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每天都觉得池爷他不对劲   作者: 温纯   简介:   商初时曾是豪门阔少,嚣张跋扈,不学无术,活成最招人嫌的流氓无赖。   突有一日,真正的商家大少找上门来,他被扫地出门,落魄难堪。   本以为池霆会照顾他一辈子,然而满心期待的订婚宴上,他被无情羞辱,声名狼藉。   商初时如落水狗仓皇逃窜,从此销声匿迹。   四年后,再无嚣张阔少商初时,多了个奶爸商明。   *   池霆年少寄人篱下,被商初时吆五喝六,欺负得抬不起头来。   商初时一朝沦为脚下泥,池霆要将昔日屈辱百倍奉还。   订婚宴上,商初时最后的自尊被踏碎,再不敢出现在他眼前。   四年后的某天,他在商初时身边看到两个粉雕玉琢的小汤圆,简直是他的精致迷你版。   小胖丁:爸爸快看,那个人跟偶和锅锅长得一模一样!   小萝卜:我们比他帅了啦。   商初时冷淡脸:别瞎说,那就是条狗。? 第一章 落魄小狗被捡回家   被商家扫地出门后,池霆反而向商初时求婚了。   求婚那天,两人刚滚完床单,空气里弥漫着暧昧的气息。   商初时被弄狠了,连手指都不想动一下,就躺在那,静静欣赏池霆穿衣服的画面。   池霆的身材好到爆,是典型的倒三角,宽肩窄臀,八块腹肌分明,人鱼线性感得让商初时每每把持不住。   池霆慢条斯理地穿好衬衫,修长的手指在纽扣间翻飞,在商初时看来,简直是可以用来珍藏的艺术品,非常赏心悦目。   猛然间,他翻身坐起,拉开床头柜翻找了一会,懊恼地拍头,“靠,你个种马今晚又没用避孕套药!”   他现在上哪找避孕药去!   池霆系好领带,闻言反问,“你会怀孕?”   商初时一愣,接着摸摸鼻子,讪讪地说,“我这不是怕得病吗?”   说着,他拿脚尖在池霆腰后轻轻踢了踢,“有烟没?”   “我不抽烟。”话是这么说,池霆还是很体贴地叫了客房服务。   服务员很快送来两包烟,商初时慢条斯理地抽起来,很是过瘾。   他倦得很,腰腹都是酸痛的,下腹尤其难受,一直隐隐的疼。   可是身体再困顿,他也一丝困意也没有,精神百倍。   突然,池霆问,“要不要跟我结婚?”   商初时没听清,“什么?”   “要不要跟我结婚?”池霆一字不落地重复。   他背对着商初时,商初时看不清他的表情。   这句话着实把商初时震惊到了,尚未烧完的香烟落到床上,立马把床单烫出一个洞。   商初时一边火烧火燎地掸掉火星子,一边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想结婚的话,我是没关系的,我都可以!”   一向大大咧咧,没皮没脸的商初时,久违地脸红了。   池霆依然没看他,只揉揉他毛茸茸的脑袋,起身离开。   商初时装得很无所谓,等池霆走后,一个人缩进被窝里,又哭又笑,像个神经病。   没人知道,他喜欢池霆十年,一见倾心,难以自拔。   他曾以为,永远得不到池霆的爱。   没想到,当他被所有人厌恶抛弃后,唯一给予他安稳的人,只有池霆。   曾经的商初时,是南市首富家最宝贝的大少爷,含着金汤匙出生,被全家人放在心尖上宠着,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可惜,他偷来的人生,终于在真正的“商初时”回来后,被命运拨正。   没有多曲折复杂的恩怨情仇,跟很多狗血电视连续剧一样,就是单纯的抱错了。   他妈妈原来是商家的保姆,跟商太太同时怀孕。   商太太为人亲厚善良,临盆时,特地让保姆跟自己同住一层产房。   偏偏两人临盆那天晚上,南市暴雨倾盆,电闪雷鸣,又遇上七级大地震,整个医院停电,到处兵荒马乱。   护士们在转移新生儿的时候,弄错了两个孩子的包被和手环,就此调换了两个孩子的人生。   商初时是保姆的儿子,过着惬意优渥的生活,而真正的商少爷却因保姆病死,流落孤儿院,成年之后才得以找回商家来。   两边做过亲子鉴定,很快证实,商初时果然不是商家的骨血。   商初时从小被宠得无法无天,得知真相后,自然难以接受。   他发过脾气,闹过别扭,还不知死活挑衅真正的商少爷,在父母和爷爷面前丑态毕出,成功耗尽所有人的耐心,被赶出家门。   商老爷子冻结他名下所有账户,收回房产,跑车和一应值钱的衣物手表。   一夕之间,他一贫如洗。   用商初时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猪狗不如,连买个馒头的钱都拿不出来。   他还是商家大少的时候,被父母给宠坏了,坏得彻底,文不成武不就,没手艺没文凭,干啥啥不成。   偏偏商家老爷子震怒之余还撂下狠话,谁要是敢跟商初时来往,谁就是跟商家为敌。   于是,昔日那帮称兄道弟的狐朋狗友,一个个争先恐后跟商初时划清界限,转而去巴结那位真正的商家少爷,并且卯足了劲给他使绊子。   他想正儿八经去写字楼投简历,偌大的南市没一家公司要他。   他去洗车行当学徒,几个混社会的天天来找茬。   他忍了几次,直到对方往他脸上吐口水,他一怒之下反击,被几个人围着打,然后扎扎实实在医院住了两个礼拜,欠车行老板一身债。   连他走投无路之下去餐馆后面刷盘子,看他不顺眼的人都能闻风而动,过来砸老板场子,害得老板连忙把他解雇以求保命。   大雪纷飞的冬夜,身无分文的他蹲在马路边上,想找辆不错的豪车,一头撞上去,死也要死得有排面。   一辆限量版豪车开过来,商初时打算去碰瓷,谁知车子在他跟前停下。   车门打开,高大的男人下来,朝他伸出手。   他愣了愣,抬头看见男人深邃的眉眼和英挺的鼻梁。   鹅毛大雪落了池霆一身,连浓密的睫毛上都沾着晶莹的雪渣子。   池霆的神色是从未有过的柔和眷恋,嗓音一如既往的低沉嘶哑,让人莫名安心。   “回去了。”池霆温柔地说。   商初时的鼻子当即就酸了,明知道不应该,可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鬼使神差地拉住那只手。   就这样,池霆把他这条落魄狼狈的小狗,从溺死的边缘拽了回去。   他想,就算是他这种作恶多端的人,上天或许也愿意给一条生路,所以才派池霆来解救他。   以后,也要好好活下去。   只要有池霆在,他一定可以。? 第二章 落魄后,人人都要来踩一脚   从求婚那天起,商初时一直在为结婚做准备。   被池霆捡回去后,工作有了着落,商初时得以攒了几万块钱,本打算去上个进修班,提升自己,好跟上池霆的步伐。   不过,路过首饰店的时候,玻璃橱窗里,一对新款婚戒吸引了商初时的目光。   那是对优雅贵气铂金戒指,女戒设计感一般,但是男戒很大气,细腻精致的纹路让人耳目一新,设计上低调不失内涵,很适合戴在池霆修长分明的手指上。   商初时踌躇许久,还是走进店里。   还是阔少的时候,他倒是很会借花献佛,豪车手表流水一样往池霆那里送,但池霆从来不屑一顾。   他好像还没靠自己的努力,送过什么礼物给池霆。   服务员迎上来时,商初时已经下定决心,直接报了尺寸,要求定制同款男戒。   “是为您和您男朋友定制的吗?”服务员没有丝毫歧视,笑着说,“能走到一起不容易吧,请一定要白头偕老,永远幸福哦。”   即便如今同性婚姻合法,男人跟男人的结合也并不完全被社会所接纳。   商初时羞涩地挠挠头,“那什么,工期要半个月是吧?到时候我来取,麻烦了。”   离开首饰店,商初时一身轻松。   他望着蓝天白云,心情很好。   *   如果早知道,池霆给他找的这份活,是来剧组跑龙套,商初时宁愿饿死都不会来。   尤其等他签完合同才知道,他来的是商哲奚所在的剧组。   商哲奚,曾名夏哲奚,就是那个错换人生,在孤儿院里受尽欺负,倒霉透顶的真正商家大少爷。   几个月前,商哲奚还是娱乐圈藉藉无名的龙套,却在认祖归宗后,摇身一变,成了全剧组捧在手心上的男主角。   商初时听说,这部电影就是商老爷子投资,专程用来捧商哲奚的。   池霆那个乌龟王八蛋,也不知道是故意还是巧合,居然给他安排这么一份尴尬的差事。   商初时吃过的苦头不少,不是从前那个张扬蛮横的大少爷了。   他终于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在片场乖乖听指挥,该打杂的打杂,该跑龙套的乖乖跑龙套,只想尽快干完,拿钱走人。   “初时哥。”   当听到身后传来温柔的呼喊声时,商初时反射性一抖,浑身僵硬。   他慢慢回头,见被簇拥着的商哲奚撇开其他献殷勤的人,快步朝他走来。   商初时一改在别人面前俯首做小的姿态,仿佛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商家大少爷,嚣张地吹了记口哨。   “哟,商大明星,好巧,您在也在呢?被众星捧月的滋味不错吧,以前是不是没这待遇?您这一手认亲,玩得可比别人都实惠,摇身一变成天鹅了。”   在别人面前再低声下气,面对商哲奚,商初时始终无法淡然。   明明是他偷走了商哲奚的人生,霸占了商哲奚前二十年的幸福,却在这阴阳怪气,搞得像自己是那个委屈的人一样。   他一边觉得这样的自己恶心到极点,一边恶毒地嘲讽商哲奚,把对方渺小卑微的过去赤裸裸地揭露出来,好像这样,才能可笑地安抚低微的自己。   商初时的态度让商哲奚很受伤,神色委屈到极点。   “初时哥,我知道你恨我,可是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来打扰你的生活,我只是想见见爸妈,想回到他们身边,要是……”   “得了吧,您才是真正的商家少爷,我算哪根葱呀,我能恨您?我求您别玩我还来不及呢!”   商初时翻了个白眼,冷笑不断。   “我,我不会的,初时哥,我只想跟你好好相处,我是真心的!”   商哲奚无措地表衷心,同剧组几个演员纷纷为他鸣不平。   “拽个屁啊,他还以为自己是以前的商家大少爷?不就一来路不明的野种吗,还敢对商老师甩脸色?我要是商老师,马上就叫我爸妈封杀他!”   “商老师是脾气好,不跟他一般见识。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商老师才是真正的商少爷,他怎么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几个人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商初时看似云淡风轻,实际上,内心早已被血淋淋地撕了几道口子,疼得瘆人。   他是被商家娇养大的,这些年,没人敢在他面前说他一个不好的字眼。   可是如今,人人都能在他面前说三道四,把他的自尊心践踏一地。   可能因果轮回,报应不爽,应该的。   他不过,是迎回自己的人生而已。   拍摄很快开始,演员们各就各位。   商初时换上剧组服装,仰头看二楼上,商哲奚跟人拍戏。   只能说,多年不红,是有理由的。   商哲奚演技烂如狗屎,导演几经调教,他都抓不住要领。   一场简单的戏份NG数次,导演气得不轻,又不敢发怒,只让中场休息,好让自己的心脏得到缓冲。   等下商初时就上场了,化妆师简单给他上妆。   商哲奚走过来,面露难过。   “初时哥,我知道这些话让我来说不太好,但是爸妈真的已经老了。我昨天给妈妈梳头发,看到她长了好多白发。她很惦记你,有时候看着你的照片悄悄抹眼泪。”   化妆师闻言,轻蔑地看了商初时一眼,似乎在想,果然野种就是没有亲生的贴心。   商初时垂眸。   他心里想,要是真惦记,几个月来,怎么连个电话都没有?   商哲奚继续说,“初时哥,爸妈是爱你的,毕竟他们养了你二十年,不会跟你计较。你回去认个错吧,别让爸妈为你担心了好不好?”   周围人听到商哲奚的话,对商初时轻蔑更甚。   野种就是野种,霸占了人家父母二十年的宠爱,如今还翻脸无情,不管家里人死活。   遇上这么一个忘恩负义的畜生,商家夫妇真是倒霉!   旁人义愤填膺的视线,让商初时如芒在背。   但他依旧一副高高在上的傲慢视线,好像根本不把商哲奚的话放在眼里。   商哲奚补完妆,各部门各就各位,演员们再度开拍。   摄影棚里,鸦雀无声,直到商哲奚酝酿好情绪。   “我早跟你说过,钱能解决很多问题,你偏偏要投入感情,现在被那女人骗了,满意了吧?知道哥哥才是对的了吧?”   看商哲奚竭力在扮演并不适合他的痞子角色,商初时突然有点想笑。   男主是拽拽的,痞里痞气的富二代,而商哲奚气质太温和,又过于畏手畏脚,再怎么努力都表现不出那种富家子弟的高高在上。   他演得不好,但鉴于商家巨大的财力,导演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商哲奚以朗读诗歌的语气念着台词,男二打了个响指,商初时跟几个龙套上场。   他演的是男二身边的保镖,按照剧情,需要骂一句脏话,然后将商哲奚拽走。   等商哲奚浮夸地读完台词,商初时抓住商哲奚的肩膀将人往旁边一推,正要骂出台词并将商哲奚拽走时,却听到一声尖叫。   “啊——”   商哲奚像是被多大力气使劲搡开的,连连后退好几步,又踩中散落在地上的道具,整个人腾空后仰,重重摔倒在地。   “咚”的一声,商哲奚后脑勺着地,好一会都没能爬起来。   这场变故把所有人都吓呆了,导演监制等人疯了一样冲上来,争着去扶商哲奚,还有人颤抖着手拨打120,好像商哲奚下一秒就要断气了。   商初时先是呆了一会,而后又觉得莫名其妙。   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拿看恶棍一样的眼神看他?   难不成怀疑是他把商哲奚推倒的?   拜托,他刚才用的力气连蚊子都打不死好吗?? 第三章 来自周围的误解   摄影棚里混乱起来,嘈杂声让商初时脑子里一片空白。   比起纷纷向商哲奚表示关切的众人,他好像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被隔绝在这份关切的嘘寒问暖外,并承受不该有的敌意和嘲讽。   “好贱啊,太恶心了,这都下得了手!”   “就是,他怎么有脸推商老师?”   “社会毒瘤吧这是,他是不是心理有毛病?”   七嘴八舌的指责虽未指名道姓,但商初时知道,他们在说自己。   搞什么鬼,商哲奚摔倒纯粹是他自己没站稳,关他屁事?   商哲奚在导演的搀扶下,捂着后脑勺站起来,惨白着一张脸虚弱。   “初时哥,我没事,你别自责,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我不会告诉爸妈,你也千万别往心里去。”   商哲奚说的每一个字,商初时都听得懂,但连成一段话,他是真不理解。   他为什么要自责?为什么要往心里去?   商初时从小就不是会审时度势的人,面对此情此景,他脑子里就像安装了一桶炸药,商哲奚的每个字都是一个火花星子,瞬间把他点燃。   他手脚冰凉,心脏突突地跳,脱口喊,“什么玩意?你什么意思?我推你的?你他妈觉得是我推你的是吧?!”   他说着就往商哲奚面前冲,伸出手去想揪住商哲奚的衣领。   可是所有人都围了过来,纷纷护住商哲奚,而粗暴蛮横地把他拖开。   “天哪,他还想打人!”场务发出尖叫,“报警吧,大家干脆报警!”   “不,别动。”商哲奚痛苦地皱着脸,凄声喊,“不要报警,是我自己摔倒的,别让初时哥难堪!”   导演脸色铁青,“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护着他!商少爷,人善被人欺,你别太纵容他了!”   一群演小声说,“商老师果然很善良啊,果然这才是大少爷该有的气度。”   “就是,要我就直接给他扭送到警察局去了,这是故意杀人罪!”   众人七嘴八舌地给商哲奚抱不平,话里话外指责商初时狼心狗肺,恶毒阴险。   商初时听得想笑,刚要反驳几句,又听一女演员指着商哲奚的后脑勺惊呼,“啊,是血!”   商哲奚放下手,果然看掌心里一滩血迹。   导演瞬间怒了,指着商初时的鼻子破口大骂,“商初时,你他妈还是个人吗?这种杀人的事你也干得出来?”   一顶大帽子扣下来,商初时也火了,大声吼道:“我干什么了?你自己去调录像,360°无死角回放,看是我推的还是他自己摔的!”   导演一怔,却听商哲奚跟犯错的孩子一样,嗫嚅着嘴唇说:“对,对不起,真是我自己摔倒的,跟初时哥没半点关系,我……”   他话音未落,突然眼白一掀,整个人倒在导演怀里晕了过去。   导演再顾不上回放不回放,背起商哲奚就往外跑。   救护车的声音已经在外响起,众人七手八脚地把商哲奚送到医院去,剧组里一下子冷清了不少。   回想起刚才那一幕,商初时也心惊不已,很想去摸一根烟来点上。但他哆哆嗦嗦地摸了半天,愣是一根烟都没摸着。   这TM又算什么事啊?   夜里,商初时坐在街边上,花几块钱买了两包劣质烟,一根接一根地抽,呛得直咳。   烟雾缭绕,解不开商初时一肚子委屈心酸。   他心下正忐忑,突然手机铃声响起。   他给这人设置了专程的提示音,被赶出商家后,他日日夜夜都盼望铃声能响起。   现在,这铃声却如同催命符,让他的手不断抖动。   纠结着按下接听键,对方传出沉重的呼吸。   两人隔着手机,久久无言。   商初时捂住眼睛,喉咙酸涩,好一会才颤抖着喊了一声,“妈……”   时隔大半年,终于听到昔日宝贝的声音,司曼华也心里一紧,却掩饰不住失望。   “小时,你怎么能做那种事?妈妈教养你二十年,就是让你谋杀妈妈的孩子吗?”   即便已经猜到,司曼华打来电话是为什么,可真正听到来自养母的指责后,商初时还是心痛得无法呼吸。   “妈,我没推他,我真没有……”   他以前是嚣张了些,但不是魔鬼,就是给他一百个理由,他都不会轻易杀人。   更何况,他再讨厌商哲奚,也没忘记,商哲奚才是受害者,也是司曼华真正的儿子。   没人知道他多爱父母和爷爷,他怎么可能动手去伤害他们的孩子?   电话里,司曼华痛苦又恨铁不成钢地指责。   “小时,我知道这些年来是我把你宠坏了,你变成现在这样子,我有很大责任。妈妈也没放弃你,一直跟你爸爸劝说你爷爷,想早点把你接回来。”   “可是今天,你又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你让爸爸和爷爷怎么看你?你让妈妈怎么在你和小奚中间做出选择?”   “小时,你扪心自问,作为跟你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妈妈对你还不够好吗?你怎么忍心,对妈妈的小奚下那么重的手?”   一想到还在手术室里缝针的商哲奚,司曼华心疼不已,语气越来越重,也让商初时十分揪心。   他缩在路边,跟犯错的小狗一样,一言不发,垂着脑袋听司曼华训斥。   他无声的示弱,让渐渐冷静下来的司曼华叹了口气。   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付出无数心血的孩子,哪怕没有血缘关系,也有养育之情在。   “前二十年里,妈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你,你该知足。小奚他这些年来受了那么多委屈,妈妈心疼他,多少会想补偿他,从而忽略你,但妈妈还是爱你的。”   “小时,妈妈对你很失望,希望你不要再让妈妈伤心了。”   商初时立即喊,“妈,我……”   话音未落,手机里传出“嘟”音。   商初时愣愣地看着手机,好半晌后,才自嘲地大笑。   他没奢望能回到那个温暖奢华的家去,他只想解释,想告诉妈妈,他真的没有推商哲奚。   但听方才手机里传出的背景音,司曼华应该是在病房照顾商哲奚。   他这会再打电话过去,也只会让司曼华更难面对他。   商初时将脸埋在膝盖间,浑身疲惫。? 第四章 被昔日家人厌恶   “唔!”   被人一拳打在脸上还不能反抗,商初时眼圈红透了。   新剧组里,他饰演的是常常被打的龙套小混混。   今天,他被这个演员摁在墙上扇耳光,明天,又被那个演员一脚接一脚毫不留情地踢打。   短短半个月过去,他浑身都是淤青,一块好地都没有。   一般来说,这种打戏更依靠后期处理,不会真把人打伤。   然而这个剧组里,导演要求真刀实枪地上阵,为了令效果更出众,打人也是真打。   偏偏,又只有商初时一个人有这种待遇。   要说没人在幕后要求多“关照”他,反正他是不信的。   八成是商家的人,因他伤了商哲奚,要给他点颜色。   有合约在,再痛商初时都只能忍下去。   突然想起许久没见的池霆,商初时一瞬间有些恍惚,对面的演员收不住,一脚踹在了他肚子上。   商初时捂着肚子踉跄着后退几步,一股恶心感直冲上喉咙。   他终究是没忍住,“哇”一声吐出一口酸水。   那演员吓坏了,忙跑过来扶他。   “喂,你没事吧?剧本上这一动作你要躲啊,你不躲我怎么收得住?”   导演见真把人打吐了,怕伤到内脏,也赶紧跑上来问,“没事吧?需不需要去医院看看?”   商初时捂住嘴,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要说不难受,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强忍着把戏份拍完,今天就没收入。   *   回到狭小的出租屋后,商初时捂着抽痛的肚子,翻看池霆发来的消息。   简单说,明晚是商老爷子七十大寿,到时候会在商家别墅那边举办生日宴会。   池霆希望商初时明天能早点去,到时候,他会当众向商初时求婚,并争取获得商家二老和商老爷子的祝福。   商初时把简短的信息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嘴角都快笑咧开了。   他忍住腹中隐痛,从枕头底下翻出定制的婚戒。   几万块的戒指,放在以前,他会嫌弃太便宜,没档次,戴上丢人。   可是现在,却用尽了他全部家当。   两枚大气精致的男戒静静躺在天鹅绒布中,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商初时将尺寸较小的那枚戴在手指上,又看着另外一枚,目光柔和,傻笑个不停。   在南市,商家是公认的顶级豪门,名下企业遍布全球。   商老爷子更是全球富豪榜上排得上号的人物,多少政要名流都要看他脸色。   他的七十大寿,南市市长,政界要员们,以及跟商家交好的各名流富商全部到齐。   商初时骑着脚踏车赶到别墅的时候,一看里里外外都是客人和保镖,颇觉尴尬。   他转而从后门绕进去,很不幸地跟商哲奚打了个照面。   商哲奚脑袋上还缠着绷带,看见商初时后,惶恐地后退一步,结结巴巴地喊,“初,初时哥,你终于回家了?”   商初时只觉得莫名其妙,“你那什么表情,我要吃了你?”   见了他跟见了老鼠一样,他有那么可怕?   商哲奚端着果盘束手无措,进退不安,只好说,“您,您先进来吧。爷爷还有爸妈正念叨您呢。”   他话音刚落,楼上,传来一人的声音。   “你还有脸回来?”   即便早有心理准备,商初时在听到熟悉又严厉的声音后,还是一个哆嗦。   他抬起头,见养父商贤正站在二楼,冷冰冰地看着他。   商贤对外是个威严肃穆的人,一板一眼,不苟言笑,而且做事雷厉风行,说一不二,让多少人闻风丧胆。   只有在商初时这个宝贝儿子面前,他最是和蔼可亲,会跟商初时玩闹,带商初时去游乐场。   连商初时要给他扎小辫子,他都任由商初时折腾。   曾经把商初时宠得无法无天的人,如今却用极为冷淡的眼神注视着商初时,好像这个人的存在,都让他恶心至极。   商初时脸皮厚,可以无视所有人的恶意,但唯独,无法对养父母的嫌恶和排斥视若不见。   “爸,”他眼睛湿润,小声喊,“爷爷过寿,我觉得我……”   “我当不起你这声‘爸’,你也别乱攀关系。”商贤直接打断他,从楼上下来,语气冷淡而陌生。   商初时抿着嘴,更低声下气地说,“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惹您生气了,我保证。”   商贤站在商哲奚身旁,见商哲奚一副畏缩害怕的模样,更为痛心。   “你的保证,谁敢信?”商贤失望地说,“当初哲奚回来,你向我们保证过,绝对不会伤害他。可是你做到了吗,你看看他头上的伤,你怎么下得去手?”   商哲奚急忙小声解释,“爸,真的不关初时哥的事,是我没站稳!”   商贤摸摸商哲奚的头,爱怜又愧疚地说,“你们剧组所有人都看见,是他推你的,你不用为他开脱。小奚,你现在回到我们身边来了,爸妈都不会再让你受到任何委屈。”   商哲奚的眼睛一下子红了,咬着唇,乖顺地点点头。   父子二人的互动温馨和乐,商初时就像个局外人,可笑地站在一旁,连解释一句的机会都没有。   他给人的印象,一直是蛮不讲理,嚣张跋扈的小霸王。   相反,商哲奚却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即便出身孤儿院,也善良淳朴,而且努力上进,懂事听话,跟商初时形成鲜明对比。   商初时局促不安,面对商贤和商哲奚,头都抬不起来。   他一直埋头盯脚尖,脸跟脖子红了一片,指尖却是冰凉的。   正当他尴尬之际,司曼华也从楼上下来。   终究是当亲儿子宠了二十年的孩子,商初时犯下再多过错,司曼华还是不忍对他视而不见。   “小时,你回来了?”司曼华走过来,仔细打量商初时,眸中的疼惜越积越多。   商初时难堪地轻声喊,“妈。”   司曼华的眼泪一下子落了出来,忍不住抚摸商初时瘦削的脸颊,“怎么瘦了这么多?没好好吃饭吗?脸色也好难看,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嗯,早上一起床就吐了,胃特别难受。”商初时委屈得很,一不小心,就向司曼华撒起娇来。? 第五章 自作孽,不可活   不知道是没睡好,还是在剧组那会,被人给打伤了,早上起来后,商初时吐得撕心裂肺,在卫生间至少待了半小时,强烈的呕吐欲才慢慢过去。   他早饭没力气吃,中午简单喝了点米汤,到现在都没什么食欲,导致脸色糟糕得吓人,跟张白纸一样。   “怎么会这样呢,是不是吃坏肚子了?”司曼华抓着他的胳膊,急切地问,“有没有去看过医生?吃药了吗?”   确认司曼华还是一如既往地关心自己,商初时这才笑起来,嘴角咧开,像个天真烂漫的孩子。   “没事,过了会就没吐了,您别担心,妈。”他柔声说。   司曼华抹抹眼睛,声音嘶哑,“你啊,从小我就把你宠坏了,一点不知道怎么照顾自己。”   “我长大了,您别操心我。”商初时心里暖暖的,温柔地给司曼华擦眼泪。   司曼华到底心疼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可商哲奚一脸尴尬地站在旁边,脑袋上的绷带还那么显眼。   她思虑良久,终究没能说出,让商初时回家来的话。   她很清楚这孩子的脾气,别看现在好像诚心改过,可最容易蹬鼻子上脸。   一旦家里人对他和颜悦色,他肯定又要作妖,伤害商哲奚。   商哲奚流落在外二十年,受了太多委屈和苦难,商家所有人都心疼内疚无比,总想补偿他。   司曼华也不愿意为了一个抱错的养子,再去伤亲生儿子的心。   她做好决定,收敛起对商初时的那一抹疼惜,语气冷淡了几分。   “今天你爷爷心情很好,你别再闹出什么事情,惹他不痛快。”   商初时敏感地察觉到司曼华的刻意疏离,眼眸微黯,却依旧露出灿烂的笑容,“我知道了,妈。”   宾客们陆续抵达别墅,大厅里人来人往。   商贤夫妇带商哲奚跟人应酬,将找回来的亲生儿子郑重地介绍给每一个来宾。   商初时没脸出现,一直躲在客房里。   他本来也不是来抢商哲奚的位置的,要不是池霆说,今晚要见父母,他不会待到现在还不走。   池霆在国外出差,还要晚点才能抵达别墅这里。   商初时拿出一个小盒子,踌躇半晌才走向书房。   商家老爷子在里面会见老友,隔着门,商初时都能听到爷爷中气十足的笑声。   商老爷子不缺钱,更不缺奇珍异宝。   每年,商初时给他送的,要么是手工做的小物件,要么是哪里淘来的稀奇古怪的小玩意。   商老爷子每每爱不释手,哪怕商初时送他一个烟灰缸,他都能在老友们面前炫耀半天。   可是现在,商初时知道,他就是送一尊纯金打造的弥勒佛给老爷子,老爷子也不一定会看上一眼。   老爷子收不收,是老爷子的事,自己要是什么都不送,那就太不懂事了。   商初时鼓起勇气,轻轻叩门,喊,“爷爷,是我,小时。”   里面的笑声戛然而止。   过了好一会,商老爷子的声音才响起:“进来。”   商初时紧张得手心直冒汗,推门进去。   中式风格的书房,古典朴实而不失华贵内涵,穿着杂牌衣物的商初时一走进这里,立马被衬托得穷酸土气,格格不入。   商老爷子跟几个老友坐在沙发上,面对商初时,都没什么笑脸。   商老爷子冷哼一声,“我记得我已经把你这尊大佛扫地出门了,你还有脸不请自来?”   商初时挠挠头,嬉皮笑脸地说,“不是您说的吗,只要脸皮厚,针都扎不透。我来都来了,您顶多骂我两句,总不至于找人把我打一顿?”   商老爷子还没说话,一老友就慢条斯理地说,“果然不是你商家的种,没皮没脸,一点自尊都没有。”   商初时的笑容僵硬了一瞬,在对方说出更难听的话之前,先把礼物递上去。   “爷爷,这是我送您的生日礼物,祝您健康长寿。”   他忐忑地等待着,商老爷子终究没拂他面子,勉为其难地接过。   商老爷子打开木盒,见里面躺着一只精致却古旧的滚轮式打火机。   “哟,还是纯金的。”一老头笑起来,又瞅了商初时两眼,满脸不屑。   另一个老头也摇摇头,说,“到底不是亲生的,祝寿也不走心,送的什么东西?”   商初时小心翼翼地解释,“这是我从古玩市场上淘的,说是清末的老家伙,找人鉴定过,是真的。这东西可遇不可求,能被我淘到,是缘分。”   商老爷子扣上盖子,冷声说,“谢你吉言,出去吧。”   “好,您几位慢慢叙旧。”商初时也不想多呆,赶紧离开。   转身关门的刹那,他看见商老爷子瞧都没瞧打火机一眼,顺手丢进了垃圾桶,继续跟老友们说笑。   商初时的心一下子沉到底,却只能视若不见,苦笑着将门关上。   现在遭受的这些,都是他自找的。   当初商哲奚刚被接回来时,家里人对他还没这么冷淡,甚至对他更加关怀,害怕他产生落差,心里不舒服。   而他被自己的狐朋狗友怂恿,给足了商哲奚“下马威”,被几度劝诫警告都不当一回事,让商家人渐渐无法忍耐。   商哲奚胆小懦弱,不敢反抗,再怎么被欺负也不敢吭声,因而让家人们更怜爱,也越发助长了商初时的嚣张气焰。   某次,商初时在自己的别墅里跟朋友们开party,他一个脑抽,把商哲奚叫了过去。   一群人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早上醒来一看,商哲奚被他们脱得精光,拍了裸照,还五花大绑,都冻晕过去了。   恰好,商贤夫妇来别墅找商初时,看到这一幕,怒不可遏。   商贤更是狠狠给了商初时一拳,把商初时鼻血都打出来了。   商初时当即被打懵,捂着鲜血直涌的鼻子,急切解释自己喝醉了,什么都不清楚。   可商贤夫妻在看到手机里,商哲奚的裸照后,实在无法容忍商初时这个外人,继续伤害他们的孩子。   那次之后,商老爷子也对商初时彻底失望,直接冻结他名下财产,没收豪车名表,把他赶了出去。   所以现在的一切,真是他自作孽,怪不上任何人。? 第六章 宴会上的嘲讽   宴会开场后,商初时没脸露相,一个人在外面溜达。   悠扬婉约的古典音乐传出来,明亮的光线将室内外隔绝开来,像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商初时从窗户望进去,羞怯的商哲奚刚被司曼华推入舞池之中,跟一名漂亮名媛跳开场舞,周围人热情鼓掌。   司曼华脸上是许久未见的骄傲和爱怜,商贤一如既往的严肃古板,但眼眸里的疼爱掩饰不住。   商老爷子依旧跟老友们坐在一起,品茗下棋,谈笑风生。   昔日的家人,可能从未有过片刻,想起他这个不见踪影的外人。   商初时还没开始感伤,又抽了自己一耳光,自言自语,“你在这伤春悲秋个屁,你是林妹妹吗,这么多愁善感?”   是他自找苦吃,还弄得人家阖家不宁,母子离散,现在就不要在这闹笑话了。   他百无聊赖地踢石子,过去半小时后,池霆的车才缓缓开进别墅。   商初时一看见熟悉的车,嘴角就止不住上扬。   他摸摸裤兜里的盒子,小跑向池霆。   池霆的车停在车库,他刚要下车,又接到一个电话。   “照常……”他话没说完,就看商初时憔悴的脸出现在车窗外,满怀笑容。   他顿了顿,对电话里的人说,“等下再说。”   挂断电话后,他打开车窗,问,“等很久了?”   “你自己看看时间呗,黄花闺女都成老婆婆了。”商初时不会向池霆隐瞒自己的委屈,故作生气地抱怨。   车里没开灯,只有车库顶灯黯淡的灯光,从一侧车窗投射进来。   池霆半个身体笼罩在阴影中,露出小半截弧度优美的下巴。   车厢里,响起他裹着砂砾一样低哑而磁性的性感嗓音,“拍戏顺利吗?”   想起在剧组挨的那些打,商初时很想抱怨两句,但最后只狠狠地咒了一句,“妈蛋,能顺利到哪去。”   “别说脏话。”池霆皱眉。   “我就要说,呸呸呸!”商初时傲慢地挑眉,幼稚得像幼儿园小朋友。   池霆收回目光,微微摇头。   商初时就是这种得寸进尺的性子,谁对他好,他就肆无忌惮,不会在对方面前掩饰真实的自己。   两人一同往别墅方向去,商初时越来越紧张,手心直冒冷汗。   “那什么,”他突然拽住池霆,“我就不去大厅了吧,等宴会结束,我们单独见见爷爷跟爸妈就好,行吗?”   “你不想见人?”池霆盯着他的眼睛。   商初时挠挠头,“就挺尴尬的。”   池霆没勉强,“你想待在哪都可以,不过别离开大厅。毕竟是你爷爷的寿宴,你不在场不合适。”   “那我躲最角落里,不让人看见。”他咧嘴傻乐,“还有,宴会结束后我有东西送给你,能不能陪陪我?”   池霆眸光森寒,将他拥入怀中,轻轻握着他的肩。   “今天是我们宣布订婚的重大日子,我当然会陪你。”   商初时没心没肺地笑,想象等池霆看到他定制的戒指后,会有多意外。   大厅内,舞会已经结束,众人落座,等待今晚的重头戏。   一天没吃东西,商初时饿得眼前发黑,然而看着面前一道道精致的菜肴,他一点食欲都没有,反而止不住恶心想吐。   最角落里这几桌,是跟商家来往较多的媒体记者,以及有商业合作的生意伙伴。   商初时精神不大好,蔫蔫地坐在椅子上,连玩手机的力气都没有。   他四下张望,寻找池霆的影子。   因池家跟商家是世交,池霆被商贤叫去主桌,眼下正跟商老爷子贺寿。   不知道池霆说了什么,逗得商老爷子开怀大笑,连连让他喝酒。   不管以前还是现在,池霆都是个非常冷静沉稳的人,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给人很难对付的感觉。   年少那会,池霆家里出了事,被商家照顾了一段时间,因而跟商贤和司曼华关系很好。   商初时想,哪怕是看在池霆的面子上,养父母也一定会祝福。   唯一遗憾的是,最疼爱他的姑姑在国外疗养,没有赶回来。   不过,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请姑姑回来。   商初时正出神,旁边人故作惊讶,大声问,“这不是商少爷吗?您怎么坐到这桌来了?以您的身份,应该坐主桌去啊。”   这人嗓门大,把附近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暗地里对商初时指指点点。   有记者暗暗拍了几张照片,大概明天的周边新闻上,会拿他大做文章。   商初时看似一脸淡定,手心却紧紧攥着,几乎要掐出血来。   他这一桌有人笑着说,“你忘了,真正的商少爷回来了,在老爷子身边坐着呢。冒牌货不躲在阴影里,是要丢人现眼吗?”   “哦?我都忘了。”最先开口的人拍拍脑门,仿佛在自言自语,“也是,假货就是假货,一到灯光下就原形毕露了,不是更让人笑话?”   一桌人都听懂他的话,哈哈大笑。   他们一边嘲讽,一边等商初时大发脾气,然后被当做闹事的人赶出去。   毕竟,谁都知道,商家的小霸王不是一般的暴躁,跟个炸药桶一样,一点火星子就能爆炸。   然而,他们明嘲暗讽得越厉害,商初时反而越平静,充耳不闻。   商贤曾一度跟商初时说,要多向池霆学学。   商场如战场,他们这些经商的人,要会察言观色,更要不动声色,哪怕有滔天怒火,也得学会隐忍不发。   商初时对此嗤之以鼻,从不觉得,处处伪装自己,是肆意妄为的活法。   所以,他以前不大会察言观色,也不屑去看别人脸色,更不愿意隐藏自己,憋屈得很。   等到成了落水狗,他才算看清世态炎凉,知道原来拜高踩低才是常态。   为了几句话生气动怒,不值得。   商初时今天心情很好,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闹事,惹来不快。   何况这是老爷子的寿宴,他更没理由跟人起冲突。   商初时冷静下来,对他人的嘲讽置若罔闻。? 第七章 兵荒马乱的宴会   寿宴很快进行到尾声,在所有来宾的注视下,商哲奚推着蛋糕,去往商老爷子面前。   对于这个认回来的真正孙子,商老爷子既怜爱又愧疚,对他比对以前的商初时还宠,恨不得能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他。   吹蜡烛许愿的时候,老爷子也坚持让商哲奚跟自己一起,共享大寿的喜悦。   所有人都送上热烈的掌声,角落里的商初时埋着头,机械地鼓掌。   从四五岁时起,每一年老爷子生日,都是他和老爷子一起切蛋糕。   老爷子很宝贝他,可以把商贤撇到一边,满心满眼都只有他这个孙子。   如果不是他一再作死,欺负商哲奚,相信商家的人不会这么绝情,一再把他拒之门外。   商初时难堪地闭了闭眼,再一回过神,大厅已经关闭灯光,四下昏暗,台上开始播放视频。   这是商家例行传统,在宴会上播放宣传片,发表对集团未来发展的规划,表达热切由衷的期待和祝福,也可以说是公开发布会。   所有人都看着大屏幕,媒体记者更是期待已久,摄像机纷纷对准屏幕。   商初时对此不感兴趣,只从裤兜里摸出首饰盒,拿出戒指把玩。   他朝池霆的方向看了眼,池霆也同时望过来。   黑暗中,两人四目相对,商初时还没来得及笑,池霆突然又收回了目光。   那眼神有些冷淡,甚至可以说是狠戾,让商初时陡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认识池霆多年,怎么会不知道,每当池霆露出这种默然冰冷的眼神时,就有人要倒大霉?   商初时局促不安,刚想做点什么转移注意力,却突然发现,四周骚动起来。   他们一个个望着大屏幕,由最初的茫然变得惊讶,最后捂住嘴巴,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四下哗然。   商初时满脸疑惑,转头一瞥。   霎时,手中一枚戒指滑落,叮叮咚咚地滚入黑暗之中。   屏幕上,不是什么集团宣传片,而是露骨刺激的私密视频。   画面中,男人衣衫不整,在床上喘息扭动,口中不断喊出各种污言秽语,难看到极致。   当看清男人的长相后,商初时脑海里轰然巨响,瞬间一片空白。   那是他的脸,是他的声音,是他在淫荡求欢,像妓女一样发出浪荡的呻吟,身体不断追逐快感,在攀上极乐巅峰之际,神情妖冶妩媚得不像男人。   众目睽睽之下,他最隐私的一面被彻底曝光,   他只跟池霆做过,视频里的另外一个人,无疑是池霆。   可是,整个视频,以极刁钻的角度在录制,只露出他的全部,而另一个人声音被消除,身体某部位也被打码,全程没有露脸。   没人料想到,好好的寿宴上,居然会出现这样的场景。   商贤最先反应过来,站起身,厉声吼,“关掉,马上关掉!”   司仪满头冷汗,慌慌张张敲键盘,声音颤抖,“先生,电脑中病毒了,关不掉!”   商初时也如梦方醒,猛地站起,却陡然感到一阵晕眩,眼前阵阵发黑。   他本能去寻找池霆的身影,想从池霆那里寻求最后一丝安全感,可是池霆却始终看着大屏幕那边,没有给予他一个眼神。   他不知所措,本想快点逃离这里,可腹中骤然传出剧烈抽痛,让他捂着肚子直往地上跪。   黯淡的光线里,滚落到远处的戒指折射出银色光芒。   他眼睛霎时血红,惨白的嘴唇嗫嚅一下,艰难地朝戒指那地方爬去。   突然,又有人喊,“老爷子晕倒了,快叫救护车!”   大厅里再度兵荒马乱,所有人齐齐涌向主桌那边。   厅内本就昏暗,视野模糊不清,当商初时伸手,即将勾到戒指的一刹,不知道是谁重重一脚踩了上去,商初时的惨叫被湮没在嘈杂的声响中。   他忍住手指的剧痛,哆哆嗦嗦地将戒指取回来,像对待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吹掉上面的灰尘。   厅内,众人的呼喊此起彼伏,商初时终于从零星的对话中,分辨出商老爷子晕倒的消息。   他苦苦从地上爬起,惨白着脸想去商老爷子那边,迎面走来几个黑衣人,不由分说地架住他往外面丢,不管他怎么抵抗都无济于事。   所有事情发生得都很突然,毫无征兆,把商初时一棍子打蒙,许久没能回神。   事后商初时昏厥许久,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冲去医院,哀求见商老爷子一面。   然而,却被所有人挡在病房外。   商贤从没发过那么大的火,脸色铁青,一脚踹在商初时心窝上,商初时倒地不起。   司曼华避而不见,商哲奚站在商初时身前,高高在上,悲天悯人。   “初时哥,你这次真的太过分了。就算你想报复爷爷,报复商家,也不能在爷爷的寿宴上,给他这么大的难堪呀!”   商初时趴在地上狼狈咳嗽,吐出一口血,想解释却没机会。   他很想说,不是他做的,真的不是。   可是,谁会信?   商贤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一条恶心的蛆虫,厌恶至极。   “滚吧,别出现在我们眼前。要不然,别怪我们商家不念旧情!”   留下这一句话,商初时再次被赶出医院。   他浑浑噩噩地坐在大街上,比之前更无助,浑身上下没了一丝力气。   而这一次,池霆也没有从大雪纷飞的尽头处走来,把绝望的他拉出痛苦的深渊。   他脑子渐渐麻木,甚至回忆不起,这两天究竟发生了多少事。   好像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当天在宴会上的媒体都跟商家交好,没有将这件事走漏一点风声。   要不然,别说商老爷子,恐怕就连商贤都要病倒了。   商初时不知道自己要做点什么,才能让疲倦的身心得到一点缓冲。   他抓起手机,从事发当晚到现在,池霆没有打过一个电话。   他打过去,一度提示对方正在通话中。   不知道是真忙,还是被拉黑了。   打不通电话,还可以去公司找人,去家里堵人。   池霆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如果抓不住,他真的会崩溃。? 第八章 四年后的再会   四年后,帝都。   作为全国最繁华的城市,帝都的夜晚一如白昼,街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晚上六点半,国际大酒店包厢外,商初时一边啃馒头,一边对电话里小声说,“你们乖乖听话,把门锁好,吃过晚饭就上床休息……”   “商明,又在给孩子打电话?”同事凑过来打断他,“奶爸不容易吧,我家里有老婆跟丈母娘看孩子,我都累得半死,更别说你这个老婆跟人跑了的倒霉蛋。”   商初时尴尬地笑笑,继续叮嘱完,挂断电话后才无奈地说,“什么叫老婆跟人跑了?都解释几遍了,不是那样的。”   同事拍拍他的肩,语重心长地说,“我理解,绿帽子带来的伤疤嘛,谁也不想提,是不是?不过就算为了孩子,你也不能太逞强,家里还是要有个女人……”   同事叽叽呱呱地说了半天,商初时快速吃馒头,顺手查看手机上的电子合同。   他之前去外地出差,回来后就听说飞天娱乐突然被收购,更名为盛世娱乐,合同也要重新签订。   他在这家公司上班,各方面待遇还算不错,所以签合同时来得尤其爽快,都没细看。   盛世娱乐?   他的目光落到“盛世”两个字上,挣扎半天后,做自我安慰。   不会那么巧的,“盛世”两个字又不是那谁谁的专利,只能那谁一个人用。   新的董事长将在明天正式接管公司,所以今晚,公司高层们要在酒店里,为新董事长接风洗尘。   商初时正好负责今晚的接风宴,要安排好时间,订好酒店,必要的时候还要喝酒陪聊,当一个合格的打工人。   这种场合,只能喝酒,没法吃饭,所以最好先吃点东西垫一垫。   他胃病有点严重,前段时间还因为胃出血被拉到医院急救过,要是再乱来,怕是看不到小家伙们长大的那天。   八点整,公司的两位总裁,以及总经理,各部门主管等抵达酒店,各自落座。   眼看新董事长就要到了,商初时找了个借口去卫生间,把这活丢给一同负责接风宴的同事。   他想好了,要是来人真是那谁谁,他二话不说,拔腿就跑,明天连公司都不去,直接把辞呈发到主管的邮箱里。   至于违约金,跟主管好好说一说,应该不用赔付。   他磕磕碰碰才活到现在,一点不想再跟某些人碰面,以免平静的生活再被打扰。   在卫生间马桶上坐了一小时,商初时收到同事的短信。   “我特么,那帮老家伙真不是一般的能喝,怪不得啤酒肚比我媳妇怀孕九个月还大!商明,你掉马桶里了是不是,赶紧出来替我!”   同事连发几个呕吐的表情包过来轰炸,大概真是喝得眼冒金星了。   这同事为人不错,商初时平时很受他照顾,这会不好丢下他不管。   磨磨蹭蹭地走到门口,商初时从门缝里往里头瞧了眼。   不错不错,没有那人的身影,唯一的生面孔是个中年人,应该就是新来的董事长了。   商初时悬着的心立马落回肚子里,拍拍脸收拾好表情,进去喝酒。   都是一帮上了年纪,不大能喝酒的人,所以平时聚会,基本是高层领导划拳,商初时这样的打工人帮忙喝酒。   “哈哈哈,老刘你又输了!来,喝!”胖墩墩的总裁已然喝得酩酊大醉,两颊泛红。   刘总监也醉醺醺的,把酒杯递给商初时,“来,商明,这杯你替了,我不行了。”   商初时也灌了一肚子酒,眼前直冒金星,耳朵里也嗡嗡叫个不停。   可哪怕是这样,他也要咬牙接过酒杯,强撑着一口闷干,还得做出一副外向的态度,点头哈腰地赔笑。   “刘总监,您尽管玩,喝不了的酒,我替您喝了,您只要玩得高兴就成。”   刘总监一把搂过商初时的脖子,拍拍他的脸,朝其他人笑,“看见没,我就喜欢这家伙,有眼力见,跟狗儿似的,衷心得很!”   说着,他打了个酒嗝,那味跟陈年发酵粪水一样,让酒精上头的商初时差点没忍住,当场吐出来。   他忍了又忍,眼睛里全是血丝,好不容易才把呕吐感给压下去。   要是真吐了,刘总监能让他立马卷起铺盖滚蛋,这个月的工资也别想要了。   几个大领导又开始喝酒划拳,商初时头重脚轻,跟个软脚虾一样。   他捂着开始抽痛的胃,跟刘总监说自己去趟卫生间,然后趴在马桶上呕吐不止。   看那些人的“雅兴”,今晚上怕还有几轮,够他喝的。   上司们玩得尽兴,根本不会考虑手底下员工能不能喝,喝多了对身体会不会有恶劣影响。   商初时之所以不排斥这份工作,是因为他的部门主管,每次应酬下来,给出的“小费”都不少。   有时候刘总监在场,高兴了,也会随手打赏些钱,能抵商初时半个月工资。   人为财死,商初时觉得,这很划算。   他这人不求什么,只要能多挣点钱,顺利把两个宝贝养大,不消多长时间,二十年就够了。   到时候是胃癌死的,还是别的病走的,他不在乎。   吐了半天,商初时胃里空了,又接到同事告急电话,赶紧回去。   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口时,商初时刚推门进去,就听刘总监谄媚地说,“池董,您这电话接得够久,我们差点都要以为,您是怪我们招待不周,生气走了。”   总经理拉了刘总监一下,朝池霆举起酒杯,笑眯眯地说,“池董,您远道而来,我们这帮人都要仰仗您,以后,还请您多指教,多指教。”   另外几个主管也纷纷拿起酒杯,去敬坐在上首的那人。   商初时也晕头转向地抬头去看,霎时,呼吸都屏住了。   时隔四年,西装革履的池霆坐在那,依然是剑眉星目,挺拔沉稳,然而锋芒毕露,叫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他也在门开的刹那,看见了撞进去的商初时。   短暂的诧异后,他微微挑眉,露出一个完美无缺的应酬式笑容。   “商少爷,几年不见,这么落魄了?”   现在的商初时,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裤子不知道是哪买的折扣品,短了一大截,露出纤细白皙的脚踝。   他整个人看起来畏缩又腼腆,局促地站在那搓手,像个糟老头子,一点精神气都没有。? 第九章 人小鬼大萝卜头   对商初时来说,没有什么比一声“商少爷”更具羞辱性。   当年,商老爷子从病床上醒来后,跟商贤商量一番,两人下定决心,向全国媒体发出通告,解除跟商初时的养父子关系。   商初时在得知这个晴天霹雳后,也没脸再用“商初时”的名字混社会,改名为商明。   当池霆再一次提起“商少爷”后,商初时只觉得被人狠狠扇了一耳光,脸上火辣辣的疼。   他羞惭地低着头,跟踩着花盆底的清朝格格一样,踏着小碎步,磨磨蹭蹭地往刘总监那边去。   几个主管和总裁经理们都喝得醉醺醺的,没注意到池霆跟商初时之间的小互动。   刘总监敬过酒,直把酒杯往商初时手里塞,口齿不清地喊,“商明啊,今晚你陪池董喝得高兴,明早,老子就让秘书给你打一个月工资!”   总裁拉住刘总监,笑嘻嘻地喊,“这样喝多没劲,再给添点料!”   说着,他抓起几个盘子,把里面的汤汤水水全倒进酒杯里,汤汁混着白酒,溢出来,流得商初时满手都是。   “喝呀,快喝!”喝得失去理智的上司们都在笑,要商初时赶紧表演一番。   一主管从兜里取出几张百元大钞,啪的一声拍在桌上,“喝,喝完了,这些都是你的!”   其他人跟着起哄,如法炮制,自兑酒水和残羹剩饭,取出钱来,等商初时来喝。   池霆犀利的视线从众人脸上一一扫过,眼露探究,却不动声色,最后饶有兴味地看着商初时。   众目睽睽之下,商初时舔舔干裂的嘴唇,在“自尊”跟金钱的交错下,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   他在池霆面前,早没“自尊”这玩意了。   金钱多实在啊,给他足够的钱,让他当着池霆的面,在地上舔酒喝,他都认了。   酒杯里有白酒,辣椒,芥末汤汁,醋和菜籽油等等,各种汤水混在一起,恶心得要命。   商初时屏住呼吸,一口将酒杯里的东西喝得干干净净,连辣椒都没放过,全部吞进肚子里。   “哈哈哈,好,喝的好!”众人啪啪鼓掌。   商初时脸色惨白,额头上冷汗不断,还要强颜欢笑,说,“这可比白酒好喝,够味!”   众人再度发出哄堂大笑。   商初时放下酒杯,做嗜钱如命的小人状,夸张地将几张钞票收进怀里,还跟做贼一样四下看看,谨防有人偷窥。   他活灵活现的表演彻底取悦众人,刘总监更是再度取出几张大钞,甩在商初时脸上。   商初时红着脸捡起钞票,又去其他人那喝,喝完收钱,满包厢都在笑。   另一个同事也被某主管拽起来,不由分说地把酒杯往人嘴里塞。   那同事喝晕了,嘴巴张不开,主管直接用筷子把人嘴巴撬开,再拿汤勺横在嘴里,笑哈哈地往人嘴里灌酒。   恶臭到极点,却让人无可奈何。   幸好没过多久,池霆跟他带来的中年人就推说有事,先行离开。   他走之前,看都没看商初时一眼,好像跟商初时的偶遇,他毫无兴趣。   刘总监等人还有丰富的夜生活要享受,商初时扶起他同事,在路边拦了辆车,再给同事媳妇打了个电话,交代好后面的事。   他也又累又难受,明明精疲力竭,却还是要慢吞吞地走回去,边走边吐,以消除满身酒气。   要不然,家里两个小祖宗,又要指责他不爱惜身体。   路再长,也有尽头。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商初时晕晕乎乎地找到小区,摸索进楼道,在楼梯间转了好一会,才勉强分辨出租屋所在。   他跟朋友合租了一套二的小公寓,那朋友是开长途货车的,跑一趟要大半个月。   今晚,家里只有两个小家伙在。   商初时眼前有道道重影,哆哆嗦嗦摸出钥匙后,半天没能插进锁孔里。   他正摸索着,屋里突然传出咔嚓一声,随即,门开了。   门口,一小男孩站在凳子上,平静地看着商初时。   他明明就是一可爱到不行的奶团子,可眼神却莫名成熟,像个历经沧桑的老干部,毫无这个年纪该有的天真烂漫。   开口,萝卜一副老爹审问晚归儿子的老道口气。   “去哪了,跟谁在一起,怎么这么晚才回家?”他捏住鼻子,厉声说,“一身酒气,喝多了吧?”   商初时进了门,边换鞋边心虚地说,“这不是应酬吗,没喝多少,就几口。”   萝卜显然没信,眼睛逐渐眯起,神色越发危险。   “……真的,喝得少。”商初时立马转移话题,摸摸喉咙,“去给爸爸倒点水,渴死了。”   萝卜冷冰冰的神情松动几分,跳下小板凳,去给商初时倒水。   看他双手背在后头,跟个老干部一样走远。商初时松了口气。   这小不点,人小鬼大,把他当儿子了吗?   他有时候都要觉得,小萝卜身体里会不会有个穿越过来的老男人灵魂,明面上是他儿子,实际上想当他老爹。   商初时刚换好鞋,房间门推开,另一个小家伙摇摇晃晃地走出来,一手拖着布偶,揉着惺忪睡眼望向门口。   看清商初时后,小家伙发出嘿嘿的笑声,丢开小熊玩偶,欢乐地朝商初时奔来。   “爸比,你回来啦~”   他一头扑进商初时怀里,商初时抱着儿子软绵绵香喷喷的身体,感觉一身疲惫都洗清了。   “宝贝儿子,让爸爸抱抱。”把脸埋在小儿子肩窝处,闻到甜滋滋的奶香,商初时忍不住地笑。   这是他的双胞胎宝贝,大的叫萝卜,小的叫胖丁,两小家伙长得一模一样,但性格却迥然不同。   胖丁抱着商初时的脖子,软绵绵地撒娇,“爸比,胖丁跟哥哥晚上吃了香喷喷的饭饭,爸比吃过了吗?”   “爸爸吃过了,谢谢宝贝。”商初时在小儿子脸上亲了几口,逗得小胖丁咯咯地笑。   小胖丁突然想起什么,胖乎乎的手掌贴在商初时额头上,片刻后开心滴说,“爸比好厉害,今天没有发烧!”   商初时笑着说,“是啊,爸比有在保护自己,所以胖丁跟哥哥也要好好的,知道吗?”   “嗯!”胖丁重重点头。   商初时重新把儿子拥进怀里,闭上眼睛。   他生活一直贫苦,但给两个儿子养得很好。   俩小家伙都生得粉雕玉琢,圆润可爱,那小脸蛋白里透红,皮肤跟果冻一样,细腻Q弹,让人爱不释手。   有这对宝贝儿在,再难再苦,他都能撑下去。? 第十章 四年间的生活   商初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第二天是周末,他被来电铃声惊醒时,已经是上午十点。   阳光通过印有光头强图案的窗帘照射进来,洒在柔软洁白的床铺上,让商初时懒洋洋的不想动弹。   手机放在枕边,财务部的小赵发出惊呼,“你知不知道,咱们飞天啊不,现在是盛世娱乐大裁员了!”   商初时望着天花板,一脸生无可恋。   一想到现在池霆成了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商初时真有一把火烧掉盛世娱乐大楼的冲动。   当然,有贼心,没贼胆。   要是能被裁,倒是省了他交辞职信,跟人扯皮谈合同的功夫。   而且,池霆那人一向大方,要裁员,给的“分手费”不会少。   商初时正盘算自己要怎么样才能多拿一笔补偿金,小赵的惊叫再度传来,在听筒里变了个调。   “我嘞个去,最新消息,从两个总裁到总经理再到各部门高管,基本上全被裁了,据说要换成池董从集团总部调过来的精英!”   商初时因宿醉而头疼,迷糊地说,“裁就裁……”   他眼睛猛然瞪大,翻身坐起。   “全裁了?刘主总监呢?”   小赵说,“哦,裁员名单第一个就是他,光荣吧?”   “我丢!”商初时一不小心本性暴露,抓起枕头猛拍床。   池霆那该死的王八羔子,把刘总监裁了,他以后上哪挣外快去?   要知道,从一个底层小员工混成刘总监等人的专业替酒人员,他可是使出了十八般武艺,就差暖床了!   商初时气不过,心口绞着疼,但突然又想起,他肯定也是裁员名单的一员。   所以他激动什么呢?   挂断电话,商初时抓过昨晚穿的外套,把一大叠红钞票取出来,数了又数。   昨晚,总监跟主管们都高兴,出手极其大方,商初时白赚至少两个月工资。   他正握着钱发呆,小萝卜推门进来,站在门口。   “看你那一脸傻样,还不快点洗脸刷牙,我买了油条放桌上。”小萝卜依旧一副老干部的成熟口吻。   商初时嘴唇发白,舔舔唇笑了笑,朝萝卜招招手,示意他过去。   萝卜哒哒地跑到床边,扬起可爱的小脸蛋。   商初时把厚厚一叠钱塞到他怀里,顶着满头凌乱的鸡窝发,邀功一样说,“爸爸厉害吧,那什么夏令营,现在报名还来得及吗?”   萝卜看看钱,又看看商初时,一脸震惊。   商初时难得看这聪明崽子露出一副傻样,哈哈大笑,顺手把儿子捞上床,放怀里揉来揉去,跟搓汤圆一样。   “是你们老师打电话跟我说的,我也觉得这机会不错,你去见识见识,回来讲给爸爸听。你爸爸我就是当年不学好,以致于没技术没学历,找工作跟提灯笼找屎一样。”   萝卜沉默半天,忍不住纠正,“这句歇后语的意思是自找死路,自取灭亡,不是形容很难找。你应该时候,八卦阵里骑马,闯不出路子。”   商初时:“……”   他说的这个夏令营,是整个帝都的幼儿园及小学联合举办的群体性活动。   等暑假来临后,主办方会让一帮高智商儿童聚集在一起,前往各大博物馆,科技馆,天文馆等地方开拓眼界,接受超前教导。   并且,经由名校教授切身辅导,从音乐,绘画,英语,法语,体育,剑术,跆拳道等全方位提升孩子们的各项能力。   参加年龄从三岁到七岁,因为训练的方方面面实在太繁琐复杂,所以对孩子们的智商和自理能力,学习能力等要求极高。   如果儿童本身硬件不达标,有钱都塞不进去。   这次夏令营活动是由某集团赞助的,带有慈善性质,所以报名费不高,也就商初时两个月工资而已,剩余部分会由某集团补贴。   老师告诉萝卜,他被选中后,萝卜连考虑都没有,直接拒绝。   他很清楚自己家里的条件,高昂的报名费不是商初时负担得起的。   有这笔钱,不如给爸爸和胖丁买点好吃的。   尤其是商初时,瘦弱憔悴,病痛很多,应该多吃些有营养的东西。   萝卜把钱塞回商初时手里,再跳下床。   “我不去,我害怕,我都不认识那些人。”他找了个借口,以免被商初时看出来。   商初时捏着钱,抓抓后脑勺,等萝卜出去后,才拨通幼儿园老师的电话。   磨磨蹭蹭地起床后,商初时来到客厅里。   萝卜把热好的豆浆跟油条端上桌,胖丁在地上玩积木,鼻涕流得老长。   “快来吃饭,生活作息一点不规律。”萝卜语气严厉,“都快十一点了,你是打算直接吃午饭吗,爸爸?”   商初时无奈透顶,“别,您是我爸爸,我叫您爸爸行吗?”   小胖丁抬起头来,朝两人咯咯地笑,“那哥哥就是胖丁的爷爷啦。”   他想了想,可爱的小脸蛋皱巴巴的,满眼不解,“那哥哥到底是哥哥,还是爷爷呢?为什么又是哥哥,又是爷爷呢?”   商初时:“……”   所以,为什么萝卜可以去夏令营,而胖丁只能在家里玩积木?   除了年龄,胖丁全方位的不符合夏令营选拔条件。   商初时埋头吃早饭,萝卜则跟胖丁一起玩积木。   看着他们,商初时吃饭的动作越来越慢。   他想起池霆,努力忽视的不安再度涌上心头。   哪怕快四年没见,他也忘不了池霆的长相。   因为这两个宝宝,简直就是池霆的精致迷你版,呈等比例缩小,五官跟脸部轮廓,跟池霆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一看到他们,池霆的模样,就会自动在商初时脑海里显现。   而同样,如果池霆看到这两个孩子,又会不会产生什么想法?   更或者,弄清缘由后,从他手里,把宝贝们夺走?   这种可怕的后果,无论如何,商初时都接受不了。   离职是必然的事情,但商初时好不容易在帝都站稳脚跟,这里的医疗和教育水平都是最高的,也有朋友可以帮衬。   一旦离开,他都不知道该去哪。   现在是七月份,到暑期夏令营结束,还有两个多月。   这段时间里,商初时可以一边打零工,一边安排好新的居住地。   他也相信,池霆不是毫无风度的人,过了四年之久,还要对他穷追猛打,狠狠报复。? 第十一章 池董他非要缠上来   接到财务部电话的时候,商初时整个人跳了起来。   “什么,我没被裁?是不是名单弄错了?”   小赵耳朵快被他震聋了,“真没有,我骗你有好处吗?”   商初时绝望了,苦苦哀求,“我主动辞职行吗?”   小赵不解,“为什么,你嫌工资涨得不够高吗?”   “涨工资?”   “对啊,老板可大气了!”   新老板真不是一般的财大气粗,直接给留下的员工们发了半年“年中奖”,工资普通上调百分之三十。   眼下,员工们不忐忑了,全都挽起袖子,恨不得下一秒就是周一,热情洋溢地替老板卖命去。   商初时也被“年中奖”和涨工资给弄得很犹豫。   他以前就知道,池霆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对旗下员工恩威并施,严格归严格,报酬绝对不少。   他的盛世集团在业内是出了名的福利高待遇好,逢年过节红包礼品不断,年终奖更是格外丰厚,虽然裁人的时候也格外不留情就是了。   商初时纠结了半天,实在舍不得半年的“年中奖”。   反正他现在也没新工作,那就在盛世娱乐里待上两个月,拿到年中奖了再跑路也来得及。   至少小心翼翼的,别去池霆面前晃悠,相信池霆大人不记小人过,不会跟他一般见识。   至于两个小家伙,他又不带去公司,不会让池霆看见。   商初时纠结了两天,等到周一,忐忑地去了盛世娱乐大楼。   工程部,因主管被开除,由原来的老同事王哥暂代。   池霆这个董事长也不在,公司事务全权交由总裁代理。   得知消息后,商初时狠狠松了口气。   王哥开完会回来,说,“那新设计总监是个外国佬,说话纯英文,我特么全程就听懂一个thanks,给我整得one愣one愣的。”   他说完,又对商初时说,“对了,商明,人事部那边叫你去一趟。”   商初时正埋头工作,闻言心跳漏了一拍,“什么事啊王哥?”   王哥说,“正常人事调动,你被调去艺人经纪部了。”   商初时:“……”   他现在是工程部,俗称打杂的,工资不算高,但胜在能负责酒宴这方面的事,遇到领导高兴,给点小费,油水厚厚的。   然而现在,他被调去了艺人经纪部。   工资是高了,跟盛世娱乐各艺人,甚至董事长也更近了。   其他同事纷纷发出羡慕的嘘声,商初时却毫无笑意,神情僵硬得彻底。   人事部那边催了好几次,他才磨磨蹭蹭地,木着脸把工位搬到经纪部去。   新官上任三把火,整个公司都因人事变动而忙碌。   商初时也暂且撇下心中不安,忙碌一个上午,等到十二点才被闹钟惊了一下。   他走到隔间去,拨通家里座机。   “宝贝,中午去楼下面馆吃面,不要跟陌生人走,吃晚饭乖乖回家,把门锁好……”   幼儿园放得早,七月中旬就已经是暑假。   在夏令营活动开始前,两个宝贝每天去外面吃饭,商初时担心他们玩过头了不记得时间,要打电话回去催。   挂断电话,商初时一转身,见池霆站在隔间入口,淡定从容地看着他。   “池……”商初时如鲠在喉,张张嘴,只发出一个音节,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池霆比四年前更成熟稳重,西装革履,气质儒雅,有成功人士自带的上位者威严气场,也不失温润体贴的绅士风度。   只冰冷的眼神里,还藏着和以前一模一样的锐利锋芒,让商初时相信,他其实还是那个睚眦必报,隐忍阴狠的,蛰伏在黑夜里的凶猛野兽。   而四年的时间,让商初时变化太大了。   他毫无几年前作为商家大少的气场,变得小心翼翼,畏手畏脚,走路时连头都不敢抬,一看就是被生活磋磨过的社畜。   堵在门口,池霆双臂环胸,微笑着说,“商少老了。”   商初时心中苦涩,脸上不动声色,笑得灿烂,“不敢当您一声‘商少’,毕竟二十多岁的人了,谁还能跟十八岁比,您说是吧?”   他毕竟生了两个孩子,没日没夜地换尿布喂奶,还要为生计操劳,孩子们出生三年以来,他愣是没睡过一个完整的觉。   要不是给自己生了个能生活自理的爹,商初时早就因产后抑郁投河去了。   就这种状态,他没老得像老爷爷都不错了,只眼角多了几道皱纹,神情过于憔悴而已。   商初时不敢多待,缩着肩膀就想回工位上去,然而池霆老神在在地挡在那,没有要让开的意思。   “池董,您是要进,还是要出?”商初时更加惶恐地低下头,“您要是想进去,我帮您把门关上?”   池霆低头打量他,目露探究,和藏不住的嫌恶。   “商少以前是个粗鲁暴躁的人,四年而已,倒成了现在这样一副油嘴滑舌的嘴脸。我很好奇,商少是经历了什么,才把一身傲骨磨得连棱角都没了?”   池霆说话慢条斯理的,很优雅矜贵,好像永远不疾不徐,一切尽在把握中。   商初时脸上风轻云淡,顺着池霆的话说下去,“是是,我这种人,就是粗鲁惹人嫌。不油嘴滑舌,怎么讨人喜欢?”   池霆眯着眼睛看他,突然进来,反手将门关上。   “池董!”   商初时脸色微变,刚想上去将门打开,然而池霆猛然压了下来,哐的一声将他抵在门上。   池霆身形高大精壮,比178cm的商初时还要高一个头,而且肩宽背阔,把商初时衬得有些娇小。   在池霆这里,商初时半点抵抗能力都没有,无论肌肉还是骨架,他就没有一样能比得过练过截拳道的池霆。   将人压住后,池霆凑近商初时耳边,恶意地含住他耳垂。   “我结婚了,池董!”商初时像触电一样撇过头,舔舔嘴唇,硬着头皮说,“我连孩子都有了,而且是两个。我跟我老婆感情很好,我们……嗯。”   话音未落,商初时的语调变得嘶哑缠绵,莫名妩媚娇艳。   池霆的压紧了他,像曾经无数次做的那样。   商初时多年没有过这样的生活,这会一被昔日爱慕的男人压着,身体立即起了反应。   然而下一句,池霆的话就让如坠冰窖,欲火霎时熄灭。   “你老婆知道,你最喜欢被男人压在底下,浪荡求欢,淫叫不断吗?”? 第十二章 不要脸有不要脸的活法   商初时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男人。   即便生了孩子,他的一切还是跟男人一样,没有改变什么。   当池霆这么质疑他的时候,他真的又疲惫又难受,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只感到无尽悲哀。   是他主动招惹池霆的,落到这局面,他是咎由自取。   池霆感到他的低落,并不泄气,冷笑着加重力道。   没人比他更了解商初时,曾经在床上,他跟商初时翻滚了无数次,怎么让商初时兴奋起来,他得心应手。   他一边戏弄,一边调笑,恶意问,“这玩意,对着女人真硬得起来?”   “池霆!”商初时终于红了眼,腰肢使劲扭动,想从池霆怀里挣脱,却适得其反,只给池霆提供便利。   不管他怎么挣扎,都无法从池霆手里逃开。   没几分钟,商初时紧紧拽着池霆的衣襟,站都站不稳。   他眼圈泛红,泪光朦胧,撇过头不愿意看池霆的脸。   池霆慢条斯理地抽出纸巾,擦拭了手上的东西,继而冷笑。   “看来商少夫妻生活不和谐,稍微弄一弄,就泄成了这样。”   商初时还没从余韵中回过味来,没了池霆揽腰支撑,他的背死死抵着门,才没让自己滑坐到地上。   等脑子清醒一点,他哆哆嗦嗦地整理好裤子,朝池霆摊手,“一千块。”   池霆淡定的表情有一丝皲裂,“……什么?”   “钱,我让池董这么爽,池董打算白嫖吗?”爽到头皮发麻的商初时翻脸无情,理不直气壮,“也就一千块,对池董来说不过一顿饭钱,但是可以安慰我遭猥亵的心灵。”   池霆沉默半晌,中肯评价,“你跟以前一样不要脸。”   三分钟,一千块,他做生意都没这么赚。   商初时梗着脖子,咬牙说,“池董要搞清楚,我比以前不要脸多了。”   池霆彻底无语,开门出去,留下一句话,“财务会发你奖金里。”   商初时这才羞涩起来,“不好吧,总觉得这奖金不干净。”   池霆:“……”   把池霆气走以后,商初时霎时脱力,背抵着墙滑坐到地上。   眼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湿湿的,他随手一抹,手上全是泪花。   心脏又开始绞痛,他的呼吸也跟着乱了节奏。   他什么都不敢去想,四年前的事,父母的事,池霆的事,一旦想起什么,心里会难受得像是被重石狠狠砸了一样。   他努力回忆两个孩子天真烂漫的笑容,过了好一会,绞痛才慢慢散去,但浑身已经被汗水湿透。   一天工作很快过去,快下班的时候,商初时跑公司食堂后面去,从打饭的阿姨手中拿剩饭剩菜。   这些饭菜是干净的,只是中午没卖完,通常是食堂员工们分回家去分着吃,要不然就全部倒掉。   商初时初入公司得知这件事后,红着脸去向大爷大妈讨要一份。   起先大爷大妈们都很瞧不起他,说他年纪轻轻这么没羞没臊,不想着去升职涨工资,老想四处占便宜。   后来,大家都知道他没爸没妈,独自带两个娃在帝都打拼,并脑补他老婆跟人跑了,一个个同情不已,怜悯万分。   在那以后,大爷大妈们每天都会给他留一份饭菜,要是有大鱼大肉,也优先给他供应。   人至贱则无敌,在帝都无依无靠的,要带两个娃生存,不厚着脸皮行不通。   “新董事长来了以后,食堂补贴力度加大,新套餐特别实惠,十块钱又是鱼又是肉,还有酸奶跟虾,你说董事长是不是很好?”   大妈一边夸赞,一边往餐盒里放上两条炸鱼跟几块红烧肉,还有些素菜,以及一盒酸奶。   “阿姨,您多给一盒。”商初时软着嗓子撒娇,“这酸奶可贵了,我都舍不得买。”   大妈嗔了一句,“知道贵还叫我多给,你拿钱来?”   “阿姨,我家里俩小孩呢。只有一盒酸奶,他俩不得打得破头破血流的?”商初时羞涩地说。   大妈看他瘦得只剩一层皮的凹陷脸颊,心肠一软,索性给放了四五盒酸奶。   她絮絮叨叨地打包好,又说,“别谢我,要谢就谢新董事长,要不是老板大方,你想都别想。”   商初时尴尬地笑,心里苦涩。   池霆真的是个好老板,这点毋庸置疑。   他是受过苦的人,年少那会家庭遭遇变故,流落在外,吃过亏,挨过打,越发隐忍蛰伏,才换来如今的身份地位。   曾经,商初时很心疼他,总想帮他做点什么,可惜自己性格粗鲁野蛮,不知道怎么表达,反而刺痛了池霆的自尊心。   如今池霆对商初时的折磨和报复,商初时虽然懊恼,可是没法去怪罪池霆。   他们之间,一开始就有太多问题横亘其中,解释不清,琢磨不透。   因调去新部门,商初时有很多东西要学,忙到全公司都下班了,他才收拾走人。   在大楼外的阶梯上坐下,商初时拿出饭盒,狼吞虎咽。   这个点回去,孩子们都睡了,他再乒乒乓乓地热饭吃,萝卜容易惊醒。   小孩子晚上要睡得好,以后才能长得高高的。   公司附近只有两个保安在站岗,路灯下,商初时刚吃了几口,池霆的车就在他面前停下。   摇下车窗,男人冷硬刚毅的侧脸在路灯笼罩之下,说不清的晦暗不明。   “商少,顺路?”池霆看起来心情不错,嘴角微勾。   商初时嘴里塞了满满的饭菜,唇上油光亮晶晶的,格外滑稽又可怜。   被刺池霆注视着,商初时一时失措,吞也不是吐也不是,狼狈不堪。   他脑子里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当着池霆把满嘴饭菜吐回饭盒里,成功让池霆眯起眼睛,神情一言难尽。   他却没想到这一点,连忙站起来,点头哈腰地说,“不顺路,不顺路。池董,我住郊区,浪费您的油。”   池霆也不是真心要送他,只随便一瞄,看见他手里拎的盒饭。   那饭盒上还有公司logo,一眼就是食堂出品。   注意到池霆的视线,商初时背脊一凉,后知后觉地将双手背在后面,想将饭盒藏起来。   可惜显然已经来不及了,池霆眼里满是嘲讽,“以前的商家大少爷,现在沦落到讨剩饭的地步了?”   商初时神色尴尬,搓着手说,“还得感谢池董您加大食堂补贴,真的,我特别感谢您。”   他连连重复感谢,除此之外,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池霆很是意外,为商初时脾性的改变。   以前的商初时,被商家宠得嚣张跋扈,就跟个炸药桶一样,一句话能给他点着,方圆十里都要被爆炸波及,无人生还。   可是现在,商初时仿佛换了个灵魂,没有半点尊严可言,要多低微有多低微。   不管听到多具讽刺的话,他都不生气,只一味地低着头弯着腰,像个卑躬屈膝的奴才,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狗模样讨好别人。   本来还想逗逗他,看他气急败坏地跳脚,可他始终这么一副不咸不淡的态度,让池霆深感无趣。   连句礼貌的告别话都没有,池霆一踩油门,轰然而去。   等他走了,商初时才苦笑着摇头,坐下去继续吃冷透的盒饭。? 第十三章 实在是没有做饭的天赋   跟池霆的久别重逢,勾起了商初时记忆深处的那些不堪回忆。   夜里,他睡得很不安稳,时而梦见商哲奚晕倒在血泊中,所有人都指责辱骂他,说他狼心狗肺,阴狠歹毒。   时而,他梦见自己挺着大肚子,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们喊“怪物” “怪胎” “人妖”等,一个个都来踢打他的肚子。   他梦见当他东躲西藏,被房东追债,被小混混找茬,鼓起勇气去找池霆后,却看池霆跟一个大美人站在一起。   池霆用前所未有的温柔目光注视那人,轻轻摘掉那人头上的落叶,神情眷恋柔和。   两人都无比亮眼,像是一副岁月静好的画卷,旁人格格不入。   梦境交织反复,让人难以安眠。   早上五点,商初时就冷汗淋漓地醒来。   窗外漆黑一片,小区里昏暗的路灯发出黯淡的光芒,吸引一群飞蛾扑簌簌地绕着转圈圈。   商初时扭开台灯,坐在床头,心脏跳得极快。   他坐了一会,从床底下抽出一个纸箱,找到用红布包裹起来的首饰盒子。   盒子里,静静躺着两枚尺寸不一,款式一致的男款婚戒。   商初时取出其中一枚,往左手无名指套了套,然而曾经量身打造的戒指,卡在扭曲变形的指关节上,再也戴不下去。   他摩挲着肿大错位的关节,不由苦笑。   四年前,商老爷子的寿宴上,他不小心弄掉戒指。   去捡的时候,不知道被谁踩断了指骨,事后也没钱医治,只能等自动愈合。   其他手指伤势较轻,唯独无名指,情况最为严重,历经长时间的自然愈合后,成了如今这副跟老树疙瘩一样丑陋的模样。   他已经戴不上漂亮的婚戒了,人也憔悴沧桑,只留下一身病痛,没有任何昔日“商初时”痕迹。   连曾经引以为傲的家世和长相,都在因果报应里,该还的还,该老的老。   现在的他,有什么资格去尝试,再一次戴上戒指?   外面起风,玻璃窗被哐当哐当地砸,让商初时想起,他生两个孩子的时候。   那是个大雪纷飞的隆冬,积雪压垮了诊所附近的电线杆。   商初时躺在冰冷的床上,因为停电,小诊所里没有暖气空调,冷得刺骨。   空气太干燥,吸进鼻腔里的冷风冻结了鼻黏膜,毛细血管因此破裂,流出粉红的血水。   喉咙和肺被冷空气占领,更是难受到极点,加上寒冷的胁迫,让他浑身没了知觉,直到阵痛开始。   那是他从没尝过的剧痛,被踩断手指的时候没有,被活生生打脱视网膜的时候没有,从池霆看不见的地方仓皇逃离时也没有,就像是电锯在身体里嗤嗤地搅动,痛得连呼吸都数次停止。   他一度以为自己要死了,但可能是老天爷觉得给他的惩罚还不够,让他在剧痛的折磨中,发出一声比一声嘶哑凄厉的惨叫,历经二十几个小时的阵痛,才在濒死的边缘生下两个孩子。   当朋友把孩子洗干净,包起来放到他枕边时,他连看都不敢看一眼,唯恐会因血脉的牵连,无法克制涌动如泉的思念,哀伤到无法支撑下去。   可是,那个时候连回想一下都觉得痛到无法呼吸的人,如今活生生站在面前,他却平静了许多,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歇斯底里。   可能,是因为,他贫瘠匮乏的生命里,有了新的寄托。   新的一天来临,早上商初时振作精神,趁醒得早,去给宝贝们做早饭。   冰箱里食材不多,就两袋速冻汤圆跟昨天带回来的酸奶。   他很快做好饭,再去把两个孩子叫起来。   一岁半起,萝卜就能在闹钟响起后,自行起床穿衣,洗脸刷牙,全程不需要商初时协助。   两岁半,他就认清了人民币的面值,摸清了购买力,甚至能算出,一根油条两块钱,买四根要给八块,如果给了摊主十块,对方要找他两块。   每当商初时不准备早饭的时候,就是萝卜去楼下大妈那买早点,期间对任何人的搭讪和攀谈都熟视无睹。   所以不怪商初时觉得,他身体里住了个穿越而来的老干部灵魂。   对此,萝卜曾说,“您少看点穿越小说,那玩意伤智力。”   商初时跪服。   虽然是暑假,但商初时觉得,孩子们从小就不该养成睡懒觉的习惯,而且还在生长期间,吃早饭才能保证身体健康。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家里人除了他,都必须在七点前起床。   对此,萝卜又曾说,“您这么狗,是良心被狗吃了吗?”   把萝卜揍得哇哇大叫后,商初时受伤的小心灵才得到少许纾解。   把孩子们拎起来,商初时自豪地端上父子三人的早餐:各一碗汤圆,一盒酸奶。   面对早餐,萝卜沉默了。   商初时的基因谱可能天生跟别人不同,其中大概有一列特别诡异的基因序列,是让他哪怕锤炼千百次,也不记得,不管煮饭炒菜还是下面条,都不能把油盐酱醋糖全部倒进锅里一起搅拌。   就比方眼前的这碗红糖汤圆里,有散发出生油味的菜籽油,醋,酱油,白糖,耗油,料酒,辣椒,花椒……   凡是橱柜里有的调味料,商初时无比大气地全放了一遍。   他还很惋惜地说,“我刚看冰箱里没蛋了,要不然敲个蛋进去搅成蛋花,肯定更美味。”   萝卜成熟地推开碗,“爸,别,亲生的。”   胖丁大清早被叫醒,还迷迷糊糊的,舀了一个汤圆进嘴里,还没嚼下去,就被满嘴怪味弄得痛哭不已。   他都不明白,自己是被酸哭的,还是被辣哭的,小小年纪的他,不会知道,一碗红糖汤圆里,有人间百态。   萝卜驾轻就熟地把弟弟拉到卫生间去漱口,一边教训,“让你不长记性,爸爸做的东西能吃吗?他连奶粉都要用辣椒油泡,你都喝吐多少次了?”   过后,他拿了一盒没被商初时荼毒的酸奶,喂到弟弟嘴里,成功阻止胖丁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嚎。   把一锅报废的汤圆倒进垃圾桶里时,商初时依然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他的基因里,明明白白写着:放,使劲放!调味料越多越好吃!   所以,不管萝卜怎么叮嘱,该怎么来还是怎么来,下次的黑暗料理一定比这次更惊艳。? 第十四章 当红影帝宋昀   大清早,商初时刚到办公室,就听同事们,盛世娱乐刚签约了两个新人。   一个是新晋影帝宋昀,此人出道四年,以顶尖的美貌和精湛的演技迅速爬到顶流位置,如今是炙手可热的当红演员。   乍一听到宋昀的名字,商初时手一抖,豆浆洒了一地。   主管神秘地聊八卦,“你们知道吗,新董事长之所以收购飞天娱乐,就是因为有人想潜规则宋昀!老板心想,与其让宋昀在别人旗下受委屈,不如自己开个娱乐公司,全公司给宋昀服务!”   “天哪,好浪漫哦。”一女同事双手捧脸,花痴得不行。   大家都在讨论池霆跟宋昀的关系,只有商初时机械地擦拭地上豆浆,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同事见他闷不吭声的,撞了他一下,“商明,你怎么不发表感言?”   商初时张张嘴,又沉默下来,继续埋头擦豆浆。   另一同事见状,不屑地撇过头去。   这人就是这么讨厌,又穷酸又小气,还不喜欢跟人说话,高傲得不行。   商初时没理会旁人对他的看法,只在回忆记忆里有关宋昀的事情。   十几年前,池霆家里出了变故,到商家来由商老爷子代为照看。   跟池霆一起来的,就有宋昀。   宋昀跟商初时同龄,那会胆子小得可怜,跟谁说话都像猫儿似的,不敢抬头看人,始终躲在池霆身后。   偏偏商初时这个小霸王对池霆很有好感,总是看不惯黏在池霆身边的宋昀,所以明里暗里,没少欺负人。   他那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混蛋,把宋昀衣服剪成条塞马桶,往宋昀书包里装玩具蛇,把宋昀吓得半死。   他欺负池霆的时候,池霆视若无睹,从不跟他一般计较,但是一旦他欺负宋昀,池霆就会跳出来维护宋昀,对他疾言厉色,警告他不许胡来。   混蛋就是混蛋,池霆越生气,商初时就越得意,总觉得他能挑起池霆的愤怒,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   所以,他越来越猖狂地欺负宋昀。   两人同班,他在临上课前把宋昀的书包丢进卫生间,在宋昀上交作业后,偷偷溜进办公室,把宋昀的作业换成白纸。   宋昀寄人篱下,卑微得很,从来不会去向商老爷子等人告状,只有池霆得知后,会跟商初时打架。   池霆本来就年长商初时几岁,每每压住商初时,愤怒地给他一顿拳头吃,打得他鼻青脸肿,鼻血横流。   商初时打又打不过,可是年少时自尊心和嫉妒心作祟,池霆越为了宋昀凶他,他就越不服气,死命的折腾宋昀。   到后来,经常是他俩打架,宋昀遭殃。   他那会真是个极其恶劣的人,丝毫不明白,自己的行为会给宋昀造成多大伤害。   他只想通过这种手段,让池霆多看他一眼,多跟他玩,不要老是待在树荫下看书,或者跟宋昀一起弹钢琴。   他以为,世界上所有人,都应该像爷爷和父母,以及姑姑那样,深深爱着他。   而他喜欢的人,也绝对不许去喜欢别人。   幸好,现在遭报应了。   他被商家扫地出门后,挺着肚子,作为一个不被社会接纳的怪物,到处流浪,东躲西藏,甚至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摒弃自尊,去垃圾场里翻找吃的。   反观宋昀,却终于迎来曙光,在娱乐圈闯荡出一片天地,人人称羡。   商初时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又听同事们提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就那个资源咖商哲奚?我的吗,老板疯了吗,签那个花瓶?”   “别,说他是花瓶都委屈花瓶了。至少花瓶长得好看,商哲奚不说丑,但在娱乐圈里真算不上能看。”   “我是听说,池董的爷爷跟商家那个首富老爷子是至交,反正两家很久以前就挺亲近的。可能是看在这层关系上,池董才签商哲奚的吧。”   一群人正叽叽喳喳地讨论,商初时脸色煞白,耳朵里嗡嗡地响。   商哲奚?   池霆还签了商哲奚?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快到中午的时候,确切消息传出,盛世娱乐的确签了宋昀和商哲奚,宋昀跟他经纪人还来了公司,正在董事长办公室里。   全公司都在讨论,宋昀跟池霆什么关系。   看池霆为了宋昀,直接收购一家公司的壮举,可见在池霆心中,宋昀的分量有多重。   如今同性婚姻合法,就算明天传出两人要结婚的消息,全公司也只会笑呵呵地送上祝福。   饭点过了很久,其他人都开始睡午觉了,商初时在肚子咕噜噜地抗议后,才从龟缩的工位后头,蹑手蹑脚地去食堂。   他很怕会遇上宋昀,即便知道,宋昀不会为了以前的事找他麻烦,可在犯下那么多过错后,他终究无法面对宋昀。   尤其是,对方光鲜亮丽,是拥有万千粉丝的明艳大明星,而自己穿着几十块钱,洗得掉色的劣质地摊货,为了几块钱抠抠搜搜地食堂讨要剩饭。   狼狈的对比之下,他再舍弃了自尊心,也难以抬起头来。   走廊里空无一人,商初时刚放心大胆地迈出第一步,就听身后有道温柔的男声传来。   “我听池霆说,你也在这家公司上班,本来想见见你,但又担心打扰你,所以没主动过来。没想到,还是偶然之下碰面了。”   商初时浑身一僵,反射性埋头,大步往前走,身后的人却喊出声,“商少……初时,商,那个,初,初……小时……商先生?”   宋昀纠结了半天,结结巴巴喊了几个名字,都没想好,到底该怎么称呼商初时。   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太过体贴,温柔得让人无所适从。   商初时抱紧饭盒,收拾好惊慌的神情,转过身去,却满脸难堪,“宋大明星,您好啊。”   宋昀很温柔的笑,“你总算不跑了,要是必须来追你,我肯定追不上。”   宋昀刚出电梯,身后还跟着经纪人。   跟四年前最后一次相见比,现在的宋昀更加漂亮而柔和,身姿挺拔修长,气质绝佳,不愧是光芒万丈的大明星,明艳得惊人。   他从小就很漂亮,那会有种雌雄莫辨的中性美,有时候即便是小霸王商初时,面对他那张过分好看的脸,都会悄悄脸红。   长大后,这份光芒万丈的美貌升级了几个版本,是光看一眼,都要炫目许久的程度。   相较之下,商初时是如此局促落魄,黯淡无光。? 第十五章 和商家人久别重逢   久违地碰面,宋昀主动请商初时去高档餐厅吃饭。   当西餐送上桌时,商初时拿着刀叉,一时间无所适从。   自打离开商家,以“商明”这个名字立足,商初时就没能踏入过这么奢华的餐厅,甚至没能吃上一顿像样的饭菜。   偏偏,请他吃饭的人,是他曾经最讨厌,最看不起的宋昀。   宋昀坐在餐桌对面,笑着说,“不知道这家餐厅怎么样,我是第一次来。要是不合你口味,我们以后换一家,小……那个,商先生?”   他比商初时大一点,叫“时哥”没道理,“弟弟”又太白莲绿茶的感觉,“小时”更是莫名亲近,让人觉得心怀不轨。   商初时满脸尴尬,叉子把一朵西兰花叉成了碎渣,“您叫我一声商明就行了,现在我叫商明,身份证上都改了。”   商初时的事,宋昀知道大半,自然也听说了商家除名的事情。   “那就叫你小商吧,你叫我小宋或者昀哥都可以。”宋昀笑起来时,眼睛像月牙一样,很是漂亮。   同样是历经苦难,跟池霆这个恶劣的人不同,宋昀骨子里就是温柔的,像一阵春风,温暖人心。   他是真的温文儒雅,这一点,商初时以前就明白。   不怪池霆喜欢宋昀,这种干净温润的人,放在谁心里,都是要好生珍视的宝贝。   西餐很美味,但商初时名同嚼蜡。   宋昀也不是个话多的人,连闲聊的话都说不出来,以致于气氛莫名尴尬。   有几个女生看见宋昀,辨认过后很激动地上来要签名,宋昀微笑着给她们签下。   如今的宋昀光芒万丈,走到哪都是人群中的焦点。   反观商初时,灰头土脸,穷酸土气,穿着不合身的掉色衣服,头发也乱糟糟的,整个人透露出一种局促的小家子气。   风水轮流转,转得商初时无地自容。   饭没吃完,微博上称,宋昀在这家餐厅吃饭,吸引很多粉丝来围观,甚至造成了交通拥堵。   为了躲开粉丝,只能尽快回盛世娱乐大楼去。   正是午休时间,大部分人都在休息,等电梯的时候,商初时终于说出在心中积压已久的歉疚。   “对不起……小时候,那么欺负你。”他垂着头,盯着自己的脚尖,面色臊红。   只有自己经历过被欺负的苦,才会反思曾经的行为有多恶劣。   宋昀深深地说,“你那会可是个小混蛋,把我欺负惨了。你放我书包里那条玩具蛇真的很逼真,我有时候拍戏用到蛇的道具,都会想,太假了,还不如你用来吓唬我的那个像蛇。”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商初时知道自己给宋昀造成了很深的心理阴影,可是现在的他,除了口头道歉,真的没法向宋昀补偿什么。   宋昀的笑容和煦如春风,“说真的,那会挺怕你的,也会委屈,心想你怎么总是找我麻烦。不过现在没关系了,如果是现在的你,一定不会像那个时候那样欺负我,是吗?”   商初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更用力地点头。   午休时间很快过去,同事们一一打起精神,开始下午的忙碌。   商初时才刚调过来,具体工作还在安排中,也有很多东西需要学。   正好今天发“年中奖”,财务部的小赵专程跑了一趟经济部,一进门就大喊,“商明,为什么董事长办公室会打电话吩咐,要多给你一千块?”   霎时,全部门的人都刷刷地望向商初时,那灼热而饱含探究的目光,差点把商初时盯出满身窟窿来。   商初时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还得找个理由搪塞过去。   总不能说,因为池董让他爽了,所以他厚颜无耻,反过来要求池董给他钱?   “商明,你说话呀,池董跟你什么关系?”小赵跟商明同时期进公司,两人关系不错,说起话来无所顾忌。   商明啪啪地敲键盘,脑子里飞速转动,“之前我不是负责给池董办接风宴吗,不小心把他西装弄脏了,我偷偷赔了一千块。池董知道后,可能就让财务还给我了。”   小赵信以为真,一副佩服神色,“我觉得池董真是大好人,是吧?”   前排座上一经纪人助理噘着嘴,讽刺地说,“弄脏池董的衣服才给一千块?穷酸就是穷酸,这点钱污了池董的眼睛。”   “给您一个机会,您把房子卖了,全部赔进去,行不?”商初时笑眯眯地说。   办公室里的人都没有兴趣了,各自做手头上的事。   商初时也在忙,抽空想,池霆应该不会在盛世娱乐多待。   盛世集团是百年老企业,名下涉及证券公司,珠宝公司,房地产,传媒业等,池霆作为实际执行总裁,就算不用在国外总部坐镇,也得在各公司之间来回奔波。   结果,他刚想完,董事长秘书亲自过来叫人。   “商先生,董事长请您过去一趟。”   商初时手指微颤,纠结片刻后,还是起身。   隔壁座的仁兄投来询问的视线,商初时面不改色地撒谎,“果然还是为了衣服的事情吧,池董真是个好人,还找我谈话,让我不要过意不去。”   跟在秘书身后,一直到走进办公室的刹那,商初时都是忐忑的。   短短一段路,他想了很多,比如池霆要把他千刀万剐,又比如池霆要想出新的折磨他的手段,让他像四年前那样身败名裂。   到了办公室门口,门是半掩着的,里面传出的熟悉声音,让商初时如遭五雷轰顶,浑身颤抖。   “我跟太太本来是不同意小奚在娱乐圈里玩的,毕竟我就他这么一个孩子,偌大的家业还等着他继承。但是他既然执意要当明星,那我们只好由着他。”   办公室里,商贤坐在沙发上,怜爱地摸摸身旁商哲奚的脑袋。   商哲奚面露羞涩,小声说,“谢谢爸爸,谢谢妈妈。”   司曼华浑身散发慈祥的光辉,说,“小奚就烦请你照顾了,池董。要是不把他放到你公司里,我们都放心不下。”   池霆双手交叠,置于腿上,面带微笑,“当然,我会让金牌经纪人负责商少爷的一切事务,全公司所有部门为他保驾护航。”   商哲奚道谢的时候,池霆的目光落到门外,“商明,进来。”? 第十六章 池董,大概是有毛病   池霆这人很恶劣,从四年前视频的报复,商初时就看明白了。   自那以后,无论池霆做出多恶劣的事情,商初时都不觉得有多奇怪。   只是,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时候骤然面对商家夫妇,商初时还是浑身一抖,牙关上下磕碰,无可遏制地战栗。   办公室里,司曼华三人还在想“商明”是谁,待到商初时进去后,三人都惊呆了。   “小时!”司曼华陡然站起身,震惊地看着商初时。   商初时本以为,他能够克制自己的情绪,但眼眶还是在看到司曼华的刹那变得湿润,眼前雾气弥漫,四年来积压的委屈和心酸涌上心头。   他张张嘴,一声“妈”没喊出来,就听商贤重重哼了一声,“倒是有自知之明,真没脸再用我们给的名字。”   昔日慈父的厌恶和嘲讽落在耳朵里,商初时一下惊醒过来,背过手去狠狠一掐,让自己尽快收起这副没出息的样子。   他已经不是商家少爷了,在被剥夺“商初时”这个名字后,他跟昔日父母,连一丁点情分都不再有。   他很快换上一副笑脸,上前一一打招呼,“商先生,商太太,商少爷。”   商哲奚很惶恐地站起来,结结巴巴地喊,“时,时哥,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商初时对他没什么好感,本想置之不理,但想想,自己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可以无视商哲奚的商初时。   他是商明,无父无母,无权无势,所有人都能踩他一脚的落魄穷鬼。   而商哲奚是盛世娱乐的艺人,又是商家真正的大少爷,要想对他做点什么,简直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   他连忙摆出一副恭敬的态度,点头哈腰地说,“谢谢商大少爷关心,不过不敢当您一声哥,您叫我小商就行。”   “阴阳怪气。”商贤冷哼,让商初时笑容一僵。   司曼华早已满脸是泪,她心软,好歹爱护了商初时二十年,如今见商初时畏畏缩缩,显然不知道吃了多少亏,受了多少苦,没有半点从前在她羽翼下的骄横模样。   她捂住嘴,凄声问,“怎么瘦成这样子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商初时心里一暖,正想开口,却看沙发对面的池霆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他霎时背后一凉,不明白池霆是什么意思。   这个人很高深莫测,或者说工于心计,商初时是个简单的人,任何心思在他面前都无所遁形。   另一边,司曼华絮絮叨叨地问,“小时,你过得好吗?你这一走就是四年,妈妈……”   “曼华!”商贤厉声呵斥,“这种不要脸的畜生,在他爷爷寿宴上做出那么不堪入目的事情,你还关心他做什么?”   商初时难堪不已,“商先生,那次的事真不是我做的。”   说着,他暗暗扫向池霆。   池霆悠哉地喝着咖啡,一脸与世无争,让商初时一肚子火无处撒。   商家夫妇并不知道池霆和商初时的事情,甚至,池霆没让任何人察觉,他跟商初时的关系。   商初时一直蜗居在出租房里,一旦池霆想要他,会选择在酒店做。   他没去过池霆的家,没跟池霆去过酒店以外的任何地方,就像池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比狗还听话。   更可笑的是,从头到尾,只有商初时痴心妄想,热情地规划未来,幻想池霆的人生里,一个叫“商初时”的人,会占据极重的分量。   商初时的出现,让商哲奚明显不安。   商贤夫妇也看出他的害怕,很快带他离去。   临行前,商贤还郑重地跟池霆交代,一定要照顾好商哲奚,不要让他被“小人”伤害。   商贤话里说的是谁,商初时很有自知之明,却百口莫辩。   就像四年前在剧组的时候,商哲奚一招苦肉计,成功让他众叛亲离,遍体鳞伤。   三人离开后,商初时追到走廊上,见司曼华被商贤拉着,也是一步三回头,不舍离去。   商初时张张嘴,几度欲喊出口。   他还有很多话想对司曼华说,忽略那些苦,他真的很想把两个孩子的事情告诉司曼华。   从小,商初时就被告知,他体内多了一个属于女性的器官——子宫,且因为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动手术摘除。   司曼华一直很内疚,因为她是物理学博士,怀孕初期不知道商初时的存在,在实验室受到少量辐射,所以可能导致商初时有一副畸形的身体,直到出生后才被检查出来。   商初时顶着不男不女的身份,却从不觉得自己是怪胎,因为父母一直告诉他,他们会保护他,没人敢嘲笑他。   他生完孩子,保护伞却被风刮走,成了别人的依靠。   商初时在走廊上站了很久,秘书室里,漂亮的金发女郎好奇地看他。   “商少,你看够了,就进来怎么样?”   池霆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起,商初时狠狠抹了下眼睛,转身砰的一声摔上门,那声响跟瓦斯爆炸了一眼,把金发秘书吓得跳了起来。   商初时凶恶地走进办公室,眼圈泛红,对着池霆就是一阵恶龙咆哮。   “池霆,你特么是不是有毛病?盛世集团不是有精神病院吗,没法给他们总裁留个床位是不是?”   积攒已久的怒气如火山爆发,喷涌而出,商初时才不管面前这个董事长是不是他顶头上司,要是能直接把他开除,还省了他写辞职信。   “你特么简直不是个人你知不知道?谁那么狠毒阴险,把那种东西放到我爷……老人家的寿宴上?你摸着良心说,你对得起商老爷子对你的栽培吗?你摸啊!”   商初时气狠了,又伤心又难过,眼泪啪啪地砸落到桌上,把文件打湿了一片。   池霆微微挑眉,有点诧异。   他没想到,以前那个被打断鼻梁都不流一滴眼泪的商小霸王,这会居然哭鼻子了。   他抽出纸巾递过去,“擦擦,鼻涕落我桌上了。”   商初时瞪了他一眼,抢过纸巾盒,哗啦啦地抽出一大叠纸巾,胡乱往脸上鼻子上擦,还时不时控制不住地抽噎。   “那件事的确不是我做的,不过视频是我拍摄的。”池霆双手交扣,似笑非笑地说,“不知道是谁黑了我的电脑,拿走视频,还在你爷爷,哦不,是商老爷子的寿宴上播放。”   他很愉悦地说,“比起怨恨我,你更应该想想,是谁这么手眼通天,不但能从我这偷走视频,还能黑了你们商家的网络服务系统,针对你做出那种事。”   商初时抽纸巾的动作一顿,随即泄愤一样刷刷地狂抽了一大堆纸巾,揉成一团。   “那你背着我拍摄那种视频,不是为了做同样的事情吗?”   池霆很痛快地承认,“没错,对方只是抢在我前面。视频没有欣赏的美感,用来报复你,是它最大的价值。”   商初时无语至极。   这人简直有毛病!? 第十七章 你最喜欢的游戏   好男不跟SB斗,商初时努力说服自己,千万别以卵击石。   哪怕池霆把他从顶楼推下去,也能扭曲事实,说成是他想不开要自裁。   “当初年纪小不懂事,我承认,我的确做了不少对不起你和……宋昀的事,”商初时咽了下唾沫,艰难地说,“但是您看,我已经遭报应了。我现在活得连条狗都不如。您何必跟一条狗一般见识,是吧?”   他双手背在身后,下意识地摸摸左手丑陋的关节。   这里,一直在提醒他,四年前的满心期待,是如何在顷刻之间,变成粉身碎骨的报复和折磨。   他失了神,池霆却不知何时绕到他身前来,暧昧地勾住他的腰,大拇指隔着菲薄的T恤,有意无意地摩挲他的皮肤。   以前做的时候,池霆就很喜欢商初时的腰,比任何地方都喜欢。   扣住商初时的腰时,商初时会叫得格外嘶哑大声,浪得惊人。   商初时的腰柔韧而纤细,皮肤光滑细腻,并且只有薄薄的一层肌肉,没有多余脂肪,肚皮很容易凸起形状。   每每那时,池霆总要笑话他,像个身娇体弱的女人,然后商初时会因为过于羞窘,颤抖不已。   时隔四年,再一次将人搂入怀中,两人的心境都已截然不同。   “商少,人要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买单,不是简单一句‘报应’就能一笔勾销的。你有今天,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而我的报复,才刚刚开始。”   商初时身体一抖,咬了咬牙,难堪地闭上眼睛,“池董,要怎么样才肯给条活路?”   池霆扣住他的下巴,饶有兴趣地说,“或者,我们可以玩个游戏。”   商初时有种不祥的预感,“什么游戏?”   “商少爷最喜欢的捉迷藏,谁输了,就给另一个人当牛做马,不能反抗,好不好?”   池霆嘴角含笑,神情却阴冷万分。   商初时紧闭着眼,几度张嘴,都没能说出一个字。   捉迷藏很简单,不过规则很可笑。   通常,是他用来欺负宋昀,以引诱池霆的法子。   他逼迫宋昀同意跟他玩游戏,在宫殿一样的别墅里,让宋昀藏起来,他去找。   半小时内找到了,宋昀就要给他当小弟,任他差遣。   池霆看不过去,会来代替宋昀玩游戏。   别墅大得离谱,并不好找,但当池霆藏起来后,商初时会动用整座别墅的监控和安保队伍,地毯式搜索。   不到五分钟,池霆就成了他的囊中物。   现在的规则显然也是一样,哪怕商初时藏到任何角落,只要没离开帝都,池霆动动手指就能把他找出来。   商初时今天受的打击已经够多了,疲惫不堪,语带哽咽,“池少,有心要玩我?”   他以前真的是个混蛋,可是混蛋已经在赎罪了,像个过街老鼠一样,缩在下水道里不见天日,乞讨过,流浪过,动过寻死的念头。   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这些人,要怎么样才能放过他?   商初时像是被刀子生生剜去了一块肉,心里又累又疼,脸上冷汗涔涔,几乎要站立不稳。   他这副虚弱的模样不是装出来的,池霆面色微寒,莫名不耐烦,“用商少最喜欢的游戏来招待商少,这怎么叫‘玩’?”   池霆抚上商初时瘦削的脸部轮廓,一字一顿,咬牙切齿,却又故作轻松地控诉商初时的恶行。   “给你当牛做马的时候,我可是吃了不少苦头。吃你赏的剩饭,睡你赏的狗窝,陪你玩那些无聊透顶的游戏。”   回忆起当初那些不堪其辱的日子,池霆是真的想把商初时碎尸万段。   “那个时候,我求你放过我们,你同意了吗?”   商初时艰难地说,“我……”   池霆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冷笑着扣住他的后脑勺。   “商少高高在上,那会一定没想到,会有今天?”   池霆手劲很大,几乎把他头骨捏碎。   商初时浑身都在哆嗦,不敢看池霆一眼。   他果然不应该待在这里,就像四年前那样,有多远逃多远,再也不要跟这帮人有半点瓜葛。   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表情,但一定特别难看,让池霆的神情一秒变得柔和。   “吓到了?”池霆声音地突然放缓了许多,低沉而嘶哑,性感得要命。   他附在商初时耳边,轻声说,“我骗你的。”   商初时没有放松,浑身细胞都在排斥。   这人就是个疯子,一旦失去理智,什么都做得出来。   他不是四年前那个无牵无挂,绝望之际,撞向大货车的商初时。   他是有两个孩子要抚养,必须要活到孩子们长大的奶爸商明。   他没力气跟池霆斗,也不敢斗。   门外,金发碧眼的漂亮秘书敲敲门,“Boss,会议时间到了。”   池霆放开商初时,恢复一贯的矜贵从容。   “不要妄想从帝都逃走,你就是逃到国外,我也能用法律手段,正大光明的把你捉回来。或者你可以耐心等等,说不定我玩腻了,会对你失去兴趣。”   商初时缓了一下呼吸,从池霆身边退开。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办公室的,出门时,金发秘书迎上来,彬彬有礼地问,“你看起来脸色不大好,需要帮你叫救护车吗?”   他摇摇头,手伸进裤兜,摸摸池霆刚才塞给他的卡片。   是某国际酒店的房卡,意图很明显。   他不明白,为什么池霆想用这种方式羞辱他。   他不会天真到,觉得池霆是对他的身体念念不忘。   就像曾经,那个大雪纷飞的深夜,他一心要寻死的时候,池霆出现在他面前,仿佛一道划破黑夜的光,驱散他周身的黑暗。   然而,那不过是池霆给他编织的另一个地狱。   他给了他无尽的期望,再亲手狠狠撕碎,比任何人都要残忍。   商初时如今无时无刻不在懊悔,为什么当年要招惹池霆这样的人。   他不该在第一眼喜欢上那个落魄却傲气的少年,不该妒忌能得到少年全部关爱的宋昀,这样一来,可能就不会面临如今的局面。   商初时失神地走到卫生间,坐在马桶上,久久无法让自己振作起来。? 第十八章 打劫吧   盛世国际酒店,总统套房内。   和四年前的每一个夜晚一样,无论做得多晚,池霆从不留下,只让精疲力竭的商初时独自躺在床上,浑身像是被车轮碾过,一丝力气都没有。   那会,商初时不是没发现池霆的态度,只是强迫自己不要乱猜,以免心中隐隐的期待落空。   到如今,他终于学会,不要对池霆的任何行为抱有期待。   洁白的床铺上,商初时脱力地趴着,只腰间搭了空调被,露出大片斑驳青紫的皮肤。   再度相见后的池霆格外放纵,把商初时折腾得死去活来,几度险些晕厥。   要不是时机不对劲,商初时真的想问,您老是在哪学的龌龊癖好?   明明是个衣冠楚楚,事业有成的大集团老总,为什么床上手段那么的……   商初时忍耐住浑身不适,从地上散落的衣物里找到裤子,掏出避孕药偷偷吃下。   刚开始是有套套的,结果做得太激烈,套套破了不说,连去哪了都不知道。   商初时刚把药粒吞下去,就听池霆问,“嗓子不舒服?”   “有……”一开口,嗓子嘶哑得惊人。   商初时是干吞,药卡在肿痛的嗓子眼,不大能吞下去。   池霆整理了下腕扣,看了他一眼,转身去拿了杯水过来。   吃过药,商初时也慢慢捡起衣服穿上。   他动作不方便,跟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每动一下,牵扯到身体某处,能疼得龇牙咧嘴。   “你可以在这休息。”池霆自认为不是那么禽兽的人,要把一个“身负重伤”的人赶出去。   商初时哆哆嗦嗦地穿好裤子,咬着牙摇摇头。   除非逼不得已要出差,否则他不会把孩子们单独放在家里。   室友也不在家,没人照看孩子,他心里放心不下。   现在一点多,地铁站虽然关门了,但是可以骑单车……不,这很有难度。   商初时正思考怎么回去,突然感觉头晕目眩,鼻子里好像有东西流出。   他抬手一抹,满手的血。   池霆蹙眉,“你在流鼻血。”   “没事,偶尔会这样。”商初时抽出纸巾擦了擦,仰着头说,“池董没看见,我每天在食堂里吃的都是猪肝鸭血,流再多鼻血都能补回来。”   池霆脸色一沉,“你这是在向我卖惨讨饶?”   商初时自嘲地笑笑,“难道我卖惨,池董就会放过我了?”   “等到我心情好了,说不定看你可怜,会饶过你。”池霆整理好衣服,离开房间。   商初时也艰难而缓慢地穿好衣服,打量明亮宽敞,奢华得难以想象的房间。   想想曾经,他可以拿商家的钱肆意挥霍,在几万块一晚的豪华酒店住上十天半个月从不心疼,可是现在,连出差住个百来块的宾馆,都要想方设法找财务多报销。   盛世大酒店本来就是盛世集团名下产业,换句话说,整个连锁酒店都是池霆的。   他很快叫来客房服务,问服务生,“我在这所有花销,都记在池先生账上?”   “是的,池先生是盛世集团执行总裁,您有需要的话……呃?”   服务生面带微笑,话音未落,就看商初时抽出服务平板,刷刷地在上面点单。   “饮料方面,这些酸奶和饮料,红酒都来一箱。应该有给小客人准备的零食吧,都给我来两份,记得是两份,记在咱们池爷账上!”   商初时大手一挥,把酒店里为贵宾准备的食物饮料等全要了不少。   “对了,卫生间里的牙膏牙刷毛巾护肤品避孕套,都能带走是吧?”   服务生的笑容压根维持不住,“……是的,包含在房费……”   “真好,我全都要了,给我找个麻袋来!”   服务生:“……”   夜深人静,一辆黑色豪车从繁华的大街上驶过,开往外滩别墅区。   后座上,池霆正闭目假寐,手机发出幽淡的光,随即响起铃声。   是酒店总经理,亲自打来的。   得知商初时的“暴行”后,池霆倒是很大度,“他想要什么,都给他,安排一辆车送他回去。”   反正,他都会讨回来的。   总经理得到吩咐,立马安排去了。   身旁,同样被手机铃声吵醒的宋昀笑着说,“原来你这么晚还来剧组接我,是正好顺路?小时知道的话,会不会吃醋?”   “不顺路,”停顿一下,池霆凉声说,“至于商初时,他有什么资格吃醋?”   车子从排排槐树上穿梭而过,路灯在车里明明灭灭,映出宋昀忧郁漂亮的侧脸。   “池霆,你从来没明白过,你想要的是什么。”   车厢里,宋昀声线清冷而蛊惑,“人生没有回头路,每做一个决定,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要等到人去楼空,才追悔莫及。”   池霆冷笑一声,“我比谁都清楚,我在做什么。”   宋昀看着他,微微摇头。   一样的偏执,一样的看不清。   池霆重新闭上眼,莫名想起,商初时晚上那副狼狈沧桑的模样。   原来苦难真的能让一个人性情大变,就像没人能想到,如今卑微胆小,丝毫没有脾气的“商明”,曾经是盛气凌人,高傲得拿鼻孔看人的商家大少爷。   池霆现在倒有点好奇,四年里,商初时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会变得这么爱财如命,唯利是图,脸皮子都没了。   盛世大酒店的服务水平,商初时毫不吝惜的想给一百个小赞赞。   他弄走了总统套房里不少东西,连总经理都惊动了,但人家愣是给赔了一副笑脸,不但亲自帮他装麻袋,还派车送他直抵小区,再帮他把袋子扛上楼。   商初时心情好到爆炸,等酒店员工帮他把所有东西放在门口后,连声说了好些道谢的话,还把人送下楼。   等他喜滋滋地回来,房间门已经开了。   室友甄乐天正观察那些袋子,商初时喊,“哎,你回来了?”   “哦,”甄乐天解开其中一个袋子,见里面满满都是好东西,发出惊叹,“卧槽商明儿,你上哪打劫去了?”   “盛世大酒店,就是房子修得比宫殿还漂亮的那地方。”   商初时颇为遗憾,要不是服务生好言好语地制止,他真的能把酒店大床一起搬走。? 第十九章 小汤圆们的讨论   甄乐天,帝都土著,商初时的室友,也是曾被商初时碰瓷,然后死皮赖脸缠上了的人。   四年前,商初时走投无路,万念俱灰之下,于夜半深更,僻静无人的公路上,一头撞向迎面驶来的大货车。   开货车的就是甄乐天,恰好来南市跑长途的可怜小悲催。   小悲催当时紧急踩了刹车,但商初时还是因心力交瘁动了胎气,倒地不起。   小悲催吓得魂都掉了,跳下货车冲向商初时,将人抱起,“好汉你挺住,我送你去医院!”   商初时用尽最后的力气揪住甄乐天的衣领,凄厉地说,“别去,求你……”   话没说完,商初时晕了过去。   甄乐天并不发达的大脑飞快转动起来,慌乱三分钟后掏出了手机,“妈咪,我撞人了,但是人没死,还不让我送医院,肿么办?”   他妈咪说,“男的还是女的呀,儿?”   甄乐天糊涂了,“妈咪,这跟男女有关系吗?”   他妈咪语重心长地说,“儿啊,你个傻蛋,如果是女孩,你不就有媳妇了吗?”   甄乐天跟着激动起来,兴奋大喊,“我,我有媳妇了?我居然有媳……不对啊妈咪,这好像是个男的!”   怀里的人穿着孕妇装一样的背带裤,肚子那里明显是挺起的,而蓬头垢面之下,是一张瘦削惨白,但男性特征更明显的脸。   他纠结了很久,脑海里回想起商初时最后那句嘶哑凄厉的话,没把人送去医院,而是扛上大货车,带到帝都来。   甄乐天的妈妈在帝都有一家祖传小诊所,给商初时做了检查以后,确定他怀孕,并且严重营养不良,体弱贫血,有性命之忧。   母子两个商议一阵,决定让商初时留下,毕竟看商初时这副躲躲藏藏,不敢见光的样子,再不管他,他不知道又要撞向谁的车。   就这样,商初时精准碰瓷,带着一对双胞胎赖上了甄乐天。   甄乐天之前跑长途,今晚刚回来,本以为商初时在加班,谁知道人家抢劫去了。   两人把东西搬进客厅里,商初时先去阁楼上看过两个宝贝。   有甄乐天这个干爸在家,胖丁自不必说,蜷缩在床上睡得只小香猪,脸蛋又粉嫩又晶莹。   萝卜也安稳地睡着,小胳膊小腿舒展开来,跟藕节一样白白嫩嫩的。   两人闹出这么大动静,换成往常,萝卜早惊醒了。   客厅里,甄乐天从袋子里摸出好多东西。   肥皂,沐浴液,洗发露,牙膏,毛巾,一次性拖鞋……   这是去批发市场打劫的吗?   “我的妈,你怎么连这东西都搞回来了?”   甄乐天发出一声惊叫,从袋子底部摸出来一座卡通台灯,还是很可爱的懒羊羊。   商初时的厚脸皮上终于出现一点动人的羞涩,“可能就顺手吧。”   他对台灯还是不感兴趣的。   甄乐天严肃起来,语重心长地说,“明儿,听话,偷鸡摸狗的事咱不能干!”   商初时微微一笑,照着他屁股就是一脚,给他踹得一个趔趄。   “睡了。”说完,商初时走人。   一天之中发生了太多事,商初时累得不行,沾到枕头就睡。   然而,睡梦中,难免有些挥之不去的东西飘来飘去,让他整晚都睡不好。   隔壁房间的甄乐天听到他说梦话,还很体贴地过来瞧了眼,本想把他叫醒,谁知道反被他无意识中踢了一脚,一张娃娃脸算是废了。   早上起来,商初时脑袋昏昏沉沉的,坐在沙发上,一脸无辜,“你鼻梁怎么歪了?”   甄乐天正清点商初时带回来的“战利品”,顾不上讨论鼻梁问题,拿起一支护手霜,眼睛比电灯泡还闪闪发亮,“明儿,我才发现这是高级货!”   晚上那会灯暗,他都没发现这些护手霜啊面膜啊甚至牙膏,全都是名牌,能卖不少钱。   商初时知道他的意思,说,“你喜欢就拿一些,剩下的我要带去办公室。”   打个折,卖给女同事们,能小小赚一笔。   甄乐天吐槽,“你是掉钱眼儿里了吗,什么都能想到赚钱。”   商初时没理他,兀自洗漱去。   帝都养俩孩子,当钱能从天上掉下来吗?   卫生间里,萝卜很胖丁正在洗漱。   萝卜习惯了早起,这会神智清明,先问好,“爸爸,早。”   “爹,您也早。”商初时挤好牙膏,父子三人排排站,对着镜子刷牙。   胖丁睡眼惺忪,对着镜子没精打采地看了好一会,才突然喊,“是爸比回来啦!”   商初时不由一笑,“爸比半夜回来的,胖丁跟哥哥睡得跟小汤圆一样。”   “嘿嘿。”胖丁笑眯眯的,湿漉漉的大眼睛就像清澈的鹿眼,看着十分漂亮。   镜子里,他不知道看见了什么,突然贴近,又转头看看身旁的商初时,指着他的锁骨那一带。   “爸比,你睡觉觉的时候,把自己掐掐了吗?”   商初时也因夜里没睡好而困倦得很,闻言一愣,“啊?”   他随即瞟向镜子,果然见肩颈脖子上,有不少尚未完全消散,不堪入目的痕迹。   萝卜看了看,很笃定地说,“是被蚊子掐的!”   胖丁气呼呼地拍洗漱台,“好讨厌的蚊子,怎么可以掐爸比!”   两个孩子很认真地讨论商初时脖子上的痕迹,商初时浑身像是着火了一样,瞬间从头到脚红得如同煮熟的大虾。   池霆,混球吗你是!!!   他顾不上吐掉嘴里牙膏沫,先冲去卧室找围巾。   大夏天的当然找不到围巾,也没有女性用丝巾。   甄乐天拿着懒羊羊卡通台灯进来,“商明儿,我把这个放儿子们的阁楼……你干嘛呢?”   见商初像个手法娴熟的拉面师傅,以气吞山河的气势扯出老长一截卫生纸,刷拉拉地往脖子上绕,甄乐天的表情如同见了鬼。   “……上,上吊?”   “长针眼了。”商初时如池霆一般从容淡定,从甄乐天身旁飘过。   甄乐天:“……”   他就跑了趟长途,出去大半个月而已,室友的脑子似乎有相当程度的损伤?   发生什么事情了这是?? 第二十章 摆脱他吧   在公司呆了好几天,总体来说无事发生,池霆也没来公司,全部事务由集团总部过来的精英们在处理。   这家盛世娱乐,本就是池霆为宋昀买下来的,他本身并不在意。   商初时也松了口气,只要池霆别在他面前晃,他就觉得万事大吉。   他决定,先把两个孩子送到乡下去,就是甄乐天老妈现在住的地方。   老人家一年前刚关了诊所,目前在乡下喂鸡养猪,时常打电话来,让商初时把她俩干孙子带回去玩。   商初时打算先把俩孩子送出城区,他再想办法离职,绝对不让他们跟池霆碰面。   他不敢想象,如果池霆知道孩子们的存在,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会觉得他是畸形的怪胎吗,会觉得,孩子们由他这种人生下来,也龌龊恶心吗?   商初时无法容忍,他曾经最爱的男人,对他的孩子露出厌恶抗拒的神色。   所以,还是老死不相往来吧。   商初时正走神,部门主管来给他交代工作。   “你也知道,我们艺人经纪部,是直接为艺人服务的。商明你暂时放下手头上的工作,作为经纪人助理,先跟周哥去一趟。”   商初时没有拒绝的余地,“我知道了主管,不过周哥负责的是哪一位艺人?”   主管说,“就刚签约的那个,商哲奚商老师。”   商初时:“……”   晴天霹雳。   比起宋昀,商初时更无法面对的,无疑是商哲奚。   这个被他偷走二十年人生,作为孤儿颠沛流离,过得惨淡无比的可怜人,如今终于成为耀眼的大明星,走上正轨,活得肆意潇洒。   就像小说里的男主角,二十年前被错换人生,二十年后光芒万丈,财富荣誉和地位,全都手到擒来。   商初时连羡慕的力气都没有,只求商哲奚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故意玩他。   商哲奚再白莲一次,他真的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跟四年前那些破事一样。   商初时很快到了经纪人周哥那,周哥交代了几句。   简单来说,他的工作,就是伺候好商哲奚,把人当亲爹照顾就行。   商哲奚如今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虽然没有演技跟出色的相貌,但胜在有人捧,戏约不断。   以商家的庞大财力,就是一头猪,都能给捧成影帝。   片场,商哲奚躺在椅子上休息,商初时在旁边像个丫鬟,又是端茶又是送水,好不狗腿。   商哲奚大概很享受来自商初时的服务,满脸愉悦,“让时哥这么照顾我,真叫我过意不去。”   商初时笑得很谄媚,“能伺候大少爷,是我的荣幸。”   商哲奚失笑,“你现在真的挺没皮没脸的,老实说,我以为四年前你就会想不开,跳河跳楼去。”   “让您失望了,还真是不好意思。”商初时皮笑肉不笑。   四年前那会,他是真的想不开,一心求死过。   如果不是甄乐天跟他老妈,商初时估计已经重新投胎做人了。   他也知道,自己当时过得那么苦,商哲奚没少招呼人针对他。   在商老爷子寿宴过后,商初时还没意识到自己怀孕,又无法接近池霆,只好四处打工。   就跟最开始被赶出商家大门一样,不管他做什么工作,都有人来找茬,让他连最简单的洗盘子都没法干下去。   等到显怀,他发现自己怀孕,更是不敢在大街上逗留,也没有地方可以住,只能白天躲在天桥下,等到晚上才到处打零工。   即便如此,也要小心那些被商哲奚招呼过的地痞流氓,一旦看到他,就要想方设法找茬。   回想起那单艰苦的日子,商初时觉得,他没被手里咖啡往商哲奚脑袋上倒,真的很有忍耐性了。   商哲奚见商初时始终一脸从容,也觉得很不可思议。   “时哥,你真的变了很多。说实话,那天在池董办公室里看到你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会先冲上来,狠狠揍我一顿。”   商初时平静地说,“然后,商少爷又可以用一招苦肉计,成功让所有人都讨厌我。”   商哲奚嗤笑说,“就算我什么都不做,你也不讨人喜欢。”   蛮横嚣张的小霸王,没人会喜欢的。   “时哥,不管爷爷还是爸爸,都是商场里摸爬滚打出来的人精,你觉得我那些小伎俩,他们真的看不出来吗?他们不过是觉得亏欠我,顺着我而已。”   商初时从头到脚都太不讨喜了,高傲霸道,从不示弱,撞得遍体鳞伤也不肯说一句好话,就像长满刺的小刺猬,就算拥抱他,也会被扎得一身刺。   所以当商哲奚这个又乖又听话,还非常懂得示弱的孩子出现后,长辈们会不由自主地怜爱他。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在孤儿院长大的商哲奚很明白这个道理。   第二场戏要开拍了,商哲奚起身,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突然警告商初时。   “池霆这个人很扭曲,连爷爷都说,他骨子里就是个阴冷的家伙。别太相信他了,要不然,会吃苦头的,时哥。”   说完,商哲奚去了导演那边。   商初时也很纳闷,商哲奚是出于什么理由,警告他的?   一天工作下来,商初时累得半死,还要赶回公司忙活,直到深夜才下班。   池霆接管公司后唯一的好处,就是加班费涨了不少,像商初时这种缺钱的人,很乐意多拿加班费。   他还给甄乐天老妈打了个电话,打算过两天周末,把胖丁送到帝都乡下去,尽量别来市区转悠。   至于萝卜,要去参加那个夏令营,商初时连报名费都交了,暂时不能离开。   这个计划天衣无缝,只要商初时再顺利离职,就能摆脱池霆这个狗东西。   谁知道,第二天,出岔子了。   甄乐天带萝卜跟胖丁去公园玩,因两个孩子长得委实太过可爱,被星探给瞧上了。   甄乐天以为是骗子没理会,萝卜却人小鬼大,记下对方电话号码,回来后偷偷打过去,很详细地询问了对方很多事项。   过后,他又用甄乐天的电脑偷偷查了那个公司的一切信息,了解得七七八八。   商初时本就是在娱乐公司工作,家里有很多资料,萝卜耳濡目染,心里也有数。   于是,萝卜决定,跟胖丁一起签约。? 第二十一章 悔不及当初   商初时对他自己生出来的“爹”,一向是没辙的,只有萝卜拿捏他的份。   周五的晚上,商初时照例给两个孩子读完睡前小故事,胖丁早睡得呼呼的,萝卜却精神抖擞。   “我跟胖丁要当童模。”   在商初时昏昏欲睡之际,萝卜丢出一句世纪宣言,把商初时给炸飞起来了。   “瞳,瞳魔?新动画片里的角色?”商初时无比惊恐,努力让自己的脑子跟上他这位儿子爹的节奏。   萝卜玩着魔方,淡定的模样跟池霆如出一辙,“童星的童,模特的模。”   商初时抹了一下脸,瞌睡虫早跑了。   “爹,您又玩什么呢?”   萝卜说,“我考虑过了,我跟胖丁当童模,能给家里挣点钱。”   商初时说,“要你们挣什么钱,这是爸爸的任务!”   “上一次吃肉,还是三天前。”萝卜平静地说。   商初时哑然。   帝都的物价不是开玩笑的,商初时在这里没有根基,没有父母帮衬,一个人的工资养三个人。   日常衣食的花销,还有房租,俩小孩上幼儿园的学费也很高,哪都需要钱。   要他去别的城市,没有甄乐天母子的帮助,他同样立不住脚跟。   萝卜继续玩魔方,那些复杂的颜色板块在他手里飞快转动,让商初时眼花缭乱。   他心里五味杂陈,有太多话想说,可到了最后,也只能喃喃地说句“对不起”。   如果,不是他把孩子们生下来,他们说不定能投胎到一个幸福富足的家庭,父母双全,生活安逸。   跟着他,小小年纪就要为生计发愁。   商初时搂过萝卜香香软软的小身体,满身无力。   萝卜终于放下魔方,反手抱住商初时的脖子。   “爸爸,我跟胖丁都觉得很幸运,能够成为你的孩子。我们很爱你,真的。”萝卜的感情一向内敛,说出“爱你”的时候,脸变得红彤彤的。   他压低了声音,继续说,“我们爱你,爱我们的家,所以,才会想帮忙做点什么。爸爸,不要担心我们,我们会做得很好。”   他不是在征求商初时的意见,而是来“通知”的。   他做好的决定,天王老子来了,也只能乖乖听着。   商初时无力地抱着孩子,心情复杂,也内疚羞愧。   他是自食其果,为什么要孩子们跟他受苦?   翌日一早,商初时正赖床,萝卜跟胖丁已经穿戴整齐,连甄乐天都很乐天地来掀被窝,要商初时赶紧签约去。   那家模特公司跟他们约好,今天去签约,甄乐天正好也没工作,自告奋勇来给孩子们当经纪人。   他还很乐天地向商初时保证,一定会好好照顾孩子们,不让他们落入“魔掌”中。   老实说,商初时觉得萝卜很靠谱,反而是甄乐天让人很担心。   甄乐天长了一张娃娃脸,明明比商初时年纪大,偏偏看起来像个高中生,皮肤好得出奇,走出去人家都叫他小弟弟。   因为长得嫩,甄乐天看起来天真烂漫,单纯无邪,特别好骗。   到底好不好骗,商初时也不知道,毕竟他没骗过。   他磨磨蹭蹭地带孩子们去公司签约,期间胖丁跟甄乐天兴奋无比,没心没肺地傻乐。   到了童模公司,商初时忽略经纪人一切忽悠,认真研究合同。   他本来就是负责这方面的事宜,也知道这家童模公司比较正规,没什么见不得人的黑料,大体上没问题。   而且是比较普通的网店服装模特,不用担心会被不想发现的人发现。   要签约的时候,商初时还很犹豫,“宝贝,真的要签吗?如果不签,爸爸会带你们回干奶奶老家,我……”   “爸爸,”萝卜平静地说,“我想做,想成为童模。”   这样就有更多钱,爸爸晚上可以早点回家,不用累出一身病却不敢去医院治,还得为生计发愁。   还有胖丁,帝都的医疗水平是最好的,离开帝都,胖丁的健康得不到保障。   商初时也有很多顾虑,可思来想去,他终究是没办法让萝卜改变主意。   他现在身无分文,要想辞掉盛世娱乐的工作,去外地安顿找工作,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到了医疗水平不发达的地区,胖丁的心脏病也得不到最好的治疗。   他所设想的那些逃避的方案,终究只是设想而已。   签约出来,天色已经很晚了,商初时情绪低落,甄乐天却开心得像个胖大海,要带孩子们去吃肯德基。   商初时浑身难受,借口要去公司加班,让甄乐天带孩子们去。   等人都走了以后,他一个人坐在街边,茫然地望着路灯。   一辆车在他面前停下,后座上,池霆打开车窗,冷淡地朝他投去视线。   商初时也看到了池霆,两人四目相对,久久无言。   中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被浑浑噩噩地带去酒店,扔到床上的时候,商初时还在想,今晚要从酒店里带些什么东西走。   上次带的那些奢牌小样,拿到办公室里卖了不少钱,连同公司的奖金一起,换成了胖丁的医药费。   跟他一样,胖丁也是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是遗传,但幸好风险不大,只要按时吃药就不会有问题。   胖丁并不懂什么是“心脏病”,从没担心过,该吃吃该喝喝,比谁都没心没肺,所以病情没加重过。   反倒是商初时自己,时不时提心吊胆,往年被娇养着的心脏,近来好像越来越不堪重负,时不时跟他闹脾气。   他不敢去医院检查,唯恐查出点什么。   头顶的水晶大吊灯折射出耀眼的光芒,池霆硬朗帅气的面庞映在光晕里,让商初时一阵心安。   无论什么时候,只是这个人的存在,都能给他足够的安全感。   可是明明,这人才是令他陷入深渊的最大推手。   他摒弃脑海中一切杂念,任性妄为,勾住池霆的脖子,望着那张性感的薄唇,情不自禁吻了上去。   然而,就在两片嘴唇即将碰触到的刹那,池霆猛然掐住他的脖子,重重将他按回床上。? 第二十二章 和亲人见面   后脑勺骤然撞击到床沿,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商初时霎时头晕目眩,眼前阵阵昏黑。   池霆却视若无睹,声线清冷,“脏。”   像在面对一条脏兮兮的破抹布,他眼中是显而易见的厌弃嫌恶。   商初时舔舔干裂的嘴唇,晕晕乎乎地想,池霆说的,是他脏,还是接吻,交换唾沫这种行为脏?   他还想,池霆跟别人亲吻的时候,也会觉得脏吗?   如果对象是宋昀呢?   他脑子里冒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想法,不知道什么昏死过去。   醒来的时候,房间里一个人都没有。   商初时趴在床上,身后连毛毯都没搭上,可以说是被冻醒的。   他咳嗽几声,摸索到手机,看了下时间。   已经很晚了,既然甄乐天在家,那他就懒得回去了。   恰好甄乐天也打来电话询问他在哪,他说还在公司加班。   甄乐天特别兴奋,叽叽呱呱地说,童模公司对两个孩子非常看好,已经安排下来工作,明天就要去拍摄。   甄乐天说得越开心,商初时越难受。   就是因为他没用,才会让孩子们为了生计发愁。   “乐天,你说,我是不是挺没用的?”商初时用被子蒙着头,发出嘶哑的嗓音。   甄乐天没听清他在说什么,只觉得他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明儿,要实在太累,就别加班了,为那么点加班费弄伤身体不值得。胖丁不是要开始接单子了吗,他总能把他医药费挣回来一部分的。萝卜的话,我还没跟他说,你给他报了夏令营……明儿,你在听吗?”   商初时捂住眼睛,嘴角抽了一番,好一会才硬生生止住抽泣。   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些,说新老板上任实在太忙,他晚上睡公司,不回去了。   甄乐天将信将疑地挂断电话。   久违地哭了一场,商初时闭着眼睛,想起很久以前的事。   那会是某个炎热的暑假,池霆打赌输了,本应该给他当牛做马,一直陪在他身边。   但是,某天,一向高傲倔强的池霆破天荒地露出示弱的表情,找到商初时,恳请他给自己一天时间。   那时的池霆就像在暴风雨中飘摇不断的浮萍,憔悴惨淡,好像下一秒就会倒下。   商初时对脆弱的池霆没有抵抗力,或者说,不管池霆要求他什么,他都无法说出拒绝的话。   后来,他陪池霆去了墓地。   那天是池霆母亲的忌日,脆弱的少年不顾瓢泼大雨,静默地跪在坟前,摇摇欲坠。   商初时远远地躲在大树后,疼得心口都在抽搐。   他想了很多办法去帮助池霆,甚至哀求爷爷和父亲帮池霆夺回家族企业。   他也用这件事做筹码,强迫池霆跟他在一起。   而那时候,池霆跟宋昀才是两情相悦。   他不过是小说里的恶毒第三者,插在两个苦命的主角中间,把池霆强行抢过来,伤害了无辜的宋昀,也让池霆对他没有半点怜惜。   在狭窄昏暗的出租房里,他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池霆,既羞涩又期待地迎接他们的结合。   他在池霆面前永远在下贱地隐忍迁就,即便池霆露出极度厌恶的神情,不管不顾地拼命顶撞他,可他还是开心得要命。   就像姑姑说的,喜欢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什么,都要去争取。   也许得不到心,但至少能得到人。   人的心都是肉做的,对他好,他一定会被一点点软化,从而攻占所有。   虽然那次带来的痛苦,让商初时在往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了心理阴影,但两人从此食髓知味,每每见面都要滚到一起。   当时的商初时还不懂“怀孕”会带来多可怕的后果,他甚至想给池霆生下一个孩子,用孩子来套住池霆。   然而,孩子没有如愿到来,反倒是商哲奚,率先被迎回家门。   从那时起,他跟池霆的距离,注定越来越远。   他真的是犯贱,明知道在池霆心里,他是什么样的地位,却还上赶着找罪受,非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而如今这样,又算什么呢?   池霆,不会已经跟宋昀在一起了吧?那两个人无论是外貌,地位还是学历和三观都很合适,更重要的,还是青梅竹马,两情相悦。   商初时蒙住头,浑身冰冷。   他到底要贱到什么程度,才会迷途知返?   白天,商初时回到家里,一个人都不在。   一大早,萝卜被老师带去夏令营,胖丁由甄乐天这个经纪人带去拍摄服装广告,   家里很冷清,商初时放着音乐打扫卫生,又是洗衣服又是擦地,累得腰都直不起身来。   年纪轻轻的,如果不是因为当初怀双胞胎,没得到好好休息,应该不至于落下一身病根。   音乐放得太大,门铃声响了许久,他才听到动静,过去开门。   他以为是甄乐天这个网购达人的快递,谁知道门开了,才看见外面站着司曼华和商秀妍。   “小时,妈妈跟姑姑来看你了。”司曼华拎着大堆东西,哽咽无比。   商秀妍坐在轮椅上,一看见多年不见的商初时,也泪流不止。   骤然碰见两位长辈,商初时也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呆呆地站了好久,才手忙脚乱,彷徨无措地将两人迎进去。   商老爷子有一儿一女,大儿子商贤,小女儿商秀妍,也就是商初时的姑姑。   商秀妍早年间因为车祸,落下终身残疾,只能坐轮椅。   在商初时小时候,商贤为了生意满世界乱飞,司曼华又是物理学博士,大多数时间跟学生们泡在实验室里。   只有商秀妍时常陪伴商初时,把商初时宠得不像话。   这两人,一定是世界上最疼爱商初时的人。   一进屋,热浪扑面而来。   司曼华将东西放下,看屋里乱糟糟的,狭小逼仄,还连空调都没有,霎时更为心酸。   “小时,你怎么就住在这种地方?这四年来,你怎么也不跟妈妈联系?”   即便没有血缘,司曼华也放不下这个她宠爱了快二十年的孩子。   商秀妍也是一样,在看到商初时的第一眼,就泪流不止。   “出事的时候,姑姑没能陪在你身边,真的对不起。可是小时,你怎么忍心不联系姑姑呢?就算爷爷和爸爸生你的气,难道姑姑还会不要你吗?”   被两个伤心的女人“控诉”,商初时眼睛也红了,连忙去给她们泡茶。   “妈,姑姑,我其实,其实也想联系你们的,只是觉得,不大好意思麻烦你们。而且,我也没那个脸……”   商初时无比羞愧,没脸面对二人。? 第二十三章 不敢告诉   四年前,寿宴之后,商初时就被彻底赶出商家。   他去医院,想见见商老爷子,可是被商贤狠狠踹了一脚。   商贤还警告他,不要再跟商家的人联系,不要利用司曼华跟商秀妍,让她们更加伤心。   商初时的确是个没皮没脸的人,可不代表他没有丝毫自尊,不懂得羞惭和愧疚。   因为他的关系,差点让整个商家都沦为笑柄,商老爷子更是气得住院,他怎么好意思去联系司曼华和商秀妍?   更何况,他肚子日渐隆起,偶尔面对旁人异样的目光,只会觉得自己是可怕的怪物。   他那会脸部浮肿得像馒头,四肢却枯瘦得像柴棒,唯独肚子突兀地高耸,身材严重走形,怪异并难看得要命。   从公共厕所的镜子里看到自己那副臃肿憔悴的模样,他只会感到无比恶心。   连他自己都无法接受怪物一样的身体,又怎么敢指望,没有血缘关系的妈妈和姑姑会接纳他?   司曼华没喝商初时的茶,只拎着东西走到厨房去,拉开了冰箱。   她带了很多东西来,有以前商初时爱喝的酸奶和爱吃的零食,还有一些名贵的营养品。   上次在池霆的办公室里见到商初时,她吓了一跳,没想到以前那么开朗张扬的孩子,如今变得这么瘦削干瘪,卑微局促,让她心疼得难受。   所以,她才避开家里人,只叫了商秀妍,从池霆公司问出商初时的住址,一路找了过来。   商秀妍推动轮椅,在屋里四处看了看,不住地摇头。   “连空调都没有,帝都夏天热,冬天冷,你从小身体就不好,怎么受得住?”   商初时半蹲在商秀妍膝前,笑着说,“我习惯了,姑姑。这本来就是我该过的生活,您不用担心。”   商秀妍捂住脸,眼泪从指缝溢出。   “爸跟大哥真是……你也一样,让着小奚一点不好吗?只要你愿意跟小奚和平相处,爸爸跟大哥肯定舍不得……”   商秀妍话没说完,突然撇到小阁楼上的床铺。   小被子,小枕头,床头柜上还有幼儿读物跟卡通台灯,显然不是大人住的地方。   “你,你不会有孩子了吧?”   商秀妍也知道商初时的身体状况,立马做出猜测,震惊无比。   商初时心虚,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是我室友的孩子,他们今天出去了。”   商秀妍见的确有两间卧室,没怀疑商初时的话。   她拉住商初时的手,似乎难以启齿,但又不得不嘱咐,“小时,你的身体一直跟别人不一样,千万别,别跟男人那个。就算是要做,也一定要做好措施,知道吗?”   商初时尴尬地抽回手,摸摸鼻子,“我知道,姑姑。”   除了池霆,他没有别的男人。   每次做的时候,如果套套在中途破了,他会立马吃药。   他没有那个精力,再一次为自己的疏忽大意买单,更不敢指望,能让孩子们得到池霆的接纳,让池霆跟他一同抚养。   他们已经不再是同一个水平的人,不需要更多牵绊。   司曼华把冰箱填得满满的,又跟商初时说,以后有空,回去向商家认个错。   “我们都搬到帝都来了,你知道,小奚他以后要在帝都发展,我们就……”瞥见商初时神色尴尬,司曼华不再提商哲奚,转而说,“这几年,你应该吃了不少苦头,该长大了。”   言外之意,别再找商哲奚的茬,只要好好相处,他就还是商家的一份子。   司曼华永远都是这样,心软又善良,尤其无法割舍掉对商初时的爱。   司曼华越是宽容,商初时越是觉得对不起她。   两位长辈很快离开,商初时站在楼上目送她们。   他手贴着玻璃窗,视线落到她们身上,直到她们坐上商家的车,渐渐远离。   “妈,我生了两个宝宝,”寂静的室内,商初时喃喃自语,眉目温和,“一个叫胖丁,一个叫萝卜,很可爱,长得像……像两个汤圆。”   商初时真的很想把孩子们的事情告诉司曼华,却没那个勇气。   他害怕司曼华质疑孩子们的来历,担心司曼华骂他恬不知耻,身为男人,却生下孩子。   更担心被商家知道,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商初时不怕别的,只怕这些有权有势的人,会把孩子们从他身边夺走。   他一无所有,除了孩子们。   一直到晚上,甄乐天跟两个孩子才回家来。   胖丁第一次参加童装拍摄,一天换了几十套衣服,兴奋得不得了。   “爸比,胖丁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多,这么多好看的衣服,”胖丁张开双臂,大大地比划了一圈,开心地说,“比胖丁和锅锅,还有爸比和叔叔衣柜里所有衣服加起来还要多~”   商初时笑容微僵,但很快收拾好情绪,“胖丁累吗?”   胖丁使劲摇头,大声说,“一点都不累!叔叔阿姨们给胖丁吃蛋糕,还有糖糖。他们说胖丁炒鸡可爱哒。”   甄乐天站在卫生间门口刷牙,附和说,“连化妆师都说胖丁太上镜了,根本不用化妆,而且又听话又有型,拍摄起来特别顺利。”   商初时提醒,“一定要注意休息,报酬可以少,千万别为了钱赶进度。”   甄乐天难得严肃起来,“胖丁的情况我清楚得很,放心。”   这孩子心脏不大好,不能过度操劳。   同样累了一天回来的萝卜,趴在茶几上写寒假作业,从始至终没跟商初时说半句话。   商初时其实不敢主动招惹这位孩子爹,但是夜已深,该叫他爹洗漱睡觉了,明天夏令营六点就要出发。   他小心翼翼地靠过去,讨好地笑笑,“萝卜头,今天就不写作业了吧,该睡觉觉了。”   萝卜终于停笔,抬头看了他一眼。   “为什么要偷偷给我报夏令营?”   商初时心里咯噔一下,漏了一拍。   萝卜脸色沉下来的时候,目光里寒芒闪烁,不怒自威,这副神态,真的跟池霆太像了。   商初时不由自主地傻笑了一下,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   他刚想解释两句,萝卜却沉声说,“爸爸,以后不要擅自替我做决定。”   那么多钱,足够爸爸吃点好东西补补身体,最近一段时间少加班,还能去医院做个体检,要是有什么病,趁早治疗。   他在夏令营真的学到很多东西,仅仅是第一天,就获益良多。   可是,再多的知识,再美妙的世界,都比不上爸爸的健康。   商初时自知理亏,小声说,“爸爸是觉得机会难得,毕竟有慈善家买单,只要付很少一部分钱,就能让你得到超前教育,开拓眼界。爸爸就是输在没文化没手艺,想让你多……”   他话没说话,萝卜已经走开了。   果然,他“爹”还是生气了啊。? 第二十四章 商哲奚到底在想什么   工作日,片场,商初时跑上跑下,脚不沾地。   不知道是谁授意,商初时由最开始的经纪人助理,变成了商哲奚的私人助理。   这倒是也无所谓,毕竟工资方面没有变动,只要商哲奚别来找事,商初时不介意拿钱伺候人。   对他来说,没什么比钱更重要。   商哲奚这次参与拍摄的是部电影,投资方是商家,专程为捧商哲奚而投入大价钱。   相当于是带资进组,所以商哲奚在片场的待遇非常好,连导演都要看他脸色。   跟以前的商初时不同,商哲奚很会做人,即便商家在全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可他从来都是谦逊守礼,绝对不会仗势欺人,给人落下话柄。   拍摄过程中,哪里拍得不好,导演要求重拍,商哲奚很配合,从不甩脸色。   拍摄结束,他也会让助理买饮料买蛋糕来分给工作人员们,热情周到,丝毫没有明星架子。   除了业务能力不过关,商哲奚做明星几乎是完美的。   大夏天的正午,商初时顶着烈日跑到几里以外的地方,哼哧哼哧地拎着两大袋奶茶跟冷饮,再徒步跑回来。   另一个助理看他满头大汗,唇色苍白,问,“那边不有车吗,你怎么不开车去?”   商初时哈哈一笑,“放车里容易洒。”   实际上,他左眼视网膜脱落,视野范围比不上正常人,所以最好不要开车。   以前,他就因为看不见还骑电瓶车,在拐弯的时候没看见旁边驶来的摩托车,直接被撞翻了,躺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要是当时换成大货车,他还有命在这买奶茶?   别说开车,就是自行车,他都很小心地在骑。   他将奶茶和冷饮取出来摆放,待会拍摄完毕,商哲奚要请大家喝饮料。   正忙碌间,商哲奚慢条斯理地走过来。   “时哥,”他彬彬有礼地喊,“导演正在说群演不够,你挺有经验的,要不要上?”   商初时一听,脑内顿时警铃大作。   上一次的当群演,商哲奚一出苦肉计,直接把商初时弄得百口莫辩,也让商贤他们对商初时失望透顶。   再来一次,商初时可没那个胆子,也不敢去赌,商哲奚又想搞什么鬼。   看出商初时的防备和排斥,商哲奚轻松地笑笑,指指后面,“不跟我对戏,就是单纯的演具尸体。原本预定好的演员出了点事,得找人替换。”   商初时往后看去,导演助理的确正在找人。   他很缺钱,就算只有几十块,能挣一点是一点。   他自告奋勇,导演那边看在商哲奚的份上,毫不犹豫就用了。   约定好,不管拍摄时间多长,今天之内,给他120。   拍摄很快开始,商初时要演的是被变态杀人狂淹死在游泳池的场景。   随导演一声令下,商初时被人抓住头发摁在游泳池中。   他睁着眼,池水涌进眼睛里,剧烈细密的刺痛感瞬间席卷大脑,仿佛随时会窒息。   他竭力屏息几十秒,腮帮子鼓得像河豚,最后终于坚持不住张嘴呼吸,一连串泡泡从嘴边飘散出去。   呼吸带来的并不是自由,大口喘息间更多池水呛进气管,肺叶也被水挤压得要炸开了似的,火辣辣地像针扎一样疼。   商初时死死支撑着不让脑袋从水池中浮起,否则这一场戏还不知道要拍多少次。   但他不犯错,不代表别人愿意让他好过。   摁在头上的力道骤然一轻,商初时听见演杀人狂的演员喊,“导演,我刚表情管理不到位,能不能再来一次?”   “卡——”   随导演一声令下,商初时终于暂时解脱,从水里扬起头颅,水珠顺着发梢甩出去。   一直溺在水里,商初时满眼血丝,鼻腔跟喉咙都火辣辣地疼。   导演当然是不满意的,很快让各方准备就位,再次开拍。   商初时曾经当过群演,在池霆的“帮助”下,在剧组里吃过不少亏。   这些外表看来光鲜亮丽的大明星们,并不如粉丝以为的那么美好。   就像现在的商初时,被心情不好的配角演员戏弄,一场小小的溺水戏,硬生生拍摄十几场。   他只有两个镜头,一个溺水,一个作为尸体。   原本不需要多大技术难度,可惜猪队友不配合,愣是让他被导演迁怒,挨骂不说,在水里淹了又淹,差点真的溺死。   收工的时候,商初时感觉胃里沉甸甸的,全是充满消毒液气味的游泳池水。   商哲奚在远处拍手大笑,“拍得不错哦,时哥,比四年前跑龙套的时候更敬业了。”   商初时拿毛巾擦湿漉漉的头发,苦笑一声,还得给商哲奚道谢,“多您你给的机会,商少爷。以后要是还有这种好事,麻烦给我引荐引荐。”   群演是做一天结一天账,这可比公司发工资还来得爽快。   商哲奚见商初时一脸苍白,浑身湿泞,却拿着钱一脸高兴,心里突然很不是滋味。   他想看的,不是一点不在乎尊严的商初时。   说变脸就变脸大概是商家人的绝技,商哲奚瞬间脸色阴沉,说,“你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既要在我这拿公司的工资,又要在剧组当群演,同样的时间双倍工资,你让其他助理怎么想?”   商初时愣了愣,“不是你让我……”   商哲奚双手环胸,冷笑一声,“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上班摸鱼,盛世娱乐是不是该倒闭了?”   商初时觉得他发脾气很没道理,但是,理论来说,的确是这样。   他是商哲奚的助理,不是自由的群演。   “对不起,商少爷,商大明星,商老师,我给您认错,我以后再也不了。”商初时绞尽脑汁地道歉,还想说点什么,但商哲奚已经带其他助理上车走人。   保姆车扬长而去,把商初时远远甩在后头。   商初时苦笑一声,觉得还是回公司,跟部门主管说一下好了。   要么,他依旧回到原来的职位,要么,换一个明星“伺候”,在商哲奚这里,他真的吃不消。   片场还有其他场景要拍摄,商初时厚着脸皮去跟人套近乎。   这个剧组基本都是盛世娱乐的同事,如果周末的时候,他能来剧组打打工,跑个龙套什么的,多少是一笔收入。? 第二十五章 曾经的张狂   看在是公司同僚的份上,商初时总算得到一份不错的兼职。   周末,他在片场帮忙跑腿,偶尔画个死人妆躺在地上当尸体,一天下来,能挣百来块。   只是,他不知道为什么,有个演员总是对他抱有很大的敌意。   这演员是剧里跟商哲奚演对手戏的,算是男二,在圈内小有名气,三线开外。   荧幕上,这人给粉丝留下的是腼腆可爱,斯文内向的形象,但是在剧组,真的又火爆又傲慢。   尤其,面对商初时,他就跟吃了炸药一样,总忍不住拿商初时这个群演撒气,就像之前泳池的戏份一样。   不但如此,他还要商初时给他跑腿,去外面一箱接一箱地搬矿泉水进来,还不许别人帮忙。   商初时也是无语,他怎么走哪都能遇到针对自己的人?   下一场很快开拍,这一幕,是男二面对众多打手,将人一一揍趴下后,站在雨幕中跟女主对话。   即将开拍之际,有个意想不到的大人物突然抵达拍摄现场。   低调的黑色豪车开到摄影棚外,导演跟制片等一群人都围上去,个个换上一张讨好的笑脸。   “池,池爷,您怎么过来了?”导演满头大汗,小心笑问,“是有什么事情吗?”   池霆大长腿一跨,从车上下来,带着令人如沐春风的微笑。   他整理了下平整的西装,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笑着说,“顺道看看,你们忙,不用管我。”   池霆是盛世娱乐董事长,又是这部剧的投资人之一,导演以为他是来巡查工作的,立马打起十二万分精神,让所有人全力以赴。   商初时没注意到池霆到来,一心投入拍摄中。   摄影棚里,工作人员正利用消防栓进行人工降雨,而商初时正拍完一场戏,下一场,是他跟其他群演倒在泥地上,拍完算了事。   满地泥水,弄得商初时一脸狼狈。   男二演员正跟女主对戏,他们这些群演只要乖乖躺着别动就好。   幸好是夏天,雨水浇在身上,不会觉得有多冷。   然而,突然间,男二说着台词,走到商初时这边来,一脚重重踩在商初时头上,还恶意地碾了碾。   商初时被他一脚踩懵了,工作人员和导演也都愣了一下。   剧本里是没有这一段的,或者说即便要踩,也要变换角度错位拍摄,不会真的重重踩下去。   可是男二却很流畅地踩着商初时的头,令商初时的侧脸上碾印出明显的脚底印子,还有脏污的雨水。   导演短暂衡量,觉得这样也不错,能将男二衬托得更痞坏不羁,以及对打手们的无视轻蔑。   男二当然也不止演这么一场,每到一场戏马上要结束,他就重申自己没拍好,希望能够重拍。   不断NG,不断重来,连导演和其他龙套都看得出,男二是在故意针对商初时。   商初时一直被他踩着,半张脸在雨水里泡得发白,污水进入眼睛里,又红又痒,偏偏得忍耐着不能去挠。   男二像踩足球一样,一边漫不经心地跟女主对台词,脚下越来越用力,仿佛在泄愤,把商初时的脸都踩变了形。   原本,商初时在咬牙挺着。   这几年来,他受过的委屈不止这么一点,只要给钱,咬咬牙就过去了。   “尊严”这种东西,在金钱面前不值一提。   直到,他的目光穿透稀薄的雨幕,无意间落到远处的池霆身上时,他才明白,他依然不想让池霆看见他最狼狈不堪的一面。   他拼命想从男二脚下爬起来,却被男二更用力地踩下去,脑袋触地,发生很大的一声“咚”响。   “喂,你别乱动啊,”男二演员恶劣地笑笑,“你干扰道我拍戏,不就又得重拍吗?”   说着,男二脚底在他脸上使劲碾了又碾,令他脑子里嗡嗡作响。   而池霆站在导演旁边,一手插兜,平静冷淡地望向这里,目光一如既往的从容不迫,嘴角也微微扬起。   仿佛,他觉得昔日的商家大少这样被人踩着,是多叫人赏心悦目的画面。   商初时突然就失去反抗的力气,任由男二践踏他。   是啊,池霆对待他,从来都是那种眼神,熟视无睹,像在面对一只无关紧要的蝼蚁,不管生死,从不多看一眼。   比起他过得好,池霆一定希望,他活得猪狗不如。   拍摄还在继续,躺在泥水中的商初时不再反抗,任由男二折腾他。   隔着雨幕,池霆的身影渐渐变得朦胧,却又清晰地印在他眼底。   他想起很多年前,那个阴郁而忧伤的夏天,他在池霆最脆弱的时候,主动把自己献给池霆的画面。   那时,池霆已经从商家离开去打工,在外地租了房子。   他是被池家赶出来的,就像商初时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池霆是正儿八经的池家大少爷,却因为一个私生子的挑衅,被扫地出门,只能孤身一人,在破旧的出租房里过着凄惨的生活。   商初时用动用所有关系,才找到池霆的出租房。   老房子发霉般破旧,木制地板发出一股潮湿的味道,屋内仅有的家具是破旧的单人床,窗户上贴着泛黄的报纸,当做能带来隐私的窗帘。   他不喜欢池霆蜗居在这样的地方,在他看来,池霆应该是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的,就像拥有十足野性的孤狼,张狂而优雅,神秘而从容,不被任何困难所束缚。   “我听爷爷说了,你是被池家赶出来的。他们都不要你了,反而去要那个私生子。但是只要你愿意给我当狗,我就让爷爷帮你把池家夺回来。”   他高高在上地坐在床边,像个骄傲的女王,傲慢而轻蔑地看着池霆。   池霆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的,商初时已经忘记了,或者说,他根本没看清。   他实在太紧张了,手心都在冒汗,又因为屋内太炎热,额头上的汗珠滚进眼睛里,让他的视线模糊不清。   他强迫自己保持冷静,从提包里抓出一把钱扔给池霆,嚣张地说,“这些钱可以施舍给你,你想要更多钱也可以,但是前提是,以后,你跟宋昀划清界限,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他焦躁地等待池霆的回复,为此而牙关哆嗦。   池霆站在门的那一侧,高大的身躯隐匿在阴影中,面沉如水,波澜不兴。   是觉得他像傻子,还是觉得他可怜又可悲,居然想用这种方法,把不属于自己的人,牢牢捆在自己身边?? 第二十六章 将人抱走   商初时的计划,原本应该是能成功的。   他其实很了解池霆,更明白池霆的仇恨有多深。   在那个大雨滂沱的时候,当看到池霆跪在自己母亲坟前,像失去灵魂的布偶时,商初时就明白,为了报复池家,池霆能做到什么地步。   只要能给母亲报仇,把池家那些人拉进地狱里,池霆什么都做得出来。   所以,他提出最能让池霆动摇的条件,以商家的权势来威逼利诱,让池霆同意跟他在一起。   在长久的沉默后,池霆给出了回应。   那是商初时的第一次,在残破老旧的公寓出租房里,不顾一切,满怀爱意地交付出去。   正值盛夏,狭小的屋里没有空调,热得像空调,汗水几乎能汇聚成河流,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可是,谁都没停下,反而越发沉溺,纠缠到底。   池霆有一副强壮精悍的身躯,腰际分明的腹肌和人鱼线有着庞大的力量,不是弱小的商初时能够比得上的。   而从始至终,池霆不见疼惜,没有怜悯,眼神甚至是空茫的,没有映出商初时的身影。   商初时有刹那的心酸。   他隐隐害怕,池霆的眼里,永远都没有他的身影。   他更害怕,或许有一天池霆夺回池家,会比商家的地位更高,权势更强。   到时,池霆这么讨厌他,他一定会被抛弃。   所以,他甚至想怀上一个孩子,有了血缘的牵绊,他跟池霆就再也无法割舍。   第一次的交易结束后,商初时在商老爷子和商贤面前哀求了很久,求他们帮帮池霆。   池霆能力很强,这点毋庸置疑,但是要凭他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夺回池家的。   商老爷子拗不过商初时,又看在老友的面子上,暗中帮助了几次。   商初时又去向司曼华撒娇,求司曼华让他跟池霆结婚。   司曼华真的很疼他,见怎么劝都劝不住,只好同意。   池霆的复仇计划部署多年,又有商家帮助,如虎添翼。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商初时以为,他跟池霆的人生,会牢牢地绑在一起,再也不会分开。   谁知道,商哲奚出现了,商初时不再是唯一的商家少爷,甚至,连商家人都算不上。   美梦落空,跟池霆的婚约,尚未曾借由商家之口提出,就由此作废。   回想起以前,商初时觉得,他的确是作恶多端。   那个时候,池霆应该在跟宋昀交往吧?   两个人从来是形影不离的,哪怕过得再苦,池霆都带着宋昀,而宋昀也从未抛弃无权无势,流离失所的池霆。   是他强行把池霆夺过来的,利用不属于自己的权力,让池霆被迫跟宋昀分离。   这对苦命鸳鸯,要不是他从中拆散,恐怕早就修成正果。   他真的,做了很多错事,短短四年的惩罚,哪里够呢?   耗时许久的拍摄终于结束,商初时遍身泥泞,狼狈地从雨水中坐起。   另外几个群演都有人送上毛巾跟热茶,但他这边明显被男二盯上了,没人愿意过来亲近,以免遭牵连。   他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就在地上坐着。   浑身都湿透了,T恤黏在背上,大夏天里,居然让他感到丝丝寒意。   几个工作人员过来收拾道具,其中一人看了看商初时,突然喊,“卧槽,你流鼻血了!”   商初时有点恍惚,好几秒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说自己,随手往鼻子上一抹。   果然,满手鲜血。   难怪,他觉得眼前阵阵发黑,原来是流血的缘故。   看来还是得去医院检查一次,要是身体有问题,得趁早治疗。   孩子们太小了,他真的不能在这个时候有事,至少,要等到孩子们成年……   还没来得及想更多,商初时就骤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随即眼前一黑,栽倒在地。   昏迷前,他听到很多人的惊叫,也有人快步走来,伸手接住栽倒下去的他,速度快得不可思议。   *   把商初时抱进车里的时候,池霆并没有想太多。   他起先,只是远远看到商初时顶着烈日在跑腿,心血来潮之下进来看看,弄清楚昔日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又在做什么令人意想不到的活。   谁知道,最后居然看到商初时晕倒。   回想起这几次见面,每回,商初时的情况看起来都不大好,要么流血,要么很容易晕厥,八成是生病了。   小时候,这嚣张的小少爷就跟女孩一样娇弱,被商家精细养着,像瓷娃娃一样,丁点都不能磕碰到。   他面无表情地把商初时带去了私人诊所,医生说是中暑加心力交瘁,挂上点滴就好。   事后,池霆坐在病床边,看医生大致给商初时做检查。   没有更多医疗设备,医生只能说,商初时身体状况不大好,体质很糟糕,日常应该很容易生病。   池霆回忆抱起商初时的时候,那轻飘飘的体重,也微微挑眉。   好歹是个成年男人,文凭再差,至少高中毕业证书是拿到了的,刷盘子清洁工这样的工作,难道都找不到吗?   为什么会把自己弄成这样,又是严重贫血,又是营养不良?   这四年,商初时到底过的是怎样的生活?   就算再成长,小废物就是小废物,离开商家这个温室,连养活自己都困难。   池霆正对商初时的社会适应能力抱以怀疑,突然接到导演的电话。   导演很有眼力见,在看到池霆抱起晕厥的商初时快步走向私家车的时候,就知道这事恐怕不简单。   为了防止意外状况发生,他主动探清男二演员跟商初时之间,是否有什么过节。   言外之意,就算池霆要算账,也别找到他头上。   简单说,商初时跟男二演员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只是男二演员知道,商初时跟商哲奚有矛盾,为了讨好商哲奚背后的商家,就对商初时下手了。   池霆听说后,也没别的表示,只给盛世娱乐的影视制作部发了条消息。   床上这个虚弱憔悴的男人,跟他有多年纠葛,其中爱恨情仇,不是单单“恩怨”一词说得清的。? 第二十七章 倒也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商初时醒来的时候,是在诊所中。   甄乐天的妈妈就是诊所医生,商初时对这种地方的布局再熟悉不过。   蓝色的窗帘,狭小的病床,床头柜一大堆安胎药,还有永远立在床边的吊瓶支架,组成他孕后期所能看到的唯一风景。   那时候,他也是这样虚弱无力地躺着,空茫的双眼微微睁开,眸中印出低矮天花板的影子。   无时无刻不在反省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觉得对不起商贤和司曼华,也对不起宋昀和商哲奚。   就连池霆,都是他欲望之下的受害者。   如果一开始就没有他,那些人的悲剧,都不会发生。   他就像个自私自利的毒瘤,只顾自己活得潇洒,却没考虑过别人的死活。   一切都是报应,是他罪有应得。   眼泪从眼角滑落而下,很快被一张纸巾擦掉。   “小商,你醒了?”   宋昀漂亮的笑脸骤然出现在商初时视野里,商初时短暂惊愕几秒,等反应过来后,猛然坐起。   “宋,宋老师,你怎么在这?”   他惊魂未定,不明白宋昀是怎么冒出来的。   宋昀一笑,“这家诊所我常来,今天也是,过来找医生拿点药。”   商初时四下看看,更加迷惑,“我怎么会出现在这?”   他只记得,晕倒之前,好像有什么朝他冲来,之后的事情,就一点印象都没了。   “我听医生说,是池霆把你送来的。你在片场中暑晕倒,好在没大事。”   宋昀自顾自拉来椅子,在床边坐下。   夕阳的温暖光芒洒在宋昀身上,令这个人看起来更加温润和煦,从心底被照亮。   相较之下,商初时真的黯然无光,又沧桑憔悴。   昔日颠倒的一切都被扶正过来,终于是高高在上的他被拉下神坛,卑微地仰望曾经他无视的人们。   两人不算熟,宋昀也不知道该怎么打开话匣子。   他正绞尽脑汁找话题,突然听商初时小声说,“对不起。”   宋昀一愣,又说,“你已经道过歉了,我以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达成一致,不再提往事。”   商初时扭过头去,闭了闭眼,难堪地说,“不是这个……你跟池霆,真的对不起。当初,是我要挟池霆跟我在一起的。让你们分开这么多年,我很抱歉。”   宋昀很艰难地试图理解他这段话,半晌才皱眉问,“你的意思是?”   商初时更低声下气地说,“当年你们应该在交往吧?我那会三观不正,是我不好,用手段把池霆抢过来了,我……”   “停,停,打住。”宋昀总算听明白了,无奈地捂着脸。   商初时手足无措,面红耳赤,既希望得到宋昀的宽恕以求心安,又觉得这样的自己真是恶心得够够的。   宋昀终于从震惊中找回语言组织能力,慢慢说,“你在讲什么鬼话,我们是表兄弟好吗?”   “……啊?”这回换商初时呆滞了。   宋昀深深叹气,“池霆的妈妈是我妈妈的亲姐姐,更直观地说,我们是表兄弟。我俩真要在一起了,以后下了阴曹地府,不得被全家人追着打?”   这不仅仅是同性,更是妄顾伦常的骨科,怕是全家都要把他俩掐死再掐死。   误会一下子解开,商初时许久没能说话。   敢情,他以为自己是插足的小三,纠结痛苦了这么多年,人家根本不是情侣关系?   我giao!   商初时怒而捶床。   宋昀也觉得这事太无厘头了,不过也是没办法的事。   “当年我爸妈意外去世后,是池霆的妈妈,也就是大姨收留了我。那会我胆子太小了,见人就怕,走哪都要跟在霆哥身后,你误会也正常。”   宋昀拿了一个苹果,把雪白的果肉通通削掉,只剩一个核。   商初时看不过去这种笨拙行为,重新拿了个苹果削。   他手法熟稔得很,削下来的皮薄如蝉翼,几近透明。   宋昀不由呢喃,“真漂亮。”   难以想象,以前那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大少爷,居然连削果子都能这么得心应手。   四年,真的能改变很多事。   沉默许久,宋昀突然问,“你真没事吗?”   “啊?”商初时茫然抬头,长长的苹果皮一下子断了。   宋昀张张嘴,欲言又止,随即摇摇头。   睡梦里,商初时一直在哭,还不断呢喃,“对不起”三个字重复出现,像是梦魇一样,疼到宋昀都以为他会崩溃。   他心里的伤痛,真的不少。   商初时一直埋头削苹果,还把果肉切成了各种形状。   两个孩子小时候,不大喜欢吃果子,喂到嘴边都死活不张嘴,但是营养又必须跟上。   没办法,商初时只好给他们表演“节目”,学动画片里,把果肉雕成兔子,青蛙,谎称是爸爸的魔法。   等孩子们看得有兴趣了,再把小熊小兔子喂给他们吃。   刚开始,他连水果刀都拿不稳,每次都会削到手,有一回更是削掉了半截指甲盖,血流如注。   好在熟能生巧,他现在能把果肉雕刻成小花,月亮,星星等各种形状。   这些果肉漂漂亮亮地摆在盘子里,那些细碎的果肉和果皮会被他一点点囊起来吃掉,不浪费一丁点。   池霆撩开床帘进来时,正好看商初时把果肉摆好,再把那些不成型的小块拣起来吃了,连果皮都没放过,吃得很认真。   他动作微微顿住,宋昀回头看他。   宋昀只朝他使了个眼色,起身要走。   商初时也听到动静,赶紧把盘子递过去,“宋老师,先吃点苹果再走……”   骤然看见池霆,商初时哑然。   天色越来越昏暗,诊所里也没什么人,只有医生缩在前面玩手机。   宋昀离开后,病房里只剩下商初时跟池霆。   商初时浑身写满尴尬,想跑路又不能,因为点滴没打完,医生不让走。   过了很久,商初时才腼腆地小声说,“今天,谢谢池董送我来诊所。”   “要是群演死在剧组,对公司也会有影响。”   池霆表情有些冷淡,语气里也透露出一股难以掩饰的烦躁,连他自己都觉得,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真是来得蹊跷,完全不受他控制。? 第二十八章 有些刺眼   池霆从来不是个宽厚大度,会体谅他人的人。   不管外表看起来再文质彬彬,谦逊守礼,他的眼神永远淡漠而危险,眼底是藏不住的内敛精光。   他满心满腹只有阴险的算计,这世界上除了宋昀,可能没有任何人能得到他片刻怜惜。   曾经,商初时以为,自己能走进池霆心底,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把池霆推得越来越远。   明知道池霆是怎样的一个人,可商初时知道,他始终无法割舍掉对池霆的感情。   不管多努力去无视,他都骗不了自己。   相比起商初时的复杂心绪,池霆来得更简单直白。   望着一盘整齐的苹果肉,池霆不紧不慢地说,“商少现在过得这么清贫,连果皮都要吃?”   他觉得商初时这个行为真的很刺眼,如果穷苦得连苹果皮都舍不得扔掉,那干嘛要专程切下来?   是故意装给别人看,博取同情吗?   商初时端着果盘,不自主地捏捏鼻子,嘿嘿傻笑一番,“你来了。”   真是丢脸,他好像,总是在池霆面前露出最狼狈不堪的一面。   虽然在家里,他也常背着孩子们吃果皮,那会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可是现在,被昔日他最喜欢的男人拆穿,还堂而皇之地摆到台面上来,商初时脸都红透了。   他的局促,小气,吝啬,乃至于捉襟见肘,早已彻底暴露在池霆眼前。   他以为池霆会继续口出恶言羞辱他,以报昔日被折辱的大仇,然而,池霆似乎没他想的这么小心眼。   “以前飞天娱乐的薪酬不算高,但也不至于,让商少过得这么辛酸?”   池霆想不通,手脚完好,没有智力缺陷的商初时,为什么会把自己搞成这样?   即便是在帝都这种的大都市,一个大男人要养活自己至少不难,况且商初时年纪轻轻,在盛世娱乐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周末还继续打零工赚钱,应该不是懒惰导致的。   他的穷困潦倒,让池霆这样的精英实在无法用理论来解释。   商初时尴尬得要命,手藏在被窝里,不断摩挲左手无名指的肿大关节。   他怎么找得到不错的工作呢?   一个身无分文,一只眼睛瞎掉,还挺着肚子的怪异男人,连一份扫大街的工作都不敢做。   左手指骨被踩断的那段时期,他没钱医治,等待自动痊愈,五根手指肿痛不堪,整只手连动一下都疼。   别说是找份技术性的工作,哪怕日常起居都尤为艰难。   好不容易捱到小家伙们出世,偏偏又是双胞胎,让商初时带着孩子上班的愿望落空。   哪怕是当个洗碗工,他都没办法在照顾两个孩子的同时,兼顾洗碗。   那段时间,通常是他白天带孩子,晚上等甄乐天母子有空,帮他照看,他出去找廉价的夜班,或者等周末和节假日。   他没有学历,没有技术,最简单的体力活是帮水站送水,骑着三轮车穿梭于各大老式公寓,帮行动不便的老人们,把一桶桶水扛到六楼七楼。   每送一桶水,临时工的提成是1.5块,为了多赚钱,他不顾产后虚弱的身体,咬牙坚持,每天送一百桶,赚来150块。   落下一身病根,却连孩子们的奶粉钱,尿不湿钱都赚不回来。   如果不是甄乐天妈妈在金钱方面多多支持,商初时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每一笔账,商初时都记着的,想等手头宽裕一点就还,可是如今依旧拮据,穷得没脸见人。   活到这地步,商初时自己都觉得丢人。   作为曾经的豪门阔少,他本应该有更光明的未来,但凡有个好点的学历,也不至于过得这么辛苦。   可是, 那会哪想得到这些呢?   他一直是商家的宝贝大少爷,就算以后他不工作,不赚一分钱,商家留给他的金山银山也足够挥霍几辈子。   可他只知道围着池霆转,并顺利让自己在大学毕业之前,被商家扫地出门,想提升学历都没了机会。   开局一副好牌,被商初时打成这样,可见他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人才。   商初时长久的沉默,以及自嘲的表情,让池霆越发不耐。   他向来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再悲再喜,情绪深埋于心底,绝不让任何人看出端倪。   在所有人眼中,他都是温润成熟,矜贵优雅的,唯独商初时,能让他瞬间变得烦闷,连假象都维持不住。   池霆忍了又忍,才把脸上愠怒的表情转换为平静无波,恢复一贯的沉稳优雅。   他高高在上地看着商初时,问,“商少很缺钱?”   商初时抬头,眨眨眼,“除了您这样的顶级富豪,我相信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缺钱的。”   缺钱有各种级别,商初时的级别很不幸地排得最高。   池霆嘴角微勾,“那么,我来聘请商少为我做事,怎么样?”   商初时想也不想地拒绝,“池董就别玩我了,我只有一条命,经不起折腾。”   他真的玩不起,以前是一个人,可现在是三个人。   他把两个孩子带到世界上来了,怎么也得对他们负责。   他态度坚决,池霆反正也是随口说说,没再继续劝。   吊瓶里的药水有安眠成分,没多久,商初时就歪着脑袋昏睡过去。   他靠在枕垫上,一张脸格外苍白瘦削,忧郁而悲哀。   池霆也没离开,一直坐在椅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商初时原本是个漂亮的人,这一点,池霆少年时期第一次看到商初时,就明白过来。   养尊处优的小少爷有长白皙干净的面孔,没有普通人纠结的毛孔和痘痘问题,比女孩子的皮肤还细腻光滑。   因为这,让少年池霆差点把商初时当女孩子。   他犹记得那个冬天,母亲去世,私生子进门后,他被池家扫地出门,只能带着表弟宋昀,去南市投靠商老爷子。   他按响门铃,忐忑不安地等待,来开门的,就是商初时。   白绒绒的毛衣领口遮住商初时的下半张脸,只露出高挺的鼻梁和清秀漂亮的眉眼。   那双眼睛尤其好看,清澈光亮,像清晨林间,奔跑于朝雾之中的小鹿,令人一眼沉沦。   可惜,开口暴露素养。? 第二十九章 初见之时   商初时毫无疑问是个小霸王,从头到脚都写满嚣张霸道不讲理,除了至亲们,实在让人没办法喜欢他。   明明长了张清秀的外表,可惜商初时的个性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是被宠坏了的典型例子,张牙舞爪,为所欲为,放在古代社会,绝对是个欺男霸女的反派少爷。   那个初见之时,美好温柔,像天使一样的商初时,注定是池霆在绝望的深渊里,给自己编织的不切实际的幻象。   现如今的商初时,是被打回原形的落魄社畜,消极悲观,死气沉沉,不管怎么打起精神,都不再有以前那个明朗张扬的模样。   轮不到池霆来刻意踩一脚,他自身迅速地垮掉,让所有想报复他的人都觉得,实在提不起报复的欲望。   商哲奚是这样,池霆也是这样。   半夜时分,商初时被手机铃声吵醒。   电话依然是甄乐天打来的,询问他人在哪。   他咳了几声,回复在剧组加班。   甄乐天是乐天派,没想太多,只叮嘱他注意安全,随即挂断电话。   商初时再往病房里一看,早先池霆坐的地方空荡荡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他苦笑一声,暗骂自己不该怀有期待。   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还在奢望,池霆能对他有一丁点感情吗?   *   打完点滴,半夜三更,商初时才回到家里。   两个孩子已经睡下了,甄乐天在跟公司那边确定胖丁的行程。   胖丁如今是全公司最受欢迎的小模特,日程排得很满,连带甄乐天也忙起来。   他谨记商初时的叮嘱,一直在跟公司周旋,希望不要给胖丁太大压力。   商初时爬到阁楼上,见两个孩子睡得很香。   “今天拍摄,胖丁没闹脾气吧?”商初时扭头问。   甄乐天打着哈欠,“没,你儿子多听话,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还有萝卜管教他,他个小屁孩能怎么样?”   胖丁没萝卜那么早熟,但是被哥哥吃得死死的,比在商初时面前还听话。   商初时傻笑一会,爱怜地摸摸两个小家伙的脑袋,跟他们额头相贴。   不管多苦多累,回来抱抱小家伙们香软的小身体,好像又有了动力。   甄乐天睡不着觉,把煮好的中药给他端出来。   “明儿,我妈今天寄来的,叫我煮给你喝,补气血。”   商初时去洗完手出来,闻到桌上那汤药又苦又酸,反射性皱眉。   虽然知道难喝,但还是得乖乖喝了。   他生产的时候大出血,产后一直没能补起来,导致一张脸整天都是苍白的,看着没什么精神。   所以甄乐天妈妈经常弄些中药给他配好并送来,强迫他多喝点。   上一次被人这么关爱,商初时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了。   甄乐天母子,真的比亲人还对他好。   他捧着碗,拧紧了眉头喝药,听甄乐天在那唉声叹气。   “怎么,工作遇到麻烦了?”商初时问。   甄乐天托腮,娃娃脸上浮现一抹忧郁,“明儿,我今天在胖丁他们公司转了好几圈,怎么就没一个人找我做模特呢?”   商初时无比鄙夷,“去拿面镜子好好看看,认清自己长什么样行吗?”   甄乐天不服气地说,“那我看到模特公司有好几个模特,那模样还没我好看呢,吹的什么高级脸,不就是比我高,比我有气场一点吗?”   不等商初时一一反驳打击,他又咧嘴大笑,“不过胖丁在公司可受欢迎了,你都不知道,其他童模家长一看到胖丁,嫉妒得都快冒火花了!有好几个小女孩的家长,还想上来结娃娃亲!”   商初时又累又困,没理会他,只心中暗自嘀咕。   两个孩子毕竟跟池霆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而池霆的妈妈又曾是全国知名的美艳大明星,这基因代代传承,导致一家四口,商初时最丑。   商初时又问起萝卜的情况,他最近比较忙,老师都是跟甄乐天联系的。   甄乐天跟着去了一趟夏令营,参观了几个小时,世界观都被刷新了。   “我要是有钱,我都想去参加。现在这些小孩玩的那什么型号的天文望远镜,高科技人工AI机器人,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还要学习剑术,跆拳道……”   想起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项目,甄乐天直呼惊奇。   倒是萝卜,知道商初时为夏令营花了不少钱,特别心疼,连去参加活动都恹恹的,无精打采。   甄乐天也说,“我说句心里话,你的确该把那钱存起来,去医院看看病,或者吃好一点。你最近脸色特别难看,真别再拼了。”   “这不是机会难得吗?那么厉害的一个夏令营,要不是有慈善家赞助,花上十几万都不止。我就是想让萝卜聪明些,别跟我一样窝囊。”   商初时知道钱应该用在刀口上,可是也不愿意委屈萝卜。   他以前有足够好的条件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却没那个脑子和耐心,导致如今没学历没技术,想找份好工作都不行。   当初他也是费了好大力气才得以进入盛世娱乐,靠一张油嘴滑舌跟一副厚比铜墙的脸皮,在部门站稳脚跟,但也常遭其他同事白眼。   作为一个父亲,他当然希望给萝卜最好的教育条件,让萝卜开拓眼界,长长见识,尽快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   以后别像他这样子,生完孩子半个月,就到处求爹告娘,低声下气地找兼职,不顾身子有多虚弱,挨家挨户送水上楼,大冬天在雪风里穿梭,把本来还算强健的身体搞得乱七八糟。   甄乐天明白商初时的心情,只好不再提这件事。   喝完药,商初时又说,“对了,最近这段时间,要是有两位看起来很有气质的贵妇来找我,你就说,萝卜跟胖丁是你儿子。”   “贵妇?有多贵?”甄乐天的眼睛霎时比猫眼还亮,兴奋地追问。   “瞧你那没出息的熊样。”商初时虚虚地踹了他一脚,笑骂,“别动歪心思,开玩笑都不行,她们是我的……养母,还有姑姑。”   甄乐天听在耳朵里,没有追问,只一口答应。   当初,他被商初时碰瓷的时候,也是什么都没追问。   没问他一个大男人,怎么会怀孕,没问他为什么会过得那么辛苦,走投无路之下寻死,也没问他家里情况,没问他怀的是谁的孩子。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但是甄乐天母子有善良细腻的一面,从没打探过商初时的私事。   等到商初时愿意把一切告知他们的时候,他们不介意做忠实的听众。? 第三十章 夏令营活动   以“创造未来”为主题的儿童夏令营,是由盛世集团赞助,算是社会慈善性质的活动。   夏令营开启后的第一个周六,要在当地大学里展开为期五天的活动,锻炼孩子们独立生存能力之余,同时接受全方位的指导。   深更半夜,商初时还在给萝卜收拾东西。   这孩子是头一次离开他这么久,以萝卜的早熟程度,应该不会想他,但是他肯定熬不住,顶多两天,看不到儿子就会哭得很惨。   萝卜半夜起来上厕所,看商初时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口中低声念,“水壶,饭勺,饭盒,毛巾,小枕头,卡通灯,牙刷……对,还有手套!”   甄乐天抓起一个枕垫砸向商初时,“大夏天的你给儿子戴什么手套?”   商初时完全慌了神,怔然片刻后恍然大悟,“哦,对了,这是夏天!”   甄乐天:“……”   萝卜漠然合上门,爬回阁楼去。   小床上,胖丁呼呼大睡,全然不知道哥哥移动过。   萝卜看了胖丁好一会,才默默躺回被窝里,但翻来覆去都睡不着,只盯着胖丁的后脑勺发呆。   五天啊?   整整五天,看不到爸爸和弟弟,会很寂寞吧?   一定,很快就可以过去了。   萝卜闭上眼,强迫自己入睡。   第二天,胖丁被送到幼儿园老师家代管,甄乐天在商初时婆婆妈妈的叮嘱下,送萝卜去集合点。   家长们会陪伴孩子们进入学校,天黑之前一一离开,让孩子们稍微适应下。   帝都国际商业学院是拥有百年历史的老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浓厚,因跟盛世集团有长期合作关系,所以夏令营开展地点设立在这里。   车上,夏令营的老师们在介绍这座校园的历史文化,以及接下来五天的安排。   甄乐天向往不已,恨不得化身小孩去感悟美好的名校氛围,然而萝卜始终心不在焉,连旁边漂亮小姐姐的搭讪都不理会。   校车依次驶入校园,正值暑假,校内没多少人,十分空旷安静。   西侧校区,音乐室内,悠扬灵动的琴声从黑白琴键间纷飞而起,仿佛一只只绝美的蝴蝶,在清朗月色下的花园中翩翩起舞。   身穿黑色西装的池霆坐在钢琴前,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灵巧翻转,在琴键上流畅轻触,弹奏出绝美的乐音。   但是,他觉得不够。   《夜安曲》,数百年前知名音乐家的出色作品,被誉为“世间最动人的音符”。   它有着最干净澄澈的曲调,广袤无边,圣洁柔婉的旋律,不华丽也不浪漫,却有无与伦比的优雅贵气,和安抚镇定的淡定温和。   少年时代,绝望到几乎崩溃的池霆,无意中听到某处传来完美的琴声。   就像月宫之中的精灵才能掌握的绝美曲子,每一个音符都美妙得不可思议,有一股奇异的柔和力量,抚平他满腔愤懑和不甘,让深受折磨的灵魂得到安抚和荡涤。   过去多年,不管他循着记忆练习多少次,都无法复刻那人所弹奏的《夜安曲》的纯净空灵,真正的天宫之曲,不沾染一丝尘埃。   一曲毕,池霆停止回忆,慢慢睁眼。   在门口等待已久的美女助理这才轻轻叩门,低声说,“Boss,集团之前赞助的夏令营活动已经展开,孩子们正进入学校,您有什么指示吗?”   夏令营那边,想请池霆过去讲话。   池霆对这种应酬一向不感兴趣,也不觉得有露脸的必要。   “不用。”他淡声说。   美女助理正要出去,另一个助理又冲了进来。   “我去哦,老板,我发现小屁孩里有您的私生子!”   助理周一零抱着一摞资料,最上面一张,照片栏贴着萝卜的一寸肖像照。   美女助理艾尔莎呵斥,“周一零,boss心情不好,不要大呼小叫的!”   周一零直接把萝卜的资料书往她面前一递,“你就说像不像?”   艾尔莎推推眼镜,看了一眼正想反驳,却突然愣住了。   从照片上看,这个小孩真的跟池总一模一样。   非要找不同,那就是发型不一样,以及孩子的五官更柔和,不像池霆那么具有攻击性。   两个助理面面相觑。   池总的风流债?   在他们胡思乱想之前,池霆起身走来,拿过资料迅速扫视。   甄牧浅,男,三岁,籍贯:帝都某郊区。   家属一栏,父亲:甄乐天。   池霆把资料揉成团,砸在周一零身上。   周一零半开玩笑:“老板,不会是您流失在外的亲骨肉吧,要不要做个亲子鉴定?”   艾尔莎将资料裹成筒,啪的一声砸他脑袋上,“胡闹什么,人家有爸爸的。你这么找上去, 不把人家搞得鸡犬不宁?”   周一零嘀咕:“可是长得很像啊。”   艾尔莎白了他一眼,快步跟上池霆。   人都是一个嘴巴两个眼睛,世界上长得很像的人多不胜数。   难道每遇到一个长得相像的人,都要怀疑那是自己的亲戚,相约去做个亲子鉴定?   校区内,甄乐天带萝卜立在人群中,跟旁边几个家庭主妇聊开了。   参加夏令营的孩子们,要么是母亲或者爷爷奶奶带来,要么是家里保姆送来,只有甄乐天一个是单身男人,还长了一副高中生娃娃脸,让许多人好奇他的身份。   一大姐很不礼貌地问,“你是这孩子的亲生爸爸吗?”   甄乐天笑呵呵地把户口簿递过去,“怎么不是,我都二十多岁了,有孩子不很正常?”   大姐凑过来看了下,眼珠子都瞪大了。   还以为是个高中生,没想到都是奔三的人了,现在的人真不得了。   甄乐天解释完,萝卜把户口簿接过去看看。   上面,有他跟弟弟,还有甄叔叔,但是唯独没有爸爸。   商家那边,四年前就把商初时的户口分出去了,商初时又没及时上户,所以一直算黑户。   这样一来,孩子们也是黑户,幸好甄乐天老妈跑上跑下,疏通关系,把孩子们上到甄乐天户口上。   等到以后甄乐天有了女朋友,他们再把这件事说清楚,想办法把孩子们划归商初时名下。   在户口簿上,萝卜和胖丁都跟甄乐天一个姓,一个叫甄牧浅,一个叫甄暮瑾。   萝卜对周遭不感兴趣,无意间一抬头,正好见一个男人从楼梯间走下来。   男人身姿挺拔,气势沉稳,举手投足都优雅而矜贵,一下子吸引萝卜的注意力。   待看到男人的长相时,萝卜反射性摸摸脸,怔然片刻。   察觉到萝卜的视线,池霆也回望过去。   一大一小的目光对上时,两人都愣了。? 第三十一章 大小版本   白天跟池霆无意识的相遇,那张过分熟悉的面孔深深映在萝卜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   他还是头一次发现,这个世界上,除了胖丁,居然还有人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简直是放大版跟缩小版的区别。   那个看起来很厉害的叔叔,到底是什么人?   萝卜正想着心事,旁边的小男孩扯扯他的袖子,怯生生地问,“你看到我妈妈了了?我找不到我妈妈了。”   萝卜生性孤僻,沉默寡言,面对陌生人的询问,本想不加理会,但是一看小男孩湿漉漉的眼睛,他不免想到同样傻乎乎的弟弟。   “我不认识你妈妈,”他难得耐心地说,“不过你妈妈应该离开了,接下来的五天,你暂时见不到她。”   甄乐天这些家长们都已经走了,五天后再来接。   小男孩一听,立马眼泪汪汪,不住抽泣。   萝卜无奈得很,明明这家伙比他年纪更大些的样子,怎么动不动就哭?   男子汉是不能哭的。   他想了想,摸出几颗糖,递给男孩。   小男孩看了几眼,哭哭啼啼地接过。   “你怎么都不哭呢?”其实周围,好些孩子都哭了,但是萝卜一脸坚强,让小男孩很佩服。   萝卜本不想回答,但又害怕他又在自己耳边哭哭啼啼,只好淡漠地说,“没什么好哭的。”   小男孩认真问,“你不想你妈妈吗?大家都是头一次离开家,找不到妈妈,会哭的。”   萝卜别开脸,“我没有妈妈。”   萝卜从来没问过,他和胖丁为什么没有妈妈,而对外要说,甄乐天是他们的爸爸。   有时候,商初时送他们上幼儿园,老师会委婉地问起孩子们的母亲,商初时也总是一脸尴尬,说一些萝卜不能理解的话。   久而久之,萝卜隐隐觉得,关于“妈妈”的话题,大概是爸爸不想被人触碰的敏感点。   幼儿园里小朋友问起他“妈妈”在哪,他总是沉默不语,也告诫胖丁,不许回家追问“妈妈”。   他想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但不会为了好奇心,去伤害他最爱的爸爸。   老师们安抚好小孩们,将人一一带去分配好的寝室。   萝卜正要跟老师走,却看另一名老师匆匆进来,对负责人说了什么。   负责人目露惊讶,随即走到他面前来。   “我看看,是甄牧浅小朋友,是吗?”负责人核对资料,微笑询问。   萝卜机械地点点头,负责人又说,“赞助我们这个夏令营活动的企业家,想请几位小朋友谈谈心得,甄牧浅小朋友可以接受邀请吗?”   萝卜没有拒绝,很快,一个长得很俊朗的男人走进来,将他抱起,一同前往校长办公室。   路上,周一零笑问,“甄牧浅小朋友是吧,喜欢这个夏令营活动吗?”   萝卜点头,一言不发。   周一零又问,“小朋友的爸爸妈妈对这个活动有什么看法吗?爸爸妈妈有没有觉得费用依然过高,并为此吵架?”   “没有。”萝卜简单说。   周一零尬住了。   他长得很有亲和力,孩子缘很好,本以为能诱使萝卜说更多,结果萝卜两个字给他堵死了。   这小孩不好对付,周一零决定,还是让老板自己问好了。   校长办公室舒适典雅,一走进去,古香古色,书香味扑面而来。   米白色沙发上,池霆正喝茶。   艾尔莎站在门口,远远见周一零带萝卜过去,小心翼翼地问,“老板,您真没有酒后乱性吗?”   连她都觉得,相像到这个地步,真不是偶然可以解释的。   池霆没有回答,只等待萝卜的到来。   进入办公室后,萝卜就被带到池霆面前。   两个人就跟照镜子一样,五官特别像,萝卜上一次这样的体验,还是在看到胖丁那张小脸蛋的时候。   现在,又多了个超级帅,超级有安全感的有钱人叔叔。   在池霆打量萝卜的时候,萝卜也好奇地看着池霆,两人都没说话。   “小朋友,你妈妈呢?”艾尔莎上前问。   萝卜想了想,笃定地说,“妈妈跟爸爸感情很好。”   艾尔莎:“……”   这孩子的回答跟她的问题有什么前因后果吗?   她呵呵地尬笑一番,“阿姨的意思是,你妈妈对这次夏令营活动,有什么看法呢?”   萝卜自动把甄乐天代入“妈妈”这一角色,说,“妈妈很开心,说他上学那会不认真,没有进入大学就读。他希望我好好学习,以后上名牌大学。”   周一零爆笑,“这愿望真不是一般的朴实无华又脚踏实地,真是个善良温柔的好妈妈,哈哈哈。”   艾尔莎瞪了他一眼,正想继续追问,却看池霆微微抬手,示意停止。   “过来。”池霆对萝卜说。   萝卜咬咬唇,走上前去,被池霆抱起。   他坐在池霆大腿上,柔软的小身体被池霆抱在怀中。   池霆肩宽背阔,身形高大,能把萝卜完全覆盖起来,遮挡得严严实实的。   萝卜始终觉得,池霆就像一座巍峨而伟岸的高山,能阻隔一切危险和困难,带来无尽的安全感。   这种令人心安的感觉,他从没在商初时或者甄乐天身上体会到过。   *   周日,商初时带胖丁去医院做检查,自己顺便体检。   胖丁没能遗传到池霆的高智商,却把商初时的先天性心脏病给遗传到了,经常乏力多汗,严重时胸闷气短,呼吸急促。   好在他症状并不严重,平时吃药能控制住。   做完检查,又是大堆的药,拎在手里沉甸甸的。   胖丁一看到那些药,连连摆手,跳着脚哭喊,“不吃药药,胖丁不吃药药……”   商初时连忙把他揽进怀里,“胖丁听话,不吃药药会很辛苦,爸爸也会担心。胖丁乖,等,等把病彻底治好了,就不用再吃药药了。”   胖丁智商不如萝卜,但是跟萝卜一样懂事听话。   他一看商初时露出很难过的模样,立即安静下来,反过来抱住商初时的脖子。   “爸比不要难受,胖丁吃药药就是了。只要爸比开心一点点,多少药药,胖丁都可以吃掉!”   商初时想笑,却笑不出来。   他真的很对不起胖丁,不但把遗传病带给胖丁,还没法给予胖丁最好的医治条件。   刚才主治医师还说,有一种新型药,对胖丁的病有很好的疗效,只是价格相对高昂,询问他要不要用。   他问过价格,瞬间死心。   真要用了,他半年工资,抵不上胖丁半个月的药钱。   商初时难受得要命,把脸埋在胖丁软乎乎的小身体前,半天才缓过气来。   他还要去做体检,得抓紧时间。   “来,胖丁,爸爸抱。”   他一把将胖丁捞起,双臂却突然一软,脚下也踉跄了下,晃了几晃才稳住身形。   胖丁被吓到了,紧紧抱着他的脖子,“爸比!”   商初时唇色惨白,咧嘴一笑,“没事,爸爸逗胖丁的,吓坏了吧?”   胖丁撅着嘴,气鼓鼓地说,“爸比好坏,把胖丁摔了没事,可是爸比摔了会痛痛的。”   商初时舔舔唇,在宝贝儿子肉嘟嘟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又道过歉。   他表面笑盈盈的,内心却惶恐得很。   将近一米八的大男人,连个三岁小孩都快抱不起了,他真的能作为孩子们的大山,支撑到孩子们长大吗?   大医院里人很多,商初时做完体检出来,已经是黄昏。   他身体状况特殊,只敢做心肺方面的检查,多项项目下来,花了不少钱,让他肉疼得很。   过几天才会出结果,注定他这几天会忐忑得要命。   离开医院,商初时抱着熟睡的胖丁去坐公交。   中途,路过帝都国际商学院时,他停下脚步,遥望漂亮的古典建筑。   “胖丁,哥哥现在就在那所学校里,不知道有没有适应集宿生活。”他轻拍儿子的背,小声说。   这所商学院是全国排名前十的高校,有百年历史的砖红色塔楼屹立于黄昏的夕阳中,一群白鸽栖息在塔楼上,又被钟声惊吓,扑簌簌地飞向远方嫣红的落日。   商初时就这么看着,向往无比。   当年还在商家的时候,他倒是靠自己的能力考上了大学,然而在毕业前就被赶出家门并怀孕,学校那边没法去了。   但凡当初拿到毕业证,也好过如今这么浑浑噩噩,艰难生存。   他自己倒无所谓,只可怜了两个宝宝,被迫跟他受这种苦。   胖丁趴在商初时肩上睡得很熟,不知道睡梦里是不是有什么好吃的,发出可爱的呓语,嘴巴也砸砸了两下,吐出一个小泡泡来。   商初时被他逗笑了,沉闷的心情终于好转些许。   他拍拍小儿子的背,又看看静谧的校园,在路边站了许久。   不能进去看望萝卜,至少在这里多待一会,就好像陪在萝卜身边一样。   而马路对面,一排青翠的槐树下,停着一辆黑车。   池霆坐在后排座位上,已经看了商初时许久。   商初时毫无察觉,背着一个装满药的大背包,怀里抱着小儿子,温柔地拍抚小儿子的背,时而望向学校。   池霆从没在商初时脸上,看到过那么柔和而温暖的神色,就好像黑夜中的萤火虫,虽然微不足道,却也不可忽视,明亮得惊人。   他突然觉得,他一点都不了解商初时,至少现在的商初时,跟从前的商家大少,完全区别开来。   池霆的目光落到商初时怀里的胖丁身上,因相隔较远,他看不清胖丁的长相,只能从体型上分辨出,大概是个两三岁的小孩。   之前,他跟商初时久别重逢后,商初时的确说过,他已经结婚了。   难道?   池霆眼神微黯,脸色阴沉。? 第三十二章 兄弟?   周一,公司。   商初时刚回到工作岗位上,就被总裁叫去办公室。   池霆对盛世娱乐并不上心,他收购这家公司只是为了给宋昀提供便利,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因此,公司一切事务,基本是总裁在负责。   商初时忐忑地进入办公室,本以为是自己工作出现纰漏要被责骂,结果一进去,总裁非常慈祥地请他坐下,态度好到爆表,让他越发茫然。   “黎总,您找我来,是有什么事?”商初时坐立不安,直觉沙发上有图钉,扎得屁股疼。   黎总笑容满面,慈祥地说,“没什么,就是找你聊聊。你来我们公司,应该有一年多时间了吧?”   商初时僵硬点头,“是的,我入职时间短,要是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还请您多多指点。”   这什么意思?要辞退他了?   在他胡思乱想之际,黎总继续问,“你跟我们池董,是原来就认识?”   商初时不明白黎总的意图,结结巴巴地说,“这个,其实以前……对,才认识没多久。”   黎总哈哈一笑,“你别紧张,我就是随口问问。对了,你知道吗,商哲奚老师的那部剧,男二被替换了。”   商初时茫然地眨眨眼,“啊?”   “是投资方的意思,说该演员品行不端,也不配合剧组拍摄,总之有很多因素,你应该比我了解。”黎总解释说。   商初时越来越搞不懂这是个什么情况,摸摸后脑勺,急躁地说,“我,我也不知道,我真没干过什么!”   '“哈哈,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随口问问,你别急。”黎总笑着摆摆手,示意他冷静下来。   两人东拉西扯了半天,商初时总觉得这个黎总话里有话,可是他不大能听懂。   离开办公室后,商初时脑袋都大了。   部门总管目睹全程,问,“黎总,您找他一个小员工干什么呀,难道他跟池董还能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别瞎说。”黎总眯着眼睛,暗自思忖。   商初时前脚被池霆抱上车,后脚欺负他的男二就被替换了,还是池霆亲自打电话给制片方,摆平了一切问题,瞬间把人换下来。   这件事在公司高层都传遍了,但凡是有点眼力见的人,都知道其中肯定有不少纠葛。   脑洞大的人,已经脑补了一场极为狗血的恩怨情仇。   黎总找商初时来,也是为了弄明白其中原委。   要是池霆真跟商初时有什么关系,那他们就得好好对待商初时,别把人得罪了。   商初时回到工位上,无比茫然。   人家一个大总裁,大清早找他去喝茶,聊了半天没个重点,只问是不是跟池霆认识。   这是一个总裁该关心的事情?   还有,那找茬的男二演员被换了?   难道,是池霆换的,就因为他被欺负了?   商初时猥琐地笑笑,又狠狠地唾弃自己。   以池霆对他的厌恶憎恨,不给他找事都不错了,怎么可能帮他寻仇?   异想天开也得有个底限才是。   忙完了手头上的工作,商初时又作为经纪人助理,跟商哲奚的经纪人周哥一起,去给商哲奚谈商务。   商哲奚如今是炙手可热的大明星,人气是用商家的真金白银给砸出来的。   他虽然没有演技,长相在娱乐圈里也不出众,但是胜在性格好,脾气温和,哪怕在私底下也是温温柔柔的。   公司给他安的人设是白切黑的绿茶小奶狗,不少粉圈的人都吃这款,觉得这种人前温润无害小奶狗,背后腹黑阴冷大狼狗的人设很带感。   商初时想,这倒不是人设,而是真的性格。   七月末的帝都炎热无比,从车上下去,脚一沾地,感觉脚底都要烫化了。   商初时去小卖部买了两瓶水,跟周哥坐在大树底下休息。   等下,他们还要去商哲奚所在的片场。   周哥喝了几口水,提醒他,“今天千万别惹那位大少爷,听说他心情不好。”   “商老师吗?他怎么了?”商初时随口问。   周哥摇摇头,“这些富家子弟,谁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反正他们一不开心了,就拿我们出气。要想保住工作,就别去这些富少们面前招惹麻烦。”   商初时尴尬笑笑。   太阳有点晒,就这么坐了一会,商初时有点头晕目眩,周哥叫了他好几声,他才慢腾腾地想要坐起,身体却突然脱力,晃了几下。   周哥眼疾手快,赶紧把他扶住,问,“没事吧小商,你是不是中暑了?”   商初时稳住身形,有气无力地摆摆手。   他咽了下唾沫,眼前阵阵发黑,而额头上早已遍布密集的冷汗,脸色苍白得吓人。   周哥也被吓到了,二话不说就想先带商初时去医院,偏偏商哲奚的电话又打了过来,询问商务情况。   周哥只好立马汇报,让商初时坐在一边。   商初时心里很难受,胃里一阵翻腾,想吐又吐不出来,令他不断干呕,汗珠滚落到眼睛里都顾不上擦一下。   周哥汇报完情况,商哲奚又叫他赶紧过去,现在他身边一个助理都没有,一点小事都要亲自跑腿。   听到大少的话里有怨气,周哥不敢耽搁,只去小卖部里买了几支藿香正气水,让商初时立即喝下去。   天气实在太热,商初时的身体又很虚弱,很容易中暑。   而且前几天拍群演戏份的时候,他先是在烈日下跑腿暴晒,后又浸泡在人工降雨里,浑身湿透。   冷热交替,难免伤风感冒。   虽然池霆紧急送医打过点滴,但身体并没因此好转。   去往片场的路上,商初时在车上摇摇晃晃的,几度想吐,下车后更是一脚没踩稳,摔了个狗啃泥,把不少人都逗笑了。   他狼狈不堪地爬起,连衣服上的灰尘都来不及掸掉,马上去给商哲奚跑腿。   商哲奚正因为男二演员被替换的事情生气,一看到商初时,更是脸色阴沉,   商初时给他泡好咖啡送过去的时候,他接过杯盏,慢条斯理地喝。   “我还以为时哥现在真的愿意安分守己,好好当你的小市民。可是没想到,你表面畏畏缩缩的,背后倒是很会捅刀子。装装样子,转眼就把我朋友给蹬掉了。”   商初时有点发烧,脑子里一片空白,耳朵里也嗡嗡地叫,不大能分辨出商哲奚话里的含义。   他用了好几秒的时间才明白过来,努力组织好语言,“你非要这么阴阳怪气的我也没办法,但要不是你那个朋友立身不正……”   他话没说完,商哲奚霍然起身,原本阴郁的面孔霎时转变为亲热温柔,迎上来人。   “妈妈,您怎么来了?”   “宝贝,妈妈来看看你,给你送妈妈亲手煮的酸梅汤哦。”   司曼华的声音骤然响起,商初时身体一僵,反射性就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可惜司曼华已经瞧见了他。   “小时,你怎么也在这里?”司曼华诧异地喊。   商初时尴尬地摸摸鼻子,正想说话,商哲奚抢在他前面,扬起笑脸,天真无邪地说,“妈妈,我让时哥到我这来了。我想,我们毕竟是兄弟,时哥会好好帮我把关商务,我也会多关照时哥。”   司曼华笑得合不拢嘴,“是啊是啊,你们都是妈妈的宝贝儿子,要是能相互帮助,真的再好不过了。”   商初时跟着笑,嘴角微抽。   商哲奚这个人,还是一如既往的……难以亲近。   司曼华带着保姆来给商哲奚送酸梅汤,一边叮嘱商哲奚不要太累。   她转眼看商初时满头冷汗,面色苍白,疼惜地问,“宝贝,你是不是中暑了,吃过药了吗?”   在商初时开口前,商哲奚再度抢答,“我带时哥去过诊所了,医生说时哥没事,注意避暑就行。”   司曼华这才放心地笑,“还是你最乖,知道照顾你哥哥。你不知道,小时他最粗枝大叶了,小时候……”   司曼华唠唠叨叨地说起商初时小时候的事,丝毫没注意到,商哲奚眼里全然是冷漠。   他瞥了商初时一眼,见商初时面含微笑,目不转睛地看着司曼华。   为什么,不管他多乖,多听话,一旦遇到商初时,母亲的目光,还是会停留到商初时身上?   这两人始终才像是亲母子,而他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局外人。   商哲奚很快收敛敌意,听商初时问,“妈妈会经常来剧组吗?以后也不离开帝都了吗?”   “是啊,妈妈退休后没什么事情做,就想多照顾照顾小奚。要是小奚以后回南市发展,妈妈又再回去就是了。”   司曼华看着两个儿子把酸梅汤喝下去,满满都是幸福。   不过,还不等她多说几句,导演那边就叫开拍,商哲奚得赶紧过去。   临走之前,商哲奚明显神色黯淡,像是受了委屈,让司曼华有些难过。   她知道,商哲奚细腻而敏感,她对商初时太好的话,商哲奚会很无措。   她明白,却无可奈何。   明明商哲奚才是她的亲骨肉,并且流落在外二十年,受了不知道多少苦楚。   好不容易把亲骨肉找回来,她本应该多多去关爱商哲奚,把过去二十年的亏欠全部弥补回来。   可是为什么,她心底深处,还是心疼商初时更多一点?   二十年的养育之情,真的比血缘亲情更难以割舍?? 第三十三章 孩子们的来历   商哲奚心情不好,从片场早退,商初时这些助理们也难得早点下班。   商初时中暑严重,去路边诊所里打过点滴,又在公园长椅上坐了很久,等到太阳落山了才赶回家里去。   萝卜还在夏令营,甄乐天回乡下他妈妈家,这会家里应该只有胖丁一个人在。   商初时是这么以为的,结果一开门,却看商秀妍坐在屋子中间,胖丁在玩积木。   商初时浑身霎时僵了。   听到开门声,商秀妍转动轮椅过来,满面忧容。   她眼泪全是泪,既心疼又恨铁不成钢,哽咽说,“小时,你把姑姑瞒得好苦。”   她的出现实在出乎商初时预料,商初时一时没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说,“姑姑,这个孩子其实是,是我室友……”   “你还想骗姑姑!”商秀妍声量陡然拔高,把胖丁吓得一抖,积木全倒塌了。   胖丁跑到商初时身边来,抱住商初时大腿,朝商秀妍喊,“不许凶我爸比!早知道不给你开门门了,坏蛋女人!”   “胖丁,不许乱说,这是你……姑奶奶。”商初时艰难地说。   胖丁还是朝商秀妍龇牙咧嘴,凶神恶煞的,像只护主的小狗,一点不亲近。   黄昏后,天气转凉了一点,破风扇依旧缓慢摇晃,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   商初时给商秀妍泡好茶,商秀妍还在抹泪。   “我是背着你爸和你爷爷来的,本来想给你送点补品来,上回看你太瘦了。”   她来的时候,甄乐天刚好出门,胖丁一个人坐在门口跟小鸟说话。   等她说自己是商初时的姑姑后,胖丁居然立马就信了,还亲热的把她推进屋,让她一起玩积木。   商秀妍旁敲侧击,很快就从胖丁口中得知一切。   商初时是他的亲生爸爸,他还有个双胞胎哥哥,并且从没见过妈妈。   稍加联想,商秀妍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而且,胖丁跟池霆实在太像了,商秀妍第一时间明白,这对双胞胎,其实就是池霆的孩子。   她在发抖,连商初时递过去的茶杯都拿不稳。   “小时,孩子们的事,没人知道吧?”   商初时像犯错的小孩子,垂头说,“很少,我不敢。”   商秀妍嘴唇哆嗦,抿了口茶让自己镇定了点。   “那就好,别再让更多人知道了。要不然,商家都要被你害苦了。”   商初时倏地抬头,“怎么会?”   商秀妍急火攻心,“你傻吗?你表面上再怎么样都是个男人,男人生孩子,这不是怪胎吗?”   商初时手一颤,“怪胎”二字犹如重击,打得他头晕目眩。   “可,可我已经不是商家的人了。”他咬着唇,心虚又卑微地搓手,“就算是,是怪胎,也连累不到商家。”   “你想得太简单了,不管怎么说,你在商家做了二十年的大少爷。”   商秀妍放下杯盏,苦口婆心地说,“让人家知道,商家的养子是个畸形的怪胎,还给男人生下孩子,你让商家怎么解释,怎么面对这些枪林弹雨?”   商场如战场,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别看表面上个个都和和气气的,可谁不在时刻计较,把对手拉下马去?   商初时这种行为,无疑是给埋下商家一颗巨大的定时炸弹,让对手随时能将商家推入深渊。   在商秀妍说这些以前,商初时并没有想到这层。   他只固执地觉得,怎么会呢?   他不过是,不过是给曾经心爱的人生了两个孩子而已,没妨碍到任何人,没损害任何人的利益。   受苦受难,都是他自己在承受。   那些外人,凭什么来指责他?   “我说句老实话,你可能不爱听,但这是事实。”商秀妍吸了一口气,缓缓说,“哪怕是现代社会,男人生孩子也是件怪异的事。你能接受,不代表其他人能接受。”   商初时垂着头,没有丝毫底气,“妈妈她,她会接受的。”   商秀妍笃定地说,“嫂子不会。”   她继续说,“以前,家里人不介意你是怪胎,是因为我们之间有浓厚的血缘。可问题是,你不是商家的骨肉,你的畸形也不是大嫂造成的。你凭什么要求,大家像以前那样接纳你?”   商初时牙关开始哆嗦,脑门上一阵一阵地冒出冷汗。   他不想听商秀妍说这些,可是商秀妍像察觉不到他的慌乱,一直说个不停,让他脑子里嗡嗡作响,难受得要命。   商秀妍说,“更重要的是,孩子们的另一个父亲,他知道吗?他要是知道,你一个男人给他生了孩子,他第一时间是高兴欣慰,还是觉得恶心怪异?”   池霆知道?   商初时不敢去想象池霆知道这一切的场景。   池霆会怎么做呢?   那个人本就厌恶他,要是知道,他是个能生孩子的怪物,一定会连孩子们一起讨厌吧?   更严重的,会不会把孩子们从他身边夺走?   太多负面情绪一股脑涌进脑海里,商初时眼前一黑,晕厥过去。   *   梦里不知道有什么可怕的场景,醒来时,商初时浑身都被汗湿了。   大夏天,他身体却冷得发抖,也没有半点力气,像是溺水的人刚从河里被捞起来,   模糊间,他还听到胖丁在哭哭啼啼地说,“爸比晕倒了,胖丁好害怕。叔叔,爸比会不会死?”   叔叔?   商初时迷迷糊糊地想,是甄乐天回来了?   不对,那道男声更沉稳内敛,不是甄乐天那个窜天猴子的声音。   难道说,是歹徒?   商初时心里一慌,顾不上浑身乏力,强撑着要坐起来,心脏受到刺激,咚咚咚地跳个不停,仿佛随时要猝死。   就在这时,床边凹陷下去,一人坐了上来,轻轻揽住他的腰。   “别乱动,刚打过点滴,医生让你多休息。”   池霆稳重嘶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对商初时而言却如同平地惊雷,将满目晕眩一扫而空。   他陡然瞪大眼睛,呆滞又惶恐地瞪着眼前的池霆。   池霆一副休闲居家的打扮,一手搂着他的腰,一手端了个药碗,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胖丁听到声响跑过来,见商初时醒了,立即嚎啕大哭,扑到床边来。   “爸比对不起,胖丁再也不让任何坏人进来了!爸比揍胖丁屁股吧,对不起爸比……”   胖丁哭得撕心裂肺,滚圆的小脸蛋红彤彤的,鼻涕眼泪一把流,让商初时心疼无比。   他想把胖丁抱到身边去,可惜双臂酸软没力气,还是池霆看出他的意图,拎着的胖丁的衣领将人提溜上去。   胖丁趴在商初时怀里,嗓子都哭哑了。   “呜呜呜,爸比,胖丁是笨蛋,让坏人进来了,你揍胖丁好不好?”   商初时抱着宝贝儿子,舔舔干裂的嘴唇,努力张嘴笑了笑,“不关胖丁的事,是爸爸中暑了。”   “才不是!都是那个坏蛋女人的错!”胖丁虎头虎脑地哭喊。   都是那个坏蛋女人,进来以后把爸比气晕了!   商初时正想再解释,却突然想起,池霆坐在床边。   这人又是什么时候来的?   他立即把胖丁抱在怀里想藏起来,可胖丁早已不是刚出生时的小豆芽了,根本藏不住。   注意到商初时充满戒备的目光,池霆把药碗递过去,“冲剂,喝了。”   商初时看看黑乎乎的药碗,心想池霆不至于毒死他,只好先喝下。   池霆又把胖丁从他怀里拽过来,重新放到地上。   胖丁看看乖乖喝药的商初时,又看看一脸浅笑,高大帅气的池霆,眼里充满好奇。   这个叔叔,居然跟他和哥哥长得一模一样!   商初时喝着药,脑子里迅速思考,该怎么把这件事瞒过去。   商秀妍的话犹在耳旁,他不敢让池霆知道真相。   正当他绞尽脑汁的时候,池霆漫不经心地开口,“我都不知道商少这么迷恋我,居然找人代孕?”   说这话时,池霆紧紧盯着商初时的脸,没放过他面上一丝一毫的神色。   而商初时在听到“代孕”两个字的时候,神情呆了呆,仿佛没听懂。   池霆乘胜追击,“我来的时候,你刚好晕倒。商秀妍跟我说,这对双胞胎,是你找人代孕的?”   商初时全然弄不清楚眼前到底什么情况。   池霆怎么会突然来他家?   池霆又为什么知道,他家是一对双胞胎?这也是姑姑说的?   他不知道池霆了解了多少事,但眼下只能顺着商秀妍给的谎言继续圆下去。   “没错,胖丁和萝卜……是我,我代孕生的。”他艰难地说完,又陡然把胖丁拉过去,戒备地瞪着池霆。   说是代孕的话,池霆不会把孩子们抢走吗?   他才想起这个可能性,瞬间满目提防。   对池霆这种最会洞察人心的商场精英来说,商初时这种毫不设防,什么都写在脸上的人,心思极其好读懂。   在商初时把他轰出去前,他及时给商初时吃定心丸,“不用把我当人贩子,我对豆丁没兴趣。”   胖丁嘟起胖乎乎的脸颊,委屈巴巴地说,“胖丁叫胖丁,不是豆丁,叔叔不可以弄错胖丁的名字。”   池霆礼貌一笑,没说话。   他的确对小孩不感兴趣,不过眼前这个笨呼呼的小笨孩,还有学院里那个聪明老道的小孩,倒是蛮有意思的。   代孕吗?   他的目光重新落到商初时居住的出租房内,只看见狭小的空间和杂乱堆放的生活用品。   这不像是有钱代孕的样子。? 第三十四章 所有人都不对劲   商初时吃过药,感觉精神好了些。   已经超过晚上八点了,他又带胖丁去洗漱,随后把胖丁哄睡着。   这期间,池霆老神在在地坐在客厅里,目光追随那父子俩,饶有兴趣地打量。   商初时从阁楼下来,很无奈地说,“池董,您还不打算离开吗?”   “不欢迎我?”池霆面带微笑,一脸人畜无害,比以前的商初时还死皮赖脸。   商初时直想骂娘。   请神容易送神难,眼看赶不走池霆这座大山,商初时只好坐下问,“池董来我这,不知道是想干什么?”   干什么?   池霆一言不发。   他不过是得知商初时有两个孩子,并且孩子跟他长得一模一样,所以过来看看热闹。   虽说来之前,他也有过其他猜测,但都不如“代孕”二字给他的惊喜大。   商初时很忐忑。   每当池霆若有所思,一脸算计的时候,他就觉得害怕,唯恐下一个倒霉的就是自己。   尤其是,池霆犀利的目光落到他平坦的腹部,用他觉得的很变态的目光来回扫视,他更觉得心悸。   在池霆发现什么前,商初时决定兵行险招,“看什么看?池董不会觉得,我能生孩子吧?”   池霆这才慢条斯理地收回目光,“当然,又不是怪物。”   商初时手指微颤,脸色白了几分。   怪物……   幸好,幸好,什么都没让池霆知道。   他低垂着头,不自主地摩挲左手指关节。   过了片刻,池霆又问,“身体怎么这么虚弱?”   虚弱吗?   商初时眼神黯淡无光。   他是男人,这副身体不比女性更适合生育。   怀孕期间,他没能得到照顾,劳心劳力,心情抑郁到极点,还几度挨打,连吃穿都保证不了。   没流产,算是两个孩子命大。   生产后,他更是没能好好休息过半天,为了生计再苦再累的活都得做,送水,工地搬砖,寒冬腊月街边发传单,什么活都干过。   好不容易把孩子们拉扯大一点,他却落下一身病根,身体也就此衰败下来,连老年人都不如。   这几年间受的那些磋磨,没要了他的命,他都觉得是老天爷开恩。   商初时始终不言不语,池霆也没再待下去,起身告辞。   把这尊大佛送走后,商初时背抵着门,身体慢慢下滑。   他双手抱头,内心纷乱纠结,连他自己都不明白,脑子里究竟是在想什么。   还有,池霆真的不介意吗?   明知道两个孩子的确是他的,他也没打算,把孩子们抢走?   商初时怕得要命,一晚上都坐在门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池霆既然已经知道了孩子们的存在,那纵使他逃到国外去,池霆也有的是办法把他们抓回来。   跟池霆斗,他半点胜算都没有。   *   黑车穿过车水马龙的大街,驶入种满银杏树的偏道中。   蓝牙耳机里,传出金发秘书艾尔莎的惊呼,“代孕?商先生对您感情这么深吗,居然去做代孕?”   池霆握着方向盘,目光落到前方,“你去查查商初时身边的人,还有两个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这四年来,商初时做过什么。”   “额,您不相信是代孕吗?”艾尔莎小声说,“Boss,我个人觉得,那两个小孩跟您长得太像了,绝对是亲生的!”   “盛世集团的待遇满足不了你了?”池霆危险地眯起眼睛。   “我马上去!”艾尔莎一秒挂断电话。   车里恢复寂静,池霆的神色并未缓和。   代孕?   他不相信商秀妍那个女人的鬼话,也不觉得,以四年前那个情况,商初时有钱,有精力去做代孕,何况还是双胞胎。   而且……   回想起每次做完后,商初时都要偷偷摸摸吃什么东西,也格外注重套套的存在,池霆心里有更惊世骇俗的猜测。   *   犹记得过年那会,甄乐天老妈心血来潮,给商初时卜了一卦,说他今年命犯太岁,多灾多难,会过得特别辛苦。   当时商初时还不信,结果事实证明,卜卦有一定道理。   去医院拿体检报告的时候,医生严厉警告,如果不想英年早逝,最好别再这么拼命。   他本就是先天性心脏病,又积劳成疾,心脏早就不堪重负,随时要罢工。   到时候,连救都没法救。   被医生这么一吓唬,离开医院的时候,脸色惨白。   不是不知道自己身体越来越弱,只是生计所迫,难免拼得狠一点,不然谁来养活两个孩子?   他原本还想再奋斗几年的,可是现在看来,身体根本支撑不下去。   坐在医院台阶上,商初时疲惫不堪。   晚上回到家,萝卜已经从夏令营回来了,之后会休息两天,跟胖丁一起去拍摄。   他正指导胖丁写作业,甄乐天也从乡下回来,带了好多土特产,开心做晚饭。   听见商初时的声响,萝卜跟胖丁一同抬头,欢快地朝他扑来。   “爸比!”   眼看两个小汤圆一左一右冲过来,商初时不由咧嘴,弯下腰抱住他们。   几天没见萝卜,他亲亲宝贝儿子的额头,笑问,“宝贝,在夏令营里玩得开心吗?”   萝卜使劲点点头,“萝卜学到很多东西!”   商初时欣慰一笑,“那就好,认真学,别跟爸爸一样窝囊就行。”   萝卜沉下脸来,“爸爸不窝囊,爸爸最好了!”   商初时笑不出来,更用力地抱住两个孩子。   在这个家里,商初时基本不用做饭,只要甄乐天在家,晚餐均由甄乐天准备,免得全家进icu。   甄乐天出来说了声,让他们等着吃大餐,继而在厨房里忙碌。   萝卜坐在地毯上玩魔方,商初时在一旁发呆。   他突然问,“爸爸,那个跟我们长得很像的叔叔是谁啊?”   萝卜从胖丁嘴里听说了池霆的事,很想知道内情。   商初时一愣,“嗯,就是爸爸的一个……朋友。”   萝卜抬头看他,目光森森,“那个叔叔好像很有钱,听说他就是我们夏令营活动的慈善赞助人。”   “……你们见过面了?”   “对啊,池叔叔还抱过我。”萝卜平静地说。   商初时捂住脸,明白了池霆那天突然来找他的原因。   八成是看了萝卜的资料,又七弯八拐地跟他联系上了。   池霆这个人从小就敏锐犀利,商初时的那点小心机,在他面前向来无所遁形。   萝卜趴到商初时怀里来,小胖手贴在他脸颊上。   “爸爸,你又瘦了,萝卜不在,爸爸没照顾好自己吗?”   商初时摸摸脸,低低一笑,“爸爸太想萝卜了。”   他嘴角缓缓撇下,抱着儿子柔软的小身体,心脏抽痛。   “萝卜,你,喜欢那个叔叔吗?”他迟疑而纠结地问。   萝卜重重点头,“喜欢。”   “……为什么?”   萝卜想了想,皱着眉说,“没有为什么,萝卜很喜欢那个叔叔。”   一旁写作业的胖丁大声喊,“胖丁也喜欢!”   两个孩子在这件事情意见达成一致,商初时心情复杂。   这大概就是父子之间天性使然,即便只是一面之缘,也挡不住血脉相连的好感。   这样的话,只要池霆不知道,双胞胎是商初时亲生的,或许,他会给予孩子们该有的父爱。   晚饭很丰盛,除了甄乐天带的土特产,还有超市买来的高级牛肉,被他炖成牛肉煲,香气四溢。   “大家都辛苦了,这牛肉是为了犒赏我们的萝卜和胖丁,感谢两个宝宝为我们的大家庭带来丰厚的薪酬。”   他舀了两碗牛肉,开心地放到孩子们面前,“叔叔把牛肉炖得很软,你们吃一点绝对没问题。”   “谢谢乐天叔叔。”两个孩子异口同声地回答。   甄乐天这些天也跑前跑后,不是带萝卜去夏令营,就是带胖丁去拍摄童装,人都累瘦了一大圈,急需补充身体能量。   商初时含笑给他们添饭布菜,自己偶尔吃一点。   “明儿,你不吃吗?”甄乐天问。   “心烦,没胃口。”商初时简单说。   他最近是真的惨,不是中暑就是高烧,还被池霆也弄得心情糟糕透顶,连大好美食都吃不下去。   满桌子佳肴,大家都吃得心满意足,他却满脑子想着池霆的事。   那混蛋,好死不死的,出现在帝都干嘛?   出国回总部去不行?在南市或者其他城市晃荡不行,非得跑帝都来?   商初时抑郁了。   接连几天,池霆都没出现在商初时眼前,可商初时一天比一天憔悴,还要跟在商哲奚身后到处跑,累得腰都直不起来。   自从上回司曼华出现在片场,商哲奚对商初时的态度日益冷淡。   商初时向主管委婉提过,希望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但主管告诉他,是商哲奚亲自指定,要他成为经纪人助理。   商初时觉得,自己不像是经纪人助理,完全就是商哲奚的私人保姆,要一天二十四小时伺候商哲奚的吃喝拉撒,稍有怠慢,商哲奚就黑脸,指挥他去干更麻烦的事。   要不是商初时的工资由公司发放,估计商哲奚能把他扣到破产。   商初时不明白商哲奚为什么要跟他对着干,他年少时,的确对宋昀和池霆干过一些……不,是很多过分的事,被报复他认了。   但是商哲奚自打被接回家,基本没受过他多少摧残,除了聚会上被扒衣服拍裸照这件事。   要是能让商哲奚消气,商初时真的不介意也给商哲奚拍一拍。   如果商哲奚还嫌不够,他甚至可以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无遮挡的展示果体。   毕竟,不知道是谁已经先下手,把他最私密的视频,在商老爷子的寿宴上播放过了。? 第三十五章 到我这来上班   如今,商初时最害怕面对的人,除了池霆,又多了个商哲奚。   前者跟他纠葛太深,剪不断理还乱,后者是纯粹的看他不顺眼,想方设法要找他麻烦。   被使唤,被言语羞辱,这些商初时都认了。   但他真的怕商哲奚再使点什么手段,来个苦肉计,令他万劫不复。   他跟部门主管反应过很多次,希望能换个工作岗位,但主管只说,是商哲奚要求的,他们不好做主。   盛世娱乐人人都知道,公司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为宋昀和商哲奚服务,这两个人的话,要当圣旨看待。   商初时想辞职,可是一时半分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他学历不高,工作经验少,能进入昔日的飞天娱乐,是不懈努力的成果。   现在辞职,一来没有合适的工作,二来,不难保证,商哲奚不会动用商家的人脉关系,暗中下手,让他在整个帝都无法立足。   虽说商家的根基在南市,但商老爷子昔日可是首富,手眼通天,要对付一个微不足道的商初时,根本无需亲自出面,自有想攀附商家的人给他好果子吃。   腹背受敌,商初时头疼得很。   咖啡厅里,宋昀咬住吸管,呲溜溜地喝掉奶茶,说,“所以,你为什么不找池霆?”   商初时一愣,“他会帮我?”   宋昀眨眨眼睛,莞尔一笑,“霆哥这人看起来冷冰冰的,但其实你只要撒个娇,他就会服软。”   商初时腹诽,那只是对你而已。   无关乎爱情,对池霆来说,宋昀是很重要的唯一的亲人,所以在很多方面都很纵容。   以前商初时就羡慕过,乖巧的宋昀得到了池霆全部的宠溺,不管宋昀提出什么要求,池霆都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宋昀也说,池霆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但这仅限于他不在乎的人。   这人双标到极点,对自己所爱之人,会宠溺纵容得没有底限,而不爱的人,在他眼里就是一团空气。   被当做空气的商初时不敢奢望池霆能帮他,但是被宠溺的宋昀当即拿起手机,拨通池霆的电话。   “什么事?”电话那边,池霆语气低沉,听起来很微妙。   宋昀久违地喊,“哥~”   荡漾的语气让商初时头皮发麻。   “什么要求?”池霆言简意赅。   每当宋昀亲热的喊他“哥”,毫无疑问是有事相求。   宋昀朝商初时使了个眼色,商初时局促地摸摸鼻子。   宋昀说,“我缺个助理,从公司里调个人帮帮我,工资我开,行吗?”   池霆立即问,“商初时在你旁边?”   两个人齐齐一愣。   商初时疯狂使眼色:他怎么知道他怎么知道?!   宋昀无奈耸肩:商业鬼才的特殊直觉吧,这人一向很敏锐的!   商初时捂脸。   好吧,他不该质疑池霆的能力,就像他家里那个三岁多的“爹”一样,洞察力惊人。   两人慌乱的时候,电话里,池霆仿佛轻笑了一声,接着说,“不好意思直接求我?”   这句话明显是对商初时说的,宋昀把手机推过去。   商初时清清嗓子,讨好地说,“池董……”   “自己不好开口,找宋昀当说客?”池霆一针见血,“我有这么可怕,还是你有事瞒着,不敢面对我?”   “呵呵呵……”商初时表面笑嘻嘻,心底直骂娘。   他一开始的确是想拜托池霆,毕竟商哲奚再横,盛世集团也是池霆的所有物。   但是他觉得,他来开口,池霆不但不会答应,说不定还会给商哲奚提供便利,让商哲奚加大力度折磨他。   可如果宋昀肯开口,这事就有把握了。   两人想一步步的来,谁知道,池霆这个狗东西,一句话就把他们的周密计划给完全打破了。   “你可以来我这。”在商初时拒绝以前,池霆好整以暇地说,“三倍工资。”   商初时愣了愣,随即掰手指算了算,茫然地问宋昀,“三倍是多少?”   宋昀捂脸。   这孩子傻了。   偏偏池霆不给商初时更多思考的机会,直接说,“明天来上班。”   说完,池董他挂断了电话,连宋昀的“哥”都吞回了肚子里。   “我没法了。”宋昀摊开手。   池霆此人,越身居高位越自我,且独断专行,凌厉强势,跟封建王朝高度集权的皇帝一样,独裁统治,不允许任何人反驳质疑。   商初时深深祝福这狗东西,早点破产垮台。   不过以池霆的手段和心机能力,估计就是他死了,盛世集团依然如日中天。   在商哲奚和池霆之间,商初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商哲奚。   宋昀给他致命打击,“三倍工资。”   商初时正要走,闻言又坐回来,严肃地问,“他明天在哪个公司?”   盛世集团在帝都有好几家公司,盛世娱乐是小儿子,基本被池霆忽略了。   “应该还是盛世娱乐吧,集团总部在国外,不可能明天叫你去上班。其他公司,你业务也不熟悉,只能帮倒忙。”   宋昀也不知道池霆这唱的是哪一出,反正他哥想一出是一出,越长大越任性。   于是第二天,商初时抵达董事长办公室。   他故意收拾工位,跟同事交接工作,又去人事部填表,愣是磨蹭到快中午了,才去找池霆报道。   他去的时候,商哲奚刚从里面出来,应该是得到助理换人的消息,脸色很难看。   跟商初时狭路相逢后,他难得露出不加以掩饰恶意的表情,冷冰冰地说,“时哥,你果然真的很有手段,也很会告状。”   商初时谦虚地说,“哪里哪里,还是比不上您,您苦肉计使得好,我就没哪回招架得住。”   商哲奚说,“你不用跟我贫嘴,反正到了池霆这,依然是个伺候人的。我只是觉得遗憾,爸妈倾尽全力培养出来的大少,怎么偏偏是个草包,只能给人当牛做马?”   为什么一手好牌打得稀烂,为什么活得像个窝囊废?为什么区区四年时间,会连自尊心都一扫而空,没皮没脸,这么讨人厌?   商初时平静地说,“这可能就是报应,我认了。只要给钱,别说当牛做马,就是叫我当街裸奔我都愿意。”   商哲奚震惊了,商初时则一脸得意。   笑话,当初怀孕,他走投无路,睡过天桥,捡过垃圾,活得猪狗不如。   商哲奚区区几句话,还能让他破防?   把商哲奚气走后,商初时还在傻乐,但是一转身,面对雪白的办公室门,他笑不出来了。   他拍拍脸,让自己鼓起勇气。   是他深思熟虑才做的决定,从踏出这一步开始,就别退缩了。   推门,商初时踏了进去。   原以为,董事长这种角色,都是日理万机的。   商初时也做好心理准备,以为将迎来惨绝人寰,暗无天日,马不停蹄的助理生涯。   谁知道,池霆,池董事长,在美好的工作日里,于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写字楼里,拿着天价工资,养!乌!龟!   茶几上,一只商初时认不出品种,总之就是俗称王八的那个乌龟,在干净明亮得能当镜子的桌面爬来爬去。   池霆一手端茶杯,一手拿棍子,一旦乌龟爬慢了,他就戳人家一下。   乌龟爬到头了,他就给乌龟掉头,让乌龟继续爬。   商初时进入办公室后五分钟,池董他老人家跟乌龟干瞪眼了五分钟。   商初时快站不住了,颤巍巍地问,“池董,您,很闲?”   池霆终于施舍给他一个眼神,淡漠地说,“嗯。”   在盛世娱乐里,他就是个甩手掌柜,相当于太上皇,虽然有权利发号施令,可是大部分事情都是底下人在做,他也不关心这家公司的死活。   所以,偶尔来一趟,他唯一的工作就是逗乌龟加喝茶,顶多再复查底下人的决断事宜。   对此,商初时只能说,万恶的有钱人!   不过,池霆闲,商初时就闲,跑卫生间里打两小时游戏都没人查岗。   午休过后,池霆坐沙发上,跟集团高层们开视频会议,商初时帮他逗乌龟。   认真工作的池霆严厉并稳重,举手投足间霸气而优雅,语调不疾不徐,始终沉稳果断,坚韧刚毅。   他总能在瞬间找出高层们决策事宜中的纰漏,给予正确指导修正,也没有任何算计和危机能逃过他的眼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商初时起先只是听,不知不觉,目光落到池霆脸上,再难以移开。   不管怎么嘴硬,从年少时初见到如今,从来没有一天,他忘记过池霆,放弃过对池霆的喜欢。   即便只是远远看一眼,也觉得心脏被甜蜜满足的情绪充斥着,膨胀得快要裂开。   在经历那么多惨痛的教训后,他内心深处,依然在渴望池霆,像条犯贱的狗,摇尾乞怜,妄图得到池霆的爱。   他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在被池霆厌弃的数年间,无时无刻不在遗憾,如果他的性格能再柔和一点,如果他能再厉害一点就好了。   如果他不是粗鲁野蛮,不学无术,霸道嚣张,自私自利,任性妄为……   仔细想想,他总是希望池霆能喜欢他一点点,可他身上有什么闪光点,值得池霆去喜欢?   如果年少时,他没有欺负过宋昀,没有折辱过池霆,以池霆的性格,不会展开反击。   如果他像商哲奚那么乖巧,像宋昀那么温文尔雅,学历高一点,眼界开阔一点,待人真诚礼貌一点……   不管怎么懊悔幻想,他始终什么优点都没有。   所以,一旦连商家大少这个身份没了,他跟池霆,就彻彻底底成了两个世界的人,连池霆的一片衣角都够不到。   从小到大,商初时一直羡慕宋昀,只有宋昀,能被池霆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能得到池霆毫无保留的关爱和保护。   这些,即便商初时挖空心思,用家族权力把池霆绑过来,也从未得到过。   如今,他得不到没关系,他只希望……   耳边,池霆的声音传来,低沉悦耳。   “手指,怎么弄伤的?”   商初时立即回过神来,面前是池霆放大的脸,熟悉的气息将他浓浓包裹,令他有点晕眩。   池霆不知何时走到他身前,视线落到他粗糙丑陋的左手关节上,重复问,“怎么伤的?”   他立即背过手去,勉强一笑,“没事,骑车摔的。”? 第三十六章 父子相聚   不会有人知道,在那个兵荒马乱的生日宴上,被人人唾弃的商初时,曾怀揣什么样的心情,幻想美好的未来。   他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终于能和池霆修成正果,永远在一起。   他也以为,总能得到父母家人的原谅,即便不能再叫一声爸,妈,爷爷也没关系,就算只以晚辈的身份常常走动也好。   可是,到头来,不过是镜花水月,黄粱一梦。   被踩断的手指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不要做梦,不要期待,该回到原本的位置去,别再妄想能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就像那枚尘封在床底,无法再戴上的戒指,预示着他永远得不到想要的一切。   他不过是个剥夺他人人生,抢走他人幸福的刽子手,为了一己私欲,把所有人推向深渊,如果让他这种人得偿所愿,命运未免太不公平。   他不再奢求什么,唯独,要替两个孩子争一争。   八月初的太阳很晒,但是透过特殊玻璃后,紫外线被滤掉很大一部分,室内也有空调,气温很合适。   池霆欺身上来的时候,商初时自觉躺在办公桌上,手摸摸裤兜里的紧急避孕药,心安了点。   阳光依然炫目,强光刺激下,商初时缓缓闭眼。   同样强烈而耀眼的阳光,同样是他和池霆,可是什么都不一样了。   身份,地位,主导权,一切都被颠倒。   那个夏天,他还是高高在上的商家大少,盛气凌人地要求池霆以身换权,无视池霆眼里的抗拒和厌恶,自以为是,张扬跋扈,以为自己想要的,一定能弄到手。   那时候,商初时并不觉得,被同为男人的池霆压着是一件屈辱的事,他只感到无比开心和满足,激动得脚趾都蜷缩起来。   食髓知味,有时是旅店,有时是池霆工作的地方,有时甚至是露天公园的长椅上。   南市首富的孙子,堂堂商家大少爷,一旦被人拍到,传到网上去,对商初时和商家的打击可想而知。   年少的商初时并没有想到太多,他只热烈地渴望爱慕者的拥抱,迫切希望能让池霆开心满足。   就像池霆说的,放荡下贱,风骚到骨子里。   等到那年,商哲奚被领进门,他本引以为傲的身份地位,瞬间被剥夺,不得不还回去。   所有人表面上同情他,背地里都在嘲笑。   昔日的狐朋狗友们怂恿他排挤商哲奚,否则,他的父母,爷爷,还有家,都会消失。   他不但担心失去家,也害怕从此,池霆不再任由他摆布。   就像个卑鄙无耻的施暴者,他始终无法对商哲奚和颜悦色,在家里大发脾气,搞得人人嫌弃,连司曼华都对他失望透顶。   越是挣扎,越是狼狈,当激怒所有人后,他不再是商家唯一的大少爷,池霆却夺回池家,成了盛世集团执行人。   他用来逼迫池霆就范的砝码,已经没有了。   事实也证明,的确如此。   他和池霆扭曲并不平等关系,在他被商家扫地出门后迎来终结。   当那个大雪纷飞的深夜,绝望之际,池霆出现后,他毫不犹豫地相信,池霆是来带他脱离深渊的。   可是反手,池霆就把他的美梦狠狠捏碎,点点滴滴的碎片化作梦魇,再也无法缝合。   被背叛一切后,他再也不敢相信池霆。   不但是池霆,任何人都不能信,没有人会站在他这边,没人能帮他。   天色渐晚,从高楼大厦的落地窗边望去,火红的地平线遥远而广阔。   池霆一向精力旺盛,如今身体越发孱弱的商初时根本招架不住,半途睡了过去。   等他醒来,办公室里空无一人。   他被放到沙发上,只有腰间盖了一条空调毯,布满青紫痕迹的身体裸露在空气中,令人浮想联翩。   “简直是禽兽……”   商初时边嘀咕边爬起来,因双臂无力,差点没能坐起。   他忍着浑身不适,哆哆嗦嗦地捡起裤子,从兜里摸出紧急避孕药吃下去。   正当他吃药的时候,房门打开,池霆高大的身躯出现在门口,因处于阴影里,格外有压迫性。   商初时吓了一跳,避孕药瞬间卡在嗓子眼,上不来下不去,连连灌了几口水才没被噎死。   池霆一直站在那,神色晦暗不明。   商初时越发心虚,抓过衣服穿上,讨好地笑笑,“池董,我是不是可以下班了?”   早过了下班时间,再待在公司,他怕自己厚颜无耻索要加班费。   池霆“嗯”了一声,又关上房门走过来,在另一边沙发上坐下。   他翘起腿,双手优雅地叠放在膝上,衣冠楚楚,优雅矜贵,跟此刻衣衫不整,浑身狼狈的商初时形成鲜明对比。   “明天我不来公司,你看着办。”他犀利的目光直直地落到商初时脖颈间,那里有不少令他满意的痕迹。   商初时扣好扣子,问,“那我一个人在这干嘛?”   池霆眼神瞟到鱼缸里的乌龟身上,随即又朝商初时挑眉。   商初时:“……”   拿这么高的工资逗乌龟,他真的很有心理负担。   等商初时整理好衣服,董事长跟助理一起下班。   娱乐行业加班是常态,池霆下班的时候,公司里大部分人还在忙碌。   当然,正因有很人性化的加班费在,员工们才一个比一个精神。   商初时今天什么都没做,就是被做了一下午,累得没心情骑车回家。   从电梯间里出来后,商初时踌躇许久,鼓起勇气,请池霆送他回家。   池霆深邃的眼眸里满是探究,似乎是想弄清楚商初时在想什么,差点把商初时盯出两个窟窿。   车子一路开往三环外,两人一直沉默不语。   车窗半开,风涌进来的时候,商初时剧烈咳了两声,鼻腔里也呛出微淡的血水,好在不严重,纸巾擦擦就没了。   车顶的壁灯投下不算明亮的光线,衬得池霆的表情阴郁莫名。   “关上。”他语气不算好,带着发号施令般的强势。   商初时脑子里是乱的,本想吹吹风冷静一下,但这会只好关窗。   一下午的放纵带来了久违的享受,但在那之后,绵延不断的酸痛爬上腰际和大腿,让他浑身难受,慢慢地揉腰捶腿。   池霆在这方面从来不算体贴,总是死命地折腾,说不上粗暴,但绝对跟“温柔”无关。   商初时这副残破的身体,经不起他一再折腾。   到了小区外,商初时从万家灯火中找到自家的那盏灯,下车之前,垂下眼眸,浓密黝黑的睫毛微微颤抖。   “池董……要上去看看两个孩子吗?”他顿了顿,又尴尬地说,“他们很喜欢您,之前见过以后,经常提起。”   他不敢看池霆,池霆的视线却落到他瘦削的侧脸上,一直没移开。   “你在想什么?”池霆沉声问。   他以为,他会带着孩子们躲得远远的,绝对不让他们父子相见。   但是现在,这人是在做什么?   他一直觉得商初时很好懂,好坏心思全写在脸上,但是现在,他猜不透商初时的想法。   商初时慢慢抬头,唇色惨白,朝他笑了笑,“池董,不上去坐坐吗?”   邀请一次不行,总能有第二次第三次。   只要踏出一步,就能有机会。   池霆沉默许久,终究解开安全带,跟商初时上楼。   老旧的公寓没有电梯,从一楼爬到顶楼,对池霆这种身体强健的人不算什么,但商初时刚走到三楼就开始喘气,不得不扶着楼梯一步步地挪,心脏剧烈跳动。   池霆始终在他身后,不催也不恼,平静地跟上。   今晚,甄乐天去他的货运公司了,家里又只有孩子们在。   商初时开门的时候,两个孩子听到钥匙声,纷纷跑到门口来,乖乖地等待爸爸的拥抱。   然而,门开口,映入眼帘的,却是跟他们一模一样的放大版成人脸。   “是辣个蜀黍!”胖丁反应过来,指着池霆大喊。   萝卜歪着头打量池霆,亲切感油然而生。   “爸爸,叔叔,先进来吧。”他从鞋架上拿了拖鞋过来。   池霆换过鞋,弯腰被胖丁拽住。   “蜀黍,胖丁给你玩积木!”   看到池霆,胖丁明显很兴奋,连商初时都不要了,牵着池霆往屋里去。   萝卜则等商初时进来后,关上房门,小声问,“爸爸,那个叔叔是?”   商初时说,“那是爸爸的老板,给爸爸发工资的人。萝卜,去帮叔叔倒水。”   萝卜点点头,跑到饮水机那边。   商初时没有撒谎,孩子们的确很喜欢池霆。   池霆一进门,就被胖丁拖去,听胖丁叽叽喳喳地说这说那。萝卜也好奇地仰着头,一直看着池霆。   而平日里,两个孩子并不自来熟,尤其是萝卜,高傲冷淡得跟贵妇猫一样,要不是身板小,真的在拿下巴看人。   能被他这么亲热对待的“外人”,目前只有池霆。   商初时一直站在旁边,含笑看他们父子三人互动。   池霆表情冷淡,但当萝卜给他递水的时候,他会表示感谢,胖丁给他积木,他也会接过,略带疑惑但是习惯性地表达礼貌的善意。   商初时很欣慰。   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或许池霆能看在血缘牵绊的份上,多多关照孩子们。   前提是,不要让池霆知道,这是他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小怪物”。   池霆很关照宋昀,可以说这世界上,在他心里,没有比宋昀更重要的人,因为宋昀是他唯一的亲人。   商初时不求萝卜和胖丁能得到宋昀那样的地位,只要池霆多花哪怕一点点心思,他们往后的人生,也比跟着他要强得多。? 第三十七章 一家四口的兵荒马乱   甄乐天不在,晚饭是个难题。   商初时跟池霆都没吃饭,孩子们吃完了甄乐天放冰箱里的熟菜。   于是,商初时自告奋勇,挽起袖子去做饭。   但是在他动手之前,萝卜英勇地阻止了他炸厨房的举动。   三岁多的萝卜穿上特制卡通围裙,站在小板凳上,熟练地打了两个鸡蛋,放碗里搅散,然后倒油下锅,油热后开始煎蛋。   商初时本想给他打下手,哪怕洗菜叶都行,但被萝卜给制止了。   “爸爸,您可以出去帮我招呼那位叔叔吗,我煮好面条会叫您。”   虽然语气很尊敬,但是萝卜的表情绝对跟尊敬不挂钩,反而是满满的警惕。   但凡身份对调,他现在肯定会痛心疾首地说:“我怎么就养了你这么个不成器的东西?二十多岁的人了,连面条都不会煮!你自己想想,你煮的东西能吃吗?”   商初时理亏地离开厨房这片圣地。   狭窄的客厅里,胖丁趴在地上写字,圆滚滚的屁股撅起,像个小皮球,让人有种踹上去的冲动。   池霆则坐在沙发上,时不时开口指导:“一加一不等于零。”   胖丁惊讶地说,“为什么呢?”   “你们幼儿园里学的什么?老师有没有教过加减?”池霆没有蠢到要跟一个小屁孩讲理论。   胖丁委屈地对手指,“是锅锅要胖丁写的,老师没有嗦,一加一等于几。”   毕竟是自己的种,池霆又耐着性子问,“你有一个苹果,你锅……哥哥有一个苹果,一共是几个苹果?”   胖丁眼睛一亮,欢快地喊,“有零个!”   池霆感到一口老血咔在了喉咙间,上不去也下不来。   过了好一会,他才问,“为什么会是零个?”   “因为锅锅和胖丁要把苹果吃掉,吃掉就没有啦!”胖丁认真地说。   池霆:“……”   心情过于复杂,急需缓一缓。   他干脆把胖丁抱到腿上,耐心地讲了一会,但血压越来越高,压根没法沟通。   在他被气死之前,商初时过来救人,“胖丁,爸爸带你去洗澡,洗完澡上床睡觉觉了。”   “哦。”胖丁从池霆腿上溜下来,哒哒地走了两步,又回头说,“蜀黍,待会要跟胖丁一起玩游戏吗?”   池霆扶额,有气无力地点点头。   不得不说,看过萝卜的表现后,他对胖丁的期待值被拔高了。   但是真当接触起来,他怀疑胖丁的智商有没有达到同年龄段平均水平。   这智商可能是被某些人中和了,他的基因智商不长这样。   厨房里,萝卜喊,“爸爸,面条好了。”   池霆往卫生间里看了眼,商初时正把胖丁丢进浴缸里,胖丁手脚扑腾,砸起大片大片水花,商初时耳边尽是水声,没有听见。   池霆起身走向厨房。   萝卜以为是商初时进来了,郑重地交代,“面条里不可以放白糖,也不能把醋当面汤,盐只能放一点点,不要一袋全倒进去。”   “我知道。”   萝卜愣了一下,回头看见是他,“叔叔?”   池霆把他从小板凳上抱下来,随后往面条里放调味料,一边说,“你这么小,连面条都会煮?”   “是很简单的事,看一遍就会了。”萝卜死死盯着池霆,确定他不会像商初时那样乱来,才稍微松口气。   池霆又问,“家里都是你做饭?”   萝卜摇摇头,“是乐天叔叔做,我只会很简单的事。”   关于甄乐天的信息,艾尔莎查到不少,池霆也摸得很清楚。   调味料放好后,池霆把两碗煎蛋面端出去,萝卜乖乖跟在他身后。   过于狭窄拥挤的两室一厅,对池霆来说有些逼仄,一双大长腿好像施展不开,往茶几前一坐,憋闷得慌。   两碗简单的煎蛋面散发出居家的香气,萝卜担心池霆不喜欢,很殷勤地给他拿了拌面料来。   池霆其实并不那么讲究,他是吃过苦的人,最惨的时候,一个馒头加白开水能抵两天。   他吃了两口面,意外地觉得不错。   “你是跟你爸爸学会煮面的?”   萝卜憋了半天,答非所问,“……爸爸上班很累,而且他厨艺太好,我担心你们因为过于好吃而吃得太多,晚上不消化。”   他的谎话张口就来,势必要在外人面前维护爸爸的完美形象。   池霆倒是没信,毕竟商初时可是商家大少爷,在被商家赶走前,怕是连厨房都没踏进去过半步,怎么可能有好厨艺?   商初时终于给胖丁洗完澡,把人往毛巾里一裹,丢到阁楼上去。   胖丁咯咯地笑,清脆天真的童音让人忍俊不禁。   “爸爸先去吃饭,胖丁看会画册就睡觉。”商初时叮嘱。   胖丁撅起粉嘟嘟的嘴唇,“爸比想跟蜀黍玩。”   “明……改天吧。”商初时无奈地说。   胖丁委屈地眨眨眼睛,泛红的眼眶里隐隐出现泪水,“蜀黍不想跟胖丁玩吗?”   商初时张张嘴,没能开口。   胖丁盯着他看了几秒,飞快地爬过来,抱住他的脖子,在他脸上啪叽亲了一口。   “爸比不要难过,胖丁有爸比和锅锅就可以啦,蜀黍就算走掉也没关系。”   胖丁光滑如鸡蛋清的小脸在商初时脖子边蹭了蹭,商初时反手抱住他,轻轻拍着他的背。   哄好胖丁,商初时到客厅时,面条都快成泥了,池霆早已吃过面条洗过碗,拎着萝卜去洗澡。   萝卜爹并不需要大人帮忙洗澡,不过商初时租的这套公寓里带有一个大号浴缸,小孩子没人看着,容易出事。   池霆再厉害,也没照顾过三岁小孩。   他往浴缸里放满水,直接把萝卜摁在里面,随手抓过马桶刷就想往萝卜身上搓,幸好萝卜抗拒又惊恐的神色,唤醒了他所剩不多的良知。   放下马桶刷,池霆看也不看地拿起了洁厕灵,被萝卜面无表情地瞪了五秒后,理智地选择了放弃。   他也不懂儿童浴帽的作用,愣是要往萝卜圆滚滚的小肚子上套,荣获萝卜“看起来精明强干的叔叔原来是个智障”的高度评价。   简单的冲凉花了半小时,搞得堪比谋杀。   他洗完了,萝卜也差点归西。   这期间,商初时一直站在外面,没进去打扰。   他看得出,池霆虽然笨手笨脚的,但很努力在学,萝卜虽然被气得够呛,却也很配合。   只要池霆不知道孩子们的真正来历,就不会产生隔阂。   把洗得香喷喷的萝卜丢上阁楼以后,池霆的衬衫和西装裤都被打湿了。   他皱眉看着一身水,对商初时说,“我回去了。”   商初时打开门,“我送你下去。”   “不用,我认路。”   老式小区住的多半是老年人,夜里没什么人为制造的噪音,站在昏暗的楼道里,能听到夏蝉聒噪的叫声。   池霆下楼的时候,商初时站在楼道口看他。   他走了两步,突然回头,商初时痴痴的目光转瞬收回,继而摸摸耳朵,朝他笑了一下。   像是被监考老师抓住的作弊学生,羞窘难堪,脸在瞬间红得彻底,眼帘都不敢抬一下。   池霆的心脏像是被狠狠揪了一下,连他自己都没弄明白,这没由来的情愫是怎么回事。   曾经那个意气风发,像个刺猬一样张扬高傲的商家大少,变得局促而小气,带着挥之不去的疲惫和凄苦,没有一丝一毫发自真心的笑意。   池霆收回目光,没留下一句话,继续下楼。   商初时把他送到小区外,等他开车离去后,才疲倦地坐在路边。   他往裤兜里摸了摸,里面有盒几块钱一包的劣质香烟。   本想久违地抽一支,但想想家里的两个孩子,他喉咙吞咽了下,把烟放了回去。   今晚,池霆跟孩子们相处的状况,比他设想的还要好一些。   或许正如宋昀说的,池霆从小就迁就他,没有任何理由,只因为,他们是彼此唯一的亲人。   出轨的父亲,自杀的母亲,被私生子和嚣张小三霸占扰乱的家,种种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池霆过往凄惨的经历,也令池霆很重视亲情。   他对血脉相连的宋昀有种独特的保护欲,就像父亲保护孩子,身体自发地做出反应。   听了宋昀的话,商初时才产生这样的念头。   只要孩子们能被池霆喜欢,只要一点点血缘的牵绊,也足够孩子们得到池霆的庇护。   而这一点点的庇护,将比商初时竭尽全力给予的,更有用千倍万倍。   夜深人静,黑车在诊所外停下。   大门已关,池霆绕到后院,从两米高的墙上轻而易举地翻过去,再驾轻就熟地找到卧室,敲敲窗户。   当玻璃窗上,贴来一张在深夜格外惊悚阴森的俊脸时,正在看小电影的医生霎时兴致全无。   他黑着脸关掉电脑,去给池霆开门。   下午那会,趁商初时睡着后,池霆从他裤兜里找到用卫生纸包好的乳白色药片。   “这是什么?”池霆拿给医生。   医生吐槽,“你把医生当什么了,光看一片药……咦,这是避孕药吧?”   他去拿出一盒避孕药,对比了下,又说,“八成是,我需要再化验……”   “不用。”池霆拿回药片,说,“打扰了,早点休息。”   说完,池霆起身离开,留下医生一脸懵逼。   这些有钱人,全是神经病!? 第三十八章 回商家一趟   商初时不知道池霆在发什么疯。   本该是上班的时间,他却被池霆叫到酒店,吃得干干净净。   这禽兽比以往更叫人闹心,商初时被他折腾得半死,趴在床上连手指都不想动一下。   好在酒店的床足够大,也足够结实,要是换做以前的出租屋和单人床,恐怕早把床压塌了。   他精疲力尽地趴着,穿戴整齐的池霆往他身旁一坐,强行把他翻了个面。   商初时心里吐槽:干什么这是?连他怎么睡觉都要干涉了?把他当咸鱼吗,背面晒完再换正面晒?   虽然满肚子怨言,但商初时实在累得慌,加上暖洋洋的光线照着,让他没一会就睡得人事不知。   睡着前,他闭着眼睛嘀咕,“池董,我这算出外勤,得给加班费……”   池霆面沉如水,无视他得寸进尺的言语,手贴在他平坦的小腹上。   难以想象,这个地方,居然能孕育一对双胞胎。   有些事情不能细想,比如四年前的那场宴会上,如果商初时已经怀孕……不,是绝对怀孕了。   当时,还有那之后的四年,这个人,是怎么熬过来的?   池霆一直讨厌嚣张傲慢,比刺猬还扎手的商初时,但他不恨这个曾把他当奴隶的人。   不像对父亲的小三和私生子,非要赶尽杀绝,狠狠折辱。   他只是把商初时当玩弄取乐的道具,商初时在他身上刻下的屈辱,他抱着玩闹的心态,想要一点点夺回来。   没有爱,也没有恨,只是单纯的想要报复而已。   他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前提前,他报复的只有商初时一个人。   当确定商初时在那场宴会上已经怀孕,池霆没由来地感到慌乱。   他是不是,给商初时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是不是把这个人的一生,都彻彻底底的摧毁,再也无法挽回?   池霆在床边坐了许久,等到黄昏到来后,才悄然离去。   等商初时醒来后,酒店房间里空荡荡的。   疲惫而沉重的身体酸痛不已,腰腿麻木得仿佛不是自己的。   商初时狠狠唾弃了池霆那条禽兽,挣扎着去浴室洗澡。   等他洗完出来,手机已经响了好几次,全是司曼华打来的。   他以为是有紧急状况,赶紧拨过去,司曼华接通后,语气里洋溢着喜悦。   “小时,你现在在哪,妈咪让司机来接你!”   商初时一头雾水,“妈,您要我去哪吗?”   司曼华激动地说,“我跟你姑姑总算把你爸那个老顽固劝好了,今晚大家一起吃个饭,你们父子好好聊聊,冰释前嫌,好不好?”   商初时摸摸鼻子,嗓音嘶哑,“妈……”   “就这么说定了,妈妈叫司机来接你。你要是不来,妈妈跟姑姑真的会难过。”司曼华说着,语气里已经有些委屈,让商初时心疼又无奈。   他知道,司曼华和商秀妍一直希望,他能跟家里人和好如初,再回到商家去,也为此做过很多努力。   但是,那毕竟不是他的家,何况还有商哲奚在,这让他怎么面对?   纠结许久,商初时还是给甄乐天打了个电话,说他要跟同事聚会。   甄乐天正很贤惠地在菜市场转悠,回答说,“得,我晚上在家,两个宝贝交给我,你放心。”   商初时嗓子嘶哑,“谢了,真的。”   “没事,难得有时间玩玩,别记挂家里。”说着,甄乐天还给了他一个隔空飞吻。   挂断电话,商初时握着手机发呆。   这辈子,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有报答甄乐天母子俩的时候。   商家的根基在南市,因为商哲奚要来帝都发展,才举家来了帝都。   静谧清新的郊区富豪地带,商家的别墅掩映在丛丛林木之中。   坐在司曼华派来的车里,商初时望着窗外风景,嘴角慢慢扬起。   他小时候也来过这里,因商老爷子出差,他非要缠上,老爷子就把他带来了。   他记得这地方有片碧玉一样的湖,老爷子还带他划船钓鱼,爷孙俩相互泼水玩。   那段时光本不属于他,却阴差阳错,给他留下美好深刻的回忆。   车子很快在别墅外停下,商秀妍坐在轮椅上,正翘首以盼。   商初时下车,立马迎上去,笑着喊,“姑姑。”   商秀妍朝他伸出手,笑盈盈地喊,“宝贝,你可算来了,姑姑等你半小时了。”   商初时在她面前蹲下,握着她的手,“姑姑想我了?”   商秀妍捏捏他的鼻子,吃吃一笑,“你个小坏蛋,你是姑姑一手养大的,姑姑能不想你吗?”   商初时垂下头,不住傻笑。   以前,商老爷子跟商贤为生意而忙碌,经常满世界飞,司曼华也泡在大学实验室里,一旦要研究什么课题,十天半月不回家。   只有商秀妍跟商初时待在偌大的豪宅里,两个同样寂寞的人相依为命。   比起父母,商初时跟商秀妍相处的时间更多,在他成长生涯中,也是商秀妍在陪伴。   商初时推着商秀妍往别墅里去,两人便走边说笑。   商秀妍今天很漂亮,红棕色大波浪卷落到腰后,月牙白的旗袍显得端庄又优雅,纤细手腕上的碧绿镯子,更是叫她多出一抹古典美人的气质。   商初时没大没小地调侃,“姑姑今天这么漂亮,是要迎来第二春吗?”   “去你的,还会打趣你姑姑了。”商秀妍笑了一会,眉眼间显出一抹忧郁,“今天是你姑父的生日。”   商初时立马闭嘴。   商秀妍曾经有过一段美满的婚姻,却因为一场车祸,老公去世,她也双腿残废。   这么多年过去,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走出当初的伤痛,可实际上,她还是记在心里的。   那个男人的生日,忌日,逢年过节,她都记得,即便没人在乎了,她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一个人怀念着。   商初时后悔不迭,只想抽自己几个耳刮子,那么多话题可以聊,偏偏要提这茬。   商秀妍却没当回事,依旧笑盈盈的。   “对了,孩子的事,我还没跟你妈妈说。”商秀妍音量压低,“这种事我不好开口,要是你想告诉她,一定要避开你爸和我爸。”   商初时被她后面那句话逗笑了,“我知道了。”   他暂时,不想把这件事告诉司曼华。   别墅里,司曼华正在厨房里交代保姆做丰盛的晚饭。   看到商初时,她立马迎出来,边走边喊,“小时,你可算回来了!妈妈要把你这尊大佛请回来可不容易,今晚你不许走,就在家里住下!”   商初时刚开口,“妈……”   司曼华眼睛一瞪,来拉着他的手,“还知道叫我妈,那就得听话。来,妈妈把你的房间留在那的,还重新布置了下,快跟妈妈上楼去看看。”   她拉着商初时往楼上去,不忘喊,“秀妍,我带小时上楼转转,你帮我看着厨房。”   商秀妍无奈地笑,“去吧去吧。”   商初时被司曼华拉着,踉踉跄跄地到了楼上。   小时候,他初来这座别墅,很兴奋地要了一间湖景房。   趴在窗边,就能看到外面那片翡翠般的碧湖。   如今,这间房子还给他保留着,只是小时候的奥特曼墙纸换成了古典优雅的水墨风景。   司曼华絮絮叨叨地说她做了哪些改动,又抱怨商初时这么久不主动联系她,真的很没良心。   商初时静静听司曼华唠叨,时不时解释两句。   这太太命好,老公爱她宠她,小姑子跟她从小就是闺蜜,感情深厚,自己工作环境也单纯,五十多岁了还跟孩子一样天真烂漫。   除了生个孩子被掉包,养出来的孩子是废物这件事,司曼华的人生里几乎没有缺憾。   司曼华唠叨了一会,突然卡壳。   商初时以为怎么了,却在下一秒,听到楼下传来爽朗的笑声。   是商老爷子带商哲奚钓鱼回来了,爷孙两个不知道在说什么开心事,笑声连楼上都能听到。   司曼华踌躇片刻,拉着商初时的手,哀求一般说,“别跟小奚闹别扭,别伤害他,你们好好相处,算妈妈求你了,可以吗?”   商初时神色复杂,点点头。   他真的不会去伤害商哲奚,因为那是他最爱的妈妈的真正骨肉。   哪怕是商哲奚刚回来那段时间,他再耍小性子,再排挤,也从未真正动过要把商哲奚怎么样的念头。   司曼华抓着商初时下楼,商老爷子和商哲奚抬头看见他们,笑声戛然而止。   商老爷子冷哼一声,中气十足地吼,“你还有脸出现在我们面前?”   司曼华推了商初时一把,商初时上前,毕恭毕敬地喊,“商老先生,我……”   没等他说完,商老爷子冷哼一声,走向书房,只甩给他一个苍老的背影。   司曼华小声说,“你爷爷知道你今天回来,起先没说什么。他老人家就是这么个牛脾气,口是心非的。”   商秀妍推着轮椅过来,“就是,别看他严厉,其实心里肯定高兴。”   商初时正想说点什么,商哲奚大大方方地走上前来,朝他一笑,“你回来了,时哥。”   商初时礼貌一笑,商哲奚的态度也友好而亲切。   比起单独跟商初时相处,简直判若两人,而商初时也早就习惯了他两面三刀的做派。   商哲奚站着没聊两句,说要去楼上换衣服,司曼华追上去说了什么。   望见两人的背影,商秀妍突然说,“我不喜欢他。”   “啊?”商初时一时没听清。   商秀妍反手拍拍他的手腕,说,“姑姑只喜欢你。”? 第三十九章 是你逼我吃下水道的馊饭   晚些时候,商贤也回来了,看见商初时后,没之前在池霆办公室里那么剑拔弩张,但也没过分亲热。   他只说要去书房处理点事,没跟商初时说一句话。   司曼华让商初时放宽心,总有一天,一家人还是能和睦相处。   晚饭快要做好了的时候,门铃声响起。   众人都在忙,商初时自告奋勇,“我去开门。”   他腰上还系着粉红色围裙,跑到门口刷地开门,“请……进。”   门外,赫然站着一身休闲打扮的池霆。   看见商初时,池霆同样意外,“商少也在?”   商初时冷脸,“换个称呼会死?”   商少长商少短,这狗东西是故意惹商哲奚跟他对立吗?   池霆往门缝里挤,“在我心里,商少只有一个。”   商初时死死抵住门,嘴角抽搐,“你果然是来挑拨离间的!”   两人正较劲,司曼华出来喊,“怎么了,小时,还不让小池进来?”   老妈发话,商初时只好让步。   池霆跟司曼华打过招呼,再往楼上书房去,背影看着宽阔伟岸,一点不像刚刚跟商初时较劲的幼稚家伙。   “妈,池霆,不是,池董,他为什么来?”商初时问。   司曼华擦擦手,笑着说,“听说盛世集团跟我们家有商业上的来往,你爷爷叫他过来的。”   说着,司曼华又突然想起一件事,“我记得以前,你有让我同意你和池霆……”   “妈,你记错了,我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商初时立马打断。   总算到了晚餐时间,饭桌上的气氛格外诡异。   商老爷子和商贤兀自关照商哲奚,商哲奚有点拘谨,时不时怯怯地给商初时挑菜,神态很是讨好。   虽然商初时也不知道,他都在这个家待了好几年了,为什么还能做出一副畏手畏脚,仿佛很委屈的模样。   考虑到商哲奚的心情,司曼华没敢跟商初时多说,一直埋头吃饭,倒是商秀妍没理这些,很亲切地给商初时夹菜,对商哲奚不屑一顾。   所有人都处于诡异的气氛中,唯独池霆蹭饭蹭得很自在,对一切风云涌动视若不见。   一顿饭吃下来,商初时背后都汗湿了,池霆却老神在在,一副淡定自若的模样。   商初时心底问候了千百遍的“狗东西”,默默收拾碗筷。   司曼华跟他一起洗碗,见他动作很熟练,忍不住感伤,“你以前别说洗碗,就连端盘子上桌这种事,妈妈都没让你做过。”   她不敢想象,这四年来,商初时过得有多苦。   商初时低着头,笑了笑,“妈,我只是长大了。您以前不是老抱怨,我怎么跟长不大一样吗?”   司曼华擦擦眼睛,背过身去。   商初时想安慰她,却无从说起。   等洗过碗出来,商初时正要去卫生间,刚走到阳台边上,突然被人拽住手腕,强行拽了出去。   “你疯了!”商初时被人压在墙上,惊恐又愤怒地去拽窗帘。   他手不够长,池霆大发慈悲拽了一下,滑轮发出嗤的声响,窗帘划过去,将露天阳台遮挡起来。   仗着身高和体力优势,池霆轻而易举地将商初时压着,膝盖顶入商初时双腿之间,让商初时脸红得彻底。   这个老流氓!   明明上午才见过,池霆却露出很怀念的面孔,逗弄商初时,“没想到商少还会回到这个家来,我还以为,经过以前那些事,你会跟商家老死不相往来。”   商初时别过脸,嘴硬,“关你屁事!”   池霆依旧压着他,悠闲地捏他耳垂,“商少一再示好,还带我去见你的宝贝儿子们,不得不让我以为,你是有意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   商初时冷哼一声,嗤之以鼻。   他需要的是池霆这个人吗?   呸,他只是稀罕池霆的钱!   只要池霆能给他的孩子们留下大笔财富,哪怕是遗产,他都不介意跟这个老流氓多多进行床上交流。   换个角度,是他睡了池霆,还可以拿池霆的钱,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舒爽感。   给自己找了无数个理由,商初时努力不让自己幻想,也不再傻傻地期待。   有钱就可以了,没什么比钱更重要,他需要让自己,让孩子们活下去的东西。   商初时沉默下来,眼帘垂下,浓密黝黑的睫毛在灯光下轻轻颤动,让池霆突然想起,曾经在花园里见过的,翅膀破碎的蝴蝶。   那只蝴蝶很漂亮,在花丛里翩翩飞舞,灵动而柔美,比任何没有生命气息的花朵都要漂亮。   可是它弄伤了翅膀,即便再努力飞向天空,残缺的翅膀始终无法载它飞起,最后从花间坠落,成了蚂蚁们的食物。   现在的商初时就好像那只断翅的蝴蝶,或许再有人推他一把,他就会坠入万丈深渊之中,支离破碎。   拥有生命的生物,都是很脆弱的。   池霆心底突然软了一下,不再欺负这个小病猫。   “这就受不了了?”他放缓语气,慢条斯理地说,“以前小霸王欺负我和宋昀的时候,不是很厉害吗?”   商初时很没骨气地吸了一下鼻子,“欺负宋昀是我错了,至于你,我只恨欺负得不够!”   池霆眯起眼睛,跟他算总账,“还不够?你没联合你那帮狐朋狗友排挤我?没让我给你当小弟,把你当祖宗伺候?”   更多恶劣的事情,这小混蛋可做得不少,让他现在想起来都牙痒痒的。   商初时其实理亏又心虚,但即便心里再觉得对不起池霆,也偏要逞强,不肯将道歉说出口。   “不就是小孩子之间那点事吗,至于让你记仇成这样?小心眼。”说这话的时候,商初时心虚得脸都红了。   池霆试图跟他讲道理,“小孩子会强迫别人吃剩饭?”   商初时怒吼,“我没有!”   池霆挑眉。   十几岁时,他刚到商家没多久,就被商初时弄去当小弟。   他寄人篱下,不得不忍让这位无法无天的小霸王,给自己和宋昀留下生存的空间。   记得某个炎热的夏天,他不知道怎么惹商初时生气了,小霸王气急败坏,勒令他不许吃饭。   于是,他早饭午饭都饿着肚子。   晚些时候,商初时拿着一碗馊饭过来了。   时至今日,池霆依然无法忘怀那恐怖的味道。   从气味上来讲,仿佛死耗子跟臭袜子的结合体,隐约又有醋的酸味和米饭的馊味,像是从臭水沟里捞出来的,令人作呕。   饭菜色相也诡异到极点,花花绿绿黄黄蓝蓝,各种色彩都有,并且无法分辨出那些食物原本的形状,有的成了焦炭,有的成了冒气泡的蓝绿色粘稠物体。   唯一可以辨认的屎黄色蛋花,像是厕所里捞出来的排泄物,而漆黑的米粒中,还有两颗类似猪眼睛的东西,死死瞪着池霆。   在商初时嚣张的威胁下,池霆怀揣奔赴黄泉的勇气,吃掉几口。   后来他上吐下泻进了医院,连医生都警告,年轻人不要追求刺激,从下水道里捞那些细菌病毒结合体。   这件事,是池霆一生中为数不多的黑历史。   后来商初时也经常逼他吃剩饭,但是他学乖了,宁愿藏一些小零食甚至饿肚子,也绝对不吃商初时带来的潲水。   池霆提起往年那些事,把商初时气得够呛,同时也煎熬得很。   他真的知道自己做错了,但是到底要怎么样,才能弥补给池霆造成的伤害?   或许是情绪太过激动,他呼吸开始急促,死死揪着胸口,喘不过气来。   像是溺水了一样,即便张嘴大口大口呼吸,也满足不了身体对氧气的需求,同时心悸气短,眼前发黑,让商初时站立不稳,身体直往下坠。   池霆很快看出他不对劲,立即撑住他,“哪不舒服?”   商初时脸色惨白,嘴唇发抖,转眼大汗淋漓,瘫倒在池霆怀里。   “商初时?”池霆眼看他情况不对,立马就想带他去医院。   商初时嗫嚅,“药……”   药?   池霆立马摸遍他全身,从他脖子上挂的小药瓶里掏出一颗药丸,立马给他服下。   商初时有先天性心脏病,这事池霆也知道。   吃过速效药,商初时全身都被汗水浸湿了。   池霆看他站不起来,转而将他打横抱起,往楼上卧室去。   商贤正好从书房出来,见此情况吓了一大跳,急急忙忙跑过来,“怎么了?”   池霆低声说,“心脏问题。”   商贤会意,立马带他去商初时的房间。   躺在床上,瘦削虚弱的商初时仿佛一具没有生命的玩偶,面白如纸,气若游丝。   看着这样的孩子,商贤难免心痛。   从小,为了商初时的心脏问题,商贤夫妻俩跑遍了国内国外各大医院,见过的心血管专家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但一直没能将商初时治愈。   夫妻俩从前总是觉得亏欠商初时,因为是他们给了商初时一副孱弱又畸形的身体,到后来得知商初时不是他们的孩子,商贤还暗暗松了一口气。   不是他和司曼华的原因,是商初时本身就不够强壮。   商贤本以为,撇清干系后,就算商初时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心痛,谁知道,当看到如此憔悴的孩子后,他心里还是很难受。   不管商初时有多过分,对他的亲生孩子做了多残忍的事,他终究无法舍弃对商初时的一丁点怜悯。? 第四十章 她也算是,我妈妈   吃过药后,商初时很快睡了过去。   池霆也没在商家久待,跟司曼华说了一声就要离开。   他下楼时,正好碰见在楼下焦急等待的商秀妍和保姆。   商秀妍急切地问,“池先生,小时他怎么……”   池霆面无表情地从她身旁走过,没有给她哪怕一个眼神。   “池先生也太没礼貌了吧,真不把大小姐你放在眼里。”等池霆离开后,保姆愤愤不平地说。   商秀妍柔柔一笑,“这孩子小时候寄养在我们家,我对他有点严厉。”   保姆还想说点什么,被商秀妍打断,“我们去给小时做点吃的吧。”   说着,她转动轮椅,往厨房去。   商初时这一觉睡得很不安稳,噩梦不断,梦境里全是些恐怖的场景,最后活活将他吓醒。   已经是上午了,他睡了十几个小时,身体反而越发疲惫,呆在温度适宜的空调房里,依旧是满身冷汗。   司曼华一直在他身边照顾,等他醒来,立即扑来,“小时,你又把妈妈吓坏了!”   商初时硬生生挤出一个笑脸,“妈妈,我没事。”   司曼华抽出纸巾给他擦汗,心疼地说,“你还能骗到妈妈吗?小时候你也经常这样,动不动就心梗,还有一回心肌炎……”   可能是上了年纪,司曼华一回忆起过往就唠叨个不停。   商初时安安静静地听,脸色奇差。   正是周六,不用急着上班,商初时洗漱过后,司曼华让他歇着,自己亲自去厨房煮粥。   记得小时候,每次生病,他都要吃司曼华煮的蔬菜粥,不然没胃口。   以前,司曼华的厨艺跟他一样黑暗,但是经过多年勤学苦练,做家常菜不难,蔬菜粥更是拿手。   司曼华前脚刚走,商哲奚后脚就进来了。   商老爷子和商贤都因工作外出,商秀妍腿脚不便,一般不上楼。   商哲奚肆无忌惮,在商初时面前露出原本面孔。   “能不能请你,别再来我家?”商哲奚冷冰冰地说,“你现在叫商明,准确来说叫夏明,你到底要利用我妈妈到什么时候?”   商初时没力气跟他吵,但说出来的话也不好听,“你是叛逆期了吗,是觉得我会分走你的家产,还是会导致你们一家人关系破裂?”   自打被赶出家门,他真的没有主动联系过商家任何人,哪怕快死了,也从没想过要利用司曼华和商秀妍讨点好处。   帝都相遇后,也是司曼华一直在联系他,他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避而不见。   他总觉得商哲奚的反应太夸张了,现在的他不会分走商哲奚任何一点东西,就算司曼华再喜欢他,终究,他也不是司曼华的亲骨肉。   血缘这种东西,才是斩不断的牵绊。   商哲奚紧紧攥着手,指节泛白,满眼不甘。   “每次,只要我们站在一起,妈妈的眼神就会落到你身上。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没法取代你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商初时夺走他的身份,霸占他的家,让他在孤儿院里落魄了快二十年,如果不是无意中被找回,他这辈子可能都是个无名小卒,活得比谁都凄惨。   他本应该得到司曼华全部疼爱,可是为什么,司曼华始终爱商初时多一些?   商哲奚痛苦而愤怒,咬牙切齿地说,“你最好不要再接近我妈妈,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她也是算是,我的妈妈。”商初时羞惭地说。   “你真的很无耻。”商哲奚凉声说,“妈妈很心软,你就是利用这一点,才让她对你念念不忘。但是你要清楚,你从来,就不是她的孩子,没资格享受她的爱!”   商初时闭了闭眼,无言以对。   他们就像争夺大人关爱的幼儿园小孩,幼稚得惊人,谁都不愿意在这件事情上后退一步。   可没底气的那个人,终究还是商初时。   等司曼华做好蔬菜粥回来,商初时已经离开了。   商家别墅在郊区私人地带,沿途没有公交和出租车,商初时沿大马路走了快一小时,才有一辆车从后方开过来。看方向是往市方向。   商初时立马招手,想搭个顺风车。   他还没想好请求搭车的措辞,黑车已经在他面前停下。   车窗摇下来,露出池霆欠揍的脸。   又是这条狗东西!   车上开着空调,舒适的冷风让浑身是汗的商初时感觉凉快不少。   然而,池霆丢了一件西装外套过来,“披上。”   “大热天的, 你抽风还是我抽风?”   “不披上就给我下去。”   “靠!”商初时终于明白“寄人篱下”的心酸之处,乖乖把池霆的外套披在身上。   本来他还对此颇有微词,谁知道几分钟后,身上热度散去,车子又驶入遮天蔽日的银杏大道中,只有斑驳的树影洒落在车上。   车里冷气开得很足,要是没外套,他一个生病的人,还真受不了。   商初时不由拢紧外套,闻到衣服上有淡淡的属于池霆的气息,像是暖阳下凛冽的雪松。   车子朝市区方向驶去,两人久久无言。   商初时以前是个话多的人,每回跟池霆独处,池霆还说他像机关枪,一旦开口就噼里啪啦的,绝对不给别人插嘴的机会。   但是现在,他和池霆好像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可以聊,说来说去,只有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两人都不想再提。   上绕城公路的时候,池霆突然问,“怎么这时候离开?”   以山商初时的身体状况,司曼华应该不会允许他走,再不济,也会让司机送。   商初时痞痞地说,“小爷我待着不舒坦,行吗?”   他以为池霆会反感他的嚣张语气,没想到池霆很赞同,“有你姑姑在,我也浑身不舒坦。”   “姑姑?她怎么了?”   “我不喜欢她,”池霆一手掌着方向盘,说,“在商家,你是我最讨厌的人,她排第二。”   “……你说话真直白。”商初时以为自己不会在意池霆的话,结果心脏还是小小地揪疼了一下。   池霆说,“开个玩笑,其实比起你,我更讨厌她。”   商初时满肚子槽点,最后只冷声说,“我姑姑那么温柔端庄,还善解人意的女人,当然不是你这种凡夫俗子能理解的。”   “哼。”池霆冷笑。   商初时抓抓耳朵,不明白池霆对商秀妍的排斥从何而来。   到了市区,商初时本想让池霆把他丢在路边,他骑单车回去,谁知道池霆特地把他送回家。   商初时受宠若惊,终于想起来池霆是他顶头上司,“池董,您不是忙着去赚大钱吗?”   “不急在这一时,顺便,我也想去看看那两小鬼。”池霆说。   “他俩不在,”商初时立马说,“萝卜去参加夏令营了,胖丁被小乐天带去拍电商童装去了。”   “哦。”池董敷衍地回答。   池霆把商初时一干人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自然也知道胖丁在当童模的事。   甚至,他有让助理周一零安排下去,给胖丁接些轻松又赚钱的私人单子。   车子一路开往老式小区,池霆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商初时觉得,池霆真的不对头。   春光……不,夏光大好,这人不去赚大钱,跑他这来搞什么?   怀揣着令人头秃的疑惑,商初时打开家门,让池霆进去。   身体还没恢复,商初时在车上就昏昏欲睡,却一直强撑着。   到了家,他没力气招呼池霆,只让池霆自便,随后爬到床上,眼睛一闭就睡了。   正是八月初,顶楼的气温自不必说,简直跟蒸笼有得一拼。池霆转了两圈没看到空调,只好把电扇打开。   破旧的风扇像风烛残年的老年人,摇头时发出吱吱的响声,风力也小的可怜。   前些天来的时候,池霆没有好好观察过,这会才发现,这屋子真的很拥挤,毕竟要容纳两大两小,杂物四处堆积着,跟库房一样。   电视柜上,堆着好些小药瓶,池霆拿过一看,都是治疗心脏病的,有些是儿童专用药。   艾尔莎在调查商初时的时候,顺便查到,他和胖丁都有心脏病。   商初时情况比较严重,胖丁要好一些,但随着年龄增大,或许会跟商初时一样,心脏慢慢不堪负荷。   池霆心情沉重,放开药瓶后走进卧室里。   两居室的房子,即便是主卧也不大,一张床占据一半位置,再来是巨大号的衣柜,大概塞满了商初时和两个小孩的衣服。   床上,商初时正蜷缩着酣睡,大热天里居然满身冷汗,瑟瑟发抖。   池霆拎过空调被搭在他身上,又在床边坐下,手掌下意识地覆在商初时脑袋上。   “你上赶着往我身边凑,就是为了给两个孩子找后盾?”池霆低声问。   商初时当然听不见,回答他的只有急促的呼吸声。   可即便商初时不说,池霆也知道,他为什么不排斥自己跟孩子们接触,甚至,主动请他融入两个孩子的生活。   他怕自己心脏病加重,有一天突然撒手人寰,两个孩子会沦为孤儿,无人照应。   所以,冒着孩子们被抢走的危险,也要做好打算。   对池霆来说,商初时的心思真的很好猜,他以前就是这样的人,嚣张归嚣张,可没有半点心眼,哪怕被最亲近的人算计了,也死活发现不了。   对付那些有心机,会装傻充愣博取同情的人,他一点胜算都没有。? 第四十一章 商初时与狗不建议入内   晚上,商初时是被萝卜的笑声给吵醒的。   听到那天真无邪又显得有些豪放的声音,商初时一时间不敢相信,这居然是他那个稳重成熟的“萝卜爹”发出来的。   平时,可能是因为爸爸跟弟弟都太不叫人省心,萝卜总是显得老成持重,不苟言笑,永远是很端庄沉默的姿态。   商初时都不敢想象,他从肚子里到如今养了四年的孩子,也有如此单纯烂漫的一面。   震惊之余,更多的是心酸。   要不是他不靠谱,萝卜也不会这么早熟。   感伤了好一会,商初时不灵光的大脑才反应过来:他爹为什么笑得这么嗨?   商初时赶紧下床,结果脚刚沾地就因浑身乏力,双膝一软跪了下去。   他连拖鞋都来不及穿,跌跌撞撞地跑到厨房里。   狭窄的厨房中,萝卜站在小板凳上洗菜,池霆很居家地系着围裙,拿着锅铲,在噼里啪啦的油星子中,不知道说了什么,把萝卜逗得哈哈直笑。   商初时愣了。   这才见过几次,为什么就这么玩得来了?这让含辛茹苦把孩子们养大的他,莫名有种背叛感好吗?   他心情万般复杂,直到池霆回头,“要么去穿鞋,要么来帮忙。”   商初时还没做出反应,萝卜先吸了一口气,飞快跑去给商初时拿拖鞋,并且交代下去。   “爸爸,我今天在夏令营学到拼模型了,老师说要跟家长配合完成,爸爸先去看说明书好不好?”   商初时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依稀觉得他儿子这么殷勤很古怪,因为萝卜的智商和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等都远在他之上,一切手工作业,萝卜从不要他参与。   他还想追问,但是被萝卜给糊弄过去了。   抛开池霆为什么要在他家做晚饭的疑问,商初时在桌边坐下。   桌上是一大堆模型零件,商初时本以为很简单,结果拿过说明图一看,眼睛里霎时出现好多代表晕眩的圈圈。   他错了,他不该低估那个超智商夏令营的手工作业,不该用幼儿园普通水平来衡量他萝卜爹的水准,更不该当着池霆的面,即将暴露自己低智的一面!   按说明图的整体示例来看,拼出来的模型应该是一架长一米,宽七十五厘米的军事坦克,而这些细碎的零件里,最大的仅有指甲盖大小。   十分钟后,商初时连图纸都没看懂,根本无从下手。   不行不行,绝对不能让池霆那狗东西看贬了!   商初时把图纸翻来覆去地研究,时不时朝厨房里吼,“笑个屁,打扰老子拼凑的思路了!”   厨房的大笑戛然而止,片刻后转为低低的憋笑,把商初时气得脑壳疼。   半小时后,池霆在厨房里喊,“开饭。”   商初时霎时冷汗涔涔。   完蛋,他还没搞懂图纸!   萝卜颤颤地端着一个盘子出来,踮起脚放在餐桌上,正想对商初时说点什么,结果座机响起了。   “是乐天叔叔打来的,我去接。”萝卜心情很好,连跑向座机的姿势都格外天真烂漫,好像身体里的老干部被池霆给打飞了。   商初时腹诽片刻,去厨房帮忙端菜。   这顿饭,池霆做得很丰盛,牛肉煲,酸菜鱼,鱼肉茄子,可乐鸡翅,炒青菜,土豆丝,还有一份西红柿鸡蛋汤。   都是些可口美味的家常菜,而且色香味俱全,营养也全面,让商初时忍不住直流口水。   “池董,你厨艺好像越来越好了?”对池霆会做饭这件事,商初时一点不意外。   池霆摘掉围腰和手套,丢在一旁,随即扫了商初时一眼,似笑非笑,“你吃过我做的菜?”   商初时嘿嘿一笑,“没,我恭维您的。”   池霆没多问,端着牛肉煲去客厅了。   商初时看着那道鱼香肉丝,不由傻傻一笑。   记得以前就读贵族中学时,学生们家里都非富即贵,食堂菜色虽然丰盛,但相对的价格也高昂。   池霆跟宋昀借住在商家,为了省钱,一日三餐基本是两人轮流做,用保温桶带到学校。   商初时跟宋昀一个班,得知午餐是池霆做的以后,心里痒痒的,总想尝尝看。   偏偏池霆老避着他,不肯给他吃,他只好天天缠着宋昀,想办法跟宋昀换餐。   作为一个碰瓷专家,商初时想了很多办法, 比如先把宋昀的保温桶打翻,注意角度和力道,不要让饭菜漏出来,再顺理成章地道歉,把自己的餐盒换给宋昀。   但是,他接连试了几天,回回把保温桶给彻底打翻,饭菜汤水洒了满地。   还不等他把餐盒递过去,宋昀默默捡起保温桶离开了。   商初时捶足顿胸,下午本想悄悄往宋昀课桌里放几袋酸奶和水果,偏偏宋昀那会很孤僻,天天窝在座位上,连厕所都没去过。   小霸王歉疚归歉疚,该继续的也得继续。   又是一天中午,眼看到了开饭的时间,食堂里沸沸扬扬的,学生们各自打饭落座。   当天的午餐是海鲜大餐,但商初时一点胃口都没有,发动全部狐朋狗友,终于在角落里找到正偷偷拿出保温桶的宋昀。   一看他靠过去,宋昀双手直抖,狼狈地把保温桶藏到身后。   商初时心里那叫一个猫挠似的,瞅准角度想去撞保温桶,但宋昀也学乖了,各种变换角度,死活不让他靠近。   两人僵持 了至少半小时,最后还是宋昀灵光一闪,猜出他的意图,怯怯地提出,“商少,要不,我,我们换着吃吧。”   商初时眼睛噌地发亮,比猫眼睛还熠熠生辉,但嘴上却傲娇地说,“哼,你们做的这种东西,狗都不吃!想用这种垃圾食品换我的海鲜套餐,你当我傻是不是?”   说着,他还吸了一下口水,自以为做得很隐蔽,但宋昀看见了。   宋昀内心估计是想打死他的,可不得不很识时务地说,“偶尔尝尝霆哥做的菜也不错,我,我还没吃过大龙虾呢,我们换着吃,好不好?”   “哼,看在你这么诚心求我的份上,我就把我的海鲜套餐施舍给你好了!”   语气再不甘不愿,话音落下的时候,商初时已经夹起一筷子鱼香肉丝递到嘴边了。   池霆毕竟也是个大少爷,豪门的继承人,在这之前几乎没进过厨房,厨艺算不上好。   鱼香肉丝本是没有鱼的,池霆却会错了意,在里面加了鱼肉,吃起来反而怪怪的,肉丝也切得粗细不一,有的像豆芽,有的像黄鳝,还没炒熟。   客观地说,很难吃,但是商初时吃得津津有味,连没炒断生的萝卜丝都觉得格外美味。   宋昀把龙虾肉塞进嘴里,味同嚼蜡。   他看看商初时满足的神色,再想想平时商初时针对他的无理举动,总觉得好像发现了什么。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宋昀委屈地嘀咕。   自那以后,商初时就经常跟宋昀换饭菜吃,还威胁宋昀不许告诉池霆,要不然就叫他爸妈把他们赶出去。   初中三年,池霆的厨艺越来越好,从最开始的难吃,到后来的色香味俱全,商初时在他不知道的地方,见证了他厨艺的进步历史。   直到池霆先一步升入大学,商初时再也没吃过他做的饭菜。   如今,池霆的厨艺显然更成熟了,每一道菜都散发出堪比大厨的香味。   商初时正发呆中,池霆走进来,端起另外两盘菜往外走,嘱咐,“汤里没放盐,你看着放。”   商初时回过神来,抓起一袋盐往汤里倒。   萝卜蹦蹦跳跳地进来,“爸爸,乐天叔叔说要带弟弟晚点回来,不用留饭,他们……”   话没说完,萝卜脸色凝固了,尚未完全绽放的笑容被浓浓的忧郁和深深的绝望所取代。   商初时倒了半袋盐进去,回头看他,不确定地问,“够了吧?”   萝卜沉默。   商初时抓抓后脑勺,“还不够吗?”   在扭曲基因的唆使下,他刷刷地又开始倒盐。   池霆也走到门口,一眼就看见汤碗里的西红柿和鸡蛋上,有好大一坨尚未融化的盐。   再看看商初时手里,刚拆开的一袋盐,几乎见底。   池霆:“……”   一分钟后,厨房门上贴了一张纸:商初时与狗不建议入内。   商初时在这句话上打了个大钢叉,添了一句:我的厨房我做主,我菜油我不油你!   萝卜在“油”字上打了个叉,在下方写:由。   商初时嘴角抽搐,“我只是搞了个谐音好吗,又不是连由字都不会写!”   他也是正儿八经考上大学的,只是刚入学,就被一系列变故给整退学了而已。   一份汤算是废了,池霆又紧急烧了个紫菜蛋花汤,热气腾腾地上桌。   夜幕降临,屋里凉快了些,而池霆在厨房忙活那么久,脑门上连汗珠都没一颗。   这一点上,商初时很羡慕池霆,这人就跟空调一样,身体特别懂事,冬暖夏凉,外部气温环境对他本身影响不大。   不像他,夏天怕热,冬天怕冷,稍不注意就感冒高烧。   萝卜舀了一碗汤,放到商初时面前,语重心长地抱怨,“白瞎了我帮你遮掩。”   商初时往他碗里挑了块去掉刺的酸菜鱼,傻里傻气地问,“遮掩什么?”   萝卜看着傻得直冒泡的亲爸,内心复杂。   自己挑的爹,跪着也得宠完不是?   父子俩的互动,池霆全看在眼里,微微垂眸。   这种温馨的气氛,在他过往三十年的生涯里,从未感受到过。   那个肮脏破败的家庭,永远不会有温暖祥和的日常。? 第四十二章 噩梦   以前商初时就发现,萝卜跟池霆很像,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情商智商,行为准则,简直是池霆的复刻版。   胖丁虽然跟池霆五官像,但性格更像商初时一些。   可能是因为太像了,萝卜跟池霆有很多话题可以聊。   甚至,两人还谈论起侦探电影,萝卜提到,某部电影里有一幕很血腥,是凶手活活砍断了被害人的脖子,吓得他几个晚上没敢关台灯睡觉。   池霆轻笑,“你还太小了,正常小朋友这个时候,应该在看动画片。”   商初时很赞同,“胖丁喜欢看森林宝宝。”   说完,他伸出两根手指,夹住萝卜胖嘟嘟的小脸蛋,把肥肥的肉肉往外扯。   “把你那些血腥的视频给我删除掉,从明天开始,只能看美好梦幻的童话。”   池霆很赞同,“要看血腥的东西,可以等长大些,不然会留下心理阴影。”   萝卜撅着嘴,双腿翘了翘,难得撒娇,“萝卜现在已经不怕那些血腥的东西啦。”   池霆安心吃菜,“别说三岁,就是十来岁的人,也容易因血腥场面造成精神压迫。你看叔叔这么大年纪了,同样有噩梦。”   商初时霎时觉得这话题不太合适,本想说点别的,萝卜却先好奇地问,“叔叔也会害怕吗?是看见血腥恐怖的东西了吗?”   “嗯,有人很惨烈地死在我面前。”   池霆放下筷子,双手交握,面带微笑绘声绘色地说,“她从很高的地方倒栽下去,落地的前一瞬跟我四目相对。我伸出手,只勾住她几缕头发,她砸落后身体瞬间四分五裂,脑浆迸了一地,跟血水一起溅到我脸上了。”   “噗——”商初时冷不防侧头喷出一口饭,旁边的萝卜立马遭殃。   萝卜目露茫然,不知道该先安慰池霆,还是先关心他突然喷饭的爸比。   商初时立马扯过纸巾给萝卜擦脸,转移话题,“你觉得爸爸刚刚喷的饭,是不是很有艺术感?”   “……啊?”萝卜可爱的小脸蛋上出现难得的呆滞。   商初时挑起鱼香肉丝往他嘴里塞,“别说话,快吃饭,吃完不是还要拼模型吗?”   萝卜嘴里塞满了饭菜,连嚼一下都困难。   这孩子什么都不懂,商初时却明白,池霆说的那名死者是谁。   刚来商家那段时间,池霆总是为此整宿整宿做噩梦,然后一个人躲藏起来,歇斯底里地嘶吼嚎哭,几近崩溃。   商初时知道,初见时的那个冷漠少年,纵然再阴郁疏离,依然有一颗强大坚毅的心脏,能冲破所有阻碍,拿回属于他的东西。   可是他也知道,这个看似坚强果断的少年,会躲在无人的地方,声嘶力竭地发泄悲伤和愤怒,将所有哀痛和绝望通通释放,等到情绪稳定,再收敛起一切不甘,隐忍坚毅,厚积薄发。   就像蛰伏在暗处的野兽,别人以为他奄奄一息,不足为惧,他却会在关键时刻,咬断对手的脖子,将其丢进万劫不复的深渊里。   晚饭后,商初时本想主动洗碗,池霆却默不作声地收走碗筷,让他给萝卜洗澡。   池霆觉得,比起洗萝卜,还是洗碗来得更合适。   甄乐天跟胖丁还没回家,商初时打电话过去问过,今天拍摄不太顺利,估计要凌晨过后才能回来。   商初时按下担心,先把萝卜洗干净,再带去拼模型。   萝卜一拿到图纸,自顾自开始拼,一点没难为他脑子不灵光的可怜爹地。   商初时松了口气,刚想把池霆赶走,池霆却往茶几边盘腿坐下,指导萝卜拼凑。   眼看父子两个讨论得热火朝天,商初时脸色渐渐发绿。   他是希望池霆跟孩子们多多交流,培养感情以防不测,可是没打算让池霆用这么快的速度把孩子们抢走啊!   照这么下去,不用半个月,萝卜就会彻底臣服的!   胖丁就更不用说了,给他一个亲亲,对着猫他都能叫妈咪。   商初时妒忌又欣慰,难过又放心,各种矛盾的情愫挤满胸腔,难受得很。   一直到十点多,萝卜支撑不住,趴在池霆腿上睡着了。   商初时因为生病,白天几乎一直在睡觉,这会没什么倦意。   池霆宽厚的大掌落到萝卜背上,轻轻拍了拍。   这个小家伙真的太小了,他真怕一不小心把他拍碎。   记得小时候,宋昀在医院出生,他从外公外婆手里接过小小的宋昀,那副丑兮兮的样子真不是一般的难看。   那时候,他就觉得婴儿真的很脆弱,又小又柔软,连半点自主能力都没有,还吚吚呜呜地哭个不停,一旦磕碰到半点,马上就得喊呜呼。   现在的萝卜也是,就像玻璃玩偶,轻轻一摔,或许就粉身碎骨,再也无法拼凑起来。   如果不好好爱护,一旦遇到什么意外,就会突然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商初时看时间不早了,低声开口,“池董也该回去了吧,待会胖丁他们回来,房子太小挤不下。”   池霆皱眉,“你这是在赶我走?”   商初时无奈地顺毛,“怎么会,我是觉得您都在我家耽搁大半天了,是不是该去做正事了?”   开会啊,赚钱啊之类的,总之不要在他家待太久,他真没打算这时候就把孩子们交给池霆。   商初时很有危机感,萝卜跟池霆的互动大大超出他承受范围,令他心里酸溜溜的。   池霆抱起萝卜,无视商初时的“我来吧”,径直将人抱到阁楼上。   阁楼很狭小,放了一张亲子床,两张小书桌和迷你小书柜,再也塞不下别的东西。   把萝卜放到床上后,池霆犹豫了一下,骨节分明的手指还是往萝卜肉嘟嘟红彤彤的脸蛋上轻轻戳了戳。   手感很好,很Q弹,像果冻一样。   他不小心玩上瘾,戳了又戳,睡梦中的萝卜不堪其扰,翻了个身,结果依然逃不掉被戳的命运。   商初时在阁楼下左等右等都等不到池霆出来,纳闷地喊,“池董,您晕倒在上面了?”   池霆恋恋不舍地下楼,意犹未尽。   商初时打开房门,“得,您赶紧走,这么晚了我得睡了。”   池霆颇为不爽,直接懒懒地往沙发上一坐,双腿交叠翘起,老神在在地看着商初时。   “累了,坐会。”   商初时差点气死。   池霆还真就没打算走,端起茶杯慢条斯理地喝,抬眼朝商初时轻笑,同时也有点怅然若失。   以前商初时缠他缠得可紧了,不管床上还是床下,抵死纠缠,绝对不会出口赶他。   要是他想走,商初时又是威胁又是诱惑,凡是能使出来的招式,全都往他身上撒,一定要他留下不可。   现在这被嫌弃的待遇,他从前求之不得。   他本想再坐一会,助理却打来电话,说总部那边来了人,有急事要报告。   无奈,池霆只好走人。   商初时习惯性送他到楼下,到处黑漆漆的,只有边上的小路灯发出黯淡的光芒。   几只飞蛾扑向灯泡,嗤嗤几声,粉碎成渣飘扬而下。   “回去吧。”池霆嘱咐,正要离开,却听商初时喊了一声。   “池霆!”久违的,喊出他的名字。   “怎么?”   商初时讪讪地摸摸鼻子,低下头盯着倒影,“没事,明天可能会下雨,记得带伞。”   “好。”池霆转身离开,高大的身影融入黑夜之中。   商初时站在原地,仰望水雾朦胧的星空,不自觉地摩挲左手酸痛的指关节。   大概,会下一场久违的暴雨吧。   半夜时分,电闪雷鸣,倾盆暴雨狂涌而至,把整个帝都淹没在不见天日的朦胧雨幕中。   幸好是周末不用上班,胖丁也不用去拍摄,连萝卜的夏令营也暂时中止,一家人得以久违地相聚。   大清早,萝卜拿出模型,胖丁抓起一把零件天女散花,萝卜视若无睹,冷着脸继续拼。   甄乐天有睡懒觉的习惯,没工作的时候不睡到中午是不会起来的。   商初时冒雨跑外面早餐店买了包子油条回来,浑身都湿透了。   “我去,今天的雨真大,我都差点被卷跑了。”   他边说边进来,把早餐拿进厨房,然后去换衣服。   下起暴雨,暑热消退,凉风满屋子乱窜,十分舒畅。   甄乐天被雷声吵得睡不着,揉着眼睛出来,耷拉着眼皮喊,“明儿,给我买烧麦了吗?”   “有,还有猪肉馅的煎饺。”商初时难得买了很多吃的,花了大几十,肉疼得很。   甄乐天饿得慌,脸不洗牙不刷,打开电视。   电影频道正在播放经典老电影,萝卜随便瞥了眼,愣了一下,“刚刚有一个好漂亮的大姐姐。”   荧幕上,绝美的女人一闪而过,给萝卜留下很深的印象。   甄乐天说,“小笨蛋,那不是姐姐,是老牌明星,按年龄能当你奶奶了。”   胖丁也看到了,小脑袋瓜子歪着,仔细想了想,纠结地说,“胖丁总觉得,这个奶奶有点眼熟。”   萝卜也赞同地点头。   他也觉得,荧幕上的漂亮大姐姐给他一种很眼熟的感觉,仿佛在哪见过。   甄乐天边刷牙边换频道,随口说,“她演过很多作品,你们大概在电视里看到过。现实里不可能,听说她都去世好些年了。啧啧,红颜薄命啊。”   商初时把早餐放在餐桌上,没插嘴。   电视里那位,可是家喻户晓的大明星,风华绝代,美艳绝伦,在美人云集的娱乐圈里都是无与伦比的绝色之姿,时至今日,每每盘点历代美人,这位都榜上有名。   萝卜跟胖丁之所以觉得眼熟,大概是联想到池霆了吧。? 第四十三章 小霸王的另类保护   帝都偏僻地段,一座毫不起眼的精神病院矗立在雨幕中,处处透着死寂的灰白。   在轰隆不断的雷鸣中,病房里的女人趴跪在地,不断用脑袋撞墙,撞得头破血流,现场像发生了凶杀案。   “池霆,你这个小畜生!你把我儿子怎么样了,把我儿子还给我!啊——”   女人瘦弱干瘪得可怜,宽大的病服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以前那张妩媚艳丽的脸上爬满皱纹和苍老,眼神里依旧透露着刻薄和怨毒。   她如今很是狼狈,没了曾经在池霆面前趾高气扬的凌厉,只剩下无尽悲愤和绝望,像落在地里的树叶,一点点枯萎发黄,最后分解腐烂。   隔着玻璃窗,池霆静静站着,愉悦地欣赏女人歇斯底里的痛苦状态。   一如曾经的他,被仇恨和哀痛充斥着,无数次快要陷入癫狂。   周一零站在池霆身旁,见池霆面色如常,低声问,“要不要把她的嘴堵上?”   “不用。”池霆说着,叩叩玻璃窗。   女人对外界的声音很敏锐,脖子僵硬地扭转,灰白如死人的浑浊双眸死死盯着池霆,像是要把他千刀万剐一样恶毒。   “池霆!你这个杂种,你把我儿子弄到哪去了,你把他还来!”   女人如同疯狗,眼睛发红,嘴角流涎,连滚带爬地冲到窗边,啪啪地砸窗。   她又哭又笑,妄图打亲情牌,“他可是你亲弟弟啊,是你们池家的血脉!你不能对他下手知道吗,要不然到了地下,你有脸见你们池家的列祖列宗吗?”   周一零噗嗤一笑。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列祖列宗?这女人怎么满脑子封建思想。   池霆神色冷然,居高临下地看着癫狂躁动的女人,“说起来你们当初逼死我母亲,怂恿池家把我赶走的时候,似乎没想过,我也是池家的血脉?”   他微微弯腰,隔着窗户跟女人对视,露出阴郁的微笑。   “再说,小三的儿子,也配称是我弟弟?”   女人神情一滞,接着眼球疯狂转动,整个人狂躁起来。   “你妈妈才是小三!我跟池先生都快在一起了,可是她却突然出现,把池先生的魂都勾跑了!她不过是个下三滥的妓女,仗着有几分姿色而已,凭什么勾走我男人!池霆,你跟你妈才名不正言不顺,你们才是破坏我幸福的贱人!”   女人疯狂拍打玻璃,指甲吱吱地抠抓,在上面留下道道血痕。   周一零朝护工们使了个眼色,四五个人高马大的汉子立马上去,将女人死死压在地上注射镇定剂。   在这种压抑阴暗的精神病院里,就算是正常人,也会被折磨得疯疯癫癫。   池霆转身离开,周一零快步跟上。   “Boss,您不要在意她的话。按情况推测,在池老先生跟您母亲认识时,她在池老先生眼里,连草芥都不是。”   池霆不咸不淡地说,“不关我的事。”   论起罪魁祸首,终究还是他父亲,这个可恨的人渣败类。   阴暗的走廊,池霆透过玻璃窗,看见汇集成河的雨水,沿沟渠蜿蜒向下流去。   母亲自杀前的那些天,也总是暴雨连连,雷声从早到晚响个不停,令全市淹没在海洋般的洪水中。   “你对爱情怎么看?”他突然问。   周一零愣了一下,夸张地叹气,“爱情?我能怎么看,都分手七八次了,爱情已经快跟我绝缘了。”   “所以,你信这东西吗?”池霆再问。   周一零直觉这问题不好回答,小心翼翼地说,“这个,可能得分人吧。有人是真爱,有人就想玩玩。”   池霆沉默以对。   以前,商初时总嬉皮笑脸地说,他喜欢他,特别喜欢,光是看上一眼,心脏都满足得好像要爆炸了。   可是,他从来没信过。   他的母亲,风华绝代的大明星,独一无二的惊艳大美人,被他父亲的甜言蜜语所蒙骗,在事业达到巅峰的时候毅然息影抛弃一切,回归家庭,成了他父亲手心里的菟丝花,   可是婚后没几年,那个人渣就出轨了,留下他母亲独自守在豪华的别墅里,不允许她复出,也不答应她离婚,眼睁睁看她的灵魂一点点离开身体,变得支离破碎。   美艳的鲜花一旦离开肥沃的土壤,被插在装满营养水的花瓶里,又能活多久?   池霆始终记得,母亲常年坐在昏暗的窗边,望着外面变幻的四季风景,整个人空茫得仿佛没有灵魂。   女人的绝世容颜并未因婚姻的不幸而凋零,依旧美得摄人心魄。   “你爸爸跟我说,他很爱我,一辈子只爱我。可是他给我的一辈子,只有几年而已。”   轻柔的话语仿佛在述说无关紧要的事情,端庄却软弱的女人一点点黯淡,失去颜色,无力跟男人给予的苦难斗争。   等到小三母子堂而皇之地闯进别墅,面对丈夫的背叛和小三的挑衅,她更是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了,选择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结束生命。   爱情?   池霆对此嗤之以鼻。   这东西不可能存在,不过是荷尔蒙作祟,用来欺骗人的小把戏,他不会像那些无知又无法自控的人,沉沦在可笑的痴心妄想中,作践自己的生命。   一旁,周一零开口,“对了,艾尔莎说,医生那边看过商先生的病历后,希望能给商先生做个全身体检。除了心脏问题需要防范,其他状况也不能大意。”   池霆撑起黑伞,大步走入暴雨之中,“让公司安排下去。”   单独让商初时去做体检,这人估计又要推三阻四的。   周一,公司里,池霆没去上班,商初时一个人在董事长办公室里逗乌龟。   虽然工作很清闲,但商初时总觉得心虚,毕竟拿了高工资,不做点实事不够安心。   这时候,宋昀主动找上他。   “那你要不要跟我去剧组,”宋昀朝他优雅地笑,“当然,我会跟池霆说,借你用用。”   “马上走!快快快!”商初时拎起乌龟丢回鱼缸,把宋昀往外面推。   他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快憋疯了,巴不得出去找点事情做。   帝都的排水系统很好,暴雨刚停,路边的积水就慢慢退去,有不少环卫工人在清理下水道附近的垃圾。   商务车从大街上驶过,开往剧组。   商初时对助理这一行干得很熟练,一上车就对宋昀嘘寒问暖,又是递奶茶又是捧剧本,把宋昀弄得哭笑不得。   “我是找你出来玩的,不用对我这么殷勤,感觉怪怪的。”   商初时愁眉苦脸地说,“我觉得我被培养出了奴性,现在看到比我身份高的人就想去伺候。”   “额……”宋昀扶额,好笑又无奈地说,“把我当朋友吧,小时候,我一直希望能跟你成为朋友。”   商初时压根不信他,自嘲地说,“别说做朋友,你没打死我,我都觉得你这人心胸真的好宽广。”   就算不像池霆那样报复他,把他当玩具折辱回来,至少,也不该对他这么温和。   即便是宋昀本人温文尔雅的性格所致,商初时也不理解。   宋昀翻看剧本,一边说,“小混蛋也不是全在欺负人,记不记得初二那年,我被校外混混欺负的那事?”   商初时回想了下,没想起来,宋昀只好提醒。   那会,宋昀长了一张非常漂亮的面孔,而且因身体比较瘦弱,皮肤也白皙,有点雌雄莫辩的意思,导致不少人说他是女孩,肆意羞辱欺负。   有一次放学途中,他被几个混混拖进无人的小巷里勒索,幸好商初时跟他的狐朋狗友们路过,立马冲上去解救。   毕竟只是一群想偷溜出去玩的小孩,都没保镖在身边,再怎么样也不是成年人的对手,最后宋昀被救出来了,商初时也被打得头破血流。   回去后,商秀妍一看商初时伤成那样,差点晕过去。   医生来的时候,商秀妍一直在追问怎么回事,宋昀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他是寄人篱下,商家收留他们,是看在已经去世的池霆爷爷的脸面上。   一旦他连累商初时受伤,商家一定会把他赶出去。   他胆战心惊地想要把事情的经过说出来,商初时却先开口,说自己跟高年级打群架,然后反被打成这样。   宋昀惊呆了,完全没想到,到那个地步,商初时还在维护他。   如今想来,宋昀依旧觉得很不可思议,“其实我当时把你想得特别阴毒,觉得你是不是想借此机会,光明正大把我撵走,结果是我太小心眼了。”   他顺带唾弃了自己一番,含笑说,“所以打那以后,我真心希望,能跟你好好相处。”   可惜商初时误会了他跟池霆的关系,一直到最后,都不肯放下身段跟他和好。   听完宋昀的剖白,商初时也总算想起这事了。   “道谢就不用了,我八成不是真心保护你的。”   他那会就是觉得,池霆是他的,池霆的宋昀也是他的,所以宋昀只能他欺负,别人敢动宋昀,就是在打他的脸。   更重要的是,一旦宋昀出点事,池霆肯定会去找那些人拼命,他不想再让池霆徒增无谓的烦恼。   过后,他没把这件事放在心里,结果宋昀倒是一直记得。   还有更多的保护,宋昀都铭记着。   池霆比他大几岁,两人不在同一间学校,他在班上孤零零的,没爸妈撑腰,自身又内向腼腆,长得像小女生,很容易被欺负。   但是,商初时充当了欺负他的那个角色,将他纳入自己的羽翼下。   回想起初中三年,除了商初时常来碰瓷,真没几个人敢欺负他。? 第四十四章 共进午餐   暴雨过后,天空并未放晴,乌云密布,灰蒙蒙的阴郁。   商初时一直望着窗外发呆,宋昀刚接下《尘封档案》这部电视剧作品,正专心研读剧本,时不时跟商初时聊两句。   “这部剧有一个单元,是讲高中生早恋。女生怀孕,男生怕承担责任,失手杀人,在亲妈的帮助下掩埋尸体。二十年后,女生的尸体被挖掘机刨出。”   看完剧本的宋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赶紧喝口奶茶压压惊。   商初时很担心地说,“你喝这么多奶茶不怕胖吗?”   这句话仿佛戳到宋昀的痛点,眼泪霎时就集满于眼眶里,滚滚寒泪几欲溢出,演技比商哲奚那个木头好了千百倍,让人瞬间领悟到他的心酸和悲痛,感同身受。   “这是我今年的第三杯奶茶。”宋昀哽咽说。   看看八月份的天气,商初时充满了同情。   两人转而聊到这个话题,商初时自不必说,他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   相对的,他很好奇,宋昀的初恋在什么时候。   他只是随口一问,宋昀却大大方方地承认,“我这么好看,追我的人能绕帝都一圈,能不心动吗?只不过池霆不知道,我要跟他说我了,他能打断我的腿。”   池霆对“爱情”这东西深恶痛绝,勒令宋昀经济独立,出人头地之前不准谈恋爱。   可是青春期的孩子总归有点叛逆,而且对爱情有种朦胧的美好向往,宋昀实在没法像池霆那样,即便周围美女如云,也非得当清心寡欲的和尚。   商初时被他逗笑了,说,“后来呢,怎么分手的?”   宋昀放下剧本,若有所思地说,“总之,大人不允许早恋,是有一定道理的。那个时候的感情懵懂美好,但也幼稚,不堪一击。”   听他的语气里充满对过去的怀念和感伤,商初时没敢再问。   车子开出市区,到了影视拍摄基地。   这里拍戏的节目组很多,演员满大街都是,商初时以前经常来这找临时工,跑个龙套什么的。   不过进入盛世娱乐后,他就很少来了。   抵达剧组,宋昀去拍戏,几个助理都跟上去。   商初时名义上是宋昀的助理,但实际上,宋昀让他坐在一边玩,什么都不要他做。   干坐着玩还能拿两个老板的工资,商初时这个打工人的良心受到严酷的折磨。   他正要主动给自己找点事情做,谁知道,剧组里来了意料之外的人。   池霆带着一个外国佬出现在片场,因众人都聚精会神地拍摄,只有商初时注意到他们。   池霆也一眼就看见了商初时,却只挑挑眉没过来询问,带那外国佬四处转了转,最后来摄影棚这边坐下。   池霆一个眼神扫过来,商初时立马狗腿地去宋昀车上拿出茶具,来给很讲究的池爷他老人家倒茶。   他泡茶的手艺不算好,步骤分为两步:把茶叶放杯里,往杯里注满水。   完毕。   池霆看得直皱眉,但毕竟是在外面,没法太讲究,只慢慢端起茶杯抿了一口,颇为嫌弃,“难喝。”   商初时只想一壶开水泼他头上去,嘴上却得赔笑,“能喝就行,要不您找个专业人士,贴身给您泡茶?”   他一向喜欢贫嘴,池霆懒得搭理,只慢条斯理地喝茶,偶尔扫他一眼。   比起周末那会,神色好些了,脸色正常不少。   金发外国佬打量商初时半天,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问,“我觉得你有点眼熟,我们在哪见过吗?”   商初时立马笑笑,“是,我是盛世娱乐的员工,您应该在公司见过我。”   他知道这外国佬是公司聘请的设计师,跟池霆一起来的,不过很少到公司来,估计就露面过两三次。   外国佬也恍然大悟,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说,“我想起来了,我在池霆的办公室见过你,那会你在逗乌龟。”   池霆低低一笑,“嗯,他是我私人助理。”   撂下一句话,池霆目光落到商初时身上,语重心长地说,“但是这位助理很不听话,本该是上班时间,却被借出来玩。”   “我无耻,我缺德,我对不起公司对我的信任和栽培。”商初时立马做深刻的自我检讨,把外国佬给吓到了。   这个外国佬有一头耀眼如阳光的漂亮金发,五官深邃而立体,就像电影里的大明星,即便是跟池霆坐在一起,也没被池霆的光辉所掩盖。   商初时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池霆却递了个茶杯过来,示意他添茶。   一杯茶转眼喝了大半,这狗东西数水牛的吗?   商初时边添茶边腹诽,没注意到池霆扬起嘴角笑了笑。   池霆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种无聊又幼稚的行为,像上学时候,总喜欢欺负女同学以引起对方注意的可恶男生一样,就喜欢逗弄商初时。   看他敢怒不敢言,只在心里骂人的模样,真的特别赏心悦目。   要是商初时知道池霆的想法,大概会想把池霆活活掐死。   宋昀那边结束一场拍摄,小步跑过来,朝池霆抱怨,“不会是来视察工作的吧?你这样我压力很大好吗?”   就算这部剧是盛世集团投资的,池霆也没必要一个劲来盯进度吧?   池霆朝旁边的外国佬微微示意,介绍,“这位是R·G品牌创始人特雷西,国际知名珠宝设计师。”   宋昀朝外国佬点点头,外国佬红着脸,礼貌地打招呼。   商初时觉得R·G有点耳熟,但是没想起来哪里听过。   池霆大致说明来意,特雷西想邀请宋昀作为他的品牌代言人。因为是好友,又有商业上的合作,所以池霆亲自过来给宋昀说明情况。   另外,两个人也可以聊聊。   把特雷西丢在这,池霆带商初时离开。   坐上车,商初时系上安全带,问,“你是故意安排他们两个见面的?”   池霆笑了一下,“有这么明显?”   商初时皱眉说,“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   “特雷西是宋昀的粉丝,宋昀的性取向跟你一样。如果他的未来伴侣只能是男性,我不介意帮忙牵线。”   商初时想起宋昀的话,坏坏一笑,“上学的时候不让人家早恋,现在开始着急了?”   池霆觉得很微妙,“宋昀现在是什么都跟你讲?”以前不是最怕这小霸王吗?   商初时一想也是,他和宋昀以前有这么要好吗,两个人几乎是无话不谈了。   其实也不对,只限于宋昀对他而已,他对宋昀反而还有很多隐瞒。   商初时以为池霆要带他回公司,结果池霆带他去了餐厅。   这家餐厅在帝都很有名气,不预约没有位置。   池霆看起来是这里的常客,一来就坐在窗边的位置,自顾自拿过菜单点餐,也不知道有没有预备商初时的那份。   服务员送上香槟时,商初时眼前一亮,兴致勃勃地去拿杯子。   他都有四五年没能喝点有质地保证的香槟了。   然而,他刚拿出杯子,池霆就微微抬手,“拿开,他不喝。”   商初时上扬的嘴角倏地撇下。   连杯酒都不让喝?这老板太过分了吧!   “哦?那,那您也不喝吗?”服务员愣了一下,不明白这位常客主顾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   池霆递过菜单,示意服务员把酒拿走。   眼睁睁看着美酒潇洒远去,商初时直想骂人,愤愤又没底气地说,“老板,好歹是你请我吃饭,不可能你吃饭,让我在一边干瞪眼吧?”   没有这么欺负人的!   池霆好整以暇地笑,“我有说过要请你吃饭?”   商初时起身就走。   “坐下,算加班费。”   商初时坐了回来。   等待的时间并不漫长,服务员很快送来餐前饮品,是比较普通的鲜榨芒果汁,没有加冰,喝得很不带劲。   餐厅装饰浪漫而高雅,柔和的萨克斯曲流畅婉约如安静溪水。   从明净的窗边,能俯瞰帝都繁荣壮丽的街景。   气氛太过沉默,商初时随口问,“池董经常来这里?”   “小时候,我母亲会带我来。”池霆深邃的眸子放空些许,怀念地说,“以前,对面的商贸大楼上有块LED广告屏,一天24小时轮播她的广告和影视片段。”   池霆没有见证母亲作为大明星的辉煌时代,他出生后,那块广告屏已经被别的女明星所取代,母亲的光芒只能够照耀池家的一方天空。   商初时低头喝芒果汁,没有接池霆的茬。   关于母亲的事,大概是池霆一辈子的阴影,甚至于那个美艳的女明星,最后也是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了下去。   据说,摔得血肉模糊,绝美的面孔成了一滩烂泥。   餐点很快送上来,商初时看着眼前的菜,一时间很难下手。   鹅肝,现在的他吃不起,并且哪怕饿死也不想吃的东西。   “池董,我不吃肝脏,打死都不吃。”商初时有理由怀疑,池霆是来搞他的,因为他不吃动物内脏的事情,哪怕是池霆也知道。   池霆慢条斯理地说,“补血。”   “我不需要补血,贫血到死也绝对不吃。”商初时嫌弃把肝脏推开,一脸抗拒。   只有这东西,他接受无能。   池霆把盘子给他推回来,不容置喙,“吃掉它。”   商初时梗着脖子,“不吃,坚决不……唔!”   池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把一小块鹅肝塞进他嘴里,并且在他咀嚼之前抬了抬他的下巴,那小块鹅肝就顺着喉咙吞了下去。   “这不就吃了?”池霆赞许地说。   商初时:“……”   他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果汁。   好想骂脏话!? 第四十五章 不是欺负你   一顿饭吃得十分煎熬,商初时不知道池霆是不是以“补血”为借口,故意整他的。   好好的餐点,全换成他不爱吃的东西,虽说的确有补血的功效,但是完全可以用他喜欢的菜来代替,比如毛血旺和乌鸡。   当然,要在西餐厅里找毛血旺,大概会被赶出去。   再者,池霆也不用关心他喜欢吃什么。   离开餐厅的时候,池霆去车库开车,商初时站在原地等待。   他突然觉得纳闷,池霆怎么会觉得,他需要补血,还专程带他来吃补血的东西?   不灵光的大脑飞速转动一分钟,商初时头晕目眩,拒绝多想。   百分百是以补血为借口,暗中整他的。   池霆的车开到面前,商初时坐了上去。   系好安全带后,车子启动。   商初时莫名有点晕车,再一回想起鹅肝的味道,胃里瞬间开始翻腾。   “以后想折磨人就直说,干嘛还浪费钱。”心情不好,身体也不舒服,商初时忍不住小声嘀咕。   池霆慢条斯理地说,“我寄住在你家的时候,你不是天天逼我,吃我不想吃的牛肉?”   年少时,他一直觉得那东西臊得慌,处理得再好也有股味,所以从来不吃。   但是到了商家后,商初时恨不得扒开他的嘴,天天给他塞牛肉。   现在能吃了,被逼出来的。   商初时理直气壮地说,“你那会有多瘦你自己不知道?我网上搜到牛肉最能强筋健骨,才让厨师专程给你吃牛肉,你也太不领情了!”   池霆想起那段暗无天日的时光,语气渐冷,“早上牛肉粥,牛肉三明治,牛肉汉堡。中午牛排,牛肉煲,烤牛腿,牛肚牛肺轮流吃。晚上牛肉面,咖喱牛肉,杏鲍菇牛肉饭……”   卤的,凉拌的,烧制的,炖汤的,一日三餐全是牛肉。   连宋昀靠近他,都捏着鼻子说,他被牛肉腌入味了,混进牛群里能被当同类。   商初时嘴角狂抽,终于有点心虚,“我,我只是吩咐厨师多给你做牛肉吃……”   他哪里想到,厨师会错了意,顿顿给池霆吃牛肉?   不管多好吃的东西,顿顿吃也会变味,更别说池霆这种打死都不吃牛肉的人。   “还有,”池霆继续数落,“我不吃焗蜗牛,你也逼我吃,我不吃鳝鱼,你顿顿让人做鳝鱼,我不吃芹菜,但是连粥里都有芹菜,睡前还必须喝芹菜汁!”   听到最后,商初时都快哭了,被如此遭罪的池霆笑哭的。   明明是件悲伤的事情,但他幻想了下每天看着饭食愁眉苦脸的池霆,真的很难不笑。   不过,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免得池霆记仇,以后反过来逼迫他吃那些不爱吃的东西。   “那什么,芹菜的话,我记得有清热降火的功效。有段时间你不是长青春痘吗,所以就那啥了。”商初时无奈地抓抓脑袋。   他一直很关注池霆的身体情况,尤其是家里只有商秀妍在的时候,没人会在意一个借住者的情况。   一旦发现池霆身体哪里有问题,他会私下里上网查询,要么询问营养师,再大概交代厨房给池霆开小灶。   但是,他那会年纪也不大,照顾自己都没这么上心,又哪知道,池霆被逼着吃了那么多不爱吃的东西?   厨师也摸不准商初时什么意思,一旦商初时说,让池霆吃焗蜗牛,那么一天三顿都是蜗牛,让池霆多吃黄鳝,那就顿顿都只吃黄鳝好了。   说来说去,还是池霆自己太挑食,给他吃什么都要踩雷。   商初时理直气壮地甩锅。   车厢里再度沉默,等红绿灯时,池霆侧头一看,商初时已经歪着头,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阴风连连,天际远远滚过一声雷响,大概又要下暴雨,气温也降低不少。   池霆顺手拿过外套,盖在商初时身上。   绿灯亮起,车子开往公司方向。   池霆心情复杂。   在今天之前,他没有想到,那些他曾经以为的欺负,都不是商初时故意的。   他只是理所当然的,把自己觉得很好的东西塞给他,不管他喜不喜欢,想不想要,趾高气扬地强迫他接受。   少年的关爱来得迅猛直白又无脑,才会让孤高傲慢的池霆觉得受辱,心底埋下深深的厌恶。   抵达公司楼下,池霆叫醒商初时。   “起来了。”   商初时缓缓睁眼,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问,“到了?到哪了?”   他那模样,就跟蜷缩的小猫在暖阳下懒懒地醒转,喵喵呜咽着舒缓身体,四肢也随之舒展开来,却因狭窄的车厢而触电般收回手脚。   池霆莫名一笑,等看到后视镜里的自己,又倏地将笑容收回。   商初时呆坐了一会,才慢慢想起这是下午,需要上班。   他推开车门下去,犹豫了一下,趴在车窗边对池霆说,“池董,我仔细想了想,要不,还是让我回原岗位吧。只要不去商老师那,其他地方都可以。”   池霆挑眉问,“你对现在的工作不满意?”   商初时挠挠后脑勺,说,“没,就是觉得,也没道理只拿工资不办事。”   要他天天在办公室里逗乌龟,还拿那么高的工资,他良心过不去,纠结得很。   池霆看了他两眼,没同意,“以后再说。”   以后?   以后是什么时候?   见池霆面色不虞,商初时没敢再问,转身往公司那边走去。   走上斑马线的时候,左边马路上一辆摩托车疾驰而来,商初时埋头想事情,只顾往前走,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眼看快要撞到他,摩托车连忙刹车,偏移原轨道后因惯性砰的一声摔向路边绿化带。   巨大的声响这才令商初时回神,而摩托车摔在路边,上面三个大男人灰头土脸地爬起来。   其中一个黄毛青年伤势较轻,捂住胳膊冲向商初时,怒气冲冲地吼:“我去!你眼睛瞎的吗,这么大人了,过马路连左右看看都不会?你他娘的眼睛都摆设吗?”   商初时愣了一下,立即分析情况。   因为是条小路,没有红绿灯,一时间很难断定,到底是谁的责任。   但是,他走在斑马线上,而对方一辆摩托车,算上司机居然载了三个人,时速也绝对超出正常范围,保不齐是在飙车。   商初时当机立断,掏出手机,“让交警处理……”   “我可去你妈的!”黄毛青年一把薅掉他手机,指着他鼻子痛骂,“老子可是混道上的,敢报警老子弄死你全家信不信!”   身后那两人也终于爬了起来,一瘸一拐地上来把商初时围住。   商初时沉住气,知道对方肯定会提出私了。   果然,另一个蓝毛看起来稳重多了,拦住黄毛,跟商初时说,“我们几个都有背景,要是闹大了,责任全在你。不过……”   商初时立马打断,“走法律程序吧,我相信交警叔……咳,会还我一个公道。”   因为常跟萝卜胖丁说“警察叔叔”,害得他差点在这些人面前暴露出幼稚的一面。   那三人相互看了眼,立马抱着腿脚胳膊,哎哟叫唤不断,还威胁商初时,要他赔偿大笔医药费。   商初时不为所动,坚持报警。   笑话,想当初他可是正儿八经的校霸,跟外校混混打过群架,这点小把戏讹得了他?   就在两边纠缠不清的时候,看了半天热闹的池霆终于走上前来。   那三人一看来了个衣冠楚楚的精英,立马觉得有戏。   这种人很注重面子,为了不把事情弄得更麻烦,拿钱摆平格外爽快。   结果,池霆一来就说,“我刚报警,交警马上就到。”   黄毛霎时呆了,“你,你居然报警?”   池霆轻笑,不疾不徐地说,“不报警,还要请你吃饭?”   “我恁你妈!”黄毛勃然大怒,捡起头盔就朝池霆砸来。   池霆没躲,只漠然地往他膝盖上重重踹了一脚,他立马跪了下去。   另外两人也想动手,池霆冷眼一扫,抬脚就踹。   几个跟干柴棒一样的非主流青年,被池霆三两下就干趴了。   公司外巡逻的保安也看到情况,立马跑过来,三人见势不妙,撂下一句狠话,扶起摩托车开跑。   商初时总觉得就这么放过他们太便宜了,不过他也没那个时间精力去处理这桩交通事故,再说,万一这几个混混找人复仇,他可招架不住。   他正要跟池霆道谢,池霆却突然伸手,蒙住他左眼。   商初时立马后退一步,凶巴巴地说,“干嘛!”   池霆收回手,气定神闲地说,“你就这么道谢?”   商初时梗了一下,支支吾吾地准备道谢,却看道路尽头,有警车驶过来。   他一愣,“你真报警了?”   “嗯,他们不但撞人,还肇事逃逸,袭击被害者。”池霆轻飘飘地把这事给闹大。   商初时跪服。   但是他真的不想陪那几个混混处理交通事故啊!   在交警赶来,弄清楚事情经过后,天空中乌云聚集,豆大的雨点大颗砸落。   池霆把西装外套丢给商初时,“先上楼。”   “可我是当事人……”   “公司员工出事,我这个老板来解决很合理。”池霆示意公司保安把商初时带走。? 第四十六章 都不喜欢   晚上,倾盆暴雨不断,闪电在层层阴云中穿梭,有种末日科幻大片里,巨大灾难来临既视感。   商初时到家的时候,甄乐天正在做晚饭,还告诉商初时一件事。   “今天有个超级有气质的中年妇女来过,说是你妈妈,还给你带了你喜欢的蛋糕。”   商初时心里一惊,“那她没看见胖丁吧?”   “没,胖丁当时在阁楼上睡午觉。她只看见门口有小孩的鞋,我说是我儿子的。”   甄乐天其实很想问,商初时跟他妈妈是怎么回事。   那位富太太一看就是有钱人,气质非常好,保养得很年轻,但是反观商初时……   母子?   像是主仆才对。   而且,商初时还非得瞒着两个孩子存在的事实,让甄乐天摸不着头脑。   商初时也没解释,坐在地上换好拖鞋,又问,“萝卜今天在上什么课?”   “本来是什么天文观测,临时改成室内游泳教学。”甄乐天说,“夏令营老师说,因为在下暴雨,他们会挨个挨个把学生送回来,让家长不要*心。”   商初时小声嘀咕,“不愧是天价夏令营,这服务真好。”   他话音刚落,门口铃声响起。   开门一看,门外站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怀里还抱着他的萝卜爹。   “爸爸。”萝卜朝商初时伸出手,商初时赶紧接过。   “你好,艾尔莎小姐,怎么是你送我儿子回来的?”商初时认识这个漂亮的金发女孩,对方是池霆的助理之一。   艾尔莎面带微笑,漂亮的面孔在烈焰红唇的衬托下格外有气场。   “甄牧浅小朋友参加的夏令营活动,是盛世集团赞助的,我今天正好去那边查看一些项目规划,遇到小朋友,就开车送他回来。”   艾尔莎虽然长得高冷,但是语气很亲切,不像那种绵里藏针的笑面虎。   商初时道过谢,又请艾尔莎进来坐,艾尔莎推说有事,礼貌婉拒。   “对了,白天的事,我们处理得很干净,不会给你造成困扰,还请放心。”   商初时知道,她指的是小混混的事。   虽然不明白“干净”是指什么程度,但池霆不是那种留下后患的人。   在南市那会,商初时被小混混给弄出心理阴影了,找工作被找茬,摆地摊被砸场子,敲诈勒索轮流来,搞得他简直没法活。   正说话间,甄乐天拿着锅铲走到门口,“明儿,你跟谁……卧槽,美女!”   甄乐天立马来劲,嗖地窜到艾尔莎面前,谄媚地伸出手,“美女,幸会,我是商明的室友,甄乐天,你叫我小乐天就好。”   艾尔莎礼貌地笑笑,对商初时微微点头,转身离去。   “哎,美女别走啊,留下吃个晚……唉我去,明儿你干嘛打我!”   商初时往着甄乐天肚子上盖了一拳,甄乐天蹲了下去。   不是他不帮兄弟,人家某国际排名前三的名校毕业,年薪超过百万美元,池霆的左膀右臂,长得还跟电影明星一样,暂时别妄想了。   这么一对比,商初时莫名又想到他和池霆的情况。   他也永远别妄想了。   萝卜衣服湿了一块,商初时给他换过衣服,胖丁也拽着玩偶,蹦蹦跳跳地从隔壁奶奶家跑了回来,要跟哥哥一起玩模型。   萝卜对商初时和胖丁都很耐心,哪怕胖丁什么都学不会,他也不会就此就不理会胖丁,反而处处照顾。   两个孩子一起拼坦克,商初时问起萝卜的情况。   萝卜前所未有地兴奋,这段时间,他已经完全适应夏令营的节奏,脑海中的知识库大大丰盈充沛,精神世界更加辽阔而满足。   “爸爸,我已经会游泳了,改天可以教胖丁。今天我们本来要去牧场喂羊的,但是下暴雨没出去,老师有弹钢琴给我们听。”萝卜叽叽喳喳说了一大堆,又问商初时,“有个小朋友说,他妈妈会弹钢琴,爸爸你会吗?”   商初时嘴角抽了抽,见萝卜满眼期待和崇拜,犹犹豫豫地说,“会……吧。”   他没有系统学过,只照电子教程自己练过一段时间,大概会那么一丁点,极小一丁点而已。   萝卜开心地说,“那哪天看见钢琴,爸爸弹给我们听吧!”   “……额,行,爸爸尽量。”为了逃避这个话题,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商初时朝厨房喊,“乐天,晚饭还没好吗,要不要我帮忙?”   甄乐天踏出厨房,严厉地拍拍厨房门,递给商初时一个“你自己体会”的眼神。   之前贴在门口,修修改改的“不建议入内”还在。   商初时心虚低头。   晚饭过后,商初时洗碗,甄乐天拿出司曼华送来的小蛋糕,分给两个小孩。   胖丁早就想吃了,可是爸爸跟哥哥都没回来,只好忍耐着。   蛋糕不算精致,是很实在的老式蛋糕,但闻起来特别香,奶油和水果比例适当,用坚果和葡萄干点缀,很有生活气息。   甄乐天切蛋糕的时候才发现,蛋糕还是夹层的,蛋糕胚里放了十足的新鲜芒果丁,果香跟奶香味混合,让两个小孩盯紧了蛋糕,期待感满满。   他朝厨房喊,“明儿,你妈……那位贵妇太太是做什么的,这蛋糕好香啊,应该很贵吧?”   新鲜水果跟不要钱一样放,蛋糕房里可舍不得。   商初时边洗碗边回答,“应该是自己做的,没用添加剂和色素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心吃吧。”   以前司曼华在家的时候,经常做点心给他吃,明明婚前是黑暗料理代言人,却为了他,生生锻炼出一手好厨艺。   商初时盯着堆满碗筷的洗碗槽,目光渐渐游离。   也难怪商哲奚不爽,司曼华总这么放心不下他,对商哲奚来说很不公平。   远在市郊的商家别墅,同样被倾盆暴雨所笼罩。从窗户望出去,连地平线在哪都看不到。   商贤忙完手头上的工作,回到卧室时,司曼华正坐在床头,慢慢翻看一本厚厚的相簿。   里面每一张照片上,都有商初时的身影,从出生到十八岁,每一个耀眼或平常的瞬间,都被仔细地收在照片上,就此将时光定格。   商贤看到了,微微皱眉,“你今天又去找过他?”   司曼华轻轻嗯了一声,“我给小时送了我亲手做的蛋糕,他肯定很喜欢,这会大概正吃着呢。”   商贤明白过来。   难怪他下班回来的时候,看见商哲奚孤零零在花园里坐着,神情落寞孤寂。   “你好歹是小奚的妈妈,就不能多关心关心自己的亲生儿子?”   这句话触动司曼华的心弦,她终于抬起头,空茫的眼神扫了商贤一眼。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喜欢小时多一点。”她慢慢捂着胸口,难受地说,“我用了四年来关爱小奚,可我没法以母亲的身份跟他亲近,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我已经很努力了。”   不管多强迫自己去关照商哲奚,不管如何告诉自己,那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当商初时出现后,她还是本能地偏爱商初时更多。   明知道很对不起真正的孩子,可怎么也放不下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子。   商贤叹了口气,坐在司曼华身边。   “我们做过两次亲子鉴定,证明哲奚才是我们的亲骨肉。我知道你很想念小时,但你不能为了小时忽略小奚。”   司曼华扭过头去,飞快擦眼泪。   商贤搂着司曼华的肩,低声说,“就因为我们的疏忽大意,才让哲奚在孤儿院受了十八年委屈,直到小时离开家,他才真正意义上被我们接纳。他这些年受的苦,你不都能想象吗?”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   “好了,曼华,”商贤打断她,“你一直是个怀旧的人,怎么说,小时也在商家养了二十年,你舍不得他很正常。但是我们商家对他已经仁至义尽。再说,要不是他自己做出那些恬不知耻的事情,我们至于把他赶走吗?”   司曼华捂住眼睛,忍不住痛哭。   商贤也心痛如绞,但想想落寞的商哲奚,不得不狠下心肠来。   “从明天开始,你别跟小时见面了。如果我发现你偷偷见他,要么,我让他离开帝都,要么,我们夫妻俩去国外。”   丢给司曼华两条路后,商贤起身去了楼下。   他泡了杯茶,随后站在窗前发呆。   想当年,商初时刚刚出生的时候,他高兴得忘乎所以,觉得就是拿自己的命来换这个孩子也值得。   即便后来检查出,商初时身体畸形,他顶多觉得遗憾难过,但从未有过嫌弃的念头。   他也曾真心爱过商初时,不断拼搏,把生意越做越大,心想,就算以后商初时不务正业,也有金山银山够他挥霍。   可是,那个孩子终究不是他们的骨肉,还间接导致商哲奚流落在外,受苦受难。   这段被颠倒错位的人生,受影响的又何尝是商初时跟商哲奚?   正发呆时,身后传来问候,“大哥,这么晚了还不睡?”   商贤回头,走向妹妹。   “你怎么也没睡?”他在商秀妍轮椅前蹲下,笑问,“不是常说,熬夜是美容的天敌吗?”   商秀妍开门见山地问,“你跟大嫂吵架了?”   “没有的事,你大嫂那个呆萌的性子,这么多年来,我们吵得起架吗?”商贤开起玩笑。   商秀妍羡慕地说,“真好。不过,在商哲奚的事情上,你们还没达成统一吗?”   商贤觉得她的话怪怪的,“哲奚是你亲侄儿,你这么不喜欢他?”   紫色闪电从天空斜劈而下,打在雪白的墙上,商秀妍端庄地笑了笑。   “是啊,不喜欢。”   都不喜欢。? 第四十七章 吃火锅吧   等到天空完全放晴,已经是两个星期以后的事。   这段时间,天气凉爽,暑热消退,连电风扇的电费都省了。   加上商初时发了工资,胖丁的童模费又到账,丰厚程度大大超乎想象。   他喜出望外,答应带孩子们去吃火锅。   临出发前,所有人都准备妥当,只有甄乐天在镜子前梳头发打领带,胡子刮了又刮,发胶抹了又抹。   吃个火锅而已,搞得要去参加皇家宴会一样。   商初时等得脑门都胀大了,抓起一只拖鞋朝卫生间去,另一只啪啪都拍墙,“甄乐天,你再不去信不信我把你拍成苍蝇!”   甄乐天依旧慢条斯理地整理自己,把头发搓得跟天线一样,臭美一番才说,说,“别急嘛明儿,万一在火锅店里遇到大美女,我总得人模人样的才有机会啊是不?”   商初时无语,“你果然是属猪的,慢死了!”   沙发上,萝卜蜷缩着看视频,顺口说,“爸爸,猪猪吃饭的时候很快的,这一点也跟乐天叔叔很像哦。”   门口,胖丁叼着奶瓶,靠墙坐下,学商初时平时那样捶捶腰,夸张地大大叹气,“哎哟,老子等得腿都要断了!甄乐天你个蜗牛,你快点行不行!”   商初时:“……”   好吧,以后不能在孩子们面前骂脏话了。   还不到饭点,常去的那家火锅店里人不算多,稀稀拉拉的几桌客人零散坐着。   甄乐天开心地点了一大桌子菜,说要犒赏这段时间很辛苦的自己,然而菜还没上齐,他就被货运公司给叫走,临走前嚎得跟要死人一样。   桌上全是菜,两个小孩只顾着吃零食喝饮料,靠商初时一个人根本吃不完。   “这个睿智,只能给他打包了。”商初时嘀咕一番,提起筷子涮毛肚下牛肉,打算久违地好好吃上一顿。   胖丁左手一个黄金蛋饺,右手一个葡萄蛋挞,吃得满嘴都是碎屑,商初时忍不住笑了笑,掏出纸巾给他擦拭。   萝卜从番茄汤锅里烫了几片香菇吃,这是他的最爱。   “粑粑,这个好好次,但是要跑掉,次不了~”萝卜手持不锈钢筷子在盘子里戳,滑滑的香菇在盘子里跑来跑去,气得他连话都说不清楚。   商初时一乐,把香菇喂进他嘴里,又说,“你们乖乖在这坐着,爸爸去给你们拿叉子。”   萝卜本来就不大会用筷子,更何况是火锅店里的不锈钢筷,胖丁就更不用说,像个原始野人全靠手抓。   等商初时找服务员拿了筷子回来,却看原本他坐的位置上,多了一个人。   那人正往鸳鸯锅里下食材,萝卜指着香菇,“则个则个,萝卜爱吃则个!”   胖丁也伸出手,作势要把蛋挞往红汤锅里扔,被那人紧急制止。   “这个不能放。”   胖丁奶声奶气地问,“为森莫呀?锅锅都阔以,为什么胖丁不阔以?”   那人就没指望能跟胖丁讲道理,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就是不行。”   胖丁生气了,两颊高高鼓起,跟充气的河豚一样。   商初时呆愣半天,眼看那父子三人旁若无人地刷亲密度,终于忍不住走过去,叉子轰地往池霆面前盘子上一刺。   一块蛋饺瞬间被捅穿。   池霆抬头看他,深邃的眼底倒映出他的身影,莫名温润优雅,波澜不兴。   “巧。”   “巧你……”脏话即将出口,迎上两个孩子的清澈的目光,商初时硬生生把“妈”字吞了回去,皮笑肉不笑地说,“你来干嘛?蹭饭?”   池霆好整以暇地微笑,指指楼上,“刚下来,不小心看到你们在这吃火锅,介意多双筷子吗?”   不管商初时介不介意,总之他已经先坐下了。   首席设计师特雷西的R·G分店开业,就在楼上售货区,池霆作为朋友过来捧场,逛完后下楼一看,两个孩子正吃得开心。   如此巧遇,不坐下一起吃,简直对不起这份缘分。   商初时没好气地坐下,心情尤其复杂。   他本来是想,万一自己出现什么意外,孩子们没有监护人,到时候再求池霆看在亲情血缘的份上,照顾两个孩子直到成年。   结果,池霆既没有恼羞成怒,怒斥他做出“代孕”这么不道德的事,也没把孩子们抢走,或者表现出要争夺的意思。   可是,他也没有当孩子们不存在,从不避讳。   这家伙脑子里在想什么东西?   商初时有时候是真的怕池霆,这个人很是喜怒无常,别看这一秒笑盈盈的,下一秒就能掐断人的生路,逼得无路可退。   池霆一来,商初时连火锅都吃得索然无味,尤其看到他跟孩子们互动,更是纠结万分。   池霆的行为模式,他还真是猜不透。   萝卜跟胖丁吃得正欢,没注意到商初时脸色不好看。   或许是池霆看起来更有安全感,并且也较为温和,乐意宠溺纵容,他们不敢在商初时面前闹脾气,却会跟池霆耍性子。   胖丁光着脚丫踩在凳子上,伸直了手臂把一块小蛋糕扔进番茄汤锅里,“胖丁要吃番茄蛋糕!”   他手一松,池霆拿汤勺在下面接住了,作势往汤锅里烫了一下,速度飞快,再重新给他放进碗里。   “烫好了,尝尝看。”   胖丁眨眨眼睛,问萝卜,“锅锅,蛋糕有烫到吗?”   萝卜正跟香菇做激烈斗争,随口说,“叔叔说烫到了,那就应该烫到了吧。”   胖丁比较听萝卜的话,没怀疑什么,立即开始对盘子里的小蛋糕左右开弓,弄得满嘴残渣。   池霆又给萝卜烫了几片肉,这小家伙牙齿不算好,肉不能烫得太老,但也不能是生的,要烫得恰到好处,他吃起来才更好。   肉放到碗里,萝卜礼貌地说,“谢谢叔叔,不过萝卜更喜欢吃香菇。”   池霆从善如流地说,“叔叔也喜欢香菇,不过你爸爸不喜欢。”   萝卜使劲点头,“就是就是,爸爸不吃香菇,所以家里很少吃香菇!”   说着,父子两个同时看向商初时,目光里隐隐有谴责的意味,把商初时气得够呛。   萝卜饭量小,能吃多少香菇?要是炒一盘子,甄乐天也不吃,难道要倒掉吗?   能不能为钱包和光盘行动着想?   池霆叫来服务员,再点了一些菜,不但有他和萝卜爱吃的各种菌菇,还有单价很高的肉类跟鱼虾,让商初时心惊肉跳,眼皮上的筋跟跳舞一样疯狂**。   在服务员离开前,商初时迅速把人拽住,再转头望向池霆,惊恐万分,“池董,一份海鲜拼盘1160,你还点三盘,你老人家想吃垮我吗?!”   另外还有什么虾滑,坨坨肉,猪黄喉,现炸酥肉,广味香肠等荤菜,再加上饮品跟点心,先不说能不能吃完,这一顿下来,不得大几千?   池霆面带无辜,眼神比胖丁的小鹿眼还干净清澈,人畜无害,“一份海鲜拼盘里有龙虾,生蚝,鲍鱼,鱿鱼,墨鱼等常见食材,算很贵?而且,你不是刚发工资?”   商初时使劲捶抽痛的胸口,努力试图跟不懂“民间疾苦”的池爷讲道理:“对我这种贫困人士来说真的特别贵,再说,那点工资够我吃几顿火锅的?我养孩子不需要钱吗?”   这可是帝都,帝都的物价是开玩笑的吗?吃完这顿火锅,下顿就要去讨饭了。   万物的资本主义家——池霆先生故意不懂商初时的痛,反而在菜单上继续勾了几样菜,把服务员都给惊到了。   大盘大盘的菜被送上来,桌上根本摆不下,还动用了好几个菜架子。   萝卜跟胖丁齐齐发出欢呼,一个去拿菌菇,一个端过蛋挞,让商初时更加肉疼。   池霆悠哉悠哉地往锅里放鸭血,还问商初时,“我点的菜不合你胃口?”   “嗯,没胃口。”商初时推开碗筷,兀自生闷气。   难得吃一顿火锅,这家伙跑出来干嘛?   池霆见他好像真的气坏了,往他碗里挑了几片刚烫好的羊肉卷。   “我结账,逗逗你而已,还生气了?”   他难得服软,主动示好,商初时却提不起劲来,一点食欲都没有,浑身没劲。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但是怪在池霆身上准没错!   萝卜让池霆往锅里放了好些羊肚菌,转眼见商初时跟霜打的茄子一样蔫蔫的,终于后知后觉地问,“爸爸,你不舒服吗?要是难受,我们不吃了,回家吧。”   正在啃蛋挞的胖丁也停止掠食,忧心忡忡地看着商初时。   商初时勉强打起精神,笑了笑,“爸爸吃撑了,休息一下,你们先吃。”   萝卜犹豫了一下,看看沸腾的红汤锅里翻滚的菌子,咽了下口水,把碗推开。   “爸爸不吃,那我们也不吃了。快点回去吧,爸爸肯定是累了。”   商初时连忙挑起碗里的羊肉卷塞进嘴里,边吃边说,“谁说爸爸不吃?爸爸真的只是撑了。”   萝卜将信将疑,坐回去继续吃蘑菇。   商初时吃得有点难受,本想停筷子,结果池霆又给他挑了满满一碗鸭血,给他气得差点喷出一口老血。   偏偏孩子们在对面看着,他总不能真的一点都不吃。   他只好勉为其难地把一碗鸭血给吃下去,吃得眉毛都拧紧了,孩子们则是由池霆在照顾。   池霆其实很会照顾小孩,会给孩子们剥虾,取蟹黄,并且担心孩子们咬不动,还会把鱿鱼须给切成细段,比商初时还细心。   自打他坐下,商初时都没*心过,只顾自己吃就行。   两个宝贝也格外听话,不吵不闹的,池霆挑给他们的食物,都乖乖地吃下去。? 第四十八章 商城玩乐   晚上七点,店里人越来越多,商初时四人也终于吃好,剩下的菜全部打包,装了五六个食盒,放进池霆车子的后备箱里。   因为是周末,商城里人很多,不少家长带着放暑假的孩子们出来玩,到处是气球和穿着玩偶服装的工作人员,欢乐童真的气氛点满。   有几辆碰碰车从面前开过,胖丁吵着要玩,池霆拎起他的后领去找工作人员买票,商初时牵着萝卜在后面慢吞吞地跟上。   池霆买了两张票,让两个孩子玩,自己跟商初时站在场地外。   “池董今天这么闲,平时不都日理万机吗?”商初时懒散地问。   池霆买了一顶黑色鸭舌帽扣在头上,低声说,“我不能给自己放个假?”   他也算半个公众人物,突然带两个小孩出现在商城里,难免被媒体大做文章。   商初时找了个地方坐下,靠着墙揉了揉酸痛的腰。   他左手随意放在膝盖上,无名指肿胀错位的指关节在细瘦的手指间格外醒目,尤其难看。   池霆突然弯下腰,手掌覆盖在他手背上,目光深邃幽暗。   “手指,怎么弄成这样的?”   商初时昏昏沉沉,莫名想睡觉,眼睛都闭上了。   直到池霆轻轻压上他的手,他才猛然反应过来,迅速想抽回手。   这次池霆却没让他得逞,只将他左手扣住,牢牢握在手里。   商初时的手比池霆的手细瘦很多,能被完全覆盖住,但指腹间有厚厚的老茧,令手十分粗糙。   “怎么弄的?”池霆再度发问,一副不问出缘由就死活不松手的模样。   商初时几度挣脱不掉,而周围已经有人投过来视线。   同性婚姻合法没几年,大众对同性的包容度并不算高,一些思想守旧的中老年人甚至对此深恶痛绝,连带对他们投去嫌恶恶心的视线。   商初时心跳猛地漏了一拍,手被池霆牢牢攥着,低声说,“帮人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砸断的。”   池霆眼眸微黯,又问,“怎么没治好?”   “……没钱治。”商初时羞惭地低着头。   池霆沉默一会,终于慢慢松开他的手。   他猛地将手藏在背后,感觉难以启齿的羞窘,脸上像是被人狠狠扇了几巴掌,火辣辣地疼着。   一个大男人活成这样,他比谁都觉得,自己窝囊得可以。   过后,两人一直没再对话,等孩子们玩够碰碰车,池霆又拎着他们去玩别的项目,商初时只负责旁观。   平时,因工作忙碌,周末要兼职打工,商初时很难带孩子们出来玩,也难怪胖丁跟脱笼的兔子一样,满商城乱窜,池霆都差点逮不住。   萝卜反而会担心商初时走丢,紧紧拽着他的手,哪怕在玩游戏的时候,视线也要时不时朝商初时扫来。   一直玩到快十一点,大多数店铺关门,两个孩子才意犹未尽地被池霆抱出来。   池霆的力气比商初时大很多,左右各一个,轻松地抱着,商初时则拎着几个从玩具机里夹出来的玩偶。   胖丁早就精疲力尽,趴在池霆怀里呼呼大睡,萝卜也迷迷糊糊的,不忘揉着眼睛喊,“爸爸?”   正下电梯,商初时走在他们身后,柔声回应,“爸爸在,睡吧宝贝。”   听到商初时的声音,萝卜这才放心,也趴在池霆怀里睡着了。   到了商城外,商初时想打车回去,池霆却主动提出送他们回家。   反正有免费劳动力在,商初时没拒绝,让池霆当苦工。   他的出租房比较远,开车要半小时。   车上没有儿童座椅,商初时坐在后排,一左一右搂着两个孩子。   他以前不晕车,但是可能今晚吃得太不痛快,始终憋了一口气,加上车里极为微弱的汽油味,弄得他胃里直涌,莫名想吐。   池霆时不时从后视镜里看他,低声问,“要不要我把车窗打开?”   商初时晕头转向地说,“不了,风大,容易感冒。”   小孩子的体质跟成年人没得比,特别是胖丁,别看奶呼呼胖嘟嘟的,实际上一吹风就拉肚子发高烧,受尽折磨。   红灯亮起,车子在斑马线前停下,池霆从座椅下拿出空调毯,扔给商初时,随后将后排车窗打开。   商初时浑身难受无力,直到习习晚风吹进来才好受了些。   路灯的光影投射在车内,时明时暗。   车子开到下一个红绿灯口,池霆往后看了眼,那两小一大靠在一起,都歪着头睡着了。   池霆不由一笑,转头在后视镜里看到自己莫名舒畅的笑容,转而迅速收敛起。   有什么好笑的?   不过是因为,那是自己的骨肉,所以格外关照些。至于那个大的,也只是看在孩子们的份上,顺带照顾一下。   他不喜欢小孩,除非是自己的亲骨肉。   车子抵达目的地后,商初时被叫醒。   孩子们继续睡,被池霆抱上楼,放到阁楼的小床上。   过后,池霆又任劳任怨地跑了两趟,把之前打包的食材跟购买的火锅料通通拿上来。   商初时厨房里的小冰箱根本塞不下这些,还放了一些到隔壁邻居家去。   忙完这些,已经过了凌晨。   商初时脸色不大好看,苍白着脸送池霆出门。   他本来还想把人送下楼,但是担心自己待会没力气上来,只好作罢。   门口,池霆皱眉问,“我好像只逼你吃了一些鸭血?”   怎么商初时的表现,仿佛是吃了砒霜一样?   商初时想起满满的一碗鸭血,胃里再度翻江倒海,不得不捂住嘴,忍了又忍才没当面问候池霆的祖宗。   “我肠胃不大好,跟你没关系。”他的胃的确不行,但是比心脏要正常些。   池霆沉默几秒,突然按住他的肩,把他往房里推,随后说,“快去休息,要是员工猝死,媒体会以为盛世娱乐压榨员工。”   商初时的确没力气跟他东拉西扯,回屋后连洗漱的精力都没有,倒头就睡。   这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多,他醒来时,甄乐天正张罗着要在家里煮火锅。   客厅里,还传来一个老太太唠唠叨叨的抱怨声,“你们这些年轻人一个比一个不会生活,我上次打电话还在说,夏天的垃圾一定要及时扔,不然蚊蝇多,结果你看看,这垃圾都堆成山了!”   甄乐天端着一盘盘菜出来,“哎呀妈,都跟你说了,我们昨晚出门的时候忘记带垃圾了,平时每天都会倒垃圾,您有空来帮我切菜行不?”   唠唠叨叨的,他一上午被翻来覆去骂了几十遍。   听到这里,商初时乐了乐,穿上拖鞋跑出门去。   客厅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佝偻着身子收拾房间,把一些废纸板和塑料瓶收进垃圾袋里,口中不断数落甄乐天。   商初时笑着喊,“阿姨,您过来了?来之前怎么不给打个电话,我好过来接您?”   甄老太太看见商初时,连忙走过来,兴高采烈地跟商初时抱成一团。   “哎哟,你这个小家伙,都不回来看看我,我可不就只能自己来了吗?”甄老太太怜惜得很,手掌在商初时背上轻拍。   商初时咧嘴大笑,“最近忙得很,俩小孩一个上夏令营,一个在当童模,实在走不开。我昨天还跟乐天说,月底的时候带孩子们回来看您。”   甄老太太拉他在沙发上坐下,慈眉善目地亲切笑笑,“乐天这小兔崽子工作还认真吧?没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吧?”   “没,好着呢,有我监督。”商初时打包票。   甄乐天在厨房里熬火锅料,不满地说,“我比明儿还大几岁呢,怎么非要他来监视我?”   老太太啐了一口,“年纪大怎么了?你要是能有明儿一半懂事听话,我头发都要少白一些!”   “才没有,我比他懂事多了!”甄乐天不满地叫喊,商初时则尴尬地摸摸鼻子。   房子里安静得很,商初时后知后觉地问,“胖丁哪去了?”   萝卜一早被接去夏令营,但是胖丁怎么也不在?   甄乐天指指隔壁,“跟那边的小孩看动画片。”   他又说,“明儿,我公司安排下来,明天要出去跑长途,今晚就得去公司。胖丁交给我妈带回去,你看怎么样?”   商初时愣了一下,愧疚地望向老太太。   老太太拍拍他的手,笑着说,“我就是为了接胖丁才来的,你们年轻人多打拼事业,这种带孩子的事交给我们老年人就行了。”   老太太一个人在家里,整天只能跟鸡狗说说话,或者跟村里人唠嗑,寂寞得很。   她又特地喜欢商初时的这两个小孩,巴不得能带回老家去玩。   商初时歉疚又感激。   如果没有萝卜在,他真不放心把胖丁一个人丢家里,带去公司更不现实。   他连忙去把之前商秀妍和司曼华送来的营养品装上,又拿了不少现金,偷偷塞到老太太的行装里。   到要吃午饭的时间,商初时才去隔壁把胖丁带回来。   电磁炉上,火锅盆里的红油嗤嗤翻腾,发出浓郁的香味,叫人食欲大开。   大盘大盘的菜更是摆了一桌子,许多都是价格高昂,平时吃火锅根本不敢点的。   甄乐天一边下菜一边说,“明儿,就算上个月你收入不少,也不能这么折腾是不?就说说,这些菜花了多少钱?”   商初时正想糊弄过去,胖丁奶声奶气地说,“不是爸比花的,是辣个很帅的蜀黍给钱钱的。”   这话一出口,甄乐天母子俩都愣了。   迎上二人探寻的视线,商初时尴尬地说,“是,是我公司老板,正巧遇见了。人家大方,就买单了。”? 第四十九章 戒指   既然是大老板买单,甄乐天吃起来就更不客气了,把爱吃的海鲜通通拿出来,要吃个痛快。   等去跑长途,十天半个月不是泡面就是白米饭,人都得饿瘦一大圈。   商初时依旧没胃口,只帮老太太剥虾,时不时给胖丁喂点青菜。   老太太爱吃辣,口味比商初时还重,肠胃也好,这一顿火锅吃得很尽兴。   “明儿,你怎么连筷子都没动一下?”老太太比只知道吃的甄乐天细心,担忧地问了句。   商初时往她碗里挑鸭肠,笑了笑,“昨晚吃多了,您是没看见,光肥牛卷我就吃了好几大盘,还吃了好多花甲,搞得现在胃里还不舒服。”   老太太叮嘱,“你胃不好,千万别乱吃东西,我以前让你多喝红茶跟牛奶,不要吃冷饮,更别喝酒,你有没有记着?”   “真没喝酒,牛奶没怎么喝,倒是酸奶吃得多些。”商初时笑着说。   想想,自打池霆收购原飞天娱乐后,他的确没怎么碰过酒,主要是没那机会。   甄乐天呼呼地吸土豆粉,大朵快颐,羡慕地说,“早知道昨晚我就不去公司了,要是跟着明儿蹭饭,又可以多吃一顿。”   老太太嫌弃地说,“瞧你那没出息的样,这辈子我是不能指望你找到媳妇了,幸好明儿给我生了两个孙子,以后不至于没人给我送终!”   甄乐天苦着脸说,“妈,我还在呢,我给你送终不成吗?”   老太太板着脸,“我指望你?从你七岁起,我就知道,指不上你了!”   这母子俩闹闹嚷嚷的,听起来好像很火爆,可氛围却是温馨美好,让商初时很羡慕。   他想起司曼华,忍不住掏出手机看了看。   距离司曼华上次来送蛋糕,已经过去快半个月,过后没有短信,也没有电话,商初时更不敢主动去联系。   曾经,他也是司曼华的宝贝儿子,能在司曼华身边肆意撒娇,永远当个天真懵懂的小屁孩。   怀里的胖丁抬起头,清澈的眼眸里是商初时忧郁的面庞。   “爸比,你不开心吗?”   商初时回过神来,揉揉他的小脑袋,笑着说,“没有的事,爸比在想,胖丁回老家玩,要准备些什么衣服和玩具。”   胖丁的脑袋在他手掌下摇来摇去,小脚丫子也欢快地翘起,开心地说,“胖丁不要玩具,胖丁可以跟奶奶家的大白鹅玩。”   甄老太太正吃墨鱼,闻言突然就喷了。   大白鹅?   去年养得白白胖胖的大白鹅,今天刚被她宰掉,拿到这来塞进冰箱里,胖丁回家只能看见一地鹅毛。   胖丁不明所以,扯出纸巾递给老太太,“奶奶,您肿么了?没有生病吗?”   甄老太太边擦嘴,绞尽脑汁道:“乖孙,回去的时候,奶奶带你去镇上买好多好多小鹅,好不好?”   胖丁更开心了,“好鸭好鸭,胖丁要小白鹅,可以骑着玩!”   听着儿子的童言童语,商初时无奈地笑笑,进屋去给胖丁收拾行李。   夏天的衣服不厚重,但是再加上萝卜爹布置的作业,以及几样玩具,胖丁的药,奶粉等,愣是挤了一个行李箱。   下午,商初时送甄老太太和胖丁去汽车站,将人送上车。   客车会直抵镇子上,两人到时候还有时间去逛逛市集,然后坐农村公交车到家门口。   将人送走后,商初时心里空荡荡的。   胖丁一走,甄乐天也要去跑长途,家里就剩下他跟萝卜,空前冷寂。   回到家里,甄乐天已经走了,各个房间一点声息都没有。   商初时莫名疲惫,走到自己房里,一头倒在床上。   房间里只听得到他自己的呼吸声,静谧得让商初时越来越孤独,只有将身体蜷缩起来,好像才能缓解冷清的感觉。   他拿过手机,见工作群里,正在讨论宋昀即将跟R·G签约的事情。   R·G品牌主打原创珠宝首饰,品牌创始人特雷西是这几年才声名鹊起的知名设计师,其设计风格百变,可以尊贵优雅,大气端庄,也可以清新灵动,或者朴素简约。   能请到宋昀作为新品牌代言人,池霆应该有起到作用。   商初时总觉得R·G耳熟得很,趴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了又想,才腾地一下坐起来,从床底拉出箱子,找到精心保存,却随意丢在床底积灰的首饰盒。   揭开红布,首饰盒上,赫然印着R·G的品牌标志。   四年前,他一眼相中并买下来的戒指,居然是特雷西的早期作品?   打开盒子,两枚戒指相互依偎,闪闪发光。   商初时忍不住拿出戒指,放在手心里把玩。   这四年来,不管过得多苦,多缺钱,他都没舍得把戒指低价贱卖。   他比谁都清楚,自己跟池霆再无可能,为池霆量身打造的戒指,再也不会戴在池霆指间。   而他的无名指也扭曲变形,原本根据他的尺寸打造的戒指,再也戴不上了。   这对戒指,只能被封存在小小的首饰盒里,再也没有见证爱情的意义。   商初时握着戒指,将脸埋在枕头里。   晚上七点多,池霆带萝卜出现在家门口。   “弟弟去老家了?谁的老家?”池霆问。   “是乐天叔叔的老家。”萝卜取出脖子上的钥匙,将门打开,请池霆进去。   他从鞋架上取出备用拖鞋拿给池霆,但是码数偏小,池霆的脚趾很滑稽地挤在一起。   萝卜换上自己的小拖鞋,一边解释,“因为爸爸要上班,乐天叔叔要跑长途,我又要上夏令营,弟弟没人照看。”   早上出门前,甄乐天跟他交待过,让他自带钥匙,如果商初时没在家,自己乖乖的,不要跟陌生人走。   这种事,其实萝卜比甄乐天还懂,根本无需担心。   池霆没为萝卜的早熟感到意外,这孩子各方面像他,而他在这个年纪的时候,远比萝卜更聪明。   “你爸爸不在?”池霆四下看了眼,家里乌漆嘛黑的,到处没开灯。   萝卜朝他“嘘”了一下,小声说,“爸爸不舒服,可能在睡觉觉。”   不舒服?池霆脸色微凝,“感冒了?”   萝卜点头,又迟疑地摇头,“爸爸身体很不好,不是这难受就是那里疼,就算不感冒也不舒服。”   池霆眼眸微垂,手掌在他脑袋上揉了两下。   两人一起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间里去,果然看商初时趴在床上睡得正香。   他没关窗,晚上起风后,窗帘被吹起,从他后脑勺上拂过。   萝卜趴到床边,双手托腮,脚尖点地,花痴一般看着商初时的侧脸。   爸爸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好看的爸爸,可是……   “叔叔,为什么我和弟弟长得不像爸爸,反而像你呢?”萝卜不解地问。   “等你长大些,学会遗传学就懂了。”池霆面不改色地说。   萝卜果然懵懂地问,“什么叫遗传学?”   “长大再教你。”池霆低头,恬不知耻地问,“晚上吃什么?”   萝卜呆了呆。   原来不单单是爸爸一个大人,会问他这个小孩吃什么,连叔叔这样看起来很厉害的人,也会把晚饭寄托在一个三岁小孩身上?   萝卜长见识了,郁闷地去开冰箱。   把人赶走,池霆这才去看商初时。   商初时是趴着的,露出小半张苍白瘦削的侧脸。   池霆顿了一下,伸手在他眼角边轻轻擦过,将不明显的泪痕拭去。   他刚要给商初时搭一条毛毯,突然又看到商初时尚未来得及收拾好的戒指。   因为有朋友品牌的标志,池霆一眼就认出来。   他拿过一枚戒指看了几眼,拍过照过发给特雷西。   特雷西很快回复:这你从哪找来的?真不愧是我的好giegie!这应该是我四年前设计的婚戒,老实说我觉得不满意……   后面大段大段的废话,池霆直接无视。   四年前?   他扫了商初时一眼,商初时还在熟睡中。   他将戒指握在手心又摊开,反复数次,终于下定决心,尝试将尺寸大些的那枚戴在自己无名指上。   就像是量身定做的,简直不能再合适。   另一枚戒指跟池霆手中的是对戒,按特雷西的说法,当时的设计是男女婚戒,但是如果同性购买,可以选择订做另一枚。   商初时显然也是订做的,两枚都是优雅的男戒,尺寸也很合适。   只对池霆来说,很合适。   男性婚戒均戴左手无名指,可商初时的左手无名指,关节扭曲得像老树疙瘩,丑陋肿大,戴不上戒指。   池霆在床边坐下,握着戒指发呆。   夜风加大,窗户砰的一声砸到墙上,发出的响动把睡梦中的商初时惊了一下,身体慢慢舒展。   池霆立即将戒指放回原位,商初时也缓慢睁眼,神智尚未彻底恢复清明。   他眼底朦胧一片,因睡得太久,连今夕是何年都不大想得起来。   只是,昏暗的房间门口,从客厅照射进来一片灯光,而床边逆光的人笼罩在阴影中,看不清脸,但他莫名就很肯定,这是池霆。   好像回到年少的时候,池霆坐在那看书,他在一旁托腮看着,单单是这么看一眼,都觉得无比满足。   鬼使神差间,商初时朝池霆伸出双手,脸上的笑容毫不吝啬地放大,跟从未遭受变故的“商少”一样热烈纯粹,张扬明媚。   他双手勾住池霆的脖子,不管不顾地吻上去。   不管多犯贱,多没有希望,他真的,还是喜欢这个人,从年少时的一见倾心,到多年的守护相望……   当商初时凑近时,池霆浑身僵硬。   他眼中看到的不是商初时期待羞涩的脸,而是深深刻印在心底,恶心到极点的画面。   出轨的男人和妖艳妩媚的女人,当着他和严重抑郁的母亲的面,缠绵地抱在一起,热烈相吻,做作的挑衅姿态令人作呕……   在两人的嘴唇即将相贴的刹那,池霆猛然伸手,重重将商初时按回床上。   商初时猝不及防,后脑勺砰地一声砸在床头,剧痛霎时令他恢复清明。   池霆前所未有地愣了愣,眼睁睁看着商初时痛苦地蜷缩起身体,双手抱头痛到飙泪,却束手无策,不知道该做点什么好。? 第五十章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痛得差不多了,商初时也终于从迷糊状态回忆起,他刚刚做了什么。   “就是认错了人,以为是梦里的大美女来着,真不好意思。”商初时脸色惨白,后脑勺的痛还在持续,只是由剧痛转变成针扎般的疼痛。   池霆心知是自己不对,但是不知道该怎么道歉,只僵着脸,沉默以对。   商初时实在痛狠了,又感到鼻子里有温热的液体流出,抬手一摸。   “我靠,鼻血!”他难受又委屈地抱怨,“就算是我错了,也不用下手这么狠吧?”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还有暴力倾向?   池霆脸上也不好看,见商初时流鼻血,黑着脸出去了。   商初时害怕鼻血流到床单上,连忙坐起来,高高仰着头,在床头摸来摸去,期望能找到哪怕一张纸巾。   正当他瞎抓的时候,池霆端了一盆热水进来,臂弯间搭着热毛巾。   商初时感激涕零,激动伸手,“谢了,我来就……”   “别动!”池霆啪地一下将他的手打开,热毛巾朝他脸上糊去。   动作粗暴但是有效,商初时立马乖乖不动,任由他折腾。   客厅里,萝卜给老家的奶奶和弟弟打完电话,正想跑进屋来,却被池霆喝止。   “别进来!”   萝卜被吓了一跳,紧急刹车,慌乱无措在门口抠手心。   池霆软下语气,“冰箱里有什么菜?”   萝卜伸长脖子往商初时这边张望,但商初时的身影被高大的池霆完全覆盖,他什么都看不到。   “昨天晚上吃火锅剩下的食材还有好多好多,可以做很多好吃哒。”   池霆耐心地说,“那萝卜去把爱吃的菜找出来,待会叔叔给你们做饭。”   萝卜有点小开心,“叔叔要在这里吃饭吗?”   池霆简单回应,“嗯。”   萝卜转身想跑向厨房,但又放心不下商初时,忧心忡忡地回过头来。   商初时伸手挥了挥,示意他快去,他这才跑到厨房去拿食材。   几分钟后,商初时这里处理得差不多了。   鼻血流得不严重,就是让商初时有点晕眩,眼前发黑。   他索性闭着眼睛,不忘调笑,“幸好最近吃鹅肝鸭血……”   话音未落,池霆突然单手拥住他,将他压向自己怀里。   商初时愣了愣,想挣脱这个突如其来的拥抱,池霆的手臂却如同铜墙铁壁,令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挣开。   池霆凑近了些,下巴抵在商初时头顶,亲昵地摩挲两下,随即停滞不动。   商初时惊恐万分,“池董?池爷?池霆?”   “对不起。”池霆声音压得极低,嘶哑而难过。   他只是,没办法接受接吻,不管对方是谁。   有生之年能听到池霆说一句“对不起”,商初时受宠若惊之余又觉得池霆很不对劲。   这家伙什么时候这么宽容善良大度了?   被夺舍了?   正当他满脑子乱想的时候,池霆搂住他的腰背,轻声问,“商初时,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今天才发现,商初时可能真的喜欢他,比他以为的还要多很多。   可是,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爱情”这种东西?   所谓的爱,只是荷尔蒙上头的副作用而已。   商初时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晕晕乎乎地想,为什么会喜欢呢?   年少时的池霆,被喜欢很正常。   这个少年是真正的“贵族子弟”,出生在豪门世家,父亲是鼎鼎大名的商业精英,母亲是倾国倾城,芳华绝代的大明星。   得益于两人优秀的基因组合,池霆拥有天才般的头脑和完美无瑕的面庞,再加上是盛世集团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他从小所接受的精英教导,令他远远强于正常人水准。   商初时作为一事无成的富三代,遇到一个品学兼优,样貌出众,还有几分脆弱感的绝美少年,怎能不一见倾心?   刚开始或许只是夹杂着好感的微妙欣赏和喜欢,相处得越多,越发崇拜和痴迷,以致于最后,变得无法自拔。   即便到如今,至少池霆的外在形象,证明商初时还是很有眼光的。   寻常富二代好色花心爱玩,多半碌碌无为,坐山吃空,池霆却洁身自好,从没有桃色花边新闻流出,也没有沾染任何恶习,堪称新世纪仅有绝无的超级好男人。   撇开不相信爱情这一点,真没有什么可说的。   所以,商初时从来没法在这件事上怪罪池霆。   池霆一开始就不喜欢他,是他非要缠上去,即便当时误以为,池霆和宋昀是一对,也改变不了他自私自利,强行将“鸳鸯”拆散的龌龊行为。   一切是他自找苦吃,真的跟池霆没关系。   池霆还在等待,想从商初时口中得知,“喜欢”两个字的原因和分量。   但是商初时没那个力气去解释,也无法再坦然告诉池霆,他到底有多喜欢他。   少年时可以红着脸说出“喜欢”,等到成年后,这两个字就像山峦一样,紧紧压在商初时肩上,无言述说。   气氛僵持,萝卜跑进来,左手一条冰冻的鱿鱼,右手一盒五花肉片。   “叔叔,爸爸,今晚可以吃肉肉吗?”对孩童来说,吃肉是人生三大重要消遣之一。   于是,池霆系好围裙,拎着菜刀,走马上任。   商初时依然被阻拦在厨房外,哪怕想进去帮忙择菜,都能看到萝卜苦大仇深的脸,毕竟他有用酱油洗西红柿的前科。   那一大一小在厨房里忙碌,商初时在沙发上坐着,身体蜷缩起来。   电视的新闻里,正播放国外经济危机下,采访流浪汉的画面。   见人家流浪汉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商初时一阵柠檬酸。   这叫流浪汉吗?这顶多是没房子,离真正居无定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生活远得很。   他抓起遥控板百无聊奈地换台,手机上,闪过宋昀发来的信息。   宋昀:池霆在你家吗?   商初时瞥了眼,跟老乌龟一样慢吞吞地打字:为什么觉得他在我家?   宋昀:他今早问我,怎么面对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我跟他说了以后,他这会还没回来。   商初时乐了:谁喜欢他?眼睛这么瞎?不会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吧?   宋昀:……   第二条消息紧接着弹出:喜欢他的人的确能排队到绕地球两圈,但是真正让他在意的人不多。除了我这个唯一的亲人,大概就剩那谁。   商初时愣了愣,后知后觉,打字:我???   手机那边的别墅里,宋昀看着消息框,欲哭无泪。   以前挺机灵一弟弟,现在怎么这么迟钝了?   宋昀:他挺在意你的,尤其是最近,一反常态。这人比较笨,家族遗传情商基因不好,多给他一些时间吧。我洗洗睡了,半夜要赶通告。麻烦转告我那监护人,最好别回来,吵着我休息。   商初时赶紧发了消息过去,但是宋昀没再回复。   握着手机,商初时开始发呆。   什么意思?   池霆开始在意他了?   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他过得太苦,激发了池霆照拂弱小的慈悲心理?   无语,这人越来越不对劲了。   萝卜端了一盘葱爆鳝鱼出来,见商初时一脸呆滞,担心地问,“爸比,身体还不舒服吗?”   商初时回神,“饭好了?爸爸来帮……”   “爸爸坐着就好,别动!”萝卜爹发出指令,商初时讪讪地坐回去。   池霆很快做好晚饭,毛血旺,炒鱿鱼,香菇滑肉,蟹黄包,炒土豆丝,又是满满一桌子。   商初时毫不客气地坐下开吃,对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狠下黑手。   他从昨晚起就食欲不振,早间更是直接没吃,中午连筷子都没怎么动,到这会终于饿了。   他那吃相跟蝗虫过境一样,筷子所过之处风卷残云,挥挥手不留下一丁点汤汁。   萝卜惊讶中带着钦佩,“爸爸好厉害,都吃掉两碗米饭了。”   商初时吃得很尽兴,“难得有免费劳动力做饭,不多吃一点怎么对得起人家?”   池霆慢条斯理地挑菜,“多谢商少赏脸。”   “呵呵。”商初时回应。   饭后,自然是没劳动的人去洗碗,劳动的一大一小坐在客厅里,大的读故事,小的安安静静地听,比什么都和谐。   商初时心里再度酸溜溜的,醋味都快弥漫到客厅了。   他怀胎十个月,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双胞胎,怎么被池霆勾勾手指就带跑了?   而且池霆的反应,怎么就跟他设想的完全不一样呢?   照理说,池霆得知他私自“代孕”,不应该气得半死,要么跟他和孩子们划清界限,要么把孩子抢走,再跟他划清界限?   这么死皮赖脸的跑来他家跟孩子们刷亲密度,真的一点不符合池霆果断决绝的作风。   商初时摸不透池霆的想法,只求这家伙别乱来就成。   他把碗洗好,出去一看时间,已经快十点了。   “萝卜,该睡觉了。池董,您是不是该回家了?”商初时此刻的心情宛如一个后妈,试图把老公跟他“前妻”生的儿子赶紧隔开。   萝卜赖在池霆怀里撒娇,“叔叔,今晚你留下来好不好,你可以跟萝卜睡哦,虽然床有点小。”   池霆笑着揉揉他脑袋,“好,你希望叔叔留下,叔叔就多陪陪你。”   商初时:“???”   小同学,你吃里扒外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点?   还有那个大的,小的不懂事,您一老年人也不知道什么叫避嫌吗?待在这合适吗?当这是旅店吗?旅店不也需要给住宿费吗?   商初时敢怒不敢言,气得腰酸背痛。? 第五十一章 上司非要让我上班摸鱼   商初时发现,最近这段时间,自己不但易怒易悲易吃醋,还特别容易疲倦。   明明睡了一下午,只是洗了个碗而已,就又困又倦,只想缩到床上去。   等池霆试着给萝卜洗完澡,把人送回阁楼,再到房间里一看,商初时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的,眼睛都睁不开。   他慢慢走过去,在床边坐下,手心轻轻贴上商初时的后脑勺。   之前,艾尔莎跟他说,公司安排下去的体检项目,商初时借故推脱了,把人拽到医院去,他都偷偷跑掉,死活不肯去检查身体。   池霆猜到他身体可能有异样,不能做全身体检,但是如果不做检查,就没法对症**。   相逢的时间不长,哪怕没有日夜相对,池霆都发现,商初时的身体弱得可以,再不加以调理,他可能撑不到孩子们长大。   商初时明明也是担心这一点,才主动让孩子们跟池霆接触,可似乎从未想过,多照顾自己一些。   “我不明白你在想什么,从以前就是。”池霆低声自言自语。   他们好像很了解彼此,可实际上,又什么都不理解。   池霆手伸到枕头下,拿出被商初时藏起来的戒指。   他真的没有想过,四年前的那场求婚,让商初时鼓起多大勇气,有多少期待,多明媚地在畅想未来。   而他仅仅是任由事态发展下去,就让这个人的人生,一败涂地,一发不可收拾。   睡梦中,商初时发出不安的呓语,在凉爽的夜风中更是蜷缩起身体,无意识地摸索空调被。   他很怕冷,小时候就是这样,当别人刚穿上外套,他恨不得把棉服给裹上。   池霆勾过空调被给他盖上,可他好像在做噩梦,身体微微痉挛。   池霆有点犹豫。   白天,他问宋昀,要怎么去面对一个喜欢自己的人。   演过很多言情偶像剧的宋昀认真说,“不用太在意相处模式,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随心所欲一点,不要刻意隐瞒,也别太做作。生活中,多照顾对方就行了。”   他又问,该怎么去照顾?   宋昀无奈地说,“小时候,你不是经常照顾我吗?想想怎么照顾我这个小屁孩的,就怎么去照顾商……你在意的那个喜欢你的人。”   当时,池霆没多想,直到现在,才想起宋昀的建议。   他手放在空中,犹豫好一会,才轻轻放在商初时肩上,像幼时安抚因失去双亲而哭泣不断的宋昀,规律而节奏地拍动。   或许是掌心的温暖驱散寒冷,也可能是察觉到身旁还有人在,商初时终于挣脱梦魇的束缚,一点点平静下来,陷入久违的安眠中。   *   无论哪个公司,周一都是忙碌的,但商初时依旧无所事事,在办公室里跟乌龟大眼瞪小眼。   池霆不在公司,董事长办公室里连只苍蝇都没有,他想找个人说话比登天还难。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商初时给池霆发消息:池董,我一上午都在喂乌龟,真的很闲。要不然给我安排一份别的差事吧,只要工资不降,一切好说。   池霆回复:你不会拿个手机打游戏?   商初时:“……”   这是一个老板该对员工说的话吗?   盛情难却,于是下午,商初时询问了一圈人,找到最近比较火爆的游戏。   然而,网络不好,对面都进入下一轮竞技了,他这边还卡在“网络连接中”的画面上。   凭什么堂堂董事长办公室的网速这么差?!   商初时气得想摔手机。   好无聊,真的好无聊!   过了会,宋昀发来消息:我刚看见池霆在跟你发消息,你没事做吗?   商初时像个老眼昏花的老年人,慢慢戳手机:这么大的办公室里,只有我跟乌龟。   但凡再来一只老鼠,他都能玩得很嗨。   宋昀同情又羡慕:要不,我明天让周一零给你送两只仓鼠来?   周一零就是池霆的男助理,商初时见过几次,发消息过去:拿着高薪玩仓鼠,合适吗?那助理不会因为过于嫉妒而打死我?   宋昀百感交集,随意调侃:要是有人愿意养我,我甚至愿意变性给他生孩子!   拼太久了,好想当咸鱼,什么努力什么梦想什么独立自强,通通滚蛋吧!   商初时觉得这个话题有点危险,适当地结束聊天。   实在闲得发慌,他又打电话回老家,跟胖丁还有甄老太太聊天。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商初时都快废了。   安逸的生活会叫人丧失斗志,商初时虽然一直很想躺平,可是在两个孩子长大成人之前,他绝对不能当咸鱼。   至于池霆?   还是不要指望这个喜怒无常,想一出是一出的家伙了。   下班后,商初时刚走出大厦,就看前方花园里,一个人鬼鬼祟祟地朝这边张望。   虽然对方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戴了墨镜和帽子,可是多年相处,没人比商初时更了解对方。   他连忙小跑过去,低声喊,“妈,您怎么来了?”   司曼华摘掉墨镜,高兴地伸手牵住他,“宝贝,今天是你生日,妈妈特地来陪你过生日的!”   商初时诧然,可司曼华很开心,拉着他的手不断唠叨,说她在哪订了餐厅,还亲手给他做了蛋糕,连礼物也准备妥当了。   还有人记得自己的生日,商初时心里百感交集,可事实是,司曼华不该这么做。   “妈,商少跟我同一天生日,您不应该来陪我的。”商初时羞愧又难过,可是想起上回在别墅里,商哲奚说的话,他无法无动于衷。   他已经造成很多人不幸,不能再把商哲奚的母亲抢走。   司曼华当然也知道,今天同样是商哲奚的生日,可是她没办法说服自己撇开商初时,只陪着商哲奚。   过往四年里,她找不到商初时,商初时也不联系她,她时时刻刻提心吊胆,唯恐商初时想不开,出现事故。   逢年过节和商初时的生日,她总是思念得很,光是想起商初时的脸,都会因过于难受而心绞痛。   如今好不容易再相遇,她不会再让儿子从身边离开。   车停在前方,司曼华拉商初时朝车子走去,一边说,“妈妈来得早,先陪你过生日,然后再回去陪小奚。你姑姑在家里准备生日宴会呢,有她打掩护,你爷爷跟你爸不会发觉的。”   她什么都准备好了,而且期待了很久,商初时不好忤逆她。   已经有整整四年,没能好好和妈妈聊聊天,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吃顿饭。   可能是潜意识把商初时当小孩,司曼华居然订了一家儿童餐厅,做的蛋糕也是卡通蛋糕,让商初时哭笑不得。   母子两人摒弃一切烦恼,久违地好好吃了一顿饭。   商家别墅里,保姆们也在忙碌,整座别墅布置得很喜庆,饭菜的香味更是浓郁。   大厅里,商贤拍拍商哲奚的肩,笑着说,“本该给你办一场盛大的生日宴会,但是你爷爷年纪大了,不喜欢热闹,我们就好好陪他老人家吃顿饭。”   商哲奚乖巧地说,“去年的生日会太吵闹了,虽然我跟朋友们玩得很开心,但是非要说的话,我宁愿跟您还有妈妈,爷爷和姑姑一起吃顿家常饭。”   他的回答让商贤很满意,眸里的赞许又多了几分。   即便是24岁的人,商哲奚还是那么听话懂事,善解人意,虽然作为明星没什么建树,可从来不惹是生非。   作为一个富三代来说,不败家不挥霍,就是最大的优点。   商贤抬头看看四周,问,“怎么没看见你妈?”   商哲奚温润地笑笑,“妈妈去拿她给我准备的生日礼物,说是特别订做的,对方还在赶工,她亲自过去催。”   商贤无奈地摇摇头,说,“你妈就是这么个性子,平时温温吞吞的,用你们年轻人的话来说,就是佛系得很,要等事到临头才干着急。”   父子俩正聊天,保姆上来说,“先生,老先生请您去一趟书房。”   “好,”商贤起身,对商哲奚说,“我去你爷爷那,你去厨房帮帮你姑姑。”   “嗯。”商哲奚目送商贤上楼,这才去厨房。   厨房里也忙得很,商秀妍坐在轮椅上削苹果,一个苹果快被削得只剩一个核。   “姑姑,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商哲奚礼貌问。   “不用叫我姑姑,我当不起你这声姑姑。”商秀妍低着头,看都没看他一眼。   商哲奚不是从前的商初时,不会迟钝得没半点眼力见。   孤儿院出身的他,比谁都更会察言观色。   “姑姑,您就这么不喜欢我吗?”他幽幽说,“比起商初时那种一无是处的窝囊废,我不是更听话,更优秀?”   商秀妍将苹果切成小块,冷笑一声,“你也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你以为这个家里的人,都会被你伪装出来的面孔欺骗?除了我爸跟我哥,谁会喜欢你这种虚伪的人?”   商哲奚正想反驳,商秀妍却继续说,“不信你看看,今天明明是你生日,可是大嫂压根不屑于陪你,哪怕瞒着爸跟大哥,也要找个借口,偷偷去陪小时过生日。”   她终于抬起头,嘲讽一笑,冷声说,“你终究,是个外来人,不管怎么努力都改变不了,你从来没融入过这个家的事实。”   她的话成了致命一击,令商哲奚原本堆满笑容的脸,逐渐变得灰白惨淡。? 第五十二章 其实挺像的   晚上八点多,商初时拎着蛋糕回家的时候,萝卜已经从夏令营回来,正坐在小书桌前写作业。   幼儿园不会给孩子们布置暑假作业,但是萝卜会找些字帖来练,或者做数学题学认英文字母,超前的学习进度让商初时由最开始的诧异,逐渐变得麻木。   想想池霆的智商,大概萝卜算正常。   商初时把蛋糕放到书桌上,随便盘腿坐下,朝萝卜笑笑。   “宝贝,晚上吃的什么?”   “池霆叔叔身边的那个艾尔莎大姐姐,带我去儿童餐厅吃过饭,又把我送回来了,爸爸呢?”萝卜歪着脑袋问。   商初时的笑容放大,“爸爸也在儿童餐厅吃的。”   萝卜看了他一会,突然裂开嘴,开心地笑,“爸爸遇到很好的事情了吗,笑得好漂亮。”   “是吗?”商初时的笑容怎么也收不住,他捏捏笑得酸痛的脸颊,眼圈在不知不觉间泛红。   在餐厅里,跟司曼华度过的两个小时很愉快,也很叫人满足。   可是分别之后,更多的惆怅和失落油然而生。   幸好家里还有个萝卜在,不然他会更加孤独。   他一直是个害怕寂寞的人,小时候经常半夜里醒来,一个人站在偌大的落地窗前,孤零零地望着天际的一轮明月,想念在外工作的父母和爷爷。   无数次,因为思念和寂寞,难受得不断哭泣,可第二天却要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跟同样孤独的商秀妍一起生活。   萝卜跳下凳子,观察商初时带回来的蛋糕。   “爸爸,这是生日蛋糕吗?”   商初时看了眼,将盒子取出来,把叉子摆好递给儿子。   “是爸爸的……一位上司阿姨过生日,分给我们的蛋糕,爸爸吃过一份,剩下的拿回来给萝卜吃。”   萝卜捧着蛋糕,犹豫一下,“可是,是不是该等弟弟回来再吃?”   “不用,这蛋糕没有防腐剂,放不了那么久,宝贝快吃吧。”商初时怜爱地望着儿子。   正因为有儿子们在,他才更能体会司曼华的心情。   对司曼华来说,不管他多窝囊,多令人生厌,可到底,是她的孩子。   即便没有血缘,也斩不断彼此间的牵挂吗?   *   即便成年,宋昀也还住在池霆家里。   两人都失去至亲,又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深厚,在没有各自成家立业前,宋昀乐于在池霆这白吃白喝。   更重要的是,两个同样害怕寂寞的人,能相互依靠,家里不至于冷冰冰的。   宋昀结束一天通告,拎着大包小包的夜宵回别墅,然而别墅里乌漆嘛黑一片。   宋昀将宵夜放在客厅,再往楼上走。   “池霆,周一零不是说你回来了吗?”   没人回应,宋昀走到书房外。   书房里没有开灯,宋昀推开门,见办公桌后,池霆正对着相框发呆。   明朗皎洁的月色透过窗户,在办公桌前投下一地银白的清辉。   在朦胧如烟的月光里,池霆的表情也少见地专注而柔和,眸中的犀利一扫而空,温柔得不可思议。   宋昀走过去,不出意外,看到相框里的美人。   美人坐在秋千上,身穿一袭修身古典的墨绿色旗袍,乌黑靓丽的大波浪卷垂落到腰际,笑容克制却真诚,整个人看着优雅恬静,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不管看多少次,宋昀都会感叹:“大姨真漂亮,我妈妈也是。”   可惜他更像父亲一点,要是能和妈妈有几分相似,容貌还能再上几个档次。   池霆回过神来,将相框扣下,随后瞟了眼时间。   居然快八点了?   “今天回来这么早?”他问。   因为拍戏的缘故,宋昀这段时间多半是白天拍戏,半夜赶通告,作息严重颠倒,半夜三更还在外头晃。   宋昀苦着脸说,“这不是特地空出时间休整一下嘛。”   说着,他又坏坏一笑,眼里充满探究的意味,调笑,“刚刚在想谁,那么出神?”   池霆双手交握,沉稳地朝相框投去一眼。   “少骗人。”宋昀往办公桌上一坐, 双手抱胸,痞痞地说, “刚刚那暧昧的笑容,要是真的在想妈,那就有点细思极恐了。老实交代,是不是在想男人?”   池霆还没想好措辞,他立即追问,“是不是在想商初时?是他吧?他跟大姨很像,你看着大姨想起他,我觉得很正常。”   池霆反问,“哪里像?”   除了都能生孩子,还真没半点像。   “性格像。”宋昀毫不犹豫地说。   池霆有点担心,“我母亲优雅端庄,商初时暴躁粗鲁,你是不是工作太累,产生了错误认知?”   宋昀严肃地说,“放下你的滤镜,其实大姨以前蛮跳脱的,一点都不端庄。我记得三岁那年,她带我爬树掏鸟蛋,然后我不小心栽了下来,嘴角被树枝勾破了,还缝针了来着。”   宋昀摸摸左边嘴角,这里缝过针的痕迹不明显,但是仔细看就能看出端倪。   黑粉造谣他整容,回回拿这里举例。   更有甚者,到了商家,有一次商初时又带他去掏鸟蛋,他颤巍巍地爬到树上,结果转头看树叶上有条虫,吓得一脚踩空栽下去,又把右边嘴角勾破了。   缝针之后,两边挺对称的。   宋昀无心的一句话,勾起池霆一些不好的回忆。   他记忆里,早期的母亲的确是朝气蓬勃,明媚张扬,好像一轮闪闪发光的小太阳,能温暖周围所有人。   可是后来,婚姻的不幸,渐渐磨灭母亲的光采,以致于他回想起来,画面中的女人,总是在苦笑或沉默。   与其说端庄,不如说死寂苍白,黯淡无光。   不想再聊这个话题,池霆将电脑关掉,文件收好。   两人一同下楼,宋昀边打哈欠边问,“你明天去盛世娱乐吗?”   “没空。”池霆走到大厅里,见大理石茶几上堆满了垃圾食品,微微皱眉。   而垃圾食品旁边,还有一个纸箱。   从纸箱里发出点难闻的气味,还有小动物的吱吱声,池霆立刻黑脸,“我说过,家里不许养宠物!”   宋昀慢条斯理地说,“不在家里养,你哪天去公司,麻烦带给小时。”   池霆沉默一瞬,将纸箱拆开。   笼子里,两只仓鼠正吱吱叫着踩轮子,圆溜溜的小眼睛莫名滑稽。   “……你们要在我办公室里养仓鼠?”   这两人一天到晚在想些什么鬼东西?   “你都不在公司,养两只仓鼠怎么了?”宋昀大言不惭地说,“而且你那只乌龟多寂寞,把仓鼠放在旁边,也好就个伴。”   池霆:“……”   作为宋昀的非法定监护人,从小到大,他其实有很多次想打死宋昀,现在也是一样。   宋昀见他脸色越来越黑,连忙甩锅,“其实是小时想养的,我就让周一零帮忙挑了两只。你要是实在不喜欢,自己去跟小时解释。”   池霆看着两只傻不愣登的仓鼠,不大相信。   商初时那连自己都养不活的可怜劲儿,怎么会想养仓鼠?两个孩子还不够养的?   等等,难道是孩子们想养?   池霆明白了,绕着纸箱转了两圈,实在不想让仓鼠们在家里多呆。   宋昀抓过食品袋,拆开夜宵盒子。   小蛋糕,蜜汁蝴蝶骨,馋嘴牛蛙,糯米笋,葱爆羊蝎子,花甲生蚝香辣蟹……   太久没吃过这些,宋昀都快馋死了。   然而,还没等他动筷子,池霆突然过来,把所有餐盒一一收好,装回塑料袋里。   “高糖,高热,高盐。”迎着宋昀绝望的视线,池霆淡定地说,“这部戏拍完前,不要沾这些。”   说完,池霆左手拎夜宵,右手提纸箱,撂下一句话,“我出门一趟,大概不回来。早点洗漱,睡前别玩手机,记得敷面膜。”   说完,池霆走人。   如果他只带走宵夜,宋昀会追问他大晚上去哪,但是他还带走了小仓鼠……   宋昀心情复杂。   那两人在搞什么名堂?   他怎么隐约觉得,商初时的地位,似乎正在超过他?   他决定从明天开始,跟商初时搞好关系,如果以后有幸作为一家人,指不定被池霆揍的时候,商初时还能帮忙说情。   晚上,非主城区基本不堵车,池霆开车到商初时家小区外时,还不到九点。   老式小区的管理没那么严格,池霆进去的时候,保安正在门卫室里看足球赛,连有外人进去了都不知道。   到了出租房外,池霆敲敲门。   过了快两分钟,里面才有人出来。   萝卜睡眼惺忪地打开门,仰头望了好一会才认出池霆来。   “池叔叔,这么晚你怎么来啦?”萝卜惊讶又开心问。   池霆拍拍纸箱,“给你和弟弟送礼物。”   萝卜好奇地看看纸箱,又闻到塑料袋里的烧烤味,肥嘟嘟的小巴掌一拍,恍然大悟:“是爸爸常说的垃圾食品!”   小家伙忧郁地抠着手板心,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同情无比:“叔叔这么大了,还要吃垃圾吗?叔叔很穷吗?爸爸说,只有很穷的人才会吃垃圾,叔叔没钱买其他吃的吗?”   池霆:“……”   借花献佛却踢到了铁板上,好样的。   他决定拿出看家本领之一:甩锅。   “是叔叔的一个坏朋友买来的,偶尔吃一点没关系。”   屋里传出哗哗水声,大概是商初时在洗澡。   池霆再度微笑,“可以让叔叔进去了吗?”   萝卜后知后觉,终于给池霆让开一条缝。? 第五十三章 池董他死皮赖脸要留下   等商初时洗完澡,穿着背心跟大裤衩出来,就看客厅里,原本应该已经睡着了的萝卜兴奋地玩仓鼠,嘴里还有半只小龙虾。   而他旁边,池大爷不请自来,一边慢条斯理地剥虾,一边给仓鼠取名字。   “白色花纹的那只叫商初,黑色花纹的叫商时,好不好?”   萝卜犹豫了一下,“为什么要给宝宝取这么复杂的名字?”   他是没问题,但是胖丁肯定会混淆。   池霆又给他喂了一只虾,说,“那就简化,小初,小时,好吗?”   “好你大爷!”商初时没忍住,擦头发的毛巾暴躁地扔到池霆头上。   池霆连一次性手套都没摘,直接将湿漉漉的毛巾取下来,弄得白毛巾上全是龙虾的辣椒油。   “给你送东西,你就这种态度?”许是为了报复商初时,他拿着白毛巾使劲擦手,把毛巾染成了辣椒油的红色。   商初时今天火气莫名很大,暴躁得跟炸药桶一样一点就着。   他本想跳脚大骂,但是转眼看萝卜开开心心地吃龙虾玩仓鼠,火气又一点点消失了。   难得看萝卜这么高兴地玩,他不想让孩子难过。   商初时白了池霆一眼,抢过毛巾,忍气吞声地去卫生间清洗。   结果洗不干净,一条才用了三年的毛巾报废了。   商初时又是满肚子火,气得跟河豚一样,腮帮子鼓得老高,那副想撒气又不敢的样子,让池霆担心他闷出病来。   “过来坐,待会我收拾。”池霆摘掉手套,拍拍地上垫子。   商初时犹豫几秒,走过去坐下。   萝卜终于从仓鼠上分出一点精力分给他爸,指着踩轮子踩得累趴不动的小仓鼠,开心地说,“爸爸,它们好可爱。”   “嗯,对,可爱。”商初时敷衍地回应,又问池霆,“哪来的?”   “宋昀给的。”   商初时一愣,随即笑笑。   他还以为,白天那会,宋昀只是开个玩笑。   池霆撕下羊肉串的嫩肉,给萝卜吃了一点,萝卜只顾玩仓鼠,吃完了张嘴等投喂。   萝卜很少处于被照顾的境地,平时多半是他照顾胖丁,就算有商初时在,也是他担心商初时多一点。   只有待在池霆身边,他才很有安全感,什么都不用管,身边的一切危险困难,都会被人处理掉。   萝卜的放松让商初时既歉疚又嫉妒,最终化为莫名其妙的怒火冲向池霆,又酸又没好气地说。“不要给我儿子吃这种垃圾。”   结果他话音刚落,嘴还没闭上,就被池霆塞了一口蟹黄。   “怎么样?”池霆问。   商初时嚼了几口,吞掉。   味道不错。   等炸药桶哑火,池霆开始他的投喂之旅,左边给大儿子喂烤肉,右边商初时懒懒地等龙虾。   池大爷任劳任怨。   等到十点了,萝卜被池霆拎去重新刷牙,送上阁楼睡觉。   等他回到客厅,商初时正蜷缩在沙发上看电影。   影片是商哲奚主演的动作片,这是司曼华的意思,希望他能跟商哲奚和解,重新回到商家。   于是,商初时忍着不适,强迫自己瞪着商哲奚那张脸。   池霆坐上沙发,商初时往旁边移了一点,依旧蜷缩着。   他洗过澡后,习惯只穿背心和大裤衩,本该因池霆在,去换上更得体一点的装束,但是身体实在太懒了,他真的半点都不想动。   而且,真要去换了,说不定反而会被池霆取笑。   毕竟就算他赤条条地躺在池霆面前,池霆都只会把他当咸鱼。   两人都没说话,因无聊的电影而昏昏欲睡。   背景音太大,池霆想拿遥控板调音量,无意中碰到商初时冰冷的脚,商初时缩了一下。   这人体寒,哪怕是大夏天,手脚也是冰冷的。   池霆驾轻就熟地去卧室里拿空调毯,出来丢给商初时。   商初时都快睡着了,眼皮子都睁不开。   池霆低声说,“回屋睡觉?”   商初时闭着眼睛打哈欠,“不行,妈妈说……要看完。”   说完,他脑袋微微垂下。   池霆无奈,只好给他搭好毛毯,再顺手把他拥到怀里。   这一系列动作熟练而迅速,等池霆反应过来,商初时已经缩在他怀里,发出轻轻的呼吸声。   池霆愣了一下。   他到底,在以什么身份,照顾商初时?   为什么原本只会照顾宋昀的他,会对商初时这么关怀?而即便是宋昀,他也没有顺手到,无意识地把人拥入怀里。   很快,池霆给自己找了个理由。   只因为,商初时是他孩子们的“母亲”。   他可不是他父亲那种人渣,会苛待一个给自己生下孩子的人。   心安理得地找好理由,池霆继续拥着人看电影。   电影实在太无聊,毫无亮点,池霆的注意力,不知何时又落到商初时脸上。   睡着后,商初时没了白天那种张牙舞爪的暴躁性,安静得像小天使,漂亮的浓密睫毛在眼帘下方投下一排扇影。   池霆突然轻笑一声,低低问,“今天你生日,吃蛋糕了吗?”   他晚上倒是喂商初时吃了一块,但是商初时说今天肚子不大舒服,不想吃太多甜腻的东西。   他记得,商初时从小就爱吃甜品,而且怎么也长不胖,那体质让宋昀很羡慕。   下午那会,在书房里时,无意中想起以前的事,池霆出神许久。   商初时十四岁生日那年,商家原本想给他办一场盛大的生日宴会,但是他因感冒在医院住了很久,出院后,生日已经过去。   商秀妍提议,自家人祝贺就好,于是一群人在花园里搭上秋千,布置鲜花和气球,连烧烤架也被抬到外面,像年轻人那样办一场户外party。   结果当天,商初时宛如被衰神附体,一整天都处于极度倒霉的状态。   早上,他刚起床,不小心崴了脚,下楼的时候,从二楼栽下去,脑门上撞了个大包,吃早餐的时候,碗碎了,热粥洒了一身。   他到花园里,飞鸟送了他一堆粑粑,去外面打球,被人家的宠物狗狂追,去帮司曼华削土豆,结果把手给削出血了。   商家人胆颤心惊地把他照顾到中午,以为不会再有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谁知道倒霉的特质持续不断,挡都挡不住。   生日宴的尾声,是商初时坐在秋千上,本来大家想跟小寿星合个影,结果还没来得及围过去,秋千绳子莫名断了。   小寿星惨叫一声摔了下去,幸好底下就是游泳池,成落汤鸡总比脑震荡好。   但是第二天,刚出院的商初时再度进了医院,烧成肺炎。   想起这些事,池霆止不住想笑,真想知道,商初时那天是什么心情。   反正据他所知,一整天商初时都黑着脸,哪怕最后送礼物环节,小霸王都没能挤出哪怕一个笑容。   对了,吹蜡烛的时候,小霸王还被烛火燎到了额发,精心梳造的刘海全成了焦炭。   往后数年里,每每回想起那一天,池霆都会笑,再郁闷的心情也将一扫而空。   如今,怀里的人又迎来生辰,不过看今天应该没那么倒霉,不然小霸王早就闹脾气了。   商初时安安静静地睡着,可能梦见了很美好的事,嘴角微微扬起,眉目间一片柔和。   影碟机里,电影放完一轮,又开始播放下一部电影,背景音回荡在静谧的客厅里。   次日一早,闹钟响起,商初时从沙发上醒来,睡眼惺忪,眸底一片茫然。   他习惯性侧着身体睡,眼前是某人结实的胸膛,腰间还横着一只胳膊,将他紧紧搂着。   因沙发太过狭窄,两人必须紧紧靠在一起才能被容纳下,所以身体贴得很紧,让商初时不由面红耳赤。   他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是躺在池霆怀里的,而池霆早已醒来,却没动弹,只默不作声地看着他。   “咳,早。”商初时尴尬说着,想从池霆怀里抽离出来,池霆却丝毫不肯让他挣扎,手臂的力气大得惊人,任他怎么跟蚯蚓一样扭来扭去,愣是纹丝不动。   商初时由最开始的心虚茫然渐渐变得暴躁,气恼地去掰池霆的胳膊,池霆像看小猫在嬉闹一样,完全没把他放在眼里。   “池董,我特么上班要迟到了!”   池霆双眼无神,“就一只乌龟,迟到半天饿不死它。”   商初时:“……您能对您的宠物多点爱心吗?”   池霆闭上眼睛,“睡觉。”   “睡个……”脏话吞回肚子里,商初时无奈地说,“您爱睡就睡,我得去上班了。”   池霆把他搂得更紧,慢条斯理地嘲讽,“为什么对一只乌龟这么上心?”   商初时不服气,但又没力气闹腾,只气急败坏地说,“你几个意思?我的工作内容就只有喂乌龟?”   “不是?”池霆气定神闲地反问。   想想办公室里的活,商初时无言以对。   眼看快七点了,今天萝卜还要去夏令营,顶多七点半,校车就会在小区外面接。   “池董,我儿子要去夏令营,我得叫他起床,你赶紧放了我吧。”   这人是昨晚做噩梦了吗,非得这么抱着他,大夏天的,俩男人不热吗?   听到萝卜要上学,池霆总算慢慢放开商初时,眼里满是疲惫。   反观商初时,一夜好梦,神采奕奕,精神百倍。? 第五十四章 你离开吧   卫生间里,萝卜洗漱完毕,跳下小板凳,把位置让给池霆。   池霆用了商初时给的备用牙刷,脸色有点阴沉,整个人看起来没什么精神。   萝卜歪头问,“叔叔昨晚没睡好吗?”   经常商初时在外面应酬回来,宿醉之后,就是这么一副被掏空状态。   池霆低声回应,“一夜没睡而已。”   商初时正给儿子系蝴蝶结领带,惊讶地问,“怎么没睡好,沙发太小了?”   “你磨牙。”池霆说。   商初时立马反驳,“不可能!”   池霆平静地看着他,眼神里写着不容置喙。   商初时蔫了。   他以前就知道,池霆睡眠质量不好,夜里一丁点风吹草动都会被惊醒,然后很难再入眠。   但是,这能怪他吗?   商初时领着萝卜往外走,用池霆正好能听见的声音嘀咕,“自己跑来我家找罪受,大晚上的门又没锁,在我这睡不好不知道回家去?仗着自己是上司了不起?”   池霆:“……”   对啊,商初时又没绑着他,他要是睡得不舒坦,回去不就行了?   要是嫌远,住酒店不也能安睡一夜?   池霆觉得自己脑子有问题,于是黑着脸上班去了。   公司里,所有部门都在忙碌,商初时依旧一个人待在办公室里。   不过这回,他有了事情做:考成人大学。   当今社会,学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商初时就是败在没有学历上,走哪都碰钉子。   以前他没时间没精力学习,每天不得不拼命工作赚钱,才能养活自己和儿子们。   如今,既然能在池霆这里得到片刻喘息时间,那不如给自己提升学历的机会,并且,以后要是能考个公务员,指不定孩子们也能多条路可以走。   抱着这样的心态,商初时找来一堆二手资料,在办公室里努力自学。   正好周一零来办公室取资料,推门就看商初时在勤学苦练,好奇问,“商明小同学,你在干嘛?”   商初时咬着笔杆子努力思考中,没听到周一零的询问。   周一零往资料堆里一看。   《三年高考五年模拟》是个什么鬼?   《阅卷老师评作文》是干什么的?   《尖子生学案?》又是嘛玩意?   周一零感到很惊悚。   这位昔日的商家大少爷,终于被他们老板折磨得精神失常了吗?   商初时终于察觉到周一零的存在,抬头推推眼镜,热情洋溢地打招呼,“哈罗,周助理,你来看乌龟的吗?”   “啊,不是,我没有这种兴趣,”周一零显然想歪了,坏笑着摸摸鼻子,“我来取一些资料,宋昀老师不是要代言R·G……”   这事不重要,周一零反过来翻翻一堆书,问,“你在干嘛?”   穿越时空回去高考?   商初时得意地举起一本练习册,“我打算去参加成人自考,提升学历。”   周一零:“……大哥,你好歹先把资料准备正确好吗?”   又不是高考,搞这堆资料有屁用?   商初时对“学习”的理论还停留在他参加高考那会,一听周一零说没用,立即垮了脸,“那怎么办?这堆书还是我跟一个高三学生买来的,花了整整十块钱。”   周一零觉得,这人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你真要学,还是报个班比较好,不然跟无头苍蝇一样没个头绪。”   反正没事,周一零给了很多建议,商初时大受裨益。   很快到了中午,商初时拿着饭盒去食堂,却在电梯里碰到意想不到的人。   对方无视商初时僵硬的神色,沉稳老练地说,“我正要找你,既然碰上了,赏脸吃个饭?”   商初时嘴角抽了抽,埋头走出电梯。   古香古色的中餐厅里,商初时坐立不安,浑身难受。   对面,商贤看着畏手畏脚的他,痛心之余,更多的是不屑和冷淡。   果然不是他的孩子,一旦没了商家这个避风港,仅仅四年时间,就过成这副样子,真是丢人。   “我就开门见山地说了,”商贤没有客套,冷淡地直奔主题,“请你从曼华和秀妍身边彻底离开,不要利用她们心软,来破坏哲奚的幸福。”   商初时猛地抬头,湿漉漉的眼眸里满是悲哀。   他还没开口说点什么,商贤取出一张支票,放在桌上。   “我会给你一笔钱,虽然没办法跟作为商家少爷的优渥生活相比,但是对你来说,是超出原本人生轨迹的馈赠。如果当初不是被抱错,你连这些回忆都不该存在。”   说出这些话,商贤其实很痛心,但是不能再任由司曼华跟商初时纠缠下去。   昨晚,司曼华超过八点才到家,而那个时候,商哲奚早已将自己死死关在房里,失声痛哭,无论谁安慰都没用。   在商老爷子的逼问下,司曼华这才支支吾吾地说,她是去见商初时了。   好好的生日宴,不欢而散,所有人心情沉闷压抑。   而这一切的源头,无疑是商初时。   商贤觉得,再不把商初时赶走,他的家还将有更多不和睦降临。   司曼华舍不得斩断的, 由他狠下心来,彻底结束。   他准备的钱很丰厚,很多人一辈子都赚不了这么多,足够商初时过上很好的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内衣食无忧。   这其中,大概也有愧疚的心理在。   无论良心如何遭谴责,他这个父亲,丈夫,势必要令颠倒的人生被扭正过来,捍卫一个家庭的完整。   大笔钱就在面前,只要拿过来,商初时眼前的困境就能解决。   可以给胖丁买特效药,可以让萝卜接受更好的教育,虽然很俗,但商初时的确比谁都需要钱。   可是,他没法接过这笔钱。   司曼华知道他过得拮据,却从没提出给钱,只在物质上分担一些,因为她知道,这无疑会刺痛他的自尊心。   昔日,作为商家大少,商初时自尊心很强,傲慢霸道,不容任何人贬低。   司曼华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商初时仅存的一丁点尊严,商贤却能毫不犹豫地打破他努力维持的虚假外壳,将狼狈不安的灵魂活生生剖出来,令商初时仿佛遭受凌迟,鲜血淋漓。   中餐厅对面的马路上,周一零胳膊下夹着资料袋,手里举着雪糕,另一只手正打电话,姿态过于扭曲诡异,过路的几个小学生发出嘻嘻的笑声。   “哦,对,商贤先生把商初时带走了,两人在餐厅里吃饭。也不是吃饭,吃个屁,就上了两杯茶,好抠。”周一零视力好,但用在了不重要的地方。   电话那边,池霆刚开完会,偌大的会议室里只有他和艾尔莎在。   “商初时神色怎么样?”他把文件拿给艾尔莎,艾尔莎竖直了耳朵偷听。   周一零舔了口雪糕,皱眉说,“看起来不大好,商贤给了他一张纸,大概是支票,他没接。现在商贤要走了,我去,真的好抠,菜都没上,只给人家喝了一杯茶,还不给续杯!”   艾尔莎默默翻了个白眼。   这人怎么老歪曲重点?   池霆沉默一瞬,挂断电话。   艾尔莎适时说,“昨天是商初时和商哲奚的生日,但是司曼华在餐厅陪商初时,大概商哲奚为此闹别扭,商贤才会出手。”   因池霆在调查商初时,所以商家那边的情况,艾尔莎也掌握得七七八八。   池霆也有此猜测,问,“你觉得商家那个笑面虎,人怎么样?”   “商哲奚吗?我并不了解这个人,不过据业内说,他脾气不错,从不耍大牌,对手下员工也很宽容。更重要的是,品行尚且端正,不滥交不嗜赌,没有实质性的把柄。”   说来讽刺,对这些明星来说,只要不违法,不触及道德底线,就算得上“好人”。   艾尔莎飞快说完,池霆却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你觉得我在说商哲奚?”   “……啊,笑面虎还能有别人吗?”艾尔莎的精英大脑没转过来。   池霆好整以暇地说,“司曼华要等商初时下班后庆祝生日,家里一定要有知情人打掩护。但昨晚商初时回家,至少在八点半以前。”   艾尔莎努力跟上池霆的思维节奏,但是依旧很懵逼,“所以,这?”   有什么问题?   池霆一叹,继续说,“司曼华会给自己找好理由,加上知情人的掩护,回家的时间又很早,为什么还会露馅?”   艾尔莎恍然大悟:“知情人出了问题?”   但是很快,她又说,“也有可能是,家里谁外出的时候,正好被碰上了吧?”   池霆否决了这个观点。   商家的惯例,家里人要聚在一起庆祝的时候,都会尽量推掉工作,早早回家。   而且,司曼华不可能将地址选择容易被撞见的地方,毕竟,人家是傻白甜不错,但真的不蠢,不会不知道,这事一旦揭破,会给家庭关系造成多大裂隙,一定会谨慎再谨慎。   艾尔莎还在猜,到底是谁作为知情人走漏风声,是不是说漏了嘴,或者演技蹩脚被瞧出蹊跷。   池霆没有解释。   商家的水其实挺深的,他少年时期就觉得,有些绵里藏针,表里不一的笑面虎,会是商家一颗埋藏很久,影响力巨大的炸弹。   只是那颗炸弹不管怎么炸,都牵涉不到他,所以他从来不屑理会。   只是现在,恐怕不能再像之前那样无视了。? 第五十五章 别再相信了   晚上下班前,商初时向池霆的邮箱发送了离职申请。   邮件提示“已读”,他忐忑地等了半小时,池霆的回复是同意离职。   没有询问理由,也没有挽留,直接同意。   商初时一直提心吊胆的,直到看到邮件,才幽幽吐出一口气,在沙发上瘫坐着。   解脱的同时,也怅然若失。   下午那会,商贤要求他离职,搬家,彻底从司曼华眼前消失。   他没有拿商贤的支票,但是答应照做。   商家无条件养了他多年,给本该是孤儿的他提供优渥的生活,照顾他直到商哲奚回家,要不是他自己作死,一家人原可以和睦相处。   所以,他有什么脸,在商贤提出那样的要求后,还死皮赖脸地跟司曼华再见面。   离职比较突然,不知道池董会不会多给一点劳务费,不过就算不给,他也不好意思开口索要。   帝都的工作不好找,但是他有工作经验,再不济去影视基地跑龙套,运气好的话,一天总能赚点钱。   而且在帝都这里做杂活,应该不会有人来找茬。   哪怕是再辛苦的工作,只要他还活着,就能做下去。   可是,无论怎么说服安慰自己,商初时心里都是乱的,因为没有稳定收入而焦虑得浑身直抖。   他没有回家,转而跟以前水厂的老板打过电话,对方跟他比较熟,听说他想接点送水的单子,表示可以给他正式工的提成。   商初时感激不尽,连忙坐地铁赶往水厂。   中途,胖丁跟甄老太太打来电话,那边嘈杂得很。   听到胖丁兴奋地说这说那,商初时一阵心酸,在情绪失控前,找了个借口挂断电话。   手机贴在胸口,商初时低着头,呢喃低语,“萝卜,胖丁,爸爸失业了。”   不过没关系,更艰难的时候他都咬牙挺过来了,这一次也一定没问题。   送水的工作,商初时很熟练,老式小区那一带的路也很熟,压根不需要导航,骑着三轮车自由穿梭在大街小巷。   一直到凌晨十二点,他才送完水,精疲力竭地往家里赶。   他刚到小区楼下,池霆也正好开车过来,两人隔着车窗遥遥对望。   商初时站在原地没动,好像连呼吸的力气都失去了,心底一片茫然。   池霆停好车,大步朝他走来,浓黑的剑眉紧紧蹙着,在夜色里仿佛抹不开的浓郁阴霾。   “这么晚才回来?做什么去了?”   商初时摸摸额头,想故作轻松地冲池霆笑一笑,但僵硬的嘴角始终不受控制。   他浑身力气都被抽干了一样,连发出一丁点声音的精力都没有。   在他努力开口之前,池霆大步上前,将他紧紧拥入怀中。   商初时一愣,随即缓缓闭眼,疲倦地靠在池霆怀里,卸下全部提防。   只一下下就好,或许靠近这个人,能恢复一点力气。   两人站在灰白的路灯下相拥,飞蛾在灯泡下嗤嗤飞舞。   反射性抱住商初时后,池霆有短暂愕然。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会把商初时抱住,只是直觉,要是再不伸出手将人支撑住,商初时真的会倒下,永远爬不起来。   回家后已经快凌晨两点,萝卜在夏令营集宿,晚上没回来。   池霆给商初时倒了杯热水,商初时蜷缩在沙发上,身体颤抖,嘴唇发白。   “晚上做什么去了,怎么这么累?”池霆往沙发边一坐,声音放得很轻,唯恐惊吓到商初时。   商初时摇摇头,开口时,声音嘶哑,“离职的事……”   池霆替他撩了下被冷汗浸湿的额发,低声说,“不想在盛世娱乐工作,就去集团名下别的公司。我可能良知少,但是公司多。”   他难得开个玩笑,但是商初时死活笑不出来。   看着脸色惨白的商初时,池霆深感懊恼。   商初时发来邮件那会,他正在跟股东们开会,会后艾尔莎才跟他说了离职的事情。   他觉得与其让商初时忐忑等待,不如早点确认,让商初时下班回去休息。   结果,他还是低估了商初时的窘境,也不能立即感同身受,体会商初时对未知未来的焦虑和恐惧。   凉风习习的夏夜并不热,两人挤在沙发上,商初时完全陷在池霆怀里,汲取池霆的体温。   他觉得今晚尤其的冷,不知道为什么,身体一直在抖,肚子也隐隐作痛,不知道是不是没吃午饭和晚饭的缘故。   池霆轻轻拍着他的背,温热的手掌在他腰背上流连。   “商贤让你离职搬家,你二话不说就同意?”池霆皱眉,“以商少的性格,至少应该潇洒的拿走支票?”   “不能这样。”商初时小声说。   池霆并不知道,商初时看似很混蛋,其实撇开在他的事情上过于执拗,其他方面的道德觉悟还挺高,尤其是面对最爱的昔日亲人,商初时实在不舍得让他们继续伤心失望。   在商哲奚的事情上,商初时一直在退步,认为是自己霸占了商哲奚的家,夺走商哲奚的人生,也令商家那些爱他的人难过不已。   再苦再难,他都无法说服自己,伸出手去,从商贤高高在上的眼神中,接受那张施舍给他的支票。   他在昔日父亲面前已然尊严全失,可最终还是希望能够保留一丁点脸面。   商初时很累,身体一直在发抖,可明明又累又倦,精神却无比清醒,怎么也睡不着。   池霆紧紧揽着他,手掌在他背上轻拍。   “明天你休息,我让周一零把乌龟拿到盛世传媒去,那家公司离这比较近,开车也就二十分钟。”   “明天……”商初时茫然地停顿一秒,随后说,“要先搬家,爸爸……商先生说,不能再让妈妈找到我。”   商贤没直接让他滚出帝都,已经算仁慈了。   只是要搬家,还要给远在外地的甄乐天说一声,另外搬家也不是容易的事,要在最短时间内找好地方,再把东西搬过去,还涉及到大笔押金,这边的押金估计退不了,因为是提前搬离……   商初时脑子里乱哄哄的,太多念头涌入脑海中,让他头疼得仿佛要爆炸了一般。   “别想太多,有我在。”池霆盯着他发紫的嘴唇,将速效药拿过来以防万一。   缩在池霆怀中,商初时右手扣住左手,扭曲肿大的指关节隐隐作痛。   没有人可以相信,池霆更不可以信,不能再轻易交付真心,到头来又是大梦一场。   后半夜不知道是怎么睡过去的,可能是身边至少有个人在,商初时身体没那么冷,被池霆耐心地哄着,终于睡着。   第二天一早,被铃声猛然惊醒时,他腾地一下从床上爬起,心脏咚咚直跳,耳朵里也嗡嗡地响,险些站立不稳栽倒下去。   而客厅里,池霆正在打电话,给人吩咐搬家的事。   “把那边收拾好……我下午搬过来。”   挂断电话,池霆一回头,就看商初时光着脚倚在门边,脸白得跟纸一样。   他快步走过去,将人抱回床上,“等下起来收拾东西,午后搬到海滨去,那边有套别墅,你们几个住正合适。”   说完,池霆没给商初时说话的机会,去厨房做早饭。   冰箱里吃的倒是多,但不适合早上。池霆简单煮了锅粥,再去楼下买了包子烙饼和煎饺。   回来的时候,商初时已经洗漱好,正坐在沙发上垂头发呆,   听到池霆开门的动静,他缓缓抬头,双目无神。   “为什么要帮我?”他空茫地开口,嗓音嘶哑得不像话。   池霆挑眉,将早餐放到桌上,再走到商初时身边坐下。   “你指哪方面?”   商初时空白的大脑无法思考,用尽了力气才慢慢跟上池霆的话题,慢慢问,“帮我找工作,找房子……”   自打相逢以来,池霆做的事一直让他摸不着头脑。   为什么不继续报复他,为什么要在他陷入窘境的时候出手相救?是不是还有更大的阴谋在等着,上一次是身败名裂,下一次是死亡?   池霆,还想从他身边夺走什么?   商初时害怕又担心,开始怀疑,池霆做这些事的背后,又将是将他推入深渊的计划而已。   在他无声的追问下,池霆看了他很久才低声说,“先不讲这些,你的状况看起来不大好,把饭吃了,赶紧退房,我带你去新住址。”   “你什么都不说,我会忍不住乱猜,没办法信任你。”商初时喉咙干涩得如何火在燃烧,难受无比。   池霆沉默下来。   他隐隐觉得,商初时再也不会相信他了,而这一切,无疑是他一手导致的。   他必须要找个能让商初时信服的理由,反而才能让商初时彷徨的思绪安定下来。   “你不会把儿子交给我,他们也不一定愿意跟我走。与其我硬抢,不如把他们放在你身边,反正你又逃不掉。”   池霆慢条斯理地喝了口茶,继续说,“你要怎么样是你的事,但不能让我儿子流落街头。”   他说得有理有据,商初时无从辩驳。   “快吃饭,吃完了收拾东西。”(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8 0 8 0 t x t 。C o M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池霆解开早点袋子,看着丰盛的早饭,商初时却一点胃口都没有,反而恶心想吐,精神不济。? 第五十六章 骨肉,血缘   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东西凌乱地摆放,要在短短几个小时里全部收拾好并不容易。   幸好还有池霆在,多半是商初时指挥,池霆搬运。   池大爷再度任劳任怨,收拾打扫并找房东退租,全程没怎么让商初时*心。   商初时明明什么都没做,身体却累得可以,眼皮上下磕碰,实在睁不开。   等池霆将一箱玩具抱下楼塞进车里,再回来一看,商初时居然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   池霆:“……”   好吧,搬个家而已,没有商初时他一样能收拾好。   下午四五点,房间里空荡荡的,所有东西都被搬上大货车,池霆只需要把商初时带过去就行。   钥匙交还给房东后,商初时拎着仓鼠笼子,跟老乌龟一样,一步一步地挪下楼。   手机里,甄乐天的声音传过来:“行吧,反正有地方住就行,我又不挑。倒是你,明儿,你工作怎么办?”   商初时靠着墙歇了一下,跟笼里的仓鼠大眼瞪小眼,小声说,“我打算去娱乐公司碰碰运气,没找到工作之前,去影视基地跑龙套也行。”   停顿一下,他艰涩地笑笑,“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什么活都找不到,是不是?”   只要商家别找他麻烦,他一定能好好生活。   甄乐天还在跑长途,没跟商初时多说,只叫他注意安全,随后挂断电话。   商初时下楼后,池霆坐在车里等,因他久久没出楼道,按了两下喇叭。   看着前面的车,商初时心里发怵。   上一次,池霆把他捡回去后,他面临的是怀孕被赶出家门的局面,并且身败名裂,成了多少人暗地耻笑的荡夫。   这一次,会不会是更可怕的事?   他不能依靠池霆,一定要留下退路。   他得尽快把新住房找到,然后就带孩子们搬走。   主意打定,商初时坐上车。   车里空调温度不算低,商初时却冷得发抖,几次没能把安全带系上去。   池霆见状,伏过身帮他扣好,手掌随即又落到他冰冷的手上,微微皱眉。   大夏天的,怎么冷成这样?   关上空调,车里会很闷热,池霆调高了温度,又把外套给商初时盖好。   商初时自上车后就直冒冷汗,而且下腹隐隐作痛,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   “不舒服?”池霆踩下油门。   商初时努力睁眼瞥了下时间,居然快六点了。   “没事,池董,能不能把我放公交站,我去接萝卜放学。”他每说一个字,身体都要被抽出一分力气,到后面气若游丝,几乎说不出话来。   池霆安抚:“我让周一零去接,你安心睡。”   商初时实在撑不住,很快歪头睡过去。   海滨一带人烟稀少,不过环境倒是很好,清爽的夏风迎面拂来,带走灼人的暑热。   商初时无瑕欣赏风景,一路都在睡,到家后才被池霆叫醒。   萝卜还没回家,先前的行李都被这里等候的保姆收拾妥当。   两个小孩依旧住一间,这间房比原先的阁楼大了很多,一面墙上全是当下最受孩童们欢迎的玩具,要是胖丁来了,一定会觉得是置身于天堂。   商初时的房间在靠海滨的一面,推开窗就是蔚远辽阔的江岸。   他从小就喜欢靠水的地方,无论是江湖还是河海,住在任何地方,他都喜欢不用出门就能看见漂亮的风景。   不知道是保姆们随机安排的,还是池霆特意嘱咐过的。这间房的确是观景的最佳位置。   在别墅里转了一圈,商初时琢磨着,这几天的房租估计得多给一点,不过池霆不缺那点钱,还是按照他以前租房的房租算好了。   做人,一定要厚颜无耻,毕竟脸皮不能当饭吃。   商初时浑身不舒服,本想整理一下床铺,结果刚沾到床,倒头就睡了。   等池霆推门进来一看,这人跟蚕蛹一样缩起来,皱着眉睡得很熟。   池霆不由轻笑。   真跟小懒猪一样。   晚些时候,萝卜被周一零送回家,在偌大的新家里跑来跑去。   “叔叔,这里是你的家吗?”萝卜上蹿下跳,期待又好奇地问。   池霆慢条斯理地跟在他身后,“早些年买的,这里很安静,适合散心。”   可惜他一直很忙,一年到头满世界乱飞,很少有空来这一趟。   萝卜羡慕又坚定地说,“等我长大了,也要买这样的大房子给爸爸和弟弟住!”   “嗯,加油。”池霆敷衍地给予鼓励。   别墅里有一间琴房,大钢琴伫立于空旷的空间里,孤零零的有些突兀。   看到钢琴,萝卜欢呼雀跃,“是大钢琴!”   池霆倚着门,问,“你喜欢钢琴?”   萝卜用力点点头,“夏令营的老师有弹钢琴给我们听,老师好厉害!”   他一到家就显得很兴奋,可爱的小脸蛋上爬满红晕,一直激动得跟猴子一样,总想这里摸摸那里看看。   只有在池霆面前,萝卜才会和胖丁一样,露出天真懵懂的一面。   池霆走上前,在钢琴凳子上坐下,再把萝卜抱到大腿上。   两手按在黑白琴键上,华丽激昂的乐音在指缝中流畅地溢出,一时间,整个琴房里都响起美妙的音符。   萝卜惊呆了,只觉得那些琴键叫人眼花缭乱,而弹奏钢琴的人,在他眼中更是相当厉害。   池霆以前并不擅长弹钢琴,小时候母亲逼迫他学,他老觉得学这个没用,不管家教怎么教他,他都死活不学,气得母亲给了他几次胖揍。   直到母亲身亡,他寄住于商家,无数次绝望地溺于噩梦中,又被《夜安曲》唤醒后,才重新弹奏起钢琴。   偶尔心情不佳,他会坐在钢琴前,模仿昔日所听《夜安曲》自行弹奏,却怎么也没有那样纯粹绝妙的音符。   《夜安曲》难的不是旋律,而是弹奏之人无瑕的心。   他没有极致纯粹的灵魂,弹走不出《夜安曲》的精髓。   一曲结束,池霆挑眉忽悠小孩,“厉害吗?”   “厉害厉害!”萝卜啪啪地鼓掌,片刻后又酸溜溜地说,“其实也没什么,我爸爸也会弹钢琴,而且弹得比叔叔你好听多了。”   不能在外人面前贬低爸爸,爸爸才是最厉害的。   池霆笑问,“你爸爸自己说的,他会弹钢琴?”   “没错,爸爸可厉害了。”萝卜骄傲地扬起头。   “哦~”池霆意味不明地拖长了语调。   那个小霸王不学无术,还会弹钢琴?摆明了又是骗小孩的。   不过,既然萝卜对钢琴这么感兴趣,不像他小时候那么排斥,那就给萝卜请家教好了。   这是他亲骨肉,不能只让商初时独自承担抚养的义务,但凡是萝卜和胖丁想要的,他都会竭尽全力满足他们。   卧室里,商初时洗过澡出来,边擦头发边跟中介打电话。   “行,那我明天过来看看……就两个小孩,小孩特听话,跟老干部一样。您放心,没养宠物,人都养不活了谁养宠物?好,明天我再联系您。”   挂断电话,商初时松了口气。   他早先投过简历,已经约好明天先去影视公司应聘,应聘结束后再去当群众演员打零工,完事了跟中介去看房,尽快从池霆家搬走。   池霆这家伙喜怒无常,绝对不能在他这多逗留。   晚饭有保姆们在做,吃过晚饭后,池霆去书房处理公司的事,商初时在网上刷招聘信息,萝卜一个人捣鼓钢琴。   偌大的家里,人虽然不少,可总觉得冷清得很。   萝卜在钢琴上乱按,过了一会,小声说,“爸爸,我想弟弟了。”   商初时一笑,“那爸爸给你和弟弟开视频好不好?”   萝卜点点头,跳下凳子跑到商初时腿边趴着。   商初时给甄老太打电话,甄老太很快接通,萝卜甜滋滋地喊了声奶奶。   胖丁的圆脑袋也出现在狭小的手机屏幕里,大声喊爸爸锅锅,天真欢快的童音充斥在琴房里。   池霆双手环胸,站在琴房外,沉默地看着一家三口互动。   深夜,老式小区外,司曼华坐在花坛边痛哭。   商秀妍坐在车里,隔着车窗遥望司曼华,拨通商贤的手机。   “大哥,你真的让大嫂伤心了。她知道小时今天刚搬家,电话又被拉黑,已经哭了半小时。”   商贤还在公司里,因为不想回家面对糟心的家务事,一直在加班。   他揉揉眉心,沉痛地说,“是你大嫂太执迷不悟,她再爱小时,也不能建立在伤害小奚的基础上。哪怕她能对两个孩子一视同仁,我至于把小时赶走吗?为了保护小奚,我只能这么做。”   商秀妍挂断电话,继续看着司曼华,没有要去安慰的意思。   或许母亲跟父亲真的是不一样的,父亲可能会因为孩子不出色不优秀而减少父爱,母亲却无论如何都割舍不掉那份血脉相连的感情。   即便周围所有人都告诉她,那不是她的孩子,也阻止不了她本能地对亲生骨肉付出全部的疼爱。   商秀妍手放在平坦的小腹上,低低说,“我的孩子要是能生下来,我也会很爱他的,比你们爱小时更多。”   只是,她没有那么好的命,能把自己的孩子生下来。   她的孩子都没了,为什么他们的孩子,却能活得那么好?   这么不公平的事,她不允许它发生。? 第五十七章 你听见琴声了吗   从盛世娱乐离职后,商初时本应该在池霆的安排下前往其他公司就职,但他婉拒了池霆的好意。   即便再不想承认,商初时也明白,他现在之所以能缓一口气,到处投简历找工作,是因为有池霆在。   池霆暂时给他解决了住房问题,也不会让两个孩子饿死或者流落街头,这是商初时没有焦虑到崩溃的底气。   他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长达四年,这期间没有住房,没有耐以生存的钱,还时不时提心吊胆,担心会被商家或者以前的仇人找茬,一直以来活得并不轻松。   而池霆出现后,好像绝大部分窘境都被轻松赶走。   两人之间在所有方面的差距,体现得淋漓尽致。   正午,商初时从娱乐公司出来,于艳阳中疲惫地坐在花坛边。   商贤说了,希望他能远离商家的企业,也不要出现在任何司曼华可能接触到的圈子。   就像过往四年那样,老老实实地把自己当乌龟缩起来,别出现在商家任何人面前。   所以,他能选择的公司范围不多,既不能是容易跟商哲奚有牵连的大型娱乐公司,也不能是随时要倒闭,连工资都发不出来的小地方。   上午的应聘并不能叫他满意,工资极低工作内容极多,还要求经常自费出差,一个月工资可能不够出差费。   到头来他和招聘方相互挑剔,谁也看不上谁。   “混社会真难。”被社会狠狠摔打过的商初时小声吐槽。   一整天的时间很快过去,晚上,商初时回到池霆家,由保姆告知,池霆在书房里。   他坐在门口换鞋,一边跟甄乐天打电话。   “就是说,房东一听到我带了俩小孩,说什么都不同意我们入住,说小孩爱疯跑疯叫,影响其他住户,而且容易弄坏墙面和地板。”   商初时为此无比头疼,又说,“我打算再找找看,等找到了再联系你。”   甄乐天对住所没要求,让商初时自己拿主意。   商初时回家较晚,萝卜都已经回家了,正在琴房里玩钢琴。   普通小孩正是贪玩的年纪,最怕练琴做作业,萝卜却对钢琴非常感兴趣,认真做完夏令营布置的功课后,立马来玩钢琴。   琴房里,看到商初时回家,萝卜开心地朝他招手。   “爸爸,池叔叔说要教萝卜弹钢琴,萝卜很快就可以弹琴给爸爸听了。”   商初时走到儿子身边坐下,怀念地摸摸钢琴,又问,“池叔叔那个混蛋教你什么了?”   “他带萝卜弹了一支曲子,还说萝卜感兴趣的话,可以给萝卜请家教。”   萝卜起先不懂什么是家教,问过以后才懂。   商初时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无法给予萝卜的,池霆却轻而易举,无论什么都能办到。   可池霆为萝卜所做的一切,都是身为一个父亲该做的,他再嫉妒也无济于事,也不可能为了自己那点无谓的自尊心跟池霆怄气,耽误萝卜和胖丁的一生。   他造成的错误该由他自己买单,没道理牵连孩子们。   商初时吸了口气,双手放在钢琴上,左手的扭曲肿大跟漂亮的琴键很不协调。   “来,爸爸给你露一手。”   *   那是个残阳如血的黄昏,收到短信后,他急匆匆地从外面赶来,站在高楼大厦前,因长时间急速奔跑而喘不过气来。   他重重地喘息,汗水从额角下滑,落入嘴角,滚入衣领,校服被完全汗湿,黏糊糊地贴在背上。   顾不上擦汗,他急切并绝望地朝高楼上张望,终于在高高的天台边缘看到一抹微小的人影。   还不等他做点什么,下一秒,那道人影在血红的残阳里往下坠来,如同翩翩起舞的玉色蝴蝶,折射在身后大厦的玻璃上,染上一世的悲影。   身体比大脑更先产生行动,他疯狂朝前面扑去,想接住那道身影。   可惜,他只勉强勾住几缕飘扬的长发,随后,随一声震动灵魂的巨响,美丽的女人化成悲惨的血肉,血水飞溅满地。   他呆呆地跪在一滩烂肉前,一直到血阳隐匿,凄月升起,连脸上的脑髓都没能拭去。   然后,那些人才匆匆忙忙地赶来,周围响起救护车和警车的声音,有人粗暴地将尸体收拾起来,抬到他所不知道的地方去。   他被池家的人拽着往警戒线外走,闻讯赶来的媒体疯狂拍照,闪光灯在黑夜里闪烁不断,无数人将话筒塞到他嘴边,逼问昔日大明星是否因婚变抑郁,死前有没有留下任何讯息。   每一个问题都是在往他心上插刀,可人人只想追赶头条,没人在乎他的感受。   人群中,有池家人露出轻蔑嘲讽的表情,有媒体疯狂地往最前面挤,想要冲破警戒线拍到现场的爆炸性画面,连母亲生前的大明星“好友”们都由衷地松了一口气,再在媒体面前假惺惺地哭泣。   没一个人是真的难过,真的伤心。   此后数年间,他时时因这一幕而做噩梦,即便是成年后,或许会因为午后小憩,或者在车上假寐时,眼前陡然闪过那血腥的一幕,而后冷汗淋漓地醒来。   唯独在商家的那几年,在《夜安曲》的安抚下,能难得地好眠。   可惜离开商家后,再也没能听到过那么澄澈的乐音。   池霆离开书房,正想往楼下去,却突然听到,从某个方位,传来昔日所听《夜安曲》的轻柔旋律。   优美温柔的乐音跟那时一样空灵澄澈,没有一丝丝的悲哀或怨恨,就像沾满雨珠的玻璃窗,透过这面窗,残忍的世界变得恬静而温暖。   池霆脚步一顿,倏地抬头,望向钢琴房。   跳动的音符从丑陋的指间溢出,却柔美明媚得不可思议,如同片片纷飞的柳絮或杨花,微风拂过,满城扬起纯粹动人的圣歌。   商初时心无杂念,安静地循着记忆弹奏熟悉的《夜安曲》,左手不大能胜任“繁重”的工作,越来越疼,却要在萝卜崇拜的目光中,坚持着弹完。   空灵的旋律如同往空旷田野流淌而去的银色月光,渐渐消失在视野的尽头,一曲迎来终结。   手指从琴键上抽离,商初时不自在地捏捏左手无名指,隐痛慢慢散去。   萝卜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跳下凳子连声欢呼大笑,“爸爸好厉害,弹得比池叔叔还好听!”   “别瞎说,人家接受的是精英教育,你爸爸我就是个不学无术的富……草包,比不上。”   话是这么说,能从萝卜爹口中听到这么高的赞誉,商初时其实乐得可以,脸都要笑歪了。   萝卜也激动得不行,缠着商初时非要他再弹其他曲子,把商初时弄得下不来台。   苍天,他钢琴是偷偷自学的,除了一些简单的曲谱,就属《夜安曲》弹得最熟练,其他的根本行不通,忽悠不到他萝卜爹。   正当他束手无策之际,池霆上前,将萝卜抱起。   “很晚了,快去睡觉。”   萝卜不开心地噘着嘴,那神态跟胖丁如出一辙。   “可是萝卜还想听爸爸弹钢琴。”   池霆无视商初时,抱着萝卜往外走,“你爸爸很累了,明天吧。”   萝卜抿着嘴,回头看了商初时一眼,只好挥挥手,“爸爸,明天也要弹琴给萝卜听。”   商初时笑着点点头。   等那父子俩走了,商初时才回头,慢慢抚摸漂亮的琴键。   身后,传来池霆的声音,“什么时候学会弹琴的?”   商初时吓了一跳,“我去,你不是带萝卜睡觉去了吗?”   “有保姆在。”池霆拉过凳子坐下,再度问,“我怎么不知道,你会弹钢琴?”   商初时嘚瑟地说,“你不知道的还多了,我只是没在人前展示过而已。”   开了个玩笑,商初时又将视线落到钢琴上,怀念地说,“我小时候虽然贪玩,不过是真的喜欢钢琴,可是姑姑说,我弹钢琴的样子有点搞笑。”   池霆对商秀妍的话并不意外,“她又是怎么说的?”   “说我坐在钢琴前弹琴,像是癫痫发作,手舞足蹈的,特别搞笑。”商初时还记得清楚,笑着说,“她还说,男孩子弹钢琴会很娘,爷爷和爸爸不喜欢很娘的男孩,让我最好别学,会惹爷爷和爸爸生气。”   不过,他是真的喜欢钢琴,背地里会偷偷去弹。   那会商家无人的老宅里,某间空房里有钢琴,据说还是老古董,平时放置在那,没人使用。   他趁没人的时候,带着曲谱和教学视频偷偷去学,一开始只知道瞎按琴键,后来总算有了点功底,虽然音色有偏差,但好歹能听出一丁点旋律。   “我本来是想练几支曲子,至少偷偷弹给妈妈听,不过弹得不好,一直没好意思拿出手。”   商初时突然看了池霆一眼,想起了一些事,笑着摇摇头。   他还记得,池霆刚来他家的时候,经常躲在花园或者楼道口,或沉默地抱头缩着,或歇斯底里地咬牙撞墙,不让哭声泄露,脆弱得让人心疼。   他一直偷偷地看着,却不敢上前安慰,因为池霆对他的厌恶是显而易见的。   直到在琴谱上看到《夜安曲》,他才想到能为池霆做点什么。   钢琴房离池霆躲藏的地方很远,他不知道池霆能不能听到琴声,但还是笨拙地弹奏,期望哪怕能让池霆得到一丁点安慰。   每当池霆情绪失控,被巨大的悲伤和愤怒淹没,他都会担忧地弹奏起《夜安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不间断。? 第五十八章 没有相信,所以漠视   商初时累了一天,连晚饭都没吃,先去洗漱打算睡觉。   池霆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琴房,双眼望向窗外,眼神放空。   时间的模糊滤镜让他以为,那时所听《夜安曲》是完美无瑕的,可实际上,刚开始商初时弹得乱七八糟,是能把钢琴老师气进重症监护室的程度,后来才渐渐像样。   狂风骤雨之夜,白雪皑皑之际,不管他躲在商家老宅的什么地方,每当因绝望和愤恨变得歇斯底里之际,每当沉溺于噩梦,好像再也无法醒转之际,《夜安曲》就会响起。   行云流水的温柔如同高山之上流淌而来的清泉,携带幽兰一般的静谧和恬淡,化开他挥之不去的悲伤和阴影。   他曾经寻找过弹奏之人,但始终一无所获,以致于他觉得,那是来自天国的母亲给予的最后守护,并不存在于人世间。   他唯独没有想到,数年如一日为他驱散梦魇的人,是他年少时最厌烦的商初时。   还记得五六岁时,母亲坐在秋千上,怀里抱着他,两人一同望着遥远的血红落日。   “妈妈爱他,但要是没爱上他就好了。池家的人天生就偏执无情,妈妈不该相信他是个例外。不过,小霆有妈妈超优秀的基因,或许不会变成那种偏执无情的人哦。”   虽然温柔漂亮的女性是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出的话,可池霆能听出,母亲语气里浓浓的悲哀和悔恨。   时间流转,女人穿着墨绿色旗袍站在偌大的窗口,端庄娴雅的外表下,是支离破碎,再也无法缝合的心。   她望着窗外,眼神死寂灰白,却依旧努力地对唯一的孩子露出完美无瑕的安抚性微笑。   “小霆以后,如果不是深爱的人,不是确定能相守一生的人,就不要轻易许下承诺,好吗?”   年少的池霆用力点头,暗暗发誓,不会爱上任何人,不会让母亲的悲剧重演。   回忆中的一幕幕如同玻璃碎裂开来,碎片渐渐推远,池霆缓缓闭上眼睛。   “我可能,没能听你的话。”   抱歉。   *   床上铺满了卡,可是卡里没钱。   商初时把一张张卡清了又清,钱不多,刚够胖丁这一个月的医药费,以及开学后两个孩子的学费生活费。   这还是胖丁跟萝卜去做童模赚了点钱,要不然金钱奇缺,又得东拼西凑。   他正发呆,池霆突然推门进来。   “我靠,你怎么不敲门?”他赶紧把所有卡刨到怀里收拾起来,再一股脑藏到枕头下。   池霆扬眉,“有必要?我缺你那几张空卡?”   商初时:“……”   池霆把水杯放在床头,很自然地在商初时身边一坐,商初时往内侧移动了下。   池霆扫视四周,商初时的行李箱还在墙角放着,衣物并没有放进衣柜,随时能拎着行李箱走人。   “怎么,在这住着不开心?”池霆说,“萝卜很喜欢这,我也安排了人照顾,你们可以安心住下。”   这是显摆自己有钱?商初时酸溜溜地说,“我知道池董房子多,不过没白吃白住的道理。等我找到房子搬出去了,我会给你算房租的。”   “哦,那空调,水电气,一日三餐的伙食,顺便一起给了。”池霆指指自家的大别墅,“还有这房子的房租,是一搬出去就给,还是先打欠条?”   商初时:“……”   他小心翼翼地问,“你觉得,给多少合适?”   池霆老神在在地反问,“你觉得呢?”   商初时想骂人,但是理亏。   他正盘算着想说点什么,池霆拿过水杯递给他,“先把羊奶喝了。”   商初时一愣,“哪来的奶?”   “偷的。”   “……”商初时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一句废话,只好又嘀咕着问,“怎么给我拿羊奶来了?”   他凑近杯口闻了一下,还在可接受范围内。   池霆说,“保姆给萝卜准备的,羊奶更容易消化,你肠胃不好,喝羊奶好些。”   商初时摇摇头,“我不爱喝这个。”   他讨厌一切膻味重的东西,这羊奶虽然经过处理,但他闻着有些想吐。   池霆态度更坚决,杯口递到他嘴边,“算在伙食费里的,你不喝,以后也得给钱。”   “你是奸商吗?”商初时很想翻个白眼以示吐槽。   池霆没说话,看着他把羊奶喝下去。   在外面跑了一天,商初时累得很,喝完奶就往床上躺。   没什么比夏天开着空调躺在毛毯里更舒服,商初时腰间盖着薄毯,眼睛半睁半闭。   他都快睡着了,池霆还在他旁边坐着,逼得他不得不强自睁开眼睛,皱眉问,“你在这干嘛?”   “我的房子,我想在哪需要告诉你?”池霆玩着羊奶杯子,看似欣赏里面尚未喝完的流动液体。   他说得很有道理,商初时无从反驳,又问,“你怎么知道我肠胃不好?”   池霆瞥了他一眼,“睡你的觉。”   商初时想说,池霆在这他睡不着,但也没必要这么矫情。   闭上眼,三秒不到,商初时睡着了。   等人彻底陷入梦乡,池霆才放下杯子,微微伏身,压在商初时身上。   商初时睡得并不安稳,梦中紧紧皱着眉头,一如曾经被噩梦缠绕的池霆,整夜无法展颜。   可那时候,池霆有商初时弹奏《夜安曲》安抚伤痕累累的灵魂,商初时却在独自承受生活的重担和一切压力。   更甚至于,这些苦难,是池霆为他带来的。   这么不公平的事,为什么会发生在商初时身上?   池霆为商初时撩开细碎的额发,手掌从瘦削的脸上轻轻划过。   原来那几年,为他驱赶噩梦,把他从深渊里带出来的人,真是这个他曾经最瞧不起,最厌恶的“小霸王”。   当商初时红着脸对他说出“喜欢”,他以为那是小霸王心血来潮,捉弄人的把戏,连商初时对他的那些好,一并视而不见。   他们之间,有太多误会从未说清楚过,他不信商初时是真的爱他,也不相信这世间有“爱”存在,可商初时却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他一直在他身后。   但凡当初再对商初时多一点点耐心,再认真一点去了解这个人,如今,或许会有截然不同的局面。   夜半,雷声轰鸣,狂风啪啪地拍打玻璃,紫色闪电时不时斜劈而下,令房间里亮如白昼。   商初时被雷声惊醒,第一时间察觉到,腰间横着男人温热而坚硬的手臂,像是一截黑铁,令他动弹不得。   身旁,入目是池霆俊朗刚毅的睡颜。   商初时微微垂眸,犹豫几秒,身体小心翼翼朝池霆靠近,手牵上池霆的睡衣衣角。   他额头抵着池霆的肩膀,嗅到熟悉的荷尔蒙气息,被噩梦惊扰的心脏渐渐平复下来。   再怎么嘴硬,怎么强装无谓,都不得不承认,池霆的存在就像海岸的避风港,带给了他莫大的安全感,只要有这个人在,天大的困难都无须担心。   又是一阵惊雷,商初时反射性缩了一下,按在他腰上的手轻轻拍了拍。   “一头冷汗,做噩梦了?”池霆低声问。   商初时一惊,立马想挣开,池霆却牢牢箍着他的腰,死活不让他动。   无奈,商初时只好说,“做了个噩梦,不大记得清了。”   好像是,所有人都知道他作为男人,却生下一对双胞胎,随即大骂他不知廉耻,商老爷子和商贤更是怒不可遏,要把他和两个孩子杀掉。   画面一转,他又挺着大肚子,被人拉到手术台上躺着,有人硬生生剖开巨腹,取出血淋淋的婴儿……   商初时抬手想摸脸,可手却被池霆截下,转而握进手心。   “池霆?”他小声喊着,不明白池霆是什么意思。   没记错的话,这是池霆第二次,主动陪他入睡。   池霆侧身,将他完全按进怀里,他枕着池霆的手臂,陷入男人怀中。   “冷不冷?”池霆问。   商初时点点头,池霆勾过薄毯,盖在他身上。   “知道冷还踢被子?”池霆低声说,“要跟你一起睡,除非钢筋铁骨,要不然会被踢成残废。”   商初时满头黑线,“你不损我会死吗?”   池霆继续说,“你不但磨牙,还踢被子,说梦话,打鼾……”   “真的假的?”商初时惊得坐起身,又被池霆拉回怀里。   重新给他盖好毯子,池霆说,“前面是真的,后面是假的。”   商初时想了想,刚想问他到底有没有说梦话,突然又是一声惊雷,像是要把天地都劈开一样。   他推了推池霆,想让池霆放开他,“我去看看萝卜,他刚来这,别害怕得睡不着。”   “我刚去过,他睡得很熟。”   “什么时候?”   “你醒来前一分钟。”   商初时:“……”   所以,他小心翼翼地牵池霆衣袖的时候,池霆其实知道?   这狗东西!   商初时瞬间无地自容。   池霆没有“趁胜追击”,非要把商初时说得哑口无言,只轻轻拍着他的肩背,“快睡,三点了。”   商初时闹了这么一会,莫名累得慌,在池霆轻轻的拍抚下,很快又睡着了。   池霆一直没睡,安静地看着商初时的睡眼。   这个小霸王,只有脆弱的时候才会老老实实地依靠他,平时就像被逼到绝路的小野猫,张牙舞爪,非要把人挠得满脸伤痕。   不管他有多想靠自己的力量把两个孩子养大,可现实并非那么容易。   再说,商家的深水炸弹,怕是也不会就这么罢休。? 第五十九章 没有想过会这样   刚下过雨,天未放晴,因胖丁要去医院定期检查,商初时去了一趟乡下,把小孩接回来。   胖丁跟萝卜一样,一来到大房间,立马兴奋得不行,到处跑来跑去,两个保姆都没拉住。   只不过比起钢琴,他对池霆准备的玩具更感兴趣,站在玩具房里,仰着头呆呆地看着一面墙上的各种玩具,嘴巴都合不拢。   可惜他没能第一时间玩玩具,商初时要带他去医院。   天空阴郁,乌云密布,看着又要下暴雨了。   商初时本打算带胖丁去坐地铁,结果刚出大门,周一零的车就开到两人面前。   “哈喽,两位,老板吩咐我送你们去医院。”周一零伸出满是凌乱杂毛的脑袋,朝商初时招招手,“放心,我车技很好,绝对比地铁还快。”   商初时看看天空,担心待会下暴雨,索性把胖丁拎上去。   “劳驾。”他坐进车里,正想给胖丁系安全带,突然看旁边座位上居然安装了儿童安全座椅。   胖丁开心地挥舞双手,朝周一零喊,“周蜀黍,好久不见啦,胖丁给你糖。”   说着,胖丁还真从口袋里摸出两颗黏糊糊的糖来,递给周一零。   周一零顺手接过,很不着调地给了胖丁一个飞吻,“谢了宝贝。”   这真是他老板的种吗,怎么会这么讨人喜欢?这基因得突变成什么样?   商初时在旁边看着,皱眉问,“你俩什么时候这么熟的?”   胖丁跟周一零见过吗?   周一零开动车子,嘿嘿一笑,“胖丁不是在做童模吗,有时候是我接送的,你那室友没跟你提过?”   商初时嘴角抽了抽。   他只知道艾尔莎有帮忙接送萝卜,但不知道周一零居然也在照顾胖丁。   池霆对他的两个儿子,这么上心的吗?   商初时心情复杂万分。   一路上,胖丁跟周一零有说有笑,非常亲近,反而把商初时冷落在旁边。   商初时莫名困得很,一上车就睡,到医院外了还在睡,好像睡不醒了一样。   等周一零停好车,又顺手把胖丁夹在腋窝下,三人一同往门诊部去。   商初时皱眉问,“你老板还让你带胖丁做检查?”   周一零嘴里叼着棒棒糖,甩了甩头,令一头杂毛更加凌乱。   “本来老板是打算由他带你们来看病的,结果总部那边出了点事,他上午刚走。”   “出国了?”商初时一愣,怎么没告诉他?   周一零没注意到商初时的脸色,径直说,“老板走得很急,艾尔莎跟过去了。他上飞机前还给正在休假的我打电话,让我带你们来医院。”   商初时歉疚地说,“其实我自己来……”   “NO NO NO,”周一零摇摇手指,“老板给你们预约了国外专家,得由我带你们去。”   商初时眼神微黯,但看看天真无邪,却饱受心脏病折磨的胖丁,将自己那一点点悲观压抑下去。   作为胖丁的父亲,池霆所做的一切是应该的。反观他这个爸爸,却只带给胖丁先天性心脏病,还让胖丁得不到最好治疗。   到了目的地,商初时吓了一跳。   他原本以为,周一零说的专家只有一个,结果一进会诊室,才发现是乌泱泱的一大片人。   上次这么大的阵势,还是十几年前,商家给他请心外科专家的时候。   面对这么多人,胖丁一点都不怯场,还以为是要走秀,奶嘟嘟地问,“周蜀黍,是要胖丁换衣服吗?”   周一零把他拎到桌上,“不是走秀,宝贝,是要做检查。”   胖丁想了想,反应过来,苦着脸问,“是要吃药药吗?”   “哦,大概吧,应该要吃的。”周一零并不清楚胖丁的情况。   于是,又是一番折腾人的各种检查。   但是这一次,整个医院都在给商初时开绿灯,连做检查都是院长亲自带领他们去,做完后立马就能拿到报告,不像之前的每一次,光是排队都让商初时心力交瘁。   作为曾经的富三代,商初时酸溜溜地吐槽,这万恶的有钱人。   等到终于做完检查,胖丁趴在商初时怀里安睡,商初时坐在会诊室外,等待专家们给出结果。   周一零倒了杯水给他,随口说,“之前没觉得,现在看你一个人带孩子,还真不是一般的麻烦。又要排队又要做检查,幸好胖丁还算听话,没跟你耍小性子。”   不管是爸爸还是妈妈,一个人带小孩来看病的,简直都是超人。   商初时轻轻拍着胖丁的背,苦笑着说,“是我把病遗传给他的,当然该由我来照顾他。”   周一零愣了愣,“啊?”什么遗传?   商初时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立马解释,“我找代孕的时候,应该考虑得更全面,要不然胖丁会有更健康的身体。”   周一零没当回事,拍拍他的肩,严肃地说,“虽然你这事干得的确不厚道,不过也是因为对老板情根深种。至于胖丁,有老板在,总能想到办法。”   老板从国外找来的专家团队,应该能起到作用。   两人沉默一会,周一零又说,“对了,我无意间瞟到过你的病历,好像你也有心脏病来着?”   商初时垂下眼眸,“嗯,所以,我跟胖丁也算另一种意义上的有缘。”   他的目光一直没从胖丁身上抽离,神态温和得让周一零觉得很不可思议。   这个人真的很奇怪,就算再爱老板,也不能偷偷去代孕,这对他来说有什么好处?   两个孩子是取自老板的“睛”子,跟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更进一步说,全然就是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的孩子,把自己弄得这么苦?   周一零脑袋都要想破了,却依然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会诊室里的气氛很凝重,商初时光是看那些专家的神色都觉得憋得慌,索性带胖丁去楼下转转。   他抱着孩子走到电梯口,刚按开电梯门,就看里面站着个人。   大热天的,这人帽子口罩墨镜一应俱全,让商初时立马看出,这极有可能是个明星。   他没细看,进电梯间后就只顾捏胖丁滚圆的小脸蛋,胖丁不堪其扰,在睡梦中吐出两个小泡泡,不满地哼唧两声。   商初时忍不住笑出声来,又一个劲地戳胖丁,弄得胖丁脸蛋都皱起来了。   他正玩得开心,突然听身后的人问,“你,你抱的是谁的孩子?”   乍一听到这人的声音,商初时瞬间浑身僵硬,好一下才缓慢回头,对上商哲奚那张同样懵逼的脸。   喷水池边上没什么人,只有一个小孩在玩滑板。   商初时坐在池边逗胖丁,一旁的商哲奚简直要疯了。   “代孕?你搞代孕?你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你居然给别人养孩子?”商哲奚双手撑在脑袋上,用力敲了敲,显然无法消化这个事实。   商初时木着脸,低声说,“我代孕也不关你们的事,麻烦你不要到处宣扬,尤其被……他们知道。”   商哲奚抹了一把脸,“你怎么弄到池霆的睛子的?”   商初时看白痴般扫了他一眼,同情又怜悯,“二十多岁的人了,没跟别人上过床吗?我跟池霆上过很多次,弄到睛子很奇怪?”   商哲奚的脸霎时爆红,比红苹果还艳丽。   商初时把事情告诉他,是免得他回去向司曼华说漏嘴,这会只提醒,“我跟商家基本断联了,你要是不想让你母亲的爱被分走,就不要把今天的事情告诉她。”   要是司曼华知道他有孩子,肯定会和商秀妍一样,瞬间明白,不是狗屁的代孕,而是身体畸形的他生下来的。   嘱咐完毕,商初时没打算跟商哲奚多待,抱起胖丁走人。   然而,他刚走出两步,就被商哲奚拽住了衣角。   就像是被遗弃的小狗,商哲奚眼睛湿漉漉的,表情里居然有一丝卑微的哀求,咬着牙苦苦问,“你,你过得很辛苦吗?这几年,要照顾一个孩子……你是怎么过来的?”   商初时疑惑地问,“我怎么过的,你很关心?”   商哲奚闭了闭眼,艰涩地说,“我,我想知道……”   他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但是这件事实在让他太过震惊。   商初时转过身,认真地说,“我过得很不好,弄出一身病,身体越来越糟糕,还没房没车没老婆,工作也弄丢了。而且,这个孩子……”   他摸摸胖丁的头,苦笑着说,“他有心脏病,不知道能不能好好治疗。总之,我们都过得很凄惨,往后可能,也会越来越凄惨。”   不知道这样说,商哲奚会不会觉得解气一点。   商哲奚前二十年在孤儿院受的苦,他这几年也受了个遍,并且未来的人生里,将持续受到更多的苦难。   这是他抢夺商哲奚人生的代价,希望商哲奚知道后,心理能平衡一些。   他没什么能弥补给商哲奚的,但愿,这个人往后作为商家唯一的继承人,过上早早就该享有的生活。   他能做的,只有无声的一句“对不起”。   说完,商初时抱着胖丁走人。   喷水池哗哗地发出响动,商哲奚站在原地,狠狠地抹脸。   他今天来医院看望朋友,没想到会偶遇商初时,得到这样的惊吓。   他的确恨过商初时,可真的没希望,商初时变成如今这样子。   如果没有他推波助澜,事情可能不会变得这么糟。? 第六十章 狗东西的温柔陷阱?   专家们会诊后,给出一大堆商初时不大明白的治疗方案,他唯一听懂的是,胖丁的病可以得到最好的治疗。   医疗费方面,也将由池霆全部担负,不需要他花费一丁点。   面对这种结果,商初时没有为了无谓的自尊心去拒绝。   没什么比胖丁的性命更重要,他深知心脏病的苦,不会让儿子重蹈覆辙。   只要能治好胖丁,让他认池霆当爹都可以。   看完病,照例又是大堆瓶瓶罐罐,让胖丁哭个不停,直呼不吃药药。   商初时哄得精疲力竭,幸好有周一零开车送他们回家,不然商初时得累死。   回到别墅,萝卜带胖丁去玩玩具,晚饭由保姆们准备,没有任何事要商初时槽心。   商初时坐在客厅里,翻看胖丁的检查报告。   唯一算得上安慰的是,胖丁被他养得不错,病情没有恶化,不像他自己,心脏不堪重负,稍不留意就闹脾气。   商初时正研究报告,池霆打来电话。   “让胖丁按时吃药,童模的工作暂时不要再做,他的情况静养比较好。”   遥远的国外,池霆坐在幽静的河岸边,慢慢搅动咖啡。   轮船汽笛的呜鸣划破长空,透过听筒,传入商初时耳中。   商初时声线喑哑,发自内心地感谢,“麻烦你了。”   他没能给胖丁一副强壮的身体,而池霆在尽力补救。   金属勺子跟咖啡杯壁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池霆沉默一瞬,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各司其职,不用感谢。”   他应该跟商初时道歉的,这四年来,对他们父子不闻不问,让商初时吃了那么多苦头。   他不过在尽量补偿,可是不管做得多好,都无法抹消他带给商初时的伤害。   两人很默契地没再谈论这件事,池霆又问起商初时的情况。   “我吗?我是老毛病了,治不好,不恶化就行。”商初时往后一靠,抓起抱枕在怀里揉了揉,仰头眯着眼睛看向水晶大吊灯。   每次做检查,医生只让他多休息,不要焦心,不要劳累,得好好养着才行。   可是别说养病,就是一天不上班,他都焦头烂额,无比忧虑。   商初时觉得,他这辈子,大概跟养尊处优无缘了,别活生生累死就算老天爷厚待他。   电话里,池霆低哑的声音传出,“总部有些事需要我处理,过几天我才能回来。到时候,要不要出去转转?”   商初时调整了下姿势,舒舒服服地在沙发上躺下,玩着抱枕一角,问,“去哪玩?”   池霆反问,“你想去哪?”   只要是商初时想去的地方,他都能带他们去。   商初时傻笑,“那就去坐轮船,环游山川,或者开房车出去旅游。”   他小时候就想坐轮船,可是晕船严重,加上身体不算好,商贤等人又忙,一直推说,等他长大了再带他去。   长大后自然是没这个机会了,可是商初时还是想坐轮船出海,或者开房车自驾,尤其是能带着自己的孩子们,去往更遥远的地方。   他的心愿不难达成,池霆低笑,“真没追求,不过我答应你,看在你养大我儿子的份上。”   商初时吃吃地笑。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南地北东拉西扯,聊了快一个小时,池霆那边才率先挂断电话。   商初时握着手机,将脸埋进抱枕里。   他从来没能跟池霆这么心平气和,且处在对等的水平上闲聊。   以前,池霆嫌他烦,嫌他聒噪,觉得他麻烦得很,所以对他很没耐心,总是三言两语把他打发掉。   池霆越是不喜欢跟他说话,他就越不服气,非要去池霆面前蹦跶,要么就欺负可怜又倒霉的宋昀,逼池霆来面对他。   他宁愿池霆跟他拌嘴吵架,也不希望自己成为池霆眼里的空气,永远无法映入池霆眼底。   今天这样聊聊天,放在从前的商初时来看,简直是莫大的恩赐。   可是,现如今的商初时,已经不敢再抱有奢望。   他宁愿把池霆刚才的承诺当做是美梦,免得期待落空,徒增感伤。   趴在沙发上,商初时很快睡着。   梦里,他和两个孩子站在船头,心上海平线上嫣红的落日。   池霆站在他们仨身后,呈保护姿态,始终坚毅地守护着。   *   新工作是在水厂送水,由临时工变成正式工。   第一天上班,商初时早上特地吃得饱饱的,准备大展身手好好干,结果他前脚到水厂,周一零后脚就来了,还跑到老板办公室,跟商初时的新老板聊了一会。   老板笑眯眯地出来,告诉商初时,他被解雇了。   商初时:“……”   聪明如他没拉着周一零不放,一通电话打到国外,恶声恶气地质问池霆,“你丫有毛病吧,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你凭什么给我搅黄了?”   池霆气定神闲地说,“你那不是工作,只是苦工。”   商初时快被气死了,“管他苦工还是工作,有钱赚就行了,我一大男人连送水的活都干不了吗?你管得也太宽了吧!”   “你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干这种活,我不希望萝卜和胖丁早早参加你的葬礼。”池霆耐心地说。   之前,艾尔莎在查商初时这四年来的经历时,就曾特地提到过,商初时干过送水的活,有一次还晕倒在楼梯口,幸好及时被人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当时,艾尔莎还说,她觉得很奇怪,毕竟商初时以前再养尊处优,那也是个二十多岁的成年男人,每天送水的时间并不长,怎么也不至于晕倒。   池霆问清时间,算到那个时期,商初时应该刚生产不久,却要为生计奔波,拖着才大出血过的身体,往返于数栋楼之间,以至于累到晕厥。   当时他不想承认自己心疼商初时,可事实是,在确定这个事实后,他心里像是堵了一块巨石,久久没能缓和。   他绝对不要商初时再过得这么苦,商初时只需要被他保护着,不必面对任何人生的困境和风暴。   商初时坐在路边,郁闷地揪小草。   “我不工作,怎么养自己,养儿子?你给我发工资吗?”   不过,就算池霆让他去盛世集团上班,他也不肯。   “等你累死了,我给他们娶个后妈,他们的日子还要不要过?”池霆语重心长地说,“你看看我,被我后妈欺负得多惨。要不是我先下手为强,把她送进精神病院,现在还有命在这跟你聊天?”   “倒也是。”商初时眉头紧皱,把周围草皮都薅秃了。   他很好忽悠,池霆说上几句,他就觉得很有道理。   但是,眼下除了这种活,他暂时找不到其他称心如意的活干。   池霆再度劝说,“我给你安排的工作绝对轻松,工资也高,乖乖来我这,好不好?”   他像是在哄小孩,商初时却一口回绝,“不干!”   他才不相信这狗东西。   狗东西喜怒无常,翻脸无情,万一在工作上动点手脚,说他泄露公司机密之类的,指不定他就负债千万外加坐牢。   周一零旁听了半天,嫉妒得泪流满面,咬着手绢,“盛世集团旗下随便哪家公司,都能找出几个挂名的岗位来,每天拿着高薪打游戏,你居然还拒绝?你怎么这么凡尔赛?”   他还巴不得只拿工资不干事呢,这简直比带薪拉屎还爽。   商初时好奇地看看周一零的手绢,很好奇这大男人是从哪摸出这种东西的。   电话里,池霆继续游说,“你暂时在盛世集团里工作,看在萝卜和胖丁的面子上,我怎么也不会亏待你。再说,我钱那么多,不拿白不拿,是不是?”   商初时:“……”   这狗东西怎么就这么清楚,该怎么拿捏他呢?   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被池霆给搅合了,商初时义愤填膺地回到家,抱住两个儿子使劲揉来揉去。   胖丁的脸蛋都被他揉变形了,含糊地问,“粑比,水惹泥生气气了哦?”   “除了那混蛋,还有谁能把爸比气成这样?”商初时一想到池霆就火冒三丈,可细想起来,池霆大概是真心为了他好。   这段时间,池霆对他的态度大有改变,哪怕他再视若不见,也不得不承认,池霆在精心照顾他,方方面面考虑得周到完善,不让他忧半点心。   他越来越不知道池霆在想什么,想做什么,他看不透,想不通。   抱着两个孩子,商初时的脸慢慢红了。   即便已经在池霆手上吃过大亏,可他还是禁不住沉溺在池霆给的温柔里,就像扑火的飞蛾,明知前方是死路一条,依然奋不顾身,不计后果,扑向炙热的怀抱。   多少次疲惫到没法站稳的时候,是池霆接住了他,给他喘息的机会,让他下贱地想要依靠池霆,让身心得到片刻休整。   只是不知道, 当池霆知道,他这个怪胎能生孩子以后,是会立马把他绑起来送进研究中心,还是让他带孩子们滚蛋,再也别出现在他所能触及的任何地方。   为了孩子们着想,他本应该在池霆发现实情以前,永远消失在池霆的视野中,可他什么都舍不得。   舍不得放弃两个孩子,也舍不得从池霆身边离开。   他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长大, 变得有担当,不再这么任性妄为?? 第六十一章 一起去兜风吧   萝卜和胖丁很喜欢他们的新家,因为新家很大,漂亮又干净,有一整面墙的玩具,有钢琴可以玩,冰箱里也有很多吃的。   商初时用木板在花园里扎了个简陋的秋千,却又被保姆换成吊椅,上面缠满花藤和气氛小彩灯,很讨孩子们喜欢。   草地上铺了野餐垫,胖丁趴在上面玩小仓鼠,萝卜在拼模型,暖洋洋的阳光晒着,十分舒服。   商初时守在旁边,纠结无比。   他本来找好了新住房,房东不介意他带了小孩,租金也合理,但是眼下,看孩子们这么喜欢池霆的家,他没法说出带他们离开的话。   该搬走的只有他,两个孩子本就应该过很好的生活,而不是跟他颠沛流离。   商初时正踌躇间,胖丁爬到他怀里来坐着,小脚丫子翘一翘的。   “爸比,你看起来很难过,是不舒服吗?”胖丁仰着头,圆润晶莹的脸蛋很是可爱。   商初时揉揉他的脑袋,勉强笑了一下,“没有。”   他停顿片刻,又问,“胖丁喜欢这里吗?”   “嗯!”胖丁重重点头,欢快地指着花圃的一角,“阿姨说,可以给胖丁养大白鹅。”   两个保姆正在花圃里忙碌,要开辟一个院角,当做胖丁的乡村养鹅基地。   她们接到的指令是,只要是这父子三人的合理要求,都要一一满足。   商初时心里很不是滋味,又把聚精会神做作业的萝卜捞过来,不信邪地问,“宝贝,你也很喜欢这里吗?”   萝卜全神贯注想问题中,压根没听商初时说了什么,只威严地点头。   商初时被伤害到了。   好吧,就算是他小时候,肯定也是喜欢大别墅多一点。   他知道,如果他一定要走,孩子们不会闹脾气非要留下。   可孩子们越懂事,他反而越不舍得让他们跟他一起吃苦。   商初时纠结得想撞墙,更想把池霆这个“罪魁祸首”拖过来撞墙。   他正暗中骂人中,手机突然响了。   他接起一看,是个陌生号码。   “喂,您好?”   “嗤嗤……你……”   电话那边信号不好,电流干扰太大,以致于不时有嗤嗤声传出。   有人低声说了什么,商初时没听清,皱眉追问了是谁,但对方很快又挂断电话。   萝卜终于抬头,“爸爸,谁打来的?”   “不知道,骚扰电话吧。”商初时一头雾水,将电话挂断。   他还以为,是之前去面试的公司打来回复的,不过听起来不大像。   午后,商初时刚把药喂给胖丁吃了,宋昀的电话打了过来。   “我今天可以休息,要不要一起开车兜风?”宋昀懒散地说,“在剧组里憋了这么久,我都要疯了。”   商初时手贱拨动轮子,让小仓鼠飞快地跑动,问,“为什么找我?你堂堂大明星,朋友应该很多吧?”   宋昀一叹,“这圈子里能有什么朋友?个个都是笑面虎,背地里恨不得你万劫不复。我跟他们没话说,能好好相处的只有你而已。”   商初时对宋昀很歉疚,这份歉意从始至终未曾消散,因而只要是宋昀的合理要求,他不会拒绝。   “行吧,到什么地方碰头?”   “你是不是在海滨别墅那边?我过来接你。”   商初时瞥了孩子们一眼,这要是让宋昀知道了,事情可能会变得很麻烦。   “不用,我来见你,饭后正好走走。”   两人约好在海滨湾碰头,商初时把孩子们交给保姆,慢腾腾地走出去。   太阳并不晒,沿途走在树荫下,阳光斑驳撒了一地,咸湿的海风清新自然。   商初时边走边打哈欠,顺便算算时间,按周一零的说法,池霆差不多该从国外回来了。   萝卜和胖丁这几天一直在念叨,追问池叔叔去哪了,为什么还不回家,商初时不厌其烦地解释,同时酸得不行。   凭什么他辛辛苦苦生出来并养大的儿子们,池霆什么都不用做,就把他们勾跑了?   这也太不公平了。   商初时委屈万分,真想把池霆揍一顿出气。   走到碰头的地方,商初时站在树下等了会,宋昀的车出现在公路尽头。   这附近没什么人,宋昀大摇大摆地下车,连墨镜都没戴。   “小时,久等了,给你带了礼物。”宋昀丢过来一个礼品袋,上面印着R·G的图标。   商初时拆开看了下,是个铂金手镯,看不出男女款,设计简约大方,跟他曾经买过的戒指风格很像。   “R·G的新品?”他问。   宋昀一手插兜,轻松地说,“对,我觉得挺适合你的,特地跟特雷西要来送给你。”   这是尚未上市的秋季单品,要不是宋昀跟特雷西熟悉,还到不了商初时手里。   商初时收下小礼物,坏坏地问,“说起来,池霆是不是有意撮合你跟特雷西?”   宋昀怔来了一下,随即摇头失笑,“我那监护人大人实在太*心了,不过我跟特雷西没那个缘分。”   这是他的私事,商初时不便多问,两人开车兜风去。   放在以前,两人谁都不会想到,他们两个居然会像普通朋友那样,心平气和地相处。   海风吹拂而过,宋昀的额发有些凌乱,却也挡不住作为大明星的耀眼辉煌。   “你以前老针对我,是不是因为喜欢池霆,而霆哥对我很好?”宋昀笑问。   被当面揭穿黑历史,商初时悲愤捂脸,“我错了,真的,你想要我怎么补偿你?”   宋昀大笑,“补偿就不用了,以后池霆揍我,你帮我说几句好话就行。”   商初时失笑,“轮得到我说好话吗?”   宋昀目视前方,眼神微黯,轻声说,“池家的人都是这样,说他们绝情,他们真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再也不会变心,会把爱人宠上天。可要说他们痴情,他们在伤害爱人的时候,毫不犹豫,绝不留情。”   商初时觉得他话里有话,正斟酌着怎么询问,宋昀兀自开口。   “你知道,池霆的父亲,在我大姨死后,他怎么样了吗?”   这是十几年前的事,商初时当时对池霆的事很上心,还特地去查过,但一无所获。   “我没查到相关报道,问爷……商老先生他们,他们也只让我不要多管。”   池霆母亲作为当时火遍全球的绝代女星,在嫁入顶级豪门后,热搜铺了多国头条。   在其自杀后,本应该有同样轰动的场面,可不知为何,所有媒体对此避而不提,第一时间发出的报道被全部撤回,有些头铁的报社直接倒闭。   连之后池家的一系列争权夺利,外界连风声都听不到一点。   商初时自然也无从查起,只大致知道,池霆夺回池家后,把继母和其私生子通通送进了精神病院。   而造成这么多人痛苦的罪魁祸首,最终怎么样了,商初时并不清楚。   车厢里沉默许久,宋昀沉重地说,“他死了,在我大姨死后没几年,油尽灯枯,算自杀的。”   商初时一惊,“为什么?”   宋昀摇摇头,“那个人的想法,至少我猜不透。”   在池霆母亲死后,那人立马把小三和小三的儿子带进门,任由他们联合池家其他人,排挤驱赶池霆。   可是,渐渐地,那人把自己关进房间里,不见阳光,不跟任何人交流,也不理会盛世集团的事务。   小三母子把盛世集团和池家弄得一团糟糕,对池霆赶尽杀绝,又被池霆反杀,极尽羞辱后,关进精神病院。   他为了小三母子能逼死池霆的母亲,能任由池霆被赶出家门,却在池霆报复的时候,对小三母子视而不见,从不施以援手。   从池霆母亲去世后,他对外界的一切都漠不关心,任凭双方怎么斗得你死我活,都没有在乎过。   他藏在暗不见天日的角落,生命渐渐枯萎。   等不及池霆施以报复,他先把自己逼入绝境,孤独地死去。   宋昀始终没有明白,这个曾经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帝王,死前到底在想什么。   池家一群人好像都是疯子,在面对感情的时候癫狂得叫人琢磨不透,池霆算是相对较好的那个。   车子在银杏树下停好,宋昀低低地说,“要是我大姨没遇上那种人,是不是会生活得更好?就像你,如果没遇到池霆,反而是找到一个懂得爱情的人,是不是也不用面对现在的局面?”   “这种事说不清楚,至少现在来说,能跟池霆相遇,我不后悔。”商初时知道自己无药可救了,可是他真的没后悔过。   商哲奚的事情是必然会发生的,就算没有遇到池霆,以他的个性,也会被赶出商家。   除了录下那段不堪的视频,池霆没有任何对不起他的地方。   反而是他,依靠和池霆拥有的为数不多的回忆,苦苦撑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冷漆黑的深夜。   商初时的回答让宋昀很意外,他以为,商初时会后悔,会恨不得从来没认识过池霆。   “你真的不后悔吗?”宋昀像在征求一个肯定的答复,“哪怕最后不能跟池霆在一起,你也不懊恼悔恨?”   商初时皱皱眉,反问,“你也被池家的人伤害了吗?”   他总觉得,宋昀今天好像怪怪的,别看面上笑容灿烂,可眼底是一片悲哀,仿佛有雾霭笼罩,挥之不去。? 第六十二章 别在马路上玩命   海边风大,两人站了一会,浑身都被吹僵了,于是临时改变计划,打算去吃火锅。   坐进车里,宋昀抱怨,“前段时间不是拍戏吗,我经纪人死活不让我吃烧烤火锅,一天三顿只吃水煮青菜。有天回家,我避开经纪人带了点烧烤,结果转头又被池霆没收了。”   可怜他东躲西藏,一路小心翼翼地保护烧烤们,最后却只闻了气味,一丁点都没尝到。   商初时立马想起,那天池霆到他家,带了小仓鼠和烧烤小吃,百分百是从宋昀这没收的。   他就说,以池霆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作风,怎么会弄垃圾食品吃。   商初时乐了,“那今晚我请客,你买单,咱们吃个够。”   宋昀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这厚脸皮是跟池霆学的吗?”   商初时深有同感,“池霆的确脸皮厚,我都自愧不如。”   两人一同笑起来。   车子开上公路时,宋昀看起来心情好了不少,跟商初时说说笑笑,眼底的阴霾一扫而空。   商初时掏出手机找附近优质火锅店,宋昀期待无比,“今晚我要吃个痛快,吃上十斤肉,再来二十斤水果,要是有奶茶喝就更好了。”   商初时大方地说,“奶茶我可以请你,你想喝一桶都没问题。”   宋昀犹犹豫豫地说,“但是这么吃真的没问题吗,我是易胖体质,喝凉水都塞牙。今晚吃了,明天就能长十斤肉。”   商初时没有这方面的烦恼,深表同情,“我倒是不容易长胖,可能是体质问题。”   宋昀羡慕到流泪。   附近公路上依旧没什么车辆经过,两人好像霸占了一整条公路,前前后后都看不到人影。   商初时刚想说,今天他们把公路承包了,却突然从后视镜里看到,后方有几辆车极速开来,仿佛在追赶他们,呈包围之势从四方堵来。   宋昀好像早有预料,从容不迫,只将油门一轰到底,车子如离弦之箭,嗖地飞掠出去,霎时将其他车辆甩在身后。   车速太快,简直要飞起来了一般,车里的商初时紧紧抓住头顶车环,脸色惨白。   靠,他不会跟宋昀一起殉情吧?   身后的几辆车穷追不舍,宋昀面无表情地狂打方向盘,拐弯的时候速度快到离谱,风景嗖嗖地往后退去,快把商初时给甩出去了。   商初时死死扣住抓环,看似平静冷淡,其实心里早已掀起惊涛骇浪,并且开始交代遗言。   池霆,狗东西,记得照顾好孩子们,下辈子咱们别见了,一别两宽吧!   前后几辆车犹如在赛跑,于空旷的马路上狂飙。   商初时无数次以为车子要冲向悬崖了,心脏都飙到了嗓子眼,可宋昀车技过硬,硬生生“悬崖勒马”,愣是没出事故。   就在商初时快心脏骤停时,原本面无表情,满目死灰的宋昀突然嘴角抽搐,车速也渐渐降低,最后停靠在路边。   商初时正疑惑,这人怎么突然变乖了,又看前方停着几辆车,而艾尔莎站在最前方,面容严肃深沉。   下车时,商初时腿都软了,默默蹲在路边缓解紧张的心情。   这是兜风吗?这是兜命啊!   早知道宋昀开车这么猛,请他吃十顿火锅他都不来。   前方车门打开,西装革履的池霆下车,先是扫了商初时一眼,随即才瞥向宋昀。   他眼神如同犀利的刀刃,在宋昀身上割了又割,让宋昀觉得浑身都疼,跟犯错的小孩一样绷直了背,低下头看着脚尖,手足无措。   在宋昀停车后,后面的车也随即停下,分列在道路两侧。   一个男人从最前面的车上下来,小跑上前,冲池霆点头哈腰地笑。   “池爷,怎么还把您给惊动了?您放心,我们老板就是想请宋昀谈谈心,叙叙旧,没别的意思。等聊完了,还是把宋昀给您完完整整地送回来。”   这人长了一张不老实的脸,就像混社会的痞子,虽然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可眼里却凶狠狡猾,嬉皮笑脸的表象下,完全就不是个良民。   池霆居高临下地扫了他一眼,丝毫不把对方放在心上,只问,“你们秦老板跟宋昀,是什么关系?”   宋昀肩膀一缩,头低得更厉害了。   男人看看宋昀的神色,局促地笑了笑,摸摸鼻子,“老板只让我们请宋昀过去叙旧,别的没吩咐过。至于什么关系,我不好细说,您还是问……啊!”   他话没说完,突然发出一声惨叫,同时双膝咚地跪地,手臂被池霆反扣在背上,依稀能听到骨头的裂响。   男人带来的车里,好几个黑衣人纷纷冲出车,朝这边奔来,而艾尔莎也微微扬手,一群训练有素的保镖出现在这边,展开对峙。   商初时蹲在地上,没心情搭理这些人的感情纠葛。   他被宋昀载着,在公路上漂移,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不说,连脑髓好像都被晃成浆糊了。   妈的,这是广大人民同志共同拥有的公路,又不是这帮人飙车的后花园,能别在公共场合玩命吗?   池霆脸黑到极点,脸上是商初时从未见过的恐怖神色,像是要把人生吞活剥了一样,眼神阴鸷而犀利,光是对视片刻,都止不住地颤栗。   男人冷汗连连,却强忍着没再发出痛喊,嘴皮子不断哆嗦。   “池爷,我们老板真的只是想请宋昀叙旧。我这人没学问不会说话,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请您多包涵!”   池霆神情漠然,“我这人没同理心,不打算包涵。”   他手中微微用力,男人的胳膊咯咯地响,再也忍不住惨叫连连。   宋昀旁观半天,终于上前阻止池霆,哀求地说,“霆哥,放了他吧,回去我跟你解释。”   池霆瞥向他,眼神倏地冷淡下来,“我会给你解释的时间,现在滚一边去。”   宋昀心头一凉,张张嘴,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完蛋了这回,池霆在这方面一向管得很严,他可能真的会被池霆打死。   气氛剑拔弩张,一直沉默的商初时胃里猛抽,酸水直往上涌。   他一个克制不住,猛然呕了出来,蹲在那吐得撕心裂肺。   池霆神情一变,丢下男人快步走过去。   “怎么了?”他关切地给商初时拍背,结果商初时扭头看见他,吐得更厉害了。   池霆:“……”   他长得这么令人作呕吗?   商初时难受得要命,上一次这么吐,还是怀双胞胎的时候,也是吐得腰都直不起来,好像连胃液都吐光了,   他眼睛都吐红了,眼角全是泪,池霆也顾不上再理会男人那边,只叫人赶紧滚蛋,要算账以后再说。   艾尔莎拿了一瓶水过来,关切问,“是不是在车上被颠晕了?”   商初时有气无力地摆摆手,趴在池霆怀里不想说话。   宋昀在他身边转来转去,双手合十不住地道歉,“抱歉抱歉,晚上我请你吃火……”   “唔……”好不容易止住吐的商初时,再度吐得撕心裂肺。   十几分钟后,呕吐欲才消退一些,池霆给商初时喂过矿泉水漱口,扶他上车。   商初时软软地坐在车里,孱弱得像一尊清心寡欲的病美人。   “刚才那帮人是谁?”他虚弱地问。   池霆给他系上安全带,脸色依旧很臭,“回去再说。”   说完,他又朝宋昀沉声说,“滚上来。”   宋昀咽了下口水,心惊胆战地上车。   因为要发火,池霆没回海滨别墅,以免被两个孩子看见他暴怒的一面,影响慈爱的父亲形象。   商初时在卫生间里待了一会,确定没有要继续呕吐的迹象,这才捂着肚子慢腾腾地下楼去。   此刻,周一零和艾尔莎等人都在,还有一个沉默寡言,长相忠厚的男人站在客厅一角,全部埋着头,听池霆大发雷霆。   “我一直以为你懂事听话,比谁都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但是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不该做的事,你一件没少做!”   池霆脸色铁青,而对面沙发上坐着的宋昀低头不语,像被家长训斥的小学生,紧张地扣手心。   客厅里的气氛像是埋了炸弹,有大爆炸即将发生,火药味弥漫开来,让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出。   商初时不明白池霆为什么这么生气,只从零星的话语里,似乎是宋昀招惹上了麻烦的人物。   连池霆看来都很麻烦的人,会是谁?   他走到周一零身边,手肘捅了周一零一下。   “今天那帮是什么人?”怎么让宋昀这么温和淡定的人,都变得疯狂起来?   周一零望着池霆的后脑勺,轻咳一声,用池霆不可能听见的声音说,“秦牧年,听过吗?”   商初时想了想,摇摇头。   周一零说,“就是boss的小叔叔。”   商初时眨眨眼睛,“小叔叔是什么意思?”   各地风俗文化不同,在南市,小叔叔指的是父亲的弟弟。   但是池霆的父亲应该是独生子,哪来的弟弟?   周一零再度说,“据说是私生子,没入池家家谱的,也没养在池家。反正那个人跟boss基本没往来,算井水不犯河水,结果宋昀把人招惹上了。”   商初时只觉得头疼。   这怎么又钻出来一个私生子?   看来,池家这个颇有历史的大家族,内部相当腐朽,从上上一代,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没消停过。? 第六十三章 别给人当老妈子   对池霆来说,在萝卜和胖丁出现以前,唯一的亲人只有宋昀。   宋昀两三岁时,父母双亡,外公外婆也都去世,由大姨抚养。   但女人日渐抑郁憔悴,没有精力照顾宋昀,宋昀就成了池霆的“包袱”,从小被池霆管束,到后来更是两个人相依为命,相互扶持着长大。   池霆一直以为,宋昀很让人省心,因身世坎坷而早熟懂事,比商初时这个蜜罐里长大的小霸王贴心多了。   结果,这一个两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客厅里压抑沉闷,池霆的怒气快化作实体,令气压低到极点。   “你们认识多久了?”他沉声问。   宋昀从小生活在池霆的约束压制下,不敢对监护人撒谎,结结巴巴说,“好,好几年了,就,就以前那会……”   砰——   伴随一声巨响,玻璃渣四下飞溅,哗哗地迸射到老远。   暴怒的池霆一拳捶碎了茶几,脸色铁青,如同盛怒的雄狮,压迫感仿佛飓风般肆虐开来。   周一零等人全都埋着头,身板挺得笔直,宋昀也惨白着脸,尽量缩起身体压低存在感,免得被池霆卸掉手脚。   顶着巨大的压力,宋昀苦涩地说,“你那会不许我谈恋爱,我,我就没跟你说。”   池霆拳头紧握,怒极反笑,“看来我不让你做什么,你偏要做。早恋,不洁身自好还不够, 非要跟那种人胡搅蛮缠,自甘堕落?”   宋昀无言反驳,羞愧地低着头,商初时突然觉得很难过,委屈得不行,怨念极深,“我那会也谈恋爱来着,真是对不起了,没有洁身自好。”   池霆:“……”   他脸色略微松动,火气莫名消了大半,拉下脸来轻声安抚,“我不是说你。”   商初时撇过头,眼睛酸酸的,“指桑骂槐嘛,我懂。”   池霆:“……”   商初时也不知道,自己的情绪怎么就这么难以控制,说伤心就伤心,矫情得不可思议,连他自己都在唾弃自己,可就是藏不住这份委屈伤心。   话说,他是谈恋爱来着,可偷吃禁果的对象是池霆,池霆有什么资格含沙射影?   商初时越想越憋屈,看见池霆的狗头就想狠狠捶下去。   池霆只好先安慰他,“我真没有说你……总之,这件事跳过。”   他一秒收敛起赔好的低微神色,朝宋昀投去警告的眼神,“秦牧年那边我会摆平,你不要再跟他扯上关系,明白吗?”   宋昀始终沉默着,翻来覆去玩手指。   他的手指很漂亮,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曾经也被秦牧年把玩过无数次,被称赞过无数次。   他久久没有回答,很快让池霆失去耐心。   明知道那个人有多危险,也还要奋不顾身,飞蛾扑火?   池霆突然冷笑一声,“我不介意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在这件事处理干净前,你给我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哪都别想去。”   宋昀猛然抬头,急促地喊,“霆哥!”   池霆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直接让几个保镖上前,强行把宋昀带回房间去。   “周奇,”池霆沉声喊,“宋昀交给你,没我的允许,不许他离开房间。”   角落里,眉眼犀利的黑衣男人微微点头,往楼上去。   周一零和艾尔莎见闹剧收场,兀自松了口气。   池霆又交代了些事,让他们分头去办。   等所有人退场,池霆坐在沙发上,疲惫地揉揉眉心。   商初时在旁边看着,有些心疼。   在他记忆里,池霆从没这么生气过。   不管情绪的波动起伏有多大,在外人面前,池霆总能完美地克制住,喜怒不形于色,绝不让人看出丝毫的心理活动。   那个秦牧年,真这么危险,让池霆都如此忌惮?   他正皱眉想事情,池霆拍拍沙发垫,“过来。”   他犹豫了一下,绕过满地碎渣坐过去。   保姆们前来收拾玻璃碎渣,两分钟不到,一张新茶几被替换过来。   商初时没什么力气,一坐上沙发就被池霆揽进怀里。   他很喜欢被池霆抱着的感觉,好像陷入全世界最安全的壁垒里,温暖而安心。即便这个人随时可能再给他致命一击,他也舍不得推开。   商初时一边唾弃自己犯贱,一边暗暗想,这可能是最后一次了,不能错过。   池霆下巴抵在他头顶,手掌在他肩上握着,轻声问,“你怎么样,还想吐吗?”   商初时摇摇头,嗓音有些嘶哑,“没事,就是晕车,艾尔莎给我喝了柠檬水,好受多了。”   宋昀的车技很好,就是他无福消受,肺都要被甩出嗓子眼了。   池霆的手掌又落到他小腹上,“肚子不舒服?”   他看商初时一直捂着小腹,紧皱的眉头一直没展开过。   商初时舒舒服服地在他怀里趴着,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可能中午吃了变质的食物,有点闹肚子。”   实际上,他孕期和产后都没能调理过,甄老太说,小腹受寒,会经常隐痛,他已经习惯了。   天色挺晚了,商初时懒懒的不想动弹,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池霆也没说要回海滨别墅,给那边的保姆打过电话,让她们照顾好孩子们。   商初时眼帘都要睁不开了,本来觉得不该把孩子们独自丢在家里,可是又放心不下宋昀。   今天发生的事,他一直没听懂到底怎么回事,只知道宋昀应该惹上了麻烦,把池霆气得想揍人。   商初时一点不想去触池霆的霉头,但宋昀深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他觉得,有必要为了宋昀的小命,去把池霆的怒火引到自己身上,暂缓宋昀的危机。   晚上,商初时睡在池霆的主卧里。   池霆坐在床头处理集团事务,电脑蓝光折射在立体分明的面部轮廓上,莫名的帅气逼人,精英范十足。   商初时痴痴地望着他,不自主地靠近。   鼻腔里全是池霆的气息,让商初时安全感爆棚。   不过,马上就要把人点燃了,商初时有点发憷,绞尽脑汁都没想出什么好办法,能让池霆压下怒火。   没办法, 直接问吧。   “那个,池董,”他小心翼翼地问,“秦牧年,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他很清楚池霆不想谈论这个人的事,一开口,绝对会让池霆爆炸。   他都做好接受怒火的心理准备了,结果,池霆只是看了他一眼,又把目光落回电脑上,问,“你感兴趣?”   “嗯,好奇嘛。”商初时现在很累,一点不想八卦,但是为了宋昀,怎么也得转移池霆的注意力。   池霆凉声说,“正如周一零说的,他是我父亲的弟弟,我的小叔叔。”   “你听到了?”商初时瞪大眼睛。   池霆勾过空调被给他盖上,“我聋?”   商初时讪笑着摸摸鼻子,“咱们池爷英明神武,我们说那么小声都能听见。”   你丫是顺风耳吗,这耳朵也没见有多大呀。   池霆接着说,“秦牧年不算池家人,他母亲被我爷爷强迫,生下了他。他出生后一直流落在外,爷爷和父亲都没认他。”   池霆平心静气地说出家族的变态事迹,风轻云淡,仿佛只是在讨论今天的早饭,语气里没有丝毫波动。   他这么淡定,让商初时也惊讶不起来。   好吧,早年商秀妍就经常说,越是传承悠久的家族,越是藏污纳垢,内里腐朽不堪。   池家这种顶级豪门,更是不消说。   商初时感叹之余,又觉得他的萝卜和胖丁,绝对没有遗传到这么变态的基因,因为他很善良,基因完美!   商初时往自己脸上厚厚地贴金。   没等商初时追问,池霆继续说,“因为一些原因,秦牧年也不被他母亲那边接纳,中学辍学成了地痞流氓,后又结识一帮狐朋狗友,干起阴暗的地下生意。”   商初时皱眉,“地下生意,是指,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产业?”   池霆颔首,“他靠赌庄发家,还有更多不入流的手段。”   虽然近些年,秦牧年也在着手洗白产业,但内部人对他的情况心知肚明,而他仇家也不少,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摆脱过去的。   池霆并不轻视秦牧年,反而很欣赏对方,但是这不代表,他能放心让宋昀跟秦牧年接近。   秦牧年结过婚,照艾尔莎刚查到的情报,宋昀应该是在秦牧年结婚前,跟对方交往过,直到秦牧年结婚前不久才分开。   池霆不清楚这两人之间发生过什么,却也不妨碍,他禁止宋昀跟秦牧年接触。   商初时弱弱地问,“可是,你有问过宋昀怎么想吗?他比我还大一点,而且比我谨慎成熟多了,年纪轻轻就是大明星,狗仔天天追都找不到黑点来,可见有多端正自制。在秦牧年的事情上,他肯定也深思熟虑过。你就不能给他个机会,让他自己解决?”   池霆眉头一皱,合上电脑。   商初时以为他生气了,舌头开始打结,壮着胆子说,“你,你总不能一辈子替他打算,连他以后生几个小孩都要严厉管束?你又不是他老妈,更不是太平洋警察,别把人家当不懂事的小孩行不行?”   他紧闭上眼,等待池霆发火,可池霆却关上台灯,躺下来把他拥进怀里。   “闭嘴,睡觉。”   商初时等了一会还不见他大发雷霆,推推他结实的胸膛。   “池霆,你有没有在听?”   “听到了,快睡。”黑夜里,池霆富有磁性的声音低哑地响起。   商初时觉得奇怪极了,老想着池霆怎么不生气。   结果想着想着,三分钟就睡着了。? 第六十四章 什么目的?   宋昀一直呆在房间里,从天黑坐到天亮。   手机在身旁不断震动叫嚣,陌生的号码一次次在屏幕上闪烁,宋昀始终没接听。   他还记得,当初秦牧年离开的时候,毅然坚决,一句淡淡的“再见”,将几年的交往时光全部埋葬在大雪纷飞的凛冬里,连同昔日的甜言蜜语一起,只给他留下哀婉的回忆。   一别数年,突然从国外跑回来,说要见他,实在是太可笑了。   手机铃声锲而不舍地响起,宋昀深深地抱住头,不敢多看一眼。   铃声停下后,外面响起温和的敲门声。   池霆是不可能敲门的,盛怒之下只会一脚把门踹开。   “进来。”宋昀抬头。   房门打开一条缝,商初时的笑脸骤然出现。   “早上阿姨做了煎饼,你要不要吃?”   宋昀一愣,“怎么是你?”   商初时端着食盘,兀自进来,抱怨说,“想进来可不容易,门口几位老哥凶神恶煞的,快把我吓尿了。”   宋昀温文尔雅地笑笑,“他们是霆哥的人,不会伤害你。”   商初时只是开个玩笑,走过来把盘子放下。   里面有牛奶和煎饼,保姆特地给宋昀做的。   宋昀脸色不大好看,不过依旧笑盈盈的,“谢了。”   商初时没走,只问,“你以前说的早恋,不会就是他吧?”   宋昀低低一笑,“他是我初恋,不过,我后悔了。”   跟商初时不一样,他很后悔认识秦牧年,更后悔年少轻狂,不假思索地付出全部,以致于今天,无法再像正常人那样结婚生子,过上普通生活。   不管身体还是心,都被秦牧年牢牢占据着,哪怕秦牧年为了权势丢下他,远赴国外结婚,他也无法像秦牧年这么绝情,抛却过往,心无芥蒂。   池家的人真的很绝情,也太过自以为是,居然觉得,哪怕把他抛开了,他也还会站在原地,默默等待归来。   这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   商初时陪宋昀呆了一会,轻轻掩上房门。   池霆整理好袖扣,站在二楼看着他,“宋昀怎么样?”   “他应该不会钻牛角尖,很快就会想明白的。”商初时觉得,宋昀是个很通透的人,跟他这种死脑筋的人不一样。   池霆没再多说,沉着脸去见宋昀,几分钟后才离开。   商初时好奇地问,“你跟他说什么了?”   应该没骂人吧?   池霆先是向门口的保镖叮嘱了什么,然后才按着商初时的双肩,把他往楼下推。   “这件事你别管,等下我让周奇送你回去。”   商初时问,“你不是让周奇看着宋昀吗?”   池霆沉声说,“他跟秦牧年的纠葛,他自己去解决,我不管了。”   商初时嗤之以鼻。   别看池霆这会说不管,其实比谁都担心,肯定表面上让宋昀自己处理,背地里也会出手。   不过,他肯让宋昀自行解决,也算是监护人的让步。   这件事商初时帮不上忙,他不在这添乱就行了。   周奇很快把车开过来,送商初时回海滨。   车子开上大道,商初时虔诚地说,“周哥,我没别的要求,麻烦你开慢点就行。”   他昨天真的被宋昀晃到吐,现在一看见车就觉得胃里酸水直涌。   周奇沉默地点头,将车放到最低时速。   商初时打了个电话回家,萝卜跟胖丁都在家里待着,今天没有出去。   他好久没带孩子们出去玩了,今天天气阴凉,或许可以父子三人一起去公园散步,或者去游乐园玩。   商初时正规划路线,突然接到商秀妍的电话。   熟悉的号码伴随柔美的旋律,商初时犹豫了许久,不知道该不该接听。   他已经把司曼华的手机号码拉黑了,这是商贤的要求。   如果知道他跟商秀妍私下联络,商贤一定会很生气。   驾驶座上,周奇微微回头,“不接吗?”   商初时犹豫片刻,选择将来电挂断。   “不用接,不是很重要的电话。”   既然已经决定不再给商家增添麻烦,那就不要再联系,哪怕被司曼华和商秀妍认定是白眼狼也没关系。   商初时以为,商秀妍并没有重要的事,可谁知道,商秀妍接连打来五六个电话。   他担心是司曼华或者商老爷子出事,在手机铃声再度响起后,小心地接起。   “喂,姑姑?”   “小时,你在哪?”电话里,商秀妍的声音听起来很急切,不等商初时回话,立马又说,“你听姑姑说,最近一段时间千万别靠近商家,也别被你爷爷和爸爸碰见,什么都别问,听话!”   说完,商秀妍立马挂断电话,没给商初时任何询问的机会。   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商初时满腹疑虑,但再给商秀妍回拨,商秀妍没再接听。   小小的插曲让商初时心神不宁,他隐隐觉得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而自己无能为力。   回到海滨别墅,胖丁跟萝卜迎出来,抱着商初时的大腿不肯放开。   “爸比,你昨晚去哪里了,都没有回家。”胖丁仰着头,嘟着嘴抱怨。   商初时在他脑袋上揉了揉,“昨晚,咳,爸爸跟一个叔叔出去做事了。”   萝卜眨着眼睛问,“是池叔叔吗?”   商初时立马否定,“不,是宋叔叔。”   他牵着两个儿子往客厅里走,胖丁追问,“宋蜀黍又是辣个蜀黍?”   商初时心驰神往,说,“那可是个大美人,就是动画片开始前,广告里卖冰箱的蜀黍。改天有空,爸爸介绍给你们认识。”   宋昀作为当红明星,代言接到手软,其实孩子们经常会在广告里看到他。   两个孩子对蜀黍不感兴趣,只想知道商初时昨天到底干嘛去了。   商初时敷衍过去,回到房里,拖出行李箱来。   他的戒指还放在首饰盒里,妥帖地保存着。   宋昀昨天送的手镯,跟戒指很适配,是同种风格,典雅矜贵,使用的材质也是一样的,可以成套佩戴。   商初时将戒指和手镯放到一起,装进行李箱中。   他掏出手机,本想看看今天的天气,好带孩子们出去玩,却无意间看到一条娱乐速讯。   ——影视小生商哲奚裸照流出,是花样炒作还是恶意陷害?   商初时一怔,立马点开新闻。   他昨天没时间玩手机,现在才看到,网上铺天盖地都是对商哲奚的声讨,要求他退圈的浪潮更是无法遏制。   究其原因,是昨天晚上,商哲奚的微博账号突然发出一条视频。   视频内容极涩,他不着寸缕,在床上极尽诱惑,媚眼如丝,发出不堪的声响。   虽然视频发出后不到三分钟就被删除,可广大网友眼疾手快,早把视频保存下来,明里暗里传播很广,转瞬间,冲浪达人们人尽皆知。   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盛世娱乐公关部紧急进行处理,连商家也在联络人脉,想将这事压下去,可事情并不容易。   好像有人早就知道会有这种事发生,暗中推波助澜,瞬间将商哲奚的事大肆传播宣扬,在最短时间内,令影响达到巅峰。   等盛世娱乐和商家反应过来,事态已经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商初时查看微博上的评论,好些相关词条下,各种污言秽语不断,屏蔽不过来。   关于商哲奚的事,众说纷纭。   有说这像是神志不清,很可能是喝醉后遭人暗算,甚至被喂了那种东西,才会露出跟平日的商哲奚完全不同的媚态。   有的则认为,商哲奚这是玩大了,神志迷糊间,在荷尔蒙驱使下,误将视频发出,等察觉后立即删除,可根本来不及堵住悠悠之口。   不管真相如何,商哲奚名誉受损是必然的,往后可能也没脸在娱乐圈立足。   商初时并不关心商哲奚死活,只害怕司曼华和商老爷子承受不住外界的压力。   他当年爆出更恶心露骨的视频时,商家在南市如日中天,连市长都得给商老爷子几分薄面。   所以,媒体虽然拍到了全部,可看在商家的脸面上,最后没有将视频流出,影响不大。   而商哲奚的事发生在帝都,商家又在走下坡路,在帝都人微言轻,关系网狭窄,还有不少对手要借机打压,只会让火越烧越旺。   商初时想明白其中利害关系,心急如焚,不断刷相关视频,想找到司曼华等人的消息。   果然,很快他又刷到,有人聚在商家外,拍到救护车抵达别墅,将晕倒的商老爷子抬走。   视频是昨晚发布的,临近深夜,还有不少媒体狗仔聚集在外,想第一时间掌握头条,连商哲奚的粉丝们也拉起横幅,要商家保护商哲奚,不要让他被商战牵连,遭人陷害。   视频中,商贤脸色铁青,司曼华也支撑不住,柔弱的身躯摇摇欲坠。   媒体不顾保镖阻拦,蜂拥而上,询问商哲奚是否真的私生活混乱,为什么要在公共平台发布那种不堪入目的视频。   商贤护着司曼华上救护车,回头对媒体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官方话术,随后跟救护车一同离开。   整个场面闹哄哄的,挤得水泄不通。   商初时既担心商老爷子和司曼华的情况,又觉得哪里怪怪的。   姑姑为什么会特地给他打电话,让他不要联络商家的人?   是担心,他也被这事牵连吗?? 第六十五章 池狗,帮个忙呗   商初时坐立不安,一遍又一遍刷手机上的新闻头条,眼看一条条评论中全是污言秽语,牙齿咬得咯嘣作响。   要是司曼华看见这些话,不得气得半死?   司曼华如今年纪渐渐大了,哪里能忍受被外界非议的局面?   商初时心疼又难过,考虑许久后,给盛世娱乐公关部的前同事发消息问明情况。   前同事们正在加班,为这事忙得焦头烂额,但还能抽得出时间向商初时吐槽抱怨。   简单来说,商哲奚这件事,发生得比较突然,背后下手的人早有预谋,让公关部和商家都反应不过来。   昨天,商哲奚本来要去赶通告,但中途在服务区上了个厕所,转头就找不到人了。   更晚些时候,微博视频流出,工作室看见后紧急删除,但不知哪里来的水军早将这事弄得人尽皆知。   商家和工作室都联系不上商哲奚,当即报警。   警察根据商哲奚的手机定位,在某个小宾馆里找到商哲奚。   这会,商哲奚神志不清,状态显然不对劲。   警方很快将商哲奚送进医院,再把经过告知商家。   媒体蜂拥而至,在商家别墅外蹲守,连保姆都不放过,逮着一个人就追问情况。   外面闹得沸沸扬扬,将事情添油加醋传播开来。   商老爷子年纪大了,根本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在给几个老友打过电话说情,却依然无法按下事件后,气急攻心晕厥过去。   司曼华的状况也不好,目前住进医院,以泪洗面。   大致了解事情的经过,商初时很不是滋味。   上一次,他的事情也让商家闹得人仰马翻,商老爷子更是在医院住了许久,商家几乎成为南市背地里的笑柄。   如今商哲奚又闹出相似事件来,可见商老爷子有多难过,司曼华也是一样。   商初时心急如焚,以他的能力,无法帮司曼华做任何事,而唯一能做到的,只有池霆。   眼下,池霆应该正在为秦牧年的事情伤脑筋,他不该去打扰,可是如果真的撒手不管,他又无法安心。   纠结踌躇许久,商初时几经犹豫,还是拨通池霆的电话。   一接通,还不等池霆开口,商初时狗腿谄媚地喊,“池董,您今儿心情好吗?要是不好,我给您唱支小曲?”   池霆正在忙,不过能分出精力跟商初时瞎扯,嗓音低沉,“你唱的小曲,只会听得人心浮气躁,肝肠寸断,最后吐血身亡,得不偿失。”   商初时摸摸鼻子,笑得憨厚,“哪能啊,我又不是吹唢呐的。”   话题中断,商初时干咳一声,又问,“那什么,池董,您忙吗?”   池霆知道他有事相求,毫不犹豫地说,“忙。”   在某些方面,商初时跟宋昀简直一个德行。   需要的时候,“池董” “霆哥”叫得相当柔美温和,谄媚十足,不需要的时候,永远只有连名带姓的“池霆”,更甚者有“狗东西”的雅称。   池霆已经摸清套路了,并表示绝对不会上当。   商初时很不好意思开口,可为了司曼华,又不得不厚着脸皮来拜托池霆。   他又羞又燥,脸都红了,搔头抓耳的找话题。   等池霆处理好手边的事,再一看通话记录,居然沉默了整整十分钟。   这小霸王,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吞吞吐吐,扭扭捏捏的?   不忍继续逗弄商初时,池霆哼了一声,“无事献殷勤,说吧,什么事?”   商初时立马振奋精神,开门见山地问,“商哲奚的事,你知道吗?”   “知道。”池霆回答。   昨天商哲奚出事后,盛世娱乐的总裁第一时间向他报备过,不过他没理会。   商初时小心地问,“那你,是不打算管吗?”   池霆毫不迟疑地说,“我不插手娱乐业,哪怕盛世娱乐倒闭也没关系。”   他只是为了宋昀才收购这家公司,要是被商哲奚牵连倒闭了,大不了另开一家。   再说,商哲奚出事,不至于连累整个盛世娱乐完蛋,顶多名誉受损。   商初时被池霆的财大气粗弄得酸溜溜,心中吐槽不断,却还要赔笑。   “可是池董,盛世娱乐那么多员工,要是公司倒闭了,得多少人失业?您作为杰出青年企业家,不能一手制造失业浪潮是不是?”   他的忽悠水平极其低下,压根劝不住池霆。   不过,他难得主动打电话求助,池霆不会掐灭这个苗头。   “商少,如果我没记错,商哲奚跟你的关系应该相当微妙?”   为什么要拉下脸来,替商哲奚求情?   池霆饶有兴趣地等待答复,商初时弱弱地说,“谁会为了他?我是担心妈妈……”   不管怎么说,商哲奚是司曼华的孩子,商哲奚一出事,司曼华会不受丁点影响吗?   池霆理解商初时的心情,但他依然会觉得,商初时真是个很难摸清的人。   说他嚣张跋扈,脸皮厚比城墙吧,他其实自尊心很强,高傲得像只尊贵的缅因猫儿,要他放下身段请人帮忙,都能羞得满脸通红。   一想到手机对面的商初时,此刻一定羞惭得抬不起头来,脸上满是漂亮菲薄的红晕,池霆忍不住揶揄。   “你就不怕商家不领情,反而认为,这件事是你做的?”   “我?我有那个能耐?”商初时自嘲地说,“我要是都能把商家玩得团团转,还用得着寄人篱下,天天看你脸色?”   “等会,我给过你脸色?”池霆觉得,他对商初时,算是比较和颜悦色的,至少比对公司员工和蔼多了。   商初时郁闷地抠裤腿,“你不笑的时候就特别凶,跟要吃人一样。”   池霆摸摸下颌角,又调出手机照相机,看看里面的自己。   神情虽然不够亲切,但也没到凶神恶煞的地步吧?   算了算了,商少都这么抱怨了,大不了以后多笑笑。   他语重心长地对手机解释,“我天生就是这样,没有给你脸色看。”   商初时就是没话找话,非要戳池霆两句,没想要池霆低声下气地道歉。   结果池霆一服软,他立马心情大好,爽歪歪地说,“那就给爷唱支小曲,等爷高兴了就原谅你。”   “……你果然很会得寸进尺。”池霆黑线。   商初时嘴上傻乐,心里却在想,商哲奚这件事,跟当初池霆对他做的,似乎很相似。   虽说视频不是池霆放出去的,可却是池霆拍摄并剪辑的,如果他没有这种想法,就不会让商初时被人耻笑,沦为笑柄。   商初时特别困惑,不带丝毫怨恨地问,“我觉得你不像是会这么报复人的,毕竟是所谓的名门公子,怎么手段这么下作?”   不管商初时多不想承认,池霆作为名门继承人,夺回池家后,要报复谁都跟捏死蚂蚁一样轻而易举,怎么也不至于干出这么卑劣无耻的事情。   商初时好奇得很,到底他对池霆做了多穷凶极恶的事情,让池霆不惜自降身份,龌龊地使出最卑鄙的手段?   电话里,池霆沉默许久。   时间像是凝滞了一样,商初时正想追问,池霆却沉声说,“挂了。”   挂了?谁挂了?   商初时以为,池霆是因为谁死了才对他做这种事,结果手机里传来嘟嘟音。   哦,电话挂了。   商初时对着手机,一阵腹诽。   集团大楼顶层办公室里,池霆放下手机,手移到咖啡杯上,手指在杯沿轻轻摩挲,神色阴翳。   为什么?   他曾经以为,宋昀那件事,是商初时主导的,所以才会在盛怒之下,用同样的手段反过来对付商初时。   两人每一次欢好,他刻意让商初时发出最不堪的姿态,而商初时喜欢他,哪怕再羞耻也会照做,让他得偿所愿。   他一直抱着要以牙还牙的想法,要让商初时从云端坠落,再也无法翱翔飞舞。   四年前,商老爷子的寿宴那天,他已经下定决心要亲手将商初时摧毁,安排好一切,在寿宴上播放视频,用商初时最喜欢的下作行径,毁了商初时。   可是,当在停车场见到商初时后,他犹豫了。   时隔四年,他依然记得,那天晚上的商初时漂亮得不可思议,被满怀爱意的希翼光环所包裹,抿唇低笑,眉眼微弯,笑容明媚动人。   就像一团炙热璀璨的火焰,照亮停车场,也令他昏暗的世界变得明亮温暖。   他鬼神神差的想,一定是哪里弄错了。   这么明媚耀眼的人,一定不会那么对待宋昀。   支开商初时后,他给自己人交代下去,原本的计划中止。   然而,不知道是谁,盗取他的视频,代替他进行最卑劣的报复,让商初时彻底被赶出商家,万劫不复。   过后,池霆选择将这件事遗忘,没有追查商初时的下落,也没查探,到底是谁在暗中捣鬼。   不管对方是什么目的,他们共同的目标,是商初时,或者商家。   他以为商初时的未来跟他毫无关系,他不必再为了商初时耗费半点心力,连追查幕后黑手的想法都没有,只觉得轻松解脱。   但是如今看来,商哲奚的事,跟曾经的宋昀还有商初时,都如出一辙。   难道做出这几件事情的人,都是同一个?? 第六十六章 他本可以是好孩子   接到商家保姆的电话时,商初时心脏砰砰地跳动,耳朵里也轰轰作响。   保姆说,司曼华因为过于激动而数次晕厥,醒来后逢人就崩溃大哭,歇斯底里,连商贤和商秀妍都劝不住。   保姆知道,司曼华最爱的是商初时,现在只有商初时能让她平复下来,以免继续失魂落魄下去,会对身体造成极大损害。   商初时没有半点犹豫,当即就打车去医院。   商秀妍的警告还在耳边回荡,可是商初时顾不了那么多。   那是他的妈妈,他这辈子最爱的人之一,也是亏欠最多的人,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他也会去往司曼华身边。   出租车飞快抵达医院,商初时从保姆那得到司曼华病房号,一路小跑着。   然而刚一走上六楼,就被一排排黑衣保镖吓得退了回去。   这是一家私人性质的医院,专为各大佬富商,政界要员服务,商家直接包下一整层楼,不让任何媒体狗仔有混进去的可能性。   这些狗仔无孔不入,再被拍到什么,商家更难将事情压下去。   商初时在楼道口躲着,没一会就听走廊脚步声响起,接着商贤压低的声音传来。   “……谢了小池,这件事要是没有你出手,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等我父亲出院,你到我们家来吃顿饭……好,再见。”   商贤背抵着墙,缓缓松了口气。   商初时躲在墙后,放轻呼吸,生怕被商贤发现。   幸好,商贤站了一会,等心情平复就回到病房去。   商初时这才敢冒头,遥遥地看一眼商贤。   他小时候觉得,这世界上不会有比父亲更强壮的人,父亲就像一座宽阔伟岸的大山,没有什么能将父亲击垮。   可是,他现在站在这里,只看见商贤略白的头发和消瘦的背影,脚步沉重却无力,一声接一声,咚咚咚地砸在商初时心上,让商初时呼吸都变得艰难。   即便依旧西装革履,一丝不苟,岁月还是摧残了商贤的身体。   年轻时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男人,在渐渐示弱,无法再庇护妻子,遇到天大的麻烦,他也要向别人求助,没能自己一手解决。   商贤在南市受人敬仰,前半生几乎没遇到过挫折。然而举家搬来帝都后,商家根基不稳,影响力和财富都在逐年降低,商贤在商圈的待遇大不如前。   如今的商贤,身体和心态都在老去,可他的身后,无人能够支撑。   商初时后悔又内疚。   如果一开始就被商家养育的是商哲奚,也许商哲奚能成为精英巨贾,继承商家的企业,将家族发扬光大。   可惜被他这个窝囊废鸠占鹊巢,没能成长为父亲的助力,反而是极大的负担,令一家人遍体鳞伤。   如果一开始,他和商哲奚的人生没有颠倒错位,一切都会不同。   到了中午,保镖换班的短暂时间,商初时终于在保姆的里应外合之下,得以进入六楼。   空荡荡的走廊上,左右两侧的一排排病房都被充足的阳光所笼罩,不像一般医院那么阴沉森冷。   商初时埋头跟保姆往病房走,保姆牵着他的手,快速说,“小少爷,你看到太太后,一定要劝她吃点东西。她两天没进食了,全靠营养针吊着,这么下去……”   保姆絮絮叨叨地说着,来到一间病房前,叩了叩门。   商初时站在门口,从玻璃视窗望去,司曼华穿着宽大的病号服,坐在床侧望向对面大楼。   一段时间不见,司曼华头发白了不少,背影看着孤寂落寞,像是被子女抛弃的孤寡老人,令病房里也弥漫着冰冷的气息。   商初时一阵心酸,又听保姆说,“先生刚才出去了,大概要晚上才回来,少爷您只要避开保镖们,就能和太太多呆一段时间。”   保姆来商家有十几年了,算是看着商初时长大的,处处为他和司曼华着想。   商初时推开房门,望着司曼华孤寂的背影,鼻间一阵酸楚。   明明答应过商贤,不再跟司曼华见面的,可是这种情况下都不来看一眼,他真的过意不去。   “妈。”商初时轻声喊。   一直像是无魂玩偶的司曼华听到商初时的声音,触电一样整个人弹了起来,接着又陷入长久的沉默,仿佛身处梦境,不敢动弹一下,免得美梦醒转。   商初时走过去,小声喊,“妈妈。”   司曼华这才缓缓回头,在瞳眸深处倒映出商初时身影的刹那,死寂的眼睛里瞬间充满明亮的光华。   “小时,你终于回来看妈妈了……”   司曼华歇斯底里地痛哭出声,抱住商初时哭得撕心裂肺。   商初时眼睛泛红,将司曼华抱在怀里,无声地安慰。   司曼华憔悴消瘦得可怜,脸上毫无血色,看起来比商初时还虚弱。   商初时强忍酸楚,求司曼华先吃点东西,司曼华连眼泪都来不及擦,忙不迭地答应。   保姆连忙去小厨房煮了营养粥过来,商初时一勺一勺地喂给司曼华。   看到商初时后,司曼华心情前有未有地好转,眼睛直直地盯着商初时,手指也勾住商初时的衣角,唯恐他突然从自己眼前消失。   司曼华越是小心翼翼,商初时越是难受。   保姆站在门口,警惕地望着窗外,一旦有保镖靠近,她就让对方走远些,太太听到脚步声心烦。   保镖们离得远远的,给足司曼华母子相处的机会。   商初时一边给司曼华喂饭,一边向保姆道谢,“王姨,谢谢你带我来见妈妈。”   商贤禁止了的事情,王姨还敢迎头而上,一旦被商贤发现,无疑面临被解雇的风险。   王姨摇摇头,轻声说,“少爷,我做的这点小事算不上什么,至少比起您为我做的,微不足道。”   商初时惭愧地低着头,喃喃说,“我哪有做过什么,我这种傲慢自私的人……”   王姨没说话,只沉默着驱赶外面的人。   小少爷小时候,真的很不讨喜,比一般孩子更调皮捣蛋,无法无天,人人都不喜欢他。   可是,他本质是善良的,本该是个好孩子,只是没被教养好,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她记得,十几年前,她刚来商家做事,却遇到女儿患重病,需要十几万的治疗费,而她手头上分文没有。   她厚着脸皮求司曼华借点钱,司曼华那会正看商初时掏鸟窝,听说后二话不说借了十万给她。   就连商初时也从树上跳下来,虽然因被拉了一头鸟屎而气嘟嘟的,但也主动出力。   彼时春节刚过,压岁钱丰厚,除开被商贤存进银行的那部分,商初时手头几万块的零钱,全大大方方地贡献给王姨。   几万块对富豪们来说什么都不是,却是王姨女儿的救命钱。   王姨一直记得这份恩情,十几年来在商家任劳任怨,也真心想护着这对母子。   想着司曼华可能想和商初时独处,王姨离开房间,在门口守着。   司曼华精神好了点,但依旧抱着商初时不肯放手。   商初时记得,自己小时候老生病,不是心脏问题就是感冒发烧,如果司曼华在家,就会很小心很宝贝地抱着他,一整晚都不放开。   病房里,响起司曼华轻微的啜泣声。   “对小时来说,妈妈是个好妈妈吗?”   商初时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这世界没有比妈妈更好的妈妈了。”   他给司曼华擦去眼泪,司曼华却不断摇头。   “妈妈是坏妈妈,妈妈心疼小时,可一点没有心疼小奚,为什么妈妈不心疼他?”   司曼华痛苦地哭出声来,为自己的冷漠无情而感到悲哀不解。   自从商贤不许她和商初时接触,还逼商初时搬家后,她对整个商家都产生排斥心理,觉得那个家压抑恐怖,连商哲奚都面目可憎起来。   这些人堂而皇之地逼迫她和商初时分离,让她去爱商哲奚。   可是无论她怎么勉强,都无法说服自己,对商哲奚多一分爱。   商家越是让她远离商初时,她就像青春期少女,逆反心理严重,反而越发厌恶商哲奚。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病了,居然这么对待亏欠良多的亲生孩子。   “小时,妈妈真的爱你,妈妈不爱小奚,不管多努力,都没法像对待你那样,全心全意地爱小奚。妈妈真的很坏,可是妈妈没办法……”   司曼华跟商初时额头相对,残忍又无助地诉说这个事实。   商初时缓缓闭眼,心如刀绞。   司曼华的话并没有让他开心,反而觉得有些不公平。   不怪商哲奚恨他,换做是他,处在商哲奚的位置上,也会仇视那个分走母爱的人。   可是,他也很爱司曼华,舍不得把母亲推给别人。   走廊上,轮椅的声响逐渐靠近。   商秀妍膝盖上放着食盒,见王姨站在门口,笑问,“大嫂把你赶出来了吗?”   王姨小声说,“不是的,大小姐,小少爷来了,我在这望风呢。”   “小时来了?”商秀妍笑了笑,眼神越发柔和,轻声问,“大哥不是不让他见大嫂吗,他怎么会来?”   王姨歉疚地说,“是我多嘴,把太太的情况告诉小少爷了。”   商秀妍明白过来,眉眼弯弯地荡漾着。   小时,姑姑说过,不要靠近商家。   是你非要闯来的,不可以,怨恨姑姑哦。? 第六十七章 商贤大发雷霆   司曼华哭了很久,不过商初时来到她身边后,她会乖乖地吃饭吃药,精神好了很多。   商初时低笑着说,“小时候我也不爱吃药,要妈妈哄我,我才边哭边吃。”   现在的司曼华就像小时候的他,非要被哄着才肯乖乖吃药。   司曼华想起从前,满脸幸福,“妈妈虽然每次都很凶,逼你吃药,可是看你那么依赖妈妈,妈妈又很开心。”   孩子对母亲的依赖,不会让母亲厌烦,心底会变得更加柔软,像是徜徉于云端,令人生鲜活而温暖。   母子两人说起往事,商初时其实还有更多话想说。   他想把孩子们的事告诉司曼华,可又怕司曼华受到打击。   不管身体如何畸形,至少他的外表还是个男人,即便是司曼华,恐怕也接受不了他作为男人,却给男人生孩子的事实。   司曼华牵着商初时的衣角,眼眸里满是慈爱的光华。   “宝贝,你爸爸去忙小奚的事情了,晚上大概不会回来,你在妈妈身边多留一会,好不好?”   司曼华很担心商初时再离开她,到时候,她去哪里找人?   商初时也舍不得离开,把病床调低,让司曼华躺下去。   “睡吧妈,等你醒来,我肯定还在。”   司曼华两天没睡过一个好觉,加上药物的催眠和阳光照射,昏昏欲睡。   她得到商初时的答复,很满意地躺下去,陷入深睡。   商初时凝望母亲沧桑憔悴的睡颜,缓缓叹气。   虽然答应过司曼华不离开,但在商贤发现前,他还是得走。   等到司曼华睡醒,一定会怪他吧?   商初时又坐了许久,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病房。   他埋着头,刚将门打开,就看门口站着一道身影。   门外,穿着黑西装的商贤脸色铁青,手掌高高扬起,颤抖不已,显然是想一巴掌给商初时扇来。   王姨被两个保镖扣住,站在窗户后面瑟瑟发抖,商秀妍也坐在轮椅上,红棕色波浪卷发像浪花一样散开,遮住大半张脸,眼角隐隐有眼泪溢出。   她捂着眼,悲哀无助地哑声喊,“大哥,别在这里,至少,别吵到刚睡着的大嫂。”   商贤眼睛里仿佛有熊熊怒火在燃烧,扬起的巴掌不断颤抖,但最终没有落到商初时脸上。   家属休息室里,商贤的怒吼如同震天裂地的雷鼓之声,一阵接一阵地撞向商初时,令商初时晕头转向。   “你还有脸回来,你居然还有脸出现在曼华眼前!”商贤怒不可遏,砰砰地以拳捶桌,把休息室里其他人都吓得面无人色。   商秀妍把商初时挡在身后,哆哆嗦嗦地吼,“你朝小时吼什么?小奚的事情跟小时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怎么不分青红皂白,硬要把火气撒到小时身上?”   她一向温婉柔和,对谁都笑盈盈的,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极少对谁红脸发怒。   也只有维护商初时的时候,她会跟商贤针锋相对,感情很好的兄妹两个吵得不可开交。   商贤这次是真的怒了,眼看连商秀妍都不假思索地维护商初时,心下更心痛商哲奚。   他痛心疾首地捶桌,怒道:“为什么你跟曼华都这么不可理喻,非得为了一个杂种伤害自己的亲人?小奚才是你们最该补偿的,你们就非要为了一个没血缘的人这么伤害他?”   商初时因“杂种”两个字瞬间白了脸,羞惭地低下头去。   如果是别人骂他“杂种”,他肯定会冷笑着回怼,但是商贤这么说,他连半点还嘴的资格都没有。   是,他的确是个杂种,当初去商家做工的保姆,才是他的妈妈。   而他被赶出商家后,也没有哪怕片刻想起,要去亲生母亲的坟前看看。   那个可怜的女人,死前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富豪家庭享福,而这个孩子,甚至没给她扫过墓,连她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都不清楚。   商初时无法反驳自己作为“杂种”的事实,商贤对他的辱骂是无心的,也是发自肺腑的。   商贤的怒骂引发商秀妍不满,商秀妍竭力争辩,商初时怎么都拉不住。   “大哥,你说话越来越过分了!小时是什么样的孩子,就算别人不清楚,你还不了解吗?他是你养了十八年的宝贝儿子,他有多善良……”   商秀妍的话没说完,商贤就指着商初时,望着商秀妍气极反笑,“你刚刚说什么?善良?就他还算得上善良?就他以前干的那些屁事,要不是看在他是我儿子的份上,我早打死他了!”   商贤气急之下,什么话都往外说,丝毫不顾商初时羞惭到抬不起头来的模样,将往事一一道来,句句都在数落。   “他小时候跟个痞子一样,整天欺负这个霸凌那个,谁家的小孩都跟他处不下去!还有他自己,不学无术,只知道玩!成绩不算好,钢琴绘画棋艺一窍不通,哪个富家子弟像他这么窝囊?”   商贤虽然常为了生意离开家打拼,可丝毫没有疏忽对商初时的教育。   他给商初时请钢琴老师,老师不到三天就打来电话说,商初时没有天赋,也不认真,没有学下去的必要。   他请马术老师,人家也说商初时调皮捣蛋,只喜欢踢足球,对马不屑一顾。   他还请外语老师,想让商初时多掌握几门外语,然而人家说,商初时连母语基础都没打好,不灵光的脑袋去学外语,会令母语系统也紊乱。   一次又一次下来,商初时明明投入大量教育资源,得到的回报却无限趋近于零。   渐渐地,他终于放弃要把商初时培育成才的想法,想着这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哪怕未来真的一无是处,也有商家大笔财富可以继承,不至于将来流落街头。   可是,就连商初时最后的优点——作为他和司曼华的孩子,也是偷窃而来。   他还有什么理由,去爱这个身无长物,还嚣张跋扈,恶劣卑鄙的陌生人?   休息室里,保姆和保镖们,还有一些医生护士在。   当着这些人的面,商贤大发雷霆,把商初时说得一无是处,浑身上下没有半个优点。   商初时局促地站在角落里,牙齿将惨白的嘴唇咬破,渗出艳红的血迹。   他明明脸色苍白死灰,却觉得面上如火烧一样滚滚发烫,所有人的目光仿佛都聚焦在他这,口中发出不屑的讥笑,轻蔑而嘲讽,化作尖锐的利刃,一刀一刀地扎在他身上,疼得发抖。   直到今天再度撕破脸,商初时才知道,原来一直,商贤都看不起他。   看不起他的软弱无能,窝囊卑微,也看不起他的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明明能接受商家的精英教育,出人头地,可最终却成了吊儿郎当的酒囊饭袋,跟个废物没区别。   可是商贤从来没表露过他的轻视,因为商初时始终是他的孩子。   父亲看儿女,怎么样都有滤镜在,自动美化。   有滤镜加持,商贤对商初时的爱无穷无尽。   而一旦没了血缘的牵绊,从前觉得商初时的霸道是可爱的强势,如今看来是嚣张傲慢,不讨人喜欢。   商初时不敢多反驳一句,商秀妍却听不下去了,怒声说,“你好意思嫌弃小时窝囊?你以前为了做生意,有几天陪在他身边,你怎么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商初时去拉商秀妍的衣角,卑微地求她不要再说下去,她却处于愤怒中,将商初时的手一甩,厉声指责。   “你对小时的看法,都是从别人来听来的!你亲眼看见他欺负别人了?至少我知道,小时对宋昀就很好,从来没欺负过宋昀!”   商贤冷笑两声,“你不提宋昀我还忘了,宋昀的事,要不是我们和小池压下去,现在宋昀怕是都没脸见人了!”   他又指着商初时,咬牙切齿地说,“就因为你这个下贱的东西,不知道从哪学来那种上不得台面的手段,差点把宋昀逼得走投无路!”   商初时满眼迷茫,正想追问他什么时候逼宋昀了,商秀妍却抢先道:“你又在胡说些什么,凭什么觉得那件事就是小时做的?小时是无辜的!”   她声音陡然变得尖锐而凄厉,跟平素的端庄优雅截然不同,像是水壶烧开发出的哨子音,无比刺耳。   商贤气急败坏地说,“都拍到他从货运电梯口跑出去的背影了,你还想帮他撇清干系?秀妍,他是你养大的,你们感情深厚我理解,但这也不是你包庇他的理由!”   商初时开始慌了,手指微微蜷缩,卑微地按住商秀妍的肩,哆嗦着问,“姑姑,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哪件事情,到底哪件事?”   他越是茫然,商贤越是痛心,“你还想装傻充愣是不是?别以为你骗得过你妈妈和姑姑,还能瞒得过我!”   商贤自以为是的怒吼让商初时浑身气血上涌,脑子里嗡嗡地响,眼前也开始发黑。   他直觉,一定是有什么误会,在他所不知道的地方,误解生根萌芽,在各种添油加醋的养料下,长成参天大树,在商贤心里种下深深的怀疑劣根。? 第六十八章 有了?有了!   商初时什么都没问出来,没人给他解释,宋昀的事,到底是指什么。   商秀妍跟商贤据理力争,也没有回答商初时的问题。   “大哥,你对小时偏见太深了!你无非是觉得,小时霸占了小奚的家庭,让小奚流落在外,你心里亏欠。可是那不是小时的错,他也是受害者!”   商贤气得发疯,觉得商秀妍的话很不可理喻。   “他是受害者?那我的小奚是什么?施害者吗?”商贤怒声说,“他一个保姆的儿子,来我家受尽宠爱,被养育二十年,而我的亲骨肉,跟保姆流离失所,受尽苦楚。等保姆病死后,他更是进了孤儿院,被人欺负多少年!”   商贤捶胸顿足,心痛难忍,“要不是小奚命大,活到我们找回他的这天,他这辈子还有出头的日子吗?”   商秀妍胸口起伏不定,呼吸急促,连连吸了几口气才缓过来。   她咬牙说,“是,没错,小奚的确受苦了,可造成这一切的不是小时,是天灾人祸!小时已经离开生活了二十年的家,跟商家脱离关系,你为什么还要对他抱有这么大恶意,非把他逼上绝路不可?”   兄妹两个吵架的间隙,王姨也颤巍巍地哭着说,“先生,您快想起来吧,您以前很疼爱小少爷的,比谁都爱他。小少爷不是您想的那么糟,他是个好孩子,您知道的!”   有时候,人心会被蒙蔽,就像乌云遮月,看不清团团迷雾。   可是,那份爱不应该改变,尤其是亲人之间的爱。   即便不是至亲血缘,二十年的相伴,怎么能被轻易抹消?   当看到手足无措,狼狈得快支撑不住的商初时后,商贤的怒火不知为何平息下来。   是啊,他曾经很爱这个孩子,哪怕他再糟糕,再碌碌无能,他也很感激上天赐给他这么一个孩子,用他的生命去换取这孩子一生安康,他也毫不犹豫。   “是他自己不像话……”   商贤往后退两步,脱力地坐在椅子上。   他喃喃着说,“要不是他对我的小奚那么过分,我不会赶走他……”   也许一开始无法接受,很难面对,可等到想通了,心里过了那道坎,他们还应该是相亲相爱的父子,他依然愿意永远呵护商初时。   商初时知道商贤在说什么,毕竟商贤把他赶出家的导火索,是他酒后失智,跟狐朋狗友们把商哲奚绑起来,剥得一干二净,还拍了商哲奚的果照。   他已经解释过无数次,可是没人相信,即便是信了,也改变不了事实。   休息室里的沉默被打断,商初时机械地喃喃低语,“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我没想这么对待商哲奚,他是爸妈的孩子,我不会伤害他……”   他只是一醒来,天就变了。   休息室外,商哲奚背抵着墙,头颅低垂。   这两天的事让他大受打击,变得颓废胆小,为了古装戏而留长的发丝垂落到肩上,映出满脸灰暗的阴影。   他缓缓抬手,看着细长白皙的手指,上面似乎印着绳子的痕迹,脚边还散落着商初时的手机,只要让熟睡的商初时轻轻一碰,就能解锁。   你不是故意的,可我是。   对不起。   *   从医院出来,商初时到公共卫生间里,呕得撕心裂肺。   他全身酸软,连移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只双膝跪地,连胃都要吐出来了一样。   掉在脚边的手机发出震动与嗡鸣,“池狗”的来电显示闪烁不停,蓝光充斥在狭小的隔间里。   商初时虚弱地瞥了一眼,好一会才想起来电是谁,却没心情接听,只缓慢动动手指,将电话挂断。   然而,铃声锲而不舍地响起,商初时接连挂断三四次才消停。   他现在没有精力应付任何人,也没办法拖着疲惫沉重的身体回家去,白白让两个孩子担心。   卫生间虽然逼仄,却安安静静的,只要从里面锁上,就是一方令人心安的小天地,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他。   商初时趴在马桶上,慢慢闭上眼睛。   池霆花了不少时间才找到商初时,早先偷偷给商初时的手机安装定位软件,无疑是个明智的决定。   他赶到卫生间时,各个隔间都是空的,最后那一间紧闭着门,里面没有任何声响。   池霆心里一紧,立即抽刀将门撬开。   商初时趴在马桶上,已经晕厥不知多久。   用力将冰冷的身躯拥入怀中,池霆眼神微黯,疼惜如同缭绕温柔的暖阳,化开眼底积尘多年的冰山。   不管是他还是商家,都给商初时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如果有一天,证明商初时真的是无辜的,商家的人,会不会后悔如今的冷漠?   而他又该怎么做,才能让商初时再一次毫无芥蒂的,全身心信任他,依靠他?   一路,池霆车子飙得飞快,幸好没遇上堵车,二十分钟就把商初时带到诊所。   医生刚给前一个病人拿好药,转眼见池霆抱着一个人直接进来,给他吓了一跳。   他快步走过去,“这位先生晕倒了吗?咦,这不是上次那个?”   上次商初时中暑,也是他救治的,因为是池霆带过来的人,所以格外有印象。   池霆小心翼翼地将人放在病床上,转头对医生说,“快给他看看,好像是肚子不舒服。”   在车上时,商初时一直紧紧捂着肚子,口中发出破碎的呻吟。   医生赶紧拿了听诊器和B超机,并把池霆给赶了出去。   池霆在外等了快十分钟,几度进去询问情况,都只看医生拿着B超探头在商初时肚子上划来划去,眼神无比茫然。   “到底怎么样?”池霆皱眉问,“你要是不行,我马上带他去医院,不要浪费时间。”   医生这才慢慢转头,眼神仿佛在怀疑人生,“他到底是男的女的?”   池霆沉下脸来,“不要告诉我,他怀孕了。”   医生由茫然转为诧异,“你知道?”   “到底是不是?”池霆声音陡然加重,把医生吓得一抖,床上的商初时也猛然一个哆嗦,不安地蜷缩起身体。   医生赶紧说,“是,他体内有子宫,如果我没老眼昏花,那的确是怀孕。”   作为一个曾在大医院当过主治医生的人才来说,一般情况下,医生觉得,自己大概不会老眼昏花到这种程度。   池霆也愣了,房间里霎时没人再说话。   过了快两分钟,池霆才又问,“多久了?”   “五周左右。”医生飞快说。   五周?   池霆微微皱眉。   那就应该是上月初那会,当他得知,萝卜跟胖丁是商初时生下来的以后,将商初时叫去酒店那次。   池霆正回忆间,医生又唠唠叨叨地说,“不过他情况看起来很不好,身体素质很糟糕,精神压力也大,有流产的迹象。”   池霆手指微缩,“有什么后果?”   医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后果就是流产啊。”这是问的什么弱智问题?   池霆耐着性子问,“他本人会怎么样?”   医生恍然,一拍脑门说,“我现在只能根据他的气色和脉象,判断情况很糟糕,具体怎么样还得做个检查。另外,他是不是有心脏病?”   池霆迟疑一瞬,微微点头。   医生神色变得凝重,“那就更得注意了,弄不好就是一尸两命。”   池霆呼吸微滞。   商初时的身体特殊,不适合去大医院做检查,而且人多眼杂,难免让商初时被当怪胎对待。   别看这家诊所小,却是池霆一手安置的地方,各种医疗设备非常齐全,以前是为宋昀服务,现在正好也为商初时派上用场。   医生去做准备,打算给商初时做个全方位的检查,池霆则坐在床边,手指在商初时瘦削白皙的脸上微微划过。   商初时还在熟睡,医生给他打过针,他看起来好受了些,没再像之前那样蜷缩成一团,像只被遗弃的可怜小狗。   池霆手掌下移,慢慢贴在商初时冰冷的小腹上。   这里依旧平坦,却孕育着一个小生命,几个月后,会生长为一个有鼻子有眼的小家伙,像萝卜和胖丁那样。   只是不知道为了生育这个孩子,商初时这个母体会受多少苦。   池霆记得很小的时候,父母感情尚未破裂,曾带上他一起,去探望怀孕的小姨。   一家人其乐融融,都围着小姨转。   小姨夫还让他摸摸小姨的肚子,他好奇地摸了一会,不过那会宋昀还是个胚胎,什么感觉都没有。   外公问他想要弟弟还是妹妹,他当时很希望是个乖巧的妹妹,因为妹妹可以用来宠,弟弟只适合揍。   虽然最后是个弟弟,不过也很乖巧听话,他不舍得揍,这种小遗憾可以忽视。   小姨被精心照顾,但怀孕生产的过程依旧艰辛,一个大美人被磋磨得变了形,产后许久才渐渐恢复过来。   想到商初时曾在最落魄最艰苦的时候,躲躲藏藏地生下两个孩子,池霆心脏微微抽疼。   他慢慢伏身,虚虚压在商初时身上,一手按住商初时的后脑勺,跟人额头相抵。   “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哑声问。   如果知道商初时怀孕,他绝对不会置之不理,毕竟那是自己的骨肉,是他在这世上,除宋昀以外唯一的亲人。   他一直以为,自己跟婚内出轨,抛妻弃子的父亲不一样,可实际上,对商初时而言,他或许连那个人渣都不如。   医生很快准备妥当,让池霆抱商初时去做检查。   商初时睡得很沉,池霆动作也轻,一直没闹出动静将人吵醒,悄无声息地做完检查。   医生给出的回复是不容乐观,商初时有严重的心脏病,贫血也是个大问题,应该是以前生产时留下了后遗症。   “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还指望别人来帮忙照顾?也不想想,养孩子是多容易的事情吗,还这么……”   医生边指桑骂槐边开药,要不是池霆脸色更黑,医生能光明正大把他也骂一顿。   眼下商初时需要卧床养胎,再到处乱跑,得等着进棺材。? 第六十九章 不是我,为什么都不相信我   深夜,别墅里灯火通明,两个保姆都在忙碌,一个在厨房熬粥,一个准备药和热水。   主卧的风格简约典雅,以米色和黑白灰的为主调,几乎看不出多余的色彩,连床单都是极致压抑的纯黑色,却符合池霆阴郁的审美。   床头灯散发出柔和的光线,大汗淋漓的商初时躺在床上昏睡,时不时发出不安的呓语,随时要惊醒过来。   池霆坐在一旁,轻轻拭去他额上冷汗,眉头拧紧,面沉如水。   保姆送来药和水,池霆喂商初时吃下,又过了好长时间,商初时才睡得安稳一点,紧握的手心缓缓张开,满是冷汗。   池霆打来一盆水,给商初时擦拭身体,中途商初时像是抓住救命稻草,握住他的小拇指不肯放开,让他哭笑不得。   人一旦生病,就会变得脆弱,小霸王也是一样,在睡梦中嗅到令他安心的气息,就紧紧抓住,死活不让安全感消失。   池霆没办法,只好顺势躺下,让商初时自动蜷缩进他怀里。   商初时小腹不舒服,一手抓住池霆,一手按着小腹,有点痛苦地蹙眉。   池霆将手贴在商初时冰冷的小腹上,嘴角不由自主地扬起。   如果不是医生检查出,商初时怀孕,恐怕他要等商初时显怀才会有所察觉。   他没照顾过孕妇,甚至只见过小姨怀孕,不知道该怎么去关照商初时。   他唯一明白的是,怀孕的人特别辛苦,要小心再小心,不能磕碰到半点,也不能让人有分毫精神压力。   他从医生那听了注意事项,清楚的记在脑海里。   保姆们也有经验,是从前照顾他母亲的,并且嘴严,不会大张旗鼓到处宣扬,也不敢宣扬。   这回商初时怀孕到产后,池霆会竭尽全力去照顾保护,不让商初时再经历之前的苦难。   池霆满心愉悦,充斥着即将再为人父的骄傲和期待,也疼惜怜爱商初时,因为孕期的折磨可不是能那么轻松承受的。   商初时的电话铃声响起,池霆看了眼,是甄乐天。   甄乐天刚跑完长途回来,按商初时给的地址去海滨别墅住下后,顿时吓了一跳。   要不是两个孩子冲出门迎接他,他都要怀疑商初时是不是给错了地址。   池霆告诉甄乐天,商初时在别处住下,请甄乐天暂时安抚好两个孩子,明天他会过去看望。   他很少对无足轻重的人说出请求的话语,但对方是甄乐天,这四年里,为商初时付出过很多的人。   甄乐天听得云里雾的,但通过萝卜的话依稀知道,池霆似乎跟商初时关系匪浅,他只好摸摸头,不去试图梳理两人的关系。   *   商初时半夜醒转,被池霆强行喂了一些粥,软绵绵的身体依旧无力,却还想回海滨去,照顾两个孩子。   池霆不由分说地把他按回床上,告诉他甄乐天回去了,他才心安一点。   池董他老人家难得吃起醋来,因为比起他,商初时似乎更依赖甄乐天。   但是没办法,在商初时最无助的那四年里,甄乐天才是保护并陪伴商初时的人,而他,不过是个把商初时逼入绝境,害商初时藏头藏尾,不敢见人的始作俑者。   商初时醒来第一件事,是苦苦哀求池霆告诉他,所谓宋昀那件事,到底是个什么破事。   他一副不问出缘由不肯罢休的强势态度,让本想逼迫他好好睡觉的池霆,不得不改变主意,将他迫切想弄清的事情说出来。   在商初时第一次被赶出商家,宋昀进入娱乐圈不久后,曾有过跟商哲奚一样的经历。   那会池霆正为集团的事忙得不可开交,对宋昀的保护稍微松懈了些许,导致宋昀在某天突然失踪。   池霆本以为是生意场上对手的威胁,或者哪个走投无路的人妄图绑架宋昀换取财富,然而带走宋昀的人并没有提出相关要求,只往池霆手机上发了一些不堪入目的照片。   宋昀作为公众人物,哪怕是男性,一旦这些照片泄露出去,他也难以再在社会上立足。   这种行为,比起求财,更像是泄愤,故意要让宋昀声名狼藉,从娱乐圈消失。   池霆让周奇带一伙人查出宋昀的下落,立即前去救援,从空无一人的空置大楼里,救回宋昀。   宋昀并没有受到身体上的实质性伤害,那些照片被池霆彻底处理掉,加上在南市很有地位的商家从中斡旋,私密视频也被全部截下。   这件事没有走漏丁点风声,除了相关人员,其余的并不清楚经过,连宋昀的黑粉们也找不出线索来。   在池霆的提醒下,商初时隐隐回想起什么。   “可是,为什么要怀疑我?”他蜷缩起来,嗫嚅着说,“不是我做的,我没有那么大的能耐……”   他那会都被赶出商家了,所谓的狐朋狗友们个个都在看笑话,没人会帮他做这种事。   他身无分文,找工作糊口都那么难,哪有心情为难宋昀?   沉默许久,池霆低低开口。   “唯一没被破坏的监控里,拍到你从货运电梯逃走的画面。”   商初时瞳孔猛缩。   货运电梯?   他终于,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那天,商初时在大街上流浪,新找的工作被商家派来的地痞流氓给搞砸,意味着大半个月白干,一文钱都拿不到。   晚饭没有着落,手机也快停机,商初时茫然地坐在街角,却突然收到一条短信。   这条短信来自宋昀,上面只有短短一行字,写着:求你,救我,后接地址。   商初时直觉宋昀出事了,没有丝毫犹豫,连忙用最后的钱拦了一辆出租,赶往地址上的空置大楼。   地址上把楼层写得很清楚,因载人电梯停运,他从一楼跑到十八楼,累得心脏几乎骤停,像条濒死的鱼,大口喘息间,吸入的冷空气让肺部火辣辣地疼着。   他没有停下,直奔短信上的房间号。   还没靠近,他就听到前方传出一群人猥琐的大笑声,而宋昀被丢在角落里,衣服被剥得干干净净,那些人还举着手机不断拍摄。   他是个冲动的人,一看这种场景,立马气血上涌,捡起地上的砖头就想冲过去。   最后一丝理智阻止了他,然而等他想起报警,手机已没电关机。   眼看那些人要对昏迷的宋昀施暴,他来不及想更多,举起砖头冲了过去。   那些人有钢管,电击棍,手中任何武器都比他的一块砖头更有杀伤力。   何况对方人多,而他孤身一人,根本打不过。   他起到的唯一作用,是延缓那些人进一步伤害宋昀的时间。   他被按在地上,棍子像雨点一样细密地落下,砸在头颅上,背上,很快让他血肉模糊,呛血不止。   就在那些人准备把他这个不速之客扔到宋昀身边,一起羞辱的时候,为首的一个人接到电话,脸色骤变,连忙招呼其他人赶紧走。   那些人捡起棍子,忙不迭地离去,留下他和宋昀。   他强撑起身体,先去查看宋昀的情况,宋昀没受伤,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双眸紧闭,昏睡不醒。   商初时知道要拨打120,但手机没法用,他唯一能做的,是赶紧想办法联系医院,带宋昀就医。   他捂住血流不止的头部伤口,本想把宋昀背下楼,可他体力不支,宋昀也不算轻,他连拽动宋昀的力气都没有。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商初时不敢耽搁,只好先离开,去外面求救。   他跌跌撞撞地四下摸索,根本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   前方,货运电梯还在运行,他迷迷糊糊地从电梯口下楼,跑到外面求助。   也就是这个时候,监控拍到他一闪而过的身影。   等他去外面找到好心的过路人回来,宋昀已经不见踪影,被池霆等人救走。   好心人们想送他去医院,他摇摇手拒绝,因为他没钱。   公共厕所的小隔间是最好的地方,不用花钱,还有免费的水和纸巾。   他在卫生间的镜子里看到遍体鳞伤的自己,想着,自己可能总算保护宋昀一次了,终于,补偿了宋昀一丁点。   左眼的视网膜也是那时候被打脱落的,他眼睛里被血填满,只看得见一片血雾,夜里从镜子里看起来简直比鬼还惊悚,连他自己都不敢看。   等到时间流逝,伤口自动愈合,左眼失去视网膜,已经永远见不到光明。   商初时的经历,让池霆沉默下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商初时,这件事从头到尾,可能都是一个针对他的圈套。   在商初时快崩溃的时候,他沉声说,“宋昀的手机一开始就被拿走了,到最后都没被找回。”   那条短信,不可能是宋昀发的。   “如果有机会发出求救信号,他一定会找我,怎么可能找你。”   商初时惨白着脸,下意识地说,“可是,他跟我求救了,我什么都没想就去了……”   哪怕他不再是高高在上,被商家护在手心的商家大少,本能的,还是想去保护宋昀,去保护池霆爱护的人。   而且,因为误会了池霆和宋昀的关系,他一直愧对宋昀,觉得是自己自私自利破坏了宋昀的幸福,所以总想在别的方面补偿宋昀。   他从来没为那次的冲动后悔过,哪怕被打得遍体鳞伤,视网膜脱落,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懊恼。   可是,现在池霆告诉他的真相,让他怎么接受?   他明明已经努力去救宋昀了,却反而被人怀疑,连他最敬爱的父亲都不肯相信他,连问也不问,将莫大的罪名扣到他身上。   他是不讨人喜欢,调皮捣蛋,愚蠢嚣张,冲动鲁莽,一无是处。   可他不会用那么肮脏下作的手段,去对付另一个人,哪怕是他最讨厌的商哲奚。   他不是这种人,可为什么没人相信他?   头一次,商初时蜷缩起来,在池霆面前放下自尊,毫不设防,像受伤而无依无靠的小兽,无助又绝望地呜咽抽泣。   这几年所有的委屈和艰难,好像都比不上这件事给他的打击。? 第七十章 很好听   池霆很后悔把事情的经过告知商初时,因为商初时备受打击,很快发起高烧,昏睡不醒。   医生来过后,也不敢随便给商初时打吊水,只用药性温和的药物,以免伤到腹中胎儿。   一连五六天,商初时才好转了些,但精神不济,谁也不想见。   宋昀来的时候,商初时蜷缩在被子里蒙住头,把自己隔绝在小小的一个角落里,听不见宋昀说话,也不想开口说哪怕一个字。   宋昀关上房门,黯然离去。   他从池霆口中得知很多事,商初时怎么生下孩子,曾经怎么保护他免受侵害,还有对幕后主使的猜测。   他想跟商初时道谢,道歉,可话到嘴边,他说不出口。   商初时受到的委屈和误解,不是一句道歉的话,就可以弥补。   客厅里,宋昀呆呆地坐着,往日温文尔雅的气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跟池霆如出一辙的阴郁和冷漠。   “是她做的吗?”宋昀问。   池霆正在修剪花枝,这是保姆从花园刚摘来的新鲜花束,放到主卧里,或许会让商初时心情好转些。   “你怎么觉得是她?”   宋昀冷笑一声,“她不一直这样吗,装得端庄温柔,谁都被她骗过去了。”   但是他和池霆一样,不会被笑面虎蒙蔽,哪怕对方再会伪装,也瞒不过他们的眼睛。   池霆慢悠悠地说,“看看下一步,她还想怎么做。”   他觉得,对方布那么大一个局,应该不单单是针对商初时。   这是对整个商家的报复,用商哲奚的事,令商家颜面扫地,昔日建立的威望荡然无存。   但是,她也是商家的一份子,这么做,对她来说到底有什么好处?   池霆已经在让艾尔莎查对方的往事,相信不久后就会有眉目。   花瓶里,漂亮的粉色绣球像是猫咪的小爪子,软绵绵又毛茸茸地绽开,几支橙色玫瑰和金色重瓣郁金香浪漫华丽,色彩明亮奢华。   “好看吗?”池霆很欣赏自己的杰作。   宋昀看他轻松悠闲,没好气地说,“艳丽,俗气。”   池霆毫不在意,继续调整枝条,“他喜欢华丽的东西。”   商初时的审美跟池霆截然相反,池霆以简约为高雅,以大气为格调,商初时就更直接,喜欢灿烂夺目,光彩四射的东西。   池霆记得,有一次司曼华教商初时插花,他和宋昀也在旁听。   商初时这个小霸王,根本不管司曼华说的技巧,尽挑艳丽的玫瑰和香雪球等往花瓶里插,还自鸣得意,觉得最好看不过,被司曼华吐槽是暴发户式的土味审美。   商初时不信邪,抱着花瓶问过许多人,大部分人的表情都一言难尽,着实把商初时给郁闷到了。   想起过往,池霆不由一笑。   可是笑过之后,更多情愫涌上心头。   他以为他对商初时从来视而不见,商初时的一举一动不会引起他注意。   可很多时候,他都在旁默默看着商初时。   他少年时代的回忆里,商初时总是猝不及防地窜出来,在他的记忆中占据一格醒目的画面。   提醒宋昀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后,池霆将人扫地出门,再把花瓶拿到楼上去。   床上,商初时刚刚坐起,正从窗口,遥望宋昀离去的背影。   宋昀看起来有些落寞,一点不像平时那样神采飞扬,好像有他在的地方,全世界都闪闪发光。   池霆上前,将花瓶放到窗口,绚烂的花束立马吸引商初时注意。   “好土。”商初时说。   池霆:“……”   他的审美其实不是这样的。   商初时舔舔干裂的嘴唇,又问,“有水吗?”   他倒是想自己去倒水,可身体真的没有半点力气。   池霆收到命令,立即去端茶倒水,亲自服侍小霸王。   “要不要吃点什么?”池霆坐在床边,一手抚上商初时惨白的脸,“我下厨,做你爱吃的菜。”   商初时有气无力地摇摇头。   他很饿,但是胃里不舒服,估计什么都吃不下,待会还会吐一地,懒得收拾。   他不吃,池霆不会由他,毕竟他这几天感冒发烧,没怎么入食。   再说,肚子里还有个小的,不吃东西怎么行?   “你靠着休息会,给我五分钟,我下楼拿粥。”池霆早早熬了一锅什锦鸡丝粥,最适合体弱无力的孕夫。   商初时这回没拒绝,乖乖点头。   池霆刚走到门口,就听商初时问,“我算是,保护到宋昀了吗?”   池霆手握着门把,回过头去,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   当时他跟周奇带人去救宋昀的路上,遭到另一伙人阻碍,要不是商初时拖延了时间,宋昀无疑会被侵害。   如果没有商初时,宋昀不会像现在这样,对那时的事一点印象都没有,安稳地生活。   池霆肯定的答复,让商初时低下头,如释重负地笑笑,“那就好。”   他缓缓抬手,蒙住没有视觉的左眼。   只要有保护到宋昀,那就不是没有意义。   换做是以前,一时间遇到这么多事,商初时可能会抑郁。   但是这次只自闭了几天,他就慢慢走出无端的困惑和焦躁,压抑的心情一点点舒缓。   究其原因,还是有池霆和孩子们在。   池霆一直陪着他,从不离身,还亲自给他做心理疏导,一旦发现他哪里想不开,会立即耐心劝说,不让他产生郁结。   此外,池霆每天会让孩子们跟他视频,令房间里充满天真无邪的笑闹声。   以往无数次遇到磨难,都是孩子们支撑商初时振作起来,这次,多了一个池霆。   吃完粥不到一个小时,商初时果然又吐得干干净净,胃里空荡荡的,还弄脏了房间里的地毯。   池霆除了心疼还是心疼,没有丁点责怪的意思,让商初时原本忐忑的心得到片刻安抚。   吐光了也没事,池霆重新让保姆做了两个小菜,配上白粥喂给商初时吃。   商初时吃得很艰难,可是不吃饭就没力气,没力气就没法上班赚钱,更没法以正常人的姿态出现在孩子们面前,免得他们担心。   喂饭的时候,池霆问,“你怎么不问问,为什么会吐?”   商初时有气无力地说,“我一发烧就容易吐,而且肠胃不好,医生说是正常的。”   他以前为了赚小费,在领导面前狂喝酒弄伤了胃,有段时间一吃东西就吐,医生说是胃部的应激反应,以致于他根本没往那方面想。   这个笨蛋从小就粗心大意,作为有经验的孕夫,怀孕一个多月了,又是孕吐又是小腹难受,居然丁点都没联想到。   他没想到,池霆也就没提。   现在的商初时就像走在悬崖边上的人,在狂风吹拂下,身躯摇摇欲坠。   如果贸然告诉他,他又怀孕了,池霆不敢保证,他不会因情绪激动而做出什么傻事来。   即便只是一丁点可能性,池霆都不会冒险。   他会瞅准时间,让商初时做足心理准备。   吃过饭,池霆侧躺在床上,让商初时靠在他怀里。   之前商贤的话,让商初时很受伤,一想起就心如刀割,疼得克制不住。   “他说我不学无术,是个废物,我也觉得我是。”商初时自嘲地笑,“应该就没有哪个富家子弟,像我这么窝囊,是不是?”   池霆发自肺腑地安慰,“倒也没有,比你败家的大有人在。”   而且,商初时也不是一无是处。   池霆搂着商初时,俯身在他眼睛上轻轻落下一吻。   “至少,你弹奏的《夜安曲》,我听到了。”   商初时愣了一下,突然意识到什么,苍白的脸上慢慢染上一层红晕。   “什,什么《夜安曲》,我不知道。”   池霆捏捏他的耳垂,拖长尾调“哦”了一声。   “那应该是我弄错了,我还以为弹琴的人是你。那会我总是做噩梦,也容易歇斯底里,要不是有《夜安曲》,可能现在进精神病院的就是我。”   商初时咧着嘴,露出招牌式傻乐。   原来,池霆听到了。   只是,他明明弹得那么糟糕,像池霆这种精通音律的人,应该一下就能听出不对劲吧?   他故作轻松地问,“那个人弹得好吗,是不是弹得特别难听?”   “嗯,”池霆不喜欢在这种事情上撒谎,毫不留情地指出,“刚开始特别难听,与其说在弹钢琴,不如说是吹唢呐。没有章法,纯数乱弹,让人心浮气躁,气血上涌。”   商初时的笑容凝固在嘴角。   幸好,池霆及时放低声音,缓缓一笑,“不过,越到后来,弹得越美好,像是真正的天使在弹琴,非常柔美安宁。”   他不由想象起那个时候,在琴房弹奏钢琴的商初时的模样。   一定就像是浑身充满金色光晕的天使,漂亮的手指在琴键上翻飞舞动,弹奏出一个个美妙的音符。   那些音符飞向池霆,驱散池霆周边的冰冷和阴暗,带来无穷无尽的明亮光辉。   可惜的是,他没有机会穿越时空,回到过去,见见那个时候一心一意地为他弹奏钢琴,笼罩在圣光之中的小霸王。   幸运的是,商初时还在他身边,被他牢牢搂在怀里。   或许有一天,两人还能一起弹奏起钢琴,重现绝美的旋律。? 第七十一章 隐藏在温和外表下的真面目   商初时也很讨厌一无是处的自己,他回顾往常,好像的确没做出一件值得商贤骄傲的事情来,不怪商贤讨厌他。   只是,他曾经也想好好地学,让父母和爷爷为自己感到自豪。   “爸爸请马术老师来的时候,我是喜欢骑马的。可是第二天,那马突然发疯,差点踩到来看我的姑姑,我就不敢了。”   对商初时来说,再好玩的东西都没商秀妍的安全重要,他看出商秀妍眸中对马的恐惧,所以宁愿不学,也不要商秀妍害怕。   还有外语老师们在教他的时候,他虽然不喜欢,可为了满足商贤的期待,依旧很懂事地努力去学。   但是通常第二天第三天,老师们就会走,在商贤面前说,他不听话,不愿意学。   商初时总是为此感到茫然,因为他没有对老师不尊敬,也从没调皮捣蛋,惹怒老师们。   他好像不会做人,总是惹别人生气,而且什么都学不好,也没有机会去学,等到反应过来,年纪渐渐增长,他成了所有人口中不学无术之徒的典型代表,人人都讨厌他。   是从哪里开始不对劲的?   商初时闭上眼睛,不再回想。   池霆沉默地听着,久久没有发表意见。   他毕竟怀着身孕,池霆不敢让他情绪激动,只轻轻拍着他的肩,让他陷入沉睡。   整个商家被惨淡的愁云所笼罩,没有任何人能展露笑颜。   商老爷子还在医院躺着,司曼华也因为得知商贤赶走商初时,跟商贤大发雷霆。   她一直是小鸟依人,斯文温柔的女性,自从结婚后,她跟商贤顶多温言细语地吵嘴,或者气鼓鼓地撒个娇,商贤爱她,什么都由着她。   商秀妍这边也是一样,两个都不是暴躁的人,加上从小就一起玩,算是青梅竹马的模式,多年闺蜜感情很好。   妯娌之间,从没有为家产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吵闹过。   这是头一次,司曼华跟商贤发生激烈的争执,言语间都刺破对方的底线,直往心尖上扎,将彼此伤得体无完肤。   花瓶,画框,全家福,所有东西都被扔到地上,砸得稀烂,像是被哈士奇拆过家,桌椅纷乱倒着,连沙发垫子都在脚下踩踏。   保姆们没一个敢上来劝架,司曼华就跟疯了一样,在家里大喊大叫,把能砸的东西全部砸了,把商贤气得心梗,好些不经大脑的话脱口而出,令司曼华更加生气。   相识三十多年,结婚二十多年,两人破天荒地撕破脸,用最无情的话伤害彼此。   等到吵累了,闹不动了,一个趴在沙发上,一个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没有力气再去刺痛对方。   司曼华这辈子都没这么凶狠过,可她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   如果她早早遵循本心,做出选择,也许不至于痛苦到现在这种地步。   眼睛里像揉了沙子一样,司曼华双眸又酸又涩,黯淡无光。   “我已经花了四年,逼自己淡忘掉小时,可我真的没办法……”她停顿片刻,抱歉但又坚定地说,“商贤,我们离婚吧。你好好照顾小奚,而我,必须要陪小时。”   商贤双目血红,猛地说,“你疯了!”   “我还不够疯!”司曼华立即吼回去,歇斯底里地说,“我要是够疯的话,四年前就该跟小时一起离开,而不是眼睁睁看着他被你们赶走!”   那之后的无数个日夜,她都懊悔得无法入眠,不管商贤怎么让她忘记商初时,她始终做不到。   要是那时候,和孩子一起离开就好了,至少这四年来,不用勉强自己,面对不喜欢的人,去做违心的事。   商贤痛苦地揪住头发,不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   “曼华,”他嘶哑地喊,“我们在一起很多年了,你真的要为了那个小孩,从我身边离开吗?”   司曼华没被动摇,只定定地说,“你可以来的,到我们身边来。虽然你伤害了小时,但小时是个好孩子,只要你好好道歉,等他气消了,他就会原谅你。”   到时候,他们还是开开心心的一家人,比谁都幸福快乐。   商贤垂着头,死寂又无助地颓靡。   司曼华打定主意要跟商家划清界限,她迫不及待地回到房间,收拾行装的时候甚至哼起了歌,从没哪一天这么快乐过。   书房在楼下,她翻出几本相册,准备将回忆带走。   商秀妍推到轮椅来到书房前,见她毫不留恋这里的一切。   财富,家庭,豪门阔太太的身份,她都没有在意。   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她最爱的孩子。   “大嫂,你就这么走了吗?”商秀妍情绪低落。   司曼华注意到妹妹的悲伤,笑着说,“你随时可以来,秀妍,我和小时会很欢迎你。”   她喜欢商秀妍,在商家,商秀妍是唯一没有伤害小时的人。   司曼华现在很难对商家的人抱有好感,尤其是商贤和商哲奚。   前者是她依然深深爱着,但是很难面对的老公,后者……   司曼华的心抽痛了一下,不敢去想商哲奚失望的脸。   对商哲奚来说,她肯定是个不可救药的坏女人,可是没办法,她不能再在这个家待下去了。   这里压抑,沉闷,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算计的气息,更何况,这里住着的人,伤害了她最爱的商初时。   一想到即将去往商初时身边,司曼华像年轻了十几岁,整个人变得活泼起来,连步伐都格外轻快。   她还计划着,在去商初时那里之前,给商初时带一份礼物,最好是她亲手做的蛋糕,她的孩子很喜欢吃。   司曼华的快乐无法感染商秀妍,商秀妍平静地注视司曼华,脸上没有丁点笑意。   司曼华什么都不顾,只将东西收拾好,然后拖着偌大的行李箱下楼去。   商贤站在客厅里,见司曼华那么快乐,心下不忍。   他可以强行把司曼华留下,但是理智不允许他这么做。   他已经伤害了养育二十年的孩子,不能再伤害最爱的女人。   临走前,司曼华依然没有放弃商贤。   她开心地笑着,说,“你真的可以来,我和小时会欢迎你。我们母子会一直等你,就像以前那样,你出差回来,我牵着小时,在门口迎接你。”   商贤垂下眼,连司曼华离去的背影,都忍不下心去看。   那个时候,他出门在外,想给商初时打拼出可供挥霍一辈子的财产,为此总是忙碌着,很少能回家。   每当他外出归来,司曼华或者商秀妍,就会牵着小小的商初时,在路口等待着,无论寒冬酷暑,只要知道他回家,商初时就会来迎接他。   有时候是炎热的夏日黄昏,商初时站在草丛边上,浑身被蚊虫叮出小疙瘩,不管大人怎么拉他回去,他都不肯,只安安静静地等待。   有时候是冰天雪地的冬日,大雪纷飞,一旦得知商贤即将归来,商初时就会带一个小凳子,乖巧地坐在必经之路上,翘首以盼。   积雪落在毛茸茸的帽子上,肩膀上,把商初时冻得像个小雪人。   等他的身影从道路尽头出现,商初时就会开心大笑,跳起来拍手跺脚,只要他呼唤一声,商初时全心全意地飞奔着扑向他,整个世界里都是他,比太阳还明媚耀眼。   那些明明很美好的过往,为什么在商哲奚回来后,都被他全部淡忘了?   司曼华毫不留恋地离去,关门的刹那,商贤缓缓滑坐在地上,蒙住了头。   角落中,商秀妍一直看着这一切。   舍弃商家的司曼华,沉浸在悲伤中的商贤,还有躺在医院里的商老爷子,这些人都成了手下败将,再也不可能振作起来。   至于商哲奚,那更是个被蒙在鼓里的废物,掀不起波浪来。   虽然跟计划中的有些出入,但眼下这个结果,商秀妍还是很满意。   如她所愿,商家分崩离析,距离家破人亡,只有一步之遥。   只要,她再放出手中的料,就能把这些人一网打尽。   房间里,商秀妍将U盘插入电脑。   这里面有视频,有照片,有商初时全部的把柄。   商秀妍点开一条视频,那是由池霆制作却未曾播放,而她雇佣黑客盗取而来,在寿宴上播出来,让商家沦为笑柄的那一则。   其他照片,则是暗中偷拍,商初时带萝卜和胖丁上学放学的画面。   两个孩子是池霆的缩小版,一看就知道是骨肉血亲。   只要把事情闹大,添油加醋之下,说不定可以把池霆和商家一起毁掉。   多可笑啊,一个畸形的怪胎,给盛世集团执行总裁生下两个小怪胎,一定能引发整个社会轰动。   那些不赞成同性婚姻的反对者,可以利用这件事大做文章,动摇盛世集团的根基。   一想到连池霆都会完蛋,商秀妍愉悦地勾起嘴角。   从少年时,池霆第一次来到商家起,商秀妍就不喜欢他。   少年的目光像是一把能洞穿人心的利刃,将她伪装出来的面目活生生破开,露出最残忍变态的一面,扭曲的灵魂无所遁形。   还有那个叫宋昀的小孩也是一样,可能因为常年寄人篱下,很会察言观色,她根本无法骗过他们。   这些人,通通完蛋好了。? 第七十二章 发现了   之前在病房里,司曼华曾询问商初时的情况。   商初时很羞耻地说,他暂住在池霆的别墅里,在海滨那边。   司曼华知道,肯定是商贤逼迫商初时搬家,商初时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跟池霆在一起。   她想起以前,商初时曾让她牵线,让他得以跟池霆在一起,并由此联想到很多。   如果商初时真的要和池霆结婚,司曼华会很高兴。   她觉得自己的孩子是世界上最好的乖宝宝,配池霆绰绰有余。如果池霆愿意,她会包办婚礼的一切,让商初时风风光光地结婚。   不需要依靠商家,司曼华会拿出自己的退休金和全部积蓄,好好帮商初时办一场完美的婚礼。   甚至,以商初时的身体情况,说不定以后还会有宝宝。   宝宝们会叫她奶奶,不知道是像商初时多一点,还是像池霆多一点。   司曼华很久没这么轻松过了,像是摆脱所有的束缚和压抑,全身心得到解放。   她来到熟悉的蛋糕店,亲手做了一份漂亮的双层蛋糕,让店员包装起来,送到池霆的海滨别墅去。   以后,她会跟商初时一起生活,照顾好商初时。   九月底的天气不再那么炎热,海滨的湿润海风里裹着淡淡的海腥味,从排排棕榈树前轻拂而过。   车停在别墅外,司曼华拖着行李箱去叩门。   很快,猫眼里传出小孩子的稚嫩嗓音,“你好,是披萨吗?”   那声音非常可爱,奶声奶气的,像是软绵绵的小汤圆,不过吐字很清晰,比棉花糖还甜,让司曼华的心不由软化下来。   她笑着说,“不是披萨哦,不过有蛋糕,可以给我开门吗?”   里面的小孩犹豫了一下,说,“可是蜀黍说,不可以给不认识的人开门。”   司曼华耐心地说,“那你告诉叔叔,司曼华来访,好不好?”   里面传出咚咚咚的声音,应该是小孩跑去找大人了。   司曼华安静地等待,同时在想,那是谁的小孩。   商家跟池霆经常联系,所以她知道,池霆没有小孩。   不排除,是池霆朋友家的孩子。   司曼华没怀疑到池霆头上,连想都没想过。   池霆的私生活很干净,从来没传出过花边桃色绯闻,不像其他人,不是嫩模就是外围,混乱得没眼看。   作为一个老人家,司曼华思想很保守,不喜欢在感情上不认真的人。   等了两三分钟,终于又有大人来开门。   这回开门的是个“高中生”,长得有几分清秀,五官稚嫩得很,皮肤好到爆炸。   他左手拿钉锤,腋下夹着几块木板,跟司曼华四目相对时,有点傻里傻气的。   司曼华觉得他眼熟,但一下没想起来。   “哦,你好像是?”甄乐天拍拍脑袋,恍然大悟,“是明儿的老妈?”   “明儿?”司曼华微笑。   甄乐天立马开门迎她进去,说,“明儿就是商初时,他改名叫商明了,我习惯叫他明儿。”   司曼华尬笑一下。   没关系,不管叫什么名字,都是她的宝贝孩子。   她拖着行李箱进去的时候,甄乐天才看到,连忙又来帮忙放行李。   司曼华埋头思索许久,终于又想起来了。   这个,不就是跟商初时一起合租的室友?   她正疑惑为什么室友也在这,突然看沙发上,坐着个非常可爱的小孩。   小孩只有三四岁的样子,长得圆头圆脑的,脸蛋跟红苹果一样诱人,白里透红,精神气十足。   萝卜沉溺于手工作业中,跟一大块木板打交道,完全没注意到司曼华的视线。   胖丁正在等披萨,还以为司曼华是来送披萨的,围着她转了几圈,小巧的鼻尖抽了几下,最后很失望地抠着手心离开。   这个奶奶身上没有披萨的味道。   司曼华惊呆了。   因距离很近,她看得很真切,这两个孩子简直就是池霆的迷你版,五官虽然更圆润,不像池霆那么锋利,但依旧无比相像,不需要亲子鉴定,一眼就能看出来。   她呆呆地看着胖丁,又瞧瞧全神贯注拼木板的萝卜,各种复杂的想法涌上心头。   她没听说池霆有孩子,但这两个既然住在池霆家,又跟池霆长得这么相似,百分之八十是池霆的骨肉。   正当她疑惑的时候,胖丁跑到甄乐天身边,不开心地问,“蜀黍,我爸比什么时候才回来?”   甄乐天手忙脚乱地给司曼华沏茶,小声说,“胖丁乖,再耐心等等,你爸爸在外地出差呢。”   胖丁噘着嘴,在甄乐天腿边绕来绕去,“那池叔叔怎么也没来呢,胖丁和锅锅好想他。”   甄乐天又耐心地劝说,让胖丁乖乖等待。   司曼华在门口听着,越发奇怪。   爸爸?池叔叔?原来不是池霆的孩子?   可是……   等等?难道?   司曼华想到一个可怕的猜测,一时间站立不稳,身体摇摇欲坠。   甄乐天这才端着茶上前来,请司曼华喝茶。   司曼华强忍心中困惑和不安,目光在胖丁和萝卜身上来回扫视。   这两个孩子,真的太像池霆了。   可是,她却总觉得,又在他们身上看到商初时的影子,亲切感油然而生。   萝卜跟甄乐天一起做手工,胖丁对此不感兴趣,就在沙发上玩蹦迪,时不时跳到司曼华这里来,差点把司曼华踩到。   甄乐天满头大汗,不知道司曼华来意是什么,根本招架不住。   他不断招呼胖丁别乱跳,可是胖丁的披萨还没到,锅锅又没空跟他玩,他心里郁结,就想上蹿下跳发泄一下。   司曼华很怜爱这个小孩,任凭他跳,还柔声告诉甄乐天没关系,她喜欢孩子。   胖丁玩累了,跑到她怀里坐着,奶声奶气地问,“奶奶,你为什么一直看着胖丁鸭?”   司曼华心都软成了水,甜滋滋地回答,“因为奶奶喜欢胖丁鸭。”   原来叫胖丁鸭,真是个可爱的名字。   胖丁脸蛋皱了皱,觉得这位漂亮奶奶好像误会了什么,不过没关系,他也很喜欢这位奶奶。   而司曼华越发心惊,脑子里乱成一团麻。   不会的,不会是这样。   她的宝贝孩子,不可能在最昏暗绝望的时候,艰难地生下两个儿子。   而她这个母亲,对此毫不知情,在那四年里,对另一个所谓的亲生骨肉大献殷勤,而对小时置之不理。   不会的,她一定不是这么狠心的母亲。   抱着胖丁胖乎乎的小身体,司曼华克制不住地落下泪来。   在司曼华离开后,商家气压极低,所有人心里仿佛都压着一块石头,没法正常呼吸。   商哲奚也被司机送回家来,并从商秀妍口中得知,司曼华已经离开商家,并扬言要跟商贤离婚。   她仿佛在等一出好戏,迫不及待要看商哲奚和其他人狗咬狗的画面。   然而,商哲奚疲惫到极点,没有那个力气去应付外面的杂音。   他这几天,过得很惨。   那则不堪的视频从各个途径传播出去,虽然有池霆拦截了一些,从各个渠道切断讨论度,可只是对商家的影响变小,而于他而言,无疑还是名誉扫地,成为所有人背地里的笑柄。   他记得四年前,商初时的视频被播放出来时,他心情很复杂,因为他知道,一旦视频流出,商初时很难再在公共场合露面。   哪怕再希望商初时身败名裂,远离商家,他也没希望,真把商初时逼上绝路。   可是,商初时不走,他就没法在商家站稳脚跟。   所以他既慌乱,又迫切地希望,商初时能够自食恶果,从商家滚蛋,再不要出现,跟他抢夺他的家。   直到现在,变成他成为笑料,以后别说娱乐圈,就连国内恐怕都过不下去。   这难道就是对他当初幸灾乐祸的惩罚?   无视商秀妍的挑拨,商哲奚踏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迈向房间,只想找个阴暗的角落,把自己藏起来,别再见任何人。   他走后,商秀妍拳头握紧,牙关咬得咯咯作响。   一个两个,都这么没用。   回到房间里,商秀妍迫切地等待结果。   她把自己手中所有的东西都放出去了,让人从国外服务器进行爆料,哪怕是池霆都查不到是她做的。   可是,事情没有如她预料的发展。   她爆出的料,被全部按下,一点风声都没能泄露出去。   眼下商家为商哲奚的事情焦头烂额,不可能搭理商初时,唯一有可能动手的,只有池霆。   商秀妍气极反笑,手指卷着红棕色的漂亮长发,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   是时候,把商哲奚的事情, 引到商初时身上了。   *   池霆坐在电脑前,见对方像乌龟一样,胆小地缩回所有信息,把一切注销得干干净净,好像唯恐被他扒出来,掀到阳光底下爆嗮,导致最后尸骨无存。   跟他想的一样,对方果然还是想从商初时下手。   商初时就像一道能撬开缝隙的钥匙,一旦从他着手,能牵扯出太多事情。   他是商家想埋葬的过去,也是池霆唯一的软肋。   如果在以前,发现自己有了可能被抓住的弱点,池霆会毫不迟疑地将其掐灭,绝对不留给任何人威胁他的机会。   不过现在……   商初时推开书房门,冒出一颗毛茸茸的鸡窝脑袋,“池狗……狗,够饭了吗?吃够了的话,我先回海滨去了,乐天发消息说,妈妈来了。”   池霆假装没听到他前面的话,只抓起外套,说,“我送你。”   不就是弱点吗,他会小心翼翼地藏起来,用最坚硬的外壳护在最安全的位置,谁也别想触及。? 第七十三章 脸被蚊子叮了   一路上,商初时紧张得要命,咬着指甲不停跺脚,快把池霆的车给跺穿了。   为了自己的爱车,也为了商初时的脚,池霆忍不住说,“你是得了帕金森?”   商初时难得没跟他贫嘴,只说,“麻蛋,你都不知道我多紧张!妈妈肯定看到萝卜和胖丁了,你要我怎么解释?”   池霆逗他,“不是你代孕的吗,老实交代就好。”   他着重强调“老实”两个字,然而处于紧张之中的商初时完全没听出他的弦外之音。   在池霆的伺候下,这几天商初时身体大为好转,只是不能见风,一出门就被池霆裹得像过冬。   幸好是坐在车里,要他穿成这样去上街,他能羞愤到撞墙。   商初时现在很紧张,压根不知道怎么面对司曼华。   从小,他就没法在司曼华面前撒谎,只要司曼华严肃地看着他,他就支支吾吾的,脸和脖子耳朵一并发红,眼神左右漂移。   只要不是白痴,显然都看得出,他即将撒谎。   商初时不介意把孩子们的事告诉司曼华,但是不敢确定,司曼华不会当着池霆的面情绪失控,再去找池霆算账。   他现在还指望狗东西养孩子,绝对不能撕破脸皮。   商初时六神无主,侧头看了池霆一眼。   池霆正专注地开车,侧颜坚毅而流畅,深沉并幽邃,好像千万年寒冰积起的皑皑雪山,冷漠但矜贵,帅得人神共愤。   能睡到这么好看的人,还能用到帅哥的钱,这种感觉真好。   商初时理直气壮地做自我安慰。   很快到了海滨别墅,商初时还没下车,萝卜跟胖丁就手牵手奔向他,开开心心地喊爸爸。   商初时半跪在地搂住两个儿子,随后看司曼华跟甄乐天站在花园前,霎时觉得不妙。   这下完蛋了,他妈是白甜但真的不傻,都听见俩孩子喊爸爸了,瞒得过才怪。   商初时迟迟没敢过去,司曼华也没上前来,直到池霆把车开进车库,才给了商初时几分勇气,带商初时进去。   两个孩子抱着商初时不撒手,池霆担心商初时累着,找了个借口把孩子们带去玩具房里玩,请甄乐天陪同。   甄乐天很有眼力劲,明知道眼前气氛不对劲,巴不得离得远远的,只给商初时使了个眼色,然后就躲进屋里去。   商初时给他比了个赞,转头去讨好司曼华。   他进门就看司曼华带了行李箱,八成是打算出来常住,而且不出意外,应该要跟他一起住。   这样一来,不就说明,这是跟家里闹翻了?   商初时歉疚无比,讨好地笑着上前,“妈妈,你怎么来了?我现在借住在池董家不大方便,要是……”   司曼华终究舍不得对商初时冷脸,只轻轻拍拍他的手背,柔声说,“妈妈亲手做了蛋糕带过来,你去厨房帮妈妈切一下,分给大家吃。”   商初时还没答应,她又对池霆说,“小池,你帮我把行李拿到楼上去,我在你这住几天,你不介意吧?”   池霆微笑,“当然,应该的。”   两人心照不宣,把一头雾水的商初时赶走,往楼上客房去。   一进房间,池霆弯腰放行李,人还没站直,就被司曼华狠狠甩了一巴掌。   他其实躲得开,但是没躲,不管司曼华怎么揍他,他都得受着。   他自认皮糙肉厚,而司曼华细皮嫩肉,扇一巴掌不碍事。   但是司曼华明显气狠了,一巴掌接一巴掌地往他脸上扇,一连好几下,把池霆的脸颊扇得泛红,过后微微肿起来。   他依然保持完美的微笑,不见丝毫愠怒,只说,“您似乎已经知道了?”   司曼华被气笑了,说,“你们一个两个都把我当傻子吗,觉得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是不是?”   池霆暗暗想,倒还真有点。   这么大逆不道的话,他不会说,可脸上毫不掩饰的神色已然说明一切。   司曼华气急败坏地打了人,又觉得池霆话里有话,霎时惊了一下,后知后觉,“你,你也知道了?”   池霆眯着眼,缓缓勾起微笑,“我知道的事情,比您多很多。”   商初时一开始就没能瞒过他,而他对商家内部情况的了解,应该远超于司曼华。   司曼华后退一步,觉得眼前这个小辈真不是一般的可怕,但也合情合理。   她知道池霆心机有多深沉,人有多聪明,否则也不可能把偌大的盛世集团打理得井井有条,数百年历史的庞大家族内部,没任何人翻得起浪涛来。   商初时那么单纯的人,在池霆面前就像一张白纸,以他蹩脚的演技根本瞒不了池霆。   司曼华越想觉得害怕,她以前不介意商初时跟池霆在一起,可是现在,她真的畏惧池霆。   一旦池霆翻脸无情,别说商初时,就是整个商家,也会被轻易碾碎。   可是,她还是抵不过心里那口恶气,厉声说,“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我的小时?四年前,那则视频带是你做的吧?还有那两个孩子,小时不知道多辛苦才生下他们,这个时候,你作为一个父亲,到哪去了?”   不管司曼华怎么指责,池霆一句话都没反驳,可那冷冰冰的眼神却好像在说,你好意思指责我吗?   那四年,作为母亲的你,又做过什么?   司曼华呼吸一滞,高高扬起的巴掌慢慢落下,没有资格再去打池霆出气。   两人之间气氛僵硬,商初时适时推门进来,小声说,“妈妈,池董,蛋糕切好了,你们一起来吗?”   池霆转身出去,商初时见了,惊奇地问,“你脸好像有点红肿?”   池霆从善如流地回答:“蚊子叮的。”   司曼华:“……”   “啧,这样啊。”商初时甚觉遗憾。   他以为是司曼华打的,还想问问手感来着。   不过想想也是,司曼华没事打池霆干嘛,又不是沙包,可以随便揍。   客厅里,池霆把切好的蛋糕拿出来,分给众人。   司曼华一点胃口都没有,眼神不断在一干人面上扫过,尤其是看着两个汤圆团子,怜爱之心油然而生。   她忍不住张开怀抱,喊,“可不可以让奶奶抱一下呀?”   胖丁吃着司曼华带来的蛋糕,心已经被司曼华牵走了,一听司曼华呼喊,立马乖乖靠过去,开心地说,“奶奶做的蛋糕炒鸡好次,胖丁稀饭!谢谢奶奶!”   他吃得满嘴蛋糕碎渣,让司曼华无比怜爱,轻轻给他擦掉。   萝卜则看了商初时一眼,等商初时鼓励版微微点头后,他才朝司曼华靠过去。   这孩子一看就很机灵,司曼华也爱得不行,目光在俩孩子脸上移动,简直要看花眼了。   两孩子虽然是一个模子,但很好区分,因为萝卜聪明,眼神很成熟,像个老干部,胖丁则憨憨的,看起来不大灵光的样子,天真单纯,懵懂亲和。   司曼华爱怜地抱着两个孩子,商初时则胆战心惊地看看池霆,唯恐他发现点什么。   池霆老神在在地喝茶,一脸宠溺。   只有甄乐天完全在状况外,吃完蛋糕后,还让商初时陪他出去吃烧烤喝小酒,说要久违地放松一下。   结果,人没走到门口,商初时就被池霆给拽回去了。   甄乐天无比茫然,但好不容易把俩孩子丢给商初时,不能错过美好的时光,只好约了其他朋友出去嗨皮。   保姆们在做完家务活后也相继离开,家里没有外人在。   司曼华在给两个小孩弹钢琴,孩子们崇拜无比,连只想玩的胖丁都吵着要跟司曼华一起弹。   司曼华看着他们,就像看到商初时小时候,无论什么要求都会答应下来。   有司曼华照顾俩小屁孩,商初时终于有时间跟池霆相处。   池霆很忙,白天耽误了些时间,晚上要在书房补回来。   商初时进去时,他刚跟总部开完视频会议。   商初时拎着小仓鼠笼子,皱眉问,“这玩意要不要洗澡的?”   怎么闻到有股臭味,熏得他想吐。   池霆一笑,“让萝卜跟胖丁去洗,要给他们养成照顾宠物的好习惯。”   商初时一想也是,将仓鼠放到一旁去,又小声说,“我妈妈比较脱线,她可能暂时会在这里住段时间……”   司曼华可没想到要给池霆付房租这种事,就这么大摇大摆地住下了,还霸占了原本属于池霆的主卧,把池霆赶到客房去,让池霆自生自灭。   池霆脾气好到爆炸,宽容度逆天,没有半点不耐烦,不管司曼华怎么给他甩脸色,他都心甘情愿地受着。   司曼华算是性情好的,遇上别人,池霆可能会被未来丈母娘活活撕了。   商初时并不知道,司曼华已然了解全部经过,她针对池霆,无疑是想发泄心中那口恶气,池霆自知理亏,哪怕司曼华把钢刀架到他脖子上,他都得闭上眼睛等待处刑。   商初时忐忑地道歉,而池霆并不当回事。   他看了看时间,说,“等下医生会过来给你做检查,你先去洗个澡,躺床上去休息。”   商初时嘟囔,“有必要吗,我能有什么病,医生三天两头来?”   他的心脏病算是陈年老疾,没药可医,只要好生休养,不被外界因素刺激就不会有事。   其他胃病和贫血之类的,也不算大病,慢慢调理就不会发作。   结果池霆天天叫医生来,一系列检查繁琐得很,通常他一躺上床,直到睡过去了,医生还没检查完。   池霆才不管商初时怎么抱怨,把人推进次卧去。? 第七十四章 扭曲的爱情   医生来的时候,商初时已经躺床上睡着了。   怀孕消耗他极大的体力和精力,给身体造成很大负担,令他时刻嗜睡,精神不济。   医生做完检查,被池霆叫到书房。   因为是多年朋友,医生开门见山地说,“他的心脏病不容乐观,各种角度上,我不建议他强行生产。但是要中止妊娠,他也承受不住。”   这种废话不能让池霆满意,他撕下一张白纸,揉成团后丢过去,砸在医生头上,“想个办法。”   他一副命令的语气,医生无可奈何,捡起纸团给他砸回来,“我是医生,不是神。你要是真这么心疼,当初干嘛让他怀孕。”   头胎是双胞胎,本就对商初时的身体造成极大损害。这胎虽然是单胎,按理说要轻松些,但商初时可能没那个力气去生下孩子们。   池霆被纸团砸中额头,又撕下一张纸,揉成团后砸向医生,再度说,“想个办法。”   “想你……”医生硬生生把“妈”字吞回去,愁眉苦脸地捡起纸团,放在手里掂量几下,说,“中止妊娠也不成,外力因素,尤其是吃药导致流产,对他损害更大。”   医生忍不住又剜了池霆一眼,忍不住骂:这个***的渣渣!   池霆气定神闲地说,“闭上你脑子里的脏话,有这时间,不如多想想怎么给小时调理身体。”   医生赶紧抱住脑袋,心里咯噔一下。   不会吧,这家伙有读心术吗,这都能听到他的心里话?   看在高额聘金的份上,医生回去找同行们来个会诊,找出更完美的孕期护理方案。   池霆回到房间里,见商初时侧卧在床,眉心微蹙。   他往床边坐下,微微的震动感没有惊动商初时。   他不是故意的,但,也没有在意。   正因为没有在意,才没有顾及商初时的状况,可即便是在他没有喜欢上商初时的时候,如果知道商初时会面临如今的局面,他也不会让商初时怀孕。   他曾经最自豪的事,就是觉得,自己没有结婚,没有小孩,不会像父亲那样,成为可怕的刽子手,掐灭一个女人生存的希望,将女人推向绝望的深渊。   可原来,他跟父亲没什么区别。   池霆像一尊雕像,在床边久久坐着,凝视商初时的睡眼。   直到商初时醒来上厕所,被池霆差点盯出窟窿来,顿时瞌睡虫飞向九霄云外去。   “大哥,你大晚上不睡觉,看着我干嘛?”   商初时看了眼时间,快十二点了,整座别墅里,一点噪音都没有。   池霆这个狗东西,干嘛对他干瞪眼?   池霆把他按回床上,强硬吩咐,“快睡觉。”   “睡不着,都怪你把我吵醒了。”商初时打了个哈欠,又坏坏一笑,“是不是睡不着,要不要小爷陪你聊聊,不过要收费的。”   池霆无奈地说,“你白天那么困,晚上就精神百倍?”   “那可不,白天睡太多了。”商初时终于意识到,自己这几天好像一直在睡觉,通常是一睁眼,发现池霆守在身旁,被池霆喂药喂食,再度睡去。   睁眼闭眼的瞬间,都有池霆的身影。   这狗东西终于破产了吗,天天不去上班,老跟在他身边转悠?   商初时死活不睡觉,池霆只好陪他聊天。   商初时脑子昏昏沉沉的,跟池霆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突然灵光一闪,问,“你爸爸最后,为什么要把自己关在屋里?”   他从宋昀口中得知池霆父亲的事,一直想不透,那个人最后的举动,到底是什么意义。   为什么要在逼死妻子后,又好像十分后悔,最后自寻死路?   如果在平时清醒的时候,商初时绝对不会问出这种敏感的问题。但是他这会连现实跟梦境都分不清,总感觉好像是在梦里,才迷迷糊糊地问出来。   池霆撩了下他的额发,眼眸微垂。   “他只是,没想到自己会栽在一个女人手上。这个女人明明只是他养的菟丝花,却在死后,让他万念俱灰。”   商初时来了点精神,“为什么?”   池霆淡定地做自我检讨,“大概我们这家人就是这么薄情寡义,心理扭曲,也看不清自己想要什么。”   他重回池家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小三和她儿子送进精神病院,一辈子在里面受折磨。   他以为,他那个绝情的父亲会出来搭救小三母子,但是直到最后,父亲都没有出面。   那扇门关了好几年,就像尘封的心,谁也无法打开。   在女人死后,突然变得苍老的男人坐在窗前,定定地看着窗外的风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四季的变换跟他毫无关系。   仿佛被灰尘塑起的最后空壳,轻轻一碰,灵魂就会支离破碎,身体也烟消云散。   等到池霆推开那扇门,在几年后,头一次出现在这个男人眼前时,男人茫然地望了他许久,死寂的眼睛里慢慢出现美好的光辉。   他形容枯槁,憔悴苍老,跟从前那个搅动风云,一无所惧的男人,简直不像一个人。   “真的很像,”男人嗫嚅着微笑,“你多像她啊,我都以为,是她来见我了……不过,她大概不会再想见我。”   池霆没有迎来想象中的责骂和盛怒,毕竟他把这个男人最爱的女人和儿子关起来,让他们永远不见天日。   可男人没有责骂,没有生气,只让他走到他身边去,怜爱地抚摸他的头。   “是我错了,我以为她什么都不是,但她的确占据了我的生命。我输了,她是对的。”   男人缓缓闭眼。   他娶美丽的女人,只是心血来潮,想娶一个倾国倾城的花瓶回来摆放着,成为生育工具,给他生下有优秀基因的孩子。   可是,女人一天天占据他的心,让他满眼都是她的身影,偶尔出差分别几天,心会因为思念而蜷缩着,惊人地疼。   “我觉得你是喜欢我的,但是你胆子太小了,不敢承认。”女人笑盈盈地望着他,并勾着柔顺的卷发,在手指上绕来绕去,像闪闪发光的太阳,明媚得不可思议。   他嗤之以鼻,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   他不会对一个花瓶产生“爱情”这种东西,他娶女人,不过是为了将高高在上的太阳拽入手中,向世人宣告,只要是他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能弄到手,哪怕是万千男人心目中的女神。   日渐相处之中,男人越发沉沦,也越发恐慌。   他一直以为自己不会爱上任何人,更何况是个傻白甜的女人。   于是,他在焦灼慌乱之下,无法正视感情,扭头去找别的女人。   对池家这种顶级豪门,历史悠久的大家族而言,许多陈规陋习依旧存在,无论男女,在婚姻观念上并没有随时代发展而更新。   男人以为,自己即便找上别的女人也没有关系,因为他有权有势,女人应该理解。   然而,在他逃避感情的时候,做出太多无情无心的举动。   他只想证明,自己没有爱上那个菟丝花,为了这种可笑的理由,男人逼死了女人,并为此后悔一生。   在看到和女人极其相似的儿子出现在面前时,男人终于得到片刻心安,油尽灯枯,黯然离去。   商初时惊呆了,完全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池霆觉得他目瞪口呆,一副反应不过来的样子很可爱,轻笑,“很扯是不是?我也用了很长时间才揣测出,那个男人是什么心理。”   商初时无话可说。   他用了好几分钟组织语言,弱弱地说,“我没法理解,你怎么解释,我都不可能感同身受。”   太扯了,这人是神经病吗?   “我们家的人可能心理有问题,”池霆毫不留情地吐槽,“至少从太爷爷那一代起,无论男女,婚姻都充斥着不幸。”   有的可能一辈子不会爱上一个人,对待另一半的态度冷淡得像陌生人,至死都不会产生爱情,只当是责任和义务。   有的爱得疯狂而扭曲,会为了爱囚禁心爱的人,不让对方踏出房间一步,也不许对方跟人接触,活活将人逼疯。   还有的可笑到极点,居然为了莫名其妙的理由,宁愿去伤害爱人,也绝对不承认,那是扭曲的爱。   宋昀在得知池家的爱情历史后,曾语重心长地让池霆去找个心理医生,有病趁早治。   商初时也好想问,你们是不是被诅咒了?   怎么在对待感情上,就没一个正常人?   商初时开始担忧,他的宝贝萝卜跟胖丁,会不会变成这副鬼样子。   不过,孩子们有他的基因进行优化,才不会变成变态。   池霆柔声说,“所以,就看你的这几个小孩,能不能改变我们家族变态的基因。”   商初时大言不惭地说,“那当然,萝卜跟胖丁有我的基……精,精心教导,才不会变成扭曲阴暗的人。”   至少在爱情观念上,他还是能教导一二的。   莫名想起以前“强拆”宋昀跟池霆这对“小情侣”的事情,商初时突然不好意思了。   好吧,他三观不正,老想用强来着。   池霆说了半天,径直往床上一躺,搂住商初时,“快睡,一点了。”   “哪有,才十二点半。”商初时打了个哈欠,推了推池霆,“你怎么又跑到我床上睡?”   “搞清楚,这是我的床。”池霆说,“主卧被你妈妈霸占了,你是要我回主卧赶走你妈,还是……”   “你睡我这吧。”商初时很明白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   他本想趁池霆睡着了,就去睡沙发,结果池霆没睡着,他先睡得不省人事。   池霆无奈一笑,抱着他入睡。? 第七十五章 万一弄错了呢   警察从商家离开后,商贤沉默地坐在沙发上,望着那一串熟悉的电话号码,满目死灰。   他不愿意相信是商初时做的,可事实摆在眼前,他不得不信。   商哲奚的事情,已经调查清楚前因后果。   绑架商哲奚,并且拍下视频的人,是个四十多岁的癌症患者,有入狱前科,母亲带着他痴傻的女儿,在农村种地。   这人心狠手辣,胆大包天,只要给钱,他什么事都敢做。   在警方找到他以前,他自杀身亡,无法从他口中得知幕后主使。   但是,警方有查到,他母亲的账户,在事发前几天收到过一笔来自国外的汇款,数目相当惊人,足够他老母跟女儿省着花一辈子。   而他手机里没有任何信息,唯独有一条通话记录,显示的是商初时的电话号码。   通话持续了不到一分钟,但这短短的时间里,足够说很多事。   刚从医院回家的商老爷子要求按下此事,由他们自家解决。   压抑的客厅里,商老爷子双手拄着拐杖,咳嗽不断。   商秀妍心疼地给父亲拍背,说,“爸,一定是哪里搞错了,小时怎么可能做这种事呢?”   “他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他以前就把小奚……还有宋昀的事,哪一件不是他干的?连你大嫂都被他骗了,你也执迷不悟吗?”   商老爷子痛心疾首,急火攻心之下咳嗽不断,商秀妍赶紧给他拍背顺气。   商贤坐在一旁,一直没插话,直到这会才说,“万一,是有什么误会呢?”   商秀妍一愣,“大哥,你的意思是?”   “也许,是我们搞错了,”商贤艰涩地说,“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是其他理由。”   商贤想起小时候的商初时,在他跟前有多乖巧,那么活泼开朗,天真烂漫,还满心满眼都是他这个父亲,总是乖乖地等待他,把他当做全世界一样崇拜。   还有司曼华,他知道司曼华爱他,也无法否认,司曼华更爱自己的孩子。   他无数次回想司曼华的话,想起司曼华曾一次次地,歇斯底里地告诉他,她不爱商哲奚,无论如何都没法对商哲奚产生真切的母爱。   在司曼华离去后,他开始相信一个母亲的本能,想着,万一是哪里弄错了呢?万一,商初时真的是他的孩子呢?   这几年来,万一他残忍地对待的是自己的骨肉,一切都是别有用心的误会,那他该怎么面对才好?   商贤活了几十年,什么大风大浪都经历过,在遇到问题,一头乱麻的时候,第一时间想的不是逃避,而是分析并解决。   现在商贤只想好好地将全部思绪整理清楚,从头开始,抽丝剥茧地分析,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而不是急急忙忙去定商初时的罪,错上加错。   商老爷子见儿子沉默,苍老的声音虚弱而无力,“难道,连你都觉得,那小畜生是无辜的?”   商贤说,“我相信曼华,相信她作为一个母亲,不会像我一样,仅凭医学做出判断。如果商初时的确是我的孩子,那这些事情里头,可能大有文章。”   他现在不大相信亲子鉴定,反而更相信司曼华的选择,也相信小时候那么乖巧懂事的孩子,不会变得这么恶毒,这么能算计。   如果连两次亲子鉴定都出现失误,那这一系列事情背后,绝对有人在搞鬼。   商场横行多年,商贤不会愚蠢到,明知道可能有误会,却依旧一意孤行,刚愎自用,任由事态进一步发展下去。   商老爷子也想了很久,发现一个关键点。   “听你说,商初时这几年过得并不好?”   商贤立即说,“是,曼华跟我说,他过得比较苦,而我几次看到他,他状况并不好。”   说起这些,商贤心痛了一下。   商老爷子沉吟片刻,说,“那以他的情况,能支付高额雇佣费吗?”   给绑架者的报酬可不少,是下了血本的,如果不是特别有钱的人,恐怕给不出。   商贤脱口而出,“他不可能支付得起,那孩子没什么本事,要是能在短短四年里累积起那么庞大的财富,也不至于……”   商贤闭口不提。   商秀妍说,“是啊,池霆也不可能帮他支付,非得给我们商家添堵。”   商贤一愣,“这跟小池又有什么关系?”   “大嫂没跟你们说吗?”商秀妍迷茫地说,“大嫂让我别告诉你们,她找个机会跟你们说,难道她还没讲?”   说完,她像是意识到这是不该说的话,立马捂住嘴。   但是,父子俩并不容易被糊弄。   *   九月下旬,幼儿园开学,家长们奔走相告,庆祝神兽即将归笼。   幼儿园门前,家长的欢笑跟孩子们的嚎哭形成鲜明反差,老师们也习惯这一年N度的庞大盛会,耐心地哄劝哭闹不止的孩童们,在家长千叮咛万嘱咐之下,将人迎进幼儿园。   商初时站在门口,目送两个小祖宗离去。   萝卜不哭不闹,牵着胖丁的手往幼儿园去,胖丁含着棒棒糖,时不时回头跟商初时挥手,也半点抽泣都没有。   旁边的家长羡慕地说,“怎么你家孩子这么乖,一点不哭?”   商初时摸摸鼻子,笑着说,“可能因为是双胞胎,有人陪着,没什么好哭的。”   上一学期,胖丁会撒泼打滚,哭闹不止,但是萝卜会哄他,叫他不要给爸爸增添烦恼,爸爸还要去上班,赚钱养家。   于是胖丁也乖乖从地上爬起,圆溜溜的小屁股拽动着,跟萝卜一起,被老师们带进教室。   反正下午又要回家,分别几个小时而已,完全没必要哭。   等目送孩子们进了教室,商初时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街道转角处,一辆黑车停在这。   商初时上车,转头就看池霆黑着脸,像是狂风骤雨即将来临,不给他好脸色看。   起因是,池霆想在开学日,跟商初时一起送孩子们上学,为此还准备了特别醒目的亲子装,虽然孩子们穿上可爱到爆胎,但池霆这个衣架子穿着,说不出的违和。   商初时也没法说服自己,穿上那么羞耻的装束,所以干脆拒绝池霆,令池霆数日期待就此落空。   他自知理亏,讨好地笑笑,“池董,晚上想吃点什么,我亲手给你做?”   池霆觉得他可能是想谋杀,直接丧偶,“你什么时候才能对你的厨艺有正确认知?”   商初时骄傲地说,“我做饭比我妈好多了,你是没吃过我妈妈以前做的菜,听我姑姑说,一盘炒鸡蛋,能毒死一头牛。”   池霆:“……”这果然是可怕的基因遗传。   不过,司曼华现在做的糕点至少能吃,商初时泡杯茶都像是下水道地沟油混合物。   这段时间,池霆算是明白了,以前商初时不是给他剩饭馊饭吃,百分百是他自己做的,就是比较难以形容,吃下去要减寿二十年。   为了这事,少年时代的池霆没少记恨商初时,哪怕知道这是商初时自己做的,内心也难免嘀咕两句。   那种黑暗食物吃多了,真心死得快。   池霆调转车头,往海滨方向驶去,说,“你好好给我在家睡觉,什么都别做。我晚点下班,顺便把孩子们接回来。”   商初时皱眉,“你不会是想囚禁我吧?”怎么老是不许他出门,也不许他去上班?   他才知道池霆家里,有长辈曾有搞囚禁play的嗜好,难不成池霆也有样学样,妄图那啥?   池霆一眼看穿他在想什么,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想多了你。”   商初时揉揉额头,一个劲地傻笑。   池霆把人送回家,又交代保姆们看好商初时,别让他乱跑,这才去上班。   商初时发觉,池霆估计还真有养菟丝花的嗜好。   家里只有两个保姆在,孩子们上学,司曼华去找医院的老朋友,说是要叙旧,一大早就出去了。   家里冷清得很,商初时蜷缩在沙发上看儿童教育节目,没一会就睡了过去。   幸好没上班,不然这状态,三天就得被开除。   商初时睡得正香,突然接到一个电话。   他以为是之前面试的公司来给回复,结果一接通,对面苍老的声音透过听筒传过来,微微失真,让他一时间没辨认出来。   “到家里来一趟。”商老爷子说。   商初时愕然,还想追问之际,商老爷子已经将电话挂断。   看着手机,商初时皱眉。   爷爷亲自打电话叫他回家,这绝对不会是好事。   他又发了个消息给商秀妍询问情况,商秀妍很快回复:没什么,你爷爷和爸爸想问问你妈妈的事,如果可以,他们还是希望大嫂回来,这个家不能没有大嫂。   商秀妍还说,眼下家里气氛比较凝重,商初时要是回去了,最好别跟那牛脾气的父子争吵,免得大动肝火。   商初时当然不可能跟他们产生争执,他怎么也是小辈,而且理亏,就算被打被骂,那也得受着。   商初时爬起来稍微整理了下,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憔悴虚弱,然后就去了商家。? 第七十六章 你离开吧   商初时刚踏进商家大门,就被商老爷子一拐杖打过来。   他没有设防,躲闪不及,被拐杖底部的勾角划过脖子和脸,霎时勾破皮肉,留下一道醒目的血痕。   商初时被打懵了,木愣地站在原地,情绪激动的商老爷子也被商贤和保姆拉住,商秀妍在一旁捂脸哭泣。   大厅里乱糟糟地吵作一团,商老爷子气急攻心,指着商初时痛心疾首地大骂,血红的双眼里满是伤痛和恨铁不成钢。   商初时不明白这是发生了什么,他捂住仿佛有火苗在烧灼的伤口,望向商秀妍希望得到答案,但商秀妍只顾低头哭泣,收不到他发出的求救信号。   商哲奚站在楼道口,疲惫的身躯隐匿在阴影里。   他面无表情地注视商初时,眸中波澜不兴。   兵荒马乱的场景维持了很长时间,商老爷子盛怒之下咳嗽不断,喘不过气来,被商贤和商秀妍劝慰着,家庭医生也赶过来,防止老爷子活活气死。   在商初时来到这里前,商秀妍支支吾吾地把商初时和一对双胞胎的事情告知父兄,老爷子当场晕过去。   等被医生救醒后,商老爷子平心静气,要商初时过来。   他已经尽量压抑着怒火,可一看到商初时,拐杖还是忍不住敲过去,恨不得打死这个“恬不知耻”的孩子。   等老爷子悠悠醒转,商秀妍千劝万劝,求老爷子别再动怒,有话好好说。   老爷子痛心不已,边咳边骂,“你还要我怎么好好说?我商家算不上书香门第,名流清贵,可好歹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万一让别人知道,那个畜生给男人生了孩子,让我怎么有脸出去见我那些老友?”   不管商初时身体有多畸形,至少表面上完全是个男人,而他又是受商家教导成长的,即便如今被赶出商家,在外人眼里,他也是商家的一份子。   他丢脸,商家也会跟他丢得彻底。   商秀妍小心翼翼地劝说,“爸,小时他以前就喜欢池霆,给心爱的人生小孩……”   商老爷子气势汹汹地瞪了她一眼,胡子都被吹起来了。   “他不懂事,你和曼华也跟着胡闹?这么大的事,你不知道早点告诉我们?”   商秀妍委屈地说,“我以为大嫂会说……”   商老爷子气得直喘。   楼下,无关紧要的人全被商贤赶走,大厅里只剩下自家人。   商初时坐立不安,从始至终不敢抬头,不敢看商贤哪怕一眼。   商贤果然不会像司曼华那样,可以接受他做过的任何事,无条件站在他这边。   眼看商初时变得颓废而憔悴,商贤心痛之余,更多的是不解。   “你怎么这么不要脸?你到底还记得不记得自己是个男人?你就那么喜欢被男人……甚至可以连尊严都不要,给他生孩子?”商贤沉痛地问。   商初时双手紧握,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觉得丢脸,妈妈也给您生下孩子,您觉得她丢脸吗?”   “她是女人,女人生孩子天经地义!”商贤咚咚地捶桌,气恼万分,“说得这么大义凛然,你敢大着肚子去街上走动吗?你敢坦然接受外界的目光吗?要是你做不到,就别在这跟我犟嘴!”   商初时难堪又羞愧,两只手搓来搓去,暴露他此刻极大的不安。   商贤还没说够,又压着怒火问,“池霆知道你儿子的事吗?”   商初时摇摇头。   “呵,他当然不可能知道,”商贤冷笑,“他要是知道,你一个男人给他生了儿子,他不知道会觉得有多恶心!”   商初时肩膀一缩,小声说,“不会的,他不会……”   池霆对胖丁和萝卜好得不得了,他能看出,池霆很爱那俩孩子,几乎是要捧在手上,比他还溺爱孩子们。   这样的池霆, 就算知道孩子们是他生的,肯定也不会,说出恶心这种话来。   商贤见商初时脸色惨白,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身体上的缺陷,是商初时走错路的第一步。   可追根究底,是这孩子自己不自爱,也没有羞耻心,居然愿意雌伏在男人身下,被当做女人那样肆意玩弄,连生孩子的事,他都做得出来。   商贤满肚子怒火,只想狠狠把这个不自爱的孩子骂醒,不顾会不会将人伤到,开始口不择言。   他讥笑着问,“你说池霆不会,那你敢把这件事告诉他吗?还不是因为,连你自己都不敢相信,池霆会接受你们这些怪胎,所以才谎称是代孕?”   商初时倏地抬头,“您怎么知道?”   怎么知道他对池霆撒谎,知道是以“代孕”为借口?   是商哲奚说的?   还是……商秀妍?   商初时嘴唇哆嗦,血色全无。   商贤继续说,“你要明白,连我和你爷爷都接受不了,你干出这么无耻的事情,还指望池霆对你有多怜爱?他以前就讨厌你,哪怕你那么求你爷爷帮他,他有过一句谢谢吗?”   商贤其实知道,商初时喜欢池霆。   他那会很关注儿子,想满足儿子一切需求,但唯独在这件事上,他并不赞同。   商家在财富地位上,完全无法跟池家相比,两家之所以有来往,是因为两家老爷子是老友,关系亲厚,否则放到谁眼里,都是商家高攀池家。   再说,商初时是商贤唯一的孩子,他希望商初时能作为一个正常男人,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组建起美满的家庭,延续商家的荣耀。   把商初时嫁给一个男人这种事,从来不在商贤考虑范围内,所以即便知道商初时的心思,他也不肯同意。   结果,在他不知道的角落,商初时还是“如愿以偿”,摒弃自尊和名誉,成为池霆身边下贱的玩物。   商贤气急败坏,又违心地自我安慰。   商初时绝对不是他的孩子,他的儿子不会这么不知廉耻,就像商哲奚,那孩子多乖巧,听话懂事,从没主动给他招惹一丁点麻烦。   可是,那么乖巧的孩子,也被眼前这个孩子,弄得一身伤。   按下双胞胎的事,商贤又沉声问,“哲奚的事,是你做的吗?”   商初时怔然,随即苦笑,“您觉得,我有那么大本事,能把商家和盛世娱乐公关部都耍得团团转?”   商贤本来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等他得知商初时和池霆还有来往,又不得不怀疑,是有池霆在背后做手脚。   商初时或许做不了事,可是池霆能,只要池霆一声令下,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利用商哲奚报复商家。   他觉得商初时或许真的很有心机,用楚楚可怜的外表和悲惨的状况,换取所有人怜悯,骗过司曼华不说,连他都差点被误导。   一旦有所怀疑,先前那些怜悯,将全部化作懊恼和气愤,反噬过来。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跟池霆走在一起的,你用身体换取他的帮助,也不是不可能。”商贤气恼之下,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两人的关系,恶声说,“你以前就看小奚不顺眼,完全有理由陷害他,报复他,也报复我们商家。”   商贤不是第一次说出这么无情的话,商初时本以为自己会气得跳脚,声嘶力竭地解释,或者伤心得崩溃,责问商贤为什么总是把他想得那么恶毒。   可奇怪的是,他只是笑了笑,很无奈,又平静地接受商贤对他的污蔑。   想想也是,不管他现在多忏悔,多抱歉,造成的伤害无法弥补,形象和声誉也难以扭转。   他连一句“不是我”都说不出来,只问,“那么,您要怎么做呢?”   把他抓起来吗,把他的事公之于众,让他接受整个社会的唾骂和羞辱吗?   他突然觉得失去所有力气,什么都不想管了,死也好,活也罢,没什么大不了的。   商初时一脸死灰和彻骨的绝望,让商贤手指轻颤了一下。   他从没在一个人脸上看到过这么灰暗的神情,这好像就是心死的模样,万念俱灰之下,连求生的意志都被舍弃。   他原本想,商初时是怎么对待商哲奚的,他就报复回去,可是看见商初时这副模样,他到底于心不忍。   理智跟感情在相互拉扯,商贤也考虑了许多。   幼年商初时的影像在他脑海里不断浮出,司曼华的哭声也在耳朵里回响。   他说,“过往的事,我都可以不追究,但是按照我们之前约好的,如果你再出现在曼华面前,我会要求你们离开。”   不仅仅是离开帝都,要离开国内,去往谁也找不到的偏远国度,蜗居在某个交通与网络都不发达的小山村或者农场,并在商家人的监视,永远别跟熟悉的所有人联系。   商初时对这个提议感到慌乱,他不舍得离开司曼华,也舍不得池霆,不愿意永远失联,再也不见。   他以为自己可以坦然接受跟池霆的分别,可是真当事情来临,他还是害怕了。   他们好不容易才稍稍修复裂开的关系,像普通情侣那样好好相处。如果就这么一走了之,他跟池霆,可能会成为彼此的陌生人,这辈子,一转身,就是永别。   商初时的挣扎和抵触,商贤看在眼里。   他一字一顿地说,“你以为,你跟那对双胞胎的事,永远不会暴露?池霆是什么人?他手眼通天,心机深沉,你能瞒得过多久?”   与其等事情败露,满身是伤地离开,不如早早做下决断,潇洒离去,也给彼此最美好的回忆。? 第七十七章 他会接受吗   商初时一直很任性,不管理智的大脑怎么警告,要趁池霆发现孩子们的来历之前,赶快离开以防万一。   可是下贱如他,始终没办法狠心离去。   离开池霆,就意味着要把孩子们留下。   除了生命,他没什么能给两个孩子,而池霆不一样,无论教育还是生活,池霆给予的,他们将受益终身。   不管商贤怎么恐吓威逼,商初时态度前所未有的强硬,摇摇头坚决不肯。   他其实脑子里很乱,什么都无法思考,连说出的话都颠三倒四,不像是要说服商贤,而是要给自己找好可以接受的理由。   “我不可能把孩子们丢在这里,单独离开,我舍不得。而且,孩子们也不能离开我,万一池霆对他们不好,至少我看得见。”   商贤皱眉说,“如果你是担心缺钱,我会给你一笔钱,足够你抚养他们直到成年。这样,你就不必把两个孩子留给池霆,可以带在身边。”   “不是,不单单是这样,”商初时绞尽脑汁说,“胖丁也有心脏病,他必须在大城市接受治疗,要不然他会跟我一样,病情越来越不受控制。”   商贤要他去的地方,不是医疗技术先进的发达国家,而是不容易被司曼华和池霆找到的小地方,一旦去了,这辈子可能很难再离开。   这样,商初时就更难下定决心,把孩子们带走。   他犯下的错,他自己承受就好,两个孩子没有半点过失,不需要承担责任。   商贤给出诸多提议,都被商初时拒绝。   商初时隐隐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明明告诫过自己很多次,不要再对池霆有半点期待,不要沉溺在温柔陷阱里,可还是没办法毅然决然,潇洒地抛开池霆。   商初时的抗拒,让商贤恼羞成怒。   “我怎么会把你养成这样?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有多下贱,就跟狗皮膏药一样,撕都撕不开!”   商贤怒而捶桌,待抬头看见隐匿在阴影里,宛如行尸走肉的商哲奚,又是一阵心痛。   他和司曼华都亏欠商哲奚太多,而如今,司曼华更是选择了商初时,他不能再这么不公平,一味偏袒商初时。   必须,让商初时接受惩罚。   商贤深深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平心静气。   “既然你怎么都不听劝,那我就不多说了,你请回吧。”   他一副赶客的态度,让商初时不知所措。   商初时站起来,搓着手问,“那,那您……”   商贤缓缓闭眼,“你要怎么做,我管不着。”   而他要怎么做,商初时也管不着。   商初时摸不清他是什么意思,是决定放手,不再追着他不放,还是其他想法?   可商初时又不敢多问,唯恐惹他生气,只好离开。   等人一走,商贤踌躇许久,拿过手机,找到池霆的联系号码。   商哲奚慢吞吞地从楼上下来,轻声问,“爸,您要联系池霆吗?”   商贤沉痛地说,“商初时太有恃无恐,他从前就伤害你,又是羞辱你,又是将你推倒,如今更是……”   他望向商哲奚,愧疚无比,“爸妈亏欠你太多,这辈子都没法弥补,不能再眼睁睁看着他对你下毒手。”   商哲奚张张嘴,几次想解释什么,可都欲言又止。   他痛苦而纠结,既觉得对商初时的算计太过阴毒,又深知,一旦把实情告知商贤,那他必然会面对父母和爷爷失望透顶的目光。   他好不容易才回到父母身边,在孤儿院里的苦,真的已经受够了。   他不想父母的宠爱被分走,更不想让父母对他感到失望。   百般挣扎,商哲奚错失最后的坦白机会。   在他犹豫之时,商贤已拨通池霆的号码。   商初时跌跌撞撞地离开商家,趴在垃圾桶边呕吐不止。   他太紧张了,在商家跟商贤面对面时,提心吊胆,情绪紧绷到极点。   现在,他更是无法想象,万一商贤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池霆,那他该怎么办。   池霆会接受这个事实,一如既往好好对待孩子们,还是如临大敌,把他们赶走,甚至送进精神病院?   商初时强撑着虚弱的身体往家里走,脑海中不断回荡起商贤的话。   “他只会把你当怪物,觉得你和那两个小孽障都是怪胎!谁能接受一个男人能生孩子?你们不过是畸形扭曲的产物,来自于欲望,跟爱没有半点关系!”   “你敢让池霆知道真相吗?你敢说,池霆百分百会接纳你们?他会跟你结婚,带你出现在公众面前,承认你是他的老婆?”   “万一他把实情公之于众,你觉得大众会称赞你英勇,还是辱骂你作为怪胎,自甘堕落,连身体都能利用?”   商贤喋喋不休地骂了一个小时,太多羞辱性的话语虽然不好听,却直达商初时心里,将他原本潜藏在心底深处的恐惧阴影牵扯出来,化作巨大的不安,笼罩在惶惶不可终日的心上。   他拖着沉重的脚步,一步一步地往家里走去,脑子里纷乱如麻。   都是他的错,要是他早点离开,不让这个秘密被任何人发现,至少孩子们,能留在池霆身边,被好好养育。   萝卜可以被最好的家教教导,胖丁的心脏病也能得到治疗,两个人可以在池霆的照顾下,无忧无虑地成长,往后余生,不会有金钱方面的烦恼。   可就因为他自私,沉溺在池霆给的温柔里,迟迟不愿意离开,这才让知道秘密的人越来越多,也让两个孩子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性。   万一知道了,池霆会怎么做?如果池霆要赶走他们,他该怎么向两个孩子解释,为什么池叔叔突然变得那么凶狠?   商初时把所有的过错揽在自己身上,觉得自己是那么自私自利,任性妄为,为了那一丁点柔情,害苦了两个孩子。   孕期的人敏感又软弱,商初时走到拐角处,扶着墙缓缓跪下,双拳狠狠捶地,咬牙呜咽。   他不知道,他掉落在商家的手机,被一只漂亮白皙的手捡起。   那上面有几十通来自“池狗”的未接来电,玉手的主人随便翻了翻,就将手机关机,随手丢进偌大的鱼缸里。   那鱼缸养护得很好,茂密的水草在假山和鹅卵石间不断摇曳,五颜六色的斑斓鱼类悠闲游动,只在手机被抛入的一瞬,吓得四散奔逃。   手机缓缓沉入假山之中,被青翠茂盛的水草遮掩住。   商秀妍心情很好,现在的商家终于有点她喜欢的样子了,死气沉沉,阴森压抑,距离家破人亡,或许只有一步之遥。   一直到晚上,商初时才缓步走回家。   他藏在海滨别墅外的绿化带里,见池霆已经回家,正在家门口给谁打电话。   可能一次又一次都没打通,他看起来有些着急,几乎要把手机给攒碎,脸色奇黑。   人高马大的周奇在他身后低声说着什么,没一会,池霆就点头同意,随即周奇开车离开。   车灯光照亮的一瞬,商初时躲入草丛里,等周奇离开后,才小心翼翼地冒出一颗头来。   没一会,萝卜牵着胖丁跑到门口来,牵着池霆的衣角询问什么。   萝卜仰着头跟池霆说话,戴的亲子帽快掉下去了,池霆给他戴好,又轻轻拍拍他的头,阴郁的面容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胖丁抱着池霆的大腿不撒手,小脸哭得发红,应该是在喊,爸爸为什么不回家,为什么电话也打不通。   商初时看得心疼不已,无数次想要迈出脚步,回到那父子三人身边,甚至想把真相告诉池霆,可一旦冒出这个可怕的念头,商贤的话就会在耳边响起,令他步伐犹豫。   他蜷缩在草丛里,紧紧抱头,仿佛眼前出现无数条道路,却纷纷通往黑暗的深渊,没有一条是生路。   别墅前,池霆将哭哭啼啼的胖丁抱起,耐心地说,“叔叔已经让朋友去找了,马上展开全市搜索,调看所有监控,相信不到半小时就能有结果。”   胖丁哭得直打嗝,鼻子一抽一抽的,晶莹的眼泪爬满脸蛋,狼狈又可爱。   他抓着池霆的衣领,又抽抽答答问,“蜀黍,爸比为什么不接电话?他为什么还不回来?他是不是不要胖丁了?是不是胖丁不听话,爸比就走掉了?”   萝卜沉默着,虽然什么都没问,但是也仰头看着池霆,很想知道答案。   池霆大概知道为什么,毕竟今天商贤给他打过电话,说起商初时的事情。   但是这种复杂的问题,孩子们现在听不懂。   他只好说,“爸爸可能是手机掉了,又没找到回家的路。叔叔答应你们,一定会把你们爸爸带回来,好不好?”   两个孩子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可是眼下没有任何办法。   夜里起风了,池霆抱两个孩子进屋去。   躲在草丛里的商初时痴痴地看着那三人,控制不住移动双脚,想要回到他们身边。   他失去了一个家,好不容易才组建了第二个,虽然日子很苦,但父子三人很满足。   等到池霆加入后,这个家变得更美好,充满欢声笑语,比以前的家更加幸福温馨。   商初时舍不得这个家,情感压制理智,让他不顾一切,想快点奔向他们。   可就在他踏出草丛的一瞬,一辆车骤然开过来,横亘在道路上。   车窗摇下,露出商秀妍悲哀却柔媚的笑脸。   “小时,快上来,跟姑姑去散散心。”? 第七十八章 不是阴差阳错   商贤在沙发上坐了几个小时,依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在商初时离开后,他打通池霆的电话,开门见山地将实情告诉池霆。   他以为,池霆会比他反应更大,觉得恶心不已,要跟商初时划清界限。   然而,池霆的反应很出乎他意料。   “我知道。”池霆毫不犹豫地说,“一开始他就没骗过我,他其实很单纯,没半点心眼,连骗人的把戏都演不好。”   所以,才会被一次次地伤害,一次次遭受误解,被人耍得团团转,连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如他人所说,恶毒到极点,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商贤愣了很久,脱口而出,“你已经知道了?那你还想怎么报复他?你现在保护他,是不是为了利用他,再次对商家下手?”   商贤段时间里想了很多,比如池霆才是幕后黑手,以花言巧语蒙骗商初时,让商初时对商哲奚做出那么下贱的事,连带把整个商家都推入深渊,沦为他人笑柄。   然而,池霆只是冷笑,“区区一个商家,我用得着用这么迂回的手段?”   商贤呼吸一滞,却无从反驳。   自从商家的根基从南市转移到帝都,影响力和财富都大不如前。帝都又是池家的势力范围,池霆要想对付商家,的确不用搞得这么复杂。   “你怎么会,会接受那种怪物的儿子?”商贤呢喃着问,怎么也想不通。   他的话让池霆觉得很刺耳,脸色阴沉不少。   即便在他没有喜欢上商初时的时候,也不会觉得,作为男人生下孩子的商初时,真是什么怪物怪胎。   他只是嘴硬心软,宁愿用恶言恶语掩饰,也不想承认内心真实想法,以免商初时得意忘形,逮住把柄嘲笑他。   “商初时不是怪物,他是你儿子。开口之前,先想想这句话会造成什么后果。”   商贤犹在气头上,轻蔑地说,“能有什么后果?是他跟我一辈子结仇?你觉得我会在乎这个?”   池霆什么都没说。   商初时的真正身世,他不感兴趣。退一万步讲,就算商初时真是商家的人,也没必要告知商贤。   商初时的依靠,有他一个人就够了。   在商贤尚在懵逼中时,池霆又询问,商贤为什么知道这件事,从而明白在商家发生了什么。   等他再去找人,已联系不上商初时。   公路上,车子停在林荫下,司机站在车外抽烟。   海边,商初时推商秀妍散步,浪花被海风卷起,拍打在岸边。   “你知道吗,小时,我跟我老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海边。”   海风卷起商秀妍的发丝,丝丝缕缕缠绕在脸上,她勾过一缕别在耳后,红棕色发尾扫过修长白皙的脖子,香风袭人,一举一动,风情万千。   商初时说,“我知道,妈妈说过,您和姑父是一见钟情,之后不顾家人反对,很艰难才在一起。”   商秀妍抿唇轻笑,明亮的眼睛仿佛天空下的繁星,璀璨万分。   “是啊,他是个普通渔民,而我是富家小姐,要冲破固有阶级的阻隔走到一起,真的很不容易。”   回想起亡夫站在船头挠头傻笑的模样,商秀妍眉眼弯弯的,明媚动人。   “我跟他在一起,你爷爷和爸爸都不同意,只有你妈妈支持我。曼华是我的好闺蜜,我们从小在一起玩,可不管哪方面,她都比我好。她性格比我讨喜,学历比我高,在事业上的成就更是我望尘莫及的,连她的命比我好得多。”   商秀妍笑了笑,又摸摸脸,问,“不过我这些年保养得不错,是不是比你妈妈年轻很多?”   从外表来看,的确如此,所以商初时诚实地点头,“您高贵优雅,妈妈亲和温柔。”   商秀妍捂着嘴轻笑,面容再仁慈不过。   轮椅从沙滩上划过,留下两道长长的蜿蜒痕迹,并跟随商初时整齐的脚印。   商秀妍摸着腿,又感叹说,“可惜,保养得再年轻又有什么用,我老公不在了,没人会欣赏我。”   商初时始终沉默着,如果换在平时,他无疑会顺着话题追问下去,或者说几句甜言蜜语,把商秀妍逗笑,不让商秀妍冷场。   商秀妍也没指望他搭话,只继续说,“虽然曼华什么都比我厉害,但我曾经以为,我的婚姻会比她更幸福。因为我哥是个企业家,一年到头四处飞,她又是个痴迷研究的女人,很难顾及家庭。”   性格上,商贤沉稳内敛,是不会油嘴滑舌哄人的类型,让他说个“我爱你”,都比让他上刀山还难。   偏偏司曼华在事业之外,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白甜小女生,最爱看霸道总裁小说,从小幻想会被霸总宠爱到骨子里。   商秀妍一度以为,商贤要娶的是事业型女强人,独立强势,能在事业上助他一臂之力。司曼华想要的则是温润体贴,能细腻照顾她情绪的暖男,比如同校的教授,实验室里的导师等。   她觉得,性格不合的这两人,迟早会因为感情矛盾而闹掰,结果他们过得那么好,结婚二十多年,依然恩爱如初。   反观她,婚姻还未完全开始,就彻底破裂。   海风拂过,商秀妍再度撩了下头发,说,“我发生车祸,不是意外,而是预谋。”   商初时一愣,“怎么会?”   商秀妍捂着小腹,那里曾经孕育了个小生命,比商初时大几个月, 却在车祸中,无情逝去。   “我怀孕后,就在山里别墅休养,跟我老公一起。那天,你爸爸来看我,白天还好好的,晚上却非要赶回市区。”   她笑了笑,眸光渐渐变得黯淡,笑容也敛去,面无表情地说,“晚上,我突然肚子疼。那可真是疼啊,像是一把刀在肚子里搅,你应该体会过,是吗?”   商初时垂下眼眸。   迎着海风,商秀妍又说,“当天除了我跟老公,就只有一个不会开车的保姆在。老公开车带我去市区医院,结果在路上,车子坠入悬崖,我老公当场死亡。”   她说,是商贤得到商老爷子授意,在给她的食物以及车子上动了手脚,要把他们一家三口全都干掉,并制造成意外的假象,洗脱罪名。   她在那起严重车祸中,失去老公,腹中胎儿,以及双腿。   事后,她表现得好像没事人一样,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她心里的伤痛有多大,根本不敢提。   小时候商初时在商秀妍房间里看到婚纱照,问一句照片上的男人是谁,都会被司曼华捂住嘴巴,勒令他不许多问。   全家人都在小心翼翼地保护商秀妍,明知道她有多爱那个男人,又怎么可能去杀害他,也把商秀妍弄得遍体鳞伤?   商秀妍执意认为,是自己的父兄下手,商初时却不这么觉得。   “姑姑,是您误会了。这一定是意外,不是谋杀。”   商秀妍按下手刹,轮椅顿时停下。   她抬起头,望着商初时笑盈盈地问,“为什么?”   “他们不会的,”商初时目视前方,淡定地说,“这么恶毒的事,他们不屑于去做。他们爱您,怎么可能把您害成这样?”   就算要对付商秀妍的老公,也不至于,连商秀妍一起除掉。   商秀妍冷笑着说,“你不知道,他们一直不同意我跟我老公在一起。他们说,我是千金大小姐,我老公只是个渔夫,他配不上我。”   但是她怎么都不肯听劝,所以他们才会动手,干脆将人杀掉。   商秀妍又觉得好奇,卷着头发问,“他们都能对你那么绝情,你还敢相信他们?”   她还以为,商初时也对那个冷冰冰的家,充满了怨恨和憎恶。   “我的事,是我自找的。”   商初时从来没在这些事上责怪过旁人,连商哲奚都不曾真正去怪罪。   这是他和商哲奚初生之时,天灾人祸并行而导致的阴差阳错。   如果非要怪,那也是他自己的错。如果不是他太不讨人喜欢,容不下商哲奚,最后事情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他最后一次温和地劝说,“姑姑,他们不会对您的爱人下毒手。就算再不喜欢姑父,也不至于弄出人命。这中间肯定有误会,您或许该跟他们好好谈一谈。”   商秀妍冷哼一声,“没什么好谈的。”   她从医院醒来后,就得知了一切,并着手报复。如果是误会,那她这二十多年的布局,是为了什么?   夜里开始涨潮,浪花卷到岸上来,弄湿了商初时的鞋。   商初时毫无所觉,一字一顿地问,“我跟孩子的事,是姑姑你告诉他们的?”   是姑姑,还是商哲奚?   商初时不想怀疑商秀妍,可是现在,可笑的是,比起商哲奚,他居然怀疑商秀妍更多。   因为在他接到商老爷子电话之前,商秀妍什么都没告诉他,任由他毫无心理准备,脸上的伤痕还醒目地挂着。   面对盘问,商秀妍轻松地笑笑,“是我做的哦,商哲奚太不中用了,就算他知道,居然也没说。”   她原以为,商哲奚会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商贤他们就会顺理成章地怀疑到商初时身上。   偏偏商哲奚关键时刻掉链子,只能由她自己上,一不小心就会暴露。? 第七十九章 真相   商初时以前就觉得,姑姑好像特别特别喜欢他,但这份喜欢,又有些虚假。   商秀妍对他宠溺,纵容,把他教导成一个不懂礼貌,不学无术,嚣张任性的豪门公子哥,简直一无是处,浑身上下找不到一个值得夸奖的地方。   他做错了事,商秀妍不会有半句责备,只会说,小时做什么都是应该的,小时犯再大的错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小时是商家的宝贝,所有人都得宠着他。   小时候,商初时觉得,姑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无论他做错什么,姑姑都不会像父母和爷爷那样责备他。   等商初时自己抚养孩子,才会觉得商秀妍的做法,很难以理解。   再怎么爱,孩子犯错,该打的打,该骂的骂,越是纵容,越是难以管教,难以成器。   每一次被气得发疯,动手揍小孩,商初时心都在滴血,疼得厉害,可还是要忍耐这些痛楚,把孩子们引到正道上,防止他们误入歧途。   真正的爱,不该是这样吗,就算再爱,一旦孩子错了,就该去扭正他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三观。   而商秀妍做的,跟这些完全相反。   当商秀妍承认后,商初时的心瞬间沉到谷底。   海风在耳边呼啸,商初时苦笑着说,“我希望您否认的。我没有证据,您就算哄我,再随便编一个谎话,我也会继续信任您。”   商秀妍平静地说,“已经足够了,我伪装了这么多年,真的很累。我讨厌你,讨厌商家的一切,想把你们所有人都摧毁。你们存在一天,我就痛苦一天。”   说完,她不顾商初时诧异的神色,径自说,“二十多年前,曼华生产那天,南市出现地震,你和保姆的儿子被掉包,从此错换人生。这是你知道的经过,对吗?”   商初时茫然地看着她。   商秀妍摇摇头,又说,“不是这样的,一开始就没被掉包,你是商家的小孩,商哲奚是保姆的儿子。”   没有阴差阳错,没有掉换人生,这两个人的命运,从投身在各自母亲的肚子里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   是她想报复,所以才策划了长达二十多年的计划。   她一直关注商哲奚的生活轨迹,在保姆病死后,就把商哲奚送到南市的孤儿院去,让商哲奚在她眼皮子底下成长。   她把商初时养得那么令人讨厌,连商老爷子和商贤都对这样的孩子厌恶得彻底。   但是,商哲奚又被她派去的人养得乖巧可爱,嘴巴很甜,跟公鸡一样骄傲张扬的商初时形成对比。   这样一来,一旦两人身份互换,商哲奚有多讨人喜欢,商初时就有多被人厌恶。   等到时机成熟,商秀妍就让孤儿院老师带商哲奚来认亲,再安排出生医院的人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将转换身份的假象给坐实。   虚虚实实,假假真真,最容易骗过人。   “也是我收买了你父母的医生老友,让他们在你和商哲奚的亲子鉴定上动手脚。第一次鉴定结果出来后,大哥跟大嫂不敢相信,又瞒着所有人,去另一个医院做。”   商秀妍密切关注两人的举动,一得知他们要换地方偷偷做亲子鉴定后,立马再利用收买的手段,让计划得以顺利进行。   有钱能使鬼推磨,没人会跟钱作对,所谓几十年老友,也会为了钱出卖交情。   她是深受宠爱的商家大小姐,什么都少,唯独钱多。   眼看商初时的脸色变得一点点惨白起来,商秀妍愉悦无比。   “商哲奚刚来商家的时候,是我婉言告诉你那帮狐朋狗友,让他们怂恿你,多‘招待’商哲奚。小时,你真的好傻,不过都是我把你养得这么傻的,轻易就踏进我设下的圈套。”   不用跟她比,甚至只跟商哲奚比,商初时那点心机完全够不上用。   商初时耳朵里嗡嗡地响,血压好像正在急速升高,令他颅内气压飙升,压迫视觉神经,眼前变得昏黑一片,连心脏也骤然狂跳,好像要爆裂开来。   他有很多事情想问,可能只需要再商秀妍几个问题,就能完全弄清,这些年来的真相。   他按住心脏抽跳的胸口,茫然地问,“宋昀的事,是你策划的?”   商秀妍怜悯地点头,“是我做的,我雇佣那些游手好闲的混混,用宋昀的手机,引你过去。”   没人比她更了解商初时,商初时的保护欲,责任感,对宋昀的亏欠愧疚,都会驱使他不顾一切,飞奔到宋昀身边。   当时,货运电梯的监控视频只拍到商初时飞速跑过的一瞬,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商初时其实满头满脸的血,从而无法一口气将锅扣到商初时身上。   但是,她没给商贤等人发现这个事实的机会,直接在那大哭大闹,说不可能是小时,小时不会做这种事,甚至伤心到要晕厥的模样。   她一发疯,商贤等人只好不再看监控,都来安抚她,照顾她的情绪,错过发现真相的机会。   她这一局,成功惹怒池霆,也令商家对商初时失望透顶。   池霆做那种视频,也在商秀妍预料中。   她知道池霆有多重视宋昀,一旦宋昀出事,池霆肯定会报复。   不过以防万一,她还是让黑客侵入池霆电脑,拷贝下那条视频,如果池霆心软不肯做,那就由她来做。   那会,她远在国外疗养,没人会怀疑到她头上。   计划并不是天衣无缝的,但是她伪装得太好了,以致于连商初时自己,都从来没怀疑过她。   商初时性格太直,不会转弯抹角,连商哲奚那点幼稚的手段都能坑他一次又一次,他又怎么可能斗得过商秀妍?   不消商初时逼问,商秀妍主动坦承一切,她做过的,将要做的,一字不漏,完完整整地说给商初时听。   “你是不是觉得奇怪,我为什么要把这些事告诉你?”商秀妍笑容如春风,和煦温暖,充满勃勃朝气。   商初时消化不了这么多事实,迷茫懵懂地等待商秀妍的答案。   商秀妍指指他的小腹,说,“今天,你妈妈去找她的老朋友谈事情,正好,我跟那位也有点交情。她跟我说,你又怀孕了,你妈妈放心不下,所以去找她询问护理方案。”   她说得轻巧温和,却堪比九天之上的一道巨雷,轰隆隆地劈在商初时身上。   商初时的神情由茫然变得惊恐,他呆呆地垂头,望向平坦的小腹。   商秀妍嫉妒万分,“老天爷真的很厚待你们家,我在那场车祸里失去子宫,而你作为男人,却都能给男人生孩子。”   多可笑啊,她曾经最大的愿望,就是孕育一个跟老公血脉相连的孩子,却被车祸夺走孕育的能力。   而她这位受到万千宠爱的侄子,却可以得到她疯狂想拥有,却始终求而不得的特殊体质。   不顾商初时完全崩溃的脸色,商秀妍怜爱又痛快地说,“现在,你爸爸应该已经把你的事告诉池霆了。你觉得,池霆会怎么想?他肯定觉得,你是个怪物,还是个费尽心机,龌龊卑鄙的怪物,连你和那两个小孩一样,都是见不得人的阴沟老鼠。”   商初时颓然跪在地上,捂着隐隐作痛的小腹,慌乱无措。   商秀妍宛如天使般的嗓音在耳边缓缓淌过,却带给商初时恶魔般的杀伤力。   “更有意思的是,把你的丑陋撕裂给池霆看的,不是别人,而是你的亲生父亲。你现在也总算是体会到血缘亲情的脆弱了,是吗?”   就像她,不过是跟一个地位身份不及她的人相爱,那些人就像对待病毒猛兽一样跳出来,纷纷指责她任性自私,天真单纯,不明白什么狗屁的人心险恶。   他们表面上同意他跟老公结婚,却要在婚后,她怀孕之时,利用她老公的手,葬送一家三口的命。   可是她命大,从地狱尽头活过来了,能够对这些冷血的人展开报复。   轮椅前,商初时双膝跪地,抱住头不断呼喊痛哭。   这件事给他的打击一定很大,商秀妍怜悯地想。   从十八岁那年,商哲奚来到商家认亲后,他就自责而痛苦,自那以后,可能没睡过一个好觉,没有任何一天觉得轻松过。   不止精神上的折磨,心理上的压迫,身体上遭受的痛苦也非常人所及,不管是被她唆使的混混殴打追赶,还是怀孕并生产,每一个时刻,身心都处于难以承受的巨大压力中。   他这么痛苦,自责而难过,可原来到头来,爸妈是他的亲生爸妈,那个家也的确是他真正的家。   他是商家的商初时,不是保姆的儿子,不是商贤口中不知从哪来的杂种。   商秀妍很开心,她把这个孩子的一辈子都毁了,也将把整个商家毁了。   她知道商初时身体很弱,一旦怀孕,如果不小心呵护,很容易一尸两命。   她选择在这个时候将事情的真相告诉商初时,就是为了引发商初时情绪崩溃,心脏病复发,最好是流产,作为一个畸形的怪胎就此死去。   然后,她再向老爷子和商贤坦白一切,告诉他们,商初时是他们的血脉后代,是商家真正的孩子。   那时,两个刽子手会有什么反应呢?   可就算懊悔又绝望,他们亏欠的人,也终将回不来了。   商秀妍在等待这个结果,嘴角微微扬起。   可是,她明明还是面无表情的,空茫的眼睛落到翻腾的海面上,没有丝毫神采。   商初时的痛苦吼叫伴随海风,徜徉在海面上,被涌动的海浪拍得破碎。? 第八十章 原来不是啊   乡下的清晨总是静谧祥和,鸡鸣狗吠,树林婆娑,寥寥炊烟在屋顶上飘回荡,如诗如画。   大清早,甄老太推开自家的门,拿起饲料去院子里喂大白鹅。   这几只鹅是上回胖丁在老家玩时,她专程买来陪胖丁的,胖丁走后,还时不时打电话回来嘱咐,要奶奶帮他照顾好大白鹅,寒假回来就能骑了。   虽然甄老太也不明白,为什么胖丁对大白鹅情有独钟,但宝贝乖孙的话,她总是记在心里。   喂过大白鹅,甄老太转头时,看见自家院门前,似乎站着几个人。   她家的房子是老式的,院门是朱红色的大门,底部悬空,能从院子里看到院子外的状况。   甄老太把饲料盆一扔,快步跑去将大门打开,果然见一个高大俊逸,面若冰霜的男人站在门外,怀中抱着昏厥的商初时。   男人背后,还有几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个个面容严肃, 专业气场十足。   “他在昏迷的时候,依然要往您这里来。我想,或许您能让他安心一些。”池霆尽量放缓语气,以免惊扰到面前朴实善良的老太太。   甄老太连忙搭上商初时的手腕,一边问,“怎么回事,小时怎么瘦成这样了?”   池霆垂眸,目光落到商初时白纸一样的脸上,“是我的错,我没能照顾好他。他现在怀了孕,心脏病又复发,我希望他能在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   甄老太也曾是医生,一把脉就知道商初时是什么情况,除了孕期虚弱,心脏病带来的负担也不可小觑。   她立马叫池霆把商初时送进屋去,池霆带来的医生们也随后进屋。   昨晚,商初时失踪后,池霆让周奇进行全市搜索,很快在一个加油站后面,找到昏死过去的商初时。   池霆立马把商初时送去私人诊所,医生紧急抢救,过后说,要是再晚来一步,商初时可能会因心脏病复发而亡。   但是医治过后,商初时也一直没清醒过来,昏迷中喃喃喊“阿姨” “甄阿姨”,并抗拒所有人的触碰,连池霆靠过去,他都像感应到什么,不受控制地瑟瑟发抖,把自己蜷缩成小小的一团。   池霆没办法,只好安排车辆,连夜把商初时送到甄老太家来。   甄老太把甄乐天的房间收拾出来,让池霆把人放上去,随行的医生们也立即上前做检查,各种仪器安装在床边。   甄老太见商初时满脸是冷汗,心疼不已,“怎么会弄成这样呢,前段时间不还好好的吗?”   池霆正要回答, 偏偏手机铃声响起,是司曼华来电。   他简单向司曼华说了经过,又希望能由司曼华向甄老太说明实情。   可能在孩子的事情上,商初时甚至更信任甄老太。   两个老太太去交流,池霆又看了商初时一眼,手指拨弄了下商初时的头发,随即交代门外的周奇,“好好照看他,别让不三不四的人靠近。”   周奇点点头,又问,“那您呢?”   池霆冷笑,神色阴郁,“新仇旧恨,一起算了吧。”   根据原本计划,商秀妍应该不至于这么早暴露自己的真面目,到底是什么,迫使她改变主意,先一步把商初时逼入绝境?   某鉴定中心里,商哲奚拿到亲子鉴定报告。   他瞒着所有人,偷偷来到这里,用先前保存的司曼华的头发,做个鉴定。   他坐在空旷的长廊上,不敢打开报告单。   记忆中,他的“养母”总是胆小懦弱,而且粗鄙鲁莽,长得还很一般,眼光更是不好,才年纪轻轻被男人蒙骗,稀里糊涂地生下小孩,又因为*劳过度而死去。   商哲奚一直觉得,在这个社会,能因为*劳过度而送命,真是一个扯淡的死法。   但他的养母,的确是活活累死的。   在来到商家前,他以为全天下的母亲都是保姆那种样子,歇斯底里,神神叨叨,对他非打即骂,一句话不对也能拎着他的耳朵把他往墙上撞,好像他不是亲生的。   然而,那个女人应该也不是一丁点都不爱他。   因为在她死之前的傍晚,还把他叫到身边,从枕头里摸出一个不知打哪捡来的破皮包,抓出一把又一把零钱。   钱很少,零零散散的,那么一大把,都不到两百块。   她没什么力气,但还是虚弱地骂骂咧咧,叫他好好读书,别学那些下三滥的人,不是偷就是抢,要堂堂正正,抬头挺胸地做人……   女人嘱咐了很多,最后实在说不出话来了,就恋恋不舍地看着他,眼里充满不舍和难过,好像在说,孩子,没有妈妈了,你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对她的死,商哲奚麻木而空洞,好像没怎么悲伤,但一想到她生前的那些点滴,就会自动落泪,哪怕现在也是一样。   到了商家,他见到漂亮时尚的司曼华,开心地想,这下,终于又有妈妈了。   即便上了年纪,司曼华还是那么温和活泼,正能量满满,对生活热情积极,永远散发光芒。   他沉溺在司曼华的温柔里,又觉得奇怪。   司曼华那么明媚的人,怎么会生下他这种卑劣无耻,心机深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小孩?   同时,他也知道,司曼华在努力作为一个母亲来爱护他,可是不管怎么勉强,都没法像对待商初时那样,全心全意地对待他。   所以,他开始怀疑。   说不定,是亲子鉴定弄错了呢?或许,他真的,跟司曼华没有半点关系,所以司曼华才无法对他产生母爱呢?   商哲奚犹豫踌躇了很久,终于选择来鉴定中心,寻求一个答案。   他花了很长时间鼓足勇气,颤抖着打开报告单。   良久以后,眼泪模糊了视线,让他看不清上面的字。   报告单随即从手上脱落,飞到外面过道的正中间,被来来往往的人给踩踏着。   商哲奚低低笑了几声,笑着笑着又变成撕心裂肺的痛哭。   他抱着头,在落寞的残阳余晖里,哭得像个没人要的小孩。   是时候,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了。   血红的残阳铺满房间,金属鸟笼里,鸟儿发出啾啾的微弱叫声。   商秀妍将几支百合稍作修建,插入花瓶中。   她喜欢高雅的百合,记得跟亡夫第一次见面时,她正处于最清纯的年纪,不施粉黛,只在耳后别一朵百合,就足够撩人心弦,一生难忘。   身后,保姆推门进来。   “大小姐,老先生请您去书房一趟。”   商秀妍沉默了一下,笑问,“都有谁在?”   保姆没说话。   商秀妍笑了笑,把花瓶递给她,“拿到我床头放着。”   “好。”   商秀妍要上楼并不容易,每次都要人辅助,所以她没事从不去楼上。   到了书房外,商秀妍感到一阵压抑冰冷。   商哲奚打开房门出来,跟她碰个正着。   但是以往总是小心翼翼讨好她的孩子,连一个眼神都没有,只兀自回房去收拾东西。   一瞬间,商秀妍懂了。   果然已经发现真相了吗?   比她预估之中的,要早那么一些。   这也是个不成气候的东西,妄她辛辛苦苦培养了这么多年。   所以这么看来,有的人还真不容易“黑化”,完全没法跟她比。   商秀妍推着轮椅进屋,见商老爷子和商贤都坐在沙发上,两人脸上一片死寂。   不消说,肯定是商哲奚把他不是商家人的事情,告诉他们父子了。   商秀妍有自信,他们还不知道,一切都是她在暗中布局。   “爸,大哥,怎么了?”她柔柔问着,一如从前,温婉如水。   商老爷子像是睡着了一般,双手交握抵在额头,将沧桑的脸隐匿在阴影中。   商贤颓然坐着,许久之后才疲惫地说,“小奚瞒着我们,私下去做了亲子鉴定。他,他……不是我们的孩子。”   最后一句话,商贤用尽了全力,牙关几乎咬碎,才艰难地说出来。   商秀妍惊讶地捂嘴,喃喃说,“什么意思?难道大嫂她……”   “曼华不会背叛我,唯一的可能,我们两次做的亲子鉴定,都有问题。”   商贤不敢去想,如果商初时真是他的儿子,他往后要怎么面对商初时。   那么多的误解,伤害,那一次次朝商初时出手,不是挥拳就是脚踹,一次次的言语羞辱,把商初时的人格贬低到极致。   司曼华撕心的痛苦 ,商初时死灰的神情,让商贤不敢面对。   他现在什么都没法思考,谁是幕后黑手,谁导演了这一切,谁把他的家弄得支离破碎,谁把他的孩子……逼到那么痛苦的绝境。   他脑子里纷乱如麻,好像停止运转,什么都想不了。   商老爷子也是一样,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无法再思考更多。   这几年来,一桩接一桩离谱的事,让这个本就风烛残年的老人迅速垮掉。   商家好像真的遭受诅咒,被冥冥之中不可见的手推动着,做出错误的决定,走向错误的道路。   父子两人沉默着,从黄昏到深夜,都未曾移动过半分。   商秀妍面无表情地想,这不够,远远不够。   现在就让他们醒悟,真的太早了。他们还有挽回的余地,因为商初时没死。   那孩子心软,也许家人道个歉,他就乐呵呵地挠头接受了,还得意洋洋地说,我这么宽宏大量,就不跟你们一般见识了,谁让你们是我最喜欢的家人呢?   要是这种事情发生,那她这些年,不就白干了?   商秀妍越想越气,牙关咬得咯咯作响。   要不是商哲奚不争气,不管怎么挑拨离间都没对商初时赶尽杀绝,她本可以,等到商初时死掉,再来公布真相的。   偏偏,商哲奚好不中用,也就四年前把商哲奚赶走了而已,四年后,面对商初时的威胁,居然也不肯斩草除根,还提前将真相告知商家人。   一个两个,都那么令人讨厌。? 第八十一章 都是你在幕后搞鬼   乡下,普通的旧宅院里,甄老太正把被子抱出来晒。   她掸了掸被子,跑出不少灰尘和腐朽的棉絮。   房间里,医生给商初时挂好点滴,又小声对艾尔莎和周奇说了些话,让他们好生调理。   甄老太走进来,搓着手说,“不好意思啊,我家里很少有客人来,被子放着没用,都积灰了。”   艾尔莎礼貌地笑了笑,又挽着甄老太的胳膊,把人带到院子里去。   “老太太,您费心了。不过被子不用晒,我们下午就走,您别忙活。”   甄老太立马说,“走?”   她担忧地朝屋里看了眼,商初时还躺在床上,昏睡不醒。   “你们要去哪?要把小时也带走吗?”   艾尔莎点点头,说,“是我们老板的意思,等商先生身体好转一点,立马把人带回去疗养。”   甄老太这里毕竟不大方便,他们这么多人,也不好一直打扰。   甄老太并不希望商初时在这种情况下离开,不过她倒是可以一起去帮忙照顾,毕竟商初时生萝卜和胖丁的时候,一直是她在照顾。   而且商初时也只对她的话有反应,她告诉商初时,萝卜跟胖丁由司曼华在照顾,司曼华会保护好她的可爱小孙子,让他什么都不要担心。   商初时微微睁开死灰的双眸,听甄老太拉着他的手,小声说,“你什么都不要担心,那个叫池霆的早就知道了,还是他把你送到我这来的。他让你好好休养,什么都别管,他会把外面的事情干干净净的处理了。”   商初时疲惫地闭上眼,像是安心,又像是释然,眼角缓缓淌下一行泪。   虽然被照顾得很好,但商初时的身体状况怎么也好转不了。   除了怀孕带来的身体负担,还有对未知的茫然恐惧,以及对商贤那些话的死寂绝望,给他造成极大的心理打击。   商秀妍的算计和利用,更是让伤痕累累的心脏再添苦难。   现在的商初时就像一根漂浮在水面的鹅毛,随风在水上打着旋,稍不留神,就会沉入水底,再也起不来。   池霆很想立马去往商初时身边,但是眼下,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商家很明显不欢迎池霆,更何况他是带人闯入,属于非法入侵。   商贤大吼大叫着要报警的神态,让池霆嘲讽性一笑。   他坐在沙发上,优雅地翘起腿,就好像是来走亲访友的,而非私闯民宅。   周一零带一群人站在他身后,来势汹汹,气势十足。   商老爷子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面对一朝变脸的池霆,只是冷笑,“你们池家在帝都手眼通天,谁能想到,十几年前,池家正统继承人,会被当野狗一样赶出门,流浪街头。”   这是池霆的逆鳞,没人敢当面对他提起往事。商老爷子甚至已经做好激怒池霆的心理准备。他要把池霆的怒火集中到自己身上,给商贤额外的求援时间。   但池霆并不动怒,只露出招牌式的完美假笑,“您和我爷爷是故交,又曾经对我施以援手,于情于理,我不该做出今天这么失礼的举动。”   商贤怒摔手机,“那你带人闯入我家,到底是要干什么?!”   该死,他已经向所有交情不错的人求援了,然而对方一听要面对池家,立马挂断电话,死活不肯卷入这场纷争。   池霆依旧老神在在地说,“把商秀妍交给我,我马上带人撤走。”   “你想都别想!”商贤火冒三丈,快被气得七窍生烟。   这人说的什么鬼话?   交出秀妍?   要欺负商家,冲着男人来就是,找一个女人算什么?   商老爷子更冷静些,压着怒火说,“小池,你一直是个谨慎沉稳的人,想必不会无事生非,莫名其妙来商家找茬。”   “您很英明。”池霆笑言。   商老爷子继续问,“那么,你至少要告诉我,你和秀妍到底有什么过节,才让你大动肝火,上门找人。”   他看得出,池霆眼看平静,但眼里的怒火要是能化作实体,不知道已经燃烧成了什么样。   商秀妍做了什么,让他气成这样?   老爷子深明大义,池霆当然不会把事情弄得更糟。商秀妍的事,跟商家也息息相关,想必让这些人听听,没有坏处。   “那么,为避免商家觉得我仗势欺人,干脆请商大小姐也出来,让我们当面对质。”   他做出让步,商老爷子微微沉吟,让保姆去找商秀妍。   商秀妍一直在房间里画画,早在池霆带人找上门的时候,她就知道,大概池霆已经知晓了一切。   她的计划里,一个商哲奚,是命定的棋子,然而这枚棋子不听话,也不受摆布,打乱了她复仇的节奏、   还有一枚贸然插入的棋子,是池霆。   池霆是她计划中最不受控制的因素,她曾利用这枚棋子,让商初时身败名裂,然而也是这枚棋子,保护了商初时,还把人藏匿起来,让她无法找到,暗中下毒手。   之前她不让商初时死,是想让商初时再痛苦一段时间,最凄惨地死去,等到商哲奚把事实的真相告知商家,她再想制造意外,让商初时死掉后,却再也找不到人了。   商初时的痕迹,被全部抹消,连她都找不到。   如今,这枚棋子再度找上门来,毫无疑问,会将她所做的一切都拆穿,而她毫无招架之力。   池霆就是这样的,安静蛰伏,一击必杀,绝不拖泥带水。   商秀妍给画上的人勾勒上最后一笔,保姆已经催促了四五遍,声音急切,“大小姐,池先生是来真的,要是您再不出去,他可能会让那些人进来,强行把您带走!”   商秀妍面无表情地放下画笔,“我知道了。”   她总是在笑,是外人眼中端庄娴静,温柔大方的大家闺秀,但是没人知道,在独处的时候,她的面庞是多阴郁,眼神是多阴狠。   商秀妍推着轮椅的时候,池霆快失去耐性,直接让周一零等人进去抓人。   商贤迎上前,一如既往地捏捏妹妹的肩,说,“别怕,大哥在这。”   然而,商秀妍一把拍开了他的手,冷漠地朝池霆去。   商贤看看自己的手,又愕然望向商秀妍的背影。   商秀妍跟池霆面对面,冷漠地问,“你知道多少了?”   “我以为你会问,我会怎么对待你。”池霆一笑,从周一零手上接过ipad,调出几个画面。   照片中是一座改建的精神病院,从外部看有点像建立在公园中的公共厕所,不过整幢大楼没有窗户,只有几道死寂的门,采光性无限趋近于零。   内部怎么样,商秀妍看不出来,但她知道,一旦进去了,可能这辈子都见不到阳光。   “这是我为你的后半生准备的‘囚笼’,”池霆温润地笑笑,深邃的眸子微微眯起,淡然自若,“你会在这里度过余生,里面有很多人招呼你,不会让你感到寂寞。”   池霆的一大烧钱癖好就是改建精神病院,他会亲自参与精神病院的设计与开发,为里面居住的精神病人调配合适的“项目”,非常实用。   商秀妍什么都没说,反倒是商贤厉声问,“池霆, 你疯了是吗?秀妍做错了什么,你要这么对待她?我们商家对你不薄,你就这么报答吗?”   池霆把ipad还给周一零,继而皱眉说,“正因为还感激各位的恩情,所以我没把事情做绝。”   商老爷子从池霆的态度上意识到什么,他扬手制止了冲动的商贤,问,“至少告诉我们,你这么做的理由。”   池霆扬眉,“我以为我的举动,已经足够说明我的理由。”   商贤怒声吼,“什么举动?你突然带一群人闯入我们家,口口声声要带走秀妍,你是欺负我们商家地位不如以前吗?”   商贤以前还算沉稳,但是这段时间众多事情一起发生,像山一样压在他心头,令他心中郁结,口气态度都冲得不得了。   池霆好言好语地说,“精神病人就该待在精神病院里,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商贤正想破口大骂,老爷子却先沉着脸开口,“不知道秀妍哪里得罪了你,你要这么对待她?”   池霆低笑,往后靠着被垫,摩挲大拇指。   “她没有得罪我,非要说的话,是把你们,玩得团团转。”   池霆从身后人手中接过一摞厚厚的调查报告,这是近段时间里,艾尔莎复制整理出来的全部证据。   事情要从二十多年前,商初时和商哲奚降生那天开始。   从那天起,商秀妍就着手安排了一切。   她先是想办法把商哲奚的母亲,那个保姆赶出家门,让被男人抛弃,又被解雇的保姆带着婴儿颠沛流离。   当时,司曼华给了那个保姆一笔钱,本来足够保姆度过最脆弱的产后抚育期,然而这笔钱,被商秀妍安排的人,趁保姆在火车上打盹时,将其偷走。   保姆不得不带商哲奚四处打工赚钱,商秀妍还是没放过她,像阴魂不散的亡灵,给人暗中使绊子。   没人知道商秀妍是什么心理,可能是为了计划,想把保姆逼死,好让商哲奚进入孤儿院,方便以后利用。   也有可能,是扭曲变态的妒忌。   她比司曼华和保姆都先怀孕,然而,这两人的孩子都出生了,她的孩子,却死在了那场车祸里,连她的面都没见到。? 第八十二章 心理扭曲的变态而已   在商秀妍的计划里,司曼华是很重要的一环。   司曼华是个善良的人,圣母心泛滥,同情心爆棚。   当初保姆跟她几乎同时怀孕,又遭男人抛弃,她无比同情可怜保姆,让保姆跟自己一起待产。   这样一来,抱错孩子的可能性就会增加,也为商秀妍的计划埋下坚实的基础。   恰好天灾人祸,暗中动手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商秀妍不是没想过,一开始就把两个孩子掉包,让商初时在孤儿院待上多年,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再去商家认亲。   但令她担心的是,如果商哲奚跟司曼华和商贤长得一点不像,会让两人提前察觉,让计划败露。   后来她又想,不如把商初时教成一个败家的废物,最好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这样一来,给商家的冲击性可能更大,造成根基的动摇。   但是可惜,不管她怎么调教,商初时都没能如她所愿,真正走上歧途。   后来,时机成熟之际,她让孤儿院院长带商哲奚上门认亲,也打点好一切关系,让所有参与计划的人进行周密又天衣无缝的运转,将一个个谎言拼凑起来,组成最可笑的圈套。   宋昀的事,是她为了刺激池霆,让池霆对商初时赶尽杀绝而施下的手段。   可是那时候,池霆在盛怒之中依然保持了微妙的理智,而商贤等人又实在无法割舍对商初时的保护,拼尽全力平息了池霆的怒火,将宋昀的事件彻底压下。   池霆半途而废的报复,被她利用起来,在寿宴上给予商初时重大打击,也成功报复了商家,让商家沦为南市的笑柄。   此后的每一天,她都在耐心等待着,等商初时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最好是自杀身亡,让商初时体会到她曾经的痛苦压抑。   等商初时完蛋后,她会把一切告知商家的人,会欣赏这些人露出愕然的神色,随即撕心裂肺地发出惨叫,陷入一生的伤痛和悔恨中。   在最短时间内,池霆调查了所有相关者的资料,并将这些作为证据,交到商老爷子手中。   “孤儿院院长已经承认,是商秀妍给她钱,让她抚养商哲奚,不,应该是夏哲奚。等十八岁过后,再来商家认亲。”   “第二份资料,是商秀妍从国外账户,给你们的医生老友的汇款记录。想必商大小姐不会是钱多烧得慌,无缘无故,要给人一笔天文数字。”   除非,是亲子鉴定做假的报酬。   池霆不咸不淡地说出商秀妍的骚*作,商老爷子和商贤难以置信,飞快翻动手里的厚厚资料。   哪怕他们再震惊,再难以置信,也不得不承认,这些调查而来的报告,无比清晰地列好每一则明细,根本无从反驳。   商秀妍面无表情地坐在轮椅上,手指在扶手上抠动,指甲刮下了皮屑。   池霆继续说,“我这里还有一则视频,是施害者的忏悔语录。”   他微微抬手示意,周一零把U盘插入笔记本,播放给其他人看。   “数年前,绑架宋昀的头目,携巨额现金在国外生活。被我的人找到后,不用刻意拷问,他先招了。”   视频中,男人声泪俱下地哭诉求饶,不断说,他什么都不知道,有个人用网吧的电脑和公共电话联系他,声音经过处理,连是男是女都听不出来。   对方让他绑架宋昀,用宋昀的手机联系某个人,在池霆等人赶过去前,又慌忙逃窜。   他也觉得好奇,为什么自己没做到什么,却能得到巨额报酬。   “他拿到的是现金,没有汇款信息。不过,只要查询那时期南市的所有银行,到底是谁取走了巨额现金,并加以排除,就会有答案。”   池霆给出的证据,直指商秀妍。   无视父兄惊愕的神色,商秀妍无比平静,望着池霆说,“所以,我从以前就讨厌你。”   池霆从不在口舌上落人下风,“彼此。”   说起来,从初次见面起,商秀妍就给他一种奇怪的感觉,令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对商秀妍产生好感。   两人的对话,无疑是商秀妍承认,这一切都是她做的。   商老爷子沉痛万分,苍老枯瘦的双手不停哆嗦,发出凄厉的询问,“为什么?小时是你亲侄子,你为什么要对他下这种手?!”   商秀妍自知今天是没法再糊弄过去了,只朝池霆笑笑,“我还是很厉害的,能把这么多人耍得团团转,是不是?”   池霆没回答她。   她的计划并不完美,不够周密,到处是漏洞。只要有人能细致一点,逮住一个小小的裂痕,就能撬开全部布局,令她功亏一篑。   可惜,因为她是商家的人,一直以来伪装得太好,深受父兄宠爱,被闺蜜兼大嫂视作密友,能顺理成章地展开布局,让人无法产生怀疑。   每当商家发现一点端倪,她就会不着痕迹地掩饰过去,同时修补裂缝,让计划继续进行。   她能把周围人当猴子戏耍的前提是,所有人都爱她,连商初时都没吝啬对她的爱。   商秀妍抬头,望着惨白的天花板,喃喃说,“要是没有你的话,小时可能已经死了,我的复仇,也能迎来完美的落幕,是不是?”   池霆看着她,毫不迟疑地说,“不是。”   如果没有他,商初时不会面对那么多痛苦。   不会在寿宴上颜面扫地,被人讥笑,不会怀上孩子,东躲西藏,把身体弄得那么糟,更不会遭受那么多非议和折辱,身心俱疲。   没有他,商初时不会遭遇难以承受的伤痛,连灵魂都伤痕累累。   商贤过于震惊,以致于身躯摇摇欲坠。   他缓慢又沉重地走到商秀妍身前,捏住她的肩,难以置信地瞪着眼睛,嘶哑地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报复我们?秀妍,你是哪里出问题了吗?”   真的像池霆说的,是神经病吗?   商秀妍狠狠甩开商贤的手,冷笑,“有什么好说的?只许你们伤害我的爱人,就不许我用更狠的手段,来报复你们了?”   商贤身躯颤抖,苦苦哀求,“你到底在说什么?秀妍,你疯了是不是?你快点变回以前的好姑娘,算大哥求你了好不好?!”   “够了!你们都够了!现在一个个都来指责我是什么意思?明明有错在先的是你们,凭什么说我是神经病!”商秀妍撕心裂肺地吼了一声,双手在轮椅上乱砸,状若疯癫。   她一向温婉矜贵,这是头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不顾形象地嘶吼嚎叫,把压抑了二十多年的愤怒悲哀释放出来,让众人接受她的指责。   她哈哈大笑,边笑边流泪,悲哀的目光在大厅里众人的脸上一一扫过。   司曼华觉得这里压抑,她何尝不觉得?可是她忍气吞声了二十多年,不就是为了报仇吗?   “爸,”她抹掉眼泪,笑着对商老爷子说,“其实你一直不同意,我跟明杰结婚是不是?你打从心底看不起他这个渔民,一直到最后,都不希望我们结合。”   商老爷子在沙发上,快要坐不住,但商贤已然崩溃,他就是撑着最后一口气,也要把所有事情弄清楚。   一开口,商老爷子的声音苍老微弱得不像话。   他浑浊的双眼里全是泪,每说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哽咽无比。   “爸爸是看不起席明杰,那混账配不上你。”商老爷子苦苦说,“你是我的掌上明珠,怎么能在如花似玉的年纪,跟一个……”   他话音未落,商秀妍就歇斯底里地嘶吼,眼泪扑簌簌落下,“所以,你就想把我们一家三口一起杀掉,好维护你这个昔日南市首富的荣耀和颜面,是不是?!”   商家父子齐齐一愣。   商秀妍又哭又笑,凄厉地说,“是你们先下手的!你们在我怀孕的时候,在车上动手脚,让明杰开车带我去医院,好让我们一家三口死在车祸里,保全你们的名声!是你们对不起我,凭什么不让我报复!”   商家父子眼里的惊愕,池霆都看在眼里。   他本来不想多管闲事,不过看在商初时的面子上,倒也不是不能做点什么。   他又从一个纸袋里抽出几张照片,通通丢给商秀妍,说,“这是从旧报社编辑部找来的底片,原本打算作为豪门世家的花边新闻放出来,不过被商家花高价买下。”   底片上,年轻的男人穿得像暴发户一样,左拥嫩模,右揽网红,大摇大摆地进入某酒店。   商秀妍一下子怔住了,“明,明杰?”   周一零说,“据当年编辑部的狗仔说,席明杰入赘商家后,并不老实,一再妄想暗中勾搭名媛。尤其在你怀孕后,他经常,咳,偷腥。他每个月能从商家领到一大笔钱,而这些钱,全被他花在了泡妞上。”   商秀妍看着底片上模糊的人像,呆呆地说,“不会的,明杰不是这种人!你们骗我,你们都骗我!”   她什么都不敢相信,可是老爷子和商贤的表情,都在说,是席明杰不对。   商贤痛苦地抱住头,这个倔强高傲的中年男人,于众人面前凄然落泪。   “秀妍,你知道的。你不要骗你自己了,你早就知道,你的选择是错误的,所以,才会出现那场车祸。”? 第八十三章 尘埃落定   商秀妍当年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跟席明杰认识。她对那个善良淳朴的男人一见钟情,不顾家里反对,跟席明杰私定终身。   老爷子气得半死,几乎要跟商秀妍断绝父女关系,但依然无法让商秀妍改变主意。   僵持了好几年,还是因为商秀妍怀孕,老爷子不得不做出让步。   但是,跟商秀妍在一起后,席明杰变了。   原来的席明杰,是真心喜欢商秀妍,也淳朴善良,腼腆老实,如果继续这么下去,无疑能成为好丈夫,好父亲。   然而,商秀妍带给了他富足的生活,也帮助他进入所谓的上流社会,开阔了眼界,心思也变了。   色彩斑斓的新世界,在席明杰心中滋生更多欲望,他抵抗不住花花世界的诱惑,眼里充斥着对金钱的渴望,变得贪婪自私,心中只容得下钱和女人。   等商秀妍因怀孕而身材走样,席明杰更是难以管好自己,整天以创业为借口,拿商秀妍的钱四处寻欢作乐。   但是,就算他入赘商家,旁人也是看在商家的面子上对他以礼相待。   他到处玩女人的事,一开始就传入商家人耳朵,商老爷子和商贤都再三警告,明里暗里训斥过无数次,他依然死性不改,甚至回家对商秀妍大发脾气,抱怨商家把他管得太严格,限制了他正常交友。   商秀妍满心满怀地等待孩子降生,对老公一再包容,觉得老公不过是创业导致压力太大,所以才乱发脾气。   她性格温婉,柔情似水,总以为席明杰能回心转意,变回从前那个温润积极的好男人,但席明杰纯洁的灵魂早被金钱和贪欲沾染,再难回头。   商秀妍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席明杰搞大了一个外围女的肚子,对方找上门来,被商贤花钱解决掉。   但是商贤实在忍不下这口气,就在当天,去商秀妍养胎的别墅,将一直以来席明杰的作为,原原本本地讲给商秀妍听。   他觉得,妹妹现在回头还来得及,马上离婚,疗养,就当被狗咬了一口,还有机会重新来过。   商秀妍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些证据,得知席明杰背着她跟多少女人有染,变得死气沉沉的。   那会,席明杰还在外面花天酒地,商贤本想等席明杰回来,把离婚的事情坐实再离开。   谁知道,同样怀孕的司曼华得知此事,气得动胎气住院,他只好交代保姆们照顾好商秀妍,先赶回市区照顾司曼华。   席明杰回家后,商秀妍闻到他身上刺鼻的香水味,看到他衣领上有口红印子,终于人耐不住,大哭大叫,跳上去厮打男人。   席明杰喝了酒,没忍住扇了商秀妍几个巴掌,商秀妍闹着要离婚,让席明杰滚出商家。   席明杰这才慌了,苦苦哀求商秀妍不要赶走他。他比谁都清楚,一旦离开商家,他将一无所有。   商秀妍伤心至极,开车想回商家去,席明杰爬上车,不断哀求商秀妍不要离婚,还想抢下方向盘,阻止商秀妍回家。   就这样,车子失控坠入山崖,席明杰当场死亡,商秀妍也失去孩子和双腿。   商秀妍其实什么都知道,从病床上醒来后,她第一时间感受到的不是伤心,不是失望,而是狼狈尴尬。   她自小就是个心高气傲的女人,从不肯认输服软。如今,是她看错了人,导致自身出现这种悲剧,她根本接受不了。   旁人的奚落和嘲讽,暗地里的讥笑和轻蔑,令商秀妍本就千疮百孔的灵魂受到残忍的羞辱,就此扭曲狰狞。   在极度懊悔和恐慌中,她给自己捏造了受人迫害的假象,臆想自己和老公是恩爱和谐,只是老公的身份被人瞧不起,才会被报复打击。   是商家为了维护颜面,害死了她老公和孩子,还令她坐上轮椅,终身残疾。   池霆说得对,从发现席明杰出轨的第一天开始,商秀妍就已经疯了。   她给自己编织可笑的谎言,沉溺在所有人都对不起她的幻境中,自欺欺人,悲哀地苟活。   她为了维护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心,不惜精神错乱也要证明,她千挑万选,宁愿跟父亲断绝关系也要在一起的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   为此,她只能把根源甩到家人头上,幼稚又可悲地让家人为她的错误买单。   而在这场人为制造的灾难中,最无辜的商初时,成了最惨烈的承受者。   等到池霆无情地将商秀妍最不敢面对的过去,抽丝剥茧地暴露出来,商秀妍呆呆地坐着,空茫的双眼里映不出任何人的身影。   她是个疯子,疯子就应该进入精神病院,好好“疗养”。   池霆让周一零等人带走商秀妍,商贤和老爷子都没有阻拦。   他们太过震惊,还需要更多时间,去消化这些事实。   池霆临走前,商贤开口叫住他。   “小池……”商贤满脸沧桑,苦笑着问,“小时他,他怎么样了?”   池霆没有回答,直接走人。   谁有资格,去询问如今的商初时的状况?   他没有资格,商贤也没有。   一切好像都尘埃落定,可商秀妍造成的恶劣影响,在持续不断地增长。   如她所愿,商家父子在得知真相后备受打击,都一蹶不振,颓废憔悴。老爷子更是住进重症监护室,奄奄一息。   商贤找过司曼华,也看到了萝卜和胖丁。   可是司曼华不愿意搭理他,也不让孩子们靠近他,连一句“爷爷”都不肯叫出口。   “等到小时愿意原谅你的时候,我们再好好谈一谈吧。”司曼华满脸是泪,哭着说,“我没资格替小时原谅你,我甚至不敢奢求,小时能够原谅我这个无情无义的妈妈。商贤,我们欠小时太多了,如果他不愿意的话,不要怪他狠心,好吗?”   商贤低垂头颅,步履蹒跚,颓然离去。   好好的一个商家,变得破败冷清,没有一丁点生机。   同时,也没人知道商哲奚去了哪,他作为昔日的大明星,按理说无处可藏,可到处都找不到他的踪迹。   池霆没有派人去找,他现在连照顾商初时都忙不过来。   商初时喜欢靠水的地方,所以池霆派人把他送到深山的疗养区,这里有一大片青翠的湖,在有阳光的时候,湖水是碧蓝色,像宝石一样。   微风轻轻推开玻璃窗,淡绿色窗帘随风轻扫。   商初时侧躺在床上,脸色死灰,双眸紧闭。   几个专家商量好下一步治疗方案,向留下照看的护士们叮嘱好注意事项后,方才结伴离去。   池霆来的时候,房间里静悄悄的,只闻到从窗外飘进来的薰衣草的气味。   薰衣草宁气安神,是很好的助眠药植。   池霆抱着一个花瓶,轻轻放到床头柜上。   他往床边一坐,商初时睫毛轻颤,却没任何反应。   “司姨和两个孩子,都想见见你。”池塘声量放得很低,唯恐惊扰到商初时。   他知道商初时没有睡着,只是把自己蜷缩进安全的“龟壳”里,谁的话都不想听。   上一次,他精神抑郁的时候,池霆还能让两个孩子给他解闷,让他尽快走出压抑的心理状态,然而如今,他连听到孩子们的声音,都不再有反应。   商秀妍给的打击,可想而知。   “她倒是很能适应精神病院的生活,”池霆轻笑,“那里没有阳光,没有风,也没有任何声音,哪怕是神经病也受不了。但是她居然能好好待着。”   商秀妍的精神世界是封闭的,她可能处在一个白茫茫的世界里,那个世界,由她自己幻想过去未来,勾画最后的结局。   池霆把人送进去,可不是在期待这样的局面。   “你觉得,我该怎么对待她比较好?”池霆笑问,“要不要我一根根捏断她的骨头,给予身体上的痛楚?”   这种事,他还是比较拿手的,就是过于血腥暴力了点。   商初时依然没有反应,冰凉的手指蜷缩着。   池霆俯下身,将人抱住。   “小时……”他喃喃地呼唤,没有唤起商初时一丁点回应。   池霆很害怕,商初时会像这样一睡不醒,或者永远沉溺在空白的世界,封闭内心,再也不会理会外界的任何事情。   他好不容易认清自己的内心,并且才刚把商初时身边的蛀虫拔除,真的不想面对失去商初时的未来。   床头柜上放着个漂亮的时尚盒子,池霆打开,取出一枚戒指来。   这枚戒指,是当初商初时为他量身打造的,可惜他配不上。   盒子里另一件首饰,是同款风格的手镯,据说是宋昀送的。   池霆把商初时的戒指和手镯一起,交给设计师特雷西,让他重新打造了下。   特雷西在手镯上加了一条银链,将戒指穿上去,这样就能戴在商初时的左手腕。   池霆给自己戴好戒指,又给商初时戴上手镯。   他握着商初时的手,两枚戒指靠在一起,时隔多年,终于各自拥有了主人。   池霆在商初时手背上落下一吻,轻声说,“我知道,现在的我没资格戴上你送的戒指。不过,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好吗?”   往后还有几十年,可这几十年,或许都填补不了商初时内心巨大的空洞,抹平不了来自亲近之人造成的伤害。   但是,池霆有那个耐心,他会安静地等待,哪怕到临终前的那一刻,依旧宠溺着商初时,让这个身心俱疲的人,重新变成曾经那个无法无天的小霸王。? 第八十四章 深渊的边缘   鉴于商初时的状况,司曼华也不敢带两个孩子经常来打扰,只碍于孩子们啼哭不断,还是只能来。   萝卜跟胖丁趴在床边,商初时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一丝风也不透,唯恐让两个孩子看见自己如今的模样。   怀孕消耗他太多心血,令他的身体孱弱不堪,人也瘦得像老干柴棒,浑身上下没有二两肉。   他双颊凹陷,面无人色,连自己都害怕这副僵尸般的模样,又怎么能让孩子们看见?   可是,胖丁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小心翼翼地拖拽棉被,哭求爸比看他一眼。   这个世界上,没人比商初时更爱孩子们。   他终于从龟缩的小小角落里爬出来,让孩子们嚎哭着钻进他的怀抱,父子三人哭作一团。   池霆在门外看见这一幕,眼眸微垂。   不管何时,能打开商初时心扉的,果然还是只有两个孩子。   没敢打扰到他们,池霆转身下楼。   司曼华在厨房里做点心,她最近在海滨那边照顾孩子们,很难得来这里一趟。所以既然来了,就要多做些好吃的给商初时。   “你也不用难过,你和小时有了共同的骨肉,早晚有一天,小时会对你敞开心扉的。”   司曼华一向乐观而积极,在短暂的伤痛过后,她很快作为一个母亲打起精神,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守护好自己的孩子。   池霆说,“我只希望,他不要抗拒我。”   司曼华轻笑一声。   “小时很喜欢你,第一次跟你相见就喜欢上了,这么多年,这份心情应该从没变过。”司曼华把精致的糕点摆入盘中,笑盈盈地说,“这孩子只是缺乏安全感,小池,再多爱他一些吧。”   商初时就像从土中钻出来的小绿芽,阳光而积极,只要能感受到爱护,就能快乐地生长。   等楼上的哭声停止了,司曼华才端着点心上楼去,留池霆独自在厨房里待着。   傍晚时分,司曼华带胖丁和萝卜离开,因为两个孩子要上学,更重要的是,商初时不想让他们看见自己憔悴怪异的模样。   不管多落魄憔悴,他还是希望,自己能给孩子们留下最美好的印象。   十月底的天气有些冷,池霆一进卧室,先把窗户关得密不透风。   商初时坐在床头发呆,看见他进来,下意识地扯过棉被,遮挡住日渐显怀的小腹。   池霆关好窗,这才慢条斯理地走到床边去,手掌抚上商初时的脸。   商初时枯瘦得不成人样,像被吸干血的尸体,苍白死灰,眼眸里没有丝毫光华。   他不希望池霆看见这样的自己,但是一味的逃避不可能解决掉问题。   池霆很小心地斟酌话题,担心刺激到商初时。他想了很久,终于从最保险的角度入手,“甄老太太也到了海滨,跟司阿姨一起照顾小孩。奶奶们养孩子很精细,有没有觉得,胖丁至少胖了十斤。”   商初时想笑一笑,但是没什么力气,“哪就胖十斤了,萝卜还瘦了点。”   跟迷糊的胖丁不一样,萝卜从大人们的语气神态中,早早察觉到商初时可能出事了,一直以来茶不思饭不想,做什么事都走神,小土豆很快消瘦成小豆芽。   也是因为这样,司曼华才把他们带来见见商初时。   商初时小声说,“我很对不起他们。”   今天,孩子们在哭,司曼华也一个劲地抹眼泪。   司曼华说,她真的很对不起他,二十多年来,居然什么都没察觉,让他独自待在那么危险的人身边,还有他最痛苦的几年里,也没能坚定地陪着他。   商初时没觉得委屈,只觉得痛苦。   “都是我的错,要不是我,妈妈不会这么难过。我总是让别人为我哭,我好像没能给他们带去哪怕一丁点好处。”   他习惯性地埋头自责,又被池霆挑起下巴。   亲吻的时间并不长,池霆小心翼翼地触碰着。   他把那些阴影全部抛开,眼里只有商初时的影子,并且什么都没敢想。   做出这个决定并不容易,但他不能让自己永远活在阴影下。是商初时的话,一定没问题。   一吻结束,商初时惨白的脸上终于浮现少许红晕。他轻声咳了咳,抱怨,“干嘛呀?”这么突然就亲过来。   “想欺负你。”池霆没皮没脸地说。   他扣住商初时的后脑勺,将人揽入怀中,亲昵地摩挲商初时的发根。   “我说过,你救赎了我,也保护了宋昀。你的存在,让我们得以走出阴影。”   这个小霸王不是别人说的那么一无是处,他们只是不了解他,不明白这个外表嚣张霸道的人,有如何柔软细腻,纯洁无瑕的灵魂。   商初时问出好奇已久的问题,“你到底什么时候知道,咳咳,孩子们,是,是我生的?”   即便从司曼华口中得知,池霆比她更早得知真相,商初时震惊之余,也有少许的欣慰。   他所担心的那些,真的没有发生。   池霆老神在在地说,“一开始你就没骗到我,我要是能被你这么笨的人骗到,那还要不要做生意了?”   商初时觉得这话很刺耳,但是转念一想,基本等同于,池霆早就发现了真相,而他一直以来苦苦纠结的那些问题,全都是杞人忧天?   商初时脸黑了。   池霆把玩他的手指,虽然臃肿的无名指骨节不好看,但是其他手指依旧纤长,比他的手更漂亮。   手腕上,手镯微微晃动,银链吊着的戒指跟池霆的戒指相触碰,发出清脆的声响。   商初时再度脸红,想要缩回手,池霆没敢紧握。   因为每天都在打点滴,商初时手背上的血管被留置针头插得血肉模糊,青紫交加。那些可怕的针眼留在手背上,光是看一眼都觉得头皮发麻。   目光落到戒指上,商初时无声地笑了笑。   每一次行走到深渊边缘,好像将要堕落下去,池霆就会及时出现,把他从危险的境地带回来,安抚彷徨无措的灵魂。   每一次每一次,在无法支撑的时候,都有池霆在陪伴他,小心翼翼地呵护着。   这辈子,他可能都没法离开这个人了,真是懦弱又无能啊。   商初时将头埋在池霆肩窝里,任由池霆轻轻拍着他的脊背,放缓了呼吸。   两人又说了会话,商初时沉沉地睡过去。   护士上来打针,池霆撩开商初时的衣服,触碰到明显凸出来的肋骨。   池霆很担心,以商初时现在的状况,坚持不到生产那天。专家们也说,最多八个月,就要进行剖腹产,否则商初时捱不住。   医生们每天来做各项检查,大把大把的药配制好,交代护工按时喂药。   商初时日渐消瘦,肚子却很怪异地突起,就像重病患者肚子里长了一颗肿瘤,瘦削的身体上,只有腹部耸起,很不协调。   宋昀来的时候,商初时本来不打算见的,他现在有多丑陋,宋昀就有多耀眼。   两相对比,实在叫人自惭形秽。   宋昀带了很多适合孕夫的小零食,不过刚到门口就被来做检查的医生给拦截了,护工还公事私办,把他上上下下摸了个遍,确定没有私藏食物才放他进来。   到最后,宋昀带来的大箱零食,只剩下两颗糖。   商初时把糖塞进嘴里,还挺甜。   “商秀妍不是被池霆关进精神病院了吗,结果就昨天,又被人弄走了。”宋昀叼着另一颗糖,边摆弄花草边说。   “你知道是谁干的?”商初时知道这事,是司曼华跟他说的。   司曼华不知道是谁弄走了商秀妍,担心商秀妍找商初时报复,所以特地打电话来,要护工等人好生看护,别让人趁虚而入。   宋昀沉默一瞬,说,“是秦牧年做的。”   商初时一愣。   他是不知道这两人之间有什么纠葛,不过据宋昀所说,秦牧年得知,当年商秀妍对宋昀下过手后,就让人潜入精神病院,弄走了商秀妍。   池霆知道后也没追究,反正商秀妍在谁手里都不会好过,等到秦牧年那边报复够了,他再把人弄回来就是。   眼下,倒是只有商家那父子俩在着急,到处托关系想弄回商秀妍、   不管商秀妍做了多少恶事,始终是他们的女儿,妹妹,监禁可以,索命不行。   此外,宋昀还带来一个消息。   “商哲奚有些话想跟你说,他就在外面车里。你要是愿意见,我带他上来,你不愿意见,我找人把他咔嚓掉。”宋昀用温和的表情说出阴狠的话。   商初时摸不清他的咔嚓是何种意义上的咔嚓,有些犹豫,“他怎么找上你了?”   宋昀大言不惭地说,“我很随和。”   商哲奚不敢找池霆,大概是怕池霆掐死他。   但是相对温润的宋昀,能帮上这个忙。   决定权在商初时,他和商哲奚之间的恩怨,好像也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   最后,他没见人,只让宋昀开了个视频,两人隔空对话。   一段时间不见,商哲奚的境况也出奇的糟。   他如今无疑也成了过街老鼠,不管走到哪,都有人认出,他就是网上爆出不堪视频的明星。   国内估计是待不下去了了,只有远走国外,找个没人认识他的小地方,了此残生。   视频里,商哲奚哑声说,“我已经把以前陷害你的事,都告诉商家的人了。还有,你记得一开始那场party,你们给我拍裸照的事吗?”   商初时沉默着,等待他接下来的话。   他苦笑一声,说,“那件事,是我自导自演。要把自己绑起来不容易,但是慢慢来就能做到。我用你的手机解锁,拍下照片,就是为了惹怒商先生,好把你赶走。”   那时候,他发现不管他表现得多乖巧,始终不如商初时更被人宠爱。   商初时能任性地大吵大闹,所有人都宠溺地哄着,而他连大声说话都不敢,做什么事都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后来他想,凭什么一个外人,要霸占他的幸福?   商初时不走,他永远没法真正回到家,得不到父母全心全意的爱和关注。   所以,那次,他做出会触怒商贤底线的事,让所有人误会商初时,好彻底把商初时赶走。   可那晚,商初时原本跟他和解了。   喝得醉醺醺的商初时摸摸他的头,像平时司曼华做的那样,无奈又包容,手心里温暖的热度,令他如同徜徉在波光粼粼的海水中,暖意遍布。   商初时说,对不起,抢了你的家。   不过以后,哥罩着你。? 第八十五章 离开这里吧   除了商秀妍,好像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她利用了身边可以利用的所有人,连跟商家本来毫无瓜葛的人,都逃不过她的摧残和伤害,比如商哲奚跟宋昀。   宋昀被商初时和池霆保护着,所以没身败名裂,而商哲奚,却也成了受害者,惶然离开这个伤心之地。   在商初时的劝阻下, 池霆没对商哲奚做什么,放任商哲奚离开国内。   对此,宋昀评价,“你真的善良过头了。”   商初时无力地靠着枕垫,说,“有什么办法呢?”   他和商哲奚,都是悲哀的棋子,被商秀妍玩得团团转,这一生,都被彻底打乱。   再说,商哲奚遭受的,是更为严重的惩罚,令他无法再光明正大,心无芥蒂地出现在公共场合。   说起来,商哲奚不过是被人蒙骗,迫切想回归家庭,得到母爱的可怜小孩而已。   商初时什么都不想追究,商秀妍已经造成太多人的悲剧,他不想再火上浇油,令悲剧加剧。   宋昀坐在床边,微笑着揉揉他的脑袋。   “所以,你也原谅我了吗?”   商初时一愣,诧异地说,“你做过对不起我的事吗?”   完全是他年少不懂事,仗着自家财大气粗,一个劲地欺负宋昀好吧?   宋昀蒙住他的左眼,苦笑着说,“如果不是为了保护我,你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商初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无所谓地笑了笑,“没什么大的影响,只要不开车就行。”   对于保护了宋昀的事,他倒是没后悔过。   宋昀低低说,“小时,我们之间,也纠缠不清了,是不是?”   商初时小时候老欺负他,对他做各种恶作剧,让他恨得牙痒痒的,又不敢报复什么,只像只被遗弃的小猫,卑微地蜷缩起来,不被小刺猬扎伤,可怜巴巴地呜呜叫着,龇牙咧嘴地反抗不公。   可是在这之外,商初时却又保护了他,甚至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为了他而弄瞎一只眼睛。   商初时老说对不起他,可他在这件事上,同样对不起商初时,而且永远无法报答。   既然说不清爱恨情仇,解不了恩恩怨怨,那就纠缠到底吧,这一辈子,作为好友,相互保护扶持,总有再见光明,能坦然相对的一天。   宋昀离开后,商初时坐在床上,安静地抚摸手上的漂亮手镯。   手镯的银链上,串了商初时一直妥善保存的戒指。这枚戒指再也无法戴上他的手指,可却以另一种形式宣告,他和池霆最紧密的联系。   宋昀无意的举动化解了商初时和池霆之间最无法调和的矛盾,却填不满两人之间相差巨大的鸿沟。   商初时摸摸自己瘦削的脸,总是觉得,他配不上池霆。   时至今日,他依然无法坦然面对池霆。   池霆在他心中是很特别的存在,从少年初见,到多年纠葛,再到历经四年后的重逢,纵然再不敢承认,他也从没有一天,停止过对池霆的喜欢。   池霆是他少年时代最绮丽的梦,是向往并不断追逐的虚影,他在池霆身上投入最完整的喜欢,也付出无与伦比的爱。   从今往后,他没力气再对任何一个人,付出比对池霆更纯粹的爱。   他不想以如今的姿态,去面对高高在上的池霆,越看,越觉得自己渺小低微,丑陋不堪。   司曼华来时,跟他说起朋友的话。   “你知道小时候最爱逗你的那个阿姨吧?她女儿是那个国际知名大医院的妇产科医生,说,你这种情况,去他们医院,说不定能有……转机。”   司曼华不想这么说,可事实是,商初时的身体一天比一天糟糕,连池霆请来的专家们都说,商初时的身体状况,甚至撑不到孩子在肚子里发育完善,能顺利进行剖腹产那天。   他实在太虚弱了,无论身体还是精神上,都已经不堪重负,随时会倒下。   专家们用了各种方法来为商初时吊命,能拖延一天是一天。   司曼华憔悴的神色让商初时很难过,好像他的存在,只会给司曼华和其他人造成困扰,而无法叫人展颜。   “对不起,妈,我总是这么自私任性,让你这么担心。”他愧疚地说。   司曼华抹了下眼泪,摇摇头想道歉,可话到嘴边,什么都说不出来。   过了很久,她抽噎着说,“那妈妈陪你去国外治疗好不好?小时,这次妈妈会陪在你身边的,你不会让妈妈难过,对不对?”   商初时艰难地点头。   他也不想死,不想丢下孩子们和司曼华,甚至,也不想永远离开池霆。   在商初时同意去国外后,池霆安排了私人专机进行接送,数位专家一路陪同,务必不让他在路途中出事。   晚上,池霆亲自收拾行李。   商初时看他把一件件衣服往行李箱中扔,说,“你别去了。”   池霆一顿,问,“你不希望我跟着?”   “嗯。”商初时毫不犹豫地回答。   他躺在床上,见池霆依旧高大挺拔,宽肩窄腰之下,双腿结实而笔直,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完美得叫人想入非非。   而他的身体却难看地怪异,四肢瘦削,肚子鼓起,像丑陋的青蛙,连他自己都不敢看。   越到孕后期,他会越难看,这样的他,怎么好意思站在池霆身边?   他还想,万一这次死掉了,至少他留给池霆最后的印象,还不算太难看。   往后余生,池霆偶尔想起他,或许会看到不那么令人作呕的一面。   池霆把行李箱踢到一边,走到商初时身旁去。   深秋的天气已经有点冷,商初时额头上却冷汗密布,即便躺在被窝里,手脚也是冰冷的,像身处于冰天雪地之中,没有属于人类的正常温度。   “但我想陪你。”池霆缓缓抚摸商初时的脸颊,低声说,“萝卜和胖丁出生的时候,我没能陪在你身边。至少这个孩子出生时,让我陪着你,好不好?”   商初时缓缓摇头。   生孩子很丑的,顺产会弄得满脸狰狞,面目全非,剖腹产也一样,伤口疼起来,让人五官都扭曲得不成样子。   他不想让池霆看见他丑陋的一面,大腹便便,走路跟企鹅一样,说不定脸还会浮肿,简直像抹了猪油的大猪头。   “你在国内,帮我照顾好萝卜和胖丁,要是可以,顺便多照看乐天。”   商初时亏欠最多的人,就是甄家母子,要不是甄老太和甄乐天在,他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他没什么能报答这两人的,但是池霆一定可以。如果池霆觉得亏欠他,可以从这件事上着手报答。   池霆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并说,“这不影响我陪你去国外,我会把所有人都安排好,也可以把孩子们带到国外去。”   也许两个小孩一开始很不适应,但是孩子们的适应能力是最强的,有两个父亲在身边,很快就会好起来。   然而,商初时还是婉拒了池霆的提议。   他想让孩子们待在国内,留在池霆身边,不要看到他那副怪异丑陋的模样。   再说,早一天离开,孩子们就会少一点记忆,万一他死了,孩子们遗忘的速度也就越快,要不了多久,健忘的孩童们,就会彻底忘记他,而不会被悲伤湮没。   “池霆,要是我不小心死了,请你一定……不要放弃我的孩子。”   首要保护好已经出生的那两个,其次,是自己肚子里的这个。   商初时想,也不知道他怀着的这个,有没有机会活到能看到太阳的那天。   他闭着眼,感到眼帘上,落下来自池霆的轻吻。   “我不会让你死。”男人嘶哑地说,“这辈子,你都别想逃出我的手心,死也不能。”   商初时睡得迷迷糊糊的,依稀之间听到这话,莫名背后生凉。   英明神武的池爷,难道还有隐藏的病娇属性吗?   又是批判池家扭曲基因的一天。   *   司曼华陪商初时去的地方,位于国外某私人性质的大型医院,定位是高端路线,为全球顶级富豪们提供专业的私人服务。   如果不是池霆亲自预约,仅凭司曼华的人脉,无法把商初时送过去。   商初时连走路都困难,不得不坐在轮椅上,跟两个小孩道别。   “爸爸走后,你们要乖乖听池叔叔的话,知道吗?还有,不要挑食,睡觉不要蹬被子,天冷的时候好好加衣服,不要跟小朋友打架……”   商初时的目光舍不得从孩子们身上移开哪怕半分,同样的话叮嘱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放不下。   宋昀也来送他,跟池霆并肩站立。   “你真的放心让他走?”宋昀皱眉问。   池霆说,“暂时离开也好。”   远离这个令人伤心的国度,在国外好好待上几年,等到心情平复,重新回来时,或许会有不一样的体验。   宋昀忧心忡忡,“我怕他这一走,就再也不肯回来。”   池霆没说话。   就算商初时不回来,不代表,他们不可以去见商初时。   只要人活着,就不会绝望。   池霆回头,看见遥远的阴影里,商贤静静站着。   发现池霆后,商贤微微点点头,又遥遥望了商初时一眼,继而转身离去。   他步履蹒跚,背影沧桑,实在难以振作,重新挺直脊背。   池霆没有将人叫住,只又望向商初时。   商初时将孩子们抱在怀中,恋恋不舍地交代能想起来的所有事情,孩子们哭哭啼啼的,脸都哭红了。? 第八十六章 池爸爸的带娃日常   商初时离开后,所有人的生活一如既往地进行。   甄乐天依旧要跑长途,他婉拒了池霆安排的轻松高薪工作,说自己只会开货车,并且也说过,能和商初时做朋友,对他来说是很幸运的事。   不管商初时是否想报答,他们将一直是最好的朋友。   宋昀依然是光芒四射的大明星,在粉丝们面前,笑容璀璨犹如星河,将万千光华尽收眼底,夺目而耀眼。   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想起从前的种种,人生的回忆里有商初时,有秦牧年,有幼年时的那些欢笑和嬉闹,也有感情路上一再受挫的疲惫和无力。   两个孩子在商初时离开后,天天哭着要见爸爸,池霆会给他们开视频,商初时在大洋另一端,把自己藏在被窝里,遮住日渐耸起的肚子,尴尬地跟孩子们对话。   他不抗拒跟两个孩子视频聊天,但是不想看到池霆,越是看,越是自惭形秽。   池霆也不勉强,每当他们视频聊天,他就站得远远的,不用看见影像,只需要听听声音就好。   司曼华陪着商初时,既担心又期待第三个小孙女的降生。   有司曼华陪伴,池霆放心很多,没过多久,索性又把甄老太送过去,她毕竟给商初时接生过,比司曼华更清楚商初时的状况。   商家的情况不大妙,商老爷子在医院里住了很长时间,商贤每天在医院公司两头奔波,照顾父亲,在公司力挽狂澜。   每当实在熬不住,想要放弃的时候,又会想起商初时来。   他觉得,自己就算再苦苦撑着,也不能让商家就这么倒了,总有一天,他还是要给商初时攒下丰厚的家产,让商初时无忧无虑地度过下半生。   还有两个可爱的小孙子,也是他所亏欠的人,必须要尽力弥补。   池霆暗地里帮过忙,令商家产业免于破产的命运。   他知道,商家最后还是要交到萝卜或者胖丁手上,虽然对他而言不算什么,却是商初时的倚仗。   他在费心为商初时打算,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到。   日子有条不紊地过,每个人心头都压着事,像陀螺那样机械地运转着,重复无趣的每一天。   晚上,池霆坐在少女心泛滥的紫粉色藤椅上,给两个小孩讲故事。   “池叔叔,你的故事好老套,爸爸讲过的。”萝卜说。   胖丁在池霆大腿上爬来爬去,圆滚滚的小屁股撅着,对准池霆放了个臭屁。   “池蜀黍,爸比说过,讲烂故事,就要放臭屁熏你!”   池霆:“……”   倒也不要这么教小孩,另外这屁味确实令人上头。   他又换了本故事书,轻咳一声,“再来。从前有个白雪公主……”   “噗。”胖丁又放了一个,并且作势还要放。   池霆被熏得眼前发黑,一把将胖丁抱开,问,“你们到底想听什么故事?”   萝卜举手,“萝卜想听外星人的故事!”   胖丁说,“胖丁要听小松鼠和小雨点的故事!”   池霆:“……”   带娃,真是个磨人的活计。   赶在周末,池霆拎着两个小孩去买房车。   之前商初时说过,想一家人开房车旅游,所以池霆打算买一辆越野型房车,能容纳一家五口,并且可以去任何地方。   他想带商初时去世界上最漂亮的风景区,看遍世界繁华,让商初时逐渐遗忘那些可怕的过去,重新变成那个无忧无虑的小霸王。   两个小孩挑了一辆漂亮的越野型房车,等手续办妥,池霆带他们去郊区公园里转了转,迎来孩子们崇拜的目光。   “池蜀黍好厉害,会开大车车!”胖丁坐在真皮椅子上,两腿悬在半空晃来晃去,可见是有多开心。   池霆把车停在河边,问,“等你们爸爸回来,叔叔带你们一起去玩,好不好?”   “去侏罗纪公园看恐龙可以吗?”萝卜冷不丁地问。   池霆觉得这问题有些超纲,“……你可以成为科学家,长大后制造时光机。”   萝卜说,“哆啦A梦可以吗?”   “它确实更万能。”池霆只能说。   “那胖丁也要当科学家,养一个哆啦A梦!”胖丁求之不得,用力地点点头,并且无比期待能去看大恐龙的那天。   池霆循循诱导:“但是,如果你们爸爸,不愿意跟池叔叔去怎么办?”   胖丁想了想,坚定地说,“那就不要去了!”   萝卜也说,“爸爸不愿意的话,我们不可以勉强爸爸。”   池霆:“……”   好的,计划落空。   回到家,孩子们迫不及待要跟商初时分享今天的经历,不过很快,家教又来了。   萝卜蹦蹦跳跳去学钢琴,胖丁哭天嚎地,被教练拽去学跆拳道。   胖丁身体不好,所以更需要锻炼,增强体质。跆拳道是很合适的方法,既能强身健体,又能在以后保护自己。   池霆给他们安排的私人课程很多,就像他小时候,马术剑术绘画音乐,全都得学,为了逃课被母亲揍过很多回。   跟商初时语音通话的时候,商初时心疼地说,“你就不能对我儿子们宽容一点吗?”   小小年纪,怎么搞那么多课程?   池霆理所当然地说,“他们是我儿子,以后是要继承池家的。”   偌大的一个盛世集团,总得有人打理。   他倒是想早点退休,然后带商初时环游世界去。   商初时吐槽,“你别把我儿子们逼疯了,不然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基因在这,不至于。”池霆对他的优秀基因很有信心,尤其是萝卜,从小一副机灵像,以后盛世集团早早交到萝卜手里,他就能当太上皇了。   大洋的彼岸,商初时坐在窗边,听到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   他从窗边望出去,一群海鸥从海平线上骤然飞起,在蓝天白云之下展翅翱翔。   “池霆……”他低低喊了一声,随即一顿,羞涩地将“我想你了”几个字吞回肚子里。   池霆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问,“你们那边这几天在下雨,手指疼吗?”   商初时摇摇头,又想起池霆看不见,说,“不疼。”   池霆闭上眼睛。   商哲奚跟他说,商初时的手指,是在寿宴那天晚上,为了捡戒指,被人踩断的。   当时所有人都望着屏幕或者扑向商老爷子,只有商哲奚的目光没从商初时身上移开。   他眼睁睁看着商初时受伤,可什么都做不了,也没办法去做。   池霆的想法幼稚而可笑,他甚至想拥有一只能打开任意门的哆啦A梦,能够穿越时空,回到那个把商初时推入地狱的夜晚,拯救伤痕累累的商初时。   可时光无法倒流,他挽救不了那时的商初时,只能用尽全力,保护两人的现在和未来。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商初时又说起甄老太和司曼华。   “就是觉得很对不起她们,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为我*劳。”他习惯性责怪自己,把所有过错都揽到自己身上,陷入深深的内疚和自责中。   池霆宽慰他,“你会觉得萝卜和胖丁,是你的累赘吗?”   商初时无声地摇头。   池霆能猜出他的反应,继续说,“就像你永远不会嫌弃这两个孩子,司曼华也不会觉得你是负担。父母子女之间,本就不用说这些。”   商初时笑了笑,把自己缩进被子里。   池霆想看看他,可他还是不愿意。   “小家伙倒是挺精神的,医生说,是个很调皮的丫头。”商初时笑了一会,又觉得很苦恼,“到时候,我该怎么跟萝卜和胖丁解释,他们要有一个妹妹了?”   “等他们再大一点,我来解释。”对于这个问题,池霆也找儿童心理专家聊过几次,想找一个最保险的话题切入,不会造成孩子们认知扭曲。   把麻烦的事交给池霆,商初时就能轻松多了。   通话持续了快两个小时,池霆还在搜肠刮肚地找话题。   “我买了辆房车,等你回来,我带你去玩。”   商初时觉得不大靠谱,摸摸肚子,“我这里这个还小呢,怎么可能把她丢掉,我们去玩?”   “交给保姆就好,如果还不放心,让司曼……阿姨帮忙照看。”池霆大言不惭地推脱作为父亲的责任。   商初时笑了两声,随即猛咳起来。   他一咳,池霆跟着紧张,医生们也迅速进入房间,弯腰弓背嘘寒问暖。   “没事,大家都太紧张了。”商初时边咳边抱怨,“别说咳嗽一下,就是打个哈欠,都有一群人围着我。”   池霆敛眉,“要不然怎么放心得下?”   商初时身体太弱,不精心养护,就会像失去养料的鲜花,很快枯萎凋谢。   池霆终究还是放心不下,待结束跟商初时的通话后,又打电话给院长,千叮咛万嘱咐,让对方务必派人好生照看。   他望向窗外,夏日里青翠的银杏树叶,已经变黄枯萎,秋风一扫,纷扬落下。   天气已经转凉,帝都还没到下雪的时候,不过商初时所在的地方,已经有初雪在飘零。   池霆想起商初时怕冷,就算是夏天,遇到刮风下雨,也经常手脚冰冷。   没有他在,商初时在那么冷的地方,到底要怎么过才好?? 第八十七章 叫你别来你非要来   正是冬天,雪下得很大,整夜鹅毛大雪纷飞,厚厚的积雪满院子堆积,直到早间天气放晴,积雪才慢慢融化。   房间里,商初时懒懒地睁开眼睛,发现被子里不像往常那么冷冰冰的,反而很温暖,像是徜徉在初夏的暖阳里,暖意油然而生。   他体温低,就算待在空调房里,一整夜下来,手脚也是冰冷的。   不过今早不一样,就像被火炉烘烤过,让他待在被窝里,实在不想起来。   但是已经十点了,再不起床,肚子里的小生命会因而太饿而跟他闹别扭。   快五个月的孕肚很沉重,比起怀双胞胎那会还要令人难受些。可能是身体实在受不住二次孕育的辛苦,无时无刻不在抗议。   商初时在床头坐了会,护工本想来帮忙穿衣服,但被他制止了。   怀个孕而已,又不是手脚残废,不至于连穿衣服都要人伺候。   待洗漱完毕,吃过迟来的早饭,商初时盘算今天该做点什么。   在这家医院里,一日三餐都有营养师安排,高级大厨们精心烹饪,不要病人及家属担半点心。   商初时没事做,跟孩子们的视频要等到晚上放学,其余时间段,总不能坐着发呆。   他穿上厚厚的羽绒服,把自己裹得像颗球,然后拎起小竹篮,向护士问清路线,慢慢出门去。   医院的现代化蔬菜大棚里种了草莓,他打算去摘一点,因为司曼华说,晚点想和甄老太一起给他做草莓蛋糕吃。   医院里人不多,几乎每个来疗养的病人,要配上好几个专业医护人员,以及营养师和护工等,一出门前呼后拥,乌泱泱的一大群人挤在过道里。   所以商初时不喜欢走动,他最怕被人这么“围观”,就跟看猴一样,做什么都不自在。   正好今天,司曼华跟甄老太相约去逛街,打算买些礼品寄回国内,因为国内的两个小家伙正翘首期盼,她们不能让人希望落空。   还有商初时肚子里这个,也得提前准备好出生后需要的一切东西。   两个老太太开开心心地出门去,商初时也短暂得到自由,自己拎着竹篮去摘草莓。   换在平时,上个厕所都有一群人在外面等。   去温室大棚区的路有点长,不过都有遮风避雨的走廊,且开着空调,怎么也不冷。   前方几个人走过来,商初时压低帽檐,不让人看出自己是个男人。   他这副怪异的身体,还是少被人发现的好。   但是,商初时总觉得,身后好像有人在偷窥。   他猛地一转头,背后仅有几个护士走过,什么可疑的人都没有。   大概是错觉吧。   到了大棚,几个糕点师傅在摘新鲜草莓,商初时婉拒了别人的帮助,弯腰摘了一小竹篮。   大棚里还有其他水果,商初时摘了几颗樱桃来吃,酸味弥漫在口腔里,正常人难以接受,但对他来说倒是正合适。   摘果子的时候,他也觉得身后好像一直有人在看着,那目光如影随形,快要把他烤化了一样。   他叹了口气,拎着小竹篮回病房去。   护工在病房里找了几圈没看到人,吓得半死,等商初时回去,哭丧着脸求商初时别乱跑,他们挣点钱不容易,万一商初时出事,他们白干不说,可能还会赔得倾家荡产。   商初时无奈叹气,答应护工以后不会一言不发就跑掉。   每个病房都有独立的厨房,商初时洗好草莓,端到阳台上去,本想边吃草莓边欣赏雪景,结果医生又来带他去做检查。   等他回来,草莓一颗都没剩下。   商初时:“……”   什么时候,病房里来了这么大个耗子,把草莓全给偷吃了?   下午,金灿灿的阳光洒在花园里,商初时眯着眼睛在树下午休,身上盖着薄毯。   迷糊之际,有人来到藤椅边坐下,像是抱怨一般,轻轻揉了揉他的脑袋。   他低低偷笑,翻了个身继续睡。   午觉时间格外漫长惬意,商初时久违地做了个好梦,醒来时满脸微笑。   藤椅边一个人都没有,好像之前的人影,只是他的错觉。   下午的时光依旧无聊悠闲,花园里有人在修剪草木,还有人在摘花,把一支支腊梅包好,送到各个病房去。   商初时对艳丽的玫瑰很感兴趣,问人要了剪刀和手套,去剪几支雪山玫瑰。   这种玫瑰能在冬天的雪地里绽放,一如普通玫瑰那般娇艳欲滴,是商初时比较喜欢的品种,甜蜜而绚烂,夺目的渐变色很有情调。   他剪下一支支玫瑰放到旁边,正要找包装纸来装好,然而一转头,玫瑰花一支都没剩,只留一地残缺的花瓣和落叶。   商初时:“……”   幼稚!   他继续挑花来剪,看上一支剪一支。   这回他学乖了,时不时回头瞪一眼,虽然没看到可疑人物,但怎么也能起到威慑作用。   旁人有人靠近,打量了他半晌,突然激动地说了一大串英文。   商初时抬头,瞥见一张很有立体感的深邃男人脸。   男人傻不愣登地看着他,英俊的脸涨得通红,漂亮的蓝眼睛里满是惊艳。   商初时英文水平接近小学生,面对一嘴流利外文的男人,明明一个单词都没听懂,却还是故作深沉地点头,“yes,yes,yes。”   男人:“叽里呱啦叽里呱啦……”   商初时:“oh,sure?really?”   外国佬一点不介意商初时这宛如憨批的反应,一个劲地朝他说这说那,说到激动的时候还手舞足蹈,让商初时无比尴尬。   这时候,一个护士小姐终于看不下去了,上来告诉商初时,“他说,你就是他心目中的缪斯女神,美貌和智慧的化身,你也是圣母玛利亚,浑身散发圣洁的光辉。他对你一见钟情,不介意你怀了孩子,希望能跟你结婚,永远爱你。”   商初时:“……”   原来,这外国佬也是来疗养的?   看样子,应该是头脑方面的疾病。   主要是他穿得厚,又包裹得只剩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可能外国佬没发现他是个男人。要是知道了,肯定恨不得自戳双眼。   他霎时感到有些同情,本想请护士小姐小心转告,让外国佬明白他的拒绝,谁知道,不远处正在修剪草木的工人突然抬起水管,将水龙头开到最大,朝外国佬哗哗地喷水。   本就是冬天,被冷水这么一泼,外国佬瞬间浑身冰冷,都快冻成冰棍了。   外国佬在冰水中跳脚大叫,口中骂着听不懂的脏话,并朝工人大吼大叫。   然而工人丝毫不慌,一根水管不够,捡起另一根水管继续喷,双管齐下,水流的巨大冲击性差点把外国佬喷倒。   附近巡逻的保安们见状连忙上来阻止,然而一看工人的模样,立马很有眼力见地退开,任由外国佬被喷。   外国佬再也忍受不了,连滚带爬地跑开,嘴里还在哇哇大叫。   附近很多人看见这一幕,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旁边一摘花的大妈也嫌弃地说,“那个人是个骗子,在咱们医院当护工,一有空就装成有钱人来骗财骗色,幸好没人上当。”   能来这座医院的都是有钱人,只要能骗到一个无知富婆,都足够大捞一笔。   商初时瞪了喷水的工人一眼,“你就这么见不得有人追求我?”   工人冷哼一声,“骗子而已。”   商初时坏坏一笑,“那要是真有人追求我,你会不会喷他一身水?”   工人慢慢脱掉制服,摘下帽子,露出原本的妆容来。   “那就不是喷水这么简单了。”   视情况严重性,把人给碎尸万段也有可能。   在外面待了许久,商初时有点累,转身朝病房走去。   池霆捡起偷藏的一大束雪山玫瑰,慢条斯理地跟在他身后。   一进房间,商初时理直气壮地指挥,“去把草莓洗了。”居然偷吃掉他洗好的草莓。   “好好好,你要吃多少我都洗。”池霆任劳任怨地去做事。   他站在厨房里洗果子,商初时懒洋洋地倚在门口,问,“什么时候来的?”   “昨晚。”池霆说着,又觉得颇为怨念。   明明昨晚他来的时候,一钻进被窝,就被商初时紧紧抱着不撒手,结果白天两人一见面,居然冷淡成这样。   果然,这小霸王无意识的时候,反而更坦率些。   池霆端着草莓一转身,商初时下意识地拢紧了羽绒服,想把怪异的肚子给遮掩起来。   “摸都摸过了,遮什么遮。”池霆往他嘴里喂了一颗草莓。   草莓酸酸甜甜的,还有点冰。   商初时嘟囔着说,“丑死了。”   他还是不想让池霆看见他这副丑陋怪异的模样,不过人非要来,他无奈之余,更多的是安心。   有池霆在,一定什么都不用害怕。   池霆将人搂进怀里,低声说,“我没把孩子们带过来,等他们放寒假,大概你肚子里这个也该出生了。到时候,我们一家五口,一起过年,好不好?”   商初时慵懒地缩在他怀里,偷笑,“要是你非求着跟我们过年,我这么大度,也不是不能满足你渺小卑微的愿望。”   池霆往他头上轻敲一下,随即更用力地将人抱紧。? 第八十八章 求婚(大结局)   在国外过新年并不热闹,不过因为有很多人在,尤其是两个小屁孩,欢声笑语在病房里回荡,气氛相当火热。   窗外依旧下着大雪,把高大的柏树都快压塌了,不少人在外面扫雪,没一会整个人都成了能跑会跳的雪娃。   胖丁很想出门打雪仗,但是司曼华死活不让。   “外面太冷了,胖丁乖,等没那么冷了,奶奶带你出去玩好不好吖?”   胖丁穿着恐龙服,尾巴被司曼华拽着,使出吃奶的劲都爬不出去,只好作罢。   萝卜坐在窗台上吹唢呐,甄老太很有节奏地跳起广场舞,两把扇子舞得跟陀螺一样,秧歌步十分流畅。   甄乐天也趁过年放假跑来玩,他对国外风景不感兴趣,正专注地在外面撩护士小妹,嘴里叼着一枝蔫了吧唧的红玫瑰,要多土有多土,可偏偏有人就是喜欢他这套。   司曼华还跟甄老太调侃,说不定以后会有个洋媳妇,但甄老太对甄乐天的泡妞技巧不抱希望,只说大概率又是白费功夫。   一群人心情好得不得了,各自玩闹做事,搞得到处吵吵嚷嚷的。   病房里,商初时悠悠醒转,第一时间瞥向旁边的摇篮。   里面躺着个干巴巴的小丫头,因为没足月就剖腹产,生出来跟小猫一样可怜得紧,在保温箱待了一个月才得以出来。   小丫头没什么精神,每天都乖乖躺着,不哭不闹,商初时提心吊胆,唯恐自己睡过头,再一醒来,就被告知小丫头断气了。   好在,小丫头虽然体质弱了点,但没什么病痛,只要好好调理,总会变得更健康。   商初时趴在床边,目不转睛地看着小丫头。   现在还看不出来小丫头像谁,不过商初时希望她像自己多一点,要是三个孩子都像池霆,那也太伤他的心了。   他伸手在小丫头鼻子上点了一下,小丫头嘴巴嗫嚅,微微咧开,好像是感觉到他的存在,正安心地笑着。   商初时越玩越起劲,一个劲地逗弄小丫头,偏偏人家坚强得很,死活没哭,只不堪其扰地动动嘴巴,菲薄的鼻翼微微扩,张又收缩。   正在阳台上打电话的池霆看到这一幕,挂断手机后走进来。   “待会把她弄哭,谁来哄?”   商初时说,“我哄呗,她最听我的话,我一哄她就不闹了。”   顿了顿,他又问,“谁的电话?”   池霆脸色阴沉,“胖丁的老师。”   看他神色,似乎不是好事,商初时霎时有点紧张,“大过年的,老师打电话来干嘛?”   才幼儿园,总不会是为了成绩?   难道,是发现胖丁有潜在的变态一面?   这该死的池家基因!   在商初时胡思乱想之前,池霆及时说,“单纯说下成绩,没别的。”   商初时拿不准他这是什么意思,“考了多少?”不像是考得好,特地来夸赞的样子。   池霆沉痛地说,“数学,考了八分。”   商初时:“……”   这确实超乎了他的想象。   但是大过年的,总不至于把胖丁拎过来训一顿。   商初时自我安慰说,“幼儿园不作数,现在考八分,以后总能考八百分。不过,他是交白卷了吗?”   幼儿园的试卷再简单不过,又不需要考算术,就是写个123而已。   池霆说,“他写了几个数字,睡着了。”   商初时:“……”难怪。   究其原因,是因为池霆答应胖丁,等他们考完试,就带他们来见商初时。   结果胖丁过于激动,整晚没睡,考试的时候,刚写上名字,又写了几个数字,就华丽地睡着了。   商初时到底心疼儿子多一点,生怕池霆待会把人揍一顿,抓住池霆的衣袖说,“你不准骂他,他不笨,就是贪玩了点。”   “我是后爹吗?”池霆挑眉,将商初时枯瘦的手爪子掰开,强硬地塞进温暖的被窝里。   商初时这会很敏感,情绪低落,“爹妈是不一样的,要是孩子不争气,爹可能就不喜欢了。”   就像他,哪怕他再令人讨厌,再不学无术,司曼华都爱他。换做商贤……   商初时把池霆代入商贤,很担心池霆会因此不喜欢胖丁,从而令胖丁感受到不平衡,影响心理发育。   池霆一眼就看出商初时在想什么,在他脑门上敲了敲,“你就不能对我多一点信任?”   商初时吃吃一笑,“看你表现。”   自打之前,池霆不顾他阻拦,偷偷来了医院后,就经常国内国外两头奔波,一边照顾他,一边照顾孩子们。   从那时直至生产,池霆一直陪着商初时,凡事亲力亲为,连上厕所都要陪着,哪怕商初时孕吐吐到他身上,他都没一丁点抱怨或嫌弃,那叫一个体贴入微。   渐渐地,商初时也放下一些心结,对他小心翼翼地敞开心扉。   只是,曾经造成的伤害,可能还要很多年才能遗忘,心和心之间的裂痕,要一点一滴的,慢慢弥补。   明明才刚睡醒,商初时又打着哈欠打盹。   池霆担心他晚上睡不着,非要把人弄醒,跟他说这说那,让瞌睡虫不翼而飞。   胖丁丝毫不知道两个爸爸已经得知他考试睡着的事,穿着恐龙服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扑进池霆怀里。   池霆把他抱到大腿上坐下,正想问问考试的事情,胖丁先扒在摇篮边看了一眼,随即朝池霆嘘了一声,“叔叔,不要吵到妹妹睡觉觉。”   池霆无奈地看了商初时一眼,商初时把视线撇到一旁去。   谁的儿子谁教育去。   胖丁很喜欢摇篮里的小妹妹,当池霆告诉他,那也是爸比的女儿,他的妹妹后,他纠结了很久,并不能理解这个问题。   为什么别人家的弟弟妹妹都是妈妈生的,可是他的妹妹,却是爸爸生的?   他的小脑袋瓜子充满了疑惑,但当时商初时产后虚弱,他更担心爸比多一点,没有多问。   倒是萝卜,跟池霆进行了一场正儿八经的对话。   “爸爸其实就是妈妈,而池叔叔是我们的爸爸,对吧?”萝卜语出惊人,成功地理解了这个复杂的问题。   池霆还没做好跟萝卜面对面的心理准备,结果萝卜一开口,他无言以对,落荒而逃。   萝卜心满意足地得到无声的回答,去看摇篮里的小妹妹了。   等池霆问遍了儿童心理学专家,一遍又一遍拟好腹稿,然后才来跟萝卜进行沟通交流。   父子两个深入对话一番,成功把萝卜绕晕了。   对此,商初时表示,池狗你就不适合教育小孩!   春节前一天,结束繁重的工作宋昀也赶到医院,并帮池霆策划盛大的求婚活动。   雪白淡雅的病房被弄得很喜庆,到处张灯结彩,连对联跟窗花都派上了用场。   艾尔莎指挥周一零把红色氢气球摆好,周一零还没动,甄乐天先跳过来献殷勤,被艾尔莎指挥得团团转。   司曼华喊,“小周,你来帮我挂一下灯笼,我够不着。”   周一零把打气筒放下,“就来。”   甄老太教两个小孩叠红色千纸鹤和星星,再一串串地挂起来,氛围感十足。   他们在布置求婚现场,宋昀把商初时带出去玩。   商初时身体太差,没力气走路,得坐在轮椅上让人推着。   花园里,商初时撇头问,“你跟那个人的事处理好了吗?”   “你别挂念我,先养好你的身体。”宋昀往他脑袋上敲了一下,转移话题,“我也买了辆房车,等你好转,我们一起开房车旅游,去不?”   商初时眼睛一亮,“去哪?”   “你喜欢哪?”   “当然是丛林探险!”商初时毫不犹豫地说,“我从小就爱探索大自然,咱们去热带雨林怎么样?”   宋昀:“……”他还想多活几年怎么办?   一直到晚上,求婚派对才得以展开。   商初时一进房间,就被满满的气球和玫瑰花吓了一跳。   “我靠,这是要干嘛?”   房间里没开灯,两对大红喜烛散发微弱的光。   池霆站在红地毯的尽头,缓缓朝商初时走来,随后在他面前单膝跪下。   “很抱歉,上次给了你不好的回忆。这一次,我是认真的。”他送上鲜花,柔声问,“跟我结婚,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好不好?”   商初时愣愣地看着他,没能走出任何反应。   多年以前,他就幻想过池霆向自己求婚的场面。   他幻想中,场面更辉煌壮大,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要到场,在求婚后,送上最热烈的掌声。   五年前,池霆淡淡的一句“结婚”,他那会正处于人生的低谷,不敢奢求场面多壮观,只觉得,能顺利结婚就心满意足了。   但是最后,小小的愿望也破灭,迎接他的是谎言和欺骗,将他推入地狱。   而如今,真正的求婚场面,很老土,并且再普通不过。   池霆只是单膝跪在他面前,说出最简单的话语,就足够让他热泪盈眶,死寂的心像是注入流淌的清泉,变得鲜活明朗,生机勃勃。   池霆在紧张地等待商初时的回应,他不知道商初时是会生气地甩开他的捧花,还是翻出陈年旧账跟他好好算一算,最后才傲娇地接受他的求婚。   他忐忑地等待着,上一次这么紧张大概还是刚从娘胎出来,面见陌生的医生护士那会。   然而,商初时给出的回应,只是双手揽住他的脖子,将脸埋入他肩窝,无声地抽泣。   为了这一天,商初时等待了太久,怀抱希望,焦灼不安地忍耐着,也曾心如死灰,无望地自我嘲讽唾弃,连幻想的勇气都不敢有。   在历经数年后,商初时给出的答案,依旧会是,“我愿意”。? 第八十九章 番外1 一家五口的日常   开春后,池霆带商初时和三个小孩归国,并举办了一场不算盛大的婚礼。   如今的商初时一切只想低调再低调,不但婉拒了司曼华想帮他举办婚礼的心意,也不许池霆“铺张浪费”,像当初池霆母亲嫁入豪门一样,婚礼豪华程度堪比王室,上了多国新闻头条。   他只想简简单单的跟一家人待在一起,别再有人钻出来闹幺蛾子。   天气渐暖,商初时却依旧畏寒,每天躲在空调房里逗女儿,等儿子们放学回来再玩儿子,平时最多在花园里走动,连大门都没迈出过一步。   池霆也不催他出门,只偶尔下班早,会开车带他去海滨兜风。   家里的杂事都有保姆们做,商初时乐得清闲。   晚上洗过澡,商初时擦干浴室镜子上的水雾,望着里面人的容貌身材,陷入沉默。   生完孩子几个月,他的脸上倒是有点肉了,但身体还是跟排骨精一样,肋骨都凸了起来,干瘪瘦弱,而且腹部还有一条剖腹产时弄出的伤疤,跟蜈蚣一样歪歪扭扭的,难看至极。   别说池霆,就连他自己看到都觉得倒胃口。   商初时默默穿好睡衣,转到婴儿房去。   保姆正在给小丫头喂奶,小丫头不哭不闹,喝得心满意足然后闭眼睡觉,颇有当初萝卜爹的风范。   商初时觉得,大概这丫头也不需要他太*心。   钢琴房里,萝卜正由家教带领练习钢琴,胖丁被教练捉去练跆拳道,正在哭天抢地,边抹泪边踢腿。   商初时无事可做,本想缩在沙发上看会电视,谁知动画片播放两分钟不到,他就睡着了。   等池霆下班回来,商初时抱着枕垫睡得正香。   开春各大公司都很忙碌,池霆这几天都是早出晚归。   他七八点出门时,商初时还在睡,他回家来,通常是一两点,商初时也在睡。   好像已经有很长时间,两人没能好好说句话。   池霆丢开西装外套,往沙发上一坐,去捏商初时瘦削的脸颊,时而双手贴在人家脸上,像搓汤圆那样搓来搓去。   商初时不堪其扰,从睡梦中醒过来。   璀璨的大吊灯发出刺眼的光芒,商初时刚反射性眨了下眼,池霆就伸出手来,挡在他眼前。   “这么早就下班了?”商初时迷迷糊糊的,听到楼上还在弹琴,心想大概还没超过八点。   池霆给孩子们定下的规矩是,九点前必须入睡,所有课程和作业,都要在八点前完成。   池霆心情颇好,在他脑袋上揉了揉,“不希望我早点回家?”   商初时哼了一声,难掩开心地小声嘀咕,“谁稀罕~”   他一副口是心非的骄傲劲,谁都能一眼看透,让池霆也不由笑了笑。   “好,商少不稀罕,我稀罕,我想早点回来陪你们。”   商初时坐起来,习惯性往池霆怀里一趴。   怀老三后期,池霆一直陪着他,让他养成了懒散的习惯,总觉得哪都没有池霆怀里舒坦,这里既安全又温暖,是他足以依靠的避风港。   因而,只要有池霆在,他就跟骨头都软了一样,恨不得时时往池霆怀里钻。池霆也乐意培养他这个下意识的小癖好,乖乖地让他靠着。   在池霆怀里趴了五分钟,商初时打了个哈欠,恋恋不舍地戳了池霆一下。   “你上去看看呱呱。”   “不了,我多陪陪你。”池霆说。   呱呱是老三的乳名,司曼华取的,说是这丫头跟她爹一样高冷,小小年纪连哭都不屑哭,一点不像正常小孩那样,动不动就呱呱地哭,听起来生机勃勃的,响亮得很。   司曼华希望老三能够活泼生动一点,别跟池霆一样,老气横秋,少年时就跟人人都欠他八百万似的,冷若冰霜,不苟言笑,叫人望而生畏。   池霆被司曼华拐弯抹角地批评了一顿,一点也不恼,抱起自家小女儿就呱呱呱呱地叫,把刚开过刀的商初时笑岔了气。   池霆倒是想念儿女们了,毕竟一天不见,心里总挂念着。   不过比起孩子们,他更想跟商初时待在一起,就算什么都不做,只是说说话,都无比满足。   商初时能平安生产,回到他身边,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每每想起那段时间,商初时无比虚弱的模样,池霆都揪心地疼着,有时候甚至分不清现实和虚幻,总怕自己一觉醒来,发现如今的幸福都是假象,真正的商初时,早已从他身边离开,再也寻不回来。   他用力抱紧商初时,一再确定,怀里的人有温度,有生命。   商初时舒舒服服地趴着,等听到楼上琴音停下,才从池霆怀里离开,正儿八经地坐好。   毕竟家教要下楼来了,看见他这副样子,不成体统。   保姆们送走家教,再向池霆报告了今天商初时和呱呱的情况,随后各自下班。   小孩们已经洗漱过,全围在摇篮边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呱呱。   呱呱乌溜溜的眼睛四周扫了一圈,在商初时脸上定格片刻,咯咯地笑了两声,然后安静地睡去。   胖丁崇拜地说,“呱呱好厉害,呱呱都不哭。”   商初时怀念地说,“是啊,胖丁小时候老是哭,特别是到了半夜,哭得撕心裂肺的,嗓子都哭哑了。甄阿姨说,他要么是饿了,要么是哪里难受。”   后来他带孩子去做检查,才知道胖丁有先天性心脏病,多半是身体不舒服,所以整宿整宿地哭嚎挣扎。   等后来开始吃药治疗,才稍微好了些,半夜总算不再啼哭,让商初时也得以休憩片刻。   想起这事,商初时又笑着说,“我记得这俩小家伙出生没多久时,那会我在老式街道租房子。那种楼房不是现在这种几室一厅,就像医院那种,两排单间,门对门,隔音效果约等于零,一点动静对面跟隔壁都能听到。”   池霆沉默地听着,两个小孩也都望着商初时,气氛有些凝重。   商初时毫无所觉,继续说,“胖丁哭的时候,对面有对情侣特别不耐烦,好几次拿着菜刀来踹门,说再听见小孩哭就砍死我。后来我就学乖了,一旦胖丁哭,我就把萝卜背在身上,抱着胖丁去外面没人的地方,等他睡着了,我再回来。”   那时候半夜三更,街上一个人都没有,他带着孩子们,一次又一次地在大树下转圈圈,为了哄胖丁睡着而精疲力尽,孩子们也冻得脸蛋发紫。   明明是前几年的事情,可商初时觉得,这些事好像是发生在上辈子的,十分遥远,连他的记忆都开始变得模糊了。   商初时说完,才发现房间里静悄悄的,没半点声音。   他再一看,父子三人都看着他,各自神情复杂。   胖丁歉疚地抠手手,垂头丧气地说,“爸爸,都是胖丁不好……”   商初时心里一惊,赶紧想要挽救这个话题,萝卜也陷入阴郁中,埋头说,“爸爸,是我和弟弟害你受苦了,要是没有我们……”   “啊,不不不,爸爸不是这个意思!有你们在,爸爸很开心!就算再辛苦,爸爸也很高兴的!”商初时彻底慌神,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有半点抱怨迁怒的意思,怎么孩子们全都内疚难过起来了?   危急时刻,池霆左手拎胖丁,右手提萝卜,把俩小孩当水桶一样轻而易举地往儿童房里带。   “走,睡觉了。”   等池霆把孩子们带走,商初时才松了口气。   孩子们的内疚情绪应该可以被池霆化解,毕竟池狗专门抽出一段时间,去找儿童教育专家进修过,立志要当一个好爸爸,所以在育儿方面,比纯靠本能的商初时强多了。   等到九点,呱呱的育儿保姆也来到别墅,商初时亲亲宝贝女儿的额头,细心地盖好小被子,而后回到房间去。   他靠在床头看书,池霆推门进来,说,“萝卜跟胖丁睡了,没产生心理负担。”   商初时放下书一叹,“我真没想让他们难过。”   甚至于,他现在想起来,都不觉得那时候很难熬了,只是当个笑话,随口一提而已。   结果,不但孩子们自责,连池霆眼里都盛满忧郁和歉疚,好像万年化不开的寒霜,让他不知道怎么去安慰。   幸好池霆不需要他安慰,只往床边一坐,凑过去看了眼。   “在看什么?”   商初时后知后觉地把书往背后一藏,但是显然来不及了。   他羞涩地摸摸耳垂,说,“我想先去考成人大学,至少把学历提高,然后找个福利待遇好的工作。我虽然不聪明,但也不笨,努力努力说不定能考上。”   池霆很不赞同,“太累了,你什么都不用做,有我在。”   商初时摇摇头,轻声说,“又不是残废,年纪轻轻的。再说,我怎么也得给三个小孩做个好榜样是不是?”   池霆没再劝阻,反正商初时想上班,他可以暗中给人安排轻松悠闲的工作。   商初时再不愿意,这辈子,也得在他眼皮子底下生活。   池霆下班这么久,突然想起没看见司曼华。   “司曼……妈没在家?”   商初时神色凝重起来,手指微缩,迟疑地说,“商老先生病重,妈妈去医院看望了。”   上午那会,商家保姆打来电话,说商老爷子性命垂危,司曼华就赶了过去。   不管商初时在商家遭遇过什么,至少商老爷子对司曼华而言,是个和蔼慈祥的公公,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半句斥责,一直待她如亲生女儿。作为儿媳,她怎么也不能太不近人情。   池霆抚上商初时的脸,认真问,“你想去吗?”   商初时愣了愣,许久之后,才缓缓抬头,望向池霆。   “我……我不知道,”他很纠结地说,“我怕又惹他老人家生气……而且,你带走了姑姑,他们肯定要怪我……”   他语无伦次地说了很多,话里话外都是歉疚和担心。   这几年来自至亲之人的压力,已经让他养成心理规律,不管遇到什么事,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总觉得一切都是自己的错,把责任通通包揽过来。   池霆抱紧商初时,眼眸微垂。   解铃还须系铃人,商家的事,还是要让商家人自己解决,? 第九十章 番外二 一只打火机   商初时整夜忐忑不安,一直没睡好,直到快天亮了,才被池霆哄着睡了会。   上午他一睁眼,就听池霆在打电话,貌似在向集团的各高层安排工作,交代各项事宜。   盛世集团正是最忙碌的时候,池霆哪怕离开一天,各方面事务都得跟山一样堆积起来。   商初时心里过意不去,坐起来说,“我自己去……唔。”   他猛然坐起,动作幅度太大,脑供血不足,一时间眼前昏黑,头晕目眩。   池霆快步走过来,紧张地托住他,“还好吗,要不要叫医生来?”   商初时缓了缓,等晕眩感过去,哭笑不得地推开他,“你当医生都是你养的,你一点小毛病都得叫人过来?”   他还有力气说笑,让池霆松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宝宝,你对盛世集团的业务可能有些许的认知偏差。”   商初时沉默了。   他只需要知道,池家是个复杂的家族,但是池霆能搞定一切就行了。至于盛世集团的业务范围,有那三个小孩在,关他屁事?   池霆拿来拖鞋给商初时穿上,又全程搂着人去卫生间洗漱,过后收拾床铺,给商初时拿换洗的衣服。   哪怕牙膏,都是他先往牙刷上挤好,再递到商初时手里。   商初时刷完牙,才发现自己又被池霆当瘫痪患者照顾了。   作为一个手脚完好的年轻男人,商初时对此很有心理负担。   以前他怀孕,身体虚弱,手脚无力,池霆把他当巨婴伺候,倒是理所当然,但是现在, 他都卸货老长时间了,月子都坐完几轮了,这臭毛病怎么还没改?   商初时面无表情地洗漱完毕,正准备出去找池霆“谈判”,结果他前脚出门,后脚就被池霆拽过去,先把裤子穿上,再穿好衬衫,套上毛衣,戴好围巾,扣上帽子……   商初时像芭比娃娃一样,木愣地被他“打扮”,哪怕在家里都遮得严严实实的, 一丝风都不透。   末了,池霆拍拍他的屁股,“萝卜跟胖丁已经去幼儿园了,你先去看看呱呱,然后去楼下吃饭。”   “哦。”人生被一手安排好的商初时转身出去。   他走到门口,又回过头去,看池霆正往衣柜里挂衣服。   “池霆,”他犹豫刹那,小心翼翼地问,“你有没有那种,玩提线木偶的癖好?比如,把一个活人弄死,剥皮抽筋分骨头什么的,然后做成听话的人偶,扮演过家家的游戏?”   池霆:“……你少看点变态恐怖电影。”   商初时怕怕地离去。   早饭跟午饭,商初时一并吃了,并且去婴儿房照看呱呱。   小丫头依旧不哭不闹,看到商初时后会咯咯地咧嘴笑,看到池霆就是父女同款冷傲脸,眼神都没有一个,让池霆无比心碎。   等池霆安排好集团事务,再开车送商初时去医院。   车子在海边公路上驶过,因速度缓慢,商初时开着窗,感受清爽的海风。   他对去医院这事有点紧张,手心里都是汗。   “你真不用陪我去的。”他转移注意力,摸摸手镯上的戒指,说,“我又不是不认识路,再说,让司机送我也行。”   池霆单手掌着方向盘,瞥了他一眼后,目光又飞速拉回望向道路前方。   “就你上午那状态,我放心让你出门?”   商初时瘪嘴,“我那就是起得太急了……”   “身体彻底恢复元气前,没我陪不许出门。”池霆态度强硬,让商初时无从反驳。   得,他还是顺着这货比较好,别改天把人惹急了,真给他做成人偶了。   去医院的路有点远,到的时候,商初时精神不济,早睡着了。   池霆没第一时间把人叫醒,只把座椅调低,给商初时盖好毛毯,然后取出笔记本处理公司的事。   等商初时睡到自然醒,他才带人去病房。   商初时边走边抱怨,“你怎么不叫醒我?”   “你晚上本来就没睡好,好不容易多睡会,我叫你干什么?”池霆不疾不徐地说,“反正商家老爷子一时半会死不了,晚去也没事。”   商初时无奈地叹气。   池霆走在他前面半步,不畏惧任何人的目光,一直牢牢握住他的手,跟他十指紧扣。   如今的池董,事事以他为优先,比谁都细致体贴,遇到事情前,比他更深入地规划后路,不让他有任何后顾之忧。   但是,商初时高兴不起来。   他曾经就被人养废过,再被池霆这么宠着护着,大概一辈子都会成个软蛋,担不起事,彻底变成废物。   人是惰性难除的生物,一旦养成懒惰的思维,习惯性地依靠他人,大概就真的废了。   商初时长吁短叹,池霆都看在眼里。   他知道商初时在想什么,又在担心什么,但是没打算改正。   他就是想把商初时养成昔日那个无法无天,无忧无虑的小霸王,这一生一世,都不需要再为任何事*心。   一切风雨来临,都有他来抵挡。   到了住院部楼下,商初时先联系了司曼华。   司曼华从楼上下来,人都憔悴了一圈,头发乱糟糟的,眼睛红得像兔子。   商初时心头猛跳,“妈,是老先生他?”   司曼华摇摇头,抹掉满脸泪痕,哽咽说,“昨晚抢救过来了,不过人还不太清醒。”   她想告诉商初时,商老爷子昏迷至抢救过来后,都无意识地呢喃着,呼喊“小时”。   一遍又一遍,充满爱怜和慈祥,却也悲伤愧疚,不停地呼唤,不停地迎来空落落的绝望。   这个大半生都骄傲要强,曾被称为南市首富的老人,在人生最后一段时光里,回忆中不是年轻时奔波创业的辛苦,不是中年时叱咤风云的风光无限,只有唯一的孙子,曾放在心尖上无比疼爱,却又一脚踩在地上,无数次羞辱愤恨的商初时。   司曼华拉住商初时,抽泣着说,“妈妈不逼你,也没法替你做选择。要是你想去看看老人家,妈妈陪你去,如果你觉得没法面对,就跟小池回去,这里有妈妈在,也算尽了孝心了。”   商初时踌躇不前,看了池霆一眼。   池霆一脸淡定,也是一副任由商初时做主的表情。   商初时想了很久,还是决定去看望。   不管怎么说,商老爷子也曾真心疼爱过他,哪怕他再不学无术,也曾想把世界上最好的一切,都捧到他面前。   惨白的宽敞病房里,阴冷又死气沉沉,商初时坐在病床前,不知道怎么面对床上枯瘦如柴,风烛残年的老人。   得知他来,商老爷子激动又悲伤,无数次移动无力的手,想像曾经那样,紧握住唯一孙子的手,替孙子遮风挡雨。   但是,他实在太沧桑了,即便用尽全力去靠近商初时,也始终无法做到。   商初时紧张得浑身直抖,手心里的汗飞快浸出来。   他得要做点什么才行,放过商家的人,也放过自己。   “爷……”   可艰难地喊出一个音节,商初时无论如何逼迫自己,都无法再继续喊出声。   他觉得自己没有恨,没有怪罪,可是真的没有办法,坦然自若地像曾经那样,心无芥蒂的喊出一声“爷爷”。   他羞愧地垂着头,恨自己太过狭隘,面对老人,依旧无法放下心结。   微风拂过,纱帘轻轻扬起,从窗沿上缓缓擦过。   商老爷子急促地喘息着,眼泪从眼眶中滚落,手费力地抬起,落到商初时脸上,轻柔慈祥地抚摸。   那里曾经有一条被他的拐杖划出的伤痕,但是在池霆精心护理下,已经看不出什么痕迹。   “小时……你不用……原谅我们,但是……不要伤害……自己……”   不要因为无法原谅而懊恼,他本就没有做错任何人,在商秀妍造成的无妄之灾里,他是最无辜,也最凄惨的受害者。   从今往后,他只需要随心所欲,健康快乐地活下去,不要被阴影所笼罩,被巨大的心理负担所压垮。   商老爷子活了大半辈子,只希望商初时能够放下一切,哪怕把他们这些无情无义的人全部忘记,也不要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   商初时垂着头,沉默地陪伴,不知道该做点什么好。   商老爷子很艰难地示意,枕头底下有什么东西。   商初时帮忙拿出来,看见这是一个很漂亮的锦缎盒子。   商老爷子没有力气再说话,商初时猜测他是要自己打开,便揭开了盒子。   里面,是一只旧式的古典打火机。   商初时稍加回想,立马知道这是什么。   当年商老爷子生日,他从古玩市场淘来的,然而送出去后,却被商老爷子无情地丢进了垃圾桶。   原来,并没有丢掉。   当老友们离开书房,老爷子关上门,从垃圾桶里捡回了打火机,把玩良久后,才放进了书柜里。   那里陈列着商初时历年来送的所有礼物,打火机被放到最不显眼的角落,但始终存在。   商初时重新拿起打火机后,老爷子浑浊的眼睛里充满丝丝笑意,却有眼泪不断涌出滚落,令枕头湿了一片。   他嘴唇嗫嚅,像是在无意识地抖动,无声地说出一直以来,没能说出口的话。   小时,你送的生日礼物很漂亮,爷爷很喜欢,谢谢你。? 第九十一章 番外三 去看看她吧(本章字数略多)   从病房出来,商初时情绪低落。   司曼华让池霆送他回家,毕竟他身体也不好,医院这种地方还是少来。   商初时没说话,被池霆带着离开。   他们走后,商贤才从休息室里出来。   他站在角落里,默默地遥远商初时离去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了,也依然无法收回目光。   心痛和愧疚一直在折磨他,让他日日夜夜辗转难眠,却没脸出现在商初时面前,更不可能厚颜无耻地请求原谅。   连那三个孩子,他也只敢求司曼华给他拍下照片和视频,夜深人静时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身心俱疲之际,看看几个孩子的影像,逼自己振作起来,把商家的产业打理得井井有条,终有一日,交付到孩子们手上。   司曼华抹掉眼泪,勉强笑着说,“他都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撒娇了,真的长大了。”   商贤喃喃说,“是啊,小时候总训斥他不懂事,如今长大了,反倒想念小时候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家伙。”   他终于如他们所愿,认认真真长大了。   可是那个张扬明朗的少年,被他们一点一点,撕开了皮肉,碾碎了骨血,惨烈地抹杀了。   相较之下,商贤更宁愿商初时还是那个不学无术,嚣张跋扈的少年,没经历过背叛和磨难,没被由亲人们带来的风雨压垮。   可是时间无法倒流,他只能一次次痛恨自己的无情冷漠,在极致的痛苦中遭受良心的折磨,为此而心力交瘁,焦躁难安。   回去的路上,商初时还一脸忧郁,池霆担心他想不开,特地带他去公园散散心。   静谧的湖边,商初时坐在长椅上,木愣地望着碧波荡漾的湖水。   池霆从车上取来养生茶,拿到长椅边,倒给商初时喝。   商初时闻到那气味就作呕,“又是什么玩意?”   “甄阿姨煮的,红枣桂圆当归,还有几味药材。”池霆谨遵“太后”们的懿旨,只要对商初时身体有好处的,都得拿给商初时喝。   商初时愁眉苦脸地喝了几口,那古怪的味道让他脸都青了。   这是茶吗,这跟中药有什么区别?   他刚刚喝完,池霆就伸过手来,大拇指在他嘴边轻轻一抹,抹掉少许水渍。   商初时脸色微红,池霆好笑地说,“天气转暖就带你出去玩,把孩子们丢给妈和甄阿姨照顾。”   商初时眼前一亮,“去热带雨林探险吗?”   池霆:“……这个需要武装队伍随行。”   商初时来了兴趣,兴奋地说,“我从小就想去雨林,看看大蟒蛇跟那些稀奇古怪的生物,你说会不会有食人花这种东西?还有……”   他叽叽呱呱,手舞足蹈地说着,池霆也一手撑头,安静地听,嘴角露出一丝浅笑。   晚上,商初时洗完澡,再次对着镜子“欣赏”自己枯瘦的身体。   自打得知他怀孕,池霆就没碰过他,生完孩子几个月,池霆也没有那方面的想法,清心寡欲得让商初时都暗自称奇。   池霆禁欲的时候是真的禁欲,是哪怕天仙来了都能坐怀不乱的类型。   要不是商初时都生了三个小孩了,亲身体验过池董那方面的能力,难免会怀疑池狗是不是不行。   可能原生家庭带来的阴影,让池霆对那方面并不渴求。只有面对商初时,才会跟未开蒙的野兽一样,本能地满足身体的需求。   但是现在,貌似连商初时都勾不起他的兴趣。   商初时在镜子前长吁短叹了半天。   每晚跟池霆相拥而眠,摸到池狗的八块腹肌,以及尺寸惊人的那东西,商初时这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难免馋得很。   可池霆不主动碰他,而他又自惭形秽,这事就一天天耽搁了。   照这么下去,不会以后,永远都是无性婚姻吧?   商初时正为未来的生活而担心,池霆突然出现在他身后,目光深邃。   “宝宝,你怎么一脸怨妇相?”   商初时猛然一惊,抓过浴巾跟睡衣,乱七八糟地往身上套,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怎么进来了?你不敲门的吗?你懂不懂礼貌?”   池霆含笑看他,老神在在地欣赏他把裤头往头上套的智障举动,一边说,“老夫老妻了,是不是进你身体前,都得先礼貌性问一问,能不能进来?”   “谁跟你是老夫老妻,自重啊池董!”商初时小声嘀咕,这不才结婚几个月吗,谁家几个月就是老夫老妻了?   等等,这意思难道是,池狗嫌他老?   不对,池狗更老。   那难道说,是觉得跟他的生活已经没有了激情,进入平淡模式了?   商初时的脸一下子黑了。   没错,虽然他才二十五岁,但已超人一步完成了三胎计划,俩大儿子甚至已经到了快五岁的年纪,这不就是“老”吗?   商初时神色变幻莫测,全被池霆看在眼里。   这家伙还是这样,心里想点什么,全写在脸上。   池霆慢条斯理地把他穿得乱七八糟的衣服脱下来,再把人往墙上抵。   商初时正心中痛斥池狗不做人,等到被狗吻上脖子才陡然惊了一下,反射性想把池霆推开,然而池霆紧紧扣着他,让他连丁点挣扎的空隙都没有。   “想要就直说,弄得跟我不行一样。”池霆挑起他下巴,恶意笑了笑。   他本来记挂商初时身体,不敢放纵,二则也是担心商初时对他还有生理性的抗拒,不希望商初时产生阴影。不过看商初时这么渴求,百分百是彻底好了。   商初时被戳穿心事,面红耳赤地吼,“谁想要了,反正老子还年轻,以后养个小鲜肉,还用得着你个老腊肉来当按摩埲?”   池霆眼睛微眯,嘴角扬起。   哦,还小鲜肉?看来是真的需要“调教”了。   “池……”只急促地喊出一声,商初时就虚软得没有力气,却还想把腹部的伤疤遮挡起来。   体位陡然变换,他被池霆抱上洗漱台,那道伤疤也赫然暴露在空气中。   “不用遮挡,这是我对你的亏欠。”池霆的轻吻往下滑去,轻轻落到丑陋的疤痕上。   商初时羞耻地闭上眼,任由池霆为所欲为。   深夜,商初时懒洋洋地缩在池霆怀里,蜷起的手指被池霆握在手中把玩。   “今天爷爷的事,让我好像放下了。”商初时小声说,“我以前总觉得,一切都是我的错,要是没有我,所有人都不至于遭遇这么多辛苦的事。但实际上,不是我的错,对吗?”   “当然不是,”池霆温柔地亲吻他一根根手指,嗓音低沉而性感,“你没做错任何事,不要对任何人感到亏欠,”   “过段时间,我想去看看她。”他闭上眼,打了个哈欠,嘀咕说,“等你不那么忙了,就陪我去吧。”   “好,去哪我都陪你。”   得到池霆的答复,商初时心满意足地睡去。   他不想去面对商秀妍,一直以来刻意忽略,但必须做个决断。   池霆这一忙,就忙到春天过后,初夏来临。   如今的商初时总算能够四处走动,但是他想去上班,找了几个工作都被池霆暗中搅黄。   无奈之下,他只好专心上成人大学,先把学历搞到手再说。   白天,他把呱呱放在沙发上,一边照看小孩,一边看书。   呱呱不哭不闹,乖乖地陪着爸爸,时不时咿咿呀呀地叫唤几声,没给商初时增添任何负担。   商初时揉揉酸痛的腰,心想小的倒是听话,但老的就很折腾人了。   自打他身体好转一些,池狗那老腊肉索求无度,天天晚上不让他睡好。   不过做归做,老腊肉倒是比他还看重安全措施,唯恐再一着不慎,让他身体受损。   商初时歇了一会,抱起女儿逗着玩,让呱呱笑个不停。   父女两个正开心,池霆打来电话。   商初时接过后,笑意慢慢凝固。   初夏还不算很热,车窗开着,清爽的风让人很舒适。   商初时无瑕欣赏沿途的美景,坐着车直抵精神病院外。   这座精神病院改建得像密不透风的厕所,掩映在丛丛绿林中,阳光透不进来,阴冷森然,仿佛是电影里的恐怖鬼宅。   商初时无法想象,如果他一辈子都住在这里,会是多压抑沉闷的一件事。   下了车,池霆带他往里面走,随口说,“这座精神病院只关了商秀妍一个,非常安静。”   他没问商初时,想怎么折磨商秀妍,因为没那个必要。   商初时说到底是个心软的人,怎么也没办法对昔日最亲近的人下狠手。   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凳子。   这间房朝阳一侧没有窗户,只是死寂的白墙。阳光照不进来,唯一的光线来自头顶黯淡的白炽灯,将人照射成惨白的模样。   商秀妍坐在轮椅上,双手直直地垂落到身体两侧。   听见外面的声音,她始终低垂着头,没有抬眼看看的意愿。   就像一尊空壳,灵魂早已离开,留下死气沉沉的身躯。   在这里活着,没有尊严可言,跟瘫痪在床的病人一样,连屎尿都无法自理,吃食更是不能想象,或许连流浪狗的食物都不如。   商初时慢慢靠近玻璃门,手按在门上。   如今的商秀妍变得老态龙钟,死灰惨淡,以前漂亮的红棕色卷发成了满头杂乱的灰发,漂亮饱满的脸也变得干瘪苍老,像是七八十岁的老妇人,看不出分毫昔日时髦优雅的痕迹。   商初时注意到,她的手臂好像是脱臼了,以不正常的幅度垂落着,手指也蜷缩或垂着,不像是完好的样子。   迎上商初时疑惑的目光,池霆及时撇清干系,“不是我。”   商初时一愣,随即想起来,“是那个秦牧年?”   池霆没说话。   商初时咬紧牙,额头抵着玻璃门。   望着里面的人,他动动嘴唇,什么也没能说出来。   在商秀妍二十多年的报复计划里,受伤的人太多了。   不只是他,还有商哲奚和其母亲,宋昀和司曼华也是受害者,连商家如今的散乱,也跟商秀妍脱不了关系。   他无法原谅商秀妍,但好像,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恨。   看着毫无动静的商秀妍,商初时轻声说,“我没有死,很健康地活下来了。第三个孩子叫呱呱,是个漂亮聪明,又懂事沉稳的女孩。”   他想,商秀妍应该恨着他,也扭曲地爱着他。   那么多年的相依为伴,大概不全然是无尽的恨意。或许某个宁静的午后,他枕在商秀妍膝上打盹的时候,商秀妍轻轻为他摘掉头上的落叶,那会的笑容,是发自肺腑的。   如果不是年少倔强,心高气傲走错了路,或许她也会是个好姑姑。   外面已经没有她的容身之处了,就让她待在这个一片空白的世界里,残忍但又平静地度过余生就好。? 第九十二章 番外四 去旅游吧   秋日,几辆房车在山道上驶过。   已是入夜,但月色晴朗,白色山路如同蜿蜒的银色带鱼,在丛山峻岭间格外醒目。   不久后,几辆车靠边停下,艾尔莎跟周奇跳下车,掏出手机在路边分辨方向。   车里,池霆瞥向商初时,“一切交给你?”   商初时破罐子破摔,黑着脸说,“不服你咬我?”   池霆拖长尾调,“哦?咬哪?”   他目光下移,落到商初时胸前,暧昧不已,让商初时瞬间回想起那些不堪入目的床上风光。   商初时瞬间脸爆红,气急败坏又羞愤地吼,“收起你的老色批眼神可以吗?”   池霆悠哉地轻笑一声,眼神露骨又放肆,暧昧得仿佛能把商初时剥光。   等打量够了,把商初时气得羞愤难当想当场弑夫,他才在惨祸酿成前,及时将目光收回,继而打量周遭情况。   秋景宜人,他特地带商初时出来散心,选择的最终目的地是高山上的私人牧场,位于较远的西部,从帝都过来,开车要好几天。   池霆去诊所给商初时备药的时候,恰好宋昀也在,二话不说跟着要来。   周一零几人更是嚷着要休假,池霆索性把所有人都给叫上了,连甄乐天也刚好放假,被商初时拽了出来。   沿途的风景很美,雪山草原,戈壁河滩,应有尽有。   几人一路游山玩水,心情都畅快了许多。   车子开到某国道的时候,池霆想起附近有自然山景,就偏移了原本的规划道路,往深山里开来。   这里一到秋天就有漫山遍野的红色枫叶,如同一团团火云在燃烧,漂亮得不可思议。   而山巅之际,更是白雪皑皑,积雪一年四季都不会融化。早间云雾在金色阳光的照耀下汹涌翻滚,偶尔还会有五彩斑斓的佛光普照,那副景观叫人一生难忘。   本来是池霆开车带队,要赶在夜里之前抵达山里的度假酒店,舒舒服服地休息两晚,白天在山里泡泡温泉,吃点野味,顺带欣赏美景。   然而中途,集团总部发来急事需要他处理,换成周奇开车。   商初时大言不惭地说,会帮周奇看导航,池霆很放心地在后座处理了会工作上的事,完事一抬头,全迷路了。   车外,宋昀举着手机四处搜寻信号,最后只能说,“没办法,收不到信号。”   周一零一个劲地摔手机,大声抱怨,“boss选的什么好地方,连导航都用不了?”   别说导航,连手机上自带的指南针系统都混乱了。   艾尔莎就淡定多了,掏出化妆盒美美地化妆,哪怕在深夜也要保持精致的妆容。   周奇用指南针辨别方向,甄乐天无比惊讶,“大哥,你是盗墓的吗,怎么连这种玩意都有?”   周奇用的指南针是市面上并不流通的类型,适合于远洋航海,以及深不见底的地下,功能更为复杂,普通人压根看不懂。   他不回答,甄乐天就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跟小鸟一样吵闹,然而他丝毫不被影响,专心致志地分辨东西南北。   商初时从车里出来,手搭在甄乐天肩上,“你说对了,周哥家世世代代都是搞地下工作的。”   直到近些年才被池霆洗白,家族拢入池家,得以干正经的工作。   甄乐天瞬间对周奇佩服得五体投地,无比自然地往周奇肩上一靠,嚷嚷着说,“周哥,你是不是有很多本领?要不我拜你为师吧,你把你的绝学传给我,我也好多一门手艺是不是?”   周奇不动声色地往侧面一移,甄乐天猝不及防,差点摔个狗吃屎。   深山的夜里,狂风呼啸,刮个不停,令山道两侧的树林灌木躁动摇曳,那声响仿佛是大海中的惊涛骇浪,下一秒就会朝人汹涌扑来。   商初时打了个哆嗦,乖乖地回车上去。   池霆正在铺床,看见他一副缩头缩脑的模样,好笑地说,“怕了?”   “谁怕,就是冷而已。”商初时兀自嘴硬,才不会承认,他老觉得,树林里好像随时会有鬼或者野兽钻出来。   池霆搂过他,让他换好睡衣,躺上床去。   “没你的事了,你安心睡觉。”   商初时拿出手机看了眼,还是没信号。   “完了,萝卜跟胖丁肯定又要念叨了。”   出来旅游前,他约好要跟孩子们每晚视频,然而今晚显然要违约。   池霆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含笑说,“等明早到了酒店,我们主动打过去,他们会开心的。”   他以前跟母亲来这里度假过,成年后也独自来过一两次,路是认识,但是天色太暗,分辨不出来。   只有等天亮,才能辨得清方向。   山里气温低,商初时钻进被窝里,暖暖地躺着。   宋昀几人还在外头转悠,分不出方向誓不罢休。   商初时打了个哈欠,小声说,“宋昀最近看起来,是不是在强颜欢笑?”   池霆给他掖好被角,神色微沉,“他的事,他自己解决。”   正儿八经地跟商初时谈起恋爱后,池霆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   他人的感情,旁人再怎么强迫威逼也没用,需要自行领悟并解决。他相信宋昀是个理智聪明的人,会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又有什么该珍惜,什么该舍弃。   宋昀这一生看似华丽绚烂,作为当红明星高高在上,万人瞩目,享受无尽风光。   可他的命途并不平坦,年幼父母双亡,年长些大姨也自杀身亡,他只能跟池霆相依为命,寄人篱下。感情上更是一塌糊涂,跟败类纠缠至今,割舍不下,无法放手。   池霆身为兄长,也是宋昀唯一的亲人,不会再插手干预宋昀的感情,除非宋昀开口求助。   商初时也为宋昀的事担忧不已,眉头紧皱。   池霆像拨开潋滟春水,轻轻抚平商初时眉间的褶皱,手指怜惜地在商初时脸上游走。   “你不要瞎担心,宋昀比你聪明多了。”池霆不怕死地说,“就像你曾经说的,宋昀是很可靠的人,还轮不到你来*心他。”   商初时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他才幽幽说,“你的意思,就是我很不靠谱?”   伟大的池狗在这方面很头铁,明知气氛不对也要实话实说,“你哪方面靠谱?做饭还是看导航?煮的桂圆粥里,桂圆像一颗颗猪眼睛,看个导航,能直接迷路。”   商初时腾地坐起,不顾头晕目眩也要怒吼,“都说了是信号不好导航失效,我还能把卫星给你拽到山里来,单独给你开导航是不是?你个人渣败类二百五,屁大的事都要怪我头上!话说回来还不是你自己的错,有大路不走非得走小道,走小道还不知道自己开车非得靠没用的导航!你说你怎么这么会甩锅,这是我的错吗?好吧,就算是我的错,你就没半点错吗?池狗啊池狗,你是真的狗……”   车外,众人听到怒吼声,全都一愣一愣的。   几分钟后,池董被赶下了房车。   车门啪的一声砸上,池霆整理了下被商初时揪乱的着装,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朝看热闹的众人瞥了一眼。   众人立即转移视线,各自搜肠刮肚找话题。   宋昀指着天空:“你们看,今晚的月亮,好大好圆。”   甄乐天和其他人敷衍地嗯嗯。   望着紧闭的车门,池霆摸摸鼻子,嘴角微不可察地扬起。   他还挺喜欢惹商初时发脾气的,每每商初时气急败坏的凶他,他都觉得,仿佛依稀看到从前那个嚣张跋扈的小霸王。   他不需要跟商初时相敬如宾,商初时想发火就发火,想耍性子就耍性子,不用小心翼翼地讨好他,处处充满担心和焦虑。   第二天早上,商初时才被宋昀摇醒。   “小时同学,目的地到了,再不起床,太阳公公要晒屁股咯。”   宋昀哗的一下掀开被子,冰冷的双手往商初时身上贴。   商初时直往被子里缩,迷迷糊糊地拍开宋昀的爪子,“都到了?池狗呢?”   “池狗去酒店订房间了,另外,乐天小弟弟早上把周奇的指南针摔坏了,被周奇拎去小树林教训,你确定不去看看小弟弟的生死?”   “别把他当高中生,他比我们都大。再说,乐天命跟小强一样,弄不死。”商初时嘀咕了两句,慢慢坐起来。   宋昀把药和早餐端过来,发号施令,“那就快去洗漱,把该吃的东西都吃掉。待会看酒店里有什么活动,是去登山观景,还是在酒店里泡温泉。”   商初时摸出手机,看见有信号,顿时眼睛一亮,“不慌,我先打个视频。”   今天正好是周六,他要早早跟孩子们视频,把昨天的份补回来。不然会被萝卜念叨到死,胖丁也会抓住这个把柄,往后一直要挟他。   宋昀深感他财大气粗,“用流量开视频?”   之前宋昀去偏远地带拍戏,正好想看几部电影,学习一下前辈的表演技巧。   由于看得太入迷,他都没注意到WiFi断了,用的是流量。   一整夜下来,看了五六部电影,等注意到短信账单,宋昀沉默了。   商初时听他说起这事,笑得直捶床,好像房车都在跟着摇晃。   宋昀也笑了会,无意间往车外瞟了一眼,笑容突然凝固了。? 第九十三章 番外五 旅游(二)   因为是临时前来,池霆没有预约酒店房间,幸好正值淡季,来深山赏景的人不多,要是再过段时间,遇到小长假,他们连停车位都没有。   酒店老板跟池霆是旧识,特地给他们安排了古朴优雅的观景房。   池霆拎着行李,带商初时去房间。   一踏进去,商初时就发出一声“哇哦”。   整个酒店是仿古式建筑,以米白色和玉色为主,粉墙黛瓦,典雅而庄重,多用木竹的家具,房间里的灯饰床铺都是米黄色,温馨而自然。   商初时往沙发上一坐,啧啧赞叹,“你还挺会享受的,这种好地方都能找到。”   落地窗外是温泉和竹林,再遥远些是漫山遍野的红枫林,由下往上青黄红色彩交错,美不胜收。   “我母亲喜欢这里,”池霆半蹲在他面前,笑着说,“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会来这里散心,也带我来过两次。如果你喜欢,我们可以常来。”   “喜欢是喜欢,可是太远了。”商初时犹豫一下,说,“坐飞机倒是挺快,开车的话,要好几天了。”   池霆不觉得麻烦,只要商初时喜欢,倒是随时能来。   两人正聊天,宋昀在外面喊,“小时,泡温泉去不去?”   “你先去,我马上来。”商初时回了一声,又问池霆,“你去不去?”   “去不了,没那个命,总部事情太多。”池霆转而给他拿出浴衣,“把这个穿上。”   商初时嘴角抽搐,“谁特么泡温泉穿这个?”   是男人,就该赤诚相见!   池霆眉头一扬,强硬地把商初时按在床上。   他手劲大,一只手就能让商初时动弹不得。   在商初时激烈的挣扎中,他不受阻碍,三下五除二把人剥干净,再把浴衣给人套上。   “我会过来视察,要是发现你把浴衣脱了,晚上,我们可以‘深入’交流,探讨一下男德问题。”按着商初时的肩,池霆眼睛眯起,笑容灿烂,“懂?”   “……懂。”商初时咽了下口水。   温泉里,宋昀跟周一零都看目不转睛地看着商初时……身上的浴衣。   “我不理解。”宋昀说。   周一零说,“加一。”   商初时忍无可忍:“你们够了!”   不就是一件浴衣吗,搞得跟谁不敢脱一样!   商初时站起来,一眼看见,正对面就是阁楼,池霆工作的茶居。   好吧,他真的不敢。   商初时讪讪地坐了回去。   池狗那东西狠起来是真狠,在不伤害他身体的前提下,能把人弄得死去活来,哭爹告娘都不顶事。   温泉池边放着小酒和点心,宋昀兴致不高,喝了两口果酒就开始出神,显得心事重重的。   商初时靠着石壁,往对面一瞧,不远处的茶居里,池霆跟艾尔莎都在忙碌。   当大老板真惨,一天到晚都是事,忙起来脚不沾地。   隔着竹林和假山,商初时看见池霆在跟人打电话,时而又在远程会议,向艾尔莎交代事务。   工作起来的池霆很认真,一丝不苟,威严肃穆,虽然显得冷漠而不近人情,但也有别样的安全感。   注意到商初时的目光,池霆抬头,遥遥朝他投来一眼,目光里满含温柔的宠溺和包容,仿佛全世界都被隐藏,只容得下商初时的身影。   微风一过,竹叶飘零,商初时低头,闷闷地笑了笑。   有人咚咚咚地闯进门来,把一个纸盒往商初时后面一放,怒气冲冲地说,“明儿你老实交代,这玩意值得起几百万吗,啊?你给我评个理,一个破指南针而已,地摊上几十块我都不要!”   纸盒里,是昨天周奇用过的指南针的零件,由一个完整的物体,变成了四分五裂的碎零件,比五马分尸还惨烈。   周一零拿起一根指针,“这不是周奇的传家之宝吗,听说传了几十代,几百年了。”   宋昀撑头,懒洋洋地说,“就算一年一万,也够几百万了。”   他俩显然向着周奇,甄乐天不服气地问商初时,“明儿,他们是一伙的,我不相信他们!你说句公道话,一个破玩意,让我赔几百万,合理吗?”   商初时捡起指南针碎片:“额……”   池霆好像跟他说过,这玩意的确是无价的,某些意义上,卖不出去,但也千金难买。   他想了想,问,“周哥怎么说的?”   “要么赔现金,要么给他打工还债!”甄乐天气得咬牙切齿。   喵的,几百万,打工一辈子都挣不来!   商初时正想叫甄乐天加油,宋昀问,“出来旅游,又不是盗墓,周奇把老古董拿出来干嘛?”   商初时傻乎乎地说,“昨天不是迷路了吗,他拿指南针辨别方向。”   宋昀微微一笑。   这事倒也没这么简单。   周一零想起早上那幕,说,“周奇的东西放得很有条理,今早上怎么会随便放在桌边?”   而且还放在桌子边沿,甄乐天擦身而过,就把指南针给摔得稀巴烂。   甄乐天恨恨地说,“这玩意太不结实了!”   宋昀慢慢饮酒,没把事实的真相说出来。   在准备出发之前,甄乐天激动得不行,一趟又一趟往房车里搬行李,结果不小心撞到周奇,周奇兜里的手机掉地上,被甄乐天踩碎了电子屏。   而甄乐天太兴奋,根本没注意到这件事,嘿咻嘿咻地当苦力搬运箱子,下车的时候又给踩了两脚。周奇也没提,只默默把手机尸体捡起来,面无表情地扫了甄乐天一眼。   所以,手机就不用赔了,赔个指南针,直接倾家荡产吧。   宋昀发现,周奇记仇的时候,是真的很记仇   毕竟是甄乐天有错在先,商初时也没办法,要是他提出帮甄乐天赔偿,甄乐天跟周奇肯定都不乐意。   由他们去吧。   宋昀颤巍巍地起来,拽过浴衣穿上。   他慢条斯理地系上腰带,水珠很快把浴衣打湿,令白衣紧紧贴在肌肤上,连六块腹肌和人鱼线的轮廓都清晰分明。   “不泡了?”周一零问。   “喝了点酒,有点晕。”宋昀双颊泛红,系上腰带后,有气无力地撩了下湿漉漉的黑发。   他下部剧是古装电视剧,为了让效果更逼真,所以留了长发,令本就漂亮精致的脸看起来雌雄莫辩。   他醉醺醺地踏上石板,身体摇摇欲坠。   商初时立马问,“你行不行,要不要我送你?”   “不用,我慢慢回去。”宋昀温润地笑笑,睫毛上凝结的水珠像是破碎的水晶一样,浅浅掉了下来。   水汽朦胧下,惊人的诱惑。   宋昀离开后,周一零也撤了。   他在这边偷懒,待会肯定会被艾尔莎撕碎。   商初时听甄乐天叽叽喳喳抱怨了一会,也三言两语把人打发掉。   他有点担心宋昀,没径直回房,转而去了宋昀的房间。   空荡荡的木制雕花走廊上,好些鲜花怒放,商初时手痒,偷偷摘了几朵,弄得满手都是花浆。   前方陡然传来花瓶坠地的声响,商初时一惊,随即加快脚步朝前方冲去。   “宋……”   转角的刹那,待看清眼前一幕,商初时的叫喊吞回腹中。   尽头处只有一间房,此刻,宋昀被抵在墙上,松松垮垮的浴袍已落到腰间。   压制住宋昀的男人,背影跟池霆极其相似,连商初时都差点认错。   听到商初时的脚步声,男人抽空回头瞥了一眼,施舍给商初时不屑的眼神。   那是一张极其犀利的脸,仿佛生来就冷硬,明明跟池霆没有半分相似,但又一样的冷漠残忍,即便在做那种事的时候,脸上也没有半点多余的表情,跟瘫软如泥,脸色潮红的宋昀形成鲜明对比。   他的目光比野狼还要阴郁狠戾,锋利如刀,仅仅是一瞥,就令商初时心跳都猛然漏了一拍。   听到宋昀发出破碎的声响,商初时浑身僵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宋昀喝醉了,可能不知道自己在被做什么,他是上去阻拦,还是任由事态发展?   就在商初时鼓起勇气,想上去喝止的时候,周奇及时出现在他身后,微微摇头。   茶居里,茶几被掰断一个角,艾尔莎沉默地坐在一旁,连收拾碎片都不敢。   商初时把花丢在桌上,心情复杂,“怎么弄的?”   “风吹的。”池霆微笑。   商初时:“……”   是风还是“疯”啊?   受刚才那一幕的冲击,商初时心情复杂万分,快步走到洗漱台边,池霆也跟了过来。   商初时打开水龙头,刚想洗手,池霆把他的手轻轻拍开,等水暖了,才握着他的手伸到水流下。   商初时咽了下口水,“那个人就是……”   “嗯。”池霆并不想听到那个名字。   商初时洗过手,又踌躇地问,“他怎么会来?宋昀怎么办?”是被强迫,还是自愿?   如果是前者,池霆不会坐视不理才对。   “儿大不中留。”池霆淡淡说。   “……真不管了?”商初时再度问。   池霆无可奈何,取过纸巾给商初时擦手,“难道要我去捉奸?”   商初时想象了一下这个画面,顿觉不忍直视。   他很不好意思询问,但又放心不下,喃喃问,“那,那,宋昀怎么想的?那个人什么意思?不是说结婚了吗?”   他对秦牧年了解不深,不可能去问宋昀,池霆也不愿意跟他讲,他多半是从周一零口中得知些许信息。   艾尔莎在旁边小声说,“之前离婚了,从国外回来后,就跟宋昀纠缠不清。宋昀的想法,谁都不清楚。”   商初时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池霆把他拉到蒲团上坐下,泡上茶心平气和地说,“别管了,要插花吗?”   “啊?”话题转换太快,商初时都没反应过来。   池霆把花瓶拿过来,又把花摆上,打定主意不管这事了。   他很了解宋昀,宋昀自幼就是个谨慎又重感情的人,很难将心交托出去,开展一段感情。   但是一旦动情,就会深陷其中,再难走出来。   除了他自己,没人能帮他。? 第九十四章 番外六 不悔的选择   下午,众人撇下宋昀,怀揣复杂心情,去登山赏景。   池霆特地带了个摄像机,镜头里全是商初时。   抬头赏景,摘枫叶,捡水中石子,弯腰系鞋带,甚至连揉揉眼睛,都没被镜头放过。   周一零吐槽,“要是有人捡到摄像机,看到里面的照片,铁定觉得是变态拍的。”   艾尔莎同感,但是没敢表露出来。   晚上月色晴朗,艾尔莎几人要在院子里烤肉赏月,商初时估摸着时间,去房间里叫宋昀。   淫糜的气息尚未散尽,宋昀仰躺在床上,只腰间盖了被子,露出修长却布满斑驳痕迹的大腿。   看见商初时去,他也没伸手拉过被子盖好自己,手臂搭在眼前遮挡视线,无力地笑笑,“我不想去,你们玩就好。”   商初时拉过被子给他遮掩好,又小心翼翼地问,“你午饭都没吃,要不要我给你拿点吃的来?”   这家酒店的饭菜不错,都是山里的新鲜蔬菜瓜果,经大厨精心烹饪,精致而不失醇美。   宋昀摇摇头,汗湿的长发贴在泛红的脖颈边,黑色发梢微微弯曲,在精致的锁骨上打了个结。   他一副疲惫到极点的模样让商初时不忍离开,转而去给他倒了热水,拿给他喝下。   宋昀没再拒绝,靠在床头喝水。   他唇色血红,唇畔微微有点肿,可见战况是多激烈。   望着陶瓷茶杯里的碧汤,宋昀低声问,“池霆知道了吗?”   商初时无奈地说,“基本上都知道了。”   幸好宋昀住的房间隐私性较强,也没有监控设备,要是被人发现,大明星在走廊上跟人……   商初时都不敢想象,娱乐圈会不会跟热油里溅进一滴水,噼里啪啦地炸裂开来。   到时候,怕是连盛世娱乐都把这事压不下来。   宋昀累得很,靠着枕头发呆,又听商初时踌躇地问,“那个人,走了吗?”   “嗯?走了,刚走没多久。”宋昀满不在乎地说,“很禽兽是不是,把我弄成这样,他倒是神清气爽地走了。”   商初时一时间又想起以前的自己和池霆,忍不住在心中骂骂咧咧的,问候秦牧年全家。   他还想问问宋昀是怎么想的,但又怕触及宋昀伤疤,搜肠刮肚了半天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宋昀好笑地说,“你不用那么小心翼翼的,小时,我没那么脆弱。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也知道,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他一辈子小心谨慎,把自己圈在一个最安全的圆圈里,从不敢逾越,唯独在秦牧年的事情上,总是无法自控,明知道是飞蛾扑火,也奋不顾身,不计后果。   他不需要别人安慰,不需要任何人给出意见,像他这样事事完美,滴水不漏的三好青年,只想放肆这么一回。   所以,谁劝都没有用。   商初时还想多陪一会,池霆打来电话,“他醒了吗?”   “估计就没睡着,”商初时瞥了宋昀一眼,小声说,“你别瞎说话打击他,他比你通透多了。”   池霆也没打算再管,只说,“快出来吃烤肉,把宋昀也叫过来。”   商初时把手机抛给宋昀,让池霆自己叫人去。   池霆说一不二,宋昀无可奈何,只好慢吞吞地穿好衣服。   他的长发太过凌乱,商初时拿起梳子,非要给他梳头。   海藻般的茂密青丝落入掌中,商初时不由赞叹,“真漂亮。”   宋昀说,“有点怪。”   一个大男人给另一个大男人梳头,除了化妆师,他还没遇到过。   商初时得意地说,“等我女儿长大一点,我就得给她梳头了。现在先拿你练练手,免得以后把她的发丝弄伤。”   “……其实你们夫夫都挺狗的。”   庭院里,周奇等人已经摆好了烧烤炉,放上火锅桌,从酒店买来时令蔬菜和野味,正于池塘边烤肉观景。   宋昀过去,众人很默契地没提那事,甄乐天更是处于状况之外,趴在池边捞里头的鱼,周一零给他打手电筒,周奇和艾尔莎只顾着吃。   池霆正在煮菜,等商初时去了,先敲警钟,“动嘴,别动手,”   商初时白了他一眼,“经过训练,我厨艺已经好很多了好吗?”   池霆想起前些天,商初时煮的白米粥,对此不敢苟同。   为了更好地照顾儿女,商初时特地去报了个厨艺速成班,在把老师气得吐血后,终于学会了煮白米粥。   结果煮出来的粥,就跟狗嘴里呕出来的一样,仿佛在胃里翻滚消化得差不多了,又被吐出来,是一滩难以言喻的糊状物,融合了不知从哪来的丝丝缕缕黄褐色物体,散发出人类世界未知的怪异气味。   萝卜跟胖丁看了都摇头,背上书包出门去,留下池霆以壮士赴死的心情吃了一碗,差点让商初时变鳏夫。   白瓷锅里,鲜汤烧沸,香菇在里面起起伏伏,西红柿的香味也飘了出来。   池霆用勺子撇开花椒姜片,先给商初时盛了一碗香浓的汤。   商初时抱怨,“我不想喝汤,就想吃肉。”   “又没说不给你吃肉,”池霆用汤勺舀了一勺,吹了吹,喂到商初时嘴边,“这汤是农家自养的母鸡炖的高汤,用了名贵药材,经过特殊处理,一点药味都没有。”   商初时闻了闻,还真没闻到令人不舒服的气味,再喝上一小口,也始终只有菌菇和西红柿的味道,很是鲜美香醇。   宋昀在旁边看着,神情复杂。   又不是生活无法自理的小孩子,至于喝汤都要吹凉了亲自喂吗?   恋爱中的人,他不懂。   商初时对菌汤来了兴趣,总算愿意喝上一些,池霆腾出手来,一边在烤炉上烤肉,一边往汤锅里涮菜。   酒店里特定的各种时令野菜菌类很难在外面吃到,纯天然无添加,芳香气味十足。   等肉烤好,池霆又喂给商初时吃,商初时实现了全程动嘴不动手,想吃什么都有人投喂。   宋昀一天没吃东西,下午又消耗极大体力,饿得不行。   他看中烤炉上的一块竹笋,还没伸出筷子,就被池霆挑到商初时碗里。   蘸上酱料,商初时吃得津津有味。   宋昀嘴角抽了抽,又瞄准刚烤熟的香辣鳟鱼片,然而梅开二度,他还没来得及出手,鱼片又被池霆送进商初时的嘴。   “这鱼是酒店自养的,比野生鳟鱼更肥美,慢点吃。”   商初时吃得连连点头,“不错不错,池董烤肉的手艺比床上功夫厉害多了。”   池霆目光幽深,语气越发轻柔,“真的?”   商初时本想开个玩笑,但看池霆这一副要把他生吞活剥的表情,赶紧把鱼肉咽下去,惊恐地尬笑,“哈哈哈,男人的话要反着听,你不知道吗?”   池霆笑容亲切而灿烂,连连往他碗里放肉,并嘱咐,“多吃点。”   夜里还有一场体力活等着。   商初时顿觉美食都变了味,如同嚼蜡。   他这就叫作茧自缚吗?   宋昀只是一个愣神的功夫,想吃的食物已经全进了商初时碗里。   他放下筷子,心中五味杂陈,难得小小撒个娇,“霆哥,以前有什么好吃的,你都先给我的,我已经不是你最爱的弟弟了吗!”   他在池霆心中的地位降得太快了,就像跳楼机那样直线下降!   池霆给了他一个“待会找你算账”的眼神,让他自行体会去。   晚上,商初时累得不行,吃过饭后就爬上床睡得不省人事,没能让池霆得逞。   于是,池霆的心情更抑郁了,又不忍心去扒拉累瘫的商初时。   周一零几人还在外面玩,宋昀不惴惴不安地来池霆房间。   有商初时在旁边睡觉,池霆声音压得很低,但怒气显而易见。   “你到底怎么想的?”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宋昀垂着头说,“顺其自然吧。”   池霆又问,“他是偶然来这?”   “嗯,正好来休假,比我们早一点。”早上那会,他在房车上时,就瞥见秦牧年在花园里喝茶,导致之后一直郁郁寡欢。   池霆本想骂人,但一个怒火沸腾的“你”字刚出口,床上的商初时就像是受了惊,陡然颤了一下。   池霆立马褪去怒意,一边轻轻拍抚商初时,一边说,“你打算跟他纠缠到什么时候。”   宋昀双手插兜,故作无谓地说,“看情况吧,现在这样也挺好的。反正我也不可能和女性结婚,过上正常生活。像我这种人,别再去祸害别人,就算积德了。”   他主意已定,池霆没再劝阻。   感情的事,当事人心知肚明就好,外人无从插嘴,就像他和商初时。   在外人眼里,商初时配不上他,无论学历家世还是个人能力,商初时被他远远甩在身后。然而,从感情的角度,是他永远追不上商初时。   商初时救赎了他,如果没有商初时,他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再次拥有幸福温馨的家。这世上能够无条件包容他,不计一切爱着他的人,只有商初时。   对于宋昀,池霆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如果想通了,可以告诉我,不论什么时候,我都是你的监护人。”   感情内敛的池霆,不会喊出一声“弟弟”,不会明说他是宋昀的后盾,让宋昀安心做出选择。   宋昀明白这个道理,艰难地点点头,离开房间。   缓缓关上房门,宋昀背抵着墙,无力地滑坐到地上。   他羡慕商初时,因为商初时从未为自己的选择后悔过,也得到了想要的结局。   他不一样,他时时刻刻都在后悔遇到秦牧年,以致于泥足深陷,再难自拔,而往后的路,更被浓雾笼罩,前途未卜。   当年秦牧年因为权势选择离开他,等到将想要的一切拽进手心后,又回过头来接近他。   他被拿捏得死死的,没有半点回转的余地,因为秦牧年知道,他放不下这段感情。   如秦牧年所想,他的确还站在原地,连迈开一步都做不到。   宋昀痛苦地揪住额发,发出自嘲的叹息。? 第九十五章 番外七 最后一个番外啦   在酒店待了两天,池霆又带众人去了西部高山上的牧场。   这里景色更加漂亮,早上站在山巅,能看到太阳从云海的尽头喷薄而出,在翻涌的云层之上撒下斑斓的色彩。   就好像生活在云端,身心都跟着舒畅。   牧场的生活宁静祥和,早起,商初时拎着皮桶去挤牛奶,池霆负责给他做早餐。   早饭后则去山上挖野菜摘野果,或者跟牧场主人放牧,平静的生活让商初时撇去一切烦恼。   要不是记挂远在帝都的三个小孩以及司曼华,他都想在这里度过余生。   对此,池霆毫不留情地打击,“你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在高山久住。”   就房车旅游的这段时间来,商初时都得天天吃药,登上高山后,池霆更是提心吊胆,视线不敢从商初时身上离开片刻。   夜里睡觉,要时时关注,氧气瓶就放在枕边,唯恐发生点什么,来不及抢救。   不过,商初时倒也还没虚弱到这种程度。   没玩两天,宋昀和甄乐天等人先后搭乘飞机回帝都去,毕竟工作不能真的丢了。   池霆则陪商初时又玩了四五天,等商初时想家了,才打算带人回去。   返程换一条路线,又能玩上几天。   晚上,池霆收拾行李,商初时趴床上捣鼓手机。   高山上没信号,连定期联络孩子们都做不到。   “以后我们老了,也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定居吧,老头子。”商初时随口说。   “老头子”池霆静默片刻,“也不用等到老,萝卜长大些,我就把盛世集团交给他,然后带你去环游世界。”   商初时立马保护儿子:“你别来磋磨我儿子,你们家那一堆破事,简直不是人能压得下来的!”   结婚后不久,池霆特地带商初时去了一趟盛世集团总部,带商初时见过集团高层。   随后,池霆又召集池家的人,办了一场舞会,将商初时正式介绍给众人,但没让孩子们露面。   那会商初时才知道,池家真的是个很庞大的家族,成员里有全球顶级企业家,政界要员,知名明星,运动员艺术家等,多半都是常在新闻电视里看到的熟面孔。   用宋昀的话来说,池家就像一棵参天大树,池霆是大树的主干,其他人是旁逸斜出的枝条树叶,共同撑起传承悠久的家族。   商初时对池霆家族的了解,不过是冰山一角。   他可以在池霆的保护下,远离池家这个中心漩涡,但是萝卜和胖丁,乃至于呱呱都逃脱不开。   池家终有一天会交到三个孩子手上,不怪池霆对萝卜和胖丁展开魔鬼式训练,务必让他们尽早成长起来。   胖丁可以慢慢来,但萝卜已经被池霆内定为接班人,往后的生涯不会很轻松。   商初时一想到这点就郁闷,“我怎么就找了你这么个基因扭曲的家伙,连累我儿子一辈子受苦?”   池霆把行李放到一边,往床边一坐,顺势压在商初时身上。   他捏住商初时脸颊上的肉往两边扯,危险地问,“池家的财富地位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怎么就受苦了?”   “累啊,”商初时伸手抱住池霆的脖子,难得认真地说,“你看看你,累得跟老黄牛一样,一年到头都没个能放松的时候。”   跟池霆朝夕相处之下,他渐渐发现,池霆是真的累。   作为集团最高执行人,大小事务都需要池霆裁决,池霆不能有半点差错,否则巨大的损失将令人心惊胆战。   虽然池霆游刃有余,但有时难免会感到疲惫。   听出商初时语气中的心疼,池霆含笑说,“我们商少果然成熟了,还会心疼人了。”   商初时脸一红,还踹了他一脚,“谁心疼你了,少自作多情!”   池霆从善如流地脱他衣服,“商少真要心疼我,不如在这方面多补偿我,有商少帮忙充电,我绝对精神百倍。”   “卧槽!”商初时拼死把衣服往回拽,“你是禽兽吗,下午才……你就没有贤者时间吗?”   休假中的池霆体力旺盛,因为不用加班加点地工作,就把所有精力放在了商初时身上,二十四小时处于打桩机状态,令商初时不堪其扰,一天到晚腰腿都是软的。   以前那个禁欲端庄,沉稳内敛的池董,真的变成池泰迪狗了!   然而,商初时没挣扎两下,池霆突然俯下身抱住他,将脸埋在他耳边。   商初时推了推他,“池霆?”   这货又搞什么?   池霆弱弱地说,“累。”   商初时:“……”   他到底心软,听池霆好像很疲惫的模样,心疼地问,“真累了?”   “嗯。”池霆安安静静地抱着他。   商初时伸手去拽被子,“那就好好睡一觉吧,明天还要开车往回赶,养好精神……”   池霆把被子拽开,兀自强硬地说,“比起睡觉,商少充电来得更快。”   商初时发出杀猪般的哀嚎,“你特么当我是插座吗?”   充个屁的电!   池霆已经顺势把他剥光了,语重心长地说,“宝宝,不要这么低俗下流,容易教坏小孩。”   “我唔……”商初时满肚子的脏话被一个深吻堵了回去。   到底谁先有低俗想法的啊!   说好的一早出发,结果商初时睡到快中午才醒,用死亡眼神把池霆剜了又剜。   于是,又在牧场吃过午饭,两人才慢悠悠地开车下山。   商初时给孩子们和司曼华甄老太等人准备了很多特产,有牧场纯正牛肉干,奶酪,奶皮,各种风味小零食,还有鲜花饼跟菌菇松茸,冬虫夏草,牛毛衫牛绒帽子等。   准备了一车特产,商初时问,“我是不是买太多了?”   池霆专注地开车,“以后要不要买个牧场?”   “啊?”商初时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可你不是说,我不适合在高山上居住吗?”   池霆一笑,解释,“不是这种牧场,在平原上,可以畜牧,养殖,打造私人度假庄园。你喜欢花园,我们可以种一片郁金香或者薰衣草,还能养马钓鱼打猎……”   池霆的描绘,让商初时也产生无尽的向往。   要是能有个安静的牧场,真的挺不错的。   商初时嘴角咧开,没一会又回过神来,垮着脸说,“这都得多久去了?”   要池霆陪他去开牧场,再怎么也要等到孩子们可以接手盛世集团的那天。   嗯,怕是至少还有二十年。   前方路段平稳,池霆握住商初时的手,轻声承诺,“会很快的。”   他想带商初时去山清水秀的地方休养,跟花草鸟兽打交道,让商初时没有任何烦恼,平静地生活,再也不被任何人伤害。   明白池霆的心意,商初时垂下头,抿唇轻笑。   “那就,先买个牧场吧,”商初时气势磅礴地指点江山,碎碎念着说,“把地方找好,有空的时候,我们就过去种花养草,把妈妈和甄阿姨也带去。胖丁喜欢大白鹅,萝卜喜欢小仓鼠,都给养上。我们再养几头奶牛,这样就有鲜牛奶喝了……”   回程的路上继续游山玩水,几天后才赶回家里。   商初时一到家,萝卜跟胖丁都扑了上来,待池霆拿出零食后,两个孩子齐刷刷抛弃了商初时。   商初时好笑地摇摇头,又去抱自家姑娘。   呱呱被司曼华和甄老太照顾得很好,白白嫩嫩的小模样十分可爱,还会咿咿呀呀地伸手抓商初时的头发,咯咯地笑个不停。   美中不足的是,这丫头居然越长越像池霆,让商初时心都凉了半截。   池家的基因,真特么强大!   晚上,孩子们吃着奶片,围在沙发上听商初时讲故事。   池霆忙完,下楼时就看到和睦温暖的场景。   比起他,商初时显然更受孩子们喜欢,讲故事也好,玩闹也好,总是更加亲近。   他并不嫉妒,毕竟商初时为孩子们付出了全部,而他能做的,只是余生用尽全力去爱护他们。   他端着咖啡走过去,胖丁欢快地喊,“父亲,过来听爸爸讲故事,爸爸讲的故事好听多了!”   萝卜往商初时身边挤了挤,拍拍旁边的位置,“父亲坐这。”   池霆反客为主,把他拎到胖丁那边去,再径直坐下,长臂一伸,把商初时搂进怀里,炫耀一般宣誓主权。   萝卜:“???”   这爹是真的狗!   商初时脸色微红,把呱呱递给他,“你抱。”   池霆把女儿放腿上,任由女儿缓慢地爬来爬去,像肥嫩的春蚕一样蠕动。   “讲吧,我也想听你讲故事。”   商初时语带嫌弃,但满脸骄傲,藏也藏不住,“多大人了还听故事,幼稚!”   池霆轻松地靠着他,闭目养神。   商初时清清嗓子,继续讲美好的童话故事。   胖丁和萝卜认真地听,时不时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让商初时瞠目结舌。   这时候,池霆就会三言两语忽悠过去,把孩子们哄得一愣一愣的。   在池霆的配合下,商初时艰难又小心翼翼地讲故事。   麻烦,孩子越大越不好忽悠了。   明亮又温馨的灯光下,一家五口温馨地相处。   未来的人生,或许还会遇到许多艰辛坎坷,但相互支撑,总能携手走下去。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