞机赶回去,上了飞机谨纾才问:“怎么会这样?”   他摇头,“司机说今天早上他刚送我妈去看过我爸,回来的时候还好好的,就说有点累,吃过午饭就去休息了,后来阿姨去叫她吃药才发现她已经昏迷了。”   谨纾说:“你不要太担心,应该不会有事的。”其实这句话说出来连自己都觉得没底气,但云正临还是点点头。   他们赶到医院的时候,云妈妈已经被送进ICU,医生一看到他们就拿了张病危通知单让云正临签字。   “你们家属要做好准备,病人可能就在这几天了。”   谨纾觉得非常难过,她的生命里似乎总是有人在不停地离开,但云正临很平静,他让她先回家休息,她不肯,他说:“乖,听话,让司机送你回家,明天再过来好不好?”   她说不出话来安慰他,因为其实此时此刻她说任何话都只是徒劳,只能听他的话,先回家去。   云妈妈一直都没有醒来,云正临整日整日的陪在病房里,整整五天五夜,她几乎都没见他怎么合过眼,眼睛已经充血,眼白上布满了血丝,人已经憔悴的脱了形。他一直都很平静也很沉默,有时候她跟他说话,他也只是朝她微笑,然后握住她的手。   他的手很凉很凉,她没有办法说话,只能更用力的回握住他。   云妈妈在昏迷的第八天下午终于短暂的苏醒过来,她非常的虚弱,基本已经说不出话,她看着谨纾,伸出手来,谨纾忙去拉住她的手。   云妈妈朝她微微的笑,嘴角抽搐,很慢很轻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等不到你们结婚了。”   谨纾觉得心酸,她极力忍住眼泪,笑,“妈妈,你不要胡说,我还要你帮我看婚纱漂不漂亮呢?”   云妈妈的手指在她手心里轻轻动了动,似乎是安抚,然后她移开目光,“正临……我看见你爸爸了。”   云正临把他母亲和谨纾的手一起笼在自己的掌心,他慢慢的点头,“我知道,爸爸在这里。”   云妈妈一直在微笑着,眼睛盯着天花板顶某个不知名的虚空处,她的嘴角微微动了动,并没有发出声音,但谨纾学过口型,知道她唤的是:黎青。也许她爱了一辈子的那个男人真的就在那里。最后她的眼神开始慢慢涣散,也不过是两三分钟的光景,头往右侧微微一歪,便闭了眼睛再无声息。   谨纾死死的用手捂着嘴巴不让自己恸哭出声,而云正临一直维持着原本的姿势,一动不动的抓着她们的手,过了很久,他慢慢的垂下头去,把自己的脸埋进掌心,然后有滚烫的液体沿着她的手腕滴下去。    第二十四章   (1)   在云妈妈去世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云正临每天晚上都会发烧,他白天的时候精神很好,碌碌有序的处理公司里各种繁乱的事务,但不知为什么一到晚上就会开始发烧。医生说是因为伤心过度导致免疫力下降从而引起的发热现象,配了一堆药,最后那些药是吃了,但他发烧的症状却还是没有任何好转。   谨纾越想越不放心,拉着他去医院做了一次详细检查,一开始他还不肯去,像小孩子怕打针一样扭捏,“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不会有什么事。”最后她连哄带骗外加动用武力威胁才算把他强拉着去了,报告出来的各项指标果然都很正常,医生的回答也还是一样,“心情放轻松,过段时间就好。”   他的样子颇为得意,“你看,我就说没什么事吧?”   其实这段日子以来他瘦了不少,连眉骨都突出来了,她暗暗松了口气,又狠狠瞪他,“那万一真要是有事怎么办?”   他手里握着方向盘,转头看了她一眼,忽然笑着说:“老天怎么会对我这么残忍,什么甜头都还没尝到呢,哪能这么容易就让我死了?”   谨纾的脸腾的一下红了,那天晚上的画面一下子浮现在脑海中。   因为发烧,他整张脸都发红,嘴唇干裂出细小的血痕,起了白色的枯皮,她守在床边不停的拿冰毛巾给他敷额头。他烧得浑身滚烫,竟然还在迷迷糊糊的喊冷,身上不停地冒着虚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   她没有照顾病人的经验,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想去打电话叫医生,他却死死拉着她的手不肯放,仿佛小孩子一样脆弱,“不要走。”   最后她实在没办法,脱了鞋子躺到床上去抱着他,他一碰触到她略带冰凉的肌肤就仿佛一条久旱的鱼终于回到了水里,整个身体都贴了上去。其实他的意识一直都是模糊的,只是循着身体的本能,手顺着她的腰部线条往上滑。   谨纾整个身体都发麻,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像是带着火苗,连带着她的身子都要一起被烧成灰烬。其实她早晚都是他的妻子,但此刻只觉得心慌意乱到了极点,又好像是恐惧。她拼命的想挪开他的手,但他人虽然病着,力气却大得惊人,双手箍着她根本无法撼动。她又急又怕,在他手背上狠狠掐了一下,他吃痛,闷哼了一声,终于撒开手,眼睛半睁半闭的看了她一眼,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认出她,因为只过了片刻他就重新合上眼睛。她松了口气,刚动了一下想起身,他又贴了上来,她被吓了一跳,但他却没有再动,只是揽着她的腰,蜷着身子把头靠在她胸口。   她一动不动的任他抱着,过了好一会,她低下头去看他才发现他已经睡着了。   谨纾被他折腾的背上全是汗,滑腻腻的贴着睡衣的棉质布料很难受,她轻轻的把他的手从她腰上移开,但他仿佛有感觉般,刚移开,就又重新搭上去,而且似乎有越揽越紧的趋势,她只好不再动。   她照顾了他大半夜,已经十分疲倦,没过一会也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也不知道两个人的睡姿什么时候掉了个个,竟然变成了她蜷着身子窝在他怀里。他的烧已经退下去了,整个人十分神清气爽,一点都没有昨天晚上烧的要死要活的样子,还在那里叫:“呀呀呀,昨天晚上这么好的机会,竟然没让生米煮成熟饭。”   她恨恨的在被窝里踹了他一脚,“不烧了是吧?给我起床做早餐。”   他抱着她,脸埋在她颈窝,带着浓浓的鼻音说:“好像还有点烧,再睡会吧。”   她简直哭笑不得,“再不起床上班要迟到了。”   最后磨磨蹭蹭了半天才算把他拽起来,结果两个人还是双双迟到。他还一脸坏笑,“我算是明白为什么会说李隆基‘六宫粉黛无颜色,从此君王不早朝’了。”   云正临把车开到顾钦酒家去,自从云妈妈去世后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到外面吃饭,酒店今天的生意似乎格外的好,门前那块停车场上已经没有空车位了,云正临只好把车停到马路对面一家大型超市的停车场上去。   吃完饭出来,他去取车,谨纾便站在酒店门口的马路边等,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她,“叶小姐。”   总也有大半年没见到俞庭亦了,她对她还是十分客气,“真巧,你也来这里吃饭?”   谨纾说:“是啊,刚刚吃完。”   她说:“我也是,这里的菜很好吃,有家乡的味道。”又问,“你一个人来的?”   谨纾说:“不是,我跟我未婚夫一起来的,他去拿车了。”   她似乎一时间不能适应她的话,“未婚夫?”   谨纾点点头,并不多解释,见云正临的车过来,便朝她挥了挥手,说:“再见。”上了车,云正临问:“朋友?”   谨纾淡淡的答:“不算朋友,只是以前见过几次。”而后视镜里,俞庭亦的身影越来越小,在将要消失的时候有一辆银灰色的车子在她身边停下,然后彻底看不见。   宋加铖按下车窗,探头叫她,“庭亦?”   她似乎这才如梦初醒般的拉开车门坐进去,他看了她一眼,问:“刚刚在发什么呆呢?”   她哦了一声,说:“没有啊。”   他也没有再问,她转过脸去,因为车子开得很快,马路边的一盏盏路灯几乎连绵成一线,灯光透进车子里,温柔的抚摸着他的脸。   他把她送到公寓楼下,下车前她终于叫了他一声,“加铖。”   他转头望向她,眼睛里带着询问。   她说:“这么多年,你为什么都没有试着去挽回她?我知道她是真的恨你,但同时她也是真的很爱你。”   “我知道。”过了很久他才说,然后把身子往后靠了一点,“可是有些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没有回头路可走。爱一个人最起码的东西就是要能够给她幸福和安定,即便我们真的能重新走在一起,她也不可能再幸福,因为在我身边她会时刻无法避免的想起以前的那些事。她父亲的事、孩子的事、还有我对她的欺骗,随便哪一桩摆出来都是一道无法忘却的伤痕。”   她说:“可是,如果有一天她嫁给了别人呢?”      (2)   他终于笑了笑,“如果我说我会为她开心你会不会觉得我虚伪?”没等她回答他又自己说下去,“其实的确是假话,我没有办法开心,因为我知道,这一辈子我不可能再爱上别人了,但对她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与归宿。我希望她幸福。”   她怔怔的看着他,说:“小时候看天龙八部的时候觉得阿朱很伟大,为了不让自己所爱的人为难,勇敢选择慷慨赴死。长大后重新看才觉得其实她很自私,因为她根本没有考虑过,让一个人亲手杀死自己最爱的人是什么滋味。不要说到头来她的死只不过是一场笑话,即便是真的,我想萧峰也是宁愿放弃血海深仇也不愿失去自己最爱的人。”她说,“有时候,一个错误的选择会让自己痛苦一生。”   他只是问她,“还记不记得很多年前你曾问过我有没有犹豫过,放弃卧底警察的身份?”   她点头,他说:“我当时没有回答你,但我的确犹豫过,特别是在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几乎每天都徘徊在犹豫与努力说服自己的过程当中,每当晗晗对着我笑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痛苦的要发狂,那是我最最珍爱的笑容,就要被我亲手打碎。可是我至今都没有后悔过最后的那个选择。”   他的脸色平静而悠远,“这一辈子,唯一令我后悔的,就是做了警察。”   她心里剧痛,无法言语。   他却又笑了笑,说:“你看,我的错误在八年前就已经开始了。”   她从包里掏出一盒录像带给他,他问是什么,她也不作答,下了车就快步走进公寓里。   走廊里灯光雪亮,而那个身影就立在灯光底下,在墙上投下一个暗黑的影子,镜头里她的面部轮廓侧影如同是一张五官栩栩如生的剪纸,脸颊上还透着润白的光泽。他从来没见她那样的哭过,即使是在最最痛苦的时候他也没见她那样的哭过,蹲在那里,哭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   他从来不知道,在他徘徊在生死线上的时候,原来她就在他身边。   他从来不知道,在他徘徊在生死线上的时候,她曾经那样的为他痛哭过。   他从来不知道,他还拥有过那样的时刻。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还拥有过那样的她。   电视里的监控录像在不断的自动重播,他呆坐在沙发里,仿佛所有的思绪都已被从脑海中抽走,他只是一直想,这么多年他究竟做错了多少事情!   他呆坐了很久后才突然拿起车钥匙冲出门外,他从来没有开过那么快的车,只是怕来不及,就算只晚一秒他也怕会来不及。车子被拦在小区门外,他下了车拔腿往里面跑,两座电梯,一座在十八楼,一座在二十四楼,他等不及,反身从消防楼梯冲上去,一直冲到七楼才有时间喘口气。   但她并没有回家,他站在门口按了很久的门铃也没人来开,拿出手机刚想拨电话,看到手机上的时间不由愣了一下,原来已是近午夜。   他坐电梯下楼去,今天晚上的月色很好,但是温度很低,寒气直沁入骨髓。其实现在已经是暮春三月,若在江南,应已是繁花如锦草长莺飞的时节了,这里却是积雪初融。   他记得在所有的季节里晗晗最喜欢的就是春天,周末放假的时候她常拉着他去公园里骑单车。   他们常去的那个公园很大,在大学城附近,周末的时候有很多学生情侣在里面玩,看到那些学生她常常感慨自己老了,其实那会她才二十三岁,很年轻,正值锦绣年华。她给予他的都是最好的东西,包括她无法复制的青春时光里最真挚纯净的爱恋和她生命中最初的美好与温暖。   那是他穷其一生都再无法寻回的明亮岁月、地老天荒。   早晨起来拉开窗帘的时候才发现外面竟然又飘起了小雪,小小的六棱雪花被风吹卷着撞到玻璃上。云正临敲门进来,见谨纾站在窗口也走过去,从身后抱住她,“我以为你还没起床呢,呦,怎么又下雪了?”   她没好气的说:“就是啊,你看看你们这是什么鬼地方,三月份了居然还会下雪。这种天气开车最讨厌了,今天路上肯定又是堵得要死。”   他趁机说:“要不你别自己开车了,坐我的车吧。”   她不肯,“被公司里的人看见了怎么办?”   他气结,“你马上就是我老婆了还搞地下情?难道我是你老公很丢人不成?”   她不理他,顾左右而言他,“上班要迟到了,我去刷牙洗脸。”   他拿她没办法,叹了口气,走去厨房准备早餐,他从小到大也没自己做过几次早餐,但现在有她在身边,便觉得做这些似乎都是极其自然的事情。看着她坐在自己身边津津有味的吃着热气腾腾的早餐,心里总有一股淡淡的幸福感,或许这就是家的感觉。   她一边掰着吐司放进嘴里,一边漫不经心的问他,“今天星期几?”   他答:“四。”   “啊?”她突然一跳而起,嘴里叫着:“糟了糟了,我还以为才礼拜三呢。”   “怎么了?”   她匆忙喝了几口牛奶,急急的冲向玄关处换鞋,一边换一边说:“今天有份计划书要交,前几天还剩最后一点没做完扔在家里了,我得赶紧回去拿了早点去公司把剩下的做完。”又叫,“啊,我的包我的包,帮我拿一下。”   他把包拿过去给她,“开车小心点。”   她已经冲到电梯口,像一只灵敏的小兔子,摁了向下键回头朝他摇手,“知道啦。”      (3)   电梯“叮”的一声,七楼到了,谨纾一边往外走一边低着头从包里掏钥匙准备开门,所有的动作却在看到靠在门口的那个人时一下子僵住。   他似乎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看到她时眼睛里似乎还有一瞬间的茫然,然后冲她笑了一下,“你回来了?”   她问:“你怎么在这里?”   他说:“我在等你。”   谨纾哦了一声,说:“有什么事吗?”   他却忽然没了声音,只是看着她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过了好一会他才抬起头来,看着她,仿佛看着某样遥远至无法企及的东西。他听见自己清晰而微微发颤的声音,“你结婚了?”   她也下意识的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说:“还没有,不过快了。”   她又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谨纾说:“我回来拿点东西,马上还要去上班,如果你没有什么事的话……”她停滞了几秒,没有说下去,往前走了几步,把钥匙□匙孔,在她打开门踏进玄关的刹那他忽然从身后抱住她。   她的羽绒服上还有雪花融化后留下的水珠,贴在他的脸上,但并不感觉冷,因为他在外面站了一夜,整个人几乎都已经被冻僵了,而她的身躯很软也很暖。已经四年零五个月,一千五百多个日日夜夜,可她还是他的晗晗,是他记忆里的晗晗。   她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蒙住了,过了足足有一分钟的样子才开始挣扎,他根本不放手,反而更加紧紧的搂着她,仿佛想把她整个人都嵌进自己身体里。她去掰他的手,却在触上他冰凉的皮肤时愣住了。   他的手非常的冷,甚至比那次在医院时更加的冷,她还记得他的手一直是很暖和的,很久以前的冬天,她跟他出去,总喜欢把手伸进他的大衣口袋,他就在口袋里紧捏着她的手,一点一点的把掌心的暖热传递给她。   他的声音宛若是从胸腔里迸发出来一般,激沉而深闷,“晗晗,不要嫁给别人。”带着几乎孤注一掷的绝望,“原谅我,我爱你。”   有一种痛楚朝她心上刺进来,仿佛是被野兽的利齿在那上面狠狠啃噬,她几乎无力自持,整个身体都在剧烈震栗。   而他只是抱着她,死死的勒着她,仿佛怕一放手她就会无故消失,像在他的无数次梦境里,“晗晗,我知道我对你做的那些事情不管用什么都弥补不了。那次出车祸的时候,在晕过去之前其实我想到了很多事情,我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你时候的样子,想起在教堂里你穿着婚纱走向我时候的样子,想起我每一次半夜醒来看见你沉沉睡在我身边时候的样子。我想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我什么都没办法偿还给你,可如果我死了,你是不是就能少恨我一点?那次我以为我是真的死了,可我听到了你的声音,我听见你在叫我,我感觉到你在握着我的手,我舍不得,我舍不得再也见不到你。”   她寸步难移,眼眶酸涩。   “我以前一直想着,只要你幸福,只要你幸福就好,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我做不到,我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你在别人身边,我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你嫁给别人。”他的声音凄迷似冰雨,“对不起,晗晗,请你原谅我,我不能没有你。”   他冰凉的唇吻在她的耳畔,声音渐渐低下去,喃喃如同小孩子的梦语,“原谅我,晗晗,我爱你。”   像是有一张布满尘垢的皮纸闷裹着她的心,她感觉自己就快喘不过气来,而心底深处有一丝莫名的情感在扭绞着她的神经,她闭上眼睛,握紧拳头,十指屈拗,勒勒作响。最后她终于狠命把他推开,慌急之下几乎口不择言,“你不想眼睁睁的看着我嫁给别人?可以,像四年前对我爸爸一样拿把手铐把我丈夫拷走,只要你有本事让他犯罪。不过我告诉你,就算他被关进牢里,我也会等他,他坐多少年我就等多少年,除非你让他像我爸爸一样死在牢里!”   他似乎被狠敲了一记闷棍般惊在原地,脸色灰白,紧抿着毫无血色的唇盯着她看,眼神惊痛而悲凉。过了好一会她才听见他的声音,语音沙哑而凄惶,他说:“晗晗,你这样恨我?”   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本能般的想把所有的一切都爆发出来,她压抑了这么多年的情感,她压抑了这么久,所有的一切,那些她连回忆都没有办法回忆的往事,此刻正在她的全身经络里疯狂的打着回旋。   她一口气骂下去,“我当然恨你,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原谅你,你害死我爸爸,你骗了我那么多年,我曾经用尽了全力去爱你,可我得到了什么?你骗我的感情骗我的身体,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恨你?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我早就一刀捅死你了。”   他的瞳孔在急剧地收缩,望着她,仿佛是望着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她只当做视而不见,指着门外,说:“你给我走,我不想见到你,请你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说着反手关上门,他情急之下用手抓着门框,她没注意,他的手指被夹在门缝里,她几乎都听见了骨骼碎裂的声音,慌忙松开手。他的指甲上已经是一片淤青,但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像根本感觉不到痛,甚至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是直直的看着她,眼神绝望到几乎令她下一秒就会心软,什么都不计较,什么都不再计较,只想扑进他怀里嚎啕大哭一场。   “对不起。”他说。   而她夷然不动,但那样痛,仿佛是身受凌迟炮烙、千刀万剐之刑。   他终于转身走掉,一直到电梯门合上,传来轻微的“叮”的一声响,她才蹲下身去,靠着门沿软软的滑溜下去,失掉了所有的力气。   她觉得冷,浑身冰冷,如同置身于冰窖之中,她弯身环抱住自己,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暖和一点。   她的牙齿发颤,最后一口咬在自己的手腕上,牙齿嵌进皮肉里立刻现出很深的一圈牙齿血痕,非常非常的痛,她终于失声痛哭。    第二十五章   (1)   她一直蹲在那里哭了很久很久,直到云正临给她打电话,问她,“中午一起出去吃饭好不好?”   她说:“你是猪啊,才刚吃完早饭你就想着要吃午饭了?”她的声音里含着一丝哭泣过后的沙哑,幸好隔着电话线并不明显。   他假意生气,“你现在是骂我骂上瘾了是不是?”   她扬起唇角想笑,眼泪却又滚下来,她怕会被他听出来,于是哄他,“好啦好啦,我知道了,中午请你吃饭好不好?我现在正忙着呢,等会再给你电话。”   挂了电话,她起身去卫生间洗了把脸,然后拿了文件出门去上班,已经过了上班高峰期,路上并不拥堵。   等红灯,72秒,谨纾盯着十字路口那不断跳动的数字,心中还是有些茫然,忽然听到有人在敲副驾驶的车窗玻璃,她转过头,是一个穿大红羽绒服的年轻女人,手里举着一只很老式的手机在不停地比划,脸上的神情急得像是马上要哭出来,这样的雨雪天气,那女人没有打伞,脸上的皮肤都被风吹得裂开来,泛着粗糙的红点。谨纾被吓了一跳,忙按下车窗,那女子举着手机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话,也不知道是哪里的方言,谨纾压根就没听懂。   信号灯已经转变,谨纾看那女人的样子似乎是遇到了什么难事,于是把车门打开让她先上了车,再开到路边停下。   谨纾耐心的听了两遍才把大意听明白,原来这个女人的丈夫两年前来到这里打工后就一直没消息,去年过年之前她带着她年迈的婆婆和她刚两岁大的儿子从老家来这里找她的丈夫,想一家人一起过个团圆年,却没想到找了这几个月都还是音讯全无。她在这里附近的一家餐馆里端盘子赚钱养活她的婆婆和儿子,今天早上她刚到餐馆就接到了她婆婆托隔壁邻居打给她的电话,说是她儿子在家里忽然出红疹发高烧。她拦不到车,所以才冒昧来敲她的车窗,想让她把她送回家看儿子。   那女人眼睛里泛着泪光,不停的朝谨纾鞠躬,用生硬的普通话不停的恳求她,“求求你,谢谢你。”   看着那女人泫然欲泣的样子谨纾实在不忍心拒绝,问明了她的家庭住址后便在前方路口调头,那个地方颇为偏僻,到处都是破破旧旧的矮房子,而且那段路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很不好开,一路都是颠簸,那女人似乎十分歉疚,一路上都对着她千恩万谢。   谨纾只是微笑着安慰她,“没关系的,等会我再帮你把你儿子送到医院去,小孩子的免疫力差,很容易生病,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你不要太着急了。”   前面有一辆面包车停在路中央,那条路本身就很窄,停了一辆车后就把所有的去路都堵住了,谨纾按了几下喇叭,但面包车里似乎没有人,一点反应都没给。   那女人急得不行,推门下车去看,她在面包车的车窗上敲了好几下,不停的朝里面挥手比划着手势,谨纾忍不住,按下车窗探出头去问,“里面有没有人?”   那女人转头朝她点头,“有人,但是他不理我。”   谨纾心头火起,也下车去,地上都是烂泥坑,她也顾不得许多,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去。面包车里果然有一个男人正悠闲的抽着烟,她刚伸手拍了两下车窗,后颈那里突然传来一阵剧痛。谨纾在意识清醒前的最后一刻转过头去,看到那个女人举着一根木棍站在身后看着她,眼光冰冷似利剪,然后在她软软倒下去的时候伸手扶了她一把。   谨纾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后颈韧带那里很痛,她整个人仍是浑浑噩噩,下意识的想抬起手去摸自己的脖子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竟然都被绳子绑着。她被吓了一跳,这才完全清醒过来,晕过去之前的事情在她脑子里快速回放了一遍,她这才明白自己正经历着电影里的情节,被人绑架了。环顾了一遍四周,自己应该是被关在一间类似废弃仓库的屋子里,地上散着几个瓶瓶罐罐,阴暗而潮湿,散发着一股很难闻的气味。   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试着回忆自己到底得罪过什么人,为什么竟会出手绑架她?绑架的目的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寻仇,另一种则是求财。她并不认识那个女人,面包车里的那个男人她也从来没见过。   那么他们应该只是为了要钱。   这样一想,谨纾又镇定了一点,俗话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正当她冥神思索之际,仓库的大铁门忽然被推开了,隐约看见门外走进来两个人,突如其来的光亮令她不由自主的闭了闭眼睛,但门很快被关上,谨纾认出走进来的那两个人正是那个女人和刚刚在面包车里抽烟的那个男人。   那男人一副农民工的打扮,操着一口浓重的陕西口音,说:“呦,这么快就醒了?”说话间已经蹲到谨纾面前。   谨纾往后缩了缩,强自压下心底不断涌起的恐惧,“你们是谁?”   那男人笑得一脸猥琐相,伸手想摸谨纾的脸,被旁边那女人一巴掌打掉,拽开他压低了声音不知道说了两句什么。   那男人没再乱动,只是回头看着谨纾啧啧了两声,说:“这城里的姑娘就是漂亮,细皮嫩肉的。”   那女人淡淡的瞥了谨纾一眼,拿出手机递给那男人,说:“再给姓云的打个电话,问他钱准备的怎么样了,顺便让他听听这个女人的声音,让他知道人还活着。”想了想,又关照,“对了,还有什么……哦,通话时间不要太长,万一姓云的报了警,会被警察追踪到我们的位置。”   那男人一脸不耐烦的挥了挥手,“知道了知道了。”边说边拨通了电话,并且刻意掐着自己的喉咙变换了声音,“云大董事长,钱准备的怎么样了……你放心,只要你别耍花样按时把钱准备好,我保证一根汗毛都不会碰她……你等等。”那男人蹲下身把手机放在谨纾耳边,谨纾一听到云正临叫她名字的声音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她哽咽着叫了声,“正临。”   他焦急的问她,“你有没有事?”   她刚答了声,“我没事。”手机就被那男人移开了,“赶快把钱准备好,我会再给你电话。”      (2)   谨纾完全不知道自己究竟被关了多久,她已经从最初的惊惧渐渐开始变得平静甚至是麻木,但她也终于明白,这两个人绑架她并不是为了钱,至少说并不完全是为了钱。因为从电话的只言片语中她可以听出来,云正临已经把钱全部准备好了,但是他们一直在以各种理由拖。这非常不合常理,因为时间拖得越久,出现变故的机会就越大。   谨纾已经完全可以确定这件事的背后一定有着一个更大的阴谋,而且绑架她的这一男一女应该只是被人花钱雇佣的,他们的身后另有一个主谋操控者。她很仔细的把近期发生的所有事情全都想了一遍,但始终想不出隐藏在这件事背后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到底是谁跟她有着这么大的仇恨,抑或他们并不是冲着她,而是冲着云正临?   谨纾小心翼翼的套着那个女人的话,想从她口中知道些讯息,但无论她说什么,那个女人始终不发一言。只有有一次,谨纾提到了她丈夫,“你那天跟我说你一直在找你丈夫,现在找到了吗?”   话音刚落,那个女人突然像发了疯一样冲到她面前,狠狠一巴掌扇上来,谨纾被突如其来的那股力道掴得跌倒在地,头正好撞到墙上,顿时头晕眼花。可还没等她回过神来,那女人又一把扯住她的衣领,把她扯起来,另一只手死命掐住她的脖子。   她虽然身高比那个女人高,但力气还抵不过对方的一般,再加上双手双脚都被反绑着,连挣扎都不能挣扎。   谨纾被她掐的喘不过气,视线也渐渐开始模糊,眼前似乎有很多熟悉的人影在晃动。她忽然想起以前在某部电影或者是电视剧里听到过:如果一个人在临死前能够想起很多很多的往事,那说明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是带着回忆离开的,人最惨的不是分离,而是走的时候脑海一片空白。   她想她终究是幸福的,她想起很小的时候,父亲在花园里跟她玩捉迷藏,父亲蹲着高大的身躯藏在花丛中,被她找到了,她咯咯的笑着蹦上父亲宽大的背,两只小手各揪着他的一只耳朵,“爸爸输喽,爸爸输喽……”   父亲背着她转圈,直夸她,“晗晗真厉害,这么快就找到爸爸了。”   她想起在青藏高原,雪山之巅,他对着山峦的另一头高喊,“我们结婚吧……”山谷里响遍了他的回音。   这一生并不长,可她拥有过很多很多的东西,亲情,友情,爱情。   她又想起那天她送他走,在机场,他对她温柔的笑,他说:“我希望我可以等到你。”   有一滴眼泪从她紧闭着的眼角缓缓滴落,可是,正临,我再也等不到你了。   黑暗如同潮水从四面八方朝她拥笼而来,原来死亡的感觉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可怕和难受,反而是一种非常柔软的感觉,好像父亲的怀抱般温存。   谨纾没想到自己还能活着醒过来,在意识回到自己脑中的那一刹那她是真的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她甚至还不太敢马上睁开眼睛,因为不知道能不能看见爸爸和妈妈。   可是她很快就知道这只是自己的妄想,因为她又闻到了那股潮湿发霉的味道。她想,原来她并没有死,她还被关在那间废弃的仓库里。   她有些疲倦的睁开眼睛,四周围光线很暗,应该是在晚上,因为仓库里没有电,所以点了两根蜡烛。   那个绑匪男人席地坐在她身边,看到她睁开眼睛,似乎大大的松了口气,“你终于醒了。”   谨纾转动眼珠,忽然惊得要跳起来,原来那个女人也还站在一旁,只不过离得稍远,整个人都隐在黑暗里,看不清楚她的表情。   但谨纾不会忘记,她掐住自己脖子时眼睛里闪动着的那种疯狂的恨意,似乎恨不得要把她碎尸万段。   那女人在黑暗里冷笑了一声,“我就说她死不了吧?老天爷不长眼,这个世界上死的都是好人,像他们这种祸害反而命大的很。”   谨纾被她气得不轻,“你说清楚,什么叫做我们这种祸害?我自问这一辈子都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你凭什么这么说?”   那女人却不理她,哼哼哼的冷笑了几声后掉头就走。      (3)   谨纾越想越觉得后怕,若是求财还好办,可现在偏偏是寻仇,照刚才的情形来看,只怕云正临交赎金之日,便是她赴黄泉之时。   她必须想出办法来救自己。   那男人看着她脖子上的淤青倒是十分不忍心的样子,“那女人下手也忒重了些,瞧这细皮嫩肉的。”一双色迷迷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她□着的细白脖颈。   谨纾忍受着强烈的恶心反胃感,却飞快的拿定了主意。她轻叹了一声,努力装出一副深受委屈的柔弱模样,“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我真的没干过什么坏事,你看看我像是个坏人吗?”她本身就长得甜美,再加上这副泪眼婆娑的样子,更是我见犹怜,那男人听着她这种似怨似嗔的声音大约连骨头都酥了,又不敢乱动。只跟她说:“你别害怕,只要有我在,她不敢对你怎么样。”   谨纾微微眯了眯眼,又淡淡的笑了笑,说:“是吗?”   那男人生怕她不信,忙说:“要不是看在钱的份上,我早就揍那两个臭婆娘了,钱都可以到手了,也不知道在磨叽什么。你放心,我要的只是钱,只要你老公别耍花样,我保证让你平平安安的。”   谨纾的眼中飞快闪过一抹光芒,两个?也就是说,那个背后的主谋是个女人?如果是女人,那么十有八九是为了一个情字,可会是谁呢?   谨纾十分诚恳的说:“这位大哥,不如这样,我们来做笔交易怎么样?”   那男人有些警惕的看着她,谨纾笑了笑,“我之前听到你们问我老公要五百万,那你能分到多少?两百万有吗?”   见他不说话,谨纾又说:“算了,不管你能分到多少,我都不问了。但是如果你能把我从这里带出去,我给你一千万。”   那男人的目光闪了闪,显然是动了心,却又不肯相信,谨纾说:“你一个大男人难道还怕我逃走吗?你自己跟我老公联系,让他带着钱来换我不是一举两得?我可以早点回家,你也不必再受制于人,而且拿到钱还不用跟她们分。你想想,一千万,等你有了一千万,你想要什么没有?”   那男人沉吟了片刻,说:“那我凭什么相信你?”   谨纾只是微笑反问:“那你又凭什么相信她们?”   他没说话,过了一会,仿佛是终于下定了决心般,“好,我跟你做这笔交易,不过你可别想耍什么花样。”   谨纾仍是微笑,“放心,你要的是钱,而我有的是钱。”   谨纾后来一直想,如果她没有向他提出这笔交易,那么后面的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发生?是她害了他,她害死了一条人命。   关于那天后来发生的一切,她一直都希望只是自己的一场噩梦,可就算她再逃避再不愿意想起,也改变不了那所有的事情都是真真切切发生过的事实。   那男人趁那女人不注意的时候用手掌把她劈昏,然后走过来替谨纾解开绑住她双腿的绳子,可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原来那个女人根本只是装昏,就在那男人蹲在那里替她解绳子的时候,那女人手里的匕首狠狠刺向了那男人的背部。   谨纾从来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身体里面能流出那么多的血,那些粘稠温热的血液飞溅在她的脸上和衣服上,血红的液体几乎糊住了她的眼睛,而那个男人就倒在她的脚边,血从他背上源源不断的涌出来。   她脚上的绳子已经被解开,可她根本连动都动不了,她呆愣愣的坐在那里,眼前是血红血红的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忽然有一股大力揪着她的衣襟把她扯起来,她被扯得踉踉跄跄的摔倒在墙边,身体已经麻木,因为她的手肘关节在地上撑了一下,发出很明显的咯嗒一声,她竟也丝毫没感觉到痛意。   那是一条生命啊,是一条鲜活的人的生命啊,竟然就这样消散在她的眼前。   那女人跨前两步,重新把她扯起来,谨纾恍恍惚惚的盯着她,她握在手里的匕首上还在一滴一滴的往下滴淌着血珠子。   谨纾知道,那个女人手上的匕首很快就会刺向她的心窝,原以为死过一次的人会对即将到来的第二次死亡充满恐惧,但原来不是,她的心里一直非常非常的平静,非常非常平静的迎接即将到来的死亡。   但那个女人并没有很快杀她,她甚至拽着她坐了下来,语气竟然十分轻柔,“你不是想问我我找到我的丈夫没有吗?那我现在告诉你,已经找到了,不过我找到的是他的尸体,哦不,不应该说是尸体,应该说是肉饼,面目全非的肉饼。”谨纾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人的眼睛里会有那样发狂的狠绝和赤红,“那个被你们倒塌下来的房子压死的男人,就是我的丈夫,我婆婆受不了这个刺激疯了,没过几天抱着我刚生下来五个月的儿子从桥上跳了下去。”   谨纾的心痛得像是被刀割一样,为什么世界上总有这么多的人活得如此绝望而艰辛,我们这样的信任和崇拜佛与主,可为什么,掌握着我们千丝万缕命运的佛与主不可以让我们大家都活得平安喜乐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等明天再贴最后的尾声,这部小说就算是完了。 我的第一部处女作,真是写得我元气大伤。 尾声   (1)   后来的事情谨纾已经不知道了,她只记得在最后,那个女人狠狠的扼着她的脖子,一字一句的跟她说:“我失去的东西,要分毫不差的从云正临身上讨回来。你们这些有钱人,只顾自己快活根本就不管我们这些穷人的死活。你不用着急,你们谁都跑不掉,你就先走一步,去阴间等你的男人吧。”   她醒过来的时候是在医院,打着点滴,而云正临握着她的手坐在床边看着她,他一定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刮过胡子也没有睡过觉了,下巴那边都是青色的胡茬,头发乱糟糟的,眼球上全是血丝,整个人比当初云妈妈去世的时候还更加憔悴不堪。   她躺在床上冲他笑,他也笑,却有很大一颗的泪珠抢先从他眼眶里掉出来,他忽然死命的把她箍进怀里。他脸上滚烫的泪熨贴在她的肌肤纹理中,似乎能一直渗透进骨骼里去,她从来不知道,原来一个大男人也会无助哭泣的像个孩子。   她用一只手拍着他的背,安慰他,“正临,我好好的,什么事都没有。”   她一直都知道他爱她,但是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他有多爱她,而她又有多爱他。直到这劫后余生的一刻,她才终于明白,过去的真的都已经过去了。   谨纾后来才从云正临的口中知道了一切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这一场绑架案的幕后主使竟是周韵妍。谨纾在听到那个名字的时候还是震了一下,她万万没有想到,周韵妍竟然会恨她恨到想要置她于死地的地步。   她一直都记得以前那个有着浅浅的温柔笑容的女孩子,那个只比她大一岁,那个用尽了一生中最好的十年时光用尽了整个青春年月去执着爱一个人的女孩子。   如果她没有爱上那个不爱她的人,此时此刻,她应该拥有一份最美好的生活,而不是在铁窗里度过她以后的十数载岁月。   周韵妍在一次偶然中遇到了那个丈夫出了意外的女人,她们一个想要梁谨纾的命,一个想要云正临的命。又因为无法直接从云正临身上下手,所以一拍即合策划出了后来的合谋绑架案,想利用谨纾引出云正临。周韵妍不便出面,便又以钱作诱饵,找了个农民工跟那个女人一起合作。然而周韵妍机关算尽却还是犯下了一个错误,那就是云正临与谨纾之间的关系鲜少有人知道,所以云正临一接到勒索电话便已经开始怀疑是熟人作案,并且悄悄报了警。   当时的情况非常的危急,警察赶到的时候谨纾已经被掐的昏厥过去,但那个女人看到警察,竟是丝毫没有畏惧。她在仓库里淋了汽油,她是早就打算好了要同归于尽,纵使拼掉自己的一条命也要报仇。   谨纾安静的听他说完,然后慢慢的叹了口气,说:“其实她也很可怜,她本来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但是一夕之间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很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忽然想起来,抓着云正临的手臂,问,“那她呢,最后有没有被救出来?”   他摇了摇头,说:“火实在太大了,能把你救出来已经是很不容易。”   谨纾慢慢的叹了口气,也许这样也好,她可以去另一个世界与她的家人过团圆年了。   云正临搂着她,下巴搁在她的头顶,“谨纾,我无法想象,如果警察再晚到一会,我真的就永远失去你了。”   她用他说过的话安慰他,“老天怎么会对你这么残忍,什么甜头都还没让你尝到呢,哪能这么容易就让我死了?”   他却破天荒的没有被她逗笑,只是张开手臂紧紧的抱住她,好像一放手她就会消失。   她也紧紧的抱着他,倾听着他胸膛里的心跳声,轻声说:“正临,我想做你的妻子。”   有灼热的液体沁入她的发心,过了很久很久,她听见他的回答,他说:“好。”      (2)   如果说当年与亓越臣的那场婚姻是对未来幸福生活的一种憧憬,那么如今,她则是怀着无比平和安宁的心态去迎接未来的白首携老。   医院的走道里很安静,谨纾抱着一束百合轻轻推开了其中一扇病房门,俞庭亦听到声响转过头来,看到是她,愣了一下,但是没有说话。   谨纾把带来的百合花插到床头柜上的花瓶里,俞庭亦这才端详着花说了句,“这花真漂亮,谢谢。”   谨纾在床边坐下来,“应该是我对你说谢谢才对。”她看着她包裹着厚厚纱布的左手手腕,轻声说,“谢谢你救了我。”   俞庭亦微微一笑,说:“你不用太放在心上,我是一个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谨纾从手袋里掏出一张请柬递给她,“下个月二十四号我结婚,希望你能来。”   请柬制作的非常精美,上面镶嵌着的照片里,两张笑颜依偎在一起,俞庭亦对着请柬出了会神,然后望着谨纾笑,说:“真好,你要结婚了。”停了一会,她又说,“希望你幸福。”   谨纾微笑,说:“谢谢。”   俞庭亦默默凝视了她一会,说:“这也是加铖最大的心愿。”   “他离开这里了,周韵妍的事对他打击很大,他说他对不起瞿若妍,更加对不起你。”   谨纾沉默了片刻,才说:“这不关他的事。”又问,“他去哪里了?”   俞庭亦答:“他没有告诉我,可能天南地北的四处走走吧,也许看到哪里好就在哪里定居下来了。”   谨纾笑了笑,说:“这也很好,他以前就对我说过,他有个环游世界的梦想。”   她说:“我要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吧,拜拜。”   “拜拜。”   谨纾走到门口,忽然又过头来,“如果以后他跟你联系,你帮我跟他说一声,我已经不恨他了,还有,我希望他也能够幸福。”   有一股酸涩直冲眼眶,她死命的抑制住,微笑着点头,“好,我一定会记得告诉他。”   门被轻轻关上,病房里重归寂静,她摸索到自己的钱包,打开,他沉睡的容颜映在她苍白的指尖。她还记得那个早上,他在车里睡着,而她站在车窗外面静静的看着他。   她认识他九年,她爱了他九年,可她唯一拥有的也不过只有这一张趁着他睡觉时偷偷拍下的照片。   她对着照片轻声说:“你放心吧,她很幸福。”   她转过头,正好看到一片百合花瓣缓缓的飘落下来,她仓促的伸出手去,却堪堪晚了一点,花瓣从她的指尖上滚下去,她的眼泪终于大颗大颗的砸下来。   她终于还是做到,把他最后交代给她的事情全部都一一做到。   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帮我跟她说声对不起。”   他对她说的第二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其实他的口腔已经被烟熏坏,一个字一个字说起来非常吃力,很难发出完整的音调,而她只能一直一直的点头,不停的说:“我都知道,你放心。”   他的嘴角终于露出一丝笑意,最后他说:“口,袋……戒,指。”   她从他贴身的衬衣口袋里找到一枚白金尾戒,指环上雕着精美的镂空心形,她替他戴在左手的尾指上,他的整只左手已经被大火灼伤,翻出焦黑的皮肉,但小拇指还是完好的。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在那间废弃的仓库里,猛烈的火光炙着她的脸,隔着那样大的火,她看见他趴在地上,怀里紧紧护着那个早已昏厥的女子,他用自己的血肉身躯为怀中的女子挡出了一条生路。火苗窜在他身上,她几乎都能听见他身上的皮肉像柴火一般被烧烤发出的嗤嗤的声音。最后被救出来时,他全身86%的皮肉都被深度烧伤,而被他护在怀里的那个女子几乎是毫发未伤。   他怔怔的看着自己手上的那枚尾戒,眼泪从他的眼眶里掉出来,但是他的嘴角一直是微微扬着的。   他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基本已经不能发出声音,她只能俯下身子,把耳朵贴到他的唇边,她听到他说:“我的……晗晗。”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终于彻底完结了。 后记   我的第一部作品终于完成了,真是华丽丽的十四万三千个字。   其实后面还有一个番外,是关于俞庭亦的,但可能暂时还不会贴出来。我记得还有人留过言说希望能给她一个完美的结局,我只能说,她一定会幸福的,因为我也非常的爱她。   我不知道自己的这部小说能被多少人看到,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被我这部小说所感动,但至少我感动了我自己,我觉得这已足够。   写小说的感觉很奇怪,里面的人物陪伴了自己很久,写到最后我都觉得他们都成了有血有肉的真人。我从来没有刻意的去思考过最后的结局,就是写到哪算哪,但越到后面我越觉得他们都有了自己的性格,不再受我控制。   也许在将来我重新回过头来看自己的这部作品时会发现有很多地方都非常的稚嫩,但至少现在对我来讲我觉得非常的满意,还记得那天深夜我把最后的结局写完后,一个人坐在电脑前泪流满面。   当然我也并不是想故意用一个悲剧来赚取别人的眼泪,其实在这部小说里我想表达的东西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希望大家都能珍惜眼前人。   因为很多时候,真的是一转身就是一辈子了。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寻找到自己的爱人,然后快快乐乐的幸福一辈子。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txt80.com--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