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摩格街谋杀案 作者:埃德加·爱伦·坡 内容简介 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和马克吐温。肖伯纳曾下此断语。可见爱伦坡在美国文学以至整个世界文学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以《摩格街谋杀案》、《玛丽罗杰谜案》、《被窃的信》及《金甲虫》等作品树立了推理小说的典范,又以描画死之美与美之死、极度的身体和心智病态、腐朽和死亡,以及对恐怖效果的刻意追求而独步文坛,为后世的恐怖小说开辟了道路。《摩格街谋杀案》选译了爱伦坡各类题材的小说中较有代表性的作品以及他唯一一部可以算做长篇(未完)的小说,以期为无法读完他全部作品的读者提供一个相对精当的选本。 摩格街谋杀案 女妖们唱的是什么歌,当阿基里斯隐身于女人中,他使用的是什么名字,尽管这都是些令人困惑的问题,但也并非不能猜想。 ——托马斯·布朗爵士 被论述为具有分析性的心理特征,其自身很难被分析。我们只感受到心理特征带来的效果。除此,我们还知道,在过度拥有这些心理特征的情况下,它们对其主体而言,总是一种最为活跃的快乐源泉。正如一个健壮的男人为他的体能感到自豪,很乐于做那些肌肉运动,善分析者也为这样的心理活动而骄傲。他甚至能从最琐碎的活动中获取快乐,如果这些活动能使他的才华得以体现。他喜欢神秘的谜、费解的难题、象形文字;在他对此的一一破解中,展示出在常人看来具有超自然性的某种智慧。事实上,他的这些由方法所特有的实质和精髓而给予的解答,完全是一种直觉。 数学研究也许能有效地增强解决问题的才能,尤其在数学最高深的学科分支中;不公平的是,仅仅由于其逆向运算能力,这种学科分支,就似乎显得非常出类拔萃,被称为解析学。不过计算在本质上并不是分析。例如,一个象棋手算棋时就无须分析。这表明,象棋在对心理特点产生作用方面,是很被误解的。我并不是在写论文,只是想通过非常随意的观察来进行某种特殊的开场白;因此,我趁此机会声明一下,深思熟虑在朴实的国际跳棋中要比在所有精巧轻薄的象棋中更能果断而有效地得以运用。在后者中,各个棋子都有不同的、怪异的走法,并有各种不定的价值,这仅仅只是复杂,却被误认为(错误并不少见)是深刻。此间,需要凝神静气,稍不留神,就会疏忽,会导致损伤或失败。可走的棋步不仅是多样的,而且错综复杂,这样的疏忽几率就很大;下象棋时,十有八九是更为专心的、而不是更为敏锐的棋手胜出。反之,在国际跳棋中,棋步是唯一的,几乎没有变化,粗心的可能性就降低了,纯粹的专心就相对不太起作用,棋手赢棋就更取决于哪方具有较高一筹的敏锐。为了减少抽象性,让我们以一场跳棋比赛为假设,双方棋子只剩有四个国王,当然了,也不出现疏忽的情况。很显然,胜利只取决于(棋手是势均力敌的)某种妙招,那是对智力有效运用的结果。在一般棋招已然无效的情况下,分析者就投身于对对手的心理分析中,于此验明自己的观点,他往往发现,只一瞥,就能找到那些唯一的方法(有时候,很荒唐的是,实际只是些非常简单的方法),通过这些方法,对方也许就误入歧途,或是草率地做出错误判断。 长期以来,惠斯特牌[1]因其对计算能力产生影响而负有盛名;人们认为具有最高深智慧的人显然会对此牌有着解释不清的爱好,并且,他们避开象棋,觉得它肤浅。毋庸置疑,在此类游戏中没有什么能比玩惠斯特更需要分析能力。基督教世界中最优秀的象棋手也许只不过是最好的象棋手;但是对惠斯特牌的精通却意味着具备了在所有那些更重要的工作中的成功能力,这些工作是脑力之间的竞争。我所说的精通,是指在比赛中的一种完美,这完美包括对所有信息的领会,从而获得合理有效的优势。这些领会不仅具有多种性,而且形式多样,常常存在于思想深处,不是常人智力所能企及的。专心观察意味着要清晰地记忆;因此,迄今,只要纸牌游戏规则(它们本身是建立在纯粹的游戏机制的基础上)能被充分和总体地理解,那么专心的象棋手都擅长玩惠斯特牌。因此,具备持久的记忆力,并依照“惯例”,就通常被认为拥有了擅长此道的资本。但是,在纯粹规则之外,就需要运用分析者的技巧了。他会静静地作一系列的观察和推论。因此,或许他的同伙也如此;他们所获取信息的不同,更多是取决于观察的细致,而非推论的正确性。关键在于观察什么。棋手根本不限制自己;也不因为游戏是目的,就拒绝从游戏之外的事物中进行推论。他观察同伙的表情,细心地把它与每个对手进行比较。他留心洗牌时每只手的动作;经常通过持牌者看每张牌的眼光,猜测算计一张张王牌和大牌。在游戏的发展中,他注意着脸部的每一个变化,从确定、惊讶、胜利,或是苦恼的表情变化中汲取信息。他从对手收拢赢牌的方式判断收牌人是否会再赢同样花色的牌。从牌被掷向桌子的气势中,他辨别得出什么是虚招。一个随意或粗心的词,一张偶然掉落或翻转的牌,以及牌被暴露后伴随而来的焦虑或是无所谓,计点赢牌的墩数以及那几墩牌的摆法,还有期间的尴尬、犹豫、急切、或是颤抖——所有这些,都把对真实情况的暗示提供给了他看似直觉性的感知。两三个回合之后,他对大局了如指掌,于是就精确恰当地把自己的牌放出,好像其他参与者都已彻底现形似的。 分析能力不能和单纯的机灵相混淆;因为分析者必须要机灵,而机灵的人往往对分析非常不在行。那种推断或归纳能力,通常表现为机灵,而且颅相学者(错误地)把其归结为是因为一种个别器官,并推测它是一种原始能力,在那些智力在其他方面濒临白痴状态的人身上尤为多见,因此,这些人吸引了心理学者的普遍关注。事实上,在机灵和分析能力之间存在着的区别,远比幻想和想象之间的要大,但是有一个特征又十分相似。实际上,人们会发现,机灵的人往往是好幻想的,而真正富有想象力的人常常又是有分析能力的。 以下的叙述对读者而言,多少是对刚才所提出的命题予以评说。 一八××年的整个春天和部分的夏季,我居住在巴黎,在那里,我和C·奥古斯特·杜潘先生相识了。这个年轻的绅士来自一个高雅,事实上是显赫的家族。但是,由于各种不幸事件,这个家族没落到如此贫困境地,使他个性中的热情屈服于贫穷之下,他消沉避世,不再对恢复家产有任何兴趣。承蒙他债权人的好意,在他的财产中依然保留着一小部分遗产;而且,根据从中获取的收益,他竭力通过克俭来维持生活的必需,并从来不奢求什么。事实上,书籍是他唯一的奢侈品,而且在巴黎也很容易获得。 我们的初次见面是在蒙马特大街的一家冷僻的图书馆里,在那里,我们碰巧都在寻找同一本非常罕见和著名的著作,这使我们的交流更密切了些。此后,我们频频会面,我对他所详细讲述的那一段琐碎家族史很感兴趣,在叙述中,他有着法国人只要一说起与己有关的话题就放任情感的坦率。我也对他广博的阅读感到很吃惊;而且,尤其是,我觉得自己的灵魂被这狂烈的热情,以及他想象力的生动清新所感染。在巴黎寻找着我所要探询的目标时,我感到此人的社会圈子对我来说是无价的财富;而且我也把这种感受坦白地告诉了他。最终,我们决定,在我逗留于这个城市的这段日子里,我们可以生活在一起;由于我的生计状况多少还不像他那样窘迫,他就答应由我出钱在圣热尔曼区的一个遁世而荒凉的地带租下了一座年代久远的古怪官邸,由于人们的迷信想法,它已经荒芜了很久,摇摇欲坠,我们并没有去打探这个迷信,我花钱将房子装修了一番,使它的风格符合我们共有的古怪和阴郁的脾性。 如果我们在那里的日常生活被世人所知的话,我们就会被人们看成是疯子——尽管,或许是那种不会伤害人的疯子。我们彻底与世隔绝,从不见任何人。事实上,我们隐居的地点被我作为秘密小心地保留着,不为自己以往结交的朋友所知;而且,杜潘好多年前就停止了社交,在巴黎一直不为人知。于是我们就生活在只有两个人的世界中。 我的朋友有一种怪异的奇想(我还能称它为其他什么吗?),他认为夜晚有其自身的魅力,令人着迷;而且,当我进入了这种怪异之中,就像进入了他所有其他的怪念头中,我静静地感受;彻底放弃了自我,把自己交付给他狂野的幻想。那幽暗的神性并不是总与我们同在;但是我们能营造她在的气氛。当黎明的第一道曙光出现时,我们关闭了那座古宅里每一扇厚重的百叶窗;点燃了两根蜡烛,它们散发着浓郁的香味,仅仅发出最惨淡与微弱的光线。在烛光中,我们任自己的灵魂沉浸在梦幻中——阅读、写作,或是交谈,直到时钟提醒我们黑暗的真正来临。然后我们走上街头,手拉着手,继续着白天的话题,或者到处漫游着,直到深夜,一边在喧嚣城市的灯影中寻找着精神亢奋的无限性,这种极限只有通过平静的观察才能企及。 在那样的时刻,我禁不住要评论和钦佩(尽管因为他丰富的想象力,我对此已有所准备和期待)杜潘所具备的那种独特的分析能力。他也似乎很热切、愉悦地运用着它——如果这不能完全算作是炫耀的话——并且毫不犹豫地承认从中可以获取快乐。他向我夸耀着,一边低声咯咯地笑,说大多数人在他看来,内心都有窗户,随即他常常说出我当时的所思所想,作为那个论断直接而惊人的证据。此间,他的样子是冷漠而抽象的,目光空洞;而他往日洪亮的男高音则拔高到了一种颤音,若不是他发音时的有意控制和完全的清晰,听上去就会显得很暴躁。当我观察他的这些神态时,我经常会陷入对双心论这一古老的哲学的沉思中,并通过对双重杜潘——富有创造力的他和擅长分析的他的想象来自娱。 请不要根据我前面的话,就以为我是在详细地叙述什么神秘之事,或是在描写什么浪漫的故事。对这个法国人,我所要描述的只不过是一种亢奋的、或许是病态的才智产生的效果,不过我最好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他在那一时期的观察特点。 有一个晚上,我们在王宫附近沿着一条又脏又长的路漫步走着,两人显然都沉浸在思考中,至少在一刻钟的时间里,我们谁都没说一句话。突然,杜潘冒出了下面这句话: “他是个小个子家伙,真的,更适合去杂耍剧院。” “毫无疑问,”我不自觉地回答道,最初并没注意到(我是那么专注于自己的思考)说话人进入我沉思的插话竟如此离奇巧合。我立刻回过神来,并感到一种深深的惊讶。 “杜潘,”我严肃地说,“我没法理解这个,可以毫不迟疑地说,我很吃惊,并且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感觉。你怎么可能知道我正在想着——?”我在这里停顿了一下,为了明白无疑地确定他是否真的知道我思考的是谁。 “——想着尚蒂耶,”他说,“你为何停下来?你在对自己说他的小身材不适合悲剧。” 这恰好就是我思考的内容。尚蒂耶曾经是圣德尼街的补鞋匠,他疯狂地迷上了舞台剧,想尝试扮演克雷比雍悲剧中的薛西斯[2],结果弄得声名狼藉,一番苦心却遭受大家的冷嘲热讽。 “看在上帝份上,请告诉我,”我喊道,“这个方法——如果真有方法的话——你是怎么用它来看穿我内心的。”事实上,我甚至比我原本想表示出来的要更为惊讶。 “是那个卖水果的人,”我的朋友回答说,“他使你作出了这样的结论,即那个修鞋匠没有足够的高度来扮演薛西斯et id genus omne[3]。” “那水果商!——你可真让我吃惊——我从不认识什么水果商。” “就是我们走上这条街时那个撞到你身上的人——这可能是一刻钟之前。” 我记起来了,确实有一个水果商,他头顶着一大筐的苹果,在无意中几乎要把我撞倒了,那时我们正从C——街穿过来,走进了这条大街;可是我没法理解这与尚蒂耶有什么关系。 杜潘没有丝毫假充内行的意思。“我会解释的,”他说道,“然后你就会清楚地理解这一切了,我们先要回顾你沉思的过程,从我对你说话开始,直到遭遇那个被提及的水果商。这条链子中各个重要环节是这样排列的——尚蒂耶、猎户星座、尼科尔斯博士、伊壁鸠鲁[4]、石头切割术、街上的石头、水果商。” 很少有人在他们生活中会没有过这样的消遣,即回顾自己的思路是怎样一步步地到达某个特殊结论的。这种推溯充满乐趣;初次尝试的人会对最初的念头和结论之间明显有着无限大的距离和毫不相干感到吃惊。因此,当我听到这个法国人所说的话,就当然感到了惊讶,而且,我不得不承认,他所说的就是事实。他接着又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离开C——街时,我们一直在谈论马。这是我们谈的最后一个话题。当我们走到这条街时,一个水果商头顶着一个大筐,飞快地从我们身边擦身而过,把你撞向一堆铺路石上,这些石头堆在正在修建的人行道上。你踩在其中一块乱石上,滑了一下,膝盖轻微扭伤了,你显得有些恼火或是闷闷不乐,嘀咕了一些话,转头看了看那堆石头,然后就沉默向前走。我并不是特别关注你的举动;但是最近,观察已经成了我的一种需要。 “你的目光停留在地面上——带着一种暴躁的情绪注视着道路上的洞眼和车辙,(因此我觉得你依然在想着这些石头,)直到我们到达了那条叫拉马丁的小巷,正试验着把石块交叠铆接起来。那时你的表情开朗起来,而后,我注意到你的嘴唇动了,我可以肯定你在嘟哝着‘石头切割术’这个词,这是一个常运用于这种类型的人行道的术语。我知道当你自言自语地说‘石头切割术’时,你准会想到原子,继而联想起伊壁鸠鲁的理论;接着,由于我们不久前曾谈及这个话题,我还向你说起过这个希腊人的这些模糊猜测在后来的星原学中得到证实,这是如此怪异,却少有人知道。当时我觉得你会忍不住地将目光投向猎户星座的那团大星云,而且我也料到你会这么做。你确实往上看了;于是当时我很肯定自己准确地跟随了你的思维。但是在昨天的《博物馆报》中,那个讽刺家对尚蒂耶进行了尖锐、激烈的长篇攻击性演说,并对这个修鞋匠想凭借着厚底靴改头换面作了一些有失其名誉的影射,并引用了一句拉丁语诗句,我们还经常讨论它,就是这一句话: Perdidit antiquum litera prima sonum.[5] 我告诉过你这句诗说的是猎户星座,它以前被拼作是Urion,而且从某些与此解释有关的言论的尖刻性来看,我意识到你是不会忘掉这事的。很显然,你准会把猎户星座和尚蒂耶这两者联系起来。我从漫过你嘴唇的微笑中就发现你确实将它们结合了。你想到了那可怜的修鞋匠成了牺牲品。到那时为止,你一直伛偻着身子行走着;但是现在我看到你挺直了身体。因此,我确信你当时是在回想尚蒂耶瘦小的身材。就在这个时候,我打断了你的沉思,告诉你,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小个子家伙——即那个尚蒂耶——他更合适去杂耍剧院。” 这以后不久,我们翻阅一本夜版的《法庭公报》,下面的一段话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离奇的凶杀——今天凌晨三点钟左右,圣罗克区的居民被一阵持续的凄厉惨叫从睡梦中惊醒,这叫声显然是从摩格街的一幢房子的四楼传出的,据说那里只住着姓莱斯巴拉叶的夫人和她的女儿卡米耶·莱斯巴拉叶小姐。过了一会儿,由于正常途径进入房间的尝试未果,人们用铁撬棍砸开了大门,在两位警察的陪同下,八九个邻居走进屋子。这时,叫声停住了;但是,当这群人冲上一楼楼梯时,他们听到了两三声刺耳的、愤怒的争执声,这声音似乎是从楼上传来的。当人们到达第二层时,这些声音也消失了,一切又变得悄然无声了。人群分散开来,从一个屋子搜寻到另一个屋子。当他们抵达四楼的一个靠后的大套间时,(大家发现大门是反锁着的,钥匙在里面,就奋力推开了它,)里面呈现的景象使在场的每一个人又惊又怕。 “屋子异常凌乱——家具破碎了,散得到处都是。那里只有一个床架;床垫已经被人从床架上移开了,并被扔在地板中央。椅子上放着一把剃刀,那上面血迹斑斑。壁炉上有两三绺又长又密的灰色头发,它们也沾着血,似乎是被连根拔起的。人们在地板上发现了四个拿破仑金币[6],一个黄玉耳环,三个大银勺,三个小一些的铜匙,以及两个包,里面大约装有四千法郎的金币。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柜子的抽屉都开着,显然是遭受了抢劫,尽管许多东西还留在里面。人们还发现在床垫下(不是在床架下)有一个小小的铁质保险箱。箱子被打开了,钥匙依然在门上面。除了一些旧的信件,以及其他不太重要的文件,别无他物。 “人们没有发现莱斯巴拉叶夫人的踪影;但是在壁炉里有着数量非同寻常的烟灰,于是大家开始搜寻烟囱内部,然后(说出来太可怕了!)发现了莱斯巴拉叶小姐的尸体,她被人们头朝下地拖了出来;尸体是被人用大力推进这狭窄孔隙的,而且被往上推了相当高的一截距离。尸体尚存一丝暖气。经过检查,人们发现皮肤上有多处擦伤,这无疑是因为向上推的猛力,以及后来尸体从烟囱里拉出来时刮擦所致。她脸上有许多严重的抓痕,而且在脖子处有乌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凹痕,仿佛死者是被掐死的。 “人们对房间每一部位进行了彻底的检查,没再获得进一步的发现,大家就走进了这幢房子后面的一个铺砌过的小院子,并在那里发现了老夫人的尸体,她的脖子整个被砍了,所以在努力将她抬起时,头掉了下来。她的身体和头部一样,毁坏得非常厉害——前者几乎不成人形了。 “我们相信,至今,对这一可怕的神秘事件,人们还没有任何线索可寻。” 次日的报纸附加了这样一些细节: “摩格街惨案——许多和这个异常与恐怖事件有关的个人都受到了调查,”(“事件”一词在法国不像在我们这里那样有轻浮之意)“可是案情没有任何突破。以下,是我们获得的所有重要证词。 “波利娜·迪布尔,洗衣女工,她证实自己与两位死者认识了三年,在此期间一直为她们清洗衣服。老夫人和她女儿的关系看来不错——彼此很亲切。她们给工钱很公道。关于她们的谋生方式或手段,她也说不出什么,不过她相信莱斯巴拉叶夫人是靠给人算命维生的,据说很有些积蓄。在夫人喊她去拿衣服或是她送衣服时,她从没在那里遇到任何旁人。她能肯定她们没有雇用人。这栋房子除了四楼,其他楼层都没摆家具。 “皮埃尔·莫罗,烟草商,他透露说自己常常卖给莱斯巴拉叶夫人少量的烟丝和鼻烟,这已经差不多有四年时间了。他就是在附近出生的,也一直住在那里。尸体被发现时,死者和她的女儿已经在这房子里住了六年多。此房过去住的是一个珠宝商,他将上面的房间转租给三教九流。房子是莱斯巴拉叶夫人的财产,她对房客滥用房屋感到很不满,于是自己搬进了这些房间,拒绝出租任何部分。那老夫人很孩子气。证人曾在六年中见过她女儿五六次。她们两人过着极其隐蔽的生活——据说有些钱。他曾听邻居说莱斯巴拉叶夫人会算命——他不相信这个。除了老夫人和她的女儿之外,一个行李搬运工露了一两次面,还有一个医生出现了八九次,他就再没见其他人进过那家的门。 “其他许多人,均是邻居,都证实了相同的情况。他们都说没见有谁常去那里。大家也不知道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的女儿是否有任何健在的亲朋。她们前面的百叶窗很少被打开过,后窗的也一直关闭着,除了四楼那个大套间。那房子很不错——不是太旧。 “伊西多尔·米塞,警官,他陈述说自己大约是凌晨三点被召到现场的,并发现有二三十个人站在门口,想努力走进去。最后,门终于被用力打开了,人们用的是一把刺刀——不是铁撬棍。用它开门没什么难度,因为门是双层或是折叠的,底下和顶上没有上插销。尖叫一直继续着,直到门被奋力打开后——声音是顿时停止的,它们听上去似乎是某个人(或是不止一人)在极其痛苦地喊叫——声音很响,拖得很长,不是那种短促的类型。证人带大家上了楼。上了第一个楼梯平台时,大家听到两个声音在大声与愤怒地争吵着——其中一个声音是嘶哑的,另一个是更尖厉的——非常奇怪的声音。他可以辨认出前者说的一些词,那是一个法国男人的声音。他能肯定这不是女性的音质。他听出了 ‘该死’和‘见鬼’两个词。那个尖厉的声音听上去是一个外国人发出的,但他不能肯定这究竟是男人还是女人的声音,也听不出说的是什么,但是他相信是西班牙语。证人所描述的房间和尸体的情况与我们昨天报道的相同。 “亨利·迪瓦尔,邻居之一,做银匠生计,他作证说自己是最初进入房子的那群人之一。他大致上证实了米塞的话。当他们刚奋力闯入大门后,就又关闭了大门,把人群挡在外面,当时人聚拢得很快,虽然当时已深更半夜。这个证人认为那个尖厉的喊声是个意大利人发出的,并确定这肯定不会是法国人的,但是不确定是否是男人的声音,它或许是女声。他对意大利语不熟,不能辨认出词语,但是听音调,他确信说话者是个意大利人。他认识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的女儿,并经常和二者交谈。他很肯定那尖厉的声音不是两个死者的。 “奥登赫梅尔,餐馆老板。该证人自愿提供证词。他不会讲法语,是通过翻译被询问的。他是阿姆斯特丹人,当叫喊声开始时,他正经过那房子,声音持续了几分钟——也许是十分钟。它们又长又响——非常可怕,令人悲伤。他也是进入房子的人之一,并证实了前面证人的所有叙述,除了一个地方有出入。他确信那个尖厉的声音是一个男人——一个法国男人发出的,但是听不出里面的词语。声音很响,很短促——不太稳定——显然是在惊慌与愤怒中发出的。那声音很刺耳——与其说是尖厉,还不如说是刺耳,它不能被称为是尖厉的声音。那嘶哑的声音重复着‘该死’、‘见鬼’,还有一次是‘老天’。 “儒勒·米诺,德洛林大街米诺父子公司银行家,他是老米诺。莱斯巴拉叶夫人是有一些财产,那年(八年前)春天,她在他的银行开了一个账户,以小金额频繁地进行储蓄。直到她死前的第三天,她才第一次开了支票,她亲自领了四千法郎。这笔钱是用金币支付的,一个职员护送她和这笔钱到的家。 “阿道夫·勒邦,米诺父子银行的职员,他作证说,领钱的当天,大约是中午,他陪同莱斯巴拉叶夫人带着四千法郎回到她的住处,钱被放在两个包里面。当门被打开时,莱斯巴拉叶小姐出现了,并从他的手里拿走了其中一个包,而那个老夫人拿掉了他手里的另一只。然后他鞠躬告退。他当时没有在街上看见任何人。这是一条小街——很偏僻。 “威廉·伯德,裁缝,他作证说自己是进入房子的人之一,是个英国人。他在巴黎住了两年,是最早上楼梯的人之一。他听到了争吵声,那个嘶哑的声音是一个法国男人发出的,他能听出几个词,但是现在记不全了。他清楚地听到‘该死’和‘老天’两个词。当时有一个声音,好像几个人在搏斗——那是刮擦和扭打声。那个尖厉的声音很响——比嘶哑的声音响。他确信那不是英国人的声音,好像是一个德国人的,可能是女声。他听不懂德语。 “以上四个证人又被传讯,证实当人们到达时, 莱斯巴拉叶夫人尸体所在套间的大门是在里面被锁上的。当时那里寂静无声——没有呻吟,也没有任何杂音。门被用力推开时,大家没看到里面有人。外屋和里屋的百叶窗都被拉下了,两扇窗子都从里面被紧闭着。两个屋子之间的门是关着的,但是没上锁。从外屋通向过道的大门被锁着,钥匙挂在门里面。在房子四楼的前面有一间小屋,它位于走道的头上,门微微地开着。这间屋子挤满了旧的床铺、箱子等等的东西。这些都被人们仔细地移开并搜寻过了。整幢楼没有一寸地方被忽略过。大家还派人上下扫了所有烟囱。这是一幢四层楼的房子,带有阁楼(房子是双重斜坡屋顶的)。屋顶的活板门被牢牢地用钉子钉住了——看上去有好几年没被打开过。证人们叙述的听到争吵声和房门被撞开的时间间隔各不相同,有的短到三分钟——有的长到五分钟。打开门颇费了点周折。 “阿方索·加西奥,殡仪事务承办人,他阐述说自己住在摩格街,是西班牙人,也是进入房子的其中一人。他没有上楼梯,当时感到很紧张,担心着这骚动的后果。他听到了争吵声。那嘶哑的声音是个法国男人发出来的,他无法听出那人在说啥。那尖厉的声音来自一个英国男人——他能肯定。他不懂英语,但是能从语调来判断。 “阿尔贝托·蒙塔尼,糖果店老板,他作证说自己是最初上了楼梯的人之一。他听到了争吵声,那嘶哑的声音来自一个法国男人,他能听出几个词。说话的人似乎在规劝什么。他听不出尖厉声音中的词。那人说得又快又不稳定,他觉得发那声音是个俄国人的。他的话大体与其他人的证词相同。他是个意大利人,从没和俄国人讲过话。 “几个证人再经传讯,都证实四楼的所有烟囱都太狭窄,没法进一个人。‘扫烟囱’指的是用圆筒状的刷子刷烟囱,即用那些扫烟囱工人用的工具来刷。这些刷子上下地刷了房子里的每一个烟道。该楼房没有后楼梯,大家上楼时不可能有人下楼。莱斯巴拉叶小姐的尸体被牢牢地卡在烟囱里,直到四、五个人一起用力才把她拉下来。 “保罗·迪马,内科医生,他作证说自己是在黎明时分被叫去检查尸体的。两具尸体都躺在床架的帆布上,并放在莱斯巴拉叶小姐被人发现的那个房间。年轻小姐的尸体上有很多瘀伤,皮肤也被擦破了。这些表面特征充分说明了尸体是被猛推上烟囱的,她的脖子被重重地掐伤过,下巴下面有几处深深的抓痕,还有一连串的乌青块,这显然是手指的压痕。她的脸是可怕的惨白色,眼球突出。部分舌头被咬过了。死者胸口有大片的淤伤,很明显,这是由膝盖的重压造成的。根据迪马先生的观点,莱斯巴拉叶小姐是被一人或数人勒死的。莱斯巴拉叶夫人的尸体也被毁坏得很厉害,她右腿和右手臂的所有骨头都或多或少地碎裂了。左胫骨骨裂,左边的所有肋骨也都如此。整具尸体满是淤伤,完全变色了。他无法描述这些伤是怎样造成的。或许是一条重重的木棍,或许是一大块铁——一把椅子——或者任何巨大、沉重以及钝头的武器都有可能造成这样的结果,只要挥动它们的是健壮有力的男人之手。女人用任何器械都造成不了这样的伤害。据证人目击,死者的头部完全脱离了身体,也碎得很厉害。她的脖子显然被某样锋利的工具砍过——也许是一把剃刀。 “亚历山大·艾蒂安,外科医生,他是和迪马先生一起被叫来检查尸体的。他的陈述证实了迪马先生的观点。 “虽然其他一些人也被传讯过了,但是没有得到其他更重要的信息。这场谋杀如此神秘,在所有细节上又如此复杂,这在巴黎是史无前例的——倘若这真是一桩谋杀案的话。警察们完全被它困惑住了——在此类案件中,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事件。不管怎么样,没有找到一丝线索。” 该报的夜版报道说,在圣罗克区,极端的兴奋骚动正在持续——作为事发现场,那幢房子又被仔细地搜查了一遍,有关证人再次被警方传讯,可依然毫无结果。不过,该报道在附言中提到,阿道夫·勒邦被逮捕并监禁了——不过,除了这些早已被详述过的事实,没有什么可以定他的罪。 杜潘似乎对此事件的发展尤其感兴趣——至少这是我从他的态度中判断出来的,因为他未作任何评价。只有在报纸宣布说勒邦被捕了,他才问及我对此谋杀案的看法。 我只能同意所有巴黎人的观点,即认为这是一个解不开的谜。我看不出有什么方法可能找到元凶。 “我们一定不能凭借搜索的表面信息来进行判断,”杜潘说,“巴黎的警察素以敏锐著称,他们很机灵,可是仅此而已。除了现场搜索外,他们在办案进程中没有什么方法可言。他们炫耀了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但是,他们常常用得不那么恰如其分,以至于让人想到儒尔丹先生要睡衣——以便更清楚地听音乐。[7]他们所获得的结果并非不常常令人惊讶,可是它们大多数靠的是纯粹的勤奋和苦干。当这一切都无计可施时,他们的方案就失败了。例如,维多克[8]很会猜测,而且也很坚韧不拔。但是,没有训练有素的思维,他就会不断地因过分的调查而频频出错。并且,由于太关注细节,他对事物的把握也会发生偏颇。他或许会异常清晰地发现一两处问题,可是一旦拘泥于此,他必然会失却对整体的洞见。这样,事情往往显得过于深刻。真相并不总在深井中,事实上,对越是重要的真知,我倒是相信它越显而易见。其深度在于我们探询真相时所去的山谷,而不是真相被发现时的山巅。这种错误的形式和起源在人们对天体的注视中非常多见。匆匆地扫视一颗星星——给予它斜视的一瞥,将视网膜的表层(对微弱的光线,表层比内部更加敏感)转向它,即清晰地看到了那颗星——即充分地欣赏了它的光泽——这光泽与我们所投诸视线的充分程度成反比。实际上,大部分的光线是落在凝视星星的眼睛上,但是匆匆扫视的眼睛却拥有更敏锐的把握能力。由于不恰当的深刻,我们使思维混乱衰弱;而且,太持久、太集中,或是太直接的细致观察甚至可能让金星自身从苍穹消失。 “至于这个谋杀案,在没有对此形成观念前,让我们自己来进行一些调查。有一个询问会给我们带来些乐趣,”(我认为这个词用得很古怪,但是没说什么)“此外,勒邦曾帮过我一个令我颇为领情的忙。我们可以前往那里亲自观察一下现场。我认识警察局长G,应该不难获得这必要的准许。” 得到准许之后,我们立刻前往摩格街。这是介于舍利厄街和圣罗克街之间的众多破落的街道之一。由于这个区域离我们的住所很远,我们到那里时已是傍晚时分。那幢房子很好找;因为仍然有许多人带着漫无目的的好奇心,从对面注视着那关闭的百叶窗。那是一幢普通的巴黎房屋,有一条通道,道的一边是一间装有玻璃的小屋,小屋窗上的一个滑动的窗格表明这是间门房。在进入房子前,我们沿着街走,转入了一条小巷,然后又转弯经过了房子的后面——期间,杜潘观察了整个周围地带,包括这所房子,他看得非常细致,我看不出这有什么目的。 我们原路折回,再次走到了房子的前面,按了门铃,然后出示了我们的证件,并在值勤警察的允许下进入了。我们走上楼梯——进入莱斯巴拉叶小姐被发现的那个套间,那里还停放着两具尸体。按惯例,房间凌乱依旧。我看不出任何超乎《法庭公报》报道的东西。杜潘仔细检查了每样东西——也包括被害者的尸体。然后我们走进了其他房间,还有院子;一个警官一直陪着我们。我们查看完现场要告辞时,天已黑了。在回家的途中,我的同伴走进了其中一家日报社的办公室,逗留了片刻。 我曾说过,我朋友的怪念头很多,对这些奇想,Je les ménageais[9]——因为我找不出英文的措辞来表达。那时,依照他的性情,他拒绝谈论这个谋杀案,直到次日中午,他才突然问我有否注意到凶杀现场的特殊细节。 他说话时对“特殊”一词有些强调,这引起了我莫名的战栗。 “没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我说,“至少,没有超过我们读过的报纸所报道的信息。” “那报纸,”他回答说,“恐怕并没有领会到事件中异常的恐惧。可是,抛却这报纸的这些散漫无用的观点,我发现,这惨案被认为是无法破解的,可这正是让人觉得好解决的原因——我指的是事件的超常特征。警察感到困惑的是表面上的动机缺乏——不是谋杀本身——而是凶手的残忍。人们听到的争吵声和楼上除了被谋杀的莱斯巴拉叶小姐外没有发现任何人的事实,以及没有能不被上楼的人发现的出口这一事实似乎根本无法统一,这让警方大惑不解。那凌乱的房间,尸体被倒着硬插入烟囱,老夫人尸体遭到了令人恐惧的伤害;这些现象,以及刚才所提及的事实,还有我无须提及的事,都足以使警察当局瘫痪无力,并使他们所吹嘘的敏锐彻底陷入困惑之中。他们掉入了严重的却又是普通的错误中,即把异常与深奥混淆了。可是,正是由于这些对常规的偏离,推论才摸索着找寻真相,如果这推论真的存在的话。在诸如我们目前进行的调查中,与其说是经常问‘发生了什么’,还不如问‘发生了什么过去从未有过的事’。事实上,我将会做到的或已经做到的解决这个神秘事件的敏捷,是与它在警察眼里明显的不可解决性成正比的。” 我沉默而惊讶地盯着说话的人。 “我正在等待着,”他继续说着,一边望着我们公寓的房门——“我正在等待着一个人,虽然,他也许并不是杀人凶手,但他一定多少与这些罪行有关联。至于那最残忍的罪孽,或许他对此一无所知。我希望自己的推测没有错;因为我把自己解构整个谜的期望建立在这个推测之上了。我在此期待着这个人——来这间屋子——每时每刻。诚然,他也许不会来;但是他多半会来。倘若他来了,就有必要拖延他。这里有手枪;而且我们都知道,一旦需要时该如何使用。” 我拿过了枪,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也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而杜潘继续着,讲了一大堆话,好像在独白似的。我早就说过他在这样的时刻中的令人费解的神态。他的话是对着我说的;可是他的声音,虽然不响,却有着一种对某个在远处的人说话的语调。他的眼睛盯着墙壁,显得很空洞。 “那争吵的声音,”他说,“即被走上楼梯的那群人所听到的声音,不是那两个女人自己的,这个事实已经充分证实了。这让我们消除了那个老夫人可能先杀害了女儿再自杀的嫌疑。我这么说主要是出于对谋杀方法的考虑;因为莱斯巴拉叶夫人的力气根本不可能将女儿的尸体推上烟囱,推到尸体被发现时的位置;而且她自己身上的伤口性质也完全排除了自杀的想法。那么,谋杀是第三者进行的;并且,第三者是其中一个争吵者。现在让我来说说——不是说关于这些争吵声的全部证词——而是那证词中有什么特殊的东西。你注意到它的特殊性了吗?” 我对他说,所有的证人都一致推测那个嘶哑的声音是发自一个法国男人的,而针对那个尖厉的声音,或者照其中一个证人所说的刺耳的声音,则有许多不同的意见。 “那本身就是证据,”杜潘说道,“但是它不是证据的特殊所在。你没有注意到特殊之处。但是确实有东西值得留意。照你说的,那些证人在嘶哑的声音上意见相同;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但是在尖厉的声音上,特殊之处在于——不是在于他们意见不同——而是,当一个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以及法国人试图要描述它时,每个人都把它说成是外国人的声音。每个人都很确信那人不是自己的同胞。大家都把它比成——不是比成自己精通该语言的那国人——而是恰恰相反。法国人推测这声音是西班牙人的,而且‘如果他懂西班牙语的话,他可能会分辨出几个词。’荷兰人认为这是法国人的声音;但是我们发现报道中说‘他不会讲法语,是通过翻译被询问的’。英国人则认为声音是德国人的,而且他‘不懂德语’。那个西班牙人则‘确信’那是英国人的声音,但他完全‘凭语调断定,因为他根本不懂英语’。意大利人相信这是俄国人的声音,但是他‘从没和俄国人讲过话’。还有,第二个法国人与第一个不同,而且他很肯定那声音是一个意大利人的;但是他对意大利语不熟,就像那西班牙人,靠‘凭语调’。看来,那声音真的是又奇怪又特殊,居然会引出这样的证词!——这人的语调,甚至是欧洲五个重要区域的居民都不太熟悉!你会说也许它是亚洲人的——非洲人的话。巴黎很少有亚洲人或非洲人;但是,在不否定推论的情况下,我现在只是请你注意以下三点。这声音被一个证人表述为‘与其说是尖厉,还不如说是刺耳’。它被另外两人认为是‘短促而不稳定的’。没有词语——没有像词语的声音——被任何证人提到是可辨别的。 “我不知道,”杜潘接着说,“到此为止,根据你的理解,我这样讲给了你怎样的印象;但是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正是这些从证词中获得的合理推论——我指的是有关嘶哑和尖厉声音的证词——它们自身就足以引出一个疑问,这个疑问将为对此神秘事件的所有更进一步的调查指明方向。我说的是‘合理推论’;但是我的意思并没有因此而被充分表达。我的意图是要暗示,这些推论是唯一正确的,而且从中产生的必然的疑问也是唯一的结果。然而,这疑问是什么,我现在还不会说。我只是希望你记住,对于我,那怀疑足以使人确信地让我在对那房间进行调查时,有一种确定的形式——一种明确的倾向。 “让我们把想象转到这个房间。我们首先该在这里找寻什么呢?找凶手逃离的途径。应该说我们都不太相信超自然的事。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小姐不会是被幽灵杀害的。罪犯是个物质化的肉身,也通过物质化的方式逃离。那么他是如何做到的呢?幸亏这一点上只有一种解释,这种解释必然会引导我们找到明确的结论。让我们来一一探讨可能的逃离方法。很明显,当大家上楼梯的时候,凶手正在后来莱斯巴拉叶小姐被发现的房间里,或者,至少是在隔壁的房间。因此,我们只须从这两个房间来寻找线索。警察已经四处搜索了地板,天花板,以及墙上的砖砌,没有什么隐秘的出口会逃过他们的警惕。但是,我信不过他们的眼睛,亲自检查了一下。那里的确没有什么隐秘的出口。从两个房间通向过道的两扇门都被牢牢地锁上了,钥匙在里面。让我们再转到烟囱。这些烟囱虽然宽度很寻常,在壁炉上方宽达八、九英尺,但是也容不下一只大点的猫的身体。这早就说明了不存在这里逃走的可能性,那我们就把线索范围缩小到窗户上。若从前面屋子的窗户逃跑,就肯定会被街上的人发现。那么,凶手必须得从里面屋子的窗口逃走。现在,既然我们对结论是如此确定,那么,作为推理者,我们就不能因为其看似的不可能性来推翻这个结论。我们只有来证明,事实上,这些明显的‘不可能性’并非如此。 “房间有两扇窗。一扇没有被家具挡住,是完全看得见的。另一扇的下面部分被笨重的床架顶部遮住了,床架靠窗很近。第一扇窗从里面被牢牢锁上了,再怎么用力抬,它都抵挡得住。窗户左边有一个大大的手钻的孔,一颗很结实的钉子插在孔内,孔外几乎只露出钉头。再检查另一扇窗,那里也以类似的方式插着钉子;因此再大力气也抬不动窗子。于是警察就完全肯定出口不会在这些地方。因此,他们就认为拔出钉子打开窗是多此一举。 “我的调查多少有点特别,而且正是为此,我才去调查的——因为,我知道,所有明显的不可能性必将被证明事实并非如此。 “于是我接着思考——追溯下去。凶手肯定是从其中的一扇窗户逃跑的。照此说,他们不能在里面重新锁上窗户,无法做到像人们发现时那样被锁着——出于这样的考虑,在明白的事实面前,警察就不再检查这个部位了。可是窗架是锁上的,那么,它们就必然有力气来锁住自己。这是个不能被回避的论断。我走到不被遮挡的窗扉前,费了些周折地拔掉了钉子,并试图抬起窗框。不出我所料,它抵住了我所有的努力。于是,我明白了,一定有一个隐藏着的弹簧;这个念头使我确信,至少我的假设是没错的,尽管钉子问题依然显得有些神秘。经过仔细检查,我很快发现了那隐藏的弹簧。我按了它一下,于是,令我满意的是,窗框向上移动了。 “于是我把钉子插回原处,并仔细地研究它。一个从这扇窗穿过的人也许能重新关上窗,并且弹簧会自动碰上——但是钉子是不可能被插回去的。这个结论是很明显的,我的调查范围再一次地缩小了。凶手一定是从另一扇窗逃离的。现在,假设每个窗框上的弹簧都是一样的,这是可能的,那么,钉子之间一定会有不同,或者,至少它们的固定方式是不同的。当我走到床架上的帆布前,我细细地检查了第二个窗扉旁的床头板。我把手放在板后面,很容易地就发现并按下了弹簧,这些,正如我所料想的,与刚才那扇窗的特点一样。于是我看了看钉子,它也和方才的一样结实,而且明显地是以同一种方式给插上的——几乎被插得深及顶部。 “你会说我这下子感到困惑了;但是,如果你这么想,就一定是误解了归纳的本质。套用一个打猎术语,我还从没‘失却嗅迹’过。嗅迹丝毫没有消失过,这条链子上的任何环节都没有丢失。我已经把秘密推溯到了它最终的症结上,——这个症结就是那个钉子。我说这个钉子的外形在每个方面都和另一扇窗上的钉子一致;但是,从现在的推论来看,这个事实完全是无效的(尽管它或许显得很无可置疑),尤其是这推论会于此将线索终结。我曾说过,‘这钉子一定有不寻常之处’。我碰了碰它,钉子的顶部和下面长约四分之一英寸的部分断在了我的手中。钉子的其他部分没入了手钻的孔里面,在那里断开了。钉子的断裂部分很破旧(因为它的边缘覆盖着铁锈),而且很明显地被铁锤敲击过,钉子顶上的一部分被敲进了窗框的底部上方。于是我小心地把这钉子顶部放回我拿出钉子的凹陷处,使它看上去像一个完好的钉子——断裂处是看不见的。我按了一下弹簧,轻轻地把窗框抬高几英寸;钉子头部随之被抬起,剩余部分还牢牢地在原处。我关上窗,钉子又显得完好无损了。 “至此,这个谜就被破解了。凶手是从这个床上方的窗户逃跑的。在他离开后,窗子自动归位(或者是有意被关上的),并靠弹簧被锁住了;正是这个弹簧的保持力,警察才误以为这是钉子的力量,——这样,他们就认为没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的调查。 “下一个疑问是凶手下楼的方式。就这一疑点,我在和你一起绕着房子走时已经弄清楚了。离那扇窗户大约五英尺半的地方有一个避雷针。没有人可能从这个避雷针到达窗户,更不用说进入房间了。然而,据我观察,四楼的百叶窗属于很特殊的那种,巴黎的木匠称之为“火印窗”——那是一种目前少见的类型,但是它在里昂和波尔多地区的老房子中较为多见。它们外形上是普通的门(是单一的门,而不是折叠门),只是门的上半部分是格子的,或是开放的格子结构的——这样就能使手很好地攀抓。目前,这种百叶窗全宽为三英尺半。当我们从房子后面看它们时,它们都是半开着的——这就是说,它们与墙壁成直角。也许,除了我,警察也检查过了房子的背面部分;但是,如果是这样,他们在看到这些火印窗的宽度时(他们肯定会看),就不会感觉到它实际幅度的宽阔,或者,无论如何,他们不会把它当一回事。事实上,一旦他们令自己相信这块地方是没有进出可能的,他们就自然会对此处的检查做得较为粗略。但是,在我看来很明确的是,这扇床架上方窗户的百叶窗,假如完全转回墙壁的话,就离避雷针不到两英尺。同样明显的是,人若凭借异常的矫健和勇气,或许就可以从避雷针进入窗户。只要越过两英尺半的距离(现在我们假设百叶窗是完全打开的),盗贼就可能一只手牢牢地抓住窗格子。然后,他松开抓住避雷针的另一只手,将双腿平稳地顶在墙上,并果敢地从墙上一蹬,就可以转动百叶窗,使它关闭,而且,如果我们想象这时窗户是开着的,那他甚至就顺势转进了屋子。 “我希望你特别要记住的是,我刚才讲到了需要异常的矫健才能成功地完成如此危险和困难的技艺。我这样是想让你明白,第一,从窗口进入房间也许是可能的——但是,第二,同时也是更关键的,我希望让你理解这种十分不同寻常——几乎是不可思议的敏捷,惟有它,才能完成这一动作。 “毫无疑问,你会套用法律用语说,‘为了证明我是有理的’,我应该宁愿低估,而不是坚持最大限度地估算做到这事所需要的敏捷。这或许是法律的惯例,但是这不是理性的作用。我的最终目的只是真相。我的直接目的是让你把我刚才说过的那十分不同寻常的敏捷和那非常怪异的尖厉(或嘶哑)而不稳定的声音并列放置,而且那说话人的国籍没有人的意见相同,在他的整个说话中,没人能分辨出他的音节划分。” 听到杜潘的这些话,我脑海里掠过了一个模糊而隐约的概念。我似乎快要理解了,却没有力量去领会——就像人们有时候发现自己马上要记起什么了,而最终也没能想起。我的朋友继续往下说着。 “你看得出,”他说,“我已经把问题从出口转到了入口。我就是在设法传达这个想法,即两个方法是一样的,地点也相同。让我们回到房间内部,来调查那里的情况。据报道,柜子的抽屉已经被抢劫过了,不过许多衣物仍然在里面。这个结论是荒谬的。这只有猜测——一种非常愚蠢的猜测——仅此而已。我们凭什么知道那些在抽屉里发现的衣物并不全是抽屉原来就有的?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小姐过着异常隐居的生活——不拜访亲朋——很少出门——几乎不需要常换服饰。至少那些被发现的衣物料子与这些女士们身份相符。如果窃贼要偷走的话,他为什么不带走最好的呢——为什么不全都偷走呢?总之,为何他要放弃了四千法郎的金币,拿这堆面料来劳烦自己呢?金币被舍弃了。人们发现,米尼亚尔先生,那个银行家提到过的全部金额几乎都在地板上,被放在包里面。因此,我希望你能从那些关于动机的浮躁想法中挣脱出来,警察只有送钱上门这些证据,才产生了这些想法的。比这事(递交钱,然后收到钱的三天之内发生谋杀)奇怪十倍的巧合在我们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它们并没有引起哪怕是短暂的注意。大体上说,对这一类的思想者来说,巧合是巨大的绊脚石,这些人虽然受过教育却不懂概率论——人类对一些最辉煌的目标的探究就得益于这一理论,因为它给予了最辉煌的例证。在这个例子中,如果金币消失了,那么三天前送交的钱财就不仅仅是一个巧合了,它就能证实这个关于动机的想法。但是,在这个案件的真实情况下面,如果我们假设金币是这场暴行的动机,我们必然会认为这个罪犯是个如此犹豫不决的白痴,居然会放弃了黄金和他的犯罪动机。 “现在,请将这些引起了你注意的要点好好琢磨一下——那怪异的声音,异常的敏捷,还有在这个如此古怪、残忍的凶杀案中令人惊讶的动机缺失——让我们来看看这场残杀本身。此间,一个女人被人力勒死了,并头朝下地被推上了烟囱。普通的谋杀不会采用这样的杀人方式,尤其不会对死者进行如此的处理。你得承认,如此这般地将尸体推上烟囱,总有些过分之嫌——这与我们通常所谓的行为常规完全是格格不入的,哪怕行为者是最丧失人性的。而且,再想想,能把尸体硬推入这样的孔径中,该需要怎样巨大的力量,几个人合力使劲都几乎无法把尸体拽下来! “现在,再转到关于这个巨大力量的其他迹象上。在壁炉上面有浓密的卷发——非常浓密——是灰色的人的头发。这些头发是被连根拔起的。现在你明白,哪怕是这样地从头上一起拔掉二三十根头发都需要巨大的力量。你和我一样清楚地看到了这几绺头发,它们的根部(看着太让人害怕了!)凝结着几块头皮上的血肉——这明显就是用了猛力,或许这股力量一次就能连根拔出五十万根头发。那老妇人的脖子不仅被砍了,而且那头颅还完全地从身体脱落:凶器仅仅是一把剃刀。我希望你也看到了这些行为中残忍的兽性。我就不用说莱斯巴拉叶夫人身上的那些伤痕了,迪马先生和他能干的助手艾蒂安先生已经说过它们是某种钝头凶器所致;照此看来,这些先生们的论断是正确的。这钝头凶器显然是院子里的铺路石材,受害者是从床上的那扇窗坠落在它上面的。尽管这个想法现在看来也许有些简单,但是警察疏忽于此的原因与他们由于百叶窗的宽度而发生疏忽同出一辙——因为,由于钉子的缘故,警察根本排除了窗户是曾被打开过的可能性。 “补充了上述的这些信息,如果此刻你恰恰已经想到了房间的凌乱,那么迄今我们就可以把那惊人的敏捷、超人的力量、残忍的兽性、缺失动机的谋杀、完全丧失了人性的怪异恐怖、许多不同国家的人听来是异国的语调,以及含混或是费解的音节划分等信息结合起来。那么,接着会产生什么结果呢?这又给你留下了怎样的印象呢?” 在杜潘问这个问题时,我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于是我说,“这是一个疯子干的——是某个从附近的疗养院逃出来的疯癫发狂者。” “从某些方面来看,”他回答道,“你的观点不无道理。但是疯子的声音,即使是在最癫狂的发作中,也不会和人们在楼上听到的怪异声音一样。疯子是有族裔的,尽管他们的语言在表达上会语无伦次,但是音节的划分总是有连贯性的。另外,疯子的头发是不会像我现在握在手中的那样的。我从莱斯巴拉叶夫人紧紧捏着的手指中解下了一小撮头发。告诉我,你对此作何解释?” “杜潘!”我非常惊慌失措地说道,“这头发太古怪了——这不是人的头发。” “我并没说过它是,”他说,“但是,在我们解决这一点前,我希望你看一看我画在这张纸上的草图。这幅画是描摹其中一段证词中所谓莱斯巴拉叶小姐的脖子上有‘乌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抓痕’,也就是其他人(迪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的证词中 ‘一连串乌青块,显然是手指的压痕’的现象。 “你会觉得,”我的朋友继续说着,把纸在我们面前的桌子上展开,“这张画使人想到紧紧而牢固的一握,很显然没有任何打滑。每一根手指都保持着——也许直到受害者死去——那可怕的紧握,最初连它们自己都深陷进肉里了。现在,请你努力将所有的手指都同时放在你看到的每个压痕上。” 我企图这么做,可是无济于事。 “我们的尝试也许不太恰当,”他说道,“这张纸是铺放在一个平面上的;但是人的脖子是圆柱形的。这里有一条木块,它的周长与脖子差不多。用画纸包卷它,然后再尝试一遍。” 于是我依此做了;但是难度甚至明显比前一次更大。“这不是人手留下的印子。”我说道。 杜潘回答说,“那么读一下这段居维埃教授讲的话。” 这是一份关于东印度群岛上巨大的黄褐色猩猩的从解剖学和一般习性角度进行的详细报道。那巨大的身材、超常的力量和敏捷、野性的凶残以及这些哺乳动物的模仿习性都是广为人知的。我立刻就明白了这个谋杀的可怕之处。 阅读完后,我说:“在足趾的描写上,这与那幅画是一致的。我知道除了这里提到的大猩猩种群,没有什么动物能留下你所描摹的压痕。这一撮黄褐色的头发也和居维埃写的动物有着同样的特征。但是我还是不可能理解这恐怖之谜中的一些细节。另外,人们听到在争吵中有两个声音,而且其中一个毫无疑问是法国人的声音。” “没错;而且你会记得,根据实情,这声音有一种大家意见一致的语调——是 ‘我的天哪!’的表达。在此情况下,这种语调的特征已经被其中一个证人(即蒙塔尼,糖果店老板)恰当地表述为指责或是规劝。因此,就是这两个词,我才充分拥有了彻底解开这个谜团的信心。那个法国人知道这个惨案。这是可能的——事实上非常有可能——即他在这场血腥惨案中是无罪的。那个猩猩也许是从他那里逃跑的。他也许追逐到了那个房间窗下;但是,在随后的混乱局面中,他没法抓住它,那畜生现在依然逍遥自在。我不想再追溯这些猜想了——因为我没有权利把它们称作是别的什么——既然它们所基于的思考几乎没有足够的深度能令我自己赏识,而且,我也没法自认为可以让它们在别人的理解中变得好懂些。那么,我们就权且称它们为猜想,并这样来谈及它们吧。如果这个法国人真的如我所猜想的,在此暴行中是无罪的话,那么这个启事,即我昨夜回家路上在《世界报》报馆登的(是一张关于航海方面,常常被水手关注的报纸)启事,会将他带到我们的住所。” 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我读到如下信息: “招领——某日清晨(即谋杀发生的那个清晨),在布洛涅树林捕获了一只巨大的黄褐色婆罗洲猩猩。失主(据说是一艘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若能验证辨明,并支付抓捕和豢养的少量费用,就可以将其领回。认领处在圣热尔曼区××街××号,上四楼即可。” “这怎么可能,”我问道,“你怎么知道那人是个水手,并属于马耳他商船?” “我并不知道,”杜潘说,“我并不肯定。然而,这是一小段带子,从它的形状和油腻的外表看,很明显,它是用来系那些水手们很喜爱的长辫子的。另外,这个结是那种除了水手,很少有人能打的,而且这结是马耳他商船所特有的。我是在避雷针的脚下捡起这条带子的。它不可能属于其中的任何一位死者。这样,如果我对这条带子的推论,即那个法国人是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的推测根本就是错误的,我在启事中所说的话依然是无害的。如果我的推测是正确的,那么我就得到了要点。如果这个法国人见证了谋杀,尽管他是无罪的,他自然会对启事的答复持犹豫态度——即认领那只猩猩。他会这样说服自己:——‘我对此毫不知情;我很贫穷;我的猩猩很值钱——对我这种处境的人来说,它算得上是一笔财富——我干吗要因为这种无聊的忧虑危险而失去它呢?它就在这里,伸手可及。它是在布洛涅树林里被发现的——与谋杀的现场有很远的距离。人们怎么会怀疑这事是一个残忍的畜生干的呢?警察对此茫然无知——他们没有抓住丝毫线索。他们哪怕是查出了是这头畜生,也不可能证明我见证了谋杀,或是因为我见证了而把我牵连到罪行中去。重要的是,我被人知道了。登启事的人认为我是这畜生的主人,我不太确定他到底对此有多少了解。如果我放弃认领这价值昂贵之物,而众所周知我对此有所有权,那么我至少就会使它遭受怀疑。我是不会以此来吸引公众对我或对这动物的关注的。我会答复这条启事,并领走那只猩猩的,在这阵风波过去前好好地看着它。’” 正在这时,我们听到有上楼的脚步声。 “准备好手枪,”杜潘说,“但是在我给你信号前别用它,也别让别人看见。” 房子的前门一直开着,拜访者没有按铃就走了进来,他往楼梯上走了几步。然而,这时他似乎有些犹豫,接着我们就听到他下楼的声音。杜潘迅速地移到门边,这时我们又听到他上楼了。这次他没有再折回,而是毅然地走上了楼梯,并叩响了我们房间的门。 “进来,”杜潘愉快而热情地说道。 一个男人走了进来。显然,他就是一名水手,——个子高高的,健壮,而且肌肉发达,脸上有一种蛮勇无畏的表情,倒不是太令人讨厌。他的脸被太阳晒得黝黑,一大半被络腮胡子和髭发掩盖着。他带着一根巨大的橡木棍,但是似乎除此没有其他的武装。他笨拙地鞠了个躬,并用法语问候我们“晚上好”,这语调虽然多少有点新夏特勒口音,但是仍然很明显能听出他是巴黎本地人。 “请坐,朋友,”杜潘说着,“我想你是为那只猩猩而来的。真的,我几乎要嫉妒你拥有它了。它是一头非常不错的、毫无疑问也是很珍贵的动物。你认为它有多大了?” 那个水手长长地吸了口气,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然后,他很放心地回答道: “我也不清楚——但是它至多四、五岁。它在你这里吗?” “哦,不;我们没法把它养在这里。它在迪布尔街的马房,就在附近。你可以明天一早就领走它,当然,你打算领它走了?” “那是肯定的,先生。” “我会很舍不得离开它的 ,”杜潘说。 “先生,我不会让您劳而无功的,”那人说道,“我不会这么做,我很愿意酬谢你找到了它——也就是说,只要合理,什么都行。” “啊,”我的朋友回答说,“我确信这倒是相当公道的。让我想想!——我该要什么呢?哦!我会告诉你。我要的是这个,你应该尽你所能告诉我所有关于摩格街凶杀案的信息。” 杜潘说最后几个字时声调很低,也很平静。同样地,他很平静地走向大门,锁上了它,并把钥匙放进了口袋。然后他从胸口掏出一把手枪,并不慌不忙地将它放在桌上。 那水手的脸刷地红了,好像在窒息中挣扎着。他猛地站起身,抓住了棍棒,但随后又坐了回去,猛烈地颤抖着,脸色如死灰一般。他没说一句话。我从心底里同情他。 “朋友,”杜潘说着,语气友善,“你不必如此惊吓自己——真的没这必要。我们怎么也不会害你的。我以一个绅士、也是一个法国人的荣誉向你保证,我们对你没有恶意。我完全清楚在摩格街的残杀中,你是无罪的。然而,这并不是说你与此就没有任何牵连了。正如我早已说过的,你肯定知道我对此事件的情况有着了解的途径——这途径你做梦都想不到的。现在事情摆在那里了,对于你能避免不做的事,你确实什么也没做——很确定的是,没什么事能判定你有罪。甚至当你可以泰然地抢劫时,你也没有盗窃什么。你没什么可掩藏的,也没有理由要掩藏。另一方面,你得遵从道义坦陈所有你知道的事。现在一个无罪的人被监禁了,你能说清那凶杀的真正凶手。” 在杜潘说出上述话时,那个水手的情绪恢复了大半;但是他最初的蛮勇无畏不胫而走。 “老天帮帮我!”他停了一会儿,如此说道,“我会告诉你关于此事件我所知道的一切;——但是我不指望你能相信我说的一半的话——我这么指望的话,就真的很蠢了。可是,我是无罪的,我即便为此送命也得说个明白。” 他所说的大致如下。他最近航海去了印度群岛。一伙人,包括他在内,在婆罗洲登陆,他们投入了其间的愉快旅行中。他和一个伙伴捕获了这只猩猩。伙伴死了,这只动物就归他一人所有。在返程中他领教了捕获物难驯的野性,颇费了一些周折后,他终于成功地将它安顿在自己巴黎的住所中。为了不招致邻居们令人不快的好奇,他细心地把它隔离起来,想一直等到它腿上的伤口痊愈,那伤口是船上的尖锐碎片导致的。他最终的目的是想把它卖了。 谋杀发生的那天晚上,或者说,那时已经是凌晨了,他从某个水手的嬉闹聚会返回家中,他发现那畜生占据了他自己的卧室,它是从临近的储藏室挣脱出来,进入房间的。他曾以为那储藏室能稳当地禁锢住这畜生。它手里拿着剃刀,满脸涂着肥皂泡,坐在镜子前,试图要刮脸,很显然,它以前从储藏室的钥匙孔里看到主人这么做过。看到一个这么凶狠的动物手里拿着如此危险的武器,而且还用得那么得心应手,他非常惊恐,有那么一会儿,他一直是惊慌失措的。然而,他已经习惯于用鞭子使那畜生镇定下来,哪怕是在它最残暴的状态中,于是,他就又借助于此。看到鞭子,那猩猩立刻跃出了房门,跑下楼梯,然后,穿过了一扇不巧正开启着的窗户,跑到了街上。 那个法国人绝望地跟随着;那只猩猩的手里仍然拿着剃刀,偶尔停下来回头看看,对着追它的人做着手势,直到后者几乎要赶上它。然后它又匆忙跑开了。就这样,这场追捕继续了很长时间。在将近凌晨三点钟时,街道上寂静无声。当跑进摩格街后面的小巷时,那亡命之徒被四楼莱斯巴拉叶夫人房间那开启着的窗户所发出的亮光吸引。它冲向那幢房子,看到了避雷针,用令人难以置信的敏捷攀了上去,抓住了百叶窗,窗子被完全地甩向墙面,然后,靠这个途径,它把自己径直地旋在床头板上。整个举动不到一分钟,在猩猩进入房间时,那扇百叶窗被它再次踢开。 这时候,那个水手又高兴又为难。他强烈地希望能够马上就抓住这只野兽,因为它几乎无法从它冒险陷入的困境中逃离,除了从避雷针那里逃,也许它从那里下来时就能被劫获。另一方面,他感到万分焦虑,生怕它会在房子里做出点什么。后一种想法促使他依然跟随着那个逃亡者。爬上避雷针并不困难,尤其对一个水手而言,但是当他爬到窗户的高度时,那窗在左边很远处,他的行进就停止了,他至多只能伸过去瞥一眼房间的内部。这一瞥几乎吓得他要松手跌下去。此时,那些凄厉可怕的叫声穿破了黑夜,惊醒了摩格街正在沉睡的居民。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的女儿穿着睡衣,显然正专注于整理那曾被提及的铁箱子里的某些票据,这只箱子被拖滚到房间的中央,它是开着的,里面的东西被放到了一旁的地板上。被害者准是背对着窗户坐着;而且,从这畜生进入房间到尖叫的时间间隔来看,似乎她们并非立刻看到猩猩,并自然而然地以为那百叶窗的拍打声是风造成的。 当那水手往里看时,那巨大的野兽已经抓住了莱斯巴拉叶夫人的头发(她的头发已经松了,因为她方才一直在梳理它),并用剃刀在她的脸上挥舞,模仿着理发师的动作。莱斯巴拉叶小姐则俯卧着,一动不动;她已经晕厥过去了。那老夫人的尖叫和挣扎(这期间她的头发也被扯落了)使这猩猩或许是平和的目的转变为那些愤怒之举。它只消用肌肉发达的手臂断然地一掴,几乎就将她的头从身体上切断开来。一看到血,它的愤怒就被激发成了疯狂。它咬牙切齿,眼睛冒着火,目光中的火势蔓延到了那姑娘的身体上,于是它将那可怕的爪子深深地嵌入她的脖子,紧捏不放,直到她断了气。然后,它恍惚而狂野的目光又落在床头,那上面是它主人的脸,那脸因为惊惧而僵硬着,正好落入了它的视线。由于它脑海中依然停留着那可怕的鞭子的记忆,那野兽的怒火立刻转化成了恐惧。它意识到要遭受惩罚,似乎很想掩盖自己的血腥暴行,就在房间里到处乱蹦,处于一种紧张焦虑的痛苦中;在移动中,它推倒并摧毁了家具,还把床从床板上拖了下来。总之,它先抓住了女儿的尸体,然后把她塞上了烟囱,就像尸体被发现时的样子;接着,它就来对付那老夫人了,它迅速地把她向窗外头朝下地猛掷去。 当这只猩猩拖着那具残骸靠近窗扉时,那水手吓得缩到了避雷针上,与其说他是爬下去的,毋宁说是滑下杆子的,而且,他立即赶回家——生怕自己被牵扯进这场残杀中,并在恐慌中主动放弃了对这猩猩命运的一切关注。那群人在楼梯上听到的话就是这个法国人惊骇和恐惧的感叹,其间混杂着这头野兽残忍而含混不清的咕哝声。 我几乎没有什么可补充的了。那只猩猩准是在大家破门而入前,从那个房间,通过那个避雷针逃走的。当它穿过窗子时,一定将窗户关闭了。后来,它被主人亲手抓住了,主人以一个很高的价格将它卖给了巴黎动物园。我们去警务局长办公室讲述了事件的真相(还有杜潘的一些评论),于是勒邦立刻获得释放。不过,尽管警察局长对我的朋友态度友好,他还是没法真正掩饰起自己对事态的变化所持有的懊恼态度,只好一味地讽刺着,说任何人都掺和进他的公务这不太合适。 “让他说,”杜潘说道,他认为没必要作出答复。“让他讲吧;这样可以让他心里好受些。我很满意自己在他的地盘打赢了他。不过,他是输在对这个谜的解答上,这并非是他所料想的奇迹之类的事;因为,事实上,我们的局长朋友多少有些太过机灵,反而不够深刻了。他的智慧之花中没有雄蕊,就像拉威耳娜女神的画像,只有头脑,没有身体,——或者,最多不过像鳕鱼一样只有头脑和肩膀。 但是他毕竟还是个好人。我尤其欣赏他的能言善辩,就因为这个,他赢得了灵巧机敏的声誉。我说的是他那种‘dernier ce qui est,et d'expliquer ce qui n'est pas’[10]本领。” (张琼译)
[1] 惠斯特,四人玩的一种牌戏, 桥牌的前身。 [2] 薛西斯,波斯国王。 [3] 拉丁文,指“和诸如此类的(角色)”。 [4] 伊壁鸠鲁(公元前342?—270), 古希腊唯物主义和无神论者。 [5] 意为:“第一个字母已失去了原来的发音。” [6] 旧法国金币,一个金币值20法郎。 [7] 莫里哀《贵人迷》第一幕第二场。 [8] 弗朗索瓦·欧仁·维多克(1775—1857),曾为拿破仑组建国家警察总队,后建立了一个由他管理的私人侦探所。 [9] 法文,意思是:我应付得圆通得体。 [10] 引自卢梭的小说《新爱洛伊斯》, 法文意为“否认事实,无中生有”。 玛丽·罗杰疑案[1] ——《摩格街谋杀案》续篇 Es giebt eine Reihe idealischer Begebenheiten, die der Wirklichkeit parallel lauft. Selten fallen sie zusammen. Menschen und Züfalle modificiren gew?hnlich die idealische Begebenheit, so dass sie unvollkommen erscheint, und ihre Folgen gleichfalls unvollkommen sind. So bei der Reformation; statt des Protestantismus kam das Lutherthum hervor. 理想中的一系列事件会与真实情况相似。它们很少能完全一致。人和环境会在总体上改动理想中的一连串事情,使之显得不尽完美,从而其结果也同样无法尽善尽美。宗教改革亦是如此;想的是新教,来的却是路德教。 ——诺瓦利斯[2]《精神论》 即使是最镇定的思想者,都很少有人不曾对超自然事物陷入一种模糊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半信半疑的惊讶中,那事物又似乎恰巧具备一种不可思议的特性,而这种纯粹的巧合是具备才智之人无法接受的。这样的情绪——因为我所说的半信半疑绝不具备充分的思维能力——这些情绪很少被彻底地压制住,除非借助机会学说,或者,用科学的术语来说,即概率演算。从实质上说,这个演算纯粹是数学性的;因此我们就把科学中的极尽严格与精确作为异例,运用于思维中最不可捉摸的幻象与精神性之中。 依据时间的顺序,我要应约昭于公众的那些不可思议的细节,起初的发展是一系列令人费解的巧合,其后,或者说最终的进展会让所有读者认出,这是在隐射不久前玛丽·塞西莉亚·罗杰斯在纽约被谋杀的事件。 大约在一年前,在一篇题名为《摩格街谋杀案》的文章中,我曾竭力描述了我的朋友, C·奥古斯特·杜潘先生在思维特性上的一些非凡之处,我没曾想到自己还会继续这个话题。当时,我对这种特性的描述形成了文章的构思;而且这构思在例证杜潘特性的一连串混乱的事实中得到了充分证实。我还可以引证其他的事例,但是我不想再赘言了。不过,最近一些事件的发展很令人惊讶,促使我进一步地描述了一些详情,这些细节会带有一种强制性的招供意味。在了解了我最近所听说的事之后,如果我依然对很久以前的所见所闻保持沉默的话,我就会真的感到不安了。 在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的女儿之死的悲剧结束之际,杜潘爵士立刻从心中摈除了此事件,又回到了他所固有的变化无常的幻想中。我向来喜欢抽象概念,就很乐于顺应他的心情;并继续住在我们位于圣热尔曼区的居所中,我们不考虑未来,宁静地安睡于现在,将周围沉闷的世界编织成梦幻。 但是这些梦并非完全不受干扰。我早就说过,杜潘在摩格街戏剧性事件中的表现在巴黎的警察的想象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这些密探中,杜潘的大名脍炙人口。除了我之外,他从不对其他任何人解释破案时那些推论上简洁利落的特点,甚至连警察局长也不了解。难怪这事件理所当然地被认为几乎是奇迹,或者说他所具备的分析能力被归结为直觉。他的直率原本会打消任何质疑者持有的这种偏见;但是他懒散的脾性却终止了人们对这一他早已不感兴趣的话题做进一步的争议。就这样,他才发现自己成了警方眼中的焦点人物;并且,辖区中的案件也没少劳烦他。其中最引起关注的案子就是那个名叫玛丽·罗杰的年轻女子的谋杀事件。 此事件大约是在摩格街惨案发生的两年之后。玛丽是寡妇埃斯特尔·罗杰的独生女,她的教名及家姓和那不幸的“雪茄女郎”很相近,读者一看就会引起注意。她自幼丧父,从她父亲的死一直到被我们所论及的那场谋杀的前十八个月,她和母亲一直共同住在圣安德烈街[3];夫人在那里经营一个膳宿公寓,由玛丽帮着照料。就这样,一些事情在女儿二十二岁时发生了,她非凡的美丽吸引了一位香料商,他在王宫的底层开了一家店铺,主顾主要是附近大批滋生的一些流氓恶棍。勒布朗先生[4]意识到漂亮的玛丽来光顾他的香料店会带来诸多好处;他那慷慨的供职提议被这姑娘欣然接受了,尽管夫人多少还是有些顾虑。 那位店老板如愿以偿,他的店铺顿时因为这个活泼动人的女店员而变得众所周知。她被他雇用了大约一年时间,然后突然失踪了,这令她的崇拜者们感到无比困惑。勒布朗先生也无法对她的离开作出解释,罗杰夫人为此心烦意乱,惊惶焦虑。报纸立刻抓住这个话题,警察正准备着手进行严格的调查。然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在失踪了一个星期后,玛丽健健康康地又出现在了她往常站的那个香料柜台,只是她多少有些忧郁。除了带有私人性质的询问,所有的调查自然都停止了。勒布朗先生像以往那样,表明自己对此事一无所知。玛丽和母亲一起回答了所有的问题,说上一周她是在乡下的亲戚家度过的。于是这事件就平息下来,基本上被人淡忘了。至于那个姑娘,她借口要从人们的好奇心所导致的无礼中摆脱出来,就向香料商提出了辞呈,然后在圣安德烈街她母亲的住所隐居起来。 她回家后大约过了五个月,朋友们又为她第二次突然失踪感到震惊。三天过去了,她依然杳无音信。第四天,有人发现她的尸体漂浮在塞纳河[5]里,就在圣安德烈区对岸离鲁尔门[6]那片僻静地区不远的河边。 这场谋杀的凶残(因为一看就明白这是一场谋杀),受害者的年轻与美丽,尤其是她以往的风流名声,这些都引起了敏感的巴黎民众心中的强烈震动。在我记忆中,我从没见过其他类似事件引发过如此广泛而强烈的反响。几周时间里,人们谈论着这一引人注目的话题,甚至连当日重大的政治事件都忘却了。警察局长尽了不同一般的努力,当然了,整个巴黎的警察们都在竭力调查。 在尸体刚被发现时,人们认为凶手无法逃脱,因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展开了调查。直到一周快结束时,人们才认为有必要对此案提供酬金;即使在那时,酬金也仅限于一千法郎。同时,人们对案情的调查充满热情,不过总是没有什么论断,无数的人都被审讯过了,依然毫无收获。而且,由于一直缺乏疑案的各条线索,公众的激情急剧高涨。在第十天末,人们认为应该将原先提议的数额增加一倍。于是,当第二周过去时,案情依然没有什么进展,巴黎人民一直以来就对警察怀有的偏见就在几次严重的暴动中爆发出来,警察局长就毅然提出将“缉拿凶手”的酬金增至两万法郎,如果不止一人被证实与案件有牵连,那么 “每缉拿一名凶手” 就获得一笔这样的酬金。这份酬金声明还说,一旦任何同谋犯能站出来以事实揭发同伙,那么他就能保证获得完全的赦免。和这份声明贴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市民委员会的非官方告示,表示在警察局给予的酬金数额之外,愿意再给予一万法郎。那么,这笔酬金的总额就不低于三万法郎,当我们考虑到那个姑娘的卑微境遇,以及在大城市中像这种惨案的高发率,这笔钱的数额就相当可观了。 那时没有人怀疑这个谋杀疑案会立即昭明天下。可是,在一两个实例中,那些保证能阐明案情的逮捕却没能拿出任何能让被捕者与此案有所牵连的证据,嫌疑犯即刻就被释放了。奇怪的是,尸体发现后的第三周也过去了,还是没有丝毫进展,而我和杜潘甚至对人们津津乐道的此案传闻没有什么察觉。我们俩正潜心专注于自己的研究,几乎一个月都没有外出,也没有会客,哪怕是多看一眼日报上的标题性政论也没有。对此谋杀案的最初了解是由G个人告知的。他在18××年7月13日午后来拜访我们,和我们一起呆到深夜。他竭力想查出凶手却一直没有结果,为此他一直感到闷闷不乐。他的名声——谈及它时他带着特有的巴黎人的腔调——岌岌可危了,甚至连荣誉都受到了威胁。公众的目光正落在他身上,而他也确实不遗余力地为这个疑案的进展在努力着。在结束这次有些滑稽离奇的谈话时,他恭维杜潘,并乐意称之为机智老练,而且直截了当地而确切地给予杜潘一个慷慨的提议,这提议的基本实质我不便透露,不过它对我此文所叙述的主题没有任何影响。 我的朋友很得体地婉拒了这样的溢美之辞,不过倒是很快接受了他的提议,尽管总的来说这好处只是暂时的。提议达成后,警察局长立刻滔滔不绝地解释自己的观点,并散布长篇的例证论述,我们对此并没太专注。那人说了很多,而且毫无疑问,显得很渊博。当夜晚正恹恹地逝去时,我斗胆提了个不经意的暗示。杜潘稳稳地坐在他常用的那把扶手椅中,对他的谈话表示着尊重与关注。在整个交谈中,他戴着眼镜;我不时地朝他那绿色镜片瞥上几眼,这足以令我确信他睡得不算差,因为警察局长立即起身告辞前,他在七、八个小时缓慢而沉重的整段时间中一直很安静。 早晨,我从辖区拿到了一份对所有已取得证据的完整报告,而且,我从不同的报社网罗了已出版的从最初到最近的所有有关此惨案明确报道的报纸。除去所有那些被证明是肯定错误的信息,大体的情况报道如下: 18××年6月22日,星期天,玛丽·罗杰大约是早上九点钟离开她圣安德烈街母亲的住所的。在离开时,她只通知了雅克·圣厄斯塔什先生[7],告诉他自己打算陪一位住在德罗梅街的姨妈过一天。德罗梅街是条又短又狭窄的街道,不过人口众多,离河岸不远,从罗杰夫人的公寓到那里大约是两英里的直线距离。圣厄斯塔什是被玛丽接受的求婚者,他食宿在那间公寓里。他得在黄昏时分去未婚妻那里,并陪她回家。然而,那天下午,下了场大雨;他估计玛丽会在姨妈家呆上整个晚上(因为曾有类似的先例),就认为没有必要遵照诺言。当夜晚来临时,罗杰夫人(她是个虚弱的老太太,有七十岁了)表示她害怕“再也见不到玛丽了”;但是当时这并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星期一,那姑娘被证实并没有去过德罗梅街,当一天过去后都没有她的消息时,人们才着手对城市和邻近地区进行已被拖延了的搜索。然而直到她失踪后的第四天,人们仍未打听到任何关于她的下落。在这天(6月25日,星期三),一位名叫博韦的先生[8]和他的朋友在鲁尔门附近,在正对着圣安德烈街的塞纳河边询问了有关玛丽的事,并被告知一具尸体刚被某个渔夫拖上岸,该渔夫发现尸体漂浮在河面上。看到这具尸体后,博韦迟疑了一会儿,辨认出她就是那个香料店的姑娘。他的朋友比他更快地就认出是她。 那张脸满是黑色的血迹,有些是从嘴部流出来的,没有发现在纯粹淹死的情况下通常可见的白沫。细胞组织尚未变色。在脖子部位有瘀伤和手指印。尸体双臂弯曲在胸口上,已经僵硬了。右手紧握着;左手是部分打开的。在左手腕上有两个环形的皮肤擦伤痕迹,显然是几条绳子所致,或是一条绳子被绑了好几圈。右手腕部分及整个背部也有严重擦伤,但是在肩胛处尤其严重。渔夫在把尸体拖上岸时,是用绳子系上拉的,但是那些擦伤不是由此造成。尸体脖子处很肿,身上没有明显的刀痕,也没有明显的被击打过的瘀伤。一条缎带紧紧地系在脖子上,似乎不易被人发现,它完全地陷入肌肉中,并恰好在左耳朵下系了个结。光这个结就足以导致她的死亡。验尸报告确认死者死前有过性行为,还说她遭受了凶残的暴力。尸体被发现时就是这样的状况,朋友们不费太大困难就辨认出她了。 她的衣服被撕得很破,或者说是非常凌乱。外套上从底边向上一直到腰部被撕开大约一尺来长,但是碎片并没有被扯下来。它围着腰部绕了三圈,并被背后搭钩状的东西固定住。紧贴着外衣的衣服质地是精纺的棉布;从这上面完全撕扯下了一条十八寸长的布——撕得很均匀很小心。那条布被缠绕在脖子上,缠得松松的,并被打了个死结。在这条布带和那根饰带上还系着两端连着一顶无檐女帽的帽带。那个帽子的细绳上的结不是女士风格的,而是一个活结,或是一个水手结。 在尸体被辨认后,人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把它送到停尸间(这个形式是多余的),而是很草率地将它埋葬在离尸体被拖上岸处不远的地方。通过博韦先生的努力,这件事尽量被努力掩盖起来,所以几天过去了,一直未引起公众的骚动。然而,一份周报[9]最终披露了这个事件,于是尸体被挖掘出来,再次进行调查;可是除了已经得到的信息,没有什么新的收获。不过,那些衣服被交给了死者的母亲和朋友们,并被确认为是那姑娘离家时所穿之物。 同时,对此事的骚动持续增长。已有几人被捕,而后又被释放。其中圣厄斯塔什最值得怀疑;他最初无法明确地交代星期日玛丽离家那天自己的行踪。然而,后来他向G先生递交了一份书面陈述,对这一天每一时间段进行了令人信服而详细的说明。随着时间的过去,因为没有任何新发现,许多自相矛盾的传言被散布开了,于是记者们都忙于提出假设。在这些假设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关于玛丽·罗杰依然活着的说法——即在塞纳河里被发现的尸体是别的不幸之人。我觉得有必要将几段包含这种想法的话让读者一读。这些片段是照原话从《星报》[10]上翻译过来的,总的来说,这报纸具有较高的水准。 “罗杰小姐于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的早晨离开其母亲家,她借口是要去拜访姨妈,或是在罗德梅街的其他亲戚。从离开后,证实没有人再见到过她,也根本没有其他与她相关的消息和音讯……不管怎么说,迄今没有人自愿出来表明自己曾在那天她离开母亲家后见过她……现在,尽管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认为玛丽·罗杰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九点之后还在人世,我们有依据证明到九点为止,她是活着的。在星期三中午十二点,有人发现一具女尸漂浮在鲁尔门附近的岸边。即使我们假设玛丽·罗杰在离开母亲住所后的三个小时之内就被扔进了河的话,那么那时距她离家只有三天——恰好三天。但是,如果凶手对她下了手,那么,认为其动作完成能快到足以使自己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的推测是愚蠢的。那些对如此恐怖罪行有罪恶感的人会选择最漆黑的时分而非稍有亮光的时间……于是我们就明白,如果在河里被发现的尸体是玛丽·罗杰,那么她在水里的时间只能是两天半,或者至多是三天。所有的经验都表明,溺水的尸体,或者说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能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即使尸体被火炮燃烧过,它也至少要五到六天的浸泡才能浮起,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那么,我们设问,在此案中,是什么导致了对正常的自然过程的偏离呢?……如果尸体呈毁坏状态在岸上被放置到星期二的晚上,那么人们就会在岸边发现凶手的某些痕迹。哪怕尸体是死了两天后被扔进水中的,它是否能如此快地浮上来,这一点也很可疑。另外,最不可能的是,暴徒在犯下如此的谋杀罪行后,竟然会不附加重物就将尸体抛掷水中,而这样的防范做起来毫不费力。” 编辑在这里还进一步地论述,认为尸体一定在水中“不止三天了,而至少是十五天时间”,因为它腐烂得很厉害,连博韦在辨认时都颇费周折。不过,这个观点被彻底否定了。我继续翻译如下: “那么,是什么事实让博韦先生认为这尸体毫无疑问就是玛丽·罗杰呢?他撕开了外衣的袖子,说他发现了一些能使自己确认的标记。公众大多猜想这些标记是由某种疤痕构成的。他擦拭着胳膊,并发现上面有汗毛——我们认为,这汗毛正如人们预先想象的那样,是无法确定什么的——就像在袖子里发现一条胳膊一样没什么结论性。当晚,博韦先生没有返回,但是在星期三晚上的七点,他捎话给罗杰夫人,说对她女儿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如果我们假设,在罗杰夫人的年纪和悲痛状况下,她是不会过去的(这假设是很站得住脚的),那么,如果他们认为那具尸体是玛丽的话,就肯定有人会认为很有必要过去并参与调查。但是没有人过去。在圣安德烈街没有任何人议论或听说这件事,甚至连同一幢楼的居民都不知道。玛丽的恋人和未来的丈夫,即住在女方母亲家的圣厄斯塔什先生作证道,直到次日上午,他才听说未婚妻的尸体被人发现之事,那时是博韦先生走进他的房间并告诉他的。对于这样的一类消息会如此冷静地被接受,我们觉得很是震惊。” 就这样,这份报道竭力让人们对玛丽亲友的冷漠留下印象,这与这些亲友相信这具尸体就是玛丽的推测不相符。这所造成的暗示是:在亲友们的纵容默许之下,玛丽从城市中消失的原因是与对她的贞洁不利的责难有关;于是,在这些亲友们得知塞纳河里发现一具尸体,并与玛丽相像时,他们就顺势让公众相信她死了。但是《星报》还是很草率。人们能很清楚地证实,并不存在大家所想象的冷漠;那位老夫人异常虚弱,她情绪过激,无法胜任任何事;而圣厄斯塔什远不是冷静地接受消息,他伤心到心绪混乱,行为几乎疯狂,以致博韦先生说服一个亲友来照料他,阻止他参与掘墓现场的调查。另外,尽管《星报》报道说尸体由公众出资被再次埋葬,并说玛丽的家人坚决反对由他人慷慨馈赠的私人穴墓,而且家人没有参加安葬仪式。我认为,虽然《星报》在有意对此印象的推波助澜中表明了所有这一切,但所有这些都被充分地证明是不正确的。在随后一期的报纸中,报道又尽力使人们对博韦本人产生怀疑。编辑是如下表述的: “然后,事情发生了转变。我们得知,有一次,当B夫人在罗杰夫人家中时,博韦先生正要外出,他告诉她有一位警官要来,而她,B夫人,在他回来前一定不能告诉警官任何事,一切由他来处理……从目前的情况看,博韦先生似乎将整件事都封锁在大脑里,没有他就会寸步难行,因为,不管你尝试哪条途径,都会撞上他……出于某种原因,他决定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不要牵涉进此事件中,而且,根据玛丽的男性亲属们的抗议,他还用非常奇怪的方式将他们排挤出局。他似乎非常反对让亲友们见到尸体。” 根据后来的事实,一些迹象使人们对博韦产生了怀疑。在玛丽失踪前几天,有人去办公室拜访博韦,当时他不在,那人观察到在门的钥匙孔里有一枝玫瑰花,还有一块刻着“玛丽”名字的板挂在附近。 我们从报纸上能够搜罗的信息似乎在总体上给大家一种印象,即玛丽是一帮暴徒手下的受害者——由于这些人的迫害,她被带过河,遭受了暴行,并被杀害了。不过,具有广泛影响的《商报》[11]则强烈地反对这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我从它的专栏中引用了这样一两段话: “就老在鲁尔门一带搜寻凶手的痕迹而论,我们相信,到目前为止,案情侦察是误入歧途了。一个像这一年轻女子一样被公众熟知的人,在走过了三个街区而不被人看见是不可能的;而且,任何见到她的人都应该会记住这事的,因为所有知道她的人都对她颇有兴趣。她是在街道充满了人群时离开的……她在经过了鲁尔门或是德罗梅街后,肯定会被一打以上的人认出来;可是没有人站出来说他曾在她母亲住所之外见过她,而且,除了证词中提及她所表述过的意图外,也没有迹象表明她确实是出来了。她的外衣破了,包裹在她身上,而且被打结系住了;并且,因为这样,尸体像一捆东西似的被抬走了。如果凶手是在鲁尔门附近行凶的,那么就没有必要对尸体做出如此的处理。尸体被发现漂浮在鲁尔门附近的事实并不能证实它是在哪里被扔进水中的……从这个不幸女子的一条衬裙上,被撕下一条长两尺宽一尺的布,它被系在她的下巴下面,缠绕在大脑背后,也许是为了防止她喊叫。这是一帮没带手帕的家伙们干的。” 然而,在警察局长拜访我们的一两天前,警察们得到了某个重要的信息,至少,这消息似乎推翻了《商报》所论述的主要观点。两个小男孩,他们是德吕克夫人的儿子,在鲁尔门附近的树林里漫步时,碰巧走进了一个茂密的灌木丛,里面有三四块大石头,形成了一种有靠背和脚凳的椅子。在上面的石头上铺着一条白色的衬裙;在第二块石头上的是一条丝绸围巾。那里还有一把女用阳伞、一副手套和一块手帕。手帕上绣着的名字是“玛丽·罗杰”。在四周的灌木上还有一些衣服的碎片。地面是被踩踏过的,树丛被折断过,到处都有搏斗过的迹象。他们发现,在灌木丛和河流之间的栅栏被拆倒了,地面上有某种重物被拖过的痕迹。 一份名为《太阳报》[12]的周刊对此发现作了以下的评述——这些评述不过是对整个巴黎报界的观点作出了呼应: “所有这些物品在那里显然已至少有三四周时间;由于下雨,一切都严重发霉,并粘在一起了。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还长了草。阳伞的绸面很坚实,但是里面织线已经全部分解腐烂了。上面的部分是双层和折叠的,也都发霉破烂,并在伞被打开的情况下开裂了……那外衣的几条碎片被灌木丛撕破,有六英寸长、三英寸宽。其中一块是外衣的底边,它被修补过;另一块是裙摆上的,不是底边。它们看上去就像被撕下来的布条,被放在荆棘丛上,离地面大概有一英尺距离……因此,毫无疑问,这令人瞠目的行凶现场已经被发现。” 紧接着这个发现,新的证据出现了。德吕克夫人作证说她在河岸不远处,正对着鲁尔门的地方开着一家路边旅馆。那附近很偏僻——异常僻静。那里通常是城市来的流氓们的星期日度假地,他们是坐船过河的。那个星期天下午,大约在三点钟,一个年轻的姑娘来到了旅馆,有一个脸色黝黑的年轻男子陪着她。他们两人在那里停留了一段时间。在他们离开时,他们走了一条通往附近某个茂密树林的路。德吕克夫人被那姑娘的衣服吸引,因为它很像她一个已故亲戚穿过的衣服。她尤其注意到了那条围巾。在这对人离开后,一帮歹徒出现了,他们吵吵嚷嚷的,又吃又喝还不给钱,并跟着上了那对青年男女走的路。在黄昏时,他们返回了旅馆,似乎非常急匆匆地过了河。 当天晚上天黑后不久,德吕克夫人和她的大儿子听到了旅馆附近有一个女人的尖叫声。那喊声很凄厉,不过很短暂。德吕克夫人不仅辨认出了在灌木丛中发现的围巾,而且还认出了在尸体身上被发现的衣服。一个名叫瓦伦斯[13]的马车夫也作证说,在那个星期天,他看见过玛丽·罗杰和一个脸色黝黑的年轻男子一同乘渡轮到了塞纳河对岸。瓦伦斯认识玛丽,他不可能认错的。那些在灌木丛里被发现的东西已经全部被玛丽的亲友们辨认出来了。 在杜潘的建议下,我就这样亲自从报纸上搜集了这些证据和信息,它们还包含了一点——但是这一点似乎至关重要。就在上述这些衣物被发现后不久,好像有人看见那个丧失了生命力或几乎像行尸走肉般的圣厄斯塔什,玛丽的未婚夫,出现在了被大家所认为的行凶现场的附近。在他身边有一个标有“鸦片酊”[14]的瓶子,瓶子已被倒空。他的呼吸证实了那是种毒药。他无声地死去了,在他身上有一封信,信中主要表明了他对玛丽的爱,以及他要自毁的打算。 当杜潘仔细看完了我的笔记,说道:“我无需告诉你,即这案件比摩格街谋杀更加错综复杂。它与后者有一个重要的不同。这是一个虽然残忍,却是普通的犯罪案例。它没有什么特别超常之处。你会注意到,就因为这个原因,人们一直认为这个案子很容易解开。就因为它平常,它本该被认为难以解开。于是,最初,人们认为没必要设酬金。G先生的众多下属们很快就能明白这样的惨案很可能是怎样、为什么会犯下的,他们能从很多的杀人方式中想象出其中一种,从许多的动机中找寻出一种来;因为不无可能的是,在这些无数的方式或动机中,或许就真有一种符合实情,他们想当然地认为那其中必有其一。但是,对此案的各种奇想所包含的共同容易性,以及这些奇想各自似乎带有的可能性,应该被人们理解为是预示了阐明此案是困难而非容易的。我曾经说过,正是凭着那些超乎寻常的现象,理性才能谨慎地摸索到真实,假如发现真相的途径真的存在的话,对于目前这样的案件,应当探询的问题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了什么前所未有的事?’在对莱斯巴拉叶[15]夫人的住所进行调查时,G先生的那些侦探们都对那些不同寻常的现象感到沮丧和迷惑,而这些现象对于一个理性而有条理的才智之人来说,却是确定地预示了成功;可是这同一位才智之人,在面对这个香料店姑娘的案件所呈现的寻常特征时,却有可能陷入绝望,而且除了警察人员也能轻易取得的进展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女儿的案子中,甚至在调查伊始,我们就确信这是一起谋杀,自杀的嫌疑是被立刻排除的。现在,我们也从一开始就排除了自杀的各种可能。在鲁尔门被发现的尸体呈现的是这样一种情形,这很难让我们有推想出自杀的可能。但是也有人认为这具被发现的尸体并不是悬赏酬金缉拿凶手或凶手团伙案件中的、那位我们刚刚就她与警察局长达成协议的玛丽·罗杰。我们都熟识提出此观点的局长先生,但也不能太信任他。如果我们从被发现的这具尸体开始调查,并由此追查出凶手,发现这具尸体并不是玛丽;或者,如果我们从活着的玛丽着手调查,并找到了她,发现她未被杀害——这两种情况都是徒劳无益的;因为我们要承兑的人是G先生。因此,出于我们自身的目的,即使不是为了公道,绝对有必要的是,我们的第一步应该是确定尸体的身份就是失踪的玛丽·罗杰。 “《星报》的那些观点对公众影响很大;而且报刊自身也确信这些观点的重要性,这从它着手写的关于此话题的其中一篇文章的开篇态度中可以看出来——‘在一天的几份早报中’,它这样写道,‘都谈及了星期一《星报》上的那篇结论性的文章。’对我而言,这篇文章除了作者的热情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结论性。我们应该记住,总的来说,报纸的目的更多的是煽动情绪——是提出论点——而不是推演事实的起因。只有当前者与后者似乎是巧合时,后者的目的才被顾及。仅仅发表普通观点的报纸(尽管这观点或许很站得住脚),并不能从公众中赢得声誉。民众只有在报纸对某个普遍观点提出尖锐的反驳时才认为它是深刻的。无论在推理中还是在文学中,最快而且最广泛地被人赏识的就是惊世之言。但是惊世之言在两者中却是价值最低的。 “我的意思是说,正是玛丽·罗杰还活着这一想法所混杂的惊人和戏剧效果,而不是这一想法的真实可信度,使《星报》对此大做文章,并确保其迎合公众的口味。让我们来调查一下这份报纸的主要论述;并尽力避免它阐述论点时的语无伦次。 “作者的首要目的是想表明,从玛丽失踪到发现那具浮尸之间的短暂间隔来看,这具尸体不可能是玛丽。因此,将这段间隔缩短到最低限度就立刻成为了推理者的目标。在对这一目标的性急追求中,他最初只是草率地作出假设。他说,‘如果凶手对她下了手,那么,认为其动作完成能快到足以使自己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的推测是愚蠢的。’我们就会很快,而且很自然地问为什么?为什么凶手在姑娘离开母亲家之后五分钟内就被杀的推测是愚蠢的?为什么认为凶手是在那天的任何时间作案的也是愚蠢的?任何时间都会有凶杀发生。但是,如果谋杀是在星期天早上九点到午夜前一刻钟发生的,那么凶手仍然会有足够的时间‘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因此,这个推测恰好意味着——那个凶手根本不是在星期天作案的——而且,如果我们同意《星报》的设想,我们就容许报纸信口雌黄了。那段以‘如果凶手如何如何的推测是愚蠢的’开头的话,无论它是怎样地被刊登在《星报》上的,也许可以被我们想象成其实是早已如此这般地存在于作者的大脑中了:‘如果凶手对她下了手,那么,认为其动作完成能快到足以使自己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的推测是愚蠢的;我们认为,推测出所有这一切,并且同时推测(因为我们决定要这样推测)尸体是直到午夜后才被扔进河里,都是愚蠢的’——这本身就是一句非常不符合逻辑的话,但是也不像报纸上的那句话那样完全是荒谬的。 “如果我的目的,”杜潘接着说,“仅仅是找出破绽来反驳《星报》上这段论述的话,我就完全可以对它置之不理。不过,我们要对付的不是《星报》,而是事实真相。照现在的情形看,那句话只有一个意思;而这个意思我已经明确地说过了;但是重要的是,我们要在纯粹的语言背后,寻找这些话已经明确指涉的,却没能传达出来的观点。那个记者的意图是想说不管这场谋杀发生在星期天白天或夜晚的任何时段,凶手是不可能会冒险在午夜前将尸体抬到河边的。事实上,这正是我要反驳的假设。那位记者推测凶手处在这样的一种位置,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必须得将尸体运到河边。那么,谋杀也可能发生在岸边,或是就在河里;而且,那样的话,在白天或夜晚的任何时候,将尸体在抛掷水中就可能是最明显和最迅速的处理方式。你会明白,我不是在暗示这是可能的,也没有表示这与我自己的观点是相符的。到目前为止,我的设想与案件的事实没有什么关联。我只是想提醒你注意《星报》提出观点时的整个语气,让你留心文章开头的那种片面性。 “于是,在规定了一个限度以配合自己预设的观点之后,报纸假设道,如果这具尸体是玛丽的话,那么它在水里的只不过是很短的时间,报纸接着又这样叙述: 所有的经验都表明,溺水的尸体,或者说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即使尸体被火炮燃烧过,它也至少要五到六天的浸泡才能浮起,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 “这些论断被巴黎的每一家报纸都默认了,除了《箴言报》[16]。这家报纸只是竭力反驳那段话中提到‘溺水的尸体’的部分,它引用了五六个例子,在这些例子中,溺水的尸体短于《星报》所强调的时间,就被发现浮到水面了。但是对于《箴言报》来说,用几个特殊的事例来反驳《星报》的重要论断之举,似乎有些过于缺乏哲理了。即使它有可能举出五十个而非五个尸体在两三天就浮上来的例子,那么这五十个例子仍然可能被认为是《星报》所说的规律之特例,除非那规律自身被推翻。承认了这条规律,(这一点《箴言报》并不否认,它只是强调了它的特例,)那么《星报》的论述就能发挥其充分的威力;因为这一论述并没有自称要牵涉到尸体在少于三天就浮到水面之可能性的问题;而且,这个可能性会对《星报》的立场有利,除非这些被幼稚地举出的例子能在数量上足以建立起一个反对性的规律。 “你马上就会明白,如果真有那么一条规律,那么所有这一切有关的论述应该被用来反对那条规律本身;为了这一目的,我们必须来检查一下此规律的理论基础。总的来说,人的身体既不比塞纳河水轻也不比它重;这就是说,在自然情况下,人体特有的重力与它所排开的淡水重量大致相同。肥胖多肉、骨骼又小的人,以及大多数的女性都比那些消瘦而且骨骼大的人,还有男人要轻;而河水特有的比重多少是受到海潮量的影响。但是,如果不考虑潮水,或许可以这么说,哪怕是在淡水里,都很少有人体会真的自动沉下去。几乎所有人在落入水中后,如果他能允许水的比重与他身体的比重恰好保持平衡——也就是说,如果他允许自己整个身体都尽可能地全部浸入水中。对于不会游泳的人来说,他正确的姿势是与岸上的行人一样是垂直的,头完全后仰,并浸没于水中;只有嘴巴和鼻孔是在水面上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发现人是可以毫无困难、不费力气地浮在水中的。然而,很明显的是,身体的重力和它排开的水的重量必须是恰好平衡的,而微不足道的力量就能打破这种平衡。例如,一条胳膊举出水面,那么它的支撑力就丧失了,这个重量就足以使整个头部浸入水中,同样,偶然借助于一块哪怕是最细小的木材就能抬高头部,使它可以四周张望。那么,在一个不会游泳之人的挣扎中,他的双手臂总是要向上伸,并且他会努力使头部保持惯有的垂直位置。其结果就是嘴巴和鼻孔浸没在水中,而他在水面下要用力呼吸的结果又使水进入了肺部。大量的水就同样地涌入了胃部,由于充满这些器官腔的液体与原来扩充在里面的空气重量是不同的,于是整个身体就变重了。根据普遍的规律,这一差别足以导致身体下沉;但是,在那些骨骼小,肌肉松弛肥胖的特例中,这一差别就不足以使身体下沉。这些人甚至在溺水后都不下沉。 “设想尸体是在河底,它会一直保持原状,除非通过某种方式,它特有的重力再次变得比它排开的水量轻。这种结果是通过尸体腐烂或其他途径达到的。腐烂产生了气体,气体扩充了细胞组织和所有的腔体,然后导致了令人恐惧的肿胀现象。当这种膨胀大到使尸体的体积大幅度增长,而它的质量或重量却没有相应增加时,它特有的比重就比排开的水量轻,于是它就立刻浮出了水面。但是腐烂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加速或延缓;例如,季节的冷暖,矿物质含量或水的纯净度,水的深浅,水的流通与停滞,身体的性质,死亡前身体的感染或无恙等。因此,很明显,我们不能在尸体通过腐烂上浮上确定出任何精确的时间。在某个情况下,这个结果可能会在一个小时内就发生;而在其他情况下,它可能根本不发生。也有一些化学注射液能使动物的躯体在避免腐烂的情况下被永远保存;二氯化汞就是这样一种制剂。但是,除了腐烂,也许,而且很普遍的是,由于蔬菜类的酸发酵使胃部产生气体(或者在其他腔体里由于其他原因也产生此类情形),而气体又足以造成身体的膨胀,使身体浮上水面。放火炮的效果只是起到了震荡作用,其结果一方面能使陷入淤泥或沉积物的尸体摆脱羁绊,使它在其他条件已经成熟的情况下浮起来;另一方面,它可以震掉细胞组织中一些粘性的腐烂部分,使腔体在气体的作用下被扩大。 “因此,当我们掌握了这一问题的基本理论依据后,我们就能轻松地检验一下《星报》的论断。报纸是这样论述的,‘所有的经验都表明,溺水的尸体,或者说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能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即使尸体被火炮燃烧过,它也至少要五到六天的浸泡才能浮起,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 “此刻,这整段话一定显现出了一系列的矛盾和不连贯性。所有的经验并不表明‘溺水的尸体’ 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能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科学和经验都证明了尸体上浮的时间是,而且必然是不确定的。此外,如果一具尸体由于被火炮燃烧过而浮出水面,并非‘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除非腐烂已经蔓延到使产生的气体排出身体。不过我希望你注意到‘溺水的尸体’和‘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的区别。尽管作者承认了两者的差别,他仍然把它们归于一类。我已经表述过溺水的尸体是如何明显地变得比它排开的水量重,而且要不是人在挣扎中将手臂伸出水面,并在水下用力呼吸的话——那喘息使水充满了肺部原来是空气占据的空间,身体是根本不会下沉的。但是这些挣扎和喘息是不会发生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上的。因此,在后者的情况下,根据普遍的规律,尸体根本是不会下沉的——这个事实《星报》显然是不了解的。当腐烂发展到很严重的程度时——当大部分的肌肉脱离骨头时——事实上,那时候,只有到那时,我们才会看不见尸体。 “那么,我们又如何来应对这样一个论断呢?即由于发现尸体漂浮时,只过去了三天,因此这具尸体不可能是玛丽·罗杰的推论。如果溺水的是个女人,她也许根本就不会沉下去;或者,就是沉下去了,也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再次浮上来。但是没有人推测她是淹死的;而且,如果她在被扔进水中前就死了,那么她就会在其后的任何时间被发现浮在水面。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星报》还说,‘如果尸体呈毁坏状态在岸上被放置到星期二的晚上,那么人们就会在岸边发现凶手的某些痕迹。’首先,这让人很难理解推理者的意图。其实他的用意是表示他预见到了自己的设想有可能成为他论断的反例——即:假如那具尸体被放在岸上两天了,它就会发生迅速的腐烂——比它在水里的腐烂速度更快。他认为,如果情况确实如此的话,尸体有可能在星期三浮出水面,并且他认为只有在这样的情形下尸体才能这样浮现。因此,他匆忙地表明,尸体并没有放在岸上;因为,一旦如此的话,‘那么人们就会在岸边发现凶手的某些痕迹。’我猜想你会对这样的推论一笑置之的。你没法理解就凭那具尸体在岸上的停留时间,怎么就会使凶手的痕迹增加。我也觉得费解。 “那家报纸又继续阐述道,‘另外,最不可能的是,暴徒在犯下如此的谋杀罪行后,竟然会不附加重物就将尸体抛掷水中,而这样的防范做起来毫不费力。’在这里,请留心一下那令人发笑的思维混乱!没有人会——甚至连《星报》也不会——怀疑那被发现的尸体遭受了谋杀。暴力的痕迹太明显了。推理者的目的只是想表明这具尸体不是玛丽,他希望证明玛丽没有被杀害——而不是证明这具尸体没被杀害。但是他的论述只是证实了后者。这里是一具没有被附加重物的尸体。凶手在把它扔进水中时,是不会不这么做的。因此,它不是被凶手扔进河里的。如果能证实什么的话,这就是能被证实的一切。这甚至连尸体的身份问题都没涉及,《星报》费了如此周折只是否定了它前面所承认的事情,它是这样说的,‘我们完全相信那具被发现的尸体是一个被谋杀了的女性。’ “这还不是唯一的例子,在对此论点的分歧上,这位推理者甚至在无意中反驳了自己。我早已说过,他的明确目的是尽可能地缩减玛丽失踪和尸体被发现的时间间隔。可是我们发现他强调了一点,即从那姑娘离开母亲的住所后,没有人见过她。他是这样说的,‘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认为玛丽·罗杰玛丽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九点之后还在人世。’由于他的论点明显是片面的,他至少应该不让它显现出来;因为如果大家知道有人看见过玛丽,比如在星期一,或是星期二,那么这一时间间隔就会被大大缩短,而且,依照他自己的推论,尸体是那个女店员的可能性就会急剧下降。然而,可笑的是,《星报》却坚持自己的观点,完全相信由此能进一步推出总的论点。 “让我们来重新细读关于博韦辨认尸体的那部分论述。在有关手臂上的汗毛部分,《星报》的表述明显不真诚。博韦先生并不是傻瓜,不可能在辨认尸体时仅仅仓促地说手臂上有汗毛。而且,任何手臂上都有汗毛。《星报》的概括性表述只不过是歪曲了证人的措辞。他一定说过这毛发有某种特殊之处。它肯定有独特的颜色、数量、长度或位置。 “报纸还说,‘她的脚很小——脚小的人何止千万。不管怎么说,她的吊袜带根本算不上是证据——她的鞋也不是——因为鞋和吊袜带是成箱卖的。她帽子上的花也是同样的道理。博韦先生一再坚持的是,吊袜带的扣子被折回过,并使带子缩短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因为多数女人愿意买一对吊袜带回家,并把它们调节到适合它们所要缠绕的大腿尺寸,而不是在购买的商店里就试用它们。’从这里看,我们很难认定那个推理者是真诚的。如果博韦先生在他找寻玛丽的尸体时,发现了一具尸体的大体尺寸与外形和失踪的女子很相仿,他准保(这根本与衣服无关)会有一种找寻已经成功的想法。如果,除了大体尺寸和外形,他还发现尸体的手臂上有一种特殊的汗毛特征,这与他曾在活着的玛丽手臂上看到过的一致,他的这种想法就更坚定了;而且他信心的增长可能与那汗毛特征的特殊性,或者说是与众不同成正比。如果,玛丽的脚很小,而尸体的脚也很小,那么尸体就是玛丽的可能性的增长比率就不会只是算术增长了,而是一种高比率的几何增长,或是积聚性增长。再加上他所知道的姑娘失踪那天穿的鞋子又是与尸体的相符,而且,尽管这些鞋子也许是‘成箱卖的’,你至少会将可能性增加到它几乎就是那个人的程度。那些自身对身份辨认并不算是证据的东西会通过它具有的确证位置,变成最令人确信的证据。所以,只要那顶帽子上的花也与失踪女子所戴的相同,我们就不用继续探究了。只要是一朵花,我们都不用继续探究了——那么如果是两三朵,或是更多呢?每一接连发现的吻合就是成倍的证据——这不是证据的叠加,而是证据成千上百倍地增加。让我们再来看一下死者身上的与那姑娘活着时使用过的相仿的吊袜带,那么再追究下去就有些愚蠢了。况且这些吊袜带被发现时是缩紧的,扣子还折回过,又恰好与玛丽在离家不久前她自己的系扣方式一样。再怀疑下去就是疯狂或虚伪了。《星报》所说的关于吊袜带被缩短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这正好说明了它自己在错误上的顽固。吊袜带扣的弹性特征就不言自明地展示了被缩短的非寻常性。它本身就具有自我调节功能,只有在很少的特殊情况下才需要再调节。从最严格的角度来看,玛丽的这些吊袜带肯定是在很少有的情况下才需要作上述的缩紧。光是这吊袜带就足以证实她的身份了。但是被发现的尸体不仅和失踪的姑娘有着相同的吊袜带,还有相仿的鞋子、帽子、帽子上的花、脚、手臂上独有的特征,以及身体的尺寸和外形——就是说,尸体具备了玛丽单个的和所有整体的特点。如果证明《星报》的编辑对死者的身份是真正怀有疑问,那在这样的情形下,对他而言,也大可不必送他去接受精神病检查。他不过是认为附和那些律师们的废话是具有远见的,而多数律师却只是满足于重复法庭的规矩条款。在此,我认为,很多被法庭所否决的证据其实在有智人士看来都是最好的证据。因为法庭是在证据认定的普遍原则的指导下行使职能的——那些都是被公认和记入法典的原则——它不愿转向特例,而这种对原则的固守,并苛刻地不理会具有冲突性的异议,无论时间的长短,也是一种能最大限度获取事实的方式。从总体上说,这种准则按理是具有哲理性的;但可以肯定,它也会在个别事例上酿成大错。[17] “关于针对博韦的影射,我想你会乐意立即摈弃它们的。你早已了解到这个善良的绅士的真实品行。他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情感有余,理性不足。在真正激动的情况下,任何此类之人都愿意如此表现自己,这样就使自己容易被人怀疑为过于精明或居心不良。博韦先生(正如你的摘要所示)与《星报》的编辑有过几次单独的面谈,并且,他因为不顾编辑的推论,斗胆提出,尸体确确实实就是玛丽,因此而冒犯了后者。该报说,‘他坚持认定尸体就是玛丽,但是他在我们所评论的那些细节之外,却给不出一个原委来让大家信服。’现在无须再提及不可能举出更强有力的证据来‘让大家信服’这一事实,我们也许注意过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可以非常清楚地表明他相信某事,但是却没有能力提出一个特定的原因来让别人相信。再没有什么比个人印象更说不清楚的事了。每个人都认识他的邻居,但是很少有人可以马上给出他认识邻居的原因。《星报》的编辑是无权因为博韦先生说不出确信的理由就大动肝火的。 “他的饱受怀疑更符合我关于他情感用事与好管闲事的假设,而不符合那个推理者说他有罪的暗示。一旦采取了更宽容的解释,我们就会发现要理解钥匙洞里的玫瑰花、记事板上的‘玛丽’名字、‘将男性亲友排挤出局’、‘反对让亲友们见到尸体’、告诫B夫人在他(博韦)回来前一定不能和警官交谈,以及最后他‘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不要牵涉进此事件’的明显决断等,都并不困难。似乎毫无疑问的是,博韦是玛丽的追求者;而她又向他卖弄过风情;于是他野心勃勃地想让别人都认为他拥有她全部的亲昵和信任。关于这个我不想再多说;而且,因为事实完全驳回了《星报》的论断,即认为玛丽母亲和其他亲友反应冷漠——这冷漠和关于他们相信尸体是那个香料店姑娘的猜测相矛盾——那么我们就得进一步探究了,就当死者的身份问题已经被我们完满解决了。 “那么,”我问道,“你对《商报》的观点如何看?” “从实质上说,这些观点比其他任何就此事所发表的意见都更值得注意。那些从前提得出的推论是理性而敏锐的;但是在那些前提中,至少有两个例子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商报》意在暗示玛丽是在离她母亲家不远处被一帮粗俗的流氓劫持的。它竭力地表述道:‘一个像这一年轻女子一样被公众熟知的人,在走过了三个街区而不被人看见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位在巴黎长期居住人士的观点——一位公众人物——是一位在此城市的来回活动范围大多被限制在政府办公室附近的人士。他知道他从自己的工作地点穿越长达十二个街区后,很少会不被人认出并向他打招呼。他明白自己有多少熟人,也知道有多少人认识他,他把自己的知名度和这个香料店姑娘的作了比较,发现两者间没有大的差别,于是立即就得出了结论,即这个姑娘走在路上时,会像他一样地容易被人认出来。可是,这情况只能发生在当她的外出和他一样是具有固定不变而按部就班的特点,而且也是在有限的同一区域时。他的往返走动在时间上是有规律性的,而且有一定界限范围,其间有很多人会出于他的职业与自身有相似特征的兴趣而有意地观察他。但是,总的来说,玛丽在外走动也许会散漫些。在这个特殊的事例中,非常有可能的是,她走的路线是与平常的几种都不同。我们所推测的存在于《商报》想法中的那种对等,只有在两个人穿越整座城市的情况下才能被证实。在那种情形下,假设他们各自的熟人是一样多的,那么与相同数量的熟人相遇的机会就是相同的。就我看来,我认为,无论何时,无论玛丽从自己的住所到姨妈家的很多路线中走的是哪一条,她在路上不碰到一个她所认识的人或认识她的人的情况,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完全有可能的。在对这个问题的全面而彻底的研究中,我们必须在头脑中始终记住,哪怕是巴黎最著名人士所认识的人,在与巴黎的整个人口数量的比较中,都是非常不成比例的。 “但是不管《商报》的论述依然具有多大的影响力,当我们考虑到姑娘离开的时间时,它的力度就会大大削减。《商报》这样说:‘她是在街道充满了人群时离开的’。可事实并非如此。那时是早上九点。现在,除了星期天,每天早上的九点,街上确实有很多人。但是星期天的九点,人们大多是在家里准备去做礼拜。只要你留心,你不会注意不到,每个安息日从早上八点到十点之间城市中就有一种特殊的冷清气氛。在十点和十一点之间,街道上是有人流的,但这并不是报上所说的那么早的时间。 “《商报》上还有另外一个观点是缺乏观察的。它这样说:‘从这个不幸女子的一条衬裙上,被撕下一条长两尺宽一尺的布,它被系在她的下巴下面,缠绕在大脑背后,也许是为了防止她喊叫。这是那些没带手帕的家伙们干的。’关于这个观点是否站得住脚,我们会稍后再尽力研究;但是在‘那些没带手帕的家伙们’这句话上,编辑想指的是那群最低俗的流氓。可是,报道所描述的是那些哪怕没衬衫都永远带着手帕的人。你一定有机会观察过,最近几年,对那些十足的流氓来说,手帕是多么的不可或缺。” “那么,”我问道,“我们如何看待《太阳报》上的文章?” “非常可惜那个作者天生就不是一个应声虫——本来在这件事上他可以成为这一行中最杰出的应声虫。他只是一一重复了那些早已刊登的评论,用值得褒扬的努力从各家报纸的论述中把它们集中了一下。他这样写道:‘所有这些物品在那里已至少有三四周时间,因此,毫无疑问,这令人瞠目的行凶现场已经被发现。’在这里,被《太阳报》重申的事实实际上远不能消除我对此事的疑虑,而且我们稍后要更细致地将它与此事的另一个问题联系起来进行分析。 “目前我们必须专注于其他的调查。你不会不注意到尸体的检查太草率了。当然,身份的问题很容易就能确定了,或者说应该早就确定了;但是还有其他问题需要明确。尸体有否被抢劫过?死者在离家时是否带有任何珠宝首饰?如果是的话,当她被发现时还带着它们吗?这些重要的问题都完全没有被证据所涉及过;还有一些同样重要的问题也没有被注意到。我们必须尽力通过个人的调查来确定这些问题。圣厄斯塔什的事件必须得重新调查。我对这个人没有什么怀疑;但是让我们系统地来追查一下。我们得毫无疑问地弄清楚那份关于他在星期天的活动的书面陈述是确凿的。此类的书面陈述很容易干扰人的视线。不过,假如它内容属实的话,我们就不必对圣厄斯塔什进行调查了。然而,如果他的书面陈述是谎言的话,那么,他那令人怀疑的自杀事件要没有这样的谎言,就不会是无法解释的事实,因此我们无需偏离常规分析的思路。 “对于此事,我认为我们应该先不考虑这场悲剧的内在因素,而是将精力集中到它的外部联系上。在这样的调查中,只局限于对直接因素进行探询,完全不考虑间接或次要的因素的做法并不是不常见的错误。把证据和论述限制在表面上相关的事物中也是法庭的玩忽职守。但是经验表明,而且真实的哲学也始终证明,大量的,也许是绝大部分的真理是从看似不相关的事物中得到的。即使不是恰好通过这一原则的字面意义,也是通过这一原则的实质,现代科学才决心对无法预料的事物进行推算。但是也许你不理解我。人类知识的历史已经持续不断地显示出,在间接的或是偶然的、意外的事件中,我们能获得最大量的和最有价值的发现,而且最终,在对任何发展的预期展望中,有必要不仅大量地,而且是最大限度地接受那些从偶然性中,并且从大大出乎了人们正常的期待中得到的创造。把一件事物将会是什么建立在现在是什么基础之上的作法不再具有哲学性了。偶然性被接受成为事物基础的一部分,我们要完全考虑或然性,并使意外和无法想象的因素归属进学校的数学公式中去。 “我要重申绝大部分的真理是从间接因素中获得的这一个事实;而且,在这件事情上,只有依照这个原理的实质,我才会在目前的情况下,将调查从被无数人尝试过的、至今没有结果的对事件本身进行的论述转向当前与此有关的详细情况中。当你确定了那书面陈述的可信度后,我将比你迄今所做的要更总体一些地审查那些报纸。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是对调查情况进行了勘察;但是,事实上,如果对公众报刊进行了一次如我所建议的那种综合性调查后,还是获得不了一些细节性的、对调查能起到具有指导性作用的信息的话,就很奇怪了。” 我按照杜潘的建议,对书面陈述一事作了细致的核实。结果是,我非常肯定它们的真实性,以及圣厄斯塔什先生在此事上的清白。同时,我的朋友也以一种在我看来似乎是琐碎而毫无目的的精密,专注并仔细地研究各类报纸文件。在一周快结束时,他将以下的摘录放在了我的面前: “大约三年半以前,一次与目前案件非常相似的骚乱事件发生了,即这同一个玛丽·罗杰从王宫底层勒布朗先生的香料店失踪了。可是,在一个星期快结束前,她又一次出现在她通常所在的柜台,除了有点不太正常的苍白外,她与平常没什么两样。据勒布朗先生和她的母亲说,她只是去拜访了乡下的某个朋友;于是该事件就很快地平息了。我们可以推测,目前的失踪同样也很蹊跷,那么,在快满一周的时间,或者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可能会再次回到我们当中。”——《晚报》,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一。[18] “昨天的一份晚报提到了罗杰小姐以往的一次神秘失踪。众所周知,在她从勒布朗的香料店失踪的那一周里,她是在一位年轻的海军军官的陪伴之下,那名男子因其行为放荡而臭名昭著。据人们猜测,一场争执使她受到上天的神助得以归返。我们已得知那名浪荡军官的姓名,他目前驻扎在巴黎,只是由于不言自明的原因,我们不能将此公开。”——《信使报》,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二晨版。[19] “前天,在本市近郊发生了一件最为残忍的暴行。黄昏时分,一名绅士,偕同他的夫人和女儿雇用六个年轻男子将他们送到对岸去 ,当时这些男子正悠闲地划着一条船在塞纳河岸边来来回回地闲荡着。在抵达对岸时,这三名乘客跨出了船,并向前走着,一直走到看不见船影的时候,女儿发现她把阳伞拉在船上了。她返回去拿伞,于是就被这群人抓住了,并且被拖到了水里,她的嘴被东西塞住了,还受到了野蛮的暴行,最后被带到岸上一个离她和父母最初下船处不远的地方。那些歹徒目前还逍遥法外,但是警察正在追踪他们,其中有人可望很快被缉拿。”——《晨报》,六月二十五日。[20] “本报收到几封来信,其目的是要证明梅奈[21]在最近那件强奸案中有罪;但是考虑此人经审讯后已被宣判无罪,另外由于来信者的论点论据似乎热情有余深刻不足,我们认为不宜将信内容发表。”——《晨报》,六月二十八日。[22] “本报收到几封颇具说服力的来信,这些显然来自各种渠道的消息足以使我们有理由确信,不幸的玛丽·罗杰成了星期天在城市附近侵扰民众的无数流氓帮会中其中一帮人手下的牺牲品。此后,我们会尽力腾出版面来刊登此类评论。”——《晚报》,六月三十一日,星期二。[23] “星期一,一名与税务署有联系的驳船管理员看见一条空船漂在塞纳河上。船帆被放在船舱底部。那个管理员就把船拖到了驳船管理处。次日上午,船被人取走,而没有一个工作人员知情。现在船舵还在管理处。”——《勤奋报》,六月二十六日,星期四。[24] 读了这些不同的摘录,在我看来,它们不仅是不相关的,而且我没觉出它们中有哪一条会与目前的事件相关。我等着听杜潘的解释。 他说道,“我目前不想详细论述第一和第二个摘录。我之所以摘抄它们,主要是想让你明白警方的极端疏忽大意。就我从警察局长那里得知的,他们并没有从任何方面去费心地审查那个被提及的海军军官。但是要说在玛丽的两次失踪之间没有可推测的联系的话,就真的太愚蠢了。让我们假定第一次的私奔以这对恋人间的争吵以及那个被玩弄的姑娘回家而告终。那么,我们现在就完全可以把第二次私奔(如果我们知道私奔再一次发生)看成是暗示了那个负心汉的重新进攻,而并不是将其视为另一个人的求爱结果——我们就完全可以将其视为旧情人的‘感情弥合’而不是新人的初次求爱。十有八九,那个曾经与玛丽私奔的人会再次提议私奔,而曾被人提议私奔的她则不太可能接受另一个人提出的私奔建议。现在,请你注意一个事实,即第一次被确定的和第二次被推测的私奔的时间间隔,比我们军舰航海的正常周期要长几个月。难道她情人的第一次罪恶行径由于必须得出海而被中断,难道他赶在回来的第一时间里继续那还没有被彻底完成的卑鄙企图——或者说还没有被他彻底完成的卑鄙企图?对所有这些事,我们都一无所知。 “不过,你会说,在第二次失踪上,并没有我们所想象的私奔。当然没有——但是难道我们就会说那个落空的私奔企图也不存在?除了圣厄斯塔什,也许还有博韦,我们没有发现玛丽还有人们认识的、公开的、体面的追求者,也没听人提起过有别的什么人。那么,谁是那个秘密情人呢?那人连玛丽的亲友(至少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知道,但是星期天的早上玛丽去见的就是他,而且玛丽非常地信任他,以至于毫不犹豫地和他一起呆在鲁尔门僻静的小树林里,直到夜幕降临。设问,那个秘密情人是谁,那个至少多数亲友都不知道的人是谁?而且,罗杰夫人在玛丽离开的那个早上的奇怪预言——‘我担心我再也见不到玛丽了’意味着什么? “但是即使我们没法想象罗杰夫人私下参与了私奔的计划,我们总可以认为玛丽是接受这个计划的吧?在离开家时,她让人们知道自己打算去拜访住在德罗梅街的姨妈,而且让圣厄斯塔什在天黑时去接她。那么,乍一看,这个事实与我的推测相矛盾——但是让我们来回忆一下。她确实是会见了某位男友,并和他一起过了河,直至下午三点才到达鲁尔门,这大家是知道的。但是在这样地答应陪伴那个人的决定中,(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无论她的母亲知道与否)她一定想到过她离开家时说过的打算,想过当未婚夫圣厄斯塔什在约定的时间去德罗梅街接她时,他会发现她并没在那里,就会在内心感到惊讶和怀疑。而且,当他忧心忡忡地回到住地时,会知道她还没回家。我认为她一定想过这些事。她一定能预见到圣厄斯塔什的懊恼,以及所有人的怀疑。她不可能想到要回去承受这种怀疑;但是,如果我们假定她没有回家的打算,那么这种怀疑就变得无足轻重了。 “我们可以想象她是这样想的——‘我是为了私奔去见某一个人,或者我是为了其他秘密的私人目的。我很有必要不被打扰——一定得有足够的时间让我们远走高飞——我会解释说自己要去拜访德罗梅街的姨妈,并陪她呆一天——我会告诉圣厄斯塔什到傍晚再来接我——这样解释的话,我就可以有尽可能长的离家时间,而且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和焦虑,这比其他办法更能争取时间。如果我让圣厄斯塔什傍晚来接我,那之前他肯定不会来;但是如果我根本不让他来接,我用来逃离的时间反而会缩短,因为他会指望我早点回家,而我的失踪会更快地引起他的焦虑。那么,如果我根本就是打算回家的——如果我只打算和那人散散步——那么,让圣厄斯塔什来接就不是我的做法了;因为,让他来,他就准会确定我耍了他——这个事实是我本想永远不想让他知道的,我可以在离开家时不告诉他我要去哪里,可以天黑后才回家,可以告诉他我去拜访了德罗梅街的姨妈。但既然我的计划是永不返回了——至少要过几个星期才回来——或者是等到隐藏了一段时间后才回来——争取时间才是我唯一的当务之急’。 “你已经在你的记录中注意到了,关于这个悲惨事件,最普遍的观点是,而且从一开始就是,这个姑娘被一群流氓杀害了。而在某种情况下,这种普遍观点是不能被忽视的。在这个观点自我显现出来时——当它以非常自发的形式彰显自己时——我们应该把它视为与直觉,即有天赋之人的个人特性相类似的一种东西。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我会遵守它。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这种舆论中不能有造势的痕迹。这个观点必须完全是公众自己的;而这两者的区别往往极难看出,极难把握。在目前的案件中,我觉得这个关于一伙流氓的‘公众观点’,在被那个我所摘录的第三条报道中的那个间接事件推波助澜。整个巴黎都对发现了玛丽,这个年轻、漂亮、声名昭著的姑娘的尸体感到震动。这具被发现的尸体带着遭受暴力的痕迹,并漂浮在河里。但是现在大家都知道,在那个被推测说该姑娘被杀害的特殊时间里,或者说在那个特殊时间前后,一伙年轻的歹徒犯下了一个与死者所遭到的性质类似,尽管程度稍轻的暴行,受害者是另一个年轻女子。一个出名的残暴事件会影响到公众对另一个无名事件的评判,这很令人惊奇吗?大家等着对此做出评判,而那知名的暴行似乎恰好为此提供了方法!玛丽也是在河里被发现的;而这桩已知的暴行也发生在这条河边。两场事件有很明显的联系性,而真正奇妙之处却没有被公众理解和把握。但是,实际上,这场如此犯下的暴行恰好证明了另一场几乎同时发生的案件并不是这样发生的。如果,当一伙歹徒在某个地点犯下了最前所未闻的罪行时,在相同城市的相似地点、在相同的环境下、用同样的方式和工具、而且是在同一个时间,发生了表面看来完全相同的罪行,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可是,如果没有如此令人惊叹的一系列巧合,那个碰巧被造势的公众舆论要靠什么来让我们相信呢? “在进一步探讨下去之前,让我们来考虑一下那个被人推测的谋杀现场,即在鲁尔门附近的树林里。虽然这个树林很茂密,但是它位于公路的附近。在树林里有三四块大石头,形成了一个有靠背和凳脚的椅子状的东西。人们发现上面的石头上有一条白色的衬裙;在第二块石头上有一条丝绸围巾。人们还发现了一把阳伞、一双手套,以及一块手帕。那手帕上有‘玛丽·罗杰’的名字。衣服的碎片散布于四周的枝杈上。地面被人踩踏过,矮树丛被弄断了,这些都是剧烈挣扎的痕迹。 “虽然林中的发现博得各报刊的喝彩,而且人们一致认为它就是暴行的确切地点,但是我们得承认,有某个很好的理由可以质疑此观点,那就是案发现场。我可以相信、或者也可以不相信它——但是有非常充分的理由让人怀疑它。如果像《商报》所推测的,案发现场真的是在圣安德烈街附近,假设凶手仍然滞留在巴黎,那么他们自然就会对公众的注意力被敏锐地引到了正确的方向而感到恐惧;于是,在某种心理状况下,他们就会很快地意识到有必要尽力地分散人们的这种注意力。因此,既然鲁尔门的灌木丛早已被人怀疑,那么他们自然就有可能会有把物品放在后来它们被人发现的地方的念头。尽管《太阳报》这样推测了,可是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些被发现的物品已经放在灌木丛中有不短的时间了;然而,这里倒还存在一个非常间接的证据来证明它们是不可能一直在那里的,因为从那个不幸的星期天到男孩子们发现它们的那个下午的二十天当中,它们不可能没有引起过别人的注意。《太阳报》应和了其他报纸在它之前发表的观点,它这样报道,‘由于下雨,一切都严重发霉,并粘在一起了。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还长了草。阳伞的绸面很坚实,但是里面织线已经全部分解腐烂了。上面的部分是双层和折叠的,也都发霉破烂了,并在伞被打开的情况下开裂了。’关于那些草,即所谓‘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还长了草’,很明显,这个事实只能靠语言、即靠两个男孩的回忆陈述来证实;因为这些男孩移动了物品,并在第三者尚未看到前把它们带回了家。可是草是会长出来的,尤其在温暖潮湿的天气情况下(就像谋杀发生的那段时间),它可以仅仅在一天里就长出两三寸来。一把阳伞放在新覆上草皮的地上,也会在短短一周之内被新长出来的草完全遮掩的。关于发霉现象,《太阳报》编辑是如此执拗地坚持着要表述出来,他把发霉的意思在我们所摘录的那么简短的段落中提及了不下三次,难道他真的没意识到这个发霉现象的实质吗?他有否被告知,这种霉体是种类繁多的真菌中的其中一种,它最典型的特征是能在二十四小时内长出来并衰亡? “因此,我们一眼就能明白,那些被用来最成功地证实这些物品已经在树林里 ‘至少有三四周时间’的证据,其实是最荒谬而无效的。另一方面,人们又很难以相信这些物品在那个树林里的时间是长于一周的——即长于两个星期天之间的时间。那些对巴黎附近了如指掌的人都明白找到一个隐蔽处是极端困难的,除非那地方离郊区很远。这样一个在树林里草丛中的,未经勘探的,或者甚至说是少有人涉足的隐秘处,是一下子想不到的。就是让那些打心底里热爱自然却依然被职务牵绊于这大都市的尘土与繁忙中人——让他们中的任何一位去尝试一下,哪怕在平日,让他在立刻就包围着自己的自然美景中消除对独处的饥渴。接下来,每走一步,他都会发现,那不断增长的魅力被一些歹徒或一群闹饮狂欢的流氓的声音和人身侵扰所驱散。他就发现在茂密的树林里寻找清静是徒劳的。那里是乌合之众出没的特殊隐蔽地——那里有最被亵渎的庙宇。漫游者立刻就会从心里感到厌恶,并逃回繁华的巴黎,巴黎不会比那里更令人憎恶,因为它并非如此不协调地充满了污秽。可是,如果在一周的工作日中,城市的附近都是如此被骚扰,那安息日就更厉害了!尤其是现在,当城镇流氓被免除了工作的权利,或者说失去了惯有的犯罪机会,他就会寻找到城镇的近郊,这不是出于对乡村的喜爱,其实在内心他鄙视它,而是为了逃避社会的束缚和陈规。他渴望的不是新鲜的空气和绿树,而是乡村的完全自由。于是,他在那个路边旅馆里,或是在树林中,除了他的伙伴,他不被任何目光所监视,沉溺在一切疯狂而无度的虚假狂欢中——那是自由和酒精的联合产物。当我重复陈述那些物品在长达超过一周的时间内,在巴黎近郊的任何一个树林里都一直没被发现过的情况时,很明显,这对于每一位冷静的旁观者而言,几乎就是奇迹,对此,我就不用再赘言了。 “但是我们还有其他依据来怀疑那些物品是为了转移人们对暴行的真正地点的注意力而被放在灌木丛里的。首先,请你留心一下发现那些东西的日期,并将它与我从报纸上摘引的第五篇文章的日期进行比较。你会发现,在物品被找到后,几乎在最快的时间里,这个紧急的信息就被送到了该晚报社。尽管这些信息是各种各样的,而且明显来自多种渠道,但是它们都指向了同一点——即,它们将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认为这罪行是一伙人犯下的,而且案发地点在鲁尔门附近。当然了,由于这些信息的缘故,或者说是公众的注意方向被它们转移了的原因,我们现在的怀疑并不是关于这些物品是被两个男孩发现的一事;但是这怀疑或许、而且非常有可能是这些东西在此之前没被孩子们发现,因为那些物品过去是不放在灌木丛里的;它们只是后来才被放置在那里,时间就是在消息被传开的当天,或者是稍微提前一些,就是这些信息的罪恶创作者将它们放在那里的。 “这个树林很怪异——极端怪异。它异常繁茂。在它自然围成的场地中有三块奇怪的石头,形成了一把有靠背和凳脚的椅子。而且,这个树林是如此充满艺术性,还位于离德吕克夫人的住所咫尺之遥的比邻地区,夫人的孩子又常常仔细地观察周围的灌木,以寻找黄樟木的树皮。这难道会是草率的赌注吗?——这个赌注的赢率是一千对一——即这些男孩不用一天就能发现至少一件隐藏在成荫的殿堂中、端放在天然御座上的物品。那些犹豫于这样一个赌注的人,要么自己从没有做过孩子,要么忘记了孩童的天性。我要重申——要理解为什么这些物品在被放置于这个灌木丛中长于一两天的时间里都没被发现,是极其困难的;因此,不管《太阳报》是怎样武断和无知,我们的怀疑是很有道理的,即这些东西是相对很晚才被放在那里的。 “但是,除了我刚才提出的,还有其他的和更有力的理由来相信它们是这样被放置的。现在,请你费心对那些物品非常做作的摆放方式予以注意。在上面的石头上放的是一条白色的衬裙;在第二块石头上的是丝绸围巾;四周散乱分布着的是一把伞、一双手套、一块带有‘玛丽·罗杰’名字的手帕。这只是一个并不太精明的人自然会想到的尽量自然一些的摆法。但是这绝不是一种真正自然的放置方法。我倒宁愿看到所有东西都在地上,而且被人踩过。在这块有限的树荫中,那衬裙和围巾几乎不可能保持在石头上的位置,因为它们被那么多撕扯搏斗的人来回拖拉过。报纸说,‘地面是被踩踏过的,树丛被折断过,这都是搏斗过的迹象。’——但是那条衬裙和围巾被发现时却好像被放在衣架上一样。报纸还说,‘那外衣的几条碎片被灌木丛撕破,有六英寸长、三英寸宽。其中一块是外衣的底边,它被修补过;它们看上去就像被撕下来的布条’。在这里,《太阳报》由于疏忽,使用了一个极其令人怀疑的词组。正如它所描述的,那些碎片确实‘像被撕下来的布条’;但它们是被人有意撕下来的。布条从任何像这类面料中,由于一根荆棘的作用而被‘撕下来’是最不可能发生的事之一。从这些特定的面料质地来看,刺进去的荆棘或钉子会将它们呈直角地撕开——从刺入点撕出两条相互成直角的裂缝——但是不可能有布条被‘撕下来’。我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事,你也不会看到的。几乎在所有的情况下,若要将一片布从这样的面料上撕下来,就需要两个不同方向的不同力量。如果面料有两条边缘线——如果,比如说,它是一块手帕,外力要从它那里撕出一条布,那么,只有在这时,才可凭一股力量就可以做到。但是在目前的案子中,它是一件衣服,只有一条边。要从它里面撕出一块来,而里面又没有边缘线,那只能是依靠荆棘奇迹般的作用了,而且一根荆棘还无能为力。但即使靠近裙边,也必须得两根荆棘才行,其中一条朝两个不同的方向,另一条朝一个方向用力。而且,这还是在边缘没有被卷边的情况下。如果卷过边的话,那就完全不可能做到了。我们由此可以明白,让布条仅仅在‘荆棘’的作用下被‘撕下来’是有着无数的和巨大的障碍的;可是报纸还要让我们相信那里不止一条,而且很多条布都被撕下来了。甚至‘其中一块是外衣的底边’!而且另外一块是‘裙摆上的,不是底边。’——也就是说,它是从没有边缘的衣服里面被荆棘整个地撕下来的!可以说,恐怕这事别人不信也是情有可原的。但如果从全局看,也许它们导致的怀疑还不比另一个让人惊讶的情况强烈,即这些物品竟然就是被任何能谨慎到转移尸体的凶手遗留在这个树林里的。然而,如果你认为我有意要否定这片树林即是行凶现场的话,那你还没有真正领会我的意图。这里可能发生过一件邪恶的事情,或者更可能的是,德吕克夫人那里发生过一个意外事件。但事实上,这不是最重要的。我们并不是要努力发现现场,而是要找出作案凶手。我所引证的事情,虽然都很琐碎,但是它们首先表明了,《太阳报》所肯定的和执意坚持的观点是愚蠢的,第二点,同时也是最主要的是,它们让你通过最自然的方式,对关于这个凶杀案是否是由一伙人干的疑问进行了深入思考。 “我们只要针对外科医生验尸时的细节,就能重新来审视这个问题。我们只需要说,他发表的推论,在关于歹徒的数量方面,完全可以被巴黎所有著名的验尸官嘲讽为不公正,并且是毫无根据的。我并不是说他推论的结果不可能,而是他的推论没有根据:——难道没有作另一种推论的充分根据? “现在让我们来想想‘搏斗过的迹象’;先问一下,这些迹象表示了什么。表示的是有一伙人。但是难道它们就没有更像是在表示不是一伙人的意思吗?会发生什么搏斗呢——什么搏斗那么激烈而持久,居然能到处留下‘迹象’呢?——竟然在一个柔弱而没有自卫能力的姑娘和被想象出来一伙歹徒之间?不用发出声响,只消几条粗壮胳膊的力量之类的,一切就摆平了。受害者肯定是完全任他们摆布的。你要记住,那些极力反对树林就是案发现场的论述,主要说来,只是在凶手不止一个人的情况下可行。如果我们假设只有一个凶手,那我们就可以理解,而且只能理解,这场如此激烈和持久的搏斗留下了明显的‘迹象’。 “再则,我已经提过那些物品被完全留在后来发现它们的那个树林里这个事实所引起的怀疑。似乎,这些犯罪证据几乎不可能被无意中遗留在那里。凶手有足够的谨慎(根据推测)将尸体转移;而凶手却能让比尸体本身(它的特征很可能会很快地被腐烂所抹杀)更确凿的证据明显地留在行凶现场——我指的是带有死者名字的那块手帕。如果这是个偶然,那它就不是一伙人的偶然。我们能想象这只能是单个人的疏忽。让我们瞧着好了,这是单个人的犯下的罪行。他是和死去的鬼魂单独相处。他被一动不动地躺在眼前的尸体吓怕了。他的怒火冲动已经过去,那时他的心里对自己的行为充满了本能的恐惧。他丝毫没有一伙人参与犯罪后必然会产生的胆量。他只是独自面对着尸体。他颤抖着,大脑一片混乱。但是他必须得处置尸体。于是他将尸体运到河里,遗留下了自己犯罪的其他证据;因为即使是可能的话,他也很难把所有的东西一下子都带走,而且回来再拿也不难。但是在他到河边的艰难跋涉中,他内心的恐惧加剧了。在路上,到处有人声。他好多次地听见或是想象着有看见他的人走过来的脚步声。甚至城市的灯火都让他心慌。在深刻的痛苦下,他长时间、频繁地停歇,但他还是及时抵达岸边,处置了那个可怕的重物——也许是靠了一条船。但是,这时世界还有什么财宝——还有什么样的天网恢恢之威胁——会有力量迫使那个孤独的凶手从那条艰辛而危险的路上返回到树林和那血淋淋的回忆中去吗?他不会回去,任一切结果自然发展。他就是想回去,他也没法回去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立刻逃跑。他永远地弃那些可怕的树林而去了,就像逃避惩罚似的匿迹了。 “但是如果是一伙人干的又会怎样呢?他们的人数会让他们有胆量;如果这凶恶的流氓心中竟然缺乏胆量的话;而被推测的这伙人又是纯粹由凶恶的流氓组成。我认为,他们的人数会防止我所假设的会使单个罪犯感到瘫软的头脑混乱和没有理智的恐惧。即便我们能设想疏忽可以发生在一个人,或两个人,或三个人的身上,那么这个疏忽就能被四个人所补救。他们不会遗留下一切痕迹;因为他们的人数能使他们把事情一次性地完成,就没有返回的必要了。 “再来想想我们发现尸体时,它外衣的情况,‘外套上从底边向上一直到腰部被撕开大约一尺来长,它围着腰部绕了三圈,并被背后搭钩状的东西固定住。’这种做法的明显目的就是提供一个可以拎动尸体的把手。可是如果有几个人在,他们会想到采取这样的权宜之计吗?要是有三四个人,尸体的四肢不仅提供了充分的,而且是最好的把持部位。前种方法是单个人才会用的;这就使我们了解了一个事实,即‘在灌木丛和河流之间的栅栏被拆倒了,地面上有某种重物被拖过的明显痕迹!’可是,在一伙人完全可以把尸体一下子就抬过栅栏的情况下,他们会有必要为了把一具尸体拖过去而多此一举地去把栅栏拆倒?难道这些人会这样拖着尸体,然后留下明显的痕迹吗?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得提到《商报》的一个观点;多多少少地,我早就评论过这个观点。那份报纸说,‘从这个不幸女子的一条衬裙上,被撕下一条长两尺宽一尺的布,它被系在她的下巴下面,缠绕在大脑背后,也许是为了防止她喊叫。这是那些没带手帕的家伙们干的。’ “我曾提起过,一个地道的流氓是从不会不带手帕的。但我着重要谈的不是这个事实。用到布条的原因并不是《商报》所想象的因为缺少一块手帕,那块被遗留在灌木丛中的手帕已经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其中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防止她喊叫’,这也能从布条早于那个比它的作用好很多的手帕被使用上得到证实。但是在描述布条时,报纸的措辞为‘被缠绕在脖子上,缠得松松的,并被打了个结实的结。’这些词语都非常含混,但是与《商报》对此的描述有本质上的不同。那布条有十八英寸宽,因此,尽管它是一种薄棉布,也能通过折叠或是纵向的褶皱形成一条坚实的带子。因此,它在被发现时就是褶皱着的。我的推理是这样的:这个孤独的凶手用这条绷带拴住尸体的中部,将尸体抬出了一段距离(或是从树林或是从其他地方)后,发现用这种方式前进,他的力气不够。他努力地拖着那具重物——留下的迹象也证明了他确实有拖曳过重物的行为。既然改为拖,他就觉得很有必要在尸体顶端附加一个类似于绳子一样的东西,它最好是被套在脖子上,这样头部就会防止它滑脱。于是凶手无疑就想起了尸体腰上的绷带。要不是它缠绕在尸体上,要不是那个结一时解不开,要不是他记起来,这条布还没有从外衣上被‘撕下来’,他也许用的就是那根长带了。从衬裙上撕一条新的会更简单些,于是他就撕下了一条,把它系在脖子上,就这样拖着受害者到达了岸边。所以,这条‘布条’非得要费点周折和时间才能用,但是却多少表明了它存在的目的——即这条布条确实是被用过的,这说明使用它的需要是产生于已经拿不到手帕的时候——也就是说,照我们推测的,该需要产生于凶手离开树林(如果那里真是作案现场)之后,而且是在从树林通向河边的路上。 “你会说,但是德吕克夫人的证词(!)特地指出,在谋杀发生的重大时间前后,在树林附近有一伙人。这一点我同意。如果在鲁尔门一带,在这场悲剧发生的前后,没有一打像德吕克夫人所描述的团伙的话,我倒要怀疑了。虽然德吕克夫人提供的证据多少有些滞后,也确实令人怀疑,但是为自己招来责难的无赖却只有一伙,即那个老实而谨小慎微的老妇人所说的吃了她的糕饼、喝了她的白兰地,却懒得付钱的那伙人。Et hinc ill? ir??[25] “那么德吕克夫人的确切证词又是什么样的呢 ?‘一帮歹徒出现了,他们吵吵嚷嚷的,又吃又喝还不给钱,并跟着上了那对青年男女走的路。在黄昏时,他们返回了旅馆,似乎非常急匆匆地过了河。’ “那么这个‘非常急匆匆’很可能在德吕克夫人眼里会显得更严重些,因为她还久久地、哀怨地牵挂着她那些倒霉的糕点和酒水——对于那些糕点酒水,她还怀着一丝希望想得到补偿。否则,既然天都暗下来了,她还要强调急匆匆干吗?这肯定是没什么好奇怪的,哪怕是一伙歹徒也该急匆匆地赶回家,因为得要靠小船渡河,而且暴风雨将至,夜晚又快降临了。 “我说的是快降临;因为夜晚还没有到来。当这伙‘歹徒’使德吕克夫人对其急匆匆的样子悻悻然时,只不过才黄昏时分。但是我们得知,就是当天夜里德吕克夫人,还有她的大儿子,‘听到了旅馆附近有女人的尖叫声。’那么,德吕克夫人又是怎么来确定在夜里听到这些尖叫声的时间段的呢?她说是‘天黑后不久’。但是‘天黑后不久’至少说明了是天黑了;而‘在黄昏时’就肯定是白天。因此我们可以非常明确的是,那伙人是在德吕克夫人无意中听到(?)尖叫声之前离开鲁尔门的。尽管,在所有相关的案情报道中,有关的论述正如我在与你交谈中所表现出来的,都是清晰而有差别的,各家报纸或各位盲目执行命令的警察都还没有注意到这里面有任何总体上的矛盾。 “我只要在关于不是一伙人作案的论点上仅仅添加一点;但是这一点,至少在我看来,具有完全无法抵抗的力量。在那个大笔酬金的前提下,而且有提供重大证据就能被完全赦免的条件,在短时间里,若在一伙粗俗的流氓中,有某一个人,或者说是任何一个人在不久前背叛了他的同谋,这并非是假想。这伙人中的任何一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倒并非完全是贪婪那笔酬金或是渴望赦免,而是担心被同伙出卖。那么,秘密至今未被解开就恰好证明了,事实上,它确实是秘密。这可怕的黑暗勾当只有一个人知道,或两个人知道,其中一个是凡人,一个是上帝。 “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在长时间的分析后,我们所有的那点虽不充分却是确凿的成果。我们已经有了一个肯定的观点,无论是德吕克夫人屋檐下发生的亡命事件,还是鲁尔门附近树林里的谋杀案,都是由死者的一位情人,或至少是她的秘密相好所为。这个伙伴脸色黝黑。这种脸色、长带上的‘结’,还有女帽缎带上的那个‘水手结’,都说明那人很可能是一名海员。他和死者,一位风流但不卑贱的年轻女子的交情,表明了他的地位高于一般的海员。那些报纸上行文流畅而急切的报道都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信使报》所述的第一次私奔的情况,有助于使我们将这个海员与那个‘海军军官’,即大家最初知道的那个将这不幸姑娘勾引的人联系起来。 “现在,我们最好来探讨一下这个脸色黝黑之人一直不见踪影的事。我们先得注意,他的脸色是非常黑的;肯定不是一般的黑才会让瓦伦斯和德吕克夫人惟此特点而记忆深刻。但是为什么这个人会不见踪影呢?难道他被那伙人杀了?如果是那样的话,为什么那里只有被谋杀的女子的痕迹?两场谋杀的地点自然会被人推测是同一个地方。那么他的尸体在哪里呢?很有可能凶手用同样的方式把两具尸体都处理了。但是也有可能这个男人还活着,他是拖延着不露面,因为害怕被人指控杀了人。他的这种担心现在可被视为理所当然——只是在事后的现在——因为已经有人证明曾看见他和玛丽在一起——但是在凶杀刚发生后这种担心却不合情理。一个无罪的人的第一反应应该会去报案,并会协助辨认歹徒。这一点,也是出于策略。他已经被人看见过是和那个姑娘在一起的,他们两人坐着一条敞篷的渡船过了河。哪怕是对一个白痴来说,公开指控凶手明显就是最必然也是最唯一的让自己洗脱嫌疑的办法。我们没法认为,在那个不幸的星期天晚上,他会既不知情也没有察觉到发生了一件惨案。可是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才可能想象他既然活着又为何没去报案。 “那么我们获得真相的方法是什么呢?随着调查的深入,我们就会发现这些方法成倍地、集中地清晰起来。让我们来仔细研究作为这个事件起因的第一次私奔,并了解一下这个‘军官’的全部历史,包括他的近况,以及恰好在案发前后的行踪。我们先仔细地比较寄给晚报的那些提出此案是团伙犯罪的各种不同的信件。然后,我们从这些信的风格和笔迹两个方面来和更早寄给早报的有关信件进行比较,后者强烈地坚持认为梅奈是有罪的。完成这一切后,我们再来将这些不同的信件和已查明的军官的手迹进行比较。通过对德吕克夫人和她的儿子,还有马车夫瓦伦斯的反复提问,我们要尽力查明更多有关那个‘脸色黝黑的男人’的相貌特征。有技巧的询问是不难从这些当事人中发现针对这个特定问题(或是其他问题)的相关信息的——甚至这些当事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会拥有这些信息。然后,我们来追踪那条在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一上午被一个驳船管理员捡到,而后又被人从管理处取走,而且还没被工作人员注意到被取走的那条船。取走时,那只船没有舵,而且是在尸体发现之前取走的。本着谨慎而坚定的态度,我们就必然会找到这条船;因为不仅捡到它的驳船管理员能认出它,而且舵还在我们手中。帆船的舵丢了,一般人是绝不会若无其事,连问也不问的。让我再插一个问题。当时并没有登出过船被捡到的启事,船是被悄悄地拿到管理处,又被人悄悄地弄走的。但是船主或是雇主——在没有启事的情况下,他们怎么可能会快到星期二一早就会得知船在星期一才停好的地点呢?除非我们设想那个驳船管理处和海军方面有某种联系——是某个个人的长期联系才导致了有人能察觉出它细微的利害关系——它琐碎的小事。 “谈到那个孤独的凶手拖着尸体来到岸边时,我早就提到过他利用一条船的可能性。现在我们就明白了,玛丽·罗杰是从船上被丢入水中的。这是自然而然会发生的。把尸体扔在岸边的浅水区里是无法匿尸的。受害者背上和肩膀上的特殊印记说明是船底的肋材摩擦造成的。那具尸体被发现时并没附加重物也证实了这个观点。如果它是从岸边被扔进水中的,就会加上重物。我们只能把没有重物解释为可能凶手在离开前忘了这个防范措施。他在要把尸体弄到水中时,无疑就注意到了自己的疏忽;但是那时附近已经没有补救的东西了。他宁愿冒其他的险也不会返回那可恶的岸上去。在把那可怕的负担卸除后,凶手就会立刻返回城里。然后,他会在某个僻静的码头跳上岸。但是那船——他会将它系上吗?他太仓促了,无暇顾及系船之类的事。而且,等船靠码头了,他就会觉得这样是留下了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他自然是想丢开所有与他的罪责相关的东西,越远越好。他不仅要从码头逃跑,而且他不会让船停在那里。于是他肯定会任它漂走。让我们继续假设下去——第二天早晨,这个凶手惊恐万分地发现那船被人捡起并留在他每天都会去光顾的地方——也许那个地方是由于他的工作缘故才频频涉足的。第二天晚上,他不敢拿舵,就把船转移了。那么现在那个无舵的船在哪里呢?这是我们首先要发现的事物之一。我们一发现它,那成功的曙光就会显现。这条船会指引我们,以连我们自己都会惊讶的飞快速度,找到那个在亡命的安息日的午夜就使用过该船的人。铁证会相继叠现,而凶手也会就此被缉拿。” (由于一些我们不该详述的原因,而它们对许多读者来说是不言自明的,在此,我们就冒昧地将那些从杜潘所获得的清晰而细微的线索中追溯出来的细节部分从我们手边的稿子上省去了。我们认为只须简要地交代一下,我们所推测的结果都发生了;而且警察局长也按期地履行了与杜潘爵士的协议条款,尽管有些勉强。坡先生的文章是以下面的话为结语的。——编者按[26]) 你们会认为我说的无非是巧合罢了。关于这个话题,我上述所讲的已经足够。我自己从内心里不相信超自然。自然和上帝是两回事,这没有人会否定。后者创造了前者,他能随意地控制或改造它,这也是毋庸质疑的。我说的是“随意”;因为这是依照意愿,而不是如愚顽的逻辑之所谓的依照权力。并不是神不能调整他的准则,而是我们为调整想象出了一个可能的必要性,这一举动会伤害神。这些准则原本就包含了在将来会发生的一切偶然。在上帝眼中,一切都是现在。 我要重申一下,我所说的这些事只是巧合。而且,在我所涉及到的事物中,人们会发现,就已知的命运而言,在不幸的玛丽·塞西莉亚·罗杰斯的命运和玛丽·罗杰在人生的某个时期的命运之间,存在着一条平行线,当人们考虑到这相似性有着惊人的准确度,其理性便会困惑无措。我认为人们将会看到所有这一切。但是,当看到上述时期中的那个玛丽的悲惨遭遇,当看到围绕着她的迷雾被拨开时,读者可别猜测我是想暗示这条平行线在延伸,或者甚至是想暗示在巴黎发现这个杀害了巴黎女店员的凶手所使用的方法,或者在类似推理上所运用的方法,都会引出类似的结果。 因为就这种猜测的后半部分而言,大家应该考虑到,在两个案件的事实中,哪怕最琐碎的变化都可以通过彻底混淆两件事实的过程而引出最严重的错误估计;这就很像在算术上,一个错误,其自身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可以在运算过程中的每一步中以其不断倍增的作用力最终导致与正确结果大相径庭的答案。而就这种猜测的前半部分而言,我们一定要记住,我所提到的概率演算拒绝所有关于平行线延伸的观点——它以强有力而明确的态度拒绝这些想法,即不容许以此早已被延长并被弄得精确无误的平行线来作为其计算比例。这是这些反常推测中的其中一种,虽然运用的是完全不符合数学规律的思维,却是惟有数学家才能真正接受的。例如说,很难让普通读者相信,一个掷骰子的人连续两次掷出6来,足可以赌他第三次不会再掷出6来。如果有人这么提议,通常会立刻遭到才智之人的否定。前两掷结束后,这两次就是过去的事实了,它们应该不会对将来的投掷有什么影响。掷6的几率似乎正好应该与骰子在任何平常时间被掷时一样——也就是说,它只受其他各次甩掷的影响,而这些甩掷结果或许是骰子造成的。这一观点非常明确,要想反驳这个观点,只会更多地遭到嘲笑,而不是表示尊重的关注。这里产生的错误——一个让人觉得有点恶作剧似的重大错误——我无法自称在我目前有限的篇幅中将它揭示出来,而且如果从哲学的角度看,它也无需被揭示。或许我至少可以这么说,它形成了一连串无穷错误中的一个,这些错误发生在推理过程中,是推理力求详细探询真相而造成的。 (张琼译)
[1] 最初发表《玛丽·罗杰疑案》时,作者认为不需要现在所增补的这些脚注;但本故事所依据的这场悲剧已过去多年,作者认为还是应该加上这些脚注,并对故事的总体构思进行了一些说明。一个名叫玛丽·塞西莉亚·罗杰斯的年轻姑娘在纽约附近被杀害。尽管她的死引起了强烈而持久的轰动,但是直到这篇小说写成并出版之时(1842年11月),疑案一直未被破解。在本故事中,作者假托叙述一个巴黎女店员的死亡,虽然只参照了玛丽·罗杰斯的谋杀案实际情况中的一些非关键部分,但作者在每个细节中都追随这个疑案的实质。因此,小说中的所有论据都适用于真实事件:而对真相的调查则是本文的目的。《玛丽·罗杰疑案》是在远离惨案现场的情况下写成的,除了可提供信息的报纸之外,没有其他的调查途径。因此,作者并不掌握许多如果亲临现场并进行勘察所能得到的信息。然而,记录在下面的这件事实或许并不算不妥:两名证人(其中一人是小说的叙述者德吕克太太)在小说发表之后很久,在不同的时间里提供的证词不仅充分证实了此文总的推论,而且还完全证明了这一推论所依据的全部是假设的主要细节。——原注(本篇小说的脚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作者原注。) [2] 诺瓦利斯是冯·哈登贝格(Von Hardenburg)的笔名。——译者注 [3] 即拿骚街。(坡在脚注中对应于正文里的地名、人名分别为纽约及纽约附近的地名和玛丽·罗杰斯案件有关人士的姓名。——译者注) [4] 即安德森。 [5] 即哈德孙河。 [6] 韦赫肯区。 [7] 即佩恩先生。 [8] 克罗姆林。 [9] 《纽约信使》周刊。 [10] 即《纽约乔纳森兄弟报》,主编为H·黑斯廷斯·魏尔德先生。 [11] 《纽约商报》。 [12] 《星期六费城邮报夜刊》,编辑为C·I·彼德森先生。 [13] 即亚当。 [14] 鸦片酊,一种作止痛剂或毒药的药剂。——译者注 [15] 参见《摩格街谋杀案》。 [16] 即《纽约商业广告报》,编辑为斯通上校。 [17] “一条基于客体性质之上的理论会由于客体的不同而难以自圆其说;而依据事物起因设置论题的人则会因为其结果不同而停止评判。因此,任何国家的法理学都表明了,当法律成为了一门学科和一种体系,它就失去了公正性。盲目专注于分类原则已导致法律出错,这错误只要观察立法机关是如何频繁地被迫站出来修复自身系统所丧失的公正便可得知。”——兰多。(兰多是霍勒斯·宾尼·华莱士所用的笔名,他曾于1838年匿名出版小说《斯坦利》,本段文字引自该小说。——译者) [18] 《纽约快报》。 [19] 《纽约先驱报》。 [20] 《纽约信使问询报》。 [21] 梅奈是最初涉嫌并被捕的当事人之一,但因缺乏证据而获释。 [22] 《纽约信使问询报》。 [23] 《纽约晚邮报》。 [24] 《纽约旗帜报》。 [25] 怒由此生?——译者注 [26] 此按语是坡本人自行插入,由最初发表本小说的杂志加上去的。 被窃的信 Nil sapientiae odiosius acumine nimio.[1] ——塞内加 巴黎,18××年的某个傍晚,秋风阵阵,我和朋友C·奥古斯特·杜潘一起,在他位于圣日尔曼区杜诺街33号四楼住宅后厢的小书房,或称藏书室里,悠闲地享受着沉思和用海泡石烟斗抽烟的双重乐趣。我们俩至少有一个钟头深深沉浸在无语之中,随便哪个人都能看出,我们都专注地看着那使屋里气氛显得凝重的一圈圈青烟而出神。至于我,我正琢磨着黄昏初上之时两人所交谈的几个话题,我指的是摩格街的事件,以及关于玛丽·罗杰被谋杀的谜案。因此,当公寓门一开,走进了我们的老朋友巴黎警察局的G先生时,我觉得那完全是一种巧合。 我们对他表示了由衷的欢迎,这个人,虽然让人有点瞧不起,倒也能让人乐一阵,而我们也有几年没见他了。我们一直在暗处坐着。此时杜潘站起身来想点上灯,但一听G先生说是来向我们请教,或者说是来向我的朋友请教,想听听他关于某件十分麻烦的公务的意见,便没点灯又坐了回去。 “如果这是一桩需要动脑筋的事情,”杜潘说着并没有去点上烛芯,“我们还是在暗处谈论的比较好。” “这是你的又一个怪异念头,”警察局长说道。这位局长习惯于把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都说成“怪异”,因此便身处于“怪异”军团之中。 “千真万确,”杜潘说着给这位来访者递上了一支烟斗,又往他跟前推了把靠椅。 “这回是什么难事啊?”我问道,“但愿别又是什么谋杀之类的。” “呵,不是,根本不是那档子事。其实,这件事情真的非常简单,我丝毫不怀疑我们自己就能很好地解决它,可是我转念一想,也许杜潘先生愿意听听其中的细节,因为这件事的确太怪异了。” “既简单又怪异,”杜潘说道。 “没错,也不完全那样。实际情况是,这件事一方面十分简单,可又让我们怎么也摸不着头脑,这让我们都觉得疑惑不解。” “也许正因为事情简单才让你们做不好,”我朋友说道。 “你这是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呀!”警察局长开心地大笑着说道。 “也许其中的神秘太明显了,”杜潘说。 “天呐!谁曾会动过这样的念头?” “有点太不言自明了。” “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来访者给逗乐了,大笑起来,“咳,杜潘,你这是要让我笑死啊!” “到底是件什么样的事情?”我问道。 “好,听我告诉你,”警察局长说着长长地、缓缓地、深沉地吐了口烟,在椅子上端坐好身子。“我用不了几句话就全告诉你们了。但在我细说之前得先警告你们,这件事可是绝密的,要是让人知道了我把它泄漏给了别人,我这位子很可能就得丢。” “说吧,”我说道。 “要么别讲,”杜潘说道。 “那好吧。我从上层得到一个私人信息,王室又一份极其重要的文件被窃。窃走这封信的人查到了,这一点毫无疑问,有人看见他拿的。而且文件还在他手里,这一点也清楚了。” “是怎么知道的?”杜潘问道。 这位局长说道,“文件一旦从偷窃者那里出手——就是说,根据他肯定设计好的目的来处理这份文件——就会发生某些结果,可实际上这样的结果却并没有发生。因此,根据文件的性质,根据这样的事实,这一点就很明显了。” “请说得再明确一些,”我说道。 “好吧,我可以说到这么个地步,即掌握这份文件的人拥有了一种权力,而这种权力在某一阶层中具有很高的价值。”局长挺喜欢这样的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甚明白,”杜潘说道。 “还不明白?咳,如果把文件透露给第三方——我们就不说他的姓名了——就会使一位地位极其尊贵的人士的名誉受到损害。这就使掌握这份文件的人占了上风,捏住了那位尊贵人士的把柄,并使其声誉扫地,不得安宁。” “可是,”我插了进去,“这样的上风,必须是偷文件的人确信丢文件者知道他就是窃贼。谁竟敢——” “这位偷文件的人,”G先生说道,“就是D大臣,世界上没有他不敢做的事情,管他是丈夫之为还是小人之举。偷的手法真是又聪明又大胆。这份文件——坦白地说,是一封信——是该文件的主人单独在王宫里时收到的。她正看着信,这另一位贵族突然闯了进来,她尤其不愿意让他看到这封信。匆忙中她试图把信塞进抽屉,却塞不进,只好把信摊开着摆在了桌子上。不过,信纸最上方写的是地址姓名,下面的内容没有展现出来,信便不太引人注意。就在这时候,D大臣进来了。他那山猫般狡诈锐利的目光立刻就注意到了那份文件,认出了地址姓名的笔迹,看出了收信人的慌张,揣摩出了她的秘密。他用惯常的方式匆匆地来了一遍公事公办,便掏出了一封和桌上那封有点相像的信,展开来,装出要看信的样子,然后把它紧紧叠放在那封信边上。他接着又聊了约十五分钟时间,谈的都是公事。最后,他告辞的时候,顺手拿走了那封他没有权利拿的信。而信的主人虽然看见了,却因为还有第三方就站在她身边而不敢喊出来。大臣溜了,把自己那封无关紧要的信留在了桌上。” “瞧,”杜潘对我说道,“你想了解的占上风的原因都在了——偷信人完全清楚丢信人对他的了解。” “没错,”局长回答道,“过了几个月之后,这样的权力在政治场合上变得非常危险起来。信的主人日复一日地更加坚信必须把信要回来。可是这件事又无法公开进行。最后她万般无奈,让我来负责处理。” “我相信,”杜潘说着吐出了一串优美的烟圈,“这是她能希望甚至是能想象到的最英明的办事人了。” “你过奖了,”局长说道,“不过,可能有人是这么想来着。” “很明显,”我说道,“正如你所说的,信还在这位大臣的手里,而使他占上风的是拥有这封信而不是拿它派具体的用场。一派用场,他就不再有这样的权力了。” “对,”G说道,“我正是按这样的想法进行的。我首先考虑的是要对大臣下榻之处来一番彻底的搜查,可让我为难的是,搜查一定不能让他本人知道。特别是我被告诫说,一旦让他有理由怀疑我们的计划,情况将变得十分危险。” “可是,”我说,“对这样的调查你可是相当专业的。巴黎警察局从前常做这样的事。” “没错,正因为如此,我才没有绝望。这位大臣的日常起居也让我有机可乘。他经常彻夜不回,他的仆人不多。他们都睡在离主人套房很远的房间里,另外,这些人都是那不勒斯人,很容易就喝得酩酊大醉。你知道,我手里的钥匙,可以打开全巴黎任何一扇房门或橱柜的门。三个月来,没有一个晚上我不在D的住处呆上大半夜,亲自搜查那地方。这件事关系到我的名誉,告诉你们一个天大的秘密,那笔酬金数目很大。等我完全相信这偷信人比我还机敏得多时,便不再去搜查了。我觉得已经把所有可能藏着这封信得角落都查遍了。” “但是有没有这样的可能,”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尽管信也许是在大臣手里,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但他是否可能把信藏在了别处而不是自己的住处呢?” “这不大可能,”杜潘说道。“照宫廷上目前的特殊情况看,特别是据说D某人也卷入其中的那些阴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立刻需要这份文件——随时都会有人命令立刻拿出这份文件。这一点和掌握这份文件几乎具有同样的重要性。” “能随时拿出这份文件?”我问道。 “就是说,能随时销毁这份文件,”杜潘答道。 “对,”我说,“很明显,文件就在他住处。至于说他是否会把文件带在身上,我们可以认为这样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 “完全正确,”局长说道。“他有两次受到突然检查,就像遭到拦路抢劫一样,他在我亲自监视下被仔细搜过身。” “你还不如省了这些麻烦,”杜潘说道。“我看,这D某人并非愚钝之辈,既然如此,他肯定预料到会有突然搜查,这是当然之事。” “的确不是彻头彻尾的笨蛋,”G说道,“不过他是个写诗的,而我认为写诗的人离笨蛋不过一步之差了。” “对,”杜潘若有所思地长长地吸了口海泡石烟斗,说道,“尽管我本人也一直蠢笨地在写一些打油诗什么的。” 我说:“你能不能仔细说说你搜查的情况?” “好,事实上,我们搜得从容不迫,什么地方都搜遍了。干这样的事情我早已经验丰富了。我在整栋楼里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查,每个房间要查上整整七夜。我们首先检查套房里的家具。能开的抽屉都开一遍,我想你是知道的,对受过正规训练的警察来说,再‘秘密的’抽屉也能找得到。在这样的搜查中谁要是被‘秘密’抽屉蒙过去了,那就是个大傻瓜。事情明摆着的。每一只橱里都会有某些体积——就是空间——需要弄清楚。我们有详细的规则。一段线条五十分之一的差别都会引起我们的注意。查完橱我们查椅子,还用你见过我们使用的那种细长的针签刺探枕头。我们还卸下桌面。” “干嘛这么做?” “有时候想藏东西的人会搬开桌面或其他家具的类似板面,在家具的腿上挖洞,把东西藏在洞里,再把板面放回去。床架支柱的顶端和底部也能这样派用场。” “但敲一敲听声音不就会发现是否有空洞了吗?”我问道。 “根本不会的,只要在东西放进空洞时裹上足够厚的棉花。另外,在这个案子中,我们必须不弄出任何声响。” “但你也不可能把所有能这样挖个洞藏东西的家具都翻个遍呀。信纸可以被卷缩成很细很细的形状,体积和大号的毛线针相差无几,这样,它就能插进椅子横档这样的东西里去。你没把所有的椅子都拆散了吧?” “当然没有,但是我们干得更漂亮——我们用一架高倍放大镜,检查了他住处的每一把椅子上的每一根横档,检查了每一件家具上的每一处榫头。上面要是有一丝最近被人拨弄过的痕迹,我们立刻就能注意到。比如说,钻洞时留下的一星木屑,看起来会像一只苹果那样明显。胶水痕迹有没有异常,榫头有没有空隙,等等,都保证会被我们查出来。” “我看你连镜子都查了,细看了镜面玻璃和衬板之间的缝隙,还刺过了床褥和床单,窗帘地毯都在你搜查之列。” “那是当然,这样把家具的每一个部分都彻彻底底地搜了个遍之后,我们就搜查这屋子本身。我们把整个屋子的地面分解成小块,每一块都标上数字,一块都不会漏掉,然后我们对整个屋子每一方英寸的地面都细细搜查,还包括两间紧邻的房子,和前面一样,用了放大镜。” “紧邻的两处房子!”我叫了起来,“你一定费了不少的事吧。” “是的,不过那笔酬金也是十分可观的。” “你把屋子周围的地面都包括进去了?” “周围的地面都铺着砖。在那里倒没遇上太多的麻烦。我们检查了砖石之间的青苔,发现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 “你肯定还检查了D某人的文件,还翻查了他书斋里的书?” “当然啦,每一叠文件每一个包裹我们都翻看过,我们不仅翻遍了每一本书,还翻遍了每本书里的每一页,而不是像有些警察那样拿着书晃几下就完了。我们还测量了每本书封面的厚度,测得极为精确,因为每一张封面都用放大镜细细查过。要是哪本书的装帧最近被人做过手脚,这样的事实绝不可能逃脱我们的注意。有五六卷书是新近从装帧店里送来的,我们还仔细地用针直着插进封套里探过。” “你们还查过地毯下面的地板吗?” “那还用问。我们把每块地毯都掀起来看过,还用放大镜检查了下面的地板。” “还有墙纸?” “查了。” “地窖呢?” “查了。” “那么,”我说道,“你做的推测就全错了,那封信并不像你猜想的那样藏在那个地方。” “恐怕你这是说对了,”局长说。“瞧,杜潘先生,你说我该怎么做?” “彻底搜查那地方。” “这绝对没有必要了,”G回答道。“我千真万确地相信,那封信不在那座官邸里。” “那我也给不了你什么更好的建议了,”杜潘说道。“不过,你能准确描述一下那封信的样子吗?” “当然能!”局长说着掏出一个记事本,大声地读着那份丢失的文件的内外部特征,特别是外部特征。读完信件特征后不久,他便告辞了,一脸的沮丧神情,我从未见这位好好先生如此沮丧过。 又过了个把月时间,他再次来访,发现我们和上一次的情况差不多。他还是拿了支烟斗,拉过把椅子,聊起了一些寻常的话题。终于我问道: “呃,G先生,那封丢失的信如何了?我想你最后一定下了决心,没在大臣身上弄巧成拙吧?” “去他妈的大臣。没错,我是按杜潘说的又搜查了一遍,可我早知道那准又是白忙乎。” “你说过的,他们提出的奖赏数额有多大?”杜潘问道。 “怎么,数字不小——的确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酬金,我不想说出准确的数字,但是我要这么说,谁帮能我获得那封信,要我给他开一张五万法郎的个人支票我真不会介意。事实上,事件的重要性在与日俱增,奖金最近又翻了一番。不过,即使涨上三倍,我也无法再进一步了。” “是啊是啊,”杜潘咬着海泡石烟斗吸一口吐一句地说道。“G先生——我真——觉得——你在——此事上——并没有——竭尽——全部的力气。我觉得——你还能——再做一点点——努力。呃?” “怎么做——该怎么办?” “咳——这件事情——呼呼——你可以——呼呼——找人请教请教嘛,呃?——呼,呼,呼。你还记得那个阿伯内西的故事吗?” “不,该死的阿伯内西!” “当然!你尽可以说他该死。可是从前有个有钱的吝啬鬼,想揩他的油,想法子让阿伯内西白开张处方。为此,他安排与对方私下会面聊天,绕着弯子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医生,听起来就像是想象中的一个病人的病情。 “‘就让我们假设,’那吝啬鬼说道,‘他有如此这般的症状,医生,您会让他服用什么药呢?’ “‘服用什么药!’ 阿伯内西说道,‘当然是让他服从劝告啦。’” “可是,”警察局长说着有点沉不住气了,“我可是完全愿意服从劝告的,还准备支付酬金呢。谁要是能在这件事情上出手相帮,我真的愿意出五万法郎。” “既然如此,”杜潘边说边拉开抽屉拿出一本支票本,“你还不如按刚才说的数目给我开一张支票。等你签上名,我就把那封信交到你手上。” 我惊呆了。局长也显得万分震惊。有好几分钟,他在那里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张着嘴巴,怔怔地直盯着我的朋友,眼珠似乎都要从眼眶里突出来了。过了一会儿,他似乎稍微镇定了些,抓过一支笔,几度停顿几眼茫然之后,终于写好了这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上名,把它递给了坐在桌子对面的杜潘。后者仔细看了看支票,把它夹进了自己的小记事本里,然后用钥匙打开了写字台的一只分格抽屉,取出一封信,递给了局长。这位官员喜出望外,紧紧捏住,双手颤抖着展开信纸,迅速扫视了一眼其中的内容,然后跌跌撞撞冲向房门,也顾不上什么礼节,头也不回地出了房间,出了屋子,而且自从杜潘让他开具支票以来,他连一句话都没说过。 等他走了之后,我的朋友开始细细解释起来。 “巴黎的警察的确自有一套,十分能干,”他说道,“他们有毅力,很聪明,也很老练,对自己职责所需的知识掌握得十分精通。因此,当G先生向我详细描述他在D宅里搜查的情况时,我完全相信他已经做了令人满意的调查——在他努力的范围之内。” “在他努力的范围之内?”我问道。 “是的,”杜潘说。“他们采取的措施不仅是最好的,而且执行得也绝对完美。那封信要真是放在他们的搜索范围内,这些家伙一定会找到,毫无疑问。” 我只是微微一笑——但是他在讲这番话时的神情却十分认真。 “他们的措施就其本身来说是很好的,”他继续说道,“而且执行得也很好,而主要的缺陷就在于,这些措施并不适用于这样的案子和这样的人。对局长而言,某些极为聪明的想法反倒成了普罗克拉斯提斯之床[2],迫使他按此制定自己的计划。可在处理手中的案子时,他始终在犯错误,不是想得太深就是想得太浅,而许多小学生都会比他思考得更合理。我就知道有个八岁的孩子,他在猜单双的游戏中成功率之高,让所有的人都赞叹佩服。游戏很简单,是用弹子玩的。一个人手心里捏上几颗这样的玩意,然后问对方弹子是双数还是单数。如果猜对了,猜数的人就赢一颗弹子,猜错了就输一颗。我说的那孩子把全校孩子的弹子全赢去了。当然啦,他猜单双是有一点方法的,主要就是观察和估计对手的机智程度。比如,对手是一个大傻帽,紧攥着拳头问他,‘单还是双?’这位小学生回答,‘单’,输了,可第二次再猜他就赢了,因为他暗想,‘这傻帽第一猜时捏的是双数,而他那点脑子也只够他在第二猜时捏单数了。因此我就猜单。’——结果他猜单而且赢了。如果遇上比那傻帽稍多一点头脑的,他就这样想,‘这家伙发现第一次我猜了单数,第二次时他的第一冲动就是像前一个傻帽那样简单地把数字从单改成双,但是他转念一想,这样改太简单了,最后他决定仍然捏双数。因此我要猜双’。他猜了双,赢了。同学们都说这孩子‘好运气’,可他的这套推理从根本上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是把推理人的智力与其对手的智力做比照,”我说道。 “对了,”杜潘说道,“我问那孩子是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进行如此彻底的比照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他这样回答我:‘我想发现对方有多聪明、多笨、多善、多恶的时候,或者想发现对方此刻在想些什么的时候,我就在自己的脸上做出尽可能和对方一样的神情,然后就看看这时候自己心里会产生什么样的念头或情感,能配得上这样的神情。’这小学生的回答,触及了使拉罗什富科、拉布吉夫、马基亚维里和卡巴内拉等人看似高深莫测的前提。” “如果我没弄错你的意思,”我说道,“推理人的智力与对手的重合程度,取决于他能在多大程度上精确地计算对手的智能。” “从实用目的来说,的确如此,”杜潘回答道,“而这位局长和他的那群部下却屡屡失败,首先是因为他没有进行这样的比照,其次是因为他错算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计算他们与之打交道的对手的智力。他们只考虑自己的想法有多么聪明,在搜查东西时只想到他们自己会藏的那些地方。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即他们自己的智力忠实地代表了常人的妙计,但是,当具体某个罪犯的狡诈与他们的思维特征不一致时,那罪犯当然就把他们骗过了。当罪犯的智力超过他们时,这样的结果准定发生,当罪犯的智力不及他们时,这样的结果也常会发生。他们的调查原则从不随机应变。即使受异常的紧急情况之迫使——被某笔酬金驱使——他们最多也只是将办事的老方法扩展一点,极端一点,但从不触及其根本。比如说,在D某人的案子中,他们对基本原则做过什么改动没有?钻孔、打眼、探测,敲敲打打,用放大镜观察,把建筑面积分解成平方英寸再编号登记,这一切不就是在把那个或那套搜查原则应用到极端吗?而这套原则不就是建立于局长在自己长期工作中已经熟悉了的对于人类智力的认识之上的吗?难道你没注意到吗,他认定,凡是要把一封信藏起来的人,虽然不一定都会把信藏进在椅子腿上钻出来的洞里,却至少会听从那个建议把信藏在椅子腿上钻出的洞里的类似念头,把信藏在某个隐蔽的暗洞或角落里。难道你也没注意到,这样藏东西的秘密角落,只适用于普通情况,而且也只有普通智力水平的人才会想到。因为在所有藏匿行为中,把藏匿物置于何处——以这种秘密方式来藏匿——总是最先被假定并被推测出来的。由此,发现被藏匿物根本就不取决于搜寻者多么敏锐,而完全取决于其是否细心,是否有耐性和决心。当案子十分重要——或者对警方来说十分重要,悬赏也相当可观——时,上面所说的那些素质一向都是制胜的因素。我说过,如果这封丢失的信就藏在局长的搜查范围之内,换句话说,如果此信是以局长所能想象的方式藏匿起来的,那要找到这封信根本就不成问题。你现在该明白我这么说的意思了吧。然而,这位局长却完全被弄得晕头转向了,他之所以失败,其间接原因就在于他认定,由于这位大臣有诗人的名声,他便一定是傻瓜。局长认为,傻瓜都是诗人,并因此得出结论,即诗人皆傻瓜,从而彻底地犯了一个周延全称肯定判断之谓项的逻辑错误。” “不过此人真是诗人吗?”我问道。“我知道他们是两兄弟,两人都有点文学才气。不过我知道那个当大臣的曾写过很深奥的微积分学方面的东西。他是个数学家,不是诗人啊。” “你错了,我对他很了解,他是个数学家兼诗人。正因为他既是诗人又是数学家时,他推理能力很强,而如果他仅仅是个数学家,他就根本无法推理,这样就会在局长面前束手就擒了。” “你太让我吃惊了,”我说道,“你说的这些和所有人的观点完全矛盾。你不是想彻底否定人们经过几个世纪的研究探索才建立起来的观点吧。长久以来,人们都认为数学推理就是推理之极致。” “‘Il y à parier,’”杜潘引用尚福尔的一句原话回答道,“‘que toute idée publique,toute convention re?ue,est une sottise,car elle a convenue au plus grand nombre.’[3]我告诉你,数学家们竭尽全力地散布你刚才提到的那个传播广泛的谬误,即使把这一谬误宣传为真理,它还是个谬误。例如,他们利用本来可以用于更好目的的方法,把‘解析’这个术语偷偷加在了代数学上。法国人是这一欺瞒的始作俑者。但是,如果说一个术语有什么重要性的话,如果说词语是从其应用中获得价值的话,那么,‘解析’一词所表示的‘代数’含义,和拉丁语中‘ambitus’表示‘野心’、‘religio’表示‘宗教’、‘homines honesti’表示‘一群品格高尚的人’等没什么两样。” “我看,你得和巴黎的一些代数学家好好争论一番了,”我说道,“不过你接着说吧。” “我不同意这样的观点,认为在抽象逻辑之外还能有以任何特定形式出现的推理,也不认为这样的推理会有任何价值。我特别不同意经数学方式导出的推理。数学是形式和数量的科学,数学推理只是将逻辑应用于观察形式和数量。哪怕是把所谓纯粹代数的真理说成是抽象或普遍真理,也不啻于犯了大错。如此大的错误,居然还被人普遍接受,真让我大为不解。数学公理并非公理——即普遍真理。比如,数学关系——如形与数——所适用的,用在伦理学上经常就大错特错。在研究后者的学问中,集合体等同于整体的说法就经常是不正确的。在化学中那些公理也不适用。对动机研究它们也不适用,因为当两个各有其特定价值的动机联合到一起时,其价值并不一定等同于各自价值之和。数学上还有很多其他的真理,其真理性也仅限于数学关系之中。但是数学家们却习惯上从其有限真理出发,以为它们具有绝对的普适性——而世人也的确以为它们具有普适性。布莱恩特在其高深的《神话》一书中就提到了人们犯错误的一项类似的缘由,他说,‘尽管我们并不相信异教传说,但却不断忘却这一点,经常把传说当作存在着的现实加以援引。’对于代数学家来说,他们本身就是异教,他们就相信这样的异教传说,他们之援引传说,与其说是由于记忆差错,不如说是出于头脑中无法解释的糊涂。简而言之,我从未碰到过一个纯粹数学家,除了求等根之外还能让人对其表示信任,或不在暗中把x2+px绝对且无条件地等于q当作自己信奉的准则的。你要是愿意,不妨试试对这些先生中的某一位说,你相信在有些场合下,x2+px并不完全等于q,一让他明白你的意思,就得赶紧逃开去,不然,他一定会给你一顿狠揍。” 当我对他上述之辞只是付之一笑时,杜潘继续说道:“我的意思是,如果大臣只是一个数学家,局长就决没有必要给我写这张支票了。然而,我认识的他却既是数学家又是诗人,因而我使用的方法便是根据他的能力来制定的,还参考了他所处的境况。我还知道他是宫廷中人,而且是个胆子很大诡计多端的家伙。我想,这样的人绝不会意识不到警方行动的常规模式。他不会没料想到——事实也证明他的确料到了——他会遭遇突击检查。我想,他一定预见到自己的住处会遭到秘密搜查。他经常夜不归宿,警察局长很高兴地认为这对他的成功搜查有所帮助,我却认为都是诡计,为的是给警方提供彻底搜查的机会,好让他们得出G先生后来的确得出的结论——即信不在那地方。我还感觉到,刚才我不厌其烦地向你仔细讲述的那一整套思路,讲到警方搜查被藏匿物的行动牵涉到那条不变的原则——我觉得这一整套思路肯定会在大臣的脑子里闪过,这肯定会使他放弃任何通常的藏匿地点。我想,他的脑子肯定不至于笨得想不到这一点,即他在旅馆的住所中最秘密最隐蔽的暗处,在警察局长的目光、探针、小钻和放大镜之下,都会如最平常的衣橱那样毫无秘密可言。最后,我发现他会被迫转向简单化,哪怕不是有意做出的处心积虑的选择。你也许还记得,第一次和警察局长见面时我就说,这件让他如此费心的案子之所以显得神秘,完全有可能是因为它其实十分的简单明了,而局长听了却大笑起来。” “没错,”我说道,“我清楚地记得他那副开心的样子。当时我还真以为他要笑得抽风了呢。” “物质世界与非物质世界之间有着许多十分接近的类似,”杜潘继续说道,“所以许多真理可以用修辞方式表示,比如可以用暗喻或明喻来加重论点的力度,或使描述更为丰满。例如,惯性原理在物理学和玄学中似乎是相同的。在前者,体积较大的物体比体积较小的更难推动,而其后的动量则与这样的难度成正比;在后者,尽管能力更大者的智力运动起来比能力较差者更有力,更经久,更富有变化,在开始动作之时,他们却总是不太情愿,迟疑犹豫。再有,你是否注意过,什么样的商店门上的路牌最引人注意?” “这我倒从来没想到过,”我说。 “有一个找字游戏,”他接着说道,“是在一张地图上玩的。游戏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找出一个特定的词——城市、河流、国家或帝国的名称——简而言之,就是那五颜六色令人目眩的图面上的词。游戏的新手一般都让对手去寻找字体印得最细小的名称,想以此为难对方,而老手则专挑那些字体很大,横过整幅地图的那些名称。这就像那些字体过大的街牌,因过分醒目反而不容易让人注意到。这种视觉疏漏正好与思维疏忽相类似,由于这样的思维疏忽,使聪明人对那些明显是不言自明的事实视而不见。但是这一点似乎正好在警察局长的智力能力之上或之下,使他从来没想过,这大臣也许或可能就把这封信放在所有人的眼皮底下,谁都没能够发现它。 “这位D大臣的确胆子大、脑子活、善辨析、很聪明。我觉得如果他想好好利用这封信,那信一定就在伸手可及之处,又考虑到警察局长所获得的十分肯定的证据,证明那封信不在这位大人物进行的普通搜索的范围之内。我越思考这些问题,就越坚信,这大臣为了把信藏起来,采用的权宜之计既精明又周全,那就是根本不把信藏起来。 “我前后考虑周到,便备上一副绿色镜片的眼镜,挑了个晴朗的上午,不请自去了大臣官邸。D先生在家,呵欠连天,一副懒洋洋的神情,装出极为倦怠的样子。他也许是世上最最精力充沛的人——但这只是他在人背后的样子。 “我对他有来有往,发着牢骚说眼睛不管用,非戴眼镜不可了,而在镜片的掩护之下,我小心地彻底地扫视了整个房间,但表面上装出在专心和主人交谈。 “我特别注意了他座位边上的那张大写字台,桌面上乱七八糟地摊着几封信和其他的文件,还放着一两件乐器,几本书。然而,我细细搜索良久,并未发现什么能让人感到特别怀疑的东西。 “最后,我环顾室内,视线落在一只华而不实的用装饰着金银丝线的硬卡纸做成的卡片盒架上,盒子拴着一根肮脏的蓝色缎带,挂在壁炉架正中稍低一些的一个小铜球上。盒架有三四层,里面放着五六张访客名片和一封信。后者表面脏兮兮的,皱皱的,被人从中间几乎一撕为二——一眼看去,主人似乎因为它毫无用处而本想把它全撕掉的,可一转念又改变了主意,将它留了下来。信封上盖着一个很大的黑色印戳,能十分清晰地看见那个D字押码,收信人地址姓名是纤细的女性笔迹,收信人正是D大臣本人。信被不经意地、甚至似乎有些不屑一顾地扔在了卡片盒架最上层的格子里。 “我一瞥见这封信,便断定它就是我要找的那封。没错,从表面上看,它和警察局长向我们详细描绘的那封完全不同。这封信的印章大而黑,上面有D字押码,而那封信上的又小又红,上面是S家族的公爵纹章。这封信上大臣亲收的地址,字迹小而带有女性特征,而那封信上写的是致某位王室成员,字体明显粗大刚劲。只有两封信的大小相同。但是,这些差别太厉害,太过分了。肮脏的、被撕坏的信封和D某人实际上有条不紊的习惯根本不相符合,完全说明是一个有意为之以骗人相信那不过是一份毫无价值的文件的诡计。考虑到这一切,再加上那信又摆放在那么特别显眼的地方,让来人一眼便可看见,这就完全符合我先前所做的结论了。我说,这些事实对一个心存疑虑的访客来说,就最有力地证明了他内心的怀疑。 “我尽量拖延拜访时间,一边兴致勃勃地和大臣就某个话题谈论着,我清楚知道,这个话题永远会让他很感兴趣并十分激动,而我真正的注意力则一直钉在那封信上。我在心里仔细记下了信封的外观和放在盒架上的样子,还获得了一个发现,彻底消除了我所有可能的细小怀疑。在仔细观察信封边缘时,我注意到那里有点不正常的毛糙。那边缘的磨损,就像是有人把一张硬纸折过来后,用折叠机压平,然后再反方向按原来的折痕折回去。这一发现足以让我清楚地看出,这封信被他像手套似地内外翻了过来,重新写上地址姓名,盖上封签。于是我向大臣道过日安,匆匆告辞,走的时候在桌上留下一只金质的鼻烟盒。 “第二天上午,我去拿回那只鼻烟盒,两人又接着前一天的话题热切地谈开了。正谈得起劲,就在官邸窗外传来一声很响的好像是手枪射击的声音,紧接着就是几声充满恐惧的尖叫,乱哄哄的人群大呼小叫起来。D某人冲到窗前,推开窗子,朝外看去。我便趁机走到盒架前,拿起那封信塞进衣袋,把一封一模一样的(从外表看)信放在原处。这封信是我在自己的住处准备好的,那个D某人的封签是用面包块做的印章按上去的。 “街上的混乱是一个拿着火枪的冒失家伙引起的。他在一群女人和孩子中间开了枪。事后查明,枪里并没有装子弹,那家伙就被当成疯子或酒鬼放了。刚才我一拿到看见的那封信便跟着D某人走到窗边去了,那家伙一走,D就从窗边走了回来。没等多久,我就向他告辞了。那假装疯子的人是我花钱雇来的。” “可是你干嘛还要用一封一模一样的信把原信换回来呢?”我问道。“你第一次去的时候就拿过来一走了之岂不更好吗?” “这位D某人可是个不要命的,”杜潘回答道,“而且胆大包天。再者,他住的官邸里有不少对他十分忠心的仆从。我要是按你说的胡乱行事,我可能就无法活着从大臣的住处出来了。善良的巴黎人恐怕就再也见不到我了。不过,除了这些考虑之外我还有一个目的。你知道我的政治倾向的。在这件事情上,我充当了那位夫人的支持者。那大臣十八个月以来一直牢牢把她控制在自己的权力之下。这一下可倒过来了——因为他并不知道信已经不在他手里,所以仍然会按信在他手里的情况对她进行讹诈。这样,他立刻会在政治上遭遇灭顶之灾。他的失败将既突然又令他难堪。facilis descensus Averni[4],这话说得真不错,可正如卡塔拉尼在谈论歌唱时所说,在各种各样的爬升中,升高总比降低容易得多。在目前这一事例中,我对那跌下去的人没有同情——至少没有怜悯。他是个可怕的恶魔,一个无法无天的天才。然而,当他受到那位被警察局长称之为‘某位人士’的她的反击时,走投无路,一定会去打开我留在他盒架里的那封信。我承认我很想看看他那时候脑子里会有怎样的念头。” “怎么?你在信封里塞了什么特别的东西了?” “咳——让信封空着总不太好吧,那可是在羞辱人了。在维也纳的时候,这位D某人做过一次对不起我的事情,我那时平心静气地告诉过他我会记着的。我知道他发现有人竟然把他给耍了,肯定想弄清楚对手的身份,因此,不给他点提示就有点可惜了。他十分熟悉我的笔迹,我就在空白纸片的中央直接抄下了这样的话—— “‘——Un dessein si funeste, S’iln'est digne d’Atrée, est digne de Thyeste.’[5] 这句话摘自克雷比雍之《阿特柔斯》。”[6] (张冲译)
[1] 拉丁文,即:智者所恶莫过于机灵。 [2] Procrustes, 古希腊传说中人物, 他将被他抓到的人放在一张铁床上, 比床长的人, 被其砍去长出的部分; 比床短的人, 被其强行拉长。 [3] 法语:你可以相信这个事实:所有流行的见解和公认的惯例都是愚蠢的,因为大多数人觉得它们可以接受。 [4] 拉丁文:下地狱容易。 [5] 法语:如此歹毒之计,若比不过阿特柔斯,也配得上堤厄斯忒斯。 [6] 即法国剧作家克雷比雍(1674—1762)根据希腊神话写成的悲剧《阿特柔斯与堤厄斯忒斯》(1707)。剧中堤厄斯忒斯诱奸了其兄迈锡尼国王阿特柔斯之妻;作为报复,阿特柔斯杀了堤厄斯忒斯的三个儿子并烹熟让其食之。 金甲虫 天哪!天哪!这家伙正疯狂地舞蹈! 他遭那毒蜘蛛咬了。 ——《一切皆错》 多年以前,我和威廉姆·勒格朗先生建立了友谊。他出生于一个名望悠久的法国新教家族,曾经很富有,但是一系列不幸使他沦落到经济窘迫的地步。为了避免那些灾难所引发的羞辱,他离开了新奥尔良这个父辈们一直生活的城市,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附近的沙利文岛居住下来。 这是个很孤立的岛屿,尽是海边的沙石,大约有三英里长,宽度也超不过四分之一英里。岛屿和陆地之间被一条不太明显的支流隔开,那水流蜿蜒地穿越一片茫茫的芦苇丛和泥滩,那是沼泽鸡乐于栖息之地。人们可能会料想,那里的植物稀少,而且身形都十分矮小,根本看不到任何高大的树种。在岛的最西端附近,是莫尔特里堡。夏天,那里有一些简陋的框架房屋被出租,房客都是从查尔斯顿的喧嚣和炎热中逃来的难民。在那里,确实有可能会发现叶子又短又硬的矮棕榈;但是,除了西端,以及海岸边的一道坚硬、白色的海滩,整个岛屿都被茂密而芳香的香桃木丛覆盖着,英国的园艺师们倒是很珍视这类植物。这些灌木丛通常高十五或二十英尺,它们形成了几乎是密不可透的矮木林,并且笼罩在馥郁芳香的氛围中。 在这片丛林的最深处,离东部或者说离岛屿那荒凉的尽头不远的地方,勒格朗为自己修筑了一间小屋。在我第一次、纯属偶然地和他相识之时,他就住在那里。这相识立刻发展成了我们之间的友谊——因为隐居者身上有许多令人感兴趣和可尊敬之处。我发现他受过很好的教育,有非凡的思维能力,但是他厌倦了与人交往,沉溺于乖张的情绪,喜怒无常。他藏书丰富,却很少阅读。他主要的兴趣在于狩猎和垂钓,或者沿着海滩漫步,穿越那片香桃木丛林,并寻找贝壳或是昆虫标本——他对昆虫标本的收集或许连斯瓦姆默丹[1]都会眼红。他在这些短途旅行中,常有一个名叫丘必特的老黑人陪伴着。老人在他家族没落之前就被释放了,可是无论是威胁,还是利诱,都没法说服他放弃他所认为的跟随年轻“主子”足迹的权利。也许勒格朗的亲戚们在考虑到他多少有些思维混乱的情况下,努力使丘必特怀着这种固执,让他监督和照料这个流浪者。 在沙利文岛所处的纬度上,冬天罕有酷寒天气,而且秋天通常无需生火。然而,在18××年的十月中旬的某一天,天气突然变得异常寒冷。日落之前,我从那片常绿丛林向朋友的小屋跋涉,我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有拜访他了——当时我住在查尔斯顿,那里离岛有九英里的路,而往返的交通工具又远比今天落后。到达小屋时,我照常敲响了他的门,但是没人应。于是我就在自己知道的藏钥匙的地方找到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壁炉里的火在熊熊燃烧着,这可真罕见,但是倒不令人反感。我脱掉外套,在一张靠背椅上坐下,靠着那堆噼啪作响地在燃烧的木柴,耐心地等着主人回来。 天黑后不久,他们就回来了,并且给了我最热情的欢迎。丘必特咧嘴笑着,四下张罗着要烧沼泽鸡当晚餐。勒格朗处于一种热情状态中——除此我还能怎么来形容他们呢?他发现了一种不知名的双壳贝,它是一个新的种类,而且,不仅如此,他还继续追踪下去,并在丘必特的协助下获得了一种圣甲虫,他确信那是全新的种类,不过在这方面,他希望我能在次日发表一下见解。 “干吗不在今晚呢?”我问道,一边在火上搓着双手,希望整个圣甲虫种类都滚蛋。 “啊,如果我早知道你在这里就好了!”勒格朗说道,“我们好久没见面了;我怎么想得到你会偏偏在这么个夜晚来看我?在我回来的路上,我遇到了从堡垒来的G中尉,而且,很愚蠢的是,我把甲虫借给了他;因此你只有明天一早才能见到它了。今晚就住这里吧,日出时,我就会派丘必特去拿。它可是最可爱的生灵了!” “什么?——日出?” “胡说!不!——我指的是甲虫。它有着灿烂的黄金色——大约有大核桃那么大——在背的一端有两个墨黑的点,另一端的黑点似乎要大长一些。它的触角是——” “它可不掺杂质,主人,我不断地告诉过你,”丘必特插进话来,“它是金甲虫,每个部分都是黄金,从里到外,除了翅膀——我这辈子还从没掂过这么重的甲虫。” “行,就算是吧,丘必特,”勒格朗说着,显得更加热切了,在我看来,他似乎没必要如此认真的;“可难道这就是你要让鸡烧煳的理由吗?那颜色”——这时他转向我——“真的几乎能证明丘必特的看法。你准保没见过比那表面发散出来的金属光泽更绚丽的了——不过你得等到明天才能有结论。现在,我还可以给你讲讲它的形状。”说着,他在一张小桌子旁落座,桌上放着一支钢笔和一瓶墨水,但是没有纸张。他想从抽屉里找些纸,可是没找到。 “没关系,”他最后这么说道,“有这就行。”然后他从背心口袋里抽出了一张令我觉得脏兮兮的纸,并用钢笔在上头画起了草图。他这么做时,我由于仍然觉得寒冷,还是靠在火边的椅子上。他画完图形,没站起身就交给了我。我接过来时,听到一声响亮的咆哮,接着门上传来了刮擦声。丘必特打开门,勒格朗那只巨大的纽芬兰犬窜了进来,它跳上我的肩膀,亲昵地抚摩舔拭并压在我身上,因为我前几次拜访时对它很是关注。等它嬉戏够了,我看看那张纸,实话说,我对朋友所描绘的东西感到莫名其妙。 “不错!”凝视了片刻后,我说道,“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奇怪的圣甲虫,很新颖,我从没见过类似的——除非说它是颅骨,或者是死人的脑壳,在我所观察到的事物中,还没比这更像的了。” “死人的脑壳!”勒格朗重复着,“哦——是的——没错,毫无疑问,从纸上看,外形倒有些相像。上头的那两个黑点就像眼睛,呃?底部那个稍长一些的就像嘴巴——而且整个形状是椭圆形的。” “也许是吧,”我说,“但是,勒格朗,恐怕你不是个画家,必须得等我亲眼见过那只甲虫,我才能对它的外形有所了解。” “呃,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个画家,”他说着,有点愠恼,“可我画得还不错——至少应该这么画——我拜过一些名师,也自信并不算笨。” “可是,亲爱的,那你是在开玩笑了,”我说,“这是一个非常像样的脑壳——真的,根据生理学标本的一般概念,可以说这是一个相当漂亮的脑壳——如果你说的圣甲虫与之相像的话,那它一定是这世上最奇怪的圣甲虫了。哎呀,从这一点看,我们可以来一点令人毛骨悚然的兴奋。我想你可以把它称作人头甲虫, 或者类似的——博物学中有许多相似的名称。可是你所说的触角在哪里呢?” “它的触角!”勒格朗说着,显得对此话题有种莫名的热衷,“你一定得看看这个触角。我画得和真的虫子上的一样清晰,而且觉得足够逼真了。” “好,好,”我说,“也许是这样——可我还是没真见着呀;”于是,我把纸递给他,没再作任何评价,我不想惹火他;不过我对这些转变感到很惊讶,他的恼火令我不解——而且,从那张甲虫画里,也确实看不到触角,而且整张画真的和普通的死人头骨的线条非常相像。 他很生气地接过了那张纸,准备团皱它,显然是要把它扔进火里去,这时,他不经意地瞥了一下那个图形,忽然,他似乎猛一凝神,只一瞬间,脸色就绯红了——可刹那,它又变得出奇苍白。过了几分钟,他在座位上继续仔细地观察着那画。最后,他站起身,从桌上拿起一支蜡烛,走过去坐在了房间最深角落的一个水手柜上。在那里,他又一次很热切地凝视着那张纸,把它转成各个方向。不过,他没说一句话,这举动把我吓坏了;可是我觉得谨慎起见,还是别发表意见以激化他不断喜怒无常的脾气为好。这时,他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只皮夹,把那张纸小心翼翼地放进去,并把皮夹放置在书桌里,还上了锁。现在他镇静多了,不过他最初的热情已完全消失了,但是他看上去与其说是在发怒,毋宁说是像在出神。当夜晚渐深时,他在幻想中越陷越深,对我的俏皮话毫无反应。我原本打算像往常一样在小屋里过夜,可是,看到主人这样的情绪,我觉得还是告辞的好。他也没有强留我,不过,在我离开时,他甚至比以往更加热诚地握了握我的手。 大约一个月之后(这期间我再没见过勒格朗),勒格朗的仆人丘必特到查尔斯顿来找我。我从没见过这好心的老黑人这样沮丧过,于是我担心朋友有糟糕的事情发生了。 “你好,丘必特,有什么事吗?——主人怎么样了?”我问他。 “哎呀,说真的,先生,主人可不太好。” “不太好?我真的很难过。他有什么难处吗?” “唉!问题就在这里!——他从来不说——可是他的病真的很重。” “病很重?丘必特?——你干吗不早说?他卧床不起了?” “不,不是这样!——他不是这样子——问题就在这里——主人这样子我的心里沉重极了。” “丘必特,我得弄清楚你刚才说的话。你说主人生病了,他告诉你哪里不舒服了吗?” “唉,先生,为这个我都要发疯了——主人根本不会说哪里难受——可是那又是什么使他到处走动,这里看看,那里瞧瞧,低着头,耸着肩膀,像鬼一样苍白的呢?而且他整天拿着一张纸——” “拿着什么,丘必特?” “拿着纸,那上头有画——画着我见过的最古怪的东西。告诉你,我看了都害怕。我非得留神死死盯着他。可那天他在太阳出来前逃走了,然后这好好的一整天都消失了。我早让人削好了一根大棍子,要等他回来好好揍他一顿——可是我那么笨,根本没这个胆量——他看上去可真是虚弱。” “呃?——什么?——哦对了!——总的说,我觉得你最好别对那可怜的家伙太严厉了——别揍他了,丘必特——他会受不了的——不过你能想想是什么导致他这样的,或者说改变了他的?上次我见了你之后,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发生过吗?” “没有,先生,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我担心是在那之前——就是你来的那天。” “怎么?你这是什么意思?” “唉,先生,我指的是那只甲虫——它还在那里。” “什么?” “那只甲虫——我敢肯定主人的脑袋瓜被那只金甲虫给咬过了。” “丘必特,你是怎么才会有这种猜测的?” “先生,那虫子有好多脚,还有嘴。我从没见过这样厉害的虫子——它对任何接近它的东西都又踢又咬。主人好不容易抓住了它,但马上又让它给跑了,告诉你——他肯定是那时候被咬的。不知怎么的,我自己就很讨厌那虫子的嘴巴,所以我不愿意用手指去抓它,不过我找到一张纸去抓。我把它包在纸里面,还把纸片塞进了它的嘴巴——就是这样子。” “这么说你认为主人真的被那甲虫咬了,觉得咬过后他就生病了?” “我不是认为——是知道。他要不是给那只金甲虫咬了,那他干吗满脑子想着黄金?我以前听说过金甲虫的事。” “你怎么知道他痴迷黄金的?” “我怎么知道的?哎,因为他在梦里还念叨它——所以我知道了。” “好吧,丘必特,也许你是对的;可是承蒙你今天的拜访,我怎样才能帮你呢?” “你说什么,先生?” “勒格朗让你带什么口信没?” “没有,先生,我把这张纸给带来了,”接着,丘必特递给我一封短信,上面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 怎么这么长时间不见你?我希望你不至于蠢到对我的些许不雅而感到恼火;不过,不,这是不可能的。 自从见你之后,我就颇为焦虑。我有要事相告,可又不知从何说起,到底该不该说。 几天来,我的身体一直欠佳,而且可怜的老丘必特还总烦我,他好心的照料几乎令我无法忍受了。你能相信吗?——有一天,他还准备了一根巨大的棍子,要惩罚我,说我趁他不防悄悄溜走,而且还花整天的时间独自呆在陆地的山丘里。我真的相信,因为我病歪歪的样子,才得以免去痛打的。 自我们见面之后,我的陈列柜里没再增添新的标本。 无论如何,如果可以的话,请你抽空随丘必特一起过来。来吧,我希望今晚能见到你,我有要事相告。我保证这事极其重要。 你永远的 威廉姆·勒格朗 此信的某种语调令我十分不安。整封信的风格和勒格朗所固有的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他在想些什么?是什么新的奇思怪想在刺激他呢?他会有什么“极其重要”的事要办呢?丘必特所描述的他可不怎么妙。我担心,那种不幸而持续的精神压力会把朋友的理智折磨垮了。因此,我毫不犹豫地就准备和那个黑人一同前往。 到了码头,我看到了一把长柄镰刀和三把铁锹,显然都是簇新的,躺在我们将要登上的那只船的底部。 “这是什么意思,丘必特?”我问道。 “是镰刀和铁锹,先生。” “没错,可是它们放在这里有啥用?” “主人硬要我到镇上买镰刀和铁锹,我花了很多钱才买来的呢。” “可是,你‘主人’ 神秘兮兮地要镰刀和铁锹做什么呀?” “我也不清楚,要是我相信他自己清楚要干什么的话,让我出门撞见鬼好了。不过这都是为了那只虫子。” 我发现从丘必特那里问不出什么来,他整个人的思想都在“那虫子”上。于是,我上了船,出发了。风势强劲顺利,我们很快就驶入了去莫尔特里堡北边的海湾。接着,我们走了大约两英里的路,就到了小屋。我们到达时大概是下午三点,勒格朗一直在急切地盼着我们。他抓住我的一只手,有一种神经质的热情,这使我惊慌起来,更肯定了先前的疑虑。他的面色苍白得可怕,深陷的眼睛闪烁着异样的光。我询问了他的健康状况,在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的情况下,我问他是否从G中尉那里拿到了那只圣甲虫。 “哦,是的,”他回答说,脸色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我第二天上午就拿到了,什么都无法让我和那只圣甲虫分开了。你知道丘必特对它的评价很正确吗?” “哪方面?”我问,心里有一种悲哀的不祥之兆。 “即他认为那是一只真正黄金质地的甲虫。”他说这话时态度非常严肃深沉,我有种说不出来的震惊。 “这甲虫给我带来了财富,”他继续说着,带着胜利的微笑;“可以让我的家产得以恢复。因此,我这样珍视它有什么奇怪的呢?既然我命该得到财富,我就只能妥善利用了,它是我找到黄金的指引者。丘必特,把那只圣甲虫给我拿过来!” “什么虫子,先生?我可不愿意劳烦去拿;你自己拿给他吧。”于是,勒格朗站起身,庄重而严肃地把那只甲虫从一个关着它的玻璃盒里拿出来,交给我。它是只很漂亮的圣甲虫,而且,当时的博物学家还不知道它——当然了,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它很有价值。它的背上的一端有两个黑圆点,另一端的黑点长一些。甲虫壳极其坚硬光滑,和打磨过的黄金一模一样。那虫子的重量也令人吃惊,从所有这些来看,我几乎没法挑剔丘必特的描述;可是我这辈子都没法解释勒格朗为什么会赞同这样的观点。 在我好好地观察了那只甲虫后,他说,“我派人叫你来,”语气显得很夸张,“我派人叫你来,这样我就可以听听你的评价,得到你的支持,并进一步考虑命运和这只虫子——” “亲爱的勒格朗,”我叫起来,打断了他,“你准是病了,最好有点防范措施。你该卧床的,我会陪你住几天,直到你恢复为止。你在发烧,而且——” “搭搭我的脉搏,”他说。 我搭了搭,说实话,我没发现丝毫发烧的迹象。 “可是,尽管你没发烧,你也许病了。这一次你就听我的吩咐吧,首先你得卧床,然后——” “你弄错了,”他插话了,“我身体现在好得甚至能指望承受这种我正在经历的兴奋。如果你真希望我好,你应该帮我缓解这种兴奋。” “那我怎么做呢?” “很简单,丘必特和我本人打算到大陆的山里去勘探一下,而且,在考察的过程中,我们会需要某位我们能够信任的人士的协助。你就是我们唯一能信任的人。无论我们成功或是失败,你现在感觉到的我身上的兴奋就会得到相应地缓解。” “我很愿意帮你,”我回答说,“但是你的意思是说你们到山里去考察和这只可恶的甲虫有关吗?” “是的。” “那么,勒格朗,对这样荒唐的举止,我就爱莫能助了。” “我很难过——非常难过——因为我们只好自己去试试了。” “你们自己去试试!你简直是疯了——慢着!——你打算去多久?” “也许整个夜晚。我们会立刻开始行动,无论如何,日出前就回来。” “那你能向我保证,以你的名誉起誓,等这怪念头结束后,等关于这虫子的事(老天!)忙完后,你就回家,好好地采纳我的建议,就像照医生所说的做吗?” “好的,我保证,那现在我们走吧,因为不能再耽误了。” 怀着沉重的心情,我陪伴着朋友出发了。我们是四点走的——包括勒格朗,丘必特,狗,还有我本人。丘必特带着镰刀和铁锹——他坚持一个人扛这些东西——在我看来,这更多是因为他生怕主人拿到这些工具中的任何一件,而不是因为他极度的吃苦耐劳或殷勤。他的行为固执透了,而且“这可恶的虫子”是他一路上唯一说出来的话。我拎着两个黑灯笼,而勒格朗则全心顾及那只圣甲虫,把它拴在一根鞭绳绳端,一路走一路反复让它打转,像变戏法似的。当我看到朋友这种最后的、明显的神志不清迹象,我几乎忍不住要哭。不过,我想最好还是顺着他的怪念头,至少目前得这样做,直到我能采用什么更有效的措施来获得成功的机会。我一边想着,一边努力打探他此次考察的目的,不过一无所获。一旦他说服了我陪着他,就似乎不再愿意讨论那些次要问题了。对我所有的疑问,他只是回答:“我们等着瞧吧!” 我们乘着船儿穿越了岛屿顶端的溪流,然后登上了大陆海岸上的高地,并继续向西北方向穿过一片非常荒凉和杳无人烟的乡村。勒格朗坚定地领着路,不时地,他只作瞬间的停顿,以查看那些显然是他上次经过时亲手留下的路标。 就这样,我们大约走了两小时,日落时分,我们进入了一个区域,那里比我至今见过的任何地方都荒凉得多。那是一片平台般的地方,靠近一座几乎难以攀登的小山之峰顶,小山从底部到顶端尽是茂密的树林,间或有巨石峭壁,插在沙土里看上去很不牢固,许多巨石之所以未从峭壁坠入下面的山谷,全凭着它们斜靠于其上的树木的支撑。峡谷深邃,纵横交错,透出严峻的庄重。 我们所攀登的台阶荆棘密布。穿越其中之际,我们马上发现不用镰刀几乎寸步难行;丘必特在主人的指引下,为我们开路,于是大家来到了一棵巨大的鹅掌楸下。那树屹立着,一旁簇拥着八九棵橡树。但是后者,以及我所见过的其他树木,在树叶和树形的优美,枝杈的繁茂修长和气势巍峨上,都远不及那棵鹅掌楸。当我们走到鹅掌楸旁,勒格朗转向丘必特,问他能否爬上去。那老人对这问题显得有点惊愕,好久都没答话。最后,他走到巨大的树干前,缓缓地绕着它走,仔细地观察着。详细检查完毕,他只是说: “行,主人,任何丘必特见过的树,他都能爬。” “那就马上爬上去吧,否则天太黑我们就看不清周围了。” “要爬多高,主人?”丘必特问。 “先爬主干,然后我会告诉再爬哪里——现在——慢着!把这只甲虫带上。” “这虫子,主人!——这金甲虫!”黑人叫着,惊慌地倒退着——“干吗一定要带这虫子上树?——我不干!” “丘必特,如果像你这样的大个子黑人还害怕带上一只不会伤人的死甲虫,那你可以用这绳子把它弄上去——不过,假如你不想办法带它上去的话,我就非得用铁锹打碎你的脑袋了。” “你这是干吗,主人?”丘必特说道,显然被羞辱得顺从起来,“你总想对你的老黑人大声嚷嚷,我不过说句笑话罢了。我害怕这只虫子!我怕它干吗?”于是,他小心地抓住了绳子一端,尽量让身子离开虫子远一些,准备上树了。 这鹅掌楸,或者叫木兰鹅掌楸,是美洲森林中最高大的树种。在成长初期,它的树干特别光滑,经常长到很高都没有横向的枝杈;不过,到了成熟期,树皮就会变得粗糙不平,这时,树干上会长出很多短小的分支。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爬树的困难事实上并没有表面所看到的那么难。丘必特抱住了粗大的树干,并把双臂和双膝尽量贴紧。他的两只手抓住了一些突节,光着的脚趾头停在另外的突节上。有一两次,他差点没掉下来。他终于扭动着攀上了第一个分叉,看上去似乎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整个任务。事实上,这时,攀爬的危险过去了,尽管爬树的人离开地面已经有六、七十英尺。 “现在再从哪里上去,主人?”他问道。 “顺着最大的树杈上——在这边,”勒格朗说。那黑人立刻遵从他,不过现在麻烦明显小了;他越爬越高,直到透过茂密的树叶,我们已经看不到他矮胖的身影。不一会儿,传来了他的喊声。 “还得爬多高?” “你到多高了?”勒格朗问。 “不能再高了,”黑人回答道,“都能从树顶看到天空了。” “别管什么天空,照我说的做。往树干下面看,数一下你这边的树杈数目,你爬过了多少树杈?” “一、二、三、四、五——我爬过了这边的五个大树杈,主人。” “那就再爬高一个。” 过了几分钟,又传来了他的声音,他告诉我们他爬过第七个了。 “听着,丘必特,”勒格朗喊着,显然很兴奋,“我要你沿这根树杈往外爬,越远越好,如果你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的话,就告诉我。” 这时,我对这可怜朋友发生了精神错乱的猜疑终于被确定了。我只能把它归结为精神失常,并非常急切地要把他弄回家。当我考虑怎么做才最好时,丘必特的声音又传来了。 “我很害怕,爬这根树杈太危险了——它整个就是根枯树枝。” “丘必特,你说它是一根枯树枝?”勒格朗用颤抖的声音叫道。 “是的,主人,全枯了——全朽了——早死透了。” “我到底该怎么办?”勒格朗问,显得非常沮丧。 “行!”我说着,很高兴有机会插话,“干吗不回家,躺上床。现在就走!——好伙计,天要黑了,而且,你得记住自己的诺言。” “丘必特,”他喊着,根本不理会我,“你听得到我的话吗?” “听到了,主人,听得清清楚楚。” “那么,用你的刀试试那木头,看看是不是枯朽。” “是枯了,主人,我肯定,”过了一会儿,黑人回答着,“不过没我想得那么枯。也许我可以独自再冒险爬一点点,真的。” “独自!——你什么意思?” “哎,我说的是那虫子。它太重了,如果我把它扔下来,也许我一个黑人的重量还不会把树枝压断。” “你这可恶的混蛋!”勒格朗喊道,显然是如释重负的样子,“你告诉我这些废话是啥意思?你要是把那甲虫扔下来,我就拧断你的脖子。往这儿瞧,丘必特,你听见了没?” “听见了,主人,你不用这样对着可怜的黑鬼吼。” “好了!你给我听着!——在你认为安全的范围内,如果你试着尽量往外爬,并且不扔掉那甲虫的话,等你一下来,我就送你一块银币。” “好吧,主人——我试试,”那黑人立刻回答——“我就要到顶端了。” “到顶端了!”这时勒格朗厉声喊道,“你说你到树杈顶端了?” “马上到了,主人——哦—啊—哎哟!上帝!这上头是什么呀?” “哎!”勒格朗叫着,情绪高涨,“是什么?” “唉,不过是一个骷髅头——有人把自己的头吊在了树上,而乌鸦把脑袋上的肉都吃光了。” “什么,骷髅头!——太好了,——它是怎么被系在树杈上的?——是用什么固定住的?” “知道了,主人,我得看看。我敢说,这可真古怪——骷髅头上有一个很大的钉子,这钉子把它固定在了树上。” “好了,丘必特,就照我说的做——听见了吗?” “听见了,主人。” “那么,留心一下,找到头颅左边的那只眼睛。” “啊!哦!好的!可根本就没有剩下什么眼睛呀。” “蠢蛋!你能把你的右手和左手区分开来吗?” “哦,我知道了——完全明白了——我是用左手来劈木头的。” “对了!你是左撇子;你的左眼和左手在一个方向。现在,我想你能找到骷髅头上的左眼了吧,或者说,就是左眼曾经在的位置,找到了吗?” 过了好长一会儿那黑人问道: “骷髅的左手和左眼也是在一个方向吗?——可是那骷髅头根本没有手——不过没关系!我找到左眼了——就是它!我该怎么做?” “把那只甲虫穿过它垂下去,尽量把绳子放完——不过小心点,别让绳子脱了手。” “我已经照做了,主人;把虫子放进去可容易了——瞧它在下面!” 说话时,我们根本看不到丘必特,却在绳子的顶端看到了那只让他如此费力放下来的甲虫,它熠熠闪光,在夕阳的余晖中,就像一团打磨过的黄金,最后一线阳光还地照亮了我们站着的这片高出的地面。圣甲虫完全穿出了树杈间的所有枝叶,如果让它往下落,都会掉在我们脚边。勒格朗立刻拿起镰刀,在甲虫的正下方劈开了一块直径大约三四码的圆形空地。干完这事,他命令丘必特放掉绳子下树来。 朋友又细致地在甲虫掉下来的位置打了个桩,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卷尺,把一头系在最靠近木桩的树干上。他打开卷尺,直到它碰到木桩,接着他沿着树干到木桩的方向继续放卷尺,拉出了五十英尺的距离——丘必特则用镰刀劈开了荆棘。在那里,第二个桩子被打下了,朋友以它为中心点,大致画了一个直径大约四英尺的圆。最后,勒格朗拿起一把铁锹,并将另外两把分别交给了丘必特和我,请我们尽快地着手挖土。 实话说,任何时候我都不太爱干这活,而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更是恨不得立刻就拒绝他的请求;因为夜晚要降临了,这一番折腾让我觉得很疲乏;可是我一时想不出逃避的办法,而且也害怕自己的拒绝会搅乱了我那可怜朋友的平静。当然,如果我能依赖丘必特的支持的话,我早就毫不犹豫地试图强迫这个疯子回家了;可是我太清楚这老黑人的脾性了,知道不管怎样他都不会帮我去和主人发生个人冲突的。我能肯定后者已经被无数的关于发现藏宝地的南方迷信所迷惑,而且发现圣甲虫一事更推波助澜了他的幻想,或者说,丘必特坚持说那是“一只足金甲虫”的固执劲儿也激发了他的胡思乱想。有疯狂倾向的思想很容易就能被这些暗示左右——尤其它又被一些令人中意的预想所促发着——于是我回忆起那可怜的家伙所说的关于这只甲虫是他“财富的指引者”。想到所有这些,我又是悲伤着急,又是恼火不解,不过,最后,我决定先爽快地去做这些非做不可的事——即怀着美好愿望去挖地,并尽快地以眼见为实来证明这是谬误的空想。 灯笼点亮了,我们都带着不太理智的热情开始工作,当光线照在我们身上和劳动工具上时,我禁不住想,对任何偶尔从这里经过的旁人来说,我们这伙人显得太怪诞了,手里干的活简直令人奇怪和疑惑。 我们奋力干了两个小时,几乎没说话,而且,主要是狗的吠叫让我们觉得很尴尬,那狗对这活儿饶有兴趣。终于,它闹得太过分了,我们都担心它会让附近游荡的人产生警觉——或者毋宁说这是勒格朗的担忧。对我来说,我巴不得有人来打扰,这或许可以帮我把这昏头昏脑的人弄回家。终于,那叫声被丘必特给有效地制止了,他不慌不忙、不屈不挠地从坑里爬出来,把那畜生的嘴巴用一条吊裤带绑了起来,然后低沉地笑着,又回来继续干活。 这两个小时之后,我们已经挖了五英尺深,可是没有任何财宝的迹象。一阵停歇后,我开始希望这闹剧该结束了。然而,尽管勒格朗明显很失望的样子,他沉思着,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又动手挖了起来。我们已经挖了个直径为四英尺的完整圆圈,现在,我们又慢慢地扩大这个范围,并继续又挖深了两英尺。还是一无所获。那个我打心底同情的探宝者最终从坑里爬上来,浑身带着极其苦涩的失望情绪,然后他缓慢而不情愿地穿上了干活前曾丢在一边的外套。这时,我什么话也没说。丘必特则在主人举动的示意之下,也开始收拾工具。这以后,狗嘴巴上绑着的带子也被解开了,我们一边回家,一边陷入了深深的沉默。 往回大概走了十几步路,勒格朗大声诅咒,大步走到丘必特面前,一把抓住他的领子。大吃一惊的黑人睁大了眼睛和嘴巴,手里的铁锹也掉落在地,他双膝跪到地上。 “你这混蛋!”勒格朗说着,从紧咬的牙缝里嘶嘶地发出几个音节——“你这可恶的黑鬼!——说,快说!——别支吾,马上回答我!——哪只——哪只是你的左眼?” “哦,上帝啊,主人!这不是我那该死的左眼吗?”惊愕的丘必特嚎叫着,把手放到他右边的视觉器官上,拼命地捂着它,好像主人立刻会挖掉它似的。 “我就知道!——我明白了!哦!”勒格朗狂叫着,松开了黑人,又是跳,又是旋转,仆人很震惊,他站起身,看看主人,又看看我,不作声,又将视线从我身上移到主人那里。 “走!我们必须得回去,”后者说道,“还没完事呢,”他又朝那棵鹅掌楸走去。 我们来到树下时,“丘必特,”他说,“到这里来!那钉在树杈上的骷髅头是脸朝外的,还是朝着树杈的?” “脸是朝外的,主人,这样乌鸦就能很轻松地啄到眼睛。” “行,那么,你把甲虫从这只眼睛还是那只眼睛放下来的?”说着,他碰了碰丘必特的两只眼睛。 “是这只,主人——左眼——正如你告诉我的,”而那黑人却指着自己的右眼。 “够了——我们必须再试一次。” 于是,朋友把标志着甲虫落地点的木桩由原来位置向西移动了三英寸,现在我可真见识了,或者说我相信自己看出了他的疯狂中显然有一些有条不紊的迹象。此刻,像前一次一样,他用卷尺从离木桩最近的树干上拉到了木桩,并继续沿着同一个方向拉到了五十英尺距离的位置,由此,把原来我们挖过的地点移动了几码距离。 在新的位置画出了一个似乎比前面一次更大的圆圈,于是我们又开始拿铁锹干活了。我累极了,不过,我几乎无法理解自己思想发生了什么变化,对这强行要干的活不再觉得太反感了。不知为什么,我对此充满兴趣——不,甚至是兴奋。也许,在勒格朗所有夸张的举动中有点什么——有点什么预见性的意味,或者是深思熟虑打动了我。我热切地挖着地,不时发现自己怀着类似期待的心情,在等着发现宝藏。这种对宝藏的幻想都使我不幸的伙伴要疯狂了。有那么一阵子,我沉浸在这些奇思怪想中。大概干了一个半小时的活,我们又被狗的猛烈嚎叫骚扰了。很明显,它上一次的焦躁不过是因为顽皮和任性,但是这一次,那叫声有了种痛苦和严肃的意味。当丘必特再次试图捆住它的嘴巴时,它剧烈地挣扎反抗,并跳进了坑里面,用爪子狂乱地刨土。过了一会儿,它刨出了一堆人的骷髅,那是两具完整的骨架,里面混合着几个金属纽扣,还有显然是羊毛腐烂后的粉尘。我们用铁锹铲了一两下,翻上了一把大号西班牙刀的刀刃,当我们再铲下去时,三四个散乱着的金币和银币出现了。 看到这些,丘必特忍不住一阵高兴,但是他主人的脸上带着一种极端失望的表情。不过,他催促我们继续铲,而他话音未落,我靴子的脚趾处被一个半掩在泥土里的铁圈钩住,踉跄着往前摔倒了。 我们这下干得更起劲了,我还从没有经历过比这更紧张而兴奋的十分钟。在这期间,我们顺利地挖出了一个长方形的木头箱子,它保存完好,硬度很高,显然经历了矿化处理——也许是经过二氯化汞的处理。那箱子有三英尺半长,三英尺宽,以及两英尺半深。它被几条精炼过的铁条牢牢地绑着,还上了铆钉,整体上形成了一种格状结构。在箱子的每一侧,靠近顶上的部分,是三个铁圈——两边一共六个——这样就能有六个人来抓稳它。我们三人使出全身力气也只是稍稍摇动了一下箱子。我们立刻就明白要移开这么重的东西是不可能的。好在,箱盖子上只固定着两个滑动的插销。于是,我们拉起插销——焦急地颤抖着,喘息着。在瞬间,无数的宝藏在我们面前闪亮着。当灯笼的光线照在坑里时,从一堆令人迷惑的黄金和珠宝里射出了眩目的光,真的把我们都晃晕了。 我不敢夸口说自己能描述出盯着财宝看时的心情,当然,那是一种撼动人心的惊讶。勒格朗似乎被兴奋耗得筋疲力尽了,他几乎不说话。有那么一会儿,丘必特的表情僵死苍白,当然了,这是从黑人脸部特征的角度来看的。他好像被震住了——呆呆的。不久,他跪倒在坑里面,齐肘深地把裸露的双臂埋在黄金里,并保持着那个样子,好像在享受这奢华的沐浴。最后,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仿佛独白似地感喟着: “这都是那只金甲虫带来的!那只好心的金甲虫!可怜的小甲虫,我却那么粗鲁地对待它!黑鬼,你害臊吗?——告诉我!”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最后,我觉得很有必要提醒主仆二人赶紧把这财宝搬走。夜色渐深,我们非得振作精神,在天亮之前把所有东西运回家。很难说该做什么,为此花了不少时间来讨论,因为三个人的想法都那么乱纷纷的。最后,我们把箱子里的东西拿出三分之二,使箱子轻了许多,才费力地将它从坑里抬了出来。我们把那些拿出来的财宝藏在荆棘里,丘必特对狗下了严厉的命令,让它留下来看守财宝,在我们返回前不能借故离开,也不能发出声音。于是,我们赶紧抬着箱子回家,并安全地回到小屋,不过费了无数气力,到达时已经凌晨一点了。我们都累垮了,根本不可能立刻干活。休息到两点,吃了饭,我们马上又向山里进发,还带了三个恰巧在屋子里找出来的结实的袋子。快到四点时,我们到达坑边,尽量将余下的财宝均量分摊背负,没有填坑就再次上了返回小屋的路。第二次到家将金子放下时,黎明的第一道曙光刚从东方的树梢上射下来。 此刻,我们彻底累瘫了,不过那强烈的兴奋使我们无法平静。经过三四小时的浅睡,我们起了床,仿佛约定好了似的,开始清点那些财宝。 那个箱子装得满满的,我们花了一整天和大半个夜晚才清点完那些东西。箱子里凌乱无章,每样东西都杂乱地堆放着。我们细心地归类后,发现自己拥有了比预料的更多的财富。从钱币的价值推算来看——我们尽量精确地按当时的兑换率来估算其价值——它们超过了四五十万元。那里没有一个银币,全都是古董的金币,种类繁多——有法国、西班牙、德国的钱币,还有少量英国的旧金币,另外一些我们从未见过。那里还有几个又大又重的钱币,它们旧得使我们无法辨认其外形。倒是没有美国钱。我们发现珠宝的价值很难估计,有宝石——有些极其巨大精美——一共有一百一十颗,每颗都不小;还有十八颗无比璀璨的红宝石;——三百一十颗祖母绿,都很漂亮;以及二十一颗蓝宝石,还有一颗猫眼石。这些石头都和镶座分离了,在箱子里散乱地分布着。那些镶座被我们从其他的黄金里拣出来,它们看上去被锤子击打过,似乎要防止被人辨认出。除了这些,那里还有数量众多的黄金饰品;大约有两百个硕大的戒指和耳环;如果没记错的话,有三十根华贵的金链;八十三个又大又重的金十字架;五个价值不菲的黄金香炉;一个容量很大的黄金质地的酒钵,上面镶着精工细雕的葡萄叶和诸酒神图案;此外还有两把镶饰得非常精致的剑柄,以及许多我已记不清楚的小物件。这些宝物的重量超过了三百五十磅;而且在估算中还没包括一百九十七个名贵的金表。其中有三只表各自都值五百美元价。它们大多的年代都很老,从计时功能看已经没有价值;部件多少已经遭受腐蚀——不过它们都镶有贵重珠宝,价值昂贵。那晚,我们估算整箱子财宝值一百五十万美元。在处理了那些小饰品和珠宝后(有一些我们自己留下了),我们发现自己大大低估了这些财宝的价值。 当我们终于把财宝清点完毕,当那种强烈的兴奋多少平息了些时,勒格朗见我迫不及待地想解开这个最奇异的谜底,就详细地说起这事的来龙去脉。 “你记得,”他说道,“我让你看我画的甲虫草图的那个晚上,你也能记起,当时我很气恼,因为你坚持说那画像一个骷髅头。你最初这么说时,我认为你在开玩笑;不过后来,我想起虫子背上那些奇怪的点,就私下承认你的话有些道理。 不过,你对我绘画能力的嘲笑令我不快——因为我被认为是位不错的艺术家——因此,当你把那张羊皮纸片递给我时,我都想把它团揉起来,扔进火堆了。” “你说的是那张纸吧,”我说道。 “不是;它很像纸,一开始我也这么认为,但是当我在上面画画时,立刻就发现那是一张很薄的羊皮纸。你记得吧,它很脏。唉,当我正准备将它揉成一团时,我瞥到你当时看的那个草图了,你没法想象我的惊讶程度,我一看,发现我画甲虫的地方竟然是一幅骷髅的图像。有那么一会儿,我惊得无法好好思考。我明白自己的设想在细节上和这图形有很大差异——尽管从总的轮廓来看它们真的有相像处。我马上拿起一支蜡烛,坐在房间的另一端,继续更仔细地查看那张羊皮纸。当我把它翻过来时,立刻从反面看见了自己的草图,和我先前画它时完全一样。当时,我最先感到的只是惊讶,因为那很相像的轮廓——是奇异的巧合,我惊讶自己竟然不知道在羊皮纸的另一面,就在我画的圣甲虫的背面,本来就有一个骷髅头,而且这个头骨不仅在外形,而且在尺寸上也很像我的画。有一会儿,那奇异的巧合让我真的很惊愕。对这种巧合来说,这样的反应很正常。我努力地把起因和结果联系起来,可是想不出什么来,于是产生了一种暂时的麻痹感。但是,当我从这种恍惚中恢复过来时,我逐渐有了某种确信,而这念头比那巧合更令我震惊。我开始清晰地、确切地想起,当我在羊皮纸上画圣甲虫时,上面并没有什么图画。我对此很肯定,因为我记得先翻到一面,又翻到另一面,想找最干净的地方下笔。如果那骷髅头早先就在的话,我当然不会忽视它的,这里真有一种我当时觉得无法解释的神秘。不过,即使是在最初的时刻,我们昨晚的冒险所昭然揭示的真相似乎就像荧光一般在我内心最秘密的深处隐隐地闪烁着。当时我立刻站起身,把羊皮纸放好,留待我独处时,才进一步地思考这个问题。 “当你离开,当丘必特熟睡后,我就开始对这件事进行更系统的研究。我首先想到那张羊皮纸是怎么到我这里的。我们发现那只圣甲虫的地方是在大陆的海岸边,大抵是在岛偏东边一英里的地方,离涨潮的水位线只有很短的距离。刚抓住这只虫子时,它狠狠地咬了我一口,于是我马上松手。丘必特则向来很谨慎,当虫子向他飞去时,他四下张望想找叶子或是类似的东西,然后用它来抓虫子。这时,他和我的目光都落在了那张羊皮纸上,当时我以为是普通的纸,它就半埋在沙土里,一只角露在外面。在纸旁边,我看到船体的残骸,它显然曾经是航海商船上的一条救生艇。那残骸似乎已经在那里有很长时间了,因为船的木质外表已经模糊难辨。 “于是,丘必特拣起了那张羊皮纸,用它包起了甲虫,并交给我。不久,我们就回家了,在路上,我们遇到了G中尉。我给他看了那只虫子,于是他请求我让他把虫子带去查尔斯顿堡。我刚答应他,他就立刻把虫子丢进了背心的口袋里,没有要那张包裹虫子的羊皮纸。因为在他看虫子时,我一直把那张纸拿在手里。他或许是害怕我改变主意,认为自己最好能马上识货——你知道他对和博物学有关的所有话题有多热衷。我准是在那个时候不知不觉地把那羊皮纸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你还记得,当我走向桌子要画甲虫的草图时,我没在通常放纸的地方发现纸张。我往抽屉里看看,没有发现纸。我就从口袋里找,希望能找到一封旧信,于是我的手就碰到了那张羊皮纸。我就这样准确地想起了这纸到我手里的经过,因为当时的环境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 “当然,你会认为我是在瞎想——可是我早已在其间找到了一种联系。我把两个环节连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重要的连锁系列。那个海岸边有一条船,船附近又有一张羊皮纸——不是普通的纸张——上面画着一个头骨。自然,你就会问‘这里面有什么联系?’我会这样回答,那头骨,或者说是骷髅头,就是著名的海盗徽章。那面有着骷髅头的旗帜在所有的交战中都会被升起来。 “我说过那张东西是羊皮纸,不是普通纸张。羊皮纸很耐用——几乎不会磨损,它上面的东西不会是琐事;因为,如果单单是用作普通的绘画或写字目的,它还不如纸张受用。想到这一点,我觉得那个骷髅头有一些暗示——有某种关联。而且,我也没忽略那张羊皮纸的形状。尽管,出于某种原因,它的一个角被损坏了,但我还是看出那里原先是长方形的。实际上人们可能正是用这片东西来作便笺的——用来记录一些需要长久记忆并小心保留的东西。” “可是,”我插话了,“你说在你画那只甲虫时,这个骷髅头并不在那张羊皮纸上。那后来你怎么把那条船和骷髅头联系起来呢?——既然你自己也承认,后者肯定是在你画了那只圣甲虫之后才有的(上帝才知道是谁,是怎样才弄出来的)。” “啊,这就是整个神秘所在了;尽管我解决这关键的一点相对说来并没费多大力气。我的步骤很明确,而且它只有一个结果。比如,我是这样推论的:当我画那只圣甲虫时,羊皮纸上并没有骷髅头。当我画完,递给了你,并且在你交还给我前,我很仔细地观察了你。因此,不是你 把骷髅头画上去的,而且在场也没有别人能画。那么,它就不是人画的,可是,画却在那里了。 “想到这里,我努力回忆着,真的清晰地记起了这期间的发生的每一个细节。当时天很冷(哦,这真是难得的幸运!),火在壁炉里熊熊燃烧。我因为走热了,就坐在桌子旁。然而你却把椅子拉在炉火旁。当我把羊皮纸交到你手里,你正要仔细看时,那只纽芬兰犬沃尔夫进来了,并跳到了你的肩头。你用左手抚摩它,并让它走开,而你的右手则拿着那张羊皮纸,一边随意而懒散地垂在膝盖间,离火堆非常近。当时我都担心那火苗会烧到纸张,并正要提醒你,不过,没等我说话,你把纸抽了回来,并认真看起来。想到这所有的细节,我再也不怀疑我在羊皮纸上看到的那个骷髅头是因为热度而显现出来的。你很清楚有一种化学药剂,而且自古以来就存在这种东西,它们可以被写在纸上或皮纸上,只有经过火烤后,那些字才会露出来。人们有时将钴蓝釉置于王水里加热浸提,然后用四倍于浸提物重量的水加以稀释,这样就得到一种绿色的溶剂。若是钴的金属砂溶解在硝酸钾溶剂中,则会显出红色。这些书写溶剂冷却之后,其颜色就会在或长或短的时间里消失,但是再用火的话,字迹又会清晰起来。 “于是我就仔细观察起那个骷髅头来。它的外边缘——即最靠近皮纸边缘的线条——比其他的都要清晰。很明显,热效作用不完全,或者是不均匀。于是我立刻燃起一堆火,把羊皮纸上的每一部分都烤到炽热的程度。最初,只是骷髅头的模糊线条变清晰了;但是,当热效继续时,在与画骷髅头处成对角线的另一头皮纸的一角的图形开始显现出来。开始,我以为那是一只山羊。然而,再仔细一看,我很肯定那画的是一只小山羊[2]。” “哈!哈!”我笑了,“我明白自己没有权利嘲笑你——这一百五十万的财富可是严肃到不能嘲笑的——可是你不能在这系列中再建立第三个环节了——你不能在你的海盗和山羊间找到特别的联系——你知道,海盗与山羊无关;它们只与农业有关。” “可我刚说过那图形不是山羊。” “行,就算是小山羊吧——也差不到哪儿去。” “差不多,但不完全是这样,”勒格朗说,“你也许听说过有一个叫基德的船长。我马上就把那画看作是一种双关或是象形文字的签名。我说签名,因为它在皮纸上的位置给我这样的想法。同样道理,那个对角线对面角落的骷髅头也像是一个图章,或者是封印。但是令我恼火的是除此之外别的什么也没有——没有我想象的契约文件内容——或是让我可以推测的文字等,这很令我苦恼。” “我想你希望在图章和签名中间发现一封信。” “就是类似的东西。实际上,我不可压制地产生了一种预感,觉得即将发现大笔的宝藏。我说不出原因。或许,这根本就是一种渴望,而不是真实的信心——可是你知道吗,丘必特的那些关于那甲虫是金属质地的蠢话激化了我的想象力。然后就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与巧合——这些事是那么地不同凡响。你留心到了吗?所有这些事居然会发生在同一天内是一个多么纯粹的巧合,而那天碰巧又是一整年中冷得必须、或是可以生火的唯一一天,而没有火的话,或者说没有这狗恰巧在这时走进来,我根本不会知道有这个骷髅头,也就不会拥有这笔财富。” “快说下去——我等不及了。” “好吧,当然,你也听说过许多流传着的故事——那些无数的有关基德和他的手下们在大西洋岸边的某地埋藏了财宝的传说。这些传说肯定会有一些事实基础,它们存在了那么长久的时间,而且继续被流传着,对我来说,这就意味着,那些埋藏的财宝依然没有被挖掘出来。如果基德真把这些战利品藏了起来,过后再去取回来,那么这些传言就不会以目前这种千篇一律的形式传到我们耳朵里。你会发现,这些传说都是关于探宝,而不是找到宝藏的。倘若那海盗真找到了财宝,那这事就不会被继续探究了。我觉得,由于某种意外——例如藏宝图丢失了——那海盗就失去了发现财宝的途径,而这意外又被他的手下们听说了,否则他们可能根本就不会听说有藏宝这回事。而且,因为没有路径,他们白忙活了一场,而他们寻宝的消息又不胫而走,成了今天家喻户晓的传闻。你听说过在海岸附近挖掘出重要的宝藏吗?” “从没听说过。” “不过大家都知道,基德的宝藏数量巨大。因此,我理所当然地认为它们仍然被埋在地里;我说出来你也许还不至于被吓一跳,当时我感到了一种希望,那希望几乎是一种确信,我希望来历如此奇怪的羊皮纸和那失散的藏宝图有关。” “可是你怎么继续探究下去的呢?” “我把那张皮纸又拿到火边,将火加旺后,发现它没有再显现什么。于是我认为,也许是它蒙了灰尘,才显不出东西来。因此,我倒了温水仔细地擦洗了一下,做完这事,我把羊皮纸放在一个平底锅里,将骷髅头的一面朝下,并把锅放在一个烧着木炭的炉子上。我又拿起那张纸,欣喜若狂地发现有几个地方出现了似乎是排列着的数字。我再次将纸放在锅里,又烤了一分钟。等我再拿起来时,它就显出了你现在看到的这个样子。” 这时,勒格朗已经将羊皮纸再次加热过了,他将纸递过来让我看。在骷髅头和山羊中间是一些字迹粗糙的文字,颜色是红的: “可是,”我说着把纸递还给他,“我还是一头雾水。如果得解开这个谜才能得到那巨大的宝藏,我很明白自己是无法拥有它们的。” “不过,”勒格朗说,“解谜并没有你刚才首次粗粗一看所想象的那么难。正如人们可以轻松地预想到的,那些符号形成了一组密码——也就是说,它们传达了一个意思;但是就我对基德的了解来说,我不觉得他能编出任何更为深奥的密文来。我立刻就认为这密码会很简单——不过,对粗鲁愚顽的水手来说,没有方法的话,它肯定是无法破解的。” “你真的破解了它?” “这不难,我还破解过比这艰涩上万倍的东西呢。具体的生活境况,以及思想上的偏好使我对解谜很有兴趣。而且,这也能对一个问题进行质疑,即人类的智慧是否能构设出一种凭借人类智慧和适当的工具都无法破解的谜?事实上,一旦我发现了这些有关联的,而且清晰的符号后,我几乎不认为进一步解谜会有什么难度了。 “在目前这件事上——其实也就是所有关于秘密书写的事——首要的问题是关于密码所采用的语言;因为迄今为止,尤其是针对这些比较容易的密码,破解的方法往往依其独有的语言特征而定,并且随其特征的变化而变化。总的来说,解码人除了对自己了解的各种语言进行实验(凭偶然),直到找到确切的那种语言外,别无选择。但是,对于我们面前的密码,所有的难度都被那个签名消除了。那个双关语“基德”只有在英语里才有意义。要不是想到这个,我说不定会从西班牙语和法语开始试起,因为出没于西班牙一带的海盗编这种密码最有可能会用那两种语言。像现在这样的情况,我就假设那密码是用英语编的。 “你注意到了,那些字符间没有间隔。如果有间隔的话,破解任务就会相对容易些。如果是那样的情况,我就可以从整理和分析短词开始,而且,最有可能的是,如果碰到一个字母的词(例如,a或者I[3]),那么解码的方法就得到了肯定。可是,这些符号间没有间隔,所以我首先得确定最频繁出现的符号,依次一直到最少出现的。我全部数了一下,列了这样一张表: 一共有33个8 26个 ; 19个4 16个?和 ) 13个 * 12个5 11个6 8个 ? 和 l 6个0 5个9和2 4个:和3 3个 ? 2个 1个],—和. “在英语中,最常出现的字母是e,随后依次为:a o i d h n r s t u y c f g l m w b k p q x z。e的优势很明显,在任何长度的单句中,很少有这个字母不是出现频率最高的情况。 “那么,我们首先有了不仅仅是单纯猜测的推论前提。这张表的大体用处很明显——但是,对于这个特殊的密码,这张表只起了很有限的作用。既然最频繁出现的是‘8’,我们就可以猜测‘8’代表的就是字母中的‘e’。要证实这个猜测,先让我们来看看是否‘8’经常成对地出现——因为 ‘e’在英语中成对出现的几率很高——例如, 有‘meet’,‘fleet’,‘speed’,‘seen’,‘been’,‘agree’ 等这样一些词。我们看到,在这个密码中,成对出现多达五次,尽管这个密码很简短。 “那就让我们把‘8’当成‘e’。另外,在这种语言的所有词语中,‘the’是最常见的;因此,让我们来看一下,这里是否有三个符号以同样排列次序重复出现的情况,而且最后一个符号为‘8’。如果我们发现了这样重复的字母组合的话,那么,它们很有可能就代表了‘the’这个词。 我们检查一下,至少有七个这样的组合,符号为‘; 48’。因此,可以这么认为,‘;’代表了‘t’,‘4’代表‘h’,而‘8’代表‘e’——最后这个假定已被充分证实。这样,我们就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不过,一个词被确定后,我们就能确立至关重要的环节;也就是说,确立其他一些词的首字母和尾字母。例如,就说这倒数第二个排列为‘; 48’的词——它离密码最末尾不远处。我们知道紧接着的‘;’是词的首字母,那么,在这个‘the’后,有连着六个符号的组合,这六个符号中有五个是我们认识的。让我们将这些符号用我们所知道的字母记下来,那个不知道代表什么字母的符号先空着—— 是‘t eeth’ “这样,我们就能马上把‘th’撇开,因为我们用字母表中所有能适用的字母来填补那个空缺,发现这里放‘th’就无法形成一个首字母为‘t’的词,该两个字母不可能是词的组成部分。这样,我们就把原排列缩短为 ‘t ee’ 如果有必要,我们可以像前面一样检查一下字母表,单词‘tree’是唯一符合的。于是,我们就得到了另一个字母‘r’,它是由‘(’来替代的,这样前后单词连起来就是‘the tree’。 “跳过这些单词,在不远处,我们又看到了‘;48’这样的组合,将这两个‘the’首尾相连,我们就得到了这样的组合: ‘the tree ; 4(? ?34 the’, 或者,若将已知字母替代进去,就得到了: ‘the tree thr??3h the’.. “那么,如果把这些未知的符号留空,或者用点来替代,那么就得到了: ‘the tree thr...h the’, 于是单词 ‘through’就立刻浮现出来。这个发现就又使我们找到了‘o’,‘u’和‘g’三个新字母,它们分别由‘?’,‘?’和‘3’来表示。 “现在,可以详细来看看密码中已知符号的组合,这样我们就发现在开头不远处,有一个组合是这样的: ‘83(88’,或者也是‘egree’, 很明显,这形成的是单词‘degree’,这样就让我们知道了另一个字母‘d’,它由‘?’表示。 “在‘degree’一词的四个符号之后,我们还可以找到一个组合: ‘; 46(; 88’。 “照前面的方法,把已知的字母代入,并用点来替代未知的符号,我们就得到: ‘th.rtee.’ 这个组合立刻就令人想到了单词 ‘thirteen’,于是我们又破解了两个新的符号,即 ‘6’和 ‘*’分别代表 ‘i’和 ‘n’。 “现在,我们再来看密码的最初部分,它形成了这样一个组合 ‘53? ? ?’。 “按照前面的方法,我们得到了 ‘.good’, 这就使我们确信,第一个字母应该是A,所以最初的两个单词就是‘A good’。 “现在,为了避免混淆,我们应该把所有知道的符号列成一张表,该表如下: 5代表 a ?代表d 8代表e 3代表g 4代表 h 6代表 i * 代表 n ? 代表 o ( 代表 r ;代表t “因此,我们至少知道了十个最重要的字母,这样就没有必要继续交代破解细节了。我想这已足够让你相信这类密码是不难破解的,并且让你对破译密码的基本原理有了了解。不过,我敢说,我们面前的例子属于最简单的一类密码。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让你看根据羊皮纸上密码所破译的全文,内容如下: ‘A good glass in the bishop's hostel in the devil's seat fortyone degrees and thirteen minutes northeast and by north main branch seventh limb east side shoot from the left eye of the death'shead a bee line from the tree through the shot fifty feet out.’(一块好镜子在主教客栈在恶魔座椅东北偏北41度13分并在主树干东面第七分枝从骷髅头左眼射出一条直线从树上穿过射落点五十英尺外。)” “可是,”我说道,“这个谜似乎依然很难破,我们怎么可能从这样的行话,如‘恶魔的座位’,‘骷髅头’,和‘主教住所’中得出真正的意思来呢?” “得承认,”勒格朗回答,“粗粗一看,这段话还是很费解。我得先将句子分隔成设密者想表达的各段意思。” “你是说,要标上标点吗?” “差不多是这样的意思。” “可是怎么来做呢?” “我想到,写这段话的人是有意要将这些词没有分隔地连在一起,这样就增加了破解的难度。一个不太敏锐的人在看到这样的话时,很可能会矫枉过正。在他组织这段话的过程中,在碰到常常需要停顿的主语或某一处时,他就会过分倾向于将一些词在此处联系起来。例如,在这段话中,你就很容易发现五个这样连接不正常的例子。根据刚才的提示,我做了这样的分隔: ‘A good glass in the Bishop's hostel in the Devil's seatfortyone degrees and thirteen minutesnortheast and by northmain branch seventh limb east sideshoot from the left eye of the death'shead—a beeline front the tree through the shot fifty feet out.’”(一块好镜子在主教客栈在恶魔座椅——41度13分——东北偏北——主树干东面第七分枝——从骷髅头左眼射出——一条直线从树上穿过射落点五十英尺外。) “就是这样分隔,”我说,“我还是没法理解。” “我也不理解,”勒格朗回答说,“这样过了几天,期间我努力地调查了沙利文岛附近一带,询问了所有名为‘主教客栈’的建筑;当然了,我没用‘住所’(hostel)这个过气的词。我没有得到关于它的任何信息,于是我扩大了调查范围,更加系统性地展开了调查。一天上午,突然,一个念头出现在我脑海,即‘主教客栈’或许和某个古老家族有关,而该家族名号叫‘贝索普’(Bessop)[4],它在很久以前,拥有一个古老的庄园,庄园在这岛向北的大约四英里处。于是我就去了那地方,并多次向那里较为年长的黑人打听。最后,其中一个最年长的女人说她曾经听到过有个叫‘贝索普城堡’的地方,并认为可以给我指路,不过那并不是一个城堡,也不是客栈,而是一块高高的岩石。 “我答应付一笔可观的酬劳给她,让她带路,她犹豫了一会儿,同意陪我一起去。我们没费太多周折就找到那里了。让她走后,我继续检查那个地方。那个‘城堡’是由一些不规则的峭壁和岩石构成——其中一块岩石很显眼,因为它很高大,而且与周围隔绝,样子很不自然。我爬到了那石头顶上,对下一步该怎么做感到很迷惘。 “当我正在思考时,我的目光落在了那石头东面的一道狭窄的凸起上,大概在我站立的顶端以下一码的距离。这块凸起向外突出了大概十八英寸,还不足一尺宽,而且在它正上方的一个小凹使它粗略地看上去很像是一把古人使用的后背镂空的椅子。毫无疑问,我觉得这就是那段话中所说的那把‘恶魔的座位’。这样,我似乎就发现了这个谜语的全部秘密。 “我知道,那块‘好镜子’指的肯定就是望远镜,因为‘镜子’一词在海员那里很少有别的意思。这样,我立刻就明白,得使用一架望远镜,将它摆在一个确定的视点,并且该视点不能有变动,就从那个角度看望远镜。于是,我毫不犹豫地相信,那个‘41度13分’,以及‘东北偏北’指的就是望远镜应调整的方向。对于这些发现,我非常兴奋,就立刻赶回家,拿到了一架望远镜,并返回那块岩石。 “我爬下那块凸起的部分,发现除了用一个特定的姿势外,那里不可能让人坐上去。这个事实证明了我的理解没有错。接着,我就用了那架望远镜。当然,‘41度13分’指的就是地平线向上的仰角,因为‘东北偏北’清楚地指出了地平方向。我立刻就用便携式指南针找到了这方向;然后,我尽量精确地把望远镜调整到我所估计的水平41度角,并小心翼翼地上下移动它,直到我注意到远方一棵大树的树叶中有一个圆形的缝隙或是裂口,这棵大树比周围其他的树都高大。在这缝隙的中间,我看到一个白点,不过,最初,我看不清那是什么。我调整了望远镜的焦距,再观察了一下,发现这是一个人的骷髅头。 “有了这个发现,我就很乐观地认为这个谜可以破解了;因为‘主树干东面第七个分杈’指的正是骷髅头在树上的位置,而‘从骷髅头左眼射出’也只能有一个解释,它和找寻被埋葬的财宝有关。我认为它指的是将一个子弹从骷髅头的左眼射出,而那条蜜蜂线,或者,也称作直线,是树干到‘射落点’(或者称是子弹落下的点)的最近点,接着,再沿着这个方向伸展五十英尺,这样就能标出一个确定的点——至少我认为,在这个点下面也许就是藏匿宝藏的地方。” “所有这些,”我说,“都清楚不过了,而且,尽管它很精妙,但还是很简单明了。当你离开这主教客栈后,又是怎么做的呢?” “哦,我仔细地记住了大树的方位,然后就往家走了。然而,我一离开‘恶魔座椅’,那个圆形缝隙就消失了;我转了方位,可还是没看见它。这可能是所有这些中最重要的巧妙处,即(经过多次实验,我确信这是事实)这个圆形缝隙除了在岩石表面的这个狭窄的凸起位置可被看见,无论在其他的任何角度都是不可见的。 “在那次去‘主教客栈’的探测中,丘必特陪着我。毫无疑问,几星期来,他一直看到我举动上很心不在焉,就特别留心地不让我单独行事。但是,第二天,我起得很早,设法躲开他,进山找那棵树去了。费了好大力气,我找到了它。晚上,当我回家时,我那仆人竟然打算揍我一顿。余下的冒险经历我相信你就和我一样熟知了。” “我想,”我说道,“在第一次掘地时,你找错了位置,因为丘必特很愚蠢地将甲虫从骷髅头的右眼,而不是左眼扔了下来。” “没错,这导致了‘射落点’有大概两英寸半的误差——也就是说,那个离树干最近距离的桩点有了这样的误差;如果宝藏是在‘射落点’下面,那么这个误差就不重要了;但是那个‘射落点’和它离树最近距离的树干点只是两个形成方向线的点;因此,无论那个误差有多小,却会使错误随着我们将线连接伸长而加剧,当我们由此延伸了五十英尺后,地点就完全不对了。要不是我深信那宝藏确实埋在这附近,我们也许就白干了。” “但是你夸张的言辞,以及你摆动甲虫的举止——都古怪到了极点!我都肯定你疯了呢。那么,你干吗坚持要让甲虫从骷髅头上掉下来,而不是用子弹代替呢?” “呃,坦率地说,我对你明显表露出来的对我智力的怀疑感到恼火,于是决定要用我自己的方式,通过镇定地故弄玄虚来悄悄地惩罚你。为此,我摇摆着甲虫,并因此让甲虫从树上掉下来。我想到这后一个主意还是因为听你说那甲虫很重。” “哦,我明白了。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困惑着我,我们怎么理解坑里的那些残骸?” “对这问题我和你一样困惑。不过,似乎有一个唯一还讲得通的解释——但是要相信我这个解释所指的那种残忍就真的太可怕了。很显然,基德——如果真是基德藏了这些宝物,这我并不怀疑——他显然得有人协助来干这活。可是当这事完成后,他也许觉得最好除掉所有知道这秘密的人。当帮工们正在坑里埋头苦干时,他也许用尖嘴锄砸几下就能完事;也许要砸十几下——谁知道呢?” (张琼译)
[1] 斯瓦姆默丹(Swammerdamm,1637—1680),荷兰博物学家。 [2] 小山羊在英文中是kid,和后面所提及的船长基德(Kidd)类似。 [3] “a”在英文里是“一个”的意思,“I”则是“我”的意思,两者都很多见。 [4] 该名号与主教一词在英文中读音相近。 贝蕾妮丝 Dicebant mihi sodales, si sepulchrum amicae, visitarem, curas meas aliquantulum fore levatas. ——Ebn Zaiat[1] 悲惨是多重的,世间的不幸是多样的。就像彩虹跨越了宽广的地平线,它的色调恰如其拱形的曲线一般蕴涵着变化,各自独特明晰,却又亲密地融合着。就像彩虹跨越了宽广的地平线!可我为何从美丽中汲取了不可爱?又为何从和平中看到悲哀呢?可是,正如伦理学中邪恶尾随着善良,忧伤实际上诞生于欢乐,对往昔喜悦的追忆要么是今天的痛苦,要么就是扎根在本可以拥有的欣喜中的苦涩。 我受洗礼的名字是埃加乌斯,至于家姓我就不提及了。不过,这里没有任何屋厦比我那阴沉、黯淡、世袭的府第更加历史久远。我家的血统被认为具有幻想的族性;而且在许多显著的细节上——诸如家族官邸的特征、主客厅的壁画、卧室的挂毯、器械库扶壁上的雕凿,尤其是画廊里的古画、书房的风格,最后还有藏书的独到特质——都充溢着不胜枚举的证物来捍卫着这样的观点。 我最早年的回忆和那间书房以及那些藏书有关。关于后者,我不想多言。我的母亲死在这里,我诞生在这里。但是若说我在出生前没存在过——即没有前在灵魂的话,就未免太虚妄了。你拒绝相信它——我们不要争论。我自确信,却无需去说服别人。然而,记忆中有飘渺无形的身影,有幽灵般、意味深长的眼睛,有宛若乐音却十分忧伤的声音;那是一种无法拒绝的记忆;那记忆就像影子——朦胧、恍惚、不定、无常;也像是在我的理性阳光应该普照时却出现的无法回避的阴影。 我是在那间屋子里出生的。自此我从似是而非的虚空长夜中苏醒,转瞬落入那仙境,进入了想象的宫殿——那沉思默想、博学的狂野领域——说来并不奇怪,我惊慌而热切地凝视四周——我在书本中虚掷童年,在空想中耗尽青春。奇怪的是,时光荏苒,我人到中年却依然住在父辈们的宅第间;我生命泉源沉入了惊人的凝滞,我最最平凡的思想性格中发生了惊人的彻底倒置。世界的现实对我仿如幻象,幻象而已,而梦境中狂野的思绪却反过来不是我每天赖以生存的物质,而实际上是这种生存完全的、独立的本身。 贝蕾妮丝和我是表兄妹,我们一起在我父辈的宅第中成长。但是我们并不相同:我体弱多病,沉浸在阴郁中,她却敏捷、优雅,充满活力;她漫游在山野,而我却深居于书房;我生活在自己心灵的深处,并且全身心沉溺于最为激烈和痛苦的沉思中,而她却无忧无虑地徜徉于生活,从没想过途中的阴影,或是想到扇动着黑鸦翅膀的时光在寂静中飞翔。贝蕾妮丝!——我呼唤着她的名字——贝蕾妮丝!——从灰色的记忆残垣里,数以千计的喧嚣往事被这声呼唤惊醒!啊,此刻她的形象生动地浮现在我面前,仿佛在她往昔的轻快和欢乐中!哦,绚丽而奇异的佳人!哦,安恒丛林中的精灵!哦!清泉里的出水仙子!随之——随之一切都那么神秘与恐怖,然后是一段不该被叙述的故事。疾病——一种致命的疾病像西蒙风[2]一般地降祸于她;甚至,当我凝视她时,病变的幽灵从她身上拂过,在她的精神、习性和脾气中弥漫,还极其细微和可怕地侵扰着她身体的本质!唉!毁灭者来了又离去!——而那受害者——她在哪里?我不认识她了——或者说她不再是贝蕾妮丝! 那致命的病根令我表妹遭受了接连不断的并发症,可怕地蹂躏着她的身心,其中最让人痛苦而难以治疗的,是一种不时爆发的癫痫,使她经常神志昏迷——这种昏迷几近真实的死亡,而她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方式也往往突然得令人震惊。同时,我自己的疾病——因为我已经被告知不能说出此病的真实名字——我自己的疾病也在迅速恶化,出现了一种新的、形式异常的偏执狂特性,它每时每刻都在积聚能量,最后会极其莫名其妙地支配了我。这种偏执——如果我非得这么叫它——存在于大脑特性的一种病态的兴奋中,在玄学中被称为意凝。当然啦,我不可能不知道这种心态特征,可我担心的是,事实上,我没法使一般读者对我那种不安的偏执强度有一个充分的理解,对我来说,它(不用专业术语说)就是冥想的力量,那力量使我着迷并沉浸于对甚至是宇宙中最普通事物的沉思中。 我常常长久而孜孜不倦地沉思数小时,把注意力固定在书页空白或排版的琐碎设计中;把夏日一天里的大好时光用于凝视倾斜投射于挂毯或地板上的精巧阴影之上,整夜地迷失自我,凝望着灯盏的火苗或是火焰灰烬,整日在花朵的芬芳中如梦随行,单调地重复一些普通的单词,直到那声音因频繁的重复而不再向大脑传达任何思绪,失却一切动态或实际存在的感受,依赖身体的完全静止,悠长而固执地坚持着。这些还只是在一种心力状况下所引发的最普通,伤害最小的奇想,事实上,它们并非完全无可匹敌,但肯定超出了分析或解释的范畴。 可是千万别误解我的意思。那种被物质本身轻浮的本质所激发的过度、热切、病态的专注,绝不能和人类沉思默想的性格倾向、尤其是那些具有激越想象的人所沉湎其中的冥想混为一谈。它甚至不是人们所设想的那种极端状态,或是如此倾向的夸张表现,它首先并在本质意义上就是独特迥异的。举例而言,空想家——或者叫狂热者——对通常并非细小的事物感兴趣,在由此引发的大量推论和联想中不知不觉地忘却了事物本身,直到极尽奢华的白日梦的尾声,才发现那激发物——那冥想的起因——已经完全消失和被遗忘了。就我的情况来看,这激发物永远是细小的,尽管通过紊乱的幻想载体,它具有一种扭曲而虚幻的重要性。即便有,也几乎很少产生推论,而这些极少的推论还会执拗地返回作为中心的本源事物。这些沉思从不令人愉悦;而且在空想终结之际,起因非但不会消失,反而被夸张到超自然的地步,这正是我这种疾病的主要特征。总之正如我前面所述的,对我来说,独特运作的思维力量是意凝,而在空想家那里是思辨。 我的那些书,在这个时代看来,即使它们不是真要造成混乱,在很大程度上,也会让人在它们虚构和不合逻辑的本质中发现错乱本身的特性。我清楚地记得,在那些书中有著名的意大利人科留斯·塞昆达斯·库里奥的论著《论上帝福地之辽阔》,圣·奥古斯丁[3]的杰作《上帝之城》,以及德尔图良的《论肉体基督》,其中那句自相矛盾的话“Mortuus est Dei filius; credibile est quia ineptum est; et sepultus resurrexit; certum est quia impossible est”[4]让我专心致志地投入了许多星期艰辛而徒劳的研究。 由此看来,我的理智只是被一些琐碎的事物弄得失去了平衡,它就像托勒密·赫斐斯蒂翁[5]所说的海边悬崖,坚定地抵抗着人类暴力的袭击,抵抗着海水和海风那狂暴的愤怒,而只会在常春花[6]的触摸下才瑟瑟颤抖。而且毫无疑问,虽然疏忽大意的人觉得,贝蕾妮丝不幸的疾病所导致的精神状况的改变,会提供给我很多实例,以实践我已费力解释其本质的那种强烈而反常的沉思,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我虚弱状态的清醒间歇中,她的不幸确实带给我痛苦,而且,当我深深沉浸于她美好而柔弱的生命中的灾难时,我没有放弃频繁而苦苦地思索,思考着那些使奇异的巨变突然降临的奇迹般的方式。但这些思索并不带有我疾病的特性,而是在相似的情形下也可能会发生在普通大众身上的东西。与此症状相符的是,我的混乱状态是沉溺在贝蕾妮丝身上那些不太重要但却更令人惊讶的变化中——是她身形相貌异常而最最惊人的扭曲。 在她美妙绝伦的明媚岁月中,我非常确信自己从没爱过她。在我生存的怪异无常中,情感于我从不发自内心,而且我的激情总是源于大脑。在清晨的黯淡中——在正午时分森林的斑驳树影中——在夜晚书房的寂静中——她从我眼前迅速掠过,我看到她了——不是活生生的贝蕾妮丝,而是梦幻中的贝蕾妮丝;她不是人世、凡尘的生灵,而是那生灵的抽象概念;不是令人爱慕的生命,而是被分析的个体;不是爱的对象,而是最深奥却又散漫思绪之主题。此刻——此刻我在她的出现中战栗着,随着她的靠近而逐渐苍白;可是,我酸楚地哀恸着她衰竭而凄凉的状况,回忆起她长久地爱过我,于是,在一个不幸的时刻,我和她谈起了婚姻。 最终,我们的婚期即将来临。在那年冬天的一个下午——那种反常的风和日丽、宁静而起薄雾的日子,即被称为美丽的哈尔库俄涅的看护人[7]——我坐在(就像我单独思索时那样)书房的里间。但当我抬起眼睛时,看到贝蕾妮丝就站在我面前。 难道是我自己兴奋的想象,还是当时雾气的影响,或是室内的模糊光线,或是垂落在她周围的灰色帷幕,使得人影绰绰,若隐若现?我也说不明白。她默默无语,而我则连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一股冰凉的寒意穿过我的身体,一种难以忍受的焦虑感压抑着我,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充满了我的灵魂。于是,我身子后倾深陷于椅子中,屏息静止地保持了片刻,眼睛牢牢地盯着她的身影。啊!她太过消瘦了,在身体轮廓的任何一条曲线中都找不到往昔的痕迹。我炽热的眼神最后停留在那张脸上。 她的额头高高的,很苍白,并且异常平静;曾经乌黑的头发在额头落下几缕,无数的鬈发遮蔽着深陷的双鬓,可是现在它们却显出醒目的焦黄,凌乱松散,带着怪异的特色,被忧伤的表情席卷着。她的双眼没有了活力,失去了光泽,似乎没有了瞳孔,我不知不觉地会因它们呆滞的凝视而畏缩,目光转而注视起那对薄薄的、枯萎的双唇。它们开启着,做出带有特殊意味的微笑的样子,变形后的贝蕾妮丝的牙齿慢慢地向我展示出来。天呐,我但愿从没见过它们,要是我一见就死该多好!关门的声音使我猛然惊起,我抬眼一看,发现表妹离开了房间。但是,唉,在我混乱的大脑空间里,她那洁白而恐怖的牙齿影象却没有离去,也无法驱散。那上面洁白无瑕——珐琅质地上没有一丝阴影——边缘没有一条凹痕——可是她转瞬即逝的微笑足以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中。此刻我甚至比当时都更清晰地看见它们。那牙齿!——那牙齿!——它们在这里,在那里,到处都是,在我眼前看得见,摸得着;细长而格外洁白,那苍白的双唇在它们周围扭曲着,好像这骇人的开启刚开始似的。然后我的偏执狂症猛然爆发,我徒劳地和它怪异而无法抗拒的影响斗争着。尽管外部世界的事物千千万万,可我除了想到牙齿就没有其他的念头。我对牙齿产生了疯狂的向往,其他所有事物和所有不同的兴趣都被吸进了我对牙齿的沉思中。它们——在我脑海里只有它们,而且,它们的独特性变成了我思想活动的本质。我在每一道光线中都看见它们,我从每一个不同的位置去想着它们,我研究它们的特征,探寻它们的独特之处,构思它们的结构,思忖它们的本质变化。当我在想象中赋予它们一种敏感而感性的力量,甚至让它们无需嘴唇就能表情达意时,我战栗了。关于玛丽·萨莱[8]有这样一句名言:“Que tous ses pas etaient des sentiments,”[9]而对贝蕾妮丝我则深信她的每一颗牙齿都是思想!——啊,就是这些愚蠢的思想毁灭了我!这思想!——啊,所以我就如此疯狂地艳羡着!我感到只要拥有它们就能让我得到安宁,恢复理智。 夜晚就如此地降临了——然后黑暗来了,滞留了片刻,又走了——接着又是白昼的黎明——此时第二个夜晚的薄雾开始聚拢——而我依然静止地孤坐在那间屋子里——依然埋葬在冥想中——牙齿的幽灵依然可怕地占据着我,带着最生动、最丑陋的清晰形象,这幽灵在书房摇曳的灯影里浮动。最后,我的空想被一声恐怖而凄厉的叫喊打断了;片刻之后,紧接着的是扰乱人心的声音,混杂着许多忧伤或痛苦的低沉呻吟。我从椅子上站起身,冲开书房的一道门,看到一个女仆站在前厅,满脸泪水,她告诉我贝蕾妮丝已经——不在了!清晨她癫痫发作,而此刻,在夜色阑珊中,坟墓为它的房客准备就绪,而且葬礼的一切安排都已妥当。 我发现自己又形单影只地坐在书房里。我似乎刚从一个困惑而激动的梦境中苏醒。我知道当时是午夜,而且我非常清醒,自从夕阳西下,贝蕾妮丝就已经入土。但是对这段痛苦的时间空隙我却完全没有、至少说没有确定的记忆。不过这记忆充斥着恐惧——这恐惧因为朦胧而更可怕,由于模糊就更骇人。这是我生命所记载的最恐怖的一页,弥漫着阴郁、可怕、莫名的回忆。我努力想破解它们,但是枉然;而不时地,那尖厉而刺骨的女人叫喊就像逝去的声音之魂,仿佛一直在我耳边环绕着。我做过一件事——是什么呢?我大声地问自己,而书房里低沉的回声答复我——“是什么呢?” 我身旁的桌子上点着一盏灯,灯旁有一个小箱子。它并没有显著的特征,我以前常常看到它,因为它是家庭医生的东西。可是它怎么会到这里,到我桌上的呢,而为什么想到它我就发抖呢?这些事根本无法解释,于是我的视线最后落到了一本打开的书上,然后停在一句加了划线的话上。那是诗人伊本·扎阿德的一个独特而简单的句子:“我的朋友曾告诉我,如果我能去爱我爱人的坟墓,我的痛苦就可以减轻。”那为什么当我细读它们时,我的头发会根根直立,身体的血液会在血管里凝结起来呢? 书房的门被轻轻叩动了——而后,一个仆人踮着脚尖走进来,面色如坟墓中的住户般苍白,目光惊慌迷乱。他用嘶哑、低沉而颤抖的声音对我说话。他说了什么?——我听到一些断断续续的句子。他说有一声狂喊惊扰了夜的寂静——全宅的人都聚集起来——他们循着声音方向去探询;接着他的语调就清晰得令人毛骨悚然,他低声告诉我,坟墓被破坏了——那被寿衣覆盖的丑陋身体还在呼吸——心脏仍在跳动——还活着! 他指着我的外衣,它们满是泥泞,凝结着血迹。我说不出话来,于是他轻柔地拉住我的手:那上面有人的指甲抠过的痕迹。他把我的注意力引向靠在墙上的某样东西,我注视了它好几分钟:那是一把铁锹。我尖叫一声弹向桌子,抓住那上面的箱子。但是我没法用力打开它;然后,在我的颤抖中,它从我的手中滑落,沉重地落下,摔成了碎片;随着一阵咔嗒声,从里面滚出了一些齿科手术器具,混杂着三十二颗细小、洁白、象牙质地的东西,撒得满地板都是。 (张琼译)
[1] 大意为“我的朋友们曾经告诉我,如果我能去爱我爱人的坟墓,我的痛苦就可以减轻”。伊本·扎阿德(Ebn Zaiat,公元三世纪时的阿拉伯诗人) [2] 西蒙风,非洲与亚洲沙漠地带的干热风。 [3] 圣·奥古斯丁(354—430), 罗马帝国基督教思想家。 [4] 大意为“上帝之子死了:荒谬,因此而可信;他又复活了:无疑,因为这不可能。” [5] 托勒密,公元2世纪的古希腊天文学家、地理学家、数学家,地心说的创立者。 [6] 常春花,在希腊诗歌和神话中是冥府和死者的花。 [7] 因为朱庇特在冬天两次让天气一连暖和七天,人们就把这暖熙短暂的时间叫做美丽的哈尔库俄涅的看护人。——西摩尼得斯(原注) [8] 当时法国著名舞蹈家。 [9] 她的每一步都是感情。 丽吉娅 意志就在其中,意志永不消亡。谁能知晓意志的神秘和活力?上帝不过是凭自己的意图而弥漫于万物的伟大意志。人并不屈从于天使,也不彻底屈服于死神,除非意志薄弱。 ——约瑟夫·格兰维尔 我怎么也记不起来,是如何、在什么时间、具体是在哪里和丽吉娅小姐初次相识的。悠长的岁月流逝了,历尽苦难后,我的记忆很虚弱。或许,我此刻之所以想不起那些点点滴滴,事实上是因为我心爱之人的性格,她罕见的学识,独特却恬静的美丽,以及乐音般低沉的语言中那令人颤抖而着迷的口才,这些都渐进地潜入我的内心,使我对此竟无知无觉。但是我觉得,我和她第一次邂逅以及最频繁相见的地方是在莱茵河畔的某个古老衰败的大城市里。关于她的家世我当然听她说起过,毫无疑问,它可以追溯到一个遥远而古老的年代。丽吉娅!丽吉娅!当我埋首于对那些比其他任何事都能使人忘却外部世界的研究中,仅仅凭借那个甜美的单词——丽吉娅,在想象中,我眼前就出现她那早已逝去的影象。此时,当我写着这些词句时,脑海里闪过回忆,想起自己居然从不知道她的家姓是什么,而她曾是我的朋友和未婚妻,而且还成了我研究的伙伴,最后成为我心爱的妻子。难道这是我的丽吉娅和我开的一个调皮玩笑吗?抑或是对我爱情的测试,即我不应该对此提出询问吗?难道这更可能是我的胡思乱想——是摆在最真挚爱情的神龛上最奔放浪漫的祭品吗?我只能依稀记得事实本身,那么,我完全忘记了事情发生和进行时的详情又有什么奇怪的呢?而且,事实上,如果那个被称为“浪漫”的精灵——如果她,那个住在崇拜偶像的埃及、面色苍白、羽翅缥缈的伊什塔耳忒,真如他们所说掌管着不幸的婚姻,那么,我的婚姻就无疑受她的控制了。 不过,有一个甜蜜的话题我难以忘怀,那就是丽吉娅的身形样貌。她身材高挑,略显纤细,到后来甚至是憔悴。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无法尽述她的尊贵、她举止的恬静,也说不完那不可思议的轻盈和欢跃的步伐。她来去飘忽不定,走进我紧闭的书房时,要不是她低沉甜美如音乐般动听的嗓音,我会毫无察觉。她走进来,把那大理石一般光滑洁白的手搭在我肩头。她脸部的优美无与伦比,焕发着像吸食鸦片后幻梦中的光辉——那是一种轻灵的、使人精神飘逸的幻象,比盘旋在德洛斯岛[1]的女儿们熟睡心灵中的梦想更奔放美丽。但她的脸并不是异教徒在其典籍中错误地教诲我们去崇拜的那种端庄类型。范吕兰姆男爵培根在讲述形形色色的美时说过,“任何精致的美都在相称中稍带点怪异。”然而,尽管我认为丽吉娅的容貌算不上是古典的端庄——尽管我感觉她的可爱确实“精致”,并觉得其间有很多“怪异”,但是我怎么也挑不出不端庄之处,也无法追溯我自己所感到的“怪异”痕迹。我观察着她高傲而洁白的前额轮廓——完美无缺——这个词用在如此高贵圣洁之处是多么的冷冰冰!——皮肤堪与最纯净的象牙媲美,高贵而安详,头上部曲线柔和,头发乌黑、亮泽、浓密、自然鬈曲,散发出荷马所使用的形容词“风信子般的”的全部魅力!我凝视着轮廓精美的鼻子——只有在优雅的希伯来圆形浮雕中我才见过这种类似的完美。它们有着同样华贵光滑的表面,同样微妙的弧度,同样和谐弯曲、散发着自由精神的鼻孔。我注视着那张甜美的嘴,那真的是巧夺天工:上唇短短,曲线优美,下唇柔软、性感、恬静;笑靥欢跃,红晕欲语。在她宁静、安详,最为欣喜璀璨的笑容里,牙齿映射着一道道几乎令人惊讶的光芒。我细看她下巴的构造——在这里,我发现它依然具有典型的希腊特征:略宽而不失柔和,高贵却依然温柔,丰满而不缺灵秀——那轮廓太阳神阿波罗只让雅典人的儿子克莱奥梅尼斯在梦里见过。然后我深深地凝望着丽吉娅那双大眼睛。 这双眼睛,我们无法在遥远的古风中找到典范。在我心上人的眼睛里,也很可能藏着范吕兰姆男爵所暗示的秘密。千真万确,她的眼睛比我们种族的任何普通人的都大得多,甚至比诺尔亚德山谷部落里最圆的羚羊眼睛还要圆,不过这状态只是间歇才有的——是在她非常兴奋的时刻——那时,这种异样就能在丽吉娅身上被人轻微地感受到。在那样的时刻,她的美——在我热切的幻想中——也许就显现出远离尘世、不食人间烟火的美丽,那是土耳其神话中天国女神的美。那双眼睛有着最闪亮的黑色,上面覆盖着乌黑纤长的睫毛。那对眉毛的线条微微有些不齐整,色泽和睫毛一样。然而,我在那双眼睛里发现的“怪异”,是与脸部构造,或是颜色,或是面容的光彩迥异的一种特征,终究须从神情中得到解释。啊,这是多苍白的词语!我们躲在无垠的纯粹声音的背后,以掩藏自己对灵性的无知。丽吉娅眼眸里的神情!我长久地凝神于它!又用整个仲夏夜晚竭力地测量着它!它是什么——那比德谟克利特的井更深沉地隐藏在我爱人瞳孔深处的东西?它究竟是什么?我强烈地想去发现它。那双眼睛!那双大大的、闪烁的、圣洁的眸子!它们就像勒达[2]的双子星,而我则成了它们最虔诚的占星家。 研究大脑的科学提到许多不可理解的异常之处,但没有比这个事实更令人惊骇的了——我相信,各学派都未注意到它,即:当我们竭力想回忆起一些被长久遗忘的事时,常常会发现自己恰好处在记忆的边缘,而最终没法记起来。因此,在我对丽吉娅的双眸热切凝望时,我是如此频频地感到自己正接近对那神情的彻底领悟——感受到那领悟伸手可触——但仍然不可企及——而最终竟全然消失!而且(哦,真奇怪,真是最奇怪的谜!)我发现,在世间最寻常的事物中,环绕着一圈与此神情类似之物。我的意思是,在丽吉娅的美丽摄入我的灵魂,就像进驻了一片圣地之后,我就从物质世界的诸多存在中汲取了一种情感,它如同丽吉娅那双晶莹的大眼睛在我体内所唤起的激情。可是我无法进一步地阐明或分析,甚至无法久久地审视这种感情。我得重申,有时候在观察一根迅速成长的青藤时,在对着一只蛾子、蝴蝶、蛹、潺潺溪流沉思时,我察觉出这种感情。我在大海中,在流星划过之际感受到它,我在老人异乎寻常的眼光中感受到它,在用望远镜观察天际的一两颗星星(尤其是那颗在天琴座里较大的星附近见到的那颗六等食变星[3])时,我意识到这种感情。弦乐的某种乐音总使我内心充溢着这种情感,而书中的某些段落也不时地在我心里产生这样的效果。在其他无数例子中,我清晰地记得约瑟夫·格兰维尔在一部书中说的话,那句话(也许正因为它的怪异,谁能说清楚呢?)总是能激发起我的这种情感:“意志就在其中,意志永不消亡。谁能知晓意志的神秘和活力?上帝不过是凭自己的意图而弥漫于万物的伟大意志。人并不屈从于天使,也不彻底屈服于死神,除非意志薄弱者。” 真的,漫长的岁月和由此引发的回忆,使我能在英国伦理学家的这段话和丽吉娅的部分性格之间寻到些许联系。她在思想、行为和言语中的专注,也许是那强大意志的结果,或者至少是一种标志,只是那意志在我们长期的交往中,并没有显现出其存在的其他更直接的迹象。在我结识的所有女人中,她,这个外表平静,这个永远恬淡的丽吉娅,其实是冷酷而骚动情感之兀鹰的最凄惨的牺牲品。对这种情感,我不能妄加断言,只能说,在瞬间的喜悦中,那双既令我喜悦又让我恐惧的眼睛会奇迹般地张开,那低沉的声音发出神奇的旋律,十分协调、清晰、恬静,她惯常使用的野语狂言中透出可怕的活力,其可怕程度在她谈吐举止的对比下显得更为厉害。 我提到过,丽吉娅的学识非常渊博——我从不知道女人会如此博学。她深谙各种古典语言,而且,就我对欧洲各种现代语言的熟悉来看,也从没发现她有任何语误。事实上,在任何最令人崇敬的话题——完全是学术界引以为豪的博学中最深奥的话题——上,我又何曾发现丽吉娅出过差错?我妻子个性中的这一特点竟那么晚才引起我格外而惊讶的注意!我说过她的学识是我从未在女人中发现的——可是哪里有男人能全面而成功地了解这所有伦理学、物理学、数学这样的广阔领域?我那时没明白——可现在却清楚地感受到了——丽吉娅的学问广博而惊人;那时我明显感觉到她的至高无上,并怀着天真的信心,在婚后最初几年里,勤奋地专注于玄学研究,并在混乱无序的研究领域里甘心听从她的指引。当她俯身于我,指导我研究那当时很少有人涉及、也少有人知晓的学问时,我感受到了多么巨大的胜利,多么异常的欢快,多少飘渺的希望,美妙的前景悄悄地在我面前展开,沿着那条长长的、辉煌的、杳无人迹的道路,最终,我终于可以获得一种因其神圣和珍贵而不容于世的智慧。 所以,几年之后,当我发现那有根有椐的期望张开翅膀径自飞走时,那痛苦该有多强烈!没有了丽吉娅,我不过是一个在黑暗中摸索的小孩。单是她的存在,她的讲解,就生动明了地诠释了我们曾沉浸其中的先验论的诸多神秘。失去了她双眸的璀璨,连灿烂辉煌的文字也变得比古代的铅块还要黯淡。当时,那双眼睛越来越少地在我凝视的书页中闪烁。丽吉娅病了,她狂野的双眸中燃烧着一种太过——太过灿烂的光芒,那苍白的手指透着如蜡的墓地颜色,哪怕最柔和的情感波动都会使她高贵的前额上青筋起伏。我发现她已病入膏肓——我已在精神上不顾一切地与冷酷的死神展开了搏斗。令我吃惊的是,我那充满激情的妻子,抗争起来竟比我更猛烈。她严峻的性格使我相信,对她而言,死神即使到来也并不可怕,但事实并非如此。在表述她凭着顽强的抵抗力与死神搏斗时,语言是如此软弱无力。看着这副可怜的景象,我痛苦地呻吟着。我本可以去抚慰她,我本可以劝说她,但在她对生命——生命——惟有生命——的强烈渴望中,抚慰和劝说显得愚蠢之极。然而,直到最后一刻,她举止中恒久的恬静才被动摇,她的坚韧天性才陷入剧烈的挣扎。她的声音越发温柔——越发低沉——但我不希望自己凝神于这些平静的话语所含的疯狂意义中。我倾听着,感到头晕目眩,仿佛听到了一段超凡脱俗的旋律,仿佛听到了凡人从不知晓的思想与渴望。 她爱我,这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我本该很容易地意识到,在她心中,爱不该是寻常的感情。但只有在她濒死的时候,我才完全地感受到她那强烈的情感。好几个小时,她都拉着我的手,向我倾诉着充满她身心的情感,这情感比热烈的投入更甚,近乎崇拜。我怎么配倾听如此的倾诉?又怎么承受得起爱人在诉说衷肠时就被夺取性命?可是,这个话题我无法再去细说。让我只说一点,正是面对丽吉娅那极其柔情地对爱人的痴心,而那人——天哪!——又如此不值得她的深爱,我才最终认识到,她对匆匆逝去的生命如此热烈而疯狂地渴望的真正原因。就是这我拙于表述——无法形容的强烈的渴望——这狂烈而热切的对生命的向往——只对生命。 在她离去那晚的午夜时分,她做着明确的手势,让我坐到她身边去,要我再朗读一遍她不久前写的一首诗。我答应了她。下面就是那首诗: 啊!这是一个欢庆之夜 就在近来岁月的寂寞中! 一群天使,合拢翅膀, 遮好面纱,泪水汹涌, 坐在剧院中,观看着 希望与惊恐的戏剧 乐队断断续续,奏起了 来自天边的乐曲。 一群小丑装成高天的上帝, 低声地叽里咕噜, 飞到这里,飞到那里; 他们只是木偶,来了又去 听命于无形的支使, 无形把场景拆了又安, 从秃鹰的翅膀里 拍出了看不见的灾难! 那出混乱的戏剧!哦,请放心 它一定让人难以忘掉! 那魅影一直被人追寻, 追逐者却无法将它逮到。 它一圈圈地飞回 原来的那个起点; 那么疯狂,更多是罪 还有恐惧,都是戏中所演! 看啊,在那群小丑中 一个怪物爬着潜入! 它挣扎前行,满身血红 它扭动身子缓缓而出! 它挣扎!——它扭曲!——带着致命疼痛 小丑成了它的美食, 天使哭了,眼见那爬虫 用人血浸染着牙齿。 灭掉——灭掉所有的灯——都灭掉! 笼罩着每一个颤抖的身影, 幕布,那蒙棺材的布套, 暴风骤雨般落下—— 天使的面色苍白而阴郁, 站起身来,面纱摘却, 说这是一出叫《人》的悲剧, 征服者蠕虫就是它的主角。 “哦,上帝!”我念到最后几句时,丽吉娅几乎尖叫起来,她跳着脚,抬起她痉挛的双臂,“哦,上帝!哦,圣父!难道事情非得这样吗?难道这征服者就战无不胜吗?难道我们不是您的一部分吗?谁——谁能知道意志力量的神秘?人并不屈从于天使,也不彻底屈服于死神,除非意志薄弱。” 这时,她似乎因冲动而精疲力竭,疲惫中她白皙的手臂垂了下来,然后又庄重地放回到临终的床榻。咽最后几口气时,她双唇间发出低沉的咕哝声。我俯身聆听,听得出还是格兰维尔那段话的最后一句:“人并不屈从于天使,也不彻底屈服于死神,除非意志薄弱。” 她死了,悲痛把我碾成了尘灰,我无法再忍受自己形影相吊于莱茵河畔这阴沉衰败的城市。我不缺乏人间所谓的钱财,丽吉娅带给我足够的、远甚于常人所拥有的财富。因此,经过了几个月疲乏而迷惘的游荡,我买下了一个修道院,稍事修缮,我不想说出修道院的名字,它位于美丽的英格兰那人烟罕至的荒野地带。房子阴郁、沉闷、庄严,周围几乎呈现出原始的景象,许多伤感和悠久的回忆笼罩着它们,使一切融合在一种彻底废弃的情绪中,这些都促使我住进了这偏僻而遁世的乡村一隅。但是,尽管外围寺院覆盖着绿色荒草,几乎没有任何改观,我凭着孩子气的任性,也许还怀着一丝减轻痛苦的希望,任室内布置显得更甚于王家的堂皇气派。我早在童年时代就对奢华的室内陈设情有独钟,此时,这样的口味趁我沉溺于悲痛之中时又回来了。唉,我发现,即使在华丽而奇异的帷幔中,在神色凝重的埃及木雕中,在凌乱的壁饰和家具中,在带着金穗饰的地毯那狂乱的花纹中,都有疯狂在萌发!在鸦片的麻醉中我成了它的奴隶,我的工作和生活都弥漫着梦幻的色彩。可是我不能停下来详述这些荒谬之事,就让我描述一下那间该永远被诅咒的房间。我在精神错乱之际,从教堂祭坛前领回了我的新娘——那个从特里缅因来的金发碧眼的罗维娜·特里梵侬小姐——以替代我难以忘怀的丽吉娅。 至今,那间新房的格局和装饰我依然历历在目。新娘那高贵的双亲灵魂何在,难道为了金钱他们竟能让心爱的姑娘、美丽的女儿跨入如此装饰的房间?我说过,我清晰地记得那房间的细节——但是关乎更重要的部分,我却令人忧伤地忘了。我只记得房间里杂乱无章,未经布置,显得奇异古怪。屋子处在城堡形的修道院的塔楼位置,五角形结构,相当宽敞。五角形的整个南面墙壁是一扇窗户——用从威尼斯运来的整块玻璃做成——仅有一个窗格,泛着铅灰色,因此无论是阳光还是月光透过它,都会给屋里的东西笼上一种阴森森的光泽。在这扇巨大的窗户上面,蔓延着纠结成网状的老藤,它沿着厚实的高墙与塔楼攀缘而上。黯淡的橡木屋顶高高地拱起,细密精巧地交织着半是哥特式半是德鲁伊特式的最狂野古怪的图案。在这阴郁的穹隆最中心深处,一条长环金链垂下来,挂着一只巨大的古阿拉伯式样的黄金香炉,炉上孔眼设计精巧,色彩斑斓的火焰缭绕着,似乎彩蛇飞舞。 房间里散放着几把无靠背的长软椅和一个具有东方色彩的金色枝形大烛台,还有一张睡椅——印度风格的新婚卧榻,床矮矮的,带着立体的黑檀木雕刻,上罩一帷幕般的遮篷。房间的每个角落里都竖放着一口巨大的黑色花岗岩石棺,那是从正对着卢克索[4]古城的法老墓里运来的,古老的棺盖上布满了远古的雕刻。但是,唉,房间最奇妙的装饰就是那些帷幔。房间墙壁巍峨挺立——甚至高得失却了比例——从墙顶到地面,垂着巨褶的一张厚重而大幅的帷幔——帷幔的质地与地毯,与长软椅和黑檀木卧榻的覆盖物,与床的遮篷,以及与遮掩部分窗户的华贵的螺旋饰窗帘类似。那面料是最昂贵的金丝织物,上面不规则地点缀着阿拉伯式图案,直径约为一英尺,呈黑玉色花纹。但是,只有从某一个角度看,这些图案才带有纯粹的阿拉伯风格。经过时下寻常而实际上古已有之的设计,这些图案的外表富有变化。对于正走进这房间的人,它们外表是一种纯粹的怪异,但是再走进一些,这怪异感就渐渐消失;然后,当来客一步接一步走入房间时,他会发现自己被一种连绵不绝的可怕形状所包围,这种形状带有诺曼底人的迷信色彩,或者说是从僧侣那罪恶的沉睡中升腾起来的。这幻影般的效果被人为的、从帷幔后带出的那股强烈持续的风推波助澜着,使整个房间充满了阴森而紧张的气氛。 在这样的大厅里——在这样的洞房中——我和特里梵侬小姐一起度过了蜜月的那些个亵渎神明的时刻,不过还算是平安无事。妻子对我脾气中强烈的喜怒无常感到害怕,她躲着我,对我的爱微乎其微,这一切我没法不感觉到,但是这却依然使我欢乐而非其他。我对她的厌恶中带着一种更多是属于魔鬼而非人类的仇恨,我的记忆闪回(哦,我的悔恨有多么强烈!)丽吉娅,我心爱的、崇敬的、美丽的却入了土的她。我沉溺在对她的纯贞、智慧、高尚的回忆中——还有她轻灵的个性,充满激情和崇拜的爱。那时,我的灵魂彻底而自由地燃烧着比她所有的热情更激烈的火焰。在吸食鸦片后梦幻般的狂癫中(因为我已经染上了毒瘾),我会在寂静的夜里,或是白天在深壑幽谷,大声呼唤她的名字,似乎通过疯狂的渴望,肃穆的情感,以及我对逝去者的强烈而热诚的思念,我就能让她走回她曾经在人世间舍弃的路途——啊,这能成为永恒的现实吗? 婚后第二个月伊始,罗维娜小姐忽然病倒了,而且恢复得相当慢。那耗竭体力的发烧使她彻夜不得安宁。在她被侵扰的半睡眠状态中,她对我说起塔楼的这间屋子里面和周围有声响,我认为这是她幻觉中的异状,或是被房间鬼魅的气氛所累,别无他因。后来她终于渐渐康复了——最终恢复得不错。但是,只过了很短一段时间,第二次更严重的错乱又一次地把她缠绵病榻。这次患病使她的身体一直处于虚弱之中,无法完全康复。这以后,她的病令人十分担心,病症复发更令人忧虑,并且使医生的学识和技巧都无能为力。这慢性病日益严重,它无疑成了她的身上的痼疾,使人力已无计可医。我无法不注意到,她脾性上神经质的愤怒以及由引起害怕的琐碎因素所导致的敏感性在相应增长。她又开始呓语,而且越发频繁和顽固——声音轻轻的——说帷幕挂毯间有异样的响动,这些她以前也曾暗示过。 九月末的一个夜晚,她比平时更坚决地对我说起这令人不安的事。她刚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而我一直半带焦虑半带莫名恐惧地观察着她日益憔悴的面容。我坐在她黑檀木床边的一张印度软椅上。她欠着身子,热切而低声地说着她所听到的声音,可是我却无法听到——那些她所看见的运动,我也感受不到。在帷幕后面,风急切地流动着,于是我希望让她明白(我得承认,我自己也不很肯定),那些几乎若隐若现的呼吸,墙上那些影象轻柔的变化,只不过是寻常的风吹过时所形成的自然现象。但是她脸上漫过一片死一般的苍白,这证实了我企图让她安心的举动是徒劳的。她显出要昏厥的样子,而我又叫不到帮忙的人。我想起还留着一瓶低度葡萄酒,是医生为她开的药方。于是我赶紧穿过房间去取,但当我站在香炉的火光边,两件令人惊讶的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感到有一种无形但可以被感知的东西轻轻从我身边经过,并看见在金色地毯上,在香炉所发出的明亮光焰的正中心,躺着一个影子——一个模糊而隐约的天使般的影子——也许可以让人想象是幽灵的影子。但是,我当时处于过量的鸦片剂量导致的癫狂状态中,没太留意这些事,也没有对罗维娜说。我找到酒,走回房间,斟了满满一杯,把它送到了快要晕倒的女士唇边。不过,她那时有些清醒了,自己拿着杯子,我一边在身旁的软椅上坐下,一边紧盯着她看。就在那时,我开始清楚地意识到,床榻旁边的地毯上有轻柔的脚步声。此刻,罗维娜正要把酒倒进双唇,我看到——或许是我在幻觉中看到——有三四滴大大的、晶莹的、红宝石颜色的液体,从室内空气的某个无形的泉眼中渗出,落进了高脚玻璃杯。也许这只是我之所见,而非罗维娜。她毫不犹豫地一口喝下了葡萄酒。于是,我尽量忍住没告诉她,无论如何,我认为那些现象只不过是我狂野的想象,只是被她的恐慌,被鸦片及深更半夜的时间弄得更为可怕罢了。 但是我无法漠视自己的感觉,即在那红宝石般的水滴落下后不久,妻子的精神错乱状态急转直下。在那以后的第三个夜晚,侍女们就开始为她准备后事了。到第四晚,我独自坐在她覆盖着裹尸布的遗体旁,坐在那间接受她成为我的新娘的古怪屋子里。在鸦片的效果中,狂乱的幻象在我面前影子般地飞来飞去。我心神不宁地注视着房间各个角落里的石棺,盯着帷幔上变幻的图案,凝望着在头顶萦绕的金香炉的斑斓火焰。然后我想起前几个夜晚的景象,一边将眼睛向下垂,盯着香炉火光下我曾见到微弱影子的痕迹之处。然而,它已经不复存在了。我如释重负,将目光移到床上那苍白而僵硬的尸体。然后,对丽吉娅的无数回忆涌了上来——涌回到我的心头,就像汹涌的潮水,我曾经怀着无言的痛苦,看着她这样被裹尸布所覆盖。夜晚在逝去,可是,我的整个身心依然充满了对那唯一挚爱的人的痛苦追忆,而我的眼睛则一直凝视着罗维娜的尸体。 也许是在午夜,或许更早些,或更晚,因为我没有留意时间,这时,一阵抽泣,低低的、温柔的,却很清晰,使我从幻觉中惊起。我觉得那声音来自那黑檀木床——那死亡之床。我在迷信的恐惧中痛苦地谛听着——但是那声音没再重复。我用力凝视,想发现那具尸体在动——但没有任何蛛丝马迹。但是我不可能弄错的,我确实听到了声音,尽管很微弱,而且我的灵魂在体内苏醒了。我坚定不移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尸体上。好几分钟过去了,没有任何迹象显现出要昭示神秘之事。最后,她双颊上显然泛起一道很微弱、几乎无法感知的微光,它沿着凹陷的眼皮血管蔓延着。我感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恐惧和敬畏,那是凡人的语言所无法表达的感受,我觉得自己的心脏停止了搏动,四肢僵硬地呆坐着。可是我的责任感使我最终恢复了镇定。我不再怀疑,我们把后事料理得太过仓促了——罗维娜还活着。看来必须马上进行抢救;可是塔楼完全与仆人住的那一部分隔开——喊不到任何人——不花很久时间离开房间去叫,我是没法使唤他们来帮忙的——而我又不想如此冒险为之。于是我想独自努力,去唤回那依然飘忽的灵魂。然而,没过多久,一切就恢复故态了。方才的颜色从双颊与眼皮处消退,只留下比大理石更甚的苍白,双唇变得加倍干枯,在可怕的死亡神情中紧紧地抿着,一种令人厌恶的湿冷和冰凉迅速地在尸体表面扩散,转瞬,寻常的僵硬一蹴而就。我震惊得身体向后倒在软榻上,而我方才还惊讶地从那里站起身来。我又沉湎于那强烈的、清晰的丽吉娅的幻象中。 就这样,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再次(这可能吗?)意识到有模糊的声音从灵床上发出来。我倾听着——怀着极度的恐惧。那声音又来了——那是一声叹息。我冲向尸体,看到——清楚地看到——双唇上有一阵颤抖。不久,它们放松下来,露出一排明亮的珍珠般的皓齿。我满心惊讶,怀着一直未退的深深的敬畏。我感到自己的视线变得模糊黯淡,理智变得恍惚;只有通过巨大的努力我才最终能鼓起勇气,去履行责任感再次召唤我履行的任务。当时,有一部分的血色还停留在前额、脸颊,和脖子上,一股可以感受得到的温暖渗入了整个身体,连心脏也有了轻微的跳动。这个女人还活着;我带着加倍的热情,做着起死回生的努力。我摩擦着她的太阳穴,洗着她的双手,竭尽经验之道和不消看医书就明白的措施。可还是枉然。突然,那颜色溜走了,心跳停止了,双唇又回复了死亡的凝滞,然后,一转瞬,那整个身体径自变得冰凉,显出铅灰色,呈现出极端的僵硬和凹陷的轮廓,以及在坟墓中停留了多日的死尸那可怕的特征。 我又一次陷入了丽吉娅的幻象中——又一次,(当我写下这些时,是什么样的奇迹让我浑身颤抖呢?)又一次地,我耳畔出现了一阵从黑檀木床那里传来的低低的抽泣。可是我为什么要这样详细地叙述那晚无可言说的惊恐呢?为什么我要耽于提及——一次一次地,一直到接近灰蒙蒙的黎明时分——这恐怖的复活是怎样地重复着,而每一次故态复萌是怎样地回到更冷酷、更无可救药的死亡中,每一次的痛苦是怎样地伴随着与那无形敌人的抗争,而每一场抗争又如何紧接着那尸体体征的莫名骤变?就让我赶紧把故事讲完吧。 那个恐怖夜晚的大部分时间消逝了,而那死去的她又一次地动了起来——这一次比以往更加剧烈,尽管这动弹是发自比彻底的绝望更可怕的腐朽。我长久都没有去努力或有任何举动,一直僵坐在软榻上,无望地听命于一阵狂烈的情感,极度的恐惧也许是这情感中最不可怕,也是最不折磨人的。我得重申,那具尸体动了,比以往动得更剧烈。生命的血色带着罕见的活力泛起在她的脸上——四肢放松了——而且,要不是眼皮还沉重地闭着,那绷带和下葬的裹尸布依然让身体显得阴森可怖,我都可能会想象到罗维娜是真地、彻底地挣脱了死亡的镣铐。可是,即使这想法在那时没完全被我接纳,可当尸体从床上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拖着虚弱的步子,闭着双眼,带着梦游的神态,披着裹尸布莽撞而显眼地往前走,走到房间的中心时,我至少不能再怀疑了。 我没有颤抖——没有动弹——因为那身体的气质、形态、风度引发了许多无法言说的幻想,它们匆匆地在我脑海掠过,使我瘫痪——使我僵成石头。我呆滞着——只是盯着那幽灵。头脑里一片混乱——那喧嚣无法停息。难道站在我面前的,真是复活的罗维娜吗?难道这千真万确是罗维娜吗——是那从特里缅因来的金发碧眼的罗维娜·特里梵侬小姐吗?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怀疑呢?那绷带紧紧地覆盖着她的嘴唇——可是那难道不是特里梵侬小姐在呼吸着的嘴吗?那脸蛋——有着她如花岁月的红晕——是的,这很可能真的是活生生的特里梵侬小姐的双颊。还有那下颌,以及那上面的酒窝,和健康时没有两样。难道这不是她的吗?——可是难道她自生病以后长高了吗?是什么无法表达的疯狂让我这么想的呢?我朝前一扑,去抓她的脚!她缩回身子,躲开了我的触摸,让那禁锢着她的可怕寿衣从头顶上滑下,而后,一头长长的,浓密的,蓬松的头发随着室内的疾风飘散开来;那头发比午夜乌鸦的双翼更加漆黑!那伫立在我面前的身体缓缓地睁开了双眼。“此刻,至少,”我尖声高叫着,“我不会再——我不会再弄错了——这双滚圆的、乌黑的、狂野的眼睛——属于我逝去的爱人——属于她——我的丽吉娅!” (张琼译)
[1] 德洛斯,希腊神话中位于爱琴海中的岛屿,据传为阿耳特弥斯(月神与狩猎女神)和阿波罗(太阳神)的诞生地。 [2] 勒达,希腊罗马神话人物,斯巴达之后, 主神宙斯化为天鹅与之作爱,生下海伦和波吕克斯。 [3] 星等指的是天文学中星球的亮度。 [4] 卢克索,古埃及中部,尼罗河东岸的一个城市。 莫蕾拉 就它本身,只靠本身,永恒持久,完整唯一。 ——柏拉图《会饮篇》 我对朋友莫蕾拉怀有一种深沉而又最特殊的好感。许多年前,我偶然进入她的生活,初邂逅时,我的灵魂就燃起了以往从未知晓的火焰;但是这火焰并非源自爱欲,那苦涩而折磨我精神的是一种日趋确定的感觉,即我无法说清楚那些非凡的意义或是辨明它们模糊的强度。但是我们相遇了,命运用婚姻将我们缔结,我却从没提及激情,也未思索过爱情。然而,她立刻远离社交,一身专注于我,这使我感到十分快乐,令人惊讶的幸福,使人魂牵梦萦的喜悦。 莫蕾拉学识渊博。正如我所期望的,她的才华不同凡响——她的智慧宽广无垠。我感觉到这一点,于是在很多事情上,就成了她的学徒。然而我很快就发现,也许由于她在普雷斯堡大学受过教育,她在我眼前摆放了一些神秘主义作品,这些作品常被人看成早期日耳曼文学的糟粕。不知为何,这些作品却是她喜爱并时常研究的——渐渐地,我也喜欢上了它们,这应该归功于习惯和榜样那单纯而有效的影响。 如果我没说错的话,所有这一切都与我的理智无关。我对她的深信无疑、或者说是忘记了自我,并不是这一观念所致,也不是受了我阅读中所发现的神秘气息的影响,除非我自己的行为或思想大错特错了。出于这样的信念,我完全听信于妻子,受她指引,并坚定不移地进入了她深奥复杂的研究中。然后——然后,当我凝神于这些禁书,感到内心激起了一种被禁的热情时——莫蕾拉会将她冰凉的手放在我的手上,从死亡的哲学灰烬里汲取一些卑微、独特的词语,那些词的古怪含义在我的记忆中燃烧着。此后,我持续地缠绵在她身旁,凝神于她乐音般的声音,直到最终那旋律沾染了恐惧,并在我的心灵投下了阴影,于是我面色苍白,因为这些过于超凡脱俗的音调而感到内心在颤抖。就这样,快乐突然隐入了惊恐,最美丽变成了最可怕,犹如锡龙山谷变成了地狱。 没有必要提及我说到过的著作中那些论文的具体特征,在很长时间里,它们几乎构成了我和莫蕾拉交谈中的唯一话题。对于那些或许应被称为神学道德方面学识渊博的人,它们很容易被掌握,而对那些学识浅薄的人,它们无论如何都很难被理解。费希特的泛神论,毕达哥拉斯修正的灵魂轮回说,尤其是谢林的所主张的认同学说,通常都被想象丰富的莫蕾拉作为最有魅力的讨论要点。那种被称为个性的同一,我——洛克先生——认为,存在于心智健全的理性个体中。由于通过个体我们理解有理性的聪明的实体,而且由于思想总是伴随着意识,我们因此成了我们所称之为自我的东西,并由此使我们与其他在思想的人区分开来,并给予我们个性同一。但是个体存在之原理——这种认为同一至死都不会或永远不失去的想法,对我来说,无论何时都能引起我的强烈兴趣;而这更多的并不是出于复杂而令人兴奋的思考结果,而是因为莫蕾拉提到它们时那种明显而激动的态度。 但是,事实上,我妻子举止的神秘发展到了如符咒般压抑我的地步。我无法再忍受她用苍白的手指触摸我,包括她乐音般低沉的语言,以及那忧伤的眼神。她明白所有这一切,但是没有责备我;她似乎了解我的软弱或愚蠢,而且,还微笑地称之为命运。她也仿佛知道我逐渐疏远她的原由,而我对此却一无所知。可是她没有作任何暗示,也没有指出其本质。然而,柔弱如斯,她一天天地憔悴下去。有时她脸颊出现了一些久久不散的深红斑点,苍白的前额上青筋暴突。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心融化在怜悯中,可马上我就遇上了她那意味深长的眼神,然后我的内心一阵厌恶,感到头晕目眩,就像一个人向下注视着那可怕而无底的深渊。 那么难道就可以说,我是在热切而强烈的渴望中盼着莫蕾拉死去吗?是这样的。但是我那脆弱的灵魂一直依附在她的肉体上,经过了无数天,无数周和令人厌烦的好几个月,直到我那受折磨的神经控制了我的思想。于是,我在拖延中变得愤怒起来,魔鬼侵入了我的心灵,我诅咒着每一天,每一个小时以及那些痛苦的时刻,在她温柔的生命衰竭时,它们被越拉越长,就像夜幕来临时的阴影。 可是,在一个秋日的夜晚,当风儿在空中停滞时,莫蕾拉把我唤到了她的床边。大地上弥漫着阴暗的雾气,水面上有一道温暖的亮光,在十月森林那丰美的树叶之中,肯定坠落了一道苍穹上的彩虹。 “这是命中注定的一天,”当我靠近她时,她说着,“这是命中注定的一天,不是生就是死。对大地和生命之子而言,这是美好的一天——啊,对天堂和死亡的女儿,这一天更为美好!” 我吻了吻她的前额,然后她继续说: “我快死了,但是我将活着。” “莫蕾拉!” “只要你能爱我,就不会有这样一天——但是你憎恶活着的她,却要爱慕死去的她。” “莫蕾拉!” “我再说一遍,我快死了。但是我身体里有爱的信物——啊,多么少!——这就是你对我,莫蕾拉的感情!当我的灵魂离去时,孩子会活下来——你和我,莫蕾拉的孩子。但是你的日子会充满痛苦——那痛苦是最持久的感受,就像柏树是最不朽的树木。由于你快乐的时光不复,生命中不再有喜悦,不像帕斯图姆的玫瑰能一年盛开两次。于是,你不再计算时日,但是,你对香桃木和葡萄藤一无所知,你将在大地上覆盖你的裹尸布,就像麦加的穆斯林。 “莫蕾拉!”我叫喊着,“莫蕾拉!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但是她将脸在枕上转过去,四肢出现一阵轻微的颤抖,她就这样死去了,我从此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 然而,正如她所预言的,她的孩子,即她在临终时诞下的孩子,在母亲气绝时开始了呼吸。她的女儿活了下来。而且,女孩的身材和智力发展得很奇怪,与她逝世的母亲完全相像。我爱她,那爱比我的对世间其他人的所能怀有的情感更加炽烈。 但是,这纯净的爱的天空变得黯淡,阴郁、恐怖、忧伤像乌云一样密布蓝天。我曾说这孩子的身材和智力发展得很奇怪。事实上,奇怪的是她的体形迅速发育,哦,但是很吓人!吓人的是她骚动的思想,它们总在我观察着她的心智发展时向我蜂拥而来。当我每天在这孩子的想法中发现那个成年女人的力量和才能,当经验教训从那孩子嘴里说出来,当我不时发现智慧或成熟的激情在那双圆溜溜、沉思的眼睛中闪动时,也就是说,当所有这一切在我惊骇的感觉前变得明显,难道还会有别人吗?当我再也无法把它隐藏在内心,也无法将接受它时颤抖的感觉抛却时,是不是该怀疑那可怕而令人激动的本性已悄悄混进了我的灵魂,或者我的思想在惊恐中退回到了那些疯狂的故事和被埋葬的莫蕾拉的那些骇人理论呢?我细究这茫莽世界,从中抓住了一个我不得不爱其一生的生命,在与世隔绝的家中,我怀着极度难耐的焦虑,注意着心爱之人的点点滴滴。 时光流转,我日复一日地凝望着她那圣洁、柔和而又动人的脸庞,乐此不疲地描述着她日趋成熟的体形。我每天都在这孩子身上发现与她那忧伤而辞世的母亲新的相似之处。时间推移,这相似之处更甚、更全面、确定、令人困惑,也更让人感到可怕。我能忍受她的笑容与母亲相像,也忍受了那双与莫蕾拉酷似的眼睛,但是对于彼此完全的同一,我浑身震颤;然而,那目光也带着莫蕾拉强烈而困惑的含义射入我灵魂深处。而且,在那高高的前额轮廓线上,在绸缎般的头发卷里,以及深埋其中的苍白手指,忧伤的乐音似的语调,尤其是——哦,尤其是在那可爱而生动的双唇吐出的死者的词语和表达中,我发现了思想和恐惧生长的养分,以及那不死的蠕虫的营养源。 就这样,她的生命度过了十年光阴,可我的女儿在世上还没有名字。“我的孩子,”和“我的爱,”都是父亲疼爱她时脱口而出的称呼,而遁世隐居的日子使她断了与其他人的一切交往。莫蕾拉的名字随着她的死亡而消退,我从没向女儿提起母亲,也不可能说到她。事实上,在她活着的那段短暂时光中,除了那些她私人生活的狭窄领域可能提供的东西外,女儿没有从外面世界得到过任何印象。可是最后,我想到了洗礼仪式,在紧张激动的状态下,我命运中的恐惧会得到暂时的释放。在洗礼盘前,我犹豫地要给她个名字,于是许多聪明而美丽,古老或现代,故土或异乡的名字都涌上了我的唇边,许多许多的好名字,都是为温柔、快乐、善良之人的。是什么惊扰了我对埋葬的亡妻的回忆?是什么魔鬼催促着我发出了那样的声音,而它所引出的回忆常常能使我从太阳穴至心脏的澎湃血流消退?当我在那些幽暗的走廊和夜晚的寂静中时,又是哪个邪恶之神在我的内心深处讲话,使我对着那神圣之人的耳朵低语着那些音节——莫蕾拉?是什么比魔鬼更邪恶,使我孩子脸部痉挛,面如死灰?她对那几乎听不见的声音感到惊慌,并将她呆滞的目光从大地转向了天空,然后俯身倒在祖坟的黑色石碑上,说道:“我在这里!” 我的耳畔传来了那几声简单的声音,清晰,冷酷,平静,然后,那声音像熔化的铅块,嘶嘶作响地滚进我的脑袋。几年——或许几年过去了,但是那个时期的回忆从未离去。实际上,我并非不知那些鲜花和青藤——但是铁杉和柏树的阴影日夜笼罩着我。我从不测量时间或地点,我命运的星辰从天际陨落,从此大地阴暗,人们经过我时,就像迅速掠过的阴影,而在他们之间,我只能看到——莫蕾拉。苍天的风只在我耳际低语着一个声音,大海的波涛始终呢喃着——莫蕾拉。可是她死了,是我亲手把她送入了坟墓;于是我笑了,笑声悠长而苦涩,因为我在停尸房里放下第二具尸体时,没有发现第一具的痕迹——莫蕾拉。 (张琼译) 厄舍屋的倒塌 Sorn c?ur est un luth suspendu; Sit?t qu'on le touche it résonne.[1] ——贝朗瑞 那年秋季的某一天,整天乏味、幽暗、寂静,云层抑抑,低浮在天空,我骑马独自穿越了一片落寞阴森的旷野,夜幕降临时,发现不远处就是那忧郁感伤的厄舍屋。不知为何,初初的一瞥,一种无法排解的阴郁就在我心底弥漫开来。我说无法排解,是因为要在往常,哪怕是大自然中最荒凉恐怖的景象,也能挑起人的诗意和情感,让人感觉到一点欣喜,可这次面对的景象,却怎么也无法使我的情绪得到缓解。我看着面前的景致——那座孤宅,那周围质朴简洁的风景——那荒凉的壁墙——空洞的窗眼——几簇繁茂的莎草——几棵朽木的苍白树干,内心萦绕着一种极度的消沉。这消沉几乎无法用任何尘世感情来比拟,只能说像鸦片吸食者幻梦初醒时的状态:那种重新坠落凡生的苦涩,那种面纱脱落的惊惧。我心里一片冰冷,感到消沉难受,感到一种无药可救的思想枯竭,任凭怎样想象都无法激发半点庄严感。我收缰沉思:这是什么?这令我想起厄舍屋就如此心力交瘁的是什么?这是一个完全无法破解的谜,而我也无力与凝神思索时那向我袭来的飘渺幻想展开搏斗。我只好接受这个不尽如人意的论断,即,毋庸置疑的是,那是非常单纯的自然物质的结合,它形成了一种感染人的力量,而要对这一力量进行分析却超越了人之所能。我认为,只要把景致中的各个细节、画面中的各个笔触的组合变动一下,就足以缓解或消除那令人悲伤的气氛。于是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策马走向宅边那个宁静的、波光粼粼的水潭,潭边石头陡峭,水色幽黑可怖。我俯身看看潭水,浑身一阵战栗,比方才更为惊慌:因为我看见灰色莎草变形的倒影,树干狰狞,窗眼洞然。 可是,此时我却打算在这栋阴郁的大屋里驻留几周。屋子的主人罗德里克·厄舍曾是我孩提时的好伙伴;但我们已多年未见。然而,最近我在国内偏远的地方收到了一封信——是他写的——信中文字十分急迫,使我不得不亲自前往给予答复。信上的手书显出他焦虑不安的迹象,写信人提到自己身罹重病——一种使他的思绪压抑思维混乱的病,还提到他非常渴望见到我,说我是他最好的、事实上也是他唯一的私交,说他抱着尝试的念头,希望我能去陪伴他,使他舒心,使病痛得以缓解。信中还诸如此类写了其他一些内容。他的邀请显然情真意切,让我来不得丝毫犹豫。于是,尽管这样的召唤听来奇怪,我对此却只能从命。 虽然我们在孩提时代一直是亲密的伙伴,但我对这位仁兄真的知之寥寥。他一直异常缄默,积习颇深。然而,我很清楚,他那古老的家族从不为人知的年代起,就以脾性里独特的敏感而著称,历经悠长的岁月,这种敏感在许多高雅艺术著作中展现出来,近年来,又反复在慷慨而谦虚的慈善活动中,在对于错综复杂之事的热情投入中显现出来,他对后者的投入甚至比对传统的、更易被接受与认可的音乐之美更为专注。我还了解到一个显著的事实,即历史悠久的厄舍家族的血脉,无论在哪一代,香火都不旺盛;换言之,整个家族一直一脉单传,只在很短的时期里有过微小的例外。我想到,这屋子的特点和主人的气质竟然如此相像,又想到这一家族的个性竟然如此完善地被保留下来,经过几个世纪仍可能代代影响,这使我感到,正是这一不足,或许由于间接的因素,最终,子嗣继承的遗产和姓氏竟会如此同一,使府邸原来的名字变成了这个古雅、双关的“厄舍屋”称号,在农夫们称呼它时,似乎即有家族又有家族宅邸之意。 我曾说过,我那多少有些孩子气的实验——即俯视水潭——的唯一效果,是为了加深初次的怪异印象。毫无疑问的是,我对自己迷信思想正迅速增强的意识——我为何不如此界定呢?——反而使这种迷信更为加剧。我早就知道,这是一切以恐惧为基调的情感自相矛盾的法则。而且,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当我再次从宅屋在潭中的倒影抬高视线,看着物体本身时,我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幻象——那幻象如此荒谬,事实上,我提到它,不过是想显示压迫我的这种感觉有着生动的力量。我如此想象着,真的相信整个宅邸和这一区域,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事物,都充满了一种奇特的氛围——这种氛围和天空中的大气无甚关系,却散发着朽木、灰色墙垣以及寂静的水潭的气息——那是一种瘟疫般的神秘气息,阴郁、呆滞,辨别不清,并带有沉闷的色彩。 我摆脱了这无疑是梦幻般的精神状态,更细致地观察着这幢宅邸的真面目。它的主要特征似乎有些过分古老的味道。悠长岁月使房屋的褪色非常厉害。建筑表面遍布着细小的菌类植物,它们从屋檐垂下来,形成了一张细密交织的网。然而所有这一切都没有显示出异常的颓废迹象。其间的工匠技艺丝毫未损,而且宅屋在依然完美协调的各部位和每一块石头的风化状态之间呈现出一种狂乱的冲突。这种不协调在很大程度上使我想到了某个不常使用的地下室里的木制结构,那里毫不通风,那些木制结构已经腐朽多年,然而,除了这大片的腐朽迹象,其构造没有丝毫不稳定的征兆。也许细心的观察者可以发现一个几乎不被注意到的裂痕,这裂痕从正前方的屋顶开始,蜿蜒曲折地经过墙垣,直到消逝在黯淡的水潭中。 看到此番光景,我骑马经过一条通向宅屋的短道。等候着的仆人帮我牵走了马,我走进了大厅那哥特式的拱门。一个男仆蹑手蹑脚一言不发地领我穿过许多幽暗错综的过道,进入主人的书房。一路上,我看到很多事物,不知道怎么的,都使我早先说过的那种朦胧情绪越发强烈起来。虽然我周围的事物——天花板上的雕刻、墙壁沉郁的帷幔、乌木地板的漆黑,以及我迈步经过时就发出咔咔声的有着鬼魅般纹章的战利品,都不过是或类似我幼年时就已熟悉的东西,虽然我会毫不犹豫地承认自己对那一切是多么熟悉,我仍然很惊讶地发现,这些平常的景象所激发起来的幻象竟是如此的陌生。在楼梯上,我遇到了家庭医生。我觉得他的表情混杂着些许阴险和窘困。他慌张地和我打了个招呼就走了下去。男仆猛地推开一扇门,引我走到他主人面前。 我所在的房间非常宽敞,天花很高,窗户狭长、带着尖顶,离漆黑的橡木地板相当的高,从室内很难伸手企及。微弱的红色光线从格窗玻璃射入,刚好照清楚屋里那些较为显眼的物品;然而,我再用力都无法看到房间的最深处,或是拱形和格纹天花的深处。黑色的帷幔垂在墙壁上。家具总体显得拥挤、阻塞、古旧,而且破败。四处散放着许多书籍和乐器,但丝毫未给房间增加任何活力。我感到正呼吸着令人忧伤的空气。四处弥漫着凝滞、强烈,并且无法驱散的阴郁气氛。 厄舍一见我走进去,便从他方才一直平躺着的沙发上站起身,生气勃勃地热情招呼我,起初我认为,这热情有点真诚过度——带着厌世者勉强的笑容。可我看了看他的脸,确信他是完全真诚的。我们坐了下来,他沉默着,我半是同情半是畏惧地凝视着他。可以肯定,在这样短的时间中,没有一个人的变化会像罗德里克·厄舍那样令人如此害怕!我很难让自己承认眼前这苍白的男人就是我的童年伙伴。不过他的面部特征一直都这么特别:脸色惨白,眼睛又大又亮,无比清澈,嘴唇有些削薄,没什么血色,曲线却异常美丽,他的鼻子有着精致的希伯来风格,可是鼻孔却比通常的要宽大得多;他的下巴造型优美,但不够凸显,缺乏精神活力;游丝般的头发异常柔软纤细——这些特征,加上太阳穴上方部位的过分开阔,使他的整体面容显得令人难忘。此时,这些主要特点以及它们的惯有表情虽然只是更显著了些,可是它们带来的变化却如此巨大,让我有点认不清眼前这人到底是谁了。尤其是他皮肤的那种可怕的惨白,以及眼睛中奇特的光泽让我惊讶,甚至产生了畏惧心理。那绸缎般的头发也被毫不在意地蓄长了,而且,当这些轻柔纤细的头发飘拂着而不是垂在脸庞时,我怎么也无法将他奇异的表情与任何常人联系在一起。 朋友举动的不连贯性立刻令我感到吃惊——那是一种不协调;我很快就发现,这种不协调是因为他竭力而徒劳地挣扎着要克服习惯性的痉挛——那是过度的精神紧张。事实上,我对这特点还是有些准备的,不仅是因为他的信,还由于我对他少年时期的某些特性的回忆,以及从他独特的身体形态和脾气中得出的推论。他的举止时而活泼时而沉郁,他的声音时而紧张和优柔寡断(这时他的元气似乎暂时凝止了),时而简洁有力——那种干脆、有分量、从容而低沉的发音——那种沉重、自控,完美协调的喉音,这状态也许在神迷的醉汉或不可治愈的鸦片吸食者最强烈的兴奋中才能听到。 就这样,他谈及了邀我造访的目的,他想见到我的热切渴望,以及他期待我能给予的抚慰。他非常详尽地阐述他所感受到的自己疾病的特点。据他说,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家族遗传的不幸,他对治疗已经感到绝望,但他很快又补充说,这只不过是一种肯定会很快停止的神经疾病。它体现在诸多异样的感觉中。他的详细描述中,有一些令我产生兴趣,也使我困惑;尽管,这也许是他叙述所用的术语和总体讲述风格在起作用。他深受一种病态的感官敏锐的折磨;他只能吃最淡而无味的食品;只能穿某种质地的服装;花卉的香味令他压抑;他的眼睛甚至在很微弱的光线下都感到难受;而且,只有某些特殊的声音以及弦乐器的乐音才不让他产生恐惧。 我发现他深陷在一种莫名的恐惧中。“我会衰竭下去的,”他说,“我准会在这样可悲的愚蠢中衰竭下去。就这样,就这样死去,不会有别的死法。我害怕将来的事,不是怕事件本身,而是怕它们的结局。一想到所有这些会波及我不胜负荷的灵魂的事,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我就浑身发抖。实际上,我不厌恶危险,除了危险带来的绝对效果——惊慌。在身心疲惫的可怜状态下,我感到这种时刻迟早会来临,到那时,在与那残酷的幽灵——恐惧的搏斗中,我一定会同时失去生命和理智。” 另外,我还不时地从他支离破碎、模棱两可的暗示中,发现他精神状态上另一个怪异的特点。他被某种迷信的感觉束缚着,这感觉与他的住所有关,而在此居住了那么多年,他却从未设法去深入了解。由于他谈及迷信的影响力时表达得晦涩朦胧,我无法重述;那纯粹是他祖屋的形式与内涵中的奇异性所造成的一种影响。他说,由于长期受此折磨,他的精神承受着一种负担——那是灰暗的墙垣和塔楼,以及映照着它们的幽晦水潭,最终给他的精神生活带来的影响。 然而,尽管不无犹豫,他还是承认,在这种奇特的、折磨着他的阴郁中,大部分可以被追溯到一个更自然和明显得多的本源,那就是他妹妹严重而持久的顽疾。事实上,这根子就在于,他心爱的妹妹显然已濒临死亡。妹妹是他多年来唯一的生活伴侣,也是他在世上的唯一亲人。“她一死,”他带着令人难忘的苦涩说道,“我(我,这个绝望而脆弱之人)就成为古老的厄舍家族遗留在人世的最后子嗣。”他说这话时,玛德琳小姐(因为人们都这么称呼她)正从屋子那一头走过,即刻消失了,而且她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我对她怀有一种惊惧交加的情绪。我的目光追随着她隐退的脚步,一种恍惚的感觉压抑着我。最终,一扇门在她身后关闭,我的视线本能而热切地在她兄长的脸上探询着。可是他把头埋在手里,我只能感到,有一种异乎寻常的苍白在他瘦削的手指上蔓延,指缝间滴着感伤的眼泪。 玛德琳小姐的病长期以来一直令医生们困顿无措。一种久积的冷漠,身体的日益衰竭以及虽短暂却频繁的强直性昏厥,都是她这疾病的特殊症状。迄今为止,她一直顽强地支撑着与疾病抗争,不使自己最终缠绵病榻,但是,在我抵达厄舍屋当天傍晚,她终于屈从了死神的淫威(那晚她兄长用难以言表的痛苦声音告诉了我)。于是我意识到,我对她的那一瞥或许就成了最后一瞥——就是说,我将再也见不到活着的这位小姐了。 随后几天,无论是厄舍先生还是我,都没再提及她的名字。在这期间,我忙于努力缓解朋友的忧郁。我们一同作画、阅读,或者我恍如幻梦般地倾听他激动而即兴地弹拨着如泣如诉的六弦琴。就这样,因为彼此间越来越亲密,我便得以全面洞悉他的心灵深处,我也越痛苦地感觉,自己试图鼓舞他精神的所有努力是徒劳的。他的沉郁好比一种与生俱来的本性,像一道恒久的忧郁之光,笼罩在精神和物质宇宙中所有的物体上。 我会永远记得我与厄舍屋主人单独相处的那些沉重时日。可是无论怎么努力,我也无法说清楚他让我涉及的或指导我去了解的那些学术研究或爱好的确切特征,它们都带有一种令人精神亢奋和极端紊乱的思想,透出一种硫磺般的光泽。他那即兴创作的悠长挽歌不绝于耳。在其他曲调中,我痛苦地记得他对冯·韦伯[2]最后的一曲华尔兹那激越风格的古怪变奏和扩展。他的画笼罩在他想渲染的幻想中,他的每一个笔触都使它们更为朦胧,令我更加战栗和恐惧,因为那战栗如此莫名——对那些绘画(它们栩栩如生,至今依然在我眼前清晰浮现),我想引发出比单纯的文字范围更深广的意义,却觉得徒劳。他通过纯粹的简洁和率直的构思,吸引并威慑着别人的注意力。如果说有人曾画出过思想,那此人就是罗德里克·厄舍。至少对于我来说,在当时那些围绕着我的场景中,那位忧郁症患者试图在画布上投注一种纯粹的抽象,使人产生不堪忍受的强烈敬畏,我甚至在福塞利[3]那无疑是热烈却过分具象的幻想的沉思中都感受不到这种敬畏的痕迹。 在我朋友那变幻不定的构思中,有一个不那么抽象的或许可以勉强用语言表示出来。那是一幅小小的图画,画面上是一条无限悠长的长方形地窖或隧道,里面的墙壁低矮、光滑、洁白,并且没有中断或其他装饰物。画面的某些补充部分表明,这洞穴在地表底下很深的地方。在它巨大的范围中,任何部位都看不到出口,也看不到火炬或其他人为的光源;可是大量强烈的光束在其中到处晃动着,使整个空间沉浸在一片可怕而不适当的辉煌中。 我刚才提到过厄舍那病态的听觉神经,它使患者无法忍受一切音乐,除了弦乐器的某些声音之外。也许,因为他仅局限于弹奏六弦琴,便很大程度上使他的演奏带有奇异古怪的特点,不过他即兴曲中充满激情却不能归结于这个原因。他那些幻想曲的曲调和歌词里(因为他常常边弹边即兴演唱)的激情肯定是、也一定是情感高度汇聚和集中的效果,我在前面暗示过,这只有在他不自然的兴奋到达顶峰的特殊时刻才看得到。我很容易地记住了其中一首狂想曲的歌词。在他演唱它时,我对这歌词印象极为深刻,或许是因为在歌词意义的深处,或在它神秘的意蕴中,我觉得自己第一次察觉到,厄舍已经完全意识到他那玄虚的理性正摇摇欲坠。这首诗题名为《幽灵出没的宫殿》,文字大致如下,尽管或许不太准确: 1 在山谷幽壑的最绿处, 善良天使曾住在 一座美好而高贵的宫殿—— 辉煌灿烂的宫殿——巍然屹立。 在思想君王的领地中—— 它巍然伫立! 六翼天使[4]的羽翼也未曾 看见过如此精美的建筑。 2 金光灿灿的旗帜 在宫殿顶上飘拂; (这——这一切——都已是悠远的 往昔岁月) 每一丝温柔的空气都徜徉在 那甜美的日子里, 沿着宫殿的粉墙白壁, 插翅的芬芳不胫而飞。 3 这快乐山谷的漫游者 透过两扇明亮的窗户 望见精灵们翩然起舞 随着古琴悦扬的旋律; 御座上端坐着 (王族贵胄!) 王国的国君,周身的荣耀与堂皇, 与他的身份完全相当。 4 珠光宝气的璀璨 装饰着美丽宫殿大门, 穿门而入的是翩然,翩然 且恒久闪烁的 一队回音仙女,她们的神圣职责 只是歌唱, 用无与伦比的优美嗓音, 颂扬国王的聪明智慧。 5 可是邪恶穿着忧伤的衣袍, 侵袭了王座至高的尊贵; (啊,让我们悲恸,因为明天不再 让他恩蒙黎明,一片荒凉!) 他的宫邸,那辉煌的 灿烂和昌盛 仅成了一则依稀的故事 被亘古的岁月埋葬。 6 山谷中的游历者, 透过通红的窗户望见 许多鬼魅般游移的影子 伴随着不和谐的乐曲; 这时,仿佛汹涌可怖的河流 穿透了黯然的门扉, 那骇人的一群不断地冲过, 大笑着——但笑容不再。 我清楚地记得,歌曲的涵义引起了我们一系列的想法,显露出厄舍的一个观点。我提及它,与其说是因为这观点新颖奇特(也有别人[5]持类似观点的),毋宁说是因为厄舍持有该观点时的坚定不移。从大体上说,这个观点认为植物都具有灵性。但是在他混乱的幻想中,这念头显得更加大胆,而且在特定的情况下,会延伸到无机物质领域。对此,我搜肠刮肚也说不清他对此相信到什么程度,也说不尽他对这种信念的狂热。然而,这信念(如我在前面暗示的)与厄舍家祖屋的灰色石头有着关联。他想象着那种灵性存在于这些石头的排列方式中——如排列秩序、覆盖其上的菌类植物的位置以及周围的朽树——尤其存在于这种排列经久不变的情形中,存在于那潭死水的倒影中。它的存在,他说(当时我很惊诧),那种灵性的存在,在其附近的潭水和墙垣周围某种气氛逐步而肯定的凝结中可以发见。他还补充说,在那寂静却扰人、并且几百年来一直左右着他家族各代人命运的可怕的影响中,那使他变成了我当时看到的那个人——当时的他——的影响中,也可以发现这样的存在。对这些观点无需作出评价,我就不费这个劲了。 正如人们所料想的,我们当时阅读的书籍——即那些多年来构成这病人大部分精神生活的书籍——与那样的幻觉十分一致。我们一同研读着这样一些作品,如格雷塞的《绿虫》和《我的修道院》,马基雅维利的《魔鬼》,斯韦登堡的《天堂和地狱》,霍尔堡的《尼克拉·克里姆地下旅行记》,罗伯特·弗拉德、让·丹达涅和德·拉·尚布尔各自所著的《手相术》,蒂克的《蓝色的旅程》,还有康帕内拉的《太阳城》。我们最喜爱的那一卷是多米尼克教士埃梅里克·德·希罗内所著的八开本《宗教法庭手册》,还有庞波尼乌斯·梅拉关于古老非洲的森林之神和牧羊神的一些章节。厄舍经常一小时一小时地坐着,陷入梦想之中。然而,我发现他主要的兴趣是阅读一本非常罕见和古怪的四开本哥特体书——那是一座佚名教堂的手册——名为Vigiliae Mortuorum secundum Chorum Ecclesiae Maguntinae[6]。 那天夜晚,他突然告诉我玛德琳小姐过世了,并说他打算将她的尸体存放两周(在尸体最终下葬前),安置于宅邸主墙内众多地窖中的一间,这时,我禁不住想起那本书中所述的疯狂仪式,以及它对这位疑病患者可能产生的影响。然而,这古怪程序中的世俗因素是我感到不能随意质疑的原因之一。兄长执意要执行他的决定(他就是这么对我说的),是考虑到死者疾病的怪异特征,考虑到她的医生会有急切而冒昧的探访,还考虑到家族墓地在荒郊野外、无遮无蔽之处。我不否认,我想起刚到厄舍屋时在楼梯上看到的那人不祥的脸色,便根本不想反对他采取那个我认为至多不过是一种既无害也不违常理的预防措施了。 在厄舍的请求下,我亲自帮他安排临时的停尸场地。尸体已经被置于棺材内,我们俩单独把棺材抬到了暂时歇息地。停放尸体的地窖(它很久没开启过,空气令人窒息,我们的一个火把差一点熄灭了,这使我们几乎没法观察环境)狭小、潮湿,并且根本无法让光线透进来。它位于我卧房正下方地下深处。很显然,它只在很久远的封建时代才被使用过,最糟糕的是用作城堡主楼的监狱,后来被用作储藏火药或是其他一些易燃易爆物质。它的部分地板,以及我们抵达那里要走过的长拱道的整个内部都被细致地包上了铜。门是块厚重的铁板,也采取了类似的保护措施。当它依着门铰链而移动时,因巨大的重量而发出异常尖锐刺耳的声音。 我们在恐惧之地把棺材放到支架上时,稍稍移动了一下这哀伤的重负上尚未钉住的盖子,看了看棺材中人的遗容。我第一次注意到兄妹之间相像得惊人。厄舍也许察觉了我的想法,咕哝着解释了几句,从中我了解到,死者和他是孪生兄妹,而且他们之间一直存在着交感,那共同的感受有着一种几乎无法被人理解的本质。不过,我们的目光在死者身上没有停留太久——因为我们心怀畏惧。使这个姑娘正当青春就香消玉殒的疾病,就像所有强直性昏厥症一样,在她胸口和脸部徒然地留下一片微弱的红晕,嘴角上那丝令人怀疑、挥之不去的微笑,在死亡中显得尤为可怕。我们扣上棺盖,钉上钉子,然后关闭铁门,步履蹒跚地走了出来,走回大屋楼上同样阴郁的房间。 那之后,又过去了几个痛苦悲哀的日子,我朋友的精神错乱情况发生了明显变化。他正常的举动已经消失。他忽视或是忘却了日常生活中的消遣,从一个房间徘徊到另一个房间,脚步急促、凌乱、迷惘。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他惨白的脸色呈现出更令人恐怖的色调——但是他眼中的亮泽消退了。曾经时而沙哑的声音也匿迹了;取而代之的是发抖的颤音,仿佛透着极端的恐惧。有时候,我真觉得他那不肯停歇的痛苦内心里藏着某种沉重的秘密,为了要透露这秘密,他竭力想鼓起必需的勇气。有时,我又被迫把所有一切归结为纯粹的、令人费解的狂颠的反复无常,因为我看到他长久地盯着虚空,极度地专注,似乎在倾听某个想象中的声音。无怪乎他的状态是那么骇人——也那么感染着我。我觉得,他那古怪却令人难忘的迷信念头正缓慢地、难以预料地向我袭来。 尤其是在把玛德琳小姐放入地窖后的第七或第八天的深夜,我上床就寝,便充分体会到他这种感情的强烈性。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我丝毫没有睡意。我竭力想用理智驱逐一直笼罩着自己的紧张情绪,并努力相信,所有的紧张感受,大多数是受了房间里阴暗家具的影响——是因为黑色褴褛的帷幕,它们被正在迫近的暴风雨扰动着,一阵阵地在墙上来回摇摆,晃晃悠悠地把床上的东西吹得沙沙作响,可任凭我怎么努力都制止不了。一阵不可抑制的颤抖逐渐蔓延我的全身;最后,我的心头盘旋着一种完全没来由的惊慌。我喘息着,挣扎着,想摆脱这感觉,我从枕头上欠起身子,急切地凝视着房间的黑暗深处,倾听着——我不知自己为何这么做,只知道这是一种身体被激发起的本能反应——我听到某种低沉、模糊的声音,它们在暴风雨的间歇中传来,声音间隔很长,而且我不知它们来自何方。我被一种强烈的恐惧震慑着,这恐惧莫名其妙,又难以忍受。我匆匆穿上衣服(因为我感觉自己整夜都睡不着了),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疾走着,努力使自己从这糟糕的情形中振作起来。 如此这番地,我还没走上几个回合,就注意到隔壁楼梯上有轻轻的脚步声。我马上就辨别出这是厄舍的脚步。即刻,他就轻轻地叩响了我的门,然后提着一盏灯走了进来。他的面色像平常一样惨白——但是他眼里还带着一种疯狂的热切——举动中有一种明显被克制着的歇斯底里。他的样子令我吃惊——但当时我最不堪忍受的是独守长夜的寂寞,我甚至乐意接受他这样子,把这当成一种解救。 “难道你还没看见吗?”在他沉默地向四周凝望了片刻后,他突然说话了,“你还没看见吗?——可是,等一等!你会看见的。”他边说边小心地掩住那盏灯,快步走到其中一扇窗子边,猛地推开窗,窗外正起着暴风雨。 夺窗而入的那阵猛烈的狂风几乎将我们连根拔起。这确实是一个狂风与凄美交加、恐惧与美丽并存的夜晚。旋风显然是在我们附近聚集着能量,因为风向出现了频繁而强烈的偏移;极度凝聚的云朵(它们压得非常低,几乎要碰到房屋的塔楼)并没有阻止我们感受这栩栩如生的速度,从各个方向飞速而来的风,并没有消失在远方,而是相互撞击在一起。我是说,即使云层极度密集,也不妨碍我们感受到这一切——只是我们没瞧见月亮星星,也没有闪电划过。但是,那巨大而骚动的气团下方的表面,就像所有在我们身边的地面物体一样,正闪烁着一种异常的光,它是光线微弱而清晰可见的气态发散物,它蔓延着,笼罩了整座宅邸。 “你不能——不该看这个!”我边战栗着对厄舍说,边推搡着将他从窗口拉回一张椅子上。“这些让你迷惑的东西不过是普通的闪电——或者是水潭的沼气才造成那么可怕的景象。我们把窗关了吧——这空气会冻着你,对你身体有害。这里有一本你喜欢的传奇故事,我来读,你来听——这样我们就能一起熬过这个可怕的夜晚了。” 我拿起来的那本古书是兰斯洛特·坎宁爵士的《疯狂的约会》,我称它为厄舍的所爱是出于无奈的揶揄,并非认真;因为事实上,此书粗俗乏味,十分冗长,很少有东西能激发起我那具有高雅而神圣念头的朋友之兴趣。然而,它是当时唯一能伸手可及的书;于是我怀着朦胧的希望,希望朋友那被煽起来的兴奋,恰好可以在我朗读的那些极端愚蠢的东西(因为精神错乱过程中充满了与此类似的异态)中得以缓解。如果我真的可以凭着他在倾听——或表面在听——这故事时那种狂野而过度的快活情绪来下判断的话,我也许真能庆幸自己这主意奏效了。 我读到了故事中最为人熟知的那部分,讲到主人公埃塞尔雷德寻求和平地进入隐士的住地,但没有成功,便要强闯进去。我记得那叙述的文字是这样写的: “于是,生性勇猛的埃塞尔雷德凭着自己的强力,并且在酒力的作用下,再也无法等待和那一贯固执阴险的隐士谈判。可是,埃塞尔雷德感觉雨水滴落在肩膀上,担心暴风雨将至,便抡起钉头锤一阵重击,很快就在门上砸出一个窟窿,他伸进佩戴着臂铠的手使劲地拉着,顿时将那门撕裂、扯断了,干木板空洞的响声令人心惊胆战,久久地回荡在森林里。” 刚念完最后一句话,我感到一阵惊慌,停顿了一会儿;因为我感觉到(尽管我随即推断这是我兴奋的幻想在欺骗自己)——我感觉到,从房屋远处传来了清晰的回声,这也许与兰斯洛特·坎宁爵士所详细描述的破碎和撕裂的声音几乎完全相似(只是它显然更沉闷而单调些)。毋庸置疑,是声音的巧合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窗户框架的咔嗒声,以及狂风不断增强的混杂声,本身并不能引起我的兴趣,也不至于惊扰我。我继续读下去: “勇士埃塞尔雷德走进大门,但并没有发现那个阴险隐士的踪影,他感到又气又惊,只见一条遍体鳞片、吐着火舌的巨龙在白银铺地的黄金大殿前守卫着,墙上挂着一个闪闪发光的黄铜盾,上面镌着如下铭文—— 进入此殿,便为主人; 杀了火龙,即赢此盾。 埃塞尔雷德举起钉头锤,向龙头击去,巨龙坠落在他面前,停止了毒烈的呼吸,它发出一声尖利的惨叫,极其可怕刺耳,令人战栗,埃塞尔雷德不得不用手捂住了耳朵,想回避这可恶的、前所未闻的叫声。” 我又一次骤然停住了,感到极度的惊讶——因为,在那一瞬间,我毫无疑问地确实听到了(尽管我说不出它是从哪个方向来的)一个低沉而且显然是遥远的、凄厉的、拖长的并且最为异常的尖叫或刺耳的声音——恰好与我根据书中描写所想象出来的那条龙的异样的惨叫相吻合。 我被那不寻常的巧合压抑着,被无数矛盾冲突的感受压抑着,满心的惊讶和极度恐慌,可我依然保持足够的镇定,以免被朋友看出来,刺激他那过敏的神经。我没法确定他是否注意到了那令人困惑的声音;虽然能肯定的是,在刚才几分钟里,他的举止发生了奇怪的变化。他本来位于我正前方,可现在已慢慢地转开椅子,把脸正对着房间的大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虽然能看见他嘴唇在颤抖,仿佛正在无声地呢喃,可是却看不见他的整个面部。他的头垂在胸前——但是我知道他没有睡着,我从他圆睁着的呆滞双眼的侧面轮廓中得以如此判断。他身体的动作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他轻轻地、迅速地、不停地左右摇摆着。我很快地注意到了这一切,并继续朗读兰斯洛特爵士的作品,故事是这样继续的: “此刻,勇士从那条龙可怕的惨叫中回过神来,想到了那面黄铜制的盾,想到要驱散那上面的妖术,他把那畜生的尸体移开,无畏地踏过白银地板,走向悬挂盾牌的那面墙壁。但是没等他走到那里,那面盾牌就跌落到他脚边的白银地板上,发出一声可怕而清脆的巨声。” 这几个字刚从我嘴里读出来,我便感到一阵清晰、空洞、金属的、响亮的然而又显然是沉闷的回响——仿佛一面黄铜盾真的重重地落到了银地板上。我惊慌失措地跳起来;但是厄舍那有节奏的摇摆丝毫没受干扰。我冲到他坐着的椅子旁。他眼睛紧盯着前方,整个脸部变得像石头般僵硬。可是,当我把手放在他肩膀上时,他浑身猛烈地战栗着,双唇颤抖着一丝惨淡的微笑。我发现他在低声地、急促地、喋喋不休地咕哝着,好像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我弯下身子靠近他,终于听到了他那可怕的话语。 “没听见吗?——是的,我听到了,已经听到了。很久——很久——很久——好多分钟,好多小时,好多天了,我都听见它——可是我不敢——哦,可怜我吧,我是那么悲惨而不幸!——我不敢——我不敢说!我们把她给活埋了!难道我没说过我的感觉很敏锐吗?现在我告诉你,我听到过她在那空空的棺材里第一次虚弱的动弹。我听到那些声音——很多、很多天以前了——可是我不敢——我不敢说!而现在——今夜——埃塞尔雷德——哈!哈!——那隐士的门被击碎了,然后是那条龙垂死的惨叫,接着是盾的铿锵声——更确切地说,是她的棺材裂开了,她监牢的铁铰链发出的摩擦声,还有她在地窖那镀铜的拱道里挣扎的声音!哦!我该逃到哪里去?难道她不会很快就来这里吗?难道她不会匆忙赶来指责我做事草率吗?难道我听不见她上楼的脚步声吗?难道我分辨不出她那沉重而可怕的心跳吗?疯子!”——他狂怒地跳了起来,失声尖叫着,好像竭力地要放弃理智——“疯子!我告诉你她现在就站在门外!” 他的声音仿佛有着一种超人的力量,带来了符咒的效力,他指向的那道又大又沉的黑檀木房门,两扇古老的门扉竟慢慢开启。这是风造成的——但是,门外确实站着高挑而覆盖着裹尸布的厄舍家的玛德琳小姐。她白色的袍子上面血迹斑斑,憔悴的身躯明显地带着痛苦挣扎的痕迹。有那么一会儿,她一直颤抖着,在门槛上来回摇晃着——然后,她发出低沉的呻吟,沉重地跌在她哥哥身上,在临死前强烈的、最后的痛苦中,将哥哥压倒在地板上,哥哥立刻也变成了一具死尸,成了自己预言过的恐怖的牺牲品。 我惊慌地逃出了这间屋子,逃离了这座宅子。穿过那古老的石道时,外面依然狂风不已。突然,一道强光射在道路上,我回头想看一下这怪异的光束从何而来;因为我身后只有那座巨大的房子和它的阴影。光亮来自那轮圆圆的、正在落下的、血红的月亮,它那时正明艳地透射过那曾经几乎是无法辨清的裂缝,我在前面提到过的那条从房顶蜿蜒曲折地延伸到屋脚的裂缝。我凝望着,裂缝迅速地扩展开来——一阵强烈的旋风吹过——月亮的整个球体立刻涌现在我眼前——那堵高墙轰然倒塌,我眼前一片晕眩——一阵长长的喧嚣声传来,就像万顷波涛汹涌而来——我脚下那深邃而阴潮的水潭黯然地汇拢,无声无息,淹没了“厄舍屋”的残垣碎瓦。 (张琼译)
[1] 法文,大意为:他的心是一柄等待演奏的竖琴;轻轻一拨,便发出动听的乐音。 [2] 冯·韦伯(1786—1826)是德国著名的作曲家、钢琴家和指挥家。 [3] 福塞利(1741—1825), 生于瑞士的画家,其想象瑰丽的作品突出幻想、恐惧,对英国的浪漫主义运动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4] 根据《圣经》,六翼天使是九级天使中地位最高者。 [5] 即沃特生、帕西伏尔博士、史帕兰扎尼,特别是兰达夫主教。参见《化学论文集》第5卷。——原注 [6] 拉丁语,大意是“在美因茨教堂礼拜上为亡灵的祈祷”。 红死病假面 “红死病”摧残这个国家已经很长时间了,人们从来没遇见过如此致命而可怕的瘟疫。它的主要体现和标志就是鲜血——那殷红、可怖的鲜血。患者会有尖锐的疼痛和骤然的晕眩,然后毛孔大量出血,并逐渐糜烂。患者身体上,尤其是脸部的那些猩红血迹,就是让病人隔离于亲友的帮助和安慰的瘟疫符咒。疾病的整个发作、恶化以及死亡过程,只消半小时。 但是普洛斯彼罗亲王却是快乐、无畏和睿智的。当领地人口减至一半时,他从宫廷的骑士淑女中召集了一千名健壮而无忧无虑的朋友到自己身边,和他们一同隐居到他的一个城堡形宅院中。那是一个宽敞雄伟的建筑,很符合亲王个人那古怪而威严的品位。一道坚实巍峨的墙壁将宅院包围,墙上有几扇铁门。朝臣们进入时,带了熔炉和沉重的铁锤,进宅院后就焊上了门闩。他们决定,万一内部有人发生突然的绝望或是疯狂冲动,也不让他们有任何途径出入此地。宅院里供给充足。在这样的防范措施中,朝臣们应该能抵抗疾病的传染。这种时刻,外面的世界就只能听之任之,再去为之忧伤或深思是愚蠢的。亲王提供了所有的享乐设施,有小丑、即兴表演者、芭蕾舞蹈演员、乐师、美女以及葡萄酒。宅院里拥有所有这一切,包括安全,而宅院外面则是“红死病”。 在隐居的第五或第六个月快结束时,外面的瘟疫发展到了最猖狂的时候,普洛斯彼罗亲王举办了一个盛况空前的假面舞会,以款待随他而去的那一千位朋友。 假面舞会的场面很是奢华。但是先让我描述一下其中的各个房间。那里有七个房间——是堂皇的套间。在许多宫殿中,这样的套房呈现出修长笔直的景象,折叠门可以两面滑动,一直贴到墙面,因此整体看来几乎一览无余。然而,这里的套间就特色迥异了;其间可以看出公爵对奇异古怪的钟情。房间的排列非常不规则,因此一眼只能看到一个房间。房间每二十或三十码就有一个急转弯,而每一转都给人一种新的印象。在左右两边墙壁的中央,是一个高而狭窄的哥特式窗户,望出去是封闭的走廊,走廊在套房中蜿蜒延伸着。这些窗户上安着彩色玻璃,玻璃的颜色随着它开启的那个房间中装饰的主色调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在东端的房间里悬挂饰物都是蓝色的——它的窗玻璃也是鲜明的蓝色调。第二个房间的装饰和挂毯是紫色的,那里的窗格玻璃也是紫色的。第三个房间通体为绿,窗户亦如此。第四个房间的装饰和光线设计则是橘红色的——第五间是白色调——第六间呈紫罗兰色。第七间屋子被紧紧地包裹在黑天鹅绒帷幔中,帷幔自天花板和墙面垂下,层层叠叠地打着褶皱,垂落在同一质地和色调的地毯上。但是,惟有此间屋子,窗户的颜色没有与装饰一致。窗玻璃是深红色的——是殷红的鲜血颜色。在七个房间里,四处散布或从屋顶垂吊着大量金色装饰,但都没有灯或枝状烛台,在这组房间中也没有发出任何的灯光或烛光。但是在连接这组房间的走廊上,在每扇窗的对面,立着一个沉重的三脚架,上面摆放着火盆,火光透射进彩色玻璃,把房间照得耀眼闪亮,就这样,一种艳丽、奇异、多姿多彩的景象产生了。但是在西面、或者说是那间黑色的房间里,那流泻在帷幕上的火光穿过了血红的窗玻璃,显得极其恐怖。人们进入房间时,他们的面容在光的映照下显得十分狂野。因此,很少有人能有足够的勇气涉足其间。 也就是在这间屋子里,正对着西面墙壁,立着一口巨大的黑檀木制成的钟。钟摆来回摆动着,发出乏味、沉重、单调的叮当声;当分针在钟面上走过一圈时,钟就敲响了整点的报时,于是从黄铜制成的钟腔里发出了一种清晰、响亮、深沉和极富音乐性的声音,但是这音调及重音是如此特殊,在每一个整点,乐队的乐师就会禁不住将他们的表演停止片刻,倾听着钟声;就这样,跳华尔兹的人也必然会停止舞蹈,整个欢快的群体会出现短暂的惊惶;而且,当钟声仍在继续时,最轻佻的人会变得脸色苍白,较为年长和稳重的人会将他们的手抚过前额,仿佛处于困惑的幻想或沉思中。但是钟声彻底停止后,轻快的笑声立刻就蔓延了整个人群;乐师们相互望了望,微笑着,似乎在笑自己的紧张和愚蠢,并且低声地互相发誓说下一次钟响不会再有类似的情绪了;然后,过了六十分钟后(期间有三千六百秒钟飞逝而过),又一次敲钟开始,又会发生与前面同样的惊惶、颤抖和沉思。 可是,尽管有这样一些事发生,这还是一次欢快而盛大的狂欢。公爵的品位独特,他对色彩和视听效果颇具慧眼。他轻视纯粹时髦的装饰风格,在设计上非常大胆和热烈,而且在构思上富有奔放华丽的光彩。有一些人可能会觉得他很疯狂,他的追随者并不这么认为。因此,很有必要去听、去看、去接触他,然后大家才会确信他并不疯狂。 在这次盛大的庆典中,他指导设计了七个房间中大部分的可移动装饰;正是他个人的设计风格才使戴假面的人独具特色。他们肯定很怪异。舞会上到处是眩目、闪烁的光芒,充满了刺激和幻影——很多都曾在《爱尔那尼》一剧中见到过。那里还有配着不相称的肢体和道具的古怪人物。 那里还有一些诸如疯子般穿戴风格的疯狂装饰,有许多美丽、嬉闹、怪异的服饰,有些衣服很可怕,很能激发起人的厌恶感。事实上,在七个房间里往复穿行的是各种各样的梦。而且,这些梦四处纠结扭动着,承载着房间里的色调,使乐队疯狂的音乐仿佛随着他们的脚步声做出了回应。可是不久,站在天鹅绒厅房中的黑檀木钟敲响了。于是,有那么片刻,除了那钟声,一切都沉静下来,一片寂静无声。那些梦在伫立中是僵直冰冷的。但是,钟声消逝了——它们只僵持了一瞬间——接着,在它们离去时,身后飘荡着一声轻快、柔和的笑。于是,音乐再次奏响,梦又活了,更加快乐地来回扭曲着,三脚架处的光焰流溢过窗玻璃,产生出绚烂多彩的色调,如影随形般被这些梦牵引着。但是,七个房间中最西面的那间屋子里,没有戴假面者敢于逗留;因为正夜色阑珊,透过血红的窗玻璃,流淌着更显殷红的光;而且,那黝黑的帷幕也令人惊骇;人一踏上那里的黑色地毯,临近的那口黑檀木钟那里就传来一声压抑的隆隆声,相比那些在更远处的其他房间里沉湎于寻乐的人来说,进入此房间的人会感到那声音听来更为庄严肃穆。 但是其他房间里已经人满为患了,人们的心在狂烈而富有活力地搏动着。狂欢的热潮逐浪推升,直到最后午夜的钟声敲响。然后,正如我所说的,音乐停歇了;华尔兹舞蹈者的旋转缓和下来;一切都像前次一样进入了令人不安的平息中。不过这一次钟声敲了十二下。于是,或许这次有更多的思想潜入进来,那些狂欢的人们陷入的沉思也更长久。也许正因为如此,直到最后一声钟响的回声完全寂静下来,很多人才有空注意到一个先前未被任何人注意的戴假面具的人。于是,关于这个新来的戴假面的人的传闻在低声耳语中散布开了,最后整个人群发出了一阵嗡嗡声,或者说是咕哝声,它充满了不快和惊讶——接着,最终这声音透出了恐慌、惊惧以及憎恶。 从我前面描述的那群幻象中,也许大家能推想出,那些寻常的外形激发不出如此的骚动。事实上,那晚的假面舞会对参加者几乎没作任何限制,但那个假面人做得有些过头了[1],他逾越了亲王哪怕是相当宽泛的礼仪规范。就是那些最不拘小节的卤莽人士,在强烈的情绪波动下,心灵都会感到震动。 甚至对那些彻底迷失自我,认为生与死不过是一样的玩笑之人,都有一些玩笑是开不得的。实际上,当时整个人群都似乎强烈地感受到,在那个陌生人的装扮和举止中,没有丝毫的才智和礼节。那人的体形高大、消瘦,从头到脚笼罩在裹尸布中。他那遮掩面容的假面做得和僵尸的脸部惟妙惟肖,就是最细致的观察都肯定很难找出破绽。可是,即使周围那些疯狂的寻欢作乐之人对此并不赞同,他们或许还能忍受一下。不过,那人竟过分到扮演红死病。他的罩袍上浸染着鲜血——还有他宽阔的额头,以及脸部的所有器官,都布满了可怕的殷红色。 普洛斯彼罗亲王的目光落到这个幽灵般的形象上(那人缓慢而庄严地移动着,仿佛要全身心地投入这个角色,并在跳舞的人群中昂首阔步地来回走着),他浑身震颤,出于惊恐或是厌恶,他最初的表现是强烈的痉挛;但是接下来,他的额头就愤怒得发红了。 “谁胆敢,”——他向站在身旁的朝臣们嘶哑地质问着——“谁胆敢开这样亵渎神明的玩笑?把他抓起来,剥了他的面具——那样我们就知道谁该在日出时在城墙上被绞死!” 普洛斯彼罗亲王是在东边或者说是蓝色的房间里说这番话的,他的声音在七个房间里响亮而清晰地回荡着,因为亲王是豪放而粗犷之人,在他挥手之际,音乐声戛然而止。 那时,亲王站在蓝屋里,身旁有一群脸色苍白的朝臣。他刚开口讲话时,人群向那入侵之徒簇拥过来,发出一阵轻微的骚动声,那人刚才还近在咫尺,即刻,他就从容而堂皇地靠近了正在说话之人。但是,人群中对那人的疯狂猜测中带有某种莫名的敬畏,使全场颇受触动,谁都没有伸手去抓他。因此,他不受阻挠地走到亲王身旁一码距离的范围,然后,仿佛一阵冲动,壮观的人群都从各个房间的中央缩回到墙壁旁,那人继续走着,迈着那种从一开始就使他显得与众不同的庄严而慎重的步伐,从那蓝色屋子走到紫色屋子——从紫色到绿色——从绿色到橘色——又到了白色屋子——甚至快要到达紫罗兰色的房间。然而这时候,普洛斯彼罗亲王为自己片刻的懦弱而感到发疯般的愤怒和耻辱,他急忙地冲过六个房间,由于异常的惧怕镇住了全场,没有人跟随亲王。他抽出了匕首,将它高举着,猛烈而急速地向那正在离去的人冲了上去,和他只有三四尺的距离,而后者已经到达了最顶端的天鹅绒房间,他猛一回头,迎着那个追逐而来的人。然后,那里传出了一声凄厉的喊叫——那把匕首坠落在黑色地毯上,发出了若隐若现的幽光。即刻,死去的普洛斯彼罗亲王俯卧在地毯上。接着,寻欢者们疯狂而绝望的勇气被煽动起来,狂欢的人流猛地涌进了那间黑色房间,他们抓住了那个假面人,他高大的身体屹立在黑檀木钟的阴影中,一动不动。可是人们瞠目结舌地发现,他们粗暴而蛮横地触摸着的那裹尸布和僵尸般的面具中,没有任何有形的实体。 这时,大家才确认了红死病的到场。他在夜晚像窃贼般地潜入,使那些狂欢者在他们寻欢作乐之际,在鲜血浸染的厅堂中,一一坠地,并在倒下时颓然死去。而且,随着最后那个放浪者生命的终结,那口黑檀木钟也寿终正寝,那个三脚架的火焰亦随之熄灭。黑暗,腐朽和红死病以其无边无涯的浩大声势统占了一切。 (张琼译)
[1] 原文为outHeroded Herod,是比希律王更希律王的意思,希律王(Herod)是以残暴著称的犹太国王。这里表述的是行为过分、过头了。 过早埋葬 有些题材绝对吸引人,但又太过恐怖,无法写成正规的小说。纯粹的浪漫主义作家必须回避这样的题材,否则就会冒犯众人,令人厌恶。只有当严格和庄重的真实允许我们这么做时,使用这些题材才是妥当的。例如,我们因为强渡别列茨那河[1]里斯本大地震、伦敦瘟疫、圣巴托洛缪大屠杀,或是加尔各答土牢里一百二十三名犯人的窒息死亡的叙述中那极其强烈的“令人愉悦的痛苦”而战栗。但这些叙述中,正是事实——是现实——是历史使人触目惊心。如果它们是杜撰的事件,那我们只会深恶痛绝。 我刚才提到了历史记载的几件非常著名而令人畏惧的灾难,但是在这些事件中,灾难的规模给人留下的强烈印象并不亚于灾难的性质。我无须提醒读者,在漫长而枯燥的人类灾难记录中,我可以挑选许多比这些大规模灾难更加具有本质痛苦的个人事例。那真实的悲惨,事实上——那极度的悲哀——是独特的,而不是广泛的,那可怕而极端的痛苦是由个体的而非群体的人来承受——为此,让我们感谢上帝的仁慈。 毫无疑问,对于许多单纯的凡人而言,生生活埋是那些极端中最可怖的。凡爱思想者几乎都不会否认,活埋是经常、而且很频繁发生的事。那分隔了生与死的界线最多是幽暗而模糊的,谁能说从哪里完结,又从哪里开始呢?我们知道,在一些疾病中,表面的生命力会完全停止,然而,更确切地说,那些停止只是暂停。它们只是在那令人无法理解的身体机构中短暂停滞。过了某一个阶段,某种无形的神秘元素又开始运转起神奇的小齿轮和具有魔力的轮子。那根银线并未永远松弛,那只金碗也没有彻底破碎。可同时,灵魂去哪里了呢? 然而,除了这些必然的结论外,从先验的角度看,某种原因一定会导致某种结果——即众所周知的这类机能暂停的病例,自然一定会时常导致过早埋葬现象——除了这一点,我们有直接的医疗证据和普通实例来证实,许多这样的埋葬的确发生过。有必要的话,我马上就能找出一百个真实例子。其中有一例非常值得注意,这件事或许对我的一些读者来说历历在目,它发生在不久以前,事发地点在附近的巴尔的摩市,该事件引起了令人痛苦的、强烈的、而且是广泛的震惊。一位非常令人尊重的市民——他是著名的律师,也是国会议员——他的妻子突然患上一种急性的怪病,这病症使医生们彻底地束手无策。她经历了巨大的痛苦后死了,或者被认为是死了。事实上,没有人对此表示怀疑,也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她实际上并没有死亡。她表现出死亡的一切正常迹象。脸部呈现出通常的萎缩而凹陷的轮廓,嘴唇也是常有的大理石般的苍白,眼睛毫无光泽,身体冰凉,脉搏也停止了跳动。过了三天,尸体还没有被埋葬。在这三天里,尸体变得石头般僵硬。总之,人们催促要马上办葬礼,因为大家认为尸体很快就要腐烂了。 这位女士就停放在她家族的墓窟,此后三年里没人打开过。后来,要开启墓穴放一个石棺进去。但是,哎呀!这位丈夫将面临着怎样的恐怖啊!他要亲自打开那扇门!当大门向外转开时,一样白色而可怕的东西咔嗒咔嗒地响着掉在他怀里。那是他妻子的残骸,包在尚未发霉的裹尸布里。 经过缜密的调查,大家认为,很明显,她在被埋葬后的两天内又复活了;然后她在棺材里挣扎着,使棺材从支架、或者是从搁板上掉落下来,棺材因此而破裂,使得她挣脱出来。有人无意中留了盏灌满了煤油的灯在墓穴中,灯被发现时煤油已耗尽;不过,它也许是由于蒸发而耗完的。在走下那可怕的墓窟的阶梯的最上头,有一块很大的棺材碎片,从这一点看,她似乎曾竭力用它来敲铁门,以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样过后,由于极度的恐惧,她也许晕厥了,或者可能就死了;而且在跌倒的过程中,她的裹尸布缠在了某个向内突起的铁制物体上。就这样,她保持着直立状态,然后腐烂掉。 1810年,法国发生了一起活埋事件,此事的诸多情形有助于证实一个观点,即事实确实比小说更离奇。故事的女主人公是维克托里娜·拉福加德小姐,一位出自名门的年轻姑娘。她富有,而且非常漂亮。在她众多的追求者中,有一位名叫朱利安·博叙埃的巴黎穷文人,或者说是穷记者。他的才华与亲切和善的个性引起了这位女继承人的关注,他似乎真的被她深爱着。但姑娘与生俱来的骄傲使她最终决定拒绝记者的求婚,和一位名叫雷奈勒先生结了婚。雷奈勒先生是一位银行家,也是一名颇有名声的外交能手。然而,婚后,这位绅士忽视她,或许更确切地说甚至还虐待她。和他一起过了几年悲惨的生活后,她死了,——至少她的状态是那么接近死亡,骗过了任何见到她的人。她被埋葬了——不是在墓窟,而是在她出生的乡村,在一个普通的坟墓里。她的恋人满心绝望,但依然沉浸在深切的爱的回忆中,他从首都来到这乡村所处的僻远地带,怀着浪漫的企图,想挖出那具尸体,拿走她一缕秀发。他到了墓地,午夜时分他挖出了棺材,打开它,并开始取头发。这时,他被那双睁开的迷人双眸吸引住。事实上,那位女士是被活埋的。她的生命力还没有完全消逝,在恋人的抚摩下,她从被人误解为是死亡的昏睡中苏醒。他疯狂地背着她来到了自己在乡村的住所,并凭着丰富的医学知识给她服用了一些很有效的补药。最后,她复活了,并认出了救她的人。她依然和他住在一起,直到逐渐地彻底恢复元气。女人少有铁石心肠的,这爱的最后一课足以打动她的心。于是,她将心交给了博叙埃,再也没有回到丈夫身边,而是对丈夫隐瞒了自己复活的消息,和恋人一起私奔到美国。二十年后,两人返回法国,以为时间已经大大改变了女人的容颜,朋友们不会认出她。但是他们错了。因为,实际上,雷奈勒先生一眼就认出了她,并要认领妻子。她拒绝了,于是法庭判决支持她的拒绝,认为由于这一奇特情形已持续了很久,他作为丈夫的权利已不仅合理而且合法地终止了。 莱比锡的《外科医学杂志》是一份很有权威和质量的期刊,一些美国书商总是很愿意翻译并重印它,该刊在最近一期中就登载了一件具有上述特点的非常令人忧伤的事件。 一位身材高大、健康强壮的炮兵军官从一匹失控的马上摔下来,头部严重撞伤,他当场失去了知觉,颅骨轻微骨折,但医生发现它没有导致生命危险。开颅手术很成功。他被放了血,而且还采用了很多其他的常规救治措施。然而,他却慢慢陷入了一种越来越令人绝望的昏迷状态中,最后被确认为已经死亡。 当时天气很暖和,他就被仓促地埋在了一个公墓里。他是在星期四下葬的。随后的那个星期天,公墓像往常一样游人拥挤。中午时分,一个农夫说了一段话,激起了强烈的骚动。农夫说当他坐在那位军官的坟头时,他清楚地感到地面在震动,好像下面有人在挣扎似的。起初没有人把那农夫的话当真;但是他表露出明显的恐惧,而且固执地一再坚持自己的说法,这最终对人群发生了作用。人们很快拿来铁锹,不到几分钟时间就挖开了坟墓,原来那墓穴本来就挖得很浅,很让人觉得寒碜。这时,军官的头露了出来,当时,他看上去是死了的样子,但是他在棺材里几乎坐直了身体,在猛烈的挣扎中,棺材的盖子都被他顶起了一部分。 于是他立刻被送往最近的医院,院方认为他依然活着,尽管正处于昏厥状态。几个小时后,他苏醒了,还认得出他的熟人,而且还断断续续地诉说自己在坟墓里所遭的罪。 从他所讲述的来看,情况显然是这样的,他被埋葬后,肯定有一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是清醒的,然后就陷入了麻木。坟墓挖得很草率,而且很疏松,盖上的土又极其具有渗透性。这样,就透进了必要的空气。他听到头上有人群的脚步声,就拼命地让别人听到他的动静。他说,可能就是墓地的喧闹,才将他从沉睡中唤醒的,但是他一醒,就完全意识到自己正处于恐怖的境地。 根据记录,这位病人状态不错,从一定程度来看,似乎能完全康复,但是他却成了骗人的医学实验的受害者。医生对他采取了电击疗法,一次猛烈的电击后他突然昏迷——电击疗法有时候是会导致这样的情况发生,然后就再没有醒来。 不过,提到电击疗法,我想起了相关的一件著名的、非常离奇的活埋事件。当时,该疗法使伦敦的一位被埋了两天的年轻律师恢复了元气。此事发生在1831年,当时,无论在什么情形下谈起它,都能引起非常强烈的反响。 那位名叫爱德华·斯特普尔顿的病人明显死于由斑疹伤寒而起的高烧,还有并发的一种不知名的病症。后者引起了治疗大夫的好奇心。对于他表面的死亡,医生请求他的亲朋同意进行验尸检查,但是遭到了拒绝。像往常一样,既然请求被拒绝,医生们就决定挖出尸体,再悄悄地、从容不迫地解剖它。在和伦敦众多掘墓团伙中的一家谈妥后,很快就将一切安排就绪。于是,葬礼后的第三个夜晚,那具尸体被人从八英尺深的墓穴中掘出,置放在一家私人医院的手术室里。 尸体腹部上被长长地切了一刀,看到尸体依然新鲜,外表没有腐烂,解剖者便想到了使用电击疗法。试验一个接着一个,除了通常的结果外,解剖者没有发现任何特异之处,除了有一两次,尸体的抽搐比一般的抽搐更显得有生命迹象。 夜已很深,都快到黎明了,最后,众人认为最好立刻就进行解剖。但是一位医学学生特别希望能验证一下自己的理论,坚持要在胸部肌肉上进行一次电击。于是他们在胸腔上草草地切了个口子,匆匆接上电线,这时,病人突然以急促但并不是抽搐的动作从手术台上站起来,走到地板中央,紧张地环顾了几秒钟,然后——他说话了。他说的话人们很难听明白,但却是一字一词的,音节也十分清晰。说完后,他重重地倒在地板上。 一时间,大家都吓呆了——但情况紧急,使他们很快恢复了理智。看来,斯特普尔顿先生还活着,尽管他处于昏迷状态。众人赶紧给他用药,使他苏醒过来,并很快恢复了健康,回到了朋友们身边——不过一开始并没有让他的朋友们知道他复活的事,直到不再担心他旧病复发为止。朋友们的震惊——他们的狂喜和惊讶——是可以想象的。 然而,这事最令人惊讶的奇特之处,是斯特普尔顿先生自己讲述的那段话。他声称自己在整个过程中并不是完全麻木的——在迟钝而模糊的感觉中,他知道在自己身上发生的所有事,从他被医生宣判死亡起,一直到他晕厥后倒在医院的地板上。他认出解剖室时曾经竭尽全力说出话来,可却无人能听见,那句话就是“我还活着。” 这类事例可以很轻松地就找到许多,但是我不打算再讲了。因为事实上,我们没必要用这些来确证过早埋葬的事实的确存在。我们从这类事例中想到,其实我们很少有能力察觉这样的情况,因此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事情在我们并不知晓的情况下也许在频繁发生。实际上,墓地被挖掘——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或以何等规模——时,人们总会发现那些残骸摆着令人生疑和恐惧的姿态。 这种怀疑真的很可怕——但是更可怕的是厄运!也许我们不用犹豫就可以这样断言,没有任何事比过早埋葬能对肉体和精神产生更可怕的极度痛苦:人的肺部要经受无法承担的压力,潮湿的土壤令人窒息,身体紧贴裹尸布,被狭窄坚硬的空间包裹,纯粹黑夜般的漆黑,寂静就像海一般地席卷而来,那看不见却感受得到的终极征服者蠕虫——这一切,再加想到上面的空气和青草,想到亲爱的朋友们如果知道这情况就会飞身来解救自己,同时又意识到他们永远没法得知,知道我们无望的命运就是真正的死亡,我认为,所有这些想法,给依然跳动的心灵带来了可怕而无法忍受的恐惧,为此,就是最勇敢无畏的想象都一定会畏缩。我们不知道世上有这样的痛苦折磨,这种地狱最深处的恐惧,我们做梦都想不到它的一半。因此,所有关于这话题的叙述都令人产生深刻的兴趣。然而,在话题本身令人肃穆敬畏的气氛中,这兴趣完全并尤其依赖于我们对相关事件真实性的深信不疑。我现在要讲述的就是我亲身了解的——是我自己真实的个人经历。 有好几年,我一直遭受一种奇怪病症的折磨,在没有其他更确切名称的情况下,医生称其为强直性昏厥。尽管此病的直接和诱发因素、甚至实际的诊断仍然很令人费解,但是它明显的和表面的特征人们却相当了解。它的变异似乎主要体现在程度的轻重上。有时候,病人在过度的嗜睡状态下,只躺了一天或者更短的时间,在此期间,他失去知觉,看上去一动不动,但还能依稀察觉其心脏的跳动,身体的温热尚存,面颊中央有轻微的血色,而且如果用镜子贴近嘴唇的话,我们可以发现肺部有迟钝的、不均匀的、而且是缓慢不定的运动。然而有时候,这种迷睡状态会持续几周——甚至几个月。这时,最细致的观察和最严密的医学测试都无法分辨出在患者病发状态和我们所认为的完全死亡之间的实际差异。很多情况下,他被朋友们从过早埋葬的厄运中拯救出来,不过这只是因为朋友们了解他以往曾经有过强直性昏厥的情况,从而会进一步产生怀疑,最重要的是,这怀疑是因为他身上没有出现腐烂迹象所引发的。幸好,这种病情的发展很缓慢。虽然它最初的发作引人注目,但症状并不明显。紧接着,病情发作变得越来越明显,持续时间一次比一次长。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着不能被埋葬的主要理由。那些第一次发作就意外地显示出极端症状的不幸者,几乎都不可避免地会被活生生地送进坟墓。 我自己的病情和那些医学书上所提到的没有太大的不同。有时候,没有任何明显原因我就会倒下去,然后一点一点地陷入一种半是昏厥半是沉睡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我没有痛觉,没法动弹,或确切地说,是没法思考,只有一种的生命意识,能模模糊糊地感到那些围在我床边的人的存在。这情况一直持续着,直到我突然又从这种病发状态中完全恢复知觉。有的时候,我会迅速而剧烈地被病情击倒。我感觉恶心、麻木、冰凉而且晕眩,接着立刻就倒在地上。然后,好几个星期里,一切都是空虚、黑暗、沉寂,四周空无一物,只有完全的毁灭。然而,我从这样的发作中醒过来,其复苏之缓慢与发作之骤然成正比,就好像孤独失所的乞丐在寂静而漫长的冬夜游荡在街巷,最后迎来了黎明一样——之前的一切是那么缓慢,那么令人疲倦,而突然间,灵魂的曙光重又归来,这时候又那么令人愉悦。 然而,除了迷睡的倾向,我的健康状况总的看来还不错;我也没意识到自己是在遭受着一种普遍疾病的打击——除非我通常的睡眠中的特殊表现会真地被人看作是病发所致。当我从沉睡中醒过来时,我没法一下子完全恢复知觉,而且在好几分钟时间里,我依然很恍惚和迷惑,总体的智力,尤其是记忆力,还处于一种彻底的中止状态。 我的整个感受中并没有肉体上的疼痛,但精神上的困扰却是无穷的。我的想象力变得很恐怖,还说着“关于蠕虫、坟墓和墓志铭”的话。我迷失在死亡的幻想里,过早埋葬的念头一直在我脑海里盘旋。我为之战栗的可怕危险日夜折磨着我。对于死亡,思绪的折磨令我难以忍受,而对于过早埋葬,这痛苦就达到了极端。当冷酷的黑暗覆盖世界时,我在自己恐怖的念头中战栗,就像灵车上颤动的羽毛。当我的本性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失眠时,我得挣扎着入睡,因为一想起醒来时可能会发现自己躺在坟墓中,我就不寒而栗。而且当我最终沉入睡眠时,这也只是一下子冲进了一个幻象的世界,在那里,那个被埋葬的念头张着巨大的、黑色的、幽暗的翅膀,盘旋着,凌驾在上空。 从那些在梦中压抑着我的无数阴郁意象中,我只挑选了独一无二的一个记录于此。我想我是陷入了一种全身僵硬的昏厥,它滞留的时间和发病的程度超乎寻常。突然,有一只冰冷的手放在我的前额,然后一个不耐烦的、急促不清的声音在我耳畔说着“起来!” 我坐了起来,四周一片漆黑。我看不到让我起来的那个人,想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昏厥的,也不知道自己刚刚躺在哪里。我一动不动,努力地回忆着,那凉凉的手猛地抓住了我的手腕,急躁地摇着,然后那急促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起来!我不是让你起来吗?” “那你,”我问,“是谁?” “我在自己生活的地方无名无姓,”那声音很悲哀地回答我,“我过去是人,但现在是鬼。我过去很无情,但现在很慈悲。你一定感到我在发抖——我说话时牙齿打颤,但这不是因为冰冷的夜晚——这无尽的黑夜,而是这恐惧是令我无法忍受。你怎么还能这样平静地睡?这些剧烈疼痛的呻吟使我无法安睡。这些景象我承受不了。起来!和我一起去外面的黑夜,让我为你打开坟墓。这难道不是痛苦的景象吗?——看呀!” 我看了;那个无形的人依然抓着我的手腕,他已经打开了全人类的坟墓;每个坟墓散发出腐尸微弱的磷光,于是我能看到最深处,看到那里裹着尸布的尸体,它们和蠕虫一起沉浸在忧伤而肃穆的深睡中。可是,唉!真正沉睡的却比那些根本没有入睡的少千百万;那里有微弱的挣扎,那里弥漫着忧伤的不安,从那无数深深的坑洞里,从被埋葬人的裹尸布上,传来了忧郁的沙沙声。在那些似乎在宁静长眠的人当中,我看到很多人都改变了最初下葬时那僵直不安的样子,程度或轻或重。在我盯着看时,那声音又对我说: “难道这不是——哦!难道这不是一个令人怜悯的景象吗?”可是没等我找到回答的话语,那个身影已松开我的手腕,磷光熄灭了,所有的坟墓都猛地合上了,从坟墓里传来一阵绝望的喧嚣,不断重复着:“难道这不是——哦,上帝,难道这不是令人怜悯的景象吗?” 类似这样的幻象在夜晚呈现出来,日益将它们可怕的影响渗入我清醒的时日中。我的神经变得极为衰弱,于是我屈服于无尽的恐慌。我不敢驾车,不敢走路,不敢沉溺于任何要让我离开家的活动。事实上,当那些知道我有强直性昏厥倾向的人不在身边时,我就不敢再信任自己,害怕一旦陷入了一次寻常的发作中,就会在真实情况被确诊前遭埋葬。我怀疑最亲近的朋友的关心和忠诚。我害怕,一旦我陷入了比往常时间更长的昏厥中,他们或许会被人说服,认为我不会恢复了。我甚至担心,在我给大家带来了这么多的麻烦后,他们说不定会乐于将任何延长了的发作作为彻底摆脱我的充足理由。无论他们怎么努力用最严肃的诺言向我保证都没用。我强迫他们发出最庄重的誓言,保证无论怎样他们都不会埋了我,除非腐烂已经蔓延到不能再保留尸体。但即使如此,我极度的恐惧还是听不进任何劝说——不接受任何安慰。我开始实施一系列精心的防范措施。此外,我让人把家族的墓穴造得可以从里面轻易地打开。只要在那根长长的,伸入墓穴的杠杆上轻轻一摁,它就会让铁门很快向后转开。我还在那里做了安排,让空气和光自由进入,并放置了盛有食物和水的容器,我从棺材里就能伸手拿到。棺材里面垫得温暖而柔软,上面的盖子和地下室铁门遵循一样的开启原则,还添加了弹簧,确保连身体最微弱的运动都足以自由操纵它。除了这些,坟墓的顶上还吊着一个很大的铃,那条绳子被设计成能伸进棺材的一个洞口,就这样,绳子可以被系在尸体的一只手上。但是,唉!与人类的命运抗衡有什么用呢?甚至连这些设计精良的安全设施,都不足以把经受这些宿命折磨的不幸之人从最深的活埋痛苦中解救出来! 这一天终于来了——就像以往经常发生的那样,它来了——我发现自己从彻底的无意识中进入了第一次微弱而模糊的生存感觉。慢慢地——像龟行那么缓慢地——精神黎明那微微的曙光来临了。我感到一阵迟钝的不安,漠然忍受着麻木的疼痛。没有焦虑——没有希望——没有努力。然后,过了一个漫长的间歇,耳边响起一阵铃响;又过了更长的一段时间,肢端有了一阵刺痛和麻痒感;然后是一阵仿佛遥遥无期的舒适的静止,在此期间清醒感正挣扎着进入思想;接着,又是短暂地陷入了麻木状态;然后就猛地醒来了。最后,一个眼皮上有轻轻的颤动,很快地,又是一阵电击的恐惧,它强烈而模糊,把血液汹涌地从太阳穴输送到心脏。这时,我才第一次积极地努力思考,然后首次试图回想起什么。然后,出现了局部而短暂的记忆。这时,记忆掌握了控制权,从一定程度上,我意识到了自己所处的状态。我感到自己不是从普通的睡眠中醒来,回想起我遭遇了强直性昏厥。最后,一阵冲动巨浪般袭来,我震颤的灵魂被那可怕的危险压垮了——被那个幽灵般盘桓不去的念头压垮了。 被这种幻觉笼罩后的几分钟时间里,我静止不动。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无法鼓起勇气移动自己。我不敢努力去确信自己的命运,但是我心中有声音在向我低语这是真的。一阵绝望——不像其他的痛苦所唤起的那种绝望——在长久的犹豫不定之后,只有绝望在激励着我开启那沉重的眼皮。我睁开眼睛。一片漆黑——完全的漆黑。我知道发作过去了,知道自己的病症危机早已离去。我知道自己已彻底恢复了视觉功能。可是周围很黑,全黑的,黑夜般强烈而彻底的昏暗始终持续着。 我竭力想叫喊;嘴唇和干涩的舌头痉挛着一起用劲,但空洞的肺部发不出声音来,它似乎被覆在上面大山一般的重量所压,我喘着粗气,每一次挣扎着大口吸气时,心都怦怦直跳。 在企图大声喊叫的努力中,下巴动了动,让我感觉到它们被绑了起来,就像平常对死者所做的一样。我也觉得自己躺在某个坚硬的东西上;而且,我的两侧也有一种类似的被紧紧包裹的感觉。到那时,我还没有试着动一动我的四肢,此刻我猛地举起一直是手腕交叉地摆在那里的双臂。我的双手碰到了坚硬的木质材料,它在我脸部上面不超过六英寸的地方。最后,我不再怀疑自己是躺在一个棺材里。 这时,在我经历的这所有无尽的痛苦中,一个甜美的天使般的希望出现了——因为我想到了自己的防范措施。我扭动身体,间歇地用力想顶开棺材盖:它没动。我动了动手腕想拉系铃的绳子:没有找到它。这时,这安慰永远地飞走了,而更严酷的绝望笼罩着我;因为我禁不住想到我自己精心准备的软垫子也没了。接着,我的鼻子也突然闻到了一种强烈而特殊的潮湿泥土的气息。我的结论是不可反驳的,我没有在家族墓穴里,我陷入昏厥时并没在家——周围是陌生人——什么时候,或是怎么昏厥的,我都记不得了——是那些陌生人把我像狗一样埋了起来——然后把我钉在普通的棺材里——并将它扔进了深深地、深深地,而且是永远地扔进了某个普通而不知名的墓地。 这可怕的结论进入了我心灵的最深处,我又一次地挣扎着想大声喊叫。这次我成功了。一声悠长、狂野、持续而痛苦的尖厉叫喊或是嚎叫在黑夜的地底回荡。 “喂!喂,这里!”一个粗哑的声音回答道。 “见鬼!这是怎么回事!”第二个声音说。 “别吵了!”第三个声音响起来。 “你这样狂叫是什么意思,像只野猫似的?”第四个声音说道。于是,我被一伙长相粗野的人抓着,并被胡乱地摇晃了好几分钟。他们没有把我从沉睡中唤醒——因为我喊叫时已经彻底醒了——但是他们让我完全恢复了记忆。 这事发生在弗吉尼亚的里士满附近。我在一位朋友的陪伴下,沿詹姆斯河岸下游走了几英里去打猎。夜晚来临时,我们遇到了一场暴雨。河边停着一只小型的单桅帆船,船舱里装载着花园用的肥土,这为我们提供了唯一可躲雨的地方。我们就充分地利用了它,并在那里过了夜。我在船仅有的两个铺位中的一个上睡下了——重量六七十吨的单桅帆船上的铺位是怎么样的就可想而知了。我躺的那个位置还没有床垫。它的最大宽度是十八英寸,从底部到头上的甲板处的距离也一模一样。我发现要把自己塞进去异常困难。但是,我还是睡得很熟。因为没有做梦,没有做噩梦,我醒来时的所有幻觉自然都因我周围的环境而起,来自我惯有的思维倾向,来自——这我也暗示过了——感官恢复时的困难,尤其是要在沉睡醒来后很长的时间里重新恢复记忆。那些摇醒我的人是船上的工作人员以及卸货工人。泥土的气味就是装载物自身发出来的。我下巴上的绷带是一块丝绸手帕,我用它来代替常用的睡帽包头的。 然而,我当时承受的折磨无疑和真的坟墓没什么两样。它们很可怕——实在太可怕了;但事情总是否极泰来。因为这过度的惊吓使我精神必然产生剧烈反应,我的心灵得到了调整——获得了平衡。于是我出国旅行,我做大量的锻炼,呼吸着天空自由的空气。我思考着其他的问题,而不是死亡。我扔掉了医学书,焚烧了“巴肯”[2],不再阅读《夜思》[3],不读关于墓地的浮夸诗文,不看鬼怪故事——例如本篇。总之,我变了个人,过着正常人的生活。从那个难忘的夜晚以后,我彻底抛开了自己那令人恐怖的担忧,我的强直性昏厥病症也随之消失了,也许,对于这一病症,前者与其说是结果,倒毋宁说是起因。 有时候,即使在冷静的理智看来,我们悲哀的人性世界或许也会和地狱很相像,但人类的想象并不是能泰然探索每一个洞穴的卡拉蒂丝。唉!大量关于埋葬的恐怖事件并不能完全被当作奇思怪想,但是,就像陪着阿弗拉斯布顺奥克苏斯河[4]航行的那些魔鬼,他们肯定得睡觉,要不他们就吞噬了我们——必须让他们沉睡,否则我们就完蛋。[5] (张琼译)
[1] 指拿破仑军队于1812年远征俄国,撤退时强渡别列茨那河。 [2] 威廉·巴肯的《家庭医学》是当时最流行的医学参考书,在1769至1854年间共印29版。 [3] 即英国诗人爱德华·扬格(1683—1765)所著长诗《哀怨,或关于生命、死亡和永生的夜思》。 [4] 今称阿姆河。 [5] 坡在这里暗指威廉·贝克福德的《瓦特克》(1798),书中的主人公国王瓦特克在其女巫母亲的影响下成了魔王地狱迷宫里的迷途之魂。坡在这里间接提到这个故事,是他从华莱士的小说《斯坦利》(1838)中读到的,书中还有阿弗拉斯布顺奥克苏斯河航行的故事。 陷坑与钟摆 Impia tortorum longas hic turba furores Sanguinis innocui,non satiata,aluit. Sospite nunc patria, fracto nunc funeris antro, Mors ubi dira fuit vita salusque patent. [1] (此四行诗是为在巴黎雅各宾俱乐部原址所建市场的几个入口写的。) 我很虚弱——被这长期的痛苦折磨得快要死了;而当他们最终给我松绑,允许我可以坐起来时,我感到自己的感觉已经离开身体。这场刑罚——这可怕的死刑——是到达我耳畔的最后一声清晰的声音。那以后,审问的声音似乎和一种梦幻般的、隐隐约约的嗡嗡声交融起来。它把天旋地转的感受传递给我的灵魂——或许在幻想中,我把它和水车轮的嗡嗡声联想到一起了。这只不过是片刻的时间,然后我就再也听不到了。然而,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但是太夸张太可怕了!——我看见穿黑袍的法官们的嘴唇。在我眼里它们似乎是白色的——比我写这些字的纸张都白——甚至薄得古怪,薄薄的嘴唇里吐出决然的词语——作出不容变动的决定——对人类遭受的酷刑表现出冷漠和不屑。我看见那些关乎我命运的判决也正从这些嘴唇里出来,我看见它们扭曲着说出了致命的话语,我看见它们发出了我名字的音节;而我则震颤着,因为紧接着没有声音了。在感到神志昏迷和恐惧后,我还看见包裹着房屋墙壁的黑色帷幔柔柔地、几乎不易察觉地晃动着。然后,我的视线停留在桌上七支长长的蜡烛上。它们最初显得很仁慈,好像是能拯救我的洁白而纤细的天使,但一下子,一阵极度恶心的感觉席卷了我的灵魂,我觉得体内每一根纤维都在发抖,仿佛我触摸到了电池组的电线,而那些天使的外形变成了毫无意义的幽灵,头上顶着火苗,而从它们那里我明白没希望了。然后,在我的幻觉中潜入了一个想法,即在坟墓中该有怎样甜蜜的休憩,这想法就像令人愉悦的音符,它轻柔而悄悄地进来,仿佛过了很久我才充分意识到它的来临。但当我的灵魂最终真正地感受和喜爱它时,法官们的身形从我眼前神奇般地消失了;那高高的蜡烛沉陷进虚无中!它们的光焰彻底熄灭,纯粹的幽黑笼罩过来,一切感觉都似乎在像灵魂入冥府一般的疯狂下冲中被吞噬了。然后是一片沉寂和静止,整个宇宙都是黑夜。 我昏厥了,但是我依然不认为所有的意识都消失了。我不会试图去说明还剩下些什么,甚至不会去描述什么;但是我并非完全失去知觉。在最深的睡眠中——不!在精神错乱中——不!在昏厥中——不!在死亡中——不!甚至在坟墓中,也不会完全失去知觉。否则对人类就没有不朽可言。从最深的睡梦中醒来时,我们弄碎了某个梦的薄纱之网。但转瞬之间,(那个网或许太易碎)我们已记不起所梦见过的一切。昏厥返回生活的过程有两个阶段:第一是心智或精神上的感受,第二是身体的感觉,即存在感。也许,如果到达了第二阶段,我们尚能回忆起第一阶段的印象,那我们就会发现这些印象是对远方深海的动人回忆。那么那个深海是——什么呢?我们怎样才至少能把它的影子和那些坟墓的影子区别开?但是如果我所说的第一阶段的印象并没有如愿地被回忆起来,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后,它们难道会不请自来,让我们惊讶它们的神出鬼没?从没有昏厥过的人,就不会发现奇异的宫殿和在煤火中显现的那些非常熟悉的脸;也不会看见黯然的幻影在半空中漂浮,这景象是许多人见不到的;他也不会对着那些奇葩的芬芳沉思;他的脑海也不会因为某些从没引起他注意的音乐韵律而变得迷惑。 在我频繁而深思的竭力回忆中,在热切地要追忆起我那灵魂坠入仿如虚无状态的特征的斗争中,我也有过梦见胜利的时候;我有过短暂的,非常短暂的时间,那时我会记起那些被后来的明晰推理确定为只与表面上的无意识有关的回忆,这些回忆的影子隐约地讲述了那些高个子们举起我,默默地托着我,下降——下降——再下降——直到一阵可怕的晕眩压迫着我,让我只有一个念头:我在无限制地坠落。它们还会讲述我心中的一个模糊的恐惧,那是因为我心脏异常沉寂。然后,我感到一切骤然静止;好像那些托着我的人(是可怕的一群人!)已经在他们的坠落中逃出了无限的界限,并因为辛苦劳累而停了下来。那以后,我回想起一片平坦和潮湿;然后一切都是疯狂——是忙于回想被禁止之事的记忆在疯狂。 刹那间,我的灵魂里又出现了运动和声响——是心灵的喧嚣与骚动,我耳朵听来,那是心脏搏动的声音。然后出现了一片空白的停顿。然后又有声音,有运动了,而且还有触觉——一阵刺痛漫过全身。接着是纯粹的存在意识,没有思想——这一状态持续了很久。然后,突然间,有了思想,有了令人战栗的恐惧,有了要了解自己真实情况的热切努力。接着,又是一阵强烈的要跌入麻木的渴望。然后就是一阵灵魂复苏的冲击和移动身体的成功尝试。那时,对审讯、法官、黑色帷幕、刑罚、恶心、昏厥的完全记忆出现了。紧接着的是昏迷之后那遗忘中的一切,那在以后经过许多努力才使我模模糊糊地回忆起来的一切。 我一直没有睁开眼睛。我觉得自己仰卧着,没有被束缚。我伸出了手,它沉重地落到了又潮又硬的东西上,我让手在上面停留了几分钟,而我则竭力猜测着自己身在何处,处境会怎样。我很想看,可又不敢看。我害怕周围会初入眼帘的那些物品。我并不是害怕看见恐怖的东西,而是惟恐什么也看不见。最后,我怀着内心的无比绝望,飞快地睁开双眼。最糟糕的想法终于被确认了。无尽长夜的漆黑笼罩着我,我挣扎着要呼吸。黑暗的压力似乎让我觉得抑郁和窒息,空气令人无法忍受地挤迫着我。我依然安静地躺着,并努力运动着我的理性思维。我回忆着这次宗教法庭审判的进程,尽力从这一点推演出我真正的境况。已经判了刑;似乎已经很长时间过去了。但是我从未想过自己是真的死了。虽然我们在小说中读到过这样的推测,却与真实的存在完全是格格不入的;可是我在哪里,处于什么情况?我知道,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往往是被捆在火刑柱上烧死的,而且其中有人在我受审讯的当晚就这样被处决了。难道我是被押送到地牢,等着数月后的下一次做牺牲吗?我立刻就明白这是不可能的。受害者从来都是立刻被处死的。此外,我的地牢就像所有那些该死的托莱多[2]的监狱,是石头地面,光线并没有被彻底隔绝。 一个可怕的念头使我心头血液翻腾,在一段短暂的时间里,我再次坠入无知无觉的状态。苏醒后我猛然站起身,浑身每一根神经都在剧烈颤抖。我疯狂地抬起手臂,四处挥舞,什么都碰不到,但是我害怕移动脚步,惟恐撞到那坟墓的墙壁。虚汗从每一个毛孔里沁出,我站着,豆大的汗珠停在额头上。焦虑的痛苦最终让我忍无可忍,于是我谨慎地向前移动,双手伸探着,眼睛在眼窝里挣扎着,企图捕捉微弱的光线。我前进了好几步,但还是一片漆黑和空洞。我的呼吸更加自由些了,很明显,似乎我的境遇至少不是最糟糕的。 此时,我依然继续小心翼翼地向前走着,记忆中涌上了成千的关于恐怖的托莱多的传言。关于那里的地牢,流传着一些关于怪异事物的故事——我把它们称为传说,但是它们很怪异,可怕得令人不敢重述,除非是通过耳语。难道我要留在这个黑暗的地下世界里被饿死吗;或者甚至会有更可怕的命运在等着我?那些结局是死亡,而且是比平常的死亡更痛苦,我太了解法官的品性,这是毋庸置疑的。这种折磨的方式和时间是占据或扰乱我心灵的一切。 我伸出的双手终于碰到了什么坚实的障碍物。那是一面墙,好像是砖石墙壁——滑滑的、黏黏的,冰冷冰冷。我顺着它走,由于受到某些古代的小说叙述的影响,我的步子谨慎而充满狐疑。然而,这么做并不能使我确定地牢的大小,因为我可能会转一圈再回到原地,而且自己对此又毫无知觉,因为各处的墙面没有一点差别。因此我要找到那把在我被带入法庭时放进口袋的刀,但是它不在了,我的衣服被换成了粗糙的哔叽面料的麻袋布。我是想把刀锋插进砖石墙壁上的某条细细的裂缝里,这样就能辨认出我的出发位置。尽管在我错乱的幻觉中,这件事情最初似乎不可完成,但难度毕竟并不太大。我从袍子的边缘撕下一块布,把它完全展开,垂直于墙壁铺在地上。当我围着牢房摸索时,准会在转过一圈时踩到这块布。我想,至少是这样的;但是我没考虑地牢的大小,也没想过自己的虚弱。地面又潮又滑,我蹒跚着向前走了一会儿,就绊倒了。极度的乏力使我俯卧在地上;当我躺下时,睡意顿时向我袭来。 我醒来时,伸出一条胳膊,发现在我旁边有一条面包和一大罐水。我累得不想思考,只管贪婪地吃喝起来。不久,我又重新不辞辛劳地围着牢房走,并终于碰到了那块哔叽布。到从我摔倒的地方,我已经数过有五十二步,加上我接着又走了四十八步,直到那块布的位置。这样就总共移动了一百步。如果两步为一码,我推算出这个地牢周长五十码。不过我在墙上碰到了很多角,因此我猜不出这地窖——我不得不认为这是个地窖——的形状。 我这样探究并没有目的,当然也不抱任何希望。但是一个隐约的好奇促使我继续探究下去。我放弃了墙壁,决定横穿过这个地牢。最初,我走得格外小心,因为尽管地面是坚硬的材料,却因为黏滑而危险。不过,最后我鼓起勇气,毫不犹豫地跨出了坚定的步子——尽量努力走直线。我这样前进了大约十到十二步,被撕过的袍子边缘缠住了我的双腿,我一脚踩上去,重重地一头栽倒了。 这一跤跌得我晕头转向,一下子没能明白这多少有些令人吃惊的情况,但是几秒钟后,虽然我还趴在地上,却马上注意到是什么原因了。是这样的——我的下巴支在牢房的地面上,但我的嘴唇和头顶的位置虽然似乎比下巴还低,但是没有撞到什么。同时,我的前额好像浸在湿冷的水汽中,而且一股特殊的腐烂霉菌的气味钻入了鼻孔。我伸手一摸,浑身战栗地发现我跌倒在一个圆坑的边缘,坑的大小我一下子没法确定。我摸索着坑沿下面的砖石,抠出一小块碎片,把它扔进深洞里。过了好几秒钟,我倾听着它在下滑时碰在坑壁上的回响,最后,它发出一声沉闷的掉进水里的声音,紧接着是很响的回音。同时,头顶上传来了一个很像是门扇迅速开合的声音,一道微弱的亮光突然穿透了阴暗,又顿时消失了。 我清楚地明白了自己前面是即将到来的末日,并暗自庆幸那使我免于坠落陷坑的及时的一跤,再走一步,我就从这世界隐身了。而这刚被躲避了的死亡,有着某种我认为是与宗教法庭审讯有关的故事中言过其实而荒诞的特征。对于在死亡暴政下的受害者,他们可以选择直接的肉体痛苦的死,或是最可怕的精神恐惧的死。他们留给我的是后一种死法。在长期的折磨中,我变得神经衰弱,连听到自己的声音都要发抖,无论怎么看,我都是眼前各种折磨方式最合适不过的对象。 我四肢颤抖,摸索着回到墙边,宁可死在那里,也不愿冒险掉入那恐怖的井里。此时,我在想象中把这地牢描绘成了各种不同的情况。若是我的思想处于另外的情况下,我或许会有勇气纵身跳入其中的一个深渊,立刻结束我的惨境,但那时我极度懦弱,而且也忘不了自己读到过的关于这些坑洞的内容——生命的骤然终结还不是最恐怖的部分。 精神上的兴奋使我许久都睡不着,但是最终我又沉入梦乡。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身边像以前一样又有了一条面包和一大罐水。灼热的焦渴消耗着我的体力,于是我把罐子里的水一饮而尽。水里一定下了药,因为我还没喝完,就有种无法抵抗的昏昏欲睡感。我又陷入沉睡中——像死一样地沉睡着。我当然不知道它持续了多久,但是当我又一次睁开眼睛时,周围的事物都看得见了。在一阵强烈的、地狱般的亮光下——那光线来自何处我一开始还没法确定——我看见了牢房的大小和形状。 我对大小的推测完全错了。那整个一圈墙壁不超过二十五码。有那么几分钟,这个事实让我有一种枉然的感觉,真的很枉然!因为,在我所处的这个可怕的境遇中,还有什么会比这地牢的大小更微不足道呢?但是我的灵魂却对这些琐碎之事充满了疯狂的兴趣,而我则尽力地想找出自己测量上发生错误的原因。真相终于在我脑海里闪现。在我第一次企图探察时,我数到了五十二步,然后就跌倒了。那时我肯定离那块哔叽布只有一两步路,实际上,我几乎已经围着地窖走了一圈。然后我就睡着了,醒来后,我一定是往回走了——就这样,我推测出的那一圈几乎是实际的两倍。我混乱的大脑没能使我注意到我是从左边开始走的,而结束时的墙却在右边了。 关于牢房的形状,我的感觉也欺骗了我。在我摸索着走时,我发现了很多弯角,于是就推断出它的形状很不规则。彻底的黑暗对一个从昏迷或睡梦中醒来的人效果太强了!这些弯角无非就是一些彼此距离不等的浅凹陷,或者是裂缝。牢房的大体形状是正方形的。我先前以为的砖石墙好像应该是铁,或是其他金属,连成了巨大的板块,彼此的缝合或连接处便形成凹陷。整个牢房的金属表面被粗糙地涂满了各种可怕而令人厌恶的图案,即起源于宗教迷信的阴森恐怖的图案。魔鬼们带着威胁人的气势,骷髅一般瘦骨嶙峋,还有其他更为可怕的图案弥漫并污损着墙面。我发现这些怪物们都非常清晰,但是色彩显得暗淡而模糊,似乎是潮湿的空气所致。我还注意到了地板,它是石头的,中间裂开了一个圆形的陷坑,我曾侥幸没有坠落于此;但是那是地牢里唯一的陷坑。 我费力地看,还是不甚清晰:因为我个人的身体状况通过睡眠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时,我直挺挺地仰卧在一个低矮的木框架上。在那上面我被腰带状的一条长带子牢牢地固定住了,带子在我的四肢和身体上绕了好几圈,只有头部是自由的,我的左胳膊费大力气还可以动弹,能从我身边放在地上的一个陶制的盘子里拿食物。让我感到恐惧的是,我看到的那个大水罐被人拿走了。我感到恐惧是因为我被无法忍受的焦渴折磨着。那焦渴似乎是迫害我的人设计好要刺激我的——因为盘中的食物是调味辛辣的肉。 我仰望着牢房的天花板,它离我大约有三十或四十英尺,结构和墙壁相仿。其中的一块上有一个非常古怪的形状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画的是时间老人像,就像人们通常所接受的那个样子,只是他手握的长柄镰刀被换掉了。开始不经意地一看,我推测那个画出来的替代物是一个巨大的钟摆,就像我们在古董钟上看到的那样。然而,在这个装置的形状中,有某种东西使我更加关注。当我直直地抬头凝视着它(因为它的位置恰好在我正上方),幻觉中它好像在动着。这个幻想立刻就得到了证实。它的摆动幅度很小,当然也很慢。我有些害怕地看了它几分钟,但更多的是惊讶。最后,看着它单调的运动,我感到疲倦了,就把视线转向了牢房的其他物品。 一阵轻微的声音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朝地板看,发现有几只巨大的老鼠在穿过地板。老鼠是从我右面视线领域中的井里爬出来的。在我盯着看时,它们正成群结队地爬出来,很匆忙的样子,目光贪婪,被那块肉的气味诱惑着。为此,我得要费力费神地把它们吓跑。 当我再次向上看时,大约已经过了半小时,或许甚至是一个小时(因为我对时间的估计只能是不精确的)。这时,我所发现的事情令我迷惑而吃惊。那个钟摆的摆动幅度大到了近乎一码的距离,速率也自然增加了许多。但是最困扰我的是我觉得它明显地下降了。我发现——我的恐惧就不用提了——它的下端是由月牙形的闪亮的钢铁做成,月牙的两端大约有一英尺长;月牙角向上,下边缘明显像剃刀一样尖锐,并像剃刀一样,从锋利的边缘渐渐向上变得坚实厚重,形成一个锥体。它悬挂在一根沉重的黄铜杆上,整个钟摆在空气中摆动时嘶嘶作响。 我再也不能怀疑这个由那些善于折磨人的僧侣独出心裁地为我安排的末日。那些宗教法庭的人已经发现了我对陷坑有所察觉——那陷坑导致的恐慌注定是针对像我那样勇敢而不服权威之人的——那陷坑是典型的地狱,并被人传言为惩罚中的登峰造极之作。我纯粹因为偶然才没有掉入这个陷坑。我知道,这种出其不意、或是被诱陷进痛苦的手段就是所有这些地牢死亡之怪异中的重要部分。由于我没有掉进去,那魔鬼计划并没包括把我推进深渊的内容,于是(没有其他选择)一场不同的、更温和的毁灭就等待着我了。更温和!想到自己如此的修辞,我在痛苦中无奈地笑着。 要讲述我当时数着钢刀摆动次数时那长久的、比死还可怕的恐惧又有何益!一寸一寸地——一缕一缕地——那下降像是只有过几个世纪才会让人觉出来——它下降着,依旧在下降着!一天天过去了——可能是有好多天过去了——它在我上方近在咫尺地摆着,仿佛用它辛辣的呼吸拂着我。那强烈的钢铁气味冲进我的鼻孔。我祈祷着——我用祈祷劳烦上苍让它下降得更快些。我变得狂暴疯癫,挣扎着要迫使自己抬起来迎接那摇摆着的可怕弯刀。后来,我忽然平静下来,躺下来对着闪烁的死亡微笑,像一个孩子对着稀罕的小玩意一般。 我又陷入了一阵完全的知觉麻木,时间很短暂。因为当我又苏醒时,并没觉得钟摆有任何可以察觉的下降。但是这时间可能很长——因为我知道有恶魔在记录我的昏厥,而且他可以随意地制止摆动。这次醒来后,我还是觉得非常——哦!无法形容的——恶心和虚弱,好像经历了长时间的虚脱状态。即使在那段时间的痛苦中,人的本能使我渴望食品。我费力挣扎着尽量将左手伸到绑绳所允许的地方,拿到了很小的一块老鼠吃剩的残留物。当我把一部分塞进嘴里时,脑海里闪过一种隐约的想法——一种带有希望的高兴。可是希望与我何干?它是——正如我说的——一种隐约的想法,人总是会有很多这样的念头,但从来实现不了。我觉得那是一种带有希望的高兴,但我也感到那想法在成形过程中就夭折了。我徒劳地想努力实现这个念头——重新获得它。长期的折磨几乎已经耗尽了我正常的思维能力。我成了个愚笨的人——一个白痴。 钟摆的摆动方向与我竖躺的身体成直角。我感到那个月牙是预备穿透我的心脏的。它会磨损我外袍的哔叽布料——会返回并再次进攻——一次——又一次。尽管它那可怕的宽边(大约有三十英尺或更长)以及它下坠时嘶嘶作响的气势,都足以使铁墙分裂,但是要损毁我的外袍依然需要几分钟时间。想到这里,我停住了,我不敢想下去。我凝神于此念头——似乎只要抓住它不放,我就能阻止那钢铁的坠落。我强迫自己想象那月牙钢刀擦过外衣时发出的声响,想象衣服被撕开时给自己的神经带来的那种特有的惊栗。我想象着所有这些无聊的细节,直到牙关颤抖。 它坠落着——稳稳地潜进。面对着它下降和横向速率的对比,我怀有一种疯狂的快感。向右——向左——横扫一切——带着那该死的灵魂尖叫!向着我的心脏,带着老虎般鬼鬼祟祟的迫近步伐!我又笑又嚎,内心满是各种各样的念头。 它坠落着——势在必行而无情地下降着!它就在离我胸口三寸处摇摆着!我拼命挣扎——想猛力地挣脱出我的左手臂,它只有肘关节以下的部位可以活动,我能费力地将手从身旁的盘子处移到我的嘴巴,但仅此而已。如果我能把肘部以上的系结挣断,我就能抓住并竭力制止这个钟摆,而且还能尽力阻止这场崩落! 它还在坠落——毫不停息——依然势不可挡地下降着!我喘息着,在每一次的摇摆中挣扎着。随着每一次的摆动,我剧烈地紧缩着身体,目光跟随着钟摆的起伏盘旋,心中汹涌着最空洞的绝望;我的双眼在钟摆朝下摆来时又吓得紧紧闭上,尽管死亡会是一种解脱,哦,那解脱多么难以形容!一想起那器械轻轻一落就能把锐利而闪亮的刀锋掷于我胸口,我的每根神经就一直颤抖。那是希望在激发我的神经发出颤动——并引起身体收缩。那是希望——战胜痛苦的希望——即使在宗教法庭的地牢中都向着受折磨之人呢喃而出的希望。 我感觉再有十次或十二次摇摆,那钢铁就会真的碰到我的外袍,这样一想,我心里突然有了一种敏锐而充满了绝望的镇定。在这样长的时间里——或许有好几天了,我第一次开始思考。我突然想到,那个绑住我的绷带或者系带是完整的一条。我不是被单独分开的带子勒住的。那剃刀般的钟摆降落后,靠我的左手,在它横穿过带子任何一段的第一砍中,就会将带子断开,而我的身体或许不会受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当钢铁如此贴近时,是多么令人害怕!那最轻的一摆都是致命的!再则,那些施行折磨的家伙难道会预见不到并防止这样的可能性吗?穿过我胸部的绷带会不会在钟摆的摇摆轨道中呢?我惟恐这线微弱的并且仿佛也是最后的希望破灭,就尽力抬高头部,以看清楚我的胸部。那系带裹绕着我的四肢和身体的各个部位——惟独没有绕在那毁灭性的刀锋将要划过的地方。 没等我把头放回原位,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准确地说,那隐约的逃脱念头我曾经暗示过,当时在我把食品送到焦灼的双唇处时,它曾或明或暗、不太明确地漂浮在我的思绪中。此刻整个想法出现了——虽然、不很明晰——却是完整的。怀着紧张而绝望的神情,我立刻着手去实现这个想法。 在很多小时里,我所紧贴着并躺着的那个木架子一直被大群老鼠簇拥着。它们疯狂、无畏、贪婪,用红色的眼睛盯着我,仿佛在等待着,直到我僵硬静止后成为它们掠夺的食品。我思忖着,“它们在陷坑里习惯吃些什么东西呢?” 尽管我费力地阻止它们,它们还是吞噬了盘子里几乎所有的食品,只剩下了一小块。我习惯用左手在盘子上前后摇动挥舞,可最终那无意识而单调的动作失去了效力。这群老鼠歹徒在贪婪的进食过程中,频频地用尖锐的牙齿咬我的手指,我的手指上还残留着一些油腻而辛辣的食物碎末,于是我拼命地把手在我可以够到的绷带上擦拭,然后,把手从地板上举起,屏住呼吸静静地躺着。 起初,那群贪食的动物很吃惊,对这一变动——这种静止感到恐惧。它们警惕地向后紧缩,很多老鼠逃回了那个陷坑。但是这只持续了一会儿。我并没有看错它们的贪婪。它们看到我依然没有动静,一两只最勇敢的老鼠就跳上木架,嗅着系带。这似乎是让全体冲上来的信号,于是它们从陷坑里重新匆忙地涌上来。它们贴近木头——攀了上来,有几百只老鼠跳上我的身体。那钟摆有节奏的运动对它们根本不起作用。它们避开钟摆的冲击,忙着对付那被涂抹过的绷带,它们压着我——一堆堆重叠地挤在我身上。它们在我脖子上翻腾,那冰凉的舌头探询着我的嘴唇;在它们蜂拥而至的压力下,我的半个身体几乎都僵直了,无法言说的恶心堵满了我的胸口,沉重的湿冷感在我内心激发起阵阵寒意。但是我觉得只要一分钟,那场斗争就将停止。我明确地感到那绷带松解了,知道不止一处已经肯定被咬断。我以惊人的毅力静静地躺着。 我的测算果然没错——我受的折磨没有白费。终于,我感到自己自由了。那系带断成一截截地挂在我身上。可是晃动的钟摆已经碰到了我的胸部,它撕开了外袍的哔叽布,切断了下面的亚麻面料。它又摆动了两次,一阵尖锐的疼痛传遍我的每一根神经。但是逃离的时刻来了,我手一挥,使这群救助者匆忙而骚动地逃开。我稳稳地移动着——谨慎地侧着身子,蜷缩着,同时缓慢地——从绷带的包裹中滑脱,并躲开了弯刀。至少,在那一刻里,我自由了。 自由了!——可还在宗教法庭的魔掌中!还没等我从那牢房石地板上恐怖的木床旁挪步走开,那恶魔般的机器停止了运动,然后我看见它被某个无形的力量往上拉去,穿过了天花板。这是我铭刻于内心的可怕教训。我的每一个举动都无疑被人监视着。自由!——我只不过刚从一种死亡的痛苦中逃离,又被送进了另一个比死亡更可怕的痛苦中。我这样想着,一边用眼睛紧张地扫视着包围着我的铁壁。在这间牢房里,发生了某个不寻常的——某个我一下子还弄不清楚的变化——很明显。有好几分钟,我一直处于梦幻般并且颤抖着的恍惚状态中,我徒劳地、断断续续地猜想着。在这期间,我第一次意识到那照亮牢房的硫磺色灯光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它来自一个宽度有半寸的裂缝,那裂缝环绕了整个牢房的墙角,因此灯光使墙壁显得完全与地板分离开。我费力地、可是却自然是徒劳地想从那条缝隙看到外面。 当我放弃那企图,挣扎着站起身时,我突然看出了牢房里的神秘变化。我曾注意到,虽然墙上的图形轮廓是足够清晰的,但是那颜色显得模糊而不确定。这些颜色此刻,而且在瞬间显现出一种惊人而极其强烈的光泽,使那些鬼魅而凶恶的图画更加恐怖,甚至能使比我神经健全的人都不寒而栗。那恶魔的双眼带着狂野而可怕的生动性,从每一个方向瞪着我,那些目光我从未领教过,而且它们闪动着恐怖的火焰一般的光泽,令我没法想象它们竟是幻觉。 幻觉!——哪怕在我呼吸时,那灼热的铁的气味都进入了我的鼻孔!那令人窒息的味道弥漫着整个牢房!那盯着我饱受煎熬的眼睛中的光焰越来越亮!一抹更为丰富的殷红在画中的血色恐怖中漾开来。我喘息着!我剧烈地喘息着!毫无疑问,那是折磨施行者布好的局——哦!太残忍了!哦!最凶狠的魔鬼!我从炽热的金属旁退缩到了牢房的中央。在我想着那迫近的可怕毁灭中,我想到了那陷坑的冰凉,这念头慰藉般地进入了我的灵魂。我冲到了它那可怕的边缘,将紧张的目光向下投去,房顶那燃烧着的眩光照亮了陷坑的最深渊。可是,在这疯狂的时刻里,我的灵魂拒绝接受我所明白的意义。最终,这念头的意义还是冲了进来——它强硬地钻入我的灵魂——它在我颤抖的理智上燃烧着。——哦!要让声音将它说出来!——哦!恐惧!——哦!惟此的一切恐惧!我凄厉地叫着,从陷坑边逃开,并用双手埋着脸——痛苦地抽泣。 温度迅速地升高,我又一次向上看,一阵冷颤撼动着我。地牢又发生了第二次变化——而且这一次的变化是明显地发生在形状上。像以前一样,最初我还是怎么努力都不能明白或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很快我就不觉得疑惑了。宗教法庭的复仇在我两次的脱险后加速起来,这次不能再与死神游戏了。那个地牢原来是方形的。可我现在发现有两个铁角成了锐角——因此,另两个成了钝角。那可怕的变化在低沉的隆隆声或是呼啸声中迅速加剧。在一刹那,牢房的形状变成了菱形,但这变化并没有停止——我不希望,也不盼望它停止。我可以紧紧地把那通红的墙壁拥向胸口,就像拥抱一件能带来恒久和平的外衣。“来吧,死亡,”我说道,“我接受任何死亡,除了这个陷坑!”愚蠢!难道我会不知道掉入陷坑正是这炽热的铁墙所逼?难道我能忍受它的炽热吗?或者即使是这样,我能抵挡住它的压力吗?此刻,菱形越来越扁,那速度使我没有时间思考。它的中心,当然也是它的最宽处,正向那张开的裂缝移过来。我向后缩——但迫近的墙壁不停地向前压。最后,我那因烧灼而扭曲的身体在牢房坚实的地板上已没有立足之地。我不再挣扎了,在最后一声绝望而凄厉的叫喊中,我宣泄出了响亮而悠长的灵魂之痛。我感觉到自己站在边缘摇摇欲坠——我移开了视线—— 传来一阵嘈杂的嗡嗡人声!一阵好像许多小号同时吹起的响亮声音!一阵刺耳的声响,仿佛上千雷鸣在翻腾!那可怕的墙壁迅速后退了!我正向着深渊坠落、晕厥时,一条手臂伸过来抓住了我。那是拉萨尔将军的手。法国军队已经进驻了托莱多,宗教法庭已经落到了它对手的掌控之中。 (张琼译)
[1] 按马博特英译:在这儿,那未能满足的邪恶暴行曾长久地对无辜者的鲜血怀着仇恨。既然祖国已获拯救,死亡之洞已被摧毁,在狰狞的死亡猖獗一时的地方会出现生命与健康。 [2] 托莱多:西班牙中部临塔哥斯河的一座城市,位于马德里西南偏南。公元前193年落入罗马人手中,534—712年间为西哥特王国的首都,后成为摩尔人的首都(712—1031年),是阿拉伯和希伯来学术中心。 巴尔德马先生病案的真相 当然啦,巴尔德马奇案引起激烈的议论,对此我并不认为有什么奇怪。要不是这样,那才是奇迹呢——特别就围绕该事件的一系列情况而言。由于当事各方都希望不将此事公之于众——至少在目前不这么做,或至少等我们有了做进一步调查的机会后再说,也由于我们为此一直在做努力,关于此事的歪曲的或夸大的传言便在社会上流传开来,并成为很多令人不快的误解的根源,自然也招来了许多怀疑。 现在,我有必要把事实——至少是我所理解的事实——公之于众。简而言之,事实如下: 过去三年以来,我的注意力不断被催眠术所吸引,大约九个月前,我突然意识到,迄今为止所做的系列试验中,一个重要的问题被忽视了,而这样的忽视又无法解释:即从未有人在弥留之际被实施过催眠。首先,在这样的状态下,病人是否能感受到催眠作用;第二,如果有,那么这种感应在这样的状态下是受到了损害还是随之增加;第三,死亡能在多大程度上或在多长的时间内被这样的过程所阻止。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还有其他一些问题也有待确证,但上述几点是最让我感到好奇的——特别是最后一点,因为它能导致意义十分重大的结果。 我四处寻找能就上述问题做试验的对象,结果想到了我的朋友厄内斯特·巴尔德马先生,他就是《图书馆论坛》一书的著名编者,还是波兰文版《华伦斯坦》和《巨人传》的译著者(所用笔名为伊萨卡·马克斯)。自1839年以来,巴尔德马先生主要是居住在纽约的哈莱姆区,那一副极度瘦弱的身躯特别引人注目(或者说曾经引人注目)——他的下肢与约翰·兰道夫先生的极为相像,雪白的胡须和乌黑的头发形成强烈反差,以致经常有人把那头黑发当成是假发。他性情相当敏感,这使他成为催眠术的理想对象。有两三次,我没太费力就让他睡了过去,但其他时候我对结果十分失望,而那样的结果,我根据他的特殊气质很自然就能预料到的。他的意志从来就没有好好地、或完全地在我控制之下,至于催眠所能达到的洞察力4,在他身上我无法看到任何可靠的迹象。我一向把自己在这些问题上的失败归咎于他很糟糕的健康状况。在我认识他之前几个月,他的医生就确诊他患了肺结核。而他,则习惯于用平静的口吻谈论自己渐渐到来的最后时刻,好像那是件既无需躲避又无需难受的事情。 当我起了刚才说到的那些念头时,我便很自然地想起了巴尔德马先生。对他的泰然达观我十分熟悉,决不担心他会有任何的顾虑;他在美国没有一个亲戚,所以我也不用担心会有人出来干涉。我向他坦言了这一计划,他似乎陡然起了兴趣,这让我有点吃惊。我说让我有点吃惊,是因为尽管他一直让我随意在他身上做试验,对我所做的事情他却从来没有表示过半点的赞同。他的病情使人们可以精确地计算出最终死亡的那一刻时间,最后我们达成协议,在医生宣布那一刻来临前二十四小时,他会派人告诉我,让我过去。 现在,已经是我收到巴尔德马先生亲笔写给我的下面那张字条的七个月之后了: 我亲爱的P: 你现在就过来吧。D和F都认为我熬不过明天午夜了;我觉得他们计算的时间差不多。 巴尔德马 字条写完半小时后就送到了我手里,十五分钟后我赶到了这位濒死者的房间。我有十天没见他了,这短短十天他的变化让我感到极度惊恐。他一脸铅灰,两眼了无光泽,极度的瘦弱使他面颊周围的皮肤都破裂开来,露出了下面的骨头。他大口大口地吐着痰,脉搏几乎无法感受到。然而,他的神志依然清醒,还保持着一点体力,这让人感到非常惊奇。他说话口齿清楚——不用人帮着自己服用了一些缓解药——我走进房间时,他正在一个笔记本上记着些什么。他背后垫着枕头,靠在床头。D医生和F医生在一边伺候着。 我捏了捏巴尔德马的手,便把两位医生拉到一边,从他们那里打听到了病人的详细情况。左肺叶在过去十八个月内一直处于半骨质化状态,因此对维持生命已经完全没有作用了。右肺叶的上半部也已部分——如果不是完全——骨化,而下半部则成了一堆紧紧挤靠在一起的脓性结核。有几处很大的穿孔,有一处已经附着上了肋骨,无法分离了。右肺叶出现的这些情况相对来说还是最近的事情。骨化进展的速度异常的快,那些症状一个月前还根本没有发现,而那处附着是三天前才发现的。除了肺结核,病人还可能患有大动脉瘤,但在目前情况下,肺叶骨化使医生无法对此确诊。两位医生都认为,巴尔德马先生将在明晚(星期天)午夜时分死去。而当时是星期六傍晚七点钟。 在离开病人床边来和我谈话时,两位医生已经和病人最后道别过了。他们也没有再回去的意思。不过经我恳求,他们答应第二天晚上十点左右再来看看病人的情况。 等他们走后,我就和巴尔德马先生坦率地谈起了他生命即将终结的话题,特别谈起了我早先建议要做的那个试验。他依然表示十分乐意,甚至有点急切,催促我立刻开始。但是,尽管身边有一男一女两个护士做帮手,却没有比他们更可靠的见证人在场,以应付突发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不愿意进行如此性质的试验。因此我把试验推迟到第二天晚上八点左右,等一位我有点认识的叫西奥多·L——l的医学院学生来了再开始,以防出现让我难堪的局面。我最早的计划是等那两位医生来的,但是巴尔德马先生一再恳求,加上我自己也认定时间不多了,因为病人正迅速地每况愈下。 L——l先生真不错,答应了我的请求,把试验过程中的一切都记录下来,而我现在要叙述的内容,完全依据他的记录,不是简述就是逐字抄录的。 大约八点差五分的时候,我拉起病人的手,请求他尽量清楚地向L——l先生说明,他本人(巴尔德马先生)是否完全愿意让我在他当时的状况下对他实施催眠。 他用虚弱但还是能听得见的声音回答道:“没错,我愿意接受催眠”——说完立刻补充了一句“我觉得你早就该这么做了。”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就开始实施起我所发现能让他情绪安定的十分有效的步骤来。我轻轻地用手掌侧边横击着他的额头,他明显受了影响;但是,任凭我使出全身力气,并没有进一步的效果,直到十点过几分,D医生和F医生如约来了。我三言两语向他们解释了我的计划,他们说病人已经处于濒死的痛苦之中了,对此没有反对意见,于是我毫不犹豫地继续试验——只不过把横向改成了竖向,同时直视着病人的右眼。 这时候,他的脉搏已几乎摸不到了,呼吸变得像在打鼾,间隔大约半分钟左右。 这样的状况大约持续了一刻钟。然而,一刻钟之后,从这濒死之人的胸腔里发出了一声十分自然但却相当深沉的叹息,打鼾似的呼吸停止了——也就是说,呼吸的打鼾特征不再明显,间隔并没有变小。病人的手脚末端变得冰冷起来。 十一点差五分时,我发觉了明确的被催眠的迹象。玻璃状眼球呈现出焦躁的内视现象,这种情况只有在催眠状态下才会出现,而且我也决不可能看错。我用手在他眼前迅速地横着来回挥了几次,使眼皮像在睡眠初起时那样颤动了起来,我的手又挥几次,便使眼皮完全合闭了。然而我对此还不满足,继续用力使着手势,还使出了全部的意志力,直到把睡眠者的四肢摆放成似乎是较为舒适的姿势,并使它们完全僵硬。大腿笔直,胳膊也差不多这样,伸直着放在离髋部不远不近的地方。头部略略上抬。 等一切就绪,已经是半夜时分,我要求在场的两位先生过来检查一下巴尔德马先生的情况。他们做了几个测试,宣布他已处于一种非同寻常的催眠状态中。两位医生顿时好奇心大起。D医生立刻决定留在病人身边过夜,而F医生虽然要走,但是说他黎明时分一定回来。L——l先生和两位护士都留下。 我们让巴尔德马先生独自睡着,一点都不去打扰他。凌晨三点,我走到他身边,发现他还是F医生离开时的那个样子——就是说,他躺着的姿势没变;几乎测不到脉搏;呼吸十分平稳(几乎察觉不到,除非用一面镜子靠近他的嘴巴);眼睛很自然地闭着;四肢僵直,像大理石那样的冰冷。不管怎么说,表面看来肯定不是死亡的迹象。 我走到巴尔德马先生身边,伸出右臂在他身体上方来回拂动,有些尝试性地想让他的右胳膊自己跟着我的右胳膊动。在这个病人身上做这样的试验,我以前从来没有完全成功过,当然啦,这一次我也没想过要成功。但是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的胳膊竟然十分乐意地——尽管十分微弱地——随着我的胳膊做出的运动方向动了起来。我决定碰碰运气地和他交谈几句。 “巴尔德马先生,”我问道,“你睡着了吗?”他没有回答,但是我察觉到他嘴唇微微一颤,于是重复地问了一遍,又问一遍。问到第三次,他全身微微一动,眼皮微微张开,露出了细细的一条眼白。嘴唇缓缓张动,从唇间吐出了下面几个字,声音低得让人勉强能够听见: “是的——正睡着呢。别吵醒我!——让我就这样死去!” 听到这里,我摸摸他的四肢,和刚才一样的僵硬。右胳膊也和刚才一样随着我手指示的方向运动着。我又向他发问: “巴尔德马先生,你胸部还痛吗?” 这一次他立刻就回答了,不过声音比刚才那次还要轻微: “不痛了——我快死了!” 我觉得该到此为止,不能再打搅他了,便不再言语,也不再有什么动作,直到日出前一会儿,F医生来了,看见病人还活着,一脸抑制不住的惊讶。他摸过病人的脉搏,又把一面镜子凑到病人嘴唇前试试,然后便要求我再次和被催眠者说话。我照办了,问道: “巴尔德马先生,你还在睡吗?” 和刚才一样,过了几分钟才听到回答,而在这几分钟时间里,这濒死的人似乎是在努力鼓起说话的力气。等我问到第四遍,他用极度虚弱、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回答道: “是的,还睡着——快死了。” 这时,两位医生认为——或者说是希望——我们不应该再去打扰病人,应该让他继续保持目前这样的安静状态,直到死亡来临——大家都觉得,死亡将在几分钟内降临。但是我却决定最后再和他说一次话,而且只重复先前的问题。 我正说着,被催眠者的脸上出现了明显的变化。眼睛转着转着就睁开了,瞳孔向上翻着看不见了;皮肤上逐渐泛起一层惨白,与其说像羊皮纸,还不如说像白纸;他面颊两侧中部一向十分明显的圆形红斑立刻消失了。我用消失这个词,是因为它们的突然消失,让我觉得和蜡烛被一口气吹灭了的情况完全一样。与此同时,病人的上嘴唇萎瘪下去,露出了刚才还好好包着的牙齿,而下巴则发出清晰的一声咔哒掉了下去,使整张嘴巴大大地开着口,露出了那条黑浊肿胀的舌头。我想,当时在场的人们,没有没见过死人时的恐怖情况的,但是巴尔德马先生此时的面目实在是超乎想象地恐怖可怕,使所有人都把身体从床边往回缩。 我觉得事情讲到这里,每一位读者都会感到万分惊诧,并对此表示极度怀疑。然而,我还是要继续讲下去。 巴尔德马先生身上已经看不到一丝生命的迹象,我们觉得他已经死了,便让护士来处理后事,就在这时候,只见死者的舌头一阵颤动。这情形持续了大约一分钟。一分钟之后,只听得肿胀而一动不动的嘴里发出一个声音——我只有发了疯才敢描绘那声音的可怕。实际上,的确有两三个形容词也许能用来部分地描述一下,例如,说这声音十分粗暴,十分破哑,十分空虚,但那整个的恐怖却根本无法描述,原因很简单,因为人类的耳朵从来没听见过那样的声音。不过,那声音里有两个特点,我当时和现在依然觉得完全可被称为那声调的特征——因为它们与那怪异可怖的声音正相符合。首先,传过来的——至少是传到我耳边的——声音似乎是从极其遥远的地方、或是从极深的地下洞穴来的。其次,它给我的感觉(恐怕我这么说无法让别人理解)就像是凝胶或粘胶物质作用于触觉感官。 我说的是“声”和“音”。我想说的是,那句话一字一句说得很清晰——甚至可以说是清晰得让人惊奇、让人浑身战栗。巴尔德马先生在说话——很明显是在回应我几分钟前问他的那个问题。别忘了,我问了他是否睡着了。现在他回答道: “是的!——不;——我刚才一直在睡着——可现在——现在——我死了。”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无法否认、更无法抵御这样说出来的这几个字所刻意要产生的无可名状令人胆寒的恐怖感觉。那位医学院学生L——l先生晕了过去。两个护士立刻离开了房间,怎么劝都不肯回来。至于我自己的感觉,我也无法向各位描述清楚。差不多一个钟头的时间里,我们都默不出声地——一句话也不说——忙着让L——l先生恢复知觉。等他苏醒过来后,我们准备再次检查巴尔德马先生的情况。 情况和我先前描述的一模一样,只是镜面上没有了呼吸的迹象。从胳膊上抽点血的尝试没能成功。我还应该说一句,这胳膊已经不再听从我的指挥了。我试着想让它再次跟随我胳膊移动的方向移动,但没有结果。真的,唯一能证明对象仍处于催眠状态中的,是每当我问巴尔德马先生一个问题,那舌头总会一阵颤动。他似乎在努力作出回答,可是再也没有足够的力气了。尽管我设法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尝试着和他对话,除我以外任何其他人向他提出问题,他似乎完全没有感知。我相信,说到这里,我已经把了解这位被催眠者的情况所必需的情况都说了。我们又找来几位护士,十点钟时,我和两位医生及L——l先生一起离开了屋子。 下午,我们又去看病人。他的情况没有任何变化。我们讨论了一下,这时候让他苏醒过来是否妥当,是否可行,但是大家一致认为,这么做不会产生什么好的结果。很明显,死亡(或通常被称为死亡的结果)受到了催眠的阻碍。我们都十分清楚,叫醒巴尔德马先生无异于促成他即刻或至少是迅速死亡。 从那时起直到上个周末——差不多是七个月的时间——我们继续每天去一趟巴尔德马先生的家,不时有医学界的或其他朋友同行。整个时间里,病人的情况和我先前描述的完全一致。护士也一直在他身边照看。 直到上星期五,我们才最终决定叫醒——或试着叫醒——他,(也许)正是这一尝试导致的不幸后果,才使人们在私下里有那么多的纷纷议论——导致如此强烈的公众反应,这种反应程度使我不得不认为是毫无道理的。 为解除巴尔德马先生的催眠状态,我采用了通常的步骤。这些步骤一度不那么奏效。苏醒的第一个迹象是瞳孔中的虹膜出现了部分下陷的情况。令人格外惊讶的是,大家发现瞳孔下陷时,眼皮下涌出一股黄黄的、发着恶臭的脓水。 这时,大家建议我尝试按原先用过的办法来影响病人的胳膊。我试了试,但没能成功。F医生便提议我向病人发问。我照办了,问了下面的问题: “巴尔德马先生,你现在能对我们说说你的感受或意愿吗?” 面颊上立刻重现那两圈圆形红斑;舌头在嘴里颤动,或者说在剧烈地翻动(尽管下巴和嘴唇依然和先前一样僵硬),最终,我刚才已经描述过的极其可怖的声音夺口而出: “看在上帝的份上!——快!——快!——让我睡着——不然,快!——把我叫醒吧!——快!——我告诉你我死了!” 我完全吓呆了,一时间不知所措。我先是竭力想让病人重新睡过去,可是,由于对象已经完全失去了意志力而没能奏效,便放弃了努力,转而拼命想让他苏醒过来。很快我就发现,这么做很可能成功——至少我觉得自己的努力能够成功——我肯定,在场的所有人也准备好目睹病人苏醒过来。 可是真正发生的事情,几乎没有人能有任何心理准备的。 我正迅速地实施着解除催眠的步骤,就在一阵从病人的舌头而不是唇间发出的“死了!死了!”的呼喊声中,他的整个躯壳——在仅仅一分钟,甚至还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立刻萎缩了,坍塌了,就在我手掌之下腐化殆尽。全体在场的人只看见床上留下一摊几乎变成液体的腐肉烂骨——让人恶心之极。 (张冲译) 泄密之心 真的!——紧张——我一直到现在都非常,非常地紧张!可是你为何要说我疯了呢?那病痛使我的感觉更加敏锐——而不是毁坏——不是麻木了它们。尤其是我的听觉,它极其灵敏。我听到了在天堂和人间的一切声音,听到地狱中有许多事物。我怎么会疯了呢?听着!并且请注意我能多么神志健全——多么平静地对你讲述这整个故事。 我没法说出这念头最初是怎样进入我大脑的;但是一旦我想到了它,它就日夜萦绕在心头。没有任何目标,也不怀什么欲望。我爱这老头,他从没有亏欠或伤害过我。我对他的钱财毫不眼热。我想那是因为他的那只眼睛!没错,就是它!他有一只秃鹰的眼睛——灰蓝色的,薄雾轻蒙。每当它注视着我,我就血液僵冷;于是,逐渐地——非常缓慢地——我下定决心要了结这老头的性命,这样我就能一劳永逸地逃离那只眼睛。 这就是关键所在。你觉得我疯了,觉得疯子是没有理智的。可是你真该亲眼目睹,你该看看我对这事处理得有多聪明——多谨慎——多有远见——多隐蔽! 在我除掉这老头之前的整个一周里,我从没对他如此友好过。每天晚上,大约午夜时分,我转动他门上的插销,并开了门——哦,干得如此轻柔!然后,当门开到足够探进头去时,我将一个黑色灯笼放进去,它整个地被遮蔽着,密封着,透不出一点光线。然后,我将头猛地探进去。哦,看到我如此巧妙地探进头去,你没准会笑的!我慢慢地移动脑袋——非常、非常地缓慢,这样我就不会吵醒老头了。我花了一个钟头才把整个脑袋塞进门缝中,这样我就能看到他正躺在床上。哈!——疯子会如此聪明吗?然后,当头完全探入房间后,我就小心翼翼地解开灯笼——哦,我是多么小心——谨慎(以防折合处发出吱吱的响声)——我把灯笼解到只能透出一道细细的光线,光落在了那只秃鹰般的眼睛上。在七个漫漫长夜中,我都如此这般地行事——每晚都是在午夜时分——可是我发现那只眼睛总是紧闭着,因此,我就无法动手了;因为惹恼我的并不是那个老头,而是他那只邪恶的眼睛。每天早晨,破晓时分,我就勇敢地走进房间,大胆地对他说话,亲切地喊他的名字,并询问他那晚过得如何。所以,你明白,他要是能怀疑每天晚上恰好零点的时候,我都盯着他睡觉的话,他可真得是个非常深谋远虑的老人才行。 到第八个晚上,我比平常更加谨慎地打开了门。钟表的分针比我开门的速度更快,我从没像那天晚上一样地感受到自己所拥有的力量——还有我的智慧。我几乎控制不住那种胜利感。设想一下,我站在那里,一点一点地打开了门,而他连做梦都想不到我那些秘密的行为和思想。想到这些,我暗暗地笑了。也许他听到了声音,因为他在床上突然地动了起来,好像受了惊吓似的。此刻你也许认为我退缩了——但是我没有。他的房间如同粘稠漆黑的沥青一般幽暗(因为出于防止窃贼之故,百叶窗紧闭着),因此我明白他是看不到房门被打开的,于是我继续一点点地向前推着门。 我把脑袋探了进去,并且准备解开灯笼,当我的大拇指触摸到那个锡制的扣绊时,老头从床上弹身而起,叫了起来——“谁?” 我静止不动,默不出声。整整一个小时我都没有动过一块肌肉,同时我也没听到他躺下的声音。他依然直坐在床上倾听着——恰好与我每晚倾听墙壁里报死虫的声音一样。 这时,我听到一声轻微的呻吟,并知道那是极度恐惧的声音。它不是因为疼痛或忧伤才发出的呻吟——哦,不是!——它是人在不堪承受惊惧时,从灵魂深处发出的低沉而压抑的呻吟。我对这种声音很了解。许多夜晚,在午夜时分,当整个世界都沉睡时,它就从我自己的内心涌上来,并随着它可怕的回声而渐渐深沉,于是那些恐惧就困扰着我。我说我很了解它。我了解这个老人的感受,并且同情他,尽管在内心我暗自发笑。我知道,从第一个轻微的响声惊得他在床上翻了个身之后,他就一直清醒地躺着,他的惊慌一直在增长。他不断努力想象着这些都是空穴来风,却又做不到。他一直对自己说——“这只不过烟囱里的风——只是一只老鼠在爬过地板,”或者“这仅仅是一只蟋蟀发出的一声鸣叫。”是的,他一直在努力用这些假设来安慰自己;但是他发现这些都是徒劳的。完全是徒劳的;因为当死亡正迫近他时,死神已经将自己黑色的阴影投射在他身前,并包围了这个受害者。正是这种不被察觉的阴影那令人忧伤的感染力才使他感到——尽管他并未耳闻目睹——使他感到房间里有我脑袋的存在。 我等了很久,等得非常耐心,没等听到他躺下,我决心打开一点点——打开灯笼里那极其微小的缝隙。于是我这样做了——你没法想象我做得有多蹑手蹑脚,有多静悄悄——直到,最终,一条微暗的光线,就像蜘蛛结出的丝那么细的,从缝隙中透射出来,落在那只秃鹰眼睛上。 它睁着——大大地睁着——我盯着它,变得愤怒起来。我看得清清楚楚——它浑然一片呆滞的蓝色,蒙着一层可怕的纱,这使我脊髓不寒而栗;但是我根本看不到老人的脸或身体:因为,仿佛出于本能,我已经径直将光线准确地投在了那该死的地方。 此刻,难道我没有告诉过你,你所误解为疯狂的只不过是感官上的过于敏锐吗?——此刻,告诉你,我的耳边传来了一声低沉、单调、迅速的声音,就像包在棉花里的表发出的响声。我也很了解这样的声音。那是老人心脏在搏动。它更激发了我的愤怒,就像鼓声鼓舞了战士的勇气。 可是即使如此,我依然克制自己,并保持静止,几乎不发出呼吸声。我一动不动地把持着灯笼,想试试自己能让光线在那只眼睛上保持怎样的稳定。这时,那可恶而连续的咚咚的心跳声加强了,它变得越来越快,逐渐响起来。那老头的恐惧一定达到了极端!它变得越发强烈,告诉你,越来越强烈!——你懂我的意思吗?我对你说了我很紧张:我真是这样。此刻,在夜深人静的时刻里,在那老房子可怕的沉寂中,这声音如此奇怪,它令我产生无法自控的恐惧。然而,我还是多抑制并伫立了几分钟。可是那搏动声变得愈发强烈!我想那颗心一定要爆炸了。于是,一种新的焦虑占据了我——那声音可能会被邻居听到!那老头命该此时了!我大叫一声,猛地打开灯笼,跳进了房间。他尖叫了一下——只叫了一次。刹那间,我把他拖到了地上,并将那张沉重的床推到他身上。然后我亢奋地笑起来,发现事情就此了结了。但是,好几分钟里,心脏带着压抑的声音跳动着。然而我并不感到恼火;这声音隔墙听不到。最终,它停歇了。老头死了。我移开床,检查了尸体。是的,他彻底断气了。我把自己的一只手放在那心脏上,如此维持了好几分钟。那里没有心跳了,他完全死了,那眼睛再也不会令我烦恼了。 倘若你依然认为我疯了,只要我描述自己在藏匿尸体时的谨慎和明智,你就不会再这样认为了。夜晚行将结束,我干得很匆忙,但是却做得悄无声息。首先,我肢解了尸体,砍下了脑袋、胳膊和大腿。 然后我从房间的地板上掀起三条厚木板,将尸体的所有部分分别放置其中,然后非常巧妙地、敏捷地把木板放回原位,如此,肉眼——甚至老天——都察觉不出任何异样处。没有什么要洗拭的——没有任何的污迹——没有血迹什么的痕迹。对此我极其谨慎,一个浴缸就盛下了这一切——哈!哈! 当我干完了这所有的事,已经四点了——天黑得像午夜一般。当时钟报时之际,街边的大门被敲响了。我轻快地下楼去开门,——我现在还有什么可害怕的?三个男人走了进来,他们非常谦和地自我介绍,说自己是警官。一位邻居在夜里听到了一声尖叫:他疑心发生了谋杀案,就向警署报了案,于是他们(这些警官)就被派来对附近地带进行查看。 我笑了,——我有什么好害怕呢?我对这几位先生表示欢迎,并告诉他们,那声尖叫是我自己在梦中发出的。我又说,那个老人去乡下了,目前不在家。我领着他们在房子里到处转了转,让他们搜查——好好地搜查。最后,我带他们去了老头的房间。我让他们看了他的财物,它们都完好无损。我信心十足,满怀热情地把椅子移进房间,希望他们坐下来解解乏。我自己则因为胜券在握而毫无畏惧,恰好将自己那张椅子放在了藏匿被害者尸体的地方。 警官们很是满意,我的举止令他们信服。我感到彻底的轻松。他们坐着,而我则愉快地回答他们的问题,和他们聊着家常。可是,不久,我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苍白,并盼着他们离开。我觉得头疼,并且在幻觉中感到耳鸣:可是他们依然坐着,仍旧在闲聊。耳鸣声越来越清晰:——它持续着,并且更加清楚起来。为了摆脱这种感觉,我就更肆意地说话,但是它连绵不断而且越发明显——直到最后,我发现那声音并不是从我耳朵里发出的。 毫无疑问,此刻我显得非常苍白——但我越发放肆地说着话,并且提高了声调。可是那声音仍然越来越响——我该怎么办?那是一种低沉、单调、迅速的声音——和包裹在棉花里的钟表所发出的声响非常相像。我大口呼吸——然而警官们并没听到。我说得更快了——情绪更加激越;可是那声音还在渐渐增强。我站起身来扯着一些琐事,声调很高,做着猛烈的手势,可是那声音还在渐渐增强。他们干吗还不走?我在地板上来回重重地踏步,仿佛被这些人的见解弄得很恼火——可是那声音还在渐渐增强。哦,老天!我能怎么样?我唾沫四溅——说着胡话——诅咒着。我转动着自己坐过的那张椅子,在地板上摩擦着,但是那声音强烈得到处都是,并且持续加强。它变得越来越响——越来越响——越来越响!那些人还在乐滋滋地闲聊着,笑着。难道他们没听到吗?万能的上帝啊!——不,不!他们听到了!——他们起了疑心!——他们知道了!——他们正在嘲笑我的恐慌!——我当时这样想着,现在也这样认为。这种痛苦才是最要命的!这种嘲弄是最不可忍受的!我再也忍受不了这种伪善的笑容了!我觉得自己非得大声喊出来,否则就要死了!——而此刻那声音——又来了!——听!更响了!更响了!更响了!—— “坏蛋!”我尖声叫着,“别再装了!我坦白!——打开木板!——这里,在这里!——那是他可恶的心脏在跳!” (张琼译) 乖戾之魔 骨相学家在研究智能和冲动——人类灵魂之原动力——时,忽略了一种倾向,尽管这种倾向明显表现为极端的、原始的、无法压制的情感冲动,却同样被先前的伦理学家们所忽视了。在高傲的纯粹推理之下,我们全都忽视了这种冲动。我们听任这样的冲动存在,以逃避自己的感知,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缺乏信仰——或信念,——无论是对基督教启示录的信念还是对犹太教秘经的信念。我们从来没想到过这样的冲动,完全是因为我们觉得它是多余的东西;我们从未感觉到需要它——需要这种倾向。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会需要它。即使这样的原动力的概念突显出来,我们也无法理解;也就是说,我们无法明白,它到底能以何种方式推进人类无论是当下还是永久的目标。无可否认,骨相学以及所有的玄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调和进了先验的推理。是智慧之人或逻辑学家——而不是一般理解力强和观察力敏锐的人——推测着上帝的旨意,指引着上帝的目的。他就这样心满意足地探究出了耶和华的意图,便据此构建起无数个思想体系。例如就骨相学而言,我们首先很自然地认定,人必须吃饭是上帝的意志,然后便赋予其一个进食器官,这一器官就是上帝控制人的枷锁,管你愿不愿意都得去吃饭。第二,认定了人类必须繁衍是上帝的愿望之后,我们便进一步发现了性爱器官。好斗、想象、因果、推断,等等,简言之,所有器官都这样,无论是代表某种性格倾向的、代表道德情感的、还是代表纯粹的理智。在对人类行为原则这样的安排之中,施普尔茨海姆[1]的信徒们无论正确与否,都不过是完全或部分地在原则上沿着其前人的脚印走的:对任何事物的推论和结论,都是根据人类预设的命运、根据其造物主的目的做出的。 本来,我们可以做得更聪明些,更保险些,即以人类通常所为、不经常所为或总是偶尔所为来区分(如果一定要区分的话)其行为,而不是根据我们认定的是上帝允许或不允许其做的行为来区分。如果我们连上帝有形的作品都无法透彻了解,怎么谈得上理解那些使其作品具有实体形态的人类无法想象的思想呢?如果我们无法从客观的物体中去了解他,怎么谈得上了解他本质的性情和造物的阶段呢? 由果溯因的归纳法可以使骨相学承认,一种性格上看似自相矛盾的东西,实际上是与生俱来的原始的人类行为本质,由于缺乏更能反映其特征的术语,我们便将其称之为乖戾。我的意思是指,那是一种没有动机的动作,一种不是动机的动机。乖戾发作时,我们的行为便不具有任何理智的目的;如果这么说有自相矛盾之嫌,我们不妨对此陈述略加修改,表述为,乖戾发作时,我们所采取的行动的理由恰好是不应该采取那个行动。从理论上说,这是最最不合理的理由了,可实际上,这样的理由却是最强有力的。对有些人,在某些条件下,这样的理由是绝对无法抗拒的。就像我能肯定自己还活着那样,我敢肯定地说,任何行为之错误或谬误,经常是受到了一种人们无法克服的力量的驱使,就是这一股力量使我们铸就错误。这一股为作恶而作恶的势不可挡的倾向令人无法分析,也不能让人进行更为细致的探究。那是一种激越的、原始的冲动——一种基本的冲动。我清楚,人们会认为,当我们明知不该做某件事却还是坚持去做了,这种行为的来源通常就是改变了形式的骨相学中的好斗器官。但是稍看一眼就会明白这是个谬误的见解。骨相学中的好斗本质上出于自卫的需要,是我们防卫自身以免受到伤害的行为,其原则与自身安危有关,因此,自我保护的欲望随其发展同时得以激发起来。如此推论,自我保护的欲望一定是和任何完全是略经改变后的好斗特性同时被激发的,但是在我称之为乖戾的情形中,自我保护的欲望不仅没有被唤起,反而出现了一种强大的反向情绪。 说到底,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活动就能最好地回应刚才那一番复杂的论述。人们只要认真彻底地检讨一下自己的内心深处,便不会否认,刚才说的那种倾向的确是十分走极端的。这一点十分明显,也很容易理解。例如,无论什么人,都曾在某一时刻饱受一种强烈欲望的折磨,想用拐弯抹角的话来捉弄听话方。说话人很清楚这么做会让人很不开心;他很想让对方开心,他通常说话都简略、准确、明晰,他的舌端拼命想把话讲得简洁明快;他得花很大力气才能忍住不让话语涌流出来;他既担心自己说话的对象会产生愤怒心情,又对这样的愤怒心情有抵触情绪;然而,他突然想到,说话时用复杂的句型和插入语,可能会引起这样的愤怒情绪。只要这么一想就够了。冲动发展成希望,希望发展成热望,热望发展成难以抗拒的欲望,那欲望(让说话人感到深深内疚和羞愧,同时也不考虑任何的后果)就使说话人深陷其中无力自拔。 我们手边有一件任务必须尽快处理。我们也知道拖延就会坏事。生活中最严重的危机在大声疾呼,要我们立即全力采取行动。我们浑身发热,我们真诚地准备开始工作,一想到那辉煌的结果,我们全身心有如烈火熊熊。今天就行动,今天必须行动,然而我们把它推迟到明天;为什么?无法回答,只除了用其词而不解其意地说,我们感到有点乖戾。明天到了,要尽责的念头更加急切更加焦虑,但是恰恰是伴随着焦虑程度的增加,反而升起了一种无名的、因为不明白而让人觉得十分可怕的拼命想拖延的冲动。这种冲动随着时间的飞逝而越来越强烈。采取行动的最后时刻已经来临。我们因内心的冲突——有限与无限的冲突、实体与影子的冲突——而颤抖。但是,如果这场搏斗进行到了这个地步,那获胜的一定是影子——我们一切的努力都是白费的。时钟滴答,那就是我们的利益之丧钟,是唱给震慑了我们许久的鬼魂听的雄鸡之歌。幽灵逃走了,消失了,我们自由了。往日的精力又回到我们身上。现在我们要行动了。天呐,太晚了! 我们站在悬崖边缘上。我们朝万丈深渊望去——头晕目眩。我们的第一反应是退一步离开这危险之地。可说不清为什么,我们站着没动。慢慢地,我们的头晕目眩和恐惧感混合成了一团无可名状的感觉之雾。这团让人无法理解的感觉之雾一点一点成了形,就像《一千零一夜》故事里的那个魔怪,从瓶子里冒出的烟雾中渐渐现出身形。但是,从我们站在悬崖边上时的那团感觉之雾中现出真形的那个东西,比世界上任何的魔怪或魔鬼都可怕得多,然而它不过是一个念头,尽管这念头很可怕,可是人们偏因其可怕而怀有快感,这更让人恐惧得凉到了骨髓。它只是我们想到从高高的悬崖上飞身跌下时会有何种感受的念头。这样的跌落——生命在转瞬间这样消失,它所产生的死亡和受难景象,其恐怖程度和令人难受的程度都大大超出我们所想象的最恐怖最令人难受的景象,但是正因为如此,我们现在却偏偏期盼着它。我们的理性强烈地不许我们靠近悬崖边缘,正因为如此,我们就偏要走过去。一个瑟瑟发抖站在悬崖边缘上的人,脑子里想的是这样的纵身一跳,人性中没有比这更恶魔般可怕的不耐烦情绪了。耽于思想之中,哪怕就一会儿,你就无可避免地完蛋了;因为思考只会敦促我们放弃,因此,我们就越不能克制。要是没有朋友伸手拉住我们,或者说,如果我们未能于突然间从深渊边上抽身回去,我们便纵身跳下,毁于一旦。 这样讨论过类似的行为之后,我们便会发现,它们完全是乖戾情绪的结果。我们迈出错误的一步,恰恰是因为我们知道不应该那么做。此前此后,没有任何明确的原则;要不是这种情绪有时候也能成点好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乖戾情绪看做恶魔撒旦的直接挑唆。 我说了这些,为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可以向你解释我在这里的原因,告诉你可以算作让我带上这铁镣、被关在死囚牢里的某种原因。我要是不这么嗦,你会不是完全误解了我,就是听了这番嗦把我当成疯子。而现在,你会很容易地意识到,我就是那乖戾之魔无数的牺牲品之一。 决不是任何行动都像我这件那样经过如此深思熟虑的。这件谋杀,我考虑了好几个星期,好几个月。我排除了上千的设想,因为那么做存在着被侦破的可能。最后,我在阅读法国人写的回忆录时,读到一则关于毕洛夫人染上几乎致命疾病的事,病因是一支被无意中在毒药里浸泡过的蜡烛。这一主意立刻让我开动了脑筋。我知道我的谋杀对象有在床上看书的习惯。我还知道,他的居室狭小,通风不畅。可是我没必要用无关紧要的细节说得你脑袋发晕。我也不必向你描述我是多么轻而易举地把他床边烛台上的那支蜡烛换成了我自己做的蜡烛。第二天一早,他就被人发现死在床上,验尸官的判断是——“死于天命。” 我继承了他的家产,过了几年顺顺当当的日子。我从来没动过会被人发现的念头。那段致命的蜡烛没烧完的部分,我小心地处理掉了。我没留下一丝可能证明我——即使是怀疑我——有罪的蛛丝马迹。每想到自己绝对安全,心里就涌起一股难以想象的满足感。好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沉浸在这样的情绪中。这种感觉比我的犯罪行为为我带来的一切尘世的利益都更让我感到快乐。但是,终于开始了这样一个时期,那种欢乐的情绪几乎不可察觉地一点一点让位于萦绕心怀的折磨人的念头。它折磨人,因为它始终挥之不去。我几乎一分钟都无法摆脱这个念头。当我们耳鸣时,当我们回想起某一首平凡却沉重的歌曲时,或者歌剧里毫不引人注意的片段,心里产生这样的厌烦是常有的事情。哪怕歌曲本身不错,哪怕歌剧本身很优美,我们所受的折磨却一丝也不会因此而减少。就这样,我发展到经常发现自己在为安全担忧,经常低声地咕哝着“我很安全”。 一天,我正在街上闲逛,发现自己又在咕哝着这几个习惯的字眼,还有点出声。一阵突发的烦躁中,我把话改成了“我很安全——我很安全——没错——只要我没蠢到公开坦白的地步!” 这几个字刚一出口,我就感觉到心里爬进了一阵冰凉。我曾经发作过乖戾脾气(其特性我已经详细解释过了),我还记得,自己从来就没能成功地抵抗住它。这一次,冲击着我的是自己无意中想起的要是坦白所犯罪行就成了傻瓜的那个念头,就像是被我谋杀的那个人的鬼魂出现了,向我招手,要把我领上死路去。 起先,我奋力企图摆脱这心灵的噩梦。我拼命行走起来——越走越快——越走越快——直到最后跑了起来。我感觉到有一股让人发疯的欲望,想大声叫喊出来。念头一波接一波,不断让我感觉到新的恐惧,因为,天呐!我清楚——我太清楚了——我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思考,准完蛋。我还是加快了步伐,像个疯子似地蹦着跳着地穿过了拥挤的大街。终于,人群有了警觉,他们跟在我后面。这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命运在走向终点。要是能把自己的舌头拉断,我肯定会那么做,但是我耳边响着一个粗鲁的声音——一只手更加粗鲁地抓住了我的肩膀。我转过身去——大口地喘着气。一时间,我经历了窒息带来的一切痛苦;眼睛看不见了,耳朵听不见了,脑袋晕乎乎的;接着,我觉得一个无形的魔鬼抡起他宽大的手掌在我背上猛拍了一下。在灵魂里憋了多年的秘密喷涌而出。 他们告诉我,说我当时说话吐字清晰,但是语气很重,情绪激越,语速很快,好像担心有人来打断这几句简单却意味深长的话,而正是这几句话,把我送上了绞架,送进了地狱。 我讲完了这些足以给我定罪的话之后,便倒在地上,昏厥过去。 但是我为何还要说呢?今天,我带着这些铁镣,人就在这里!明天我身上的铁镣就没了!——可人会在哪儿呢? (张冲译)
[1] 约翰·卡斯珀·施普尔茨海姆(1776—1832),德国医生,骨相学创始人F·J·加尔(1758—1828)的学生和合作者,是他把加尔的骨相学理论发展成为完整的体系。 黑猫 对于我要写的这个最疯狂也是最朴实的故事,我从没指望或希望有人会相信它。若是我期望别人相信有时连我自己的理智都拒绝接受的这种事实,那我就真是疯了。不过,我并没有发疯——而且很肯定也没有在做梦。可是,我明天就将死去,今天我要卸掉灵魂的重负。我最迫切的目的是明白地、简洁地、不加评论地向世界展示一系列纯属于家庭琐事的事件。因为这些事件震惊了——折磨了——而且毁灭了我。但是我不打算对它们进行详细说明。对我来说,它们带来的仅仅是恐惧——对很多人而言,它们也许并不那么恐怖,倒是很有些巴洛克式的古怪色彩。将来,或许会有人来把我的幻觉归结为某种普通的心理现象——某种更加平和、更有逻辑性、而且比我的更不易激动的心理状况,它可以在我怀着敬畏心情来详细描述的情境中,看出那不过是起因自然和效果普通的事件。 从我孩提时,我就以脾性乖顺和厚道而出名。我的心善良温柔得连伙伴们都拿这当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便给我弄来了各种各样的宠物。我大多数的时间就是和动物们在一起,给它们喂食和抚摩它们时,我无比开心。这种癖好随着年纪的增长而加剧,于是,我成年时的主要乐趣,就是从宠物中获得的。对于那些对忠诚敏捷的狗独具好感的人来说,我无需费力解释那种快乐的性质和强度。我已多次尝到那徒有虚名的人吝啬的友谊和易变的忠诚,倒是从这些兽类的爱中,体会到某种刻骨铭心的无私和忘我。 我很早就结婚了,而且很高兴地发现妻子的脾气与我很相配。看到我对宠物的偏爱,她就不错过任何能弄到那些最可爱品种的机会。我们养了一些鸟、金鱼、一条可爱的狗、几只兔子、一只小猴子,还有一只猫。 那只猫是个体形庞大十分美丽的动物,它浑身漆黑,敏捷得令人惊讶。说到它的智力,我那内心充满迷信思想的妻子常常会提到古老而流行的说法,认为所有黑猫都是女巫伪装成的。她倒不是对这说法有多认真——我提到这事,完全是因为此时我恰好记了起来。 普鲁托——这是那只猫的名字——是我宠爱的动物和玩伴。我单独喂它,而且无论我走到屋子哪里,它都跟着我。我上街时也很难不让它跟着。 就这样,我们的友谊持续了几年,这期间我通常的脾气和个性——由于嗜酒成癖——已(我得羞愧地承认)从本质上趋向恶化。我日益忧悒、易怒,更加不在乎旁人的感情。我任自己对妻子恶言相向,最后,我甚至对她动粗。当然了,我的宠物们都察觉了我脾性的改变。我不仅忽视它们,而且虐待它们。不过,对普鲁托我还是控制自己不去虐待它,而对那些偶然、或是出于亲情朝我跑来的兔子、猴子、甚至是狗,我都肆无忌惮地粗暴相待。这样的恶疾日益加深——还有什么病比得上嗜酒!最后,连普鲁托——它正日趋衰老,因此多少有些暴躁——连普鲁托都开始感受到我那恶脾气了。 一天晚上,我从城里一个常去之处喝得醉醺醺地回家,便觉得那只猫在躲我。我一把抓住它;它对我的暴力很是害怕,就用牙齿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我心里腾起一种邪恶的愤怒,立刻失去了理智,原初的灵魂似乎在一瞬间飞离了躯壳,一阵更加残忍的暴虐在烈酒的催化下刺激着我身体的每根纤维。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它,抓住了那可怜畜生的脖子,不慌不忙地从它的眼窝里挖出了一只眼珠!在写下这该诅咒的残酷行为时,我涨红着脸,浑身发烫,战栗着。 早晨,我的理智恢复了——睡眠消退了夜晚那恣意的愤怒——对于那罪恶的行为,我有种半是恐惧半是自责的感觉;不过,那至多是一种微弱而模糊的感觉,而我的灵魂依然无动于衷。我再次纵酒,把这事的记忆淹没在酒精中。 同时,那只猫慢慢复原了。真的,那失去眼珠的眼窝看上去很可怕,但是那猫不再显出感到疼痛的样子。它像往常一样在屋子周围走动,不过,正如我所预料的,我一靠近,它就极其惊慌地逃开。我当时的旧情尚未完全泯灭,眼见这曾经如此喜爱我的动物对我明显表露出厌恶,我开始还感到伤心,但是那感觉很快就变成愤怒。然后,仿佛是要导致我最终不可改变的灭亡,那乖戾之魔出现了。对于这种乖戾,哲学上尚未有解释。然而,就像我相信自己的灵魂存在,我也相信这乖戾是人内心最原始的冲动之一——是最基本的资质、或者说是情感之一,它决定了人的个性。谁没有过一百次地发现,正是因为自己知道不该为之,才偏偏干了可耻或是愚蠢的行径呢?难道我们没有正因为知道法规是怎么回事,却偏要最不顾理智地以身试法吗?我认为,彻底击垮了我的就是这种乖戾。正是这种深不可测的要违背本性的灵魂渴望——想糟践自身的天性——明知故犯,才促使我继续并最终完成自己对这不加反抗的畜生的伤害。一天早晨,我冷酷地在那只猫的脖子上打了个套索,并将它吊在一棵树的树杈上——我吊起它,一边泪水纵横,内心充斥着最苦涩的自责——我把它吊起来是因为我知道它爱过我,因为我觉得它不给我施用暴力的理由;——我吊起它是因为我知道这样做是犯罪——那可怕的罪行会威胁我那不朽的灵魂,将它置于——如果这事可能的话——甚至最万能的上帝那无尽的怜悯都触及不到的地方。 在犯下这罪行的夜里,我被起火了的喊叫声从睡梦中唤醒。我床上的帷幔都着火了,整个房子也在燃烧。妻子、仆人、我自己千辛万苦地从大火中逃出来。大火把一切烧个精光。我的全部财产都被它吞噬了,我沉浸在绝望中。 现在我并不企图查找灾难和残忍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我要详细叙述这一系列的事件——并希望没有任何遗漏。在大火发生的次日,我查看了废墟。除了一道墙,其余的都坍倒了。这道幸存的墙壁是一道隔墙,它并不太厚,站立在房子中央,我的床头正靠着这堵墙。墙上的泥灰在很大程度阻止了大火——我把这事实归结为那墙最近刚粉刷过。一大群人围拢在这堵墙跟前,很多人似乎在细致地检查它的某个部分。那些诸如“奇怪!”“少有!”以及其他类似的表述刺激了我的好奇心。我靠近墙壁,看了看,白色墙壁上似乎浅浮雕般地刻着一只巨大的猫的身形。形象确实精细逼真,猫的脖子上还绕着一根绳子。 我一看到这幽灵——因为我只能这样来称呼它——便惊愕和恐惧到了极点。但是,回忆最终帮了我。我记得,那只猫是在房子附近的花园里被吊死的。火警发出时,那花园已经迅速挤满了人群——肯定有人砍了树上的绳套,把猫从敞开的窗户扔了进来,扔进了我的房间。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唤醒我。在其他墙壁倒塌时,这只受我残害的猫就被压进了刚刷过的石灰里;石灰在火焰及动物尸体的氨水的作用下,完成了我所看见的那张肖像画。 尽管我就这样轻松地对我的理性(如果不完全是对我的良心)解释了刚才所详述的那个惊人事实,但那事实给我的想象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几个月来,我无法摆脱那只猫的幻影;而且,这期间,我的灵魂中恢复了一种含混的、似乎是却又不是悔恨的感觉。我竟然对失去它感到后悔,并到时常光顾的下等场所去寻找另一只同样种类、长得多少有些相像的宠物,来替代那只猫。 一天夜里,我懵懵懂懂地坐在一家臭名昭著的下等酒馆里,注意力突然被某样黑色的东西吸引了,那东西静静地趴在一只巨大的杜松子酒或是朗姆酒的酒桶上。这只桶是房间里主要的摆设。我一直盯着桶上的东西看了好几分钟,令我吃惊的是,刚才怎么没有马上看出上面的东西。我靠近它,用手摸了摸。那是一只黑猫——一只巨大的猫——和普鲁托一样大,几乎每一处都很像它,除了一个地方。普鲁托身上没有一根白毛,但这只猫却有一块大大的、虽然是很模糊的白斑,几乎盖住了整个胸部。 我一摸它,它就站起身来,大声地咕噜着,擦着我的手,显得很高兴引起我的注意。这就是我一直在找寻的动物了,我立刻向店主买这只猫;但是那人说猫不是他的——也不知道它的来龙去脉——而且从没见过它。 我继续抚摩着它,当我准备回家时,这家伙显出愿意跟着我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路走,一边不时地俯下身子拍拍它。它一进家里,马上就熟悉了那里,并立刻赢得我妻子的宠爱。 可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内心里产生了对它的一种厌恶,这恰好与我期待的正相反;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明白是为什么——它对我明显的喜爱反而令我恶心和生气。慢慢地,这种厌恶的感觉和恼火的情绪变成一种仇恨的痛苦。我避开那只猫;一种羞辱感,以及对我过去残酷行为的回忆使我没有对它施虐。好几个星期,我没有打过它,也没有虐待过它,但是渐渐地——很缓慢地——我开始用无法言说的厌恶眼光来看待它,并且悄悄地从它那可恶的存在现场,以及从那瘟疫般的气息中逃开。 毫无疑问,一个发现加重了我对那畜生的仇恨。把它带回家的次日早晨,我发现它和普鲁托一样,也被挖掉了一只眼睛。不过,这情况反而增加了妻子对它的怜爱,正如我早已说过的,她天性高尚仁慈,而这种情操曾经是我卓越的品行,也是我许多最朴实最纯粹的快乐的源泉。 然而,我对那只猫日益厌恶,它对我的喜爱却似乎与日俱增。我到哪里它跟到哪里,那执着劲读者也许难以理解。无论我坐在哪里,它就蜷缩在我椅子下面,或者攀上我的双膝,用它那可恶的抚摩侵扰我。如果我起身走开,它就会跑到我的双腿间,差点要把我推倒,或者把那又长又尖锐的爪子扣在我衣服上,爬上我的胸口。这种时候,尽管我很想一拳揍扁了它,但还是忍住没那么干,这多少有点出于对以往罪行的回忆,但是主要的原因是——让我立刻承认了吧——我真的很害怕这畜生。 这恐惧不完全因具体的邪恶而起——可是我又不知道此外还能用什么来形容。我几乎羞于承认——是的,即使是在这死牢里我都几乎羞于承认——这畜生在我心里引起的惊慌和恐惧,被我想象中最纯粹的狂想所激化。我妻子不止一次地提醒我注意它那白毛的特征,我已经描述过那白毛了,它是唯一可见的使这奇怪的家伙和那只被我毁了的猫之间的区别。读者会记得,这块白斑虽然很大,但是本来很模糊;可是,慢慢地——慢得令人几乎察觉不到,而且很长时间里我的理智也拼命抵抗,认为这只是幻觉——它最终显出了清晰的轮廓。现在,那形状令我说起来都要颤栗——尤其,我觉得厌恶,而且害怕,如果我有胆量的话,我早就除掉这妖怪了——现在,我是说,那可怕的形象——是一样恐怖的东西——是个绞刑架!——哦,那恐惧和罪恶的机器,它是如此令人悲哀而惊慌——那痛苦和死亡的引擎! 当时,我真是悲惨到常人无法忍受的地步。这残忍的畜生——我已经将它的伙伴轻蔑地毁灭了——这残忍的畜生是来折磨我的——折磨我,一个被塑造成高高在上的上帝形象的人——那痛苦是如此难以忍受!唉!我昼夜不能安宁!在白天,这畜生不让我有片刻独处时间,在夜里我不时地从无以名状的噩梦中惊醒,发现那家伙朝我脸上呼热气,感受到它巨大的重量——它是一个我无力驱除的具化的噩梦——是我心头永远的重负! 在这些折磨之下,我那所剩无几的善性也屈服了。惟有邪恶的念头亲密地陪伴着我——那是最黑暗、最恶毒的念头。我惯有的阴郁积聚着,变成了对所有事物所有人的仇恨;在骤然、频繁、失控的怒火喷发中,我盲目地放任自我,而我那默默忍受着痛苦的妻子,唉!她成为了最经常、最宽容的受害者。 一天,为家事之故,她陪我走进了那古老建筑的地窖里。因为贫穷,我们被迫居住在那幢老房子里。那只猫跟着我走下了陡峭的楼梯,并且差点将我绊倒在地,把我惹得要疯狂了。我举起一把斧子,在愤怒中竟忘了那种使我一直未能下手的幼稚的恐惧,朝着那畜生挥过去。当然,如果真如我希望的那样劈下去,这畜生会在瞬间毙命。不过我那一挥手的动作被妻子的手拦住了。我被这种干扰刺激得更加气愤,变得比狂暴的疯子还要激动,我使劲挣脱她的手,一斧子向她的头部劈下去。她没哼一声就倒地死了。 干完这可怕的谋杀后,我立刻开始仔细考虑藏匿尸体的事。我知道,无论白天黑夜,我都不能将它移出房子,邻居会看见的。我的脑海里出现了很多计划。一会儿想到把尸体剁成碎块,用火来销毁它们,一会儿又决定在地窖的地里挖一个坑埋了它。我还仔细考虑过把它丢进院子中的井里——又考虑按凶手通常的做法,把尸体像货物一样装进箱子,找一个搬运工抬出房子。最后,我有了个比其他这些都更可行的主意。我决定将它砌进地窖的墙壁里——就像书中所说的中世纪僧侣们把受害者砌到墙里一样。 这地窖很适合派这种用场。它的墙壁建构得很疏松,最近还全部涂了层石灰,石灰很粗糙,潮湿的空气使它还没有变硬。另外,其中一堵墙上还有个凸起,这是因为里面有一个假烟囱,或是假壁炉,后来那墙被填补抹平,其表面和周围很相像。我相信自己可以轻易地移开这里的砖头,把尸体塞进去,并把墙壁砌得和原先一样,这样,就没人能看出什么值得怀疑的东西了。 我的估计没有错。我用一根撬杠就轻松地移开了那些砖头,小心地把尸体靠在内墙上,让它保持这个样子,不太费力地又把墙壁照原样砌回去。我弄到了灰泥、沙土,还有毛发,尽量小心翼翼地把它们调成了与旧的无法分辨的灰泥,并细心地把它抹在新砌好的墙面上。完工后,我对所做的一切很满意。墙面没有显出一丝被破坏过痕迹。地板上的垃圾也被我谨慎细致地堆起来。我不无得意地四处看了看,自言自语道——“至少,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下一步,我要去找那个畜生,是它导致了这场邪恶事件;我终于坚定决心要将它处死。如果当时我能找到它,它的宿命无疑是注定了;但是这狡猾的畜生好像早已对我刚才的愤怒暴行有了警觉,它避免在我当时的情绪下出现。我无法形容或想象,这可恶的家伙消失后,我心中感到的那种深深的、欣然的轻松。在夜里,它也没有出现——因此,从它走进这房子以来,我终于有一个夜晚可以睡得酣畅安宁了;是的,即使我还带着心头那谋杀的重负,我还是入睡了。 第二天,第三天过去了,那个折磨人的东西还是没出现。我又一次像自由人一般呼吸了。那可怕的妖魔永远从这里消失了!我再也不会见到它了!我感到无上欢乐!我那阴险的罪行并没有让我感到什么不安。警方来进行了几次询问,但是我很轻松地回答了他们。他们甚至还进行了搜查——不过当然不会发现什么了。我觉得未来的幸福已安然无忧了。 谋杀妻子后的第四天,一伙警察来了,他们出乎意料地进了房子,又开始对房子进行严格的搜查。然而,我藏匿尸体的位置十分安全,谁也猜不到,我根本不觉得慌张。警官们让我陪着他们查找。他们任何角落都不放过。最后,他们第三或者是第四次地进入地窖。我连肌肉都没有颤抖一下,心脏跳动得和一个纯真入睡的人一样平稳。我从地窖这头走到那头,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悠闲地踱来踱去。警察的疑虑彻底消除了,并准备离开。我内心的喜悦强烈到无法控制。得意洋洋中,我兴奋地想,哪怕只说一个词,让他们加倍确信我是清白的。 “先生们,”我终于说了,这时他们正走上阶梯,“我很高兴打消了你们的疑虑,希望你们健康,并再次向诸位表示我微薄的敬意。顺便提一下,先生们,这——这是一间结构很不错的房子,”(在我急切地想说得轻松点时,我几乎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什么),——“可以说是一间结构非常精良的房子。这些墙壁——先生们,你们要走了吗?——这些墙壁砌得很牢固”;这时,纯粹是出于虚张声势的狂热,我用手里的手杖重重地敲了敲,正好敲在里面藏了我爱妻尸体的那部分墙壁上。 可是——愿上帝将我从大恶魔的利牙中保护和解救出来!——没等敲击墙壁的回声停下来,我就听到那墓穴中有声音在回答!——那是一声喊叫,起初很压抑,断断续续的,就像孩子的抽泣声,很快,那声音就增强了,变成了一声长长的、响亮的、持续的尖叫,完全是异样的、非人的——那是一声嚎叫——一声哀叹般的尖叫,它半是恐惧半是得意,好像只有地狱才能升起这样的声音,而且是由下了地狱的痛苦的灵魂,以及由那因毁灭而欢呼的恶魔共同从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 就不必再形容我当时的想法了。我大惊失色,踉跄地走向对面的墙壁。在那一瞬间,那伙站在楼梯上的人因为极度的恐慌和敬畏而静止不动。接着,十几条粗壮的胳膊用力推着那堵墙。墙彻底倒塌了。那尸体——它早已腐烂,血块凝结在上面——站立在大家面前。在尸体头上,坐着那只可怕的野兽,它张大着血红的嘴,独眼里喷着怒火,就是它的诡计诱惑我犯下了谋杀的罪行,也是它泄密的声音将我交到了绞刑吏手里。我竟把那妖怪也砌进了坟墓。 (张琼译) “就是你” 现在我要像俄狄浦斯一样对拉特尔镇之谜做一番究根究底的讲述。我要对各位详细讲述——也只有我能够这么做——造成了拉特尔镇奇迹——那唯一的、真实的、得到承认的、无人辩驳也无可辩驳的奇迹的——那些秘密,而这奇迹彻底地消除了拉特尔镇居民的不忠之念,并使所有曾敢于心存疑虑的放荡者皈依了老祖母们信奉的正教。 这件事情——很遗憾我要用一种很不恰当的轻浮语气来谈论它——发生于18××年的夏天。巴纳巴斯·沙特尔沃西先生——镇上最富裕最受人尊敬的市民之一——失踪了好几天,当时的情况让人怀疑一定是遭遇了不测。沙特尔沃西先生是星期六一早从拉特尔动身,骑着马,明确说他要去大约十五英里外的××城,还说当天晚上就会回家。然而,他动身两小时后,他的坐骑回来了,可马背上没有了他,也不见了动身时架在马背上的那副马褡裢。而且马受了伤,浑身是土。这样的情况自然在失踪者的好友间引起一阵惊恐。到了星期天早上,还是不见他踪影,整个镇里的人都出来找他的尸体去了。 发动这场搜寻最卖力的是沙特尔沃西先生的挚友——一位叫查尔斯·古德菲洛的人,大伙都管他叫“查理·古德菲洛”,或“老查理·古德菲洛”。到底是神奇巧合还是名字本身就在暗中影响着人的性格,对此我从来无法确定,但无可置疑的事实是,凡是取名“查尔斯”的,没有不是性格开朗、男子气十足、诚实和善、心胸坦荡的家伙,他嗓音浑厚清晰,让人听了就觉得舒服,他看人时总是直视着对方的脸,好像在说:“我本人良心无忧,谁都不怕,根本不屑于卑琐之举。”因此,戏台上大凡精神饱满、无忧无虑的“过路绅士”肯定都取名为查尔斯[1]。 尽管“老查理·古德菲洛”在拉特尔镇居住还不到六个月的时光,尽管人们对他搬来此地之前的情况还一无所知,他却毫无困难地和镇里所有受人尊敬的居民相互熟悉了。男人们无论什么场合,都会对他说的话确信无疑,女人们只要能为他做点什么,没有不肯做的。而这一切,就因为他的教名是查尔斯,因为他生就一张谚语所称“最好的推荐信”的脸,坦荡无邪。 我已经说过,沙特尔沃西先生是拉特尔镇最受尊敬的,也无疑是最富有的人,而“老查理·古德菲洛”和他关系亲密,有如亲兄弟一般。两位老先生又是隔门邻居,尽管沙特尔沃西先生很少前去拜访“老查理”,也从没人见他在对方家里吃过一顿饭,但正如我刚才说的,这依然不妨碍两人成为至交。因为“老查理”每天必踏进邻家三四次,看看邻居情况如何,而且常常留下吃早饭或喝茶,并总是在那里吃晚饭。至于两位挚友一顿消耗掉了多少酒,真是很难说个准确数字。“老查理”最喜欢的酒是玛戈堡,喝起来一瓶接一瓶,而且对沙特尔沃西先生来说,似乎看着这老家伙这样牛饮对自己的心脏倒颇有好处。于是乎有一天,美酒下肚,智慧便自然有些露头,他一拍好友的后背说道,“听我说,‘老查理’,无论怎么说,你都是我有生以来遇到的最真心的朋友。既然你喜欢那样地狂饮,我要是不给你弄一大箱子玛戈堡来,我就不得好死。老天在上——”(沙特尔沃西先生有个可怜的习惯,喜欢赌咒发誓,尽管除了“让我不得好死”、“上帝为证”或“老天做证”很少说别的。)——“老天在上,今天下午我一定要去城里订一两箱装的最好的酒,作礼物送给你,一定要送给你!——现在你什么都别说——我一定要送,你听着,就这么说定了。你就等着瞧吧——这几天里没准什么时候就到了,在你最想不到的时间就到了!”我这么提及沙特尔沃西先生慷慨举动的小小例子,不过是要说明,这两个朋友之间的相互理解有多么亲密。 好了,到了上面说的那个星期天早晨,当大家伙都确信沙特尔沃西先生肯定遭遇了不幸,我发现内心受到打击最深的就是这个“老查理·古德菲洛”了。他听说马回来了可主人却没回来,主人的马褡裢也不见了,而且马浑身是血,身上有一处枪击伤口,子弹从这可怜的牲畜的胸口穿过,幸好没有致命。当他一听到这些,脸唰地惨白,好像那失踪的人不是他的亲密兄弟就是他老父亲似的,浑身像打摆子似地颤抖起来。 起初他深陷于悲痛之中,什么事都无法做,什么行动的念头都无法构想。就这样过了好大一会儿,他强打起精神,让沙特尔沃西先生的其他朋友们别急着胡乱采取行动,说他觉得最好还是等等看——等上一两个星期,或者一两个月——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情况出现,没准沙特尔沃西先生好端端地就回来了,将自己先把马打发回来的原因说了出来。我敢说,沉浸于深深的痛苦和悲伤中的人,常常会对情况敷而衍之,或者延而宕之。他们的精神力量似乎被麻痹了,所以对任何类似行动的事情都怀有一种恐惧,并且一准会静静地躺在床上,用老妇人的话来说就是去“护理自己的悲伤”——即沉思着遇上的麻烦。 拉特尔镇的居民对“老查理”的智慧和判断十分信任,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同意了他的意见,对此事一如这位诚实的老先生所言,暂不采取任何行动,“直到有新情况出现”。我认为,大伙本来是会全体同意这么做的,可偏偏沙特尔沃西先生的侄子插进来说了几句心怀疑虑的话,这年轻人是个浪荡公子,或者说是个不良之辈。这个侄子,他名叫潘尼费瑟,他就是不肯听信“静躺”这样的理智之言,坚持立刻去寻找“被谋杀的人的尸体。”这就是他所用的字眼,而古德菲洛先生此时便尖锐地指出,这样的话“不说别的,也是绝无仅有。”“老查理”的这番话对大伙也产生了很大的效果,某人听见人群中有如此发问,“年轻的潘尼费瑟先生如何能对他富有的叔叔失踪的诸多事情了解得如此透彻,竟至于觉得自己有权下如此明确和不容置疑的断语,说他叔叔是‘被谋杀’的?”问得着实让人印象深刻。听他这么一说,人群中就七嘴八舌地纷纷议论起来,特别是“老查理”和潘尼费瑟,尽管他俩意见不一并非新鲜事,因为最近三四个月以来,两人的关系一直很糟糕,甚至发展到潘尼费瑟先生认为他叔叔的这位朋友在他叔叔家——他本人就寄住在那里——过于放纵随便而把他狠揍了一顿。对此事,据说“老查理”表现出极大的克制和基督徒的善意。他挨打之后站起身来,整整衣衫,一点都没有要还手的意思——只是喃喃地说了句“一有机会就和你算总账”之类的话。这样的气话十分自然,其实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而且毫无疑问,很快就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无论情况如何(这与刚才讲的事情没有关系),拉特尔镇的居民显然听从了潘尼费瑟先生的话,最终决定分头到附近的乡间去寻找失踪的沙特尔沃西先生。我是说他们起初就是这么决定的。当大伙认为有必要去搜寻一番之后,让大伙分头寻找似乎就是十分自然的方式了——就是说,把人分成几组,这样可以把附近的乡间搜个仔细彻底。可是我忘了“老查理”到底是用了什么聪明的推理去说服大伙,说这么做是最欠考虑的。反正他说服了大伙,除了潘尼费瑟先生。最后的安排是,由“老查理”带领结成一队的镇民一起进行一次仔细和彻底的搜寻。 说到搜寻,镇里最胜任的就数“老查理”了,人人都知道他生就一双山猫的眼睛。但是,尽管他带着大伙寻遍了所有偏僻的洞穴角落,走遍了邻里居民从不知道的小径,尽管夜以继日地搜了将近一个星期,还是不见沙特尔沃西先生的踪影。不过我说的不见踪影,千万别按字面意思去理解。因为踪影多少还是有一点的。大伙随着那位可怜的绅士的马蹄(这蹄印十分奇怪)的痕迹一直寻踪,顺着那条通往城里去的大路,到了离拉特尔镇以东约三英里的一处地点,蹄印在这里拐上一条小路,穿过一片小树林,拐出来重上大路,抄了大约半英里的近路。大伙随着蹄印拐上小路,来到一个死水池塘前,池塘在路的右边,水面有一半掩映在黑莓枝叶之下,到了池塘对面,什么踪迹也不见了。但是,那里似乎发生过某种搏斗,似乎有一个比人大得多也重得多的躯体被人从小路上拖到了池塘边。大伙在池塘边仔细搜寻了两遍,可还是什么都没发现。正当大伙失望之下准备离开时,古德菲洛先生灵机一动,提议把塘里的水排干看看。大伙对此建议十分赞同,纷纷赞扬“老查理”足智多谋。由于好几个居民带着锹铲,本打算需要挖掘尸体时可以派上用场,这下倒使排水的事情进行得很快。塘刚一见底,人们就在烂泥中央看见一件黑丝绒背心,几乎人人立刻认出,这就是潘尼费瑟先生的东西。背心已经被撕破,还沾着斑斑点点的血迹。人群中有几个还清楚地记得,沙特尔沃西先生动身进城去的那天早上,背心的主人身上穿的就是这件背心,还有些人在需要的时候完全可以发誓做证,潘尼费瑟先生那天早晨以后就再也没穿过那件衣服,也没有人在沙特尔沃西先生失踪后的任何一天见过潘尼费瑟先生身上穿着这件衣服。 事情现在对潘尼费瑟先生变得严重起来。人们发现他脸色惨白,而且当问他对此有何解释时,他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无疑证实了大家对他的怀疑。这时候,连他放纵不羁的生活中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也丢下他独自一人,甚至比他的夙敌还响亮地喊着要把他立刻抓捕归案。相比之下,古德菲洛先生的宽宏大量则显得更为光彩夺目。他热情坚定而言辞雄辩地为潘尼费瑟先生做着辩护,其中不止一次暗示自己曾对这位言行放浪的年轻人——“尊敬的沙特尔沃西先生的继承人”——的真诚原谅,说他(这位年轻人)当时对他(古德菲洛先生)的侮辱肯定是他一时冲动下认为是合适的举动。他说道:“他从心底深处原谅了他的举动。就他自己(古德菲洛先生)而言,尽管人们对潘尼费瑟先生已经大有疑心,他决不愿意把这样的怀疑推向极端,而会尽自己一切力量,用自己所有的雄辩才能,凭自己的良心,来缓解非常复杂的事件之最坏状况。” 古德菲洛先生就这样又讲了半个来钟头,他的智慧和激情使人们大为感动。但是,这一类热心肠的人观察力总显得欠缺,每当他们冲动地要为朋友尽力时,总是判断失误,总是词不达意,结果,尽管他们的愿望十分善良,却经常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所以,在当前的情况下,“老查理”的滔滔雄辩就落得这样的结果。尽管他费尽力气为怀疑对象开脱,他说的每一个字没有直接而无意地抬高说话人在听众心目中的地位,反而使人们对他为之开脱的人怀疑更深,甚至还在人群中引起了愤怒。 雄辩家犯下的无法解释的错误之一就是他把怀疑对象指涉为“富有的老人沙特尔沃西先生的继承人。”大伙还真的没想到过这一层关系。他们只记得这位叔叔(他除了这个侄子以外没有别的活着的亲人)一两年前说过几次要剥夺他的继承权一类的话,因此就以为这件事情已是定论——拉特尔镇的居民真是头脑简单啊。可是“老查理”的一番话立刻使他们想起了这一点,使他们觉得,那些威胁要剥夺继承权的话可能仅仅是威胁而已。这一来,大伙自然就想起了cui bono[2] 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比那件背心更紧密地把这桩罪行与这位年轻人联系到了一起。为不致引起误解,请允许我略岔开话题,为的是指出,我用的这句极为简单明了的拉丁语句子经常被人误译和误解。在所有顶呱呱的小说和其他作品中,比如在戈尔夫人(《赛西尔》的作者)的小说中——戈尔夫人经常引经据典,什么语言的都有,她还“因为需要”而得到了贝克福德先生的系统指点——,我说了,在所有顶呱呱的小说中,像布尔沃、狄更斯、特纳潘尼和安斯沃斯等人的大作中,Cui bono这两个小小的拉丁单词都被翻译为“为什么目的?”或者(像quo bono一样)“有什么好处?”然而,这两个词的真正意思是“对谁有好处?”Cui,对谁;bono,这有好处。这是一个纯粹的法律用语,正好适用于我们眼下正考虑的情况,因为这一事件的行为者是谁,取决于他在其中是否受益,或完成该行为可能获得何等利益。就当前的情况而言,Cui bono这个问题明显指向潘尼费瑟先生。他叔叔在立下了对他有利的遗嘱后曾经威胁过要剥夺他的继承权,但这威胁并未付诸实施,而原先的遗嘱看来也没有修改过。如果遗嘱真的改掉了,那怀疑对象进行谋杀的唯一可能的动机就是通常所说的报复,但即使这样,这还是不太可能,因为仍然存在着被怀疑人重新获得其叔叔宽容的可能。但是,如果遗嘱尚未修改,而修改遗嘱的威胁却一直悬在这侄子的头上,那犯下这样罪行的动机就相当强烈了,于是拉特尔镇的令人尊敬的居民们非常明智地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于是,潘尼费瑟先生被当场捉拿,人们又搜了一会儿,便押着他回镇上去了。回家路上还发生了一件事,使大伙对自己的怀疑更加坚定了。古德菲洛先生因热情总是走在人群的头里,有人看见他突然向前快跑几步,弯下腰,似乎从草丛里捡起了一件小小的东西。人们还注意到,他拿起那东西稍看了一眼,似乎想把它藏进自己的外衣口袋里。但是,他这一企图被人注意到了,未能成功,人们发现他捡起来的是一把西班牙小刀,有十几个人立刻就认出了是潘尼费瑟先生的东西。另外,刀把上还刻着他名字的缩写。刀刃打开着,沾满了血。 对这位侄子的罪行再也没人怀疑了。一回拉特尔镇上,他就被带到地方执法官那里等待质询。 这时候,又发生了一件对被囚禁者十分不利的事情。当被问及沙特尔沃西先生失踪那天早晨他去过什么地方时,他居然有勇气承认说那天早晨自己拿着步枪去猎鹿了,地点就在凭着古德菲洛先生的睿智发现了那件沾满血迹的背心的那个池塘附近。 这时候,古德菲洛先生站了出来,双眼含泪,要求法官来质询自己。他说,他觉得自己不仅对他人也对造物主负有责任,不能再保持沉默了。迄今为止,他对这位年轻人的感情(尽管后者曾经触犯过他本人——古德菲洛先生)促使他尽最大的想象力做出各种假设,来努力解释那些对潘尼费瑟先生极为不利的令人生疑的情况。这些情况现在太有说服力——太能把潘尼费瑟先生置于死地了,他不能再犹豫,他要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哪怕他(古德菲洛先生)的心肯定会因这么做而破碎。他接着陈述说,在沙特尔沃西先生动身进城去的前一天下午,他(古德菲洛先生)听见这位令人尊敬的老先生对他的侄子说,他第二天进城的目的是要把一笔数目很大的款子存进“农工银行”,同时,这位沙特尔沃西先生还明确地告诉这位侄子,说他要废弃原先的遗嘱及剥夺他继承权的决定不可更改。他(证人)认真地叫来被告,问对方他(证人)刚才所说有没有一个字的假话。潘尼费瑟先生坦率地承认说句句是真4,这让所有在场的人都十分惊讶。 执法官觉得应该派两个警官去被告在其叔叔家中的房间里搜查一下。两人几乎立刻就搜完回来了,带来了一本加有钢边的黄褐色皮革的钱夹,就是老先生多年来一直随身带着的那个。钱夹里的钱全被拿走了,执法官问被告是怎么用那些钱的,或是把钱藏在了什么地方,却没问出个所以然。事实上,被告顽固地说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么回事。警官还在这个倒霉蛋的床板和铺在其上的麻布床单之间找到了一件衬衫和一条围巾,上面都有被告名字的缩写,都可怕地沾着受害人的血迹。 这当口,有人报告说被害人的马刚刚因伤不治,死在了马棚里,古德菲洛先生提议立刻进行尸检,也许能找到那颗子弹。人们照办了,像是要确凿证明被告有罪似的,古德菲洛先生在马的胸腔里摸索了好大一会,居然发现了一颗大得出奇的子弹,并把它抠了出来。经试验,人们发现它正好与潘尼费瑟先生的步枪口径相符,而且子弹之大,根本无法用在镇上或附近任何人的枪上。然而,使这件事更为确凿无疑的是,人们发现子弹上有一条与正常的缝线呈直角的疵缝,而这条疵缝又和被告承认为自己所有的那副模具上的一处突出正相吻合。发现了这颗子弹后,正在质询的执法官认为不再需要更多的证词,立刻开始审判被告,而且拒绝任何形式的保释,尽管古德菲洛先生对此提出了激烈的反对,并说无论要出多少钱他都愿意。“老查理”的这份慷慨,和他在拉特尔镇居住期间所表现出的和蔼热心和骑士精神完全一致。在目前情况下,这位令人尊敬的先生的同情心如此强烈,提出要出钱保释他那位年轻朋友,可他好像差不多忘记了,他自己(古德菲洛先生)在这世界上连一个子儿的财产也拿不出来。 审判的结果可想而知。在拉特尔镇镇民们的一片咒骂声中,潘尼费瑟先生接受了第二次开庭审判,由于一系列事实情况无懈可击,加之古德菲洛先生出于良心,又说出了几个他不愿向法庭隐瞒的致命事实,结论便已经注定,陪审团连陪审席都没退便立即做出了“一级谋杀罪”的宣判。这倒霉的家伙很快就被判死刑,送回县监狱等待法律的严惩。 与此同时,“老查理·古德菲洛”的高尚行为使他在诚实的镇民心里显得更加高尚了。人们对他的欢迎程度成倍增加,自然也显得更为热情好客,而他,似乎也因此放松了因穷困而一直坚守着的节俭作风,还不时在自己的住所搞几次小小的聚会,大伙谈笑风生——当然啦,偶尔也略有败兴,那是在想起了这位慷慨主人的至交故友的侄子,想起了他遭遇的可悲的不幸命运之时。 一个晴朗的日子,这位宽宏大量的老先生收到了下面这封信,这令他惊讶之余颇有点开心: 查尔斯·古德菲洛先生: 亲爱的先生,应尊敬的客户巴纳巴斯·沙特尔沃西先生约两个月前致本商号之定单,我们荣幸地于今晨向贵住址送达大箱装羚羊牌紫色封签之玛戈堡葡萄酒一箱。箱号及标识见页边。 您最顺从的仆人 霍格斯-弗洛格斯-博格斯公司 ××市,18××年6月21日 又及:箱子将用马车于您收到本信之后一日送达。请向沙特尔沃西先生致意。 H-F-B公司 事实上,自沙特尔沃西先生死后,古德菲洛先生便放弃了任何能收到前者答应他的那箱玛戈堡葡萄酒的希望,因此,他觉得这件事表明上帝对他的特殊恩宠。当然啦,他十分高兴,大喜之下,便邀请了一大批朋友第二天来一次petit souper[3],与大伙分享好人沙特尔沃西老先生的礼物。他在发邀请的时候并未提到“好人沙特尔沃西老先生”。事实上,他思考良久,决定对此只字不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根本就没把收到玛戈堡葡萄酒这件礼物的事情告诉任何人。他只是请朋友过来,帮他一起喝几杯他两个来月前在城里订购、第二天就要送到的一种质量上乘口味醇厚的葡萄酒。我一直在绞尽脑汁地猜想“老查理”决定不把他是从老朋友那里接受这酒的事情说出来的原因,但是我始终无法准确地理解他为什么保持沉默,尽管他肯定有某种很好的、很高尚的理由。 第二天终于到了,古德菲洛先生家里聚起了一大群非常体面的人。真的,半个镇子的人都来了,我也是其中之一,可是,让主人很是苦恼的是,玛戈堡葡萄酒直到很晚的时候才送到,“老查理”准备的丰盛晚餐已经让客人们尽情消耗得差不多了。不过酒总算是来了,而且装在一只巨大无比的箱子里。大伙正在兴头上,便一致决定把箱子抬上桌去,将里面的东西全掏出来。 说干就干。我也帮了一把。一转眼我们把箱子抬上了桌,一阵手忙脚乱的,桌子上狼籍的杯盘给压碎了好几只。“老查理”此时酒意已深,脸上红光大放,拉过一把椅子坐在餐桌的一头,摆出一副贵人的架势,拿着一只玻璃瓶在桌上砰砰直敲,让大伙安静下来,开始“宝藏发掘仪式。” 一阵喧闹之后,人群终于安静下来,接着就是一片鸦雀无声,类似场合下经常会有这样的结果。大伙让我去撬开盖子,我当然“十分乐意地”答应了。我把一柄凿子插进缝去,用锤子轻轻敲击了几下,箱盖突然弹开,几乎就在同时,箱子里腾地坐起了被谋杀的沙特尔沃西先生那浑身是伤,血迹斑斑,几乎腐烂了的尸体,正面对着主人。那对失神无光的眼珠透着悲伤的神情,直勾勾地盯着古德菲洛先生的脸看了几秒钟,然后慢慢地,但却清晰而令人印象深刻地说道:“就是你!”说完,尸体似乎心满意足了,倒在箱沿上,四肢颤抖着在桌面上摊开。 随后发生的事情完全无法描述。大伙拼命地跳窗夺门,房间里很多壮实的汉子当场就吓晕了过去。但是,第一波惊恐狂乱的喊叫过去后,大伙的视线都转向了古德菲洛先生。我活上一千年也忘不了他那张脸上的极度痛苦,而刚才那张脸还是红光洋溢酒色酣畅,此时已经面如死灰。他犹如大理石雕般僵坐了几分钟,两眼茫然无光,似乎正倒转着向自己的内心张望,注视着自己那可悲的杀人犯的灵魂。最终,他的眼神似乎突然又回到了外部世界,只见他从椅子上猛地一跳,头和肩膀重重地砸在了桌面上,触到了尸体,并用力地把导致潘尼费瑟先生被囚禁和被判死刑的那些可怕罪行的细节一古脑儿全端了出来。 他讲述的内容如下:他尾随受害者到了池塘附近,朝那匹马开了枪,用枪托打死了骑在马上的人,拿走了那个钱夹。他以为马已经死了,便用力把它拖到池塘边的黑莓树丛下。他把沙特尔沃西先生的尸体架到自己的马背上,驮去藏在远离树林的一个隐秘地方。 背心、小刀、钱夹和子弹都是他放在各自被找到之处的,为的是向潘尼费瑟先生报复。发现沾血的围巾和衬衣的事情也是他安排好的。 这件血淋淋的阴谋讲到最后,罪犯开始结结巴巴起来,声音也显得十分空虚。当事情经过全部讲完,他站起身,从桌边向后踉跄了几步,倒下去——死了。 导致这一番及时认罪的方法尽管有效,倒也十分简单。古德菲洛先生过分的坦率一直让我感到讨厌,而且从一开始就让我怀疑。潘尼费瑟先生揍他的时候我也在场,看见他脸上涌起的那种恶魔般的神情尽管刹那间就消失了,但我确信只要有可能,他一定会实施报复的。我做好了准备,以一种不同于老实的拉特尔镇镇民的眼光来看待“老查理”的所作所为。我立刻意识到,所有能定罪的发现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他本人做出的。但是让我看清事件真相的,是古德菲洛先生在马的胸腔里找到的那颗子弹。尽管拉特尔镇镇民们都忘记了,我可记得清清楚楚,马身上有一个子弹打进去的洞,还有一个子弹穿出来的洞。子弹出来了,却还能在马的身体里被找到,我明白那一定是被找到它的人放进去的。沾血的衬衣和围巾也进一步证实了我对子弹的看法。因为经检验,那些看上去的血迹只是上等波尔多红葡萄酒染成的。当我考虑到这些情况,再看见古德菲洛先生后来花钱时的阔绰慷慨,便产生了疑虑,虽然藏在心里没对任何人说,但怀疑依然十分强烈。 与此同时,我私下又去细细搜寻沙特尔沃西先生的尸体,并且很有理由地搜寻了古德菲洛先生没有带人去过的各种地方。结果,几天之后,我发现了一口枯井,井口几乎全被黑莓枝叶遮住了。就在这口井底,我找到了要找的东西。 碰巧的是,我偶尔听到了这两个朋友之间的交谈,当时古德菲洛先哄骗着让主人答应送他一箱玛戈堡葡萄酒。我就按这个主意采取行动了。我弄来一根坚硬的鲸鱼骨,把它从尸体的喉咙里插进去,把尸体装进一个旧酒箱里,小心地把尸体弯叠起来,从而使尸体里的鲸骨也随之弯曲。这样,我得用力压上箱盖,敲上钉子,希望钉子一松,盖子一弹飞,尸体就会弹坐起来。 这样装好之后,我按刚才说过的那样给箱子上了标签,标上数字,写上地址,还以和沙特尔沃西先生有生意往来的葡萄酒商的名义写了封信,我指示我的仆人,一见我发出的暗号,就用大车把箱子拉到古德菲洛先生门口。至于让尸体说的那句话,我对自己的腹语能力很有信心;能否奏效则要看那杀人犯的良心了。 我想,这样的解释完全够了。潘尼费瑟先生当场释放,继承了叔叔的财产,从这件事情中吸取了教训,开始了新的生活,从此一直十分快乐。 (张冲译)
[1] 另外,“古德菲洛”的英文Goodfellow也有“好人”或“好心的家伙”之意。 [2] 拉丁文,大意为“谁受益”。 [3] 法文晚餐小聚。 眼镜 很多年前,嘲讽“一见钟情”这种想法是很时髦的。但是那些善于思想的人,和那些感觉深切的人一样,却总认为它的确是存在的。确实,也许我们可以称之为道德吸引或叫磁性美学方面的现代研究认为,很可能,最自然的、而且因此也是最真实和最强烈的人和人之间的爱意,就是那些仿佛被电磁感应所激发的感情——一句话,最灿烂、最持久的精神镣铐就是看一眼就被牢牢锁上的。我接下来要坦言的,就是在早已数不胜数的这一真实心态的例子上又增加了一例。 这故事要求我稍微谨小慎微些。我年纪很轻——还不到二十二岁。我目前的名字很普通,还有些平庸——辛普森。我说“目前”是因为只有最近人们才这么称呼我。去年我合法地采用了这个姓氏,为的是继承一笔殷实的遗产,那是我一位远房亲戚阿道弗斯·辛普森先生留下的。遗产继承的前提是我得改姓立遗嘱之人的姓氏,改家姓,而不是改教名;我的教名是拿破仑·波拿巴——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们是我的首名和中间名。 我对改用这个辛普森的姓有些不情愿。因为对于我的真实家姓弗鲁瓦萨尔,我怀有一种可以谅解的骄傲——我相信这姓氏可以推溯到那位著写了《编年史》的不朽作者。关于姓名的话题,请允许我顺便提一下一个特别的读音上的巧合,是关于我的一些直系前辈的姓名的。我的父亲是弗鲁瓦萨尔先生,祖籍巴黎,他的妻子——我的母亲十五岁就和父亲结了婚——是克鲁瓦萨尔小姐,银行家的大女儿;而银行家的妻子——她结婚时只有十六岁——也是一位名叫维克托·瓦萨尔之人的大女儿。很奇妙的是,瓦萨尔先生和一位姓名相近的女士结了婚——她叫穆瓦萨尔小姐,而且她结婚时也还是个大孩子;她的母亲穆瓦萨尔夫人,走向婚礼圣坛时也只有十四岁。在法国,早婚很寻常。不过,这些姓名里有穆瓦萨尔、瓦萨尔、克鲁瓦萨尔,还有弗鲁瓦萨尔的,他们都成了直系亲属。不过,我刚说过,我自己的姓氏依照法律程序变成了辛普森,而且我本人对此非常反感勉强,有一段时间我确实犹豫,是否要接受这笔带着既没用又令人讨厌的附加条件的遗产。 在个人天赋方面,我并不匮乏。相反,我相信我资质不错,而且拥有一张世上有九成人都会认为是英俊的脸。我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头发又黑又卷,鼻子很标致,眼睛大大的,颜色灰灰的;尽管,事实上我的视力弱到相当不方便的程度,但外表看不出任何瑕疵。然而,视力差往往很令我不快,而且我求遍了各种治疗——除了佩戴眼镜之外。因为年轻英俊,我自然不喜欢眼镜,而且坚决不肯使用它们。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能如此损害年轻人的面容形象,或者使他看上去气质拘谨,假如还不算完全伪善和世故的话。从另一方面看,单片眼镜带有种明显的纨绔气和做作感。迄今为止我不用眼镜却依然应付自如。但是太多的这些纯粹属于个人琐事的东西毕竟不是很重要。另外,我还很想说的是,我天性乐观、卤莽、友好、热情——而且我一生都是忠实的女性仰慕者。 去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在朋友塔尔博特先生的陪伴下,我走进了P剧院的一个包厢。那晚上演的是一出歌剧,演出海报做得格外具有吸引力,因此剧场极其拥挤。不过,我们很及时地拿到了为我们保留的前排座位。我们稍微费力地挤开路进去了。 在两个小时里,我的伙伴——一位狂热的音乐爱好者——一直专心致志地盯着舞台;这同时,我饶有兴味地观察着观众席,观众大多是城市的精英人物。我满足了自己的观察欲,正准备将目光转向歌剧的女主角,目光却被我刚才漏看了的一个专用包厢里的身影牢牢吸引了。 即使活上一千年,我也绝不会忘记看到那人时的强烈感情。那是一个女人的身影,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身影。她的脸一直朝着舞台,有几分钟,我没法看到那脸——但是那轮廓是那样圣洁;没有其他的词可以充分地表达出它优美的比例——甚至我写下的“圣洁”一词都似乎无力而可笑。 女性那可爱身形的魅力,那优雅的神秘感,永远是我无法抵抗的力量;更何况她的优美是有个性的,具象的,是我狂野而热烈的视野中完美的典型。包厢的构造几乎把那身影的所有部分都展现了出来,她体形高挑,即使不能说绝对,但也已相当的端庄。她身材风韵得当,曲线曼妙。我只能看到她的后脑部,其线条堪与希腊神话中的普叙赫[1]媲美,一顶漂亮的轻薄罗纱的无檐帽与其说是遮住了头部不如说是在展示头部,使我想起了阿普列尤斯所形容的“编织的空气”。她的右手臂垂在包厢的栏杆上,细腻的匀称让我身体的每根神经都为之颤抖。手臂的上半部分被当下很时髦的松垂的敞口袖悬盖着,袖子刚过肘部。肘下面露出的紧身衣袖质地轻薄,袖口镶着华丽的花边,花边优雅地搭在手背上,只露出细巧的手指,其中一根手指上闪烁着一枚钻石戒指,我一眼就看出它价值连城。她的手腕圆润得令人赞叹,一只手镯环绕在上面,与手腕相得益彰,镯子上也点缀和铆扣着一件高贵的枝状宝石饰品——这立刻就准确无误地表示了佩戴者的富有和苛求完美的品位。 我一直盯着这女王般的影像,至少看了半个小时,仿佛我突然凝固成了石头;而且,在这期间,我体会到了人们一向所言所歌的“一见钟情”的全部含义和真谛。虽说我从前也曾见过一些最负盛名的女性美之典范,这一次我的情感与以往所经历的完全不同。一种无法形容的、我不得不把它称为磁力的心灵对心灵的爱慕,不仅把我的视线而且将我思想和感情的力量凝聚在了眼前那令人仰慕的人身上。我发现——我感觉到——我知道自己已经深深地、疯狂地、不可挽回地跌入了爱河——而此时我尚未能一睹可心人儿的容颜。真的,那消耗着我的感情是如此强烈,我真的相信,即便那未睹之容颜被证明不过是平常姿色,那感情也不会有丝毫的削弱;那唯一真实的爱是那样令人费解,那是一见钟情的爱,它真的很少依赖那似乎创造并控制了它的外部条件。 当我如此沉浸在对那美人的爱慕中时,观众席里突然发出一阵骚动,使她把头部向我稍微侧转了一些,于是我目睹了那脸部的整体线条。它的美丽甚至超越了我的期待,然而也有一些令我失望的东西,我无法确切地说出来。我说了“失望”,但它并不完全是那个意思。我的情感立刻平静而崇高起来。它们由心魄荡漾转变成了沉静的热情——即热烈的宁静。也许,这种情感是来自那脸庞上圣母般的安详神情,不过我马上明白这不是全部的原因。还有别的因素——一些我无法阐明的神秘因素——使那脸庞的表情微微地触动了我,而同时又激发了我的兴趣。事实上,我恰好处于那种情绪中,它会使一个年轻而多情的男子采取任何毫无节制的行为。如果那女士是一个人来的,我会毫无疑问地进入她的包厢,不顾一切地和她搭话;但幸运的是,她有两个同伴——一位是绅士,还有一位是迷人的美女,从整个外表看,那美女比她小几岁。 我的脑海里盘旋着成千或许可行的方案,如过后向那位年长一些的女士自我介绍,或者不管怎样,眼下得更真切地欣赏一下她的美貌。我本该离她更近些,但是剧场十分拥挤,使这一举动变得不可能了;而且,即使我有幸带着观剧镜,可是最近上流社会的严格法令禁止人们在这种场合下使用观剧镜,更何况我还没有带,于是我陷入了绝望。 最后,我想到了向我的同伴求助。 “塔尔博特,”我说,“你有一个观剧镜,让我用一下。” “观剧镜!——没有!——你认为我会用观剧镜来干什么?”说着,他不耐烦地将视线转回到舞台。 “可是,塔尔博特,”我继续说着,拉了拉他的一侧肩膀,“听我说,好吗?你看见那舞台前的包厢了吗?——那里!——不,是旁边那个。——你见过这么迷人的女人吗?” “不错,她是很美丽,”他说。 “我在想她会是谁呢?” “哎呀,凭着所有天使的名义,你真不知道她是谁吗?‘不认识她就证明你是无名之辈。’她是著名的拉朗夫人——当今卓尔不群的美人,也是全城议论的对象。她也极其富有——她是个寡妇,很好的婚配对象——刚从巴黎来。” “你认识她吗?” “很荣幸,我认识。” “你愿意把我引见给她吗?” “当然,我非常乐意,什么时候?” “明天下午一点,我会到B旅馆来拜访你。” “很好,那么现在请你尽量别说话了。” 考虑到他同意引见,我只得接受塔尔博特的建议了;因为他对此后的每一个问题或暗示都固执地保持无动于衷,那晚余下的时间里,他全身心地关注舞台上的演出。 这段时间里,我的目光一直停在拉朗夫人身上,最后有幸看到了她整张正面的脸。它精巧优美——这,当然了,即使塔尔博特还没完全告诉我这一点,我的心早就告诉过我——但是那莫名其妙的东西仍然困扰着我。最终,我得出结论,我的感觉被某种庄严、忧伤,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疲倦的气质所打动,这种气质从这张年轻而鲜活的脸上带走了些东西,但留给它一种天使般的温柔和高贵,于是,在我那热烈而浪漫的性情看来,这自然就使那脸庞增添了十倍的魅力。 正当我的双眼在这美丽面前备受愉悦时,我惊慌仓皇失措地从那位女士几乎令人察觉不到的一惊中发现,她已经蓦然察觉到我那炽热的目光了。可我已经彻底地被她迷住了,无法收回目光,哪怕只是一瞬间。她别转了脸,我又只能看到那线条清晰的脑后部轮廓。过了几分钟,仿佛出于好奇地想看看我是否还在凝视,她缓缓地再次将脸转回来,又一次遇上了我那滚烫的凝望。她乌黑的大眼睛很快地垂了下去,一片绯红漾在她的脸颊。但让我吃惊的是,在看到这情况后,她不仅没有再次别过头,而且竟然从紧身褡里取出了一副双片眼镜,支起来,调整了一下,然后用它望着我,既专心又谨慎地看了几分钟时间。 如果那时雷电霹雳打在我脚上我都不会那么震惊——惟有震惊——丝毫不觉得愠恼或嫌恶;尽管若是其他女人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她很可能让人愠恼或嫌恶。但是这整个举动却做得如此娴静,如此若无其事,如此镇定,总之,明显地带着最高贵的修养,不令人察觉出丝毫的冒犯,而我唯一的感觉就是仰慕和惊讶。 我观察着,在她刚支起那眼镜时,她似乎对初次所见到的那个我甚是满意,然后,她正要把这器具收起来时,仿佛转念一想,就又支了回去,并继续专注地看了我几分钟。我肯定,至少有五分钟时间。 这一举动在美国剧院里是那么引人注目,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并在观众席里引起了一阵莫名的骚动,或是嗡嗡声,不久,我的内心就充满了疑惑,不过拉朗夫人的脸上没有露出任何明显的反应。 她满足了好奇心之后——如果是这样的话——便取下眼镜,平静地将注意力集中到了舞台上;像以前那样,她又将侧影朝向我这边。我继续不住地凝望她,虽然我很清楚这么做是很卤莽的。不一会儿,我看到那头轻缓地转移了方向;很快地——我确信——那位女士在假装看着舞台的同时,实际上是在认真地看着我。我无需告诉大家这举止给我那兴奋的神经所带来的效果,尤其是由那么迷人的女人所为。 她这样观察了我大约有一刻钟时间,我情感所寄的美人儿开始和陪伴她的那位先生说话了,她说话的时候,我从那两人的目光清楚地看出,他们所谈的就是我。 我刚下此结论,拉朗夫人又转向了舞台,然后,有几分钟时间,她似乎被演出吸引了。然而,这段时间过后,我陷入了一种极端的激动,因为我见到她再次打开挂在她身旁的眼镜,又像前一次一样地完全转向我,而且不顾观众席里又一次响起的嗡嗡声,看着我,从头到脚地看,而且带着同样不可思议的神情,那神情是那么令我从心底感到愉快,我的灵魂都被搅乱了。 这异常的举动把我抛进了一种完全是高烧般的兴奋中了——进入了彻底的爱的狂喜里——与其说它令我不知所措,毋宁说它使我勇敢起来。在我忠诚而疯狂的激情下,我忘记了一切,除了眼前我痴望着的高贵而迷人的景象和它真实的存在。我看到观众正全神贯注着歌剧演出,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终于,我的目光和拉朗夫人的交错了,这一瞬间,我轻轻地、但却准确无误地向她鞠了一躬。 她的脸羞得绯红,赶紧把目光移开,接着又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朝四周看,显然是想看看我那卤莽的动作是否被人注意到,然后,她的身子朝坐在她身边的先生欠了过去。 此时,我对自己欠妥当的举动觉得有一种滚烫的不安感,预感这一次准得马上暴露;紧接着我的脑海里迅速而不安地掠过手枪的幻影。然而,当我看到那位女士只是递给那先生一张节目单而并没说话时,我顿时觉得无比轻松,这之后不久,她又悄悄向四周望了望,然后那双明亮的眼睛就完全而持久地注视着我,不过,读者对我的惊讶——我那深深的惊诧——内心和灵魂那迷狂的困惑可能有了某种细微的察觉,然后,她微微一笑,露出了一线亮丽的珍珠般的牙齿,她的头还清楚地、率直地、而且是坦然地点了两下。 当然,要形容我当时那阵喜悦——那阵迷醉——那阵极度的心灵狂喜是徒劳的。如果有人曾经为无比的喜悦疯狂过,我那时就是这种感觉。我爱着,这是我的初恋——我就是这样感觉的。它是无上的爱——无法用言语表达。它是“一见钟情”;而且,这一见钟情也得到了对方的欣赏,并得到了回馈。 是的,回馈。我没有刹那的怀疑。我还能用其他什么语言来形容这种爱?这位拉朗夫人如此美丽,如此富有,很显然又如此多才多艺,她出身如此高贵,社会地位如此之高,从哪方面都那么令人尊重。是的,她爱我,她回报了我爱的热情,以同样盲目的炽热,同样的坚定,同样的率真,同样的放任,完全像我自己的那样无法控制!然而,这些美好的幻想和回忆此时被幕布的垂落中断了。观众们站起身,往常的拥挤和混乱立刻蔓延开来。我突然离开了塔尔博特,拼命朝离拉朗夫人更近的地方挤过去。由于人群拥挤,我没能成功。最后,我只好放弃追赶,踏上了回家的路。我安慰着自己那连她的裙边都没能触到的遗憾,因为我想起明天塔尔博特就可以带我去正式拜访她。 明天终于来了。也就是说,在漫长、厌倦而心烦的夜晚过去后,这一天终于到了。可是到“一点”之间的几个小时就像蜗牛爬,令人觉得疲倦而冗长。但是常言道,伊斯坦布尔也终有末日,因而这漫长的等待也终有尽头。钟敲响了,那声回响刚一消失,我就跨进了B旅馆,说要见塔尔博特。 “他出去了,”男仆说着——他是塔尔博特家的仆人。 “出去了!”我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回应道,“我告诉你,伙计,这完全不可能,绝对没可能;塔尔博特先生不会出去的。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先生;只是塔尔博特先生真不在,就这样。早饭后他就立即骑马去S——了,他留话说这一周他都不在城里。” 我呆呆地僵立着,又是惊恐又是气愤。我想回应他,可舌头就是不听使唤。最后,我猛地向后一转身,脸色气得铁青,心里暗暗把整个塔尔博特家族打入了人间和地狱中那最黑暗的地区。很显然,我那周到的音乐迷朋友已经把他和我的约定抛到了九霄云外——约定之后就立刻忘掉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从不认真履行。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强压气愤,沮丧地走在街上,枉费心机地向我遇到的每个男友询问关于拉朗夫人的事。据我所问,我发现他们全都知道她,很多人见到过她,但她在城里只呆了几星期,因此,很少有人宣称和她本人相识。这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和她也不是太熟悉,他们不能也不愿随意以白天正式拜访的方式把我引见给她。我正这样失望地站着,和三个朋友谈论着所有关于我内心痴迷的人时,恰好话题中的人在街上走过。 “真真切切,她就在那里!”一个人喊道。 “真是令人惊讶的美丽!”第二个人感慨着。 “简直是人间天使!”第三个人赞叹道。 我一看,一辆马车正在街上缓缓经过,向我们走来,车中正坐着那位我看歌剧时见到的迷人倩影,与她同包厢的那位年轻女士则坐在她身边。 “她的女伴也穿戴得很漂亮,”那三人中的一个先说道。 “真令人惊讶,”第二个人说;“她还是那么高雅;不过艺术会创造奇迹。我发誓,她比五年前在巴黎时更漂亮了。她依然是个美丽的女人;——弗鲁瓦萨尔,你不这样认为吗?——辛普森,我是说。” “依然很美!”我说,“为什么不呢?可是和她的朋友相比,就像是烛光和夜晚的星星相比——像萤火虫与心大星[2]相比。” “哈!哈!哈!——哎呀,辛普森,你可真有令人惊叹的发现才华——我是说,那种原创的才华。”这时,我们分开了,三人中的其中一人哼着欢快的小调,我只听出了几句词—— 尼农,尼农,尼农请下车—— 下来吧,尼农·德朗克洛![3] 在这场小小的遭遇中,有一件事深深地安慰了我,尽管这事又撩拨起已经使我心力交瘁的激情。当拉朗夫人的马车驶过我们身边时,我看到她认出了我;不仅如此,她还以我们所能想象的微笑中最纯真的笑容来祝福我,毫不掩饰她是认识我的。 我已经被迫放弃了所有能拜见她的希望,只有等塔尔博特认为该从乡村返回的时候了。同时,我锲而不舍地频繁光顾每一个体面的公共娱乐场所,终于在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剧院里,我无比喜悦地遇到了她,并再次和她交换了目光。然而,这次相遇直到第一次见她两星期后才发生。这期间,我每天都去塔尔博特下榻的旅馆询问,每天都被男仆那句千篇一律的“还没回来”抛入一阵愤怒中。 因此,在我第二次见到她的那天晚上,我处于一种几乎要疯狂的状态中。我知道,拉朗夫人是巴黎人,最近才从巴黎来,她会突然回去——在塔尔博特回来前就离开吗?我会就这样永远地失去她吗?这念头十分可怕,令我难以承受。既然幸福悬而未决,我便决定当机立断地采取行动。总之,在剧院散场后,我跟着这位女士到了她的住所,记下了地址,次日一早就给她送去一封长长的、详细的信,在信中我倾吐了全部心声。 我倾诉得很勇敢,很酣畅——总之,充满激情。我什么都不掩饰,甚至包括我的缺点。我提到了我们初次邂逅时那浪漫的情形,甚至提到我们之间交换的眼神。我详细到说起自己确信她也是爱我的;我把这种确信和我的一腔痴情作为我这否则就是不可饶恕的冒昧之举的两个借口。至于第三个理由,我说到自己很担心在我还没有机会正式拜访前,她就离开这个城市了。在这封最激情洋溢的信的末尾,我坦诚地说到了我财产方面的情况,说我很富有,并直截了当地向她求婚。 在焦急的期盼中,我等着答复。仿佛经过了一百年的时间,它才姗姗来迟。 是的,它真的来了。这一切是如此浪漫,我真的收到了从拉朗夫人那里来的信——那位美丽、富有、偶像般的拉朗夫人的回信。她的双眼——那高贵的眼睛没有掩饰住她那尊贵的心。像她这样一位真正的法国女人,她听从了理智率真的指示,听从了本性充沛的热情,不顾世间传统的拘谨礼仪。她没有嘲笑我的求爱,也没有躲避在沉默中。她没有将我的信不加拆看就退还。她甚至给了我答复,用她那精巧的手指作了答复。信是这样写的: 辛普森先生,请原谅我力不从心,不能将贵国的语言写得优美流畅。我刚到这儿不久,还没有机会把它学好。 这份歉意中,我只能说,哎!——辛普森先生猜得太对了。还要我多说吗?哎!我是不是不该说这么多? 欧仁妮·拉朗 这高贵的话语让我吻了它一百万遍,而且毫无疑问,由于它,其他无数放纵的言行从我记忆中溜了出来。塔尔博特还是不想回来。唉!他难道就不曾有过一点点粗略的念头,想到自己的离去让朋友如此受煎熬吗?难道他同情的本性就不能快点来拯救我吗?可是,他还是没回来。我写信给他,他回复了。他被紧急的事务拖延了——但是很快就会回来。他请求我再耐心些——缓和一下自己的行为——读一些令人悠闲的书籍——不要喝烈度超过霍克酒[4]的饮料——并求助于哲学的安慰。这愚蠢的家伙!如果他不能亲自回来,唉,难道他就不能动动脑子给我写封引见信吗?我又给他写了信,请求他立刻给我写封这样的信。我的信还是被那位男仆退还了,上面用铅笔写了下列签注。那无赖已经在乡下陪他的主人了。 主人昨天离开S——,原因不明——也没说去哪里——或是何时回来——所以我认为最好将此信退还,因为我认识您的笔迹,并知道您总是多少有点着急。 您忠诚的  斯塔布斯 看过后,我无需再说什么,立刻陷入了对这主仆二人最可憎之心的仇恨中。不过,仇恨无济于事,抱怨也没有用处。 可是我还有一样东西可以依靠,即我那与生俱来的大胆。至今它一直对我很有效,于是我决定用它来帮我达到目的。另外,在我们通信之后,只要我不太过分,有什么样的不拘礼节会被她认为是无礼的呢?自从这封信后,我已经惯于凝望她的住所,并且因此而发现,在黄昏时分,她习惯在窗户望得到的公共广场散步,只有一个黑人侍从跟随着。这里,在茂密而荫凉的小树林里,在甜蜜的仲夏傍晚那灰暗的朦胧中,我留心抓住自己的机会,上前和她说话。 最好得骗过那个跟着的仆人,于是我就用一种老熟人的笃定态度这么做着。她真的很具有巴黎人的特点,立刻就领会了这意思,并向我打招呼,伸出了那双最令人着迷的手。仆人立刻退到后头去了;现在,两颗心都情感洋溢,两个人长久而坦诚地互诉衷肠。 由于拉朗夫人说英语甚至比她写英语还要不流利,我们的交流就必须靠法语。那甜蜜的语言如此适合表达感情,我就把本性中激越的热情尽情释放,而且,我尽我所能地施展口才,恳请她同意马上与我成婚。 对于我的急切,她报以微笑。她讲起了关于体面的那套老话——那无端的害怕阻碍了那么多人获得幸福,直到幸福的机会永远地离开。她留心到我几乎未加思索就让朋友们知道我渴望与她厮守——因为我没法抑制不说——因此我根本不可能隐瞒我们初次相识的日子。于是她羞红了脸,说这太急了,火速结婚不太妥当,不太得体,不正常。她说这些话时有种动人的天真,这令我陶醉,又让我忧伤,并说服了我。她甚至还笑着责怪我的卤莽和草率。她请我记住,我确实连她是谁都不了解,不了解她的身家财产,不了解她的亲戚朋友,也不了解她的社会地位。她叹了口气,求我重新考虑求婚的提议,并把我的爱归结为冲动,归结为孩子气的渴望,归结为幻想或是暂时的幻觉,是想象所创造的没有根基、不稳固的产物而非发自内心。她说着这些话,那迷人的暮霭带来的阴翳聚拢过来,在我们周围越来越深沉。说着,她那仙女般的手温柔一按,在甜蜜的一瞬间,就将所有的争论轻轻抛开了。 我尽所能地答复她,像一个真正的恋人那样。最后,我不屈不挠地诉说着自己的专注和情感,说她无比的美丽,说我热烈地爱慕着她。总之,我怀着令人折服的激情,诉说在爱的过程中的危险,说真爱从不会一帆风顺,并由此推论,把这过程人为拉长是明显危险的。 我后面的论点似乎终于软化了她的执拗。她温和了些,但她说还有一个麻烦,而且她确信我没有好好考虑过。这是个很微妙的问题——尤其是对一个女人而言。她觉得,提到这一问题,她就得牺牲感情,不过为了我她可以作出任何牺牲。她暗示的是年龄问题。她问我是否了解——是否真的了解——我们之间的差异?丈夫的年龄应该比妻子大几岁——哪怕十五或二十岁——才能被世人所认可,而且在事实上被世人认为得体;但是,她总愿意接受妻子的年龄不应该超过丈夫这个观点。不正常的年龄差异会——经常会——导致,唉!导致不愉快的生活。此刻,她明白我的年龄还不过二十二岁;而我则正相反,也许没意识到,我的欧仁妮比我大出不少。 这一番话语体现了高贵的灵魂和真挚的尊严,这使我欣喜,令我动心,也恒久地坚固了我的爱。我几乎抑制不住这捕获了我的狂喜。 “我最心爱的欧仁妮,”我喊道,“你在说些什么呀?你的年龄是比我大,但这又怎样呢?世上的习俗有着太多传统的荒谬。对于像我们一样相爱的人,差一年和差一小时又有什么区别呢?你说,我二十二岁,这没错:事实上,你马上就可以说我是二十三岁。而你自己,我最亲爱的欧仁妮,年龄不会超过——不会超过——不超过——超过——超过——超过——” 我停顿了一会儿,期待拉朗夫人会插话透露她真实的年纪。但是法国女人说话不会直截了当,对令人尴尬的询问总是略施小计来作为答案。这会儿,欧仁妮似乎在她怀里寻找着什么,这样持续了片刻,最后,一帧肖像掉落在草地上,我立刻捡起来,交还给她。 “拿着吧!”她带着一抹最销魂的笑容说道,“为了我,拿着它——为了它比真容更美丽的缘故。还有,在这件小礼品的背面,也许你会发现你似乎想要的信息。现在,天确实渐渐黑起来了,但是你可以在早晨空闲时再看。同时,今晚你该送我回家。我的朋友们要开一个小小的音乐晚会。我保证你能听到一些美妙的歌声。我们法国人并不像你们美国人那么拘泥细节,我不费周折就能把你带进去,就说你是我的一个老朋友。” 说着,她挽起我的胳膊,我陪她回家。那座屋宇十分精美,而且装饰得也很有品位 。然而,对于后者我并没有资格来评判,因为等我们到达时,天正好黑了,而且在炎热的夏季,美国的高级寓所很少在一天中这最令人惬意的时刻点灯。我肯定,我们抵达后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才在客厅里点起了一盏罩着灯罩的太阳灯。于是我看见,这间公寓的装饰品位出奇地好,甚至可以说是辉煌,但是套房的另外两间房子,也是大家主要聚集的地方,却在整个夜晚都保持一种宜人的幽暗。这一做法考虑很周到,可以让大家有光明和幽暗的选择,而我们大洋彼岸的朋友对此倒应该十分乐于采用。 那个夜晚无疑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夜晚。拉朗夫人并没有夸大她朋友的音乐才能,我听到的歌声也是在任何维也纳之外的私人聚会中所听过的最动听的。有很多器乐演奏者,而且技艺高超。歌唱者主要是女士,都唱得很不错。最后,响起一阵不容推委的“拉朗夫人来一个”的喊声,她立刻从我身旁就坐着的长椅上站起身来,没有丝毫故作端庄,在一两位先生以及和她一道看歌剧的那位女士的陪伴下,走向主客厅的钢琴。我本该亲自陪她的,但是想到自己是被悄悄引进屋去的,我觉得最好还是别引起大家的注意,就坐在原位。于是我就这样失去了视觉的愉悦,虽然还不至于被剥夺听觉享受。 她给大家留下的印象似乎很令人震撼——但是对我来说,这效果就更大了。我不知该怎样来确切地表述。毫无疑问,它部分来自我所沉浸的爱之情感,但主要是因为我对歌唱者那极端的感悟力的深信。任何艺术都无法赋予她这种风度或是她歌唱中那热情洋溢的激情。她所表达的《奥赛罗》中的浪漫——她唱出《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中“Sul mio sasso”这几个意大利字眼的声调——都还在我的记忆中回荡。她那低沉的音调是那么令人惊叹,那声音包含了三个完整的八度音阶,从女低音D一直延伸到女高音D,而且,尽管那声音足以响彻那不勒斯的圣卡洛歌剧院,却又带着细致的精确,征服了声乐中的每一个难点——音阶的起落、抑扬顿挫、或是装饰音。在她唱《梦游女》的终场曲时,她将最非凡的效果赋予了歌词: Ah!non guinge uman pensiero Al contento ond’io son piena.[5] 这里,她模仿了马利布兰,把贝利尼原来的歌词作了调整,使自己的声音降到次中音G,然后,经过很快地转换,把G唱高三个音阶,中间跳过了两个八度。 这些奇迹般的声乐表演后,她从钢琴边起身,又坐回了我的身边;我用最深沉的热情向她表达我对她的表演感到欣悦。我没说出自己的惊讶,但毫无掩饰地显出了吃惊的样子;因为某种细微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她在普通谈话时某种声音上的颤抖和犹豫,使我原以为,她在歌唱时不会表现出什么非凡的技艺。 这下我们长久地、热烈地、不被打扰地,而且完全没有芥蒂地交谈起来。她使我讲起了很多自己早年的生活,而且她屏息凝神地倾听着我叙述的每一个词。在她的信任和爱面前,我毫无保留——觉得无法保留什么。由于她对年龄这一敏感问题的直率,于是我也怀着充分的坦率,不仅给她详述了我的许多小缺点,而且坦诚地承认这些道德甚至是身体上的缺陷,对于这些事的暴露,需要很大的勇气,也必然证实了我的爱。我谈到了自己大学时的轻率,讲到自己的放纵,那些狂欢喧闹的酒会,我的债务,还有逢场作戏。我甚至说到了自己有一次得肺病时的咳嗽,过去我一直患有一种慢性的风湿病,有一次还发过遗传性痛风。最后,我终于谈到了那很麻烦和不便的,但迄今一直被我小心掩饰的眼睛的近视。 “关于这最后一点,”拉朗夫人笑着说,“你这样袒露确实有点不聪明;因为,如果你不透露,我认为肯定不会有人责怪你这些的。顺便问一下,”她接着说,“你是否还记得——”尽管房间里很幽暗,这时我感到一片绯红清晰地浮现在她的脸上——“我亲爱的朋友,你是否还记得这副小小的眼镜,它现在就挂在我的脖子上?” 她说着,在手指间转动着那副在歌剧演出之夜曾那样地征服过我的眼镜。 “历历在目——啊!我当然记得啦,”我高声喊道,动情地捏住那只把眼镜递给我看的精巧的手。那副眼镜是个复杂而精美的玩意,雕工精细,饰有金银丝线,并镶嵌着闪闪发光的宝石,即使在昏暗的光线下,我也能感觉出它的珍贵。 “好吧,朋友,”她又恢复到某种令我惊讶的热诚真挚的态度中——“好吧,朋友,你已经热切地恳请我馈赠你一件你会欣然觉得是无价的东西。你请求我明天就与你结婚。如果我答应你的恳求——而且,我要补充一下,也答应我自己内心的恳求——难道我不该有资格要求你给予一个非常——一个非常卑微的回馈吗?” “说吧!”我喊道,声音之大几乎要引起在场所有人的注意了,也正因为有人在场我才不得不抑制住自己,没有冲动地跪在她的脚边。“说吧,我心爱的,我的欧仁妮,我的心!——说吧!——不过,哎!话没出口我已经答应你了。” “那么,朋友,你应该克服,”她说着,“为了你爱的欧仁妮,克服你最终袒露的小小缺陷——与其说它是身体上的,还不如说是道德上的缺陷——我确信,这缺陷和你真实本性的高贵是那么不相称——与你平常性格上的真诚是如此格格不入,如果容忍它继续下去,它迟早会让你陷入困境的。为了我的缘故,你应该克服这种做作,正如你自己承认的,这做作让你对自己视力的缺陷予以沉默和含蓄的否认。因为你否认这个弱点实际上是不愿采用有助于克服这一弱点的惯用手段。所以,你该理解我这么说是希望你戴眼镜;——嘘,别做声!——为了我,你早已经答应我戴上它了。你应该接受现在握在我手中的小玩意,虽然它们对你的视力会很有帮助,但作为宝石,它们真的不是太昂贵。你戴戴看,稍微地做一下调整——这样——它们就能像双片眼镜一样架在鼻梁上,又可作为单片眼镜放在背心口袋里。不过,为了我,你已经答应过我,要用前一种方式去习惯地戴它。” 这请求——我必须得承认吗?——当时真使我不知所措。但是伴随这一请求的那种情况当然容不得我有半点犹豫。 “好的!”我喊道,并鼓足了所有的热情。“好的——这是我最乐意接受的。为了你,我愿奉献所有感情。今晚我接受这可爱的眼镜,把它当单片镜戴在我的胸上;但是明天清晨的第一缕光亮出现时,当我能喜悦地称你为我的妻子时,我会把它架到我的——架到我的鼻子上,从此以后就这样戴着它,虽然不太浪漫,不很时髦,但是如你希望的,它肯定会很有帮助。” 此时,我们的交谈转到了对于明天的细节安排上。我从未婚妻那里得知,塔尔博特刚回城。我得立刻去看他,便叫了一辆马车。晚会在凌晨两点前才能结束,我让马车就在那时候到门口等着,届时,趁散场的一片混乱,拉朗夫人就能轻易地不被人注意地进入马车。然后我们就到一位牧师家里,他会在那里等我们的;完婚后,辞别塔尔博特,我们就继续向东做一个短途旅行,把这个上流社会抛在身后,让他们对此事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吧。 计划就绪,我立刻告辞去找塔尔博特,可是在途中,我禁不住进了一家旅馆,想看看那副微型肖像,而且是在眼镜的有效帮助下做的。那张脸庞是如此美丽绝伦!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那骄傲的希腊式的鼻子!那些乌黑亮泽的卷发!“啊!”我得意洋洋地对自己说道,“这可真是我心目中的爱人呀!”我把肖像翻过来,发现了这些字:“欧仁妮·拉朗——二十七岁零七个月。” 我找到了塔尔博特,立刻就把我的好运告诉了他。当然啦,他承认自己感到极端惊讶,不过很真挚地祝贺我,并愿意尽其所能地帮助我。总之,我们严格遵照计划作了安排,并在凌晨两点,正好是晚会结束后十分钟,我已经和拉朗夫人——应该说,是和辛普森夫人一起坐在盖篷的马车里——飞速地出了镇,朝着东北偏北的方向挺进。 根据塔尔博特的安排,由于我们彻夜未眠,第一站我们应该停在C村,它离城镇大约二十英里,在那里吃顿早早餐,稍作歇息,然后继续旅行。于是在四点整的时候,马车就到达旅馆门前。我牵着心爱的妻子的手走出马车,接着点了早餐。同时,我们被人引着走进一间小小的客厅,坐了下来。 这时几乎已经或将近破晓;而且,当我入迷地凝视着身边的天使时,突然,一个念头冒上来,我意识到这真的是我和著名的美人拉朗夫人相识后,第一次在白天享受近距离欣赏这美丽。 “现在,我的朋友,”她说着,一边拉着我的手,打断了我的思绪,“现在,我亲爱的朋友,既然我们已经是不可分的整体了,既然我已经答应了你热烈的恳求,并履行了婚约中我的义务,我认为你不会忘记你也对我有一个小小的馈赠,一个你愿意兑现的小诺言。啊!让我想想!让我回忆一下!是的;我很轻松地就回忆起你昨夜对欧仁妮许下的诺言里的每一个字。听着!你是这样说的:‘好的——这是我最乐意接受的。为了你,我愿奉献所有感情。今晚我接受这可爱的眼镜,把它当单片镜戴在我的胸上;但是明天清晨的第一缕光亮出现时,当我能喜悦地称你为我的妻子时,我会把它架到我的——架到我的鼻子上,从此以后就这样戴着它,虽然不太浪漫,不很时髦,但是如你希望的,它肯定会很有帮助。’就是这些话,我亲爱的丈夫,没错吧?” “是的,”我说,“你记性真好;确实,我美丽的欧仁妮,逃避这小诺言所表达的意思并非我的本性。瞧!看呀!刚好合适——相当合适——不是吗?”于是,我把那副镜片调整到普通眼镜的形状,小心翼翼地放到恰当的位置;这时,辛普森夫人正了正帽子,抱住胳膊,挺直坐在椅子里,有些僵硬和古板,而且,事实上,那样子有点不太体面。 “天呐!”我刚把那眼镜框架到鼻子上就这样喊出来了——“天呐!我的天呐!——哎呀,这眼镜是怎么了?”我赶紧把它摘下来,用一块丝绸手帕细心地擦拭着,然后再戴上去。 但是,如果第一次佩戴时,已经有什么事情让我觉得惊讶的话,这第二次的惊讶已激化为震惊了;而这震惊是那样剧烈——那样极端——实际上我可以把它称为恐慌。这可怕的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呀?我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吗?——我能吗?——这就是症结所在。那是——那是——那是胭脂吗?还有,那些是——那些是——是欧仁妮脸上的皱纹吗?还有,哦!天哪,我的老天,我的神呀!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她的牙齿是怎么了?我把眼镜猛地摔到地上,跳起脚,直立在地板中央,面对着辛普森夫人,双手叉腰,龇牙咧嘴,一边直冒汗,可是,这同时,因为惊吓和愤怒,我又完全说不出话来。 我早已经说过,欧仁妮·拉朗夫人——就是说,辛普森夫人——说英语不及她写英语流利;为此,在通常情况下,她很得体地从不尝试说英语。但愤怒会使女士走极端;现在,辛普森夫人就非常极端地试图要用她从未完全理解的语言来进行交流。 “好吧,先生,”观察了我片刻之后,她说道,显然非常惊讶——“好吧,先生?——然后呢?——现在怎么样?你跳的是不是圣维图斯舞?[6] 要是不喜欢我,为什么你要隔着袋子买猫?” “你卑鄙!”我边说边大口喘着气,“你——你——你这恶毒的老巫婆!” “啊?——老?——我还算不上那么老吧!我一天不多一天不少正好八十二岁。” “八十二!”我喊着踉跄地走到墙边,“八百二十万岁的老狒狒才是!那画像说你才二十七岁零七个月的!” “没错!——就是这样!——一点没错!但是那张照片是五十五年前画的,那时我和第二个丈夫拉朗先生结婚,我就请人画了那张肖像送给我和第一个丈夫穆瓦萨尔先生生的女儿!” “穆瓦萨尔!”我说。 “是的,穆瓦萨尔,”她说着,一边模仿我的语音,说实话,说得很拙劣;“那怎么了?你知道穆瓦萨尔?” “不知道,你这老妖怪!——我根本对他一无所知;只不过我曾经有个前辈叫这个姓,很久以前。” “这个姓?你为什么说姓这个姓?这是个很体面的姓;瓦萨尔也是——也是个不错的姓。我的女儿,穆瓦萨尔小姐,她和瓦萨尔先生结了婚;这姓可是很受人尊敬的。” “穆瓦萨尔?”我叫道,“还有瓦萨尔!天哪,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说的是穆瓦萨尔和瓦萨尔;对此,如果没什么不妥的话,我还要说克鲁瓦萨尔和弗鲁瓦萨尔。我女儿的女儿是瓦萨尔小姐,她嫁给了克鲁瓦萨尔先生,然后,我女儿的外孙女克鲁瓦萨尔小姐又嫁给了弗鲁瓦萨尔先生;我想你是要说这姓不太高贵吧。” “弗鲁瓦萨尔!”我说道,开始要晕厥了,“唉,你肯定不是在说穆瓦萨尔,还有瓦萨尔、克鲁瓦萨尔和弗鲁瓦萨尔吧?” “我说了,”她回答,身子完全靠在椅背上,将两条腿完全伸直;“是的,穆瓦萨尔,还有瓦萨尔、克鲁瓦萨尔和弗鲁瓦萨尔。但是弗鲁瓦萨尔先生是一个你们所说的那种笨蛋——他像你一样是头蠢驴——他离开了美丽的法国,来到这愚蠢的美国——我听说,他到这里后,生了个很笨很笨、笨透了的儿子,不过我还没见到过他——我和我的同伴斯蒂芬·拉朗夫人都没见着过他。他名叫拿破仑·波拿巴·弗鲁瓦萨尔,我想你会觉得这也不是个令人尊重的姓名吧。” 无论是这段话的长度还是内容,都确实使辛普森夫人的情绪变得异常激动。她费了好大的力气说完这些话,从椅子上跳起身,好像被施了魔法一般,在跳起来的时候,她的整个裙撑都掉落在地板上。双脚站稳后,她咬牙切齿地挥动着双臂,卷起袖子,朝着我的脸晃着拳头,最后,她从头上一把抓下帽子,大堆最最昂贵和乌黑美丽的假发也随之被摘下来,猛地扔到地上,她一边还大声叫着,并歇斯底里地在上面跳起了一种西班牙舞蹈。 这同时,我惊恐地陷进了那张她站起身的椅子。“穆瓦萨尔和瓦萨尔!”我重复着,若有所思,这时她中止了一个鸽子拍翅的舞步,并补充说,“克鲁瓦萨尔和弗鲁瓦萨尔!”——“穆瓦萨尔、瓦萨尔、克鲁瓦萨尔,还有拿破仑·波拿巴·弗鲁瓦萨尔!——唉,你这条无比衰老的毒蛇,那就是我——那就是我——听见没?——那就是我”——我声嘶力竭地尖叫着——“那就是我——我!我就是拿破仑·波拿巴·弗鲁瓦萨尔!我真不该与我的曾曾外祖母结婚,我真希望我能永远稀里糊涂!” 欧仁妮·拉朗夫人,差点叫辛普森夫人了——曾经叫穆瓦萨尔夫人——确确实实是我的曾曾外祖母。她年轻时的确非常美丽,即使到了八十二岁,也保留着少女时期那高贵的身材,精致的头部线条,明亮的眼睛,以及希腊式的鼻子。在一些东西的辅助下,如珍珠粉、胭脂、假发、假牙、假臀,还有巴黎技艺最纯熟的女装裁缝,她竟然在法国都市那些风韵犹存的美人堆里体面地占有一席之地。从这一点看,她或许真应该可以与著名的尼农·德朗克洛相媲美。 她非常富有,而且第二次成为寡妇时没留下孩子。于是她想起美国还有个我,为了让我成为她的继承人,她就在斯蒂芬·拉朗夫人,她第二任丈夫的一个很可爱的远房亲戚的陪伴下,来到美国。 在看歌剧的那一晚,我的曾曾外祖母注意到了我的凝视;她通过眼镜观察了我,并发现我和她有某种家族的相似。因此,她对我很感兴趣,并知道她要找的继承人确实就在城里,于是她向同伴打听我的情况。那位陪伴她的绅士知道我,就告诉了她我是谁。这消息使她再次对我进行观察:正是这举动鼓起了我的勇气,使我也作出了荒唐之事,这里我不用赘言。她回复了我的鞠躬礼是基于这样一种情况,她以为我已经非常偶然地发现了她的身份。至于对这陌生女人的年龄和魅力,我被自己糟糕的视力以及她的化妆技术所蒙蔽,当我热切地询问塔尔博特她是谁时,他当然以为我指的是那个年轻的美女,就如实告诉我,说她是“著名的寡妇,拉朗夫人”。 第二天早上,我的曾曾外祖母遇到了塔尔博特,他们在巴黎是老熟人;于是他们的交谈就很自然地落在了我身上。她就这样得知了我视力上的缺陷;因为我视力不好是众所周知的,尽管我根本不了解大家都知道这回事。于是我那好心的老亲戚发现,令她失望的是,她原以为我是知道她身份的,否则的话,我在剧院向一位陌生的老夫人公开示爱就完全是愚蠢之举了。为了惩罚我的卤莽,她和塔尔博特一同策划了一个方案。后者故意避开我,不为我引见。我在街上询问的关于“那位迷人的寡妇拉朗夫人”,当然就被人以为我指的是那个年轻的夫人;因此,离开塔尔博特下榻的旅馆后不久,我和自己遇到的那三位绅士的交谈就很容易解释了,他们在小调中唱到尼农·德朗克洛也不难理解。我没有机会在白天近距离地观察拉朗夫人,而且在她的音乐晚会上,我愚蠢地拒绝了眼镜的帮助,这就导致我无法发现她的年龄。当“拉朗夫人”被大伙喊着去唱歌时,大家叫的是那位年轻的夫人,而且也是这位年轻夫人去表演的。为了进一步地迷惑我,我的曾曾外祖母也同时站起身,陪着她走向主客厅的钢琴旁。如果我决定陪她走过去的话,她会按计划暗示我最好得体地停在原位。不过我的小心谨慎使这一点也成了没有必要。那些令我如此倾慕、使我确信情人很年轻的歌曲,是由斯蒂芬·拉朗夫人唱出的。那副眼镜的赠送是在愚弄上又添加了对我的谴责——是设了圈套再加根刺。这件赠品为教训我的弄虚作假提供了机会,而我已经因此而被好好地教训了一顿。下面的补充说明似乎有些多余:那副被这位老夫人配戴的镜片,已经被她换成了一付更适合我使用的眼镜,真的,眼镜很适合我,完美之极。 那位只是假装结下这段要命的婚姻的牧师,是塔尔博特的好朋友,他并不是牧师。不过,他可是一名出色的“马车夫”;是他脱了教士袍,穿上大衣,赶着马,载着那对“快乐的夫妻”出了城。当时塔尔博特就坐在他身旁。那两个坏蛋就这样“亲眼旁观局面的发展”,从旅馆后厅的那扇半掩的窗户外,咧嘴大笑地欣赏着戏剧的终结。我想我将不得不和他们俩决斗。 不过,我没有成为曾曾外祖母的丈夫;想到这点,我感到无比解脱;——但是我成了拉朗夫人的丈夫——是斯蒂芬·拉朗夫人——我那位好心的老亲戚除了让我成为她死后唯一的继承人外——如果她真会死的话——还颇费周折地为我安排了一门亲事。总之,我再也不写情书了,而且永远配戴着眼镜。 (张琼译)
[1] 希腊神话人物,爱神所爱的美女,她是灵魂的化身。 [2] 即心宿二,为天蝎座α星一颗巨大的,可变化的红色双星,是天蝎座最亮的星,距地球约424光年。 [3] 尼农·德朗克洛(1620—1705),法国美女及才女,曾与许多名人相交。 [4] 霍克酒,德国产的一种白葡萄酒。 [5] 歌词大意:啊!此刻充溢我心中的满足超越了人类思想的范畴。见贝利尼《梦游女》(1831)第三幕第二场。 [6] 一种神经错乱症,俗称舞蹈病,得名于该病的医治人殉道者圣维图斯(约公元四世纪)。 塔尔博士和费舍教授的疗法 18××年秋天,我在法国最南部的地方旅行,沿路来到了离某座疗养院或称私家疯人院几英里处的地方。这座疯人院我在巴黎常听医学界的朋友讲起。我从来没去过这样的地方,便决定不能放弃这样的一个好机会。于是我向旅伴(我几天前偶尔遇上的一位先生)建议多花上个把钟头的时间,到那地方去看看。对此他表示反对——先是说时间来不及了,随后又说他一看见精神病人就恐惧得不得了,这倒也十分自然。不过,他倒是竭力劝我不要因为客气而使自己无法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还说他会骑着马慢慢地继续往前走,好让我能在当天——最多是第二天——就赶上他。他正和我告别时,我想起了要进那所疯人院可能不太容易,并把自己的担心告诉了他。他回答说,事实上,我要是对院长马亚德先生不熟悉,或没有推荐信一类的证明文件,就很难了,因为这种私家疯人院的规矩比公共医院的要严格得多。他又说,就他而言,他几年前就和马亚德熟识了,很乐意陪我策马走到疗养院的大门口并为我引见,尽管他自己对精神病的感觉使他无法走进那样的地方。 我谢过他,然后我们离开大路,走上了一条长满青草的小径,走上约半小时,小径便隐没在覆盖着山坡下部的茂密的林子里了。穿过阴冷的树丛,我们又走了约两英里,疗养院便映入了眼帘。那是一座造型奇异的古堡,相当的荒废,由于年久失修,已经很难住人。这副景象使我感到极为恐惧,我一拉缰绳,差不多想转身回去了。然而,我立刻就为自己这样的软弱感到羞愧,继续往前走去。 当我们往大门走去时,我注意到门微微地开着一条缝,还有一张人脸在从里往外窥视。那人立刻走上前来,喊着我旅伴的名字,热情地和他握手,招呼他下马。那就是马亚德先生本人。那是位身材健壮、相貌英俊的老派绅士,举止文雅,一脸的庄重、尊严和权威,让人印象深刻。 我朋友把我介绍给了对方,告诉他我想参观这座疗养院,马亚德先生表示会尽力满足我的愿望。于是,这位朋友便告辞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走后,院长把我领进了一间面积不大却极其整洁的会客厅,客厅里除了其他表明主人品位的摆设之外,还摆放着书籍、绘画、瓶花和乐器。壁炉里火焰在欢快地跳动着。钢琴边坐着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正唱着贝利尼歌剧里的一首曲子。见我走进去时,她停下歌唱,十分优雅地向我致意。她声音不高,整个举止显得有点压抑。我觉得她脸上的神情里看得出忧伤的痕迹,而且脸色也是极其苍白,尽管我喜欢这样的苍白而并没因此觉得不快。她一身黑色打扮,我心中荡起了一股复杂的情绪,有尊敬,有好奇,还有仰慕。 我在巴黎时听说,马亚德先生的疗养院是按俗话称之为“抚慰疗法”的原则来管理的——就是说,不使用任何惩罚,连关禁闭的都很少,而病人看上去有相当的自由,只是在暗中受到监视,其中大多数人甚至得到允许,可以穿着正常人平时穿的服装在屋子周围四处走动。 我心里想着这些事情,在这位年轻女士面前说话便多了分谨慎,因为我拿不准她的头脑是否正常;事实上,她眼睛里闪烁着某种不安的亮光,使我有点觉得她脑子好像是有问题的。因此,我的应答仅限于一般话题,仅限于那些我觉得即使连精神病人也不会不快或激动起来的话题。对我说的一切,她都以完全理智的方式作了回答,甚至连她自己说的意思都显示出十分正常的理智。但是我对癫狂症有着长期的研究,绝不会轻信这种精神正常的迹象,于是我在整个交谈中一直像开始时那样小心翼翼。 不一会儿,一个身穿制服的伶俐的男仆走了进来,他托着一盘水果、红酒和其他小吃,我便享用了起来,那女子不久就离开了房间。等她离去后,我用征询的目光朝主人看看。 “不是,”他说道,“哦,不是的——是我家庭成员之一——我的侄女,一个极其多才多艺的女人。” “我为自己的怀疑向你一千遍地道歉,”我回答道,“不过你肯定会原谅我的。你这里出色的管理工作在巴黎很有名气,所以刚才我以为有可能是,你知道的——” “对的对的——请别再说了——其实我倒应该感谢你刚才表现出的值得赞扬的谨慎。我们很少看见年轻人能这样预先考虑周到的。而由于访客考虑欠周导致发生不愉快的意外事件,在这里已发生不止一次了。我在实行先前的疗法时,允许病人有权自由来回走动,结果,他们经常受到前来查访的客人随意举动的刺激而变得暴躁狂怒,十分危险。因此我只好实施严格的隔离疗法,凡是我不信任其判断能力的人,一概不准进入这个地方。” “你实行先前的疗法时!”我重复着他的话说道——“难道你是说,我听那么多人说起的‘抚慰疗法’已经不再实行啦?” “我们决定永久终止那项疗法,”他回答道,“到现在已经有几个星期了。” “是吗?你太让我吃惊了!” “先生,”他叹了口气说道,“我们发现绝对有必要回到原来的做法上去。抚慰疗法在任何时候都极其危险,而它的好处却被人夸大了。先生,我相信,抚慰疗法在这所疗养院里得到了公正的试行。我们按人之常理尽了一切努力。很可惜你没能早一点来这里参观,不然的话你自己就能下结论了。不过,我看你对抚慰疗法——对它的细节——倒是挺熟悉的。” “并不全熟悉。我所听到的,已经是三手或四手的消息了。” “那么我可以这么讲,从总体上看,这一疗法就是让病人来掌管家庭事务——对他们言听计从。我们对疯子脑袋里冒出的任何妄想都不加制止。相反,我们不仅放纵而且鼓励这样的妄想;就这样,我们永久治好了许多病人。最能影响疯子那微弱的理智的就是归谬法。例如,有病人把自己妄想成鸡。而治疗方法就是,坚持把这一妄想认为是事实——指责病人,说他没有把这看成是事实有多么的愚蠢——并因此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除了鸡食之外什么别的食物都不向他提供。就这样,几把玉米几颗沙砾就能创造出奇迹。” “但是,这种迁就就是安抚的全部吗?” “当然不是。我们深信一些简单形式的娱乐活动,比如音乐演奏,跳舞,普通的体育锻炼,玩牌,阅读某些书籍,等等。我们假装是在为每个病人治疗普通的身体疾病,从来不使用‘疯癫’这个字眼。关键的一点就是让每个疯子去监视所有其他疯子的行动。使疯子对自己的理解力或辨别力重新产生信心,就是使他重新获得身心健康。这样,我们就省下了一大笔雇请监护人员的费用。” “你们那时不使用任何惩罚手段?” “不用。” “你们从来不把病人禁闭起来?” “极少。偶尔,也有病人的病情变得很危险,或突然爆发出狂怒,我们便把他送到密室去,以防他的发作影响到其他病人,我们把他关在那里,直到能让他回到自己的朋友中去——因为对这种发狂的病人我们无计可施。这样的人通常都被转送到公共医院去。” “你现在把这一切都改了——而你觉得改了更好?” “那还用说。那套疗法自有其缺陷,甚至还有危险。幸运的是,现在法国所有的疗养院都不采用这套疗法了。” “听你这么说我真是太吃惊了,”我说道,“因为我能肯定,目前在法国任何地方,都还没有任何其他的治疗狂想症病人的方法。” “朋友,你还年轻,”主人回答道,“不过总有一天你能学会自己做出判断,看看世界上到底发生了些什么,而不去相信别人的胡言乱语。道听途说的一概不信,亲眼所见的也只能半信半疑。说到我这所疗养院,很明显是那些不学无术的家伙在蒙骗你。好吧,晚饭之后,等你完全从鞍马劳顿中休息过来了,我很高兴来领你到疗养院楼里去看看,向你介绍一套疗法,在我看来,在所有目睹了实行这套疗法后的结果的人看来,它都无可比拟地是最为有效的。” “是你自己的?”我探问道——“是你自己发明的?” “我很自豪地承认,是的,”他回答道,“至少在一定程度上。” 就这样,我和马亚德先生聊了一两个小时,其间他还带我去参观了这里的花园和温室。 “现在我还不能让你见我的病人,”他说道,“对敏感的人来说,看见那样的人多少总会受到点刺激,我不想因此坏了你晚餐的胃口。我们要好好地吃顿晚餐。我可以请你尝尝梅勒沃尔特小牛肉,配上酱汁花椰菜——之后,来一杯伏涅沃葡萄酒,这样,你的情绪就能完全平稳下来了。” 六点钟,来人说晚餐准备好了,主人把我带进一间宽敞的餐厅,那里聚集着一大群人,总共有二十五到三十人的样子。一眼看去,都是些有地位的人——肯定是出身名门,只是我发现,他们的着装过于华丽,有点过分地模仿旧时宫廷浮华的风格。我注意到,客人中至少有三分之二是女宾,其中有些人的穿着打扮却与眼下巴黎人心目中的好品味相去甚远。例如,许多女客的年龄肯定不在七十岁以下,却戴着大串大串的珠宝首饰,戒指啦,耳环啦,手镯啦,等等,还毫不羞怯地穿得袒胸露臂的。我还注意到,她们身上的服装很少有做工精良的,或者说,至少是很不合体。我向四下看看,看见了马亚德先生在客厅里给我介绍的那个挺有意思的姑娘,但是我吃惊地发现她腰间围着鲸骨裙撑,脚蹬一双高跟皮鞋,头戴一顶脏兮兮的布鲁塞尔花边帽,那帽子太大,相形之下她的脸小得十分滑稽。而我之前看见她时,她还是一身丧服,十分得体。简而言之,所有人的穿着都显得有点怪异,这首先就让我重新想到了“抚慰疗法”,觉得莫非是马亚德先生有意要瞒我瞒到晚饭之后,以免我在晚餐时发现和一群疯子一起吃饭而感到忐忑不安。但是我记起来在巴黎时有人告诉过我,说那些南方佬都有点古怪脾气,还有一大堆古旧的念头。不过,和几位宾客略作交谈后,我立刻彻底打消了这样的疑虑。 餐厅本身尽管相当宽敞舒适,却谈不上有什么堂皇的气派。比如,地上并没有铺地毯,当然啦,在法国,人们经常不铺地毯。窗户上也没挂窗帘,窗百叶关着,还用铁条横着把它紧紧扣住,就像通常店铺里的门那样。我注意到,这房间本身是古堡的一翼,因此,窗在这平行四边形的三边,门就在另一边。窗的总数不下十面。 餐桌摆放得极为堂皇。满桌的碗碟,满桌的美食。桌上堆着的简直像是野蛮人的盛宴。放着的肉食足够让亚衲族人[1]饱餐一顿。我这一生还从没见如此浪费美食佳肴的。然而,碗碟摆放的方式却似乎少了点品位,我那双习惯了比较柔和光线的眼睛,被无数根蜡烛上燃烧着的亮光刺得难受极了,那些插在银制烛台上的蜡烛放在桌子上,放在房间各个角落里,只要有空间的地方都放着。几个殷勤的仆人忙着招待宾客,屋里远端的一张大桌子边,坐着七八个人,有拉提琴的,有吹横笛的,有吹长号的,还有打鼓的。这几个家伙在晚餐中间不时地弄出些他们觉得是音乐的噪音,让我很是难受。不过他们的举动似乎让其他所有参加晚宴的人都很开心。 总的来说,我没法不感觉到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古怪离奇——不过,这世界上的人是各种各样的,想法也各种各样,风俗习惯也各种各样。我跑的地方也不少了,对任何事情都已见怪不怪。于是我镇定自若地在主人右边坐下,由于胃口很好,便尽情享用起眼前的丰盛大餐来。 席间的交谈众人颇有兴致,谈的都是些通常的话题。和平时一样,女士们的话最多。我很快就发现,差不多所有的来宾都受过良好教育,而我的主人则更是满腹的奇闻轶事。他似乎很乐意提及自己是疗养院院长一事,而使我惊奇的是,在场的所有人都很喜欢疯子这个话题。众人讲了好几个十分有趣的故事,讲的都是关于病人反复无常的怪脾气。 “我们这里曾经有个家伙,”坐在我右边的一个胖胖的小个子先生说道,“那家伙把自己妄想成一只茶壶。顺便说说,疯子经常想出这样的怪念头,这难道不是极为特殊的现象吗?在法国,没有一家疯人院里没有几个人肉茶壶的。可我们的这位先生啊,是一把不列颠合金壶,每天早晨都用鹿皮和铅粉把自己擦得锃亮。” “还有呐,”坐在正对面的一个高个子说道,“不久以前,这里有一个家伙,硬是认为自己是一头驴——当然啦,你们会说,从比喻上看这相当准确。他可是个很惹麻烦的病人,我们费了好大事才让他不乱说乱动。有好长一段时间,他只吃蓟草,于是,我们就只给他吃蓟草,别的什么都不给,很快就治好了他的这个怪念头。可是,他立刻开始不停地往后踢腿——这样——这样——” “德科克先生!请你注意一下自己的举止好不好!”坐在说话人隔壁的一位上了年纪的女士打断了他的话。“请把脚放老实一点!看你把我的织锦缎子都弄脏了!请问,有必要真这样踢几脚来说明你的意思吗?用不着你这么做,这里的这位朋友也能明白你的意思的。照我说,你和那个把自己想象成驴子的家伙也差不多都是头蠢驴了。我发誓,你的腿踢得还真的很自然呢。” “对不起!小姐!” 遭到训斥的德科克先生回答道,“万分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拉普拉斯小姐——德科克先生愿意荣幸地陪您喝酒。” 说着,德科克先生弯腰深深地鞠了个躬,很有礼貌地吻了她的手,便和拉普拉斯小姐一起喝了酒。 “现在,我的朋友,”这时马亚德先生对我说道,“请允许我为你夹一片梅勒沃尔特小牛肉——你会发现它特别好吃。” 就在这时候,三个壮实的侍者把一个巨大的盘子——或者说是大木盘——稳稳地放在了桌上,我觉得盘子上放着的一定是那种“可怕的、变形的、巨大的瞎眼怪物”[2]。然而仔细一看,那不过是一只整烤的小牛,它四腿曲跪着,嘴里还塞着只苹果,很像英国人整烤野兔的方式。 “谢谢,不了,”我回答道,“说实话,我不大爱吃小牛肉——是什么小牛肉来着?——我吃了胃会不舒服。我还是换个盘子,尝一点野兔肉吧。” 桌子上有好几盘配菜,上面放着的看起来像是通常的法式烤兔肉——一种美味佳肴,我建议各位尝尝。 “皮埃尔,”主人大声叫道,“给这位先生换盘,给他从边上切一片猫兔肉。” “什么什么?”我问道。 “猫兔肉。” “哎呀,谢谢了——我想还是不要了。我还是自己来几片火腿吧。” 我暗想,在这些乡下人的餐桌上,谁知道吃进去的是什么东西。我才不吃他们的猫兔肉——而且,也决不会碰那个猫兔肉。 “还有,”饭桌另一头的一个脸色像死人般苍白的人接着刚才被打断的话头说道,“——还有,除了那些怪事之外,我们还有过这么一个病人,他曾经执拗地说自己是科多瓦奶酪,整天拿着把小刀跑来跑去,要朋友从他腿肚子上削一小片去尝尝。” “他绝对是一个大傻瓜,”有人插了进来,“但是和那个家伙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那人我们大家都认识,除了这位陌生的先生。我说的那个家伙,把自己当成一瓶香槟酒,经常发出砰啊嘶的声音,就像这样。” 说着,那家伙很没礼貌地——我是这么想的——把右手拇指顶在左腮帮上,猛地往后一抽,发出一声很像瓶塞拉出来时的砰的一声,然后,舌头灵巧地在牙齿上移动着,发出了尖利的嘶嘶声,模仿香槟冒着气泡倒出来的声音,就这么做了好几分钟。我清楚地看到,这一举动让马亚德先生感到十分不快,但他什么都没说,话题被一个戴着一顶大假发的极瘦的小个子男人接了过去。 “还有一个呆子,”他说道,“把自己错当成青蛙,不过说来也是,他还真像。先生,很可惜你没能亲眼看见,”——这话他是对我说的——“他做出的那副自在自如的样子,真得让你大大的开心一番。先生,如果说那家伙不是只青蛙,那我只能说太可惜了。他发出的叫声是这样的——咕——咕!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降B调;每当他喝完一两杯酒,这样把胳膊肘支在桌子上时,就张开嘴巴,这样,眼珠子往上翻,这样,飞快地眨着,这样。咳,先生,我敢说,您肯定会对这样的天才惊叹不已的。” “肯定会的,”我说道。 “还有呢,”又有人说道,“还有一个佩蒂·加亚德,他以为自己是一撮鼻烟,因为不能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把自己夹起来而整天闷闷不乐呢。” “还有个儒勒·德苏利埃尔,真的,他是个特殊的天才,疯得以为自己是一只南瓜。他老缠着厨师要把他做成南瓜饼——那厨师当然十分气愤地拒绝照办。就我而言,我可决不敢说德苏利埃尔南瓜饼不可能成为一道好点心哦!” “你太让我吃惊了!”我说着用探询的目光看着马亚德先生。 “哈哈哈!”这位先生笑了起来——“嘻嘻嘻!——咳咳咳!——呵呵呵!——唬唬唬!——真不错啊!我的贵客,我们的这位朋友可是个聪明人——一个怪才——你可不能按他字面上的意思来听哦。” “还有呢,”宾客中又有人说,“还有布冯·勒格朗——又一个非常奇特的家伙。他因为失恋而精神失常,老以为自己长着两个脑袋。其中一个他觉得是西塞罗的头,另一个他以为是个二合一,从前额顶部到嘴巴是德摩斯梯尼,从嘴巴到下巴是布罗汉伯爵[3]。说他错了,这并非不可能,但是他却能说得你认为他是对的,因为这家伙极其能言善辩。他对雄辩演说有一种激情,忍不住地要把它表现出来。比如,他总要这样跳上餐桌,然后——然后——” 这时候,说话人身边的一位朋友按住他肩膀,冲他的耳朵嘀咕了几句话,他立刻戛然而止,一屁股坐回自己的椅子上去了。 “还有一个手转陀螺布拉德呐,”刚才耳语的那位朋友说道,“我管他叫手转陀螺,因为他虽然没有完全精神失常,却老是有这样的荒诞念头,觉得自己被变成了一只陀螺。你要是看见他那样地转,简直把人笑死了。他会单脚跟站立着一小时一小时地转,就像这样——结果——” 听到这里,刚才被他耳语打断话题的那位朋友表演了完全一样的动作。 “但是,你说的那个布拉德先生可是个疯子,”一位上年纪的女士扯着嗓子说道,“至少也是个病得很重的人。请问,谁听说过人陀螺这样的东西?这太荒唐了。你们知道,儒瓦约斯太太可比他有理智得多了,尽管她也有怪念头,可那是出于常识的本能,而且让所有和她认识的人都感觉愉快。她经过深思熟虑,发现自己被意外地变成了一只公鸡,但是她的行为还是相当得体的。她奋力地拍打自己的翅膀——这样——这样——这样——至于她叫起来,可真是好听!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儒瓦约斯太太,请你注意自己的举动!”主人挺生气地打断了她的话。“要么像贵夫人那样文雅,要么就离开餐桌——你自己挑吧。” 这位女士(刚才听她描述了儒瓦约斯太太的情况,现在又听人喊她儒瓦约斯太太,这让我十分惊讶)脸刷地红到眉梢,似乎因受到批评而感到十分窘迫。她垂下头去,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是另一位年轻女士接上去继续说了。她正是我在小客厅里遇见的那位美丽姑娘。 “咳,儒瓦约斯太太的确是个傻子!”她大声说道,“但不管怎么说,欧也妮·萨尔萨费特小姐的观点可是又理智得多了。她是位非常美丽的年轻姑娘,又特别地谦逊,她认为通常的衣装都很不合乎礼仪,总想用跳出衣装而不是裹进衣装的方式来打扮自己。这很容易做到的。你只要这样——然后这样——这样——然后这样——这样——这样——然后——” “老天!萨尔萨费特小姐!”十几个人立刻喊了起来。“你在干什么!——住手!——够了!——是怎么做的我们看得很明白了!——住手!住手!”好几个人已经从座位上跳起来,不让萨尔萨费特小姐成为第二个梅迪奇家族的维纳斯。由于从古堡大厅里各处响起了一串呼喊或吼叫,这一目的十分有效也十分突然就达到了。 我的神经很受这吼叫的影响:不过我真的十分可怜其他客人。我一生中还没见过理智清醒的人被吓成这个样子。他们一个个脸色惨白,活像一具具死尸,抖索索地坐在椅子上,害怕地嘀咕着,倾听着,等着我声音再次响起。那吼叫声又来了——愈发响了些,愈发近了些——接着又响了第三次,很响很响,然后是第四次,势头明显小了。听见这吼声确实消失了,全体人群立刻恢复了原来的神情,又和之前一样兴高采烈地谈起奇闻逸事来。我壮着胆打听那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小事一桩,”马亚德先生解释说。“我们都习惯了,对此根本不在意。那些疯子不时地一起嚎叫,一个人叫引发另一个,就像夜里的狗群那样。当然啦,有时候这种联合嚎叫也会同时伴随着挣脱监禁的企图,这时候,就会有点小小的危险。” “那你一共关着多少人?” “目前,我们总共只关着不到十个。” “我猜,主要是女性喽?” “不,不——全是男的,而且我向你保证,还个个是壮汉。” “真的吗!我一向以为,大部分精神病患者都是女性啊。” “一般来说是这样,但并非总是如此。一段时间以前,这里有大约二十七名病人,这一数字中女性不少于十八人。不过近来,事情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你也看见了。” “没错——有了很大的变化,你也看见了,”那个朝拉普拉斯小姐的小腿上狠踢过一脚的先生插进来说道。 “没错——有了很大的变化,你也看见了!”一屋子的人立刻随声附和着。 “给我住嘴,都给我住嘴!”主人极为气恼地说道。听他这么一说,全体人员立刻安静下来,死一般的寂静延续了有一分钟。至于有一位女士,更是忠实地执行了马亚德先生的命令,那长得特别的舌头吐在嘴巴外面,顺从地用双手托着,直到晚餐结束的时候。 “那位女士,”我朝马亚德先生倾过身子,低声耳语道,“刚才说话的那位女士,就是装喔喔喔的那位——我想,她不会伤人的——根本不会,是吗?” “伤人!”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脱口而出,“怎么——怎么,你这是什么意思?” “只是受了一点点刺激吧?”我说着指指自己的脑袋。“我敢肯定她并没有受到特别——特别危险的刺激,是吗?” “我的上帝!你在想些什么呀?这位女士,我特别的老朋友儒瓦约斯太太,绝对和我一样精神正常。她是有那么点古怪性格,但是你知道的,女人上了年纪——年纪很大很大的女人——多少都有点古怪的。” “当然啦,”我说道,“当然啦——不过其他各位女士先生——” “都是我的朋友和护理人员,”马亚德先生没让我说下去,他端坐起身子,一脸的骄傲——“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和助手。” “什么?全都是?”我问,“那些女士也都包括在内?” “当然包括在内,”他说道,“没有女士,我们什么都干不了;她们是世界上最好的精神病护士,她们有自己的办法,她们明亮的眼睛能产生神奇的效果——有点像入了魔的蛇的目光,你知道。” “当然啦,”我说,“当然啦!可她们的举止有点古怪,是吗?——她们有点怪异,是吗?——难道你不觉得吗?” “古怪!——怪异!——怎么,你当真这么想?我们是南方人,是有点不拘小节——做事情有点随心所欲——享受生活,以及诸如此类的,你知道——” “当然啦,”我说,“当然啦。” “不过,这伏涅沃葡萄酒是有点上头,你知道——力度稍强了点——你能理解的,是吗?” “当然啦,”我说,“当然啦。先生,顺便问一句,你是不是说,你用来取代那著名的抚慰疗法的那套方法是十分严厉的?” “没那么回事。我们的禁闭是很严格,但是治疗方式——我是说医疗方式——比其他地方对病人施行的要更能让人接受得多。” “而这新疗法是你发明的?” “不全是这样。有些要点是从塔尔教授那里来的,你一定听说过他;另外,我的计划中对此还有些更改,我很乐意地承认那是根据著名的费舍先生的理论来的,如果我没说错,你一定很荣幸地和他十分熟悉吧。” “我很不好意思地坦白,”我说道,“我此前从未听说过任何一位的大名。” “天呐!”主人往椅背上一靠,大声嚷了起来,双手高高举在空中。“我肯定把你的话听错了!你肯定不是想说你既没听说过博学的塔尔博士也没听说过著名的费舍教授?”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无知,”我回答道,“但事实是无法改变的。不过,我竟然没读过这两位先生的大作,他们毫无疑问是非凡之人,这真令我羞愧得无地自容。过后我一定把他们的著作找出来细细拜读。马亚德先生——您已经——我得承认——您真的让我感到十分羞愧!” 此话完全当真。 “别再说了,我年轻的朋友,”他按着我的手友善地说道,——“来和我一起喝一杯索特白葡萄酒。” 我们一起干了杯。全体宾客立刻也跟着干了杯。他们聊着——说着——笑着——说不完的荒唐故事——提琴嘶嘶哑哑——乐鼓咚咚咙咙——长号哇啦哇啦地像一大群法拉里斯[4]的铜牛在吼叫。这样的场景愈演愈烈,加之酒力上头,最后成了群魔乱舞的地狱。与此同时,马亚德先生和我隔着那几瓶索特酒和伏涅沃葡萄酒瓶,扯着嗓子继续交谈下去。要是用平常的声高说话,简直就像尼亚加拉大瀑布下的一条鱼在哼哼,根本没人能听见。 “先生,”我冲着他的耳朵嚷道,“晚饭前你说起过抚慰疗法有危险。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他回答道,“偶尔的确会有很大的危险。疯子的脾气说来就来,据我的看法,同时也是塔尔博士和费舍教授的观点,对他们放任自由而不加看管是绝对不安全的。疯子一时也许会受到人说的那种‘抚慰’,但从根本上说,他很容易变得十分暴烈。疯子十分狡猾,这是人所共知的。他要是有什么计划,一定会相当聪明地把它隐瞒起来,而他假装神志清醒的技巧之高超,给研究人的心智的精神医学家们出了个大大的难题。真的,当疯子显得完全正常时,正是应该对他严加看管的时候。” “但是你说的危险,亲爱的先生,在你自己的经验中——在你管理这所疯人院的经验中——你遇到过什么实际情况,使你觉得给精神病患者以自由是有危险的吗?” “这里?——我自己的经验中?——咳,我得说,当然有啦。比如,不太久以前,就在这间疯人院里,发生了一件罕见的事情。你知道,当时正实行着‘抚慰疗法’,病人都可以随便走动。他们全都规规矩矩——可正因为如此,正因为这些家伙都特别的规规矩矩,谁都能明白其中一定酝酿着什么凶恶的计划。果然,一个晴朗的早晨,看护人员发现自己手脚都给捆了起来,被扔进监房,就像他们是精神病人一样被看管起来了——被那些精神病人,他们夺过了看护人员的权力。” “这不是真的吧!我从来没听说过如此荒唐的事情!” “那是事实——事情的起因是有一个笨蛋——一个疯子——不知怎么的以为自己发明了一套迄今为止最好的疗法——我是说,管理精神病人的方法。我想,他是想试行一下这样的疗法,便说服了其他的病人,与他共谋推翻当时的管理疗法。” “他真的成功了?” “那还用问。看管的和被管的很快就换了个位。这么说也不完全准确——因为疯子是自由了,但看护人员却被监禁了起来,而且——很遗憾地说——受到了颇有礼貌的待遇。” “但是我想一定很快就发生了一场反向革命。这种情况不可能长久延续的。周围的乡村居民——来参观的人们——他们肯定会报警的。” “那你可说错了。那反叛的头目可狡猾啦。他根本不允许人来参观——除了有一天,来了一个他根本没理由害怕的样子傻乎乎的年轻人。他让他进来参观了这个地方——就是想使生活内容丰富一点,和他开开玩笑。等把他玩弄得差不多了,就送他出去,让他该干什么干什么。” “那这些疯子统治了多长时间?” “哦,统治了很长的时间,真的——肯定有一个月——具体有多久我也说不准。在此期间,那些疯子过得可开心了——真的。他们脱掉了自己的破衣服,在衣橱和首饰柜里想要什么就拿什么。古堡的地窖里藏满了酒,这些疯子便开怀痛饮个够。我向你保证,他们的日子过得可好着呢。” “那管理办法呢——叛乱分子的首领实施的是什么样的管理办法?” “咳,说到这个,我早就说过了,疯子不一定是傻子。依我看,他的管理办法比它所替代的那一套要好得多。那真是一套很好的办法——简单——便捷——一点没有麻烦——事实上它妙极了——它——” 主人话没说完,就又听得一阵大声呼喊,和早些时候打断我们谈话的那一阵完全一样。不过这一次,呼喊的人好像正迅速向我们冲来。 “天呐!”我惊叫起来——“肯定是精神病人冲出来了。” “我看很可能是这样,”马亚德先生一脸惨白地回答道。他话音未落,窗外就传来了大声的喊叫和咒骂,情况立刻很明显,是外面有人想闯进屋子里来。有人似乎在用大槌撞门,门栓在强烈的震动下颤抖着,扭弯了。 紧接着就是一片极为可怕的混乱。使我大为惊诧的是,马亚德先生猛地躲到餐具柜下。我刚才还指望他拿出决断来呢。乐队里的那些人,十五分钟前还醉得无法尽责,这时都一跃而起,拿起各自的乐器,纷纷爬上桌子,突然同声演奏起“扬基·杜德尔”来,演奏得虽说不太合调,却卖出了超人的力气,一直演奏到混乱结束。 与此同时,在主餐桌上,刚才那个费了好大劲才被拦住没有跳成的先生一跃落在满桌的杯盘酒瓶之间。他一站稳了脚,便开始发表起演说来,那真是一场棒极了的演说,只可惜没人听见。与此同时,那个有陀螺倾向的人绕着房间拼命旋起身子,双臂平举着,使他看上去完全是陀螺的样子,把不小心碰上去的人都打倒在地。这时,又响起了香槟酒瓶塞的砰砰声和酒在冒气的嘶嘶声,我终于发现,这声音来自席间那个表演这种美味饮品的瓶子的家伙。接着,那个青蛙人扯起哑嗓子叫起来,好像他灵魂能否得救完全有赖于他发出的每一个声音。在这片混乱之中,最响亮的要数那阵驴子的叫声。至于我的老朋友儒瓦约斯太太,我真的要为这可怜的女士一洒同情之泪了。她一脸的惶惑,只知道站在角落里的火炉边,拼命地高声唱着“喔——喔——喔!” 事情发展到了高潮——这场戏剧性事件的大结局。由于对屋外人的进攻,里面的人除了鸡鸣驴叫并没有采取什么抵抗措施,餐厅的十扇窗子很快——而且几乎是同时——被砸碎了,一群人跳进我们中间,这些人我看简直就是大猩猩,大狒狒,或者是好望角的黑狒狒。屋子里打的打、跺的跺、抓的抓、嚎的嚎。我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呆呆看着这一切时的惊诧和惊恐。 我也挨了重重的一击——之后我滚到一张沙发下躺着一动不动。在那里躺了约莫十五分钟,支起耳朵倾听着屋子里正在发生的情况,终于解开了这场悲剧的一些原委。情况似乎是这样的:马亚德先生给我讲述那挑动其伙伴起来造反的那个疯子时,讲的其实就是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两三年以前,这位先生的确是这地方的主管,但后来自己也疯了,成了这里的病人。把我介绍到这里来的那位旅伴对此并不知情。这里的十名看护受到突然袭击被制服了,先是被浑身涂上柏油,接着又被仔细地插上羽毛,最后被关进了地牢。他们就这样被关了一个多月,在此期间,慷慨的马亚德先生不仅给了他们柏油和羽毛(这就是他那套“疗法”名称的来历[5]),还给了他们一些面包和大量的水。水是每天通过水道抽给他们的。最后,其中一人从水道钻了出去,把其他人全解救出来了。 那套“抚慰疗法”经过重大修改重新在古堡实施起来,但是我不得不承认马亚德先生说得没错,即他那套“方法”的确十分了不起。正如他所说,“简单——便捷——一点不麻烦——一点都没有麻烦。” 但我需要补充一点,尽管我在欧洲的每一家图书馆里寻找塔尔博士和费舍教授的著作,时至今日,我连一本都没能找到。 (张冲译)
[1] 《圣经·旧约》中记载于希伯来人之前居住在巴勒斯坦南部的巨人族。 [2] 引自维吉尔《伊尼特》第三卷第658行。 [3] Demosthenes,古希腊雄辩家;Lord Brougham,英国辉格党政治家、演说家。 [4] 法拉里斯是公元前570—554年统治西西里岛阿格里琴托地方的希腊暴君。他常将人放在一铜牛内活活烧死,受害人的惨叫声就像牛吼。 [5] 马亚德的“塔尔”博士和“费舍”教授,其英文分别为Tarr和Fether,与英文“柏油”(tar)和“羽毛”(feather)谐音。 南塔克特的亚瑟·戈登·皮姆的叙述 前言 几个月前,我在南海和其他地区经过一系列的历险之后——关于历险的故事我将在下面讲述——回到美国,在弗吉尼亚的里士满偶遇了几位先生,他们对我在周游之地发生的事情很感兴趣,不断地敦促我把这段叙述公之于众。然而,我出于几条理由,拒绝这样做,其中有一些完全是隐私,与他人完全无关,还有一些就不是这样了。我不愿发表这些叙述的考虑之一是,我在外出的大部分时间都因为心不在焉而没有记日记,因此担心仅凭记忆无法写得连贯详细,无法使它显出本应具有的真实性,不免具有夸张的笔调,而当我们在详细陈述那些能强有力地激发我们的想象力的事件时,有些夸张是自然而难免的。另一个原因是,要叙述的事件十分令人惊诧,而我的叙述又缺乏必要的事实佐证(除了一个目击证人,而他有一半的印第安血统),除了家庭成员和几位根据生活经验有理由相信我在讲真话的朋友之外,我无法指望其他人能对此信以为真。公众完全可能认为我所说的不过是厚颜无耻和编排精巧的虚构。然而,让我始终未能听从那几位先生提议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能写出好的东西。 对我的陈述表示出极大兴趣——特别是关于在南极洋的那部分经历——的几位弗吉尼亚朋友中间,有一位名叫坡的先生。他是《南方文学信使》的前任编辑,那是一份月刊,由在里士满市的托马斯·W·怀特先生出版。坡先生极力劝说我立刻把我的所见所历完整地写下来,让公众凭精明和常识自己去做判断。他言之凿凿地坚持说,无论仅就作者来说,我的书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粗鲁批评,但作品的粗糙——如果有什么粗糙之处的话——恰好更能使其内容赢得读者的信任。 尽管有他这一席话,我还是没拿定主意照他的意思办。后来他(发现我不愿意再提此事)建议说,我何不让他来执笔,用他的文字来叙述我的前半部分探险经历,根据我本人口述的事实,在《南方文学信使》上以虚构小说的名义发表。对此,我想不出什么反对意见,便表示同意,只提了一个条件,即在故事中隐瞒我的真名。结果,这部托伪的虚构小说在一月和二月号(1837年)的《信使》上刊载了两部分,同时,为使它的确看上去像是小说,杂志目录页上该作品之后印着坡先生的名字。 这一计谋在读者中产生的影响,最终诱使我定期将冒险经历写出来发表,因为我发现,尽管登在《信使》上的那部分叙述被坡先生十分聪明地裹在了虚构小说的形式中(但其中的事实一点都没有改动),公众仍然不愿意把它当小说来接受,有几个人甚至写信给坡先生,明确表示了正好相反的断言。于是我相信,我讲述的那些情况也许具有真实可靠的特点,这样,我就没有必要再担心公众会对此持怀疑态度了。 这样一番开场白说过之后,各位立刻能明白下面的叙述中有多少是我自己写的了。还要声明的是,坡先生写的开头几页中所陈述的事实完全正确。即使是没有读过《信使》的读者,我似乎也不必指出坡先生写到哪里为止,我又是从哪里开始接着写的。写作风格的不同一眼就知。 A·G·皮姆 1838年7月于纽约 第一章 我叫亚瑟·戈登·皮姆。父亲是南塔克特一位受人尊敬的做海产贸易的商人,我就是在那里出生的。我的外祖父是位颇为成功的代理人。他干什么都运气极好,在以前被称为埃德加顿新银行的股票投机上大大地赚了一笔。靠买卖股票和其他一些途径,他积聚了很大的一笔钱。我觉得,这世界上他最喜欢的就是我,我也期望在他死后能继承他的大部分遗产。我六岁时,他就把我送到利克兹老先生的学校去。那位老先生只有一条胳膊,脾气还特别的古怪——凡是来过新贝德福德的人,几乎没有不知道他的。我在他的学校里一直呆到十六岁,然后去了山坡上E·罗纳尔德先生的学院。在那里,我结识了巴纳德船长的儿子。船长通常受雇于劳埃德和布兰登堡公司开船出海,他在新贝德福德也很有名气,我肯定他在新埃德加顿一定有许多关系。他的儿子叫奥古斯特,差不多比我大两岁。他曾随父亲上了约翰·唐纳逊号船去捕鲸,还经常对我说起自己在南太平洋的种种历险。我经常和他一起回家,整天和他一起呆着,有时候还整夜在一起。我们躺在一张床上,他总是给我讲提尼安岛上土著人的故事,以及他旅行中在其他地方的见闻,让我整夜睡不着觉,直到天微微发亮。最后,我实在无法克制对他所讲的故事的兴趣,一点一点地,我产生了要出海的强烈愿望。我有一条帆船,名叫“爱利尔”,大约值75美元。帆船上有半个舱面,或者说有一间小舱,用单桅帆船的方式操纵——我忘了它的承重量是多少,不过船上装十个人也还不嫌拥挤。我们经常划着这条船去干一些疯狂的事情,现在想起来,我居然还活着,可真是莫大的奇迹。 我要讲述其中的一个冒险故事,作为后面更长也更壮观的冒险故事的引子。一天,巴纳德船长家里有个晚会,将近结束时,奥古斯特和我都有点醉醺醺了。像通常遇到这种情况时一样,我就躺在他床上,不回家了。我觉得他很安静地就睡着了(晚会是约摸一点才结束的),往日他喜欢的话题一句也没说起。差不多是我们上床后半个小时,我正要打盹睡过去,他突然猛坐起来,赌咒发誓说,西南方向有这么美妙的和风吹来,就算有基督世界的亚瑟·皮姆在,他也不愿睡觉了。我生平从未这么吃惊过,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以为他喝的那些酒让他完全失去理智了。他接着十分清醒地说下去,说他知道我以为他喝醉了,其实这会儿他可清醒着呐。他还说,他不过是觉得,夜晚这么美妙,在床上像狗似地躺着都躺烦了,他决定起床穿好衣服,驾船出去耍耍。我说不上到底中了什么邪,反正他的话一出口,我就感到浑身一阵激动和快乐的惊颤,觉得他那疯狂的主意是世界上最合理最令人愉快的念头。这时正刮着大风,天气很冷——已经是十月末了。我还是晕乎乎地跳下床,对他说我的勇气可决不亚于他,也同样厌烦了像狗似地躺在床上,同样愿意像南塔克特的奥古斯特·巴纳德那样出去找乐子耍耍。 我们迅速穿好衣服,走到船边。船停在潘凯公司原木仓库旁一处陈旧破败的码头边,由于不停地撞在原木上,船帮都有点破损了,舱里装着半舱的水。奥古斯特跳进船去,将水舀干。忙完之后,我们满满地扯起船艏三角帆和主帆,一头向大海驶去。 正如我刚才说的,强劲的风从西南方向吹来。夜色清朗,十分寒冷。奥古斯特掌舵,我站在舱面的桅杆边。船飞快地前进着——自码头边解缆启航以来,我俩一句话都没说过。这时,我问伙伴他打算走哪条道,还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回去。他吹了阵口哨,好大一会后才生硬地说道:“我要出海——你想回去就回去吧。”我朝他看看,立刻发现他的若无其事是假装的,背后藏着巨大的激动。借着月光,我可以十分清晰地看见——他的脸色比大理石还要苍白,手颤抖得厉害,几乎抓不住舵柄。我意识到出了什么问题,立刻警觉起来。那时候,我还不会驾船,完全得依靠朋友的航海技术。随着我们飞快地驶离陆地,海风也突然增强了——不过我还是怯于流露出胆战的样子,便坚定地一言不发。然而半小时之后,我实在忍不住了,便对奥古斯特说我们应该回去。像上次一样,他过了差不多一分钟才回答我,或者说才注意到我的建议。“这就回去,”他终于开口说道——“时间够了——这就回家。”我期待的正是这种回答,可他说这些话时的语调里,有一些让我感到十分恐惧的东西。我再次仔细看看说话的人。他嘴唇青紫,膝盖抖动得厉害,几乎使他站不稳了。“上帝啊,亚瑟,”这时我真的害怕了,喊了起来,“你害什么病啦?——发生了什么事情啦?——你要干什么啊?”“事情!”他结结巴巴地说着,显然是大吃了一惊,说着他抓着舵柄的手一松,人就倒在了舱底——“事情——咳——哪有什么——事情——回家——你——你——你不懂吗?”突然间我明白了事实真相。我赶紧冲过去把他扶起来。他喝醉了——醉得一塌糊涂——他站不稳,看不见,也说不了话。他双眼像玻璃球那样浑浊无光。绝望之中我一松手,他便倒在我刚才抱他起来的积着水的舱底。很明显,晚会上他喝的酒比我想象的要多得多,而他在床上的举动是高度酒精中毒的症状——那症状就像疯癫,经常能使受害人模仿神志完全正常的人的举止。然而,夜晚的寒风产生了惯常的效果——开始影响人的理智——而他当时的意识无疑十分混乱,认识不到自己所处境况有多么危险,这也进一步造成了现在不可收拾的局面。现在他已经完全失去理智,而且几小时内这情况也不可能有什么改变。 很难想象我这时候的恐惧心理。不久前酒精燃起的勇气之火已经完全消散,我现在是心惊胆战,犹豫不决。我知道自己根本就不会摆弄船只,而劲风大潮正把我们推向毁灭。看得出,我们的身后正聚集着一场风暴,而我们既没有罗盘也没有补给。而且,如果我们按目前的航向走下去,显然在天亮之前就看不见陆地了。这样的想法和其他一些同样可怕的念头,以令人措手不及的速度涌上我心头,一时间使我全身麻木,竟无法做出任何举动。船正以可怕的速度在水中行驶着——被风吹了个满帆——无论是艏帆还是主帆都收不起来——船头一上一下地在奔涌的海浪泡沫间前行。船没有突然横转简直是天大的奇迹——奥古斯特早就松开了舵柄,这我已经说过了,而我在慌乱之中也没想到去把它抓起来。然而幸运的是,船依然保持平稳,我的神志也渐渐恢复了一些。风力还在可怕的呼啸中增强,每当船头向下前冲后又高高抬起,后面的海水就横扫船尾,把我们泡得浑身透湿。我的四肢都麻木了,几乎完全失去了感觉。最后,我绝望中鼓起全部的力气,冲向主帆,迅速把它松开。不出所料,它飞掠过船,被海水浸得透湿,连桅杆一起擦着船帮掉进海里去了。这一意外事件倒使我逃过了一场灭顶之灾。这时,只剩下前帆依然被风吹得鼓鼓的,拖着帆船继续前进,间或来一阵大浪漫过甲板,但是不会立刻送命了,我多少放了点心。我抓起舵把,想到我们还有最后逃生的可能,呼吸也顺畅了许多。奥古斯特依然毫无知觉地躺在舱底,由于他随时有被淹死的危险(他倒下的地方水将近有一英尺深),我奋力扶起他的身体,让他保持坐姿,用一根绳子拴住他的腰部,一头绑在小船舱甲板的螺栓上。我不顾浑身冰凉心烦意乱,还是尽量把一切安排妥当,然后就把自己交给了上帝,决心用自己的全部毅力来承受无论会发生的什么情况。 我刚下定这样的决心,突然间,传来一阵长长的、像是从千百个魔鬼的嗓门里发出来的呼喊或尖叫声,传遍了整条船的上下四周。我这辈子永远也忘不了这时候感受到的极度恐惧,我毛骨悚然,只觉得血管里的血液在凝固,心脏完全停止了跳动,我没顾得上抬眼看看让我胆战心惊的声音到底来自何方,便一头跌在我那位倒在船舱里的同伴旁,失去了知觉。 苏醒过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一条开往南塔克特的大捕鲸船(企鹅号)的一个船舱里。我身边站着好几个人,奥古斯特脸色惨白,正忙着给我搓手。他见我睁开眼睛,高兴得大喊起来,感恩和快乐溢于言表,惹得在场的粗汉们又哭又笑。很快,我们能活下来的谜底就揭开了。我们是被这条捕鲸船撞上的,当时它正向迎风面,张着所有的帆,全速朝南塔克特驶去,结果其航道正好与我们的航向成直角。是有几个人在前部望,但都没有看见我们的船,等发现时,已不可能避免碰撞了——而他们发现我们时的高声警告,就是让我惊恐不已的那阵声音。我得知,大船瞬间就压了上来,就像大车碾过羽毛那样毫不费力,航行没遇上任何阻挡。而受害者的甲板上也没有传出任何惊叫——听到的只有混杂在狂风巨浪的呼啸之中一声轻轻的摩擦,那是被其毁灭者吞噬的这叶小舟一时擦到了大船的龙骨。但只此一声而已。船长(纽伦敦的E·T·V·布洛克船长)认为我们的船(必须记住它已经折断了桅杆)不过是被撞碎后漂在海上的几块垃圾,便把此事往脑后一丢,准备继续航行。幸运的是,有两个参加望的船员坚定地宣称看见我们的船舵旁有人站着,说还有可能把他救过来。众人议论纷纷,布洛克很是生气,过了一会儿他说他才犯不上一直这样去看那些碎蛋壳呢,还说船绝不能为这样的胡说八道停下来,即使真有人给压了,那也是他自己的错误——还不如淹死他,让他见×去吧,反正是诸如此类的语言。亨德森大副和其他船员一样,对这番卑鄙无耻毫无良知的话十分气愤,他见自己有其他船员的支持,便接过话头,对船长说,他认为他就是最该上绞刑架的人,还告诉他,哪怕自己一上岸就会被吊死也不会执行他的命令。说完他一把把布洛克船长(此刻他脸色煞白,没有回答)推到一边,大步走到船尾,操起舵把,用坚定的声音发出命令,背风航行!水手们迅速回到各自的岗位,船顺利地掉了头。这一切耗去了将近五分钟时间,一般认为要救人已经不大可能了。可是,正如各位读者所见,奥古斯特和我两人都获救了,我俩的获救似乎得归因于两次最最无法想象的运气,而聪明者和虔诚者则把此归于上帝的保佑。 当捕鲸船还在掉头时,大副就放下船上的小艇,和两个刚才说看见我掌舵的水手一起跳了上去。他们刚离开大船(月色依然皎洁),大船就开始沉重而缓慢地朝迎风面倾斜,与此同时,亨德森大副从座椅上跳起来,朝水手喊着倒舵。他什么别的都不说,只是急切地重复着,倒舵!倒舵!水手们尽全力把船往后倒去,但是这时候,尽管船上所有的人都在拼命地放下船帆,船头已经掉转,船正在全速前进。一见能够得着主锚链了,大副便不顾危险伸手把它紧紧抓住。船又一阵倾斜,右舷几乎完全露出水面,这时候,他的焦虑也显露无遗。他看见有一个人以十分奇特的方式贴在小船平滑光亮的船底(那是包着铜皮、用铜线紧固起来的),随着船的每一次起伏,重重撞击着船底。他们趁大船一次次倾斜进行了好几次努力,最后冒着小艇被倾覆的危险,终于把我从危急的境况中解救出去,抬上了大船——那身体真是我的。原来,船上的一根木栓撞破了铜裹的船帮,挡住了正在下跌的我,把我以极不寻常的姿势紧紧抵在船底。木栓的尖头刺透我身上的绿色厚呢夹克衣领,刺进我的后脖颈,在两块肌腱之间、右耳下方一点点的地方穿了出来。人们立刻把我抬上床——尽管生命似乎已经完全停止了。船上没有医生。但是船长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照料——我想是当着船员的面,为他先前那种恶劣态度做点弥补吧。 与此同时,亨德森大副不顾已经刮起的台风,又一次离开大船。他没划多久,就遇上了我们那条小船的一些碎片,之后不久,和他同去的一个水手就说,他透过暴风雨听见有人在断断续续喊救命。这使得那些勇敢的水手不顾布洛克船长反复命令他们回船,也不顾在海上乘着那么单薄的小艇,每分钟都会遇上致命的危险,坚持又搜索了半个小时。真的,几乎无法想象,他们乘坐的小艇怎么能经得起大浪哪怕是一次的打击。它是用于捕鲸的,而且我有理由相信,是用气箱装备起来的,就像威尔士海边的救生艇。 在毫无结果地搜索了上述一段时间后,他们决定回大船了。他们刚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块黑乎乎的东西从艇边急速漂过,从那里传来一声微弱的呼喊。他们追了上去,很快赶上了。原来是爱利尔号整个小舱的甲板。奥古斯特就在近旁挣扎,显然是在痛苦地做着最后的努力。等人们把他拽住,才发现他是被一根绳索拴在了这块漂浮的木板上的。各位别忘了,这绳索就是我拴在他腰间,另一头绑在一处木栓上,当时是让他保持坐姿的。看来,我这么做竟然保住了他的性命。爱利尔造得不太结实,下沉时自然就散成碎片,小舱的甲板便不出所料地被冲涌进来的水流掀开,整个地脱离了船体,(毫无疑问,和其他碎片一起)漂到了水面——奥古斯特也和它一起浮了上来,由此逃过了可怕的死神。 他被抬上企鹅号,过了一个多钟头才能开口讲讲自己的情况,才能听明白我们的小船到底遇上了什么样的意外。最终,他完全清醒了,讲述了自己落水后的种种感受。他刚开始恢复了一点知觉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沉在水下,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旋着转着,一根绳索在他脖子上紧紧绕了三四圈。随后,他立刻感到自己正迅速上浮,脑袋猛撞在什么坚硬的东西上,又一次失去了知觉。再次苏醒后,神志比先前更清醒——可还是搞不清周围的情况。这时他明白,出事了,自己落水了,尽管嘴巴还露在水面上,还能够呼吸。这时候甲板很可能是顺着风急速漂动,把仰面浮在水上的他拽向后面。当然,他只要保持这样的姿势,就根本不会淹死。突然间一个大浪打来,把他横着冲上那块甲板,他便拼命保持着这样的姿势,趁此机会呼喊救命。就在他被亨德森大副发现的一刹那,他因精疲力竭,一松手掉进大海,听天由命了。在整个挣扎过程中,他一点都没想到过爱利尔,也没想过导致他这场灾难的原因。全部感知笼罩在虚弱的恐惧和绝望之中。最后被人救起来时,他已经浑然失去了知觉,如前所说,他被抬上企鹅号后,过了一个多小时才完全明白自己所处的境地。至于我——我是——根据奥古斯特的建议——用在滚烫的油里浸泡过的绒布猛搓全身,才从死亡边缘被救活过来的(之前的三个半小时里,什么别的方法都试过了)。我颈部的伤口虽然难看,倒没造成任何后果,我很快就完全康复了。 企鹅号在经历了南塔克特外海一场少见的风暴后,大约在上午九点驶进港口。奥古斯特和我设法赶上了巴纳德先生家的早餐——很幸运的是,由于前夜的晚会,早餐迟开了一点。我看,在座的人们自己都满脸倦容,根本没注意到我俩精疲力竭的神情——当然啦,仔细一看就穿帮的。不过,小孩子蒙混过关的本事很大,我完全相信,听完那些水手的可怕故事,说他们在海上如何撞沉了一条小船,淹死了三四十个倒霉鬼,我们在南塔克特的朋友绝不会想到那和爱利尔,和我的同伴,和我,会有什么关系。此后,我俩经常谈起那次经历——但是每一次都会后怕得浑身发抖。在一次交谈中,奥古斯特坦率地承认,当他在小船上发现自己醉得那么严重并感觉自己正因此而不省人事时,他体验到了生平最为痛苦的惊惧感觉。 第二章 当我们怀有偏见——无论是倾向还是反对——的时候,所做出的推论都不具有完全的肯定性,哪怕是根据最简单的资料做出的推论。人们可能推测,我刚才所叙述的那场灾难一定会有效地平息我初起的对大海的热忱。可恰恰相反,我们神奇获救之后的一周内,我产生了从未有过的强烈执着的欲望,要体验海员所经历的充满疯狂冒险的生活。一周时间虽短,却足以消弭我记忆中的阴影,还使那次险象环生的意外事件处处显得令人激动,格外壮观。我和奥古斯特的交谈日见频繁和有意思。他讲关于海洋的故事(现在我怀疑其中有半数完全是他编造的),总能讲得对我的热情和虽然强烈却有点沮丧的想象力产生影响。奇怪的是,每当他讲起可怕的苦难和绝望,我反而更强烈地向往起海员生活来。对其美好的一面,我的兴趣倒很有限。我所憧憬的是沉船,断粮,死亡或被部落野蛮人俘虏,是在无人知晓无法到达的大海上,在某处灰暗荒凉的小岛上,在悲伤和泪水中了此残生。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确信,这样的念头或欲望——它们真的已达到了欲望的程度——在有忧郁症的人群中十分常见,而我这么说的时候,我只是把它们看作自己肯定要在一定程度上去经历的命运的一线预示。奥古斯特完全理解我的这种心理状态。真的,我们之间的亲密交流很可能使我俩的性格互换了一半。 爱利尔灾难发生后约一年半,劳埃德和布兰登堡(我觉得那家族与利物浦的安德比家族有某种关系)公司为又一次捕鲸开始修理和装备格兰帕斯双桅帆船。那是条老旧而笨重的家伙,即使对它尽了全力,也无法适合航海的要求。我弄不明白,船主有那么多的好船,为什么偏挑它不可——但偏就挑了它。巴纳德先生被任命为船长,奥古斯特和他同行。双桅帆船正整装待发,奥古斯特不时对我说,我想旅行的愿望,现在可有了绝好的机会去实现了。他发现我很乐意听他的话——不过事情没那么容易决定。我父亲虽没有直接表示反对,但我母亲一听我们提这件事就大发脾气。更糟糕的是,我原以为祖父会帮我说话,谁知他竟说,如果我再跟他提这件事情,他就要剥夺我的继承权。但尽管这些困难在阻止我实现愿望,对愿望本身却无异于火上浇油,我决计不顾艰险也要出海。我把自己的意愿告诉了奥古斯特之后,我俩便着手合计着怎么才能办成。与此同时,我对亲戚朋友绝口不提出海的事;我表面上仍然埋头日常学业,做出已经放弃了出海计划的样子。自那时起,我经常检讨自己在此事上的所作所为,感到既不愉快又颇为吃惊。我为推进自己的计划而利用一切机会口是心非——在如此长的时间里让一言一行都如此虚伪——这一切,唯有想到将要实现自己长久以来的旅行梦想时,才觉得可以忍受。 为进行欺骗,我不得不让奥古斯特负责大部分的事情,他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格兰帕斯号上,在船舱和货舱里完成他父亲的指令。不过到了晚上,我俩准定会碰在一起,谈论着我们的希望。就这样过了差不多一个月,两人谁也没想出个能成功的好办法,他终于说该做的决定他都做好了。我在新贝德福德有一位叫罗斯先生的亲戚,我通常会不时地在他那里住上两三个星期。双桅帆船定于大约六月中旬(1827年6月)启航,我们决定,帆船启航前一两天,要让我父亲收到一封罗斯先生写来的短信,让我去和罗伯特和艾迈特(他的两个儿子)住上两个星期。奥古斯特会负责写信并让人把它送去。等我假装按计划动身去新贝德福德时,我实际上是去往我同伴那里,他会为我在格兰帕斯上找个藏身之处。他向我保证,那藏身的地方一定会改装得可以舒舒服服在里面呆上好几天,在那段时间里我不能露面。等双桅帆船走了很远的路,不可能再掉头回去了,我就能正式回到舒适的船舱里;至于他父亲,他明白了这个玩笑后只会哈哈一笑。路上会遇到很多过往的船只,可以让他们捎封信给我父母,向他们解释清楚。 终于,六月中旬到了,一切准备就绪。那封短信也写好送到,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我便假装上路往新贝德福德去了。然而,我却径直往奥古斯特家走去,他正在一个街角上等我。我们的原计划是我得找地方躲到天黑,然后再悄悄溜上船去,但是这时正好起了大雾,对我们十分有利,我们便决定抓紧时间立刻上船藏起来。奥古斯特带路到了码头,我在他稍后一点跟着,身上裹着他带给我的一件厚厚的水手斗篷,以免让人一眼就认了出来。当我们转过第二个街角,经过埃德蒙先生的那口井后,谁曾想迎面走来了祖父彼德森先生!他站在我面前,盯看着我的脸。“天呐,保佑我灵魂,戈登,”他愣了好大一会才说道,“怎么啦?怎么啦?——你身上披着谁的脏斗篷啊?”“先生!”遇上这样的突发事件,我只好尽力装出吃惊和不快的样子,说话的语调也尽可能地粗哑怪异。我说道:“先生!你大错特错啦——首先,我的名字呢,根本就不叫什么高丁,我也不许你这流氓平白无故说我的新大衣是什么脏斗篷。”那老人听我这样反驳他,一脸的惊诧表情,让我实在忍不住要大笑起来。他往后退了两三步,脸色先是刷白,然后又涨得通红,他举起眼镜,又往下一放,抡起他那把雨伞向我猛冲过来,然后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猛地停下,一转身,顺街一拐一拐地走开了,他十分生气,浑身不住地颤抖,咬牙喃喃道:“没用——什么新眼镜——还以为是戈登呢——浸过海水的大炮不顶用。” 自逃脱这次惊险后,我们更加小心翼翼,安全到达了目的地。船上只有一两个水手,正在船头干活。我们知道,巴纳德船长正在劳埃德和布兰登堡公司忙着,要到很晚才回来,所以我们不用担心被他发现。奥古斯特先爬上船舷,稍后我也跟着爬了上去,干活的水手谁也没注意到我们。我们立刻进入船舱,里面没人。船舱装备得极为舒适——这在捕鲸船上相当罕见。我还注意到,船上还有四个漂亮的卧舱,均装有宽敞舒适的铺位。我还注意到舱内有一个大火炉,而且主舱和卧舱的地板上都铺着一种价格昂贵的厚厚的地毯。天花板有足足七英尺高,简而言之,其宽敞舒适大大超出我的预料。不过,奥古斯特不让我从容观察,催促我赶快藏起来。他把我带进右舷上与防水隔舱相邻的他自己的卧舱。一进舱他就关上门,插上门栓。我觉得自己从未见过眼前这么漂亮的小房间。舱室大约有十英尺长,只有一张卧铺,我刚才说了,那床铺很宽,很舒适。小房间靠近阁舱的地方有一处四英尺见方的空间,放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旁边还有一排装满书的吊架,上面多是关于航海和旅行的书籍。房间里还有许多其他的小设备,其中我不该忘记提一下有个类似保险柜或冰箱的,奥古斯特让我看了里面摆放着的一大堆好吃好喝的东西。 这时,他用指关节在刚才所说那处空间的地毯的一角上按了一下,指给我看,有一处大约十六英寸见方的地板被整齐地切割过,又密实地放在原处。他一按,这一部分便一端抬起,正好能让他伸进一个手指去。就这样,他拉起了暗室的盖板(而地毯还是给平头针钉在盖板上的),我发现那是通向后舱的。接着,他用火柴点起一支小蜡烛,把它放进一盏遮暗的提灯,并举着它从暗室口下到舱里,并示意我也跟他下去。我跟着就下去了,然后他捏着一根钉在底部的螺丝,拉回盖板——那卧舱地板上的地毯便恢复了原样,把暗洞的痕迹严严实实地掩藏了起来。 烛光十分微弱,我费了好大的劲才能在乱七八糟一堆堆的原木里摸索着走路。不过,我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抓着我朋友外套的下摆,走起来不那么困难了。在无数的狭窄过道里爬着绕着,最后,他把我领到一只箍铁的箱子前,就像那种用来装精美陶器的箱子。那箱子足足四英尺高,整整六英尺长,不过十分狭窄。箱顶上放着两只空油桶,油桶上还堆着大量草垫,一直堆到船舱的天花板。箱子的四周都紧紧地乱塞着各种各样的杂物,甚至堆到了天花板,另外还乱七八糟地堆着柳条箱、大篮子、木桶、布捆等等,我们能穿过这些东西走到那箱子跟前,简直就是个奇迹。后来我明白,这是奥古斯特特意如此堆放的,为的是给我提供一处完全隐秘的处所,干这活他只叫了一个帮手,那人不随船出海。 这时,我的同伴向我演示说,箱子的一头可以随意拆开。说着他拉开板子,露出了箱子的内部,我一看乐了。从船舱的一个睡铺上搬来的床垫占据了整个地面,小小的空间里放满了尽可能多的物品,足以让人感到舒适,同时还给我留下了足够的空间起居睡觉,无论坐着还是平躺下。其中有几本书,水笔,墨水,纸,三条毯子,满满一大罐水,一罐航海饼干,三四根粗大的红肠,一块巨大的火腿,一只烤羊腿,五六瓶甜酒和烧酒。我立刻走进我那个小房间,那份心满意足的感觉,肯定不亚于任何君王走进新宫殿时的心情。这时,奥古斯特指点我如何关紧活动箱盖的办法,然后,他拿起提灯凑近甲板,指给我看贴在板壁上一根暗色的绳子。他告诉我,这条绳子从我藏身之处开始,绕过杂物间所有不可避免的弯弯拐拐,一直连到船舱甲板下的一只钉子上,就在通往他的卧舱的暗门下面。万一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情况,需要找出口的话,沿着这根绳子走,我就可以无需他的帮助,毫不费力地找到出口。说完他便留下提灯和我,还留下足够的蜡烛和火柴,告辞了,还答应只要没人注意,他会经常来看我。这是六月十七号的事情。 我在藏身处躲了三天三夜(这是我努力估摸的数字)没出去一次,除了两次在出入口对面两个柳条箱之间站了一会,伸展一下四肢。整个过程中我没见过奥古斯特,不过这并没让我感到不安,因为我知道,双桅帆船随时都可能启航,他肯定忙得很,很难找到时间下来看我。终于,我听见暗门开关的声音,很快就听到他压低了声音在喊我,问我好不好,还需要些什么。“什么都不需要,”我回答道,“我舒服得很呢。帆船什么时候启航?”“过不到半小时就要启航了,”他回答说,“我就是来告诉你的,怕你见不到我有点不安。我会有一段时间没法下来看你——也许还得三四天吧。船上一切正常。我上去关上暗门后,你就顺着绳子爬到钉着钉子的地方。我的手表就在那里——也许对你有点用处,因为你见不到亮光,没法计算时间。我想你说不出自己被埋在这里有多久了吧——才三天——今天是二十号。我本该把表带给你的,但是怕离开太久被人发现。”说完,他上去了。 他走后约莫一小时,我清楚地感到船在动了,想到航行终于开始,心里暗暗高兴。满意之中,我决定让心情好好放松一下,等着能让我从这箱子换到更为宽敞、尽管一点也不更舒服的船舱去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是去拿表。我没熄灯,顺着那根绳子东转西转绕了无数次,爬了很长的一段距离,其中有几次,我发现自己反倒比先前的位置靠后了一两英尺。最后我爬到终点,拿到了我此行的目的物,安全地爬了回去。这时,我翻看了一下他很细心地为我放在那里的几本书,挑了一本刘易斯和克拉克到哥伦比亚河口探险的书。我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觉得有点困了,便小心翼翼地熄了灯,沉沉地睡了过去。 醒来时,我觉得脑子很奇怪地一团混乱,好大一会都没法回想起自己所处的各种境况。不过,我一点一点的全想起来了。我擦了根火柴想看看时间,可表停了,所以无法确定我到底睡了多长时间。我觉得四肢僵硬,不得不站到那两只柳条箱之间去伸展一下。突然间我觉得很想大吃一顿,便想到了那只烤羊腿,睡着前我吃过一点,觉得味道好极了。可一看,它竟然发霉腐烂了,这可让我大吃一惊!这一情况让我感到极度的不安,再联系到我刚才醒来时脑袋里一片混乱的情况,我觉得一定睡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这可能与舱底空气不流通有关,而这最终很可能产生很严重的后果。我头痛得厉害,觉得自己的每次呼吸都十分困难,简言之,我心头充满了各种沮丧感觉。但我还是不敢贸然推开暗门或做出其他举动,便上紧了表的发条,尽可能使自己安下心来。 其后整整二十四小时极度无聊的时间里,没有人来看我,我忍不住要骂奥古斯特竟如此不关心朋友。最让我感到担心的是,水罐里的水只剩大约半品脱了,而我则因为羊腿不能吃而饱餐了一顿红肠正口渴得要命。我忐忑不安,再也看不进书了。同时,阵阵睡意袭来,难以抵挡,可是一想到真要睡过去了就浑身发抖,生怕密闭后舱里的空气会造成什么危险的后果,如干柴起火什么的。与此同时,帆船的颠簸告诉我,现在我们已经在大海上走得很远了,听到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低沉的嗡嗡声,我确信海上并没有起大风。我实在想不出奥古斯特为什么不来。船肯定已经走得很远,我也完全可以上去了。或许他碰上了什么意外——但我还是想不出任何可以使他让我那么长久地处于禁闭状态的理由,除非他突然死了或掉到海里去了。这念头一起,我再也耐不住了。完全有可能是我们撞上了迎头风,船仍然在南塔克特附近。但我不得不抛开这一想法,因为果真如此,帆船一定会转个不停,而从它一直微微左倾的情况看,我完全放心,它一直被稳定的右舷风推着前进。另外,如果我们真的还在岛的附近,为什么奥古斯特不来把情况告诉我?我这样反复思考着自己孤单无趣的困境,决定再等二十四小时,如果再没人来,我就摸到暗门去,贸然和我的朋友说几句话,至少也能在出口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从卧舱里弄点水来。想着想着,尽管我竭力抵抗着睡意,还是沉沉地睡了过去,或者说昏睡了过去。睡梦里全是可怕的景象。灾难和可怕的事情接二连三地降临到我身上。在发生的惨景中,有一次我被狰狞可怖的魔鬼用巨大的枕头闷死了。无数条大蛇把我紧紧缠住,眼睛里闪着可怕的光,死死盯住我看。接着,眼前出现一片了无际涯的沙漠,荒无人烟,令人畏惧。忽然,一眼望去,一棵棵巨大灰暗的树干站在那里,没有枝叶,望不到尽头。树根掩埋在一片无涯的沼泥之下,沼泽地的水漆黑而凝滞,像地狱之水那样令人生畏。这些怪异的树木似乎像人一样有生命,挥舞着骷髅般的臂膀,对着沉寂的水面呼喊怜悯,尖厉的声音充满痛苦和绝望。场景变化了;我赤身裸体孤独地站在灼热的撒哈拉大沙漠上,脚边蹲着一头凶猛的非洲狮。突然间,它睁开大眼盯着我看。它猛地一跃而起,张嘴露出了可怕的牙齿,从它血盆大口里发出苍天惊雷般的一声怒吼,我猛地倒在地上。突然的惊恐使我全身一阵僵硬,我发现自己终于慢慢地苏醒过来。原来,我的梦并非全是梦。现在,我至少已经恢复了知觉。真有一个巨大的魔鬼,它的爪子重重压在我胸口——热烘烘的气息吹在我耳朵里——昏暗中,一嘴惨白的利齿在我面前闪烁。 这时,哪怕手脚上悬着一千条命让它们动弹,嘴边挂着一万条命让它说出一个字,我也没法动弹或哼一声。那野兽——不管是什么——没动,没有立刻要伤害我的样子,而我则完全无助地躺在它下面,觉得自己正在死去,感到身心的力量正在迅速消失——一句话,我正在死去,因极度害怕而死去。我脑子昏昏沉沉的——我病入膏肓了——我眼睛看不清了——连我眼前盯看着我的那对闪烁的眼睛也暗淡下去了。我鼓起最后的力气,微弱地呼唤了一声上帝,便任凭死神的处理了。我发出的声音似乎激起了那动物一直藏而未露的愤怒,它猛地跳过来把全身压在我身上。可让我惊异的是,它发出长长的呜咽,热切地舔起我的脸和手来,一副洋溢着感情和快乐的样子!我完全惊呆了,不知所措——但是我忘不了我那条名叫老虎的纽芬兰狗的呜咽声,还有我十分熟悉的那种它特有的抚摩方式。就是它。我突然感到血液直涌到了太阳穴——获救和复活使我感到一种无法抗拒的晕眩。我赶紧从一直躺着的床垫上爬起来,一把抱住我忠实的追随者和朋友的脖子,一股热泪把胸中郁积了很久的压抑全冲光了。 像前一次一样,从床垫上起来后,我的知觉极为混乱。很长一段时间,我很难把思绪理出头绪来。但是,慢慢地,我恢复了思考能力,再次回想起自己所处境况的一些细节。老虎怎么来的,我实在不明白,左思右想了无数种可能,最后只好开心地满足于这样的说法,即它就是来和我分担这沉闷的孤独,用抚摩让我觉得舒坦的。大多数人都喜欢狗,但是对老虎,我的感情要强烈得多,而且没有任何生灵比它更配得到我这样的感情。七年来,它一直是我形影不离的伙伴,并且好多次表现出我们在动物身上所能看到的高尚品质。它还是小狗的时候,我把它从南塔克特的一个小坏蛋手里救了出来,当时那坏家伙正用绳子拴着它的脖子,把它往水里拖。大约三年之后,长大了的小狗回报了我,把我从一个当街强盗的棍棒下救了出来。 这时我拿过手表凑到耳边,表又停了。但是对此我倒一点不奇怪了,因为从我的特别情况来看,我一定和上次一样睡了很长的时间。当然,我也说不准到底有多长。我浑身发烫,口渴得难以忍受。我没了亮光,因为提灯里的那支小蜡烛早已燃尽,而火柴一时又不在手边,只好摸索着寻找那小小的水罐。可是,摸到水罐后,我发现是空的——毫无疑问,是老虎经不住诱惑把它喝空的,它还吃完了那段羊腿,啃得精光的骨头就丢在箱口边。那块变质的羊肉给吃了我倒不可惜,但一想到水,我的心就沉下去了。我身体十分虚弱——弱得我稍微一用力就浑身颤抖,像患了疟疾一样。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帆船正剧烈地一摇一撞,我那箱顶上放着的油桶随时都有掉下来挡住我进出的唯一通道的危险。同时,我还感到晕船晕得厉害。这些考虑使我下决心,趁着还有可能,无论如何要立刻爬到暗门处争取获救。决心既定,我再次摸索着寻找火柴和蜡烛。前者我摸索了一阵后找到了,可是没能够很快找到蜡烛(我清楚地记得把它们放在哪里的),便暂时不再寻找,让老虎安静地躺下,自己立刻动身朝暗门处爬去。 在这样的行动中,我更加感觉自己体力虚弱。我得使出全身力气才能够向前爬动,而且手脚经常受不了身体的重量,瘫软下来,俯着倒在地上,总有几分钟时间觉得像是失去了感觉。不过我还是一点一点地向前挪着,每时每刻都担心自己会在杂物堆里狭窄弯曲的通道上昏过去,那我可就必死无疑了。最后,我鼓起全部力气往前一扑,额头重重撞在一个用薄铁皮捆起来的柳条箱角上。这一意外只让我懵了一小会,但我伤心地发现,由于帆船的剧烈晃动,柳条箱完全滚到了我的通道上,把路完全堵死了。箱子卡在周围的箱子和设备中,无论我怎么用力也无法把它推动哪怕一英寸。因此,无论体力如何虚弱,我必须要么完全放弃那根绳索,另觅出路,要么从挡路的柳条箱上翻过去,然后再沿着那根绳索走。前一个办法困难重重,危险很多,想想就让人胆战。照我目前这样虚弱的身心状况来看,如果我真那么做,肯定会迷路,在后船舱凄凉恶心的迷宫里悲惨地死去。因此我毫不犹豫地继续努力聚起所剩的体力和意志,尽全力从柳条箱上翻过去。 目标已定,我站起身子,却发现这么做比我刚才担心地想到的还要困难。这条狭窄的通道两边高高地堆着两垛各式各样的重物,我稍一出差错,就会使它们倒下来砸在我头上;即使这样的事情不发生,那倒下来的大量杂物也会把我的退路完全堵死,就像刚才柳条箱堵住了我前进的通道一样。柳条箱本身长而笨重,在箱顶上无法立脚。我尽力尝试了各种办法,手却怎么也够不到箱顶,无法把自己拉上去。其实就是我够到了,我的体力也完全不够让我翻过去,所以我够不着倒还是一件好事。最后,我绝望地再次想把这箱子推开,就觉得身边有一阵强烈的颤动。我急忙伸手扶住木板的边缘,发现有一块很大的木板是松动的。幸好我身边带着一把小刀,费了好大的力,终于把它完全扳了下来,钻进去一看,惊喜地发现对面并没有木板挡着——也就是说,箱子没有盖子,而我挤进身去的是箱底。现在,我可以毫无困难地顺着那根线绳摸索着前进,直到找到了那颗螺丝。我的心怦怦直跳,轻轻地推了推暗门的盖子。它并没有如我指望的那样马上就抬起来,我稍稍更用了点力再推一次,心里还在担心,不知道在卧舱里的会不会不是奥古斯特而是别的什么人。然而让我惊讶的是,暗门还是纹丝不动,这下我有点不安了,因为我知道,此前只要稍一用力、甚至不用什么力气,暗门就会被推开的。我更用力地推了推——还是推不开;我又气又急又绝望,用上全部的力气——还是紧紧关着,任凭我怎么推也毫不让步。从暗门纹丝不动的情况来看,很明显,不是这后舱被人发现、暗门被钉死,就是上面压着很重的物体,根本不可能把它移开。 我感到极度沮丧和恐惧,怎么也想不出我被这样埋在舱下的原因。我理不出思绪,瘫坐在地上,满脑子转着阴郁的想象,觉得自己不是渴死,饿死,闷死,就得活活埋葬。最后,理智稍微恢复了一点。我站起来,用手指摸索着暗门四周的缝隙,凑上去细看它们是否能透过一丝卧舱里的亮光,但什么亮光都看不见。接着,我把小刀插进缝去划动着,刀刃碰上了什么坚硬的物体。我上下拉了几下刀刃,发现那是一条厚实的铁块,从刀刃在其上摩擦时产生的特殊的颤波感,我觉得那是条铁链。现在我的唯一出路就是回到藏身的箱子去,在那里要么听天由命,要么尽量使脑子安静下来,另想个逃生的办法。我立刻行动起来,克服了无数困难之后回到了那里。我精疲力竭地一屁股瘫在床垫上,老虎跳过来俯卧在我身边,蹭着我,好像在安慰我,让我别为这些麻烦焦虑,要我意志坚定地对付困难。 它举止有点古怪,引起了我的注意。它舔着我的脸和手,舔一会儿,就会发出一声低沉的叫声。我每次向它伸出手去,它都仰面躺着,四只爪子高高举起。这一举动反复了好几次,让我觉得十分奇怪,怎么也不明白是为什么。狗好像很痛苦的样子,我立刻想到它一定是受了伤,便拉起它的爪子,一只只检查起来,但是哪一只都没有受伤的痕迹。我又想它是不是饿了,给了它一大块火腿,它贪婪地几口就吞了下去——可一吃完,又做出了刚才的古怪举动。这次,我认为它像我一样口渴得难受,正以为这肯定就是真正的原因,我突然想起我才检查了它的爪子,它身体的其他部分或者头部也可能受伤的呀。我细细地摸遍它的头部,没有伤口,可是当我的手正摸过它背部,我发现横贯着背部,有一道毛微微竖起。用手指一探,发现一条绳子,顺着摸去,它竟围着身体绕了一圈。再仔细摸索,发现绳子上绑着一张好像是信纸的纸条,绳子穿过纸条,使它紧贴在狗的左肩下面。 第三章 我立刻意识到,那纸条是奥古斯特写给我的,一定发生了什么无法说明的意外,使他无法让我从这窟穴中出去,便用这样的办法让我了解真相。我急得有些颤抖,再次寻找起火柴和蜡烛来。我模糊地记得自己睡着之前小心地把它们放在了某个地方,而且我刚才往暗门爬去之前还想起来存放的准确地方。可是现在怎么回想都想不起来了。我心绪茫然毫无结果地忙乎了整整一小时,寻找着失落的物件。那份撩人的焦虑和悬念,真是从来没有过。摸索中,我的头凑近了压舱沙袋,靠近柳条箱开口的地方,我发现从前舱方向闪烁着一线十分微弱的亮光。我十分惊奇,由于那光线看起来就在几英尺开外,我便设法朝它走去。可是我刚一动身子,立刻就完全看不见那线亮光了。我只好顺着箱子摸索着回到原来的位置,这才又看见了它。这次,我谨慎地左右移动视线,发现我得慢慢地、小心地沿着我刚才移动的相反方向移动,才能慢慢接近那处亮光而不会再次失去它。我(挤过无数狭窄的弯道后)很快来到它面前,发现那光是我的火柴碎片发出的,那些火柴落在一只底朝天的空桶里。我正纳闷火柴怎么会掉在那里,手却不经意间碰到了两三块蜡烛碎渣,它们显然被狗嚼过了。我立刻明白,狗一定把我所有的蜡烛都嚼了个遍,这下就根本别想能看清楚奥古斯特写给我的字条了。残余的碎片和桶里的垃圾混在一起,根本就派不了什么用场,我感到十分绝望,放弃了把它们拣出来的念头。至于那几片碎磷片,我尽量把它们拾了起来,又费了不少力带回到箱子,这段时间里,老虎一直呆在那里。 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船舱里一片漆黑,不管我把手怎么往自己脸前凑都看不见。那张白色的纸条几乎无法辨认,就是直举在眼前都看不清。我发现,眼睛稍微偏转一点——就是说,稍微斜着看过去,便能稍微看到一点。我的监房暗到什么程度,由此可见一斑,而我朋友的那张字条——如果真是他写来的字条的话——似乎只把我抛进了更深的麻烦,让我本来已经虚弱焦虑的心情更加不安起来。为了获得亮光,我脑子里转着无数荒唐奇想,结果什么都不行——这样的奇想,和吸过鸦片后睡着的人为达到同样目的,在不安稳的梦境里做到的完全一样。奇想一个接一个在睡梦者头脑里出现,每一个都随着理智和想象交替地主宰着思维,时而显得合情合理,时而又显得荒诞不经。最后,我突然想到一个主意,这主意好像十分合理,以至于我纳闷刚才怎么就没想到。我把那张纸条平摊在一本书上,把我从桶里拾来的火柴磷片一起放在纸上。然后,用手掌很快地、很平稳地摩擦起来。整张纸面立刻泛起明显的亮光,我肯定,如果纸条上写着字,我准能毫不费力地看清楚。可是,上面一个字都没有——只是一片空白,让人心凉,令人于心不甘。几秒钟后,亮光消失,我的心也随之消沉。 我不止一次说过,在此之前,我的心智曾到过十分接近于白痴的状态。当然啦,也有过完全清醒的时候,偶尔甚至还十分活跃。但是这样的情况是少数。别忘了,我一直在这条捕鲸船的后下舱里呼吸着浑浊不堪的空气,肯定有好几天了,而且在这段时间的大部分里没喝上什么水。近十四五个小时内我根本就没喝过水——也没睡过觉。最令人口干舌燥的腌肉制品一直是我的主要食品,而且自从我丢了羊腿之后就成了我唯一的食品,除了一些航海饼干,而且,航海饼干对我来说毫无用处,它们又干又硬,我嗓子红肿上火,根本咽不下去。我现在正发着高烧,浑身难受。这也解释了这样一个事实:磷光实验失败后,我竟然过了很久才想起其实我只检查了纸条的一面。我不想描写当我意识到自己竟如此粗心时我的恼怒情绪了(我相信我这时候真的非常气愤)。那过失本身本来倒也没什么,可我自己的愚蠢和冲动却使它变得性命攸关了——字条上一个字没看到,失望之余,我孩子气地把它撕成了碎片扔了,而且也说不出扔在了哪里。 聪明的老虎把我从最糟糕的困境里解救了出来。我摸索了很久,摸到了一小片纸。我把它举到狗的鼻子面前,让它明白要他把其余部分给我找来。让我惊奇的是(因为我从来没把它这一族十分擅长的本事教给它过),它似乎立刻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到处寻找不多一会,便找到了另一块较大的碎片。它把纸片带来给我,在我身边磨蹭了片刻,鼻子在我手上直擦,好像在等我对它的功劳表示赞扬。我拍拍他的头,它立刻又跑开了。这一次它过了一会才跑回来——不过这次回来时它衔着更大的纸片,这块碎片证明整张纸条已经凑齐——看来,字条只给撕成三片。幸运的是,我没怎么费力就找到了剩下的几块黄磷碎片——顺着还在闪烁的一两点微光就行。我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学会了必须谨慎从事,于是我停下来想想下一步要做的事情。我想,字条上我没检查的那一面上很可能写着一些话——但是哪一面呢?把碎片拼起来也无法得出结论,尽管我相信所有的文字(如果有文字的话)肯定都完整连贯地写在同一面上。把这一点肯定下来十分重要,因为我将要进行的这次尝试如果再失败的话,剩下的黄磷就不够进行第三次尝试了。我像上次那样把纸条放在书上,坐了几分钟,脑子里反复思考着该怎么办。最后我想到,写着字的那面也许可能有些许微微的不平整,敏感的触觉能使我觉察出来。我决定这样试一试,便用手指非常仔细地抚过先朝上的一面。没有感觉到什么。于是我把纸片翻过来,在书上拼好,再次用手指在上面抚过,这时,我感觉上面有一些极其微弱但依然可以辨认出的光亮。我明白,这一定是我前次摩擦在纸面上的黄磷粉末所剩下的些微残余。那么,另一面,就是朝下的那面,就是写着文字的一面——如果字条上真写着文字的话。我把纸条再次翻过来,按先前的方法再次尝试起来。和上次一样,黄磷揉开后,纸面泛起荧光——但这一次能明显看出几行字迹,字体很大,而且显然是用红墨水写的。这一阵闪光尽管亮度足够,可持续时间很短。要不是我过度兴奋,本来是有可能把三行字迹全看仔细的——因为我看见有三行字迹。可是,我太急着想把三行字一口气全看下来,却只看清了最后的七个字,写的是——“血——躲好才能保命。” 我坚信,即使我能确定字条的全部内容——就是我朋友如此设法传递给我的警告的全部意思,即使这一警告本应向我揭示一场最无以言表的灾难,也根本抵不上我能看清的这几个字对我的折磨和使我产生的恐惧。那个“血”字,那个在一切神秘、痛苦、恐怖事件中如此常见、最最要命的字,现在传达着多少倍的含义,它那含混的意思(由于它和前面其他的字分了开来,意思看不清)冰冷沉重地往身陷幽暗囹圄的我的心头砸了下来,让我直冷到最最深的心里。 毫无疑问,奥古斯特让我一直藏着是完全有道理的,我猜想着上千种可能的理由——可就是想不出一个,能令人满意地解开这个谜底的。我刚从暗门处回来、注意力还没被老虎的奇怪举止所吸引时,曾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引起上面人们的注意,即使这么做没能成功,也要设法打通下层甲板钻出去。我觉得自己在紧急情况下还是能完成其中的一项任务的,尽管并没有绝对的信心,我还是因此而有(换了个场合就根本不会有的)勇气去面对目前的凶险处境。可是,我所能读清楚的这几个字让我彻底丧失了这样的勇气,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不祥的命运。一阵绝望袭来,我一下再次扑倒在床垫上,在昏睡中度过了大约一天一夜的时间,只间或地恢复过理智和记忆。 最后,我再次坐起来,埋头回想着身边发生的可怕事件。没有水,我最多还能撑二十四个小时——再长就不行了。在我被囚于此的第一阶段时间里,我尽情享用了奥古斯特好心留给我的甜酒,可它们只能让我发热,根本平息不了口渴。现在剩下的只有四品脱左右一种度数很高的桃子酒,一想到它,我就直反胃。香肠全吃完了,那块火腿只剩下一小块皮,那些饼干,除了从一块饼干上掉下的几块碎片外,全给老虎吃光了。让我雪上加霜的是,我的头痛在时刻地严重起来,随之而来的,是自第一次睡着后一直多少困扰着我的神志恍惚。过去几个小时里,虽说非常困难但我还能呼吸,可现在每呼吸一次,胸部都会感到一阵痛苦的痉挛。但还有一件性质完全不同的事让我感到不安,它令人心烦,让人感到恐怖,它才是使我从床垫上的昏睡中清醒过来的主要原因。那就是狗的举止。 我刚才往纸条上揉黄磷的时候,首次注意到它举止中出现的变化。我正揉着,它发出一声低吼,用鼻子凑过来在我手上擦着,但是当时我十分激动,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别忘了,之后不久我就倒在床垫上,死死睡了过去。很快地,我就听到耳朵近旁传来一阵奇特的嘶嘶声,发现是老虎发出的,它的神情显然十分激动,呼哧呼哧直喘气,眼珠在黑暗中闪着凶光。我冲它说了几句话,而它则答以低低的一声吼叫,然后就不做声了。我很快又昏睡过去,又被同样的嘶嘶声弄醒。这样的情况反复了三四次,最后,它的举止让我感到一阵害怕,使我完全醒了过来。这时候,它躺在箱口近旁,嘴里发出可怕的吼叫——尽管声音低沉,好像在抽筋似地直咬牙齿。我丝毫不怀疑,它已经发疯了,不是因为口渴就是因为舱里浑浊的空气,而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办。要我杀了它,我可想都不会去想,可为了我自己的安全,似乎绝对有必要这么做。我能够明确地感到,它的目光带着杀气,正直直地盯着我,每时每刻,它都有可能向我扑上来。最后,我实在无法忍受这样可怕的情景,决心不顾一切都要从箱子旁走开,而如果它要来阻挡我,必要时只好把它处理掉了。要走出去,我得直接跨过它的身体,而它似乎早已预料到我的计划——两条前腿一撑(我是根据它目光位置的变化推测的),露出了整排白白的牙齿(那很容易看见)。我摸到了剩下的火腿皮和装着酒的罐子,和奥古斯特留给我的一把很大的切肉刀一起带在身边,然后,我用斗篷把自己全身尽可能裹好,便试着朝箱子口走去。我刚一迈步,那狗就一声大吼朝我脖子扑过来,全身重量撞在我的右肩,我重重朝左边倒去,那愤怒的动物则整个地从我身上跃了过去。我跌跪在地上,头蒙在毯子里,这些毯子保护我逃过了狗的第二次愤怒的攻击,但我还是感觉到了狗的利齿正死命撕咬着围在我脖子上的羊毛毯,不过幸运的是,它没能咬透围了多层的毯子。这时,我被那狗压在身下,再多压一会,我就得完全被它压住不能动弹了。绝望使我产生力量,我壮胆一跃起身,用力把它推开,把床垫上的几条毯子全拉了起来,朝它抛过去,没等它从毯子里钻出来,我冲出箱门,并把门紧紧关上,使它没法再追上来。可是在这阵搏斗中,我不得不扔下那一小块火腿皮,现在的全部给养就只剩下那一小瓶酒了。一想到此,我觉得心里陡然升起一阵乖戾的情绪,就像被宠坏的孩子在类似情况下也可能发生的一样,把瓶子举到嘴边,把里面的酒喝了个精光,愤愤地把瓶子往地上一砸。 瓶子撞击地面的声音刚一消失,我就听到前舱方向有人在喊我的名字,那声音十分急切,但压得很低。这声音实在让我感到意外,它在我内心激起的情绪是如此激烈,使我怎么都无法做出回应。我完全失去了说话能力,但生怕朋友以为我死了,不来救我就回去了,我便站在箱门附近的柳条箱之间,浑身猛烈地抖动,喘着粗气想喊出声来。可是哪怕一个音节就能传达一千个词汇的意思,我还是怎么都说不出来。这时,我站身之处前面什么地方的杂物堆里传来一阵微微的移动声。这声音很快就弱了一点,越来越弱。难道要我忘记这时候的感觉吗?他要走开了——我的朋友,我的伙伴,我是那么地指望他——他要走了——他要把我丢下了——他走了!他要让我在这里悲惨地死去,在这最最可怕可憎的地牢里死去——一个字,一个小小的音节就能拯救我——可是我就是无法发出这一小小的音节!我肯定,我感觉到了比死本身更可怕千万倍的痛苦。我脑子里天旋地转,我昏昏沉沉地朝箱底倒去。 我往下倒的时候,那把切肉刀从我紧身马裤的腰带上掉了下来,啪地一声砸在地板上。我从来没听见过比这更美妙的天籁!我极其紧张焦虑地倾听着,希望这一声音能对奥古斯特产生作用——因为我知道,喊我名字的人不会是别人,一定是他。好一会儿毫无声响。最后,我听见有人以很低的声音,犹犹豫豫地喊了几次“亚瑟!”重新燃起的希望立刻释放了我说话的力量,我用尽全力高声喊道,“奥古斯特!哦,奥古斯特!”“嘘!看在上帝的分上,别作声!”他回答道,声音激动得微微颤抖;“我马上就过来了——等我从下舱里摸过来。”我听见他在杂物堆里爬了很久,觉得每一分钟都有一个时代那么长。终于,我感到他的手搭在了我肩膀上,同时,他把一瓶水放在我嘴唇边。只有突然被人从坟墓的血盆大口中解救出来的人,或经历过我在那凄惨的囚牢里经受的难以忍受的干渴的人,才能想象我在痛饮了最最奢侈的美味琼浆后产生的那种无以言表的狂喜。 见我多少平息了干渴,奥古斯特从衣袋里掏出三四个煮熟的马铃薯,我立刻贪婪地吞了下去。他还带来了一盏遮暗的提灯,那令人愉悦的光亮所带给我的安慰,与水和食物带给我的几乎完全一样。可是我急于弄明白他许久不来看我的原因,他便讲述起我困在下舱那几天里船上发生的事情。 第四章 正如我所料,帆船在奥古斯特把表留给我后约一小时便起航了。那是六月二十号。别忘了,此后我在下舱里呆了三天,在这段时间里,甲板上经常十分繁忙,需要跑来跑去的,特别是在主舱和卧舱之间,所以他没有机会来看我而不冒暗门被人发现的危险。他最后来看我时,我让他放心,告诉他我过得很好,所以之后的两天里他便没为我怎么操心——不过还是想伺机下来看我。可直等到第四天他才找到了机会。在这段时间里,他好几次打定主意要把这桩冒险事情告诉他父亲,好立刻让我上甲板去,但当时我们离南塔克特还不太远,而从巴纳德船长不经意间漏出的只言片语来看,也让人担心他一旦发现我在船上,很可能立刻掉头返航。另外,奥古斯特对我说,他反复考虑后觉得,反正我也不会有什么紧急需要,而且认为真有需要时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敲击暗门。因此,他思量之后,决定让我一直呆在下面,等他找到机会可以下来看我。我前面已经说过,他给我带了那块表之后,我一等就等了四天,也就是我藏进下舱的第七天。那一次他既没带水,也没带吃的,下来只是想引起我的注意,并让我从箱子去暗门下面——以便他能从卧舱里给我送补给。他走下舱来时,发现我睡着,因为听起来我正鼾声大作。我算来算去,这一定是刚从暗门处拿到手表回来后睡着的那次,结果那次一睡至少睡了整整三天三夜。后来,我根据自己的经验以及别人的确证,了解到狭窄密闭空间里陈年鱼油散发的恶臭具有很强的致眠作用。想到我藏身其中的下舱的情况,想到帆船长期用于捕鲸,更让我感到惊奇的,倒不是我竟然睡了上面所说的那么长一段时间,而是我竟然还能睡醒过来。 奥古斯特连暗门都没关就先低声喊了我——可是我没有回答。然后他关上暗门,提高了一点嗓门,最后喊得很响——可我依然在打鼾。这下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要穿过杂物堆走到我身边得花费一点时间,而他的缺席很可能被巴纳德船长注意到,因为他随时都有事让奥古斯特做,要他整理抄写与此次航行有关的文件。于是他决定先上去,等下次找到机会再来看我。使他更容易做出这样决定的是,我似乎睡得十分安稳,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样的禁闭生活会对我产生何种不利影响。他刚一打定主意,立刻就注意到甲板上一阵忙乱,声音明显是从主舱传来的。他赶紧跳出暗门,关上它,推开卧舱门。可没等他抬腿迈出门槛,眼前闪过一把手枪,与此同时,他挨了铁棍重重一击,倒下了。 一只粗壮的手紧抓着他脖子,把他拖进主舱抛在地板上。他还能看明白身边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见他父亲被五花大绑着,头朝下躺在升降梯台阶上,前额上有一处深深的伤口,鲜血不住地往外流。他一言不发,看起来快死了。站在他身边的是大副,他正用凶残而讥讽的眼神盯着船长,一边不慌不忙地在他的衣袋里搜寻着,并很快地掏出一只很大的钱包和一只航海表。七个水手(包括一名黑人厨子)在左舷的卧舱里翻寻武器,很快就拿着火枪和弹药出来了。船舱里除了奥古斯特和巴纳德船长外还有九个人,都是帆船上最最凶残的家伙。这些坏蛋把我朋友双手反绑着,一起上了甲板。他们径直来到从里面拴住了的前甲板舱口,两个叛匪举着斧子站在一边,还有两个站在舱口盖旁。大副高声喊道:“下面的人听见我的话了吗?给我一个一个都上来——快点——听好了——不许嘀咕!”好大一会都没有人出现——最后出来了个英国人,他是个新手,可怜地哭着,拼命求大副饶他一命,可得到的唯一回答就是他前额上挨了一板斧。可怜的家伙一声未吭就倒在了甲板上,黑人厨子用胳膊把他像夹小孩似地一夹,一扔扔进了海里。下面的人听见击打和倒地的声音,无论怎么威胁诱惑都不肯上甲板来,直到上面的人说要用烟把他们熏出来。接着下面的人就开始大冲锋,一时间,似乎掌握帆船的权力要被他们重新夺回去了。可叛匪最终还是成功地关上了舱盖,冲出来的只有六个人。这六人发现自己赤手空拳,寡不敌众,稍微抵抗了一下便束手就擒了。大副对他们一番花言巧语——毫无疑问,那是说给下面的人听的,要他们投降,因为他们很容易就能听清甲板上说的一切。结果证明,大副的狡诈一点不逊色于他的凶恶。在前甲板舱下的人立刻表示愿意服从,一个一个上到甲板,立刻被反绑起来,连同先出来的那六个,一起仰面朝天扔在甲板上——没卷进叛乱的全部水手都在了,一共二十七个。 一场极为残忍的屠杀开始了。被绑住的水手给叛匪拖到船舷边,那厨子便手起斧落,一个脑袋接一个脑袋地砍下去,然后另外的叛匪将他们推入大海。就这样二十二个人送了命,奥古斯特也早已听天由命,随时准备轮到自己。但那些恶棍也许是砍得厌倦了,也许是对自己的血腥举止有点恶心,暂时住了手,不去砍那剩下的四个水手以及和他们一起被扔在甲板上的我的朋友了。这时,大副派他们下去找朗姆酒去,这伙杀人凶手喝了个酩酊大醉,直喝到太阳西沉。接着,他们就为如何处置那几个还活着的人吵了起来,那几个性命仅存的人就躺在离他们几步之外,他们说的每一个字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烈酒对几个叛匪似乎产生了软化作用,只听得好几个声音说要把俘虏放了,条件是后者也得加入叛乱,分享好处。然而那个黑厨子(那家伙是个真正的恶魔,而且对众人的影响力似乎至少和大副一样大)坚决反对这样的建议,好几次站起身来要把他在舷梯口的活继续进行下去。幸运的是,他喝得烂醉,很容易地就被那伙人当中血腥味稍轻些的人制止住了,其中有一个人称德克·彼得斯的索手[1]。此人是生活在密苏里河源头附近荒僻的黑岭山区乌普萨罗卡部落一个印第安女人的儿子。我相信他父亲是做皮毛生意的,至少与刘易斯河上的印第安贸易站有点关系。彼得斯本人是我所见过的相貌最为狰狞的人。他五短身材,高不到四英尺八,却肌肉饱满强壮。特别是他的手,又大又厚,远不是常人的形状。他胳膊和大腿都以一种最奇特的方式弯曲,看上去似乎没有丝毫柔性。脑袋也长得变了形,大得出奇,头顶处有一道凹痕(就像大多数黑人头顶的凹痕那样),头上没有一根头发。他为了遮掩这并非因为年龄而起的秃顶,便经常戴着一副看上去像是用兽皮做成的假发——有时候是西班牙狗的狗皮,有时候是美国棕熊的熊皮。在这个故事发生的时候,他头上正顶着一片熊皮假发,这使他脸上特有的乌普萨罗卡人的可怕神情更为狰狞。他大张着的嘴巴几乎横贯了整个脸部,薄薄的嘴唇就像他躯体的其他部分那样,生来就没有柔软的特性,使他无论情感有什么变化,脸上的神情永远如此。在想象这样的主导神情时,还必须考虑到他那排长而外突的牙齿,嘴唇连它们的一半都无法包住。朝这人随意地一眼瞥去,可能会觉得他正笑得浑身抽搐,可再看上一眼会让人一阵惊惧,意识到即使这样的表情是在表达欢乐的情绪,那也一定是魔鬼的欢乐。关于这个极为奇特的家伙,南塔克特的水手们嘴边经常挂着他很多的故事,都说他一旦激动起来,力气大得惊人,有些故事让人听了觉得他是不是头脑有点问题。但在格兰帕斯号上,他在叛乱时受到的更多是挖苦嘲讽而不是其他。我这么详细地讲述德克·彼得斯的情况,是因为尽管他面目狰狞,却是让奥古斯特免于一死的主要人物,也因为此后我在讲述中经常要提到他——我这么说吧,此后故事中的事件常人从未经历过,也因此而远远超出了他们能够相信的范围。可尽管我根本不指望能让人相信我即将要讲述的故事,我还是要讲,因为我相信时间的流逝和科学的进步会证实我故事中那些最重要、似乎又最不可能的事情。 叛匪们犹豫再三,又激烈地争吵了两三次,终于决定把所有的俘虏(除了彼得斯开玩笑地坚持要留下为他做文书的奥古斯特)放到一条最小的捕鲸船上任其漂流。大副下到舱里去看看巴纳德船长是否还活着——别忘了,叛匪们上甲板去时把他丢在了下面。两人很快就回来了,船长一脸惨白,不过多少从刚才所受的重伤中恢复了一些。他说话的声音几乎难以听清楚,他恳求他们不要把自己扔到小船上去,而是各回自己的岗位,还保证他们想在哪里靠岸就在哪里靠岸,他不会把他们绳之以法。可他全白说了。两个恶棍揪住他胳膊,把他从帆船的一边扔上了小船——刚才这两人下舱去的时候,小船给放到了海上。然后,他们给躺在甲板上的那四个人松了绑,命令他们跟着跳下去,他们没加抵抗便照办了——奥古斯特仍然很痛苦地躺着,只是奋力请求满足他那可怜的要求,最后与父亲告别。叛匪扔下了一些航海饼干和一罐水,但既不给他们桅杆船帆和桨,也不给他们指南针。小船被拖在帆船后面走了一会,期间叛匪们又商量了一回,然后砍断拖绳,任其在海上漂流起来。这时候,夜幕已经降临,没有月亮,也看不见星星,尽管风并不大,海面上还是浪涛翻腾,十分可怕。小船立刻就消失在视线之外,船上那些不幸的人们看来没什么希望了。不过,这一事件发生于北纬35度30分,西经61度20分的地方,离百慕大群岛并不太远。因此,奥古斯特便安慰自己希望小船也许能成功抵达陆地,或者能飘到离陆地足够近的地方,遇上近岸的大船而获救。 帆船此时鼓起满帆,继续按原先的航线向西南驶去。叛匪们正议论着一桩海盗生意,根据能听见的只言片语,他们计划要半路阻截一条从佛得角群岛驶向波多黎各的大船。谁也没去注意奥古斯特,他被松了绑,还可以自由地在主舱升降口之前的甲板上走动。德克·彼得斯对他倒不那么凶,还不时使他免遭厨子的毒打。不过,他的处境依然十分危险,因为那些家伙一个个还醉醺醺的,不能指望他们对他始终抱着好脾气,或一直对他不闻不问。不过,最使他感到沮丧的,是他身陷如此处境对我造成的影响,而我对他的真诚友谊从来没有半点怀疑。他不止一次地决定把我在船上的秘密告诉叛匪,但还是没这么做,这部分是因为他想到刚刚亲眼目睹的屠杀惨景,部分是因为他还希望很快能把我解救出去。对后一目的,他不停地寻找机会,但尽管他一直在寻找,还是在小船被割断缆绳在大海上漂流后的第三天才找到了机会。终于在第三天晚上,突然刮起了强烈的东风,所有的水手都被叫上甲板去收帆了。他乘着一片混乱悄悄下了甲板,走进卧舱。可是使他万分恐惧和伤心的是,卧舱已变成了储藏室,满满地堆着各种各样食品和杂物,特别是那根长长的铁锚链,从前是塞在舷梯下的,现在被拖了出来,以便给一只箱子腾出地方,而锚链就压在暗门上面!要把锚链搬走而不被人发现是根本不可能的,于是他赶紧回到甲板上。他刚爬上去,大副一把揪住他喉咙,问他在舱里干什么,要把他从左舷扔到海里去,德克·彼德斯插进来又一次救了他的命。这回,奥古斯特被铐上了手铐(船上有好几副),两条腿也被紧紧绑在一起。然后,他被带到前舱,扔到了紧挨着前隔舱的一张下铺上,并被警告绝不许再踏上甲板,除非“这帆船不再是条帆船”。这是把他扔进下铺的那个黑厨子的原话——很难说清楚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然而,正如下文所述,这整个事件后来竟然成了我得救的原因。 第五章 厨子离开前舱后好一会儿,奥古斯特万念俱灰,不指望自己能活着离开那个卧铺了。于是他决定,一旦有人来看他,就把我的情况告诉他。他觉得,与其让我在舱底死掉,不如让我落到叛匪手里试试运气——我被关在下面已经有十天了,而给我的那罐水还不够喝四天的。他正这么思量着,突然想到,也许能通过主底舱和我联系上。这么做极其困难和危险,换了个场合他根本连试都不会去试,但是现在他反正也没有活的指望,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于是便专心致志地考虑了起来。 首先想到的是手铐。起先,他觉得无法把它去掉,担心这样的话他做什么都会很不方便,可是再仔细一看,他发现只要把手缩紧一些,便可以毫不费力地从手铐里任意地滑进滑出——原来这副手铐根本无法锁住年轻人的手,因为他们手上较细的骨骼很容易挤压收缩。于是他解开绑在脚上的绳子,把绳子摆好,以便万一有人下来时,可以很容易地把脚重新套进去。然后,他查看了连接着下铺的舱壁。那里的挡板是软松木的,大约一英寸厚,他可以毫无困难地把它撬开,穿身而过。这时,从前舱升降梯口传来说话声,他刚把右手穿回手铐(他的左手没有脱出来),把绳索打了个活结套上脚踝,德克·彼得斯就下来了,身后跟着老虎。老虎立刻跳上床铺躺了下来。这条狗是奥古斯特带上船的,奥古斯特知道我很喜欢这动物,觉得我会很乐意在航行中有它在身边陪伴。他把我带进下舱后立刻去我家找它,但在给我带表来的时候忘了提及这件事。自发生叛乱事件以来,奥古斯特一直没见它,便以为它已经死了,已经被大副那一伙恶棍中的某个人扔到海里去了。后来才知道,它好像钻进了捕鲸小船下的一个洞里,怎么也动弹不得,无法脱身。后来是彼得斯把它放了出来,并出于某种善意——这样的善意,奥古斯特知道该如何感谢——把它带到前舱给他做伴,同时还留下一些腌牛肉、土豆和一罐水,然后就回身上去了,答应第二天还会下来给他再带一些吃的来。 等他一走,奥古斯特就从手铐里挣脱双手,除去脚上的绳索。接着,他搬下躺在其上的床垫的一头,奋力地用折刀(因为歹徒没想到搜他的身)切割起挡板来,他尽可能在靠近铺面的地方切割,这是为了万一突然有人来了,可以把床垫那一头放回原处,正好把切割处挡住。不过,他后来并没有受到什么打扰,到夜里时分,他把挡板完全割开了。应当一提的是,自从叛乱发生以来,所有的叛匪都不在前舱睡,他们都睡主舱,在那里翻出巴纳德船长的出海存货大吃大喝,除了航行时绝对必要操纵的事项外一概不管。这样的情况使我和奥古斯特十分幸运,因为如果情况不是这样的话,他就根本不可能到我这里来。就这样,他满怀信心地按计划进行着。不过,直到天快亮时,他才第二次切断那块木板(与第一次切下的有一英尺距离),形成了一个足够大的孔洞,使他得以便利地钻到主下甲板去。到了那里,虽然他还得爬过一堆堆差不多堆到上甲板底部的油桶,那地方他差一点连身体都塞不进去,他还是没费什么力就到了主下舱盖边。这时他发现老虎也挤过两排油桶,跟着他下来了。可是,时间已晚,不可能在天亮前到达我藏身的地方,这主要是因为要钻过下舱里堆得密密麻麻的东西十分困难。于是他决定回去等到第二天晚上再说。计划停当之后,他拉去了舱盖栓,这样,他真要下去时能尽可能少一些阻拦。他刚一拉开栓,老虎就跳到露出的小小开口处,嗅了一阵,发出一声长长的呜咽,还用爪子直抓舱盖,好像要用爪子把舱盖移开似的。从它的举动来看,它无疑已发现我在底舱,而奥古斯特认为,要是把它放下去,它没准能找到我。这时,他有了一个给我送信的念头,因为当务之急是告诉我最好不要自己闯出去,至少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不行,而他第二天能不能按计划到我这里来也难以肯定。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他能想到这个念头有多么的幸运,因为如果我没有收到那张字条,绝望中肯定会去惊动那些水手,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把我俩的命全搭上了。 决定要写字条后,困难是到哪里去找必要的材料。很快,他用一根旧牙签做成笔,而这么做,他完全靠的是感觉,因为两层甲板之间一片漆黑。纸就用了一封信的背面——就是那封伪造的罗斯先生的来信。这一封是原件,但笔迹模仿得不太好,奥古斯特重写了一封,幸运的是,他把第一封塞进了大衣口袋,正好在这样的时候被他找了出来。这样,就差墨水了,他立刻找到了替代的办法,用小刀在指甲上方一点点的地方轻轻划了一刀——像通常发生的情况一样,血从伤口涌流了出来。就这样,他在黑暗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尽力写完了字条。内容简单地告诉我发生了叛乱,巴纳德船长被扔上小船漂走了,还告诉我也许很快就会得到补给,但是我千万不要冒险轻举妄动。最后的几个字是:“我写这封信用的是血——躲好才能保命。” 他把这张字条绑在狗的身上,把狗放下舱口,自己尽快回到前舱,确信自己离开时没有人来过。为掩盖隔板上的孔洞,他把小刀扎在洞上方一点点的地方,在舱铺上找来一件水手外套挂到刀柄上。然后他重新把手塞进手铐,把绳索重新套上脚踝。 他刚做完这些事情,德克·彼得斯醉醺醺地下来了,不过脾气很好,还给我朋友带来了当天的食物,有十几个烤爱尔兰大土豆和一大罐水。他在床边的箱子上坐了一会,无拘无束地谈起了大副和一般与帆船有关的话题。有那么一会儿,奥古斯特对他的古怪举动感到十分惊讶。不过,他最后还是回甲板去了,嘟哝着答应第二天给他的囚徒带一顿丰盛的晚餐来。白天时间,两个水手(捕鲸炮手)由厨子陪着一起下来,三个人都酩酊大醉。像彼得斯一样,他们都毫无保留地大谈着他们的计划。看来,这伙人之间对最终目标意见对立,除了要攻击随时就会遇上的从佛得角开来的船这件事之外,对什么都意见不一。他所能肯定的是,叛乱的目的并不全为了抢劫,大副与巴纳德船长的私下结怨才是主要原因。水手之间似乎分成了两个主要派别——一派以大副为首,一派以厨子为首。前一派主张一见到合适的船就拦下,然后在西印度群岛的某个岛上把它改装成海盗船。可是后一派人多势众,德克·彼得斯也在其中,他们坚持要按原来方案办,把帆船开向南太平洋去,在那里捕鲸,或者看情况能做什么做什么。很明显,由于彼得斯经常去这些海域,他的建议在那些在追逐利润还是寻找乐趣之间摇摆不定的叛匪中很有分量。他向他们反复讲述,在太平洋无数岛屿上能看见崭新的世界,遇上无数的趣事,可以安全自在地享受。不过他讲得更多的是能享用各种美味,过上各种美好生活,接触体态丰满的美女。目前还没做出任何确切的决定,但这位混血索手所描绘的图景已经在海员的心里点燃了熊熊的想象之火,所以很可能他的建议最后会被采纳而付诸实施。 约一小时后三个人都走了,前舱里整日没有别的人再进来过。奥古斯特静静地一直躺到傍晚,然后便脱去手铐绳索,准备实行自己的计划。他在一个舱铺上找到了一只瓶子,用彼得斯留给他的罐里的水灌满了瓶子,同时还往衣袋里塞了些冷土豆。他还找到了一盏提灯,里面还有一小块烛油,这使他感到十分高兴。他有一盒黄磷火柴,随时都能把灯点上。等天黑定,他把舱铺的床单被子弄得好像有人裹在下面的样子,便从舷墙上的孔洞钻了过去。钻过洞去,又回身像前面所说的那样把水手外套挂在刀柄上遮住洞口——他三下两下就完成了这项工作,因为他直到后来才把那块取下的木板放回去。此刻,他处于底层甲板,开始像上一次那样在上甲板和油桶堆之间朝底舱盖爬去。爬到那里,他点上那块烛油,钻了下去,在满满地堆放着杂物的下舱里十分困难地向前摸索着。爬了一会,他吃惊地发现下面的恶臭让人无法忍受,空气窒闷浑浊,很难想象我如此长时间地呼吸这样的空气还能活下来。他反复喊着我的名字,可是我没有回答,他的担心似乎得到了证实。帆船摇晃得十分厉害,四下嘈杂声很大,要想听出任何微弱的声音——比如我的呼吸或鼾声——都不啻是白费力气。他拉开灯罩,趁船身颠簸的每一次间歇都尽可能把它高高举起,为的是我要是还活着,假如碰巧看见灯光,就能明白马上会有人来救我。可还是听不见我发出任何声响,开始时对我已经死去的猜测,这时候变得似乎已成定论。不过,他还是决定尽可能奋力挤到箱子边,这样至少能使他对自己的猜测弄个确凿。他万分焦虑地向前挤了一会儿,发现路给完全堵死了,根本不可能按他原先设计的路再往前走一步。此时他心力交瘁,绝望中倒在那堆杂物中间,哭得像个孩子似的。正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听见了我把瓶子扔在地上所发出的那碎裂声。这事情发生得真是幸运之极——因为我的性命似乎就悬在这件看似微不足道的事上。不过,我是事隔多年后才意识到这一切的。而当时,奥古斯特出于天性,对自己的软弱和举棋不定愧悔交加,并没有把实情告诉我,后来在一次亲密而坦率的交谈中,他才向我吐露真情。当时,他发现自己无法移开挡在前进路上的障碍而无法继续前进,便决定放弃来找我的企图,立刻回到前舱去。不过,要就此谴责他,还得先考虑到让他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的危险情况。夜晚的时光在飞快消逝,他不在前舱的情况可能被人发现;而且如果天亮时他还没能回到舱铺的话,这样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他的蜡烛也快烧完了,而要摸黑找回到自己的舱口困难更大得多。还应该考虑到,他完全有理由认定我已经死了;这样的话,他再爬到箱子这里来对我就毫无意义,而他经历的千难万险就是徒劳。他反复叫了我好几遍,我却没有回应。我已经连续十一个日夜除了他留给我的那罐水以外没有别的水可喝,而我在躲藏之初根本不可能想到要节制饮水,因为我以为很快就能出去的。而且他是从空气相对比较敞开的舱室进入下舱的,他一定会觉得这里的空气十分污浊,比我刚置足于此时更感到无法忍受——因为在我下舱前的几个月里底舱盖一直敞开着。在这些情况之外,还有我朋友不久前目睹的那一幕血腥的恐怖场景,他被囚禁起来剥夺了自由,九死一生拣了条命,以及他当时仍然危在旦夕——这一切都那么容易就能使人的意志力消失殆尽,读者一定也和我一样,看见他这样背弃朋友丧失信念,心里更多的是感到难过,而不是愤怒。 瓶子扔在地上的声音听得很清楚,但奥古斯特并不能肯定就是从下舱传来的。不过,哪怕有疑虑,这也足以使他继续尝试下去。他攀上堆积如山的货物,几乎挨着了底层甲板,趁摇晃的帆船出现一阵暂时的平静,冒着被其他水手听到的危险,立刻扯足嗓子尽可能大声喊我的名字。别忘了,这一回我听见了那声呼喊,可我在强烈激动之下,竟无法作出回应。这使他觉得最坏的担心已经得到证实,便爬下堆积物,准备尽快回到前舱去。匆忙中,他把几只箱子弄掉在地板上,读者应该记得,当时我听见了它们跌落的声音。正当他往回走了不小的一段路程的时候,我那把切肉刀掉在地上,他立刻又犹豫起来,赶紧回身,再一次爬上堆积物,和上次一样,趁短暂的间歇大声喊我的名字。这一次我终于能够回答了。他见我还活着,喜出望外,决心克服一切困难爬到我这里来。他尽最大努力很快绕出了包围着他的杂物迷宫,挤进了一处看来有可能继续前进的空间,最后,又经过几次努力,他终于筋疲力尽地到达了箱子。 第六章 这一段叙述的大致情况,是我们在箱子边时奥古斯特告诉我的。后来他才给我原原本本地讲了所有的细节。当时他担心有人会发现他不在前舱,而我则实在按捺不住要离开这可怕的监禁之地的心情。我们决定立刻到舷墙上挖出的那个洞边去,我暂时留在洞边,他出去侦察情况。我俩谁都不愿意把老虎丢在箱子里,可不这么做又该如何却是个问题。现在它似乎十分安静,我们就是把耳朵贴到箱子上也很难听出它的呼吸声。我认定它已经死了,便把箱门打开,发现它四肢伸展着躺在那里,显然是昏睡了过去,但还活着。虽然此时刻不容缓,我还是不忍心把这只两次救了我的命的动物就这样丢下而不做任何拯救它生命的努力。于是,尽管行动十分困难,而且身体也十分疲乏,我们还是奋力拖着它;途中,在不得不翻过那一堆堆积物的时候,奥古斯特还把这条大狗夹在自己胳膊下一起爬过去,而这样的举动我由于极度虚弱而无法完成。最后,我们来到了孔洞边,奥古斯特先钻了过去,然后把老虎也推了进去。一切平安,我们并没忘记向上帝表示真诚的感谢,感谢他把我们解救于即刻的危难之中。我俩商量一致,我暂时留在洞口边,这样我朋友就能方便地把他每日的供给送一部分给我,同时我也能呼吸到相对较干净的空气。 对于我讲述中谈到的帆船上的堆积物,一些曾见过正规装载的读者可能会觉得有些费解,在此我必须说明,在格兰帕斯号上,由于巴纳德船长的疏忽,如此重要的职责竟然完成得如此糟糕,实在很丢人现眼,他受雇的航行任务十分危险,需要一位谨慎小心和经验丰富的水手,可是这两者他却都不具备。草率随意是无法把货物堆放整齐的,在我自己有限的经历之中,就见过因对这方面的问题疏忽或无知而发生的许多灾难性事故。在近海航行的船只,由于经常忙着装货卸货,最容易因忽视正确堆放货物而发生事故。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哪怕船在猛烈晃动,也要绝不允许货物或压舱沙袋有移位的可能。为此,不仅要注意装进来的货物的体积,还得了解该货物本身的性质,以及船是满载还是半载。大多数货物在装舱时都需要压紧。因此烟草或面粉通常都被紧紧地压进下舱,结果在卸货时就会发现,那些大大小小的桶都给挤扁了,得过一会儿才能恢复原状。不过,这样的堆挤主要是为了在下舱腾出更多空间,因为满载了烟草面粉这样的货物,是不可能发生位移的,至少不会因此造成什么麻烦。这样的堆挤的确造成过一些严重事故,但其原因与货物位移完全不同。例如,一条满载着棉花的船,其货物在某种情况下发生膨胀,从而造成沉船事故。毫无疑问,要不是装运烟草的圆桶上有缝隙的话,发酵过程中的烟草也可能出现同样的情况。 只有在船不是满载时,位移才可能造成真正的危险,必须针对这样的情况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只有那些遇上过风暴的人,或经历过船在风暴后海面突然平静时产生颠簸的人,才能明白那对松散堆放的货物能产生如何巨大的推撞,以及由此而来所产生的可怕的冲击力。在这样的时候,未满载时的谨慎装货之必要性就更为突出。当逆风停船时(特别是艏帆较小的船),船造型不当的船常常会倾斜到横梁几乎垂直于水面的程度;这样的情况甚至会平均每十五或二十分钟发生一次,不过只要堆放得当,仍然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然而,如果没有严格按要求把货物堆放好,船在第一次重重倾斜时,整堆货物就会翻向船贴近水面的一边,由于船无法像在其他场合那样重新回到平衡的位置,几秒钟内就会进满水而下沉。在海上遭遇烈风后沉没的船有半数是因为货物或压舱物位移造成的,这么说并不为过。 无论是哪种货物,如果船未满载,在整批货物紧紧堆放好后,还必须罩上一层与舱等长的防移板,板上支起结实的木桩,支柱必须抓紧上方的船肋,这样才能把所有货物都固定在位置上。对稻谷或类似的货物,还需要采取附加措施。离港时满满一舱的稻谷,哪怕货物是承运人一蒲式耳一蒲式耳称量的,而且会大大超过实际承运的数量(由于谷物膨胀的原因),到达目的地时很可能只剩下四分之三。这是航行中“压紧”所造成的,航行时的风浪越大,到港后舱内的谷物看上去就越少。如果把谷物松散地抛在船里,哪怕用了防移板和支柱,在长途航行中仍然容易发生位移而导致最糟糕的灾难发生。为防止出现这样的情况,离港前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使货物尽可能“压紧”;在这方面有不少好办法,比如说往谷物里打楔子。即使采取了这一切措施,即使费尽心机把防移板和支柱固定好了,装载着谷物的船上的职业水手在遇到任何强度的烈风时仍然不会掉以轻心,尤其是只有半舱谷物的时候。可是,在我们近海有数以百计的货船,可能从欧洲港口来的更多,它们每天都在半载航行,有时候所装的货物很容易造成危险,可他们却未采取任何措施。令人惊叹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该发生的事故实际都发生了。因如此蛮干而造成令人惋惜的后果,我所知的就有一次,发生在1825年,出事的是萤火虫号纵帆船,船长叫朱埃尔·赖斯,船上装着玉米,从弗吉尼亚的里士满驶向马德拉[2]。这位船长跑过好几次航行,尽管他从来不关心货物是否正确堆放,最多也就是用一般的办法把它们固定一下,可一直没有发生严重的事故。他以前从来没装运过谷物,这一次,他把玉米随意地抛到船上,只装了半船多一点。在航行的第一阶段里,他只遇到了些微风天气,可当船走到离马德拉只有一天路程的地方时,他遭遇了从东北偏北方向刮来的一阵强风,使他不得不逆风停船。他仅用缩了一半的前桅帆让帆船迎着风,可船停得相当正常稳当,一滴水都没有进。入夜时分,风势有点减弱了,船略微有点摇晃起来,但情况依然良好,直到突然间一阵倾斜把船打向右舷,船的横梁末端几乎触水。有人听见整船的玉米哗地一下移向右边,巨大的冲击力撞开了主舱盖。帆船顿时像铅球一般沉到海底。此事发生时不远处有一条从马德拉来的单桅帆船,救起了一名水手(唯一一名获救的人),然后像其他操纵得当的船只一样,平安无事地驶离了强风。 格兰帕斯号上的货物要说是堆放的话,也是胡乱地一堆了事,其实那不过是乱七八糟的一堆油桶和船具。我已经描述过下舱里那些东西的情况了。下层甲板上的空间足以能让我把身体塞在油桶和上甲板之间(这我已经说过了);在主舱口周围还有一处空间,货舱各处也还有一些较大的空间。奥古斯特在舷墙上挖出的空洞边,还能放得下整整一个大桶,我就是在这地方暂时挺舒服地呆着。 等我朋友安全回到舱铺,重新套上手铐脚索,天已大亮。我们真的是侥幸逃过一关,因为他刚把所有事情搞定,大副就带着德克·彼得斯和厨子下来了。他们谈论了一会从佛得角来的那条船,似乎正很焦急地等着它出现。谈完后,厨子来到奥古斯特躺着的下铺前,在他头边坐了下来。我在藏身的地方什么都能看见听见,因为挖去的那块木板还没放回去,我十分担心,那黑人随时都有可能撞到遮挂在洞口的水手夹克,那样一来就会真相大白,而我俩立刻就把命搭上去了。还好,我们的幸运占了上风;尽管帆船摇晃时他不停地碰到了夹克,但却从未重重压在上面,因此也没有发现其后的秘密。夹克的下摆被小心地固定在舷墙上,以免当衣服摆向一边时露出后面的洞来。这段时间里,老虎一直躺在舱铺靠脚的一端,各种官能似乎稍微恢复了一些,因为我看见它偶尔张开眼睛,长长地吸一口气。 过了几分钟,大副和厨子上去了,德克·彼得斯还留着。两人刚一离开,他就走过来在刚才大副坐的位置上坐下,开始用和蔼的口气和奥古斯特交谈起来,这时候我们才明白,刚才他和那两人在一起时醉醺醺的样子,大半是装出来的。他十分坦率地回答了我朋友向他提出的所有问题,还说那天日落时分他们砍断缆绳让小船自由漂流时,至少有五条帆船在附近航行,所以肯定会有人搭救他父亲的。他还说了一些其他的话来安慰我朋友,这让我又惊又喜。事实上,我开始抱起一线希望,也许我们能借助彼得斯,最后夺回帆船的控制权,后来,一有机会我就把这样的念头告诉了奥古斯特。他觉得有可能,但告诉我,这混血种的行为十分任性无常,而且他的脑子在任何时候都很难说是正常,所以我们做起事来必须极为谨慎小心。大约一个钟头后,彼得斯上甲板去了,直到中午才又下来,给奥古斯特带来了很多腌牛肉和布丁。等只剩我们俩时,我便走出孔洞尽兴地饱餐一顿。后来,那天整日整夜都没有人再下到前舱里来,我躺进奥古斯特的舱铺里美美地一觉睡到第二天破晓时分。这时,他听见甲板上一阵响动,便唤醒了我,我立刻钻回到藏身之处去了。天大亮时,我们发现老虎已几乎完全恢复了体力,一点也没有患狂犬病的迹象,热切地喝着我们给它的那一点水。整个白天,它完全恢复了以往的精力和胃口。毫无疑问,它先前的古怪行为是由于下舱内空气恶化所致,与狂犬病没有任何关系。我对自己坚持把它带出箱子的决定感到无限欢喜。这一天是六月三十日,是格兰帕斯从南塔克特起航后的第十三天。 七月二日那天,大副像往常一样喝得酩酊大醉、脾气特好地下来了。他来到奥古斯特的铺前,啪地在他背上一拍,问他如果把他放了,他是否能乖乖地听话,还问他是否能保证不再到主舱去。当然啦,我朋友对此给了肯定的答复,这恶棍便从自己衣兜里掏出一瓶朗姆酒让他喝了一口,然后给他松了绑。两人便一起上甲板去了,直到三小时后,我才又见到奥古斯特。他下来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获准可以在帆船上自由走动,只是向后不能走过主桅杆,而且必须像以前一样在前舱睡觉。他还给我带来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充足的水。帆船仍然在航行中等着佛得角来的那艘船,这时候已经有人看见远处的一片船帆了,他们认为就是那条船的。由于随后八天发生的情况不太重要,而且与我的叙述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我就用日记的形式把它们简略记在下面,因为我不想把它们都省略掉。 7月3日——奥古斯特给我弄来了三条毯子,我用它们在自己的藏身之处叠起了一张舒服的床。白天时分,除了我同伴之外没有别人下来过。老虎稳稳躺在洞边呼呼大睡,好像病体尚未完全复原似的。入夜时分,突起一阵狂风,船来不及收帆,差一点没侧身倾覆了。好在阵风立刻平息下去,除了前桅上帆被撕破外,船没受到其他的损坏。德克·彼得斯整天对奥古斯特都是和颜悦色,还和他长久地聊起了太平洋,以及该地区里他所去过的那些岛屿。他问他是否愿意和这伙叛匪们一起,到那些地方去来一番开心和快乐的探险航行,还说其他水手都渐渐倾向于大副的意见。对此,奥古斯特想,反正也别无选择,因为干什么都比当海盗强,所以最好还是回答说自己很愿意去探险。 7月4日——远处的那条帆船结果是从利物浦来的小船,他们便让它平安无事地过了。奥古斯特大部分时间都在甲板上,试图尽量搞明白这些叛匪的真正目的。叛匪之间经常发生激烈争吵,其中一次还把鲸鱼炮手吉姆·鲍纳扔下了海。大副一派渐渐占了上风,而吉姆是厨子帮的,彼得斯也是这一帮的成员。 7月5日——天亮时分西边吹来一股强微风,中午时变成大风,帆船只能收帆,只留下斜桁纵帆和前桅下帆。收前桅上帆时,一个名叫西姆斯、属于厨子帮的普通水手喝得烂醉,掉进海里淹死了。没人去救他。这样,船上总共剩下十三人:厨子帮的德克·彼得斯、黑厨子塞默尔、琼斯、格利里、哈特曼·罗杰斯以及威廉·埃伦,大副帮的大副(我从不知道他到底叫什么)、埃布萨隆·希克斯、威尔逊、约翰·亨特以及理查德·帕克。剩下就是奥古斯特和我。 7月6日——今天整日大风,刮起来阵阵呼啸,还下着雨。从帆船的接缝里涌进来很多水,一台水泵不停地抽,奥古斯特被迫去干活。黄昏时,一条大船从我们边上驶过,可直到很近了我们才注意到它。应该是叛匪们一直在注意寻找的那条船。大副朝它喊话,可那边的回应却被大风呼啸盖过而听不见。十一点光景,一股大浪拦腰砸上帆船,撕裂了左舷舷墙的一大块,还造成了其他一些不太严重的损害。早晨时,天气稍稍缓和,日出时几乎没有什么风了。 7月7日——整天波浪汹涌,由于帆船较轻,上下颠簸得十分剧烈,我从藏身处可以清晰地听见下舱里很多东西被颠散了。我晕船晕得厉害。这天,彼得斯和奥古斯特长谈,告诉他帮里有两个人——格利里和埃伦——已经投奔大副帮,决定做海盗了。他向奥古斯特提了几个问题,奥古斯特当时并没有完全明白其意思。夜里,裂缝越发严重,一时也没办法来修补,因为帆船有些变形,海水便从缝隙里涌了进来。人们赶紧将一张帆塞垫在船头下面,这多少起了点作用,开始能控制势头了。 7月8日——日出时东边吹起了轻风,大副将船掉头向南,希望能抵达西印度群岛中的几个岛屿,好继续实行他的海盗计划。彼得斯和厨子都没有反对——至少奥古斯特没听见他们说不。所有关于打劫从佛得角来的船只的念头都抛开了。一台水泵每小时抽三刻钟的水,控制住了渗水水位。堵漏的那张帆从船头下面被拖上甲板。白天与两条相遇的纵帆船打过招呼。 7月9日——晴好。全体水手忙于修补舷墙。彼得斯又和奥古斯特长谈,说话比前几次更为明白。他说,无论是什么都不会使他同意大副的观点,甚至还暗示要把帆船的控制权从大副手里夺过来。他问我朋友在这样的事情上是否能指望他帮忙,奥古斯特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可以。”然后,彼得斯说他会把这件事告知其他同伙,说完便走了。剩下的一整天奥古斯特再没机会和他单独交谈。 第七章 7月10日——与一条从里约热内卢驶往诺福克的双桅帆船打过招呼。有薄雾,东面吹来风向不定的轻风。今天哈特曼·罗杰斯死了,死因是8号那天喝了一杯掺水烈酒后痉挛发作。这个人是厨子一伙的,也是彼得斯要依靠的主要帮手。他对奥古斯特说,他觉得是大副给他下了毒,并告诫我朋友,如果不注意提防的话恐怕很快就得轮到他了。现在厨子帮只剩下彼得斯,琼斯和厨子自己,而对方则有五个人。彼得斯和琼斯说起过从大副手里夺过指挥权的事,但对方反应不太热情,他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也不好去对厨子说什么了。事实证明,还亏得他这样谨慎从事,因为当天下午,厨子也表示要站到大副一边,而且正式地走了过去,而琼斯则找茬和彼得斯吵了一架,还暗示说要把他煽动夺权的计划告诉大副。很明显,得立即动手了,彼得斯表示,只要奥古斯特愿意出手相帮,他就甘愿冒险把帆船夺过来。我朋友立刻告诉他,他愿意参加任何以此为目的的行动,同时,他认为时机已到,便把我在船上的事情告诉了他。那混血人一听惊喜万分,因为他认为琼斯已属于大副一伙的,无论如何也靠不住了。两人立刻下来,奥古斯特喊着我的名字,彼得斯和我立刻相互认识了。三人一致认为,应当一有机会就把帆船夺过来,而根本不把琼斯考虑在我们的计划之内。如果成功,我们就把这条双桅帆船开进最近的港口,把船交出去。由于同伙的背弃,彼得斯无法实现去太平洋的计划——没有了一班人马,这一计划便无法完成,他只好指望在法庭上以精神失常为理由要求免于处罚——他十分严肃而决断地说,他在协助叛匪时一定精神失常了;但如果被判有罪,他只好仰仗奥古斯特和我的申辩来争取赦免。我们正在讨论着,突然听到一阵喊叫:“全体收帆”,彼得斯和奥古斯特立刻跑上甲板去了。 水手们和往常一样,差不多都酩酊大醉,还没来得及把帆收好,一阵剧烈的狂风袭来,把帆船一头高高掀起。为躲开风头,船往右一侧,已经满满地灌进了水。危险刚一过去,又一阵狂风袭来,紧接着又是一阵——倒还没造成什么损害。肯定是遭遇强风了,剧烈的风正从西北两个方向怒气冲冲地吹来。船上做好了一切抵抗风暴的准备,我们按惯常的做法用被风面收缩到最小程度的前桅下帆顶风停船。随着夜色加深,风也愈加强烈,海浪汹涌。这时,彼得斯和奥古斯特一起来到了前舱,我们又继续讨论下去。 我们都认为,因为谁也不会想到我们会在这样的时候采取行动,目前的机会可谓千载难逢。由于帆船已做好一切抗风准备,正处于滞航状态,无需操纵,可以等我们的尝试成功后,释放一两个水手,就可以帮助我们把船驶进港口去。主要困难在于人数差别太大。我们只有三个,而舱里有九个人,而且,船上所有的武器都在他们手里,除了彼得斯藏在身边的两支小手枪和他经常挂在宽松外裤腰间的一把大水手刀。从某些迹象看——比如通常放在各自位置的斧子和铁杆都不见了——我们觉得大副已经心存疑虑,至少是对彼得斯,而且一有机会肯定会把他干掉。很明显,我们要做的事情已是刻不容缓。但形势对我们还是很不利,采取任何行动都必须十分谨慎。 彼得斯提议,他上甲板去和望员(埃伦)聊天,找个机会,不出一点响动,看准机会顺手把他推到海里去,然后,奥古斯特和我也上去,在甲板上尽可能找到几件武器,大伙一起冲过去,趁他们还没做出任何抵抗便占领升降梯。我反对这一提议,因为我觉得大副(他在一切方面都相当的精明狡诈,除非事情和他的迷信偏见有关)不会这样轻易束手就擒的。单凭甲板上安排了一个望哨这一事实,就足以证明他已经有所警觉——因为船只在遇风滞航期间通常不会这么做,除非需要实行严格的纪律。由于我的读者即便不全是也主要是从未出过海的人们,我不妨在这里说一说处在这种境遇下船上的具体情况。停航——或用航海术语说“封帆”——是一种适用于多种目的的手段,实施方式也有多种。正常天气时,决定停航往往只是为了等候另一条船,或其他类似的目的。如果船在满帆时停航,通常的做法是把部分帆翻转过来,让风把它们吹得紧贴船桅,这样船就会慢慢停止。但我们现在说的是顶风停航。这时风是在船的前方,其猛烈程度不允许船扯起风帆,因为那样就会有倾覆的危险。有时虽然是顺风,但海浪汹涌,船也无法扬帆航行。这时候如果让船顺风飞驶,通常会有大量海水涌溅上船尾,或者船在前进中船艏会向下猛冲,这都会使船只遭受损坏。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到十分必要的时候很少顺风行船。当船只漏水时,通常是让船顺风航行,哪怕海浪十分汹涌,因为滞航时船体会产生强烈的扭曲,裂缝会被撕得更开,而顺风前进时情况就不会那么严重。当风力特别强劲,要撕破用来保持船头顶风的那块帆篷时,或者因船体造型不当或其他原因,用上述手段停不稳船的时候,也都需要让这样的船顺风行驶。 遭遇强风的船只实行停航因其结构不同而有多种方式。有的船是用前桅下帆顶风停得最稳,我相信,此帆在这种情况下是用得最多的。大型方帆船有用于速停的帆,叫风暴支索帆。但偶尔也单独使用船艏三角帆,——有时候三角帆和前桅下帆并用,或用被风面收缩了一半的前桅下帆,用后帆顶风的情况也很常见。前桅上帆经常比其他种类的帆能更好地完成此项任务。格兰帕斯顶风停船时一般是用被风面收缩到最小程度的前桅下帆。 当一条船顶风停住时,通常先要让风恰好能正面吹向船头,使顶风帆吃满背风,这时再稍微调整帆朝船尾绷紧的方向,也就是使它与甲板表面成一条对角线。这样一来,船头就与风的来向形成几度锐角,迎风的船艏自然就承受住海浪的冲击。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条好船可以不进一滴水,也不需要水手另外再注意什么,就能安全度过暴风期。通常把舵紧紧捆好,但这么做根本没必要(除非是因为松开后它会产生噪音),因为顶风停船时舵根本派不上用处。事实上,最好还是让舵松开而不是把它紧紧捆住,因为如果不留下晃动空间的话,舵很可能会让汹涌的海浪给折断。只要船帆完好无损,建造良好的船只就一定能保持状态,躲过任何惊涛骇浪,就像是自有生命和理智一样。但如果风力强到要把船帆撕成碎片(通常情况下只有真正的飓风才能做到),那船就立刻会有危险。船会偏向下风,侧舷向海,完全听天由命了:这时唯一的办法是赶紧地把船调向顺风,让它顺风疾驶,直到能支起其他的帆来。有些船什么帆不用也能顶风停住,但在海上可千万不能指望这么做。 言归正传。大副从来没有在顶风停船时在甲板上安排望的习惯,而现在他安排了望,那些斧子铁杆也不见了,这些事实使我们完全相信,那些水手已经警觉,我们不可能按彼得斯的办法给他们来个突然袭击。但是总得采取行动,而且越快越好,因为既然已经对彼得斯产生了怀疑,一有机会他就会送命,而这样的一个机会在暴风袭来时肯定会被发现或被制造出来。 这时奥古斯特提议,如果彼得斯设法用个什么借口把压在暗门上的锚链搬开,我们也许能从下舱突然冲上去发动袭击,但是再一想,船晃得那么厉害,这么做肯定不成。 幸运的是我想出个办法,在大副因迷信而起的恐惧和良心谴责上做文章。别忘了,一个叫哈特曼·罗杰斯的水手两天前因喝了掺水的烈酒,一直痉挛不止,在上午死了。彼得斯曾对我们说,他认为这人是给大副毒死的,而且他这么想是有无可辩驳的理由的,只是我们怎么问他都不肯把实情告诉我们——这种固执的拒绝和他一贯的特殊做派完全一致。但是,不管他怀疑大副的理由是否比我们的更充分,我们立刻对他的怀疑表示同意,决定要采取相应的行动。 罗杰斯是大约上午十一点左右全身剧烈抽搐死的,死后不久的尸体模样是我最毛骨悚然的记忆。他胃部鼓胀,像一个落水后在水底淹了好几个星期的人。双手也是同样的情况,而脸部则皮肤皱,凹陷下去,一片惨白,除了两三块像染上丹毒后发出来的猩红色斑块,其中一块斜着延伸过整个脸部,简直像一条红绷带蒙住了一只眼睛。中午时分,这令人作呕的尸体被抬上甲板,准备扔进海里去,大副正好看了它一眼(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尸体),也许是因自己的罪行而悔恨,也许是因眼前的可怕形象而恐惧,他命令手下把抬尸体的帆布吊床缝合起来,并允许举行通常的海葬仪式。他发完指令便下了舱,好像不愿意再看见这个受害者了。正当水手在按命令做准备时,海上起了强风,这一计划便暂时搁置了。丢在那里的尸体被冲进左舷排水孔里,我说话的时候依然随着帆船的剧烈颠簸而甩来甩去。 计划定好,我们便开始迅速落实。彼得斯上了甲板,不出所料,埃伦立刻就开口叫住他,看来,把埃伦安排在前甲板就是要他当望。不过,这坏蛋的命运就这样迅速而悄然无声地安排好了:彼得斯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走过去,好像要和他说话,突然出手扼住他喉咙,没容他发出一声喊叫,就把他扔过舷墙,扔进了海里。然后他一声招呼,我们也上了甲板。我们的第一个行动就是四处寻找武器以武装自己,找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十分谨慎,因为在甲板上很难站稳,而船头每向下猛扎一次,海水就漫过全船。同时,由于帆船显然进水很厉害,大副随时会上甲板来启动水泵,我们的行动必须十分迅速。找了一会,只找到两根水泵把手,奥古斯特拿了一根,我拿了另一根。拿到了铁棍后,我们剥下了尸体上的衬衣,把尸体扔进海里。然后,彼得斯和我下了甲板,奥古斯特留下观察情况,就站在埃伦刚才站的地方,背对着升降梯,这样,如果大副那伙人中有人下来,会以为那就是望哨。 我一下到舱里,就立刻开始把自己打扮成罗杰斯尸体的模样。从尸体上剥下的衬衣帮了我们不少忙,那衣服式样独特,很容易辨认,是件蓝底白条的弹力绣花女衬衫,死者常套在其他衣服外面。我穿上衣服,接着给自己弄了个假肚子,以模仿那肿胀变形的尸体。我往衣服下塞了些床单,很快就完成了。然后,手上戴上一副白色的羊毛手套,胡乱往里面塞了些碎布,手也显出同样的效果。彼得斯则来处理我的脸,先用白垩粉在我脸上抹了个遍,再涂上几处血斑,血是从他割破自己的手指上取来的。他没忘那道横过眼睛的红斑,看上去真能让人大吃一惊。 第八章 借着一盏应急提灯的微光,我对着挂在舱里的一面镜子碎片看看自己,想到要假扮的那个家伙的可怕命运,不禁暗暗对那形象有些害怕,心也剧烈颤抖起来,几乎无法下决心继续扮演下去。但必须果断行事,彼得斯和我便一起上了甲板。 我们三人发现一切无事,便贴着舷墙爬到舱口升降梯旁。门半掩着,还在楼梯顶部放了几块木柴,以免门被人从外面推上。我们透过枢轴处的缝隙,轻易地看清了整个舱内的情况。现在看来,我们幸好没采纳对他们实行突然袭击的主意。他们十分警觉,只有一个人在睡觉,而且就睡在升降梯底部,身边还架着支火枪。其他的人分坐在几个从舱铺里拿来随便扔在了地板上的坐垫上。他们正全神贯注地商量着什么,从散落着的两只罐子和几个锡酒壶看,他们一直在饮酒作乐,但尽管如此,他们并不像先前那样酩酊大醉。所有的人手上都拿着尖刀,一两个还有手枪,附近一张舱铺上放着好几支火枪。 到目前为止,除了让罗杰斯突然起死回生,使他们失去抵抗能力,我们还没有做出任何具体的决定,因此,在做决定之前,我们先听了一会他们的谈话。他们正在谈论做海盗的计划,我们能听清楚的只是,他们打算和另一条纵帆船大黄蜂号的水手合伙,如果有可能的话,把那条帆船也夺过来,准备实行更大的计划。至于细节,我们谁也没能听清楚。 其中一个人提到了彼得斯,大副回答他时声音很低,听不清楚,后来他又补充了一句,声音稍微大了些,“我搞不懂他为什么对留在舱里船长的那小子那么亲近,我觉得那两个家伙越早扔下船去越好。”对此没有人应答,但我们毫不费力就能感觉到,众人都明白他的暗示,特别是琼斯。这段时间里我变得十分不安,当我明白无论是奥古斯特还是彼得斯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时,就更焦虑了。但是,我决心自己丢了命也要多干掉几个,决不向任何胆怯低头。 风带着巨大的咆哮掠过绳索,海水一遍遍地洗刷着甲板,除在间歇安静的片刻之中,我们无法听清他们到底在说什么。然而就在一次静风时,我们清晰地听见大副关照一个水手“到前面去,把那两个该——的笨蛋叫到舱里来,好让我看着他们,我不愿意船上有人鬼鬼祟祟的。”还好这时候船颠簸得十分厉害,他的指令没能立刻得到实行。那厨子站起身来找我们,正好一个浪头打来,力量大得我以为要把桅杆都打断了,那厨子一头撞向左舷卧舱,砰地撞开了一扇舱门,引得众人一阵慌乱。幸运的是,我们三人都没被甩离自己的位置,还来得及立刻退回前舱,赶在传信人到达之前——或者说在他从升降梯口探出脑袋之前,因为他并没有上甲板来——急急商定行动计划。厨子在升降梯口无法注意到埃伦是否还在那里,便扯着嗓子重复着大副的命令。彼得斯用假声喊道“哎,哎”,厨子立刻就下去了,一点都没觉察到那里并非平安无事。 这时,我的两个伙伴大胆地走下去进了船舱,彼得斯照原样把门推回去。大副挤出一副诚恳的样子,对奥古斯特说,由于他一直很听话,现在可以到他的舱里来占个位置,日后他们就是一伙的了,说着还为他倒了半碗朗姆酒,让他把它喝了。门一关时,我就跟着来到门边,躲在刚才的位置,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听在耳边。我把那两根水泵把手带过来,其中一根我放在升降梯口,以备不时之需。 这时,我尽量稳住身子,好把舱里发生的情况看个清楚,还不住给自己打气,准备一旦彼得斯按计划发出暗号,就立刻下到那伙叛匪中间去。此时,他设法把话题引到了血腥的叛乱上,还一点一点地诱使他们谈起了在水手中流传极为广泛的各种迷信说法。我并不能听清楚每一个字,但是能明白地看出,所有在场的人脸上都已反映出了这场谈话的效果。大副明显露出焦虑神情,当有人讲起罗杰斯的尸体如何可怕时,我觉得他几乎要晕过去了。这时,彼得斯说,看着尸体在排水孔里甩来甩去的实在太恐怖了,问他是否觉得最好还是立刻把它扔到海里去。听他这么一说,那恶棍大口直喘粗气,头慢慢朝同伙转了一圈,似乎在寻找愿意去完成这一任务的人。可是,谁都没有动弹,很明显,所有人的神经都已经紧张到了极点。彼得斯向我发出信号。我立刻推开升降梯门,一言不发地走下去,站在人群中间。 考虑到当时这样的情况,鬼魂突现所产生的激烈效果并不难以想象。通常情况下,在场的人心里总会对眼前所见之真假存着一丝怀疑,多少心存着哪怕是十分微小的希望,即自己是什么骗术的受害者,而那鬼魂并不是从幽灵国来的访问者。我们完全可以这么说:每次鬼魂出现,这样的怀疑都会在人们心底闪现,而有时——哪怕是在最极端的、人们经受最可怕的惊吓事例中——所造成的极度恐惧,并不是因为人们坚信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鬼魂存在,而是出于心中有鬼,惟恐这一次鬼魂出现也许是真的。但是在眼下的情况中,人们立刻就能发现,这些叛匪的内心中不存在一点可以产生怀疑的因素,他们根本没有怀疑,这个出现的罗杰斯实际上是那令人作呕的尸体的重现,或至少是灵魂出窍。这骗术看上去像是真的,还由于帆船本身与外界隔绝,加上遭遇强风,外人也完全无法接近它,这就把骗术限制在一个十分狭小有限的空间,使叛匪们觉得一眼就能把什么都看个清楚。再说,全体水手——至少是船上他们有丝毫理由加以怀疑的水手——都聚集在客舱里,除了做望的埃伦,而埃伦身高马大(有六英尺六高),他们十分熟悉,心里根本不会产生这鬼魂出现就是埃伦这样的念头。另外还要考虑到,海上风暴令人生畏,彼得斯挑起了那段谈话,上午尸体的惨状在水手心里留下了深刻印象,我的装扮十分逼真,更由于他们看见我的时候,舱里的灯正剧烈摇晃,灯光恰好把我可疑的身影映得一闪一灭,这一切,无疑使这场骗局的效果大大超出了我们的预想。大副从躺在其上的垫子上一跳而起,一句话没说,向后倒在客舱地面上,僵死过去,帆船重重地一摇,把他像段原木似地朝下风处掀去。剩下的七个中只有三个人开始时还没有完全懵了,那四个像在地板上扎了根似地死死坐在那里,一脸绝望,恐惧万分,样子十分可怜。我们遇到的唯一抵抗来自厨子。可以算上约翰·亨特和理查德·帕克,不过他们的抵抗有些犹豫,十分软弱。前两个被彼得斯当场开枪打死,我则用随身带着的水泵手柄照着帕克的脑袋一家伙结果了他。此时,奥古斯特从地板上抄起一支火枪,对着另一个叛匪(威尔逊)当胸一枪。只剩三个了:但这时候,他们开始苏醒过来,也许发现自己是上了骗术的当,愤怒地拼命反抗起来,要不是彼得斯力大无穷,还真可能最终占了我们的上风。这三个人是琼斯,格利里和埃布萨隆·希克斯。琼斯把奥古斯特摔到了地板上,对着他的右胳膊连刺几刀,要不是一位我们都未曾料想到的朋友的及时援助,他很快就能把奥古斯特给结果了(由于彼得斯和我都一时无法摆脱各自的对手)。这位朋友就是老虎。只听它一声低吼冲进客舱,就在奥古斯特千钧一发之际,朝琼斯扑了上去,立刻把他紧紧压在地板上。可是,我朋友此时受伤很重,无法来支援我们,而我则因为穿着这身伪装而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那条狗死咬住琼斯的脖子不肯松动——那剩下的两个根本不是彼得斯的对手,要不是客舱空间狭窄,船又在剧烈摇晃,彼得斯不费什么工夫就能把他们都打发了。这时,他正好抓到了散落在地板上的几把厚重的小凳子中的一把,眼见格利里要朝我开枪,他顺手一砸,把他的脑浆都砸了出来,紧接着帆船一晃,他又撞上了希克斯,他死劲掐住后者的脖子,力气之大,竟然立刻把他掐死了。这样,在比我这番叙述所费要少得多的时间里,我们已经成了这条帆船的主人了。 我们的对手中唯一还活着的是理查德·帕克。还记得吗,这家伙是我在行动开始时用水泵手柄打倒的。此时他还一动不动地躺在一片狼藉的卧舱门边,但当彼得斯用脚踢了踢他时,他开口说话了,求我们饶他一命。他只是头部破了一点,其他地方并未受伤,只是被一击打昏了过去。这时他站起身,我们暂时把他反绑了起来。那狗还在冲罗杰斯叫,但我们过去一看,他已经死了,血从颈部一处很深的伤口处涌出,那无疑是老虎尖利的牙齿干的。 这时大约是凌晨一点,风依然刮得很猛烈。帆船显然颠簸得十分厉害,有必要立刻采取措施让它稍微平稳一点。船差不多每次朝下风处颠簸,海水就会涌过全船,而在刚才的混战当中,由于我在下舱时没关上舱门,好几次有部分海水灌进了主舱。左舷的整片舷墙,还有船上厨房和船艉工作艇,也都被冲走了。主桅杆嘎吱直响,这表明它快断裂了。当初为了给后舱腾出更多的储藏空间,主桅杆桅脚的基座被安在两层甲板之间(无知的造船工有时会这么做,完全应该受到谴责),因此,我们正面临着主桅从基座脱落的危险。但更糟糕的是,当我们测量水泵舱的进水深度时,发现那里至少积着七英尺深的水。 我们把几个水手的尸体留在主舱内,立刻动手处理水泵的事情——当然啦,我们把帕克放了,让他帮着干活。我们尽量把奥古斯特的胳膊包扎好,他也尽其所能帮着干一点,不过干不多。可是我们发现,让一只水泵不停地抽水,也只能保持漏进来的水不再上涨。由于我们一共才四个人,这活就特别严峻,但我们还是奋力保持高昂的士气,一边焦虑地盼望着天亮,那时便可以砍掉主桅杆,减轻帆船的载重。 就这样,我们度过了极其紧张疲乏的一夜,当天终于放亮时,强风不仅没有减弱一丝一毫,也没有一点要减弱的迹象。这时,我们把几具尸体拖上甲板,把它们扔进海去。接着,就考虑如何扔掉主桅杆。一切准备就绪,彼得斯劈砍起桅杆(他从主舱里找到了一把斧子),而其余的人全站在桅索和帆索边。等帆船顺风向前猛烈一冲时,他立刻下令砍掉上风一方的支索,一斧下去,整根木杆带着绳索哗地完全脱离了帆船,飞跌进大海,没有给帆船造成实质性损伤。这时我们感觉到帆船行进起来不像先前那样颠簸,但情况依然势若危卵,尽管我们竭尽全力,不同时开动两台水泵,还是无法减少透过裂缝涌进船舱的水。奥古斯特所能给我们的那点帮助实在是微乎其微。更使我们雪上加霜的是,一阵大浪袭来,把帆船撞得偏离风向,还没等船调回原位,又一个大浪滚过全船,船倾斜得连横梁末端都触到了水面。压舱沙袋一古脑地全压到了船尾(这些沙袋已经翻来滚去地有一会了),一时间,我们以为船是翻定了。然而,船身很快又部分恢复了原位,但那些沙袋还压在左舷,使船侧倾得厉害,根本就不用再考虑开动排水机了,事实上,我们也不可能再干下去了,因为我们的双手都因过度的劳动而皮肤粗糙开裂,血流不止。 我们没听帕克的建议,反而准备把前桅也砍掉,由于我们处境艰难,一阵费劲竭力之后,终于成功地砍断了前桅。前桅掉进海中去时,还捎带上了船艏斜桅,整条帆船就只剩下一具躯壳了。 到此刻为止,船上的大艇在数次浪击中还没有受到任何破坏,对此我们有理由感到十分高兴。但好景不长,因为前桅砍掉了,当然帆船用以保持平稳的前桅下帆也随之而去,这样,海上每一排巨浪都重重砸在全船,不到五分钟时间,整个后甲板就被一扫而去,大艇和右舷舷墙全给掀掉了,连起锚绞盘都给砸成碎片。真的,我们的境况的确悲惨之极。 中午时分,强风似乎有了一丝减弱的迹象,然而我们很可悲地让它给骗了。风势只平缓了一会儿,就变本加厉地猛烈起来。下午四点钟时,面对着劲风人几乎无法站直身体,到夜色苍茫,我根本就不指望这帆船还能撑到第二天早晨。 午夜时分,船吃水已经很深,差不多到下层甲板的位置了。不久,舵也没有了,卷走了船舵的海浪把帆船的后半部整个托出水面,船头像冲上海岸似地发出砰的一声,朝水里猛扎下去。我们都以为船舵一定能挺到最后,它是用了我所知道的空前绝后的办法加固的,因而特别结实。在舵的主轴上有一排粗壮坚硬的铁钩,在船尾杆上也有一排,中间扣着一根很粗的铸铁杆,舵就这样装在船的尾杆上,依着铁杆自由转动。把它卷走的海浪到底有多大的力量,可以从这样的事实中测算出来:那些套在船尾杆上的铁钩都是向内弯着钉牢的,现在却一根根全从坚硬的木杆里被拔了出来。 这一阵剧烈冲击过后,我们还没来得及吸一口气,一阵我所见过的最为巨大的排浪正对着帆船砸了下来,海浪把升降梯一卷而去,奔涌进舱口,把整条船满满地灌上了水。 第九章 幸运的是,我们四个人都把自己紧紧地用绳索绑在了起锚绞盘的残余部件上,尽可能地平躺在甲板上。就凭这一措施,使我们幸免于难。结果,倾倒我们身体上的海浪重量极为巨大,而且直到我们快精疲力竭才四散流开,我们都被海浪打晕了。我刚一能呼吸,便呼喊起伙伴来。只有奥古斯特回答了:“我们没救了,上帝啊,可怜可怜我们的灵魂吧!”其余的人一点一点地能够说话了,他们劝我们要鼓起勇气,希望还在。从装载的货物来看,船不大可能翻沉,而且强风很可能到早晨就平息下去了。这些话让我产生了新的活力,尽管装满了空油桶的船显然是不会沉的,可说来也怪,我脑里一直乱做一团,竟完全把这一点给忽视了,还一直以为船最大的危险就是翻沉。心里又有了希望,我利用一切机会来加固把我拴在绞盘残体上的那道绳索,同时发现,其他伙伴也都在忙乎着。夜色漆黑,想把我们周围那一片发出凄厉声的黑暗和混乱描绘出来也是白费力气。船的甲板几乎和海面持平,更确切地说,我们被一圈喷吐着白沫的水墙包围着,每时每刻,那水墙的一部分就从我们身上漫过。完全可以这么说,我们的脑袋,每三秒钟里只有一秒钟是露在水面上的。尽管我们相互挨得很近,却根本无法看见对方,就是我们躺在其上、任凭风暴把我们甩来甩去的那条帆船,我们也什么都看不清。每隔一会儿,我们就相互喊着名字,以此使伙伴们保持希望,并给最需要的人带去安慰和鼓励。奥古斯特身体十分虚弱,因此便成了我们众人安慰的对象,更由于他右胳膊被砍伤,无法把捆着自己的绳索再绑紧一点,我们真担心他随时都会被卷进海里去——可是却根本无法给他任何帮助。幸运的是,他的上半身就绑在被打剩的那部分起锚绞盘下面,海浪撞在绞盘上碎成浪花,威力就减少许多,所以他的情况比我们其余任何人的都更为安全。要不是这样的情况(他开始是把自己绑在一处比较敞开的地方的,后来被海浪冲到了那里),他肯定不到早晨就没命了。由于帆船正顺风滞航,侧倾得很厉害,我们都比在其他情况下更不容易被抛下船去。如我所说,船是向左舷倾斜的,大概有一半的甲板经常没在水里。因此,把我们冲向右舷的海浪经船舷一挡,其威力大大减小,我们仰面躺在船上,落到我们身上的多是些碎浪,而从左舷打来的浪通常被称为逆水浪,我们卧躺的姿势正好使它无法对我们起作用,没有足够的力量拉脱捆绑在我们身上的绳索。 我们就在这样可怕的情况下一直躺到天亮,看清了周围这片令人恐惧的景象。帆船已成了一段朽木,听凭海浪起伏翻腾,风势要说有变化,那就是还在增强,刮起了真正的飓风,我们这些常人的眼里,看不见一丝能跳出苦海的希望。好几个小时,我们一言不发,担心着身上的绳索随时都会松开,残存的绞盘随时都会绷裂落海,或者随时会起一道巨浪,从四面八方劈头盖脸地砸下来,把这笨重的家伙深深地砸到水下,没等它回出水面,我们就全给淹死了。然而,全凭着上帝的慈悲,让我们幸免于眼前的危难,中午时分我们看见了宝贵的阳光,情绪兴奋起来。没过多久,我们就觉察到风力明显减小了,这时,奥古斯特自前一夜后半夜以来第一次开口说话,问离他最近的彼得斯,是否认为我们还有获救的可能。一开始这问题没得到回答,我们都以为那混血儿就在躺着的地方淹死了,可他很快就说话了,尽管声音很虚弱,大伙还是感到十分快乐。他说,绑在身上的绳索太紧了,割伤了他的腹部,使他剧烈地疼痛,他要是不能设法把绳索松一下,肯定就没命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痛得撑不了多久了。这让我们感到十分难过,因为海水依然在一遍遍地冲击着我们,根本想不出任何帮助他的办法。我们只好劝说他坚强地忍受目前的苦难,并答应一有机会就去救他。他回答说,再过一会就来不及了,没等我们去救他,他就全完了。说完,他呻吟了一阵,躺着不出声了,我们想,他肯定是死了。 随着暮色苍茫,海面平静了许多,迎风而来涌上船体的海浪,五分钟里几乎只有一次,尽管强风依旧,风力着实减弱了不少。我已经好几个小时没听见伙伴们说话了,便喊了奥古斯特的名字,他回答了,不过声音依然很虚弱,使我没能听清楚他到底说了些什么。然后我又喊了彼得斯和帕克,他们都没回答。 之后不久,我陷入了半昏迷状态,其间在想象中飞腾着许多让人快乐的形象,成荫的绿树,谷穗起伏的田垄,队队跳舞的姑娘,成排成列的骑兵,以及诸如此类的幻影。现在我回想起来了,在所有从我内心想象中经过的物体中,运动是其关键内容。因此,我没有去幻想静止不动的东西,如房屋,大山,或其他类似的东西,而是风车,船只,飞鸟,气球,骑在马背上的人,拼命飞奔的马车,以及同样的在运动中的东西,一个接一个,不断地出现。等我从这样的状态中回过神来,我觉得太阳升起了约一个钟头。我十分艰难地回想着与我目前处境有关的各种情况,有一段时间里,依然坚信我还在帆船的下舱里,就在那藏身的箱子边,帕克的身体就是老虎。 等我终于完全恢复感觉,发现吹来的只是一阵柔和的微风,海面上相对来说十分平静,海水只漫过船的中部。我的左胳膊已经从绳索里松了出来,胳膊肘上有一道很深的划痕,右胳膊全然麻木了,手掌和手腕由于捆绑着绳子而肿得厉害,绳子是从肩膀处开始绑的,极其的紧。捆在腰部的另一根绳子也紧得让人难以承受,痛苦不堪。我四下看看伙伴们,发现彼得斯还活着,不过整个腰部深深地勒出了一道痕迹,让人一看还以为他被腰斩了呢。见我一动弹,他用手无力地指指绳索,给我做了个手势。奥古斯特一点也没有活着的迹象,身体勾在一段残存的绞盘上,几乎折成了两半。帕克见我在动,就对我说话了,问我能不能憋点力气出来给他把绳子松了,这样的话,我们还有可能让自己活下来,不然的话,大伙得一块玩完。我要他勇敢些,告诉他我会尽力去救他的。我从宽松裤口袋里摸到了那把折刀,试了几下没打开,不过最终还是打开了。于是,我左手拿刀,试着把绑在右手上的绳子割断了,然后又割开了全身的绳索。可是,正想起身过去,我发现两条腿根本无法动弹,站不起来了,右胳膊也怎么都动不了。我把这情况告诉了帕克,他让我静躺几分钟,用左手抓住绞盘,让全身的血液开始循环起来。这样一来,全身的麻木很快开始消退,先是一条腿能动了,接着另一条也能动了,没多久,右胳膊也能派一点用场了。这时,我没有站起来,只是小心翼翼地朝帕克爬过去,很快就把他绑着的绳索全割断了,过了一会,他的肢体也部分恢复了功能。我俩赶紧过去给彼得斯松绑。那绳索割破了他宽松外裤的腰部,割破两件衬衫,深陷进他的腹股沟里,我们把绳子一拿开,血就涌了出来。可是我们刚把绳子拿开,他就开口说话了,好像立刻缓过气来似的,动作比我和彼得斯还显得轻松自如,这肯定是因为把淤积的血放掉了的缘故。 奥古斯特还是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我们也不指望他还能活过来。可是爬过去一看,发现他只是因失血而晕厥过去了,我们扎在他受伤的胳膊上的布条早被海水冲掉,而把他绑在绞盘上的绳索都没有紧到要把他勒死的地步。我们给他松了绑,把他拖离绞盘,把他安顿在向风处一个干爽的地方,让他的头稍稍低于身体,三人一起擦着他全身的四肢。大约半小时模样,他恢复了知觉,不过直到第二天早晨才有迹象表明,他终于能认出我们三个,并且有力气说话了。等我们完全松开绳索后,天已相当的黑,云层涌了上来,我们又一次陷入惊慌之中,要是风力再次增大的话,我们这筋疲力尽的样子,无论如何也逃不过这一劫了。幸好,风势整个夜晚还算温和,海面越发平静,这使我们更加产生了能最终活下来的希望。海上依然微微吹着西北风,但人一点也不觉得冷。由于奥古斯特还是十分虚弱,无力抓紧任何东西,我们便小心地把他绑到绞盘上,以免他在帆船晃动时滑到海里去。至于我们自己,则没有这个必要了。我们紧靠着坐在一起,抓着系在绞盘上的绳索相互支撑着,讨论着如何逃出这一可怕的处境。我们脱下衣服,拧干了海水,感觉舒服多了。等重新穿上衣服,便觉得十分温暖舒服,恢复了不少力气。我们还帮奥古斯特脱下衣服,替他拧干水又给他穿上,他也感觉到同样的温暖和舒适。 现在我们的主要困难就是饥饿和干渴,一考虑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的心就沉了下去,不由得想,刚才逃脱的海上险境,其可怕程度还算是轻的呢。不过,我们努力给自己打气,认为很快就会遇上什么船只而获救,还相互鼓励着,无论发生什么危难,都要坚忍不拔。 终于到了十四号的破晓时分,依旧是天清气朗,西北方向吹来阵阵微风。海面十分平静,我们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帆船侧歪得不那么厉害,甲板也干了许多,我们可以自由走动了。我们已经整整三天三夜没吃没喝,必须得设法下去找点补给来。由于帆船灌满了水,别指望能找到任何东西,这使大家心情十分沮丧。我们把几颗从被打坏的升降舱口弄来的钉子钉进两块木板,做成一个打捞筐似的东西。我们把两块板交叉绑在一起,拴到绳索上,扔进舱去,来回拖着,希望能找到什么可以充当食物、或至少能帮助我们找到食物的东西,当然我们并没抱太大的希望。整个早晨的大部分时间我们就这样忙着,可一无所获,只捞上来几条床单,那是很容易就让钉子勾住的。我们的工具十分笨拙,很难料想除了床单还能捞起点别的什么来。 于是我们试着在前舱里捞,但还是徒劳,大伙正在绝望,彼得斯提议让我们在他身上绑一根绳子,他潜进舱里,看看能弄到点什么。听他这么一说,我们又生出了希望,高兴得欢呼起来。他立刻脱得只剩下裤子,在腰间小心地扎上一条牢固的绳索,还在他肩膀上套了一圈,这样就怎么也不会松脱了。潜下去既困难又危险,因为刚才我们在客舱里捞了半天,什么也没捞着,这次潜下去的人就得在水下向右拐个弯,沿着一条狭窄的通道前进十到十二英尺,进入卧舱,然后再回来,整个过程中无法呼吸一次。 一切就绪,彼得斯顺着升降梯下到舱里,直到水没到下巴。然后一个猛子扎下去,向右一转,朝卧舱摸去。但是他的第一次尝试完全失败。他下去后不到半分钟,我们就觉得绳子一阵剧烈抖动(这是我们事先约定好表示他希望我们把他拉上来的信号)。我们根据约定赶紧把他拉了上来,但是一不小心,让他重重地撞上了扶梯。他两手空空,在水下时,他不得不时时奋力不让自己被水的浮力顶到甲板下部去,所以只在通道里前进很短的距离。出得水面,他显得筋疲力尽,不得不休息十五分钟后才能做第二次尝试。 可第二次的结果更糟糕。他在水下很长时间都没有发信号,我们担心他要出事,便不等绳子抖动就把他拉了上来,发现他已经奄奄一息了,后来他告诉我们,他是拉了好几次绳子,可我们却没有感觉到。这也许是因为绳子的一部分缠在了升降梯下端栏杆上了。这栏杆实在太碍事,我们决定尽可能先把它拆掉,然后再继续打捞尝试。可我们除了力气没有别的工具,于是大伙就全顺着梯子尽可能下到水里,一起用力拼命拽着栏杆,把它给拉了下来。 第三次尝试和前两次一样,还是没有成功。很显然,这样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除非能找到什么重物,可以使潜水者保持身体平衡,把脚踏在舱内的地板上进行搜寻。我们四下找了好久,没有找到能实现这一目的的东西,但最后,我们发现前锚链上有一环已经松动,这让我们十分高兴,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它拧了下来。我们把它绑在彼得斯的一只脚踝上,彼得斯第四次下了客舱,这一次他成功地摸到了乘务员舱门前。然而让他有说不出的沮丧的是,他发现门是锁着的,而尽管做了最大的努力,他在水下呆的时间也无法超过一分钟,于是只好从门前退了回来。这下,我们的情况看起来真的没希望了,一想到我们所遇到的那么多的困难,想到我们最终逃过劫难的可能多么渺茫,奥古斯特和我忍不住泪流满面。不过,这样的软弱表现持续得并不太长。我俩跪下,恳求上帝在危难时刻来救助我们,起身时心里重新充满了希望和力量,思考着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来拯救自己。 第十章 此后不久就发生了一件事情,每当我回想起来,都不免要来一次情绪大波动。事件中充满了最让人震惊、而且在多数情况下让人最未曾料想、最难以想象的细节,它所唤起的先是极度欢乐继而极度恐惧的情绪,比后来长长九年时间里我所经历的千百次遭遇所唤起的,还要强烈得多。当时我们正躺在升降梯边的甲板上,争论着是否还有可能进到卧舱里去,我看了一眼和我面对面躺着的奥古斯特,发现他脸色变得像死人一样煞白,嘴唇直哆嗦,样子有说不出的古怪。我感到十分紧张,问他是怎么回事,他没有回答;我看看他的眼睛,发现他两眼圆瞪,好像在看着我身后的什么东西,我觉得他是不是突然发什么病了。我一转身,看见一两英里之外,有一条大帆船正朝我们驶来,一阵令人晕眩的狂喜立刻涌进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那种体验我一辈子都难以忘怀。我像被一颗火枪子弹击中般跳将起来,朝那条船张开双臂,以这样的姿势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彼得斯和帕克也同样狂喜起来,尽管方式有些不同。前者像个疯子似的在甲板上直跳舞,满嘴的胡言乱语和祈祷求诉,后者则涕泪交加,像小孩子似地哭了好大一会。 眼前的这条船是一条大型的荷兰造双桅帆船,漆成黑色,船头立着一个俗丽的包金人头像,帆船显然经历过不少风雨艰险,而且也在给我们造成了那么多灾难的那场强风中吃了不少苦头。只见它的前桅上帆没了踪影,右侧舷墙也被撕掉一大块。我们初看见它时——我刚才说了——它在我们上风两海里远,正朝我们开来。微风温和,让我们感到惊讶的主要是,帆船上除了前桅下帆、主桅主帆和一块斜桅三角帆外,其他的帆都没有支起来。当然,船行驶得很慢,我们不耐烦得几乎要大发其火了。还有,行船的方式十分笨拙,尽管我们见了船很激动,但这一点还是注意到了。帆船偏航得厉害,有一两次我们都以为船上的人看不见我们,或看见了我们的船,以为上面没人,就准备转向航行。于是,每当那条船似乎要掉转船头时,我们就扯起嗓子向它高声呼喊,于是它似乎又改变主意,再次转舵向我们驶来。帆船那古怪的行为重复了两三次,我们认为,除了舵手喝醉了以外,没有别的理由可以解释了。 直到船离我们还剩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我们才看见甲板上有几个人。三个人,从他们的衣着来看,应该是荷兰人。其中两个靠在舱近旁的旧帆上,第三个人倾倚在斜桅附近的右舷船上,像是在好奇地朝我们张望着。这人健壮高大,皮肤黝黑。他向我们点着头,那模样虽然有点古怪倒也十分快活,还不停地笑着,露出了一排亮闪闪的白齿,这模样似乎在给我们打气,让我们不要着急。帆船又近了些,我们看见他戴着的那顶红法兰绒帽子掉到海里去了,可他根本没管它,还是继续向我们笑着,点着头,做着手势。我详细地讲述这些情况,而且别忘了,我们亲眼目睹的事情是怎样我就是怎样叙述的。 那帆船慢慢靠近了,而且比刚才平稳了一些,我们的心——这件事我无法平静地说下去——剧烈地跳着,看着近在眼前的船,想到即将完全地、出乎意料地、光荣地获救,我们拼尽全力呼喊着,感谢上帝。突然间,就在这时候,隔着海面从那条奇怪的船(这时已就近在咫尺了)上飘来一阵气味,一阵恶臭,一阵全世界都找不到合适的词去描述构想的恶臭,像从地狱里冒出的气味——让人透不过气——无法忍受,无法想象。我大口喘着气,回身看看同伴,他们的脸色比大理石还要苍白。但是我们没时间怀疑猜测——船离我们不到五十英尺了,似乎要靠上我们的艉突,这样我们不必放下小艇就能爬到那条船上去了。我们都冲向船尾,可突然间,那条船猛地一侧,偏离了刚才的航道有五六度之多,当它在离我们船尾约二十英尺处经过时,我们完全看清了它甲板上的情况。我怎么能忘记那可怕的景象?在从艉突到前部厨房之间的甲板上,横七竖八躺着二十五到三十具尸体,其中有几具女的,尸体已经腐烂,景况极为可怕揪心。我们明白了,这条惨遭厄运的船上已没有一个活着的生灵!可是我们依然禁不住还在向那些死人求救!没错,我们痛苦地长时间高声喊着求着,求这些一言不发令人作呕的躯体停船,求他们别扔下我们使我们变成他们的模样,求他们把我们接过去和他们做伴!我们在恐惧和绝望中狂喊着——因极度的失望而痛苦得完全疯狂了。 我们刚发出第一阵可怕的呼喊,就听到有什么东西在回应,声音是从那条船的船斜帆处传来的,很像是人尖叫发出的声音,听觉最敏锐的人也会感到吃惊而信以为真。此时,那船又是一次侧倾,使我们短暂地看见了帆船前楼部分,看清了声音的来源。我们看见那壮汉还是倚靠在舷墙上,头依然在一摆一摆的,但他的脸转了过去,所以我们看不到了。他双臂张开扶在栏杆上,手掌垂在栏杆外面,双膝上捆着一根粗大的绳索,绳子绷得很紧,一端绑在斜桅底部,另一头拴在一个锚架上。他背上的那部分衬衫被撕开了,露出了背,上面蹲着一只巨大的海鸥,尖嘴利爪全埋在了那尸体里面,羽毛上沾满血迹,正忙着撕咬那可怕的肉体。这时,帆船又转了点过来,离我们视线更近了,那大鸟似乎艰难地把血红的脑袋抽了出来,惊讶地看看我们,懒洋洋地从它正在饕餮的尸体上飞起来,直接飞到我们甲板上方,嘴里叼着带血块的肝脏般的东西,盘旋着,最后把这块恐怖的东西啪的一声正丢到了帕克脚下。愿上帝原谅我,但这时候,我心里第一次闪过一个念头,一个我不愿说出来的念头,只觉得自己朝那块血迹斑斑的东西走了一步。我一抬头,与奥古斯特的眼神对上了,发现他眼睛里有一种激烈而热切的神情,这立刻使我清醒过来,向前一跃,颤抖着把这块恐怖的东西扔进海里。 被叼下这块东西的那具尸体,虽然以那种姿势被固定在绳索上,却很容易就因那食人肉的大鸟的一叼一啄而前后摆动,而正是这样的摆动才让我们以为那是个活人。由于海鸥从尸体上飞了起来,尸体上重量减轻了,便向我们半转了过来,整个脸部都暴露在我们眼前。天呐,我们从没见过这样让人感到恐怖的东西!两只眼珠全给掏走了,嘴边的肌肉也全没了,整排牙齿都露在外面。这就是让我们充满希望的那个笑容!这就是——我不能说了。我刚才说了,那帆船驶过我们的船尾,缓慢地、稳稳地转向下风。我们所有获救的希望和欢乐,也随着它、随着其上那可怕的水手,一起走了。刚才它从我们船边驶过时,如果我们有意,完全有可能想个办法登上船去,可是突如其来的失望,以及伴随失望而来的那令人发指的发现,让我们的心智和体力完全失去了功能。我们看见了,感到了,可就是无法思考,无力行动,等回过神来,天呐,为时已晚了!当那条船已经远离我们,我们所能看见的只剩下不到半个船影时,居然还有人认真地提出要游泳游过去赶上它,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事件对我们智力的影响有多么严重! 自从发生这件事情以来,我一直劳而无功地试图了解,究竟是什么样的无常命运在捉弄那条帆船。我刚才说了,它的构造和总体外观使我们相信是一条荷兰商船,上面水手的衣着也说明了这一推断。我们本来可以看清楚船尾上的名字,还可以观察其他的特征,那就能指引我们弄明白船的来龙去脉,可是当时大家都极度激动,因此根本没能注意到这类现象。从尚未完全腐烂的尸体所呈现的枯黄色来看,我们觉得那一船人是染上了黄热病或其他类似的可怕疾病而死的。如果事实正是如此(我也不知道还能怎么想),从那些尸体的位置来看,死神一定是突然而无法抗拒地降临在他们头上的,其方式一定与人类所知最致命的瘟疫的流传特征很不相同。而且,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的航海储备中不慎混进的毒药导致了这场疾病,或是吃了什么尚不知名的有毒海鱼,或海里的其他动物,或海鸟,才导致这场疾病——但是,这一事变把所有人都牵涉在内而且将永远牵涉在内,要弄清楚如此可怕莫测的神秘现象,仅做一些推测是根本没有用处的。 第十一章 当天剩余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傻傻地发呆,盯看着那条越漂越远的船,直到黑沉沉的天空遮住了视线,我们这才略微恢复了一点神志。饥饿和干渴的痛苦又回来了,使我们无法顾及其他考虑。然而,天亮之前我们什么都干不了,只好尽量把自己绑好,抽时间小睡一会。这方面我倒是做得比预期的好,一觉睡到天亮,那些运气不太好的同伴把我喊醒,我们再次设法从船舱里弄些补给出来。 此时海面上一片死一般的静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平静的大海——天气温暖宜人。那条帆船已经不见了踪影。我们开始行动,先费力地从前锚链又拧下一环,把两条链子都捆在彼得斯腿上,他再次尝试摸到那道舱门去,觉得只要能迅速去到门前,就有可能把它打开。由于船体此时比先前平稳得多,他希望这次能成功。 他顺利地来到门边,从脚踝上退去一环铁链,奋力想用它把门砸开,可是没有结果,门框比预想的结实得多。他在水下呆了那么长的时间,已经是筋疲力尽了,必须让我们中的其他人把他替下来。帕克立刻表示愿意去,可试了三次都没成功,连门都没能走到。奥古斯特手臂上的伤使他下去了也派不上任何用场,因为即使他能走到门边,也无法用力将门打开,因此,拯救大伙的任务自然就要由我来出力完成了。 彼得斯刚才把一环铁链留在了通道里,而我下水以后发现,身体无法平衡,无法在水下站稳。于是我决定第一次尝试就只以把那环铁链拿回来为目标。我在通道地板上摸索着寻找链子,摸到了一个硬家伙,我立刻抓住它,没来得及弄清楚到底是什么,马上就回身浮了上去。抓到的东西原来是一个瓶子,当我告诉大伙是满满一瓶葡萄酒时,大伙的高兴可想而知。我们感谢上帝为我们送来了及时的、让人精神振作的帮助,随即用我的折刀拔出瓶塞,每人喝了一小口,立刻感到温暖,力量和精神都回来了,让人无以言表的舒坦。然后,我们小心地把塞子塞回去,用一块手帕把它吊起来,以防酒瓶被撞碎。 在这幸运的发现之后,我休息了一小会,又下到水里,找回了铁链,立刻又浮了上来。我把链子在腿上绑好,第三次下到水里,这一次完全清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打开储藏室的门。于是我绝望地返回甲板。 似乎再没有希望了,而我也能从同伴的眼神中看出,他们已抱定了必死的信念。那一口酒明显在他们身上造成了某种暂时性精神迷狂,而我,也许因为喝酒之后下了几次水而没有受到这样的影响。他们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尽谈些和我们的处境不相干的事情。彼得斯不停地问我关于南塔克特的情况,而——我记得——奥古斯特则一脸严肃地走到我跟前,问我借用随身梳子,说他满头发都是鱼鳞,说想在上岸前把它们都梳掉。帕克受的影响似乎小一些,他催我随意地潜到主舱去,捞到什么算什么。对此我同意了,第一次下水就呆了整整一分钟,捞上来一只属于巴纳德船长的小皮箱。我们立即把它弄开,希望里面多少装着点可以吃喝的东西。然而,除了几把剃须刀和两件亚麻衬衫,什么也没有。我再次潜下去,还是两手空空地上来了。就在我的头露出水面的刹那,听见甲板上砰的一声,爬上去后就发现,原来我的同伴趁我下去的时候偷喝了剩下的酒,真是太不像话了。为不让我发现,他们想赶紧把瓶子挂回原处,瓶子却掉在了甲板上。我狠狠责骂他们如此没有良心,奥古斯特哭了起来。另外两个试图对此事一笑了之,可我真希望再也不要看到这样的笑容:那变了形的面部实在太狰狞可怖了。很显然,由于胃是空的,酒的刺激立刻就产生了剧烈作用,使这两人醉得不成样子。我费了好大力气才让他们躺下,几个人很快就昏睡过去,呼吸时鼾声震天。这时候,帆船上似乎就只剩我一个,满脑子可怕阴郁的念头。看不到任何前景,除了饿死,或干脆痛快些,再次遭遇强风,按我们目前筋疲力尽的状况,根本别指望能活过这一次。 我几乎再也无法忍受噬咬着胃部的饥饿,觉得只要能稍微减轻一些饥饿感,自己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我用折刀从皮箱上切下一小块皮,想把它吃下去,可发现连一小块都无法下咽,尽管我想象着哪怕把皮嚼一会就吐掉,也能多少减轻一点自己的痛苦。傍晚时分,同伴们一个接一个醒来了,每人都极度虚弱,面目狰狞,简直难以用语言来形容。那都是酒惹的祸,现在酒力已经退去了。他们像在打冷颤似地浑身发抖,用凄惨的声音喊着要水喝。他们的情况既让我感到惊惧,也给了我一丝宽慰: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都让我无法耽溺于酒中,因此我也幸免于他们那种沉郁痛苦的情绪。不过,他们的举止让我十分不安和警觉,因为很明显,再不出现对我们有利的变化情况,我在为共同的安全而做的努力中就无法指望那几个人的帮助了。我还没有完全放弃从下舱里弄到点食物的想法,但这事非得等到他们中有人头脑能完全作主、能在我潜下去时拉住绳索才行。帕克似乎比其他几个神志稍清醒些,我想方设法把他喊醒。我觉得到水里浸一下也许会对他有好处,便用一根绳子的一头捆住他身体,把他带到升降梯边(他一直听任我摆布),把他推下去,马上又把他拉上来。我真得为做这样的试验而对自己说几句祝贺的话:帕克似乎活了过来,又充满了精力。他一出水面就神志清醒地问我为什么这样对他。我对他作了番解释,他对我表示感谢之情,说他在水里浸过后感觉好多了,随后便认真地谈起了我们的处境。我们决定用同样的方法来处理奥古斯特和彼得斯。说干就干,这两人也从突然水浸中获益不少。这突然水浸的主意是我从一本医学书上看来的,那书上说,在治疗狂郁病患者时,淋浴会产生较好的效果。 此时天色已暗,北面过来的一道涌浪使船体出现了一些颠簸。但我觉得现在可以信任这些同伴、让他们拉住绳子了,便又往主舱潜了三四次。在这几次潜水中,我捞上来两把有鞘的刀,一个能装三加仑水的空罐,还有一条毯子,但没有一样能当食物吃的。捞到这些东西后,我继续潜下去,直到筋疲力尽,但什么也没捞上来。夜里,帕克和彼得斯轮流潜下去,依然什么也没碰到。看来我们是白白耗费了自己的力气,便绝望地放弃了这一努力。 这一晚剩下的时间,我们是在难以想象的极度身心痛苦中度过的。十六日的破晓时分,我们急切地朝四周的地平线张望,看看会有什么获救的可能,但还是什么都没有。海面依然平静,只有像昨天一样的一道从北面涌来的长浪。除了那瓶酒,我们已有六天没吃没喝,很明显,如果再弄不到东西,我们熬不了多久了。我过去从没见过、以后也再不想看见像彼得斯和奥古斯特这样憔悴消瘦的人形,以他们目前这样的形状,要是让我在岸上碰见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认为自己从未见过他们。两人的脸完全变了样子,我怎么也无法相信这就是我几天前还相处在一起的那两个人。帕克尽管也可怜地消瘦了许多,虚弱得连垂在胸前的头都无法抬起来,但还没憔悴到那两人的地步。他以巨大的耐性忍受着煎熬,不抱怨,还想尽各种方式来让我们鼓起希望。至于我自己,尽管航行开始时身体不好,体质也比较脆弱,我还是几个人中受罪最少的,没他们那么憔悴,而且神志十分正常,这让人很感惊讶,因为其他人已完全丧失智力,好像回到了第二个童年,说话时像呆子似地痴痴发笑,说的话都是些荒唐的陈词滥调。他们偶尔也会突然回过神来,似乎猛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他们会凭着一股一时涌上的力量跳着站起来,简短地谈论起自己的前景,说话的样子尽管充满了极度的绝望,却完全理智。然而,也有可能我的同伴们对自己的情况和我对自己的情况有着同样的认识,而我也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表现出了同样的放纵和低能——对此很难有定论。 中午时分,帕克声称在左舷外远处看见了陆地,我费了极大的力气才没让他跳进海朝那里游去。彼得斯和奥古斯特心情阴郁,没把他说了些什么放在心上。我朝帕克说的方向看去,一丝海岸的迹象都看不见——事实上我很清楚,我们离任何一处陆地都很远,哪里会心存那种希望。可是,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使帕克相信他是犯了错误。于是他像个孩子似地痛哭起来,又是抽泣又是喊叫,直闹了两三个小时,直到筋疲力尽,才睡了过去。 这时,彼得斯和奥古斯特几次想吞下小块的皮,但都吞不下去。我告诉他们得嚼了后吐掉,可是他们实在太虚弱,根本无法按我说的去做。我继续隔一段时间嚼一块皮,觉得这么做使痛苦稍稍减轻了些;我的主要痛苦是干渴,我真想去喝上一口海水,可一想到那些曾经和我们处境相同的人们的可怕结局,还是忍住没喝。 白天就这样慢慢地挨着,突然我看见东边有一条帆船,就在左舷船。看上去是条大船,离着有大约十二到十五英里,好像正对着我们驶来。同伴们都还没看见,而我暂时也不告诉他们,免得让我们因得不到解救而再次失望。等它越来越近,我清楚地看见它张着轻风帆径直朝我们驶来。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便把它指给受难的同伴看。他们立刻跳起来,再次表现出狂喜的神情,像傻子一样哭着笑着跳着,在甲板上跺着脚,扯着头发,一会祈祷一会咒骂。我受到他们这样行为的感染,同时也觉得这一次真的要得救了,便忍不住和他们一起发起疯来,躺在甲板上打滚,鼓掌,呼喊,以及其他类似的举动,以表达自己的感激和狂喜。可是,我突然间发现那条船船尾正对着我们,朝我开始看见它时完全相反的方向驶去,我立刻清醒过来,又一次陷入了极度的痛苦和绝望。 我费了好大一会才使我可怜的同伴们相信,我们的前景真的发生了可悲的变化。可不管我怎么说,他们只是呆呆地看着我,那眼神和姿态像是在说,他们可不会让我这样的错误说法给蒙了。奥古斯特的举止让我特别难受。无论我怎样告诉他那不是真的,他都坚持说那帆船正在迅速朝我们驶来,还准备随时登上它的甲板去。这时一些水草飘过我们的船边,他坚持说那就是帆船派来的小艇,说着就嚎着叫着要往下跳,让人心里难受极了,我只好强拖着他,没让他这样跳到海里去。 大伙的情绪稍微平息下来后,我们继续看着那条船,直到完全看不见为止。天上飘起了薄雾,吹来一阵微风。那条船刚一驶出视线,帕克突然转身看着我,他脸上的神情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他神态里有一种我直到现在都没有注意到过的庄重,他还没张嘴,我的心就告诉我他要说什么了。他十分简短地建议,我们中得死一个人,以保证其他人活下去。 第十二章 在此之前,我也曾设想过我们被逼到这最后的极端地步的可能,并暗下决心,无论以什么形式或在什么情况下,我宁愿去死也不能走这条路。即使在目前这样的极度饥饿状态下,这一决心也未曾有过半点动摇。帕克的提议,彼得斯和奥古斯特都没有听见。于是我把帕克拉到一边,心里暗暗向上帝做着祈祷,希望他给我力量来劝说他放弃这一可怕的念头。我用尽各种方式劝了很长一段时间,还以他奉为神圣的一切东西的名义求他,用在如此极端的场合中我所能想到的各种观点劝阻他,要他放弃这念头,别对那两位说出来。 他听着我所说的一切,没有要反驳的样子,我开始抱有能说服他按我的话去做的希望了。可是等我一说完,他就回答说他知道我说的一切都没错,还说这条路,的确是人所能设想出的最为可怕的一条,但他现在已经撑到了人的天性所能支撑的极点,此时死一个人就有可能——很有可能——把其余的都拯救出来,就没必要让大家都去死,还说我这样劝他放弃还不如不说,因为他早在那条船出现以前就下了决心,只不过刚才看见了船,没有早一点把这主意说出来。 此刻我就恳求他,即使我说不动他放弃这主意,怎么说也得再等一天,也许会有船来救我们,我再次用上了所能设想的一切论点,以为多少能感动一下他那粗人的天性。可他回答说,他是熬到了最后关头才把话说出来的,再没有吃的,他一天也活不下去了,再等一天,他的这个主意就太迟了,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 我发现用温和的口吻无法说动他,便换了一种口气,告诉他得明白,我们几个人中,我是受难相对最轻的,因此,我的身体状况和力量在此时要比他强得多,也比彼得斯和奥古斯特强,总之,如果我觉得有必要,就能凭强力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如果他胆敢把如此血腥的禽兽念头告诉其他两个,我会毫不犹豫地把他扔到海里去。他一听便掐住我的脖子,抽出一把刀向我肚子刺来,可因为他身体实在太虚弱,刺了几次没刺成。此时,我腾地怒火直冒,把他推到船边,真想把他扔到海里去。可是,彼得斯赶来把我们分开,问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还没来得及拦住他,帕克就全说出来了。 他这番话所产生的效果,比我想象的更为可怕。似乎奥古斯特和彼得斯两人早已暗暗藏下了这一吓人的念头,只不过帕克是第一个说出来的罢了。这两人立刻表示同意,还催着马上就付诸实施。原来我还划算着,那两人中至少会有一个心智还算正常的,能站在我一边,阻止实施这一令人恐惧的计划,而只要他俩中有一人能帮我,我就不怕拦不住另两个。可这一计算全落空了,我只能把自己的安全操在自己手里。我知道,一场悲剧正在迅速展开,我要是再表示反对,他们就会把它当成拒绝给我公平待遇的借口。 这时我对他们说,我愿意接受这一提议,只恳求暂缓一小时,看看包围着我们的雾气会不会散开,也许我们又能看见刚才看见的那条船了。我费了很大的力才使他们答应推迟一小时。不出我所料(紧刮起了一阵微风),没到一小时雾就散了,可没看见船,我们便准备抽签。 我真的极不愿意讲述随后出现的那桩骇人听闻的场景。那一幕幕一段段的细节,事后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无法使那种印象从我记忆中抹去一丝一毫,对那场景的回忆也将使我的有生之年充满了痛苦和悲伤。让我尽量依所述事件的特点,尽快把这部分故事叙述完。我们每人都得在这一可怕的抽签中抽一次机会,而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抽草签。为此我们从木板上扳了些细碎木刺,由我做掌签人。我退到了船体的一端,我可怜的同伴们则一言不发地退到另一端,背朝着我。在这段极其可怕的事件我所忍受的最痛苦的焦虑,是当我在排签的时候。人对活下去丧失了欲望的场景可能并不多见,而赖以维系生存的力量越虚弱,求生的欲望便越强。但既然干这件事不得说话,任务本身十分确定,性质十分严峻(与喧嚣翻腾的海上风暴和步步进逼的饥饿恐惧完全不同),我便有机会去思考,如何能逃过这一为了最为骇人听闻的目的的最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可此时,曾经让我精神振作的那股力量却像风中羽毛那样四散飞去,使我听任最可怜的恐惧心情的摆布。起先,我无法使用手指,两只膝盖直打哆嗦,使我无法振作起一点力气去扳下木刺,再把它们拼起来。我心里飞速闪过无数个荒唐的主意,想逃脱这一场可怕的投机。我想过朝他们跪下去,求他们别让我抽签,也想过突然向他们冲过去,弄死其中的一个,从而使抽签变得没有必要——总之,什么都想到了,就是不愿意继续我手边的事情。就这样,我在这些愚蠢的念头上浪费了很多时间,最终帕克的声音把我唤了回去,催我赶快让他们从可怕的焦虑中解脱出去。即使这样,我还是无法把木签排好,一心做着幻想,想着如何能让受难的同伴抽到那根短签,因为大家同意,谁抽到四根中最短的那根,谁就得为其他人的生存而死。要是有人谴责说这么做显然太没有人性,那就把他放到类似的情景下试试看。 最后,再也没法拖时间了。我朝前甲板走去,心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同伴们就在那里等我。我伸出握着签条的手,彼得斯立刻就抽了一根。他得救了——至少,他的那根不是最短的,这样我得以逃脱的机会就少了一个。我鼓起全部勇气,把木签放到奥古斯特面前。他也立刻就抽了一支,他也得救了。是死是活,机会就剩下一半了。这时候,我对我的同伴,尤其是帕克产生了一种最激烈、最魔鬼般的仇恨。不过这感觉并不持久,我浑身颤抖,两眼紧闭,最终还是把剩下的两根签举到他面前。他足足犹豫了五分钟才下决心抽了一根,而在那五分钟绞心的悬念里我一次也没敢睁开眼睛。两根签中的一根很快就从我手中被抽去了。决定出来了,可我还不知道对我是否有利。谁都没说话,我还是不敢朝我手中的那支签看一眼。最后,还是彼得斯拉住我的手,我迫使自己抬眼一看,立刻从帕克的脸色上看出我安全了,而他是中签要去死的那个。我大口喘着气,一头倒在甲板上,不省人事。 我从昏厥中醒来,正好目睹了悲剧的结尾,目睹了造成这场悲剧的主要人物的死亡过程。他没做任何抵抗,听任彼得斯用刀刺进他后背,立刻倒地身亡。随后的那场可怕的盛宴我不能再多说了。这样的事情可以在想象中出现,可语言就根本无法把那种极端的恐怖现实刻写在人心头。说下面几句就够了:我们喝了牺牲者的血,稍微减轻了干渴的痛苦,又一致同意割下死者的手脚脑袋和内脏,一起扔到海里,我们捣碎了剩下的躯体,在七月十七、十八、十九、二十那永世难忘的四天里,把它全吃完了。 十九号那天,下了一场骤雨,大约十五到二十分钟的样子,我们就用一张在强风过后从舱里捞上来的床单尽量积了点淡水。虽然总共积了不到半加仑,这些许淡水依然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希望和力量。 到了二十一号,我们的必需品又只剩下最后一点了。天气依然温和舒适,偶尔飘来一阵薄雾和微风,还是和往常一样,主要从北向西。 二十二号那天,我们正挤坐在一起,神色阴郁地回想着自己可悲的情形,一个念头突然在我脑际闪过,让我看到了一丝明亮的希望。我想起,在砍断前桅杆的时候,彼得斯被上风处的铁链绑着,他递给我一把斧子,要我尽可能把它放到不会掉落的地方去,就在最后一排大浪打到帆船上并让船灌满海水前几分钟,我拿着斧子到了前舱,把它放在靠左舷的一个铺上。现在我想,如果拿回那把斧子,我们就有可能砍开卧舱顶部的甲板,立刻就能弄到补给了。 我把这主意和同伴们一说,他们立刻发出了一声虚弱的欢呼,大伙立刻动身向前舱走去。因为舱口太小,从这里潜下去的难度比潜入主舱要大得多,别忘了,主舱升降口的整体部分早就被浪卷走了,而前舱的升降口只有三英尺见方,而且一点没损坏。但是,我腰里像上次那样拴了根绳子,两脚在前,毫不犹豫地纵身往下一跳,很快摸到了那个铺位,一下就拿到了那柄斧子。大伙立刻发出了胜利和狂喜的欢呼,如此容易就拿到了斧子,我们觉得这是终于能获救的象征。 我们重新燃起了希望,奋力砍着甲板。由于奥古斯特胳膊受伤,无法给我们以任何帮助,我和彼得斯便轮流操起斧子。由于我们实在太虚弱了,身体非得靠在什么东西上才能站稳,因此只能连续工作一两分钟。显然,要完成我们的任务——即砍出一个足以让我们自如地进出卧舱的洞口——需要很长的时间。不过,这一困难并没有让我们泄气,我们趁着月色连夜奋战,终于在二十三号天亮时分完成了任务。 彼得斯自告奋勇要潜下去,按先前的步骤做好准备后,他跳了下去,很快就捧着一个小罐子回来了,罐子里原来装满了醋汁肉卷,让我们欢喜不已。大家贪婪地分享了一顿,让彼得斯再次下去。这一次,他的收获大大超出了我们的预料,很快就带回来一只大火腿和一瓶马德拉葡萄酒。对后者,我们吸取上一次豪饮后几乎发生危险的教训,每人只小小地喝了一口。那只火腿因为在咸水里泡着,除了骨头周围的两三磅肉,大部分都无法食用了。我们均分了还能吃的那部分。彼得斯和奥古斯特实在按捺不住馋劲,几口就吞了下去,而我却比较谨慎,担心会再次闹饥荒,只吃了很小的一部分。这时,我们便休息了一会,刚才的劳作实在是令人精疲力竭。 中午时分,我们觉得疲劳稍稍退去,精神也恢复了一些,便重新开始去捞补给。彼得斯和我轮流潜下去,每次上来多少总有些收获,这样一直忙到太阳落山。这段时间里我们十分幸运,一共又捞上来四小罐醋汁肉卷,又一只火腿,一个外罩着藤套的大瓶子,满满装着三加仑上好的马德拉葡萄酒,更让我们欢喜的是,还有一只头较小的加利帕戈龟,是格兰帕斯号离开港口时,巴纳德船长从刚从太平洋猎海豹回来的双桅帆船玛丽·皮特号上弄来带到船上的。 在此后的叙述中,我将不时提到这种龟。大多数读者也许都知道,它主要见于被称为加利帕戈的一个群岛上,而那个岛其实就是因这龟得名的——在西班牙语里,加利帕戈的意思是一种淡水龟类。加利帕戈乌龟形状和行为都很奇特,因此有时也被称为象龟。多数情况下它们体形巨大。虽然我不记得航海回来的人说起过有重量超过八百磅的,我本人却亲眼见过好几只体重达一千两百到一千五百磅。它们相貌特别,几乎可以说丑陋不堪。它们行动缓慢,谨慎而沉重,身体被撑离地面有一英尺高。它们的脖子很长,特别的细,大多在十八英寸到两英尺之间,不过我打死过一只,它从肩部到脑袋顶端有三英尺十英寸的距离。头部的形状与蟒蛇十分相像。它们即使不吃东西活的时间之长也超出人的想象,有过这样的例子,把加利帕戈龟扔进一条船的底舱,不给一点吃的东西,两年之后一看,它们身体还是那么壮,各方面都和放进去时一模一样。在这方面,这些特别的动物和单峰骆驼或其他的沙漠骆驼十分相似。在它们颈部下端有一个肉袋,总是装满了水。有时候,在不给食物、关了一年之后把它们剖杀后,那袋子里竟还能倒出多达三加仑十分甘甜的淡水来。它们的食物主要是野生欧芹和旱芹、马齿苋、海藻和刺梨,这最后一种东西它们吃了特别有营养,而只要有这种动物的海岸,其附近的山坡上通常就会有大片的刺梨。这种龟肉特别好吃又很有营养,毫无疑问,它一直是数以千计在太平洋从事捕鲸或其他活动的水手得以保全生命的主要给养。 我们有幸从储藏室捞上来的那只体形不太大,重量大约在六十五到七十磅之间。那是只雌龟,状态完全正常,十分壮实,颈袋里装着一夸脱多清纯甘甜的淡水。这的确是一件宝物,我们一起跪下,极其虔诚地感谢上帝为我们送来如此及时的救助。 那家伙力大无穷,拼命挣扎,我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它弄上舱口。它差一点就要从彼得斯的手上挣脱,重新回到水下去,奥古斯特赶紧用一根打了活结的绳索套住它脖子,把它紧紧拉住,我趁势跳下去站在彼得斯身边,和他一起把海龟抬了上去。 我们小心地把它颈袋里的水抽到罐子里,别忘了,就是那只从下舱捞上来的罐子。灌完后,我们敲下一只酒瓶的瓶颈,让塞子依然塞着,这样就能当杯子来用了,大约可盛不到两品脱的酒。然后,我们每人满满喝了这样的一杯,决定以后每天就这样每人限量一杯,直到水喝完。 这两三天的天气干爽宜人,从客舱里捞上来的床单和衣物都干透了,于是,在我们饱餐了一顿醋汁肉卷和火腿,还喝了少许的酒后,这一夜(二十三号)睡得比较舒适安详。为防止夜里突起微风,把补给掀下海去,我们就用绞盘上的绳子尽量把东西捆紧。至于那只海龟,我们很想让它尽可能活得长一些,便把它四脚朝天翻过来,小心地绑好。 第十三章 7月24日——今天上午,我们神奇地恢复了精神和体力。我们依然未脱险境,虽然知道离陆地很远,但并不清楚自己到底身处何方,船上的补给怎么省吃俭用最多也只能延续两个星期,而淡水几乎没有了,破船孤零零地在海上漂流着,听任风颠浪打,更糟糕的是,我们虽然刚刚在上帝的帮助下逃过了疾病和危难,可前面还会有更多更可怕的疾病和危难。想到这些,我们觉得目前正在忍受的不过是通常的苦难——严格说来,说不上好,也说不上糟。 日出时分,我们正打算再次潜到储藏室去捞点东西,突然一场阵雨,还打起了闪电,我们便转而设法用此前用过的那张床单去接水。我们别无他法,只能往床单中央放一环前锚链,把雨水引到那里,再渗下去灌进水罐去。我们差不多要灌满一罐时,从北面猛地刮起一阵暴风,船体剧烈颠簸起来,我们站立不稳,不得不停下,然后跑到船前部,像先前那样把自己紧紧捆在残存的绞盘上,那安详的心情,是通常遇上这样的情况时远远不可预计,也超乎想象的。到中午,风力强到航行时只应该收一半帆的程度,到夜晚,则变成强风,同时海水也涌得厉害。不过,我们已经从过去的经验中学会如何把自己捆好,所以尽管几乎每一刻身体都要被海水泡一回,让我们担心会不会被冲下海去,这一晚过得还算安全。幸运的是,天气很暖和,被海水冲着反倒让人感到有些快意。 7月25号——今天早晨,强风减弱成一股十节微风,海浪也小了许多,我们在甲板上也不会弄湿衣服了。然而使我们十分伤心的是,尽管我们那么仔细地把食物捆绑好了,还是有两罐醋汁肉卷,以及那整只火腿,都被冲下海去了。我们决定暂时还不杀那只海龟,每人吃一点醋汁肉卷,喝一份水当早餐,我们在水里掺了等量的酒,喝下去后觉得舒畅了许多,力气也恢复了一些,并没有出现上次喝了红葡萄酒后那种痛苦的酒精中毒现象。海水依旧汹涌起伏,我们无法再次下到卧舱去打捞补给。白天时,升降口里浮上来几件没什么用处的东西,立刻就被冲到海里去了。我们也注意到,现在船体侧倾得厉害,我们不把自己拴牢就一分钟都站不稳。就这样,我们度过了阴郁而难受的一天。中午的太阳似乎就在头顶,我们坚信,船被一连串北风和西北风吹到了赤道附近。傍晚时我们看见了几条鲨鱼,其中特别大的一条还奋力朝我们冲来,使大家吃惊不小。有一次,船身猛地一倾斜,把甲板深深地抛到了水下,这可怕的家伙竟然顺势朝我们游过来,在升降口上扑腾了几下,尾巴还狠狠地砸到了彼得斯。幸亏一排大浪袭来,把它卷回海里,使我们都松了口气。要是风浪不那么大的话,我们也许就把它给逮住了。 7月26号——今天早晨,风势大减,海面平静了下来,我们决定再去卧舱看看。忙死忙活累了一整天后,发现不能指望从这地方再找到什么东西了,舱室的隔板在夜里被击穿,舱里的东西都给冲到底舱去了。这一发现自然使我们满心绝望。 7月27号——海面几乎完全平静了,只有一阵轻风,还是从北方和西方吹来的。下午的时候,太阳十分炽热,我们便忙着晒衣服。我们还跳到海里去洗澡,这倒让我们减轻了不少干渴的感觉,还让我们觉得舒服了许多,不过,白天我们看见几条鲨鱼一直在船边游动,这让我们感到十分害怕,因此十分谨慎。 7月28号——还是好天气。帆船现在侧倾得十分严重,我们都担心它最终会翻过来底朝天。我们尽可能为此险情做好准备,把海龟、水罐和剩下的两罐醋汁肉卷紧紧绑在上风面,放在船体外侧的主锚链下。海上整天都十分平静,几乎没有风。 7月29号——继续同样的天气。奥古斯特受伤的胳膊开始出现组织坏死的迹象。他老是说犯困和极度口渴,但没感到剧痛。除了用肉卷罐里倒出来的一点醋给揉在胳膊上以外,别无他法,而即使这样,也看不出一点有效的迹象。我们尽一切可能为他减轻痛苦,给了他三倍的淡水份额。 7月30号——极其炎热的一天,无风。整个上午,一条巨大的鲨鱼一直紧跟在船体近处。我们试图用套索去抓它,但没能成功。奥古斯特病情恶化,既有伤又缺少营养,状况显然不行了。他不停地祈祷,恳求别让他再遭罪了,他只求一死。今晚,我们吃完最后一点醋汁肉卷,还发现水罐里的水臭得不掺些酒就无法下咽了。决定明天一早把海龟杀了。 7月31号——由于帆船严重侧倾,我们度过了极度焦虑疲乏的一晚,醒来后便动手杀了那只海龟。尽管它没伤没病,但比我们想象的要小得多,所有的肉加起来不超过十磅。我们计划尽可能久地留起一部分来,便把它切成小块,把肉块塞进三只空的醋汁罐和那只酒瓶里(所有的瓶瓶罐罐我们都没扔掉),然后再把醋倒进去。这样,我们存起了大约三磅的龟肉,准备把外面的吃完之后才去碰它。我们计划着每天大约消耗四盎司肉,这样便可维持十三天时间。黄昏时分,一场骤雨袭来,还夹杂着雷电,但持续时间太短,我们只接到了半品脱的水。大家一致同意把它全给了奥古斯特。看来他已濒临绝境了。他只能凑在我们接水的床单边缘来喝水(他躺着,我们把水举在他脸部上方,直接倒在他嘴里),因为我们没有盛水的容器了,除非把大玻璃瓶里的酒倒掉,或把罐子里发臭的水倒掉,而如果阵雨不停的话,这办法两者必用其一。 受难者喝了水似乎没有一点好转。他的胳膊从手腕到肩膀呈现一片黑色,两脚冰冷。我们觉得他随时都会咽气了。他极度消瘦憔悴,尽管离开南塔克特时有一百二十七磅重,此时的体重最多不过四十到五十磅。他两眼深深陷入脑壳,几乎都看不见了,脸部的皮肤松松地耷拉着,使他在咀嚼任何食物,甚至在咽水的时候都十分困难。 8月1号——继续同样的无风天气,热辣辣烤人的太阳。干渴难忍,罐里的水完全腐臭,游满了虫。我们还是往里面掺了些酒,尽量喝了几口,但对干渴几乎没起什么作用。倒是在海里洗澡使我们多少感觉好一些,但由于不断有鲨鱼出没,只能每隔一段长时间下去一次。我们明白,奥古斯特是没救了,他已经濒临死亡。他正经受着巨大的苦痛,而我们却无法为他稍稍减轻一点。十二点左右,他一阵剧烈的抽搐,死了,这几天来,他没说过一句话。他的死使我们产生了阴郁的预感,精神受到很大刺激,整天坐在尸体边一动不动。直到天黑之后,我们才鼓起勇气把尸体扔进海里。那尸体的景况十分凄惨,而且极度腐烂,当彼得斯试图把它抬起来时,他抓着的那条腿竟然脱落了下来。这一团腐肉从船边落进海水时,就着它周围立刻泛起的磷光,我们看清有七八条大鲨鱼,那可怕的牙齿铮铮作响,纷纷撕扯着它们的猎物,那声音一英里外都能听见,而我们则恐惧得蜷缩成一团。 8月2号——同样可怕的静风和酷热。破晓时分,我们精神沮丧,体力耗尽。罐子里的水现在已呈厚厚的胶状,黏滑的物质里爬满了可怖的虫子,根本无法饮用了。我们倒掉了罐里的东西,用海水洗了洗罐子,又从腌海龟肉的容器里倒了点醋冲洗一遍。这时我们唇干舌燥,竟妄想用酒解渴,结果只是火上浇油,而且更加狂躁。然后我们试着往海水里掺酒,可这立刻让人感到极度恶心,所以以后再也没这样试过。整个白天,我们焦急地等待着可以下海洗澡的机会,但一直没有,因为帆船周围此时已游满了鲨鱼——毫无疑问,它们前一晚饱餐了我们可怜同伴的尸体之后,随时都期盼着能有下一顿。这一情况使我们产生了极其沮丧和悲惨的预感。我们曾经从洗澡中获得过难以描述的轻松,因这样可怕的情况而无法继续,让我们感到难以忍受。另外,我们自己也担心随时会遇上危险,鲨鱼不停地顺风朝船冲来,我们只要一失足一跌倒,就会被扔进这凶恶的鱼群中。无论我们怎样喊叫或奋力用斧子砍钩杆捅,对它们似乎都不起作用。一条很大的鲨鱼甚至被彼得斯的斧子砍中了,受伤不轻,可它依然跟着船不依不饶的。黄昏时分涌上一团乌云,可没让雨点落下就飘走了,让我们感到极为痛苦。真的很难想象我们此时所忍受的干渴煎熬。既受干渴折磨,又担心鲨鱼袭击,我们就这样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8月3日——毫无解救的迹象,帆船侧倾得越来越厉害,我们在甲板上根本无法站立了。忙于加固酒瓶和海龟肉,以免在翻船时把它们也丢了。从前锚链上取下两根粗壮的尖头铁钉,用斧子把它们钉进迎风那面的船体上,离水面两英尺左右的地方,这地方离龙骨不远,而我们的横梁几乎垂直于水面。我们把自己绑在这两根铁钉上,这比先前绑在锚链下要安全些。整天干渴难忍——担心一直在周围跟着的鲨鱼,没下海洗澡。根本无法入睡。 8月4日——天亮前不久,我们感觉到船体正在翻转,赶紧打起精神,以防被船的翻动掀下海去。起先,船是慢慢地翻着,我们采取了预防措施,把绳索挂在先前为此目的打进去的铁钉上,设法安全地爬到向风一边。但是我们没把翻转的动力加速计算足,船尾翻动的速度惊人,我们根本赶不上,我们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自己被抛进了大海,巨大的船体覆盖在我们头顶上,而我们则在水下几英寻处挣扎。 掉下水去的时候,我不得不松开抓住绳索的手,发现自己已完全没在水下,而且几乎没有一点力气,我基本放弃了求生的努力,听任自己在几秒钟内死去。可是我想错了,没考虑到船体会朝向风处自然反弹。当船体半翻转回去时产生的涌浪把我举出水面,其力量比把我掀下去时更大。露出水面后,我发现自己离船体大约有二十码的距离。船的龙骨朝上,正剧烈地左右摇摆,四周的海水也汹涌起伏,形成一个个急速的旋涡。我怎么也看不见彼得斯。离我几英尺处漂着一只油桶,从船上掉进海里的各种东西四处散落。 这时我最主要的恐惧是担心出现鲨鱼,我知道它们就在近旁。为尽量阻止它们向我游过来,我边向船体游去,边使劲用双手双脚拍打着海水,溅起大团大团的泡沫。我丝毫不怀疑,正是由于这样看似简单的方式我才得以保住性命,因为在翻船之前,四周游满着这些魔鬼之鱼,我要游回去,一定会——也确实——撞上其中的几条。还好,我凭着无比的运气安全游回到船边,可刚才那一阵猛烈的动作使我疲乏不堪,要不是彼得斯及时援助,恐怕连船都爬不上去了。彼得斯是从船另一边被掀上龙骨的,他的出现使我万分高兴;他扔了根绳子过来——就是我们拴在铁钉上的那几根绳子中的一根。 我们九死一生逃过险境,注意力全集中到立刻要发生的下一个可怕情形——即绝对饥饿。尽管我们把最后一点食物小心绑好的,还是被冲下海去了。我俩意识到根本没可能再弄到什么食物了,都陷入了绝望,孩子般地放声大哭起来,谁也不想给对方以任何安慰。很难相信人会这样软弱,在那些从未经历过这样情景的人眼里,这无疑有违天性,但别忘了,我们长时间地陷在困苦和恐惧之中,神志早已混乱了,在这一阶段里,不能把我们看做是有正常理智的人。在后来差不多同样——如果不是更严重——的危难情况下,我坚忍不拔地挺了过来,而彼得斯也凭着斯多噶哲学式的坚忍挺住了,那坚忍就和现在孩子般的愚蠢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是精神力量造就的不同。 事实上,翻船本身,即使把损失了酒和海龟肉也算进去,还不足以使我们的形势变得那么悲惨,可要命的是那张我们一直用来积雨水的床单和盛雨水的罐子都不见了。原来我们发现,船的整个底部里面从离腰板两三英尺的地方到龙骨处,以及龙骨本身,都厚厚地蒙着体形硕大的藤壶[3],那是一种十分可口的食物,营养价值极高。因此,让我们万分担忧的翻船事件从两个重要的角度看倒成了一件好事,而并未造成任何损害。一方面,它向我们敞开了充足的补给,如果正常消耗的话,一个月里怎么都吃不完;另一方面,翻船使我们所处的位置比先前更令人感觉舒坦放松,危险也小了许多。 然而,获取淡水的难题使我们根本没有想到位置改变带给我们的好处。为能利用任何可能降下的阵雨,我们脱下衬衣,像利用那张床单那样使用——当然啦,就是在最顺利的情况下,一次最多也只能指望弄到两品脱的水。白天没有云的迹象,干渴的痛苦几乎让人难以承受。晚上,彼得斯睡了大约一小时,睡得很不踏实,而我则连眼皮都没合一下。 8月5号——今天起了一阵微风,把我们吹过很大一片海藻水面,我们幸运地在其中抓到十一只小螃蟹,让我们美美地吃了几顿。海蟹的壳很软,我们把它全吃了下去,发现这比藤壶给我们的干渴造成的刺激要小得多。在海藻中我们没看见鲨鱼,便壮起胆子跳下去洗澡,在水里泡了四五个小时,两人都觉得干渴感减轻了许多。精力大大恢复,晚上比前几天好过多了,两人都小睡了一会。 8月6日——今天我们有幸遭遇了一场急雨,一直从中午下到天黑以后。我们为损失了罐子和大玻璃瓶后悔万分,因为尽管我们用以接水的东西并不怎样,灌不满两个也至少能灌满一个。可现在,我们只好让衬衫全部湿透,然后绞着它,让这给人带来愉悦的液体淌到我们嘴里,以此安抚极度的干渴。我们就这样一直忙了一整天。 8月7日——就在天亮时分,我俩同时看见东面有一条帆船,而且显然正向我们驶来!我们一阵狂喜,冲着这一辉煌的景象发出虽然虚弱但却经久的呼喊,尽管那条船现在离我们至少还有十五英里的路,我们立刻开始打起我们所知的一切信号,高举着衬衫拼命挥舞,拖着虚弱的身体尽量高高跳起,甚至还鼓起全部的力气朝那方向吼着打招呼。那船继续向我们驶近,我们觉得,只要它不改变航向,就一定能驶到足够近的地方看见我们。在我们发现它约一小时后,能清楚地看见那船甲板上站着的人了。那是条狭长稍矮、船体轻快的双桅纵帆船,它的前桅上端装有两块横帆,上帆上印有黑球图案,看来是配全了水手。这下我们有些紧张了,因为我们怎么也不相信它没看见我们,同时又担心它是想丢下我们,让我们自生自灭——这样的野蛮行径虽然似乎难以想象,却在海上时有发生,发生的情景和我们现在的十分相像,当事人被认为是和我们一样的人类。可这一回,在上帝的慈悲关怀下,我们犯的是个欢喜错误:没多一会,我们就隐约听见了陌生船只甲板上传来一阵喧嚷,对方立刻升起英国国旗,转向迎风,照直朝我们驶来。半个多小时后,我们已坐进了它的船舱。它是利物浦来的简·盖依号,船长盖依,正去南太平洋猎捕海豹并做贸易。 第十四章 简·盖依是一条十分漂亮的双桅纵帆船,载重一百八十吨。船艏特别的尖,是我所见过的在温和有风天气下航行最快的帆船。但作为能在恶劣天气航行的海船,它的质量还不算太好,根据它此次载运的货物看,吃水太深。一般来说,运这样特殊的货物,最好用体形更大,吃水相对较浅的船为好,比如说三百到三百五十吨的。船应该装有三桅,其结构从各方面都与通常在南部海区航行的船不一样。它绝对应该装备精良,比方说,应该有十到十二门十二磅船炮,两三门长管十二磅炮,还应配有短枪,船两头各有一个防水的武器箱。它的锚和绳索应该比装运其他货物的船更为坚固,更重要的是,船上必须有众多能干的水手——就我上面所描述的船来说,不少于五六十名身强力壮的汉子。简·盖依号上除了船长大副之外有三十五人,个个是身强力壮的水手,但它的武器装备,在熟悉这类航运所能遭遇的困难和危险的航海者看来,就不够好了。 盖依船长是一位很有城里人风度的绅士,对南部海域航行也相当有经验,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度过。不过,他精力不够充沛,因此就缺乏那种干这一行所必不可缺的奋斗精神。对现在他正执掌的这条船,他只是半个船东,有权在南部海域什么到手方便就运送什么。像通常一样,这次船上装的有珠子、望远镜、火绒、手斧、短柄小斧、锯子、扁斧、刨子、方凿、圆凿、手钻、锉刀、幅刨、粗锉、锤子、钉子、小刀、剪刀、剃须刀、针线、陶器、印花布、小装饰品,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 这条纵帆船7月10日从利物浦起航,25日在西经20度处越过北回归线,于29日到达佛得角群岛中的萨尔岛,装上了盐和其他航行必需品。8月3日,它离开佛得角向南进发,朝巴西海岸驶去,以便在西经28度和30度子午线之间越过赤道。这条航线通常是从欧洲到好望角或经此往东印度群岛去的船走的。这样走,他们就可以避开海上的静风天气和几内亚沿岸常见的强逆流,同时,这也是最近的航路,因为此后就有西风把船一路送到好望角。盖依船长的意图是在克尔格伦岛作首次停留——我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我们被救上船的那天,帆船的方位在圣罗克角外海西经31度,因此,我们被发现的时候,已经从北到南漂了不少于五度二十分的距离! 在简·盖依号上,我们受到了善意款待,这正是刚刚跳出苦海的我们所需的。此后两个星期的时间里,船一直向东南方向航行,微风柔和,天气晴朗,彼得斯和我都从最近的困境和可怕的灾难中完全恢复了,渐渐地,发生的事情成了我们记忆中可怕的噩梦,而不是在严肃赤裸的现实中发生的事情,我们则很开心地从这梦境里醒来了。我发现,出现部分遗忘的情形,通常都伴随着境况的突然改变——无论是从欢乐到悲伤还是从悲伤到欢乐,而遗忘程度则与境况转变的差异度成正比。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此时的我觉得无法完全理解在那条大船上度过的悲惨日子。能想起发生了什么,却记不得事件发生时的感受。我只知道,那些事件真的发生了,当时的我以为人再也无法忍受那样的痛苦折磨了。 此后连续几星期我们就这样航行着,除了偶尔遇上几条捕鲸船,较频繁地遇上黑鲸或叫做露脊鲸,以区别于抹香鲸。露脊鲸多见于南纬25度以南的海区。9月16日,纵帆船到达好望角附近,遇上了自离开利物浦以来第一场有点强度的劲风。在这片海域,特别是海岬东面和南面的海区(我们是从西面接近),航海者经常得与从北方吹来的强烈风暴搏斗。那些风暴经常使海面波涛汹涌,而最危险的特征就是风的突然转向,这一现象在风力达到最强时几乎肯定会发生,会形成标准的龙卷风,一会儿从北或东北刮来,一会儿那方向可能什么风都没有了,而从西南方会陡起一阵剧烈程度难以想象的风。一旦南边出现明亮的斑点,就预示着这一变化肯定要发生了,船只便能因此采取预防措施。 强风的袭击发生在早晨六点左右,带着白色的风暴,而且和往常一样,从北刮来。八点钟时,风力已十分强劲,掀起了我这辈子从未见过的巨浪。尽管我们把什么都紧紧地捆绑牢固,帆船航行得依然十分艰难,而且它作为纵帆船的种种质量差别也明显暴露出来:船头每往下扎一次,船艏楼就没进水里,头刚艰难地从浪谷里挣扎起来,另一个浪立刻就把它完全淹没了。日落时分,我们一直在观察以准备它出现的亮斑在西南方出现了,一小时后,我们发现前桅上的三角帆垂头丧气地垂下贴向斜桅。不到两分钟,尽管我们做好了一切准备,船像中了魔法似地一头翘了起来,就在侧倾之际,一排巨大的海浪泡沫怒溅,劈头盖脸砸了下来。不过,从西南方向吹来的风只是转瞬即逝的强风,我们幸运地使船恢复了位置而没有损失一根帆桅。此后好几小时,从侧面打来的巨浪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但临近早晨时,海面又回到了强风初起前的平静。盖依船长认为他简直是神奇地逃过了一次劫难。 10月13日我们能看见东经37度46分南纬46度53分的爱德华太子岛了。两天之后,我们来到了波塞申岛附近,很快就驶过东经48度南纬42度59分的克罗泽群岛。18日那天,我们到达南印度洋的克尔格伦岛或称荒芜岛,在圣诞港抛锚,吃水四英寻。 这个岛屿或更准确地说是群岛,位于好望角东南大约八百里格[4],于1777年由克尔格伦男爵发现的。克尔格伦男爵是一个法国人,他以为这片土地是广袤的南部大陆的延伸,回国后便这样报告了,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政府接手了这件事,第二年派男爵回去认真考察一下这片新发现的土地,结果发现原先是犯了错误。1777年,库克船长也到了这一群岛,把其中的主岛称为荒芜岛,这名字倒完全合适。然而,航海者刚到达岸边陆地时却很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因为从九月到三月,岛上山坡的大部分都一片葱绿。这一假象是因为岛上长着一种很像虎耳草的矮小植物,遍地都是,一大片一大片地缠在藓苔植物上。除了这种植物,岛上几乎没有别的植物了,除非算上港口附近的杂草,一些地衣,还有一种矮灌木,看上去像抽苔的卷心菜心,但味道又酸又苦。 岛上山峦起伏,没有一座可用雄伟来形容。山顶覆盖着长年不化的积雪。岛上有几处港口,圣诞港是最方便的一个。船越过形成北部海岸的弗朗索瓦角后,在岛的东南方首先看到的就是它,而且由于它形状特别,很容易辨认。它突出的顶端矗立着一块高大的岩石,岩石上有一个洞,形成了一个自然的拱门。进港的方位是东经69度6分,南纬48度40分。进入港湾后,在几个小岛的背风处可以找到很好的锚地,而小岛可以很好地挡住任何从东面吹来的风。从这一锚地往东去,就到了港口顶端的瓦斯波湾。这是一处小小的内湾,完全与陆地相连,帆船能以四英寻的吃水开进去,找到水深十到三英寻的锚地,海底是硬黏土的,船可以船艏向前终年停靠在这里而没有一点危险。往西去,在瓦斯波湾的末端,有一条水质极好的小溪,很容易找到。 在克尔格伦岛上依然能发现一些海狗,海象则到处都是。鸟类数量丰富,有很多企鹅,共有四个不同种类。王企鹅最大,它得名于其体形和漂亮的羽毛。它的上半身通常呈灰色,有时是紫丁香色,下半身是极其白的纯白色。头部和腿部乌黑发亮。羽毛主要的漂亮之处在于它从头到胸部有两条宽宽的金色线条。喙很长,有粉红也有鲜红色的。这些禽鸟行走时身体竖直,气度堂皇。它们脑袋高昂,双翅像两条胳膊似地垂着,尾巴突出,与腿保持一条直线,那样子和人类十分相像,不经意的一眼或傍晚暮色浓重时分,很容易就被它骗了。我们在克尔格伦岛上见到的王企鹅比鹅体形大得多。其他种类的企鹅分别叫花花公子、傻瓜蛋和白嘴鸦。这些企鹅体形较小,羽毛也没有那么好看,在其他一些方面也不尽相同。 除了企鹅之外,这里还能见到许多其他鸟类,其中值得一提的有大贼鸥、蓝海燕、水凫、野鸭、埃格蒙特港鸡、鸬鹚、角鸽、海燕、燕鸥、海鸥、雪海燕、大海燕和信天翁。 大海燕与一般的信天翁体形大小相近,食肉。它经常被称作碎骨鸟或鱼鹰。它们胆子奇大,烧煮得法时味道可口。它们在飞翔时经常身体贴近水面,双翼展开,似乎一动不动,或一点都不在用力。 南洋上最大最厉害的鸟类要数信天翁。它属于海鸥类,始终抓着猎物在空中飞行,只有在孵化期才上岸歇脚。它和企鹅之间存在着一种极为特殊的友谊。它们建巢的方案之严格一致,好像是与企鹅协商后确定下来似的:即信天翁的巢建在中心,四角上各有一个企鹅的巢。航海者们一致同意把这样的巢群称为群栖。描写这类群栖的文字不少,但本书读者可能没有读到过,而我在后面也会谈到这些企鹅和信天翁,在这里讲讲它们的建巢和生活模式还不至于过分。 到了孵化期,这些鸟类便大量聚集起来,连续好几天,像是在商量该如何建巢的事情。最后,它们开始行动。先选择一处平坦的地方,要足够开阔,通常有三四英亩大小,这地方要尽可能离海近一些,但又不会被海水冲到。地点选择还与地面是否平整有关,地面碎石越少的越好。地点一旦确定,这些禽鸟便步调一致、似乎连主意都一致地开始在地面上画出一个相当精确的正方形或其他平行四边形,具体的形状依地面情况而定,那方形的大小正好能宽松地容纳下那一群的鸟类,不少不多——这么做,像是为了防止以后有未参加筑巢的零散分子硬挤进去。做好了标记的地盘有一边与水线平行,作为出入口。 标完群栖地的界限之后,这群鸟儿便开始打扫地盘,把各种垃圾清除出去,把小石子一颗一颗捡起,全堆在界线之外,围着朝内陆的三面构筑起一堵墙,墙内形成了一条十分平整光滑的走道,有六到八英尺宽,围住整个群栖地,作为共用通道。 下一步就是把整个地方分成大小完全一样的几个小块,做法就是在整个群栖地上勾画出十分光滑、呈十字交叉的狭窄小径。在小径的每一个交叉点上造一个信天翁的巢,在每个方块里面建造一个企鹅巢——这样,每一只企鹅就有四只信天翁包围着,而每一只信天翁也有同样数量的企鹅包围着。企鹅的巢就是在泥里挖一个洞,浅浅的,刚好能防止企鹅蛋滚掉。信天翁的巢则不那么简单,它要堆起一个大约一英尺高两英尺直径的小丘。小丘由泥土、海草和贝壳堆成。巢就建在小丘顶上。 整个孵化期,直至幼鸟大到能照顾自己之前,这些禽鸟决不会让鸟巢有片刻无人值守。雄鸟出去在海上觅食时,雌鸟就值班看护,只有当雄鸟回来后,雌的才外出。鸟蛋从不会裸露在外——一只出去了,另一只就会蹲在边上继续孵着。这样的谨慎十分必要,因为在群栖的鸟类中偷盗盛行,群栖者之间经常一有机会就毫不犹豫地相互偷取鸟蛋。 尽管有些群栖地中只有企鹅和信天翁,大多数地方还是能见到各种各样的海鸟,它们享受着群栖地公民的一切特权,东一个西一个地找空地方筑巢,但从来不侵入个子比它们大的鸟类的地盘。从远处看起来,这样的群栖地的外貌极为独特。住地上方经常呈现出黑鸦鸦的一片,那是聚集着的大量信天翁(还夹杂着其他体形较小的鸟类)在飞向大海或从大海飞回来。同时,还能看见一群企鹅,有的在狭窄的小径上来回走动,有的迈着它们所特有的军人行进的步伐,在围着群栖地的大道上行进。简单说来,无论我们如何去研究,这些羽翼类的行为的确让人在惊讶之余发人深思,而在人类有条不紊的智慧中,却找不到如此深思熟虑引人思索的内容。 我们到达圣诞岛后第一个早晨,大副帕特森便驾起小船去寻找海狗(尽管离猎海狗的季节还早了点),把船长和他的一个小亲戚在岛西面一处荒地放下。那两人有些事要到内岛去办,到底是什么我也说不准。盖依船长随身带了只瓶子,里面封着一封信。他从被放下的那处地点朝岛上最高的山顶之一走去。可能他是要把信留在山顶,让他盼望着随后而来的某条船上的人来取。等看不见他的身影了,我们(彼得斯和我在大副的船上)便立即开船,沿海岸寻找海狗去了。就这样我们忙了三个星期,仔细搜寻了每一处角落和隐蔽处,除了克尔格伦岛,还去了附近的几个小岛。可是我们的努力并没有获得任何有意义的结果。我们看见了很多海狗,但它们特别胆小,我们使出浑身解数,也只弄到三百五十张皮毛。海象倒是很多,特别是在陆地的西部沿海,但我们只猎杀了二十头,而且杀得十分困难。在较小的海岛上我们发现了大量的粗毛海豹,但没去骚扰它们。我们于11号回到帆船上,见到了船长和他的侄子,船长说岛的内陆简直糟透了,是世界上最荒寂的地方之一。他们在岛上停留了两夜,那是因为二副听错了他们的意思,没有及时派工作船去把他们接回帆船。 第十五章 12号,我们从圣诞港起航,向西沿旧路折返,克罗泽群岛中的玛丽安岛在我们的左舷。随后,我们经过了左面的爱德华王子岛,稍稍向北转去,十五天后到达了西经12度8分南纬37度8分的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 这一现已十分有名的群岛包括三个圆形岛屿,最早是葡萄牙人发现的,1643年荷兰人去过,1767年法国人又去过。三座小岛坐落呈三角形,每两个之间约相距十英里,船只可以自由出入。岛上陆地高耸,特别是特里斯坦达库尼岛。那是群岛中最大的一座,周长十五英里,岛上陆地之高,天气晴朗时远在八九十英里之外都能看见岛的轮廓。岛北端的一部分陆地从海平面陡直而起,高达一千英尺。在这样的高度上,有一片平坦的高地一直向后延伸到岛的中心,高地上像特内里费岛[5]上那样隆起一座圆锥台。圆锥下部密布着高大的树木,但圆锥上部却是光秃秃的岩石,经常云雾缭绕,一年中大部分时间白雪皑皑。岛的四周并无沙洲或其他的危险,海岸线十分明显,水很深。西北部有一处港湾,一道黑沙滩,如果起南风的话,用小船就可以轻易地上岸。这里还能获得大量水质优良的淡水,用鱼钩和网就能捕获到鳕鱼和其他鱼类。 按大小排在其后、同时也是群岛中地处最西端的那个被称为因那克塞西波尔[6],其准确位置在西经12度24分,南纬37度18分,周长七八英里,全都是悬崖峭壁,让人望而却步。它的顶部十分平坦,整个岛屿荒芜不堪,除了少数矮灌木之外什么都不长。 夜莺岛是最小、地处最南端的岛屿,在西经12度12分,南纬37度26分。在其最南端外的海里,矗立着一排礁岩小岛,形状类似的小岛在其东北外海也能见到。岛上土地起伏不平,草木不生,中央有一道峡沟将其一分为二。 在适当的季节,这些岛屿的沿海地区有大量海狮、海象、粗毛海豹和海狗出没,还有各种各样的海鸟。其附近鲸鱼也不少。由于猎取这些动物十分容易,这一群岛被发现迄今已经多次有人来过。荷兰人和法国人是最早的常客。1790年,来自费城的帕顿船长驾驶着勤奋号到达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在那里停留了七个月(从1790年8月到1791年4月),收集海豹皮。在这段时间里,他总共收集到五千六百张,还说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在三周内装满一船的油。他到达该岛的时候,上面除了少数野羊外没有别的四蹄动物,而现在那上面到处可见各种家畜,那都是后来的航海者带去的。 我认为,在帕顿船长去过不久,科尔克胡恩船长驾驶着美国的贝西号双桅帆船抵达了群岛中最大的岛屿作中途休息补给。他在那里种植了洋葱、土豆、卷心菜及很多其他蔬菜,这一切现在长势旺盛,到处都能看见。 1811年,一位在海神涅柔斯号上的海伍德船长到了特里斯坦岛,发现上面住着三个美国人,正在那里备制海豹皮和海豹油。其中一个叫约那森·兰伯特,自称是该地的君主。他开辟出了大约六十英亩的土地,把注意力转移到了种植咖啡和甘蔗上,这一举动受到了美国驻里约热内卢公使的资助。不过,这一移民点后来还是被遗弃了,1817年英国政府占领该岛,为此目的还从好望角派了一支特遣队。可是他们也没有在那里呆多久,但是,在英国放弃对该岛的控制权时,有两三个英国人家庭没同英国政府商量便占据了原先居民的住所。1824年3月25日,杰弗瑞船长驾驶的伯维克号在从伦敦开往范迪蒙岛的途中到了这个地方,他们在这里遇见了一个名叫格拉斯的英国人,那人以前是一位英国炮兵下士。他声称自己是该岛的最高总督,手下管着21个男人和3个女人。他大肆宣扬说那里的天气有益于健康,土壤丰饶肥沃。岛民们主要从事收集海豹皮和海象油,再卖到好望角去,靠的是格拉斯拥有的那条小小的纵帆船。在我们抵达该岛时,总督还住在那里,但他那小小的社区人口已经翻番,特里斯坦岛上有56人,夜莺岛上还有个7人移民区。我们毫不费力就获得了几乎想要的所有补给——各种各样的绵羊、猪、牛、兔子、鸡、山羊和鱼,蔬菜更是应有尽有。我们把船停在离大岛很近的锚地,那里水深18英寻,可以非常方便地把我们所需的东西搬上船去。盖依船长也从格拉斯那里买了五百张海豹皮和一些象牙。我们在那里呆了一个星期,那段时间里的风,主要是从北边和西边来的,天空经常有点蒙蒙薄雾。11月5号,我们起帆向西南开去,目的是仔细搜寻被称为奥罗拉群岛的岛屿。关于这一群岛是否真的存在,人们众说纷纭。 据说这一群岛早在1762年就被人发现,发现者是三桅帆船奥罗拉号的船长。而据属于皇家菲律宾公司公主号帆船的船长马努埃尔·德奥亚维多说,他的船在1790年时在这几座岛之间直接穿行过。1794年,西班牙轻巡洋舰阿特勒维达号航行到那里,决心查明这几座岛屿的确切位置,在马德里皇家水图协会1809年出版的一份文件中,就这次行动有这样的描述:“轻巡洋舰阿特勒维达号自1月21号到27号,在那些岛屿附近的海区实施了一切必要的观测,用经线仪测量了这些岛屿和马尼拉的索莱达港之间的经度差。一共有3个岛屿,差不多处于同一经线上;中间的那个地势较低,而另两个在九里格之外都能看见。” 阿特勒维达号上观测认为下面的结果就是每一岛屿的精确位置。最北端的是南纬52度37分24秒,西经47度43分15秒;中间那座是南纬53度2分40秒,西经47度55分15秒;最南端的那座地处南纬53度15分22秒,西经47度57分15秒。 1820年1月27号,英国海军的詹姆斯·维德尔船长从斯塔腾岛起航,也是去寻找奥罗拉群岛的。他报告说,他们经过极其努力的搜查,不仅驶过了阿特勒维达号的船长所指出的确切地点,还在该地点附近各个方向上奋力搜寻,可就是什么岛也没发现。这些相互矛盾的说法使得其他航海家也去那一海区搜寻,可说来也怪,有些船在那些岛屿该在的地方细细航行过每一英寸的海区,可就是无法发现它们,但也有很多人坚定地声称自己亲眼看见,甚至还航行到过离海岸很近的地方。而盖依船长的目的就是要尽他所能地解决这一引发了如此奇怪的争论的问题。 我们一直按西南航线走,天气多变,直到当月20号,我们来到了那片争议纷纭的区域,南纬53度15分,西经47度58分,这就是说,差不多就在被认为是群岛最南边的那个岛上了。我们什么陆地的迹象都没发现,便继续向南纬53度线以西航行,直到西经50度。然后转而向北,直到南纬52度,再折向东,并利用早晚测得的双重地平纬度以及各大行星和月球的地平经度使我们保持沿52度纬线航行。这样一直向东抵达穿过南佐治亚岛西海岸的那条经线,然后沿这一经线南下,直到我们开始航行时的纬度,然后在我们航行过的海域上做对角航行,在桅顶随时注意观测,在三个星期里极其仔细地重复着我们的试验。这段时间里,天气相当晴朗,没有一点雾霭。当然,搜寻的结果也让我们心满意足:无论以前任何时候在这一海区曾经存在过什么岛屿,现在已经踪迹全无了。回家之后我发现,同一处海区在1822年又被人两次搜寻过,同样的仔细搜寻,一次是美国纵帆船亨利号船长约翰逊,另一次是美国纵帆船瓦斯普号船长莫雷尔。两次的结果都和我们的一样。 第十六章 盖依船长在弄清楚奥罗拉群岛的问题后,原来是打算航行穿越麦哲伦海峡,沿着帕达戈尼亚的西部海岸向北进发,可是在特里斯坦达库尼亚岛上收到的消息使他转而向南,希望能遇上据说散落在南纬60度西经41度20分一带的几个小岛。他计划着,如果没能找到那些岛,只要天气允许,他就向极地方向推进。于是,在12月12号那天,我们就朝那个方向驶去。18号,到达了格拉斯所说的那个地方的附近。在周边海区航行了三天,没发现他所提到的那几个岛屿的任何踪迹。21号的天气格外晴朗,我们再次向南航行,决心按这样的航路尽可能走下去。有些读者可能未曾对这一海区探索的进展给予足够的关注,因此,在进入我这一部分的叙述之前,还得简单谈谈到那时候为止人们为到达南极都做过什么样的努力。 库克船长的探险是有明确记录的第一次。1772年,他驾驶“决心号”,在富尔诺海军上尉的“探险号”的陪同下向南探险。12月时,他到达了南纬58度东经26度57分,在那里遇上了狭长的浮冰带,厚度达8至10英寸,呈西北到东南向。这一片浮冰体积巨大,相互之间挤压得很紧,船只很难冲开航道。这段时间里,库克船长看见了数量可观的鸟类以及其他迹象,便断定自己已与陆地十分接近了。他继续向南行驶,天气变得极为寒冷,最后到达南纬64度东经38度14分。这里的气温稍微温和一些,这种天气持续了五天,气温计上显示有华氏36度。1773年1月,船只越过南极圈,但未能继续向纵深挺进很多,因为在南纬67度15分处他们遇上了一堵巨大的冰障,挡住了整个向南的视线,船只连一步都无法前进了。这片冰障形状各色,最大的冰块长达数英里,冒出水面有18到20英尺高。由于时节已晚,不可能沿着冰障绕过去,库克船长只得悻然回头向北。 次年11月,他再次前往南极探寻。在59度40分处他遇上了一股南向的强流。到12月,船队到达南纬67度31分,西经142度54分,气温极度寒冷,还带有强风大雾。这里鸟类也很多,其中最多的是信天翁、企鹅和海燕。在南纬70度23分遇上了几处很大的冰山,很快就发现南面的云层洁白如雪,这表明离冰原不远了。到了南纬71度10分西经106度54分的地方,航海者们和上次一样遇到了巨大的冰障,把整个南面堵住了。冰障的北沿乱石犬牙交错,向南延伸约有一英里,根本无法通行。过了这一段,冰冻的地表相对平整起来,一直伸展到拔地而起、层峦叠嶂的冰山脚下。库克船长认为这片广袤的冰原直达南极,或者是与一块大陆相连。雷诺兹先生经过坚定不移的努力,终于获得的由国家支持的那个探险计划,其部分目的就是为了探索这一地区。在谈论起这一决心时他这样说,“库克船长未能越过71度10分,我们对此毫不惊奇,但让我们惊讶的是,他居然能到达西经106度54分那一点。帕尔默地[7]在设得兰以南,约南纬64度,并向南向西延伸,从未有航海家到过那个地方。库克行程受冰障阻碍时所站的就是这片地方,据我们认为,在像1月6号这样的时候,那里的情况通常都是这样的——如果这时候,他所描绘的冰山有一部分与帕尔默地相连,或与南边或西边更远处的陆地相连,那一点也不让人惊奇。” 1803年,克鲁任斯登和李西奥斯基船长受俄国沙皇亚力山大的指派开始环球航行。他们向南航行未能超过南纬59度58分,西经70度15分。他们遭遇了东向的强海流。鲸鱼很多,但没看见冰。关于此次航行,雷诺兹说,如果克鲁任斯登再早一点到达他后来到达的地方,就一定会遇上冰,而他到达那个纬度时已是三月。那时的风大都由南或西而来,在风力和洋流的作用下,把大片浮冰推送到了北临南乔治亚岛,东接南桑德韦奇岛,南依奥克尼群岛,西傍南设得兰群岛的那片区域。 1822年,英国皇家海军的詹姆斯·维德尔船长带着两条很小的船只航行到了比先前任何人都更南的地方,而且也没有遇上特别的困难。他说,尽管在驶达72度之前,船只经常被冰块包围,可到了72度的地方却什么冰块都没有了,等到了南纬74度15分,也没有任何冰原,只看见三座冰岛。不过有意思的是,尽管他们在这里看见了数量巨大的鸟类和其他通常表明附近有陆地的迹象,尽管从桅顶向南观察,在设得兰以南发现了尚未知名的海岸线,维德尔还是认为在南极地区不可能存在陆地。 1823年1月11日,美国瓦斯普号纵帆船船长本杰明·莫雷尔从凯尔盖朗岛出发,目标是尽可能深入南极地区。2月1日,他到达南纬64度53分东经118度27分。下面一段摘自他当天的航海日志。“风很快就变成了11节微风,我们抓住机会向西驶去,认为过了南纬64度,越往南遇上的冰块就越少,于是我们将船稍稍偏向南方,直到穿越了南极区,到达东经69度15分。这一海区内没有冰原,也没见几座冰岛。” 我在3月14日的日志里还读到这样一段话。“洋面上完全看不到冰原,只有十来座冰岛。同时,气温和水温至少比南纬60度和62度处高13度(温和得多)。现在我们在南纬70度14分,空气温度是47度,水温44度。在这样的情形下,我发现方位角偏差为东向14度27分,……我从不同的经线上数次进入南极圈,每一次都发现,越过南纬65度越远,空气和水的温度就越温和,磁偏角也相应减少。而在此纬度以北,即南纬60度到65度之间,我们经常遇上无数体积巨大的冰岛,其中有些的周长达一两英里,露出水面的部分有500多英尺高。” 由于燃油和淡水即将用完,又缺乏合适的仪器,再加上时节已晚,尽管此时前方的海域一片空阔,莫雷尔船长仍被迫回航,不再向西进发。他表达了这样的想法:要不是出于上述考虑,他不说可以直接挺进到南极,至少也能到达南纬85度的地方。我如此详细地把他的想法告诉读者,是希望各位能意识到,我随后的经历在多大程度能证实这些想法。 1831年,伦敦捕鲸船主恩德比兄弟雇下的布里斯科船长驾驶“活跃号”双桅帆船向南海进发,同行的还有快艇“图拉号”。2月28日,到达南纬66度30分东经47度31分时,他远远看见了陆地,并且“清楚地看见雪原上显露出黑色的山峰,山系呈东南偏东走向。”在随后的那个月里,他一直在该海区附近游弋,但因天气恶劣,船始终在离海岸十里格处,无法再接近了。他觉得在这样的季节里已不可能继续探索,便向北返航至范迪蒙岛过冬。 1832年初,他再度向南进发,2月4日那天到达东南方向南纬67度15分西经69度29分,并很快发现,那是他早先看见的那片陆地东端附近的一个岛屿。当月21日,他成功地在那片陆地上登陆,以威廉四世的名义宣布占领,并以王后的名字为其取名为阿德莱德岛。伦敦的皇家地理学会得知了这些情况,便做出了这样的结论:“东经47度30分到西经69度29分之间有一片连绵不断的陆地。”对这样的结论,雷诺兹先生评论道,“我们并不认同这一结论的正确性,布里斯科的发现也并没有为此提供任何依据。维德尔顺着一条经线向南航行到了南乔治亚岛、南桑德韦奇群岛、南奥克尼群岛及南设得兰群岛以东海面,也就是在这一海域内。”我本人的经历则更直接地证明,地理学会的结论是错误的。 上面所述是对南海高纬度海域进行探索的主要活动,现在可以看出,在简·盖依号航行之前,南极圈海域尚有差不多三百经度的地方还没有人穿越过。当然,我们面前还有着广阔的海域等着去探索,我就是怀着这种强烈的兴趣,倾听着盖依船长谈论他要大胆向南航行的决心。 第十七章 我们放弃了寻找格拉斯所说的那几座岛的企图,一连四天都向南航行,没有遭遇任何浮冰。26日中午,我们到达南纬63度23分西经41度25分。在这里,我们看见了几座很大的冰岛和一片漂浮的冰原,不过它们分布的范围并不广。风主要从东南方或东北方吹来,不过相当柔和。西风很少见,但一刮就会带来一场雨飑。每天或多或少都要下雪。27日的温度计上显示华氏35度。 1828年1月1日。我们发现自己完全被浮冰包围,看来前景不容乐观。整个上午西北风一直很猛烈,大风卷起大块浮冰猛烈地撞击着船舵和船尾,令我们担心会出现糟糕的后果。黄昏时分,狂风还在怒吼,幸好前方有一大块冰原破裂,我们便拉起满帆闯过较小的浮冰,驶进一片开阔水域。接近那片水域时,我们开始收帆,完全摆脱冰区后便用收起了背风面的前桅横帆迎风停住船。 1月2日。天气不错。中午时测得方位南纬69度10分、西经42度20分,我们已经越过了南极圈。尽管身后到处是大块浮冰,但朝南方望去却没看见多少冰块。这一天,我们用一个容积二十加仑的铁桶和一根长度为二百英寻的绳子做成一个探测装置,测出海流向北,流速约为每小时四分之一英里。此时气温为华氏33度左右。我们发现此处的地平经磁偏角为东14度28分。 1月5日。一直向南行驶,一路未遇大的障碍。但上午时分,在南纬73度15分西经42度10分处,我们又被一片巨大的坚冰挡住了去路。但我们看到南方海面非常开阔,并坚信最终能到达那片海域,便沿着浮冰的边缘向东行驶,最后发现了一条约一英里宽的通道。日落时分,我们终于穿过那条弯曲的通道驶出浮冰。这时,只见海面浮满了岛状冰山,但没有冰原,我们继续向前航行。虽然降雪频频,偶尔还有猛烈的冰雹,但气温似乎并没有降低。那天还有大群的信天翁从东南方向西北方飞过帆船上空。 1月7日。海面依然开阔,向南的航道通行无阻。我们朝西边望去,看到了几座大得让人惊讶的冰山。下午,我们从一座冰山附近驶过,发现冰山顶端至少高出水面四百英寻,底边周长约四分之三里格,几股涓涓细流从山腰的裂缝往下流淌。随后的两天里,我们一直都能看见那座冰山,不过后来起了雾,便再也看不见了。 1月10日。一大早我们就不幸失去了一名水手。他是在纽约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叫彼得·弗雷登贝格,是船上最出色的水手之一。他在向船头走去时不小心一滑,结果跌进两块浮冰之间,再也没能冒出水面。这天中午我们到达南纬78度30分西经40度15分。此刻天寒水冷,我们不断遇上从北方和东方袭来的冰雹。朝东望去有几座更大的冰山,东方的整个地平线似乎都被重叠高耸的大浮冰堵住了。傍晚时分,一些浮木从船边漂过,还有大量海鸟从头顶飞过,其中有大海燕、海燕和信天翁,还有一种羽毛蓝莹莹的大海鸟。这里测得的地平经磁偏角比我们越过南极圈时更小。 1月12日。向南航行的前景再次显得渺茫起来,因为朝南极方向望去,只能看见一片无边无际的冰原,再远处是层峦叠嶂的茫茫冰山。到14日为止我们一直在向西航行,以期发现一条通道。 1月14日。上午,我们航行到挡住去路的那片冰原的西端,安全地绕过它,进入一片无冰的开阔海面。我们探测到,在水深两百英寻处有一股向南流动的暗流,流速为每小时半英里。那里的气温是华氏47度,水温34度。这一次,我们一帆风顺地向南航行了整整两天,16日中午到达南纬81度21分西经42度,并在这里再次进行探测,发现一股仍然流向南方的暗流,流速为每小时四分之三英里。地平经磁偏角变得更小,天气温暖宜人,气温高达华氏51度。这时海面上一块浮冰也没有。船上所有人都认为我们肯定能到达南极。 1月17日。多事的一日。无数海鸟成群由南向北飞过我们头顶,水手们开枪打下好几只,后来发现有一只鹈鹕般的鸟味道格外鲜美。中午时分,桅顶望员发现船的左前方有一小块浮冰,冰上好像有一头大动物。由于天清气朗,风平浪静,盖依船长便派两艘小艇去弄清那到底是什么。彼得斯和我跟着大副上了较大的艇。靠近浮冰时,我们发现那是一种像北极熊一样的巨大动物,不过个头远比最大的北极熊大。我们自恃全副武装,便无所顾忌地立刻向它攻击,几支枪同时开火,大部分枪弹显然击中了它的头部和身体。但这似乎并不管用,那巨兽从浮冰上跳进水里,张开大口朝彼得斯和我乘的那艘小艇游来。这意想不到的情况一时令我们惊慌失措,谁也没能迅速进行第二轮射击,结果,那头巨熊把它庞大的半个身躯压上了我们的舷边,没等我们做出任何抵抗,它已一巴掌抓住了一名水手的腰部。在这危急关头,彼得斯的果断和敏捷救了我们的性命。他猛扑到巨兽背上,一刀插进它的后脖颈,刀尖直刺到脊髓。那家伙没来得及动弹就丧了命,滚进水里,还把彼得斯也带下海去。但后者很快就浮出水面,拽住我们抛给他的一根绳子,系住了那头死熊,游回小艇。我们拖着战利品得意地返回大船。上船后一量,发现这头熊体长足有15英尺,雪白的皮毛粗糙而卷曲,血红的眼睛比北极熊的还大,口鼻也比北极熊的更圆,颇似牛头狗的模样。熊肉很嫩,但有一股难闻的鱼腥味,不过水手们一个个狼吞虎咽,还直夸味道不错。 我们刚收拾好战利品,桅顶望员就兴奋地喊道“右前方发现陆地!”全船人顿时警觉起来,这时恰好从东北方吹来一阵微风,不多久我们就靠近了那片海岸。那是一座低矮的岩岛,周长约五英里,岛上除了一种类似霸王树的仙人掌外看不见任何其他植物。从北面靠近小岛,只见一道孤零零的岩壁伸入海中,形状就像一垛棉花。我们绕过岩壁向西,发现一个小小的海湾,便在湾内把船稳稳泊下。 我们没花多少时间就勘遍了全岛,但没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只除了一个例外:在小岛南端靠近海水的地方,我们拾到了一根木棍,它有半截插在一堆乱石里,看上去像是一种尖头木划的顶部。木头上明显有某种雕刻过的痕迹,盖依船长认为那是一种龟的图案,但我却看不出那些刻痕与龟有什么相似。除了这截船头——如果真是船头的话——外,我们在岛上没发现任何人或动物住过的痕迹。小岛周围的海面上偶尔有一些小块浮冰——但数量很少。(盖依船长为了对那位与他共同拥有这艘纵帆船的人表示敬意,以他的名字命名此岛为贝内特岛)小岛的准确位置是南纬82度50分,西经42度20分。 这时,我们已经比以往任何航海者都多向南航行了八个纬度,而前方仍然是一片没有冰冻的洋面。我们还发现,磁偏角一直随我们南进而减小;使我们更觉惊讶的是,气温高了,而且近来水温也高了,气候甚至有点宜人,一股持续不断却非常温和的风从罗盘指示的北方吹来。天空格外晴朗,南方地平线上偶尔出现一层薄雾,但雾霭总是转瞬即逝。现在我们只面临着两个困难:一是燃料短缺,二是有好几名船员出现了坏血病症状。这些情况使盖依船长觉得有必要返航了。他开始不断地提起这个想法,而我则认为,如果顺着此时的航线走下去,我们很快就能到达某一处陆地,再加上此时各种迹象都使我坚信,我们将到达的那块陆地不会像在北半球高纬度地区发现的那样荒芜,所以便慷慨激昂地劝船长继续南下,至少也得按目前的航向再走几天。我承认,由于自己很想趁机确定到底有没有南极大陆这个令人疑惑的问题,所以对船长心虚胆怯不合时宜的提议表示出愤怒。我深信,正是我出于气愤对他说的那番话才使他决定继续南下。因此,虽说我的劝说后来导致了一场最最悲惨的流血事件,我不得不为此感到难过,但还是请容许我在悲痛之余能多少感到一些欣慰,因为无论多么微不足道,我毕竟为科学做了一点贡献,破解了科学界一直在关注的奥秘中最令人兴奋的一个奥秘。 第十八章 1月18日。早晨继续南下,天气依然温暖宜人。海面平静温和,暖风从东北方向吹来,水温华氏53度。 这时,我们再次做好探测装置,在放下一百五十英寻测绳时发现一股暗流,它正以每小时一英里的速度向南极流去。风向和暗流始终朝南,这一情况在船上不同岗位的船员中引起了猜测,甚至引起了程度不等的恐慌,我也清楚地看出,这一情况对盖依船长多少也造成一些影响。但他这个人对嘲笑特别敏感,所以我用笑声成功地驱除了他内心的忧虑。磁偏角此时已经很小。在当天的航行中我们见到好几头巨大的白鲸,还有数不清的信天翁成群掠过船的上方。我们还偶然捞起一株结满山楂样红浆果的灌木,以及一具模样奇特的陆地动物的尸体。这种动物身长三英尺,可身高却只有六英寸,四条腿非常短,脚上长着色泽鲜红质如珊瑚的长长的利爪。毛很直,而且光滑洁白;尾巴尖尖的,像老鼠尾巴,长约一英尺半;头部形状像猫,但耳朵除外——它的耳朵像狗耳朵一样下垂。牙齿和利爪一样都红得发亮。 1月19日。今天,在南纬83度20分西经43度5分(这里海水的颜色深得异乎寻常),我们又从桅顶看到了陆地,经过更仔细的观察,发现那原来是一组很大的群岛中的一座。岛的沿岸显得险峻峭拔,内陆则林木葱茏,这番情景使我们欢欣鼓舞。约四小时后,我们把锚抛在离岛五英里外水深十英寻的沙质海底,由于拍岸的浪太高,加上岛周围水面涌起回浪,我们不敢贸然靠近。这时,我们放下了船上最大的两艘小艇,一队全副武装的船员(其中有我和彼得斯)出发,到似乎环绕海岛的暗礁中去寻找通道。一阵搜索之后我们找到了一个入口,可正要驶进去,只见四只很大的木划子从岸边向我们划来,划子上坐满了手持武器的人,我们便等他们靠拢来。他们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划到了能与我们相互喊话的距离。此时盖依船长把一方白手巾系在一支桨上高高举起,那些陌生人立刻停下划子,一齐扯开嗓子哇啦哇啦地叫着,话语急促,声音含混,还不时发出阵阵呐喊,我们能听清的字眼只有“阿纳穆—穆!”和“拉玛—拉玛!”他们这样大喊大叫了足足半个小时,我们便趁机好好把他们打量一番。 在那四只长约50英尺、宽约5英尺的木划子上,共有一百一十个野蛮人。他们的身材和普通欧洲人差不多,但体格比欧洲人更健壮结实。他们皮肤黑亮,一头浓密的头发,又长又乱,身穿一种不知来自什么动物的黑色毛皮,多毛而光滑,剪裁还算合体,除了领口、袖口和脚踝处,皮衣的毛都向内翻着。他们的武器主要是木棍,用一种显然是很重的黑木做成,但也有人手持长矛,矛头是尖状燧石的,另外,还有一些投石器。四只木划子的船底装满了鸡蛋大的黑石头。 等终于结束了演说(因为他们那番急促含混的叫喊显然是在演说),他们中一位像是酋长的人便站到他所乘的那只划子的船头,打起手势,招呼我们把小艇靠近他身边去。但我们觉得最好还是尽可能和他们保持距离,毕竟他们的人数比我们整整多上四倍,于是就假装看不懂他的手势。那酋长看出了我们的心思,便让另外三只划子留在原处,自己乘的那只则向我们划来。他靠近后便纵身跳上我们最大的那艘小艇,径自坐到盖依船长身边,还用手指着纵帆船,嘴里不住重复道“阿纳穆—穆!”和“拉玛—拉玛!”我们便退向纵帆船,那四只划子隔着一小段距离紧随其后。 划子靠上大船舷侧时,酋长显得非常惊讶和高兴,不住地拍着手掌、大腿和胸部,并呵呵地发出刺耳的笑声。他身后那帮家伙也和他一起乐着,喧骚鼓噪声一时震耳欲聋。等嘈杂声平息下去后,盖依船长为防患于未然,下令把小艇和大船铰接在一起,然后设法让那位酋长(我们很快就发现他的名字叫太精)明白,我们一次只能允许二十个他手下的人上我们的大船。对这样的安排他似乎很满意,便向木划子发出命令,一只划子应声驶来,其余的则停在约五十码外。二十个野蛮人登上大船,显得非常随便地在甲板上四处走动,在绳具间攀上爬下,怀着极大的好奇心打量每一样东西。 显而易见,他们以前没见过任何白种人——实际上白人的肤色似乎令他们畏缩。他们以为“简·盖依号”是一头活的动物,小心翼翼把矛尖向上竖起,生怕伤了它。酋长的这番举动使我们的船员觉得非常有趣。当时我们的厨师正在厨房边劈柴,一不小心斧子砍在甲板上,砍出了一道深深的裂口。酋长马上冲过去,粗鲁地把厨师往边上一推,半哭半叫地大吼大嚷,以为纵帆船遭受了巨大的痛苦,想以此表达他的深切同情。他用手在那道裂口上又拍又抚,还从旁边的一个桶里倒出海水来为它清洗。对这样的愚昧无知大伙儿都没有心理准备,而我则禁不住认为,这样的愚昧无知实在有点像在装疯卖傻。 当甲板上的一切充分满足了参观者的好奇心后,他们被允许进入船舱,这时,他们表现出的惊奇让人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们在舱内走动时几乎鸦雀无声,只是偶尔发出低声惊叹。我们的枪引起了他们种种猜测,因此,我们便允许他们随意触摸,仔细观看。我迄今仍然认为,他们当时对枪的真实用途没有丝毫概念,看到我们对枪支轻拿轻放,看到我们密切注视他们摆弄枪支时的一举一动,他们以为那些东西是偶像。大炮使他们更觉得不可思议。走近大炮时,他们都面露敬畏,不过我们没让他们细看。主舱里挂着两面镜子,这使他们惊讶到了极点。太精酋长第一个走到镜子前,站在主舱中央,脸朝着一面镜子,背向着另一面,不过还没有注意到它们。可当他抬起目光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身影时,我觉得那个野蛮人吓得差点儿没发疯;等他转身又从另一面镜子里看到自己时,我真担心他会被当场吓死。此后任我们怎么劝说,他也不肯再朝镜子看一眼,而是扑倒在地板上,双手紧紧捂住脸,直到我们不得不把他拖上甲板时才松开。 全体野蛮人二十人一次分批参观了大船,酋长则一直被允许呆在船上。我们没发现他们有任何偷窃的意图,他们走后船上也没丢失任何东西,整个参观期间他们都显得非常友好。不过他们的某些举止还是让我们难以理解:比如,我们没法让他们靠近几样完全无害的东西——如船帆、鸡蛋、翻开的书或一盆面粉。我们想努力弄清楚他们有什么东西可以与我们交易,却发现很难让他们明白我们的意思。不过令我们惊讶不已的是,我们终于了解到这一群岛盛产加利帕戈巨龟,并看见酋长的划子里就有一只。我们还看见一个野蛮人正贪婪地生吃他手中拿着的一种海参。在这样的高纬度地区,龟和海参的出现当然很不寻常,这使盖依船长很想对该地区进行一番彻底的探索,希望能从他的发现中做一笔有利可图的生意。至于我,尽管也急于更多了解那些岛屿,但我更急迫地想直抵南极。我们遇上的天气不错,可谁也说不准好天气还能延续多久;而且,既然我们已到达南纬84度,前方是一片没有冰冻的大海,迅猛的暗流和顺畅的风又都朝向南方,我实在没有耐心听取长时间逗留的提议,尤其是这种逗留超过了保证船员健康和补充燃料及新鲜食品的绝对必要。我对船长说,我们完全可以把该群岛列入我们返航时的行程,如果海面封冻,我们还可以在此过冬。最后,他接受了我的意见(由于某种连我自己也说不清的原因,我已经开始对他颇有影响力了),我们决定,即便发现该地盛产海参,我们也只在那里休整一个星期,然后就尽快继续南行。为此我们做好一切必要的准备,并在太精酋长的引导下让“简·盖依号”安全驶过那圈暗礁,在离岸约一英里处抛下了锚,抛锚处位于该岛南岸一个美丽的海湾,周围陆地环绕,水深十英寻,海底是黑沙。(我们被告知)该海湾的尽头有三股水质很好的清泉,我们也看见那里附近林木葱郁。那四只木划子颇有礼貌地与我们保持着一段距离,随我们进了海湾。太精酋长一直留在我们船上,船一下锚,他便邀请我们随他上岸,去拜访位于该岛腹地的他的村寨。盖依船长接受了他的邀请;十个野蛮人留在船上当人质,我们一行十二个人准备随酋长上岛。我们小心翼翼地带好武器,但又没做出任何对他们不信任的样子。为防意外,纵帆船上的大炮伸出炮孔,防攀网从舷侧支出,还采取了其他适当的防卫措施。船长命令大副,我们离船期间不许任何人上船,如果十二小时后不见我们返回,就派那艘装有一门旋转小炮的快艇沿岛来寻找我们。 往岛的腹地每走一步都使人不得不确信,我们正身处一个与迄今为止文明人到过的任何地区都截然不同的地方。我们看不见任何一样自己熟悉的东西:岛上的树木既不像热带、温带或北半球寒带的植物,也完全不同于我们已经到过的南半球纬度更低的地区的树木。甚至连岩石的质量、色泽和层理也异乎寻常;这里的溪流令人不可思议,与其他地带的溪流很少有共同之处,我们连尝一口水都有所顾虑,实际上,我们很难使自己相信溪流中的水真是纯粹的氢氧化合物。当我们路过第一条小溪时,太精酋长和他手下的人停下来喝水。但溪水性质十分奇特,我们以为受了污染,都拒绝一尝;过了一会才明白,岛上所有的溪流都那样。我真不知该用什么清晰的概念来表达这样一种液体,也无法三言两语地对它加以描述。尽管它像普通的水一样急速地流往低处,但除了飞瀑直落时,它任何时候看上去都不像普通的水那样透明。可实际上,它与任何石灰岩洞中的水一样透明,不同之处仅仅是外观。乍一看,尤其是在溪底不太倾斜的情况下,水的浓度使它看上去很像普通水与阿拉伯树胶的混合液,但这还只是它奇异特征中最不惊人的地方。它并非无色,但也不具有任何一种统一的颜色——视觉之下,它流动时呈现出深浅不同的紫色,就像一块闪光的丝绸。水的颜色竟能产生浓淡变化,这在我们心里引起的惊讶程度绝不亚于太精酋长看见镜子时的那番惊恐。我们从溪中舀起一盆水,等水完全平静下来,便看出这种液体由无数清晰的脉络组成,每一丝脉络都有着清晰的色度,脉络之间不相交融;自身粒子间凝聚力很强,相邻的脉络间则较弱。用刀横划过这些脉络,液体立即淹没刀刃,与普通水的情况没有两样,把刀抽出液体,水也同样马上合拢,不留下丝毫刀过的痕迹。但是,如果将刀刃精确地插入两根脉络之间,抽刀断水立刻就成为现实,它们各自的凝聚力不会让刀刃造成的裂缝合拢。这种现象明显地构成那巨大魔链的第一环,而我则命中注定要被那根魔链缠住。 第十九章 村子离海岸少说也有九英里,道路蜿蜒崎岖,我们差不多走了三个小时才到达。我们在路上走着走着,太精酋长的队伍(原木划子上那一百一十个野蛮人)不断壮大,因为在好多转弯处都有一支人数或三三两两、或六七成群的小分队加入我们的行列。这看上去似乎事出偶然,但这种偶然太有规律,让我不禁心生疑窦,并把我的担心告诉了盖依船长。但当时已来不及返身,我们只能决定,最好的安全措施就是对太精酋长的诚意表示出绝对信任。于是我们边继续行走,边密切注视那些野蛮人队形的变动,不许他们插进来把我们的人分开。就这样,在穿过一个险峻的山谷之后,我们终于到达了据说是岛上唯一的那个村落。村落进入我们视野时,太精酋长不断大声重复着“克罗克—克罗克”;我们猜想这可能是村落的名字,也可能是泛指村庄这个概念。 村民的住所十分凄凉,令人难以想象。那些式样不同的栖身处比人类所知的最不开化的种族所住的窝棚还不如。岛上较重要的人物——被称为“旺普”或“央普”的——他们的住所用一棵树和一张黑兽皮搭起来,树在离根四英尺处被砍去上部,再把一张硕大的兽皮罩在树桩上,兽皮皱皱地垂到地面,主人便在兽皮下安身。另一些窝巢用还挂着枯叶的大树枝建成,树枝以四十五度角斜搭在土坡壁上,没有固定的形式,一般堆有五六英尺高。还有一些住所则是在地上垂直挖出的洞穴,洞口用同样的树枝遮盖,主人进洞时把树枝移开,进洞后又将其重新盖上。有少数窝巢搭建在树干的分杈处,窝巢以上的枝桠都被砍折,使它们能耷拉下来形成遮风避雨的屏障。但大多数的住处是又小又浅的窑洞,窑洞显然是挖在一种看上去像是漂泥的黑色岩壁上,村子的三面都被这种陡峭的黑色岩壁包围。每一个这样的原始洞穴旁边都有一块小岩石,主人离洞外出时会小心地把岩石放在洞口。我弄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因为石块的大小还挡不住洞门的三分之一。 那村子——如果这地方称得上村子的话——地处一条幽深的山谷,只能从山谷的南边进入,其它所有方向的通道都被我刚才提到的陡峭岩壁挡住了。谷中淙淙地淌着一条小溪,溪水就是我前面描述过的那种魔水。我们在那些住所的周围看见一些陌生的动物,它们看上去已被完全驯化。最大的一种动物在体形和口鼻方面都像我们通常的猪,但尾巴却是毛茸茸的,四肢细得像羚羊腿,行动起来非常笨拙缓慢,一点儿也看不出有奔跑的意思。我们还注意到几头形状与其相似的动物,但身体要长得多,而且身上覆盖着黑色软毛。村里到处都有各种各样的家禽跑来走去,它们似乎是村民的主要食物。令我们惊讶的是,家禽中竟还有完全被驯养的黑信天翁,它们定期到海上觅食,但到时候总会回到村里,孵卵季节则到离村子最近的岛南面的海滩去,在那儿与它们的朋友企鹅同住,但后者却从不跟着它们到村子里来。其它家禽还有一种与我们的北美野鸭差不多的鸭子、一种黑羽塘鹅、一种形似红头鹫但并非食肉类的大鸟。那里的鱼品种特别多。访问期间我们见到大量晒干的鲑鳟角、石斑鱼、蓝鳅、鲭鱼、隆头鱼、鳐鱼、鳗鲡、银鲛、鲻鱼、鳎鱼、鹦嘴鱼、鳞、鲂、海鳕、鲆鱼,以及其它不胜枚举的各种鱼类。我们还发现,大多数的鱼与南纬51度线上奥克兰勋爵群岛附近海域生长的鱼十分相像。加利帕戈龟的数量也特别多。但我们没看见多少野生动物,看见的也个头都不大,没有一种是我们熟悉的。曾有一两条模样可怕的蛇从我们走过的路上窜过,但土著人对此并不怎么注意,我们想它们应该是无毒的。 我们跟着太精酋长和他的队伍走进村子,村里涌出一大群人来迎接我们,他们高声喊叫着,我们能听清的只是那不绝于耳的“阿纳穆—穆!”和“拉玛—拉玛!”我们万分惊奇地发现,除了少数村民外,其余的全都赤身裸体,兽皮衣看来是只有木划子上的人才穿的,全岛的武器似乎也全都被他们所拥有,因为村民手中几乎看不见任何武器。人群中有许多妇女儿童,那些女人绝不缺少也许可以被称为人体美的特征。她们身材修长,体形美妙,仪态端庄,具有文明社会里找不到的那份优雅自在的风韵。但她们的嘴唇和岛上男人的一样厚重笨拙,笑的时候也绝不会露出牙齿。她们的头发看上去比男人的更光洁。那些赤身裸体的村民中,大约有十一二个人和太精酋长的手下一样,身穿黑色兽皮,手举长矛棍棒。这些人在村民中似乎有很大的权势,总是被人尊称为旺普。他们也是住在那些黑皮宫殿里的人。太精酋长的宫殿坐落在村中央,建造得比其他同类的住所更大更好。作为支柱的那棵树在离地约十二英尺处才被砍掉,而且剩下部分的顶端还留着几根桠枝,桠枝使顶篷朝四周延伸,从而不至于垂下来贴着树干。顶篷由用木针缝在一起的四张很大的兽皮做成,兽皮的四角也被木钉牢牢钉在地上。顶篷下面的地上铺着厚厚的一层干树叶作为地毯。 我们被隆重地引进这座帐篷,身后簇拥着无数岛民。太精酋长在树叶上坐下,并示意我们也按他的样子做。我们坐了下来,但很快就感到惴惴不安,虽然还说不上是如坐针毡。我们十二个人席地而坐,另有四十个野蛮人紧紧围着挤坐在我们身边,如果真要出什么事,我们连武器都没法使用,甚至连站起身也许都来不及。不仅帐篷里挤得水泄不通,帐篷外也是黑压压的人群,说不定岛上的所有人都聚集到这里来了,只是因为太精酋长不断挥手呐喊,人群才没有挤进来把我们踩成肉酱。我们主要的安全保障只是酋长本人就在我们中间,我们决心紧紧贴在他身边,一旦发现对方表现出敌意,我们首先就把他干掉,自己则趁机逃离险境。 人群好不容易安静下来,酋长开始对我们发表长篇致辞,这致辞听上去和我们刚遇见木划子时听到的差不多,只是“阿纳穆—穆”这个词现在比“拉玛—拉玛”出现得更频繁,更坚决。我们一声不吭,洗耳恭听他结束了这番长篇大论,然后,盖依船长致答谢词,他向酋长表示了我们永远不变的友情和真诚美好的祝愿,还把几串蓝色的珠子和一柄折刀送给酋长作为礼物。令我们惊讶不已的是,酋长对那些串珠不屑一顾,可折刀却使他感到十分欢喜,他马上下令设宴待客。几名仆人把饭菜顶在头上送进帐篷,内容却是一堆还在蠕动的内脏,取自一种我们尚不知名的动物,大概是我们刚进村时看见的那种细腿猪。酋长见我们不知所措,便率先动口为我们示范,他津津有味地把猪肠一截截吞下肚去,见我们实在无法忍耐,明显表现出恶心反胃的样子,他才停止吞咽,脸上露出的惊讶神色只比他在船上看到镜子时稍逊一点。但我们仍然拒绝品尝摆在面前的美味,并竭力让他明白我们一点儿也没有胃口,因为在遇到他们之前我们刚刚饱餐了一顿。 等酋长吃完饭,我们便开始想方设法向他提问,希望能发现该地区主要出产些什么,以及那些物产是否能让我们有利可图。最后他似乎明白了我们的意思,答应陪我们一道去海边的一个地方,并向我们保证那里有多得数不清的海参(边说边指给我们看那种软体动物的标本)。我们很高兴能有机会尽快摆脱人群的重重包围,便表达了想去海边看看的急切愿望。于是我们离开帐篷,在全村人的陪同下跟着酋长来到离我们停船之处不远的岛的南端。我们在岸上等了大约一小时,才有几个野蛮人把那四只木划子划到我们面前。我们十二人上了一只划子,划子沿着前面提到的那圈暗礁向离岛更远的另一圈礁岩划去,我们在礁岩丛间看到的海参真是不计其数,我们中年纪最大的水手在纬度更低的以盛产海参而闻名的群岛边也没见过这么多。我们在礁丛间没能久留,刚确定必要时可以轻易装满十二船海参,我们就被送回到纵帆船边。临别时,太精酋长许诺说,他将在二十四小时内为我们送来满满一划子鲜鸭和加利帕戈龟。在这次冒险访问的整个期间,除了在去路上酋长的队伍曾有规律地逐渐壮大之外,我们没看出土著人的行为有任何可疑之处。 第二十章 酋长说话算话,很快就为我们送来了大批新鲜食物。我们发现,送来的龟与我们所见过的最好的龟一样棒,而那些鲜鸭肉鲜嫩多汁,味美可口,比我们最好的野禽还好。当我们让那些野蛮人明白我们的愿望之后,他们又送来了许多褐芹和辣根草,还有满满一划子鲜鱼和干鱼。芹菜的确是一种难得的美食,而辣根草则对我们那几个有坏血病症状的船员大有裨益:船上很快就不再有病号了。我们还得到了许多其它的新鲜食品,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一种软体动物,它看上去像贻贝,可吃起来却是牡蛎的味道。送来的褐虾与龙虾数以千计,信天翁和其它禽类的黑壳蛋更是数不胜数。我们还收到了大量我前面提到过的那种猪肉。船上大多数人都觉得那种肉好吃,但我觉得它有一股讨厌的鱼腥味。为了答谢土著人的这番慷慨,我们回赠给他们蓝珠项链、铜饰、钉子、折刀和红布,他们对这样的交换感到万分欢欣。于是,我们在船炮射程内的海滩上摆了一个正规市场,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易。从各方面看,双方都充满诚意,交易井然有序,而这些野蛮人在“克罗克—克罗克”村里的表现没能让我们对此有所指望。 一连几天,交易都进行得相当平静,其间土著人曾三三两两登上帆船,我们的船员也经常成群结队地上岸,远足深入到岛心腹地,并未受到任何骚扰。由于岛民表现得相当友善,盖依船长觉得很容易就能让他们帮忙采集海参,而且很容易就能采到能装满一船的海参,于是他决定同太精酋长协商,要在岛边建一些加工房和库房,以作为他和他的部落尽可能多地采集海参的必要设施,而船长本人则准备趁天气晴朗,去完成既定的南极航行。当向酋长提出此事时,酋长似乎非常乐意地接受了这个建议。于是很快达成了一项使双方都满意的协议,根据协议,在完成诸如划定地界,建起部分房屋和其它一些需要我们全体船员共同完成的任务之后,纵帆船即启航继续南行,只留三个人在岛上监督实施计划,指导土著人烘晒海参。至于交换条件,则视我们离去期间土著人努力的结果而定。等我们返航归来,他们加工好的每担海参将换到一定量的蓝珠项链、折叠小刀和红布等。 这种名贵海产品的特征及其加工方法也许会引起读者们几分兴趣,而我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机会向诸位介绍一段关于海参的叙述。以下这段详细描写摘自一部到南半球海域去的现代航行史。 “产于印度洋诸海的那种软体动物因在贸易中以法语谐称bòuche de mer(海洋美味)而闻名。如果我没完全弄错的话,著名动物学家居维叶认为它是‘腹足纲肺螺亚类软体动物’。这种软体动物在太平洋诸岛屿也被大量采集,尤其是为中国市场采集,它在那里可卖出高价,其售价之高也许相当于中国人津津乐道的燕窝,而燕窝可能就是某种燕用从这种软体动物体内衔出的胶状物筑成的巢。这种软体动物无壳无腿,除了吸收和分泌器官外再没有其它明显的器官;但它们凭着伸缩灵活的触手,能像鳞翅目幼虫或蠕虫那样爬到浅水区域,这样在退潮的时候它们就会被燕看见,燕的尖喙插入它们的软体内,衔出含胶的丝状物质,这种物质快干时即可筑入燕窝坚固的巢壁。由于上述生理特征,它们被称为‘腹足纲肺螺亚类软体动物’。 “这种软体动物呈椭圆形,大小不一,体长三英寸到十八英寸,而我曾见过一些体长不下两英尺的;身体近乎圆形,一面稍稍扁平,就是贴近海底的那面;厚度通常为一至八英寸。每年特定的季节它们爬到浅水区,也许是为了交配繁殖,因为我们常常发现它们成双成对。当阳光直射水面并使水温升高,正是它们接近海岸之时;它们经常进入很浅的水域,碰上退潮便被留在那里暴露在烈日之下。不过它们从不把幼崽带入浅水,因为我们从没在浅水中发现过它们的幼崽,却常见成熟的海参从深水处爬出。它们主要吃能造珊瑚的植物形动物。 “海参通常是在三四英尺深的水下采集,然后把它运上岸,用刀将其一端切开,切口最好为一英寸或稍长,根据海参的大小而定。海参的内脏便从这个切口挤出,其形状与深水小动物的内脏十分相像。然后把参体洗净,放进锅里,小心控制好火候,煮到一定程度,再把它们在土中埋四个小时,接着再稍煮片刻,随后便用火烘或日晒进行脱水处理。晒干的海参更值钱,但晒干一担(133.33磅)海参耗费的时间和人力可烘干三十担海参。海参一旦按正确方法加工成干制品,便可在干燥处存放两至三年而不变质;不过每隔几月须开仓检查,比如说一年检查四次,看看它们是否受潮。 “如前所述,中国人视海参为珍贵食品,认为它具有强身健体、补血安神之神奇作用,能恢复因纵欲而虚空的身体。上等海参在广州售价极高,每担可卖到九十美元;二等货每担售价七十五美元;三等货每担五十美元;四等每担三十美元;五等二十美元;六等十二美元;七等八美元;八等四美元。小批量货在马尼拉、新加坡和巴达维亚往往能获得更为丰厚的利润。” 协议达成后,我们立刻把平整地基和搭建房屋所需的工具和材料搬上岸。我们选中了靠近海湾东岸有许多树木和充足的淡水的一大块平地,离要采集海参的主要礁群也很近。我们认真地开始干活,让岛上的野蛮人惊讶不已的是,我们很快就砍下了足够多的树木,削去枝皮,把它们分别做成柱梁檩椽,又过了两三天,房屋的框架已成形,这时我们觉得剩下的活完全可以交给留下的三个人去做。那三个人是约翰·卡森、艾尔默雷德·哈里斯和彼得森(我想他们全是伦敦人),他们全都自愿留在岛上。 当月最后一天,我们已做好了出发的一切准备。但我们曾答应过要去村里做一次正式的告别访问,太精酋长也固执地要我们遵守诺言,我们觉得冒着惹怒他的危险而拒绝去访问显得不够明智。我相信,当时我们中谁也不怀疑那些野蛮人的诚意。他们的举止行为始终显得礼仪周全,帮我们干活时既快乐又敏捷,不时无偿地给我们送来各种食物,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曾偷过我们一件东西,尽管我们船上的货物在他们眼里具有很高的价值——这从他们收到我们回赠的礼物时表现出的欣喜若狂中便可看出。他们的女人在各方面也都显得谦和有礼。总而言之,当时要是对那些待我们如此友好的人抱有丝毫怀疑,我们说不定才是人类中最不值得信任的族类了。可时间很快就要证明,这种表面上的敦厚仁慈,不过是他们精心策划的要消灭我们的计划的一部分,我们过于尊重的那些岛民,原来是玷污了这颗星球的那些败类中最凶残、最狡诈、最嗜血的败类。 我们上岸去村里进行告别访问是2月1号。尽管如刚才所说,我们丝毫不抱怀疑之心,但还是出于谨慎做了些适当的安排:留下六个人看守帆船,要他们在我们离船期间一直呆在甲板上,不许任何野蛮人以任何借口靠近。还张起了防攀网,大炮里填装了双倍的榴霰弹,旋炮的滑膛霰弹也都上了膛。帆船锚链垂直地泊在离岸约一英里的海面,任何木划子想从任何一个方向接近它都会被发现,并立即暴露在旋炮的火力之下。 除六人留在船上,我们上岸的一共是三十二人。个个全副武装,配备有滑膛枪、手枪和单刃剑,此外每人都有一把长长的水手刀,这种刀多少有点像现在我们西部和南部地区普遍使用的猎刀。一百名黑皮武士在岸边迎接我们,陪我们一道进村。但我们不无惊奇地注意到他们这次全都没带武器。我们就此事问及太精酋长,他只是回答说“Mattee non we pa pa si”——意思是“皆为兄弟何须刀枪”。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信了他的话,并随他们一起上了路。 我们走过前面说过的那股泉水和那条小溪,正进入一条穿过皂石山脉的狭窄山谷,那个村落就坐落在这皂石山间。山谷嶙峋,道路崎岖,我们上次去那“克罗克—克罗克”村就走得非常吃力。山谷全长大约有一英里半,也许两英里,蜿蜒曲折,在山里东拐西弯(显然很久前它曾是一条水流湍急的山涧),最多走上二十码就有一个急转弯。我肯定山谷两边的山岭平均垂直高度有七八十英尺,而在某些地段山岭则更是高得惊人,它们几乎完全遮住了日光,使谷底显得朦胧昏暗。谷底的宽度一般约有四十英尺,狭窄之处仅能容纳五六个人并肩而行。一句话,再也找不到比那儿更理想的伏击地点了,因此一走进山谷我们都情不自禁地捏紧了自己的武器。现在回想我们当时的愚蠢,最令人惊讶的就是我们竟敢那么完全地受那些素不相识的野蛮人控制,在走进山谷时竟让他们把我们前后夹在中间。然而我们当时糊里糊涂就走成了那种队形,因为我们愚蠢地相信自己的力量,相信酋长和他的手下人都赤手空拳,相信我们的火器充分的威力(其威力当时那些土著人还不知道),而更重要的是,我们愚蠢地相信那些卑鄙的家伙长时间伪装出的虚情假意。他们中有五六个人走在队伍前面,仿佛在为我们开路,不时地忙着搬开路面上的大石头和垃圾,举止很让人注意。我们的人紧随其后。当时我们相互间挨得很紧,以防被他们分开。走在我们身后的是土著人的大队人马,纪律异乎寻常地森严,神态异乎寻常地庄重。 德克·彼得斯、一个叫威尔逊·艾伦的船员和我一起走在我们自己人队伍的右边,边走边观看着悬在我们头顶上的峭壁那奇特的纹理。质地松软的岩壁上有一条裂缝吸引了我们的注意。裂缝的宽度可容一个人轻松地钻进,缝隙直着往山体内伸延约有二十英尺,然后向左边斜插而去。就我们从谷底所能望见的深度来看,那条裂缝也许有六七十英尺高,缝中长着一两丛矮小的灌木,灌木枝上结着一种像是榛子的坚果。我好奇心顿起,想去看个究竟,便快步冲向裂缝,一把揪下五六个坚果,便匆匆后退。我一转身,发现彼得斯和艾伦已跟着进了裂缝。我让他们回去,因为裂缝中容不下两人并肩通过,我还答应分给他们每人一两个坚果。于是他俩回身往外走。就在艾伦接近出口之时,我突然感觉到一阵从未曾经历过的震动,如果当时我还能意识到什么的话,那阵震动使我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坚固的大地突然裂开了,世界的末日正在来临。 第二十一章 我一回过神来就觉得闷得难受,发现自己匍匐在松软的土中,周围一片漆黑。土块还在从四面八方重重地砸在我身上,很快就有把我埋住的危险。我感到极为惊恐,拼命想爬起身,最后终于挣扎着站了起来。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定定神,竭力想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现在身处何方。不一会儿,耳边听见一声微弱的呻吟,接着又听见彼得斯喘着粗气,叫我以上帝的名义帮帮他。我朝出声的方向踉跄两步,正好跌倒在我朋友的头和肩上。我很快就发现,松土已经埋了他半截身子,他正拼命挣扎着想要脱身。于是我使出全身的力气挖他周围的土,终于把他救了出来。 惊魂稍定,理智方返,我俩立刻断定,我们钻进去的这条裂缝的岩壁由于自然震动或自身重力的缘故,突然坍塌形成了洞穴,这样,我们就被活埋,永远也无法再见天日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俩万念俱灰,完全沉浸在痛苦与绝望之中,没有类似经历的人是无法想象出那种痛苦和绝望有多强烈。我深信,人类所经历的灾难中没有一种能比像我们被活埋那样更容易引起灵魂和肉体的双重极度痛苦。被活埋者周围一片幽暗,肺部承受着巨大压力,鼻子嗅着湿土发出的令人窒息的气味,心里腾升起获救无望、必死无疑的可怕念头,这一切足以使内心的惊恐令人难以忍受——无法想象。 最后彼得斯提议,我们得尽力弄明白灾难到底有多严重,得把幽禁我们的这个牢笼摸索一番,虽说几乎不可能,但他认为也许能找到逃命的出路。我急迫地抓住这一丝希望,挣扎着站起身来,试图在松土中迈步。刚挪出一步,我就看到一丝光线,这足以使我相信我们无论如何不会马上闷死了。我们稍稍振作了些精神,并互相鼓励不要悲观。我们朝着有光亮的方向爬过一堆挡道的烂土,发现往前走不再那么困难,刚才使我们难受的胸闷也稍稍减轻了些。不一会,我们已能够看清周围的物体,并发现自己已接近岩缝直道的尽头,岩缝在那里向左拐去。我们又奋力往前走了几步,到了拐弯处,发现有一条长长的小裂缝向上延伸,这不禁使我们喜出望外。缝壁的坡度大约为四十五度,但有些地方特别陡峭。我们当时看不见裂缝的出口,但透过裂缝射进来大量日光,使我们毫不怀疑地确信,在裂缝顶端——如果我们真能爬到顶端的话——一定有开阔的通道通向地面。 这时我忽然想起,从山谷进入岩缝时我们一共有三个人,伙伴艾伦还不知下落。于是我们马上决定返回直道去找他。我们冒着头顶上的土层继续塌陷的危险,搜寻了好一阵,最后彼得斯大声告诉我,他摸到了艾伦的脚,但后者全身都被深埋在土中,已经不可能把他救出来了。我很快就发现彼得斯说得一点不错,我们的伙伴已死去多时。我俩只好沉痛地让那具尸体留在原处,又摸索着回到了那个拐角。 小裂缝的宽度仅容我们的身体钻过,但两次攀登的尝试都失败了,这使我们再次陷入绝望。我说过,山谷穿过的那些山是由一种像皂石般的软性岩石构成的,我们现在试图攀登的裂缝四壁也是同样的岩质,潮湿的缝壁特别滑溜,即使在坡度最平缓的地方我们也很难站稳脚跟,一些陡峭得近乎于垂直的地方当然就更难攀登了。事实上,我们曾一度认为不可能从那儿爬上去。不过,我们在绝望中鼓起勇气,用水手刀在软质岩壁上挖出立足点,冒着生命危险抓住几处从岩壁突出的硬质板岩的边角,最后终于爬到了一个天然平台,平台连着一道树木繁茂的山沟,山沟尽头可见一小块蓝天。这时,我们得以从容地回头看看刚爬过的那条通道,从岩壁表面可以清楚看出,通道是最近形成的,我们断定,不管那场突如其来的震动是怎么回事,它在堵死岩缝的同时又为我们开辟了这条生路。可是,刚才的一番攀登已使我们筋疲力尽,事实上,我们当时已累得几乎站立不稳,甚至无法连贯地说话,所以彼得斯建议用枪声召唤我们的同伴赶来援救——当时,手枪还别在我们腰间,但滑膛枪和单刃剑早已被埋在裂缝下的松土之中。后来的情况证明,当时真要开了枪,那我们将后悔莫及;不过幸运的是,此时我心中隐约对那些野蛮人产生了怀疑,所以我们决定不让他们知道我们的行踪。 休息了一小时左右,我们开始慢慢地朝山沟尽头爬去,没爬出多远就听见阵阵可怕的喊叫声。最后我们终于爬到了也许可以被称为地面的地方,我这样说是因为,从平台开始我们爬过的路都在一个由高悬的岩石和繁茂的枝叶构成的拱顶之下。我们小心翼翼地爬到一个狭窄豁口近旁,从豁口望去,周围的情况一览无余,而这一望,顿时令我们恍然大悟,那场震动的可怕的秘密一下就被揭穿了。 我们朝外探望的那个豁口离皂石群山的最高峰不太远。豁口左边五十英尺外就是那条山谷,我们的队伍就是从那里进山的。可现在,山谷中至少有一百码长的通道——或者说谷底——已完全被凭人力掀下的泥石填满,那堆乱石烂泥足有上百万吨。可是,把那么多的泥石掀进谷底的方法却十分简单,一看便知,因为这场血腥谋杀留下了明显的痕迹:沿山谷东壁的崖顶(我们此时在西壁崖顶)能看见有好几根被打入土中的木桩。木桩站立处的岩壁没有坍塌,但沿着整个已坍塌的峭壁表面可清楚地看到一排像是爆破手打炮眼时留下的痕迹,这表明,那些地方曾打入过我们现在所看见的那种木桩。木桩之间相隔不超过一码,总长度也许有三百英尺,都打在离崖顶边缘约十英尺处。残留在崖顶的木桩上还系有用葡萄藤拧成的粗绳,显而易见,这种粗绳也曾系在其它的每一根木桩上。我已经解释过皂石山岩的奇特层理,正是这种层理造成了我们得以死里逃生的那条又窄又深的岩缝,而我对那岩缝的描述也许有助于读者进一步去想象那种岩层的性质。这样的岩层一旦受到自然震动,都会顺着一层层平行的纹理垂直裂开,人工造成的适当震动也足以造成同样的后果。那些野蛮人正是利用这样的岩层达到他们背信弃义的目的。毫无疑问,野蛮人就利用那长长一排木桩,掀下了大约两三英尺深的崖顶岩壁,他们当时只须按信号同时拉动每一根粗绳(这些粗绳都系在木桩顶端,从峭壁边缘往后延伸),巨大的杠杆作用便能把整个崖顶表层掀下山谷。我们那三十名伙伴的命运现在已可想而知。只有我和彼得斯逃脱了那场毁灭性的灾难。现在岛上活着的白人就我们俩了。 第二十二章 我们此时的处境看来并不比以为自己已被永久埋葬时的情况好多少。我们眼前没有任何别的生路,除了被野蛮人杀死,或是去过悲惨的俘虏生活。当然,我们也可以在僻静的山间躲藏一阵,实在不行了还可以退回我们刚爬出的那条岩缝。但那样一来,我们不是在极地漫长的寒冬中饿死冻死,就是在试图获取补给时被岛民发现。 我们四周似乎到处都是成群结队的野蛮人,我们还看见许多野蛮人正乘着平底木筏从其它岛屿朝这座岛南边的海湾驶来,其目的无疑是去协助夺取并掳掠“简·盖依号”。纵帆船此时仍静静地泊在湾内,船上的人显然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在临近。这时,我们多么希望能和他们在一起!无论是帮助他们一同逃命,还是和他们并肩血战,但我们甚至连给他们发警报的机会也没有,因为一旦这么做,我们自己立刻就会完蛋,而且发出警告对他们未必有好处。鸣响手枪也许能使他们意识到岛上出了事,但却无法告诉他们,眼下唯一的活路就是立即把船驶出海湾,枪声也不可能让他们明白,此时他们已不受任何信誉原则的束缚,更不可能让他们知道他们的伙伴已全部丧生。他们即便听到枪声也不可能想到要做更充分的准备,以抵抗正要向他们发起进攻的敌人,因为他们早已准备好,而且时刻准备着。所以开枪报信只会有百害而无一利。于是,我们反复思量之后,终于忍住没有开枪。 接着,我们又设想冲到海滩去,夺下停在海湾尽头的四只划子中的一只,奋力杀开一条血路回到船上。但我们很快就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孤注一掷的冒险根本没有成功的可能。正如我刚才所说,这时候岛上到处都是野蛮人,他们正藏在灌木丛中和山的背后,以免被纵帆船上的人看见。尤其是由太精酋长亲自率领的全部黑皮武士就潜伏在我们附近,正好拦在我们去木划子停靠之处的必经之路上,他们显然是在等待援军,援军一到,他就会向“简·盖依号”发起进攻。再说,停在海湾尽头的那四只木划子上也有野蛮人,虽然他们手中没有武器,但毫无疑问,武器就在他们身边。因此不管我们心里有多不愿意,也只能躲在藏身之处,旁观着随即发生的那场血战。 约莫半小时后,我们看见六七十只满载野蛮人的木筏——或者说平底船——和许多装有桨架的独木舟绕道向帆船停泊的南湾驶来。船上的野蛮人除了手中的短棒和船底的石块,似乎没有携带别的武器。紧接着,一支更庞大的船队从相反方向朝纵帆船靠近,船上的野蛮人也是同样的装备。与此同时,那四只木划子也挤满了从岸上灌木丛中跳出来的土著人,飞快地划离岸边,加入了进攻的行列。这样,说时迟那时快,就像变魔术似的,只一眨眼工夫,“简·盖依号”就被蜂拥而至的岛民团团围住,那些亡命之徒显然是要不惜任何代价夺取那条船。 他们肯定会成功,这一点毋庸置疑。我们留在船上的六个人无论多么坚决抵抗也无法操纵那么多门火炮,无论如何也无法打赢众寡如此悬殊的一场战斗。我简直不能想象他们真的会进行抵抗,但这一点我完全错了,因为我很快就看见他们拼尽全力,把右舷的舷炮瞄准了那些木划子,当时木划子已离得很近,进入了手枪的射程,那些平底船则在上风差不多四分之一英里以外。但不知为什么——很可能是因为我们那些可怜的朋友眼见形势如此绝望而过分紧张,右舷炮的轰击完全没有奏效,既没有击中一只木划子,也没有炸伤一个野蛮人,炮弹全都从他们头顶上飞过。唯一的效果就是突如其来的巨响和浓烟把他们吓了一大跳,使他们一时间惊恐万状,我差点儿以为他们会放弃进攻企图并撤回岸去。如果我们的人继续用小炮开火,那说不定真能打退这次进攻,因为当时木划子离帆船很近,小炮的轰击不可能不显示出威力,至少也可以吓得木划子不敢继续靠近,这样,他们就能从容地用左舷大炮向平底船开火。但是,他们竟然没用小炮继续轰击就匆匆跑向左舷,这就让木划子上的家伙们得以喘息,使他们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相互看看,发现谁都没有受伤。 左舷炮的轰击倒是效果万分可怕。加倍的榴霰弹把七八只平底船炸成碎片,大约有三四十个野蛮人当场丧命,至少有上百人受伤落水,其中大部分伤势严重,剩下的也全都吓得魂飞魄散,顾不上那些正在水中拼命挣扎、哭喊着救命的同伙,赶紧调转船头仓皇逃窜。可是,这场巨大的胜利来得太迟,来不及拯救我们那几位忠诚的伙伴了。从木划子爬上帆船的家伙已有一百五十人之多,其中大部分甚至在左舷炮点火前就已经抓着锚链爬了上来,翻过了防攀网。这下,这些野蛮人如入无人之境,野性大发,我们的人立刻被打倒、被踏在脚下,顷刻之间被完全撕成碎片。 平底船上的野蛮人看到这种情况,也不再害怕,纷纷涌回来参加抢劫。不到五分钟,“简·盖依号”就被糟蹋得不成样子。甲板被劈砍得千疮百孔,绳具、帆篷及甲板上每一件可移动的东西都不可思议地被捣毁;与此同时,四只木划子前拽后推,加上数以千计的野蛮人跳进水中围住大船一起使劲,终于把帆船弄上了岸(锚链早已被解脱),并把它交给了太精酋长的人。这酋长在战斗期间就像一名高明的将军,一直躲在山上安全的地方观战,不过现在胜利的果实已如愿以偿到手了,他也就不再摆架子,带着他那队黑皮武士下山参加分配战利品。 太精下山,我们终于有可能走出藏身之地,到裂缝口周围察看那座山的情况。我们在离裂缝口五十码之外发现一股细细的泉水,并马上消除了当时已使我们难以忍受的干渴。在离泉水不远的地方,我们又发现了几丛我前面提到过的那种榛子般的灌木,我们尝了尝枝上的果实,觉得可以食用,那味道与普通的英国榛子差不多。我们立刻满满摘了两帽子,送回岩缝口又返回去再次摘采。就在我们忙着采摘野果时,灌木丛中一阵沙沙声引起了我们的警觉。我们正想偷偷溜回藏身之处,只见一只像是野鸡的黑色大鸟扑腾着缓慢地从灌木丛里探出身子来了。我当时惊得不知所措,可彼得斯要镇静得多,他纵身扑过去,没等它逃走就一把抓住它的脖子。黑鸟拼命挣扎着,发出尖声啼叫,我们生怕那叫声惊动了也许还潜伏在附近的野蛮人,差点想把它放走,但最后还是用水手刀一扎,让它停止了挣扎,然后把它拖进山沟。这时,我们为自己感到庆幸,因为不管怎么说,我们总算弄到了足够吃一星期的食物了。 接着我们又出去四下搜寻,并冒险顺着南坡往山下走了相当一段距离,但再也没找到别的可供食用的东西,因此,我们就拾了一大捆干柴。这时,有一两队土著人正扛着从船上抢来的东西往村里走,我们担心他们经过那座山下时会发现我们,便匆匆返回岩缝口。 我们下一步所关心的,就是使藏身之处尽可能隐蔽。为此我们找来一些树枝,遮住了前面说过的那个豁口,就是我们从岩缝深处爬上平台时望见一方蓝天的那道山沟尽头。我们只留下一个小孔,大小足以让我们能看见海湾,但又没有被山下人发现的危险。做完后,我们为藏身之处十分安全而感到庆幸,因为只要呆在沟里而不冒险到外面山坡上去,我们就绝无暴露的危险。在我们藏身的这条连着岩缝的山沟里,没发现任何野蛮人出没的痕迹,但是一想到我们爬进山沟的那条岩缝很可能仅仅是因山体震动而刚刚形成的,想到很可能再没有别的途径与这道深沟相连,即使没有暴露的危险,我们也很难再开心起来。因为我们担心,也许根本找不到下山的路。我们决定一有机会就把这座山顶彻底勘察一番,同时,我们还通过那个孔继续观察野蛮人的动静。 这时候,他们已彻底砸烂了那条帆船,正在准备将它付之一炬。不久我们就看到一大团浓烟从主舱口冒出来,紧接着,一股火焰从前舱窜出,绳具、桅杆和残存的帆篷立刻被火焰吞噬,大火很快蔓延到整个甲板。但还是有许多野蛮人继续围在船边,用石块、斧子和炮弹敲打着船体上的螺钉和其它铁和铜的部件。这时,除了一些带着战利品回村返回附近岛屿的家伙外,帆船周围的海滩上、划子上和平底船上至少还有一万多野蛮人。我们预感到他们将大祸临头,结果果然不出所料。首先是一阵强烈的震撼(我们在藏身之处也觉得好像遭到了轻微的电击),但尚未伴随着任何可见的爆炸迹象。那些野蛮人显然惊呆了,一时间停止了敲打和呐喊。他们正要重新开始喧嚣鼓噪时,帆船甲板上突然腾起一大团浓烟,看上去就像一团黑压压的雷雨云;紧接着,好像是从船头,猛地蹿起一根高达四分之一英里的熊熊火柱,火柱立刻向四方猛烈扩散,像变魔术似的,顷刻之间天上飞满了木头和金属的碎片,还有人体的残肢断臂。最后到来的才是那阵最猛烈的震动,震得我们站立不稳,漫山遍野都回荡起那声惊天动地的巨响,残渣碎片雨点似地溅落在我们周围。 这次爆炸的威力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料,那些野蛮人这下真的尝到了背信弃义的恶果。也许有一千人被当场炸死,至少有同样多的家伙被炸得血肉模糊,缺胳膊断腿,整个海湾里都漂满了或拼命挣扎或奄奄待毙的恶棍。岸上的情况更加惨不忍睹:看来,这场突如其来、完全彻底的打击把他们吓得魂不附体,谁也没采取行动救助自己的伙伴。随后我们注意到,他们的行为发生了巨变,他们似乎同时从绝对的呆滞中清醒过来,进入了异常兴奋的状态,一起疯狂地围着海滩上的一块地方来回冲撞,脸上的神情里夹杂着恐惧、愤怒和极度好奇,一起声嘶力竭地喊着,“特克力—力!特克力—力!” 不久,我们看见一群人跑进山里,旋即又扛着许多木桩回到海滩。他们把木桩扛到人群最密集的地方,人群纷纷闪开为他们让路,这一来,我们看到了那个令他们兴奋的东西。开始,我们只看见地上有一团白乎乎的东西,却没能马上认出到底是什么,后来我们终于看清,原来那就是我们的帆船1月18日从海里捞起的那具红牙红爪的怪兽尸体。盖依船长曾把这具尸体保存起来,打算把它剥制成标本带回英国。我记得,就在到达这座岛屿之前,他还对此事做过吩咐,后来,怪兽被搬进舱内,存放在一个贮藏柜里。刚才那场爆炸把怪兽抛上了海滩,但是它为何在野蛮人中造成了那么大的影响,我们还是弄不明白。尽管他们黑压压一片,离那具兽尸并不太远,但看上去谁也不愿意走得太近。那些搬来木桩的家伙不一会儿就把木桩打进土中,将那头怪兽团团围住,木围栏刚一建成,所有的野蛮人就像潮水一般向岛的腹地涌去,边跑边喊着“特克力—力!特克力—力!” 第二十三章 接下来的六七天里,我们一直呆在山上的藏身之地,只是偶尔小心翼翼地出去弄点水和榛果。我们在平台上搭起一个棚子,棚里铺了一层干树叶,支起三块扁平的石头,既当火炉又当桌子。我们把一软一硬两块木头相对着摩擦,很容易地就生起一堆火。被我们如此及时地捕获的那只鸟虽说嚼起来有点费劲,但味道挺不错。它不是海鸟,而是一种野鸡,羽毛的颜色灰黑相间,翅膀与身子相比显得很小。我们后来在山沟附近又看见过三四只那样的野鸡,它们显然是来寻找被我们捕获的这只的,但由于它们一直没有落地停留,我们便没有机会捉住它们。 有鸟肉吃的日子里我们没受什么苦,可现在鸟肉已经吃光,寻找新的食物就成为绝对的必要。榛果不仅不够果腹,而且害得我们肚子痛,吃得太多还会引起剧烈头痛。我们发现,山下东边靠近海湾的地方有几只很大的海龟,我们也明白,只要不被土著人发现,那几只龟也许很容易捕获。于是我们决定设法下山。 我们从南坡开始,因为那里似乎最平缓,但正如我们曾根据山形所预料的那样,往下还没走上一百码就被一条暗峡挡住了去路,这是埋着我们那些伙伴的那条山谷的分支。我们绕着暗峡边缘走了约四分之一英里,又一道陡峭的深沟横在我们脚下,深沟的边缘无法行走,我们只好退回藏身的山沟。 然后我们又往东去,但结果与南边一样。我们冒着摔断脖子的危险爬了一小时之后,发现只不过下到了一个黑色花岗岩深谷内,谷底有一层细细的粉末,深谷唯一的出口就是我们下去时所经过的那条崎岖通道。我们沿这条通道艰难地爬着,开始勘察山的北面。在这一面我们得万分小心,一不留神就会暴露在村里的野蛮人眼中。所以我们手膝着地慢慢爬行,偶尔还伸直四肢趴在地上,抓着灌木枝拖动身体前进。我们以这种谨慎的方式没爬多远,又被一条裂缝挡住了去路,这条裂缝比我们遇见过的那几条更深,直通那个大山谷。这就完全证实了我们的担心:根本就没有下山的路。这番勘察使我们筋疲力尽,我们赶紧返回平台,倒在干树叶铺成的床上好好地睡了一觉。 探路毫无结果,我们又花了几天时间搜遍了山顶的每一个角落,希望能探明它到底有哪些实际资源。我们发现,除了那种对身体有害的榛果和一种气味难闻的辣根草外,山上再也找不到其它可食的东西,而且辣根草只生长在一小块十二三码见方的土地上,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吃光。根据我的记忆,到2月15日那天辣根草已经寸草不剩,坚果也所剩无几,我们的处境已变得极其糟糕。[8]16号那天我们又满山顶搜寻,希望能找到一条出路,但依旧没有结果。我们还重新爬下那条使我们得以攀上平台的岩缝,暗存侥幸,想在这条通道中找到通往大山谷的出口,结果依然枉费心机,尽管我们找到了一支滑膛枪,把它带了回去。 17日我们又出发去我们第一次寻路时到过的那个黑色花岗岩深谷,决心再进行一次更为彻底的勘察。我们记得山谷绝壁上有一道岩缝,上次只钻了一半,这次我们急切地打算钻到尽头,虽然我们并不抱希望能在那里找到出口。 和上次一样,我们没费多大劲就到了谷底,但这一次我们从容地对它进行了仔细观察。那地方的确是一个可想象的最奇妙的地方,我们简直不敢相信它完全是大自然的造化。如果走遍弯弯曲曲的谷底,这条深谷从东端到西头约有五百码,但它由东到西的直线长度不过四十码或五十码(这当然是我的估计,因为当时无法精确测量)。刚往下走——即从山顶往下走一百英尺——时,深谷两边的峭壁看上去迥然不同,而且显然从未连接在一起过,一边峭壁的表面是皂石岩,另一边则是表面有金属质粒状物的泥灰岩。此处两面峭壁之间的平均宽度(或者说间距)大概有六十英尺,但形状构造没有规律。但越过这一界线继续往下,深谷立刻狭窄起来,两边峭壁也开始有些平行,尽管在一段距离内峭壁的岩质和形状仍然很不相同。到了离谷底五十英尺的范围内,四周便出现了完美的规则匀称。此处,两壁的岩质、色泽和走向都完全一致,岩质是一种乌黑发亮的花岗岩,间距二十码,而且始终如一。这深谷的准确形状,在当时画的那幅平面图上一目了然;因为幸好那时我的笔记本和铅笔都在身边,在随后的一系列探险中我也小心翼翼地保存着它们,而正是多亏了它们我才得以记住许多不然就会被忘记的细节。 图1 图2 这幅草图(见图1)基本上展示了那个深谷的大致轮廓,但没有画出岩壁上那几处小小的洞穴,那些洞穴对面的岩壁上都有一块相应的突出。谷底覆盖着一层极为细碎的粉末,大约有三四英寸厚,我们发现粉末下面是与峭壁相连的黑色花岗岩。读者也许会注意到,该图右边底端有一段好像出口的支道,这就是上文所说的那道岩缝,我们第二次进入深谷就是为了对这道岩缝进行更仔细的勘察。这一次,我们砍掉了长在岩缝里的荆棘,搬开了一大堆锋利的箭镞形燧石,精神抖擞地钻进了狭窄的岩缝。虽有荆棘燧石挡道,岩缝远处透出的一线光亮却使我们充满勇气,不屈不挠。就这样,我们终于前进了约三十英尺,发现那岩缝原来是一个低矮且形状规则的拱洞,洞底与谷底一样也蒙着一层细细的粉末。这时,前面出现一道强光,转过一个不长的弯子,我们发现自己进入了另一条峭壁高耸的深谷,除了纵向轮廓不同之外,这条山谷的外观在各个方面都与我们刚离开的那一条完全一样。其大致轮廓可看上图(见图2)。 深谷从a点绕过弯道b到终点d,全长550码。我们在c点发现一条狭窄的岩缝,其形状和我们从第一个深谷钻过来时所经的那个拱洞一样,洞内也长满了荆棘,塞满了大量白色的箭镞形燧石。我们奋力挤过那个洞,发现它大约有四十英尺长,另一端连着第三个深谷。同样,除了纵向轮廓不太一样外,这条山谷各方面的外观都和第一条深谷很接近。其形状如图(见图3)。 图3 图4 图5 我们发现,第三个深谷全长三百二十码,在a点有一条约六英尺宽的岩缝,如我们所料,这条岩缝向内壁延伸了十五英尺就被一堵泥灰岩壁挡住,前面再没有任何缝隙了。我们正要从这条光线微弱的岩缝中返身退出,彼得斯喊了起来,让我看看岩缝尽头泥灰岩壁表面上的一组形状奇怪的凹痕。这组凹痕虽然略显粗糙,但如果稍稍发挥一点想象力,那左边、或者说最北边的凹痕也许可以被想象成一个有意凿出的人形,人直立着并向前伸出手臂。其余的凹痕有点像是一些字母,而彼得斯则无论如何也宁愿毫无根据地认为,它们就是文字。可我最后还是让他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我叫他注意岩缝的地面,和他一起从粉末中一块一块地拾起了几大块显然是从岩壁表面掉落下来的碎片,这些碎片的凸角正好与那些凹痕吻合,以此证明,它们的剥落纯属自然而非人为。图4便是那组凹痕的准确临摹。 我们确信,那些奇怪的洞穴不可能提供逃生之路,只得垂头丧气地爬回山顶。随后24小时内没有发生什么值得一提的事,只是我们在第三个深谷的谷顶东面曾发现两个三角形的深坑,坑壁也是黑色花岗岩的。我们认为不值得攀下那两个深坑去,因为它们看上去不过是两口天然深井,下面不会有路。两个坑的周长都在二十码左右,其形状和与第三条深谷的相邻位置如图5所示。 第二十四章 当月20日,我们觉得光吃榛果再也撑不下去了,而且那种果子让我们吃来难受之极,于是,我们决定铤而走险从南坡下山。虽说整个南坡(从顶到底至少有150英尺)陡峭得几乎垂直,而且有多处甚至向山壁内凹进,但峭壁的表面是软质皂石岩。经过反复探查,我们发现绝壁边缘之下约20英尺处有一条突露的狭窄壁架。我们用手巾接成一条绳索,彼得斯在我尽力帮助下跳到壁架上。我下得比彼得斯艰难,但也到了那里。这时我们发现,可以用我们在山体坍塌埋住我们时从岩缝中爬出的方法爬下那道绝壁——就是说,可以用水手刀在岩壁上挖出下山的台阶。这样做所冒的危险简直难以想象,但既然已无路可走,也只能下定决心闯一下了。 我们所处的那条壁架上生长着一些灌木,我们把手巾绳的一端牢牢系在一株灌木上,绳子的另一端捆在彼得斯的后腰,我把他慢慢放下悬崖,直到手巾绳完全绷紧。然后他在峭壁上凿洞(深达八九英寸),并把洞上方一英尺左右处的泥灰岩壁斜着削掉,用手枪柄在平面上垂直敲进一颗还算结实的木钉。然后,我把他往上拉了约4英尺,他在那里又凿了一个同样的洞,钉入了一颗同样的木钉,这样,手脚都有了攀附的地方。这时,我从灌木上解开手巾绳,把绳的一端丢给他,他把绳端系在上面一根木钉上,慢慢地滑到比他先前的位置还低约三英尺——即手巾绳的长度允许他所能到达的极限——的地方。他在那儿再挖一个洞,再钉一颗钉,然后自己拉着绳子往上爬了一截,脚踏在新挖成的洞里,手则拉住钉在上面洞里的木钉。接下来,得解开拴在最上面那根木钉上的手巾绳,把它系在第二根木钉上。这时,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洞与洞之间的距离太远了。他进行了两次危险的尝试,手还是够不着绳结(他用左手抓住木钉,试图用右手去解开绳结)。最后,他在离绳结六英寸处砍断了绳索,把绳的一端系在第二颗木钉上,身体降到第三洞之下,这次他注意保持适当的距离。凭着这种方法(我自己绝对想不到这种方法,全亏了彼得斯的聪明和决心),不时还借助了峭壁上的突出部分,我的伙伴终于成功并安全地攀下了那道绝壁。 我犹豫了好一阵也无法鼓起勇气跟他下去,不过最后还是决心冒一次险。彼得斯下去前留下了他的衬衫,加上我自己的衬衫,便做成了这番冒险所必需的绳子。我先把从岩缝中找回的那支滑膛枪丢下山崖,然后把这样做成的绳子系在灌木枝上,接着便很快地向下攀去,我试图以迅速有力的动作来驱除我没法用其它方式驱除的恐惧。下最初四五个台阶时这种方式还很奏效,但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还是忍不住要想象身下的峭壁还有多高,承受我身体重量的木钉和泥灰岩是多么不牢靠,这样一来,恐慌便陡然而起。我拼命想驱散这些念头,让自己的眼睛死死地盯住面前的峭壁表面,但结果总是徒劳。我越是拼命地不去想,那些念头就越清晰得令人恐怖。最后,我终于陷入幻觉,这是在所有同类情况下最可怕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我们开始预想自己即将坠入深渊时的感觉——开始想象那种恶心、晕眩、临死的挣扎、半昏迷状态,以及最后头朝下急速坠落的痛苦。当时我觉得,所有这些幻觉都是真的,所有想象中的恐怖也都实实在在。我感到自己的双膝在猛烈碰撞,我抓住木钉的手也在慢慢地却无疑地放松。我感到一阵耳鸣,心想:“这就是我的丧钟!”我怎么都无法压抑想朝下看的欲望。我不能也不愿让目光只盯着峭壁表面。我怀着半是恐惧、半是解脱的疯狂而模糊的感情,终于低头朝脚下的深渊望去,抓住木钉的手指顿时一阵痉挛,脑子里立刻朦朦胧胧地闪现了逃生无望的念头——接着,整个心灵都充满了想坠下去的欲望,那是一种憧憬、一种渴望、一种无法控制的向往。我马上松开了抓住木钉的手,从悬崖上半转过身子,贴着赤裸的岩壁摇晃了片刻。但此时我感到一阵头昏眼花,耳边骤然响起一声尖厉虚幻的声音,一个可怕而朦胧的身影蓦然出现在我下面。我叹了口气便往下倒去,心直往身体外突飞。我一头栽进那个身影的怀抱。 我昏了过去,而当我栽下去时是彼得斯抓住了我。他一直站在悬崖下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见我情势危急,他曾想方设法找话竭力鼓起我的勇气,可我当时神志迷乱,根本没听清他对我说了些什么,或者说根本没意识到他在对我说话。最后他见我摇摇欲坠,便飞快地爬上峭壁来救我,刚好把我一把抓住。当时我要是带着全身重量直往下坠,那根亚麻布绳子肯定会被拉断,而我不可避免地就会掉进深渊。幸好他设法减缓了我的下落,结果我安然无恙地悬在空中,直到苏醒过来。我从昏迷到苏醒大约经历了15分钟,醒来时恐惧已完全消失;我觉得体内生出了新的活力,稍稍借我朋友进一步的帮助,我终于也平安地到达山脚。 这时我们发现,自己离埋葬了我们那些朋友的山谷并不太远,就在山体坍塌处的南边。这条峡谷格外荒僻,景象凄凉,不由使我想起旅行者们描述的沦亡的巴比伦遗址的那番凄迷苍凉。且不说乱七八糟地堵在峡谷北端的残崖裂壁,单是我们周围的地面上就到处耸立着形如荒冢古墓的土丘石堆,仿佛是一些巨大建筑的废墟,但任凭仔细观察,也看不出有人工斧凿的痕迹。遍地是火山熔岩,还有大块大块奇形怪状的黑色花岗岩石,还有些泥灰岩石错落其间,两种岩石的表面都有金属质的颗粒。抬眼看去,整条荒峡不见草木,只见岩石间爬着几只大蝎子,还有各种在其它高纬度地区看不到的爬行动物。 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获取食物,便决定去不足半英里之外的那片海滩,去捕获我们曾从山顶藏身之处看见过的那几只海龟。我们在尖耸的断岩荒丘间朝前走了几百码,刚转过一个岩角,突然从一个小洞穴里跳出五个野蛮人,一棍子就把彼得斯打倒在地。那五个家伙见彼得斯倒下,全都扑上去想把他捆住,这倒给了我足够的时间从惊吓中镇静下来。虽然我带着那支滑膛枪,但枪管已在我把枪扔下山崖时受到严重损坏,我便把它丢到一边,因为我更相信自己一直细心保管着的两支手枪。我拔出枪冲向敌人,两支手枪接连开火,两个野蛮人应声倒下,另一个正要用矛刺彼得斯的家伙也停住手惊跳起来。我的伙伴一旦脱身,我们对付那几个家伙就不再困难了。他也有手枪,可他却非常精明地没有使用,因为他更相信自己那据我所知是无与伦比的膂力。他从一个倒下的野蛮人手中抓起一根木棍, 一棍一个,眨眼就把剩下的三个家伙打得脑浆迸裂。我们大获全胜。 这一切发生得实在太突然,我们几乎不敢相信那是真的。正当我们还站在那几具尸体旁呆看时,远处传来一阵呐喊,使我们猛然回过神来。显然是枪声惊动了野蛮人,我们不被发现的可能性这时已微乎其微。若要再攀上悬崖,我们得冲着传来呐喊声的方向跑,而即使我们能抢先到达山脚,也不可能在被他们看见之前就爬上山顶。当时的处境真是危在旦夕,而正当我们犹豫不决、不知该选哪条逃路时,一个我以为被手枪打死的野蛮人从地上一跃而起,撒腿就跑。不过没跑几步就被我们追上。我正要把他杀掉,彼得斯提议说,不如强迫他陪我们一起逃,这样我们也许能得到好处。于是我们让他跟在身边,并让他明白,如果他想反抗就会被手枪打死。不一会儿他就完全顺从了我们,陪着我们穿过乱石冲向海边。 在此之前,我们除了偶尔见一眼海水,大海一直被起伏不平的山岭遮挡着,而现在,整个大海完全展露在我们眼前,离我们也许只有两百码之遥。我们一踏上开阔的海滩就惊恐地发现,从村里涌来的野蛮人正成群结队从四面八方向我们逼近,一个个气势汹汹,像野兽一样狂吼乱叫。我们正想转身退回更为崎岖荒凉的山地,我忽然发现从一块伸入海中的巨石后面露出两只木划子的船头。我们拼命冲到木划子前,发现它们既无人看守也没有装货,划子里只有三只加利帕戈巨龟和通常为六十名划手备下的桨。我们马上跳上其中一只,并迫使我们的俘虏也登上划子,我们立刻使出全身力气一齐向海上划去。 我们刚划出五十码远,情绪就基本镇定了下来,立刻意识到我们犯下的巨大错误,竟把另一只木划子留给了野蛮人,而这时候他们离水边只有百码之遥,而且一个个快步如飞。现在已到了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虽然能否改正错误充其量也只能看侥幸了,但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即便我们竭尽全力划回去,也很难抢在野蛮人之前夺下那只木划子,不过毕竟有一线成功的希望。万一成功,我们就有可能死里逃生;而如果我们放弃努力,那就等于伸着脖子听任野蛮人的宰割。 那种木划子两端造形相同,要回岸边去我们不必掉头,只要改变划桨的方向就行了。一见我们在往回划,岸上的野蛮人叫得更响,跑得更快,速度惊人地冲向水边。但我们使出全身力气拼命划着,终于与冲在最前面的一个野蛮人同时赶到。这家伙为他的行动敏捷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因为他刚一扑到水边就被彼得斯一枪打穿脑袋。等我们抓到那只木划子时,紧跟其后的那伙野蛮人离水边已只有二三十步。我们奋力把那只木划子拖向野蛮人够不着的深水处,但发现它搁浅了,纹丝不动,在这刻不容缓的紧迫关头,彼得斯抡起滑膛枪两下猛砸,砸下一截船头和一大块舷侧板,然后我们迅速划离岸边。这时,两个野蛮人已经死死抓住了我们的木划子,我们不得不用刀结果了他俩的性命。我们终于摆脱了追击,往海上划出了一大段距离。这时,大批野蛮人追到海边,站在岸上气急败坏地发出惊天动地的嚎叫。据我亲眼目睹的每一件事情看,这些野蛮人的确是地球上最邪恶、最虚伪、最歹毒、最凶残、最像魔鬼的一个种族。毫无疑问,当时我们要是落到他们手里,那就必死无疑。他们曾疯狂地企图乘那只破划子来追赶我们,结果发现那只划子已用不了了,便发出一阵可怕的狂叫,蜂拥着冲向山间。 我们暂时逃脱了眼前的危险,但情况仍不容乐观。我们只知道那些野蛮人一共有四只木划子,但并不知道其中两只已在“简·盖依号”爆炸时被炸成了碎片(我们是后来才从俘虏口中得知这一事实的)。所以我们认为,那些野蛮人一旦绕到约三英里外的通常停船的海湾,就会再次很快地追上来。出于这一担心,我们便拼命地尽可能远离那座海岛。我们强迫那个俘虏和我们一齐挥桨,木划子飞快地划过水面,约半小时后,我们已经向南划出了约五六英里,便看见许多平底船驶出了那个海湾,这显然是想来追赶我们的。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已经追赶不上了,只好掉转船头回去。 第二十五章 这时,我们身处苍茫荒凉的南极洋面,方位南纬84度以南,坐在一条并不结实的木划子里,除了三只海龟外没有别的给养。极地漫长的冬天离我们并不遥远,该认真考虑向何处去了。海面上有六七座属于同一群岛的岛屿,岛与岛之间相距约五六里格,但我们都不敢冒险靠近。“简·盖依号”一直在向南航行,已经把最危险的浮冰区远远留在了身后——不管这一点与人们普遍接受的关于南极地区的概念是多么不一致,它却是我们的亲身经历,是我们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掉头北上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尤其是季节已晚。看来只剩一条路还有通行的希望。我们决定奋勇向南推进,在南边至少还有可能发现别的岛屿,而且也有可能遇上更温和的气候。 到当时为止,我们发现南极海域和北冰洋一样并没有狂风巨浪,这非常奇怪;不过我们的木划子虽说很大,但怎么也经不起风吹浪打,于是我们忙碌起来,力图用所能采用的有限的手段尽量加固船身。木划子的主体部分用一种树皮做成,那是一种我们从未见过的树的树皮,辅助材料是一种坚韧的非常适合此用途的柳木。木划子长约50英尺,宽4至6英尺,舷侧从头到尾都是4英尺半高,因此,这种木划子的形状与文明人所知的南半球海洋其他居民使用的船只都很不相同。我们很难相信,这种木划子是拥有它们的那些愚昧的岛民造的。几天后询问俘虏后才得知,事实上,它们是偶然落入那些野蛮人手中的,建造者是另一个岛上的土著人,该岛位于我们发现木划子的那个群岛的西南。其实,我们为加固船体所能做的工作并不多。木划子两头有几道宽裂缝,我们设法撕破羊毛衫把它们堵住。划子里有许多多余的长桨,我们便以此为材料在船头支起一个框架,用来撞碎任何有可能拍打进划子里来的海浪。我们还竖起两支桨作为桅杆,两支桨相对而立,分别插在两边舷侧,这样就不需要再用帆桁了。然后,我们在桅杆上挂起一块用衬衫缝成的帆——做帆稍稍麻烦一些,因为尽管我们那位俘虏很愿意为我们做任何其它的事情,可就是不肯帮我们做帆。亚麻布似乎对他有非常奇特的影响,使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摸一摸或者靠近我们的衬衫,当我们试图强迫他这么做时,他吓得浑身发抖,并不住地尖叫“特克力—力!” 我们完成加固工作后,暂时朝东南偏南的方向航行,为的是避开那座群岛最南端的岛屿。达到目的后,我们便朝正南方向挺进。不能说天气不合人意。稳定而柔和的风一直从北边吹来,海上波澜不惊,白日很长,四下也不见冰的影子,自经过贝内特岛所在的纬度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一块冰。事实上,这里的水温很高,绝不可能有冰存在。我们杀了最大的一只龟,获得了丰富的食物和大量的淡水后,平安无事地一连航行了七八天。这几天里帆船肯定向南航行了很远的一段距离,因为我们不仅始终一帆风顺,而且还有一股强大的海流一直陪着我们流向南方。 3月1日。现在,许多异常现象都表明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新奇的地域。南方地平线上一直高高地挂着一长条淡灰色雾气,雾气顶端偶尔闪出几条光带,光带忽而自东向西、忽而自西向东地发光,然后顶部显得颇为平展——简单地说,它具有了北极光所有的变化。从我们当时的位置望过去,雾团平展的顶端与我们的视点形成了大约25度的仰角。水温似乎在不断增高,水色也有非常明显的变化。 3月2日。今天我们一再盘问俘虏,终于了解了有关发生屠杀的那座岛、岛上的居民及其风俗的许多情况——但是我现在怎么能用这些情况来纠缠读者?不过,我也许可以说说,我们得知那个群岛共有八座岛屿,都由同一个酋长统治,酋长名叫特萨勒蒙或普萨勒蒙,他住在该群岛中最小的一座岛上;那些武士穿的黑色兽皮取自一种巨大的野兽,这种野兽只出没于酋长住处附近的山谷;群岛的居民只会造平底船,那四只——他们所拥有的仅有四只——木划子是他们偶然从西南方一座大岛弄来的;那俘虏名叫奴奴——他从来不知道贝内特岛——我们离开的那座岛名叫特萨拉尔。特萨勒蒙和特萨拉尔这两个词的首音都带着一种拖长的嘶嘶声,我们发现不大可能模仿这种声音,即便一再努力也发不好,它与我们在山顶上吃的那种黑毛野鸡的啼叫声一模一样。 3月3日。水温已惊人地高,水色也在急剧变化,它不再透明,而呈乳汁般的浓度和颜色。我们周围附近的海水很平静,虽有些波浪,但远不到危及划子的程度——但我们却不时看到左右两侧距离不等的远处,海面上经常出现大范围的激荡,这让我们很是惊骇。最后我们还注意到,海面发生激荡之前,南边天际雾霭区里总会出现一阵强烈的闪光。 3月4日。由于从北方吹来的风明显减弱,我从衣袋里掏出一块白手巾,想把风帆加宽一点。当时奴奴就坐在我身旁,当白色的亚麻手巾偶然在他面前闪动时,他突然一阵痉挛,随后就目光茫然呆滞,嘴里一直咕哝着“特克力—力!特克力—力!” 3月5日。风已经完全停息,但在强大的海流推动下,我们显然还在快速向南航行。按当时的情形看,我们理应为正在发生的情况感到惊恐——但我们并没有惊恐的感觉。尽管彼得斯脸上不时露出一种我看不透的表情,但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惊恐不安。极地的冬天似乎正在来临——但来得并不让人感觉可怕。我只觉得身体和头脑都有点麻木——一种感觉模糊——仅此而已。 3月6日。灰蒙蒙的雾气又从地平线上升高了不少,并且正逐渐变得不那么灰色了。海水已变成热水,甚至有点烫手,它呈现出的乳色也比任何时候都更明显。今天,有一次海水激荡就发生在离木划子很近的海面,照旧伴随着雾团顶端一阵强烈的闪光,而且其底端与水面也有瞬间的分离。当雾团中闪光消失,当大海的激荡渐渐平息,一种像火山灰——但肯定不是火山灰——的细细的白粉洒落在木划子和辽阔的海面上。此时,奴奴捂住脸趴在船底,无论怎样哄劝也不肯起来。 3月7日。今天我们问奴奴,他的同胞屠杀我们的伙伴是出于什么动机,但是他看上去吓得不轻,无法神志清醒地回答问题。我们一再追问,他只是做出一些傻乎乎的示意动作,譬如用食指掀起上嘴唇,露出一口牙齿等等。他的牙齿是黑色的,在此之前我们还没看见过特萨拉尔岛上居民的牙齿。 3月8日。今天有一头白兽从木划子旁边漂过,就是在特萨拉尔岛海滩上引起野蛮人骚动的那种。我本打算把它捞上木划子来,可突然感到一阵倦怠,便作罢了。水温还在上升,已经烫得无法让手在水里多浸一会。彼得斯很少说话,我不知道他那种漠然到底是什么意思。奴奴还在呼吸,仅此而已。 3月9日。白色粉末不断洒落在我们周围,而且十分密集。南边的雾气也已经升得很高很高,轮廓也开始变得更为清晰。我只能把它比作一道无边无际的瀑布,正从天上的某堵巨墙悄然翻落海中。那道巨大的水帘横贯了整个南方地平线,但它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3月21日。现在,一片冥冥的黑暗悬在我们头顶,但乳色海水的深处浮现出一片光亮,光亮在木划子的舷侧无声地滑动。白色的粉末使我们几乎难以忍受,阵雨般的白粉落进水里就融化了,但却在我们身上凝结起来,还在木划子里堆积着。那道瀑布的顶端已完全隐没在高空的黑暗之中,但我们显然正在以可怕的速度飞快地向它驶去。不时可见水帘上裂开一道道宽宽的但转瞬即逝的豁口,豁口中能看见许多朦胧飘忽的幻影,一阵阵异常猛烈但却无声无息的狂风从豁口袭来,狂风撕裂了闪光的海面。 3月22日。黑暗愈加深重,只有从我们面前那道白色水帘所反射的水光才使黑暗稍稍减轻。无数苍白的巨鸟不断地从水帘那边飞出,当它们在我们眼前飞开时,发出的不绝于耳的啼鸣声就是“特克力—力!”趴在船底的奴奴闻声动弹了一下,但当我们摸到他时,发现他已经灵魂出窍。这时,我们冲进了那道瀑布,迎面一条缝隙豁然裂开,缝隙中显现出一个披着裹尸布的人影,其身材远比任何人都要高大,皮肤的颜色纯白如雪。…… 附记 皮姆先生最近不幸猝亡,公众已通过新闻媒介知道了有关此事的详细情况。人们担心,这一故事尚未发表的最后几章已因他猝然辞世而无法挽回地丢失了,因为前文排印之时,最后几章文稿还在他手边校订。不过,情况也许能证明公众不必那样担心,倘若那些文稿最终失而复得,一定会被尽快地公之于众。 然而,可以弥补眼下缺陷的每一种办法都已尝试过了。据作者在序言中说,他提到姓名的那位先生也许能填补这一空白,但那位先生却不愿承担此项任务——他列举了两条颇有道理的理由,一是向他提供的细节总体上还不够精确,二是他怀疑后一部分叙述可能并不完全真实。可望提供一些情况的彼得斯还活着,目前居住在伊利诺斯州,但我们暂时无法与他取得联系。也许以后会找到他,他也肯定乐意提供素材,使皮姆先生的故事有一个结尾。 要是后两三章(因为只有两三章)真的丢失了,那将更令人遗憾,这不仅因为它们肯定讲到了极点的情况,或至少讲到了紧挨极点的那些区域,而且还因为作者关于这些区域的描述也许不久就会得到正准备前往南极海域的官方考察队的证实或否认。 这番叙述中有一点也许值得稍加评论——如果这样的评论能多少有助于读者相信在此发表的这些非常奇特的记录,那本篇附记的作者将感到万分欣慰。我们要评论的是在特萨拉尔岛上发现的那几个深谷,以及第二十三章所附的图形。 皮姆先生画出了那几个深谷的图形,但未加评述,不过他肯定地认为,最东边那个深谷尽头岩壁上发现的凹痕与字母符号相似,那只是根据想象得出的,换言之,它们绝不是符号。得出这一断言的方式十分简单明了,而且证据确凿(即从地上粉尘中发现的碎片的凸角正好与岩壁上的凹痕相吻合)。对此,我们不得不相信作者的严肃态度,凡是明智的读者都不该再有别的想法。但是,因为与上述图形有关的事实显得异乎寻常(尤其联系到正文中的陈述),更因为这些事实的确未能引起坡先生的注意,所以我们最好就此多说几句。 如果严格地按那些深谷本身的顺序将图1、图2、图3和图5逐一连接起来,再抹去横生的小枝节,即拱洞(必须记住,这些拱洞的作用只是沟通深谷,其性质与深谷本身完全不同),这便构成了古埃塞俄比亚语中的一个动词根词——根词(“暗”)——由此可派生出所有关于“暗”或“黑”的曲折变化。 至于图4中“左边或最北边”的凹痕,彼得斯的判断有可能是对的,即那组象形文字似的图案真是人工斧凿而成,是有意凿成的一个人形。图案现在就摆在读者面前,它像不像人形诸位尽可见仁见智,但其余的凹痕则为彼得斯的看法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凹痕上排显然是阿拉伯语动词根词“白”——根词(“白”)——由此可以派生出所有关于“亮”和“白”的曲折变化。下一排凹痕不是那么一目了然,符号多少有点支离破碎;但毋庸置疑,它们完好时所形成的是一个完整的古埃及语单词(“南方之域”)。读者应该注意到,这些解释证实了彼得斯关于最北边那组图案的看法。图中人的手臂指向南方。 这一结果为进一步思索和令人激动的推测开辟了一片广阔天地。也许可以认为,这些字母符号与叙述中某些讲得不明不白的事情有关,尽管现在还看不出它们是否属于同一根完整的链条。特萨拉尔岛的土著人在海滩上发现那具白兽尸体时所发出的惊叫声是“特克力—力!”那个被俘的特萨拉尔岛民看见皮姆先生手中的白色织物时所发出的惊恐之声也是“特克力—力!”从南方白色雾帘中急速飞出的白色巨鸟的叫声又是“特克力—力!”特萨拉尔岛上没有一样东西是白色,而后来向南航行中所见之物的颜色正好相反。如果从语言学上进行一番细致的考证,揭示“特萨拉尔”这个岛名的奥秘并非没有可能,它要么与岛上那些深谷本身有某种联系,要么与那些如此神秘地弯曲而成的古埃塞俄比亚语字符有着某种渊源。 “我已将此铭刻于群山之间,我已把对尘土的报复深藏于岩壁之中。” (张冲译)
[1] 捕鲸时在小艇上负责收放叉索的水手。 [2] 大西洋一群岛。 [3] 一种海洋甲壳类生物。 [4] 一里格约合三英里。 [5] 北大西洋东部加那利群岛中最大的岛屿。 [6] 英文有“无法到达”之意。 [7] 南极半岛之旧称。 [8] 这一天尤为特别,是因为我们发现从南边升起好几圈我说过的那种巨大的灰色烟云。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