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异域密码之印度异闻录 作者:羊行屮 内容简介 离开日本之后,南瓜和月饼来到了印度。在这里,他们遇到了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纠缠数代的湿婆诅咒,阴尸煞地中的诡异村落,密洞里的青铜古棺,排灯节的请鬼游戏,老公寓中的恐怖鬼影这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积淀的神秘国度,到底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前言 我躺在床上,听月饼说了一整夜故事。 月饼一直讲到天亮,抽完最后一根烟,隔壁宿舍的同学已经窸窸窣窣地出门做早操,屋子里和火灾现场差不多,隔着浓浓的烟雾,我几乎看不清楚他的模样。 月饼往床上一躺:“累了,我先睡一会儿。记得帮我买晚饭,中午别喊我了,喊了也起不来。” 我虽然也困得睁不开眼,但是月饼的讲述让我心里直打哆嗦,躺下闭着眼睛,那一幅幅故事画面在脑海里不停地浮现,索性起身洗了把脸,看着墙上的世界地图。 边境线包围的印度,像是一枚熠熠生辉的钻石。 我根本想不到,这个谜一样的国度,这个经济发展极快、人口急剧增长的国度,这个软件业仅次于美国世界排名第二的国度,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这个孔雀王朝、佛教、圣雄甘地、诗人泰戈尔的诞生地,竟然隐藏着无数件诡异的事情…… 月饼讲述的事情,有些是他亲身经历的,有些是道听途说。别人根本不敢想象,怎么会有人遇到这么多别人一辈子都难以想象的事情。 也许正如他临睡前所说的那句话:“当真正接触到最高端的科学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遇到的任何科学现象都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在战场打仗的士兵,每天都在枪林弹雨中度过,过着今天不知道明天的生活;在安定繁华城市里生活的人们,只能在电视、电影里看到一星半点战争画面,根本感受不到战争的真实和残酷。真实与虚幻,取决于你是否走进那个不同的世界、是否触碰了不同的东西。就像咱们俩走进了这个世界,自然会见到别人根本见不到、碰不到的事情。” 他说得没错,这就是我们的命! 第一章 被诅咒的紫檀念珠 喜马拉雅山的山脚下,有一个美丽安静的村庄。这个村庄的村民,世代为皇室提供优质的紫檀木。不过,紫檀木生长周期极为缓慢,加上长期大量采伐,几近绝迹。不能按时交上木料的伐木工人,皆被处以极刑惨死。 这一年,村里接连失踪了十七个年轻人。有人说,这些人都已经被秘密杀掉,用来培育出更有灵性的紫檀念珠。可是老人们却说山上有女鬼,夜深时出来勾引年轻男人,吸他们的阳气修炼。而冤死之人的尸体,左眼都变成了红色,化作冤鬼,世代诅咒这个村庄…… 佩戴紫檀念珠禁忌:一、不要在睡觉尤其是夫妻同睡的情况下戴念珠或者放在床边。二、用手触摸过葱、蒜、韭菜不要佩戴念珠。三、不要随意触摸其他人的念珠。四、捻念珠的时候,每捻完一串,要将念珠翻转以后再继续捻,不要越过佛头间断的循环捻佛珠。五、佩戴老串念珠,一定要对念珠知根知底,了解来历,否则不要随便佩戴。 另外还要切记一条:如果疏忽带着念珠入睡,清晨起床时一定数清楚念珠在手腕留下的印记。如果是双数,可以放心做事;如果是单数…… 一 难得周末,帕蒂本想好好睡一觉,但是想到昨天答应了摩拉要去庙里参拜,只好懒洋洋地起床,打了个电话给摩拉。 没想到摩拉从MSN上直接回了一张图片(相对于中国的各种聊天工具,国外的网络互动方式十分贫乏,一般是邮箱或者MSN),是她和一个男子在纳拉因庙的合影,还附了一句话:“快来,等你。” 帕蒂心里有些不高兴,既然是和男人约会,为什么还要叫上她?不过既然衣服都换好了,也只好去一趟。 帕蒂站在黄色车身绿色顶棚的三轮出租车前,和又黑又胖的司机讨价还价半天,才商议好了去纳拉因庙需要用多少卢比。 在新德里,由于地铁的覆盖范围有限,导致这种加天然气成本极低的三轮出租车遍布城市的大街小巷,司机漫天要价、不用计程器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还好帕蒂经常坐三轮出租车,懂得如何同司机讨价还价,再加上人长得又漂亮,倒也很少被坑钱。 坐上车,上下颠簸的三轮车让帕蒂没吃早饭的肠胃有些不舒服,司机泛着黄渍的白衬衣散发着腐肉似的汗臭味,顺着风顶进鼻子,更让她觉得恶心。 她摘下戴在手腕上的紫檀念珠,十八颗圆滚滚的珠子颜色深紫,入手沉甸,每颗珠子都裹着层油亮的包浆,一看就知道盘了很多年头。帕蒂默念着经文,手里转动着念珠,心里宁静舒服了许多。 司机透过后视镜偷偷瞄着帕蒂,发现她目光呆滞,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司机的嘴角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悄悄地拐了个弯,转进一条阴暗的胡同。 他根本不知道,坐在车中的帕蒂,从玻璃中看到了奇怪的影像! 肮脏的车玻璃映出帕蒂美丽的脸庞,渐渐地,玻璃中的人像模糊起来,幻化成一张木椅,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嘴里念念有词,手里拿着一串紫檀念珠,由手心至手背方向反转着,如同她在表演前生那场从未谢幕的电影…… 二 2400年前,孔雀王朝,喜马拉雅山南麓。 “帕蒂,爸爸今天要上山寻找紫檀木,三四天就能回来,你在家照顾好奶奶。佛祖保佑这次也能找到!”父亲察德紧了紧背囊,往布褡里塞着烤饼。 帕蒂漫不经心地答应着,趴在窗户望见父亲出了屋子蹲在奶奶身边,亲吻着她的手背,奶奶抚摸着父亲的头发,含糊不清地说了几句话,又继续转动着紫檀念珠。 父亲背影越来越远,终于转过山脚,帕蒂心里欢呼,厌恶地瞪着坐在木椅上的奶奶,蹑手蹑脚往外走去。 “帕蒂,你做什么去?”奶奶抬起头问道。 帕蒂瞥着奶奶死鱼肚颜色的眼珠,假装欢喜:“奶奶,我去摘些果子给您吃。”心里却骂道:老不死的,眼睛瞎了,耳朵还这么好用! “帕蒂是个好孩子,早去早回。”奶奶咧嘴笑着,皱纹如同无数条粗大的蚯蚓堆积着,嘴里仅有的几颗牙齿长满恶心的黄渍。 “奶奶也要照顾好自己哦。”帕蒂松了口气,头也不回地跑了。 “帕蒂是个好孩子,愿佛祖保佑她。”奶奶轻声念叨着,空洞的眼神凝望着远方,叹了口气,继续念经,转动紫檀念珠。 山间满是不知名的野花,帕蒂摘了一朵别进乌黑的头发,对着清澈的溪水照着,满意地拍拍胸口,唱着歌向山顶走去。 站在山顶,俯视着山坳里残破不堪的村庄,帕蒂有些失落。凭她的美貌、歌声、舞技,完全可以被选入王城侍奉达官贵人,在孔雀王城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可她偏偏出生于印度四种姓中最低贱的首陀罗,只能从事农耕渔猎这样的低贱工作,而这个村落里的所有人,更是世代受到奴役,成为首陀罗中命运最悲惨的采木工。 孔雀王朝的君主无忧阿育王潜心佛教,大兴土木,建造佛塔,被称为“佛祖血木”的紫檀木更是成了皇室、寺庙必用木材。传说中佛祖生于无忧树下,悟在菩提树旁,终生苦修布道。途经老山时,折了一根树枝作为拐棍,却发现树枝淌出鲜血般的汁液,佛祖长叹道:“我生于木悟于木,却在劳累时折木而休,忘记草木皆有灵性,苦修之心还不够坚定啊。” 话音刚落,手中拐棍化作一条青龙,腾云而飞,成为佛祖护法,在空中盘旋,片刻不离佛祖左右。所以紫檀木又称为“青龙木”。紫檀木生长周期极为缓慢,百年才长粗食指长度,千年可长成手掌粗细,再加上树干扭曲很少平直,空洞极多,所以又有“十檀九空”的说法,可想而知采集有多困难。 经过大量的砍伐,紫檀木几乎已经绝迹,伐木工每次进山,带回来的往往只有婴儿拳头大小的小料。如果不能按时交上木材,就会被官兵抓走。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据说是被发配到正在建造的寺庙当了奴役,快被累死时就被活生生糊上泥土,封了六感制成雕像,固定在墙壁,死后的鬼魂生生世世侍奉寺庙…… 三 帕蒂想到奶奶手中那串紫檀念珠,越来越厌恶父亲的愚蠢。只要交上念珠,就可以摆脱首陀罗的种姓,被赐予可以从事商业的第三种姓吠舍,过上舒适的生活。 但是父亲宁可冒着被山中瘴气、猛兽、沼泽夺去生命的危险,也从来没有打过奶奶手中念珠的主意。 “难道一个马上就要死的人比我还要重要么?”帕蒂越想越生气,“最好的食物给她吃,最好的房间给她睡,而我只能睡在柴房吃她剩下的饭菜,如果妈妈活着绝对不是这个样子!” 帕蒂的妈妈生她时死于难产,所以她从小就被视为不祥之人,一起长大的小孩更是追在她身后嘲笑:“恶鬼投胎,害死了母亲。” “等我摆脱了首陀罗的种姓,看你们再怎么嘲笑我!”帕蒂对着山谷大声喊道。 “帕蒂,我来了!”罗山举着手中一颗圆滚滚的珠子,气喘吁吁爬上了山顶。 帕蒂皱着眉头:“怎么这么久?” 罗山举起皮囊“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才抹着嘴角憨笑着:“虽然用黄连木冒充紫檀木,也要做得和真的一样才好。” 接过黄连木制成的珠子,帕蒂放到鼻端闻了闻,又掂了掂重量,满意地塞进怀里。罗山死死盯着帕蒂高耸的胸部,咽着口水,呼吸急促起来。 “不要着急嘛。”帕蒂媚笑着眨了眨眼睛,“那边有个山洞,我们进去吧。对了,上山饿了吧,我给你带了烤饼,吃饱了才有力气哦。” 罗山接过烤饼,几乎没有嚼就囫囵咽进肚子里,噎得满脸通红,伸长了脖子灌了几口水,才缓过劲儿。 “帕蒂,等你嫁给我,咱们就不用偷偷摸摸的。” “我是恶鬼投胎,害死了母亲,你敢娶我么?” “那时候不懂事,你这么漂亮,谁都想娶你啊。” “可是,你能忍受嫁给你前三夜我必须要和比咱们高贵的三大种姓的男人睡觉么?” 罗山沉默了。虽然印度四大种姓之间严禁通婚,但是作为最低贱的首陀罗,不仅在地位上世代被奴役,女子在婚嫁时要把身体献给当地的婆罗门、刹帝利、吠舍三大种姓中最有权势的人,被恩宠后的第二天早晨要喝一碗香炉灰,净化后的身体才可以出嫁。 “你忍受不了对么?”帕蒂直勾勾地盯着罗山,嘴角挂着一丝冷笑。 “只要我们能做出鸡血紫檀,就可以摆脱首陀罗的种姓。”罗山慌忙摆着手,“你的父亲是最好的木工,听说他掌握着怎么把黄连木做成鸡血紫檀的秘密。” 帕蒂再没说话,不知不觉间,两人走到了山洞前。正午的气温异常炎热,黑幽幽的洞中却飘出阴冷的气息,夹杂着什么动物腐烂后的腥臭气味。 “帕蒂,我们还是不要进去了吧。”可能是看上去有些恐怖山洞带来的紧张感,罗山只觉得胃部抽搐剧痛,“这一年村里失踪了十七个年轻人了,老人们说山上有女鬼化成漂亮女人勾引年轻男人,吸他们的阳气修炼。要不我们下山吧?” “是么?你真的相信有女鬼?”帕蒂漫不经心地拨弄着头发,“就像你们小时候欺负我的时候相信我是恶鬼一样么?” 罗山只觉得胃部越来越疼,肠子如同刀割似的寸寸断裂,额头涌出了黄豆大小的汗珠,视线越来越模糊。他终于忍受不住,跪在草地里,双手深深抠进泥土里,痛苦地哀号着。 帕蒂从腰间摸出一把半圆形的弯刀,附在他的耳边吹了口气,低声说着:“我就是那个女鬼。” 弯刀划开他的后腰,冰冷的刺痛感让他稍微清醒了一些,迸出的鲜血溅满帕蒂的脸,密密麻麻的血点如同烤红的芝麻粘在脸上,看上去异常恐怖! 罗山张嘴想说话,却怎么也发不出声,全身已经没有知觉,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帕蒂伸手探进后腰的伤口,“叽里咕噜”地搅动着,拽出了一坨粉红色豌豆形状、微微搏动的东西。 “黄连木必须要放在人的肾脏里,才可以做出以假乱真的鸡血紫檀,这是父亲喝醉时告诉我的,不过这只能骗骗瞎子和外行。”帕蒂用弯刀划开罗山的肾脏,殷红的鲜血缓缓涌出。她把黄连木珠蘸满鲜血,注视着血液渗进木纹,才将木珠放入肾脏塞进罗山体内,“替我把这颗木珠养好。” 罗山的目光已经迷离,黑色的眼仁渐渐上翻,脸上铺了一层死人才有的灰白色。 帕蒂抓了一把野草擦着双手的鲜血,吃力地拖着罗山的尸体拽进山洞。 四 洞中,蜡油状的尸体融化在一起,形成一大坨烂肉糊糊,只有几条残缺的手骨脚骨支棱在肉糊里。无数条白色的蛆虫在肉糊里钻来挤去,看着让人发怵。 帕蒂把罗山的尸体丢进尸肉堆里,又从一具刚刚腐烂的尸体里费力掏着,蛆虫很快爬满了她的胳膊。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把手抽出,掌心里是一枚红得近乎紫黑色的珠子。 “如果不是首陀罗不能伤害自己的亲人,我也不需要费这么大的力气。不过你们这些欺负我、骂我恶鬼的人,也确实该死。”帕蒂用弯刀刮着手臂上的蛆虫,锋利的刀刃划破虫身,淌出黏稠的白液,“曼陀罗花制造的麻醉剂确实好用。罗山,就好好陪着他们死在这里吧。” 洞中的腥臭味越来越浓,熏得帕蒂有些头晕。恍惚间,她好像看见罗山睁开了血红的左眼。 “咕噜”,巨大的气泡从尸肉糊糊里冒出,顶出一颗巨大的眼珠,颤巍巍地漂着,又慢慢陷了下去。 自从知道如何用黄连木制作鸡血紫檀后,她就开始色诱村中少年,实施这个计划。第一个被她杀死的少年叫茹可,杀他的时候,她几乎要把胃吐了出来。杀的人越多,她反而越平静,心头还隐隐有种莫名的兴奋感。 可是这次,帕蒂没来由地害怕,打了个哆嗦,匆忙向洞外跑去。 “帕蒂,你会受报应的!”山洞里似乎传来了罗山怨恨的嘶吼。 出了山洞,帕蒂拔着野草擦拭着鲜血,忽然看到罗山刚才死去的地方,画着几个稀奇古怪的符号。 首陀罗是没有资格学习文字的,更何况印度有数不清的文字体系和几百种方言,所以她根本不知道那是古梵文写成的——“报应”! 下山的路上,帕蒂一直在想老辈留下来的说法:左眼变红的尸体,会化作冤鬼。 五 几天后,父亲从山中采木归来,虽然只有核桃大小的紫檀木小料,不过也足够这半年不用再进山了。 也许是因为最近上交的木料越来越少,为了以儆效尤,有几家没有采到的男人被官兵骑着马拴着绕圈拖拽,圈中央是绑在木桩上的妻儿。几个士兵把一头削尖的粗大木头从他们天灵盖刺入,用木锤一点点砸夯,木头渐渐没入身体,沾着各种颜色的体液从下体刺出,牢牢钉在地上…… 没有人敢阻止,也没有人敢反抗,围观的村民麻木地看着,祈祷下次进山能够采到最好的木料。至于罗山的失踪,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相信,这不是什么女鬼勾引男人,而是为了活命逃跑了。 “帕蒂,这几天你的奶奶气色好了很多,多亏你的照顾。”父亲喝着印度特有的姜茶,不冷不热地说着。 奶奶依旧在那棵老树下坐着椅子,嘴里念念有词,不停地转着念珠。 帕蒂背过身假装收拾东西,尽量掩饰着对奶奶的厌恶。 “放心好了,只要有我活着一天,就能交上木料,你和奶奶都不会有事情。”父亲伸了个懒腰,望向母亲的目光里透着浓浓的亲情,“母亲把我养这么大,教会我采木,她的眼睛看不见了,我们更要尽好孝道。老人身体安康,是晚辈的福气。母亲说了,等她死后,就把那串紫檀念珠传给你。” 帕蒂唯唯诺诺地应允着,心里却骂道:“你什么时候用这么温暖的目光看过我!” “帕蒂,有些事情,我是不能告诉你的。”父亲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帕蒂随口应着,把皮囊里灌满了水,向外走去:“我去给奶奶采些野果。” “去吧!”父亲赞许地笑着。 “帕蒂是个好孩子。”奶奶空荡荡的眼中满是慈祥的笑意。 来到山洞前,罗山留下的几个奇怪符号早已不见,帕蒂略略松了口气,在头发上别了一根驱邪的艾草,硬着头皮钻进了洞中。 今天,正是最后一颗黄连木养成鸡血紫檀的日子。 整整十八颗,和奶奶手中的念珠数是一样的。 “奶奶,父亲,虽然我恨你们,但是我不会害你们。我只想得到那串紫檀念珠,换取更尊贵的种姓身份。妈妈,保佑我吧。”出了山洞,血淋淋沾满尸液尸虫的帕蒂虔诚地跪在地上,泪流满面地对着雄伟的喜马拉雅山默默祈祷着。 六 夜晚,帕蒂做了几道咖喱饭菜,奶奶和父亲吃得赞不绝口,又忍不住喝了几杯帕蒂酿制的果酒,不多时就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帕蒂蹑手蹑脚摸进奶奶的屋子,苍白的月光笼着奶奶枯瘦的身体,如同一具腐朽的干尸,可是偏偏还死不了。她轻轻褪下奶奶手腕上的紫檀念珠,换上了黄连木制成的假念珠…… 清晨,奶奶醒来,习惯性地摸着紫檀念珠,忽然全身抖了一下,苦笑着:“帕蒂是个好孩子。” 几声鸡鸣,薄雾在村庄上空悠然飘浮,炊烟冉冉,被钉在广场上的人柱如同麦田里的稻草人,死气沉沉地注视着破败的村庄。 “帕蒂!帕蒂!”父亲使劲砸着门,声音中透着哭腔,“你的奶奶……” 作为最低贱的首陀罗,死后是不能在圣洁的恒河中水葬的,只能抛到山顶任由山鹰啄食,实行天葬。 天葬之前,亲人子女要诵经三天三夜,为亡者超度。葬礼很简单,村里的人在灵前诵着经文,祈祷来生转世不再转世轮回到首陀罗种姓,便纷纷告辞了。深夜时,灵堂里只剩下被麻布覆盖的尸体,还有跪在灵堂里的父女俩。 父亲哭了一整天,眼睛肿成了两条缝。帕蒂心里虽然后悔难过,但是很快就自我安慰地想:奶奶早该死了,脱离苦海,往生极乐,还给我留下了念珠。早知道这样,就不用费这么多力气制作假的紫檀念珠了。 父亲哽咽着,沙哑着嗓子:“帕蒂,我给你讲一件事。从我的曾祖父那一辈开始,就知道一个不知什么时候流传下来的秘密。黄连木制成的珠子,缝进活人后腰,靠近肾脏的位置整整十个月,可以制成最名贵的‘佛血小叶紫檀’,取出后将刮木花放在白酒中,木花立刻散入酒中变成粉红色,酒变得黏稠,倾倒时能连成线。如果放入死人的肾脏里,只能制成以假乱真的鸡血紫檀……我记得有一次喝酒时和你说过。” 帕蒂僵硬地点了点头,心里暗自寻思父亲说这件事的用意。难道父亲已经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了?想到这里,她悄悄把弯刀别在腰后…… 父亲没有注意帕蒂的举动,低着头自顾自地说着:“所以,我们家族世代都在培养‘佛血小叶紫檀’,到了我和你母亲这一代,整整培养了十八颗。只要把这些珠子串起来制成佛珠上交到孔雀王城,就可以摆脱首陀罗的低贱种姓,这是家族历代追求的目标。 “但是出现了一个意外。你母亲在体内种上黄连木珠的时候,恰恰怀上了你。我不懂这里面的原因,可是你和黄连木珠都是靠她身体的精血养成,我曾经劝过她把你打掉,只要连喝三天香炉灰就可以。她却说你和木珠同时孕养,这不是巧合,你一定是佛祖赐予的至宝,坚持要把你生下来。我拗不过她,也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就把你留下了。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对不起你。” 帕蒂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张着嘴,完全没想到她居然还有这样一段离奇的身世。 “可是你的母亲却日渐消瘦,到了临盆时,已经瘦得像具骷髅,根本生不出你。我急得一点办法没有,你母亲突然对我说,她实在太渴了,想喝点井水。我昏了头,急忙出去打水,回来时听到屋子里有婴儿的啼哭,我高兴地冲进屋子,却……却……” 父亲嘴唇哆嗦着,双眼瞪着房顶,仿佛在回忆多年前恐怖的一幕,许久才说道:“床边掉了一把沾满血的猎刀,你的母亲把自己的肚子剖开,取出了你。呵呵,她的表情很安详,很快乐,我从未见到她有这么快乐的时候。你在她的怀里,用力吮着她干瘪的乳房,手里拿着那颗木珠。 “我以为你是恶鬼投胎,把母亲养在体内的木珠抠了出来,悲怒之下想摔死你!这时你的奶奶赶过来,拦住了我。我这才发现,你的母亲后腰上,还有一道刀口。她知道自己活不了,把你和木珠都取了出来。 “那个场面实在是太恐怖,但是却很温暖。帕蒂,你能体会到么?” 此时帕蒂已经泪流满面,缓缓地瘫坐在地上,压抑着声音抽泣着。 “你的命,是你的母亲和奶奶一起救下来的。可是你实在太瘦小了,身体很虚弱,眼看着活不了几天。奶奶把十八颗木珠穿成佛珠,天天为你诵经,你居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她从此天天转着念珠诵经,据说每转十万八千转,就能给你增寿一天。我曾经好几次动过把佛珠上交换取吠舍种姓的念头,都被她制止了。她说你是佛祖赐予的至宝,又是你的母亲用生命换回来的,只要你能好好活着,就算是最低贱的首陀罗种姓又有什么关系? “你的名字——帕蒂,是奶奶给你取的。在咱们的故乡,这两个字的意思是‘宝贝’。这串念珠在她生前就说过传给你。带着念珠找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去换取吠舍种姓吧,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不用管我……” 父亲用尽全身力气站起,走出灵堂:“我这辈子就在这里陪着她们俩。念珠就在你的奶奶的手腕上,自己取下来吧。” 七 夜已深,冰冷的夜风从山上吹来,浸透了帕蒂全身的血液。父亲在屋外发出长长的叹息,帕蒂看着覆着一层白布的奶奶尸体,心头如同一柄重锤狠狠砸着。 “母亲,奶奶,你们为了我这么做,不值得。”帕蒂咬着嘴唇,几缕鲜血顺着嘴角流出,“父亲,我对不起你。” 她从怀中掏出了那串浸蘸着历代家族鲜血的“佛血小叶紫檀”念珠,在昏黄的油灯中,厚厚一层包浆的念珠如同十八颗血红的玛瑙,在手中烁烁生辉。 又是一阵阴风吹过,油灯恍惚不定,她慢慢走近奶奶的尸体,跳忽的影子倒映在尸布上,就像奶奶没有死,正在尸布里挣扎着。 “奶奶,这串念珠我承不起,我把它还给您。”帕蒂把念珠放在掌心,双手合十,虔诚地默念着佛号,掀开尸布,抬起奶奶已经僵硬的手臂,取下了那串假的黄连木念珠。 突然,奶奶枯瘦的手猛地伸出,举在帕蒂面前,似乎在等着戴上紫檀念珠! 帕蒂“啊”的一声惊叫,向后躲去!慌乱间念珠落在尸布上,那只手机械地摸索了半天,终于摸到念珠,居然又开始转动念珠,而且转得飞快! 只不过,这一次是由手心向手背反着转的! 帕蒂觉得腰间一阵刺痛,伸手一摸,潮湿的热血正不停地涌出。在她刚才后退撞到墙上时,别在腰间的弯刀刺入了她的肾脏。 “报应……”帕蒂凄然笑着,呕出几口鲜血,闭上了眼睛…… 八 帕蒂坐在纳拉因庙旁的快餐店,要了一份咖喱鸡,喝着姜茶,心里有些不高兴。 好不容易挤地铁到了纳拉因庙,结果摩拉却联系不上了。手机是关机状态,约好见面的餐馆也没有人,帕蒂又怕四处乱找错过了摩拉来餐馆,只好忍着不快等着。 更让她觉得丧气的是,祖传的紫檀念珠不见了,左手腕上只留下一串昨晚睡觉没有把念珠摘下压出来的印子。 “可能是洗澡的时候摘下来了。”帕蒂自我安慰道。 这几年由于紫檀木、黄花梨这些名贵木材在中国被炒得价格飙升,产木材的山里面突然多了数不清的砍伐者,几乎在一夜之间,树被砍了个干净。奇货可居,帕蒂那串由十八颗小叶紫檀串成的念珠价格也跟着水涨船高,更何况在穿绳连接处还有一颗老三眼天珠做的佛头,更让这串紫檀念珠身价倍增。 每次摩拉见到这串珠子,都眼睛放光,嚷嚷着要借去戴几天。虽然两人关系很好,但是帕蒂牢牢记着祖母临终前把念珠交给她时交代的那句话:“有灵性的东西戴在身上,就成了你身体的一部分,绝对不能丢失,也不能给别人,那样就等于把命交了出去。” 等了半个多小时,摩拉的手机依然没有开,帕蒂再也没有耐心,想到她或许是和哪个陌生男人逛街或者干别的去了,心里微微有些酸意。 结了账,匆匆喝完剩下的半杯姜茶,帕蒂出了快餐店。店门口匍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额头压着手背,乱蓬蓬的头发纠缠在一起,背上几个留着脓水的烂疮还没长出肉芽,苍蝇乱飞。 “不知道会不会长出蛆。”帕蒂虽然心里这么想着,还是从钱包里掏出卢布,塞进乞丐手里。 尽管很小心,帕蒂的手还是碰到乞丐的手,一股冰冷的寒意让帕蒂又收回了钱。 乞丐已经死了。 在乞丐几乎成为独特文化标志的印度,无家可归的乞丐横死街头不是什么新闻,随时都会像垃圾被拖进运尸车送去火化。不过也听说有些人会偷抓乞丐,摘除有用的器官进行非法交易。 “给了死人的钱再收回,可是要受到诅咒的啊。”有人冷冰冰地说道。 帕蒂心里一惊,发现人群中站着一个赤裸上身、穿着红色长裤的印度教徒。 “既然已经收回,再放下也是无用。”教徒双手合十,隐入人群中,就像根本没有出现过。 帕蒂揉了揉眼睛,发现一件诡异的事情。当她揉左眼的时候,教徒和死去的乞丐都不见了。然而当她睁开左眼,依稀能从人群中看到教徒的身影,乞丐的尸体依然在。 还有一件事情更让她觉得无法理解,似乎除了她,所有人都没有看到尸体。有两个外国游客拿着单反相机,似乎完全没有察觉一般,有说有笑踩着尸体走了过去。一个小孩掉了颗糖,落在尸体里突然不见了,孩子跑过来把手探进尸体,摸出那颗糖放进嘴里…… 尽管天气炎热,帕蒂却觉得全身冰冷。她机械地睁闭着左眼,睁开,双眼中尸体在;闭上,右眼中尸体消失。 她想到了家乡流传已久的传说:作为印度最神圣的动物——牛,左眼是能看到灵魂的。如果人的左眼能看到灵魂,则是受到了恶鬼的诅咒。 “难道是因为刚才的钱?”帕蒂神经质地哆嗦着,把钱往地上一扔,急匆匆跑出纳拉因庙的广场,匆匆拦了辆三轮出租车,没有谈价钱,说了住址就催促着司机快开。 黑胖的司机身穿泛着汗渍的白衬衣,踩下油门“突突”地发动了车子。 狭小的空间让帕蒂有了点安全感,她紧紧蜷缩在车厢里。刚才恐怖的一幕让她仍然无法释怀,眼神散乱地四处张望。忽然,三轮车下坡前倾,从座位底下骨碌碌滚出一样东西! 九 一颗颗圆滚滚的珠子虽然沾满泥垢,但仍掩不住紫檀特有的光泽,作为华盖的三眼天珠,更是透着血一样的殷红。 是她的紫檀念珠! 帕蒂怔怔地望着脚下的念珠,一连串的诡异事件让她根本分不清是幻觉还是现实。手腕上残留的念珠印痕,更让她无法相信,念珠怎么会在三轮车里出现。 帕蒂专注地看着手里的念珠,根本没有发现司机不知不觉已经把三轮车拐进了贫民窟。狭窄的街道和昏暗的光线完全没有引起帕蒂的注意,她只是不停地睁开左眼又闭上,眉毛不受控制地跳动,把额头的皮肤挤出了汉字的“三”。 司机通过反光镜偷偷观察有些神经质的帕蒂,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挂在嘴角。他单手扶着车把,从兜里摸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好货,备钱,即到。 发完短信看向后视镜,他发现身着昂贵纱丽的女乘客摘下了面纱,把一串紫檀念珠凑在鼻端闻着。随即女乘客抬起头,目光茫然地望向车外,脸色苍白,青紫的嘴唇牵扯着嘴角,不停地抽搐,好像正在经历无比恐怖的事情。 笔直的鼻梁,丰厚圆润的嘴唇,微微翘起的下巴将脸廓勾勒出完美的弧线,修长的脖颈上长着一颗不显眼的红色小痣! 突然,司机眼睛睁得滚圆,几乎要凸出眼眶,眼球里瞬间爬满蜘蛛网般的血丝,整张脸因为恐惧而扭曲变形,张开嘴喊出了一连串无规则的“啊啊”声。 他猛地踩下刹车,帕蒂猝不及防,额头撞到前挡玻璃上,头发披散着挡了半边脸。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多少清醒了一些,捂着额头向车外看去。 不知不觉间,竟然来到了贫民窟? 她刚想问这是怎么回事,发现司机已经下了车,指着她跌跌撞撞地后退,一脚踩进泥坑里,整个人后仰着坐在地上,却顾不得起身,双腿蹬地,不停向后退。 帕蒂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全身,没有任何异常,为什么司机见到她的神情如同见了鬼?难道和左眼有关?慌乱间顾不得多想,帕蒂下了车,向司机走去:“怎么了?” “啊!”司机凄惨地叫着,双手捂着脑袋,跌跌撞撞起身,向胡同口跑去,“湿婆神保佑,湿婆神保佑!我有神灵护体,我死不了……死不了……” “嘭!”司机又一次摔倒,脸上沾满了泥水,却依然双手抓着地向前爬,指甲抠着坚硬的地面,流出了鲜血。 帕蒂这才发现幽静的胡同没有其他人,堆得如同小山的垃圾散发出腐败的臭气,隐隐还闻到了一丝丝血腥味。站在胡同里,看着如同疯子般的司机扭动着肥硕的身体,像蛆虫一样爬着,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忽然,她看到垃圾堆顶端一团团卫生纸像喷泉一样翻涌,不停地向两边滑落,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垃圾堆里爬出。 一个捏扁的牛奶盒子从垃圾顶端掉出,紧接着,一只手,猛地伸出!手指在垃圾上四处摸索,烂成黑褐色的腐败皮肉上爬满了白色的尸虫,长长的指甲里满是黑色泥垢。手指扳着垃圾边缘,用力撑着,一段指骨从烂肉里横出。终于,那只手抓住了可以使上劲的地方,一团脏兮兮的黑色头发慢慢从垃圾里向外探伸,然后另一只手伸出。 黑色长发下的脑袋也探出,头发紧紧地覆盖在那张脸上,帕蒂看到了骇异的一幕:从垃圾探出的那个人头,虽然隔着头发,但仍然能看到眼睛已经被挖掉,鼻子的位置是两个黑漆漆的孔洞,整张脸已经完全腐烂,像被踩踏的烂泥一样坑坑洼洼。 一股寒意从脚底蹿到头顶,帕蒂牙齿不停地打战,因为她看到了更惊悚的一幕! 腐尸的手腕上,缠着一串紫檀念珠,和她手里的念珠一模一样! 十 “帕蒂,是你吗?你能看见我对吗?”腐尸抬起头,茫然地四处张望,脖子“咯噔咯噔”直响,“我是摩拉啊。” 摩拉?帕蒂再也无法忍受心中的恐惧,拼命地撕扯着头发,尖叫着向外跑去。 裹身纱丽因为步伐过大被扯裂大半幅,露出浑圆性感的大腿、纤细的腰肢。胡同口急匆匆走来几个流浪汉,看到跑过来的帕蒂,哈哈一笑,并排拦住她的去路。帕蒂距离他们越来越近,流浪汉们忽然中了邪似的喊着,歪歪倒倒地向两旁让开一条路,直到帕蒂跑过去,这些人依然在不停地狂叫,有的抓着衣服撕扯起来,有的使劲捶着脑袋…… 他们嘴里都在不停地念着一句话:“湿婆神保佑……” 帕蒂几乎要疯掉了,根本没有注意到有几个流浪汉挡住她的路又让开,在她的眼中,遍地都是腐败爬动的尸体,甚至连电线杆上,都悬挂着一个吊死的人,晃晃悠悠地飘荡在空中,垂着头,对帕蒂说:“你能看见我吗?救救我!” 这一切,都是她的左眼带来的世界! 她终于想明白了这点,把左眼闭上,世界又恢复了正常的样子。剧烈的奔跑让她体力透支,大口地喘着气,忽然想到可能会有很多腐尸就在她身旁,向她爬着求救,她又忍不住全身打哆嗦,想睁开左眼! 这种矛盾的心理状态让她恨不得把左眼抠掉,手里的紫檀念珠沾满了汗水。想到祖母曾经说过紫檀念珠可以保护她,她急忙把汗津津的念珠缠在手上,心里才稍微踏实了一点。 她努力不去回忆今天所发生的所有事情,三轮出租车是再也不敢坐了,只好挤上地铁。 奇怪的是,平常拥挤的地铁,在她上去后,所有人都惊恐地避让,周围两米没有一个人,如同被诅咒的空间,无人敢进入。她看了看沾满泥水的小腿和扯裂纱丽里半裸的身体,心里一阵苦笑。看来乘客们不是把她当作疯子就是当作刚被强奸的女人了。在印度,被强奸的女人是不洁的、受到诅咒的象征,靠近这种人会把厄运带到自己身上。到了下一站,车门打开,挤上来一个中国少年。 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干净的白衬衣,细细碎碎的长发半遮着眼睛,与满是咖喱和汗臭味的车厢格格不入。 中国少年看到帕蒂,奇怪地“咦”了一声,上下打量着她,把目光停留在帕蒂性感的腰上,神色更加诧异。 尽管帕蒂不想去回忆,但她满脑子都是刚才所经历的画面,左眼闭得久了,眼肌酸痛,不停地哆嗦,马上就要不受控制地睁开。帕蒂死死捂着左眼,中国少年看到她手上的紫檀念珠,表情更加奇怪。 平时速度飞快的地铁今天好像特别缓慢,不知道过了多久,到了一个站台,帕蒂急匆匆挤下车,出了地铁站,向一栋住宅楼跑去。★我就愛手機電子書網☆ 在她身后不远处,中国少年远远站着,像是明白了什么,摸了摸鼻子,跟了过去。 十一 门居然是虚掩的,帕蒂手放在门上,忽然意识到自己有些不对劲。在经历了这么多诡异的事情后,她不但没有疯掉,也没有被吓死,而且在她的意识里,是要回家的! 但是她现在站的地方,是摩拉家!好像冥冥中有什么东西指引着她,一定要来到这里。 推开门会发生什么,帕蒂不知道。犹豫了很久,她咬了咬牙,终于推门进屋。 一星期前,她和摩拉结伴看了场电影,时间太晚就在摩拉家睡了。记得摩拉给她拿出了一双红色拖鞋,现在那双拖鞋还在门口放着,上面一层细细的白灰表明许久没有人穿过。 屋子里的摆设和一星期前完全一样,连桌子上的咖喱外卖都没有收拾,早就变成干硬黑乎乎的一坨。卧室的门敞开着,被子散落在地上,床上躺着两个赤身裸体的人。 摩拉和那个陌生男子。 “帕蒂,你来了吗?”摩拉忽然幽幽地问道。 一时间,帕蒂觉得心里很轻松,像是在外许久的孩子回到了温暖的家里,宁静而舒适。 她感觉不到一丝恐惧惊慌,心里面好像有另外一个人在对她说,一切都结束了。 她安静地看着摩拉,笑了。 “你在垃圾堆里看到我了吗?”摩拉赤裸着走到帕蒂身边,轻轻地拥抱她,吻着她的脸颊。 冰冷的、毫无生气的气息。 “看到了。” “那你看到你自己了吗?” “没有。” “跟我来吧。” 摩拉牵着帕蒂的手,把她带到床边,拉着她躺在床上。陌生男子似乎在熟睡,只是胸口没有一丝起伏。 “我们已经死了,你知道吗?”摩拉抚摸着帕蒂的腰。 帕蒂觉得腰部传来一阵疼痛:“什么?我们已经死了?” “是的!”摩拉笑了笑,“死一个星期了。其实,我不认识你。” “摩拉,你说什么呢?我认识你啊!”帕蒂的神志越来越模糊。 “因为你是他,我最爱的人,罗山。”摩拉用力地拥抱帕蒂,嘴里含混不清地说道,“可是他背叛了我。你愿意让我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吗?” “嗯。”帕蒂觉得眼皮越来越沉重,不知不觉闭上了。摩拉的声音就在耳边,听起来却特别遥远。 好累啊!也许,该休息了。 十二 “罗山,一会儿咱们怎么回家啊?”尽管摩拉戴着面纱,可是罗山依然能看到她嘟起的性感小嘴。 “坐出租三轮车吧。”罗山满不在乎地说。 “出租三轮车不安全呢。” “有我在你怕什么。”罗山拍了拍胸膛,“我打架也很勇猛的。” 谈好价钱,上了三轮车,两人开始忘我地拥吻,完全没有注意到三轮车拐进了一条死胡同。 “求求你们!放过我们吧!”罗山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眼泪鼻涕沾着泥土糊在脸上。 “嘿嘿……放过你们?平时你们高高在上,对我们看都不看一眼,你觉得我们会同意吗?”解着裤腰带的流浪汉嘴角淌着口水,直勾勾地盯着蜷缩在墙角的摩拉。 “罗山,保护我好吗?不要扔下我。”摩拉紧紧抓着胸口的衣服,绝望地哀求着。虽然她已经知道罗山下一步要做什么。 罗山看了看摩拉,忽然又拼命地磕头:“我知道你们要做什么,我不会阻拦,也不会报警,放过我一个人好不好?” 摩拉心中最后的一点希望,破灭了。 “好啊!”流浪汉已经解开裤子,向摩拉走去,“不过你要亲眼看着我们玩完了,才可以走。” 另外几个流浪汉拿着手术刀,顶在罗山的背上:“不许闭眼。” “好……好……我不闭眼。”英俊的罗山急忙擦了擦眼镜,讨好地说道,“这样可以看得清楚些。” 摩拉没有说一句话,嘴唇已经被咬破,一双愤怒的眼睛瞪着罗山。 罗山在几把刀子的胁迫下,脸上居然挂着一丝变态的期盼,喉结上下滚动着,不停地吞咽唾沫。 一个,又一个,接着又是一个,摩拉已经没有了知觉,像具尸体任流浪汉摆布,最后一个人起身后,对着她狠狠吐了口痰,踹着她的肚子:“真无聊,居然不会反抗!还是昨天那个娘们来劲!” “我可以走了吗?”罗山语气中夹着一丝兴奋,变态的场景完全勾起了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变态欲望。 “当然可以走了,不过要留下几样东西。”为首的流浪汉晃着手术刀,从破破烂烂的布袋里拖出一个金属保险箱。箱子打开后,散发着医院才会有的味道,还有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 “我们除了欲望,也需要卢布啊。别害怕,只要你几个器官而已。”流浪汉把手术刀伸向摩拉的眼睛。 月夜,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几个双手沾满人血的流浪汉,正把一团团血淋淋的东西放进瓶子里。 “这两具尸体怎么处理?”放风的流浪汉不敢多看这个场面,侧过头问道。虽然经历了很多次,可是他依然忍不住胃里的呕吐感,甚至晚上会做噩梦,梦见这些被摘除器官的人化成厉鬼,豁开他的肚子,把他的器官一样一样取出来,摆在他面前,塞进他嘴里。 “和昨天那个叫帕蒂的女人一样埋在垃圾堆里。”为首的流浪汉拎着金属保险箱,“一星期后在这里等我,分钱。可惜了,那个帕蒂年纪轻轻的,肾脏居然长了念珠大小的结石,一分钱卖不出去!” 垃圾堆被扒开,一具肿胀的尸体油光锃亮,圆睁的双眼显示着死前的愤怒。 “听说死不瞑目的人会变成鬼。”把风的流浪汉哆嗦着。 “茹可,别胡思乱想,又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其余几个流浪汉抬着两具尸体,扔进垃圾堆,胡乱地掩埋。 茹可急匆匆地往尸体上堆垃圾,恍惚中,他好像看到帕蒂的左眼,变得血红。肿胀的左手腕上,有一道圆滚滚的印记。 他心中一凛:左眼变红的尸体,会化作冤鬼! 十三 “所以,我们早就死了对吗?”帕蒂吻着摩拉的额头,“那他是谁?” “我们三个的尸体腐烂在一起,怨气相互纠缠,他就是你,你就是他。你们,也是我。”摩拉凄然地笑着,“你看我的眼睛。” 月光下,帕蒂看到摩拉的眼眶里那双美丽的眼睛慢慢地萎缩干瘪,像是一块葡萄皮。 “摸一下你的腰吧。”摩拉的手从帕蒂腰间拿开,引着她的手摸向肾脏的位置。那里,是一条斜斜划开的刀口。 帕蒂的意识越来越模糊,视力混沌不清,全身轻飘飘的,很舒服。 “我们该走了,谢谢你,也对不起你。”摩拉枕着帕蒂的胳膊,“不应该让你一个人承受复仇的恐怖和痛苦。但愿我们的身体,能够得到安葬。否则,只能带着复仇的怨念,继续留在这个世界。” 罗山缓缓起身,从嗓子到肚脐一道触目惊心的刀口,腹腔里空荡荡的,被斩断的血管像根破绳子耷拉着:“摩拉,对不起。” “我曾经是这样信任你。”摩拉闭上了眼睛,嘴角挂着凄凉的笑。 三个人,慢慢地消失了。 床上,散乱的床单皱巴巴的,夹着一层尘土,一串紫檀念珠端端正正地盘放着。 轻微的脚步声响起,伴随着一声长长的叹息,一个清瘦的中国少年默默地站在床前,从嘴里吐出几片艾草,拿起紫檀念珠,默默地看向窗外。 “怨念寄附在随身的祖传念珠上复仇。”少年喃喃自语,抬头看向窗外,“我会实现你们的愿望。” 贫民窟,一条用来堆放垃圾的死胡同,垃圾堆忽然着起了冲天大火。 焦油味,塑料燃烧味,奇怪的腐肉味,裹着火团从垃圾堆里窜出的老鼠扬起了火星,依稀看到三具融在一起的尸体慢慢燃烧,又迅速被烈火包围。 第二天,这场莫名其妙的大火丝毫没有引起贫民窟居民的兴趣,他们都在讨论一件事:居住在这里的胖出租车司机和几个流浪汉,一夜之间都疯了!他们不停地抓着身上的肉,直到抠成一个个血肉模糊的血洞,把手伸进腹腔,胡乱搅和。 奇怪的是,他们谁都没有觉得疼痛,只是不停地喊:“恶鬼来了!恶鬼来了!” 最后,这几个疯子死在刚烧完大火的死胡同里,临死前都摆出跪拜匍匐的姿势。他们的左手里,都有一颗从眼睛里抠出的巨大眼球…… 十四 我翻来覆去不知多久,才脑子乱腾腾地睡着。梦里面全是各种恐怖的场景,直到梦见自己变成尸体,躺在垃圾堆里,身旁全是热腾腾的火焰,才猛然惊醒! 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看了看四周,是宿舍。我这才放下心来。 月饼还在熟睡,翻了个身,他的左手腕上,戴着一串紫檀念珠,透着紫红色的暗光,三眼天珠华盖呈现血红色。他伸手揉了揉鼻子,念珠滑落到手臂上,手腕上赫然留着一串念珠留下的印子! “有些东西可以戴,有些东西不可以戴。”月饼忽然说道,“就像这串念珠,睡觉时一定要摘下来。因为你不知道上面是不是附着它前一个主人的怨气,留下的印记就是怨气的记忆。时间久了,会变成你的记忆,让你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 “你丫醒了?”我扔给月饼一根烟,不自觉地看着那串念珠。 月饼接过烟点着,深深地吸了一口:“也是刚醒。别纠结这串念珠了,快倒口水喝。讲了一晚上,渴死我了。” 我摸出一瓶矿泉水,自己喝了一口:“你丫从印度回来也不能装土豪把我当大丫鬟使唤!要喝自己拿!让你说得估计以后我路过垃圾堆心里都有阴影了。” 月饼似笑非笑地盯着我:“说到水,我倒想起一件事。在印度,水是不能随便喝的。有可能是泡着尸体的恒河水。” 我一口水差点呛进肺里,胃里阵阵翻腾,干呕了半天:“月饼!你积点口德行不行!” “你喝的又不是恒河水。”月饼枕着胳膊悠闲地说,“给你讲讲我在恒河经历的一件事情。” 第二章 恒河浮尸 美国摄影师威廉姆斯被印度文化吸引,更折服于恒河的魅力,定居于恒河岸边,娶了当地女子为妻。两年后,他的妻子身染重病身亡。摄影师悲痛不已,按照妻子的遗愿,把她的尸体葬入恒河中。 半年后,他再次来到恒河,拍摄了很多恒河的照片。当晚,他将拍摄的恒河夜景图片拷贝到电脑中。诡异的一幕出现了,他在照片中发现,已经去世半年的妻子,竟然站在河中央对他招手…… 恒河旅游注意事项: 一、非印度教教徒切勿在恒河内沐浴; 二、午夜切勿在恒河岸边思念死去的亲人; 三、离异、丧偶者最好不要去恒河,如果一定要去,需佩戴紫檀念珠; 四、如果看到恒河浮尸,立刻念诵《金刚经》第二十一品中的“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 一 我放下手机,百度了“恒河”,点开“恒河浮尸”的图片,一连串恶心的照片看得我连隔夜饭都想吐出来。 “这可是印度人心中的‘圣河’啊。”月饼弹着烟灰,“你丫就不能严肃点?” “严肃不起来。”我捶了捶胸口,“看了这些图片,累觉不爱。” 月饼摸了摸鼻子:“在恒河,我听了好几个段子,挺诡异的。有个叫希夫的印度人带着刚满月的儿子去恒河接受‘圣洗’,把孩子从河水中抱出时,孩子居然用流利的英语说自己名叫梅塔,死于2006年。希夫听完这句话,立刻疯了般扔下孩子,冲进恒河,拼命地喝河水,活生生把自己呛死了。” 我听得全身发毛:“这是怎么回事?” “你先听我说完。”月饼微微一笑,故意卖了个关子,“有个英国游客爱德华看到《世界地理》关于恒河的介绍,兴冲冲报了团来印度。结果到了恒河,却看到河水上漂着牛粪、生活垃圾,还时不时看到浮尸!结果丫对着恒河骂了好几句,跑到小摊位上要了杯姜茶。喝了一杯结账的时候,徹顺口问了一句姜茶为什么这么好喝,老板告诉他,只有纯净的恒河水才能泡出最美味的姜茶,他越想越恶心,把刚喝的姜茶全都吐进了恒河里。 “结果第二天早晨,旅游团里不见了爱德华的踪迹,找了半个上午,才发现他吊死在恒河边的树上。而且在他的脚踝处,发现了几道类似人的手指抓过的痕迹。 “还有一名美国摄影师威廉姆斯,被印度文化吸引,更折服于恒河的魅力,定居于恒河岸边,娶了当地女子为妻。两年后,妻子身染重病身亡,摄影师悲痛不已,按照妻子的遗愿,把尸体送入恒河。半年后,他将拍摄的恒河夜景图片拷贝到电脑中,忽然发现,已故的妻子站在河中央对他招手……” 我好奇心被勾起来了:“你丫快讲讲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月饼简明扼要。 我如同被一拳打中胸口,一口气憋在那里:“月饼!你丫缺德不?” “我也是听说的,没经历过怎么能瞎编。”月饼伸出手,“再说了,我口渴,没心思讲。” 我心说在这儿等着我呢,扔过去一瓶矿泉水:“喝吧!祝你和希夫一样被恒河水呛死。” 月饼忽然怔了怔:“南瓜,如果到了印度,千万不要乱开关于恒河的玩笑!给你讲讲我在恒河碰到的一件事……” 二 被红色落日漂染的恒河水如同一条静静流淌的鲜血之河,河面上漂浮着成堆成堆的牛粪,生活垃圾把河水污染得肮脏不堪,穿着朴素纱丽的女子用瓦罐汲着水,赤裸的孩子们在水中嬉戏打闹,黝黑的皮肤沾满映着阳光的水珠。 几个印度人双手合十对着恒河跪拜,许久才虔诚地掬起一捧河水,缓缓浇在头上。忽然,孩子们指着河面上漂浮的一个东西大声叫嚷,急匆匆跑回岸边,眼中满是惊恐。 跪拜的印度人急忙赶过去,那个东西在河水中打了个转,似乎有意识地向岸边漂来。 那是一具被河水泡得皮肤皲白的尸体,淌着黄色体液,头皮脱落了大半,只有几根头发稀稀拉拉贴在颅骨上。水中,一群小鱼追逐着尸体,不停啄食,直到尸体靠在岸边,那几个印度人赶过去,小鱼才四散开来。 被河水浸泡久了特有的尸臭味顿时弥漫在空气中,那几个人小心翼翼地将尸体拖上岸,嘴里念念有词,四处收集干枯的木柴,堆在尸体上点了把火。还有一个人把尸体被拖上岸时散落的碎肉和肢体拾起,送进火中。 腾腾烈火冒着黑烟,火中传出“吱吱”的炙烤声,腾腾热浪让那几个人黝黑的面孔有些微红,空气中飘着奇怪的香味。肿胀尸体中的水分被瞬间蒸发…… 渐渐地,火焰越来越弱,直至熄灭,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几个印度人用木头把没有烧完的骨头敲成碎末,用衣服包裹着,撒进河里。尸灰随着风在河面上铺出一道灰色的条带,又立刻被河水吞没,消失不见。 远处,有个清瘦的中国少年很不理解地看着这一切,摸了摸鼻子,把准备盛装河水的矿泉水瓶子放回背包里。 几个印度人又是一番跪拜,才结伴离开。夜色将近,一时间只剩下中国少年望着宁静的恒河出神。 “西尔玛,我知道你在等我。”从树林中走出一个身材高大的美国人,手里拿着单反相机,茫然地盯着恒河,似乎没有看到中国少年,撞着他的肩膀走过,一直走进恒河中,直到河水及腰才停住,举起相机,不停地摁着快门。 天色已黑,闪光灯的强光在河面划过,劈出一道道残影,隐约看到似乎有什么东西从河中钻出。 “他在等他的妻子。”少年身后冷不丁冒出一句话。 少年一惊,转身看去,一个身穿僧侣服装的人正双手合十,微笑着说道:“如果心诚,或许能等到吧。” “您的意思是?”少年问道。 “恒河,是世界上最神圣的河。”僧侣缓缓说道,“如果你有兴趣有时间,我慢慢讲给你听。这是一个关于孔雀王朝无忧阿育王的故事。” 连年战乱使得原本繁华的王舍城破败不堪,结队而过的士兵穿着残破的铠甲,举着锈迹斑斑的武器,如同一群游荡在街头的游魂。就连战象也瘦得肋骨几乎要从躯体里顶出,有气无力地甩着鼻子。 居民们木然地望着军队,紧紧搂着孩子回屋,生怕被强行拉走充军。 城门外走来两个衣衫褴褛僧侣模样的人,满目疮痍的景象让站在后面的僧侣皱着眉头,走在前边的僧侣却单手托钵,面带微笑,如同走在灿烂鲜花丛中。 两个穿着破破烂烂衣服的小孩正在沙土中嬉戏。男孩吸了吸挂在嘴上的鼻涕,专心地堆着小房子。女孩蹲在旁边,满是泥垢的脸上,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里面满含稚气。 “考儿,这就是咱们俩将来的房子。”男孩指着地上的宫殿,兴奋地说,“你陪我住在这里好不好?” “马辛德,你又开始做梦啦。”考儿噘着小嘴,“上次你还说咱们能吃上饼呢。” 马辛德挠着后脑勺嘿嘿笑着:“我答应你的就一定会实现啊。” “我才不信。”考儿赌气地转过身背着手,忽然又转头做了个鬼脸,“那你一定要说到做到哦。” “哈哈,一定呢。” 托钵僧侣和阿难站在沙堆前,笑眯眯地听着两个孩子童稚的对话。 马辛德看见托钵僧侣行乞,捧了一把细沙,放进托钵里说:“喏,这是麦面,送给你。” 托钵僧侣点头,微微一笑,施施然走了。 “马辛德,你怎么可以对僧侣不敬呢?”考儿气得直跺脚。 “我施舍的确实是麦面啊。”马辛德一本正经地说。 “他给你沙土,你为什么要微笑接受呢?”阿难有些不解。 托钵僧侣食指探入钵中,在细沙上画了个人脸:“阿难,你有所不知,这个小孩以麦面供养我,在我灭度后一百年,他将转世于巴连邑统领一方,为转轮王,姓孔雀,名阿育,以正法治化国家,还要广布我的舍利,造八万四千塔,安乐无量众生,所以我笑。只是……” 托钵僧侣话音未落,军队里突然出现了骚动。随着驯奴的大声吆喝,一只瘦骨嶙峋的战象疯了般扬起前蹄,重重踏下,象骑兵被狠狠甩出,摔进部队里。战象更加狂暴,长啸着冲出部队,向沙堆奔去。 马辛德和考儿傻傻地站着,完全没有任何反应。托钵僧侣脸色一变,正要冲过去阻止,忽然像是悟到什么,收住脚步,双手合十,不停地念着佛号。 直到狂躁的战象冲至身前,甩动的象鼻喷出的热气扑到马辛德脸上,他才反应过来。寒光闪闪的象牙上套着金属尖刺,眼看就要顶入考儿的身体里,周围的居民开始惊恐地尖叫,士兵们也一片哗然。 马辛德长喝一声,把考儿推开。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尖刺穿进马辛德腹部,一扬一豁,他的肚子被生生扯开一条恐怖的伤口,鲜血和内脏洒落一地。 马辛德的脸色顿时如白纸一般,战象甩着头,把他从象牙尖刺上甩下。马辛德轻飘飘地砸在地上,一蓬沙土扬起又落下,覆盖在他血淋淋的身体上。 战象忽然安静下来,甩了个响鼻,缓缓走回部队。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恐怖一幕所震撼,呆立着…… “马辛德!”考儿哭喊着扑过去,拼命地摇着他的肩膀。马辛德腹部的创口汩汩冒着血泡,身体越来越冷,慢慢僵硬。 士兵们继续前行,居民们开始各自忙碌,再没有人注意马辛德的尸体和号啕大哭的考儿。 除了托钵僧侣和阿难。 不知道哭了多久,考儿擦了擦眼泪,抽搐着拖动马辛德的尸体,却发现他的左手握成拳,食指伸出,指向沙堆。 那里,是已经损毁了大半,马辛德堆砌的宫殿。 “马辛德,我懂了。”考儿凄然笑着,“来世一定陪你住在宫殿里。”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于我灭度后,是人当做王。孔雀姓名育,譬如顶生王。于此阎浮提,独王世所尊!” 托钵僧侣长吟着缓缓远走,阿难不解地望着僧侣背影,慢慢跟去…… 三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印度经过百年战乱,终于迎来了孔雀王朝的建立,百姓们终于过上了安居乐业的日子。 王朝第二代君主频头娑罗王正在花园喂着孔雀,侍者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王,生了!生了!” 频头娑罗王丢掉喂孔雀的玉米:“男孩女孩?” “男孩……”侍者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说道。 “佛祖保佑!”频头娑罗王双手合十,念着佛号。 “可是……可是……”侍者哆嗦着弯下腰,几乎蜷成一只虾米。 频头娑罗王喝道:“怎么了?” “王……王……王子他……”侍者结结巴巴说不出完整的话。 频头娑罗王意识到不对劲,勃然大怒,拔出腰间弯刀,生生劈下侍者的头颅。 侍者的脑袋在地上骨碌碌滚着,残留下一串血迹,最终停在草丛里,一双眼睛还难以置信地转了转,才缓缓闭上。 频头娑罗王“哼”了一声,快步走出花园,直奔产室。 产室门口站着许多端着盆,拿着毛巾,捧着婴儿裹布的侍者,见到频头娑罗王,都纷纷跪下,全身战栗,生怕这个生性暴躁的君主见到婴儿会遏制不住怒火,把他们杀死。 频头娑罗王踹开产室大门,看到妃子已经昏死过去,稳婆靠着墙角瘫坐,双手鲜血,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佛号。一个还未擦净血水的婴儿正吮着手指,看到频头娑罗王,居然咧嘴笑了,嘴里已经长出了四颗犬齿。更让人恐怖的一幕是,这个婴儿全身缠满了脐带,如同被一圈圈肠子包裹着。 频头娑罗王倒吸一口凉气,传说出生时就长着四颗牙齿的孩子,将来必是弑父杀兄弟之人。多年的征战早就练出了他冷酷无情的性格,当下没有多想,举起弯刀就向婴儿劈下。 寒气逼人的刀锋眼看就要将婴儿拦腰斩断,婴儿不但没有哭,反而更加开心地笑着。 “频头,住手!”门口传来一声暴喝! 如果是别人,频头娑罗王绝对不会理睬,但是在整个孔雀王朝,只有一个人敢叫他频头,那就是他皈依的佛教师父。他并不知道师父的名字,在他五岁的时候,曾经跟着父亲出宫打猎,路遇一游方僧人正在乱石堆里种着种子。父亲感到好奇,准备派人前去询问,频头娑罗王却奶声奶气地说:“心中有土,此处播种又有何不可?” 游方僧人听到这句话,哈哈一笑,施然而来,端详着频头娑罗王,从地上撮起一把泥土递给他。 频头娑罗王双手成捧接过泥土,恭敬地说道:“你赐予我土,我视为国土。” 从此,频头娑罗王拜游方僧人为师,而孔雀王朝在他的征战和管理下,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盛世景象。 刀刃距离婴儿不到三寸,生生停住!频头娑罗王沉声道:“师父,这个孩子留不得。” “频头,”游方僧人叹了口气,“你跟我学佛多年,为何还看不破‘怒、嗔’两字?也罢,你生来杀性太重,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解开他的脐带吧,你会看到孔雀王朝的未来。” 频头娑罗王闻言一惊,连忙抱起孩子,小心翼翼地解着脐带。婴儿的前胸上,一片红色的小痣让他惊呼出声。 那片红痣形状分明是一只振翅飞翔的孔雀! “此子一生多历磨难,如能长大成人,必成孔雀王朝一代明君。可惜刚出生就被弯刀带来的杀气侵体,前半生必将杀够十万八千人才能将暴虐杀气平息。给他取名叫无忧,但愿此名能消他心中孽障。我也该走了,不用留我,你我师徒缘分已尽。或许我还会回来。” 四 九年后,备受频头娑罗王宠爱的无忧已经出落成英俊半大小孩,比同龄孩子高出半个头。 频头娑罗王对师父所说的话深信不疑,但是有一件事情,仍然让他夜不能寐。随着无忧年龄越来越大,恐惧的感觉完全占据了他的内心。每次看到无忧,他都会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寒意,久久地遥望远方:那个等待的人什么时候回来? “王,找……找到了!”一个干瘦的人风尘仆仆地冲进频头娑罗王私人寝室。已经垂垂暮年的频头娑罗王精神一振:“多诺,真的找到了?” 多诺跪在地上,痛哭流涕:“九年了,我终于找到了,也终于回来了!” 频头娑罗王探出双手,扶起多诺,低声问道:“你确定?” “波斯秘术。”多诺也压低了声音,“万无一失。” “说来听听。”频头娑罗王把多诺让到只有自己才能坐的椅子上。 多诺一开始没有意识到,直到坐下才反应过来,如同坐到一块滚烫的山芋,连忙摆手:“不……不……不……” 频头娑罗王双手摁着他的肩膀:“你为孔雀王朝立了大功,这是你应得的光荣。” 多诺受宠若惊:“王恩赐我全家锦衣玉食,我为王朝出力在所不辞。” “你很快就会和家人见面的。”频头娑罗王微笑着。 半个时辰很快过去了,频头娑罗王皱着眉头,在寝室里踱着步子:“就这么简单?” “千真万确!”多诺急忙从椅子上站起,“这秘术看似简单,却足以解除王多年之忧!” 频头娑罗王大力拍着多诺的肩膀:“好!多诺,辛苦你了!我必有重赏!”多诺正要跪拜,频头娑罗王突然大喝一声:“你敢弑君!”话音刚落,弯刀刺入他的腹部,一丝痛楚的凉意渐渐蔓延全身。多诺难以置信地抬起头,频头娑罗王眼中闪烁着残忍的光芒:“多诺,你应该知道,秘密,只能藏在一个人心中。” 多诺低头看了看插在腹部的弯刀,安详地笑了:“王,我懂。可是……” “哇!”一口鲜血从他嘴里喷出,洒了频头娑罗王满脸全身。 看着多诺停止抽搐的尸体,频头娑罗王“哼”了一声,走出寝室,对远远守候的卫兵喝道:“多诺弑君,已被我毙于室内。把屋里收拾好,尸体不能进入恒河,丢了喂狗。还有,把多诺全家抄斩!” 孔雀王城的人们正打着饱嗝在享受午后温暖的阳光,忽然看到一队气势汹汹的士兵冲进多诺府中。不多时,府内传来惨绝人寰的嘶喊声,一段段肢体带着喷出的鲜血时不时从府内扔出。直到傍晚,一把大火燃起,冲天的火光映亮了半座孔雀王城,足足烧至半夜才被围守的士兵扑灭…… 谁也没有发现,在街角的黑暗处,站着一个男子,怀中抱着襁褓,悄然隐没于黑暗中。 五 王城的正午安详慵懒,头顶瓦罐的女人们结伴回城,准备给家人张罗午饭。 “啪啦!”鞭子甩过,将一个瓦罐击得粉碎。流洒的恒河水将女子全身淋透。孔雀王朝的女人是没有地位的,突如其来的事情把她们吓得纷纷放下瓦罐,匍匐着瑟瑟发抖。瓦罐接二连三被击碎,身着锦衣华服的少年站在不远处叉着腰大笑:“德拉,我的鞭子厉害吧!” “王子,您的子民远至恒河汲水,要耗费一上午时间。这水是她们全家一天的生存之本,不可以当作玩耍的目标。何况,您对恒河水不敬,也会带来厄运。” 锦衣少年满不在乎地盘着蛇皮鞭子:“我可是生下来就要继承王位,能够将孔雀王朝带到巅峰的无忧王子!随便几个贱民,几坛子水,又怎么能对我产生影响?德拉,你要再这么啰唆,我会把你喂狗的。” 德拉打了个寒战,连忙跪地,拼命磕头。他知道这个英俊的少年从来都是说到做到,而且越像开玩笑的话越是真的。 无忧把鞭子插在腰间,伸了个懒腰,扬扬得意地走到那群女人面前,故意重重踏步溅起泥水,溅了女人们满头满脸。 “你们知道我是谁么?” “知道……知道,”女人们七嘴八舌地讨好道,“您是孔雀王朝未来的明君,孔雀无忧王子。” “哈哈!”无忧笑得满脸通红,“德拉,你听到没?” 德拉额头顶在地上,整个人像一只煮熟的大虾:“小人听到了。” 无忧“哼”了一声:“如果再让我听到你刚才说的话,我肯定不会对你留情的。” 德拉又忙不迭地磕头,无忧根本看不到,德拉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你怎么可以把恒河水泼洒在地上?你亵渎了神灵!”稚嫩的童音从无忧身后传来。 从未被人责骂的无忧勃然大怒,抽出鞭子,转身甩出!鞭子准确地抽到八九岁的小女孩身上,原本破烂的衣服被抽得断成两截,布屑纷飞。女孩尚未发育的身体上,赫然多出一条皮肉翻转的伤口,很快聚满血珠,流淌下来。 “你再说一遍!”无忧笑嘻嘻地道。 “你亵渎了圣河之水,你会有报应的。”女孩虽然疼得发抖,但依然倔强地昂着头。 “哦?”无忧笑得越发灿烂,“可是我是天命之王啊。” “我眼中只看见了一个蛮横不讲道理的傻瓜,上天是不会把国家交给你的!”女孩冷笑着。 无忧抬头望天,眼中杀机一现,抽出了腰间弯刀,向女孩劈去。 所有人都闭上了眼睛,不忍看到这血腥的一幕。 “啊!”一声惨叫,却是无忧的声音。 气急败坏的无忧没有注意到湿滑的地面,脚底一滑,扑倒在泥水里。他连忙双手撑地,却忘记了手中的弯刀。锋利的刀刃正割向他的面门,随着无忧的痛号,刀刃切入脸颊,生生把一大块皮肉割了下来。无忧捂着脸连声痛呼,指缝里不停涌出鲜血,夹杂着肮脏的泥水翻滚着。奇怪的是,泥水仿佛烧开的沸水,不停冒着蒸汽,化成一缕缕白色烟雾,顺着无忧指缝钻入。 无忧哀号声更加凄惨,双手不停地在脸上抓着。终于,哀号声越来越微弱,他停止了挣扎,软塌塌地躺在泥水里哆嗦着。 德拉这才如梦初醒,跪爬到无忧身前,看到他的脸,不由惊呼! 无忧原本刚毅英俊的脸早已血肉模糊,一道深深的刀疤由左眉划至右嘴角,把整张脸斜斜地劈成两半。手指已经把整张脸抠烂,伤口里沾满了黄褐色的泥水,坑坑洼洼的烂皮向外翻转。 再抬头看去,那个小女孩早没了踪影,就连刚才匍匐跪拜的女人们也偷偷溜走了。所有的商铺、民宅都紧闭着大门,生怕被牵连其中…… 六 频头娑罗王正在宫殿里享用波斯进贡的水晶葡萄,远远看见德拉匆匆忙忙地从殿门奔来,隔着老远就跪下,一边爬一边报告无忧的意外之难。 “哦,我知道了,你退下去吧。”频头娑罗王拿了一颗葡萄放入嘴中,慢慢咀嚼。 他的反应让德拉有些意外,偷偷抬头看着这个已经暮年的君主。不知道为什么,这两年,原本重病缠身的频头娑罗王如获新生,不仅干瘪的肌肉高高隆起,就连花白的头发也重新变得乌黑油亮。 他不敢再多问,匆匆退下。频头娑罗王挥了挥手,宫女和侍卫识趣地退下,空荡荡的宫殿里响起了频头娑罗王长长的叹息:“多诺,谢谢你。” “迅速查出那几个汲水的女人和那个小女孩,”频头娑罗王暴喝道,“再把无忧出事方圆半箭距离的所有人都杀光!剥下脸皮,尸体喂狗,挫骨扬灰!” 继多诺灭门惨案之后,王城里再次刮起了血雨腥风。一时间,浓郁的血腥味引来了无数只乌鸦,盘旋在王城上空,久久不散。 那一具具被剥了脸皮的尸体,被随意丢弃在野狗聚集的城外,不几日就变成了嶙峋白骨,成了老鼠的藏身之所。 昏迷了整整半个月的无忧呆坐在床上,任由御医小心地一层层揭开满是干涸血迹的纱布。揭到最后一层时,血肉已经和纱布粘连,只好用温水化开,可还是撕下了几丝新长出的嫩肉。 无忧脸上毫无痛楚的表情:“我变成什么样子了?” 御医没有作答,只是别过头。无忧哆哆嗦嗦地摸着脸,入手是碎石般的坚硬触感,两行眼泪落了下来。 “无忧,这是你的命数。”频头娑罗王推门而入,“一代君主需要的是智慧,而不是长相。” “可是,父亲……”无忧再也忍不住,失声痛哭。 频头娑罗王长叹口气,拿出一样东西:“你如果真的在意容貌,就把这个戴上吧。” 那是一张人皮面具! 无忧接过面具,敷在脸上,那张人皮仿佛有生命般,紧紧贴住,再也撕不下来。 “难道我的一生,都要在别人的面容下活着吗?”无忧喃喃自语。 频头娑罗王沉声道:“你已经做出了选择。” “我一定要杀了那个女孩!”无忧双手攥拳,指节“咯咯”作响。 七 在频头娑罗王的统领下,孔雀王朝的疆土和武力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先后征服了周边十余个小国,成功抵抗波斯王朝的入侵,并予以重击。 他的大儿子须摩在征战中脱颖而出,为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被定为太子。举国上下都崇敬须摩的英明神武,期盼这个英俊潇洒、英勇过人的太子早日登基,把国家推向更繁盛的高度。 似乎所有人都忘记了,在宫殿内,还有一个天命所归的无忧。 自从毁容之后,无忧性格更加怪异,把自己锁在房子里,从不见人,甚至连窗户都拉上了厚厚的纱丽,没有一丝阳光可以透入。每天,仆人会把饮食送至门口,可是第二天,丰盛的饮食依旧原封不动地放在门口,仆人只好再换上新的食盒。 如此数年,无忧根本没有吃过任何东西,紧密封闭的屋子更是从未打开。有人说无忧忍受不了自己丑陋的相貌,早就自杀在屋内,只是频头娑罗王碍于舆论,把这个秘密掩藏了起来。 不过也有人说,他们经常会在午夜听到屋子里有人窃窃私语。谣言越传越广,最后人们都说,无忧已死,屋子里游荡的是他的鬼魂。频头娑罗王为了不让带着怨气的鬼魂为祸王城,把鬼魂封印在屋里。 更诡异的说法是,宫殿里每个月都会莫名其妙地失踪一个仆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那是因为无忧其实没有死,而是把仆人的脸皮割下,糊在自己脸上来掩饰可怖的容貌。 一时间,紧锁的房屋成了仆人们谈之色变的地方,就连负责送饮食的仆人,都偷偷把食物倒掉,再也不敢靠近。 月夜,恒河带来的湿润空气使得王城宁静祥和,居民在疲惫中进入了沉沉梦乡,准备迎接新的一天忙碌的劳动。 无忧那间紧锁的房屋又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漆黑的屋内,一个表情呆板的男子颓然坐在床边,凝视着地面,久久不动。 “无忧,你要振作啊。咱们孔雀王朝这几年可繁盛了,你应该出去看看呢。”一个女人的声音。 无忧依旧一动不动。 “虽然你的脸被毁了容,可是你也要勇敢面对啊!一个男人,怎么能这么在意自己的相貌?” “你不知道我有多丑。”无忧终于说话了,或许是久未说话的原因,声音干涩嘶哑。 “再丑的帝王也是帝王。一个国家需要的不是漂亮的戏子,而是英武的统领者。” “可是,我的哥哥已经被册封为太子,孔雀王朝和我没有关系了。等他登基的时候,我肯定会被杀掉。他是不会允许有一个天命帝王活着的。” “那你更要振作,帮助他稳固疆土,这样他才会对你完全信任,你也有可能活下去。” “我不想活了啊!”无忧终于哭出了声音,压抑多年的委屈和愤懑在这一刻肆无忌惮地爆发。 女人摸着他的头发,将无忧揽入怀里。无忧哭得更加悲伤,像个迷路的孩子。 “很多年前,我就爱上你了。”女人轻吻着无忧的额头,“我不管你是不是天命帝王,我就是爱你。我不希望我爱的人变成一个废物。” “我的脸,有什么资格言爱?”无忧哽咽道。 女人忽然抓向无忧面门,“唰”的一声,撕下了依附多年的人皮面具:“那你就需要戴着这张假面活一辈子吗,啊?” 她的眼睛早已适应黑暗,她看到了无忧那张惊怖的脸,忍不住惊呼。 无忧急忙把人皮面具夺过来,慌慌张张戴到脸上:“你走!” “唉!”女人叹息一声,“这是给你烤的馕饼,我明天继续来看你。” 她走到墙角,掀起一块地砖,露出黑漆漆的地洞,钻了进去。 无忧拿着馕饼,忽然发狂般地大吼! 吼声如同绝境中的野兽,传遍了整个宫殿。躺在两个裸体宫女中间的频头娑罗王被这吼声惊醒,面色一变,脸颊不受控制地抽搐起来。 八 天亮了,打扫花园的仆人们忽然发现,无忧的房门竟然打开了。一个面如死灰、毫无表情的青年站在门口,深深地呼吸着新鲜空气。他的眼中,闪烁着重生的希望。 “谢谢你,虽然我不知道你的名字,虽然每次你都覆盖着纱丽,让我看不清你的容貌,但你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如果我能够当上孔雀王朝的国王,一定会给你建一栋世界上最美丽的宫殿。”无忧低声说出这段话,深吸了一口气,猛地把面具撕下! 那张布满了暗红色疤痕、青筋暴起的脸,在清晨金黄色的阳光下显得更加狰狞恐怖。 仆人们吓呆了,忘记了手中的工作,任由如同恶鬼般的无忧从他们身边走过。 “父王,我想领兵征战。”在频头娑罗王的宫殿里,无忧长跪不起。 “你已经多年没有离开屋子,怎么有能力领兵作战?”频头娑罗王漫不经心地逗着孔雀。 “我要战!”无忧的语气不容置疑。 难道这一天真的来了?频头娑罗王看着无忧,心中寒意更浓。 “既然如此,那就带兵去惩戒三百里外叛乱的小国吧。”频头娑罗王挥了挥手,“你的大哥会给你分配士兵和武器。” 叛国的城墙外,德拉皱眉看着一干老弱病残、毫无斗志的士兵,腐朽不堪的兵器连杀只鸡都困难,何谈攻城略地。更何况,这是无忧第一次带兵打仗,军队中早就传出了此战必死无疑的谣言,每天都有逃跑的士兵被抓回斩首示众,但是军心已散,完全没有战斗力。 “王子,须摩这分明是让咱们去送死。”德拉挥着皮鞭,怒气冲冲,“我要去找王,揭发须摩的恶行。” “德拉,你觉得什么是死?”无忧指向远方,“心,活着,人就不死;心死了,人活不生。如果上天真的认定我为天命帝王,就算是我一人征战,也必将笑傲敌尸!” 无忧策马奔至阵前,在全军面前,摘下了青铜铸造的恶鬼面具:“我知道,你们都是被遗弃的人。这次征战,你们没有胜的希望,而你们的死,反而会给孔雀王朝节省很多粮食。但是,我想告诉你们,我,孔雀无忧,也曾经是被遗弃的人!我沉沦了好久,后来因为一个女人,我重新找回了自己!我相信,你们也都有所爱的人。今天,叛国就在前面,不战,必死!战,哪怕是死了,我们的英魂,也必然会让我们所爱的人感到骄傲!不知道此役过后,我们还有几人能活下来,但我相信,每一位能活下来的勇士必将成为孔雀王朝膜拜的英雄!战后,让我们披着敌人的鲜血,英雄相见!” 士兵们凝视着逆光的无忧,恶鬼一般的容貌中透出无比刚毅的神色。 “英雄相见!”不知道谁喊了一句。 “英雄相见!” “英雄相见!” 这句话如同惊涛骇浪,迅速传遍全军,呐喊声此起彼伏,声震寰宇! “我,孔雀无忧,生平第一战,必将浴血重生!”无忧暴喝一声,策马杀向叛国。 在他身后,是潮水般汹涌的军队,连瘦弱的战象,也扬起鼻子,发出震天的号叫! 战,无双! 无忧,天下,无双! 孔雀,涅槃,重生! 九 一将功成万骨枯! 叛国被抱着必死决心的无忧大军顺利攻克,鲜血染透了每一寸土地,一阵狂风掠过,空气里似乎还夹杂着厮杀时惨烈的呼喊。 “俘虏可以带回去做奴隶。”德拉的右手缠着厚厚的纱丽,在征战中,他丢失了食指。 “杀!”无忧站在高高的城墙上,冷冷说道。 “杀?”德拉闻言一惊,“这可是上天赐予的战利品,杀了实在太可惜了!” “杀!”无忧冷笑着,“一个不留!” 本已做好了当奴隶打算的叛军俘虏,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正在清理战场的士兵们突然举起武器,毫不犹豫地砍向他们…… 空气里,血腥味更加浓烈。空中,几只盘旋的乌鸦“呱呱”叫着,时不时落下啄食热气腾腾的尸体。 鲜血汇聚成一条缓缓流动的血河,淌进了亘古不变的恒河。 “这座城,是我的了。”无忧仰天长啸,“德拉,我不回王城了。”〗⒌9二Ьοοκ.cοм〖 德拉一惊:“王子,这可是公开叛乱啊!” “所以,我需要你去一次王城向父王禀报,我要休养生息。还有,你帮我找一个人。”无忧冷酷的眼神中闪过一抹温柔,“一个会做出好吃馕饼的女人。” 德拉退下。不多时,一队骑兵护送着德拉向王城方向飞驰而去。无忧扶着城墙,嘴角挂着微笑:“前面的空地,正好可以建造一座美丽的宫殿。” 连年的征战,无忧大军所向披靡,攻城略地,再次为孔雀王朝开拓了大片疆土,名声直追太子须摩。 那座美丽的宫殿经过三年的日夜建筑,也即将竣工。不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无忧从来不踏入宫殿半步,只是在每天黄昏时,站在宫殿前久久不离去。 德拉在两城中间往返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终于有一天,他慌慌张张地回来,带给无忧一个足以震惊天下的密信。 频头娑罗王病危! “王子,王已病危,如果此时不回王城争夺王位,恐怕……”德拉低声说道。 无忧沉吟片刻:“德拉,我有些怀念王城里馕饼的香味了。” 十 安居乐业已久的王城居民惊恐地发现,一夜之间,城外多了一支浩浩荡荡、装备精良的军队。军队中间猎猎作响的大旗上,绣着一只振翅欲飞的孔雀。 直至中午,军队并没有攻城的征兆,反而有两个人从军中纵马奔出,进了王城。 其中一人戴着寒气森森的青铜面具,紧跟其后的,右手少了一根食指。 “无忧,你回来了。”频头娑罗王剧烈地咳嗽着,嗓子里发出宛如破烂风箱的“嘶嘶”声。 “父王,您的身体?”无忧跪在地上,眼中毫无感情。 “老了,我知道你回来的目的。”频头娑罗王浑浊的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神采,“我不想看到兄弟相残的事情发生。这会毁了孔雀王朝。” “呵呵。”无忧拍了拍膝盖上的土,施施然站了起来,摘下青铜面具,丑陋的脸异常狰狞,眼中闪着仇恨的怒火,“所以你通过波斯秘术毁了我的命格,用气给你续命,增强运势,又毁掉我的脸,坏了帝王之面相,生怕弑父杀兄的诅咒应验,对吗?” “我就知道德拉靠不住。”频头娑罗王头越来越低,淡然说道。 “你许下的财富和权势,我也一样能给他。何况有多诺的例子,德拉自然知道该帮助谁。而且在连年征战中,我数次舍命救他。德拉不像你,你没有感情,只有自己的生命和国家。”无忧拔出腰刀,漫不经心地把玩,“父亲,你生了我,又何必要毁了我?” “因为你背着诅咒诞生。你有没有想过,我抚养着一个长大后会杀死我的儿子,每天是多么恐惧?”频头娑罗王凄然笑着,“但是想到孔雀王朝会在你手里繁荣昌盛,这种矛盾的心情让我实在无法克制。所以,我用了九年时间寻找到波斯秘术,把你的运转嫁到我身上。没想到,你居然能远离王城,开拓了自己的疆土。也许这是天数,谁也阻止不了。” “我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无忧耍了个刀花,“每一天,我都想着如何取下你的人头,想得我要发疯!” “无忧,你是我的儿子。”频头娑罗王艰难地抬起头,“须摩是你的哥哥。” 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最后终于消失。 宫殿里静悄悄的,无忧缓缓收刀,他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这个场面,却没想到是这样的结局。 曾经的父亲,盗用了他的命气的男人,用秘术毁了他的脸的男人,就这样死了? “无忧,你敢弑父!”宫殿外传来须摩的怒吼! “哼!我不但敢弑父,还敢杀兄!”无忧猛地转身,弯刀甩出,直直插入须摩的心脏! 须摩难以置信地低头看着兀自晃动的刀柄,嘴角渗出一抹鲜血,喉间“咯咯”作响,手里的一卷羊皮锦帛滚落在血泊中。 无忧拔出弯刀,合上须摩圆睁的双眼,捡起蘸满鲜血的锦帛。读着读着,他忽然脸色一变,扔掉锦帛,急匆匆向他曾经居住的房屋奔去。 无人敢拦杀气腾腾的无忧,任由他踹开房门。呛鼻的灰尘让无忧咳嗽了好半天,才进屋掀起那块地砖,钻了进去! 待他钻出密道,看清楚周围的环境时,才狂吼道:“父亲,哥哥,我错了!” 十一 德拉带着军队叛变了! 弑父杀兄的无忧得不到守城军队的信任,虽然靠着暴力勉强维系住了王位,但是士兵毫无士气。在德拉连日的围攻下,王城即将沦陷。 星夜,一道黑影悄悄地从城墙溜下,奇迹般地绕开围城的军队,消失于旷野中。 静静的恒河凝固着皎洁的月色,战后的尸体随便丢在河里,被泡成苍白的肉球。 “我知道错了!”一个人跪在恒河前,低声自语。“我被德拉骗了。我一直以为父亲是为了‘杀父弑兄’的诅咒,用波斯秘术破了我的命气,毁了我的面相。直到看到锦帛上写的让位诏书,才知道父亲和哥哥早就准备把王位让给我。父亲这么做,是为了把我的厄运转到自己身上,替我承受命运的诅咒。” 恒河泛起几朵浪花,依旧安静地流淌。 “直到我通过那条密道,发现终点居然是多诺已经被毁弃的府宅,才彻底明白了。那个女子,可能是多诺家唯一的后裔。德拉利用她激起了我的斗志,建立了一支足以叛乱的军队,又告诉了我被改命毁容的真相,让仇恨蒙蔽了我的双眼,犯下了滔天大错。我不想给自己找借口,但我想请求您的宽恕。德拉攻下王城,所有居民都会沦为奴隶,无数生灵涂炭。恒河,孔雀王朝的母亲河,我需要您的帮助!如果此役胜利,我必将终身侍佛,建八万四千座寺庙,弥补我的过错。” 无忧亲吻着恒河岸边湿润的土地,掬了一捧恒河水,洒到头发上。 宁静的河水忽然激荡着无数个漩涡,浪花越来越高,发出震天的“轰轰”声!水流越来越急,每一次与岸边的碰撞,都会震起雪白的泡沫,恒河水如同有了生命般,猛地挣脱河床的束缚,冲垮了河堤,向德拉大军奔腾而去! 尚在睡梦中的叛军被巨浪声惊醒,面对足以毁天裂地的滔天巨浪,四散逃亡! “恒河之怒!”德拉站在中营,青紫的嘴唇哆嗦着,“难道我为了给哥哥多诺报仇,真的做错了?丽娜,你快逃吧。” 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美丽的女子,倔强地说道:“叔叔,那一年你冒死把我救出的时候,我就忘记了自己的生命。” “可是,你爱着他对吗?”德拉凄楚地笑着,“如果不是你的阻止,王城早就被攻陷了。我明白你的心意,想给他一个投降的机会。丽娜,或许你们前世就已经认识,今生重续了那份孽缘。那个宫殿,就是为了娶你而建啊。” “我心中只有仇恨,没有爱!”丽娜咬着嘴唇,“我怎么可能爱上一个杀了我全家的人的儿子?” “你瞒得了自己,却瞒不过你的心。当他摔倒在你面前,割烂自己的脸时,你就已经爱上他了。每次我回王城,你都要仔细打听他的事情,你的叔叔不是傻瓜。”汹涌的河水眼看就要冲至中营,德拉微笑着,“他应了所有的诅咒,势必成为一代明君,孔雀明王,无忧阿育王!做他的妻子吧,忘掉仇恨。” “叔叔,我誓死不从。”丽娜眼中泪花滚滚。 巨浪扑来,瞬间淹没了两人,直冲至距离王城一里的地方才平息下来,缓缓退去。 横七竖八的尸体漂浮在恒河中,岸边,无忧虔诚地跪地,低声祈祷。 忽然,他好像察觉到什么,抬头望去,一个美丽的女子从河底升起,嘴角挂着微笑,躺在平缓的水面上。 “舍得舍得,舍即是得。你赐我馕饼和希望,我还你宫殿和来生。”无忧双手合十,几颗眼泪滴在指尖,映着清晨的阳光,如同一朵盛开的莲花。 十二 月饼讲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寝室里已经被烟雾占据,我根本看不清楚他的脸。推开窗户,清新的空气涌入,我深深吸了一口,才略微摆脱了压抑在心头的沉重。 “月饼,僧侣给你讲的这个故事和那几个诡异的段子有什么联系?”我的眼前全是脑补故事带来的画面,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只好随便找个事情问问,岔开话题。 “也许有联系,也许没联系。”月饼显得很疲惫,斜躺在床上,枕着被子,“恒河的神秘,是咱们永远不会了解的。或许,那个摄影师和他死去的爱人,正是马辛德和考儿再次轮回转世。” “爱情,事业,仇恨,哪个重要?”我突然想到了远在日本的月野,心里一酸。 “都重要,也许都不重要。南瓜,生命的精彩就在于不可预测的未来,我们要做的,或许就是用一生去体会,其间会有喜悦、欺骗、后悔、懊恼、幸福,可是每一段心路历程,都是生命的一部分。” 寝室外,三三两两的学生们结伴而行,或者嘻嘻哈哈地聊天,或者边走边玩手机。长长的学校林荫小道,如同一条安静的小河,静静地流淌。我仿佛看到了那条从未见过的恒河,漂浮着一具具尸体,纯净的河水,肮脏的尸水,完美地融合。 生命是什么? 是轮回还是选择,我不知道! 第三章 怨婴事件 单身女子多丽租下了一间单身公寓。这间公寓价格非常便宜,而且离她上班的地方也不远。唯一让她觉得不舒服的地方,就是她的床对面,不偏不倚地安了一扇镜子!多丽听家乡老人说,如果镜子对着床,晚上就会把接收的阴邪之气反射到体内,容易鬼上身。 当晚,多丽对着镜子睡下,早晨起来后,却发现床边和地板上掉满了头发! 独身人士夜间须知:一、凌晨一点至三点不要饮水、酒、饮料,此时体内阴气最重,饮用后会导致阳气流失,易智乱神迷;二、午夜返家,开门后首先不要呼吸,用左脚踏进去,再右脚踏进,由左至右慢慢地看,其间不要呼吸,如果看到红光或者绿光一闪,立刻退出;三、酒吧遇到帅哥美女或被同宴席、KTV的人送回家,不要想入非非,要看清楚对方有没有影子,脚跟是否着地,更不要随便留宿;四、雾霾天气切勿房事。如果触及以上四条,那么…… 一 “这个世界不会好了。”我打开窗户,没有看到阳光,反倒是大片大片雾霾涌进寝室,依稀还能看到几个女生脚步虚浮、偷偷摸摸地回寝室。 月饼扔给我一根烟,我一把没接住,烟掉地上。弯腰去捡,却发现烟好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牵着,在地上乱滚。 “别捡了。”月饼又扔过来一根,“掉地上的烟不要捡,会有不干净的东西以为这是给他们供奉的香烛。” “你说咱们还抽什么烟,对着雾霾吸上几口,不比抽烟强。”我嘴上这么说,还是把烟点着了。 月饼伸了个懒腰,看来又不想起床了:“你要知道雾霾天气是什么形成的,估计就不会这么说了。” “环境污染,汽车尾气,人口过多,绿化太少。”我扳着指头数着。 “南瓜,你没发现吗?人口越多,越繁华的城市越容易形成奇怪的雾霾,哪怕绿化非常好也改变不了这种情况。很多气象学家都解释不清楚这里面的原因。”月饼扬了扬眉毛,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知道丫又要给我讲故事了,故意反问:“那不就是因为我说的那几点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在印度碰上过一件事情……”月饼顿了顿,表情变得很奇怪。 我知道丫肯定不是卖关子,也没有多问,开了两瓶啤酒,一人一瓶。 “雾霾天气,和水婴灵有关。” “什么是水婴灵?” “堕胎!” 二 多丽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最近报社的社交活动特别多,很多时候她并不想去,可是碍于面子也不好推辞,何况参加这种应酬还可以扩大人脉,对采访有好处,再不情愿也要参加。 只不过想起前几天发生的事情,她心里就有些懊悔。为此还发烧感冒好几天,差点就去医院打点滴。 传统的印度女性一般会在结婚后放弃工作,在家相夫教子。但是也有多丽这种秉承着“女权主义”的现代都市女性,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依旧打拼着属于自己的事业。 进了房间,多丽匆匆洗了澡,疲惫地往床上一躺,用笔记本浏览当天的八卦新闻。忽然,床对面的镜子折射出一道飞闪即逝的绿光,多丽被吓了一跳,怔怔地看了半天,才用“笔记本屏幕的反光”这个理由安慰自己。 多丽有些后悔租了这个单身公寓,看房子那天就觉得很不舒服,不过价格实在是便宜,也只好租下来了。最让她不舒服的就是床对面不偏不倚地安了一扇镜子。多丽听家乡老人说,镜子的作用是用来针对直冲的凶煞,把煞气反射出去。如果镜子对着床,晚上就会把接收的阴邪之气反射到体内,容易鬼上身。 她也打听过,在她入住之前,原来的房客也是个女的,可能是工作变迁或者其他原因,三个月前退了房子。 多丽住进来之后,倒也没什么异常,虽然心里还是有些别扭,但也将就着住下了。不过有一件事情始终让她觉得奇怪,甚至恐惧! 她的头发! 三 印度女性头发黑浓,多丽也不例外。伴随而来的烦恼就是头发掉得特别厉害,多丽经常在洗澡的时候想,照这个掉法,她迟早有一天会变成秃子。 住进这间公寓之后,她的头发掉得更厉害了!不仅仅是洗澡的时候,床、沙发、地板,但凡能看见的地方,都落满了她的头发。而让她觉得恐惧的是,每天起床之后,所有掉落的头发,都不见了! 她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则新闻:一个女的有梦游症,夜间会拽头发吃,时间久了,竟然在胃里面盘成了拳头大小的发结石。为此多丽还专门去医院做了检查,确定肚子里没有那个恶心的玩意儿才稍稍放心。 “再赚些钱一定换个地方住。”多丽强压着自己胡思乱想,努力使自己睡过去。这时,养在阳台上的狗狗杰宝叫了起来。 “死孩子,大半夜又饿了。”多丽嘟嘟囔囔地起身,取了些狗粮,推开阳台门。 她这才发现,竟然下雾了! 杰宝喉间“呜呜”作响,盯着多丽身后,对面前的狗粮连看都不看一眼。 难道屋里有东西?多丽心里一惊,顿时感到背脊僵直,全身冰凉。直到杰宝从她胯下钻过去,麻溜地跳上床,多丽才放下心。 “想和妈妈一起睡就说啊。”多丽搂着杰宝,摸着它的脑袋。晚上的应酬喝了不少酒,如今酒劲上涌,她实在是撑不住了,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一觉睡下,连梦都没有做,直到手机闹钟把她吵醒。 可能是太过劳累的原因,今天的手机闹钟听起来特别遥远。她闭着眼睛胡乱摸着手机,想到今天还有几个业务要谈,起床气顿时大增。 杰宝脑袋枕着她的胳膊,没有摸到手机,她顺手摸着杰宝的头。忽然,她摸到了一摊黏稠的东西! 更让她无法相信的是,她只摸到了杰宝的头! 四 一阵凄厉的惨叫从单身公寓传出,惊醒了这层楼的所有人。许多房门打开,探头看了看又关上了门。 唯独从一间屋子里走出一个中国少年,快步来到多丽房间,伸手摸着房门。他突然脸色一变,从随身的包里摸出几枚桃木钉,插进了房门的四角,又后退一步,把房门踹开! 浓郁的血腥味顿时弥漫在走廊里…… 一个裸体女人,正捧着血淋淋的狗头,在血迹斑斑的床上疯狂大叫! 墙壁、床单上印着无数个奇怪的红色小手印,地面如同被沾了血的扫帚扫过,留下一丝丝细小的血痕。一台手机落在正对床的镜子旁边,依旧响着铃声,使得这个场景更加诡异! 矮壮的房东跌跌撞撞跑过来,“啊”的一声惊呼,摘下手腕上的佛珠,嘴里念念有词。 少年闪身入房,抓起被子裹住裸体女子的身体,从她手中夺过狗头,凑在鼻端闻了闻。突然,他又像是想到了什么,跑到阳台推开窗户让浓重的雾气涌进屋子,将狗头端端正正地放进阳台上早已没有植物的花盆里,才回房蹲在墙角,摸着红色手印,顺着地上的血痕,一直走到镜子前。 女子不再尖叫,目光呆滞地望着镜子,忽然发疯一般开始撕扯自己的头发,连带着大片头皮的头发被生生扯下,露出满是芝麻大小血点的头皮坑,女子抓起满手的头发,拼命地往嘴里塞,不停地咀嚼吞咽! 少年却没有阻止,反而关掉了手机闹钟,在镜子上画了个八卦的形状,又咬破中指,在八卦的阴阳鱼眼上面画了两个圆圈。房东被这个场景恶心得忍不住呕吐起来,走廊里聚满了惊恐的租客。 少年画完八卦,女子仿佛被闪电击中,停止了吞咽头发,怔怔地环视着房间。最终,她的目光停留在少年身上,又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晕了过去。 不知道谁报了警,楼下响起了警笛声。不多时,几个神色自若的警察拨开人群,看到屋内的一幕,才意识到严重性,立刻疏散人群保护现场,用对讲机讲了几句。 四个医护人员抬着担架上了楼,把多丽送进楼下救护车,少年和房东被盘问几句后,被带上了警车。 临上警车前,少年又抬头看了一眼多丽的房间,若有所思地摸了摸鼻子。 五 直到深夜,少年和房东才回来。这一层楼的租客因为这件事情,都聚在房东门前嚷嚷着要退房退款。房东好说歹说,直到答应把房租降低一半,租客们才渐渐散去。不过所有人都像是约好了,没有回各自的房间,反而是下了楼。看来,在事情水落石出之前,谁也不愿意住在这栋闹鬼的楼里面。 “月,”房东擦着额头的冷汗,心有余悸地望着多丽的房间,“难道真的是闹鬼吗?” 作为曾经的英国殖民地,印度人彼此称呼沿用了英国人的习惯,所以房东称呼这个刚搬进来没几天、名字叫“月饼”的中国少年为“月”。 月饼扬了扬眉毛:“心中的鬼才是最可怕的。”说完,留下了傻站着的房东,掏出钥匙打开自己的房门进了屋。 房东站了许久,才上了楼。 夜已深,月饼推开窗户,不知道何时,新德里又下起了浓雾。 “没想到这个城市,居然有这么多水婴灵的怨气。”月饼点了根烟,深深吸了一口,把干热的烟气吞进肺里却不吐出,憋着一口气,沿着窗户攀爬到了多丽的阳台。 阳台与卧室之间的落地窗已经被反锁,月饼摸出一枚曲别针,探进锁孔别了几下,轻轻推开了窗。 屋子里浓浓的血腥味还未散去,借着惨淡的月色,墙壁上的小手印显得异常刺目,仿佛随时都能从墙上爬下来。而地面的红色细痕却消失不见,只剩下满地的头发。 月饼小心地捡起一根头发,用打火机点燃,头发没有立刻弯曲烧焦,反倒像蜡烛燃烧起一团绿色的火苗。 火苗越烧越旺,屋外的雾气像是得到了指引,一缕缕飘进房间,围绕着火苗,碰触后发出“嘶嘶”的声音,隐约还有婴儿的哭泣声。 月饼一把抓灭了火苗,回到阳台把清晨置放狗头的花盆端进屋子,狗头早已被警察带走,只剩下浸透狗血的泥土。他抓起泥土,来到房间的西南角,堆出一朵莲花的形状。 “哇……”的一声,从墙壁里钻出一道白影,“嗖”地钻进了床底! 屋子里的雾气越来越浓,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月饼跪在地上,打开手机的手电功能向床底照去。 里面,是一个蜷缩在一起的、小小的白色东西,仿佛感知到了光亮,慢慢转了过来! 一个婴儿! 六 小婴儿有着肉嘟嘟的胳膊和腿,像藕节一样团成一圈圈,细细的脖子好像随时会被硕大的脑袋压断,肚子上还有根干瘪的脐带,早已变成黑色。一双没有眼球的黑洞洞眼眶里冒出了几丝白雾。对着光亮,婴儿咧嘴一笑,嘴里全是黑油油的头发。 月饼举着手机的手有些颤抖,向婴儿招了招手,婴儿像是能看见他,反而向床底最深处躲去。 月饼想了片刻,起身收集满地的头发,在镜子前聚成一堆,用沾着狗血的泥土围起,把点着的桃木钉扔了进去。 头发瞬间燃烧,亮起了绿色的火焰,整间屋子顿时满是诡异的绿色,一股奇怪的香味弥漫开来,婴儿在床下发出“咿呀咿呀”的声音。 床下又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婴儿慢慢从床底爬出,探着脖子,寻着香味来到火堆旁,黑洞洞的眼眶茫然地看着,含糊地叫“妈妈”。 两行眼泪从月饼脸上滑过,他抽了抽鼻子,摸着婴儿的小脑袋,手指顺着孩子褶皱的头皮、稀疏的头发,慢慢抚摸到孩子的眼眶上。 婴儿蜷缩着身体,像只小猫般驯服地蹭着月饼的腿。终于,月饼忍不住哭出声,婴儿“咿呀咿呀”叫着,满脸着急,伸手摸着月饼的手背,像是在告诉他:“不要哭。” “对不起!”月饼哽咽着,拿出两枚桃木钉,刺入婴儿的眼眶! 婴儿停止了动作,表情很不解,歪着头,用插着桃木钉的眼眶望向月饼。忽然,甜甜地笑了,露出两颗还没长全的小牙,粉嫩的小舌头上,缠着无数根头发。 火堆“扑扑”跳动着火苗,瞬间暴涨到半尺高,桃木钉也跟着燃烧起来,宛如两团跳动的鬼火。 婴儿慢慢爬向火堆,钻了进去。 “嗞”的一声,绿色火焰把婴儿包围,在炙烤声中,婴儿化成了一团白色的烟雾,融进了满屋的雾气中。 月饼闭上眼睛,嘴唇不停地哆嗦。 忽然,一个女人,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从镜子里钻出,嘶叫着伸手抓向月饼! 七 月饼急忙向后一闪,女人像蛆虫一样爬了出来,雪白的肉体早已糜烂。月饼靠在床边,默默地看着。 女人执着地爬着,嘴里发出仇恨的声音,当她抬起头时,那张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上,流下两行血泪。 “邪起欲涨,皆于心魔。心中无恨,自得极乐。”月饼朗声说道。 女人听懂了月饼的话,不再爬行,慢慢地翻转身体,露出几乎横切了肚子的一道触目惊心的闪电状裂疤…… 一团白雾,飞快地钻了进去。 女人,笑了! 那团绿火跳到女人身上,腾腾燃烧。 不知过了多久,屋子里的雾气更浓了,水泥地上除了那一圈被烧焦的泥土,什么都没有。 月饼猛地一拳击出,击碎了挂在墙上的镜子,露出了里面的一样东西!他冷笑着跳出阳台,顺着窗户爬到了四楼唯一一间亮着灯的房屋。 身材臃肿的房东猫腰正从冰箱拿东西往塑料袋里装,根本没有察觉到月饼站在身后。 卧室的电脑开着,无数间房屋的画面堆砌在屏幕上。 “作为房东,在每间屋子里安上摄像头满足偷窥欲,这种心理用变态都难以形容了。”月饼把玩着瑞士军刀。 房东如遭雷击,机械地站起身,手里还拿着一截东西。 被砍断的人手。 “为什么要杀人?”月饼笑意越来越浓。 “我给你钱,只要你放我走!”房东把冻成冰坨、已经呈紫青色的手扔到地上,慢慢向后退。 “咚!”军刀飞出,钉在房东的胳膊上。房东惨呼着跪在地上,额头瞬间冒出黄豆大小的汗珠。 “你不是我的对手,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杀人?”月饼走到房东跟前,一脚踹出,几颗断牙飞出。 “嘿嘿……”受到剧痛的房东很陶醉地笑着,“好久没有这么舒服了!” “说!为什么杀人!”月饼又踹出一脚,鼻裂,眉断! 房东像只懒洋洋的肥猪躺在地上,哈哈笑着,却不答话。好像月饼越是殴打他,越会感到快乐…… 月饼讲到这里,忽然不再说话。我正听得惊心动魄,心里七上八下,见他脸色很难看,也不好追问。 “房东到最后也没有说出为什么杀人。”月饼连续抽了三根烟,才嗓音嘶哑地说,“不过我从他电脑保存的视频记录里面,猜到了其中的原因。你推测一下,因为我实在不想再多说了。” 我理了理思路,仔细想了半天,想了很多种情况,可是却没有一个准确的分析,只好摇了摇头。 月饼脸色稍缓:“我还是告诉你吧,换谁也很难想出来。” 八 在每一个都市里,都会居住着许多单身男女。工作的压力、寂寞的生活,让他们选择了酒精放纵自己。 多丽入住的单身公寓,前一任房客是个名叫丽娜的漂亮女子。白天,她是端庄的公司白领,到了夜间,却变成了放荡的“集邮女”。每天,她都会流连于酒吧,在酒精的麻醉下,带着不同的男人回到公寓。 直到有一天,酒醉后的她留下了送她回家的同事。奇怪的是,同事在那一晚上之后,再没有去过公司,莫名消失了。更让她感到不安的是,一个月后,例假并没有如期到来。 她怀孕了! 可是丽娜明明吃了避孕药。 虽然身材还没有明显的变化,但是肚子里日益成长的孩子,让她感觉到了恐惧。 就在她准备偷偷堕胎的前一晚上,偷窥了她许久的房东终于忍受不了膨胀的淫欲,敲开了她的房门。 丽娜早就看出房东对她不怀好意,事事提防,可是心烦意乱的她打开房门,看到房东手里的偷拍的照片时,心理防线完全崩溃了! 满足了房东的兽欲后,房东居然要求她狠狠抽打他。备感侮辱的丽娜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要求,房东忽然疯了一般,撕扯着她的头发,狠狠地撞墙。一下、两下、三下…… 直到丽娜没有了气息,房东才清醒过来。 面对僵冷的尸体,房东选择了分尸。当剁开丽娜肚子时,房东发现她的肚子里有一个还未成型的婴儿,那双黑洞洞还没长出眼球的眼眶盯着房东…… 母子俩的碎尸,被房东装进了塑料袋,放到冰箱里,直到多丽住了进去。 多丽在一次应酬酒醉之后,留下了送她回家的新同事。这一切,又被房东看在眼里。已经被变态欲望驱使的房东还没来得及下手,却发生了这件事! 丽娜和婴儿怨灵不散,盘踞在用作偷窥遮掩物的镜子里。每天在多丽熟睡后,婴儿的怨灵都会从镜子里爬出,捡食多丽的头发。 头发和指甲凝聚着人的精气,许多古棺被发现时,里面的尸体早已腐烂,唯独头发和指甲还在生长。 作为没有来到世间就死去的婴儿,食发成了他唯一的怨念发泄口,随着这个怨念越来越强烈,怨婴已经不再满足于每天晚上吃头发。直到那天晚上,多丽养的狗感受到了怨婴的意识,替主人挡住了被怨婴吃掉的厄运。 九 “剩下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月饼有些疲惫地闭上眼睛。 “月饼,我还有几件事情不明白。” “你问吧。” “为什么会在多丽带着同事回去之后才发生了这件事?怎么会这么巧?” “多丽和丽娜带回去的同事,是同一个人。” “这是怎么回事?” “那个‘人’的气,引发了怨婴的欲。我从电脑的视频里看了,那个‘人’没有影子,脚后跟不着地。在每个城市里,都游荡着各种不干净的东西,上身到有邪念的男人身上,利用女人种鬼胎消怨气。如果酒后和这种人发生关系,斷更会因为体内阳气太弱,阴气侵体,在几天后莫名发高烧,也就是俗称的‘酒后房事中头风’。” 当月饼说是“同一个人”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这个答案。所谓的“同一个人”,并不是真的指同一个人,而是同一种不干净的东西附到不同男人身上。 “为什么怨婴会化成一团白雾?” “没有成型的婴儿被堕胎,怨气不散,但他们的心是干净的,所以化成了白、黑、红三种颜色中最不会伤人的白色阴魂。你看现在,越是繁华的城市,雾霾天气越严重,其实就是因为堕胎太多,聚成了散不去的阴灵。所以雾霾天气禁房事,否则会有可怕的后果。说到底,还是淫邪之欲掩盖了初心。只有洁身,自己才能好。可是现在的社会,有几个人能在各种诱惑中保持理智呢?而且你发现没有,往往在情人节、圣诞节、元旦、七夕这些暧昧的节日之后两三个月,是雾霾最严重的时候。因为那时也是堕胎最多的时候。” 我想到了清晨看到的那几个匆匆赶回学校的学生,一阵沉默。 “最后一个问题,你怎么收拾房东的?” 月饼摸了摸鼻子,似笑非笑看着我:“换你会怎么做?” 我想了想:“我会把他剁了!” “杀人是最大的罪孽,哪怕是那个人该死。”月饼扬了扬眉毛,“不过,我用了一种你想不到的办法,让他疯掉了。估计警察看到电脑里那些视频,也不会放过他。别问我用了什么办法,实在是太过恶心,我不想说。” 月饼的性格我知道,他想说的事情不用问自然会说,不想说的事情就是拿刀顶着脖子,他也不皱眉头。所以虽然我很想知道他用了什么恶心的办法,可我也明白再问也没用,索性不问了。 可能是讲了大半天,月饼有些累,翻身睡了过去。 我还在不停地想着这件事,看时间也过了上课的点,干脆不去了,省得在课堂上被老师训,于是拿着手机搜索关于堕胎的词条。 顺手点开一条引起很多争论、使人情绪沸腾的视频——《无声的尖叫》。影片利用了最新的声波技术,完整展示了一个孩子在子宫内的轮廓。孩子在挣扎,但是无法反抗抽吸器,于是他的头部被撕掉,身体被肢解,压成碎块,逐块被吸走…… 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通过视频,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孩子无声的尖叫。 在贪图一时欢愉的同时,请不要忘记,也许,一条鲜活的生命,会在几个月后,悲惨地消失!他(她)的眼睛,还没有看到世界,就已经枯萎。 没有泪,只有血! 世间万事,皆有因果! 第四章 活尸咖喱 孔雀王朝时期,阿育王大肆修建庙宇和宫殿,责令奴隶们限期完工。奴隶们昼夜劳作,累死的人越来越多,工程的进度也越来越慢。一位监工的妻子眼看着丈夫愁得茶饭不思,为了帮助夫君,她收拾了一下包袱出了门。 半个月后,妻子瓦娅如约回来,背着一个包裹。回到家后,她便把自己反锁在院内。 第二天,院子里飘起了一股浓郁辛辣的异香,闻过的人都忍不住流口水,全身充满力量。 第三天,院子里的浓香已经飘到工地,快要累死的奴隶们闻到之后,居然都精神焕发。 第四天,奴隶们吃下瓦娅亲手烹制的特制拌饭,居然个个体力充沛,夜以继日地工作,眼看着工程即将圆满竣工。 不过,也有人说,瓦娅其实是一个妖怪,曾经有人亲眼目睹过她在死人堆里啃食人肉,这一次,她用妖术控制了奴隶…… 欧洲中世纪,女巫赛琳娜在炼制“魔水”时,偶然发明了一种液体。这种诱人的香气不仅能够掩饰白种人特有的体味,还能起到催情的效果,她为这种液体起名为“香水”,一时间在妓女中秘密流传。随着长达三个世纪的欧洲女巫大屠杀,作为“邪物”的香水也销声匿迹。 十八世纪,法国没落贵族理查德在古堡中偶然发现了失传已久的香水配方,利用东印度公司从印度运送过来的香料,重新研制出香水,作为贡品送入皇室,在贵族圈里大受欢迎。香水这才摆脱“邪物”的称号,在欧洲登堂入室,成为贵族身份的象征,理查德也因此成了富豪。 传说中,最顶级的香水配方只有理查德一人知道,每年只生产0.1磅。理查德死后,家人遍寻秘方不得,下葬之前进行遗容化妆时,入殓师从他嘴中发现了一张嚼烂的纸条,只剩下两个字还能勉强认出:Curse(诅咒),Kali(咖喱)。 一 连着好几天雾霾天气,整个城市仿佛从地球上消失了,出个门都像玩游戏开拓新地图,再加上月饼讲的“水婴灵”的事情,让我长时间无法自拔,感觉身边全是婴儿的怨灵。我索性足不出户,天天在宿舍里睡觉打游戏,饿了就吃方便面喝啤酒。 虽说面是方便了,但是天天吃,嘴里也淡出个鸟来。我又想起在泰国、日本吃的美食,肚子里的馋虫子又提出了抗议。 月饼从印度带回不少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让我随便拿,一时间我身上佛珠、手串、项链配得齐整,去上课,同学都以为我皈依了佛门。寝室里烟抽完了,趁着月饼出去买烟,闲得无聊,翻开他的大旅行箱瞅瞅还有什么好玩意儿,结果在箱子最内侧的拉链夹层里,摸出一个标着“Kali”字样的玻璃罐,看颜色挺像辣椒酱。 我顿时口水出来了,这可是正经印度咖喱!连忙支上酒精锅,淘米煮饭。 米是月饼从印度带回来的basmati,在全世界都很有名气,米粒晶莹剔透,颗粒饱满,细细长长的,嚼劲松软还不粘牙。更妙的是,这种米煮熟后,呈现出非常润泽的金黄色,别说吃了,单就这么看看也让人直流口水。 眼巴巴等着米饭熟了,香气从锅盖里“扑哧扑哧”往外冒,我盛了一碗,打开咖喱瓶,舀了一大勺拌进米饭,呼着热气吃了起来。 Basmati特有的香味加上咖喱辛辣的浓香,让我都舍不得嚼咽,就这么放在嘴里,只觉得四肢百骸无比舒坦,全身通透,这几天被雾霾天气阴侵而酸疼的关节也热气直冒。 月饼回来时,我已经开始吃第二碗:“月饼,给你留了半锅,这咖喱实在是太香了!” 月饼脸色一变:“我带回来的那罐咖喱?” 我伸长脖子咽下口米饭,点了点头。 “你个吃货!”月饼摸出烟点了一根,“也怪我忘跟你说了。” 两碗饭下肚,我拍拍肚子往床上一躺:“唉!胖就胖在这一顿上了。一罐咖喱把你心疼的,至于吗?” “你要是知道这罐咖喱是怎么回事,可能就不会这么说了。”月饼摸了摸鼻子,一脸无奈地笑着。 二 印度,德里市。 被德里门南北分开的德里市,被称为“新、旧德里”,犹如两个贫富悬殊的邻居,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相对于新德里的高度现代化,旧德里更多的是肮脏、混乱、犯罪以及保存完好的历史建筑。 尽管如此,每天都会有大量新德里的居民驱车赶往旧德里,倒不是因为他们对历史文化的爱好,而是整个德里市最有名的餐馆SHAHALA在这里。店老板夏尔马是个五十多岁的胖子,虽说住在属于贫民区的旧德里,但是源自于婆罗门的高贵姓氏却是他除了拿手的咖喱大餐以外最值得自豪的事情。 不过食客们似乎对他的姓氏不太感冒,所以当他自豪地介绍自己时,食客的眼睛却始终不离餐单,这多少让他有些失望,只好回到配料间熬制咖喱。 SHAHALA的咖喱需要20公斤洋葱芯、10公斤番茄、蒜肉和不同的香料搭配,用顶级的橄榄油过一遍,再用慢火熬足40个钟头,根据不同食材,咖喱要求分时段(精确到秒)地加入相应的原材料,才能煮成各种色香味俱全的咖喱菜式。 每次咖喱熬制成功后,夏尔马都会把熬锅端进只有自己才能进入的密室,据说里面藏着做咖喱的最后一道祖传秘方,也正因为如此,SHAHALA的咖喱味道才会与众不同。 这几天生意并不是特别好,餐馆西边第三条街的垃圾堆莫名其妙地着起了大火,还有好几个乞丐疯掉了,在此之前发生了几宗强奸案,一时间众说纷纭,生意难免受到影响。 夏尔马却不以为意,每天都准时熬制咖喱,仿佛生意的好坏与他无关,他只关心咖喱的味道。 晚饭时间,餐馆里稀稀拉拉坐着几桌食客,夏尔马懒洋洋地坐着喝啤酒抽水烟,嘴角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门被推开,一个清瘦的东亚少年进了餐馆,四下打量着,选了靠墙的餐桌坐下。 夏尔马喝得微醺,对侍者摆了摆手。侍者把餐单往桌上随便一扔,少年点了一份咖喱炒饭,要了瓶KINGFISHER(印度最有名的啤酒,与味道浓烈的印度咖喱饭搭配刚刚好),边吃边喝。 忽然,一张餐桌上的食客们爆出雷鸣般的欢呼声,一个身材高大的印度男人拿着根弯弯曲曲的体毛,表情就像中了彩票。 印度人对于饮食卫生的不讲究达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街头卖姜茶的商贩会把姜茶杯子丢进落满苍蝇的水桶里随便冲洗就立刻装上姜茶,从饭菜里吃出毛巾丝、苍蝇这样的事情更是数不胜数。在熬制咖喱的过程中,厨师很少会戴帽子和套袖,里面落进几滴汗、几根头发或者体毛也是常事。 SHAHALA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在饭菜里发现这些东西,全桌免单。这也难怪食客们高兴,完全没想过吃进肚子里面的饭菜还有没有别的更恶心的东西。 少年皱着眉头,半盘咖喱炒饭说什么也吃不下了,仰脖把啤酒喝完,结了账匆匆走人。 吃了免费大餐的食客们又要了不少啤酒,看来要一醉方休…… 三 连续五天,旧德里的传闻越来越诡异:有人说着火的垃圾堆里堆满了尸体,凶手是疯掉的乞丐,他们与三轮出租车司机暗中勾结,把单身女性诱拐奸杀,摘取器官贩卖。一时间人心惶惶,餐馆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白天还有一两桌慕名而来的食客,到了晚上,就只剩下一桌还有人。 两天前的最后一锅咖喱熬制完毕,夏尔马索性停了炉子,准备等客人重新聚多的时候再熬。 不过让他感到奇怪的是,每天晚上七点,那个东亚少年准时来到店里,要一份咖喱炒饭,要一瓶啤酒,只喝啤酒却不吃炒饭,喝完结账走人。 直到今晚,少年居然要了十多瓶啤酒,而且喝得极快,不到半个小时,指着空空的酒瓶子又开始要酒。 这几天没客人,侍者请假回家,夏尔马拎着几瓶啤酒往桌上一放:“我请客。” 少年点了点头,不客气地咬开瓶盖。夏尔马把水烟一送:“抽一口?”少年估计是觉得两个人抽一个烟嘴不卫生,摆着手掏出烟,点了一根。 “我们印度人没有你们想得那么脏。”夏尔马不以为意地呵呵笑着,肥胖的下巴和脖子一圈圈叠在一起,“你是日本人?” “中国人。”少年仰脖喝了半瓶啤酒。 夏尔马似乎不太在意少年的国籍,抽了口水烟:“中国人吃咖喱饭吗?” “也吃,不过不如印度这么普及。”少年摸了摸鼻子。 “那你为什么只喝啤酒?要知道,我这里的咖喱饭可是整个德里市最有名的。难道是因为那天看见邻桌吃出了体毛,觉得恶心?”夏尔马的胖脸把眼睛挤成了一条缝。 “我前几天去了趟图书馆,偶然发现一本古籍,上面记载着咖喱的由来,所以不想吃。” “哦?我倒想听听。” “您应该知道吧?不过反正时间还早,我就讲讲吧。” 四 孔雀王朝在无忧阿育王的统治下,国力空前繁盛,王朝的象兵足迹甚至在波斯都留下了盛满鲜血的战争脚印。国内更是大兴土木,修盖庙宇,还有恒河岸边那座命名为“孔雀”的宫殿。 但是,强盛的国力也掩盖不了命运悲惨的奴隶们累死在工地中的事实。每天都会有大批奴隶因为过度劳累、监工虐待、湿热病而死亡,随意丢弃到野地,任由乌鸦、野狗啃食。 随着奴隶的日益减少,孔雀王朝的各个工地都出现了停滞现象。一心向佛的无忧阿育王难压暴怒的性格,给每个负责监工的官员下了死命,如果不能如期完成,全家贬为奴隶,参与工地建筑。 命令一下,监工们自然不敢怠慢,只能加大惩罚制度,原本还有休息时间的奴隶们昼夜劳作,所带来的恶果是,奴隶死得越来越多,建筑进度越来越慢。 负责建造“孔雀”宫殿的监工甘地自然也是愁眉不展,眼看宫殿就要竣工,奴隶们却已经到了极限。生性宽厚的他也知道,此时惩罚奴隶,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造成民乱起义,而无忧阿育王给的最后期限马上就要到来。想到家中的妻女即将沦落为奴隶,他暗暗下了决心,准备带着全家逃亡。 回到家中,妻子瓦娅见他愁眉不展,得知此事,柔声安慰着说她有办法。不过,她需要半个月的时间回山里的村落询问家族老人。 甘地自然不信,以为妻子要找借口逃跑。瓦娅凄然一笑:“你把我从强盗手中救出,对我的恩德我一生都还不完,怎么可能舍你而逃?” 话音刚落,瓦娅夺过他腰间的弯刀,砍下了自己的食指立誓。 甘地看到妻子斩断的食指弹落在地上,心里面懊悔不已,连忙答应了妻子的请求。 妻子临走前,嘱托了他三件事:一、在她回来之前,不要开工;二、把断掉的食指找仆人缝进女儿孔雀的枕头里;三、每天早中晚都要诵经,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理睬。 这三件事一件比一件奇怪,可是看到瓦娅不容置疑的眼神,甘地只好点头答应。 五 半个月后,瓦娅如约回来,背着一个包裹,断掉食指的右手缠着厚厚的纱丽,虽然清瘦了不少,可是难掩眼中的兴奋。她甚至没顾得上看看孩子,就让甘地把后院收拾出来,支起了一口巨大的灶锅,亲自购买了整整半个院子的各种调料,用恒河水把锅注满,点起了柴火。 当所有一切都准备好,瓦娅把自己反锁在院内,千叮万嘱,在她出院前,不能有任何人进来。第二天,院子里飘起了一股浓郁辛辣的异香,闻过的人都忍不住流口水,全身充满力量。第三天,院子里的浓香已经飘到工地,快要累死的奴隶们闻到之后,居然都精神焕发。 谁也不知道瓦娅在院子里做什么,都好奇地打探,唯有甘地显得越来越焦躁不安。 第四天,那扇紧闭的门“吱呀”推开,瓦娅面容枯槁,美丽的眼睛深深陷进了眼眶,颧骨高高耸起,细细密密的皱纹堆满眼角,就连乌黑油亮的头发都夹杂着大片白发,短短几天工夫,像是老了几十岁。 见到一直站在院外等她的甘地,瓦娅指了指院里的大锅,吩咐仆人用锅里熬制的叫作“咖喱”的调料拌饭送到工地,奴隶们自然会如期完成工程。 话音刚落,瓦娅就晕了过去。 拌着咖喱的饭送到工地,奴隶们吃了之后居然体力充沛,不困不累,日以继夜地工作,宫殿眼看就要竣工。 瓦娅整整昏睡了三天三夜,醒来时,她发现自己,居然被捆在牢房里! 隔着结实的木栅栏,她看到甘地恐惧的眼神,还有两个念着佛号的僧侣! “你……你是妖怪!”甘地嘴唇青紫,哆哆嗦嗦地说道,“我派了人跟踪,发现你居然在堆放奴隶尸体的地方吃死人肉!否则你怎么会这种妖术,能让奴隶们不知疲倦地工作!” “不是你想的那样!”瓦娅疯狂地拍打着牢笼,可是虚弱的她很快就再次晕倒。 甘地有些不忍心,用征询的目光看向僧侣,年纪较大的僧侣没有言语,打开牢笼,解开了瓦娅缠着纱丽的右手。 斩断食指的位置,居然长出了一颗细细长长沾满黏液的肉芽,分明是一根还未完全长成的指头! 甘地这才相信瓦娅确实是个妖怪。僧侣举起降魔杵,击向瓦娅的额头! 骨裂声响起,鲜血溅满墙壁,瓦娅在剧痛中苏醒,低声哀求:“你……你救过瓦娅。你的妻子是不会害你的。我……我不是妖怪。” 多年的夫妻感情在甘地心中迸发,他含泪说道:“请大师杵下留人!” 年长僧侣厉声喝道:“孽缘已尽,业障必除!” 降魔杵再次落下,瓦娅头骨被完全击碎,白色的脑浆夹杂着红色的血液,融成了一汪红白相间的糨糊。 不知道是懊悔还是悲伤,甘地跪在瓦娅尸体旁边失声痛哭。泪眼朦胧中,他发现瓦娅还未长成的食指深深陷进坚硬的岩石里,用血肉刻下了几个字:我爱你!孔雀! 僧侣面无表情地走了,牢房里只剩下甘地的哭声。 六 光阴似箭,射不穿懊悔的心;岁月如梭,织白了思念的发。 宫殿如期完工。以宫殿名命名的女儿孔雀,已经出落成明眸皓齿的半大丫头,甘地却成了满头白发的半百老人。每天,他都会来到谁也不准进入的后院,从清晨直到深夜。 而瓦娅所带来的咖喱配方却在孔雀王朝流传开来,成了人们每餐必食的调料。 孔雀并不知道母亲是如何死的,每次问起,父亲总是泪流不止。这使她深深地相信,父亲深爱着母亲。 但让她不解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父亲看她的眼神越来越躲闪。 或许是因为自己长得太像母亲,父亲想起了伤心事吧?孔雀哀伤地想。 宫殿竣工那天,无忧阿育王亲自赶来,厚赏了甘地。当晚,所有人都喝得大醉,陷入了沉沉的梦乡。 谁也没有察觉,一道鬼鬼祟祟的黑影撬开孔雀的房门,闪了进去! 熟睡的孔雀枕着母亲给她亲手缝制的枕头,这是母亲唯一给她留下的遗物。突然,她被一阵熏人的酒臭味惊醒,身体像是被压了一块沉重的石头,根本无法喘气! 她惊恐地睁开眼睛,一个男人,眼中闪烁着淫邪的欲火,正在解她的衣服! 那个男人,是她家多年的仆人,乔杜里! 她刚要尖叫,乔杜里死死摁住她的嘴,塞进一块破布,别过她的双手,反绑在背后,撕下了她的裤子! 孔雀绝望地叫着,乔杜里舔了舔嘴唇,咽下一口唾沫,喉结“咯咯”作响:“当年甘地让我跟踪你妈妈,可是他不知道,我早就被瓦娅的美貌迷住了!哈哈哈哈!瓦娅知道一个失去贞洁的女人意味着什么,所以哀求我不要把事情说出去,她会保守秘密。何况宫殿还没有竣工,她要回村落询问办法,解救甘地。我偷偷跟踪她回到了所谓的村落,没想到那里居然是一片坟地,而她钻进了一个坟墓里。我吓得不轻,回来编造了这个谎言。甘地自然不信,甚至要杀了我!可是我早买通了两个人假扮僧侣,跟甘地说这里有妖气。呵呵,佛教徒自然对僧侣的话深信不疑,何况瓦娅回来后所做的一切更无从解释,而且在瓦娅钻进坟墓前,我发现她的食指竟然开始生长!甘地这个傻瓜,居然为此杀了你母亲!” 孔雀停止了挣扎,突如其来的真相让她完全失去了意识,两行眼泪慢慢滑落! 乔杜里狞笑着,慢慢脱着衣服:“你长得太像瓦娅了,我在酒里下了迷药,今晚,你是我的。” 空洞的声音,从门口响起。 七 “谁!”乔杜里如同受惊的兔子,猛地转身!门口,惨白的月色下,一个长发覆面、全身肉已经腐烂大半的僵尸,僵硬地站着。 “你是我的……”僵尸缓缓抬起头,露出爬满尸虫的眼眶,几块碎肉渣子从脸腮掉落,唯有尚且完整的额头,依稀有几分孔雀的神韵。 “你……你是谁?”极度惊恐的乔杜里已经吓得站立不住,坐在地上,双脚踢蹬着向后爬。 “我是你的女人瓦娅啊。”僵尸咧嘴笑着,舌头早已萎缩成黑黑的一团,“当年你不是答应我替我保守秘密,等我回来,只要有时间就陪你吗?” “你别过来!”乔杜里的脑袋狠狠撞到墙上,眼角已经撑裂,眼球凸出,瞬间布满了血丝。 “你不是最爱我吗?你看看到底是我美还是我的女儿美?”僵尸一步步走到乔杜里身前,吃力地蹲下,全身的骨骼发出断裂的声音。 “妈妈?”孔雀已经吐出塞在嘴里的破布,轻轻喊道。 僵尸没有回答,轻轻抱着已经吓瘫的乔杜里,吸出他的舌头亲吻着。孔雀真切地看见,无数条尸虫从僵尸嘴里爬出,顺着乔杜里的舌头钻进了他的肚子里。 乔杜里一动没动,喉间到腹部的皮肤鼓起一串肉球,头一歪,死了…… “妈妈……”孔雀没有丝毫害怕,反而站了起来,向僵尸走去。 “不要过来,也不要责怪你的父亲,他每天都在陪着我。”瓦娅没有回头,向屋外走去,“咱们家族,不是妖怪,只是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必须居住在埋葬死人的地方。我是唯一没有得这种病的人,所以才有机会来到世间,认识了你父亲。他……他对我很好。家族里的先辈,为了治愈这种病,制作了很多种药,可是都不成功。后来他们发现,熬制好的咖喱加进人油,可以让食用者有不知疲惫的效果。我在院里熬了三天咖喱,抽取自己的人油滴了进去……唉,缘生缘灭,都是命数。” 雪白色的月光越来越惨淡,笼罩在瓦娅身上,她的身体慢慢消失在空气里。 除了乔杜里的尸体,屋子里静悄悄的,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 孔雀突然发现,刚才在反抗的时候,母亲缝制的枕头被扯开一条口子,一根完整的、洁白如玉的食指,掉落在床前。 孔雀忘记了裤子已经被撕烂,痴痴地走向后院,推开门走了进去。 院中央的树上,吊着一具早已干瘪的尸体,一阵风吹过,尸体如同挂晒的衣服,晃晃悠悠地飘荡着。 那是她的父亲——甘地! 他右手的食指,也不见了。 八 “我估计你讲完这个故事,没人会吃咖喱了。”夏尔马深深吸了口水烟,吐出浓浓的烟雾。 “传说而已,当不得真。”少年笑着摸出两台手机,“可是我想知道,为什么贩卖器官的乞丐和我租住过的房东手机里都有你的电话,还有发给你的短信?” “那是因为,我需要人油熬制咖喱,才能让我一直不死啊!”夏尔马猛地举起水烟袋,向少年砸去! 少年侧头躲过,夏尔马手伸进兜里动了几下,餐馆的卷合门窗自动落下。 “你是乔杜里?”少年眼中怒意大增! “那晚,我没有死。”夏尔马一身肥肉,“不过和死了差不多。我能听到瓦娅说的话,却根本不能动。后来我被丢进了堆放奴隶尸体的死人堆,在腥臭的尸油浸泡下,我发现我居然活了!我这才明白,瓦娅的家族,或许根本不是得了病,而是一群需要尸油才能生存的活死人。制作咖喱的配料,也是古印度保存尸体的香料!于是,我的生存意义就是寻找尸油,制作咖喱。在很多很多年前,尸油很好找,可是到了现在,却越来越难得。我还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吃了我用自己身上挤出的人油熬制的咖喱的人,都会变得无比淫邪。于是,我又找到了获得人油的途径。” “活了这么久,你也该死了。”少年冷冷地说道。 “死,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夏尔马狂笑着,“别忘了,你也吃过我做的咖喱。” “所以我才会今天干掉你。”少年摸了摸鼻子,“那天我吃了一半就发现不对,配了好几天的药才彻底清除。” “那又怎样?”夏尔马满不在乎地活动着肩膀,“你不可能杀掉我这个根本死不了的人。死的人,只能是你。你的尸体,正好可以补充快要用光的人油。” “你没发现,我连续五天坐的位置都不同吗?”少年嘲弄地说道,“中国的很多玄术,早在你出生前,就已经流传民间了。” “哗!”一把糯米从少年手中飞出,撒在夏尔马身上。东、南、西、北、中五张少年分别坐过的桌子奇异地颤抖着。每张桌下,都钉着一根桃木钉。 夏尔马好笑地望着少年,忽然发现撒在身上的糯米深深陷进了肥胖的肉里。伴着“嘶嘶”的响声,他的身体冒起白色烟雾,每一粒糯米如同烧红的铁粒,融化着他的脂肪,冒出一粒粒半透明的油泡。¢592Ьǒǒk.cǒм☆ “你真糟蹋了‘夏尔马’这个姓氏。不要以为给自己起了婆罗门的姓氏,就能得到保佑。邪恶的人,不配拥有高贵的姓氏。”少年头也不回,摸出一枚回形针,别开了电动卷帘门的暗锁。 凄厉的惨叫声如同厉鬼夜嚎,夏尔马全身不停向外冒着人油,像一个被扎了无数个小孔,盛满了水的气球,慢慢干瘪,直至剩下一张被人皮紧紧裹着的骷髅。 少年点了根烟,丢到沾满油膏的人皮上。“腾”的一声,火苗高高蹿起…… 九 我目瞪口呆地听月饼讲完,胃里阵阵翻腾:“月……月饼,这罐咖喱,难道就是……” “嗯。”月饼揉着太阳穴,盛了一碗半凉的米。 “你丫……”我还没说完,就已经忍不住冲到洗手间,直吐得眼冒金星,肠子都到嗓子眼了,又干呕了几口酸水。 “南瓜,昨晚喝多了倒醉?”隔壁宿舍的胖子问道。我看着他胖得几乎能冒出油的肉脸,想起那个夏尔马,忍不住又吐了起来。 回到宿舍,我却看到月饼拌着咖喱,就着啤酒吃米饭。 “你丫那么着急吐个什么劲儿。”月饼悠悠说道,“我又没说这就是夏尔马店里的咖喱,回国时顺手从新德里机场买了一罐而已。” “月!饼!”我抹了抹嘴角,“有生之年,我一定让你吐一次!” “你还是把这个诅咒留给未来的老婆吧!对了,刚才黑羽打了个电话,说月野记忆恢复了不少,已经能想起你了,还不快回个电话。” 我顾不得许多,从手机电话簿里翻到“诅咒你找不到老婆”七个字,给黑羽拨了过去。 正在等接通的时候,月饼咽了口咖喱米饭:“经过‘人油咖喱’的事情之后,我思索了很久。食指通心,形容遇到美食的成语‘食指大动’,仅仅是字面意思吗?为什么世界各地非常著名的美食,都会有让人流连忘返,精神愉悦,不吃就觉得身体里少了什么东西,不受控制地一定要经常吃的力量?” 第五章 杜马斯海滩红衣幽灵 坐落在印度古吉拉特邦的杜马斯海滩,是印度有名的闹鬼之地,最有名的当属“红衣少女”事件。 三十年前,一对年轻夫妇到此度蜜月。半夜时,夫妻俩发现洗手间的灯自动亮了,丢在垃圾桶里的手纸也不翼而飞。夫妻俩索性半夜出了旅馆,想找酒吧坐到天亮。可是他们满街都找不到一辆出租车,而不远处的花坛沿子,坐着一个红衣少女。妻子被吓得魂不附体,在仓皇逃跑时,被迎面而来的运尸车撞死。刺耳的刹车声让丈夫清醒过来,看到妻子的脑袋已经被轮胎轧爆,当场疯掉。 自此以后,通往杜马斯海滩的山路上,经常会出现手中捧着红花的红衣女人搭车的诡异事件。司机们经过这里的时候,都不敢随便停车,一旦遇到红衣女人,还要向窗外扔些香烛,确保一路平安。 坐落在古吉拉特邦的杜马斯海滩,是印度最闹鬼的地方之一。杜马斯是一个闹鬼的火葬场,当地人总能听到奇怪的声音,低声耳语,这种现象在晚上更为严重,令人胆战心惊。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奇特的花生长在这里。每隔三十年,七月十五的午夜,那种花会盛开一次迅速凋落。据说,如果是一对恋人看到那朵花,会看到前生来世,在极其恐怖的经历中接受爱情忠贞考验。 一 曼珠最近不敢睡觉,不敢发呆,不敢走神。总之,她不敢让自己的脑子放松下来。每当她闲暇时,大脑就会处于一种奇异的游离状态,眼前浮现出很多似曾相识的场景,许多从未有过的记忆碎片在眼前不停地闪回,她想努力看清楚这些记忆时,却又一闪而逝,像是从未发生过,瞬间回到清醒状态。 最近几天,有一段奇怪的记忆让她更加恐惧。深夜,她身穿红衣,独自一人走在盘山公路上,每一辆擦肩而过的车都不曾停下,越来越绝望的她再也忍不住,站到了山路中间。 远处,一抹车灯扫过…… 这种感觉让她很恐惧! 她偷偷找过心理医生,得到的结论是压力过大导致大脑海马区功能紊乱,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很有可能精神分裂。 透过厚厚的眼镜片,心理医生面色稍缓,告诉曼珠,每个人都具备双重甚至多重性格,精神上有多个“我”存在,只有一个人在精神分裂时,才会发现另一个“我”。而她目前的状况还算好,吃些药调整好睡眠,放松心态,用不了多久就不会再出现问题。 曼珠回到家里,匆匆洗了澡,甚至不敢看镜子里的自己。她胡乱擦了身体,吃了两片医生开的舒缓神经的药,躺到床上。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临走时,医生看她的眼神很怪异。 当然,出于自尊,她没有告诉医生自己的职业。 也许是药物的作用,她虽然脑子空荡荡的,但确实没有出现记忆闪回。曼珠只觉得眼皮越来越沉重,意识渐渐模糊,伴着杜马斯海滩呜咽的海潮声,昏昏睡去。 二 车厢里已经满是呛鼻的烟雾,沙华还是点了根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开夜车的疲劳,而且还能掩住车厢里长年不散的异味。 距离杜马斯海滩还有三十多公里,空旷的山间公路虽然弯度坡度极大,好在没有其他车,况且开了这么多年,轻车熟路倒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前两天一起吃饭的时候,据其他司机说,最近这条路上又出现了红衣女人沿途搭车的事情。 作为印度“诡异到让人尖叫的九大场所”之一,杜马斯海滩发生过许多不可思议的怪事,最有名的一件当属“红衣少女”事件。 三十年前,一对年轻夫妇到此度蜜月,半夜时发现洗手间的灯自动亮了,丢在垃圾桶里的手纸也不翼而飞。夫妻俩吓得够呛,再不敢住下去,索性半夜出了旅馆,想找酒吧坐到天亮,可是满街找不到一辆出租车,远处的花坛沿子坐着一个红衣少女,正在喂脚边的黑猫一张皱巴巴的手纸。 更离奇的是,丈夫忽然像着了魔似的,说红衣少女才是他的妻子,那只猫是他前世的化身,居然跑过去跟黑猫抢手纸吃。妻子自然吓得半死,顾不上失常的丈夫,仓皇逃跑时,被迎面而来的运尸车撞死了。 刺耳的刹车声让丈夫清醒过来,看到妻子的脑袋已经被轮胎轧爆,脖子上面只剩一堆黏糊糊的肉酱,而他怀里却抱着个人偶娃娃,花坛里开着一朵奇形怪状的红色花朵,当场疯掉了。 自此以后,通往杜马斯海滩的山路上,经常会出现手中捧着红花的红衣女人搭车的灵异事件。听说过传闻的司机们自然不敢随便停车,一旦遇到,还要向窗外扔些香烛,确保一路平安。倒是有几个心怀不轨的单身男子曾经停过车,不过事后都保持了沉默,任谁问起都闭口不答。近几年,搭车女人再未出现,事情也渐渐被淡忘。直到最近,红衣女人又再次出现,成了司机之间相互告诫的恐怖传闻。 当几个司机凑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有个叫古奥的司机在谈到这件事情时,欲言又止,直勾勾地盯着沙华,眼角不停地跳动。 已经喝醉的沙华自然没有察觉到…… 三 曼珠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她舒适地伸了个懒腰,好久没有睡得这么好了,要不是今天还有工作,真想就这么躺上一整天。 梳洗完毕,曼珠到厨房取了醋,倒进洗脸盆里泡手,直到指甲缝里浸入醋的暗褐色,才从厨房端出头天泡好的糯米水,在鼻尖、眼皮、太阳穴擦了几下,又喝了半碗漱了漱口。 这些老人传下来避免沾上邪气的方法,是她每天工作前都要认真完成的。 杜马斯海滩在“二战”时是日本战俘集中营,火葬场用来焚化战俘尸体。日军败退后,火葬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成为周边几个唯一能够处理尸体的地方。每天都会有运尸车拉着各种各样的尸体运往杜马斯海滩,再由运尸工从车上抬下,除了难掩的尸臭味,裹尸布上还时不时出现黄褐色的尸液,任何一个人看到都会觉得恶心。 这或许也是杜马斯海滩各种诡异传说的由来。 戴好口罩和胶膜手套,曼珠来到入殓间,浓郁的血腥味让她皱起了眉头。到了火葬场时,她被匆匆离去的运尸工撞了一下肩膀,结果运尸工看了她一眼,一脸看到了鬼的表情,连道歉都没说就跌跌撞撞跑了。这件事情让她很不快,可是停尸房里的事情让她更加生气。 居然有两具尸体! 昨天接到的工作通知,明明说只有一具从德里送过来的尸体,据说死者生前是个房东,好像犯了什么罪,畏罪跳楼自杀。 在印度,犯了罪或者横死之人是不能葬入恒河的。在没有火葬场前,这些尸体都随意丢弃在野外,时间久了,丢弃尸体的地方经常出现诡异的事情,政府才决定将尸体进行火化。 任何一具尸体,无论生前犯过什么样的过错,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尊重,一般都会请人为死者整理遗容,而曼珠就是给死者化妆的入殓师。 这一职业的收入很高,不过虽然曼珠长得确实很漂亮,但是追求者听说了她的职业,都摇着头望而却步。 时间久了,曼珠倒也觉得无所谓,她相信该是她的就总会是她的,不该是她的,就算争取也得不到,而且她始终觉得冥冥中有个人在等她,只是还没有出现而已。 这具多出来的尸体只是让她稍微困惑了一会儿,便认真地开始了工作。 这具男性尸体被摔得支离破碎,胸骨支棱棱地插出肌肉,像一截截白森森的木头断茬。不过见多了尸体的曼珠倒不以为意。这一行干久了,她甚至觉得死人比活人可爱,最起码死人不会说谎,也不会用表情掩饰内心的想法。 她用手术刀划开体腔,把断骨小心翼翼地按压捆扎,再将体腔一针一线缝合。尽管内脏已经被震荡成一团碎肉渣子,使得打开的体腔像是正在炖肉的大锅,但是这不是曼珠的工作范围。她所要做的只是保证尸体的表面完整。 死者的脸没有受到多大损伤,只是颅骨被坠楼时产生的冲力挤压得有些扁,恢复起来有些麻烦。 曼珠用皮带箍住死者的脑袋,抓着皮带一端收紧,随着清脆的“咯咯”声,扁圆的颅骨渐渐恢复了原状,眼球在颅压的作用下,撑开眼皮挤压出来,像两颗沾满黏液的葡萄。 她扒开眼皮,将连接眼球的肉线和眼珠塞回去。曼珠松了口气,看了看旁边那具覆盖着裹尸布、沾满鲜血的尸体。她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莫名的兴奋感。 四 开了好几年的运尸车,搬运了上千具尸体,沙华早就不知道什么是恐惧。可是昨晚发生的事情,却让他心惊胆战。今早在火葬场碰见的事情,更让他几乎失控,匆匆上了车却没有急着离开,绕到了火葬场旁边的小馆子,要了份咖喱炒饭却一口不吃,只是不停地喝啤酒。 侍者询问了他好几次是否来一份杜马斯海滩最有名的海鲜,沙华毫不犹豫地拒绝,又点了几瓶最廉价的啤酒。侍者满脸不快地走回柜台,沙华看着周围几桌大吃特吃海鲜的食客,只觉得胃里阵阵恶心。 杜马斯海滩的海鲜以油膏肥厚、肉质松软、味道鲜美而闻名全印度。无数美食家不顾这里的恐怖传说也要来大快朵颐,可是只有当地人知道,火葬场的焚烧炉每天都会冒出夹杂着尸灰的烟雾,随着海风落进海水中,成为无数海洋生物的食物。 这里的海鲜为什么好吃,原因可想而知。 短暂的走神之后,恐惧再次占据了沙华的心头。他仰脖喝了半瓶啤酒,隔着窗户死死盯着火葬场,嘴里不停地嘟囔着什么。 如果昨晚的事情可以当成意外,那么今天遇到的那件事,就不是用意外能解释的了—— 凌晨5点多,距离杜马斯海滩火葬场还有十多公里,眼看就要绕过这条山路,沙华瞥了眼副驾驶座上的一堆东西,變心里略微轻松:看来为了一旦遇到红衣女人而准备的香烛这次是用不上了,能省点小钱。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到路边好像有一道白影闪过!因为车速极快,所以他只看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轮廓,像是一个披着头发的红衣女人在对他招手! 他顿时吓出一身冷汗,急忙打开车窗,准备把香烛扔出去。远光灯笔直地射出,照在山体上,随着运尸车从一个弯道拐出,远光灯远远扫向漆黑的群山,又折回山路上。 沙华看到,山路中央站着一个红衣女人,在对他招手! 慌乱之下,他竟然把油门当作刹车,车猛地撞向红衣女子。“嘭”的一声巨响,女子被远远撞飞,车窗上溅起斑斑点点的血迹。 沙华这才把车刹住,满头大汗,喘着粗气,下意识打开清洗器,两道水珠喷在车窗上,雨刮器左右刮动,血水和玻璃水掺在一起,在玻璃上留下薄薄一层血膜。透过淡红色的玻璃,他看到红衣女子安静地躺在山路上,衣服已经血迹斑斑,身下还淌着一大片鲜血。 沙华死死握着方向盘,怔怔地看着。他不确定女子到底死了没有,不过他意识到一个问题,这个女子绝不是鬼,而是活生生的人!正当他犹豫着是不是应该下车施救时,“啪”的一声,副驾驶座的车门玻璃上,忽然贴了一只沾满鲜血的手! 一丛头发从车窗下面冒出,紧跟着是沾满鲜血的脸,死鱼般凸出的眼睛紧紧贴在玻璃上,两行泪迹沿着玻璃蜿蜒而下。女人张嘴说着什么,喷出的口气形成一团白色水雾,沙华根本听不到她在说什么,可是他的脑子里,清晰地重复着一句话:“你不认识我了吗?是我啊,沙华!我是……” “啊!”沙华疯了般大叫,再看向远处,那摊血迹赫然留在山路上,还“咕嘟咕嘟”冒着血泡,而女人的身体,不见了! 他狠狠踩下油门,运尸车疾驰而出,贴在车窗上的女人凄厉地叫了一声,死死摁着玻璃拍打,最后终于被甩掉,只留下一道长长的血色手印! 一直开出山路,沙华才猛地刹住车,强烈的冲力让他的脑袋撞到了挡风玻璃上,嗡嗡作响。 残留在车窗上的血手印被风刮得七零八乱,像一幅用血画成的藤蔓。沙华深深吸了口气,把香烛点燃,摇下车窗扔了出去。 “轰!”香烛如同被泼了汽油,剧烈地燃烧着,火苗打着旋,呈现出诡异的黄绿色。直到香烛燃烧殆尽,沙华才松了口气。 不管刚才遇到的是人是鬼,“它”已经收下了香火。在祭祀死人时,燃烧的香烛如果火苗聚而不乱,代表着被祭祀的“人”收下了香火,不再缠着祭祀人;如果火苗散乱四处乱飞,代表着香火被路过的孤魂野鬼抢走…… 下了车,沙华绕着车走了一圈,把能看见的血迹都擦干净,又跪拜了许久,才发动运尸车,强压着恐惧来到火葬场。 由于这份工作的特殊性,司机也充当了运尸工的角色。可是,当他打开装尸厢的车门,他全身顿时冰凉。 他记得清清楚楚,车厢里只有一具尸体,而现在却变成了两具尸体! 多出来的那具尸体被裹尸布裹得严严实实,刚刚干涸的血迹还带着潮气…… 他确定自己遇鬼了!想到这一点,他反而不害怕了。长年开运尸车的司机经常会遇到很多奇怪的事情:车厢里传出拍打厢壁的声音;如果是开夜车,偶尔还会听到车厢里有人哭;通过后视镜,有时候看到有人坐在驾驶室后排,低着头自言自语。 对此,运尸车的司机都有一套秘而不宣的办法。沙华掏出匕首,划破食指,放到嘴里吮着,然后对着多出的尸体吐了一口血唾沫,又点了三根烟,并排放到尸体头和肩膀的位置。 他到达火葬场的时间很早,天色刚亮,做完这一切,火葬场的工作人员还没来。多出来的尸体安安静静地躺在车厢里,沙华等到香烟烧尽才爬进车厢,对着拜了几拜,哆哆嗦嗦地掀开了裹尸布,看清了尸体的模样。 五 烧尸工们有些奇怪,曼珠给尸体做入殓一向很快,这次足足等了一上午还没有从入殓房出来。后来,终于有人忍不住推开了停尸房的门,却看到曼珠目光呆滞瘫坐在地上,手里拿着锋利的手术刀,刀尖上还滴着血珠。 男性尸体已经化妆完毕,白白的油膏把他的整张脸掩盖得完全看不出临死前的痛苦,鲜红的嘴唇如同涂抹了一层厚厚的人血。而另外一具尸体,却把烧尸工吓得差点摔倒! 尸体的脸被划得血肉模糊,如同一团烂肉糊在脸上,最深的一道刀痕沿着尸体的额头顺着眼睛一直划到脸颊,被整整齐齐切开的眼球早就流空眼液,脸颊的豁口外翻,裸露出巨大的牙床。 烧尸工的闯入让曼珠有了反应,她双手在空中胡乱挥舞,不停喊着:“我是谁……我是谁……” 忽然,她直勾勾地看着手术刀,光滑如镜的刀面映着因过度惊吓而扭曲的脸。曼珠眼睛越睁越大,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物,尖叫一声,举刀向自己的脸刺下。 烧尸工急忙抓住她的手腕,把刀夺下。曼珠目光涣散地看着烧尸工,低声问道:“你是谁?我是谁?” 烧尸工还没来得及回答,曼珠眼球一翻,晕了过去。从她的口袋里,滑出一张诊断病例本。 火葬场的负责人赶到停尸房,拿着病历看了看,叹了口气,拨通了医院的电话。 不多时,急促的救护车声由远及近,昏迷的曼珠被医护人员抬上了担架送往医院。 “长年和死人打交道,精神压力实在太大了。”负责人把病历单交给随车医生,愧疚地说道,“我们忽视了对员工的心理疏导,以后一定会注意。这件事还请您保密,否则火葬场实在招不到愿意来工作的人了。” 救护车驶向医院时,不明真相的人们纷纷指指点点,又为本来就透着恐怖色彩的杜马斯海滩蒙上了一层诡异的色彩。 沙华默默地看着一切,嘴角不自觉地抽搐几下,匆匆结了账,上了运尸车疾驰而去。 六 半个月后,7月15日,杜马斯海滩,曼珠家。 “曼珠,那天你究竟看到了什么?”达拉给曼珠热好了牛奶,把几粒药片放到曼珠手里。 曼珠摇了摇头,接过药片,就着牛奶咽进肚子里。 达拉心里一阵黯然,短短几天工夫,曼珠瘦得已经没有人形,如果不是眼睛里还有一丝神采,完全就是一具活骷髅。 曼珠因为精神压力导致行为失控,在医院住了几天后,精神渐渐稳定,除了对那天的事情绝口不提之外,她表面上看上去正常得很。 作为曼珠的闺蜜,达拉接曼珠出院,这几天一直在她家里照顾她的饮食起居。有时候她会忍不住问曼珠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曼珠总是沉默不答。 “曼珠,我今天带回来一条狗,咱们给他起个名字吧。”医生说,像曼珠这种状况,养一只宠物有利于精神康复,达拉记在心里,托人买了条金毛。 曼珠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谢谢你,达拉。”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我们是好朋友,不要说这些。”达拉把金毛往曼珠怀里一放,拿起空牛奶杯子去厨房冲洗。 天性黏人的金毛顶着曼珠下巴,毛茸茸的小脑袋让曼珠麻酥酥的,脸上多少有了些笑意。 达拉心里一阵轻松,擦了擦手坐在床边,和曼珠一起逗着小狗。 小金毛舔舔曼珠,又歪着头瞅瞅达拉,天真的眼中透着一丝调皮,把两个女孩逗得哈哈大笑。 “达拉,我想问你一个问题。”笑了一阵,曼珠拢了拢头发,“可以吗?” 达拉点了点头,曼珠收敛笑容,一本正经问道:“达拉,如果你看到了自己的尸体,会怎么做?” “我不太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达拉打了个冷战,曼珠低哑的嗓音让她觉得后背发凉。难道曼珠的精神状态又出了问题?想到曼珠在停尸房把尸体的脸划得支离破碎,达拉忽然很后悔这几天一直陪着她。 万一在我睡着的时候,她把我的脸也划烂了呢? “那天,我看到了我的尸体。”曼珠目光游离,飘向达拉身后,“我很确定,那就是我的尸体。” 达拉匆匆回头看了看,什么也没有,但是曼珠的话,让她觉得无比恐惧! 停尸房里怎么会有曼珠的尸体?那眼前这个曼珠又会是谁?达拉暗暗打定主意,今晚说什么也不能住在这里了! “曼珠,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我想喝果汁。我……我出去买。”达拉结结巴巴说道。 曼珠凄然一笑:“我知道没人相信我说的话,所以无论谁问起,我都保持沉默,否则一定会被关进疯人院。可是……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难道你也不相信我吗?而且,这么晚了,你到哪里去买果汁?床下就有一箱,你想喝就拿。” 达拉往床下一看,脸色顿变,胡乱挥着手:“曼珠,我身体不舒服,我……” 小金毛“呜呜”叫了两声,有些奇怪刚才还有说有笑的两个人为什么突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曼珠苦笑着:“世界上最寂寞的事情不是无人听你倾诉,而是当你说了之后,却发现听者只是用耳朵听了而已。” 达拉根本顾不得曼珠说了什么,匆匆摔门而逃。曼珠摸着小金毛的脑袋,在药物的作用下,动作越来越迟钝,最后终于沉沉睡去。 熟睡中她觉得脸上有些冰凉,天花板上好像往下滴落着水珠。恍惚间她有些害怕,却因为药力而睁不开眼,只好伸手摸了摸睡在床边的金毛。 小金毛舔了舔她的手,她才踏实地继续沉睡,似乎只有熟睡,才能让她忘记那天在停尸房里,掀开裹尸布,看到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人躺在尸床上所带来的极度惊恐…… 七 清晨的阳光暖暖的,鸟叫声驱赶着睡意,曼珠揉了揉眼睛,却发现手上脸上黏黏的,还有一股工作时经常闻到的气味。 她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躺在血泊里!天花板的吊灯上,小金毛被绳子绕住脖子狠狠勒住,柔软的腹部被豁开,肠子耷拉出来,原本柔顺的狗毛被血迹污染得干涸模糊,还有一滴尚未滴落的血珠凝固在耷拉的狗尾巴上。 “啊!”曼珠再也忍受不住连番的刺激,如同疯子般跑到浴室,拼命地冲洗着脸上的狗血。忽然,她抬头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摸着脸愣了半天,一拳砸碎镜子,捡起一片玻璃,对着脸狠狠地划去! 几乎在同一时间,达拉被人发现已横尸在花坛中。花坛边上,一个满身是血的男人,用一把锋利的匕首割断了自己的喉咙。顺着他死不瞑目、已经上翻的眼睛,发现他临死前正看着花坛的一个角落,一朵说不上来品种奇形怪状的花朵,枯萎在泥土里…… 有人认出,男性死者的名字叫沙华,是运尸车的司机。 警方通过鉴定后推断,杀死达拉的凶手正是自杀的沙华。而曼珠自杀房间的床下和金毛尸体上,也发现了沙华的毛发和指纹! 这里面的原因,谁也说不清楚!恐怖的死亡给原本就诡异的杜马斯罩上了一层更加惊悚的面纱! 有人说,沙华和曼珠长年和尸体打交道,被鬼上了身。至于达拉为什么会死,谁也说不清楚。不过有个华裔老人说了一件好像和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关联的事情:狗血能破鬼。 八 两天后,深夜的月色凉如海水,潮湿的海风早就将城市里的血腥味吹散。一个瘦削的中国少年站在杜马斯海滩的花坛旁边,抽着烟,满脸遗憾地看着一株枯败得近乎泥土颜色的花朵。 他并不知道,自己所站的地方正是两天前恐怖凶杀案的现场。他慢慢蹲下,小心地刨开土,把那株花朵挖出,捧在手心里端详。 “知道这朵花叫什么名字吗?” 少年身后走来一道黑影,声音冰冷。 “只有充满怨灵的杜马斯海滩才有每隔三十年盛开一瞬的彼岸花,可惜来晚了两天。”少年轻轻摸着残破的花梗说道。 “那你知道它的来历吗?”男人始终把身体藏在黑影里,厚厚的眼镜片闪烁着冰冷的月光。 “只知道大概。”少年转过身,笑得很好看,露出雪白的牙齿,“愿闻其详。” “彼岸花又叫曼珠沙华,是世代受到诅咒的花朵。传说中彼岸花长在冥界三途河边、忘川之岸,花叶相生却相错,永世不得相见。 “生长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是幽魂前往地府途中唯一的风景。看过这风景,喝过孟婆汤,走过奈何桥,便与今生彻底了断。彼岸花由曼珠和沙华守护,花开时没有叶子,有叶子时没有花,曼珠、沙华分别守护着叶子和花。 “两个人寂寞地守候着,心里想着,有同样一个人做着相同的事情,也不觉得孤单。如此过了千万年,当星辰洒落的尘沙洒满银河,难以忍耐的寂寞袭上心头,两人开始疯狂地想念对方,日夜不停地忍受着煎熬。 “终于有一天,曼珠在守护完花朵后,不想回去,她想见沙华。 “终于,她见到了。 “曼珠、沙华守护了千万年的彼岸花,他们不知道,自己早已经变成了彼岸花。在他们相见的这一刻,也就是花朵和叶子生长在一起的时候,彼岸花,终于花叶共存。 “彼岸花带着分离与悲伤的香气,瞬间弥漫了整个幽冥途,很快就飘进了地府。由于花和叶的相见,幽幽花香竟然让地府已经喝过孟婆汤、走过奈何桥的幽魂记起了前世。 “于是,诅咒出现了! “花叶相错一轮回,每个轮回中能够相见,却不能相守。当彼岸花开时,曼珠和沙华必然有一个轮回去人世;彼岸花谢时,其中一人走上黄泉路,路过幽冥途,与彼岸花相对,重新忆起前世。然而这个时候,曼珠、沙华其中一人,正好踏上轮回人世之路。 “他们虽然彼此记得,却仍旧永世不能相见。于是人世中,他们始终在寻找对方,许多前生今世的记忆会让他们觉得很多事情似曾相识。如果他们即将相见,必然经历猜忌、恐惧、背叛、嫉妒、贪婪、死亡的种种考验,每一世的考验都不一样。只有经过这些考验,他们才会在短短一世中厮守。” “很凄美。”少年把枯萎的彼岸花埋进土中,“那他们有过一世厮守在一起吗?” 黑影中的男人长叹了口气,良久才说:“有谁能经受住这些考验呢?” “难道所谓的爱情,真的只能远在彼岸,相望却不能触及吗?”少年摸了摸鼻子,若有所思,“是不是每个人都是由彼岸花转世轮回,只能在世间拼命寻找,却发现永远找不到内心深处渴望的那份真正的爱情,遗憾地死去?” “或许吧。”男人的声音很疲惫。 “你是谁?”少年点了根烟,打火机的声音在深夜清脆响亮。 “我?只是一个看守彼岸花的人而已。”黑影中的男人慢慢消失了,像是从未存在过,“看到悲剧发生却不能阻止,好累……” 少年吐了个烟圈,仰头看着灿烂星河,深吸一口气。夜幕中繁星点点,落入海水,和杜马斯海滩狭长的海岸线遥遥相望,犹如一条分隔了阴阳两界的幽冥之河。 第六章 牛脸人村落 印度北部有一座奇特的山,两边高耸的山峰如同两根长长的牛角,故被称为“牛首山”。居于山峰中央的凹陷地带,有一个小小的村落。 不久前,肯塔尔的一户农民在垦荒时发现了一处类似于古代墓群的地下建筑。让人无从解释的是,墓群里的骸骨居然是人身牛头,这在考古界和宗教界引起了极大轰动。更奇怪的是,大批专家涌入肯塔尔后,在村落里住不了三天,全部匆匆撤离。除此之外,所有人对在村落里发生的事情保持了缄默。专家们的集体失声,更为这一发现蒙上了恐怖的色彩。 有人说,这里是印度传说中湿婆神的安息之地。湿婆神的坐骑,正是一头牛。按照印度传说,湿婆神每隔百年就会重返人间…… 在印度人心中,所有动物都是有灵性的,逐渐形成了牛、蛇为主的动物图腾崇拜,并且坚信祖先与这些动物有关。 印度比哈尔邦对牛的崇拜更是达到了让常人所不能理解的程度,生活起居、文化形式处处都有牛的影子。这一现象引起了全球人文学家的浓厚兴趣。澳大利亚人文学家昆汀-安东尼奥曾经花了五年时间做深入研究,2008年12月24日平安夜,朋友曾经接到过安东尼奥的奇怪电话,安东尼声音粗重:“我……我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这个发现会颠覆人类几千年的认知!明天就把它公布于众。” 随即电话挂断,再拨打过去时已是关机状态。第二天,安东尼奥神秘失踪,室内一片狼藉,仅剩满地撕碎的废纸。经过重拼复原,发现其中一张纸上画了一个奇怪的牛头人的画像。 一 月饼前几天看了西塘的纪录片,游兴大发,非要拽着我一起去转悠转悠。我琢磨着我这走哪儿都能遇怪事的命格,见到几个妖魔鬼怪倒还好说,可是一旦影响了西塘的旅游业,那可是罪过不小。所以尽管月饼磨破了嘴皮子,我还是决定老老实实在学校里待着。 月饼见我没多大兴趣,背了包就走。临走时嘱托要是有什么快递邮件一定要打开看看东西有没有损坏再帮他签收,顺手把手机扔给我接快递电话。丫的手机里面也没几个电话,倒是在印度拍了不少照片。我闲得没事,就当风景片翻着看。没想到照片实在太多,断断续续看了几天还没看完。中午随便煮了包方便面,边吃边看,忽然看到了一张奇怪的照片。 破破烂烂的村落,一男一女站在村口,穿着说不出年代的衣服。照片照得极为模糊,根本看不清楚两个人的容貌。让我感兴趣的是,男人的额头上好像长着两根奇怪的东西,乍一看倒很像《西游记》里面东海龙王脑袋上的角。 女人的肤色极白,下巴尖得异常,嘴角上扬的弧度异常夸张,突然让我想起了在泰国跟着乍仑到万毒森林的蛇村见到的那些人。那段记忆实在可怕,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我刚想把照片切换,忽然从模糊的背景中发现了更奇怪的事情。 村落两侧种着说不出品种的树,每棵树上,都悬挂着一条深色的黑影,就像是一具具上吊的尸体…… 正当我疑惑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生生把我吓了一跳,我喘了口气,看电话是本地来电,顺手接起,问了一句才知道送快递的已经到了楼下。 下楼接了快件,薄薄的邮封摸起来硬硬的,里面估计是明信片。让我吃惊的是,快递上写的全是英文,天知道快递小哥是怎么读懂的。 “我也是这个学校毕业的,大二就过了六级。”小哥给我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骑着电动三轮溜了。 我这才想起还没验货,连忙打开一看,是一张七寸照片,莫名的恐惧从身体里钻出,让我全身发冷。 那张照片,居然和手机里的照片一模一样! 照片背面,用英文写了几个字:“我们,回来了!” 回到宿舍,我把两张照片翻来覆去地对比着,终于发现了不同的地方。 村落两侧大树上,那些悬挂的黑影不见了!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 屏幕上没有显示任何号码,但是偏偏电话铃声和“接听”“拒绝”两个虚拟键真真切切地告诉我,有人打电话。 看着手机,我突然产生了很深的恐惧感,出了一身冷汗。铃声响了一会儿,断掉,又打过来。如此反复了好几次,我终于忍受不了这种诡异的气氛,按下了接听键。 “我们,回来了。”听筒里传出沙哑的声音,沉重的呼吸让我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对方嘴里呼出的热气。 “你是谁?” “我?我也不知道我是谁。” 对方的声音越来越粗,每句话的结尾,都拖着长长的鼻音。 我擦了擦冷汗:“什么事情?” “我叫拉玛,我慢慢跟你讲。” 二 拉玛带着妻子韦莎莉来到比哈尔邦山区叫肯塔尔的村落时,难掩心中的兴奋。一个月前,肯塔尔的一户农民在垦荒时,发现了一处类似于古代墓群的地下建筑。让人无从解释的是,墓群里的骸骨居然是人身牛头,这在考古界和宗教界引起了极大轰动。 经过测试,骸骨的入葬时间不同,但是时间又很巧合地为每一百年一具。按照骸骨数量推算,这二十六具骸骨由两千六百年前开始下葬,每一百年就会葬入下一具人身牛头的怪物。 按照宗教学家的推算,两千六百年前正是湿婆神开始在印度流传的时间,湿婆神的坐骑,正是一头牛。印度人对于牛的崇拜,也是由此而来。 按照印度传说,湿婆神每百年就会降临人间,牛骨人和湿婆神之间又有什么必然联系? 更奇怪的是,大批宗教学家和考古学家涌入肯塔尔,可是不约而同地在村落里住不了三天就撤离。回到城市,所有人对在村落里发生的事情保持了缄默,更为这一发现蒙上了恐怖的色彩。 在当地村民和信奉印度教的民众的强烈抗议下,当局保留了墓葬群的原样,牛骨人的骸骨也没有移动,民众们自发地从印度各地来到肯塔尔,膜拜所谓的“湿婆神”。 拉玛和韦莎莉本来在埃及进行考古发现,得知这一消息迅速回国,经过层层审批,终于获得了到肯塔尔考古的批准。 临行前,考古局的负责人深深地看着拉玛,欲言又止,半晌才说道:“小心!” 拉玛也听说了其中的怪异之处,不过职业热爱让他不以为意,带齐了装备,直奔肯塔尔。 牛骨人所带来的宗教信仰热已经慢慢淡去,来膜拜的民众越来越少,孤零零的村落坐落在两座山的山坳处,远远看去,倒和尖尖的两道山峰构成了一个牛头的样子。 站在村前,拉玛深深地吸了口气,韦莎莉却皱了皱眉头。 “不舒服吗?这里海拔2000多米,可能会有轻微的高原反应。”拉玛一边拨通村长德鲁的电话一边问着妻子。 “我觉得这里好像来过。”韦莎莉目光迷离,远远看着村边的大树,“这些树好熟悉。” “海马区功能紊乱。”拉玛从科学的角度解释着,“也有可能,你前世就是村落里的居民。” 韦莎莉对丈夫的玩笑不以为意,忽然她面色一变:“对!十三……十三……没有错!” “什么十三?”拉玛意识到妻子的异常,话音刚落,只见韦莎莉疯了般抓着头发,脸色铁青,面部扭曲,厉声尖叫着:“拉玛,我们快走!不要进去!” 在印度,妻子不可以直呼丈夫的姓名,韦莎莉反常的诡异表现,让拉玛全身冰凉。 “我们……我们回来了。”韦莎莉忽然诡异地笑了笑,身体晃动着,晕倒了。 “韦莎莉,韦莎莉!”拉玛抱起妻子,翻开她的眼皮,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本黑色的瞳孔变成了暗黄色,长满整个眼球,在瞳孔的最深处,有一道淡淡的影子。 “您是拉玛先生吗?”身后传来沙哑的声音,“夫人病了?” 拉玛一惊,转身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粗麻衣服的中年男子不安地搓着手:“我是村长德鲁,允许我帮助您吗?” 印度男女之间有着严格的界限,男性是不能随便触碰女性身体的。得到拉玛的同意后,德鲁不费力气地抱起韦莎莉,大步向村中走去。拉玛心里略有不快,不过作为一名学者,他显然没有德鲁的力气,只好拎着装备,紧跟其后。走到村口时,他匆匆一瞥,突然意识到妻子刚才说的那句话是什么含义了。 村口两旁的树,分别是十三棵! 难道韦莎莉前生真的是村里的居民?或者……拉玛打了个寒战,不敢再想下去。 三 也许是与世隔绝的村落很少来人,或者是最近来的人太多,村民们见到他们都带着排斥的表情,纷纷跑回家中,紧闭门窗。 拉玛心乱如麻,顾不得许多,跟着德鲁进了屋子。在德鲁的吆喝下,他的妻子黛儿从内屋走出,居然也毫不费力地抱起韦莎莉,放到床上。 拉玛跟进内屋,摸着妻子的脉搏。她的脉出乎意料地跳动得异常强烈,再翻开眼皮看时,瞳孔已经恢复到原本的模样,只是扩大了几圈,这是受到强烈刺激才会有的特征。 “已经给最近的医院打了电话,不过从比哈尔邦来这里还需要三天时间。”德鲁摆了个请拉玛从内室出来的手势。 拉玛意识到自己犯了大忌!在印度,女人的内室是不可以进入的。据说一旦进入,会被守护内室的“鬼婆”诅咒,从此女人会被恶灵缠身。虽然现在这种禁忌越来越少,時但是在印度的很多原始村落,依然保留着残忍的陋俗。进入女子内室的非同姓男人会被挖去双眼,砸烂了混上鸡血、大米,搅拌成糊糊,敷在内室床下,才可以破除诅咒。 一连串的惊变让拉玛有些迟钝,他僵硬地跟着德鲁来到客厅坐下,黛儿端上两杯姜茶。 拉玛这才发现黛儿戴着厚厚的黑色遮头纱丽,只在眼睛的位置挖了两个洞,就像是用布包把整个脑袋包了起来。这么看上去,黛儿的脑袋显得异常巨大,尤其是头顶,还有两个很明显的凸起。而她露出来的那双眼睛,暗黄色的瞳孔覆盖了整个眼球,里面有一条淡淡的影子…… “请喝姜茶。”黛儿的声音异常粗糙,根本不像人的声音,倒是像牛临死前,面对屠刀时凄惨的嚎叫。 拉玛曾经听考古界的朋友说过,远在泰国有一种奇特的蛊,可以把人变成狼、蛇,聚集在万毒森林中自生自灭。难道这个村落也有? 他有些后悔来到这里。 “我的样子和声音吓着您了是吗?”黛儿摆好姜茶,伸手抓向头套。 黛儿的整张脸,扣着一副牛的头骨! 牛头骨的边缘和她的脸完整契合,深深地嵌进肉里。围绕着整张牛骨,是被挤出的暗红色的肉,像是一只巨大的蚯蚓,围着骨架绕了一圈。更让拉玛觉得恶心的是,无数条细细的肉线深深地穿进脸上的肉里,胡乱交叉地缝合,如同蜘蛛网盘在牛头骨上,牢牢固定,似乎要将脸上的肉强行牵引着覆盖住牛头骨。 “吓着您了对吗?”黛儿森森地说道。她每说一句话,牛头骨都会上下活动,肉线刺出的针孔流出了暗红色的血液。 “嘣!”一根肉线断了,软塌塌地耷拉在脸侧。 拉玛终于反应过来,“嗷”的一声想要逃跑,却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死死摁住。 德鲁笑道:“既然来了,就请不要走了。我们,受到了诅咒。” 不知道什么时候,德鲁的脸也起了变化,那分明是一张人皮覆盖的牛脸!他像牛一样喷了个响鼻,潮湿的气体带着鼻涕喷到拉玛脸上,黏稠腥臭。 “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你了。”德鲁端起姜茶,伸出舌头,舔了几口。 黛儿摁了摁脸上的牛头骨,抠着坚硬的边缘,似乎想把骨头撕下来。一阵“嘶嘶啦啦”的撕扯声传来,牛脸的下方不停地滴着鲜血。她痛呼着,起身回了内室。 “我们一直想找到解决的办法。”德鲁摁着拉玛的肩膀,对他说道。 如此一张巨大的人皮牛脸对着说话,让拉玛差点晕了过去。德鲁伸出粗糙的舌头,带着浓浓的姜茶味道:“只有等到你们,我们才有可能得救。这个村庄,才会摆脱两千多年的诅咒。” 四 两千年前,印度还被称为孔雀王朝,在无忧阿育王的统治下,国力达到了空前未有的盛况。 王朝北部有一座奇特的山,两边高耸的山峰如同两根长长的牛角,故被称为“牛首山”。 居于山峰中央的凹陷地带,有一个小小的村落。村民的先辈躲避战乱,隐居于此,岁月变迁,竟然形成了不大不小的村庄。村民们安居乐业,自给自足,俨然是安静祥和的世外桃源。 然而,德鲁却愁眉不展。 在村庄里,谁家添丁,都会是了不得的大事,这代表着村落后继有人,可是任谁说到小德鲁,都会叹息着摇头。 小德鲁长得根本不像一个人!高高的鼻子一直延伸至长方形凸起的下巴,宽宽的额头上长着两根圆圆的肉球,尤其是咧嘴哭时满嘴的方形槽牙,明明是一头牛的模样! 更让村民觉得害怕的是,小德鲁出生时,因为巨大的头颅太过坚硬,根本无法从母亲的体内钻出,直到生生撑裂了母亲肚子才降生。母亲自然因此丧命! 接生婆看到一只血淋淋的牛头从孕妇腹部伸出时,惊恐之下一失手拧断了小德鲁的左腿。 全村人都认为德鲁一定是触犯了神灵才会生下这么一个怪物,甚至有人在村中广场生了一把大火,要闯进德鲁家夺走孩子把他烧死,保得全村平安! 已经被吓傻的德鲁任由村民旺度夺走了还未剪掉脐带的婴儿。面对熊熊烈火,旺度一把扯断婴儿的脐带,高高举起,鲜血洒了他满头满脸,在火光的映射中,宛如恶魔。 婴儿似乎知道了自己的命运,拼命挣扎,扭动四肢,哇哇大哭。围观的村民或许早已厌倦了平静如水的生活,面对如此血腥的场面,眼中居然都迸射出残忍而兴奋的光彩! 就在这时,村中最年长的老人拄着拐杖赶到广场,制止了旺度!当他看到婴儿的模样时,更是匍匐在地跪拜,嘴里不停地喊着:“这是湿婆神化身,必能带给村落福瑞!” 村民们将信将疑,旺度抹了把婴儿流下的鲜血,老人小心地把婴儿抱过来:“湿婆神降临人间,必以牛面示人。”当他目光触及婴儿被扯断的脐带时,面色一变,又立刻掩饰道:“要杀孩子,先杀我。” 老人的年龄无从得知,在村里所有人有记忆的时候,老人就已经是现在这副苍老的样子,如同村中央那棵古老的棕榈树,皲裂的树皮刻着岁月的痕迹。 既然老人如此说,村民们自然不敢违抗。虽然他们崇拜湿婆神,并且由此而尊重牛,但是一个人如果长出了和妖怪一样的牛头,却又是另外一种心态了。 德鲁说什么也不敢抚养亲生骨肉,老人只好颤巍巍地抱着婴儿,回到村东头独居的小屋。 自此以后,老人每天都会挨家挨户讨食,一口米粥,一碗菜汤,先放到自己嘴里温好,再喂给小德鲁。 小德鲁总是会伸出粗糙的舌头,将老人嘴里的食物舔舐干净,就像一头牛。 只有看到小德鲁吃饱了沉沉睡去,老人脸上才会露出欣慰的笑容,眼中却有一抹深深的忧伤。 五 就这样过了十三年,小德鲁在老人的呵护下茁壮成长,渐渐长成了半大小伙,可是他的脑袋却更像一头牛了!他也知道自己长得和别人不一样,在村里经常受到孩子们的欺负,更让他受不了的是大人们厌恶的眼神,包括他的亲生父亲。所以他总是把自己锁在屋里,每天望着小小窗户外的四角天空发呆,等待老人把食物带回。 “上天赐予你生命,肯定有他的意义。”当小德鲁狼吞虎咽地吃着一点点老人讨来的残羹冷炙时,老人总会柔声安慰。 “爷爷,是谁在唱歌?”小德鲁和老人坐在屋外纳凉时,经常听到村中传出黄莺般动听的乡谣,清澈干净的嗓音,如同山间潺潺流动的山泉。 “那是旺度的女儿莎拉,”老人慢慢地摇着芭蕉叶子替小德鲁驱赶着蚊蝇,“我们小德鲁有喜欢的人了啊。” “不……不是的。”小德鲁摇着硕大的牛头,自卑地低声说道。 “我的孩子,你见过田里耕种的牛吗?”老人望着满天繁星,沉声说道,“它们之所以得到人的尊重,不仅仅因为它们是湿婆神的坐骑,还因为它们通过辛勤的劳作,给人们带来了食物。孩子,你选择不了相貌,但是可以选择你的心。” “只要你有一颗帮助人的心,会得到村民尊重的。说不定还会娶了莎拉。”老人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疲惫得似乎要睡着了。 “爷爷,真的吗?”小德鲁抬头看着漆黑的天幕,一颗流星滑过。 “当然是真的。”老人手中的芭蕉叶子掉在地上,“要做个好人啊。” “嗯,我一定做个好人。”小德鲁点着头,脸上浮现出一丝久违的笑容。 可是好景不长,唯一不嫌弃他、抚养他长大的老人,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去世了! 葬礼很简单,出于对老人的尊重,村民们都参加了。晴朗的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村民当即一哄而散,只剩下跪在泥水里的小德鲁。 “爷爷,我既然选择不了我的相貌,那我就选择我的心。你在天上要看着我啊,我会做一个好人的。” 小德鲁的脸上,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雨水。 乌云密布的天空,一丝曙光撕裂了铅云,如同老人慈祥的笑容。 村民们每天清晨都会发现,农田每天晚上都会被犁种得整整齐齐,灌溉上甘甜的溪水。终于有人发现,夜深时,小德鲁会偷偷带着农具在田地里做农活。 他的力气极大,农活干起来很快,在即将天亮时,他会满足地坐在田边休息一会儿,偷偷收拾农具回家。 丑陋的脸,圣洁的心! 渐渐地,村里人偶尔见到小德鲁,都会报以笑脸,把手中的食物往他手里塞。小德鲁总会涨红了脸,把手背到身后,嗫喏着:“我不要……爷爷说过,做一个好人是不求回报的。” 于是,每天清晨他回到家中时,屋门口都会堆着几筐香喷喷的馕饼,一坛子熬得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的咖喱。 馕饼蘸着咖喱,就着山泉,听着莎拉萦绕在村中每一个角落里的歌声,小德鲁的牛脸就会露出一丝甜甜的微笑。 生活的意义,对他来说,很简单。 如果爷爷看到了,也会很高兴吧。小德鲁望着天空的云彩,默默地想。不过他的父亲老德鲁在一次独自出村打猎后,再没回来过。有人说他被猛兽吃掉了,也有人说他受不了亡妻和畸形儿的刺激,远走他乡了。 村子里的时间宁静又缓慢,不知不觉又流过了七八个年头。德鲁已经被全村接纳,似乎看得久了,谁也不会觉得这个牛头人有多么可怕。 就连最美丽的莎拉,都会壮着胆子摸摸德鲁的脑袋,葱嫩的食指从额头顺着鼻子滑过下巴,然后娇笑着唱着歌跑开。 德鲁总会痴痴地站很久,欢快地仰天长啸,发出牛的叫声! 六 世外桃源般的村庄,遇到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大旱!树,枯萎;土地,龟裂;庄稼,颗粒无收。村民们再也没有安详的微笑,没有粮食,男人们只好去山上打猎。可是大旱天气让动物都纷纷逃离,每天只能带回几只麻雀、刺猬,直到空手而回。 当树皮都吃干净,土里的蚯蚓都挖出来生生吞掉,喂奶的母亲,奶头被孩子吮出了血水后,胃里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人们失去了理智,举起屠刀挥向他们心中神圣的牛。 靠着这些牛肉,饿得几乎发疯的村民又苟延残喘了几天。没有食物的空虚和吃饱后的满足,让村民更加疯狂。所有人都瘦得如同厉鬼,目光涣散地游走在村子里,看见一点点类似食物的东西,哪怕只是一撮泥土,都会争抢厮打着往嘴里塞! 德鲁也已饿得奄奄一息,每天只能虚弱地出村,半夜才会回来。谁也不知道他出去做了什么,这种时候,谁还有心思顾及别人呢? 生命面前,每个人都是自私的。 深夜,将要饿死的人们躺在家里,谁也没有察觉到,一个消瘦高大的身影偷偷撬开了琪娜家的房门。琪娜的丈夫已经饿死了,刚刚三个月的儿子饿得只剩下小小的一团,皱巴巴的皮肤如同百岁老头。 近乎昏厥的琪娜紧紧抱着儿子,她已经没有奶水,连最后的血水都已经耗干,儿子干裂的嘴唇上满是血痂,张嘴哭着,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忽然,她觉得怀里一空,儿子被夺走了!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她竟然从床上挣扎而起,撕扯着夺走儿子的人。那个人戴着面罩,几下摆脱了琪娜的纠缠,把她推翻在地。慌乱中,面罩落下,琪娜从倒影中看到,那个人长了一个牛的脑袋! 当德鲁兴奋地回到家中时,几乎全村人都愤怒地举着火把,站在他家门口等着他。 “你们……你们……”德鲁有些慌乱,可是他没有意识到危险,很快又笑了,因为他相信,一旦说出一件事情,全村人都会高兴。 好久没有听到莎拉的歌声了! “嘭!”一条粗大的木棍砸在他的头上应声而断。他晃了晃身体,脑袋嗡嗡作响。 “杀了他!”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村民们疯狂地叫着,饥饿已经把他们变成了鬼!德鲁根本没有来得及说话,也没来得及挣扎,只能下意识地保护住丑陋的牛头,任由棍子雨点般砸下。 “你们……你们到底怎么了?”德鲁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低声呻吟着。终于,他的手无力地垂下,“嘭!”木棍落下,砸裂了他畸形的鼻子。 他再也说不出话,只觉得眼睛越来越沉重。模糊中,他看到村民从他的屋里拖出了无数人的骸骨,还有一个死去的婴儿。 “啊!”琪娜披头散发地扑向他,狠狠地撕着,抓着,咬着! “这个怪物,竟然吃尸体!竟然吃人!”旺度挥舞着火把,“他根本不是人!他是牛头妖怪!吃了他!” 疯了的琪娜嘴角还挂着一绺德鲁的肉,也许是新鲜的血肉勾起了她的食欲,竟然咀嚼着咽下,喉间发出“咕噜”一声。 村民们“嗷”的一声,如同狼群扑向德鲁! 迟钝善良的德鲁仍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就要被已经饿疯的村民吃掉。 “如果这样能让村民活下去,那么我死得也是有意义的。”德鲁闭上了眼睛,嘴角挂着笑容。 恍惚间,他似乎听到了莎拉的歌声,还有她那张饥瘦得像骷髅、曾经美丽的脸。 我不能死!起码我要告诉莎拉那件事情再死!求生的欲望让德鲁猛地爬起,跌跌撞撞向莎拉家跑去。 人群如同狼群,嘶叫着追去! 德鲁的心脏几乎要炸裂,双腿像是被沸水浇过,滚烫得根本迈不动。强忍着全身的伤痛,德鲁终于冲到了莎拉家,不由分说地推开门,闯进内室! “啊!”莎拉一声尖叫! 德鲁看到了屋里的一切,愣住了! 当村民追来时,发现德鲁盘坐在莎拉家门口,双眼已经被挖去,巨大的眼球平放在掌心里。 “吃了我吧。”德鲁昂首向天,一片黑暗中,他再也看不见漫天星星。 狂躁的村民扑向德鲁,撕扯着他的肉,掏出热气腾腾的内脏,拼命往嘴里塞。 一片乌云,遮住了凄惶的月光。 地上,只剩下一副牛头人骨。 几天后,旺度在牛首山最偏僻的山沟里发现了一汪泉水。全村得救了,为了感谢旺度,村民推举他为村长。整个村庄又恢复了欢乐祥和的宁静。不过人们对吃掉德鲁这件事情不约而同地保持了缄默,仿佛这个村子从来没有过长着牛头的怪物,只是在每天清晨来到农田时,有几个村民会不由自主地叹口气。 德鲁的骸骨在混乱中不知所踪,人们似乎刻意地遗忘了。 过了一个多月,村中又丢了一个婴儿!熟睡的妈妈惊醒时,看到戴着头套,脑袋异常巨大的黑影刚从屋中跑出。 两天后,婴儿被啃食干净的骨骸完整地堆放在村口。 这一恐怖事件,彻底唤醒了村民对那天晚上野兽般行径的记忆。所有人都心惊胆战地说着同样一句话:“德鲁的鬼魂回来复仇了!” 抢食德鲁之肉最凶的猜塔在上山打猎时失踪,几天后,他的骨骼出现在村口! 全村陷入了无比的恐慌,甚至有一家村民,连夜卷铺盖逃跑了! 七 旺度阴沉着脸回到家中,莎拉的内室被德鲁闯进,尽管他按照古法把德鲁的眼球混在鸡血、大米里面捣烂,糊在床底,可是女儿不洁的传闻却无论如何都平息不了。甚至有人说德鲁早和莎拉暗中好上了,否则为什么在生死关头时要逃到莎拉家里。 如果不是因为旺度发现了水泉,可能下一个遭殃的就是他家了。谁能知道一群饿疯了的人能做出什么事情! 莎拉乖巧地泡上姜茶。旺度一口一口抿着,瞥着眼打量着女儿。 “那天德鲁做了什么?”旺度冷森森地问道。 莎拉撇了撇嘴:“还能做什么,就是把泉水的位置告诉我了。” “他看到了?”旺度的目光越过莎拉,钻进了内室。 莎拉嘴角不自然地抽动,脸有些扭曲:“肯定看到了。如果不是因为他爱我那么深,情愿帮我守住这个秘密,那天晚上他的下场就是我的下场。” “应该是我们的下场。”旺度摸着浓密的胡须,神色阴晴不定,“那个傻瓜,真的以为你会爱上他?你给他唱首歌,摸摸他的脑袋,他就会兴冲冲把咱家的田地打理得最好。就在最饥饿的时候,他都会偷偷把不知从哪里搜来的食物放在窗户上。哈哈,可是人怎么会爱上一个牛头怪物呢?” “不用多说了。”莎拉语气冰冷,回到内室,“如果他说出了我们的秘密,你会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毫不犹豫地把我杀掉。对吗?” 旺度眼角跳了跳:“你怎么可以这么想你的父亲呢?” “因为我了解你。一个吃人的人,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 旺度拍着桌子站起,脸色铁青,头顶冒出了奇怪的凸起:“我们的祖先因为亵渎了牛,被下了每一代都会有一个婴儿长出牛脸的诅咒,只能靠吃人肉控制住相貌,一旦被发现,只能被活活烧死。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我再也不想过了。” “那天德鲁闯进来看见我正在埋散碎的骸骨,真把我吓死了!还好父亲你聪明,被发现后立刻挖出骸骨堆在德鲁家,才把村民的仇恨嫁祸到他身上。其实我一直想问一个问题,既然只有咱们家族受到了诅咒,为什么德鲁也是牛头相貌呢?”莎拉光滑富有弹性的皮肤出现了波纹状的褶皱,越来越粗糙,汗毛孔逐渐变大,长出了一层细密的黄褐色粗毛。 旺度头顶咯咯作响,两根弯弯曲曲的角从头发中伸出,鼻子变得越来越粗大,鼻孔向外翻扩,喷出潮湿的气息。 屋子里,两个长着牛头的人面对面站着,暗灰色的牛眼互相对视。 “因为,他是你的哥哥。”旺度打了个响鼻,喉咙里“咕隆”一声,反刍着晚饭吃的食物,不停地咀嚼,嘴角淌着白色的汁液。 “你说什么?” “你们的母亲,是个很好的女人。她真的爱我,可是我知道,我们根本无法生活在一起。毕竟,谁会嫁给一头为了控制诅咒要不停吃人肉的牛呢?后来,她嫁给了老德鲁。虽然德鲁为村子里做了那么多事情,可是人们心里还是把它当作怪物。我只能继续掩饰身份,因为我想活下去,我害怕如果村民发现我是一个靠人肉为生的牛头怪物,不知道会用什么可怕的手段折磨我,而你也会被折磨死,所以只能把吃人的事情嫁祸给德鲁,我那愚蠢的儿子。” 莎拉如遭电击,身体不停摇晃着:“他……他是我的哥哥?我以为……我以为他也是遭到牛头诅咒家族的后代,没想到……” 旺度走到莎拉身后,长叹了口气:“你也厌倦了吃人肉吧。咱们家族,本来就不该有后代!到了我这一代,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曾经发过誓,绝对不会爱上任何人,这样就可以让诅咒消失。所以我只吃尸体,绝不吃活人,直到流浪到这个村子。那天,你的母亲正在溪边洗衣服,阳光洒在河面上,金光闪闪,她的脸庞也如同洒了一层细细碎碎的金粉,很美。那一刻,我知道,这个诅咒,要延续下去了。” “你为什么要爱上她?”莎拉浑浊的牛眼里滴出了黏稠的泪水,咧嘴露出黄褐色的槽牙,“而让我们继续承担着可怕的诅咒?” 旺度全身哆嗦着,怔怔地望着窗外,没有回答女儿,自顾自地说:“他回来了,德鲁的鬼魂回来复仇了。 “那天晚上,你们的母亲先生下了德鲁,一个牛头怪物,但是谁也不知道,在她肚子里面还有一个婴儿,当村民全都聚在广场时,我偷偷去看你们母亲最后一眼,发现了你,于是把你偷偷抱回家。当我赶到广场,发现村民要烧死德鲁,连忙把他抢了过来,当时我真的想抱着他逃走,可是想到了你,想到你们死去的母亲,还有村民凶残的目光,我胆怯了。如果牺牲他能换咱们俩的命,我也情愿这样去做…… “我向你们的母亲发过誓,虽然不能娶她,但是也绝对不会伤害村民。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偷偷出村找尸体,做成咖喱肉酱带回来。也正是因为她,我相信了世界上有善良的人,但是她的死,还有村民那天晚上的疯狂,让我再也不相信了。我们是为了控制诅咒不得不吃人,而他们,却因为饥饿,活活吃了德鲁!他们,都会得到报应的!” “父亲,我们还有活着的意义么?” “没有了,”旺度闭上眼睛,“德鲁的鬼魂回来复仇了。所有人都会死。你听,他来了。” 屋外,传来几声凄厉的牛嚎,还有村民们愤怒的咒骂声。 八 德鲁讲完这个故事,又舔了几口姜茶。考古学家拉玛早已目瞪口呆,眼前这只牛头怪物似乎都不及故事恐怖。德鲁摸着脑袋上的牛角笑了笑:“就在那天晚上,德鲁真的再次出现在村里,抢了一个婴儿。早有戒备的村民追赶他到了旺度家,却发现旺度和莎拉居然也长着牛头。德鲁冲进莎拉的内室掀起床,刨开新掩埋的土,露出了里面的几具零碎骸骨,还有一个牛头骨架。正当村民不知所措的时候,德鲁躺倒在土坑里,瞬间变成了一具骷髅! “旺度和莎拉因为食人被活活烧死。在火中,旺度大笑着说他迟早会回来复仇的。过了半个多月,村民们发现了一件恐惧的事情。他们三个人的脑袋,慢慢长成了牛头。旺度临死前最后的诅咒真的出现了!村民们挖出莎拉和德鲁的牛头遗骸,按照古法挂在村口的大树上自然风干,使诅咒不沾天地,不殃及他人。可是他们发现,村中每一代都会生出一对龙凤胎兄妹,到了十六岁,也就是当年德鲁和莎拉死时的年龄,就会变成牛头人。于是这对兄妹会继续被烧死,悬挂在村口的大树上…… “所以,你知道我们是谁了么?很不幸,这一代,是我们兄妹,我们每天都被村民监视着。其实就算不监视,遠我们又能去哪里呢?我们出生就注定要被烧死的命运。不过…… “只要找到真正投胎转世的德鲁和莎拉,我们就可以破除诅咒,由他们代替。所以,我把历代的牛头骸骨公布于世,我相信,宿命必然会指引你们回到村庄。因为这里才是你们的故乡。” “不……不可能……”拉玛牙齿打战,胡乱地挥着手,“我们绝对不会是什么牛头人转世!” “或许是这样的,可是我们已经等不及了。”韦莎莉从内室走出,搂着德鲁的胳膊,“哥哥,居然真的能摘下,看来破除诅咒的方法是对的。” “韦莎莉?”拉玛心里一沉。 “我是黛儿,韦莎莉正躺在内室。”黛儿用韦莎莉的脸微笑着。 德鲁双手抓着紧扣在脸上的牛骨,用力扳着:“妹妹,我们就可以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了。” 九 电话那头传来沉重的哭泣声,虽然那个叫拉玛的人把这个故事讲得跌宕起伏,听得我浑身发麻,可我还是故意打了个哈欠:“您可以去写小说了。如果您是月饼的朋友,我觉得很无聊,毕竟今天不是愚人节。而且您也应该听出我的声音,我不是月饼,我是他的朋友,南瓜。至于你出于什么目的,我不想了解,但是如果您再开这样的玩笑,我一定弄死你丫的!” “我说的都是真的,我的四周一片黑暗,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我……啊……你们别过来!”电话那头传来了剧烈的撞击声,紧接着就是忙音。 我拿着电话,琢磨了半天,试着回拨,才想起根本没有号码。我拿着照片和月饼手机的照片对照着,越想越觉得可怕。 虽然我经历了太多诡异的事情,可是这一次,我宁愿把它当作一个无聊的人打过来的无聊电话。因为如果这件肮脏、丑陋、变态、恐怖的事情是真的,那就完全摧毁了我对人性的了解。 如此过了几天,电话再没响起。我刻意地把这件事情遗忘,只是每夜在梦中,我都重复着被人撕下脸皮、嵌进牛头骨的噩梦,人之所以有烦恼,是因为记性太好。 月饼风尘仆仆地回来时,我指了指放在他床头的那张照片,他拿起一看,“咦”了一声:“这是从报纸上看到比哈尔邦山区发现了人身牛头骸骨的墓群,我很感兴趣,去了之后碰上考古学家夫妻,给他们拍的照片,叫拉玛还是马拉什么的,记不大清了。” 我心里一惊,脸上装作若无其事:“去那里发现什么好玩的没?” “哪里有什么人身牛头,估计是为了提高旅游收入弄的噱头。”月饼放下背包,把照片翻过来,“‘我们,回来了。’这句话什么意思?他们怎么会有我的地址?” “我怎么知道。”我全身发冷,为了不让月饼看出来,脸上却嘻嘻哈哈,“你丫别不是发生了点啥事吧?” “你的脑子怎么长的?”月饼皱着眉头想了想,“南瓜,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如果有陌生人让你帮着拍照,一定要看清楚有没有影子。有些不干净的东西会在你拍了照之后把照片寄给你,这样怨气就转到你身上,化掉它们的咒怨。” “那你要小心了。”我心里明白这次绝不是什么咒怨,至于真正的原因,我不想知道。 月饼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我打定了主意,这件事情,我绝对不会和月饼说。按照他的性格,知道了一定会去探个究竟,但后果实在是太可怕了! 正如老人对德鲁说的那句话:“孩子,你选择不了相貌,但是可以选择你的心。” 第七章 排灯节请鬼游戏 印度某所重点大学至今依然秘密地流行着一种可怕的游戏——在印度传统节日排灯节的前三天,五个学生(人数必须是三男两女)单独走到实验室五楼拐角楼梯,以五角星的位置分别坐好,把排灯节用来供奉的白色蜡烛摆成圆圈。等到所有蜡烛燃烧殆尽、糊成一团蜡油的时候,他们再将早就准备好的羊舌头插在蜡油中间,点起一张沾满体液的卫生纸放到蜡油里。等到卫生纸完全燃烧后,每个人默念心中的愿望,可以从融化的蜡油里看到愿望是否可以实现。 据说,在十九年前的排灯节,一个寄宿的男学生离奇地吊死在五楼。从那以后,这个恐怖游戏便像病毒一般流传开来,风靡了整个校园…… 在印度的传统新年“排灯节”(又称“屠妖节”)时,印度家家户户都要在门口摆燃两排白色蜡烛,这座城市远远看去就像是摆放着尸体的灵堂。不过这一传统节日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游客参观游玩,但是无一例外会得到本地导游的叮嘱:“绝对不可以一男两女走在街道上,情侣绝对不可以手拉着手走路。” 转眼到了愚人节,我对这些洋节从来不感冒,再加上这几天小雨连绵,正是裹着被子睡觉的大好时间,索性关了手机,躺在寝室里天天见周公。 月饼这几天倒是没闲着,天天神神秘秘地早出晚归,也不打伞,全身被雨水浇了个精透。 “月饼,你丫这几天忙活什么呢?”我半躺在床上抱着手提电脑看新闻。 月饼拿毛巾擦了擦头发,换了身干净衣服:“马上清明节了,我转悠了几条小路,看看有没有不干净的东西,做几个局,免得祭祀的人被‘鬼打脚’。” “清明节又不是按照农历排的,那么紧张做什么。”我有些不以为然。在中国的传统节日中,只有清明节是按照阳历定的日子,其中有什么讲究我不太清楚,但是只有在中元节(鬼节)这种农历里面特别标注的节日,才会有“天地鬼门开,百鬼夜行”的事情出现。 “知道为什么清明节是按照阳历定的日子吗?”月饼点了根烟,“因为真正的农历清明节比鬼节更可怕。鬼节的时候,只有厉鬼在夜间横行。清明节所有的游魂享用祭祀,白天和夜间都会出没,特地定为阳历节日,就是为了避开最凶煞的那一天,免得祭祀的人出事。你想想,清明前后是不是基本都是雨天,不见天日,特别阴冷?” 我琢磨了一下,倒是这么个道理,可是心里多少有些不太相信。 月饼见我似信非信,满脸对牛弹琴的遗憾:“唐朝杜牧的《清明》还记得不?”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背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杜牧在清明那天遇到的行人到底是人是鬼?雨天怎么会有牧童放牛?扫墓祭祀先祖,杏花村为什么还在卖酒?杏花村到底还有什么别的含义?是不是暗指什么地方? “这首诗就是我刚才说的‘鬼打脚’,杜牧写得很隐晦而已。”月饼枕着胳膊躺在床上,“印度有个节日叫排灯节,相当于中国人的农历新年。不过,排灯节还有个奇怪的名字——屠妖节。” 一 “阿达,该起床上学了。”妈妈敲着房门,“马上排灯节了,还这么偷懒,当心得不到神灵的保佑哦。” 阿达从梦中惊醒,赤身裸体地从床上跳下,手忙脚乱地把地上几团卫生纸扔进纸篓,又团了几张废纸盖住,才匆忙穿着衣服应道:“这就起来了。” 妈妈在门口等了一会儿,阿达还没开门,不耐烦地下了楼:“饭在桌子上自己去吃,我和尼哈太太去买排灯节的蜡烛。” 阿达躲在屋里没有说话,趴在门上听着妈妈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偷偷开了门缝确定妈妈下了楼,才从纸篓里捡出一团卫生纸塞进书包,穿好衣服下楼。 桌上摆着千年不变的咖喱炒饭,阿达皱着眉头站了会儿,端着炒饭倒进马桶里,马桶旋转的水涡里夹着血红的咖喱,“咕咚”吸进下水道,如同怪物一口咽下大坨碎肉。阿达一阵恶心,狠狠吐了口唾沫,黏黏地漂浮在马桶冲净后的水面上。 阿达曾经对妈妈说过再也不吃咖喱,因为咖喱看上去就像是用人血掺杂的肉糊糊。妈妈边看肥皂剧边点头答应,结果每天还是咖喱饭。 阿达受够了妈妈这种无视他的态度,大吵一架。妈妈很不理解地说:“管你吃管你穿,你还要什么?” “我要的是尊重和理解!”阿达大声吼道。 “难道我不理解不尊重你吗?没有我你能长这么大吗?你知道每年给你交多少学费?给你买衣服要花多少钱?给你……”妈妈始终认为尊重和所花的卢布成正比。 阿达觉得自己要疯了!当海员的爸爸一年回不了几次家,每次回来都是把钱往妈妈手里一塞,然后待几天就走。 往学校走的路上,阿达还在因为咖喱炒饭而一肚子气,愤愤地想:攒一笔钱,离家出走,再也不回来了! “丽雅,不是说好了买蜡烛吗?怎么拽着我到运动专卖店了?”尼哈太太有些不满。 “给阿达买双新运动鞋,前两天这孩子看NBA,盯着詹姆斯的耐克鞋广告看了半天。”丽雅歉意地笑了笑。 “有个海员老公真好,不愁钱。唉,还是你当年有眼力,高中毕业就嫁了个海员,那时我还在向往浪漫的爱情。等我明白了爱情不当饭吃的时候也晚了,只好嫁给家里连厕所都没有的人。”尼哈酸酸地嘟囔着。 丽雅笑了笑没有说话,似乎不太想谈这个话题。 二 整整一上午,老师讲的课程阿达一句没有听进去,偷偷看着前排摩拉的垂肩长发,心怦怦直跳。 这次没人敢小瞧我了吧?隔着书包摸了摸那团卫生纸,阿达有些得意。想到昨天乔加说的那个游戏,他又有些害怕。不过为了引起摩拉的注意,也只好硬着头皮参加。 就这么恍恍惚惚到了学校食堂开饭时间,阿达端着饭菜故意在摩拉桌前来回走了两趟,可是摩拉和罗山有说有笑,根本没有注意到他。阿达有些失落,闷闷不乐地坐在邻桌,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时不时偷偷瞄一眼摩拉。 罗山不知道讲了一件什么事情,摩拉脸红了红,啐了乔加一口,又娇笑着轻轻捶着罗山胳膊。莫名的嫉妒让阿达嘴里发酸,心脏被紧紧攥住似的疼。 “阿达,晚上的游戏敢参加吗?”罗山装作这才看到阿达,挑衅地问道。 摩拉看着阿达,忽然“扑哧”笑了。得到摩拉的关注,阿达顿时脸涨得通红,原本想好的词忘了个干净,结结巴巴说道:“当……当然,我……我肯定会……会参加的。” “哈哈,阿达好可爱呢。”摩拉被阿达窘迫的样子逗得不停地笑,“突然想喝姜茶了。” 阿达抹了抹嘴:“我去买!”急匆匆跑到饮料处,买了两杯姜茶。 “干吗不给自己买一杯呢?”摩拉接过姜茶,递给罗山一杯。 原本兴奋不已的阿达心里一凉,恨不得一拳打烂罗山英挺的鼻子。摩拉眨了眨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就知道阿达最好。哪像罗山,从来不舍得花一卢布。” “哈哈,看来你很喜欢阿达,那以后每天你们俩一起吃饭好了。”罗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阿达的爸爸当海员,有的是钱。” “你说了可别反悔。”摩拉略略生气,“阿达,以后每天中午你陪我吃饭好不好?” 突如其来的幸福让阿达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会拼命点头。 “那晚上的游戏你也要来哦,我等你。”摩拉眼睛眯成了两弯月亮。 望着阿达春风得意的背影,两人相视一笑。 “你再这样我可吃醋了啊,你不是真喜欢上他了吧?”罗山多少有些不高兴。 摩拉左右看了看:“你吃的哪门子醋?你不是看上詹姆斯那款鞋了吗?前几天我跟那个傻瓜说我哥哥喜欢,用不了几天你就能穿上了。有钱的傻瓜,干吗不好好利用?” “宝贝,过几天去你家好好奖励你。”罗山冷冷地盯着阿达,“哼”了一声,“有钱有什么了不起,今晚……” 摩拉家在外地,为了上学,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单身公寓。色迷迷的房东老板总是上下打量她,所以罗山经常去她家住,心里多少踏实点。 三 接到儿子的电话,丽雅略微有些失望,她把摆在阿达床上的最新款詹姆斯耐克鞋藏进柜橱,准备当作排灯节礼物给儿子惊喜。 一想起儿子的性格,丽雅就发愁。阿达小时候本来很活泼,可是从五岁那年起,他突然变得寡言少语,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不爱说话,常常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发呆。丽雅甚至担心阿达得了自闭症,还专门带他去看了医生。医生得出的结论是阿达智商情商发育都很正常,至于不爱说话,或许是受到了什么刺激,也许是因为缺少和父母的交流,潜意识里面排斥人与人之间的沟通。 丈夫长年不回家,阿达的生活中缺乏父爱,可是为了生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丽雅只好从经济上满足儿子的一切需要,可是她发现越这么做,儿子反而更加厌恶她。 丽雅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在她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间带厕所的房子,过排灯节能吃上好吃的糖果就会开心好几个月。现在阿达应有尽有,为什么反而每天都不开心呢? 回想刚才阿达打电话支支吾吾的声音,她又有些高兴。母亲特有的敏感让她意识到,儿子谈恋爱了。 丽雅藏好了鞋子,想起在高中时和初恋男友林枷谈恋爱时一份咖喱炒饭要两个人分着吃的甜蜜,所以她特别钟爱做这道饭。每次做的时候,都能想起恋爱时的点点滴滴,辣辣的咖喱似乎都是甜的。可是儿子不喜欢吃,看来要尝试着多做些菜式了。 而且,有件事情如同恶魔般藏在她的心中,已经整整十九年了。 “排灯节快到了。”丽雅摆弄着白色蜡烛,“请保佑儿子平平安安。” 天,被夜色慢慢漂染成一团浓墨,昏暗的街道上,许多家庭已经在门外摆了长长的白色蜡烛,逐个点燃。远远看去,幽幽的烛光发出惨淡的光晕,使得整条街像是通往冥界的黄泉之路。 四 阿达抱着书包,偷偷跑进废弃的实验楼。按照游戏规则,每个参与者都必须单独走到实验楼的第五层,否则就视为自动退出。 之所以有这个不成文的规定,是因为实验楼出现过很多怪事。建造时,这里就经常有建筑工人莫名其妙地死亡的事情发生,有人说是因为这栋楼建在了日本人屠杀战俘丢弃尸体的乱坟岗上,触动了这里的怨灵。竣工那天,在楼顶收拾边角料的工人突然摔了下来,正好掉进一堆废弃的钢筋堆里,全身被钢筋刺穿,横在钢筋上挣扎了好半天才死。 尽管校方把这些事情都归为意外事故,可是实验楼被怨灵诅咒的传言是怎么也藏不住的。有同学曾经在走廊里看到灯光映射下,墙上全是吊着的骷髅影子;还有同学言之凿凿地说在下楼的时候,明明是十二道楼梯,可那天走晚了,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很奇怪地走了十三道。而正当她疑惑时,身后响起窸窸窣窣的爬动声和嘶哑的呻吟声。 实验楼之所以被废弃,是因为在十九年前的排灯节,一个寄宿的男学生吊死在五楼的楼梯上。尸体悬挂在两截楼梯中间,绳子从上半截楼梯的栏杆穿过,深深勒进颈骨,整个下巴脱臼,半截舌头凝固在尸体下面的一圈白色蜡油中间。 据法医分析,死者先用绳子套住脖子,然后从上半截楼梯跳下,临死前张开了嘴巴,坠落后绳子的冲力把舌头顶出口腔,下巴上颌生生咬断了舌头,又被绳子扯断了颈骨,造成脱臼。 至于地上的蜡油,按照排灯节的习俗,节日当天要点燃白蜡,敬奉神灵,保一年平安。可是死者这么做的原因却不得而知,既然自杀,怎么能保平安呢?偏偏舌头是落在了蜡油的正中央,如果说是巧合有些太牵强。倒是学校里面年纪最长的教师听说了这件事情,冲进校长办公室。沉寂了半天,两人突然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最后校长铁青着脸下了命令:关闭实验楼。 实验楼关闭了不到半个月,老教师在一次随堂实验时,酒精灯突然爆炸,碎玻璃片从眼球直穿进大脑,当场死亡,死时脸上残留的酒精还在燃烧。 传闻越演越烈,再加上一连串的神秘死亡,实验楼成了被诅咒的死亡禁地。但是在胆大的学生中间兴起了一种诡异的恐怖游戏——排灯节前三天之内,五个学生(人数必须是三男两女)单独走到实验室五楼拐角楼梯,也就是当年男学生自杀的地方,以五角星的位置分别坐好,把排灯节用来供奉的白色蜡烛摆成圆圈,直到所有蜡烛燃烧殆尽、糊成一团蜡油的时候,再将早就准备好的羊舌头插在蜡油中间,点起一张沾满精液的卫生纸放到蜡油里。等到卫生纸完全燃烧后,每个人默念心中的愿望,可以从融化的蜡油里看到愿望是否可以实现。 印度是一个性与宗教并存的国家,据说最初的瑜伽就是为了增加性爱姿势,提高性爱时间和强度而创造的。印度教尊崇的湿婆神就是以超强的性能力而著称,与妻子雪山神女每一次交媾都长达数百上千年。印度万物,山川河流,都是湿婆神在交媾时洒下的精液变成。男性精液更被认为是神圣的祭品,只有供奉精液,才能得到启示。 不过这个恐怖游戏自从流传开来之后,却从未听说有谁去实验楼玩过。换个角度想,这种隐秘的游戏,即使做了,也绝不会有人说出去。 至于恐怖游戏的由来,说法更是诡异。每年的排灯节过后,都会有学生发现,在男学生自杀的地方有一摊蜡油,上面竖着一条羊舌头,还有烧尽的纸灰。 五 望着废弃的实验楼,阿达仍然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他突然想到了妈妈讲的排灯节的由来—— 随着孔雀王朝的覆灭,印度陷入了连年的征战之中,全印度化成一座充满尸臭的恐怖地狱。各路君主忙于杀伐,无人理会衰败荒废的孔雀王城,居住于此的百姓们苦苦挣扎求存。 迪卡种姓虽然是高贵的刹帝利,但是他发现,在战火连天的年代,越高贵的种姓越代表没有生存能力,除了变卖家产,他根本想不出还有什么能够生存下去的技能。 前几天妻子带着紫檀佛像去寺庙换取食品,再无音信,不知道是偷偷跑了还是被乱军……他不敢想,也不愿去想,每天借酒消愁,郁郁寡欢,期待着哪位君主可以统一印度,结束征战,重新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这一天是排灯节,虽然家道破落了,可是迪卡依然按照家里的老传统,在门口点上两排白色蜡烛,迎接节日。 迪卡呆呆地坐在门前,突然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异香,很像寺庙特制的檀香。他左右看着,街头有个穿着鹅黄色纱丽、大约十来岁的小女孩,手里捧着一根蜡烛向他走来。女孩身后,是一位二十出头的漂亮女子。迪卡因为妻子下落不明而颓丧的心,顿时怦然跳动。 女子微笑着走进迪卡,两人四目相交,不知看了多久,直到原本空荡荡的街上再无一人。迪卡神魂颠倒:“世道不太平,为了安全,请在我家暂歇。” 女子点头微笑,欣然应允。迪卡心中大喜,想要弄点酒菜招待客人,可是家贫如洗,哪里有酒菜?就在这时,捧着蜡烛的女童说道:“酒菜准备好了,请共饮吧。”迪卡吃了一惊,看见正屋大桌上果然摆满了丰盛的酒菜,他虽然心里疑惑,却被美色所诱,再没多问。 两人交杯换盏几杯之后,互相倾诉着身世。女子名叫卓雅,种姓也是刹帝利,因为战乱家道衰败,父亲兄长感染了瘟疫死了,只剩下她和侍女,想带着仅有的钱财去附近的寺庙龙台寺暂住。迪卡想到自己的身世,顿时起了同病相怜之心,不知过了多久,两人越来越投机。当天晚上,卓雅住在了迪卡家中。 如此一个多月,卓雅每天都来到迪卡家,鱼水之欢后,天未亮就离开,这引起了迪卡隔壁一位老人的警觉。老人发现这段时间迪卡的气色越来越不好,脸上黯淡无光,双目深陷,额头隐隐笼着一层灰气,逐渐呈现出“衰死之相”。 老人终于忍不住,暗地里在与迪卡家相连的墙壁上凿了个洞。午夜时分,他听到迪卡家中传来阵阵暧昧的声音,忍不住从破洞看去,结果只看了一眼,就把他吓得魂飞魄散! 卓雅跨在迪卡身上前后左右摇动,头发如同烂沼泽地里的腐败野草,披散在头上。赤裸的皮肤苍白的毫无血色,随着她身体的晃动,“簌簌”向下掉着碎肉,肌肉干缩枯裂的如同树皮扒在骨骼上。脸上的五官是几个爬满蛆虫的黑色窟窿,而站在床边捧着毛巾服侍的侍女,也是这个模样! 这是两具腐尸! 老人强忍着没有叫出声,念了整夜的佛经。第二天一早,他来到迪卡家,迪卡还在昏睡。老人把他唤醒后,询问发生了什么事。迪卡不愿多说,老人只得将晚上看到的事情如实说了,迪卡却无论如何不相信每天晚上和自己缠绵的是具腐尸。 老人起身回家,再回来时带了一面在孔雀王朝时代极其珍贵的铜镜。迪卡接过铜镜一照,顿时吓得几乎昏过去。镜中的自己早已面无血色,皮肤紧贴着脸骨,如同一具骷髅。 眼前的一切不由他不相信,老人再次询问时,他一五一十回答了卓雅的来历,说到卓雅住在龙台寺的时候,老人惊得一哆嗦,手中的姜茶洒了大半盏:“那个寺院荒废很多年了,怎么可能还有人住?” 迪卡知道自己遇到鬼了,跟着老人找到龙台寺。只看到破破烂烂的院墙和半人高的荒草,时不时窜出几只黄鼠狼。 因为是大白天,两个人壮着胆子,钻进龙台寺。后院是一片坟堆,在乱坟之中找到了一个残破的坟墓,上面写着“卓雅”两个字。更让迪卡恐惧的是,坟墓旁还有个小土包,边上插着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烛,正是侍女每天手中捧着的那根。 迪卡几乎吓瘫在坟堆里,老人沉吟片刻说道:“这样下去,女鬼早晚会榨干你。我家里有一道寺庙高僧传下来的咒符,你把它贴在自家门上。到了晚上,不管女鬼怎么求你或者喊你,不能应声,也不能把门打开,三十天后自然会捡回一命。” 迪卡回家后立刻将咒符贴上。当晚卓雅和侍女在外面敲门呼喊,迪卡不停地发着抖,咬着牙没有应声,硬撑着挨过了第一晚。之后数个晚上,卓雅和侍女依旧敲门呼喊,刚好有路过的行人看到两具腐烂的活尸在迪卡家门口死命拍门,吓得落荒而逃。迪卡白天听说后,更是不敢开门,过了几个晚上,逐渐安静了,再没有拍门呼唤的声音。 就这样过了二十来天,迪卡外出,黄昏时路过龙台寺。他心里实在难舍和卓雅相处的时光,眼看太阳还未落山,想去祭奠一下卓雅。这么想着,不知不觉就走进龙台寺内,谁想到一入寺门,就看到侍女捧着灯笼走来:“你这个无情的人!” 就在这时,卓雅从乱草堆中走出:“你的妻子拿着紫檀佛像去寺院换食物时,被流亡的逃兵看到,把她奸杀于此。死后,她舍不得根本不懂如何生活的你,一股怨气钻入坟。我受到她怨气的感动,承担起了照顾你生活的责任。为此我特意用蜡烛吸取人间阳气,只要再有十天,就可以还阳,替你的妻子照顾你。没想到你却听了别人的话,绝情绝意弃我于不顾。既然你来了,我就不会再让你离开了,让我永远照顾你吧。” 话音刚落,卓雅和侍女变成了两具站在草中的腐尸,拖着迪卡跳入墓穴中,一声巨响过后,墓穴又合拢起来。 自此以后,每当夜里或是阴天时,孔雀王城的人们都会看见迪卡和卓雅牵着手出现在街道上,前面仍然是捧着蜡烛的侍女引路。凡是见到这三个怨灵的人,无不大病一场。 为了祈福平安,人们都会在排灯节这天,在门口点上两排蜡烛。奇怪的是,自此以后,王城的人再没有看到这三个怨灵。 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忘记了怨灵情侣的故事,只保留下来排灯节点蜡烛的风俗。又因为这个传说,排灯节又被称为“屠妖节”。 六 阿达越想越觉得恐怖,这个实验楼就像几千年前那破旧的龙台寺,处处透着诡异的气氛。而多年前死在实验楼里的那个男学生,更是有人说是因为失恋自杀。他犹豫着,忽然耳边响起了罗山的嘲笑声,还有摩拉期盼的眼神! 咬了咬牙,他壮着胆子从后面的窗户爬进实验楼,漆黑的走廊里弥漫着呛人的尘雾,阿达心里又有些发毛。不过一想到摩拉可能已经到了五楼,罗山正在扬扬得意地嘲笑他胆子小,他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走上楼梯。 破旧的楼梯是水泥制造,已经干裂出无数道蜘蛛网般的裂缝,每走一步,尘土都会从缝里蹿出,借着手机微弱的光,像是一团团有生命的东西缠在脚上。 夜风吹过,破旧的窗户发出“哐啷哐啷”的碰撞声,微弱的月光被窗户割断,时隐时现。廊顶的灯晃晃悠悠,如同飘忽不定的鬼火。灯影投映到墙上,冷不丁看去,就像细细的线上挂了颗人头。┆5⒐贰ъōōκ.cōм┆ 阿达想起十九年前惨死的学生,惊出了一身冷汗,打起了退堂鼓,忍不住就想逃出实验楼。 忽然,五楼传来了说话声,有男有女,还时不时笑几声。 “罗山,阿达会来吗?” “哈哈,像他那么胆小的傻瓜,怎么敢走到五楼?” “好可惜哦,就差他一个了,他来不了游戏就没法做呢。” “没办法,胆小鬼永远都是胆小鬼。” 摩拉和罗山的对话虽然不是很清晰,但是让阿达心里踏实了不少。既然都已经到了五楼,说明不会发生什么意外,他也就没什么好害怕的。更何况罗山的鄙视让阿达更想证明给摩拉看,于是他急匆匆向五楼跑去,走廊里回荡着空旷的脚步声…… “罗山,我们这么做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那个傻瓜胆子这么小,实验楼又那么恐怖,不会出什么事情吧?”躲在实验楼旁边草丛里的摩拉有些不安。 罗山冷冷地“哼”了一声,没有吭声。 隔着窗户,能看到一道惨蓝色的光从一楼到了五楼,说明阿达已经到了做恐怖游戏的地方,那里亮着暗黄色的烛光。 “你怎么了?”摩拉发现罗山死死盯着实验楼,眼中迸射出嫉妒的火焰,还带着隐隐泪光。 罗山擦了擦眼睛,勉强笑着:“没什么,你知道我最痛恨有钱人。我心情有些不好,今晚陪我。” 摩拉脸微微红了红,顺从地握着罗山的手。她知道作为穷人的孩子,罗山受到过很多歧视,受了很多苦。听说他有个哥哥,在他出生那年身染重病死掉了。有时候她自己也不明白,对于罗山,她的心里是爱多一些还是同情多一些。 为了满足罗山对阿达的嫉妒产生的仇恨,她勉强答应了罗山吓唬阿达的主意。在阿达来实验楼之前,罗山已经把蜡烛点好,插上羊舌,用MP5录了一段对话,藏在角落里循环播放。这样,阿达到了做恐怖游戏的地点,看到蜡烛、羊舌,只听见声音却看不到人,肯定会吓得魂飞魄散。 七 丽雅从噩梦中惊醒,才发现自己躺在客厅沙发上。抬头看看墙上的钟表,已经是凌晨2点,才想起刚才她看肥皂剧等儿子回家,不知不觉睡着了。 电视跳动着没有信号的雪花,发出刺耳的“沙沙”声。关了电视,丽雅还没从噩梦中缓过神。这个梦已经伴随她很多年了,那是她隐藏在心中的一个秘密。 “阿达。”丽雅对着楼上喊了一声,担心儿子这么晚还没回家。不过她看到了鞋柜里阿达今天出门穿的鞋,才放了心。 厨房里传来做饭的声音,一阵咖喱的香气飘出,丽雅正感到奇怪,却见阿达端着一盘咖喱炒饭走进客厅。 “这是你最喜欢的咖喱炒饭。”阿达用右手撮起一团炒饭,送到丽雅嘴边。 儿子的举动让丽雅受宠若惊,张嘴吃下,阿达又撮了一团自己吃着:“好吃吗?” 丽雅点了点头,眼睛湿润。 “这些年我一直对你发脾气,从来不听你的话,其实是想引起你的注意,因为我渴望得到你的爱,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真正的爱。”阿达低着头慢慢吃着,两颗晶莹的眼泪掉进炒饭里。 恍惚间,丽雅觉得这句话好熟悉,但是儿子的状态让她非常担心,难道是受到了失恋的打击? “以前妈妈忽视了你的感受,只想着你吃好穿好就是爱你,却没有真正考虑你到底需要什么。以后妈妈会做你的朋友,好吗?”丽雅柔声说道。 阿达抬起头,眼睛通红,脸上还挂着泪痕:“以后每天我都会陪你吃咖喱炒饭。” 丽雅心里一酸,摸着阿达乱蓬蓬的头发:“累了吧,快回屋休息吧,明天上完课就放假过排灯节了。不要想太多,有妈妈在。” 阿达沉默片刻,点了点头,步履沉重地转身上了楼梯。丽雅发现儿子的背影从未这么熟悉,而且苍老了不少。 丽雅苦笑着:失恋是让人成熟最好的催化剂,儿子长大了。 八 学校食堂,罗山和摩拉头碰头,有说有笑地吃着饭,阿达端着饭盘坐到邻桌时,两人似笑非笑地瞄着他。 阿达一口口慢慢吃着,嘴角轻轻抽动。摩拉忽然觉得阿达好像有些不一样,但是哪里有变化又说不出来。 “阿达,昨晚我们怎么没看见你?”罗山擦了擦沾满咖喱的右手,仿佛在擦着满手鲜血。 阿达突然停止咀嚼,目光瞬间变得阴冷,慢慢转过头,森森地盯着罗山:“哦?我也没看到你们。好奇怪,呵呵。” 罗山没想到阿达居然是这副表情,心里有些慌,但很快恢复了镇定:“也许是你先到了结果被吓跑了,难怪我们去的时候没有人。” 摩拉觉得不对劲,原本是出于好玩,但是她觉得这样吓唬阿达确实有些不对,心里多少有些内疚,偷偷踩着罗山。 罗山瞪了她一眼,满不在乎地说道:“有钱也买不来胆量,也得不到爱情。从小衣食不缺的人总会以为有钱就可以买到一切,其实他就是个废物。” “罗山,你这么说过分了!”摩拉听不下去了,毕竟阿达是喜欢她的,也为她做了很多,虽然她无法喜欢阿达,却也不想听见别人这样去评价阿达。 女人的心理总是很奇怪。 “我就知道你对这个傻瓜有好感!你不就看上他的钱吗?”罗山暴怒地砸着桌子,“反正我是一个穷光蛋,和我在一起没有什么未来。” “你……你……”摩拉委屈地睁着美丽的大眼睛,眼泪不停地打转。 食堂里顿时鸦雀无声,所有的同学都默不作声地看热闹。 阿达猛地站起,缓缓走到罗山面前,高大的身材把罗山遮挡得严严实实。罗山从没发现,挺直了脊梁的阿达如此高大,周身散发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气场,心里顿时紧张不已。 “或许,你有贫穷的身份,也有贫穷的信仰。”阿达双手摁住罗山肩膀狠狠下压。罗山只觉得胸腔一闷,一口气憋着吐不出来,脸涨得通红。 摩拉惊恐地看着这一切,正想阻止,却被阿达冷冷一瞥,只觉得阿达平时懦弱的眼神变得如同野兽般凶狠,顿时不敢说话。 “你……你要干什么?”罗山扶着桌子想站起来,却立足不稳,一屁股坐在地上,桌子倾斜,食盘落下,劈头盖脸浇了一身。 “我不会干什么。”阿达擦了擦嘴角残留的咖喱汁渍,忽然笑了,“反正你们都会死。” “你说什么?”阿达诡异的笑容让罗山心里冒出一股寒意。 “你会像狗一样乞求乞丐们放过你,而她会被轮奸。最后,你们会变成别人,还有好吃的咖喱。” “疯子!你是个疯子!”罗山全身的血液涌进颅腔,撕心裂肺地大喊。 “所有爱着的人,都是疯子。”阿达狂笑着走出食堂。 “罗山,明天咱们还去拉希米-纳拉因参拜吗?”摩拉扶起罗山,紧紧抓着他的手。 罗山擦拭着身上的咖喱:“去,疯子的话你怎么能相信!” 九 排灯节,罗山和摩拉一直玩到傍晚,早把阿达诡异的预言抛到脑后。 “罗山,一会儿咱们怎么回家啊?”尽管摩拉戴着面纱,可是罗山依然能看到她嘟起的性感小嘴。 “坐出租三轮车吧。”罗山满不在乎地说道,“今晚就住你家好不好?” 摩拉依偎在罗山怀里,“最近坐出租三轮车不安全呢。” “有我你怕什么。”罗山拍了拍胸膛。 谈好价钱,上了三轮车,两人忘我地拥吻着,完全没有注意到三轮车拐进了一条死胡同。 与此同时—— 丽雅看着阿达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叹了口气。不知不觉间,儿子已经长这么大了,周身散发着成年男性特有的气息。 丈夫回不来,本来丽雅要下厨做饭,可是阿达点了蜡烛迎接排灯节之后,主动做饭,让妈妈休息一下。 看着一盘盘端上的饭菜,丽雅心里觉得很温暖。这些年,从来没有人给她做过一顿饭。丈夫每次回家,都是把钱往她手里一塞,然后就拉她进卧室。她也知道这样会对儿子心理造成伤害,可是又不得不这么做。 直到最后一份咖喱炒饭摆上桌,阿达才开了瓶红酒,将红酒注入透明的高脚杯,像是一杯人血。 “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阿达举起杯子,微笑着说道。 丽雅有些意乱神迷,举起杯子轻轻一碰,“叮咚”一声清响,似乎唤醒了心中隐藏很久的情欲。 “这些菜,满意吗?”阿达柔声说道。 丽雅这才发现,满桌的菜竟然都是她最爱吃的。这些东西连丈夫都不知道,阿达又是怎么知道的? “不满意?”阿达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满。 “不……不……”丽雅慌乱地回答,“很开心。真的很开心。” “呵呵……”阿达伸了个懒腰,“像当年你过生日,我用攒了一个学期的钱给你做了一顿晚饭,你却说要和我分手一样开心吗?” 丽雅含了一块鸡肉,全身冰冷,不由自主张开了嘴,鸡肉掉在地上。 “你怎么可以浪费呢?”阿达从地上捡起沾满了土的鸡肉,轻轻塞进丽雅嘴里,“我家里很穷的,食物不能随便浪费。” 丽雅顿时觉得嘴里又苦又涩,那件尘封了十九年的事情,一幕幕在眼前闪过。 “你吃啊!吃啊!”阿达面色突然变得狰狞,扳着丽雅的下巴上下推动,强迫她咀嚼鸡肉。丽雅恐惧得全身发抖,眼泪不停滚落,阿达疯了般掰开她的嘴,认真看了看那块还没嚼烂的鸡肉,伸出指头狠狠地往丽雅嗓子眼里捅。 丽雅被噎得翻起白眼,嗓子里响起含糊的几个字:“你是林枷?” “哈哈!”阿达仰天狂笑,起身在客厅里不停地走动,双眼赤红,脸部肌肉扭曲,如同波浪般颤动,终于变成了另外一张凶狠充满仇恨的脸,“你终于想起来了?我以为你把我忘记了。不,在金钱面前,你早就把我忘了对吧?呵呵……我终于能够再见到你了!你这个绝情绝义的人!” 丽雅伸长脖子,总算把那块鸡肉生生咽进肚子里,干呕了几口,“扑通”跪在地上:“林枷,原谅我好吗?你也知道,我们是不会有结果的,分手对我们俩都好。” “不会有结果?”阿达狠狠抓住丽雅的头发向后扯,看着她美丽的脖子,“咕咚”咽了口吐沫,“只是你不愿意等!你为了安逸的生活嫁给了一个又脏又臭的海员,理由竟然是他能买起一套有厕所有马桶的房子!你根本不相信我能赚很多很多钱!” “我……我错了……”丽雅眼神涣散,有气无力地说道,“这些年我一直很愧疚。每年排灯节,我都会偷偷回到学校,在你自杀的地方摆上蜡烛祭祀你,希望你的灵魂能够得到超度。” “哈哈!说得好伟大!”阿达拽着丽雅的头发,狠狠地扇着她的脸,用力地踹着她的肚子,像拖着一条狗拖到厕所,把丽雅的头塞进马桶,打开了冲水开关。 十 “轰隆”一声,马桶卷起的水流没过丽雅脑袋,满满夹裹着头发渗进下水道。 “既然你这么喜欢马桶,就死在这里吧!”阿达踩着丽雅的后背凶残地跺着! “你没想到吧,我的怨灵一直沉睡在实验楼里。那天你的傻瓜儿子居然在排灯上点燃了沾满精液的卫生纸,许下了能娶到摩拉的愿望。哈哈,没想到他却唤醒了我的怨灵,我随着卫生纸燃烧的烟气进入他的身体!哈哈!这就是报应!” 丽雅软塌塌地趴在马桶上,勉强抬起头,红肿的脸上挂着湿淋淋的水珠:“林枷,放过我的儿子吧,他是无辜的。” “哦?既然如此,那就……”阿达猛地抓起丽雅的头发,死命向后拽着,丽雅的脖子发出即将拗断的“咯咯”声。“死在自己儿子的手里,感觉会很好吧!” “不!你不能这么做!你的身体是我的儿子!”丽雅突然清醒过来,拼命地挣扎。 又是几击重拳敲击在丽雅后脑,把她的脑袋深深砸进马桶。 “林枷……”丽雅凄声惨叫,“不,阿达是你的儿子!” 阿达停止了动作。 “我怀了阿达,可是你根本没有办法养活他,我又舍不得打掉咱们的血肉,只好和你说分手,找了个海员,把孩子生了下来。”丽雅瘫坐在冰冷的瓷砖地上,“我希望你能受到失恋的打击振作起来,做出一番成就,没想到你自杀了。其实,我是爱你的!” “这不可能!”阿达狂吼着,面部又产生奇异的扭曲,恢复了原本的模样,晕倒在卫生间。 丽雅痛哭着抱着阿达,轻轻吻着他的额头:“林枷,阿达,对不起!” 哭了许久,丽雅颤巍巍地扶着墙站起,打开壁橱,摸出丈夫的剃须刀,取出刀片,默默地看着阿达,把刀片划向手腕。 “我来晚了。”卫生间门口传来一声叹息。 “你是谁?”丽雅手一哆嗦,刀片掉进马桶里。走廊的光强烈刺眼,逆光中她看不清门口站的人,只觉得对方身材高挑瘦削,声音很年轻。 “我不认识你,你也不会认识我。”瘦削少年缓缓说道,“你愿意用五年寿命忘记这件事情吗?” “我……我愿意。”瘦削少年的声音给人带来一股不可抗拒的信任感,让丽雅觉得很舒服。 “你的儿子,如果要忘记这件事情,也需要五年寿命。” “把他的孽,加在我身上吧。” “好。” 十一 排灯节,印度的新年,万家灯火,富贵或者贫穷的家人都欢聚一堂,吃着热腾腾的咖喱饭菜,喝着酒,门口点着一排排白色的蜡烛,祈福新的一年万事平安。 空荡荡的街上,瘦削的中国少年的额头被碎碎的长发盖着,嘴角挂着微笑,缓缓走向一所学校。学校放了假,空无一人,在热闹的节日气氛里显得分外冷清。 少年停在一栋废弃的教学楼前,默默地观察一阵,然后攀着窗沿闪身跃进。 教学楼里传出阵阵奇怪的声音,过了半个多小时,少年疲惫地跳出,隐没在黑夜中:“为什么每个国家都会把学校建在怨气横行的地方?就算是利用学生人多而且干净的阳气压制怨气,可是难免会有人受到侵袭。这种做法真愚蠢。” “妈妈,给你做的这些饭喜欢吗?”阿达得意地望着母亲。 丽雅微笑着点点头:“阿达长大了,知道照顾妈妈了。这些年,妈妈对你关心太少了。” “妈妈别这样说,是我没有用心体会妈妈的爱。爸爸长年在外,你一个人很不容易的。”阿达鼻子有些酸,喝了一口红酒掩饰着。 “我给你买了詹姆斯的鞋,喜欢吗?”丽雅声音哽咽着。 “喜欢,不过不重要了。”阿达笑得很干净,“我忽然想通了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我不想说。不过,妈妈,下次爸爸回来,我给你们做饭吃好不好?” “哈哈,好啦好啦,吃饭吧。阿达做的饭真好吃。” 第八章 失踪的瑜伽学员 印度是有名的瑜伽之国,有着多如牛毛的瑜伽学院,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坐落在杜马斯海滩附近的“昆达利尼瑜伽学院”。这个学院有四项奇怪的禁忌:一、修炼时不允许擅自吃东西;二、修炼后一个小时不能洗澡;三、修炼中不可以照镜子;四、修炼当天不要有性行为。 只有能坚持不触犯禁忌的学员,才有资格学到顶级瑜伽“昆达利尼”的最终奥义。更为奇怪的是,这个学院里每一期的学员绝对不会超过五个,而且必须由上届毕业学员亲自挑选推荐。 印度,瑜伽之国,随之而来的是多如牛毛的瑜伽学院。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坐落在杜马斯海滩附近的“昆达利尼瑜伽学院”。这个学院有四项奇怪的禁忌:一、修炼时不允许擅自吃东西;二、修炼后一个小时不能洗澡;三、修炼中不可以照镜子;四、修炼当天不要有性行为。只有能坚持不触犯禁忌的学员才有资格学到“昆达利尼”的最终奥义。更为奇怪的是,每一期学员绝对不超过五个,由上届毕业学员亲自挑选推荐。入选者姓名、身份对外严格保密,毕业后由学院安排,置换新的身份。这种奇特的规定不但没有让人产生恐惧,反而因为独特的神秘性使得印度乃至各国女性趋之若鹜。每年排灯节过后两个月,了解昆达利尼的女人们纷纷涌上街头,最大的梦想就是遇到一位美丽女子对她们说:“你被昆达利尼瑜伽学院选中。” 一 这几天一直宅在寝室听月饼讲印度的奇闻异事,眼瞅着号称“宅男三大觉悟”的方便面、啤酒、烟都整了个干净,两人懒得动弹,只好抽签决定谁出去买东西吃,结果中枪的是我…… 拎着一大塑料袋东西,我还琢磨着月饼在抽签时估计出了老千,带着怨念推开门,吓了一跳! 月饼整个人呈反弓状,背着腰把脚尖挂在肩膀上,头向后仰的角度异常夸张,双眼紧闭,像是有根无形的绳子把他活活倒吊着。 我好歹也是经过无数大场面的人,一看形势不对,心中闪过“有刺客”三个大字,塑料袋往窗户上一砸,栞箭步蹿到月饼床前,还没来得及思考下一步行动,月饼慢悠悠说道:“南瓜,别瞎折腾,我练瑜伽呢。” 我一口血郁结在胸口,差点喷丫满头满脸。 “别打扰我,瑜伽需要静心。”月饼把腿慢慢放下,没有用手支撑,上半身像蛇一样直挺挺地反腰立了起来。 我只好坐在床上,抽着烟瞅着月饼摆了好多个匪夷所思的姿势,直到丫盘腿坐在床上,深深地呼吸了好几遍,才缓缓睁开眼睛。 “你丫又不是老娘们,吃饱了撑的练瑜伽,也不怕把大筋、肠子扯断了。”我按照月饼刚才的动作试着扭胳膊,只觉得肩关节里面直响,筋被抻得生疼,估计再使点劲就绷断了,连忙收了手。 “知道瑜伽的由来吗?”月饼摸了摸鼻子,转着胳膊放松身体,“瑜伽源自印度,湿婆神为了增加性爱姿势,提高性爱技巧,发明了840万种体式……” “840万?湿婆神是马戏团杂技演员出身吗?”我很不以为然,“也就是神话故事才这么不靠谱,840万种体位啥概念,就是一分钟一个体位也要咬牙坚持……”我一下子没算出来,掰着指头算着一天有多少分钟,一年有多少分钟。 月饼没搭腔,自顾自说道:“湿婆神将瑜伽的所有体式教给了老婆帕瓦蒂……” 我正算得稀里糊涂,听到这里又好生奇怪:“上次那件事里面你不是说湿婆神的老婆是雪山神女吗,怎么又成了什么帕瓦蒂?” 月饼皱着眉头不耐烦道:“南瓜,打断别人说话很没礼貌啊!再说了,湿婆神那么牛的神仙,多几个老婆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打了个哈欠:“关键是我对瑜伽这东西不感兴趣。按照你说的,练这玩意最初是为了丰富性爱技巧和时间,这也太不靠谱了。有谁整那事的时候和耍杂技一样,万一用力过猛断了筋折了胳膊腿,那可是一辈子的阴影。” 我这边滔滔不绝,月饼却是一脸无奈,打开笔记本不知道在查什么,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故做神秘状:“哪家的小萝莉被咱家月公公看上了?能让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月公公苦练瑜伽,必定倾国倾城,会840万种体式。” “嗯。南少侠所言甚是,咱家今晚就翻她牌子。”月饼把笔记本往我这边一转。 一个身材火辣的女人像蛇一样蜷在沙发上,双手揽胸,仅私处缠着根比绳子宽不了多少的内衣,图片右侧上书几个大字:“维多利亚的秘密。” 我被莫名戳中笑点,哈哈笑了半天:“月饼,你丫想女人想疯了是不?出门,一路向西,东莞欢迎您。” “你没觉得她的身体扭动得很诡异吗?”月饼点了根烟,摆出很认真的表情。 我又看了看,也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女星做内衣广告或者摆拍人体写真的时候,都会把身体扭曲到几乎不能承受的程度,才能做出极具冲击感的姿势,展现最完美的身体弧线,许多拍过结婚照或者个人写真的人也会有这种感受。但是这个女人摆的姿势却很自然,似乎她的身体能够像蛇随意扭曲,完全看不出一点违和感。 “知道她多大了吗?” “最少三十岁,要不然眼神不可能这么风情。” “五十八了。” “什么!”我的下巴差点掉进裤裆里。 “她叫兰迪,是印度最美的不老女神,你再看看她以前的照片。” 我随手翻了几张,前后根本不是一个人,这才彻底震惊了:“她去韩国整过容?” “这倒没有,不过她练到了‘昆达利尼’的最高境界。”月饼摸了摸鼻子,“我在印度听说过关于她的一个诡异故事,讲给你听听?” 二 月牙形的海岸上一座座新式的高楼大厦和旧式楼宇交相辉映。青黛色的远山环抱着灯红酒绿的现代都市。碧蓝色的大海在夜幕中辉映着都市的璀璨灯火,远远看去,华灯耀彩,金光万点。广阔的海滨沙滩和幽静的街头花园,把有“皇后项链”美称的孟买装点得典雅秀丽。 一个中国少年背着旅行包,漫无目的地在空旷的街上走着。 “只要50卢布就可以欣赏到美杜莎表演的‘昆达利尼’,有兴趣吗?”少年路过一家看上去门面普通的小店,门口的侍者神秘地凑过来搭讪。 少年摇了摇头,走了几步,忽然像是察觉到什么,折回来盯着小店,眼中满是疑惑。侍者有些莫名其妙,少年塞给他100卢布,说了声“不用找了”,进了小店。 穿过狭长的走廊,推开一扇小门,刺耳的音乐声浪扑面而来。少年略有些吃惊,根本没想到这么不起眼的小店里竟然别有洞天。悬挂在屋顶的五颜六色的射灯把起码1000多平方米的空间映射得花花绿绿,男男女女摇着骰子喝着酒,空气里弥漫着呛鼻的香烟味道,正中央的舞池里,近乎疯狂的人们肆意扭动。悬挂在半空的铁笼子里,一个近乎全裸的女人正缠绕着钢管扭动着身体,做出一个个人类完全无法完成的奇异动作。 当女人把身体倒背着完成360度,头从胯下探出时,所有人都狂喊着同样一句话:“美杜莎,昆达利尼!” 美杜莎骄傲地昂着修长的脖颈,女王般环视全场,如同一条寻找猎物的蛇。 少年微微一笑,似乎明白了什么,挤过人群,闪身躲进了后台的休息室…… 美杜莎回到休息室,喝了口冰水,点了根烟,深深吸了一口。镜子里浓妆艳抹的女人看上去既陌生又熟悉,她嘲弄地笑了笑,开始卸妆。 “一个人的身体再怎么锻炼,也做不出你刚才那些动作。”中国少年从挂着衣服的架子后面闪出,摸了摸鼻子,笑得很干净。 “我修炼的是蟠龙瑜伽——昆达利尼。”美杜莎小心地擦掉眼影,轻轻揉着眼角。 “但是你身上没有人的气味。”少年探手从包里摸出两枚桃木钉,“这张人皮还可以用多久?再浓的妆也掩饰不了死皮干裂的缝隙。” “你从杜马斯海滩过来的?”美杜莎的手微微一颤,“我从你身上闻到了那里的海风味道。如果有兴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好么?” 少年拽过一把椅子,舒服地坐下:“也许我是你最后一个听众。” 三 萨莎最近很烦躁,作为知名记者,她不明白为什么报社主任最近对她视而不见,但凡有价值的新闻,他都派新来的娜妮去采访。偏偏娜妮完全没有敏锐的职业嗅觉,几个好新闻写得淡如白水,而且文字表达能力出奇地差,把新闻活活写成了小学生作文。 可是偏偏主任对娜妮偏爱有加,不但不批评,反而把更重要的新闻交给她处理。最让萨莎忍无可忍的是,有几个新闻素材是她发掘的,向主任汇报后,主任头也不抬地应着声,转手就交给娜妮处理。 看着娜妮穿着超短裙,蹬着高跟鞋扬扬得意的表情,萨莎气就不打一处来,很想把手中滚烫的咖啡泼到她无可挑剔的脸上。 “萨莎,别郁闷了。”信息部主任卡塔色迷迷地贴着她的胳膊,“你没看见主任见到娜妮眼睛就放光吗?换作我是主任,自然也要给年轻漂亮的女孩更多机会,这样才……嘿嘿……” 萨莎厌恶地瞪着卡塔,冷着脸说道:“不是每个人的想法都和你一样龌龊。” 卡塔讨了个没趣,“哼”了一声:“你以为写了几篇重磅报道就了不起吗?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什么模样,全身没有一点女人味,难怪三十多了还没结婚。” 这番刻薄的话把萨莎气得呆立半天,拿着杯子的手不停哆嗦,直到滚烫的咖啡落到手背上,才清醒过来。 回到格子间,萨莎对着镜子照了半天,看着镜子里憔悴的脸,心里很不是滋味:明明才二十八岁,却被当成三十多岁。作为一名印度女性,不依靠男人独立工作本身就是很辛苦的事情。生性倔强的她一心扑在事业上,这些年忽略了爱情,也忽略了对原本漂亮的相貌和性感身材的呵护…… 手机响了,萨莎有气无力地接起,是高中同学昆汀打过来的。昆汀告诉她,辛迪组织高中闺蜜聚会,晚上不见不散。 听到“辛迪”这个名字,萨莎心里有些不舒服,温暖的阳光斜斜照进办公室,尘埃在光柱中浮浮沉沉,幻化出一段往事—— 家境优越的萨莎是学校品学兼优的校花,认识她的人都感叹老天不公平,怎么可以把智慧、美貌、身材都赐予一个人?偏偏萨莎性格随和,待人彬彬有礼,没有丝毫傲慢的态度,连最刻薄的嫉妒者都找不出任何诽谤的理由。 然而,嫉妒者们总算找到了突破口——萨莎最好的闺蜜辛迪。 “丑小鸭和白天鹅”这句话都不足以形容两个人巨大的差距。辛迪出生在贫民窟,长年穿着永远洗不干净的衣服,油蓬蓬的头发甚至让人担心里面长满蛆虫,黝黑的脸上满是粉刺留下的坑坑洼洼的疤痕,说话粗声粗气,吃饭更是狼吞虎咽,吃完后满不在乎地用手背擦擦嘴角残留的饭渣,在衣服上随便一抹。 唯一能够和萨莎平衡的或许是她将近一米八的身高,可是配上七十多公斤的体重,更显得辛迪粗俗不堪。 可是两个人好得如同一个人,形影不离。时间久了,连萨莎的追求者都看不下去了,他们愤怒于辛迪居然可以和女神一起吃饭、上厕所、写作业。 这足以让人发疯,而且辛迪是这么丑的女人! 有几个关系好的女同学偷偷问过,萨莎总是微笑着重复同一句话:“我们俩的关系,你们不懂。” 于是,谣言不知不觉传播开来——萨莎和辛迪是同性恋,甚至有人绘声绘色地说看见两个人在教室里热吻。女人之间的友谊很难理解,即使面对风传全校的谣言,两个人也毫不在乎。 意外发生在即将毕业前,萨莎收到一封信,打开信封看到里面的东西,她脸色大变,把信塞进书包,急匆匆走出教室,迎面碰上辛迪。 “你……你无耻!”从小接受贵族教育的萨莎根本说不出脏话,脸色煞白,眼中透着被欺骗后的绝望。 辛迪莫名其妙地看着萨莎:“怎么了?” “你……你……”萨莎高耸的胸部不停起伏,“你以为你是谁?你看看你像个女人吗?你也配和我天天在一起!我是在可怜你,可怜你!懂吗?你这种人一辈子就应该在贫民窟里当个乞丐,根本没有资格接受高等教育!就算是到了社会,你也是被淘汰的人渣!” 原本吵吵闹闹的教室顿时安静了,同学们都无法相信萨莎居然能说出这种话。 辛迪粗壮的身体晃了晃:“萨莎,你说什么?” “呵呵,我说什么你还不知道吗?”萨莎冷笑着,“没想到你这么卑鄙!你根本不配做我的朋友!” 辛迪似乎被一道闪电击中,嘴角不停抽搐,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抽着鼻子,倔强地昂着头:“总有一天,你要为今天的话后悔。” 一直到毕业,辛迪再没有来过学校。 不知不觉过了十年,萨莎以为已经把这个人彻底忘记了,没想到今天又出现了。 心里面那道伤疤,本来已经愈合,此时又开始隐隐作痛。 直到下班,萨莎才下定决心,参加聚会。 四 聚会地点是在新德里排名第七的泰姬陵酒店,总共来了四个女同学,都已嫁为人妇,穿着印度传统的纱丽,根本掩饰不住生育后变得肥硕的身体。 萨莎坐在她们中间,觉得很恐怖:难道我也会变成她们这样吗?婚姻真的是女人的坟墓吗? “萨莎还是这么漂亮有气质。”昆汀突然很羡慕地说道,“哪像我们。” 萨莎礼节性地点头微笑,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想起了最近在报社出尽风头的娜妮,还有卡塔那一席刻薄的话。偷偷摸着已经褪去光泽、失去弹性的脸,她感觉到了时间对于女人的残忍。 “毕业后谁见过辛迪?”多丽有意无意地问了一句。所有人都看向萨莎。 萨莎有些慌乱:“毕业后我们也没有联系过。我……我不知道。” 同学们似乎故意忘记了当年萨莎和辛迪之间的不愉快,多丽撇了撇嘴:“那个粗俗丑陋的人,难道是突然中了彩票?要不是今天订的地方确实不错,我才不会来。” “就是,辛迪说了很多高中时候的事情,我才想起这个人。”雅格哈哈笑着。 昆汀补着妆,厚厚的脂粉掩盖不住满脸的肥肉:“丑小鸭居然也能请我们到这么好的地方吃饭。” 同学们七嘴八舌,满是不屑,语气中带着酸溜溜的嫉妒。 “我去趟洗手间。”萨莎觉得心里沉闷得如同压了块石头,拎着包出了包厢。 对着镜子,萨莎愣了许久。几个同学丑陋鄙俗的脸在镜子里晃来晃去,最终一张张贴在她的脸上,变成了肥胖的、俗气的、牙缝里夹着咖喱残渣的老女人。 她打了个冷战:我不能像她们一样! 门被推开,一个年轻艳丽的女子优雅地走进洗手间,低着头从包里掏出口红,正要对着镜子补口红时,才发现萨莎的存在。 竟然是娜妮。 “娜妮,真巧。”美丽的娜妮刺痛了萨莎的心,出于同事之间的礼貌,她还是强笑着打了个招呼。 “哦,有个聚会。”娜妮甚至都没有问萨莎为什么也会在泰姬陵酒店,把她当作隐形的,自顾自补口红。萨莎觉得受到了侮辱,正要回包厢,娜妮双唇抿了抿口红,满意地笑了:“三十多岁的老女人也有资格来这么好的酒店?” “请你说话放尊重点!”萨莎猛地顿住脚步,却说不出话。 “尊重?”娜妮点了根女士烟,对着镜子吐出一团浓浓的烟雾。 萨莎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一扭头回了包厢,等待辛迪的到来。 可是,当辛迪推门而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进来的这个女人身材高挑性感,肌肤吹弹可破,全身时尚名牌,谈吐优雅得体。辛迪,居然就是娜妮! 萨莎如坠冰窟,完全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也根本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 这根本就不是当年那个随便谁都可以嘲笑的辛迪! 萨莎觉得正在做一个世界上最恐怖的梦! 五 原本是聚会主角的萨莎被冷落了,几个女同学近乎讨好般围着娜妮,每当娜妮随口说出饰物的牌子和价位时,她们都会发出夸张的尖叫。 萨莎的脑子嗡嗡作响,不得不接受的事实让她心中涌起了强烈的妒忌!难道娜妮到报社就是为了看自己的笑话吗?她整容了?她哪来那么多钱? 萨莎突然想起了娜妮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总有一天,你要为今天的话后悔。” 同学们似乎又想起了当年萨莎对娜妮说的那些话,言语中有意无意地贬低萨莎。娜妮很有气质地微笑着,只是看都不看萨莎一眼。 这种无视的态度甚至比捅萨莎一刀更让她无法接受。萨莎想找个借口离开,可是这么一来,更显出自己的自卑,只好强撑着世事无常的打击,孤零零坐着。 “我练了瑜伽,所以才会有今天的状态。”恍惚间,娜妮一句话飘进萨莎的耳朵。 “很多印度人都会瑜伽啊,不过都用在夫妻之间了。”生性风骚的雅格捂着嘴暧昧地笑着。 “那都是普通的瑜伽,我练的是昆达利尼。蟠龙瑜伽对应的是巨蟒化身,不但可以改变形体气质,还可以改变容貌。每个人,都会改变。”娜妮慵懒地伸着懒腰,漫不经心地瞥着萨莎。 目光如刀,深深刺痛了萨莎。 “我身体不舒服,很抱歉,先回家了。”萨莎再也忍受不住,起身要走。 “不舒服应该去医院,而不是回家。我还有个安排,你们继续聊吧,有机会再聚。”娜妮放下一张名片,“这是修炼昆达利尼的地址,如果你们谁有兴趣,可以去试试。只需要七天,就会脱胎换骨。” 包厢里,四个女人默默地坐着,盯着那张名片,各怀鬼胎地消化着娜妮带来的震撼和刺激。 “哼!我才不信什么昆达利尼的鬼话,她一定是整容了!全身都是假的!”昆汀抖动着满身的肥肉,几乎要把纱丽撑裂。 “就是!这种话骗鬼还可以,我们怎么能相信!”多丽不停吃着满桌美味,吮着沾满汤汁的手指。 “还是我们萨莎漂亮,气质好。人造的终究比不过自然的!把自己弄得这么漂亮,还不是为了勾引男人?谁知道她那身名牌是睡过多少男人才换来的。”雅格摸着腕子上的手链。为了这次聚会,她好不容易央求情人送给她一条,结果被娜妮打击得毫无还手之力。 看着刚才还满脸巴结的同学们,萨莎觉得很可悲。 “以后绝对不会参加她组织的聚会!”除了萨莎,其余三个女人达成了共识。 开车回家的路上,萨莎拼命记着她们几个故意遗落的那张名片上印着修炼昆达利尼的地址。 整整一个晚上,萨莎根本不能入睡。手机里娜妮的电话赫然在目,她却迟迟摁不下去。该说什么?虽然当年的那件事情让她至今不忘,可是主动打电话过去岂不是显得自己在巴结?会不会被看不起?虽然已经被看不起了,但是仅存的自尊心让她做不到像那几个同学一样无耻。 直到天亮,她终于下定决心,摁下了电话号码。 六 近五个小时的车程让萨莎腿肚子有些酸痛,一夜未眠更让她困顿不已,以至于在盘山公路差点和迎面而来的运尸车相撞。娜妮的突然出现彻底扰乱了她原本平静的生活,关于“昆达利尼”的事情更让她和报社主任请了一个月的假,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来到了距离杜马斯海滩不远的一座小山下。 一栋破旧的根本看不出年代的房屋坐落在山脚下,远远看去倒像是一座庙宇。房檐蜿蜒盘绕,如同一条巨大的蟒蛇。朱红色的木门早已露出底色,几道裂缝如同闪电由上至下将门板劈开。破旧的窗户在山风的吹动下,“吱呀吱呀”响个不停。 难道这就是修炼“昆达利尼”的地方?萨莎有些犹豫,后悔做出了这么冲动的决定。 一个长发女人推开门,白色兜胸衣和裹臀筒裤中间裸露着完美的腰肢,古铜色的皮肤荡漾着性感的光泽,当她双手合十深深鞠躬时,领口露出让萨莎眼红心热的深深乳沟。 “您好,我叫丽嘉。您是来修炼‘昆达利尼’的吗?”丽嘉的声音磁性中略带沙哑,听着很舒服。 萨莎点了点头,双手合十回礼。 “长期修炼时间一年,五万卢布。其间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联系。食宿由我负责。”丽嘉始终在微笑,好像这是她唯一的表情。 丽嘉的出现给了萨莎信心,但是听了修炼条件,她又准备放弃。倒不是心疼钱,为了拥有完美的身材和相貌,别说五万卢布,就是一百万卢布,她也会毫不犹豫地交钱,哪怕是借钱、贷款。 可是一年与世隔绝,却是她不能接受的。 丽嘉看出了萨莎的顾虑:“短期修炼为期七天,三万卢布。不过过程很艰苦,半途而废可是不会退款的。而且……” “我选短期!”萨莎打断丽嘉的话,“刷卡还是现金?” “不需要。钱可以在修炼结束后一年内付清。”丽嘉向门旁侧了侧身,摆了个“请”的动作,“如果介绍朋友来修炼,还可以提成。” 萨莎顿时提高了防备:“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情?” “瑜伽,炼的是心。当您完成修炼就懂了。”丽嘉的笑容里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信任,“对了,您是哪里人?” “新德里。” “娜妮也在那里,您是她介绍的吧?她可是我见过的最刻苦的学员。已经有三个人给我打电话了,都是她介绍的,估计很快就会到。她们参加的都是短期修炼呢,我带你去教室。” 萨莎隐约中猜到娜妮为什么会突然这么有钱。她自身就是这所偏僻的瑜伽学院最好的活广告。哪个女人不爱美,她从中捞的提成肯定不少。 坐在教室的瑜伽垫上,喝着丽嘉泡的姜茶,她好奇剩下那三个人是谁。 当丽嘉带着另外三个人进了教室的时候,萨莎才大吃一惊。那三个人也都面露尴尬之色,讪讪地笑着。 竟然是昆汀、多丽、雅格。 “扑哧……”雅格忍不住笑了,“追求美丽是女人的权利,这没什么。” 一句话消除了四人的隔阂。萨莎想起昨天晚上几个人信誓旦旦的话,觉得很好笑。 “你们相互认识?那太好了。”丽嘉拍着手,“现在我讲一下修炼过程中的禁忌。” “一、修炼时不允许擅自吃东西;二、修炼后一个小时不能洗澡;三、修炼中不可以照镜子;四、修炼当天不要有性行为。” “哈哈,就我们几个女人,怎么会有性行为。”雅格风骚地笑着。 “不一定哦。”丽嘉眨了眨眼睛,“还有,请把手机交出来。修炼结束的时候会还给你们。” 依次交了手机后,丽嘉点了熏香:“现在开始第一天的修炼——冥想。下面的两个小时,请放松心灵,净空思想,进入冥想状态。”£我僦暧手機電孞書蛧£ 味道有些奇怪的熏香让萨莎昏昏欲睡,坐在软软的瑜伽垫上,她只觉得浑身舒适,思维也慢慢迟钝起来。恍惚间,往事一幕幕在眼前浮现,又一闪而逝,直到定格在很久以前的那个夜晚! 深夜,毛毛细雨扫着窗户,漆黑的屋子,门被悄悄推开,一双眼睛从门缝中探出,直勾勾盯着床上的女人。 “啊!”萨莎从冥想中清醒过来,发现不知不觉中已经泪流满面。其余三个人也在不停地哭,昆汀甚至哽咽着昏了过去。 “每个人都有暗黑历史,如果不能直视面对,就无法做到摒弃过去,也无法继续修炼昆达利尼。”丽嘉推门而入,惯有的笑容消失了,冷冰冰的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下面开始正式课程。” 七 第一天的修炼让四个女人叫苦不迭,当丽嘉说出“修炼结束”,出了训练室准备晚饭时,她们已经没有力气思考,像泥巴糊在地上,过了许久,才无精打采地向餐厅走去。 “不知道晚饭能不能丰盛点。”贪吃的多丽咽着口水,走在最前头。 进了餐厅,餐盘上盛放的食物又让她们面面相觑。一个橘子,一串葡萄,几片苹果,一杯清水。 多丽近乎崩溃,胡乱抓起食物往嘴里塞,没几口就吃了个干净,又举起杯子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发狂地大喊:“我不练了!这么点东西根本不够塞牙缝的!” “没有人强迫你们练习,如果现在退出还来得及。”丽嘉如同鬼魅般出现在门口。 为了保持体形,萨莎一直很注意饮食,虽然晚饭少得可怜,倒也不像多丽这么歇斯底里。昆汀和雅格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雅格调侃道:“多丽,你看上去瘦了不少呢。” 多丽气鼓鼓地叉着腰:“我本来就不胖。” “既然吃完了,我带你们了解一下昆达利尼真正的奥秘。”丽嘉前头引路,绕过几个大门紧锁的房间,来到了一间挂满照片的屋子。 “请仔细看照片。”多丽笑吟吟地站到门口。 四个女人挨个照片看着,越看越吃惊!每两张并排照片下面都标注着相同的人名,而照片里的人,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不是有娜妮,她们根本无法相信所谓的“昆达利尼”居然能给女人带来如此大的完美变化。 “这……这种蜕变,我也要。”昆汀下意识地摸着肚子上的三叠肥肉。 “这不是蜕变,而是重生。”丽嘉指着照片墙最中央,“忘记说了,昆达利尼的最终秘密,会由她告诉你们其中一个。” “啊!兰迪!”多丽捂着嘴,不可置信地眨着眼睛,“大明星兰迪。” “是的,兰迪在年轻的时候,曾经远赴喜马拉雅山脉中最隐秘的山谷,恳求瑜伽大师传授了‘昆达利尼’,并由此获得重生。这个瑜伽学院也是她创办的,为的就是让普通女孩找到自信。”丽嘉眼神空洞,低哑着嗓音,“我是她的第一届学生。” 萨莎已经从照片墙最角落里看到了当初的丽嘉,她根本无法把照片中胖得几乎能塞满整辆车的女孩和现在这个性感美丽的女人联系到一起。 “真的有这么神奇?”昆汀怔怔地盯着满墙照片,伸手摸着。忽然,她像触了电,手指不停抖动,急忙抽回。 “你们的朋友娜妮就是最好的例子。你们来到这里,不也是为了重生吗?”丽嘉轻蔑地笑着,“不相信,何必要来?” “你刚才说我们中只有一个人可以得到兰迪的指点?”职业的敏感性让萨莎一直在思考丽嘉说的话。 “因为,每一届学员只有一个人可以坚持到最后。”丽嘉显然不想再多说什么,走出照片房,“你们的卧室在右边第三个房间,早点休息吧,明天还有更艰苦的课程。” 八 如果说简陋的晚餐让四个人略有不满,那么卧室直接让她们抓狂。四张满是油污的床垫随随便便铺着,房顶盘着残破的蜘蛛网,兜满了灰尘,墙壁上满是黄褐色的污渍,地板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能够清晰地看到蟑螂爬过的足迹。 雅格刚想发火,却咬着嘴唇忍住了。萨莎简单分了工,几个人开始打扫房间卫生。虽然肥胖但是极爱干净的昆汀从照片房出来就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端着盆去卫生间洗澡的时候,差点被床垫绊倒。 “萨莎,其实我一直想说,没想到你居然也来这里了。”雅格拍着床垫,激起一大蓬飞灰,呛得打了几个喷嚏。 萨莎心里一痛,没有说话。事业、年龄、工作,这些压力本来就让她的精神接近临界点,娜妮的出现更让她在感受到威胁的同时又平添了几分嫉妒。她可以忍受一个比她优秀的女人,但是绝不忍受一个不如她的女人居然能在多年后变得如此完美。更何况是一个当年背叛过她的女人! “啊!”昆汀在卫生间尖叫着,紧接着传来一阵重物摔地的巨响。 三个人丢下手中的活,冲到卫生间,被里面的景象吓呆了。 每一条缝隙里都夹着泥垢的瓷砖地,一大摊红色的液体正向下水道缓缓流动,昆汀缩在角落,抓着头发疯了似的喊着,脸盆仍在不停地转动,发出让人牙酸的摩擦声。 “花洒,花洒……”昆汀紧紧抓着萨莎,指着悬挂在墙上的花洒。 倒是多丽胆子大,打开花洒,一大蓬红色的液体激射而出,险些喷她满头满脸,卫生间里立刻弥漫着刺鼻的铁锈味。 萨莎松了口气,搂着昆汀的肩膀:“洗浴管线很久没用过,里面残存的水把氧化的铁锈冲出来了,放放水就好了。” “这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雅格终于忍不住了,“吃的简单些没有问题,可是住的地方连贫民窟都不如!我……我……” 萨莎心里忽然升起一种期待,等着雅格说出“我不练了”这句话,这样一来,竞争对手就少了一个。她偷偷看了一眼多丽,对方竟然也是一副期待的表情。 雅格咬着嘴唇,最终没说出那句话,萨莎心里有些失望。 “我想回去了。”昆汀显得很疲惫,“我承认,昨天看到娜妮,我完全震惊了,一晚上都在想她说的话,想她从前的样子,所以才不顾一切来到这里。可是,我真的想回去了。” “再坚持一下,这是个意外。”作为昆汀最好的朋友,萨莎柔声安慰道。虽然她心里隐隐有一丝盼着昆汀主动退出的念头。 “这不是意外!”昆汀忽然抓扯着头发,拼命地撕着,“你们没有注意到吗?昨天见到娜妮之后,我们都像是着了魔!换在平时,谁会做出这种失去理智的举动?我们被诅咒了!被娜妮诅咒了!她一定是……” “昆汀,你闹够了没有!”雅格粗暴地打断昆汀的话,“如果你坚持不了那就走好了!不要影响我们,让我们陪你退出。” 昆汀愣愣地盯着雅格,嘴角挂着一丝奇怪的微笑:“我不会说的……我不会说的……” 两个人的对话让萨莎觉得莫名其妙,多丽已经事不关己地离开了卫生间。萨莎忽然有种感觉,她们三个人知道一件她不知道的事情,而且是和娜妮有关。 这种感觉,让她觉得很恐怖。 “说不说是你的自由,”雅格冷笑着盘起头发随便扎紧,“走不走也是你的自由。娜妮都可以坚持下来,为什么我不可以?你们都走了才好,重生的机会注定属于我。” 花洒依旧喷着满是红色铁锈的水柱溅在瓷砖墙上,如同一缕缕鲜血蜿蜒而下。昆汀直勾勾地看着,嘴角不停抽搐,猛地挣脱萨莎,冲进了血红的水幕中! 红色的锈水将她从头淋到脚,像是被鲜血不停地泼着,浓密的长发打成疙疙瘩瘩的几绺,遮挡住她肥胖的脸,粗大的毛孔里顿时塞满了铁锈渣子。 “这是个诅咒!”昆汀在锈水里胡乱挥动着胳膊,疯了一般狂喊,“我想起祖母给我讲的‘昆达利尼’的传说,我们都被诅咒了!哈哈……哈哈……谁也逃不脱这个诅咒!刚才在照片房,我……” 正在这时,原本冰冷的水柱突然冒起了热气腾腾的白烟,卫生间温度骤然升高,瞬间被雾气包围,隐约中可以看到肥胖的红色人影在挣扎,伴着一声凄厉的惨叫,昆汀冲了出来。 萨莎眼睛睁得滚圆,几乎要呕吐!昆汀全身上下被沸水烫起了巨大的水泡,头发脱落了大半,红锈密密麻麻地粘在被烫烂的头皮上,整张脸布满大大小小的水泡。被沸水烫过的昆汀已经看不见任何东西,惨叫着往前冲,撞到了墙上。 “啵……啵……啵……”水泡遇到碰撞纷纷破裂,脓水四溅,屋子里满是腥膻的体液味道。 萨莎手脚冰凉,眼睁睁看着昆汀翻滚哀号,声音越来越微弱,终于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 “哇……”萨莎忍不住呕吐,当她看到吐出来的东西时,眼前一黑,更加剧烈地呕吐,几乎连肠子都吐了出来。 糨糊般的呕吐物里,居然爬出了一条条白色的蛆虫。 “第二条,修炼后一个小时不能洗澡。”空荡荡的屋子里传来丽嘉冰冷的声音。 九 “我要获得重生。”雅格诡异地笑着,从萨莎身边走过,出了房间,走廊里响起踢踏的脚步声。 萨莎忽然发现,屋子里,只剩下她和被烫死的昆汀尸体! 雅格看上去已经疯了,多丽不见了! 难道,她们真的被诅咒了? 她跌跌撞撞地几乎爬出了房屋,走廊里的灯熄灭了,借着残存的一点微光,她看到雅格停在走廊尽头。 墙壁上,悬挂着一面镜子。 “我……要……重……生……”雅格机械地重复着同一句话。 “啪!”廊灯全部亮了起来。 “我要像娜妮一样美丽。”抚摸着镜子,雅格如同摸着情人赤裸的身体,痴迷地呓语。 通过镜子,萨莎看到了雅格的脸! 雅格的脸上堆满了层层叠叠的皱纹,眼皮耷拉着,完全遮挡住眼睛,灰色的头发干枯得像一蓬乱草,鼻梁塌陷,白色的鼻毛从黑洞洞的鼻孔里探出。雅格每说一句话,几颗乌黑的牙齿就会顺着歪斜的嘴角滑出。 “我美吗?”雅格驼着背,哆哆嗦嗦地转过身,对萨莎咧嘴笑着,门牙脱落,露出一截干裂的舌头。 萨莎感觉心脏被重重打了一拳,双手摁着脑袋,发出凄厉的惨叫。“扑通!”雅格摔倒在地上,伸出爬满了青筋、满是老人斑的手,抓着冰冷的地面,艰难地向萨莎挪动着。 “萨莎,我美吗?你知道的,我最爱美丽了。我的情人,也爱……”雅格艰难地抬起头笑着,脸皮裂开一道道口子,败絮般的肌肉纤维纷纷绷断。 萨莎向后退着,脚下一绊,跌坐在地上,几乎用了全身的力气才爬起来,凭着记忆向大门跑去! “第三条,修炼中不可以照镜子。”丽嘉的声音再次响起。 “萨莎,一起来吃啊,这些美食好好吃啊。”餐厅的房门半开,斜斜的灯光从屋中透出,映出多丽趴在餐桌上狼吞虎咽的影子。 不知道藏在哪里的丽嘉没有再说话,除了萨莎沉重的呼吸声,安静的走廊里只剩下多丽“吧唧吧唧”的咀嚼声,夹杂着牙齿咬开坚果的“咔嗒”声。 萨莎艰难地挪动着脚步,悄悄走到餐厅门口。多丽的头发垂在盘子里,正趴在桌子上拼命往嘴里塞食物。 厚厚的尘土覆盖着大大小小的盘碟,腐烂的奶油上面长着绿毛,鸡腿黑硬腐败,如同一段段烧焦的木头,面包像一块生长着苔藓的石灰石,不知道什么原料做成的汤早就干涸了,只剩下一层黏腻的汤皮。 多丽拿过汤盘贪婪地舔着,一边舔一边说着:“真好吃……真好吃。” 她放下汤盘,抹着嘴掀开另一个盘子的碗盖,两只早已腐烂的老鼠尸体里钻满了白蛆。 “咯噔!”多丽咬下老鼠头,津津有味地嚼着。 “萨莎,真的很好吃啊。”多丽举着没有脑袋的老鼠尸体,向萨莎送过来。 萨莎已经完全动不了,张嘴尖叫,却只发出几声嘶哑的声音。多丽张开大嘴,咬下老鼠尾巴,一节一节地嚼着。突然,她的左眼球从眼眶中滚落,“骨碌碌”落到餐桌上。多丽丝毫不觉得疼痛,急忙把眼球捡起,捧在掌心小心地吹着眼液上沾着的尘土,丢进嘴里嚼着:“这么好吃的葡萄,扔掉太可惜了。” “咦?萨莎,你真的不吃吗?”多丽摸了摸半裸的肚子,“我吃得好饱。” 已经撑得滚圆的肚子突然凸起了一串肉球,依稀能看见里面有什么东西在蠕动。深深陷进肚腩的肚脐眼里,缓缓淌出暗红色的鲜血。一条蛆虫从里面探头探脑地爬出,两条、三条、四条、五条…… “哗!”多丽的肚子由上至下裂开一道口子,白花花的肠子向体外流淌,多丽慌忙把肠子胡乱塞进肚子:“吃了这么多东西,就这么掉出来好可惜。” 一只手从背后搭在萨莎肩膀上,丽嘉紧贴着她的身体,舌头舔着她的耳垂,呼出潮湿的热气,喃喃低语:“第一条,修炼时不允许擅自吃东西。” 丽嘉弹性惊人的胸部给萨莎带来了异样的压迫感,连串的恐惧让她放弃了生存的欲望,无力地颤声问道:発“你到底是谁?” “我?我是‘昆达利尼’第一届学员,只有我活了下来。”丽嘉的手顺着萨莎的肩胛滑到她的腰上,轻轻捏了一把,“在这里,你的欲望将得到无限释放,跟我来。” 奇异的感觉从萨莎心中慢慢升起,身体开始变得燥热,连呼出的鼻息都带着丝丝热气。 萨莎如同被催眠,木然地跟着丽嘉来到了照片房。 “你的秘密,我知道。”丽嘉站在照片墙前,摆出一副极度诱惑的姿势,“一个想变成女人的男人,内心居住着天使还是魔鬼?” “你怎么知道的?”萨莎目光灼热地盯着丽嘉,狠狠咽了口吐沫。 “娜妮告诉我的。”丽嘉指着墙上一张丑陋女人的照片,“她原来叫辛迪对吗?” “我想变成女人,我想重生。”萨莎捂着脸,肩膀不停地颤抖,滚烫的泪珠从指缝中流出,“可是我还有男人的欲望,而且……我爱丑陋的女人。” “她一直为你保守着秘密。”丽嘉摘下娜妮的照片,“哪怕是在你那天晚上偷偷摸进房间,占有了她,她也没有把这个秘密说出来。” 十 “因为我给了她很多钱,所以她会守住这个秘密!”萨莎歇斯底里地喊道,“可是……可是她居然把我们之间的事情详细写了下来寄到我手里!她的字我认识,她背叛了我!” “你错了。”娜妮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冷冰冰地说,“写信的人,不是我,而是刚才死掉的那三个女人。” “她们嫉妒我一个贫民窟出身、长相丑陋的女人居然会成为你的闺蜜,这让她们根本接受不了。于是她们造谣我们是同性恋,其实真相只有你我知道。你是男人,虽然你喜欢把自己装扮成女人,但你仍然是个男人。而且,我是那么深爱着你,情愿为你保守这个秘密。她们模仿我的字写了那封信,杜撰了我们之间的事情,想破坏我们的关系,可是心里有鬼的你居然真的相信。或许你认为我掌握着你的把柄,可以通过这封信来不停地问你要钱。也许,你根本不知道,我不在乎你的钱,而是真的爱你。” “娜妮……不,辛迪,你说的是真的吗?” “为什么人总是不相信最爱她的人说的话,宁愿相信诽谤和谣言呢?”娜妮摇着头,轻轻叹息。 “也许是因为爱。爱得深了,在乎的就越多,越容不得一点伤害和背叛。”丽嘉走到娜妮身边,两个女人如同两条相互绞缠的蛇,紧紧拥抱摩擦着。 “如果没有这张皮,我们还算是女人吗?为什么男人对女人,永远不如女人对女人那么信任?”娜妮双手绕到丽嘉的后脑,轻轻向两边扯着。 丽嘉的头皮被扯裂,一直延伸到腰部,一个椭圆形的脑袋从人皮中钻出,圆滚滚的身体上面覆盖着层层鳞甲,随着整张人皮完全脱落,一条巨大的蛇半直立地吐着长长的芯子,漠然地看着萨莎。 娜妮吻了吻蛇头,任由蛇芯舔着她娇嫩的脸蛋,双手伸到脑后,把自己的皮也扯了下来…… 两条蛇“嘶嘶”地吐着芯子,脖颈缠绕在一起,互相蹭着湿黏的脑袋。 “你们的任务完成了。”照片墙忽然向两边分开,从中走出一个仪态万方、周身透着成熟魅力的女人。两条蛇滑到女人脚下,女人指了指身后黑洞洞的空间,两条蛇点了点头,钻了进去。 “想获得重生吗?”女人向已经吓呆的萨莎伸出手。 萨莎茫然地抬头望着女人,只觉得她周身散发着柔和的光芒,透着让人根本无法抵抗的魅惑。 “昆达利尼的秘密就是……”女人微笑着,抚摸着萨莎的长发,如同哄着未晓世事的孩子,“把身体献给我,把自己变成一条蛇。我会为你制作一张完美的人皮。你的重生,会让你体验到前所未有的快乐。不过,你每年都要送四个人来这里,不论男女……” “你愿意吗?”女人如同天籁的嗓音撩拨着萨莎的耳膜。 萨莎点了点头。 十一 《The Hindu》的报社主任最近很烦躁。报社最有名的、最具备新闻洞察力的记者萨莎请了一个月的假,可是已经延期三天,她仍然没有回来销假!手机关机,家里没有人,眼睁睁看着新闻被同行捷足先登,主任自然一肚子怒火,不得已打电话报了警,也没查出个所以然,只是在杜马斯海滩附近的山脚处发现了萨莎的轿车。 谁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萨莎会把车停在一大片废旧的古建筑前,据说在几千年前这里曾经是小王朝的宫殿,被孔雀王朝消灭后,这里被风沙和岁月冲刷得只剩下残垣断壁,渐渐成了老鼠和蛇的栖息地。 他无暇顾及萨莎的死活,这是警方该负责的事情,更让他惋惜的是,火辣性感的娜妮不告而别! 喝了杯姜茶,辛辣的热气更让他烦躁不安,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他几乎是吼了出来:“请进!” “您好。”身材高挑、火辣性感的美女怯怯地走进办公室,“我是来应聘的,我叫美杜莎。” “哦?”主任眼中燃烧着色欲的火焰,“美杜莎,很神秘的名字。” “我长期修炼一种叫‘昆达利尼’的瑜伽,蟠龙瑜伽,对应的是巨蟒化身,所以我把名字改成了美杜莎。” “瑜伽?太好了,我也想学学。”主任大有深意地用眼睛上下刷着美杜莎的身体,“考虑过薪水吗?如果有时间,今晚请你吃顿饭,我们可以好好聊聊。” “当然可以。”美杜莎扬了扬头发,柔软的腰肢充满诱惑地扭动着…… 十二 月饼讲到这里,点了根烟,活动着脖子,再没说话。 我看着电脑屏幕里的电影明星兰迪,越看越觉她像一条蛇。 “讲完了?”我试探着问道,“后来呢?你把美杜莎……” 月饼摸了摸鼻子:“我什么也没做,听完故事就走了。” 我一时气结,不过想想这倒是月饼一贯的行事风格,也就不再多问。 “最后出现的女人是兰迪?”我突然想到国内外许多号称“逆生长”的女明星,打了个冷战。 “修炼昆达利尼,需要打通人体的七个查克拉,也就是穴道,体内的纯气会顺着七个查克拉升到头顶,开出绚烂的白莲。”月饼没头没脑地来了这么一句。 “放到武侠小说里就是打通任督二脉吧?”我没好气地回了一句。 “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了人类各种恶行的表现,分别是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又称为‘七宗罪’。也有人认为,这七种恶行分别隐藏在体内的查克拉里面,只有克服了这些邪欲,才能达到瑜伽的最高境界。如果克服不了,会被膨胀的欲望反噬。”月饼慢悠悠地解释,“很多人练习瑜伽,是为了形体。其实瑜伽真正的意义,是修炼心灵。如果没有干净的心灵,最好不要贸然修炼,否则后果很可怕。” 我想起月饼讲述的那几个女人恐怖到极致的失常行为,心里有些发毛:“还好我没准备练那玩意儿。” “我去了美杜莎所说的修炼瑜伽的地方,经历了更诡异的事情。而且……”月饼直勾勾地看着我,似乎在犹豫该不该说。 “月饼,你丫能不能痛快点?” “这件事情,和你有关系。” 第九章 孟买耍蛇人 一位去印度旅游的游客,曾经见到过令他终生难忘的一幕:在树林边缘,一个中年男人盘腿坐在野草中吹着笛子。不多时,草丛里一阵乱响,几条色彩斑斓的毒蛇从草丛中钻出,随着笛声扭动着身体,高高昂起脖颈,吐着芯子,爬上中年男子的膝盖,然后从肩膀爬出,盘上他的脖子,最后侧头听着笛声。 这就是印度有名的耍蛇人。不过,如果在印度有幸见到耍蛇人时,发现他们身边有年轻女性相伴,游客们最好不要搭讪或者接近。因为,据说这是耍蛇人在为女儿挑选丈夫。 蛇在印度教中的崇高地位,使得耍蛇业长盛不衰。但蛇毕竟不是哪儿都有,加上防蛇咬、驯蛇都需要经验,因此久而久之,耍蛇业成为一项子承父业的世袭行当,一代代流传下来。印度“耍蛇人”大都住在蛇类出没的地方,险恶的环境让他们从小就习惯了与毒蛇为友。在他们驯养下,令人毛骨悚然的眼镜蛇、蟒蛇,无不俯首听命。 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古老技艺逐渐面临着失传的现状,印度街头耍蛇人越来越少。偶尔出现,也只不过是年老艺人在街头吹出诡异的笛声,几条没精打采的毒蛇从筐篓里钻出。如果发现有耍蛇者身边陪同着年轻女性,据说这是耍蛇人在为女儿挑选丈夫。 遇到这种情况,游客们最好不要搭讪或者接近…… 一 印度湿热的空气沉闷得让人喘不过气,即使是绿树成荫的山野,躲藏在树影里的草地也升腾着丝丝热气。 月饼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珠,从背包里摸出瓶矿泉水喝。不远处,是一片荒弃已久、不知道建于什么年代的古建筑群,只能从残破的墙壁依稀体会到往日的荣光。他扬了扬眉毛,仔细观察着地势,眼中讶异的神色越来越浓。 这片古建筑群三面环山,山势左右高中间低,远看像是“凹”字。西边乱石嶙峋,隐隐能看出是条干涸多年的河道。北边杂草丛生的树林,最细的树也要两人合抱,树龄都是千年以上。不知是人为还是天然,整片树林长成了正方形,把建筑群完全遮挡在树荫下。 正当月饼沉思时,树林里传出奇异的笛声。循声而去,在树林边缘,出现一个头缠纱巾、披着白襟的黑瘦中年男人,盘腿坐在野草中吹着笛子。 奇异的笛声缓慢悠扬,似乎有种荡人心神的蛊惑力。不多时,草丛里窸窸窣窣一阵乱响,野草如同潮水般倒向中年男人,几条色彩斑斓的毒蛇从草丛中钻出,随着笛声扭动着身体,高高昂起脖颈,“嘶嘶”吐着芯子,爬上中年男子的膝盖,钻进白襟,从肩膀爬出,盘上他的脖子,蛇芯舔着他的脸庞,侧头听着笛声。 不多时,中年男子被无数条毒蛇盘绕,看上去恐怖异常。忽然,笛声停歇,他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旁边造型古朴的瓦罐,叹了口气,嘴唇发出刺耳的“呜呜”声。 群蛇似乎受不了这种怪声,受到惊吓,纷纷从他身上落下,钻入草丛中四处逃窜。 “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能遇到印度耍蛇人。”月饼扬了扬眉毛,大感兴趣,“有幸看到传说中已经失传的手艺,真是幸运。” “这一行太危险,收入又少,全印度已经没有几个人精通这门手艺了。”中年男子把笛子别在腰间,露出雪白的牙齿笑道,“我叫佩森,认识你很高兴。中国人?” “是的。”月饼双手合十,微微鞠躬还礼,“我听过一些传闻,耍蛇者必须是子承父业,而且刚出生时,父亲会亲手在他身上滴下几滴蛇的毒液,让他熟悉蛇性。不过我觉得这倒像是……” “诅咒,对吗?其实这并不是诅咒。”耍蛇人拍了拍身上的杂草,拎起瓦罐向树林深处走去,“如果你能够进入那片建筑群,我会在里面等你。” 幽静的树林让人感到一丝莫名的恐惧,间或几声鸟叫倒像是印度传说中的“鬼鸟”莫卡招魂的声音,月饼叹了口气:“南瓜,要是你在就好了。这片古建筑群,根本不是什么宫殿,而是按照中国风水布下‘阴尸煞地’的墓群,不知道里面封印着什么样的怨灵。看来我要自己琢磨怎么进去了。” 二 密林深处的建筑群前,月饼取出口中的槐木片,倒了捧矿泉水洗掉涂在眼皮上的香炉灰,伸出手顺着纹路摸着竖立在墓群深处一面残缺不全的古墙。 古墙由整块山石凿成,纹路缝隙里长满了苔藓。月饼小心地用瑞士军刀抠掉苔藓,一幅幅雕刻古朴的图画清晰地显露出来。月饼点了根烟,深深吸了一口,眼前的图画虽然第一次见到,却有种很奇怪的似曾相识感。 “见过?”佩森从石墙后闪出,“没想到你居然能走进来。” “既然是墓群,把自己装成死人,就可以走进这‘阴尸煞地’。我也是想了很久才明白其中的玄妙。”月饼对着佩森呼出一口烟雾,缓缓飘到他的面前,“这些图画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我想不起来了。” “既然你能走进来,说明‘昆达利尼’接受了你,跟我来吧。”佩森耸了耸肩,脖子上堆积了一层厚厚的皮褶。 月饼突然向前一跃,掐住佩森的脖子,把他摁在古墙上。 “你的体温冷得不像正常人。”月饼手指渐渐用力,“再熟悉蛇性的耍蛇人,也不会任由没有驯化的蛇爬到身上,除非他也是一条蛇。刚才我喷了一口烟雾,飘到你面前的时候根本没有改变形状,说明你没有呼吸。” 佩森诧异地笑着,丝毫没有因为喉咙被卡住而呼吸困难,反而扭动着脖子,居然把头转到身后,留给月饼一个包裹着头巾的后脑勺。 佩森的身体跟着反方向转动,因为脖子的扭动,说话的声音像是被掐着脖子的鸭子沙哑的叫声:“小看你了,你猜对了一大半。不过这么做似乎不太友好。” 月饼闻言松开了手,佩森身体已经转了过去,自顾自向前走着:“这就是我们从孔雀王朝开始就承载的命运,我不会伤害你的,跟我来吧。” 月饼迟疑了一下,扬着眉毛笑了笑,跟着佩森绕过古墙。 古墙后是一片在印度很罕见的桃树林,桃木的特有香味浓得如同化不开的蜜,厚厚的树叶踩在脚下,柔软舒适。月饼折了根嫩绿的桃枝,咬在嘴里,始终和佩森保持三米左右的距离,不紧不慢地走着。走了不多时,月饼眼前豁然开朗,平整的开阔地对面,是如同刀削斧劈般笔直的山壁。 闪电状的裂缝把山壁分成两半,佩森穿过开阔地,停在缝隙前郑重地说:“你不是第一个来到这里的人,但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是第一个选择走出这里的人。” 月饼琢磨着这句话的含义,摸了摸鼻子,笑了:“那我就进去做出选择吧。” “哈哈!”佩森也笑了,闪身挤进山缝,“那就让我看看你的选择。” 山缝极窄,横突的石笋锋利异常,月饼小心翼翼躲着石笋,走了几十米,缝隙越来越宽阔,前方突然变得开阔敞亮,山风吹过,夹裹着孩童的欢声笑语。 佩森已经穿过山缝,大喊了一声:“我回来啦!” 月饼紧跟几步,终于看到了山壁后面的洞天。 听到佩森的呼喊,许多人围了过来,用月饼根本听不懂的话聊了半天。佩森边聊边指着月饼,好几个小孩子躲在大人身后,探着小脑袋好奇地偷偷瞅着。 不知道佩森讲了句什么,人们纷纷和他双手合十告别,佩森指着一间草屋:“那是我住的地方。” 两人在草屋中盘腿对坐,村落里祥和安静的气氛反而让月饼眉头紧锁:“你们是……” “你看出来了?”佩森苦笑着点了点头。 “在中国,古代的皇帝为了死后遗体不被侵扰,都会大兴土木,在坟墓里设下重重机关,”月饼声音微微颤抖,“还会专门指派亲信部队世袭守陵任务,享受最高规格的俸禄,这种人在中国被称为守陵人。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守陵人后代的忠诚程度。于是在秦朝,秦始皇从方士徐福那里掌握了一种……” “既然知道,何必说出来呢?”佩森似乎不想谈这个问题,“没有真相,就不会有烦恼,正如我们耍蛇人的命运。下面我讲的,你可以当作故事听。” “我听的故事已经很多了,”月饼伸了个懒腰,“希望这次不要叫我失望。” “这是前几年发生的事情……”佩森舔了舔嘴唇,缓缓说道。 三 2006年,孟买,宏伟壮丽的印度门屹立在这座号称“南印度洋之珠”的城市。 络绎不绝的游客簇拥在印度门前面的广场上,时不时发出雷鸣般的喝彩声,还有些欧洲女人,捂着嘴满脸惊愕,连连说着:“太不可思议了。” 人群中间,年老的耍蛇人悠然地吹着笛子,色彩斑斓的眼镜王蛇从篮子里探出半截身子,随着笛声扭动着身体。游客们庆幸居然还能看到就连许多印度人也从未目睹,在印度几乎失传的手艺。 更让男人惊讶的是,一个半裸的美丽女人随着笛声跳着舞,纤细的腰肢散发着惊人的魅惑力。 笛声停止,眼镜王蛇缩回篮子,半裸女人安静地退到耍蛇人身边,端起盘子,圣洁得如同处子,环绕一圈向看客们寻求施舍。刚才还情绪高涨的游客一哄而散,只有几个本土印度人往盘子里放着为数不多的卢布。 耍蛇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前热后冷的场面,不以为然,从布袋里摸出一枚鸟蛋,扔进篮子喂养眼镜王蛇。 半裸女人对每一位施舍的游客深深鞠躬,端着盘子回到耍蛇人身边:“今天比昨天多了50卢布。” “卓玛,知足才能常乐。”耍蛇人收拾着物件,拎着篮子和卓玛一前一后走了。 “后面有人跟着我们。”卓玛忽然抽着鼻子嗅了嗅,诡异地笑着。 “呵呵。”耍蛇人卡塔拍了拍篮子,“上天馈赠的食物,在没有找到那个人之前,我们要好好收下。” 两个人穿过孟买繁华的街道,拐到肮脏阴暗的贫民窟,进了一间破破烂烂的房子。 街道的拐角处,两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偷偷瞥着,窃窃私语。 “季卡,我有些害怕。” “怕什么,一个老人一个女人,还不乖乖任咱们摆布。” “那条眼镜王蛇可是剧毒无比,万一……” “多诺,作为印度人,你居然不知道耍蛇人在驯化毒蛇的时候已经把毒牙拔掉了?那条蛇和一根草绳没什么区别。” “可是……” “啰唆什么,你要是不敢,我自己去。” 夜渐渐深了,贫民窟本就没有路灯,各家为了省电,早就关了灯,整条街道陷入一片死寂的黑暗中。 季卡脚下已经堆了满地烟头,抬手看了看表:“走!” 多诺有些犹豫,但是想到卓玛极度诱惑的身体,咽了口唾沫,跟着季卡摸到房前。 “我先进去,你在外面把风,听我招呼。”季卡看来也很紧张,以至于摸出匕首撬门锁的时候,手都在不停地颤抖。 门锁“咯嗒”轻轻响着,季卡慢慢推开门,闪身钻了进去。 多诺看着虚掩的门,心跳如鼓,紧张地四处张望,竖着耳朵听季卡的招呼。 奇怪的是,屋子里没有一点声音。等了许久,多诺实在等不住了,推门而入。 四 屋子不大,只有客卧两居室。就着月光,客厅里空无一人,耍蛇人的物件胡乱堆在墙角,多诺往前走了几步,向卧室瞄去,却看到了让他根本无法理解的一幕! 耍蛇人、半裸女人、季卡正围坐在餐桌边,低声聊着天。 “耍蛇人嫁女儿,嫁妆只有一只狗、一条蛇、一包蛇药,你能接受吗?”卡塔嚼着咖喱拌饭,含糊地说道。 “能。”季卡机械地往嘴里拼命塞食物,肚子已经撑得滚圆,嘴角残留的咖喱汁像是涂着人血。 “可是你的朋友也爱我,怎么办?我只能嫁给一个人。”卓玛水汪汪的眼睛里满是风情。 “他不会和我抢的,他从小就不敢和我抢东西。”季卡抹了抹嘴,使劲咽着最后一口食物,又端起盘子舔着。 卓玛嘟起小嘴:“但是我不喜欢被两个人同时爱着,只有一个人能爱我。” “那我应该怎么办?”季卡放下盘子,似乎想不到答案。 “杀了他!”卡塔冷冰冰地笑着。 “杀了他?”季卡眼中的瞳孔慢慢扩大,不停地重复这句话。О㈤92ьook.coм→ 多诺全身汗毛竖了起来!他真切地看到,卓玛微微张开的嘴里,吐出蛇一样的信子!而卡塔往嘴里塞咖喱拌饭的时候,竟然咬掉了自己的食指指端,丝毫不觉得疼痛,伤口也没有流出血,“咯噔咯噔”嚼着! “季卡!你中邪了!他们不是人!”多诺刚想喊出这句话,篮子里蹿出一道黑影,钻进他的嘴里,一阵黏滑凉腻的感觉从嗓子顺着食道爬进胃里,他看到留在嘴外面尖尖细细的蛇尾,食道被蛇鳞爬过刮得忽痛忽紧的感觉让他几乎疯掉。 “呜……呜……”他仰面摔倒,抓住蛇尾向外拽,只觉得胃里一阵剧痛,眼镜王蛇似乎咬住了他的胃。 “你看,你的朋友很不满意,想到杀掉我的嫁妆呢。”卓玛摸着季卡的脸,细长的舌头撩着他的耳垂,“杀了他,你就能娶我了。” 季卡木然地站起,拿着手中的匕首,一步步走向翻滚挣扎的多诺。 “刺向他的喉咙,对,就是这样。”卓玛柔声蛊惑着。卡塔默不作声地从包裹里取出两截竹筒,接上一条橡胶管子。 滚热的鲜血喷了季卡满脸,他伸出舌头舔着,眼中闪烁着野兽猎食似的凶光,用刀顺着多诺的喉咙剖到肚脐,热气腾腾的体腔里顿时淌出腥臭的浓血和暗黄色的油膏。 眼镜王蛇从多诺胃囊里钻出脑袋,贪婪地吸吮着人油。 多诺居然还没有死,脸部因为剧痛扭曲变形,看了看被豁开的肚子,破烂的喉咙里迸出一声沙哑的惨叫:“我不会放过你。” 眼镜王蛇吸足了人油,身体变得滚圆锃亮,卡塔抓住它的尾巴,从多诺口中拽出,用力捏着蛇头两侧,把橡皮管子探进蛇嘴,人油汩汩地流进竹筒。 不多时,蛇身干瘪黯淡,竹筒里盛满了人油,卡塔才把眼镜王蛇往地上随便一扔。 季卡如同木偶一样坐在多诺尸体旁边,捧着一截割断的肠子扯嚼着。 卓玛捧起眼镜王蛇,亲吻着冰冷的蛇头:“卡塔,即使它已经死了,也要尊重它的尸体。” “尊重?呵呵……卓玛,知道我最痛恨的是什么?”卡塔把竹筒小心地放进包裹,走出屋子,身影慢慢消隐在黑暗中,“我最痛恨的就是和你们绑在一起的宿命!” “我又何尝不是。”卓玛冷冷地望着卡塔的背影,转身厌恶地踹了一脚还在吃肠子的季卡,“还有男人丑陋的身体。” 客厅里不停地传出咀嚼吞咽的声音,卧室里的灯又亮了。卓玛双手探到脑后,轻轻撕扯着,把整张脸皮揭了下来,取出化妆品,仔细地修补描画…… “我会给你生个孩子的。”灯光下,卓玛长满了细细密密鳞甲的脸上淌着黏液,尖突的嘴里排着密密碎齿。 五 一年后—— “季卡,你真有福气,不但娶了这么漂亮的老婆,一年内还从普通职员升到了信息部部长。”同事酸溜溜地笑着说。 季卡冷着脸没有作答,同事讨了个没趣,悻悻地走了。回到刚收拾好的办公室,他泡了杯咖啡,热气不断升腾,如同压抑不住的怒火,举起杯子狠狠摔在地上,怔怔地看了半天,才清扫了玻璃碎片,取了新杯子重新泡咖啡。 他心里明白,如果不是因为妻子卓玛和主任之间的暧昧关系,以他的能力,是不会在短短一年时间内连升几级,爬到现在这个位置的。在地位和尊严面前,他只能选择前者。 有了地位,什么样的女人都有;没有地位,就算是丑八怪也守不住。每当卓玛半夜才回家时,季卡只能愤怒地安慰自己。 更让他感到羞耻的是,卓玛居然怀孕了!而他知道了卓玛和主任之间的事情后,每天都会在早餐牛奶里偷偷放进避孕药。如果不是几年前他晕倒在孟买街头,被卓玛救了送进医院由此相爱结婚,现在又拥有了地位和财富,他真的很想把避孕药换成毒药,杀了这个无耻的女人! 去医院做了CT,孩子居然健健康康,一点没有受到避孕药的影响而变成怪胎,这样连堕胎的理由都没有。他根本弄不清孩子到底是谁的,眼看着卓玛的肚子一天天变大,他的心就像被刀割般疼痛。 终于到了临产期,季卡强忍着内心的煎熬,把卓玛送进了医院。等候在产房外,他一根接着一根抽烟,没有通知任何人。 生下来第一时间做亲子鉴定,如果不是我的孩子,就算是离婚,所有财产都是我的!卓玛也会身败名裂,被所有人唾弃!想到这里,他心里又隐隐升起一丝报复的快感,倒希望这个孩子真不是他的。 产房门开了,护士抱着孩子:“男孩,6磅。” 孩子响亮的啼哭激发了季卡的父爱,抱过孩子,眉目间依稀有几分自己的模样,让他心里多少有些宽慰。 “孩子有皮肤病,”护士冷冰冰地说着,“蛇皮癣,在腿上。” 季卡手一哆嗦,孩子差点摔在地上,连忙用力抱紧,孩子受到惊吓,哭得更是撕心裂肺。 “这又不是什么绝症,在恒河里接受洗礼就会好,不用大惊小怪。”护士大概是见多了这种场面,很不以为然。 印度闷热潮湿的天气是各种细菌滋生的天堂,由此衍生的先天性或者后天性的皮肤病更是常见。被印度人尊称为“圣河”的恒河,却有着治愈各种皮肤病的奇异功能,所以每年都会有大量皮肤病患者来到恒河浸泡身体,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痊愈。 “我妻子怎么样?”季卡心里盼着卓玛最好是难产而死。 护士顿时来了精神:“从没见过生产这么顺利的女人!根本没用我们帮助,很顺利地就把孩子生下来了,这是你们第几个孩子?” “第一个。”季卡逗弄着孩子。 “那真了不起!”护士抱着孩子回了产房。 季卡心情复杂地重新坐在椅子上,忽然听到有人喊他:“季卡,是我。” 走廊里,空无一人,只有护士抱着孩子走进即将关合的产房门。儿子伸出一只小手,像是在对他打招呼。 六 因为是顺产,过了三天季卡就把母子接回家,同事们纷纷祝贺,就连主任也打来了电话。季卡强忍着表示了感谢。卓玛没有母乳,他只好托朋友从乡下收购新鲜的牛奶,印度人虽然不吃牛肉,但是从来不拒绝喝牛奶。 虽然卓玛对孩子冷冰冰的显示不出一点母爱,但是丝毫不影响季卡对孩子的喜欢。他很想把这个消息告诉最好的朋友多诺,可是多诺失踪了很多年,怎么也联系不上。 儿子腿上的蛇皮癣更加严重,一层层褪着薄薄的满含油脂的嫩皮,白色的皮屑更是满床都是。卓玛无动于衷地休养着身体,季卡怒火越来越盛:要不是你出去乱搞,我怎么会给你偷偷吃避孕药?这蛇皮癣搞不好就是后遗症! 心里这么想的同时,他还去医院做了一件事情。 “医生,结果出来了吗?”他紧张地询问。 “结果出来了,DNA相符。”医生拿着检测单,面色很奇怪。 季卡总算松了口气,压在心头的石头这才放下来。 “不过……”医生欲言又止。 “怎么了?”季卡又是一头冷汗,生怕医生说出“误诊”之类的字眼。 “这个孩子的DNA检测很奇怪,简单来说,他有着十二种不同的DNA,其中有一种和你相符。这在医学上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医生试探着问道,“如果方便,我想见见这个孩子,做一次彻底的检测。” 季卡如同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妻子和主任的奸情又一次刺痛他的心。 “您同意吗?” “我是不会把孩子交给你们像只小白鼠进行研究的。”季卡猛地站起,摔门而出。 回家路上,季卡发疯般踩着油门,脑子里转着无数个念头! 一个精子配一个卵子,这是最基本的科学常识!儿子怎么可能会有十二种不同的DNA? 前方红灯亮起,他猛地踩下刹车,死死盯着秒针不停跳动,到刺眼的红色数字跳动“12”时,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哈哈狂笑着。 回到家中,保姆说卓玛出门买尿布去了,季卡摆了摆手没有说话,守着一桌咖喱饭菜,忽然吼道:“我跟你说过,我不吃咖喱,我也不吃肉!自从2006年在孟买生了一次病,我就再也不吃这些东西了!每次看到咖喱和肉,我就会觉得在吃人肉!” 保姆吓得连忙收拾了饭菜,季卡阴沉着脸进了婴儿房。房间里传出一阵响亮的哭声,季卡一声低低的惊呼,头也不回地冲出门! “主任,感谢您这么久以来对我的提拔,我想多请几天假在家照顾妻子孩子。” 在主任办公室,季卡谦卑地请着假。主任点了点头,在假条上签了字:“可别把自己累垮了,信息部可是重要部门。” 季卡满脸堆笑,倒退着出了办公室。走出大楼时,季卡抬头望着办公室那一层,嘴角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七 “季卡,你在医院干什么呢?” 在医院的走廊里,季卡偶遇同事丽黛,心事重重的他完全没注意到丽黛神色间的慌张。 “没什么,给孩子做几个化验。”季卡把单子塞进包里,“你来这里做什么?” 丽黛脸一红,故意岔开话题:“你知道吗,你请假这几天,报社闹鬼了!每天晚上十二点多,报社的灯就会自己亮起来,真的!我不骗你,门卫都看见了!可是门卫上来检查的时候,却什么人也没有,而且灯已经关了!吓死人了!” 季卡“嗯”了一声,显然不是很感兴趣。 “今天晚上又要出去应酬,又要喝很多酒,这种生活烦死了!”丽黛显然不想让季卡追问来医院的目的,话题一转,不停地抱怨。 盯着丽黛噘起小嘴性感地发着牢骚,季卡心里一荡,心中燃起久违的欲望:“今晚要是喝多了,就给我打电话,我送你回家。” “那太好了。”丽黛揽着季卡胳膊撒着娇,“果然还是季卡最好。” 夜已深,看守大楼的门卫总算松了口气,大楼的灯没有亮,看来请的僧侣真有点本事。正准备入睡,大楼的门被推开,丽黛满身酒气,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我上楼拿个包,很快就下来。” “要我陪你吗?”门卫有些想入非非。 “不用,我送她上去,给我们留着门,马上就走。”季卡走了进来,板着脸森森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门卫忽然觉得季卡和平时不太一样,閨至于哪里有变化他又说不上来。眼看两人进了电梯,没过一会儿又从电梯里走出,丽黛手里多了个包。 “你一定要送我回家哦。”丽黛软绵绵地瘫靠着季卡肩膀。 季卡揽着丽黛的腰:“你自己住?” “还有个男的……叫……叫……安瑞。”丽黛大着舌头结结巴巴嘟囔着。 “哦。那……”季卡有些失望。 “哈哈,安瑞是我养的狗啦。”丽黛放荡地笑着,“季卡,你现在是主任身边的红人,可别忘了我啊。哦,对了,听说他的亲戚要从英国来印度,去恒河玩。主任专门安排你去陪着呢。” “这事我已经知道了,明天就出发。” 门卫眼巴巴瞅着车子呼啸而去,才磨磨蹭蹭回了监控室。他把腿舒服地搁在桌子上,抽着烟喝着啤酒,调出了刚才两人上楼的监控视频,指望着能看到些香艳的镜头。 幽暗的走廊里,两个人并肩走着,时不时窃窃私语,丽黛夸张地捶着季卡肩膀浪笑着。季卡突然停住脚步,回头看了看监控摄像头,门卫手一哆嗦,啤酒落地,雪白的泡沫激喷而出。 他摁下暂停键,越看越心惊:季卡黑褐色的眼睛变成死鱼肚般的灰白色,而廊灯投影的走廊上,只有丽黛一个人的影子…… 八 第二天,季卡清晨从丽黛家匆匆走出,开车直奔飞机场,接上了主人的亲戚罗纳,直奔新德里。安排好了住处,罗纳嚷嚷着要看肚皮舞,季卡解释了半天,让罗纳明白新德里看肚皮舞需要在午夜时分的私人俱乐部才可以看到,罗纳才很不情愿地跟着季卡来到了恒河。 “这是什么鬼地方!河水像下水道一样脏臭!牛粪,屎尿,居然还有浮尸!哦!天啊!姜茶居然用这里的水浸泡,你们印度人果然像猪猡一般肮脏!”罗纳刚刚呕吐完,对着恒河大声咒骂。曾经作为殖民统治者特有的傲慢,让他根本不在乎周围虔诚教徒愤怒的目光! “罗纳先生,不要忘记,您的亲戚也是印度人。”季卡眉宇间闪过一丝仇恨,连忙低头鞠躬掩饰。 “哼!”罗纳又吐了几口酸水,“真难想象托蒂居然能在这种地方生活!你叫季卡是吧?跟你一起来的女人是你老婆吗?怎么看上去像你妈妈。” “那是我儿子的保姆。”季卡强忍着怒气,压低了声音。 “你居然带着保姆和儿子来陪同我参观旅游!”罗纳挺着肥硕的肚子,“我会把这件事情告诉托蒂。” 季卡忙不迭地恳求:“请您原谅。我的儿子得了皮肤病,只有恒河水才能治愈,所以冒昧把他带来了。‘圣洗’会在明天进行,今天晚上我一定带您去一个好地方。” “哦?”在恒河里赤裸洗浴的几个年轻女子吸引着罗纳的目光,“得了皮肤病就要去医院治疗,我看这恒河也无非是个天体浴场而已。” “晚上,恒河岸边会有更精彩的表演。”季卡压低了声音。 “哦?那我晚上一定要来看看。”罗纳搓着粗短的手指,不怀好意地笑着。 夜晚的恒河安详宁静,潺潺河水洗刷着夜晚的寂寞,虫鸣阵阵。岸边,两条人影一前一后地走着,前面的胖子双眼冒火,燥热的湿气让他不耐烦地解开了领扣:“我不明白你要做什么!这里鬼都没有一个,哪里来的精彩表演!” “表演马上开始了。”季卡站在罗纳身后,从腰间摸出一根手指粗的麻绳,飞快打了个活结。 “我现在要看肚皮舞,带我……”罗纳正要怒骂,脖子忽然被绳子套中。他猛地往前一挣,绳子越勒越紧,深深嵌进肥胖的颈肉里。 “难道这个节目还不够精彩吗?”季卡捡起一截手腕粗的木枝,重重击向罗纳后脑,一道鲜血喷到季卡扭曲变形的脸上。 罗纳双手拼命地抠着绳子,在重击之下,闷哼一声,肥硕的身体扑倒在地,像只待宰的肥猪,踢蹬了几下双腿。季卡擦了把脸上的血,疯狂地砸着。 树林里,回荡着“噗噗”的闷响声。直到木枝砸断,罗纳的衣服和糜烂的血肉黏在一起,季卡才一屁股坐在尸体旁,点了两根烟。 一根叼在嘴里,另外一根塞进罗纳嘴里。 “这个节目精彩吗?”季卡掐着罗纳脸上的肥肉,狠狠攥着,似乎在发泄心中的仇恨,直至他脸上出现青紫色的血斑才松手。 “你是托蒂那个浑蛋的亲戚,所以我要杀了你。”季卡吸了口烟,把烟雾吐在尸体上,“因为托蒂和我老婆通奸!” “他们现在已经都死了吧。”季卡伸了个懒腰,把腿舒服地搁在尸体满是烂肉的后背上,躺在草地里,仰望星空,“我真的很爱我的妻子。你知道吗?” “喂!你听到没有,回答我啊。”季卡踹着尸体,“我很想找人聊聊的。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的儿子有十二种不同的DNA,也明白了为什么男同事看我的眼神那么异样了。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嫉妒我升得快,直到那天我忽然想到,报社算上我,一共有十二个男的。” “你说话啊!”季卡得意地笑着,笑得眼中不停地淌着泪水,“所以这几天晚上我偷偷摸进公司,收集了所有男同事的头发。哈哈……季卡狂笑了半天,才擦着口角的涎水:“你能想到吗?我的儿子,居然是公司所有男人的儿子!哈哈哈哈!昨晚,我在公司饮水机里下了毒,现在他们应该都死了吧!要怪只能怪你运气不好,偏偏这时候来印度,所以你也要死咯。不过我不会让你玷污神圣的恒河,你只配吊在树上,向恒河忏悔。”季卡爬起身,费力地把尸体拖到树下,绳子扔过粗壮的树枝,用力拉着,罗纳被缓缓地吊了起来。 “儿子,经过圣洗,你的蛇皮癣就会好的。可惜你再也见不到你的妈妈和你另外十一个爸爸了。因为你的妈妈早餐里面也被我放进了毒药。”季卡脱掉所有衣服,慢慢走近恒河,舀着水沐浴身体。 “我真的很爱你的母亲,她救过我。所以我会把你养大的。”季卡把头埋进水中,好半天才抬起头,脸上挂满晶莹的水滴。 不知道是水珠,还是眼泪。 九 太阳照常升起,清晨的薄雾如同漫无目的的冤魂,笼罩着恒河。季卡捏了捏孩子的鼻子,孩子吮着小指头,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神圣的恒河水啊,请洗去我可爱的儿子留在今生身体上的罪恶印记吧。”季卡捧着河水浇着孩子赤裸的身体。长满蛇皮癣的双腿在河水的冲洗下,竟然脱落了一层死皮,露出鲜红色的嫩肉,竟像是一条蛇在蜕皮。 一丝慈爱的微笑,挤皱了季卡的眼角。 “季卡,是我。我是多诺,2006年就死了。你还记得我吗?”孩子突然用流利的英语说道。 季卡捧着水的手僵住了,水珠从他的指缝里渗出,一滴滴落在孩子身上。 “季卡,是我。我是多诺,2006年就死了。你还记得我吗?”孩子很认真地重复同一句话,天真地咧嘴笑着,露出四颗尖锐的犬牙。 许多恐怖的景象在季卡眼前飞闪而过,他似乎想起了什么。 “那天你把我吃掉的时候,也是这副表情。”孩子张嘴咬向季卡的手掌! 季卡终于想起了2006年那可怕的一幕!他狂叫着把孩子扔进恒河深处,疯狂地喝着恒河水。 “我的肉还在你的胃里,即便是恒河水也洗不掉你的罪恶。”孩子在半空中凄厉地喊着。 季卡大叫,“咕咚咕咚”往肚子里灌着河水。突然,他剧烈地咳嗽起来,甚至咳出了血丝。终于,他再一次把脑袋探进水中时,再没有抬起头…… “所有的业报都结束了。”树林深处,扭动着蛇一样腰肢的女人轻轻叹了口气,“在找到那个人之前,到底还要经历多少次这样丑陋的事情?也许,我是死亡和邪恶的化身。” “每个心中有邪欲的人,都是死亡和邪恶的化身,不单单是你。”捕蛇人提着竹篮从远处走来,“卓玛,该走了。” “卡塔,尸油用完了吗?我厌倦了这种生活。” “我也一样。死不了,才是最可怕的宿命。” 十 桌上姜茶已凉,月饼静静地听佩森讲完这段离奇的故事,思索了很久。 “你在怀疑真实性?”佩森漫不经心地摇晃着茶水杯子。 “我在考虑另外的问题。”月饼扬了扬眉毛,有些迷茫,“世界上真的有轮回和宿命吗?” “有或者没有,对我们来说,没有意义。”佩森在桌子上写下一行字——eternal of life。 “这座墓群,埋葬的是谁?” “不知道。不要不相信,我们真的不知道。或许是时代久远,远到我们已经忘记了生存的意义,只是不停寻找生存的方式。” “我懂了。”月饼双手合十,“很多以前从不曾了解的东西。关于生命,关于轮回,关于宿命。” “既然懂了,你知道来到这里的原因了吗?”佩森伸了个懒腰,干燥的皮肤被抻得直响。 “成为你们的食物?” “哈哈!当然不是。当我们被选为守灵者之后,就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宿命——此生不得离开陵墓。但是我们每年都会派出耍蛇人带着他的蛇回到世间,为我们收集活下去的东西。” “尸油?” “不错,活人要喝水,活死人要喝尸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么说,我的判断错了,你并不是蛇。” “我们只是靠尸油存活了很多很多年的活死人而已。”佩森苦笑着摇了摇头,“许多人渴望永生,可是真正的永生,或许是他们无法接受的。” “可是我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月饼端起漂着油珠的姜茶,慢慢抿着。 佩森盯着月饼手里的茶盏:“耍蛇人带出去的蛇会魅惑心存淫念的男子,也只有这种人身上的尸油,才会对我们有用。为了化解冤孽,化作美女的蛇会嫁给杀人者一年,为他生个孩子。那个孩子就是前世被杀的人,圆了这个孽报。可是蛇性至淫,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说到底,一个‘欲’字,要害死多少人。” “那公司那些人?” “放心,卓玛是不会让他们死的。孽报只存在于前世和今生的宿命里。” “最后一个问题,你们到底在寻找哪个人?” “不属于我们,却也靠着尸油永生的人。在这个诅咒中,只要找到这个人,喝了他的尸油,我们才能真正永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月饼微笑着站起:“我想我该走了。” “这就是你的决定吗?”佩森有些讶异,“很多被我们选中的人来到这里,都会迷恋这里的安静生活。一旦找到那个人,就可以真的永生。你难道不觉得这很诱人吗?” “我不喜欢蛇。”月饼点了根烟往门外走去,“而且我也决不会为了永生去喝尸油。” “你是第一个拒绝的人。” “我会保密的。” 归途中,村落里的人友善地对月饼笑着告别,却无法掩饰他们眼中勉强活着、寂寞了千年的绝望。回到那面古墙前,月饼摩挲着那一幅幅雕刻古朴的图画,他终于想起在哪里听到过图画里的故事,那是一个关于咖喱的故事。 十一 “月饼,你真的没有选择永生?”我话刚说出口,就知道这是一句废话。 “换作你,怎么选择?”月饼枕着双手望着天花板。 我想了想,也摇了摇头。生命的精彩和宝贵之处在于有尽头,所以才会珍惜。如果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死,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南瓜,这件事之所以和你有联系,是因为你在泰国万毒森林的蛇村那段经历。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很多古老国家的传说中,造物主都是蛇呢?关于各种蛇变人的传说自古以来就流传民间。”月饼自顾自地说着,“在这些国家里,都会有耍蛇人。中国的耍蛇人出现在晋朝,那个朝代曾经有个武陵打渔人发现了桃花源,里面住着一群与世无争的人。你想过没有,这里面有个逻辑上的错误。他们称先世躲避秦乱,隐居于此。可是真这样的话,将近一千年的时间,他们是如何保证人口繁衍的?先不谈生育问题,光是近亲结婚,就足以让他们灭亡。秦始皇生前追求永生,死后秘密下葬,至今考古学家都不敢确定发现的秦始皇墓到底是不是真的,而那群人偏偏是秦朝末年到了桃花源,后来南阳的刘子骥听说了桃花源,四处打探,却在不久就病死了,你不觉得奇怪吗?这里面有什么必然联系?” 我默默背着《桃花源记》,越想越觉得有蹊跷,有些意兴阑珊:“或许世界上根本没有桃花源,有的只是一座活死人墓。” “说到墓,我倒真听说了一件关于古墓的事情。”月饼忽然笑得很诡异,“拉贾斯坦邦的斑噶城堡发现了一具青铜棺材,里面居然躺着身穿现代服饰的女尸。更离奇的是,女尸肚子里面还有个活着的胎儿。” “月饼,别的事情我信,这事你丫就别编了。”我忍不住揶揄道,“小爷也是吓大的,你少糊弄我。这事如果是真的,早在网络上传开了。” “我在火车上听一个女孩子讲的。” 第十章 吃蜡烛的老公爵 印度的斑嘎古堡,是印度最著名的“闹鬼之地”。据说,在东印度殖民时代,古堡主人梅伯利伯爵信奉“黑血教”,长年吃村民的人血和人肉,以此获得永生的力量。事情败露后,愤怒的村民冲进古堡,把正在古堡里食人肉的梅伯利伯爵抓出,全身涂满融化的蜡油,绑在石柱上活活烧死,甚至有失去理智的村民争相吞食伯爵那已经被烤熟的尸身。毫不知情的公爵女儿杰西卡惨遭轮奸,被分尸而死。 事发之后一个多月,村民染上了奇怪的传染病,逐一死亡,活着的人纷纷逃窜。据幸存者称,每天午夜,古堡里都会出现一个捧着蜡烛的老人,一边吃着手中的蜡烛,一边四处游荡。 我正等着月饼讲斑噶古堡的事情,丫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南瓜,你觉得世界上什么事情最恐怖?” 这句话还真把我问住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哪件拎出来都足够胆小的人喝一壶的,至于最恐怖,一下子还真答不上来。 “告诉你吧,我也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估计就是一觉睡醒发现你变成个女的我眼都不眨一下。可是在印度遇到的一件事情,至今想起还让我心有余悸。”月饼苦着脸做欲哭无泪状。 “你丫才一觉睡醒变成女人。”我没好气回了一句,不过顿时来了兴致,能让月饼觉得恐怖的事自然非同小可,“斑噶古堡?闹鬼?” “不是,”月饼的脸居然红了红,“是火车。” 我倒吸一口凉气!火车是非常诡异又神秘的东西,纵横东西南北,承纳风水地气,偏偏又像个棺材,内部中空,阴邪凶煞之气聚而不散。车里罗列的熟睡之人,宛如尸体。最初的火车之所以是绿色的,更是因为一个很恐怖的原因…… 印度作为亚洲最早拥有火车、总里程数最长的国家,铁路的发达程度可想而知,发生在火车上的诡异事情自然不少。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追问道。 月饼揉了揉太阳穴叹了口气:“这辈子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你丫全须全羽的就别卖关子了。”我急着听下文,“要不要找朋友在你微信圈点32个赞才肯说?” “丧尸围城!” 一 印度,拉贾斯坦邦,火车站,外国乘客专用候车室。 候车室乘客不多,这与印度到处都是人山人海的场景截然不同,仿佛到了另外一个国家。月饼发了会儿呆,拿出莱卡M9白金限量版摆弄着,小心地擦拭镜头。 “你的相机很不错。在英国,很多绅士哪怕是不会摄影,也喜欢随身带一台莱卡M9显示身份。”坐在月饼对面的金发女人用纯正的伦敦腔赞叹着。 耐克鞋、牛仔裤、Hello Kitty的T恤。 月饼进了候车室,金发女人就抱着笔记本电脑不停地敲着键盘,直到月饼拿出相机,才主动聊了起来。 “我不觉得带着自己根本用不上的东西的人能被称为‘绅士’。”月饼收起相机,扬了扬眉毛笑了。 金发女人调皮地吐着舌头:“告诉你个秘密,我也觉得这样很假。我叫杰西卡,英国人,认识你很高兴。” 月饼点了点头:“月饼,中国人。同样很高兴认识你。” “去拉贾斯坦邦?”杰西卡显然对瘦高英俊的月饼很有好感,一双蓝汪汪的大眼睛满是笑意。 月饼被杰西卡看得有些不自然,“嗯”了一声再没说话。 “我是作家,在写一篇关于拉贾斯坦邦斑嘎古堡的故事,说不定咱们同路呢。” 月饼讲到这里的时候,我好一个艳羡。从丫的面相上看,双眉直而浓秀,鼻挺目长,人中深且嘴角扬,正是“清水映日”之相。此面相之人一生财、气两全,多有异遇又处处逢凶化吉。最让男人羡慕的是他的耳朵,耳廓大耳垂圆润,双耳贴脑,耳尖颜色为红,应了一生桃花运不断的“桃花入宫”之相。 月饼有些意外:“这倒挺巧,我也是去斑嘎古堡。” “你是去抓鬼的吗?”杰西卡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问道,“那可是印度著名的闹鬼古堡,而且你们中国人会许多稀奇古怪的法术。” “这不会成为你的素材吧?”月饼哈哈一笑,“我是去旅游的。” “哈哈,当然不会。”杰西卡合上笔记本,并肩坐到月饼身边,“我在英国的时候听爷爷讲过一个奇怪的故事,你有兴趣听吗?” “印度的火车从来不会准点,希望在火车来的时候你能把这个故事讲完。”月饼摸出烟示意杰西卡会不会抽。 杰西卡接过烟点着,思索了片刻,开始讲述。 二 在英国殖民统治年代,英国人在印度建造了大量城堡作为殖民贵族的居住地,他们将香料、金银囤积于此,等待东印度公司的采购人收购,横穿印度洋到达英国贩卖。 殖民者在城堡附近盖起村落,吸引流离失所的印度穷人定居,花点小钱就可以让村民劳作,过上更舒适的生活。 梅伯利公爵坐着马车来到斑嘎城堡的时候,被这栋雄伟富丽的城堡惊得说不出话。他根本没想到,那个从未见过面的叔叔居然能在三十多年的时间里积累下这么大的财富。更让他感到幸运的是,叔叔至死都是单身一人,遗产自然而然落到了他的头上。当他收到叔叔的遗书时,母亲才吞吞吐吐地说,梅伯利叔叔沉迷于黑巫术,在英国穷困潦倒,偷偷挖掘坟墓,盗走骸骨研究黑巫术而触犯了教义,于是搭上了东印度公司的鸦片船逃到了印度。那时他还没有出生,家族把这件事情当作丑闻秘而不宣。 飞来的遗产让家道中落的梅伯利公爵冲昏了头脑,自然不在乎叔叔研究的是死人还是活人,不顾母亲的劝阻,兴冲冲赶到了印度。 “看来这次选择是正确的。”梅伯利公爵站在城堡前,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管家杜德是个六十岁出头的英国人,优雅的举止和英国大本钟般低沉的嗓音更让梅伯利觉得满意。他随口问了几句关于叔叔的死因,得到的回答是死于湿热病,临终前全身溃烂。梅伯利假装沉痛,牢牢记着管家交给他的每一把房屋钥匙。 他来到叔叔的墓地,竖在坟墓前的十字架上铭刻两行字:亨利·梅伯利,1714年—1778年。 梅伯利匆匆吊唁完毕,忙不迭赶回城堡。 “公爵先生,仆人一共十六人,十男六女。老公爵生前喜欢居住在三楼,请问您的选择是?”杜德恭恭敬敬地问道。 “那就三楼好了。”梅伯利打了个哈欠,一路车马劳顿,确实有些累了,“对了,为什么村子里的人会这么少?” “公爵先生有所不知,东印度公司把印度丰盛的资源送回欧洲,以至于无法承受1770年的孟加拉大饥荒,饿死了上千万人,人口急剧下降,甚至发生了‘人吃人’的惨剧。”杜德低着头谦恭地回答。 “贱民生来就是我们英国人的奴隶。”梅伯利耸了耸肩,傲慢地走进城堡。 杜德望着梅伯利的背影,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 三 梅伯利舒适地躺在橡木床上喝着葡萄酒,一想到这张床上曾经躺过叔叔的尸体,心里有些不舒服。叔叔全身溃烂而死,那床单上该不会有脓水吧?明天让杜德换张床,反正有的是钱。 葡萄酒喝完,略有醉意的梅伯利只觉得眼皮像铅块一样沉重,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公爵,请下楼吃饭。”杜德在楼下低声喊道。 梅伯利从睡梦中惊醒,擦了擦额头的汗。刚才他做了一个噩梦,在梦中,他全身长满密密麻麻的水泡,黄脓浸透了床单。他想抬起手摇铃喊管家,却发现手已经和床单黏在一起,只能张着嘴发出混沌的“咿呀”声。房门打开,背着光,他看不清进来的人是谁,只听见那个人说:“这个选择很正确。” 杜德又在楼下喊:“公爵先生,今天是奶油熏鸡,黑椒牛排,波尔多葡萄酒,准备时间仓促,不能够按照贵族新居第一餐的规格准备,请您原谅。” 梅伯利穿着衣服应了一声,厌恶地看着橡木床:今天就把这张床换掉! 出了卧室门,杜德仍在楼下不停地喊,让他有种被催促的感觉:干脆把杜德也换掉好了! 正准备训斥几句,突然有人从背后捂住了他的嘴! “公爵先生,不要说话!”杜德的声音。 “杜德,你这么做根本不像一个管家!”梅伯利怒不可遏,挣脱着吼道。 “先生,你听。”杜德眼中透着深深的恐惧。 梅伯利怔了怔,忽然听到杜德在楼下喊着:“公爵先生,请下楼吃饭。” “你……你是谁?”梅伯利差点晕过去。 “先生,老公爵并不是死于湿热病。”杜德从腰间摸出一柄古锈斑斑的钥匙,递到梅伯利手中,“很快,您就会听到您的声音了。” “杜德,今天的晚餐很丰盛,谢谢你的厨艺。哦,对了,那张橡木床换掉吧。” 梅伯利听到自己在楼下说话! “鬼?”梅伯利牙齿打着战,嘴唇不停哆嗦。 “事情起因于这把钥匙。”杜德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侧耳倾听。 楼下,杜德和梅伯利交谈着,直到“叮叮当当”收拾碗盘的声音响起,一切才恢复了平静。 “他们吃完了,咱们可以下楼了。”杜德点燃一根白蜡烛,周身笼着诡异的白光,宛如守灵人,小牛皮底的鞋子和地毯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缓缓向楼下走去,“公爵先生,请不要害怕,紧跟着我。” 餐桌上摆着奶油熏鸡,黑椒牛排,波尔多葡萄酒,根本没有人动过。手腕粗的蜡烛跳动着黄色的火焰,烛影在食物里不停地闪动。 “公爵先生,请您用餐。”杜德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把白色方巾挂在左胳膊上,恭敬地端起葡萄酒瓶。 “杜……杜德,你觉得我会吃下去吗?”梅伯利一刻不想在城堡待下去,可是望了望外面已经黑透的夜晚,又犹豫不决是否该逃走。 “这是老公爵最后的遗言,您必须有勇气吃完这顿晚餐,才可以接管城堡,并得知真相。”杜德往高脚玻璃杯里倾倒着血一样黏稠的葡萄酒。 梅伯利思索了片刻,坐到椅子上,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他做出了选择! 他不想再回到只剩下虚伪的绅士风度和备受白眼的没落贵族身份的英国,那是比面对一群恶鬼还可怕的自卑感! 四 “现在可以说了吗?”梅伯利用方帕擦了擦嘴角,其实他根本没吃出什么味道。 杜德松了口气:“老伯爵选择的人是正确的,您果然有梅伯利家族敢于承担的勇气。请您仔细观察钥匙。” 梅伯利把钥匙摆到桌上,虽然他对钥匙和锁没有什么研究,但是仍然能看出,与钥匙搭配的锁并不是这个年代的产物。钥匙周身布满黄绿色的铜锈,钥匙反正面镂刻着蟒蛇,手艺极其精巧,甚至能看到细微的鳞片分布,两个蛇头巧妙地构成了钥匙柄,蛇芯纠缠在一起,正好形成一个椭圆形挂钩。 “这是老伯爵留给您的遗物,临终前老伯爵嘱托我,您参透了书房的秘密,就知道钥匙的用途。”杜德收拾着碗盘,“城堡里所有的房间都有相应的钥匙,而这把我确实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那刚才奇怪的声音是?”梅伯利根本没心思听杜德说了些什么。 “鬼。”银质的碗盘在杜德手中发出清脆的碰击声,使得他的声音异常冰冷,“老伯爵选择这个地方作为城堡修建地的时候,我曾经阻止过他,但是意志坚强的老伯爵始终坚持。自从城堡建成后,就发生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 “啊!”梅伯利失声叫道,“那我叔叔的死?” 杜德僵硬地摇着头,烛光中他的脸色苍白,宛如从坟墓中走出的尸体:“住在斑嘎城堡,晚饭后不得出自己的房间,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都要保持镇定。夜里十二点后不能喝水,不可以点蜡烛,更不能上厕所。只要做到这几点,您就可以放心地做城堡的主人。” “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梅伯利不安地四处望着,偌大的餐厅只有他们两人,长方形的餐桌如同灵柩,上面插满了白色的守灵蜡烛。 “城堡选址的时候,我曾经听印度土著说,这座山在孔雀王朝时期曾经居住着一个村落,突然在一夜之间,全村人都消失不见了。两千多年流传下来的传说是,全村人因为触犯了湿婆神的某种禁忌,被降下的恶灵杀死。自此以后,这座山经常闹鬼。猎人上山打猎,下山后会发现猎捕的野兔、山鸡是一截截人的骸骨,每隔半个月,山上的泉水会变得血一样红,还经常听到许多人在哭,却看不到一个人。这也是我劝阻老伯爵在这里建城堡的原因。” 管家镇定的讲述让梅伯利很恐怖,只觉得喉咙火烧火燎,干疼得如同插了一把刀:“那叔叔为什么要做这么诡异的选择?” 杜德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城堡建成之后,开始一两个月并没有什么异常,我也以为这个恐怖的传闻只是当地村民憎恨殖民者所编的谎话,可是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啪啦”一声,城堡外响起一声炸雷,如同鬼泣的风声顺着窗棂的缝隙钻进城堡,餐桌上的蜡烛忽闪忽闪跳动着,光影不停变换着诡异的形状,像一个个在地狱挣扎的恶鬼,随时会重返人间。 印度的天气湿热多雨,暴雨说来就来,但是在这个时候突然下起了雨,却更是诡异恐怖。 年迈的管家杜德,目光迷离,陷入了一年前那个夜晚的回忆中…… 五 按照英国管家的守则,杜德检查了所有房间,关好窗户,在客厅正中央的会客桌上点了一根蜡烛。 这个传统源自于10世纪马可?波罗从古老的中国带回来的神秘习俗——“厅堂夜烛,家鬼不扰”。意思是死去的亲人如果没有投胎转世,会聚在家中冤魂不散,在厅堂点起蜡烛,既可以祭祀家鬼,又可以让家鬼有去处,不会让怨气进入在世之人的身体。也有一些婴儿,前世的灵识未灭,会看到家鬼,时常夜哭,这么做也可以保孩子平安。如果家鬼过多,会聚在蜡烛旁窃窃私语,躺在卧房之人常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也是这个原因。 中国还有个成语也是用来描述这种事情——秉烛夜话,只是后来流传成了关系好的朋友之间点着蜡烛聊一晚上。第二天醒来,如果发现烧化的蜡油堆积在桌子上的形状是圆形,那就没有家鬼。如果是脚的形状,就是有家鬼来过。最凶煞的是蜡油是手掌的形状,这是家鬼怨气太盛,问家人索要东西,三天之内一定要烧纸钱香烛供奉,才可保家里平安。否则轻则失火,重则有血病之灾。 杜德观察了一会儿,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蜡烛的火苗始终在静静地燃烧,才放下心,准备回卧房休息。 就在这时,屋外忽然狂风大作,正门右侧的窗户被猛地吹开,潮湿的冷风夹裹着沙石和树叶卷进大厅,凉飕飕的空气让杜德打了个寒战。桌上的蜡烛摇曳忽闪,眼看就要熄灭。 杜德连忙掩上窗户,别好插销,心里面正奇怪:刚才明明把窗户插好了,为什么会突然打开?在他身后,传来了一声幽幽的女子叹息! 已经六十多岁的杜德经历了无数大风大浪,可还是被吓得全身僵硬,只觉得头皮发麻,汗毛竖了起来,全身起了一片鸡皮疙瘩。→59贰ьooк蛧 他以为是风声带来的错觉,却又不敢回头看。正在这时,女人又幽幽地长叹。他想起关于这座山的恐怖传说,哆哆嗦嗦地摸着胸口的十字架,不停地念着《圣经》,缓缓转身! 一个老人背对着坐在会客桌前,手在桌子上抠着,嘴里不停发出奇怪的声音。 “杜德,你该休息了。”那个人的声音沙哑干瘪,像是被人捏住了脖子。 梅伯利公爵! 杜德松了口气:“公爵先生,您是什么时候下楼的?” “我?”梅伯利公爵肩膀耸动着,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我在这里坐了很久,你难道没有看见我吗?” 杜德手一哆嗦,紧紧靠在墙上,只觉得脑子里有根紧绷的弓弦,稍稍用力就会断裂! “嘿嘿……你真的没看见我呀?”梅伯利公爵的声音忽然变得尖锐刺耳,“我可是一直看着你点了蜡烛,把我唤醒的啊。” 屋外的风声越来越大,沙石滚动的声音如同什么东西在悄悄靠近城堡,梅伯利公爵转过了头! 他的身体没有动,只是脖子转了过来。竟然是一张年轻的印度女人的脸! “你该休息了。”那个女人咧嘴笑了笑,牙齿上还沾着蜡油,“这么晚了还不睡觉,小心遇见鬼哦。” “你在和谁说话?”三楼卧房的门推开,梅伯利公爵穿着睡衣握着烟斗走了出来。 杜德“扑通”瘫坐在地上,仰头望着梅伯利公爵,烟斗微弱的光亮把公爵的脸笼在阴影中,根本看不清楚模样。 梅伯利公爵抽了口烟斗,冉冉烟雾升起:“你怎么坐在地上?”杜德抬头望着公爵,哑着嗓子根本说不出话,只是用尽力气才抬起软绵绵的手,指向会客桌。 “蜡烛这么快就烧干净了?换一根新的。”梅伯利公爵“哼”了一声,回了卧房,重重合上门! 杜德这才发现,会客桌前根本没有什么人,只是那根刚点着的蜡烛居然燃烧了大半。 幻觉?杜德很快否定了这个念头,刚才那可怕的一幕绝对不是幻觉!他深深吸了口气,壮着胆子走过去,发现蜡油上面残留着一道道手指抠过的指印! “公爵先生!”杜德怪叫一声,几乎是手足并用爬到了三楼! 六 “你说刚才有个‘我’在这里吃蜡烛?”梅伯利公爵把手指放进蜡油的指印里,居然完全吻合。 “是……是的。”杜德的心脏狂跳不止。 梅伯利公爵捻着蜡油,目光忽然变得锐利,宛如一把匕首插进杜德眼中,紧接着又透出怜悯的神色:“你老了。” “公爵先生,我确定我看到的是真的,请你相信我。我们一起来的印度,这么多年了,我从未隐瞒过你任何事情。”杜德觉得尊严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一时间忘记了害怕,急切解释道。 “有件事情,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梅伯利公爵又抽了口烟斗,握着烟锅的手指因用力过猛,指关节呈现出苍白色,“吃蜡油的人,是你!” 杜德吃了一惊,胡乱挥舞着手:“公爵先生,你开什么玩笑!” 梅伯利公爵忽然伸手抓向他的脸,杜德来不及躲闪,只觉得嘴角被抠了一下,撕掉了什么东西。公爵举着手:“杜德,这是蜡油对吗?每天晚上,你都会下楼,走到桌子前,不停地吃蜡油。我发现很多次了,但是不忍心告诉你。我以为你中了邪,写信问过孟加拉的医生朋友,他说这是一种新发现的疾病,叫作‘梦游’。” “但是……伯爵先生……”杜德指着伯爵的脸,“为什么您的嘴角也有蜡油!” “啪啦!”城堡外响起闪电撕破夜幕的炸裂声,大厅顿时雪亮无比,短短一瞬间,两个人都看清楚了对方的脸和嘴角残存的蜡油! 第二天,斑嘎城堡外的村民发现城堡主人和管家早早坐着马车出了门,直到中午才回来。下车的时候,多了一个神父打扮的人。三个人进了古堡,再没出现。 “神父,城堡有凶灵?”杜德擦着手,刚才神父让他把一大瓶不知道是什么的白色液体洒在大厅,辛辣刺鼻,应该是蒜水。 神父在胸前画着十字,紧张地注视着地面。蒜水在石砖砌成的地上无规则流动,忽然像是撞到了一道隐形的墙壁,停滞不前,泛起水泡“哧哧”作响,冒起一阵白烟。石砖没有蒜水的地方,赫然多了几个脚印! “这里死过一个女人,已经化成怨灵。”神父在胸前画着十字架,“建造城堡的时候,你们没有发现吗?” 两人相互看了看,同时摇了摇头。 “或许是深埋在地下,建城堡动了地基,破除了怨灵的禁锢。”神父拿出瓶子,用手指蘸着瓶中水,点在两个人的额头,“圣水保佑你们。” “那……”梅伯利公爵欲言又止。 “你们没有吃蜡油,或许你们确实吃了,但这都不重要。”神父举着十字架绕着大厅走着,“怨灵附身,你们根本不知道在做什么,却能看到对方在做什么。不要害怕,上帝会保佑他虔诚的子民。只需要按照我的方法去做,就可以找到怨灵,让她坠入地狱。” 七 杜德讲到这里,疲惫地揉着太阳穴,小梅伯利公爵急切地问道:“什么方法?” “除了刚才我告诉你的四个禁忌,神父只告诉了老公爵一人。”杜德眼中滚动着泪花,“神父走后,老公爵招募了许多仆人,可是城堡里的怪事却从未间断过。仆人们都住在庄园的偏房,根本不知道我和老公爵每天在城堡里要经受多么恐惧的事情!我和老公爵一起打拼了这么多年,本来要颐养天年,却发生这种事情。自此,老公爵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一病不起,后来竟然全身溃烂。神父来看过,摇着头说怨灵已经把他缠住,没有救了,反倒因为如此,其他人不会受到怨灵的影响。对外我只好说是他得了湿热病。老公爵最后的时光,只有我陪伴着他。每天他都会说很多奇怪的话,什么孔雀王朝、恒河、咖喱、牛骨人……直到临终前,他把这把钥匙交给了我。如果你解开了这个秘密,消除了怨灵,那么不仅为老公爵报了仇,还可以完全拥有这座城堡。” 梅伯利环视着富丽堂皇的城堡,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终于郑重地点头:“我一定让叔叔的灵魂回归天堂!” “谢谢你!”杜德老泪纵横,哽咽地说,“梅伯利家族总是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回到老公爵临终的卧房,梅伯利摩挲着钥匙,眉头皱成了疙瘩。他在为刚才冲动下的选择感到后悔。輕毕竟只靠一把钥匙解决不了笼罩在城堡里的怨灵带来的诅咒,可是他之所以做这个选择,源于一个不能对任何人说的秘密。 紧关上门,他坐在椅子上,苦苦思索:既然有钥匙,就会有锁。可是这个锁到底是箱子上的,还是门上的?锁到底在哪里呢? “伯爵先生,请开门,温好的牛奶有助于睡眠。”杜德轻轻敲门。 梅伯利刚要开门,忽然想到杜德告诉他的禁忌,醒悟过来!门外,站的不一定是管家杜德,怨灵来了!哪怕是管家杜德,他也不会把这扇门打开! “先生,开门啊,我真的是杜德。你不要相信他说的话,刚才他说的都是骗你的,你要相信我。” 城堡外,狂风依然“呜呜”地刮着,雨水不停地拍打着窗户,一道道闪电刷亮了卧房。梅伯利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凄厉地号叫着。在闪电的光亮中,全身长满水泡、溃烂着流淌着脓水、奄奄一息的老人时不时出现在橡木床上。 梅伯利已经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视觉和听觉。 “轰隆!”一道巨大的闪电把整个夜空分成两半,光亮足足维持了几秒钟。梅伯利怔了怔,在电光中,他看到了一样东西! 橡木床底,紧靠床沿的石墙上雕刻着一幅画,一条栩栩如生的蟒蛇,缠绕着赤裸女子的身体,蛇头围着女人脖子,张开大嘴,眼看要把女人吞噬。 光亮一闪即逝,眼前只剩黑暗,那幅画留下的残影牢牢固定在梅伯利的眼睛里。 屋外再没有杜德的声音,隆隆雷声越来越远,梅伯利使劲抓着湿漉漉的头发,发狂般地嘶喊,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压抑心中的恐惧。 住在侧房的仆人们被鬼号般的喊声惊醒,急匆匆穿上衣服,聚集在城堡正门前。 “吱呀”,门被推开,杜德举着蜡烛,语调冰冷:“都回去休息吧。公爵先生太疲惫,做了噩梦。” 仆人们双手合十向杜德行礼,疑惑地回了侧房。突如其来的暴雨在城堡前的低地里聚成一洼泥水,杜德注视着雨珠在泥水里溅出的水泡又被新的雨珠击碎,像一个新的生命,从诞生时就摆脱不了死亡的命运,只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他关上门,抬头望着三楼梅伯利的卧房,屋里忽然亮起烛光,一条人影映在落地窗上,缩成很小一团,似乎在地上爬行。杜德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终于结束了……或者,终于开始了。” 八 梅伯利举着蜡烛,钻进橡木床底,冰冷坚硬的地面硌得膝盖生疼。 图画非常逼真,女人的表情惟妙惟肖,却不是即将被蟒蛇吞噬的惊恐,而是在忍受着什么巨大的痛苦。 他终于发现了其中的蹊跷! 那条蛇,并不是缠绕在女人身上,而是从她的肚脐中钻了出来! 他不安地向床外看了看,生怕这时会有一双没有脚的腿悬在空中,还好这一切都没有发生。稍稍定了定神,他沿着雕刻的纹路摸着,触手冰凉细腻,滑滑的非常舒服。 就在这时,他的手指按到了蛇头的位置,微微有些活动,用力一按,“咔嗒”声响起,墙壁一阵闷响,蛇头陷了进去,露出一条细细窄窄的方孔。 “你参透了书房的秘密,就知道钥匙的用途。”杜德的话在他记忆里回响。突如其来的发现让他忘记了恐惧:英国殖民者会在城堡中修建密室,用来藏纳搜刮的金银财宝,同时也是防止贫民暴动而秘密修建的藏身之所。 他随手在裤子上蹭了蹭掌心的汗水,摸出钥匙,哆哆嗦嗦插进方孔,轻轻一别,书房里“轰隆轰隆”响个不停。 爬出床外,他看到原本酒柜的位置侧闪出一道拱门。他举着蜡烛照了照,一条直通地底的隧道,黑洞洞的根本看不见里面。隧道并无台阶,只有两根长满红锈的铁链延伸到地底,潮湿的寒气不停地向外冒。 梅伯利犹豫了片刻,想把杜德喊来。可是想到城堡里的禁忌里还有另外一件事,他又打消了这个主意。更何况杜德根本想不到,老梅伯利公爵寄的遗嘱里面,还夹着一封信。 炙热的贪欲让他忘记了一切,甚至打定主意,一旦发现了宝藏,就把这座闹鬼的城堡卖了,带着钱回英国过上层人的生活。 他把床单撕成大大小小的数条,折断了昂贵的红木座椅,胡乱缠了几个火把,倒上浓烈的苦艾酒点着,扔进地洞。 圆柱形的地洞并不深,洞壁上有一条人工凿出的地道,通向更深处。 他沿着铁链爬进地洞,捡起火把,向地道内照着,隐约看到地道尽头是巨大的空间,正中央横放着一个巨大的长方形箱子。梅伯利使劲咽着口水,兴奋得呼吸急促,眼睛赤热:“这应该是信里说的藏着财宝的箱子吧?” 恍惚中,他看到箱子盖自动打开,金光闪闪的财宝正在等他的到来。以至于根本察觉不到空气里浓烈的血腥味和若隐若现的“嘶嘶”声。贪欲让他完全丧失了理智,眼中只有那个箱子,重复着同样一句话:“我的……都是我的……” 梅伯利如同被催眠,僵硬地走到箱子前,才发现这个箱子竟然是青铜制成,厚厚的一层铜锈显示着年代久远。箱子正中央有一个钥匙孔,他摸出钥匙探了进去,用力一别,钥匙居然断了! “怎么可能?”梅伯利愣了一下,举起手中半截钥匙,痴呆呆地看着,忽然大喊一声,把火把扔掉,整个人扑到箱子上,使劲捶打,用力咬着! “咯噔”,一颗牙断掉,他根本觉不出疼痛,依旧像野兽般啃着青铜箱子,口水和鲜血黏在箱子上,慢慢渗进钥匙孔。 “呵呵……这个棺材,必须用人血才能打开。而且,需要十三个人的血。为了让你来印度,我可是动了不少脑筋。”杜德举着蜡烛,一把匕首刺穿梅伯利的肩膀,刀刃极为锋利,钉进青铜棺材里。 剧痛终于让梅伯利清醒过来,他用力挣扎,鲜血飞溅。钥匙孔像一张人嘴,不停地开合,把鲜血吸入。 过度失血让梅伯利失去了力气,软软地靠在青铜棺材上,大口大口喘着气,眼前的一切开始慢慢模糊。 “杜德,只要救了我,我愿意把叔叔的财宝分给你一半。不,全都给你,我保证不会说出去。”梅伯利央求着。 “你觉得可能吗?”杜德把蜡烛放在青铜棺材正中央的圆孔中,里面已经堆满了蜡油,“每个人都是为了贪欲而活,真丑陋啊!连我的侄子也不例外。只有我这样虔诚地把一生交给黑巫术的人,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启示。” “你说什么?”被钉在棺材上的梅伯利根本转不过身,杜德的话让他恐惧得咳了口血,“你是……咳……咳……” “没错,我是你的叔叔,伟大的黑巫术继承者,梅伯利公爵!”杜德捧起梅伯利的额头,深深吻着,“当年,我根本不是因为研究黑巫术逃到印度,而是我发现黑巫术的起源竟然是在印度。于是,我和好朋友杜德搭上了东印度公司的货船,来到了这片神奇的土地。作为最后一个祭祀品,我会让你死得心安理得。” 梅伯利指着蜡烛:“燃烧到尽头,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也是你死的时候。好好珍惜吧。” 九 “梅伯利,你真的确定黑巫术起源于印度吗?”杜德拍着胳膊上的蚊子,“这种湿热的鬼天气我真的受不了。” 梅伯利小心叠好一张破旧的羊皮卷,塞进怀里:“我挖掘了那么多坟墓,才找到这张启示,应该不会错。如果找到那样东西,我们就可以得到黑巫术的最大奥秘,永生!” “我们已经有了那么多钱,这辈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永生。仔细想想,看着身边的人死去,自己却永远不老,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杜德折了根草枝叼在嘴里,“何况已经找了那么多年,还是没有头绪,我已经六十岁了,不想再找了。” “三十多年都熬过来了,还差这么几天?我觉得快要找到了,我已经对那样东西有感应了。”梅伯利指着远处一座蜿蜒的山脉,“你看那座山,像不像一条蛇?按照启示上的记载,那是生活着一种与蛇共存的人,靠喝尸油延续永恒的生命。” “别提这个,想起来我就恶心。”杜德摸着腰间的皮囊,“这东西我喝了快三十年,还是在衰老。而且,我已经辨别不出臭味了。” “因为我们没有找到那样东西,虽然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梅伯利用力拍着杜德的肩膀,“我们都老了,不想再老下去了。对于老人来说,财富有什么用?我情愿用一生的财富换取哪怕是多一天的生命。” 杜德舔了舔嘴唇,长期喝尸油使得舌头上长了一层厚厚的舌苔,喷着腐臭的气息:“但愿这次能找到。” “印度人说这是一座闹鬼的山,根据各种传说推断,应该没有错。”梅伯利捶着肌肉松弛的腿肚子,“关于蛇和人的传说,中国、暹罗、印度都有,知道我为什么确定是印度吗?” 没等杜德回答,梅伯利掏出羊皮卷,平铺在地上:“你看,不要注意古卷上的拉丁文。把它当作一幅图画看。” 杜德仔细看着,横七竖八的文字像是一条条线,形成了一幅图画。那是一个印度女人的头像,眉宇中间点着一颗鲜红的圆点。 “这么多年,你居然才告诉我古卷的秘密。”杜德怨毒地捧着古卷,喝下了一口从饿死的贫民尸堆里收集的尸油。 十 “于是我找到了!”老梅伯利公爵哈哈笑着,挥舞着双手,“我最亲爱的侄子,你知道当我发现这具青铜棺材时,有多么兴奋吗?” “于是我在这里建起了城堡,每天都研究棺材上的花纹,这是一种失传的孔雀王朝的文字。就在这时,城堡里开始闹鬼,这个你已经经历过了。起初我很害怕,请了神父通灵,他居然用女人的声音说,打开棺材,需要每个月用十三个人的鲜血供奉。在第十三个月的时候,自己至亲的鲜血将是开馆之匙。当然,神父成了第一个供奉棺材的人,这是他的荣幸。 “于是我每个月都会招募仆人一直到今天。现在你明白村子里的人为什么会这么少了吧。他们都以为城堡闹鬼夺走了那些人的生命,但是又抵挡不住丰厚报酬的诱惑。贪婪的人性啊! “至于杜德,居然背叛了我,他想独吞永生的秘密!呵呵……所以他的鲜血也流进了这具棺材中。 “为了骗你过来,死去的杜德成了我,我成了杜德。一份遗嘱,还有那封写着城堡里有财宝的信,足够让破落英国贵族不顾一切。不过我老了,杜德又死了,不可能把你制住,只好让你自投罗网。” 奄奄一息的小梅伯利忽然狂笑起来。笑声中,青铜棺材里面传出“吱吱”的让人牙酸的奇怪声音,好像里面有人在用指甲抠棺材盖,急切地想出来。 棺材盖颤动着,时不时向上弹动,又“咣当”闭合,反复了数次,终于高高弹起,又重重落下,严丝合缝地闭合。 就在那一瞬间,老梅伯利看到了棺材里的东西,“咦”了一声,满脸讶异:“这是什么?怎么可能?” 狭小的地洞里回荡着小梅伯利的狂笑声、棺材盖的碰撞声、老梅伯利的诧异声,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演奏着一曲丑陋的人性交响乐。 “很失望,对吗?棺材没有打开,因为我的名字是亨利·爱德华。”小梅伯利停了狂笑,勉强抬着头,“梅伯利公爵,你是否觉得心脏有些隐隐的疼痛?你的侄子在来印度的船上,临死前也是这种感觉。那个得意忘形的傻瓜,居然喝醉了之后把一切都告诉了我。于是,为了财富,我代替了他。当然,作为医生,我自然有办法让他喝下能让心脏停止跳动的毒药。还记得刚才在客房,我给你喝的那杯葡萄酒吗?” 老梅伯利捂着胸口,脸色一变,嘴唇瞬间青紫,猝然倒地。他的双手深深抠进泥土里,抬头看着那具青铜棺材:“不可能……不可能……我会永生。” “我宁可选择财富。”亨利终于咳出最后一口血,眼皮越来越沉重。 “选择?我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青铜棺材里传出女人的声音,“不知还要等多久,才可以为爱重生。” 棺材盖打开,从里面站起一个女人。亨利临死前看到了他永远无法理解的一幕:一个女人,她有着金黄色波浪般的头发,浅蓝色紧裹着双腿直到腰际的裤子,白色的短上衣紧绷着凹凸有致的上身,露出纤细的腰肢。一条色彩斑斓的蛇从她的肚脐中钻出,盘绕着爬到雪白修长的脖子上,狠狠咬下。 一抹鲜血流出,女人微笑着,缓缓躺回棺材中。 “咣当!”棺材盖闭合。 “Hello Kitty?”亨利默念着女人衣服上的文字,闭上了眼睛。 十一 月饼讲到这里,点了根烟:“明白了吗?” 我猛地意识到什么:“那个杰西卡?” “她讲到这里,说要去趟洗手间,再没出现。”月饼吐着烟圈,“我宁愿相信这是她写的故事。” “也许,这就是故事。”我突然觉得心头沉重得喘不过气。 每个人,为了各种欲望,有不同选择。唯一不能选择的,是命运! 沉默了很久,我忽然想到一件事情:“月饼,你说的那件在火车站‘丧尸围城’的事情到底是什么?” 月饼眨了眨眼,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 我以为丫能给我讲个诡异的经历,没想到丫竹筒倒豆子:“南瓜,记着啊!到了印度,千万别为了体验生活买火车坐票!你不知道,起码有数千人围着站台,全是咖喱味!上火车和打仗一样,密密麻麻往火车里面挤,还有扛着枪的巡警,这不就是丧尸片吗?!车厢里更恐怖,但凡能放下杯子的空儿,就能塞下一个人。还有许多人直接扒着车窗,要么坐在火车上面,和铁道游击队一样,挂在火车上满印度跑。我在车厢里面,根本不用双腿着地,周围的人直接把我挤得悬在空中,一动不动。最崩溃的是,居然还有人拎着鸡,扑棱扑棱乱飞,鸡屎鸡毛到处都有!实在是太可怕了!” “哈哈!”我差点没笑岔了气,“后来呢?” “我直接被人潮给夹着带下了车,只好买了卧铺票。后来就遇到一个奇怪的人,听他讲了一件奇怪的事。”月饼扬了扬眉毛,“不过这件事情我还没想明白,所以先不给你讲了。” “你丫怎么不挤成照片贴在印度火车上,还能当年画能镇个邪!”我对月饼这种卖关子的性格深恶痛绝。要么不讲,要讲就讲利索,说了一半又不说了,这不是折磨人吗? “南瓜,这件事情实在是太过离奇了,我真的想不通。”月饼说得很诚恳,“我推理过无数次,可是始终找不到答案。不过我会告诉你的。” 既然月饼这么说了,也不好再问什么,回想斑嘎古堡的故事,仍然觉得背脊发凉。 “南瓜,我突然明白了第十三个月的第十三个祭品为什么一定是至亲之人。因为最后的晚餐中,耶稣与至亲十二门徒共十三人,只有犹大选择了背叛。” 第十一章 德里闹鬼事件(一) 1949年建立的印度德里大学流传着许多耸人听闻的诡异传说,其中影响最深、时间最广的当属“墙尸传说”。 2010年,新生朱莉半夜上厕所时,看到公共厕所里除了角落还有一个空位外,其余都蹲满了人。大半夜里有这么多人一起上厕所,这情况并不多见,气氛显得有些诡异。但是朱莉刚刚才蹲下,突然有一双冰冷的手抚摸着她的屁股。她惊叫着回到宿舍,却发现寝室每个舍友床前都有两个湿漉漉的脚印,床上空无一人。更不可思议的是,校方经过证实,确认只有朱莉一人提前一天入校,其余的舍友还未到学校报到。 自从“斑嘎古堡”之后,月饼仿佛魔怔了,不是看着窗外的天空应景,就是拿出笔本写写画画。我偷偷看了几眼本子,错综复杂的线条把各种英文字母串联起来,画了个巨大的问号。 我问他他也不吭气,索性任他爱干吗干吗。周五早晨,我突然想到哲学课老师是号称“翘课鬼见愁”的李老头,急忙把月饼拽起来,撒腿往教学楼跑。 进了教室,人声鼎沸,许久未在教室见过的宅男们都蓬松着头发,黑着眼圈热情打着招呼,浑然忘记头一天还在寝室走廊赤裸相见。月饼的到课引起女生的骚动,纷纷指指点点,月饼倒不在意,趴在教室最后一排倒头就睡。 李老头夹着教案进屋,估计满满一屋子人激起了他的兴致,尼采、黑格尔这些老外的名字齐刷刷地出现在黑板上。 我正听课听得索然无味,一个女同学红着脸,招呼也不打就跑出了课堂。李老头视而不见继续讲课,男同学们一阵窃笑,当然都知道她干吗去了。 “南瓜,我明白了!”月饼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直勾勾地盯着女同学的背影。 “你丫明白啥了?”我寻思着,难道刚才那个丫头让月饼动了春心?◣5玖2ьδδκ.cδм◢ 月饼用力拍了拍我肩膀,一溜烟跑出了课堂。李老头执教这么多年,仗着有考试不给及格的权力,估计第一次碰上月饼这样的主儿,微微错愕,随即吼道:“那个同学,你干吗去?!” 我也顾不得及格不及格了,跟着跑了出去,撂下一句话:“报告老师,他身体不太方便。” 留下了满堂哄笑…… 出了教学楼,月饼不知道跑哪儿去了,那么大的学校找一个人和大海捞针没什么两样。我绕了两圈,回了寝室,月饼正盯着桌子上一堆东西发呆。 “我找到答案了!”月饼仰脖喝了大半罐啤酒,擦了擦嘴,“还记得斑嘎城堡那件事吗?我跟你说过,我如果想明白了一定告诉你。不过在这之前先给你讲讲我曾经在印度的德里大学遇到过的奇怪事情。” 我看清了桌上的东西,顿时全身寒气直冒。 一 始建于1922年的德里大学坐落于印度首都新德里,作为印度历史最悠久的学校,浓厚的学术氛围和一流的教学设备是每个学生向往的圣地。当然,将近百年的老校,也流传着许多骇人听闻的传说。 印度统计学院德里分校的女生宿舍楼破烂不堪。女宿舍楼因为前段时间上课时死了个男生,结果宿舍里出现许多莫名其妙的事情,学校停课一周,女生们宁可住在废弃的老楼也不愿住回去。 这栋老楼年代古远,据说是和学校的年代同样悠久,最初是作为祭祀“湿婆神”而建的信徒休息楼。这些年学校翻新速度比学生翻书速度还快,但是这栋楼却一直没有被拆除。 统计学院建在城郊附近,知根知底的都知道这栋废弃老楼曾经发生过信徒骚乱,死了不少人,具体原因不明,幸存的人都守口如瓶,最后演变成了几个极为瘆人的鬼故事,成了老生给新生午夜宿舍夜聊杂谈课的必修科目。 直到多年前的排灯节那天,这栋女宿舍楼的楼梯上居然吊死了一个男学生,查了一个多月又没有什么线索。于是恐怖传言愈演愈烈,甚至有人说亲眼看到男学生幽灵在走廊半夜游荡,更多女学生宁可退学也不愿住在这栋楼里。校方迫于压力,终于封闭了这栋80多年的宿舍楼。 这栋老楼三年没有维护过,走廊挂灯的线路早就坏了,由于只住一个星期,学校也懒得维修,反正宿舍的灯能亮就行。又赶上印度能热死人的夏季,学生们累了一天,匆匆洗个澡回宿舍就睡,也都不太讲究。 没有老生的渲染,新生虽然觉得这栋老楼阴森森的看着很不舒服,倒是也没多大意见。有几个新生和老生原来是亲戚朋友的,也只是匆匆听罢这些传言。还有些胆子大的女生,兴冲冲地表示这样的老楼最适合玩排灯游戏。 二 维萨看着几个舍友在寝室里忙来忙去,心里有些恐惧。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她住进来,就觉得浑身不舒服,连生理期都紊乱了。尤其是回宿舍的时候,地上明明没有东西,她却莫名其妙被绊倒,膝盖擦破了好大一块皮,到现在还疼。 梵妮指挥着卡玛、朱恩在寝室中间的空地上摆着蜡烛,维萨几次想阻止,却又找不到借口。 天知道梵妮哪里来的好兴致,居然要玩“排灯游戏”,卡玛和朱恩跟着响应,眼看蜡烛就要摆成圆形,维萨终于忍不住:“前几天刚在课堂上死了个男学生,现在做排灯游戏太危险了,容易把鬼魂招来上身。咱们能不能不做这个游戏?” “没有胆量玩这个游戏就没有资格和我们住在一起哦。”梵妮举起蜡烛点了根烟。 这也是维萨厌恶她的原因之一。梵妮的体毛特别浓密,体味也大,刚住进来没几天,寝室里就是一股子须后水、除臭剂和香烟混杂的味道,让她觉得好像是和一个男人住在一起。 维萨下定决心:换了宿舍楼一定申请搬走。 “摆好了!”身材娇小的卡玛有些兴奋。 朱恩擦着手上的蜡油:“梵妮,什么时候开始?” 梵妮抬手看了看表:“还有五分钟就到十二点,按照位置坐好。” 维萨很不情愿,但是这种集体行动如果不参加,必然会受到排斥,只好下了床盘腿坐在地上。冰冷的地面让她小腹有些刺痛,更让她烦躁不已。 四个人按照东南西北的顺序坐好,梵妮双手合十,闭目说道:“一起请求排灯神到来吧。” 维萨自然没有默默请求,只觉得肚子越来越痛,下体隐隐有种湿热感,腿脚无力,推迟了好几天的生理期偏偏这个时候来了。维萨顾不得什么“排灯游戏”,睁开眼捂着肚子,却发现还有一个人也没有按照游戏仪式入座。 三 朱恩把食指竖在唇前,摆了个噤声的手势,指了指蜡烛。维萨这才发现,蜡烛原本黄色的火苗,变成了碧绿色,忽闪忽闪地跳动着,映得整个寝室都是绿油油的。 朱恩微微一笑,牙齿上闪着一层绿色的寒光。 诡异的现象让维萨一时间忘记了疼痛,就在这时,手机闹钟在12点准时响起。 梵妮和卡玛睁开眼睛,看到蜡烛的颜色,同时惊呼了一声。 “排灯神真的来了!”梵妮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恐惧,声音里带着一丝颤抖。 “我们该怎么做?”卡玛看来是真害怕了,向朱恩的方向靠去。 “嘭!”蜡烛的火焰猛地蹿高,瞬间爆出耀眼的光亮,又慢慢暗淡,绿色的火苗变成了蓝色,隐隐透着几声“嘶嘶”的呼吸声。门窗关得很严实,屋子里却刮起了一阵寒风,把火苗吹得紧贴着蜡烛。烛影在地上杂乱地晃动,慢慢连成一张人脸。 “啊!”四个女生尖叫着跳起,手忙脚乱地挤到梵妮的床上。慌乱中,维萨看到朱恩眼睛中居然透着兴奋。 “请来排灯神如果没有请求,会被恶鬼缠身的。”卡玛忽然失控地哭了,“我们不该做这个游戏的。” 屋子里寒气越来越重,阴风吹向女生,烛影组成的人脸也移到了她们床前。 女生们这才想起,本来因为好奇才做的游戏,以至于谁也没有想问题! “排灯神……请……请问,那个男生是怎么死的?”朱恩忽然问道。 寒风消失了,走廊里传来踢踏踢踏的脚步声,门板上响起指甲划过的窸窸窣窣声音,蓝色的火苗越来越微弱,一圈蜡烛在瞬间熄灭,寝室顿时陷入了黑暗。 维萨已经说不出话,紧紧抓住身边人的胳膊,冰冷坚硬,像是一截死人的肢体。浓密的体毛让她知道,这是梵妮。 “是……谁……抓我右手?”梵妮的声音沙哑干涩。 维萨刚想回答,忽然意识到不对。挤到床上时,由左至右的顺序是朱恩、卡玛、她、梵妮。 梵妮的右边,没有人! “唉。”黑暗中传来一声男人的叹息,又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有鬼!”卡玛凄厉地叫着,疯了般跳下床,全然忘记门外似乎有什么东西,推门而出。 昏黄的廊灯照进寝室,卡玛往走廊冲的身体硬生生顿住,轻轻颤抖着,越来越剧烈,终于向后仰倒,后脑重重砸在蜡烛圈中。黏稠的鲜血从散乱的头发中慢慢渗出,融进了还未凝固的蜡油里。她抬起手,指了指维萨,“啪”地落下。 一串血脚印从维萨刚才坐的位置延伸至门外,无数个杂乱无章的血脚印层层叠叠,堆积在走廊里。 维萨如同被一把锋利的匕首生生钉在墙上,全身僵硬,挤在她右边的梵妮,不见了! 朱恩蜷缩在床角,晕了过去。 四 警察把卡玛的尸体抬上了救护车,朱恩送进医院,只留下维萨做现场口供。校长卡西铁青着脸,烦躁不已。前段时间死在教室的男生已经把学校搞得鸡飞狗跳,结果没几天又出现这样的事情,看来他这个校长的名衔也挂了不几天了。 维萨显然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整件事情叙述得支离破碎,还时不时尖叫。围观的学生们已经被疏散,纷纷回寝室收拾了东西,离开了这栋宿舍楼。 “是否应该请僧侣镇邪?前段时间听说死了一个男学生,导致女宿舍楼闹鬼。不知道学校怎么处理的?”警官做完笔录,吩咐女警陪同维萨出了宿舍楼,这才询问卡西。 卡西的太阳穴跳了跳,强忍着怒气:“虽然我们信奉湿婆神,但是这件事情肯定不会和鬼神有关。” “为什么这么肯定?”警官停止记录,笔尖在本子上洇出圆圆一块墨迹。 “这关乎学校的声誉!”卡西挥着手吼道,“这件事情肯定和失踪的梵妮有关,她看到排灯游戏惹出了祸,偷偷溜了!” “这个解释太牵强。”警官明白卡西的苦衷,如果传出百年老校闹鬼的谣言,负面影响力是任何人都无法承担的。 女警夹着档案急匆匆走进现场,看了看校长,有些犹豫。警官点了点头,女警把资料递到他手里。警官一页一页翻阅着,眉头锁成了疙瘩:“卡西校长,学生名单里根本没朱恩和梵妮。” “这更不可能!”卡西如同燃爆的火药桶,脸涨得通红,“难道这两个人是鬼吗?” 说完这句话,他自觉失言,索性闭口不语,兀自喘着粗气。 警官把卡玛的手机递到卡西手里,里面有一张卡玛、朱恩、梵妮的合影,卡玛在三人中间笑得很灿烂:“这几个人你认识吗?” 卡西不耐烦地匆匆看了一眼,把手机丢给警官:“学校那么多学生,我怎么可能谁都认识!” “你和卡玛种姓都是婆罗门,这可是高贵的姓氏。”警官收拾东西,随口说了一句,“据说这栋楼最初是敬奉湿婆神、给信徒们修建的休息场所,后来发生骚乱,死了不少人,最后经常出现闹鬼的事情才封闭的。不知道是不是会和这件事情有关。” 卡西昂着头,骄傲地笑了笑:“既然知道我的种姓是婆罗门,你就应该对我保持应有的尊重。” “法律面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警官嘲讽地看着卡西。 “除非你的种姓是首陀罗,否则不可能对婆罗门如此不敬。” 卡西的话让警官脸色一变,合上了笔录本:“我的姓氏与这个案子无关,而且我的种姓也不是首陀罗!” “我叫布德,随时保持通话畅通。”警官头也不回地出了宿舍楼。 回到家中,大半晚上的折腾让卡西显得很疲惫,打开酒柜取了瓶威士忌,仰头灌了几口,才坐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墙上的挂钟嘀嗒嘀嗒地响着,钟摆像是一颗人头吊在绳子上,不停地摇晃。过了许久,卡西才慢慢起身,回了书房,从抽屉的最深处拿出一册相片簿,抽出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久久地看着。两颗浑浊的眼泪掉落,滴在三人合影中间的男人脸上。 “你们……你们回来了?”卡西擦掉照片上的泪水,“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告诉我?当年,死的人应该是我啊。” 五 连续的恐怖事件让学生们都离开了学校,校园空荡荡的,显得格外安静。 布德深深地吸了口烟,尼古丁的刺激作用让他清醒不少。作为一名警察,理性让他不愿相信这个案件和闹鬼有关,而且他始终觉得校长卡西的反应过于奇怪。学校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卡西不但不紧张,反而始终保持烦躁愤怒的状态,这完全不合常理。 从卡西的言谈举止中,他始终觉得这个六十多岁的老校长在隐瞒什么,所以他决定重回现场秘密调查。如果这个案子破了,那么他也应该得到同事的尊重吧。 抬眼望去,那栋古老的女生宿舍冷森森地矗立在距离操场不到百米的距离。因为这起凶杀案,所有的学生都已经搬离。黑洞洞的大门就像一个怪兽张着巨大的嘴,里面没有一丝光亮,仿佛开启的地狱大门,里面无数恶鬼滋生。 忽然,他看到一道人影,在宿舍楼里一隐而逝! 布德扔掉烟头,跑进阴森的宿舍楼。刚才那道人影不见了,走廊里只有他仓促的脚步声和剧烈的呼吸声。 黝黑的走廊没有一丝光亮,夜风吹着破旧的窗户,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所有的寝室门都打开着,从他角度看过去,黑洞洞的寝室门就像怪物张着巨大的嘴,长长的走廊是它的舌头,每个寝室青色的门和门对面的玻璃窗户是它的两排牙齿…… 他越看越觉得逼真,打了个寒战,心脏没来由地狠狠跳动。他摸出手机,就着光亮观察寝室——除了四张床,寝室再没有什么东西,就剩下带着裂缝的破旧木板。他挨个床检查,没有发现丝毫问题。突然,他看到有一张床上的铁支架的小缝里,似乎夹着细如发丝的东西。他戴上手套,把那根东西拿了起来,仔细观察,是头发。这根头发短而粗硬,油脂丰富,像是男人的头发! 他仔细想着,寝室四个人中,只有昏迷的朱恩才是短发,而她的发质似乎很符合这根头发。他把头发放到随身携带的小塑料包里,正想再搜集点线索,走廊里突然又响起了脚步声。 急促而有力,就像是遇到恐怖危险的人在拼命奔跑。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他一跳,他随即冷静下来,从寝室中跑出,只见一条白色人影没入了拐角的楼梯。正在这时,一股浓烟夹着火苗从卫生间冒出。 他抬头看了看楼梯,瞬间做出了决定,冲进卫生间。角落里,一堆女生丢弃的卫生巾冒着暗弱的火苗,腥膻的气味让他忍不住憋住气。他打开水龙头浇灭了卫生巾,墙上已经被熏出一抹黑黑的烟痕,他怔怔地看着,忽然全身冰冷,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暗黄色的墙壁上,被烟雾熏出了两道淡淡的人体骷髅的形状。两具骷髅架子纠缠在一起,关节不自然地扭曲着,像是被捆绑后活活用水泥封在墙壁里。 布德匆匆用手机拍了张照片取证,顶着发麻的头皮,随着脚步声跑到四楼!又是一条黑洞洞的走廊,脚步声消失了! 六 他静静地站着,尽量使呼吸平稳,侧耳倾听着走廊里每一种细小的声音。整个走廊陷入了无比的安静,长年积累下来的灰尘带着腐败的霉味钻入鼻孔,布德忍不住揉了揉鼻子。 这时,他看到了奇怪的现象! 其中的一个寝室,竟然亮了起来!那不是灯光,而是类似于绿色的光芒,在寝室里不停闪烁。更让他恐怖的是,寝室里隐约传来低声的啜泣,幽幽长长的哭声似乎被绿光切割得断断续续,倾诉着生前的哀怨。 汗毛顿时炸了起来,他强忍着不可抑制的恐怖,走到寝室门口。 他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其中一面墙,不停燃烧着绿色的火焰,每团火焰大约鸡蛋大小,跳动几下就消失不见,随即又有新的火焰冒出。他猛然想起,有冤魂的地方,会在夜晚冒出绿色的鬼火。 这个寝室难道有冤魂? 那断断续续的哭泣声更清晰了,他下意识地辨认着方向,那声音竟然是这无数团鬼火发出的。 布德顿时手脚冰凉,怔怔地呆立着。 不知什么时候,鬼火消失了,而哭声还在继续。 这是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事情。难道这栋神秘的旧宿舍楼真的藏着鬼魂,这个案件真的和灵异有关? 努力排除这种想法,布德深呼口气,走到那面墙前面,哭声越来越清晰。他仔细找着声音的来源,头皮炸了起来! 墙里面有人在哭! 墙里面那个人,会是谁?是人是鬼? 七 布德摸着那面墙,黑暗中发现那面墙似乎与别的墙颜色不太一样,有新刷的涂料的痕迹。他伸手敲了敲,里面发出空洞的“咚咚”声,这面墙竟然是中空的! 后退两步,他狠狠地抬脚踹向那面墙。不出所料,那面墙果然是中空的!一脚踹下,墙竟然像纸糊的一样崩塌了,在石灰飞散的灰尘中,他看到了墙里面的东西。 无数根凌乱堆放的森森白骨上堆着半个骷髅头,瞪着一只空洞的眼眶,深深地注视着他。 这时布德反倒不害怕了,拿起一根骨头,聚到眼前观察着,又凑到鼻尖闻了闻,以此判断这根骨头的年代。 拿着这根骨头,所有的线索在脑海里涌现,无数景象似蒙太奇般在眼前穿梭,他努力地想抓住其中最关键的线索! “你是怎么发现的?”门口站着一个老人,背着光看不清楚他的模样。 布德摸出腰间的手枪:“卡西校长,我想听听你的解释。” “她们,是我的妻子和女儿。”卡西校长走进寝室,坐在木板床上,“当我听到朱恩和梵妮这两个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们回来找我了。” “有烟吗?”卡西苦笑着问道。 布德扔给他一根烟,卡西点了好几次才把烟点着,深深吸了一口,微弱的红光映着他满是皱纹的脸,许久才长叹道:“四十多年了,我终于等到了。” 第十二章 德里闹鬼事件(二) 古印度有着极其森严的等级制度,上级贵族婆罗门阶层奢靡腐化,下贱的首陀罗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不过,婆罗门之间还流传着一个可怕但是极其重要的秘密:只要在月圆之夜,贱民们能献上一条婆罗门的生命,并让婆罗门的灵魂永远侍奉湿婆神,那么奉献之人就能够获得湿婆神的庇佑,取而代之变成高贵的婆罗门。为此,不少人铤而走险,无数无辜的人为此送命…… 一 四十年前—— 卡西回到家里,心情很沮丧!他实在想不通,作为英国牛津大学留学归来的高材生,居然在刚刚独立不久的印度找不到工作!难道仅仅是因为他的姓氏? 想到今天投交简历时,审核主管厚厚的眼镜片后面鄙夷的目光,他就恨不得冲上去掐住他的脖子! 但是印度几千年沿袭下来的种姓制度,让他不得不对现实低头。婆罗门姓氏的乞丐都可以在大街上粗野、蛮横地破口大骂一位衣冠楚楚的绅士,而那位绅士老爷却不仅不生气,反而始终小心地赔着笑脸。仅仅是因为绅士的种姓和他一样是首陀罗! 即使再有钱,在出生时就已经注定了一生的命运。他绝望地看着窗外,越想越烦躁,把简历撕了个粉碎! 一同留学归来的妻子还在隔壁熟睡,刚满两岁的女儿“咿呀咿呀”哭着,妻子从睡梦中惊醒,唱着儿歌哄着女儿。 “卡西,如果再找不到工作,我们就回英国吧。”梵妮哄睡了女儿,坐到丈夫身边,轻轻握着他的手。 “我想再试试。”卡西搂着妻子的肩膀,瘦削的肩胛让他心里满是愧疚。 “我们不该结婚的,”卡西突然感到很无力,“积蓄快用完了。” “有你在身边就好。”梵妮轻吻着卡西满是胡茬的脸颊,“明天出去找工作的时候,把胡子刮一刮,印象会好点。” 卡西没有说话,妻子的安慰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希望。如果他姓婆罗门,就算是满脸胡茬又怎么样?哪怕是没有工作,也可以凭借这高贵的姓氏去寺院领取丰盛的生活用品。 “咣……咣……”屋外响起刺耳的锣声,卡西警惕地站起身,听了好一会儿才松了口气,走出屋子。 一群人在赤裸的上身涂满白色的垩粉,边走边喊。为首的老者敲着一面铜锈斑斑的破锣,高声朗诵着一段奇怪的话: “我世为首陀罗,我以血汗供奉,我身虽然肮脏,我魂依然圣洁。” 这支队伍排得很长,尾端有四人扛着木架,放着一具裸体年轻男子的尸体。 男子的眼眶干瘪,两行凝固的鲜血流进耳朵,白色的蜡油封住了鼻子和嘴,手指头被针线穿连缝合,一根铁丝陷进脚踝的皮肉里,从脚筋的地方穿过,把双脚牢牢固定。 “我虽为首陀罗,我灵侍奉湿婆,我生卑贱不堪,我不应逆婚而活。” 老人又敲着破锣,缓缓吟唱。 旁观的人听到这句话,满脸厌恶,对着男子尸体狠狠吐着唾沫,随即就像逃避瘟疫一般躲藏不迭。 队伍路过卡西家门前,老人有意无意地瞥了他一眼,卡西连忙关门回屋,大口大口喘着气,冷汗早已把衣服湿透。 “又抓住一个?”梵妮惊恐地望着窗外,蜷缩在沙发里,像一只濒临死亡的小兽。 “为什么我的姓氏是首陀罗?”卡西再也控制不住,“扑通”跪在地上,仰头嘶号。 二 垃圾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腐败的食物长满绿毛,淌着黏稠的液体,绿油油的苍蝇鼓着圆滚滚的肚子,时飞时爬,两条后足不停地摩擦着尾巴排卵。 “卡西,听说你在英国牛津大学读的硕士?”工友利卡爽朗地笑着。 卡西早已经习惯了利卡粗鲁的玩笑,丝毫没在意,拄着铁锨点了根烟,去除着鼻腔里恶心的怪味。 “听说你还找了个漂亮老婆,”利卡抢过卡西的烟点上,塞进被胡子挡得严严实实的嘴里,“英国妞儿漂亮还是你老婆漂亮?” 卡西忍不住骂道:“利卡!这个问题你一天要问我十多回,你不烦我还烦呢。” “哈哈,谁叫你把老婆藏在家里当个宝,不让我见见。”利卡往手心吐了口唾沫,拿起铁锨把垃圾往车上铲,“要不过几天到我家吃咖喱鸡肉吧。我老婆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做了一手好菜。” “最近城里流行肺结核,怕传染了孩子,过几天吧。”卡西紧紧腰带,费劲地铲着垃圾。 找了半个多月的工作,卡西最终放弃了和学历匹配的高等行业,在清洁公司找了份垃圾处理的工作。虽然又脏又累,可是好歹生活得到了保障,薪水不多但足够一家三口日常家用。干了两个来月,卡西也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放下了牛津高材生的架子,开始和利卡开着粗鄙的玩笑,偶尔还下馆子喝点酒,然后醉醺醺地回家。 梵妮知道丈夫的辛苦,每天都会准备丰盛的饭菜。妻子消瘦的脸庞慢慢圆润,有了光泽,女儿朱恩也蹦蹦跳跳叫他“爸爸”,缠着他藏猫猫。梵妮倒觉得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挺好。 在牛津读世界历史的时候,学过中国的一句话叫“知足常乐”,大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既然是贱姓,那就过贱民的生活吧。”看到衣装华贵的高贵种姓们悠闲地晒太阳抽水烟,卡西一边羡慕一边安慰自己。 “喀嚓”,铁锨碰到什么软中带硬的东西,把锨头牢牢别住。卡西用力一拔,身体失去重心跌倒,扬起的垃圾撒了他满身都是。 垃圾中有一样东西不偏不倚地落到他怀里,他随手抓起,忽然像捡了炸弹,忙不迭扔掉,哆哆嗦嗦地向后退! 掉在他身上的,是一截铲断的人手。 利卡看见卡西摔倒,丢掉铁锨跑过来,看见了埋在垃圾堆里早已腐烂的尸体,被铲断的手腕像乌黑的木头,向外汩汩淌着尸液。 “利……利卡。”卡西已经吓得说不出话。利卡皱着眉思索片刻:“卡西,这件事,只能咱们俩知道。” 卡西点了点头,他知道在印度亵渎尸体是极大的罪过,如果被人发现,等待他的事情不堪设想。 “还愣着干什么!快来帮忙!”利卡拽起卡西,把尸体从垃圾堆里挖出,华丽的服装上绣着婆罗门特有的标志。 因为种姓制度造成的矛盾,经常会有婆罗门被首陀罗杀掉的事情。卡西也听说过,没想到居然真让自己碰上了。 利卡看看左右无人,压低了声音:“卡西,把他丢进垃圾车,扔到野外,谁也不会知道。” 卡西已经没了主意,按照利卡所说,两人一前一后抬起了尸体。腐烂的肉块“噼里啪啦”掉着,尸体的肚子不知被什么动物啃了个大洞,已经干瘪的肠子上爬满了尸虫。卡西只觉得胃部阵阵抽搐,嗓子里直冒酸水。 总算把尸体扔进垃圾车,卡西再也忍受不住,扶着墙呕吐起来。 “卡西,过关卡的时候千万别紧张。”利卡拾起那截断手,用破布包好,塞进垃圾车里。 三 刚刚独立的印度时常发生战乱,进出城的每条路上都设有戒备森严的关卡,防止反动分子夹裹着枪械暴动。 利卡开着垃圾车,哼着小曲:“卡西,放心好了,没有事。我不会让你出危险的。你和我不一样,我没念过书,注定只能干苦力。你和我不一样,你是英国牛津大学的硕士,我相信用不了多久,新印度就会废除种姓制度,凭着你的知识,绝对能过上层人的生活。” 眼看关卡越来越近,士兵手中的冲锋枪闪着寒光,卡西心猛烈跳动,耳膜胀痛得几乎要裂掉,根本没有听见利卡接着说的话。 “我的老婆早就死了。她在婆罗门家里当仆人,结果被……被婆罗门奸污,回家就自杀了。我报了警,反倒被警察毒打了一天一夜,把我像垃圾一样丢进监狱,还好我命大没有死掉。回到家,我一门心思想为老婆报仇,带着刀摸进婆罗门家里,等他们都睡着了,正准备杀掉他们全家时,我看到了他们家那个三岁大的小孩子。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想的,就是下不了手。看着小孩胖嘟嘟的小脸,吮着手指头熟睡的可爱样子,所有的仇恨在那一刻都不见了。 “回到家里,我想了很久。每个人生来都是善良的,恶的根源在于种姓制度。如果我杀了婆罗门,那么种姓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激化,而且我也没有权利去剥夺别人的生命。所以我要好好活着,等到印度消除种姓制度那一天的到来。” 利卡不停地抽着烟,车厢里满是呛人的烟味,他捶了卡西一拳:“喂!卡西,你要为消除种姓制度努力啊!” 卡西回过神,低低“嗯”了一声。 到了关卡前,士兵举手示意车子停下,两个人下了车。盘查了身份和证明后,士兵捂着鼻子看了看垃圾车,挥挥手表示两人赶快把车开走。 利卡点头笑着,麻利地上了车。卡西却如同木头人,僵硬得几次都没有爬上车厢。这一奇怪的举动引起了军官的警惕,拉开枪栓,让两人并排站立,满脸疑惑地翻动着车槽里的垃圾。 卡西的脸越来越白,几次要瘫倒,都被吹着口哨强作镇定的利卡扶住。几个士兵咒骂着用枪挑着垃圾,眼看就要翻到藏尸体的地方,卡西的眼睛越睁越大,仿佛看到那具尸体活了过来,从垃圾车里爬出。那尸体的鼻子和嘴上糊着白蜡,手脚被针线铁丝穿起,正是那天在门前看到的因为逆婚而被处以“封魂之刑”的少年! “这个秘密,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心里狂喊着,突然冲到军官面前,“扑通”跪下指着利卡:“他杀了一个婆罗门,把尸体藏在车里,我是无辜的!” “卡西!”利卡不可置信地望着卡西,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只听见头顶响起一声刺耳的爆响。 似乎有什么东西穿过了他的脑壳,滚烫的液体顺着头发流下,下巴如同被重击一拳,破碎的疼痛。利卡低下头,看见一滴滴血珠在他脚前溅起一摊鲜血,眼前一黑,再也没有意识。 垃圾车上,一个士兵的枪管里还冒着青烟,指着利卡的尸体哈哈大笑。 卡西远远看到这一切,拼了命地磕头,狠狠地抽着耳光。军官举起枪,顶住他的脑门,拉开枪栓…… 四 梵妮做好了饭菜,却被刚进家门蓬头垢面浑身是血的卡西吓了一跳。刚想询问,卡西却一把推开了她,连跑过来抱着他的腿撒娇的女儿朱恩也没有理睬,径自进了简陋的浴室。 卡西冲洗了半天,才阴沉着脸告诉梵妮工作辞掉了,准备在家休息一段时间。 梵妮哄着女儿,已经呼呼大睡的丈夫让她心疼不已。这是多么有才华有天赋的男人,在英国留学时,也正是因此让她深深迷恋,所以才不顾一切嫁给他。 可是谁也不能改变的种姓制度,这个才华横溢的男人只能当一个垃圾清运工。命运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为了保持血统和姓氏的纯洁而只能同姓近亲结婚,生下一大堆白痴、畸形儿。婆罗门毫不费力地享受一切,而贱姓之人却只能活在社会最底层,忍受白眼和屈辱。 如果湿婆神有灵,她宁愿用生命为丈夫换取一个高贵的姓氏。 半个多月过去了,眼看家里仅有的一点钱又要花光了,卡西每天除了吃饭,就是把自己锁在书房。眼看丈夫眼睛里的血丝像蜘蛛网般密布,颧骨高高隆起,头发几乎要和胡子连成一片,梵妮再也忍不住了,抱着丈夫哭道:“我们回英国吧,那里没有种姓制度,你的才华一定可以让你在职场中脱颖而出。” 卡西直勾勾地望着她,眼中没有一丝感情。一天夜晚,书房里传来一声兴奋的呐喊! 女儿朱恩吓得哇哇直哭,梵妮哄着孩子,只见卡西冲进卧室:“我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 “找到什么了?”梵妮轻声问道。 卡西突然一把抓住梵妮的脖子:“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你在说些什么?吓着孩子了!”丈夫失态的举动让梵妮感到恐惧。 “改变种姓的办法。”卡西冷哼一声,“你居然不告诉我!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吗?” “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我也只是听说。”梵妮用力抓着丈夫的手臂,“丈夫,请相信我。”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卡西甩开梵妮,“难道你愿意看到心爱的人一辈子只能当垃圾清运工吗?难道你希望咱们一辈子都住在这种贫民窟吗?难道你愿意看到朱恩从小就背着贱姓受尽屈辱,长大后只能给婆罗门当佣人吗?” “我当然不希望,可是我相信种姓制度会消除的。只要我们愿意等待。”梵妮做着最后的解释。 “可是我等不及了。”卡西摔门而出,“你决定吧。” 五 夜晚,德里大学,一栋破旧的楼房。 黑暗中,隐约能看到无数条人影从四面八方汇聚,默默地走进楼房。不多时,楼里亮起了雪亮的灯光。 卡西激动得嘴唇发干,当他从古籍上得知改变种姓的秘密之后,就一直给妻子梵妮施加压力。终于,妻子含着泪告诉他,只要来到这个地方,就可以得到改变种姓的方法。 至于是什么方法,梵妮也不知道。 而如今,这栋房屋里面,全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贱姓之人,看来知道这个秘密的,不止他一个。 “你们为种姓而来,也将为种姓而去。凡要改变种姓者,要将所有侍奉湿婆神。” 众人面对的看台上,亮着一排蜡烛,衣着华贵的老者从幕布后走出。 “你们受尽世间屈辱,你们有着非凡的才华,你们是湿婆神保佑的子民,你们愿意为种姓做出牺牲吗?”老者环视全场,声音中充满了不可抵抗的魅惑力。 “我们愿意。”在场的所有人如同被催眠,身体有规律地左右摇摆,形成连绵起伏的人浪。 卡西高声应着,眼前浮现出了他在上流社会谈笑风生的场景。 “那么……”老者故意停顿片刻,全场顿时鸦雀无声,“你们要献上供奉以示决心。把告诉你们这个秘密的婆罗门献上来吧。明天晚上月圆时刻,只要把他们带来,你们就可以替代他们成为真正的婆罗门。”老者双臂高举,仰头深吸了口气,“让他们为泄露秘密而付出代价吧。只有这样,才可以纯洁婆罗门。” “什么?”卡西心里一震,明白了所谓改变种姓的真正意义。 老者微微一笑:“选择权在你们手里,是世代为贱民,还是成为婆罗门,要看你自己的选择。” 全场所有贱姓人怔怔地看着老者,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离开,所有人都在经历着无比困难的抉择。 空气里,汗臭味、呼吸声、贪婪、欲望交织膨胀在一起,几乎将屋顶掀翻。 直到老者悄然退回幕后,贱姓人们依然静静地站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有人失声痛哭。很快,哭声传染了全场,人们都放声大哭,不知是为了自己的种姓,还是为了改变种姓所付出的代价。 我该怎么做?卡西站在人群中,突然觉得很孤独。 六 梵妮把包裹放在脚边,抱着女儿朱恩,丈夫卡西在屋子里忙来忙去收拾着。 自从丈夫参加了仪式,回家后便一改颓废暴躁的脾气,对她们母女俩呵护备至。问了几次如何改变种姓,丈夫总是笑而不答,抢着去厨房做饭,仿佛一切又回到了在英国初相识的时光。 梵妮这才放下心。作为婆罗门,她虽然是个孤儿,讓但是从小就得到了庙宇中僧侣的资助,衣食不愁,更在十八岁那年凭借优异的成绩得到了英国牛津大学的邀请。 在学校里,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意气风发的卡西充满了梦想和热情,付出了超出常人几倍的努力,就是为了凭借学业改变出身,能够骄傲地回到印度,用学识改变愚昧落后的印度,使更多人能够摆脱种姓的束缚,让国家走向繁盛。 她被卡西深深地吸引了,两个人陷入爱河,直到结婚生女。 她永远忘不了,女儿出生时,丈夫在产房外询问护士“我妻子怎么样”时带来的触动;也忘不了丈夫握着她的手,柔声说“梵妮,虽然生了个女儿,但我不会有印度人的偏见,她是我们的天使”时给予她的感动。 那一刻,她愿意为卡西付出生命。 直到有一天,丈夫拿着报纸兴奋地告诉她,印度独立了,一切都是新的开始。他们应该回到祖国,参与新印度的发展。 她想到种姓制度,有些犹豫。在印度,如果婆罗门嫁给了首陀罗,那就犯了最可怕的“逆婚之罪”,一旦被发现,首陀罗要受到“封魂之刑”的惩罚,婆罗门会沦为妓女。 可是满腔热情的丈夫却相信新印度的政策一定会改变种姓制度,给所有人平等的身份,骄傲而自豪地生活。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回到了刚刚独立的印度,美丽的憧憬、改变社会现状的豪情,却被根深蒂固的种姓制度击个粉碎。而她不得不隐瞒婆罗门的姓氏,变成低贱的首陀罗,哪怕家中没有一点食物,她也不敢去寺庙领取婆罗门的供奉。 每天她都不敢出门,房外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她都会像只受惊的兔子紧张半天。这种精神上的恐惧让她几乎要疯掉,所以丈夫问起如何改变种姓时,她虽然有些顾虑,但还是告诉了丈夫只能在婆罗门之间流传的秘密。 虽然她不知道如何才能改变种姓,丈夫这几天的状态却让她稍稍心安,那个热情昂扬的卡西又回来了。 她觉得很欣慰。以至于丈夫对她说全家要到这里住几天,共同经历考验才能改变种姓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走廊里站满了女人,特有的深咖啡色皮肤显示着婆罗门的血统,她们彼此点头微笑,幸福地等着首陀罗的丈夫们布置好房间。 “看来不止我一个人爱上了勤奋聪明的首陀罗啊。”梵妮哄着熟睡的女儿朱恩,吻了吻她的小鼻子。 这一刻,她觉得一点也不孤独。 七 屋子很小,很简陋,可是梵妮睡得很甜,甚至连潮湿的夜风、讨厌的蚊蝇都变得很可爱。自从回到印度,她就从来没有这么踏实地睡过。 梦中,她和丈夫在杜马斯海滩玩耍,在岩石的缝隙中发现了三十年才能盛开一次的曼陀罗花。丈夫小心地踩着岩石,采了花回到她身边,别进她乌黑的头发里。 “这辈子,因为有你,我的生命才完整。”卡西眼中满是笑意,“中国有句老话,‘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一生,在一起;下一生,不要走开,站在这里,等我找你。好吗?” 她含着眼泪点了点头。 海水轻轻冲刷着岩石,白色的泡沫如同圣洁的雪花,为两人冲破种族的爱情轻吟赞诗。狭长的海岸线,是一条延绵不绝的圣爱之路。海潮刷掉了沙滩上四行漫长的足迹,把这份承诺存放在永恒的印度洋。 忽然,丈夫的脸开始扭曲,眼睛像气球一样越胀越大,直至凸出眼眶,“啪嗒”一声,爆裂了。眼液溅进她的嘴里,酸涩苦楚。 “梵妮,为什么我看不见了?”卡西惊恐地张嘴尖叫,四根獠牙从唇中刺出,露出一截乌黑的舌头。 “啊!”梵妮从噩梦中惊醒,发现丈夫不在身边。 她捂着胸口喘着粗气,拍了拍熟睡的女儿,轻声呼唤着丈夫的名字。 “吱呀。”门被推开,丈夫背着手,默默地走到床前,目光阴冷得让梵妮感到恐惧。 “卡西,你干吗去了?”梵妮摸着丈夫的胳膊。 “啪!”清脆的响声在耳边响起,半边脸顿时火辣辣地疼痛,梵妮还没有反应过来,又一记耳光狠狠地扇过来。 不知道被卡西打了多少下,梵妮只觉得脸已经肿胀麻木,丝毫感觉不到疼痛,牙齿脱落了大半,每一记耳光,都会迸出几颗碎齿。 猛烈冲击带起的气流已经刺穿了她的耳膜,梵妮根本听不见卡西在说什么,只看到他的眼神狂躁,表情越来越狰狞。 意识渐渐模糊,恍惚中,丈夫拿出一根铁丝,刺向她的眼睛。那一刻,她看清楚了丈夫的嘴形:“凡改变种姓者,必毁坏背叛种姓者五感,封印于此。” 梵妮闭上了眼睛,嘴角挂着微笑,此时她张着嘴却已经说不出话:“卡西,如果这样你可以成为婆罗门,我愿意。你要为你的梦想努力,还有,照顾好我们的孩子。” 整栋楼宛如十八层地狱,此起彼伏着婆罗门女人凄厉的喊声,首陀罗男子野兽般的号叫,孩子的啼哭,一个老者催眠般的话语。ㄣ我就愛手機電子書網^:^ “此为地狱,你为修罗。杀戮之后,方为正果。” 天色微亮时,一声鸡鸣带来了太阳的曙光。所有首陀罗的男子满身泥垢鲜血地站在大厅里。 “哈哈哈哈哈!我是婆罗门了!我杀了我的妻子,还有我的儿子!”一个男子忽然抬起沾满了鲜血和水泥的双手,癫狂地挥舞着,冲出了大厅! 两个、三个、四个……越来越多的男子疯了,相互撕咬滚打,其余的人默默地看着,冷漠的眼神里看不到丝毫感情。 八 警官布德收起枪,面无表情地看着跪在地上已经疯掉的老校长。卡西讲完这段惊心动魄的血腥历史,再也控制不住,冲向妻子和女儿的骸骨,搂在怀里号啕大哭! 哭了不多时,卡西又哈哈大笑,压抑在心中几十年的负罪感终于在这一刻摧毁了他的神经。 “你选择当校长是为了掩饰罪恶还是为了向妻女忏悔,或者是保住这个秘密不被发现?”布德一脚踹翻卡西,任由他像条狗,缩在墙角叫。 “原来,这栋楼里藏着这么多罪恶!为了改变种姓,用水泥封住了这么多善良的女人、无辜的孩子。”布德长叹着,疲惫地靠着木板床。 “就这样继续疯下去吧。”布德又踹了抱着妻女骸骨的卡西一脚,“选择,让你这么多年活在世上,还不如一个死人。” 卡西抚摸着骸骨,捧在唇前轻吻。他的世界,只剩下这些了。 “没来得及告诉你,我的姓氏是旃荼罗,只有首陀罗男子和婆罗门女子通婚才会产生的最悲惨的贱姓。”布德把双手插进头发,苦笑着摇了摇头,“我的父亲,已经在疯人院住了四十多年。也许,我是当年那场浩劫唯一生还的孩子。我的母亲,或许也在这栋楼房的某一面墙里吧。” 两天后,老校长卡西进了疯人院的事情在这所大学又沸沸扬扬传了许久。 布德交了案件报告后,就关了电话。整整半个多月,谁都联系不上他。因为他实在太累了,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这些日子,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偏见,究竟会产生多大的破坏力量? 终于,他打开了手机,电话响了。 “布德警官,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朱恩,竟然是男的!” 九 月饼被人潮挤下坐票车厢,又补办了卧铺车票,重新上了火车。对面的警官看上去心事重重,不停地嘀咕着:“他怎么会是个男人?”月饼有些好奇,问了几句,警官用了足足两个多小时,给他讲了“德里大学”和“种姓”的事情。 印度火车的卧铺安静而舒适,乘务员走进车厢,轻声询问每个人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并在本子上认真记录着。布德警官没有心思吃喝,摆了摆手。 “朱恩是男的这件事情倒很好解释,那个死在课堂的心脏病男子的尸体是不是不见了?”月饼扬了扬眉毛,把玩着手里的Zippo。 “你怎么知道的?”警官布德越来越不敢小看这个中国少年。本来他要回警局调查朱恩为什么是个男性,这个诡异的案子让他心里始终压了块石头。火车上遇到这个中国少年,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个少年值得信任,才把这件事情包括他的种姓一股脑说了出来。 月饼思索片刻才说道:“有一种诡异的现象叫作‘借尸还魂’,冤魂因为怨气不散,会一直停留在死去的地方。如果触了禁忌,冤魂就会被唤醒,寻找一个月内死去的尸体上身,相貌会变成生前的样子,而身体还是尸体的。” “真的有这种事情?”布德将信将疑。 “梵妮是阴体,这也是她失踪的原因。朱恩借用了尸体,她们的怨气应在了婆罗门姓氏的卡玛身上。其实,最悲惨的人是无辜死去的卡玛。”月饼双手合十念了一段《往生咒》,“种姓制度真的应该废除了。” “也许……也许真的有一天,所有的人都能平等地生活。”布德望着窗外,成片的热带树木连成一条绿线,如同飞逝的时光。 “我有一点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触动了冤魂的禁忌,把它们释放出来的呢?”月饼眯起眼睛,迸射出两道锐利的光,深深注视着布德。 “我不知道。”布德始终看着窗外,嘴角不停地抽动…… 第十三章 食人族 恒河北岸森林密布,这里,栖息着一个让无数人闻之色变可怕种族——食人族。 每当入夜,食人族会将恒河里漂浮的腐尸打捞上来,开膛破肚,啃食人肉,甚至连骨髓也不放过。最后,他们取下头骨当作水瓢,在恒河里舀水直接喝下。而后,他们将剩下的骨架堆积起来,点上篝火,围着火堆载歌载舞,举行一种古老神秘的宗教仪式。最后,他们会从灰烬中筛出骨灰,涂抹在身上。据说,食人族信仰死人的力量,相信死人能赋予他们永恒的生命…… 想想一整栋宿舍楼的墙里居然都用水泥砌了为爱惨死的人,我心里就很不舒服。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印度的“种姓制度”,连爱人都可以牺牲?人性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难道出身真的比能力更重要吗?难道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孩子就一定会比平头老百姓优秀吗? 每个社会都有不平等的地方,在印度是种姓制度,在别的国家呢?也许秦朝末年一个奴隶奋力高喊的那句话,正是对这种不平等制度的反抗。 思索了很久,才想起月饼想不明白的事情,到底是什么禁忌,把梵妮、朱恩释放出来呢? 看来月饼有了答案,我仔细琢磨着,忽然想到月饼摆在桌子上的那堆东西,心里顿时亮堂了。 “我开始也以为是布德搞的鬼,直到今天那个女同学来了大姨妈,我才明白过来。这也解释了另外的问题。”月饼指着卫生巾,“废弃的临时居住的宿舍楼,条件自然简陋。女学生来了大姨妈,卫生巾不方便带出去,就丢在公共卫生间。在风水中,那是阴气最重的地方,卫生巾上的经血又是极阴之物。还记得布德刚进宿舍楼的时候,公共卫生间里燃烧的那一堆卫生巾吗?墙里面砌着尸体,只剩下白骨后,骨头里的磷会燃烧,也就是俗称的‘鬼火’,磷火点燃了卫生巾。在极阴之地点燃阴物,就和清明节、鬼节烧纸钱引来冤魂没什么区别。” “所以女生宿舍楼和单身女子的卫生间经常会闹鬼。”我补充了一句。 月饼点了点头:“不过当时我没想明白,问布德要了校长卡西那家疯人院的地址,准备去看看究竟。” “后来你去了吗?” “我的性格你还不了解吗?自然是去了。不过,因为在火车上遇到了另外一个人,所以我先去做了别的事情。” “女人?” “男人,吃人的男人。”月饼从包里翻了半天,丢给我一个笔记本,“我出去吃点东西,你自己看吧。都记录在里面,关于印度食人族的事情。” 我翻开日记本,首页居然做了书录,不过这倒符合月饼的风格。本子里记录了很多东西,印度的地名、人名,风俗文化,各种生涩难懂的文字,甚至有一页还贴了根翠绿色的羽毛。 我从书录里找到“食人族”,按照页码翻开,一页一页读了起来。 一 庚寅年,甲申月,己亥日。 宜:沐浴 修饰垣墙 平治道涂 忌:嫁娶 祈福 余事勿取 昨天是乞巧节,也不知道南瓜给月野打电话了没有。来了印度这么久,要找的那个人始终找不到,却遇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难道这真是我的命? 布德警官下了车,我真怀疑德里大学女宿舍楼的冤魂就是他触发的,因为事情从前到后仔细推理,只有他的可能性最大。但是他为什么要告诉我呢?看来只好要去那家疯人院转一圈了。 卧铺车厢的服务果然好,除了背着枪巡逻的警察有些违和,我甚至以为自己在坐飞机。不过有一点很奇怪,这列车厢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难道除了我,再没有人有钱坐卧铺? 这根本不可能。 除非我刚才的感觉是对的。布德下车的时候,我就感到有一股奇怪的气上了车,阴冷、毫无生命。 上车那个东西分明是个死人,又一个“借尸还魂”的冤魂上了车? 乘务员把苏打水拿过来了,她的脸色不太好看,双目神涣精散,眉宇间有一抹黑气,指甲上的阳白若隐若现,这分明是遇鬼之相。 我决定看个究竟。 走出车厢,狭长的车廊里空无一人,仔细感觉着那股气,是从我右侧散出来的。为了以防万一,我摸出两枚桃木钉,含了片苦艾。走到那节车厢,我看到了一个“人”。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确定不了那是不是个人。 一个老者,起码五十多岁的年纪,全身只穿了一条短裤,弯弯曲曲的披肩长发已经花白,雪白的胡子垂在胸前,脸上满是皱纹,身体干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全身被白粉涂满了奇怪的花纹,活像一具长着头发的干尸。 在我注意他之前,他始终闭目盘着腿坐在车铺上。可能是发现了我的存在,他睁开眼看了看我,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礼,按照印度教的标准礼节,双手合十点头致意。没想到他居然满脸愤怒,说出一连串奇怪的话。我有些尴尬,有些想念南瓜。他那种逢人就能聊起来的性格倒是能解决这种问题。 乘务员听见老人的呼喝,急匆匆跑过来,一边向老人道歉,一边恳求我回自己的车厢。 我不好意思拒绝,只好回到车厢,却越想越不对。虽然我看清了他的模样,但是又似乎没看清。老人身上笼着一层平常人肉眼根本看不见的灰气! 这种现象说来也不稀奇,许多要死的人,身上都会出现灰气,又称为“死气”。可是老人看我的时候,眼中的神采却没有丝毫死兆。 除非是另外两种可能! 他是在死人堆里长大的,或者是吃死人肉长大的! 无论哪种可能,都引起了我的兴趣。而且为什么我向他行礼,他会这么愤怒呢? 我打定主意,多管一次闲事,把这件事情弄明白。 火车到了北印度的恒河岸边,我决定先不去疯人院,跟着老人下了车。 恒河北岸的树木繁多,正适合跟踪,我和他保持着五十米左右的距离,确保不会被发现。 走了三四公里,树木越来越茂盛,老人走得很慢,边走边呼喝着我根本听不懂的话。 蚊虫像旋风一样往身上撞,为了不暴露踪迹,我没有点艾草驱赶。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了恒河岸边传来几声同样的呼喝,声音里还透着发现什么东西的兴奋。老人听见呼喝声,跪在地上,双手举天,高声吟唱了许久,才循声到了恒河岸边。 躲在灌木丛里,我看到有几个和老人同样装束的男人,正从河里捞着什么东西。 直到那个东西被拖上岸,我才看清楚,那是一具被河水浸泡的腐烂的浮尸。 今晚半弦月,就着月色,我看到那几个人用石头砸着浮尸的四肢,敲断后像捧着一截藕,“咯噔咯噔”吃了起来。 我感到阵阵恶心,嘴里直冒酸水。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吃死人的人,就如同一群饥饿许久的野兽,围着猎物撕咬。 他们啃完浮尸的四肢,相互拿着骨头敲击,好像在做游戏。但下面的举动让我知道,我判断错了。 酥脆的骨头碰撞几次后断裂,他们连忙含住断口,“咕咚咕咚”吸着骨髓。 吸干净骨髓,他们咂巴着嘴,用断骨的茬口挑开浮尸的肚子,掏出内脏,继续啃食。拽出肺叶的时候,一个年轻人用牙齿咬断了连接的肺管,我甚至听见了“扑哧”一声,憋在肺管里的尸气冒了出来。 老人的地位看上去很高,始终坐着。直到几个人合力把尸体的头颅割下,在脑壳上凿了个洞,拿着树枝搅拌了半天,递到他手里,老人这才像捧着椰子喝汁一样,捧着脑壳吞咽着脑浆。 我看得全身发麻,不知道南瓜在的话会不会立刻吐出来。 大约一个小时,整具浮尸被他们吃了个干净,只剩下破碎的骨头。他们把骨头团在一起,堆上木头,点了一把火。 老人撕扯掉粘在颅骨上的头皮,捧到恒河边上冲洗,又小心翼翼地捧了半脑壳河水回到火堆旁,眼眶和鼻子的黑洞里时不时洒出一些。 老人说了一串话,才喝了口用脑壳当碗盛的河水,又分给其余人喝。 把水喝完,所有人围着火堆载歌载舞,像是一种古老神秘的宗教仪式。 火堆慢慢熄灭了,这些举止怪异的吃尸体的人从灰烬中筛出骨灰,涂抹在身上,躺在恒河岸边酣睡过去。 诡异恐怖的一幕让我全身发冷,虽然他们吃人肉不符合人伦天性,但是又好像没做错什么。 我到底应该不应该阻止? 我很少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疑虑,这一次却真的犹豫了。我决定继续跟踪下去。 二 庚寅年,甲申月,庚子日。 宜:嫁娶 祭祀 祈福 斋醮 动土 忌:开市 安葬 我趴在灌木丛里,睡得迷迷糊糊,一觉醒来,不禁骂自己大意。那群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走了。 我跑到火堆前,灰白色的灰烬里还零碎着几块炭化的碎骨,河滩上,几行足迹又延伸到密林深处。只要有一点蛛丝马迹,我自信能找到他们的踪迹。 顺着脚步进了林子,从折断的草木和踩陷的脚印判断,他们去了北部更深的密林中。 抬头远望,那里有一片连绵起伏的群山,应该就是他们聚居的地方,也是我需要到达的地方。 一路上会不会遇到危险? 我不知道。 看来这群人并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踪迹,处处留下了追踪的痕迹。既然如此,我也不想靠得太近,免得被发现。我决定白天赶路,晚上休息,林中什么都有,倒也不愁吃喝。 就这样走了十几公里,林间的湿气越来越浓,地面升起了腾腾白雾。我观察了一下,确定这不是腐烂的树叶产生的毒瘴,眼看日落西山,选了一块比较干燥的地方休息。 我搜集了一些潮湿的树枝叶,从树皮里抠了几块干燥的苔藓燃起火,不多时树枝叶燃烧起来,暖暖的热气驱赶着身体里的寒气,感觉很舒服。 把几块沿途挖的黄芩丢进火堆,我思考着昨天晚上的一幕。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劲,随着火苗越来越大,白雾仿佛被火堆吸引,越聚越多。 这完全不符合常理,而且我感到困意十足,眼皮子直打架。我掐着虎口,酸痛感让我清醒了不少,刚想起身,才发现双腿竟然不听使唤,根本站不起来! 我心里暗暗叫苦,后悔自己的冒失,直到全身不受控制,瘫倒在地上。 树林里的光斑渐渐消褪,夜晚到来,我像具尸体躺在林中,意识却更加清醒。 这时哪怕是一只蜈蚣或者癞蛤蟆爬到身上,我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而不能行动。 这种感觉让我很恐怖! 奇怪的雾气仍在向火堆涌去,火焰与雾气接触的边缘“嘶嘶”冒着蒸发的热气,我眼睁睁看着,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身旁的树忽然动了! 我以为是眼花,眨了眨眼睛仔细看着。没错,那棵树真的动了。树身弯曲,树枝有规律地左右摇摆,像灵活的蛇探向火堆。“嘭!”树枝顶端燃起绿色的火苗,整棵树剧烈颤动,我甚至听到了微弱的呻吟声。 声音很有规律,像是在重复同样的话。听了许久,我终于弄懂了那句话:“让我出去……让我出去……” 白雾忽然脱离了火堆,飞快地涌向那棵树,顺着裂开的树缝钻了进去,一时间空气清爽了不少,我发现身体能动了! 站起身,活动着酸麻的四肢,我闭住呼吸,靠近那棵树,顺着树缝向里看去。 树干里,同样有一只人眼,正在盯着我。 我急忙后退,才发现刚才探进火堆的树枝顶端居然戳着一块黄芩! 难道这棵树也要吃烤熟的东西?这是个很好笑的问题。但是我紧接着意识到,不是树要吃,而是树里的“人”要吃! 意识到这个问题,我反而踏实了。未知的才是可怕的,知道了真相还怕个鸟!不过要是换南瓜在这里,丫可能直接吓跪了也说不定。 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意识到,任何事情并不一定看到了就降低了危险。 正在考虑该怎么办的时候,只觉得脚脖子上缠了几圈冰凉粗糙的东西,重心一空,整个人被倒吊起来。 慌乱中,我看到缠着脚脖子的是藤蔓。我蜷起腰,摸出军刀,挥刀砍向藤蔓,没想到竟然很结实,根本砍不断,藤蔓中流出的红色汁液带着浓浓的血腥味。 我就像一条被钓上来的鱼,在空中拼命挣扎,却始终摆脱不了鱼钩和鱼线。眼看着藤蔓把我带到树顶,又有无数根藤蔓从树体中探出,弯弯曲曲向我伸过来。 我猛地被倒吊在空中,血液涌向大脑,头很晕,我用力咬着舌尖,清醒了许多。眼看藤蔓群要把我团团围住,我一时间竟想不出办法。难道这次是碰上千年树精了?不知道会不会遇到小倩? 藤蔓速度很快,眼看着已经探到我身边,却没有想象中把我像木乃伊层层缠起,反倒是沿着我全身上下轻轻触碰着。有几根伸向我的脸,我发现这些藤蔓的顶端有坨长满须毛的圆球。正疑惑的时候,圆球忽然从中间裂开,露出一只沾满汁液的眼睛,骨碌碌转动着。 我就这么和几颗眼睛对视着,心里有着说不出来的奇怪感觉。它们轻轻碰着我的脸,又飞快地缩回,残留的液体很清凉,像是爽肤水。 (看到这里,我心说月饼你丫还真是神经大条,这么诡异的事情居然还有心思开玩笑,要换作是我早就扯着嗓子干号了。不过一想丫的这本日记是事后整理的,心里倒也释然了。) 三 庚寅年,甲申月,辛丑日。 宜:捕捉 结网 入殓 破土 安葬 忌:嫁娶 入宅 过了子时,又过了一天,我藏在树顶,对前半夜发生的事情很疑惑。 藤蔓碰了我半天,像是没有什么兴趣,忽然收回了!缠在脚脖子的那根藤蔓,把我放回地上,也缓缓抽了回去。我有些莫名其妙,难道这棵树觉得我肉不好吃,放过我了? 我休息了一会儿,周身没有什么异样,就是皮肤有些酥麻。我仔细观察那棵树,心里面越来越奇怪。 这棵树我居然不认识。有一段时间,我对黄花梨、金丝楠树、阴沉木很感兴趣,于是认真研究过树纲,自信能辨别出最罕见的树。可是这棵树,却根本不在有资料记录的范围内。 我看了看四周,居然都是这种奇怪的树。树缝里的那颗眼和奇怪的藤蔓,和食人族之间有什么联系?那片白雾又是怎么回事?这棵树像是有生命的。 我来了兴趣,正想再研究研究,树林深处传来嘈杂的脚步声。我摸了摸身边的树,没有任何反应,急忙爬到树顶,繁茂的枝叶足够把我藏住。 一串火把组成的队伍由远及近,看上去并不是在恒河岸边遇到的那几个人,但是装束完全相同,看来都是食人族。 我心里说不好,刚才上树太过着急,忘记把火堆留下的灰烬处理掉。果然,队首头发上插着一根翠绿羽毛的男子,发现了灰堆。 他小心地拨弄着,从里面挖出几块烤熟的黄芩,凑到鼻子前闻了闻,咬了一口,却像吃到最难吃的东西,满脸厌恶,“呸呸”吐个不停。 我屏住呼吸,悄悄往树枝里藏了藏。可是那个男子似乎并不在意这里有没有人来过,胡乱地踢散了木灰,向队伍招了招手。 后排的几个人扛着类似于棺材的东西,端端正正摆在空地上。男子把盖子打开,里面躺着一个畸形人。 那个人的身体呈暗红色鱼鳞状,长满芝麻大小肉疙瘩的斑块,斑块的中央都有圆孔,乍一看像是在中间打了个洞。四肢的关节异常坚硬粗大,反倒是手脚干瘦得像几截黑色的柴火,手指和脚趾蜷缩着,流着脓水,像是从焖罐里刚捞出的鸡爪。那个人的脖子肿得甚至比脑袋都大,蛛网状的血管眼看就要从皮肤里鼓出爆裂,脑袋上没有毛发,蝙蝠形状的灰斑覆盖了整张脸,看不清楚模样。 他们把畸形人抬出平放到地上,借着火把的光亮,我看个分明,差点从树上掉下来。 塌陷的额头,高高隆起的眉骨,陷进眼眶黄褐色的眼睛,瞳仁只有绿豆大小,鼻子粗挺,嘴唇几乎裂到耳朵。 这分明是一张狮子的脸! 外星人?我突然冒出奇怪的念头。 亚热带原始森林,地球上没有出现过的树,食人族,狮脸人。这一切无法解释的事情是否在告诉我,我真的遇到外星人了? 接下来的事情,更让我觉得匪夷所思。 食人族围着狮脸人,跳起了恒河岸边那几个人一模一样的舞蹈,时不时怪叫几声。插羽毛的人忽然高声呼喝了几句,其余的人都匍匐在地上,看样子像是膜拜狮脸人。 缠住我的那棵树又从树顶探出藤蔓,缠住狮脸人的脚踝,吊在空中。无数条藤蔓探出,裂开眼睛观察着。突然,所有藤蔓顶在狮脸人身上,“汩汩”的声音和藤蔓里鼓起往树体里流动的圆泡,显示这棵树正在吮吸狮脸人的血液。 食人族发出阵阵欢呼,这时树顶裂开一道缝隙,藤蔓卷着狮脸人送进了树体,“簌簌”乱响中,树缝慢慢闭合。食人族又跳起了舞,足足半个多小时,才回到密林深处。 这完全超出了我所认知的范围,望着在密林深处时隐时现的火把,我的脑子一片混乱。 狮脸人根本不是人类,这片树林是什么?食人族把他带到这里,难道是作为祭品? 夜越来越深,湿热的水汽笼罩着树林,身上的麻痒感更加强烈,我忍不住挠了几把。皮肤上传来刺痛,我发现指甲盖上居然带着几块脱落的皮,难道被阴气入体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片树林,是不是每棵树身里都放着一具狮脸人? “鬼鸟”莫卡的声音如同丧钟,撩拨着我紧绷的神经,我第一次感到如此恐惧!我甚至不敢下树连夜逃走! 天亮,就离开这片树林! 还好这些树对我不感兴趣,我含了片艾草防止阴气侵体,解开腰带把身体捆在树身上,以防不小心睡着后掉下树。不过想到可能有一个狮脸人就和我隔着层树干,心里就发毛。 还有两个多时辰天就亮了,我第一次这么渴盼阳光。 四 (笔记本上的字迹越来越潦草,每一页还残留着淡黄色的液体痕迹,虽然我知道月饼最后没什么事情,可还是担心。) 庚寅年,甲申月,壬寅日。 宜:沐浴 治病 破屋 坏垣 余事勿取 忌:诸事不宜 我后悔那天没有按照皇历做事,冲动之下跟着食人族进了这片原始树林。 身体越来越痒,我强忍着不去挠,因为每次都会抠掉一大块皮,流出黏糊糊的体液。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身体迟钝,甚至不记得进林子的路。每走一步,我都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毛孔里流的不是汗,而是腥臭的脓水。 身体长出大片暗红色的斑块,鼓出细细密密的小疙瘩,肌肉开始萎缩,关节里好像有什么东西不停地向外鼓着,几乎要撑裂皮肤。 我知道走不出这片树林了,索性靠着树坐下,用笔记录最后的时间。 不知道谁会看见这个本子,他们能看懂汉语吗?或者,根本就不会有人走进这片树林,我的尸体只能在这里慢慢腐烂,变成动物的食物,吃剩的骨头成为树的肥料? 溃烂的身体让我觉得恶心,我甚至摸出军刀想自杀。雪亮的刀面里,有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狮子脸! 我也变成了狮面人? 我放弃了自杀的念头,详细记录着身体的变化。我会在临死前,把这个本子用油纸包好,或许会有用处。 南瓜,我知道如果我许久没有消息,你一定会来印度找我,但是这一次,我真的不希望你来。 可是,我又希望你看到,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后面两三页都是根本辨别不出字迹的线条,月饼当时看来已经完全没有了意识,自己都不知道在写什么。我心里一酸,就算是去印度找他,他妈的十几亿人口挨个问也要问上几千年,我哪想到丫会折在树林里!又翻了几页,终于看到了清晰的字迹。) 五 庚寅年,甲申月,丙午日。 宜:嫁娶 祭祀 祈福 求嗣 出行 忌:入宅 作梁 安门 伐木 修造 今天是国内的鬼节,我居然昏迷了三天三夜,醒来时躺在简陋的窝棚里。四周胡乱丢弃着零碎的人骨,阳光从窝棚的缝隙中钻了进来,空气中弥漫着骨头特有的灰粉味。 我努力回忆着,只记得昏迷前,好像看到“鬼鸟”莫卡落在脚前,翠绿色的羽毛如同透明的翡翠。 “你醒了?”一个全身涂满白粉,仅穿短裤胸衣的金发女人捧着半个颅骨进了窝棚,“还好莫卡发现了你,要不然真没得救了。我的名字是艾玛,美国人。” 我连忙转移视线,艾玛却大大方方地坐到我面前,把颅骨递给我:“恒河水,喝一些吧。” 我摆了摆手,恒河水用颅骨盛着,打死我也不会喝半口。 艾玛“扑哧”笑了:“你昏迷的这几天,可是没少喝。” “可我现在不是昏迷状态。”我摸出军用水壶,晃了晃,里面还有半壶水,仰脖喝了一大口。 甘冽的水让神志又清醒了不少,我刚想询问,艾玛却抢着告诉我:“这里是食人族部落,他们救了你。不过你放心,他们只吃死人,不会伤害我们。” 接下来艾玛说的事情,解释了我所有的疑团。 食人族属于Aghori,是印度教教派之一,生活在北印度的恒河沿岸。由于该教有吃人的仪式,令当地人恐惧,亦被称作“食人族”。 但他们并不会杀人,而是只食用已经死去之人的尸体。他们常会将漂浮在河面上的尸体捞上来,分解四肢,然后生吃。Aghori信仰死者的力量,认为可以从尸体里获得神秘的力量。 族里成员会在死者火化前取下其骨头用于宗教仪式,留下头骨盛水喝,并将火化后的骨灰涂抹于身上,从中得到恒久的生命。 食人族穿得破破烂烂,打扮得很诡异,是刻意为之。他们因为“食人”而臭名昭著,也甘愿被视为社会最底层。 他们世代守护着这片树林,不容许任何人为或者机械砍伐树林。如果有人为了谋利毁坏树木,他们就会在树林前吃尸体,把人吓退。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食人族生生世世在利用树林治疗一种可怕的疾病。 麻风病! 不知道从哪一代开始,食人族的祖先发现这片树林可以治疗麻风病。只需要把病人放在树前,通过祈祷唤醒树灵,树就会把麻风病人放进树干,恢复时间根据病情严重情况,长短不一。 治愈的人有些重新回到社会,有些选择留了下来。只有得过麻风病的人才知道这种病的可怕,也知道得了麻风病之后世人的鄙夷。所以不管是回去还是留下的人,都会致力于对麻风病人的救治,把病人送进这片树林。 艾玛因为麻风病变成了将要死去的畸形人,家人实在忍受不了她溃烂的身体,以及蜷成鸡爪的手脚,狮子般可怕的脸,还有昂贵的根本没有尽头的治疗费。 被遗弃在医院的艾玛只能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地等死,最后被主治医生送到这里。治愈后,她选择了留在食人族。在她看来,这些吃尸体的人,有着世界上最纯洁最善良的心。 送麻风病人到这里的救护者,不会踏入林中。树林里有太多麻风病毒,聚集成白雾,一旦进入体内,会被立刻传染。 传说中的“鬼鸟”莫卡,昼夜在林中穿梭,寻找麻风病人。一旦发现,就会告知食人族…… 艾玛讲完之后问我选择是留下还是离开时,我涌起留下来守护树林的冲动。 不过我很快做出了离开的决定,因为我想把更多的麻风病患者送到这里救治。 无论哪种决定,都是对的。既然这片树林、这个部落给了我新的生命,我就要为他们的善行努力。 临走前,我请求艾玛带我拜见族长,表示谢意。 艾玛出去了一会儿,回来时有些纳闷:“族长卓卡从来不见部落以外的人,不过他告诉我,无论你做哪种决定,都可以见他。” 我猜到族长是谁了。 进了窝棚后我才发现,族长卓卡,果然是火车上的那个老人。 “我之所以要见你,是因为你好像有些不同。”卓卡说话的时候居然在翻着卷了边的《花花公子》,顿时让我觉得很崩溃。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不过有太多的肮脏和丑陋。就像这些赤裸女人,美丽的身体里面,也无非是腥臭的内脏和脆弱的骨骼。” “我想多了解一些这片树林的事情。” “那要从‘鬼鸟’莫卡说起。” 第十四章 吃人的怪鸟 “鬼鸟”莫卡是印度传说中的一种小鸟。孔雀王朝末期的连年战乱,引发了大规模的瘟疫,而产生瘟疫的地方,总会出现一种绿体金簇的鸟,不停地发出“莫卡、莫卡”的叫声。不过,诡异的是,当莫卡出现的时候,无论多么大面积的瘟疫,都会在七天内消失。 传说,鬼鸟莫卡的前生其实是一个美丽少女。她含冤而死,尸体也没能进入恒河水葬,灵魂无法净化,她的怨气最终化作了厉鬼,附身到了鸟儿身上,四处寻找前世的仇家。 一 巴图单手攀着岩壁,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运了口气,蹬着岩石翻上悬崖。冷冽的山风吹得衣服猎猎作响,他得意地对山下喊道:“莫卡,我爬上来了。” 回声在群山间徘徊,不停重复着“莫卡莫卡”的声音。莫卡跺着脚,双手拢在嘴边:“巴图,小心点!” 巴图哈哈一笑,取出别在腰间的药锄,把夹在岩缝中的一株长着七片叶子、结着红果的植物连根剜出,凑到鼻前使劲闻着:“好香啊。” 莫卡仰头望着巴图抓着岩壁缝隙从悬崖顶往下爬,虽然担心却不敢说话,生怕让巴图分神。眼看着情郎离地面越来越近,她悬着的心才稍稍踏实。 “哎哟!”巴图忽然叫了一声,掉了下来! 莫卡心里一阵揪疼,惊慌失措地跑过去,摇着巴图的肩膀:“巴图……巴图,你醒醒,你别吓我!” 巴图紧闭双目,气若游丝,没有一点反应。莫卡的泪珠止不住地滚落,慌慌张张地摁着他的手腕,忽然起身就走。 巴图连忙爬起来:“莫卡,等等我!” “你要是再开这种玩笑,我这辈子不理你。”莫卡飞跑着,恼恨地说道。 “哈哈,看在我今天采到了‘婆罗果’的分上,原谅我一次吧。如果能培养成活,可以救很多人呢。” 莫卡生生顿住脚步,轻咬着嘴唇:“巴图,你不知道我刚才心里有多疼。” “对不起啦。”巴图挠着头发,红着脸不好意思地笑着,“我以后再也不开这种玩笑了。” “你保证不再骗我?” “当然!要不然我把心掏出来给你看看?” “胡说什么呢!我相信你啦。” 寂静的山谷,间或几声鸟鸣,两人的影子在阳光的辉映中依偎在一起,很长很长…… 二 回到村中,村民和善地打着招呼。莫卡蹦蹦跳跳地回到苗圃,小心地把婆罗果种下,又采了几株草药,回屋研磨。巴图帮着村民干农活,挑水犁地,一直忙到夕阳下山。 扛着锄头回村,路过坟地,巴图心里有些发毛。在连年的战火中,逃亡的奴隶们发现了这片与世隔绝的地方,居然有无人村落,房屋虽破,也能住人,便在此定居。时间久了,来到这里的人越来越多,形成了能够自给自足的村落。在村落和农田中间,有一片不知道什么时候盖起来的坟地。可能在此之前曾经有奴隶们逃难到这里定居,为了不暴露踪迹,死去的人没有抬到恒河水葬,而是选择了土葬。 听村里最有威望的老人达胜说,这片坟地就经常出现可怕的事情。在祭祀湿婆神的那天晚上,卡塔喝多了自酿的米酒,迷迷糊糊出了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发现竟然躺在坟堆上。卡塔顿时吓出一身冷汗,人也清醒了,这时他看到一个“人”在坟地里来回转悠,忽然消失不见了。 卡塔吓得连滚带爬地往村里跑,可是村子就在眼前却始终跑不到。直到第二天村民发现他时,还在坟地里来回走,脚后跟都磨破了。 卡塔被村民送回村里,足足昏迷了一天一夜,身子忽冷忽热,连村里最好的医生,莫卡的父亲阿罕也没有办法。 眼看卡塔活不长了,阿罕不顾村民的劝阻,决定去坟地看看。结果这一去就再没回来。 村里派了十几个胆大的村民,在中午太阳最大的时候抬着湿婆神的塑像到坟地找阿罕,只看见阿罕的半截衣服压在坟头,人却不见了。坟包后面露出一个大洞,隐约能听见里面传出“嘶嘶”的呼气声。¢592ьooк.coм☆ 村民们壮着胆子凑过去,忽然从洞里面飞出一只全身碧绿的鸟,嘴里叼着几根头发。村民们吓得跑回村里,任由莫卡怎么哀求,再也不敢再去坟地。 过了几天,卡塔的病忽然好了。不管别人怎么问,他始终一言不发。直到有次喝醉了,他忽然失声痛哭,说那天晚上有人喊他的名字,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达胜说那是因为死去的人没有进恒河水葬,怨气化成了厉鬼,找阳间的人上身,回到恒河。阿罕去了坟地,和卡塔换了命。 飞出来的那只鸟,是厉鬼的化身,飞到恒河去了。 自此以后,这片坟地无人敢去。至于把坟地拆除,信奉宗教的村民们更是想都不敢想。 为了感激阿罕,村民把莫卡抚养长大,出落成漂亮的大姑娘,与众不同的白皙皮肤更显得迷人。莫卡继承了父亲阿罕的高超医术,很受村民尊敬。 三 巴图壮了壮胆子,唱着歌,故意不看坟地,大步往村里走。厉鬼都是从人眼上身,唱歌可以把不干净的东西吓退。 走了没几步,巴图忽然觉得不对劲,除了他,好像还有人在说话。明明是他最后一个离开农田的,怎么会有人? 想到这里,巴图心里慌了,更加大声唱歌,步子越迈越急。忽然,有什么东西抓了脚踝一把,他一时没站住摔倒了。刚要爬起了,他听到坟地里有“人”说话:“救我出去……” 他下意识地向坟地里看去,看见一只黑瘦的如同鸡爪的手搭在坟头,用力抠着坟土,慢慢探出脑袋。黑乎乎的脸上沾满烂泥和鲜血,鼻子塌陷,只剩下两个黑黑的孔,残缺不全的牙齿后面是绿色的舌头。 巴图惊叫着,不知哪里来的力气,跑回村里。 达胜听说这个事,立刻召集全村人到广场,下达了坚决不准靠近坟地的命令,要等到半个月后祭祀知识女神的萨拉斯瓦蒂节,靠着神灵的保护,再去坟地收掉恶灵。 莫卡坚决反对,说什么也要去坟地看看。村民明白她的心思,莫卡一直认为她的父亲并没有死,坟地出现“人”,她自然最关心。至于为什么有这个执念,连和她青梅竹马长大的巴图都不知道。 村民都陆陆续续逃到这里,进村时或多或少都患有各种疾病,莫卡为他们悉心治疗,很受尊敬。她的执拗使得达胜妥协,选了胆子大的二十多个人过去一探究竟。 很多受到莫卡恩惠的人都主动报名,巴图却悄悄躲到人群后面,直到莫卡求助的目光望向他时,他才犹豫着报了名。 一行人向坟地出发,巴图提议,为了安全,他陪着莫卡跟在队伍最后头。 也许是白天人多阳气足,走到到坟地里面,也没出现什么奇怪的事情。看到“恶灵”,除了莫卡有些失望,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巴图也不好意思地笑了。那只是一个全身溃烂,穿着残破铠甲的士兵。 善良的村民们不顾士兵身上的恶臭,把他抬回村里。莫卡更是忙里忙外,给士兵包扎伤口。 只是士兵伤得实在太严重,又得了莫卡从未见过的怪病,眼看活不了多久。 四 达胜赶来时,莫卡正皱着眉蹲在苗圃里看着草药发呆。 “那个人能治好吗?” 莫卡如梦初醒,恭敬地说道:“伤口用美丽银背藤的叶子熬汁,几天就可以好。可是他身上还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病,不知道该用什么药。” “能难倒莫卡的可并不多见啊。”达胜摸着胡子笑着,“这些年多亏了阿罕和你,要不然全村人早就病死了。” 莫卡拔了根金银花,缠在手指上绞着:“达胜叔叔,我父亲真的死了吗?” “我希望他没有死。”达胜叹了口气,“你父亲是个很好的人,我经常在村口坐着,盼着有一天他背着药篓回来。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那样,不过当时药篓里装的是你。” “谢谢叔叔。”莫卡轻轻咬了咬嘴唇,留下一排整齐好看的牙印,“其实我心里明白,只不过不愿接受。有时候我半夜醒来,总觉得父亲就在窗外,或许是因为我太思念他。” 达胜心里黯然,默默地看着莫卡在苗圃里拨弄着草药。忽然,他看到士兵残破的铠甲,全身一震,就像看到恶鬼,惊恐地睁大了眼睛,厉声问道:“这是那个士兵的?” 莫卡被达胜吓着了:“是啊。” “这个人你不能救!”达胜粗暴地挥着拐杖,一口气没上来,剧烈地咳嗽着。】硪就àì掱機電子書棢【 “达胜叔叔,您不是说任何一个逃到这里的人,都是我们的亲人,要好好照顾吗?”莫卡采了片润喉的甘草叶递给达胜,“而且治好每一个病人也是我父亲的心愿啊。” “他不是人,他是魔鬼!”达胜把甘草叶摔到地上,狠狠地跺着。 村子不大,村民们闻声赶来。达胜涨红了脸,喘着粗气:“铠甲上有一轮弯月,这是月氏人的标志!他们侵略我们的国土,焚烧家园,凌辱女人,把我们当作牲畜随意宰杀。他是我们的仇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救?” 村民们大多数都是在战争来临之前逃离了家乡,没有亲眼见过月氏军队,但是对月氏人的仇恨根深蒂固。达胜还没说完,已经有几个激动的青年高声喊道:“烧死他!让他付出代价!” 愤怒的喊声越来越响,如同怒潮拍打着莫卡治疗病人的小屋。 “可是,他是一个病人!” 莫卡的声音很快就被淹没,根本没有人理她。被民族仇恨点燃了的村民如同野兽,冲进小屋,用绳子勒住月氏士兵的脖子,像拖着一条野狗拖到广场,残留在地上的血印如同一条永不干涸的河流,蜿蜒流淌着复仇的疯狂! 没有经历过战争的莫卡实在理解不了这种行为,医生特有的怜悯之心更让她拼命阻止。但是一个女人在这种时候又能做什么? 巴图血红着眼,挥舞着木棍狠狠砸着士兵溃烂的腿,血肉飞溅到很多人身上。 莫卡被甩在复仇队伍的后面,凄声喊道:“巴图!他是一个病人!” “他是杀我们亲人的魔鬼!”巴图狰狞地吼着,根本不理会莫卡。 “把他做成人烛,祭祀亲人的灵魂!”达胜老泪纵横,“让他的肉体承受我们心中的痛苦!” 广场中心竖起了一桩粗圆的木头,早已昏迷的月氏士兵被粗糙的麻绳紧紧勒住,软绵绵地垂着头,血珠和脓水凝聚在下巴滴落。 早有人扛来石锅,倒入棕榈油,支火烧了起来。不多时,油锅沸腾,达胜舀起热油浇头倒下,瞬间烫起了半透明的燎泡,阵阵白烟里带着炸肉的味道。 月氏士兵在剧痛中终于清醒了,凄厉的惨叫,用村民听不懂的语言大声咒骂。热油滚过他的眼睛,“啵啵”两声,眼球爆裂。月氏士兵痛呼一声,再没了声息。 达胜挥了挥手,几个青年在士兵肩膀和脑袋上挖了三个洞,倒进棕榈油,连上一根棉条,点了起来。 三盏灯火幽幽亮起,村民们狂热地欢呼着。莫卡远远望着这无比恐怖的一幕,晕倒了。 五 莫卡睁开眼睛时,巴图坐在窗前,捧着一碗滚热的汤水,柔声说道:“你醒了?” 莫卡揉了揉眼睛,忽然想到发生在广场上残忍的一幕,尖叫着缩到床角,恐惧地看着巴图。 “他是月氏人,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巴图吹着碗里的热气,满不在乎地说道,“他们对待咱们的同胞时用的手段更残忍。” “他……他马上就要死了啊。”莫卡觉得巴图很陌生,生怕他把汤水浇到她头上,就像那个月氏士兵临死前所受的酷刑。 “就算是死人,也不能放过他!也要把他的尸体捣成肉酱丢到沟里喂虫子!”巴图把碗重重放下,“你忘记月氏人带来的灾难了嘛!” 莫卡捂着嘴,睁大了眼睛,指着巴图却说不出话。巴图挠了挠脸,指甲里带着血丝:“你昏迷了两天,我一直在照顾你,没有出过屋子,全身痒死了,我去洗洗脸。” 巴图起身出屋,脚步有些踉跄,关节发出“咯咯”的声音。 腐败的气息钻进莫卡灵敏的鼻子,潮湿闷热的木屋里,她觉得全身发冷,紧紧裹着被子,不停地哆嗦。 巴图身上,有一股和月氏士兵完全一样的味道! 莫卡想起在广场看到月氏士兵被热油滚翻的脸,还有那几句听不懂的咒骂。冥冥中,她好像听懂了。 “我会变成厉鬼,回来找你们!” 时间仿佛静止了,不知道过了多久,莫卡下了床,歡穿好鞋子。长时间的昏迷让她有些晕眩,扶着墙,慢慢走出了屋子。 从喜马拉雅山上飘来了大片的乌云,遮住了冰冷的村庄。一声炸雷从云际轰隆隆滚过,凄厉的闪电劈开云彩,开膛破肚般的血红横裂天际。 黄豆大小的雨珠“噼啪”落下,村民们纷纷躲回屋里,奔跑的样子笨拙僵硬。雨水淋湿了莫卡的长发,她茫然地在村中游荡,眼中满是泪水。 广场中央,月氏士兵腐败的尸体爬满了苍蝇产下的蛆虫,莫卡如同着了魔,走到尸体前,望着士兵头骨上黑黑的大洞,干涸的脑浆如同一张薄薄的奶皮,失声痛哭。 她,闻到了!全村都弥漫着月氏士兵身上那股死亡的气息。 士兵的厉鬼,回来了! 没有人看到,暴雨中,莫卡吃力地拖着一具溃烂的尸体,消失在村口。 雨水,无情地鞭打着村庄,冲刷着罪恶。 六 巴图躺在床上,全身瘙痒,翻来覆去睡不着。他知道身体产生了变化,每天醒来,枕头上都沾满脓血。换衣服时,全身大片的红斑上布满了青色的血管,轻轻一碰,手指就会粘下一块烂皮。 他躲在屋里已经五天了,不敢告诉任何人,怕被村民当成被恶鬼诅咒的怨体烧死。他想偷偷告诉莫卡,让她帮助治疗,可是莫卡看他的眼神再也没有火热的爱情,冰冷得让他感到恐惧。如同一把刀,划开了葬在他心里的那个秘密。 他绝望地抬起手,指头的关节肿胀得几乎要撑破皮肤。 “再这样下去,恐怕会烂死在屋里。”他打定主意,无论如何要让莫卡把他治好。 巴图喘着粗气,吃力地爬起,僵硬的膝盖让他怀疑自己是否能走到莫卡家。他拄着锄头当作拐杖,走到广场时,他甚至不敢看那截孤零零的木桩。 前几天下了暴雨,月氏士兵的尸体竟然失踪了! 难道变成了恶鬼? 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望着一排排木屋,他感到恐惧:屋子里,会不会也没有人? 短短的路程巴图走了足足半个上午,莫卡不在家。苗圃很久没有人整理,雨后滋生的杂草凌乱地生长着。莫卡是不会让杂草长在苗圃里的,难道因为月氏士兵的事情,她离开了村落? 巴图吃力地睁着眼睛,视线越来越模糊,一块块黑色的影子在眼前飘来飘去。他终于站不住了,摔倒在地上。远处,走过来一个人,佝偻着身体,机械地左摇右摆。 “巴图,知道莫卡在哪里吗?”那个人走了过来,巴图勉力看清楚,是达胜老人。 他摇了摇头,咳嗽着,从嘴里喷出一块东西,落到巴图面前。暗红色的一团烂肉,还冒着丝丝热气。 “全村人都被诅咒了。”达胜解开衣服,干瘦的身体长满蝙蝠状的红癣,如同狰狞的鬼脸。 “呜呜”的哀号声由远及近,黑压压的村民摇晃着身子,机械地往莫卡家走着。所有的人脸色灰白,目光呆滞,散发着腐臭的味道。“扑通”“扑通”,有几个人摔倒,被人群踩过,被踩爆的身体里挤出糨糊状的血肉,临死前还伸出手向前爬着。 “月氏人的恶鬼来了,我们都会死。”达胜指着莫卡的木屋,“有人看见莫卡拖着尸体进了坟地,回来匆匆收拾了东西再也没有出现。她可能知道了那个秘密,给我们下了诅咒。” “杀了她,我们就会活下去。”村民们如同僵尸,不停地重复同样的话。 七 莫卡疲惫地回到村中时,已经忘记多久没有睡觉了,满是血丝的眼睛里掩不住兴奋。 村子里空荡荡的,这出乎她的意料。一个多月,她无时无刻不想着赶紧回到村庄,可是那件事情没有完成之前她根本无法回来。 “不知道晚不晚。”莫卡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家家户户大门都敞开着,里面却没有人,快步往家中走,那熟悉的死亡气息越来越浓。 莫卡心里“咯噔”一下,绕过两栋木屋,看到村民们横七竖八地躺在她的屋子前。 所有村民都已经不成人形,脓水汇聚在身下,连成一片。成群的苍蝇“嗡嗡”飞着,有的人脸部已经变成了狮子模样,泡在脓水里,睁着灰白色的眼睛,只有那间或一轮表示还没死透。 莫卡暗骂自己回来晚了。自从发现全村被月氏士兵传染上可怕的疾病后,她忘记了村民的残忍,为了不被怀疑,把士兵的尸体拖到坟地研究,又找遍周围百里的地方,终于发现了治疗的办法。 “巴图!巴图!”她已经原谅了情郎,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巴图没有等到她回来就死去了! 人堆里颤颤巍巍伸出一只萎缩的手臂:“莫卡,我在这里。” 莫卡略略宽心,尽量不注意村民变异的身体带来的视觉恐惧,绕到巴图身前。 强壮英俊的巴图早没了人的模样,全身长满了大大小小的疙瘩如同癞蛤蟆。莫卡眼泪止不住地流,不顾肮脏,抱着巴图:“我有办法了!我能……” 话未说完,她觉得心口一凉,低头看去,一把锋利的匕首插进了她的心脏! “你这个月氏人的后代,给我们下了诅咒。只有你死了,我们才可以活!”巴图勉强抬起耷拉的眼皮,“你的父亲是月氏军队的医生,厌倦了战争逃到这里。达胜为他守住这个秘密收留了他,因为村里病人很多,需要有个医生。直到卡塔在坟地撞了鬼,需要用活人祭祀换命。村里人的病都已经被治好了,不再需要医生,所以他自然成了祭祀品。不过你父亲临死前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村民把你当作同族人养大。” 莫卡的心很痛,巴图的声音忽远忽近,她想努力地听清楚:“你说什么?” “这个秘密,全村人都知道,只有你不知道。或许,你已经知道了,才给我们下了诅咒!就算你不知道,我们也需要你做祭品,破除诅咒!” “原来……原来你们都在骗我?”莫卡嘴角渗出一溜鲜血,她好像听见了奇怪的鸟叫。 “我们没有骗你,只是没有告诉你。”巴图握住刀柄,猛地抽出。 鲜血喷出,落在污秽不堪的脓水里,始终没有相融。 “你不是爱我的吗?”莫卡附在巴图耳边,低声说道,“往北走一天一夜,有一片树林,可以治好你们的病。” “我们这根本不是病,是邪恶的异族人的诅咒!爱?我只是可怜你!” 莫卡死在了一群残缺肮脏、形如恶鬼的人群中,很干净,很安宁。嘴角,还带着一丝笑容。 她的手掌慢慢展开,橄榄大的果实从手心滚落。 遇见脓水,种子突然生出了根须,扎进地里,迅速生长成一棵小树。风呜呜吹着,小树越长越快,瞬间长成了一人合抱的大树。村民们目瞪口呆地望着,只见那棵树探出无数根藤蔓,把村民层层包裹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少天,当村民从藤蔓中爬出来时,发现自己已经痊愈了!而这个村庄,被同样的树覆盖成了森林。 “诅咒解除了!”巴图兴奋地大喊,声音在森林里回荡着。村民们都欢呼起来,没有人记得,这里还有一具美丽少女的尸体。 “咕咕”,树林里传来奇怪的鸟叫,一只通体碧绿、头顶长着太阳般闪耀簇毛的鸟飞了过来,闪电般撞向巴图的心脏! “啊!”巴图一声惨叫,他的心口豁开了拳头大小的洞,那只鸟叼着热气腾腾的人心,飞走了! 巴图好像明白了什么,对着鸟飞去的方向笑了笑:“莫卡,我懂了。如果我再骗你,就把心掏出来给你看看对吗?” 月饼的旅行日记只写到这里,我慢慢地合上本子,抽了根烟,平定着思绪。 一直到了傍晚,月饼才回来。我依旧看着天花板发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月饼似乎明白我在想什么,从笔记本里拿出那根羽毛,轻轻抚摸着:“食人族的族长卓卡只讲到这里,就示意我可以走了。我没有多问,很多事情,知道得太多,心里会很难过。” 我点了点头,不想说话。 “临走前我注意到,卓卡心脏的位置,有一个拳头大小的伤疤。” 第十五章 卡久拉霍性爱神庙 美国历史考古学家理查德森研究卡久拉霍性爱神庙时,曾经提出过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古印度君王相信有阴世,死后殉葬大批奴隶,并利用雕像营造出一个极为繁盛的阴世,使得君王在转世轮回前依然能够在阴世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卡久拉霍性爱神庙里掩埋着大量的奴隶骸骨,甚至有可能把他们的尸体封印于雕像里…… 一 月饼一直阴着脸,再没讲关于印度的所见所闻,我也不想问,只是通过网络给麻风病捐款机构汇了一笔稿费。我宁愿相信这些钱都用在了麻风病人身上,而不是被少数人当作炫富的资本。 凡事但求心安,就可问心无愧。践踏善行的人,自然有报应等着。 过了三四天,月饼情绪好转,气氛也活跃起来。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随口问起了“种姓事件”之后月饼去疯人院的事情。 月饼想了想,讲了他在疯人院的经历—— 疯人院,是一个正常人进去会觉得自己是疯子的地方。生活在里面的人,除了少数极具攻击性的精神狂躁症患者,大部分人都很安静,重复地做着自己的事情。有的人仰望着天空,一字不差地背诵着莎士比亚的剧本;有的人演算着奇怪的数学公式;有的人放声高歌,美妙的曲调根本没有在世界上出现过。 也许,疯人院只是一个不容于社会的天才们的收容所。 胸前卡牌上写着“卡西”的白发老人在隔离室里安静地坐着,皱纹堆满了他干瘦的脸,始终盯着桌子上面那几截残破的骸骨,时笑时哭。这位德里大学曾经的校长,用尽一生摆脱种姓制度,却落得这个下场,不得不叫人感到唏嘘。隔着落地玻璃,月饼站了半天,轻轻摇了摇头,整整背包,沿着狭长的走廊向外走去。 院子里,一个金发女孩手里拿着一截树枝,往墙上不停地画着,墙根厚厚的木屑说明她已经画了很久。树枝渐渐磨成短短一截,旁边穿着卡其色长裤和摄影师专用多兜马甲的中年人又递过去一根树枝,女孩茫然地接到手中,沿着刚才的线条继续作画。 整面墙已经被女孩画了一大半,月饼望着那幅画,从包里掏出《印度旅游指南》,翻了几页对照着。 中年人对月饼笑了笑,指着院子右侧摆着桌椅的休息区,示意月饼到那里聊。 两人坐定,中年人望着女孩的背影:“她是个天才,对吗?” “居然完全一样!”月饼拿着书对照,明显很吃惊。 “艾弗森,英国人。”中年人简单介绍着自己,忽然想到了什么,抬腕看了看手表,“非常抱歉,我要走了。如果有兴趣,我在那里等你。” 月饼扬了扬眉毛:“你怎么知道我会去?” 艾弗森笑着起身:“因为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和我的职业一样的好奇心。那是对未知事物的痴迷。” 几分钟过后,院子外面响起越野车特有的轰鸣声。月饼坐在院子里,欣赏着女孩即将完成的作品。“咔嚓”,树枝断了,女孩侧着头,摸着茬口,尖锐的木刺扎进手指,殷红的鲜血涌出。女孩忽然笑了,用鲜血在墙上写下了“CURSE”。 “想休息一下都不行,”月饼打了个哈欠,在院子里转了几圈,“不过来了印度不去那里,等于没有到过印度啊。” 月饼瘦削的身影消失在拐口,女孩把手指放在嘴里吮着,许久才轻轻地说道:“又多了一个。” 二 越野吉普扬起黄色的尘土,在距离新德里600多公里的中央邦查塔普尔县通往卡久拉霍镇的山中疾驰。月饼单手支着下巴,熟练地在弯道上玩着漂移。 越过群山,在树林深处,几座土黄色的雄伟佛塔在林中探出塔尖。 月饼踩着油门,车子在林中颠簸起伏,穿过一片矮木丛,印度最著名的古庙宇建筑群——卡久拉霍性爱神庙终于露出全貌。 神庙分为东、南、西三个群落,以西区的规模最大。西区神庙的造型大致差不多,主要由三部分组成,高高的基座,刻有雕像的主建筑和像笋一样由粗到细的塔顶。神庙里面比较阴暗简陋,有的供奉着石刻的林伽(即男性生殖器)。外墙刻着舞蹈、奏乐、耕种、战斗等形态各异的人物雕塑。石刻塑像中最多的是丰乳肥臀的女人,佩戴着各种首饰,以各种姿势站立,或在化妆描眉,或在拈花微笑,或在照镜梳头,或在手舞足蹈,甚至在挑脚底上的刺。 月饼拿着手机拍照,发现这些雕刻大多是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现状,和网上流传的“墙上到处都雕刻着以各种姿势性交的男女”的说法完全不同。 “有些失望吧?”艾弗森拿着考古刷,施施然走来,“不少西方人成群结队地到这里参观,以为神庙雕像就是印度著名的《爱经》的图解和直观诠释,是雕刻在石头上的《爱经》。但看到绝大多数的雕像描绘的只是日常生活,于是游客们乘兴而来,扫兴而归。” “如果真是那样,才会失望。”月饼选了几张照片发了一条微博,“崇尚性爱的国度出现不是性的古老文化,才真的值得研究。” “你也是考古工作者?”艾弗森大感兴趣地打量月饼。 “我只是好奇心强的游客而已。”月饼回了几个微博评论,“我现在想知道那个女孩是怎么回事。” “跟我来吧。”艾弗森带着月饼来到神庙门口,指着象头人身雕像,“他是湿婆神的儿子象头神甘尼什,出生时湿婆神不在家。甘尼什长得很快,有一天妈妈雪山女神要沐浴,让甘尼什看门。正好湿婆神回来了,他不认识父亲,不让进门。湿婆神很生气,他也不认识儿子,挥剑把甘尼什的头砍下来了,问了妻子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他找保护大神毗湿奴询问办法,毗湿奴让他把出门第一个看到的动物的头砍下来安到儿子身上就可以。湿婆神出去看到的第一个动物就是大象,就这样有了大象神。” “我不明白象头神和女孩有什么联系。”月饼有些不满。 “你看象头神的莲花底座。” 八个雕刻精致的人头并排在莲花底座上,月饼仔细看着,忽然“咦”了一声,在手上涂了艾草汁,才去摸第七个人头雕像。 “不能碰!”艾弗森边后边拽着月饼向后拖。 月饼猝不及防,被拽倒在地,正要询问,却看见艾弗森怔怔地看着雕像,脸色铁青:“晚了!” 话音刚落,第八个雕像忽然起了奇怪的变化。石屑纷纷落下,雕像的五官凑紧摩擦挤压着,“咯噔咯噔”响了五六分钟,才又重新展开,长出了另外一张脸。 “这是怎么回事?”月饼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很感兴趣。 “我也不知道。”艾弗森往林中走去,“怪我没有事先告诉你,跟我到驻地吧。” 考古驻地依照东、南、西、北扎着四个帐篷,凌乱的考古工具散落着,除了艾弗森和月饼,再没有其他人。 艾弗森走进帐篷,出来时手里多了张照片,递给月饼:“你自己看。” 月饼接过照片看了看,讶异地问道:“这些人呢?” “死的死,疯的疯。”艾弗森往驻地中间的篝火里添了几根柴火,“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三 艾弗森生于英国著名的考古世家,从他爷爷的爷爷那一辈起,就长年出没于世界各地的古迹中。家族的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在南美洲和非洲,可是艾弗森偏偏对曾经的英属殖民地印度有着浓厚的兴趣,特别是卡久拉霍性爱神庙。 他始终觉得,任何一个国家,哪怕是崇尚性爱的印度,也不会在一千年前,大兴土木建造这么多座刻满了各种男女交媾雕像的寺庙。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最初提出这个观点的是他的爷爷尼尔森,可是爷爷在二十年前的一次墨西哥鬼偶娃娃岛的考古行动中一去不回。艾弗森当时还未从牛津大学考古系毕业,英国人特有的认真刻板让他获取了考古资格证,经历了数次考古发现后,他才说服欧洲著名的汽车财团提供赞助,组织了八个人的考古队伍,奔赴卡久拉霍神庙。 他之所以对神庙有这么浓厚的兴趣,其实源于一件奇怪的事。在他童年时随手写写画画,居然画出了一幅完整的寺庙图画。爷爷看了之后很惊讶,告诉他这是卡久拉霍神庙。他当然不敢告诉爷爷真相,撒了个谎说是从书上看到模仿着画出来的。自此,他坚信神庙冥冥之中和他有着某种特殊的联系。 神庙早在1839年由东印度公司的波特军官打猎时发现,历经了将近两个世纪,实在没有太多的考古价值。如果不是艾弗森的家族声望,根本不可能得到赞助,所以装备、人数、资金都少得可怜。不过艾弗森却信心十足,他坚信,一旦发现了神庙建成的秘密,必将是考古界的巨大发现,在全球产生轰动。 然而被研究了近二百年的古迹,要有所发现谈何容易。开始几天,队员们还兴致盎然,新鲜劲过去之后,大家都没了兴趣,除了每天的例行公事,晚上就在营帐里喝酒打牌。精力旺盛的约瑟夫更是每天晚上都溜出营地寻欢作乐,第二天早晨才脚步虚浮地回来。 除了艾弗森和乔安娜,所有人都对此次考古不抱希望,索性当成不花钱的旅游。 就在这时,一件极其诡异的事件引出了神庙的秘密。 凌晨三点多,队员们都陷入了沉沉的睡梦中,营地里有人突然喊:“艾弗森先生!我……我……” 艾弗森从梦中惊醒。他早就对约瑟夫不满。印度是个多宗教国家,日常行为有着许多禁忌,约瑟夫每天晚上出去寻花问柳,很容易出现问题。他也单独警告过,可是约瑟夫总是耸耸肩膀,满脸不在乎地吹着口哨。 当他穿好衣服出了帐篷时,除了乔安娜,其余五个人都聚集在营地中央。他奇怪地四处张望:“约瑟夫呢?” “没有人。”阿伦小声说道。 他这才发现,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惊慌的神色:“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到约瑟夫的声音,我们就出来了,可是营地里没有约瑟夫。”阿伦在胸口不停地画着十字架。 “那是谁在说话?难道是鬼魂吗?”艾弗森本来就因为一无所获而烦躁不堪,忍不住暴怒道。 “艾弗森先生,我在这里。”约瑟夫的声音又一次在营地响起。 这一次,艾弗森也意识到出了问题! 几个人拿着手电四处照着,笔直的光柱扫来扫去,根本没有约瑟夫的人影。 忽然,乔安娜的帐篷里一阵乱响,有什么东西在里面四处扑腾,似乎要急着出来。 艾弗森松了口气,看来约瑟夫这个色鬼躲在乔安娜帐篷里,但他很快推翻了这个判断。 两个人偷情,怎么会这么大张旗鼓让所有人都知道?而且乔安娜从始至终没有出现过。 “轰!”帐篷突然塌了,篷布兜着空气鼓起了圆圆的气泡,随着空气散尽,篷布慢慢贴在地上,显露出一个人的形状。 “救救我……”约瑟夫在篷布里呻吟着。 事情虽然诡异,但是考古队员们长年和坟墓、干尸打交道,胆子倒也不小。几个人连忙掀起篷布,看清楚了里面那个“人”,才真的倒吸一口凉气! 阿伦直接跪在地上,背诵着《圣经》。 躺在帐篷里的,是一具真人大小的雕像。从他根本不能动的嘴里,传出了和约瑟夫完全相同的声音:“救救我。” 艾弗森用手电照向雕像的脑袋,是约瑟夫的脸! 队员们呆住了! “诅咒。”阿伦脸色苍白,身体晃了晃,晕了过去。 四 考古队刚驻扎的时候,曾经来过一个奇怪的人。他虽然穿着僧侣的衣服,头上却围着伊斯兰的白色头巾,更好笑的是,脖子上还挂着十字架。 “你们打扰象头神的休息,必将成为神灵座下之奴隶。” 队员们正忙着安扎营地,没有人对他说的话感兴趣。 “你们的身体将变成雕像,终生侍奉于卡久拉霍。” 艾弗森放下手中的活,给了约瑟夫二十卢布,让他去把那个奇怪的人打发走。在考古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打扮怪异的当地土著,说出一连串类似于诅咒的语言,无非是想混点钱用。 果然,那个人收了钱,二话不说就消失在丛林里。 考古队没有把这个小插曲当回事,直到约瑟夫变成了雕像,队员们才想起来。 诅咒真的应验了! 连串的诡异事件让大家都来不及思考,营地里安静得只剩下沉重的呼吸声。艾弗森拿出电话,拨通了当地警局的号码,话筒里传出“沙沙”的杂音。 “乔安娜在哪里?”艾弗森故意做出漫不经心的姿态,这种时候他需要用冷静让队员保持平静。 没有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吃了晚饭队员们就各自回帐篷,唯一的女性乔安娜也不例外。 “啊!”乔安娜的叫声从神庙方向响起。 “作为考古工作者,我们必须随时保持镇定!”艾弗森身体绷得笔直,挨个看着已经吓破胆子的队员,“虽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毫无疑问,这会是考古界最重大的发现,只要我们能坚持住活下来。” 简单的几句话并没有给队伍带来勇气,两名队员正在给阿伦进行急救,其余的人仍然盯着变成雕像的约瑟夫瑟瑟发抖。 阿伦苏醒了,侧头看到约瑟夫的雕像,一激灵爬了起来尖声叫着。艾弗森没有责怪队员,如果他不是队长,可能也早就陷入恐慌中。在那一瞬间,他做出了判断:六个人带好装备,向乔安娜发出呼救的方向出发。 没人同意,也没人反对,队员们机械地准备着装备,似乎已经被恐惧夺走了灵魂。 艾弗森的目光穿过茂密的树林,仿佛要看清楚神庙的一切。乔安娜再没发出声音,约瑟夫的雕像右手笔直地伸向丛林深处,半张的嘴摆成○形。 家族血统唤醒了艾弗森冒险的勇气,他迅速布置着,六个人按照他的指示,三人成排,进了密林。 五 密林距离神庙大约五十米,可是每个人都走得小心翼翼。几道笔直的手电光柱在树木的阻碍中时长时短,使得气氛更加诡异。 艾弗森走在最后面,这是考古队的行动标准——队长在最危险的时候出现在最危险的地方。月光把队员们的影子拖得很长,如同贴在地上的鬼魂。 他默算着距离,还有大概二十米就能穿过着该死的树林。到了神庙,不管是凶是吉,总比在营地里自己把自己吓死要好。 擦了擦手心的汗,又走了几步,他忽然停住了,一股寒意从后背冒起! 他听见身后“嚓嚓”的脚步声! 队员们依然在前面走着,艾弗森定了定神,想尽量用镇定的语调招呼队员停下来,当他正准备张口说话的时候,一只冰冷的手捂住了他的嘴! “你为什么要丢下我?” 艾弗森眼睛瞪得滚圆,几乎要挣出眼眶。这是约瑟夫的声音! “你早就想开除我对吗?”约瑟夫的手渐渐用力,艾弗森只觉得牙床“咯咯”作响,剧痛让他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一肘向后击出。 胳膊肘击中约瑟夫的小腹,如同撞在一块石板上,艾弗森疼得浑身大汗,感觉小臂的尺骨被撞碎了。 一记重击砸在他的后脑上,艾弗森眼前一黑,向前扑倒。约瑟夫笑着,一脚一脚跺着他的后背,内脏在体腔里翻腾不已,他忍着痛大声呼救。 可是队员们没有人回头,依旧机械地向神庙走着。 “我们都被选作侍奉卡久拉霍的使者,我们的身体将永恒于神庙之中。”约瑟夫把艾弗森踢得翻了个滚。强忍着晕眩,艾弗森看到在冰冷的月光下,一具雕像簌簌掉着碎石,向他慢慢走来。 队员们已经走出密林,胆小的阿伦忽然回过头,冷漠地看着艾弗森。 经历过数次考古历险的艾弗森终于崩溃了!他甚至忘记了疼痛,也忘记了慢慢靠近的约瑟夫,惊恐地看着! 无数条暗青色的虚线从阿伦的皮肤里长出,“咯噔咯噔”响个不停,就像是一锤砸在坚硬的岩石表面产生的裂痕。虚线相互连接,如同无数只蚯蚓相互纠缠着,皮肤翻腾着脓泡,鼓到葡萄大小,“啵”地破裂,一截截烂皮耷拉在脸上。伤口里的肌肉纤维变成了灰白色,蓝色的眼睛凝固不动,硬邦邦的像块石头。 阿伦变成了石头的塑像! 阿伦的嘴已经石化,根本张不开,却依然清晰地说:“队长,我们不等你了。” “你不是卡久拉霍的选择。”早已变成石头人的约瑟夫丢下艾弗森,跟着队伍走出密林,来到神庙前。 顺着密林的缝隙,艾弗森依稀看到象头神雕像前横放着赤裸的乔安娜。 艾弗森起身想跑,全身骨骼剧痛不已,根本无法行动。他掏出手机,疯狂地打电话,话筒里依然是“沙沙”的杂音! “汝等愿侍奉神灵终生,此祭品为神灵供奉,可得永生。”穿得稀奇古怪的土著人从神庙中走出,手里拿着蛇头权杖。 变成石头人的队员们跪倒在地,跟着土著人重复同样的话。 土著人把蛇杖对着乔安娜额头点了点,念了一串音节奇怪的语言。乔安娜睁开眼睛,茫然地站起,赤裸的身体在月光下如同象牙一样白,缓缓走向象头神。 土著人抬高声音,乔安娜全身抖动着波浪般的肉纹,亲吻着象头神的鼻子,伸出舌头舔舐。粉红的舌头被灰土染得乌黑,乔安娜咽了口肮脏的口水,继续舔着。 直到象头神长长的鼻子被舔得干干净净,泛着暗红色的幽光。土著人把蛇杖抛到半空,扭动着身体,摆出一个个人类根本无法完成的瑜伽动作。雕像们也跟着做着同样的动作,紧接着断裂声不断响起,一段段肢体、躯干碎裂,砸在地上,荡起大片的沙土。 阿伦的脑袋骨碌碌地滚动着,撞到神庙台阶上停了下来,灰蒙蒙的石头眼睛透过密林,冷森森地盯着艾弗森! 乔安娜拥抱着象头神,像发情的蛇扭动着。土著人拾起蛇杖,像一名烧尸工一样,用锤子砸着从焚化炉里运出的没有烧干净的骸骨,把队员们的石头残体击个粉碎。 他捧起石屑,撒在乔安娜金色的长发上。乔安娜双手接着石屑,大口大口吞咽。 “汝之身体,为神灵之选。”土著人举起蛇杖,点着乔安娜的额头。一丝淡淡的黑气,钻进她的鼻孔。 艾弗森双手抠着潮湿的地面,指甲缝里渗出鲜血,张大了嘴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土著人消失在神庙里,乔安娜又一次晕倒。远山传来了鸡鸣声,一缕阳光透过山峦,为黑暗的卡久拉霍神庙披上了金色的纱丽。 艾弗森吃力地爬起,跌跌撞撞地来到神庙前。象头神底座,那几个突出的头像,竟然都变成了队员们的模样,摆出形态各异的痛苦表情,似乎能从张开的嘴中听到他们的惨叫。 他数了数头像,一共八个,只有一个头像,还没有变化。他摸着脸,心里惊恐不已:难道我也会变成象头神底座的石像? 乔安娜醒了,呆滞地四处看,发现自己赤裸着身体,捂着胸惊叫:“这是哪儿?” 六 艾弗森讲完这段诡异的事情,整个人已经处于半崩溃状态。月饼给他灌了几口威士忌,他才喘着粗气,抹着嘴角的口水,慢慢恢复了镇定。 “我想到报警,可是电话打不通。而且,没有人会相信我说的话。”艾弗森双手插进头发里,用力撕扯,“乔安娜醒了之后,完全失去了记忆,不断重复着‘我是德安拉玛’,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把她送进了疯人院。” 月饼故意伸了个懒腰,起身整理背包:“谢谢你给我讲了这么动听的故事,不过我不感兴趣。如果你有别的目的,很抱歉,你找错人了。我想我该走了。” 艾弗森苦笑着摇了摇头,又灌了几口威士忌,苍白的脸庞浮起一抹微醺的红晕:“我就知道没有人会相信。我知道你的疑惑在哪里。给你看样东西,或许就会明白。” 月饼摸出桃木钉,用匕首削着尖锐的钉头:“希望看到之后不会失望。” 艾弗森双手撑着膝盖,缓缓站起,全身“咯噔咯噔”响个不停,解开了上衣的扣子:“自己看吧。” 月饼警惕地向后退了一步,幽暗的灯光中,艾弗森胸口往下的身体被蛇鳞状的石片层层覆盖着。 艾弗森敲了敲石鳞:“从那天开始,我就起了变化。正如你看到的,我快要变成石头人了。所以,我只能待在这里寻找神庙的秘密,或许可以破除诅咒。” 月饼经历过的诡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是长满石鳞的人倒还是头一次看到,他甚至怀疑艾弗森得了奇怪的皮肤病。 “你可以靠近看看。”艾弗森把上衣脱掉,转了个身。 月饼往前走了几步,眯着眼观察。每片石鳞都是半透明的,足有巴掌大小,相互间结合得很紧密,乍一看倒像是披了层玉质的铠甲。再仔细看,隐隐能看到血管在鳞片里一鼓一瘪地起伏。 “现在你相信了吗?”艾弗森扳着鳞片用力撕扯,居然生生拽掉一片,捧在手里递给月饼。 月饼皱了皱眉头,还是接到手里,掂了掂重量,对着灯光照着,油润的鳞片里似乎有水波在流动。 “东陵石?” 艾弗森身上的伤口涌出了一层血珠,相互融合,很快又长成了新的石鳞。艾弗森嘲弄地拍着石鳞:“这是顶级的印度玉——东陵石,如果不被石化,我完全可以靠这个变成亿万富翁。你们中国有句成语叫‘点石成金’,我却是‘肉身成玉’。” “那我等你完全玉化之后,可以卖个好价钱。”月饼扬了扬眉毛,把玉片随手一丢,“不过我更想多个朋友,而不是钞票。我应该怎么帮你?” “我也不知道,或许和这个有关。”月饼的话似乎让艾弗森很感动,他想了想,拿出笔记本,“你可以看看。” 月饼翻着笔记本,整齐漂亮的文字是英国贵族最喜欢用的花体字,记录着关于卡久拉霍性爱神庙的由来。 七 公元7世纪之后,印度北部地区列强争霸,其中一支重要力量是拉杰普特人,这是由入侵印度的雅利安人与原住民长期融合而形成的封建王族,笃信印度教,酷爱自由,骁勇善战,但内部不团结,家族之间纷争不断,常常兵戎相见。 在公元9世纪的时候,拉杰普特人中的一支,也就是由昌德拉瓦尔玛王领导的家族建立了昌德拉王朝,其都城就设在卡久拉霍。 王朝的都城本没有名字,但因为有两株非常茂盛的金色枣椰树(the Khajur)拱卫着城门,而得名卡久拉霍(Khajuraho)。 相传,昌德拉瓦尔玛的母亲十六岁的时候,出落成了远近闻名的美女,可惜她的丈夫在迎娶当天就接到了出征命令,再没有回来,她年纪轻轻就守了寡。一个夏夜,她热得睡不着,老觉得有什么事情,于是就到莲花池去洗澡。 月明星稀,池水闪烁,美丽的胴体把月神昌德拉玛迷住了。他下凡来到人世,紧紧地抱住了她,打动了她,融化了她。一整夜,他和她都在缠绵,直到黎明将至,月神不得不离去。她舍不得月神走,于是月神说:“别骂我,可爱的人儿。高兴一点吧,因为你孕育的是国王。他将无比强大,统治整个世界,他的子孙将成千上万。” “可是我未婚生子,将名誉扫地。” “别怕,可爱的人儿。你的儿子将在十六岁的时候成为国王,并为你洗掉耻辱。”说完一番话,月神消失了。 当男孩出生时,月神遍邀诸神前往庆贺,并给新生子起名昌德拉瓦尔玛。昌德拉瓦尔玛不负众望,勇敢果断,浑身都充满了力量。十六岁的时候,他用石块打死一只老虎和一头狮子,顺顺当当地当上了国王。 他为母亲建造了八十五座寺庙,雕刻了大量男女缠绵的场面。印度教认为,想要通往“摩克沙”(即常说的“解脱”),有四个途径——责任、钱财、瑜伽和性爱。而这些雕刻就是用来帮助人们达到“解脱”的目的,人可以从中获得解脱和救赎。昌德拉瓦尔玛想通过这个方式来为母亲正名。 合起本子,月饼想了片刻:“这个传说好像和你遇到的事情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如果有,说明你有事情没有告诉我。对吗?” “你很聪明。”艾弗森眼中透出赞许的神色,“在疯人院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和别人不太一样,而且值得信任。我发现了神庙的秘密!这个秘密如果公布于世,必然会引起全球轰动,我也会名垂考古界。” 艾弗森讲述了队员石化后被土著人捣碎,发现乔安娜疯了之后的事情。 八 被吓破胆子的艾弗森犹豫了半天,才哆哆嗦嗦地靠近又昏迷过去的乔安娜。看着她赤裸的身体,艾弗森忽然意识到,如果能解开其中的秘密,绝对是考古学的重大发现。 这个想法让他兴奋不已,一时间忘记了身处危境,急切地想唤醒乔安娜,看看能不能有更多发现。可是无论他用何种办法,乔安娜仍然处于昏迷状态。他沮丧地靠着象头神坐下,乔安娜完美的身体甚至没有勾起他一丝欲望。望了望神庙,他又不敢进去寻找那个可怕的手持蛇杖的土著人。 “嘿嘿。”身后有人笑了,一只冰凉的手摸着他的腰,又飞快地缩回。 他心里一惊,连忙向前躲闪,脚脖子又被抓了一把,重心不稳,扑在乔安娜身上。压着乔安娜充满弹性的身体,艾弗森忽然觉得身体某处的变化,渐渐坚硬滚烫。 “你终于回来找我了吗?”乔安娜长长的金色睫毛颤动着张开,深蓝色的眼睛如同一汪潭水,深深地注视着艾弗森。 艾弗森呼吸急促,胸前弹性惊人的压迫感让他完全失去了理智,脑海中浮现出神庙雕像上各种奇异的性爱姿势,任由乔安娜像八爪鱼把他紧紧抱住。 “昌德拉玛,我等了你很久,终于把你等回来了。”乔安娜在艾弗森耳边呵着气,呢喃着。 这句话如同一道闪电劈中艾弗森,他身体瞬间冰冷,猛地挣脱,向后退去,脑袋撞到象头神的鼻子上。晕眩中,他看到乔安娜站了起来,微笑地注视着他:“昌德拉玛,虽然你爱着德安拉玛,可你为什么要躲避我?难道我已经不美丽了吗?” 笑声又从身边响起,艾弗森慌乱间看得真切,那几个变成队员模样的头像,正贪婪地望着乔安娜,淫邪地笑着。 “咔嗒咔嗒”的声音从象头神底座传出,被乔安娜舔舐得干干净净的红色象鼻向空中翘起,象头神逆时针旋转着,把有头像的一面转到后方,露出底座下长方形的土坑。 两具被玉片紧紧包裹的人形物体并排躺着,如同两个巨大的蚕蛹。 乔安娜盯着土坑,空洞的眼睛忽然变得惊恐,狠狠抓着脸喊道:“昌德拉玛,你死了吗?你就在我身边死了吗?” 突变让艾弗森几乎无法呼吸,眼睁睁看着乔安娜疯了般扑进土坑,搂着其中一个玉蛹痛哭,声音越来越微弱,再次晕了过去。象头神的底座又响起机关转动的声音,眼看就要把乔安娜压在坑里。艾弗森这才反应过来,把她拖出土坑。底座和土坑严丝合缝地闭合,挤出一蓬尘土,呛得艾弗森咳嗽不止。 队员的雕像们昂着头,似乎要从底座挣脱出来,脖颈和底座相连的地方迸出一道道裂痕。就在这时,神庙所有的雕像似乎都活了,犹如被锁住的恶灵,凄厉地号叫着,痛苦地扭动身体挣扎,拼命要摆脱墙壁的束缚! 直到象头神的鼻子恢复原状,所有的雕像才静止不动。 艾弗森打了个寒战,猛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难道这些栩栩如生的雕像,都是活人变成的?神庙把他们的恶灵束缚在墙壁里? 一切恢复了安静,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但是耳朵里仍回荡着恶灵的惨叫。他再也忍受不住,爬起身要跑,又重重地摔倒。他发现双脚沉重得不听使唤,变得冰冷坚硬。 九 “乔安娜被恶灵附身?”月饼摸着鼻子,在帐篷里来回走了几步,“德安拉玛是谁?” “笔记中昌德拉瓦尔玛的母亲,”艾弗森显得很疲惫,耷拉着眼皮,皮肤长出一道道青色的丝斑,“突然觉得好困。” 月饼默默地注视着正在变成玉蛹的艾弗森,没有言语,紧了紧背包,出了帐篷。 仰望着星空,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潮湿的青草气息让他精神一振,无数个画面在眼前飞速旋转:疯人院的乔安娜画着和神庙雕像完全相同的画,长着暗红色鼻子的象头神,考古队员的照片,底座上的人脸,刚刚在帐篷里变成了玉蛹的艾弗森。 这或许是他来到印度之后最诡异最凶险的经历。透过层层叠叠的树林,卡久拉霍神庙就在前方,几十米的路程,却很漫长。 他安静地抽着烟,直觉中他并不相信艾弗森的话,却又理不出一点头绪。尤其当艾弗森变成了玉蛹,饅更让他心生寒意。卡久拉霍性爱神庙到底隐藏着什么可怕的诅咒? 但是他不得不去,因为在看到象头神触摸了和乔安娜一模一样的头像时,最边上的头像,变成了他的模样。 踩灭烟头,穿过树林,他再次来到了神庙前。黝黑的庙门如同巨兽张开的嘴巴,透着森森寒气,随时都会活过来把他生吞活剥。黑暗中,墙上的雕像仿佛都活了过来,从墙上挣出,落到地上,缓缓向他嘶叫着爬动。 他下意识地跺了跺脚,并没有发生艾弗森所说的石化现象,心里略略踏实,走到象头神前。七个考古队员和他的脸并排在底座上,和白天看到时没有什么不同,粗大的象鼻子泛着暗红色的光,宛如男性的林枷。 他戴上户外手套,扳动象鼻,底座传出沉闷的转轴声。 月饼向后跃出三四米,直到底座完全翻转,露出冒着湿气的土坑。隔着这段距离,看不见里面有什么东西,只听见从坑里响起奇怪的声音。借着月光,他看到一双手从中探出,黑黑的指甲里满是泥垢,用力抓住坑沿向外爬。当那个“人”的脑袋探出来的时候,月饼瞬间怔住了! 沾满湿泥和杂草头发下面,是一张爬满白色蛆虫、淌着尸液的脸。整张脸早已经腐烂,一只手指粗细的蜈蚣从烂掉的鼻孔中钻进,又从黏糊糊的眼眶中钻出。 这张脸月饼异常熟悉,就在刚才,还和他讲了神庙的故事! 艾弗森! “你来了。如果没有你,八部众就不能凑全,我和德安拉玛再不能复活。等了千年了,终于等到了。”神庙的阴影里闪出手拿蛇杖、穿着不伦不类、戴着青铜面具的土著人,“我是昌德拉玛。” “月神?” “那只是昌德拉瓦尔玛为了隐藏我和德安拉玛纯洁的爱情而编造的谎言而已。”昌德拉玛憎恨地瞥着艾弗森腐烂的活尸,举起蛇杖,对着象头神的后脑点了点,“作为八部众最后一个归属者,阿修罗,你有权利知道一切。” 象头神忽然抬起左腿,重重地踩踏着底座,地面颤动着,震波传递到神庙的墙上,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雕像,如同被静止的电影画面重新摁下播放键,动了起来。 “嘭”的一声巨响,神庙墙像一张电影屏幕,所有的雕像都活了,如同在表演一场盛大的古印度电影。 月饼从包里摸出一把东西,悄悄洒在象头神底座上,然后装作惊诧不已的样子,目瞪口呆地看着雕像群演绎着千年前的故事。 十 汲水的妇女穿着粗陋的纱丽,勉强遮挡着臃肿的身体,吃力地提着水桶,往门口的瓦缸里倒着水。孩童们在破旧的街中跑来跑去,嬉戏打闹着,凸出的肋骨几乎要把干瘦的身体撑裂。耕种的农民还没有回城,猎户们倒是拎着野鸡、野兔,扛着刀箭,在空旷的街道上得意地接受妇女们艳羡的目光。 拥有排名印度四大种姓第三的“吠舍”身份,猎人们当然有资格享受最底层“首陀罗”奴隶们的赞美。 尤比拎着酒囊,醉醺醺地晃着,只有这样才能麻醉后背火烧火燎的鞭刑之痛。他恨恨地瞪着婆罗门祭司昌德拉玛紧闭的大门,有种被主人抛弃的丧家犬的失落。而脖子上刚烙的“首陀罗”特有的犬牙标记,更让他钻心地疼。 “仅仅因为我喝醉酒忘记准备农神祭祀的谷物,就把我降为‘首陀罗’,这个耻辱,我一定加倍奉还!”尤比举着酒囊,倒出最后几滴,懊恼地摇晃着,“我会让你身败名裂!” 昌德拉玛的军队穿过城区向王宫缓缓走去。已经大醉的尤比横在街中央呼呼大睡,挡住了军队的去路。 “首陀罗居然敢阻挡王军的路!把他的林枷割了,送进王宫侍奉伟大的昌德拉瓦尔玛。”军官瞥了眼尤比的犬牙标记,挥动着马鞭冷冷说道。 几个士兵应命出了队伍,拖着尤比离去。 此时,昌德拉瓦尔玛正和母亲德安拉玛站在王城,意气风发地指点着繁华的城市。 “妈妈,我果然是月神的儿子,也果然在十六岁当上了国王。” “一定要善待首陀罗,他们才是国家的基石。我们吃的食物、喝的牛奶,都是他们辛勤的供给。”刚刚三十二岁的德安拉玛依旧艳丽非凡,感慨地叹道,“我十六岁时受到月神的恩赐,怀上了你。可是也因为不洁的名声,受到了家族的耻笑,把我锁在后院,不给水和食物,要把我活活饿死。多亏了最亲信的首陀罗每天带着吃喝从狗洞里爬进去,才保住了我们的生命。” “母亲,我记住了。”昌德拉瓦尔玛远远看见几个士兵拖着醉汉进到割除林枷的刑房,“哈哈,真巧。母亲刚刚告诉我要善待首陀罗,就有一个马上净身进王城,这是天意!我要把上天赐予的礼物留在身边,让他做我的侍从。” “这样最好。”德安拉玛转着佛珠,“仁慈的君主才能够统领繁盛的国家。我有些累了,明天大祭司昌德拉玛的农神祭祀,我就不去了,把这三颗舍利天黑之前送过去。” 回到宫殿,德安拉玛在铺满曼陀罗花的木盆里沐浴。她心里明白,聪明的大祭司昌德拉玛肯定会明白三颗舍利的含义,从密道来和她幽会。 想起英姿勃发的儿子,她又是一阵羞愧。 十一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德安拉玛摸着身边男子赤裸的胸膛,“如果被儿子知道了,我们都会死。”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给我三颗舍利,暗示着午夜三刻见面?”男子满不在乎地把德安拉玛乌黑的长发绕在指尖,“他不会知道的。这件事情瞒了十六年,要出事早就出事了。何况,我一手助他当了王,就算是当年你我情投意合,毒杀了你的丈夫,这个功绩也足以抵消了。” “可是我越来越害怕,现在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我真的担心如果有一天……” “我编造的他是月神之子的传说已经在民众心里根深蒂固,他是不会轻易放弃这么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否则王位不会稳固。所以,就算是他知道了,也不会有什么行动。何况下毒之人已经让我找了个借口,降为首陀罗,赶出家门。没人会相信一个奴隶的疯言乱语,还会因为亵渎王而被士兵杀掉。” “你为什么不杀死他?” “祭司家的‘吠舍’拥有一次活命的机会。他爱喝酒,喝醉了更是胡作非为,迟早会被杀死。” “但愿如此。天快亮了,你还要祭祀农神,快回去吧。” 男子慢悠悠地穿着衣服,又在德安拉玛额头吻了吻,才钻进衣柜里的暗门。 鸡鸣犬吠,王城的曙光笼罩着浩浩荡荡的祭祀队伍,国王昌德拉瓦尔玛徒步走在最前列,以示对农神马哈帝的尊重。 大祭司昌德拉玛站在祭坛中央,他被冠以“八部众”称号的侍从分列左右,迎接王的到来。 迎着阳光,大祭司高大魁梧的身体闪耀着金光,神圣无比。昌德拉瓦尔玛不由心生敬畏:不愧是以“月神”称呼的尊者,国家在他的庇护下,一定能够繁荣昌盛,百战不败。祭祀完毕,昌德拉瓦尔玛毕恭毕敬地聆听大祭司的教诲,直到日落才回王城。 回到宫殿,昌德拉瓦尔玛吃着恒河岸边生长的菠萝蜜,白嫩的果肉甜软可口,他吩咐仆人给母亲送去,忽然想起一件事,又把仆人唤回嘱托了几句。 十二 仅仅用了一年,昌德拉瓦尔玛带领强悍的部队南征北战,逐渐统一了印度,只剩下几个负隅顽抗的小国,但也只是时间早晚问题。随着国力的强盛,有一件事情,却让他越来越烦恼。 “母亲,我想修建八十五座寺庙,就建在王城旁边。竣工之日,请大祭司为寺庙演法。”昌德拉瓦尔玛走进母亲德安拉玛的寝宫,兴冲冲地说道。 母亲微微吃惊:“修建寺庙虽然是每代君主都要做的事情,可是八十五座寺庙会耗尽国库。就连神圣的无忧阿育王,也因修建八万四千佛塔导致孔雀王朝覆灭。” “母亲,我想通过修建佛塔启示世人,为您正名!”昌德拉瓦尔玛根本不理睬母亲的劝诫,“也是为我正名!” 母亲叹了口气。她知道,儿子这些年对身世始终耿耿于怀。虽然“月神之子”的传说早已深入民心,可是难免会有非议。 “第一座佛塔竣工时,母亲您一定要去赞扬儿子的伟业,好吗?”昌德拉瓦尔玛抬头望着母亲,眼中滚动着泪珠。 母亲心中酸痛,摸着儿子英俊刚毅的脸庞,点了点头。 军队层层封锁着施工地,除了修建寺庙的奴隶和国王本人,没人见过寺庙到底是什么样子。只是通过密林,远远能看到寺庙威严的宝盖合了顶。时间在奴隶的汗水中慢慢流逝,当卡久拉霍第一座神庙按照王的指示和设计竣工时,所有人都不明白王为什么要盖这样一座寺庙。 母亲已经四十二岁了,在那个饥饿、贫穷的战乱年代,这属于得到上天恩赐的年龄。去往卡久拉霍寺庙的路上,她轻抚夹杂着白丝的长发,远远望着纵马奔驰在队伍最前头的儿子,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队伍后面,是大祭司昌德拉玛和他的随从八部众,一路高声朗诵着佛号,庄严肃穆。 她忽然觉得一切很好笑。 守卫的军队闪开一条路,刀尖闪烁着凛凛寒光。抵达寺庙时,奴隶们匍匐在地,黑压压的,如同一群蚂蚁。 “退后五里!”昌德拉瓦尔玛对着军队挥手下了命令。没有人觉得不妥,大祭司祭祀寺庙时,本就不应该出现肃杀之气。 下了车,母亲故意不看大祭司,两人默契地保持着距离,向祭台走去。国王昌德拉瓦尔玛在祭台上高举双手,虔诚地等候两人的拜祭。登上祭台,两个人在昌德拉瓦尔玛的指引下,参观着雄伟的庙宇。当他们走进庙宇,看到墙上的雕刻时,都愣住了! 一座座活灵活现的性爱雕像,如同两个活生生的人在墙壁上不停地交媾。 “十年了,你们一共私会了847次,我把每一次都画下来,让奴隶们雕刻在墙上。怎么样,逼真吗?”昌德拉瓦尔玛冷冷地说道,“知道我最愤怒的是什么?是你居然在我为你修建的王宫里面和别的男人偷情!这是对我最大的侮辱。” “你……你怎么知道的?”母亲德安拉玛惊愕地张大了嘴巴,全身筛糠似的抖动。 “是我说的。”神庙里走出一个人,脖子上的犬牙标记异常醒目,“当年我假装酒醉挡住王军的路,就是为了净身入宫,有机会向王说出这个秘密!” “尤比!你这个叛徒!”大祭司怒目圆睁,挣断了手中的念珠,紫檀木珠滚落一地,“噼里啪啦”乱响。 十三 “我是叛徒?”尤比怨毒地盯着大祭司,“当年你看中德安拉玛的美貌,让我下毒杀了她丈夫,我替你保守了十六年秘密,却被你贬为奴隶赶出家门。呵呵……你居然说我是叛徒!” “一切都不重要了。”昌德拉瓦尔玛悲伤地看着远远参拜的奴隶们,“我忍受了这么多年的屈辱,就是为了今天,让你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放心吧,为了我的声誉,我会保密的。” “八部众!保护我!”大祭司惊慌地后退,招呼着最亲信的八大侍从。八部众快步走上祭台,分立大祭司左右,而昌德拉瓦尔玛身边只有奴隶尤比。 “我们做错了,不要再继续错下去了!”母亲扯住大祭司的衣袖,凄然说道,“不要伤害我们的儿子!” “我知道你是我的父亲。”昌德拉瓦尔玛微微一笑,“你给了我一个王国,却让我背负了一生的耻辱。” “滚开!”大祭司一脚踹开母亲,指着昌德拉瓦尔玛吼道,“杀了他们!” “噗!”一柄尖刀从背后穿过他的锁骨。他低头看着从身体里探出的刀尖,不可置信地回过头:“阿修罗,你……” “国王许以我们婆罗门的种姓,比给你当侍从要尊贵无数倍。”阿修罗舔着嘴唇,用力转动刀柄。 剧痛让大祭司跪倒在地,他愤怒地吼着,用力别断刀刃,又被阿修罗踹倒在地,重重地踩着伤口。对大祭司忠心耿耿的紧那罗刚拔出刀想要保护主人,却被乾闼婆一刀斩首,鲜血如同喷泉,从颅腔喷涌而出。奴隶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台上的一切,虽然听不到声音,但是浓郁的血腥味却让他们战栗得无法言语,只能继续低下头,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 母亲跪爬到儿子脚前,抱着他的腿:“我错了,原谅我们,原谅你的父亲。” “我会原谅的,”昌德拉瓦尔玛指着竖立在庙门口的象头神,“把你们活埋在这里,放进圣甲虫,永世不得超生。” 他摆了摆手,八部众剩余七人取出铁钩、刀具,把昌德拉玛的眼睛、舌头、耳朵、鼻子、脸皮生生剜出,放入陶土罐子。又用早已备好的纱布,将两个人层层包裹,只露出眼睛和嘴,并排放进象头神底座下早挖好的土坑。两人如同巨大的蚕蛹要破茧而出,拼命地挣扎扭动。 昌德拉瓦尔玛嘴角挂着冷酷的笑容,眼睛却湿润了。尤比闪身进了神庙,再出来时拖着半人大小的布袋,里面有东西蹿个不停,嘶嘶作响。 昌德拉瓦尔玛挥了挥手,尤比对着土坑解开布袋口。无数只橄榄大小的黑色甲虫爬出,潮水般覆盖了这两个人。甲虫探着触角,轻点着缠绕的纱布,张开头顶黑油油的獠牙,撕咬出裂口,钻了进去。只看见两个人蛹剧烈地扭动,几乎要把纱布挣裂。 “你弑父杀母,必受神灵的惩罚!”失去舌头的大祭司含混地痛呼,却被甲虫从嘴里钻进,再也说不出话。 母亲最后看了儿子一眼,缓缓闭上眼睛,眼角流下两行泪水。 “我会救你的!等我复活!”大祭司嚼碎了堵在嘴里的甲虫,喷着黄色的肉汁吼着。 昌德拉瓦尔玛用力扳下象头神的鼻子,底座复合,将他的亲生父母活活压在雕像下面,任由圣甲虫撕咬。 惨烈的一幕让祭台上所有人都沉默不语,象头神“簌簌”颤动,大祭司在土坑里拼命挣扎,隐约还能听到他的吼声:“我会回来的,我会救你出去,等我!” 昌德拉瓦尔玛深吸了口气,疲惫地吩咐道:“在这里守候三天三夜,确保他们被圣甲虫啃干净肉身变成玉鳞再回王城复命,那就是你们的种姓改进谱典里的时刻。这段时间要保守秘密,也不要让奴隶靠近!” 七部众和尤比匍匐在地,向他们的王表示忠诚。 昌德拉瓦尔玛独自下了祭台,穿过匍匐跪拜的奴隶,回到亲卫部队,对亲信军官下了最后一道指令:“三天后的子夜,把所有人都杀掉。再招一批奴隶,把尸体封进墙里,刻成雕像!” 十四 声音消失了,雕像停顿了,一切恢复了静止。 月饼如同做了场长久的梦,又像是看了部漫长的电影,既真实,又虚幻。如果不是腐烂的艾弗森还在奋力地从土坑里往外爬,面前站着戴着青铜面具自称大祭司昌德拉玛的怪人,他实在无法相信,也不想接受——众说纷纭的卡久拉霍性爱神庙,居然是一座儿子为了洗刷偷情母亲带来的耻辱,把亲生父母活活封印在此,并用无数奴隶的尸体砌成,受到冤魂诅咒的坟墓! “阿修罗,你明白了吗?”自称昌德拉玛的青铜怪人举起蛇杖,一丝肉眼察觉不到的灰气从蛇嘴飘出。 “我当然不明白。而且为什么你认定我是阿修罗?”月饼满不在乎地笑着,“这是3D电影技术吧?” 昌德拉玛显然不知道什么是3D电影,居然被月饼问住了,怔了半天才狠狠说道:“虽然那些背叛我者肉体和冤魂被封在寺庙,但是我的儿子昌德拉瓦尔玛永远想不到,我被圣甲虫吞噬,变成活死人,躲在象头神底座日夜祈祷,让他们转世轮回。他们生来就带着前生的怨念,注定要在今生回到这里。” “二百年前的波特是第一个回来的,却没发现我。几经转世,他终于带着七部众又回来了,波特就是这个叛徒尤比,他今生叫艾弗森吧?所以他才会从小就能画出这座庙,并且一定要来到这里。”昌德拉玛指着艾弗森,“我取了他的林枷,又取了那几个人的眼、口、鼻……” “也就是说,你也要从我身上取一样东西,这样你就可以彻底复活了?”月饼像是听着好笑的笑话,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然后再复活你的姘头德安拉玛?” 昌德拉玛估计也不明白“姘头”是什么意思,但是月饼的态度让他盛怒不已:“阿修罗,千年前你刺我一刀,千年后以你心还我。” 月饼摸了摸鼻子,慢悠悠地点了根烟:“疯人院的乔安娜是对你最忠心的紧那罗转世?她在寻找能对寺庙图画有感应的人,再由艾弗森带到这里,来确定是不是阿修罗?他们其实都是雕像化成的活体人偶,他们的肉身其实在发现你的时候,就被你合为身体的一部分了,对吗?” “不愧是八部众里最聪明的阿修罗。”昌德拉玛举起蛇杖把艾弗森的脑袋砸得稀烂,“你已经吸入了尸气,很快就会变成他这个样子。” 月饼闻言脸色突变,身体摇晃,捂着肚子眼看就要摔倒。昌德拉玛哈哈狂笑,仿佛月饼已经是个死人。 “一天没吃东西,饿得肚子疼。”月饼挺直了身子,一本正经地说道,“你的脑子都被圣甲虫吃了吗,一点智商都没有?你居然没有发现姘头德安拉玛的尸体不见了吗?说不定她早就转世了。” “你发现了?我不忍她和我承受一样的痛苦,在祈祷那些叛徒的同时,也祈祷她转世轮回。不过没关系,只要得到你的心,我就可以去寻找她。”昌德拉玛把蛇杖探向月饼的胸口。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月饼摸着已经抵在胸口的蛇杖,冷冷地笑着,“好奇,不能让一个人活命;谨慎,才可以让一个人了解更精彩的世界。从疯人院出来前,我在院子里绕了一圈做了个阵,在中国叫作‘借尸转命’,我早看出乔安娜和艾弗森不是活人,只不过想知道更多的事情,才会忍到现在。” 月饼举起右手,伸出三根手指头:“你对我施加的任何诅咒都会转到乔安娜那里,我想她现在已经死了。我白天刚到这里的时候,就发现象头神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镇鬼兽,我在摸雕像的时候,把糯米汁涂在上面,如果再配上艾草灰,镇鬼的局就会破掉。刚才,我已经把艾草灰撒上了。你还能活三分钟。”◣59贰Ьōōк.cōм◢ “你很镇定,如果不是需要你的心,阿修罗,我会考虑让你做我的随从。”昌德拉玛又把蛇杖抵在月饼胸口。 月饼不耐烦地推掉蛇杖:“第一分钟,你身后会出现那几个人的冤魂;第二分钟,他们会进入你的身体;第三分钟,你会再次死掉。” 在昌德拉玛背后升起了几条灰色的影子,慢慢进入了他的身体。“咯咯”声响起,他的身体长出了半透明的玉鳞,一片片覆盖着,延伸到青铜面具后面的脸上。 “当啷!”蛇杖掉在地上,忽然从蛇嘴蹿出无数条灰气,带着凄厉的嚎叫,钻进神庙墙上的雕像里,地上只留下一根树枝。 昌德拉玛不可置信地看着身体,试着往前挪动脚步,却发现根本动不了,反而失去重心,重重摔倒! 玉化的身体顿时摔得四分五裂,青铜面具脱落,在地上骨碌碌滚个不停,一个带着鱼鳞状的玉片、满脸怨毒的脑袋滚到月饼脚下,居然还眨了眨玉化的眼皮! 月饼看到面具后昌德拉玛的模样,不可置信地后退了几步!过了好半天,他才蹲下身子,双手捧起昌德拉玛的头:“没想到居然是你!告诉你最后一件事,其实你早就转世轮回了,支撑这个身体的,只是怨气。你和德安拉玛在无数次轮回中,遇到了无数次。我大概知道她是谁了。” 昌德拉玛居然像是听到了月饼的话,缓缓闭上了眼睛。细小的裂缝从断颈处开始,像一张蜘蛛网飞快布满了整个脑袋,越来越深,终于龟裂,只剩下一堆破碎的玉片。 月饼双手合十,默念着《往生咒》,许久才叹道:“爱本无罪,心有罪。” 他扳动着象头神的鼻子,机关闭合,艾弗森的尸体被永远封在土坑里。不知道何年何月,转世之后的“他”会发现其中的秘密。 十五 月饼这段诡异的经历听得我目瞪口呆,眼皮子几乎都没眨。过了好半天,我才缓过神,揉着酸涩的眼睛:“月饼,你丫是阿修罗转世?” “你才是阿修罗转世,你全家都是阿修罗转世!”月饼没好气地瞅着我,“八部众里,阿修罗女极美、男极丑,我这张好脸能是阿修罗转世吗?” “月饼,你别是男扮女装吧?”我往床上一躺,裹起被子准备打个瞌睡,“要真的是就赶紧利索地说,我也好给你物色个高富帅。” “你就对昌德拉玛的模样一点不感兴趣?”月饼对我的态度有些纳闷。 抱着枕头翻了个身,我打着哈欠,听了这么久实在是有些困,况且丫的脾气我真心了解,问多了喜欢卖关子,不问的话过不了一会儿就竹筒倒豆子。等了半天,月饼这次居然没有说话,我反倒奇怪了。 转身看去,月饼表情很诡异,满脸想说又没决定到底说不说的纠结,过了好半天才憋出一句:“不知道也好,有时候知道多了不是什么好事。” 我顿时清醒了! 难道…… 不,这怎么可能! 第十六章 狗婆 印度南部山区的一个神秘部落中,流传着一种奇怪的风俗:如果男孩子的第一颗牙齿长在上齿龈,那么他必须要和一条狗结婚,才能保佑一生平安。 与狗结婚后的孩子,天生就具备一种奇怪的能力,不但可以通灵,还能够转换运势。不过,他们换运的手法极其残忍,必须将心爱之人的灵魂抽出,通过操纵鬼魂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一 眼看就要期末考试,每天熬夜啃讲义,天亮还要喝罐红牛续命时,我才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含义,悲呼着“古人不欺我”,然后就着方便面继续“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月饼始终没告诉我昌德拉玛到底什么模样,不过我这几天复习得头昏脑涨,也没心思再问。 丫就是长成奥特曼,也不敢把监考老师当怪兽打啊。 搞《中国历史》的小抄,看到汉朝中山靖王刘胜和他老婆窦绾在河北满城被挖出来,尸体身着金缕玉衣,曾经引起轰动。掐指算算时间,比昌德拉瓦尔玛王朝早了六七百年,徒生出莫名的民族自豪感。看来印度虽然号称“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但文化再悠久,也比中国差得太远。 一来二去没心思复习了,索性打开电脑看看新闻,换换脑子。也不知怎么想的,我下意识地就开始搜索印度,看到几则关于乞丐的新闻。看了一会儿后,我又觉得没什么兴致,顺手拿起手机给月野打电话,结果关机。我心里有些纳闷,又给黑羽打了个电话,也是关机。 正郁闷着,月饼喜气洋洋地回来了,晃着手里的东西:“南瓜,今儿淘到好玩意了。”我们学校北街有个古玩旧货市场,月饼经常去那“捡零落儿”。 眼瞅着就考试了,丫也一点不紧张,看来又准备靠我蒙混过关了。月饼把东西往我手里一扔,是个纯银的雕刻着泰国四面佛的手工Zippo打火机,倒是个不多见的好玩意。我正把玩着,月饼探头看着电脑屏幕里的新闻,忽然笑了笑:“南瓜,如果有机会去印度,遇到乞丐,千万要看清楚再确定给不给钱。” “我是不会去。”我取了Zippo的内核拧下螺丝装着火石,“再说印度的乞丐那么多,要给钱还不把这点家产败干净啊。” “乞丐分两种:一种是乞钱,一种是盗气。一定要记住,如果遇到始终低着头的乞丐,给几个钱倒也应该;但是当你走着路,趴在地上的乞丐忽然抬头看你,问你要钱,千万不要给。这种乞丐是在寻找有好气的人,如果你给了钱,善念成气,他会盗走你的气,助他的运。” 我装好火石灌了火机油,打着火晃了晃,火不灭,确定不用换棉芯,才抢过鼠标关了网页:“没兴趣听。我忙着复习准备考试。” 我边说边顺手点开微博,“刷刷刷”冒出几十条,匆匆看了一遍,我把鼠标停在几个女同学的微博上:“你说这些女孩也是,来个大姨妈也要发微博。有这么疼吗?” “你没疼过怎么知道不疼?女人那几天挺不容易。”月饼点了根烟,满意地甩着新火机,听着脆响,“不过女孩子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生理期,如果遇到另外一种人,会出大事。给你讲讲我在印度遇到的关于乞丐的事情。” 二 华花坐在车里悠闲地吹着口哨,静静地等着几只流浪狗大摇大摆地穿过马路。在印度,给动物让路就等于给神灵让路,一天都会有好运相伴。 紧靠印度洋阿拉伯海的孟买,空气潮湿温润,全然没有北印度如同火烧似的气温。优越的环境、良好的社会治安,使得居住在这里的有钱人越来越多,满大街都是慢悠悠遛狗的富豪。 华花在孟买有几个店铺,虽然规模都不大,可也算得上有些小钱。熟识华花的人都知道,这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运气出奇地好,做什么生意都很顺当,商业眼睛也毒辣,最近根据孟买人养狗的爱好,又开了家宠物店,生意自然红红火火。 华花接了几个电话,无非是商业圈子里晚上应酬的事,他本来打算去地下夜总会看美杜莎的瑜伽表演,可是朋友说美杜莎突然失踪了,华花心里好一个遗憾。关了手机琢磨了一下,他决定参加宠物圈的聚会。 老圈子的人脉都已经稳定了,新圈子还需要再继续巩固。起码的商业取舍他分得很清楚。况且宠物圈都是有钱有闲的人,多结识对生意自然有帮助,而且…… 孟买的飞速发展不仅仅带来了前来投资居住的富人,也让很多人的思想变得活跃。在这个城市,男女之间的关系随便且暧昧,不受印度传统思想的约束。人们热衷于参加各种圈子,获得商机人脉的同时,男的寻求女人,女人寻求男人,互惠互利,已经成了见怪不怪的风气。 华花在圈里的口碑非常好,彬彬有礼,只抽烟不喝酒,事业小有成就。虽然已经结婚生子,但他依然是很多女孩青睐的目标。他早来了一个小时,把车停在饭店门口,耐心地剪着指甲,满意地看着整齐的手指,小心地把剪掉的指甲盖放在手心,如同一只只沾满泥巴的虫子。 从车后备厢里拿出尺子,耐心地量着,用本子记录指甲盖的长度,比较了上周剪掉的指甲长度,他皱着眉从车座底下摸出个玻璃瓶子。瓶中堆满了长长短短黄褐色的指甲盖,略带腥臭的油脂味顿时塞满了车厢。他把指甲盖丢进瓶子里,拧紧盖子,凑到眼前转着瓶子仔细看着,深深地嗅着恶心的气味,满脸陶醉。 拿出手机,翻着推特,查看了几条圈中好友的消息,华花又在本子上写了一串数字计算着。 过了十多分钟,他在一个人名上画了个圈,看看车外没有认识的人,下车从后备厢拎出一个包,进了饭店。 维萨对着镜子精心地装扮着,直到觉得百分之百满意了,才挎上包出门参加宠物圈的聚会。 这种聚会基本每月一次,都是爱狗人士,自然有许多话题。喝喝酒,聊聊天,增加人脉,对生意也会有不少帮助。 因为晚上要喝酒,所以她没有开车,坐着出租车到了饭店前的广场,下了车,准备先买点小东西。 沿街有几个乞丐,匍匐在地,轻轻磕着头,期待过往路人能往身前的破碗里扔上几卢布。 维萨拿出钱包,掏出硬币,挨个碗里放着,清脆的碰击声让乞丐们加快了磕头的节奏。当她把最后几枚硬币全放进最角落的乞丐碗里时,乞丐忽然抬起头,看了她半天,咧嘴笑了。 她觉得这个乞丐有些奇怪,不过也没多想。母亲说人生要学会舍得,舍了才可以得。只有愿意施舍的人,才能得到福报。 广场上飞起一群白鸽,她拍了几张照片,发到推特上,这才发现圈子聚会的时间到了,急匆匆地赶去饭店。 “前几天来了大姨妈,肚子疼得要死,这几天身体刚恢复,酒还是少喝。”维萨暗暗告诫自己。 可是刚一坐下,就发现面前的杯子已经倒满了酒。 “维萨,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今晚多喝几杯。”组织圈子活动的群主豪爽地笑着,根本不掩饰眼中色迷迷的神采,男人们跟着起哄。 一桌人除了她,还有几个已婚女人,杯中也盛满了酒。维萨不好推却,明知道有几个男人对她垂涎三尺,可是这种场合不喝酒又显得不合群,只好勉强答应。 “华花不知道又干吗去了。”群主拨打了几次手机,始终是关机状态,皱着眉很不满,“咱们开始吧,不用等他了,每次都迟到。” 大家心知肚明,群主其实非常讨厌华花,因为华花的女人缘比他要好很多。圈子聚会本来就是男人向女人展示实力,俘虏芳心,猎艳上床的场合。华花不但年轻英俊,而且生意也越做越大,俨然成了圈子里的重要人物,如果聚会不叫他参加,影响肯定是坏的多好的少。 华花没来,维萨和另外几个已婚女人都有些失望,敷衍着喝酒聊天。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气氛渐渐热烈起来,男男女女开始互相敬酒,言语中也多了些暧昧和挑逗。 女人们经不住男人的软磨硬劝,一杯杯喝着,酒意越来越浓。维萨记不清喝了几杯,只觉得脑子“嗡嗡”直响,眼睛看东西越来越模糊,身体渐渐不受控制,说话声音也提高了很多。别有用心的男人们见她喝多了,更是频频劝酒,引来那几个已婚女人不屑的冷哼。 华花这时才来,向大家道着歉坐定。群主睃着眼举起杯子:“华花,你又迟到了。我不管你以前喝不喝酒,今天必须喝!” “我是从不喝酒的,大不了一会儿我请大家去夜总会玩。”华花微笑着点了根烟,匆匆瞥了一眼酒席,目光停在喝得半醉的维萨身上,“女人少喝酒,对身体不好。” “哎哟,华花就是有风度,自己迟到了都不忘记关心别人呢。”被冷落了半天的妮可酸溜溜地说。她今天特地打扮了一番,配了几件名牌赴宴。可是四十岁的年龄终究敌不过维萨的青春靓丽,被男人们忽视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维萨有些感动:“谢谢。” “少喝点就是谢我了。”华花略带责备地说道。 酒会很尽兴,大家都喝得七七八八,群主居然还没忘记华花请客的事情,几个没有尽兴的也嚷嚷着要去。于是一行人醉醺醺地去了夜总会,华花很大方地开了个包间。 维萨自然也跟着来了,那几个假装喝醉的男人要送她回家,尽管意识已经模糊,可女性特有的警惕性让她拒绝了。况且这么晚,喝醉的单身女人坐出租车,在印度无异于自杀,于是就跟着华花,等夜场散了,让他送回家。 酒确实喝多了,时断时续的记忆里,只剩下华花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在包厢里做了什么,她已经完全忘记。好像身体和意识都不是自己的,有什么东西在偷偷地溜走。 散了夜场,坐上华花的车,回到租住的地方,维萨彻底失去了意识,任由华花搂着她上了楼。 三 在药店买了药回家吃下,维萨只觉得全身酸痛,看着凌乱的屋子,她有些后悔昨晚发生的事情。 不过既然发生了,也无法挽回。华花有家庭有孩子,这么好的男人只能怪自己没有早遇到。 收拾着屋子,她只觉得头越来越疼,全身冰冷,开始剧烈地咳嗽,可能是感冒了。她喝了杯热水,钻进被窝,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床下,慢慢探出一条影子,在地上聚成一条狗的形状,爬上了床,罩在维萨身上,啃着她的脸。 一丝丝白气从维萨鼻孔中冒出,被张开的狗嘴吞噬,影子顿时涨满,又悄悄爬回床底。 维萨醒来时,天已黑透,头疼得更厉害。更要命的是,她发现身体如同灌了铅,沉重得根本起不来,反倒是心里面空荡荡,似乎少了很多东西,像是一个倒空水的杯子。 她拿起手机,跟闺蜜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刷着推特,发了条“生病了,没有人照顾”的消息,等了半天也没人回复,让她更加失落。又躺了一会儿,胃里阵阵恶心,她用尽全力从床上爬起,扶着墙走进卫生间,蹲在马桶前吐个不停。 擦了擦嘴角,她几乎是爬回床上,拿着手机想给华花打个电话。可是看了看时间已经半夜,想想还是算了。 身体越来越烫,耳朵好像出现了幻听,远远听到有狗叫。手机从手里滑落,她又昏睡过去。 狗影又从床下爬出,明显比白天大了许多,探着鼻子嗅着维萨垂在床外的手,伸出舌头舔舐。维萨留了好几个月的指甲被舔得越来越短,直到和指肉齐平,才又潜回床底。 刺眼的光亮让维萨眼睛生疼,伸手挡着阳光睁开眼,才发现不知不觉又睡了很久。脑子依旧混混沌沌,好不容易适应了光线,她觉得自己的手有些不对劲。仔细看了半天,指甲里的月牙白不见了,留了半年的指甲似乎被剪掉了。 她怔怔地想了想,完全想不起这一天一夜发生的事情,难道是在半昏迷状态下剪掉了指甲?她越想越觉得这个情节很像小时候母亲给她讲的“吃指甲的老婆婆”的故事,索性不去想,挣扎着爬起来,连澡都没洗,胡乱穿了衣服,下楼去药店买感冒药,顺便吃点东西。 四 华花心情很好,刚谈成了一笔生意,最少又能赚十几万卢布。他握着方向盘,两根手指跟着哼的曲子左右摆动打着拍子等红灯,悠闲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维萨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才一天半没见,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时不时轻咳着,乌黑的眼圈里隐隐透着青色的血丝。 华花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目送着维萨进了药店。正巧一个瘦削的中国少年从药店出来,有些奇怪地回头望着维萨的背影,像是察觉到什么,目光穿过人群,刺进华花的车里。 不知为什么,华花如同被一根针扎进眼球,痛得流下了眼泪。他轻哼一声,揉着眼睛,再向药店看时,维萨走了出来,中国少年不见了。 药店距离维萨家足有三条街,看她走路虚浮的样子,一时半会儿走不回去。刚才突然出现的中国少年让他心里有些不太踏实,华花想了想,还是一脚踩下油门,呼啸而去。 维萨拎着药袋去超市买了些速食,只觉得如果再不回家,可能就会死在路上,只好拦了辆出租车。到了家门口,她数了好几遍才数清楚该付的卢布,在司机嘟嘟囔囔的抱怨声中下了车。 “小姐,行行好,给点钱吧。”楼道门口坐着一个乞丐,乱蓬蓬的头发打着油绺,根本看不清楚模样。 维萨已经没有心思顾乞丐的死活,只想回家吃药吃饭休息。 “小姐,给自己积些福报吧。”乞丐抬着头举着碗,一上一下地颠着。 想起前天晚上和华花做的事情,维萨心里一动。难道酒后一时冲动,遭了报应?她打开钱包,把所有的卢布都放到乞丐碗里,默默地念着“舍即是得,报即是回”,拖着沉重的脚步上了楼。 乞丐把钱迅速塞进怀里,警惕地左右张望,急匆匆走了。 拐角处闪出那个中国少年望着乞丐,抬头看看楼房如同鸽笼般的一扇扇窗户,好像在犹豫接下来该怎么做。片刻,他摸了摸鼻子,又隐回拐角。 五 回到七楼的家里,维萨累得几乎虚脱,就着凉水吃了药,扒拉了几口饭,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差点把刚吃的东西都吐出来。她到卫生间冲了把脸,猛地抬头,被镜子里的人吓了一跳。成片的毛细血管密布在额头,如同一丛根须,向脸上蔓延。两腮深深凹陷,颧骨支棱着一双无神的眼睛,嘴唇干裂出道道血口,白色的死皮被唾液湿成一团团小球,粘在嘴角。她摸着干枯没有光泽的脸,手指与脸皮摩擦“沙沙”作响,像是摸着一张砂纸。 “明天一定要去医院,不能再扛了。”维萨只觉得体力越来越弱,进了卧室一头栽到床上,连平时睡前玩手机的兴致都没有,很快睡着了。 “呜……呜……”低哀的狗鸣声从床底传出,影子化成的黑狗轻轻探出头,胆怯地左右张望,又很快缩了回去。它在床底继续哀鸣,爪子挠着地面,似乎拒绝爬出来。 “吱吱”声响起,它全身向后紧绷,四肢死抠着地面,脑袋却不自然地向前探伸,脖子被拽得很长,好像被人用绳子勒住脖子,强行拉了出来。 它匍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仰头望着熟睡的维萨,眼中滚动着两团淡淡的白气,如同两滴眼泪。 维萨翻了个身,把被子蹬掉,露出丰满圆润的大腿。黑狗像是见到了骨头,猛地往前一冲,又忽然意识到什么,控制着身体,强忍着冲上去的欲望。 但是,它的眼睛变得越来越红,两抹贪婪的凶光迸射而出。终于,它扑上床,伸出无数道黑气组成的舌头,沿着维萨的脚踝舔到大腿根部。 一遍一遍…… 维萨的腿上浮现出青色的毛细血管,丝丝白气从毛孔中渗出,钻进黑狗的嘴里。 窗外,中国少年默默地站着,推开窗户,跳了进来。 黑狗受到惊吓,瞬间化成一团黑影,飘在屋顶,过了两三分钟才又重新聚成狗的模样,站在维萨身上,龇出黑色的牙齿,喉间发出凶狠的“呜呜”声。 “既然不愿意去做,何必要为了一个人勉强去做?”少年试探着伸出手,想摸摸狗的肚子,表示友好。 黑狗“汪呜”叫着,张嘴咬下。狗嘴触到少年的手,化成团团黑影穿过手背,在手心又重新聚起。 少年收回手,望着白气从手心冒出,向黑狗飘去:“我不想伤害你。但是……” 话音未落,两枚桃木钉从少年手中飞出,刺入黑狗双眼。一声凄厉的哀嚎,黑狗挥舞着爪子大声惨叫,身体骤然缩小又瞬间膨胀,化成一大片影子向窗外窜去。 少年一把抓住影子,死死摁在墙上,又摸出两枚桃木钉,把它牢牢钉住!影子在墙上拼命挣扎,变幻出无数张不同女人的脸,最终定格成一个苍老的狗脸,悲伤地看着少年,低声叫着。 “这么多女人被注了煞运,丢了元气。”少年扬了扬眉毛,原本对黑狗的怜悯表情瞬间变得冷酷,“做任何邪恶的事,都要付出代价!” 一团糯米洒出,狗脸像被泼了沸水,“嘶嘶”冒着烟,痛苦地扭曲。终于,狗影变得越来越淡,消失了,屋子里瞬间弥漫着一股子腥膻味。¤硪勼嗳手ホ几電孒書網¤ 少年拔下墙上的桃木钉,走到维萨身边,摸着她的头发,忽然把手指放入嘴里咬破,血珠滴在维萨嘴唇上,慢慢渗了进去。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你虽做了错事,但是好心肠让你有了回报。没想到应你‘舍’因的‘得’果居然是我。遇见你、助你,是我的命。” 几乎要遍布维萨全身的青色血管消退了,皮肤恢复了光泽,干瘦的躯体圆润起来,干裂的嘴唇红艳了。 维萨眼皮不停地眨动,眼看就要苏醒。少年微微一笑,在她额头轻轻一吻,从窗户中跃出,消失在孟买如墨的夜色中。 伸了个懒腰,维萨张开眼睛,有些茫然。她看了看手机,发现居然从夜总会回来到现在,睡了足足两天! “华花真是个好人,没有趁我喝醉了……”她感激中带着遗憾,“这么好的男人,可惜结婚有孩子了。” 她隐约记得自己做了个很美丽的梦:在芬芳的鲜花丛中,她是熟睡的公主,英俊的王子骑着白马,风度翩翩地走来,俯身吻着她的额头,用爱把她唤醒。只不过王子不是华花,而是一个瘦瘦的中国男孩。细碎的覆额头发里,藏着一双细长的、满是笑意、足以融化坚冰的眼睛。 “好像在哪里见过。”维萨轻轻摸着额头,心里很暖很踏实。 六 华花刚参加完另外一个圈子聚会,回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很烦躁,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看了看车子后备厢,他重重拍了几下,才进了别墅。 他根本没有理睬熟睡的老婆孩子,冷笑着上了别墅三楼,反正给她足够的钱,就不会管自己在外面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女人,不就是为钱活着嘛!失去了经济来源,她还不如一条狗! 三楼只有一间巨大的储物室,他掏出唯一一把钥匙插进锁孔,推门而入。 “啪!”昏暗的墙灯亮了,华花点了根烟,顺手摘下脖子上的金链子,从香壶里抽出几根香烛,点着插进祭桌的香炉里。 墙上挂着一张黑框照片,照片两侧的储物架上,摆着了大大小小十几个玻璃瓶子,里面塞满了长长短短的指甲! “老婆,你陪我走了这么久,谢谢你。”华花盘腿坐在蒲垫上,仰视着照片,“我知道你从未离开我,濕始终保护我。一个穷小子能混到今天,生意运势越来越好,多亏有你。你以后也要继续帮我啊!” “如果她死了呢?”储物室角落堆满杂物的木架后,中国少年走出,身体隐在影子里。 华花一惊,急忙跳起,回身喝道:“你是谁?” “像你这种龌龊肮脏伪善的人,没资格知道我的名字。”少年微笑着打了个哈欠,“忙了大半晚上,还真有些累了。” “你是怎么进来的?”华花很快恢复了镇定,背着手偷偷把铜质香炉抓在手里。 “为什么愚蠢的人都会问愚蠢的问题?”少年从木架影子中走出,双手相互捏着指节,“你通过卑鄙的手段诱骗善良的女人发生关系,把煞气注入她们身体,来转自己的运。居然还有心思关心我是怎么进来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呵,我听说在印度的孟加拉邦南部山区的一个神秘部落中,流传着奇怪的风俗。如果孩子第一颗牙齿长在上齿龈,必须要和一条狗结婚才能保佑一生平安。我觉得很好奇,就去部落了解这种风俗。结果没想到,让我得知了更奇怪的事情。” 少年眯了眯眼,冷冷地继续说着:“这样的孩子天生就具备一种奇怪的能力,不但可以通灵,还能够看运势。当他们发觉运气不佳的时候,就会找人转运。至于目标,自然是处在生理期前后,而且运势极佳的女性最好。说起来也有意思,他们会化装成乞丐,沿街乞讨,应了自己的煞运,也在观察施客的气。如果气佳的女人给他们施舍钱财,就等于把气、运、命给了他,还会产生好感。盗气之后,他们会换回正常身份,通过各种方法接近女人骗上床,然后通过精液把煞气注进去,完成转运。 “转运盗气需要三天,必须把深爱他的人的鬼魂留在女人家中,每夜为他盗气。直到把所有的气盗走,女人只剩下他注入的煞气时,这个女人或者重病,或者霉运缠身,用不了多久就会死掉。 “而盗气的人则会好运连连,事半功倍。我感到很好奇的是,这种人如何掌握自己运势?直到刚才我发现了这些装着指甲的玻璃瓶才明白。指甲尾端为阳白,是体内阳气的象征。阳白越多,阳气越足,气运就佳,指甲也长得特别快。所以你通过测量剪掉的指甲盖的长度,来跟之前的对比计算运势。而女施客给化装成乞丐的你施舍时,你会通过她的指甲和阳白,判断气的好坏。” 华花嘴角不停地抽搐,僵硬的脸慢慢变得扭曲:“你知道得很多。但是你知道吗?我刚盗了一个好气,所以我是不会有事的。也就是说,你肯定会死。” “嘭!”少年如同一道闪电,闪身站到华花面前,重重击出一拳! 华花只觉得鼻子一酸,清晰地听到了鼻梁开裂的声音,酸涩滚热的感觉夹杂着,让他瞬间眼前一黑。 “嘭!”又一拳砸落!眉骨如同被电钻重重钻着,血液被强大的外力压入眼球,原本模糊的视线变得异常清晰,随即又什么都看不见了。 “嘭!”第三拳擂出!猛烈的气流冲进耳道,在耳腔来回震荡。华花听到的最后声音,是耳膜破裂的“啵啵”声。 “我从未如此痛恨一个人!”少年踹着如同烂泥的华花,“不仅仅是因为你无耻地对待女人和家人,而是因为你居然为了早日转运,杀掉了陪你长大的狗妻!利用狗对人类的忠诚,让它为你盗气!” 一枚细长的银针,刺入华花脖颈后的脊椎。拔出时,华花抽搐的身体一动不动,慢慢僵硬。 “对不起。”少年收回银针,虔诚地参拜着。 照片里,一条黑色的狗吐着舌头,站在翠绿的草地里,眼中满是笑意。 “你也不希望深爱的人每天都在做邪恶丑陋的事情吧?”少年眼圈微红,略带哽咽的鼻音,“在维萨家里,你的怨魂已经告诉我了。他把你的尸体放在车后备厢里,让你一直保护他。放心,他的家产足够他的妻子和孩子毫无顾虑地生活。我会给你找个长眠之地,这一次,你终于可以安心睡了。” 七 月饼讲不下去了,我第一次见他如此悲愤。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递给他一根烟。 抽了几口,月饼情绪略微平复,望着窗外人来人往的校园,烟雾钻进额前长发,又慢慢飘出。 手机QQ提示音忽然响起,我顺手打开一看,是个同城驴友群喊着晚上聚餐,群主鼓动女群友们都参加。 我突然觉得很恶心! 同时我也明白了华花为什么能够掌握维萨的生理期。很多单身女人没有人疼,在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只能寂寞地在网上晒晒,一个赞一个回复,也能让她们觉得温暖。殊不知,这成了盗气人寻找目标的线索。 网络,其实很可怕。谁也不知道,发出一条信息后,熟悉的人、陌生的人看到了会有什么样的想法。 至于为什么要生理期前后注入煞气,月饼没有说,但是我明白。 女性的身体如同月亮,生理期是无月的状态,体内阴气最重。生理期前后,正是纳气补亏之时,阴消阳涨,渐渐满月…… QQ提示有新的好友动态,驴友群里一个挺漂亮的女孩发了个空间消息:大姨妈终于走了,晚上赴宴去咯! 无人点赞,无人回复。 但是,不同的网络屏幕后面,会有不同的人,不同的念头。 第十七章 孔雀鬼珀的诅咒 相传,阿育王一生杀伐过重,无数百姓皆成为阿育王扩大疆域版图的牺牲品。死者的怨气、人血、尸气、残肢,最后被山中的琥珀吸入,化成了装满阴气的孔雀鬼珀。每逢月圆之夜,鬼珀会吸入阳世之气,无月之夜吐出阴世之气。孔雀鬼珀的模样,像极了大名鼎鼎的蓝钻石。不过,拥有孔雀鬼珀的人,要么横死,要么突发意外,要么精神错乱,几乎无一幸免。 一 群聚会我还是去了,顺便喊了月饼。丫本来不想去,可是拗不过我非去不可,想想也是做好事,也就同意了。我们俩琢磨着既然去了就敞敞亮亮的,把女人的目光吸引过来,免得喝多了跟土豪们跑了吃亏。于是,两人披挂了一身正经名牌,雄赳赳气昂昂地赴宴。酒桌坐定,才发现原来事情没那么简单。 “南瓜,你戴的是什么表?”女群友问。 “万国。”我云淡风轻。 女满脸轻视:“哦,没听过。你看群主戴的劳力士多帅。”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月饼,都什么年代了,你还用直板按键手机?我刚换了和群主一模一样的土豪金,淘汰的苹果5给你用?”另一女群友特地提高了声音。 月饼默默地把诺基亚Vertu放回包里。 眼瞅着五十来岁的群主戴着半个手指头粗的金链子,油嘟嘟的脖子上烁烁生辉,差点晃瞎女群友的眼,我心里默默吐槽:大爷,您都一把年纪了,还对和自家丫头差不多大的女娃子这么率真的土豪,这么做真的好么? 眼看着众女觥筹交错,桃花醉眼渐迷离,肢体语言丰富夸张。男人却各怀鬼胎,要么装着不能喝要么就开始耍奸使计。月饼冲我使了个眼色,我们分别举着杯子走一圈。三两三的杯子,58度的白酒口口闷了小十杯,一桌男人架不住我们俩死缠烂打,活活被我们举着杯子摁着脖子灌了进去。 于是,他们吐的吐,醉的醉,咬牙切齿咽着唾沫对我们怒目而视。 “今儿的场算我的。”月饼自己又干了一杯,引来女人们无数欢呼。 “一会儿KTV我的。”我也走了一杯,掌声雷动。 耍到凌晨三点多,包了个豪华商务车,车上架不住女人们的强烈要求,我们留了电话、微信、QQ,微博互相关注,才把她们挨个送回家。我们找了个大排档一人一碗面下肚,顿时觉得舒服了很多。钻进校园,从寝室楼后面的卫生间窗户爬进去,踉踉跄跄进了寝室,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两点多,月饼看来也是刚醒不久,正在玩手机:“那几个女的喊咱们晚上吃饭。” 我看了看手机,昨晚的女人们QQ留言约晚上继续,还有一姐们把我们KTV的照片发了微博。我正琢磨着怎么拒绝又不伤人,月饼电话响了。 “我去拿快递。”月饼穿着人字拖,随便套件衣服下了楼。 我心说昨晚来这么一下子,群主估计再也不会喊我们参加圈子聚会了,搞不好还腹诽昨晚带着女人们干吗去了。这样也好,眼不见心不烦,帮人一次不能帮一辈子,人要立正还是全凭自己。 月饼拿着一封信进了屋,往桌上一扔,坐在床上抽着烟,半天没说话。我刚想问问怎么回事,月饼指了指信封,示意我自己看。 我纳闷地瞅瞅月饼,又看看邮寄人名字,一身冷汗冒了出来——大川雄二! 是那个在去日本的邮轮上认识不久,就急匆匆去了印度的死胖子!月饼之所以去印度,也是为了找他。关于月野,关于阴阳师,甚至我们,有太多的秘密需要他解释。可是月饼绕了一圈回来,却根本没有找到他,没想到他居然寄了一封信给我们! 我急忙撕开信封,里面只有短短几句话,字体很工整,内容却让我越看越心惊! 月无华、南晓楼: 你们好! 我知道收到信你们会有许多疑惑,尤其是你们俩的名字,这才是你们真正的名字。来不及做解释,因为实在太复杂,如果有机会,我会当面告诉你们。当然,前提是我还能有活着的机会。 我知道月无华带着疑问从日本直接到了印度找我,我避而不见是为在探寻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而且,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有能力去承受真相。我始终关注着月无华在印度经历的事情,你们的成长让我感到很欣慰,看来二十年前,我们的决定是正确的。请原谅我刻意隐瞒认识你们这件事。 这封信,是通过一个可靠的人寄给你们的。寄出的条件是,如果我去了那个地方,一周之内仍然没有消息,信就会寄出。 时间紧迫,我来不及写很多,本来想解决了这件事情之后,把二十年前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你们。希望如此吧。 但愿你们收不到这封信。 另:月野和黑羽现在也在印度,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无法解决这件事情,不要介意没有通知你们。因为你们俩已经承载了太多,我实在不想让你们再冒险,承担二十年前我们犯的一个错误。 如果收到这封信,我希望你们来一趟斑嘎古堡。 当然,选择权在你们手里。 无论做出哪种选择,我都能理解。 大川雄二 二 我和月饼抽着烟,谁都没有说话。这封信带来的信息量实在太大,二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错误又是什么?为什么我们俩的名字是南晓楼、月无华?为什么要去斑嘎古堡?信中所提到的“我们”,到底是谁? 我只觉得脑子如同被一根钉子慢慢凿入,搅动着脑浆,疼得几乎要炸开。月饼冷着脸,起身收拾行李,我揉了揉太阳穴,没有吭气,也开始收拾东西。 这段时间听月饼讲了这么多印度的诡异经历,我好几次发誓这辈子绝对不会踏入印度半步,没想到如今却真的要去这个国家了。大川雄二那个浑蛋,寄来这么一封没头没脑的信,还说什么选择权在我们手里!我们还能怎么选择! 出了寝室,我回头看了最后一眼,有些留恋这段时间的舒坦日子。月饼说得没错:咱们既然走进了这个世界,就注定告别了平常人的生活。 印度之行,是我们必须要承载的异域旅行! 不论凶吉,这就是我们的命! 一路上我和月饼刻意不谈这些事情,因为根本无从推测。其间我给月野打了很多电话,始终是关机状态,更让我无比担心,恨不得立刻赶到那座该死的斑嘎古堡一探究竟! 我们下了飞机出了机场,虽然月饼让我做好心理准备,可是还是被密密麻麻的乞丐震撼了!无数个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乞丐向我伸着手,嘴里呻吟着含糊的声音,就像是突然扎进了丧尸堆里。我看得头皮发麻,刚想掏钱包,被月饼一把拦住了:“你丫别犯傻!这都是职业乞丐,你一掏钱不把你敲干净他们绝对不会让你走出机场,搞不好还要丢点什么东西。” 我一琢磨也是这个理儿,只好硬着头皮穿过“乞丐丧尸群”,好几次差点被乞丐身上的臭味熏倒,才落花流水地滚了出来。 斑嘎古堡距离新德里300公里,月饼二话不说拦了辆出租车,扔了一大摞钞票。满身咖喱味的司机目瞪口呆了半天才反过神来,估计是生怕我们后悔,一脚油门蹿了出去。 一路上我们俩闷头翻着资料,月饼突然扔给我一根烟:“南瓜,你丫害怕不?” “怕!”我回答得很干脆。 “其实你不用来的,我自己应该能处理。”月饼扬了扬眉毛,故作轻松地说道。 “我要是不来,月公公你一旦有个三长两短,谁把你的骨灰带回祖国?”我伸了个懒腰,身体因为长时间的车程酸疼得厉害,“何况月野也在,小爷我还准备英雄救美呢。” “南瓜,如果有危险,记得先跑。”月饼低声说道。一同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第一次见到月饼这样严肃,一时间接不上话。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月饼靠着车座闭着眼睛:“还有两个小时左右就到了,能睡会儿就睡会儿,补充体力。” 我试着入睡,可脑子乱哄哄的根本睡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司机用蹩脚的英语说道:“到了。” 天色已黑,还好月光很足,就着月光,我终于看到了斑嘎古堡的全貌。 整座城堡依山而建,右边是圆形石屋,左边却是方形石屋,一层层递增到半山腰,每间石屋都并排着几个圆拱石窗,山风吹过,“呜呜”的空气对流声从石窗中传出,听得我全身发毛。 突然,我好像听到了奇怪的声音。“呜呜”声似乎并不是空气对流形成的,而类似于一种很有节奏的音乐,翻来覆去地重复着几个简单音节。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觉得这种音乐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忍不住用心听着。听得久了,我感到全身冰冷,意识一片空白,心里面涌起一股悲伤的情绪,不由自主地向城堡走去。 “南瓜!”月饼猛地拉了我一把,在我耳边吼道,“静心!这是哀乐!” 我立刻清醒过来,衣服已经被冷汗湿透,通体冰凉。忽然间,月亮被一片黑云遮住,什么都看不见,哀乐声却越来越响。一阵猛烈的山风吹过,黑云散去。就着月光,我看到城堡右边的第二层石屋顶部出现了一群拿着乐器的人。他们排成整齐的一排,在屋顶绕着圈子,有打锣的,有吹笛子的,还有个胖子面无表情,拿着一个我说不出名字的乐器,类似于梆子,仿佛无意识地随着哀乐不急不慢地敲着。 我顿时全身冰冷,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个胖子,正是大川雄二! 他抬起头,默默地看了我一眼,咧嘴笑着,惨白的脸上毫无血色。乐队又围着石屋绕了几个圈,走进了圆形拱门。细细密密的脚步声在空旷的石堡中显得分外响亮,如同睡觉时遇到不干净的东西,听到天花板响起的弹珠声。石窗依次亮起绿色的光,每个窗口都慢慢飘起一道白色的影子,向我招着手。 “月饼,那群人这是怎么回事?”我使劲掐了掐虎口,酸痛感让我清醒了许多。 “除了咱们俩哪有人?”月饼奇怪地看着我。 月饼的表情绝对不是装出来的,我突然意识到,只有我看到了刚才那恐怖的一幕! “你看到什么了?”月饼递给我一片艾草,“快含上。” 我摇了摇头,此时哀乐已经消失,城堡恢复了刚来时的模样。我深吸了口气,仔细观察着城堡的格局,终于明白了其中的蹊跷。 “月饼,这座城堡是为了封住冤魂而建成的‘阴坟’。而且,我看到了大川雄二,我想他已经死了。” 月饼看着我的表情很奇怪,慢慢点了根烟:“南瓜,我觉得咱们这样冒冒失失进去有些仓促,不如先回附近的镇子休息一下,白天再来。” “你不相信我?”我有种不被最好的朋友信任的愤怒!但是看到月饼始终注视着我脸上的一个部位的时候,我突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掏出手机,打开照相机,切换到内置摄像头,我看清楚了自己的脸! 一双血红色的瞳孔如同两团鬼火,忽闪忽闪地跳动着! 我本已解除蛊毒的眼睛,又变成了红色! “月饼,你觉得这种情况下,我能同意你的决定么?”我长长地吐了口气。“你是我的兄弟,这个城堡里藏着关于我们的秘密,而且我的眼睛又变成了红色,我怎么可能不进去?” “南瓜,有的时候,你这个人,固执得只有勇气没有脑子。可是,我最欣赏你的也是这一点。”月饼抽完最后一口烟,“既然是座‘阴坟’,应该从哪个方位进去?” 我心里推算着,指着东北方的一个门洞:“自然是从代表生门的艮位进入!” 三 顺着石阶爬到古堡二层东北角,我们隔着石窗举起手电向里面照着。光柱很快就消失在漫无边际的黑暗里,无数个细微的尘粒在光柱中飘浮,空气中弥漫着干燥的腐败气息,巨大的方砖上笼着一层厚厚的尘土。 月饼抢先一步翻进石窗,扔出一根荧光棒,绿幽幽的光线照亮了周围三四米的范围。 我也跟着踏进古堡,顺着手电和荧光棒两种光亮,看清楚了古堡里的结构。我们俩面面相觑:这是一条间连门都没有的封闭石屋! 正在疑惑的时候,忽然地底传出了“轰隆轰隆”的链条咬合声,地面不住地颤抖,石板像是多米诺骨牌,依次跳起落下,终于一声“砰”的巨响,石屋中央塌陷了几块石板,露出了一个大洞,一条锈迹斑斑的铁链从洞口延伸至洞底。月饼又扔进一根荧光棒,很快就被黑暗吞没,只在洞底残留着一小片绿光,如同一朵鬼火。森森的寒气从地洞口冒出,夹带着淡淡的血腥味,升腾着各种奇怪的形状,隐约还听到奇怪的呻吟声,像是野兽濒临死亡前的哀嚎,又像是遭受极刑的人垂死时的喘息。 我们一人含了一片艾草,把手电咬在嘴里,顺着铁链依次而下。 随着深入地下,寒气越来越重,手电仅仅能映到周围一米,四周完全是未知的黑暗,只有我怦怦的心跳声震个不停,生怕突然从岩缝里冒出一张脸,和我面对面对视。 不知道往下爬了多久,听到月饼脚踏上实地的声音,我心里踏实了点,加快了速度,终于下到洞底。 “你们来了?”黑暗中忽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月饼急忙扔出一根荧光棒。绿光中,一具巨大的青铜棺材横放在地洞最深处。绿苔斑斑的洞壁上,纵横交错着许多奇怪的印记,一滴滴岩石渗透的水珠缓缓滴落。 “滴答……滴答……” 棺材前跪着一个肥胖的中年人:“我知道,看到那封信,你们俩非来不可!” 中年人缓缓起身,转过身对着我们森森笑着! 大川雄二! 怎么可能是他?我突然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向前走了几步想问个明白,一滴水珠落在鼻尖上,伸手摸了摸,黏稠湿滑,借着光仔细一看,不由“啊”的一下喊出声。岩石上滴下的,是血! “岩壁上都是血啊!”月饼扬了扬眉毛,“大川雄二,其实我早该想到是你。” “现在知道也不晚。”大川雄二紧靠着棺材,搓着粗短的手指,“反正你们迟早会来的。” 我愣了愣,琢磨着大川雄二这句话的含义。不经意间,我又发现绿苔中的奇怪印记是一道道凿出的石沟,鲜血正在从岩壁上方淌下,汇聚到棺材后方。抬头向上看,却又什么都看不见。“啪嗒。”黑暗中掉下一截东西,是已经腐烂的人指! 血滴越滴越密集,整个岩洞如同下了一场血雨,大川雄二淋得全身浴血,如同一个血人站在棺材前,看上去十分诡异。 “时间紧迫,否则在你们死前,我还真想把所有的秘密都告诉你们。”大川雄二戏谑地笑着,“你们中国有句俗话怎么说的来着?哦,对了!‘死也做个明白鬼’。可是就算知道了真相,又能说明什么问题?你们还是会和那些人一样,死在这里,悬挂在洞顶的血池里,用鲜血喂养着棺材里的人,期待复生。” “那可不一定。”月饼眨了眨眼睛,笑得很狡猾,“作为阴阳师,可能你确实很厉害。但是作为一个人,你确实很愚蠢。一个人怎么可能在心事重重的情况下还能用那么工整的字体写一封信?我既然对你产生了怀疑,自然会有备而来。在日本的时候,我曾经和月野聊过,每个阴阳师都会有一个致命的弱点,而你却没有。那时候我就想过,如果你是我的敌人该怎么办。” “你自然是什么办法都没有。”大川雄二举起双手,接着岩壁滴下的血雨,“死到临头还嘴硬。” “是啊!死到临头还嘴硬。”我明白月饼做了些什么,心里面宽松了不少,“死胖子你有没有感觉到全身发麻,反应迟钝,眼睛快要睁不开了?” “哼!心理暗示对我不起任何作用!”大川雄二双手合成圆形,如同一个旋涡,吸收着岩洞里的空气。 “你自己作死真的没办法!”我摇头叹了口气,“月饼,你丫居然能考虑这么周到,还居然能这么沉得住气!” “没办法,如果你早知道了,这个死胖子从你表情里就能发现问题,产生警觉。”月饼摸着鼻子,悠闲地吹了个口哨。 “够了!”大川雄二怒吼一声,双手横放胸前,两团气流在他手上急速缠绕。正当他迈出步子,准备向我们扑来时,却闷哼一声,摔倒在地,瞬间脸色铁青,双眼凸起,嘴里吐着白沫。 “刚才扔进来的荧光棒上面涂着最纯的曼陀罗草汁和花粉。本来效果还不会这么快,但阴阳师是依靠大自然的气息来施展秘术的,所以加速了草汁花粉进入你体内随着血液运行的速度,你已经全身麻痹了。我们嘴里含着艾草,戀可以解曼陀罗的药效,”月饼突然收敛了笑容,“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你杀了那么多人,必须死!” 大川雄二像一条肥胖的豆虫,趴在地面拼命蠕动,却根本动弹不得。他探出手向前伸着,又无力地垂落,压在身体底下,艰难地转头看着棺材,眼中满是柔情,说着含糊不清的话。 月饼附在他的耳边轻声说:“曼陀罗只能麻醉,所以你现在不可能死。告诉我所有的秘密!” “看来二十年前的决定是错误的。”大川雄二苦笑着眨了眨沉重的眼皮,“南晓楼,月无华,你们永远不会知道真相的!因为我是最后一个了。” 月饼脸色一变,急忙把大川雄二压在身下的手抽出,一柄日本武士用于切腹的肋差上沾满了鲜血,一摊血迹从大川雄二身下慢慢淌出。 四 岩壁流下的鲜血缓缓滴落,溅在古老的青铜棺材上,漾起一圈圈血窝,每一条雕刻的花纹里都凝固着暗红色的血浆。浓郁的血腥味让我打了个寒战,抬头望着黑洞洞的洞顶。按照大川雄二所说,这应该是一个血祭仪式,洞顶有个血池,堆满了尸体,为了复活青铜古棺里的什么人?月野和黑羽呢?难道也作为血祭死在血池里了?还有大川雄二所知道的秘密,还有棺材里到底是谁? 我忽然想到曾经月饼在车站遇到的英国女孩杰西卡,她所讲述的“斑嘎血择”的故事,居然和眼前发生的一切惊人地相似!这一切到底有什么联系? “我上去看看。”月饼摸了摸潮湿的岩壁,抠着微凹的岩缝,顺势爬了上去。 我仰头望着,直到月饼融进黑暗里,只剩下微弱的荧光。过了五六分钟,月饼在上面喊道:“南瓜,你能上来吗?” 我应着声,但犹豫不决。这种高度的攀岩对我来说并不是难事,可是我却根本不敢上去。我害怕一旦上去,看到了最不想看的东西,无法承受那种打击。 “你丫快上来!”月饼在上面催促着,“别矫情,没事!” 月饼这么一说,我心里踏实不少,手脚也利索了,顺着月饼开的路,爬起来不费劲,两三分钟就上去了。月饼坐在地上抽着烟,手电斜斜地别进岩缝当火把。听见我上来,他没回身,往三四米外菱形的石坑池子指了指。顺着看去,强烈的视觉冲击让我差点没站稳摔下去。 池子有二十多平方,还剩半池鲜血,表层结成一层薄薄的血皮,时不时有泡泡顶出,破裂,微微颤动。 真正让我恐惧的并不是血池,而是池后半透明的岩壁。整面岩壁透着诡异的绿色,一汪柔和的光晕在表面荡漾。透过表层,我清晰地看到十多具极度扭曲的尸体凝固在里面。尸体姿态各异,有的头上脚下,有的横躺,有的摆出个“大”字,肢体旁一圈圈荡起的波纹,显示着生前经过强烈的挣扎。 猛地看去,岩壁就像一坨包裹着各种尸体的果冻。 其中有一具尸体还保留着挣扎的姿势,手笔直地向岩壁伸出,苍白的脸上布满暗红色的血丝,米粒大小的白色疙瘩从额头密密麻麻长到塌陷的鼻子上,灰蒙蒙的眼球努力睁着,张开的嘴角边还残留着几个气泡。 这次是真的放心了,因为我确定月野和黑羽不在里面。月饼捡起一块石头,用力扔了过去。奇异的一幕出现了!石头粘在岩壁上,慢慢陷进去,倒像是被岩壁吞噬了。 “这是传说中印度最诡异的东西——孔雀鬼珀,没想到会出现在这里。”月饼皱着眉头,从包里小心地掏出一根塞得紧紧的竹筒,“往后退。” 我看了看竹筒液体的颜色,立刻知道这是什么:“月……月饼,你丫这么做连咱们俩的后路都断了!” “你知道孔雀鬼珀的可怕吗?”月饼深吸了口气,“我曾经读过一部印度野史。无忧阿育王征服印度,前半生杀人无数,把所有的尸骸堆积到山上,怨气、人血、尸气、残肢经年累月融进山脉,被山中的琥珀吸入,化成了装满阴气的孔雀鬼珀。每逢月圆之夜,鬼珀会吸入阳世之气,无月之夜吐出阴世之气。随着鬼珀越来越大,影响的范围就越来越广。活人会变成阴尸,死人会变成活尸,邪念之人越来越多,这个国家会彻底乱掉!记得印度三百多年前出产的那颗‘希望之星’蓝钻石带来的可怕诅咒么?它的拥有者和亲人无一幸免,要么死于意外,要么精神错乱。那个时候,正是斑嘎古堡建立的年代!” 我打了个寒战,如果真是这样,那实在是太可怕了。“难道你在印度遇到的这些事情……” “很有可能!”月饼打断了我的话,“没想到斑嘎古堡竟然是为了蓄养鬼珀建造的!大川雄二这个王八蛋估计也是为这件事情来的印度!” “月饼,其实咱们可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根本没有必要毁掉鬼珀。它对印度人的影响和咱们有什么关系?这一竹筒里面的东西威力实在太大,咱们根本跑不出去。没必要玉石俱焚。”我意识到事情不妙,说话有些语无伦次。 月饼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南瓜,你不觉得你说的话很可笑么?在这个世界里,如果只有一种英雄,那一定是了解生命、热爱生命的人。哪怕这个生命的拥有者,并不是英雄本人。我做不了英雄,但是我还有良心!何况,你丫他妈的怎么就知道咱们俩跑不出去!你丫先跑,别管我。” 月饼几句话就像一柄重锤,狠狠砸在我的心里。我终于平静了,站到月饼身边,点了两根烟,递给他一根,“扔吧!这次看谁跑得快。” “别拖我后腿。”月饼笑了,把竹筒用力扔出。眼看着竹筒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在鬼珀上,被慢慢吞噬,挤压破裂。耀眼的强光从鬼珀里迸射而出,震耳的“轰轰”声响起,鬼珀表面龟裂出道道裂纹,无数条灰色的气体飘出,夹裹着凄厉的嚎叫。震动的波纹由鬼珀沿着血池激荡而来,地面开始颠簸摇晃,大块大块碎石砂砾从洞顶掉落。 “跑!”月饼用力推了我一把,把自己留在后面。 我猝不及防,被推下岩壁,向放着青铜古棺的岩洞里坠落,刚想寻机攀住岩缝,只觉得身体里好像被灌进了冰块,根本不能动弹。 我连骂月饼的工夫都没有,只觉得耳朵“嗡嗡”直响,索性放松身体,把摔落的伤害率降到最低。 忽然,一根绳子把我拦腰缠住,截住了猛然下坠的冲力。我几乎被这根绳子割成两半,身体生生停在半空。 “你丫就别傻了,两个人根本不可能一起逃出去。”月饼如同一根钉在岩石里的钉子,脚掌牢牢钉着地面,双手紧紧箍住绳子,在腰上缠了几圈,把我慢慢放下。 “替我把月野和黑羽找回来。”月饼的声音从“轰轰”的碎石坠落声中清晰地钻进我的耳朵。我躺在地上,沙土不停地落在眼睛里,却依旧睁大了眼睛,头顶的那片黑暗中,只剩下一点红色的亮光。 那是刚才我给他点的烟! 终于,岩洞彻底崩塌,脸盆大的石头砸落,我扯着嗓子吼道:“月饼!” 再无人回应! 我一咬牙,跌跌撞撞穿过隧道,锋利的石片划得全身火辣辣地疼,抓着铁链子攀出,又奋力跑了许久,直到冲出斑嘎古堡,到了一片密林边缘,才双手撑着地跪倒,大口喘着气。 耳朵已经什么都听不见,只是不断回响着月饼那句话:“跑!” “月饼!”我远望着塌陷了一角的斑嘎古堡,哑着嗓子喊! 五 我像个野人一样藏在林子里足足半个多月,建筑工人和政府服装的人从古堡进进出出,几辆被军用帆布扎得严严实实的卡车时不时开出,不知道他们是否能发现古堡的秘密。我相信这不可能,因为竹筒里的液体,威力足以摧毁鬼珀和青铜古棺。可是我又希望他们有所发现,因为月饼还在里面。时间一天一天溜走,我在溪边喝水的时候,才发现头发和胡子已经连成一片,自己都认不出自己的模样,不过我发现,我的红瞳又消失了。 所有发生的一切,我都懒得去想,因为我不想接受一个事实——月饼,我最好的朋友,在古堡地下的密洞里,为了和他其实并不相关的东西,死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若无其事地和我一起离开密洞,根本不用理睬鬼珀。这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他不会这么做!换作是我,或许,也不会这么做。 又等了半个多月,每夜我躺在树上睡着都会惊醒。我依稀看到那个熟悉的中国少年正懒洋洋地站在树下,摸了摸鼻子,扬扬眉毛,点了根烟,吐出一个滚圆的烟圈:“南瓜,你丫在这么危险的地方睡得这么率真,这么做真的好吗?” 可是,树下什么都没有。手机早已经没电,我终于决定回国。我抱着一丝希望,如果月饼还活着,那肯定在寝室里四仰八叉抽着烟,幸灾乐祸地等我回去。到了机场,面对蚁潮般的乞丐,我把所有的卢布往空中一扔,乞丐们欢呼着争抢。 我心里苦笑:“有舍才有得。” 换过登机牌,我回头看了最后一眼。充斥着高科技现代感的德里机场,熙熙攘攘的人们拖着行李箱,演绎着离别、兴奋、期待、平静的众生相。 唯独没有我希望看到的那个人。 我叹了口气,头也不回地往安检走去——这是我第一次到印度,也绝对是最后一次! 过安检的时候,我像耶稣受难般横着胳膊,任由安检人员拿着和超市扫卡机一样的金属探测器在身上扫来扫去。背包正被履带缓缓送进张着黑洞洞大嘴的透视机,探测器不停发出“嘀嘀嘀”的声音,安检人员重点对着我的金属扣腰带摸了摸:“转身!” 六 印航飞国内的飞机只有一条航线:德里-孟买-上海。我是火命,上海地理位置偏南,南方属火,五行上二火相冲,不是很搭。不过我实在没什么心思想这个事情,只想早点回国。 起飞时间比预定时间晚了五分钟,原因是一位乘客迟到了。本来大多数乘客还表达着不满,但看到最后登机的乘客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也就不再说什么。 印度的航班有股奇怪的味道,很像脚臭和酸奶混合在一起的味儿。不过飞机的配置挺好,还有舱外摄像头可以看见飞机第一视角起降,但是配件设施的保养实在太差了。明明是新投入使用的飞机,像是已经用了十几年,好多座椅上的蒙皮都破损,个人娱乐系统不停出现问题。我面前的显示屏看着看着电影突然就死机黑屏,再看周围好多都是黑屏。 飞机用肉眼可以察觉的速度慢慢驶入起飞跑道。伴随着刺耳的轰鸣声,舷窗外的场景由清晰变得模糊,越来越快地向视线后方飞速闪去,直至变成一条条连接的直线。随着一只无形的大手把我死死压在座位上,飞机终于脱离了地面的束缚,钻入云中。 起飞时所产生的强烈压差让耳膜如同被撕裂一般疼痛,我不停地嚼着口香糖来缓解这种疼痛感,胃里一阵阵翻腾着要呕吐的感觉。空中小姐已经进行完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科普介绍,顺便介绍了呕吐袋的摆放位置,面带职业性的微笑转身进了一道帘子遮掩的机舱。 这不是我第一次坐飞机,但是飞机刚脱离地面爬升至高空所带来的那种身体失重的感觉,仍然让我很不踏实。虽然现在飞机已经冲入云霄,处于平稳飞行状态,我此时已经解开安全带,胃里才稍微舒服点。踏着飞机的舱板,厚实得就如同踩在地面上,可是距离地面一万米的距离仍然让我不由自主地莫名恐慌。」592ЪΘΘк。cΘм「 窗外泛着银光的云朵,大团大团地堆积在飞机下面,像刚下过大雪的苍茫大地,美丽而宁静。我默默地鸟瞰印度,想起月饼给我讲的故事和我们共同经历的事情,心里很难受。 突然,飞机剧烈地抖动,如同断了线的风筝失去控制,在强大的气流里不停摇晃。机舱内,飞机强烈的抖动让空中小姐站立不稳,勉强扶着舱壁,神色仓促地告知大家要保持冷静,系上安全带,从座位底下拿出救生衣穿上。接着,每个乘客的头顶掉下一个个像毒蛇似的氧气罩…… 不知道谁突然尖叫起来,所有的人都开始尖叫着混乱,各种各样的叫声都透着绝望的恐惧。大家想挣扎着起来,却被安全带捆绑住身体,有些人已经疯了,拼命把安全带解开,冲向机舱门,抓着把手歇斯底里地拽,大声哭喊着:“我不要死,我要出去!” 狭窄的机舱内,在这一刻上演着一幕幕丑陋、疯狂、懦弱、勇气、爱情的华丽表演! 飞机倾斜着插向地面,机舱没有被固定的东西跳跃着滚向机头,从舷窗看去,闪着耀眼白光,遮挡着飞机与地面的云层被飞机急坠带起的气流撕裂,遥远的地面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急速坠落带来的压差,让所有人的耳朵里、眼睛里、鼻子里流出了一道道血痕,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到任何东西。机舱内变得沉默,死亡前的沉默! 终于,飞机与地面惨烈地碰撞,随着刺破耳膜巨大爆炸声,气浪冲击着机舱内的一切,滚落到机头的那些没固定的东西,像子弹般射向所有人。虽然这些人早已经被气浪强烈的冲击震碎了内脏而变成了尸体,但依然被这些东西切割得支离破碎…… 巨大的深坑,耀眼的火光,一波接一波的爆炸,散落在荒野上的残肢,烧成黑炭的尸体…… 我猛地惊醒!飞机正常飞行,乘客们悠闲地各做各事。擦着额头的汗,我心有余悸地想:还好只是个噩梦。 梦境实在太过真实,我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空中小姐端来了我要的可乐,连忙喝了一口定定神。正在这时,飞机突然猛烈颤抖,可乐飞溅而出,洒了胸前一片! 七 飞机抖动得越来越厉害! 甚至连灯光也变得忽明忽暗,而机舱上播放电影的电视屏幕,出现了一上一下雪花跳动波纹!乘客们坐不住了,我盯着屏幕,意识到出了问题。 空中小姐拉开帘子,带着让人镇定的职业笑容:“各位乘客,请不要紧张,不要离开您的座位。飞机遇到对流层中的上升气流,形成颠簸,这在飞行过程中属于正常现象。请各位乘客系好安全带,深呼吸放松心情,转移注意力,卫生间暂时关闭,如果卫生间内有乘客,请抓好扶手……” 尽管空中小姐将原因解释得很清楚,但是飞机已经由抖动变成颠簸,剧烈的起伏甚至要把我从座位上抛起!我连忙检查安全带,系得很紧,而有些乘客已经开始尖叫起来! 仓促间我来不及多想,抬头看着雪花波纹不停跳动的电视屏幕。原本屏幕上是印航飞抵上海的3D路线图,下方还滚动着目前的飞机时速、飞行距离、飞行时间、舱外温度什么的,几分钟前切换成一部印度新拍的恐怖片,刚上飞机时我还纳闷为什么会播放一部恐怖片。 屏幕上的雪花跳动得杂乱无章,扭曲的线条把一个印度著名女明星的脸时而拉长时而拉宽,如同一张恐怖的鬼脸贴在屏幕里,随时都可以爬出来!在那张女演员扭曲的脸的背后,飘着一条淡淡的白影,那条白影越来越近,终于代替了女明星的脸,紧紧贴在屏幕上,空洞的眼眶里透着森冷的光芒,漠然地看着我! 我心里一冷:寄灵! 有一种恶灵,生前为人时遭受残忍的杀害,死后怨念不散,阴魂在世间游荡。如果有人把恶灵生前的故事改变成小说或者电影,就为恶灵制造了寄托之地。强烈的怨念使它生存在电影和小说中。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鬼片或者恐怖小说时,不由自主地会感到寒冷。这并不是恐惧心理造成的身体错觉,而是因为当你入神地看小说或者电影时,会产生强烈的代入感。这就是体内的阴气和寄灵产生感应,慢慢地被寄灵侵入身体的强力表现。然后,你的眼前看见许多不干净的东西,睡觉时会做噩梦,还经常莫名其妙出现许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怨念最重的寄灵,甚至会使你丧失意志,完全占据你的身体。 《德州电锯杀人狂》自从上映以来,美国一度出现了许多电锯肢解的案件,杀人细节与电影里的桥段一模一样,甚至造成了该电影的停播!官方的解释是因为电影产生的感官影响,使原本精神有问题的人进行模仿,而真相却被掩盖了。 如果这种怨灵碰上精神力强的人,则会造成人与怨灵共存一体的现象。被寄生的人时而正常时而疯狂,最后会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自己不是自己,自己到底是谁,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许多错乱的杀人念头”的精神压力,从而做出超乎寻常的举动。有许多演员都曾经因为接拍过类似的电影而变得精神失常,甚至自杀! “这个片子没有杀青!”我心里惊呼! 小说剧本和电影在结束的时候,都会举行“杀青仪式”。为什么叫作杀青?青,就是对“灵”的隐晦称呼!杀青一般都会举行隆重的仪式,是因为隐藏在暗中懂得玄机的人,需要引导大量的阳气来消除寄灵! 我随即否定了这个想法,直觉告诉我,这个寄灵,是有人把它引上飞机的。 飞机此时渐渐平稳下来,看来已经飞过了上升气流,乘客们的表情也放松了,还未等空中小姐提示,有些人已经擅自解开了安全带。我松了口气,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让我太容易疑神疑鬼。我靠着舱壁,深吸一口气调整精神,忽然感觉到针芒穿过脊梁的刺痛感,就像有人在背后恶狠狠地盯着我! 舱壁里传出了细细密密的窸窣声,像是关着一窝蜂群正在拼命往机舱里钻。一缕缕灰色的气体,如同藤蔓般诡异地摆动着,从舱壁里挤了出来。每一道灰气都是无数条密密麻麻拥挤在一起的虫子形成的。除了我,所有的乘客都听不到电影里的寄灵发出森冷的诡异笑声。 那些灰气动了! 八 灰气纠缠在一起,吸附在舱壁。整个机舱表面像是长出了褶皱的皮肤,层层叠叠地蠕动着。我置身其中,看到这截笔直溜圆的机舱就像一截放大的肠子,灰气如同大肠杆菌,渐渐伸向茫然不知的旅客,簌簌抖落虫子,仿佛旅客都是被飞机吞咽的食物,正在安静地等待被消化成浆液的命运! 一百来名旅客浑然不觉已经被灰气包围,身上爬满了虫子。我寒毛直竖,只觉得胃部阵阵抽搐,涌起一阵阵强烈的呕吐欲望! 月饼曾经说过,不要以为看不见的东西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你能看到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我轻手从前座的旅客头发中拽出一条虫子,在手里转动着,略一用力,“啵”的一声,虫子被捏爆,一缕淡淡的青烟从指间升起,飞入旅客体内。 那个旅客打了个哆嗦,疑惑地回头看了看我…… 我心中凛然,这种阴虫是风水险恶的坟墓所埋葬的尸体中滋生的!人死后,魂魄离体,尸气滋生,若是恰巧赶上所葬之地为阴煞之地,气煞相交,就会形成阴虫。一些懂得看风水的望气术士,则会专门寻找这种凶穴,取尸体某部分(哪怕是一小截指甲)收集阴虫,再将尸体某部分隐在贵重礼物中,或者埋入仇家所居住的地方。阴虫离了尸气,饥不择食地吞噬仇家魂魄,用不了几日,就会把人的魂魄吃干净,取人性命! 有许多土夫子(盗墓人)在下墓盗尸取明器时,会不自觉地感觉到身体发冷,回家用不了几天就会突然身亡,其实就是在没察觉的情况下吸入了阴虫。 眼看每个人身上的阴虫越来越多,有几个身材瘦小的已经被包裹了,却还在悠然自得地欣赏着窗外的风景。按照这个速度,飞机还没有到上海,所有人的魂魄都会被吃干净变成活尸。而且我虽然看不到驾驶舱内的情形,可是机长那些人估计也是同样的情形,那后果自然是飞机坠毁,任何人也无法查出异常,只能当作特大飞机失事案件来处理! 难道我刚才所看到的飞机失事的场景,都会变成现实? 一丝绝望从我心底滋长:在远离地面万米的高空,在这架被阴虫包围的飞机里,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绝境! “咦?怎么这么冷?”旅客中不知道是谁说了这么一句。 “对啊,怎么这么冷?” “这飞机上的条件也太差了!能把人冻死!” “服务员!老子花大钱坐飞机就是来享受的!不是来挨冻的!” “我要投诉!” 九 飞机里的气温没有下降,旅客肤色正常,却七嘴八舌地聒噪着。温度越来越低。有几个人已经开始骂了起来! 即使在炎热的夏季,路过某一个地方时,也会突然感到遍体寒冷,不由自主地打着冷战。这是因为那个地方阴气太盛,体内魂魄受到影响而产生的感觉。如今这些人的魂魄正在被吞噬,阳气慢慢流逝,阴气大盛,自然会感到从身体里散发出的彻骨寒冷。 几名空中小姐抱着毛毯急匆匆赶出来,一名空中小姐大声说道:“各位旅客,目前飞机内气温正常,可能是因为遇到飞机颠簸产生的心理恐惧造成的体感寒冷,織请保持镇定!同时向各位旅客道歉,飞机上的毛毯数量并不是按照人数配置的,敬请旅客们谅解!” 我静了静心,努力把所有杂念和恐惧摒除,不停思索着:到底该怎么办?如果月饼在,他会怎么做?眼下首先要找到到底是什么东西把阴虫带了上来。看着头顶一排排行李箱,想到还有行李舱,我又放弃了。这根本不可能做到! “南瓜,你丫就不能像个爷们一样勇敢点?” 月饼的声音! 我一时兴奋得忘乎所以,起身前后左右找着,根本没有!难道是我的幻觉? “嘭!”一个瓶子重重砸在我后背,潮湿的液体浸透了衣服。 “他妈的想抢毛毯吗?”不知道是谁骂道。 我怔了怔,可乐瓶子咕噜噜滚着,我弯腰捡起,回头看着袭击我的人,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他咧嘴笑着走到我身边,一口浓痰吐到我头发上。突然间,机舱内安静了,旅客们似乎忘记了寒冷,脸上都带着看好戏的期盼表情。 我很想杀了他! 强忍着怒火,我掏出纸巾,认真地擦着浓痰,塞进可乐瓶子里:“把可乐和你刚才说的话,一起喝进去!” 彪形大汉比我高半个头,一副没有听见的样子:“你说什么?” “我在说,把可乐和你刚才说的话,一起喝进去!”我低声说道。 “轰!”机舱里的旅客们发出了戏谑的笑声,无比期待着我被彪形大汉暴打的场景出现! “你他妈的脑子有问题?”彪形大汉挥起拳头,向我砸来! 我没有躲避,只是用手准确地攥住彪形大汉的手腕,渐渐用力。他顿时冒出黄豆大的汗珠,脸上因疼痛而扭曲变形,张开大嘴呻吟着,像虾米般弯下腰。我松开抓住手腕的手,托着他的下巴一捏。“咯噔”一声,他的下巴立刻脱臼,我把饮料瓶子深深地插进大汉嘴里,拍了拍他的脸:“好喝吗?” 彪形大汉嘴里发出“呜呜”的哀呼,恐惧地看着我!我冷冷地扫视着所有旅客,所有人都不自觉地躲避着。 “这种寒冷,不是因为温度下降造成的,而是因为魂魄的流失!我知道这样说你们不相信,我也不需要相信!我只是为了救你们!” 旅客们鸦雀无声,像看疯子般看着我。 十 “你以为你是谁?”从身后传来暴骂声,“凭什么要听你的!他妈的一个疯子!我就想要条毛毯!” 回头看去,几个体型强壮的男人满脸怒容,从座位上站起,握着拳头对着我骂道。体虚的乘客因为体内阳气大量流失,浮现出苍白的颜色,蜷缩在座位上,双眼瞳孔开始扩散,痴痴傻傻,没有一点表情。 “扑通!扑通!”那几个骂骂咧咧的男人也因为阳气流失太快,终于撑不住,昏倒在地上! 我已经感觉到飞机在慢慢偏离航线,机头向下倾斜,看来驾驶舱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我心里一凛:“时间不多了!” 把右手食指缓缓举到眼前,放到嘴边,还未咬下,一股钻心的疼痛感已经让我倒吸了口凉气。我轻轻咬了一下,牙齿在食指上闭合,没咬破。我心一横,闭着眼用力一咬,“咯噔”一声,咸腥的味道让舌头发苦。 我用搜阴术要搜出那个东西。 我把两滴鲜血滴入眼中,闭上双目,眼球在里面不停转动,让鲜血充分滋润眼睛。 眼睛,是灵觉根本。当万物睁开眼睛时,灵觉也随之苏醒。你会不会看到似曾相识的场景?会不会突然看到一些陌生的视觉片段?这都是灵觉由眼睛所产生的连锁反应。 不仅仅是人类,有些动物的灵觉更强,眼睛里看到的不干净东西会更多。猫为什么会在黑夜里凄惨的嚎叫,因为它看到了鬼魂;仔细看牛的眼睛,会发现里面有一个若隐若现的人影,而牛的眼泪滴入人眼,人可以看到另外一个世界。阴气越重的东西,越没有形迹。搜阴术,是用血激发眼睛的灵能,看到更多的东西。我再次睁开眼,红茫茫一片,就像是一缕缕鲜血慢慢滑落,盖住玻璃,而我正透过这层玻璃看东西。在腥红的世界里,所有人都像是披上了一层血,没有任何别的颜色。我要寻找的,是一道黑气。 我耐着心思挨排搜寻,清晰地感到丹田有潺潺的流水声,一丝丝剥离感从体内传来,涌入眼睛。这是魂魄散逸的前兆!咬着牙,我对着丹田重重一击,提高气海里的阳气。短暂的阳气并没有支撑多久,身体越来越冷,我已经快要看不清楚东西了。也许,我也会成为空难的一员。我有些遗憾,不但救不了自己,连这些乘客也救不了。 真没用啊! 忽然,我看到那股黑气就在眼前!低头看去才发现,黑气竟然从我的指甲缝里不停地冒出! “我就说你丫命中走背字,走哪儿都出事!” 又是月饼的声音! 这绝不是幻觉,我心头一阵狂喜:“月饼,你丫就是鬼,也现出个形状好让小爷降妖除魔啊!” “我就在你旁边坐了半天,你丫居然没发现我!” 循声往右看去,那个最后上飞机的白发老人,睁着一双血红的眼睛似笑非笑地摸了摸鼻子。 “你……”我眼泪出来了。 “别废话了,我也用了搜阴术,气是从你身上出来的。”月饼一把扯下面具,熟悉的脸上还罩着白发套,看上去特别滑稽,我忍不住想笑。 “长话短说,那天我舍生取义,后来一想这么死了怪可惜的,也往外跑。到了青铜棺材的洞里,我实在出不去,眼看要被埋了,只好打开棺材,躺了进去。”月饼扬了扬眉毛,“我还以为棺材里面起码有个千年腐尸万年粽子什么的,结果什么都没有,在里面憋屈死我了。后来棺材被挖出来,送到不知道什么地方研究,我趁着他们把盖子打开逃了出来,结果我这张英俊的脸被拍下来,秘密通缉了。我只好化了妆,在黑市办了张假护照,准备偷偷回国,没想到在飞机上碰到了你。你丫在印度待了那么多天干吗?坐月子啊。” “我还不是在找你!”我忍不住捶了他一拳。 “你丫找就认真找,没找到就不算找。”月饼往机尾走去,“快跟我来,我早就该想到问题出在你身上。没想到鬼珀的诅咒居然有这么强!不过您老人家要是吸不到诅咒也真对不起你的磁铁属性。” “干吗去?”我跟着月饼到了舱尾沿着舷梯爬进了行李舱。他从机箱里拽出两个背包一样的东西:“跳伞!” “什么?”我还没反应过来,月饼已经把一个降落伞包固定在我背上,又给自己背上。 “记住,一会儿打开舱门,你就往下跳,过一会儿才能拉这个绳子,伞会打开!”月饼见我没回过神,用力拍着我的肩膀,“千万别早拉开绳子,要不然降落伞被飞机气流卷起来,你被卷进螺旋桨那就只剩下漫天血雨了。” 我忍不住喊道:“月饼,你不是开玩笑吧?下面是南印度洋!准备跳下去喂鲨鱼还是被海水泡成浮尸?” “南瓜,飞机上那么多条人命,能不救吗?”月饼点了两根烟,塞进我嘴里一根,“跳,可能咱们死,他们活,也可能都活;不跳,就都是死。” 我狠狠吸了口烟:“月饼,我的意思是,我跳,你不跳。” 月饼一愣,我抢着说:“月饼,我这辈子没干过什么大事,遇到危险都是你救我,还总是拖你后腿。你让我单独当一次英雄好不好?回国后把我的光辉事迹写成小说,也给小爷扬名立万,我在九泉之下一定感谢你八辈祖宗。” 月饼想说什么,却没说出口。 我早已经看到行李舱起落门的按钮,箭步冲过去,重重按下。起落门轰轰响着,闪出一条亮眼的细缝,缝隙越来越大,强烈的气流涌进舱内,大大小小的行李向舱外滚去。空气对流产生的压差越来越强,吸力让我不受控制地向舱外走去,洁白的云朵闪耀着刺眼的太阳光,身下是几千米的高空,蔚蓝的南印度洋。 我戴上跳伞眼镜,对着月饼吼道:“你丫一定要把月野找到!黑羽找不到无所谓!” 双脚离开舱体,我的身体飘了起来,忽然如同有一根无形的绳子,把我猛地一拽,飞出了机舱! 尾 声 强烈的压差让我双眼短暂失明,再能看见东西的时候,我已身在半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飞翔的自由,如果不是在坠落,那么飞行真的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身边还有不少飘着的行李,我向上看去,飞机已经飞远,后舱尾的行李门缓缓合上。看来月饼并没有跳下来,在行李舱把门从内部关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失望,不过很快就不考虑这些。事情由我而起,那就由我自己承担好了。 就在行李舱门即将合上的一刹那,一个小黑影从里面飞了出来,飞机继续前飞,那个黑影飘了一会儿,“砰!”一张巨大的降落伞打开! “月饼,你他妈的听我一次会死啊!”我骂了一句,冰冷的空气几乎把脸割出无数条血口,我这才想起还没打开降落伞! 我拉开绳子,降落伞张开,下坠的身体被突然绷住,伞绳拽得我五脏六腑都顶到嗓子眼,差点从嘴里喷出来。月饼正调整着方向绳向我靠近,不停地挥手。 南印度洋就在几千米之下,我哈哈一笑:“月饼,你丫要是愿意和我一起喂鲨鱼,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啊!” (全文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