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内容简介 彩虹楼,顾名思义,就是将墙体涂成七彩,看上去仿如彩虹的楼,这幢时髦的大楼是上海花园酒店的标志性建筑。在咖啡馆打工的沈冰月第一次来这里就遇上了杀人案,且现场诡异。同在现场的还有小说编辑赵知奇和美女作家丁蕊,吊儿郎当的赵编辑突然指出凶手,但没有任何证据。编辑的一番推理无人理会,却让沈冰月注意到了几个疑点。 “追凶”之路其实就是挖掘他人的秘密,被卷入其中的沈冰月却发现,有些见不得人的事,比如今城市里的虚情假意美好得多。那感觉就像在黑夜里看见了彩虹。 作者简介 陆烨华八零后,笔名陆小包,上海人。痴迷古典本格和日系新本格推理作品,早年以各种“推理圈段子”活跃于国内社交网站,二〇一二年在豆瓣连载幽默推理短篇集《撸撸姐的超本格事件簿》,初次尝试将搞笑与推理相结合。译作有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长篇小说《长夜》、《他们来到巴格达》 。其作品多为扎实的本格推理小说,加之幽默诙谐的语言、脑洞大开的世界观,收获无数拥趸。 序章 诸事不宜   真是倒霉的一天。   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侯文生的脑中只有这句话,甚至都没空想接下去应该做些什么。   他不知道自己在尸体前站了多久,好像是几秒前才发生的事情,又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这个房间里暂时只有他和尸体,但总会有人进来,也许就在下一分钟也说不定。到时候就真的完了。   侯文生终于体验到什么叫脑子一团乱麻了,除了责怪今天时运不济,他一点办法都想不出来。他闭上眼睛,做了几个深呼吸,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连自己是失手杀了人还是本来就抱着杀意袭击的对方也忘记了。   总之结果已经无法改变。这个自己叫了几年“老大”的人死了,除非有神仙下凡,否则谁也救不了他。但这个世上,又怎么可能有神仙呢?   他不是没有做过坏事,有些事也不比杀人好到哪儿去,但这次和以往都不一样,侯文生宁愿去杀十个人,也不愿杀的是他。这么多年的辛苦,好不容易熬到今天这个地步,难道要就此终止了吗?   门就在身后,但侯文生不能出去,他等于和尸体一起被困在了这个房间。   虽说这里也算是他的地盘,但因为杀的是这个人,可就变得危机四伏了。外面那些人,每天都会点头致意甚至勾肩搭背,但现在,他们已经全部变成了敌人。   该来的终究要来。敲门声响了起来。   侯文生是无神论者,这时候却极度渴望真能有一个神仙来拯救他。   门外的人在等着开门。   侯文生扫视了一圈现场,最终视线停在尸体身上。他咬了咬牙,心里想,求神不如求己,这么多年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做完这个冲动的决定,他迅速行动起来。 第一章 忌出行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我最讨厌别人在我看书的时候打扰我。   虽然这本武侠小说是没头没尾的“中册”,虽然我已经看了三遍,但这一段正好讲到关键的剧情。   我装作没听见叫唤声,头都没有抬,继续往下看。没想到那个人叫着我以前的绰号,直接走过来,还拍了拍我的肩膀。   看到我抬头时一瞬间的表情,那个人好像吓了一下,不过马上堆出一脸笑。   “我就说我没认错嘛。”他又使劲儿拍了几下我的肩膀,“还记得我不,老同学?”   这是一个穿西装、拎公文包的男人。我盯着他的脸看了半天,还是想不起来他是谁。他说是我的老同学,那范围就很有限,毕竟我没上过几年学,同学就那么一批。说实话,除了个别几个,其他我全忘了。   “我呀,小四眼,你忘了?”他指了指自己的眼镜,“啧,就那个……当时老被你和猴子欺负的,想起来了吗?”   听他这么一说,我才依稀有了点印象,好像是有个叫小四眼的。但我揍过的人太多了,具体他是哪个小四眼,还是想不起来。   “哦哦。”我敷衍地应着。   “这么有情调,在公园里看书啊?”   他在我旁边大大咧咧地坐下,拨了拨我手里的书,虽然我马上把书藏到了身旁,但他还是看到了。只怪公园的椅子太长,又是公共设施,我不能拒绝他坐在我旁边。   “什么书这么好看,都翻烂了,封面都没啦?”他的镜片反射着阳光,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神,“哦,我知道了,不是你翻烂的,是别人翻烂的,对吧?捡的?”   他说后半句的时候刻意拔高了音量,不远处有正在玩健身器械的老人,如果没有耳背到一定程度,应该能听到。   “有什么事吗?”   “没事没事,难得遇到老同学,开个玩笑,跟你叙叙旧。”似乎算准了我在大庭广众之下不会揍他,小四眼继续坏笑着,说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啊?看你这副样子,是艺术家?真羡慕你啊,怪不得不用上班。”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发,确实很久没有剪了,应该也脏兮兮的。不过还好,除了头发有点长之外,我穿得还不算太邋遢。   见我没有搭理他,小四眼自顾自地往下说:“以前我就觉得你有出息,肯定不会像我们这种俗人一样,顺利毕个业,找个工作,每天上班下班,在父母的催促下结婚生孩子。没想到成艺术家了,真羡慕你啊,你是搞哪方面的艺术?唱歌还是画画?哦对了,肯定是作家啊,这么爱看书,还体验生活来了,我好荣幸啊……其实我告诉你,我也有艺术细胞,小时候画奥特曼画得特别像,要是我也像你一样直接辍学,说不定也能混出点名堂……不过我家里人不能理解,肯定不会让我搞艺术,还是你方便,根本没有父母。”   我知道他是想激怒我,但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父母长什么样我都不记得了,也就根本不在意别人说他们。他这么唠叨,倒是让我很厌烦。   “你羡慕我吗?”我问道。   “啊……怎么?”他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反问。   “那好,我去帮你把你家里人干掉。”   他先是一愣,然后往后挪了挪,似乎是对我凶狠的眼神有点忌惮。   “哈哈哈哈,你还是这么爱开玩笑。那个时候你和猴子两个人就爱开我的玩笑。”   说起来挺悲哀,这么多年来,可以算作我朋友的只有猴子一个人,但我却连他的真名叫什么都忘记了。   “你还记得吗?”他的话又多了起来,“有一天放学,你和猴子把我拦住,说让我明天带五十块钱过来,那天你拿了一把刀,把我吓坏了。我回家跟我妈撒谎说学校要订新的校服,第二天把钱给你了。我是真的怕你捅死我,毕竟那个时候你已经不上学了,也没人管你,什么都不怕。”   “什么意思,要我现在还钱?”我冷冷地说道。   “不不不,你误会我的意思了。”小四眼连忙摆着手说道,“其实我当时就特理解你,毕竟你没爹没妈,晚上都不知道住哪儿,是很需要生活费的。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吧,我们都快三十了,都成熟了,不可能没有家,生活费也不再是靠东敲一笔西偷一点来的,对吧?唉,你结婚了吧?”   我一句话没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哦哦对了,我忘了你是艺术家了,艺术家都结婚晚——”   “没事我先走了。”我打断他的话。   “喂,别啊,难得遇到。”他露出一副明显还没玩够的表情,“你和猴子还有联系吗?”   “没有。”   “哦对,我想起来了。”他像个话剧演员一样夸张地拍了一下额头,“猴子后来就不跟你玩了,他父母要他做公务员呢。”   “我没空和你在这儿磨牙。”   “你没空?”小四眼露出惊讶的表情,“你怎么会没空,你是艺术家啊,不像我,要天天出去跑客户,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哦哦我知道了,正因为是艺术家,所以时间就是金钱,对吧?那我买你的时间。”   说着,小四眼把手伸进公文包里掏了一阵,拿出一枚硬币,然后非常刻意地抖了一下,硬币掉在了地上。   见我没什么反应,他用皮鞋尖踢了两下,把硬币拨得离我更近了一点。   “哦哦,艺术家看不上这点儿钱。”他观察着我的表情,又把手伸进了公文包,“一百块怎么样?能买两套校服呢哈哈。”   “你到底想干吗?”我低头注视着还坐在椅子上的小四眼,他的手始终没从包里拿出来。   “算了,我实话说吧。”他咧嘴笑了,手拿了出来,站起身平视着我,“我观察你好几天了,虽然穿得还算干净,但我见你从垃圾桶里翻东西。昨天有个学生躲在公园里抽烟,乱扔烟屁股被你逮住了,讹了他一点钱吧?你是以什么身份要他给钱的,保安?还是跟以前一样,是混混?”   我一动不动地站着,但拳头不自觉地握紧了。   “果然,像你这种人,一辈子都是废物。”小四眼嘿嘿笑着说,“怎么,还想打我?你以为你现在是谁?来打啊,来打我啊。不敢了?你的刀呢?拿出来啊,我好怕哦。”   “无聊。”我转身准备离开。   没想到他快走两步追上了我。“喂,要不这样,你不是要钱吗,我给你一百块,你给我打一顿——”   他的手碰到了我的肩膀,我下意识地甩开,紧接着转身挥出一拳,正好砸在他的脸上。小四眼被我这一拳打倒在地,眼镜只剩下一条镜腿还架在脸上,晃晃荡荡的。   “我是缺钱,但我有的是办法弄到钱。”   冷冷地抛下这句话,我便快步离开。身后的小四眼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大喊着“打人啦”。   我突然有点想笑,尽管在他出现之前,我确实在为钱的事情发愁。   太阳快下山了,我在嫩江路上一边走一边观察往来的人群,寻思着在哪些人身上能弄到点钱。   我在这个地方已经待了一段时间了,这里虽然还没有开通地铁,但人流量很大,基本都是进出那家欧尚超市的。经过一家小饰品店的时候,那个年纪看起来比我小的店主狐疑地打量了我几眼。我当然没在这里买过东西,我都舍不得用身上的钱买一根皮筋扎扎越来越长的头发,但他还是用警惕的眼神看着我走过。   看来我要换地方了。一个地方待的时间久了,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你是谁。   我特意挑了一条不熟悉的路走,肚子虽然很饿,但这种感觉我再熟悉不过了,根本无所谓。重要的是,得找一个好地方睡觉。我看着前方,心想就算走到天黑也碰不到一个地铁站吧,不过运气好的话能找到医院,可以假装陪床的人,随便找个躺椅就能对付一晚。再不然还可以去二十四小时的快餐店或书店,没人管的时候就是好地方。最不济,找个桥洞也行。   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在路中间连在一起,就像一个巨大的树叶做的天然伞盖,夕阳透过树叶照下来,忽明忽暗,让我的眼睛很不舒服。但偏偏有一些老外就喜欢这种,骑着单车在下面拍一些莫名其妙的照片。这种老外有钱,人也不坏,应该很好骗钱,不过我对他们没兴趣,毕竟我从来没和老外打过交道。   直到走得累了,我才开始有点后悔,这条破马路上既没有医院,也没有书店,而且越往前走路越破。眼看着天就要黑了,还是毫无收获。   这时,前面走来两个背著书包的男孩儿,看年纪应该是小学生。小学生最不可能有钱了,所以我看都没看他们。没想到其中一个却径直跑到了我的面前。   “叔叔,给你个币吧。”   “什么?”我搞不懂他想干什么。   小学生摊开手掌,亮出一枚银色的游戏币。“太晚了我们要回家了,但是还有个币没玩掉。”   原来是放学后偷偷去游戏厅玩的小学生,我笑了笑,没有伸手。“留着明天继续玩吧。”   “不行,带回家被发现就惨了。”   小学生抓住我的手,把游戏币硬塞给我,然后一溜烟跑掉了。现在的小学生都这么任性吗?我苦笑着搓了搓这个游戏币,心里想,给我也没用啊。   正当我准备扔掉的时候,一辆公交车从我身边驶过,在前方停了下来。我忽然想到一个主意,奔了上去。   游戏币的大小和重量和一元硬币差不多,司机并没有发现异样。我投完币,还没找好位子坐稳,他就发动了车子,害我差点儿摔倒。   这是几路公交车我都没看,也根本不知道它往哪儿开,不过我想与其漫无目的地乱走,不如坐在车子上舒服,也能去更远的地方。   摇摇晃晃了好久,车上的乘客陆续下了车,最后只剩下我和一个年轻女人。我想如果车上只剩我一个人,就会有点尴尬,于是准备看那个女人在哪一站下,我就跟着她下去。   车子又开了两站,女人下车了,我也跟在她后面下去。她偷偷回头瞄了我一眼,然后紧了紧背在肩上的包,加快步伐往前走去。这个地方一片漆黑,有一个小区,小区另一边感觉连路都没了,怪不得她会害怕。   我可没兴趣跟着她进小区,于是选择了另一边。既然今晚注定要饿肚子了,那就好好睡一觉。安静的地方更适合我。   走到路的尽头,面前出现了一条小河,也许连河都算不上吧。对岸散落着一些房子,此刻已经入夜,看不出来是住宅还是商店。最近的一座桥离我大概两百米远,周围没有人,这片河畔人迹罕至。   我盯着漆黑一片的河面发了一会儿呆,想象着白天时它会是什么颜色。也许还是黑色的,上面漂浮着塑料袋、泡沫纸盒和水草,下面可能有骨头、动物尸体和排泄物。想到这里,我生出了厌恶的感觉。   一般来说,很少有东西能让我有厌恶的感觉,但这条河让我厌恶。也许是因为它让我想到了死亡。   我转了转脖子,不想再盯着湖面发呆,突然,我注意到不远处有什么东西,仔细看了一下,好像是个人。那个人和我一样,站在河边。   一阵风吹了过来,那个人随之晃动了一下,几乎就要坠下河,但马上他又站稳了。这时,那个人也发觉了我的存在,缓缓转过头注视着我。我们中间隔的距离不远,也不算近,我隐约可以看出那人个子不高,是男是女分不清楚。头有点大,还随着风摆来摆去。   我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清那人头上戴了一个荷叶一样的大帽子。我缓缓朝他走去,他却不再看我,而是又向前盯着河面。接着,他脱下外套,随手扔在地上。   看到这个动作我才明白过来,他要跳河,他要自杀!   虽然与我无关,但出于本能,我还是朝他喊了一声。那个人又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落水的声音比我想象中的要大,以至于我都怀疑会不会有附近的居民听到响声而探出头来。然而没有,四周还是一片漆黑。   我奔了过去,河面已渐渐平静,看不出任何异样。要不是地上有一件外套,我甚至怀疑刚刚是不是我的幻觉。   那是一件蓝色的夹克衫,我捡起它,翻了翻口袋,发现一串钥匙和一张水费单。借着暗淡的月光,我看到水费单上的地址是“余姚路1115号,静余恬园3号楼,502室”。   余姚路,原来这里是静安区。   翻到单子背面,我看到有一行手写字,内容让我的身体突然发热。   不要报警。家里的钱可以拿走。 第二章 宜开市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上午十点半,“怪咖”咖啡店的靠窗位子已经占去大半,虽然是工作日,但客人们都很悠闲。   独自啜饮的中年男人是常客,不管什么季节他都只点一杯冰美式,从咖啡店九点开门一直坐到中午十二点,走的时候咖啡杯还是满满的。这三个小时,他就一直对着窗子发呆,看着路过的上班族。   沈冰月最初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有人点了咖啡却不喝,只是坐着发呆。做了几个月,她就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了,也许是这家咖啡店的名字散发着独特的气质,招引来特别多的“怪咖”。   比如有一个大妈,扯着嗓子要一杯“星巴克咖啡”,无论沈冰月怎么解释都没用,最后还骂骂咧咧地走了。   沈冰月刚来那会儿还遇到过一个小伙子,点了一杯摩卡,加了句“不要珍珠”。   “不要珍珠是什么意思呢?”   沈冰月认真地听着这个奇怪的要求。毕竟不是在服务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手,她不知道有些人就是这么无聊。   “就是不要珍珠啊。”小伙子挑眉看着她,来了兴趣。   “但摩卡里本来就没珍珠啊。”   “哦,是嘛。”小伙子把手肘支在柜台上,几乎要和沈冰月的脸凑到一起,“那什么里面有珍珠啊?”   为了确定不是因为自己刚来,对店内的品种还不熟悉,沈冰月特意确认了一下菜单。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所有的咖啡都不加珍珠。”   “这样啊……那能不能为我特制一杯?”   当时是九点多,店里只有沈冰月一人,店长江彬还没来上班。想到老板曾经说“咖啡店卖的不是咖啡,而是空间、时间,还有服务”,她便给江彬发了条信息,让他带一袋珍珠过来。   当沈冰月端着加了珍珠的摩卡递给小伙子的时候,小伙子只用吸管吸了一口,就把嘴巴里的珍珠全喷了出来,早上刚擦过的桌子和地板被弄脏了。不仅如此,沈冰月的围裙和白衬衫的胸口处也被咖啡喷湿。   “我不是说不要珍珠吗!”   小伙子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咧着嘴,轻佻地盯着沈冰月的胸部。   沈冰月的脸涨得通红,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仔细回忆一下,确实,客人的需求是“一杯摩卡,不要珍珠”,是自己弄错了。她攥紧双拳,准备道歉。   “哎呀,对不起,把你弄湿了,要不要帮你擦一擦……”   说着,小伙子的手袭向了沈冰月的胸部,紧接着,他的手腕就被一只强有力的手抓住了。   江彬冷冷地看着他。   “出去。”   小伙子站了起来,比江彬矮了半个头,他扬着下巴说:“你说什么?我是客人,是上帝!”   “上帝,出去。”   江彬一动未动。   “我是来喝咖啡的!”   “哼。”江彬冷笑一声,指着一旁手足无措的沈冰月说,“我看你像是来找她的茬的,这样吧,我来为你服务。”   “哦,我知道了。她是你女朋友?”   江彬听到这句话,一把揪住小伙子的卫衣衣领,怒视着他。安静的咖啡馆里,这样的对话不啻惊雷,已经有不少客人皱着眉看向这边了。   一些老客人搞不明白,为什么平素和善的江彬会发这么大的火。只有江彬自己知道,小伙子说了不该说的话,沈冰月,恰恰就不是他的女朋友!   “干什么,你要打我?”小伙子嚷嚷起来,“不想做生意了?你知道我是谁吗?”   沈冰月碰了碰江彬的胳膊,小声地说是自己不对,但江彬还是怒视着小伙子,完全不理会她,沈冰月只好对周围的客人不住地鞠躬道歉。   “我没兴趣知道你是谁,但我告诉你,这里不欢迎你。”   “凭什么!想打架吗?我告诉你,我可是隐世的高手,你打不过我的。”   说着他便挥拳往江彬的脸上打去,江彬伸手轻轻挡住,顺势反剪他的胳膊。“隐世的高手”就这么被架着,狼狈地离开了“怪咖”。   到了店外,江彬放开小伙子,没想到重获自由的小伙子展开了疯狂的反扑,几秒种后,他就被江彬按在地上猛揍。周围渐渐围起一些人,有的人还叫着:“小伙子,你反击啊,都出血了。”   “不,我是隐世的高手,我不能反击,他会被我打死的。”   由于场面太惨烈,其中一个围观的少女掏出手机,放了一首五月天的《倔强》,并跟着哼唱。   打了一会儿,江彬自己也觉得无趣,这才站起身,一言不发地转身走进店内。躺在地上的小伙子发出微弱的威胁:“以后……不要再让你……看到我!滚吧!”   这是沈冰月来这里上班一周后发生的事情。那天之后,她知道了两件事。   一,如果有客人说“不要珍珠”,就回答“好的”,然后给他一杯普通咖啡就行。   二,江彬不像表面上那么冷静,他其实是个很冲动的人。这让她有点害怕。   还有一件事,是她工作了几个月之后发现的:客人并没有因为那次打人事件而减少,甚至还有增加。有些结伴而来的女生还会主动要求和江彬合影。诚如店名,这家店的客人,尽是些怪咖。   江彬有夜跑的习惯,平日里睡得比较晚,所以早上九点的开门工作都由沈冰月负责。两个多小时内,她要打开收银电脑,设置背景音乐,检查咖啡机、热水器、空调,订当天需要的水果,打扫卫生……期间还要不时接待来店的客人。忙到十一点多,客流量变大,江彬也来上班了,她才可以抽空去吃个简单的午饭。   一直到下午两点多,都是店里的高峰期,如果十一点半之前还没去吃午饭,很可能这一天都不用吃午饭了。   咖啡店的工作看似清闲,实际上却琐碎无聊,客人想要聊天店员也都会配合着聊一会儿。加上沈冰月是完美主义者,总觉得事情没做完,就一分钟都不愿意让自己闲下来。这份薪水并不高的工作,她却比同样刚毕业的人付出了更多的精力。   但她很满意这份工作,她骨子里是个懒惰的人,不愿意折腾,生平也没什么宏大的理想。虽然平时店里只有她和江彬两人忙活,但这个小店让她有归属感,何况还能见到形形色色、风格迥异的客人,这让她对每天的生活都充满了期待。   十二点还不到,坐在窗边独自啜饮的男人就起身离开了。在门口,他正好和来上班的江彬打了个照面。江彬裹着黑色薄羽绒服,头上戴一顶绒线帽,冲男人点了点头。   一进店,江彬就迫不及待地脱去羽绒服,里面是一件紧身长袖。沈冰月一直担心这种修身衣服会不会被他的肌肉崩开。   “冰月,我给你带了炸猪排,趁热赶紧吃。”   江彬一边脱外套,一边把手里的一次性饭盒放在桌上。   “不用了,我带了饭。”   “加个菜。”   “好吧……谢谢,以后不用给我买了。”   “没事,我也就是顺手。你先吃饭吧,还有什么没做?”   江彬温柔的语气让沈冰月觉得有点不自在。除了偶尔冲动,通常情况下,江彬对谁都很客气,但沈冰月总觉得他对自己关心得有点过分了。不是说江彬这个人不好,作为同事、朋友,他各方面都无可挑剔,只是……   沈冰月摇了摇头,不去想这方面的困扰。   “六号桌有一个大杯柠檬茶去冰,一个大杯热拿铁。其他就没了。”   “好,我来。”江彬环顾一下店内,目前客人不算多,在工作日属于正常,接下来的午休时间会小忙一阵。   “咦,九号桌呢?”   沈冰月朝角落里的九号桌看去,一个男人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   “他没点东西,可能是在等人吧。”   “嗯,现在人还不多,不管他,你先吃饭吧。”说话间,江彬已经做完了一杯咖啡,上面是郁金香拉花。   他把这杯咖啡放到沈冰月旁边,轻声说了句“给你的”,才开始忙起来。   这是一个固定仪式,沈冰月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总之每天江彬上班后做的第一杯咖啡,肯定是给她的,而且这种郁金香拉花江彬从没给客人做过。   沈冰月曾经问过他“既然你会做其他形状的拉花,为什么只给客人做树叶图案”,结果江彬说“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所以我给客人做的也都不一样”。   沈冰月只好承认他说的有道理。   吃完午饭,从休息室出来,沈冰月看到店内已经热闹了起来,座位上基本都有客人,但九号桌上趴着的男人还是一动不动。她走到收银台前,手艺娴熟的江彬则在专心做咖啡。   不一会儿,走进一对客人。身着得体西装的男人是常客,虽然没聊过,但沈冰月见过他几次,每次都带着不同的美女来喝咖啡,有时候会聊上一个下午。那些美女都叫他“赵老师”,但具体他是从事什么职业的,沈冰月不得而知。   今天跟在他身后来的,果然又是一个模特一般的美艳女子。她拎着一个小包,踩着后跟细长的高跟鞋,袅袅婷婷地在一把座椅上坐了下来。   赵老师走到收银台前,没看菜单,直接点道:“两杯卡布奇诺,再来一小杯醋。”   “好的。”沈冰月在收银机上点了几下,“对不起,您说……醋?”   “对,食用醋就行。”   又是一个“怪咖”,沈冰月心想,不过她没有解释和追问,她已经学会了,不管客人有多么奇怪的要求,只要不过分,都照做就是了。   “一共五十四元。”醋不在菜单里,就不另收钱了。   沈冰月收下钱,拿了一个号码牌,说道:“请您在座位上稍等,咖啡一会儿给您送去。”   “好的,谢谢。”说完赵老师就回到座位,和那个美女相对而坐,聊起天来。   沈冰月回到休息室,倒了一小碟醋,小心翼翼地端了出来。江彬疑惑地看着她,沈冰月朝客人的方向抿了抿嘴,江彬表示理解,操作起咖啡机来。   赵老师的座位离收银台不远,两人聊天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飘到沈冰月耳中。其实沈冰月并不是八卦之人,来往客人那么多,天南海北什么都会聊,只不过今天这两个人谈话的内容实在奇怪,让沈冰月有些在意。   “……你这样肯定不行,出血量太大,血腥味没那么容易掩盖……”   “赵老师,那你说怎么办,我……而且,当时情况紧急,来不及……”   “这确实是个难题,不过处理尸体本来就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处理尸体?   沈冰月心中一惊,连忙转头看江彬,但江彬显然没注意客人的谈话,正哼着歌做咖啡。感觉到沈冰月的视线后他才转过头,露齿微笑。   ——吓得沈冰月赶紧低头!   沈冰月一边在收银机里摸找零钱,一边思忖,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怎么会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公众场合肆无忌惮地讨论这种话题?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奸夫淫妇?看着像,那个女人一看就是狐狸精的长相,男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衣冠楚楚,长相也算儒雅,但眼神轻佻,就和上次那个“隐世的高手”一样。   ——不,是听错了吧。不可能有这么夸张的事。   但随之而来飘进耳朵里的“分尸”、“切割”、“销毁”、“肌肉组织”、“黏膜”等词汇,不断印证她并没有听错的事实。   醋的味道飘散过来,沈冰月吸进鼻子,感到一阵恶心,仿佛闻到的是黏稠的血腥味。   “冰月,好了。”见沈冰月没有反应,江彬又叫了一声,“冰月?”   “啊。好的,好的。”   沈冰月手忙脚乱地接过咖啡。   “你没事吧?”江彬关切地问道。   “没事啊……我去送咖啡。”   由于紧张,托盘上的咖啡杯在颤抖,树叶拉花也随之摇晃,好好的树叶图案可能会被沈冰月弄成抽象派作品。   “咖啡来了。”   没等沈冰月动手,赵老师自己先着急地拿下其中一杯,还有那一小碟醋。沈冰月把另外一杯咖啡放在美女面前,看见赵老师把醋全都浇到了咖啡表面的奶泡上。   坐在赵老师对面的美女身子往前凑,仔细观察着那杯已经被毁掉的咖啡。沈冰月也想看一会儿,但她的身份不允许,而且这时候又有一波客人进来,已经在收银台前排队了。   帮客人点单的时候,沈冰月集中注意力,还是能听到“谋杀”、“家庭暴力”等词语,她心中的剧本被撰写得更加完整了。必要的时候,她想,她会报警。   “服务员!”   一个女白领的叫声把沈冰月拉回到工作中。   “是不是没位子啦?”   沈冰月看了一圈,每个座位上都有人,女白领和她的同伴一脸焦急。附近还有其他咖啡店,但想必也都人满为患。   女白领看着九号桌的方向,低声问道:“那个人是不是吃完了?能让他让一下位子吗?”   “哦……那个人啊……”   其实根本就没点单。   那个人确实在店里趴了太久了,沈冰月让两位客人稍等,径直走到了九号桌前。   男人没有察觉到有人站在身边,还是一动不动地趴着。是流浪汉?不像。沈冰月发现男人身上的呢子外套剪裁合身且质地不差,头发虽然有点脏,但并不蓬乱,也不长,这些都不符合流浪汉的特征。   “先生……先生!”   沈冰月推了推他,男人的身体无力地靠向身旁的隔栏,依旧没有抬头。   有一种不祥的感觉。沈冰月好像又闻到了那股醋味,黏腻,刺鼻,像血。她又用力推了男人的手臂一下,这次,他完全倒在了隔栏上。木质隔栏上摆放的盆栽摇摇欲坠,男人的脸露了出来,他双眼紧闭,显然已经……   “啊!”   听到沈冰月的尖叫,所有客人都看向这边,连侃侃谈论着“分尸”话题的赵老师和美女也停下了讨论。江彬急忙奔了过来。   “怎么了?”   “他……”   “死了?”   沈冰月睁着惊恐的大眼睛,说道:“他睡着了!”   咖啡店内响起一阵低沉的叹息声,所有客人又都回头做自己的事情了。   “什么……居然睡……睡着了……”江彬结巴着说,“那该怎么办呢?”   “他没点东西,坐了一上午,影响客人了。”   这对咖啡店来说是大事。   江彬稳定一了下情绪,伸手拍了拍男人的肩膀。男人这才幽幽醒转,眯着惺忪的睡眼看着他。   “先生,您已经在这里坐了一个上午了,是身体不舒服吗?”   没有回答。   “不好意思,如果您没什么事的话,请不要妨碍我们做生意。”   “我有事。”男人的嗓音干涩无比。   “您有什么事?”   “关你什么事?”男人的双眼直到此时才找到焦点,他直直地盯着江彬。   “你……”江彬已经失去耐心,“你这样捣乱我可要——”   “要怎么,揍我?”男人伸长脖子,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来,揍啊。”   “不!”沈冰月连忙伸直手臂,挡在江彬和男人中间,“不要打,不行就……报警吧。”   江彬感到很奇怪。“我正有此意啊。”   来咖啡店蹭空调睡觉的流浪汉江彬早就见怪不怪了,这种人并非抱着特殊的目的寻衅滋事,只是生活所迫,对于这种人,报警是最稳妥的办法。   等警察来的当口,男人又趴在桌上睡了过去。沈冰月想,也许他并没有睡着,只是把头埋在双臂环绕而成的城堡里,躲避日常的社会规则。她心里也有一丝怜悯,但看到原本等位的两个女白领已经离开了,这个男人影响生意还影响心情,沈冰月心里就只剩下厌恶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真是一点都没错。   “身份证拿出来。”   两名民警十分钟后出现在了“怪咖”,对付这种人,他们很熟练。   男人和刚才一样,眯着眼睛,歪着头,拒绝回答,似乎根本就没听到民警说的话。   “身份证,拿出来。”民警加重了口气,冲男人伸出手。   男人向后靠了一下,抿了抿口水,才含糊不清地说道:“没带。”   “没带去家里拿。住哪儿?送你过去。”   男人清了清喉咙。   “怎么,不配合?”   眼看民警就要动用强硬措施,男人突然完全清醒过来,像变了个人一样,朝他们咆哮。“警察了不起了吗?我坐在这里犯法了吗!”   突然的咆哮吓得沈冰月后退了一步,她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的情绪变化得如此突然,如此没有逻辑。   然后她看了一眼江彬,想起这种事以前还是见过的。   刚才还有稀稀拉拉聊天声的“怪咖”随着这声咆哮瞬间安静下来。   “你妨碍人家正常营业——”   没等民警说完,男人就再次咆哮着打断了他的话:“他妈的,我妨碍谁了,你们管老子,老子……”说着他突然起身,撞到一个民警身上,趁乱蹿了出去。   江彬反应及时,一伸手,拦住了想要逃跑的男人。两人在座位前推搡了一阵,最终,男人还是敌不过常年保持健身习惯的江彬,被制伏了。   “带走!”   江彬和沈冰月看着两位民警把男人塞进警车,关上车门驶离。店内嗡嗡的嘈杂声重新出现,这是只属于咖啡店的,不恼人的背景音乐。   坐进警车的男人没有再反抗,似乎已经接受了这个结局,只是瘫在座位上,失神地看着窗外,直到沈冰月再也看不见他。   “没事,总有这种人。”与健硕体格完全不搭的温柔声音在耳边响起,“干活吧。”   沈冰月点点头,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往收银台走去。经过柜台前的那张桌子时,她发现赵老师正呆呆地看着窗外,似乎思考着什么。他对面的美女小声地叫了几声,才把他唤回。   那杯加了醋的卡布奇诺,奶泡已经凝结。   午休的上班族渐渐散去,下午两三点,是一天中相对悠闲的时刻。沈冰月微笑着和一对客人道别,接着冲洗咖啡杯。人少了之后店里的音乐声就相对明显了,她一边刷杯子,一边跟着乱哼。江彬则溜到外面抽烟去了。   真是搞不懂,明明每天坚持健身,却还要抽烟,他到底算不算注重健康?沈冰月看着手上的泡沫,胡思乱想着。   “美女。”   “你好,欢迎光临……”   习惯性地说出这句话后,沈冰月抬起头,发现面前站着的是赵老师。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观察他,这个男人看上去三十岁左右,头发微卷,眼神柔和,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知性儒雅。作为审美正常的女性,沈冰月也觉得他给人的感觉很舒服,但想到刚刚他们聊的话题……她又觉得赵老师的眼神里透着一丝邪恶与冷酷。   “麻烦你,这个不要了。”   赵老师把一个杯子放在柜台上,正是那杯加了醋的卡布奇诺。他一口都没喝过。   你们刚刚在讨论什么?是杀人吗?   沈冰月没有问出口,她心不在焉地收下杯子,把里面的饮料全部倒进水槽。咖啡杯内侧和底部结着一层污垢,她打开水龙头,清水冲击着污垢。   奶泡与醋结合产生的垢物,更加难以清洗。她用长柄刷在水流下擦拭了许久,还是没能擦干净。   看来只能扔掉了。   沈冰月抬起头,发现赵老师一直没有离开收银台,反而定睛注视着她。   “很难洗吧?”   “嗯。”沈冰月皱着眉,把杯子放到赵老师面前展示。   “太好了!”   没有奢望他道歉,但沈冰月觉得,最起码也该表现出愧疚的姿态吧。谁知道赵老师却笑着小声欢呼了一下。几个月来,奇怪的客人沈冰月见得不少了,但今天竟然出现两个找茬的:一个占着位子不走,一个以弄脏咖啡杯为乐,这概率似乎有点高。   “杯子给我吧,我买了。”   “什么?”虽说沈冰月有意见,但店里的规矩是就算客人打碎了咖啡杯,也不需要赔偿。江彬第一天给她培训的时候就说过,器材损耗本来就是任何一家店都必须面对的正常运营成本。所以她愣了一下之后,露出礼貌的笑容,说道:“不用了。”   “不不不,一定要赔的。”   “真的不用了。”   “好的。”   本以为赵老师会继续坚持下去,谁知道他马上妥协了。沈冰月隐隐对他有些失望,觉得之前他说要赔偿的话肯定也不是真心实意。   “但这个杯子没用了吧?”   “对,我们会扔掉的。”   “给我吧。”   “啊?”   “放心,我不会赔你钱的。送给我。”   沈冰月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想要这个咖啡杯,就故意使些小手段弄脏,然后因为咖啡店的规矩,不用他赔,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弄到手了。简直是完美犯罪!   ——能想到这种手法的人,会帮助别人实施谋杀、处理尸体也很正常啊,毕竟他拥有恶魔般的智慧。   就在赵老师接过杯子、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沈冰月突然说道:“恶魔……呃不对,赵老师!”   赵老师回过头,惊讶地看着她,随即笑道:“你认识我?”   “不认识,只是……听别人都这么叫你。”   “哦。”赵老师扬起了眉毛,“看来你注意我很久了。对不起,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没关系,我……什么啦!我说我注意你,不是因为你的长相……”刚说出口,沈冰月就意识到这句话有点不打自招的感觉,她马上补充道,“是你说的话。”   “我说什么话了?”   “你说……”沈冰月咬咬牙,说道,“处理尸体。”   赵老师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你也有兴趣吗,不如一起探讨一下?”   “谁有兴趣!你这个变态,你还是去自首吧。警察今天刚刚来过,抓走了那个流浪汉,怎么没有抓你!”   赵老师举着咖啡杯,用杯沿磕着自己薄薄的嘴唇,饶有趣味地看着沈冰月——的胸部。   “你干什么!”沈冰月用手臂捂住胸部。一旁的江彬也察觉到了他们的交流不太对劲,不时朝这边打量着。   “沈、冰、月,嗯……”赵老师继续看着被手臂遮住的胸牌位置,若有所思地说道,“水冰月,美少女战士啊,但似乎脑子不太聪明。我说杀人就真的杀人啦?大惊小怪,不会转弯,不过性格倒是挺直爽的,和外面那些呃……都不太一样呢。”   “你什么意思?”   “两个意思。第一,我不是变态,我们在讨论严肃的话题。”赵老师竖起两根手指,说道,“第二,今天被警察带走的那个人,不是流浪汉。你之所以得出这两个结论,是因为你的脑子是所见即所得模式。难得啊!”   沈冰月也不知道赵老师是在夸她还是损她。所见即所得模式,确实符合她的思维习惯。   “你看到和我一起来的美女了吗?”见沈冰月没有反应,赵老师索性靠在柜台上,问道,“知道她是谁吗?”   “谁啊?”   “丁蕊。”   “啊,是那个动画片里那个、那个……”   “那是丁满,彭彭和丁满,我说的是丁蕊。”   “没听说过啊。”   “你平时不看书的吗?”赵老师叹了口气,“总之呢,我看了她的新稿子,挑了一堆毛病,其中有一个,就是清理分尸现场的时候,不能用醋。首先血腥味没那么容易掩盖,其次,醋和蛋白质会产生反应,胶体组织凝固后反而更难清洗。为了让她明白,我就往奶泡里加了醋。我这么说,你是不是更糊涂了?”   沈冰月点点头。呆呆地看着赵老师走回座位,把杯子放在那个叫丁蕊的美女面前。接着他从放在椅子上的包里拿出一本书,翻了几页,然后回到柜台前。   “这个,送给你。”   这是一本名为《凶手大概就是你吧》的书,光看这个名字,就感觉很不正经。沈冰月看到,硕大的书名下方赫然印着四个字:“作者丁蕊”。   “现在明白了吧?我们为什么会聊些血腥的话题,因为这是我们的工作。”   “那您是……”   “不,我不是她的男朋友,我只是编辑而已。”   根本没有人问他是不是丁蕊的男朋友好吗!   “编辑……”   “对,编辑,不过,有时候,我们也会做一些男女朋友会做的事情。”赵老师又无缘无故加了一句。   “我不想听。”沈冰月觉得这人有点恶心。   “比方说吵架。”   “哦。”沈冰月觉得自己刚才的想法有点恶心。   “具体不说了,责编和作者,总有意见不合的时候嘛。”赵老师看了看手表,说道,“不早了,我要走了,这本书就当成送给你的礼物吧。虽然你不一定看得懂。”   “谁说的……”   “对,你一定看不懂。再见了。”   说完,赵老师脚尖发力,潇洒地转了三百六十度,嘴里嘟囔着一句“转大了”,又转了一百八十度,带着他的美女作者丁蕊,走出了“怪咖”咖啡店。   沈冰月捧著书,整理着脑子里复杂的信息,等他们走出门,才发现那个洗不干净的咖啡杯还留在桌上。   “冰月,刚刚那个人你认识?”江彬凑了过来,问道。   “不认识啊。”   “哦,那我就放心了。”江彬松了一口气。   “不过,现在算认识了吧。”   刚刚吐出的气,又被江彬吸了回去。   “《凶手大概就是你吧》,这是什么书……”   沈冰月没有回答,她已经离开收银台,去收拾桌子了。她走到赵老师和丁蕊坐的地方,拿起那个脏杯子,想起赵老师说过的话。   蛋白质和醋结合——听不懂。不过这个杯子他最终还是没有拿走,只能扔掉了。   收拾完要回柜台的时候,沈冰月的目光扫过一个角落,发现地上有一张纸。那个地方是那个流浪汉坐过的位置,他被警察带走之后就再也没有客人坐过。   她走过去,俯身捡起。是一张对折的白纸,展开后,沈冰月看到上面写着几行字:   公牛-5.5   灰熊+0.5   2C1 50手   在纸张的右下角有一个印上去的图案,是扑克牌里常见的鬼牌形象——一个跳舞的小丑。   沈冰月拿着纸端详了片刻,搞不懂是什么意思。也许只是一张废纸,在流浪汉和江彬推搡的过程中掉了出来。咖啡店里不能乱扔垃圾,沈冰月把纸重新折好,塞进了围裙前面的兜里。   废纸?   也不一定。   “你的脑子,就是所见即所得模式。”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又冒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赵老师说的另一句话:“那个人,不是流浪汉。”   不是流浪汉?什么意思?他怎么知道的?不过他的穿着打扮确实不像流浪汉——但不是流浪汉为什么要趴在店里,最后还任由警察把他带走?   问题接踵而来。   “冰月,书里面怎么有钱?”   江彬的呼唤打断了沈冰月的思考,她抬起头,看到江彬从那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里面抽出了一张纸币。   “一百块,什么情况?”   就算脑子再不灵活,沈冰月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看了看手里那个已经没用的咖啡杯,知道这肯定是赵老师赔的杯子钱。   “不行,店里有规矩,这钱不能要,我去还给他。”   “还给他……你还要和他见面啊?他是谁啊?”   眼下是傍晚五点十分,即将迎来晚间的高峰,沈冰月走不开。不过她已经打定了注意,明天下午不忙的时候,她要拜托江彬看一下店,自己去把钱还了。   对了,去哪里还呢?不要说地址,连那个人的名字她都不知道。   沈冰月突然从江彬手里夺回书,翻到最后的版权页。上面写着出版社的名字:星尘出版社。   还有一行,责任编辑:赵知奇。   她把那张百元钞票夹回书里,想了想,又从围裙口袋里拿出那张意味不明的纸,也夹了进去。   这时恰好有客人进来,沈冰月把书放到一旁,和江彬一起忙了起来。   她第一次觉得,这一天,时间过得有点慢。 第三章 忌迁徙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把我唤醒的是咖啡的香味。   我从餐桌上抬起头,环顾四周,判断自己身处何地。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定位,对此我已养成了习惯。   双手动了动,手中的钥匙串发出响声,我渐渐想起这里是静安区的某家快餐店。昨晚的河风吹得我的头有点疼,也许是睡了一觉的关系,现在好多了。   陆续有客人进来买早餐,我从椅子上站起身,肚子里的咕噜声就当是对营业员未曾打扰的道谢。我走出了快餐店。   早上的风不像晚上那么凛冽,反而能拂去一些疲倦,让人神清气爽。   我沿着一条叫昌平路的小马路往前走,由于是逆行,迎面总是碰到焦虑匆忙的上班族。他们穿着不便宜的西装,嘴里嚼着老弄堂里卖的葱油饼。上海属于这群行色匆匆的人,不属于我这种人。   我这种人?   我是哪种人?   昨天我还知道答案,今天早上就不一样了。口袋里的钥匙串发出欢快的碰撞声,我用力握紧,这串钥匙没准儿能让我打开新生活的大门……   不,不像,那个人没有这样的气质。虽然没有看清,但他应该也是个落魄的人。不然怎么可能选择自杀。   想到这串钥匙原来的主人,我的心中便涌上紧张的情绪,连饥饿的肚子都停止叫唤了。   他家里真的有钱吗?如果家里有其他人怎么办?如果他的亲朋好友都过来找他了怎么办?这会不会是一个圈套?   ——问题源源不断地出现,奇怪的是昨天晚上我都没有考虑,这本来是昨天晚上就应该思考的。但那时我只是出于本能,把钥匙和水费单放进夹克衫,披上衣服就离开了河边。我的戒备心理告诉我,不能就这样冲进他家,但我也不想睡在那条死过人的河边。走到后半夜,终于找到一家不打烊的快餐店,我走进去,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   他的“遗物”就这样简单地移交给了我——一个陌生人,一个见死不救的人。不过见死不救不正是他本人的愿望吗?我没偷没抢,人也不是我杀的,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是的,没有关系。没关系的。   我好像无意识中把这句话说出了口,经过我身旁的女人狐疑地看了我一眼,在她眼里,趴着睡了一觉的我肯定更像个流浪汉了。   路边有几棵粗壮的樱花树,现在是冬天,它们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吸引不了任何人的视线。但我却停下了脚步。   我很奇怪,樱花并不是樱花树的全部,只是一部分,明明它的树干、树枝和树根都比那些粉色的小花要大得多,也重要得多,但人们却只能看到花朵,好像樱花一凋谢,这棵植物在他们眼中就不存在了。其实恰恰在最寒冷的环境中,它们的生命力才是最旺盛的,要时刻保持躯干内的活力与温度,抵抗着自然,也顺应着自然。   我盯着光秃秃的樱花树看了好久,仿佛听到它在对过往的行人说:“来看啊,看我啊,我还在这儿呢。”我跟着它喃喃说出同样的话,发现这也许只是我自己的心声,在我想尽办法和残酷环境做斗争的时候,却没有人注意。城市永远属于那群穿着光鲜靓丽、生活丰富多彩的都市人。   “叔叔,你在看什么呀?”   一个小女孩站在我身旁,也好奇地地看着树。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她,一个中年妇女便拉着她走开了,嘴里念叨着:“不要和他说话,神经病……”   我苦笑一声,离开了樱花树。   从昌平路一直走到延平路,转弯,再往前走一条街就是余姚路。这些小路上的门牌号码都不太显眼,不过“静余恬园”的小区名牌很大。   我低头走进了小区,用余光观察着门口的保安。说是保安,其实不太贴切,这里并不是什么高档的商品楼小区,只是一个还算热闹的老式小区罢了。保安明显注意到了我,不过他没有说什么,甚至都不愿多看我几眼。   我可没闲心去探究为什么身为保安却一点都不负责,对我来说,这反而很幸运。   小区并不大,我花了几分钟就逛了个遍,同时摸清了楼房的排布。三号楼就在门口进来第一个转弯走到头。   我站在三号楼前,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挡住了闲杂人等,门禁系统上的数字已经模糊不清,我怀疑它是否还能正常运作。   我伸手拉了一下,铁门发出“哗啦”一声,但并没有被拉开,看起来还能正常使用。我习惯性地闻了一下手掌,闻到了浓重的铁锈味。   铁门旁边是几排绿色的信箱,信箱旁边贴着一些广告单和水电煤气费的催缴通知。广告单贴得毫无章法,并且已经层层叠叠贴了很多,看来小区物业并没及时清理。   我凑到五〇二室的信箱前,眯着眼睛朝里探望。里面积压了很多大小材质各异的纸张,最上面的一张色彩丰富,有这张传单挡着,正常信封都很难再塞入了。看来已经很久没有人打开过这个信箱了。   我知道,眼前这扇铁门和这个信箱的钥匙就在我口袋里,但目前还不是打开的时候。   退后几步,我抬头向上看去,这幢楼的阳台都是朝向余姚路的,我站的地方应该是背面,没有晾衣杆的遮挡,所有的楼层都一览无遗。   数了一下,一共六层,那个人的家在从上面数下来的第二层。这一层有两户人家,眼下我还分辨不出五〇二是哪一户。就算知道也没用,因为现在看去,窗户都紧闭着,要等到晚上,才能从灯光判断里面有没有人。   我揭下一张广告单,把它贴在五〇二室的信箱上。又熟悉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后,准备离开这里。小区里不宽的路面上停着好几辆车,应该都是住户的。我有些想不通这些车要怎么出去,连我这么瘦的人都需要侧身才能挤过留出来的通道。   走出去的时候,保安倒是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我想,要是依然低头走过,会显得非常奇怪,毕竟之后还要来,鬼鬼祟祟的一定不会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所以我大方地回望他,还朝他点了点头。   保安微微愣了一下,随即马上换上一张笑脸,朝我摆了摆手。   同样是穿着别人的外套、顶着乱糟糟的长发,樱花树下的女人说我是神经病,而这个门卫却把我当成住户或者来客。看来,给人什么印象,不在于穿着打扮,而在于正在做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便坦然地接受他的目送,慢慢走出了小区。   经过我的观察,静安这块地区算是比较成熟的生活区域,虽然离静安寺不远,但胶州路、余姚路、延平路这些地方依然保留着老上海的味道,并没有被特别现代化的商业项目大刀阔斧地改动过。当然,我也没有见到太多游客在附近出没。   “静余恬园”是典型的临街式小区,虽然设施比较陈旧,周边也没有地铁站,但十分便利。小区门口就有公交站,最关键的是,附近有很多家房地产中介公司。   想要快速地了解一个小区的基本信息,冒充租客去房产中心咨询是最快捷省力的方式。   我慢悠悠地走过几家知名连锁房产中介,里面人头攒动,真不知道那些行为粗鄙的中年人哪里来的这么多钱。终于,在千里香馄饨店旁边,我看到了一家名为“德业房产”的中介公司。店面和馄饨店一样大,应该不是连锁的,而是私人开设、随时可能倒闭的那种小公司。这正是我要找的目标。   一般来说,房产中介公司越小,员工的培训就越不成熟,很容易问出我想知道的信息。   我装作被竖在外面的广告牌所吸引,停下脚步来回看着上面的楼盘信息。果然,很快就有一个穿着白衬衫、收脚裤、腰上的皮带闪闪发光的小伙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哥,想看什么房子?”小伙子脸上洋溢着热情。   很久没人对我这么热情了,房产销售这个职业很神奇,他们不会像商场里面的营业员那样见人下菜碟。无论你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怎样,只要看一眼广告牌,他们就认为你买得起房子。   不过那声“哥”叫的我有点反胃,很少有人这么称呼我,印象中总这么叫的只有“猴子”,还都是在他要我帮忙做些什么事的时候。不过猴子这个人早就在我的记忆中消失了,现在的他应该如他家人所期望的那样顺利从大学毕业、挣着不低的工资,成为上海这片海洋里不可或缺的一滴水。小伙子的呼唤让我想起了这个和我的生活有过交集的人,这让我有点难受。   我抬眼随便瞄了小伙子一眼,问道:“静余恬园怎么样?”   “哥,你是要买还是租?”   “租几个月,我家在装修。”   “你是一个人住还是?”   “两个人。”   这种时候说“一个人”反而会显得奇怪。   “哦哦,你也知道,哥,静余恬园是个老小区,不好改,所以没有合租的,都是整套……”   “我就是要整套。”   “啊,那你来得太巧了。”小伙子又热情起来,“这边刚好有一套小户型,六十八平,这个小区最小的户型了,黄金地段黄金户型。房东是一家三口,小夫妻带一个小孩,精装修的。最近因为小孩要上学,这个小区配套的学区不好,他们报了卢湾区一家私立的,全家都陪过去了。”   “他们在卢湾区也有房子?”我装作特别感兴趣的样子。   “没有,也是租的,这不为了下一代嘛。所以现在这套房子就空出来了,拎包入住,房东素质高。这也就是前两天刚挂出来的,估计不出一个礼拜就能租掉了。”   随后他报了个价格,我摸着下巴,装作在思考。   “哥,要不要进去坐会儿,喝口水?”   “不用了。”我这才想起已经很久没吃饭了,还好肚子没有发出叫声,虽然很想进去用水来填充一下胃,但小伙子一口一个“哥”,叫得我非常烦躁,只想快点套出一些基本信息就走。我接着问:“这个小区治安怎么样啊?我看着挺旧的。”   “治安好啊,哥你放心,这边的几个小区虽然看上去一般,但这是什么地段啊?黄金地段啊!就算大半夜,也照样有人在街上逛。你看到没,那边的便利店,通宵营业的,水果摊都开到后半夜呢。而且,到了晚上这里更热闹,卖烧烤的都出来了,都是老住户,没啥流动人口,贼可不会来这边。”   我点了点头,没有回答。   一提到钱,我就挑起了治安的毛病,小伙子估计是以为我嫌贵,于是开始给我推荐另外的房子。   “要是你觉得贵,可以看一下这个小区,就在延平路上,便宜,不过是个单间。”   “不贵,价格挺合适的,不过租房子,我肯定是想租个安心嘛。”   “是,你说得太对了。”   “静余恬园这小区是几几年的啊?”   “九一年的,算很新了。”小伙子的职业技能比我想象中的要熟练,脱口而出小区的竣工年份。   确实,不算旧,毕竟上海有太多八十年代的住房,有些楼房甚至连关联的小区都没有,就是一幢危楼。一些老人生活在里面,等待着某一天拆迁。   “这小区里都住些什么人啊?租户多吗?”   “所以说你赶巧了啊,这小区很少有拿出来租的,都是自己住,要么就是挂出来卖二手房,不过真正卖的人也少,毕竟交通便利啊,卖掉的钱根本不够置换一套同样是市中心的房子。住的都是什么人,这我就不清楚了……”   “好。”我故意想了一会儿,说道,“这样,我考虑考虑,你给我张名片,要租的话我找你。”   “哥,你这还有啥好考虑的啊,我跟你讲,错过了这套房,你想再租就难啦。”   “兄弟,这套房子啊,我也觉得好,而且你人也不错,不过,我这不家里还有一个领导嘛,我总得请示请示,下回带她一起来看房。”   “哦哦,明白,明白。”小伙子讪笑着,“那你们得赶紧啊,我给你们留一天,明天没准儿就租出去了。”   “你放心。”我接过他的名片,拍拍他的肩膀,带着笑容离开了。   走过转角,我就把名片随手扔了出去。饥饿感越来越强烈,当务之急是要先解决一顿饭。   乞讨这个行为我是不屑的,我有手有脚有脑子,还没有沦落到那个地步。这么多年混下来,虽然发财的本事没有,但在一个新的地方赚点吃饭钱,还是很容易的。   以静余恬园小区为中心,我像个圆规一样慢慢往外转,同时把周围的路况、商店、行人记录在脑中,寻找能让我赚到钱的地方。   不久,我逛到了二号线静安寺地铁站,在人工售票窗口附近的垃圾桶里找出几张定额发票,塞进了自己的口袋。这些发票都是充值完交通卡的人随手扔的。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终于在距离静余恬园两条街的地方找到了一条合适的马路,等了一会儿,一辆丰田转到我眼前,把速度降了下来。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头东张西望。   路边停着两辆车,都熄火了,司机不在车内。不过地上并没有停车线,丰田车司机显然在观察这条路能不能靠边停车。   附近没有商场,老式小区也没有那么多停车位,除了路边,根本没地方停车。   我迎上前去,张开手臂挥舞指挥着。   “靠上来,靠上来。”   丰田车司机犹豫地看了看我,最后还是开到了我的身边。   “师傅,这边能停车吗?”   我没有理他,继续指挥着。“方向盘打死,打死!对,退,再退……”   车子停完后,我走到车头,问:“停多久?”   “师傅,这边好停车吗?”司机又用上海话问了一遍。   我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也用上海话回答道:“不好停我会收你钱?”   “多少钱啊,师傅?”司机问。   “五块钱一个小时,十块钱畅停,你停多久?”   “我找人吃饭,大概一个多小时吧,你这也太贵啦。”   “你去旁边转一圈吧,都这个价格。”   我心里知道,这个司机肯定已经在附近转了一万圈了。   “这样吧,你先付五块。”我伸出手,“多停一会儿也不要紧。”   “停这儿没事?”   “门窗关好,车耳朵合上,随便停,我也不给你记时间了,下午开走就行。”   丰田司机看了一眼前面的车,掏出五块钱,从窗口递给我。我接过之后给了他一张定额发票,他看也没看,随手就放在了车里。   他走后,我忍着肚饿等了一会儿,又接了两单生意。此时这条路边几乎都停满了。   对这些司机来说,只要付了停车费就会安心,付给谁不重要,找不到停车的地方才是最焦虑的。至于他们出来以后会不会发现挡风玻璃上贴着罚单,就看运气了。   我在一家牛蛙面馆里解决了午饭,下午继续晃荡,看到赚钱的机会就赚一点。   到了晚上,我来到静余恬园对面,不时观察着。三号楼正好临街,我站在路上,能清楚地看到五楼的动静。   五楼有两户,因为没有上去勘查过,我不清楚哪一户是五〇二室。其中一户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亮了灯,客厅的灯一直亮到十一点。但因为拉着窗帘,没有看到人影。另一户始终没有动静。   直觉告诉我,没有动静的那户,就是五〇二室。   正如房产中介的小伙子所说,晚上十一点过后,陆陆续续就有夜排档的摊位摆了出来。炒饭、花甲、烧烤、麻辣烫……这条小马路居然比白天更加热闹。   我要了一瓶啤酒和一份腊肠炒饭,安安稳稳地坐在搭出来的椅子上,慢悠悠地吃喝着。   五〇一室的卧室灯在十二点半之后熄灭了,至此,静余恬园三号楼五楼和其他大多数临街的房子一样,进入了沉睡的夜晚。   我喝光瓶中的最后一口啤酒,离开了这个充满生活气息的地方。   当晚,我蜷缩在静安寺地铁站中,伴着苦涩的酒味告别了这一天。当然,临睡前,我没有忘记再从垃圾桶里翻找出几张定额发票。   接下来的几天我过着重复的日子,赚一些私家车司机的钱,做过几个临时“中介”,当过托儿,甚至去网吧问人“借”过钱。比起体力劳动,我更喜欢用小聪明让自己生存下去。   这段时间,我的状态和过去十几年差不多,但我多了一份期待。打开那扇门之后,迎接我的究竟会是多少钱呢?可能会多得超乎我的想象,也可能一分没有,但对我来说这不是一场赌博。毕竟在哪里生活都一样。   这种日子持续了一个礼拜,临街五楼那间屋子里的灯始终没有点亮。我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再次走进静余恬园。   铁门旁,五〇二室信箱上,一周前贴的广告单还在。我揭下它,揉成一团,扔进冬青树丛中。   掏出钥匙串,我找出里面最小的那把,插进信箱锁孔轻轻转动,居然一下就打开了。   A4大小的广告单迫不及待地弹了出来,我借着小区路灯扫了几眼,然后扔到了一旁。   信箱很快就被我掏空了,几乎都是无用的广告,没有私人信件,没有明信片,除了一张上个月的煤气账单回执,也没有任何水电煤气的缴费通知单,符合我的期待。   铁门试了好几次才打开,开锁时发出的声音比我想象中的大,声控灯正好随之开启。我慢慢地爬上楼梯。   五〇二室门外还有一扇防盗铁门,我将其打开。那份神秘的“馈赠”,此刻离我只有一扇木门的距离了。   这时,钥匙发出窸窸窣窣的摩擦声,我低头看去,才发现是我的手在不自觉地颤抖。虽然耐心地观察了一周,但毕竟我的行为是私闯民宅。   大门的钥匙是十字形的,我曾经摆过“万能开锁”的摊位,最喜欢这种十字形的钥匙。它属于A级锁,里面只有一排弹子,是所有锁头里防盗功能最弱的,一个学过一天开锁技术的人,都能在一分钟之内用一张锡纸把它打开。   但此刻,我却双手捧着这把十字形的钥匙。锁孔在我的眼中变得细小无比,钥匙则巨大而沉重,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顺利将其插入。抹了抹额头上的浮汗,我转动钥匙,锁舌轻盈的跳动声传来,门开了。   之前几晚,我都是想象着这个家的样子入睡的。干净整洁或是杂乱不堪,屋里堆着大量现金,或是到处弥漫着腐臭垃圾的味道……我几乎想遍了所有可能,但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让我感到惊讶。   与其说整洁,不如说空荡。屋子里的东西很少。我关上门,站在门口,像一个等待主人接待的客人,紧张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标准的两室一厅,客厅中最大的家具是一个绿色的皮沙发,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了,坐垫上有擦拭不掉的污渍。沙发前面是一张压着玻璃的茶几,胡乱摆放着几瓶矿泉水和纸巾。客厅里没有电视机,所以另一边的墙壁显得有点空旷。   冰箱旁边的八仙桌上有一片吃了一半的切片面包和半瓶水。上海的冬天阴冷潮湿,面包上早已长出绿色的霉斑,在它旁边摆着一台台历,翻到今年八月那一页。这一瞬间我产生了一个错觉,仿佛穿梭到了过去。但这仅仅是一瞬间的念头而已,现在几乎没人使用台历了,很可能是主人懒得扔。   我走进主卧室,这恐怕是这间屋子里最有生活气息的地方了。床上的被子揉成一团,床下散放着一双人字拖,奇怪的是没有一件衣服。一股霉味和隐隐的腐臭味窜到我的鼻腔里,我走到窗前打开窗,让这间闷了很久的屋子透透气。从窗口向下望,能看到大排档的老板正炒着菜,就在几天前,我还坐在他旁边的小椅子上喝着苦涩的啤酒。   次卧里只有一个空衣橱和一张床板,看起来这个房间是空置的。厨房和洗手间里也没有太多发现,从碗筷和冰箱里的东西来看,之前的主人不怎么自己做饭。   粗粗看去,这是一个奇妙的房间,既保留着主人的生活气息,又好像有很多年没有人进入了。这套不算小的房子,只有几个地方被频繁使用。   而且,看完卧室和卫生间后,我就一直有种感觉,觉得这个屋子里缺少了一样理应存在的东西。很可能是一种生活必需品。   不是衣服。虽说一个自杀的人把衣服全都扔掉了也很奇怪,但我总觉得还有另一样属于“家庭”的东西,这里却没有。   但说到底,我好久没有家了,又怎么知道正常人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我把钥匙扔到茶几上时,瞥见沙发缝里有东西。掏出来一看,是两张崭新的百元大钞。   拿着钱,我心中思忖着,那个人所谓的钱不会就是这两百块吧。虽然对我来说已经是巨款,但作为“遗产”,总觉得有点少。   把钱塞进裤兜的时候,我闻到自己的身上有一丝臭味,这才想起来好久没有洗澡了。毕竟是冬天,不能随便找个水龙头就冲一下。   在不属于我的家里,我原本应该拿了两百块就走。但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很想洗个热水澡。   这么想的时候,我已经离开沙发,朝卫生间走去。拧开水龙头,莲蓬头里喷洒出冰冷细小的水柱。   ——煤气费上个月刚交过。   我耐心地等待着,过了一会儿,水流果然变得滚烫。我脱下衣服,站到莲蓬头下,迎来这久违的享受。   很多烦恼的事情,都随着这冒着热气的水,被冲淡了。   就在这时,我听到客厅里有脚步声。 第四章 宜纳采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总长四百八十米的绍兴路上有许多富有文艺气息的建筑,走上三五步,就能接连碰到出版社、咖啡馆或者画廊。午后的阳光洒在马路两边的梧桐树叶上,投下簇簇斑驳的光影。行人不多,路边有位老人已经坐了一个上午,在面前的画纸上勾勒出老洋房的轮廓,可以看出是二十七号,杜月笙宅邸。   沈冰月忍不住看了一会儿老画家作画,好像一踏进这世外桃源一般的小路,心中就只剩下美好的情怀,早忘了那些乱七八糟的琐事。经过《故事会》出版社时,沈冰月还特意探头朝里面张望了一下。那是她小时候最爱看的杂志。门关着,根本看不出里面有人在忙碌。   似乎为了迎合这条小路的气质,作为一家没有集团附属、独立运营的星级酒店,花园酒店只盖到了六层高,正门也小得很容易错过。它旁边都是四层楼高的老式住宅。   沈冰月注意到,旁边紧挨着的老民宅虽然看起来颇有年代感,却和绍兴路上的时髦咖啡店、书店等相映成趣,又为这条安静的小路增添了几分老上海的市井气。不知道住在这里的人是什么感觉。梧桐树的枝叶紧贴自家窗沿,推开窗就能感受悠然自得的气息。据说最高层——四楼的住户,还拥有天台的使用权。住在这条街上,该是多么美好惬意啊。   收回思绪,沈冰月朝目的地——绍兴路上唯一比四层民宅还要高的建筑物——花园酒店迈步而去。   出发前,她根据《凶手大概就是你吧》版权页上的信息,给星尘出版社打了一个电话,对方告知赵老师约了作者在绍兴路上的花园酒店开会。   这个赵知奇,今天和美女喝咖啡,明天和美女吃下午茶,还美其名曰“开会”,其实就是不务正业吧。不过沈冰月来到绍兴路之后,心里的愤慨就被久违的文艺少女之心所取代。走进花园酒店之前,她先是对旁边的居民住宅心生憧憬,接着又被另一旁的书店吸引了。   这家书店名为“汉源书店”,沈冰月之前也有所耳闻,是著名艺术家尔冬强所办,他在香港有一家出版社,名为“中国通”,这家书店便取自这个名字:中国为“汉”,有源即“通”,故名“汉源”。据说香港影星张国荣先生也曾光临过这里,是很多文艺青年朝圣的圣地。   沈冰月驻足在酒店大门和书店之间,对着汉源书店的方向出了一会儿神,想象着自己在书店里发现了一个大明星,正在认真看书。她没有惊扰他,只是默默地走过。书店里,每个人都是读者,都是爱书人,在混合着油墨香的字里行间,读者与作者进行着一场天马行空的对话。   这里真是太美好了!想到这里,沈冰月都不觉得那个赵老师有多讨厌了,对丁蕊也有了另一种敬佩之情。能写出一本书的人,肯定很有内涵。   她摸了摸腰间的淡粉色斜挎包,暗暗发誓,有空一定要多看书,不妨就从包里这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开始吧。虽然书名听起来不是很厉害,但说不定能让她迷上阅读呢。   这时,她注意到柏油路边躺着一本书,像是被人狠狠地扔在地上的一样,书身折皱,像个孤苦的弃儿。恰好一阵风吹过,一片凋零的树叶在书上方盘旋,书页也被风吹得翻了起来。   到底是有多难看,才会让人这么对待一本书?   沈冰月走过去,蹲下身子把书捡了起来。抖落掉灰尘石屑后,她看了看封面——和自己包里那本一模一样。她站起身,茫然环顾四周,却没找到是谁扔了这本书。   随意丢弃一本书,这种人真是太没有文化了!   把书拍干净,塞进包里后,沈冰月又暗暗发誓,有空一定要多看看书,但还是不要从这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开始了,说不定能迷恋上阅读呢。然后,她收拾心情,走进了花园酒店大门。   工作日,酒店里人不多,一楼的咖啡厅里只坐了三对客人。一对是正在热烈交流的老外,两个一边喝下午茶一边自拍的年轻姑娘,而赵知奇正独自坐在角落里,看着天花板。   沈冰月径直走了过去。   “你好,赵老师。”   赵知奇看到她,惊喜道:“啊,是你!”   “没想到你还记得……”   “你来的正好,快给我加点水。”   “我不是服务员啦!”   “咦,那你是?”   沈冰月把包放到沙发椅上。“我是怪咖的服务员。”   “怪咖的服务员?”赵知奇似乎还没想起来。   “沈冰月,想起来了吗?昨天我们聊过的,你来我们店里,点了一杯卡布奇诺,还加了一碟醋,我当时就觉得你这个人好奇怪——”   “我好像想起来了,你不用往下说了。”   赵知奇挥手打断,然后牢牢盯着沈冰月的胸部,似乎在回忆“沈冰月”这三个字——的胸牌。   沈冰月顺势坐下,看着这个穿着西装却一脸痞相的男人。这位星尘出版社的编辑,年龄比沈冰月想象中的出版社编辑要年轻许多,总是一身正装打扮,今天他穿着深色西装和驼色羊毛衫,打扮得很考究。五官虽然不算精致,但非常耐看,额上的刘海微微卷曲,看似随意其实应该精心打理过。整个人走的是儒雅沉稳型路线,眼神却透着狡黠和不安定,甚至可以说轻佻,和他的身份和穿着所表现出来的内敛稳重背道而驰。沈冰月平时接触最多的男性就是江彬,和那个充满活力、单纯直接的肌肉男相比,赵知奇更有潜在的危险性。但不知为什么,沈冰月虽然心里别扭,对他却并不反感。   “没打扰你吧,赵老师?”   沈冰月客气地问道。她注意到桌上除了赵知奇面前的咖啡外,旁边还有一杯冰激凌。   “没有没有,我跟我的作者聊闲天呢,她去洗手间了。哦对,你也见过她,中国推理界的当红辣鸡——呃辣子鸡,丁蕊老师。”   又是她。他们两个果然不是工作关系这么简单。   “她最近出的《凶手大概就是你吧》销量还可以,我们正商量续作的事呢。”   沈冰月踌躇着要不要把刚刚在路边捡到书的事告诉他。   “当然啦,说是销量还可以,跟国外的经典推理小说还是有差距。中国的原创推理小说一直卖得不好,不过最近有不少有才华长得也好看的作者冒出来,我对未来还是很有信心的。”赵知奇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完全不管沈冰月是不是感兴趣。   其实主要是长得好看吧,沈冰月心想,有没有才华要读者说了算。   “你平时看推理小说吗?”   “啊?”沈冰月没想到赵知奇会这么问,“抱歉,我不怎么看……”   “要看的呀。”赵知奇恳切地说,“我以前也不看。”   “后来呢?”   “后来识字了,就开始看了。可以说,从小博览群书。”   什么乱七八糟的!沈冰月在心里骂道。   “可推理小说里的杀人手段不太会在现实中实现吧?”   “不,不是不太会。”赵知奇反驳道,“是完全不会。”   “那——”   “可以开拓思路嘛。推理小说又不是答案集,别指望它能给你带来什么实际的帮助。通俗小说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让你放松。但推理小说还有一点特殊的功效,就是训练你的想象力。我觉得你很需要。”   沈冰月没有听出赵知奇在讽刺她,不住地点头赞同。   “想不想训练想象力?”   “想。”   “很好,那你就看看这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   “啊?”   “啊什么啊,训练想象力啊,书我已经送给过你了。”赵知奇戳了戳自己的脑袋,“你还可以购置一百本,放在你们咖啡店,供客人取阅,我想生意一定会更好的。”   “放了书,咖啡店的生意就会更好吗?”沈冰月表示怀疑。   “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你们买了一百本之后,我的生意一定会更好的。”   搞了半天,赵老师不像编辑,更像销售。   “好的,赵老师,我会向我们店长建议一下的。对了,说正事。”   沈冰月看越聊越远,赶紧从包里拿出书,放在桌上,推给赵知奇。   “才一天,你……就把它翻烂了?”赵知奇感动得快哭了。   “对不起,我拿错了,这本是在路边捡到的。”沈冰月连忙抽回书,把那本崭新的拿了出来,“这本才是。”   听到是路边捡的,赵知奇真的哭了。   “这是昨天你送我的书,还有一百块。我不能收。”   “为什么……”   “因为我们店里有规矩,不能让客人赔……咦?”   沈冰月惊讶地看到,赵知奇二话没说就把一百元纸钞拿了回去,然后哭丧着脸继续说道:“为什么要丢在路边……”   “这……”沈冰月不知该怎么安慰,“我想可能是因为写得烂吧,跟你没关系。”   “有道理。”赵知奇的脸色迅速恢复了平静,“这里的咖啡也不错,要不要尝一尝?”   “不用了,我……”   没等沈冰月回答,赵知奇就招手叫来服务员,点了一杯“早安咖啡”。   “说是‘早安咖啡’,其实全天都供应。一般像你们这种第一次来这里的,我都会推荐品尝‘早安咖啡’。很可惜,丁蕊老师说要吃冰激凌,我只能让你尝尝了。”   经赵知奇这么一说,沈冰月瞬间觉得这个咖啡不怎么样。   “赵老师你经常来这里喝咖啡吗?”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我是来工作的!”   “那你经常来这里工作吗?”   “当然不是了,我就是来喝咖啡的。”   沈冰月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她完全无法理解赵知奇的逻辑,感觉前言不搭后语。   “不过啊……”赵知奇又神神秘秘地开口道,“有时候我也会带女朋友来这里开房。”   “喂,没有人问——”沈冰月感觉自己的脸瞬间变得滚烫了起来。   “这里的最高层,六楼,虽然没什么风景可看,但房间还是很不错的。”赵知奇没理会她,依旧陶醉在回忆中,“床大且软,你知道关键是什么吗?是窗帘。进房间之后门卡一插,房间内所有的灯都会亮起,同时窗帘会自动合上。”   “窗帘自动合上?正常的不是一进房间,窗帘会自动打开吗?”沈冰月感到疑惑。   “你经验太少,现在很多酒店的高级套房都采用这样的设计。”赵知奇解释道,“可以说是专门为情侣设计的。房间里没有客人的时候,窗帘是打开状态的,好让阳光照进来。客人一进门,窗帘就合上,方便他们做一些……正常的事情。”   “是奇怪的事情吧?”   “我说的正常的事情,应该就是你说的奇怪的事情。”   说话间,服务员端着咖啡走了过来。沈冰月早就不想继续窗帘的话题了,顺势问道。   “这咖啡为什么要叫早安咖啡呢?”   “可能单纯觉得这个名字好听吧。不要小看了名字,你们咖啡店就是没给咖啡另外取名,其实是不对的,什么摩卡、拿铁……这些都太冰冷单调,客人不会对它们产生附加的感情。当你加上一个名字,比如‘午夜呜咽’、‘远在眼前的惆怅’,一杯普通的咖啡就会瞬间被注入生命,活了起来,有了感情。”   沈冰月觉得,如果是取这么难听的名字,咖啡本身应该不太愿意被注入生命吧。   “取名是门艺术啊。”赵知奇自顾自地说着,“就比如说你的名字,沈冰月,取得就很不好。字面上来说,是冰清玉洁、高高在上。但加上姓,听起来就像水冰月。可见,给你取名字的人没怎么好好思考。你看我的名字,知奇,知道奇怪的事,是不是很符合我的个性呢?还有啊,丁蕊这个笔名,是我给她取的。”   沈冰月才知道,丁蕊这个听起来特别俗气的名字,居然是笔名。   “丁,是希望她签名的时候可以省力一点,毕竟这是姓氏里面笔画最少的字之一了。蕊这个字呢,就代表了我对她写推理小说的寄托:诡计用心,动机真心,逻辑小心。”   “那上面的草字头呢?”   “这个草字悬在上面,是要时时刻刻提醒她,当她没做到三个心的时候,我会这样骂她……我们再来说说给书取名。现在很多侦探小说取名都很随便啊,比如之前有个姓韩的作者给我投稿,我一看名字,都是《XXX事件》,当场就拒稿了。我印象中只有上个世纪的推理小说才这么取名。当然了,也不能太夸张,我认识一个编辑,手上有一本连环杀手砍头的推理小说,取的名字是《猎头师》,土不土?结果居然卖得挺好。做了一番市场调研才知道,买的人都是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   赵知奇说着,突然停了下来。正要把找零放进口袋的手也停住了,接着展开一张十元纸币定睛端详。   “怎么了,赵老师?”   “你有没有觉得左边这张十块钱有些奇怪?”   赵知奇把两张十元纸币反面朝上,摊在桌上给沈冰月看。   心思细腻、观察敏锐是沈冰月从小到大被公认的优点,就像玩“大家来找茬”一样,她很快就找出了两张纸币的区别。   “左边这张,数字‘10’后面没有‘YUAN’这个拼音。”沈冰月指着钱说道,“这是假钞吗?”   赵知奇颇为得意地收起纸币,说道:“不,是真钞。”   “真钞怎么会——”   “这张纸币,是人民币唯一的错版币。”   “错版币?”   “一九九九年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背面漏印了人民币单位‘YUAN’,但发现漏印的时候,纸币已经在市面上流通了。后来的几年时间,它被银行收回、销毁,直到二〇〇五年新版十元纸币发行。到现在,这个背后没有‘YUAN’的九九年版十元纸币的存世量已经很稀少了,基本上只能在纸币收藏者的家里看到。”   “这么说来,这张错版币很值钱喽?”   “那倒没有,毕竟不是什么稀有的古钱币,而且纸币收藏界只认新钞,这张都这么旧了,估计也就值几十块吧。像我这么视金钱如粪土的高尚人士,它在我眼里,就是一张普通的十元纸币,你看我现在就用了它。”   说着他又扬手叫服务生过来。   “赵老师,原来你对纸币收藏也这么有研究啊。”   “哪里哪里。”赵知奇谦虚道,“不仅是纸币,所有与纸有关的东西,我都略懂、略懂。”   这句话提醒了沈冰月,她在包里摸索着,掏出那张莫名其妙的纸条。正好眼前有个从事出版行业、自诩对与纸有关的东西都有所了解的专业人士,那么不妨请教请教他,不然放着也是一块心病。   “服务员,给我也来一杯‘早安咖啡’,谢谢。”   “好的,先生。”服务生接过钱数了一下,从里面拎出一张,还给赵知奇,“不好意思,这张是假钞。”   “什么?”   “这张是假钞。”   “我听到了!”赵知奇气道,“我的意思是……什么,这张是假钞?”   “是的,这张是假钞。”   “我听到了!我的意思是……你再仔细看看!”   “越看越假。”服务员把纸币摊在桌上,“您看,这张纸币的背面少了‘YUAN’,应该是假钞漏印了。”   “你懂什么,这是错版币!一九九九年发行——”   “滴滴滴滴滴!这张是假币!”一个机械声传来。沈冰月惊讶地看着服务员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验钞机,把那张纸币塞了进去,里面又传出一阵假钞提示音。   “这……这张假钞是刚刚你给我的!”   “先生,这张假钞明明是刚刚您给我的。”   “我……”   “算了算了,赵老师。”沈冰月不想看着两人的对话毫无营养地继续下去,出声打断道,“我正好有零钱。”说着给了服务员一张十元纸币,服务员这才微笑着说了声“慢用”,离开了。   经过刚才的事情,沈冰月已有些后悔把那张纸拿出来了,但为时已晚,赵知奇看到了。   “咦,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没等沈冰月缩回手,赵知奇已经把纸抽了出来,凑在眼前仔细地观察着。   “这是昨天那个流浪汉掉的。”沈冰月索性和盘托出,“我看不懂上面写的是什么,但你说,那个人不是流浪汉。”   “哦,你说那个人啊,趴在角落的男人。”   赵知奇把视线从纸上移开,看着沈冰月。   “是的,我一开始也觉得他是流浪汉,毕竟这种蹭地方睡觉的人在咖啡店和快餐店里都很常见,后来听你说他不是流浪汉,晚上我就仔细想了想。”沈冰月说道,“他穿的衣服面料不错,不像是没钱的人穿得起的。鞋子也不错。”   “看来你的脑子还没那么傻——不,脑子可能还是傻,不过观察得挺仔细的。”赵知奇直视着她,说道,“你说的这些都是服饰上的细节,果然是小姑娘会注意的地方。不过你还要考虑到,他的衣服和鞋子有没有可能都是捡来的?”   “应该不会,衣服和鞋子都很合身,一个流浪汉能捡到这么合身的好衣服,概率太小了。而且……”   “而且什么?”   “我观察到他左手的无名指上有戴过戒指的痕迹。既然痕迹还在,说明不久前他还戴着婚戒,是最近才出于某种原因摘下来的。”   “很好。”赵知奇的口气真的像老师一样,“那你觉得他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赖在你们咖啡店里不走?”   “可能……和老婆闹矛盾了?”   赵知奇立刻反驳。“不对。一个有身份也有钱的人,就算和老婆闹别扭了也不至于沦落到在你们的咖啡店趴着睡,而且他们往往在意脸面,不会让事情发展到进派出所的。你的观察确实很仔细,不过,想象力还有待加强啊。”   “是。”沈冰月应了一声,忍不住问道,“那你觉得……”   “我觉得,要加强想象力,就要看看这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这样吧,你回去买一百本——”   “怎么又绕回去了!”沈冰月气得拍了一下桌子,“赵老师,你的想象力比我丰富,那你认为那个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赖在我们咖啡店?”   “你刚刚说能看到戴戒指的痕迹,那你有没有想过,戒指去哪儿了?”赵知奇反问道。   “会不会是……掉了?”   “能留下明显痕迹的戒指,一般很难脱下来,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就掉了呢?”   “确实。”沈冰月垂下了头。   “没关系,作为一个未婚的小姑娘,这确实有点超出你的知识范围。”赵知奇这时突然柔声安抚道,“那枚戒指,应该是他主动摘下来的。”   沈冰月闻言抬起了头。加点的那杯“早安咖啡”也已经端了过来,赵知奇喝了一口,手指把玩着陶瓷杯的杯口,接着开口。   “出于什么目的我不知道,可能他想寻找一场艳遇,嫌手上的戒指碍事,又或者是走投无路了去换成了钱,也可能是更加离奇的理由。有太多理由了,我们光凭想象力去凭空揣测,是无法得出定论的。但你刚刚给我看的纸,如果真是那个人掉的,可就有意思了……”   “这张纸是什么意思啊?”沈冰月来了精神,“什么灰熊、公牛的,后面的数字也莫名其妙,会不会是什么代号?”   赵知奇没有回答,他再次拿起纸,闭上眼睛用手指摩挲着,似乎在全身心地感受纸张,与它交流谈心。沈冰月也只好安静啜饮着咖啡。   过了一会儿,赵知奇终于从老僧入定的状态苏醒过来,他睁开眼睛说道:“二百一十乘二百九十七毫米,植物纤维合成,没有异味,是最普通的A4纸。到处都有卖。”   “没错,我用店里的A4纸复印的。”   “喂!那你让我看什么!”   “我是想让你看一下内容。”   “内容?那我怎么知道,乱七八糟的。冰月啊,我是编辑,不是算命师傅哦。”   “不要叫我冰月!你刚刚还说你有想象力,那你能不能运用你的想象力,想象一下呢?”   其实沈冰月也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不过就是一个店里的过客留下的东西——不,连客都算不上。世界上奇怪的人多了,比如眼前的这个赵知奇,看起来就没比那个趴着的男人正常多少。但既然已经跑到这里问起这件事了,赵知奇的态度让她也不想就这样无功而返。最起码,要挫挫他自恋的气焰。   赵知奇左手食指推着鼻梁上的镜框横梁,手掌遮住了下半张脸,只露出一对深邃忧郁的眼睛。看样子正集中注意力思考着。此时的他显得沉稳又专注,以至于整个人看起来又有点靠得住了。沈冰月不禁心生几分期待。   “完全搞不懂啊!”数秒后,赵知奇咬牙切齿地说道。   沈冰月在心里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   “这是汤川学的台词。”赵知奇补充道。   “汤川学?”   “就是伽利略,神探伽利略。”   “伽利略不是物理学家吗?”这点常识沈冰月还是有的。   “我说的是日本推理作家东野圭吾笔下的侦探,绰号叫神探伽利略,真名叫汤川学。说来也奇怪,他出场的时候从来没说过‘大家好,我是神探伽利略’,那为什么要起这个书名呢?莫非是有销量上的考虑?”   “等一下……赵老师,”沈冰月又跟不上赵知奇的思路了,“我们在聊的是这张纸,对吧?没错吧?”   “没错,我只是套用一下汤川学的台词,发现特别适用。他每次遇到案子的时候都会故弄玄虚地来这么一句,但最后总能破案,人设的一部分。”   “这么说,你也像他一样,胸有成竹喽?”   “对,我很肯定。”赵知奇把纸还给沈冰月,“我是真的不知道。”   沈冰月彻底泄气了,聊了这么久,居然一点帮助都没有,早知道还不如把钱还了就走呢。   “不过……希望警察能够好好问他,虽然他很可能不会开口。”   “为什么?”   “没有证据,不一定准,只是我的直觉。”赵知奇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看到那个跳舞的小丑,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沈冰月不自觉地俯下身子,朝赵知奇凑了过去。   “马戏团?”   “可惜。”   “可惜什么?”   “胸太小了。”   沈冰月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明明腿这么长,可惜啊……”   “你!……”   沈冰月连忙缩回来靠上椅背,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胸口。当然她也知道,根本没什么东西好捂。   赵知奇得意地坏笑着,他现在的模样,完全就是一个痞子,只不过穿得比较得体而已。   “好啦,反应不要太大,我又没说错……回到正题,马戏团,然后呢,又联想到什么?”   沈冰月不敢再往前凑了,生怕他做出更加出格的举动。   “马戏团……联想到什么……”   “哎呀,扑克牌!”赵知奇忍不住公布了答案,“你就不能联想出一个combo来吗?”   “combo……什么……”   “说了你也不懂,因为这是我自己造的词。意思是连续联想能力。”   “你刚刚说,扑克牌……”   “扑克牌里面的鬼牌,不就是一个跳舞的小丑嘛!你联想的时候要稍微带点跳跃。”   “好,我明白了。”经赵知奇这么一说,沈冰月也觉得纸上的小丑和扑克牌里面的小丑确实有点相似。   “好,我们再来一个combo,从扑克牌,可以想到什么?”   “……扑克脸?”   赵知奇打了一下响指。“是赌博啊。”   沈冰月露出了扑克脸。   “好了,联想到这里,是不是发现串起来了?现在我们再回头看一下那个男人,你已经根据表面情况分析出不少线索了,就是不敢往下多想一步。他穿着得体,却不回家,除了去咖啡店免费蹭座没有其他地方可去,这说明他是短时间内突然没钱的。戒指是他主动摘下来的,为什么,为了换钱啊!所以他不敢回家。身份证可能也没有,抵押出去了,因为他欠了一屁股债!所以他宁愿去警察局,也不想在外面晃荡,因为随时有可能遇到追债的人。当然了,不管是你们还是警察问他,他都不会开口。这样,你们就只能把他当做一个扰乱公共秩序的人,但说出来了,赌博这件事就暴露了,变成了犯罪。”   沈冰月呆呆地听着这番话,看似东拉西扯毫无重点,却渐渐把一件事的来龙去脉归理清了。   “所以,如果警察能够对他重视一点,幸运的话,可能会扯出一个赌博集团,这是大案子啊!”赵知奇继续说道,“至于纸上印的那个小丑图案,其实没有太多参考价值。中国最大的扑克牌制造厂商是上海的姚记,发展不过二十个年头,已经形成垄断,甚至与澳门多家赌场达成了合作。但扑克牌的印刷制造没有太大的门槛,有些地下赌场是直接和印刷厂合作的,这其中的鬼牌图案就五花八门了。你去网上搜一下,还有很多定制的鬼牌。既然他们会印刷自己的文化用纸,说明这个集团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也有可能规模不大,但是老板很装。突破口,我认为还是在那个男人身上。”   如果真如赵知奇所说,倒真的值得引起重视。但沈冰月也知道,如果那个人一直不肯交代,派出所也没有权利在无证据的情况下有太多动作。很多抢劫、强奸,甚至杀人案件的凶手,都是由小小的罪恶开始的,而在萌芽阶段,警察往往起不到太多的作用,这也是一种无奈。   更何况,以上推论都是赵知奇的一家之言,没有任何证据。也许是他想得太多了,也未可知。   “赵老师,”沈冰月客气地说,“谢谢您的想法,虽然对我没有任何价值,但我还是——”   “哟,赵老师,有客人啊。”   一个娇滴滴的嗓音伴随着高跟鞋的声音传来,沈冰月转头看去,昨天在“怪咖”见过一面的丁蕊走了过来。上海的十二月非常冷,她居然还穿着短裙,手里挽着一个精致小巧的包,上面有一串英文字母。沈冰月对奢侈品牌没有太多的了解,不知道是什么牌子,她只知道这种包的装饰性大于实用性,小得连一本书都放不下。   当然了,对很多女人来说,现在出门包里只要塞一包纸巾、一个手机,就足够了。   见美女款款而来,赵知奇立马笑逐颜开地站起身。“丁蕊老师,你来得正好,我们聊完了。我给两位介绍一下,这位是沈冰月,是……啊,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她是特意过来请教我一个日常之谜的。这位是丁蕊,著名推理作家。”   沈冰月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道:“丁蕊老师,你好。日常之谜不过是顺带的,那就不打扰你们了,真的特别感谢赵老师的意见……”   “哎,别呀,哪儿有急着回去上班的,现在的年轻人觉悟就是不一样,多坐一会儿嘛。”   “不了,我……”   赵知奇和丁蕊的打扮、气质都和这里的环境非常相符,而穿着厚重毛衣的沈冰月出现在这个画面中,就有点格格不入了。但丁蕊根本没有听她的话,直接把服务生叫了过来,点了两份蛋糕,还给沈冰月加了一杯冰激凌奶昔。   “放松放松啊,冰月,我和赵老师也是聊作品,碰到瓶颈了。难得有普通读者过来,给我们提供点意见呗,下午茶我请。”   说着,丁蕊亲昵地拉着沈冰月坐下,就像相熟的闺蜜一样,完全没把她当外人。这时候,蛋糕和奶昔也正好送来了,盛情难却,沈冰月只好坐下。当丁蕊把盛着蛋糕的盘子往前推的时候,沈冰月发现了异样。   “咦,丁蕊老师,你的手指怎么了?”   她的右手手指上,有红色的印记。   “哦,刚刚补妆,不小心蹭到口红了。”丁蕊缩回手指,“冰月,你和赵老师聊什么呢?能跟我说说么?”   丁蕊戴着美瞳的眼睛盯着沈冰月,就算同为女性,沈冰月也被这双美目勾得心里荡了一下。沈冰月连忙捂了一下口袋里的纸,摇头说:“不好意思,这个不能透露……”   “哈哈哈哈。”   丁蕊突然捂着嘴笑了起来,好像特别开心,边笑还边看赵知奇。   “又不是拍电影,沈小姐比警察还谨慎。”赵知奇回望着丁蕊,笑道。   一瞬间,沈冰月觉得自己就像是动物园里的河马,被人围观,还被嘲笑,虽然没有恶意。   为什么是河马?沈冰月自己也不知道。   “虽然刚刚赵老师没说,但我也认出来了,你就是昨天咖啡店里的女服务生吧。我来采访一下,你为什么要做这个工作啊?”   丁蕊右手握拳,伸到沈冰月面前,假装握着一个无形的话筒。   “我……”   沈冰月不傻,她知道,如果说“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肯定又会听到新一轮的笑声。但这是实话啊。多么坦荡的实话,她敢在任何地方大声说出口,唯独此时此地,她说不出口了。   “那你为什么要当作家啊?”   为了掌控局势,沈冰月反问道。   “我?”丁蕊一愣,随即又咯咯笑了起来,“因为要赚钱呀。”   沈冰月没想到丁蕊这么诚实。   “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作家。”丁蕊收回“话筒”,微微抬头,似在回忆,“但太难了,我没什么天赋,只能随便想想。后来生活所迫,只好去找工作,去了静安寺的一家广告公司,每天朝九晚五。”   “那挺好的啊。”   “凌晨五点。虽然有双休日,但是——”   “双休日的时候也没心情谈恋爱。”赵知奇插嘴道。   丁蕊白了他一眼,却没有生气。“我当时有男朋友的,不过感觉自己越来越忙,却越来越空虚。”   沈冰月安静地听着。   “就这样两年过去了,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和两年前并没有什么不同,工资还是这么点,也没有学习到新知识,接触到更宽阔的世界,唯一熟练掌握的技能就是知道微波炉几分钟转出来的全家便当最好吃。我想,这样可不行,我不能这样活一辈子。不,多一天都不行。”   “后来就……辞职了?”   “后来就分手了啊。”   “什么?”   沈冰月一脸莫名。   “我们公司的HR工作失误,本来要把薪资表发给老板的,结果发给了全体职员。”   “啊?”   “结果可想而知啊,公司大混乱,但对我的冲击特别大。我发现自己这么努力在工作,工资依然是最低的那一批。我的那些好闺蜜也和我同病相怜,但是还有一些人,甚至是新来的,平时和我没什么交流,工资却是我的好几倍。”   职场上的事沈冰月不是特别懂,这时候也只能随便听听。   “我和他们完全不是一个圈子的。”丁蕊发出感慨,“这就是我当时的感觉。”   “职场就是这个样子的吧……”沈冰月小心翼翼地说。   “不不,完全不是职场的问题,是我的问题——我没有入对圈子。”   “入对圈子?”   也许是和赵知奇接触多了,丁蕊的思维也和他一样,像下跳棋。眼下,沈冰月被这个跳棋高手打得没有还手之力。   “和什么人在一起,就决定了你是什么人。”   “所以,你就分手了?”   “对,还离开了原来的朋友,也辞职了,我要进入一个新圈子!”   虽然一知半解,但沈冰月总算有点跟上她的思路了。   “我在家闲了几个月,不知道要怎么接触有钱人的圈子。有一天,偶然在新闻里看到中国作家收入排行榜,我想,加入这个圈子也不错,正好我在家,有大把的时间写作。后面只用了三个月,我就把我的第一本书《穿风衣的真相》写完了。书出版后,我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版商、作家、影视公司都来找我,我终于进入了新的圈子。”   “所以说,有梦想就要坚持,你的梦想虽然起步得有点晚,但总算证明这条路没有走错。”赵知奇笑眯眯地看着丁蕊,“如果你不辞职,现在应该还过着朝九晚五的单调日子。”   “是啊,怎么可能今天坐在这条漂亮的小街上,吃着美味的冰激凌,和旁边小区里那些坐在天台上晒太阳的人一样,享受时间的自然流动呢?”   “很多作家,一开始都是坐家。”赵知奇说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冷笑话,但没人笑。   沈冰月是因为听不懂。丁蕊不一样,是单纯觉得不好笑。   “这说明你天生就是写推理小说的料,处女作就火了。”沈冰月由衷地夸赞道。   “才不是呢。”赵知奇却突然反驳,“她写的稿子,根本没有出版商想出。也不是什么推理小说,最多算个鬼故事。”   “讨厌啊,赵老师,这你都往外说。”丁蕊娇嗔地拍了赵知奇一下。   “一般人不能说,但这位是沈冰月啊,会代表月亮消灭我的,我忍不住要坦白从宽。”赵知奇笑道,“本来我是不打算出版的,可是丁蕊老师太坏了,设陷阱啊,发给我的投稿邮件里还有个附件,是她自己的照片……”   “然后你就给她出版了?”沈冰月惊讶地问。   “怎么可能!我虽然喜欢美女,但也是专业的编辑,还是要看作品质量的。当天晚上我就约她出来,针对作品质量促膝长谈。”   沈冰月吓坏了,慌张地看向丁蕊,却发现她特别平静。   “后来啊,我把《穿风衣的真相》的结尾部分改了,从一个鬼故事改成了本格推理小说。这才能够正式出版。”   沈冰月看看赵知奇,又看看丁蕊,只见两人含情脉脉地互看着,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不过如果赵知奇所言属实,那他简直是一个天才,能把别人写的蹩脚的鬼故事,硬生生改成一本大受欢迎的本格推理小说。   “当然了,后来的书,都是小蕊自己写的。毕竟她很擅长气氛渲染和心理描写,只是在动笔前,她会找我商量剧情梗概,就像今天这样。”   “可以说,没有赵老师,我就不会成为作家。遇到你真是太好了。”丁蕊语气暧昧地说道。   和这两个人聊天确实非常放松,沈冰月甚至忘了自己今天是为什么而来的,像在和两个认识很久的朋友喝下午茶,这种轻松的感觉她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不过两人的对话结束后一时间没有人开口,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尴尬。赵知奇不知为何垂着头,手指不停摩挲咖啡杯杯口。   场面一度有点冷。   也许是因为自己在场,有些话他们不方便说,不如趁此机会回去吧。沈冰月想着,站起了身。“赵老师,丁老师,谢谢你们的招待,我得回去了——”   “等等!”   “怎么了……”   赵知奇突然大声喝道,把沈冰月吓了一跳。   “不妨多坐一会儿,和我一起听听丁蕊的解释吧。”   “解释……解释什么?”   沈冰月茫然地看看丁蕊,发现对方也是一脸惊讶。就像直播节目中突然被主持人提问的嘉宾。   “丁蕊老师,请你解释一下。”赵知奇抬起头,锐利的眼神射向丁蕊,缓缓说道,“你刚刚,杀了谁?” 第五章 忌纳财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我关掉莲蓬头,安静地听着。   不知道是幻听,还是滴滴答答的水流声让我听错了。在我耳中,这半夜响起的脚步声大到整幢楼的人都能听见。   是谁?   我脑子里胡思乱想着,脚却像长在淋浴房里一样,根本挪不动。或者说,我怕我发出的声音被外面的人听到。难道这是一个圈套,现在要被抓个人赃并获?   不,不可能,没人会这么无聊,设局陷害一个一无所有的我。   我透过蒙着雾气的玻璃紧盯着客厅的方向,有一瞬间,我看到一个穿着大斗篷的人从客厅晃过。等我擦干玻璃上的雾气,又不见了人影。   不知过了多久,脚步声已听不到了,我还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站在浴室中。天花板上聚积的水蒸气变成冷水滴了下来,打在我的身上,我这才想起自己浑身湿透,正一丝不挂地站在卫生间里,寒冷的感觉一瞬间将我裹住。   我迟疑了一会儿,手缓缓伸向水龙头。热水倾泻而下,身体被温暖重新包裹的同时,耳中也只剩喧哗的水声。   刚才的声音,就像压根儿没有过一样。   不,就是没有,是我幻听了。   为了重新回到轻松的心情,我随意哼起了即兴创作的曲子。   突然,在水流与调子形成的交响曲中,传来开门的声音。虽然隐隐约约,却确定无疑。   我连忙又关掉了莲蓬头,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   “谁?”我问道,“谁在外面?”   我极力压低自己的声音,却又希望传到屋子的每个角落,紧绷的嗓子有点破音,我几乎认不出自己的声音了。   没有回答。   我打开淋浴间的玻璃门,冲了出去,完全顾不上寒冷和湿漉漉的脚了。   和我进来时一样,房间没有任何变化,桌子上的面包还是有很多霉斑,好像在我洗澡的时候,这里的时间都是静止的。至于房门,当然紧闭着。   “谁?出来!他妈的给我出来!”   我保持着攻击的姿态,在客厅中央叫着。   除了卧室窗外传来的风声,没有丝毫动静。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觉得全身的力气被人抽掉,脚一软,瘫坐在了地上。   太可笑了!   我为什么要自己吓自己,这里怎么可能有人?除了一个赤身裸体、神经病一样的我,这里怎么可能还有其他人!   我回忆了一下刚才听到的声音,如果真的有人开过门,那他进来后去哪里了?躲在衣橱里?卧室的床底下?我突然不想去一一查看,只想快点儿带着两百块钱离开这里。   我站起身,回到浴室披上了衣服。   还能清晰地听到风的声音,我想,也有可能是我把风声当成了人的声音,再加上脑子里的胡思乱想,才造成了错觉。   走之前把我打开的窗户关上吧。   我径直走到卧室的窗前,关上窗的瞬间,感觉这个房间又和外面的世界隔离开,一下子安静下来。可以看到窗外的大排档小摊边有人正吃着烧烤,有人手插在兜里小跑着,这一切就像一部无声电影,非常不现实。   看着看着,我觉得有点儿不对劲,有一个人站在离大排档不远的地方,既没有吃东西,也没有跑步,而且看样子已经站了很久了。他面朝着我,戴着帽子的头微微扬起,虽然看不清楚,但我知道,他正在看我。   我吓了一跳。但距离比较远,他应该看不清楚我的脸。我们静静地对望了一会儿,只见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什么东西,然后低下头,双手间出现了一点火光。   接着,他把手塞回大衣口袋,继续扬着头,只不过嘴边多了根烟。不过我只能看到一个几乎静止的黑色剪影,和一点忽明忽灭的火星。   半夜的开门声、客厅中的脚步声、楼下的神秘人……我观察了这个房间一个多礼拜,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它是正常的。但当我进来之后,却接二连三地发生难以解释的事情,这让我又变得不安起来。   “咚咚咚、咚咚咚……”   正想着,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虽然是正常有礼貌的敲门方式,不过在这个时候响起,神经脆弱的我听来不亚于响起炸雷。   直觉告诉我不要去开门,但一直躲在这里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不,不能这样,我要开门。大不了把两百块钱还给人家,只要门外不是警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我有把握应付突发状况。   再回过神来,窗外那个抽烟的黑影已经不见了。大排档附近依旧人来人往,一派热闹的夜生活景象,抽烟的人就像从来不曾出现过。   先不管他了。我给自己鼓了鼓劲,大踏步朝门口走去。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门。外面走廊里的灯亮着,一个女孩正隔着铁门紧张地看着我。   “不好意思,打扰了……”女孩怯生生地说,“我住在隔壁。”   “哦,什么事?”   看到女孩的时候,我悬着的心就已经放了下来。她穿一件墨绿色大衣,里面是红色的毛衣,配上黑色的裤子,简直像一棵圣诞树。这个看起来二十出头、比我还紧张的小姑娘,绝对不会对我构成威胁。   “我捡到了这个。”   女孩扬了扬手中的纸,然后从铁门的缝隙递给了我。   “我刚回家,发现你家门口有一张纸,就捡起来看了看。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女孩快速地摆动双手,“然后我想,这东西大概对你很重要,就冒昧地敲了门。”   我打开对折的纸,上面只写了一行字:   12.15.18:00,上野别墅20幢。我把两万还你。   没有署名。   看女孩的样子不像在骗人,但我晚上进来的时候很小心,不可能错过一张放在门口的白纸。所以应该是我进来之后到女孩回家的这段时间内,有人把这张纸扔在了门口。   我心生疑虑,是送错了吗?没有楼下铁门的钥匙,放这张纸的人是怎么进到这幢楼里的?纸上写的两万元欠款,难道是那个人的“遗产”?   种种疑问接踵而来,但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   “谢谢。”   我对铁门外的女孩挤出一个笑容,准备关门。   “啊,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   “你是谁?”   女孩的话仿如晴天霹雳,我没能控制住脸部的肌肉,狠狠地瞪着她。   “啊,我的意思是……你是刚搬来的吗?”女孩看到我狰狞的表情,吓得又疯狂摆起了双手。   顿了一顿,我说道:“我一直住这里。”   “哦……”   “还有什么事吗?”   “没有……了……”   女孩说到一半,突然瞪大了眼睛,越过我的肩膀看向屋内。我扭过头,除了绿沙发,她应该什么都看不到。   我用身体挡住女孩想要继续一探究竟的视线。   “没事的话,我要休息了。”我下了逐客令,准备关门。但女孩接下来的话让我颤栗不已。   “好的,不打扰你们了。”她说。   我的心里泛起疑虑,随之而来的是深深的恐惧。   “你们?”   女孩一脸无辜地看着我。   “什么你们?”我猛地一回头,客厅还是老样子,“什么你们!”   我手抓铁门,脸贴到缝隙中,对女孩吼了起来。   女孩被吓着了,往后退了一步。   “你、你家里不是还有一个人吗?”   “什么还有人!哪里还有人?”   “我刚刚看到了啊,就在你身后,有个人走了过去。”女孩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指向我的身后。   若不是扶着铁门,我肯定已经坐在地上了。我低下头,看到自己的腿在抖,但已完全感受不到,就像在看可笑的木偶戏一样。   “你没事吧?”   女孩上前一步,脸上是关切又惊恐的表情,似乎不敢触摸铁门。在她眼里,我大概是一个神经病吧。   “没事。”   咬牙切齿地说出这两个字后,我用力地关上了门。然后背靠着门,瘫坐在地上。   环顾四周,一切都和我晚上进来时没什么两样。当时,这个地方对我来说既陌生又新鲜,此时它依然陌生,但更多的是让人害怕。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这么多年来,我走过无数夜路,也没少做亏心事,但从来不信怪力乱神。为了果腹,我甚至连陵园中别人供奉的水果和糕点都心安理得地拿来吃,心里没有任何忌讳。   不明白为什么有人怕死人。在我眼里,不能动不能说的人,明明是最不会造成威胁的啊。事实证明,我也确实没有遭到过任何“报应”。   但刚才发生的一连串事情,第一次让我有了心悸的感觉。不是担心,不是害怕,就是心悸。好像心脏被一团无形的空气包裹住,连呼吸都困难起来。最好现在就夺门而出,找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店好好睡一觉,忘了这一切。但为什么我又不想站起来?   不知道在地上坐了多久,门外已经没有任何动静了,我的呼吸也逐渐顺畅了起来,这才发现手里一直紧紧攥着那张纸。   12.15.18:00,上野别墅20幢——应该是这行字,让我还有一丝大胆的期待,想要冒险一下吧。   ——我把两万还你。   接下来的几天,我如同行尸走肉般在静余恬园附近生活着。   有时候,我也会在半夜用钥匙打开五〇二的房门,进去洗个澡。家里的东西我没有动,桌上腐坏的面包也没有扔掉。看着它,我至少知道时间仍在流逝,自己仍然不算太糟。   随着进去的次数越来越多,我真切地感觉到那个地方没有人住。虽然奇怪的事情没有再发生,但我晚上实在不敢睡在里面。   不管白天做什么,晚上我总会回到小区附近,就算不进去也会看着漆黑一片的五〇二室慢慢地入睡。那个穿着斗篷自杀的人影后来我又见过几次,有时候是在小区里一闪而过,有时候是在外面,我沉沉入睡之前。幻觉不时出现。   但我没有离开这个地方,不是说我喜欢这里,而是有一个更确切的原因。我知道自己在等那一天,不一定要去什么上野别墅,不一定要拿到钱,但我就是想等到那一天,之后再画上句点,彻底离开这里。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十二月十五日。我在中午醒来,肚子很饿,四肢却酸痛不已。昨晚运气不好,被那家经常去睡觉的咖啡店赶了出来,我只好在静余恬园小区里找了一棵树,睡在下面。离开小区前,我看了一下三号楼,突然很想进去洗一把脸。   于是我鬼使神差地上楼,直奔卫生间,用冷水洗了把脸。洗完后我想,如果有镜子的话,我大概可以看到一张形容枯槁的脸,可能连自己都认不得自己了。   ——如果有镜子的话?!   我看了一下洗手间,然后奔到客厅、卧室,在每个房间仔细检查。   这间屋子之前总给我奇怪的感觉,现在终于有了合理的解释。要不是本来作为流浪汉的我就不太使用这种东西,也不至于到此时才惊觉。   这里没有镜子!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正常人家里怎么可能没有镜子,除非——不需要!   盲人!   所以所有的房间里都没有镜子,没有电视,没有电脑,家具陈设也异常简单,深居简出连邻居都不认识。原来他是一个盲人。   想通了这一点,然后呢?是不是盲人与现在的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想起今天特意上来洗脸的原因,因为今天是十二月十五日。   正是纸上写的时间——“12.15.18:00”。“上野别墅20幢”,是地址。   原本我觉得无所谓,并把这个日期看成一个倒计时的节点,过了今天,我就离开。但真到了这一天,没想到我会这么强烈地想去一探究竟,都无心去做其他事情了,只想去那里看看。就算拿不到两万块,也想去看看。   出去随便吃了点东西权当午饭后,我走进一家网吧。   “开一台电脑。”我放了十块钱在柜台。   柜台后面的小伙子非常年轻,下巴和腮边刚戳出胡子,看样子像个初中生。   “身份证。”他收了钱,说道。   “什么?”   “身份证呀。”   完了,一心想着查上野别墅,居然忘了网吧是要身份证的。我摸了摸口袋,身份证早丢了,记忆中我从来没用过。   “没带。”犹豫了一下,我说道,“我就上几分钟,帮个忙吧。”   “不行。”小伙子把十块钱退了回来,不再理睬我,招呼起旁边几个买烟买可乐的人。   站了一会儿,见小伙子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我只好悻悻地走了出去。   之前问消息的那家房产中介里有电脑,理论上可以借用,但经过门口时,我看到上次那个销售员正百无聊赖地坐在里面刷手机,为了避免他过分亲切地打招呼,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低头匆匆地走了过去。   回到小区,我正琢磨着接下去应该做什么,那天晚上的女孩不知从哪里出现,迎面走了过来。   “你好啊。”   “你好。”   女孩今天穿一件黑色大衣,只有脖子上的围巾有着少女喜欢的鲜艳色彩。   “你今天不出去吗?”   “嗯。”   我掏出钥匙,插进铁门的锁孔,装作要回家的样子。为了不显得太奇怪,我又转过头,小声地说了句:“那天谢谢你。”   “不用不用,举手之劳。”女孩又在胸前摆起双手,“对了,你今天不去松江吗?”   “嗯?”我停下手上的动作,“什么松江?”   “上野别墅啊,那天的纸上不是写着今天么,难道我记错了?”   我转过身盯着她。她被我盯得有点局促不安了。   “你知道上野别墅在哪儿?”   “应该是松江那个吧,就在我之前的大学边上,不过……也有可能只是名字一样。”她的声音越来越轻,“你能不能不要这样看着我……”   “你的大学在哪里?”我没理她,急迫地问。   女孩又被我的表情吓到了。   我柔声说道:“不好意思,我有点急,那个……”   “没事,你要是想去的话,我带你去吧。”   说完女孩开朗地笑了起来。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去就好,你只要告诉我——”   “不麻烦,今天我不上班,正好也没事,就当回母校散散心。而且那个别墅你不一定能找到。”   “但是……”   “你要回家拿什么东西吗?”   “倒是不用。”   “那走吧!”   没等我再说话,女孩已轻轻拉住了我的手,感觉像要去春游一般。她的长发披在大衣的帽子上,随着走路的动作摆动着。我像个提线木偶一样,任由她拉着往前走,心里蓦然升起一股期待的感觉。   我知道,这种感觉不是因为那两万块钱,而是别的什么。   “对了,还没正式介绍,我叫宋彩虹。”   她突然停下脚步,转身问我。“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问得好,我应该叫什么名字呢? 第六章 宜酝酿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赵老师,你……你在说什么啊?”   “我说的还不够清楚吗?”赵知奇一反常态,完全看不出一丝怜香惜玉的模样,板着脸质问丁蕊,“我要你解释一下,刚刚去楼上,杀了谁?”   “我刚刚是去上厕所啊,顺便补了个妆。”丁蕊急促地说道,“哪去过什么楼上,还什么杀人,你说这话太过分了。”   “是啊,赵老师。”沈冰月又坐了下来,“你这么说太过分了,丁蕊老师不过就是上厕所的时间长了一点,虽然有点奇怪……是有点奇怪……”   “喂,你到底站在哪一边!”丁蕊激动地说道,“你也是女的,你知道我们说上厕所,有时候不是真的上厕所,而是补妆,时间长一点怎么啦?”   “啊,是有点奇怪,但你说她上楼杀了人,也未免太天方夜谭了吧。”   “不,她确实上过楼。”   看赵知奇的神色,不像是在开玩笑。   “你还记得吗,她刚刚说了一句,”赵知奇看着沈冰月说道,“说自己和旁边小区里那些坐在天台晒太阳的人一样,享受时间的自然流动。”   沈冰月皱起眉头想了一下,说道:“确实……不记得了。”   “你这什么记性!就在几分钟前啊,算了……我现在告诉你,她说了、她说了这句话!”   “是吗?”沈冰月歪着头问丁蕊,“丁蕊老师你说过这句话?”   “我……说过。”丁蕊承认道,“那又如何呢?”   “那又如何?”赵知奇反问了一遍,“那就很有问题了啊。旁边的小区最高层是四楼,四楼顶上才是天台,天台四周有围栏,围栏本身有一定高度,会阻碍视线。也就是说——你至少要身处四楼以上,才能看到旁边小区的天台上有人正坐着晒太阳这个场景。而绍兴路上,唯一比这些民宅还要高的,就只有这个花园酒店。你又跟我说这是你第一次来这里,来之后我们就一直在大厅里喝下午茶。那么,唯一能让你看到这一幕的机会,就是刚刚你说去‘上厕所’的时候,其实是去了六楼。”   “我……我只是猜的,并没有看到什么人坐在那里晒太阳。”   说这话的时候,丁蕊的口气明显弱了下来。   “如果是猜的,那我只能说你的想象力真的很丰富。这种老式民宅的天台,要么是荒废的,要么作为小花园种些花草,很少会有人想到在上面晒太阳吧。冰月,你来的时候,看到这些住宅,有想过会有人在顶楼天台晒太阳吗?”   “没有……我觉得在顶楼晒太阳……有点傻。”沈冰月如实回答。   “对嘛,但丁蕊老师你可是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了哦。而且你用了一个‘正’字,现在进行时,意思是你知道现在就有人在天台上晒着太阳。你不用说我诬陷你,也不用再狡辩了,离太阳下山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去楼上看一下自然就清楚了。如果真的有人在旁边小区的天台上晒太阳,你总不会说这只是个巧合吧?”   丁蕊垂下头,盯着面前的冰激凌看。赵知奇等了一会儿,发现丁蕊并不回应,只是保持着出神的状态。   “丁蕊老师,你说话呀。”沈冰月催促道。   “……”   “可恶。”赵知奇恍然大悟,“你是在拖延时间!等那个人晒完太阳回家!”   沈冰月看了一下手表,发现丁蕊顺利拖延了十秒钟。可以说是恶魔的智慧。   “对了,赵老师,丁蕊老师就算去过六楼,也只能说她骗人了,可能她有难言之隐,但你说她杀了人还是有点过分吧,并没有命案发生啊。”   “冰月,我刚刚给你介绍过吧?”   “介绍过什么?”   “你回忆一下我说的话,我刚才说,我有时候会带女朋友来这里开房。”   “怎么突然又说这个……”沈冰月红着脸扫了丁蕊一眼,怕她误会自己刚刚跟赵知奇聊了什么奇怪的话题。可丁蕊还是沉默地看着桌面。   “我给你介绍过这里六楼的房间, 八_零_电_子_书_w_ w_w_._t_x_t 8_0_8_0_. c_o_m 门卡一刷,灯光亮起,窗帘会自动合上。”   “嗯,然后,你们就可以肆意妄为地做奇怪的事情了……对不起丁蕊老师,其实我们并没有聊得这么细啦。”   “你的注意力不要总是集中在奇怪的事情上面!”赵知奇突然严肃起来。   “我没有——”   “你要注意的是窗帘。”   “窗帘?”沈冰月无辜地重复道,“对……窗帘、窗帘会自动合上,然后你们就……”   “后面不重要,窗帘会自动合上,到这里就结束了!”   “啊,原来到这里就结束了。”沈冰月停止了回忆,“那……那又怎样?”   “六楼的窗帘一进门就会合上,但丁蕊却能看到下面的风景,这说明,窗帘被她拉开了。”   丁蕊终于抬起头,眼神迷离地看着赵知奇。   “我捋一下思路啊,你说,丁蕊老师为了看人家晒太阳,把窗帘拉开了。”   “不是为了看人家晒太阳……那是碰巧看到的,我的天。”赵知奇重重地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是这样的,丁蕊到了六楼的房间,因为某个原因,拉开了原本合上的窗帘,并且看到了正在晒太阳的人。”   “因为某个原因?是为了看风景?”   “都说了不是了。我之前也说过,从六楼根本看不到任何风景。”   “那是为了透气?”   “现在是冬天啊,为什么要开窗户透气?”   “为什么不能?不是还有人在天台上晒太阳吗?”   赵知奇噎住了,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总之呢,不是为了透气。而且,为了安全起见,酒店的窗户只能开一条缝,最多伸出去一只胳膊。风会从缝里钻进来,比在外面晒太阳可冷多了。”   “你说了这么多,还是不能排除透气的可能性啊。”   “沈冰月小姐,我错了,你还是不要看我推荐给你的推理小说了。”   “为什么?”   “你太较真了,肯定会去网上骂作者的。”   “我不会的。”   “我只是打个比方……算了。好,我承认,拉开窗帘有可能是为了透气,但还有另一种更加有可能的可能。”   “你刚刚是不是结巴了?”   “没有,我只是用词不当。”   “那你说说看,另一种更加有可能的可能是什么?”   “拉开窗帘,把窗户打开一条缝,是为了——扔东西。”   “高空抛物!”沈冰月叫了一声,转而问丁蕊,“你怎么这么没素质?!”   他们交流的时候,丁蕊甚至觉得自己是个外人。听到沈冰月突然问自己,她只是张了张嘴,并没有说话。   “喂,这个不重要啦……”赵知奇说道。   “乱扔垃圾,怎么会不重要,要是砸到……那你说什么重要?”   “重要的是,她扔了什么东西。”   “扔什么东西都不行啊,都属于高空抛物。”   “不是,你先回到案件上来好吗,我的思路都被你打乱了。”   “哦,好的,抱歉,赵老师。”停顿了一下,沈冰月又忍不住问,“那个……案件在哪儿呢?”   “我这不是在推理嘛!”   “对对,你正在推理。但是能不能请你思路连贯一点。”   “都是你打乱的好吗……好,我们继续推理……我们说到哪儿了?”   沈冰月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摇摇头。   “说到我在六楼扔了什么东西。”   说话的是丁蕊,她的声音听起来似已疲惫不堪。   “没错,说到打开窗户的理由,是为了扔一样东西。”赵知奇用拳头敲了一下桌子,“我能推理到这里,还多亏了你呢,冰月。”   “多亏了我?”   “因为丁蕊扔的东西,就是这个。”   说着,赵知奇用手指向沈冰月的包。   “我的包……我的包怎么会被人从六楼扔下来?”   “不是包。”   “但你指的是我的包呀。”   “没错,我指的是你的包。”   “我的包……我的包怎么会被人从六楼扔下来?”   “不是包!”   “但你指的是——”   “是包里的东西!”   说着,没等沈冰月再次开口,赵知奇就起身夺过她放在大腿上的包,从里面拿出了一本书。丁蕊在一旁看着这一切,表情从淡漠逐渐转为惊讶。   “怎、怎么会……”   “没想到吧,你扔下楼去、想要销毁的这本书,这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正巧被路过的沈冰月捡到了。”   丁蕊一脸难以置信地瘫坐在沙发上。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本书是别人扔的。你看到了不该看到的风景,沈冰月捡到了不该存在的一本书,不该被打开的窗帘被打开了——这些也许都是巧合,并不是实证,但它们确实能用一条逻辑完整地串起前因后果。”赵知奇转向沈冰月,说道,“逻辑,它不像一枚指纹、一个脚印、一滴血那么直接有效、见山是山,但我们能通过逻辑找到一种最合乎因果关系的可能性,让更多隐藏在浓雾背后的庞大山体得以显现。所谓逻辑,就是这么一回事。”   沈冰月呆呆地看着侃侃而谈的赵知奇,他说的东西她无法理解。见山是山,和之前他说的“所见即所得”是一个道理,自己一直是这么思考的,但她此时无法反驳赵知奇的逻辑。   “丁蕊在六楼,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扔下去一本书。现在接着往下思考,为什么她要扔这本书?又为什么没有人阻止?”   见没人回答,赵知奇直接说出了结论。   “因为,这本书留在现场,会对她不利。而房间的主人没有阻止她,恐怕是因为已经无法阻止了吧。”   沈冰月的思维再简单直接,这时也明白了赵知奇的意思。   “你是说……丁蕊老师去六楼杀了一个人,然后把那个人带到房间里的书扔了下去。因为这本书是她写的,她不想让别人知道?”   “对。”赵知奇赞赏地朝沈冰月点点头,“可能这本书比较显眼,被害人什么东西都没带,只带了这本书。留在现场,怕有人拿这本书做文章。丁蕊老师,你这么不想让别人知道你和被害人有关系,看来你们的关系不简单啊。”   “我没有杀人。”沉默良久,丁蕊终于开口道,“你说的这些事,谁都有可能做,为什么偏偏是我,仅仅因为这本书是我写的?而且,你凭什么信誓旦旦说我杀了人?”   “当然不仅仅因为这本书是你写的。”赵知奇微微摇了摇头,“不过这个理由我们等下再说,先说杀人吧,你手指上的红印是怎么回事?”   赵知奇和沈冰月的目光就像一簇火,刚接触到丁蕊的手指,她就像被火舌舔了一下似的立刻弯起右手手指,藏在了拳头里。   “我刚刚说了,这是唇膏,不小心弄到了。”   “无论你多不小心,都不太可能把唇膏弄到右手上,因为你惯用右手。刚刚冰月发现这些红印,就是因为你用右手把蛋糕推给她。一般来说,惯用右手的人,用口红时是右手握住口红的柄,左手揭开盖子,用完之后也是用左手再盖上盖子。你的右手自始至终都会握住远离口红的柄,怎么会有机会沾到口红呢?要说不小心蹭到,也是左手手指更有可能吧,但你的左手很干净。所以我推测,你右手手指上的那些红印不是不小心弄上的,而是故意沾上的。”   “故意?”   “为了掩盖另一种红色的印迹——血。正因为你惯用右手,所以查看尸体的时候你也是用右手触摸的吧?”   丁蕊攥紧了拳头,掌心已经渗出了汗。她用拇指用力摩擦着右手食指,但她知道,红色的印迹没那么容易抹去。   “因为血迹没那么容易抹去,短时间内又找不到地方清洗,你才出此下策,试图用另一种红色掩盖。但你也应该知道,存在的东西,就算被掩盖,它也依旧存在;就算被抹去,也改变不了它曾经存在的事实。就像你犯下的罪,总有一天,会被发现!”   “好吧,我确实试图掩盖手指上的血,但那不是杀人后留下来的血,而是我自己的。”丁蕊小声说道。   “不要说是你的经血哦。”   赵知奇歪着嘴,露出一丝坏笑。在沈冰月眼中,他说话的状态和内容都很轻浮,完全不像在指控一个可怕的杀人犯。   “你这么毫无顾忌地吃着冰激凌,现在再说自己来月经了,可不能说服我。”   “是……”小声地说出这个字之后,丁蕊再次垂下了头,放弃了辩驳。   “你刚刚说我不能仅凭扔出去的书是你写的,就判断你杀了人。”赵知奇却没有停下的意思,趁胜追击道,“没错,光看这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与它有关的人有很多,作为编辑,我也有动机。但我也说了你为什么扔书的前因后果,并且有多条线索作证,你就是理论中最有可能的凶手。如果你觉得‘最有可能’还不够,那么,我再说一个非你不可的理由!”   与垂头丧气的丁蕊不同,沈冰月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赵知奇,努力去理解他话中的逻辑关系。   “那个理由就是,为什么一定要把书从窗户扔出去?”   “咦,不是刚刚说过了吗,怎么又说回去了?”沈冰月疑惑地问道,“因为这本书和凶手有关系啊。”   “你没理解我的意思,我想说的是,为什么一定要把书从窗户扔出去!”   沈冰月眨了两下眼睛,小心翼翼地说:“你没理解我的意思,我想说的是,刚刚不是说过了吗,怎么又说回去了……”   “不!我说的不是扔书的动机,而是这个行为本身!”   “赵老师你作为专业编辑,写注释的能力好像还有待加强啊……”   “我的意思是,凶手为什么不直接把书带走,而要选择从窗户扔掉!”   “啊?”   “现在明白了吧?”赵知奇用手指点著书的封面,说道,“一般来说,现场有和自己有关的物证,第一个想到的不是扔掉,而是直接带走吧。等回家之后再慢慢处理,这样消灭线索才是最完美的,不用担心扔掉的书被别人捡到从而留下隐患。”   “对哦,那为什么丁蕊老师要费力气打开窗户扔书?”   随着赵知奇的说明,沈冰月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认定丁蕊就是扔书的凶手了。   “因为凶手带不走这本书。”   “凶手带不走这本书?这说明……”   “是的,这说明……”   “凶手没有手。”   “没有手怎么开窗扔书!”   “那说明什么啊?”   “第一个结论:凶手不是一个人来的,有人在楼下大厅等着她。”   “对啊。”沈冰月总算明白过来了,“如果凶手是住在花园酒店里的客人,可以直接把书带回自己的房间。哪怕和酒店不相关,但只要是独自一人,就可以把书拿回家慢慢处理,或者半路扔到垃圾桶里。只有一种可能性促使凶手必须扔书,那就是有人等着她,她无法堂而皇之地拿著书下去。”   “第二个结论:凶手没有带包,或者包不够大,不足以装进一本书。”   “嗯,如果她有包,并且可以装下这本书,大可以放在包里,和楼下等她的人会合。”沈冰月看了一眼丁蕊放在腿上的小包,不到一个小时之前她还在吐槽这个包连一本书都装不下,没想到一语成箴。   “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丁蕊老师,就只有你了。”赵知奇眯着眼,盯着低头看不到表情的丁蕊,说道,“很不幸,我在楼下等着你,而你今天带的包又太小了,你只能把书从窗口扔下去。如果我的推理正确,此时此刻,就在我们头顶上方的六楼,有一具尸体,凶手,大概就是你吧。”   丁蕊依旧低着头不说话,她的手指交错在一起,不停地拧动、摩擦,原本白嫩的指节被搓得泛红了。   “当然了,有尸体这件事,是我通过有人扔书这件事推导出来的,仅仅是逻辑上的推断。如果我说的不对,你可以反驳。”   “不……”   丁蕊总算开口了,赵知奇和沈冰月都全神贯注地听着。   “……不是我杀的。”   “什么?”   “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丁蕊越说越激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猛然抬起了头,朝着赵知奇怒吼。   “谁?”赵知奇凑了过去,脸几乎要和丁蕊碰到一起,同样拔高了音量问道,“谁不是你杀的?”   两人的声音打破了花园酒店咖啡厅的平静,不远处坐着的两个外国人频频侧目。服务生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朝他们走了过来。   面对赵知奇的逼问,丁蕊激动的情绪瞬间收敛,转而变成惊恐。她身子往后靠在椅背上,泪光在眼眶里打转,显得十分无助。   “我不知道……我上去的时候……他已经死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   “谁已经死了?你为什么会上去?”   但赵知奇还没来得及听到回答,服务生就过来了。   “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虽然问的是赵知奇,服务生却一直盯着瑟瑟发抖、泫然欲泣的丁蕊。恐怕在他看来,是眼前这位美丽的女子被欺负了。两女一男坐在一起,其中一个女的哭了,还能是什么事?   “有,把你们经理叫来。”   服务生愣了一下。不过是简单又复杂的男女关系问题,却要把经理叫来,这种情况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对不起,先生,经理正在忙,有什么事我可以帮你——”   “六楼有尸体。”   “好的,先生,我这就把经理叫来!”   大堂经理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虽然年纪和赵知奇差不多,但气质相差甚远。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中分的头发上抹了大量发胶,人奇瘦无比,甚至有点尖嘴猴腮,给人感觉并不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他到的时候,丁蕊的情绪已经稍微平复了。   “我是花园酒店的大堂经理陶伟,叫我David就可以了。”陶伟微微躬下身子,微笑着说道,“您刚刚说六楼有尸体?”   赵知奇看着陶伟西装胸口处的金色名牌,说道:“没错。”   “请问是哪间房间呢?”   赵知奇看向丁蕊,丁蕊迟疑了一下,小声地说道:“六一八。”   “六一八?是你们亲眼看到的吗?”   “我没有看到。”赵知奇说道,“但是我知道。”   “哦?六一八房间的客人给你们打了求救电话?是急性病发作吗?”   赵知奇摇了摇头。   “先生,你也知道,六层是行政楼层,我们不可能因为你的几句话就去打扰房间里的贵客,这个责任我可担不起啊。”   “我没在跟你开玩笑。”   “我知道,我知道,看先生您的气质就是个知识分子,怎么会跟我们这种知识分母开玩笑呢,哈哈哈。”   “什么乱七八糟的,有杀人案了啊!”沈冰月急得站了起来。   “杀人案?”陶伟皱起了眉头,“这位小姐,你说这话能不能——”   “我很认真!”   “我想说的是,能不能小声点。”陶伟说着,还左右张望了一下,“被人听到了会影响我们酒店的生意……呃声誉的。”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考虑酒店的生意。”   “不管什么时候,我这个做大堂经理的都应该考虑酒店的生意。你刚刚说杀人案,这可不能乱开玩笑,有证据吗?”   没有。   没有证据。“有杀人案发生”仅仅是逻辑推理出来的结论,赵知奇想,总不能把刚才的推理过程再跟陶伟重复一遍吧。   “这样吧,我把刚才赵老师的推理给你重复一遍。”   “啊?推理?”陶伟一脸莫名地看着沈冰月。他发现赵知奇和他一样,也表情复杂地看着沈冰月。   陶伟扭过头,左右环顾了一番,然后问道:“这不是什么真人秀节目吧?看你们几位长得都挺有明星相的,摄影机在哪儿?我上电视了?”   “我看到了……”   丁蕊的声音很小,但每个人都听得很清楚。陶伟看着面色惨白的丁蕊,问道:“看到什么了?”   “尸体。”   “怎么会——”   “你要证据,我就是证据……我亲眼看到了尸体,在六一八房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要乱说啊。”   “我说的都是真的。”   “那你在房间里看到尸体的时候怎么不报警?怎么不跟我们说?还有心思下来喝下午茶?”   “我……”   “算了,你们在这里等一会儿,不要离开。”   陶伟的口气不像原先那么客气了,看这三人的形象和状态,不像是无聊到会玩这种恶作剧的人,但他们说的话又那么荒唐。这让他头疼不已,不管是恶作剧还是真有杀人案,对他这个大堂经理来说都等于“麻烦”。   陶伟走后,丁蕊没有继续解释。沈冰月几次想开口询问,都被赵知奇伸手阻止了。自从丁蕊承认去过杀人现场、看到过尸体后,赵知奇就不再咄咄逼人,而是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摸着下巴在思考着什么。   没过多久陶伟就回来了,身后跟着一个穿酒店制服的姑娘和一个安保人员,每个人都是如临大敌的表情。尤其是陶伟,和他之前表露出来的工作人员式的态度截然不同,显得很焦急。   “你和六一八房间的客人是什么关系?”陶伟一上来就直接质问丁蕊。   赵知奇明白,刚刚他们肯定查过入住记录,既然能问出这句话,就说明六一八房今天确实住着客人。而且这名客人,不简单。   “没……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陶伟挑了挑眉毛,“那你怎么能进他的房间?”   “他约我……去聊点事。”   “约你?”陶伟上下打量了丁蕊一阵,说道,“你知道他是谁吧?”   “吴家元。”   听到这个名字,陶伟和身后的女员工对视了一眼。   “你说你看到了他的尸体,能说说当时的情况吗?”   “我和赵老师约在这里聊工作,聊天的过程中收到吴家元的微信,说有重要的东西要给我看。”   “微信?你不是说和他没关系吗,怎么会有他的微信?”   “我是写书的,联系方式本来就处于半公开状态,经常会有一些人通过朋友介绍或者通过聊天群加我。吴家元也是这样的,我都忘了他是通过什么途径加我的了,说是我的……粉丝,不过没怎么聊过。”   “接着说。”   “我说我没空,毕竟我们算不上认识,但他坚持要见我,说有重要的东西给我看。”   “他有没有说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没有,说见面了自然会知道。我就跟他说我在花园酒店和编辑聊工作,没想到过了一会儿他发消息说他正巧也在花园酒店,而且已经在六一八房间了,让我抽空过去一下。我想……见一下也无妨,这大白天的,又是在酒店里。我就假称去洗手间,去了六一八房间。”   “然后呢?”   “开门后我就看到了他的尸体。”   关于扔书的事情,丁蕊并没有说,赵知奇也没有补充,而是在一旁沉思着。   “你真的和他没关系?”   “我连他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问完了问题,陶伟点点头,然后用手掩住嘴,和后面的两名工作人员交流了一下。   “我在想,我说我在花园酒店,他就说自己也在花园酒店,哪有这么巧,他是不是跟踪我了啊?”   陶伟用奇怪的目光打量了一下丁蕊。   “看来你真的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丁蕊没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狐疑地看着陶伟。   “好,请你们跟我一起上六楼看一下。如果你们说的情况属实,那可真是大事了。当然,如果你们是在恶作剧,除了跟客人道歉,我们酒店也会追究责任的,这一点请你们务必想清楚。”   “当然,赶紧去六楼吧。”沈冰月第一个站了起来。   走过厚厚的地毯,众人来到六一八号房门口。红木色的房门素净典雅,除了贴在门上的铜制门牌,没有多余的装饰。感应器下方的银色门把手上并没有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   至少从门外看,这个房间和同楼层的其他房间一样,并无奇怪之处。   陶伟再次和丁蕊确认,对方点头后他才慢慢地按下了门铃。   “叮咚。”   门内无人回应。   “叮咚叮咚。”   陶伟又连按了两次门铃,还是没有回应,他正迟疑着要不要继续按下去时沈冰月上前一步,一口气连按了十几次门铃。   “你干吗?!”陶伟连忙推开沈冰月,“这样不礼貌,打扰了里面的客人怎么办!”   “前提是客人还活着。”赵知奇冷冷地说道。   陶伟看着毫无反应的门,面色越来越凝重。他知道,但凡里面有人,这么急促的门铃声肯定早就惊动对方了。   “吴总会不会出去了?”   一直没说过话的女员工问道。   陶伟瞪了她一眼。   “难道他真的……”女员工捂住嘴,不敢往下说了。   “吴总?”赵知奇突然明白过来陶伟前后的态度转变以及跟丁蕊说的奇怪的话,“吴家元是……”   “开门吧。”陶伟没有理他,转头对安保人员说道。   安保人员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磁卡,放到感应器上,感应器发出“滴”的一声,亮起了一个小绿点。安保人员转动把手,朝里推开门。   防盗链没有挂上,门一打开,赵知奇和陶伟就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颇为宽敞的套房,床上整整齐齐,一束夕阳透过明亮干净的窗户直射进来,像一把金色的长枪,穿过玻璃,扎在地毯上。   现场所有人的视线都被倒在窗边的尸体吸引,在尸体周围散落着几面梳妆镜,阳光从镜面反射,在四周的墙壁上投出斑斓的光点,就像一幅色彩鲜艳的抽象画。   一时间没人想再往前踏出一步,生怕破坏这诡异又美丽的画面。   直到陶伟大喊了一声“吴总!”,几位女生才像听到发令枪一样同时发出尖叫声。   “外伤只有脑部一处,应该就是致命伤。凶器是这个镜子。”   沈冰月回过神来的时候,赵知奇已经蹲在尸体旁做完初步检查了。丁蕊脸色苍白地躲在陶伟身后。   对沈冰月来说,今天不过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工作日,原本这时她应该在“怪咖”里做咖啡或者发呆,没想到此刻却和一具尸体共处一室,身边也都是一些不熟悉的人。   她倒不觉得害怕,只是有些不知所措。   “你别乱动啊!”陶伟往前走了一步,不小心踩到了地上的镜子碎片,马上夸张地跳开,“小王,还愣着干什么,报警啊!”   “是,经理。”那个叫小王的安保人员拿出别在腰里的对讲机,放在嘴边叫了两句。   “报警,报警。”   “你的脑子也别在裤腰带上啦?用对讲机报什么警!打一一〇啊!再通知一下侯总!”   赵知奇蹲在地上,不断变换着姿势,观察尸体旁的镜子。   沈冰月知道,赵知奇虽然看似莽撞地闯到了被害人旁边,但他其实并没有碰任何东西。而且因为没戴手套,他只能不断变换姿势来观察凶器。   凶器是一个高约三十厘米的台式梳妆镜,造型非常简洁,圆形镜面旁没有多余的装饰,镜子两边由螺丝固定在一个弧形的托架上,镜面可以自由翻转,下方是一个支撑杆连接底座,是十分经典又寻常的梳妆镜。赵知奇数了一下,尸体周围共散落着六面镜子,它们的款式、大小都完全不同,有的造型简单,方方正正,能够清晰照出整张脸包括吊坠饰品的搭配,有的则造型复杂精巧,镜面的角度和高度都可以自由调节。总体而言,六面梳妆镜出现得非常突兀,且几乎没有共同点。唯一值得注意的,就是那面底座上沾了血的亮银色镜子。   由此判断,这面唯一沾了血的梳妆镜就是凶器。   过了一会儿,赵知奇站起身来,低头看着现场。   在沈冰月眼中,这六面镜子的摆放毫无规律,不像什么神秘的仪式符号,倒更像原本就是这个房间的摆设,只是不小心被碰翻了。   可是,酒店套房里怎么会有六面梳妆镜呢?且不说功能重合,从造型上看有几面也与房间装潢完全不搭啊。   “陶经理,吴家元是什么人?”赵知奇仍看着尸体,问道。   “是我们老板。喂,我为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啊。你快过来!等警察来!”   “老板?”沈冰月很诧异,虽然是具尸体,但从外貌上来看吴家元不过四十多岁,比赵知奇大不了太多。   “我们酒店有两位创始人,都很年轻,一位就是吴总。喂,我为什么又要告诉你啊!快把你男朋友叫出来!”后一句话是对沈冰月说的。   “不不不,他不是……”   不过赵知奇终于如陶伟所期望的那样离开了尸体。他再次环视房间,但除了地上的六面梳妆镜,似乎没发现其他可疑物品。突然,他好像想起了什么事一样,扭头看向窗户。   沈冰月也是第一次来这里,她想起赵知奇之前说的,从窗户看出去并没有什么风景。她可不这么认为。   作为绍兴路上最高的一幢建筑,花园酒店彩虹楼的视野非常好,酒店也因此在每个房间里配置了几乎有整面墙壁那么大的落地窗,右边还有一扇可以往外推开一点的透气窗。站在窗边远眺,越过矮楼,可以看到远处错落有致的高楼大厦,很有上海味道。此时金色的夕阳已经下沉,躲在远处两幢相邻的大楼背后,阳光穿过中间的缝隙,变为一束细长的光,像长枪一般射过来。   可能白天时窗外的景色有点单调,但至少此时此刻,即便从这里看不到完整的落日,也能欣赏到其他地方所没有的景象。   沈冰月正感叹美景时,发现赵知奇已走到那扇小窗前,转动黑色把手,将窗户往外推开。陶伟再次出声阻止,但他始终不敢上前,也许是觉得两个人进去只会把现场弄得更乱吧。   窗户被推至三十度左右就无法再开得更大了。赵知奇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瑟瑟发抖的丁蕊,把胳膊伸到窗外,做了一个抛物的动作,然后观察着窗外,似乎在想象自己刚刚“扔出去”的东西能扔多远。   缩回手后,赵知奇回到众人身边。   “很遗憾,我不能动现场的东西,没法找到更多的线索。”   “太好了。”   陶伟由衷地感到高兴。   “陶经理,在警察来之前,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凭什么,你谁啊?”   “我是赵知奇。”   “哦……”陶伟沉吟着,问身后的工作人员,“你们听说过这个人吗?”   安保人员小王和前台女员工都摇了摇头。   “我说你谁啊,自说自话地在杀人现场转悠了一圈,现在还要来问我问题,你这么厉害,怎么不等警察来了问警察呢?”   “如果你想抓到凶手,就乖乖配合我。”   赵知奇直视着陶伟的眼睛,直到陶伟忍受不了,吞了口口水,后退了一步。   “好吧,你要问什么?”   赵知奇还没来得及开口,几个人就闯进了房间。为首的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理着寸头,一脸凶相,眉骨处有一道疤,要不是发福的肚腩在衬衫下十分显眼,倒真像一个黑社会打手。在他身后,是三个穿制服的警察。   见到来人,陶伟就像看到了救星,巴不得挽住他的手臂。   “侯总,你来了。”   侯总把靠上来的陶伟一把推开,径直朝尸体走去。   “侯总,不要破坏现场。”一个警察提醒道。   能看清楚尸体之后,侯总就不再动了。他没像赵知奇一样蹲下,只是愣愣地站着,低头看着趴在地上的吴家元。很快,警察围了上来。   “我们要拍照了。”   “死者确定是吴家元吗?”   侯总点了点头,退开了。照相机的闪光灯在室内闪了起来。一个扎着马尾的女警来到众人身边,问道:“现场没有被破坏吧?”   “破坏了。”陶伟没好气地看了一眼赵知奇。   女警皱起了眉头,质问陶伟:“破坏了?怎么搞的?”   “他把那扇窗户打开了……”   女警回头看了一眼刚刚被赵知奇推开的窗户。   “你第一天上班吗!要是破坏了什么线索,会给我们的搜查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你知不知道!”   “我不是第一天上班,但的确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啊……”   “还动了其他的吗?”   “没有了……吧。”   女警瞪了陶伟一眼,然后走到窗户前,想要把窗户关上。陶伟小声抱怨着女警为什么针对他,而不是真正破坏现场的赵知奇。   “怎么回事,关不上啊。”女警在窗口问道。她用力拉了几下,窗户纹丝不动。   “哦,是这样的。”侯总这时说道,“这扇窗的合页出了点问题,要向外推一下,才能关上。怎么到现在还没修好?”   “对不起,侯总,一直有人住,就耽误了……”陶伟缩着头说道。   女警依言向外推了一下窗户,这才关上。   “好了,我的同事正在赶来,现在需要勘查现场。侯总,麻烦你准备一间房,目前所有人都不能走。”   窗户关上后,外面的嘈杂声减弱了,隐约能听到警笛声从远处传来。   侯总安排的房间就在事发房间隔壁,酒店的隔音很好,六一六号房的门关上后,外面的脚步声和其他动静就都听不见了。   沈冰月和丁蕊坐在床上,酒店创始人之一的侯文生则坐在沙发椅上,不过他双手支着膝盖,坐姿看起来并不舒服。除此之外,陶伟等三名酒店员工站着,赵知奇靠在落地窗边,让他们等在这里的女警也留在了房间,说是先简单了解一下情况。   来到这里后大家才知道,这位姓唐的女警居然是小组的组长。她身高一米七左右,尽管不像丁蕊那么娇媚,却也眉清目秀,令人感觉格外舒服。   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这个房间的采光就显得不那么充足,穿透远处两幢高楼的阳光只射到了六一八房间。沈冰月终于明白赵知奇说这里看不到风景是什么意思了,没有那道明亮温暖的光,外面的一切都显得灰蒙蒙的,房间内部也毫无生气。   侯文生很生气,他似乎把命案的责任全归结在了陶伟身上,当着唐警官和其他人的面,他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对陶伟破口大骂。   不知道是习惯了上司的态度,还是心慌意乱,陶伟不停用手抹着额头上的汗,断断续续地向侯文生交代发现尸体的经过,赵知奇则在最后补充了一下他的推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唐警官一直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观察着他们,并不时在小本子上记着什么。   听完叙述,侯文生喘着粗气,把衬衫领口的扣子解开。   “杀人犯就在这里,还等个屁!唐警官,直接抓人啊!”这番话虽然是对唐警官说的,但侯文生的眼睛却始终恶狠狠地盯着丁蕊。   “我……”丁蕊不知该如何应对这噬人般凶恶的眼神,她害怕地往后缩了缩。   这时,赵知奇离开窗边,走到两人中间,挡住了侯文生的视线。   “侯总,你认识丁蕊吗?”   侯文生抬头看看赵知奇,没好气地说道:“不认识。”   “那你听吴家元说起过这个名字吗?”   “没有!你是不是想问我这女人为什么要杀人?你直接问她啊!我怎么会知道!”   “你先不要激动,警察已经在查了。而我作为丁蕊的编辑,也一定会弄清楚的。”说着,赵知奇看了一眼唐警官,见对方面无表情地看着这边,他又转头问丁蕊,“丁蕊,你和死者的微信聊天记录能给我看一下吗?”   丁蕊乖乖地点了点头,打开手机,调至聊天页面,递了过去。   “吴家元今天是什么时候来入住的?”   赵知奇一边滑动手机屏幕一边问道。   现场知道吴家元入住酒店的准确时间的只有前台姑娘,她刚要回答,却被陶伟抢先说道:“你是警察吗?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好烦啊,要不是你,我会——”   “赵老师,这个手机是重要物证,能否给我保管?”许久没说话的唐警官突然说道。   丁蕊刚拿出手机的时候,唐警官并没有说话,而是等赵知奇看了一会儿才要求保管物证,这中间的时间差,赵知奇当然明白是什么意思。他笑了笑,说了声“当然”,走到唐警官面前,小心翼翼地把手机递给了她。丁蕊也没有表示任何异议。   唐警官拿过手机,刷了几下,见众人沉默了下来,便说道:“你们继续讨论啊,赵老师问的问题我也想知道。”   听到这句话,陶伟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连忙催促前台:“彩霞,快跟警察同志报告一下吴总在前台登记的信息。”   前台姑娘不过二十岁左右,一副未经世事的模样。她穿着酒店员工统一的黑色制服,胸前的金属名牌上写着“闫彩霞”。她求助地看了陶伟一眼,然后战战兢兢地答道:“报告警官,吴总是……下午四点半左右打电话过来的。”   “他在电话里怎么说的?”赵知奇追问道。   “他问我六一八房间有没有客人住,我查了一下,正好没人,他就说今晚他住。我就给登记了。”   “吴家元当时的情绪怎么样?”   “情绪?”   “开心?还是低落?”   “我……听不出来,电话里看不到表情。不过……后来他下来拿房卡的时候,好像很开心。”   “你确定吗?”   “我……我不确定,吴总并没跟我说话。”   “不确定你怎么能乱说,你这不是误导警察同志吗!”陶伟插嘴道。   “没事。”赵知奇举手示意陶伟不要说话,“任何细小的线索都有用,毕竟你可能是除了凶手之外,见过吴家元的最后一个人了。你刚刚说吴家元并没有和你说话,只是拿了房卡,那你为什么会觉得他很开心呢?”   “因为……”闫彩霞瞥了一眼坐在沙发椅上的侯文生。   “闫彩霞,实话实说。”侯文生眉骨上的伤疤跳动了一下。   经他的“鼓励”,闫彩霞反而更不敢往下说了。   赵知奇柔声说道:“彩霞,唐警官只是想了解一下,吴家元和平时有什么不一样,没事的,问完你就可以回去工作了。”   陶伟咬着牙怒视赵知奇,小声道:“你别乱安排工作!”   “平时吴总比较严肃,就……看起来凶巴巴的,但是今天他下来拿房卡的时候,看着就……不凶。”   “你这个说法太抽象了吧!”   “没事。”和陶伟激动的情绪相反,赵知奇来到六一六房间后一直比较冷静,“我刚刚看了一下丁蕊和吴家元的微信聊天记录,基本上和你说的入住时间能对上。吴家元是在和丁蕊聊天的过程中产生了开房的想法的。平时吴家元经常住在酒店里吗?”   “一个月会住上几天吧,什么原因都有,不过只要彩虹楼的六一八房间有空,他就会住那间房。”   “这么说来,六一八是他的御用房间喽?”赵知奇转问陶伟,“这个房间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陶伟先是看了看侯文生,对方没有任何指示,然后他又看向唐警官,发现唐警官居然冲他点了点头。陶伟只好说道:“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不过吴总挑这间房也正常。彩虹楼是我们的主楼,楼高,临街,采光好。楼体外面还被刷成了彩虹的颜色,这是模仿夏威夷希尔顿酒店的rainbow tower设计,在网上还蛮红的。六层都是套房,六一八又正好在中间,可以说是我们酒店最好的一间房。知道这些又能怎么样呢?”   赵知奇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紧接着问起了丁蕊。   “丁蕊,现在我要问你一些细节问题。你也看到了,在场所有人都把你当成最大嫌疑人,这些问题你一定要老老实实回答。”   “她是凶手不是你说的吗,不要搞得我们是坏人一样!”陶伟上前一步,指着赵知奇说道。   丁蕊却没有过激的反应,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   “你是几点上楼的?”   “大概五点吧,具体时间记不清了,这一点赵老师你不是也知道吗,就在我说……去洗手间的时候。”   唐警官又在本子上记了几笔。丁蕊似乎反应过来了,这话是说给唐警官听的。   “你说你进入六一八房间后,就看到了尸体。”   “对。”   “当时为什么不报警?”   “我怕警察怀疑我是凶手。我不认识吴家元,说也说不清楚。”   “你很不信任警察啊。”   “对不起……”丁蕊低头说了一句,唐警官没有任何反应。   “不过你的推理小说本来就存在一个问题,把警察写得比普通人还不可靠,这是不对的。”   “我会注意的。”   “因为怕警察怀疑,你就决定把现场一本与你有关的书扔出去了,对吗?”   “对。”   “你这是破坏物证,是有罪的,知道吗?”   “嗯。”   “赵老师,你不要用这种看似批评的方式来袒护她。”唐警官终于站起了身,朝他们走来,“丁蕊犯的是破坏物证罪还是更严重的罪,警方自有定论。这本书现在在哪里?”   沈冰月听到这句话,马上从自己的包里掏出那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递了过去。唐警官拿出一个塑封袋,示意沈冰月把书放在里面。   “你进入现场的时候,尸体旁边有镜子吗?”赵知奇继续问道。   “有的。”   “也是六面梳妆镜?”   “对不起,我没数……”   “这些镜子,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   “吴家元说有重要的东西给你看,是不是就是这些梳妆镜?”   “不知道。”   赵知奇盯着丁蕊看了一会儿,然后转头问侯文生。“侯总,这些梳妆镜是酒店里的吗?”   侯文生用吵架般的口气恨恨地说道:“不是。”   “那你看到吴家元拿出过这些镜子吗?”   “没有。”   “你认为谁有杀害吴家元的动机?”   “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有必要回答你的问题吗?”   “侯总,这些问题唐警官迟早也会问你的。酒店里发生了命案,我知道你很生气,但我们是站在同一边的,当务之急是一起揪出凶手,你肯定也是这么想的吧?”   “凶手不就在那边吗?还有什么好问的!”   见两人的对话陷入僵局,唐警官打了个圆场。“凶手是谁,不是谁说了就算的。我们会按证据办事。”   这句话既缓和了两人的冲突,又在无形中打压了一下赵知奇。侯文生果然没有那么抗拒了,他想了一会儿,慢慢说道:“我不清楚,我们平时都很忙,私下联系不是特别多,至少在工作中,我想不到有人会杀他。虽然他平时给人的感觉比较凶,但为人并没有过分的地方。”   “你们认识多久了?”   “记不清了,很小就认识。我们以前住得很近,小时候经常一起玩,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他退学了,中间断了联系好几年。后来偶然间又遇到,就琢磨着合伙做点小生意什么的。”   “小生意?这酒店生意可不小啊。”   “你懂什么?大生意都是从小生意开始的。我们卖过文具,摆过地摊,吃了不少苦才到今天的。”   赵知奇自动忽略了侯文生言语中不友善的部分,问道:“你说中间他退学了,那是为什么?”   “据说他父母出事故死了,他成了孤儿,就不上学了。具体我没问,我们只是生意伙伴,这种糟心事谁会主动聊。”   “也就是说,吴家元没有家人?”   “反正据我所知没有。”   “他结婚了吗?”   “没有。”   “女朋友呢?”   “不知道。”   “侯总。”赵知奇皱了皱眉,“我听下来,吴家元的社会关系特别简单,生前关系最好的人可能就是你了吧。你居然也一问三不知?”   “你他妈要我说几遍,我真不知道!要放前几年,我们的交流可能还多一点,但酒店生意好了,大家都很忙,不像你啊,上班时间聊闲天、喝下午茶,我和吴家元已经没有以前那么亲近了。”   “今天下午四点半到五点这段时间,你在哪里?”   “你什么意思?”侯文生差点儿从沙发椅上弹起来,“怀疑我?我警告你,想清楚自己是谁,不要得寸进尺!”   “侯总不用这么敏感,这个问题,这个房间里所有的人唐警官都会问一遍,你现在说清楚了,等下去警局录口供就轻松了,这也是为你好。”   “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   “就你们两个人?”   “谁说两个人了,四个人。”   “四个人?”   “我有三个女朋友,不行吗?”   “你是说,你当时和你的三个女朋友,同时在一起?”   “有什么问题吗?”侯文生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来伸出手戳了赵知奇的胸口一下,“你这个人怎么搞的,对着我问东问西。还有你,唐警官,任一个外人在这里指挥大局,你吃白饭的啊?那边那个女人一看就是凶手,你们不抓她?她说看到尸体就看到尸体?哪有这么巧,我天天在这个酒店,我怎么没看到过尸体!”   唐警官刚准备上前,却被赵知奇拦住了。   “丁蕊不是凶手。”   赵知奇直视着侯文生的眼睛,慢慢向前逼近,眼看着两人的头就要碰在一起了。侯文生的眼神一直很凶恶,但不知道是有警察在场,还是被赵知奇的气势所逼,他眼珠子晃动了几下,然后又坐回到了沙发椅上。   “你说不是就不是?我看你们几个都是!什么狗屁推理,超能力啊?她去过现场,就是她干的!”   侯文生听不懂赵知奇的推理也不奇怪,唐警官却来了兴趣。   “赵老师,你说丁蕊不是凶手,有什么证据吗?”   “没有证据,依然是逻辑。”赵知奇的视线离开侯文生,环视了一下房间里的人,说道。   “哦?可是就在不到一个小时之前,你刚刚推理出丁蕊就是凶手的结论。”   “对,那个时候我还没看过现场,当我看过现场之后,就知道,凶手另有其人。”   在场的所有人都听糊涂了。   “当然,我之前的逻辑并没有错,丁蕊确实去过六楼,也扔过书。但她说进去的时候吴家元已经是具尸体了,这和我的推理并无矛盾。她手指上的血,可能是在确认吴家元是否已死时沾上的。只能说丁蕊心理素质很强吧。但我看过现场之后,却发现了一个矛盾点。”   赵知奇像在会议室里发表演讲似的,一边侃侃而谈,一边微笑着环顾众人。   沈冰月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起凶杀案,她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旁观者,参与感其实并没有那么强烈。她旁观了赵知奇的突然推理,旁观了尸体发现的经过,现在又在旁观大家的讨论,而她几乎没有开过口。不管哪个环节她都是一个配角。赵知奇没问她任何问题,就连唐警官也不太看向自己。也正因如此,她才能比别人更加客观地做出判断。赵知奇从一开始进行推理就无比自信,随后镇定自若地检查现场、询问细节,一点都不像一个性格随意的读书人,简直比唐警官更像警察。   这个赵老师,到底经历过什么?   “什么矛盾点?”唐警官问道。   “窗户。”   “窗户?”   “没错,窗户关着。”   “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丁蕊曾经打开过现场那扇小窗户,并且把书扔到了街上,对吧?”   唐警官点点头。   “但是我们刚刚进入现场之后,却发现那扇窗关着。”   “这有什么奇怪的,丁蕊扔完书之后,又把窗户关上了呗。”   唐警官说完,看向丁蕊,丁蕊却摇了摇头。   “你没关?不可能吧,那是谁关的。”   “谁都有可能,但不是丁蕊。”   “为什么?”   “你还记得刚刚你想关窗户的时候,关不上吗?”   唐警官“啊”了一声,终于明白了赵知奇的意思。   “那扇窗的合页出了问题,必须往外推一下,才能顺利关上。一般的客人都不知道这件事,更别说第一次来这里的丁蕊了,所以窗户不是她关的。”   “陶经理,知道这扇窗有问题的人都有哪些?”唐警官问道。   “两位老总,我,保洁阿姨,安保人员,还有部分员工应该也知道。具体都有谁我也不清楚,人不少吧。”   唐警官蹙着秀眉,边想边说:“但是很奇怪啊……如果是这样……我们还原一下现场的情况,凶手杀了吴家元之后离开了房间,然后丁蕊进入房间,发现尸体并开窗丢书,丁蕊离开后,凶手再次返回房间,把窗户关上了。凶手为什么要再回去呢?”   “还有一种可能。”沈冰月在赵知奇推理的时候就一直在思考,这时她说道,“第二次回去关窗的那个人未必是凶手,而是其他人。只不过他发现了尸体,也没有报警。”   “这样就更复杂了啊。”   “不,一点都不复杂。”赵知奇朗声说道,“有一个特别明显的奇怪之处你们没发现吗?”   “特别明显的……奇怪之处?”   “丁蕊说她上楼之后,打开门,发现了尸体。还记得我们刚才是怎么打开门的吗?”   “啊!”陶伟突然拍了安保人员的肩膀一下,“用他的万能钥匙。”   “没错,丁蕊没有房卡,如何能打开感应门呢?吴家元已经被害,死者是不可能站起来给她开门的吧。”   丁蕊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只有一种可能——当时,房间里还有一个人!”   沈冰月、闫彩霞和陶伟同时发出一声惊呼。意识到自己的惊呼声比两位女性还要高后,陶伟不禁用手捂住了嘴巴,还好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赵知奇的推理上,并没有人注意他。   “凶手杀害吴家元后,还没来得及离开现场,丁蕊就来了。凶手替丁蕊打开门后,可能躲进了洗手间,而丁蕊被房间里的尸体吸引,扔完书后就匆匆离开了现场。然后,凶手出来关了窗,也离开了。”   “一个很大胆的假设。”唐警官微微颔首道,“不过依然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首先,凶手为什么要关窗呢,直接离开岂不更好?”   “他一定有某种理由。”   “你这个说法一听就是侦探小说看多了。这个先不管,凶手为什么要替丁蕊开门呢?万一丁蕊发现尸体后大喊大叫,招来了别人,凶手岂不是无处可躲?这个时候,他选择不开门,等丁蕊离去后再悄悄逃走才是正确的做法吧。”   “这点确实很奇怪,不过事实就是丁蕊进入了房间,说明肯定有一个人替她开了门。至于理由……目前我还想不到。”   “照你这个推理,凶手是知道如何关窗的人,也就是说……”   “是的,凶手是酒店的员工。”   赵知奇说这话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侯文生向他射来刀子一般的目光。   就在这时,门铃声响起,闫彩霞开门后,看到外面站着几个警察。   “唐警官,现场取证完了,先回去吧。”   “好的。”唐警官对众人说道,“接下来麻烦各位去警局一趟,录一下口供。”   坐着的人纷纷站起身,跟在门口的警察后面。   走出六一六的房门,沈冰月想着得找机会给江彬打个电话,告诉他今晚可能不回店里了。正想着,突然有人拍了拍她的后背。   原来是赵知奇,他走到沈冰月旁边,朝前面一个警察的方向努了努嘴。沈冰月顺着看过去,那个警察应该是取证组的一员,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塑封袋,里面装着一张纸。   虽然摇晃着,看不清纸上面写了什么。但沈冰月还是能清晰地分辨出,在纸的下方有一个图案。   那是一个跳舞的小丑。 第七章 忌立券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百货商场是个奇怪的地方,一进去,就会闻到空气中弥漫的特有香气。而这个香味,站在大门外还闻不到,从旋转门一进去,就会瞬间被其包裹。很难形容这是什么样的香味,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不是花店里的花香,不是化妆品的香味,不是书店、面包店,也不是服装店里的香味,却又像是所有香味的混合。   我很少闻到这种香味,因为百货商场通常管理严格,人际关系客气但冷漠,也没有免费的午餐吃,最关键的是灯火通明,与我的样子实在不符。地铁站里闷臭的空气和桥洞下呼啸的冷风,反而更让我有安心的感觉。   “哇,居然开了个这么大的商场,我上学那会儿周围可荒凉了,和同学聚个餐,还得打车出去呢。”   宋彩虹在我前面蹦蹦跳跳的,张开双臂,贪婪地呼吸着好闻的空气。   “哎,我们在这儿吃饭吧。你那张纸条上写的不是六点半嘛,还有点时间,那地方就在旁边不远,正好我肚子饿了,先吃个饭。怎么样?”   听着她用老朋友的口气跟我说话,让我感觉很别扭,不过与此同时内心还有一丝愉悦。   “不了,我还是直接过去吧……”我把手插进裤兜,摸了摸兜里的零钱,之前那两百块已经被我花掉一大半了,“谢谢你带我来这里,既然不远了,我就自己找吧。”   没想到宋彩虹一把拉住了我的胳膊,差点儿把我捏着纸币的手从裤兜里拽出来。我一个激灵,一巴掌拍掉她的手。冬天穿得多,因此没有发出清脆的声音,但这一下应该打得不轻。   宋彩虹呆住了,我也被自己的反应吓了一跳。为什么会做出这个举动,我好后悔。   “你这人真没劲,又不要你付钱!”没想到宋彩虹这样说道。   虽然语气中带着埋怨,但我知道,她并没有生气。   “不用了吧,我们……”   “那边有几家餐馆,那家怎么样?”   宋彩虹没有理我,再次拉着我的胳膊,往前跑去。这一次,我没有反抗,任她紧紧地抓住我的胳膊,拖着我往前。我想一定是我的错觉,居然感觉手臂上传来柔嫩肌肤的触感和温度,明明还隔着好几层布呢。   在我的印象中,还从来没被一个少女这样拉扯过。一瞬间我有些恍惚,居然舍不得挣开,一颗心也被带得七上八下的。   “喂,铁板烧吃不吃?”   “啊?”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她霸道地拽进了一家铁板烧店。   一进店,百货商场的优雅香味就变成了油烟味,被这么一勾,我顿时感觉饿了。既来之则安之,流血卖命都不怕,今天一个小姑娘请客吃饭,我怕什么?   这个点,店内几乎没有客人。在铁板周围的椅子上坐定后,一个戴着白色高帽的厨师走到了铁板台前,给我们递上了菜单。我没来过这种餐馆,不知道规矩是什么,于是把菜单顺手给了宋彩虹,让她做主。   她点完后,厨师就忙活了起来,身前的大铁板冒出“滋滋”的声音。我们俩就坐在大铁板前,看着翻飞的铲子。我想我应该说点什么,但我完全没有跟女孩子打交道的经验,况且身边的这个女孩,一天前我们还完全不认识。和一个陌生人一起坐在百货商场里吃高级料理,这个画面我连想都没想过。   我的心里有两种矛盾的情绪,一种是期盼,期盼我能多了解她,她也能多了解我;另一种则是害怕,害怕她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虽然纠结不已,但我一定要先提问,若是她开口问关于我的问题,我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然而就在我使劲儿琢磨用词的时候,宋彩虹先开口了。   “你知道铁板烧是起源于哪里的吗?”   “啊?不知道啊……日本吗?”还好她问的问题不是关于我个人的。我印象中日本的铁板烧比较出名,就随口答了个日本。   “不对,是西班牙哦。”   “啊?”其实我并不惊讶,是西班牙、日本,还是随便哪个国家,我都没有兴趣。但为了让这个话题延续下去,我还是故作惊讶地挑了挑眉毛。   “十五、十六世纪的时候,西班牙的航海业非常发达,船员们要在海上航行很久,他们的生活很无聊。于是这些船员就钓鱼取乐,钓上来的鱼呢,就放在铁板上烤,这种烹饪方法能使得鱼肉外焦里嫩,而且非常香,很快就流行到了美洲。后来日本人又把这种烹饪技术带到了国内,演变出著名的日式铁板烧。”   她似乎被我的演技骗过了,得意洋洋地说了起来。   没想到她还懂这些乱七八糟的知识,上过大学的人果然不一样。我发现做铁板烧的师傅也惊讶地看着她。讲完后,宋彩虹还问铁板烧师傅:“我说得对吗?”   “我咋知道,我就是个厨子。”   师傅“嘿嘿”笑着,低头把烤好的鹅肝摆在小小的面包上,给我们上了第一道菜。   油花在鲜嫩鹅肝上跳舞。宋彩虹夹起来,咬了一口,然后安静地咀嚼着口中的食物,露出满足的表情,好像在全身心地享受美味。   我从没吃过这种高级料理,出神地看了她一阵,师傅提醒要趁热吃之后,我才小心翼翼地品尝起来。   “你是做什么的?”   正在全心品尝美味佳肴的我突然听到宋彩虹的问话,差点儿把面包呛进喉咙。该来的还是躲不掉。   “你猜。”为了拖延时间,我这样说道。同时脑子在疯狂地转着,想找个比较正常的职业说。   “没兴趣。”   没想到她毫不客气地这样说道。不过我并不觉得尴尬,也好,不用给自己瞎编一个职业了。   “那你是做什么的呢?”我顺着问她。   “小偷。”   “啊?”   我抬头看了看厨师师傅,只见他的笑容僵住了,正往我们两人盘子里分牛肉粒的手也僵住了,牛肉粒掉了一颗在桌上。   “刚毕业,找不到工作呀。”宋彩虹一脸无辜地说道,似乎并不认为“小偷”是一个多么可耻的“职业”。   虽然我并没有资格去教育她,但还是沉声说道:“那也不该……当小偷……不太好吧?”   “怎么不好?我也付出劳动、承担风险,赚点生活费不是很正常吗?”   “但这个犯法啊。”   “难道要我饿死?”   她说这话时落落大方,我敢肯定正在做铁板烧的师傅每一个字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但宋彩虹却根本不在意。作为一个在社会最黑暗的泥沼里摸爬滚打过的人,我反而有点难为情了。真奇怪,哪怕我一身酸臭,趴在麦当劳里睡觉,承受着别人厌恶的目光,都没有这么难为情过。   “那天经过你家,我其实是想去偷东西的。我已经踩点了一个礼拜,谁知道那天晚上你正好在家。”   我有点心虚,她踩点的那个礼拜,我恰好也在踩点。我在想,要是她比我先进去,我当天晚上哆哆嗦嗦打开门,发现黑暗中有一个人,肯定会吓得半死。看来我应该庆幸比她早进去几个小时,成为了那个家的“主人”。   “我也吓了一跳,正好看到地上有一张纸条,就拿来当借口啦。”   我停下了吃东西的动作,不知该如何反应。本来我已经想好了各种虚与委蛇的托词,来掩盖自己的身份,却没想到这个看似人畜无害的小女孩完全不按常理出牌,虽然“小偷”是一个见不得人的身份,但如今这个场面,完全在她的掌握之中,倒是让我和那个厨师师傅感到尴尬和无措。   宋彩虹侧过脸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噗嗤”笑了出来。   “瞧你傻不傻。”   “我……怎么……”我当然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肯定很傻。   “骗你的啦。”   “啊?”我又只能傻傻地发出这种惊呼。   “怎么?不信?”   说来也怪,刚才宋彩虹说自己是小偷的时候,我觉得难以置信。现在她说自己不是小偷了,我又觉得难以置信。我的情绪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起伏不定的?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宋彩虹推了推我眼前的盘子,里面是一块鲜嫩的烤鱼肉。我抬头看了看厨师,他已经恢复到笑眯眯的神态,正朝我眯着眼摇头,像是在说“你的相亲对象很难搞啊”。   “那你到底是做什么的?”我试图掌握主动权。   “你不告诉我,我干吗告诉你。”   “行。”我咬了一口鱼肉,“看你的年纪像是刚毕业,今天不是周末,估计还没找到工作吧?”   “我看你也差不多。”宋彩虹一边嚼着食物一边白了我一眼。   我不置可否。   “你的大学就在这儿旁边?”   “嗯,松江大学城。”   “学什么专业的?我看你刚才挺懂的啊,西班牙什么什么的,难不成是学历史的?”   “历史专业又不教这种乱七八糟的知识。”   “哦……”我又想了想,“文学?”   “历史。”   “啊?”我的天,今天是我第几次发出这种惊呼了?   “历史啊,我学历史的,有这么惊讶吗?”   “你刚刚不是说……”   “我说历史专业不教那些乱七八糟的知识,可又没说我不是学历史的。你傻啊,哪个专业都不教铁板烧是起源于哪个国家的呀!”   确实是这个理儿,没错。但我总有种被欺负的感觉,不过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反而觉得很……有趣?我今天真是太奇怪了,一定是这个奇怪的女孩导致的。   “你这人,蛮有意思的。”   “废话,我不知道自己有意思?和你聊天真没劲,干巴巴的。”   我不知道她口中的“干巴巴的”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我无聊?为了制造话题,我又问道:“你是从哪里看到铁板烧是源自西班牙的?”   “我没看到过啊。”   “那你怎么知道?”   “我不知道啊。”   “啊?”   “啊?”宋彩虹模仿着我的口气,“喂,这是你口头禅吗?”   “你刚刚不是还跟我说,铁板烧是西班牙人发明的,因为航海的时候——”   “我瞎编的啊。你没看我说完,还问师傅我说得对不?看出我那份不自信了吗?”   “我看出来了,你不是小偷,是骗子。聊到现在,说的话都忽真忽假的。”   “我又没骗你,是你自己想得太多。”   被一个年纪比我小的女孩骗得团团转,之后又被教训一番,我很不服气。这个宋彩虹,可能没有恶意,但狡黠无比,看来她说的话不能全信。吃着口中香嫩的肉块,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你一开始说的请我吃饭是真的还是假的?”   “请你吃饭?”宋彩虹一脸惊讶,“我有说过吗?”   可恶!果然啊!依旧飘着焦香味的美食此刻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吸引力了,也许是离灼热的铁板比较近,我的额头上沁出了一层汗。霸王餐我不是没吃过,但一个人好办,身边有个小女生,就麻烦了。早知道,那两百块钱我就省着点用了。   “我只说了,不用你付钱。”   我张了张嘴,强忍住就要脱口而出的“啊”,连同后面的问号,一起咽回了肚里。   “那你的意思是……”   “反正你别管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她居然大言不惭地跟了这么一句。   我没有回答,闷头吃东西。   由于是工作日,又没到饭点,店内依旧没有其他客人,空空荡荡的大厅里只有我们三个,就冒着热气的铁板还算有点生气。这时,厨师已做完所有我们点的菜,安静地看我们吃着,“滋滋”的油爆声和聊天声一中断,店里顷刻间显得特别寂寥冷清。   宋彩虹突然叫了我一声,打破了这略显尴尬的宁静。我转头看她。   “那张纸是谁给你的?”   突然转移到这个话题,让我觉得奇怪,但宋彩虹的语气不再活泼,表情也严肃了起来。是如实相告,还是巧妙避开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选择了前者,可能是因为萍水相逢,我觉得没必要太防备,也可能是我认为不一定避得开,“所以我要去看看。”   “你不怕……有危险?”   “危险?能有什么危险?”我与不少危险打过交道,但“去别墅”不在我的危险列表里。   “你想啊,他既然都到你家门口放纸条了,直接把钱还了不就行了嘛。为什么还要你特意跑一次,可能是还不起钱,想害你吧。”   “你想多了。”我脱口而出,“我是说,我……我觉得我朋友不会害我,或许只是想邀请我去那里玩。”   “上野别墅是你朋友家吗?那为什么你都不知道在哪儿?”   “我……可能是他租的吧,布置了一番给我惊喜什么的?反正我挺好奇的。”   宋彩虹眨着眼睛,安静地听着,这一刻,她和所有天真无邪的妙龄少女一样。   “我是但凡有奇怪的事都想一探究竟的那种人。其实我想当个作家的。”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完才意识到有点说多了。   “什么作家?”   “侦探小说作家吧。当然,只是一个梦想,不可能实现的。我没受过教育。”   “哦。”宋彩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像明白了什么。   不仅没受过什么正规教育,我的阅读物来源也仅仅是别人遗弃的报纸和旧书杂志。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去文庙混迹,在暗夜的月光下读了不少西方的侦探小说。那些离奇曲折的故事、善恶分明的结局,让我暂时忘却自己是一个平凡无望、混吃等死、不知道自己是好是坏的人。   “啊,让你笑话了。”   “没有啊,我觉得很棒啊!”宋彩虹朝气明媚的脸朝我凑近了一点,“有梦想就去实现。”   “不可能实现的。”   宋彩虹没有再鼓励我,而是垂下了头。看来,连她都不认为我能成为一名作家。不,这是很明显的事,她只是连鼓励的话都说不出口罢了。太天方夜谭了。   “你有什么梦想吗?”我问道。   “我啊……没有你这么伟大,我就想……看看彩虹。”   “你没见过彩虹?”我惊诧道。   “没有,你见过吗?”   “当然了。”   “什么时候啊?快跟我说说,彩虹长什么样?”   “什么时候我忘了,彩虹嘛,就是弧形的,七种颜色……”   “什么嘛,跟书上讲的一样,你会不会根本没见过。”   被她这么一说,我也恍惚起来。彩虹并不稀奇,照片也有很多,但我见过真正的、清晰的彩虹吗?如果见过,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下呢?也许宋彩虹说的没错,我根本没见过,只是误以为自己见过。   “雨后就会出现彩虹。”   “真的吗?因为歌里是这么唱的?”宋彩虹问。   “这是常识吧。”   “但我从来没见过。”宋彩虹接着说,“小的时候不知道,可能真有彩虹出现的时候,我也在屋里,错过了。等我有了雨后会出现彩虹这个概念后,不止一次在下完雨后望向天空,但还是从来没有看到过。我妈妈给我取这个名字,是希望我像彩虹一样,但彩虹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我应该活成什么样子才能和彩虹一样呢?我不知道。”   “真想看的话,应该没有这么难见到吧?”其实我也不敢肯定。   “下完雨后,空气中的水分折射阳光,就会出现彩虹。但一般来说,下完雨后不一定会马上出太阳,更多的时候是阴天,这样一来,彩虹就不会出现。”   最近都是阴天,阳光和雨都很难见到,更别说两者相遇后产生的彩虹了。这么想来,说比较难见到彩虹也是情理之中的。   “而且,现在污染越来越严重了,空气中有太多灰尘和颗粒,它们会影响光的折射。也许以后彩虹会变成难得一见的奇观。小时候因为不知道而错过,长大后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如果之前有人突然对我说,以后天空中可能不会出现彩虹了,我肯定会当成玩笑话而嗤之以鼻。但这番话从宋彩虹嘴里说出来,我又想要相信了。不,她可能又是在骗我,在跟我开玩笑,毕竟这番话称不上有理有据。但我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与我以往的人生信条完全相悖的奇怪的事情——只要是她说的话,我都选择相信。   “我看过一本侦探小说。”我突然想到,有一天我在垃圾桶里捡到一本被撕成两半的书,拼完后发现少了几页,但所幸那个作家写的故事不是特别紧凑,少几页也不影响阅读。   “侦探小说?”宋彩虹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话题。   “故事发生在一座孤岛上,人物一个接一个被杀,最后,你猜凶手为什么要杀人?”   “为什么?”   “为了环保。”   “环保?”   “对,因为人活着会不断吸入氧气,呼出二氧化碳,而且人类还会做一系列污染大自然的事。全世界污染问题这么严重,根本原因是人口越来越多。凶手杀人,是为了保护地球。”   说实话,我看到结局的时候,终于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会被撕成两半了。但宋彩虹听完之后,并没有觉得荒唐或者惊异,而是低垂眼帘沉思着。   “这么说来。”顿了一顿,她接着说道,“我可能也会因为这个原因去杀人——为了看到彩虹。”   我感觉背上一凉,这个女孩,虽然说的话有真有假,但这句话是认真的。   “你为什么这么执着地想看彩虹呢?”我问道,“仅仅是因为你叫这个名字?”   “因为我没见过啊。”   这是什么理由?人一辈子没见过的东西太多了,为了看一下,就连杀人的念头都有吗?   “嘻嘻,我开玩笑的啦。”说变脸就变脸,宋彩虹又变成了天真少女的模样,嘲笑起我来,“刚刚吓到你啦?”   “没有没有没有,怎么会呢。”   “好啦,因为彩虹呢,有一种严谨的美丽。”她说道,“太阳的明暗会有变化,月亮有阴晴圆缺,星星则是杂乱地在天空闪烁,一直在移动。而彩虹和这些不一样,它每次都有七种颜色,而且这七种颜色每次都是同样的顺序,互相之间不干扰。可能因为彩虹就是属于虚幻的东西吧……只有虚幻的东西才能这么遥远又近在眼前,这么工整却又捉摸不定。真实的事物总免不了有偏差和变化。”   我傻傻地听着,试图找到这番话的中心思想,但完全找不到。   “我说的话是不是太无聊了?”   “啊,什么,没有啊,好有趣!”我面无表情地回答。   “你明明又是一副傻样子了。”   我抹了一下自己的脸,试图让它不那么僵硬。   “在英国人的概念里,彩虹不是有七种颜色,而是只有六种,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这又是什么题。   “因为他们认为白色不能算一种颜色。”   “哦哦,原来是这样啊。”我用力地点点头,装出一副受益匪浅的表情。   想不到宋彩虹笑着问:“还说你没听傻?”   “我……怎么啦,有什么不对吗?”   “构成彩虹的七种颜色里哪有白色啊!”   赤橙黄绿青蓝紫,我默默地在心里数了一遍,又确认了一遍,确实没有。又被这个小丫头耍了。宋彩虹这时开心地笑了起来,之前不经意间露出的悲伤已全然不见。   “好啦,时间差不多了,吃饱了吗?”   “饱了,谢谢你。”   “不用谢。”   “要谢的,这个……挺贵的吧。”   “真的不用谢,因为贵不贵都无所谓。”   “啊?”我又来了。   下一秒,更让我措手不及的事情发生了。宋彩虹把右手覆在我的左手上,然后紧紧抓住,一把把我拽离了座位。   还没等厨师和收银台前的服务员反应过来,我们已飞奔出了餐厅,并且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狂奔。   姿势和来的时候差不多,也是她拽着我。不同的是,这次我们的手紧紧相握,虽然我的手上有厚厚的茧子,但依然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宋彩虹柔嫩的手掌,比我想象中的更软。   我任由她带着我往前飞奔,奔出香气弥漫的商场,奔进冷风呼啸的街头,奔过行人寥寥的马路。我的心情从诧异转为踏实,脚步越来越轻盈,最后拐进一处别墅群的后门。在小区里,我们喘着气,身后的怒吼声已完全消失。过了一会儿,我们两个像疯子一样笑了起来。   “你又骗我。”笑完后,我先开了口。   “我没让你付钱,可也没说……没说钱由我付啊。”宋彩虹也还有点气喘,“再说,我从来没骗过你,这里……这里就是上野别墅,我带你来了。”   由于是从后门进入的,我没有看见小区的名字。这时我才挺直腰板,仔细打量起这个别墅区来。别墅的建筑风格我不了解,只能看出都是两层半高。小区里的绿化面积很大,反而显得那些独栋别墅像是点缀,每一幢别墅都带有一个小花园,拥有独立的门牌号,私密性非常好。   “那张纸带了吗?”   “带了。”   我从胸前内袋里摸出被我对折了两次的纸,展开再次确认,“上野别墅二十号”,根据门牌号码应该不难找到。   “时间差不多了,你去吧。”   “你……等我吗?”   “我为什么要等你?”宋彩虹反问道。   确实,已经麻烦她带我来了这里,还有什么理由让她等我呢?但我却突然舍不得和她分开。在这个刚刚认识的少女面前,我做了一回不一样的自己,如果这就是即将开始的新人生的话,那么它还没正式开始,我就已经留恋了。   “好,那你自己回去当心。”   “嗯,你也当心。”轻轻说完这句,宋彩虹就迈步离开了。   “我们还会再见吗?”   听到我的呼唤,已经走远的宋彩虹停住,回头看着我。   “如果还能再见,我一定带你去看彩虹。”   她没有回答,我依稀看见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只不过这个笑容不知为何有些悲伤。   小区里一片宁静,围栏上的铁门虚掩着。我轻轻推开,走了进去。   从外观上看,二十号和其他别墅没有区别,连门前的小花园都是统一风格的。只是二十号的小花园久未保养,早就毫无生气,主人也并没再往里种新的植物花卉。   我敲了敲门,很快,门就打开了一道缝,门缝里是一个面无表情的寸头男人。   “你好,我是……”我拿出纸,正面展示给他看。寸头男狐疑地盯着纸来回看了几遍,似乎根本不认识上面的字,接着又上下扫了我几回,才慢慢地打开门。   他开门的角度正好够我一个人侧身进入,我进去后,寸头男又钻到门外观察了一番,这才把门关上。   进屋后是一个大客厅,除了守在门口的寸头男,没有其他人。看客厅里的家具摆设不像是有人常住的样子,我看到客厅中央黑色的桌子上甚至落了一层灰。   “别乱看,楼上。”寸头男凶巴巴地盯着我。   我不知道楼上有什么在等着我,说实话心里还是有点忐忑的,这和我想象中的还钱场景的气氛截然不同。但不管怎么说,最让我担心的情况没有发生——至少这个寸头男没直接把我拦在外面。   我缓步走上楼梯,木质楼梯的动静有点大,我想楼上的人一定已经听到了我的脚步声。   二楼都是单独的房间,门都关着,除了走廊尽头那扇。不用想也知道,走廊尽头那扇半开着的门,正迎接着客人。   我走进去的时候,房间里的四个男人同时转头看向我。三个壮硕的男人站着,面露凶光,我一眼就看到他们腰间都别着小刀。还有一个瘦小的男人坐在一把矮椅上,四五十岁,一脸受尽生活折磨的苦相,眉毛下榻,脸瘦得腮帮子都瘪了进去。   其实用不着什么经验和直觉,任何人看到眼前的景象,都绝对不会认为是朋友相见。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但此时,我已骑虎难下。   “这张纸落在我家门口……”我递过纸,其中一个凶恶的男人一把夺过,只看了一眼就咧嘴笑了起来。   “呵呵,我们还钱?”他直接把纸撕了,扔到地上,指了指瘦小男人身旁的另一把矮椅,冲我喊道,“坐下!”   “不是,这位大哥,我……”   没等我靠近,他就猛地推了我一把,然后手按住我的胸口,瞪着我。我不是不能反抗,只是看到他的眼神,还有旁边两人把手放在了刀柄上,只好乖乖坐了下来。   “听我说,这是误会,这张纸是我捡到的……”   没有人理我,看情况,我在这里绝对不是什么“债主”的身份,甚至连“客人”都不是。我的处境应该和瘦小男人一样。   我到底无意间获得了一个怎样的身份,要面对如此奇怪的局面?   房间里没有人说话,只有沉重的呼吸声交杂。过了一会儿,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接着又有一个人进了房间。   那个男人穿着一身西服,看着比房间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有身份。只不过他脸上的神情和瘦小男人一样无助、恐慌,我知道,他和我们是同一边的。   男人进来后,其中一个壮汉喊了一句:“人到齐了。”   接着,三名壮汉分别站到我们三人面前,从屁股后面掏出一团黑布。等我发现这团黑布是什么的时候,我的头已经被整个套住,一瞬间,我什么都看不见了。   “你们要干什——”   我刚叫出声,就被人咒骂着打了一下头,力道之大,差点儿把我从椅子上打倒在地。接着我就被人拉了起来,拽着往前走去。我头晕脑胀,脚步踉跄,在黑暗中任人拖行。   手没有被绑住,除了看不见,其实还算自由。我相信另外两个人和我一样,但他们没有反抗,我心里虽然知道等待我们的不会是好事,但也不再挣扎。一方面是知道事到如今挣扎已经没用,另一方面是我的好奇心太重了,因为我听到有人说了一句。   “走,去你们最喜欢去的地方。” 第八章 宜畋猎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这根烟才抽了一口,就被狠狠按灭在烟灰缸里。   侯文生从舒适的老板椅上站起来,举着手机,踱步到窗前,神色十分焦急。   电话通了,侯文生迫不及待地说道:“把手上的活儿都停了,明天晚上集合,我有话说……别带过来了,把人放了……对,我说放了!……原来那三个人?放了或者杀了,晚上我过去再说……对……警察已经盯上我了,我要避风头,你们别给我捅娄子!……你跟了我这么久,我信得过你,但那些新来的……妈的怪我这几年太贪,什么人都要……总之晚上再说吧。”   侯文生挂了电话,又点燃一根烟。抽了一口,烟叼在嘴里,眯着眼睛滑动手机屏幕。   这个晚上他很忙,接下去他要打第七通电话。可电话才接通,对方“喂”了几声,侯文生却没把手机放到耳边,反而挂断了。   他注意到自己办公室的门不知何时开了一道缝。   进来后绝对关门了,虽然没锁,但肯定不是虚掩的状态。锁舌没坏,这里也没穿堂风,那就只有一种可能,门被人推开了。   侯文生没有问,而是快步朝门口走去,然后猛地拉开门,外面空无一人。   太阳楼是花园酒店的办公楼,就在彩虹楼的后面,平时人不多,有一条小路可以直通彩虹楼后门。虽然太阳楼只有三层,比彩虹楼整整矮了一半,但每个房间都特别大,顶层只有吴家元和侯文生的办公室两个房间。吴家元的办公室紧紧关着,他死后只有警察进去过一次,别人也没有钥匙。   那个在外面偷听的人,只可能逃进了电梯。   侯文生走到电梯前,看到上面的数字正从“3”变成“2”,旁边是一个向下的箭头。   果不其然!   说不定那个人在外面偷听了很久,知道了我所有的秘密。不仅是我,还有吴家元……   想到这里,侯文生冒出了冷汗。他泄愤似的用拳头捶了几下电梯按钮,然后朝楼梯奔去。   侯文生的体力已大不如前,从三楼奔到一楼就让他气喘吁吁。即便如此,他还是以最快的速度冲到电梯前。   晚了一步。   电梯门已经合上,人走出去了。不过幸好是在太阳楼,不像彩虹楼那样来往的人多。   此时大厅里只有两个人,他们一前一后向外走着。   “站住!”   听到侯文生的喊声,两人抖了一下,回过身。是陶伟和闫彩霞。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我……我帮陶经理……他说……我那个……”闫彩霞的表情特别不自然,说着说着眼泪就快下来了。   而陶伟则一言不发地站着。   侯文生慢慢向陶伟靠近,问道:“你刚才在三楼?”   陶伟眼珠子滴溜儿乱转,还吞了一口口水,伸直的脖子上喉结动得很明显。看到他的反应,侯文生心里有了数。   他在考虑该如何处置这个人。肯定不能让他就这样出去,先问问看吧,实在不行的话,只能……“陶伟,你跟我来办公室一下。”   “侯总,那个……我还有点事,你有什么吩咐要不就在这里——”   “你有什么事?”   陶伟答不上来。   “不管什么事,都先放一放。”侯文生尽量让自己的表情和语气不那么凶狠,“跟我来吧。”   陶伟正要向前挪动脚步,突然身后响起凌乱的皮鞋声。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走了进来。   “侯总,陶经理,正好,你们都在这儿。”   说话的年轻警察那天也在案发现场,不过侯文生忘了他叫什么名字。   “警察同志,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明天——”   “侯总,我们有重要发现,希望你配合。”   “重要发现?”侯文生心虚起来,甚至小腿暗暗发力,心想如果警察要拘捕他,他就闹个鱼死网破。   年轻警察没有回答,而是径直走上前,手拍在陶伟的肩膀上。   “陶伟,关于吴家元被杀一案,你有重大嫌疑,跟我们走吧。”   距离吴家元被害已经过去两天。   那天晚上,沈冰月从警局录完口供回到家里已是半夜,她简单冲了个澡就上床了。不过躺在床上后她发现自己毫无睡意,满脑子都是现场反射着夕阳的镜子,反倒对尸体的印象没有那么深。   赵知奇侃侃而谈的样子也令她记忆犹新。最后警察问完了话,他还在警局挨个儿向值班的同志推荐《凶手大概就是你吧》这本书,总觉这个人玩世不恭又很可靠,是一个十足的矛盾体。   至于丁蕊,原本嫌疑最大的人,在赵知奇的一番讲解之下,警察好像真的没把她当成真凶看待了,反而开始认真询问花园酒店的工作人员。最后给丁蕊定了个“破坏证物”的罪名,这个罪和赵知奇的“妨碍搜查”一样,说轻不轻,说重不重。口头教育一番,就放他们回家了。   作为一家现代化管理的酒店,花园酒店的监控设备非常完备,只要调取一下监控,不管是丁蕊杀人,还是凶手躲在房间里,抑或是先后有三个人进出那个房间,都将一清二楚。现实中的破案工作可不像侦探小说里写的那样复杂,很多现代科学器材比任何神探都可靠。   沈冰月没跟江彬多说什么,要搜的话,各大媒体上都能搜到报道,网上还有不少人讨论。不过对于和案子无关的人来说,杀人事件还是不如某明星出轨的娱乐新闻那么爆炸。   和案子无关的人。   自己是吗?   沈冰月虽然近距离地看到了部分现场,也参与其中,但对案件的发生和调查的走向完全没有影响。警察录口供的时候,问她的也都是一些例行问题,完全没有把她当成嫌疑人看待。案发已经过去两天了,凶手被捕了吗?还是调查陷入了困境?这些沈冰月都不知道,也没有人来告诉她。   沈冰月就感觉这件事已经离自己越来越遥远。她就像经历了一次短暂的冒险,如今又回归到平凡重复的日常生活中。   “大杯热拿铁,五号桌的客人。”   沈冰月接过咖啡,可能是为了配合圣诞节的气氛,江彬这次拉了一个新的图案,看形状像是一个姜饼小人。沈冰月盯着看了好久,姜饼小人顺着微微荡漾的波纹晃动着,映在她的眼里,变成了一个跳舞的小丑。   “怎么了?不舒服?”江彬关切地问。   “哦,没事。”沈冰月朝他笑了一下,端着咖啡走开了。   在吴家元被害的现场,警察也搜到了一张印着跳舞小丑的纸,会不会是自己看错了?也许正因为这张纸是一切的开端,她才会看错。因为这张纸,她才会去找赵知奇,听到那段突如其来的推理,踏足凶杀案的现场,继而被带到警局审问。一切的开始,就是那张纸。   不,不可能看错,因为那是赵知奇提醒她看的,说明赵知奇也看到了那个跳舞小丑的图案。他是怎么想的呢?   胡思乱想间沈冰月放下咖啡,听到门口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冰月,好久不见啊。”   沈冰月抬头一看,来人正是赵知奇,而他的身边,果不其然又带了一个新的美女。不过和赵知奇之前约会的女性种类不同,这个美女只化着淡妆,完全靠修长的身材来突显气质。   “你是……”沈冰月惊讶地长大了嘴。   “你好啊,沈冰月。”   “唐警官!”   唐警官今天把扎在脑后的马尾辫放了下来,穿着牛仔裤,所以沈冰月一时间没有认出来。   “小声点儿,我今天休息。”唐警官朝沈冰月做了个鬼脸,她居然也有调皮可爱的一面。   “这里有几款咖啡不错,我帮你点吧。”   他们坐下后,赵知奇熟门熟路地点起了咖啡。沈冰月虽然满脑子疑问,但作为工作人员,她只能先去帮客人下单。   做咖啡的时候,沈冰月一直观察着他们。几乎都是赵知奇在说话,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有时候让唐警官吓得花容失色,有时候又逗得她捧腹大笑。   看两人的互动,俨然一对热恋的情侣嘛!   “你们……怎么在一起了?”   沈冰月把咖啡分别放到两人面前的桌上,忍不住问道。   唐警官抿着嘴直笑,并没有作答。赵知奇则说道:“什么在一起?你是不是吃醋了?”   “我吃什么醋啊!”   “那你这么紧张干吗?”赵知奇讪笑道。   “我哪有紧张,只是觉得奇怪。”   “有什么好奇怪的,唐警官虽然是警察,但也是美丽可爱的年轻女性嘛,我就不能和她约会吗?”   “你无耻!”   “怎么就无耻啦。”   “丁蕊呢?”   “侯文生能同时交往三个女朋友,我同时交往两个有什么好稀奇的。”   “你……你和他不一样!”   “好啦,赵老师就别调戏人家小姑娘了。”唐警官笑着打圆场,“沈冰月,我们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一方面呢我在向赵老师寻求一些参考意见,另一方面他说你们家的咖啡很好喝,我就想来尝尝看。”   “参考意见?”沈冰月气呼呼地说道,“这种油嘴滑舌的人,能说出什么来。”   “冰月,你今天怎么这么生气,果然还是吃醋了啊。我赵某人虽然不是什么神探,对案件却也有一些独到的见解,唐警官作为破案人员,多询问总是没错的嘛。”   “我承认你那天的推理歪打正着了,但上海又不是只有你一个聪明人。”   “是啊,我也很苦恼。”唐警官喝了一口咖啡,脸上露出赞叹的表情,“我认识一个数学系的教授,也帮我们警方破过一些奇怪的案子,但最近他不在上海,我没办法,只能求助赵老师了。”   “喂,你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哈哈哈。”   两人说着笑了起来,沈冰月顿时觉得自己是一个绝望的电灯泡。   “对了,唐警官,吴家元那起案子怎么样了?”   “我其实今天来就是想和赵老师聊这件事的,你也算案件相关人士,要不要坐下来一起聊聊?我看现在店里不是很忙。”   “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忙,但……”   赵知奇把沈冰月旁边的空椅子往外拉了一点,说道:“坐吧,唐警官说,杀害吴家元的凶手已经锁定了。”   沈冰月听闻立刻一屁股坐了下去。   “是这样的,虽然还不能完全确认,凶手也没有招供,但是八九不离十。昨天晚上已经把凶手连夜带到警局问话了。”   “哦,凶手是谁?”沈冰月问道。   “你猜。”   “唐警官,你和我印象中的警察真的好不一样啊……”   “算了,那我就告诉你吧,是陶伟。”   “陶伟?”沈冰月和赵知奇异口同声地喊道。   喊完之后,沈冰月连忙环顾四周,还好人不多,并没有客人朝这边投来抱怨的眼神,她又回头看柜台处,江彬正手里端着一杯咖啡望着她。看到沈冰月回头,江彬连忙用空着的那只手比了个“OK”的手势。   “你们老板人挺好的啊。”唐警官朝江彬礼貌地点了点头。   “他不是老板。”   “你同事人挺好的啊。”   “先不说这个啦,你刚刚说凶手是陶伟,为什么啊?”   “很简单,监控。”唐警官说道,“怎么样,大侦探,失望了吧?”   “完全不会,只要能找到真相,不管用什么工具都没问题。”赵知奇一反常态,严肃地说,“监控不会装在房间里面吧?”   “当然,客人有隐私权,但六楼走廊上的监控就足够了。”   “这么说来,监控拍到了陶伟在那天三点半到四点之间走进了六一八房间?”   “没有。”   “没有?”   “事实上,当天下午,监控什么都没拍到。”   “怎么回事?”沈冰月被吊足了胃口。   “监控被关掉了,而关掉的人,就是陶伟。”   “你怎么知道的?”   “拍出来了啊,最后的画面是中午十二点二十六分,陶伟出现在画面中,拿着一个遥控器关掉了监控,然后就黑屏了。”   “他为什么会……”沈冰月回忆起陶伟的脸,尖嘴猴腮、眼珠乱转,看着就不安分。但说他是杀人凶手,感觉他又没这个胆量。   “你说巧不巧,中午他关掉监控,下午就出事了。”   “真是太巧了。”   “对啊,不可能这么巧吧,所以他就是凶手。”   “不,唐警官。”赵知奇手指在咖啡杯边缘摩挲着,说道,“正因为这么巧,所以……不是陶伟。”   “监控已经拍得清清楚楚了啊,不会有错,绝对是陶伟那张猴子脸!”   “不,唐警官,你误会了,关掉监控的人确实是陶伟,但杀害吴家元的凶手,不一定是他。”说完,赵知奇又思考着补充了一句,“不,肯定不是他。”   “为什么?”   “吴家元是下午四点半才决定开房入住的吧?”   “对,他可能无意中在酒店看到了正在喝下午茶的丁蕊,于是发微信约见面。聊天记录都确认过了,没有问题,丁蕊答应见面、吴家元打电话给前台开房,就是下午四点半左右。”   “所以说这是一个不确定的突发行为,对吧?”   “不确定的……突发行为?”   “丁蕊和我约在花园酒店见面、吴家元无意间看到丁蕊、通过微信约丁蕊上楼见面,这些都是偶然发生的,没有人提前预知到这一连串事件,对吧?”   “没错。”   “好,四点半会去六一八房间这件事,不要说别人了,就连吴家元本人,在中午的时候也无法预见到。但陶伟是什么时候关掉六楼的监控的?”   “中午十二点半。”   “结论就很明显了。陶伟在中午十二点半关掉监控,和下午四点半到五点之间发生杀人案,两者没有关系。”   唐警官想了想,确实是这样。   “有道理,这么说来他不一定是凶手。”   “不,他一定不是凶手。”   “为什么能这么肯定地排除他的嫌疑?根据赵老师你刚才的推理,吴家元是临时决定进六一八房间的,所以凶手肯定也是临时起意杀害他的。陶伟和其他人一样,完全可以在下午的时候临时起了杀意啊。”   “你说的没错,凶手确实是临时起意。但别人临时起意后都可以放心地跑去杀人,唯独陶伟不敢——因为他知道自己中午关掉了监控这件事。酒店里发生了杀人案件,警方肯定会调取监控,到时候,他关掉监控一事就会败露。不仅隐瞒的事情要和盘托出,还会惹上杀人的嫌疑,得不偿失。所以他绝不会选择在当天下午杀害吴家元,反正吴家元是酒店老板,他是大堂经理,要等待下一次杀人机会并不难。”   就在唐警官思考这个逻辑是否正确的时候,沈冰月提出了问题。“你刚才说,陶伟想隐瞒什么事,那是什么?他为什么要关掉监控?”   “这和杀人案无关,只有他本人知道,不过我可以做个大胆的推测。”   赵知奇不知不觉间又冲着沈冰月露出了坏笑。   沈冰月紧了紧衣领,说道:“我突然不太想听你这个大胆的推测了……”   “我想听,为什么啊?”唐警官不了解赵知奇的秉性,她睁大眼睛问道。   “陶伟关掉监控的目的是什么?”没想到赵知奇接着问道。   “这不是我们问你的吗!”   “不不,我问的不是他的终极目的,而是最直接的目的。”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这是你新写的嘻哈歌词吗?”沈冰月听得云里雾里。   “哎呀你们果然没丁蕊聪明。我的意思是,关掉监控,对他有什么好处?”   “就看不到他了……咦不对!”   唐警官说到一半,发现了其中的矛盾。   “唐警官加一分。”赵知奇打了一个响指,“如果关掉监控,是为了不让人发现他的话,那为什么他还要大大方方地露出脸呢?”   “对哦,只要一调取监控,人人都知道是陶伟关的了。”   “因为他想隐瞒的不是自己这张脸,而是隐瞒……”   “杀人!”   “沈冰月扣一分。”赵知奇打了一个响指,“杀人这件事刚才已经否定了。而且你不觉得,如果他要隐瞒进入某房间杀人的行为,只要披一件斗篷就行了吗?大可不必关掉监控啊。”   “对,赵老师说的没错。”唐警官附和道,“披一件斗篷,或者戴一个可怕的面具,或者穿上小丑的衣服,这样拍在监控里更怪诞、更有感觉。”   “你恐怕是乱七八糟的推理小说看多了。”   “如果不是为了不让监控拍到自己的脸,还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呢?”   “为了不让监控拍到……另一个人的脸。”   “啊?”   “或者说,为了不让监控拍到有两个人出现在六楼,并且一起进入一间并没有客人的房间。”   赵知奇脸上的坏笑越来越明显。   “还记得陶伟是怎么叫前台的吗?”   “彩霞。”唐警官答道。   “侯文生又是怎么叫她的呢?”   “闫彩霞。”   “明白了吧?陶伟想掩盖的,可能是他和闫彩霞有特殊关系这件事!我想,他们两个可能利用职务之便,经常在花园酒店没有客人的客房中进行短暂又华丽的冒险。”   “赵老师您给他们的戏加得太多了……”   “啊!”听到这里,沈冰月才恍然大悟,她颤抖着说,“太厉害了……最强大脑……”   赵知奇得意地抿了一口咖啡。   “唐警官你怎么这么厉害,居然记得陶伟和侯文生对前台的称呼,这种事情一般人谁会记得啊。”   “喂,这时候不是应该夸我吗?”赵知奇说道。   “不过这样的话,杀害吴家元的凶手就又不知道是谁了。”   唐警官的脸上蒙上了一层焦虑之色,案件没破,她连休息日都不得安宁。   “这里不能用‘又’这个字,因为我们一直不知道凶手是谁。”赵知奇说道,“我觉得还是应该从动机着手。”   “动机?赵老师你有什么想法吗?”唐警官问。   “解剖结果怎么说?”   “和现场初检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死亡时间是在四点半到五点这半个小时内。”   “感觉尸体白被解剖了嘛。”   “我也感到很抱歉。”   “死因呢?”   “头颅遭钝器击打致死,凶器就是尸体旁边那个梳妆镜的底座。”   “关于梳妆镜,有什么新发现吗?”   “上面全是吴家元的指纹,基本上能确定是他自己带进房间的。找不到购买记录,那些镜子看起来也不是新买的。”   “可吴家元为什么要带六台梳妆镜进房间呢,太奇怪了。”   “丁蕊会不会知道,却故意不说?”   “我后来也和她聊过,感觉她没骗人,是真的不知道。”   “吴家元会不会有收藏梳妆镜的嗜好?”沈冰月想起咖啡店里有着各种怪癖的客人,“我曾经遇到过一位客人,喜欢收藏咖啡杯,他说他家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杯子,人都快没地方站了。”   “不会吧……”唐警官看了看手里的咖啡杯,说道,“那些镜子都是随处可见的,并非名贵物,没有收藏价值啊。”   “可能就是为了收藏这些镜子的造型呢,那个咖啡杯收藏者也是这样,杯子都不贵,但造型都不一样,我上次在现场看到过,那些镜子长得都不一样吧?”   “造型是不一样,有大有小,我问过我们局里的小姑娘,说这些梳妆镜分工不同,有的是用来打粉底的,有的是看搭配的,还有一个专门看毛孔粉刺的放大镜。”   “放大镜?”   “也是梳妆镜的一种啦,原来美容医院里用得比较多一点,镜面有放大功能,可以去黑头挑粉刺什么的,现在在寻常家庭里也慢慢普及了。不过你说的收藏不太可能,第一那些镜子并没有做过保护措施,第二我们搜过吴家元的办公室和家,没有更多的梳妆镜,如果收藏的话,总不能只收这六面吧?”   “难道吴家元带梳妆镜过来,就是为了给凶手提供一个称手的凶器?”   “从结果上看,还真是这样。”唐警官附和道,“毕竟是禁烟房,房间里没有烟灰缸之类的重物。”   “禁烟房……”赵知奇突然扶着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陷入了沉思。   “赵老师你是不是想到什么了?”   “对,我想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什么事?”唐警官期待地问道。   “之前我带女朋友住花园酒店的时候,在房间里抽过烟,我不知道是禁烟的啊。”   “你还抽烟啊?”   沈冰月厌恶地看着赵知奇。   “不是我,是我女朋友。她抽烟的样子很好看。”   “这就不用补充说明了。”   “还好没被酒店发现,我还以为一抽烟天花板就会喷水呢。”   “没那么夸张啦。”唐警官解释道,“一般禁烟的酒店确实都会有烟雾报警系统和水喷淋系统,不过一支烟产生的烟雾还不足以触动烟雾警报。”   “抽了半包呢。”   “你女朋友烟瘾很大啊。”沈冰月吐槽道。   “前女友。”赵知奇纠正道,“而且我们在房间里是聊创作,她这个人的习惯就是动脑子的时候要抽烟,我也很受不了,还叫她少抽点,不然皮肤会变不好,摸上去——”   “没人想要听这个啦!”   唐警官看着两人的互动,心里居然没那么焦虑了,甚至开始主动聊起在工作中了解到的一些知识。   “哈哈半包也不会触发警报,除非是凑在报警装置上抽,不然烟雾会在空气中稀释的。尤其是抽烟,大部分烟已经在肺里稀释掉了。”   “唐警官怎么这么有研究?”   “干我们这行的,就是对各种违规违法的行为比较熟悉啊。如果你抽几根烟就又是响警报又是喷水的,酒店的安保人员会忙死吧。”   “所以这个喷水装置只是摆设?”   “那也不能这么说,这个叫水喷淋系统。其实它和烟雾警报是两个系统,足够的烟雾会触发水喷淋系统,另外水喷淋系统还有个温度探测仪,如果房间里的温度高于六七十度……具体多少度我也忘了,反正只要高于一个值,哪怕没有烟雾,水喷淋系统也会开始洒水。除非火灾,不然一般的房间绝对不会到达那个温度,所以如果真的发生火情,这个系统还是很有用的。冰月,你们这里也有吧,要是真的发生什么危险,在消防警察或者我们赶来之前,它可是第一道保护网哦。”   沈冰月抬头看向唐警官手指的地方,果然在天花板上发现了几个小小的银色吸盘,下方垂着齿轮状的喷水口。明明是很突兀的东西,但她几乎天天来这里上班,之前却从来没有注意到它们。   “好啦,扯远了,赵老师你刚才说要从动机着手,是什么意思?”   “虽然现场散落的梳妆镜很奇怪,但这起案件毕竟不是什么不可能犯罪,尸体也并不血腥,无法通过作案手法来锁定凶手,那就只能和普通案件一样,从动机着手了。上次我听说吴家元的圈子非常小,这样的话,嫌疑人应该也不多吧。”   “吴家元的人际关系真的非常干净,有点过分干净了。他很早就辍学了,没有同学,父母双亡,亲戚也都完全没有往来。平时只在工作中与人有接触。如果要说动机的话,最容易想到的就是侯文生吧,毕竟他们俩是酒店的共同创始人,如果吴家元死了,而他又没有继承人,那么酒店就会全部归侯文生所有。”   “拥有一半的酒店股份已经很多了吧,有必要冒着杀人的风险去全部占有吗?”赵知奇对这个动机不是很满意。   “会不会是侯文生和吴家元在经营上存在分歧?”沈冰月补充道。   “据酒店员工说,侯文生基本上不管事,只知道吃喝玩乐。酒店的设计、日常管理都是吴家元负责的,他死后,很多员工都对酒店的未来感到担忧,说侯文生如果不去外聘一个好一点的酒店管理人才,花园酒店迟早要完蛋。可以说,是吴家元一人撑起了整个酒店,从这点上看,侯文生并没有杀害吴家元的动机。”   “确实,有吴家元在身边,他可以继续过既轻松又体面的生活。”赵知奇回忆着侯文生那一脸凶相的脸,说道,“但侯文生如果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废物,吴家元为什么还要和他一起开酒店呢?这个人什么背景?”   “太久远的信息查不到了,不过他的教育程度比吴家元完整,虽然上的都不是什么好学校。他的高中班主任还记得侯文生,说他经常和外面的小混混玩在一起,有时候上课都不来。高二那年期末考试,他从外面找了一个人过来替他考,最后被发现了,吃了处分。因此这个班主任当年的奖金都扣没了,所以她印象特别深刻。后来他高考发挥超常,考上了一所野鸡大专。   “不过他虽然是个问题学生,倒一直没闹出过什么大事。毕业后不知道干了什么赚了点钱,碰上了吴家元,就两人一起合伙做生意了。花园酒店开张后不久,他在酒吧认识了一个女人,两年前结婚了。”   “什么,他结婚了?”   “是啊,结婚了。”   “案发当天,他不是说和三个女朋友在一起吗?”   “对,他……就是这种人吧,他太太也知道他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的事情。”   “太无耻了。”赵知奇轻轻敲了一下桌子,“都结婚了,怎么还这样。”   “没结婚也不行!”沈冰月瞪了赵知奇一眼。   “不过这种人就更不会干出杀人的事情了。”   赵知奇端起咖啡,发现已经凉了,于是又放了回去。   “怎么不可能?这种人渣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冰月,你太感情用事了,这种人渣才最惜命了呢。侯文生虽然看起来凶悍,但遇到麻烦事,他一定更愿意用钱去解决。杀人对他来说,成本太高了。”   “那除了侯文生,还有谁有杀害吴家元的动机?”   “这个还要唐警官再查查。”   “陶伟和侯文生,两个人都被你排除掉了,这起案件的嫌疑人本来就不多,这不是走进死胡同了嘛。”   “确实,如果这是一本推理小说,作为读者恐怕会嫌作者设置的嫌疑人太少了,误导空间不足。但我有一种感觉,这起案子没有我们想得这么简单,吴家元的经历背景看起来没什么可追溯的问题,其实挺耐人寻味的。我想,凶手的动机一定隐藏在一个我们还未发现的角落。”   “这真让人头疼啊。”唐警官好像真的很头疼一样摸了一下额头,“没有嫌疑人的话,破案就像站在荒漠上,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呢。”   “耐心点,其实找凶手和构思一本书的主角一样。”赵知奇摘下眼镜,对着镜片吹了一下,然后又戴上,继续说道,“都是在描绘形象。”   “描绘形象?”   “对,当你有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故事,需要主角人物参与的时候,他就是一个你目前还看不清的形象。你要想象他的行为模式、在事件中的立场,要仔细地想象,最终他就会活过来,走到你面前,告诉你他的长相、性别、年龄、习惯以及一切。”   “你是怎么做到说了这么多话跟没说似的?”   “算了,你不是作者,不能体会。唐警官,案发现场还有其他奇怪的地方吗?”赵知奇没有理会沈冰月,而是对着唐警官问道,“除了六台梳妆镜,还有其他不属于酒店房间的东西吗?”   突然被问到这个问题,唐警官一时措手不及。“没有了。”说完她马上拿起咖啡杯,试图掩盖脸上的慌乱之情。   “发现了一张纸吧?”   “噗……”唐警官把咖啡喷到了赵知奇的脸上,虽然只有一点点,但唐警官还是充满歉意地拿起桌上的纸巾,想帮他擦干净。   “没事。”赵知奇伸手拒绝,然后摘下眼镜,自己用纸巾擦了起来。至于嘴角的咖啡,他居然伸出舌头舔掉了!   沈冰月看着这恶心的一幕,感到很心疼。   心疼自己做的咖啡。   “赵老师,这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们已经知道得太多了,剩下的就交给我们警方吧。”   “看来你还是有所保留啊。”赵知奇把眼镜重新戴好,“放假约我请教我是假,其实你这一趟还是来走访的吧?怪不得主动要求沈冰月坐下来一起聊呢。”   “对不起。”唐警官诚恳地道歉道。   “没事,我能理解。”   “不,我是为刚才喷了你一脸咖啡而道歉,至于我向你们询问案情,我不用道歉。”唐警官语气坚定地说道,“这是我身为警察的责任,是我的工作。”   沈冰月一时被唐警官的英气震住了。过了半晌,赵知奇缓缓开口道:“那我要道歉,因为我们也对你有所保留。”   “什么?”   “就是那张画着跳舞小丑的纸。”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唐警官的口气变得异常严肃。   “因为我们也有一张。”   “什么!哪里来的?”   “唐警官,不如我们交换情报,怎么样?”   “我是警察,没有义务告诉你们与案件有关的证物,而你们向我坦白,是配合我执法。你这个提议我不接受。”   “唐警官,我说了,这起案件绝对没有表面上的这么简单。相信你也已经被我的推理能力折服了吧?请让我来帮助你!沈冰月,与案件无关的人请先回避一下。”   “喂,凭什么!”沈冰月叫道,“那张纸是我发现的!”   “你发现的?在哪里?”唐警官连忙问道。   “在……就在这家店里。”   赵知奇叹了口气,听沈冰月把发现那张纸的经过又说了一遍。   “……于是我就给赵老师看了那张纸,一开始真的只是想去还钱的。”   听完沈冰月的叙述,唐警官瞟了一眼赵知奇,问道:“赵老师有说这张纸是什么意思吗?”   “没有,他完全没有头绪。”   “开玩笑,当时我不知道这张纸和凶杀案有关,如果我知道,肯定就告诉你了。”   “哦?这么说,你知道那张纸代表什么?”唐警官把玩着手里的纸巾,问赵知奇。   “唐警官,你先告诉我你们掌握的线索。”   “你没有资格跟我讨价还价。”   “哟,跟我翻脸?”   沈冰月开心地叫道:“翻得好!”   “你到底和谁站在一边啊?”   “我和唐警官啊,谁要和你站一边。”   唐警官看出赵知奇没什么更有建设性的意见了,于是柔声对沈冰月说道:“冰月,那张纸在哪儿?”   “那张纸在……”沈冰月努力回忆着,之前给赵知奇看的是复印件,原件当时好像就放在柜台了。   “是这张纸吧。”   一张纸被按在了桌上,三人抬头,发现原本站在柜台后面的江彬,不知何时出现在一旁。   “你什么时候出现的!”赵知奇吓了一跳,差点儿从椅子上摔下去,“这里是咖啡店还是鬼屋啊?”   江彬露出职业性的抱歉笑容,说道:“我给客人端咖啡、打扫,来来回回经过好几次了,你们都没注意到我。我大致也听明白了,你们在讨论前两天的花园酒店杀人案吧?”   “可恶,咖啡店服务员……是我疏忽了,这是经典的隐形人诡计啊。”   “什么隐形人?”江彬不解地问。   “没事。”赵知奇摆摆手,“你不懂的。”   “啊,我想起来了!”沈冰月突然大声说道,“那张纸我给江彬保管了。”   “我们都看到了啊……”   唐警官从桌上拿起纸,仔细端详着念道:“灰熊……公牛……2C1……50手,这是什么意思啊?”   “不知道啊。”赵知奇一筹莫展。   “会不会是……NBA球队?”江彬突然说道。   “NBA球队?”唐警官问道。   “嗯,你们可能不看NBA,所以不知道。”江彬解释道,“NBA就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公牛和灰熊都是其中的球队。乔丹以前就是公牛队的。”   “啊,我知道那个篮球明星。”虽然沈冰月不看体育比赛,但篮球明星里,姚明和乔丹还是知道的。   “嗯,我反正看到这两个词的第一反应就是NBA球队。”江彬依然笑吟吟地解释道,他似乎比赵知奇有耐心得多,“不过不一定对啊,我也是胡乱猜的。”   “不,非常有帮助。”唐警官继而追问道,“那后面的数字和2C1什么的,是什么意思?”   江彬摇着头说:“这我就不知道了,篮球比赛里没有这种术语。”   “谢谢你……江彬,是这个名字吧?你的意见很有用,咖啡也很好喝。”   唐警官把纸收进自己的包里。   “咖啡是我做的。”   “嗯,也谢谢你,沈冰月小姐。当然,也谢谢赵老师。之后有什么问题,我会再来打扰你们的,先告辞了。”   唐警官起身后,赵知奇突然说道:“这么看来,杀人现场留下的那张纸上并没有写公牛、灰熊什么的吧?”   “你怎么知道?”   “你们警局里不可能没人看篮球赛,如果写了,总会有人发现这是NBA的球队。”   “没错。”唐警官似乎心情很好,笑着说,“为了感谢你们的帮助,我也可以透露一个线索。吴家元被害现场的那张纸,是从他的西装口袋里找到的,而且,那张纸上,除了跳舞小丑的图案,什么都没写。”   “什么都没写……这算什么线索啊!”赵知奇抱怨完,目送着唐警官的背影离开了咖啡店。   唐警官走后,赵知奇一脸严肃,手肘撑在桌上,十指交叉,支着下巴陷入苦思冥想中,沈冰月问他要不要续一杯咖啡他也没听到。   晚高峰时间快到了,进店的客人越来越多。沈冰月和江彬收拾完咖啡杯,回到柜台后洗刷准备起来。   “冰月。”   洗完最后一个杯子,江彬擦擦手,先咳了一声,然后小声叫道。   “嗯?”   “那个赵老师……是什么人啊?”   江彬指了指还在位子上沉思的赵知奇。   “他啊,就是一个编辑。”   “编辑?”江彬惊讶地问道,“杂志编辑的那种编辑吗?”   “差不多啦,他是小说编辑。”   “小说也需要编辑?”   “当然啦,不然怎么出版啊。”   “我还以为作者写完了直接印出来呢。”   “具体我也不懂,也许他就是负责监督人家印刷的吧。”   “这样啊。你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   “咦……为什么问我这个?”   “没事,随便问问。”江彬把一只特别干净的杯子放到水龙头下面冲洗起来,“就是……看他女朋友挺多的,经常带不同的女朋友过来。”   “这点是挺讨厌的。不过他说是工作啦。”   “刚才那个是警察吧?讨论花园酒店杀人案难道也是他的工作?他不是搞印刷的嘛。”   “今天唐警官是来请教他的。赵老师其实很聪明,在破案方面意外地可靠呢。”   “哦……”江彬的语气有点失落。   “我有一种感觉,他可能真的会解开花园酒店的命案,找出杀人凶手。”   “这种事还是交给警察吧。太危险了,你一个女孩子以后尽量别和他——”   “我才不怕呢,平时看你又是跑步又是健身的,怎么胆子这么小。”   “我——”   话还没说完,沈冰月再次打断了他。“啊,赵老师要走了。”   江彬看到赵知奇站了起来,只好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礼貌地朝他微笑致意。接着,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把手伸进裤兜,掏出两张话剧票。   “对了,冰月。”   “怎么啦?”   “我下午跟星姐打过招呼,她说今天可以让我们早点打烊。”   “是嘛,太好啦!”   “你要是没事的话——”   江彬的话却再次被打断,这次是赵知奇。他站在咖啡店门口对沈冰月喊道:“沈冰月。”   “啊?”   “你晚上有空吗?”   沈冰月回头看了江彬一眼。   “正好有空。”   “我来接你下班。”   “什么?”   “跟我去见一个人。”   “见、见一个人?你家长吗?”   “你想多了。还记得我上次说这张纸可能和赌博有关吗?总之,他或许可以给我们更多的提示。还有,刚才唐警官说的话,有一段对我特别有启发,我们可能围着真相绕了一个圈子。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有!”   看着沈冰月兴奋的样子,江彬默默地叹了口气,把话剧票塞回到兜里。   每次跑步的时候,江彬都会感到无比宁静。   尤其是夜晚的西康路,没有喜欢夜生活的人出没,两旁的老式小区里有几盏孤灯亮着,除此之外就只有清风和马路上偶尔驶过的汽车。   但今天江彬很烦躁,本来这个时候他应该和沈冰月在艺海剧院并肩而坐欣赏话剧的,半路却杀出来一个“赵老师”,让这个美好的夜晚泡汤了。   他们现在还在一起吗?   赵老师带她去见谁了?   那个赵老师长得比自己英俊,一般的小姑娘应该都很喜欢那个类型,沈冰月会不会已经……   不!不会的!   纵使姓赵的巧舌如簧,沈冰月也不是那种随便的女孩。   想着想着,江彬心跳加速,呼吸也急促起来,原本跑上三四公里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今天状态好差,气息都紊乱了。   跑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他停了下来,看到右边有一家便利店,他准备慢慢散步过去买瓶水。   正好有两个人从便利店出来,走到了路口。江彬侧身让了一下,那两人没有道谢,甚至看都没看江彬一眼,继续聊着天往前走。   擦身而过的时候,江彬依稀听到他们的交谈内容。   “……不管老大怎么说,我肯定要干。”   “你疯了,被发现了会死的。”   另外一个人刻意压低了说话声,但还是被江彬听到了。这个“死”字特别刺耳,江彬不由自主地集中了精力。   “我能怎么办?我他妈才做多久,不像你们有老本,一个月不干就是把我往死路上逼。”第一个人不知是生来嗓门就大,还是毫无顾忌,继续大声说着,“而且我跟你说,花园酒店那事儿还没完呢,警察盯得这么紧,老大迟早会被发现,到时候你想干都干不了了。”   花园酒店?   听到这个词,江彬已经彻底忘了口渴买水的事情。   “所以才要我们去紧急开会啊。不过老大没那么容易被抓到吧……”   “你别小看了警察,老大这几年偷偷发展了那么多下线,要是被警察抓到个口风不紧的,我们全完蛋。”   “唉,你说,吴家元会不会是老大杀的?”   听到这句话,第一个人马上警惕地扭头看了一眼四周,跟在后面的江彬躲闪不及,正好与他的目光对上。另一个人有所察觉,也回过头。   半夜的西康路街头,三个男人像凝固了一般互相对视着,四周一片寂静,甚至有点瘆人。   江彬的额头浮出一层细汗,对面两人论体格来说,加在一起都不是他的对手,但刚刚他们谈论的话题却让江彬有了一点恐惧心理。江彬穿着贴身的弹力速干衫,凸显出结实的肌肉。那两个人没动也没说话,也许是忌惮江彬的体格,也许是在揣测刚刚的谈话被听到了多少,暂时不敢轻举妄动。   江彬硬着头皮迈开步伐,他直视前方,从两人中间挤了过去。挤过去的一瞬间,他感到腰部两侧被插入了冰凉的匕首,疼得他几乎跪倒在地。然后他发现这只不过是幻觉。他不敢回头看那两个人是不是依然注视着他,暗自提醒自己保持步伐的稳定。   走过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轿车时,轿车突然发出“啾”的一声,车灯也闪了两下。   江彬的心脏又是一阵紧缩。   “别在外面乱说话了,赶紧走吧,时间快到了。”   原来是车子解锁的声音,刚刚那两个人应该是去便利店买东西,把车停在了路边。   两人上车后,传来汽车引擎的发动声。江彬在心里不断自责:我不是这么胆小的人啊,怎么因为这种事情就吓破了胆?我到底怎么了?   “平时看你又是跑步又是健身的,怎么胆子这么小。”   沈冰月的话又在耳朵边响起,奇怪的是江彬并没有想起沈冰月的脸,反而是赵老师轻浮的笑容出现在脑海。   “嫌疑人太少了”“吴家元会不会是老大杀的”“我有一种感觉,他可能真的会解开花园酒店的命案”“你胆子怎么这么小”“老大要我们去开紧急会议”……   听到的话语凌乱地在耳边响起,但江彬并没有因此烦躁,反而感觉自己身上的力气越来越足,体内有一股无畏的勇气快速地蹿了起来,冲动的脾气又上来了。   他要在沈冰月面前证明自己比那个姓赵的强。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一辆夜班出租正好驶过来,他招了招手,出租车在身前停下。江彬捡起路边的砖块,在身后的墙上抹了几下,然后坐进副驾驶座,语气坚定地对司机说道:“师傅,跟上前面那辆车。” 第九章 忌裁衣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路面不算颠簸,但是由于眼睛看不见,无法预判路况,突然的急转弯和上下坡还是让我觉得有点反胃。   一开始没有人说话,我一度怀疑那几个男人是不是没有坐在我们旁边。可就在我默数着时间,努力记住每一个转弯方向的时候,被人打了一下头。   我又不是电影里的高智商罪犯,本来就记不太清,被这么一捣乱更是无心在脑子里绘制地图了。   我的手被反绑在背后,就算被打也无法还击。但我也不能像另外两个可怜虫一样,唯唯诺诺,默默承受着毫无缘由的暴力。我用尽全力把脑袋撞向车窗,试图引起路人的注意,但马上就被按住了脑袋,闷在座位上又是一顿猛揍。   让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后悔了吧?   嘴里有了甜腥的血味,这个熟悉的味道让我更加疯狂地挣扎、扭动,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死之前拉个垫背的也赚了。要是影响到司机,发生了车祸,那简直可以说大获全胜了。   但事实并没有朝我预期的发展,除了被更加用力地殴打之外,我没能改变任何现状。   “别打了,别打了,我认输,别打了……”   不知道是口水还是血,顺着我的嘴角流了下来。识时务者为俊杰,看来还是要冷静一点,想想对策。   让我欣慰的是,那些人倒是人狠话不多,见我求饶便不再攻击我,只是冷笑了几声。   要冷静,好好想想,我对自己说。   结果直到我们到达目的地,我都没想出什么办法来。   我几乎是被人从车上拖下来的,尽管我跟他们说“我的脚没问题”,但还是被两个人架住了胳膊,用力地拽了出去。后来我才知道,另外两个人都是自己走的,我想这大概是对我在车上反抗行为的一种报复。   下车之后,车门在我后面重重地关上,我的心也随之颤抖了一下。然后,我听到车子开走的声音。车子走远后,头罩被摘掉了,摘我头罩的人很粗鲁,我的头发都被顺带着拔掉了几根。   由于天已经完全黑了,被摘掉头罩后我的眼睛很快就适应了,几乎瞬间就看清了眼前的环境。很意外,这里并不是什么黑暗的地下洞窟,也不是另一幢神秘别墅。   就是一条很普通、很破旧的小街。   前面是一条很窄的水泥路,年久失修,路面坑洼不平,两旁则是看起来无人居住的荒宅,有的房子甚至半边已经坍塌。没有路灯,但四周还算明亮,路边摆着几张小木桌,桌子上堆满了饮料、啤酒和花生等小吃,地上已经积了不少长短不一的烟蒂。每张桌子边都围坐着几个人。这些人有的穿着精致考究,有的则破烂邋遢,奇怪的是这些人像是多年的好友一样,自然默契地坐在一起。他们有的神情紧张,有的放松愉悦,看着墙面上投影的画面。   原来,每张桌子上都放着一个投影仪,我看不清线路是怎么接的,但这些投影仪都对着路边民宅的白墙,把墙当作巨大的屏幕。每一桌都是这样,投影出来的画面上是国外的足球比赛。   这真是一幅诡异的景象,我好像在看科幻电影。残破老旧的小路、民房,一群身份各异的人围坐在一起,看着现场直播的体育比赛。   市区里有很多看球的酒吧,若论气氛,绝对比这里好上百倍,但他们偏偏聚集在这个破地方。现在又不是适宜纳凉的夏日,这么冷的天坐在外面,是种折磨吧。   一边观察着四周,我的脑子一边飞快地转着。周边都是民宅的小路,不可能是市区,应该是外环以外,甚至更偏僻的地方。虽然在车上一直被打,但这一路花了多长时间我还是心里有数的——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之间。   距离松江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车程,那么浦东、嘉定、宝山、青浦都有可能,杨浦应该也有这种地方吧。当然,也有可能他们只是在路上来回兜了这么久,这里还是松江。   结果还是什么都不知道嘛。   “是要请我们吃大排档看球赛吗?早点说啊,不用这么粗鲁。”   “少他妈废话!往前走。”   后面有个人猛推了我一把,害我差点摔倒。双手依然反绑着,就这样被他们推搡着往前走去。   走过几张桌子的时候,我发现很少有人往我们这边看,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大屏幕的球赛上。最后,我们来到了一幢屋子前。   这是一幢平房,很小,也很矮,我目测了一下,奋力起跳我都能碰到屋顶上的黑瓦。相应的,正门也很破,似乎用力一推就能把门摧毁。一个男人上前很礼貌地敲了敲门。   等了一会儿却没人开门,那个人又敲了几下,压低声音叫道:“老大,人带来了。”   又等了一会儿,门终于开了一条缝。我终于能看到那个“老大”是谁了,接下去应该就能解答我所有的疑惑了吧,不管怎么样,我可不想不明不白地被人打,又莫名其妙地被带到荒郊野外。   有一个人从门缝中闪出半个身子。   看到那个人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他脸上戴着一个巨大的白色面具,眼睛和嘴巴处挖了三个孔,嘴角故意画成向下弯的弧形。   一个表情悲伤的面具。   唯一能看出来的是这是个男人,露出门缝的上半身穿着黑色的西装,西装里面就是黝黑的身体,连衬衫都没穿。   这种天气裸身穿西装,品味也太糟糕了吧。不过也有可能他刚刚正在里面做着什么难以启齿的事,赶忙披了件外套来开门。   那个面具盯着我们看了一阵,然后头朝旁边扭了一下。等在门口的男人似乎看懂了这个动作,说了声“是”,接着又问道:“那……怎么处理?”   面具男的嗓音低沉沙哑,说道:“先带过去。”   “是。”门口的男人刚答应,门就“砰”的一声关上了。   男人转过头,对我们说:“老大今天心情不好,你们自认倒霉吧,会被杀。”   我旁边的西装男突然叫了起来:“别杀我,我有钱,我有钱,我老婆有钱!”   门口的男人冷笑了一声,不屑地看着他说道:“你老婆?都离婚了哪来的老婆?”   “她不会见死不救的!你们放了我,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她。”   “要救早就救了。”   说完,男人挥了挥手,左右押着我们的人手上发力,把我们继续往前带。那个西装男还在不依不饶地对着紧闭的木门叫嚷着,但面具男没有再出来。   至于我后面的瘦小男人,已经吓破了胆,哭丧着脸任人拖行。   我的情绪倒是没有太大的波动,因为太不真实了。杀人?不可能的。门口的男人说这句话的时候更像是吓唬吓唬我们,看看我们吓破胆的表情,此时我的恐惧感还没有被套上头罩那一刻强烈。而且事到如今,这些人在搞什么名堂,我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根本就没有什么两万块要还我,这就是一个圈套。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给我设圈套,但我已经一只脚踩了进去,想脱身就很难了。   我们被带到了一个广场。说是广场,其实就是一片荒地,只不过因为经常有人在这地方活动,草皮都被踩秃了。   “跪下!”   其实不用他们开口命令,我的小腿肚已经从后面被人顶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屈膝跪在了结实的泥地上。我们三人并排跪在一起,手反绑在身后,这让我想起了刑场。虽然我也没见过真正的刑场是什么样子,但脑子里就是闪过了这个词。   从这边看不到那几桌看球的人。隐蔽性很好,四周寂静无人,居民住宅都没有了。如果这里是郊区,那基本上在上海的边缘了。这些人要是真杀掉我,然后随便扔到河里,估计很难被人发现。   换句话说,如果我做了什么事情,然后逃掉,也很难被人发现。   想到这里,我衡量了一下战斗力。这一路带着我们的共有五人,其中有一个人刚刚走开了。和我同一条战线的西装男和瘦小男恐怕指望不上,我只能靠自己。第一步,挣脱手上的绳子,然后往死里攻击一个人,只要其他人害怕、犹豫了,我就能脱身。   我用膝盖在地上挪动了几下,那几个男人看了我几眼,并没有为难我。他们不知道我是在用脚尖寻找地上的“工具”。   找到了,很幸运,地上正好有一块扁平的石块。我屁股往下坐,慢慢用手捡起它,掂了掂,分量和大小都正合适,接下去的难题就是用它割开绑着我手腕的绳子。   肯定能割开,问题是……需要多久。   虽然很急,但我不能露出奇怪的表情。我要尽可能平静地割断绳子。   刚刚离开的那个男人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一个冒着烟的铁皮桶。他把铁皮桶放在我们三人面前,我这才看清楚,那个黑色的铁皮桶里面有几根木头正在燃烧。   瘦小男已经哭了起来,西装男也好像放弃了挣扎,火光在他的脸上闪动,使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接下来,那几个男人似乎在等待什么。一个人拿出一盒烟,分了几根给同伴,他们就这样站着抽烟,彼此也不说话。   就在我终于割断一根绳子,有了些许进展后,有一个人从远处走了过来。那个人下身穿着紧身牛仔裤,上身是一件花哨的夏威夷衫,外面还套了一件针织衫,斜挎着一个破旧的帆布包。夏威夷衬衫、斯文儒雅的鸡心领针织衫和破旧的帆布包搭配在一起,很奇怪,我从来没见人这么穿过。他理着平头,脸上的皮肤黝黑,嘴巴歪着,看起来机敏又冷酷。看着这张脸,我突然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在哪里见过他。   看那个人走过来,站着的男人纷纷把香烟踩熄。他应该是“领导”吧,是刚才门背后戴着面具的“老大”吗?   “老大让我来处理。”他扬了扬手里的几张纸。   听到这句话,原本站着的六个男人有点高兴地走开了。“有点高兴”是我猜测的,因为其中一个人本来很紧张,我准备一会儿对他发起攻击的,他离开的时候肩膀明显松弛了,脸上甚至有了笑意。是为不用自己动手而松了一口气吗?   看来黑皮肤的家伙是个狠角色啊。   不过这对我来说是好事,原本我要面对六个人,瞬间变成一个了。   来人慢慢靠近我们,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拿着的原来是几个信封。   他右手拿着信封,在左手手掌上拍了几下,眼睛看着我。   被看出来抓错人了吗?   这意味着我有可能被放生,还是被杀人灭口?   结果他却抽出其中一个信封,看了一眼,说道:“邱庭。”   西装男抖了一下,跪着往前移动了几步。“猴哥……别开玩笑了……钱我一定还上。”   “我也没办法啊,老大现在不要你们还钱了。”   “不不不,一定要还、一定要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给我一个礼拜……不,三天,就三天!求你了,猴哥……”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我一直想着“猴哥”这个名字,记忆中仿佛有个开关被触动了,为了想起来,我甚至都忘记继续割绳子了。   “邱总别这样,我只是个打工的,你是大老板,跟我求什么饶啊。”   话虽这么说,但猴哥显然很享受眼下的状态。他眯着眼睛笑着,慢慢放下帆布包。   “猴哥,不要这样,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一开始我在你这边玩的时候你可没跟我说过会这样啊……”   “那一开始你也没跟我说你会欠债啊。”   “再给我三天,最后三天,我一定——”   “都说了不用还了,这是你的欠条。”猴哥抽出其中一个信封,扔到邱庭面前,说道,“欠条你现在就可以烧掉。”   “什么……”邱庭不敢相信眼前的事,“我能烧……不不,我不烧,钱我一定还上,不要折磨我。”   “没有折磨你啊,我们很开明的,现在赚钱都不容易,是吧?没钱还债没关系,你看你旁边的李青,就很配合嘛,不吵也不闹。他就欠了一手而已,我们只要五根手指。”   李青还是没有说话,不过看表情,他已经崩溃了。   “至于你嘛,邱老板,你欠的比他多,至少一条胳膊了。”   “别……猴哥,我求求你,饶了我吧……”   猴哥没有搭腔,他把帆布包往地上一扔,安静的黑夜里瞬间响起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几把造型大小不一的刀具从帆布包中露了出来。猴哥蹲在地上,翻开包,一边在手上惦着分量挑选称手的刀具,一边转头看邱庭的表情,似乎很享受这一过程。   终于,他挑中了一把手掌长度的尖刀,用手指在刀刃上擦拭了一下,然后满意地点点头。他只留下一个皱巴巴的信封在手里,剩下的都塞进了帆布包。   “别急,邱老板,你是最后一个,你的难度最大。”猴哥走到李青面前,把属于他的信封直接扔进了铁皮桶,“你先来吧。”   铁皮桶里的火苗窜了一下,李青眼睁睁地看着信封被烧焦,脸上竟然出现了释然的表情。也许对他来说,还钱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还不如被砍掉五根手指来得轻松。   猴哥走到李青的跟前,看着他说道:“别这么着急认命,我跟了老大这么多年,知道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吗?”   李青摇了摇头。   “就是要给别人机会。”   李青重重的喘息声连我都能清晰地听到,他和我一样,不明白猴哥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听不懂?那我给你解释一下。”猴哥蹲在地上,和李青平视,“还不出钱,没关系,我们老大让你用手指代替欠债,这是不是给你机会?”   李青不知道应该点头好还是摇头好,估计他巴不得猴哥不要跟他废话,早点儿砍了手指,一了百了。   “当然是给你机会啊,你要感恩!现在,我也要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做到了,我就不砍你的手指,反正欠条已经烧掉了,你直接可以走人。”   “要我做什么?”   “别紧张,不会要你杀人越货的,我们也是做生意的人,又不是恐怖分子。”猴哥抬起右手的胳膊肘,说道,“看到我衣服上的面包屑了吗?”   从我这个角度看不清楚猴哥那件黑色针织衫的手肘处有什么东西,不过李青应该看清楚了,他用力地点着头。   “今天坐车过来的时候,坐我旁边的一个家伙在吃面包,还是那种有很多碎渣渣的面包,而不巧,我又穿了这种特别会粘东西的衣服。然后你猜怎么着,一个急刹车,他把面包碰到我手臂上了,所以沾了些面包屑。”   这个人废话挺多的,不过也好,多给我一些时间磨绳子。   “你只要帮我把这些面包屑掸掉,我就放了你,怎么样,是不是很简单?我特意自己没拍,就是为了给你这个机会。”   “真的……吗?”   “真的啊,我猴子一向说话算话。”   猴子?   怪不得觉得他的脸很熟悉,原来是他!   “猴哥,谢谢你……那你先帮我把绳子解开,我一定帮你把衣服弄得干干净净。”   “绳子解开?那可不行啊,你还没帮我弄干净,我怎么可以先解开你的绳子呢?”猴子坏笑着说道。   这时李青终于明白了,这根本不是什么机会,而是戏弄。他已经接受了手指被砍掉的结果,所以没有挣扎,猴子觉得这样很没劲,才故意给他希望。经历了这么一次“机会”,李青又不甘心手指即将被砍了。   猴子,果然是你啊。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没变,我心里想着。   “怎么?这么简单的事情你都做不到?”猴子还在玩弄待宰的羔羊。   “我能做到、我能做到……”李青现在已经不是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了,他用膝盖向前挪了几步,把头凑到猴子的手臂处,想要用头去蹭掉那些面包屑。   “哎哟,这可不行啊。”猴子缩回了手臂,“你刚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我的衣服要更脏了。”   “猴哥,猴哥,饶了我,我错了,我不想被砍掉手指,求你饶了我吧……”   李青在地上不停地磕头。   看到他这个样子,猴子显得很满意,站起来欣赏了一阵,然后走到李青背后。李青绷直了身子,开始挣扎,但他挣扎得越激烈,痛苦就越强烈。最后,他直挺挺地向前扑倒在地,惨叫着。   猴子把砍下来的手指随手扔进了一旁的草丛,然后甩了甩手上的血,对李青说道:“你的本钱清账了,但利息还是要还的啊,哈哈哈哈。”   李青发出了更重的惨叫,利息比本金多多了。   猴子不再管他,走到帆布包前,先把刚才的小刀放在一旁,接着从包里拿出了一个信封。   “兄弟,不好意思,你不是在我这儿玩的,我就不给你什么机会了。”猴子拿着信封朝我走来,“负责你的人今天有事,来不了,信封是之前给我的,你看,我很好心吧,还大老远特意给你带过来,里面可是满满的人民币啊,很重的!让我看看你欠了多少。”   他走到我面前,把信封拆开,从里面掏出一张纸。由于我看到的是背面,除了知道这是一个光滑整洁、没有折痕的白信封外,正面写了什么完全看不到。   “兄弟,可以啊。”猴哥咂了咂嘴,说道,“你这都快跟我们邱老板差不多啦,看不出来啊,胃口挺大。”   说完,他打量了我一番,似乎在观察砍掉我身上的哪个部位比较好。   绳子已经被我磨得差不多了,虽然没有完全弄断,但奋力一挣应该可以挣脱。接下去就是和猴子展开搏斗了。我知道他能打,也有武器,但我的攻击出其不意,谁胜谁负还未可知。   但我决定不冒险动手,就在刚才,我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我是一个精明的人,但不聪明,多数时候我都会用拳头解决问题,但真正面临险境时还是用脑子比较多。也许人在这种情况下脑子会转得特别快,就像那个什么……名侦探一样,前因后果都能一览无余。如果要我来写一本侦探小说,我会把侦探往死里写,反正在快要死的时候他一定能顺利破案。   火光在猴子背后摇曳,我恍惚间居然产生了幻觉,在那个肮脏的铁皮桶上看到了彩虹。   是啊,所谓彩虹,就是光的游戏啊。如果我能逃出去,一定要让那个女孩也看到彩虹。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猴子,还记得我吗?”   他迟疑了一下,又仔细打量起我的脸,然后似乎回忆起来了。“啊……是你啊……是……不好意思忘记你叫什么了,小时候我们一起玩过对吧?原来是老朋友,太巧了。你说今天这场合,唉,我也没办法,我要听老大的话啊。这样吧,等卸了你的手臂,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你老大,已经死了吧?”   看到他的表情,我知道我猜对了。   “我们做个交易,我保证不会有人知道是你杀了他。”   我盯着他的眼睛,亮出了我的杀手锏。   “啊,哈哈, 八_零_电_子_书_w_ w_w_._t_x_t 8_0_8_0_. c_o_m 你变幽默了嘛。”猴子干笑了几声,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如果这是你拖延时间的招数,我告诉你,没用!”   “你不用再硬撑了,猴子。”我说道,“你做的事情太明显,只有我能救你。”   “你他妈先救救你自己吧!”   猴子突然暴怒起来,猛地一脚踹在我的胸口,我眼前一黑,仰躺在地。   气息调顺之后,我的视力又恢复了。只见猴子走到我面前,从高处恶狠狠地盯着我。但他这样子反而没那么可怕,他已经失去冷静了。   “我知道所有的事情。”我继续说道,“你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再多杀一个人,也就是我,我们同归于尽。要么和我合作,我们双赢。”   “你以为我不敢吗,我他妈现在就宰了你!”猴子攥住我的衣领,把我从地上硬生生拽了起来,但随后他只是喘着粗气盯着我,并没有真的动手。   “记住,你的小命捏在我手里,我随时可以杀了你。”盯了我一会儿,他松开我的衣领,说道。   “当然。”   这时候不能再继续激怒他了。   “你都知道些什么?是怎么知道的?”   “是你自己告诉我的。”   “什么?”猴子似乎在回忆刚才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你说你的针织衫手臂处,在车上沾到了面包屑。”   “那又怎样?”猴子不禁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肘,面包屑还在,这时他的余光又瞥到跪在我旁边的邱庭,顺势抽了他一巴掌,“偷听什么,把耳朵闭起来!”   邱庭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你接着说,我衣服上有面包屑又怎么了?”   “这说明你在车上的时候就穿着这套衣服,没有换过,对吧?”   猴子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   “而关于我的这个信封,你告诉我是别人托你带过来的。好,根据你的说法,出门之后你就一直穿着这套衣服,并且带着我们三个人的信封。”   “你到底想说什么?”   “还不明白吗?我这个信封,没有任何折痕!你的针织衫没有口袋,牛仔裤的口袋又小又紧,而且你在车上坐着,如果是放在裤袋里,肯定会皱巴巴的。就像他们两个人的信封一样。”   “我……我是拿在手上的,再说了,我有包啊,为什么不能放在包里?”   “这么重要的信封你不可能拿在手上,要拿也是三封一起拿,为什么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信封那么皱,我这个却很平整?放包里也是一样的道理,你会把三个信封都放在包里,而不是只放我这一封,把另外两封塞进裤兜。”   “那你告诉我,我是怎么带过来的?”   “不,你没带过来。你带来的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信封,至于我这个嘛……”我故意停顿了一下,“是你到了这里之后,从别人手上拿来的。”   “从、从哪里?”   “我看这边并不是你们的营地,这么破的地方,别说警察了,小偷都防不住,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保管在这儿。所以你是从别人的身上拿到的。信封很大,外套的口袋也很难装进去,就算放进去了也会露出一点,你们不会这么不谨慎。只有一种可能,带它过来的人,把它放在了西装的内插袋!”   其实这并不是唯一的可能,只是我在情急之下最先想到的。但猴子没有反驳我,看来我蒙对了。   “如果是你到这里之后别人主动交给你来处理,那你没有必要骗我们。所以你是在有所隐瞒的情况下,从别人的西装内插袋里获得信封的。那么什么情况下,你才能拿到对方西装内插袋里的东西呢?很简单,你穿了对方的西装。”   “他为什么要穿别人的西装?”   不知什么时候,邱庭又睁开了眼睛,聚精会神地听着。   “妈的,让你把耳朵闭上——”   猴子刚要打他,又被我接下去的话打断。   “穿对方的西装,当然是为了……扮演那个人了。”   猴子的手尴尬地举在空中,像被人按下了暂停键。   “刚刚我也看到你们的‘老大’了,不过只有半个身子,光着膀子穿西装。就算是老大也不能这么任性吧,这可是冬天,我看那个破房子外面也没有空调外机。那为什么光着膀子?我在想,是不是这样一个情况:你们‘老大’本来里面是穿着衣服的,就像旁边这位邱庭一样,是很正常的正装打扮。他和你在屋子里谈事情,然后呢,你们因为某件事起了争执,或者没有起争执,总之你杀了他。这之后传来了敲门声,你知道是我们三人被带过来了,这个时候需要‘老大’出面下指令,但‘老大’刚被你杀死,如何能爬起来下指令呢?僵住不开门或者你出去替‘老大’传话都会引起怀疑,无奈之下,你脱下了自己身上的针织衫和夏威夷衬衫,然后披上了老大的西装。因为时间紧迫,你来不及解他身上的衬衫的扣子再穿到自己身上,这就是你光着膀子穿西装的原因。也就是说,刚才出来应门的人,是你。恰好,你们‘老大’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一直是戴着面具的。而你只打开一条门缝露出上半身,一方面是不让人看到屋内的景象,另一方面,你不能让来人看到你下半身穿着牛仔裤。以上我说的这些也许不完全正确,但大致没错吧?”   在我说话的时候,猴子的手慢慢地垂了下去,直到我说完,他都没有反驳一句。   风吹过沉默的我们,铁皮桶里的火苗抖了几下,逐渐变小,李青的欠条早已变成粉末,而桶内的木条,也快要烧尽。   “我没有办法。”猴子终于开口了,“我还不了那么多钱。”   “原来如此,你也欠了‘老大’钱,为了避免落得和我们相同的下场,才杀了他。”我说道,“这个没有折痕的信封,是你的欠条吧?你原本想把它当成我的欠条烧掉。连你都欠钱,看来你们不只是借高利贷这么简单。”   “什么意思?”猴子诧异地问,“你不知道我们是干吗的?你不是也欠了钱吗?”   “呵呵。”我苦笑了一下,“阴差阳错,这件事说来话长。现在你准备怎么办,猴子?”   “我不知道。”猴子低下头,第一次示弱。   “‘老大’的房间不会有人轻易闯进去,所以尸体应该还没被发现,不然他们也不会这么安静。但曝光是迟早的事,不管他们报不报警,你都完蛋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我应该是废了,怪我他妈的太冲动。”突然,猴子想到了什么,“不对,你刚刚不是说有办法救我吗?你不是为了活命乱说的吧?你要是骗我,我死之前也拉你垫背!”   “放心,我没有你这么冲动。我说有办法,就真的有办法。”   “什么办法?”猴子将信将疑。   “你们‘老大’的真实身份,有几个人知道?”   “连我在内不超过五个。怎么了?”   “很简单,以后,你叫我‘老大’!”   “你他……”猴子刚要骂人,突然明白过来。我知道此刻他正在用尽全力思考。   “我们的身高体型差不多,你能假扮他,我也可以。不同的地方在于,你假扮他一分钟,而我要假扮他一辈子!不,不是假扮。”我补充道,“是成为。”   “你……”   “从这一刻起,世界上就没有我了,我已经死了,尸体在那间小屋里等待处理。但你的‘老大’没死,他可能变得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但没有死,你也没有杀人。那几个知道‘老大’真实身份的人,我们有的是时间解决。这一切都需要你的帮助,而你也需要我的帮助。像小时候一样,我们合作吧,我们是完美搭档。”说这番话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很快。   “那……那这两个人怎么办?”猴子看了一眼旁边的邱庭和李青。   我知道,他已经被我说服了。   “知道我们秘密的人。”我忍不住颤抖了一下,“杀掉吧。”   只沉默思考了一会儿,猴子就一声不吭地从工具包里拿出一把刀,任邱庭和李青再怎么求饶和嘶吼,他也没有犹豫。邱庭为了逃命,甚至站起来准备跑,幸好我挣脱绳子抓住了他。猴子看到我挣脱了绳子,也没有说一句话,只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   和小时候不一样,猴子已经成为一个优秀的执行者,即便是让他杀人。   随后,我跟着猴子回到“老大”的房子旁,他支开了附近的小弟,还让他们通知那些看球赛的客人,今天临时有事,活动取消,让他们都回去。   我走进房子,和地上的尸体交换了服装,然后戴好面具,把尸体扛到邱庭和李青的尸体旁。   看着眼前躺着的三个人,我有一种在看自己的遗体的错觉。猴子很快也过来了,后面跟着几个小弟,这些人应该都没见过“老大”的真面目,看到我还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我让他们找一个地方挖三个坑,把人埋了。他们什么都没问,听话地动起手来。   这是我一开始就跟猴子交代过的,把尸体扔进河里固然简单,但尸体肿胀之后会浮起来,不知哪一天就会被发现。把他们埋在这片荒芜的土地里是最保险的做法。   猴子把自己的欠条烧掉了,我看了一眼,才想起他的真名,叫侯文生。   一切处理妥当之后,夜已深。我做了个深呼吸。   这几天发生的事,不断超出我原本的生活范畴,不受我控制地发展着。万万没想到,没想到最终等待我的是这样一个改变人生的机会,我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兴奋和期待。这种感觉,我原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了。   阴差阳错地,我要和过去的自己告别,迎接新的人生。而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是那天的一串钥匙。   然而,就在我以为终于能歇口气,和猴子一起商量接下去的事情时,一个意外的闯入者给这个夜晚增加了最后一丝波折。   看到一个小伙子突然冲过来时,我们所有人都愣住了。   他大约二十几岁,看起来孔武有力,手里提着一根不知道从哪儿捡的木棍。重要的是,在场所有人都不认识他。而当大家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已经把木棍挥向了站在最前面的猴子。   猴子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狠狠地砸了一棍,他大叫一声,捂住脸,痛得在地上打滚。   我透过面具的眼孔,看到鲜血从他的指缝中流了出来。 第十章 宜入宅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出了门,赵知奇顺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打开后座门让沈冰月先进去后,自己也坐了进去。   “晚上好。”司机礼貌地打着招呼。   “你好,师傅,去枫林路医学院路。”   “好的。”   司机放下手刹,出租车往前开去,赵知奇顺势往椅背上一靠,闭上眼睛。   沈冰月见状,知道赵知奇是不打算在车上跟自己解释什么了,但耐不住心里的好奇,还是问道:“赵老师,我们去哪儿啊?”   赵知奇没有回答。   “赵老师?”沈冰月不依不饶,“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终于,司机师傅被烦得不行,从后视镜里看着沈冰月答道:“去枫林路医学院路!”   “哦哦,那是什么地方?”   “我怎么知道。”司机踩了脚油门,“小伙子不告诉你,总归有他的理由的,说不定要向你求婚嘞。”   “求婚?不可能啦!”   话虽如此,但沈冰月瞥了一眼赵知奇,突然觉得他也并非完全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赵老师,那你刚刚说什么案情的真相绕了一个圈子,是什么意思啊?你是不是知道真相了?”“不知道啊。”赵知奇终于开口了,他睁开眼睛说道,“只是一种感觉。”   “是不是书里面那些神探的第六感?对真相的直觉之类的?”沈冰月期待地问道。   “不。是这样说比较有感觉。”   “你这时候装什么酷啊!”   不管沈冰月怎么问,都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不过她想,既然赵知奇带她上了车,该知道的自己总会知道。   目的地并不远,但正值晚高峰,加上市区红绿灯比较多,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他们才到达枫林路医学院路的路口。   “哪里停?”司机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问赵知奇。   “沿着医学院路开,要停的时候我告诉你。”   司机依言缓缓行驶,在一栋破旧的民宅前,赵知奇让他停了车。   赵知奇付钱的时候,沈冰月已经下车观察起来。眼前是一幢六层高楼,灰色的外墙看上去很破,房龄应该比自己的年纪还要大。如果这是目的地,那么赵知奇要带他见的人就住在这里吧。   “走吧,上楼。”   由于建造年代比较早,而且是七层以下,这幢楼显然没有电梯。沈冰月跟在赵知奇身后,小心翼翼地踩着石头台阶往上走。楼道里倒是有感应灯,只不过很久没有人保养维修了,有几层赵知奇跺了好几下脚,都没亮起来,最后还是沈冰月掏出手机照明。   空气里弥漫着老房子特有的霉味,沈冰月甚至有一种错觉,自己是在某个钟乳石洞穴里探险。   “怎么样,冰月,是不是很有侦探小说的感觉?”   “我倒是有盗墓小说的感觉。”   不幸的是,赵知奇要找的人,住在六楼。   万幸的是,这幢楼只有六楼。   一梯三户,每户人家隔得比较开,这一点比新式的高级公寓要好。赵知奇径直走到最左边的六〇一室门口。二人面对一扇生锈的铁门,铁门正中央有一个铜制的狮子头,也生锈了。   狮子的鼻子里穿了一个大铜环,赵知奇拉起铜环,撞击着铁门。   “砰砰砰”,不好听的撞击声在走廊里响起,过了一会儿,屋内传来一个男声。   “谁啊?”   赵知奇答道:“我……”   “黄才伦?”   “不是。”   “……薛飞?”   “不是。”   “嗯……韩晋吗?”   “也不是。”   “既然不熟,那汝为什么不报名字!”   “我刚刚没说完你就打断了。我是星尘出版社的编辑——”   “梅寄尘!”   “你不要再猜了……而且那是我们老板,不是编辑。”   “那汝是谁?”   “赵知奇。”   沉默了一会儿,接着传出来一句“等一下”,就没有声音了。   等了一阵,沈冰月觉得无聊,于是问道:“赵老师……这是谁家啊?”   “一个作家。”   “你们很熟吗?”   “算不陌生吧。”   “那为什么他猜了那么多次都没猜到你?”   赵知奇盯着门上的狮头,说道:“可能我是他最不想见到的人吧,所以他不愿意猜我。”   “咦,为什么?”   见赵知奇不愿意回答,沈冰月只好换了个问题。“这个人好奇怪啊,说话不好好说,怎么门铃也不装,却在门上装个扣门铜环。”   “这还不算什么,等进去后你会发现更夸张。”   “怎么个夸张法?”   “进去就知道了,这是他的风格。”赵知奇神神秘秘地小声说道,“你别看这个狮头看着挺傻的,可比门铃贵多了。据我观察,他其实很有钱,但却一直住在这个地方,你知道为什么吗?”   沈冰月摇摇头。   “因为这个地方老。”   “老?”   “有人偏偏喜欢老的东西。”   “哦……”沈冰月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忽然问道,“对了赵老师,我们等了多久了?”   “不到半小时吧。”   “为什么等这么久,他会不会忘了?!”   “他在准备呢。”   “准备什么?”沈冰月感到很诧异,“虽然是挺突然的,但就算是女生临时化妆出门也不至于这么久啊。”   “呵呵。”赵知奇意味深长地笑了几下,说道,“比化妆复杂多了。”   正说着,门打开了。赵知奇扶住门框,示意沈冰月先进去。   沈冰月进门后先低头看了一下要不要换拖鞋,发现并没有给他们准备。“直接进去吧。”赵知奇在后面轻轻推了沈冰月一下,然后进屋把门带上了。   屋内幽暗的光线让沈冰月一时不能适应,起初她觉得是没开灯,抬头看了一下,才发现房间里就没有装灯。茶几和架子上放着几个烛台,忽明忽暗的烛光在里面闪烁着。看到房子主人的模样时,沈冰月吓得差点儿叫出声来。   那人穿着相声演员一样的长褂,把脚都遮住了,更夸张的是,他的头部缠着几层绷带,只露出鼻孔和嘴巴,连耳朵都包住了,活脱脱一个木乃伊。这还不算,在这么暗的环境中,他还戴着一副大墨镜,头顶上则是一顶小圆帽。这套打扮异常诡异,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可能隐藏自己真实的样子。   “来,介绍一下。”赵知奇熟门熟路地在一张红木摇椅上坐了下来,“这位是我的助手,沈冰月。这位是蒙面作家。”   身处这样古怪的环境,沈冰月暂时没空理会“助手”这个新称呼,她伸出手,蒙面作家用奇怪的声音说了一句“汝好”,和沈冰月握了一下。沈冰月惊异地发现,他连手上都缠着绷带。   现在,她总算明白赵知奇说的“比化妆复杂多了”是什么意思了,这个人把自己全身都缠上了绷带,当然相当耗时。   “蒙面作家先生……你……”沈冰月很好奇他的声音,因为和刚刚在门外听到的完全不一样,“难道还带了变声器?”   “不是。”怪怪的声音回答道,“吾绷带包得太紧了,现在咽口水都很困难。”   “这……你为什么要这样虐待自己?”   “虐待?哈哈哈哈……咳咳咳……”蒙面作家笑到一半,气没顺上,疯狂地咳嗽起来,咳嗽完,他继续说道,“汝一定没有名气吧?汝无法理解,每天走在街上都会被人认出来,吃个饭也要被要求合影的感觉,很累的。”   “我怎么觉得你打扮成这样出门才会被人要求合影。”   “汝太傻了。等吾出门的时候,吾就会卸下伪装啊。没有人知道吾就是那个有名的作家。”   “所以……你很有名?”   “嗯……吾给汝们烧点水吧。”蒙面作家居然生硬地岔开了话题。   他走到一个书架后面,拿起一根长叉子,从一堆煤球里面叉了一颗,慢慢走到阳台。那里有一个毫不起眼的煤炉,上面支着一口锅子。蒙面作家把煤球塞进炉子后,找出一盒火柴和一张报纸,他把报纸点燃,和煤球塞在了一起。很快,煤炉里冒出浓烟,蒙面作家不知从哪里找出一把扇子,打开后对着煤炉缓缓扇动。   他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完全没有考虑两位客人的感受,就像一个在野外艰难求生的冒险家,孤独地烹饪着粗糙的食物,甚至感觉不到时间正在流动。   沈冰月用胳膊捅了捅赵知奇。“他很有名吗?”   “完全没有。”赵知奇用手挡着嘴,小声答道。其实他没有必要遮挡口型,因为蒙面作家根本没有看他们。   就算想看也看不清楚。他和煤炉已经完全被浓烟包围,宛若身处仙境,只不过这个仙境有点呛人。   “那他为什么还要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沈冰月和赵知奇继续小声交流着。   “他说迟早有一天他会火的,这叫未雨绸缪。”   “我用手机给他拍一段,发到网上,也许会红。”   “嘘……你这是在侮辱他,他只想靠作品走红。”   “作品?哦对,他是作家,你出过他的书吗?”   “没有。”赵知奇说道,“他给我投过稿,不过我拒了。”   “写得不好?”   “不知道啊,我没看。”   “那为什么拒了?”   “他是男的啊。”赵知奇的表情似乎在说“饿了就要吃饭啊”。   “啊?”   “你没看出来吗,虽然包得严严实实的,但他确实是男的吧?”   “不,我看出来了,我惊讶的是,你还真的标准很统一啊,为什么男的就拒稿呢?”   “这……”赵知奇瞪大了眼睛,他没想到沈冰月会问这种问题,“你没看出来吗,我也是男的啊!”   “算了……”沈冰月放弃了,“所以他虽然自诩作家,其实没出过书?”   “出过的,在别的出版社。”   “署名是……”   “就是蒙面作家,似乎连那个出版社的编辑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这么神秘啊。”   “是,就是这么傻。”   “他写的是什么书?”   “这就是我今天带你过来的原因,等下你就知道了。”   这时,蒙面作家就像踩准了他们谈话的节奏一样,从浓烟中穿行而来。若不是实在太呛人,他还真像一个从异时空误闯过来的时间旅行者。   时间旅行者在快要走到沙发椅旁的时候不知道绊到了什么东西,突然一个大马趴摔倒在地。他反应极快,在摔倒的一瞬间,一手扶住墨镜,一手扶住帽子,虽然脸狠狠地撞在了茶几上。与此同时,一个长条形的盒子从他的大褂衣袖里飞了出来。   那个盒子正好掉在沈冰月脚下,沈冰月捡起一看,发现是一个沉甸甸的黑盒,上面刻着四个烫金大字:文房四宝。   她不想深究随身带着这玩意儿干吗,于是毕恭毕敬地将盒子放在了面前的茶几上。   蒙面作家站起来,把文房四宝再次纳入衣袖,然后坐了下来,说道:“不好意思,吾看不清楚。”   沈冰月看到他脸上的绷带已经变黑了,想来是被烟熏的,有点不好意思,客气地说道:“没事,我们喝茶吧,你辛苦了。”   “如果不介意的话,吾们就以烟代茶吧。”蒙面作家说道,“水没有烧开。”   “好的,好的。”   “你们知道,吾为什么要住在这里吗?”   “因为……你喜欢老呃……经典的事物?”沈冰月的措辞很谨慎。   “不,因为在这里烧煤炉,不会有烟雾警报。”   “原来如此。”沈冰月恭维道,“很机智。”这时,她注意到一旁的赵知奇小声嘟囔了一句“烟雾警报”,然后把金丝边眼镜摘了下来,掏出眼镜布,擦拭了起来。   通过这几天的观察,沈冰月已经了解,这是赵知奇在思考时的习惯动作。这说明,他心里又有了什么想法。   “赵老师,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想到了什么?”赵知奇重新戴好眼镜,反问道。   “你不是在擦眼镜嘛,应该在思考吧。”   “不,是我的眼镜沾上烟灰了。”   “好了,吾们说正事吧。”蒙面作家打断了两人的互动,“汝们这么晚来找吾,有什么事?”   “你去年出版的那本书,现在卖得怎么样?”赵知奇问道。   “哦,汝说吾那本《古董杀人事件》。”蒙面作家挠了挠帽子,“可惜啊,现在读书的人太少了。”   “其实读书的人还是很多的,只不过不读你的——”   “对!只不过他们不读好书!”蒙面作家的情绪突然激昂了起来,“都去网络上读书,书怎么可以在冷冰冰的电脑屏幕或手机屏幕上看呢?读书不等于看书,除了阅读文字,还要抚摸纸张,感受分量,轻嗅墨香,这才是读书!”   沈冰月觉得这番话很有道理。“对,虽然我平时看书不多,但也觉得只有看实体书才有感觉。”   “实体书?”蒙面作家哈哈大笑起来,“现在那么多实体书,装帧这副样子,和在网络上看书有什么区别?”   “那你刚刚说的……”   蒙面作家没有回答,而是站起身,走到墙边的书架前,对沈冰月招了招手。   沈冰月转头看了看赵知奇,对方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于是她走到蒙面作家旁边,近距离地观察这个大大的书架。说是书架,其实更应该叫书橱,因为两扇对开的玻璃门把书关在了里面。虽然是透明玻璃,但由于光线太暗,沈冰月从外面无法看清里面具体都有些什么书。   “笃笃笃。”   蒙面作家抬起右手,用食指轻敲玻璃门,嘴巴里说着:“打扰了。”里面的书并没有任何回应(当然没有了),耐心等待了一会儿,他才恭敬地打开了玻璃门。   沈冰月眼前的那一栏书并没有什么特别,只不过是一些常见的侦探小说。赵知奇是侦探小说领域的专业编辑,听刚刚的书名,蒙面作家写的《古董杀人事件》想来也是侦探小说。那么,书橱里这类型的小说居多也很自然。   沈冰月不解地看着蒙面作家。   “汝想看哪本书?”蒙面作家说,“吾帮汝拿出来。”   “不用了,我自己拿就——”   “不行,汝的手太脏了。”   作为女生,尤其是比一般人更注重清洁卫生的咖啡店服务人员,沈冰月听到这句话心里有点生气。   “就那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   “哈,果然是标题党,这本书不好看。”蒙面作家说完,往手心里吐了两口,然后双手在一起揉搓了一番,最后才从书架里把书拿了出来。   沈冰月把手放在身后,不敢去接。   “不用看了,不用看了,咦……”   她突然发现,这本书和她之前看到的《凶手大概就是你吧》略微有点不同——这是一本线装书。   “看到了吧?”蒙面作家用沾满口水的手爱抚著书封,“每一本书都是艺术品,艺术品怎么可以在网上欣赏呢,一定要读捧在手里的线装书才对。”   “这本书怎么……是特制的吗?”沈冰月问坐在椅子上的赵知奇。   “是吾亲手特制的。”蒙面作家把书插回书架,“每一本新书买回来之后,吾都会拆开,然后用线重新缝好。”   “你这又是何苦呢。”   “何苦?不苦啊,何乐而不为?”蒙面作家关上书橱门,然后看著书橱摇了摇头,“最好吃的菜莫过于外婆做的菜,最快乐的时光永远是童年,人一辈子最重要的情感就是回忆。”   “怎么突然煽起情来了?有点恶心啊。”   “不,汝不明白。汝和那些人一样,不明白过去的重要性。”   “过去?过去不都过去了吗?还有什么重要的。”   “汝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汝,就是因为过去发生的事情,所有人都一样。”蒙面作家边说边往阳台走去,在煤炉旁边有一个面盆,他可能也觉得手上的口水有点脏,在面盆里洗起手来,还抹了好多肥皂。“作者、编辑、读者、侦探、凶手、死者……每个人的现在和未来都不相同,但其实,这些事情在过去就已经决定了。”   沈冰月不明所以,本想和赵知奇讨论一下,却发现赵知奇又在擦眼镜。   “你的眼镜又脏啦?”她顺手坐在书橱旁一个高高的沙发垫上。   “不,我在思考。”   “思考什么?”沈冰月挪了挪屁股,她发现这个沙发垫并没有想象中柔软,坐得不是很舒服。   “思考他说的话。”   “人的过去决定终身这个论调吗?”   “不,我在想烟雾警报——”   “啥?”   “……和人的过去决定终身这个论调。”   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反正两个都是怪人。沈冰月吐了吐舌头,在心里暗想。   “吾扯远了,言归正传吧。”这时,蒙面作家又走了过来,手里多了一把打开的扇子,正是刚刚用来扇煤炉的那把。展开的扇面上有三个漂亮的毛笔字——“精气神”。此刻他正用扇子不断地扇自己刚洗完的手,似乎想用最原始的方法——风干。   没洗干净的肥皂泡随风飘向赵知奇和沈冰月,竟在烛光下折射出漂亮的色彩。但在沈冰月眼里这些不亚于生化武器,她尽可能地躲闪着。   “汝刚刚问吾《古董杀人事件》卖得怎么样是吧?”   “啊……嗯。”赵知奇盯着一个飘到眼前的肥皂泡出了神,没听到蒙面作家说的话,“什么?”   “吾书的销量,汝是不是要打听这个?”   “哦对,我记得你当初投稿给我的时候,信誓旦旦地说销量破百万。”   肥皂泡破了,赵知奇这才想起此行的目的。   蒙面作家摇了两下扇子,似乎在思考怎么回答。“销量破百万……算完成了一半吧。”   “五十万?”沈冰月惊叫道,“那不是很畅销吗!”   “不,吾的意思是……销量破。”   “太遗憾了。”赵知奇皱眉说道,“不过这也很正常,市面上最受欢迎的永远是好读的快餐文学,你虽然写的是推理,但文字、内容、主题都很厚重,就算是小配角也有着无比沉痛的过去,这种适合潜心阅读的书销量不好也情有可原。别说你这本书了,就连丁蕊的小说,我都改得很曲折了,销量还是上不去。没办法,最近这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我只好在前勒口贴了丁蕊的照片。因为是美女,果然畅销了。”   “没想到汝看了吾的稿子。”   “不要误会,我是买了你的书。”赵知奇摆摆手,“我说过,我不会看男作者的稿子的。但市面上出版的推理小说我还是会买来看的,作为编辑,我至少也要了解中国推理小说的现状吧。”   “吾有想在作品中表达的东西,不会因为市场而改变。吾是作家,不是商人!”说到后面,蒙面作家的语气有点激动,“汝今天过来,难道就是为了告诉吾看过吾的书了?”   “哦,这次来,其实有事相求。”   “有事相求?”蒙面作家琢磨着这句话,“汝想跟吾斗成语吗?要吾帮忙就要吾帮忙,说什么有事相求,说话通俗点。说吧,何事啊?”   “这不是成语……不过算了,”赵知奇直接进入正题,“我记得《古董杀人事件》中,凶手是一个古董商吧?”   “汝不要泄底!她还没看!”蒙面作家指着沈冰月叫道。   “没事、没事,你们聊。”沈冰月安慰道,“既然被泄底了那我就不看了。”   “那吾就放心了。汝接着说。”   “那个古董商很有意思,跟别人开价都不直接报金额,而是用‘手’这个单位。”赵知奇举起手,“在你的小说里,‘一手’等于一百元,对吧?”   “没错,汝记得很牢。‘一手’就是一百元的意思,‘十手’就是一千元。”   “除了古董行业,还有其他地方会用‘手’这个单位来计数吗?”   “古董行业这么用的反而是少数,吾在小说中这样设置,是为了突出这个人物心狠手辣,所以用了‘手’。怎么样?”   “古董行业里反而是少数?”赵知奇没有接茬,他知道顺着蒙面作家聊下去就会没完没了,“那什么行业里用得多一点?”   “一般是股票,‘一手’等于一百股。现在用得比较多的地方是……赌博,不过这个单位没定论,看他们赌多少,有的地方‘一手’是一百元,有的地方‘一手’是一万元。”   赵知奇和沈冰月对视了一眼。那张“流浪汉”遗落的纸上有一行“2C1 50手”,江彬说前面的“公牛”、“灰熊”代表的是NBA球队,现在又知道了“50手”可能代表的是金额。   赵知奇第一次看到内容就怀疑和赌博有关,现在越来越像了。   “公牛-5.5,灰熊+0.5,2C1……”赵知奇把纸上的内容一个个报了出来,“你知道这些是什么意思么?”   “知道。”   “什么意思?”   “胡言乱语也。”   “说了我没有在和你斗成语啊!”   “吾不知道,乱写的吧。”   见蒙面作家真的不知道这些是什么意思,赵知奇换了个问题:“能借下纸笔吗?”   蒙面作家从衣袖里掏出了文房四宝,递给赵知奇。   “不用这么浮夸,普通的圆珠笔就行了。”   “圆珠笔能写字?”蒙面作家轻蔑地嗤笑了一声。   “能啊,我一直用圆珠笔写字的。”沈冰月认真地回答道。   蒙面作家叹了口气,缓缓打开文房四宝盒子。“用圆珠笔写,没有灵魂。吾只有毛笔,汝要用吗?”   “要!”   赵知奇咬着牙说完这个字,就眼睁睁看着蒙面作家开始研墨。尴尬的五分钟过去之后,蒙面作家终于准备好了,他贴心地把毛笔蘸饱了墨汁,递给赵知奇。   拿着毛笔,看着雪白的宣纸,赵知奇略微在脑中思索了一下构图,接着潇洒地作起画来。   “怎么样,知道这是什么吗?”画完后,赵知奇把图案转向蒙面作家的方向,问道。   蒙面作家怔怔地盯着宣纸,因为脸全部被遮住了,没人知道他此刻是紧锁眉头地思索,还是忘我出神地欣赏。   “这是……象形文字?”他迟疑地问道。   “这是一个跳舞的小丑。”   蒙面作家倒抽了一口冷气。   “汝……汝为什么不直接用语言描述?吾一听就懂了。”   “怎么样,这个图案你有印象吗?”赵知奇往前凑着身子,说道,“你博闻强记,知识面很广,我认识的人当中,你是最有可能知道的。”   蒙面作家努力思考了片刻。“汝把这个图案收起来,不要干扰吾回忆。”   赵知奇马上把刚刚的画作揉成一团。   “想起来了!”蒙面作家马上说道,“吾曾经在一张报纸上看到过一个跳舞小丑的图案,不知道是不是汝说的这个。”   “你还能找到那张报纸吗?”   “吾找找。”蒙面作家把视线投向了沈冰月。   “怎、怎么了?”   “汝坐在我的报纸上了。”   沈冰月赶紧站起身,原来她坐的并非什么沙发垫,而是一沓旧报纸,只不过外面罩了一块布而已。   “如果找到,吾会给你写信的。”蒙面作家对赵知奇说。   “写信?”沈冰月疑惑地问道,“直接打电话不就好了嘛。”   “他不用手机和电话的,你看这里,连电视都没有。”赵知奇替蒙面作家解释道,“那我等你的消息。”   说完,赵知奇站了起来。沈冰月知道这次的拜访要结束了,虽然还是什么都不知道,但又好像前进了一大步。如果说原来是一片黑暗,那么现在稍微有了点微光,天地万物已经可以看出轮廓。   她跟在赵知奇后面走出门,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想着,这两个人的关系真奇妙,明明一个以蛮横的理由拒绝了另外一个人的稿件,对方不说怀恨在心,至少也不太开心吧。但赵知奇问的所有问题,蒙面作家都不问来龙去脉,便尽自己所能去解答帮忙。而赵知奇既然拒绝了对方的稿件,却又在出版之后买来阅读,而且看得很认真。这种“友情”,沈冰月完全不能理解。   “对了。”关门前,沈冰月试着问道,“蒙面作家老师,我有个问题,刚刚赵老师没有问到。”   “什么问题?”   “六面造型不一样的梳妆镜,你能想到什么?”   “嗯……”蒙面作家努力思考着。   “不用思考了。”赵知奇打断道,“这个问题,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什么,赵老师你什么时候……”沈冰月惊讶地张大了嘴。   “就在刚刚。”   “这么说,杀害吴家元的凶手——”   “凶手?凶手我早就知道了。”   “那你怎么不说!”   “我跟你说过了啊。”赵知奇神秘地笑了下,然后对蒙面作家点点头,“告辞了。”   蒙面作家小声吐出一句“谢谢汝”,然后关上了门。   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脚步声渐渐听不到了,他这才摘下帽子,在幽暗的房间里缓缓解开脸上的绷带。   脸上没有束缚之后,蒙面作家终于可以轻松自然地微笑起来。   赵知奇把沈冰月送到了家门口,不管沈冰月怎么问,他都不再吐露任何他所掌握的真相。   “这点你倒是和侦探小说里那些讨厌的侦探一样。”   “不一样,他们是知道了真相故意不说。”赵知奇在走之前说道,“而我,早就告诉你了,是不想再重复而已。已经很晚了,早点休息吧,明天我去找唐警官,破案了会去‘怪咖’跟你说的。”   早点休息。   结果沈冰月并没能做到。回家洗完澡,她把衣服塞进洗衣机,设定了清洗并烘干模式。蒙面作家家里的烟灰和肥皂泡都沾到了衣服上,必须好好清洗一下。弄完这些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但她没有丝毫睡意。   她给自己泡了杯咖啡,虽然加了很多牛奶,但毕竟是咖啡,对于明天早上七点就要出门的人来说,这么晚喝咖啡总是不合适的。   端着咖啡,沈冰月盘腿坐在沙发上,发起了呆。   赵知奇今天默默出神了好几次,每次似乎都在思考什么重要的事情,最后竟然说已经知道杀害吴家元的真凶是谁,而且早就告诉自己了?   如果说的是之前提出的那几个伪解答的话,难道真凶就在那几个嫌疑人里面?   沈冰月完全摸不着头脑。   现场遗留有两个关键证物,梳妆镜和纸。关于梳妆镜,赵知奇提都没有提,却说知道它们代表什么意思。那张纸上的内容倒是越来越清晰了,现在已经知道那一串意味不明的字符代表NBA的球队和金钱数额,这一点上进展很大。   球赛和金钱?   难道是赌球?!   在蒙面作家家里时沈冰月一直没能联想到这一步,但现在喝着咖啡,坐在自己家的沙发上,居然这么容易就得出了结论。记得蒙面作家说,“手”这个单位用在股票和赌博里比较多,这么看来,这张纸应该就是和赌球有关。   虽然沈冰月对这方面不太了解,但是吃喝嫖赌毒,一样比一样要人命,这点基本的概念她还是有的。如果花园酒店的谋杀案牵扯到了赌博,倒也不稀奇,只是之前没人想到过这一动机。   就现场的情况来看,杀害吴家元的凶手肯定是他熟悉的人,因为现场没有搏斗痕迹。这么往下推理的话,吴家元和某个身边的人与赌博有关,而且是金额大到足以动杀心的豪赌。   陶伟、丁蕊、侯文生、闫彩霞……一个个嫌疑人的脸出现在沈冰月的脑海中。她恨不得现在就出门去买副眼镜擦一擦,模仿赵知奇的思考习惯,说不定也能想到什么。   这几个人里陶伟和闫彩霞不像是很有钱的人,丁蕊应该收入不错,不然不会买那么好的衣服和名牌包。但她和吴家元之前不认识,作案的可能便被否掉了。剩下的就是侯文生,这个人一看就是暴发户,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有了钱,也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至少吃喝嫖三样和他都挺相符的。顺着往下想,赌也不是没有可能。   想到这里,沈冰月彻底没了睡觉的念头。   她打开笔记本电脑,在网上搜索起“赌博”“赌球”“上海”等关键词来。一则则耸人听闻的社会新闻从屏幕上弹了出来:好端端的房门被泼上气味刺鼻的红油漆,白发苍苍的父母嘶吼痛哭,多年的辛苦积蓄在一夜间易手给了一个陌生人,正当壮年的人不堪背负、无法偿还的债务,选择从某处高楼一跃而下……这是一个对沈冰月来说完全陌生的世界,却又确实发生在她身边。   有多少人是从“小赌怡情”开始,慢慢演变成违法赌博,进而聚众豪赌。一夜暴富的诱惑力太大,尽管这是在悬崖上走钢索的危险活动,但那些双眼已经被蒙蔽了的赌徒都有一股莫名的自信,坚信自己能在上面如履平地。对于这种争先恐后坠入万丈深渊的行为,电脑前的沈冰月感到既心寒又愤怒。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又开辟了新的战场——网络赌博。二〇一三年,上海宝山警方从一起普通的讨债纠纷生生牵扯出一个网络百家乐集团,涉案金额高达十七亿。这规模是地下赌场时代所无法想象的。   沈冰月想到那张纸上写着的“50手”,如果说“一手”是一万,那么五十手就是五十万。一切就能说通了,当时那个“流浪汉”看着穿着考究,却身无分文,因为他的钱都输光了。手上残留着戴戒指的痕迹,恐怕戒指也抵押出去了吧。   他宁愿被警察带走也不多说一句话,是因为他知道,在警察局里自己反而安全。   欠了赌债的人会被庄家雇佣的打手毁掉整个人生。眼前不就有这么多惨痛的新闻吗!   一下子想通了这么多事情,沈冰月的心里有点按捺不住的兴奋,她很想和赵知奇分享,但又怕自己想的这些人家早就知道了,说不定还比自己知道得更多,结果又会被取笑。   但赌博和吴家元被害有什么关系呢?他难道也欠了庄家巨额赌债,被杀死了?   不,如果杀死了他,赌债就再也要回不来了,最不希望他死的应该就是庄家吧。毕竟他还有这么大的酒店可以抵押。   难道和新闻里那些走投无路的人一样,是赌博输了,于是自杀?   也不会,自杀的话不会选择用梳妆镜敲自己的头。而且前台闫彩霞说吴家元还很开心地约了丁蕊,不像是自杀者的心态。   那到底是为什么?赌博和那六面梳妆镜又有什么关系?   沈冰月一筹莫展,原本以为想到了赌博,案件会有很大的进展。谁知道考虑的事情多了,反而让谜团更加复杂。   想来想去想不出所以然,沈冰月的心情渐渐变得烦躁。最后她决定不再思考了,这些事本来就和她无关,明天上班精神状态不好才是最切身的问题呢。她爬到床上,关了灯,逼自己入睡。   结果迷迷糊糊地躺了很长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睡着没有,等外面的天色逐渐变亮,她才真正沉睡过去。   闹钟没有响,也可能是她没听到,总之沈冰月醒来时,发现已经十一点了。   她看了一下手机,江彬并没有打电话过来,甚至连微信都没发。他知道昨天晚上自己和赵知奇在一起,所以迟到了也故意不打扰吗?   他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沈冰月急急忙忙套上衣服,简单洗了把脸,刷完牙就冲了出去。   来到“怪咖”,她发现大门紧闭。咖啡店没有休息日,最多不忙的时候轮班休息,忙的季节老板也会招聘一些实习生过来帮忙。而作为店长,江彬每天十点到十一点之间肯定会来上班,中午都没开门是前所未有的。   沈冰月疑惑地打开门,准备开始工作之前她给江彬发了一条微信,问他今天怎么没来上班。等准备工作做完,客人都招待了几个了,还是没有收到江彬的回复。   一个人工作了一阵,沈冰月还是放心不下,于是给江彬打了个电话,话筒里传来对方已关机的提示声。   下一位客人点的热拿铁,沈冰月甚至忘了在上面拉花,她心不在焉地把咖啡端给客人,还好客人没有抱怨什么。   沈冰月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并且越来越强烈了。她再也无心工作,等店里的客人只剩下一两位的时候,她走到外面挂出了“closed”的牌子,然后走回店里向客人抱歉地解释了一番。最后,她给赵知奇打了个电话。 第十一章 忌破土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到最后,我们都不知道那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叫什么名字,是怎么发现这里的。更不知道他为什么如此恨我们,上来就把猴子打得眉骨开裂、满脸是血。   也许,邱庭或李青中有人是他的亲人,他一路跟踪过来,情急之下,在报警和自己干之间选择了后者。   不过这些我都没兴趣知道,托他的福,当天晚上没人去关注那三个坑里的死者,我的身份得到了完美的隐藏。解决掉那个小伙子之后,后面的荒地里有了第四个坑。   “看来又要找新地方了。”   猴子还没适应叫我老大,没关系,他有的是时间。   我没有说话。手下都散去了,这里只剩下我和猴子两个人,这片荒地此时真正显得荒芜起来,无法想象几个小时前还聚集着那么多人。猴子和我坐在一张圆桌边,桌下已经被打扫干净。不得不说这帮人真的很专业,扫干净之后还撒了一些灰和小石块在地面上,以此掩盖有人来过的痕迹。   下酒的花生米已经吃完了,但他又开了一瓶酒。   “吹一个。”他对我递过酒瓶,“我们同病相怜,现在要一起干他妈一票!”   我拿手里的啤酒瓶和他碰了一下,然后喝了一小口,对正在咕咚咕咚往喉咙里灌酒的猴子说道:“不是同病相怜,我没欠钱。”   “什么?”他差点儿被呛了,“你没欠钱,那怎么被抓过来的?”   “我刚刚已经跟你说过了,我什么都不知道,这里面有误会。”接着我反问道,“你们是做赌球的吧?”   我之前见过不少因为赌博破产而流落街头的人。赌瘾比烟瘾还难控制,流浪汉里有不少人抽烟,有时候在垃圾桶里翻到或者从地上捡到一根就拿起来抽,但从来不主动买烟。有钱时要么存着要么买吃的,香烟毕竟不是维持生命的必需品。   但赌徒不一样,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他们都能来一句“赌不赌”,垃圾桶里翻到的面包的保质期、路边小店里人数是单还是双,什么都能赌……甚至有些人还随身携带一副扑克牌,无聊的时候能玩得津津有味。赌瘾已经渗进了他们的血液,和他们融为一体,只是他们不知道罢了。   刚才看到那些在路边看球的人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们并不是简单的看球。他们瞪着眼睛、张大嘴巴,如此专注,球员每一次过人、每一个失误都与他们牢牢绑在一起,但又丝毫感受不到他们对足球的热爱,更多的是痛苦和焦虑,是既期待又不想让法官下判决的复杂心情。   之后又出现了欠债、剁手等行为,更加坚定了我的判断。   “你……真的不知道?”猴子还是不敢相信。   “我在那块荒地上时就说过了,真的不知道。如果真有人欠你们钱,那个家伙应该也已经自杀了。”   于是,我把自己在河边看到有人投河自尽,到潜入那人家中想拿点钱,结果去了松江别墅,又被抓过来的事情都跟猴子说了。猴子一开始是一脸听故事的表情,后来逐渐相信了我的话,听我说完,他便向我介绍起他的“工作”来。   简而言之,如我所料这里确实是一处流动性的地下赌场,也可以看作私人俱乐部。创始人,也就是猴子的老大,是一个名叫朱翔的混混。   朱翔早年算是有一份正经工作,在一个游戏厅里当保镖,也就是俗称的打手。工资并不多,不过因为平时太闲,他经常在游戏厅里看人家玩老虎机,逐渐琢磨出了一套规律,不管是自己玩还是指导熟客,大部分情况下都能赢,每个月也就能多赚些零花钱,生活得比较悠闲。久而久之,他的名气在当地老虎机圈子里越来越大。但随着游戏厅涉嫌非法赌博被当地警察查封后,他的工作和收入也就随之烟消云散了。   有一次,朱翔和几个朋友无聊地在家里看球,为了增加点刺激,他们开始赌谁输谁赢,结果朱翔输了,不过看着朋友赢钱的兴奋模样,一个点子在他心里形成了。   几天后有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他组了个局,买了几箱啤酒,请了一帮朋友和之前的熟客到他家里来看球。赛前他提议,给看球加个调味料,那就是赌球。他随手拿了两张扑克牌里的鬼牌放在桌上,大鬼表示主队赢球,小鬼表示客队赢球,让赌的人把钱压在相应的牌上,同时他拿一张纸记录所有人的投注。   当然,作为庄家和主人,朱翔自己不赌,只负责裁判和制定规则。在他定的规则中有一条,收取每人下注赌金的百分之十作为场地费、管理费和酒钱。   这个规则非常合理,没有人有异议。球赛开始后,狭小的房间里人挤人,看着桌上的两堆现金,所有看球的人的热情都被激发了起来,本来不看球的人也开始又叫又骂了。   那天结束后,朱翔算了一下,扣除买啤酒的钱,他净赚了几百块。做庄家,是稳赚不赔的。至于那些人,赢钱的尝到了甜头,下次还会来玩,输钱的心里不甘,会想着翻本。可以说,从第一次赌博开始,不管是输是赢,其实都无法回头了。   慢慢地,来朱翔家看球的人越来越多,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甚至不认识的人也会主动上门来找他,他的家已经容纳不了那么多人了。而且随着规模变大,风险也越来越大,迟早有一天,这里会像那个游戏厅一样,被警察查封。   另外,朱翔发现几乎没有了自己的时间。一开始只赌五大联赛和世界级比赛,之后加入了NBA,再到后来连一些根本不会被电视台转播的小球赛也有人要赌。屏幕从电视换成了电脑,从看视频直播又变成文字直播,甚至比分直播。一群人围坐在一起直勾勾地看着电脑屏幕上半天不动的比分的场景也不时上演。为此,朱翔多买了几台电脑,供赌不同球赛的客人同时使用。   规模的迅速扩张让朱翔不得不寻求改变。   首先,他把看球的地方换到了外面,朋友的房子、租房、找无人的空地播报比分……流动性越来越大,种类也越来越多。   其次,他规范了游戏的流程。从一开始只赌胜负,到有了让球。所谓“让球”,就是若两支球队实力相差悬殊,胜负几乎没有悬念的时候,会让强队让几个球,和围棋中的让子类似。比如在球队名字后面加上“-1”,就代表这个让一球,“-1.5”代表让一球半。相应的,篮球比赛也有让分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是保证了主客两队的投注额无限趋于平衡,这样,庄家就不会输钱。   最后,朱翔还是担心做这种违法的勾当迟早会被警察抓住,为了尽可能保护自己,他宣布不再公开出面招待赌徒。所有接受投注、与人接触的工作,全部交由五个他特别信任的朋友,也就是所谓的下线代理。朱翔则隐藏在金字塔的最顶端,控制越变越大的赌博集团。他还特地印刷了一批印有跳舞小丑的纸作为凭据,只有在这张纸上写下的投注单才被承认。跳舞小丑的灵感,当然来自于第一场赌球时用的那两张鬼牌。   朱翔做出这些决策的时候,规模还不是特别大。等发展到如今规模的时候,一般的赌徒早就不知道朱翔这个人物的存在了,只知道有一个戴着面具的“老大”。   中间的事情猴子没有多说,不过我也大致能想象必定不是一帆风顺,肯定有很多隐秘的斗争和惊险的故事。能做到今天,可以说是一个奇迹。   说实话,从天上掉下来这么一个大型赌博集团要我管理,我还没有想好怎么做。   “我是老大所信任的五个下线之一,也负责做打手、要债这类脏活。我也赚了一些钱,但根本不够用,大头都被老大抽去了。”猴子的面前已经堆了好几个空酒瓶,“而且,我看到很多发财的人,也羡慕。”   “赌徒根本不可能发财,那只是暂时的。”   “你说得对,但我没想那么多。”猴子叹了口气,“我从赢钱变成输钱,到最后欠下巨款还不上。今天晚上其实不是三个人要被砍手,而是四个。”   “你也是其中之一。”   “对,他让我出去,把自己绑起来,跪着等你们来了之后一起接受惩罚。不管我怎么求情他都不肯,真是心狠。”   “不心狠的人怎么可能从一个游戏厅的小混混一路做到赌博集团的老大?”   猴子想了一会儿没有说话,然后又仰头灌下一瓶啤酒。   “接下去怎么办?”他擦了擦嘴,口齿不清地问我,“你成了朱翔,我他妈还是猴子。然后呢?”   “不,我不做朱翔,朱翔已经死了。”   “你不做朱翔?”猴子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哥们儿,你他妈喝醉了吧。你还想回去流浪?”   “我没喝醉,你听我说。”我看着猴子,“我不做朱翔,你也不做猴子了。”   “什、什么意思?从良?”   “你想想,除了你还有四个人知道朱翔的真实身份,我隐瞒不了多久,到时候我们只会更惨。”   “把他们杀了不就行了,又不是没杀过人。”   “杀人有这么简单吗?还要杀四个人,你以为警察是傻子?”我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这里偏僻是我们运气好,运气不好,今天的事都能被警察逮住!”   “那你说怎么办,认怂啊?老子不干!老子死也要站着死!”   “置之死地而后生,听过吗?”   猴子不解地看着我。   “接下来我会宣布金盆洗手,你也不要干了,手里的债务一笔勾销,新的单子也不要接了,把所有单子都转移给那四个人。”   “我靠,凭什么?”   “我们要抽身。”我说道,“你刚刚也说了,朱翔总是拿抽成的最大头,不仅你不爽,另外四个人也一样不爽。这时候我们不做了,他们四个人会非常乐于接受,在利益面前,人是不太会动脑子细想的。”   “我知道了。”猴子拍了一下脑袋,“你他妈是想让他们为了争老大的位置自相残杀?”   “不,这样时间太久了,而且保不齐万一他们想出和平共处的方式可怎么办。”我摇了摇手指,“就算他们拼个你死我活,最后总有胜者,到时候不过是成全了他一家独大,没有我们什么事。”   “那你什么意思?”   “等我们抽身之后,”我一巴掌拍到猴子的肩膀上,把他吓得酒瓶差点儿扔了,“我会报警。”   我的计划存在一定的风险,但猴子仔细思考过后没有提出异议。他也知道,风险和机会是并存的。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按照计划,净身脱离了组织。然后我一直住在猴子家,两个人足不出户,没什么娱乐活动,只是每天关心一下那个赌博组织的动态,大部分时间就是窝在沙发上喝酒,喝醉了睡过去,就这样过着邋遢颓废的生活。   有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发呆。   表面上看来我似乎又回到了之前无所事事的流浪状态,但我心里知道,我和以前的我完全不同了,不是因为现在有一个稳定的居所,而是因为我有了同伴。   同伴这个词让我想到了一个人。   从那个破地方逃出来后,我的心情一下子放松,同时时刻操心着我和猴子的计划,竟然一次都没有想到过她。但一想到以后,那个女孩的笑脸就在我的心里越来越大,我再也无法忽视。   “猴子。”   我翻身下床,难得地找了一套看起来还不错的衣服,把在沙发上打呼的猴子推醒。   “干什么啊,说了以后别叫我猴子。”猴子迷迷糊糊地说,“我叫侯文生。”   “侯文生,你听我说。”   “叫我猴子吧,亲切点。”他又闭上了眼睛。   “那不还是一样吗。”我把他从沙发上拎了起来,拍打着他的脸,“你听我说,我要出去找个人。”   “找人?”猴子一下子清醒了,“找谁?”   “找一个女的。”   “我靠。”猴子又躺下了,“看不出来啊,情圣啊。你忍忍吧,这时候谁都不要见,我那么多老相好,现在还不是说断就断?你自己跟我说的,这段时间要避风头,等我们举报完,警察抓了他们,整个事情风平浪静了,咱们再出去。这是你说的吧?”   “是我说的。但她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胸特别大还是屁股特别翘啊?”   “别废话!”听到猴子这么轻佻地谈论宋彩虹,我有点不开心。   “哟哟哟,还生气了。”猴子嬉笑道,“初恋啊?”   “你别管,总之她跟这件事没有一点关系,我去找她也没问题。”说着,我的声音轻了一些,“而且,我就是报个平安,我和她应该不会怎么样的,她是正经女孩。”   “正经女孩你就更不能拉她下水啦……”   “我自己去,你好好关注组织的动态,我去看一下她就回来。”   “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去啊,人家不要睡觉的啊?”   我看了看墙上的钟,已经快半夜十二点了。一直躲在这里,没有了白天黑夜的概念。   “这么着,你啊,好好睡一觉,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正好好久没出门了,补点货。”   “行。”   “你女朋友住哪儿啊?”   “静安区。”   “我靠这么——”   “这么有钱?”   “这么远啊!”猴子嘟囔着,“有钱算什么,以后,我们比谁都有钱。”   第二天一早我就催促着猴子,他躲在卫生间,说是要洗头,结果洗了有小半个小时,不知道在磨蹭什么。   静余恬园小区的门钥匙我一直放在裤兜里。自从捡了这把钥匙,我的人生神奇地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果说无形中有一只手在推着我往前走,那么就是这串钥匙启动了那只手。   虽然打车比较方便,猴子也不缺这点钱,但为了避免被出租车司机记住,我们最终还是选择搭乘公共交通。   经过昌平路那棵樱花树时,我在心里默默地对它说,明年你绽放的时候,应该我也到了绽放人生的时候吧。   很快,我们就走到了静余恬园。我熟门熟路地带着猴子穿过小区,打开三号楼下的铁门,径直走上五楼。   楼梯间里没有任何变化,我拿出钥匙,打开五〇二的房门,对猴子说:“你先进去等我。”   “这就是你跟我说的没人住的空房子?你女朋友呢?”   “就在隔壁。”   “可以啊,你不是就进来过一次吗?”猴子窃笑道,“不是偷钱,而是来泡女人的?”   “你好烦,给我进去吧。”我把猴子往门里推。   “妈的,是不是兄弟啊,女朋友都不让我看……”猴子虽然嘴上抱怨,却没有抵抗,一脸嬉笑地任我把他推了进去。   关上铁门,我按响了隔壁五〇一室的门铃,趁着等待的时间,我手忙脚乱地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服。我知道猴子肯定会在猫眼里看着我,但没有他在旁边多嘴,我总归没那么紧张。   我和宋彩虹其实只见过两面,第一面还只是简短的隔着铁门说话,真正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半天。我知道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接触太短暂了,不要说爱上一个人,就连对人有一个起码的了解都不够。   但对我来说——对我这个几年都没和女性有过正常接触的废人来说,这段时间已经很长了。何况,要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一眼就够了。   她可能已经忘记我了,打开门之后看到是我,她会有什么反应呢?   对了,我要跟她说什么呢?这原本是最重要的事,我却完全没想过。但现在已经来不及了,原来大脑一片空白是这种感觉啊。   可是,等了半天也没有人开门。   对了,今天是周几来着?我不上班,没有工作日的概念,大白天的她应该在上班吧,我真是太笨了。看来白跑了一趟,想到这里,我的心中涌出一股既轻松又失望的复杂情绪。   我不抱期望地又按了两次门铃,然后准备离开。就在这时,门开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从门内探出了脑袋,她非常瘦小,几乎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了手里拄着的拐杖上,所以拐杖一直在颤抖。   “找谁?”老婆婆的口齿还很清晰。   “啊,你好,我……”生怕她听不清楚,我一字一字慢慢说道,“宋彩虹在家吗?”   “谁?”   “宋、彩、虹。”   她想了想,然后说道:“不认识。”   “不认识?她说她住这里的啊。”   “我和我老伴两个人在这里住了二十年了,从来没听过什么彩虹的。”   我不知道老人是什么时候把门关上的,如果说刚才我的状态是脑子一片空白,那么现在就是脑子里一团漆黑。宋彩虹明明跟我说她就住在隔壁,那天晚上她也确实在五楼的楼梯口,之后也在小区里出现过,而静余恬园一层楼只有两户人家。难道我看错了吗?根本就没有宋彩虹这个人?   不,不可能,没有她,我怎么会找到上野别墅,被人抓走又逃了出来。   我神情恍惚地敲了敲五〇二室的门,猴子一开门就冲我嚷嚷:“这他妈的什么破地方,连个镜子都没有,老子额头上的伤还没养好,想照照镜子都不行。”   “可能之前住这里的人眼睛看不见吧。”   我心不在焉地走了进去。   “瞎子?不可能!我有一哥们儿眼睛也瞎了,他家里也有镜子啊,不然客人来了怎么办,犯不着拆了吧?”   “拆了?”猴子这句话让我警觉起来,这个家里让我觉得奇怪的地方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解释。我跑到洗手间,看了看墙壁,果然,洗脸池上有个螺丝洞。   “你怎么了?变得这么奇怪。”猴子跟着我也来到洗手间,“分手啦?”   “没有……”我脑子飞快地转着。   “没有分手,你这么丧气干吗?”   “不是没有分手,是那个人没有了,你知道吗,没有了。”我其实懒得跟他解释。   “什么没……没有了,找啊!”猴子一副轻松的口气,“等我们处理好自己的事情,我给你找出来。那些欠了一屁股债的人躲哪儿我都能找到,一个妞儿还能难倒我?你女朋友叫什么名字,我记一下。”   “宋彩虹,先不说这个,我觉得有点奇——”   “叫什么,宋彩虹?”猴子大声确认道。   “你认识?”   “我不认识,不过这名字这么奇怪,我印象很深刻。”不知怎么回事,猴子的眼神有点发愣,“我说兄弟,你可能被耍了。”   “什么意思?”   “还记得那三个信封吗,李青、邱庭,还有你的。我把你的信封掉包成我自己的想要烧掉。”   “我说了,那不是我的信封,信封的主人早就自杀了,我眼看着跳河的。”   “我知道那信封上写的不是你的名字。”猴子舔了舔嘴唇,“那上面写的,是宋彩虹。” 第十二章 宜捕捉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喂,是我,什么事?”   电话里赵知奇的声音显得很不耐烦。   “赵老师,我是沈冰月,你现在方便吗?”   “不方便。”   一定又在和美女约会吧,沈冰月心想。   “很抱歉打扰你,但我真的有要紧事,江彬不见了。”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赵知奇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有什么要紧事,赶紧说。”   “江彬不见了。”   “嗯,我听到了,然后呢?你说的要紧事是什么?”   “江彬不见了,这就是我说的要紧事!”沈冰月急促地说道。   “一个大男人,不见了就不见了,又不是你儿子。”赵知奇好像也在赶时间,“那个小伙子,打架的话两三个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别担心,我挂了啊。”   “不是……这次真的很反常,我今天到店里,发现门关着,江彬不会无缘无故不来上班的。”   “生病了吧,或者单纯想休息。”   “他不是这种人!”沈冰月有点生气,声音不自觉地拔高了,“而且手机也关机了!”   “没电了呗,你冲我吼什么啊?”   “对不起。”听到赵知奇也有点来气,沈冰月道了歉,确实,江彬不见了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觉得……你也许会帮我,抱歉打扰你了。”   “要不去他家看看吧。”赵知奇的口气也马上缓和了下来。   沈冰月举着手机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已走出咖啡店好远。前方是一个丁字路口,熙来攘往的人群和上海每一条热闹的马路相差无几,但这个地方,感觉很陌生。   沈冰月停下脚步。“我不知道他住哪儿。”   “反正你着急也没用,给你们老板打过电话了吗?也许江彬请假了。”   对啊,沈冰月这才想到,江彬没来上班,第一个要问的人应该是老板,自己怎么会打电话给赵知奇呢?   “啊,我这就给老板打电话——”   “等等,”沈冰月刚准备挂电话,突然听到赵知奇急促的声音,“你今天也请假吧。”   “啊?我……为什么要请假?”   “偶尔请假一天没事吧。”   “不是有事没事的问题。”   “我们今天行动,去抓捕凶手哦。”   “抓捕凶手?”沈冰月听到这几个字又来了兴趣。昨天从蒙面作家家里出来,赵知奇确实说过自己已经知道真凶是谁了。   “怎么样,来不来?”   “你刚刚说你们……是你和谁?”   “还能有谁,唐警官啊。”赵知奇似乎对这个问题很吃惊,“只有警察才能抓凶手吧,我现在正赶去她那里。”   “凶手是谁?”   “你来了就知道了。不过在抓凶手之前,我们还要干件大事。”   “有什么事比抓凶手更重要?”   “昨天晚上我不是让蒙面作家找跳舞小丑的图案吗,他找到了。”   沈冰月不可思议地问道:“在那堆旧报纸里?”   “对,他好像没睡觉,找了个通宵。”赵知奇说,“总之在一张十五年前的报纸上找到了,那是一个赌博集团的标志。”   “果然是赌博集团……”   “对,十五年前,那个赌博集团被警方端掉了,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出现了。”   “等下,我记得昨晚蒙面作家说找到了线索会写信给你……信没这么快收到吧?”   “是啊,我很着急,晚上索性去他家住了。”   沈冰月无法想象那个场景,她把话题带回正轨。“那你说的大事……”   “当然是配合唐警官,大破赌博集团啦!”   “赌博集团和吴家元被杀有什么关系吗?”   “不知道,也许有关,也许无关。我现在去唐警官那儿审一下那个流浪汉,就是那天你捡到带着跳舞小丑纸的那个人。”   “他会那么容易就交待吗?”   “威逼利诱呗。”赵知奇又补充道,“当然不是唐警官做,是我来做,跟人聊天我有心得。运气好的话,今天两案同破,邀请你来当见证人啊,这种机会可不是天天有的。”   沈冰月考虑了一下。   “好,不过我还是放心不下江彬,等我先给老板打个电话,没问题的话我来找你。”   “打给我,不过我们可不等你啊。”说完,赵知奇挂断了电话。   沈冰月在丁字路口站了一会儿,整理了一下思绪,然后做了个深呼吸,拨通了“怪咖”老板的电话。老板姓李,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她平时似乎很忙,不太来咖啡店,沈冰月也只见过她几次而已。因为名字里有个“星”字,她总是笑吟吟地跟沈冰月说“叫我星姐就可以了”,但也许是她有一种与普通人不一样的气质,沈冰月还是把她当成有些距离感的老板,而不是可以交流私事的朋友。   打电话给她询问江彬的事情,还是第一次。沈冰月难免有点紧张。   “你好。”   电话拨出后很快就接通了,传来一个知性温柔的女声,沈冰月顿时觉得自己没那么焦虑了。   “你好星姐,我是沈冰月。”   “哦,冰月啊,你好。店里还好吧?”   “挺好的。”沈冰月下意识地回答道,“啊,不对……有点问题。”   电话那头的星姐咯咯地笑了起来,这笑声让沈冰月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怎么了,需要我过来吗?”   “不用不用。”沈冰月急急忙忙地说道,“我就是想问一下,江彬今天跟你请假了吗?”   “江彬?没有啊。而且他要是请假的话,也会跟你说的吧。”   “嗯……是的。”   “他今天没来咖啡店上班吗?”   “那个……”江彬没有跟星姐请假,也许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突发情况,若是那样,自己这样岂不多嘴。不过沈冰月的性格就是不会骗人,她老老实实地答道:“对,我今天其实也睡过头了,快中午了才到。但咖啡店关着,江彬也不在,我还以为他跟你请假了……”   “哦。”星姐似乎在思考,“那你要好好关心关心他。你今天也放假吧。”   “咦,可以吗?”脱口而出后,沈冰月意识到这样说不合适,“不不,我还是上班吧,我反正没事。”   “你一个人太辛苦了。之前的大学生回去上学后就一直没招新人,是我的疏忽,应该要多一些员工,有正常的轮班嘛。”   “可是……”   “不用可是啦,拒绝老板的指令,老板可是会生气的哦。”星姐的语气听起来一点都不像生气的样子。   “好的,谢谢老板。”   “叫星姐啦,我又不老。”   “是,星姐,谢谢你。”   星姐那头早就挂断了,但沈冰月还保持着打电话的动作,过了许久才迟缓地把手放下。她的心里有两股不同的焦虑在冲击,一边是失联的江彬,第六感告诉她江彬一定是遇到什么事了,她要去帮助他。另一边,则是赵知奇说的抓捕凶手和大破赌博集团,这些未知的谜团像水一样淹没她好几天了,今天终于有机会让一切浮出水面,她也很想第一时间知道真相。   如果刚才星姐不给她放假,也许她现在已经走回“怪咖”,忙碌着,无暇想东想西。可偏偏她今天空出来了,就像前面的丁字路口,接下去怎么做,只能选择一条路。   向左走,也许是虚惊一场,但毕竟是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同事,理应关心。   向右走,肯定能知道杀害吴家元的真凶,就像赵知奇说的,这种机会不是天天有,只不过这些事情毕竟与己无关,自己只是个咖啡店的小员工而已,不是警察也不是所谓的侦探。   到底应该怎么选呢?   江彬和赵知奇的脸在沈冰月的脑海中反复切换,渐渐地,其中一张脸越来越模糊,另一张脸则越来越清晰。等最终只剩下一张脸的时候,沈冰月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这个选择题太好选了,自己怎么会犹豫了这么久呢?   打定注意后,她坚定地向前迈开了步子。时间紧迫,不知不觉中,沈冰月跑了起来。   好累。   沈冰月弯下腰,手撑膝盖,大口地喘着气。都怪自己平时缺乏运动,才跑了几步就累得缺氧。江彬一直保持着健身的习惯,以后真得跟他一起练练,最起码像他一样,下班之后跑跑步。   当然,首先要找到江彬。   这条路沈冰月很陌生,甚至连在哪个区都不知道。正好前面不远处有一家便利店,她擦了擦汗,让呼吸重新回到正常节奏,朝便利店走了过去。   便利店里只有她一个客人,收银的阿姨很耐心,报出矿泉水的价格后又说了一串。由于语速太快,沈冰月连蒙带猜也只听懂了大意,应该是说加几块钱可以换购什么酸奶。她摆摆手,打开手机,把钱付了。   走到门外,她迫不及待地拧开瓶盖,一口气喝掉了三分之一。随着清凉的液体流过喉咙,全身的力气迅速恢复了许多。   这样走下去不是办法,上海这么大,走上一年都找不到一个人。   马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沈冰月这才意识到现在是午饭时间,可她完全不觉得饿,刚刚在便利店也没想着要买个面包之类的充饥。这些人匆匆忙忙地吃完饭,就又要回去上班了吧。以前觉得他们可怜,如今才知道,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干什么,是多么踏实啊。赵知奇也是,一定正和唐警官走在抓捕凶手的路上吧。   全世界好像只有自己一个人漫无目的、无所适从,先不论此时的担心是不是多余了,就连此刻该往哪个方向走她都不知道。   沈冰月一边烦恼一边低头走着。上海的马路纵横交错,没有规律,很多老上海人离开了自己熟悉的区域也会出现“找不到北”的情况。记得曾经有一个长辈跟她说过,上海的道路多以城市、省份命名,其中以省份命名的马路是南北方向的,如四川路、江西路、河南路等,而以省级以下的城市或地方命名的则是东西方向的,比如南京路、福州路、延安路……沈冰月记得,刚刚那家便利店的门牌上写着“西康路”,西康是什么地方?应该不是省份吧……   西康路?   这个地方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沈冰月努力回忆,却还是想不起来,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自己从来没有来过这里。就在她竭力思索的时候,转弯处墙上的图案引起了她的注意。   不怎么起眼,好像是用路边捡到的石块画在墙上的。这片墙属于路口一家私人服装店,位于转角,不怎么容易发现。沈冰月慢慢靠近,眼睛越睁越大。   是一朵一笔画成的郁金香。不管是图案本身,还是画法,沈冰月都非常熟悉,因为她每天都会看到。   ——这是江彬给她做咖啡时拉花的图案!   忽然间沈冰月想起来了,西康路,不就是江彬跟她说过的,每天晚上夜跑的那条路吗?他说这条路离自己家不远,晚上很安静,也有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是夜跑者的最佳选择。   没错,就是西康路。这个图案,难道是江彬留给自己的信息?如果是这样,那这就是江彬昨天晚上夜跑的时候画的,而且八成当时他遇到了特别紧急的情况。   ——他想让我做什么?   沈冰月在路边急得直跺脚,和刚才不同,她几乎已经确定江彬出事了,但她依然无能为力。   她往前走了几步,但没再发现郁金香的图案,也就是说,只有西康路的转角有,这代表什么呢?难道是让自己原地等待?   对,原地等待。到了晚上,江彬没事的话一定还会来这里夜跑。或者,他们有什么夜跑的组织吗,可以打听打听。   想来想去,沈冰月也只想到这么一个可行的办法,连她自己都觉得问到的可能性很低。   她掏出手机,在微信里翻了一圈,发现竟然没有可以询问意见的人。除了江彬,长辈就是赵知奇和星姐了。   “如果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我应该去做吗?”——不知道为什么,沈冰月写了这样一条微信,发送给了星姐。   很快,对方回复了。   “居然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这么高,当然值得去做啦!”   看到这条微信,沈冰月笑了起来。她快步跑到便利店,买了点面包和巧克力,然后回到郁金香图案处,准备就这样傻乎乎地站上一整天。   只要有一丝的可能性,就不是浪费时间!   夜深了,西康路上的人越来越少。沈冰月倒不觉得害怕,只不过腿站得有点酸。   她已经在这个地方站了大约十个小时,却毫无收获。虽然沈冰月是个打定了主意就会坚持到底的人,但长时间的无助与未知,还是让她的心情变得烦躁。   这时,有两个夜跑者跑了过来,应该是一对年轻情侣,似乎已经跑了一段时间,女生明显有点坚持不住了,她的步伐有点迟缓,不停地用护腕擦着额头上的汗。她后面的男生看起来还有很多体力,但是为了照顾女生,他故意放慢速度,在后面给她加油打气。   “不好意思……”   听到沈冰月的呼喊,两人停了下来。女生撑着腰,看向沈冰月,男生则以为沈冰月需要帮助,关切地走过来问道:“嗯?有什么事吗?”   “我就是想问下……你们经常在这条路上夜跑吗?”   男生回头和女生对视了一眼,然后答道:“是啊。”   “啊,太好了,你们见过这个人吗?”沈冰月磕磕巴巴地描述起江彬的外貌来,本以为自己和他很熟悉,毕竟朝夕相处,但真的要口述其外貌特征,却非常困难。   “体格很好……短发……”男生皱着眉头,“嗯,好像很多人长这样啊,有什么更确切的特征吗?”   “……没有了。”   “抱歉,我可能帮不了你。我们这几个礼拜天天夜跑,就算看到过同样夜跑的人,也不认识。”   “也是。谢谢你啊。”   “还有什么事吗?”   本想道别的沈冰月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问出这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要夜跑?”   男生一愣,没想到她会问这种形而上的问题。   “她是为了减肥。”他指了指自己的女伴,“我嘛,习惯了,不跑就不舒服。而且,跑步既能锻炼身体,又能开阔心胸,总没有坏处。”   “开阔心胸?”   “那个……网上说的。”   “如果心里很闷,跑一跑会不会好?”   “你失恋了?”见沈冰月没有回答,男生接着说道,“可能跑一分钟就好,也可能好不了。不知道啊,我跑了三年了,她发脾气的时候,我还是会胸闷。”   沈冰月越过男生的肩膀看了看后面的女生,只见她已经差不多平复好呼吸了,现在正虎视眈眈地看着男生的后背。   “谢谢你,你们接着跑吧。”沈冰月压低声音说,“再不跑,又该胸闷了。”   沈冰月目送两人打打闹闹地渐行渐远,看到一辆出租车恰好驶近。   “小姐,要送吗?”司机探出头来问道。   “不用。”   司机打量了这个站在路边看上去很疲倦的奇怪姑娘一番,正准备摇上车窗,忽然看到了沈冰月身后墙上的郁金香。   “哟,画得还挺好的。”   “什么?”   “那朵花啊,你没看到吗,没想到那小伙子画得挺好。”   “什、什么小伙子?”沈冰月突然冲到驾驶座旁,扒住车窗吼道。   司机受到了惊吓。“你干什么?”   “你刚刚说什么?什么小伙子画得挺好?”   “哦哟,你别吓我好哇,今天我休息的,但是搭档请假了,我就又做了一天,很累的好哇。心脏病要吓出来了。”司机抱怨了一番,然后说道,“昨天在这里我带了一个小伙子,上车前他在墙上画了个什么,没想到是朵花。”   “那个、那个小伙子是不是长得……长得……”   “体格强壮,短头发。”   “对对!就是他!他人呢?”   “我怎么知道,他后来就下车了呀。不然难道跟我回家啊?”   “他在哪里下车的?”   “不是……你想干吗啊,小姐?”司机一脸狐疑。   “我想干吗……对,我要打车,请你带我去昨天他去的地方。”   沈冰月说着,好像生怕司机会开车逃掉,飞快地从车头跑向副驾驶座,然后坐了进去。   “小夫妻吵架了?”见沈冰月没有回答,司机苦笑了一下,发动了车子。   沈冰月心不在焉地看着仪表盘,不断催促司机开得快点。道路两旁的梧桐树飞快地向后掠过,但由于红绿灯比较多,就算半夜无人,车速依然提不起来。每次遇到红灯,沈冰月都在副驾驶座上焦急地直跺脚,恨不得让司机闯过去。   “师傅,上高架,红绿灯太多了。”   其实沈冰月根本不知道附近有什么高架,她只知道高架上没有红绿灯。   “高架?那就绕了,那地方又不远。”   “不远?在哪里?”   “在海防路那边。”   海防路,这个路名对沈冰月来说非常陌生,不过司机说得没错,没过几条马路,沈冰月就看到了“海防路”的路牌。司机放缓车速,一边观察两边一边嘴里小声念叨着,似乎在回忆昨晚的目的地。   沈冰月感觉他们这样缓缓行驶了好久好久,离开了海防路司机才停车。   “就是这里了。”   付完车资,沈冰月打开门,发现前方是一个丁字路口,两侧是高层公寓,楼里还有一些灯亮着。横向的马路路牌上写着西苏州路。   “师傅,昨天他下车后往哪边走了?”   “前面。”司机伸手指了指,然后就开车离开了。   沈冰月惊讶地看着司机所指的“前方”,那里没有路,或者说没有可供汽车行驶的路。连排的冬青树加上“禁止通行”的警示牌,仿佛在告诉行人,这里已是尽头,前方已没有任何通道。   沈冰月靠近后才发现成排的冬青树中有一个“缺口”,从东倒西歪的树枝可以判断出这是人为造成的,而缺口的大小刚好可供一个人通过。   她侧身穿过这个“缺口”,枝叶摩擦,发出沙沙声响,她不由得紧张地放慢了动作。比起担心自己的衣服被勾破,她更担心造成的动静太大被人听到。   旋即她又自嘲般地笑了一下,被人听到又如何?她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穿过树丛,沈冰月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新世界,豁然开朗的眼前景象超出她的想象。原来,“禁止通行”背后竟是一条大河。她脚下踩着的是岸边的泥土,对岸建筑的轮廓在灯光的映照下清晰可见,她没想到静安区竟然还有这样一片开阔又安静的地方。   在上海,这么宽阔的江河,除了黄浦江就只有苏州河。虽然沈冰月对地理一点都不了解,但她猜想,这条应该就是苏州河吧。   江彬昨天晚上来这里干吗呢?不可能是为了欣赏河景吧,沈冰月心里想着,比想象中的景色要好一点,但这么偏僻,还远算不上一处合格的景点。   站在原地眺望四周一圈,沈冰月隐约看到远处有人影在动,她想都没想,就朝着人影的方向走去。   贴着岸边黑黢黢的冬青树,沈冰月一直走到距离他们三十米处都没被发现。与之相对,由于走在开阔的河边,使得沈冰月能清楚地看到一共有两人,其中一个手里拎着一个大包,另一只手夹着香烟,不时放到嘴边抽一口,烟头一闪一闪的;另一个人则卑躬屈膝地站在对面。借着风,两人的对话也断断续续地飘进沈冰月的耳中。   “……要翻本……继续做吧。”卑躬屈膝的男人说道。   “要不是你是来还钱的,今天我都……我也没办法啊……”   说着,那个人狠狠地吸了一口烟,然后把烟屁股摔在地上。沈冰月一边侧耳倾听,一边小心地往前挪,试图听得更清楚一点。   “难道真的……”   “妈的,你以为我不想做!但老大……”   突然,沈冰月踩到一块石头,脚下一滑,虽然人迅速站定没有摔倒,但嘴里还是不自觉地发出了轻呼。   “谁!”   抽烟的男人迅速回头,发现了沈冰月的身影,同时向她奔了过来。   危险!沈冰月连忙转身逃,但还没迈开腿,她就发现来路已经被几个人影堵住。   看到那几个人影,不仅沈冰月,连抽烟男子都停下了脚步,声音颤抖地说道:“老大……你怎么……”   为首的男人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我昨天说了,把手上的一切都停了,你没听到吗?”   “不是,老大,我……我没有接新的单子,他是来还钱的,我总不能跟钱过不去吧……”   抽烟的男人和后来的几个人把沈冰月夹在中间,却根本没有理睬沈冰月,而是自顾自对着话。   “那这是怎么回事?”被称作“老大”的人离沈冰月越来越近,“你被人跟踪了都不知道。”   左边是冬青树丛,右边是苏州河,前后夹击的人越来越近,沈冰月呆立在原地,她没空去想怎么逃跑,因为“老大”的声音让她想起了一个人。随着他越走越近,渐渐能看到五官和表情,沈冰月终于认了出来。   “你是……”   “哦,是你啊。”   随着这句不带温度的“问候”,“老大”的手从兜里掏了出来,沈冰月只看到一丝寒光向她袭来,她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紧接着,巨大的声响在黑夜中爆发,就像有人从高楼砸下了一架钢琴。嗡嗡声在沈冰月的耳边萦绕不绝,同时她闻到了火药的气味。   她睁开眼,看到树丛中接二连三地蹿出人来,其中一个用枪指着捂住手腕的“老大”。   “侯文生,你被捕了。”   这是唐警官的声音。 第十三章 忌祈福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回到猴子的住处,我一句话没说就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猴子在外面拍了一会儿门,然后骂了一句,就不再打扰我了。   我躺在床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呆呆地看着脏兮兮的天花板。猴子告诉我信封上写的是“宋彩虹”的时候,我终于意识到自己被耍了,曾经让我在意并且感到奇怪的地方,居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串联了起来。但直到现在我心里还是没有一点愤怒或难受,而是很冷静地回顾这几天发生的事,就像在观察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一样,找寻着是哪个地方出现了问题。   是因为太贪财吗?不是。   是因为难得和异性接触,让我变傻了?好像也不是。   是因为我好奇心太重?是因为我对过去的人生太过不满,从而对未知过分期待?   ……   都不是,但又都是。不然我怎么可能在看到镜子被拆掉后首先想到屋主是一个盲人呢?这是多么可笑的逻辑。   猴子说的没错,盲人家也会装电灯,也有镜子,不需要并不代表没有,没有的话其他人过来会造成不便,更不会刻意拆掉了。   我观察过卫生间洗脸池上方的墙壁,有几个洞,说明那里原本是有镜子的,只不过后来因为某个原因拆掉了。我曾经听说一个漂亮的姑娘因为一场火灾毁了容,之后不想看到镜子中自己丑陋的模样,就把家里所有的镜子都打碎了。   而一个盲人,本来就看不到镜子里的自己,甚至看不到镜子,因此她根本不需要刻意拆掉。所以这个逻辑导出的正确结论恰恰应该是屋主不是盲人才对。   那拆掉镜子的理由是什么呢?   我又想起过分空荡的客厅,没有电脑很正常,但是连电视也没有就太单调了。而且,不管什么都是木质的,也没有玻璃门。也就是说,整个屋子里没有一个能反光的东西。   ——那个人针对的不是镜子,而是所有会反光的东西。   我曾在那个家里看到过已经跳河的屋主的身影,当时我以为是幻觉,同时出现的还有幻听,这使我神经高度紧张,以致于失眠。而现在,我有一个更可怕的猜想——那些不是幻觉,也不是幻听,而是真的有另外一个人在!   平时他可以躲在床底下或者其他我不知道的角落,但保险起见,他要让家里所有能反光的家具都消失,以此缩小我的视野范围。   现在我知道了,五〇二房间的主人、把镜子拆掉的人,以及在我面前跳河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宋彩虹。怪不得她要用大斗篷罩住自己。   看我捡走外套之后,宋彩虹从河里爬了出来,之后她一直藏在自己家里等我过去。我想她在跳河的时候并没有锁定目标,随便哪个流浪汉都行,一串主动送上的钥匙和家庭地址对任何一个穷鬼来说都是颇有诱惑力的。   那张写着家庭地址的水费账单也很刻意,明明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不可能刚刚交完水费,而且要自杀的人也不可能还去把水费缴了。特意在水费单上写一句话,然后去自杀,怎么想都动机不纯。但这么多奇怪的事情都没让我起疑。   离还债日还有几天,她有大把的时间每天去河边“狩猎”。不是我,也会有别人上钩。   我进入五〇二的那天晚上,趁着我洗澡的时候,她打开门走了出去,脱下外套,装作看到纸条的邻居敲响了门。   我听到的开门声并不是有人进来,而是有人出去。   那张引诱我去上野别墅的纸也是宋彩虹伪造的。什么狗屁两万块钱,一笔从天而降的巨款,加上她在我旁边煽风点火,我便很有可能去一探究竟。只要我被骗到了那里,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再也不受控制了。就算被发现我是冒名顶替的也不要紧,至少我为她争取到了逃走的时间。我曾在阳台上发现楼下有个抽烟的人在监视,他应该是赌博集团怕宋彩虹负债潜逃而派来的。监视的对象并不是我,而是宋彩虹。   换句话说,她导演这一出戏,并不指望我能替她受罚,把欠债一笔勾销。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我拖延时间,当我出现在上野别墅,他们知道人已到齐后,负责监视的人就会离开。宋彩虹利用这个机会逃之夭夭,换个身份继续生活。   想到这里我才有些悲哀,对她来说我的作用没那么大,并不能替她解决所有问题,充其量不过是个逃跑时的小工具。坏人在后面追她,我扮演的不是从天而降拯救她的英雄,也不是愿意和对方同归于尽的勇者,只是个放在路边的垃圾桶,被她踢倒稍微阻挡一下坏人前进的步伐。   事到如今,我居然还把猴子他们叫做坏人,把宋彩虹当做落难者。想到这里,我不禁在床上笑了起来。   不过仔细想想,这个计划实在漏洞百出,如果她没有等到流浪汉、如果我没有拿走钥匙、如果我没去静余恬园、如果我发现了躲在家里的她、如果我没有开门、如果我对上野别墅的钱没有兴趣……任何一个环节都充满着不确定,看来她是真的走投无路,才会想出这么铤而走险的计划。   但这是不是说明我和她真的很有缘分呢?明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我还是忍不住这么想。   从结果上看,宋彩虹顺利地“消失”了,而我的遭遇也没那么糟,有惊无险,之后甚至真的改变了人生。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我还是抑制不住想要再见到她,不是要怪罪她,只是想当面跟她说:“没事了。”但我也知道,不管是我,还是猴子,都不太可能再找到她了。   想到这里,我难掩失落的心情。   这就是喜欢吗?   喜欢一个人,是不是不管她对你做过什么你都还是喜欢;不管你以前是什么人,也都会被彻底改变?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同时还有猴子的叫嚷。   “吃不吃饭?不吃我自己吃了。”   我看到外面已经天黑了,便翻身下床,打开门,猴子一脸错愕地看着我。   “真开门啦?”猴子手里端着一盒饭,嘴里塞着食物,口齿不清地说,“我还以为你要丧个三天三夜呢,我先吃了啊。”   “我饿了。”   我径直朝沙发走去,茶几上摆着几个一次性饭盒,从菜量上看不像是一个人吃的。   “你别误会,这是我给我自己叫的,我饭量大。”猴子在我身边坐下,“我真以为你不吃了呢。”   猛塞了几口白米饭,我问道:“你不问我宋彩虹的事了吗?”   “这么多年当我白混的啊,我知道怎么做人,别人不说,我就不问。”   我点点头,继续扒饭。   “那些欠条我都处理了,都过去了,往前看。”   “没错,往前看。”   “接下来怎么办?”   我低着头,跟自己说:“我要让她看到彩虹。”   “什么?”   “没什么。”我用筷子敲了敲塑料盒,说道,“吃饭。”   几个月后,根据猴子的线报,赌博集团在失去“老大”和猴子后,气焰反而更盛。几个小庄家为了争夺利益,发疯了似的发展赌徒,据说警方已经拿到线索,展开了行动。   按照计划,我和猴子又为他们加了最后一把燃料。得知几个小庄家都到齐的日子,猴子用公用电话报了警,早已摩拳擦掌的警方马上出发扫荡。这个经过几年时间秘密发展起来的地下赌博集团,一夜之间尽数瓦解。   也许是证据全部被销毁,也许是被人遗忘了,猴子和“老大”这两个至关重要的前领导并没有被警方通缉。   猴子声称欠了赌债,但他的存款还是超出了我的预计。   筹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开了一家店面很小的文具店,基本上不赚钱,当然我们的目标并非如此。等风头过去之后,地下赌博集团就会再现,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贪欲。   但是我认为,做多大的地下生意,就要做多大的正当生意,文具店就是为此而准备的。正是因为有了白天,黑夜才会存在。   不管未来是否如我所预想般的顺利,至少我已不再是过去的那个吴家元了,我有了明确的目标,知道自己要什么。   我这辈子第一次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一个约定、为了一个人而努力生活。哪怕这件事可能会耗掉我的整个人生。   我一定要让她看到彩虹。   终章 诸事皆宜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早早打烊后,“怪咖”里面依然灯火通明。一张四人桌上,西装革履的赵知奇坐在花枝招展的丁蕊旁边,正眯着眼睛笑着。他们对面,是一身便服的唐警官和沈冰月,也许是已经下班的缘故,沈冰月也把印着“怪咖”logo的围裙解了下来。   “来,干杯!”   赵知奇端起咖啡杯,喊了一声。   “赵老师,拿咖啡干杯啊。”沈冰月提醒道。   “哦,也是。”赵知奇放下了杯子。   然后四个人转过头,看着独自坐在旁边一桌的男人咕咚咕咚地把咖啡一饮而尽。   “咦,汝不是说干杯吗?”蒙面作家擦了擦嘴角绷带上的咖啡渍。   “我是说了,但是被否定了啊。”   蒙面作家一动不动地看着赵知奇,由于脸上被绷带缠住,没人知道他此刻是什么表情。   “没关系,我再做一杯,尽管喝。”柜台后面的江彬笑着朝蒙面作家比了个“OK”的手势。   蒙面作家朝江彬点了点头,然后问赵知奇:“赵知奇,汝叫吾来,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赵知奇推了推眼镜,“首先是给唐警官庆功,恭喜她破获了一起大案。”   唐警官笑着摆摆手。“都是赵老师的功劳。”   “其次呢,就像推理小说里写的那样,最后侦探要召集所有案件相关人员,当着他们的面阐述自己的推理过程。”   “可是……没人要求你这么做啊。”沈冰月说出了实话。   “不,有人要求我这么做!”   “谁?”沈冰月看看唐警官,又看看丁蕊,她们两个都摇了摇头。   “那就是我内心的自己。”   “你直接说自己想找听众就行了嘛!”沈冰月翻了个白眼,“话说回来,案件相关人员只有我们几个吗?侯文生呢?他最重要吧?”   “侯文生已经被抓起来了。”   “陶伟呢?闫彩霞呢?他们也算涉案人员吧。”   “嗯,我请了。”赵知奇面不改色,“不过他们说酒店太忙,抽不出空。”   “没人愿意赏脸啊。”   “是人家热爱工作。”   “好,那这位老师呢?”沈冰月指着蒙面作家,“这位老师和案件完全没有关系吧?”   “怎么能说蒙面作家老师没有关系呢,要不是他的帮助,我们根本破不了鬼牌俱乐部疑案。”   “等等……鬼牌俱乐部?”沈冰月问道,“那个赌博组织还有名字啊?”   “我刚才随便取的。”   “你没事别乱取名字啊!”   “这样比较帅。”赵知奇耐心地解释道,“我曾经收到一本投稿,里面的反派组织居然就叫‘神秘组织’,听起来一点都不神秘,所以我退稿了。”   “作者是男的吧?”   “你认识他?”   “我认识你。你退稿的理由不都是因为作者是男的——”   沈冰月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蒙面作家爆发出的咳嗽声打断了。   “对不起,蒙面作家老师,我是不是提到你的伤心事了……”   蒙面作家又咳了一阵,终于平静下来。“没有,吾刚刚咖啡喝得太快,呛到了。”   “赵老师,你就别卖关子了。”这时,一直没说话的唐警官说道,“跟沈冰月解释一下我们是怎么出现在赌博……呃鬼牌俱乐部那里的吧。”   “是呀是呀,赵老师,我也很想知道呢。”丁蕊一边附和,一边往赵知奇的身上靠了靠。   “其实这件案子很简单,简单到根本不用逻辑,因为真相基本就摆在台面上,我这次叫你们来也不是为了说这个。不过既然你们想听,我就简单说说。”赵知奇慢悠悠地喝了一口咖啡,接着说道,“拜访过蒙面作家后,我们知道那张写着奇怪数字和字母的纸,是一张赌球下注单。灰熊、公牛代表购买的球队,后面的‘-5.5’等数字,是球队的让分。”   “让分?”   “球队有强有弱,如果只买输赢,弱队肯定无人下注。所以一般来说,强队会让几分,以‘公牛-5.5’来说,意思就是公牛队最后赢了六分以上,才能算赢,如果只赢了五分或五分以下,都算输。”   沈冰月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后面的‘2C1’是‘二串一’的意思。也就是说,‘公牛-5.5’和‘灰熊+0.5’,这两场比赛必须同时买对,才能算赢。”   “那不是概率很小吗?”   “对已经疯狂的赌徒来说,眼中没有概率的大小,只有回报的多少。概率小,同时也就意味着赢得多。当然,我不懂赌博的玩法,这些都是后来问冯利民才知道的——冯利民就是之前在这里趴着睡觉的人。”   “哦,是他。”沈冰月不由自主地看向当时冯利民趴过的桌子。   “冯利民是一家装潢公司的老板,虽然公司不大,谈客户、买材料甚至现场监工的工作都是他自己做,但做了几年还是赚到了一些钱。后来通过一个客户介绍他玩起了赌球,很快积蓄就被掏空。欠债越来越多,老婆和他离婚了,家里人也和他断绝了来往。但他总是觉得自己只是运气不好,那天他下注‘二串一’就是为了回本,结果又输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身上值钱的东西也都抵押掉了,只好在外面晃荡。”   “当时我们的推理没有错,他真的不是流浪汉,只是落魄。”   “是我的推理,谢谢。”赵知奇纠正道,“不过这些也是后来我和他聊过之后才知道的。一开始,我只是怀疑这起案件涉及地下赌博集团,但并不知道它叫‘鬼牌俱乐部’。”   “人家根本不叫这个名字。”   “怀疑之后就是确认。我让蒙面作家翻找旧报纸,没想到真的找到了线索。十五年前也出现过一个赌博集团,用的是跳舞小丑的标志,不过后来被警方端了。”   “我问过局里的前辈。”唐警官补充道,“当时有种种迹象表明城里有一个地下赌博集团,但一直没有证据,后来有一天接到了一个匿名举报,终于一举破获。十五年前互联网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虽然报纸上刊登了简讯,但没有引发热议。”   “匿名举报?”沈冰月问道,“是谁举报的知道吗?”   唐警官摇摇头。“不知道,可能是受害者的家属,因为怕实名举报被报复,所以一直没有出来承认。后来因为案子很干净地破了,警方也就没有做后续的跟踪调查。”   “既然很干净地破掉了,那为什么十五年后这个组织又出现了呢?”   “有两种可能。”赵知奇接过话头,“第一,某个了解当年赌博组织内情的人,模仿这个标志重新成立了一个新的。但这个可能性很小,首先,当年的涉案者都被捕了,而可能了解内情的就是受害者的家属。不过且不说家属是否真的了解一个地下赌博集团的运作,他们本身就恨透了赌博,又怎么会自己去做呢?”   “会不会是这样。”沈冰月突然想到一个可能,“当年看到报纸的某个人,受到了启发,成立了一个地下赌博集团。”   “我看到你们这个咖啡店挺不错的,就自己开一个,你觉得可能吗?”   “可能的,只要你有钱。”   “好吧,这个例子举得不对……总之,开地下赌场没有这么简单,开咖啡馆确实只要有钱就行,如果你不在意亏本的话可以什么功课都不做。但开地下赌场不同,金钱、经验、人脉,缺一不可,毕竟是犯罪,在没摸透这里面的规则之前,不可能贸然去做。而且有个关键点,如果是和十五年前的地下赌场无关的人,不会继续沿用跳舞小丑的标记,因为这个图案已经被警方和不少百姓知悉了。有经验、金钱、人脉,并且会继续沿用这个标志的人,只剩下第二种可能——原本就是赌博集团的人。”   “可是……刚刚不是说原来的涉案人员全部被捕了吗?”沈冰月茫然地看了一眼唐警官。   “还记得十五年前匿名举报的人吗?我一直觉得很奇怪,如果是受害者的家属,反而是不会匿名的。匿名电话容易被怀疑是恶作剧,警方也许不会出动,对于走投无路急于救出自己家人的人来说,不会采取这种方法,而是会直接哭着跑到警察局。”   “刚刚唐警官说了,匿名是怕报复。”   “你电视看多了,警察是不可能公布报案者的身份信息的,这一点完全不用多虑。”   “可是……报案的人不知道啊,就是害怕。”   “那我就告诉你一个绝对的理由,报案者不可能是受害者家属。”赵知奇用手指点着桌子说道,“报案者知道得太多了。”   “是这样的,警方出动了一次,就把所有的涉案人员都抓捕了,你不觉得很巧吗?”赵知奇叹了口气,“你想想,警方已经开始怀疑了,都没找到证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怎么可能这么清楚他们集会的时间和地点?而且恰好找准所有涉案人员都到齐的时候报案。别说家属了,连赌徒都不知道吧。”   “那报警的是谁?”   “结合刚才的种种问题,一个神秘人的形象越来越清晰了。”   “都越来越清晰了,怎么还是神秘人呢?”   “不要打岔。”赵知奇顺着自己的思路继续说道,“这个人了解当年地下赌博集团的运作方式,手上或许也有赌徒等人脉,想必是一个中高层领导。但他抽身离开了赌博集团,一边慢慢洗白自己,一边暗中观察,最后打了通匿名电话,让警方一举端了这个地下赌博集团。”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他的动机是什么呢?”   “动机,就是现在的赌博集团。那张印着跳舞小丑的纸,我们现在知道是赌博集团的下注单,但是从吴家元的尸体身上发现的纸却是空白的。你想,谁会有空白的下注单?只有庄家。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吴家元的背景,没有亲人,早年做做小生意,突然之间就在绍兴路上建起了花园酒店,摇身一变成了高级酒店的大老板。这么一看,他是不是特别符合我们要找的神秘人形象呢?”   “你是说,吴家元是地下赌博集团的老大?”沈冰月问道,“那侯文生呢?”   “从吴家元与侯文生的关系来看,他们应该是共同的大庄家。不然吴家元怎么会纵容身边有一个什么事情都不做的人一起合伙开酒店呢?只有一种可能,侯文生在酒店的生意上少出力甚至不出力,但他会在其他生意上出力。不过这仅仅是我的猜想,除了从吴家元尸体上搜出来的纸,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与赌博组织有关。还好,我们有一个突破点,冯利民。”   “冯利民在警察局一直拒不开口,他似乎想把警察局当成避难所。”趁赵知奇喝咖啡,唐警官接替他往下说道,“警方起初也没太重视他,以为就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者干脆是精神有问题。后来赵老师打电话给我,说吴家元的案子必须从冯利民身上找突破口,我才报着试一试的心态,让他来警察局和冯利民谈谈。”   “主要是因为被我之前在酒店的推理征服了。”   唐警官笑着,没有正面回应。“赵老师带着一个大运动包来警局,见到冯利民后,对他说了一句话,冯利民就开口了。”   “他说了什么?”   唐警官说道:“我也很好奇。”   “喂,唐警官,这个时候不用卖关子啦。”沈冰月急道。   “我不是卖关子,是真的不知道。”唐警官挑眉看着赵知奇,“他和冯利民单独在小房间聊的。”   沈冰月和丁蕊都好奇地盯着赵知奇。   “其实很简单,那时我已经猜出赌博集团的事情了。”赵知奇说道,“我进去后把包打开,里面都是钱。”   “钱?”   “然后我跟他说,你欠的债我帮你还。”   “真的吗?!”沈冰月惊呼。   “当然是真的啦。”   “我是说,你帮他还赌债,是真的吗?”   “当然是骗他的啦,我都做出过那么多精彩的推理了,你还认为我是白痴吗?”   “别动不动就提你的推理了……”沈冰月压低声音吐槽道。   “这袋钱加上我开门见山的话,冯利民当场就愣了。一个走投无路的人其实是最好劝的,只要能找到他的痛点。我说我们已经掌握了他赌博的证据,是要坐牢的,但是给他一个机会免刑,而且能把赌债一下子清光。他没有理由不跟我们合作。”   “你这简直就是运气好。”   “明显是实力啊,不过接下去倒真的是运气。从吴家元尸体上搜出印有地下赌博集团标志的纸之后,侯文生也提高了警惕,交代所有的小庄家停掉手上的单子,暂时避一阵。”   “小庄家是什么意思?”沈冰月问道。   “吴家元和侯文生是大庄家,相当于一个中央控制室,他们手下还有很多小庄家,小庄家就是负责给赌徒下单、催债的。大庄家不会直接和一般的赌徒发生联系,一方面是易于管理,一方面也是保护自己。”赵知奇耐心解释道。   “不过天算不如人算。”唐警官补充了一句,“侯文生还是出现了,这才被我们一网打尽。”   “侯文生为什么会出现呢?难道他也怀疑那个小庄家会背叛他?”   “谈不上背叛,都是为了一己私利。侯文生之所以会出现在那里,多亏了江彬。”赵知奇说道。   “江彬?”沈冰月回头看了一眼正在做咖啡的同事。   “前一天晚上,江彬在夜跑的时候偶然听到小庄家的对话,察觉到吴家元被害案可能与一个赌博集团有关,于是进行了跟踪。”   “嗯。”沈冰月握紧了拳头,江彬跟踪的那段路她也走过,“后来呢?江彬打倒了他们?”   “你倒是挺适合写小说的。”赵知奇说道,“今天上班时他没跟你说吗?”   “没有,我问什么他都不说,就说晚上赵老师会过来讲。急死我了。”   “看来他很适合当侦探的助手。”赵知奇赞许道,“江彬一路跟踪到西苏州路的河边,躲在树丛旁,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但他没见过侯文生,晚上那么黑看不清五官,他又没听过这个名字,只知道大庄家是花园酒店的一个老板。”   “这么简单吗?他没被发现?”   “当然被发现了,不过一个常年坚持夜跑的人,逃跑的速度也是非常快的。而且他在暗处,意识到被人发现了,就马上撒腿逃了。随后他就去警察局报了案。”   “既然都知道了,那为什么不直接去抓侯文生?”   “没有证据啊,抓捕赌博犯一定要人赃并获。所以第二天,我就让冯利民设了一个局,跟小庄家约好时间,在相同的地点交还欠款。同时,江彬则去花园酒店见了侯文生。”   “什么?我找得那么辛苦,原来他在花园酒店!”沈冰月失声叫道,“不对啊,他手机为什么关机?”   “逃跑的时候摔坏了吧,他没空去配新手机,也无暇跟你解释。按照我们的计划,他去找了侯文生。”   “找侯文生干吗?”   “告诉他晚上小庄家会和冯利民进行交易。侯文生也认出了江彬就是昨晚跟踪的人,不过因为在酒店里,他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任由他对自己威逼利诱。”   “江彬对侯文生威逼利诱?”   “江彬知道了侯文生操纵赌博集团的秘密,当然可以威逼。利诱,则是告诉侯文生自己想要入伙,一起抓住不听话的小庄家,之后自己取而代之。”   “侯文生答应了?”   “他的底牌也不多了,身份被人发现,搭档又被杀了,身边都是警察,他动弹不得,内部还有人不听话,为了避免再生事端,他只能答应江彬的提议。当然,他也可能是想走一步看一步,等风头过去了再处理江彬这个不确定因素。不管怎样,我们只要他那天晚上出现在河边的交易现场就行了。”   “等一下,在河边只是还钱,还不能以赌博罪抓人吧?”   “现场有一大笔钱和下注单作为物证,还有冯利民和江彬作为人证,侯文生只要出现,就能以涉嫌赌博罪抓捕他。接下去,就是警方和他在局子里的博弈了。”   沈冰月思考了一阵,沉吟道:“原来你前面说的,有一半是江彬冒死获得的线索,你所谓的推理根本就没什么用嘛。”   “不谋而合呀。”   “你一直知道江彬没事,那我打电话给你时为什么不告诉我?”沈冰月想到这一点就生气。   “告诉你,让你这个傻丫头跑去花园酒店搅局吗?而且电话里一句两句解释不清。”   “但我会担心啊!”   “这也是我的另一个目的,想让你做个选择。”   “选什么?”   “江彬还是我。”   “无聊!”沈冰月感觉到自己的脸颊滚烫,也不知道是因为愤懑还是害羞。   “好了,赌博集团的案子就到这里了,我白天去警察局和侯文生聊过,看他萎靡不振的状态,迟早会交代的。”   “你又跟他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我就问他,听吴家元说起过彩虹吗?”   “彩虹?”   突然听到这个莫名其妙的词,沈冰月、丁蕊和唐警官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倒是一旁的蒙面作家继续安静地啜饮着咖啡,不知道绷带下面那张脸上的表情是怎样的。   “嘿嘿嘿。”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赵知奇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结果,侯文生跟我讲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让我终于知道杀害吴家元的凶手是谁了。”   “赵老师,你连杀害吴家元的凶手都知道了?”   看唐警官的反应,在这之前连她也蒙在鼓里。   “当然,今天晚上约你们来,主要就是讲这个事情。”   “我还以为是讲赌博集团呢……”   “唐警官,赌博集团在昨天晚上,不,在蒙面作家找出那张十五年前的报纸时,真相就昭然若揭,剩下的就是设局抓捕了。注意,我是本格派,不是硬汉派的。”   “什么本格派硬汉派……”沈冰月歪着脑袋问道。   “简单来说,本格派破案靠脑袋。”   “硬汉派呢?”   “靠揍人家脑袋。”   “突然懂了。”沈冰月捧着脑袋说道。   “言归正传,吴家元被害案,现场最大的疑点有两个。”赵知奇一根根伸出手指,“第一,六一八房间的窗户是谁关上的?第二,散落在地上的六面梳妆镜的作用是什么?你们想从哪一点说起?”   沈冰月扶着额头,冷冷说道:“你这个侦探,互动欲望怎么这么强,你爱从哪里开始说就从哪里开始说呗。”   “那么你来选。”赵知奇突然转向蒙面作家的方向。   蒙面作家认真思考了一番,才说道:“就从第二点开始说起吧,梳妆镜比较奇怪。”   “很好,那我按照原计划,从第一点开始说起。”   “那汝何必多问呢……”蒙面作家受到了打击,声音都颤抖了。沈冰月没有说话,她已经不想理赵知奇了。   “诸位还记得我在尸体发现前做出的精彩的推理吗?”   “赵老师,多余的形容词就不必加了。”唐警官也听不下去了,“我记得,当时你只通过闲聊,就推理出六楼有一具尸体,并且丁蕊曾经接触过尸体,还从窗户扔下去一本书。进而你推断是她杀害了吴家元。”   “没错,这段推理怎么样?”   沈冰月插嘴道:“听起来不错,但是因为现场的小窗关着,所以你的推理不成立。”   “不不,没有被打破,基本上还是正确的。只不过多了一个‘窗户被谁关了’的意外谜团,显然这个人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当时我判断有一个人始终躲在房间里,但后来我又想了想,这个想法是不成立的。”   “为什么不成立?”   “我犯了从结果倒推前因的大忌,这样很容易让推理钻进死胡同。其实,当发现被丁蕊打开的窗户呈关闭状态时,我应该思考的不是谁关的,而是……为什么要关?”   “为什么?”   “对,前面我们分析过,关窗户的人只能是酒店的工作人员,所以丁蕊的嫌疑被洗清了。但仔细想一想,不管是哪一位酒店工作人员,关窗户都是多此一举的行为。”赵知奇来回看着对面的唐警官和沈冰月,“但事实是,窗户确实关了,那就说明,他肯定有强烈的动机。”   “我知道了。”沈冰月拍了下桌子,“凶手是保洁员。”   “哪里蹦出来的保洁员?”   “保洁员是酒店工作人员吧,所以她知道怎么关窗户。而且保洁员有一个致命的职业习惯,就是让房间整洁。”   “所以呢?”   “所以她杀了吴家元之后,听到丁蕊按门铃,就打开门后躲进了卫生间。等丁蕊走后她发现房间里出了大事——窗户被打开了!出于保洁员的职业素养,她在离开房间之前,把窗户关起来了。”   “这个推理简直可笑,如果真如你所说,那保洁员为什么不出于致命的职业习惯把散落在现场的梳妆镜也打扫了呢?”   “因为这是房客的东西,房客的东西是不能打扫的。”   “那至少也会捡起来,摆放好吧?”见沈冰月没有继续撑下去,赵知奇又转向唐警官,问道,“唐警官你觉得呢?”   “啊……这是轮流作答吗?”   唐警官没想到问题会突然抛到自己头上。   “嗯,说说你的看法。”   “我觉得你刚才说关窗户要从动机着手,那不妨分析一下我们普通人关窗户一般会出于什么动机。”   “有道理,接着说。”赵知奇露出惊喜的表情。   “我们在家里如果要关窗,一般是因为……呃……太冷了?”唐警官边想边说,“对,凶手是要误导吴家元被害的时间!”   “误导被害时间?”沈冰月又把刚刚端起的咖啡杯放下了,“怎么误导?”   “一般来说,我们初步判断被害时间,是通过尸体温度和尸斑,凶手关窗就是为了误导我们对尸体温度的判断。”确定了结论之后,唐警官说起话来也流畅了,“现在是冬天,外面天气比较冷,开了窗便会加速尸体冷却。这样的话,凶手其实是在更早以前杀害了吴家元的事实就会被戳穿,于是凶手赶紧把窗户关上了。由此可以推出,凶手是一个有不在场证明的人,但案发之前的时间内则没有不在场证明!”   “听起来非常有道理,但是有几点要注意哦。”唐警官刚说完,赵知奇就开口说道,“第一,如果凶手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那为什么还会出现在吴家元被害的现场?这样一来,他苦心营造的不在场证明就白费了吧。第二,如果要让尸体的温度多保持一段时间,除了关窗,更应该做的是开空调制热吧?反正现在是冬天,房间内开空调也很自然,但现场并没有。当然,除了这两个小小的矛盾,唐警官的推理还是很完美的。”   “什么啊,明明是很大的矛盾点,比我刚才的推理奇怪多了吧。”沈冰月气呼呼地说道。   “你刚才那不叫推理,只是乱猜。唐警官是从她的从警经验出发的,切入点很棒。”赵知奇朝唐警官凑了凑,“有没有兴趣把你刚才想到的诡计写成推理小说呢?”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啦。”沈冰月伸出手挡在两人中间,甩了几下,“赵老师,还是说说你的推理吧。”   “不急,我们再来听听蒙面作家的推理,作为推理小说作者,他一定有很有趣的想法。”   听赵知奇点到自己,蒙面作家调整了一下坐姿,说道:“吾认为,凶手关窗,是想一个人静一静。”   “这个解答倒让我很想静一静。”沈冰月小声吐槽并觉得有点冷,抱紧了身子。   “好,最后还剩下丁蕊。”赵知奇期待地看着紧贴着他的美女作家,“你觉得呢?你离开现场后,为什么窗户又被关上了?”   面对赵知奇灼热如火的目光,丁蕊居然往后缩了缩。   “我不知道啊……”   “不知道没关系,我来告诉你。”   沈冰月抗议似的敲了敲桌子。“态度也差得太多了吧赵老师。”   赵知奇好像没有听到似的,依然看着丁蕊,像在跟她单独沟通一样缓缓说道:“其实根本没有躲在卫生间里的第三个人,给你开门的人就是吴家元。同样的,你离开后,关窗户的也是吴家元。”   “他……他不是……”丁蕊嘴巴微张,惊讶地问。   “不,他没死。”赵知奇说到‘没死’二字的时候刻意加重了语气,“准确来说,凶手在离开房间时,吴家元还没死。弥留之际,他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不是留下凶手的名字,而是把窗户关上了。”   “他一定是想在人生最后的时刻一个人静一静。”从隔壁桌飘来一个奇怪的声音。   众人转头看去,发现蒙面作家正在喝咖啡。   “不,是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理由,让他做出这个选择。”赵知奇顿了顿,直视着丁蕊的眼睛,“侯文生跟我说了一个故事,是有关他认识的吴家元的,故事最后他告诉我,吴家元这辈子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就是要让一个人看到彩虹。”   丁蕊的喉咙里发出一个短促的声音,似乎有话想说,但没有说出口。   “吴家元的愿望,是不是和他在微信上跟你说的差不多?”赵知奇的口气突然压迫感十足,丁蕊双手撑着沙发,像要逃避似的往后挪了挪,“他叫你到六楼去,说的也是想让你看一样重要的东西,对吧,丁蕊?或者,我应该叫你那个快要被遗忘的名字,宋彩虹?”   “宋彩虹?”沈冰月小声重复了一遍,她已经听不懂赵知奇的话了,但看着眼前两人的动作神态,她知道这番话非常重要,不能打扰,于是她闭紧了嘴巴,耐心地往下听。   “吴家元尸体旁散落的六面梳妆镜一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首先我推测这些梳妆镜是吴家元自己带到现场的。外人要带六面梳妆镜过来,肯定需要一个袋子,但是现场没有找到。如果说凶手杀了人之后又把袋子拿走了,也很奇怪,要么全部留在现场,要么怕被查到来源把袋子和梳妆镜一并带走。所以,这些梳妆镜应该是订好房间后,吴家元捧过来的。梳妆镜上只有他一个人的指纹也验证了这一点。他的办公室在太阳楼,可以直接走彩虹楼的后门过来,所以那天没人看到他捧着镜子去房间。那么他要这些镜子有什么用呢?绝对不是单纯用来照吧。且不说房间里本来就有很多面镜子,就算是额外需要可移动的镜子,一面也足够了,不用六面。在这个问题上我困扰了很久,后来,唐警官的一席话就像一束光照进了我的脑中,朦胧中我有一种错觉,似乎又回到了案发现场,站在床边,看着窗外的那束夕阳透过远处建筑的缝隙直射进来。”   “我说了什么,竟有这种夕阳般的效果?”唐警官不解地问。   “你介绍了酒店房间内的水喷淋系统。”赵知奇说着,抬手指了指天花板,“倒不是说你的这番话如同夕阳一般,而是这番话和原本就保存在我脑中的那束夕阳结合了起来,让我想到一个夸张的可能。”   “什么可能?”   “离开案发现场后,我们在隔壁的六一六房间待了一会儿,那个房间和案发现场六一八房间房型一模一样,却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夕阳照不过来。”见没有人开口询问,赵知奇继续往下说道,“想想也是,那束夕阳之所以能笔直得像一把枪似的扎进房间,是因为它就是从远处两栋建筑之间透过来的。换了房间,角度不对,自然就照不过去了。吴家元之所以执着地一直住在六一八房间,被害那天还带了六面梳妆镜过去,我想一切的起因,就是那束光吧。”   “这……有什么关系吗?”沈冰月忍不住问道。   “镜子除了能照出物体的样子,还有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反射。现场那六面梳妆镜,大小、高度、角度都不一样,其中有一面还是具有放大功能的凸面镜。如果它们摆放得当,会让光束互相反射、折射,最终以某个特定的角度在凸面镜中聚焦,投射到房间内某个位置。”   “某个位置……难道说……”唐警官似乎明白过来了,她抬头看了看天花板。   “对,就是水喷淋系统!”赵知奇点点头,“我们小时候上学时都做过一个实验吧,用凹面镜或凸面镜把阳光聚焦到一点,会使温度升高,甚至让一张纸燃烧。那道像长枪一样射入六一八房间的光束,通过多面镜子的折射,最终改变路径,会更加集中猛烈地扎向水喷淋系统。唐警官说过,酒店里的水喷淋系统上有温度探测仪,只要室内达到了一定温度,就算房间里没有烟雾,也会启动水喷淋系统。唐警官忘记那个温度值究竟是六十度还是七十度了,但不管怎样,能让纸燃烧起来,温度肯定超过了这个值。这就是当时出现在我脑海中的夸张猜想——吴家元在下午带六面梳妆镜到六一八房间,是为了启动水喷淋系统!”   “这样大费周章,就是为了让房间里喷水,这是什么理由啊。”沈冰月一脸不可思议。   “喷水不是终极目的,而是一个必要条件。”赵知奇说道,“想到这个夸张的可能后,我再也无法把它放弃,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对的道具,我越来越觉得这是最有可能的解释。回家后我查找了一些资料,光、水、镜子、凸透镜、玻璃……结果,一个在本案中屡次出现的词渐渐浮现了出来——彩虹。”   “彩虹、彩虹楼、宋彩虹……”沈冰月喃喃数着这几天听到的和彩虹有关的词。   “酒店叫花园酒店,但很奇怪,楼的名字却是彩虹、太阳这些词。正常来说不应该是郁金香楼、玫瑰楼之类的吗?虽然对外宣传将建筑外体砖墙刷成彩虹的颜色是模仿夏威夷的某个著名酒店,但是不是其实另有深意呢。当我想明白梳妆镜的作用后,这个小小的疑思也有了合理的解释。因为某一时刻、在这幢楼的某个特定房间,能看到彩虹,这才是吴家元把它命名成彩虹楼的原因。   “我们看到的彩虹是阳光经由雨后空中无数小水滴的色散和折射后产生的自然现象,知道了原理,只要调整好角度,就能利用同样可以造成色散的三棱镜或者一面镜子加一盆水,甚至只是装在玻璃杯中的水,人为地造出彩虹。那天在蒙面作家家里,我都在肥皂泡上看到彩虹了。我们再来看这个案发现场,利用多面镜子进行折射和反射启动水喷淋系统,房间里就会有无数水滴。加上视野开阔的大落地窗,是否可以把整个房间当成一个巨大的水滴。吴家元在打造这个酒店的时候一定策划了很久,为了能在这个房间里看到漂亮巨大的彩虹。就像岛田庄司笔下的人物为了一个人而特意在某地建造一幢倾斜的屋子,吴家元则为了一个人,打造出了这个花园酒店!”   沈冰月注意到一直没说话的丁蕊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看来在赵知奇说话的时候,她一直紧张得屏住了呼吸。   “说到这里,吴家元关窗的理由也就显而易见了。他从来就没想过揭发凶手的身份,就像十五年前一样,他没有选择去恨那个叫宋彩虹的人。相反,他为了完成约定,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关上了窗户。不让光的线路发生任何微小的改变,来破坏他想要让你看到的彩虹。”   赵知奇叹了口气,不知道在为谁悲哀。   “我那天在酒店楼下的推理没有错,房间里没有第三者,窗户是吴家元自己关的,唯一进入过房间的人就是你,丁蕊。我在《凶手大概就是你吧》的前勒口上印了你的照片,虽然过了十五年,但吴家元还是认出了你。本以为可以给你一个惊喜,但没想到,他用来制造彩虹的道具,成了你杀人的凶器。蒙面作家说得没错,我们一直都不明白过去的重要性。正是过去的你,才有了今天的吴家元,也正因为过去的吴家元,你才能成为今天的你。”   听完这番话,丁蕊并没有反驳,她的双眼无神地下垂着,沉默了许久,才缓缓开口。“太傻了。我还以为他是来找我报仇的呢……我好不容易成了名人,可以赚钱了,怎么能因为他就……”   “唐警官,我有一个请求。”赵知奇不再看丁蕊,而是转头问唐警官。   “你说。”   “抓丁蕊回去前,让她再去一下花园酒店吧。毕竟那个酒店是为了她而建造的,吴家元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他生前最后的愿望我们还能满足。”   “让丁蕊看一下吴家元为她打造的彩虹,对吧?”唐警官看了一眼丁蕊,“好,应该没问题。”   丁蕊缓缓抬起头,对唐警官露出一个寂寞的笑容。   “不用了,唐警官。我其实根本就不喜欢彩虹。”   这时江彬端着托盘走了过来,他从托盘上拿下一杯咖啡,放在了丁蕊面前,这次他做了一个新的拉花。白色的奶泡打底,两颗瓜子点缀其上,瓜子下方,是一红一绿两道紧挨着的弧线。很显然,不是普通的植物或花卉图案。   “这是……一个笑脸吗?”丁蕊略显疑惑地抬头看着江彬,“是嘲笑还是安慰?”   江彬冲她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用的是抹茶粉和樱花粉。”   就在丁蕊感到莫名其妙的时候,一旁的赵知奇伸手抓住杯子把手,旋转了一百八十度。两道带着春天色彩的弧线变为向下弯曲,而那两颗瓜子在这道圆弧下方,像两颗正在下落的雨滴。   丁蕊瞬间明白过来,原来是彩虹。她又盯着看了一会儿,并没有拿起来喝,而是表情古怪地侧过身,从手包里掏出一个小化妆包。   “我想去洗手间补一下妆。”   “我陪你去。”唐警官警惕地想要站起来,却发现撑在桌子上的手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按住了。   “我们在这里等你回来。”赵知奇温柔地说道。   丁蕊离开后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为了缓解这尴尬的气氛,沈冰月总结式地说道:“丁蕊说过,女生说上厕所,有时候不是真的上厕所,而是补妆。同样的,我们说去补妆,有时候也不是真的要补妆。”   蒙面作家顺口接道:“而是想一个人静一静。”   这下,气氛直接降到了冰点。   突然,沈冰月盯着对面那杯有彩虹图案的咖啡问道:“江彬,你那天在西康路画了个郁金香的图案,是想给我留下什么信息吧?但根本没什么用啊,要不是我等了一整天,又碰巧遇到了载过你的出租车司机,根本不可能找到那个地方。”   “我不是想让你跟踪啊。我说过,这种危险的事情,你不能去冒险,我去做就行了。”江彬把托盘扣在胸前,“不过我想……有可能我回不来了,所以……我只是希望,只要你能看到那个图案,就行了。”   “只要我能看到就行了?什么意思?”   江彬说完后就转身走回柜台了,并没有解释。倒是赵知奇的声音轻轻地传到了沈冰月的耳中。   “郁金香的花语,是爱的表白。”   沈冰月瞬间觉得脸颊滚烫,她飞快地瞥了一眼江彬走远的背影,不确定他有没有听到这句话。 后记 在我开始构思之前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本文都在泄底,请读过正文之后再阅读)   解谜的同时,动机也恰好交待完毕。   这是跳进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创作初衷。   我一直不是一个善于构思动机、乐于花篇幅描写动机的作者,我对本格推理有一个比较偏执的概念,就是动机是可有可无的。在那本写得很任性的《撸撸姐的超本格事件簿》中,好几个案子都没交待动机,侦探甚至还说出了“动机关我什么事”这种话。   但一本完整的长篇推理小说,动机却是必须存在的。哪怕在凶手被抓住,谜团全部解开后,也要让凶手做一番自白,占去一些篇幅。其中最丧心病狂的恐怕是贵志佑介的《玻璃之锤》,凶手的动机故事整整讲了半本书,画风突变成社会派。柯南·道尔在《四签名》中也做过类似的尝试。   因为实在不想在侦探解谜完成之后,还听凶手的自白故事。所以在决定写长篇的时候,我就想好了要用双线的叙述方式呈现。一条线是解谜线,一条线是动机线。双线汇聚的时候,谜团揭开,动机也恰好说完。一方面整本书在布局上是统一的,另一方面还能做一个小小的叙诡,虽然这个时间叙诡是超级老梗。   可以说,这个老梗叙诡是为了完成“解谜与动机同时进行”这个想法而不得不存在的,为了包装这个叙诡,我还在开篇用“侯文生杀人”作了一个小误导。当然,有多少误导,就应该有双倍的伏线。所以我反复提及嫩江路、昌平路上没有地铁站,但其实在二〇一〇年之后这两条路上就都有地铁站了。类似的十五年前与现在的不同,还有多处描写,相信细心的读者,应该会很容易就看穿了这个时间叙诡吧。   想好了布局上要做的事情,接下来就是设置凶手了。   我的偶像阿加莎·克里斯蒂早期的作品执着于凶手的意外性,她的努力也影响了后世一大批推理作者,终于,可能的“意外的凶手”几乎被写尽了。侦探是凶手、警察是凶手、叙述者是凶手,甚至读者是凶手,等等,但似乎没有人写过“凶手”是凶手吧?!   想到了这一点,篇幅诡计自然而然就诞生了。侦探在本书三分之一处就指出了凶手的身份,但是“作者都说了ta是凶手”和“后面还有三分之二本书呢”这两个事实加在一起,会让读者产生“这个人绝对不是凶手”的想法。当然,还需要设置一个诡计让侦探带领读者进一步排除ta的嫌疑(关窗),这样,等故事讲到最后,这位早就暴露的真凶就再也不会进入怀疑对象列表了。   布局和凶手有了,接下来就是逻辑呈现方式。这两年给我印象最深刻的玩法应该就是“突然推理”了吧。   “突然推理”指的是在没有发生任何可疑事情的情况下,侦探突然指出某人是凶手。听起来很潇洒,但实际构思的过程非常痛苦。普通的呈现方式是:给出谜面→寻找线索→组合线索与谜面→指出凶手。难点全在第三步,甚至可以说前面两步是可以根据第三步做调整的。而“突然推理”是:寻找线索→组合线索指出谜面→组合线索与谜面→指出凶手。重要的不光是解答部分,而是连谜面都要自己推理出来。   关于“突然推理”,有两部作品优秀到可以作为范本。一部是日本作家梓崎优的《冰冻俄罗斯》,一部是中国作家时晨的《缄默之碁》。这两部作品都是短篇,也是因为“突然推理”的形式受限,推理过程必须快且突然,推理结束后,作品也自然迎来结局。于是我想,有没有可能在长篇中实现“突然推理”呢?   终于被我想到了,那就是——写两个“突然推理”!   喂没有啦!而是我突然意识到“突然推理”居然可以和我一开始想写的“凶手是凶手”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在整本书三分之一处就突然推理,并且指出凶手,但是故事和谜团在这个时候才刚刚开始。   为什么要写这样的双线布局,怎么设置意外的凶手,逻辑上想挑战什么……当我想好以上这些最基本的元素后,终于可以放心地创作这本小说了。   ---陆烨华   ---二〇一七年六月   解说   今夜宜有彩虹 作者:陆烨华   幽默推理与喜剧   ——《今夜宜有彩虹》解说   文/陆秋槎   去年十月底,石川县立图书馆请东川笃哉老师来做了一次访谈式的讲座。讲座结束之后,我加入的推理读书会将他请到了一间会议室,我们就在作者在场的情况下,各自发表了对他的一本长篇《馆岛》的读后感。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东川老师谈起了未来的创作计划,说自己“比起幽默推理,更想写的是喜剧”。   如今,我们一谈到东川笃哉的小说,总要把“幽默推理”一词挂在嘴边。但实际上,在他出道之初,出版社并未这样宣传他的作品(严格说来,他经历过两次出道,第一次是一九九六年凭短篇《不完整的密室》入选鲇川哲也主编的刊物《本格推理》,另一次则是二〇〇二年在光文社出版长篇《密室的钥匙借给你》。这里特指后面一次)。东川曾在一篇文章里回忆说,当时正值幽默推理的冬天,不仅作品稀缺,就连这个说法也几乎成了被遗忘的“死语”。   诚然,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赤川次郎、辻真先等人为代表的幽默推理曾红极一时,新本格阵营里也有我孙子武丸这样凭幽默推理出道的作家。然而,经过了新本格的升温与降温,到东川笃哉出道的二〇〇二年,日本推理界的风向早已一变再变,愈发让人捉摸不透了。在那一年,乙一发表了《GOTH断掌事件》(并于次年摘得“本格推理大奖”),西尾维新与北山猛邦凭“梅菲斯特奖”出道。而在此之前,清凉院流水、舞城王太郎、佐藤友哉等反传统推理作家已经活跃于文坛。这群深受动漫文化影响、满怀着叛逆精神的作者(他们的风格通常被称为“脱格”或“世界系”),牢牢地攫住了世人的目光。相比之下,东川笃哉就没那么走运了,可以说在出道之后不久便惨遭埋没,只在小范围内被阅读。幸而他并未放弃自己的风格,终于在二〇一〇年凭《推理要在晚餐后》一书创造了百万销量的奇迹。《晚餐后》一书的成功,也意味着幽默推理的复兴。至于中国的作者受到东川的影响、开始幽默推理创作,则更是在此之后的事情了。   幽默推理的意思并不难懂,大抵就是在推理中加入了幽默的元素。然而“喜剧”一词,却因为历史太悠久而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歧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从亚里士多德到太宰治,人们总将“喜剧”与“悲剧”对举,而绝少将它与“幽默推理”作比较——这或许是东川老师独创的观点吧。为了说明,他也举了例子。他说自己绝大多数的短篇都是幽默推理,而像《再也不绑架了》这种则是喜剧。   读过的朋友想必立刻就能理解,哪怕只看过新垣结衣主演的电视剧也能明白吧,《再也不绑架了》一书并没有套用传统推理小说的框架(谜题、探案、解答),而是在一个完整的恋爱故事里插入了案件。书中不仅有脱线的人物、层出不穷的笑料,更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我想,《请勿在此丢弃尸体》、《今夜不宜犯罪》(台版翻成《不适合交换杀人的夜晚》,更接近原文)等作品应该也能被归到喜剧这一类。   做了这么多铺垫,至此终于要请本书的作者陆烨华出场了。   之前,午夜文库已经出版过他的《超能力侦探事务所》及其续作《神秘组织》。这两本书无疑都是彻头彻尾的幽默推理,是在传统推理小说的框架里加入幽默元素,除去架空的背景设定和各种推理小说典故之外,倒是与《推理要在晚餐后》这类短篇集无异。然而,如今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本《今夜宜有彩虹》,相比幽默推理可能更接近喜剧。里面的案件只是在推动着剧情,并没有喧宾夺主(并且如书名所揭示的那样,它致敬的对象很可能就是《今夜不宜犯罪》)。   当然,幽默推理与喜剧之间并没有什么高下之分。写作幽默推理,强调诡计与逻辑,更容易展示作者在本格推理上的造诣。写作喜剧,要求的则是作者在编故事和谋篇布局上的本领。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能写好这两类小说的作者,肯定比只能写好其中一样的要高明些。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陆烨华写出这本《今夜宜有彩虹》,虽然未必意味着转型,却也不得不说是一种进步,至少拓宽了自己创作的空间。   行文至此,我又想起了翻译家宫胁孝雄的一个观点。他在《书斋的旅人》一书里谈到了英国推理小说的“喜剧传统”,并将它与以哈米特为代表的美国推理做了一番比较。宫胁孝雄指出,如今(这本书出版于一九九一年)在世界范围内大受欢迎的推理小说,几乎都是“哈米特的后裔”,往往带有悲剧色彩,最具人气的侦探角色也大多有着惨痛的过去(离我们最近的一个例子可能是尤·奈斯博笔下的哈里·霍勒),而传统英国推理的“喜剧传统”在西方几乎无人继承。全书的结尾是这样一句话——从现在起,必须进行喜剧的复权。几年之后,评论家森英俊写了一篇讨论新本格运动的文章,就借用了宫胁孝雄的观点,以《喜剧的复权》为标题。   若把目光移到中国,也会发现,如今最被市场认可的国产推理都是“哈米特的后裔”,充满了阴惨的杀戮与人伦惨剧。雷米、周浩晖、紫金陈、呼延云等前辈作家无不如此。至于我自己,也时常沉迷于米泽穗信式的无力感和罗斯·麦克唐纳式的悲悼氛围,而让笔下角色的青春都蒙上了一层阴影。但是,陆烨华的创作却始终遵循着喜剧的传统,从中能看到一种轻盈、欢快的娱乐精神,这在中国推理界反倒像珍稀动物一般,值得保护。   我想,这或许与他曾翻译过两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有关吧。因为嗜读而动笔翻译,又因为翻译而加深了理解,在这个过程里陆烨华或许领悟了什么。尽管他的小说在行文风格和人物塑造上同阿加莎迥然不同,但蕴含在阿加莎的作品中的喜剧传统,却在更深的层面上影响了他的创作。恐怕这是作者本人也未曾觉察到的。   不管是悲剧也好,喜剧也好,甚至是讽刺剧或历史剧,只要台下尚有观众便应该演下去。哪怕只能收获零星的掌声,乃至被人喝了几声倒彩,也不该轻易就谢幕。同样地,对于台下的观众来说,陆烨华的喜剧才刚刚开场,请不要错过见证他与中国推理成长的最佳时机。 (全书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