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莫瑞斯 作者:E·M·福斯特 内容简介 《莫瑞斯》创作于作家的全盛时期,可因为涉及同性爱,一直在作家身后的一九七一年才出版,成为这位小说大师最后公开出版的长篇小说。这部同性爱文学的经典之作也早已进入文学经典的圣殿。 莫瑞斯和克莱夫在青葱年岁于剑桥相识相恋,可是三年的相知相守后克莱夫却选择了仕途,娶了位贵族小姐,将这段感情生生离弃。仍旧坚守的莫瑞斯几乎精神崩溃,濒于自杀,在绝望中终于遇到不顾一切爱上他的猎场看守阿列克,真正的爱情使两人艰难地突破了阶级差异和社会禁忌的双重禁锢,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根据小说改编的影片也成为影史经典。 导言 出版于1910年的《霍华德庄园》获得了成功,却起到了扰乱福斯特生活的效果。它使他充满了迷信的预感,生怕自己会失去作家的创作力。随后他整整焦虑了一年,对本国的生活感到烦恼,无法静下心来做任何事情。他着手撰写一部新小说《北极之夏》,然而却搞得杂乱无章,于是在1912至1913年的冬季前往印度,心里琢磨着自己是否还写得出小说。印度给了他极深的印象,他认为自己身上那褊狭保守、呆板土气的成见被消除殆尽。不过,还是不可救药。回来后,他开始着手创作一部有关印度的小说,但随即陷入了困境,找不出如何解脱出来的方法。他私下里谴责自己虚弱无力,并琢磨起这么懒散的一个人,究竟有无权利批评为了谋生而劳动的大众。他害怕倘若这样下去,自己会变得十分古怪而不得人心。 随后,1913年9月,他去拜访爱德华·卡彭特,一位倡导纯朴生活与具有高尚情操的同性爱之先知,并体验到一次启示。他本人在《结尾的札记》中描述了所发生的事。卡彭特的朋友乔治·梅里尔触了触他腰眼下面的部位。用他的话来说,触觉从臀部上方小小的部位直接融入他的构思。就在那一瞬间,一部新颖的小说在他的头脑里形成了。它涉及同性爱,给予三个中心人物以显要地位,并且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 他终于知道了毛病出在什么地方。多年来,《莫瑞斯》或是类似于《莫瑞斯》这样的作品,一直在提出诞生的要求。他已经写了几篇以同性爱为主题的轻浮的短篇小说来宽慰自己。然而,这还不够,尽管他并不因它们而害羞,也无意放弃它们。但当时磨炼与自我抑制还不够到位。 现在,时机到了。倘若不可能在生活中,在想象中他敢于对自己做出保证: 他相信同性爱是美好的。他需要义无反顾地肯定,这种爱可以使人变得高尚,并非导致人堕落。个中倘若有“不正常心态”,那是社会的反常,它荒谬地对人类遗传的这一极其重要的部分予以否认。 他心头的郁闷消失了。他进入一种兴奋状态,立即坐下来写作,不出三个月就完成了莫瑞斯的童年与剑桥之经历的初稿。那时,他的热忱遭到挫折。洛斯·迪金森[1]读完他那些轻浮的短篇小说之一,感到震惊,引起反感,这使他心烦意乱到极点,尽管如此,他还是不屈不挠地写下去。翌年4月,他受到更严重的打击。在小说中,他浓墨重彩地描述了自己与休·O·梅瑞狄斯之间的友谊,但是梅瑞狄斯被示以手稿之后,似乎对它完全感到厌烦——不仅如此,他好像甚至不觉得自己这样冷漠有什么关系。此次打击使得福斯特考虑放弃这部小说。然而,这种情绪没有持续多久,1914年7月,《莫瑞斯》脱稿。 他完全没想过此书有出版的可能性。他认为“直到我本人去世,英国消亡”,这部作品是出版不了的。实际上,他原先仅仅打算为自己而写。不过,他很快就开始拿给经过挑选的朋友们看,头一个看到的是迪金森。迪金森觉得它很感动人,使福斯特非常宽慰。但是,在迪金森看来,那个快乐的结局太不自然了。福斯特本人也晓得这是此作差劲儿的部分,就着手予以改进(以后又修改多次)。他看得出毛病出在哪里,这关系到他写此书的整个动机。“我要是把它(阿列克·斯卡德这部分)也化为尘埃或雾霭,那就更明智一些。”他写信给迪金森说:“然而,给予自己塑造的人物实际生活所不提供的快乐,这诱惑简直是不可抗拒。‘为什么不呢?’我一直这么想。‘稍微重新安排一下,运气就好多了,’——但是,毫无疑问,最重要的是重新安排。让作品能够不朽的这一渴望,引导一位小说家在每一部作品接近末尾时谈理论。死亡这桩事实是理论之外的唯一的不朽。也许我在《最漫长的旅程》中过分沉溺于死亡了。无论怎样,我越来越不倾向于将主人公杀掉。”(1914年12月13日) 一两个月后,他多少有些焦虑不安地把这部小说拿给交情较浅的朋友福雷斯特·里德看。里德不曾像福斯特所担心的那样感到惊愕。然而此作没有真正合他的口味。他提出的异议促使福斯特进行更长的辩护。 “我的确想拨开神话那片薄雾,提出这些问题: 神创造了男人和女人,不包括他们,而把克莱夫这样一些未成熟的人排除在外……让其处于‘性反常者’(这是个荒谬的词,因为它假定他们是被赋予选择之自由的。然而,咱们还是用它吧)状态。由于社会那罪恶的愚昧无知,使得这些‘性反常者’对恶的倾向不均衡(我承认这一点)。他们究竟是跟正常人一样好或坏,还是天生就这么坏呢?你像我似的,回答说他们是前者,然而你是勉勉强强这么回答的,我却希望你充满激情地回答:‘我这本书里的人,大致说来是好的,但是社会几乎把他毁了。’他差点儿毕生过鬼鬼祟祟的日子,偷偷摸摸,战战兢兢,背着罪恶感的包袱。你说:‘倘若他没遇上另一个像他这样的人,会怎么样呢?’真的,会怎么样呢?不过,去责怪社会吧,别归咎于莫瑞斯。即使是在一部小说里,当一个人得以过上自己所能过的最美好的生活时,应感谢才是! “这把我引到另一个问题上来了……这种关系倘若把肉体也包括进去,到底对不对?对——在某些情况下。假若双方都有这个需要,而且双方的年龄都大到了解自己需要什么——那么就是对的。我一向不去想这个问题,然而现在却开始思考了。莫瑞斯和克莱夫就不对,莫瑞斯和迪基就更不对了。莫瑞斯和阿列克则十分对。某些人之间,永远都不对…… “在任何一场‘最后的审判’上,我都会为自己辩护说:‘我试图将与生俱来的所有的断片联结起来,派上用场。’——唷,在《霍华德别业》中,这个题材已被耗尽了。莫瑞斯的断片尽管比玛嘉丽的稀少而奇异,却跟她是同一个行业上的……” 光阴荏苒,他对各式各样的朋友的反应做出回应,对此所作的评价随之忽高忽低。有时候他确信自己做了“一桩绝对新颖的事,甚至面对希腊人亦然”。另外一些时候他疑虑重重——主要是小说的下半部,其中莫瑞斯找到了肉体上的快乐。“在艺术处理中,再也没有比肉欲更执拗的了,”1920年,他写信给西格弗里德·萨松[2]:“然而,我深信,非安排进去不可: 事事都得安排进去。”1919年,他对艰难的最后部分进一步做了改动,1932年重新加工,1959年至1960年,又一次相当大刀阔斧地予以修订。一位读者对结局[3]提出质疑,写的是莫瑞斯目送阿列克那艘船启航驶向阿根廷,随后把脸朝英格兰掉过去。情绪激昂,无所畏惧,一片模糊,惊心动魄,令人难忘。然而,莫瑞斯究竟怎样去找阿列克呢?福斯特为此发愁,于是增添了一节,从而把莫瑞斯平平安安地送到阿列克的怀抱中。 到了20世纪60年代,他母亲以及绝大多数近亲均已去世,社会上对性的问题之态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倘若他愿意的话,是可以出版这部小说的。朋友们确实提出过这个建议,然而他坚决地拒绝了。他知道这会导致永无休止的大惊小怪与喧闹骚动。而且对他来说,此作已变得颇为遥远了。他说,自己对获得拯救、来自“某处”的援救者这个题目的兴趣已经没那么大了,他认为那是骗人的。人们可以相互帮助,但是他们并不像那样彼此替对方做出决定。而且,最近被示以此作的一两位友人认为它已“过时”。他为自己死后出版此作做了周密的准备。但是他的最后的评论(亲笔写在1960年的打字稿上)乃是:“可以出版——然而,值得吗?”这部杰出而动人心弦的小说的读者,没有几个会做出感到丝毫怀疑的答复。 P·N·费尔班克 [1] 他对我是这么说的。然而他在《结尾的札记》中说那是与他“有泛泛之交的一位学者”却与梅瑞狄斯不相宜,因为多年来梅瑞狄斯是他的挚友。另外一些细节亦然。不过,当他写《结尾的札记》时,梅瑞狄斯尚在世,他可能把事实略微篡改了一下。——原注。休·O·梅瑞狄斯是福斯特在剑桥时的同学,系克莱夫的原型。——译者注 [2] 西格弗里德·萨松(1886—1967),英国诗人、小说家,以反战诗歌和小说体自传著称于世。福斯特知道他是同性爱者,才把《莫瑞斯》手稿借给他看。 [3] 原文为法语。 一 全校——也就是说,三位教师和所有的学生每个学期出去散步一次。那通常是令人愉悦的郊游,每个人都企盼着,将分数抛在脑后,无拘无束。为了避免扰乱纪律,总在临放假之前组织,这个时候即便放纵一些也不碍事。与其说仍在学校,倒好像是在家里接受款待,因为校长夫人亚伯拉罕太太会偕同几位女友在喝茶的地方跟他们相聚,热情好客,像慈母一样。 亚伯拉罕先生是一位旧脑筋的私立预备学校校长。功课也罢,体育活动也罢,他一概不放在心上,只顾让学生吃好,防止他们品行不端。其他的就听任学生的父母去管了,从未顾及过家长多么信任他。校方和家长相互恭维着,那些身体健康、学业落后的学生们遂升入公学[1],世道朝着他们那毫无防备的肉体猛击一拳。教学不力这一点,大有讨论的余地,从长远来看,亚伯拉罕先生的学生们并不怎么差劲儿。轮到他们做父亲后,有的还把儿子送到母校来。副教务主任里德是同一个类型的教师,只是更愚蠢一些。而教务主任杜希,却是本校的一副兴奋剂,使得全盘的教育方针不至于沉闷。那两个人不怎么喜欢他,但却知道他是不可或缺的。杜希先生是一位干练的教师,正统的教育家,既懂得人情世故,又有本事从两方面来看问题。他不善于跟家长周旋,也不适宜跟迟钝的学生打交道,却擅长教一年级。他把学生们培养成热爱读书的人,他的组织能力也不赖。亚伯拉罕先生表面上掌权,并做出一副偏爱里德先生的样子,骨子里却任凭杜希先生处理一切,到头来还让他做了共同经营者。 杜希先生老是惦念着什么。这次是高班的一个名叫霍尔的学生,不久就要跟他们告别,升入公学。他想在郊游的时候跟霍尔“畅谈”一番。他的同事们表示异议,因为事后会给他们添麻烦。校长说他们已经谈过话了,况且霍尔宁愿和同学们在一起,因为这是他最后一次散步。很可能是如此,然而凡是正当的事,杜希先生素来是一不做,二不休。他面泛微笑,一声不响。里德先生知道他要“畅谈”什么。因为他们初结识之际,在交流教育的经验时触及过一个问题。当时,里德先生反对杜希先生的意见,说那是“如履薄冰”。校长并不知道此事,他也不愿意知道。他那帮学生长到十四岁就离开他了,他忘记他们已经长成男子汉了。对他来说,他们好像是小型而完整的种族——“我的学生”,不啻是新几内亚的俾格米人[2]。他们比俾格米人还容易理解,因为他们决不结婚,轻易不会死掉。这些单身汉是永生的,排成一字长队从他面前经过,数目不等,少则二十五名,多则四十名。“依我看,关于教育学的书没有用处,还没产生‘教育’这个概念的时候,孩子们就已经这样了。”杜希先生听罢,一笑置之,因为他专心研究进化论。 那么,学生们又如何呢? “老师,我能拉着您的手吗?……老师,您答应过我的……亚伯拉罕老师的两只手都腾不出来。里德老师的手全都……啊,老师,您听见了吗?他以为里德老师有三只手呢!……我没那么说,我说的是‘指头’。吃醋喽!吃醋喽!” “你们说完了吧!” “老师!” “我只跟霍尔一个人走。” 一片失望的喊声。其他两位教师发觉拦不住他,就把孩子们打发走,让他们沿着海边的悬崖朝沙丘走去。霍尔得意洋洋地一个箭步来到杜希先生身旁,但觉得自己的年龄大了,所以没拉住老师的手。他是胖胖的英俊少年,没有任何出众之处,在这一点上与他的父亲如出一辙。二十五年前,他父亲曾排在队伍里从校长面前走过去,消失到一家公学中,结了婚,成为一个男孩两个女孩的父亲,最近死于肺炎。霍尔生前是一位好市民,但工作懒散。郊游之前,杜希先生预先查明了这些情况。 “喂,霍尔,你以为会听到一通说教吧,嗯?” “我不知道,老师。亚伯拉罕老师在说教之后给了我一本《神圣的田野》[3]。亚伯拉罕太太送给我一对袖口链扣。同学们给了我一套面值两元的危地马拉邮票。您看这张邮票,老师!柱子上还有一只鹦鹉呢。” “好极啦,好极啦!亚伯拉罕老师说了些什么?是不是说你是个可怜的罪人呢?” 男孩大笑起来。他没听懂杜希先生的话,然而知道那是在开玩笑。他悠然自得,因为这是在本校的最后一天了。即便做错了,也不会被斥责。何况亚伯拉罕老师还说他成绩很好。他瞥过一眼校长写给他母亲的那封信的开头部分:“我们因他而自豪。他入萨宁顿之后,也会给本校添光彩。”同学们送给他许许多多礼物,声称他勇敢。然而大错特错——他不勇敢:他惧怕黑暗。但是没人知道这些。 “喏,亚伯拉罕老师说什么来着?”当他们走到沙滩上之后,杜希先生重复了一遍。这预示着将有一番冗长的谈话,男孩希望自己跟同学们一起在悬崖上步行。然而他知道,当一个孩子遇上一个成人的时候,孩子的愿望是无济于事的。 “亚伯拉罕老师教我效仿我父亲,老师。” “还说了什么?” “我决不能做任何羞于让我母亲知道的事。这样的话,任何人都不会误入歧途。他还说公学跟本校迥然不同。” “亚伯拉罕老师说过怎样不同了吗?” “困难重重——更像是两个世界。” “他告诉你这个世界的情况了吗?” “没有。” “你问他了吗?” “没有,老师。” “这你就不够明智了,霍尔。你应该把事情弄清楚。亚伯拉罕老师和我就是待在这儿替你们解答问题的。你认为这个世界——也就是成人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 “我说不上来,我不过是个孩子。”他非常真诚地说,“他们极其奸诈吗?老师?” 杜希先生觉得有趣,让他举例说明自己所看到的奸诈行为。他回答说,成年人不欺负孩子,然而他们相互间不总是在尔虞我诈吗?他抛弃了学生应有的规矩,说起话来像孩子一般,变得充满幻想,很有意思。杜希先生躺在沙滩上倾听,他点燃烟斗,仰望天空。如今他们已把寄宿学校所在的矿泉地甩在后面了,一群师生则在遥远的前方。天色灰暗,没有风,云彩与太阳混沌一片。 “你跟你母亲住在一起吗?”杜希先生看出男孩有了自信,就打断他的话问道。 “是的,老师。” “你有哥哥吗?” “没有,老师——只有艾达和吉蒂。” “伯伯叔叔呢?” “没有。” “那么,你不大认识成年的男人吧?” “母亲雇用一个马车夫,还有一个名叫乔治的园丁。然而您指的当然是绅士喽。母亲还雇了三个做家务的女佣,可她们懒得很,连艾达的袜子都不肯补。艾达是我的大妹妹。” “你多大啦?” “十四岁九个月。” “喏,你是个不开窍的小家伙。”他们二人笑了。他歇了口气,又说下去,“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我父亲告诉了我一件事,极其有用,受益匪浅。”这不是真的,他父亲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任何事。但是在进入正题之前,他需要一段开场白。 “是吗,老师?” “我跟你说说他都告诉了我些什么事,好吗?” “好的,老师。” “我就只当做了你的父亲,跟你聊几分钟,莫瑞斯!我现在用你的教名称呼你。”于是,他非常直率诚恳地探讨起性的神秘来。他谈到原始时代神创造了男性与女性,以便让大地上充满了人,还谈到了男女能发挥本能的时期。“莫瑞斯,你快要成人了,所以我才告诉你这些事。你母亲不能跟你谈这个,你也不应该对她或任何一个女子提起这个话题。倘若在你即将要去的那座学校里,同学们跟你提到这事,就堵住他们的嘴,告诉他们你已经知道了。你原来听说过吗?” “没有,老师。” “一句也没听说过?” “没有,老师。” 杜希先生站了起来,继续抽着烟斗,他看中了一片平坦的沙地,并在上面用手杖画了示意图。“这样一来就容易理解了。”男孩呆呆地看着,好像与他的人生风马牛不相及。他专心致志地倾听,很自然,老师在给他一个人授课。他知道话题是严肃的,涉及自己的肉体。但是他无法把它与自己联系起来,这就犹如一道难以解答的问题,杜希先生的说明自右耳朵进去,从左耳朵出来,简直是白费力气。他头脑迟钝,反应不过来。虽然进入了青春期,却茫然无知,性的冲动在恍惚状态下正悄悄地潜入他的身体内部。打破这种恍惚状态是无济于事的,不论怎样科学地、善意地加以描述也没有用。少年被唤醒后会重新昏睡起来,那个时期到来之前,是无法将他引诱进去的。 不论杜希先生的科学知识怎样,恻隐之心是有的。说实在的,他太温情了,认为莫瑞斯具备有教养的人的理智,却不曾领悟孩子要么对此一窍不通,要么会弄得不知所措。“这一切挺麻烦的,”他说,“可是得了解它,而不该把它看得很神秘。伟大的事情——爱、人生——将接踵而至。”他口若悬河。以往他也曾跟孩子们像这样谈过,而且知道他们会提出些什么问题。莫瑞斯却不发问,只是说:“我明白,我明白,我明白。”起初杜希先生怕他不明白,就问了一番,他的回答令人满意。男孩的记性很好。人的思维真是妙不可言,他甚至进一步阐述了似是而非的领悟,对成年人那诱导的光亮做出反应,闪烁出徒有其表的光辉。最后他确实提出了一两个关于性的问题,都很中肯,杜希先生十分满意。“就是那样。”他说,“这回你就永远不会迷惑不解或感到烦恼了。” 然而,还有爱与人生的问题。当他们沿着暗灰色的海边漫步的时候,他谈到这些。他谈到由于禁欲的缘故变得纯洁的理想人物,他描绘了女性的光辉。目前已订了婚的他,越谈越富于人情味儿,透过深度眼镜,目光炯炯有神。他的两颊泛红了。爱一个高尚的女子,保护并侍奉她——他告诉这个稚气的男孩,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此。“眼下你还不能理解这些,有一天你会理解的。当你理解了的时候,可要记起那个启蒙你的老教师。所有的事都安排得严丝合缝——神在天上,尘世太平无事。男人和女人!多么美妙啊!” “我认为我是不会结婚的。”莫瑞斯说。 “十年后的今天——我邀请你和你太太跟我和夫人一起吃饭。你肯光临吗?” “哦,老师!”他笑逐颜开。 “那么,一言为定!”不管怎样,用这句笑话来结束今天的谈话,可谓恰如其分。莫瑞斯受宠若惊,开始深思婚姻问题。然而,当他们溜达了一段后,杜希先生停下脚步,好像所有的牙齿都疼痛起来一般,双手捧着两颊。他转过身去,望着来路那长长的一片沙地。 “我忘记抹掉那些该死的示意图啦。”他慢吞吞地说。 海湾那边有几个人,正沿着海岸朝着他们走来。其中还有个女人,他们的路线刚好经过杜希先生所画的性器官图解。他吓出一身冷汗,拔腿就往回奔。 “老师,不要紧吧?”莫瑞斯大声喊道。“现在潮水早把它们淹没了。” “天哪……谢天谢地……涨潮啦。” 刹那间,男孩猛地鄙视起他来。“撒谎大王!”他想。“撒谎大王,胆小鬼,他所说的都是无稽之谈。”……接着,黑暗将少年笼罩住。久远的然而并非是永恒的黑暗落下帷幕,等待着自身那充满痛苦的黎明。 [1] 公学是英国独立的中等学校,由私人资助和管理,培养准备升入大学的学生。学生主要来自上等阶层和富裕的中等阶层家庭。 [2] 俾格米人是现代人类学术语,专指男性平均身高不足150厘米的人种。 [3] 《神圣的田野》是萨缪尔·曼宁牧师写的一部宗教地理著作。 二 莫瑞斯的母亲住在伦敦郊外的一座松林环绕、舒适安逸的老宅里。他和妹妹们都是在这儿出生的,父亲每天从这里去上班,下班后再回来。修建起教堂的时候,他们差点儿搬家,然而他们对教堂也跟对其他的一切那样习惯起来,甚至发现教堂自有好处。唯独教堂是霍尔夫人非去不可的地方,因为家家店铺都送货上门。车站相距不远,女儿们就读的那所还算不错的学校也很近。这是一个凡事都方便的地方,没有任何值得为之拼搏的事物,成功与失败难以分辨。 莫瑞斯喜爱自己这个家,并把母亲看作保佑它的守护神。没有她的话,就不会有柔软的椅子、可口的食物以及轻松的游戏。由于她提供了这么多,他对她不胜感激,并且爱她。他也喜欢妹妹们,他一回家,她们就欢呼着跑出来,帮他脱下厚大衣,将它丢在门厅的地上,让仆人们收拾。像这样被大家捧着,把学校的事夸耀一番,是很惬意的。他那些危地马拉邮票、那本《神圣的田野》的书,以及杜希先生送给他的一帧霍尔拜因照片[1],均受到称赞。喝完茶,天放晴了,霍尔太太穿上高筒橡皮套鞋,跟他一起在庭园里散步。母子二人边走边不时地吻一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莫瑞……” “妈咪……” “现在我得让我的莫瑞过上一段快乐的日子。” “乔治在哪儿呢?” “亚伯拉罕先生写来了一份非常出色的成绩报告单。他说,你使他想起你那可怜的父亲。……喂,咱们怎样度过这段假期好呢?” “我最喜欢待在家里。” “多乖的孩子啊……”她更亲热地拥抱了他。 “人人都认为任何地方都没有自己的家好。是啊,这里有西红柿——”她喜欢列举蔬菜的名字,“西红柿、萝卜、花椰菜、圆葱头——” “西红柿、花椰菜、圆葱头、褐皮土豆、浅色皮土豆。”小男孩懒洋洋地说着。 “芜菁叶——” “妈妈,乔治在哪儿呢?” “上星期他辞工了。” “乔治为什么要辞工?”他问道。 “他的年龄太大啦。豪厄尔总是每两年换一个小伙子。” “哦。” “芜菁叶,”她接着说下去,“土豆、甜菜根——莫瑞,要是外祖父和艾达姨妈邀请咱们,你愿意不愿意去?我想让你过个非常快乐的假期。亲爱的——你的成绩多棒哇。不过,亚伯拉罕先生这个人真好。要知道,你爸爸也在他那所学校念过书。为了让你成长得跟你爸爸一模一样,我们把你也送到你爸爸的母校萨宁顿公学去。” 一阵抽泣声打断了她的话。 “莫瑞,乖乖——” 小男孩泪流满面。 “我的乖乖,你怎么啦?”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哎呀,莫瑞斯……” 他摇摇头。她没能让他感到愉快,也开始哭起来。女孩们跑了出来,惊叫道:“妈妈,莫瑞斯怎么啦?” “哦,别……”他大声哭叫,“吉蒂,走开——” “他太累啦。”霍尔太太说——凡事她都这么解释。 “我太累啦。” “到你的屋里去吧,莫瑞——啊,我亲爱的,真是太可怕啦。” “不——我不要紧。”他咬紧牙关。于是,冒到意识表层的使他突然感到不能自持的那一大团悲哀开始下沉了。他觉察出它降入到自己的心灵深处,终于再也意识不到了。“我不要紧。”他恶狠狠地四下里看了看,将眼泪挤干。“我想玩希腊跳棋[2]。”还没摆好棋子,他就已经能够像平时那样谈话了。那阵稚气的精神崩溃症状消失了。 他把崇拜他的艾达打败了,并将不崇拜他的吉蒂也打败了。接着,他重新跑到庭院里去看望车夫。“你好,豪厄尔。豪厄尔大婶在吗?你好,豪厄尔大婶。”不同于跟社会地位高的人交谈,他用一种屈尊俯就的腔调跟他们说话。接着,话题一转,“那是新来的小园丁吗?” “是的,莫瑞斯少爷。” “乔治年龄太大了吗?” “不是的,莫瑞斯少爷。他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 “哦,你的意思是说,是他自己辞工的。” “可不是嘛。” “妈妈说,你嫌他年龄太大了,就把他辞掉了。” “不是这么回事,莫瑞斯少爷。” “这下子我那堆可怜的柴火就高兴了。”豪厄尔大婶说。莫瑞斯和原先那个园丁总是将柴火垛当游戏场。“那是我妈妈的柴火垛,不是你的。”莫瑞斯说罢,掉头进屋去了。尽管豪厄尔夫妇相互间假装对此耿耿于怀,其实他们并没有感到不快。他们做了一辈子仆人,喜欢自命不凡的主人。 “少爷已经蛮有派头儿啦,”他们对厨师说,“越来越像老爷了。” 应邀来吃晚饭的巴里夫妇有着同样的看法。巴里大夫是这家人的老朋友,或者说是邻居,对他们有一定的兴趣。谁也不会深切关注霍尔家族。他喜欢吉蒂——她有那么一股刚毅劲头——然而女孩们都已经上床了。事后他告诉自己的妻子,莫瑞斯也该待在床上。“在那儿结束他的一生。他会这样的,就像他的父亲一样。这种人到底有什么用呢?” 莫瑞斯终于勉勉强强地上了床,那间卧室一向使他害怕。整个晚上他都做出一个男人的样子,然而当他的母亲道晚安吻别他的时候,原来的感觉又回来了。是那面镜子在作怪。他并不介意照在镜子里的自己的脸,也不在乎天花板上映着自己的投影,然而他却怕天花板上自己那个投影映现在镜中。他把蜡烛挪开,以便拆散这种组合,随后又鼓起勇气将蜡烛放回原处,顿时又惊恐万状。他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它并没使他联想到任何可怕的事,但是他很害怕。最后,他扑灭蜡烛,跳进被窝里。他能忍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但这间屋子有着比镜子还严重的缺点:面对着一盏街灯。有些夜晚运气好,灯光丝毫不令人惊恐地透过窗帘照射进来。然而有时头盖骨般的黑斑会落在家具上,他的心脏就怦怦地猛跳,他惊慌失措地躺着,其实全家人近在咫尺。 他睁开眼睛看看那些黑斑是否缩小了。这时他想起了乔治。心中那不可测的深处,不知何物在蠕动。他喃喃自语:“乔治,乔治。”乔治是谁呢?无足轻重的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仆人而已。妈妈、艾达和吉蒂比他重要多了。然而他毕竟太小,考虑不周。他甚至不曾意识到,当自己沉浸在悲哀中时,竟制服了心里的鬼怪,进入了梦乡。 [1] 德国的霍尔拜因家族中有两位肖像画家最著名,名叫大霍尔拜因(约1465—1524)、小霍尔拜因(1497/1498—1543)。此处指根据肖像拍成的照片。 [2] 希腊跳棋发明于1880年。在方形棋盘上绘有256个方格,双方将棋子从棋盘一角移至对角,先移完者胜。两人玩时每人有19个子,也可以三人玩。 三 萨宁顿是莫瑞斯的人生中的下一个舞台。他没有引起人们注目地横穿过去。他的成绩不佳,其实比他装出来的要好,体育方面也不突出。人们倘若注意到他,就会喜欢他,因为他长着一张开朗亲切的面孔,对旁人的关切立即做出反应。然而,像他这种类型的少年比比皆是——他们构成了学校的脊椎,我们不可能端详每一块椎骨。他走的是一条平凡的路——被关过禁闭,挨过一次鞭笞,作为古典文学专业的学生,一级级地升班,好歹升到六年级。他成了学生宿舍的舍监,后来又任全校的监督生,并被选为足球队员。尽管笨手笨脚,他却很有力气,身子骨很结实。板球嘛,他打得不怎么好。作为新生,他曾被欺负过;他反过来欺负那些看上去闷闷不乐或孱弱的学生,并非由于他残忍,而是由于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总之,他是一所平庸的学校的平庸的成员,给人留下个模糊而良好的印象。“霍尔?且慢,谁是霍尔?啊,对,想起来了,那家伙还不赖。” 这一切是表面现象,骨子里他感到困惑。他已失却儿时的早熟的鲜明个性,那时,他曾把宇宙理想化并做出解释,结论是宇宙中充满了奇妙的洞察与美。“出自婴儿和乳臭未干的小儿之口……”而不是一个十六岁少年的言论。莫瑞斯忘记了自己曾有过无性的时期,如今进入成熟年龄,方领悟到孩提时候的知觉是多么正确明智。目前他已下沉到比那时低得多的地方,因为他正朝着生荫的幽谷[1]往下降。该谷位于矮山与高山之间,除非先饱吸弥漫在那里的雾气,谁也穿不过去。他在里面探索的时间比绝大多数少年要长。 一切都是模糊而非现实的,酷似一场梦。莫瑞斯在学校里做过两场梦。它们能够象征这个时期的他。 在第一场梦中,他感到非常暴躁。他在踢足球,对手是他十分厌恶的一个没有特征的人。他竭力想看清楚,那个不易分辨的人忽然变成了小园丁乔治。但是他不得不小心谨慎,否则那个人会重新出现。乔治沿着田野朝他奔跑,赤裸着身子,从柴火垛上一蹿而过。“倘若他这时变得不对劲了,我会发疯的。”莫瑞斯说。他和乔治刚刚抓住对方的时候事情就发生了,强烈的失望使他惊醒。他不曾把这与杜希先生那番说教联系在一起,更无从与第二场梦联系上,然而他认为自己会患病的,后来又觉得这是为某些事遭到了惩罚。 第二场梦就更难以说明了,什么也没发生。他几乎没瞧见那张脸,勉勉强强听见了一个声音:“这是你的朋友。”就结束了。然而,这使他心中充满了美好,使他变得温柔。为了这样一位朋友,就是赴死,也在所不辞;他也容许这样一位朋友为自己赴死。他们彼此间肯做出任何牺牲,不把俗世放在眼里。死亡、距离也罢,龃龉也罢,都不可能将他们疏远,因为“这是我的朋友”。不久之后,他接受了坚振礼[2]。他试图说服自己,那位朋友肯定是基督。可是耶稣基督蓄着肮脏的胡须。难道他是个希腊神吗?就像古典词典中所画的?很可能是的。然而他最有可能只是个凡人。莫瑞斯克制住自己,不再进一步试图阐明他的梦了。相反地,他把梦拖到现实生活中来。他再也不会遇见那个人,更不会听到那声音,但它们比现实世界的任何现象都更真实,遂引起了这么一件事: “霍尔!你又做梦哪!罚你抄写一百行!” “老师——啊!绝对与格[3]。” “又做梦,适可而止吧。” 遇到这样的场合,他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拖回到梦中去,拉严帷幕。于是重新沉浸在那张脸和那六个字中。当他从帷幕里面走出来时,向往着温柔,渴望与人为善,因为这是他那位朋友的意愿。为了让他的朋友更喜欢他,他要做个善良的人。不知为何,这一切幸福伴随着苦痛。除了这一位,他好像确实连一个朋友都没有。他就找一个孤独的地方去流眼泪,却把这归咎于罚他抄写一百行。 如今我们知道了莫瑞斯生活中的隐私,一部分是肉欲的,一部分是理想的,犹如他的梦。 肉体刚一成熟,他就变得淫猥了。他料想这是受到了一种特殊的诅咒,然而身不由己。因为就连领圣餐的时候脑子里也会浮现猥亵的念头。学校的风尚是纯洁的——也就是说,就在他入学前不久,发生了一起惊人的丑闻。害群之马遭到开除处分,其余的学生整天被繁重的学业束缚着,夜间受到监视。这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他几乎没有机会跟同学交换意见。他渴望说些下流话,但很少听到旁人说,他自己更无从说起。他那主要的猥亵行为是独自干的。书籍,学校的图书馆是完美无瑕的,然而在祖父家小住时,他发现了一本未经删节的马提雅尔[4]的书。他磕磕巴巴地读着,两耳热辣辣的。思想,他贮存了一些色情的念头。行为,新鲜劲儿过去之后,他发觉这种行为给他带来的疲劳超过了快乐,从此就克制了。 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在昏睡状态下发生的。莫瑞斯在生荫的幽谷里沉睡,离两边的山顶都很远,他对此事一无所知,更不晓得自己的同学也同样在梦乡中。 他的另一半生活好像与伤风败俗相距甚远。进入高班后,他开始将某个少年当做一心追求的目标。不论这个少年比莫瑞斯年龄大还是小,只要他在场,莫瑞斯就大声笑,说些傻话,无法用功。莫瑞斯不敢对他表示友好——那可是有失体面的——更不能用语言来表达钦佩之情。过不了多久,他所爱慕的那个少年就把他甩了,弄得他闷闷不乐。不过,他也报了仇。别的少年有时崇拜他,一旦知道了这个,他就把他们甩了。有一次,双方相互爱慕,也不明白彼此依恋什么,然而结果是一样的。几天之后,两个人就吵架了。从一片混沌中显露出的是原来他在梦中所意识到的美好和温柔这两种感觉。它们逐年成长,就好像是绿叶婆娑、却丝毫没有开花迹象的植物。在萨宁顿的学业即将结束时,就不再长了。复杂的成长过程受到抑制,伴随而来的是沉默。年轻人非常胆怯地四下里望着。 [1] 作者把《旧约·诗篇》第23篇的“死荫的幽谷”改为“生荫的幽谷”。 [2] 也译作“坚信礼”。基督教礼仪,象征一个人通过洗礼同上帝建立的关系得到巩固。婴儿受洗后,满七岁即可受坚振礼,自此能获得圣灵赐予的恩典、力量和勇气。 [3] “与格”是指名词的语法上的格。 [4] 马提雅尔(约38/40—约104),罗马著名铭辞作家,是现代警句诗的开山祖师。人们指责他的诗有两大缺点:谄媚和猥亵。 四 他快要满十九岁了。 在年度颁奖日,他站在讲坛上,背诵着他本人写的希腊文演说稿。讲堂里挤满了学生与家长,莫瑞斯却只当自己是在海牙会议[1]上讲话,指出会议精神有多么愚蠢。“哦,欧洲的人们,协议废止战争,这是何等愚蠢的举动!啊?战神阿瑞斯难道不是主神宙斯的儿子吗?况且,战争还会促使你锻炼肢体,身躯健壮,与我的论敌迥然不同。”莫瑞斯的希腊文蹩脚透了,他是凭着有见解而获奖的,如此而已。负责审查的那位教师把他的分数打宽了一些,因为他是个品行端正的毕业生,而且即将升入剑桥。在那里,把作为奖品颁给他的那些书籍排列在书架上,就能帮助本校做宣传。于是,他在雷鸣般的掌声中接受了格罗特[2]的《希腊史》。当他回到紧挨着母亲的座位上时,就认识到自己重新变得受欢迎,他感到很奇怪。掌声持续下去,甚至为他全场起立喝彩。艾达和吉蒂满脸涨得通红,在尽头接连不断地鼓掌。毕业班的几个同学大声喊着:“演说!”这不符合程序,被主持人制止了。然而,校长本人起身说了几句话:霍尔是他们当中的一个,并且他们会一直这样看待他。他说得恰到好处。学生们并非因为莫瑞斯出类拔萃才为他鼓掌,而是由于他是平庸的。人们可以假借他这个形象来颂扬自己。事后,人们朝着他蜂拥而来,用十分感伤的口吻说:“好极啦,老兄。”甚至感叹道:“你走了以后,这个鬼地方就没意思啦。”他的家族也大沾其光。以往家里人参加学校的活动时,他总对她们表示敌意。一场足球比赛结束后,他满身泥泞,沐浴着胜利的光辉。当母亲和妹妹们跑过来,想跟他待在一起时,他却说:“对不起,妈,您和小家伙们不得不单独走。”那一次,艾达哭了。眼下艾达正干练地跟最高班的班长聊天。有人递给吉蒂一盘蛋糕,他母亲正在倾听舍监的妻子诉说供暖设备不好用。真令人沮丧。每一个人,每一样事物,忽然都协调了。世界就是这样的吗? 莫瑞斯看见邻居巴里大夫站在不远处。大夫注意到了他,并且用大得吓人的声音喊:“祝贺你的成功,莫瑞斯!我十分感动!为你干这一杯。”他一饮而尽,“令人作呕的茶。” 莫瑞斯笑了,颇感内疚地朝他踱去。他心中有愧。巴里大夫的一个小侄子上学期入了本校,曾拜托莫瑞斯照顾。然而他什么也没做——没把这个当回事。现在他感到自己是个大人了,懊悔自己当初没有更多的勇气,但为时已晚。 “那么,你这辉煌的生涯中,下一个舞台在哪儿?剑桥吗?” “他们这么说。” “他们这么说,是吗?你怎么说呢?” “我不知道。”今天的英雄和蔼可亲地说。 “剑桥之后怎样呢?证券交易所吗?” “我料想是这样。我父亲的老搭档说,如果一切顺利,就让我参加。” “你父亲的老搭档让你参加后又怎样呢?娶一个漂亮的妻子?” 莫瑞斯又笑了。 “她将送给满怀期待的世界一位莫瑞斯三世吧?接着迎来老境、儿孙,最后是长满雏菊的坟墓。这就是你对事业的见解,我的见解不是这样的。” “您的见解是怎样的呢?”吉蒂大声说。 “帮助弱者,纠正谬误,亲爱的。”他朝她望过去,回答说。 “我相信这是我们大家的见解。”舍监的妻子说,霍尔太太表示同意。 “啊,不,不是的。我也并非一贯如此,否则的话,我该去照料我的迪基,而不是继续在这豪华的场所待下去。” “请务必把亲爱的迪基带到我们家来玩玩。他爸爸也来了吗?”霍尔太太问。 “妈妈!”吉蒂悄声说。 “我弟弟去年去世了,”巴里大夫说。“您是贵人善忘。战争并没像莫瑞斯所设想的那样锻炼他的肢体,使他身躯健壮。他的腹部中了一颗子弹。” 他扬长而去。 “我认为巴里大夫变得玩世不恭了。”艾达发表了意见。“我认为他这是妒忌。”她说得一点不错。当年巴里大夫曾经是个使女人倾心的男人,年轻人后浪推前浪地拥上来,他感到不满。倒霉的莫瑞斯再度碰见了他。莫瑞斯正向舍监的妻子告别。她是个俏丽的女人,对高班男生礼数周到。他们热情地握手。莫瑞斯掉头而去的时候,听见巴里大夫说:“喏,莫瑞斯,风华正茂,不论在情场上还是在战场上,都是不可抗拒的。”于是,他的视线与大夫那嘲讽的目光相遇。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巴里大夫。” “哦,你们这些年轻人!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不明白我的意思!在姑娘面前过分拘谨!开诚布公,小伙子,开诚布公。你什么人也欺骗不了。开诚布公的心灵是纯洁的心灵。我是个医生,上了年纪,我告诉你这一点。男人是女人所生的,为了让人类继续存在下去,就必须跟女人同步而行。” 莫瑞斯凝视着舍监太太的背影,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厌恶感,满脸涨得通红。他记起了杜希先生画的那些示意图。一种苦恼——没有悲哀那么美——浮到他的意识表层,显示了一下它有多么丑陋,又沉下去。他并不曾问自己它的真面目,因为还没到时候。然而,旁人对他所做的暗示把他弄得毛骨悚然。尽管他是一位英雄,却渴望自己重新变成一个小男孩,永远半睡半醒地沿着无色的海洋徜徉。巴里大夫继续对他进行说教,大夫装出一副友好的样子,说了许许多多刺痛他的话。 [1] 1899年和1907年在荷兰海牙举行过两次国际会议。第一次会议虽未能就其主要目的即限制军备问题达成协议,但签订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公约。第二次会议也未能就限制军备问题达成协议,但会议精神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联盟的成立大有影响。 [2] 乔治·格罗特(1794—1871),英国历史学家,代表作为《希腊史》(1846—1856),共12卷。 五 他选择的是挚友查普曼以及萨宁顿的其他老同学所光顾的那家学院。在第一年的陌生的大学生活期间,他几乎没有新体验。他属于老校友俱乐部,他们一起参加体育运动,一起喝茶进餐,满嘴土腔俚语,在大餐厅里紧挨着坐,挎着胳膊逛大街。他们不时地喝醉,关于女人,神秘兮兮地大吹大擂,然而他们的精神面貌仍像是公学的高班学生,有些人一辈子也改不掉。他们和其他同学之间素无怨仇,但他们紧紧地抱作一团,所以不受欢迎;他们又太平庸,当不了学生领袖;他们也无意冒险去结识来自其他公学的学生。这一切使莫瑞斯满意。他生性懒惰,尽管他的苦恼没有解决,却也没添新的。沉寂继续下去,肉欲的思想活动不再那么困扰他了。他静静地伫立在黑暗中,而不是用手到处摸索,好像这就是肉体与灵魂那么痛苦地做准备所要得到的结果。 第二年,他发生了变化。他搬进学院,那里的生活浸透了他。白天他过得跟以前一样,然而夜幕降临后,新生活就开始了。在一年级时,他就有了个重大发现。成年人彬彬有礼地交往,除非有特别的原因不能这么做。几个三年级的学生曾到单身宿舍来看望他。他以为他们准会打碎他的盘子,朝着他母亲的照片横加侮辱,结果不然。于是他也不用浪费时间去计划有一天怎样砸他们的盘子了。导师们温文尔雅,更是惊人。莫瑞斯本人正盼望着这种气氛,以便变得温和。他不喜欢蛮横粗鲁,那是与他的天性相悖的。然而,在公学时期,他非这样做不可,否则他就会被人踩在脚下。他曾经猜测,在大学这更辽阔的战场上,就更需要这样做了。 一旦在学院里生活,他的发现层出不穷。人们原来是活生生的,他一直以为他们乃是一片片印有普普通通图案的硬纸板,而他本人则是假装的。但是,当他夜间在院子里溜达的时候,隔着窗户看见有些学生在唱歌,另外一些正在争论,还有埋头读书的。不容置疑,他们是具有跟他同样的感情的人。离开亚伯拉罕先生的学校后,他再也不曾坦荡荡地做过人。尽管巴里大夫对他进行过那番说教,他却无意洗心革面。然而他明白了,在欺骗旁人的时候,他自己也被欺骗了。他曾希望旁人认为他是个空空洞洞的人,并错误地以为旁人也是那样的人。不,他们很有些内容。“然而,天哪,但愿不是我这样的内容。”莫瑞斯自从认为旁人是活生生的人以来,就变得谦虚了,并且开始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天地万物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坏的人了。难怪他要假装成一片硬纸板了。倘若他的原形毕露,他就会被驱逐出这个世界。神的存在太伟大了,不会使他感到忧虑。可以这么说,他难以想象还有比来自楼下套房里的乔伊·费瑟斯顿豪的谴责更可怕的惩罚,或是像考文垂[1]的酷刑那样悲惨的地狱。 发现此事后不久,他应邀去跟学监康沃利斯先生共进午餐。 另外还有两位客人。一个是查普曼,另一个是三一学院的硕士,名叫里斯利,是学监的亲戚。里斯利的头发乌黑,身材高大,矫揉造作。被介绍的时候,他做出夸张的姿态,说起话来(他滔滔不绝地说话)嗲声嗲气,满嘴最高级形容词。查普曼对莫瑞斯以目示意,张大鼻孔,邀他与自己携手将这陌生人教训一顿。莫瑞斯认为得先等一会儿,不愿意伤害别人的心情越来越强烈了,况且他拿不准自己是否厌恶里斯利。毫无疑问,他应该厌恶里斯利,一会儿工夫就会那样的。于是,查普曼单独向里斯利挑战了。他发觉里斯利热爱音乐,就开始予以贬低,说“我讨厌那种高雅的人”,等等。 “我喜欢!” “哦,你喜欢!既然是这样,请原谅。” “来吧,查普曼,你该吃点儿东西。”康沃利斯先生大声说,他心中断定这顿午饭会有些乐趣。 “我猜想里斯利先生不饿,我那些粗野的话使他倒了胃口。” 他们坐下后,里斯利窃笑着转向莫瑞斯说:“我简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每说一句话,他就在某个字上加重语气。“这是奇耻大辱。说‘不’,不行;说‘是’,也不行,究竟该怎么办?” “不说话好不好呢?”学监说。 “不说话?太恐怖了,你一定是疯了。” “请问,你是不是总在说话?”查普曼问。 里斯利说:“是的。” “永远也不厌烦吗?” “永远也不。” “没让旁人烦过吗?” “从来也没有。” “不可思议。” “你该不是在暗示我让你讨厌了吧。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你简直是眉飞色舞。” “倘若我眉飞色舞的话可不是由于你的缘故。”查普曼说,他性情暴躁。 莫瑞斯和学监笑了。 “我又被弄得哑口无言了。如此困难的谈话令我吃惊。” “你好像比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谈得好。”莫瑞斯发表了意见。在这之前他一直没有说话,他粗哑低沉的嗓音使里斯利颤抖。 “当然,这是我的特长。我惟一看重的事情就是谈话。” “此话当真?”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莫瑞斯认为确实是这样,里斯利给他的印象是严肃的。莫瑞斯问他:“你是认真的吗?” “别问我。” “那么,就聊到你变得严肃为止。” “废话!”学监咆哮如雷。 查普曼狂笑起来。 “你认为这是废话吗?”里斯利询问莫瑞斯。莫瑞斯得到要领后,认为行动比语言重要。 “两者有什么区别?语言就是行动。你的意思是说,在康沃利斯先生的屋子里待了五分钟,你没受什么影响吗? 例如,你会忘记自己曾经遇见过我吗?” 查普曼哼了一声。 “他不会忘记的,你也不会。可我还得听你的说教,告诉我们该做什么!” 学监插嘴解救那两个萨宁顿毕业生。他对自己这位年轻的表弟说:“你对记忆的理解是不对的,你把重要的东西和令人难忘的东西混淆起来了。毫无疑问,查普曼和霍尔会念念不忘他们遇见过你——” “却把吃炸肉排的事遗忘了,的确如此。” “但是炸肉排对他们有些好处,对你一点儿好处也没有。” “蒙昧主义者!” “简直像是书本里的话。”查普曼说。“呃,霍尔?” “我的意思是,”里斯利说,“哦,我的意思很清楚,炸肉排对你们的潜意识的生命产生影响,我这个人对你们的意识发生作用,所以我不仅比炸肉排令人难忘,也比它更重要。这位在座的你们的学监,生活在中世纪的黑暗里,他但愿你们也像他这么做,他假装只有下意识,只有你们的知识所涉及不到的那个部分才是重要的。他自己每天施催眠术——” “喂,住嘴。”学监说。 “然而我是光明之子——” “喂,住嘴。”于是他把话题转到正常的方向。尽管里斯利总是谈自己,他却不是个自我中心的人。他没有打断旁人的谈话,更不曾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他像一头海豚那样嬉戏着,不论他们聊到哪儿,他都奉陪,决不妨碍他们的进程。他在做游戏,然而是认真地做游戏。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径直往前走,他却情愿来回走,他喜欢自始至终挨近他们。倘若是几个月之前,莫瑞斯的想法就会跟查普曼一致,然而如今他确信这个人有内容,琢磨着是不是该进一步认识他。吃罢午饭,里斯利在楼梯角等候他,这使他感到高兴。 里斯利说:“你没看出来,我那位表哥不是个男子汉。” “对我们来说,他是个好样儿的。”查普曼大发雷霆,“他非常讨人欢喜。” “千真万确。阉人全都是这样的。”说罢,他扬长而去。 “啊,畜——”查普曼吼道,然而英国人的自我克制使他把下面的话咽回去了。他震惊不已。他告诉莫瑞斯,适度的脏话他并不介意,然而里斯利太过分了。这是卑鄙的,缺乏绅士风度,这小子不会是公学培养出来的。莫瑞斯的意见与他相同。如果愿意的话,可以骂你的表哥“混蛋”,可不能骂“阉人”。卑劣到极点!尽管如此,他被逗乐了。从那以后,每逢他被叫到学监室去挨申诉,有关学监的一些荒唐可笑、前后矛盾的想法就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1] 1670年12月,英国政治家约翰·考文垂爵士(?—1682)暗讽国王查理二世对舞台的兴趣只在女演员身上,结果在路上遭到伏击,被几个近卫军官撕裂了鼻子。次年,国会通过考文垂法案:凡是殴斗而造成人体残废者应治重罪。这里指众怒难犯。 六 当天和第二天,莫瑞斯一直在盘算怎样才能再度见到这个怪人。机会太少了。他不愿意去拜访高班学生,而且他们又在不同的学院。他断定里斯利在学生联合会[1]尽人皆知,就去参加星期二的辩论会,指望能听到里斯利的发言。也许在大庭广众之下更容易理解他。莫瑞斯不是在想跟里斯利交朋友的心情下被他所吸引的,但他感到里斯利能帮助他也未可知——究竟如何帮助,他就想不出来了。一切都朦朦胧胧,因为他依然在山岭的阴影下。里斯利想必正在山顶上跳跃嬉戏,说不定能助他一臂之力。 他在学生联合会未能如愿以偿,就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他这样就挺好。再说,他的朋友们没有一个能容忍里斯利,他必须忠于自己的朋友。然而这种逆反心理很快就消失了,他比原来更渴望见到里斯利。既然里斯利如此古怪,他何不也来个古怪之举,打破大学本科生的一切惯例,去拜访他?“应该做个男子汉”,去拜访是男子汉分内之事。莫瑞斯被这一发现所打动,决定也做个放荡不羁的人,一走进里斯利的房间,就用里斯利的腔调发表妙趣横生的演说。他想到一句话:“你原想获得更大的成果。”听上去并不十分精彩,里斯利很精明,不要让他觉得自己是个蠢人。除非灵机一动,能想起更俏皮的话,听天由命吧。 这变成一种冒险了。那个人说,人们应该“谈话,谈话”,使得莫瑞斯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一个夜晚,快要到十点钟的时候,他溜进三一学院,在大院子里一直等到大门在他身后关闭。他抬头望望夜空。通常他对美漠不关心,这时却想着“满天星斗!”报时的钟声已响过,剑桥校园内所有的门都关严了,随后传到耳际的喷泉迸溅声何等清越。周围都是三一学院的学生们——极有才智,教养非常好。莫瑞斯的伙伴们尽管嘲笑三一学院,却决不能无视三一学院散发出的自负的光辉。也决不能对三一学院所不屑于被认可的优越一笑置之。他是背着伙伴们到三一学院来的,是谦虚地来向它求助的。在学院的这种气氛下,他那俏皮的台词消失了,他的心怦怦直跳,既羞愧又害怕。 里斯利的套房位于短短的走廊尽头。什么障碍物也没有,走廊也就没点灯。来客沿墙而行,直到撞上门为止。莫瑞斯比自己所预料的更快地撞上了它——咣一声巨响——墙板震颤起来。于是他惊叫道:“该死!” “请进!”屋里有人说。失望等待着他,说话的是跟他同学院的人,名叫德拉姆。里斯利出门了。 “你要找里斯利先生吗?嘿,是霍尔呀!” “嘿!里斯利去哪儿啦?” “我不知道。” “啊,没关系,我回去了。” “你要回咱们学院去吗?”德拉姆头也不抬地问道。他跪在地板上,摆弄一摞自动钢琴[2]用的唱片。 “我想既然他不在,没有什么特别的事。” “稍等一会儿,我也一起回去。我正在找《悲怆交响曲》[3]。” 莫瑞斯四下里打量着里斯利的屋子,寻思着在这里究竟都谈过些什么呢?然后坐在桌子上,瞧着德拉姆。他个子矮小——非常小——态度自然,皮肤白皙。当莫瑞斯跌跌撞撞地走进去时,他飞红了脸。在学院里,他以脑筋好以及孤傲著称。关于他,莫瑞斯只听说是“太爱到外头去走动”。在三一学院与他相逢,证实了这一点。 “我找不到《进行曲》[4]。”他说,“对不起,叫你久等了。” “不要紧。” “我借几张,放在费瑟斯顿豪的自动钢琴上听。” “他就住在我楼下。” “你入了学院吗,霍尔?” “嗯,我刚升二年级。” “啊,当然。我是三年级。” 德拉姆的口气一点儿都不狂妄,莫瑞斯忘记了对高班生所应表示的敬意,说道:“依我看,与其说是三年级,你更像是个一年级的学生。” “也许是这样。可我觉得自己像是个文学硕士。” 莫瑞斯留心地端详他。 “里斯利是个了不起的家伙。”他继续说下去。 莫瑞斯没有吱声。 “尽管如此,偶尔见一次面,也就够了。” “不过,你还照样跑来向他借东西。” 他又抬起头来看。“这么做不合适吗?”他问。 “我只是开玩笑而已。”莫瑞斯边说边从桌子上滑下来。“你找到那张唱片了吗?” “没有。” “因为我得走啦——”其实他并不急于离开,然而他的心一个劲儿地怦怦直跳,以致非这么说不可。 “哦,好的。” 莫瑞斯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你在找什么呢?”他边往前走边问。 “《悲怆》里的《进行曲》。” “我一点都不懂。那么,你喜欢这种风格的音乐喽?” “喜欢。” “我更喜欢的风格是活泼的华尔兹舞曲。” “我也一样。”德拉姆说,他与莫瑞斯四目相视。莫瑞斯通常会把目光移开,然而这次却直勾勾地望着。于是德拉姆说:“其他乐章也许在窗边的那一摞里,我得去瞧瞧,耽误不了多会儿。” 莫瑞斯坚决地说:“我必须马上走。” “好吧,我这就停下来。” 莫瑞斯走出去了,颓丧而孤独。星星已模糊不清,天空像要下雨。当门房正找大门钥匙时,他听见背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找到你的《进行曲》了吗?” “没有。我改变了主意,打算跟你一起回去。” 莫瑞斯默默地走了几步,随后说:“喏,我帮你拿一些。” “我拿得了。” “给我。”他粗鲁地说,并将唱片从德拉姆的腋下一把夺过来。他们没再交谈,返回自己的学院后,他们径直到费瑟斯顿豪的房间去了。因为在十一点以前,他们还能试听一会儿音乐。德拉姆坐在自动钢琴前的凳子上,莫瑞斯屈膝跪在他旁边。 “没想到你也是艺术伙伴中的一个,霍尔。”房间的主人说。 “我可不是——我想听听这里面都有些什么。” 自动钢琴开始演奏,又停止了。德拉姆说他要调成四分之五拍。 “为什么?” “那更接近华尔兹舞曲。” “啊,这没关系,随意演奏吧。别调了——太浪费时间了。” 然而这一次他却未能固执己见。他刚将自己的手放在滚轴上,德拉姆就说:“放手,你会把它损坏的。”并把琴调成了四分之五拍。 莫瑞斯专注地听着,他颇为喜爱这个乐曲。 “你应该到这边来,”正在炉火边用功的费瑟斯顿豪说,“尽量地离琴远一点才好。” “有道理——倘若费瑟斯顿豪不介意,可不可以再奏一遍?” “我没关系,德拉姆,再奏一遍吧。多么愉快的音乐。” 德拉姆拒绝了,莫瑞斯看出他不是个顺从的人。他说:“乐章不是独立的乐曲——不能重复地听。”这是个莫名其妙的借口,但显然站得住脚。德拉姆接着又奏了《广板》[5],一点也不快活。随后时钟敲了十一下,费瑟斯顿豪给他们沏了茶。他和德拉姆双双准备参加荣誉学位考试,就谈起专业来,莫瑞斯聆听着。他始终兴奋不已。他看得出德拉姆不仅才思敏捷,还具备沉着、有条理的思维。他知道自己想要读什么书,有哪方面的弱点,校方能够给他多大的帮助。莫瑞斯及其伙伴们对导师与讲义盲目信赖,德拉姆却不然。但他也不像费瑟斯顿豪那样,对导师与讲义抱着轻蔑的态度。“你总可以从年长的人身上学到一些东西,即便他没读过最近出版的德文书籍。”关于索福克勒斯[6],他们争论了一会儿。德拉姆有点儿招架不住了,提出“我们这些本科生”忽视索福克勒斯,这是附庸风雅。他劝告费瑟斯顿豪重读《埃阿斯》,别去注意作者,宁肯把两眼盯在登场人物上。这样来读,不论关于希腊文法还是希腊人的生活,都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这番争论使莫瑞斯感到沮丧。不知为什么,他曾指望能发现德拉姆的情绪不稳。费瑟斯顿豪是个优秀的人物,脑筋好,肌肉发达,直言不讳,喋喋不休。然而德拉姆冷静地听,将谬误提出来,对其余的表示同意。莫瑞斯简直就是谬误的化身,他有什么希望呢?愤怒的利刃刺穿了他的身子。他跳起来道了声“晚安”,可是刚一走出屋子,就懊悔自己不该这么性急。他决定等候,不是在楼梯上等,因为他觉得这样很可笑,还是在楼梯脚与德拉姆的房屋之间等吧。他走到院子里,找到了德拉姆那间屋子,明知道主人不在,却还敲了敲门,并打开门探了探头,借着炉火的光仔细端详家具和墙上挂的画。然后就去站在院子里的一座徒有其名的桥上。遗憾的是那不是真正的桥,只是庭园设计师为了效果起见,把它架设在一片洼地上而已。在上面一站,就会有待在照相馆的摄影室里那样的感觉。栏杆太矮,不能凭靠。不过,莫瑞斯口衔烟斗,看上去颇像是站在真桥上似的,他希望不要下雨。 除了费瑟斯顿豪的屋子,所有的灯光都熄了。时钟敲了十二下,接着十二点一刻也过去了。他可能已等候了德拉姆一个钟头。过了一会儿,楼梯响了,一个矮小文雅的身姿,他穿着大学礼服,手捧书籍跑了出来。莫瑞斯所等待的正是这一瞬间,他却不由自主地移步走开。德拉姆在他后面,走向自己的屋子。他正在错过机会。 “晚安!”他尖声喊叫,刺耳的声音使两个人都大吃一惊。 “谁?晚安,霍尔。睡觉前散散步吗?” “我通常都这样。你不想再喝茶了吧?” “我吗?不,现在喝茶或许太晚了些。”他不大热情地补上一句,“不过,来点儿威士忌如何?” “你有吗?”莫瑞斯赶紧说。 “对,请进。我就住在这儿,一楼。” “哦,这儿!”德拉姆把灯捻亮了。这会儿壁炉里的火已经快燃尽了。他叫莫瑞斯坐下,并把桌子和玻璃杯端过来。 “要多少?” “多谢——足够了,足够了。” “兑苏打水还是喝纯的?”他边打哈欠边问。 “兑苏打水。”莫瑞斯说。他不便久坐,因为德拉姆疲倦了,只是出于礼貌才邀他进屋的。他喝完以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他在屋里吸了大量的烟,又重新来到了院子里。 万籁俱寂,一团漆黑。莫瑞斯在圣洁的草坪上来回踱步,毫无声息,心里热辣辣的。身体的其他部位一点点地睡着了,首先进入梦乡的是他的头脑——最弱的器官。他的肉体接着入睡,随后他的两只脚将他送上楼,以便逃避拂晓。心中被点燃的火永远也不会被熄灭,他身上终于有了个真实的部位。 第二天早晨,他心里渐渐宁静下来。因为前天晚上淋了雨,他患了感冒,并且睡过了头。非但没去做礼拜,还旷了两堂课。让他的生活步入正轨已经不可能了。午饭后,他换了衣服准备去踢足球,看看时间还充裕,便躺在了沙发上。结果一直睡到喝茶的时间。他并不饿,拒绝一个邀请后溜达到了大街上,去洗了一个蒸汽浴。这治好了他的感冒,结果又旷了一堂课。该到大餐厅吃饭了,他却无心跟萨宁顿的老校友们碰头。他不曾事先打招呼,擅自缺了席,并孤零零地在学生联合会吃了顿饭。他在那儿看见了里斯利,但他对里斯利很冷漠。夜幕又降临了。莫瑞斯发现自己思维非常敏捷,三个小时就能做完六个小时的功课,令自己大吃一惊。他按平时的就寝时间上了床,一觉醒来,身体健康,心情非常愉快。潜在意识深处的一种本能劝他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别再去想德拉姆以及有关德拉姆的事。 从此,他们二人偶尔见见面。德拉姆请莫瑞斯吃午饭,莫瑞斯再回请一次。他的天性中所没有的谨慎在起作用,他一向不在这方面下工夫,这次可是极其谨慎。他变得很警惕,从十月开始的这个学期,他所有的行为都可以用“斗争”一词来描述,但决不涉足危险领域。他窥探到了德拉姆的长处以及弱点。尤其重要的是,他锻炼并加强了自己的能力。 倘若被迫问自己:“这是在干什么?”他就会回答说:“德拉姆是我所感兴趣的。”然而他没有问过自己,仅仅是闭着嘴,关上心扉,径直往前走。光阴日复一日,连同种种矛盾,消逝到深渊中。他知道自己有所进展,其余的全都无所谓。倘若他很用功,跟同学相处得很好,那都是连带反应而已,他根本不放在心上。向上爬,朝着山腰伸出手去,直到某人的手抓住它。他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生下来的。他忘掉了第一个夜晚自己那种病态的兴奋,以及更奇妙的康复。那是他在告别过去。他的心境与温存、感情完全无关,想到德拉姆的时候,他是冷静的。他深信德拉姆并不讨厌他,对他来说,这就足够了。一步一个脚印,他甚至没有抱什么希望。因为希望会使他分神,而他不得不关照的事太多了。
[1] 学生联合会既具有俱乐部性质(有餐厅,还经常举行舞会),同时也是英国议会政治的摇篮,每周都举行辩论会。 [2] 自动钢琴:在一卷卷纸上按音符时值和音高穿凿出大小不一的孔,演奏时,空气被压入孔中,推动琴槌击弦发声。十九世纪晚期开始流行,直到留声机和无线电问世为止。 [3] 《悲怆》是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1840—1893)的B小调第六交响曲的副标题。 [4] 指《悲怆交响曲》第三乐章,是一首谐谑曲,富于进行曲的特征。 [5] 《广板》系德国作曲家亨德尔(1685—1759)所作乐曲。通常用以指别人改编的许多动听的器乐曲,是从亨德尔的歌剧《赛尔斯》中的《绿树青葱》咏叹调改编而成(其实谱上原来标的是“小广板”)。 [6] 索福克勒斯(约前496—约前406),古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他的传世剧作是《埃阿斯》(约公元前441)等。 七 下一个学期[1]伊始,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变得亲密了。 “霍尔,在假期里,我差点儿给你写信。”德拉姆一看见莫瑞斯就说。 “是吗?” “然而写起来就冗长得要命。日子过得糟糕透顶。” 他的语气并不很严肃。于是莫瑞斯说:“有什么不对?吃圣诞节布丁,肚子出毛病了吗?” 不一会儿,他就听出了布丁可以用作寓言,德拉姆家里发生了一起激烈的争吵。 “我不晓得你会怎么说——倘若你不觉得厌烦的话,我倒是想听听你对此事的看法。” “一点儿也不觉得厌烦。”莫瑞斯说。 “关于宗教问题,我们吵得不可开交。” 这时候,查普曼的到来打搅了他们。 “对不起,我们正在谈话。”莫瑞斯对他说。 查普曼走了。 “你不必那么做,什么时候都可以听我这番无稽之谈。”德拉姆提出异议,然而他更认真地继续谈着。 “霍尔,我不愿意用自己的信仰——或者不如说是缺乏信仰——的问题来烦扰你。但是为了把情况解释明白,我必须告诉你,我是个异端分子,我不是个基督教徒。” 按照莫瑞斯的观点,异端就是邪恶的。上学期在学院所举行的一次讨论会上,他曾发表这样一种见解:倘若一个人对基督教有疑问,也应该有守口如瓶的雅量。然而他对德拉姆只说了句“信仰是个很麻烦的问题,范围太大了”。 “我知道——不是关于信仰的问题,把它撇在一边吧。”他注视了一会儿炉火。“而是我母亲对此事怎样看的问题。半年前——夏天的时候——我就告诉她了,她并未介意。她照例说了些愚蠢的笑话,仅此而已,事情就过去了。我感到欣慰,因为这是我多年的心事。小时候我发现了对我来说有些事比基督教更有益处,从此再也没信过神。当我结识了里斯利以及他那伙人之后,就很想全部说出来。你知道他们把坦诚看得多么重要,这确实是他们的主要着眼点。于是我就向母亲和盘托出。她说:‘啊,是吗?你到了我这岁数,会稍微变得聪明一些吧。’这是我所能想象的最温和的反应了,我欢欢喜喜地离开了家。可是在这次的假期中,这一切又成了问题。” “为什么?” “为什么?由于过圣诞节的缘故。我不愿意领圣餐,基督教徒每年应该领三次圣餐——” “啊,我知道,圣餐。” “过圣诞节的时候,这就成问题了。我说我绝不去,母亲一反常态,用甜言蜜语哄我,要求我领这一次圣餐,好让她高兴。接着她就生起气来,说我会损坏我本人以及她的名誉。我们是本地的乡绅,周围净是没受过教育的人们。然而我所不能忍受的是母亲的最后一句话。母亲说我是邪恶的。如果她这话是半年前说的,我可以接受她的看法,现在不行!为了让我做没有信仰的事,眼下竟用上邪恶啦、善良啦这样一些分量很重的词。我告诉她,我有我个人的圣餐仪式。‘倘若我像您和咱们家的女孩子们参加你们的圣餐仪式那样去参加我的圣餐仪式的话,我的神祇们会杀掉我的!’这话恐怕说得太重了。” 莫瑞斯没怎么听懂他的意思,就问道:“那么,你去了吧?” “去哪儿?” “教堂呀。” 德拉姆跳了起来,满脸厌恶的神色。接着他咬咬嘴唇,面泛微笑。 “没有,霍尔,我没去教堂。我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事。” “对不起——我请求你坐下来。我无意触犯你,我的脑筋太迟钝了。” 德拉姆挨着莫瑞斯的椅子蹲在地毯上。过了一会儿,他问:“你跟查普曼认识很长时间了吗?” “从公学到现在五年了。” “噢。”他好像在沉思。“给我一支香烟,替我送到嘴里,多谢。”莫瑞斯以为有关信仰的话已结束了,然而喷出一口烟后,他又说下去。“听我说——你告诉过我,你有母亲和两个妹妹,刚好和我的情形一样。在那场争吵中,我一直想知道,要是你会怎么办事?” “你母亲肯定和我母亲不同。” “你母亲是怎样一个人?” “她对任何事情都不大吵大闹。” “因为你从来还没做过让她不赞成的事,我料想,今后你也永远不会的。” “哦,不是这样。我母亲不愿意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 “简直说不准。霍尔,尤其是女人。我对母亲感到厌恶。这就是我真正的烦恼,想得到你的帮助。” “她会回心转意的。” “千真万确,亲爱的老弟。可是我呢?过去我想必是假装爱她而已。这次的争吵使我的谎言粉碎了。我的确以为自己已经不再编造谎言了。我讨厌她的性格,她令我反感。喏,我把世界上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的事告诉你了。” 莫瑞斯攥起拳头,轻轻地敲着德拉姆的头。“运气不好。”他低声说。 “对我说说你们一家人的生活。” “没什么好说的,我们只是这样相处下去。” “你们这些幸运儿。” “哦,我不知道,德拉姆,你是在开玩笑呢,还是假期实在过得糟透了呢?” “简直是活地狱,悲惨的境遇,人间地狱。” 莫瑞斯打开拳头,抓住德拉姆的一绺头发,又攥紧拳头。 “哇,好疼!”德拉姆快活地叫起来。 “关于圣餐仪式,你的妹妹们怎么说?” “有个妹妹跟一位牧师结婚了——别,好疼。” “简直是活地狱,啊?” “霍尔,我再也没想到你是一个愚蠢的——”他抓住了莫瑞斯的手。“另一个跟乡绅阿尔赤鲍尔德·伦敦订了婚——嗷!哎哟!放手,我走啦。”他倒在莫瑞斯的双膝之间了。 “喏,你说要走,为什么不走呢?” “因为我不能走哇。” 莫瑞斯这是头一回胆敢跟德拉姆闹着玩儿。当他拿壁炉前的小地毯把德拉姆裹起来,并将字纸篓扣在他头上时,宗教和亲属就消失了踪影。费瑟斯顿豪听到喧闹声,跑上楼,解救了德拉姆。从此,他们二人一连打闹了好多天。德拉姆变得跟莫瑞斯一样滑稽可笑。他们不论在什么地方相遇——他们在任何地方都相遇——就半真半假地互相殴打,把朋友们也卷进去。德拉姆终于感到厌烦了。他的体质较弱,间或受了伤,屋中的几把椅子也给弄坏了。莫瑞斯立即觉察出德拉姆的心情起了变化。他不再像小马驹那样跟德拉姆欢闹了,然而,通过欢闹。他们学会了直率地表露感情。如今他们两个人互相挽着臂,或者搂着脖子走路。当他们坐下来的时候,姿势几乎一成不变——莫瑞斯坐在椅子上,德拉姆坐在他脚下,倚着他的膝。在朋友们当中,这不曾引起人们的注意。莫瑞斯总是抚摩德拉姆的头发。 他们还向其他领域扩展。在四旬斋[2]这个学期,莫瑞斯标榜自己是个神学家,这并不完全是无稽之谈。他相信自己是有信仰的,当他所习以为常的任何东西受到指责时,他就会感到真正的痛苦。在中产阶级的人们中间,这种痛苦戴着信仰的假面具。这不是信仰,其实是惰性。它不曾给予莫瑞斯支持,也没能帮助他扩大视野。遇到反击之前,它甚至不存在,一遇到反击,它就像不起作用的神经一样作痛。他们家每人都有这样一根神经,并把它看作神圣的。尽管对他们来说,《圣经》、祈祷书、圣餐、基督教伦理以及其他任何超乎世俗的东西都是没有生命的。其中任何一样东西遭到攻击后,他们就惊叫道:“人们怎么能这样?”于是就在保卫协会的文件上签名。莫瑞斯的父亲去世的时候快要成为教会与社会的中坚了。倘若处在同样的状况下,莫瑞斯的思想也会僵化的。 然而,他并没有处在同样的状况下。他有一种想要令德拉姆钦佩的无比强烈的愿望。他想向这位朋友显示,除了蛮劲十足,他还有别的。他父亲说话谨慎,他却喋喋不休。“你认为我什么也不想,然而我可以告诉你,不是这么回事。”德拉姆经常不回答。莫瑞斯就心惊胆战,以为会失掉这个朋友。他曾听人家说:“只要你一天能让德拉姆开心,他就对你好,否则他就把你甩了。”他生怕由于炫耀自己的正统宗教观点,会发生本来试图避免的事。然而他怎么也抑制不住,引起德拉姆瞩目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于是他口若悬河地说个没完。 一天,德拉姆说:“霍尔,你为什么这样?” “对我来说,宗教信仰是至关紧要的事。”莫瑞斯虚张声势。“由于我说得极少,你就认为我无动于衷。我把它看得非常重要。” “那么,会餐后到我屋里来喝咖啡吧。” 他们二人正往大餐厅里走。德拉姆领着奖学金,所以必须做饭前感恩祷告,他的祈祷含有玩世不恭的腔调。吃饭时他们相互望着。他们坐在不同的桌前,然而莫瑞斯巧妙地把椅子挪了挪,以便能看见他的朋友。把面包当作小球来抛掷的阶段早已成为过去。这个傍晚,德拉姆脸上的神色严肃,没跟周围的人们交谈。莫瑞斯知道他有心事,猜测着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你想要什么,你就会得到什么。”德拉姆一边说一边关严外边那扇门,以表示“谢绝会见”。 莫瑞斯浑身发冷,满脸涨得通红。接着,莫瑞斯又听见德拉姆的声音了。他在对莫瑞斯关于三位一体[3]的看法进行抨击。莫瑞斯原来以为自己是重视三位一体教义的。然而面对着这片恐怖的火焰,那好像无关紧要了。他仰面朝天地倒在一把扶手椅上,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额头和双手淌着汗。德拉姆踱来踱去,准备着咖啡,嘴里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样,但你是自找的。你总不能指望我无限期地把话憋在心里,我非得不时地发泄一通不可。” “说下去吧。”莫瑞斯清了清嗓子说。 “其实我本来什么也不想说,因为我一向十分尊重人们的意见,不愿意嘲笑他们。然而依我看,你好像没有任何值得尊重的意见。你那些意见统统是二手货——不,十手货。” 莫瑞斯又振作起来了,并指出德拉姆的话说得太重了。 “你的口头禅是:‘我把它看得非常重要。’” “你凭什么臆断不是这么回事呢?” “你确实把一些事情看得很重要,霍尔,但那显然不是三位一体教义。” “那么,是什么呢?” “是足球。” 这又是对莫瑞斯的当头一棒。他的手颤抖起来,竟把咖啡洒在椅子的扶手上。“你有点儿不公平。”他听见自己这么说。“你起码有气度暗示一下,我把人看得很重要嘛。” 德拉姆的脸上露出惊奇的表情,说:“反正你把三位一体看得一点儿都不重要。” “啊,让三位一体见鬼去吧!” 德拉姆突然哈哈大笑。“就得这样,就得这样,咱们现在来谈谈我的下一个论点。”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用,反正我的脑袋有毛病,我是说头痛。毫无疑问,我证明不了这些事,也就是说,证明不了三位上帝本体为一,一位上帝本体为三。但是,不管你怎么说,对好几百万人而言,这是至关紧要的,我们是不会放弃这个教义的。对此我们有深切的感受。上帝是善良的,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为什么非要走上岔道不可呢?” “为什么对岔道有深切的感受呢?” “你说什么?” 德拉姆把莫瑞斯说过的话替他重新整理了一遍。 “喏,这样就首尾一致了。” “那么,倘若三位一体教义出了错,是不是所有的论点都站不住脚了呢?” “我不这么认为,决不会的。” 莫瑞斯完全处于招架之势。他的头还真疼,那些汗刚擦完,就又流了出来。 “难怪我解释不清楚,因为除了足球,我把什么都看得不重要。” 德拉姆走过来,情绪很好地坐在莫瑞斯那把椅子的边上。 “留神——你把咖啡碰洒啦。” “糟糕——是我洒的。” 莫瑞斯一面擦洒在身上的咖啡,一面打开外边那扇门,朝院子里望去。离开这院子以来,好像已过了好几年似的。他不愿意再独自跟德拉姆相处,就招呼几个同学来和他们做伴,随后照平时那样喝起咖啡来。然而他们告辞时,莫瑞斯却没有跟他们结伴而去。他又吹嘘起三位一体教义来了。“这是神秘的。”他振振有词。 “对我来说,这并不神秘。然而我尊重那些由衷地感到它神秘的人。” 莫瑞斯感到不自在,瞧着自己这双厚实棕色的手。对他来说,三位一体真是神秘的吗?除了受坚振礼的时候,关于三位一体,他哪怕动过五分钟的脑筋呢?其他同学来过之后,他冷静下来,再也不感情用事了。他扫视了自己的头脑,它看上去像他这双手,毫无疑问,很耐用,又健康,具有发展的潜力。然而,它不够高雅,从未有过神秘的感觉,对旁的很多东西也都是这样。它是厚实棕色的。 “我采取这么个态度,”他顿了一下,接着大声说,“我不相信三位一体教义,在这一点上,我让步。另一方面,那句‘这样就首尾一致了’,我说得不对,首尾并不一致。然而,不相信三位一体教义,并不意味着我不是个基督教徒。” “你相信什么?”德拉姆逼问道。 “基——基督教的本质。” “诸如……” 莫瑞斯低声说:“耶稣赎罪。”他从未在教会之外的地方这么说过,于是激动得热血沸腾。但是,正如他不相信三位一体教义,他也并不相信耶稣赎罪。他知道德拉姆会看破这一点。耶稣赎罪是一张将牌,然而这一局打的是无将牌,他的朋友用一张非将牌就能把它吃掉。 当时德拉姆只说了句:“但丁[4]曾相信三位一体教义。”他从书架上找到了《天国》的最后部分。他把有关三道彩虹交叉处浮现出一张人脸的那几行读给莫瑞斯听。诗使莫瑞斯感到厌烦,但是快要读完的时候,他大声问:“是谁的脸?” “神的,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 “然而那诗不是假托幻梦来写的吗?” 霍尔这家伙头脑糊涂,德拉姆并不想弄懂他这句话的含义。他更无从知晓莫瑞斯正在想着自己在公学时期曾做过的那场梦的事,以及告诉他“这是你的朋友”的那个声音。 “但丁没说过那是梦,他宁愿把它说成是醒悟。” “那么你认为浮想联翩是天经地义的?” “信仰一向是天经地义的,”德拉姆边回答边把那本书放回去,“它是天经地义的,又是一贯正确的。每一个人都在心灵的某处有着某种信仰,他可以为之献出生命。不过,这会不会是你的父母和监护教给你的呢?倘若有信仰的话,是否应该成为你本人的肉身与灵魂的一部分呢?你得向我证实你是有信仰的。别再现趸现卖‘耶稣赎罪’或‘三位一体’了。” “我已经放弃三位一体了。” “还有耶稣赎罪呢。” “你太苛刻了,”莫瑞斯说,“我一向知道自己的脑筋迟钝,从来就是如此。里斯利那帮人对你更合适,你最好跟他们谈。” 德拉姆面泛尴尬的神色。他终于感到窘困,无言以对了,于是听任莫瑞斯萎靡不振地溜走。第二天,他们照平素那样见了面。他们二人昨天并没有拌嘴,只是面前猛地出现了个陡坡。攀上坡顶后,他们走得更快了。他们又讨论起神学来,莫瑞斯为耶稣赎罪进行辩护。他败在德拉姆手下。他认识到自己对基督的存在以及基督的善良产生不了真实的感觉。倘若果真有基督这么个人,他实在感到抱歉。他对基督教的厌恶与日俱增,越来越深。不出十天,他就决定不再领圣餐了。三个星期之内,凡是他敢于溜号儿的礼拜仪式,他一概不参加了。他的变化快得让德拉姆感到困惑。他们两个人都有困惑之感。莫瑞斯尽管败下阵来,放弃了他所有的见解,却尝到一种奇妙的陶醉感。他认为自己实际上是赢了,正持续着上学期打响的战斗。 如今德拉姆已经不再对他感到厌烦了。德拉姆已经离不开他了,任何时候都能发现德拉姆在莫瑞斯屋里蜷做一团,不停地想跟他争辩。这太不像德拉姆的为人了。德拉姆一向是矜持的,不是个辩论家。他反驳莫瑞斯的见解的借口是:“那是无稽之谈,霍尔。这里的其他任何人都具有作为绅士的信仰。”这是完全真实的?在他这种新姿态和他对传统信仰发动的攻击的后面,没有其他的什么了吗?莫瑞斯觉得其中有点儿什么。表面上他退却了,却认为自己失掉信仰这个棋子还是很合算的,因为为了得到它,德拉姆袒露了心迹。 这个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他们接触到一个更敏感的问题。他们两个人正在上学监的翻译课,有个学生小声把希腊文口译成英文。康沃利斯先生却用低沉平稳的声调说:“省略。这一段涉及希腊人那难以启齿的罪恶[5]。”德拉姆事后说,此人虚伪,应予开除教职。 莫瑞斯笑了。 “我认为这正是纯粹的学术研究的核心问题。希腊人,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希腊人都有那样一种倾向。把它省略了,就等于省略了雅典社会的主流。” “是这样的吗?” “你读过《会饮篇》[6]吗?” 莫瑞斯没读过。他不曾补充说,自己倒是探索过马提雅尔。 “书里面都是这方面内容——当然不宜给孩子看,可你应该读。这次的假期里就读吧。” 当时没再说下去,然而从此他有权谈另一个问题了,而那个话题是他跟任何人之间都从未涉及过的。他不曾想过竟能谈这种事。当德拉姆在阳光照耀下的院子里谈及此事时,他接触到了一股自由的气息。 [1] 剑桥大学的学年从每年十月间开始。全年分三个学期,每个学期约八个半星期。三个学期分别是米迦勒节学期、四旬斋学期、复活节学期。“下一个学期”指四旬斋学期。 [2] 四旬斋(亦名大斋期),始自四旬斋首日(圣灰星期三),即耶稣复活节前六个半星期,规定要在四十天内(星期日除外)进行斋戒,模拟当年耶稣在旷野禁食。 [3] 三位一体指上帝(天主教中,叫做“天主”)本体为一,但又是圣父、圣子耶稣基督和圣灵三位。《新约》为三位一体教义提供了根据。到了四世纪末,三位一体教义即已大致具备今天的形式。 [4] 但丁(1265—1321)是意大利最伟大的诗人、散文作家、政治思想家。其杰作《神曲》采取了中古梦幻文学形式,分《地狱》、《炼狱》、《天国》三部分。“三”这个数字,作为“三位一体”的象征,经常出现于全书。 [5] 指同性爱。 [6] 《会饮篇》是古希腊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前427—前347)的作品,用对话形式写理想的爱与绝对的美。 八 莫瑞斯回家后,总是念叨德拉姆,直到全家人都把他有个朋友的事铭刻在心中。艾达想象着他或许是一位德拉姆小姐的哥哥,不过,她记得那位小姐是独生女。霍尔太太则把德拉姆和一位姓坎伯兰[1]的大学教师混淆起来了。莫瑞斯深受伤害。受伤害的强烈感情激起了另一种感情。心灵深处,他对家中的女眷感到不快。迄今他和她们的关系虽然平凡却是稳定的。但是无论谁竟然把对他来说比全世界还重要的友人的姓名搞错,在他看来简直是不可饶恕的。一切东西的主要内容都被家庭生活抽掉了。 他的无神论也遭到同样的下场。任何人都没像他所料想的那样把他的话当真。凭借年轻人的任性,他将母亲拉到一边,说他今后也尊重母亲和妹妹们的宗教偏见,然而他本人的良心再也不容许他进教堂了。她说,这真是天大的不幸。 “最亲爱的妈妈,我知道这会让您心烦意乱。我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您说服不了我。” “你那可怜的爸爸一向是进教堂的。” “我不是我爸爸。” “莫瑞,莫瑞,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 “喏,哥哥确实不是爸爸,”吉蒂照例出言不逊,“一点儿不假。妈妈,您过来吧。” “吉蒂,亲爱的,你呀,”霍尔太太大声说。她感到应该对儿子的言论表示不以为然,却又不愿意跟他摊牌。“我们在谈一个深奥的问题。而且你也完全错了,因为莫瑞斯简直就像是他爸爸,巴里大夫这么说过。” “喏,巴里大夫本人也不进教堂呀。”莫瑞斯说。这一家人说话一向是东拉西扯,他也受了影响。 “他是一位无比聪明的绅士。”霍尔太太斩钉截铁地说,“巴里太太也一样。” 母亲的口误使艾达和吉蒂笑得前仰后合。一想到巴里太太居然成了一位绅士,她们就笑个不停,莫瑞斯的无神论被抛到脑后了。在星期日,复活节这一天,他没有领圣餐。他原以为会像德拉姆那样会引起一番争吵,然而任何人都没有理会,因为在郊外,人们对基督教已经不再重视了。这令他反感透了,他用新的眼光看待社会。世人道貌岸然,看上去能体贴旁人的感情,难道骨子里竟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吗? 他经常给德拉姆写信——一封封长信,试图细腻地表达感情的阴翳。德拉姆把这看得无足轻重,而且坦诚相告。德拉姆的回信也一样冗长。莫瑞斯总是随身携带着它们,每次换衣服就把它们移到另一件衣服的兜里。睡觉时,甚至用别针别在睡衣上。半夜里醒来,他抚摸它们,留心观察着在街灯映照下的天花板上的投影,并想起自己还是个小男孩时,曾经多么害怕过。 还发生了一件关于格拉迪斯·奥尔科特小姐的事情。 奥尔科特小姐是他们家不常来往的客人中的一个。在一家水疗旅馆里,她曾对霍尔太太和艾达照顾得无微不至,因此应邀而来。她是个妩媚的姑娘,至少女人们都这么说。男客们则对这家的儿子说,他是个幸运儿。他笑了,他们笑了。起初,莫瑞斯没把她看在眼里,自此对她献起殷勤来了。 莫瑞斯本人没有意识到,他已成为一个英俊的青年。大量的体育锻炼使得他不再那么笨手笨脚了。身体很重,但动作敏捷,面部好像也随着变得线条优美。霍尔太太把这归功于他嘴唇上面那一簇小胡子。“莫瑞斯的小胡子可以造就他。”她这句评语比她所意识到的要深刻。那一小道黑线确实使他脸上的表情富于魅力,从而他微笑的时候牙齿就很显眼了。莫瑞斯还很会穿衣服,在德拉姆的劝告下,即使在星期天他也一直穿法兰绒长裤。 他朝着奥尔科特小姐微笑——好像应该这么做,她以笑脸相迎。他用体力为她效劳,让她坐在他那辆簇新的摩托车挎斗里,带她出去兜风。他伸开四肢,躺在她脚下。他发现她抽烟,就说服她跟他一起留在饭厅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后,他要她凝视他的眼睛。蓝色水雾颤动着,一缕一缕的,融化成一堵堵墙壁,莫瑞斯也随着浮想联翩。新鲜空气从一扇打开的窗户飘进来,一切突然都消失了。他看出她是满意的。他的母亲、妹妹们以及仆人们,也被激起极大的好奇心。他打定主意继续做下去。 紧接着就失败了。莫瑞斯恭维她说,她的一头秀发非常好等等。她试图制止他,然而他不敏感,不知道自己惹恼了她。他在书中读到过,女孩总是假装制止那些向她们说奉承话的男人。他缠住她。最后一天,她托辞不肯坐进他那辆摩托车的挎斗,于是他扮演了盛气凌人的大男子汉角色。奥尔科特小姐是来做客的,只好跟着他去兜风。他把她带到他认为富于浪漫色彩的风景区,用双手攥住她那两只小小的手。 奥尔科特小姐并不反对自己的手被攥住。别的男人也这么做过,只要莫瑞斯懂得该怎样做,她是不会感到不满的。但是她觉得有些不正常,他的触摸使她反感,那种感觉像是来自于尸体的。她跳起来喊道:“霍尔先生,别这么愚蠢。我的意思是说,别这么傻。我不是为了让你做出更傻的事才这么说的。” “奥尔科特小姐——格拉迪斯——我宁肯死掉,也不愿意得罪你——”小伙子低声吼叫,他打算继续跟她周旋。 “我得乘火车回去。”她边抽泣边说,“我非坐火车不可,请原谅。”她比他先到了家,撒了个适当的小谎,头痛啦,眼睛里进了沙子啦。然而他的家人觉察到出了什么问题。 除了这段插曲,假期过得挺愉快。莫瑞斯读了些书,与其说是在导师的指教下,不如说是接受了德拉姆的建议。他确信自己已长大成人,为了证实这一点,他做了一两件事。他鼓动母亲将多年来使全家人的户外活动陷于瘫痪状态的豪厄尔夫妇解雇,并把马车换成小轿车。每一个人都心悦诚服,包括豪厄尔夫妇。他还拜访了父亲的一位老搭档。莫瑞斯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点儿从事商业的才能以及一笔钱。于是莫瑞斯决定从剑桥毕业后,就作为一名不持有股东资格的社员进入希尔与霍尔证券交易公司。他将迈入英国为他准备的、非常适合他的领域。 [1] 德拉姆是英格兰东北部一郡。坎伯兰是英格兰西北部一郡。 九 上学期莫瑞斯曾在精神方面达到非同凡响的水平,然而假期又把他拖回到公学学生的程度。他没那么机敏了,重新按照他认为人们所期待的那样来行动——对于未被赋予想象力的人而言,这是危险的。他的精神并未处于完全的阴暗中,云影经常从上面掠过。奥尔科特小姐的事已成为过去,把他引到她身边的那种虚伪仍然存在。他的家族是发生这件事的主要缘由。这一次,他不得不认识到她们比他强大,对他有难以估量的影响力。跟她们相处三周,他的思路没有了条理,感情变得脆弱。看上去每一件事都取得了胜利,从整体来看却一败涂地。他回到学校时,不论考虑问题还是谈吐都跟他的母亲或艾达如出一辙。 德拉姆返校之前,莫瑞斯不曾意识到自己退化了。德拉姆因身体不好,迟几天才回来。当他那张比平时更显苍白的脸出现在门口朝屋里看时。一阵绝望袭上莫瑞斯的心头。他试图想起他们二人上学期曾伫立过的地方,为了继续开展战斗找线索。他感到自己已经懒惰了,害怕采取行动。他的精神世界的最坏的部分浮到表面上来了,怂恿他宁可得到慰藉,也不愿意寻求快乐。 “喂,老兄!”他局促不安地说。 德拉姆一声不响地溜进来了。 “你怎么啦?” “没怎么。”莫瑞斯说罢,明白了自己业已失掉线索。在上学期,他是了解德拉姆为什么默默地走进来的。 “先坐下来吧。” 德拉姆找了个莫瑞斯伸手够不着的角落,在地板上坐下来。已经到了黄昏时分,五月这个学期的声音,剑桥景色里的花香,从窗户飘进来对莫瑞斯说:“你不配做我们当中的一员。”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已死掉四分之三,在剑桥是个异邦人,是步入雅典的一个乡下人。他没有资格跟这样一个友人待在一起。 “喂,德拉姆……” 德拉姆凑近了他。莫瑞斯伸出一只手,感觉出德拉姆将头靠在他的胳膊上。他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来着。声音和花香悄声说:“你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们朝气蓬勃。”他无比温柔地抚摩德拉姆的头发,犹如爱抚德拉姆的头脑一般,将自己的手指插到德拉姆的头发之间。 “喂,德拉姆,你一直都好吗?” “你呢?” “不好。” “你在信里说你很好。” “一点儿都不好。” 他的嗓音流露出的真情使他浑身发颤。“假期过得糟透了,而我自己居然没察觉。”莫瑞斯想知道自己究竟能领悟多少呢。他确信雾又会降下来,于是闷闷不乐地叹了口气,将德拉姆的脑袋拉到他的膝头,就好像那是个法宝,可以使他明智地活下去似的。德拉姆的头一动不动地待在那儿。莫瑞斯发现了表达柔情的一种新方式——不断地从德拉姆的鬓角抚摸到喉咙。接着,他将双手挪开,耷拉在身体两侧,坐在那儿叹气。 “霍尔。” 莫瑞斯将视线移向德拉姆的脸。 “你有什么心事吗?” 莫瑞斯又爱抚一番,随后缩回手。看起来他肯定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跟那个姑娘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 “你在信上说过你喜欢她。” “我没喜欢过她——现在也不喜欢。” 他爆发出几声更深的叹息。它们在他的喉咙里咯咯作响,变成呻吟声。他把头往后仰,忘记德拉姆的头压在他的膝上,忘记了德拉姆在留心观察着他那混乱的苦恼。他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嘴边满是皱纹,眼角出现了鱼尾纹。人是在得不到老天保佑的情况下,为了感受痛苦和孤独而被创造的,除此以外他什么也不理解。 这时德拉姆伸过手来,爱抚他的头发。他们二人相互搂抱在一起。不一会儿,他们就胸挨着胸躺在那儿了,彼此把头靠在对方的肩上。然而,他们二人刚把脸蛋儿贴在一块儿,有人在院子里喊了声“霍尔”,他就答应了。只要有人喊他,他一向马上就答应。两个人都剧烈地动弹了一下,德拉姆一个箭步蹿到壁炉架跟前,用胳膊托着头。一帮蠢材乱哄哄地冲上楼梯。他们提出喝茶的要求,莫瑞斯指了指茶具在哪儿,接着就被拖进他们的谈话,几乎没理会到朋友的告辞。他告诉自己,他跟德拉姆之间谈的是一些普普通通的话,只不过是太带伤感情绪了。他做好思想准备,下次跟德拉姆见面时,要装出一副毫不在意、快快活活的样子。 他们很快就相遇了。会餐后,莫瑞斯和五六个人结伴向剧场走去。德拉姆将他叫住了。 “我知道你在假期里读过《会饮篇》。”他低声说。 莫瑞斯感到不安。 “那么,你就该明白了——用不着我再说什么。”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德拉姆已经迫不及待,尽管周围有那么多人,他那双蓝眼睛热情到极点,对莫瑞斯耳语道:“我爱你。” 莫瑞斯感到愤慨,毛骨悚然。他那郊区居民的狭隘灵魂深深地受到震惊,大声说:“哦,别胡说!”他无法抑制自己的言行。“德拉姆,你是个英国人,我也是。不要说荒谬的话。你并没有伤害我的感情,因为我晓得你是言不由衷。然而,你要知道,这是惟一绝对被禁忌的话题。它是列在大学要览里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你千万不要再说了。德拉姆!这确实是一种可鄙的非分之想……” 但是他的朋友已经走了,一句话也没说就走掉了。德拉姆飞也似的跑过院子,穿过春天的喧哗,传来了他那间屋的外门“砰”地关上的响声。 十 像莫瑞斯这样本性迟钝的人,看上去感觉不灵敏,因为任何事物他都需要花费时间去感受。这样的性子有一种本能,装作好事坏事均未发生的样子,以抗拒侵犯者。一旦被攫住,会有剧烈的感觉,恋爱使这种性子迸发出的激情格外强烈。假以时日,它有能力进入忘我的境界,并传授旁人这样的特性。假以时日,它能堕入地狱的无底深渊。就这样,莫瑞斯的苦恼是从些微的懊悔开始的。失眠的夜晚与孤寂的白昼必然加剧这种苦恼,以致使他陷入狂乱状态,不断受折磨。这种苦恼侵入内心深处,最后触及肉身与灵魂的根源——也就是他曾在昏睡中训练自己予以埋没的那个“我”。终于有所领悟,力量倍增,成长为超人。一个个新世界在他的内部瓦解了,废墟堆积如山,他这才发现自己所失掉的是什么样的狂喜,是什么样的心灵交流。 这之后,他们足足有两天没交谈,德拉姆希望越长越好。如今他们所交往的大多是共同的朋友,所以两个人相会是在所难免的。德拉姆了解这一点,就给莫瑞斯写了封冷冰冰的短笺,提出倘若他们的举止让人觉得什么事都不曾发生,对大家都有好处。他补充道:“假若你不向任何人谈起我那恶劣的病态言行,我将感激不尽。我确信你会以听到我的自白时的那种明智态度这么做的。”莫瑞斯没有写回信。起初他把这封短笺与假期中收到的那一摞信放在一起,随后将它们一古脑儿烧掉了。 莫瑞斯以为这是苦恼的顶点,然而现世的任何一种真正的苦难才刚刚开始。他们仍得见面。第二天下午打网球的时候,他们发现二人均被列在参加比赛的四个人当中,于是痛苦得难以忍受。莫瑞斯几乎站不住,也不能看了。当他接德拉姆的大力发球时,震得胳膊发麻。后来他们被安排成球场上的搭档。有一次他们的身体相撞了,德拉姆退缩了一下,然而成功地照老样子笑了笑。 此外,德拉姆被认为为了方便起见,应该坐在莫瑞斯那辆摩托车的挎斗里返回学院。德拉姆二话不说就坐进去了。莫瑞斯已经两宿没睡觉了,头昏眼花地驾驶摩托车,转入小巷,用全速急驰而去。前方有一辆满载妇女的四轮运货马车。他径直朝她们猛冲,她们尖声喊叫。他来个急刹车,及时避免了一场惨祸。德拉姆一言未发。正如他在短笺中所表示的,而今他只有当着旁人的面才跟莫瑞斯说话,其他一切交往都得结束。 那天晚上莫瑞斯像往常一样上了床。然而他的头刚一挨枕头,就泪如泉涌。他感到震惊,一个男人在哭!费瑟斯顿豪可能会听见。他用被单抑制着哭泣,并且又踢又跳。他把脑袋往墙上撞,陶器被震碎了。不知是什么人,沿着楼梯走了上来。他立即安静下来,脚步声消失后,也没再出声音。他点燃一支蜡烛,惊讶地看着自己那件撕破了的睡衣和发颤的四肢。他继续哭下去,因为抑制不住。但是倾向于自杀的那一瞬间已经过去了,他把床重新铺了铺,躺下来。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工友正在清理杯盘的碎片。莫瑞斯觉得太奇怪了,连工友都受了牵连。他想知道这位工友是否觉察到了什么,随后又入睡了。第二次醒来,发现地板上有几封信。一封是他的外祖父——格雷斯老先生写来的,谈及当他成年之际举办宴会一事。另一封是学监的妻子邀请他共进午餐(“德拉姆先生也来,所以你用不着害臊。”)。还有一封信是艾达写的,提到了格拉迪斯·奥尔科特小姐。接着,他又进入了梦乡。 并不是人人都会发疯。但是就莫瑞斯而言,疯狂的霹雳将乌云驱散了。他以为风暴是三天之内酝酿成的,其实已经酝酿了六年之久。它是在任何肉眼都无法看穿的生命的晦暗中孕育出来的,环境使它膨胀。它爆裂了,他却没有死掉。四周充满了白昼的灿烂光辉,他站在朝青春期投下阴影的山脉上,他明白了。 这一天,绝大部分时间他都睁大眼睛坐着,仿佛在俯瞰自己撇下的那个幽谷。如今一切都洞若观火。原来他是在虚伪中生活过来的。他称之为“靠虚伪喂大的”。然而虚伪是少年时代的天然养料,他曾狼吞虎咽过。他首先打定主意今后要谨小慎微。从此他将正正经经地做人,并非因为这样一来会对什么人有好处,而是为了能光明正大地行事。再也不要那么欺骗自己了,既然惟一能够吸引他的是同性人,他就别装出一副对女性有兴趣的样子了——对他来说,这可是个考验。他爱的是男人,一向如此。他希望拥抱男性。将自己的人生跟他们的打成一片。如今已失掉那个曾经回报他那份眷爱的男子,他才肯承认这一点。 十一 出了这件事之后,莫瑞斯变成了男子汉。倘若能够对人加以评价的话,过去他不值得让任何人爱慕。他曾经是个墨守成规、心胸狭窄、背信弃义的人。他连自己都欺骗,又怎么能忠于旁人呢?现在他具有能够赠送人们的最有价值的礼品了。少年期一直流淌在身子里的理想主义与肉欲终于结合了,并孕育出爱情这个果实。或许任何人都不想得到这样的爱情,但是他不会为此感到羞愧,因为那就是“他本人”。并不单是肉体或灵魂,更不是肉体与灵魂合二为一,却是“他本人”对二者起着作用。他依然苦恼着,胜利的感觉却来自其他方面。痛苦将世间的审判所触及不到的适当场所指给他看,他可以隐遁在那里。 尚有许许多多应该学习的事物,过了好几年他才探索自己内部那一个个深渊——它们真够可怕的。然而他发现了办法,再也不去看沙地上的示意图了。他觉醒得太迟,来不及获得幸福了,但还来得及增强自己的实力。他能感受到禁欲的喜悦,犹如一个失去了家园、却武装到牙齿的战士。 随着这个学期的进展,他决定跟德拉姆谈一次话。他最近才看出语言的价值,予以高度评价。既然语言可能会把一切事情都安排好,他为什么还要自讨苦吃,也让朋友吃苦头呢?他听见自己在说:“我真的爱你,正如你爱我一样。”并听见德拉姆回答:“是吗?那么我就饶了你。”以年轻人的激情,这样的交谈似乎是可能的。不过,不知怎的,他不认为它会使自己找到快乐。他尝试了几次,由于他本人缺乏自信,又由于德拉姆过于腼腆,都失败了。他到德拉姆的房间去一看,要么就是外面那扇门关得严严的,表示谢绝会客,要么就是屋里有旁人。倘若他进去的话,其他客人告辞时,德拉姆也会跟他们结伴而去。他请德拉姆吃饭——德拉姆总找个借口谢绝。他提出再让德拉姆搭他的摩托车去打网球,德拉姆必然婉辞。即使他们二人在院子里相遇,德拉姆也会假装忘了东西,从他身旁一溜烟儿跑得没影儿了。他们的朋友们竟然没发觉这个变化,使莫瑞斯感到吃惊。其实,本科生没有几个观察力敏锐的。他们自顾不暇,自己内部的东西就够他们发现的了。倒是有一位学监谈到,德拉姆不再向那个名叫霍尔的人献殷勤了。 德拉姆和莫瑞斯同是一个讨论会的会员。在一次集会之后,莫瑞斯找到了机会。德拉姆以参加荣誉学位考试为理由,申请退出该会。在这之前,他要求会员们在他的房间里举行一次集会,以便报答大家的深情厚谊。德拉姆行事为人一向是这样的:他不愿意欠任何人的情。莫瑞斯前往,耐心地坐在那儿度过一个单调沉闷的傍晚。当包括主人在内的每一个人涌到室外去呼吸新鲜空气时,他留了下来,回想着自己初次造访这间屋子的往事,猜测着究竟有没有旧梦重温的可能。 德拉姆进来了,他没有马上发觉待在那儿的是谁。他完全无视莫瑞斯,着手收拾房间。 “你太苛刻了,”莫瑞斯莽撞地说,“你不知道头脑不灵敏是什么滋味,所以才会如此苛刻地对待我。” 德拉姆好像拒绝听到一般摇了摇头。他面带病容,促使莫瑞斯疯狂地渴望紧紧抓住他。 “别总是躲避我,哪怕给我一次机会也好嘛——我只是想讨论一下。” “咱们已经讨论了一个晚上。” “我指的是《会饮篇》,就像古代希腊人那样。” “喂,霍尔,别那么傻头傻脑的——你应该知道,跟你单独在一起,使我感到痛苦。不,请不要揭旧伤疤吧。事情已经过去了,过去了。”他走进邻室,开始脱衣服。“请原谅我待你简慢。然而我确实不行了——这三个星期以来,我的神经完全乱了套。” “我也一样!”莫瑞斯叫喊。 “小可怜虫!” “德拉姆,眼下我在地狱里呢。” “哦,你会挣脱出来的。那只不过是厌烦的地狱而已。你从来没做过任何丢人的事,所以你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地狱。” 莫瑞斯发出了痛苦的喊声:“绝对不会弄错的。”正要把自己和莫瑞斯之间的那扇门关上的德拉姆说:“好的。倘若你愿意的话,我就跟你讨论一番。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好像要为什么事道歉似的。为什么?看你的举止,仿佛我被你惹恼了一般。你做了什么坏事呢?你自始至终是绝对正派的。” 莫瑞斯怎么抗议也没有用。 “你是那样正派,以致我对你那普通的友谊产生了误会。你对我那么好,尤其是我上楼来的那个下午——我竟然认为它是另外一种东西。我非常抱歉,难以用语言表达。我不该越出书籍和音乐的范畴,可我遇见你的时候,却这么做了。你不屑于听到我的道歉,也不愿意让我替你做旁的什么。然而霍尔,我最真诚地向你道歉。我对你太无礼了,将毕生感到懊悔。” 德拉姆的声音有气无力,却是清脆的,脸像一把剑那样寒气逼人。莫瑞斯说了一些关于爱的话,终归徒劳。 “一切都了结啦,我想。早点儿结婚,忘掉这些吧。” “德拉姆,我爱你。” 德拉姆发出了苦涩的笑声。 “是真的——从来就……” “晚安,晚安。” “我告诉你,我爱你——我是为了说这话而来的——用跟你完全一样的措词。我一向跟那些希腊人如出一辙,却蒙在鼓里。” “你畅所欲言吧。” 莫瑞斯立即语塞了。只有没人要求他说话时,他才说得出来。 “霍尔,别出洋相。”德拉姆举起一只手来,因为莫瑞斯惊叫起来了。“你想安慰我。你是个好人,这样做正符合你的处世之道。然而,什么都是有限度的。有一两件事我不能忍受。” “我并没有出洋相……” “我不该这么说。因此,务必请离开我。我很感谢自己栽在你手里。绝大多数人会到学监或警察那儿去告发我。” “哦,下地狱去吧,那是最适合你的地方。”莫瑞斯喊着冲进院子,再度听见了外面那扇门“砰”的一声关上。他狂怒地伫立在那座桥上。这个夜晚与头一次的那么相似,下着蒙蒙细雨,星星朦朦胧胧。他没有考虑到三个星期以来德拉姆所经受的与他不同的折磨,以及一个人的隐私或许会在旁人身上发生截然不同的作用。自从上次分手后他再也没有看到他的朋友,所以被激怒了。时钟敲了十二下、一下、两下,他仍在琢磨该说些什么,尽管已无话可说,语言已经枯竭。 莫瑞斯被雨淋透了,非常暴躁,在最初一抹曙光中他看见了德拉姆那个房间的窗户。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将他震得粉碎。它喊道:“你爱着,也被爱着。”他四下里望着院子。院子喊道:“你是坚强的,他是软弱而孤独的。”莫瑞斯的意志屈服了,必须要做的事使他极度惊恐,他抓住窗棂子,纵身一跳。 “莫瑞斯……” 当他跳进屋子后,德拉姆在梦中呼唤着他的名字。心头的狂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从未想象过的纯真感情。他的朋友呼唤了他,他神魂颠倒。伫立片刻,新产生的激情终于使他有所吐露,他轻轻地将手放在枕头上,回答说:“克莱夫!” 十二 少年时代,克莱夫很少由于迷惑不解而苦恼。但是,由于他心地真诚,对善与恶的感觉敏锐,以致相信自己是该遭天罚的。他非常虔诚,有着接近神、使神感到满意的强烈愿望。不过,年少时他就领悟到自己因来自所多玛的另一种欲望[1]而备受磨难。他丝毫没有怀疑这究竟是什么。他的情感比莫瑞斯的细腻,不曾分裂为肉欲与理想,更没有试图在二者之间的鸿沟上搭桥而荒废光阴。他具有一股内在的冲动,那座悲恸之城就是被它毁掉的。永远不能听任这股冲动变成肉欲,但是在众多的基督教徒当中,为什么偏偏让他受这样的惩罚呢? 起初他以为神准是在考验他。倘若他不亵渎神,就会像约伯那样得到补偿[2]。于是他耷拉着脑袋,过斋戒生活,决不接近任何一个他觉得自己会喜欢的人。十六岁那一年,他不断地受到折磨。他对所有的人都守口如瓶,终于患上神经衰弱,被迫休学。进入康复期后,他坐在轮椅上外出,却发现自己爱上了那个陪他的已婚青年,他的一位亲戚。简直是无可救药,他该遭到天罚。 莫瑞斯也曾体验过这样的恐怖,然而是隐隐约约的。克莱夫所尝到的恐怖却是明确的,持续不断的,举行圣餐仪式的时候最要命。尽管他抑制住自己,不会有粗鲁的言行,他却绝不会看错真相。他能够控制自己的肉体,然而他那具堕落的灵魂却在嘲弄他所做的祷告。 这个少年素喜读书,深受书本的启发。《圣经》在他心中引起的恐怖被柏拉图平息下去了。他永远不会忘记初读《斐德罗斯篇》[3]时的兴奋。其中他的病被细腻地、平静地加以描述,是作为跟任何其他的激情一样,既可以引向好的方面,也可以引向坏的方面的激情来描述的。这里没有怂恿人去放纵的记述。起初他不能相信自己的好运气——他以为自己准是误解了,他跟柏拉图所想的是两码事。随后,他知道了这位温和的异教徒确实理解他;并没有跟《圣经》对立,却从旁边溜过去,向他捧出新的人生指南:“尽量发展自己的禀赋。”不是将它压垮,也不是徒然希望它是别样的东西,而是以不会惹恼神或人的方式来培育它。 但是他非放弃基督教不可。凡是我行我素,而不是遵奉既定的行为准则的人,最后都必须放弃它。何况克莱夫的性格倾向与基督教教义在俗世间是势不两立的。任何一个头脑清楚的人都不可能使二者妥协。如果引用法律上的惯用语句,克莱夫这种性格倾向是“在基督教徒当中不可启口的”。神话中说,有这种倾向的人在耶稣诞生的第二天早晨统统死掉了,克莱夫对此感到遗憾。他出身于律师、乡绅门第,家族中大多数人都有教养,有本事。他不愿意偏离这一传统。他渴望基督教稍微对他做出让步,就翻看《圣经》,寻找能够支持自己的词句。有大卫与约拿旦[4]的先例,甚至还有“耶稣所钟爱的门徒”[5]。然而教会的解释与他的不一致。倘若想通过《圣经》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安宁,他就必须曲解这种解释不可。于是他逐年对古典文学越钻越深。 18岁时,他已成熟得不同凡响。他能够充分克制自己,不论他感到谁有吸引力,他都会与之建立友好关系,融洽接替了禁欲。在剑桥,他为其他学友们陶冶了温柔的感情。他的人生迄今是灰色的,眼下稍微带有淡淡的色泽了。他谨慎而稳健地前进,他的谨慎丝毫没有小气的意味。只要他认为是正确的,他就准备再向前迈进。 二年级的时候,他遇见了里斯利。里斯利也有“那种倾向”。里斯利相当坦率地向他吐露了自己的秘密,克莱夫却守口如瓶。而且他不喜欢里斯利及其伙伴们,但是他受到了刺激。他知道了周围还有他这种倾向的人,感到很高兴。他们的直言不讳促使他鼓起勇气,将自己的不可知论告诉了母亲。他只能开诚布公地说这么多。德拉姆太太是个圆滑的女人,没提出什么异议。圣诞节期间惹出了麻烦,作为本教区惟一属于绅士阶级的望族,德拉姆这家人与全村的教徒是分开领圣餐的。在众目睽睽之下,她和两个女儿跪在长长的脚台中央,克莱夫却缺席,这使她恼羞成怒。母子吵架了,她原形毕露——憔悴枯槁,没有同情心,精神空虚。他看到母亲这副样子,感到幻灭。这时候,他发觉自己正在强烈地想着霍尔。 霍尔,那是他相当喜欢的几个人中的一个。真的,霍尔也有一位母亲和两个妹妹。然而克莱夫的头脑十分冷静,不至于假装这是他们之间惟一紧密的关系。他对霍尔的好感一定比自己所领悟到的要深——想必是有点儿爱上了霍尔。放完了假,他们刚一见面,一阵激情袭上心头,促使他跟霍尔亲密起来。 霍尔没有教养,毛毛糙糙,头脑糊涂——最不宜把这种人当做知己。然而由于他给查普曼下了逐客令,克莱夫感激不已,就把家里的那场纠纷向他和盘托出。当霍尔开始跟他戏弄的时候,他被陶醉了。旁人认为他道貌岸然,对他敬而远之。其实他喜欢让这么个有力气的英俊少年摔着玩儿。被霍尔抚摸头发也很愉快。待在屋子里的他们两个人的脸,轮廓模糊了。克莱夫向后仰,脸颊碰着霍尔的法兰绒裤子,并感到裤子的热气刺穿自己的身子。在这些场合,他没有抱任何幻想,他明白自己获得的是什么样的快乐,于是老老实实地接受了它。他确信双方都没有受到伤害,霍尔这个人只喜欢女子——一眼就看得出这一点。 接近学期末的时候,克莱夫发现霍尔脸上有一种特殊的、美丽的表情。这种表情只是偶然浮现,难于捉摸,转瞬即逝。当他们针对神学问题进行争论的时候,他头一次注意到它。它是亲热、和善的,这还在自然表情的范围内。然而,他觉得霍尔的表情中好像夹杂着过去不曾注意到的一丝蛮横。他拿不准,但喜欢它。当他们二人突然相遇或者沉默半晌之后,霍尔的脸上就会泛出这样的神情。它越过理性,引诱他说:“一切都很好,我们知道你是个聪明人——到我这儿来吧!”这种神情萦回在克莱夫的心头,他一边忙于动脑子,鼓其如簧之舌,一边期待着。它浮现在霍尔的脸上后,他就情不自禁地在心里回答:“我会去的——我原来不知道。” “你现在已经无法违抗了,你非来不可。” “我不想违抗。” “那么,来吧。” 克莱夫来了。他拆掉了所有的屏障,不是一下子就拆尽的。因为他并没有住在能够毁于一旦的家里。整整一个学期,随后又在假期内通过书信,他铺平了道路。及至他确知霍尔爱着他,他就释放出自己那一腔爱情。在这之前,不过是调情,是肉体与精神的一种刹那间的快乐而已。而今,他多么藐视它啊。爱是和谐的,无穷无尽的。他将个人的尊严与宽大的心怀倾注进去。在他那平和的灵魂中,它们是合二为一的。克莱夫丝毫没有自卑感,他孤芳自赏。及至料想自己注定要过一辈子没有爱情的生活时,他责备的与其说是自个儿,毋宁说是环境。霍尔呢,尽管长得一表人才,又富于吸引力,在他面前并没有表现出一副了不起的样子。下学期他们会以平等的地位会面。 然而,对他来说书籍是无比重要的,他竟忘记别人会被书弄得迷惑不解。倘若他侧重肉体,就不会招致任何不幸了。但是他把他们二人的爱跟古代衔接起来,同时又联系到现在。这样一来,就在他的朋友心中唤醒了因循旧习,以及对法律的恐惧。他完全没有理会到这一点。霍尔所说的肯定是由衷之言,否则他为什么要说呢?霍尔厌恶他,而且这么说了:“哦,别胡说!”这比任何谩骂都使他感到痛苦,在他的耳际萦绕了好几天。霍尔是个健康、正常的英国人,对克莱夫的心事浑然不觉。 克莱夫痛苦不已,屈辱至极,但更糟糕的还在后头。由于克莱夫已经与他所挚爱的人深深地融为一体了,他开始厌恶起自己来。他的人生哲学完全崩溃了,从废墟中重新产生的罪恶意识,在瓦砾间乱爬。霍尔曾经说那是犯罪行为,而他是晓得这句话的分量的。克莱夫被弄得身败名裂。他再也不敢跟小伙子交朋友了,生怕会使对方道德败坏。难道他没有让霍尔失掉对基督教的信仰,甚至还试图玷污他的纯洁吗? 三个星期以来,克莱夫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当霍尔——善良、愚钝的人儿——到他的房间来安慰他时,他抱着超然的态度。霍尔用尽种种办法也没有用,终于大发雷霆,消失了踪影。“哦,下地狱去吧,那是最适合你的地方。”此话无比真实,然而出自所爱的人之口就难以接受了。克莱夫一而再再而三地败下阵来。他的人生被彻底粉碎,他感到自己没有重建人生并清除邪恶的勇气。他的结论是:“荒谬的男孩!我从来没爱过他。我不过是在被污染了的心灵中塑造了这么个形象。神啊,请帮助我将它驱除掉。” 然而,出现在他睡梦中的正是这个形象,致使他呼唤他的名字。 “莫瑞斯……” “克莱夫……” “霍尔!”他透不过气来,完全清醒了。暖烘烘的体温笼罩在他身上。“莫瑞斯,莫瑞斯,莫瑞斯……啊,莫瑞斯……” “我知道。” “莫瑞斯,我爱你。” “我也爱你。” 他们二人不由自主地接吻。随后,莫瑞斯就像进来的时候一样,从窗子跳出去,消失了踪影。 [1] 据《旧约·创世记》第18至19章,所多玛的市民干尽了残酷邪恶的勾当。全城被神毁掉,除了善良的罗得一家人,市民们统统被灭绝。“另一种欲望”指同性爱倾向。 [2] 据《旧约·约伯记》,约伯经受了神对他的种种考验,从不怨天尤人。最后,神把他所失去的财富还给了他。 [3] 《斐德罗斯篇》是柏拉图的对话集,内容主要是美学和神秘主义。他把人分成九等,第一等人是“爱智慧者,爱美者,或诗神和爱神的顶礼者”。第六等人是“诗人或其他从事模仿的艺术家”。 [4] 大卫是扫罗王之子约拿旦的好友,扫罗妒忌大卫,想置之于死地。大卫在约拿旦的协助下逃逸。见《旧约·撒母耳记上》第18至20章。 [5] 指约翰(《约翰福音》的作者)。“耶稣看见他的母亲和他所钟爱的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妈妈,瞧,你的儿子。’接着,他又对那个门徒说:‘瞧,你的母亲。’”见《新约·约翰福音》第19章第26至27节。 十三 “我已经误了两堂课了。”莫瑞斯说。他身穿睡衣,正在吃早餐。 “都别上了——只不过是受到禁止外出的处分呗。” “你愿意坐在摩托车的挎斗里去兜风吗?” “好的,到远处去吧。”克莱夫边点燃一支香烟边说。“像这样的天气,我可不能老待在剑桥。咱们离开这儿,走得远远的,游泳去吧。一路上,我还可以用功。哎呀,怎么啦?”这时传来了跑上楼梯的脚步声。乔伊·费瑟斯顿豪探进头来,问他们两个人当中的任何一个能不能当天下午跟他一道打网球。莫瑞斯同意了。 “莫瑞斯,干吗同意呀,你这傻瓜?” “为的是最快地把他打发走。克莱夫,20分钟之内在车库跟我碰头。捎上你那些枯燥的书,把乔伊的风镜也借来。我得换衣服,再带点儿午餐。” “咱们骑马去如何?” “太慢啦。” 他们照预先安排的那样碰了头。乔伊的风镜毫不费力地就弄到手了,因为他不在屋里。然而当他们沿着耶稣小径驰行时,学监叫他们停下来。 “霍尔,你不是有课吗?” “我睡过了头。”莫瑞斯傲慢不恭地大声叫喊。 “霍尔!霍尔!我跟你说话的时候,你得停住。” 霍尔继续驾驶着。“争论下去也没用。”他说。 “一点儿用处也没有。” 摩托车飞也似的跨过桥,奔上通往伊利[1]的公路。莫瑞斯说:“咱们现在该下地狱啦。”发动机的马力很大,他又天性莽撞。摩托车向沼泽地扑去。天空快速地向后退着。他们化为一团尘雾,一股恶臭,俗世的一片噪音,但他们所吸的空气是清新的,他们听到的只有风那快活的长啸。他们对任何人都不关心,他们超然物外。倘若死神降临,他们依然会继续追逐那后退的地平线。圣堂的尘塔,城镇——那就是伊利——被他们撇在后面了。前方还是同样的天空,颜色终于变得淡一些了。“向右转”,再转一次,然后“向左”,“向右”,直到完全失掉方向感。“啪”的一声,接着又“嘎”的一声,莫瑞斯置之不理。两条腿之间发出了像是搅和一千颗石子般的声音。没出车祸,然而在黑黝黝的一片田野间,马达突然停住了。听到了云雀鸣啭声,长长地拖在他们身后的那溜尘土开始沉降了。除了他们,连个人影都没有。 “咱们吃饭吧。”克莱夫说。 他们坐在长满了草的堤岸上吃了饭。河水几乎察觉不出地移动着,沿堤栽种的柳树无止无休地在水上投下影子。哪里也看不到制造整个风景的人。吃完饭,克莱夫认为他该用功了。他摊开书本,不出十分钟就睡着了。莫瑞斯在水边躺下来抽烟。出现了一辆农夫的手推车,他有心打听一下他们目前待在哪个郡。然而他没吱声,那个农夫好像也不曾注意到他。克莱夫一觉醒来,已经三点多钟了。他劈头就说:“过一会儿咱们该喝茶了。” “好的。你会修理那辆该死的摩托车吗?” “当然会。是不是什么地方发生故障了?”他打了个哈欠,走到车子跟前去。“不,我修理不了。莫瑞斯,你会吗?” “当然不会。” 他们二人相互贴着脸颊,开怀大笑。他们认为车撞毁了是无比滑稽的事件。况且这还是外公的礼物呢!八月间莫瑞斯将达成人年龄,外公给了他这份贺礼。克莱夫说:“咱们把它撂下,走回去如何?” “行。谁也不会来捣蛋吧?把大衣什么的都放在车里。乔伊的风镜也放进去。” “我的书怎么办?” “也放下吧。” “饭后我还用得着书吧?” “唔,这就很难说了。喝茶比吃饭重要,这是合乎常理的——喂,你傻笑什么?——倘若咱们沿着河堤一直走,必然会撞见一家小酒馆。” “他们把河水兑在啤酒里!” 莫瑞斯朝着克莱夫的侧腹打了一拳。他们在树丛间打闹了十分钟,太荒唐了,连话也顾不得说了。他们重新变得若有所思,紧挨在一起伫立着。随后,将摩托车藏在野蔷薇丛下面以后就启程了。克莱夫随身携带着笔记本,到头来它报废了,因为他们沿堤走着的那条河分成了两汊。 “咱们得蹚水过河。”克莱夫说。“咱们可不能兜圈子,否则就会迷失方向。莫瑞斯,瞧——咱们必须笔直地朝南走。” “明白啦。” 那一天,不论他们当中的哪一个提出什么建议,都无关紧要,另一个人准同意。克莱夫脱了鞋和短袜子,卷起裤腿。随后,他踩进那褐色的水,没了顶。他游着泳,浮上来了。 “深极啦!”他边急促而慌乱地说,边从水里爬出来。“莫瑞斯,我完全没想到!你想到了吗?” 莫瑞斯叫喊道:“我必须适当地游泳。”他就这么做了。克莱夫替他拿着衣服,阳光灿烂。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一座农舍跟前。 那位大娘既冷淡又粗鄙,然而事后他们说她“好极了”。到头来她总算是以茶水招待了他们,还容许克莱夫在她厨房的炉火旁烘干他那些湿衣服。她说“随你们给多少都行”,他们多付给她一些钱,她只是咕哝了一句什么。他们依然兴高采烈,什么也抑制不住他们。他们使一切都起了变化。 “再见,多谢你的招待。”克莱夫说,“要是本地的一个男人找到了那辆摩托车——倘若能把我们放摩托车的地点讲得详细一些就好了。不管怎样,我把朋友的名片留给你,请他们费神把它拴在摩托车上,将车运到最近的火车站去。大致就是这样,我也说不准。站长会给我们打电报的。” 火车站在相距五英里的地方。他们走到车站的时候,太阳都快落山了。晚饭结束后,他们才返抵剑桥。这一天的最后一段时间过得十分美满。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火车满员,他们紧挨着坐在那儿,在喧闹声中小声交谈,面泛微笑。他们是像平时那样分手的,谁也没有凭一时冲动说点儿特别的话。这是平凡的一天,然而他们二人都是平生第一次过这样的日子,而且也是最后的一次。 [1] 伊利是剑桥郡的一座小城镇,常有来自附近剑桥的游客参观游览。位于乌兹河西岸,坐落在冲积扇的岩石“岛”上。现存的大教堂是由诺曼人隐修院院长西米恩创建的。 十四 学监勒令莫瑞斯停学。 康沃利斯先生不是一位严厉的学监,迄今莫瑞斯品学尚好。但是他绝不能宽恕此次的违法乱纪。“霍尔,我叫你停住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肯停下来?”霍尔不回答,而且连道歉的样子都没有。他的眼睛郁积着不满情绪。康沃利斯先生尽管十分烦恼,却领悟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成年人。他运用呆滞、冷酷的想象力,甚至猜测出发生了什么事。 “昨天你没去做礼拜,还旷了四堂课,包括我本人教的翻译课,也没参加会餐。过去你也这么做过,不用再火上浇油,摆出一副傲慢的态度了吧?你不这么想吗?啊?不回答吗?罚你停学,回家去告诉你母亲,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的。我也会通知她。除非你给我写一封悔过书来,否则我绝不推荐你在十月间复学。乘十二点钟的火车动身吧。” “知道啦。” 康沃利斯先生打手势示意让他出去。 德拉姆不曾受到任何惩罚。由于即将参加荣誉学位考试,所有的课程他都被免了。即便他旷了课,学监也不会跟他过不去。作为这个学年最杰出的古典文学高才生,他获得了特殊待遇。今后他再也不必为霍尔的缘故弄得精神涣散,是件好事。康沃利斯先生一直怀疑学生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友谊。性格与爱好都不相同的大学生成为密友,是不自然的。不像公学的学生,大学本科生已被公认为具有自制能力了。尽管如此,学监们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小心提防着,并认为应该力所能及地破坏这种恋爱关系。 克莱夫帮助莫瑞斯打点行李,为他送行。他的话很少,以免使朋友沮丧,但他的心情是抑郁的,莫瑞斯却依然以英雄自居。这是他的最后一个学期了,因为他的母亲不让他在剑桥读四年之久。这就意味着他和莫瑞斯再也不会在剑桥相逢了。他们之间的爱情属于剑桥,尤其属于他们的房间,所以他很难想象两个人会在别的任何地方见面。他想,倘若莫瑞斯不曾对学监采取那么强硬的态度该有多好,然而现在为时已晚。他还希望那辆摩托车没有丢失。他把那辆摩托车跟激情联系在一起——在网球场上,他曾苦恼过,昨天却充满了欢乐。他们二人始终是一致行动的,在摩托车里好像比在其他地方挨得更近了。摩托车具有了自己的生命,他们在车里会合,并实现了柏拉图所倡导的那种结合。摩托车已经没有了,莫瑞斯搭乘的火车也急驰而去,把他们相互拉着的手拆散开来。克莱夫的精神崩溃了,于是回到自己的房间,写了一封充满绝望的信。 第二天早晨,莫瑞斯收到了信。这封信把他的家族已经开始做的那件事结束了。他对世界头一次爆发了愤怒。 十五 “我决不写悔过书,妈妈——昨天晚上我已经解释过,我没有什么可谢罪的。人人都在旷课,他们凭什么罚我停学?这纯粹是有意和我作对,您可以随便问任何人。喂,艾达,给我来杯地道的咖啡,可别给我盐水。” 艾达抽泣着说:“莫瑞斯,你把妈妈弄得心烦意乱,你怎么可以这样冷酷残忍呢?” “我敢说,这不是故意的。我不认为自己冷酷。我要像爸爸那样直接就业,不要那没用的学位了。我看不出这样做有什么害处。” “别把你可怜的爸爸牵扯进来,他可从来没做过任何让人不愉快的事。”霍尔太太说。“哦,莫瑞,我亲爱的——我们大家对剑桥抱过多么大的期望啊。” “你们不该这么哭哭啼啼的,”渴望起到强硬作用的吉蒂说,“这仅仅让莫瑞斯觉得自己很重要,其实他没什么了不起。一旦没人要求他写了,他马上就会给学监写的。” “我才不写呢,这样做不合适。”哥哥斩钉截铁地说。 “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合适。” “小姑娘看不出来的东西太多了。” “这很难说!” 他瞥了她一眼。她说自己远比那些自以为成了小大人的男孩子所看出来的要多。她不过是诈唬而已。于是,他对妹妹油然而生的敬畏之情消失了。不,他可不能谢罪,他没做任何不好的事,所以不愿意说自己做过。这是多年来他头一次接受诚实的考验,而诚实就像血液一样宝贵。莫瑞斯顽固地认为,他能够毫不妥协地过一辈子。凡是不肯对他本人和克莱夫做出让步的人,他一概不理睬!克莱夫的信使得他精神错乱。毫无疑问,他是个糊涂虫。倘若他是个通情达理的情人,就会写悔过书,回剑桥去安慰自己的友人。然而这是激情造成的愚蠢,宁可什么都不要,也不肯只要一点点。 莫瑞斯的母亲和妹妹继续唠叨并哭泣。他终于站起来说:“在这样的伴奏下,我吃不下去。”就走到庭院里去了。母亲端着托盘跟了出来。她的宽厚惹恼了他,因为爱情使运动员莫瑞斯成长起来了。对她来说,捧着放有烤面包片的托盘,边说好话边溜达算不了什么,她只不过是想让儿子也变得跟她一样宽厚而已。 她想知道自己是否听错了。难道他真的拒绝悔过吗?她琢磨着,倘若她父亲知道了,会说些什么。接着,她偶然得悉,老人家送给莫瑞斯的那份生日礼物竟被撂在东英吉利亚[1]的道旁了。她认真地对此事表示关切,因为对她而言,丢摩托车比丢学位更明白易懂。两个妹妹也牵挂此事。直到晌午为止,她们不断地为摩托车而哀叹。尽管莫瑞斯一向能够让她们闭嘴,或把她们打发到听不见她们声音的地方去,但他生怕她们过于顺从,会像复活节放假期间那样削弱他的志气,所以什么也没说。 到了下午,莫瑞斯的精神崩溃了。他想起克莱夫和自己仅仅相聚了一天!而且就像一对傻子似的乘着摩托车疾驰——却不曾相互搂抱!莫瑞斯没有理解,正因为如此,他们这一天才尽善尽美。他太年轻了,不曾察觉为接触而接触是何等平庸。虽然他的朋友在抑制着他,他还是几乎倾注全部激情。后来,当他的爱获得第二种力量时,他才领悟命运待他不薄。黑暗中的一次拥抱,在光与风中的漫长的一天,是两根相辅相成的柱子。眼下他所忍受的别离的痛苦,并非为了破坏,而是为了成全。 他试着给克莱夫写回信,他已经在惧怕虚伪了。傍晚他收到另一封来信,是用“莫瑞斯,我爱你!”这样的词句构成的。他在回信中写道:“克莱夫,我爱你。”随后,他们之间每天都有书信往来,毫不在意地相互在心里制造着对方的新形象。信件比沉默更迅速地引起曲解。心怀恐惧,不知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克莱夫感到害怕。于是临考试前,他请假直奔伦敦。莫瑞斯与他共进午餐,这是一件可怕的事。双方都已经很疲倦了,却选了一家噪音格外大的饭馆,彼此说话的声音都听不见。“我一点儿也不愉快。”分手的时候克莱夫说。莫瑞斯感到宽慰,他自己都装出一副愉快的样子,心里就更加难受了。他们约定,今后在信中仅限于写事实,除非有紧急情况,不再写信。心理上的压迫感减少了。莫瑞斯头脑发热,几乎处于高度兴奋状态,只不过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之后,他接连睡了几夜,连梦都没做,终于康复了。然而,日常生活依旧不愉快。 他在家中的地位是不正常的,霍尔太太希望有人替他做出决定。他俨然是个大人了,上次过复活节假期时,还把豪厄尔夫妇解雇了。然而另一方面,他在剑桥受到停学处分,尚未满二十一岁。在她这个家里,该给他什么样的地位呢?在吉蒂的鼓动下,她试图向儿子显示一下自己的权威。莫瑞斯起初露出了真正惊讶的神色,随后就敌视起她来。霍尔太太动摇了,虽然喜欢她的儿子,却采取了求助于巴里大夫这一不明智的措施。一个傍晚,大夫叫莫瑞斯到自己家去,说是有话跟他谈。 “喂,莫瑞斯,学业怎么样?不完全像是你所期待的样子吧,啊?” 莫瑞斯对他们家这位邻居依然心怀畏惧。 “不完全像是你母亲所期待的样子——这么说更中肯一些。” “不完全像是任何人所期待的样子。”莫瑞斯瞧着自己的手说。 于是,巴里大夫说:“哦,这样就最好了。你要大学的学位干吗?它从来就不是为郊区的中产阶级而设的。你既不会去做牧师,也不会去做律师或教员,你也不是个乡绅,纯粹是在荒废光阴。马上就业算啦,你把学监侮辱了一通,相当不错。你的职位在伦敦商业中心区。你的母亲……”他停顿了一下,点燃了一支雪茄,却什么都没给这个小伙子。“你的母亲不理解这一点。只因为你不肯悔过,她很着急。依我看,水到渠成。你踏进了不适合于你的地方,而你又非常正确地抓住第一个机会摆脱了这个环境。” “您这是什么意思,先生?” “咦,我说得不够清楚吗?我指的是,倘若一位乡绅发现自己的举止像个粗鄙无礼的人,他就会凭着直觉道歉。你是在不同的传统观念下长大的。” “我想,现在我该回家去了。”莫瑞斯说,他保持了威严。 “对,我想你是该回去了。我希望你已经领悟到我不是请你来度过一个愉快的傍晚的。” “您谈得直截了当——也许迟早有一天,我也会这样做。我知道自己喜欢这样。” 大夫一触即发,他大声嚷道:“你怎么敢欺侮你母亲,莫瑞斯。应该用马鞭狠狠地抽打你一顿。你这个浅薄自负的小子!不去请求母亲原谅,却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我统统都知道。她泪汪汪地到这儿来了,要求我说几句话。她和你的两个妹妹是我所尊重的邻居。只要女人们发话,我就唯命是从。别回答我,先生,别回答。不论直截了当与否,你的辩解我一句也不要听。你玷辱了骑士精神。我不知道世界变成了什么样子,我不知道——我对你感到失望,感到厌恶。” 莫瑞斯终于走到外面去了,他擦了擦额头。他有几分惭愧,自己对母亲不好,他身上那庸俗的一面被刺痛了。然而不知怎的,他下不来台,不能改变。一旦脱了轨,好像永远也上不了轨道了。“玷辱了骑士精神。”他琢磨着大夫的指责。倘若坐在摩托车挎斗里的是个女人,倘若他是由于这个缘故才拒绝按学监的命令停下来,那么巴里大夫还会要求他谢罪吗?想必不会的。他吃力地沿着这个思路想下去,他的头脑依然虚弱,但是他非动脑筋不可。因为有那么多日常谈话与想法,他都得重新解释一遍才能领会。 他的母亲在等候着他。她显得怪难为情的样子。她的儿子,她觉得应该亲自来训斥他。她对吉蒂抱怨说,莫瑞斯长大成人了,子女们一个个地离去,多么令人悲伤啊。吉蒂硬说她哥哥仍旧是个孩子。然而自从莫瑞斯去见过巴里大夫以后,家中的女眷都觉得他的嘴、眼睛和嗓音统统起了一些变化。 [1] 东英吉利亚是英格兰最东端的传统地区。由诺福克、萨福克二郡和剑桥郡、埃塞克斯郡的一部分组成,沿岸有重要的渔港和避暑地。 十六 德拉姆家住在英格兰偏远地区,威尔特[1]与萨默塞特[2]两郡交界处。尽管并非世家,这个家族拥有这片土地已达四代之久,其影响融入了他们的血液。在乔治四世[3]的统治下,克莱夫的曾叔祖曾任英国首席法官。彭杰就是他用羽毛筑起来的窝。如今那些羽毛几乎被刮得七零八落了。这份家当遭到百年岁月的蚕食,也未娶上一位阔新娘来改换门庭。宅邸与庄园虽然尚未真正朽烂,却已打上了停滞的烙印,而那正是朽烂的前兆。 宅邸坐落在森林里。周围是辽阔的园林,仍被逐渐消失的树篱圈起。园林提供着阳光、空气、牧场与成群的奥尔德尼[4]乳牛。园林外面是一片森林,大多是老埃德温爵士生前栽种的。他将私有的园林与公地并在了一起。园林有两个大门口。从村庄往上走就到了一个门口,另一道门则开在通往车站的黏土质道路上。原本这里没有车站,从车站通向园林的是一条沿着后院的不像样的背巷,象征着英国人的事后聪明。 莫瑞斯是傍晚抵达的。他是从住在伯明翰的外祖父家里径直上路的。在那里,他死气沉沉地过了成年的生日。尽管丢尽了面子,礼物并没被取消,但是送的人和接受的人都不起劲儿。他曾经翘盼着满二十一岁这一天。吉蒂暗示说,由于哥哥堕落了,所以感到不快乐。作为报复,莫瑞斯好好地掐了一下她的耳朵,并吻了她,弄得吉蒂非常恼火。“你不明事理。”她气冲冲地说。他面泛微笑。 外祖父那座艾尔弗里斯顿花园有不少表兄弟姐妹,下午喝茶的时候供应肉食冷盘。从那儿来到彭杰,变化太大了。全郡居民,即使那些有才智的,其周围的气氛也令人不安。莫瑞斯不论是到哪座庄园去拜访,都心怀畏惧。不错,克莱夫到车站来接他,陪他坐上四轮轿式马车。跟莫瑞斯乘同一趟火车来的希普香克斯太太也坐上了这辆马车。希普香克斯太太有一个女佣,连同她和莫瑞斯的行李,乘一辆出租马车,尾随其后。莫瑞斯嘀咕着自己是否也该带个仆人来。一个小姑娘扶着看守小屋那扇敞开的门,希普香克斯太太想让每个人都对她施屈膝礼。当这位太太对小姑娘这么说的时候,克莱夫踩了莫瑞斯一脚,莫瑞斯拿不准克莱夫是故意的,还是偶然的。他什么都拿不准。他们来到宅第跟前时,他把后门误当成前门,伸手去为这位太太开门。希普香克斯太太说:“哦,实在不敢当。”而且那儿有个负责开门的男管家。 已经给客人斟好了很酽的茶。德拉姆太太一面倒茶,一面朝另一边望着。人们东一个西一个站着,看上去他们都气度不凡,要么就是为了不同凡响的理由而待在那儿。他们本人有所作为,要么就是敦促旁人有所作为。德拉姆小姐跟莫瑞斯约好,明天一起去参加关税改革的讨论会。他们两个人在政治上意见一致,但是她由于欢迎这种同盟而大声喊叫使他很不高兴。“妈妈,霍尔先生是个正经人。”韦斯顿少校是德拉姆家的亲戚,也暂时住在他们家。他这样那样地向莫瑞斯打听剑桥的事。军人会在乎他受停学处分这一点吗?……可不,这比在饭馆里那次还糟,因为在那儿,克莱夫也不得其所。 “皮帕,霍尔先生知道他住在哪间屋子里吗?” “是蓝屋,妈妈。” “那间屋里没有壁炉。”克莱夫在一边大声说,“你领他去吧。”他正在送走一些客人。 德拉姆小姐把莫瑞斯带到男管家那里。他们沿着侧面的楼梯走上去,莫瑞斯看见正面的楼梯在右边,他怀疑自己莫非受到了怠慢。他这间屋子很小,摆设也简陋,窗外没有景致。当他跪下来打开行李时,在萨宁顿住宿时的感觉重新袭上心头。他拿定主意,在彭杰逗留期间,要有效地利用自己所带来的全部衣物。他们休想将他当成不符合时尚的人,他样样都不比别人逊色。然而他刚得出这个结论,克莱夫就背着阳光冲进屋子。“莫瑞斯,我要吻你。”他说完就做了。 “那个门通向什么地方?” “咱们的书房呗……”他笑着,表情激动,容光焕发。 “噢,原来如此……” “莫瑞斯!莫瑞斯!你真来啦,你在这儿。彭杰再也不像过去那样了,我终于爱上了这个地方。” “我到这儿来,太高兴了。”莫瑞斯的声音哽咽了。一阵欢乐猛地袭上心头,他感到眩晕。 “继续把行李打开吧,我是故意这么安排的。只有咱们两个人走这楼梯。我尽量安排得像在学院里一样。” “比学院里还好呢。” “我确实认为是这样。” 有人在敲通向过道的那扇门,莫瑞斯吓了一跳。克莱夫仍坐在他的肩膀上,满不在乎地说:“请进!”一个女佣送热水来了。 “除了吃饭,咱们用不着去家里的其他地方。”他继续说,“要么待在这儿,要么就出门。快乐吧,啊?我有一架钢琴。”他把莫瑞斯拉进书房。“看看风景。从这个窗户你就可以射击兔子。顺便说说,倘若吃晚饭的时候家母或皮帕告诉你,明天她们要你做这做那,你不用发愁。你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对她们说:‘好的。’其实你将跟我一道去骑马,她们也知道。她们只不过是照通常的习惯邀请一下而已。在星期天,假若你没去做礼拜,事后她们会假装认为你去过了。” “可是我没有正式的马裤。” “那么我就不奉陪啦。”克莱夫说罢,从莫瑞斯的肩上一跃而下。 当莫瑞斯回到客厅里的时候,他认为自己所拥有的待在那儿的权利比任何人都大。他踱到希普香克斯太太跟前,她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就说起话来,对她表示支持。不成双、不成对的八个人准备入席——克莱夫与希普香克斯太太,韦斯顿少校与另一个妇女,另一个男子与皮帕,他本人与女主人——他堂堂正正地确保了自己的座位。她向他道歉说,人数太少了。 “哪里,哪里。”莫瑞斯说。他发觉克莱夫用讥讽的眼神瞥视自己,于是想:这句套话用错了。接着,德拉姆太太开始考察莫瑞斯的能力,然而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她是否对自己感到满意。她的容貌跟儿子相像,看上去跟儿子一样有本事,所不同的是没有儿子那么真诚。他理解了克莱夫为什么会看不起自己的母亲。 饭后,男人们抽了一会儿烟,就来跟女士们做伴。这与住在伦敦郊区的中等阶层的人们消磨傍晚时光的方式相似,然而又有所不同。这些人有一种处理大事的风度:他们要么刚刚扭转过,要么即将重新扭转乾坤。不过,大门的门柱也罢,道路也罢——来的时候他一路注意到——无不年久失修。森林树木管理不善,一扇扇窗户卡住了,地板踏上去嘎吱作响。他对彭杰的幻想多少破灭了一些。 女士们回到各自的房间去了,克莱夫说:“莫瑞斯,看上去你也困了。”莫瑞斯领会了这个提示,过了五分钟,他们二人就在书房里重逢,以便彻夜谈心。他们点燃了烟斗。这是他们第一次在一起体验完完全全的静谧,他们将进行微妙的对话。他们心领神会,可是舍不得马上开始。 “我现在告诉你我最近的情况。”克莱夫说,“我一到家就跟母亲争吵,告诉她,第四个学年我也要待在剑桥。” 莫瑞斯大喊一声。 “怎么啦?” “我受了停学处分呀。” “不过,十月你就会返校的。” “我不回去。康沃利斯先生说我必须写悔过书,我不写——我以为你读完第三个学年就走了,所以满不在乎。” “而我还只当你会回来,才决定再读上一年的。简直是一场错误的喜剧。” 莫瑞斯神色忧郁地朝前面望着。 “错误的喜剧,不是悲剧。你现在就可以写悔过书。” “已经太晚啦。” 克莱夫笑了。“怎么会太晚呢?反倒更简单一些呢。你在自己犯了过错的这个学期结束之前无意悔过。‘亲爱的康沃利斯先生,在本学期结束之际,恕我冒昧地向您致书。’明天我替你起草悔过书的底稿。” 莫瑞斯思考了一番,最后惊叫道:“克莱夫,你是个坏蛋!” “我承认自己有不法之徒的一面,然而那帮人就欠我这么对待他们。只要他们一天说什么‘希腊人那难以启齿的罪恶’,他们又怎么能指望我磊落坦率地对待他们呢?晚饭前,我溜进去吻了你一下。我母亲完全蒙在鼓里,活该!倘若她知道了,绝不会轻饶我。我对你的感情就跟皮帕对她的未婚夫的感情一样,只不过高尚得多,深厚得多。母亲却不想知道,也不试图知道。肉与灵协调一致,当然不是中世纪那饿瘪了的东西,只是肉与灵的一种特殊的协调一致。依我看,女人甚至理会不到有这种东西。但你是知道的。” “好的,我写悔过书。” 他们聊了好一会儿,还谈起那辆摩托车。从那一天起,再也不曾听说它怎样了。克莱夫煮了咖啡。 “喂,那天晚上开完讨论会之后,你怎么会想起来叫我的?你说一说。” “我一直想对你说点儿什么,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弄得思绪纷乱,所以就去了。” “这种事你是做得出来的。” “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莫瑞斯羞怯地问。 “哪里的话!”紧接着是一阵沉默。“现在跟我讲讲我第一次对你吐露心里话的那个晚上的事。你为什么弄得咱们两个人都那么不愉快呢?”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无从解释。你为什么搬出讨厌的柏拉图来误导我呢?当时我还糊里糊涂的,对许多事都不明白。打那以后,才逐渐开窍儿。” “不过,你使我醉心而不能自拔,已达几个月之久了吗?事实上,是从你在里斯利的房间里头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起。” “别问我这个。”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儿难以解释。” “可不是嘛。” 克莱夫高兴地笑了,在椅子上扭动着身体。“莫瑞斯,我越细琢磨越能肯定,你才是个坏蛋呢。” “是这么回事吗?” “倘若你高抬贵手,容我听其自然,我就会半睡半醒地了此一生。当然,我在理智方面是清醒的,在感情方面多少也……然而,这里……”他用烟斗柄指了指自己的心脏。于是,两个人都微笑了。“也许咱们俩是互相被唤醒了。我情愿这么想。”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看上我的?” “别问我这个。”克莱夫重复了一遍莫瑞斯方才的话。 “喂,你给我放正经点儿——喏——你起初看上我的哪一点?” “你真想知道吗?”克莱夫问。莫瑞斯非常喜欢这种心境——顽皮与激情参半,洋溢着挚爱的克莱夫。 “想知道。” “喏,看上了你的美。” “我的什么?” “美……我曾经最爱慕书架上方的那个男人。” “一幅画嘛,我是可以理解的。”莫瑞斯瞥了一眼墙上的米开朗琪罗说。“克莱夫,你是个可笑的小傻瓜。你既然提出来了嘛,我也认为你美。你是我迄今见过的惟一长得美的人。我爱你的嗓音,爱与你有关的一切,直到你的衣服,或是你坐在里面的屋子。我崇拜你。” 克莱夫的脸变得绯红。“坐直了,咱们换个话题吧。”他说,那股傻劲儿已荡然无存。 “我压根儿没有惹恼你的意思。” “这些话非得说一遍不可,否则咱们俩永远不会明白彼此的心事。我没想到,至少没猜测出到了这种程度。你做得很对,莫瑞斯。”他不曾换话题,却把它发展到新近感兴趣的另一个主题上去了:欲望对我们的审美能力究竟产生多大的影响。“比方说,瞧瞧那幅画。我爱它,因为我跟画家本人一样,爱他所画的那个青年。我不用一般男人的目光来鉴赏这幅画。通向美的路似乎有两条——一条是共通的,芸芸众生正是沿着这条路走到米开朗琪罗跟前的。另一条是我和另外几个人走的幽径。我们沿着这两条路抵达米开朗琪罗那儿。但是,格勒兹[5]却不然。他的题材使我感到厌恶。我只能沿着一条路走到他跟前,芸芸众生却能找到两条路。” 莫瑞斯没有打断他的话。对他来说,那通篇都是可爱的无稽之谈。 “私自拥有幽径也许是错误的,”克莱夫下结论说,“然而只要还画人物像,幽径就存在。风景是惟一安全的题材。要么就是几何图形,格调优美,完全无人性的主题。我心里琢磨,这会不会是回教徒所领会到的一点呢?还有老摩西——我这是刚刚想到的。倘若你把人体画下来,当即会引起厌恶或挑逗起欲望。有时是非常轻微的,但必然产生。‘不可为自己造任何偶像’[6]。因为你不可能为所有的人都造偶像。莫瑞斯,咱们来改写历史如何?《十诫里的美的哲学》。我一直认为神真了不起,没有处罚你我之辈。过去我把这看作出于神的正义,不过如今我猜想神仅仅是不知情而已。然而我还是能就这个专题进行答辩。我要不要拿这个主题写篇论文,好取得特别研究员的资格呢?” “我听不懂,这你是知道的。”莫瑞斯说,他有点儿难为情。 他们的情场获得了不可估量的意义的新语言,从而拖长了。任何传统都不曾吓倒这对年轻人。任何习俗也不曾确定什么是富有诗意的,什么是不合理的。肯于承认他们所涉及的那种情欲的英国心灵寥寥无几,也就没有为之制造羁绊。他们的心灵中终于出现了极致的美。难以忘怀,永恒不变,是用最谦卑的片言只语表达出来的,并且发自最单纯的感情。 “喂,你肯吻我一下吗?”当麻雀在头顶上的屋檐下睡醒,斑尾林鸽在远方的森林里开始咕咕地鸣啭时,莫瑞斯问。 克莱夫摇摇头,他们面泛微笑分手了。无论如何,他们暂时在各自的人生中建立了完美。 [1] 威尔特是英格兰南部一郡,位于布里斯托尔海峡、英吉利海峡和泰晤士河之间的分水岭地区。 [2] 萨默塞特是英格兰西南部一郡,北濒布里斯托尔海湾。沿岸风景优美,是保护区。 [3] 乔治四世(1762—1830),英国国王、汉诺威国王。1820年即位。 [4] 奥尔德尼是英国海峡群岛岛屿,在英吉利海峡,以养牛和旅游业为主。 [5] 琼-巴普蒂斯特·格勒兹(1725—1805)是法国风俗画和肖像画家。1759年结识法国文学家、哲学家狄德罗(1713—1784),受其鼓励倾向于感情夸张的风俗画。 [6] 见《旧约·出埃及记》第20章第4节。 十七 莫瑞斯能够赢得德拉姆家族的敬意似乎是奇妙的,他们并不讨厌他。他们只厌恶——而且简直到了偏执狂的程度——那些想跟他们套交情的人;倘若风传某人希望进入乡绅社交界,就有足够的理由对他施以闭门羹。在内部(这是由高姿态的礼尚往来与威严的举止构成的领域,毫无意义)能找到几位像霍尔先生这样的人:对他们的好运抱着不卑不亢的态度,必要的时候就告辞,连气都不叹一声。德拉姆家族认为,把他当作家庭成员之一予以招待,是对他赏光,他处之泰然,这又中了他们的意。在他们的心目中,表示谢意莫名其妙地是与缺乏教养联系在一起的。 莫瑞斯所要的只是食物和他的友人,对自己取得的成功浑然不觉。当他的逗留期即将结束时,老夫人要求跟他谈一次话,使他吃了一惊。关于他的家族,她早就讯问过,已了如指掌。然而这一次,她是谦逊地对待他的:关于克莱夫,她想听听他的意见。 “霍尔先生,我们想请你帮帮忙。克莱夫非常看重你。你认为他在剑桥待上第四年,这明智吗?” 莫瑞斯满脑子都是下午该骑哪匹马的事,所以心不在焉,但却显出很深沉的样子。 “这可是在文学士学位考试时当众出丑之后啊——这明智吗?” “他要这么做。”莫瑞斯说。 德拉姆夫人点了点头。“你这是一语破的。克莱夫要这么做。喏,他是不受任何人牵制的。这份家当是他的,他告诉过你吗?” “没有。” “根据我丈夫的遗嘱,彭杰全部归他所有。只要他一结婚,我就搬到寡妇房里去……” 莫瑞斯吃了一惊。她看了看他,发现他双颊通红。“那么,有女友了。”她猜测。她姑且把这个话题撇开,又回到剑桥上,说对一个“乡巴佬”——她是爽朗、满怀信心地使用这个词的——而言,念第四年书,益处太少了。要是克莱夫在乡间占有他自己的位置,那该多么可心啊。这里有猎场,有他那些佃户,最后还有政治。“他父亲代表这个选区参加了议会,你肯定是知道的。” “不知道。” “他都跟你谈些什么呀?”她笑了。“不管怎样,我丈夫担任过七年议员。尽管眼下自由党在当政,谁都知道不会持续很久。我们所有的老朋友统统指望着他,但他务必占有自己的位置,务必适应下来。这一切——它叫什么来着——研究院什么的,到底有什么用呢?他应该去旅行一年。他必须到美国去一趟,如果可能的话,再到那些殖民地去转转。已经到了势在必行的地步。” “他说,从剑桥毕业之后就去旅行。他要我一起去。” “我相信你们会去的——可别到希腊去,霍尔先生。那是娱乐之旅。千万劝阻他,别去意大利和希腊。” “我本人也更喜欢美国。” “当然喽——任何一个通情达理的人都会如此;但他是个学者——一个空想家——皮帕说他还写诗呢。你看到过吗?” 莫瑞斯看到过献给他本人的一首诗。他察觉到生活日益变得令人惊异,于是默不作声。八个月以前,里斯利曾使他大惑不解,难道自己仍是同一个人吗?究竟是什么扩大了他的视野呢?生气勃勃的人一群群地出现在他的视野里。生气勃勃,然而有点儿愚蠢。他们彻头彻尾误解了他。他们自以为最敏锐的时候,暴露了弱点。他不禁面泛微笑。 “你显然看到过……”接着,她突然说,“霍尔先生,他有什么人吗?是纽恩汉姆[1]的姑娘吗?皮帕说他有个女友。” “那么,皮帕最好还是问一句。”莫瑞斯回答。 德拉姆夫人对他感到钦佩。他出言不逊,以反击不逊。谁料得到一个年轻人会有这样的本领呢?他对自己取得的胜利甚至显得满不在乎,正朝一个在此小住的宾客微笑。那人沿着草坪走过来喝茶。她用对待与自己地位相等者的口吻说:“你好歹让他牢牢记住美国吧,他需要的是现实。去年我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当他们双双骑马穿越林中空地的时候,莫瑞斯尽量让他对美国留下印象。 “我觉得你变得俗气了。”克莱夫批评他说,“跟他们一样,他们对乔伊是不屑一顾的。”克莱夫对自己的家族是完完全全抗拒的。他们把名利心与丝毫不谙世事融为一体,他恨透了这一点。“孩子们也够麻烦的。”当马放慢了速度的时候,他说。 “什么孩子?” “我的呀!彭杰这份家当,需要一个继承人。我母亲把这叫做婚姻,她脑子里转的全是这个念头。” 莫瑞斯沉默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或是这个朋友会留下后代。 “我会有无休止的烦恼。就像这样,总是有个什么姑娘在家里小住。” “逐渐变老而已……” “你说什么,老弟?” “没什么。”莫瑞斯说罢,勒紧缰绳停住了。他的心中充满了极度的悲伤。他原以为自己不会再有这样的激情了。他和他心爱的人将会消失殆尽。他们的灵魂不会升天,也不会在世上留下子孙。他们胜利地摈弃了习俗,但是大自然依然面对着他们,用冷酷无情的嗓音说:“很好,你们就是这样的;我不责备自己的任何孩子。不过,你们得沿着所有不育者的路走下去。”当这个年轻人想到自己竟没有后代时,猛然地羞愧难当。他的母亲或德拉姆太太也许不够聪明,感情贫乏,但她们完成了肉眼看得见的工作。她们将生命的火炬传给了自己的儿子,他们却会把火踩灭。 他无意伤害克莱夫的感情,然而他们刚在羊齿丛中躺下来,他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克莱夫并不同意,“为什么提起孩子?”他问。“为什么老是孩子?爱嘛,在哪儿开始就在哪儿结束,那要美得多,大自然也明白这一点。” “对,但是如果人人都……” 克莱夫把他拖回到他们自己的事情上来。他叽叽咕咕地说什么永恒寓于一小时之内。莫瑞斯没有听懂,克莱夫的嗓音却使他得到抚慰。 [1] 小说的时代背景为20世纪初期。除了纽恩汉姆学院(建于1871年)以外,剑桥大学的各所学院当时只收男生。以后又为女子创立了新大厅学院(建于1954年)和露西·卡文迪什学院(建于1965年)。这三所学院至今只收女生。到1987年为止,其他28所学院已陆续改为男女合校。 十八 这之后两年期间,莫瑞斯和克莱夫将星宿下的男人所能指望的幸福都弄到了手。他们是天生的情种,始终如一。多亏克莱夫还非常明智。克莱夫明白,狂热不能持久,他却能为耐久的东西开辟渠道,并想方设法把两人的关系安排得绵延不绝。倘若创造爱的是莫瑞斯,维护爱的就是克莱夫,他用爱之流滋润两人的庭园。他连一滴也不忍心把它浪费在讥讽或感伤上。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克制自己,不再信誓旦旦了(“咱们已经把话说尽了”),爱抚也几乎完全抑制了。两人只要待在一起,就沉浸在幸福中。与旁人共处时,他们是平静的,得以在社会上确保自己的位置。 克莱夫自从通晓希腊文以来,就朝这个方向发展。苏格拉底[1]对斐多[2]所抱有的那种爱,他伸手就够得着。这是一种充满激情却又有节制的爱,只有气质典雅者才能理解。克莱夫在莫瑞斯身上所找到的气质,说得确切些,够不上典雅,然而心甘情愿得可爱。他引导自己所钟爱的人沿着美丽的窄径高高地向上攀,两侧是深渊。此径一直延伸到黑暗的终点。除此而外,他无所畏惧。当黑暗降临之际,反正他们业已度过了比圣徒或纵欲者都充实得多的生涯,尽情地索取了尘世的崇高与甘美。他教育了莫瑞斯,或者毋宁说是他的精神教育了莫瑞斯的精神,因为他们已经在平等相处了。谁也不去琢磨:“我究竟是在引导,还是被引导着呢?”为了使两颗并不完美的灵魂臻于完美,爱把他从平庸中捞出来,又把莫瑞斯从困惑中捞出来。 于是,表面上他们跟旁人一样生活下去。社会接受了他们,犹如接受成千上万他们这类的人。法律在社会背后安睡。他们一道在剑桥度过最后一年,接着到意大利去旅行。随后,牢门关上了,两个人都被关在里面。克莱夫为了取得出庭辩护律师的资格而深造,莫瑞斯到证券公司去工作。二人依然在一起。 [1] 苏格拉底(约公元前470—前399)古希腊三大哲人中的第一位。他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共同奠定了西方文化的哲学基础。斐多(约公元前417—?),哲学家。出身于贵族家庭,在对斯巴达的战争(公元前400—前399)中被俘,卖为奴隶。苏格拉底的一个友人将他买下后释放,于是他成为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的一篇对话以他的名字命名。苏格拉底去世后,斐多返回埃利斯,创办学校。 [2] 苏格拉底(约公元前470—前399)古希腊三大哲人中的第一位。他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共同奠定了西方文化的哲学基础。斐多(约公元前417—?),哲学家。出身于贵族家庭,在对斯巴达的战争(公元前400—前399)中被俘,卖为奴隶。苏格拉底的一个友人将他买下后释放,于是他成为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的一篇对话以他的名字命名。苏格拉底去世后,斐多返回埃利斯,创办学校。 十九 这时候两家人已经互相认识了。 “他们是绝对处不好的。”在这一点上,克莱夫和莫瑞斯的意见一致。“他们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嘛。”然而,正相反,两家人居然意气相投,克莱夫和莫瑞斯看到他们济济一堂,觉得好笑。他们二人都憎恶女子,尤其是克莱夫。他们本性难移,连想都没想到过应该反过来尽点儿义务。他们沉浸在爱河中的时候,女眷变得跟马和猫一样疏远,她们不论做什么,都显得傻里傻气。吉蒂要求抱抱皮帕的婴儿,德拉姆太太和霍尔太太一同去参观皇家学院[1],他们都认为这与其说是社会阶层不同,毋宁说是阴错阳差地将不同性格的人扭到一块儿去了,于是胡乱加以解释。其实一点儿都不奇怪,他们本人就是充足的推动力。他们之间的强烈感情成了维系两家人的结结实实的纽带,犹如暗流拖着一艘船一般,拖曳着一切。霍尔太太与德拉姆太太因为儿子们是朋友才走到一起来的。“如今,”霍尔太太说,“我们也成了朋友。” 她们之间的“友谊”开始那天,莫瑞斯也在场。夫人们是在皮帕那坐落于伦敦的住宅里见面的。皮帕嫁给了一位姓伦敦的先生。这一巧合给吉蒂留下了深刻印象,但愿自己可别在喝茶的时候想起这件事笑起来。遵照莫瑞斯的意见,艾达被留在家里,因为就初次拜访而言,她太愚蠢。什么事也没发生。然后,皮帕和她母亲坐汽车回拜。当时他在伦敦,好像还是什么事都没发生。只不过皮帕向艾达夸赞吉蒂的脑子灵,又对吉蒂赞扬艾达长得漂亮,从而把两个姑娘都得罪了。霍尔太太则提醒德拉姆太太,可别在彭杰装暖气设备。接着,她们又见了面。据他所知,总是这样:什么都没发生,依然没发生任何事。 德拉姆太太当然有她的动机。她正在为克莱夫物色妻子,于是将霍尔家的姑娘们列在自己的名单上。她有一套理论,认为血统应该杂一些,而艾达呢,尽管土里土气,却很健康。毫无疑问,这姑娘脑子不好使,然而德拉姆太太不论在口头上怎么说,实际上无意引退到寡妇房里去。她相信,最宜通过克莱夫的妻子来操纵他。吉蒂的资格就差一些了。她没那么笨,没那么漂亮,也没那么富有。艾达将来会继承外祖父的全部财产,相当可观,与生俱来的好脾气也得自外祖父的遗传。德拉姆太太跟格雷斯先生有一面之缘,她颇喜欢他。 倘若她揣测霍尔一家人也有所企图,她会打退堂鼓的。她们跟莫瑞斯一样冷漠,从而把她吸引住了。霍尔太太过于怠惰,不会出谋划策,姑娘们太天真无邪。德拉姆太太认为艾达的门第好,就邀请她到彭杰去做客。惟独皮帕,由于受了些许现代化的洗礼,开始觉得她哥哥的冷淡简直是古怪。“克莱夫,你打算结婚吗?”她冷不防问道。然而他回答的那句“不,务必去告诉母亲”,消除了她的疑虑。这正是有意结婚的男人会说的话。 没有人来烦扰莫瑞斯。他在家中确立了自己的权力,母亲开始用对丈夫的那种口吻说话。他不仅是这一家的嫡子,还成了一位名士,这是人们所始料未及的。他把仆人们管理得井然有序,对汽车的事一清二楚,赞成这个,不同意那个,禁止妹妹们与某些相识者来往。在二十三岁时,他成了伦敦郊外的中产家庭一名前途远大的暴君,由于他的统治相当公正宽容,也就更稳固。吉蒂反抗过,然而没人支持她,又缺乏经验,最后她只好道歉,被哥哥吻了一下。她可不是这个态度友好、稍微怀点儿敌意的青年的对手。他在剑桥时的那次越轨行为曾使她占过上风,她却未能巧妙地加以利用。 莫瑞斯的日常生活变得很有规律。他吃上一顿丰盛的早餐,乘八点三十六分的火车赴伦敦,在车上读《每日电讯报》。他工作到一点,午餐吃得很少,再整整工作一个下午。回家后,做些轻微的运动,饱餐一顿。傍晚读晚报,发号施令,要么就打台球,或玩桥牌。 每逢星期三他就在克莱夫那坐落于伦敦的小套房过夜,周末也同样是不可侵犯的。女眷们在家里念叨:“你可千万别干预莫瑞斯的星期三或周末。他会被惹恼到极点。” [1] 指皇家戏剧艺术学院。伦敦一所由国家资助的最古老的戏剧学校。1904年由演员兼导演H·B·特里爵士创建,次年迁至高尔大街。 二十 克莱夫顺利地通过了出庭辩护律师的考试,然而在取得资格之前,患了轻微的流行性感冒,发起烧来。进入恢复期后,莫瑞斯去探望他时被传染上了,也卧病在床。这样一来,他们二人几个星期没怎么见面。后来好不容易见到了,克莱夫依然脸色苍白,神经紧张。跟皮帕家相比,他更喜欢霍尔家,所以前来小住,希望合口味的食品与安宁会使自己康复。他吃得很少,三句话不离“干什么都是白搭”。 “我做一名出庭辩护律师,为的是将来可能当政治家。”他这么回答艾达向他提的问题。“然而,我当政治家干吗?谁要我呢?” “你母亲说,全郡居民要你。” “全郡居民所要的是个激进党派成员。比起我母亲来,我跟更多的人谈过话。他们对咱们闲居阶级已经不感兴趣了。咱们坐着汽车去转悠,找事做。装腔作势地在各座大宅门之间串来串去,玩的是一场没有欢乐的游戏。除了在英国,没有人这么玩。(莫瑞斯,我要到希腊去。)谁都不需要我们,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个舒适的家庭而已。” “但是,政治家正在提供舒适的家庭。”吉蒂尖锐刺耳地说。 “是‘正在’呢,还是‘应该’呢?” “喏,这完全是一码事。” “‘正在’和‘应该’可不是一码事。”艾达的母亲说,由于理解了二者的不同,她很得意。“你们不应该打扰德拉姆先生,你们却……” “‘正在’。”艾达从旁插嘴,全家人大笑,惹得克莱夫跳了起来。 “‘正在’和‘应该’,”霍尔太太做出结论,“是截然不同的。” “未必是这样。”克莱夫反驳道。 “未必是这样。你可要记住,吉蒂。”她随声附和,稍微带点儿训斥的口吻。其他时候他并不在乎她说什么。吉蒂仍大声坚称二者是一码事。艾达念念有词,莫瑞斯默不作声。他一向安静地进食,对饭桌上的这种饶舌已习以为常,没有理会他的朋友竟给弄得心烦意乱。等着上菜的时候,他讲了一桩趣闻。大家都默默地倾听。他慢条斯理、笨嘴拙舌地讲着,既不注意措词,也不费心去讲得饶有趣味。克莱夫忽然喊了一声:“啊——我要晕倒啦!”就从椅子上跌下去了。 “拿个枕头来,吉蒂。艾达,科隆香水。”她们的哥哥吩咐道。他松开了克莱夫的领口。“妈,扇扇。不是我,是他……” “多么不中用啊……”克莱夫喃喃地说。 话音未落,莫瑞斯吻了他一下。 “这会儿我完全好了。” 姑娘们和一个仆人跑了进来。 “我能走路啦。”他说,他的脸恢复了血色。 “绝没有好。”霍尔太太叫喊。“莫瑞斯抱你去——德拉姆先生,用胳膊搂住莫瑞斯。” “来吧,老兄。请大夫,谁去打个电话。”他抱起朋友,克莱夫虚弱地哭泣起来。 “莫瑞斯,我是个蠢材。” “就做个蠢材好了。”莫瑞斯说,并把克莱夫抱上楼去,替他脱衣服,让他睡在床上。霍尔太太敲了敲门,他迎出去,快嘴快舌地说:“妈,您不必告诉旁人我吻过德拉姆。” “哦,当然不告诉。” “他不喜欢这样。我六神无主,连想都没想一下就这么做了。您知道,我们是挚友,几乎是亲戚。” 这就够了。她喜欢与儿子分享一些小秘密,这使她忆起过去的岁月,对他而言,那时她曾是无上宝贵的。艾达送来了一个热水袋。他接住,进屋拎到病人床头。 “让大夫瞧见我这副德行。”克莱夫呜咽地说。 “我但愿他能瞧见。” “为什么?” 莫瑞斯点燃一支香烟,坐在床边上。“我们要他看看你最糟糕的样子。为什么皮帕让你去旅行?” “我被认为已经康复了。” “见鬼。” “我们能进去吗?”艾达隔着门大声问道。 “不能。请大夫一个人进来。” “他就在这儿。”吉蒂在远处叫喊。报过名字后,一个比他们大不了多少的人进来了。 “你好,乔伊特。”莫瑞斯边起身边招呼。“替我把这家伙治好了吧。他患了流行性感冒,被认为已经痊愈了。结果晕倒了,一个劲儿地哭。” “这是常有的情况。”乔伊特先生说,并把一支体温计插到克莱夫嘴里。“是不是劳累过度呢?” “可不是嘛。如今说是想去希腊。” “啊,可以去。现在你先出去吧,待会儿我到楼下去见你。” 莫瑞斯听从了他的话,克莱夫想必病得很重。过了大约十分钟,乔伊特出来了,并告诉霍尔太太没什么大不了的——旧病复发而已。他开了处方,说要派个护士来。莫瑞斯尾随他到庭园里,将手放在大夫的胳膊上说:“现在告诉我,他病得多么厉害。这不是旧病复发,还有什么其他的,请告诉我真实情况。” “他不要紧的。”大夫说。他一向以说实话而自负,所以弄得有些心烦。“我以为你已经领悟了这一点。癔病不再发作了,他快要入睡了。这是司空见惯的旧病复发,这一次他可得比上一次当心,如此而已。” “你所说的这种司空见惯的旧病复发会拖延多久呢?他是不是随时都可能遭受这种骇人的痛苦呢?” “他只不过是有点儿不舒服——他认为是在车子里患上了感冒。” “乔伊特,你别对我这么说。一个成年人是不会哭的,除非已经相当严重了。” “只不过是虚弱罢了。” “哦,你怎么说都行,”莫瑞斯边说边把手移开。“而且我正在耽搁你。” “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我的年轻朋友,我等着解答你的任何难题。” “喏,倘若病情轻,你为什么派护士来呢?” “好让他开心呗。我知道他手头宽裕。” “难道我们就不能让他开心吗?” “哪里的话。因为怕传染啊。我曾告诉过你母亲,你们都不应该走进病房,可那时你已经待在里边了。” “我还以为你指的是我的妹妹们呢。” “你也一样——尤其是你,因为你已经被他传染过一次了。” “我不要护士。” “霍尔太太已经给护士站打电话了。”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为什么一切都他妈的赶成这个样子?”莫瑞斯提高了嗓门说,“我自个儿护理他。” “下一步你就该把孩子放在婴儿车里推着走了。” “请问,你说什么?” 乔伊特放声大笑,扬长而去。 莫瑞斯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告诉母亲,他必须睡在病房里。由于怕吵醒克莱夫,他没让人把床搬进去,却头枕脚凳,卧在地板上,借着烛光读书。过一会儿,克莱夫蠕动起来,有气无力地说:“啊,该死。啊,该死。” “你要什么?”莫瑞斯呼唤道。 “我闹肚子啦。” 莫瑞斯把他从床上抱下来,扶他坐在便桶上。不一会儿,又将他抱回去。 “我能走路。你不该做这种事。” “你也会为我这么做的。” 他把便桶端到走廊尽头,冲洗干净。现在克莱夫既不体面又虚弱,他比任何时候都爱这个朋友。 “你不应该这样。”当他回来的时候,克莱夫把话重复了一遍。“太脏了。” “我才不在乎呢。”莫瑞斯边躺下去边说,“再接着睡吧。” “大夫告诉我,他要派个护士来。” “你要护士干吗?只不过是轻微的腹泻而已。就我而言,你可以整宿泻个不停。老实说,我并不在乎——我不是为了使你高兴才这么说的。我就是不在乎。” “我总不能——你还得去上班呢——” “喂,克莱夫,你是宁愿要一位熟练的护士,还是要我呢?今天晚上预定来一位,可我已经留下话,来了就把她打发走。因为我情愿不去上班,自个儿照看你。我还认为你也愿意这样呢。” 克莱夫沉默良久,莫瑞斯甚至以为他睡着了。他终于叹了口气说:“我想,还是宁可要护士。” “好的。她比我更能使你舒适一些。也许你是对的。” 克莱夫没有回答。 艾达自告奋勇在楼下的房间里守夜,莫瑞斯就按照预先谈好的敲了三下地板。等候她上楼的时候,他审视着克莱夫那张模糊不清、汗津津的脸。大夫那么说也是白搭,他的朋友苦恼不堪。他很想拥抱克莱夫,却又想起那曾使克莱夫的癔病发作,何况克莱夫一向是有所克制的,几乎到了洁癖的程度。艾达没有来,他就下楼去了,发现她睡得正熟。她躺在一把大皮椅上,双臂耷拉下来,伸出两只脚,俨然是健康的化身。她的胸脯一起一伏,浓密乌黑的头发充当了面庞的靠垫,嘴唇略启,露出皓齿与鲜红的舌头。“醒一醒。”他急躁地喊叫。 艾达醒过来了。 “像你这样,护士来的时候,你怎么听得见大门的响动呢?” “可怜的德拉姆先生怎么样啦?” “病得很重,病到危险的程度。” “哦,莫瑞斯!莫瑞斯!” “护士嘛,得留下来。我叫你来着,可你总也不来。去睡吧,因为你连这么一点儿忙也帮不上。” “妈妈说我必须守夜。因为护士不应该由男人领进去——那不雅观。” “我简直不能想象你们居然有时间考虑这么无聊的事。”莫瑞斯说。 “我们必须维护家庭的好名声。” 他没吭声,接着以妹妹们厌恶的样子笑了。她们的内心深处极不喜欢他。然而她们思想太混乱,并不曾觉察出这一点。她们惟一公开抱怨的是他这种笑法。 “护士没有教养,任何有教养的姑娘都不会去当护士。即使她们本人有教养,你也能肯定她们不是出身于有教养的家庭,否则她们会待在家里。” “艾达,你上过几年学校?”哥哥一边斟酒一边问。 “我把上学叫做待在家里。” 他“咔嗒”一声将玻璃杯放下来,离开了她。克莱夫睁着眼睛,却没有说话,好像也不知道莫瑞斯已经回来了。甚至护士抵达,也没使他苏醒。 二十一 没过几天就弄清楚了,来客病得不重。尽管刚复发时看上去挺吓人,但没有想象的那么厉害。不久他就获得了回彭杰去的许可。他的脸色依然不好,精神萎靡,但这也是患过流行性感冒后预料之中的事,除了莫瑞斯外,旁人丝毫没有感到不安。 莫瑞斯轻易不去想疾病与死亡的事,倘若想的话,就伴随着强烈的反感。不应该容许它们来损害他本人或朋友的生命。于是他携带着自己的全部青春与健康去对克莱夫发生作用。每逢周末或连休日,他就到彭杰去做不速之客,不是靠口头训导,而是以身作则使他鼓起劲儿来。对克莱夫却未能奏效。当众他会振作起来,甚至对德拉姆家族与英国公众之间所发生的公路通行权问题佯装兴致勃勃。然而只剩下他和莫瑞斯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故态复萌,意气消沉,不肯说话。要么就用半认真半开玩笑的口吻说点儿什么,这表明他的精神已经耗尽了。他已打定主意要去希腊。惟独这一点,他是十分坚定的。尽管九月份才能动身,他非去不可,而且是单独前往。“我必须去,”他说,“是去履行誓言。每一个未开化的人都得给予卫城[1]一次机会。” 莫瑞斯与希腊风马牛不相及。他对古希腊罗马文学的兴趣淡薄,而且是淫猥的,一经爱上克莱夫,就消失殆尽。哈莫狄奥斯和阿里斯托吉顿[2]啦,斐多啦,以及第邦神圣队[3]啦,这些故事对那些心灵空虚的人们而言是蛮好的,却代替不了人生。克莱夫时而偏爱它们,莫瑞斯觉得莫名其妙。他十分喜欢意大利,尽管讨厌那儿的食品和湿壁画[4]。他却拒绝渡过亚德里亚海,到那更神圣的土地[5]去。“使人感到年久失修,”他提出这么个理由,“一堆老掉牙的石头,什么颜色也没有。总之,这个嘛,”——他指的是锡耶纳大教堂里的书库——“不管你怎么说,这个派上了用场。”克莱夫听得十分开心,在皮科洛米尼[6]时代的彩色瓷砖上跳来跳去。管理人非但没申诉他们,还跟他们一道笑。意大利令人非常快活——就观光而言,确实是这样——然而近来希腊又突然冒出来了。莫瑞斯就连这个词都憎恶。出于难以解释的偏见,他由希腊而联想到疾病和死亡。每当他有什么打算,打网球啦,聊天啦,希腊就插进来了。克莱夫看出他厌恶希腊,就养成借此取笑他的习惯,并不怎么体谅他。 克莱夫就是不体谅他。莫瑞斯认为这是所有的症状中最严重的。克莱夫会说些稍微出于恶意的话,还用自己谙熟的知识来伤害他。克莱夫失败了,也就是说,他的知识并不全面,否则他就会知道,要想损害像莫瑞斯这么个运动健将的爱情是不可能的。莫瑞斯有时表面上避开了克莱夫的攻击,因为他觉得有所反应是人之常情。他一向不喜欢基督关于连另一边脸也伸过去的教导[7]。在内心里,他一点儿也不生克莱夫的气。与克莱夫结合的欲望太强烈了,怨恨无从侵入。有时候他会十分快活地进行与之匹敌的谈话,偶尔回击他一句,表示并没忘记他就在眼前。他径直走向光明,希望自己所挚爱的人会尾随其后。 他们二人之间的最后一次谈话就是如此这般地进行的。那是克莱夫动身前的傍晚,他把霍尔一家人请到萨沃伊来吃晚餐,以回报他们对他的亲切关怀。他安排他们夹坐在其他朋友中间。“假若这次你晕倒了,我们会知道是怎么个来由。”艾达边朝着香槟酒点头,边大声说。“为你的健康干杯!”他回答。“为所有的女士们的健康干杯!干一杯,莫瑞斯!”他喜欢来点儿老一套的做法。大家为健康干了杯,惟独莫瑞斯看破了潜在的讥刺。 晚宴结束后,他对莫瑞斯说:“你回家去睡吗?” “不。” “我以为你想把家里人护送回府上去呢。” “他才不干呢,德拉姆先生。”他母亲说,“不论我怎么做,怎么说,他也决不肯放弃一个星期三。莫瑞斯是个十足的老光棍儿。” “我的套房里被行李弄得很乱。”克莱夫说,“我乘早晨的火车径直穿行到马赛[8]去。” 莫瑞斯充耳不闻,还是来了。等候电梯降下来的时候,他们朝着对方大打呵欠。接着,乘电梯上去,徒步登上另一层楼梯,沿着过道走去。令人联想到三一学院里通向里斯利那个套房的走廊。克莱夫的套房小而黑暗,寂然无声,位于尽头。正像克莱夫说过的那样,里面杂乱无章,然而不在这里住宿的女管家已照常为莫瑞斯铺好了床,饮料也准备停当了。 “还要喝啊。”克莱夫说。 莫瑞斯喜欢喝酒,而且有酒量。 “我要上床了。依我看,你想要的都有了。” “好好照顾自己。身体已经垮了,可别再劳累过度。另外,”他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药瓶,“我就知道你会忘记这个,哥罗颠[9]。” “哥罗颠!难为你想得这么周到!” 莫瑞斯点了点头。 “带着哥罗颠到希腊去……艾达告诉我,你还以为我会一命呜呼呢。你究竟为什么这么为我的健康担心呢?别害怕。像死亡这样干净利索的经验,永远与我无缘。” “我清楚自己迟早会死,而我不愿意死,更不愿意你死。倘若咱们两个人当中有一个死了,什么都没留下。我不知道你是否把这叫做干净利索。” “是的,我就这么叫。” “那么,我宁愿自己是污秽的。”莫瑞斯停顿了半晌说,克莱夫打了个寒噤。 “你不同意吗?” “哦,你变得跟任何凡夫俗子毫无二致了。你非有个理论不可。咱们不能静悄悄地向前走,总是非得做成公式。尽管每个公式都有不再起作用的一天。你的公式是‘不惜任何代价也要保持污秽’。我可要告诉你,还有变得过于污秽的情形呢。于是忘川[10]——倘若有这么一条河的话——就会把它洗净。然而也许没有这样的河,希腊人并没怎么任意想象。不然,或许还想象得过了头呢。说不定到了坟墓的彼方,什么都忘不掉。糟糕的记性也许会延续下去。换言之,坟墓的彼方可能就是地狱。” “呸,胡说八道。” 克莱夫通常是借着抽象的空谈来自得其乐。然而这一次,他继续发挥下去。“忘却一切——连幸福都抛到脑后。幸福!被什么人或什么东西偶然胳肢了一下——如此而已。咱们两个人要是从来没做过情人,该有多好!因为要是那样的话,咱们就可以一动不动地躺着,一声不响。咱们应该睡觉了,那样一来,咱们就可以跟世上那些为自己确保了孤寂场所的国王们及其谋士们友好相处了——” “你究竟在说些什么呀?” “要么就像夭折的早产儿那样,咱们从来就没享有过生命,犹如那些压根儿不曾见过光的婴儿。然而事实上——喂,别显得那么严肃。” “那么,你就别说这么古怪的话好了。”莫瑞斯说,“我倒是从来也没把你的话当真过。” “话语掩盖思想,是这套理论吗?” “话语不过是发出无聊的声音而已。我也不喜欢你的思想。” “那么,你喜欢我的哪一点呢?” 莫瑞斯微微一笑。克莱夫刚这么一问,他就感到满足了,不肯回答。 “我的美貌吗?”克莱夫用讥讽的口吻说,“姿色已褪了几分,我的头发大量地脱落。你发觉了吗?” “三十岁的时候就成了秃子,像个鸡蛋似的。” “精神错乱的秃子,也许你喜欢我的头脑。生病期间以及病后,我想必是个可爱的伙伴。” 莫瑞斯温情脉脉地望着他。他在观察克莱夫,犹如他们初结识的时候那样。只不过当初是想弄清楚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现在想知道的是他出了什么毛病。克莱夫是有点儿不对头。还有后遗症,弄得他头脑混乱,情绪沮丧,一意孤行。莫瑞斯没有对此感到不满。大夫失败了,他希望自己能成功,他知道自己的力量。他将凭借爱的力量治好朋友的病,眼下他在进行探索。 “我认为你确实是由于我的头脑的关系才喜欢我。喜欢我的意志薄弱这一点,你一向清楚我不如你。你对我体贴得无微不至,你听任我为所欲为。吃饭的时候你故意冷落你家里的人,对我却从来没这么做过。” 这简直像是在找碴儿打架。 “可你不时地要我对你俯首帖耳——”他假装闹着玩儿地掐了莫瑞斯一下。莫瑞斯吓了一跳,“怎么啦?厌倦了吗?” “我要睡觉去了。” “也就是说,你厌倦了。你为什么不能回答一个问题?我并没说‘对我感到厌倦了’,尽管我可以这么说。” “你已经叫好了出租车,让它早晨九点钟来吗?” “没有,连车票都还没买呢。说不定我根本就不去希腊,也许它跟英国一样令人难以忍受。” “唔。晚安,老兄。”他深深地忧虑着回到自己的屋子。为什么人人都说克莱夫已经适合于旅行了呢?连克莱夫本人都知道自己不正常。克莱夫一般是有条不紊的,所以拖延到最后还没买票。或许他到头来不会出发,然而表示出一种愿望就是为了挫败它。莫瑞斯脱下衣服,瞥了一眼映在镜中的自己,想道:“真是幸运,我是健康的。”他看见的是锻炼得结结实实、矫健的肉体,以及一张与之般配的脸。男子气概使二者相协调,均覆以乌黑的毛。他穿上睡衣,跳上床。尽管忧虑着克莱夫的事,却高兴极了。因为他强壮到足以使两个人生存下去。克莱夫曾帮助过他。形势一变,克莱夫还要帮助他。目前他必须帮助克莱夫。他们两个人将毕生像这样轮流互助。他昏昏欲睡时,梦幻中出现了爱的前景,与终极目的相距不远了。 隔壁传来了叩打声。 “怎么啦?”他问,接着就说,“请进!”因为克莱夫已来到门外。 “我可以钻进你的被窝吗?” “来吧。”莫瑞斯边说边为他挪出地方。 “我总是发冷,苦不堪言,睡不着觉。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莫瑞斯并没有误解克莱夫。在这一点上,他了解克莱夫,两个人的意见一致。他们并肩而卧,却没有挨在一起。过了一会儿,克莱夫说:“这儿也好不了多少,我走啦。”莫瑞斯并没有感到遗憾,因为他也睡不着,尽管是出于不同的理由。他的心怦怦直跳,生怕被克莱夫听见,从而揣测出个中原因。 [1] 卫城是古希腊城邦兼有防卫性质的中心地区,内有市政与宗教建筑。卫城多建于高山之巅,具有军事和宗教双重目的。雅典卫城是最著名的卫城,位于陡峭的山冈上,建于公元前5世纪中叶。 [2] 哈莫狄奥斯和阿里斯托吉顿是一对同性爱者。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说:暴君希庇亚斯之弟希帕尔科斯侮辱了哈莫狄奥斯。哈莫狄奥斯和阿里斯托吉顿就计划在公元前514年对希庇亚斯及其兄弟行刺。结果只杀死了希帕尔科斯。哈莫狄奥斯当场遇害,阿里斯托吉顿被擒后死于毒刑。希庇亚斯的暴政又延续了四年多。 [3] 第邦神圣队是由一对对同性爱者组成的军队。 [4] 用在清水中磨研的颜色粉末,在刚抹好的湿灰泥墙壁上作画的方法。色彩与石灰一起干燥凝固后,就成为墙壁的永久部分。 [5] 指希腊。意大利东南与希腊之间隔着亚德里亚海。 [6] 指意大利籍教皇庇护二世(1439—1464在位),原名艾伊尼阿斯·西尔维乌·皮科洛米尼。皮科洛米尼家族是贵族世家,家族中出过军人、文人和教皇。 [7] 见《新约·路加福音》第6章第29节“论爱仇敌”。耶稣教导说:“有人打你一边的脸,连另一边也让他打吧!” [8] 马赛是法国的第二大城市和最大的商业港口,临地中海利翁湾。从伦敦出发后,需要坐轮船渡过多佛尔海峡,才能抵达法国。 [9] 哥罗颠是一种止痛麻醉药。 [10] 忘川是希腊神话中从冥府流过去的一条河。凡是喝了这条河河水的亡魂,会把过去的事一概忘掉。 二十二 克莱夫坐在狄奥尼索斯剧场[1]里。多少个世纪以来,舞台是空荡荡的,观众席也空无一人。太阳已经落下,背后的卫城却还发散着热气。他眺望着向海边倾斜的光秃秃的平原,萨拉米斯[2]、埃伊纳[3]、群山,统统与淡紫色黄昏融为一体。他的神祇们就住在这里——首先是雅典娜·波利亚斯[4]。倘若愿意的话,他可以想象雅典娜的神庙完好如初,她的雕像在落日余晖下熠熠发光。尽管没有母亲,又是个处女,她对所有的男人了如指掌。多年来,克莱夫不断地渴望到此向她表示谢忱,因为她将他从泥潭中拖了出来。 然而他只看见了渐渐消失的光和死灭了的大地。他不曾祷告,对任何神祇都没有信仰。他知道过去就跟现在一样毫无意义,并为懦夫提供了避难所。 他终于给莫瑞斯写了信。他这封信将要渡海,经过陆地与海洋接触之处,被装上了船,绕过苏钮姆岬与基西拉[5],登陆后又被装上船,再度登陆。莫瑞斯上班的时候就会收到这封信。“我不由自主地变得正常了。我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他终于把这话写出来了。 他有气无力地走下剧场。不论是谁,又有什么办法呢?不仅在性方面,毋宁说是在各方面,人们都是盲目地踱过来的。他们脱离泥淖逐渐演变成人,及至偶然的连锁结束,就又消融到泥淖中去。两千年前,刚好就在此处,演员们感叹道:“最好是根本就没出生。”[6]就连这句言词都是空洞的,尽管比起大多数台词来,它与虚荣相距甚远。 [1] 狄奥尼索斯剧场是最早形式的希腊剧场,坐落于雅典卫城南侧。4世纪后,剧场冷落,后停止使用,并开始损毁。1765年人们重新发现了这个剧场,19世纪末在考古学家和希腊式建筑权威德普菲尔德的指导下按其原貌进行了重大修复。 [2] 萨拉米斯,希腊拉阿蒂卡州岛屿,位于爱琴海萨罗尼克湾内。 [3] 埃伊纳,希腊萨罗尼克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埃伊纳岛的全盛时期在公元前5世纪。东面的山顶上有一座保存完好的神庙,建于公元前5世纪,以祭奉阿帕伊亚神(古代埃伊纳人的神)。 [4] 在希腊宗教里,雅典娜是城市的保护女神,雅典因而得名。从君主政体向民主政体过渡的时期,作为城市女神的雅典娜·波利亚斯在雅典出现了。赫西奥德在《神谱》里记述说,她没有母亲,是从宙斯的前额中跳出来的。帕台农神庙殿堂内的雅典娜女神像是用金子和象牙制作的。 [5] 基西拉是伊奥尼亚群岛中最靠东南的岛屿。 [6] 原文为希腊文。 二十三 亲爱的克莱夫: 收到这封信后,就请回来吧。我查了一下交通情况。假若马上动身的话,星期二你就能抵达英国。由于你的信的缘故,我为你非常担忧。因为它证实了你病得多么重。这封信我盼了两个星期,盼到的是两个句子。你的意思莫非是说,今后你再也不能爱任何一个同性的人了。你一回来就水落石出了! 昨天我给皮帕打了电话。她满脑子都是诉讼的事。她认为令堂禁止通行那条路是个错误。令堂已告诉村方,此举不是针对他们的。我打电话是为了得到你的消息,然而皮帕也没收到你的信。近来我学了点儿古典音乐,你听了,会觉得好笑吧。还学会了打高尔夫球。我在希尔与霍尔混得还可以。家母反复考虑了一周之后,到伯明翰去了。现在你已有了所有的消息。收到此函,请打个电报。在多佛上岸后,再打一次。 莫瑞斯 克莱夫收到此信,摇了摇头。他约好了跟几个在旅馆结识的人去攀登彭特利库斯山[1]。在山顶上,他把信撕得粉碎。克莱夫已经不再爱莫瑞斯了,必须坦率地告诉他。 [1] 彭特利库斯山是希腊阿蒂卡州山地。主峰科基纳拉斯峰海拔1109米,位于雅典东北约16公里处。山顶有一座雅典娜女神殿堂。 二十四 他在雅典继续逗留了一个月,因为他生怕自己可能误会了。这种变化使他太震惊了,有时他认为也许莫瑞斯说得对,疾病把他的精力耗尽了。这令他感到屈辱。因为从十五岁起,他就理解自己的灵魂,借用他本人的话:理解自己。然而肉体比灵魂深奥,拥有难以捉摸的秘密。没有任何警告——生命的本质无端地起了变化,仅仅这么通告道:“你原来是个爱男性的人,今后将爱女性。不论你理解与否,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于是他的精神崩溃了。他试图给这个变化披上理智的外衣,好去理解它,这样就不至于感到那么丢脸了。但这是属于死亡或诞生范畴的问题,他失败了。 变化是病中发生的——兴许是疾病导致的。他第一次发病期间,脱离了日常生活,发着烧,迟早会发生的那个变化乘虚而入。他注意到护士何等迷人,乐意听从她的吩咐。乘车兜风的时候,他两眼盯着女人们。一些小小的细节——一顶帽子,撩起裙子的手势,香水的气味,嫣然一笑,乖巧地躲闪着泥的碎步——构成了富于魅力的整体。他高兴地发现,女人们往往同样快乐地对他的眼神做出反应。男人们从未做出过反应,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他会欣赏他们,要么意识不到他的视线,要么感到困惑。然而女人们认为自己理应受到赞美。她们也许会见怪或忸怩作态,但她们是大度的,并欢迎他进入彼此在精神上美妙地交流的世界。一路上,克莱夫满面春风。正常人过的是多么幸福的人生啊!这二十四年,自己是靠何等少得可怜的一点儿东西活过来的呀!他跟护士聊天,感到她是永远属于他的。他注意到了雕像、广告和日报。经过一家电影院时,他心血来潮,走了进去。就艺术性而言,那影片让人无法忍受,然而制片人与看电影的男男女女却是相识的。克莱夫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这种兴奋绝不能持久。他就像是个把耳朵洗净了的人。起初的几个钟头,他听得见异常的声音,及至使自己适应了普通人的惯例,它就消失了。他并没有获得新观念,不过是把旧的重新调整了一番。生活不会长期像过节似的,很快就黯淡起来。因为他刚一回来,莫瑞斯正等候着他。结果他被吓晕了,脑后遭到袭击,就像是发作似的。他嘟哝着自己太累啦,说不出话来,逃之夭夭。莫瑞斯的病使他暂时得到解脱。这期间,他说服自己,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并没有起变化,他可以在仍忠于莫瑞斯的情况下转一些关于女人的念头。他怀着深厚感情给莫瑞斯写了封信,毫无疑虑地接受了前来休养的邀请。 他说自己在车子里受了风寒。但是内心里他确信,旧病复发的原因是精神方面的。与莫瑞斯或跟他有关的任何人待在一起,忽然令他恶心了。吃饭的时候热气腾腾!霍尔一家人的嗓门!她们的笑声!莫瑞斯讲的趣闻!它与食物混杂在一起了——它不折不扣就是食物。他分辨不出什么是物质,什么是精神,就昏过去了。 然而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却知道爱已经死了。因此,他的朋友吻他之际,他哭了。莫瑞斯对他的每一个友好行为都增添他的痛苦,他终于要求护士禁止霍尔先生进入病房。随后,他恢复了健康,得以逃回到彭杰。他觉得自己还像过去一样爱着莫瑞斯,然而莫瑞斯刚一找上门来,这种感觉就化为乌有。他注意到了莫瑞斯的献身精神,乃至英雄气概,但这个朋友使他感到厌烦。他希望莫瑞斯回到伦敦去,并且直接说了,大有一触即发之势。莫瑞斯摇了摇头,继续留在彭杰。 克莱夫并不是没有挣扎就屈服于精神生命所发生的这种变化的。他相信思维能力,试图靠思索使自己回到原先的状态下。他把目光从女人身上移开,一旦失败就采取稚气、激烈的权宜手段。一个是希腊之行,另一个呢——他一回想起来就不能不感到厌恶。除非所有的情感都逐渐消失,否则他是不可能无动于衷的。克莱夫深深地懊悔,如今莫瑞斯使他产生一种生理上的嫌恶,将来面临的困难就更大了。他愿与昔日情人友好相处,在逼近的严重不幸中,自始至终助以一臂之力。一切是如此错综复杂,爱情溜掉后,留在记忆中的就不再是爱情了,而是别的什么。没受过教育的人多么有福啊,因为他们能够把它完全抛在脑后,不记得过去干的荒唐事或好色行为,以及那冗长、不着边际的谈话。 二十五 克莱夫没打电报,更没有立即动身。尽管满心想对莫瑞斯宽容一些,并且训练自己尽量抱一种合情合理的看法,克莱夫却再也不肯像过去那样听任莫瑞斯摆布了。他从容不迫地返回英国。他还是从福克斯通[1]往莫瑞斯的公司发了一封电报,原以为莫瑞斯会到查灵克罗斯[2]来迎接他。莫瑞斯没有来,他就乘火车前往郊区,以便及早解释一番。他的态度是既有同情心又很沉着。 那是十月份的一个傍晚。落叶纷飞,薄雾,猫头鹰的鸣叫,使他心里充满了愉快的愁绪。希腊是清澈的,然而死气沉沉。他喜欢北方的气氛,此地的福音不在于真实,而在于妥协。他和他的朋友会做些安排,把女人容纳进来。犹如黄昏进入夜晚,他们也会随着年龄饱经忧患,安全顺利地形成一种关系。他也喜欢夜晚。它是仁慈宽厚、安详恬静的,四周并非漆黑一团。他从火车站走过来,快要迷路时,就看见了另一盏街灯,走过去后,又是下一盏。每一个方向,街灯都像链子似的绵延不绝,他沿着其中的一条踱到目的地。 吉蒂听见了他的声音,从客厅里出来迎接他。霍尔一家人当中,克莱夫一向最不喜欢吉蒂了。按克莱夫现在的措词来说就是:吉蒂不是个地地道道的女人。她告诉克莱夫一个消息,莫瑞斯今天晚上有工作,不回家了。“妈妈和艾达到教堂去了。”她补充说,“她们只好步行了,因为莫瑞斯是坐汽车出去的。” “他到哪儿去啦?” “别问我,他把地址留给仆人了。你想象得到吗?上次你在这儿的时候,我们对莫瑞斯了解得就不多,现在甚至更少了。他变成了一个最神秘的人。”她边哼着曲子,边给他沏了杯茶。吉蒂缺乏见识与魅力,对克莱夫来说正合适。他能够在不至于感到嫌恶的情况下,倾听她诉说莫瑞斯的事。她用从霍尔太太那儿继承来的黏糊糊的腔调继续抱怨他。 “只需要五分钟就能到教堂。”克莱夫说。 “是啊。假若他跟我们说一声儿,她们就会留在家里招待你的。他对一切都守口如瓶,反过来又笑话女孩子们。” “是我没让他知道。” “希腊怎么样?” 他告诉了她。她听得厌烦透了,换了她哥哥,也会这样的。况且她没有他那种能够听出言外之意的天赋。克莱夫想起来,当他对莫瑞斯大发议论之后,亲密的感情就油然而生。这种情况,不知凡几。那腔激情虽已化为废墟,却能抢救出好多东西。莫瑞斯是个卓越的人,一旦理解了什么,又如此明智。 吉蒂接着就耍点儿小聪明,概述起自己的事来。她曾提出入家政学校的要求,母亲已经答应了。然而莫瑞斯听说每周要交三畿尼[3]学费,就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吉蒂的牢骚主要是金钱方面的。她想要一笔私房钱,艾达就有一笔。艾达作为法定继承人,必须“学会金钱的价值,可是什么都不让我学”。克莱夫决定对自己的朋友说说,要待这个女孩儿好一点儿。过去他就干预过一次,莫瑞斯十分愉快地听取了他的意见,使他觉得他什么话都可以说。 他们被低沉的嗓音打断,那两个去教堂的人回来了。艾达进来了,身穿圆领紧身毛衣,头戴宽顶无檐圆帽,裙子是灰色的。秋雾在她的头发上留下了精巧的水珠。她的双颊红润,两眼炯炯有神。她向他致意时喜形于色,尽管她的惊叫与吉蒂如出一辙,却产生了不同的效果。“你为什么没预先通知我们呢?”她大喊道。“除了饼,什么都没有。我们本来可以准备一顿正式的英国大餐为你接风的。” 他说,几分钟之内他就得返回伦敦,然而霍尔太太一定要留他过夜。恭敬不如从命。这座房子眼下充满了温馨的回忆,尤其是艾达说话的时候。他忘记了她与吉蒂截然不同。 “我还只当你是莫瑞斯呢,”他对她说,“你们的嗓音出奇地相似。” “因为我感冒了啊。”她笑着说。 “不,他们就是相像,”霍尔太太说,“艾达有莫瑞斯的嗓门。他的鼻子,我的意思当然是说还有他的嘴,以及他的好兴致和健康,我常常认为这三样都像。另一方面,吉蒂有莫瑞斯那样的头脑。” 大家都笑了,三个女子明显地相互喜爱。克莱夫目睹了以前不曾理会的母女关系。由于家长不在,她们变得更友善,更健谈。植物,靠太阳生长,然而有些植物是随着日暮开花的。霍尔家的女眷们使他联想到点缀着彭杰的一条荒芜小径的月见草[4]。跟母亲姐姐聊天时,就连吉蒂也面目姣好。他拿定主意为了她的事谴责莫瑞斯几句,但是不能用苛刻的口气。因为莫瑞斯也美,在这崭新的幻象中,莫瑞斯成了个庞然大物。 巴里大夫曾鼓励两个姑娘去参加救护班的学习。饭后,克莱夫听凭她们往自己身上缠绷带。艾达包扎他的头部,吉蒂包扎的是脚踝。这时候,霍尔太太喜气洋洋,漫不经心,反复说:“喏,德拉姆先生,不管怎样,你这次的病比上次害的那场强一些。” “霍尔太太,我希望您直呼我的教名。” “好的,就这样吧。但是艾达和吉蒂,你们可不行。” “我希望艾达和吉蒂也这么叫。” “那么,克莱夫!”吉蒂说。 “那么,吉蒂!” “克莱夫。” “艾达——这么叫多好啊。”然而,他的脸颊羞红了。“我讨厌拘泥于形式。” “我也是这样。”姑娘们异口同声地说。“我对任何人的看法都毫不在乎——一向如此。”边说边用率直的眼神盯着他。 “莫瑞斯可不然,”霍尔太太说,“他挑剔得很。” “莫瑞斯这个人实在不足取——哇,你把我的头弄疼啦。” “哇,哇。”艾达仿效他说。 电话铃响了。 “他在公司里收到了你的电报,”吉蒂大声报告,“他问你在不在这儿。” “告诉他我在。” “那么,今天晚上他就回来。现在他想跟你说话。” 克莱夫拿起听筒,然而只传来了嗡嗡声,电话挂断了。他们不知道莫瑞斯在哪儿,所以无法给他打过去。克莱夫松了一口气,因为现实的逼近使他感到惊慌,被缠上绷带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快乐。他的朋友很快就到了。现在艾达朝他俯下身来,他瞅见了自己所熟悉的容貌,在后面的灯光映衬下平添了几分魅力。他将视线从她那深色头发和眼睛移向没有阴影的嘴巴和身体的曲线,并在她身上找到了转变感情的时候恰好需要的一切。他见过更性感的女人们,但没有一个女人向他许诺过这样的安宁。她是回忆与欲望达成的和解,她是希腊所从未知晓的恬静的傍晚。什么争论都跟她不沾边,因为她是和善的,把过去与现在调和起来。他从未料想过还有这样的人,除非是在天堂里,而他是不相信天堂的。突然,很多事都变得可能了。他躺在那儿,朝她的眼睛望着,他的几缕希望在里面有所反映。他知道能够使她爱上自己,这样一来他身上就点燃起文火。多么美好啊,于愿已足,他惟一焦虑的是莫瑞斯会回家来,因为回忆就应该终属回忆。每逢有什么响动,当别人跑出屋子去看是不是汽车到了的时候,他就把她留下来陪自己。她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愿望,不等他发话就留在他身边了。 “你简直不知道待在英国有多么好!”他猛然说。 “难道希腊不可爱吗?” “可怕。” 她感到忧伤,克莱夫也叹了口气。他们的目光相遇了。 “我觉得很难过,克莱夫。” “哦,事情已经过去了。” “确切地说,到底是……” “艾达,是这么回事。在希腊逗留期间,我不得不彻头彻尾地重建自己的人生。谈何容易,可我认为我已经完成了。” “我们经常谈论你。莫瑞斯说你会喜爱希腊的。” “莫瑞斯还蒙在鼓里呢,谁知道的也没有你多!我对你比对任何人说的都多。你能守口如瓶吗?” “当然喽。” 克莱夫不知所措了,这番谈话变得棘手了。然而艾达一点儿也没有期望继续说下去,能够跟她所天真地钦佩的克莱夫单独待在一起就足够了。她告诉他,他回来了,她甭提有多么高兴了。他热烈地表示同意,“尤其是回到这儿来”。 “汽车!”吉蒂尖声呼叫起来。 “别去!”克莱夫边抓住艾达的手,边重复了一遍。 “我必须去……莫瑞斯……” “莫瑞斯嘛,管他呢。”他不肯松手。从门厅里传来了一片喧哗声。“他到哪儿去了?”他的朋友正在吼叫。“你们把他安顿在哪儿了?” “艾达,明天和我去散步吧。多跟我见见面。……一言为定。” 她的哥哥冲进来了。他瞧见绷带,以为出了事故,知道自己弄错了以后又大笑起来。“快摘掉吧,克莱夫。你为什么听任她们摆布?我说,他气色蛮好。你看上去挺健康。老兄,过去喝一杯吧。我替你解下绷带,不,姑娘们,你们不行。”克莱夫跟着莫瑞斯走出去之际转过身来,只见艾达朝他几乎察觉不出地点了点头。 身穿毛皮大衣的莫瑞斯活像一头巨兽。离开旁人后,他立即脱下大衣,笑眯眯地踱过来。“那么,你不爱我了吗?”他提出疑问。 “这一切等明天再谈吧。”克莱夫边避开他的目光边说。 “知道了。来一杯。” “莫瑞斯,我不愿意争吵。” “我愿意。” 他摆摆手,不肯接递过来的那杯酒。这场风暴注定要爆发了。“可你不应该用这种口吻跟我说话,”他接着说,“这会使我越来越困难。” “我就是要争吵,我非要争吵不可。”他按照最初那个时期的样子走过来,将一只手插进克莱夫的头发。“坐下来。哟,你为什么给我写那样一封信?” 克莱夫没有回答,他更加沮丧地望着这张自己一度爱过的脸。对男性的嫌恶重新浮上心头,他想知道,倘若莫瑞斯试图拥抱他,会发生什么事呢? “为什么?啊?现在你已经康复了,告诉我。” “你离开我的椅子,我就说。”于是他开始讲预先准备好的一席话。它是有条理的,不牵涉个人感情的,对莫瑞斯的伤害会最轻微。“我变得正常了——跟别人一样,我也不知道是怎样变的,正如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生的一样。这是不合乎情理的,我并不希望如此。你愿意问什么就问吧。我是为了回答你才到这儿来的。因为我在信里不可能详尽地写。然而我在信中写的是真实的。” “你说是真实的?” “当时是真实的,现在也是。” “你说你只喜欢女人,而不是男人?” “在真正的意义上,我对男人是喜欢的,莫瑞斯,今后也一直会喜欢。” “一切都来得这么突然。” 他的态度也是冷漠的,但他没离开克莱夫的椅子。他的手指仍停留在克莱夫的头上,抚摩着绷带。他的情绪从快活变成宁静的关切。他既没生气,也不害怕,一心一意只想把朋友治好。克莱夫满腔厌恶,他领悟到,两个人所取得的爱的胜利行将崩溃,人心该有多脆弱,多么充满讽刺意味。 “是谁使你发生变化的?” 他讨厌这种讯问的方式。“谁都没让我变。这仅仅是生理上的变化。”他开始诉说自己的体验。 “显然是那个护士。”莫瑞斯若有所思地说,“你要是及早告诉我就好了。……我东想西想,然而没料到是这个。保密是不对的,弄得越来越糟。就应该说啊,说啊,说啊。只要有能够彼此倾吐衷曲的人就行。咱们两个完全是这样的。倘若你告诉了我,这会儿你早就没事了。” “为什么呢?” “因为我会使你恢复正常的。” “怎样恢复?” “你等着瞧吧。”他微笑着说。 “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我已经变了。” “难道豹子能够把身上的斑点变掉吗?克莱夫,你的头脑糊涂了,这跟你刚生过一场病也有关系。如今我不再担心了,因为其他方面你已经康复了。看上去你还很高兴,这个问题也会迎刃而解。我明白你是生怕我会感到痛苦,所以不敢告诉我。但是咱们两个人之间还用得着客气吗?你应该跟我说一声就好了。要不是为了你,我为什么待在这儿?其他任何人你都不信任。你和我是不法之徒。倘若世人知道了,这一切,”他边说边指着室内那些为中产阶级提供舒适生活的摆设,“全都会被没收。” 克莱夫烦闷地说:“然而我已经变了,我已经变了。” 我们只能凭借自己的体验来理解。莫瑞斯明白什么是糊涂,却不明白变了是怎么回事。“你只是认为自己变了而已。”他,笑吟吟地说。“当奥尔科特小姐在这儿的时候,我常常认为自个儿变了,然而我一回到你身边,那种感觉就统统消失了。” “我了解自己的心境,”克莱夫边说边激动起来,起身离开了椅子。“我一向跟你不同。” “现在一样了。你还记得吗?我曾经怎样假装……” “我当然记得了,别这么孩子气。” “咱们两个人相互爱着,自己也知道。那么,另外还有什么……” “哦,看在上帝的分上,莫瑞斯,你给我住口!倘若我爱什么人的话,就是艾达。”他补充说,“我只是作为一个例子随便提到她的。” 然而,莫瑞斯倒是能够理解什么叫做例子。“艾达?”他说,连腔调都变了。 “仅仅是向你表明某一种感情。” “你几乎不了解艾达啊。” “我也不了解我那位护士,以及我提到过的其他一些女人。正如我刚才说过的,并不是特定的什么人,只是一种倾向而已。” “你到这儿的时候,谁在家来着?” “吉蒂。” “然而你说的是艾达呀,不是吉蒂。” “是啊。可我指的不是——哦,别这么笨头笨脑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管怎样,我已经把自己的问题摊开来了。现在呢,”克莱夫竭力不牵涉个人感情地说,他求助于能够给予慰藉的词句,这番谈话是预定要这么结束的。“我变了。眼下我想让你也理解,尽管我变了,却丝毫不会损害咱们两个人之间的真实友情。我非常喜欢你——超过了我曾遇见的任何人(他是言不由衷的)。我非常尊敬并且赞美你,真正的纽带是品性,而不是情欲。” “就在我进屋之前,你跟艾达说什么了吗?难道你没听见我的汽车开过来吗?为什么吉蒂和妈妈迎出来了,你们却没出来?你们应该听见了我的声音啊。你知道我为了你把工作都丢开了。你一次也没接我的电话,你既没写信给我,也没有马上从希腊返回。过去你到这儿来的时候,跟艾达见过多少次?” “嘿,老弟,这么盘问我可不行。” “你说过可以问。” “关于你的妹妹,可不行。” “为什么不行?” “喂,我说呀,你必须住口。再回到我刚才谈起的品性的问题——它才是人与人之间的真正的纽带。你不能在沙子上建造起一座房子,而情欲就是沙子。我们需要坚实牢固的地基……” “艾达!”他突然故意喊道。 克莱夫吓得大叫,“干什么?” “艾达!艾达!” 克莱夫冲到门跟前,将它锁上了。“莫瑞斯,不应该这么结束——可别吵完架再分手。”他恳求道。然而,当莫瑞斯走过来时,他抽出钥匙,攥在手里,敬重女性的理念终于被唤醒了。“你不能连累女人,”他喃喃地说,“我决不允许。” “把它交出来。” “决不。别把事情弄得更糟,不行——不行。” 莫瑞斯立即冲到他身边。他撒腿就逃,二人围绕着那把大椅子你追我躲,嘁嘁喳喳地为了给不给钥匙而争辩着。 他们怀着敌意碰撞在一起,随后永远分离了,钥匙掉在两个人之间的地面上。 “克莱夫,我伤着你了吗?” “没有。” “亲爱的,我是无意的。” “我不要紧。” 他们在开始新的人生之前,相互望了一眼对方的脸。“这叫什么结局呀,”他啜泣着,“这叫什么结局呀。” “我确实相当喜欢她。”克莱夫说,脸色很苍白。 “将会发生什么事呢?”莫瑞斯说,他坐下来,擦着嘴。“你来安排吧……我已经精疲力竭了。” 艾达既然到走廊里来了,克莱夫便迎出去。目前他首要的义务就是保护女性。他含糊其辞安抚了她一番,欲返回吸烟室。然而门已被锁上,进不去了。他听见莫瑞斯熄了灯,“扑通”一声坐到椅子上。 “不管怎样,别干傻事。”克莱夫焦虑不安地高声说。没有回答。克莱夫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无论如何他也不能在这家过夜了。他开始行使男人的特权,宣布自己终究还是得回城里去睡,女人们表示同意。他撇下室内的黑暗,步入外界的黑暗。他向车站踱去时,落叶纷飞,猫头鹰鸣叫,路被雾气笼罩着。夜色更深,郊外的街灯已熄灭了。没有妥协余地的完全的夜晚像对待他的朋友那样,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也遭受了痛苦,于是大声喊道:“这叫什么结局呀!”然而,他已被许诺将获得黎明。女人的爱会像旭日一样千真万确地升起,把不成熟处烧焦,引他进入成熟的日子。即使在苦恼之中他也清楚这一点,他是不会跟艾达结婚的——她出现于过渡时期——但是他一定能找到在伦敦为他开拓的那个新世界的女神,她与莫瑞斯·霍尔迥然不同。 [1] 福克斯通是英格兰肯特郡城镇,通铁路后发展成为跨英吉利海峡的客运港和第一流的海滨胜地。 [2] 查灵克罗斯是大伦敦威斯特敏斯特市的一处地方,位于伦敦正中心。 [3] 畿尼是旧时英国金币,合1.05英镑。 [4] 月见草是柳叶菜科月见草属植物,草本,开美丽的黄花。广布北美,欧洲有引种。二年生,叶互生。 二十六 三年以来,莫瑞斯生活得无比健康幸福,第二天也习惯成自然地度过了。一觉醒来,他感到一切都会很快好起来。克莱夫将会回来,道歉与否,由他自己决定。至于他呢,是要向克莱夫道歉的。克莱夫非爱他不可,因为他的整个人生是仰仗爱情的。今天,他不是也在正常地生活着吗?倘若没有朋友,他怎么能睡觉、休息呢?他从伦敦回到家里后,得悉没有克莱夫的音讯。他暂时保持冷静,听任家里人推测克莱夫为什么突然告辞。但是他开始留心观察艾达。她的神情忧伤,就连他们的母亲都注意到了。他垂下眼皮,审视着她。若不是克莱夫提到了她,莫瑞斯会认为昨天晚上那一场是“克莱夫又一次发表冗长的讲话”。然而在那篇讲话中,艾达作为一个例子被提到了。奇怪的是,她为什么感到忧伤。 “喂,”只剩下他们二人在一起时,他开口说话了。可是他不知道自己打算说什么,黑暗警告了他。她回答了,但是他听不见她的声音。“你怎么啦?”他浑身发颤,问道。 “没怎么。” “就是有事——我看得出来,你骗不了我。” “哦,不——真的,莫瑞斯,没事。” “为什么——他说什么来着?” “什么都没说。” “什么都没说,你指的是谁?”他攥起双拳砸桌子,大喊大叫。这下可让他逮了个正着。 “什么都没说——克莱夫呀。” 她吐出的这个名字使地狱之门敞开了。他体验到巨大的痛苦,来不及抑制自己,说出了双方都永远忘不掉的话。他指责妹妹腐蚀了他的朋友,他让她以为,克莱夫曾抱怨过她的行为,由于这个缘故才回伦敦去的。性格温和的她受到伤害后甚至不懂得替自己辩护,只是一味地呜咽,哀求他别跟妈妈说,就好像她本人有什么过错似的。他答应不给她告状。忌妒使他变得疯狂了。 “可你见到他——德拉姆先生——的时候,告诉他我没有那个意思——我跟任何人都没有……” “……犯错误的打算。”他补充说。后来他才明白此言何等粗鄙。 艾达把脸藏起来,她支持不住了。 “我不告诉他。我永远不会跟德拉姆见面了,什么也告诉不了他。你破坏了我们之间的友谊,这下子称心了吧。” 她抽噎着说:“破坏了我也不在乎。你对我们从来都是冷酷的,从来都是。”他终于变得冷酷了。他看出,妹妹们表面上顺从,骨子里是厌恶他的。甚至在家中,他也没有成功可言。他悄声说:“这不是我的过错。”随后离开了她。 有教养的人,举止更文雅一些,也许少受些折磨。莫瑞斯没有才智,不信仰宗教,也缺乏某些人所拥有的自我怜悯这一奇妙的慰藉方法。除了这一点,他的性情是正常的,他采取的是度过两年幸福生活后被妻子背叛了的任何一个普通男人那样的行动。大自然补上遗漏了的这一针,以便继续编织它的图案,对他来说是无所谓的。拥有爱的时候,他保持了理智。现在他把克莱夫的变心看成背叛,艾达就是起因。不出几个钟头,他就返回到曾在少年时代徘徊过的那个深渊。 这次爆发后,他的人生延续下去。他照例乘那趟火车赴伦敦,像原先那样挣钱并花钱。他依旧读以前那几份报纸,跟同事们谈论罢工啦,离婚法啦。起初他对拥有自制力感到得意。他不是已经把克莱夫的名声攥在手心里了吗?然而他更加充满怨恨,他希望趁着自己还有那股气力,大声喊出来,把这骗人的幌子扔到一旁。即使连他本人也牵涉进去了,那又怎么样?他的家族,他的社会地位——对他而言,多年来都已经无所谓了。他是个乔装打扮的不法分子,也许从前逃进绿林[1]的人中有两个像他这样的——两个。两个人就可以向整个世界挑战,有时他怀有这样的梦想,并自得其乐。 苦恼的核心是寂寞。他是个迟钝的人,过了一个时期才认识到这一点。乱伦的妒忌、屈辱,由于往日的愚钝而引起的愤怒——这一切都会过去的,对他造成的那么多伤害也会过去。对克莱夫的回忆可能会过去,寂寞却挥之不去。他醒过来,气喘吁吁地说:“我什么人也没有!”“啊,天哪,这是什么世道呀!”克莱夫开始出现在梦里了。他知道什么人都没有,然而克莱夫甜蜜地微笑着说:“这次我可是真的。”使他受尽折磨。有一次他梦见了原先做过的那个有关脸和声音的梦。梦中梦,更朦胧。另外一些旧梦也频频进入梦境,企图让他崩溃。日以继夜,死亡般的无止境的静寂笼罩着这个青年。一天早晨,在开往伦敦的火车中,他觉得自己实际上已经死了。赚钱、吃饭、规规矩矩地活着,有什么用呢?他所做的或他曾经做过的,无非是这些。 “生活是一出蹩脚透顶的戏,”他一边把《每日电讯报》揉成一团,一边呼喊。 其他乘客并不讨厌他,都笑起来了。 “我会满不在乎地从窗子跳出去。” 说罢,他开始仔细考虑自杀的事,什么也制止不了他。他对死亡本来就没有畏惧,也不相信来世,更不在乎使家族丢脸。他知道孤独正在伤害自己,于是变得更加可憎,越来越愁闷。在这样的境遇下,是否不如死了算了呢?他开始比较该采取什么办法与手段,若不是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他会开枪自杀的。外祖父患病并且去世了,使他进入新的精神状态。 其间,克莱夫寄来了好几封信,然而信中总是这么写着:“咱们还是别见面为好。”现在他领会了自己的处境——他这个朋友什么都愿意效劳,惟独拒绝跟他待在一起。克莱夫自从头一次生病就是这样,今后他所提供的也是这样的友情。莫瑞斯一往情深,然而他的心被弄碎了。他从来没有异想天开地认为能把克莱夫争取回来,他以高尚的人所羡慕的那种坚定来领悟自己所该领悟的东西。他把苦酒饮到最后一滴。 莫瑞斯一封封地写了回信,写得出奇地诚恳。他写的依然是真实的,吐露说自己寂寞难耐,年内将击穿头颅而死。但他写得没有感情,不如说是对他们那英勇的往昔的颂词,德拉姆就是这样来接受的,他的回信也缺乏感情。有一点是明显的:不论借助什么,不论下多大工夫,他再也不可能看透莫瑞斯的心了。 [1] 绿林是英国一系列民谣中的传奇英雄罗宾汉隐居的地方。有些民谣可以追溯到14世纪以前,罗宾汉是反叛者,是结伙抢劫官府的代表人物,所获钱财却分给穷人。 二十七 莫瑞斯的外祖父是老有所成的典范。他做了一辈子平凡的实业家——精明强干,动辄发火——但是他退休不是太晚,而且结果出人意料。他养成了“读书”的嗜好,宽厚仁慈改变了他的性格,这一直接效果的产生是怪诞的。旁人的看法——以前认为应该予以反驳或无视的——如今看来值得注意了,对旁人的心愿也尽量满足。他那个未婚的女儿艾达替他管家,她担心有一天“我父亲没事可做了”,那可怎么办。她是个感觉迟钝的人,直到他即将离开她的时候,都没发觉他变了。 老绅士把闲暇用在发展新兴宗教,或者不如说是新的宇宙演化论上,因为它并不对抗教会。主要的论点是:神存在于太阳当中,其光轮是由受祝福者的灵魂构成的,黑子向人启示神的存在。因此,每逢出现黑子,格雷斯先生在望远镜前一坐就是几个钟头,注视着黑子的暗核[1]。“道成肉身”[2]是一种黑子。 他对任何人都津津乐道自己的这个发现。不过他说,各人有各人的志向,所以无意让别人皈依自己这个信仰。曾经跟他长谈过的克莱夫·德拉姆对他的见解了如指掌。这是试图从精神方面来进行思考的一个讲求实际者的见解——可笑而实利主义的,然而是第一手的。正因为如此,克莱夫这个古希腊文明崇拜者才跟他合得来。 现在他快要死了。不一定完全正直的过去已消逝,他一心盼望与自己所爱的人们相聚,到了一定的时候,他所撇下的人们也将去与他相聚。他把以前的雇员们召集到床前。这些人对他不抱幻想,却“逢迎这个年迈的伪善者”。他把家族的人召集来,他一向待他们很好。他的最后那段日子非常美。去探讨何以会如此美,未免有追根问底之嫌。当一位亲爱的老人奄奄一息地躺着的时候,艾尔弗里斯顿花园弥漫着悲哀与平静相融的馨香,惟有愤世嫉俗者才会想去驱散它。 亲戚们纷纷到来。除了莫瑞斯,人人都印象深刻。格雷斯先生早就把遗嘱的内容公开了,大家都知道自己能得到什么,因此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好奇心,他所宠爱的外孙女艾达与姨妈一起继承房产和宅地。其他人也各有一份遗赠物,莫瑞斯没提出要领他那一份。他没有逼迫死神及早降临,然而死神会等到恰当的时刻来迎接他,很可能就在他返回伦敦之际。 但是,旅伴这副样子使他疑虑不安。他的外祖父准备启程奔赴太阳。疾病让他变得饶舌了,十二月里的一个下午,他对外孙滔滔不绝地说:“莫瑞斯,你在报纸上读到了吧。你注意到新学说了吧……”据报道,流星群撞在土星环上,被撞下来的碎片落到太阳里面。格雷斯先生认为,恶人死后灵魂被赶到太阳系外侧的行星里。他不相信永远下地狱的学说,所以一直忧心忡忡,不知该怎样拯救恶人的灵魂。新学说对这一点做了解释,这些灵魂成了碎片,重新并入善里面!年轻人彬彬有礼、严肃认真地聆听着,突然被一种恐惧感笼罩住,觉得这番胡话也许是真的。这恐惧转瞬即逝,却使他开始洗心革面,整个性格发生了变化。他深信外祖父的信仰是令人信服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又出现了,他完成了一个创造性的行为,这样死神就把头转过去了。“能有您这样的信仰,可真了不起。”莫瑞斯非常伤心地说。“剑桥以来,我什么都不相信了——只是处在一种黑暗中。” “啊,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嘛——如今我看到了光明——电灯可远远比不上它。” “外公,您在我这个年龄的时候怎么样呢?” 然而,格雷斯先生不予回答。他说:“内在的光——比镁光灯还亮。”接着,他把灿烂的太阳黑子的暗核、灵魂,以及可见的肉体内部那不可见的力量与上帝之间做了个愚蠢的对比。“把内部的力量——灵魂释放出来,但是现在不行,等到了晚上再说。”他歇了口气。“莫瑞斯,待你的母亲,你的妹妹们,你的妻子和儿女们,以及你的下属要善良,就像我那样。”他又歇了口气。莫瑞斯咕哝了一声,但是并没有不尊重的意思。“到了傍晚再说,到了傍晚再把灵魂放出来”这句话把他吸引住了。老人漫无边际地闲扯下去。为人要善良、仁慈,要有勇气。统统是老生常谈。然而却是真诚的,发自一颗生气勃勃的心。 “为什么呢?”莫瑞斯插嘴道,“外公,为什么呢?” “内在的光——” “我没有这样的光。”他生怕自己会耽于感伤,就笑了。“我曾经拥有的光,已经在六个星期以前熄灭了。我不愿意变得善良、仁慈或勇敢。倘若我继续活下去,我不会这样活,而是刚好相反。我也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我什么都不愿意。” “内在的光——” 莫瑞斯几乎要倾吐衷情了。不过,即使倾吐了,也会被置若罔闻。他的外祖父听不进去,也理解不了。莫瑞斯所得到的仅仅是“内在的光——为人要善良”这句话。然而这句话却促使他继续洗心革面。为什么为人要善良、仁慈呢?为了某人——究竟是为了克莱夫还是为了神,抑或是为了太阳呢?但是他什么人都没有。除了他母亲,任何人都无关紧要,就连他母亲,也没有多大关系。他差不多是孑然一身,为什么还要继续活下去呢?确实没有活下去的理由,然而他又有个阴郁的预感:自己只好活下去。因为就连死神也不属于他。死神犹如爱神,朝他瞥视了一会儿,就转身而去,撇下他,让他“度过光明磊落的一生”。他完全可能像外祖父那样延年益寿,跟外祖父一样可笑地退休。 [1] 太阳黑子只是相对于周围温度高达数千度的明亮光球才显得黑。黑子的暗核称为“本影”,较亮的外环称为“半影”。 [2] “道”指耶稣。“道成肉身”是基督教的中心教义。谓上帝之道即上帝的儿子、三位一体真神中的第二位成为肉身,就是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是神,也是人。基督是“上帝所生,非上帝所造”,因此耶稣不是被造物,而是造物主。 二十八 因此,莫瑞斯所起的变化说不上是皈依,其间丝毫没有启迪性的东西。当他回到家,检查那永远也不会使用的手枪时,突然感到憎恶。当他向母亲致意的时候,心里并没有涌出对她的无比深情的爱。他像以前那样活得凄凄惨惨,受到误解,越来越寂寞。人是不可能把心中的寂寥说尽的。莫瑞斯的孤寂与日俱增。 然而,他确实变了。他决心努力养成新习惯,尤其是与克莱夫在一起时曾忽视的生活小技巧。诸如严守时间、爱国心,甚至骑士精神等,他自律甚严。掌握技巧固然重要,还得领会什么时候运用,而且委婉地改变自己的举止。起初他所能做的不多。他从不至于引起自己的家族与世人的好奇心这方面着手,任何越轨行为都会使他们焦虑。他与艾达的一次谈话,产出了强烈的不谐和音。 艾达跟他多年的密友查普曼订婚了,他与她作为情敌的丑恶的对抗情绪就可以了结了。在外祖父逝世之后,他仍旧惧怕她会嫁给克莱夫,忌妒得心里火辣辣的。克莱夫会跟某一个人结婚,但是一想到他竟和艾达结婚,依然使他发狂。除非妒火熄灭了,他简直不可能正当地行事。 她和查普曼般配极了。莫瑞斯当众十分赞许,然后把她叫到一边去说:“艾达,亲爱的,克莱夫到咱们家来过之后,我对你很不好。现在我向你道歉,请你宽恕我。从那个时候起,这事造成了很大的痛苦。我感到非常对不起。” 她看上去吃了一惊,神情并不愉快。他明白她至今讨厌他。她悄声说:“这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我爱亚瑟。” “那天晚上我不该发脾气。我刚好为一件事非常不安。克莱夫从来也没说过那些话,是我让你觉得他说了的。他从来也没责备过你。” “我不在乎他是否说过,这根本不重要。” 她哥哥是轻易不道歉的,因而她抓住机会让他下不了台。“你是什么时候最后一次见到他的?”——吉蒂曾暗示,哥哥与克莱夫吵架了。 “有一段时间了。” “你们那些周末和星期三,好像完全断绝了。” “我祝愿你幸福,老查皮[1]是个好人。我突然想到,两个相爱的人结婚,是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 “莫瑞斯,我真的感谢你祝愿我幸福。不论你祝愿与否,我希望自己会获得幸福。”(事后,艾达把自己对哥哥的这番“巧妙的回答”叙述给查普曼听了。)“我真的祝愿你获得同样的幸福,就像你始终祝愿我那样。”她的面颊泛红了。她吃够了苦头,她对克莱夫不是漠不关心,他的退出伤了她的感情。 莫瑞斯对此有所揣测,忧郁地瞧着她,换了一个话题。她是个没有记性的人,心情又好起来了。但是她不能饶恕哥哥,既然他深深地侮辱了她,并且破坏了刚刚萌芽的爱情,像她这种性格的女人确实不该饶恕他。 他跟吉蒂之间也同样困难重重。他对她也感到内疚,但是当他赔不是的时候,她却怫然不悦。他表示愿意为她交向往已久的家政学校的学费。她尽管接受了,态度却并不亲切,还说了这么一句:“我认为现在自己的岁数已经太大了,不可能正正经经地学什么东西了。”她和艾达竞相在一些小事情上与哥哥作对。起初霍尔太太感到吃惊,责备了她们。不过,她发现自己的儿子对于自卫太不关心了,于是她也变得漠不关心。她喜欢儿子,然而正如他对学监粗鲁的那次她不曾跟他对抗,现在她也无意为了他的缘故而跟旁人对抗。这样一来他在家里就威信扫地了。进入冬季,他将自己在剑桥时代所赢得的地位丧失殆尽。是这样开始的:“哦,莫瑞斯才不介意呢——他可以走着去——睡在帆布床上——在没有生火的屋子里抽烟。”他不曾表示异议——如今,这就是他的人生——然而他注意到了那微妙的变化,以及寂寞怎样伴随而来。 世人也同样感到莫名其妙。他参加了国防义勇军[2],迄今他借口只有征兵制度才能拯救祖国,拖延着没去入队。他甚至支持起教会的社会事业来了。他放弃了星期六的高尔夫球,以便跟伦敦南区学院社区的青少年玩足球。每逢星期三晚上,还教他们算术和拳击。乘火车去上班的同事们有点儿怀疑:什么,霍尔变得一本正经了?他节省开销,这样能多捐些钱给慈善事业。他资助那些能够自救者,却连半个便士也不肯用来济贫。由于参加这些活动,并从事证券经济业务,他总算使自己忙碌不堪。 不过,他做的是一件好事——他正在证实灵魂可以存在于微小的东西上面。既无上帝的保佑,也没有来自大地的帮助,他向前迈进。倘若唯物论有道理的话,他好比是一吹就灭的油灯。他没有神,他没有情人——这二者通常能诱使人们培育美德。然而他背对着安逸,挣扎下去,因为尊严要求他这么做。没有一个人留心观察他,就连他自己也不曾观察自己。但是他所做的这一切苦斗,是人类最高的成就,超过了有关天国的任何传说。 他拿不到任何报酬,犹如过去消逝了的许许多多工作一样,这项工作也注定前途尽毁。然而他没有随着倒下,通过苦斗,练就了体力,可以派上其他用处。 [1] 查皮是查普曼的昵称。 [2] 英国国防义勇军的简称,是防卫本土的地方性组织。 二十九 春天的一个天气极好的星期日,发生了一件事。他们围着摆好早饭的桌子而坐,大家在为外祖父服丧,其他的都照旧。除了他的母亲和妹妹们之外,还有难以对付的艾达姨妈,如今她跟他们同住。另有一位汤克斯小姐,是吉蒂在家政学校结识的朋友,看来她确实是该校所提供的惟一具体的成果。艾达与莫瑞斯之间的那把椅子是空的。 “哦,德拉姆先生订婚啦。”正在读信的霍尔太太大声说。“他母亲多么友好啊,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彭杰是他们家的庄园。”她对汤克斯小姐解释。 “妈妈,这不会给维奥莱特留下印象的,她是个社会主义者。” “我是吗,吉蒂?好消息。” “你的意思是说,坏消息,汤克斯小姐。”艾达姨妈说。 “妈妈,新娘子是何许人也?” “你成天拿‘何许人也’来打趣。” “啊,妈妈,说下去,她是谁呀?”艾达把不服气的话咽了回去,问道。 “安妮·伍兹小姐。你可以自己读嘛。他是在希腊遇见她的。安妮·伍兹夫人,H·伍兹爵士的女儿。” 对社交界的情况了如指掌的女人们大声提出质疑,接着就发现德拉姆太太是这么写的:“现在我告诉您那位小姐的芳名:安妮·伍兹,H·伍兹爵士的女儿。[1]” 然而,即使这样,还是不同凡响,在希腊结识这一点也富于浪漫主义色彩。 “莫瑞斯!”姨妈的声音穿过一片喧哗传了过来。 “唉!” “那孩子怎么还不来?” 莫瑞斯靠着椅背,向后仰,朝天花板喊道:“迪基!”他们接受了巴里大夫的请求,留他的年轻侄子在家里度周末。 “他又没睡在上面的屋子里,喊也没用。”吉蒂说。 “我上楼去看看。” 他在庭园里吸了半支香烟,就回来了。这个消息使他心绪烦乱,它来得那么无情,谁也没做出这与他有什么关系的反应,从而给了他不亚于消息本身的痛苦。这确实与他无关,现在,德拉姆太太和他母亲是主角。儿子们的友谊以悲剧告终,她们之间的友谊却延续下去了。 他想着:“克莱夫总该写封信来的。看在过去那段交情的分上,他也该写。”这时姨妈打断了他的思路:“那个孩子始终没有来。”她抱怨道。 他面泛微笑,站了起来。“这怪我,我忘记啦。” “忘记啦!”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到他身上。“你是特地去的,竟然忘记啦?哦,莫瑞,好个可笑的小伙子。”他离开了屋子,背后是一片诙谐的侮弄。他差点儿又忘掉了。“我得到那儿去办事。”他这么想着,极度的倦意袭上心头。 他以年长者的步伐迈上楼梯,到了楼梯平台,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尽情地伸开双臂,这是个生趣盎然的早晨——是为了旁人的。为了他们树叶飒飒地抖动,阳光倾泻到房子里。他猛敲迪基·巴里的房门,好像不用费力气,房门就已经开了。 头天晚上少年参加了舞会,仍在酣睡。他躺在那儿,浑身一丝不挂。他不知羞耻地躺着,阳光拥抱着并且穿透了他。他双唇微启,上唇的汗毛金光闪闪,无数根毛发光彩夺目,肉体是柔和的琥珀色。在任何人眼里,他都是美的。至于莫瑞斯呢,他有两条通向这个少年的路,少年就化为现世的欲望了。 “九点多了。”莫瑞斯好不容易才说出这么一句话。 迪基呻吟了一声,将被子一直拽到下巴那儿。 “早饭——起来吧。” “你在这儿待了多久?”他说着睁开眼睛。现在只看得见他的眼睛了,这双眼睛凝视着莫瑞斯。 “一小会儿,”他歇了口气才说。 “我非常抱歉。” “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晚起——我只不过是不愿意你错过大好的天气而已。” 楼下,女眷们正沉迷在贵族崇拜中。吉蒂问他,知不知道伍兹小姐的事。他回答说:“知道。”这句谎言标志着开辟了新纪元,接着就传来了姨妈的声音。“那个孩子永远也不来了吗?” “我告诉他,不用忙着下来。”莫瑞斯说,他浑身发颤。 “莫瑞斯,你这个人不大能干,亲爱的。”霍尔太太说。 “他是来做客的。” 姨妈发表意见说,客人首先有义务去遵守主人的家规。迄今他一次也没有顶撞过她,然而现在他说:“这里的家规是每个人爱做什么做什么。” “八点半吃早饭。” “是为了那些愿意的人。还没睡够的人愿意在九点钟或十点钟吃早饭。” “谁家也不能继续这样下去,莫瑞斯。你会发现,任何仆人也留不住。” “我宁可听任仆人辞工,也不让我的客人被当作学童那样来对待。” “学童!呃!他就是呀!” “巴里先生目前在伍尔威齐[2]。” 艾达姨妈嗤之以鼻,汤克斯小姐却怀着敬意瞥了他一眼。其他人并没有听,她们热衷于谈论可怜的德拉姆太太的事,而今留给她的惟有寡妇房了。发了一通脾气后,他非常高兴。几分钟后,迪基到饭桌跟前来了。莫瑞斯站起来迎接他的神。少年刚洗过澡,湿头发平贴在脑袋上。他那秀美的肉体被衣服遮住了,然而他还是异常标致。他是那么清新——可能是跟花儿一起到达的——给人留下谦虚与善意的印象。当他向霍尔太太表示歉意的时候,他的声调使莫瑞斯浑身战栗。而这就是他在萨宁顿不肯照顾的那个孩子!这就是昨天晚上抵达的时候使他感到厌烦的客人。 这股激情持续下去,非常强烈,以致他相信人生的转折点到来了。就像从前那样,他解除了所有的约会。吃罢早饭,他把迪基送到叔叔家。两个人挽臂而行,约好一起喝茶并践了约。莫瑞斯沉浸在欢乐中。他热血沸腾了,不能专心致志地听旁人说话,然而就连这也对他有利。因为当他问“什么”时,迪基就会到他那张沙发跟前来。他伸出一只胳膊搂住迪基……艾达姨妈进来了,从而避免了灾祸的发生。但是莫瑞斯认为他在那双坦率的眼睛里看到了反应。 他们再一次的相遇是在半夜。现在莫瑞斯不再感到幸福了,因为在几个钟头的等待中,他的激情已经变成生理上的。 “我有门钥匙。”迪基说,他发现主人还没睡,吃了一惊。 “我知道。” 停顿了片刻,两人都很不安,相互望着,却又怕遇到对方的视线。 “夜里外面冷吗?” “不冷。” “我上楼之前,有什么能为你做的事吗?” “没有,谢谢。” 莫瑞斯踱到开关那儿,把楼梯平台的电灯打开了。接着他关掉了门厅里的灯,蹦蹦跳跳地尾随迪基,悄悄地赶上了他。 “这是我的屋子。”他跟少年交头接耳地说。“我指的是平时。因为你的缘故,她们把我请出去了。”他补充说:“我一个人睡在这儿。”他意识到话是脱口而出的。他替迪基脱下大衣,捧着它伫立在那儿,默不作声。家中静悄悄的,他们甚至听得见女人们在别的屋子里发出的呼吸声。 少年也什么都没说。人们发育的过程变化多端,无穷无尽,他偏巧完全了解自己的处境。倘若霍尔坚持的话,他不会吵吵闹闹。然而他宁愿什么事也不发生,这就是他对这件事的想法。 “我在楼上,”莫瑞斯气喘吁吁地说,他胆怯了。“在这间屋子上面的阁楼里——整夜都是一个人,一向如此。” 莫瑞斯走后,迪基出于一时的冲动,想把门锁起来。不过他觉得这不像是士官学校学生的行为,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早饭的铃响了,他才醒。阳光照着他的脸,精神被荡涤得清清白白。 [1] 原文作:“I will now tell you the name of the lady:Anne Woods:daughter of Sir H.Woods.”德拉姆太太却读成“Lady Anne Woods”。Lady是对贵族妇女的尊称,根据已婚、未婚,分别译为“夫人”或“小姐”。只拥有爵士称号者的女儿,姓名前不能冠以Lady,所以女人们听她这么说,便提出质疑。 [2] 指坐落在伍尔威齐的英国陆军士官学校。伍尔威齐系大伦敦东南部一地区,现已划归格林尼治。格林尼治是英格兰大伦敦外围自治市,在泰晤士河南岸。伍尔威齐位于下游。 三十 这件事摧毁了莫瑞斯的人生。他把这当作旧梦重温,误以为迪基是第二个克莱夫。然而三年的岁月是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度过的,火焰熄灭得跟燃烧起来的时候一样迅速,遗留下了可疑的灰烬。迪基于星期一告辞,到星期五的时候,他的影子已逐渐消失。一个顾客来到他的办公室,是个活泼英俊的法国青年,他恳求先生[1]不要让他受骗上当。他们相互打趣,一种熟悉的感觉出现了,但是这一次他嗅到了发自深渊的气味。法国人祈求与他共进午餐,他回答说:“不,像我这样的人恐怕必须不停地埋头苦干。”他那十足的英国腔引起了一阵大笑和夸张的手势。 那个人离开时他看到了真实。他对迪基所怀的感觉需要一个非常原始的名称。他一度沉浸在感伤中,把这叫做“崇拜”。然而要求自己做个坦诚的人的习惯日益占了上风。自己曾是一只何等讨厌的鼬子啊!可怜的小迪基!他看到少年挣脱开他的拥抱,打碎窗户冲出去,摔折了胳膊,或者像疯了那样大喊大叫,直到有人前来救助。他看见了警察—— “淫欲。”他高声说出这个词。 淫欲并不存在的时候,就是无足轻重的。办公室里一片宁静,既然已经找到了这种感觉的名称,莫瑞斯相信自己是能予以克制的。他的精神从来就是讲究实际的,所以没有荒废光阴沉湎在神学的绝望中,而是埋头苦干,勇往直前。他预先受到警告,因此有备无患,只要离青少年远点儿,就能确保成功。是啊,别接近年轻人。六个月以来的那些含糊暧昧的地方,变得清晰了。比如,社区里的那个学生——莫瑞斯皱起鼻子,就像用不着更进一步的证据的人那样。作为绅士,竟被比自己低的阶层的人强烈地吸引住,这种感觉足以让他受到良心的谴责。 他不知道在前面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他只能步入以阳痿或死亡告终的境界,是克莱夫延缓了这个过程,自始至终他受着克莱夫的影响。他们之间达成共识,双方爱情包括肉体,但不是满足肉体。这种理解出自克莱夫,不是用语言表达的。莫瑞斯头一次在彭杰过夜的时候,也差点儿说出口来,那一次,他不允许莫瑞斯吻他。还有一次是莫瑞斯在那儿消磨的最后一个下午,当他们躺在茂密的羊齿丛中的时候。当时拟定了给他们带来黄金时代的规则,能够满足他们终生的需要。然而对莫瑞斯而言,尽管感到满意,却有一种被施以催眠术的感觉。表达出来的是克莱夫的感情,而不是他的。目前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失去自制,丑态百出,犹如一度在学校的时候那样。克莱夫不再能够使他痊愈了。克莱夫即使对他施加了影响,也是徒劳。因为像他们这样的关系,一旦破裂了,势必使双方永远改变。 但是莫瑞斯没能领悟到这一切。以前在如神灵般缥缈虚幻的境界中度过的岁月,使他失去了判断力,他所能幻想的最大的幸福就是旧梦重温。坐在办公室里工作的时候,他看不见自己的人生所描绘的巨大曲线。至于坐在对面的父亲的亡灵,他更是视而不见。他的父亲霍尔先生既没搏斗过,也没思索过。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机会。他是社会中坚,从非法的爱情移到合法的爱情上来,却没出现危机。现在他隔着桌子看着儿子,有点儿羡慕——在阴间,这是残存的惟一的痛苦。因为他看见儿子的肉体在教育精神,他的精神却从未接受过肉体的教育。儿子呢,肉体使呆滞的心灵与迟钝的头脑成长着。 这时,莫瑞斯被喊去接电话。他把听筒举到耳边,在六个月的沉默之后,他听到了惟一的朋友的声音。 “喂,”朋友开口说,“莫瑞斯,你总该听到了我的消息。” “嗯。可是你没写信给我,所以我也没写。” “的确如此。” “你现在在哪儿?” “在一家餐馆里。我们想请你到这儿来,你能来吗?” “恐怕去不了。有人邀请我吃午餐,我刚刚谢绝了。” “你是不是太忙,连说一会儿话的时间都没有呢?” “哦,那还不至于。” 莫瑞斯的口吻显然使克莱夫放了心,他接着说下去:“我的小新娘跟我在一起,待会儿她也说几句。” “哦,好的。把你的计划告诉我吧。” “下个月举行婚礼。” “祝你们好运。” 两个人都想不出该说什么好了。 “现在由安妮来说。” “我是安妮·伍兹。”传来了一个姑娘的声音。 “我叫霍尔。” “什么?” “莫瑞斯·克里斯托弗·霍尔。” “我叫安妮·克莱尔·威尔布里厄姆·伍兹。可是我再也想不出任何话了。” “我也想不出来。” “今天一上午我都在跟克莱夫的朋友这么谈话,你是第八个。” “第八个?” “我听不见。” “我说,第八个。” “啊,可不是嘛。现在我让克莱夫来接,再见。” 克莱夫接下去说:“顺便说一下,下周你能到彭杰来一趟吗?邀请得唐突了些,不过再往后就会陷入一片混乱了。” “我恐怕不能应邀。希尔先生也要结婚了,所以我在这儿会忙碌一些。” “什么,你的老搭档吗?” “是啊。这之后艾达跟查普曼结婚。” “我听说啦。八月怎么样?九月不行,肯定会举行补缺选举,你在八月间来吧。彭杰和村民之间将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板球赛,你来为我们助威吧。” “谢谢,我也许能来。快到日子的时候,你最好写信给我。” “哦,当然。顺便说一声,安妮手头有一百英镑。你能为她投资吗?” “完全可以,她想要什么样的?” “最好由你来选。人家告诉她,百分之四以上可不行,风险太大。” 莫瑞斯报了几家证券公司的名字。 “我喜欢最后一家,”传来了安妮的声音,“我没听清楚它的名字。” “你会在合同上看到的。请问,你的地址呢?” 她告诉了他。 “好,得到我们的消息就请寄支票来。也许,我最好还是挂断电话,马上去办理购买手续。” 他照办了,他们将像这样交往下去。不论克莱夫及其妻子待他多么友善,他总觉得他们站在电话线那一头。午饭后,他去选购祝贺他们结婚的礼品。他本能地想送一份厚礼,但在新郎的友人名单上他的名字仅仅排在第八位,这么做似乎不合适。付三畿尼的价钱时,他瞥见了映在柜台后边那面镜子中的自己的身影。他看上去是个何等稳健的年轻市民啊——安详、体面、成功、毫不庸俗。英国依靠的就是这样的人。谁能相信上星期日他几乎要去袭击一个少年呢? [1] 原文为法语。 三十一 春意渐浓,他决定找医生看一看。在火车中有过一次丑恶的经验,迫使他做出跟他的性格格格不入的这个决定。当时他心绪不宁,正在郁闷地沉思。车厢里只有一个乘客,他的表情引起了这个人的猜疑和希望。此人身体肥壮,脸上油腻腻的。他做了个猥亵的手势,莫瑞斯没有提防,竟然有所反应。一转眼工夫,两个人都站了起来。那个人眉开眼笑,于是莫瑞斯一下子将他击倒。他尝到了厉害,鼻血流到坐垫上。现在他害怕得不得了,以为莫瑞斯会拽警铃的绳索。他急促而慌乱地道歉,表示愿意给钱。莫瑞斯脸色铁青,俯视着他,从这个令人作呕、不光彩的老头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想到要去找医生,他感到厌恶。然而单凭自己是不可能消灭肉欲的。肉欲是赤裸裸的,犹如在他少年时代那样,然而比当初强烈好几倍,在他那空洞的灵魂中逞凶。他曾天真地打定主意要“离青少年远点儿”,这一点固然做得到,他却无法疏远他们的影像,时时刻刻在心中犯罪。任何惩罚都比这个强一些,他认为医生会惩罚他。只要能康复,什么样的治疗他都情愿接受。即便不能治愈,也会占用并缩短他郁闷地想心事的时间。 该接受谁的诊治呢?年轻的乔伊特是他惟一熟悉的医生。乘火车旅行遭遇了那件事的次日,他用漫不经心的语气问了乔伊特一句:“我说,你在这一带巡回诊治的时候,会不会碰上奥斯卡·王尔德[1]那样的难以启齿的病例呢?”然而乔伊特回答说:“不会的,那是精神病院分内的工作,谢天谢地。”这使莫瑞斯沮丧。也许不如请一位从此再也无缘相见的人来诊治更好。他想到了专科医生,但他不知道有没有专门看他这种病的医生,更不知道倘若他向他们吐露秘密,他们能不能守口如瓶。其他任何问题他都可以向旁人请教,然而惟独在这个每天都折磨他的问题上,文明保持着沉默。 莫瑞斯终于毅然去拜访巴里大夫。他知道自己发窘。然而那个老者尽管盛气凌人,爱捉弄人,却是绝对可以信赖的。自从他使迪基受到礼遇以来,大夫对他也多少有了好感。他们二人决不是朋友,反而用不着挂虑。他轻易不到大夫家去,即便今后永远被禁止上门,也没什么关系。 他是在五月里的一个冷峭的夜晚去的。春季的天气变得很恶劣,估计夏天也会这样。整整三年前,他曾在暖洋洋的天空下来到这里,以便为剑桥那件事挨训。想起那个老人当时何等严厉,他的心跳得越来越快了。他发现老人情绪愉快,正跟女儿与妻子打着桥牌,他想把莫瑞斯拉进来,凑成四人。 “先生,抱歉得很,我有话跟您说。”他这么说的时候感情太激动了,以致觉得自己永远也不能倾诉衷情。 “好的,敞开儿说吧。” “我的意思是,想请您诊治一下。” “天啊,我已经退休,六年没行医啦。你去找耶利各或乔伊特好了。坐下,莫瑞斯。很高兴见到你,我从来也没认为你快死啦。波莉!给这朵快要枯萎了的花儿端杯威士忌来。” 莫瑞斯依然伫立着,随后古里古怪地转身而去。巴里大夫跟随着步入门厅,说:“嘿,莫瑞斯,我能为你做点儿正经事吗?” “我相信您能!” “我连一间诊室都没有。” “这是一种涉及隐私的病,不能让乔伊特诊治。我宁愿来找您——您是世上我惟一敢告诉的大夫。以前我曾对您说过,我但愿自己能学会大胆公开地说出来,就是这件事。” “一个秘密的苦恼,啊?好的,过来吧。” 他们到饭厅去了。桌子上还摆着一盘盘吃剩的甜点心。壁炉架上立着梅迪契[2]的维纳斯铜像,墙上挂着格勒兹的复制品。莫瑞斯试图说话,却说不出来。倒出一点儿水,又失败了,就突然抽泣起来。 “从从容容地谈。”老人十分和善地说,“当然要记住:这涉及我的医德。你所说的,永远也不会传到你母亲的耳朵里。” 这次面谈的丑陋压倒了莫瑞斯,他好像又返回到那节火车车厢里去了。他为自己被迫陷入骇人听闻的境地而流泪。他原来打算除了克莱夫,不向任何人吐露。他找不到恰当的字眼儿,就咕哝道:“关于女人的事——” 其实,自从他们在门厅里交谈以来,巴里大夫就估计是这么回事。他本人年轻的时候也有过一点儿麻烦,致使他对此抱同情的态度。“我们很快就会使你痊愈的。”他说。 莫瑞斯没等更多的眼泪流出来,勉强将它抑制住了。他感到剩下的泪水堆成一团,痛苦地压迫着他的脑子。“哦,千万为我把病治好吧,”他说着,深深地坐在一把椅子上,将双臂耷拉下去。“我快完蛋啦。” “啊,关于女人的问题!你在学校的讲坛上滔滔不绝地发表演说的日子,我记得非常清楚……我那可怜的弟弟就是那一年死掉的……你目瞪口呆地瞧着一位老师的妻子……我记得当时自己曾想:他有许许多多该学的,人生是一座严厉的学校。只有女人能教咱们,除了好女人之外,还有坏女人。啊,啊!”他清了清嗓子。“喂,小伙子,用不着怕我。只要告诉我真实情况,我就替你把病治好。你是在哪儿染上这脏玩艺儿的?是在大学里吗?” 莫瑞斯没听懂。接着,他的额头冒出了冷汗。“不是那样肮脏的病。”他暴躁地说,“我尽管不健全;却守身如玉。” 巴里大夫好像被触怒了。他边锁上门,边以相当轻蔑的口吻说:“阳痿,是吗?咱们来检查一下。” 莫瑞斯愤怒地脱掉衣服并抛到一边。他受到了侮辱,正如曾经侮辱过艾达那样。 “你是正常的。”这是大夫的诊断。 “先生,正常指的是什么?” “我说的是,你是个纯洁的男子。在这一点上,丝毫不用担心。” 他在壁炉旁坐下来。尽管巴里大夫对事物的印象是模糊的,却注意到了他的姿势。艺术性不强,然而说得上是精彩绝伦。他像平时那样坐着,身体和脸仿佛都充满不屈不挠的精神,凝视着火焰。他才不会屈服呢——不知为什么,他给人以这样一种印象。他或许迟钝而笨拙,然而一旦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他就会抓住它,直到天地都羞得红彤彤的。 “你是正常的。”对方重复了一遍。“倘若你愿意的话,明天就能结婚。你要是肯接受一个老人的劝告,你会这么做的。现在穿上衣服吧,穿堂风挺厉害的。是什么使你想到了这一切?” “您根本就没猜到。”他说。虽然非常恐惧,声调里却含着一丝轻蔑。“我是奥斯卡·王尔德那种难以启齿的人。”他闭紧双目,攥住两只拳头,按在眼睛上,一动不动地坐着。他对恺撒所做的申诉已经结束。 他终于听到了审判,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就是:“胡说八道!胡说八道!”他期待大夫会说各种各样的话,惟独不是这一句。因为假若他是在胡说八道,他的人生就是一场梦而已。 “巴里大夫,我还没解释清——。” “现在听我说,莫瑞斯。永远也不要再让自己的脑子里浮现那样邪恶的幻觉,来自魔鬼的诱惑。” 这个嗓音使他深深感动。难道不是科学在说话吗? “是谁把这样的谎言塞进你的脑子的?你可是个正派人呀!我瞧得出来,也了解你。咱们再也别提这个了。不——我决不谈,决不接触这个话题。我能为你做的最坏的一件事就是讨论这个问题。” “我希望得到您的指点。”莫瑞斯说。他对巴里大夫那种盛气凌人的态度进行抗拒。“对我来说,这不是胡说八道,却关系到我的生命。” “胡说八道。”传来了充满权威的声音。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自从记事以来,我一直是这个样子。这是什么呢?我得病了吗?要是病了,我希望能够康复。我再也耐不住这样的凄凉,尤其是最近六个月。不论您吩咐我什么,我都照办。我把自己的要求和盘托出了,请您务必帮助我。” 他又恢复了原先那个姿势,全身心都在凝视那炉火。 “来!穿上衣服。” “对不起。”他低声说,并且听从了大夫的话。接着,巴里大夫拧开了门锁,呼唤道:“波莉!威士忌!”诊治结束了。 [1] 奥斯卡·王尔德(1854—1900)是爱尔兰诗人、小说家、戏剧家。1895年他被指控和青年艾尔弗雷德·道格拉斯搞同性爱,被判入狱服劳役两年。他在狱中写了长信《从深处》,抱怨道格拉斯对他的引诱。 [2] 洛伦佐·德·梅迪契(1449—1492)是佛罗伦萨政治家、统治者和文学艺术保护人。意大利雕刻家米开朗琪罗(1475—1564)就是在他的帮助下到梅迪契园学雕刻的。在15世纪后半叶,由于洛伦佐的鼓励,佛罗伦萨的艺术十分繁荣。梅迪契家族的统治一直延续到18世纪。 三十二 巴里大夫给了自己所能给的最好的医嘱。他从未读过有关莫瑞斯这种症状的医学论文,当他在医院里实习的时候,还没有这些论文。后来所发表的有关论文又都是用德文写的,因此令人怀疑。他生性对此感到厌恶,因而高高兴兴地赞同社会所做出的裁决。也就是说,那是站在神学立场上的裁决。他相信,惟有最堕落的人才会瞥视所多玛。因此,当一个身世清白、身体健康的人向他坦白自己有这种倾向的时候,他自自然然地就回答说:“胡说八道!胡说八道!”他是十分真诚的。他坚信莫瑞斯是偶然风闻一些议论,从而酿成病态的思绪,而一个医师那充满轻蔑的沉默是能够立即消除这种疑虑的。 莫瑞斯也不是无动于衷地告辞而去的。在霍尔家,巴里大夫可谓大名鼎鼎,他两次使吉蒂起死回生。霍尔先生生最后那场病期间,始终是由他护理的。他非常正直,有独立见解,从来也没有言不由衷过。将近二十年来,他一直是他们家的至高无上的权威者。他们轻易不求助于他,然而全家人都知道他的存在,知道他是能够判断是非的。如今他虽然断定莫瑞斯是在“胡说八道”,但莫瑞斯的每个细胞都有所抵触,心里还是很怀疑:难道自己真是在胡说八道吗?他憎恨巴里大夫的处世哲学:容忍卖淫,简直是卑鄙。但是他依然尊重大夫的想法。他有意与命运再度争辩,离开了大夫家。 由于不便告诉大夫的一个原因,他加强了这个心意。克莱夫刚满二十四岁就对女人感兴趣了。到了八月,他就满二十四岁了。他或许也会转变吧……现在想想,不满二十四岁就结婚的男人寥寥无几。像大多数英国人那样,莫瑞斯意想不到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人。他的烦恼教给他,世上还生活着其他人,却没告诉他,人们是形形色色的。他试图把克莱夫的发展过程看作自己的先驱。 倘若能够结婚,与社会和法律达成共识,该是何等愉快啊。后来巴里大夫又遇见了莫瑞斯,并且说:“莫瑞斯,你去找个合适姑娘——这样一来就什么麻烦都没有了。”他想起了格拉迪斯·奥尔科特。当然,如今他已不是那个生硬的大学生了。在那之后,他吃尽了苦头,做过自我剖析,知道自己不正常。然而,难道就没有希望吗?假使他遇见了一个女子,在其他方面对他表示同情呢?他希望有儿女。他是有生育能力的——巴里大夫这么说过。难道他终究不能结婚吗?由于艾达的缘故,这个话题在家里闹得沸沸扬扬。他母亲经常建议他为吉蒂找个什么人。吉蒂则为他找,她抱着一种令人吃惊的超然态度。对她来说,在守寡期间,“婚姻”、“爱”与“子女”这些词已丧失了全部意义。汤克斯小姐送给吉蒂一张音乐会的票,透露出种种可能性。吉蒂说自己不能去,挨个儿问围桌而坐的人要不要。莫瑞斯表示他愿意去。她提醒他道,那天晚上他还有俱乐部的活动呢。然而他说,他不参加了。他去了,碰巧是柴可夫斯基的交响曲。那是克莱夫教会他喜欢上的。他欣赏那种刺耳、撕裂、抚慰——对他而言,该乐曲所意味的不超过这个——乐曲还诱使他对汤克斯小姐生出温情脉脉的感激。不幸的是,散场后他遇见了里斯利。 “《背德悲响曲》。”里斯利愉快地说。 “《悲怆交响曲》。”俗人纠正说。 “《乱伦与背德悲响曲》。”于是他告诉他的年轻朋友,柴可夫斯基爱上了自己的侄子,并把杰作献给了他。“我来瞧瞧伦敦的一切绅士淑女恭听这乐曲的场面。哎呀,至高无上!” “你怎么知道这么古怪的事。”莫瑞斯一本正经地说。奇怪的是,当他找到一个知己的时候,他并不想吐露秘密。不过,他马上到图书馆,找来了一本柴可夫斯基的传记。对正常的读者而言,这位作曲家的婚姻没有多大意义,充其量能揣测他与妻子合不来。然而,莫瑞斯却感到一阵狂喜。他知道这种不幸意味着什么,以及巴里大夫怎样把他拖到悲惨结局的边缘。读着读着,他与“鲍勃”相识了。婚姻破裂后,柴可夫斯基被这位了不起的侄子所吸引,从而在精神上和音乐上获得新生。此书把积尘吹掉了,他对它心怀敬意。因为它是惟一帮助过他的文学作品。然而它仅仅是帮助他后退了而已。他还停留在火车中的那个场所,除了相信大夫们统统是傻瓜以外,一无所获。 现在,条条道路好像都堵死了。出于绝望,他恢复了少年时代就已放弃的行为。他发现,这确实给予自己一种堕落的安宁,确实把支配自己全部感觉的生理冲动镇定下来,好容易才得以埋头工作。他是个普通的人,能够在一场普通的战斗中获胜。然而大自然却把他摆在与不同寻常的事物进行较量的位置上,惟有圣徒才能独力征服它,他开始节节败退。造访彭杰之前不久,新的希望渐露端倪,模模糊糊,不够美好。是催眠术,里斯利告诉他,康沃利斯先生就曾求助于催眠术。一位大夫说:“喂,喂,你不是个阉人!”于是,看哪!他就再也不是阉人了。莫瑞斯找到了那位大夫的地址,但他并不相信会有什么结果。他跟科学打过一次交道,就足矣了。他一向觉得里斯利知道得太多了。当里斯利交给他那个地址的时候,口气固然友好,却略微有点儿觉得有趣的味道。 三十三 如今克莱夫·德拉姆再也不会由于与莫瑞斯的亲昵关系而受损害了,因此他期望助友人以一臂之力。自从他们在吸烟室分手以来,莫瑞斯想必备尝辛酸。几个月以前,他们就断绝书信往来了。莫瑞斯的最后一封信是外祖父在伯明翰逝世之后写的,他告知自己绝不自杀。克莱夫从未料想他会自杀,他很高兴这一戏剧性事件就此结束。当他们通过电话交谈的时候,他听到的是值得表示敬意的一位男子汉的嗓音——听上去,这个男子汉愿意摈弃前嫌,将激情转变为泛泛之交。可怜的莫瑞斯并非矫揉造作,装出豁达的样子。他的声调缺乏自信,甚至有点儿气恼,克莱夫恰恰断定这是正常的,从而觉得有改善的余地。 他很想力所能及地做些什么。他记不起过去那件事是什么性质的了,却记得它的分量。他还承认莫瑞斯曾使他从艺术至上主义的深渊升腾到爱的光风霁月中去。如果没有莫瑞斯,他永远也不会成长为与安妮般配的男子。在那没有成果的三年里,他的朋友始终在帮助他。倘若他不肯帮助这位朋友,确实是忘恩负义到极点了。克莱夫不喜欢表达感激之情,他宁肯出于纯粹的友谊进行帮助,然而他不得不使用惟一的手段。倘若一切都顺利,倘若莫瑞斯一直抑制自己,不感情用事,倘若他停留在电话的另一头,倘若在安妮这个问题上他是健全的,倘若他不怀恨在心,不太较真儿或者不太粗暴——那么他们就能够重新做朋友,尽管是通过另外一种途径,采取另外的方式。莫瑞斯具有令人钦佩的素质——他清楚这一点,而他不仅知道,还能够感觉到这样的日子也许正在回来。 克莱夫的脑子里难得浮现这样一些想法,而且想得也不深,他的人生以安妮为核心。安妮和他的母亲处得好吗?安妮会喜欢彭杰吗?她可是在靠近海洋的苏塞克斯[1]长大的呀。这里缺少宗教仪式,她会感到失望吗?丈夫从事政治活动,她能适应这种气氛吗?克莱夫沉醉在爱情中,将整个身心都献给了她,把早先的激情所教会自己的全部倾泻在她的脚下。至于那番激情原是为了什么人的,他可得费些力气才能回忆起来。 订婚伊始,热情洋溢,对克莱夫而言,安妮是全世界——包括卫城在内。他曾经想把莫瑞斯这件事向她坦白,她向他坦白过一个小错误。然而出于对朋友的忠诚,他抑制住了自己。事后,他为此而庆幸。因为尽管安妮显示出自己是个女神,却并不是雅典娜·波里亚斯。有好几个问题是他不能涉及的。他们二人的结合成为主要的问题。婚后,当他进入她的卧室之际,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虽然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却没有人教过她何谓性。克莱夫对她关心爱护得无以复加,但他把她吓得魂不附体。他边想着她厌恶他了,边离开卧室。但她没有,此后,她夜夜都欢迎他,只是两个人一言不发。他们在与日常生活不相干的世界中结合,这个秘密拖曳着他们生活里的许许多多其他的事情。有那么多事是不可提及的。他从未看到过她的裸体,她也没瞧见过他的。他们无视人的生殖机能与消化机能。正因为如此,关于他尚未成熟时的那个话题,永远也没有启齿的余地。 那是说不出口的。它没有插到他和她之间来,是她站到他和它之间了。重新考虑一番之后,他认为幸亏没有说。尽管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却令人感伤,值得忘却。 保密合他的心意,至少他毫不遗憾地采取了这个做法。他从未有过直言不讳的愿望。虽然他重视肉体,却觉得实际的性行为似乎是缺乏想象力的,最好用夜幕遮住。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性行为是不可宽恕的,男人与女人之间则是可行的,因为自然与社会予以认可。但是绝不能议论,更不能吹嘘。克莱夫的理想婚姻是有节制而优雅的,就像他所有的理想一样。他在安妮身上找到了合适的伴侣,她本人有教养,也钦佩旁人的教养。他们体贴入微地相互爱慕。美好的习俗接纳了他们——与此同时,隔着栅栏,莫瑞斯正在徘徊,嘴里是不合时宜的话语,心中充满邪恶的欲望,双臂抱着满满当当的空气。 [1] 苏塞克斯是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王国之一,位于英格兰东南部,版图相当于现在的东塞西克斯和西塞西克斯两郡。 三十四 八月份,莫瑞斯请了一周的假,按照邀请,在彭杰和村民之间举行板球赛的三天前来到这座庄园。他是怀着古怪、怨愤的心情抵达的。他一直在想着里斯利谈及的那位催眠术师的事,强烈地倾向于找他诊治。这种病太讨厌了。比方说,当他乘马车在园林中穿行的时候,他瞧见一个猎场看守正在跟两个女仆调情,一阵妒意袭上心头。两个姑娘丑陋得很,那个男人却不以为然。不知怎的,这就更糟了。他瞪着那三个人,觉得自己既残酷又一本正经。两个姑娘咯咯地笑着脱逃了。男人鬼鬼祟祟地偷看了他一眼,觉得伸手碰碰便帽更安全一些。他给三个人的小小游戏泼了冷水。然而,他一旦离开这里,他们仍会凑到一起,相互接吻。他是否应该改变自己的气质,随大溜儿呢?他要等造访之后再决定——心存万一的希望,对克莱夫有所期待。 “克莱夫出门了。”年轻的女主人说,“他向你致意,回来吃晚饭。阿尔赤[1]·伦敦会照料你。可我不相信你需要照料。” 莫瑞斯微微一笑,喝下给他端来的茶。客厅还留有昔日的气氛。人们三三两两地伫立在周围,仿佛在安排什么事的样子。克莱夫的母亲尽管不再当家做主,却仍住在主楼里,因为寡妇房的下水道堵塞了。整座宅第更加给人以荒废之感。隔着瓢泼大雨,他注意到大门柱弯曲了,树木郁郁苍苍,令人窒息。室内,色彩鲜艳的结婚礼物活像是打在磨得很薄的衣服上的一块块补丁。伍兹小姐并没有给彭杰带现钱来。她有造诣,讨人喜欢,与德拉姆家属于同一个阶层,英国倾向于逐年减少付给她的款项。 “克莱夫游说去了,”她接下去说,“秋天将举行补缺选举。他终于说服了大家,让他们支持他去做候选人。”她有一套贵族的本领,能够预感到对方的批判。“说正经的,倘若他当选了,对穷人而言,是一桩极好的事。他是他们的最真实的朋友,要是他们知道该有多好。” 莫瑞斯点了点头,他乐意谈谈社会问题。“得训练训练那些人。”他说。 “是啊,他们需要一位领导者。”一个柔和然而高雅的嗓音说,“他们得受苦,直到找到一位领导者。”安妮把新任的教区长博雷尼乌斯先生介绍给他,他是她本人请来的。不论任命谁,克莱夫都无所谓,只要他人品好,献身于本村的事务就行。这两个条件博雷尼乌斯先生都具备。他属于高教会派[2],而即将离任的那位教区牧师则属于低教会派[3],刚好取得平衡。 “哎呀,博雷尼乌斯先生,您说得多么有意思!”老夫人的喊声从屋子的另一头传过来。“可是我猜想,您的意见是我们大家都需要一位领导者,我完全同意。”她东张西望。“你们大家都需要一位领导者,可不。”博雷尼乌斯先生说罢,随着她的视线四下里打量。可能没找到他所物色的东西,过一会儿他就告辞了。 “在教区他不会有什么可做的事。”安妮若有所思地说,“不过,他总是这样子。他上门来,为人们的住房问题申斥克莱夫一顿,连饭也不肯吃就走了。是这样的,他很敏感,为穷人忧虑。” “我也在跟穷人打交道,”莫瑞斯边取一片蛋糕边说,“可我不为他们忧虑。一般说来,为了国家的缘故,有必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仅此而已。他们没有咱们这样的感觉。咱们要是处于他们的地位,会痛苦不堪,他们却浑然不觉。” 安妮好像不以为然。她却觉得自己把那一百英镑交到信得过的证券经纪人手里了。 “我只认得球童或贫民窟里的学院传道区的人们。不过,我还是了解到一些情况。穷人并不想让别人可怜他们。自从我戴上拳击手套,跟他们厮打以来,他们才真正喜欢我。” “哦,你教他们拳击。” “是啊,还有足球……他们是蹩脚的运动员。” “我想是的。博雷尼乌斯先生说他们需要爱。”安妮歇了口气说。 “他们肯定需要,然而他们得不到。” “霍尔先生。” 莫瑞斯擦了擦小胡子,眉开眼笑。 “你是个玩世不恭的人。” “我只是随便说说。我猜想听上去是这样的吧。” “可你喜欢做个玩世不恭的人吗?” “人嘛,对什么都能习以为常。”他说完,猛地转过身去,因为背后的门被风刮开了。 “唷,我的天哪!我斥责克莱夫愤世嫉俗,但是你却超过了他。” “我对玩世不恭——用你的话来说——也习以为常了。正如穷人对贫民窟那样,这只是个时间问题。”他畅所欲言。进门后,油然生出一种火辣辣的鲁莽劲头。克莱夫不屑于留在家中迎迓他。管它呢!“你东撞撞,西撞撞,随后就会对自己那个特定的窝习惯下来。起初,人人都像一群小狗似的尖叫:汪!汪!”他出乎意料地学起狗叫来,把她逗笑了。“到头来你会领悟大家都太忙,没工夫听你叫,于是你就不再叫下去了。事实如此。” “一个男人的看法。”她边说边点头,“我永远也不让克莱夫抱这样的观点。我认为人应该有恻隐之心。……相互提携。毫无疑问,这一套已经过时了。你是尼采的崇奉者吗?” “问点儿别的吧!” 安妮喜欢这位霍尔先生。克莱夫预先提醒过她,她也许会发现此人反应不灵敏。在某些方面他是这样的,但他显然有个性。她理解了为什么她丈夫会觉得他是意大利之行的好伙伴。“可是,你为什么讨厌穷人呢?”她突然问。 “我并非讨厌他们。只不过是除非迫不得已,我把他们置之度外。贫民窟啦,工团主义[4]啦,以及其他的一切,是共同的威胁,为了对抗它们,每个人都应该尽绵薄之力,但不是出于爱。你的博雷尼乌斯先生没有面对现实。” 她沉默片刻,然后问他的年龄。 “明天就满二十四岁了。” “啊,就你这个年龄而言,你非常冷酷。” “你刚才说我玩世不恭。你对我的判断下得太容易了,德拉姆太太!” “不管怎样,你是固执的,这就更糟了。” 她发现他皱起眉来,于是担心自己的言语过分了些,就把话题转到克莱夫身上。她说,她原以为克莱夫该回来了。由于明天克莱夫得出门,就越发令人扫兴了。熟悉选区情况的选举干事带领他四处参观。霍尔会原谅的,而且进行板球赛的时候,还得请他帮助他们呢。 “在一定程度上,得根据其他的一些计划而定……我也许要……” 她突然引起好奇心,扫视着他的脸,然后说:“你不想看看你的房间吗?——阿尔赤,把霍尔先生领到赤褐屋去吧。” “谢谢……还能赶上发信时间吗?” “今天晚上赶不上了。不过,你可以打电报,就写上我们的地址好了。……我也许不该多管闲事吧?” “我可能得打电报——我还拿不准,非常感谢。”随后他跟着伦敦先生前往赤褐屋,边走边想:“克莱夫按说是可以……看在过去的情分上,按说他可以待在这儿迎接我。他应该知道我会多么沮丧。”他并不挂念克莱夫,但他依然会由于克莱夫的缘故遭受痛苦。大雨从铅灰色的天空上倾泻到园林里,森林万籁俱寂。黄昏时分,他陷入新一轮的苦恼。 他在屋子里一直等到开晚饭,跟自己曾经爱过的幽灵进行搏斗。倘若这位新大夫能够改变他的本性,他是不是有义务去一趟呢,尽管他的肉体和灵魂都会遭到亵渎也在所不辞。世界既然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人嘛,要么就得结婚,要么就腐朽掉。他尚未摆脱克莱夫,而且永远也摆脱不了,直到更重大的什么东西插进来为止。 “德拉姆先生回来了吗?”当女仆送热水来的时候,他问道。 “回来了,先生。” “刚回来吗?” “不,已经回来约半个小时了,先生。” 她拉上窗帘,把景色遮挡了,却没能遮掩雨声。这时候,莫瑞斯潦潦草草地写了电文。 伦敦西区威格莫尔街六号 拉斯克·琼斯 请予预约挂号 星期四 霍尔 发自威尔特郡 彭杰庄园 德拉姆府 “知道了,先生。” “多谢,多谢。”他恳切地说。只剩他一个人后,立即蹙起鼻子。如今,在公与私两种场合下,他的行动判若两人。踱入客厅后,他向克莱夫致意的时候,声音一点儿都没发颤。他们热烈地握手,克莱夫说:“你看上去精神抖擞。你知道你将陪伴哪一位进入餐厅吗?”并将一个姑娘介绍给他。克莱夫变成一位地地道道的乡绅了。自从结婚以来,他对社会的不满全都消失了。他们的政治观点一致,不愁没有话题。 从克莱夫这方面来说,他对来客感到满意。安妮品评道:“粗鲁,然而非常正派。”——情况令人称心如意。莫瑞斯有那么一种粗野的气质,但是如今这已无关紧要了。有关艾达的可怕的场面可以被遗忘。莫瑞斯与阿尔赤·伦敦也处得很好——这一点挺重要,因为阿尔赤使安妮感到厌烦。阿尔赤是那种能够给人做搭档的人。克莱夫邀请二位来做客的时候就把他们搭配在一起了。 在客厅里,他们又谈起了政治,使得在座的人个个都相信激进派不诚实,社会主义者发了狂。大雨滂沱,声音单调,什么也干扰不了它。会话刚一停顿,雨的沙沙声就传到客厅里来了。晚会即将结束时,雨水嘀嘀嗒嗒地落到钢琴盖上了。 “咱们家的幽灵又来啦。”德拉姆老夫人嫣然一笑说。 “顶棚里有个最可爱的洞。”安妮大声说。“克莱夫,咱们能不能把它保留下来?” “咱们只能这样做。”他边按铃边回答。“不过,咱们把钢琴挪开吧。它可经受不了雨淋。” “放只碟子如何?”伦敦先生说。“克莱夫,一只碟子如何?有一次,俱乐部的顶棚漏雨,我按了铃,仆人就拿来了一只碟子。” “我呢,按了铃,可是仆人什么也没拿来。”克莱夫说着,又按铃。“好的,咱们放一只碟子,阿尔赤。但咱们非把钢琴挪开不可。安妮的可爱的小洞也许会在夜里变大了。客厅的这部分,只搭了个单坡屋顶而已。” “可怜的彭杰!”他的母亲说。大家都站起来了,仰望着漏洞。安妮着手把吸墨纸伸到钢琴内部去吸水。晚会结束了,雨漏下来向他们暗示自己的存在,他们尽情地开雨的玩笑来取乐。 “你端个盆来好吗?”当女仆应铃声而至的时候,克莱夫说,“还要一块抹布。喊个男的来,帮助把开间[5]里的钢琴搬开,地毯也撤掉。雨又漏下来了。” “我们不得不按两下铃,按了两下呢。”他的母亲表示了一点儿意见。 女仆回来的时候,除了男管家,把猎场看守也领来了。于是她接下去说:“这才明白为什么耽误了,一向都是这样的[6]——要知道,咱们在楼下也有小小的轻松浪漫场面。” “诸位,你们明天想干什么?”克莱夫对客人们说。“我得去游说,用不着跟我去。再也没有如此枯燥乏味的了。愿意带支猎枪出去一趟吗,怎么样?” “好得很。”莫瑞斯和阿尔赤说。 “斯卡德,你听见了吗?” “好男儿心不在焉。[7]”他的母亲说。钢琴勾住了地毯,仆人们顾忌当着绅士淑女的面提高嗓门,误会了彼此的吩咐,动作不协调,于是相互悄声问:“什么?” “斯卡德,客人们明天要去打猎。不知能打到什么。我没把握。你在十点钟到这儿来。咱们现在去睡觉吧?” “这儿的习惯是早睡,这你是知道的,霍尔先生。”安妮说。随后她向三个仆人道了晚安,率先沿着楼梯走上去。莫瑞斯留下来,选了一本书。莱基[8]的《理性主义史》能够填补空白吗?雨水滴到盆里,两个男仆在开间里的地毯上俯身嘀咕着。他们跪在那儿,就像是举行葬礼似的。 “该死,什么都没有吗,没有吗?” “——嘘,他不是对咱们说的。”男管家对猎场看守说。 那是莱基的著作。然而他的脑子不灵,读不进去。几分钟后,他把它丢在床上,暗自思忖电报的事。处在彭杰的阴郁气氛下,求医的决心更坚定了。人生被证实是条死胡同,尽头是一堆污泥。他必须回到起点,重新做起。里斯利曾暗示,人只要毫不在乎过去,就能脱胎换骨,彻底改变。再见吧,美与温暖。它们到头来化为污泥,非清除掉不可。他拉开窗帘,朝着雨凝视良久,叹口气,咬紧嘴唇。 [1] 阿尔赤是阿尔赤鲍尔德的昵称。 [2] 高教会派注重圣职的权威、圣餐以及仪式,是英国国教会系统中的一派。 [3] 低教会派也是英国国教会系统中的一派,强调福音主义,不大重视圣餐、仪式以及圣职的权威。 [4] 亦称无政府工团主义或革命工团主义,主张工人阶级采取直接行动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包括国家),建立以生产单位的工人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的运动。它盛行于1900—1914年间的法国,并对西班牙、意大利、英国等有相当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已趋于衰落,但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它在欧洲仍有一定的影响。 [5] 开间是建筑物立面上竖向两柱之间或平面上两排柱子或柱墩之间的整个空间。 [6] 原文为法语。 [7] 原文为法语。 [8] 威廉·爱德华·哈特波尔·莱基(1838—1903)是爱尔兰历史学家。《理性主义史》一书深受熟悉达尔文进化论的读者们的欢迎。 三十五 次日更阴郁了。惟一可取之处是像做噩梦一般,使人有虚幻之感。阿尔赤·伦敦喋喋不休,雨声淅沥。在“运动”这一神圣的名义下,两个人在彭杰庄园里被怂恿追踪兔子。有时击中了兔子,有时落了空。他们间或尝试用雪貂[1]狩猎,也曾布下罗网。必须控制兔子的数量,兴许这正是迫使他们参加这项娱乐活动的原因。克莱夫有一种精打细算的倾向,他们回来吃午饭。莫瑞斯感到一阵激动袭上心头,拉斯克·琼斯先生的回电到了,约他第二天去看病。然而,这激动转瞬即逝。阿尔赤认为他们还是以饭后再去追捕兔子为好,莫瑞斯的心情抑郁得无法控制。现在雨下得小一些了,但是雾更浓了,更泥泞了。喝下午茶的时间将至,一只雪貂却逃之夭夭。猎场看守把这说成是他们的过错,阿尔赤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并且在吸烟室借助于示意图,把情况向莫瑞斯解释了一下。八点钟开晚饭,政客们也回来了。饭后,雨水从客厅的顶棚漏到盆和碟子里。然后,在赤褐屋里,是跟头天晚上如出一辙的天气和绝望。此刻,克莱夫坐在他的床上,亲密地侃侃而谈,但已于事无补。倘若克莱夫早一点儿来谈,可能会使莫瑞斯感动,然而他待客竟如此不友好,使莫瑞斯伤透了心。这一天他过得太孤寂、太不像话了,以致再也不能对往昔做出反应了。他满脑子都是拉斯克·琼斯先生的事,愿意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以便把自己的症状写成书面材料。 克莱夫觉察出朋友的造访失败了,然而他说:“政治是刻不容缓的,而且你刚好赶上了大忙特忙的时候。”他还为自己忘记了今天是莫瑞斯的生日而懊恼。他极力主张,客人一直逗留到比赛结束后再走。莫瑞斯说他非常抱歉,现在可不行了,因为在伦敦有一件意想不到的急事。 “完事之后你能不能回来?我们是很糟糕的东道主,但是能请你来做客,荣幸之至。尽管把这房子当作旅馆好了——怎么想就怎么做,我们也随心所欲地去做。” “说实在的,我还希望结婚呢。”莫瑞斯说,这话冲口而出,犹如有着独立的生命一般。 “我高兴极了。”克莱夫边垂下眼睛边说。“莫瑞斯,我高兴极了。这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事,也许是独一无二的——” “我知道。”为什么要说出这样的话呢?他心里很纳闷。他的词句飞到户外的雨里。他时时刻刻意识到雨和彭杰那腐朽的屋顶。 “我不再啰啰嗦嗦地打扰你了。然而我必须说一句:安妮猜到了。女人是不同凡响的。一开始她就坚持说,你留有后手。我笑了,然而现在我甘拜下风。”他抬起眼睛来。“哦,莫瑞斯,我多么高兴啊,你肯告诉我,太好啦——我一向希望你能这样。” “这我是知道的。” 随后是一阵沉默。克莱夫故态复萌,他既洒脱又可爱。 “令人惊喜,不是吗?——那——我兴高采烈。我但愿自己能想出一些其他的措词。如果我告诉安妮,你介意吗?” “一点儿也不。告诉所有的人吧。”莫瑞斯大声叫喊。克莱夫不曾理会他的口气中所蕴含的冷酷无情。“多多益善。”他寻求外界的压力。“倘若我想得到的姑娘把我甩了,还有别人呢。” 克莱夫听罢,面泛笑意,由于太高兴了,并没有吹毛求疵。有几分是为莫瑞斯而高兴,然而也因为他本人的态度从此能自圆其说了。他厌恶同性爱。剑桥、蓝屋、园林里的羊齿丛——并没有污迹,毫无可耻之处——却带有微妙的滑稽可笑的意味。最近他偶然翻出来一首诗,是他在莫瑞斯第一次造访彭杰期间所写的。简直像是从镜子里来到世界上的。它是如此荒唐,如此乖张。“往昔那一艘艘希腊海轮的身影。”难道他是这样向那个健壮的大学生致意的吗?他知道莫瑞斯也同样成长得不再需要故作多情,于是感到神清气爽,仿佛被赋予了生命一般的话语也脱口而出。 “莫瑞斯,我亲爱的,我多次想到你,超过了你的想象。正如我去年秋天说过的那样,我在真正的意义上关怀你,也将永远关怀下去。咱们曾经是一对年轻的傻子,是吧?——然而,即便从傻劲儿里,也能获得点儿什么。成长,不,超过了这个,亲密。正因为咱们一度做过傻子,所以才能相互了解并信赖。婚姻并没有使咱们之间发生分歧。哦,多愉快啊,我真的认为——” “那么,你为我祝福喽?” “可不是嘛!” “谢谢。” 克莱夫的眼神变得柔和了。他想要表达比成长来得亲切的东西。他胆敢从过去借个姿态吗? “明天一整天你都想着我吧。”莫瑞斯说,“至于安妮——她也可以想着我。” 他所做的表示是如此宽厚谦和,以至克莱夫决定轻轻地吻一下他那褐色的大手。 莫瑞斯浑身战栗了。 “你不介意吧?” “哦,不。” “莫瑞斯,亲爱的,我只不过是想让你知道我没有忘掉过去。我完全赞成——咱们再也不要提到过去的事了。然而我仅仅想表示这么一次。” “好的。” “它妥善地结束了,难道你不感到欣慰吗?” “怎样妥善法儿?” “没像去年那样弄得一团糟。” “哦,去你的。” “咱们两清,随后我就走。” 莫瑞斯将自己的嘴唇碰了碰那上过浆的礼服用衬衫袖口。仪式刚一结束,他就往后退了退。克莱夫越发跟他亲密了,坚持说,办完事请务必及早回到彭杰来。克莱夫谈到很晚才住口,这时候隔着天窗,传来了流水的汩汩声。他走后,莫瑞斯拉开窗帘,双膝着地,将下巴抵在窗台上,听任雨水淋湿头发。 “来吧!”他猛然大喊一声,使自己吓了一跳。他呼唤的是谁呢?他什么也没想,词儿却蹦出来了。他尽快地将新鲜空气和黑暗关在外面,重新将自身圈在赤褐屋里。随后他就写起书面材料来,颇费了些工夫。尽管他远远不是个富于想象力的人,就寝之际心里却烦乱不宁。他确信自己正写的时候,有人越过肩膀看着,他并非孤身无助。再者,他觉得这不是他亲自写成的。自从来到彭杰后他好像已不是莫瑞斯了,却变为一大堆声音,这时他几乎能听见这些声音在他内部争吵。然而,没有一个声音是克莱夫的:莫瑞斯已经达到这个地步了。 [1] 欧洲人从罗马时代起,就用雪貂消灭鼠类和其他害兽,还用它把兔子从洞穴里赶出来。在亚洲,用雪貂狩猎的时间更早。饲养的雪貂不能独立生存,倘若走失,几天之内就会死去。野生的雪貂已被列为濒危动物。 三十六 阿尔赤·伦敦也要进城去。第二天一大早,他们一起在门厅里等候四轮轿式马车。领他们去追捕兔子的那个人站在外面,指望得到小费。 “告诉他别犯傻。”莫瑞斯暴躁地说,“我给他五先令,他却不肯接。无礼的混蛋!” 伦敦先生感到愤慨。仆人们都惯成什么样子啦?他们只肯收金币吗?既然如此,尽可以辞工嘛,说出来好了。他讲起妻子所雇的那个按月付工钱的奶妈。皮帕对她格外优遇。然而你能指望一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的人怎么样呢?只受一点儿皮毛的教育比不受还糟。 “说得好,说得好。”莫瑞斯边打哈欠边说。 不过,伦敦先生心里仍然琢磨着,莫非身份高的人自有乐善好施的义务呢? “哦,倘若你有这么一种愿望的话,就试试看吧。” 他将一只手伸到雨里去了。 “霍尔,我跟你说,他乖乖地接受了。” “是吗?这恶棍!”莫瑞斯说,“为什么他不肯接受我的呢?我猜想你给的多吧。” 伦敦先生面泛愧色,承认是这么回事。他生怕碰一鼻子灰,所以一狠心给了较多的小费。那家伙显然让人无法容忍,但他认为霍尔为此事较真儿,格调并不高雅。当仆人粗暴无礼的时候,就应该不予理睬。 然而莫瑞斯非常生气,感到疲倦,赴伦敦请催眠术师诊治,也使他焦虑。他觉得刚才发生的事是彭杰待客简慢的一个例子。他有心报复,溜达到门口,用一种随便的、却含有威胁意味的口吻说:“嘿!那么五先令还是不够喽!那么你只肯接受金币喽!”安妮来给他们送行,把他的话打断了。 “祝你好运。”她对莫瑞斯说,表情极其妩媚,接着顿了顿,好像在邀他吐露秘密。她扑了个空,却补充说:“我很高兴,因为你现在并没有玩世不恭。” “你高兴吗?” “男人都喜欢让人家觉得自己玩世不恭。克莱夫就是这样。对吗,克莱夫?霍尔先生,男人个个都滑稽透顶。”她抚弄着项链,微笑了一下。“滑稽透顶。祝你好运。”这时莫瑞斯很中她的意。他的处境,以及他面对现实的态度,给她以有着恰如其分的男子汉气概的印象。“如今,恋爱中的女人,”当他们目送客人们动身的时候,她站在门外的台阶上对克莱夫解释说,“如今,恋爱中的女人绝不装腔作势——我但愿能知道那个女孩子的名字。” 那个猎场看守显然感到羞愧了,他从仆人手里把莫瑞斯的手提箱夺过来,搬到马车跟前。“把它放进去。”莫瑞斯冷淡地说。安妮、克莱夫和德拉姆夫人一个劲儿地挥手,他们就这么启程了。伦敦先生重新讲起皮帕按月付工钱的那个奶妈的事来。 “换换空气怎么样?”莫瑞斯招架不住了。他打开车窗,眺望那湿淋淋的园林。雨水这么大,荒谬透顶!干吗要下雨?宇宙万物丝毫也不关心人类!马车有气无力地沿着林间的下坡路跋涉。它好像永远也不可能抵达车站,皮帕的不幸也似乎绵绵无绝期。 离看守小屋不远处有一段险峻的上坡路,一向是坑坑洼洼的。两侧都扎煞着野蔷薇,抓挠马车的车帮,一簇簇花儿从车子旁边划过去。淋雨害得它们在泥水中拖脏了,有的生了黑腐病,有的蓓蕾开不成花朵。东一朵,西一朵,美取得了胜利,然而也不过是在幽暗的世界中绝望地闪烁而已。莫瑞斯一朵朵地端详。尽管他并不怎么喜欢花,它们那副衰败的样子却使他气恼。几乎没有完美的东西。这个枝子上的每一朵花都向一边倾斜,另一枝上密密匝匝地爬满了毛毛虫,要么就长了虫瘿[1],鼓鼓囊囊的。大自然何等无动于衷!何等不够格!他从车窗探出身去,想看看究竟有没有一样差强人意的东西,径直进入视线的是一个小伙子那双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 “天哪,怎么又是那个看猎场的家伙!” “不可能,他不可能到这儿来。咱们是在房子跟前把他撇下的。” “如果他一路跑,还是来得了。” “他跑什么呢?” “说得对,跑什么呢?”莫瑞斯说,随即撩起后边的车篷,朝野蔷薇丛眯起眼看——它已被晨霭遮住了。 “是他吗?” “我瞧不见。”他的旅伴立即重新接过话茬儿,几乎不停地絮聒到二人在滑铁卢车站分手为止。 在出租车里,莫瑞斯重读一遍自己的书面材料,率直得令他吃惊。他信不过乔伊特,却把自己交到一个庸医手里。尽管里斯利做了保证,他仍把催眠术与降神会和敲诈联系在一起。只要在《每日电讯报》上读到这类报道,他就常常对着它咆哮如雷。他是否最好打退堂鼓呢? 然而,那座房子好像还说得过去。门打开后,小拉斯克·琼斯们正在楼梯上玩耍——这几个可爱的孩子们误认为他是“彼得叔叔”,抓住他的手不放。当他被关在候诊室里,拿起一本《庞奇》[2]的时候,情绪就越发正常了。他打算心平气和地听任命运摆布。他想要一个使他在社会上得到保证,肉欲有所削弱,并为他生儿育女的女性。他从未期待那个女人会给他纯粹的快乐——迪基那次,起码也还有快乐——因为在漫长的搏斗过程中,他已忘却了什么是爱。他向拉斯克·琼斯先生手中寻求的不是幸福,而是安逸。 那位先生使他更加感到宽慰。因为在莫瑞斯的心目中,一位研究先进的现代科学的人几乎就是琼斯先生这样的。他脸色灰黄,毫无表情,在一间连一幅画也没有的大屋子里,面对一张卷盖式书桌而坐。“霍尔先生吗?”他说,并伸出一只没有血色的手。他说话略带美国口音。“啊,霍尔先生,你哪里不舒服?”莫瑞斯也抱以一种超然的态度。他们好像是为了谈一个局外人的事才碰头似的。“全都写在这儿啦。”他边说边出示那份书面材料。“我请一位大夫诊治过,他无能为力。我不知道您有没有办法。” 琼斯先生读了那份材料。 “但愿我没有找错地方?” “完全找对了。我的病人当中有百分之七十五是你这个类型的。这是最近写的吗?” “我是昨天晚上写的。” “准确吗?” “哦,姓名和地点当然做了些改动。” 拉斯克·琼斯先生好像并不认为这是当然的。关于“坎伯兰先生”——这是莫瑞斯给克莱夫取的假名——他问了几个问题,并且想知道两个人之间有没有过性行为。奇怪的是,此词出自他的口,丝毫不触犯人。他既不称赞,也不责备,更不表示怜悯。当莫瑞斯突然对社会发泄不满的时候,他也浑然不觉。尽管莫瑞斯渴望得到同情——一年来这方面的话他连一个字也没听到过——却由于大夫没说这样的话而高兴。因为这样一来,他的意志就消沉了。 他问:“我这病叫什么名字?有名字吗?” “先天性同性爱。” “先天性究竟是什么程度呢?唷,有什么办法没有?” “啊,当然喽,倘若你同意的话。” “说实在的,我对催眠术抱有古老的偏见。” “恐怕你即使试过之后,仍会保留那样一种偏见,霍尔先生。我不能保证一定把你治好。我跟你谈到过我的其他那些病人——百分之七十五——然而治愈率只达到其中的百分之五十。” 他这么一坦白,莫瑞斯倒有了信心。任何庸医也不会这么说。“咱们也试试看吧。”他笑吟吟地说。“我应该做些什么?” “你只要原地不动就行。我要做些实验,看看你这种倾向,根子扎得有多深。以后(倘若愿意的话),你只要定期前来复诊就行。霍尔先生!我试着使你进入催眠状态,要是成功了,我就对你做些暗示。(我们希望)这种暗示的效果能持续下去,等你苏醒过来后,成为你的正常状态的一部分。你可不要抵制我。” “好的,开始吧。” 于是,拉斯克·琼斯先生离开他那张桌子,不牵涉个人感情地在莫瑞斯那把椅子的扶手上坐下来。莫瑞斯觉得像是要给他拔牙似的,暂时什么事也没发生。然而过了一会儿他看见火炉用具上有个光点,屋子的其他部分变得暗淡了。他看得见自己正看着的那个东西,别的就看不到什么了。他还听得见大夫的声音以及他自己的声音。显然他即将进入催眠状态,这一成果使他感到骄傲。 “我觉得你还没有完全进入状态。” “没有,我没有。” 大夫又打了几个手势。“现在怎样?” “我快要进入了。” “完全进入了吗?” 莫瑞斯承认是这样,但他感到没有把握。“现在你既然完全进入了状态,你觉得我这间诊室怎么样,喜欢它吗?” “这是一间很好的屋子。” “不太暗吗?” “相当暗。” “不过,你看得见那幅画,看见了吗?” 于是,莫瑞斯看见了对面墙上的一幅画,尽管他知道画是不存在的。 “仔细看看它吧,霍尔先生。挨近一些,但是要当心地毯上的裂缝。” “裂缝有多宽?” “你可以跳过去。” 莫瑞斯立即发现了裂缝在哪儿,一跃而过,然而他并不相信有这样的必要。 “好极啦——那么,你认为这是什么画呢,画的是谁呢——?” “画的是谁——” “艾德娜·梅。” “艾德娜·梅先生。” “不,霍尔先生,是艾德娜·梅小姐。” “那是艾德娜·梅先生。” “她长得不是很美吗?” “我想回家找我妈妈去。”他们二人都被这句话逗笑了,是大夫带头笑的。 “艾德娜·梅小姐不仅长得美,还吸引人。” “她并不吸引我。”莫瑞斯使着性子说。 “哦,霍尔先生,你这话何等失礼。瞧瞧她那秀美的头发。” “我最喜欢短发。” “为什么?” “因为我可以抚摩它——”然后他哭起来了。他回到椅子上,苏醒过来。泪水把双颊弄湿了,但是他的感觉还跟平常一样,于是马上唠叨开了。 “哎呀,你把我弄醒的时候,我做了个梦。我最好还是告诉你,我觉得自己看见了一张脸,听见什么人说:‘这是你的朋友。’这对劲儿吗?我经常有这样的感觉——我说不清楚——就是这样一场梦,在睡眠中朝我走过来。然而从来也没走到我跟前来过。” “刚才靠近你了吗?” “非常近,这是个不好的迹象吗?” “不,啊,不——你容易接受暗示,你很坦率——我让你看了一幅墙上的画。” 莫瑞斯点了点头,他已经把这忘得精光。停顿了一下,他掏出两畿尼,请大夫再给预约一个号。约好莫瑞斯将于下周打电话来,这期间拉斯克·琼斯先生要求他心平气和地待在目前逗留的乡村。 莫瑞斯并不怀疑克莱夫和安妮会欢迎他,更不怀疑他们会对他起恰到好处的作用。彭杰是一剂催吐药。它帮助他摆脱曾经显得如此美好快乐的往昔——那段有毒的岁月,治好他的软心肠与仁慈。他说,好的,他会回去。他将打电报给他的朋友们,搭乘下午的快车。 “霍尔先生,你要适度地从事运动。打点儿网球,或是带着枪去散步。” 莫瑞斯临离开的时候说:“我重新考虑了一下,也许不回去啦。” “为什么呢?” “这个,我觉得一天之内远行两次,挺愚蠢的。” “您宁愿待在自己家里吗?” “是的——不——不,好的,我回到彭杰去。” [1] 由细菌、真菌、病毒及线虫侵染或昆虫、螨类刺激引致的植物局部组织过度生长或肿胀的现象。 [2] 《庞奇》是英国的一种幽默杂志。 三十七 返抵彭杰后,莫瑞斯觉得很有趣儿。因为他发现,这对年轻夫妇正要离家去从事二十四小时的选举运动。而今他对克莱夫的关怀竟然比克莱夫对他的关怀还少了。那一吻使他不再抱幻想了。那是何等浅薄无聊、过分拘谨的吻啊。唉!况且又那么有代表性。克莱夫曾教导他说:你拥有的越少,越会被认为拥有的多。非但一半比全部要大——剑桥时代的莫瑞斯会囫囵吞枣地接受——然而现在表示愿意给他的是四分之一,却告诉他这比一半还要大。难道这小子认为我莫瑞斯是纸做的吗? 克莱夫解释说,倘若莫瑞斯早让他知道自己会回来,他是不会走的,并表示,反正举行板球赛的时候他将返回。安妮悄悄地问:“运气好吗?”莫瑞斯答道:“马马虎虎。”于是,她决定把他放在自己的庇护下,主动邀请那位年轻小姐到彭杰来。“霍尔先生,她非常妩媚吗?我确信她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然而,克莱夫把她喊走了。莫瑞斯留下来,跟德拉姆太太以及博雷尼乌斯先生共度傍晚。 莫瑞斯感到异常焦躁不安。这使他想起初进剑桥,自己到里斯利的房间去的那个夜晚。他奔赴伦敦的时候,雨已经停了。他想在傍晚到处走走,观看日落,倾听树木的滴水声。月见草像幽灵似的,然而尽善尽美,在灌木丛中绚烂盛开,漫天铺去,香气袭人,使他怦然心动。以前,克莱夫让他看过月见草,却从未告诉他花儿这么香。他喜欢待在户外,与知更鸟和蝙蝠为伍,光着头到处走。及至敲了锣,又得穿上礼服去吃另一顿饭,随后赤褐屋的帘子就拉严了。不,他跟原来不一样了。他的整个身心开始重新调整,犹如在伯明翰死神把视线移开的那次一样真实。一切都应归功于拉斯克·琼斯先生!他所起的变化源于有意识地做的努力,走运的话,可能会把自己送到汤克斯小姐的双臂中。 他正闲逛的时候,当天早晨他申斥过的那个人走到跟前来,伸手摸了一下便帽,问他明天打不打猎。他不会去打猎,这是明摆着的事,因为第二天要举行板球赛。但对方是为了给道歉铺平道路才问的,形式如下:“我肯定我感到非常对不起,没能让你和伦敦先生十分满意,老爷。”莫瑞斯已不再记仇,便说:“没关系,斯卡德。”斯卡德是新雇来的——政治与安妮来到彭杰后,随之扩大了的生活的一部分。他比总管家艾尔斯老先生聪明,自己也知道这一点。他暗示五先令太多了,所以他没接受。他却没说为什么接受了那十先令!他补充说:“很高兴看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老爷。”莫瑞斯觉得这话有点儿不对劲儿,于是重复了一遍:“没关系,斯卡德。”就进了屋。 由于只有三个人,晚饭不必穿燕尾服,只消穿无尾晚礼服。尽管多年来他一直尊重这样一些规矩,他却突然发现这一切都是荒谬的。只要你有东西吃,同席者个个有教养,服装又有什么要紧呢?何况同席者还可能不是什么正经人呢!当他戴上礼服用衬衫的活领时,一种耻辱感袭上心头。他觉得自己没有权利批评在野外谋生的任何人。德拉姆太太看上去多么枯燥——她就是没有了生气的克莱夫。还有博雷尼乌斯先生——何等枯燥!不过,说句公道话,博雷尼乌斯先生有着令人惊奇的方面。凡是牧师,莫瑞斯一概瞧不起,对这一位也没怎么理会。吃完了正餐后的甜食,这位先生做了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发言,使他大吃一惊。莫瑞斯认为,作为教区长,博雷尼乌斯先生会在这次的选举中支持克莱夫。然而他说:“我不投拒绝领受圣餐者的票,德拉姆先生也清楚这一点。” “激进派正在攻击你的教会呢,你知道的。”莫瑞斯只想得出这么一句话。 “因此我不投激进派候选人的票。他是个基督教徒,所以本来我是当然应该投他一票的。” “请原谅,先生,你有点儿过于苛求了。凡是你想要做的事,克莱夫都会为你做。他不是个无神论者,算你走运。这一带有一定数量的无神论者,你知道的!” 听罢,他边微笑边说:“无神论者离天国比古希腊文化崇拜者要近一些。‘除非你们改变,像小孩子一样,’[1]——无神论者不就是小孩子吗?” 莫瑞斯看了看自己的手,然而他还没想好该怎样回答,男管家进来了,问他对猎场看守者有何吩咐。 “吃饭前我已经见到他了,西姆科克斯。什么事都没有,谢谢。明天要举行板球赛了,我已经跟他这么说过了。” “明白了。但是他想知道在两场比赛之间,您想不想到水池里去沐浴,因为天气转晴了。他刚刚把小船里的水舀出来。” “他太受累啦。” “如果那是斯卡德先生的话,我能跟他说句话吗?”博雷尼乌斯先生问道。 “你能告诉他吗,西姆科克斯?还告诉他,我不去沐浴。”男管家走后,他说:“你不如在这儿跟他谈吧?让他进来好了,我没关系。” “谢谢你,霍尔先生,然而还是我去吧。他宁愿在厨房里。” “敢情,他宁愿在那儿。厨房里有俏丽的年轻女子。” “啊!啊!”从博雷尼乌斯先生的神情来看,他是初次想到性的问题。“你知道他有没有结婚的对象,知道吗?” “我恐怕不知道……我刚到的那天,曾看见他同时吻两个姑娘,这也许有助于你了解情况。” “外出打猎的时候,这种人间或会吐露心里话。旷野里的空气,伙伴关系的感觉——” “他们可不会对我吐露心里话。说实在的,昨天阿尔赤·伦敦和我都对他相当不满。他太急于发号施令了,我们发现他有点儿贪鄙下流。” “我不该问你这个,向你道歉。” “有什么可道歉的?”莫瑞斯说。由于教区长自以为是地提到旷野里的空气什么的,从而触怒了他。 “坦率地说,要是能看到这个特定的年轻人在远航之前找到一位终身伴侣,我会感到高兴的。”教区长温和地微笑着,补充一句,“以及所有的年轻人。” “他为什么要远航?” “他要做移民。”教区长是以特别惹人生气的语调拖长声音说出“做移民”一词的,随即到厨房去了。 莫瑞斯在灌木丛里漫步了五分钟。食物和酒使他浑身热乎乎的,浮想联翩。就连老查普曼年轻时都放荡过。惟独他——在克莱夫的谆谆告诫下——将高深的思想与主日学者[2]的操行结合在一起。他并非玛土撒拉[3]——他有权尽情地放纵一下。哦,那宜人的芳香,那些可供你藏身的树丛,跟树丛一样黑沉沉的天空!它们都避开他。室内才是他的住处,他——可敬的社会栋梁。从未有机会行为不端——将在那儿朽烂。他正沿着一条小径踱去。穿过一道旋转门,就能进入园林。然而,那里的湿漉漉的草可能会把他穿的这双黑色漆皮鞋损坏了,所以他觉得非折回去不可。刚掉过身去,就跟一个穿灯芯绒衣裤的人撞了满怀,被一双胳膊抱住片刻,那是从博雷尼乌斯先生跟前脱逃出来的斯卡德。斯卡德松开手后,他继续沉湎于幻想。昨天的狩猎,当时并没给他留下什么印象,而今开始依稀发出光辉。他领悟到,尽管猎兔时觉得无聊,自己却是充满活力的。他追忆到初抵之际的往事,例如搬钢琴。又推进到今天发生的事,始于五先令小费,以现在这件事告终。当他想到“现在”的时候,一股电流仿佛穿过了那一连串无足轻重的事件,于是他让思考戛然而止,听任它撞回到黑暗中。“该死,这是什么夜晚啊。”他重新往回走,一股股空气触着了他,并相互碰来碰去。旋转门在远处丁零零地响了一会儿,“砰”的一声好像把自由关在外面了。他走进了屋子。 “哦,霍尔先生!”老夫人大声说。“你的头饰[4]多么精美呀。” “我的头饰[5]?”他发觉自己的头发被月见草的花粉统统染黄了。 “啊,别把它掸掉。我喜欢它配在你的黑头发上那副样子。博雷尼乌斯先生,你看他长得活脱不是个巴克斯[6]吗?” 教区长抬起了眼睛,视而不见。他是谈着严肃的话题时被打断的。“然而,德拉姆太太,”他继续说下去,“我从你嘴里清清楚楚地听说过,府上的仆人全都受过坚振礼。” “我以为是这样的,博雷尼乌斯先生,我确实以为是这样的。” “可我到厨房里去一问,马上就发现了西姆科克斯、斯卡德和韦瑟莱尔大嫂还没受过。我可以为西姆科克斯和韦瑟莱尔大嫂做些安排,斯卡德的情况就严重了。即便我能说服主教,也没有工夫在他远航之前帮他正规地做好准备。” 德拉姆太太试图显得庄重一些,但她相当喜欢的莫瑞斯却乐不可支。她向博雷尼乌斯先生建议道,他应该交给斯卡德一封致海外的牧师的信——那里肯定会有牧师的。 “不错,但他肯交给对方吗?他对教会没有表现出敌意,然而他肯费这点劲儿吗?倘若你告诉过我,你的仆人当中,谁受了坚振礼,谁没有受,就不至于引起这么严重的后果了。” “仆人是极不会体谅人的,”老夫人说,“他们什么也不告诉我。唔,斯卡德也是一样,突然向克莱夫提出要辞工,他哥哥邀他去,于是他就撂挑子了。霍尔先生,我们听听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吧。你会怎么做呢?” “我们的年轻朋友跟整个教会较量,斗志昂扬,充满胜利的喜悦。” 莫瑞斯振奋起精神来了。教区长若不是奇丑无比,他绝不会和他一般见识。但是他不能容忍那张怀着偏见嘲笑青春的脸。斯卡德收拾猎枪,搬手提箱,从小船里舀出雨水,移居海外——反正他在干着点儿什么。这时,社会地位高的人悠然自得地坐在椅子上,挑他灵魂的刺儿。要是他索取小费的话,这是很自然的事。要是他没有索取,要是他所做的辩解属实的话——那么他就是个好样儿的。无论如何他要说一说。“你怎么能知道只要他受了坚振礼,他就会去领圣餐呢?”他说。“我并不领圣餐。”德拉姆太太哼起歌曲来了,这话说得太过火了。 “然而,你是被给过机会的,牧师为你尽过力。他却没有为斯卡德尽力,因此教会该受责备。所以我才如此予以重视,而在你看来必定是琐事一桩。” “我笨得厉害,但我认为我明白了。你想确保不让教会将来受责备,却不是惟恐他会受责备。唔,先生,这也许是你对宗教信仰的概念,我可没有这样的概念,基督也没有。” 这是迄今所说过的最辛辣的一段话。自从被施过催眠术以来,他的头脑一阵阵地异常敏锐。然而,博雷尼乌斯先生是无懈可击的。他和颜悦色地说:“不信教的人对于信仰该怎样,永远有着非常清楚的概念,我但愿自己有他一半的信仰。”说罢,他起身告辞,莫瑞斯送他穿过菜园子,抄近路而行。他们所讨论的对象正倚墙而立,无疑是在等候女仆中的一位。这个傍晚,他们二人似乎频频地狭路相逢。而今已黑暗得伸手不见五指,莫瑞斯是什么也不会瞧见的。倒是博雷尼乌斯先生低声招呼道:“晚安,先生。”于是从对方嘴里也说出了同样的话。空气中弥漫着沁人的果香。可以推测,小伙子恐怕偷吃了一个杏。尽管这么冷,当晚到处散布着香气。莫瑞斯是穿过灌木丛折回去的,以便深深吸入月见草的芳香。 他再度听见了谨小慎微的声音:“晚安,老爷。”由于对这个被上帝摈弃者怀着友好的感情,便回答说:“晚安,斯卡德,他们告诉我,你将移居海外。” “有这个想法,老爷。”传来了这么个声音。 “喂,祝你成功。” “谢谢你,老爷,我觉得心里怪怪的。” “我料想是加拿大或澳大利亚吧?” “不是,老爷,是阿根廷。” “啊,啊,是个好国家。” “你去过吗,老爷?” “我宁可不去,我还是喜欢英国。”莫瑞斯边说边往前走,又和那个穿灯芯绒衣裤的人撞个满怀。乏味的谈话,无足轻重的邂逅,这一切却与晚间的黑暗和静寂协调,很中他的意。当他离开斯卡德一路走去的时候,产生了一种健康、幸福的感觉,一直持续到抵达房屋。隔着窗子,他瞧见了德拉姆太太,十分自在,松弛丑陋。他一进去,她的脸一下子绷紧了,他的脸也是这样。关于他当天的伦敦之行,他们交换了几句社交辞令,这才回到各自的寝室。 一年来他为失眠所困扰。刚躺下来他就知道自己会彻夜从事肉体劳动。这十二个小时发生的事使他感到兴奋,在他的脑子里相互冲突着。一会儿是清早启程,一会儿是与伦敦一道旅行,接受诊治,然后是归途。这一切的背后潜伏着一种畏惧:接受诊治的时候,是否有什么该说的话他没有说呢?他写给大夫的书面材料中,是否遗漏了什么重要问题呢?但那又是什么呢?他是昨天在这间屋里写出那份材料的,当时感到满意。他开始着急起来——而拉斯克·琼斯先生是禁止他自寻烦恼的。因为对思想感情等进行过分内省就更难以治愈了。按说他应该让脑子变成一片空白,接受施催眠术时的暗示疗法,决不琢磨播下的种子是否会发芽。然而他不禁忧心忡忡。彭杰非但未能使他变得麻木不仁,好像比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刺激着他的神经。彭杰给他的印象虽然错综复杂,却又何等鲜明啊。鲜花和果实怎样纷乱地缭绕在他的脑际!他从未见过的事物,诸如从小船里舀出雨水,今天晚上他却能看见,虽然严严实实地拉上了窗帘。啊,但愿能外出,到它们当中去!啊,到黑暗中去——不是把人拘禁在家具之间的房屋里的黑暗,而是他能够自由自在的黑暗!虚妄的愿望!为了把帘子拉得更严实一些,他付给了一位大夫两畿尼,不久,在这样一间屋子的褐色立方体中,被囚禁的汤克斯小姐会躺在他身旁。催眠术的酵母继续发酵,莫瑞斯的眼前浮现出变来变去的肖像幻影,忽而遂愿,忽而违背他的意愿,从男性变为女性,蹦跳着朝他正在那儿沐浴的足球场冲下来。……他半睡半醒地发出呻吟声。按说人生拥有比这无聊的事情强一些的东西,倘若他能够弄到就好了——爱情——崇高——辽阔的空间,在那儿,激情热烈地紧紧拥抱着安宁。任何科学也够不着那些空间,然而它们永远存在,有的空间充满了森林,有的顶着苍穹,那里还有个朋友…… 他确实睡着了。突然一跃而起,拉开窗帘,叫喊:“来吧!”这个行动使他醒过来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雾气笼罩着园林的草,树干从雾中耸起,活像是他往时那座私立学校附近的港湾里那些水道标志。真够冷的,他打着哆嗦,攥紧拳头。皓月当空。他的房间下面就是客厅,那些仆人将开间顶棚上的瓦修补一番后,梯子仍搭靠在他这屋子的窗台外面。他们干吗要这么做?他摇晃了一下梯子,眺望森林。然而,一旦能够到森林去了,想去的愿望就消失了。有什么用呢?他的岁数已经太大,在湿漉漉的地方找不到乐趣了。 然而当他回到床上的时候,传来了一个声音,那声音亲密得仿佛是从他本人的身体内部发出的。他似乎噼噼啪啪地响着燃烧起来了。只见梯子的顶端在明月的空气中颤动。一个男人的头部和双肩浮现出来,歇了口气,小心翼翼地将一杆枪戳在窗台脚下的地板上。他几乎不认识的那个人朝他凑过来,跪在他身旁,低声耳语:“老爷,你喊我来着吧?……老爷,我懂……我懂。”并且开始抚摩他。 [1] 这是耶稣对门徒说的话。下一句是:“你们绝不能成为天国的子民。”见《新约·马太福音》第18章第3节。 [2] 主日学是为了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宗教教育而开办的学校。现代主日学运动的创始人雷克斯(1736—1811)认为,利用星期日使青少年受到宗教教育可以防止他们走向犯罪。主日学者是作者杜撰的词,指循规蹈矩。 [3] 据《旧约·创世记》第5章第27节记载,玛土撒拉在世969年,是传说中最长寿的人。 [4] 原文为法语。 [5] 原文为法语。 [6] 酒神巴克斯是罗马神话中的神祇,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 三十八 “我是不是这会儿最好走掉呢,老爷?” 莫瑞斯羞怯到了极点,假装没听见。 “不过,咱们可不能睡着了,要是什么人进来了,就糟了。”他一边愉快地窃笑着,一边接下去说。莫瑞斯虽然感到亲切,同时又胆怯悲哀。他好歹回答道:“别叫我老爷。”再一次传来了笑声,好像对这类问题表示漠视似的。对方仿佛有魅力与悟性,然而他越来越不自在了。 “请问你的大名?”他笨嘴拙舌地说。 “我叫斯卡德。” “我知道你姓斯卡德——我指的是你的名字。” “就叫阿列克。” “好名字。” “我就叫这个名字。” “我叫莫瑞斯。” “你头一次坐马车来,我就看见你了,霍尔先生。记得那是星期二,我觉得你看我的时候,又生气,又和气。” “跟你在一块儿的都是谁呀?”莫瑞斯踌躇了一下才问。 “啊,就是米尔呗,还有一个是米利的表妹。你记得吗?那天晚上钢琴淋湿了,你费了很大劲儿去找一本中意的书,可你并没有读。”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读我那本书?” “我看见你从窗口探出身去。第二天晚上,我也瞧见你了。我待在外面的草坪上来着。” “你的意思是说,下着倾盆大雨,你竟然还到外面去了吗?” “是啊……守望着……哦,这不算什么。你得守望着,不是吗……你知道,我在这个国家待不了多久了,所以得好好看看。” “今天早晨我对你太粗野了!” “哦,没什么——请原谅我这么问:那扇门上锁了吗?” “我去把它锁上。”他正这么做的时候,胆怯的感觉重新袭上心头。他在朝什么方向走?离开克莱夫,要去跟什么人做伴呢? 他们二人旋即入睡了。 起初他们是分开来睡的,好像一挨近就会受到骚扰似的,然而天刚蒙蒙亮动作就开始了,醒来的时候已经紧紧地搂抱在一起。“我是不是最好这会儿就走掉呢?”他一遍遍地说。尽管上半夜莫瑞斯梦中的思路是:“某件事有点儿不对头,随它去吧。”然而他的心情终于完全平静了,于是附耳私语:“不,不。” “老爷,教堂的钟已经敲了四下,你得放我走了。” “莫瑞斯,我叫莫瑞斯。” “可教堂——” “管他妈的教堂呢。” 他嘴上说:“为了板球赛,我还得帮助把球场碾平呢。”但是一动也不动,在灰色微光下,似乎面带自豪的笑容。“我还得照料那些雏鸟——小船已收拾停当了——伦敦先生和费瑟斯顿先生一个猛子扎到荷花当中去了——他们告诉我,所有的年轻绅士都会潜水——我从来也没学会。不让头进到水里,好像更自然一些。我把这叫做没到寿数已尽的时候就淹死。” “有人教我说,如果不把头发弄湿,我就会生病。” “啊,人家教给你的不是那么一回事。” “敢情——这不过是其中的一桩而已。这是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一向信赖的老师教给我的。我至今记得跟他一道沿着海滩散步的事……天呀!潮水冲过来了,四下里暗得要命……”当他觉察出伙伴正从他身边溜走的时候,就战栗了一下,清醒过来了。“你为什么要走?” “板球那件事——” “不,不是板球——你要到海外去。” “唷,我动身以前,咱们还能另外找个机会。” “你要是待在这儿,我就把我做的梦讲给你听。我梦见了我那个老外祖父,他是一位别有风趣的怪人。我倒想知道,倘若你见了他,会作何感想。他向来认为,人死后就到太阳那儿去。然而,他对待手下的雇员很苛刻。” “我梦见博雷尼乌斯大师试图把我淹死。这会儿我真得走啦。我不能谈什么梦,你难道不知道吗?不然的话,艾尔斯先生就会骂我的。” “阿列克,你梦见过自己有个朋友吗?仅仅是‘我的朋友’,别的什么都不是,相互帮助。一个朋友。”他重复了一遍,突然充满了柔情。“彼此间的友情持续终生。我料想这样的事是不可能真正发生的,除非是在睡梦中。” 然而,聊天的时间已经过去了。阶级在呼唤,随着日出,地板上的缝儿又裂开了。当他走到窗口的时候,莫瑞斯喊道:“斯卡德。”他就像是一头训练有素的狗似的转过身来。 “阿列克,你是个好样儿的,咱们两个人都感到非常满足。” “你睡会儿吧,你这方面用不着匆匆忙忙的。”他和善地说,并拿起彻夜保护过他们的那杆枪。梯子的顶端在曙光中微微颤动,随后一动也不动了。踏在沙砾上那轻微的“咯吱咯吱”声,把庭园与庄园隔开来的那道篱笆“喀嗒”一声响了。随后,绝对的静寂充满了赤褐屋,就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似的。过了半晌,新的一天的噪声划破了沉静。 三十九 莫瑞斯开了门上的锁,飞快地回到床上。 “把窗帘拉开了,老爷?多好的微风,对举行比赛来说是上好的天气。”有点儿兴奋的西姆科克斯边端茶进来边说。他瞧了瞧客人惟一露出来的满头黑发。莫瑞斯没有回答。西姆科克斯原是指望像往日那样跟客人聊一通的,今天早晨落了空,便把无尾晚礼服和其他衣物拢在一起,拿出去掸干净。 西姆科克斯和斯卡德两个都是仆人。莫瑞斯坐起来,喝了一杯茶。现在他想送给斯卡德一份相当大的礼物,他确实想给,可送什么好呢?该给他那个地位的人什么东西呢?不宜送摩托车。接着他又想起斯卡德即将移居海外,这下子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是他依然面泛难色,因为他琢磨着西姆科克斯发现门上了锁,是否感到吃惊。他那句“把窗帘拉开了,老爷?”是不是有什么含义呢?窗户下面,人声嘈杂。他试图再打个盹儿,然而旁人的行动妨碍了他。 “今天早晨你穿什么呢,老爷?”西姆科克斯回到屋里问道。“您干脆穿那身打板球的法兰绒衣裤怎么样?比穿粗花呢套装要强一些。” “好的。” “再披那件印着学院名字的运动外衣好吗,老爷?” “不——啊,可以。” “好极啦,老爷。”他将两只短袜摆在一起,若有所思地说下去,“哦,原来他们终于把梯子搬走啦,早该搬的。”于是莫瑞斯也发觉朝着天空的梯子尖儿已不见踪影。“我敢明确地说,当我给您送茶来的时候,它还在这儿来着,老爷。不过,咱们永远也不能十拿九稳。” “可不,永远也不能。”莫瑞斯随声附和着。他说话很吃力,觉得自己已茫然不知所措了。当西姆科克斯离开的时候,他松了口气。然而一想到与德拉姆太太同桌进早餐,以及该送给新伙伴什么礼品才合适,心情依旧是郁闷的。不能寄支票给他,就怕兑成现金之际会引起怀疑。换衣服时,心里越来越烦闷了。他并不是个爱穿着打扮的人,却像住在郊外的一般绅士那样注意仪容。这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接着,敲锣了。他正要下楼去吃早餐,紧粘在窗台旁的一小片泥映入他的眼帘。斯卡德算是谨慎的,但是还不够谨慎。当他穿着一身白,终于下楼去占据自己在社会上的位置时,只觉得头痛,行将昏厥。 信件——一大摞,每一封都不由得使他心烦。艾达的信最郑重了。吉蒂的信里说:母亲看上去已精疲力竭。艾达姨妈在明信片上写道:她想知道汽车司机该不该听从吩咐,难道是她搞误会了吗?事务方面的无聊的函件,学院传道区的通告,国防义勇军的训练通知,高尔夫俱乐部,还有财产保护协会。隔着这摞信,他诙谐地朝女主人躬身行礼。她几乎没有答理他,于是他的脸涨得通红。德拉姆太太只不过是在为自己收到的几封信焦虑而已。他却不明白这一点,已到这步田地欲罢不能了。每一个在座者都好像是陌生人,使他极度惊恐。他在跟完全不了解其性质与情况的种族谈话,就连他们的食品的味道都是恶臭的。 早餐后,西姆科克斯向他重新进攻了。“老爷,德拉姆先生不在家的时候,仆人们觉得——要是您肯在马上就要举行的‘庄园与村子’的对抗赛中担任我们的队长,大家会感到非常荣幸。” “我不擅长打板球,西姆科克斯。你们最好的击球手是谁?” “我们中间没有比底下那个猎场看守更棒的了。” “那么就让底下那个猎场看守者当队长好啦。” 西姆科克斯不肯退让,他说:“一旦绅士带头,打赢的可能性就大多了。” “告诉他们,让我当外野手——我决不头一个击球。要是队长愿意的话,就安排我当大约第八名击球手——决不当第一名。你可以告诉他,因为轮到我的时候,我才到场上去。”他觉得不舒服,就闭上了眼睛。他正在自食其果,对该结果的性质却熟视无睹。倘若他有宗教信仰的话,他就会把这叫做懊悔,尽管他狼狈不堪,却仍保持着一颗自由自在的灵魂。 莫瑞斯讨厌板球。用球棒的边缘碰击球需要一种技巧,而这正是他所缺乏的。虽然为了克莱夫的缘故他多次参加过比赛,却不喜欢跟社会阶层比自己低的人一起打。足球就不同了——他可以跟对方势均力敌地进行比赛——但是在板球赛中,他可能会被某个粗鲁的年轻人逼得出局或遭受痛击。他觉得这是不得体的。他听说,以掷硬币来决定哪一方先进攻时,他这方赢了。于是,过了半个钟头才下去。德拉姆太太和一两个朋友已经坐在亭子里了,她们全都静悄悄的。莫瑞斯蹲伏在她们的脚下,注视着比赛。跟早些年举行的比赛毫无二致。他这一方的其他队员都是仆人,他们在十二英码开外处,簇拥着正在记分的艾尔斯老人。艾尔斯老人一向管记分。 “队长头一个击了球。”一位太太说,“一位绅士是永远不会这么做的。我对这些小小的差异感兴趣。” 莫瑞斯说:“队长显然是咱们这方最棒的击球手。” 她打了个哈欠,立即品头论足起来。她凭直觉看出那个人自高自大,她的嗓音陡然坠入夏日的微风中。他快要移居海外了。德拉姆太太说——精力最充沛的人都移居海外——随后,话题就转到政治和克莱夫上了。莫瑞斯用双膝托住下巴,郁闷地沉思着。激烈的厌恶在心中油然而生,他不知道该朝哪儿去发泄。女人们聊天也罢,阿列克击下了博雷尼乌斯先生所投的下手球也罢,村民们鼓掌抑或没鼓掌也罢,反正他的心情压抑得不可名状。他咽下了一副来历不明的药剂。他的人生打从根基起撼动了,而且不知道什么将会化为齑粉。 当莫瑞斯去击球的时候,新的一局刚开始,因而阿列克接了第一个球。他的打法改变了,他不再谨慎了,尽情地将球猛击到羊齿丛中去。他抬起眼睛,与莫瑞斯面面相觑,莞尔一笑,球不见了。第二次他击了个得分最高的界线球。他虽没受过训练,体格却适宜玩板球,打起球来有气势。莫瑞斯也鼓起劲头来了。他的心情不再抑郁了,只觉得自己和阿列克正在对抗全世界。不仅是博雷尼乌斯以及那一队球员,好像亭子里的观众和整个英国统统聚拢到三柱门周围来了。他们是为了彼此,为了他们那脆弱的关系而战——倘若一个跌倒了,另一个也会跟着倒下去。他们无意伤害世人,然而只要对方进攻,他们就必须予以痛击。他们非得严加提防不可,而且竭尽全力还击。他们一定让大家明白,要是两个同心协力,对方纵然人多势众也无从得胜。随着比赛的进行,与夜间那件事联系起来了,并阐释了其意义。克莱夫轻而易举地就把这一切结束了。他一上场,他们两个人就不再是主力了。大家把头转向他,球赛顿时黯然失色,停止了,阿列克卸任了。克莱夫这个乡绅一到,理应马上就当队长。阿列克连看也没看莫瑞斯一眼,就退出去了。他也是一身白色法兰绒装束,衣裤宽大,使得他看上去俨然是个绅士。阿列克端庄地站在亭子前面,当克莱夫说完他那一席话的时候,就把板球递过去。克莱夫理所当然地伸手接住。随后,阿列克在艾尔斯老人身旁一屁股坐了下来。 莫瑞斯充满了虚假的柔情,迎接朋友。 “克莱夫……哦,亲爱的,你回来啦。难道你不累吗?” “一场接一场的会议,一直开到半夜——今天中午又开——必须打上一分钟,好让这帮人高兴高兴。” “怎么!再一次把我撇下吗?真是不像话。” “你这么说也有理,可是今天傍晚我一定回来。这回你才算是真正开始在我家做客。莫瑞斯,我要向你提出一百个问题呢。” “喂,先生们。”传来了一个声音,那是站在草坪直线外的教师,一位社会主义者。 “咱们挨说啦。”克莱夫说,但他并没有慌。“下午的集会安妮打退堂鼓了,所以她可以陪你。哦,你去瞧瞧,他们竟然把客厅顶棚上她那个可爱的小洞补好了。莫瑞斯!不,我不记得想要说什么了。咱们去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吧。” 第一个球莫瑞斯就出局了。“等着我。”克莱夫喊道,但是他直奔房间,因为他确信自己快要垮了。当他从仆人们跟前走过去的时候,大多数都站起来,发疯似的鼓掌。斯卡德却没这么做,此事使他感到不安。这是否意味着鲁莽呢?起了皱纹的前额——嘴——说不定还是一张残酷的嘴。略小一些的头——为什么要把衬衫的领口像那样敞开?在彭杰的门厅里,他遇见了安妮。 “霍尔先生,会议开得不成功。”话音刚落,她就发现他脸色发青,于是叫喊道,“哦,你身体不舒服吧!” “我知道。”他边说边浑身打着哆嗦。 男人不喜欢人家对他大惊小怪,所以她只搭腔道:“我很替你难过,我送些冰到你的房间去。” “你总是对我这么体贴——” “哎,请一位大夫来怎么样?” “绝对不要再请大夫了。”他狂呼大叫。 “当然喽,我们想关心你。自己要是幸福的话,就会希望别人也同样幸福。” “天底下没有同样的东西。” “霍尔先生——!” “对任何人来说,都没有同样的东西。正因为如此,人生就成了地狱。倘若你做一件事,你就会遭天罚;倘若你什么都不做,也会遭天罚——”他歇了口气,接着说下去,“太阳毒得厉害——我想要点儿冰。” 她跑去取冰。他如释重负,飞快地跑上楼,进入赤褐屋。而今他认识到自己所面对的赤裸裸的现实,猛地感到想呕吐。 四十 他马上就感到好一些了,但是知道自己必须离开彭杰。他换上一身哔叽衣裤,打点好行李,很快就下了楼,并编了个巧妙的小瞎话。“我患了日射病,”他告诉安妮,“而且还收到一封使我担心的信。所以我想,最好回伦敦去。” “可不是嘛,最好这样。”她满心同情地大声说。 “是啊,最好这样。”已经从比赛场地回来了的克莱夫随声附和道。“我们原来希望你昨天就能谈妥的,莫瑞斯。可我们完全理解,倘若你非去不可的话,你就去吧。” 德拉姆老夫人也帮腔。伦敦的这位姑娘的事已成了公开的可笑的秘密,她几乎接受了他的求婚,就还差那么一点儿。不论他看上去多么不舒服,行为何等乖张,都没关系。他是个堂堂正正的求婚者,他们怀着满意的心情来解释一切,还发现他蛮讨人喜欢。 克莱夫用汽车顺路把他送到车站。进入森林之前,车子从板球场边上开过去。这会儿斯卡德正担任守场员,看上去大大咧咧,举止优雅。他离他们不远,抬起一只脚来用力踹,就好像在召唤什么似的。这是映在莫瑞斯眼帘里的斯卡德最后的姿态,他弄不清那究竟是魔鬼呢,还是自己亲密的同伴。啊,他的处境糟糕透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他终生决不会屈服于这样的处境。虽然能够把处境弄清楚,人心却是不可捉摸的。一旦离开了彭杰,也许他就能够看清楚了。不管怎样,还有拉斯克·琼斯先生呢。 “你们那个看猎场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他还当上了队长呢。”为了绝不让克莱夫听上去感到跷蹊,他先把这句话暗自说了一遍才这么问。 “这个月他就辞工了。”克莱夫觉得这就算是他的回答了。此刻,他们刚好从养狗场前经过,他补充一句:“无论如何,我们失去了一个照料狗的人,够不方便的。” “别的方面没什么不方便吗?” “我预料更糟的还在后头。一年到头,麻烦不断。总之,他很勤劳,脑子绝对好使。而我打算雇来接替他的那个人呢——”他很高兴莫瑞斯对此表示关注,就把彭杰的经济情况概述了一番。 “是个正经人吗?”当他提出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时,浑身打着哆嗦。 “斯卡德吗?太聪明了些,说不上是个正经人。不过,安妮会说我这么看不公平。咱们不能拿自己对诚实的标准来衡量仆人们,忠诚啦,感激啦,也是这样。” “我永远也管理不了彭杰这么个庄园,”莫瑞斯沉默了片刻后说,“我永远也不会知道该挑选什么类型的仆人。就以斯卡德为例吧,他出身于什么样的家庭?我全不了解。” “他老子是奥斯敏顿的一个屠夫吧。对,我想是的。” 莫瑞斯竭尽全力将帽子往汽车的座位下一扔。“已经到极限啦。”他这么想,并将双手插到头发当中去。 “头又痛起来了吗?” “痛得厉害。” 克莱夫怀着满腔同情,不再言语了。直到分手,双方都不曾打破沉默。一路上,莫瑞斯弯腰低头而坐,用手心捂住两眼。他这辈子,明明知道各种各样的事,却又不理解——这是他性格中的极大缺陷。他知道回彭杰是危险的,惟恐一桩荒唐事会从森林里朝他跳跃过来,然而他还是回来了。“她长着一双目光炯炯的褐色眼睛吗?”当安妮这么说的时候,他心里怦怦直跳。不知为什么,他知道不从卧室的窗口接二连三地朝黑夜探出身去,呼唤“来吧”会更聪明一些。跟绝大多数男人一样,他对任何暗示都是敏感的,然而他不能理解个中奥妙,直到危急关头才恍然大悟。这场混乱与剑桥那一场迥然不同,却又有相似的一点:当他得以把一团乱麻理出头绪的时候,业已太迟了。里斯利的房间相当于昨天的野蔷薇与月见草。乘摩托车从沼泽地带猛冲过去,预兆着他在板球场上大显身手。 但是剑桥使他成为英雄,彭杰则让他成了叛徒。他滥用了东道主的信赖,在其外出期间,玷污了其房屋,从而凌辱了德拉姆太太和安妮。当他回到自己家后,更猛烈的打击等待着他。他对家族也犯了罪。迄今他没把她们放在眼里,她们不过是必须加以体贴的傻子而已。她们依然是傻子,但他不敢靠近她们。他和这些平凡的妇女之间绵延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使她们变得神圣不可侵犯。她们的唠叨,关于该优先满足什么的口角,针对汽车司机发的牢骚,好像都是冲着他那档子恶行而来的。当他的母亲说“莫瑞,咱们娘儿俩好好聊一聊”的时候,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他们就像十年前那样在庭园里溜达,她小声列举着蔬菜的名字。当时他得抬起头来望她,如今则低头看她。现在他非常清楚地知道了当初自己想从那个小园丁身上得到什么。吉蒂一向替他送信,这时手里拿着一封电报,从房子里跑出来。 莫瑞斯愤惧交加,浑身战栗。“回来,今晚在船库里等候。彭杰,阿列克。”通过当地的邮局发来了这么一封讨厌的电报!大概上房的一个仆人把地址告诉了他,因为电报上把地址写得很准确。多么讨厌的处境!这回对方就能随意对他进行种种敲诈勒索了,起码也是难以置信的侮辱。当然他没有必要回答,现在更不存在送给斯卡德任何礼物的问题了。他越出了自己的社会阶层,这是自食其果。 然而,当天夜里他的肉体不由自主地不断渴求着阿列克的肉体。他把这叫做“淫欲”,此词脱口而出。他以自己的工作、家庭、朋友、社会地位予之对抗。这一连串当中肯定应该包括他的意志。因为倘若意志能够无视阶级,我们所形成的文明就会被摧毁了。但是他的肉体却想不通,机缘使它遇上了最理想的伴侣,不论是极力说服还是威胁,它都不肯沉默。到了早晨,莫瑞斯感到精疲力竭,羞愧不已,于是给拉斯克·琼斯先生打了电话,再度预约复诊。他还没动身,就收到了一封信。是吃早饭的时候递给他,他在母亲的眼皮底下读的。全文如下: 莫瑞斯先生,亲爱的老爷。两个晚上我都在船库里等候。我说船库,因为梯子已被搬走了,森林里太潮湿,不能躺下来。所以请你在明天或后天晚上到“船库”来。你对其他绅士们假装说要去散步,这样好安排,然后就到船库来。亲爱的老爷,倘若我的要求不是太过分的话,就让我在离开古老的英格兰之前跟你共享一次吧。我有钥匙,会放你进去。八月二十九日,我乘诺曼尼亚号轮船起航。自从板球赛以来,我就希望伸出一只胳膊搂着你,跟你聊天。再伸出两只胳膊搂着你,与你共享。对我来说,现在这件事好像愉快得难以形容。我充分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个仆人,永远也不会趁着你热情相待而钻空子,对你放肆,或有别的任何表现。 阿·斯卡德谨上 (克·德拉姆乡绅的猎场看守) 莫瑞斯,你是像上房的仆人们所说的那样由于生病才走的吗?我希望这会儿你已经跟平常一样了。假若你不能来的话,别忘记写信告诉我。因为一夜夜地等待,我就没法睡觉了。所以明天晚上务必到“彭杰的船库”来。不行的话,后天晚上来。 啊,这是什么意思呢?莫瑞斯只抓住了“我有钥匙”这句话,对其他词句一概未加理睬。是的,他有钥匙。然而楼房的也得有,那么准是另配了一把喽。他必然有个同谋者,兴许是西姆科克斯——他以这个观点来解读全文。他母亲和姨妈、他正喝着的咖啡、摆在餐具柜里的一只只学院的奖杯,七嘴八舌地对他说:“你一旦去了,就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你要是回了信,它就会被用来对你施加压力。你陷入了困境,但是他手里连你写的一个纸片儿都没有。再说,不出十天他就离开英国了。潜伏起来,抱乐观的希望吧。”他皱起眉头来。屠夫的儿子及其伙伴们装出一副天真无邪、蛮有交情的样子,然而他们阅读《警察·法庭公报》,了解情况……倘若再收到信,他就去向一位可信赖的律师请教,正如由于感情上彻底失败,而去找拉斯克·琼斯一样。他愚蠢透了,但是只要今后十天之内慎重地玩牌,应该是能够熬过去的。 四十一 “早安,大夫。这次你能特别快地把我治好吗?”莫瑞斯用非常轻佻的口吻说,接着就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半闭上眼睛催促道:“喂,动手呀。”他想把病治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知道自己会来接受治疗一事,帮助他毫不气馁地对抗那个吸血鬼。身心一旦健全了,他就能和对方一了百了。他迫切希望陷入昏睡状态,那样一来他的人格就会融化,获得微妙的改进。最起码能让他失去记忆五分钟。这时,大夫的意志就竭力浸透到他的意志中去。 “马上就开始,霍尔先生。先告诉我近来你的情况怎么样?” “啊,跟平常一样。新鲜空气和运动,正如你嘱咐我的那样,一切顺利。” “你心情愉快地跟女人们经常往来吗?” “彭杰有几个女人,我只在那儿逗留了一夜。你为我诊治过的第二天,星期五,我回伦敦去了——也就是说,回家了。” “我以为你是打算在朋友们那里再多住些日子的。” “我原来是这么打算的。” 接着,拉斯克·琼斯在莫瑞斯的椅子旁边坐了下来。“现在,开始吧。”他安详地说。 “好的。” 他一遍遍地施催眠术。莫瑞斯就像上次似的看着火炉用具。 “霍尔先生,你快陷入昏睡状态了吗?” 莫瑞斯沉默良久,随后划破寂静,严肃地说:“我不大有把握。” 他们又试了一遍。 “屋子暗一点儿了吗,霍尔先生?” 莫瑞斯希望屋子能暗下来,就说:“一点点儿。”确实暗一点儿了。 “你看见了什么?” “咦,既然暗了,就不能指望我看见什么了。” “上一次你看见了什么?” “一幅画。” “完全对。还有什么?” “还有什么?” “还有什么?一道裂——一道裂——” “地板上有一道裂缝。” “然后呢?” 莫瑞斯换了个姿势说:“我迈过去了。” “然后呢?” 他不吭声了。 “然后呢?”那个劝诱的声音重复了一遍。 “你的话我都听见了,”莫瑞斯说,“使我伤脑筋的是我并没有进入恍惚状态。起初我有一点儿迷迷糊糊,可现在我跟你一样清醒。你可以再尝试一次。” 他们又试了一遍,然而没成功。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呀?上星期你对我施催眠术,一下就成功了。你能说明原因吗?” “你不应该对抗我。” “该死的,我没对抗啊。” “你没有上次那样容易受影响了。” “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因为我不是这些行话的专家。然而我衷心发誓,我希望恢复健康。我巴不得能变得像别的男人那样,不当这样一个被大家所唾弃的无赖——” 他们又试了一遍。 “那么,我属于你那百分之二十五的失败的病例喽?” “上星期我还多少能对你起作用。然而,我们的确会像这样突然受挫折。” “突然受挫折,我吗?喂,别气馁,别放弃。”他虚张声势,粗野地笑道。 “我不打算放弃,霍尔先生。” 他们又失败了一次。 “什么事会降临到我头上呢?”莫瑞斯忽然压低了嗓门说。他是悲观失望地说这话的,然而拉斯克·琼斯对每一个问题都能做出答复。“不瞒你说,我只能劝告你到采纳《拿破仑法典》[1]的国家去生活。”他说。 “我不明白。” “比方说,法国或意大利。在那儿,同性爱已经不再是犯法的了。” “你的意思是说,法国人即使和一个朋友共享,也不会被关进监狱吗?” “共享?你指的是发生关系吗?如果双方都成年了,而且不在公共场所有猥亵行为,当然不会入狱。” “这条法律迟早会在英国施行吗?” “恐怕施行不了。英国一向不愿意承认人性。” 莫瑞斯领会了。他本人就是个英国人,只因为灾难重重,他才有所醒悟。他面带悲痛的笑容,“那么,是这么一回事喽:像我这样的人,过去一直有过,今后也还会有。通常他们会遭到迫害。” “是这样的,霍尔先生。照精神病学的说法就是:过去一直有过,今后也还会有各式各样的人。你必须记住,在英国,像你这种类型的人曾经被处以死刑。” “真的吗?另一方面,他们可以逃跑呀。从前英国并没有密密匝匝遍地盖起房子,布满警察。像我这种人可以逃到绿林里去。” “是吗?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 “哦,这仅仅是我本人突然产生的怪念头。”莫瑞斯边撂下诊治费边说。“我突然想到,希腊人可能还有咱们所不知道的一面——第邦神圣队——以及其他的。唷,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的。不然的话,很难想象他们怎么能拧成一股绳——尤其是他们来自形形色色的阶级。” “有趣的说法。” 这时,他的话又脱口而出:“我对你并不坦率。” “哦,霍尔先生。” 这个人给了他多大的慰藉呀!科学比同情强,只要它是科学就行。 “自从我上次到你这儿来过之后,我跟一个——他只不过是个看猎场的——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关于这一点,我无从向你提供建议。” “我知道你提供不了。然而你可以告诉我,是不是由于他对我的影响,我才不能进入催眠状态。我觉得或许是这样。” “谁都不可能违背自己意愿地被人影响,霍尔先生。” “我相信是他阻拦我陷入昏睡状态的,我希望——这个愿望好像很可笑——要是不曾把他的一封来信揣在我的兜里就好了——你读吧,反正我已经告诉你这么多啦。我简直觉得仿佛是在一座火山上走着。他是个没受过教育的人,却把我控制住了。在法庭上,会做出对他有利的判决吗?” “我不是个律师,”传来了一个没有变化的嗓音,“然而我不认为这封信能被解释为包含着这样的威胁。这个问题你应该跟你的律师去商量,而不是跟我。” “真是抱歉。不过,这使我如释重负。我不知道你肯不肯大发善心——再对我施一次催眠术。现在我已经告诉了你,我感到可能会成功。我原本希望用不着露马脚就痊愈了。人们能不能通过梦来控制别人?” “在这次你把情况和盘托出的前提下,我愿意试一遍。否则你就是在浪费我和你自己的时间。” 他坦白得很彻底。不论是对情人还是他本人,都毫不留情。全部叙述之后,那个夜晚的圆满看上去就是一时的放荡了,犹如三十年前他父亲的纵欲行为。 “重新坐下吧。” 莫瑞斯听见了轻微的响声,突然掉过身去。 “我的孩子们在楼上玩呢。” “我还只当是幽灵呢。” “只不过是孩子们。” 恢复了寂静。午后的阳光黄灿灿地穿过窗子倾泻到卷盖式书桌上。这一次,莫瑞斯聚精会神地望着它。开始之前,大夫拿起阿列克那封信,在莫瑞斯眼前将它郑重其事地烧成灰烬。 什么事情也没发生。 [1] 《拿破仑法典》是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其间几经修改,至今仍然有效。按照法典,所有的公民一律平等。法典第一编是人法,其中包括人格的保护。 四十二 由于在肉体上得到了快乐,莫瑞斯施行了坚振礼——最后的判决正是用此词来下的——他对精神施行坚振礼,让精神走入邪路,从而与正常人的集团断绝了关系。他气恼地结结巴巴地说:“我想知道的是——我不能告诉你,你也不能告诉我——像他那么个乡下小子怎么会对我了如指掌?为什么他在我最虚弱的那个特定的晚上进行突然袭击?倘若我的朋友在家,我决不让他碰我一个指头。因为,他妈的,我总还算是个绅士——公学、大学等等——甚至现在我都难以相信是跟他。”他懊悔自己在充满激情的时刻所委身的对象并不是克莱夫,于是告辞离开了他最后这座遇难所。大夫呢,敷衍塞责地说:“新鲜空气和运动依然能取得惊人的效果。”大夫只想去为下一个患者看病,他不喜欢莫瑞斯这种类型的。他并没有像巴里大夫那样为之震骇,然而他感到厌烦,从此再也不曾想起过这个反常的青年。 在门口,某种东西回到他身上来了——也许是昔日的他。因为当他一路走去的时候,从屈辱中发出了一个声音,那腔调使他回忆起剑桥。那个鲁莽、年轻的嗓音嘲笑他是个傻瓜。“这一次你可完蛋啦。”它好像这么说。由于国王和王后正从这里经过,莫瑞斯只得在公园外面停下脚步。脱帽的那一瞬间,他对他们产生了轻蔑之感。把他和同伴们隔开来的那道栅栏好像呈现出另一个局面。他再也不害怕,也不感到羞愧了。森林和夜晚毕竟是站在他这一边的,却并不支持他们。被圈在围墙里的是他们,而不是他。他行为不端,至今仍受着处罚——他的错误在于试图把两个世界的最好的东西都弄到手。“但是我必须属于自己的阶级,这是确定了的。”他固执地说。 “很好嘛,”昔日的他说,“现在就回家去吧。别忘了明天早晨乘八点三十六分的火车到办公室去,因为你的假期已经结束了。记住,神决不要调过头看舍伍德[1],我呢,也许会这么做。” “我不是诗人,我不是那样的傻瓜——” 国王和王后进入宫殿,无影无踪了。太阳落到公园的树丛后面。树木融合为有着无数手指与拳头的庞然大物。 “大地的生活如何,莫瑞斯?你是不是属于它?” “啊,你所说的‘大地的生活’——应该跟我的日常生活毫无二致——跟社会毫无二致。正如有一次克莱夫说过的,日常生活应该建立在社会上。” “正是这样。最大的遗憾是,这些事实却忽视了克莱夫。” “不管怎样,我必须忠于自己的阶级。” “夜幕快降临了——那么就抓紧时间——坐出租车——在没关门之前,像你父亲那样急如星火。” 莫瑞斯叫了一辆出租车,赶上了六点二十分的火车。斯卡德的另一封信在门厅里的皮托盘里等着他。他立即认出了笔迹,写的是“莫·霍尔先生”,而不是“大人”,邮票贴得歪歪扭扭。他感到害怕、烦恼,倘若今天早晨遇上这样的事,就越发难以承受。尽管科学认为他是无可救药的了,他对自己却还抱着一线希望。一座真正的地狱毕竟比虚构的天堂强。不是吗?他并不因摆脱了拉斯克·琼斯先生的控制而感到遗憾。他把信塞到无尾晚礼服的内兜里,当他玩纸牌的时候,那封未读过的信被拖来拖去。他听说司机要辞工。女人们抱怨着,这年头,仆人都怎么啦?他表态说,仆人也跟咱们一样,是有血有肉的人啊。他的姨妈大声抗议:“他们才不是呢。”到了就寝时间,他吻了母亲和吉蒂,却丝毫也没有玷污她们的感觉。他一度认为她们是圣洁的,转眼间这种看法就过去了。她们的一切言行重新变得毫无意义。当他锁上门的时候,完全没有背信弃义的感觉。他朝着伦敦郊外的夜晚出神地凝视了五分钟。他听见了猫头鹰的啼叫,远处电车铃铛丁零零地响着,他的心脏跳得比这两种声音还响。那封信长得要命,他推开信笺的时候,浑身的血沸腾起来了。但他依然保持头脑的冷静,不仅是一句句地读,还做到了一览无余。 霍尔先生,博雷尼乌斯先生刚刚跟我谈过话。先生,你待我不公正。下星期我就乘诺曼尼亚号轮船起航了。我写信告诉你我要走了,你呢,从来也不写信给我,这是不公正的。我出身在一个体面的家庭里,我不认为把我当作一条狗那样来对待是公正的。我爹是个体面的商人。我要到阿根廷去自立。你说:“阿列克,你是个好样儿的。”但是你不写信。我知道你和德拉姆先生的事。为什么你说:“管我叫莫瑞斯。”却这么不公正地对待我呢?霍尔先生,星期二我到伦敦来。要是你不愿意让我到你家去,就告诉我在伦敦的什么地方。你最好跟我见面——不然的话,我要叫你吃不了兜着走。先生,自从你离开彭杰,什么值得注意的事也没发生。板球赛似乎完了。有些大树开始掉叶子了,掉得非常早。博雷尼乌斯先生跟你讲过某些姑娘的事吗?我忍不住撒过野,这是某些男人的天性,可你不该把我当作一条狗那样来对待。在你来以前,想要个姑娘是很自然的事,你不能违反人的天性。博雷尼乌斯先生是通过新开的圣餐仪式学习班,才发现姑娘们的事的,他刚刚跟我谈过话。我从来也没像那样进过绅士的房间。你是不是因为大清早就被吵醒而对我烦透了呢?先生,那是你的过错,你把脑袋压在我身上了。我有活儿要干,我是德拉姆先生的仆人,不是你的。我不是你的仆人,我不愿意被当作你的仆人来对待。我不在乎把这个想法公之于世。我只尊重那些该尊重的人。也就是说,那些地地道道的绅士。西姆科克斯说:“霍尔先生说过,安排他当大约第八名击球手。”我安排你当了第五名。可我是队长呀,你没有权利由于这个缘故就不公正地对待我。 尊重你的阿·斯卡德 又及:我还知道一些事。 最后的附言引人注目,然而莫瑞斯能够从整体上来焦急地考虑此信。关于他本人和克莱夫,仆人当中显然流传着声名狼藉的闲话。然而,事至如今又能怎样呢?就算他们在蓝屋或羊齿丛之间的行为被人窥视,引起了误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担心的是目前的事。斯卡德为什么偏偏提及这些流言蜚语?他安的是什么心?他为什么洋洋洒洒抛出这一大篇,有些词句是令人不快的,很多是傻话,还有几句比较亲切。读着这封信的时候,莫瑞斯觉得它像是一块腐肉,他必须把它赶紧交给律师。然而,及至他将信撂下,点燃烟斗,却认为这像是他本人也会写的信。昏头昏脑吗?昏头昏脑又怎么了?倘若是这样的话,也是符合他自己的行为准则的呀!他不稀罕这样一封信,他不清楚对方写此信的意图——也许有半打意图——然而他不愿意冷淡苛酷地对待它,犹如克莱夫在《会饮篇》原著这件事上对待他那样。克莱夫振振有词:“上面是这么写的,请你记在心里。”他写了回信:“阿·斯。行。星期二下午五点钟在大英博物馆门口跟我会面。博物馆是个巨大的建筑物,谁都会告诉你是哪一座。莫.C.霍。”他觉得这么写最好。他们两个人都是被排斥在社会之外的人。要是争吵起来,最好也别惹世人注意。至于选这个地点来会见,因为不大可能在此撞见与他相识的人。可怜的大英博物馆,既庄严又纯洁!年轻人微笑了,脸上浮现出顽皮、幸福的神色。这微笑还有个原因:想到了克莱夫归根到底并未能完全不受毁谤。尽管这张脸现在绷起来了,露出没那么愉快的皱纹,却足以证明他是个强壮的运动员,丝毫没有受到损伤,终于摆脱了一年的苦难。 第二天早晨他回去工作了,新产生的活力一直持续着。在拉斯克·琼斯那儿一败涂地之前,他曾对这份工作满怀希望,认为这是自己几乎不配享受的殊荣,它将使他恢复正常生活,从而在家里也能抬起头来。然而如今连这个希望都破灭了。他又想大笑一场了,心里琢磨着自己为什么会被欺骗得这么久。希尔与霍尔证券公司的主顾们来自中产阶级的中间阶层,其最高的愿望好像就是确保一座避难所,而且还是一座持久的避难所。不是害怕的时候前往躲藏的黑暗中的隐匿处,而是遍地都是、时时刻刻都有的避难所,直到大地与天空的存在被抛到脑后。这座避难所保护人不受贫穷、疾病、暴力与无礼的侵犯,最后,就连快乐也被剥夺了,是神悄悄地让他们遭受这个惩罚的。莫瑞斯从他们脸上,正如从办事员以及合伙人脸上看出,他们从来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乐,社会为他们提供得太齐全了,他们从未苦斗过。惟有苦斗才能把多情的心与肉欲融合起来,化为爱。莫瑞斯可以做一个出色的情人,他能够给予并接受真诚的爱。然而在这些人身上,那两样并没有融合,他们要么昏庸无能,要么荒淫无耻。眼下,在他的心目中,后者还没有前者可鄙。客户到他这儿来,要买既安全又有六分利息的证券。于是他回答:“高利息和安全不可兼得——你得舍弃一样儿。”最后他们就说:“要是我把大部分钱都投在四分利息的证券上,用剩下的一百英镑来玩儿,你看怎么样?”即使他们玩了股票,为了避免扰乱家庭生活,充其量也就是那么一点儿,但也足够显示他们的美德是虚伪的。直到昨天,他在他们面前总是卑躬屈膝。 他为什么为这帮人服务呢?他像一个锋芒毕露的本科学生那样议论起自己的职业道德来了。然而火车里的其他乘客没把他的话当真。“小霍尔是好样儿的。”这个评价依然没有变。“他决不会失掉一个客户,他才不会呢。”他们下结论说,对一位实业家而言,冷嘲热讽并非不相称。“口头上虽这么说,他一个劲儿地投资。还记得吗?春天的时候他还谈论贫民窟呢。” [1] 指舍伍德森林,是英国英格兰诺丁汉郡林地和原皇家猎场,因侠盗罗宾汉曾出没于此而有名。以前森林几乎覆盖整个诺丁汉郡西部并延伸到德比郡,现面积已减小。 四十三 雨照老样子下起来了,砸在一百万个房顶上,偶尔还捎进屋里。雨把烟浇得消散了,以致使石油的臭气与湿衣服的气味相混合,弥漫在伦敦的大街小巷。它连续不断地降在博物馆那宽敞的前院,笔直地泼在脏了的鸽子和警察的钢盔上。下午暗得厉害,博物馆内部已经点燃了几盏灯,宏伟的建筑物使人联想到一座坟墓,奇迹般地被亡灵照亮。 阿列克先到了。他没再穿灯芯绒衣服,却身着崭新的蓝色三件套礼服,头戴圆顶硬礼帽。这是他为了前往阿根廷而添置的旅行装的一部分。正如他所夸耀的,他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家庭——客栈老板、小生意人——他一度看上去像是个森林中未开化者之子,那仅仅是出于偶然。他确实喜爱森林、新鲜空气和水,比对任何东西都爱。他还喜欢保护或杀害野生动物。然而森林里没有“好机会”,凡是想发迹的年轻人必然撇下森林。现在他莽撞地下定决心努力发迹。命运使他掌握了一只罗网,他打算将它布下。他大步流星地跨过前院,跳跃着迈上台阶,到了有圆柱的门廊下,他就一动也不动地伫立在那里,惟有一双眼睛仍眨巴着。像这样突然改变动作是他的癖性。他总是犹如一名散兵似的向前挺进。克莱夫在推荐书上写道,他老是“在现场。阿·斯卡德被我雇用的期间,我发现他既敏捷又勤勉”。眼下他打算将这些本领露一手。当猎物乘汽车抵达时,他感到冷酷、恐惧参半。他了解绅士,也了解伙伴。这个曾经说过“管我叫莫瑞斯”的人,到底属于什么类型呢?他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伫立在那儿,就像在彭杰的正面门廊外边听候吩咐一般。 莫瑞斯忐忑不安地走向平生最危险的一天,然而心中不断地泛起涟漪,犹如在健康的皮肤下面颤动的肌肉似的。他没有被自尊心所支撑,但是感觉确实良好,急欲光明正大地比试一番。正如英国人之常情,他希望对手也感觉良好。他想要行为得体,毫不畏惧。当他透过肮脏的空气瞧见阿列克那红润的脸蛋儿时,他自己的面颊也泛起了一丝红晕。他下定决心,在遭到攻击之前,决不攻击。 “你来啦。”他边把拿着一副手套的手举起来扶扶帽子边说。“雨太大了,咱们进去谈吧。” “你愿意去哪儿都行。” 莫瑞斯用略微带点儿友善的表情瞅着他,两个人就走进馆里去了。刚一进去,阿列克就抬起头,像头狮子似的打了个喷嚏。 “着凉了吗?全怪这雨天。” “这地方都是些什么呀?”他问。 “属于国家的古老的东西。”他们在罗马皇帝的回廊里停下脚步。“是啊,天气糟透啦。只有过两个晴天和一个美好的夜晚。”他顽皮地补上一句,连自己都吃了一惊。 然而阿列克没有理会。像这样的开头,可不是他所想的。他等待着对方露出害怕的样子,这下子他身上的奴仆劣根性就可以进行讹诈了。他假装没听懂莫瑞斯转弯抹角提及的事,再度打了喷嚏。震耳的喷嚏声响彻回廊,他那张抽搐得变了样的脸,突然露出饥饿的神色。 “我很高兴你第二次给我写信,你的两封信我都喜欢。我没有见怪——你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不对的事。关于板球赛等等,统统是你的误会。我坦率地告诉你吧,我跟你相处感到愉快。难道你以为我不愉快吗?是这样吗?我想要你告诉我,我不明白。” “这儿放着什么?这是不会弄错的。”他意味深长地摸了摸胸前的兜。“你的信,还有你和那位乡绅——这是不会弄错的——有人希望那是个误会。” “别把那件事扯进去。”莫瑞斯说,然而他并没生气。他突然想到,真怪,自己怎么一点儿也没生气。就连剑桥的克莱夫也失掉了神圣的不可侵犯性。 “霍尔先生——我猜想,要是有些事传出去了,对你可不大方便啊。” 莫瑞斯发现,自己正在试图探索这句话背后的意思。 他谨慎地继续说下去,以便牢牢地控制住莫瑞斯。“而且你为了自己找乐子,把我叫进你的屋子里之前,我一直是个体面的小伙子。一个绅士就这样把我的身体拖垮,好像一点儿也不公正。至少我哥是这么看的。”他是结结巴巴地说出最后这段话的:“当然喽,这会儿我哥在外边等着呢。他原先想要来当面跟你谈,他把我骂得狗血喷头。可是我说:‘不,弗雷德,霍尔先生是一位绅士。可以信得过他,会像个绅士那样来做人。所以你就听任我来对付他吧。’还说:‘还有德拉姆先生,他也是一位绅士,一向就是,以后也一直是。’” “关于德拉姆先生,”这时,莫瑞斯觉得应该插嘴了,就说:“我确实一度喜欢过他,他也喜欢过我。但是他变了,现在他再也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结束了。” “什么结束了?” “我们的友情。” “霍尔先生,你听见我说的话了吗?” “你说的话,我句句都听见了。”莫瑞斯若有所思地回答,并用完全一样的语气继续说下去,“斯卡德,你为什么认为既喜欢女人又喜欢男人是‘自然’的事呢?你在信中是这么写的。对我来说,这并不自然。我确实不得不认为‘自然’只意味着自己。” 那个人好像很感兴趣。“那么,你不能有自己的孩子吗?”他粗鲁地问。 “为这事,我去找过两个大夫。两个都无济于事。” “那么,你不行喽?” “嗯,我不行。” “想要一个吗?”他问,好像怀有敌意似的。 “想要,大概也没用吧。” “我要是愿意的话,明天就有能力结婚。”他大言不惭地说。他边说边瞧见一头带翼的亚述公牛,脸上的表情变了,露出天真的惊奇之色。“他真够大的,不是吗?”他说。“他们准有一部奇妙的大机器,才造得出这么个东西。” “我想是这样的。”莫瑞斯说,公牛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也说不清楚。这儿好像还有一头。” “可以说是一对儿喽。这些是用来做装饰品的吗?” “这一头有五条腿。” “我这一头也是,古怪的主意。”两个人站在各自的怪兽旁边,相互望着,面泛微笑。他再度板起面孔来了,说:“不行,霍尔先生。我看破了你在耍花招儿,可我不会再一次上你的当。我告诉你,与其等着弗雷德出面,你还不如跟我亲密地谈一谈呢。你找了个乐子,就得付出代价。”他这么威胁的时候,显得很英俊,就连他那凶狠的眼神也包括在内。莫瑞斯温柔地然而目光锐利地凝视着他。他发泄了一通,没有见到任何成效。那些话语犹如干了的薄泥一般飘落下去。他边咕哝什么“你好好考虑一下吧”,边在一条长凳上坐下来。过了一会儿,莫瑞斯挨着他落座。就这样过了约二十分钟,他们仿佛寻找什么东西似的从一间屋子马不停蹄地踱到另一间。他们拿眼睛盯着一座女神像或花瓶,犹如商量好的那样,凭一时冲动离开。他们采取一致行动是不可思议的,因为表面上二人彼此不和。阿列克重新隐隐约约地进行起卑劣的恫吓,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停顿时候的沉寂并没有被感染。既没让莫瑞斯害怕,也没惹他生气,他只是由于一个人竟然陷入这样的困境而感到惋惜。当他愿意回答的时候,他们的目光就相遇,他的微笑有时招致对手也含笑了。他越来越相信,实际上他们是在玩弄障眼法——差不多是恶作剧——隐藏着两个人都渴望着的真正的东西。他继续站稳脚跟,既真诚又和蔼可亲。倘若他不曾采取攻势,那是由于他尚未激动起来。必须有外界的冲击才能开始行动,机缘凑巧,问题迎刃而解。 他在卫城的模型上面俯下身去,前额稍微皱起,咕哝着:“我明白了,我明白了,我明白了。”附近的一位绅士听见了他的声音,吃了一惊,透过深度近视眼镜盯着看他,并且说:“千真万确!我可能把长相忘掉,可绝不会忘掉嗓音。千真万确!你是我们学校的一个毕业生。”那是杜希先生。 莫瑞斯没有回答。阿列克悄悄地侧身挨过来凑热闹。 “你肯定在亚伯拉罕校长的学校里待过。且慢!且慢!别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想要自己回忆出来,我会记起来的。你不是桑德,也不是吉布斯。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叫温布尔拜。” 居然把姓名搞错了,杜希先生从来就是这个样子!倘若叫出了他的姓,莫瑞斯会正正经经搭腔的,但是眼下他倾向于扯谎。他对于没完没了地被误会已经厌烦了,这使他吃尽了苦头。他回答说:“不,我姓斯卡德。”头一个浮现到脑际的假姓脱口而出,它好像早已准备成熟,只等着他来使用。当这个姓从嘴里冒出来的时候,他明白了个中原因。但就在他恍然大悟之际,阿列克本人发话了。“不对,”他对杜希先生说,“我要认认真真地控告这个绅士。” “是啊,极其认真。”莫瑞斯说罢,将一只手搭在阿列克的肩上,于是手指头就触着了他的后颈。他仅仅是心血来潮,忘乎所以,没有别的原因。 杜希先生浑然不觉。他不是个多疑的人,只当这是在粗野地闹着玩儿呢。这位深色头发、绅士派头的小伙子既然说自己不是温布尔拜,那就决不是喽。他说:“我非常抱歉,先生,我是轻易不会弄错的。”接着,他决定显示一下自己并不是个老傻瓜,就跟这两个默不作声的人大谈大英博物馆。说它不仅收集了古董,人们还可以领着那些无知的人在这儿转来转去——呃——可不是嘛——这是个使人振奋的地方——甚至连学童的脑子里都会冒出各式各样的问题——我们就为他们解答——毫无疑问,不能胜任。这时,传来了一个有耐心的嗓音:“本,我们等着你呢。”杜希先生就回到他妻子身边去了。同时,阿列克猛地走开,悄声说:“一点儿不错……现在我不打搅你啦。” “你要到哪儿去认认真真地控告?”莫瑞斯说,他的声调忽然变得令人生畏。 “这就很难说了。”他回头看了看。他的脸涨得通红,跟那些英雄形成鲜明的对照。他们尽管完美无瑕,然而苍白无生命,从未被弄得不知所措过,也没有过不光彩的行为。“你别着急——现在我决不损害你了——你的胆量太大,我算是服了。” “让胆量见鬼去吧。”莫瑞斯说,他勃然大怒。 “决不再闹下去了——”他打了自己一个嘴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霍尔先生。我不想损害你,我从来都没这么想过。” “你讹诈我。” “没有,先生,没有……” “你就是这么做的。” “莫瑞斯,听着,我只是……” “叫我莫瑞斯吗?” “你叫过我阿列克……我和你是一样的。” “我不觉得你跟我一样!”莫瑞斯停顿了一下,这是风暴之前的一瞬。接着,他爆发了:“向上帝发誓,倘若你向杜希先生告密,我就会把你揍趴下。我可能得花费几百英镑,然而我出得起,而且警察一向给我这样的人撑腰,对付你这种人。你哪儿知道这些。我们会以讹诈罪让你去坐牢,这之后——我就用手枪打穿自己的脑袋。” “把你自己杀了?死吗?” “直到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原是爱你的。太迟啦……凡事都总是太迟。”一排排古老的雕像摇摇欲坠,他听见自己补充道:“我说这些没有什么用意。咱们还是出去吧,在这儿没法谈话。”他们离开这座暖气烧过了头的大厦,从那个据说什么样的书籍都无所不藏的图书馆前走过去,寻找黑暗和雨。来到有圆柱的门廊里时,莫瑞斯停下脚步,用不痛快的口气问:“我忘了,你哥哥呢?” “他在爹那儿呢——我哥什么都不知道——我不过是吓吓你——” “——为的是讹诈。” “你要是能明白就好了……”他把莫瑞斯所写的短笺拽了出来。“你愿意的话,就拿去吧……我不会利用它的……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打算……我猜想,这下完了。” 毫无疑问,并没有完。他们既分不了手,又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事,就怒气冲冲地阔步向前走,从肮脏的一天那最后一抹微弱的闪光中穿行。夜幕,永远一成不变的夜幕终于降临。莫瑞斯恢复了自制力,能够审视激情为他弄到手的这块崭新的料了。在一个空寂无人的方形广场,他们倚着圈起几棵树的栅栏而立,开始讨论自己面临的危机。 然而莫瑞斯越冷静下来,阿列克的感情就越变得强烈。杜希先生仿佛在他们二人之间设置了激怒人的不平衡,于是,莫瑞斯刚一累得打不下去了,阿列克就开始进攻。他凶猛地说:“在船库里,雨下得比这还大呢,冷得也更厉害。你为什么没来?” “糊涂。”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要知道,我的头脑一年到头都是糊涂的。我没有到你那儿去,也没写信,因为我想逃避你,尽管这是违心的。你是不可能理解的。你一个劲儿地把我往后拖,我吓得要死。当我在大夫那儿试图睡一会儿的时候,也感觉到了你,你对我的吸引力太强烈了。我知道有个邪恶的东西,可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因此一直把它假想成是你。” “那是什么呢?” “唔——境遇。” “我听不懂这个。你为什么没有到船库来?” “我害怕——你也是由于害怕才烦恼的。自从板球赛以来,你就听任自己怕我。正因为如此,咱们两个人至今仍互相厌恶。” “我连一个便士也不会向你讨,我决不伤你的一个小指头。”他咆哮道,并且“咯嗒咯嗒”地晃悠着将他和树丛隔开来的栅栏。 “但是你依然努力地试图伤我的心。” “你为什么说你爱我?” “你为什么管我叫莫瑞斯?” “哦,咱们别再说下去了。喏——”于是他伸出手去。莫瑞斯攥住了这只手。此刻,他们赢得了普通人所能获得的最大的胜利。肉体之爱意味着反应,从本质上看,就是恐怖。莫瑞斯这时才明白,他们二人在彭杰的那次原始的放纵会导致危难,是何等自然的事。他们相互间了解得太少——而又太多。恐惧由此而来,残酷由此而来。通过他本人的丑事,他了解了阿列克的寡廉鲜耻,从而感到高兴。这不是第一次了,他窥视到潜藏于个人那备受折磨的灵魂中的天赋。他挺身而出,顶撞对方的恫吓之词,并非作为一名英雄,而是作为一个亲密的伙伴。他在恐吓背后发现了稚气,在稚气背后又发现了某种其他的东西。 少顷,阿列克开口了。一阵阵的自责与谢罪使他心平气和了,他仿佛是个扔掉毒品的人。于是,他抖擞起精神。他再也不感到难为情了,开始对朋友打开天窗说亮话。他谈到自己的三亲六眷……他身上也深深地打上了阶级的烙印。谁都不知道他在伦敦——彭杰那些人只当他在自己的爹那儿,他爹则以为他在彭杰——这事可难办了。这会儿他得回家去了——去见他哥哥。他将和回阿根廷去的哥哥同行,他哥哥是做生意的,还有他嫂嫂。其间还夹杂着几句自吹自擂的话。凡是没受过多少教育的人,非这么做不可。他重复说,自己出身于体面的家庭。他不向任何人低头,决不低头,他是个堂堂正正的人,事实上不比任何一个绅士差。然而他正吹牛的时候,已经和莫瑞斯相互挽起了手臂。对这样的爱抚,他们是受之无愧的——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话语渐渐消失了,出其不意地又重新开始,是阿列克冒昧地提出来的。 “跟我一起过夜吧。” 莫瑞斯转过身来,两个人拥抱了。目前他们已经有意识地相互爱着了。 “跟我睡一夜,我知道一个地方。” “我不行,我有个约会。”莫瑞斯说,他的心剧烈地跳着。有个为公司拉生意的正式晚餐会等待着他,那是无论如何不能缺席的。他几乎忘记有这么个晚餐会了。“现在我得离开你,去换衣服。听着,阿列克,要讲道理。换个晚上再见面吧——随便哪一天都行。” “我再也不能到伦敦来了——我爹或者艾尔斯先生会说的。” “他们说,又有什么关系?” “你的晚餐会又有什么要紧?” 他们又不吭声了。接着,莫瑞斯用亲切然而沮丧的语气说:“好的,让晚餐会见鬼去吧。”他们双双冒着雨走去。 四十四 “阿列克,起来。” 一只胳膊颤动了一下。 “咱们该谈谈今后的打算了。” 他越发紧紧地偎依着,比他所假装的要清醒,浑身热乎乎的,肌肉发达,感到幸福。莫瑞斯也沉浸在幸福的感觉中。他动弹了一下,发觉对方作为回应用手使劲攥着他,于是忘掉自己想说什么了。外面还在下雨,一片光从那儿飘浮到他们上面来。一家陌生的旅店,临时的避难所,为了免遭敌人伤害,暂且把他们保护起来。 “该起来了,小伙子,到了早晨了。” “那就起来吧。” “你这样攥着我,我怎么起来呀!” “好个急性子,我教你别这么急性子。”他对莫瑞斯不再表示敬意了,大英博物馆治好了他的自卑感。这是个假日,在伦敦与莫瑞斯相处,摆脱了一切烦恼,他想要打盹儿、浪费光阴、戏弄、做爱。 莫瑞斯又何尝不想这样做,那更惬意一些。然而逼近的未来使他精神涣散。出现了一抹曙光,温暖舒适更加显得不真实。总得说点儿什么,安排妥当。哦,即将结束的夜晚,入眠与睡醒的时候,强壮与体贴混杂在一起,美好的心情,黑暗中的平安,还能再迎来这样的夜晚吗? “你不要紧吗,莫瑞斯?”——因为他叹了口气。“你觉得舒服吗?把你的脑袋再往我身上靠,照你更喜欢的那个样子……就这样再靠。你别着急,你跟我在一起,着什么急。” 是啊,他交了好运,这是毫无疑问的。斯卡德显示出是个正直、厚道的人。与他共处,感到愉快。他是个宝贝,使人着迷,一千个人当中才能发现这么一个,是他渴望多年的梦幻。然而,他勇敢吗? “多好哇,你和我像这样……”两个人的嘴唇挨得那么近,几乎不是在说话了。“谁能想得到呢……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就有了个念头:‘但愿我能跟那个主儿……’就是这么想的……‘我跟他能不能……’于是就这样了。” “是啊,因此咱们就得战斗。” “谁愿意战斗呢?”他用厌烦的声调说,“已经打够啦。” “全世界都与咱们为敌,咱们得同心协力,趁着还做得到的时候,定出计划来。” “你为什么说这样的话,真叫人扫兴!” “因为非说不可。咱们不能眼看着情况越变越糟,就像在彭杰那次似的,再一次伤害咱们的感情。” 阿列克突然伸出被太阳晒得粗糙不堪的手背,在莫瑞斯的身上蹭来蹭去,并且说:“疼吧?不疼才怪呢。我要是战斗,就这么干。”确实有点儿疼,这种愚蠢的行为还带有怨恨的意味。“别跟我谈彭杰的事。”他接下去说。“哼!呸!在彭杰,我从来就是个仆人。斯卡德,干这个;斯卡德,干那个。还有那个老太太,你知道有一次她说什么吗?她说:‘劳驾啦,请你为我寄这封信。你叫什么名字呀?’你叫什么名字呀!半年来,我每天走到克莱夫家那该死的正面门廊外面听候使唤,他母亲却不知道我的名字。她是个婊子。我想对她说:‘你叫什么名字呀?×你的名字。’我差点儿这么说出口。我要是说给她听就好了。莫瑞斯,你不能相信人们是怎样跟仆人说话的。粗鲁透顶,简直说不出口。那个阿尔赤·伦敦,你挺买他的账,可他跟你一样坏。你也这么坏,你也这么坏,张嘴就是:‘喂,来人哪!’你想不到吧,你差点儿失掉了把我弄到手的机会。你呼唤的时候,我几乎打消了爬那梯子的念头。我心里嘀咕:‘他不是真正想要我。’你没有按照我说的那样到船库来,把我气疯了,火冒三丈。架子太大啦!咱们等着瞧吧。我一直喜欢船库这个地方。从压根儿没听说过你的时候,我就经常到那儿去抽上一支烟。很容易就能把锁打开,当然,直到现在,我手里还有钥匙呢……船库,从船库向池塘望去,安静极了,有时候会蹿上一条鱼。我在地板上摆了好几个靠垫。” 他聊累了,就默然无语了。起初他的口气粗里粗气、快快活活的,有点儿做作,随后嗓音变得有气无力,悲伤地消失了。仿佛事实真相浮现到表面上来,使他承受不住似的。 “咱们还可以在你的船库里见面。”莫瑞斯说。 “不,咱们见不着面了。”阿列克把莫瑞斯推开,接着吃力地发出呻吟声,猛烈地紧紧拽过莫瑞斯来,好像世界末日到了一般地拥抱他。“不管怎样,你记住这个吧。”他溜出被窝,透过灰色的曙光俯视着,双臂空空,耷拉下来,好像希望让莫瑞斯记住他这个姿势似的。“我很容易地就能杀掉你。” “我也能杀掉你。” “我的衣服都跑到哪儿去啦?”他好像迷迷糊糊的。“都这么晚了,我连刮胡刀都没带。我没想到会在外面过夜……我必须——我得马上去赶火车,不然的话,弗雷德指不定会想什么呢。” “爱想什么想什么。” “天哪,要是现在弗雷德看见了咱俩这副样子。” “他没看见,不就结了。” “他有可能看见呀。我的意思是说,明天不是星期四吗?星期五捆行李,星期六诺曼尼亚号从南安普敦[1]起航,这就跟古老的英国告别了。” “你的意思是说,咱们两个人从此就再也见不着了。” “可不是嘛,你说得完全正确。” 要是雨停了该有多好!在昨天的倾盆大雨之后,又迎来了下雨的早晨,不论是万家屋顶还是博物馆,抑或自己的家以及绿林,统统是湿漉漉的。莫瑞斯抑制着自己的感情,非常谨慎地选择用词,说道:“我要谈的正是这个。我们为什么不安排好再一次见面的事呢?” “你打算怎么见面?” “你为什么不留在英国?” 阿列克吓得魂不附体,飕地转过身来。他半裸着身子,活脱脱像个未完全开化的人。 “留下来?”他怒吼道,“不坐船啦?你疯了吗?我从来没听说过这样荒唐的废话。再支使我干这干那,啊,你会这么做的。” “我们两个人相遇,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也清楚,我们永远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机缘了。留在我身边吧,我们相互爱慕。” “当然,但是这不能成为做蠢事的借口。留在你身边,怎么留?待在哪儿?我就是这个样儿,又粗俗又丑陋,你妈要是看见了我,会说什么?” “她永远也见不到你,我不在自己家里住。” “你要住在哪儿?” “跟你同住。” “哦,同住吗?谢谢,可是不行啊。我家里的人一点儿也不会对你产生好感,我决不怪他们。我倒是想知道,你的工作怎么办?” “我辞职。” “你在城里的那份差事能给你金钱和地位,怎能辞职呢?你不能辞职。” “当你不想干了的时候,你就能辞职。”莫瑞斯温柔地说,“一旦了解了其性质,任何工作你都能胜任。”他凝视那从发灰变得发黄的曙光。这些话,没有一句使他吃惊,然而他无法预测今后将怎么样。“我会找到一份跟你一起干的工作。”他明确地说,到了吐露实情的时刻了。 “什么工作?” “咱们找找。” “找着找着就饿死了。” “不会的。找工作的期间,咱们有足够的钱来糊口。我不是个傻子,你也不傻,咱们不会挨饿。昨天晚上你睡着了以后,我一直醒着,琢磨这些问题。” 停顿了片刻。接着,阿列克用斯文一些的口吻说:“行不通,莫瑞斯。会把咱俩都毁了,难道你不明白吗?你也罢,我也罢。” “我不知道,也许是这样,也许不是这样。‘阶级’,我不明白,我知道今天我们该怎么办。咱们离开这儿,吃上一顿像样儿的早饭。然后到彭杰去,或者你愿意到哪儿就到哪儿,见你那位弗雷德。你告诉他,你改变了主意,不移居海外了,改为跟霍尔先生一起就业。我会跟你同往,我才不在乎呢。我可以见任何人,什么事都敢正视。他们如果愿意猜想,就听之任之,我已经感到厌烦了。告诉弗雷德把你那张船票退掉,所受的损失,由我来补偿。这,是我们获得自由的第一步,随后我们再做第二件事。要担风险,其他的也都得担风险。而不论是谁,只有一条命。” 阿列克讥诮地笑了,继续穿衣服。他的态度跟昨天的相似,不过,没有进行恫吓。“你这一套是从来也用不着自食其力的人说的话。”他说,“你用‘我爱你’等等让我上了圈套,这会儿又想要毁掉我的前程。你难道不知道,在阿根廷有一份可靠的差事在等着我吗?就跟你在这里有个职业一样。真可惜!诺曼尼亚号星期六就起航了。不过,事实就是事实,不是吗?我的行装都已经打点好了,船票也买了,弗雷德和我嫂子正眼巴巴地等着我呢。” 莫瑞斯透过阿列克这番粗鄙的言语看出了隐藏在背后的悲哀。然而,事到如今,洞察力又有什么用呢?多么了不起的洞察力也无法阻挡诺曼尼亚号起航。他失败了,苦恼不可避免地等待他。至于阿列克呢,这种苦恼可能即将结束。离开此地进入新生活之后,他就忘掉了与一位绅士之间的这些越轨行为,迟早会结婚的。属于工人阶级的这个精明的小伙子明白自己的利益所在。他已经把那优美的肉体塞进了丑陋的蓝色三件套礼服,红脸蛋儿和褐色的手从衣服里伸了出来,头发梳平了。“好啦,我走了。”他说。随后,好像意犹未尽,又补上一句:“想想看,我们俩真的还不如不见面呢。” “这也没有什么。”莫瑞斯说。当阿列克拔开门闩的时候,莫瑞斯把脸转了过去。 “你已经预付房费了,对吧?下楼后,他们不会拦住我吧?我可不愿意最后弄得不愉快。” “你就放心好了。”他听见关门的声音,就剩下他一个人了。他等待心上人回来,他不得不等待。接着,两眼痛起来了。根据经验,他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过一会儿他就能克制自己的感情了。他起床,走出去,打了几个电话,解释一番。安抚了母亲,向昨天晚上的东道主道歉。他刮胡子,修边幅,照常去上班。大量的工作等着他,他的人生丝毫也没有变,什么东西也没留下。他又回到孤寂中了,犹如跟克莱夫之间有过那些事以前,以及事后的孤寂。这样的孤寂将来还会永远延续下去。他失败了。然而最使他难过的是,他眼睁睁地看着阿列克败下阵去。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俩是一个人。爱吃了败仗,爱是一种感情,通过爱,你能偶尔享受乐趣。爱是成不了什么气候的。 [1] 英格兰汉普郡的一座城市,英吉利海峡港口。1980年跃居英国第二大港。 四十五 到了星期六,他赴南安普敦,送诺曼尼亚号起航。 这是个异想天开的决定,无济于事,有损尊严,很危险。当他离开家的时候,丝毫没有这个打算。然而抵达伦敦后,夜夜折磨他的饥饿明目张胆地向他索取猎获物。除了阿列克的脸和身子,他把一切都抛在脑后,就采取了可以见到他们的惟一手段。他并不想跟自己的情人说话,或者听他的声音,要么就摸摸他——这一切均已成为过去——只想在阿列克的身影永远消逝之前,重新看一遍。可怜的、倒霉的阿列克!谁能责备他呢?他除了这么行事,还能有什么办法呢?然而,哦,他们两个人都一样倒霉。 莫瑞斯像做梦似的上了船。他在那儿清醒过来,一种新的不安袭上心头。阿列克无影无踪,轮船服务员忙得不可开交,过了一会儿,才把他领到斯卡德先生——阿列克的哥哥弗雷德跟前去。这是个粗鄙无礼、枯燥乏味的中年生意人。他身旁那位胡子拉碴的长者想必是奥斯敏顿的屠夫。阿列克主要的魅力是闪现在发际、充满青春活力的红润光泽。弗雷德长得像弟弟,但皮肤是沙色的,令人联想到狐狸。他脸上油腻腻的,取代了弟弟脸上那太阳的爱抚。弗雷德跟阿列克一样,自视甚高。他的自负起因于商业上取得的成功。他瞧不起体力劳动,不料弟弟竟长成了个粗人,他觉得丢面子。他从未听说过霍尔先生的事,就认为此人一定会对他们以恩赐者自居。于是,他摆出一副傲慢的态度。“利基[1]还没上船呢,可他的行李已经在这儿了。”他说,“你有兴趣看看他的行李吗?”他的父亲说:“时间还蛮充裕。”并瞧了瞧自己的手表。他的母亲把嘴一抿,说:“他不会迟到的,利基说话是算数的。”弗雷德说:“他要是愿意迟到,就随他去吧。他不跟我走,我也经得起。可是他就别指望我再帮助他了,为了他,我花了太多的钱……” “这就是阿列克所属于的世界。”莫瑞斯仔细考虑道。“这些人比我更能够使他幸福。”他把已经抽了六年的烟丝塞进烟斗,观看着这件风流韵事的破灭。阿列克既不是英雄,也不是神,只不过是跟他一样被社会束缚得一筹莫展的凡人。海洋和森林也罢,使人感到清爽的微风与太阳也罢,都不准备把他神化。他们两个人不该在旅店里共度一夜,这样就萌发了难以企及的希望。他们应该在雨里握完手就分道扬镳。 一种病态的好奇心把他留在斯卡德一家人当中。他倾听他们那粗俗的交谈,从他们的一举一动中寻觅朋友的姿态。他设法快快活活地巴结他们,然而归于失败,因为他没有自信了。他正郁闷地沉思,一个安详的嗓音传到耳际:“你好,霍尔先生。”他吃惊到极点,无言以对。那是博雷尼乌斯先生。他们两个人都不会忘记,起初他怎样默不作声,他那充满了恐惧的眼神,以及他如何飞快地将烟斗从嘴里拔出来,就好像这位教区长禁止他吸烟似的。 博雷尼乌斯先生温和地向斯卡德一家人做了自我介绍。彭杰离这里不远,他为这位年轻的教区居民送行来了。他们谈论着阿列克会沿着哪条路走来——好像有点儿拿不准——莫瑞斯试图溜掉,因为他弄不清该不该在这儿待下去,然而博雷尼乌斯先生拦住了他:“你要到甲板上去吗?”教区长问,“我也去,我奉陪。”他们两个人回到新鲜空气和阳光中来了。南安普敦港的浅滩在他们周围展开,一片金黄色,尽头绵延着新福里斯特[2]。对莫瑞斯而言,傍晚的美景似乎预示着大祸即将临头。 “谢谢你的好意。”教区长立即开口说。他的口气仿佛是一个社会福利工作者在跟另一个交谈,然而莫瑞斯觉得他是在旁敲侧击。莫瑞斯试图回答——两三句普普通通的话就能救他——但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下嘴唇发颤,就像一个哭丧着脸的少年似的。“假若我没记错的话,你对小斯卡德是感到不满意的,所以你的一片好意就更难能可贵了。咱们在彭杰吃饭的时候,你对我说,他是个‘贪鄙下流的家伙’——竟这样来形容一位同胞,使我吃了一惊。当我在下面瞧见你跟他的亲人们待在一起的时候,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我吧,霍尔先生,他会珍重你对他的关怀,尽管他可能不显露出来。像他那样的人,比局外人所想象的要容易被感动,好也罢,坏也罢。” 莫瑞斯竭力打断他的话说:“那么……你呢?” “我?我为什么要来呢?你只会笑话我。我给他送来了一封写给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英国国教会牧师的信,希望他上岸之后,就给他施坚振礼。荒唐可笑,对吗?可我既不是古希腊文化的崇拜者,也不是无神论者。我相信人的行动取决于信仰。倘若某人是个‘贪鄙下流的家伙’,归根结底是由于对神有所误解造成的。凡是有异端邪说的地方,迟早会滋生伤风败俗的行为。可是你——究竟是怎样准确地知道他这艘船起航的时间呢?” “这……这登了广告。”他浑身打起哆嗦来,衣服紧紧地裹在他身上了。他好像重新变成了学童,毫无防备的能力。他确信这位教区长猜出来了,或者毋宁说是灵机一动,明察秋毫。凡人什么也不会怀疑——杜希先生就浑然不觉——然而这位先生却有特殊的感觉。由于他是个神职人员,竟嗅得出肉眼看不见的感情。禁欲主义与虔诚有着实用的一面,它们能够导致洞察力。莫瑞斯领悟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在彭杰,他曾认为,像这样一个身穿黑色法衣、脸色苍白的教区长,绝不可能懂得男子之间的同性爱。但现在他知道了,即便是从不公正的角度也罢,反正正统的宗教对人性的任何秘密都曾加以探讨。宗教比科学敏锐厉害得多,倘若除了洞察力,再补充上判断力,宗教就无敌于天下了。莫瑞斯本人是被信仰抛弃了的,他从未跟这样一股力量对峙过,他受到了极度的打击。他对博雷尼乌斯先生恐惧与憎恶交加,恨不得将这个教区长杀掉。 至于阿列克呢——如果这时候到了,也会被丢进陷阱。他们是小人物,担不起风险——比方说,远比克莱夫和安妮弱小得多,博雷尼乌斯先生知道这一点,打算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的惟一手段来惩罚他们。 为了给没有还手之力的对方回答的机会,那个声音停顿了一会儿,现在又继续下去了。 “是啊,老实说,关于小斯卡德,我非常不放心。星期二他离开了彭杰,对我说是要到他的父母那儿去。可是他拖到星期三才到家。他动身之前,我跟他面谈过一次,使我不满意到极点。他冷酷无情,他反抗我,当我谈到坚振礼的时候,他嘲笑我。事实上——要不是你对他有着慈悲为怀的兴趣,我是不会跟你提起这件事的——事实上,他犯了淫荡罪。”他顿了一下,“跟女人们。到了一定的时候,霍尔先生,那种嘲笑,那种冷酷无情,就会被识破。因为通奸会发展成比实际行为严重得多的罪恶。倘若这仅仅是个别人的行为,我不会考虑用诅咒将他逐出教会。然而,我认为一旦世界各国人民都道德败坏,最后他们一定会否定神。除非一切不正当的性行为统统受到刑罚,而不是只有其中几桩,教会是永远不能重新征服英国的。我有理由相信,他下落不明的那个晚上是在伦敦度过的。是的,没错儿——他准在这列火车里。” 他走下去了。莫瑞斯的神经受了撼动,跟随着他。他听见了讲话声,然而听不懂。其中的一个嗓音也许是阿列克的,这又与他何干。“又搞糟了。”他浮想联翩,犹如薄暮时分飞回来的蝙蝠。他重返家里的吸烟室,跟克莱夫待在一起。克莱夫说:“我再也不爱你了,请原谅。”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每年自转一周,最后总是黯然无光。“跟太阳一样……要花一年工夫……”他觉得外祖父在跟他这么念叨。随后,雾消散了,阿列克的母亲就在跟前。“这简直不像是利基。”她急促不安地说完,无影无踪了。 那么,像谁呢?起航的锣响了,汽笛一声长鸣。莫瑞斯飞奔到甲板上去了。他的感觉和意识恢复了,他能够异常清晰地看到成群的人分为两批,一批留在英国,一批出发。他明白阿列克将留下来。这个下午突然变得光辉灿烂,朵朵白云在金黄色的水和森林上空飘浮。在这场露天表演中,弗雷德·斯卡德正大发脾气,因为他那个不可信赖的弟弟误了最后一班火车,女人们一面被推推搡搡地催逼着走上舷梯,一面抗议。博雷尼乌斯先生和老斯卡德则向官员哀叹着。天气这么好,空气这么清新,其他的一切都变得无足轻重了。 莫瑞斯上岸了,如醉如痴地沉浸在兴奋与幸福之中。他看着那艘轮船出航。突然,此船使他记起少年时代曾让他心里怦怦直跳的瓦伊金的葬礼。二者没有相似之处,然而该船英姿潇洒,它正把死亡运走。它被缆索牵引到固定的位置后驶出码头,弗雷德大喊大叫着。在一片欢送声中,船急速转向海峡,终于驶到海面上去了。它是个牺牲品,何等壮丽,留下一股烟,越来越淡,逐渐融入到落日的余晖中。还有那些细浪,冲上树木繁茂的海岸,化为乌有。他目送轮船良久,然后把目光转向英国。他的旅程快结束了,他的目的地是那个新家。他把阿列克内部的男子汉亮出来了,现在轮到阿列克来亮出他内部的英雄。他知道什么在召唤自己,也知道自己该怎样回答。他们必须打破阶级的畛域来生活,没有亲属,囊空如洗。他们必须劳动,至死相依为命。然而英国是属于他们的,结为终身伴侣,这乃是他们所获得的奖赏。英国的空气和天空是属于他们的,却不属于好几百万个胆小鬼。那些人拥有空气混浊的小室,但从未有过自己的灵魂。 他来到博雷尼乌斯先生面前。这位教区长被弄蒙了,阿列克把他彻底击败了。博雷尼乌斯先生认为两个男人相爱必然是可耻的,因而对目前发生的这件事丝毫不能理解。转瞬之间他就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了,他的讥讽消失了。他用一种坦率而相当愚蠢的口吻谈论着小斯卡德到底出了什么事呢?接着就举步去探望南安普敦的一些朋友。莫瑞斯朝着他的背景呼唤:“博雷尼乌斯先生,务必看看天空吧——整个儿着起火来啦。”然而教区长不需要熊熊燃烧的天空,他的踪影消失了。 他兴奋不已,觉得阿列克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阿列克不在附近,不可能在附近,却在这片辉煌的另外一处,非找到他不可。莫瑞斯片刻也没迟疑,立即赶赴彭杰的船库。“彭杰的船库”已渗入他的血液,阿列克既用它来倾诉思慕,又用它来进行讹诈。当他们最后一次不顾一切地拥抱的时候,莫瑞斯本人也做出过涉及此词的许诺。此词成了他惟一的依靠。他就像来的时候那样,凭着直觉离开了南安普敦——他确信,这次事情不仅不能搞糟,还一点儿差错也不能出。宇宙回到正常的位置上来了。莫瑞斯是乘小小的慢车去的,鲜艳夺目的地平线依然燃烧着,日没后,微云闪出火苗,天空染成一片红。甚至他在彭杰的车站下车,穿过寂静的田野走去的时候,光线还很足。 他从较低的那一头进入这座庄园,是从篱笆的裂缝钻过去的。他再度突然想到这片地何等荒芜,多么不宜把人分成等级,或规定将由谁支配未来。夜幕即将降临,一只鸟儿叫了,一些动物在慌慌张张地窜来窜去。他加快了脚步,一直走到瞧见池面发出微光为止。以池子为背景,幽会场所黑乎乎地映入眼帘,他听见了汩汩的水声。 他抵达这儿了,或者不啻抵达了。他依然充满信心,放声呼唤阿列克。 没有回答。 他又呼唤了一遍。 一片寂静,夜晚逼近了。他判断错了。 “这样的事是完全可能的。”他想道,然而刹那间抑制住了自己。不论发生了什么事,他也绝不能垮掉。克莱夫那次,他已尝够了滋味,徒劳无功。在这片越来越灰暗的荒野中垮掉,意味着会发疯。意志要坚强,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信任对方——他把最后的一线希望仍寄托于此。但是突然袭上心头的失望感告诉他,自己的身体已吃不消了。大清早以来他就东奔西走,被各种各样的感情蹂躏着,眼看着就要支撑不住了。过一会儿他就决定下一步该做什么,不过,现在他头痛欲裂,浑身酸疼,像散了架似的,他非休息不可。 船库是个方便的安歇处。他踱进去,发现自己的情人正在酣睡。阿列克睡在一摞靠垫上,在最后一抹暮色中,依稀可见。他醒来后,好像既不激动,也不烦闷,用两只手爱抚了一会儿莫瑞斯的胳膊,这才说:“那么,你收到电报啦。” “什么电报?” “我给你往家里发了一封电报,告诉你……”他打了个呵欠,“对不起,我有点儿累啦,这呀那呀的……告诉你,务必到这儿来。”莫瑞斯没有吭声,他实在什么也说不出来。于是阿列克补充了一句:“现在咱们再也用不着分手了,就这么决定了。” [1] 利基是阿列克的昵称。 [2] 汉普郡一区,范围包括新福里斯特及其沿南安普敦湾和索伦特海峡的城市化的沿海地区,加上该郡西部灵伍德和福丁布里奇周围的农业区。 四十六 克莱夫正试着在致选民的呼吁书的校样上进行加工。因为排成铅字后,他突然感到文章中带着一股居高临下的傲气,不符合时下的潮流。这时,西姆科克斯通报说:“霍尔先生。”夜深了,黑咕隆咚的。天空中,壮丽的晚霞的痕迹已荡然无存。他从门廊里什么也看不见,各种噪声却不断地传到耳际。他的朋友不肯进屋,正在踢小石头子儿,还朝着灌木丛和墙壁掷卵石。 “喂,莫瑞斯,进来吧。你在搞什么名堂?”他问道,心里有点儿烦。既然站在暗处,也就不必费神去装出一副笑脸了。“多好啊,看到你回来了。希望你好一些了。不巧我没有空,赤褐屋刚好空着。进来吧,像以前那样睡在这儿。很高兴见到你。” “我只耽搁几分钟,克莱夫。” “嘿,老弟,哪里有那么荒唐的事。”为了表示殷勤好客,他朝着那片黑暗走去,手里仍拿着那几页校样。“假若你不在这儿过夜,安妮会对我大发雷霆。你这样上门来,真是好极了。现在我要做手头的一些琐事,还得请你原谅。”接着,他在周围的幽暗中发觉了漆黑的一团儿,猝然间感到忧虑不安起来,不禁惊叫道:“但愿没出什么不好的事。” “一切都顺顺当当……可以这么说。” 现在克莱夫把政治撇开了。因为他知道,这必然是恋爱事件,于是准备表示一下同情。不过,他认为如果莫瑞斯没赶在他这么忙的时候来向他求助就好了。平衡感支撑着他。他把莫瑞斯领到月桂树丛后面的荒僻的小路上,这里闪烁着月见草,用淡黄色浮雕图案装饰起夜墙。在这儿,他们可以享受到绝对的安静。克莱夫摸索着找到一条长凳,仰面躺下来,头枕着双手,说:“我愿意为你效劳。不过,我劝你在这里睡一宿,明天早晨跟安妮商量。” “我不需要你的劝告。” “啊,当然悉听尊便。但是你十分友善,把你的种种期望告诉了我们。既然这是关于一个女人的问题,如果是我的话,就一定会去跟另一个女人商量,尤其是像安妮这样一位具有几乎是超人的洞察力的女子。” 对面的花儿忽隐忽现。克莱夫再度觉得,他这个在花前摇摆着身躯的朋友,就是夜晚本身。一个声音传到他的耳际:“对你而言,情况比这糟糕得多。我和你的猎场看守相爱了。”这句话太唐突,他听上去毫无意义。于是他傻呵呵地问:“是艾尔斯大嫂吗?”随即坐了起来。 “不,是斯卡德。” “留神。”他边朝暗处扫了一眼边叫喊。知道没有外人,就放心了,生硬地说:“多么怪诞的声明。” “怪诞到了极点。”那个嗓音随声附和道。“但是我认为,既然欠了你的情,就应该专程来告诉你阿列克的事。” 克莱夫只理解了最起码的一点。他料想,莫瑞斯仅仅是把“斯卡德”当作个比喻,就像提到“该尼墨得斯”[1]似的。因为对他来说,跟任何一个社会阶层低于自己的人亲近,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事实上,他感到沮丧、生气,因为他原以为近两个星期莫瑞斯身心健康了,从而鼓励安妮跟他友好。“凡是我们能为你做的,我们都做了。”他说,“倘若你由于‘欠了情’——用你自己的话来说——想要回报,你就不会总想那些令人十分厌恶的事。我听到你这么谈论自己,失望极了。那天晚上咱们在赤褐屋反复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你使我觉得不正常的时期终于结束了。” “当时你竟然吻了我的手。”莫瑞斯故意讥讽了他一句。 “别提这个。”他勃然发怒了,既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于是,莫瑞斯这个不法分子就对他产生了短暂的爱。接着,克莱夫恢复了唯理智论者的本色。“莫瑞斯——我简直说不出替你有多么难过。求求你啦,求求你抵制这种迷住心窍的念头,别让它再缠住你。倘若你有心抵制,这个念头就会永远消失。工作、新鲜空气。你的朋友们……” “刚才我已经说过,我不是到这儿来接受你的劝告的,也不是来谈论思想和概念的。我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假如你肯屈尊,对这些非上品的东西表示兴趣——” “对,非常对。我知道自己是个令人厌烦的理论家。” “你要是肯提到阿列克这个名字的话。” 这使他们想起一年前的那件事。然而,如今轮到克莱夫一听到这个名字心里就发怵。“如果阿列克就是斯卡德的话,事实上他已经不再在我这儿干活,甚至已不在英国了。就在今天,他乘船前往布宜诺斯艾利斯了。不过,你说下去吧。只要能多少帮助你的话,我甘愿旧话重提。” 莫瑞斯鼓起腮帮子,吐出一口气,然后着手从高高的茎上一朵朵地掐小黄花。它们接连消失了,犹如夜晚将烛光熄灭掉似的。“我跟阿列克共享了。”他在深思熟虑后说。 “共享了什么?” “我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肉体。” 克莱夫厌恶地哀叫一声,一跃而起。他恨不得把这个怪物猛揍一顿,撒腿跑掉。但他是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克制自己的感情。他们毕竟是剑桥出身的人……两个人都是社会的中坚分子。他决不能使用暴力手段,他确实没有诉诸暴力。他自始至终保持冷静,乐于助一臂之力。然而他这种浅薄空洞、尖酸刻薄的责难,他的固执己见,感情的愚钝,使莫瑞斯十分反感。莫瑞斯只能对憎恶表示敬意。 “我这番话会冒犯你,”他继续说下去,“然而我非让你十分理解不可。当你和安妮不在家的那个夜晚,阿列克和我在赤褐屋里睡觉来着。” “莫瑞斯——哦,天哪!” “还在伦敦。还在——”说到这里,莫瑞斯把下面的话咽回去了。 即使在感到极度厌恶的时候,克莱夫也设法把事情一般化,作为逃避的手段。这种把事情置于漠然状态的倾向,是婚姻给他带来的现象之一。“不过,毫无疑问——把男人之间的关系正当化的惟一的理由,是它终属纯粹的精神恋爱。” “我不了解。我是来告诉你我做了什么。”对,这就是他来拜访的原因。他从而合上了一本书,永远也不会再去读它了。与其把此书撂在那儿弄脏,不如合上算了。必须将他们的过去这本书放回到它原先的书架上。这里,在黑暗和枯死的花儿中,就是那个场所。他还欠着阿列克一份恩情。他决不允许把旧的掺杂到新的里面。一切妥协都是敷衍了事,因而是危险的。坦白完,他就必须从将他养育成人的这个世界消失踪影。“我还得告诉你他做了什么。”他竭力按捺住内心的喜悦。“为了我的缘故,他牺牲了自己的前途……他并没有得到我会为他放弃任何东西的保证……原来的我确实是什么也不会放弃的……我总是很迟才能看透。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精神恋爱,反正他就这么做了。” “怎样牺牲的?” “我去为他送行——他不在那儿——” “斯卡德误了船吗?”乡绅愤怒地大声叫喊。“这些家伙简直不可救药。”接着他住了口,未来出现在他面前。“莫瑞斯,莫瑞斯,”他用多少有点儿亲切的口吻说。“莫瑞斯,你往何处去?[2]你快要疯了,你完全丧失了理智。我能不能问一声,你是否打算——” “不,你不能问,”对方打断了他的话,“你属于过去。到此刻为止的一切,我向你和盘托出——今后的事,一个字也不能告诉你。” “莫瑞斯,莫瑞斯,你知道,我还是有点儿关心你。不然的话,我是无法忍受你刚才告诉我的那番话的。” 莫瑞斯张开了手,露出光彩熠熠的花瓣儿。“我确实认为你有点儿关心我,”他承认,“然而我不可能把自己的整个人生寄托在这一点点上。你不是这样的。你把自己的人生寄托在安妮身上。你不必为自己和她的关系是否精神恋爱而苦恼。你只知道它的身价很高,值得把自己的人生寄托在上面。你只能从她和政治上匀出短短的五分钟给我,我可不能把自己的人生寄托在这上面啊。什么事你都肯为我做,就是拒绝见我。整整一年啊,我在地狱里受尽煎熬。你留我在你家里住,逍遥自得。你还费尽心机打发我结婚,以便甩掉我这个包袱。”——这时克莱夫抗议了,莫瑞斯就顿了一下说,“我知道,你确实有点儿关心我。可是不值得一提,因为你并不爱我。倘若你愿意保持跟我的关系,我会至死属于你。然而,我总不能永远哭哭啼啼地缠住不放呀,所以现在我已属于另外一个人了——那个人也以使你毛骨悚然的方式属于我。你别再给弄得毛骨悚然了,还是专心致力于自己的幸福如何?” “是谁教给你这么说话的?”克莱夫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倘若有人教过我的话,那就是你。” “我?你把这样的思想归因于我,真是骇人听闻。”克莱夫继续说下去。难道他破坏了这个比自己低劣的人的思维能力吗?他没认识到,他和莫瑞斯同样是以两年前的克莱夫为起点,一直走到现在这个地方来的。一个凭借社会地位,另一个通过反叛。他更不曾想到,今后他们之间的分歧必然越来越大。他面对着一个污水坑,选举之际哪怕只发出一点点臭味儿,他的前程就会被断送掉。然而,这是他应尽的义务,决不能畏缩不前,他非拯救老友不可。当英雄的感觉悄悄地袭上心头,他开始琢磨怎样才能封住斯卡德的嘴,心里直嘀咕斯卡德会不会敲竹杠。现在已是深夜,来不及讨论该采取什么办法和手段了。于是他邀请莫瑞斯下周到他那坐落在伦敦的俱乐部来共进晚餐。 莫瑞斯用笑声来回答他。克莱夫一向喜欢他这个朋友的笑声。此刻轻柔的呵呵声让人联想到幸福与安全,于是他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好。”他说。由于放了心,他甚至把手伸进月桂树丛里去了。“这比对我发表老一套的冗长演说强,既不能使你本人也不能使我信服。”他的最后一句话是:“下星期三,就定在七点四十五分吧。照例只穿无尾晚礼服。” 这就是他最后的一句话,因为大概这时候莫瑞斯就无影无踪了。他留下一小堆月见草的花瓣儿,作为他曾在这儿待过的惟一的痕迹。这堆花瓣儿犹如余烬似的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上。克莱夫终生不清楚莫瑞斯离去的准确时间。随着进入暮年,对于是否确实发生过此等事,他开始拿不准了。蓝屋发出微光,羊齿丛摇曳着。他的朋友在剑桥校园里朝他招起手来。朋友沐浴在阳光下,散发出五月这个学期的花香与喧哗。 然而,当时他仅仅是对朋友的失礼感到不快而已。他想起从前莫瑞斯也曾像这样失于检点,并与之比较了一下。他不曾领悟到这是终结,既没有黄昏,也没有妥协。更料想不到今后再也不会跟莫瑞斯相遇了,甚至没跟那些看见了莫瑞斯的人说过话。他在小路上等待了一会儿,随后回家去了,不但修改校样,还得想方设法向安妮隐瞒真相。 [1] 据希腊传说,他是特洛伊国王特洛斯的儿子。由于美貌非凡,被诸神或化作鹰的宙斯掠去做侍酒童子。 [2] 原文为拉丁文,语出波兰作家显克维奇(1846—1916)的同名小说。《你往何处去》描写暴君尼禄焚烧罗马城后嫁祸于基督教徒,对他们进行迫害一事。耶稣的使徒在逃亡的路上遇见耶稣,问他:“主啊,你往何处去?”耶稣答道:“我要回罗马。让他们把我再度钉在十字架上。”使徒幡然悔悟。显克维奇由于此作而获得1905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结尾的札记 《莫瑞斯》一稿是1913年开始执笔的,本稿大致保持了初稿的面貌。我曾到米尔索普村[1]去拜访爱德华·卡彭特[2],它是此行的直接结果。卡彭特有着今天人们难以理解的声誉。他是个应运而生的叛逆者。他感情用事,并且有几分神职人员的派头,因为他是从牧师起家的。他是个社会主义者,忽视产业主义[3]。尽管拥有足够维持闲居生活的收入,却提倡简朴地过日子。他是个受惠特曼[4]影响的诗人,气质之高雅,更胜于文笔。最后,他是同性爱的信奉者,有时把同伴叫做天王星人[5]。生活在孤寂中的我,被他最后的这个方面所吸引。在一段不长的时期内,我将他看作掌握一把能解决一切困难的钥匙的人。通过洛斯·迪金森[6],我就像接近救世主一般,去跟他打交道。 大概是我第二次或第三次造访这块圣地的时候,火种被点燃,迸发出了火花。他和他的同伴乔治·梅里尔[7]双双给了我极深的印象,引发了我创作的动机。乔治·梅里尔还触了触我腰眼下面的部位——轻轻地,就在臀部上方。我相信他对大多数来访者都这么做过。这种触觉是独特的,我记忆犹新,正如我记得很早就失去了的一颗牙的部位似的。那既是心理上的,同时又是肉体上的触觉。它好像从我腰眼下面小小的部位直接融入我的构思,却没把我个人的意图包含进去。倘若确实如此的话,它是严格地按照卡彭特的瑜伽派[8]神秘主义行事的,并且足以证明这部作品是在那一瞬间受孕的。 接着我就回到我母亲正在那儿疗养的哈罗盖特[9]去,立即着手写《莫瑞斯》。对我来说,像这样开始执笔一部作品,是绝无仅有的。整体的构思,三个主要人物,其中两个有了快乐的结局。文思泉涌,一气贯通。 初稿搁笔于1914年。我拿给男男女女几位朋友看过,他(她)们都喜欢此作。然而,让谁看,是经过慎重的选择的。迄今此作尚未面对过批评家或一般读者。至于我本人呢,由于在这部作品中陷得太深了,又太久了,因此无法对它做出评价。 安排一个幸福的结局是绝对必要的。否则我根本不会费神去写。尽管是在虚构的世界里,我决意无论如何要使两个男人相爱,并在小说允许的范围内让他们的爱情永远延续下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莫瑞斯和阿列克依然在绿林中徜徉着。我把此作献给“更幸福的一年”,并非没有来由。这部小说骨子里头写的就是幸福。然而,这一点却导致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它使得此作更难以出版了。除非《沃尔芬登报告》[10]能够法制化,不然的话,此作恐怕就得继续停留在原稿状态了。倘若此作的结局是悲惨的,给小伙子套上绞索,听任他临空荡来荡去,或设计一个自杀情节,出版事宜原会顺顺当当,因为作品中没有色情描绘,也没收有诱惑未成年者的场面。但是此作容许这对恋人未受惩罚就溜之大吉,从而对犯罪行为予以赞许。博雷尼乌斯先生没有本事逮住他们,而社会施以他们的惟一惩罚就是流放,他们欣然接受。 关于三个人物的札记 我试图把莫瑞斯塑造成跟我本人(或我心目中的自己)迥然不同的一个人物。他英俊,健康,肉体上富于魅力,头脑迟钝,作为实业家,手腕不赖,有点儿势利眼。我给这样一个优缺点均有的人注入了一滴要素。这使他迷惑,唤醒了他,折磨他,最后拯救了他。正因为他的环境极其正常,他被激怒了。母亲,两个妹妹,一个舒适的家,一份收入不菲的职业,原来是座地狱。他非把它们击溃不可,否则他自己将被击溃,没有第三条路。我为他布设陷阱,他时而闪避,时而落入,终于将它击溃。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原来是一项令人愉快的工作。 倘若莫瑞斯象征着伦敦近郊的郊区居民,克莱夫象征的则是剑桥。我对这所大学,或是它的每一个角落,了如指掌,所以毫不费力地就把克莱夫刻画出来了,或多或少是以与我有泛泛之交的一位学者为原型。冷静,自以为是的卓越的见解,头脑清晰,领悟力强,坚定不移的道德标准,白肤金发碧眼,体质虽不结实,但并不意味着脆弱,律师与乡绅合而为一。这一切都是从那个相识的人身上得到的启发。不过,是我本人使克莱夫具有“古希腊文化崇拜者”的气质,还让他跳进了莫瑞斯那感情深厚的双臂中。一旦到了那儿,他就掌握了主导权,把两个人这种不同寻常的关系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决定下来。他认为对精神恋爱必须予以抑制,并且劝诱莫瑞斯勉强顺从。我觉得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的。在这个阶段,莫瑞斯既谦虚又缺乏经验,对克莱夫爱慕不已。他是从“监狱”中释放出来的灵魂,倘若解救他的人要求他守身如玉,他就唯命是听。他们之间的关系因而持续了三年——不安定,是理想主义的,富于英国特色。哪个意大利小伙子肯隐忍迁就呢?然而它一直延续到克莱夫移情于女性,将莫瑞斯送回“监狱”为止。从今以后,克莱夫每况愈下,恐怕我对他也越来越冷淡了。他惹恼了我。我不断地找他的错,着重指出他如何枯燥乏味,摆出一副政治家的架子,以及头发怎样稀疏了。凡是他或他的妻子抑或母亲所做的事,没有一件是令人满意的。克莱夫身上所起的变化对莫瑞斯是有利的,因为这加速了他堕入地狱的过程。他在地狱里变得坚强了,从而完成了最后那次不顾一切的攀登。但是对克莱夫来说这或许是不公正的,因为他素无恶意。在末尾那章,他挨了我最后一鞭。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剑桥老友竟在彭杰庄园里故态复萌,而且是跟一个猎场看守。 阿列克是在米尔索普诞生的,他就是我腰眼下面那个部位的触觉。然而他跟那位办事有条不紊的乔治·梅里尔之间没有更深一层的关系。在很多方面,他是我的预感的体现。在创造他这个形象的过程中,我对他越来越了解了。一部分是根据我个人的经验而写,有些经验派上了用场。他身上的同伴的成分减少,渐渐发展成为一个人物了。这个形象变得更生动、更重要了,强求我在小说中多给他一些篇幅。后来增添的部分(几乎不曾做任何删除)都与他有关。这个人物可以说是没有原型,他是在戴·赫·劳伦斯[11]创造那些容易动怒的猎场看守之前被写成的,因而没有蓝本可循。尽管他可能遇上过我本人的斯蒂芬·旺哈姆[12],维系他们的不过是一杯啤酒而已。莫瑞斯到来之前,他是怎样过日子的?克莱夫原来的生活很容易就想得出来。然而阿列克的生活呢?当我试图靠想象把它生动地予以描绘的时候,却写成了一篇综合评述,只好丢掉。他肯定不会对任何事情表示异议——我们只知道这么多。莫瑞斯与他相遇的时候,所知道的也仅止于此。利顿·斯特雷奇[13]是这部作品的早期读者,他认为这一点必然会破坏两个人的关系。他给我写了一封绝妙的信,却弄得我心神不定。他说,这两个人的关系是被好奇心和肉欲支撑着的,只能维持六个星期。这使我想起了爱德华·卡彭特!一听到卡彭特的名字,利顿总是发出一连串短促的尖叫声。卡彭特确信,天王星人相互之间至死坚贞不渝。根据我的经验,尽管坚贞不一定靠得住,无论如何是可以盼望的,值得孜孜以求。在这片完全没有希望的不毛之地里,仍能开出花儿来。生长在伦敦近郊的小伙子和土里土气的那一个,都能够坚贞不渝。里斯利,三一学院的这位聪明的本科生,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利顿开心地发觉,他就是里斯利的原型。 由于阿列克的缘故不得不增添的篇幅有两处,或者毋宁说是增添的篇幅可以分成两个部分。 首先,必须一步步引导他上场。他得逐渐朦朦胧胧地出现在读者面前。莫瑞斯所乘的马车进入彭杰庄园后,曾从一个男人面前驶过。阿列克从那个模模糊糊的形象出发,经过蹲在钢琴旁边的仆人、不肯接受小费者、出没于灌木丛并且偷吃杏者等等阶段,发展成既给予又获取的爱情共享者。他得从虚无中隐隐约约出现,直到成为一个无比重要的人物为止。这个过程的处理需要谨慎。倘若读者对即将发生的事知道得过多,他可能感到厌倦。倘若他知道得太少,就会感到困惑。就拿博雷尼乌斯先生离开他们之后,他们二人在黑暗的庭园里的几句对话来说吧,这已经开始预示着二人之间最后的决断了。这些对话可以透露多少,要看它们是怎样起草的。我起草得恰如其分吗?或者拿阿列克来说,当他巡逻的时候,听见了莫瑞斯那孤寂的狂叫,他应该立即响应呢,还是按照我最后定稿的那样,他犹豫不决,直到第二次听到后才做出反应呢?解决这些问题无需很高的技巧,没有亨利·詹姆斯[14]所想的那么高。为了让读者对最后的拥抱产生共鸣起见,写作技巧依然是不可或缺的。 其次,阿列克上场后必须把情节逐渐展开。他冒了一次风险,两个人相爱了。有没有任何这种爱情能持续下去的保证呢?完全没有。那么,就得凭借他们的性格,他们相互间所持的态度,他们所面临的种种考验来暗示这种爱情会持续下去。这样一来,最后的部分就势必比原先预想的长得多了。大英博物馆那一章也非延长不可,后面又新插入一整章。这一章写的是在博物馆见面之后的那个充满激情,然而心烦意乱的第二夜。在此章中,莫瑞斯进一步表明心迹,阿列克却尚没有这样的勇气。在初稿中,这一切仅仅是点到为止。同样地,在本稿中,阿列克也在南安普敦那一场之后孤注一掷;而在初稿里,我没让两个人最后重聚。为了让两个人最大限度地相互了解,就必须把这些都写出来不可。直到若干危机、若干恐吓被克服之后,才能准备拉下大幕。 在莫瑞斯与阿列克重聚之后的那一章里,莫瑞斯把克莱夫数落了一顿。本书只能这样结束,起初我并不是这样设想的,其他人也没这么设想过。我还在某人的怂恿下写过一篇尾声。采取的形式是数年后吉蒂遇见了两个伐木者,消息传开,引起一片哗然。尾声嘛,还是让托尔斯泰去写吧。我这篇尾声之所以归于失败,一部分原因是:小说的时代背景是1912年左右,而“数年后”就会闯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那完全变了样儿的英国。 此稿搁笔以来,确实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最近一位朋友指出,它只能唤起今天的读者对那个特定历史时代的兴趣。我觉得还不至于那样,然而它的确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不仅是由于没完没了地出现陈旧的东西——十先令金币[15]的小费,自动钢琴的唱片,有腰带、前后打褶的男用短外套,《警察·法庭公报》,海牙会议,自由党,激进派,国防义勇军,无知的医生,挽臂而行的大学生;而且还有一个更不可缺少的原因:在此书所属的那个时代,英国尚有能够消失踪迹的场所。它属于绿林的最后那段岁月;《最长的旅行》也属于那个场所,气氛也相似。我们的绿林在劫难逃,被彻底破坏了。两次世界大战提出了对整个社会加以严密控制的要求,后世的公共团体把这一遗留下的课题接过来,进一步强化,科学也助了一臂之力。我们这个岛国上那片从来就谈不到广阔的荒野转瞬之间遭到践踏,盖满了楼房,到处都有人巡逻。今天已经没有可以藏身的森林或荒原了,也没有能够在里面蜷卧的洞穴了,更没有空寂无人的山谷,可供那些既不愿意对社会进行改革,也不愿意腐蚀社会,只希望独处的人容身。当然,人们至今还在逃脱,任何一个晚上在电影里都看得到这样一些人物。然而他们是歹徒,而不是不法之徒。正因为他们是现代文明生活的一部分,他们才能够躲避文明。 关于同性爱 关于迄今未提到的一个词,最后做些札记。自从写下《莫瑞斯》以来,公众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从无知与恐惧变成了熟悉与轻蔑。爱德华·卡彭特并没有为这样的变化而付出努力。他曾渴望人们能够宽厚地认可一种感情,并给自原始时代起就存在的这种感情以存在空间。至于我呢,尽管没有他那么乐观,也料想知识会导致通情达理。卡彭特和我都没认识到,公众真正厌恶的并非同性爱本身,而是不喜欢想这件事。倘若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让它溜到我们当中来,或者一夜之间用小小的铅字排成法令,使之合法化,那么就肯定不会有什么抗议者。不幸的是,有关法令必须在议会上获得通过,才能合法化。这样一来,各位议员就不得不想一想了,抑或假装思索了。结果,《沃尔芬登报告》将会无限期地被否决。警方会继续对当事人予以起诉。坐在法官席上的克莱夫会继续宣判坐在被告席上的阿列克有罪。莫瑞斯有可能免受指控。 1960年9月 [1] 米尔索普是谢菲尔德(英国英格兰南约克郡一区)附近的村庄。 [2] 爱德华·卡彭特(1844—1929),英国作家,1864年入剑桥大学。他写过一些社会论文,如《英国的理想》(1887),关于两性关系的著作《爱的成年》(1896)、《中间的性》(1908),均被译成多种文字。他拥护社会改革和19世纪晚期的工艺美术运动。他又是同性爱解放运动的先驱者。 [3] 也叫工业主义。以机械工业为主体的社会的经济组织。 [4] 沃尔特·惠特曼(1819—1892),美国著名诗人。卡彭特长期受惠特曼作品的影响,甚至因此而改变了生活的道路。他的无韵长诗《走向民主》(1883)采取了惠特曼的诗歌形式。1877年访美时拜会了惠特曼。 [5] 天王星是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天王星人指同性爱者。 [6] 洛斯·迪金森是剑桥大学的古典学者,特别研究员,同性爱者。不论在上学期间抑或毕业之后,福斯特都曾师从于他。 [7] 乔治·梅里尔和卡彭特是一对同性爱者,在米尔索普村,梅里尔照料卡彭特的生活。 [8] 瑜伽派是古代印度哲学的一派。“瑜伽”的意义是“结合”,指修行。此派着重说明调息、静坐等修行方法,还有神秘主义的成分,并且承认有个“自在”(大神)。现代神秘主义者也对瑜伽加以利用。 [9] 哈罗盖特是英格兰北约克郡的一座城镇,拥有内陆矿泉疗养地。 [10] 1957年英国同性爱和卖淫行为研究委员会发表的研究报告,讨论有关性行为的法律的制定。该报告利用精神分析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极力主张公共法规应避免试图通过立法来建立道德风尚,并认为公共法规应该过问的仅仅是那些有伤风化或破坏社会秩序的性行为。因此,该委员会建议,在达到承诺年龄的成年人之间的同性爱行为不宜纳入刑法的范围。贯彻上述建议的立法体现在1967年制定的《两性关系犯罪行为法》中。 [11] 戴·赫·劳伦斯(1885—1930)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散文家。他的长篇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出版于1928年,女主人公的情人梅勒斯是个猎场看守。 [12] 斯蒂芬·旺哈姆是福斯特的长篇小说《最长的旅行》(1907)中的牧羊人。书名引自雪莱《灵魂上的灵魂》一诗,意指不自由的结合是“最令人厌倦、最长的一次旅行”。 [13] 利顿·斯特雷奇(1880—1932)是英国传记作家、批评家。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起,开创了传记文学的新时代,磨练了传记作家批评的敏锐性。他是福斯特在剑桥时期的学友,是同性爱者。 [14] 亨利·詹姆斯(1843—1916)是美国小说家。自1875年起定居伦敦,1915年加入英国籍。他的《小说的艺术》(1934)是一部序言集。从这些序言可以看出,作者对形象思维的过程以及对艺术手法如何配合深思熟虑有许多创造性的见解。 [15] 十先令金币已于1917年废止。 译后记 萧乾旅英七载(1939—1946),所结交的英国文友中,至今仍对英国文坛有较大影响的当首推福斯特。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中,最令他痛心的是福斯特写给他的一百多封信悉数被焚毁一事。进入了晚年凭记忆,他总说是“八十多封”。而1950年9月10日,当这批信还在他手里时,他在交给外文局人事部门(现存于他最后所属的单位——中央文史研究馆)的“自传”中写道:“和他(福斯特)通信讨论他的作品四年之久,积信百多封。”我想应以早年写的为准。所幸其中四十七封留下了打字稿的复印件,由《人民日报》记者李辉全部译出,刊登在《世界文学》杂志(1988年第3期)上。萧乾本人不但为这些信加了几十条注,还在同一期上发表了《以悲剧结束的一段中英文学友谊——记爱·摩·福斯特》的文章。收入文集时,做了删节,题目也简化成《记爱·摩·福斯特》。 福斯特在附于《莫瑞斯》正文后面的“结尾的札记”中写道:“初稿搁笔于1914年。我拿给男男女女几位朋友看过,他(她)们都喜欢此作。然而,让谁看,是经过慎重的选择的。”萧乾是有幸读到此稿的惟一的中国人。现将福斯特致萧乾的信函中有关《莫瑞斯》的段落摘录如下: 至于我的尚未出版的小说,你随时都可以读它,它几乎可以出版,然而又还差一筹。我这里有一份手稿,你随时可以拿去看。(第28封,1943年1月1日。根据李辉译文,下同) 你也得回伦敦——可以随身带《莫瑞斯》一书的打字稿。(第31封,1943年3月10日) 见面时,我有兴趣听听你对《莫瑞斯》的见解,在记忆中它对我显得是典型英国式的,那倒也无伤大雅,只不过此刻我对地道的英国式事物,感到厌倦。(第33封,1943年4月17日) 我亲爱的乾: 今天早上收到你的第二封长信,很高兴《莫瑞斯》能使你感动。至于你在论文中涉及它,我得另作考虑。我愿意你论及它,不过西方人——东方人也许同样——特别荒谬,论及此书会有许多困难,这样一来,被纠缠于困难之中的就不仅仅是我自己了。我再考虑一下,你不必为此而着急,如果不是某些情况,事情本来会好办一些。 同时,请注意另外几点:一,正如你所理解的,这本书和《最漫长的旅程》有着情感上的血缘联系。当然,《最漫长的旅程》是一部更富有诗意的作品,且不太成功。二,《莫瑞斯》把《霍华德庄园》中曾经主张的人际关系之重要性这一主题,在一特定方面加以表现。三,在把心中这一特殊而又普通的主题表现出来之后,我感到自己自由轻松了,能自如地创作出天地更广阔、个人色彩更少的《印度之行》。 我试图分析一下此书。我相当满意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的大部分内容,但对斯卡德却不敢这么说。如果我年纪再大一些,可能会把他塑造得更好。他的崇高发展得太快了。不过那犯禁的两章写得还可以,色情描写也还适当——这在书中是既不宜多也不可少。描写敲诈的章节,我曾反复重写过,也使我比较满意。我们见面时,我会给你看一封利顿·斯特雷奇评论此书时写给我的信,其中充满着真知灼见。 很高兴能听到你关于此书的见解,也愿意听听中国文学中是否有类似的内容。据我所知,在英国尚无同样内容的作品,我甚至认为像这样严肃的、描写异域的作品准是独一无二的。如你所说,莫瑞斯的一个性格特征是他的成熟,另外一点则是他对幸福的热爱和对自我怜悯的厌恶。如果我以凄哀的情调或悲剧来结束这部小说,那我就根本不会认为此书值得一写。在英国(和法国一样),我们认真研究过许多题目,包括不成熟、令人讨厌的自我怜悯,令人讨厌的目标声明,以及色情——大部分色情文学写得不真切……对这个不大为人所知的题材进行坚实的边缘研究,也许是崭新的……(第35封,1943年5月1日) 福斯特曾在“结尾的札记”中写道:“我试图把莫瑞斯塑造成跟我本人(或我心目中的自己)迥然不同的一个人物。”福斯特生前,只有少数朋友知道他是个同性爱者。菲利普·尼古拉斯·费尔班克所著《爱·摩·福斯特传记》(1977年、1978年分两卷由马丁·塞克与沃伯格图书有限公司出版。1979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卷本)问世后,此事才广为人知。然而,萧乾在1943年初读此稿时,就已经知道了福斯特的这段隐私。1984年,英中文化协会邀请萧乾访英,参加英国中国学家年会。我们顺便在萧乾昔日的导师乔治·瑞兰兹的招待下,在剑桥大学王家学院小住。这期间,9月12日中午,福斯特研究家玛丽·拉葛请我们在剑桥河畔一家餐馆吃饭。席间,她递给萧乾一个纸包。打开一看,是1941年至1943年间福斯特写给他的四十七封信的打字稿复印件。当年,萧乾把这些信件用打字机打出来,装订成册,送给了福斯特,戏称作“友谊公报”。前面还加了一页用中英文写的题词。全文如下: 萧乾把Maurice一名,译成默丽思,并注明英文含义。默:(silent)quiet、丽:beautiful、思:thoughts。惠:kindly、存:accepts。萧:Hsiao、乾:Chién。拜:respectfully、赠:presents。王家:King's、学院:College。 1943 To Maurice In token of all the memorable  days of King's, With the best compliments of  Chién 1943 致莫瑞斯 纪念王家学院所有那些永志难忘的日子并表示最良好的祝愿 乾谨呈 福斯特的教名是“摩根”,萧乾却以本书主人公的名字“莫瑞斯”称之,表示他知道其实莫瑞斯就是作者本人的化身。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二人忘年交(福斯特长萧乾二十九岁)之深。 萧乾去世后,为了纪念中英两位作家之间这段弥足珍贵的友谊,我把《莫瑞斯》翻译出来。就全国而言,十年浩劫中化为灰烬的,岂止区区百多封信!王芝琛在《百年沧桑——王芸生与大公报》(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9月版)一书中写道:“萧乾是《大公报》诸记者中最幸运的……罕见的最少具有悲剧色彩的人物。”就拿这“以悲剧结束的一段中英文学友谊”来说吧,原件虽已荡然无存,只因为萧乾当年灵机一动,将四十七封信的打字稿交到福斯特手里,居然奇迹般地保存下来,这又何尝不是不幸中之大幸!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改革开放三十周年。1月1日是福斯特一百三十岁诞辰,2月11日是萧乾逝世十周年忌辰。二三十年前,我译的《夜声》(井上靖著,1980、1985)和《黑衣》(有吉佐和子著,1979、1989)曾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累积印数均达八万册。在2009这个值得纪念的年份推出《莫瑞斯》中译本,不禁感慨万端,谨对出版社领导及各位同人,尤其是责编冯涛同志致以谢忱。 文洁若 2009年6月16日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